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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

宋 延壽集

大正藏 T48n2016 · 冊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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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宗鑑錄序

諸佛真語。以心為宗。眾生信道。以宗為鑑。眾
生界即諸佛界。因迷而為眾生。諸佛心是眾
生心。因悟而成諸佛。心如明鑑。萬象歷然。佛
與眾生。其猶影像。涅槃生死。俱是強名。鑒體
寂而常照。鑒光照而常寂。心佛眾生。三無差
別。國初吳越永明智覺壽禪師。證最上乘。了
第一義。洞究教典。深達禪宗。稟奉律儀。廣行
利益。因讀楞伽經云。佛語心為宗。乃製宗
鑑錄。於無疑中起疑。非問處設問。為不請
友。真大導師。擲龍宮之寶。均施群生。徹祖門
之關。普容來者。舉目而視。有欲皆充。信手而
拈。有疾皆愈。蕩滌邪見。指歸妙源。所謂舉一
心為宗。照萬法為鑑矣。若人以佛為鑑。則知
戒定慧為諸善之宗。人天聲聞緣覺菩薩如
來。由此而出。一切善類莫不信受。若以眾生
為鑑。則知貪瞋癡為諸惡之宗。脩羅旁生地
獄鬼趣。由此而出。一切惡類莫不畏憚。善惡
雖異。其宗則同。返鑑其心。則知靈明湛寂。廣
大融通。無為無住。無修無證。無塵可染。無垢
可磨。為一切諸法之宗矣。初吳越忠懿王。
序之。祕于教藏。至元豐中。

皇弟魏端獻王。鏤板分施名藍。四方學者。罕
遇其本。元祐六年夏。游東都法雲道場。始見

錢唐新本。尤為精詳。乃吳人徐思恭。請法涌
禪師。同永樂法真二三耆宿。遍取諸錄。用三
乘典籍。聖賢教語。校讀成就。以廣流布。其益
甚博。法涌知予喜閱是錄。因請為序云。

宗鏡錄序

詳夫。域中之教者三。正君臣。親父子。厚人倫。
儒。吾之師也。寂兮寥兮。視聽無得。自微妙。升
虛無。以止乎乘風馭景。君得之則善建不拔。
人得之則延貺無窮。道。儒之師也。四諦十二
因緣。三明八解脫。時習不忘。日修以得。一登
果地。永達真常。釋道之宗也。惟此三教。並自
心修。心鏡錄者。智覺禪師所撰也。總乎百卷。
包盡微言。

我佛金口所宣。盈于海藏。蓋亦提誘後學。師
之智慧辯才。演暢萬法。明了一心。禪際河遊。
慧間雲布。數而稱之。莫能盡紀。聊為小序。以
頌宣行云爾。

宗鏡錄序

伏以。真源湛寂。覺海澄清。絕名相之端。無能
所之迹。最初不覺。忽起動心。成業識之由。為

覺明之咎。因明起照。見分俄興。隨照立塵。相
分安布。如鏡現像。頓起根身。次則隨想。而世
界成差。後即因智。而憎愛不等。從此遺真
失性。執相徇名。積滯著之情塵。結相續之識
浪。鎖真覺於夢夜。沈迷三界之中。瞽智眼於
昏衢。匍匐九居之內。遂乃縻業繫之苦。喪解
脫之門。於無身中受身。向無趣中立趣。約依
處則分二十五有。論正報則具十二類生。皆
從情想根由。遂致依正差別。向不遷境上。虛
受輪迴。於無脫法中。自生繫縛。如春蠶作繭。
似秋蛾赴燈。以二見妄想之絲。纏苦聚之業
質。用無明貪愛之翼。撲生死之火輪。用谷響
言音。論四生妍醜。以妄想心鏡。現三有形儀。
然後。違順想風。動搖覺海。貪癡愛水。資潤苦
芽。一向徇塵。罔知反本。發狂亂之知見。翳於
自心。立幻化之色聲。認為他法。從此。一微涉
境。漸成戞漢之高峯。滴水興波。終起吞舟之
巨浪。邇後將欲反初復本。約根利鈍不同。
於一真如界中。開三乘五性。或見空而證果。
或了緣而入真。或三祇熏鍊。漸具行門。或一
念圓修。頓成佛道。斯則剋證有異。一性非殊。
因成凡聖之名。似分真俗之相。若欲窮微洞
本。究旨通宗。則根本性離。畢竟寂滅。絕昇沈
之異。無縛脫之殊。既無在世之人。亦無滅度
之者。二際平等。一道清虛。識智俱空。名體
咸寂。逈無所有。唯一真心。達之名見道之人。
昧之號生死之始。復有邪根外種。小智權機。
不了生死之病原。罔知人我之見本。唯欲厭
喧斥動。破相析塵。雖云味靜冥空。不知埋真

拒覺。如不辯眼中之赤眚。但滅燈上之重光。
罔窮識內之幻身。空避日中之虛影。斯則勞
形役思。喪力捐功。不異足水助氷。投薪益火。
豈知重光在眚。虛影隨身。除病眼而重光自
消。息幻質而虛影當滅。若能迴光就已。反境
觀心。佛眼明而業影空。法身現而塵跡絕。以
自覺之智刃。剖開纏內之心珠。用一念之慧
鋒。斬斷塵中之見網。此窮心之旨。達識之詮。
言約義豐。文質理詣。揭疑關於正智之戶。薙
妄草於真覺之原。愈入髓之沈痾。截盤根之
固執。則物我遇智火之焰。融唯心之爐。名相
臨慧日之光。釋一真之海。斯乃內證之法。豈
在文詮。知解莫窮。見聞不及。今為未見者。演
無見之妙見。未聞者。入不聞之圓聞。未知者。
說無知之真知。未解者。成無解之大解。所冀
因指見月。得兔忘罤。抱一冥宗。捨詮檢理。了
萬物由我。明妙覺在身。可謂搜抉玄根。磨礱
理窟。剔禪宗之骨髓。標教網之紀綱。餘惑微
瑕。應手圓淨。玄宗妙旨。舉意全彰。能摧七慢
之山。永塞六衰之路。塵勞外道。盡赴指呼。生
死魔軍。全消影響。現自在力。闡大威光。示
真寶珠。利用無盡。傾祕密藏。周濟何窮。可
謂。香中爇其牛頭。寶中探其驪頷。華中採其
靈瑞。照中耀其神光。食中啜其乳糜。水中飲
其甘露。藥中服其九轉。主中遇其聖王。故得
法性山高。頓落群峯之峻。醍醐海闊。橫吞眾
派之波。似夕魄之騰輝。奪小乘之星宿。如朝
陽之孕彩。破外道之昏蒙。猶貧法財之人。值
大寶聚。若渴甘露之者。遇清涼池。為眾生所

敬之天。作菩薩真慈之父。抱膏肓之疾。逢善
見之藥王。迷險難之途。偶明達之良導。久
居闇室。忽臨寶炬之光明。常處裸形。頓受天
衣之妙服。不求而自得。無功而頓成。故知。無
量國中。難聞名字。塵沙劫內。罕遇傳持。以如
上之因緣。目為心鏡。現一道而清虛可鑒。辟
群邪而毫髮不容。妙體無私。圓光匪外。無邊
義海。咸歸顧眄之中。萬像形容。盡入照臨之
內。斯乃曹谿一味之旨。諸祖同傳。鵠林不二
之宗。群經共述。可謂萬善之淵府。眾哲之玄
源。一字之寶王。群靈之元祖。遂使離心之境。
文理俱虛。即識之塵。詮量有據。一心之海印。
揩定圓宗。八識之智燈。照開邪闇。實謂。含
生靈府。萬法義宗。轉變無方。卷舒自在。應緣
現迹。任物成名。諸佛體之號三菩提。菩薩修
之稱六度行。海慧變之為水。龍女獻之為珠。
天女散之為無著華。善友求之為如意寶。緣
覺悟之為十二緣起。聲聞證之為四諦人空。
外道取之為邪見河。異生執之作生死海。論
體則妙符至理。約事則深契正緣。然雖標法
界之總門。須辯一乘之別旨。種種性相之義。
在大覺以圓通。重重即入之門。唯種智而妙
達。但以根羸靡鑒。學寡難周。不知性相二門。
是自心之體用。若具用而失恒常之體。如無
水有波。若得體而闕妙用之門。似無波有水。
且未有無波之水。曾無不濕之波。以波徹水
源。水窮波末。如性窮相表。相達性原。須知體
用相成。性相互顯。今則細明總別。廣辯異同。
研一法之根元。搜諸緣之本末。則可稱宗鏡。

以鑒幽微。無一法以逃形。則千差而普會。遂
則編羅廣義。撮略要文。鋪舒於百卷之中。卷
攝在一心之內。能使難思教海。指掌而念念
圓明。無盡真宗。目覩而心心契合。若神珠在
手。永息馳求。猶覺樹垂陰。全消影跡。獲真寶
於春池之內。拾礫渾非。得本頭於古鏡之前。
狂心頓歇。可以深挑見刺。永截疑根。不運一
毫之功。全開寶藏。匪用剎那之力。頓獲玄珠。
名為一乘大寂滅場。真阿蘭若正修行處。此
是如來自到境界。諸佛本住法門。是以普勸
後賢。細垂玄覽。遂得智窮性海。學洞真源。此
識此心。唯尊唯勝。此識者。十方諸佛之所證。
此心者。一代時教之所詮。唯尊者。教理行果
之所歸。唯勝者。信解證入之所趣。諸賢依之
而解釋。論起千章。眾聖體之以弘宣。談成四
辯。所以掇奇提異。研精洞微。獨舉宏綱。大張
正網。撈摝五乘機地。昇騰第一義天。廣證此
宗。利益無盡。遂得正法久住。摧外道之邪林。
能令廣濟含生。塞小乘之亂轍。則無邪不正。
有偽皆空。由自利故。發智德之原。由利他故。
立恩德之事。成智德故。則慈起無緣之化。成
恩德故。則悲含同體之心。以同體故。則心起
無心。以無緣故。則化成大化。心起無心故。
則何樂而不與。化成大化故。則何苦而不
收。何樂而不與。則利鈍齊觀。何苦而不收。則
怨親普救。遂使三草二木。咸歸一地之榮。邪
種焦芽。同霑一雨之潤。斯乃盡善盡美。無比
無儔。可謂括盡因門。搜窮果海。故得創發菩
提之士。初求般若之人。了知成佛之端由。頓

圓無滯。明識歸家之道路。直進何疑。或離此
別修。隨他妄解。如搆角取乳。緣木求魚。徒歷
三祇。終無一得。若依此旨。信受弘持。如快舸
隨流。無諸阻滯。又遇便風之勢。更加櫓棹之
功。則疾屆寶城。忽登覺岸。可謂資糧易辦。道
果先成。被迦葉上行之衣。坐釋迦法空之座。
登彌勒毘盧之閣。入普賢法界之身。能令客
作賤人。全領長者之家業。忽使沈空小果。頓
受如來之記名。未有一門匪通斯道。必無一
法不契此宗。過去覺王。因茲成佛。未來大士。
仗此證真。則何一法門而不開。何一義理而
不現。無一色非三摩鉢地。無一聲非陀羅尼
門。甞一味而盡變醍醐。聞一香而皆入法界。
風柯月渚。並可傳心。烟島雲林。咸提妙旨。步
步蹈金色之界。念念嗅薝蔔之香。掬滄海而
已得百川。到須彌而皆同一色。煥兮開觀象
之目。盡復自宗。寂爾導求珠之心。俱還本法。
遂使邪山落仞。苦海收波。智檝以之安流。妙
峯以之高出。今詳祖佛大意。經論正宗。削去
繁文。唯搜要旨。假申問答。廣引證明。舉一心
為宗。照萬法如鏡。編聯古製之深義。撮略寶
藏之圓詮。同此顯揚。稱之曰錄。分為百卷。大
約三章。先立正宗。以為歸趣。次申問答。用去
疑情。後引真詮。成其圓信。以茲妙善。普施含
靈。同報

佛恩共傳斯旨耳。

標宗章第一

詳夫。祖標禪理。傳默契之正宗。佛演教門。立
詮下之大旨。則前賢所稟。後學有歸。是以先
列標宗章。為有疑故問。以決疑故答。因問而
疑情得啟。因答而妙解潛生。謂此圓宗難信
難解。是第一之說。備最上之機。若不假立言
詮。無以蕩其情執。因指得月。不無方便之門。
獲兔忘罤。自合天真之道。次立問答章。但以
時當末代。罕遇大機。觀淺心浮根微智劣。雖
知宗旨的有所歸。問答決疑漸消惑障。欲堅
信力。須假證明。廣引祖佛之誠言。密契圓常
之大道。遍採經論之要旨。圓成決定之真心。
後陳引證章。以此三章。通為一觀。搜羅該括。
備盡於茲矣。

問。先德云。若教我立宗定旨。如
龜上覓毛。兔邊求角。楞伽經偈云。一切法不
生。不應立是宗。何故標此章名。

答。斯言遣
滯。若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古佛皆垂方便
門。禪宗亦開一線道。切不可執方便而迷大
旨。又不可廢方便而絕後陳。然機前無教。教
後無實。設有一解一悟。皆是落後之事。屬第
二頭。所以大智度論云。以佛眼觀一切十方
國土中一切物。尚不見無。何況有法。畢竟空
法。能破顛倒。令菩薩成佛。是事尚不可得。何
況凡夫顛倒有法。今依祖佛言教之中。約今
學人。隨見心性發明之處。立心為宗。是故西
天釋迦文佛云。佛語心為宗。無門為法門。此

土初祖達磨大師云。以心傳心。不立文字。則
佛佛手授。授斯旨。祖祖相傳。傳此心。已上約
祖佛所立宗旨。又諸賢聖所立宗體者。杜順
和尚依華嚴經。立自性清淨圓明體。此即是
如來藏中法性之體。從本已來。性自滿足。處
染不垢。修治不淨。故云自性清淨。性體遍照。
無幽不矚。故曰圓明。又隨流加染而不垢。返
流除染而不淨。亦可在聖體而不增。處凡身
而不減。雖有隱顯之殊。而無差別之異。煩惱
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非生因之所生。唯
了因之所了。斯即一切眾生自心之體。靈知
不昧。寂照無遺。非但華嚴之宗。亦是一切教
體。佛地論。立一清淨法界體。論云。清淨法界
者。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
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
生無滅。猶如虛空。遍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
一切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
分別。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所
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
諸佛圓證。此清淨法界。即真如妙心。為諸佛
果海之源。作群生實際之地。此皆是立宗之
異名。非別有體。或言宗者。尊也。以心為宗。故
云。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或言體者。性也。以心
為體。故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或言智者。以
心為智。即是本性寂照之用。所以云。自覺聖
智。普光明智等。若約義用而分。則體宗用別。
若會歸平等。則一道無差。所以華嚴記問
云。等妙二位。全同如來普光明智者。結成入
普。所以。此會說等妙二覺。二覺全同普光明

智。即是會歸之義。

問。等覺同妙覺。於理可然。
妙覺之外。何有如來普光明智。為所同耶。

答。
說等覺。說妙覺。即是約位。普光明智。不屬因
果。該通因果。其由自覺聖智超絕因果。故楞
伽經。妙覺位外。更立自覺聖智之位。亦猶佛
性有因。有果。有因因。有果果。以因取之。是因
佛性。以果取之。是果佛性。然則佛性非因非
果。普光明智。亦復如是。體絕因果。為因果依。
果方究竟。故云。如來。普光明智。或稱為本者。
以心為本。故涅槃疏云。涅槃宗本者。諸行皆
以大涅槃心為本。本立道生。如無綱目不立。
無皮毛靡附。心為本故。其宗得立。

問。若欲明宗。只合純提祖意。何用兼引諸佛
菩薩言教。以為指南。故宗門中云。借蝦為眼。
無自己分。只成文字聖人。不入祖位。

答。從上非是一向不許看教。恐慮不詳佛語。
隨文生解。失於佛意。以負初心。或若因詮得
旨。不作心境對治。直了佛心。又有何過。只如
藥山和尚。一生看大涅槃經。手不釋卷。時有
學人問。和尚尋常不許學人看經。和尚為什麼
自看。師云。只為遮眼。問。學人還看得不。師
云。汝若看。牛皮也須穿。且如西天第一祖師。
是本師釋迦牟尼佛。首傳摩訶迦葉為初祖。
次第相傳。迄至此土六祖。皆是佛弟子。今引
本師之語。訓示弟子。令因言薦道。見法知宗。
不外馳求。親明佛意。得旨即入祖位。誰論頓
漸之門。見性現證圓通。豈標前後之位。若如
是者。何有相違。且如西天上代二十八祖。此
土六祖。乃至洪州馬祖大師。及南陽忠國師。

鵝湖大義禪師。思空山本淨禪師等。並博通
經論。圓悟自心。所有示徒。皆引誠證。終不出
自胸臆。妄有指陳。是以綿歷歲華。真風不墜。
以聖言為定量。邪偽難移。用至教為指南。依
憑有據。故圭峯和尚云。謂諸宗始祖。即是釋
迦。經是佛語。禪是佛意。諸佛心口。必不相違。
諸祖相承。根本。是佛親付。菩薩造論。始末。唯
弘佛經。況迦葉乃至毱多弘傳皆兼三藏。及
馬鳴龍樹。悉是祖師。造論釋經。數十萬偈。觀
風化物。無定事儀。所以凡稱知識。法爾須明
佛語。印可自心。若不與了義一乘圓教相應。
設證聖果。亦非究竟。今且錄一二以證斯文。
洪州馬祖大師云。達磨大師從南天竺國來。
唯傳大乘一心之法。以楞伽經印眾生心。恐
不信此一心之法。楞伽經云。佛語心為宗。無
門為法門。何故佛語心為宗。佛語心者。即心
即佛。今語即是心語。故云。佛語心為宗。無門
為法門者。達本性空。更無一法。性自是門。性
無有相。亦無有門。故云。無門為法門。亦名空
門。亦名色門。何以故。空是法性空。色是法性
色。無形相故。謂之空。知見無盡故。謂之色。故
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隨生諸法處。
復有無量三昧門。遠離內外知見情執。亦名
總持門。亦名施門。謂不念內外善惡諸法。乃
至皆是諸波羅蜜門。色身佛。是實相佛家用。
經云。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皆從心想生。亦名法
性家焰。亦法性功勳。菩薩行般若時。火燒三
界內外諸物盡。於中不損一草葉。為諸法如
相故。故經云。不壞於身而隨一相。今知自性

是佛。於一切時中行住坐臥。更無一法可得。
乃至真如不屬一切名。亦無無名。故經云。智
不得有無。內外無求。任其本性。亦無任性之
心。經云。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即無心之
心。無量之量。無名為真名。無求是真求。經云。
夫求法者。應無所求。心外無別佛。佛外無別
心。不取善。不作惡。淨穢兩邊俱不依。法。無自
性。三界唯心。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
凡所見色。皆是見心。心不自心。因色故心。色
不自色。因心故色。故經云。見色即是見心。南
陽忠國師云。禪宗法者。應依佛語一乘了義。
契取本原心地。轉相傳授。與佛道同。不得依
於妄情。及不了義教。橫作見解。疑誤後學。俱無
利益。縱依師匠領受宗旨。若與了義教相應。
即可依行。若不了義教。互不相許。譬如師子身
中蟲。自食師子身中肉。非天魔外道。而能破滅
佛法矣。時有禪客問曰。阿那箇是佛心。師曰。
牆壁瓦礫無情之物。並是佛心。禪客曰。與經
大相違也。經云。離牆壁瓦礫無情之物。名為
佛性。今云。一切無情之物皆是佛心。未審心
之與性。為別不別。師曰。迷人即別。悟人不別。
禪客曰。與經又相違也。經云。善男子。心非佛
性。佛性是常。心是無常。今云不別。未審此意
如何。師曰。汝自依語不依義。譬如寒月結水
為氷。及至暖時釋氷成水。眾生迷時結性成
心。悟時釋心成性。汝定執無情之物非心者。
經不應言三界唯心。故華嚴經云。應觀法界
性。一切唯心造。今且問汝。無情之物。為在三界
內。為在三界外。為復是心不是心。若非心者。

經不應言三界唯心。若是心者。又不應言無
性。汝自違經。我不違也。鵝湖大義禪師。因詔
入內。遂問京城諸大師。大德。汝等以何為道。
或有對云。知見為道。師云。維摩經云。法離見
聞覺知。云何以知見為道。又有對云。無分別
為道。師云。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
而不動。云何以無分別為道。又皇帝問。如何
是佛性。答不離陛下所問。是以或直指明心。
或破執入道。以無方之辯。祛必定之執。運無
得之智。屈有量之心。思空山本淨禪師。語京
城諸大德云。汝莫執心。此心皆因前塵而有。
如鏡中像。無體可得。若執實有者。則失本原。
常無自性。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
塵緣影為自心相。楞伽經云。不了心及緣。則
生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不生。維摩經
云。法非見聞覺知。且引三經。證斯真實。五祖
下莊嚴大師。一生示徒。唯舉維摩經寶積長
者讚佛頌末四句云。不著世間如蓮華。常善
入於空寂行。達諸法相無罣礙。稽首如空無
所依。學人問云。此是佛語。欲得和尚自語。師
云。佛語即我語。我語即佛語。是故初祖西來。
創行禪道。欲傳心印。須假佛經。以楞伽為證
明。知教門之所自。遂得外人息謗。內學稟承。
祖胤大興玄風廣被。是以初心始學之者。未
自省發已前。若非聖教正宗。憑何修行進道。
設不自生妄見。亦乃盡值邪師。故云。我眼本
正。因師故邪。西天九十六種執見之徒。皆是
斯類。故知木匪繩而靡直。理非教而不圓。如
上略引二三。皆是大善知識。物外宗師。禪苑

麟龍。祖門龜鏡。示一教而風行電卷。垂一語
而山崩海枯。帝王親師。朝野歸命。叢林取則。
後學稟承。終不率自胸襟。違於佛語。凡有釋
疑去偽。顯性明宗。無不一一廣引經文。備彰佛
意。所以永傳後嗣。不墜家風。若不然者。又焉
得至今紹繼昌盛。法力如是。證驗非虛。又若
欲研究佛乘。披尋寶藏。一一須消歸自己。言
言使冥合真心。但莫執義上之文。隨語生見。
直須探詮下之旨。契會本宗。則無師之智現
前。天真之道不昧。如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故知教有助道
之力。初心安可暫忘。細詳法利無邊。是乃搜
揚纂集。且凡論宗旨。唯逗頓機。如日出照高
山駃馬見鞭影。所以丹霞和尚云。相逢不
擎出。舉意便知有。如今宗鏡。尚不待舉意。
便自知有。故首楞嚴經云。圓明了知。不因心
念。揚眉動目。早是周遮。如先德頌云。便是猶
倍句。動目即差違。若問曹谿旨。不更待揚眉。
今為樂佛乘人。實未薦者。假以宗鏡。助顯真
心。雖挂文言。妙旨斯在。俯收中下。盡被群機。
但任當人。各資己利。百川雖潤。何妨大海廣
含。五嶽自高。不礙太陽普照。根機莫等。樂欲
匪同。於四門入處雖殊。在一真見時無別。如
獲鳥者羅之一目。不可以一目為羅。理國者
功在一人。不可以一人為國。如內德論云。夫
一水無以和羹。一木無以構室。一衣不稱眾
體。一藥不療殊疾。一彩無以為文繡。一聲無
以諧琴瑟。一言無以勸眾善。一戒無以防多
失。何得怪漸頓之異。令法門之專一。故云。如

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眾多。一人亦然。豈同
劣解凡情。而生局見。我此無礙廣大法門。如
虛空非相。不拒諸相發揮。似法性無身。匪礙
諸身頓現。須以六相義該攝。斷常之見方消。
用十玄門融通。去取之情始絕。又若實得一聞
千悟。獲大總持。即胡假言詮。無勞解釋。船筏
為渡迷津之者。導師因引失路之人。凡關一
切言詮。於圓宗所示。皆為未了。文字性離。即
是解脫。迷一切諸法真實之性。向心外取法。
而起文字見者。今還將文字對治。示其真實。
若悟諸法本源。即不見有文字。及絲毫發現。
方知一切諸法。即心自性。則境智融通。色空
俱泯。當此親證圓明之際。入斯一法平等之
時。又有何法是教而可離。何法是祖而可重。
何法是頓而可取。何法是漸而可非。則知皆
是識心。橫生分別。所以祖佛善巧。密布權門。
廣備教乘。方便逗會。纔得見性。當下無心。乃
藥病俱消。教觀咸息。如楞伽經偈云。諸天及
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我說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滅盡無乘
及乘者。無有乘建立。我說為一乘。引導眾生
故。分別說諸乘。故先德云。一瞖在目。千華亂
空。一妄在心。恒沙生滅。瞖除華盡。妄滅證真。
病差藥除。氷融水在。神丹九轉。點鐵成金。至
理一言轉凡成聖。狂心不歇。歇即菩提。鏡淨
心明。本來是佛。

問。如上所標。已知大意。何用向下更廣開
釋。

答。上根利智。宿習生知。纔看題目宗之一
字。已全入佛智海中。永斷纖疑。頓明大旨。則

一言無不略盡。攝之無有遺餘。若直覽至一
百卷終。乃至恒沙義趣。龍宮寶藏。鷲嶺金文。
則殊說更無異途。舒之遍周法界。以前略後
廣。唯是一心。本卷末舒。皆同一際。終無異旨
有隔前宗。都謂迷情妄興取捨。唯見紙墨文
字。嫌卷軸多。但執寂默無言。欣為省要。皆是
迷心徇境。背覺合塵。不窮動靜之本原。靡達
一多之起處。偏生局見。唯懼多聞。如小乘之
怖法空。似波旬之難眾善。以不達諸法真實
性故。隨諸相轉。墮落有無。如大涅槃經云。若
人聞說大涅槃一字一句。不作字相。不作句
相。不作聞相。不作佛相。不作說相。如是義
者。名無相相。釋曰。若云即文字無相。是常見。
若云離文字無相。是斷見。又若執有相相。亦
是常見。若執無相相。亦是斷見。但亡即離斷
常。四句百非。一切諸見。其旨自現。當親現入
宗鏡之時。何文言識智之能詮述乎。所以先
德云。若覓經。了性真如無可聽。若覓法鷄足
山間問迦葉。大士持衣在此山。無情不用求
專甲。斯則豈可運見聞覺知之心。作文字句
義之解。若明宗達性之者。雖廣披尋。尚不見
一字之相。終不作言詮之解。以迷心作物者。
生斯紙墨之見耳。故信心銘云。六塵不惡。還
同正覺。智者無為。愚人自縛。如斯達者。則六
塵皆是真宗。萬法無非妙理。何局於管見。而
迷於大旨耶。豈知諸佛廣大境界。菩薩作用
之門。所以大海龍王。置十千之問。釋迦文佛。
開八萬勞生之門。普慧菩薩。申二百之疑。普
賢大士答二千樂說之辯。如華嚴經普眼法

門。假使有人以大海量墨。須彌聚筆。寫於此
普眼法門。一品中一門。一門中一法。一法中一
義。一義中一句。不得少分。何況能盡。又如大
涅槃經中。佛言。我所覺了一切諸法。如因大
地生草木等。為諸眾生所宣說者。如手中葉。
只如已所說法。教溢龍宮。龍樹菩薩。暫看有
一百洛叉。出在人間。於西天尚百分未及一。
翻來東土。故不足言。豈況未所說法耶。斯乃
無盡妙旨。非淺智所知。性起法門。何劣解能
覽。燕雀焉測鴻鵠之志。井蛙寧識滄海之淵。
如師子大哮吼。狸不能為。如香象所負擔。驢
不能勝。如毘沙門寶。貧不能等。如金翅鳥飛。
烏不能及。唯依情而起見。但逐物而意移。或
說有而不涉空。或言空而不該有。或談略為
多外之一。或立廣為一外之多。或離默而執
言。或離言而求默。或據事外之理。或著理外
之事。殊不能悟此自在圓宗。演廣非多。此是
一中之多。標略非一。此是多中之一。談空不
斷。斯乃即有之空。論有不常。斯乃即空之有。
或有說亦得。此即默中說。或無說亦得。此即
說中默。或理事相即亦得。此理是成事之理。
此事是顯理之事。或理理相即亦得。以一如
無二如。真性常融會。或事事相即亦得。此全
理之事。一一無礙。或理事不即亦得。以全事
之理非事。所依非能依。不隱真諦故。以全理
之事非理。能依非所依。不壞俗諦故。斯則存
泯一際。隱顯同時。如闡普眼之法門。皆是理
中之義。似舒大千之經卷。非標心外之文。故
經云。一法能生無量義。非聲聞緣覺之所知。

不同但空孤調之詮。偏枯決定之見。今此無
盡妙旨。標一法而眷屬隨生。圓滿性宗。舉一
門。而諸門普會。非純非雜。不一不多。如五味
和其羹。雜綵成其繡。眾寶成其藏。百藥成其
丸。邊表融通。義味周足。搜微抉妙。盡宗鏡中。
依正混融。因果無礙。人法無二初後同時。凡
舉一門。皆能圓攝無盡法界。非內非外。不一
不多。舒之則涉入重重。卷之則真門寂寂。如
華嚴經中。師子座中。莊嚴具內。各出一佛世
界塵數菩薩身雲。此是依正人法無礙。又如
佛眉間出勝音等佛世界塵數菩薩。此是因
果初後無礙。乃至剎土微塵。各各具無邊智
德。毛孔身分。一一攝廣大法門。何故如是奇
異難思。乃一心融即故爾。以要言之。但一切
無邊差別佛事。皆不離無相真心而有。如華
嚴經頌云。佛住甚深真法性。寂滅無相同虛
空。而於第一實義中。示現種種所行事。所作
利益眾生事。皆依法性而得有。相與無相無
差別。入於究竟皆無相。又攝大乘論頌云。即
諸三摩地。大師說為心。由心彩畫故。如所作
事業。故知。凡聖所作。真俗緣生。此一念之心。
剎那起時。即具三性三無性六義。謂一念之
心。是緣起法。是依他起。情計有實。即是遍計
所執。體。本空寂。即是圓成。即依三性說三無
性。故六義具矣。若一念心起。具斯六義。即
具一切法矣。以一切真俗萬法。不出三性三無
性故。法性論云。凡在起滅。皆非性也。起無
起性故。雖起而不常。滅無滅性。雖滅而不斷。
如其有性。則陷於四見之網。又云。尋相以推

性。見諸法之無性。尋性以求相。見諸法之無
相。是以性相互推。悉皆無性。是以若執有性。
墮四見之邪林。若了性空。歸一心之正道。故
華嚴經云。自深入無自性真實法。亦令他入
無自性真實法。心得安隱。以茲妙達。方入此
宗。則物物冥真。言言契旨。若未親省。不發圓
機。言之則乖宗。默之又致失。豈可以四句而
取六情所知歟。但祖教並施。定慧雙照。自利
利他。則無過矣。設有堅執己解。不信。佛言起
自障心。絕他學路。今有十問以定紀綱。還得
了了見性。如晝觀色。似文殊等不。還逢緣對
境。見色聞聲。舉足下足。開眼合眼。悉得明宗。與
道相應不。還覽一代時教。及從上祖師言句。
聞深不怖。皆得諦了無疑不。還因差別問難。
種種徵詰。能具四辯。盡決他疑不。還於一切
時一切處。智照無滯。念念圓通。不見一法能為
障礙。未曾一剎那中暫令間斷不。還於一切
逆順好惡境界現前之時。不為間隔。盡識得破
不。還於百法明門心境之內。一一得見微細
體性根原起處。不為生死根塵之所惑亂不。
還向四威儀中行住坐臥。欽承祗對。著衣喫飯。
執作施為之時。一一辯得真實不。還聞說有
佛無佛。有眾生無眾生。或讚或毀。或是或非。
得一心不動不還聞差別之智。皆能明達。性相
俱通。理事無滯。無有一法不鑒其原。乃至千聖
出世。得不疑不。若實未得如是功。不可起過
頭欺誑之心。生自許知足之意。直須廣披至
教。博問先知。徹祖佛自性之原。到絕學無疑
之地。此時方可歇學灰息遊心。或自辦則禪

觀相應。或為他則方便開示。設不能遍參法
界。廣究群經。但細看宗鏡之中。自然得入。此
是諸法之要。趣道之門。如守母以識子。得本
而知末。提綱而孔孔皆正。牽衣而縷縷俱來。
又如以師子筋為琴絃。音聲一奏。一切餘絃
悉皆斷壞。此宗鏡力。亦復如是。舉之而萬類
沈光。顯之而諸門泯跡。以此一則。則破千途。
何須苦涉關津。別生岐路。所以志公歌云。六
賊和光同塵。無力大難推托。內發解空無
相。大乘力能翻却。唯在玄覽得旨之時。可驗
斯文究竟真實。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

夫諸佛境寂。眾生界空。有何因緣而興教迹。

答。一實諦中。雖無起盡。方便門內。有大因緣。
故法華經偈云。諸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以
萬法常無性。無不性空時。法爾能隨緣。隨緣
不失性。且夫起教所由。因緣無量。古德略標。
有其十種。一由法爾故。二願力故。三機感故。
四為本故。五顯德故。六現位故。七開發故。八
見聞故。九成行故。十得果故。今諸大菩薩所
集唯識論等。大意有其二種。一為達萬法之
正宗。破二空之邪執。二為斷煩惱所知之障。
證解脫菩提之門。斯則自證法原本覺真地。

不在文字句義敷揚。今為後學慕道之人。方
便纂集。又自有二意。用表本懷。一為好略之
人撮其樞要。精通的旨免覽繁文。二為執總
之人不明別理。微細開演。性相圓通。截二種
生死之根。躡一味菩提之道。仰群經之大旨。
直了自心。遵諸聖之微言。頓開覺藏。去彼依
通之見。破其邪執之情。深信正宗。令知月不
在指。迴光返照。使見性不徇文。唯證相應。斯
為本意。不可橫生知解。沒溺見河。於無得觀
中。懷趣向之意。就真空理上。興取捨之心。率
自胸襟。疑誤後學。須親見性。方曉斯宗。

問。既慮執指徇文。又何煩集教。

答。為背己合塵。齊文作解者。恐封教滯情。故
有此說。若隨詮了旨。即教明心者。則有何取
捨。所以藏法師云。自有眾生。尋教得真。會理
教無礙。常觀理而不礙持教。恒誦習而不礙
觀空。則理教俱融。合成一觀。方為究竟傳通
耳。斯乃教觀一如。詮旨同原矣。

問。諸大經論。自成片段。科節倫序。句義分明。
何假撮錄廣文。成其要略。

答。但以教海弘深。窮之罔知其際。義天高廣。
仰之不得其邊。今則以管窺天。將螺酌海。如
掬滄溟之涓滴。似撮太華之一塵。本為義廣
難周。情存厭怠。亦為不依一乘教之正理。唯
徇不了義之因緣。罕窮橫竪之門。莫知起盡
之處。所以刪繁簡異。採妙探玄。雖文不足而
大義全。緣不備而正理顯。搜盡一乘之旨。抉
開萬法之原。為般若之玄樞。作菩提之要路。
則資糧易辦。速至大乘。證入無疑免迂小徑。

所以馬鳴菩薩造起信論云。或有自無智力。
因他廣論而得解義。亦有自無智力。怖於廣
說。樂聞略論攝廣大義而正修行。我今為彼
最後人故。略攝如來最勝甚深無邊之義而
造此論。瑜伽論云。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如
來無上法教久住世故。二為平等利益安樂
諸有情故。又為如來甘露聖教已隱沒者。憶
念採集重開顯故。未隱沒者。問答決擇倍興
盛故。又為攝益樂略言論勤修行者。採集眾
經廣要法義。略分別故。今斯錄者。雖無廣大
製造之功。微有一期述成之事。亦知鈔錄前
後。文勢不全。所冀直取要詮。且明宗旨。如從
石辯玉。似披沙揀金。於群藥中。但取阿陀之
妙。向眾寶內。唯探如意之珠。舉一蔽諸。以本
攝末。則一言無不略盡。殊說更無異途。亦望
後賢。未垂嗤誚。所希斷疑生信。但以見道為
懷。非徇虛名以邀世譽。願盡未來之際。遍窮
法界之中。歷劫逾生。常弘斯道。凡有心者。皆
入此宗。去執除疑。見聞獲益。承三寶力加被
護持。誓報佛恩。廣濟含識。虛空可盡茲願匪
移。法界可窮。斯文不墜。

問。了義大乘。廣略周備。解一義具圓通之見。
聞一偈有成佛之功。何假述成。仍煩解釋。

答。上上根人。一聞千悟。性相雙辯。理事俱圓。
若中下之徒。須假開演。莊嚴之道。讚飾之門。
格量其功。不可為喻。所以法華經偈云。譬如
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
出。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言。則為已供養。
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般若

頌云。般若無壞相。過一切言語。適無所依止。
誰能讚其德。般若雖叵讚。我今能得讚。雖未
脫死地。則為已得出。又古聖云。若菩薩造論
者。名莊嚴經。如蓮華未開。見雖生喜。不如已
剖香氣芬馥。如金未用。見雖生喜。不如用之
為莊嚴具。故知弘教一念之善。能報十方諸
佛之恩。論希有。則如華擅優曇之名。說光揚。
則似金作莊嚴之具。是以菩薩釋大乘密旨。
聞於未聞。能斷深疑。成於圓信。法利何盡。功
德無邊。如大般若經云。復次憍尸迦。置贍部
洲諸有情類。若四大洲諸有情類。若小千界
諸有情類。若中千界諸有情類。若大千界諸
有情類。若復十方各如殑伽沙等世界諸有
情類。皆於無上正等菩提。得不退轉。同作是
言。我今欣樂。速證無上正等菩提。濟拔有情
生死眾苦。令得殊勝畢竟安樂。有善男子善
女人等。為成彼事。書深般若波羅蜜多。眾寶
莊嚴。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普施與彼。受持讀
誦。令善通利。如理思惟。於意云何。是善男子
善女人等。由此因緣。得福多不。天帝釋言。甚
多世尊。甚多善逝。爾時佛告天帝釋言。若善
男子善女人等。書深般若波羅蜜多。眾寶莊
嚴。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於彼眾中。隨施與一。
受持讀誦。令善通利。如理思惟。以無量門巧
妙文義。廣為解釋。分別義趣。令其解了。教授
教誡。令勤修學。是善男子善女人等。所獲福
聚。甚多於前。無量無邊。不可稱數。大涅槃經
云。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眾生。聞是
經已。悉皆能作菩提因緣。法聲光明入毛孔

者。必定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
若有人能供養恭敬無量諸佛。方乃得聞大
涅槃經。薄福之人。則不得聞。故知得聞宗鏡
所錄一心實相常住法門。皆是曩結深因。曾
親佛會。甚為大事。非屬小緣。若未聞熏。曷由
值遇。又大涅槃經云。佛告迦葉菩薩。諸善男
子善女人。常當繫心修此二字。佛是常住。迦
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修此二字。當知是人。
隨我所行。至我至處。是以信此法人。即凡即
聖。修持契會。住佛所住之中。進止威儀。行佛
所行之跡。釋摩訶衍論云。第一顯離疑信入
功德門者。謂有眾生。聞此摩訶衍之甚深極
妙廣大法門已。即其心中。亦不疑畏。亦不怯
弱。亦不輕賤。亦不誹謗。發決定心。發堅固心。
發尊重心。發愛信心。當知是人。真實佛子。不
斷法種。不斷僧種。不斷佛種。常恒相續。轉轉
增長。盡於未來。亦為諸佛親所授記。亦為一
切無量菩薩之所護念。故如論云。若人聞是
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是人。定紹佛種。必為諸
佛之所授記。第二比類對治示勝門者。謂若
有人。能善攝化三千大千世界中遍滿眾生。
皆悉無餘。令行十善。或有眾生於一食頃。於
此甚深法觀察思量。若校量此二人功德。彼
第一人。所得功德甚極微少。譬如芥子碎作
百分之量。此第二人。所得功德甚極廣大。譬
如碎十方世界微塵數量。故如論云。假使有
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
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
可為喻。第三舉受持功讚揚門者。謂若有人。

受持此論。觀察義理。若一日。若一夜。中間。所
得功德無量無邊。不可言說。不可思量。若假
使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十方三世一切諸菩
薩。以十方世界微塵數舌。各各皆悉於十方
世界微塵數之量。不可說劫。讚揚其人所有
功德。亦不能盡。所以者何。法身真如之功德。
等虛空界。無邊際故。何況凡夫二乘之人。能
稱歎之。一日一夜不多。中間受持人。尚所得
功德不可思議。何況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
乃至百日中。受持讀誦。思惟觀察。不可思議。
不可說中不可說。故如論云。復次若人受持
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
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諸佛。各於無量無
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
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
有邊際。故知信此心宗。成摩訶衍。同三世諸
佛之所證。義理何窮。等十方菩薩之所乘。功
德無盡。偶斯玄化。慶幸逾深。順佛旨而報佛
恩。無先弘法。闡佛日而開佛眼。只在明心。此
宗鏡中。若得一句入神。歷劫為種。況正言深
奧。總一群經。此一乃無量中一。若染此法。即
是圓頓之種。可謂甘露入頂。醍醐灌心。耀不
二之慧燈。破情根之闇惑。注一味之智水。洗
意地之妄塵。能令厚障深遮。若暴風之卷危
葉。繁疑積滯。猶赫日之爍輕氷。猶如於諸王
中。為金輪之王。於諸照中。為晨旭之照。於諸
寶中。為摩尼之寶。於諸華中。為青蓮之華。於
諸諦中為真空之門。於諸法中。為涅槃之宅。
故金剛三昧經偈云。一味之法印。一乘之所

成。能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師。為明為導。如
勝天王般若經云。一切法中。心為上首。大智
度論云。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祖師
云。一切明中。心明為上。法華經偈云。第一之
導師。得是無上法。又若未入宗鏡。非唯不得
見道。實乃理絕修行。即本立而道生。歸根方
究竟。如觀本質。知畫像而非真。若了藏性。見
塵境而為妄。故經偈云。非不證真如。而能了
諸行。猶如幻事等。似有而非真。是以若得本。
即得末。故華嚴經中海會菩薩。用法界微塵
以為三昧。又出現品云。此法門。名為如來祕
密之處。乃至名演說如來根本實性。不思議
究竟法。故先德云。剖微塵之經卷。則念念
果成。盡眾生之願門。則塵塵行滿。未悟宗鏡。
焉信斯文。若暫信之。功力悉等。不易所習。盡
具法門。即塞即通。即邪即正。所以昔人云。遇
斯教者。應須自慶。其猶溺巨海而遇芳舟。墜
長空而乘靈鶴矣。

問。凡申弘教。開示化人。
應須自行功圓。歷位親證。方酬本願。開方便
門。則所利非虛。不違正教。今之所錄。有何證
明。

答。此但唯集祖佛菩薩言教。故稱曰錄。
設有問答解釋。皆依古德大意。傍讚勸修。述
成至教。豈敢輒稱開示。妄有指陳。且夫祖佛
正宗。則真唯識性。纔有信處。皆可為人。若論
修證之門。諸方皆云。功未齊於諸聖。且教中
所許。初心菩薩皆可比知。亦許約教而會。先
以聞解信入。後以無思契同。若入信門。便登
祖位。今集此宗鏡。證驗無邊。應念皆通。寓目
咸是。今且現約世間之事。於眾生界中。第一

比知。第二現知。第三約教而知。第一比知者。
且如即今有漏之身。夜皆有夢。夢中所見好
惡境界。憂喜宛然。覺來床上安眠。何曾是實。
並是夢中意識思想所為。則可比知。覺時所
見之事。皆如夢中無實。夫過去未來現在三
世境界。元是第八阿賴耶識親相分。唯本識
所變。若現在之境。是明了意識分別。若過去
未來之境。是獨散暗意識思惟。夢覺之境雖
殊。俱不出於意識。則唯心之旨。比況昭然。第
二現知者。即是對事分明。不待立。況且如現
見青白物時。物本自虛。不言我青我白。皆是
眼識見分自性任運分別。與同時明了意識。
計度分別為青為白。以意辯為色。以言說為
青。皆是意言自妄安置。且如六塵鈍故。體不
自立。名不自呼。一色既然。萬法咸爾。皆無自
性。悉是意言。故云萬法本閑而人自鬧。是以
若有心起時。萬境皆有。若空心起處。萬境皆
空。則空不自空。因心故空。有不自有。因心故
有。既非空非有。則唯識唯心。若無於心。萬法
安寄。又如過去之境。何曾是有。隨念起處。忽
然現前。若想不生。境終不現。此皆是眾生日
用。可以現知。不待功成。豈假修得。凡有心者。
並可證知。故先德云。如大根人。知唯識者。恒
觀自心。意言為境。此初觀時。雖未成聖。分知
意言。則是菩薩。第三約教而知者。經云。三界
唯心。萬法唯識。此是所證本理。能詮正宗。廣
在下文。誠證非一。如成實論云。佛說內外中
間之言。遂即入定。時有五百羅漢。各釋此言。
佛出定後。同問世尊。誰當佛意。佛言。並非我

意。又白佛言。既不當佛意。將無得罪。佛言。
雖非我意。各順正理。堪為聖教。有福無罪。且
如說小乘自證法門。尚順正理。何況純引一
乘。唯談佛旨乎。六行法云。諸大智人。欲學道
者。莫問大小。皆依理教。若見權教。雖是佛說。
知非實語。即不依從。若見凡人說有理者。雖
非佛語。亦即依行。以有智人學佛法者。善解
如來。教有權實。依佛實教。宣說道理。則過凡
愚謬執權者。是以智人若有所說。人雖是凡。
法則同佛。如瓶傳水。寫置餘瓶。瓶雖有異。所
寫水一。是故凡夫結雖未盡。不妨有解。能說
實義。但使解理心數。思量。此初觀理。則異餘
凡。謂思人空。則是二乘。若觀法空。則是菩薩。
故攝論云。初修觀則是凡夫菩薩。以此文證。
初學觀者。雖未斷結。即是菩薩。以能解理同
大聖故。說則合理。一一可依。寶篋經云。猶如
迦陵頻伽鳥王卵中鳥子。其嘴未現。便出迦陵
頻伽妙聲。佛法卵中諸菩薩等。未壞我見。未
出三界。然能演出佛法妙音。謂空無相無作
行音。迦陵頻伽。至孔雀群。終不鳴呼。還至迦
陵頻伽鳥中。乃須鳴呼。菩薩若至一切聲聞
緣覺眾中。終不演說不可思議諸佛之法。至
菩薩眾。爾乃演說。以此文證。凡夫地中。過雖
未盡。不妨深解。說有理者。皆可信受。但諸凡
夫說有理者。皆是宿習。非今始學。若非宿習。
今學至老。唯謂他語。自仍迷理。以迷理故。雖
得多言。未解權實。說則乖理。若解理者。不揀
尊幼。但求道不求事。依法不依人。如阿濕婆
恃。因舍利弗見之求法。即偈答言。我年既幼

稚。學日又初淺。豈能宣至真。廣說如來義。舍
利弗言。可略說其要。便說偈言。諸法因緣生。
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舍利
弗一聞即獲初果。轉教目連。再說得道。以此
證知。智人求法。唯重他德。不恥下就。不同凡
愚我慢自高。雖知他勝。恥不肯學。凡夫無始
不能入道。多皆由此不能求法。故諸愚人。迷
實教者。未能自悟。唯應訪德。以迷理者。雖有
世智。若無勝友。常迷道故。如勝天王般若經
云。如生盲人不能見色。如是煩惱盲諸眾生。
不能見法。如人有眼。無外光明。不能見色。行
人如是。雖有智慧。無善知識。不能見法。以此
證知。人雖有智。未能自悟。要須良友。故付法
藏經云。善知識者。即是得道全分因緣。佛自
勸人。逐善知識。不合守愚。一生虛過。是故
諸佛有遺旨。但令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
菩薩尚變身作畜生。為人說法。顯此奇異。令
聞者信受。皆令悟道。入平等法。豈令心生高
下耶。故華嚴演義。難云。此旨微密。極位方知。
何以凡情。輒窺大教。釋云。依憑教理。聖教許
故。涅槃經云。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毘盧遮那品頌云。如因日光照。還見於日輪。
以佛智慧光。見佛所行道。即因佛教能了教
也。今宗鏡中。始終引佛智慧之教光。顯佛所
行之道跡。若深信者。則是以眾生之心光。見
眾生之行跡。若難云。凡夫不合知者。斯乃邪
見不信人耳。故大集經云。若有人言。我異佛
異。當知是人。即魔弟子。又云。了了見者。知一
切法無二相也。又云。觀諸法等。名之為佛。所

以學人問忠國師云。如來說般若。即非般若。
是名般若。既盡是非。云何是般若。答。能見非
名者是般若。問。佛亦如是說。答。古今不異。
得則千佛等心。萬聖同轍。

問。諸佛方便教門。皆依眾生根起。根性不等。
法乃塵沙。三十七品助道之門。五十二位修
行之路。云何唯立一心以為宗鏡。

答。此一心法。理事圓備。是大悲父。般若母。法
寶藏。萬行原。以一切法界。十方諸佛。諸大菩
薩。緣覺聲聞。一切眾生皆同此心。諸佛已覺。
眾生不知。今為未知者。方便直指。以本具故
不虛。以應得故非謬。故華嚴經頌云。譬如世
間人。聞有寶藏處。以其可得故。心生大歡喜。
寶藏處者。即眾生心。纔入信門。自然顯現。方
悟從來具足。豈假功成。始知本性無差。非因
行得。可謂最靈之物。至道之原。絕妙之門。精
實之義。為凡聖根本。作迷悟元由。如萬物得
地而發生。萬行證理而成就。諸門競入。眾德
攸歸。作千聖趣道之基。為諸佛出世之眼。是
以若了自心。頓成佛慧。可謂會百川為一濕。
摶眾塵為一丸。融鐶釧為一金。變酥酪為一
味。如華嚴經頌云。不能了自心。焉能知佛慧。
阿差末經云。但正自心。不尚餘學。禪要經云。
內照開解。即大乘門。見自心性。謂之曰照。眾
聖所遊。謂之曰門。入楞伽經偈云。心具於法
藏。離無我見垢。世尊說諸行。內心所知法。月
燈三昧經偈云。若有受持是一法。能順菩薩
正修行。因此一法功德故。速得成於無上道。
勝鬘經云。世尊。我見攝受正法。有斯大力。如

來以此為眼。為法根本。為引導法。為通達法。
釋曰。所言正法者。即第一義心也。心外妄計。
理外別求皆墮邊邪。迷於正見。所以得為如
來正眼。攝盡十方之際。照窮法界之邊。總歸
一心。是名攝受正法。起信論云。復次真如自
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
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常恒究竟。從無始
來。本性具足一切功德。謂大智慧光明義。遍
照法界義。如實了知義。本性清淨心義。常樂
我淨義。寂靜不變自在義。如是等過恒沙數。
非同非異。不思議佛法。無有斷絕。依此義故。
名如來藏。亦名法身。

問。上說真如離一切相。
云何今說具足一切功德相。

答。雖實具有一
切功德。然無差別相。彼一切法。皆同一味一
真。離分別相。無二性故。以依業識等生滅相。
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此云何立。以一切法。
本來唯心。實無分別。以不覺故。分別心起。見
有境界。名為無明。心性本淨。無明不起。即於
真如。立大智慧光明義。若心生見境。則有不
見之相。心性無見。則無不見。即於真如。立遍
照法界義。若心有動。則非真了知。非本性清
淨。非常樂我淨。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由是
具起過於恒沙虛妄雜染。以心性無動故。即
立真實了知義。乃至過於恒沙清淨功德相
義。若心有起。見有餘境可分別求。則於內法
有所不足。以無邊功德。即一心自性。不見有
餘法而可更求。是故滿足過於恒沙非一非
異不可思議諸佛之法。無有斷絕。故說真如
名如來藏。亦復名為如來法身。然此一心。非

同凡夫。妄認緣慮能推之心。決定執在色身
之內。今遍十方世界。皆是妙明真心。如入法
界品云。華藏世界海中。無問若山若河。大地
虛空。草木叢林。塵毛等處。無不咸稱真法界。
具無邊德。故先德云。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
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
氣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心也者。沖虛粹
妙。炳煥靈明。無去無來。冥通三際。非中非
外。朗徹十方。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離性
離相。奚五色之能盲。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
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大矣哉。萬
法資始也。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
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
圓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德用無邊。皆同
一性。性起為相。境智歷然。相得性融。身心廓
爾。方之海印。越彼太虛。恢恢焉。晃晃焉。逈
出思議之表也。又先德云。如來藏者。即一心
之異名。何謂一心。謂真妄染淨一切諸法無
二之性。故名為一。此無二處。諸法中實。不同
虛空。性自神解。故名為心。是以若於外別求。
從他妄學者。猶如鑽氷覓火。壓沙出油。以氷
砂非油火之正因。欲求濟用。徒勞功力。又若
但修漸行。空住權乘。則似畫無膠。如坏未鍛。
以坏畫非堅牢之器。欲求究竟。無有是處。若
能諦了自心。不妄外求者。如從木出火。從麻
出油。不壞正因。速得成辦。又如畫得膠。如坏
經火。堪成器用。事不唐捐。凡有施為。悉皆究
竟。若未信入。取捨萬端。隨境生迷。為法所害。
不觀空以遣累。但取空而廢善。不達有以興

慈。但著有而起罪。皆為不了空有一心。致茲
得失。若入宗鏡。纔發心時。非唯行成。理即頓
具。便同古佛。一際無差。如大涅槃經云。拘尸
那城。有旃陀羅。名曰歡喜。佛記是人。由一發
心。當於此界千佛數中。速成無上正真之道。
法華玄義云。心法者。前所明法。豈得異心。但
眾生法太廣。佛法太高。於初學為難。然心佛
及眾生。是三無別者。但自觀己心則為易。涅
槃經云。一切眾生。具足三定。上定者。謂佛性
也。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上能兼下。即攝得眾
生法也。華嚴經云。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
佛之境界。法界即中也。虛空即空也。心佛即
假也。三種即佛境界也。是為觀心。仍具佛法。
又遊心法界者。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於十
界中。必屬一界。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法。於
一念中。悉皆備足。此心幻師。於一日夜。常造
種種眾生。種種五陰。種種國土。所謂地獄界。
假實國土。乃至佛界。假實國土。行人當自選
擇。何道可從。又如虛空者。觀心自生心。不須
藉緣。有心。心無生力。心無生力。緣亦無生。心
緣名無。合云何有。合尚叵得。離則不生。尚
無一生。況有百界千法耶。以心空故。從心
所生。一切皆空。此空亦空。若空。非空。點空。
設假。假亦非假。無假無空。畢竟清淨。豈止三
觀。萬行。乃至十方虛空。尚從心變。豈況空中
所生物像。如首楞嚴經頌云。空生大覺中。如
海一漚發。所以華嚴疏云。空有二法。俱稱真
之理。則有與空皆性空也。鈔釋云。空有稱真
之理者。此空是外空。若以理空對外空。外空

離法。是斷滅空。理空即名為真空。若以外空
亦心現。亦由對色。滅色方顯。則此斷空。從緣
無性。即性空也。故十八空中明大者。謂十方
空。即十方虛空。亦是性空矣。所以千聖付囑。
難遇機緣。若對上根。豁然可驗。如寒山子詩
云。自古多少聖。語路苦叮嚀。人根性不等。高
下有利鈍。真佛不肯信。置功抂受困。不如
心淨明。便是心王印。先德云。欲知法要。心是
十二部經之根本。入道要門。此心門者。三世
之佛祖。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唯有一乘
法。無二亦無三。一乘法者。一心是。但守一心。
即心真如門。一切諸法。無有缺少。一切法行。
不出自心。唯心自知。更無別心。心無形色。無
根無住。無生無滅。亦無覺觀可行。若有可觀
行者。即是受想行識。非是本心。皆是有為功
用。諸祖只是以心傳心。達者印可。更無別法。
如華嚴經中。文殊童子。化五百童子。發菩提
心。唯一人。善財童子。達本心原。遊一百一十
城。問菩提萬行。所學三昧門。皆如幻化而無
實體。故知從心所生。皆同幻化。但直了真心。
自然真實。如唯識樞要云。依境教理行果。五
唯識中。此論有義。但明境唯識。捨離心外取
境。一切境不離心故。有義。但說教唯識。成論
本教。釋彼說故。有義。但取理唯識。成立本教
所說之理。分別唯識性相故。有義。但取行唯
識。明五位修唯識行故。有義。但取果唯識。求
大果故。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故。乃至今
釋彼說。唯取教理。說。依教理。成彼性相。性相
即攝一切盡故。一切皆取。於理為勝。是知唯

識之理。成佛正宗。但以理該羅。無法不是。故
云萬法唯識。述宗鏡之正意。窮祖佛之本懷。
唯以一法逗一機。更無別旨。故法華經云。十
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大涅槃經云。師子吼
者。是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又云。眾生
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

問。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者。
此該萬法。應別立真如為宗。

答。真如是識
性。識既該萬法。即是有為無為諸法平等之
性。故經云。未曾有一法。而出於法性。司馬彪
云。性者。人之本也。蔡邕云。性者。心之本也。
故古師云。唯識論。是十支中高建法幢支。何
法而不收。何宗而不立。唯以簡為義。識以了
為義。離識之外。無別唯體。即識。有遮心外之
用。故名為唯。唯之名獨。性相俱收。真如是識
性。依他相分色等是識相。心所。以識為主。皆
不離識故。總名唯識。

又問。三界是有漏法。由
屬三界愛結所繫。故名三界。其無為無漏法。
不為三界愛結所繫。即不名三界法。經何故
但言三界唯心。即不攝無為無漏等法。此豈
非唯識。而但言三界耶。

答。三界所治。迷亂之
法。尚名唯識。無為無漏法。性是能治。體非迷
亂。不說自成。故但言三界唯心也。又諸部總
句。有為無為。染淨諸法。皆心為本。薩婆多等
云。無為由心故顯。有為由心故起。由心起染
淨法。勢用緣強故。說心為本。

問。立心為宗。
具幾功德之門。能起見聞之信。

答。真心自
體。非言所詮。湛如無際之虛空。瑩若圓明之
淨鏡。毀讚不及。義理難通。以功德過患二門。

絕對待故。今依先德。約相分別心。略有五義。
一遠離所取差別之相。二解脫能取分別之
執。三遍三際無所不等。四等虛空界無所不
遍。五不墮有無一異等邊。超心行處。過言語
道。又此無住之心。雙泯二諦。故無出俗入真
之異。既無出入。不在空有。故經言。心處無在。
無在之處。唯是一心。一心之體。本來寂滅。不
可以有無處所窮其幽迹。不可以識智詮量
談其妙體。唯有入者。只在心知。如擣萬種而
為香丸。爇一塵而具足眾氣。似入大海水中
浴。掬微滴而已用百川。執礫而盡成真金。攬
草而無非妙藥。空器悉盈甘露之味。滿室唯
聞薝蔔之香。眾義同歸。若太虛包含於萬像。
千途競入。猶多影靡礙於澄潭。若論一心性
起功德。無盡無邊。豈以有量之心。讚無為之
德。任盡神力。未述一毫。以信入之人。悉皆現
證。即凡即聖。感應非虛。堅信不移。法空之虛
聲自息。明誠可驗。靈潤之野焰俄停。豈假神
通。心魔頓絕。匪憑他術。識火自消。除不肖人。
焉明斯旨。如昔人云。依智不依識者。謂識現
行。隨塵分別。眼色耳聲。耽迷不覺。大聖示教。
境是自心。下愚氷執。塵為識外。今人口誦其
空。心未亡有。騰空不起。入火逾難。俱是心相
封迷故爾。後得通達。隨心轉用。豈不同鳥之
遊空。自常如是。布之火浣。不足怪也。但群生
識性不同。致令大聖隨情別說。然據至道。但
是自心。故經云。三界上下。法義唯心。此就世
界依報以明心。又云。如如與真際。涅槃及法
界。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此據出世法體

以明心。終窮至實。畢到斯原。隨流感果。還宗
了義。

問。一心為宗。可稱綱要者。教中何故。
廣談諸道。各立經宗。

答。種種諸法雖多。但
是一心所作。於一聖道。立無量名。如一火因
然。得草火木火種種之號。猶一水就用。得或
羹或酒多多之名。此一心門。亦復如是。對小
機而稱小法。逗大量而號大乘。大小雖分。真
性無隔。若決定執佛說有多法。即謗法輪。成
兩舌之過。故經云。心不離道。道不離心。如大
涅槃經云。爾時世尊。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
善男子。汝今欲知菩薩大乘微妙經典所有
祕密。故作是問。善男子。如是諸經。悉入道諦。
善男子。如我先說。若有信道。如是信道。是信
根本。是能佐助菩提之道。是故我說。無有錯
謬。善男子。如來善知無量方便。欲化眾生。故
作如是種種說法。善男子。譬如良醫。識諸眾
生種種病原。隨其所患。而為合藥。并藥所禁。
唯水一種。不在禁例。或服薑水。或甘草水。或
細辛水。或黑石蜜水。或阿摩勒水。或尼婆羅
水。或鉢晝羅水。或服冷水。或服熱水。或蒲萄
水。或安石榴水。善男子。如是良醫。善知眾生
所患種種。藥雖多禁。水不在例。如來亦爾。善
知方便。於一法相。隨諸眾生。分別廣說種種
名相。彼諸眾生。隨所說受。受已修習。除斷煩
惱。如彼病人。隨良醫教。所患得除。復次善男
子。如有一人。善解眾語。在大眾中。是諸大眾。
熱渴所逼。咸發聲言。我欲飲水。我欲飲水。是
人即時以清冷水。隨其種類。說言是水。或言
波尼。或言欝持。或言娑利藍。或言婆利。或

言波耶。或言甘露。或言牛乳。以如是等無量
水名。為大眾說。善男子。如來亦爾。以一聖道。
為諸聲聞種種演說。從信根等。至八聖道。復
次善男子。譬如金師。以一種金。隨意造作種
種瓔珞。所謂鉗鎖鐶釧。釵鐺天冠臂印。雖有
如是差別不同。然不離金。善男子。如來亦爾。
以一佛道。隨諸眾生。種種分別。而為說之。或
說一種。所謂諸佛一道無二。復說二種。所謂
定慧。復說三種。謂見慧智。復說四種。所謂
見道修道無學道佛道。乃至復說二十道。所
謂十力四無所畏。大慈大悲。念佛三昧。三正念
處。善男子。是道一體。如來昔日為眾生故。種
種分別。復次善男子。譬如一火。因所然故。得
種種名。所謂木火草火。糠火䴰善男子。佛道亦爾。一而無二。為眾生故。種種
分別。復次善男子。譬如一識。分別說六。若至
於眼。則名眼識。乃至意識。亦復如是。善男
子。道亦如是。一而無二。如來為化諸眾生故。
種種分別。復次善男子。譬如一色。眼所見者。
則名為色。耳所聞者。則名為聲。鼻所嗅者。則
名為香。舌所甞者。則名為味。身所覺者。則名
為觸。善男子。道亦如是。一而無二。如來為
欲化眾生故。種種分別。善男子。以是義故。以
八聖道分。名道聖諦。善男子。是四聖諦。諸佛
世尊次第說之。以是因緣。無量眾生得度生
死。又云。若言十善十惡。可作不可作。善道惡
道。白法黑法。凡夫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
無二之性。即是實性。陀羅尼經。云無有一切
諸法。是名一字法門。又經云。佛言。三世諸佛

所說之法。吾今四十九年不加一字。故知此
一心門。能成至道。若上根直入者。終不立餘
門。為中下未入者。則權分諸道。是以祖佛同
指。賢聖冥歸。雖名異而體同。乃緣分而性合。
般若唯言無二。法華但說一乘。淨名無非道
場。涅槃咸歸祕藏。天台專勤三觀。江西舉體
全真。馬祖即佛是心。荷澤直指知見。又教有
二種說。一顯了說。二祕密說。顯了說者。如楞
伽密嚴等經。起信唯識等論。祕密說者。各據
經宗。立其異號。如維摩經以不思議為宗。金
剛經以無住為宗。華嚴經以法界為宗。涅槃
經以佛性為宗。任立千途。皆是一心之別義。
何者。以真心妙體。不在有無。智不能知。言不
可及。非情識思量之境界。故號不思議。體虛
相寂。絕待靈通。現法界而無生。超三世而絕
跡。故號之無住。竪徹三際。橫亘十方。無有界
量。邊表不可得。故稱法界。為萬物之根。由作
群生之元始。在凡不減。處聖非增。靈覺昭然。
常如其體。故曰佛性。乃至或名靈臺妙性。寶
藏神珠。悉是一心。隨緣別稱。經云。三阿僧祇
百千名號。皆是如來之異名。只為不知諸佛
方便。迷名著相。隨解成差。但了斯宗豁然空
寂。有何名相。可得披陳。如龍王一味之雨。隨
人天善惡之業。所雨不同。各見差別。華嚴經
云。譬如娑竭羅龍王。欲現龍王。大自在力。饒
益眾生。咸令歡喜。從四天下。乃至他化自在
天處。及於地上。於一切處。所雨不同。所謂於
大海中雨清冷水。名為無斷絕。於他化自在
天雨簫笛等種。種樂音。名為美妙。於化樂天

雨大摩尼寶。名為放大光明。於兜率天雨大
莊嚴具。名為垂髻。於夜摩天雨大妙華。名為
種種莊嚴具。於三十三天雨眾妙香。名為悅
意。於四天王天雨天寶衣。名為覆蓋。於龍王
宮雨赤真珠。名為踊出光明。於阿脩羅宮雨
諸兵仗。名為降伏怨敵。於北欝單越雨種種
華。名曰開敷。餘三天下。悉亦如是。然各隨其
處。所雨不同。雖彼龍王。其心平等。無有彼此。
但以眾生善根異故。雨有差別。是以龍王一
味之雨。隨諸天感處不同。猶如諸佛一心法
門。逐眾生見時有別。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

夫教明一切萬法。至理虛玄。非有無之詮絕
自他之性。若無一法自體。云何立宗。

答。若不立宗。學何歸趣。若論自他有無。皆是
眾生識心分別。是對治門。從相待有。法身自
體。中實理心。豈同幻有。不隨幻無。楞伽經云。
佛言。大慧。譬如非牛馬性。牛馬性。其實非有
非無。彼非無自相。古釋云。馬體上不得說牛
性是有是無。然非無馬自體。以譬法身上不得
說陰界入性是有是無。然非無法身自相。此
法空之理。超過有無。即法身之性。然有趣有
向。智背天真。無得無歸情生斷滅。但有之不

用求真規宛爾。無之自然足。妙旨煥然。則寂
爾有歸。恬然無間。頓超能所。不在有無。可謂
真歸。能通至道矣。

問。以心為宗。如何是宗
通之相。

答。內證自心第一義理。住自覺地。
入聖智門。以此相應。名宗通相。此是行時。非
是解時。因解成行。行成解絕。則言說道斷。心
行處滅。如楞伽經云。佛告大慧。宗通者。謂緣
自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趣無漏界
自覺地自相。遠離一切虛妄覺想。降伏一切
外道眾魔。緣自覺趣光明輝發。是名宗通相。
所以悟心成祖。先聖相傳。故達磨大師云。明
佛心宗。寸無差悟。行解相應。名之曰祖。又
偈云。亦不覩惡而生慊。亦不觀善而勤措。亦
不捨愚而近賢。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
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超然。名
之曰祖。

問。悟道明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云何說其行相。

答。前已云。諸佛方便。不斷今
時。密布深慈。不令孤棄。已明達者。終不發言。
只為因疑故。問因問故答。此是本師。於楞伽
會上。為十方諸大菩薩。來求法者。親說此二
通。一宗通。二說通。宗通為菩薩。說通為童蒙。
祖佛俯為初機童蒙。少垂開示。此約說通。只
為從他覓法。隨語生解。恐執方便為真實。迷
於宗通。是以分開二通之義。宗通者。謂緣自
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乃至緣自覺
趣光明輝發。若親到自覺地。光明發時。得云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如群盲眼開。分明照境。
驗象真體。終不摸其尾牙。見乳正色。豈在談
其鵠雪。當此具眼人前。若更說示。則不得稱

知時名為大法師。實見月人。終不觀指。親到
家者。自息問程。唯證相應。不俟言說。終不執
指為月。亦不離指見月。如大涅槃經云。譬如
有王。告一大臣。汝牽一象。以示盲者。爾時大
臣。受王勅已。多集眾盲。以象示之。時彼眾盲。
各以手觸。大臣即還。而白王言。臣已示竟。爾
時大王。即喚眾盲。各各問言。汝見象耶。眾盲
各言。我已得見。王言。象為何類。其觸牙者。
即言。象形。如蘆菔根。其觸耳者。言象如箕。其
觸頭者。言象如石。其觸鼻者。言象如杵。其觸
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觸脊者。言象如床。其觸
腹者。言象如瓮。其觸尾者。言象如繩。善男子。
如彼眾盲。不說象體。亦非不說。若是眾相。悉
非象者。離是之外。更無別象。善男子。王喻如
來應正遍知。臣喻方等大涅槃經。象喻佛性。
盲喻一切無明眾生。是諸眾生聞佛說已。或
作是言。色是佛性。何以故。是色雖滅。次第相
續。是故獲得無上如來三十二相如來常色。
如來色者。常不斷故。是說色名為佛性。譬如
真金。質雖遷變。色常不異。或時作釧作盤。然
其黃色初無改易。眾生佛性。亦復如是。質雖
無常。而色是常。以是故。說色為佛性。乃至說
受想行識等為佛性。又有說言。離陰有我。我
是佛性。如彼盲人。各各說象。雖不得實。非不
說象。說佛性者。亦復如是。非即六法。不離六
法。善男子。是故我說眾生佛性。非色不離色。
乃至非我不離我。善男子。有諸外道。雖說有
我。而實無我。眾生我者。即是五陰。離陰之外。
更無別我。善男子。譬如莖葉鬚臺。合為蓮華。

離是之外。更無別華。又佛言。善男子。是諸外
道。癡如小兒。無慧方便。不能了達。常與無常。
苦與樂。淨不淨。我無我。壽命非壽命。眾生非眾
生。實非實。有非有。於佛法中。取少許分。虛妄
計有。常樂我淨。而實不知常樂我淨。如生盲
人。不識乳色。便問他言。乳色何似。他人答言。
色白如貝。盲人復問。是乳色者。如貝䩕言不也。復問。貝色為何似耶。答言。猶稻米粖。
盲人復問。乳色柔軟。如稻米粖耶。稻米粖者。
復何所似。答言。猶如雨雪。盲人復言。彼稻米
粖冷如雪耶。雪復何似。答言。猶如白鵠。是生
盲人。雖聞如是四種譬喻。終不能得識乳真
色。是諸外道。亦復如是。終不能識常樂我淨。
善男子。以是義故。我佛法中。有真實諦。非於
外道。夫真實諦者。宗鏡所歸。未聞悟時。不信
解者。所有說法。及自修行。皆成生滅折伏之
門。不入無生究竟之道。如菴提遮女經云。爾
時文殊師利。又問曰。頗有明知生而不生相。
為生所留者不。答曰有。雖自明見。其力未充。
而為生所留者是也。又問曰。頗有無知不識
生性。而畢竟不為生所留者不。答曰無。所以
者何。若不見生性。雖因調伏。少得安處。其不
安之相。常為對治。若能見生性者。雖在不安
之處。而安相常現前。若不如是知者。雖有種
種勝辯談說。甚深典籍。而即是生滅心。說彼
實相密要之言。如盲辯色。因他語故。說得青
黃赤白黑。而不能自見色之正相。今不能見
諸法者。亦復如是。但今為生所生。為死所死
者。而有所說者。乃於其人。即無生死之義耶。

若為常無常所繫者。亦復如是。當知大得空
者亦不自得空。故說有空義耶。故知能了萬
法無生之性。是為得道。大般若經云。佛言。善
現。以一切法空無所有。皆不自在。虛誑不堅。
故一切法。無生無起。無知無見。復次善現。一
切法性。無所依止。無所繫屬。由此因緣。無生
無起。無知無見。華嚴經云。如實法印。印諸業
門。得法無生。住佛所住。觀無生性。印諸境界。
諸佛護念。發心迴向。與諸法性。相應迴向。入
無作法。成就所作方便。是以不了唯心之旨。
未入宗鏡之人。向無生中。起貪癡之垢。於真
空內。著境界之緣。以為對治。成其輪轉。若能
返照。心境俱寂。如諸法無行經云。若菩薩見
貪欲際。即是真際。見瞋恚際。即是真際。見愚
癡際。即是真際。則能畢滅業障之罪。乃至凡
夫愚人。不知諸法畢竟滅相故。自見其身。亦
見他人。以是見故。便起身口意業。乃至不見
佛。不見法。不見僧。是則不見一切法。若不見
一切法。於諸法中。則不生疑。不生疑故。則不
受一切法。不受一切法故。則自寂滅。不思議
佛境界經云。爾時世尊。復語文殊師利菩薩
言。童子。汝能了知如來所住平等法不。文殊
師利菩薩言。世尊。我已了知。佛言。童子。何
者是如來所住平等法。文殊師利菩薩言。世
尊。一切凡夫。起貪瞋癡處。是如來所住平等
法。佛言。童子。云何一切凡夫。起貪瞋癡處。是
如來所住平等法。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一
切凡夫。於空無相無願法中。起貪瞋癡。是故
一切凡夫。起貪瞋癡處。即是如來所住平等

法。佛言。童子。空豈是有法。而言於中。有貪瞋
癡。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空是有。是故貪瞋
癡亦是有。佛言。童子。空云何有。貪瞋癡。復云
何有。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空以言說故有。
貪瞋癡。亦以言說故有。如佛說。比丘有。無生
無起。無作無為。非諸行法。此無生無起。無作
無為非諸行法。非不有。若不有者。則於生起
作為諸行之法。應無出離。以有。故言出離耳。
此亦如是。若無有空。則於貪瞋癡。無有出離。
以有。故說離貪等諸煩惱耳。中觀論偈云。從
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及於
非法。直釋偈意。法即是有。如色心等。非法是
無。如兔角等。若從法生法。如母生子。法生非
法。如人生石女兒。從非法生法。如兔角生人。
從非法生非法者。如龜毛生兔角。故般若假
名論云。復有念言。若如來但證無所得者。佛
法即一非是無邊。是故經言。如來說一切法。
皆是佛法。佛法謂何。即無所得。未曾一法。有
可得性。是故一切。無非佛法。云何一切。皆無
所得。經云。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云何非
耶。無生性故。若無生即無性。云何名一切法。
於無性中。假言說故。一切法無有性者。即是
眾生如來藏性。龐居士偈云。劫火燃天天不
熱。嵐風吹動不聞聲。百川競注海不溢。五嶽
名山不見形。澄清靜慮無蹤跡。千途盡總入
無生。故知諸法從意成形。千途因心有像。一
念澄寂。萬境曠然。元同不二之門。盡入無生
之旨。所以傅大士行路難云。君不見。諸法但
假空施設。寂靜無門為法門。一切法中心為

主。余今不復得心原。究撿心原既不得。當知
諸法併無根。又無生有二。如通心論云。一法
性無生。妙理言法。至虛言性。本來自爾。名曰
無生。二緣起無生。夫境由心現。故不從他生。
心籍境起。故不自生。心境各異。故不共生。相
因而有。故不無因生。亦云。一理無生。圓成實
性。本不生故。二事無生。緣生之相。即無生故。
止觀云。若釋金剛經。即轉無生意。度入不住
門中。種種不住。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等布
施。雖諸法不住。以無住法住般若中。即是入
空。以無住法住世諦。即是入假。以無住法住
實相。即是入中。此無住慧。即是金剛。三昧。能
破盤石沙礫。徹至本際。又如釋迦牟尼入大
寂定金剛三昧。天親無著論。開善廣解。詎出
無生無住之意。若得此意。千經萬論。豁矣無
疑。此是學觀之初章。思議之根本。釋異之妙
慧。入道之指歸。綱骨曠大。事理具足。一解
千從。法門自在。故知一切諸法。皆從無生性
空而有。有而非有。不離俗而常真。非有而有。
不離真而恒俗。則幻有立而無生顯。空有歷
然。兩相泯而雙事存。真俗宛爾。斯則無生而
無不生。不住二邊矣。如古德頌云。無生終不
住。萬像徒流布。若作無生解。還被無生固。

問。以心為宗。理須究竟。約有情界。真妄似分。
不可雷同。有濫圓覺。如金鍮共爇。真偽俄分。
砂米同炊。生熟有異。未審以何心為宗。

答。
誠如所問。須細識心。此妙難知。唯佛能辯。只
為三乘慕道。見有差殊。錯指妄心。以為真實。
認妄賊而為真子。劫盡家珍。收魚目以作驪

珠。空迷智眼。遂使愚癡之子。陷有獄之重關。
邪倒之人。溺見河之駭浪。戲熾焰於朽宅。忘
苦忘疲。臥大夢於長宵。迷心迷性。皆為執斯
緣慮。作自己身。遺此真心。認他聲色。斯則出
俗外道。在家凡夫之所失也。乃至三乘慕道。
法學。禪宗。亦迷此心。執佛方便。致使教開八
網。乘對四機。越一念而遠驟三祇。功虛大劫。
離寶所而久淹化壘。跡困長衢。斯即權機小
果。乃至禪宗不得意者之所失也。所以首楞
嚴經云。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
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
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
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
亂修習。猶如煮砂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
能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
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
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
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
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釋曰。此二種
根本。即真妄二心。一者無始生死根本者。即
根本無明。此是妄心。最初迷一法界。不覺忽
起而有其念。忽起即是無始。如睛勞華現。睡
熟夢生。本無元起之由。非有定。生之處。皆自
妄念。非他外緣。從此成微細業識。則起轉識。
轉作能心。後起現識。現外境界。一切眾生。同
用此業轉現等三識。起內外攀緣。為心自性。
因此生死相續。以為根本。二者無始菩提。涅
槃元清淨體者。此即真心。亦云自性清淨心。
亦云清淨本覺。以無起無生。自體不動。不為

生死所染。不為涅槃所淨。目為清淨。此清淨
體。是八識之精元。本自圓明。以隨染不覺不
守性故。如虛谷任響。隨緣發聲。此亦如然。能
生諸法。則立見相二分。心境互生。但隨染淨
之緣。遺此圓常之性。如水隨風。作諸波浪。由
此眾生。失本逐末。一向沈淪。都不覺知。枉受
妄苦。雖受妄苦。真樂恒存。任涉昇沈本覺不
動。如水作波。不失濕性。唯知變心作境。以悟
為迷。從迷積迷。空歷塵沙之劫。因夢生夢。永
昏長夜之中。故經云。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
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以不了不動
真心。而隨輪迴妄識。此識無體。不離真心。元
於無相真原。轉作有情妄想。如風起澄潭之
浪。浪雖動而常居不動之源。似瞖生空界之
華。華雖現而匪離虛空之性。瞖消空淨。浪
息潭清。唯一真心。周遍法界。又此心不從前
際生。不居中際住。不向後際滅。昇降不動。性
相一如。則從上稟受。以此真心為宗。離此修
行。盡縈魔羂。別有所得。悉陷邪林。是以能動
深慈。倍生憐愍。故二祖求此妄心不得。初祖
於是傳衣。阿難執此妄心。如來所以呵斥。如
經云。佛告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
死。今復問汝。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
語阿難言。汝今見不。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
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
我心目。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
將眼見。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
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

耀。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
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佛言。咄。阿難。
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
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
想相。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
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阿難白佛言。世尊。我
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獨供養
如來。乃至遍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
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發明不
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
所有。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
眾無不疑惑。唯垂大悲。開示未悟。爾時世尊。
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
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
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
體。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
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
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
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
性。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
別影事。我非勅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
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
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
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
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古釋云。能推者。
即是妄心。皆有緣慮之用。亦得名心。然不是

真心。妄心是真心上之影像。故云。汝身汝心。
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若執此影像為
真。影像滅時。此心即斷。故云若執緣塵。即同
斷滅。以妄心攬塵成體。如鏡中之像。水上之
泡。迷水執波。波寧心滅。迷鏡執像。像滅心
亡。心若滅時。即成斷見。若知濕性不壞。鏡體
常明。則波浪本空。影像元寂。故知諸佛境智。
遍界遍空。凡夫身心。如影如像。若執末為本。
以妄為真。生死現時。方驗不實。故古聖云。見
鑛不識金。入爐始知錯。

問。真妄二心。各以
何義名心。以何為體。以何為相。

答。真心以
靈知寂照為心。不空無住為體。實相為相。妄
心以六塵緣影為心。無性為體。攀緣思慮為
相。此緣慮覺了能知之妄心。而無自體。但是
前塵。隨境有無。境來即生。境去即滅。因境而
起。全境是心。又因心照境。全心是境。各無自
性。唯是因緣。故法句經云。焰光無水。但陽氣
耳。陰中無色。但緣氣耳。以熱時炎氣。因日光
爍。遠看似水。但從想生。唯陽氣耳。此虛妄
色心。亦復如是。以自業為因。父母外塵為緣。
和合似現色心。唯緣氣耳。故圓覺經云。妄認
六塵緣影。為自心性。故知此能推之心。若無
因緣。即不生起。但從緣生。緣生之法。皆是無
常。如鏡裏之形。無體。而全因外境。似水中之
月。不實。而虛現空輪。認此為真。愚之甚矣。所
以慶喜執而無據。七處茫然。二祖了而不生。
一言契道。則二祖求此緣慮不安之心不得。
即知真心遍一切處。悟此為宗。遂乃最初紹
於祖位。阿難因如來推破妄心。乃至於五陰

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性。一一微細窮詰。
徹底。唯空。皆無自性。既非因緣自他和合而
有。又非自然無因而生。悉是意言識想分別。
因茲豁悟妙明真心。廣大含容遍一切處。即
與大眾俱達此心。同聲讚佛。故經云。爾時阿
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
得無罣礙。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
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
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
十方。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
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
起滅無從。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禮
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妙湛
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消我億劫顛
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即同初祖。直指人心。
見性成佛。

問。真心行相。有何證文。

答。持
世經云。菩薩觀心。心中無心相。是心從本以
來。不生不起。性常清淨。客塵煩惱染。故有分
別。心不知心。亦不見心。何以故。是心空。性
自空。故根本無所有。是心無有一定法。定法
不可得故。是心無法。若合若散。是心前後際
不可得。是心無形。無能見者。心不自見。不知
自性。乃至是人。爾時。不分別是心是非心。但
善知心無生相。通達是心無生性。何以故。心
無決定性。亦無決定相。乃至不得心垢相。不
得心淨相。但知是心。常清淨相。大般若經云。
於一切法。雖無所取。而能成辦一切事業。釋
曰。若了自心。無事不辦。或妄取前境界。却成
內自不足。所以金剛三昧經云。菩薩觀本性

相。謂自滿足。千思萬慮不益道理。徒為動亂。
失本心王。論釋云。無量功德。即是一心。一心
為主。故名心王。生滅動亂。違此心王。不得還
歸。故言失也。又心者。統攝諸法。一切最勝。
無一法而不攝。王者。統御四海。八表朝宗。無
一民而不臣。故如幻三昧經云。不求諸法。是
名己身。進趣大乘方便經云。真如實觀者。思
惟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
分別之想。

問。心能作佛。心作眾生。以了真
心。故成佛。以執妄心。故成眾生。若成佛。皆具
圓通五眼。無漏五陰。故經云。滅無常色。獲得
常色。又云。妙色湛然常安住。又云。善能分別
諸法相。云何說真心。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
切分別之想。

答。若是妄心見聞。須假因緣
能所生起。如云。眼具九緣生等。若無色空和
合之緣。見性無由得發。五根亦然。皆仗緣起。
斯則緣會而生。緣散而滅。無自主宰。畢竟性
空。如楞伽經偈云。心為工技兒。意如和技者。
五識為伴侶。妄想觀技眾。如歌舞立技之人。
隨他拍轉。拍緩則步緩。拍急則步急。五根亦
如是。但隨意轉。如云。身非念輪。隨念而轉。何
者。意地若生。身輪動作。意地若息。根境寂然。
真心則不爾。常照常現。鐵圍不能匿其輝。遍
界遍空。穹蒼不能覆其體。非純非雜。萬法不
能隱其真。無住無依。塵勞不能易其性。豈假
前塵發耀。對境生知。自然寂照靈知。湛然無
際。故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如是六根。由彼
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是以汝
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

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甞無所出。不
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汝但
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暗明。如是十
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
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黏應拔圓脫。不
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
六根互相為用。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
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殑伽
神女。非鼻聞香。驕梵鉢提。異舌知味。舜若多
神。無身有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
其體元無。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
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阿難。
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
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成無上
知覺。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若令急合。暗
相現前。六根黤然。頭足相類。彼人以手循體
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辯。知覺是同。緣見因
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根塵既消。云何覺明。不成圓妙。釋曰。如彼世
人聚見於眼者。此先明世見。非眼莫觀。若令
急合。則無所見。與耳等。五根相似。彼人以手。
循體外繞。雖不假眼。而亦自知。此況真見。不
藉外境。緣見因明暗成無見者。此牒世間眼
見。須仗明暗因緣。根塵和合。方成於見。無見。
不明自發者。此正明真見之時。見性非眼。既
不屬眼。又何假明暗根塵所發。則不明之明。
無見之見。自然寂照靈知。何曾間斷。且世間
明暗虛幻出沒之相。又焉能覆蓋乎。是以明
不能明。暗不能暗也。故云。則諸暗相。永不能

昏。真性天然。豈非圓妙。所以學人問先德云。
如何是大悲千手眼。答云。如人夜裏摸得枕
子。

問。妄心行相。有何證文。

答。勝天王般
若波羅蜜經云。佛言。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念
心作是思惟。此心無常。而謂常住。於苦謂樂。
無我謂我。不淨謂淨。數動不住。速疾轉易。結
使根本。諸惡趣門。煩惱因緣。壞滅善道。是不
可信。貪瞋癡主。一切法中。心為上首。若善知
心。悉解眾法。種種世間皆由心造。心不自見。
若善若惡。悉由心起。心性迴轉。如旋火輪。易
轉如馬。能燒如火。暴起如水。作如是觀。於念
不動。不隨心行。令心隨已。若能伏心。則伏眾
法。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心若常者。亦
復不能分別諸色。所謂青黃赤白紫色。善男
子。心若常者。諸憶念法。不應忘失。善男子。心
若常者。凡所讀誦。不應增長。復次善男子。心
若常者。不應說言。已作今作當作。若有已作
今作當作。當知是心必定無常。善男子。心若
常者。則無怨親。非怨非親。心若常者。則不應
言。我物他物。若死若生。心若常者。雖有所作。
不應增長。善男子。以是義故。當知心性。各各
別異故。當知無常。又云。云何現喻。如經中說。
眾生心性。猶如獼猴。獼猴之性。捨一取一。眾
生心性。亦復如是。取著色聲香味觸法。無暫
住時。是名現喻。可驗。即今眾生之心。如猿猴
之處高樹。上下不停。猶彌泥之泛迅流。出入
無礙。似幻士之遊眾會。名相皆虛。若技兒之
出戲場。本末非實。所以正法念處經云。又彼
比丘。次復觀察心之猿猴。如見猿猴。如彼猿

猴躁擾不停。種種樹枝。華果林等。山谷巖窟。
迴曲之處。行不障礙。心之猿猴。亦復如是。五
道差別。如種種林。地獄。畜生。餓鬼。諸道。猶如
彼樹。眾生無量。如種種枝。愛如華葉。分別愛
聲諸香味等。以為眾果。行三界山。身則如窟。
行不障礙。是心猿猴。此心猿猴。常行地獄餓
鬼。畜生。生死之地。又彼比丘。依禪觀察心之
技兒。如見技兒。如彼技兒。取諸樂器。於戲場
地。作種種戲。心之技兒。亦復如是。種種業化。
以為衣服。戲場地者。謂五道地。種種裝飾。種
種因緣。種種樂器。謂自境界。技兒戲者。生
死戲也。心為技兒種種戲者。無始無終長生
死也。又彼比丘。依禪觀察心彌泥魚。如見彌
泥。如彌泥魚。在於河中。若諸河水。急速亂波。
深而流疾。難可得行。能漂無量。種種樹木。勢
力暴疾。不可遮障。山㵎泥魚。能入能出。能行能住。心之彌泥。亦復如
是。於欲界河急疾波亂。能出能入。能行能住。
大智度論云。如佛說。凡夫人。或時知身無常。
而不能知心無常。若凡夫人。言身有常猶差。
以心為常。是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歲。二十
歲。是心日日過去。生滅各異。念念不停。欲生
異生。欲滅異滅。如幻事。實相不可得。如是無
量因緣。故知心無常。是名心念處。行者思惟。
是心屬誰。誰使是心。觀已。不見有主。一切法
因緣和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自性。無自
性。故無我。若無我。誰當使是心。止觀云。起一
念慮知之心。隨善惡而生十道。一若其心念
念專貪瞋癡。攝之不還。拔之不出。日增月甚。

起上品十惡如五扇提羅者。此發地獄之心。
行火塗道。二若其心念念欲多眷屬。如海吞
流。如火焚薪。起中品十惡。如調達誘眾者。此
發畜生心。行血塗道。三若其心念念欲得名聞。
四遠八方。稱揚欽詠。內無實德。虛比賢聖。起
下品十惡。如摩犍提者。此發鬼心。行刀塗道。
四若其心念念常欲勝彼。不耐下人。輕他珍
已。如鵄高飛下視。而外揚仁義禮智信。起下
品善心。行阿脩羅道。五若其心念念。欣世間
樂。安其嗅身。悅其癡心。此起中品善心。行
於人道。六若其心念念知三惡苦多。人間苦樂
相間天上純樂。為天上樂。折伏麁惡。此上品
善心。行於天道。七若其心念念欲大威勢。身
口意纔有所作。一切弭從。此發欲界主心。行
魔羅道。八若其心念念欲得利智辯聰。高才
勇哲。鑒達六合。十方顒顒。此發世智心。行尼
乾道。九若其心念念五塵六欲。外樂蓋微。三
禪之樂。猶如石泉。其樂內重。此發梵心。行色
無色道。十若其心念念知善惡輪環。凡夫耽
湎。賢聖所訶。破惡由淨慧。淨慧由淨禪。淨禪
由淨戒。尚此三法。如飢如渴。此發無漏心。行
二乘道。此上十心。或先起非心。或先起是心。
或是非並起。譬象魚風。並濁池水。象譬諸非。
自外而起。魚譬內觀羸弱。為二邊所動。風譬
內外合雜。穢濁混和。前九種心是生死。如蠶
自縛。後一種心是涅槃。如麞獨跳。雖得自脫。
未具佛法。俱非。故雙簡。明知三界無別理。但
是妄心生。為八倒之根株。作四流之源穴。疾
如掣電。猛若狂風。𧢍起塵勞。速甚瀑川之

水。歘生五欲。急過旋火之輪。是以結構四魔。
驅馳十使。沈二死之河底。投八苦之焰中。醉
迷衣裏之珠。徒經艱險。鬪沒額中之寶。空自
悲嗟。皆因妄心。迷此真覺。終無別失。有出斯
文。如上依教所說。真妄二心。約義似分。歸宗
匪別。何者。真心約理體。妄心據相用。今以理
恒是心。不得心相。心恒是理。不動心相。如水
即波。不得波相。波即是水。不壞波相。是以動
靜無際。性相一原。當凡心而是佛心。觀世諦
而成真諦。所以華嚴經云。菩薩摩訶薩。觀一
切法。皆以心為自性。如是而住。若攝境為心。
是世俗勝義。心之自性。即是真如。是勝義勝
義。如是而住。以無所得而為方便。雙照真俗。
無住住故。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

夫所言心法者。云何是心。云何是心法。

答。
了塵通相。說名心王。由其本一心。是諸法之
總原也。取塵別相。名為數法。良因其根本無
明。迷平等性故也。辯中邊論云。若了塵通相。
名心。取塵別相。名為心法。

問。此一心法。幾
義而成。

答心法總有四義。一是事。隨境分
別。見聞覺知。二是法。論體唯是生滅法數。此
二義。論俗故有。約真故無。三是理。窮之空寂。

四是實。論其本性。唯是真實如來藏法。

問。
心四義之中。前二義是緣慮妄心。後二義是
常住真心。約真心。則本性幽玄窮理空寂。既
無數量。不更指陳。只如妄心既涉見聞。又言。
生滅。此緣慮心。有其幾種行相。

答。有五種
心。一率爾心。謂聞法創初。遇境便起。二尋求
心。於境未達。方有尋求。三決定心。審知法體。
而起決定。四染淨心。法詮欣厭。而起染淨。五
等流心。念念緣境。前後等故。法苑義林云。辯
五心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名率爾墮心。
同時意識。先未緣此。今初同起。亦名率爾。故
瑜伽論云。意識任運散亂。緣不串習境時。無
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心。有欲生時。尋
求等攝故。又解深密經。及決擇論說。五識同
時。必定有一分別。意識。俱時而轉。故眼俱意。
名率爾心。初卒墮境故。此既初緣。未知何境
為善為惡。為了知故。次起尋求。與欲俱轉。希
望境故。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即
解境故。決定已。識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怨
住惡。於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由此
染淨意識為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前而
起。名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

先德問。
五心於八識中。各有幾心。

答。前五識有四心。
除尋求心。無分別故。第六具五心。第七無率
爾尋求二心。有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謂第七
常緣現在境故。無率爾也。

問。第七現有計度
分別。何無尋求心。

答。夫尋求心皆依率爾。後
尋求方生。第七既無率爾。尋求亦無。

問。前五
既有率爾。何無尋求。

答。尋求有二緣方有。一

即率爾心引。二即計度分別心。前五種雖有
率爾。而無計度分別。第八有三心。率爾決定
等流。無染淨尋求。

問。第八同第七。常緣現
在境。何得有率爾。

答。第七緣境。即無間斷。第
八緣境。境有間斷。第八初受生時。創緣三界。
三種境故。

問。初受生時。第七亦創緣三界。第
八識。何無率爾心。

答。第七隨所繫。常緣當界
第八識也。今助一解。第七常內緣一境。即無
率爾。第八外緣多境。而有率爾。無分別故。即
無尋求。

問。五心之中。何心熏種。何心不熏種。

答。率爾心有二說。一云。不熏種。任運緣境。不
強盛故。二云。若緣生境。即不熏種。若緣曾聞
熟境。即熏種。由串習力故。餘心總熏種。今解。
且如率爾聞聲境時。不簡生熟聲境。皆熏實
聲種子。更有九心成輪。廣略不同。真理是一。
其心如輪。隨境而轉。故經云。身非念輪。隨念
而轉。其義如何。上座部師。立九心輪者。一有
分。二能引發。三見。四尋求。五貫徹。六安立。
七勢用。八返緣。九有分體。且如初受生時。未
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若有境
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其心既於
此境上轉。見照矚彼。既見彼已。便成尋求。察
其善惡。既察彼已。遂貫徹識其善惡。而安立
心。起語分別說其善惡。隨其善惡。便有動作
勢用。動作既興。欲休廢道。故返緣前所作事。
既返緣已。還歸有分。任運緣境。名為九心。可
成輪義。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
心通生死。返緣心唯得死。若離欲者。死唯有
分心。既無我愛。無所返緣。不生顧戀。未離欲

者以返緣心而死。有戀愛故。若有境至。即心
可生。若無異境。恒住有分。任運相續。然見與
尋求前後不定。

問。若隨分別。立真妄心。約
此二心。總有幾種。

答。大智度論云。有二種
道。一畢竟空道。二分別好惡道。若畢竟空道。
尚不得一。何況說多。若分別好惡道。理從義
別。事乃恒沙。且約一心。古釋有四。一紇利陀
耶。此云肉團心。身中五藏心也。如黃廷經所
明。二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
色是眼識境。根身。種子器世界。是阿賴耶識
之境。各緣一分。故云自分。三質多耶。此云集
起心。唯第八識積集種子。生起現行。四乾栗
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此是真心也。
然第八識無別自體。但是真心。以不覺故。與
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義。和合義者。能含染
淨。目為藏識。不和合者。體常不變。目為真
如。都是如來藏。故楞伽經云。寂滅者。名為一
心。一心者。即如來藏。如來藏。亦是在纏法身。
經云。隱為如來藏。顯為法身。故知四種心。本
同一體。但從迷悟分多。經偈云。佛說如來藏。
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佛說
如來藏者。即法身在纏之名。以為阿賴耶。即
是藏識。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有執真如
與賴耶體別者。是惡慧也。然雖四心同體。真
妄義別。本末亦殊。前三是相。後一是性。性相
無礙。都是一心。即第四真心以為宗旨。又古
德廣釋一心者。望一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
約體絕相義。即真如門。謂非染非淨。非生非
滅。不動不轉。平等一味。性無差別。眾生即涅

槃。不待滅也。凡夫彌勒。同一際也。二隨緣起
滅義。即生滅門。謂隨熏轉動。成於染淨。染淨
雖成。性恒不動。只由不動。能成染淨。是故不
動。亦在動門。楞伽經云。如來藏名阿賴耶識。
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又
云。如來藏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識
藏。若此一心。推末歸本者。謂證第一義。則得
解脫。第一義。是緣之性。若見緣性。則脫緣縛。
華嚴經云。皆一心作。論云。但是一心者。一切
三界。唯心轉故。諸教同引。證成唯心。云何一
心而作三界。有三。一二乘。謂有前境。不了唯
心。縱聞一心。但謂真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
非皆是心。二異熟賴耶。名為一心。簡無外境。
故說一心。三如來藏性。清淨一心。理無二體。
故說一心。是知凡聖二法。染淨二門。無非一
心矣。又此一心。約性相體用本末即入等義。
更有十門。一假說一心。則二乘人。謂實有外
法。但由心變動。故說一心。下之九門。實唯一
心。二相見俱存。故說一心。此通八識。及諸心
所并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習力
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三攝相歸見。故說一
心。亦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
生。帶彼影起。四攝數歸王。故說一心。唯通八
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釋云。攝相
歸見者。唯識偈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妄
見。如人目有瞖。見毛月等事。凡作論有三義。
一者立義。即初句。二者引證。即第二句。三者
譬喻。即下二句。所緣緣論云。內識如外現。為
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意云。內

識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
及從彼生識故。結云。諸識唯內境。相為所緣
緣。理極成也。則非全無相。相全屬識。故云歸
見。攝數歸王者。如莊嚴論偈云。自界及二光。
癡共諸惑起。如是諸分別。二實應遠離。釋曰。
自界。謂自阿賴耶識種子。二光。謂能取光。所
取光。此等分別。由共無明。及諸餘惑。故得生
起。如是諸分別。二實應遠離。二實。謂所取實。
及能取實。如是二實染污應求遠離。所以論
偈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信光。
二光無二法。釋曰。求唯識人。應知能取。所取。
此之二種。唯是心光。五以末歸本。說一心。謂
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經偈
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心如是。
異亦不可得。六攝相歸性。說一心。謂此八識。
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一
切眾生。即涅槃相。經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
無相。七性相俱融。說一心。謂如來藏。舉體隨
緣。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此理事。
混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礙。八融事
相入。說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以性成事。
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入一切。一一塵內各
見法界。天人脩羅不離一塵。九全事相即。說
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彼此
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十。
帝網無礙。說一心。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
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心識如來藏性。圓
融無盡。以真如性。畢竟無盡故。觀一切法。即
真如故。一切時處。皆帝網故。如漩洑頌云。若

人欲識真空理。身內真如還遍外。情與非情
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不離幻色即見空。
此即真如含一切。一念照入於多劫。一一念
劫收一切。於一境內一切智。於一智中諸境
界。只用一念觀諸境。一切諸境同時會。時處
帝網現重重。一切智通無罣礙。漩洑者。水之。
漩流洄洑之處。一甚深故。二迴轉故。三難渡
故。法海漩洑亦然。一唯佛能究故。二真妄相
循。難窮初後。三聞空謂空。聞有謂有。則沈於
漩洑。若不了斯宗。難超有海。隨善惡之浪。漂
苦樂之洲。不遇慈航。焉登覺岸。如偈云。真
如淨法界。一泯未嘗存。隨於染淨緣。遂成十
法界。隨染緣成六凡法界。隨淨緣成四聖法
界。六凡法界者。一天法界。二人法界。三脩羅
法界。四地獄法界。五餓鬼法界。六畜生法界。
四聖法界者。一聲聞法界。二緣覺法界。三菩
薩法界。四佛法界。眾生於真性上。以情想自
異。則六趣昇沈。諸聖於無為法中。以智行為
差。則四聖高下。然凡聖迹雖昇降。縛脫似殊。
於一真法界之中。初無移動。又依華嚴宗。一
心隨理事。立四種法界。一理法界者。界是性
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二事法界者。界是分
義。一一義別有分劑故。三理事無礙法界者。
具性分義。圓融無礙。四事事無礙法界者。一
切分劑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以
此十法界。因理事四法界。性相。即入。真俗融
通遰出無窮。成重重無盡法界。然是全一心
之法界。全法界之一心。隨有力無力。而立一
立多。因相資相攝。而或隱或顯。如一空。遍森

羅之物像。似一水。收萬疊之波瀾。入宗鏡中。
坦然顯現。又有所入能入。二種法界。如清涼
疏云。先明所入。總唯一真無礙法界。語其性
相。不出事理。隨其義別。略有五門。一有為法
界。二無為法界。三俱是。四俱非。五無障礙。
然五各二門。初有為二者。一本識能持諸法
種子。名為法界。如論云。無始時來界等。此約
因義。而其界體。不約法身。二三世之法差別
邊際。名為法界。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知過
去一切法界。悉無有餘等。此即分劑之義。二。
無為法界二者。一性淨門。在凡位中。性恒淨
故。真空一味。法無差別故。二離垢門。謂由對
治。方顯淨故。隨行淺深。分十種故。三亦有為
亦無為法界二者。一隨相門。謂受想行蘊及
五種色并八無為。此十六法。唯意所知。十
八界中。名為法界。二無礙門。謂一心法界。具
含二門。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雖此二門。
皆各總攝一切諸法。然其二位。恒不相雜。其
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迴向品
云。於有為界示無為法。而不滅壞有為之相。
於無為界。示有為法。而不分別無為之性。此
明事理無礙。四非有為非無為法界二門者。
一形奪門。謂緣無不理之緣。故非有為。理無
不緣之理。故非無為。法體平等。形奪雙泯。大
品經云。須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為是有為。
為是無為。佛言。非有為法。非無為法。何以
故。離有為法。無為法不可得。離無為法。有為
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為性。無為性。是二法
不合不散。此之謂也。二無寄門。謂此法界。離

相離性。故非此二。又非二諦故。又非二名言
所能至故。是故俱離。解深密經云。一切法者。
略有二種。所謂有為無為。是中有為。非有為
非無為。無為。非無為非有為等。五無障礙法
界二門者。一普攝門。謂於上四門。隨一即攝
餘一切故。是故善財。或覩山海。或見堂宇。皆
名入法界。二圓融門。謂以理融事故。令事無
分劑。微塵非小。能容十剎。剎海非大。潛入一
塵也。以事顯理故。令理非無分。謂一多無礙。
或云一法界。或云諸法界。然由一非一故即
諸。諸非諸。故即一。乃至重重無盡。是以善財。
暫時執手。遂經多劫。纔入樓閣。普見無邊。皆
此類也。上來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界。應以
六相融之。二明能入。亦有五門。一淨信。二正
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圓滿。此五於前所入法
界。有其二門。一隨一能入。通五所入。隨一所
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一
門。此上心境。二義十門。六相圓融。總為一聚。
無障礙法界。百門義海云。入法界者。即塵緣
起是法。法隨智顯。用有差別是界。此法以
無性故。則無分劑。融無二相。同於真際。與虛
空等。遍通一切。隨處顯現。無不明了。然此一
塵與一切法。各不相見。亦不相知。何以故。由
各各全是圓滿法界。普攝一切。更無別法可
知見也。經云。即法界無法界。法界不知法界。
若如是。更無別法可知見者。云何言入。以悟
了之處。名為入故。又雖入而無所入。若有所
入。則失諸法性空義。以無性理同故。則處處
入法界。前約情智凡小所見。隨染淨緣成十

法界者。即成其過。今依華嚴性起法門。悉為
真法界。若成若壞。若垢若淨。全成法界。如經
云。分別諸色無量壞相。是名上智者。古釋云。
六道之色。壞善壞定。二乘之色。壞因壞果。菩
薩之色。壞有壞無。佛色者。壞上諸壞。壞為法
界。非壞非不壞。悉是法界。

問。心分四名。義開十種。識之名義。約有幾何。

答。若約同門自相。不可分別。若約異門共相。
隨義似分。名約性相有九義。包內外具五。名
有九者。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
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九淨
識。義具五者。一識自相。謂識自證分。二識所
變故。一切境界。從心現起。三識相應故。同時
受想等心法。四識分位故。識上四相等。五識
實相故。謂二空真如。是識實性。自上諸法。皆
不離識。總名唯識。故知若相若性。若境若心。
乃至差別分位。皆是唯識。卷舒匪離。總別同
時。猶雲霧之依空。若波瀾之涌海。又古德廣
釋唯識。義有十門。明此唯識二字。先離解。次
合解。先且離解。初唯後識。初唯字者。有三義。
一者揀持之義。揀之。謂揀去我法所執。持謂
持取。持取依圓二性。唯識論云。唯言為遣離
識我法。非無不離識心所無為等。二者決定
義。決無離心之境。定有內識之心。謂小乘離
心有境。清辯破無內心。三者顯勝義。謂心王
勝。心所等劣。今但顯勝。不彰於劣。瞿波論師
二十唯識云。此說唯識。但舉王勝。理兼心所。
如言王來。非無臣佐。次解識字者。即了別義。
謂八種心王。是識自性等。五位百法。理之與

事。皆不離識。不爾。真如應非唯識。攝餘歸識。
總立識名。經云。三界唯心。次合釋唯識者。唯
謂揀去。遮無外境。境無非有。識能了別。詮有
內心。心有非無。合名唯識。唯謂遮無是用。識
表詮有是體。攝用歸體。唯即識。持業釋。夫六
釋之文。簡法為妙。今欲性相俱辯。且略引持
業依主二釋。可稱今文。第一持業釋者。有二。
一持業。二同依。且持業者。持謂任持。業謂業
用。若法體能持用。用能顯體。名為持業。如言
藏識。識是體。藏是用。識體能持藏用。即名持
業。又如妙法即蓮華等。二同依釋者。即多用
同依一體。如言分段生死即身。變易生死即
身等是。所以一切萬法。以心為體。萬法是用。
法不離心。用不離體。心體能持萬法。法即是
心。用即是體。名持業釋。若一切法。不得自心
之任持。無一法可立。又若無法。則無業用。無
用不能顯體。故知一切法是心。心是一切法。
體用相成。非一非二。第二依主釋者。有二。一
依主釋。二依士釋。依主者。有法以勝釋劣。將
劣就勝以彰名。如言眼識。眼是所依即勝。識
是能依即劣。以勝眼釋劣識故。將劣就勝。以
彰其名。眼之識故。依主釋也。或以別簡通。依
主。即別名勝。通名劣。二依士釋者。謂劣法是
勝法之士用故。今將劣法解於勝法。勝法從
劣法以彰名。如言擇滅無為。擇滅是有為即
劣。無為即勝。將勝就劣以彰名。依士釋。是知
心王為勝。一切法盡是心法。又心是所依即
勝。法是能依即劣。以劣顯勝。心之法故。即依
主釋。無有一法不屬心者。若以一切法顯心。

以劣彰勝。法之心故。即依士釋。所以宗鏡內。
於持業。有財依主。依士。隣近。帶數。六釋之中。
不出持業依主等二釋。下文不更一一廣明。
以一例諸。自然無惑。

問。此言唯遮外境不有。
為遮離心之境。為遮不離心之境。

答。設爾何
失難。二俱有過。若遮離心之境是無餘。有不
離心相分在。何以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若
遮不離心境是無。應但有能變三分。闕所變
相分過。如何通釋。答。所言唯識者。遮心外境
無。不遮內境不離識相分是無。

問。內境與識。
既並非無。如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耶。

答。
以護法菩薩云。境名通於內外。謂有離心境。
不離心境。恐濫外境。但言唯識。所以唯識論
云。謂諸愚夫。迷執外境。起煩惱業。生死輪迴。
不解觀心。非謂內境相分。如外都無。

問。唯識
性與唯識。有何同異。

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
二義者。一者。虛妄唯識性。即遍計性。所遣清
淨。二者。真實唯識性。即圓成實性。所證清淨。
若言唯識者。有二義。一者。世俗唯識。即依他
起所斷清淨。二者。勝義唯識。即圓成實。所得
清淨。又言唯識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
為。通漏無漏。性即圓成。唯是真如。無為無漏。
又云。唯言識者。是了別義。意云。五位一百法
理之與事。不離識。今攝歸識。總言識名。以萬
法由心起故。然即非唯一人之識。亦非唯一
識。更無餘識等。出唯識體者。一所觀出體者。
即取五位一百法為體。以通觀有為無為法
故。即以識相識性。合為唯識體。皆不離識故。
二能觀出體者。即唯取心心所為體。心所與

識。常相應故。即唯能非所。若約唯識觀。即取
於境中慧為體。於所觀境。觀察勝故。又明唯
識差別。總攝諸緣及理。有其十種。一遣虛存
實義者。遣為除遣。虛為虛妄。觀遍計所執。唯
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除遣。為情有理無故。
存者留義。實謂實有。即觀依圓法。體是實有。
是本後二智境。應正存留。為理有情無故。良
由一切異生小乘。無始時來。妄執我法為有。
清辯菩薩等。妄撥理事為空。今於唯識觀中。
遣虛者。空觀。對遣有執。存實者。有觀。對遣空
執。非有非空。法無分別。離言詮故。二者。捨濫
留純義。捨為捨離。濫即相濫。留謂存留。純為
無雜。雖觀事理。有境有心。為心不孤起。仗境
方生。境不自生。識變方起。由境有濫。捨之不
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故唯識論云。我唯
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境。但言唯識。非為內
境。如外都無。華嚴經云。三界唯心故。三攝末
歸本義。攝謂綰攝。末即見相二分。歸即向。本。
謂識自證分。是所依體故。今攝末見相分。歸
本自證分體。故言唯識。故解深密經云。諸識
所緣。唯識所現。四隱劣顯勝義。謂王所俱能
示現。心所即劣。依他起故。隱劣不取。心王即
勝。所依體故。故言唯識。即名顯勝故。莊嚴論
云。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五遣相證性義。
識言所表。具有事理。事謂相用。遣而不取。理
為體性。應求作證。故攝論偈云。依繩起蛇解。
見繩知是無。證見彼分明。方知明性亂。六境
義。境謂所觀境。識即能觀心。此所觀境。由識
變現。境不離識。立境唯識義。阿毘達磨經云。

鬼人天等。所見各異。七教義。即能詮教。說有
唯識義故。楞伽經偈云。由自心執著。心似外
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八理義。道理
唯識。唯識頌云。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
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九行義。行謂觀行。即
菩薩在定位。作四尋伺觀等。即觀行及定。俱
不離識故。瑜伽論偈云。菩薩於定位。觀境唯
是心等。十果義。謂佛果四智。菩薩所有功德。
皆不離識。故莊嚴論云。真如無境識。是淨無
漏界等。如上十義。性相境智教理行果等。皆
唯是識。無有一法而非所標。故稱群經了義
中王。諸聖所依之父。若有遇者。頓息希望。無
一法而可求。無一事而不足。全獲如來無上
之珍寶。寧同荊岫璞中。已探教海祕密之靈
珠。豈比驪龍頷下。遂得盡眾生之苦際。斷煩
惱之病原。一念功全。千途自正。是以法華經
云。如清涼池。能滿一切諸渴乏者。如寒者得
火。如裸者得衣。如商人得主。如子得母。如渡
得船。如病得醫。如闇得燈。如貧得寶。如民得
王。如賈客得海。如炬除闇。此法華經。亦復如
是。能令眾生離一切苦。一切病痛。能解一切
生死之縛。故知唯此真實。萬法皆空。以此標
宗。更無等等。如觀法經云。彼有菩薩。名曰上
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
謂乞士言。汝從何來。答。我從真實中來。又
問。何謂真實。答曰。寂滅故名為真實。又問。
寂滅相中。有所求無所求耶。答曰。無所求。又
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答言。無所求中。吾故
求之。又問。無所求中。何用求耶。答。有所求者。

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者亦空。實者亦空。來
者亦空。語者亦空。問者亦空。寂滅涅槃。一切
虛空分界。亦復皆空。吾為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真實。故知若能於法法上求空。則於門門
中解脫。若人法問答言語往來。如宗鏡中像。
若般若智照。寂滅涅槃。如宗鏡中明。所以若
像若明。一切皆空。唯有鏡體。恒常披露。遍一
切處。未甞出沒。故云。吾為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真實。即知一切法。皆真實故。無所求中。吾
故求之矣。亦是夫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
求。故融大師云。若有一法可得。即是非時求
也。所以淨名經云。空當於何求。答曰。當於六
十二見中求。又問。六十二見。當於何求。答曰。
當於諸佛解脫中求。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
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古釋云。空
智因於見生。則空智無性。無性故智空。故名
空智。邪見因諸佛解脫而有。邪因正生。邪見
亦空矣。諸佛解脫。因悟眾生。心行。則解脫空
矣。即約其空體無二。所以互求理無不遍。釋
曰。邪正既體本同。空理。又未曾暫隱。若於此
平等性中。即不須求。為未知者說求耳。如無
生義云。如經云。願求諸佛慧。亦不著願求。求
佛慧尚不令貪著。何況其餘善法。又菩薩以
離願求。但眾生不知求佛道。菩薩故發願。只
云我願求佛道。眾生因此。方知發心而求佛
道。得意自知無所求也。如上所解。則念念與
實相相應。更無餘念也。所以楞伽經云。一一
相相應。遠離諸見過。是知若於諸相。常與實
相相應。自然遠離諸過。會第一義。清淨真心。

朗然明徹。而無念著。即事即如。唯心直進。即
佛之所許。自覺之境矣。故論偈云。自知不隨
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

問。此唯識大約有幾種。

答。略有二種。一具
分。二不具分。且具分唯識者。以無性理故。成
真如隨緣義。則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
異。名阿賴耶識。即是具分。若不全依真心。事
不依理。故唯約生滅。便非具分。有云。影外有
質。為半頭唯識。質影俱影。為具分者。此乃唯
識宗中之具分耳。又若決定信入。此唯識正
理。速至菩提。如登車而立至遐方。猶乘舟而
坐昇彼岸。如成唯識寶生論云。謂依大乘。成
立三界。但唯是識。釋云。如經所說。言大乘者。
謂是菩提薩埵所行之路。及佛勝果。為得此
故。修唯識觀。是無過失方便正路。為此類故。
顯彼方便。於諸經中。種種行相。而廣宣說。如
地水火風。并所持物。品類難悉。方處無邊。由
此審知。自心相現。遂於諸處。捨其外相。遠離
欣戚。復觀有海。喧靜無差。棄彼小途。絕大乘
望。及於諸有耽著之類。觀若險崖。深生怖畏。
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無邊資糧。易
為積集。不待多時。如少用功。能成太事。善
遊行處。猶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願求當能
圓滿隨意而轉。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

夫真心靡易。妙性無生。凡聖同倫。云何說妄。

答。本心湛寂。絕相離言。性雖自爾。以不守性
故。隨緣染淨。且如一水。若珠入則清。塵雜則
濁。又如一空。若雲遮則昏。月現則淨。故大智
度論云。譬如清淨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渾濁。
若清水珠入。水即清淨。不得言水外無象無
珠。心亦如是。煩惱入故。能令心濁。諸慈悲等
善法入心。令心清淨。然垢淨不定。真妄從緣。
若昧之則念念輪迴。遺失真性。若照之則心
心寂滅。圓證涅槃。故知真妄無因。空有言說。
約真無說。約說無真。皆是狂迷。情想建立。千
途競起。空迷演若之頭。一法纔生。唯現闥婆
之影。以含生不窮實際。但徇狂情。則諸聖俯
順機宜。悉同其事。以楔出楔。說妄而從妄旋
真。將麁接麁。舉相而因相通性。若不執妄。尚
不說真。幻影纔消。智光息焰。首楞嚴經云。佛
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生死。及諸
塵垢。乃至虛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
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
迷頭認影。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
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虛空性。猶實幻生。因緣
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阿難。知妄所起。說
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
不知。推自然者。肇法師窮起妄之由。立本際
品云。夫本際者。即一切眾生。無礙涅槃之性。

何為忽有如是妄心。及種種顛倒者。但為一
念迷心。此一念者。從一而起。又此一者。從不
思議起。不思議者。即無所起。故經云。道始生
一。一者。謂無為。一生二。二謂妄心。乃至三
生萬法也。既緣無為而有心。復緣有心而有
色。故經云。種種心色。是以心生萬慮。色起萬
端。和合業緣。遂成三界種子。所以有三界者。
為執本迷真一故。即有濁辱生其妄氣者。澄
清微為無色界。所謂心也。澄濁辱為色界。所
謂身也。散滓穢為欲界。所謂塵境也。故經云。
三界虛妄。唯一妄心變化。夫內有一生。即外
有無為。內有二生。即外有有為。內有三生。即
外有三界。既內外相應。遂生種種諸法。及恒
沙煩惱也。故知三界內。無有一法不從自心
生。因心想念。分別造作。如幻術力。變化萬物。
於外似有發現。現無現性。唯自心生。迷倒之
人。執為外境。隨境了別。妍醜自分。纔生忻
厭之情。便起塵勞之迹。故遠法師云。本端竟
何從。起滅有無際。一微涉動境。成此頹山勢。
但內一不生。則無諸有。欲塞煩惱之窟穴。截
生死之根株。但能內觀一念無生。則空華三
界。如風卷烟。幻影六塵。猶湯沃雪。廓然無際。
唯一真心矣。進趣大乘方便經云。佛言。一實
境界者。謂眾生心體。從本已來。不生不滅。乃
至一切眾生心。一切二乘心。一切菩薩心。一
切諸佛心。皆同不生不滅。真如相故。乃至盡
於十方虛空。一切世界求心形狀。無一區分
而可得者。但以眾生無明癡闇熏習因緣。現
妄境界。令生念著。所謂此心不能自知。妄自

謂有。起覺知想。計我我所。而實無有覺知之
相。以此妄心畢竟無體。不可見故。若無覺知。
能分別者。則無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別之
相。以一切法。皆不能自有。恒依妄心分別故
有。所謂一切境界。各各不自念為有。知此為
自。知彼為他。是故一切法。不能自有。則無別
異。唯依妄心。不了不知。內自無故。謂有前外
所知境界。妄生種種法想。謂有謂無。謂好謂
惡。謂是謂非。謂得謂失。乃至生於無量無邊
法想。當如是知。一切諸法。皆從妄想生。依妄
心為本。然此妄心。無自相故。亦依境界而有。
所謂緣念覺知前境界故。說名為心。又此妄
心與前境界。雖俱相依。起無前後。而此妄心。
能為一切境界原主。所以者何。謂依妄心。不
了法界一相故。說心有無明。依無明力因。故
現妄境界。亦依無明滅。故一切境界滅。非依
一切境界自不了故。說境界有無明。亦非依
境界故生於無明。以一切諸佛。於一切境界。
不生無明故。又復不依境界滅故。無明心滅。
以一切境界。從本已來。體性自滅。未曾有故。
因如此義。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當
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以義體不異。為心所
攝故。又一切諸法。從心所起。與心作相。和合
而有。共生共滅。同無有住。以一切境界。但隨
心所緣。念念相續故。而得住持。暫時而有。如
上廣引佛言。委曲周細。只為成後學之信。明
我自心。寶藏論云。古鏡照精。其精自形。古教
照心。其心自明。當知一心遍一切心。無塵可
異。一切性含一性。有法皆同。無形而廓徹虛

空。誰分彼此。搜迹而任窮法界。莫得纖毫。何
故眾生界中。即今顯現。斯則皆因妄念積集
熏成。如鏡上之塵。似遮光影。若空中之霧。暫
混清虛。但有一法現前。皆是自心分別。設當
一念纔起。盡因幻境牽生。起滅同時。更無前
後。若知能所無體。頓悟人空法空。忽了物我
無依。始信境寂心寂。又乃心生非是因彼。境
未曾生。心滅亦不因他。境未曾滅。當知境因
心起。還逐心亡。但心生非境生。心滅非境滅。
似魚母念魚子。如蜂王攝眾蜂。若魚母不念。
則魚子亡。蜂王不攝。而眾蜂散。是以有心緣
想。萬境縱然。無念憶持。纖塵不現。終無心外
法。能與心為緣。但是自心生。還與心為相。是
以楞伽經云。不覺自心所現分劑。不覺內識
轉變外現為色。但是自心所現。不通達如此
分劑。名惡見論。以不知心現。起差別見故云
分劑。是知若不於宗鏡正義之中。所有知解。
皆是邪道宗黨。設形言說。悉墮惡見論議。此
宗鏡法義。可以憑准。正理無差。可以依行。現
前得力。萬邪莫迴。其致。千聖不改其儀。遂能
洗惑塵。消滯慮。湛幽抱。豁神襟。獨妙絕倫。故
無等等。

問。若言有真有妄。是法相宗。若言
無真無妄。是破相宗。今論法性宗。云何立真
立妄。又說非真非妄。

答。今宗鏡所論。非是
法相立有。亦非破相歸空。但約性宗圓教。以
明正理。即以真如不變。不礙隨緣。是其圓義。
若法相宗。一向說有真有妄。若破相宗。一向
說非真非妄。此二門各著一邊。俱可思議。今
此圓宗。前空有二門俱存。又不違礙。此乃不

可思議。若定說有無二門。皆可思議。今以不
染而染。則不變隨緣。染而不染。則隨緣不變。
實不可以有無思。亦不可為真妄惑。斯乃不
思議之宗趣。非情識之所知。今假設文義對
治。只為破其邪執。若情虛則智絕。病差則藥
消。能窮始末之由。方洞圓常之旨。故復禮法
師問天下學士真妄偈云。真法性本淨。妄念
何由起。從真有妄生。此妄安可止。無初即無
末。有終應有始。無始而無終。長懷懵茲理。
願為開玄妙。析之出生死。澄觀和尚答云。迷
真妄念生。悟真妄則止。能迷非所迷。安得全
相似。從來未曾悟。故說妄無始。知妄本自真。
方是恒常理。分別心未亡。何由出生死。宗
密禪師釋云。大乘經教。統唯三宗。一法相宗。
二破相宗。三法性宗。今此問。是法性宗中。齧
鏃關節。不問二宗。若法相宗。所說一切。有漏
妄法。無漏淨法。無始時來。各有種子。在阿賴
耶識中。遇緣熏習。即各從自性起。都不關真
如。誰言從真生妄也。彼說真如。一向無為寂
滅。無起無止。不可難他。從真有妄生也。若破
相宗一向說凡聖。染淨。一切皆空。本無所有。
設見一法過涅槃者。亦如幻夢。彼且本不立
真。何況於妄。故不難云從。真有妄也。唯疑法
性宗。以此宗經論。言依真起妄者。如云法身
流轉五道。如來藏受苦樂等。言悟妄即真者。
如云初發心時。即成阿耨菩提。知妄本自真。
見佛即清淨等。又言凡聖混融者。如云一切
眾生。本來成正覺。般涅槃。毘盧遮那身中。具足
六道眾生等。真妄相即。雖說煩惱菩提。無有

始終。又說煩惱終盡。方名妙覺。華嚴起信等
經論。首末之文。義宗有礙。自語相違。擬欲揀
之。不可取一捨一。欲合之。又難會。俱用之。又
相違。試問天下學士。有達者即知真入道。若
諸師所答悉迷問意。皆約泯相歸理而說。都
不識他所問。從真起妄之由。修妄證真之理。
然迷真起妄。蓋有因由。息妄歸真。非無所以。
復禮法師。豈不知真妄俱寂。理事皆如。如寂
之中。何有問答。然有二門。義理易辯。即無違
妨。一者。一向說有妄可斷。有真可證。二者。一
向說非真非妄。無凡無聖。此二門。皆可思議。
故勝鬘經云。眾生自性清淨心。無煩惱所染。
不染而染。染而不染。皆云難可了知。復禮正
問此義。諸師所答但說無垢染耳。唯觀和尚
所答。約真如不變。不礙隨緣。方為契當。今宗
密試答曰。本淨本不覺。由斯妄念起。知真妄
即空。知空妄即止。止處名有終。迷時號無始。
因緣如幻夢。何終復何始。此是眾生原。窮之
出生死。又人多謂真能生妄。故疑妄不窮盡。
為決此理。重答前偈。不是真生妄。妄迷真而
起。知妄本自真。知真妄即止。妄止似終末。悟
來似初始。迷悟性皆空。性空無終始。生死由
此迷。達此出生死。又約始終。有四句分別。一。
有始無終。即是始覺。二有終無始。即是無明。
三無終無始。謂實際。四有始有終。是一期生
死。又釋云。無始而有終。長懷懵斯理者。即法
相事。而例難之。今云。有妄即真。則同無終始。
若分別說。應有四句。真理則無終無始。妄念
則無始有終。真智則無終有始。𧢍
終有始。若約圓融。同無終始。既無終始。亦復
無有無終無始。唯亡言絕想。可會斯玄。詳上
答意。深合圓宗。於隨緣門。初即迷真起妄。後
乃悟妄即真。於迷悟中。似分終始。約不變門。
妄自本空。誰論前後。真俗無性。凡聖但名。譬
如迷繩作蛇。疑杌為鬼。真諦非有。世諦非無。
二諦相成。不墮邪見。是以俗諦不得不有。有
常自空。真諦不得不空。空恒徹有。今時學者。
多迷空有二門。盡成偏見。唯尚一切不立。拂
迹歸空。於相違差別義中。全無智眼。既不辯
惑。何以釋疑。故云涅槃心易曉。差別智難
明。若能空有門中。雙遮雙照。真俗諦內。不即
不離。方可弘法為人。紹隆覺位。

問。法相法性二宗。如何辯別。

答。法相多說事相。法性唯談理性。如法相宗。
離第八識。無眼等諸識。若法性宗。離如來藏。
無有八識。若真如不守自性。變識之時。此八
識。即是真性上隨緣之義。或分宗辯相。事則
兩分。若性相相成。理歸一義。以不變隨緣。隨
緣不變故。如全波之水。全水之波。動靜似分
濕性無異。清涼記引密嚴經偈云。如來清淨
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鐶。展轉無差別。即
賴耶體。是如來藏。與妄染合。名阿賴耶。更無
別體。又金色如指鐶金體即金。然此上異。總
有四句。一以本成末。本隱末存。此即存隱不
異。故云以妄無體。攬真而起。則真無不隱。唯
妄現也。二攝末歸本。末盡本顯。此即顯滅明
不異故。故云以真體實。妄無不盡。唯真現也。
三攝本從末末存。攝末歸本本顯。此則兩法

俱存。但真妄有異。即有真有妄。明不異故。故
云是即無體之妄。不異體實之真。故云無有
異也。四攝本從末本隱。是不無義。攝末歸本
末盡。是不有義。此則不有不無明不異。亦是
末後二句。又非異故非邊。不一故非中。非中
非邊。是無寄法界。妙智所證。湛然常住。無所
寄也。又非一即非異故。恒居邊而即中等。又
非一即生死。非異即涅槃。非一即非異故。恒
住生死。即處涅槃等。亦可眾生迷故。成阿賴
耶。如來悟故。成如來藏。如金隨工匠緣成時。
展作指鐶。如指鐶隨爐火緣壞時。却復為金。
成壞展轉。但是一金。更無差別。如來藏心。亦
復如是。但隨染緣之時。迷作阿賴耶。隨淨緣
之時。悟成如來藏。本末展轉。唯是一心。畢竟
無別。如無生義云。眾生身中有涅槃。即是末
中含有本。眾生是涅槃家用。即是本中含有
末。貪欲即是道。即是末中含有本。貪欲即是
道家用。即是本中含有末。故經言。一切凡夫。
常在於定。

問言。常在何定。

答言。以不壞法性
三昧故。此是末中含有本。法性中含有眾生。
即是本中含有末。大品經言。不可離有為說
無為。不離無為說有為。又末即是本。本即是
末。義。如波即是水。水即是波。如經言。生死是
涅槃。無滅無生故。又楞伽經云。真識現識。如
泥團微塵等。乃至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
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泥團
微塵。應無差別。如是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
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
自真相實不滅。是故非自真相滅。但業相滅

耳。此中真相。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轉識。藏識。
是賴耶。又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
真相。此三種相。通於八識。謂起心名轉。八俱
起故。皆有生滅。故名轉相。動則是業。如三細
中。初業相故。八識皆動。盡名業相。八之真性。
盡名真相。故經云。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
種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約
不與妄合。如來藏心。以為真識。現即第八。經
云。譬如明鏡。持眾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
餘七皆名分別事識。經云。若異者。藏識非因
者。謂三。若異藏識。則應不用真相及轉識為
因。既以轉識熏故。真識隨緣而成藏識。則知
不異。非以藏識為二識因。故經云。非自真相
滅。但業相滅。斯則三事備矣。經喻中有三。一
塵。二水。三泥。以水和塵。泥團方成。以業熏真
相。業識便生。經云。若自真相滅者。藏識則滅
者。反顯藏識。以真妄和合而成。但其妄滅。而
真體不無。又自真相者。曉法師釋云。本覺之
心。不藉妄緣。性自神解。名自真相。約不一義
說。又隨無明風。作生滅時。神解之性與本不
異。亦名自真相。是依不異義說。又經云。如來
藏。為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藏識。又云。大慧。如
來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一切趣生。譬如技
兒。變現諸趣。是以諸教。皆如來藏為識體。故
知心性即如來藏。此外無法。唯識論偈云。又
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
實性。明知天親。亦用如來藏而成識體。但後
釋論之人。唯立不變。則過歸後人。以要言之。
總上諸義。皆是真妄和合。非一非異。能成一

心二諦之門。不墮斷常處中妙旨。事理交徹。
性相融通。無法不收。盡歸宗鏡。

問。真妄二
心。行相各異。如何融會得人法性之圓宗。

答。但了妄念無生。即是真心不動。此不動之
外。更無毫氂法可得。如經云。預流.一來果.
不還.阿羅漢。如是諸聖人。皆依心妄有。大般
若經云。復次善現。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分析
諸法。過極微量。竟不見有少實可得。故名般
若波羅蜜多。又真妄無體。俱有名字。名字無
體。皆依言說。言說性空。俱無起處。則一切言
語。悉皆平等。一切諸法。悉皆真實。所以勝思
惟梵天所問經云。梵天謂文殊言。仁者所說。
皆是真實。文殊曰。善男子。一切言說。皆是真
實。問曰。虛妄言說。亦真實耶。答曰。如是。何
以故。善男子。是諸言說。皆為虛妄。無處無方。
若法虛妄。無處無方。即是真實。以是義故。一
切言說。皆是真實。善男子。提婆達多所有言
說。與如來語無異無別。何以故。諸有言說。皆
是如來言說。不出如故。諸有言語所說之事。
一切皆以無所說故。得有所說。又輔行記。釋
一念心以成觀境。此有二義。一者。以禪為境。
不同世心。二者。即此境心。復須離著。向辯禪
心。既言一念。一多相即。為是何等一心能具。
故簡示云。不得同於妄計一念。能了妄念無
一異相。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方能
照於一多相即。此據初心習觀之人。恐濫於
妄情境觀。是故應須簡示入門。若據理論。無
非法界。亦何隔於取著妄情。以念本自空。妄
不可得故。為執有者。令觀空耳。又先德云。未

念之時。念則未生。未生則是不有。不有之法。
亦無自相。現在之念。從緣而生。念若自有。不
應待緣。待緣生故。即無自體。故知心無自性。
緣起即空。如欲斷其流。但塞其源。欲免其生。
但斷其根。不用多功。最為省要。故通心論云。
夫縛從心縛。解從心解。縛解從心。不關餘處。
出要之術。唯有觀心。觀心得悟一切俱了。是
故智者。先當觀心。觀心得淨。返觀自心。欺誑
不實。如幻如化。躁擾不住。又如猿猴。騰躍奔
擲猶如野馬。無始無明。歷劫流浪。不知何由
得出。若能如是觀心過患。又推諸境。境無自
性。由見而有。不見即無。又推見處。見無自
性。由心有動。不動即無。又推動心。動無自性。
獨由不覺。覺則不動。又推不覺。無有根本。直
是無始虛習。念念自迷。無念真心。一無所有。
論云。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
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動。心實不動。若能觀心。
知心無起。即得隨順。入真如門。當知所有。皆
是虛妄心念而生。心有即有。心無即無。有無
從心。彌須自覺。勿不自覺。為心自欺。既知心
誑。更勿留心。好惡是非一時都放。則心無住
處。心無住處。則無有心。既無有心。亦無無心。
有無總無。身心俱盡。身心盡故。泯齊萬境。萬
境無相。合本一冥。冥然玄照。照無不寂。以寂
為體。體無不虛。虛寂無窮。通同法界。法界緣
起。無不自然。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又法無定
相。真妄由心。起盡同原。更無別旨。所以古師
廣釋真妄交徹之義云。夫真妄者。若約三性。
圓成是真。遍計為妄。依他起性。通真通妄。淨

分同真。染分為妄。約遍計為妄者。情有即是
理無。妄徹真也。理無即是情有。真徹妄也。若
染分依他為妄者。緣生無性。妄徹真也。無性
緣成。真徹妄也。若約隨俗說真妄者。真妄本
虛。則居然交徹。真妄皆真。則本來一味。故知
真妄常交徹。亦不壞真妄之相。則該妄之真。
真非真而湛寂。徹真之妄。妄非妄而雲興。如
水該波而非水濕性。凝停。波徹水而非波。洪
濤洶涌。則不存不泯。性相歷然。一一融通。重
重交徹。無障無礙體相用收。入宗鏡中。自
然法爾。故先德云。然其真妄所以交徹者。不
離一心。故禪原集云。謂一切凡聖根本。悉是
一法界心。性覺寶光。各各圓滿。本不名諸佛。
亦不名眾生。秖以此心靈妙自在。不守自性。
隨迷悟之緣。成凡聖之事。又雖隨緣。而不失
自性。常非虛妄。常無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
心。遂名真如。故此一心。常具二門。未曾暫
闕。秖隨緣門中。凡聖無定。謂本來未。曾覺悟。
故說煩惱無始。若修證即煩惱斷盡。故說有
終。然實無別始覺。亦無不覺。畢竟平等。故此
一心。常具真如生滅二門。又真妄各有二義。
一真有不變隨緣二義。二妄有體空成事二
義。謂由真不變。故妄體空。為真如門。由真隨
緣。故妄識成事。為生滅門。以生滅即真如故。
諸經說。無佛無眾生。本來涅槃。常寂滅相。又
以真如即生滅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
眾生。既知迷悟凡聖。在生滅門。今於此門。具
彰凡聖二相。即真妄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
耶識。此識在凡。本來常有覺與不覺二義。覺

是三乘賢聖之本。不覺是六道凡夫之本。今
推此不覺之心。無體。則真覺之性現前。寶積
經云。佛言。菩薩如是求心。何者是心。若貪欲
耶。若瞋恚耶。若愚癡耶。若過去未來現在耶。
若心過去。即是滅盡。若心未來。未來未至。若
心現在。則無有住。是心非內非外。亦非中間。
是心無色。無形無對。無識無知。無住無處。如
是心者。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不已見。不今見。
不當見。若一切佛。過去來今而所不見。云何
當有。但以顛倒想故。心生諸法種種差別。是
心如幻。以憶想分別故。起種種業。受種種身。
乃至如是迦葉。求是心相而不可得。若不可
得。則非過去未來現在。若非過去未來現在。
則出三世。若出三世。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
即是不起。若不起者。即是無性。若無性者。即
是無生。若無生者。即是無滅。若無滅者。則無
所離。若無所離者。則無來無去。無退無生。若
無來無去。無退無生。則無行業。若無行業。則
是無為。若無為者。則是一切諸聖根本。持世
經云。菩薩爾時作是念。世間甚為狂癡。所謂
從憶想分別識。起於世間。與心意識合。三界
唯皆是識。是心意識。亦無形無方。不在法內。
不在法外。凡夫為虛妄相應所縛故。於識陰
中貪著於我。若我所。金剛三昧經云。知諸名
色。唯是癡心分別。癡心分別諸法。更無異事
出於名色。知法如是。不隨文語。心心於義。不
分別我。論釋云。此明方便觀。於中有二。一明
唯識尋思。更無異事出於名色者。名謂四蘊。
色是色蘊。諸不相應。皆假建立。離此名色。更

無別體。故諸有為之事。皆為名色所攝。如是
諸法。唯心所作。離心無境。離境無心。如是名
為唯識尋思。二顯如實智。知法如是。不隨文
語者。是名尋思所引。如實智故。心心於義。不
分別我者。是義尋思所引。如實智故。人法二
我。皆無有義。所以於中。不分別故。此真妄二
心。情分二種。智了唯一。一二俱亡。方入宗鏡。
所以維摩經云。妙臂菩薩曰。菩薩心聲聞心
為二。觀心相空如幻化者。無菩薩心。無聲聞
心。是為入不二法門。故知既以無心現心。則
無法現法。何者。以一切境界。隨念而生。念既
本空。法復何有。如大法炬陀羅尼經云。佛言。
憍尸迦。若人來問。今此大眾。食調眾具。須功
幾何。彼問如是。汝云何答。天帝釋言。世尊。
我無所報。何以故。世尊。今我此處。三十三天。
凡是所須衣食眾具。隨念現前。非造作故。佛
言。憍尸迦。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皆住心中。隨
所念時。即得成就。憍尸迦。猶如卵生諸眾生
等。但以心念。即便受生。一切諸法。亦復如是。
皆由心念。法即現前。憍尸迦。又如一切濕生
之類。所謂魚鼈黿虬坻彌宜羅。此等皆是卵
生所攝。此等或唯行一由旬。或二由旬。或至
三四。或復過七。達彼地已。安處己卵。不令疲
乏。故能成熟。憍尸迦。此三藏教。亦復如是。隨
憶念時。彼業現前。次第不亂。相續不斷。與彼
句義。和合相應。又佛地論云。三十三天。有一
雜林。諸天和合福力所感。令諸天眾。不在此
林。宮殿等事。共樂等受。勝劣有異。有我我所。
差別受用。若在此林。若事若受。都無勝劣。皆

同上妙。無我我所。和合受用。能令平等和合
受用。故名雜林。此由諸天。各修平等和合福
業。增上力故。令彼諸天阿賴耶識變現此林。
同處同時。同一相狀。由此雜林。增上力故。令
彼轉識亦同變現。雖各受用。而謂無別。是以
若達諸法。皆心想生。即從世俗門。人聖行
處。如無盡意菩薩經云。爾時舍利弗。問無盡
意。唯善男子。從何處來。佛號何等。世界何
名。去此近遠。無盡意言。唯舍利弗。有來想
耶。舍利弗言。唯善男子。我知想已。無盡意
言。若知想者。應無二相。何緣問言。從何處
來。唯舍利弗。有來去者。為和合義。如和合相。
是無合不合。無合不合。即不去來。不去來者。
是聖行處。佛藏經云。佛言。舍利弗。隨所念起
一切諸想。皆是邪見。舍利弗。隨無所有。無覺
無觀。無生無滅。通達是者。名為念佛。海龍王
經云。佛言。大王。一切諸法。皆從念興。隨其所
作。各各悉成。諸法無住。亦無有處。大智度論
云。菩薩云何觀心念處。菩薩觀內外心。是內
心有三相。生住滅。作是念。是心無所從來。滅
亦無所至。但從內外因緣和合生。是心無有
定實相。亦無實生住滅。亦不過去未來現在
世中。是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是心亦
無性無相。亦無生者。無使生者。外有種種種
雜六塵因緣。內有顛倒心想生滅相續。故強
名為心。如是心中。實心相不可得。是心性不
生不滅。常是淨相。客煩惱相著故。名為不淨
心。心不自知。何以故。是心心相空故。是心本
末無有實法。是心與諸法無合無散。亦無前

際後際中際。無色無形無對。但顛倒虛誑生。
是心空。無我無我所。無常無實。是名隨順心
觀知心相無生。入無生法中。何以故。是心無
生無性無相。智者能知。智者雖觀是心生滅
相。亦不得實生滅法。不分別垢淨。而得心清
淨。以是心清淨故。不為客塵煩惱所染。如是
等。觀內心。觀外心。觀內外心亦如是。故知法
本不有。因心故生。離憶想而無法可成。除分
別而無塵可現。又反觀憶想分別。畢竟無生。
從三際求。求之不見。向十方覓。覓之無蹤。既
無能起之心。亦無所滅之跡。起滅俱離。所離
亦空。心境豁然。名為見道。於見道中。相待之
真妄自融。對治之能所皆絕。能所盡處。自然
成佛。如華嚴論云。此經云。以少方便。疾得菩
提。不同權教菩薩。同有為故。立能證所證也。
一念之間無有能所。能所盡處。名為正覺。亦
不同小乘。滅能所也。了能所本無動故。此乃
任法性故。動寂皆平。為本智非動寂故。妄謂
為動。愚夫不了。棄動而求寂。為大苦也。故維
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為苦義。為小乘有忻
厭故。即苦生。

問。此說真妄二心。為是法相
宗。為是法性宗。

答。准華嚴演義云。論云。三
界虛妄。但是一心者。若取三界虛妄。即是所
作。便屬世諦。今取能作。為第一義。論釋唯是
能作。今經云。三界唯心轉者。則通能所。然
能所有二。若法性宗中。以第一義隨緣成有。
即為能作。所有心境。皆通所作。以不思議熏。
不思議變。是現識因故。若法相宗。第一義心。
但是所迷。非是能作。有三能變。謂第八等。唯

識論云。又復有義。大乘經中說三界唯心。唯
是心者。但有內心。無色香等外諸境界。此云
何知。如十地經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故
心意與識及了別等。如是四法。義一名異。此
依相應心說。非不相應心說。心有二種。一相
應心。所謂一切煩惱結使。受想行等。皆心相
應。以是故言。心意與識及了別。義一名異故。
二不相應心。所謂第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
清淨心。故言三界虛妄。但一心作。是相應心。
今依法性。故云第一義心。以為能作。言轉者。
起作義。亦轉變義。

問。如上所說。真妄二心。
但是文理會歸。何方便門得親見性。

答。妄
息心空。真知自現。若作計校。轉益妄心。但妙
悟之時。諸緣自絕。如古佛悟道頌云。因星見
悟。悟罷非星。不逐於物。不是無情。又寶藏論
云。非有非空。萬物之宗。非空非有。萬物之母。
出之無方。入之無所。包含萬有。而不為士。
應化萬端。而不為主。道性如是。豈可度量。見
性之時。自然披露。所以古偈云。妄息寂則生。
寂生知則現。知生寂已捨。了了唯真見。又信
心銘云。前際如空。知處悉宗。分明照境。隨
照冥蒙。一心有滯。萬法不通。去來自爾。不用
推窮。

如學人問黃蘗和尚。秖如目前虛空。可
不是境。豈無指境見心。

答。甚麼心向境上見。
設爾得見。元來秖是照境心。如人以鏡照面。
縱得眉目分明。元來秖是影像。何關汝事。

問。
若不因照。如何得見。

答。若涉因。常須假物。有
甚麼了時。汝不見道。撒手似君無一物。徒勞
謾說數千般。

問。他若識了。照時亦無物。

答。若

是無物。更何處得照。汝莫開眼寱語。師云。百
種多知。不如無求最第一道人。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

夫宗鏡本懷。但論其道。設備陳文義。為廣。被
群機。同此指南。終無別旨。竊不可依文失其
宗趣。若悟其道。則可以承紹。可以傳衣。如有
人問南泉和尚云。黃梅門下有五百人。為甚
麼。盧行者獨得衣鉢。師云。只為四百九十九
人。皆解佛法。只有盧行者一人。不解佛法。只
會其道。所以得衣鉢。

問。只如道如何會。

答。如本師云。如來道場所得法者。是法非法。
亦非非法。我於此法。智不能行。目不能見。無
有行處。慧所不通。明不能了。問無有答。又古
人云。此事似空不空。似有不有。隱隱常見。只
是求其處所不可得。是以若定空則歸斷見。
若實有則落常情。若有處所則成其境。故知
此事非心所測。非智所知。如香嚴和尚頌云。
擬議前後。安置中邊。不得一法。沒溺深泉。都
不如是。我我現前。十方學者。如何參禪。若道
如是。豈可會耶。所以古人云。直須妙會始得。
斯乃不會之會。妙契其中矣。故先聖悟道頌
云。有無去來心永息。內外中間都總無。欲見
如來真佛處。但看石羊生得駒。如此妙達之

後。道尚不存。豈可更論知解。會不會之妄想
乎。如古德偈云。勸君學道莫貪求。萬事無心
道合頭。無心始體無心道。體得無心道也休。
先洞山和尚偈云。者箇猶不是。況復張三李。
真空與非空。將來不相似。了了如目前。不容
毫髮擬。只如云者箇。猶不是。豈況諸餘狂機
謬解。所以經云。心不繫道。亦不結業。道尚不
繫。降茲可知。入宗鏡中。自然冥合。

問。覺體
不遷。假名有異。凡聖既等。眾生何不覺知。若
言不迷。教中云何說有迷悟。

答。只為因本
覺真心。而起不覺。因不覺。故成始覺。如因地
而倒。因方故迷。又因地而起。因方故悟。則覺
時雖悟。悟處常空。不覺似迷。迷時本寂。是以
迷悟一際。情想自分。為有虛妄之心。還施虛
妄之藥。經云。佛言。我說三乘十二分教。如。
空拳誑小兒。是事不知。號曰無明。祖師偈云。
如來一切法。除我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須
一切法。故知己眼若開。真明自發。所治之迷
悟見病既亡。能治之權實法藥自廢。夫悟此
法者。非假他智與異術也。或直見者。如開藏
取寶。剖蚌得珠。光發襟懷。影含法界。如經頌
云。如人獲寶藏。永離貧窮苦。菩薩得佛法。離
垢心清淨。或不悟者。自生障礙。故通心論云。
真常不易封生滅者。自移。至理圓通。執方規
而致隔。此悉迷自性。但逐依通。應須己眼圓
明。不隨他轉。如融大師頌云。瞎狗吠茅叢。
盲人唱賊虎。循聲故致迷。良由目無覩。若得
心開照理之時。諸見皆絕。不見佛法是。不見
世法非。以自性中。言思道斷故。如云無所是

是菩提。不應安佛菩提於有所是邊。如今但
不用安置。體自虛玄。如瑠璃寶器。隨所在處
不失其性。若識得此事。亦復如是。任是一切
凡聖勝劣之色。影現其中。其性不動。不知此
事之人。即隨前色變。分別好醜。而生忻慼。所
以祖師云。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起信論
云。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
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有
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
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言覺義者。謂心
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
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
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
以待始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
別覺起。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
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
心原故。非究竟覺。乃至為有妄想心故。能知
名義。為說真覺。若無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
相可說。疏釋云。若隨染隨流成於不覺。則攝
世間法。若不變之本覺。及返流之始覺。則攝
出世間法。鈔解云。於本始二覺中論攝法者。
若本覺所攝。即是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
義。真實識知義等。若始覺所攝。即是三明八
解脫。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
等。然此據實即同。義言且異。故疏云。於生滅
門中。隨流不覺。返流始覺。於義用。則攝法不
同。若真如門中。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謂以
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淨即非淨。即染
即淨。深為一味。故不殊也。如論云。一切諸法

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
真如。是知隨覺不覺之緣。似生染淨。緣生無
性。染淨俱虛。又云。離言說相。豈可以言談。離
心緣相。豈可以心度。實謂心言路絕。唯證相
應耳。且夫凡言說者。從覺觀生。是共相和合
而起。分別者。因意識生。是計度比量而起。以
要言之。皆因不覺。教觀隨生。若無不覺之心。
一切諸法。悉無自相可說。除方便門而為開
示。究竟指歸無言之道。故論云。若離不覺之
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覺對不覺說。共相
而轉。若無不覺。覺無自相。如獨掌不鳴。思之
可見。乃至染淨諸法。悉亦如是。皆相待有。畢
無自體可說。如離長何有短。離高何有低。若
入宗鏡中。自然絕待。

又鈔中問。生滅真如。各
攝諸法。未審攝義。為異為同。

答曰。異也。何
者。生滅門中。名為該攝。真如門中。名為融攝。
該攝故。染淨俱有。融攝故。染淨俱亡。俱亡故。
一味不分。俱有故。歷然差別。摩訶衍論云。此
二覺有二門。一者略說本覺安立門。二者略
說始覺安立門。本覺門中。則有二門。一者清
淨本覺門。二者染淨本覺門。始覺門中。又有
二門。一者清淨始覺門。二者染淨始覺門。云
何名為清淨本覺。本有法身。從無始來。具足
圓滿過恒沙德。常明淨故。云何名染淨本覺。
自性清淨心。受無明熏。流轉生死無斷絕故。
云何名為清淨始覺。無漏性智。出離一切無
量無明。不受一切無明熏故。云何名為染淨
始覺。般若受無明熏。不能離故。如是諸覺。皆

智眷屬。當證何理以為體分。謂性真如。及虛
空理。如是二理。各有二種。云何名為二種真
如。一者清淨真如。二者染淨真如。虛空之理。
亦復如是。云何名為清淨真如。二種淨覺所
證真如。離熏習故。云何名為染淨真如。二染
淨覺所證真如。不離熏故。虛空之理。亦復如
是。以何義故強名本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
頌曰。本覺各有十。體雖同字事。各各差別故。
謂根明等義。論曰。本覺各有十。云何為十本。
一者根字事本。本有法身。能善住持一切功
德。譬如樹根。能善住持一切枝葉。及華果等。
不壞不失故。二者本字事本。本有法身。從無
始來。自然性有。不從始起故。三者遠字事本。
本有法身。其有德時。重重久遠無分界故。四
者自字事本。本有法身。我自成我。非他成我
故。五者體字事本。本有法身。為諸枝德作依
止故。六者性字事本。本有法身。不轉之義常
建立故。七者住字事本。本有法身。住於無住
無去來故。八者常字事本。本有法身。決定實
際無流轉故。九者堅字事本。本有法身。遠離
風相。堅固不動若金剛故。十者總字事本。本
有法身。廣大圓滿無所不遍。為通體故。是名
為十。云何十覺。一者鏡字事覺。薩般若慧。清
淨明白無塵累故。二者開字事覺。薩般若慧。
通達現了無障礙故。三者一字事覺。薩般若
慧。獨尊獨一無比量故。四者離字事覺。薩般
若慧。自性解脫。出離一切種種縛故。五者滿
字事覺。薩般若慧。自具足無量種種功德。無
所少故。六者照字事覺。薩般若慧。放大光明。

遍照一切無量境故。七者察字事覺。薩般若
慧。常恒分明無迷亂故。八者顯字事覺。薩般
若慧。清淨體中。淨品眷屬悉現前故。九者知
字事覺。薩般若慧。於一切法無不窮故。十者
覺字事覺。薩般若慧。所有功德。唯有覺照。無
一一法而非覺故。是名為十。如是十種本覺
字義。唯依一種本性法身。隨義釋異。據其自
體。無別而已。此中所說。二本覺中。當何本覺。
謂清淨本覺。非染淨本覺。染淨本覺字義差
別。其相云何。頌曰。染淨本覺中。或各有十
義。前說十事中。各有離性故。論曰。此本覺中。
或各有十。所以者何。前十義中。各有不守自
性義故。字事配屬。依向應知。如是二覺。同耶
異耶。非同同故。非異異故。以此義故。或同或
異。或非是同。或非是異。是故皆是皆非而已。
以何義故。強名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
曰。從無始已來。無有惑亂時。今日始初覺。故
名為始覺。論曰。從無始來。始覺般若。無惑亂
時。而無惑時。今日始初覺。故名始覺。如是始
覺前惑後覺。則非始覺。而無惑時。理常現。今
常初。故為始覺。如是始覺。二始覺中當何始
覺耶。謂清淨覺。非染淨覺。染淨始覺字事差
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始覺智。不守自性
故。而能受染熏。故名染淨覺。雖無惑時而不
守自性故。能受染熏。隨緣流轉。以此義故。是
故名為染淨始覺。以何義故強名真如。字事
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性真如理體。平等平等
一。無有多相故。故名為真如。論曰。性真如理。
平等平等。雖同一相。亦無一相。亦無多相。無

一相故。遠離同緣。無多相故。遠離異緣。以此
義故。名為真如。如是真如。二種淨智親所內
證。復次真如各有十義。一者根字事真。乃至
第十總字事真。如是十真十種本義。相應俱
有。不相捨離。是故同名表示而已。云何十如。
一者鏡字事如。乃至第十覺字事如。如是十
覺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故。是故同名表示
而已。所以者何。十種真理本有法身。有德方
便。十真如理薩般若慧。有覺方便。以此義故。
更重言詞。作如是示。此中所說。二真如中。當
何真如。謂清淨真如。非染淨真如。染淨真如
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真如理。不守
自性故。而能受染熏。名染淨真如。論曰。清淨
真如。從無始來。平等平等。自性清淨。不生不
滅。亦無去來。亦無住所。而真如理性。不守自
性故。隨緣動轉。是故名為染淨真如。如是真
如。二染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
如是等義。觀前所說。比類應知。以何義故強
名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虛空有十義。其
體雖同。義事各各差別故。謂無礙等事。論曰。
性虛空理。有十種義。一者無障礙義。諸色法
中無障礙故。二者周遍義。無所不至故。三者
平等義。無揀擇故。四者廣大義。無分際故。五
者無相義。絕色相故。六者清淨義。無塵累故。
七者不動義。無成壞故。八者有空義。滅有量
故。九者空空義。離空著故。十者無得義。不能
執故。是名為十。如是十事。義用差別。若據其
體。無別而已。此虛空理。二種淨智親所內證。
相應俱有。不相捨離。二虛空中當何虛空。謂

清淨虛空。非染淨虛空。染淨虛空字事差別。
其相云何。頌曰。清淨虛空理。不守自性故。而
能受熏習。名染淨虛空。論曰。清淨虛空。具足
十德。亦無染相。亦無淨相。而虛空性不守自
性故。能受染淨熏。隨緣流轉。是故名為染淨
虛空。又起信論疏云。本覺者。以對始故。說之
為本。言離念者。離於妄念。顯無不覺也。等虛
空等者。非唯無不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
義等故也。虛空有二義。以況於本覺。一周遍
義。謂橫遍三際。竪通凡聖。故云無所不遍也。
二無差別義。謂在纏出障。性恒無二。故法界
一相也。欲明覺義出纏相顯。故云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既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此
法身。說名本覺。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
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
皆此義也。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一
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覺。
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論中直云覺耶。進
退責也。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答初意
也。以始即同本。以至心原時。始覺即同本覺。
無二相故。是故論中但云其覺。答後意也。良
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待此始覺。方名本
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覺說也。然此始覺。是本
覺所成。還契心原。融同一體。方名始覺。故云
以始覺即同本也。

問。若始覺異本。即不成始
也。若始同本。即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
名本。

答。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不覺。
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原時。染緣既盡。始
本不殊。平等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

之名。在生滅門中。非真如門也。第二始覺者。
牒名。依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
即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
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同本
覺。故云依本覺。是以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
有始覺也。論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
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
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即無不覺。無不覺
故。即無本覺。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
是故佛果圓融。蕭然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
有三身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耳。
又今約真如。則是本覺。無明則是不覺。真如
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無明亦二。一無體即
空。二有用成事。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各
有二義。一違自順他。二違他順自。無明中。初
違自順他。有二。一能返對詮示性功德。二能
知名義而成淨用。違他順自亦二。一覆真理。
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有二。一翻對妄
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違自順他亦
二。一隱自真體。二顯現妄法。由無明中返對
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
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內
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中覆真
義。真如中隱體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
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妄義。得有枝末不覺。
覺與不覺。若鎔融總攝。唯在生滅一門也。真
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門約性德說。大智慧
光明義等名覺。本者。性義。覺者。是智慧心。鈔
釋云。真中不變。妄中體空。成真如門。真中隨

緣。妄中成事。成生滅門。乃至一切淨緣分劑
法相。屬於二覺。一切染緣分劑法相。屬二不
覺。又於中淨法之體。屬於本覺。淨法之用。屬
於始覺。又染法之體。屬根本不覺。染法之相。
屬枝末不覺。又始覺是末。不離本覺之本。論
云。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乃至平等同一覺故。枝末不覺。不離根本
不覺。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
染法。皆是不覺相故。然斯二覺。但是體用之
異。本末二不覺。但是麁細之異。豈可離體有
用。離細有麁者哉。又眾生根本迷有二。一迷
法。謂無明住地。迷覆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
心。名為蔽意。故此無明迷真之初。妄惑之本。
二迷義。通四住惑。由前癡故。迷覆因緣無我
之義。妄立諸法。所迷諸法。有內有外。謂憍慢
邪見。此依迷內。妄立我法。自高陵物。愛念邪
見。此依迷外。妄謂我所及外境界。而生貪愛。
如渴鹿馳焰癡猿捉月。無而橫計。枉入苦輪。
總自迷心。更非他咎。杜正倫云。心是如來之
言。高推聖地。身即菩提之說。自隔凡倫。不悟
夫功德無量。唯在方寸之中。相好宛然。不出
陰界之外。又碑詞云。法性平等。實慧虛通。我
同於異。人異於同。不壞於有。無取於空。道非
心外。佛即心中。

問。不覺妄心。元無自體。今已
覺悟。妄心起時。無有初相。則全成真覺。此真
覺相。為復隨妄俱遣。為當始終建立。

答。因
妄說真。真無自相。從真起妄。妄體本虛。妄既
歸空。真亦不立。起信論云。不覺義者。謂從無
始來。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

妄念。自無實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
迷。迷無自相。不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
而有不覺。妄念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
離本覺。復待不覺以說真覺。不覺既無。真覺
亦遣。此則明真覺之名。待於妄想。若離不覺。
即無真覺自相可說。是明所說真覺。必待不
覺。若不相待。即無自他。待他而有。亦無自相。
自相既無。何有他相。是顯諸法無所得義。論
云。當知一切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
可說。大智度論云。若世諦如毫氂許有實
者。第一義諦亦應有實。此之謂也。又偈云。佛
坐道場時。不得一法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
一切。又凡立真妄。皆是隨他意。語化門中收。
若頓見性人。誰論斯事。如今不直悟一心者。
皆為邪曲。設外求佛果者。皆不為正。如寒山
子詩云。男兒大丈夫。作事莫莾鹵。徑挺鐵石
心。直取菩提路。邪道不用行。行之轉辛苦。不
用求佛果。識取心王主。是知若見有法可求
有道可行。皆失心王自宗之義。若直入宗鏡。
萬事休息。凡聖情盡。安樂妙常。離此起心。皆
成疲苦。所以傅大士頌云。東山水上浮。西山
行不住。北斗下閻浮。是真解脫處。行路易。路
易人不識。半夜日頭明。不悟真疲極。又洞山
和尚悟道偈云。向前物物上求通。只為從前
不識宗。如今見了渾無事。方知萬法本來空。

問。真諦不謬。本覺非虛。云何同妄。一時俱
遣。

答。因迷立覺。說妄標真。皆徇機宜。各無
自體。約世俗有。依實諦無。但除相待之名。非
滅一靈之性。性唯絕待。事有對治。遣蕩為破

執情。建立為除斷見。苦行伏諸外道。神通化
彼愚癡。三昧降眾天魔。空觀祛其相縛。見苦
斷集。為對增上慢人。證滅修真。皆成戲論之
者。盡是權智。引入斯宗。則無一法可興。無一
法可遣。四魔不能減。大覺不能增。旋心而義
理全消。會旨而名言自絕。

問。既云真心絕
迹。理出有無。云何教中。廣說無生無相之旨。

答。一心之門。微妙難究。功德周備。理事圓
通。知解罕窮。分別不及。目為無相。實無有法
可稱無相之名。詺作無生。亦無有法以顯無
生之理。發菩提心論云。菩薩觀一切善不善。
我無我。實不實。空不空。世諦真諦。正定邪
定。有為無為。有漏無漏。黑法白法。生死涅
槃。如法界性。一相無相。此中無法可名無相。
亦無有法以為無相。是則名為一切法印。不
可壞印。於是印中。亦無印相。是名真實智慧。
釋曰。一切法印者。以此心印。印一切法。楷定
真實。不可壞印者。一切有無內外等法。不能
破壞故。於此印中。亦無印相者。萬法皆空。亦
無所印。所印之法既無。能印之智非有。如是
通達。名為真實智慧。古德云。顧此法。眾生之
本原。諸佛之所證。超一切理。離一切相。不可
以言語智識。有無隱顯。推求而得。但心心相
印。印印相契。使自證知。光明受用而已。

問。
立心為宗。以何為趣。

答。以信行得果為趣。
是以先立大宗。後為歸趣。故云語之所尚曰
宗。宗之所歸曰趣。遂得斷深疑。起圓信。生正
解。成真修。圓滿菩提。究竟常果。又唯識性。具
攝教理行果四法。心能詮者。教也。心所詮者。

理也。心能成者。行也。心所成者。果也。法藏法
師依華嚴經。立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宗
趣。釋云。法界因果。雙融俱離。性相渾然。無礙
自在。有十義門。一由離相故。因果不異法界。
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為宗。離相為趣。或
離相為宗。亡因果為趣。下九准思。二由離性
故。法界不異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離
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時。法界宛然。則以
非法界為法界也。四由離相不壞相故。因果
即法界時。因果歷然。則以非因果為因果也。
五離相不異離性故。因果法界。雙泯俱融逈
超言慮。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因果法界俱
存。現前煥然可見。七由五六存泯復不異故。
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之深
義。未甞礙於言念。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
即法界之因果。各同時全攝法界。無不皆盡。
九因果各全攝法界時因果隨法界各互於因
果中現。是故佛中有菩薩。普賢中有佛也。十
因果二位。各隨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故
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皆各總攝無
盡無盡。帝網重重諸法門海。是謂華嚴無盡
宗趣。以華嚴之實教。總攝群經。標無盡之圓
宗。能該萬法。可謂周遍無礙。自在融通。方顯
我心。能成宗鏡。

問。以心為宗。禪門正脈。且
心是名。以何為體。

答。近代已來。今時學者。
多執文背旨。昧體認名。認名忘體之人。豈窮
實地。徇文迷旨之者。何契道原。則心是名。以
知為體。此是靈知。性自神解。不同妄識。仗緣
託境。作意而知。又不同太虛空廓。斷滅無知。

故。肇論云。般若無知者。無有取相之知也。常
人皆謂般若是智。智則有知也。若有知。則有
取著。若有取著。則不契無生。今明般若真智。
無相無緣。雖鑒真諦。而不取相。故云無知也。
故經云。聖心無知。無所不知矣。又經云。真般
若者。清淨如虛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
知自無知矣。豈待返照。然後無知者哉。只此
知性。自無知矣。不待忘也。以此真知。不落有
無之境。是以諸佛有祕密。祕密之教。祖師有
默傳。密付之宗。唯親省而相應。非言詮之表
示。若明宗之者。了然不昧。寂爾常知。昭昭而
溢目騰輝。何假神通之顯現。晃晃而無塵不
透。豈勞妙辯之敷揚。為不達者。垂方便門。
令依此知。無幽不盡。

問。諸法所生唯心所
現者。為復從心而變。為復即心自性。

答。是
心本性。非但心變。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法華經偈云。三千
世界中。一切諸群萌。天人阿脩羅。地獄鬼畜
生。如是諸色像。皆於身中現。即知心性遍一
切處。所以四生九類。皆於自性身中現。以自
真心。為一切萬有之性故。隨為色空。周遍法
界。循業發現。果報不同。處異生。則業海浮沈
生死相續。在諸聖。則法身圓滿。妙用無窮。隱
顯雖殊。一性不動。

問。若一切法。即心自性。
云何又說性亦非性。

答。即心自性。此是表
詮。由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性亦非
性者。此是遮詮。若能超遮表之文詮。泯即離
之情執。方為見性己眼圓明。如今若要頓悟
自心。開佛知見。但了自性遍一切處。凡有見

聞。皆從心現。心外無有一毫氂法而有體性。
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何者。以是一法故。
無法可相知相到。若有二法。即相往來。以知
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此
無性之旨。是得道之宗。作平等之端由。為說
空之所以。了便成佛。不落功夫。如華嚴經
頌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若不直下信此。起念馳求。如癡
人避空。似失頭狂走。融大師云。分別凡聖。煩
惱轉盛。計校乖常求真背正。寶藏論云。察察
精勤。徒興夢慮。惶惶外覓。轉失玄路。是以十
方諸佛。正念於此。入實性原。故能開平等大
慧之門。作眾生不請之友。所以問明品云。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問覺首菩薩言。佛子。心性
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所謂往善趣惡趣。
諸根滿缺。受生同異。端正醜陋。苦樂不同。業
不知心。心不知業。受不知報。報不知受。心不
知受。受不知心。因不知緣。緣不知因。智不知
境。境不知智。時覺首菩薩以偈答曰。仁今問
是義。為曉悟群蒙。我如其性。答。唯仁應諦
聽。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
各不相知。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
相知。諸法亦如是。亦如大火聚。猛焰同時發。
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長風起。遇物
咸鼓扇。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眾地
界。展轉因依住。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眼
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
轉者。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
亦無所現物。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一切

空無性。妄心分別有。如理而觀察。一切皆無
性。法眼不思議。此見非顛倒。若實若不實。若
妄若非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說。疏釋云。
問。意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類種種。若
性隨事異。則失真諦。若事隨性一則壞俗諦。
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熏識變現。不
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為遮此救。故重難云業
不知心等。謂心業互依。各無自性。自性尚無。
何能相知而生諸法。既離真性。各無自立。明
此皆依心性而起。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
既多。性應非一。此是本末相違難。准此問意。
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能生
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文殊欲顯實教之
理。故以心性而為難本。欲令覺首。以法性示
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心性是一者。謂心之
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清淨
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也。真
心之性。實性之性故。不空如來藏也。皆平等
無二。故云一也。又妄心之性。成心之性。妄心
是相。以性相不同故。真心之性。真心即性故。
又云。前二心之性。別明二藏。前之二性。皆具
二藏。但為妄覆。名如來藏。直語藏體。即自性
心。故此自性清淨真心。不與妄合。為名空
藏。具恒沙德名不空藏。前明即離。此明空有。
故重出也。言皆平等無二者。上二即離不同。
由心之性。故不即。由心即性。故不離。不即不
離。為心之性。後二即空之實。為不空。即實之
空。為空藏。空有不二為心之性。然空有無二
之性。即是不即不離之性。故但云一也。又非

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相知。既有種
種。何緣不相知。既不相知。誰教種種。一一觀
察。未知種種之所由也。既不相知。為是一性。
為是種種。又難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
依。心是所依。離所無能。故業不知心。離能無
所。故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各
不相知。誰生種種。二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
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
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生成種種耶。又約境
智相對相見虛無難。謂境是心變。境不知心。
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無境外心。能取心外
境。是故心境虛妄。不相知也。業不知心。心不
知業者。有二。一約本識者。業是心所。故依於
心。心是第八為根本依。即離所無能。何者。
無所依心王。無能依業。今依心有業。業從緣
生。故無自性。不能知心。若離能無所者。離能
依業。則心非所依。今由業成所。所依無性。故
不能知業。謂各從緣成。性空無體。相依無力。
故云無用。所以經云。無體用故。故不相知。二
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者。即以第六
識名心。從於積集通相說故。謂第六識人執
無明。迷真實義異熟理故。以善不善相應。思
造罪等。以罪福不動等三行。熏阿賴耶識。能
感五趣愛非愛等。種種報相。互不相知義。通
相而言。皆約無體用故。別相而言。用門不同。
此用略有二門。一無常門。經云。並皆速滅。淨
名弟子品云。一切法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
乃至一念。不住。諸法皆妄見故。則心業皆空。
華嚴經頌云。眾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

常滅壞。如前後亦爾。故由無常。不能相知。二
無我門。即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約
法無我。明不相知。受不知報。報不知受者。受
是能受之因。報是所受之報。即名言種。如唯
識論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
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
習氣。名言習氣者。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
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
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
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釋曰。言各別親種
者。三性種異故。能詮義聲者。簡無詮聲。彼非
名故。名是聲上屈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
心等種。然因名起種。立名言種。顯境名言。即
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相分心者。不能顯
境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說名。顯所詮
義。此心心所。能顯所了境。如似彼名。能詮義
故。隨二名言。皆熏成種。論云。三有支習氣。謂
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能
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能招非愛果業。隨
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故論
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滅。
更生餘異熟。此能引業。即諸業習氣。此名言
種。即二取習氣。言為業所引者。即彼俱義。親
辦果體。即由名言。若無業種。不招苦樂。如種
無田。終不生芽。故此名言由業引起。方受當
來異熟之果。苦樂之報。故華嚴經云。業為田。
識為種也。已上種種問難。不相知義竟。今答
以緣起相由門。釋者。初句因緣相假。互皆無
力。次句果法含虛。故無體性。是以虛妄緣起。

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知。
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緣起。三由此妄法。
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真理。恒常顯現。又果從
因生。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
性。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
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為自。故無體也。是
故體用俱無。所以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也。今
初以四大為喻。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焰起
滅。三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
一依真妄相續。二依真妄起滅。三妄用依真
起。四妄為真所持。然此法喻。一一各有三義。
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喻中。
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相知
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故流。則
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排前流。而
不到於前流。亦不相知。三後流不自流。由前
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
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不相知。五能排與
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能引與所排無二故
不相知。七能排與所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
能引與所引亦無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
引不得俱。故不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
俱。故不相知。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各無自性。
只由如此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
也。肇公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二依
所依者。謂前流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
能相知。然不壞流相。故說水流。三唯所依者。
流既總無。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
可相知。是則本無有流。而說流也。二法中三

義者。一流喻能依妄法。二妄依真立。三妄盡
唯真。初中妄緣起法。似互相籍。各不能相
到。悉無自性。故無性無知。是則有而非有也。
二依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虛。含真方立。
何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
真故有。是則非有而為有也。三唯所依者。謂
能依妄法逈無體用。唯有真心。挺然顯現。既
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即非有
為有。復說真性隱。以非隱為隱。又前後有二。
一生滅前後。二此彼前後。生滅前後者。謂前
滅後生。互相引排。此即竪說。如壯與老。謂此
流水。剎那生滅。前剎那滅。後剎那生。此彼前
後者。此即橫說。猶如二人。同行狹徑。後人排
前。前人引後。分分之水。皆有前後。乃至毫滴。
有前毫滴。後毫滴。故聚多成流。注。則無性矣。
小乘亦說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
不知無性緣起之義耳。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

夫水喻真心者。以水有十義。同真性故。一水
體澄清。喻自性清淨心。二得泥成濁。喻淨心
不染而染。三雖濁不失淨性。喻淨心染而不
染。四若泥澄淨現。喻真心惑盡性現。五遇冷
成氷。而有硬用。喻如來藏與無明合。成本識

用。六雖成硬用。而不失濡性。喻即事恒真。七
煖融成濡。喻本識還淨。八隨風波動。不改靜
性。喻如來藏隨無明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
不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引流注。而不動自
性。喻真心隨緣流注。而性常湛然。十隨器方
圓。而不失自性。喻真性普遍諸有為法。而不
失自性。又書云。上德若水。方圓任器。曲直隨
形故。如小乘俱舍論。亦說諸有為法。有剎那
盡。何以知有。後有盡故。既後有盡。知前有
滅。故論云。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
至餘方。若此生此滅。不至餘方。同不遷義。而
有法體是生是滅。故非大乘。大乘之法。緣生
無性。生即不生。滅即不滅。故遷即不遷。則其
理懸隔。又中論疏云。常無常門者。常即人天
位定。故無往來。無常即六趣各盡一形。亦無
往來。又常即凝然不動。無常念念變異。令誰
往來。則常無常法。俱不相到。皆無往來。肇論
云。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
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
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
以其不去。然則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逆
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傷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
之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
何可往。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
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於今未甞有。以明物
不來。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
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
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故仲尼曰。回也見

新。交臂非故。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
往返之微朕。又何物而可動乎。釋曰。回也見
新。交臂非故者。孔子謂顏回曰。吾與汝。終身
交一臂已謝。豈待白首然後變乎。意明物物
常自新。念念不相到。交臂之頃。尚不相待。已
失前人。豈容至老而後變耶。又前念已故。後
念恒新。終日相見。恒是新人。故云見新。如此
新人。見之只如交臂之頃。早是後念新人。非
前念時也。故云非故耳。若前念已古。後念
已新。新不至古。古不待新。前後不相至。故
不遷也。又雖兩人初相見。只如舉手交臂之
頃。早已往矣。此取速疾也。故云。昔物自在
昔。今物自在今。如紅顏自在童子之身。白首
自處老年之體。所以云。人則謂少壯同體。百
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是以梵志出家。
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
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隣人皆愕然非其言。所
謂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
吾猶昔人者。猶者。似也。吾雖此身似於昔人。
然童顏自在於昔。今衰老之相。自在於今。則
非昔人也。故云。徒知年往。不覺形隨。世人雖
知歲月在於往古。豈覺當時之貌。亦隨年在
於昔時。則童子不至老年。老年不至童子。剎
那不相知。念念不相待。豈得少壯同體。百齡
一質耶。又年往形亦往。此是遷義。即此遷中
有不遷也。往年在往時。往形在往日。是謂不
遷。而人乃謂往日之人。遷至今日。是謂惑矣。
又昔自在昔。何須遷至今。今自在今。何須遷
至昔。故論云。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

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
來。經中言遷。未必即遷。以古在古。以今在今
故也。所以言無常者。防人之常執。言常住者。
防人之斷執。言雖乖而理不異。語雖反而真
不遷。不可隨方便有無之言。迷一心不遷之
性。又解云。如梵志白首而歸。隣人謂少壯同
體。故云昔人尚存乎。所謂有力者。則三藏等
事。無常冥運。力負夜趨。交臂恒新。念念捨
故。而常見昧之。謂是固矣。隣人不覺。此之謂
歟。又有力者。即無常之大力也。世間未有一
法。不被無常吞。故云。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
仲尼之所以臨川。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
排今而可往。莊子本意。說不住之法。念念恒
新。物物各住。各住相因而不相到。即不遷也。
於惑者。則為無常不住。新新生滅。而謂之遷。
若智者。則了性空無知。念念無生。謂之不遷。
莊子有三藏。謂藏山於澤。藏舟於壑。藏天下
於天下。謂之固者。不然也。然無常夜半負之
而趨。昧者不覺也。三藏者。藏人於屋。藏物於
器。此小藏也。藏舟於壑。藏山於澤。此大藏
也。藏天下於天下。此無所藏。然大小雖異。藏
皆得宜。猶念念遷流。新新移改。是知變化之
道。無處可逃也。夫藏天下於天下者。豈藏之
哉。蓋無所藏也。孔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不捨晝夜。逝者往也。浩浩迅流。未曾暫住。晝
夜常然。亦歎世人之不覺。故云。斯皆感往者
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此莊孔俱歎逝往
難留。皆說無常去也。豈可推今日物到昔日
乎。若今日不到昔。即今日自在今。昔日自在

昔。則今昔顯然。俱不遷也。故云。何者。人則
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
去。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
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
去。若古不至今。今不至古。事各性住。有何物
而可去來。大涅槃經云。人命不停。過於山水。
夫無常有二。一者敗壞無常。二者念念無常。
人只知壞滅無常。而不覺念念無常。論云。若
動而靜。似去而留。經說無常速疾。猶似流動。
據理雖則無常。前後不相往來。故如靜也。雖
則念念謝往。古今各性而住。當處自寂。故如
留也。又。雖說古今各性而住。當處自寂。而宛
然念念不住。前後相續也。則非常非斷。非動
非靜。見物性之原也。

古德問云。各性而住。似
如小乘。執諸法各有自性。又何異納衣梵志
言。一切眾生其性各異。

答。為破去來。明無去
來。所以據體言之。故云各性而住。非決定義。
則以無性而為性。不同外道二乘。執有決定
自性。從此向彼。若不執有定性去來。亦不說
各性而住。故論云。言往不必往。閑人之常想。
稱住不必住。釋人之所住耳。又劉湛注云。
莊子藏山。仲尼臨川者。莊子意明前山非後
山。夫子意明前水非後水。半夜有力負之而
趨者。即生住異滅四時。念念遷流不停也。是
以若心外取法。妄夢所見。情謂去來。則念念
輪迴。心隨境轉。尚不覺無常麁相。焉能悟不
遷之密旨乎。若能見法是心。隨緣了性。無一
法從外而入。無一法從內而生。無一法和合
而有。無一法自然而成。如是。則尚不見一微

毫住相。寧觀萬法去來。斯乃徹底明宗。透峯
見性。心心常合道。念念不違宗。去住同時。古
今一貫。故法華經云。我觀久遠。猶若今日。維
摩經云。法無去來。常不住故。若了此無所住
之真心。不變異之妙性。方究竟明不遷矣。已
上論中。所引內外之經典。借世相之古今。寄
明不遷。同入真實。是以時因法立。法自本無。
所依之法體猶空。能依之古今奚有。若假方
隅而辯法。因指見月而無妨。或徇方便而迷
真。執解違宗而反誤。故信心銘云。信心不二。
不二信心。言語道斷。非去來今。第二。依火焰
起滅喻中之義。同前。初唯焰者。謂焰起滅。有
其二義。一前焰謝滅。引起後焰。後焰無體而
能知前。前焰已滅。復無所知。是故各各皆不
相知。二前焰若未滅。亦依前引。無體。故無能
知。後焰未至。故無所知。是故彼亦各不相知。
妄法亦爾。剎那生滅。不能自立。謂已滅未生。
無物可知。生已則滅。無體可知。是故皆無所
有也。斯則流金礫石而不熱也。二依所依者。
謂彼火焰。即由於此無體無用不相知故。而
有起滅虛妄之相。是則攬非有而為有也。妄
法亦爾。依此無所依之真理。方是妄法。是亦
非有為有也。三唯所依者。推起滅之焰。體用
俱無。無焰之理。挺然顯現。是則無妄法之有。
有妄法之無。湛然顯現。遂令緣起之相。相無
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又火依薪有。薪是
可燃。火即是燃。以燃因可燃。則燃無體。可燃
因燃。則可燃無體。又前焰已滅。後焰未生。中
間無住。如一念之上。即有三時。已滅為已生。

未生為未生。生已即減是生時。故淨名經云。
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若未來生。未來生未
至。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經云。比丘。汝今
即時。亦生亦老亦滅。故三時無體。無可相知
也。第三依風有動作。喻妄用依真起。三義同
前。一唯動者。離所動之物。風之動相了不可
得。無可相知。妄法亦爾。離所依真體不可得
故。無可相知。斯則旋嵐偃嶽而常靜也。二依
所依者。謂風不能自動。要依物現動。動無自
體可以知物。物不自動。隨風無體。不能知。風
法中能依妄法。要依真立。無體知真。真隨妄
隱。無相知妄。三唯所依者。謂風鼓於物。動唯
物動。風相皆盡。無可相知。妄法作用。自本性
空。唯所依真。挺然顯現。是故妄法全盡而不
滅。真性全隱而恒露。能所熏等。法本自爾。思
之可見。第四依地有任持者。喻妄為真所持。
三義同前。初地界因依。有二種義。一約自類。
二約異類。前中。從金剛際。上至地面。皆上依
下。下持上。展轉因依而得安住。然上能依。皆
離所無體而能知下。然下能持。皆亦離所無
體可令知上。又上上能依。徹至於下。無下可
相知。下下能持。徹至於上。無上可相知。是故
若依若持。相無不盡。所現妄法。當知亦爾。必
麁依細。謂苦報依於業。業依無明造。無明依
所造。展轉無體。無物可相知。斯則厚載萬物
而不仁也。肇公亦曰。乾坤倒覆。無謂不靜也。
老子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經云。譬如
大地。荷四重任。而無疲厭也。不仁者。不恃仁
德也。猶如草狗。豈有吠守之能。故云唯道無

心。萬物圓備矣。二約異類者。如經云。地輪依
水輪。水輪依風輪。風輪依虛空。虛空無所依。
准此妄境依妄心。妄心依本識。本識依如來
藏。如來藏。無所依。是故若離如來藏。餘諸妄
法。各互相依。無體能相知。是則妄法無不皆
盡。二依所依者。地界正由各無自性。而得存
立。向若有體。則不相依。不相依故。不得有
法。是故攬此無性。以成彼法。法合可知。三唯
所依者。謂攬無性成彼法者。是則彼法無不
皆盡。而未曾不滅。唯無性理而獨現前。又既
不相知。何緣種種。答。此有四因。一由妄分
別。二諸識熏習。三由無性不相知。四真如隨
緣。然此四因。但是一致。謂由妄分別為緣。令
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成有。諸識熏習。展轉無
窮。若達妄原。成淨緣起。前所疑云。為是種
種。為是一性。今答云。常種種。常一性。又難
云。一性隨於種種。則失真諦。種種隨於一性。
則壞俗諦。今答云。此二互相成立。豈當相乖。
性非事外。曾何乖於種種。種種性空。曾何乖
於一性。由無性故有。一性能成種種。緣生故
空。種種能成一性。是以緣起之法。總有四義。
一緣生故有。即妄心分別有。及諸識熏習是
也。二緣生故空。即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
是也。三無性故有。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也。四無性故空。即一切空無性也。復次性有
二義。一有。二空。又二義。一不變。二隨緣。以
有義。故說二空所顯。即法性本無生也。以空
義。故說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即各不相知。以
有義。故說不變。以空義。故說隨緣。此二不

二。隨緣即是不變。不變故能隨緣。若唯不變
性。何預於法。若但隨緣。豈稱真性。又若性離
於法。則成斷滅。法離於性。則本無今有。又法
若即性。性常應常。性若即法。法滅應滅。此二
相成。非常非斷。此二相奪。非有非空。為中道
義。經頌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
流轉。而無能轉者。以眼等八識。為能所熏。展
轉為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而無能轉
者。是以舉體性空。方成流轉。即此八識各無
體性。故無實我法而為其主。向若有性。不可
熏變。安得流轉。故知趣生同異。受報妍媸。皆
由識種。悉依於心。如流依水。似火依薪。續續
無知。新新不住。善趣惡趣。即是總報。由業熏
心。受所受報。如水漂流不斷。雖然流轉。而無
轉者。故云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釋論云。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
識亦爾。從無始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
故非斷。因滅故非常。漂溺有情。令不出離。華
嚴經云。一切眾生。為大瀑水。波浪所沒。楞伽
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唯識論云。恒
轉如瀑流。起信論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等。
又以虛妄中有其二義。一虛轉。二無轉。故常
種種。常一性也。虛轉故。俗不異真而俗相立。
無轉故。真不異俗而真體存。故互不相違也。
法性本無生者。法性者。法謂差別依正等法。
性謂彼法所依體性。即法之性。故名為法性。
又性以不變為義。即此可軌。亦名為法。此則
性即法。故名為法性。此二義。並約不變釋也。
又即一切法各無性。故名為法性。即隨緣之

性。法即性也。本無生者。本有二義。一約不
變。本謂原本。本來不生。隨緣故生。二約隨
緣。有此法來。本自不生。非待滅無。即示現生
時本不生。故云是中無能現。亦無所現物。則
妄心分別。情計謂有。然有即不有。故云一切
空無性。常有常空。是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
割以求通哉。又約相待相奪。釋不相知。言相
待者。業無識種。不親辦體。識無業種。不招苦
樂。既互相待。則各無自性。言相奪者。以業奪
因。唯由業招。故因如虛空。以因奪緣。則唯心
為體。故業如虛空。互奪獨立。亦不能相知。互
奪兩亡。無可相知。又以無生。故不相知。以緣
奪因。故不自生。以因奪緣。故不他生。因緣合
辯。相待無性。故不共生。互奪雙亡。無因豈
生。以此不生。類於不知。居然易了。即以因
為。自以緣為他。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互有
尚不相知。互無豈能相知耳。故知諸法相待。
皆無自性。如中論相待門說。不空既破。空法
亦亡。偈云。若有不真法。即應有真法。實無不
真法。何得有真法。亦如因垢說淨。垢性本無。
淨相何有。此相待一門。盡破諸法。以諸法皆
是相待而有。未曾有一法。而能獨立者。故因
緣無性論云。阿難調達。並為世尊之弟。羅睺
善星。同是如來之胤。而阿難常親給侍。調達
每興害逆。羅睺則護珠莫犯。善星則破器難
收。以此而觀。諒可知矣。若云各有自性。不可
遷貿者。此殊不然。至如鷹化為鳩。本心頓盡。
橘變成枳。前味永消。故知有情無情。各無定
性。但隨心變。唯逐業生。遂有從凡入聖之門。

轉惡為善之事。大般若經云。謂證諸法無性
為性。究竟圓滿。方名為佛。故知建立三寶。成
佛事門。皆從無性因緣。而得興顯。所以首楞
嚴三昧經云。爾時長老摩訶迦葉白佛言。世
尊。我謂文殊師利法王子。曾於先世。已作佛
事。現坐道場。轉於法輪。示諸眾生。入大滅
度。佛言。如是如是。乃至迦葉。汝今且觀首楞
嚴三昧勢力。諸大菩薩以是力故。示現入胎。
初生出家。詣菩提樹。坐於道場。轉妙法輪。入
般涅槃。分布舍利。而亦不捨菩薩之法。於般
涅槃不畢竟滅。爾時長老摩訶迦葉。語文殊
師利言。仁者。乃能施作如此希有難事。示現
眾生。文殊師利言。迦葉。於意云何。是耆闍崛
山。誰之所造。是世界者。亦從何出。迦葉答
言。文殊師利。一切世界。水沫所成。亦從眾生
不可思議業因緣出。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
亦從不可思議業因緣有。我於是事。無有功
力。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屬因緣。無有主
故。隨意所成。若能解此。所為不難。釋曰。若
了一切法。悉屬因緣。皆無自性。但是心生。則
凡有施為。何假功力。以無性之理。法爾之門。
隨緣卷舒。自在無礙。華嚴經頌云。如其心性
而觀察。畢竟推求不可得。一切諸法無有餘。
悉入於如無體性。又頌云。譬如真如本自性。
其中未曾有一法。不得自性是真性。以如是
業而迴向。華嚴論云。一切眾生迷根本智。而
有世間苦樂法者。為智無性故。隨緣不覺。苦
樂業生。為智無性故。為苦所纏。方能自覺根
本無性。眾緣無性。萬法自寂。若不覺苦時。以

無性故。總不自知有性無性。如人因地而倒。
因地而起。一切眾生。因自心根本智而倒。亦
因而起。又為智體無性。但隨緣現。如空中響。
應物成音。無性之智。但應緣分別。以分別故。
癡愛隨起。又中觀論。破應無如來偈云。邪見
深厚者。則說無如來。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
非。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如來滅度後。分
別於有無。次總拂偈云。如來過戲論。而人生
戲論。戲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論釋云。戲論
名憶念。分別此彼等。此如來品。初中後思惟
如來定性不可得。乃至五求四句皆非是。故
偈云。如來無有性。即是世間性。如來無有性。
世間亦無性。以如來一性空義。知一切世間
法。悉皆無性。同如來義。華嚴演義中。引法華
經偈云。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
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
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間相
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今但引兩句。
顯諸法無性。成一性義耳。然上三偈。諸釋不
同。今直解經文。初一偈。明當佛開權。終歸一
實。故云其實為一乘。次偈釋說一乘所以。以
唯一性故。謂若有二性。容有兩乘。既唯一性。
故說一乘耳。知法常無性者。知即證知。法謂
所證知法。即色心等一切法也。常無性者。所
證理也。即如無性理。覺諸法故。云何無性。謂
色心等從本已來。性相空寂。非自非他。非共
非離。湛然常寂。故曰無性。而言常者。謂本來
即無。非推之使無。故曰常無性耳。佛種從緣
起者。然有二義。一約因種。因種即正因佛性。

故涅槃經云。佛性者。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
子。此種即前常無性理。故涅槃經云。佛性者。
即是第一義空。無性。即空義也。緣即六度萬
行。是緣因佛性。起彼正因。令得成佛。是故說
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性。更無餘性。故說
一乘。稱理說也。體同曰性。相似名種。故關中
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穀。此屬性也。萌𮑉粒。其類無差。此屬種也。二果種性。關中云。
佛報唯佛。其理不差。即性義也。說法度人。類
皆相似。此種義也。果之種性。緣真理生。故云
從緣。故釋此偈云。佛緣理生。理既無二。是故
說一乘耳。意云。證理成佛。稱理說一。此中知
法常無性偈。全同華嚴出現品經云。如來成
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
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
性。乃至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
相續。救度眾生。謂知無性。佛性同故。准經文
云。以知無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況不說一
乘而度脫之。後偈云。是法住法位等者。重釋
前偈。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
者。由住真如正位故。由緣無性。緣起即真。由
即真。故云無性。言法位者。即真如正位。故智
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異名。世
法即如。故皆常住。謂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
若解無常之實。即無常而成常矣。則常與無
常。二理不偏。故涅槃經況之二鳥。飛止同居。
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真常理。猶
懸鏡高堂。萬像斯鑒。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
方便力。假以言說。一乘尚是假說。況有二三。

則一乘之理。至理無過。無性之宗。諸宗莫及。
可謂宗鏡之綱骨。祖教之指南也。所以深密
經云。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
靜。自性涅槃。商主天子所問經云。若法是無。
即不自在。若不自在。是則無欲。若無欲者。
則是真性。若是真性。即名無性。

卷 8

夫無性理同。是何宗攝。

答。法性宗攝。如古
師云。法性有體。是法相宗義。事上無體。是法
性宗義。

問。若一切法實無性者。不得教意
之人。恐成斷見。

答。若有性故。一法不成。以
無性故。諸緣並立。於無性中。有無俱不可得。
豈成斷常之見耶。如大般若經云。諸菩薩摩
訶薩。甚為希有。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觀察二
空。雖知諸法。一切如夢。如響。如像。如光影。如
陽焰如幻。如化。皆非實有。無性為性。自相皆
空。而能安立善非善等。諸法差別。皆無雜亂。
又云。善現白佛言。世尊。佛說一切法。皆以無
性為其自性。若一切法。皆以無性為自性者。
誰染誰淨。誰縛誰解。彼於染淨。及於縛解。不
了知故。破戒。破見。破威儀。破淨命。當墮地獄。
傍生。鬼趣。受諸劇苦。乃至佛言。善現。善哉善
哉。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於一切法。皆以無性
為自性。於自性中。有性無性俱不可得。不應

於此執有無性。故知既不可執有。亦不可執
無。以自性中。無有無故。所說有無之法。皆是
破執入法之方便。故先德云。用無所得為方
便者。有二。一以無所得。導前隨相。則涉有不
迷於空。為入有方便。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
無得。即無得亦是方便。此為入空之方便。是
以無得相空。無作人空。無際性空。此三相盡。
法界理現。故菩薩不壞空而常有。染淨之法
宛然。不礙有而常空。一真之道恒現。如是雙
照。方入甚深。如般若燈論云。我說遮入有者。
遮有自體。不說無體。如楞伽經中偈曰。有無
俱是邊。乃至心所行。彼心行滅已。名為正心
滅。釋曰。如是不著有體。不著無體。若法無
體。則無一可作故。又如偈曰。遮有言非有。不
取非有故。如遮青非青。不欲說為白。釋曰。此
二種見。名為不善。是故有智慧者。欲息戲論
得無餘樂者。應須遮此二種惡見。此復云何。
若三界所攝。若出世間。若善不善。及無記
等。如世諦種。諸所營作。彼於第一義中。若
有自體者。起勤方便。作善不善。此諸作業。應
空無果。何以故。以先有故。譬如先有若瓶衣
等。如是樂者常樂。苦者常苦。如壁上彩畫。形
量威儀。相貌不變。一切眾生。亦應如是。復次
若無自體者。彼三界所攝。若出世間。善不善
法。起勤方便。則空無果。以無有故。如是世
間。則墮斷滅。譬如磨瑩兔角。令其銛利。終不
可得。是故偈曰。少慧見諸法。若有若無等。彼
人則不見。滅見第一義。復次如寶聚經中。佛
告迦葉。有者是一邊。無者是一邊。如是等彼

內地界。及外地界。皆無二義。諸佛如來。實慧
證知。得成正覺。無二一相。所謂無相。是以先
德云。謂諸宗計。多說但空自性。不空於法。如
法相宗。但無遍計。非無依他。誤學中論等不
得意者。亦云法無自性。故說為空。則今相
不空矣。今既無性。緣生故有。有體即空。緣生
無性故空。空而常有。要互交徹。方是真空妙
有。故其言大同。而旨有異。又約緣起法。有二。
一無相如空。則蕩盡無有。是相空。二無自性
如幻。則業果恒不失。即性空。以相空。故萬法
體虛。了無所得。以性空。故不壞業道。因果歷
然。以此性相二空。方立真空之理。是則非初
中後際。終始宛然。無能造作人。報應非失。故
知無性理成。法眼圓照。更無一法。有實根由。
今更引證廣明。成就宗鏡。夫真俗二諦。一切
諸法。不出空有。空有之法。皆從緣生。緣生之
法。本無自體。依心所現。悉皆無性。以緣生。故
無性。以無性。故緣生。以此緣性二門。萬法一
際平等。是以華嚴記廣釋云。謂緣生故有。是
有義。無性故空。是空義。二義是空有所以。謂
無性故有。是有所以。緣生故空。是空所以。所
以即是因緣。謂何以無性。得成空義。由從緣
生。所以無性。是故緣生。是無性空之所以也。
何以緣生。得為有義。特由無定性故。方始從
緣而成幻有。是故無性。是有所以。故中論偈
云。若人不知空。不知空因緣。不知於空義。是
故自生惱。如不善呪術。不善捉毒蛇。若將四
句總望空有。則皆名所以。故云緣生故名有。
緣生故名空。無性故名有。無性故名空。良以

諸法。起必從緣。從緣有故。必無自性。由無性
故。所以從緣。緣有性無。更無二法。而約幻有
萬類差殊。故名俗諦。無性一味。故名真諦。又
所以四句。唯第三句引證成者。無性故有。理
難顯故。若具證者。一緣生故有者。法華經云。
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淨名經云。以因
緣故諸法生。中論偈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
緣生等。皆因緣故有義也。二緣生故空者。
經云。因緣所生無有生。論偈云。若法從緣
生。是則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又
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者。由前論中。
諸品以空遣有。小乘便為菩薩立過云。若一
切法。無生無滅者。如是則無有四聖諦之法。
菩薩反答云。若一切不空。無生無滅者。如是
則無有四聖諦之法。謂小乘以空。故無四諦。
菩薩以不空故。則失四諦。若有空義。四諦方
成。故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
義者。一切則不成。又般若經云。若諸法不空。
則無道無果。即無性故有也。淨名經云。文殊
師利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維摩詰
言。菩薩於生死畏中。當依如來功德之力。文
殊師利又問。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當於
何住。答曰。欲依如來功德力者。當住度脫一
切眾生。又問。欲度眾生。當何所除。答曰。欲
度眾生。除其煩惱。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
行。答曰。當行正念。又問。云何行於正念。答
曰。當行不生不滅。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
答曰。不善法不生。善法不滅。又問。善不善
孰為本。答曰。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答曰。

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虛妄分別
為本。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
本。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
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
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叡公釋云。無住。即實
相異名。實相。即性空異名。故從無性。有一切
法。又淨名經云。文殊師利言。居士。有疾菩
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
是念。今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
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所以者何。四大合
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又此病
起。皆由著我。是故於我。不應生著。既知病
本。即除我想及眾生想。當起法想。應作是念。
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滅唯法滅。又
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
我滅。彼有疾菩薩。為滅法想。當作是念。此法
想者。亦是顛倒。顛倒者。是即大患。我應離之。
云何為離。離我我所。云何離我我所。謂離二
法。云何離二法。謂不念內外諸法。行於平等。
云何平等。謂我等涅槃等。所以者何。我及涅
槃。是二皆空。以何為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
二法。無決定性。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有空
病。空病亦空。無性緣生故空者。雙牒前四句
中。兩種空也。此二種空。並離斷見。謂定有則
著常。定無則著斷。今緣生故空。非是定無。
無性故空。亦非定無。定無者。一向無物。如龜
毛兔角。今但從緣生無性。故非定無。無性緣
生故有者。亦雙牒前四句中二有。並非常見。
常見之有有。是定性有。今從緣有。非定性有。

況由無性有。豈定有耶。從緣無性。如幻化人。
非無幻化人。幻化非真故。亦云幻有。亦名妙
有。以非有為有。故名妙有。又幻有即是不有
有。大品經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故。非有非
不有。名為中道。是幻有義。真空是不空空者。
謂不空與空。無障礙故。是故非空非不空。名
為中道。是真空義。經云。空不空不可說。名為
真空。中論偈云。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菴
提遮女經偈云。嗚呼真大德。不知實空義。色
無有自性。豈非如空也。空若自有空。則不容
眾色。空不自空故。眾色從是生。又一。空有相
害義。今初一真空必盡幻有。即真理奪事門。
以事攬理成。遂令事相無不皆盡。唯一真理。
平等顯現。以離真理外。無有少事可得故。如
水奪波。波無不盡。般若經云。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等。二。空有相作義。真空必成幻
有者。即依理成事門。謂事無別體。要因真理
而得成立。以諸緣起。皆無自性。由無性理。事
方成故。如波攬水而成立故。亦是依如來藏。
得有諸法。法句經云。菩薩於畢竟空中。熾然
建立。三。空有相違義。幻有必覆真空。即事能
隱理門。謂真理隨緣。能成事法。然此事法。既
違於理。遂令事顯理不現也。以離事外。無有
理故。如波奪水。水無不隱。是則色中無空相
也。四空有不相礙義。幻有必不礙真空。即事
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故。則事虛而理實。以
事虛故。全事之理。挺然露現。如由波相虛。令
水露現。中論偈云。若法從緣生。是則無自性。
然此四義。即是前緣生故空等四義也。一。真

空必盡幻有。是無性故空義。二。真空必成幻
有。是無性故有義。三。幻有必覆真空。是緣生
故有義。四。幻有必不礙真空。是緣生故空義。
前四總明空有所以。今四正說空有之相。然
此空有。二而不二。須知四義。兩處名異。一。真
空必盡幻有。是真空上空義。二。真空必成幻
有。是真空上不空義。三。幻有必覆真空。是幻
有上有義。四。幻有必不礙真空。是幻有上非
有義。又須知有非有。空非空。各有二義。一。有
上二義者。一是不壞有相義。二是遮斷滅義。則
詺有為非不有。二。非有上二義者。一離有相
義。二即是空義。三。空上二義者。不一壞性義。
二遮定有義。故詺空為非不空。四。非空上二
義者。一離空相義。二即有義。已知名義。今融
合乃有五重。為五種中道。一。謂有非有無。二。
為一幻有者。此是有上二義自合。然取有上
不壞相義。非有上離有相義。故合為一幻有。
是俗諦中道。二。空非空無二。為一真空者。即
空上二義自合。然取空上不壞性義。非空上
離空相義。故合為一真空。為真諦中道。前一。
為即相無相之中道。此一。為即性無性之中
道。亦是存泯無二義。三。非空與有無二。為一
幻有者。上一對。空有自合。此下一對。空有四
義交絡而合。今此第三。而取真空上非空義。
幻有上有義。二義相順。明不二。然是非空上。
取即是有義。有上。取遮斷滅義。故得共成幻
有。為非空非不有。存泯無礙之中道。四。空與
非有無二。為一真空者。即第四取真空上空
義。幻有上非有義。二義相順。明其不二。然是

空上遮定有義。非有上即是空義。故二義相
順。得成真空。為非有非不空。存泯無礙之中
道。第三是存俗泯真。此是存真泯俗。又三是
空徹於有。今是有徹於空。皆二諦交徹。五。幻
有與真空無二。為一味法界者。即第五總合
前四。令其不二。然上各合交徹。並不出於真
空幻有。故今合之為一味法界。為二諦俱融
之中道。然三四雖融二諦。而空有別融。今此
空有無礙。即是非空非有無礙。舉一全收。若
以真同俗。唯一幻有。若融俗同真。唯一真空。
空有無二。為雙照之中道。非空非有無二。為
雙遮之中道。遮照一時。存泯無礙。故云離相
離性。無障無礙。無分別法門。以幻有為相。真
空為性。又空有皆相。非空非有為性。又別顯
為相。總融為性。今互奪雙融。並皆離也。無分
別法。但約智說。唯無分別智。方究其原。其無
障礙。通於境智。謂上之五重。多約境說。心智
契合。即為五觀。五境既融。五觀亦融。以俱融
之智。契無礙之境。則心境無礙。心中有無盡
之境。境上有無礙之心。故要忘言。方合斯理。
總為緣起甚深之相。故知若了空有無礙。真
俗融通。無性之宗。緣生之理。如同神變。莫定
方隅。雖處狹而常寬。縱居深而逾淺。或在下
而恒上。任遊中而即邊。眾生常處佛身。涅槃
唯依生死。可謂難思妙旨。非情所知。故云性
海無涯。眾德以之繁廣。緣生不測。多門由是
圓通。莫不迴轉萬差。卷舒之形隨智。鎔融一
際。開合之勢從心。照不失機。縱差別而恒順。
用非乖體。雖一味而常通。又云。謂塵不壞小

量。而遍十方。普攝一切。於中顯現。斯由量則
非量。非量即量。又居見聞之地。即見聞之不
及。處思議之際。即思議之不測。皆由不思議
體。自不可得故。即思不可思。經云。所思不
可思。是名為難思。法界觀真空門云。一。色
即是空者。以色。舉體全是真空。不即斷空。以
色等。本是真如一心。與生滅和合。名阿賴耶
識。能變起根身器界。即是此中所明色等諸
法。故今推之。都無其體。故舉體歸於真心之
空。不合歸於斷滅之空。以本非斷空之所變
故。斷空。則是虛豁斷滅。無知無用。不能現於
萬法。如鏡外之空。非同鏡內之空。色相宛然。
求不可得。謂之空。又凡是色法。必不異真空。
以諸色法。必無性故。是故色即是空。既非滅
色取空。離色求空。又不即形顯色相之空。又
不離形顯無體之空。即是真空。若不即色相。
即無遍計所執。不離無體。即是依他緣起。緣
起無性之真理。即是圓成。二。明空即色者。
真空必不異色。故云空即是色。何以故。凡是
真空。必不異色。以是法無我理。非斷滅故。是
故空即是色。若離事求空理。即成斷滅。今即
事。明無我無性真空之理。離事何有理乎。以
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成諸事法。則舉空全色。
舉理全事。又真如正隨緣時。不失自性。則舉
色全空。舉事全理。三。空色無礙者。謂色。舉體
全是盡色之空。故色盡而空現。空。舉體不異
全盡空之色。即空即色而空不隱。是故看色
無不見空。觀空莫非見色。無障無礙。為一味
法也。如舉眾波全是一水。舉一水全是眾波。

波水不礙同時。而水體挺然全露。如即空即
色而空不隱。寶藏論云。空可空。非真空。色可
色。非真色。真色無形。真空無名。無名名之
父。無色色之母。為萬物之根源。作天地之太
祖。肇論云。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
耳。何則。一切諸法。緣會而生。緣會而生。則
未生無有。未生無有。緣離則滅。如其真有。有
則無滅。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
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法性如是。故曰
實相。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言不
有不無者。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
無耳。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有既不有。則
無無也。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
矣。乃至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諸
法實相也。見法實相。故為正觀。若其異者。便
為邪觀。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是以三
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耳。又不真空
論云。夫至虛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
有物之宗極者也。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
於有無之間哉。是以聖人通神心於無窮。窮
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
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
明者也。是以聖人乘真心以理順。則無滯而
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
不通故。能混雜致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
而一。如此則萬像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
異故。知像非真像。像非真像。則雖像而非像。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潛微幽隱。殆非群
情之所盡。故知若乘真心而體物。則何物而

不歸。齊一氣以觀時。則何時而不會。何時而
不會。則知觸境之無生。何物而不歸。則見物
性之自虛矣。若任情所照。曷能盡其幽旨乎。
若不悟宗。難逃見跡。如龐居士偈云。昔日在
有時。常被有人欺。種種生分別。見聞多是非。
後向無中坐。又被無人欺。一向看心坐。冥冥
無所知。有無俱是執。何處是無為。有無同一
體。諸相盡皆離。心同虛空故。虛空無所依。若
論無相理。唯有父王知。故知有無諸法。欲求
究竟。唯心方證。若未歸心。盡成障礙。為常為
斷。成是成非。纔入此宗。自然融即。謂先明其
起處。知自心生。既從心生。則萬法從緣。皆無
體性。必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悉是自心生。
還與心為相。但論空有。則廣明諸法。何者。以
空有管一切法故。此空有二門。亦是理事二
門。亦是性相二門。亦是體用二門。亦是真俗
二門。乃至總別同異。成壞理量。權實卷舒。正
助修性遮照等。或相資相攝。相是相非。相遍
相成。相害相奪。相即相在。相覆相違。一一如
是。各各融通。今以一心無性之門。一時收盡。
名義雙絕。境觀俱融。契旨忘言。咸歸宗鏡。是
以須明行相名義差別。方能以體性融通。若
不先橫竪鋪舒。後。何以一門卷攝。故還原觀
云。用就體分。非無差別之勢。事依理現。自有
一際之形。如上微細剖析。廣照空有二門。可
謂得萬法之根由。窮諸緣之起盡。此有無二
法。迷倒所由。九十六種之邪師。因茲而起。六
十二見之利使。從此而生。菩薩尚未盡其原。
凡夫安能究其旨。所以寶性論云。空亂意菩

薩。於此真空妙有。猶有三疑。一疑空滅色。取
斷滅空。二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三疑空是物。
取空為有。故華嚴經中。善財歷事諸佛。已證
法門。尚猶於諸法中。無而計有。若究竟遠離。
唯大菩薩之人。大智度論偈云。有無二見。滅
無餘。諸法實相佛所說。淨名經云。有無二見。
無復餘習。又偈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
故諸法生。何者。若時機因緣執有。則說空門。
若時機因緣著空。遂談有教。為破有。故不存
空。因治空。故不立有。故說有而不有。言空而
不空。或雙亡而雙流。或雙照而雙寂。破立一
際。遮照同時。如肇論鈔云。今就論文。總有四
意。以顯周圓之旨。一者破實顯空。二者破空
顯假。三者破唯空唯假。顯亦空亦假。四者破
亦空亦假。顯非空非假。則是中道。方謂周圓
也。然四論皆有周圓。今既一一辯之。且約四
義。一約境。二約智。三約果。四約境智果。初約
境者。不真空論云。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此
破實顯空。遣凡夫執。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
此破空顯假。遣聲聞執。性莫之易。故雖無而
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此則破有破無。顯
亦空亦假。辯菩薩境。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
無而有。所謂非無。此破亦空亦假。遣菩薩執。
顯中道第一空佛之境。此則境周圓也。二約
智者。則般若論也。若以般若智。一一歷然。空
假等境則成心量。但是有智。不得無智意。今
則約前智知。凡是一境。即須周圓也。論云。言
知非為知。欲以通其鑒。此破凡夫執相知。辯
無知也。不知非不知。欲以辯其相。此破聲聞

無知。辯無種不知也。辯相不為無。通鑒。不為
有。此破亦知亦不知。顯非知非不知也。非有
故。知而無知。非無故。無知而知。此破非知非
不知。辯亦知亦無知。前來四義。說雖前後。並
在一心。不即不離。可謂佛智周圓矣。三約果
辯者。即涅槃論文云。存不為有。破有餘涅槃。
遣聲聞常執。亡不為無。破無餘涅槃。遣聲聞
斷執。亡不為無。雖無而有。存不為有。雖有而
無。此雙破有無。顯。亦有亦無。雖有而無。所謂
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此破亦有亦無。顯
非有非無。以顯中道佛之境。無住涅槃。果周
圓矣。四約境智果三合辯者。則是總收前諸
論文也。前二論。則真諦無相之境。為真空。般
若能觀真智。即萬行之本。為妙有。猶境發智。
由智顯境。境智互顯。為亦空亦有。即涅槃論
中三德相冥。境智不二。不斷不常。為非空非
有。可謂涅槃極果也。即如來一化之意。並周
圓故。則罄盡佛法之淵海也。故知真空難解。
應須妙得指歸。若隨空有之文。皆墮邪見。如
鴦崛魔羅經偈云。譬如有愚夫。見雹生妄想。
謂是瑠璃珠。取已執持歸。置之瓶器中。守護
如真寶。不久悉融消。空想默然住。於餘真瑠
璃。亦復作空想。文殊亦如是。修習極空寂。常
作空思惟。破壞一切法。解脫實不空。而作極
空想。猶如見雹消。濫壞餘真實。汝今亦如是。
濫起極空想。見於空法已。不空亦謂空。有異
法是空。有異法不空。一切諸煩惱。譬如彼雨
雹。一切不善壞。猶如雹融消。如真瑠璃寶。謂
如來常住。如真瑠璃寶。謂是佛解脫。虛空色

是佛。非色是二乘。解脫色是佛。非色是二乘。
云何極空相。而言真解脫。文殊宜諦思。莫不
分別想。譬如空聚落。川竭瓶無水。非無彼諸
器。中虛故名空。如來真解脫。不空亦如是。出
離一切過。故說解脫空。如來實不空。離一切
煩惱。及諸天人陰。是故說名空。嗚呼蚊蚋行。
不知真空義。外道亦修空。尼乾宜默然。所以
外道執斷空。二乘證但空。俱不達一心真空
之理。故無生義云。經云。持心猶如虛空者。非
是斷空。爾時猶有妙神。即有妙識思慮。

問曰。
經言。持心如虛空。那更有妙神在。

答曰。經道
持心如虛空者。只是持心令不生故。言如虛
空。非即是空。經言。如虛空也。經言。若識在
二法。則有喜悅。若識在無二實際法中。則無
喜悅。實際即是法性。空識即是妙神。故知實
際中。含有妙神也。華嚴經性起品。作十種譬
喻。明法身佛有心。大師言。雖有妙神。神性不
生。與如一體。譬如凌還是水。與水一體。水亦
有凌性。若無凌性者。寒結凌則不現。如中亦
有妙神。性同。如清淨則現。不淨不復可見。乃
至如師主姓傅傅姓。身內覓不得。身外覓不
得。中間覓不得。當知傅姓是空。而非是斷空
之空。以傅姓中。含有諸男女。故言性空異於
虛空。佛性是空。諸佛法身不空。大師引經曰。
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夫無在無不在者。佛
所說也。釋言。女身色相即如。故言無在。如性
真常。體含眾相。故言無不在。含者。含有男女
色聲等相。涅槃經明菩薩念法。善男子。唯此
正法。無有時節。法眼所見。非肉眼見。不生不

出。不住不滅。不始不終。無明無數。此正明如
體也。非結非業。斷結斷業。而亦是業。非男斷
男。而亦是男。非有斷有。而亦是有。非入斷入。
而亦是入。乃至諸佛所遊居處。常不變易。是
名菩薩念法。如上空有二門。約廣其義用。遂
說存泯開合。若破其情執。乃說。即離有無。設
當見性證會之時。智解俱絕。如泯絕無寄觀
云。謂此所觀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
可言即空不即空。一切皆不可。不可亦不可。
此語亦不受。逈絕無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
是謂行境。何以故。生心動念。即乖法體。失正
念故。乃至若不洞明前解。無以躡成此行。若
不解此行法。絕於前解。無以成其正解。若守
解不捨。無以入茲正行。是故行由解成。行起
解絕。古釋云。空若即色者。聖應同凡見妄色。
凡應同聖見真空。又應無二諦。空若不即色
者。見色外空。無由成於聖智。又應凡聖永別。
聖不從凡得故。又色若即空者。凡迷見色。應
同聖智見空。又亦失於二諦。色不即空者。凡
夫見色應不迷。又所見色。長隔真空。應永不
成聖。生心動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者。真空
理性。本自如然。但以迷之。動念執相故。雖推
破。簡情顯解。今情忘智泯。但是本真。何存新
生之解數。若有解數。即為動念。動念生心。故
失正念。正念者。無念而知。若總無知。何成正
念。又解為遣情。說因破執。若情消執喪。說解
何存。真性了然。寂無存泯。所以若言。即與不
即。皆落是非。瞥挂有無。即非正念。故云。纔有
是非。紛然失心。

問。凡涉有無。皆成邪念。若

關能所。悉墮有知。如何是無念而知。

答。瑞
草生嘉運。林華結早春。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

夫修行契悟。法乃塵沙。云何獨立一心為宗。
而稱絕妙。

答。若不了心宗。皆成迷倒。觸途
成壅。證入無門。如俗諦中。亦有祕密之法。若
不得要訣。學亦無成。或得其門。所作皆辦。今
教乘稱祕密之法。禪宗標不傳之文。則向何
路而進修。從何門而趣入。若不得唯心之訣。
正信無由得成。纔得斯宗。千門自闢。道不待
求而頓現。行弗假修而自圓。如地遇陽春。萌
芽沸發。故云。若無觀慧。事亦不成。又此心能
成一切。能壞一切。成則頓成天真之佛。所以
真覺大師歌云。是以禪門了却心。頓入無生
慈忍力。以此無生一門。一成一切成。乃至三
身四智。八解六通。無漏無為。普賢萬行。悉於
無生。一時圓滿。故云。初聞阿字門。即解一切
義。所謂一切法不生。壞則漸壞有為無為功
德之門。所以歌云。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乎
心意識。故知。此心。無幽。不燭。有法皆知。察密
防微。窮今洞古。故謂之靈臺。故司馬彪云。心
為神靈之臺。莊子云。萬惡不可內於靈臺。


名疏問云。玄義處處多明觀心。已恐不可。入

文復爾。將不壞亂經教耶。

答。說經本為入道。
若懷道。之賢。觸處觀行。豈有尋求涅槃聖典。
而不觀行者乎。但巧說得宜。非止不損文義。
兼得觀慧分明。分別法門。非觀何逮。豈有壞
亂之咎乎。夫有所說。意在言前。祖佛本意。皆
為明心達道。假以文義。直指心原。豈可執詮
迷旨。背心求道耶。所以正法念處經偈云。天
龍阿脩羅。地獄鬼羅剎。心常為導主。如王行
三界。心將詣天上。復行於人中。心將至惡道。
心輪轉世間。寶雨經云。云何菩薩得奢摩他
毘鉢舍那善巧。謂此菩薩心善巧。已。觀察諸
法如幻如夢。思惟諸法。此是善法。此非善法。
此出離法。此不出離法。謂諸菩薩觀一切法。
皆依於心。心為自性。心為上首。能攝受心。善
調伏心。善了知心。故能攝此一切諸法。既善
調伏。又善了知。由此因緣。便能修習奢摩他
法。如是繫心。如是止心。及安住心。勤修如是
奢摩他故。便能安住心一境性。弘道廣顯定
意經云。彼德本者。了識心本。以此心行。慈及
眾生。識了知彼。空無我人。其心德本。助勸於
道。故知心為德本。即是總相。心佛眾生。三之
別相。心是總相者。法界染淨。萬類萬法。不出
一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名總
相。餘染淨二緣。各屬二類。然總相說。十法界
中。六道為染。四聖為淨。則十法界中染淨二
緣。凡聖兩道。俱不出一心矣。故經云。心能導
世間。即自在義。心能遍攝受。即隨行義。如是
一心法。皆自在隨行。金剛三昧論云。出世之
因者。入實相觀。出世之果者。一味解脫。故知

初則信心而入道。後則證心而得果。始終不
出宗鏡矣。又楞伽經偈云。唯心無所有。諸
行及佛地。去來現在佛。三世說如是。賢劫定
意經云。等視一切諸法。根原。皆如是。諦本無
所有。是曰一心。華嚴經夜摩天宮偈讚品云。
譬如工畫師。分布諸彩色。虛妄取異色。大種
無差別。大種中無色。色中無大種。亦不離大
種。而有色可得。心中無彩畫。彩畫中無心。然
不離於心。有彩畫可得。彼心恒不住。無量難
思議。示現一切色。各各不相知。譬如工畫師。
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畫。諸法性如是。心如
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
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應知佛與心。體
性皆無盡。若人知心行。普造諸世間。是人則
見佛。了佛真實性。心不住於身。身亦不住心。
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若人欲了知。三世
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疏釋云。此
頌顯於具分唯識。此不相知義。謂非唯所畫
之法。自不相知。喻所變之境。無有體性。能畫
之心。念念生滅。自不相知。故亦不能知於所
畫。雙喻心境皆無自性。各不相知。故言不能
知自心。而由心故畫。又雖不知畫心。而由心
能畫。喻眾生雖迷心現量。而心變於境。又由
不能知所畫。但畫於自心。故能成所畫。喻眾
生由迷境唯心。方能現妄境。又喻正由無性。
方成萬境。故云諸法性如是。應觀法界性者。
即真如理觀。一切唯心造者。即唯識事觀。以
理觀唯識之性。諸佛證此為成佛之體。以事
觀唯識之相。眾生達此為出離之門。如華嚴

演義云。良以一文之妙。攝義無遺。一偈之功。
能破地獄。故普賢菩薩告善財言。我此法海
中。無有一文。無有一句。非是捨施轉輪王位
而求得者。非是捨施一切所有而求得者。釋
曰。以一是一切之一故。稱性之一故。纂靈記
云。有京兆人。性王。失其名。本無戒行。曾不
修善。因患致死。被二人引至地獄。地獄門前
見一僧。云是地藏菩薩。乃教誦偈云。若人欲
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菩薩授經已。謂之曰。誦得此偈。能破地獄苦。
其人誦已。遂入見王。王問。此人。有何功德。答
云。唯受持一四句偈。具如上說。王遂放免。當
誦此偈時。聲所至處。受苦之人。皆得解脫。後
三日方穌。憶持此偈。向諸道俗說之。參驗偈
文。方知是華嚴經夜摩天宮。無量菩薩雲集
所說。即覺林菩薩偈。意明地獄心造。了心造
佛地獄自空耳。故知若觀此心。言下離苦。不
唯破地獄界。乃至十法界一時。破。以入真空
一際法故。則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此非
妙術神通。假於他勢。以法如是故。可驗自心。
不可思議神妙之力。高而無上。淵而不深。延
而不長。促而非短。廣而無相。顯而無蹤。有
而不常。無而不滅。照體獨立。稱性普周。妙萬
物。故稱之為神。孕一切。故名之為母。統御該
攝。通變無窮。任照忘疲。若明鏡之寫像。應緣
無作。猶虛谷之傳聲。居方而方相分明。處圓
而圓文顯現。在悟而悟成諸佛。墮迷而迷作
眾生。跡任千途。本地不動。台教云。心如幻化。
但有名字。名之為心。適言其有。不見色質。適

言其無。復起慮想。不可以有無思度故。名心
為妙。非是待麁成妙。以絕待為妙。故傅大士
稱為妙神。亦云妙識。妙神即是法身。佛。若
無妙神。誰受寂滅樂。寶藏論云。其為也形。其
寂也冥。本淨非瑩。法爾天成。光超日月。德越
太清。萬物無作。一切無名。轉變天地。自在縱
橫。恒沙而用。混沌而成。誰聞不喜。誰聞不
驚。如何以無價之寶。隱於陰入之坑。是以體
之即妙即神。顯無價之寶。迷之成麁成昧。墮
陰入之坑。遍覽圓詮。釋之莫盡。仰唯諸聖。讚
之靡窮。可謂入道玄關。成佛妙訣。乃至凡聖
因果。行位進修。不離此心而得成辦。契同心
性。何德不收。以一切法。隨所依住。皆於一心。
頓圓滿故。如斯之事。豈非絕待之妙耶。如法
華玄義云。絕待明妙者。為四。一隨情三段法
起。若入真諦。待對即絕。故身子云。吾聞解脫
之中。無有言說。此三藏經中。絕待意也。二若
隨理三假。一切世間皆如幻化。即事而真。無
有一事而非真者。更待何物為不真耶。望彼
三藏。絕還不絕。即事而真。乃是絕待。此通教
絕待也。三別教。若起。望即真之絕。還是世諦。
何者。非大涅槃。猶是生死世諦。絕還有待。若
入別教中道。待則絕矣。四圓教。若起。說無分
別法。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清淨。豈更佛
法待於佛法。如來法界。故出法界外。無復有
法可相形比。待誰為麁。形誰得妙。無所可待。
亦無所絕。不知何名。強言為絕。大涅槃經云。
大名不可稱量。不可思議。故為大。譬如虛空。
不因小空名為大也。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

大涅槃。妙亦如是。妙名不可思議。不因於麁
而名為妙。若謂定有法界。廣大獨絕者。此則
大有所有。何謂為絕。今法界清淨。非見聞覺
知。不可說示。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
止止不須說。即是絕言。我法妙難思。即是絕
思。又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亦是絕歎
之文。不可以待示。不可以絕示。滅待滅絕。故
言寂滅。又云。一切諸法。常寂滅相。終歸於
空。此空亦空。則無復待絕。中論云。若法為待
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華
首經云。既得無生忍。此不生無生。生即無生。
是名絕待。降此已外。若更作者。絕何物。顯何
理。流浪無窮。則墮戲論。乃是迷情分別。絕待
不絕。非絕非待。待於亦待亦絕。言語相逐。永
無絕矣。何者。言語從覺觀生。心慮不息。語何
由絕。如癡犬逐塊。徒自疲勞。塊終不絕。若能
妙悟寰中。息覺觀風。心水澄清。言思皆絕。如
黠師子放塊逐人。塊本既除。塊則絕矣。妙悟
之時。洞知法界外無法而論絕者。約有門明
絕也。是絕亦絕。約空門明絕也。如駃馬見鞭
影。無不得入。是名絕待妙也。用是兩妙。妙上
三法。眾生之法。亦具二妙。稱之為妙。佛法心
法。亦具二妙。稱之為妙。

問。何意以絕釋妙。

答。
只喚妙為絕。絕是妙之異名。如世人稱絕能
耳。又妙是能絕。麁是所絕。此妙有絕麁之功。
故舉絕以名妙。此絕非是斷絕。以無盡為絕。
如還原觀云。一塵出生無盡遍。一塵之內。即
理即事。即人即法。即依即正。即染即淨。即因
即果。即同即異。即彼即此。即一即多。即廣即

狹。即情即非情。即三身即十身。何以故。理事
無礙。法如是故。十身互作。自在用。故唯普眼
之境界也。如上事相之中。一一互相容相攝。
各具重重無盡之境界也。經頌云。一切法門
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次第展轉成。
此無礙人方得悟。

問。據其所說。則一塵之上。
理無不顯。事無不融。文無不釋。義無不通。今
時修學之徒。云何曉悟。達於塵處。頓決群疑。
且於一塵之上。何者是染。云何名淨。何者名
真。若為稱俗。何者名生死。何者是涅槃。云何
名煩惱。云何是菩提。何者名小乘法。云何名
大乘法。請垂開決。聞所未聞。

答。大智圓明。覩
纖毫而觀性海。真原朗現。一塵之處以眺全
身。萬法顯必同時。一際理無前後。何以故。
由此一塵虛相。能翳於真。即是染也。由塵相
空無所有。即淨也。由於塵性本體同如。即是
真也。由此塵相緣生幻有。即俗也。由於塵相
念念遷變。即是生死也。由觀塵生滅相盡。空
無有實。即涅槃也。由塵相大小。皆是妄心分
別。即煩惱也。由塵體本空。緣慮自盡。即菩提
也。由塵相體無遍計。即小乘法也。由塵性無
生無滅。依他似有。即大乘法也。如是略說。若
具言之。假使一切眾生懷疑。各異。一時同問
如來。如來唯以一箇塵字而為解釋。宜深思
之。經頌云。一切法門無盡海。一言演說盡無
餘。依此義理故。名一塵出生無盡遍也。所言
即者。現今平等。故此一心法門。如鏡頓現。不
待次第。如印頓成。更無前後。一見一切見。一
聞一切聞。不俟推尋。若待了達而成。皆為權

漸。若能觀於心性之一。則是一道甚深。即正
道之一。是唯一之一。千佛同轍。今古不易之
一道也。亦云一路涅槃門。亦云一道出生死。
又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
門超出。妙莊嚴路。猶如百華共成一蜜。故知
萬法同會斯宗。若諦了之。一切在我。昇沈去
住。任意隨緣。示聖現凡。出生入死。變化難測。
運無作之神通。隱顯同時。闡如幻之三昧。是
非冥合。逆順同歸。語默卷舒。常順一真之道。
治生產業。不違實相之門。運用施為。念念而
未離法界。行住坐臥。步步而常在其中。若不
信之人。對面千里。如寒山子詩云。可貴天然
物。獨一無伴侶。促之在方寸。延之一切處。汝
若不信受。相逢不相遇。如明達之者。寓目關
懷。悉能先覺。若未遇之子。可以事知。舉動施
為。未甞間斷。如蔡順。字君仲。以孝聞。順少
孤。養母。常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順不還。乃
嚙其指。順即心動。棄薪馳歸。跪問其故。母
曰。有急客來。吾嚙指以悟汝耳。又唐裴敬彝。
父為陳王典所殺。敬彝時在城。忽自覺。流涕
不食。謂人曰。我大人凡有痛處。吾即不安。今
日心痛。手足皆廢。事在不測。遂歸覲。父果已
死。又唐張志安。居鄉閭稱孝。差為里尹。在縣
忽稱母疾急。縣令問。志安曰。母有疾志安亦
病。志安適患心痛。是以知母有疾。令拘之。差
人覆之。果如所說。尋奏高表門閭。拜為散騎
常侍。

問。此宗所悟。還有師不。

答。此是自覺聖智。
無師智。自然智。之所證處。不從他悟。自證之

時。法從心現。不從外來。故無師。契而能自得
阿耨菩提。楞伽經云。大慧白佛言。世尊。若
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我及餘菩薩。若善自
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於他。通達佛法。又經
云。舍利弗復問。何故諸賢。復發此言。從今日
始。不以佛為聖師。諸比丘報曰。從今日始。自
在其地。不在他鄉。自歸於己。不歸他人。以為
師主。不用他師。是以故往。不以佛為聖師。乃
至於是世尊。讚諸比丘。善哉善哉。其於諸法。
無所得者。乃為真得。此乃但可自知。方見真
實。所以千聖拱手。作計校不成。如經頌云。言
語說諸法。不能顯真實。平等乃能見。如法佛
亦爾。所以永嘉歌云。不離當處常湛然。覓即
知君不可見。又先德偈云。不煩問師匠。心王
應自知。斯乃真照無照。真知無知。何者。若有
照。則有對處。故云。隨照失宗。若有知。則被知
礙。故云。法離見聞覺知。如信心銘云。縱橫無
照。最為微妙。知法無知。無知知要。達此要
者。即無一法可同。無一法可異。無一法可是。
無一法可非。則何用外求知解。古德歌云。古
人重義不重金。曲高和寡無知音。今時學士
還如此。語默動用跡難尋。所嗟世上岐途者。
終日崎嶇枉用心。平坦栴檀不肯取。要須登
陟訪椿林。窮子捨父遠逃逝。却於本舍絕知
音。貧女宅中無價寶。却將小秤買他金。故大
涅槃經云。如平坦路。一切眾生。悉於中行。無
障礙者。中路有樹。其陰清涼。行人在下。憩駕
止息。然其樹陰。常住不異。亦不消壞。無持去
者。路喻聖道。陰喻佛性。是以若達此宗。歸於

自地。室中寶藏。豈是外來。衣內明珠。非從他
獲。若能開發祕藏。得現前受用之榮。貨易神
珠。息積劫貧窮之苦。非數他寶。豈徇彼求。則
潤己之智藏何窮。利他之法財無盡。

問。若言無師自證者。即墮自然之計。執從他
解者。仍涉因緣之門。且大道之性。非是自然。
亦非因緣。云何開示而乖道體。

答。為破他求故說須自證。為執自解。故從他
印可。若當親省之時。迷悟悉空。自他俱絕。非
限量之所及。豈言論之能詮。所以牛頭初祖
云。夫道者。若一人得之。道即不遍。若眾人得
之。道即有窮。若各各有之。道即有數。若總共
有之。方便即空。若修行得之。造作非真。若本
自有之。萬行虛設。何以故。離一切限量分別
故。明知說自說他。言得言失者。若約聖教。則
是隨世語言。破執方便。若依意解。盡是限量
分別。不出情塵。但不執教以徇情。則方見性
而達道。

問。初心學人。悟入此宗。信解圓通。
有何勝力。

答。若正解圓明。決定信入。有超
劫之功。獲頓成之力。雖在生死。常入涅槃。恒
處塵勞。長居淨剎。現具肉眼。而開慧眼之光
明。匪易凡心。便同佛心之知見。如太子具王
儀之相。迦陵超眾鳥之音。將師子筋為琴絃。
餘音斷絕。以善見藥而治病。眾患潛消。若那
羅箭之功。勢穿鐵鼓。似金剛鎚之力。擬碎金
山。則煩惱塵勞。不待斷而自滅。菩提妙果。弗
假修而自圓。乃至等冤親。和諍論。齊凡聖。泯
自他。一去來。印同異。融延促。混中邊。世出
世間不可稱。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之力。莫

能過者。亦名佛力。亦名般若力。亦名大乘力。
亦名法力。亦名無住力。所以先德釋云。無住
力持者。則大劫不離一念。又云。色平等是佛
力。色既平等。則唯心義成。故知觀心之門。理
無過者。最尊最貴。絕妙絕倫。有剎那成佛之
功。頓截苦輪之力。大涅槃經云。譬如藥樹。名
曰樹王。於諸藥中。最為殊勝。能滅諸病。樹不
作念。若取枝葉及皮身等。雖不作念。能愈諸
病。涅槃亦爾。是以若於宗鏡。有圓信圓修。乃
至見聞隨喜。一念發心者。無不除八萬塵勞。
三障二死之病。大品經云。如摩尼珠。所在住
處。一切非人。不得其便。以珠著身。闇中得明。
熱時得涼。寒時得溫。若在水中。隨物現色。即
況識此自心如意靈珠。圓信堅固。一切時處。
不為無明塵勞非人之所侵害。則處繁不亂。
履險恒安。高而不危。滿而不溢。台教引佛藏
經云。無名相中。假名相說。皆是如來不思議
力。譬如有人。嚼須彌山。飛行虛空。石筏渡海。
負四天下及須彌山。蚊脚為梯。登至梵宮。劫
盡燒時。一唾劫火即滅。一吹世界即成。以藕
絲懸須彌山。手接四天下。雨。如來所說。一切
諸法。無相無為。無生無滅。令人信解。甚為難
有。甚為希有。若少有所得。與佛法僧諍。入於
邪道。不聽出家受戒。飲一盃水。當知經明無
生外用。以顯妙理因果無生。是則不了一體
三寶常住。不聽出家。言不聽者。若不解此。戒
不具足。若約觀心者。一剎那起。名一眾生。即
起即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當
劫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不思

議止觀。觀此三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
一唾劫火而滅。了念成智。即是一吹世界而
成。乃至一切不思議希有之事。但達一念無
明心。成諸佛智。無有不洞曉之者。若不解此。
非唯不聽出家。一切萬善。皆不成就。以不知
佛法根本故。大智度論云。復次有人。謂地為
堅牢。心無形質。皆是虛妄。以是故。佛說心力
為大。行般若波羅蜜故。散此大地以為微塵。
以地有色香味觸重故。自無所作。水少香故。
動作勝地。火少香味。勢勝於水。風少色香味。
故動作勝火。心無四事。故所為力大。又以心
多煩惱結使繫縛。故令心力微少。有漏善心。
雖無煩惱。以心取諸法相故。其力亦少。二乘
無漏心。雖不取相。以智慧有量。及出無漏道
時。六情隨俗分別。取諸法相故。不盡心力。諸
佛及大菩薩。智慧無量無邊。常處禪定。於世
間涅槃。無所分別。諸法實相。其實不異。但智
有優劣。行般若波羅蜜者。畢竟清淨。無所罣
礙。一念中。能散十方一切如恒河沙等。三千
大千國土。大地諸山微塵。故知真心。有此大
力。眾生妄隔而不覺知。金光明經疏云。如日
光能照天下。不能照道理。心智之光明。能發
智照理。故心是光。若心癡闇。體則憔悴。心有
智光。膚色充澤。故云。般若大故色大。般若淨
故色淨。即是明也。天下萬物。唯人為貴。七尺
形骸。不如靈智為貴。所以觀之心貴。心即是
金。又知依知正名光。知一切法無一切法為
明。是以若於宗鏡纔有信入。便生圓解。能發
真正菩提心。更無過上。是無等等心。是最勝

心。是最實心。止觀云。發此心者。能翻一一塵
勞門。即是八萬四千諸三昧門。無明轉。即變
為明。如融氷成水。更非遠物。不餘處來。但一
念心。普皆具足。如如意珠。非有寶。非無寶。若
謂無者。即妄語。若謂有者。即邪見。不可以心
知。不可以言辯。眾生於此不思議不縛法中。
而思想作縛。於無脫法中。而求於脫。是故起
大慈悲。興四弘誓。拔兩苦。與兩樂。故名非縛
非脫。真正菩提心。此發一菩提心。即一切菩
提心。譬如良醫。有一祕方。總攝諸方。阿伽陀
藥。功兼諸藥。如食乳糜。更無所須。一切具足。
如如意珠。乃至此一心。是大中大。上中上。圓
中圓。滿中滿。實中實。真中真。了義中了義。
玄中玄。妙中妙。不可思議中不可思議。若能
如此。簡非顯是。體權識實。而發心者。是一切
諸佛種。譬如金剛。從金性生。佛菩提心。從大
悲起。是諸行先。如服阿娑羅藥。先用清水。諸
行中最。如諸根中。命根為最。佛正法正行中。
此心為最。如太子生。具王儀相。大臣恭敬。有
大聲名。如迦陵頻伽鳥㲉此菩提心。有大勢力。如師子筋絃。如師子乳。
如金剛鎚。如那羅延箭。具足眾寶。能除貧苦。
如如意珠。雖小懈怠。小失威儀。猶勝二乘功
德。舉要言之。此心即具一切菩薩功德。能成
三世無上正覺。若解此心。任運達於止觀。無
發無礙即是觀。其性寂滅即是止。止觀即菩
提。菩提即止觀。如上廣讚。發此圓信菩提心
人。實為難有。若凡夫外道。迷於此心。而為分
段生死。藏通二乘。背於此心。而作有餘涅槃。

乃至通教菩薩。始發大乘之人。體於此心。只
成自性之空。別教菩薩。至大乘之終。悟於此
心。雖見不空為十法界之所依。然即今未具。
猶假別修次第生起。俱不能識知。自心。一念
頓圓平等正性。凡聖共有。一際。無差。以不識
故。皆不能發此無上無等。最勝廣大不可思
議菩提之心。所有悲願智行。俱不具足。若一
發此心。功德無際。念念圓滿十波羅蜜。故淨
名經云。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今宗鏡。正
為開示此心。一一搜窮。重重引證。普為一切
法界含生。凡有心者。願皆信受。纔得信入。法
爾自然發此無上菩提之心。便坐道場。行同
體大悲。起無緣慈化。是以十方諸佛。讚了此
心。能發菩提者。功德無盡。如華嚴經云。菩提
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菩提心
者。猶如良田。能長眾生白淨法故。菩提心者。
猶如大地。能持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者。猶
如淨水。能洗一切煩惱垢故。菩提心者。猶如
大風。普於世間無所礙故。菩提心者。猶如盛
火。能燒一切諸見薪故。菩提心者。猶如淨日。
普照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者。猶如盛月。諸
白淨法悉圓滿故。菩提心者。猶如明燈。能放
種種法光明故。菩提心者。猶如淨目。普見一
切安危處故。菩提心者。猶如大道。普令得入
大智城故。菩提心者。猶如正濟。令其得離諸
邪法故。菩提心者。猶如大車。普能運載諸菩
薩故。菩提心者。猶如門戶。開示一切菩薩行
故。菩提心者。猶如宮殿。安住修習三昧法故。

菩提心者。猶如園苑。於中遊戲受法樂故。菩
提心者。猶如舍宅。安隱一切諸眾生故。菩提
心者。則為所歸。利益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
者。則為所依。諸菩薩行所依處故。菩提心者。
猶如慈父。訓導一切諸菩薩故。菩提心者。猶
如慈母。生長一切諸菩薩故。菩提心者。猶如
乳母。養育一切諸菩薩故。菩提心者。猶如善
友。成益一切諸菩薩故。菩提心者。猶如君主。
勝出一切二乘人故。菩提心者。猶如帝王。一
切願中得自在故。菩提心者。猶如大海。一切
功德悉入中故。菩提心者。如須彌山。於諸眾
生心平等故。菩提心者。如鐵圍山。攝持一切
諸世間故。菩提心者。猶如雪山。長養一切智
慧藥故。菩提心者。猶如香山。出生一切功德
香故。菩提心者。猶如虛空。諸妙功德廣無邊
故。菩提心者。猶如蓮華。不染一切世間法故。
菩提心者。猶如調慧象。其心善順。不獷戾故。
菩提心者。猶如良善馬。遠離一切諸惡性故。
菩提心者。如調御師。守護大乘一切法故。菩
提心者。猶如良藥。能治一切煩惱病故。菩提
心者。猶如坑阱。陷沒一切諸惡法故。菩提心
者。猶如金剛。悉能穿徹一切法故。菩提心者。
猶如香篋。能貯一切功德香故。菩提心者。猶
如妙華。一切世間所樂見故。菩提心者。如白
栴檀。除眾生欲熱使清涼故。菩提心者。如黑
沈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菩提心者。如善見
藥王。能破一切煩惱病故。菩提心者。如毘笈
摩藥。能拔一切諸惑箭故。菩提心者。猶如帝
釋。一切主中最為尊故。菩提心者。如毘沙門。

能斷一切貧窮苦故。菩提心者。如功德天。一
切功德所莊嚴故。菩提心者。如莊嚴具。莊嚴
一切諸菩薩故。菩提心者。如劫燒火。能燒一
切諸有為故。菩提心者。如無生根藥。長養一
切諸佛法故。菩提心者。猶如龍珠。能消一切
煩惱毒故。菩提心者。如水精珠。能清一切煩
惱濁故。菩提心者。如如意珠。周給一切諸貧
乏故。菩提心者。如功德瓶。滿足一切眾生心
故。菩提心者。如如意樹。能雨一切莊嚴具故。
菩提心者。如鵝羽衣。不受一切生死垢故。菩
提心者。如白㲲心者。如快利犁。能治一切眾生田故。菩提心
者。如那羅延。能摧一切我見敵故。菩提心者。
猶如快箭。能破一切諸苦的故。菩提心者。猶
如利矛。能穿一切煩惱甲故。菩提心者。猶如
堅甲。能護一切如理心故。菩提心者。猶如利
刀。能斬一切煩惱首故。菩提心者。猶如利劍。
能斷一切憍慢鎧故。菩提心者。如勇將幢。能
伏一切諸魔軍故。菩提心者。猶如利鋸。能截
一切無明樹故。菩提心者。猶如利斧。能伐一
切諸苦樹故。菩提心者。猶如兵仗。能防一切
諸苦難故。菩提心者。猶如善手。防護一切諸
度身故。菩提心者。猶如好足。安立一切諸功
德故。菩提心者。猶如眼藥。滅除一切無明瞖
故。菩提心者。猶如鉗鑷。能拔一切身見刺
故。菩提心者。猶如臥具。息除生死諸勞苦故。
菩提心者。如善知識。能解一切生死縛故。菩
提心者。如好珍財。能除一切貧窮事故。菩提
心者。如大導師。善知菩薩出要道故。菩提心

者。猶如伏藏。出功德財無匱乏故。菩提心者。
猶如涌泉。生智慧水無窮盡故。菩提心者。猶
如明鏡。普現一切法門像故。菩提心者。猶如
蓮華。不染一切諸罪垢故。菩提心者。猶如大
河。流引一切度攝法故。菩提心者。如大龍王。
能雨一切妙法雨故。菩提心者。猶如命根。任
持菩薩大悲身故。菩提心者。猶如甘露。能令
安住不死界故。菩提心者。猶如大網。普攝一
切諸眾生故。菩提心者。猶如罥索。攝取一切
所應化故。菩提心者。猶如鉤餌。出有淵中所
居者故。菩提心者。如阿伽陀藥。能令無病永
安隱故。菩提心者。如除毒藥。悉能消歇含
愛毒故。菩提心者。如善持呪。能除一切顛倒
毒故。菩提心者。猶如疾風。能卷一切諸障霧
故。菩提心者。如大寶洲。出生一切覺分寶故。
菩提心者。如好種性。出生一切白淨法故。菩
提心者。猶如住宅。諸功德法所依處故。菩提
心者。猶如市肆。菩薩商人貿易處故。菩提心
者。如鍊金藥。能治一切煩惱垢故。菩提心者。
猶如好蜜。圓滿一切功德味故。菩提心者。猶
如正道。令諸菩薩入智城故。菩提心者。猶如
好器。能持一切白淨物故。菩提心者。猶如時
雨。能滅一切煩惱塵故。菩提心者。則為住處。
一切菩薩所住處故。菩提心者。則為授行。不
取聲聞解脫果故。菩提心者。如淨瑠璃。自性
明潔無諸垢故。菩提心者。如帝青寶。出過世
間三乘智故。菩提心者。如更漏鼓。覺諸眾生。
煩惱睡故。菩提心者。如清淨水。性本澄潔無
垢濁故。菩提心者。如閻浮金。映奪一切有

為善故。菩提心者。如大山王。超出一切諸世
間故。菩提心者。則為所歸。不拒一切諸來者
故。菩提心者。則為義利。能除一切衰惱事故。
菩提心者。則為妙寶。能令一切心歡喜故。菩
提心者。如大施會。充滿一切眾生心故。菩提
心者。則為尊勝。諸眾生心無與等故。菩提心
者。猶如伏藏。能攝一切諸佛法故。菩提心者。
如因陀羅網。能伏煩惱阿脩羅故。菩提心者。
如婆樓那風。能動一切所應化故。菩提心者。
如因陀羅火。能燒一切諸惑習故。菩提心者。
如佛支提。一切世間應供養故。善男子。菩提
心者。成就如是無量功德。舉要言之。應知悉
與一切佛法諸功德等。何以故。因菩提心。出
生一切諸菩薩行。三世如來。從菩提心而出
生故。是故善男子。若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者。則已出生無量功德。普能攝取一
切智道。乃至善男子。如有寶珠。名自在王。日
月光明所照之處。一切財寶衣服等物。所有
價直悉不能及。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自在
王寶。亦復如是。一切智光所照之處。三世所
有天人二乘。漏無漏善一切功德。皆不能及。
善男子。海中有寶。名曰海藏。普現海中莊嚴
事。菩薩摩訶薩。菩提心寶。亦復如是。普能顯
現一切智海諸莊嚴事。善男子。譬如天上閻
浮檀金。唯除心王大摩尼寶。餘無及者。菩薩
摩訶薩。發菩提心閻浮檀金。亦復如是。除一
切智心王大寶。餘無及者。乃至善男子。菩提
心者。成就如是無量無邊。乃至不可說不可
說殊勝功德。若有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則獲如是勝功德法。如上略錄。華嚴
大教一百二十門。讚發此心功德。廣大無邊。
然經中。雖引諸希奇珍寶譬況。皆是世間有
限之物。以麁比妙。將淺況深。寧齊出世無盡
之珍。豈等佛法難思之旨。故知世出世間。天
下之貴。無過心寶。如師子奮迅。威猛最雄。象
王蹴蹋。勢力無等。所以大樹緊那羅王所問
經云。爾時大樹緊那羅王白言。世尊。我聞菩
薩所有三昧。名曰寶住。若有菩薩得是三昧。
一切法寶。諸功德法。自然而得。佛告緊那羅
王言。若有菩薩。欲令佛寶種性不斷。法寶種
性僧寶種性不絕者。修集生起八十種寶。所
謂不忘一切智寶之心。乃至觀空無相無願
解脫門寶心。入甘露門故。觀一切法無生。寶
心。得無生法忍故。見一切法如幻如夢如焰
如影如響如水月。寶心。不住諸見故。觀因緣
法。寶心離斷常見故。離諸邊見垢穢。寶心。離
於二故。入無二法門。寶心。覺一道故。離一
切行。寶心。至正位故。正觀法位。寶心。一切
法平等故。集助一切菩提法。寶心。覺了一切
佛法故。乃至喻如大海。為眾法主。集一切寶。
一切眾寶。皆悉來歸。於是海中出生諸寶。如
是緊那羅王。菩薩。得是寶住三昧。為諸一切
眾生之主。集一切寶。一切法寶。皆悉歸趣。是
以祖師云。一切寶中。心寶為上。故知一切法
寶。皆歸宗鏡中。無有法財珍寶。而不積聚。如
入法界體性經云。文殊師利。復白佛言。以何
因緣。名以三昧為寶積耶。佛告文殊師利。譬
如大摩尼寶。善磨瑩已。安置淨處。隨彼地方。出

諸珍寶不可窮盡。如是文殊師利。我住此三
昧。觀於東方。見無量阿僧祇世界。現在諸佛
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如是南西北方四
維上下。如是。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我皆現
見是諸如來。住此三昧。為眾說法。文殊師利。
我住此三昧。不見一法。然非法界。釋曰。寶積
三昧者。即一切眾生心。是。無量功德聚。猶如
世間寶積。若能住此一心寶積三昧。有何功德
寶而不知。故能見十方佛寶。普照無餘。所以
云不見一法。然非法界。是以萬類之中。唯心
為貴。如金翅鳥。命終之後。骨肉散盡。唯有心
在。難陀龍王。取此鳥心。以為明珠。轉輪王得。
以為如意珠。然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幻身
雖滅。真心不壞。如經云。如劫燒火。不燒虛空。
又祖師云。百骸雖潰散。一物鎮長靈。若能了
此常住真心。即同獲於如意珠寶。若得之者。
廣濟於法界。用之者。普潤於十方。以此諸大
乘經中。十方諸佛。同共讚揚此菩提心。況如
無際虛空。未言少分。若下位淺智。焉敢言之。
故先德釋涅槃教義云。種種名目。只是一心
法。此法即是佛師。諸菩薩母。諸佛菩薩。辯不
能宣。凡夫千舌。豈解揄揚。二乘百盲。焉能舞
手者哉。此論開發信入。功德無邊。若但見聞。
設不信樂。尚種善根。無空過者。如華嚴經云。
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剛。終竟不消。要穿其
身。出在於外。何以故。金剛不與肉身雜穢而
同止故。於如來所。種少善根。亦復如是。要穿
一切有為諸行煩惱身。過到於無為究竟智
處。何以故。此少善根。不與有為諸行煩惱而

共住故。佛子。假使乾草。積同須彌。投火於中。
如芥子許。必皆燒盡。何以故。火能燒故。於如
來所。種少善根。亦復如是。必能燒盡一切煩
惱。究竟得於無餘涅槃。何以故。此少善根。性
究竟故。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名曰善見。
若有見者。眼得清淨。若有聞者。耳得清淨。若
有嗅者。鼻得清淨。若有甞者。舌得清淨。若有
觸者。身得清淨。若有眾生。取彼地土。亦能為
作除病利益。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無上藥王。
亦復如是。能作一切。饒益眾生。若有得見如
來色身。眼得清淨。若有得聞如來名號。耳得
清淨。若有得嗅如來戒香。鼻得清淨。若有得
甞如來法味。舌得清淨。具廣長舌。解語言法。
若有得觸如來光者。身得清淨。究竟獲得無
上法身。若於如來生憶念者。則得念佛三昧
清淨。若有眾生。供養如來所經土地。及塔廟
者。亦具善根。滅除一切諸煩惱患。得賢聖樂。
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見聞於佛。業障纏
覆。不生信樂。亦種善根。無空過者。乃至究竟
入於涅槃。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於如
來所。見聞親近。所種善根。悉離一切諸不善
法。具足善法。故知若見若聞。若信不信。皆得
究竟無上善根。以見圓覺之佛。普門之法故。
以覺圓故。無有缺減。以法普故。自然具足。豈
非究竟耶。所以華嚴初發心功德品頌云。菩
薩發心功德量。億劫稱揚不可盡。以出一切
諸如來。獨覺聲聞安樂故。十方國土諸眾生。
皆悉施安無量劫。勸持五戒及十善。四禪四
等諸定處。復於多劫施安樂。令斷諸惑成羅

漢。彼諸福聚雖無量。不與發心功德比。又教
億眾成緣覺。獲無諍行微妙道。以彼而校菩
提心。算數譬喻無能及。一念能過塵數剎。如
是經於無量劫。此諸剎數尚可量。發心功德
不可知。又頌云。所說種種眾譬喻。無有能
及菩提心。以諸三世人中尊。皆從發心而得
生。華嚴指歸云。明經有十種益。一見聞益。謂
此見聞如來。及此遺法。所種善根。成金剛種
不可破壞。要心成佛。如性起品云。佛子。乃至
不信邪見眾生。見聞佛者。彼諸眾生。於見聞
中得種善根。果報不虛。乃至究竟涅槃等。二
發心益。謂信位既滿。稱彼佛懷發此大心。此
心即是普賢法攝。是故融通。即遍無盡時處
等法界。既入彼攝彼。即全諸位。悉皆成滿。故
經云。初發心即是佛故。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三起行益。謂若起一普賢行時。即遍一切行。
一切位。一切德。一切法。一切處。一切時。一
切因。一切果。窮盡法界。具足一切。如帝網
等。故經云。菩薩摩訶薩得聞此法。以少方便。
疾得菩提。四攝位益。謂信等五位。一一位中
攝一切位。然有二門。一全位相是門。即一切
位是一位故。十信滿處。即便成佛。二諸位相
資門。則一位中具一切位。如十信中有十住。
乃至十地。故經云。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
功德。如十玄門。五速證益。依此普門。一證一
切證。如經明地獄眾生。蒙光滅苦。纔從地獄
門出。昇兜率天。聞此普法。即得十地者。明是
此法之深益。六滅障益。依此普法。亦一斷一
切斷。如前兜率天子。非直自身頓得十地。亦
乃毛孔香熏。全示眾生。頓滅無量煩惱。並是

普法之勝力。七轉利益。普行亦成。即能頓益
無邊眾生。悉亦同得此十地法。如前兜率天
子。得十地已。毛孔中出蓋雲供養佛。經云。若
有眾生見此蓋雲者。彼諸眾生。種一恒河沙
轉輪王所植善根等。八造修益。如善財依此
普法。一得一切得。以前生曾見聞普法。成金
剛種。遂令今生頓成解行。九頓得益。如經明
六千比丘。頓見如來。得十眼境界。祇洹林中。
不可說塵數菩薩。頓得無盡自在法海等。十
稱性益。謂依此普法。一切眾生。無不皆悉稱
其本性。在佛果海中。即是舊來益。如經明於
佛身中。見一切眾生已成佛竟。已涅槃竟。是
以此宗鏡錄中。並是稱性而談。約本而說。因
果皆實。理事俱真。以是圓滿之宗。普門之法。
見普法故。名為普眼。普法者。一具一切。一一
稱性。同時具足。眼外無法。乃稱普眼。亦名普
眼經。遂令見聞之人。皆同性得。以此性無盡。
則所益何窮。故能總括無邊。該通一切。攝前
則攝後。如舉初步。即到千里之程途。得一則
得餘。猶觀天月。即了一切之水月。故知有教
的有其位。有法必有其人。如地獄眾生。見聞
為種。處八難內超十地階。善財童子。行解在
躬。於一生中。圓多劫果。文理有據。果報非虛。
可示後賢。同繼斯種。所以如來藏經中。校量
功德。受持此經。供養過去恒河沙現在諸佛。
造恒河沙七寶臺。高十由旬。日日如是。乃至
五十恒河沙七寶臺。供養恒河沙如來。不如
有人喜樂菩提。受持此經。乃至算數譬喻所
不能及。釋曰。七寶是限量之財。供養乃有為
之福。若持此經者。則一乘常住之寶。真如無

盡之福。如法界比微塵。豈可校量乎。

問。此
發菩提心。當有幾種。依何等菩提發心。便獲
如是功德。

答。若約橫論。隨根所證。有四種
菩提。若約竪論。依初中後。有三種菩提。又發
有二種。一是起發。二是開發。起發即一乘十
信之首。開發即一乘十住之初。今所讚者。是
四種之中。依上上根。佛之菩提。若宗鏡所讚。
多取圓信起發之發。若引華嚴。或是初住開
發之發。又今論發者。不依人依法。頓悟自心。
萬行圓足。故稱曰發。如華嚴論云。發心有二。
一有久從生死苦。厭苦發心。有得三乘。一乘
之果。名自覺聖智。亦名佛智。自然智。無師智。
二依先覺者。勸令知苦本。方能發心。夫發心
者。又有此二種。若言要依先佛發心者。即有
常過。即同外道常見。即先覺者。以誰為師。轉
轉相承。不離常見。若有古時常佛為展轉之
師。即古佛自體自真。不隨妄者。即不可踐其
古跡。為真自常真。不可以真隨生死故。即生
死是常生死。佛自是常佛故。若也眾生定有
生死者。生死自常生死。不可得成真故。此是
斷見。此二種俱非。不離斷常也。為一切眾生
生死無性。本無生死。橫計生死。本非生死。一
切諸佛本無自性故。實無菩提。亦無涅槃。而
眾生妄謂諸佛。有菩提涅槃。若有眾生能如
是知者。名為發心。名為諸佛。名為見道。而能
開悟一切眾生。是達無明者。無明本無。諸佛
亦無。名為覺者。但以無依無住。無體無性妙
智。能隨響應。對現色身。能以此理教化眾生。
名為大悲。故不可有得有證。有忻有厭。有取

有捨。有古有今。有真有假。發菩提心也。如是
發菩提心。不為長夜無明之所覆故。又云。善
財白德雲比丘言。我已發無上菩提心者。已
於文殊師利所。發菩提心。為知菩提無證修。
無所求故。但求菩薩。方便三昧加行。其菩提
心。自然明白無垢。猶如空中有雲。雲亡其虛
空自空。不復云求虛空也。以明但修菩薩三
昧觀照。以治執障。然菩提心。無有修作留除
之體。在凡不減。在聖不增。是故今以妙峯山。
像以止觀二門。七菩提之助顯。方便。菩提。心
自明白。及至菩提明白。即菩薩行諸三昧。自
是菩提。不復別有菩提。而自明白。以明菩薩
處於世間修諸萬行。世間萬行。乃至菩提。涅
槃。性自離故。以將此法。教化迷流。不了此者。
而令悟達性空無垢之智。以淨諸業。令苦不
生。名為大悲。猶如化人教化幻士。以智觀業。
隨時隨根。十方等利。無心意識。智幻利生。以
此義故。但求菩薩一切諸行。以明即行是菩
提。一切無生滅。故云我已發無上菩提心者。
以明信心菩提。雖未有三昧加行顯發。已知無
所修無所求故。今求菩薩行者。以明方便三
昧相印。方明。行及菩提。如實無二。於此之中。
不可說言。諸行無常。是生是滅。如此經云。一
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
當現前。是知菩提之心。不生不滅。無得無
依。所云求菩薩行者。是方便顯發。當顯發之
時。則理行無二。所以般若會中。舍利弗念。須
菩提。依何法門。善說般若。須菩提云。我以無
依故。辯說如是。諸佛弟子。若於一切無依。

皆法爾如是。非我能為。亦如妙善堂中天鼓
說法。稱為無依印法門。故古偈云。識心達本
如如佛。畢竟無依自在人。

卷 10

夫凡聖一心境界。如何是自在出生無礙之力。

答。一是法爾。二由諸佛菩薩行願。三即眾
生信解。自業感現。又總具十力。一法如是力。
二空無性力。三諸佛神力。四菩薩善根力。五
普賢行願力。六眾生淨業力。七深信勝解力。
八如幻法生力。九如夢法生力。十無作真心
所現力。又華嚴疏釋云。一多相持。互為本末。
一心所現。總有十義。一孤標獨立。以是唯一。
故獨立為主。二雙現同時。各相資無礙故。三。
兩相俱亡。互奪齊泯故。四自在無礙。隱顯同
時。一際現故。五去來不動。各住本法。不壞自
位故。六無力相持。以有力。持無力故。七彼此
無知。以各無自性。法法不相知。不相到故。八。
力用交徹。以異體相入。有力相持故。九自性
非有。以無體性。方能即入無礙故。十究竟離
言。冥性德。沒果海故。釋云。孤標獨立者。即經
頌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二法互無故。
得獨立。亦一。即多而唯多。多即一而唯一。廢
己同他。故云獨立。二雙現同時者。即經頌云。
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一。無一即無多。無多

即無一。故二雙現。更無前後。如牛二角。三兩
相俱亡者。即前二俱捨也。四自在無礙者。欲
一即一。不壞相故。欲多即多。一即多故。一既
如此。多亦准之。常一常多。常即不即故。故云
自在。五去來不動者。一入多而一在。多入一
而多存。若兩鏡相入。而不動本相。相即亦然。
六無力相持者。因一有多。多無力而持一。因
多有一。一無力而持多。七彼此無知者。二互
相依。皆無體用。故不相知。如經頌云。諸法無
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
八力用交徹者。即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量
中解一義。九自性非有者。互為因起。舉體性
空。十究竟離言者。不可言一。不可言非一。不
可言亦一亦非一。不可言非一非非一。不可
言相即。以相入故。不可言相入。以相即故。不
可言即入。不壞相故。不可言不即入。互交徹
故。口欲辯而詞喪。心將緣而慮息。唯證智知。
同果海故。一多既爾。染淨等法無不皆然。又
約一心圓別之理。無礙之力者。圓別遍理。微
細難分。別。則要有差別方能遍。若不差別不
能遍。圓。則不要差別而能遍。能遍之法。一一
圓雖。故無差別。而言圓融者。一會即是彼一
切會。亦非此會處處到也。即此即彼。即一即
多。故云圓融。又約所遍處。以論總別。東名非
西名。所遍別也。此會即彼會。所遍處總也。又
約能遍論圓別。要將差別之法。方能普遍。是
名別也。今是圓融無差之法。即能遍故。名為
圓也。前之別。如列宿遍九天。此之別。如一月
落百川。前之總。如一雲之滿宇宙。此之圓。如

和香之遍一室。故云總圓有異也。華嚴論云。
此華藏界。隱顯自在。為利眾生顯勝福德故。
即具相萬差。光明顯照。若令眾生情無取著。
如幻雲散。一物便無有所得。存其計故。以如
此大願智力。法性自體空無性力。隱顯自在。
若隨法性。萬相都無。隨智力。眾相隨現。隱顯
隨緣。都無作者。凡夫執著。用作無明。執障既
無。智用自在。不離一真之境。化儀百變。是以
箭穿石虎。非功力之所能。醉告三軍。豈麴糵
之所造。筍抽寒谷。非陽和之所生。魚躍氷
河。豈網羅之所致。悉為心感。顯此靈通。故知
萬法施為。皆自心之力耳。若或信受。具此力
能。則廣闢障門。盡枯業海。所以仁王經云。能
起一念清淨信者。是人超過百劫千劫。無量
無邊恒河沙劫一切苦難。不生惡趣。不久當
得無上菩提。是以了心無作。即悟業空。觀業
空時。名為得道。其道若現。何智不明。心智明
時。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法爾能現自利利
他之力。如華嚴經云。善見比丘。在林中經行。
告善財言。善男子。我經行時。一念中。一切十
方皆悉現前。智慧清淨故。一念中。一切世界
皆悉現前。經過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故。一念
中。不可說不可說佛剎皆悉嚴淨。成就大願
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眾差別行皆悉
現前。滿足十力智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
諸佛清淨身皆悉現前。成就普賢行願力故。
一念中。恭敬供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
如來。成就柔軟心。供養如來願力故。一念中。
領受不可說不可說如來法。得證阿僧祇差

別法。住持法輪陀羅尼力故。一念中。不可說
不可說菩薩行海皆悉現前。得能淨一切行。如
因陀羅網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諸
三昧海皆悉現前。得於一三昧門。入一切三
昧門。皆令清淨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
說諸根海皆悉現前。得了知諸根際。於一根
中。見一切根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
佛剎微塵數時皆悉現前。得於一切時轉法
輪。眾生界盡。法輪無盡願力故。一念中。不可
說不可說一切三世海皆悉現前。得了知一
切世界中。一切三世分位。智光明願力故。經
行既爾。坐立亦然。故法華經偈云。佛子住此
地。則是佛受用。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

問。此宗鏡錄中。德用所因。有何因緣。令此諸
法混融無礙。

答。約華嚴宗有其十義。一唯
心現者。一切諸法。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
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故。大小等相隨心
迴轉。即入無礙。二無定性者。既唯心現。從緣
而生。無有定性。性相俱離。小非定小。故能容
太虛而有餘。以同大之無外故。大非定大。
故能入小塵而無間。以同小之無內故。是則
等太虛之微塵。含如塵之廣剎。有何難哉。
是以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非定多。故
能是一。邊非定邊。故能即中。中非定中。故
能即邊。延促靜亂等。一一皆然。三緣起相由
者。謂大法界中緣起法海。義門無量。略有十
門。具在下帙法性因緣中說。四法性融通門
者。謂若唯約事。則互相礙。不可即入。若唯約
理。則唯一味。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

無礙。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
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一中
攝理不盡。則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攝理盡。
多事不隨現。則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
全攝理盡。多事豈不依中現。華藏品頌云。華
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即事
法界矣。斯即總意。別亦具十玄門。一既真理
與一切法而共相應。攝理無遺。即是諸門諸
法。同時具足門。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理廣
遍。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門。又性常
平等故純。普攝諸法故雜。三理既遍在一切
多事。故令一事隨理遍一切中。遍理全在一
事。則一切隨理在一事中。故有一多相容門。
又如塵自相是一。由自一不動。方能遍應成
多。若動自一即失遍應。多。亦不成。一。二三皆
如是。又一多相由成立。如一全是多。方名為
一。又多全是一方名為多。多外無別一。明知
是多中一。一外無別多。明知是一中多。良以
非多。然能為一多。非一然能為多一。以不失
無性。方有一多之智。經頌云。譬如算數法。增
一至無量。皆悉是本數。智慧故差別。四真理
既不離諸法。則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
切事故。是故此一即彼一切事。一切即一反
上可知。故有相即自在門。五由真理在事。各
全非分故。正在此時。彼即為隱。故有隱顯門。
六真理既普攝諸法。帶彼能依之事。頓在一
中。故有微細門。七此全攝理。故能現一切。彼
全攝理。同此頓現。此現彼時。彼能現所現俱
現此中。彼現此時。此能現所現亦現彼中。如

是重重無盡。故有帝網門。所以真如畢竟無
盡故。八即事同理故。隨舉一事。即真法門。故
有託事門。九以真如遍在。晝夜日月年劫皆
全在故。在日之時。不異在劫。故有十世異成
門。況時因法有。法融時不融耶。十此事即理
時。不礙。與餘一切恒相應。故有主伴門。又謂
塵是法界。體無分劑。普通一切。是為主也。即
彼一切各各別。故是伴也。伴不異主。必全主
而成伴。主不異伴。亦全伴以成主。主之與伴。
互相資攝。若相攝。彼此互無。不可別說一切。
若相資。則彼此互有。不可同說一切。皆由即
主即伴。是故亦同亦異。當知主中亦主亦伴。
伴中亦伴亦主也。故一理融通。十門具矣。故
知此理。塵塵具足。念念圓融。無有一法而非
所被。如華嚴經云。時彼普救眾生妙德夜神
為善財童子。示現菩薩調伏眾生解脫神力。
以諸相好莊嚴其身。於兩眉間放大光明。名
智燈普照清淨幢。無量光明以為眷屬。其光
普照一切世間。照世間已。入善財頂。充滿其
身。善財爾時。即得究竟清淨輪三昧。得此三
昧已。悉見二神兩處中間所有一切地塵水塵。
及以火塵。金剛摩尼眾寶微塵。華香纓絡諸
莊嚴具。如是一切。所有微塵。一一塵中。各見
佛剎微塵數世界成壞。及見一切地水火風。
諸大積聚。亦見一切世界接連。皆以地輪。任
持而住。種種山海。種種河池。種種樹林。種種
宮殿。所謂天宮殿.龍宮殿.夜叉宮殿。乃至摩
睺羅伽.人.非人等。宮殿屋宅。地獄.畜生.閻
羅王界。一切住處。諸趣輪轉。生死往來。隨業

受報。各各差別。靡不悉見。又見一切世界差
別。所謂或有世界雜穢。或有世界清淨。或有
世界趣雜穢。或有世界趣清淨。或有世界雜
穢清淨。或有世界清淨雜穢。或有世界一向
清淨。或有世界其形平正。或有覆住。或有側
住。如是等一切世界。一切趣中。悉見此普救
眾生夜神。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諸眾生形貌
言詞。行解差別。以方便力。普現其前。隨宜化
度。五如幻夢者。猶如幻師。能幻一物以為種
種。幻。種種物以為一物等。經云。或現須臾作
百年等。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一異無礙。言
如夢者。如夢中所見廣大。未移枕上。歷時久遠。
未經斯須。六如影像者。經云。遠物近物。雖皆
影現。影不隨物而有遠近等。七因無限者。謂
諸佛菩薩。昔在因中。常修緣起無性等觀。大
願迴向等。稱法界。修及餘無量殊勝因。故今
如所起果。具斯無礙。八佛證窮故者。由冥真
性。得如性用。故經云。無比功德故能爾。九深
定用故者。謂海印定等。諸三昧力。故賢首品
頌云。入微塵數諸三昧。一一出生塵等定。而
彼微塵亦不增等。十神通解脫故者。謂由十
通。及不思議等解脫故。不思議法品。十種解
脫中云。於一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法等。

問。目心為鏡。有何證文。

答。大乘起信論云。
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一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
非覺照義故。二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
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
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

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三。
法出離鏡。謂不空。出煩惱礙。離和合相淳淨
明故。四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
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釋摩訶衍論云。
性淨本覺。中論云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
虛空等。猶如淨鏡者。此四種大義中。各有二
義。與彼大義不相捨離。一者等空義。二者同
鏡義。如論云。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
虛空等。猶如淨鏡。故云何名為如實空鏡。及
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性淨本覺中。遠離慮
知知。如遠離妄境。實示遠離義。鏡摩奢趺娑。
舉一示一。故論曰。性淨本覺之體性中。遠離
一切攀緣慮知。諸戲論識。成就一味平等之
義。故名為如。遠離一切。虛妄境界。種種相分。
成就決定真實之相。故名為實。為欲現示遠
離之義。故名為空。鏡謂喻。明然此中鏡。則喻
摩奢趺娑珠鏡。非餘種種油摩等鏡。以為譬
喻。何以故。取此摩奢趺娑珠鏡。安置一處。珠
鏡前中。或蘊種種石。或蘊種種飲食。或蘊
種種莊嚴具。或蘊同類珠鏡。彼珠鏡中。餘像
不現。唯同類珠。分明顯了故。如實空鏡。亦復
如是。於此鏡中。唯同類清淨功德。安立集成。
種種異類諸過患法。皆遠離故。如論云。一者
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故。
各有二種義。而唯示同鏡義。等空之義。不現
示耶。以舉一義。兼示一義故。若如是者。云何
名為等空義耶。謂如虛空清淨無染。四障所
不能覆。廣大無邊。三世所不能攝。如實空鏡。
亦復如是。故非覺照義故者。即是現示遠離

因緣。為如彼摩奢趺娑珠鏡中石等諸像不
現前者。石等諸法。皆鄙穢故。此本覺珠鏡中。
種種妄法不現前者。一切染法。皆悉是無明
不覺之相。無照達義故。云何名為因熏習鏡。
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性淨本覺智。三種
世間法。皆悉不捨離。為一覺熏習。莊嚴法身
果。故名因熏習。鏡輪多梨華。空容受遍一。論
曰。性淨本覺。三世間皆悉不離。熏習。彼三而
為一覺熏習。莊嚴一大法身之果。是故名為
因熏習鏡。云何名為三種世間。一者眾生世
間。二者器世間。三者智正覺世間。眾生世間
者。謂異生性界。器世間者。謂所依止土。智正
覺世間者。謂佛菩薩。是名為三。此中鏡者。謂
輪多梨華鏡。如取輪多梨華。安置一處。周集
諸物。由此華熏。一切諸物皆悉明淨。又明淨
物。華中現前。皆悉無餘。一切諸物中。彼華現
前。亦復無餘。因熏習鏡。亦復如是。熏一切法。
為清淨覺。熏令平等。復次虛空義。則有二種。
一者容受義。二者遍一義。容受義者。容受諸
色無障礙故。遍一義者。種種諸色。唯同一種
大虛空故。如論云。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
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故。如是本覺。從
無始來。遠離四種過。自性清淨。常住一心。一
者。遠離不遍之過。三種世間不出本覺清淨鏡
故。如論云。不出故。二者。遠離雜亂之過。一切
諸法。不入本覺清淨鏡故。如論云。不入故。三
者。遠離過患之過。本覺鏡中。現前諸法。無不
本覺淨功德故。如論云。不失故。四者。遠離無
常之過。本覺鏡中。現前諸法。無不常住無為

智故。如論云。不壞故。遠離邊過。圓滿中實。
是故說言。常住一心。自此已下。顯示因緣。何
因緣故。本覺智中種種諸法。如彼本覺離諸過
耶。種種諸法。皆悉無不真實體故。如論云。以
一切法則真實性故。故自此已下。作緣決疑。
謂有眾生。作如是疑。三世間中。眾生世間無
明染法。具足圓滿。流轉遷動。無休息時。如是
世間現本覺者。不可得言。本覺清淨。遠離諸
過。以此義故。今通而言。又一切染法所不能
染。般若實智。其體不動。自性清淨。具足無漏。
常恒熏習眾生世間令清淨故。如論云。又一
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
生故。云何名為法出離鏡。及有二義。其相云
何。頌曰。如實不空法。出離三過失。圓滿三種
德。故名法出離。鏡銷鍊玻瓈。空出離色義。論
曰。無漏性德。出離三過。圓滿三德。名法出離。
云何名為三種過失。一者。無明染品。名煩惱
礙。二者。根本無明。名為智礙。三者。俱合轉相。
名戲論識。是名為三。如是三過。究竟離故。名
為出離。如論云。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
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故。云何名為三種功
德。一者淳成就功德。二者。淨成就功德。三者。
明成就功德。是名為三。如論云。淳淨明故。故
出離何過。圓滿何德。謂出離煩惱礙。圓滿淨
成就功德。出離智礙。圓滿明成就功德。出離
和合轉相。圓滿淳成就功德。何以故。相對法
爾故。此中鏡者。謂玻瓈珠。譬如玻瓈珠淪深
泥中。則便涌出。離彼泥騰一丈量。若置濁水
中。驅混成塵累。唯上清淨水。安住其中。若置

福多伽林中。出現香氣。礙彼穢香。遠去而住。
法出離鏡。亦復爾故。此中喻者。喻自體淨義。
等空義者。出離色義。謂如虛空遠離大種。一
向清淨。法出離鏡。亦復爾故。云何名為緣熏
習鏡。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於無量無
邊。諸眾生緣中。出無量無邊。殊勝應化身。熏
習眾生心。出生諸善根。增長兩輪華。莊嚴法
身果。故名緣熏習。鏡中玻瓈空。隨順成就義。
如法應觀察。論曰。譬如取玻瓈珠。安置一處。
周匝積集種種色珠。彼玻瓈珠。隨向珠色現
前轉變。緣熏習鏡。亦復爾。又譬如虛空有自
在力故。於一切所作之事中。隨順成立。緣熏
習境亦復如是。於一切眾生修行之事中。隨
應建立故。如論云。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
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故如是四種本覺大義。遍一切眾生界。一切
二乘界。一切菩薩界。一切如來界中。無不住
處。無不照處。無不通處。無不至處。具足圓
滿。具足圓滿。起信疏釋云。性淨本覺者。以空
及鏡喻。別解四義。論云。一如實空鏡。遠離一
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者。初內。
真如中妄法本無。非先有後無。故云如實空。
下釋空義。倒心妄境。本不相應。故云遠離。非
謂有而不現。但以妄法理無故。無可現境。非
不能現。但以兔角無故。無可現也。非覺照者。
有二義。一以妄念望於真智。無覺照之功。以
情執違理故。如鏡非即外物。以彼外物無照
用義故。即顯鏡中無外物體。二以本覺望於
妄法。亦無覺照功能。以妄本無故。如淨眼望

空華。無照矚之功。亦如鏡望兔角。

問。若然者。
何故下因熏習鏡中。即現一切世間法耶。

答。
約依他似法。此是真心隨熏所作。無自體故。
不異真如。故論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今
此約遍計所執實性。故無可現也。

問。所現似
法。豈不由彼執實有耶。

答。雖由執實有。然似
恒非實。如影由質。影恒非質。鏡中現影不現
質。不現質故。故云空鏡。能現影故。是因熏
也。論云。二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
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
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
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者。釋內
有二因義。初能作現法之因。二作內熏之因。
亦可初是因義。後是熏習義。故云因熏習也。
言如實不空者。此總出因熏體。謂有自體。及
功能故。二因初中。一切世間境界悉現。明一
切法離此心外。無別體性。猶如鏡中能現影
也。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及現諸法。非不熏而
自出也。不入者。離心以無能熏。故不從外入
也。不失者。雖復不從內出外入。然緣起之時。
顯現不無。故云不失也。不壞者。諸法緣集。起
無所從。不異真如。故不可壞。如鏡中影。以因
鏡故不可壞也。常住一心者。會相同體。染法
不能染者。以性淨故。智體不動者。以本無染。
今無始淨。是故本覺之智。未曾移動。又雖現
染法。不為所染。故云不動。如鏡中像。隨質轉
變。然其鏡體未曾動也。又一空鏡。離一切外
物之體。二不空鏡。謂體不無。能現萬像。三淨
鏡。謂已磨治。離塵垢故。四受用鏡。謂置之高

堂。須者受用。前二自性淨。後二離垢淨。又初
二就因隱時說。後二就果顯時說。又前二約
空不空。後二約體用。如佛地經云。復次妙生。
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
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
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等。是故
智鏡。名圓鏡智。如來大圓鏡。有福樂人。懸高
勝處。無所動搖。諸有去來。無量眾生。於此觀
察。自身得失。為欲存得捨諸失故。如是如來
懸圓鏡智。處淨法界。無間斷故。無所動搖。欲
令無量無數眾生。觀於染淨。為欲取淨捨諸
染故。又如圓鏡。極善磨瑩。鑒淨無垢。光明遍
照。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佛智上。一切煩惱
所知障。垢。永出離故。極善磨瑩。為依止定所
攝持故。鑒淨無垢。作諸眾生利樂事故。光明
遍照。又如圓鏡。依緣本質。種種影像相貌生
起。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一切時依諸緣故。
種種智影相貌生起。如圓鏡上。非一眾多諸
影像起。而圓鏡上無諸影像。而此圓鏡無動
無作。如是如來圓鏡智上。非一眾多諸智影
起。圓鏡智上無諸智影。而此智鏡無動無作。
又如圓鏡。與眾影像非合非離。不聚集故。現
彼緣故。如是如來大圓鏡智。與眾智影非合
非離。不聚集故。不散失故。大涅槃經云。若能
聽受是大涅槃經。悉能具知一切方等大乘
經典。甚深義味。譬如男女。於明淨鏡。見其色
像。了了分明。大涅槃鏡。亦復如是。菩薩執之。
悉得明見大乘經典甚深之義。又云。何等名
為伊帝目多伽經。乃至拘那牟尼佛時。名曰

法鏡。是知古佛。皆目此為鏡。以教法萬義。真
俗萬緣。無不於中顯現故。天台頂尊者。涅槃
疏云。般若者。即是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名大
涅槃明淨之鏡。此鏡一照一切照。照中故是
鏡。照真故是淨。照俗故是明。明故像亮假現。
淨故瑕盡真顯。鏡故體圓中顯。三智一心中
得。故言明淨鏡。攝一切法。故稱調御。佛智藏。
故名般若德。是知諸聖皆目心為鏡。妙盡其
中矣。大乘千鉢經云。諦觀心境照見心性。
唯照唯清。唯照唯淨。遍觀十方。廓周法界。朗
然寂靜。無有障礙。所以先德云。此真如性。猶
如明鏡。萬像悉於中現。又一切萬法有二。一。
皆如明鏡含明了性。一心所成故。二分別所
現。如影像故。由初義。故為能現。由後義。故為
所現。故一切法互為鏡像。如鏡互照而不壞
本相。經云。遠物近物。雖皆影現。影不隨物而
有遠近。且如河泉之中見日月者。是為能現。
若河泉以為所現者。長河飛泉。入於鏡中。出
是所現之相。登樓持鏡。則黃河一帶盡入鏡
中。瀑布千丈。見於逕尺。王右丞詩云。隔窓雲
霧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鏡中。明是所現矣。如
高懸心鏡。無法不含。似廓徹性空。何門不入。
故唐朝太宗皇帝云。朕聞以銅為鏡。可以正
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
知得失。今以心為鏡。可以照法界。又明鏡只
照其形。不照其心。只照生滅。不照無生。但照
世間不照出世。有形方照。無形不照。且如心
鏡。洞該性地。鑒徹心原。遍了無生。廣明真俗。
有無俱察。隱顯咸通。優劣懸殊。略齊少喻。如

華嚴普賢行願品云。時婆羅門為善財童子
讚甘露大王。頌云。我主勝端嚴。懲忿誡諸欲。
心如淨明鏡。鑒物未嘗私。明鏡唯照形。不鑒
於心想。我王心鏡淨。洞見於心原。先德云。如
大摩尼寶鏡。懸耀太虛。十方色相。悉皆頓現。
而此鏡性淨光。無有影像。諸佛法身。亦復如
是。澄徹清淨。而無影像。以昔大悲不倦。隨眾
生業緣。感應差別。普現一切色身三昧。眾生
聞見。無不蒙益。諸佛。與無漏金剛心為身。普
現一切眾生界。但為煩惱習氣所覆。無體不
現。如瓶內淨。燈光不滅。名如來藏。亦名功德
藏。亦名無盡藏。諸祖共傳。諸佛清淨自覺聖
智。真如妙心。不同世間文字所得。何以故。無
礙解脫。是一真法性。不與世間出世間所共
故。經云。無比是菩提。不可喻故。若有悟斯真
實法性。此人則能了知三世諸佛。及一切眾
生同一法界。本來平等。常恒不變。諸佛一切
時中。離觀相故。經偈云。心淨已度諸禪定。是
以心淨故。則孤光一照。萬慮全消。如闇室懸
燈。重雲見日。如古德偈云。安知一念蒙光處。
億劫昏迷滅此時。故云。法有應照之能。故況
之以鏡。教有可傳之義。故喻之於燈。可謂慧
月入懷。靈珠在握。法界洞徹。無不鑒矣。才命
論云。心徹寶鏡。注云。夫心以鑒物。庶品不遺。
洞徹幽明。同乎寶鏡。又莊子云。志人之心若
鏡也。又如世間之鏡。尚照人肝膽。何況靈臺
心鏡。而不洞鑒耶。昔秦宮以玉為鏡。照諸群
僚。肝膽腑臟。皆悉顯現。所以昔人云。不遊大
海。未覩沃日之奇。不仰太山。靡覿干霄之狀。

如未臨宗鏡。焉識自心。恢廓而體納太虛。澄
湛而影含萬像。不信入者。莫測高深。故真覺
大師歌云。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像森羅影現中。一性圓光非內外。是故依
此起信論。四種空鏡義。遂乃廣錄祖教。顯現
一心。證成宗鏡。所以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
信根者。有法者。謂一心法。若人能解此法。必
起廣大信根故。信根既立。即入佛道。以成佛
道故。離二現行。云何現行。一者凡夫現行。生
死。成雜染事。二者二乘現行。涅槃。失利樂事。
縛脫雖殊。俱迷宗鏡。今成佛道。無二現行。圓
證一心。具摩訶行。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
悲故。不住涅槃。作一種之光明。為萬途之津
濟。

問。宗鏡廣照。萬法同歸。是此鏡義不。

答。若凡若聖。說異說同。皆是鏡中之影像。此
唯一鏡。圓極十方。鏡外無法。彼我俱絕。古德
云。若言眾生心性。同諸佛心性者。別教也。圓
教心性。是一寂光。無彼無此。極十方三世佛。
及眾生邊際。成一大圓鏡。但是一鏡。無有同
異也。佛及眾生。一鏡上像耳。

問。今宗鏡錄。
以鏡為義者。是約法相宗立。約法性宗立。

答。若約因緣對待門。以法相宗。即本識為鏡。
如楞伽經云。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處現。
亦復如是。現識。即第八識。以法性宗。即如來
藏為鏡。如起。信論云。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
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又占察善惡經。立
二種觀門。為鈍根人。立唯心識觀。為利根人。
立真如實觀。又起信論云。心若馳散。即當攝
來令住正念。其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

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故。若唯心
識觀。及正念。唯心。當法相宗。若真如實觀。與
其心念念不可得。即法性宗。若約法性融通
門。皆歸一旨。無復分別。今論正宗。取勝而言。
約法性宗說。若總包含。如海納川。以本攝末。
豈唯性相。無有一法而遺所照。

問。此宗鏡中。如何信入。

答。但不動一心。不
住諸法。無能所之證。亡智解之心。則是無信
之信。不入之入。人法二空。心境雙寂。如大般
若經。文殊師利云。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不動
法界。知真法界。不應動搖。謂若言我入法界。
已動法界。能所兩亡。入相斯寂。故不動法界。
是入法界。大乘千鉢大教王經云。云何方便。
而得證入無性觀者。菩薩先須當心觀照。本
性靜寂。悟入滅盡定。得心識性。證見清淨。唯
清唯淨。證見聖性。自性如如。一道寂靜。悟達
本原。返照見淨。唯照唯瑩。唯瑩唯淨。唯寂唯
聖。則是名為菩薩得入無動涅槃無性觀。故
知若有能證。則為有人。若有所證。則為有法。
以唯一真法界故。則心外無法。不可以法界
更證法界。如無生義云。如經言。舍利弗讚比
丘言。汝等今者。住於福田。諸比丘言。大師。世
尊猶尚不能消供養。何況我等。大師解言。此
是佛不住。佛則無有佛。亦無福田。能消供養
者。此正是真福田人。佛若住佛。即是有佛。亦
是有福田。能消供養者。此即非是真福田也。
類此住神通智慧。則有智慧。此則非真智慧。
若無所住。乃是真有智慧。又思益經論釋云。
離於法界。更無有人受供養者故。以彼法界。

本來清淨故。是以此錄。削去浮華。唯談真實。
不依名字。直顯心宗。如普賢觀經云。昔在靈
山。演於一實之道。又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云。
雖無善巧言。但有真實義。彼法應受持。如取
金捨石。妙義如真金。巧語如瓦石。依名不依
義。彼人無明盲。若親見性。入宗鏡中。乃是自
信法門。決定無惑。則日可使冷。月可使熱。縱
千途異說。終不能易。如大法炬陀羅尼經云。
佛言。憍尸迦。如來弟子。見諸世間。猶如幻化。
無有疑網。所以者何。彼信如來。即自見法。是
故自信。不唯信他。何以故。若世間人。既自見
已。彼人終不更取他言。憍尸迦。如人裸露。在
道而行。設有一人。語眾人言。此人希有。錦衣
覆身。憍尸迦。於意云何。彼雖有言。自餘眾人。
信此言不。不也世尊。何以故。眼親見故。佛
言。如是如是。憍尸迦。諸佛如來諸有弟子。自
見法故。不取他言。其義亦爾。釋曰。若見自法。
何法非自。或凡或聖。若是若非。凡有指陳。皆
不出自心之際。如是信者。方到法原。如入法
界體性經云。佛復告文殊師利。汝知實際乎。
文殊師利言。如是。世尊。我知實際。佛言。文殊
師利。何謂實際。文殊師利言。世尊。有我所
際。彼即實際。所有凡夫際。彼即實際。若業若
果報。一切諸法。悉是實際。世尊。若如是信者。
即是實信。世尊。若顛倒信者。即是正信。若行
非行。彼即正行。所以者何。正不正者。但有言
說不可得也。是知若信唯心實義者。則不為
言語所轉。聞深而不怖。聞淺而不疑。聞非深
非淺而不癡。如清涼演義云。聞深不怖者。即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聞說於空。謂同斷滅。故
令人怖。故大品云。既非先有。後亦非無。自性
常空。勿生驚怖。聞淺不疑者。淺謂涉事。方便
多門。則令疑惑。今知隨宜。何所疑耶。聞非深
非淺。謂無所據。使身心湛然。知非深為妙有。
非淺為真空。離身心相。方為勇猛。可造斯境。
又此三句。亦即三觀。初空。次假。後中道。三句
齊聞。一念皆會。則三觀一心。何疑不遣。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1

夫所度之機無量。能度之法無邊。立五行門。
廣闢賢愚之路。張八教網。遍摝人天之魚。何
乃以心標宗。能治一切。

答。方便有多門。則
遐張八教之網。歸源性無二。乃高峙一心之
宗。是以病行。憩聲聞於化城。兒行。誘凡夫於
天界。兼但對帶。俯為差別之機。開示悟入。唯
證一乘之道。如千方共治一病。萬義俱顯一
心。令不執見徇文。失真法之味。所冀研心究
理。得正覺之原。如法華玄義云。一心五行。即
是三諦三昧。聖行。即真諦三昧。梵行。嬰兒行。
病行。即俗諦三昧。天行。即中道王三昧。又圓
三三昧。圓破二十五有。即空故。破二十五惡
業見思等。即假故。破二十五無知。即中故破
二十五無明。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一空一切

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故名如來行。又
如來室。冥熏法界。慈善根力。不動真際。和光
塵垢。以病行慈悲應之。示。種種身。如聾如啞。
說種種法。如狂如癡。有生善機。以嬰兒行慈
悲應之。婆婆啝啝木牛楊葉。有入空機。以聖
行慈悲應之。執持糞器。狀有所畏。有入假機。
以梵行慈悲。應之。慈善根力。見如是事。踞師
子床。寶机承足。商估賈人。乃遍他國。出入息
利。無處不有。有入中機。以天行慈悲應之。如
駃馬見鞭影。行大直道。無留難。故無前無後。
不並不別。說無分別法。諸法從本來。常自寂
滅相。圓應眾機。如阿脩羅琴。若漸引入圓。如
前所說。若頓引入圓。如今所說。入圓等證。更
無差別。為顯別圓初入之門。慈善根力。令漸
頓人。見如此。說此一心法門。橫通竪徹。攝盡
恒沙之義。故號總持。能為萬法之宗。遂稱無
上。若但論事行。失佛本宗。如金光明經疏云。
如王子飼虎。尸毘貸鴿。皆捨父母遺體。非捨
己身。己身者。法性實相是也。釋論云。持戒為
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微妙善心為髓。為他
說戒。能遮罪修福。無相最上。非持非犯尸波
羅蜜者。是施己皮也。說諸禪定。神通變化。不
起滅定。現諸威儀者。是施己血也。說法皆悉
到於一切智地者。是施己骨也。檀忍等。應是
肉也。說甚深法相。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
道斷。心行處滅。微妙中道者。是施己髓也。將
此充足飢餓眾生。況餘飲食。餘飲食者。即是
人天二乘。戒皮。定血。慧骨。真諦之髓耳。法華
經云。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者。即其義也。是

以能說此法門者。是徹佛真心施於己髓矣。
又此一心宗。若全揀門。則心非一切。神性獨
立。若全收門。一切即心。妙體周遍。若非收非
揀則遮照兩亡。境智俱空。名義雙絕。可謂難
思妙術。點瓦礫以成金。無作神通。攪江河而
為酪。轉變自在。隱顯隨時。或卷或舒。能同能
別。實乃能治之妙。何病而不痊。巧度之門。何
機而不湊。洗除心垢。拔出疑根。言言盡契本
心。一一皆含真性。法法是金剛之句。塵塵具
祕密之門。如入法界體性經云。文殊言。諸法
性不壞。是故名金剛句。華嚴經頌云。若於佛
及法。其心了平等。二念不現前。當踐難思位。
勝天王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一切境界。無
有一法不通達者。修行如是智波羅蜜。二乘
外道不能掩蔽。以智觀察。從初發心。至入涅
槃。皆悉明了。能以一法知一切境界。一切境
界即是一法。何以故。如如一故。不見我能修
及所修法。無二無別。自性離故。是名菩薩摩
訶薩。行般若波羅蜜。通達智般若波羅蜜。思
益經云。網明謂梵天言。是五百比丘從座起
者。汝當為作方便。引導其心。入此法門。令得
信解。離諸邪見。梵天言。善男子。縱使令去至
恒河沙劫。不能得出如此法門。譬如癡人。畏
於虛空。捨空而走。在所至處。不離虛空。此諸
比丘。亦復如是。雖復遠去。不出空相。不出無
相相。不出無作相。又如一人求索虛空。東西
馳走。言我欲得空。我欲得空。是人但說虛空
名字。而不得空。於空中行。而不見空。此諸比
丘。亦復如是。欲求涅槃。行涅槃中。而不得涅

槃。所以者何。涅槃者。但有名字。猶如虛空。
但名字。不可得取。涅槃亦復如是。但有名字
而不可得。是知一切不信眾生。邪見外道。徒
生厭離。枉自妄求究竟。一心位中。未曾暫出。
故密嚴經偈云。如飯一粒熟。餘粒即可知。諸
法亦如是。知一即知彼。譬如鑽酪者。嘗之
以指端。如是諸法性。可以一觀察。楞伽經偈
云。譬如鏡中像。雖見而非有。於妄想鏡中。愚
夫見有二。法集經云。爾時海慧菩薩。白佛言。
世尊。菩薩欲願見涅槃。應觀虛妄分別寂滅
之心。如是之處得於涅槃。是名勝妙法集。大
乘本生心地觀經。觀心品云。爾時文殊師利
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告妙德
等五百長者。我為汝等。敷演心地微妙法門。
我今為是啟問如來。云何為心。云何為地。乃
至薄伽梵。告諸佛母無垢大聖。文殊師利菩薩
摩訶薩言。大善男子。此法名為十方如來。最
勝祕密。心地法門。此法名為一切凡夫。入如
來地。頓悟法門。此法名為一切菩薩。趣大菩
提。真實正路。此法名為三世諸佛。自受法樂。
微妙寶宮。此法名為一切饒益有情。無盡寶
藏。此法能引諸菩薩眾。到色究竟自在智處。
此法能引詣菩提樹。後身菩薩。真實導師。此
法能雨世出世財。如摩尼寶。滿眾生願。此法
能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功德本原。此法能
消一切眾生。諸惡業果。此法能與一切眾生。
所求願印。此法能度一切眾生。生死險難。此
法能息一切眾生。苦海波浪。此法能救苦惱
眾生。而作急難。此法能竭一切眾生。老病死

海。此法善能出生諸佛因緣種子。此法能與
生死長夜。為大智炬。此法能破四魔兵眾。而
作甲冑。此法即是正勇猛軍。戰勝旍旗。此法
即是一切諸佛。無上法輪。此法即是最勝法
幢。此法即是擊大法鼓。此法即是吹大法螺。
此法即是大師子王。此法即是大師子吼。此
法猶如國大聖王。善能正法。若順王化。獲大安
樂。若違王化。尋被誅滅。善男子。三界之中。以
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
沈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
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
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
名為地。一切凡夫。親近善友。聞心地法。如理
觀察。如說修行。自利教他。讚勵慶慰。如是之
人。能斷二障。速圓眾行。疾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爾時大聖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
尊。如佛所說。唯將心法。為三界主。心法本元。
不染塵穢。云何心法。染貪瞋癡。於三世法。誰
說為心。過去心已滅。未來心未至。現在心不
住。諸法之內性不可得。諸法之外相不可得。
諸法中間都不可得。心法本來無有形相。心
法本來無有住處。一切如來尚不見心。何況
餘人得見心法。一切諸法。從妄想生。以是因
緣。今者世尊。為大眾說。三界唯心。願佛哀愍。
如實解說。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菩薩言。如是
如是。善男子。如汝所問。心心所法。本性空寂。
我說眾喻。以明其義。善男子。心如幻法。由遍
計生。種種心想。受苦樂故。心如水流。念念生
滅。於前後世。不暫住故。心如大風。一剎那間

遍歷方所故。心如燈焰。眾和合而得生故。心
如電光。須臾之頃。不久住故。心如虛空。客塵
煩惱。所覆障故。心如猿猴。遊五欲樹。不暫住
故。心如畫師。能畫世間種種色故。心如僮僕。
為諸煩惱所策役故。心如獨行。無第二故。心
如國王。起種種事得自在故。乃至善男子。如
是所說。心心所法。無內無外。亦無中間。於諸
法中求不可得。去來現在。亦不可得。超越三
世。非有非無。心懷染著。從妄緣現。緣無自性。
心性本空。如是空性。不生不滅。無來無去。不
一不異。非斷非常。本無生處。亦無滅處。亦非
遠離。非不遠離。如是心等。不異無為。無為之
體。不異心等。心法之體。本不可說。非心法者。
亦不可說。何以故。若無為是心。即名斷見。若
離心法。即名常見。永離二相。不著二邊。如是
悟者。名見真諦。悟真諦者。名為賢聖。一切聖
賢。性本空寂。無為法中。戒無持犯。亦無小大。
無有心王。及心所法。無苦無樂。如是法界。自
性無垢。無上中下差別之相。何以故。是無為
法。性平等故。如眾河水。流入海中。盡同一味。
無別相故。此無垢性。是無等等。遠離於我。及
離我所。此無垢性。非實非虛。此無垢性。是第
一義。無盡滅相。體本不生。此無垢性。常住不
變。最勝涅槃。我樂淨故。此無垢性。遠離一切。
平等體無異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求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應當一心。修習如是
心地觀法。

大智度論。問云。般若波羅蜜。是菩
薩第一道。一相。所謂無相。何以故。說是種種
道。

答曰。是道皆入一道中。所謂諸法實相。初

學有種種別。後皆同一無有差別。譬如劫盡
燒時。一切所有。皆同虛空。故知越此弘修。絕
進步之地。離斯方便。無成佛之期。乃至從初
得道。畢至涅槃。於中能化所化。師弟始終。本
末同時。機應一際。俱不出自心矣。如台教云。
心王即如來。心數即弟子。但眾生剎那相續。
日夜常生無量百千眾生。心王十數邪。一切
法邪。魔眷屬也。心王十數正。則一切法正。今
時學道行人。須善得此意。若修智慧。但當內
起慧數思惟分別。因此發半滿智慧。自行化
他。即同舍利弗。莊嚴雙樹也。如是一一約心
數行成。化十弟子。一一之行。顯由心也。若能
諦觀心性。即是見佛性。住大涅槃。即同如來。
具足莊嚴娑羅雙樹也。若觀行心明者。見心
王。即是法王。心數即大弟子。莊嚴雙樹之義。
猶如眼見。問。台宗觀心語密。疏豈盡心。還原
集云。法華經云。受持行誰經。稱揚何佛道。華
嚴經云。色經論。受想行識經論。若隨自意語。
亦得云。眼經論。耳鼻舌身意。貪嗔癡經論。所
以然者。經云。知眼無生無自性。說空寂滅無
所有。六根同此經。經只是法。知眼空法。即眼
經論。耳。空法。即是耳。經論。諸界亦爾。道理必
須實照。不可虛談為自欺也。行住坐臥。受持
陰界入。為行誰經。於色上發智。即是受行色
經。乃至隨一切處。悟即是受持一切處經。是
乘從三界中出。至薩婆若中住。以不動故。即
是其義。若堅信深思。則如法住。經云。如法住
者。如彼六根性空法。而假言住也。稱揚何佛
道者。瓔珞經云。實智性為法身。若見實性。即

是稱揚法身佛。聞身有實性。即於陰界入。得
空三昧。六度七覺。三賢十地妙覺等。以報前
功。即是稱揚報身佛。得前諸法。應眾生身。即
是稱揚應身佛。此則於身內。一念見三佛。眾
生不觀察。雖近而不見。大集經云。無出之出。
是名佛出。無禪之禪。是名正禪。無脫之脫。是
名正脫。魔逆經云。魔請文殊解縛。文殊云。無
人縛汝。汝自想為縛也。魔即語云。我畢竟永
不解脫。經云。本自無縛。其誰求解。若使法界
有繫縛者。我即解脫。此真實不生不滅也。當
於心行中求。無智人中。莫說此經。恐生邪見。
藥反成病。知離名為法。覺法名為佛。知離者。
色性離。受想行識亦自離。從一性空法。而假
出三寶之名。黃蘗和尚云。爾若擬著一法。印
早成也。印著有。四生文出來。印著空即空界
無想文現。如今但知決定不印一切物。此印
與虛空不一不異。虛空不空。本印不有。見十
方虛空世界諸佛出世。如電一種。觀一切蠢
動。如響一種。千經萬論。只說汝之一心。一切
法不生不滅。即是大涅槃果。所以道。果滿菩
提。圓華開世界起。故知菩提果滿。結自心華。
世界緣興。始於識浪。如昔有東國元曉法師。
義相法師。二人同來唐國尋師。遇夜宿荒。止
於塚內。其元曉法師。因渴思漿。遂於坐側。見
一泓水。掬飲甚美。及至來日觀見。元是死屍
之汁。當時心惡。吐之。豁然大悟。乃曰。我聞佛
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故知美惡在我。實非
水乎。遂却返故園廣弘至教。故知無有不達
此者。頓息遊心。任負笈携囊。廣歷三乘之學

肆。縱尋師訪友。遍參法界之禪扃。若欲絕學
栖神。究竟應須歸於宗鏡。如大涅槃經云。佛
言。云何菩薩信順一實。菩薩了知一切眾生。
皆歸一道。一道者。謂大乘也。釋曰。大乘
者。所言大者。即眾生心性。能包能遍。至小無
內。無一塵而能入。至大無外。無一法而不含。
所言乘者。以運載為義。能運行人。直至薩婆
若海。是知此海不遙。心寶常現。則趙璧非貴。
隋珠未珍。善友徒泛滄波。卞和虛傳荊岫。若
入宗鏡。不動神情。剎那之間。其寶自現。何須
遍參法界。廣歷叢林。當親悟時。實非他得。如
寒山子詩云。昔年曾入大海中。為探摩尼誓
懇求。直到龍宮深密藏。金關鎖斷鬼神愁。龍
王守護安身裏。寶劍星寒勿處搜。賈客却歸
門內去。明珠元在我心頭。杜順和尚偈云。遊
子謾波波。巡山禮土坡。文殊只者是。何處覓
彌陀。石鞏和尚弄珠吟云。如意珠。大圓鏡。亦
有中人喚作性。分身百億我珠分。無始本淨
如今淨。日用真珠是佛陀。何勞逐物浪波波。
隱顯即今無二相。對面看珠識得麼。

問。一
切萬法皆唯識性者。云何有虛有實。立色立
空。真俗二諦之門。性相雙通之道。

答。森羅
影現。皆唯心之本宗。差別跡分。盡唯識之妙
性。唯識之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即遍計所
執。二者真實。即圓成實。於前唯識性。所遣清
淨。於後唯識性。所證清淨。又有二種。一者世
俗。即依他起。二者勝義。即圓成實。於前所斷
清淨。於後所得清淨。又相即依他起。該有為
之門。性即圓成實。通無漏之道。又色。即依他

起之相。空。即圓成實之性。斯則虛實真俗。性
相有空。徹本窮原。皆唯識性矣。慈恩云。識性
識相。皆不離心。心所心王。以識為主。歸心泯
相。總言唯識。唯遮境有。執有者。喪其真。識簡
心空。滯空者。乖其實。是以佛心如海。無一流
而不入。佛心如鏡。無一像而不生。佛心如珠。
無一寶而不雨。佛心如地。無一種而不成。萬
像現於法身。諸義生於般若。則一文一字。一
念一塵。皆入不二之法門。盡住不思議解脫
矣。如金剛三昧經云。若住大海。則括眾流。住
於一味。則攝諸味。無行經偈云。菩提非菩提。
佛陀非佛陀。若知是一相。是為世間導。故知
能了此一際無相之宗。可為明為導。為師為
匠。普救群迷。不憩化城。直至寶所。故經云。
常樂觀寂滅。一相無有二。其心不增減。現無
量神力。又華嚴經出現品云。佛子。譬如有大
經卷。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書寫三千大千世
界中事。一切皆盡。乃至此大經卷。雖復量等
大千世界。而全住在一微塵中。如一微塵。一
切微塵皆亦如是。時有一人。智慧明達。具足
成就清淨天眼。見此經卷。在微塵內。於諸眾
生。無少利益。即作是念。我當以精進力。破彼
微塵。出此經卷。令得饒益一切眾生。作是念
已。即起方便。破彼微塵。出此大經。令諸眾生。
普得饒益。如於一塵。一切微塵應知悉然。佛
子。如來智慧。亦復如是。無量無礙。普能利益
一切眾生。具足在於眾生身中。但諸凡愚。妄
想執著。不知不覺。不得利益。爾時如來。以無
障礙清淨智眼。普觀法界一切眾生。而作是

言。奇哉奇哉。此諸眾生。云何具有如來智慧。
愚癡迷惑。不知不見。我當教以聖道。令其永
離妄想執著。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
與佛無異。即教彼眾生修習聖道。令離妄想。
離妄想已。證得如來無量智慧。利益安樂。一
切眾生。釋曰。大千經卷者。即如來智慧。在一
微塵中。即是全在一眾生心中。一切微塵。皆
亦如是。即一切法界眾生皆含佛智。以情塵
自隔。不能內照。空埋金藏抂蔽靈臺。如鬪沒
額珠。醉迷衣寶。不因指示。何以發明。故先德
云。破塵出卷者。恒沙佛法。一心中曉。是知水
未入海則不醎。薪未入火則不燒。境未歸心
則不等。但以宗鏡收之。萬法皆同一照。是非
俱泯。逆順同歸。無一心而非佛心。無一事而
非佛事。未見剎那頃。不是如來得菩提時。無
有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故先德云。心
非境外故無得。境非心外故無相。即心是境
故甚深。即境是心故難入。如肇法師云。即事
無不異。即空無不一。極上窮下。齊以一觀。乃
應平等也。台教云。如地無差別。草木若干。若
干無若干。無若干若干。又如約心論法。約法
論心。心有諸數。法無諸數。心不離法。法不離
心。無數而數。數而無數耳。所以起信論云。復
次真如。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
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
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從
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
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
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

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
異俱相。乃至總說。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
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
空故。所言不空者。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
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
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真如者。古
釋云。遣妄曰真。顯理曰如。觀和尚拂此義云。
無法非真。何有妄可遣耶。則真非真矣。無法
不如。何稱理可顯耶。故如非如矣。斯則無遣
無立。為非安立之真如矣。此釋甚妙。故信心
銘云。良由取捨。所以不如。立即是取。遣即是
捨。今無遣無立。道自玄會矣。豈有真妄當情
乎。如百論序云。儻然靡據。而事不失真。蕭焉
無寄。而理自玄會。反本之道。著于茲矣。可謂
無心合道。理事俱通。又真如自相。唯離念境
界。則不可以有無思。故云非有相。非無相。非
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何者。若有二。
可得名俱。今有即無故。則有外無無可與有
俱。今無即有故。則無無外有可與無俱故。
亦有亦無。相違不立。言不俱不立者。若定有
有無。遮彼有無。有俱非句。今有即無。何有非
無。今無即有。何有非有。故雙非亦寂。故知言
亡四句。無句可亡。了此無句。即真亡矣。

問。
一心平等。理絕偏圓。云何教中。又說諸法異。

答。隨情說異。雖異而同。對執說同。雖同而
異。將同破異。將異破同。雖同雖異。非異非
同。如云捉子之矛。刺子之楯。亦如騎賊馬逐
賊。以聲止聲。所以云。朝四暮三。令眾狙而喜
悅。苦塗水洗。養嬰兒以適時。皆是俯順機宜。

善權方便。如莊子云。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
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狙公賦曰。朝三
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
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曰是也。注
云。夫四之與三。眾狙妄生喜怒。非之與是。世
人競起愛憎。聖人還以是非。止世人之是非。
狙公又將四三以息眾狙之三四。達人於一。
豈一勞神明於其間哉。大涅槃經云。譬如女
人。生育一子。嬰孩得病。是女愁惱求覓良醫。
良醫既至。合三種藥。酥乳石蜜。與之令服。因
告女人。兒服藥已。且莫與乳。須藥消已。方乃
與之。是時女人。即以苦味。用塗其乳。語其兒
言。我乳毒塗。不可復觸。其兒渴乏。欲得乳母。
聞毒氣便捨遠去。其藥消已。母乃洗乳。喚子
與之。是時小兒。雖復渴乏。先聞毒氣。是故不
來。母復告言。為汝服藥。故以毒塗。汝藥既
消。我已洗竟。汝便可來。飲乳無苦。其兒聞已。
漸漸還飲。經合。譬意。譬無我等。猶如毒塗。說
如來藏。如喚子飲。或時說我。或說無我。皆為
適機。如彼塗洗。如義海云。謂塵事相是異。剋
體唯法是無異。只由法體不異。即異義方成。
以不失體故。只由塵事差別。即。不異義方成。
以不壞緣。方言理也。故經云。奇哉世尊。於無
異法中。能說諸法異。如森羅雖異。不能自異。
虛妄雖同。不能自同。以無體故。法法常生。以
無用故。塵塵恒寂。皆是世間分別。眾生妄情。
於平等法中。自生差別。向無二相處強立多
端。猶若畫師邈成高下之相狀。或如金匠。鍛
出大小之器形。萬法體常虛。但唯自心變。大

莊嚴論偈云。譬如工畫師。畫平起凹凸。如是
虛分別。於無見能所。譬如善巧畫師。能畫平
壁起凹凸相。實無高下。而見高下。不真分別。
亦復如是。於平等法界。無二相處。而常見有
能所二相。是故不應怖畏。云何不須怖畏。以
自心變故。如畫凹凸。由自手畫故。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2

夫唯一心法。云何教中廣立名字。

答。如來名號。十方不同。般若一法。說種種名。
解脫亦爾。多諸名字。故大般若經云。如一切
法名。唯客所攝。於十方三世。無所從來。無所
至去。亦無所住。一切法中無名。名中無一切
法。非合非散。但假施設。所以者何。以一切法
與名。俱自性空。大方等大集經云。爾時佛告
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善男子。第一義者。謂無
有諸法。若無諸法。云何說空。無名字法。說為
名字。如是名字。亦無住處。名下之法。亦復如
是。是以法從心生。名因法立。所生之心無處。
能生之法亦然。則心境皆空。俱無處所。論云。
心能為一切法作名。若無心。則無一切名字。
當知世出世名字。皆從心起。以心隨緣。應物
立號。略有五義。而立假名。一從義故。二隨緣
故。三依俗故。四因時故。五約用故。云何從

義。無量義經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故知因
義立名。因名顯義。云何隨緣。涅槃經云。其味
真正。停留雪山。隨其流處。得種種名。隨其流
處者。即是隨染淨之緣。得凡聖之號。云何依
俗。經云。一法有多名。實法中即無。不失法性
故。流布於世間。云何因時。涅槃經云。佛性因
時節有異。說淨不淨。何者。在垢染時稱眾生。
處清淨時名諸佛。云何約用。如因心立法。隨
法得名。處聖稱真。居凡號俗。似金作器。隨器
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不動。執別
號而萬法成差。真金匪移。認異名而千器不
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
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
若生金與熟金。言說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
空。但有意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為一心。
得旨忘緣。觸途無寄。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善
男子。如來所有一切善行。悉為調伏諸眾生
故。譬如醫王。所有醫方。悉為療治一切病苦。
善男子。如來世尊。為國土故。為時節故。為他
語故。為人故。為眾根故。於一法中。作二種說。
於一名法。說無量名。於一義中。說無量名。於
無量義。說無量名。云何一名說無量名。猶如
涅槃。亦名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
作。亦名無為。亦名歸依。亦名窟宅。亦名解
脫。亦名光明。亦名燈明。亦名彼岸。亦名無
畏。亦名無退。亦名安處。亦名寂靜。亦名無
相。亦名無二。亦名一行。亦名清涼。亦名無
暗。亦名無礙。亦名無諍。亦名無濁。亦名廣
大。亦名甘露。亦名吉祥。是名一名作無量名。

云何一義說無量名。猶如帝釋。亦名帝釋。亦
名憍尸迦。亦名婆蹉婆。亦名富蘭陀。亦名摩
佉婆。亦名因陀羅。亦名千眼。亦名舍脂夫。亦
名金剛。亦名寶頂。亦名寶幢。是名一義說無
量名。云何於無量義說無量名。如佛名為如
來。義異名異。亦名阿羅訶。義異名異。亦名三
藐三佛陀。義異名異。亦名船師。亦名導師。
亦名正覺。亦名明行足。亦名大師子王。亦名
沙門。亦名婆羅門。亦名寂靜。亦名施主。亦名
到彼岸。亦名大醫王。亦名大象。亦名大龍王。
亦名施眼。亦名大力士。亦名大無畏。亦名寶
聚。亦名商主。亦名得脫。亦名大丈夫。亦名天
人師。亦名大分陀利。亦名獨無等侶。亦名大
福田。亦名大智慧海。亦名無相。亦名具足八
智。如是一切義異名異。善男子。是名無量義。
中說無量名。復有一義說無量名。所謂如陰。
亦名為陰。亦名顛倒。亦名為諦。亦名四念處。
亦名四食。亦名四識住處。亦名為有。亦名為
道。亦名為時。亦名眾生。亦名為世。亦名第一
義。亦名三修。謂身戒心。亦名因果。亦名煩
惱。亦名解脫。亦名十二因緣。亦名聲聞辟支
佛。亦名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亦名過去現在
未來。是名一義說無量名。善男子。如來世尊。
為眾生故。廣中說略。略中說廣。第一義諦。說
為世諦。說世諦法。為第一義諦。云何名為廣
中說略。如告比丘。我今宣說十二因緣。云何
名為十二因緣。所謂因果。云何名為略中說
廣。如告比丘。我今宣說苦集滅道。苦者。所謂
無量諸苦。集者。所謂無量煩惱。滅者。所謂無

量解脫。道者。所謂無量方便。云何名為第一
義諦。說為世諦。如告比丘。吾今此身。有老病
死。云何名為說世諦。為第一義諦。如告憍陳
如。汝得法故。名阿若憍陳如。是故隨人隨意
隨時。故名如來知諸根力。善男子。我若當於
如是等義。作定說者。則不得稱我為如來具
知根力。善男子。有智之人。當知香象所負。非
驢所勝。一切眾生。所行無量。是故如來。種種
為說。無量之法。何以故。眾生多有諸煩惱故。
若使如來說於一行。不名如來具足成就。知
諸根力。故知。法本無名。因心建立。是以大聖
隨順世諦。曲徇機宜。廣略不同。一多無定。將
有說攝歸無說。用有名引入無名。究竟咸令
到於本心寂滅之地。故經云。佛告舍利弗。汝
慎勿為利根之人。廣說法語。鈍根之人。略說
法也。又名因體立。體逐名生。體空而名無所
施。名虛而體無所起。名體互寂。萬法無生。唯
一真心。更無所有。永嘉集云。是以體非名而
不辯。名非體而不施。言體必假其名。語名必
藉其體。今之體外施名者。此但名。其無體耳。
豈有體當其名耶。譬夫兔無角而施名。此則
名其無角耳。豈有角當其名耶。無體而施名。
則名無實名也。名無實名。則所名無所名。所
名既無。則能名不有也。何者。設名本以名其
體。無體何以當其名。言體本以當其名。無名
何以當其體。當無當而非體。名無名而非
名。此則何獨體而元虛。亦乃名而本寂也。然
而無體當名。由來若此。名之有當。何所云為。
夫體不自名。假他名而名我體。名非自設。假

他體以施我名。若體之未形。則名何所名。若
名之未設。則體何所明。然而明體。雖假其名。
不為不名而無體耳。設名要因其體。無體則
名之本無。如是則體不名生。名生於體耳。今
之體在名前。名從體後。辯者。此則設名以名
其體。故知體。是名原矣。則名之所由緣起於
體。體之元緒。何所因依。夫體不我形。假緣會
而成體。緣非我會。因會體而成緣。若體之未
形。則緣何所會。若緣之未會。則體何所形。體
形則緣會而形。緣會則體形而會。體形而會。
則明形無別會。形無別會。則會本無也。緣會
而形。則明會無別形。會無別形。即形本無也。
是以萬法從緣。無自體耳。體而無自。故名性
空。性之既空。雖緣會而非有。緣之既會。雖性
空而不無。是以緣會之有。有而非有。性空之
無。無而不無。何者。會則性空。故言非有。空則
緣會。故曰非無。今言不有不無者。非是離有
別有一無也。亦非離無別有一有也。如是則
明法非有無故。以非有非無名耳。不是非有
非無。既非有無。又非非有非非無也。如是則
何獨言語道斷。亦乃心行處滅也。如是則名
體既空。言思自絕。可謂萬機泯跡。獨朗真心
矣。

問。唯心妙旨。一切無名者。若眾生之號。
乃假施為。諸佛之名。豈虛建立。

答。因凡立
聖。聖本無名。從俗顯真。真元不立。並依世俗
文字。對待而生。文字又空。空亦無寄。若是上
機大士。胡假名相發揚。對境而念念知宗。遇
緣而心心契道。如大智度論云。如經說。師子
雷音佛國。寶樹莊嚴。其樹常出無量法音。所

謂一切法畢竟空。無生無滅等。其土人民。生
便聞此法音。故不起惡心。得無生法忍。當此
之時。何處有三寶名字。但了無生之旨。自然
一體。三寶。常現世間。若取差別之名。即失真
常之理。但了一切法。無自性。則一切處佛出
世。無一法而非宗。如先德云。佛出世者。今如
來出現。全以塵無性。法界緣起。菩提涅槃。以
為如來身也。此身通三世間。是故於一切國
土。一切眾生。一切事物。一切緣起。一切業
報。一切塵毛等。各各顯現菩提涅槃等。為佛
出世也。若一處不了。即不成佛。亦不出現。何
以故。由不了處。仍是無明。是故不成佛。不出
現也。是以諸佛出世。知機知時。俯為下根。示
生減劫。空拳誘引。黃葉提撕。若上上機人。則
諸佛不出不沒。故經云。有佛無佛。性相常住。
華嚴經頌云。如心諸佛爾。如佛眾生然。心佛
與眾生。是三無差別。只是一法。名別理同。何
者。覺此無依無住絕待不思議心不動時。入
十信之初。號不動智佛。不覺此絕待真心。不
守自性隨緣差別時。名法身。流轉五道。號曰
眾生。但有迷悟之名。不離一心之體。更有何
法而作凡聖名字為差別乎。如文殊般若經
云。佛言。佛法無上耶。文殊答。無有一法如微
塵許名為無上。又經云。如世尊說此法時。無
有菩薩得是三昧諸陀羅尼門。亦復無彼諸
佛所說語言句義。乃至不說一文字句。無人
聽聞。無人得解。無人成佛。如此等法。是實言
者。於後末世。五百歲時。此經法門弘閻浮提。
遍行流布。熾然不滅。是真實語。

問。既萬機

泯跡。獨朗真心者。云何教中說。此是凡夫法。
此是聖人法。

答。以一切法。緣生無性故。不
得凡夫法。不得聖人法。以無性緣生故。若真
若俗。不相混濫。如云。一切即一皆同無性。一
即一切。因果歷然。雖即歷然。不失無性之理。
雖即無性。不壞緣生之道。然又雖但了一心。
而於諸法。一一了知。分明無惑。如華嚴經云。
菩薩摩訶薩。知一切法。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無種種性。無無量性。無可算數性。無可稱量
性。無色無相。若一若多。皆不可得。而決定了
知。此是諸佛法。此是若薩法。此是獨覺法。
此是聲聞法。此是凡夫法。此是善法。此是不
善法。此是世間法。此是出世間法。此是過失
法。此是無過失法。此是有漏法。此是無漏法。
乃至此是有為法。此是無為法。是為第七如
實住。

問。一心之法。云何盡能周遍含容。出
生圓具一切法耶。

答。夫心者。神妙無方。至
理玄邈。三際求而罔得。二諦推而莫知。無像
無名。不可以測其深廣。無依無住。不可以察
其指蹤。細入無間之中。不可以言其小。大包
乾象之外。不可以語其深。至道虛玄。孰能令
有。幽靈不墜。孰能令無。迹分法界而非多。性
合真空而非。體凝一道而非靜。用周萬物
而匪勞。如如意珠天上勝寶。狀如芥粟。有大
功能。淨妙五欲。七寶琳瑯。非內畜。非外入。不
謀前後。不擇多少。不作麁妙。稱意豐儉。降雨
瀼瀼不添不盡。利濟無窮。蓋是色法。尚能如
是。豈況心神靈妙。寧不具一切法耶。故經云。
佛言。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

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
密意說言。唯有一乘。乃至譬如虛空。遍一切
處。皆同一味。不障一切所作事業。如是世尊。
依此諸法。皆無自性。皆同一味。不障一切聲
聞緣覺。及諸大士。所修事業。寒山子詩云。余
家住此號寒山。山巖栖息離煩喧。泯時萬像
無痕跡。舒即周流遍大千。光影騰輝照心地。
無有一法當現前。方知摩尼一顆寶。妙用無
窮處處圓。還原觀云。定光顯現無念觀者。謂
一乘教中白淨寶網。萬字輪王之寶珠。此珠
體性明徹。十方齊照。無思成事。念者。皆從。雖
現奇功。心無念慮。若人入此大妙止觀門中。
無思念慮。任運成事。如彼寶珠。遠近齊照。分
明顯現。廓徹虛空。不為二乘外道。塵霧煙雲
之所障蔽。清涼疏云。猶一日宮。千光並照。隨
舉一法。有無量門。然有二義。一約相類。如一
無常門。有生老病死。聚散合離。得失成壞。三
災四相。外器內身。剎那一期。生滅轉變。染淨
隱顯。皆無常門。餘亦如是。二就性融。不可盡
也。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不礙繁
興。是以依體普現。若月入百川。尋影之月。月
體不分。即體之用。用彌法界。體用交徹。故不
思議。

輔行記。問云。一心既具十法界因果。
但觀於心。何須觀具。

答。一家觀門。永異諸說。
該攝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聖一切因果者。
良由觀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雖具。若
不觀之。但言觀心。則不稱理。小乘奚嘗不觀
心耶。但迷一心具諸法耳。

問。若不觀具。為屬
何教。

答。別教教道。從初心來。但云次第生於

十界。斷亦次第。故不觀具。或稟通教。即空但
理。或稟三藏。寂滅真空。如此等人。何須觀具。
何者。藏通但云心生六界。觀有巧拙。即離不
同。是故此兩教不須觀具。尚不識具。況識空
中。若不爾者。何名發心畢竟二不別。成正覺
已。何能現於十界身土。又復學者。縱知內心
具三千法。不知我遍彼三千。彼彼三千。互遍
亦爾。苟順凡情。生內外見。應照理體。本無四
性。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能知此者。依俙識心。
華嚴論云。以一心大智之印。印無始三世。總
在一時。無邊諸法。智印咸遍。以智等諸佛故。
以智等眾生心故。以智等諸法故。以智無中
邊表裏。三世長短近遠故。為智。過虛空量故。
如世虛空。無所了知。如無分別智虛空。一念
而能分別過虛空等法門。是故經頌言。一切
虛空猶可量。諸佛說法不可說。又頌云。普光
明智等虛空。虛空但空。智自在。所以無量義
經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即知一法能生無
量義。所謂一心。一一法皆生無量義者。以心
遍一切法。一一法無非心故。以略代總。故知
略心能含萬法。歷一切教。若境若智。若人若
法。隨諸事釋。一一向心為觀。觀慧彌成。如海
吞流。似薪益火。以不能深達故。為遍為小。以
不能諦觀故。住有住空。是以聲聞。覩斯大事。
自鄙無堪。或號泣而聲振大千。或云。同共一
法中。而不得此事。若菩薩聞茲妙旨。懺悔前
非。或云從無量劫來。為無我之所漂流。或言
我等歸前。盡是邪見人也。如上所失。皆是不
達自心。廣大圓融。能包能遍故。何以能包能

遍。以無相故。如太虛無相。不拒諸相發揮。能
含十方淨穢國土。所以昔人云。夫萬化非無
宗。而宗之者無相。虛相非無契。而契之者無
心。內外並冥。緣智俱寂。是故若能如是體道。
千萬相應。可謂正法中人。真佛弟子。若違斯
旨。妄起有心。悉墮邪修。不入宗鏡。如古德歌
云。只為無心學無學。亦復正修於不修。若人
不知如此處。不得稱名為比丘。洞山和尚云。
吾家本住在何方。鳥道無人到處鄉。君若出
家為釋子。能行此路萬相當。所以初祖大師
云。若一切作處。即無作處。無作法。即見佛。若
見相時。則一切處見鬼。何者。若作時無作者。
無作法。即人法俱空。覺此成佛。若迷無作法。
則幻相現前。故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如
熱病所見。豈非鬼耶。所以古德云。萬法浩然。
宗一無相。又云。念滿一萬八千遍。遍遍入於
無相定。亦云。無相道場。無相法門等。是以若
於宗鏡發真最省心力。華嚴經云。以少方便。
疾得菩提。古德云。學雖不多。可齊上賢。即斯
意矣。又此一心。皆因理事無礙。得有如是周
遍含容。如理事無礙觀云。但理事鎔融。存亡
逆順。通有十門。一理遍於事門。謂能遍之理。
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
皆全遍。非是分遍。何以故。彼真理不可分故。
是故一一纖塵。皆攝無邊真理。無不圓足。二。
事遍於理門。謂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
理。要無分限。此有分限之事。於無分限之理。
全同非分同。何以故。以事無體。還如理故。是
故一塵不壞。而遍法界也。如一塵。一切法亦

然。思之。又一理性不唯無分故。在一切處。而
全體在於一內。二不唯分故。常在一中。全在
一切處。一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恒在他方。
二不唯無分故。遍一切處。而不移本位。又一。
由理性不唯無分故。不在一事外。二不唯分
故。不在一事內。一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處
而無在。二不唯無分故。常在他處而無在。是
故無在無不在。而在此在彼。無障礙也。此全
遍門。超情離見。非世喻能況。如全一大海。在
一波中。而海非小。如一小波匝於大海。而波
非大。同時全遍於諸波。而海非異。俱時各匝
於大海。而波非一。又大海全遍一波時。不妨
舉體全遍諸波。一波全匝大海時。諸波亦各
全匝互不相礙。思之。釋曰。以海為真理。以波
為事。況理事相遍。而非一異。則海處波而不
小。同濕性而廣狹無差。波匝海而非大。不壞
相而一多全匝。

問。理既全遍一塵。何故非小。
既不同塵而小。何得說為全體遍一塵。一塵
全匝於理性。何故非大。若不同理而廣大。何
得全遍於理性。既成矛盾。義甚相違。

答。理事
相望。各非一異。故全收而不壞本。先理望事。
有其四句。一真理與事非異故。真理全體在
事中。二真理與事非一故。真理體性恒無邊
際。三以非一即非異故。無邊理性。全在一塵。
四以非異即非一故。一塵理性。無有分限。次
事望理。亦有四句。一事法與理非異故。全匝
於理性。二事法與理非一故。不壞於一塵。三。
以非一即非異故。一小塵匝於無邊理性。四。
以非異即非一故。一塵匝無邊理性。而塵不

大。思之。

問。無邊理性。全遍一塵時。外諸事處。
為有理性。為無理性。若塵外有理。則非全體
遍一塵。若塵外無理。則非全遍一切事。義甚
相違。

答。以一理性融故。多事無礙故。得全在
內而全在外。無障無礙。各有四句。先就理四
句。一以理性全體在一切事中時。不礙全體
在一塵處。是故在外則在內。二全體在一塵
中時。不礙全體在餘事處。是故在內則在外。
三以無二之性。各全在一切中時。是故亦在內
亦在外。四以無二之性。非一切故。是故。非內
非外。前三句。明與一切法非異。此之一句。明與
一切法非一。良為非一非異故。內外無礙。次
就事四句。一一塵全匝於理時。不礙一切事法
亦全匝。是故在內即在外。二一切法各匝理
性時。不礙一塵亦全匝。是故在外則在內。三。
以諸法同時各匝故。是故全內亦全外。無有
障礙。四以諸事法各不壞故。彼此相望。非內
非外。思之。釋曰。以理在一為內。在多為外。事
亦以一為內。以多為外。何故如是。一多內外。相
遍相在而無障礙。唯是一心圓融故。寄理事
以彰之。以體寂邊。目之為理。以用動邊。目之
為事。以理是心之性。以事是心之相。性相俱
心。所以一切無礙。如上無邊分限差別之事。
唯以一理性鎔融。自然大小相含。一多即入。
如金鑄十法界像。若消鎔則無異相。如和融
但是一金。以理性為洪爐。鎔萬事為大冶。則
銷和萬法。同會一真。三依理成事門。謂事無
別體。要因真理而得成立。以諸緣起。皆無自
性故。由無性理。事方成故。如波要因於水。能

成立故。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思之。
四事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故。則事虛而理
實。以事虛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現。猶如波
相虛。令水體露現。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思之。
五以理奪事門。謂事既攬理成。遂令事相皆
盡。唯一真理。平等顯現。以離真理外。無片事
可得故。如水奪波。波無不盡。此則水存於已。
壞波令盡。六事能隱理門。謂真理隨緣。成諸
事法。然此事法既匝於理。遂令事顯理不現
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經云。法身流轉五道。
名曰眾生。故令眾生現時。法身不現也。七真
理即事門。謂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
我理故。事必依理。以理虛無體故。是故此理。
舉體皆事。方為真理。如水即波。動而非濕。八。
事法即理門。謂緣起事法。必無自性。舉體即
真故。說眾生即如。不待滅也。如波動相。舉體
即水無異也。九真理非事門。謂即事之理。而
非是事。以真妄異故。實非虛故。所依非能依
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動濕異故。十事法非
理門。謂全理之事。事恒非理。性相異故。能依
非所依故。是故舉體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
水之波。波恒非水。以動義非濕故。華嚴經云。
如色與非色。此二不為一。又云。生死及涅槃。
分別各不同。釋曰。理事逆順自在者。事理相
望。各有四義。四義中。皆二義逆。二義順。謂依
理成事。真理即事。順也。以理奪事。真理非事。
逆也。事能顯理。事法即理。順也。事能隱理。事
法非理。逆也。欲成即成。欲壞即壞。故云自在。
成不礙壞。壞不礙成。顯不礙隱。隱不礙顯。故

云無礙。正成時即壞等。故云同時。五對皆無
前却。故云頓起。又上四對。何以約理望事。但
云成等。不云顯等。約事望理。但云顯等。不云
成等。深有所以。何者。事從理生。可許云成。理
非新有。但可言顯。事成必滅。故得云壞。真理
常住。故但云隱。其即之與一離之與異。大旨
則同。細明亦異。理無形相。但可即事。而事有
萬差。故言。與理冥一理絕諸相。故云離事。事
有差異。故云異理。上約義別。有此不同。若統
收者。應成五對無礙之義。一相遍對。二相成
對。三相害對。四即相對。五不即對。五中前四。
明事理不離。後一明事理不即。又五對之中。
共有三義。成顯一對。是事理相作義。奪隱及
不即二對。是事理。相違義。相遍及相即二對。
是事理不相礙義。又由第二相作。故有第四
相即。由相即。故相遍。由有第三相違。故有第
五不即。又若無不即。無可相遍。故說真空妙
有。各有四義。約理望事。即真空四義。一廢己
成他義。即依理成事門。二泯他顯己義。即真
理奪事門。三自他俱存義。即真理非事門。四。
自他俱泯義。即真理即事門。由其即故。而互
泯也。又初及三即理遍事門。以自存故。舉體
成他故遍他也。後約事望理。即妙有四義。一
顯他自盡。即事能顯理門。二自顯隱他義。即
事能隱理門。三自他俱存義。即事法非理門。
四自他俱泯義。即事法即理門。又初及三即
事遍於理門。以自存故。而能顯他。故遍他也。
故說約空有存亡無礙。真空隱顯自在。理事。
鎔融者。鎔。冶也。謂初銷義。融。和也。謂終成

義。以理鎔事。事與理融。觀之於心。即名此觀。
觀事當俗。觀理當真。今觀理事無礙。中道第
一義觀。自然悲智相導。成無住行。又理事十
門。總分五對。一理事相遍。二理事相成。三理
事相害。四理事相即。五理事相非。理即性空
真理。一相無相。事即染淨心境。互為緣起。起
滅時分。此彼相貌。不可具陳。相遍二門。是全
遍全同。理不可分故。華嚴經。頌云。法性遍在
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
亦無形相而可得。三句即全遍。末句即不可
分。相成二門。依理。成事。則如因水成波。似依
空立色。真如不守自性。能隨萬緣。事能顯理。
則如影像表鏡明。識智表本性。華嚴經頌云。
了知一切法。自性無所有。如是解諸法。即見
盧舍那。相害二門。以理奪事。如水奪波。事能
隱理。似煙欝火。相即二門。真理即事。如水不
離氷。若但是空。出於事外。則不即事。今即法
為無我理。離事何有理耶。事法即理。則緣起
無性。一切眾生亦如也。相非二門。能所有異。
真妄不同。則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相即
則非二。相非則非一。非一故不壞俗諦。非二
故不隱真諦。此真諦性空之理。空而不空。斯
俗諦幻有之事有而不有。不有之有。有不礙
空。不空之空。空不絕有。彼此無寄。遞互相成。
若心內定一法是有。即墮常。若心外執法
是無。即沈斷。俱成見網。不入圓宗。如上圓融。
約理事無礙訖。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3

夫前已明一心理事無礙。今約周遍含容觀
中事事無礙者。如法界觀序云。使觀全事之
理。隨事。而一一可見。全理之事。隨理而一一
可融。然後一多無礙。大小相含。則能施為隱
顯。神用不測矣。乃至欲使學人。冥此境於自
心。心慧既明。自見無盡之義。此周遍含容觀。
亦具十門。一理如事門。謂事法既虛。相無不
盡。理性真實。體無不現。此則事無別事。即全
理為事。是故菩薩。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
此事。為不即理。釋云。由此真理全為事故。
如事顯現。如事差別。大小一多。變易無量。又
此真理。即與一切千差萬別之事。俱時歷然
顯現。如耳目所對之境。亦如芥瓶。亦如真金。
為佛菩薩比丘。及六道眾生形像之時。與諸
像一時顯現。無分毫之隱。亦無分毫不像。今
理性亦爾。無分毫隱。亦無分毫不事。不同真
空。但觀理奪事門中。唯是空理現也。故菩薩
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此事為不即理者。
以事虛無體。而不壞相。所以觀眾生。見諸佛。
觀生死。見涅槃。以全理之事恒常顯現。是以
事既全理。故不即理。若也即理。是不全矣。如
金鑄十法界像。一一像。全體是金。不可更言
即金也。二事如理門。謂諸事法與理非異故。
事隨理而圓遍。遂令一塵普遍法界。法界全
體遍諸法時。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

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亦爾。釋云。一一事。
皆如理普遍廣大。如理徹於三世。如理常住
本然。例一切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及六道眾
生。一一皆爾。乃至一塵一念。性相作用。行位
因果。無不圓足。三事含理事門。謂諸事法與
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為廣容。如一微塵。其
相不大。而能容攝無邊法界。由剎等諸法。既
不離法界故。俱在一塵中現。如一塵。一切法
亦爾。此理事融通。非一非異故。總有四句。一。
一中一。二一切中一。三一中一切。四一切中
一切。各有所由。思之。釋云。一中一者。上一
是能含。下一是所含。下一是能遍。上一是所
遍。餘三句。一一例知。四通局無礙門。謂事與
理非一即非異故。令此事法不離一處。即全
遍十方一切塵內。非異即非一故。全遍十方
而不動一位。即遠即近。即遍即住。無障無礙。
五廣狹無礙門。謂事與理非一即非異故。不
壞一塵。而能廣容十方剎海。由非異即非一
故。廣容十方法界。而微塵不大。是則一塵之
事。即廣即狹。即大即小。無障無礙。六遍容無
礙門。謂此一塵望於一切。由普遍即是廣容
故。遍在一切中。時即復還攝一切諸法。全住
自中。又由廣容即是普遍故。令此一塵。還則
遍在自內一切差別法中。是故此塵。自遍他
時。即他遍自。能容能入。同時遍攝無礙。思之。
七攝入無礙門。謂彼一切望於一法。以入他
即是攝他故。一切全入一中之時。即彼全一
還復在自一切之內。同時無礙。思之。又由攝
他即是入他故。一法全在一切中時。還令一

切恒在一內。同時無礙。思之。釋云。此上無礙。
猶如鏡燈。即十鏡互入。如九鏡入彼一鏡中
時。即攝彼一鏡還入九鏡之內。同時交互。故
云無礙。八交涉無礙門。謂一望於一切。有攝
有入。通有四句。謂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一切
攝一。一切入一。一攝一。一入一。一切攝一
切。一切入一切。同時交參無礙。釋云。一攝一。
一入一者。如東鏡攝彼西鏡。入我東鏡中時。
即我東鏡。入彼西鏡中去。一切攝一切。一切
入一切者。圓滿常如。此句。但以言不頓彰故。
假前三句句皆圓滿。九相在無礙門。謂一切
望一亦有攝有入。亦有四句。謂攝一入一。攝
一切入一。攝一入一切。攝一切入一切。同時
交參無礙。釋云。此與前四句不同。前但此彼
同時攝入。今則欲入彼時。必別攝餘法。帶之
將入彼中。發起重重無盡之勢。攝一入一者。
如東鏡能攝南鏡。帶之將入西鏡之中。即東
鏡為能攝能入。南鏡為所攝。西鏡為所入也。
此則釋迦世尊。攝文殊菩薩。入普賢中也。攝
一切入一者。如東鏡攝餘八鏡。帶之將入南
鏡之中時。東鏡為能攝能入。八鏡為所攝。南
鏡為所入。則一佛攝一切眾生帶之同入一
眾生中也。攝一入一切者。如東鏡能攝南鏡。
帶之將入餘八鏡中。攝一切入一切者。如東
鏡攝九鏡。帶之將入九鏡之中時。東一鏡為
能攝能入。九鏡為所攝。亦即便為所入也。此
句正明諸法。互相涉入。一時圓滿。重重無盡
也。今現見鏡燈。但入一燈當中之時。則鏡鏡
中各有多多之燈。無前後也。則知諸佛菩薩。

六道眾生。不有則已。有。即一剎那中。便徹過
去未來現在十方。一切凡聖中也。十普融無
礙門。謂一切及一普皆同時。更互相望。一一
具前兩重四句。普融無礙。准前思之。令圓明
顯現。稱行境界。無障無礙。深思之令現在前。
是以前九門。文不頓顯故。此攝令同一剎那。
既總別同時。則重重無盡也。又華嚴演義云。
夫能所相入。心境包含。總具四義。能成無礙。
一稱性義。二不壞相義。三不即義。四不離義。
由稱性故不離。由不壞相故不即。又如諸剎
入毛孔。皆有稱性。及不壞相義。今毛上取稱
性義。故知法性之無外。剎上取不壞相義故。
不遍稱性之毛。以一毛稱性故。能含廣剎。以
廣剎不壞相故。能入一毛。又內外緣起。非即
非離。亦有二義。一約內外共為緣起。由不即
故。有能所入。由不離故。故得相入。二約內外
緣起。與真法性。不即不離。此復二義。一由內
外不即法性。有能所入。不離法性故。毛能廣
包。剎能遍入。二者。毛約不離法性。如理而包。
剎約不即法性。不遍毛孔。思之。此事事無礙
觀。如群臣對王。各各全得王力。猶諸子對父。
一一全得為父。又如百僧同住一寺。各各全
得受用。而寺不分。若空中大小之華。一一遍
納無際虛空。而華不壞。則十方一切眾生。全
是佛體而無分劑。以不知故。甘稱眇劣。稟如
來之智德。反墮愚盲。具廣大之威神。而跧小
器。所以志公云。法性量同太虛。眾生發心自
小。如上無礙。但是一心。如海涌千波。鏡含萬
像。非一非異。周遍圓融。互奪互成。不存不泯。

遂得塵含法界。無虧大小。念包九世廷促同時
等事現前。此乃華嚴一部法界緣起自在法
門。如在掌中。爛然可見。又非獨華嚴之典。乃
至一代時教。難思之妙旨。十方諸佛無作之
神通。觀音祕密之悲門。文殊法界之智海。一
時顯現。洞鑒無疑矣。若非智照深達自心。又
焉能悟此希奇之事。如先德云。證佛地者。為
塵空無我無性是也。乃至稱理而言。非智所
知。如空中鳥飛之時跡。不可求依止跡處也。
然空中之跡。既無體相可得。然跡非無。此跡
尋之逾廣。要依鳥飛。方詮跡之深廣。當知佛
地。要因心相。而得證佛地之深廣。然證入此
地。不可住於寂滅。一切諸佛。法不應爾。當示
教利喜。學佛方便。學佛智慧。夫佛智慧者。即
一切種智。所以般若經中。以種智為佛。則無
種不知。無種不見。斯乃以無知知一切知。以
無見見一切見。如華嚴離世間品。十種無下
劣心中云。菩薩摩訶薩。又作是念。三世所有
一切諸佛。一切佛法。一切眾生。一切國土。一切
世間一切三世。一切虛空界。一切法界。一切語
言施設界。一切寂滅涅槃界。如是一切種種諸
法。我當以一念相應慧。悉知悉覺。悉見悉證。
悉修悉斷。然於其中。無分別。離分別。無種種。
無差別。無功德。無境界。非有非無。非一非
二。以不二智。知一切二。以無相智。知一切相。
以無分別智。知一切分別。以無異智知一切
異。以無差別智。知一切差別。以無世間智。知
一切世間。以無世智。知一切世。以無眾生智。
知一切眾生。以無執著智。知一切執著。以無

住處智。知一切住處。以無雜染智。知一切雜
染。以無盡智。知一切盡。以究竟法界智。於一
切世界示現身。以離言音智。示不可說言音。
以一自性智。入於無自性。以一境界智。現種
種境界。知一切法不可說。而現大自在言說。
證一切智地。為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故。於一
切世間示現大神通變化。是為第十無下劣
心。如上微細剖析理事根源。方見全佛之眾
生。惺惺不昧。全眾生之佛。歷歷無疑。悟本而
似達家鄉。得用而如親手足。云何迷真抱幻。
捨實憑虛。辜負己靈沈埋家寶。高推上聖。
自鄙下凡。都為但誦空文。未窮實義。唯記即
心是佛之語。親省何年。只學萬法唯識之言。
誰當現證。既乖教觀。又闕明師。雖稱紹隆。但
成自誑。宗鏡委細。正為斯人。使了其義而識
其心。披其文而見其法。感諸聖苦口。愧先賢
用心。覽卷方知。終不虛謬。如高拂雲霧。豁覩
青天。似深入龍宮。親逢至寶。始悟從來未諦。
學處麁浮。可驗時中。全無力量。未到實地。莫
言其深。未至劬勞。莫言其苦。唯當見性。可以
息言。且諸聖所以垂言教者。普為生盲凡夫。
令不著生死。眇目二乘。令不住涅槃。夜視小
菩薩。令捨於權乘。羅縠。別菩薩。令不執教道。
此為未知有自心。即具如是廣大神德。無邊妙
用者。分明開示。令各各自知。十方諸佛。莫不
承我威光。一切異生。莫不賴我恩力。勸生忻
慕。進道弘修。破一微塵。出大千經卷。然後以
定慧力。內外莊嚴。發起本妙覺心。真如相用。
似磨古鏡。如瑩神珠。光徹十方。影透法界。無

令一小含識。不承此光。猶如善財。一生可辦。
又如龍女。親獻靈山。如來印可。故云我獻寶
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
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是知纔悟此法。
因果同時。成道度生。不出一剎那之際。如法
華經信解品云。疾走往捉。又譬喻品云。其疾
如風。豈滯多生抂修功行。有如是速疾念念
相應之力。而不肯承當。故諸聖驚嗟。廣為開
演。布八教網。備三乘車。大小俱收。權實並載。
提携誘引。密赴機宜。或見或聞。而前而後。悉
令入此一乘金剛寶藏。以為究竟。如方便品
中。引。十方三世諸佛。皆以無量無數方便。種
種因緣。譬喻言詞。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
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
得一切種智。則不可迷諸佛方便門。執其知
解。領成現之語。起法我之心。如般若經中。佛
言。我於一切法無所執故。得常光一尋。身真
金色。是以但於人法二執俱亡。一道常光自
現。還同釋迦。親證金色之身。所以諸佛教門。
皆為顯宗破執。依前住著。反益迷心。如熱金
丸。執則燒手。令甘露聖教。出苦良緣。若遇斯
人。有損無益。如方便品偈云。舍利弗當知。諸
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
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
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
當作佛。故知若不習定學慧。且不知隨宜之
說。妄認為真。不可徇文。以為悟道。直如善財
登閣。龍女獻珠。當此之時。自然親見。應須剋
己辦事。曉夜忘疲。若問程而不行。家鄉轉遠。

似見寶而不取。還受貧窮。所以古德頌云。學
道先須細識心。細中之細細難尋。可中。尋到
無尋處。方信凡心是佛心。故知即於一念生
死心中。能信有諸佛不思議事。甚為難得。如
大涅槃經云。佛言。若有人。能以藕根絲。懸須
彌山。可思議不。不也世尊。善男子。菩薩摩訶
薩。於一念頃。悉能得量一切生死。是故復名
不可思議。

問。理唯一道。事乃萬差。云何但
了一心。無邊佛事悉皆圓滿。

答。出世之道。
理由心成。處世之門。事由心造。若以唯心之
事。一法即一切法。舒之無邊。以唯心之理。一
切法即一法。卷之無跡。因卷而說一。此法未
曾一。因舒而說多。此法未曾多。非一非多。有
而不有。而多而一。無而不無。一多相依。互為
本末。通有四義。一相成義。則一多俱立。以互
相持。有力俱存也。二相害義。形奪兩亡。以相
依故。各無性也。三互存義。以此持彼。不壞彼
而在此。彼持此亦爾。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
量中解一。四互泯義。以此持彼。彼相盡而唯
此。以彼持此。此相盡而唯彼。經云。知一即多
多即一。又由彼此相成。資攝無礙。是故得有
大小即入。一多相容。遠近互持。主伴融攝。致
使塵塵現而無盡。等帝網以參差。故得事事
顯而無窮。若定光而隱映。又一多無礙之義。
古德以喻顯示。如數十錢法。此有二體。一異
體。二同體。就異體中有二。一相即。二相入。
又以諸緣。起法有二義。一空有義。此即自體。
二有力無力義。此望力用。由初義故約相即。
由後義故得相入。初空有義中。由自若有時

他必無。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無性。以自作
故。二由自若空時他必有。故自即他故。何以
故。由自無性。用他作故。以空有無二體故。所
以常相即。若不爾者。緣起不成。有自性等過。
二力用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攝他。他全。無力
故。所以能入自。不據自體。故非相即。力用交
徹故。成相入。十數為譬者。復有二門。一異體
門。二同體門。就異體門中復有二。一者一中
多。多中一。如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
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此約相說。二者
一即多。多即一。如經頌云。一即是多多即一。
義味。寂滅悉平等。遠離一異顛倒相。是名菩
薩不退住。此約理說。

問。既其各各無性。那
得成其一多耶。

答。此由法界實德。緣起力用。
普賢境界相應。所以一多常成。不增不減也。
次明一即多。多即一者。如似一即十緣成故。
若十非一。一不成故。何但一不成。十亦不成。
如柱若非舍。爾時則無舍。若有舍亦有柱。
即以柱即是舍。故有舍復有柱。一即十十即
一故。成一復成十也。

問。若一即十。此乃無有
一。若十即一。此乃無有十。那言一之與十。復
言以即故得成耶。

答。一即非一者。是情謂一。
今所謂緣成一。緣成一者。非是情謂一故。經
頌云。一亦不為一。為破諸數故。淺智著諸法。
見一以為一。

問。前明一中多。多中一者。即一
中有十。十中有一。此明一即十有何別耶。

答。
前明一中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非是一。若
此明一即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即是一。緣
成故也。二同體門者。還如前門。相似。還明一

中多。多中一。一即多。多即一。今就此門中說
者。前異體門言一中十者。以望後九故名一
中十。此門言一中十者。即一中有九故言一
中十也。

問。若一中即有九者。此與前異體門
中一即十有何別耶。

答。此中言有九者。有於
自體九而一不是。九若前異體說者。一即是
彼異體十。而十不離一。

問。一中既自有九者。
應非緣成義。

答。若非緣成。豈得有九耶。

問。
一體云何得有九。

答。若無九即無一。次明同
體門中一即十者。還言一者。緣成。故一即十。
何以故。若十非一。一不成故。一即十既爾。一
即二三亦然。

問。此中言自體一即十者。與前
同體一中十有何別耶。

答。前明自體中有十。
而一非是十。此明一即十而一即是十。以此
為異。

問。此明一體即十。為攝法盡不。

答。隨
智差別故。亦盡亦不盡。何者。如一若攝十。即
不為盡。若具說。即無盡也。

問。為攝自門無盡。
為攝餘門亦無盡耶。

答。一無盡。餘亦無盡。若
餘不盡。一亦不盡。若一成。一切即成。若一不
成。一切即不成。是故此攝法。即無盡復無盡。
成一之義也。於三四義。猶若虛空。即是盡。更
不攝餘。故名無盡。故知亦攝盡不盡也。

問。既
言一即能攝者。為只攝一中十。亦得攝他處
十。

答。攝他十亦有盡不盡義。何以故。離他無
自故。一攝他處。即無盡。而成一之義。他處十
義如虛空。故有盡。經云。菩薩在於一地。普攝
一切諸地功德。此宗鏡錄。是一乘別教。不思
議門。圓融無盡之宗。不同三乘教中所說。如
上一多無礙之義。不可以意解情思。作限量

之見。唯淨智眼。以六相十玄該之。方盡其旨
耳。則知融攝無邊。包含匪外。如法華神力品
云。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
於此轉于法輪。諸佛於此而般涅槃。又經云。
慈悲為佛眼。正念為佛頭。妙音為佛耳。香林
為佛鼻。甘露為佛口。四辯為佛舌。六度為佛
身。四攝為佛手。平等為佛指。戒定為佛足。種
智為佛心。金光明經疏云。法性身佛者。非是
凡夫二乘。下地之所能見。唯應度者。示令得
見。此即無身之身。無相之相。一切智為頭。第
一義諦髻。八萬四千法門髮。大悲眼。中道白
毫。無漏鼻。十八空舌。四十不共齒。弘誓肩。
三三昧腰。如來藏腹。權實智手。定慧足。如此
等相。莊嚴法性身佛也。牛頭初祖云。諸佛於
此得菩提者。此是心處得菩提。色處轉法輪。
眼處入涅槃。若爾者。身中究竟解脫。法身。常
在。淨土具足。更少何物。復更何求。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此宗鏡中。所有智行主伴。皆同一
際。纔有信者。悉同法流。但如一圓鏡之中。無
別分析。如華嚴論云。此經法門。總是十方諸
佛。同行共行。更無新故。如大王路。發跡登之
者即是。無奈不行之何。一念隨善根。少分見
性。智慧現前。總是不離佛正覺根本智故。不
離普賢行故。如普賢一念中少分善心。總是
向法流者。故經云。聞如來名號。及所說法門。
聞而不信。猶能畢竟至於金剛智地。何況信
修者也。又云。此華嚴經中。解行法門。修學悟
入。必能成就十住法門。住佛種性。生一來
家。為佛真子。不同權教初地菩薩。以誓願成

佛。此華嚴經。直論實證位。不論誓願。為此教
門。總一時一際。一法界。無異念。前後情絕。凡
聖一性。不論情繫。應以無念無作法界照之
可見。若立情見。不可信也。設生信者。玄信佛
語。故非是自見。若自見者。情絕想亡。心與理
合。智與境冥。方知萬境。性相通收。若不如斯。
心常彼此。是非競作。垢淨何休。若也稱性情
亡。法界重玄之門自達。一多純雜。自在含容。
總別之門。圓融自在。於利生之法。善達諸根。
隨所堪能。悉皆成益。敬承親近者。皆能拔之。
所以稱性。故凡行一事。悉遍法界。若隨事作。
則有分限。如摩訶般若經云。欲以一食。供養
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及僧。當學般若波
羅蜜。欲以一衣。華香瓔珞。粖香塗香燒香。燈
燭幢幡華蓋等。供養諸佛及僧。當學般若波
羅蜜論。

問曰。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
尚是難事。何況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及僧。

答曰。供養功德。在心不在事也。若菩薩以一
食大心。悉供養十方諸佛及僧。亦不以遠近
為礙。是故諸佛。皆見皆受。是知但運一心。廣
大無際。功德智慧。二種莊嚴。六度萬行。無不
圓滿。則知一毫空性。法界無差。一微塵中。具
十方分。是以法華會上。十方佛國。通為一土。
分身共座。同證一乘。亦如華嚴教明。此土說
法。十剎咸然。仰先聖之同歸。令後學之堅信。
偶斯教者。莫大良緣。如秉大炬以燭幽關。炳
然見性。似駕迅航而渡深濟。倏爾登真。故云
一句染神。必當成佛二字經耳。七世不沈。所
利唯人。所約唯己。百福殊相。同入無生。萬善

異流。俱會平等。今宗鏡中。亦復如是。正直捨
方便。但說無上道。一切諸法中。唯以等觀入。
若執方便。廣辯諸乘。則失佛本懷。違於大旨。
如法王經云。若定根機。為小乘人。說小乘法。
為闡提人。說闡提法。是斷佛性。是滅佛身。是
說法人。當歷百千萬劫。墮諸地獄。何以故。眾
生之性。即是法性。從本已來無有增減。云何
於中。分別藥病。如是解者。即一切法。無非佛
法矣。

問。如何是一切法皆是佛法。

答。一
切法唯心。心即是佛。心即是法。

如學人問忠
國師。經云。一切法皆是佛法。殺害還是佛法
不。

答。一切施為。皆是佛智之用。如人用火。香
臭不嫌。亦如其水。淨穢非污。以表佛智也。是
知火無分別。蘭艾俱焚。水同上德。方圓任器。
所以文殊執劍於瞿曇。鴦掘持刀於釋氏。豈
非佛事乎。若心外見法。而生分別。直饒廣作
勝妙之事。亦非究竟。

問。心性本淨。寂照無遺。何假智光而為鑒達。

答。心是正因。雖然了照。以客塵煩惱所遮。若
無智慧了因。而不能顯。古德云。智照心原。即
是了因。如空與日。略有十義。以辯難思。一謂
日與空。非即非離。二非住非不住。三如日善
作破暗良緣。顯空之要。四雖復滅暗顯空。空
無損益。五理實無損。事以推之暗蔽永除。性
乃無增。空界所含。萬像皆現。六而此虛空。性
雖清淨。若無日光。則有暗起。七非以虛空。空
故。自能除暗。暗若除者。必假日光。八日若無
空。無光無照。空若無日暗不自除。九然此暗
性。無來無去。日之體相。亦不生不滅。十但有

日照空。則乾坤洞曉。以智慧日。照心性空。亦
復如是。釋曰。一智與心。非即非離。云何非即。
以智是能照。心。是所照。能所異故。云何非離。
智是心之用。用不離體故。二非住非不住。云
何非住。智性離故。云何非不住。與心相應故。
三智能破客塵。顯了心性。四智雖去塵現性。
而心本無隱顯。五心雖本空。要盡客塵。方能
普現法界。六心雖清淨。若無智光。則為客塵
所蔽。七非心自空。不染客塵。塵若除者。要因
智光。八智無心不照。心無智不明。九客塵。雖
盡。本無來去。智雖起照。亦無生滅。十但得智
光。則心性湛然寂照。法界洞朗。究竟清淨。故
知萬法無修。策修而至無修。本性雖空。亦由
修空而顯空。今宗鏡所錄。深有所以。只為眾
生無智不修。而墮愚闇。不照心性。枉陷輪迴。
若不得宗鏡之智光。何由顯於心寶。且眾生
無漏智性。本自具足。以客塵所蔽。似鏡昏塵。
但能知鏡本明。塵即慚盡。客塵盡處。真性朗
然。如大涅槃經云。如大村外。有娑羅林。中有
一樹。先林而生。足一百年。是時林主。灌之以
水。隨時修治。其樹陳朽。皮膚枝葉。悉皆脫落。
唯貞實在。如來亦爾。所有陳故。悉已除盡。唯
有一切真實法在。所以一鉢和尚歌云。萬代
金輪聖王子。只者真如靈覺是。菩提樹下度
眾生。度盡眾生出生死。不生死。真丈夫。無形
無相大毘盧。塵勞滅盡真如在。一顆圓明無
價珠。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4

夫釋迦文佛。開眾生心。成佛知見。達磨初祖。
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若體此一心。云何是成
佛之理。

答。一心不動。諸法無性。以無性故。
悉皆成佛。華嚴經云。佛子。如來成正覺時。於
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
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無何等
性。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滅性。無
我性。無非我性。無眾生性。無非眾生性。無菩
提性。無法界性。無虛空性。亦復無有成正覺
性。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
救度眾生。佛子。譬如虛空。一切世界。若成若
壞。常無增減。何以故。虛空無生故。諸佛菩提。
亦復如是。若成正覺。不成正覺。亦無增減。何
以故。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種故。佛子。
假使有人。能化作恒河沙等心。一一心復化
作恒河沙等佛。皆無色無形無相。如是盡恒
河沙等劫。無有休息。佛子。於汝意云何。彼人
化心。化作如來。凡有幾何。如來性起。妙德菩
薩言。如我解於仁所說義。化與不化。等無有
別。云何問言。凡有幾何。普賢菩薩言。善哉善
哉。佛子。如汝所說。設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
成正覺。與不成正覺。等無有異。何以故。菩提
無相故。若無有相。則無增減。佛子。菩薩摩訶
薩。應如是知。成等正覺。同於菩提。一相無相。
疏釋云。所以知佛智遍者。無一眾生不有本

覺。與佛體無殊故。經云。佛智潛流。即似佛
智遍他眾生。今顯眾生自有佛智。故云遍耳。
此有三意。一明無一眾生不有。則知無性者。
非眾生數。謂草木等。已過五性之見。二者。眾
生在纏之因。已具出纏之果法。故云有如來
智慧。非但有性後方當成。亦非理先智後。是
知涅槃。對昔方便。且說有性。後學尚謂談有
藏無。況聞等有果智。誰當信者。三彼因中之
果智。即他佛之果智。以圓教宗。自他因果。無
二體故。不爾此說眾生有果。何名說佛智耶。
斯則玄又玄矣。非華嚴宗。無有斯理。疑云。涅
槃云。佛性者。名為智慧。有智慧時。則無煩惱。
今有佛智。那作眾生。釋云。謂顛倒故不證。豈
得言無。如壯士迷於額珠。豈是膚中無寶。謂
若先無。離倒寧有。既離則現。明本不無。如貧
得珠。非今授與。是以涅槃。恐不修行。故云。言
定有者。即為執著。恐不信有。故云。若言定
無。則為妄語。乍可執著。不可妄語。又如來藏
等經。說。有九種喻。喻如來藏。謂如青蓮華。在
泥水中。未出泥。人無貴者。又如貧女而懷聖
胎。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摩尼珠。落在深廁。
如真金像弊衣所覆。如菴羅樹。華實未開。亦
如稻米在穅𥢶塵中有佛身義。與此大同也。又此無性理。能
成一切。能壞一切。則一成一切成。一壞一切
壞。一成一切成者。即因果交徹。於中有二。一
明生佛不二華嚴經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
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等。淨名經云。一
切眾生。即菩提相。即菩提相。于何不成。二明

能所不二。即華嚴經云。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淨名經云。不行是菩提。離意法故。法即是所。
意即是能。良以心境。同一性故。生佛亦然。是
以真心。不守自性故。舉體隨緣。成諸萬法。性
即體也。以諸法唯心所現。各無自體。虛假相
依。無決定性。以無性故。能隨異緣成立一切。
若有定性。猶如金石。各有堅性。不可令易。今
此無性。猶如於水。遇冷成氷。逢火便煖。故中
論偈云。集若有定性。先來所不斷。於今云何
斷。道若有定性。先來所不修。於今云何修。故
知若有定性。一切諸法皆悉不成。若無定性。
一切皆成。又若眾生各各有性。自體不移。則
永作眾生。無因成佛。所以無性理同。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於畢竟空中。熾然建立一
切法。若此一微塵法成。則盡十方虛空界一
切異法一時成。若有一微塵異法不成者。此
間一毫之法亦不成。失圓頓義。以一心一切
心故。若悟宗鏡成佛。即一切處成佛。所以金
剛經云。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有一微塵處
不成佛。則不入宗鏡中。故經云。唯我一人者。
三界六道凡聖無非我。是一是人故。唯我一
人耳。故知若離此而修。皆成權漸。如待空華
而結果朝焰水以成氷。任滿三祇。不入真實。
但自觀心見佛。了諸法空。則不動念而親覩
毫光。靡運身而遍參法界。如佛在忉利。一夏
安居。佛以神力制諸人天。不知處所。夏受歲
已。佛攝神足。欲還閻浮。爾時須菩提。於石室
中住。自思惟言。佛忉利下。當至佛所禮佛耶。
為不至耶。復自思惟。佛常說法。若人以智慧

力。觀佛法身。是名見佛中最。佛時已從忉利
下閻浮提。四眾皆集。人天相見。座中有佛。及
轉輪王。諸天大集。眾會莊嚴。先未曾有。須菩
提念。今此大眾。雖復殊特。勢不久停。磨滅之
法。皆歸無常。因此無常。觀之初門。悉知諸法。
空無有實。作是觀時。即得道證。時一切眾。欲
先見如來。禮拜供養。有蓮華色比丘尼。常為
他人。呼為婬女。欲除惡名。便化為輪王。七寶
千子。眾人見之。皆悉避座。化王見佛。還復本
身。為比丘尼。最先禮佛。佛告尼言。非汝先禮
我。唯須菩提。最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
諸法空。為見法身。得真供養。供養中最。非供
養生身。名供養也。是知若不自信心佛求他
勝緣。功業雖勤。終非究竟。如華嚴如來出現
品云。佛子。設有菩薩。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
劫。行六波羅蜜。修習種種菩提分法。若未聞
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德法門。或時聞已。不信
不解。不順不入。不得名為真實菩薩。以不能
生如來家故。又以從緣故。緣亦無自性。則一
切不成。念念散壞。如隨差別雜染之緣。因名
言建立。故號眾生。於諸緣中求眾生性了不
可得。則眾生體空。即是壞義。以有諸法故。則
空義得顯。若此一眾生義不成。則盡十方法
界一切眾生。悉皆不成。故名一壞一切壞。所
以諸佛。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成就一切智。
起同體悲。相續不斷。盡未來際。廣度有情。以
一心無性成佛之理。願一切眾生與我無異。
知眾生本來一心不動。常合天真。以無性故。
不覺隨緣六趣昇降。抂受妄苦。虛墮輪迴。所

以能起大悲。相續度脫。若無此無性之理。則
大化不成。善惡凡聖。不可移易。若能如是解
悟。則是入不思議方便法門。佛藏經云。諸法
若有決定體性。如析毛髮百分之一者。是則
諸佛不出於世。亦終不說諸法空。並證頓義。
華嚴經頌云。能於一念悉了知。一切眾生無
有餘。了彼眾生心自性。達無性者所行道。不
退轉法輪經云。爾時三菩薩。住世尊前。以曼
陀蓮華。散於佛上。散已。作如是言。我於此法。
深生信解。無有疑惑。其第一者。白佛言。世尊。
若有人說如來。我即如來。於此法中。都無疑
惑。第二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若有人。稱說世
尊。我即世尊。亦於此法悉無疑惑。第三菩薩
白佛言。世尊。若有人稱說阿羅訶三藐三佛
陀。我即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亦於此法悉無
疑惑。乃至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作如
是說。佛言。此三菩薩。善解假名故。作是說故。
知但是凡聖諸法。皆是假名。從心建立。若能
了達一切平等。即知凡聖諸法。不出假名。假
名不出真如之性。如大般若經云。爾時善現。
告欲色界諸天眾言。汝諸天眾。說我善現。佛
真弟子。隨如來生。云何善現隨如來生。謂隨
如來真如生故。所以者何。如來真如。無來無
去。善現真如。亦無來無去。故說善現隨如來
生。如來真如。即一切法真如。一切法真如。即
如來真如。如是真如。無真如性。亦無不真如
性。善現真如。亦復如是。故說善現隨如來生。
釋曰。若如來真如。即一切法真如者。非獨善
現隨如來生。乃至一切法界眾生。悉隨如來

生。何者。以如來真如。即自真如故。如是真如
無真如性者。以此真如。是言說中極。亦不可
立。故云。喚作如如。早是變也。既無真如之性。
亦無非真如之性。如是了達。方為究竟真如
矣。雁腋經云。爾時舍利弗。問諸比丘言。大德。
何緣說如是語。我今始於六師出家。諸比丘
言。大德舍利弗。從今已往。六師諸佛。等同一
相。無增無減。大德舍利弗。我等今知。諸師不
異。於出家中。無所分別。故言出家。舍利弗言。
大德。何緣說言。從今佛非我尊。諸比丘言。大
德舍利弗。我從今往。自然明了。熾然明了。不
假餘明。我自歸依。非餘歸依。自歸自尊。是故
說言。佛非我尊。何以故。我不離佛。佛不離我。
乃至舍利弗言。大德何故。說。從今往。說無有
業。諸比丘言。大德舍利弗。我從今往。知一切
說。究竟涅槃。是中無有調伏。無非調伏。以是
故言。我說無業。如來藏經云。世尊。告金剛慧
言。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
諸煩惱中。有如來智。如來眼。如來身。結加趺
坐。儼然不動。善男子。一切眾生。雖在諸趣。煩
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
無異。楞伽經云。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
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華嚴入法界品中。鞞
瑟胝羅居士。得菩薩解脫不般涅槃際法門。
常供養栴檀座佛塔。告善財言。我開栴檀座
如來塔門時。得三昧。名佛種無盡。善男子。我
念念中入此三昧。念念得知一切無量殊勝
之事。乃至善男子。我唯得此菩薩所得不般
涅槃際解脫。如諸菩薩摩訶薩。以一念智。普

知三世。一念遍入。一切三昧。如來智日恒照
其心。於一切法。無有分別。了一切佛。悉皆平
等。如來及我。一切眾生。等無有二。知一切法。
自性清淨。無有思慮。無有動轉。而能普入一
切世間離諸分別。住佛法印。悉能開悟法界
眾生。又頌云。如心境界無有量。諸佛境界亦
復然。如心境界從意生。佛境如是應觀察。法
華經云。如是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
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眾有疑云。成道既久。
常此教化。中間所有。然燈毘婆沙尸棄等佛。
成道入滅。說法度眾生。復是誰耶。古釋云。於
是中間說然燈佛等。成道入滅。如是皆以智
慧方便。善巧分別。說於他佛。非離我身。別有
彼佛。金剛經論云。眾生身內有佛亦非密。身
外有亦非密。乃至非身內。非身外有。非非內。
非非外有。並非密也。眾生即是。故名為密。寶
藏論云。不遣一法。不得一法。不修一法。不證
一法。性淨天真可謂大道乎。真一是以遍
觀天下。莫非真人。孰得此理。同其一倫。台教
云。只觀十法界眾生。即是佛。十法界。眾生陰
佛陰。無毫芥之殊。三世佛事。眾生四儀。無不
圓足。華嚴論云。若少見性者。亦得佛乘。如大
海中一毫之渧。乃至多渧。一一渧中。皆得大
海。如是菩薩五位之中。十位十地一一位內。
皆有佛果。如彼海水一毫之渧。不離佛性。得
諸行故。以彼佛性。而有進修。如華嚴經。直以
全佛果不動智等。十智如來。示凡信修。如有
凡夫。頓昇寶位。身持王位。遍知臣下。一切群
品。無不該含。華嚴經中法門。菩薩行相。亦復

如是。從初發心十住之始。頓見如是如來法
身佛性。無作智果。遍行普賢一切萬行。隨緣
不滯。悉皆無作。涅槃經云。佛性非是作法。但
為客塵煩惱所覆故。是故今從十住初位。以
無作三昧自體應真。煩惱客塵。全無體性。唯
真體用。無貪瞋癡。任運即佛。故一念相應。一
念成佛。一日相應。一日成佛。何須數劫。漸漸
而修。多劫積修。三祇至果。心緣劫量。見障何
休。諸佛法門。本非時攝。計時立劫。非是佛乘。
又經云。一切世界海微塵數劫。所有諸佛出
興于世。親近供養者。明無功之智遍周。無法
不佛。佛即法也。十方虛空。無有間缺。針鋒毛
端。無不是一切法一切佛故。但有微塵許是
非染淨心。皆不是見佛也。以智眼印之。又云。
都舉佛剎微塵數佛者。智滿行遍。無非佛故。
皆悉承事者。即聖凡同體。無一不佛。法。空無
間也。以普眼觀之。徹其心境無不佛也。智隨
諸行。一切皆佛故。如是見者。以事而論。亦實
如是。表法而論。一切總實。是佛故。若一法一
物不是佛見者。當知是人。即是邪見。非正見
也。即有能所是非。諸見競生。不得入此普賢
文殊智眼境界。是以若有異想雜念。續續而
起。故號眾生。則能所互興。是非交諍。即是邪
見。若了妄念無相。外境自虛。則一切剎塵。無
非正覺。所以釋摩訶衍論云。一念初起無有
初相者。謂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
相。即謂無念者。則是除疑。令生勝解。謂有眾
生作如是疑。極解脫道。會本覺時。微細初生。
知得有耶。知得無耶。若知有者。極解脫道。當

非無念。所以者何。知有初念。有初念故。若知
無者。極解脫道。當不能有。所以者何。既無初
念。待何念無。立解脫有。如是疑故。今自通言。
所知之相。從本已來。自性空無。能知之智。從
本已來。無有起時。既無所覺之相。亦無能覺
之智。豈可得言有細初相。智慧可知。而言說
知初相者。即是現示無念道理。所以者何。法
性之理。雖無所知之初起相。亦無能知之始
覺智。而能通達無所知相。無能知智。無所有
覺。都非空無。是故今且依此道理。作如是說。
知初相耳。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
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者。即
是成立上無念義。謂金剛已還。一切眾生。獨
力業相大無明念。未出離故。則是現示一切
眾生皆是有念。名為眾生。一切諸佛皆得無
念。名為佛故。自此已下。現示始覺境界。周遍
圓滿。謂大覺者。已到彼岸。遍知一切無量眾
生。一心流轉。作生住異滅四相。故如論云。若
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故。以何義故。
如是知耶。得自無念時。一切眾生平等得。故
如論云。以無念等故。以何義故。唯一行者。得
無念時。一切眾生悉得無念。一一眾生。皆悉
各各有本覺故。此義云何。謂一行者。始覺圓
滿。同本覺時。遍同一切無量眾生。本覺心中。
非自本覺。所以者何。自性本覺。遍眾生界。無
不至故。清淨覺者。得無念時。一切眾生皆得
無念者。清淨覺者。斷無明時。一切眾生亦可
斷耶。若爾何過。若始覺者。斷無明時。一切眾
生皆得斷者。何故上言。金剛已還。一切眾生。

獨力業相大無明念未出離故。不名為覺。若
諸眾生。無始無明未得出離。而與諸佛同得無
念者。無念等義。唯有言說。無有實義。豈可得
言一切眾生皆有本覺。亦有始覺。決斷此難。則
有二門。一者自宗決斷。二者望別決斷。自宗
決斷者。此論正宗。為欲現示一切眾生。同一
相續。無差別故。可得一修行者。無始無明究
竟斷時。一切眾生亦同斷盡。一修行者滿始
覺時。一切眾生亦同得滿。是故三身本有契
經中作如是說。爾時世尊。告文殊言。文殊師
利。我由二等而成正覺。一者斷等。二者得等。
言斷等者。我極解脫道初發起時。一切眾生
所有無始無明。一時究竟頓決斷故。言得等
者。我初成道滿始覺時。一切眾生皆滿足故。
是名二等故。望別決斷者。舉圓滿者望眾生
界。無一一法。而非清淨。舉諸眾生望無上尊。
入無明藏。無所覺知。皆悉清淨。無所障礙。無
念等義。而得成立。入無明藏。無所覺知。上上
所說文。無相違過。舉此一隅。應廣觀察。自此
已下。融諸始覺。令同本覺。謂五十一分。滿始
覺時。實無轉勝漸次之果。亦無究竟圓滿之
極。所以者何。一切始覺四相。俱時。而得住止。
皆無自立。從本已來。一味平等。自性圓滿。契
同無二一相覺。故如論云。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
一覺故。起信疏云。豁然大悟。覺了自心。本無
所轉。今無所諍。本來平等。種種夢念。動其
心原。覺心初起者。是明所覺相。心。初起者。依
無明有生相之心體令動念。今乃證知。離本

覺無不覺。即動念是靜心。故言覺心初起。如
迷東為西。悟時乃知西即是東。心無初相者。
本由不覺有心生起。今既覺故。心無所起。故
言無初相。今究竟位。動念都盡。唯一心在。故
言無初相。無明永盡。歸一心原。更無起動。故
言得見心性。心即常住。更無所進。名究竟覺。
未至心原。夢念未盡。欲滅此動。望到彼岸。而
今既見心性。夢相都盡。覺知自心。本無流轉。
今無明靜息。常自一心。是以證知佛地無念。
此是舉因而證果也。馬祖大師云。汝若欲識
心。秖今語言。即是汝心。喚此心作佛。亦是實
相法身佛。亦名為道。經云。有三阿僧祇百
千名號。隨世應處立名。如隨色摩尼珠。觸
青即青。觸黃即黃。體非一切色。如指不自觸。
如刀不自割。如鏡不自照。隨緣所見之處。各
得其名。此心與虛空齊壽。乃至輪迴六道。受
種種形。即此心未曾有生。未曾有滅。為眾生
不識自心。迷情妄起諸業受報。迷其本性。妄
執世間風息四大之身。見有生滅。而靈覺之
性。實無生滅。汝今悟此性。名為長壽。亦名如
來壽量。喚作本空不動性。前後諸聖秖會此
性為道。今見聞覺知。元是汝本性。亦名本心。
更不離此心別有佛。此心本有。今有。不假造
作。本淨今淨。不待瑩拭。自性涅槃。自性清
淨。自性解脫。自性離故。是汝心性。本自是
佛。不用別求佛。汝自是金剛定。不用更作意
凝心取定。縱使凝心斂念作得。亦非究竟。志
公和尚生佛不二科云。眾生與佛不殊。大智
不異於愚。何用外求珍寶。身內自有明珠。正

道邪道不二。了知凡聖同途。迷悟本無差別。
涅槃生死一如。究竟攀緣空寂。推求憶想清
虛。無有一法可得。蕭然直入無餘。傅大士頌
云。還原去。何須次第求。法性無前後。一念一
時修。又頌云。凡地修聖道。果地習凡因。恒行
無所踐。常度無度人。真覺大師歌云。雪山肥
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一性圓通一切
性。一法遍含一切法。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
水月一月攝。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
來合。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彈
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却阿鼻業。一切數句
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百門義海云。發菩
提者。今了達一切眾生。及塵毛等無性之理。
以成佛菩提智故。所以於佛菩提身中。見一
切眾生成等正覺。又眾生及塵毛等。全以佛
菩提之理成眾生故。所以於眾生菩提中。見
佛修菩提行。是故佛是眾生之佛。眾生即佛
之眾生。縱有開合。終無差別。如是見者。名菩
提心。起同體大悲。教化眾生也。

又策林問
云。眾生為迷。諸佛為悟。體雖是一約用有差。
若以眾生通佛。佛亦合迷。若以佛通眾生。眾
生合悟。

答。恒以非眾生為眾生。亦以非佛為
佛。不礙存而恒奪。不妨壞而常成。隨緣且立
眾生之名。豈有眾生可得。約體。權施法身之
號。寧有諸佛可求。莫不妄徹真原。居一相而
恒有。真該妄末。入五道而常空。情談則二界
難通。智說乃一如易就。然後雙非雙。是即互
壞互成。見諸佛於眾生身。觀眾生於佛體。仰
山和尚問溈山和尚云。真佛住何處。溈山云。

以思無思之妙。反靈焰之無窮。思盡還原。
性相常住。事理不二真佛如如。斯則無住無
離。能見真佛。履平等道矣。故云六道之道。離
善之惡。離惡之善。二乘之道。離漏之無漏。菩
薩之道。離邊之中。諸佛之道。無離無至。何以
故。一切諸法即是佛道故。所以先德云。夫大
道唯心。即心是佛。只依一心而修。即是根本
之智。亦是無分別智。即能分別。無窮。自具一
切智故。不同起心遍計。故知凡有心者。悉皆
成佛。如今行是佛行。坐是佛坐。語是佛語。默
是佛默。所以云阿鼻依正。常處極聖之自心。
諸佛法身。不離下凡之一念。此非分得。可謂
全收。以不信故。決定為凡。以明了故。舊來成
佛。然成佛之義。約性虛玄。隨相對機。即有多
種。如華嚴演義云。隨門不同。種種有異。門唯
有多。且略分四。一約性。即一真法界。二約
相。即無盡事法。三性相交徹。顯此二門。不即
不離。四以性融相。德用重重。初約體門者。

問。
體是佛不。

答。應成四句。一是佛。法性身無所
不至故。經云。性空即是佛故。二非佛。絕能所
覺為其性故。平等真法界。非佛非眾生故。三
亦佛非佛。以法性身無自性故。四雙非。性與
無性。雙泯絕故。經頌云。無中無有二。無二亦
復無。三世一切空。是則諸佛見。二就相門有
二。一情。二非情。真心隨緣。變能所故。然此二
門。各分染淨。謂無明熏真如成染緣起。真如
熏無明成淨緣起。染成萬類。淨至成佛。以修
淨緣。斷彼染緣。方得成佛。依此二義。則生佛
不同。於淨緣中。復有因果。因有純雜。果有依

正。若約純門。隨一菩薩。盡未來際。唯修一行。
一一皆然。若約雜門。萬行齊修。盡未來際。若
約因門。盡未來際。常是菩薩。若約果門。盡未
來際。常是如來。經云。為眾生故。念念新新。成
等正覺。若雙辯門。盡未來際。修因得果。若約
雙非。盡未來際。非因非果。便同真性。前之三
門。雙具悲智。雙融心境。第三性相交徹門。曲
有四門。一以性隨相。同第二門。二寄相歸性。
同第一門。三雙存無礙。具上二門。依此則悲
智雙運。性相齊驅。寂照雙流。成大自在。四互
奪雙亡。則性相俱絕。沒同果海。無成不成。第
四以性融相門。相雖萬差。無不即性。性德無
盡。全在相中。以性融相。相如於性。令上諸門。
皆無障礙。因果交徹。純雜相融。事事相參。重
重無盡。今就性門四句之內。是即佛門。不取
餘三。就相門中。約有情門。是淨非染。是果非
因。是一分義。非此所用。就交徹門。佛則性相
雙融。生則會相歸性。今經正約第四。以性融
相。一成一切皆成。謂以佛之淨性。融生之染。
以佛一性。融生之多。令多染生。隨一真性。皆
如於佛。已成佛竟。非唯有情。會。萬類相。融為
佛體。無不皆成。故肇公云。會萬物而成已者。
其唯聖人乎。又云。故聖人空同其體。萬物無
非我。以佛之性融於物性。同佛皆成。以物之
性融佛之相故。令三業等於萬類。即今經意。
而非餘門。故云隨門不同。今是成佛門也。頓
教多同約性四門。終教即同性相交徹。始教
有二門。幻有即空。同會相歸性。但唯心現。多
同第二。小乘人天。皆同相門。由此有云。無情

成佛。是約性相相融。以情之性。融無情相。以
無情相。隨性融同有情之相。故說無情。有成
佛義。若以無情不成佛義。融情之相。亦得說
言。諸佛眾生不成佛也。以成與不成。情與無
情。無二性故。法界無限故。佛體普周故。色空
無二故。法無定性故。十身圓融故。緣起相由
故。生界無盡故。為因周遍故。遠離斷常故。萬
法虛融故。故說一成一切成也。非謂無情亦
有覺性。同情成佛。若許此成。則能修因。無情
變情。情變無情。便同邪見。是以性非巧拙。解
有精麁。智妙而見在須臾。機鈍而悟經塵劫。
所以古德云。夫佛體幽玄非即色蘊。亦不離
色蘊。一異性空。真性自現。如密嚴經偈云。碎
抹於金鑛。鑛中不見金。智者巧融鍊。真金方
乃顯。分剖於諸色。乃至為極微。及析求諸蘊。
若一若異性。佛體不可見。亦非無有佛。且如
悟入宗鏡中。成佛不離一念。若前念是凡。後
念是聖。此猶別教所收。今不動無明。全成正
覺。故華嚴論云。如將寶位。直授凡庸。如夜夢
千秋。覺已隨滅。傅大士白梁武帝云。今欲將
如意寶珠。清淨解脫。照徹十方。光色微妙。難
可思議。意欲施於人主。若受者。疾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若一念決定信受者。不
間剎那。便登覺位。如維摩經云。維摩詰言。
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
出家。是即具足。又法華經云。爾時龍女。有一
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
之。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
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

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故知一切含生。
心珠朗耀。理無前後。明昧隨機。或因鬪而隱
膚中。對明鏡而顯現。或因遊而沈水底。在安
徐而得之。或處輪王髻中。建大功而受賜。或
繫貧人衣裏。惺智願而猶存。宗鏡明文。同證
於此。如是信者。究竟無餘。即是一念知一切
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據此諸聖開示。心
佛了然。設有抱疑退屈之者。雖未信受。若成
佛之理。未曾暫虧。如人不識真金。認為銅鐵。
銅鐵但有虛名。金性未曾暫變。如今執者。不
知本是。却謂今非。亦匪昔迷。而方始悟。如上
廣引。委曲證明。只為即生死中。有不思議性。
於塵勞內。具大菩提身。以障重之人。聞皆不
信。甘稱絕分。唯言我是凡夫。既不能承紹佛
乘弘持法器。遂乃一向順眾生之業。背覺合
塵。生死之海彌深。煩惱之籠轉密。所以遍集
祖佛言教。頓釋群疑。令於言下發明。直見無
生自性。方知與佛無異。萬法本同。始信真詮。
有茲深益。

問。六祖云。善惡都莫思量。自然
得入心體。洞山和尚云。學得佛邊事。猶是錯
用心。今何廣論成佛之旨。

答。今宗鏡錄。正
論斯義。以心冥性佛。理合真空。豈於心外妄
求隨他勝境。如華嚴記云。若達真空。尚不造
善。豈況惡乎。若邪說空。謂豁達無物。或言無
礙。不妨造惡。若真知空。善順於理。恐生動亂。
尚不起心慕善。惡背於理。以順妄情。豈當可
造。若云無礙不礙造惡。何不無礙不礙修善
而斷惡耶。厭修善法。尚恐有著心。恣情造惡。
何不懼著。明知邪見惡眾生也。乃至入理觀

佛。猶恐起心。更造業思。特違至理。故楞伽
經云。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
性。菩薩摩訶薩。獨一靜處。自覺觀察。不由於
他。離見妄想。上上昇進。入如來地。是名自覺
聖智相。又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
佛涅槃。遠離覺所覺。所覺是相。能覺是見。遠
離覺所覺。名自覺聖智。以亡能所處成佛故。
夫限量所知。從他外學。欲窮般若海。莫得其
源。如於恒河中投一升鹽。水無鹽味。飲者不
覺。若內照發明。徹法原底。無理不照。無事
不該。如經云。佛言。我住於無念法中。得如是
黃金色身。三十二相。放大光明。照無餘世界。

卷 15

問。既博地凡夫。位齊諸佛者。云何不具諸佛
神通作用。

答。非是不具。但眾生不知。故華
嚴宗云。諸佛證眾生之體。用眾生之用。所以
志公和尚歌云。日昳未。心地。何曾安了義。他
家文字有親疎。莫起功夫求的意。任縱橫絕
忌諱。長在人間不居世。運用元來聲色中。凡
夫不了爭為計。如有學人問大安和尚。如何
是諸佛神通。師云。汝從何處來。對云。江西
來。師云。莫不謾語不。對云。終不謬言。學人
再問。如何是神通。師云。果然妄語。斯皆可
驗。並是現前日用不知故。諸佛將眾生心中

真如體相用三大之因。為法報化三身之果。
豈可更論具不具耶。如今若實未薦者。但非
生因之所生。唯在了因之所了。大涅槃經云。
生因者。如泥作瓶。了因者。如燈照物。若智燈
纔照。凡聖一如。若意解觀之。真俗似別。然世
間多執事相。迷於真理。故法華經云。取相凡
夫。隨宜為說。金剛經云。但凡夫之人。貪著其
事。所以一切經論。皆破眾生身心事相等執。
如寶藏論離微品云。夫經論者。莫不就彼凡
情。破彼根量。種種方便。皆不住於形事。若不
住形事者。則不須一切言說。及以離微也。故
經云。隨宜說法。意趣難解。雖說種種之乘。皆
是權接方便助道法也。然非究竟解脫涅槃。
如有人於虛空中畫作種種色相。及種種音
聲。然彼虛空。實無異相。受入變動。故知諸佛
化身。及以說法。亦復如是。於實際中。都無一
異。是以天地合離。虛空合微。萬物動作。變化
無為。夫神中有智。智中有通。通有五種。智有
三種。何為五種通。一曰道通。二曰神通。三曰
依通。四曰報通。五曰妖通。妖通者。狐狸老變。
木石精化。附傍人神。聰慧奇異。此謂妖通。何
謂報通。鬼神逆知。諸天變化。中陰了生。神龍
隱變。此謂報通。何謂依通。約法而知。緣身而
用。乘符往來。藥餌靈變。此謂依通。何謂神
通。靜心照物。宿命記持。種種分別。皆隨定力。
此謂神通。何謂道通。無心應物。緣化萬有。水
月空華。影像無主。此謂道通。何謂三智。一曰
真智。二曰內智。三曰外智。何謂外智。謂分別
根門。識了塵境。博覽古今。皆通俗事。此名外

智。何謂內智。自覺無明。割斷煩惱。心意寂靜。
滅無有餘。此名內智。何謂真智。體解無物。本
來寂靜。通達無涯。淨穢不二。故名真智。真智
道通不可名目。餘所有者。皆是邪偽。偽則不
真。邪則不正。惑亂心生。迷於本性。是以深解
離微。達彼諸有。自性本真。出於群品。夫智有
邪正。通有真偽。若非法眼精明。難可辯了。是
以俗間多信邪偽。少信正真。大教偃行。小乘
現用。故知妙理難顯也。百丈廣語云。應物隨
形。變現諸趣。離我我所。猶屬小用。是佛事門
收。大用者。大身隱於無形。大音匿於希聲。龐
居士偈云。世人多重金。我愛剎那靜。金多亂
人心。靜見真如性。心通法亦通。十八斷行蹤。
但自心無礙。何愁神不通。如是解者。方入宗
鏡之中。所有施為。皆入律行。自然成辦一切
佛事。如淨名私記云。得入律行者。如優波離
章。是名奉律。是名善解。端坐不用。經營辦供
養具。而常作佛事。心行中求。已上並約性用
心通。不約事解。或諸家兼事說者。或云眾生
理具。諸佛事圓。或云眾生在因。諸佛證果。或
云眾生客塵所遮。諸佛種現俱盡。或云眾生
妄見所隔。諸佛五眼。圓通。又台教。多約本迹。
明凡聖不二。辯生佛之因果。故肇法師云。本
迹雖殊。不思議一。所以湛然尊者。約三觀四
教十如十乘。一念三千等。於此迹門。論其十
妙。若知迹門尚妙。本門可知。遂撮略色心不
二等十門。明權實之宗。辯能所之化。故云。為
實施權。則不二而二。開權顯實。則二而不二。
斯則始終明不二。十門者。一色心不二門者。

且十如鏡乃至無諦。一一皆有總別二意。總
在一念。分別色心。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
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色心。因果唯心。報
唯約色。十二因緣。苦業兩兼。惑唯在心。四諦。
則三兼色心。滅唯在心。二諦三諦。皆俗具色
心。真中唯心。一實諦及無諦。准此可見。既
知別已。攝別入總。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
無性。三千宛然。當知心之色心。即心名變。變
名為造。造謂體用。是則非色非心。而色而心。
唯色唯心。良由於此。故知但識一念。遍見己
他生佛。他生他佛。尚與心同。況己心生佛。寧
乖一念。故彼彼境法。差而不差。二內外不二
門者。凡所觀境。不出內外。外謂託彼依正色
心。即空假中。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唯一
實性。無空假中。色心宛然。豁同真淨。無復眾
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帝網依
正。終自炳然。所言內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
念。唯內體三千即空假中。是則外法全為心
性。心性無外。攝無不周。十方諸佛法界有情。
性體無殊。一切咸遍。誰云內外色心己他。此
即用向色心不二門成。三修性不二門者。性
德只是界如一念。此內界如。三法具足。性雖
本爾籍智起修。由修照性。由性發修。在性
則全修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
常宛爾。修又二種。順修逆修。順謂了性為行。
逆謂背性成迷。迷了二心。心雖不二。逆順
二性。性事恆殊。可由事不移心。則令迷修
成了。故須一期迷了。照性成修。見性修心。二
心俱泯。又了順修對性。有離有合。離謂修性

各三。合謂修二性一。修二各三共發性三。是
則修雖具九。九只是三。為對性明修。故合修
為二。二與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無波
水。應知性指三障。是故具三。修從性成。成三
法爾。達無修性。唯一妙乘。無所分別。法界洞
朗。此由內外不二門成。四因果不二門者。眾
生心因。既具三軌。此因成果。名三涅槃。因果
無殊。始終理一。若爾因德已具。何不住因。但
由迷因。各自謂實。若了迷性。實唯住因故。久
研此因。因顯名果。只緣因果理一。用此一理
為因。理顯無復果名。豈可仍存因號。因果既
泯。理性自忘。只由忘智親疎。致使迷成厚薄。
迷厚薄故強分三惑。義開六即。名智淺深。故
如夢勤加。空冥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空
像雖即義同。而空虛像實。像實。故稱理本有。
空虛故迷轉成性。是則不二而二。立因果殊。
二而不二。始終體一。若謂因異果。因亦非因。
曉果從因。因方剋果。所以三千在理。同名無
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明即明。
三千並常。俱體俱用。此以修性不二門成。五。
染淨不二門者。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
可了。今無明為法性。法性之與無明。遍造諸
法。名之為染。無明之與法性。遍應眾緣。號之
為淨。濁水清水。波濕無殊。清濁雖即。由緣而
濁成本有。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以二波理
通。舉體是用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迷悟緣
起。不離剎那。剎那性常。緣起理一一理之內。
而分淨穢。別則六穢四淨。通則十通淨穢。故
知剎那。染體悉淨。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

似位。成六根遍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豈六
根淨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跡。十界亦然。乃至
果成。等彼百界。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
千恒具。遮故法爾空中。終日雙亡。終日雙照。
不動此念。遍應無方。隨感而施。淨穢斯泯。
亡淨穢故。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轉染為淨。由
了染淨。空中自亡。此以因果不二門成。六依
正不二門者。已證遮那。一體不二。良由無始。
一念三千。以三千中。生陰二千為正。國土一
千屬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雖無
能所。依正宛然。是則理性名字觀行。已有不
二依正之相。故使自他。因果相攝。但眾生在
理。果雖未辦。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應復了。
諸佛法體。非遍而遍。眾生理性。非局而局。始。
終不改。大小無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別。故淨
穢之土。勝劣之身。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
寂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剎一切剎。一一塵身
一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
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如是方
知生佛等。彼此事理互相收。此以染淨不二
門成。七自他不二門者。隨機利他。事乃憑本。
本為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如
理性三德三諦。三千。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
千赴物。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
十界。十界轉現。不出一念。土土互生。不出寂
光。眾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諸佛由三千理
滿故能應。應遍機遍。欣赴不差。不然。豈能如
鏡現像。鏡有現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若一
形對不能現像。則理鏡有窮。形事未通。若與

鏡像隔。則容有是理。無有形對而不像者。若
鏡未現像。由塵所遮。去塵由人磨。現像非關
磨者。以喻觀法。大旨可知。應知理雖自他具
足。必籍緣了為利他功。復由緣了與性一
合。方能稱性施設萬端。則不起自性。化無方
所。此由依正不二門成。八三業不二門者。於
化他門。事分三密。隨順物理得名。不同。心輪
鑒機。二輪設化。現身說法。未曾毫差。在身分
於真應。在法分於權實。二身若異。何故乃云
即是法身。二說若乖。何故乃云皆成佛道。若
唯法身。應無垂世。若唯佛道。誰施三乘。身尚
無身。說必非說。身口平等。等彼意輪。心色一
如。不謀而化。常冥至極。稱物施為。豈非百界
一心。界界無非三業。界尚一念。三業豈殊。果
用無虧。因必稱果。若信因果。方知三密有本。
百界三業。俱空假中。故使稱宜遍赴為果。一
一應色。一一言音。無不百界。三業具足。化復
作化。斯之謂歟。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
相海。一塵報色。同在本理毘盧遮那。方乃
名為三無差別。此以自他不二門成。九明權
實不二門者。平等大慧。常鑑法界。亦由理性。
九權一實。實復九界。權亦復然。權實相冥。百
界一念。亦不可分別。任運常然。至果。乃由契
本一理。非權非實。而權而實。此即如前。心輪
自在。致令身口。赴權實機。三業一念。無乖權
實。不動而施。豈應隔異。對說。即以權實立稱。
在身。則以真應為名。三業理同。權實冥合。此
以三業不二門成。十受潤不二門者。物理本
來。性具權實。無始熏習。或權或實。權實由熏。

理恒平等。遇時成習。願行所資。若無本因。熏
亦徒設。遇熏自異。非由性殊。性雖無殊。必藉
幻發。幻機幻感。幻應幻赴。能化所化。並非權
實。然由生具非權非實。成權實機。佛亦果具
非權非實。為權實應。物機應契。身土無偏。同
常寂光。無非法界。故知三千同在心地。與佛
心地三千不殊。四微體同。權實益等。此以權
實不二門成。已上並是約理事權實因果能
所等解釋。大凡理事二門。非一非異。如大智
度論云。有二種門。一畢竟空門。二分別好惡
門。今依分別門中。則理是所依為本。事是能
依為末。又理妙難知為勝。事麁易見為劣。
如今秖可從勝。不可徇劣。但得理本。本立而
道生。事則自然成矣。又理實應緣。無礙事之
理。事因理立。無失理之事。如今不入圓信之
者。皆自鄙下凡。遠推極聖。斯乃不唯失事。理
亦全無。但悟一心無礙自在之宗。自然理事
融通。真俗交徹。若執事而迷理。永劫沈淪。或
悟理而遺事。此非圓證。何者。理事不出自心。
性相寧乖一旨。若入宗鏡。頓悟真心。尚無非
理非事之文。豈有若理若事之執。但得本之
後。亦不廢圓修。如有學人問本淨和尚云。師
還修行也無。對云。我修行與汝別。汝先修而
後悟。我先悟而後修。是以若先修而後悟。斯
則有功之功。功歸生滅。若先悟而後修。此乃
無功之功。功不虛棄。所以融大師信心銘云。
欲得心淨。無心用功。又若具智眼之人。豈得
妄生叨濫。況似明目之者。終不墮於溝坑。若
盲禪闇證之徒。焉知六即。狂慧徇文之等。奚

識一心。如今但先令圓信無疑。自居觀行之
位。古人云。一生可辦。豈虛言哉。切不可迷性
徇修執權害實。棄本逐末。認妄遺真。據世諦
之名言。執無始之熏習。將言定旨。立解明宗。
一向合塵。背於本覺。如昔人云。妄情牽引何
年了。辜負靈臺一點光。又真覺大師歌云。覺
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住相布施生
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
來生不如意。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
來地。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瑠璃含寶月。既能
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歇且如世間有
福之人。於伏藏內。得摩尼珠。法爾以種種磨
治。然後自然雨寶。況悟心得道之者。亦復如
是。既入佛位。法爾萬行莊嚴。悲智相續。如華
嚴經中。第十法雲地菩薩。況如大摩尼珠。有
十種性。十地品云。佛子。譬如大摩尼珠。有十
種性。出過眾寶。何等為十。一者。從大海出。二
者。巧匠治理。三者。圓滿無缺。四者。清淨離垢。
五者。內外明徹。六者。善巧鑽穿。七者。貫以寶
縷。八者。置在瑠璃高幢之上。九者。普放一切
種種光明。十者。能隨王意。雨眾寶物。如眾生
心。充滿其願。佛子。當知。菩薩。亦復如是。有十
種事。出過眾聖。何等為十。一者。發一切智心。
二者。持戒頭陀。正行明淨。三者。諸禪三昧。圓
滿無缺。四者。道行清白。離諸垢穢。五者。方便
神通。內外明徹。六者。緣起智慧善能鑽穿。七
者。貫以種種方便智縷。八者。置於自在高幢
之上。九者。觀眾生行。放聞持光。十者。受佛智
職墮在佛數。能為眾生。廣作佛事。故知悟道

如得珠。豈無磨治莊嚴等事。

問。若不具神
變。將何攝化。

答。若純取事相神通。有違真
趣。如輔行記云。修三昧者。忽發神通。須急棄
之。有漏之法。虛妄故也。故止觀云。能障般若。
何者。種智般若。自具諸法。能泯諸相。未具已
來。但安於理。何須事通。若專於通。是則障理。
又不唯障理。反受其殃。如欝頭勝意之徒。即
斯類矣。夫言真實神變者。無非演一乘門。談
無生理。一言契道。當生死而證涅槃。目擊明
宗。即塵勞而成正覺。剎那而革凡為聖。須臾
而變有歸空。如此作用。豈非神變耶。所以寶
積經云。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夫說法者。為
大神變。若是下劣根機。之者。諸佛大慈不令
孤棄。一期方便。黃葉止啼。如維摩經云。以神
通惠化愚癡眾生。若上上根人。只令觀身實
相。觀佛亦然。

如昔有彭城王問諸大德等。貴
若證果。即得成聖者。與我左腋出水。右腋出
火。飛騰虛空。放光動地。我即禮拜汝為師。


頭融大師答云。善哉善哉。不可思議。今若責
我如此證果者。恐與道乖。審如是成佛者。幻
師亦得作佛。且與諸大德及諸人士證者。昔
釋迦在於。僧中演無上道。與僧不異。維摩在
俗說解脫果。與俗不殊。勝鬘女人說大乘法。
女相不改。善星比丘行闡提行。僧相不移。
此乃正據其內心解與不解。以為差隔。何關
色身。男女相貌。衣服好醜。若言形隨證改。貌
逐悟遷是聖者。則瞿曇形改。方成釋迦。維摩
相遷。乃成金粟。即知證是心證。非是形遷。悟
是智變。非關相異。譬如世間任官之人。為遷

改官。官高豈即貌別。又古人云。不改舊時人。
只改舊時行履處。設或改形換質。千變萬化。
皆是一心所為。乃至神通作用。出沒自在。易
小令大。展促為長。豈離一心之內。故知萬事
無有不由心者。但證自心。言下成聖。若不識
道。具相奚為。故金剛經云。若以三十二相觀
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又偈云。若以色
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古人云。若不達此理。縱然步步脚踏蓮華。亦
同魔作。龐居士偈云。色聲求佛道。結果反
成魔。若決定取神通勝相作佛者。不唯幻士
成聖。乃至天魔外道。妖狐精魅。鬼神龍蜃等。
皆悉成佛。彼咸具業報五通。盡能變化故。若
不一一以實相勘之。何辯真偽。但先悟宗鏡。
法眼圓明。則何理而不通。何事而不徹。一切
佛事攝化之門。自然成就。如華嚴論云。經云。
入深禪定。得佛神通者。以心稱理原。無出入
體。無靜亂體。無造作性。任理自真。不生不
滅。理真智應。性自遍周。三世十方。一時普應。
對現色身。隨智應而化群品。而無來往。亦不
變化。名佛神通。智無依止。無形無色。體無來
去。性自遍周。非三世攝。而能普應三世之法。
名曰神通。是故經云。智入三世。而無來往。為
三世是眾生情所妄立。非實有故。為智體無
形無色。不造不作。而應群品。名之為神。圓滿
十方。無法不知。無根不識。名之為通。又云。法
華經云。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
事。聲聞及緣覺。不退諸菩薩。皆悉不能知。此
等即是門前三乘也。為未明。世間相常住。是

法住法位。為三乘同厭苦集。樂修滅道之心。
未明苦集。本唯智起。不了滅道。本自無修無
造無作。化諸群品。如幻住世。性絕無明。即是
佛故。一念相應一念佛。一日相應一日佛。何
須苦死要三僧祇。但自了三界業。能空業處。
任運接生。即是佛也。何須變易。方言成佛。龍
天變易。豈為佛耶。三乘之人亦變易。何故待
三僧祗佛方成故。十地之上。方能見性。是故
經云。若以色性大神力。而欲望見調御士。彼。
即瞖目顛倒見。彼。為不識最勝法。佛者。覺也。
覺業性真。業無生滅。無得無證。不出不沒。性
無變化。本來如。即是佛故。隨緣六道。行菩薩
行。變化神通。接引迷流。佛非變化。淨名經
云。雖成正覺。轉于法輪。不捨菩薩之道。是菩
薩行故。以此善財。十住初心。於妙峯山上德
雲比丘所。得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明
普見法門。即便成正覺。然後始詣諸友求菩
薩道。行菩薩行。當知正覺體用之時。即心無
作處。即是佛故。不須修行。設當行滿。亦不移
今。故如化佛示成化相之時。苦行麻麥。剃髮
持衣。捨諸飾好。藉草等事。為化外道。經中佛
自和會。非佛自須如是等行。無增上慢者。豈
須如是。一念任無作性。佛智慧現前。無得無
證。即是佛也。還如善財證覺之後。方求菩提
道。菩薩行。所以然者。為覺道之後。方堪入纏
處俗無縛。始能為眾生說法解縛。若自有縛。
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說時前後。法是一時故。
當知若欲行菩薩行。須先成正覺。又經頌云。
文殊法常爾者。為文殊是諸佛之慧。不動智

是體。文殊是用。以將此一切諸佛一切眾生
根本智之體用門。與一切信心者作因果體
用故。使依本故。迄至究竟果滿。與因不異。無
二性故。方名初發心畢竟心。二種不別。明此
十信心難發難信難入。聞之者。皆云。我是凡
夫。何猶可得是佛。故設少分信者。即責神
通道力。是故當知。且須如是正信。方始以正
信正見法力加行。如法進修。分分無明薄。解
脫智慧明。依自得法淺深。漸當神通德用。隨
自己得。信猶未得。何索神通。說言漸漸者。不
移一時。一法性一智慧。無依住無所得中漸
漸故。以十玄六相義圓之。法性理中。無有漸
頓。但為無始無明慣習熟。卒令契理。純熟難
故。而有漸漸。

問。佛稱覺義。覺何等法。

答。
無法之法。是名真法。無覺之覺。是名真覺。則
妙性無寄。天真朗然。華嚴經頌云。佛法不可
覺。了此名覺法。諸佛如是修。一法不可得。無
字寶篋經云。爾時勝思惟菩薩白佛言。何等
一法。是如來所證覺知。善男子。無有一法如
來所覺。善男子。於法無覺。是如來覺。善男子。
一切法不生。而如來證覺。一切法不滅。而如
來證覺。是以若有覺乃眾生。無覺同木石。俱
非真性。不契無緣。無覺之覺。方齊大旨。無覺
故不同眾生。覺故不如木石。則一覺一切覺。
無覺無不覺。無覺故慧解寂然。無不覺故虛
懷朗鑒。又見心常住。稱之曰覺。一成一切成。
一覺一切覺。言窮慮絕。不壞假名。故云始成
正覺。

問。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云何復說
後心菩提。

答。非初非後。不離初後。如大智

度論云。不但以初心得。亦不離初心得。所以
者何。若但以初心得。不以後心者。菩薩初發
心便應是佛。若無初心。云何有第二第三心。
第二第三心。以初心為根本因緣。亦不但後
心。亦不離後心者。是後心亦不離初心。若無
初心。則無後心。初心集種種無量功德。後心
則具足。具足故。能斷煩惱習。得無上道。須菩
提。此中自說難因緣。初後心心數法不俱。不
俱者。則過去已滅。不得和合。若無和合。則善
根不集。善根不集。云何成無上道。佛以現事
譬喻答。如燈炷非獨初焰燋。亦不離初焰。非
獨後焰燋。亦不離後焰。而燈炷燋。佛語須菩
提。汝自見炷燋。非初非後而炷燋。我亦以佛
眼見菩薩得無上道。不以初心得。亦不離初
心。亦不以後心得。亦不離後心。而得無上道。
燈譬菩薩道。炷喻無明等煩惱。焰如初地相
應智慧。乃至金剛三昧相應智慧。燋無明等
煩惱炷。亦非初心智焰。亦非後心智焰。而無
明等煩惱炷燋盡。得成無上道。又如燈雖念
念滅。而能相續破闇。心亦如是。雖念念不住。
前後不俱。而能相續。成其覺慧。成無上道。清
涼疏云。華嚴經云。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如影
如響。亦如變化。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
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
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知一
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者。夫初
心為始。正覺為終。何以初心便成正覺。故云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覺法自性。即名為佛。
故經頌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斯良證

也。斯則發者。是開發之發。非發起之發也。何
謂現前之相。夫佛智非深。情迷謂遠。情亡智
現。則一體非遙。既言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則
知此心。即一切法性。今理現自心。即心之性。
已備無邊之德矣。成就慧身者。上觀法盡也。
正法當興。今諸見亡也。佛智爰起。覺心則理
現。理現則智圓。若鏡淨明生。非前非後。非新
非故。寂照湛然。不由他悟者。成上慧身。即無
師自然智也。又不由他悟。是自覺也。知一切
法。是覺他也。成就慧身。為覺滿也。成就慧身。
必資理發。見夫心性。豈更有他。若見有他。安
稱為悟。既曰心性。自亦不存。寂而能知。名為
正覺。故法華經云。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
世。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夫一者。即古今不易
之一道。大者。是凡聖之心體故。十方諸佛。為
此一大事出現於世。皆令眾生。於自心中。開
此知見。若立種種差別。是眾生知見。若融歸
一道。是二乘知見。若一亦非一是菩薩知見。
若佛知見者。當一念心開之時。如千日並照。
不俟更言。即是祖師西來。即是諸佛普現。故
云念念釋迦出世。步步彌勒下生。何處於自
心外。別求祖佛。則知眾生佛智。本自具足。若
欲起心別求。即成遍計之性。故六祖云。本性
自有般若之智。自用智慧觀照。不假文字。若
如是者。何用更立文字。今為未知者。假以文
字指歸。令見自性。若發明時。即是豁然還得
本心。於本心中。無法不了。故云悟無念法者。
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是知若
入無念法門。成佛不出剎那之際。若起心求

道。徒勞神於塵劫之中。如釋迦文佛。從過去
無量劫來。承事供養無數恒河沙等諸佛。皆
不得記。何以故。以依止所行有所得故。至燃
燈佛時。因獻五莖蓮華。乃得授記釋迦之號。
方達五陰性空。心無所著。始見天真之佛。頓
入無得之門。故將蓮華獻佛。用表證明。所以
華嚴經頌云。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尚不
用瞥起思量。豈況勞功永劫。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6

夫即心成佛者。為即真心。為即妄心。

答。唯
即真心。悟心真故。成大覺義。故稱為佛。

問。若
即真心。有何勝義。若即妄心。成何過咎。

答。畢
竟空門。理無眹迹。分別之道。事有開遮。妄心
者。從能所生。因分別起。發浮根之暫用。成對
境之妄知。若離前塵。此心無體。因境起照。境
滅照亡。隨念生塵。念空塵謝。若將此影事而
為佛身。既為虛妄之因。只成斷滅之果。真心
者。湛然寂照。非從境生。含虛任緣。未嘗作意。
明明不昧。了了常知。舒之無蹤。卷之無迹。
如澄潭瑩野。明鏡懸空。萬像森羅。豁然虛鑒。
不出不入。非有非無。斯則千聖冥歸。萬靈交
會。信之者。徹大道之原底。體之者。成常住之
法身。祖佛同指此心而成於佛。亦名天真佛。

法身佛。性佛。如如佛。亦非離妄。妄無體故。亦
非即真。真非即故。真妄名盡。即離情消。妙圓
覺心。方能顯現。又以本具故。方能開示。故云
如來正覺心。與眾生分別心。契同無二。為開
示悟入之方便。是以若眾生心與諸佛心各
異。如何說開。只為契同。方垂方便。如藏中無
寶。徒勞掘鑿。只為有寶。不廢人功。但發信心。
終當見性。故云我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
所以云。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六
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如是的指。
何用別求耶。故心丹訣云。茫茫天下虛尋覓。
未肯迴頭自相識。信師行到無為鄉。始覺從
來枉施力。所以華嚴論云。以無明住地煩惱。
便為一切諸佛不動智。一切眾生。皆自有之。
只為智體。無性無依。不能自了。會緣方了。故
知一切眾生。皆是佛智。不得了緣。無由覺悟。
了即成佛。如大品經云。有菩薩初發心。即坐
道場為如佛。所以龐居士偈云。心若如。神自
虛。不服藥。病自除。白蓮華。如意珠。無勞覓。
莫驅驅。智者觀財色。了了如幻虛。衣食支身
命。相勸學如如。時至移庵去。無物可盈餘。又
古人云。一丸療萬病。不假藥方多。

問。若即
真心成佛。妄覺墮凡。則妄念違宗。真心順覺。
斯乃真妄有二體用分離。如何會通圓融一旨。

答。真妄無性。常契一原。豈有二心而互相
即。以性淨無染。妄不可得。如幻刀不能斫石。
苦霧不能染空。為不了一心之人。所以說即。

如台教問云。無明即法性。無復無明。與誰相
即。

答。如為不識氷人。指水是氷指氷是水。但

有名字。寧復有二物相即耶。是知時節有異。
融結隨緣。濕性常在。未曾變動。乃至即凡即
聖。亦復如是。凡聖但名。一體無異。故先德釋
華嚴經云。一世界。盡法界亦如是者。知一眼
如。一切眼如皆然。舉譬。如一人身有手足。一
切人皆有手足。是以不了此一心。皆成二見。
若凡夫執著此心。造輪迴業。二乘厭棄此心
求灰斷果。又凡夫無眼。將菩提智照。成煩惱
火燒。如大富盲兒。坐寶藏中。舉動罣礙。為寶
所傷。二乘將如來四德祕藏。為無常五陰。謂
是賊虎龍蛇。怕怖馳走。縛脫雖殊。取捨俱失。
若諦了通達之者。不起不滅。無得無生。了此
妄心念念無體。從何起執。念念自離。不須斷
滅。尚不得一。何況二乎。故知諸法順如。證圓
成。而情無理有。群情違旨。執遍計。而情有理
無。順常在違。一道而何曾失體。情不乖理。千
途而未暫分岐。洞之而情理絕名。了之而順
違無地。是以法法盡合無言之道。念念皆歸
無得之宗。天真自然。非于造作。如無言菩薩
經云。爾時舍利弗。謂無言菩薩曰。汝族姓子。
不能語言。云何欲問如來義乎。無言曰。一切
諸法。悉無文字。亦無言詞。所以者何。一切眾
生。皆悉自然。無諸言教。及眾想念。所以若約
事備陳。則凡聖無差而差。若就理融即。則生
佛差而不差。是以差與不差。俱不離真如之
體。如華嚴演義云。無差之差者。是圓融上之
行布也。差之無差者。是行布上之圓融也。如
攬別成總。非離別外而有此總。如是融攝。無
法不歸。則三乘非三。五性非五。如是妙解。方

被宗鏡之光。離此見生。悉乖不二之旨。

問。
若一切眾生。即心是佛者。則諸佛何假三祇
百劫。積功累德方成。

答。為復學一乘實法。
為復趣五性權機。此論自證法門。非述化儀
方便。且楞伽經說有四佛。一化佛。二報生佛。
三如如佛。四智慧佛。隨機赴感。名之為化。酬
其往因。名之為報。本覺顯照。名為智慧。理體
無二。故曰如如。華嚴經明十種佛。所謂於安
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
佛。深信見。住持佛。隨順見。涅槃佛。深入見。法
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
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授見。又佛總具
十身。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
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智身。
九法身。十虛空身。若別依五教。隨教不定。一
小乘教。有二身佛。一生身。二法身。二大乘初
教。有三身佛。一法身。二應身。三化身。三終教。
有四身佛。一理性身。二法身。三報身。四應化
身。四頓教。唯一佛身。一實性佛。五一乘圓教。
有十身佛。又約性成佛。五教差別不同。小乘
唯悉達一人為佛性。初教半成半不成。以有
性無性分故為佛。終教凡有心者。當得作佛。
除草木等。頓教無佛無性。離言說相為佛。圓
教無所不有佛性。以三種世間皆是為佛。若
三種世間。皆是為佛者。則內外心境。無非佛
矣。又約心成佛。小乘以善心修所得為佛。初
教心性為佛。終教以心相性泯為佛。頓教心
本不生為佛。圓教以心無礙無盡為佛。又天
台明四教佛。一藏教佛。二通教佛。三別教佛。

四圓教佛。若以如如佛。心佛。本性佛。誰人不
具。若以國土身。法身。虛空身。何法不圓。則處
處而皆是寶坊。丘陵誰立。念念而咸成正覺。
妄想何分。如盲者不覩光明。非朝陽夕魄之
過咎。似小果不聞圓頓。豈佛心妙旨之親
疎。但以法弱由於根微。道廣在乎量大。淺機
自感。妙有證作無常。薄福所宜。珍寶化為瓦
礫。空迷己眼。錯認他身。分實際以千差。致化
儀之百變。如大方等無想經云。爾時佛告大
雲密藏菩薩言。善男子。汝今當燃大智慧燈。
破諸眾生。狂愚黑闇。若言如來。真實出生輸
頭檀舍。出家學道。修習苦行。壞魔兵眾。坐於
道場。成菩提道。當知是人。即是謗佛。寧當斷
首。拔出其舌。終不出此虛妄之言。何以故。非
是善解如來祕密語故。又大涅槃經云。若言
釋迦如來。從兜率天。降神母胎。乃至八相成
道。此是聲聞曲見。故云為劣解眾生。母胎出
現。是以入此宗鏡。出語無過。舉念皆真。若未
到斯門。說是成非。攝心猶錯。如圓覺經云。動
念之與息念。皆歸迷悶。信心銘云。不識玄旨。
徒勞念淨融大師云。悟此宗人。道佛不是亦
得。若未信者。設念佛亦成妄語。故知不達宗
鏡。凡有見解。盡成謗佛謗法謗僧。任萬慮千
思。未有相應之日。纔了此旨。自然一念無差。
所以華嚴論云。從初發心十住之首。以三昧
力。頓印三界。三世一際。諸法一味。解脫涅槃。
常寂滅味。更無始終。因果一際。諸性一性。諸
智一智。諸相一相。諸行一行。三世一念。一念
三世。乃至十世。如是等法。自在無礙。此經法

門。無始無終。名為常轉法輪。是故此經教門。
依本安立。以備大根。依本一際。不立始終。為
非虛妄見故。入一總得餘。為法界一際故。不
同權學。見未盡故。入餘總得一。為法界體無
礙故。如圓珠無方。如明鏡頓照。如虛空無隔。
如響無依。如影不礙。如化人所生。此法門者。
是該括始終一際。圓滿無礙。無成無壞。無出
無沒。常轉法輪。若人了得此法門者。佛智。自
然智。無師智。之所現前。為此法無出沒故。還
以自然無出沒智。而自能得之。非情繫思量
之所能。得也。一切權教法門。總在其中。一時
而說。為諸權教。不出法界。無三世故。各依自
見。無量差殊。此一乘教。是始成正覺時說。若
依情。是最初成佛時說。若依智。無始終說。故
知成佛說法。不離一念。如華嚴經中。毘目仙
人。執善財手。即時善財。自見其身。往十方十
佛剎微塵數世界中。到十佛剎微塵數諸佛
所。見彼佛剎。及其眾會。諸佛相好。種種莊嚴。
乃至或經。百千億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
劫。乃至時彼仙人。放善財手。善財童子。即自
見身。還在本處。是知不動本位之地。而身遍
十方。未離一念之中。而時經億劫。本位不動。
遠近之剎歷然。一念靡移。延促之時宛爾。不
依宗鏡。何以消文。萬法冥歸。終無別旨。

問。
無性理同。一時成佛者。云何三乘等人。見佛
有其差別。

答。隨心感現。影像不同。自業差
殊。非佛有異。觀一水而俄分四等。皆自見殊。
共寶器而飯色不同。非他業變。則全心是佛。
全佛是心。即真如心。是法身佛。且法身無相。

真性無形。形相尚無。云何差別。皆是自識。照
影不同。如五百婆羅門。見灰身而起信。劬師
羅長者。覩三尺而發心。無邊身菩薩。窮上界
而有餘。住小聖之凡夫。觀丈六而無盡。如觀
佛三昧經云。佛白父王。及勅阿難。吾今為汝。
悉現具足身相。說是語已。佛從座起。令眾俱
起。令觀如來。從頂順觀。至足輪相。復從足相。
逆觀至頂。一一身分。分明了了。如人執鏡。自
見面像。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若有能毀佛禁
戒者。見像純黑。猶如灰人。五百釋子。但見灰
人。有千比丘。見赤土色。優婆塞十六人。見黑
象脚色。優婆夷二十四人。見如聚墨。比丘尼。
見如白銀。優婆塞。優婆夷。有見如藍染青色。
四眾悲淚。釋子拔髮碎身。自述所見。乃至佛
各為說。過去宿因。致茲異色。故識論云。境隨
業識轉。是故說唯心。又密跡經云。一切天人
見佛色量。或如黃金白銀。諸雜寶等。乃至或
見丈六。或見一里。或見十里。乃至百億。無量
無邊。遍虛空中。是則名為如來身密。故知隨
見不同。跡分多種。不唯見佛。觀法亦然。隨智
淺深。法成高下。如大涅槃經云。十二因緣。下
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
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得佛菩
提。乃至八相成道。不出剎那際三昧門。隨眾
生見聞。自分時分。故先德云。是故如來。於一
念中。八相成道。不出剎那際者。以降生時。即
是成道時。即是度人時。即是入滅時。何以故。
以一切法。同時俱成故。一成一切成。華嚴經
云。不離覺樹。而昇。釋天者。疏釋云。佛得菩

提。智無不周。體無不在。無依無住。無去無來。
然以自在即體之應。應隨體遍。緣感前後。有
住有昇。閻浮有感。見在道樹。天宮有感。見昇
天上。非移覺樹之佛。而昇天宮。故云不離覺
樹。而昇釋殿。法慧偈云。佛子汝應觀。如來自
在力。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此不離也。
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此而昇也。又古師。
釋有十義。一約處相入門。以一處中。有一切
處故。是此天宮等。本在樹下。故不須起。然是
彼用。故說昇也。二亦約相入門。以一處。入一
切處故。樹遍天中。亦不須起。欲用天宮。表法
昇進。故云昇也。三由一切即一故。天在樹下。
四由一即一切故。樹在天上。不起等准前。五。
約佛身。謂此樹下身。即滿法界。遍一切處。則
本來在彼。不待起也。機熟令見。故云昇也。是
故如來。以法界身。常在此。即是在彼。六約佛
自在不思議解脫。謂坐即是行住等。在此即
在彼。皆非下位測量故也。七約緣起相由門。
八約法性融通門。九約表示顯法門。十約成
法界大會門。不思議經云。以一切佛。一切諸
法。平等平等。皆同一理。如陽焰等。一切眾生。
及諸如來一切佛土。皆不離想。乃至若我分
別。佛即現前。若無分別。都無所見。想能作佛。
離想無有。如是三界。一切諸法。皆不離心。普
賢觀經云。爾時行者。聞普賢說。深解義趣。憶
持不忘。日日如是。其心漸利。普賢菩薩。教其
憶念十方諸佛。隨普賢教。正心正意。漸以心
眼。見東方佛。身黃金色。端嚴微妙。見一佛已。
復見一佛。如是漸漸遍見東方一切諸佛。心

想利故。遍見十方一切諸佛。無量壽經云。諸
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
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具三十二相。八十隨
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
心想生。此無量壽經。為中下之機。作十六觀
想。令韋提夫人等。暫現佛身。恐生外解。故有
此說。是心是佛之文。令生實見。華嚴出現品
云。佛子。譬如大海。其水潛流四天下地。及八
十億諸小洲中。有穿鑿者。無不得水。而彼大
海。不作分別。我出於水。佛智海水。亦復如是。
流入一切眾生心中。若諸眾生觀察境界。修
習法門。則得智慧清淨明了。而如來智。平等
無二無有分別。但隨眾生心行異故。所得智
慧各各不同。佛子。是為如來心相。又問明品
頌云。譬如水一味。因器有差別。佛福田亦然。
眾生心故異。又頌云。譬如淨明鏡。隨色而現
像。佛福田如是。隨心獲眾報。起信論云。復次
真如用者。謂一切諸佛。在因地時。發大慈悲。
修行諸度四攝等行。觀物同己普皆救脫。盡
未來際。不限劫數。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
不取眾生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滅無始無
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種種自在。
差別作用。周遍法界真如等。而亦無有用相
可得。何以故。一切如來。唯是法身。第一義諦。
無有世諦。境界作用。但隨眾生見聞等故。而
有種種作用不同。此用有二。一依分別事識。
謂凡夫二乘心所見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
轉識影現。見從外來。取色分限。然佛化身。無
有限量。二依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

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受用身。身有無量
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其
無量功德莊嚴。隨所應見。無量無邊。無際無
斷。非於心外。如是而見。此諸功德。皆因波羅
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無
邊喜樂功德相故。亦名報身。又凡夫等所見。
是其麁用。隨六趣異。種種差別。無有無邊功
德樂相。名為化身。初行菩薩。見中品用。以深
信真如故。得少分見。知如來身。無去無來。無
有斷絕。唯心影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未
能離微細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淨心菩薩。
見微細用。如是轉勝。乃至菩薩究竟地中。見
之方盡。此微細用。是受用身。以有業識。見受
用身。若離業識。則無可見。一切如來。皆是法
身。無有彼此差別色相。互相見。故古釋云。依
分別事識。謂凡夫二乘心所見者。是名化身
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識。計有外塵。即是分別
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心外。順彼事識分別
計度。迷於唯心。故言從外來。不達即色是心。
無有分劑。故云取色分劑不能盡知。

問。佛身
何故唯眾生真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

答。但
眾生迷於自理。起諸妄念。是時真如。但顯染
相。以本覺內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真
用即顯。厭求劣故。相用即麁。厭求漸增。用亦
微細。如是漸漸。乃至心原。無明既盡。厭求都
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平等平等。無二無別。
未至心原已還。用於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
中現也。

問。若據此義。用從真起。何說言轉識
現耶。

答。轉識即是賴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

起現識。現諸境界。此識即是真妄和合。

問。若
據此義。乃是眾生自心中真如之用。云何說
云佛報化也。

答。眾生真心。則諸佛體無差別。
若隨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真不
立。若返流出纏。真有功能。真雖有功。離妄不
顯。就緣起和合中說其用耳。既從法身。起報
化用。何得不是眾生真心耶。以真心是法家
之身。凡聖同共一法身故。經云。心造諸如來。
所以即心是佛故。

問。若真心即佛者。何故云
從波羅蜜等因緣生。

答。此約本覺隨染義說。
然其始覺。覺至心原。平等一際。有何差別。又
即以諸佛悲智為增上。緣眾生機感。種子為
因。託佛本質上。自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
現。法界品。彌伽長者。徹見十方佛海。顯此定
者。唯心之觀。知眾生界。無量無邊。皆心現故。
明隨心念佛。諸佛現前。以唯心觀。遍該萬法。
今約上中下根。隨自心觀。見佛不同。有其四
等。一凡夫。由帶過去六道惡業習氣不盡。或
見佛是樹神。天神。黑脚象。三尺等身。二小乘。
由帶業生滅之見。見佛是金槍馬麥。打身出
血。俱非樂相。三大乘。初終頓等。三教菩薩。由
是唯識觀。佛乃是賴耶識中。轉識所現之相。
故。見此佛身。唯是心現。不離真如。無有分劑。
遍一切處。隨眾生根。自然顯現。此是樂相。四。
一乘圓教菩薩。以法界圓明之智。依正該攝理
事人法。以此之智。感見十身理事無礙。又三
世融通一切。是故佛身不離十方道樹。常詣
六天。智乃遍觀一切。恒無作念。十四科法身
義云。經明法身者。跡指丈六同人身是聚義。

而無非法。故有法身之稱。尋經之旨。以如來
照體虛存為身。累盡為法。乃是所以真法身
也。然即以善感應。應即隨類成異。但於見者
是有。佛常無身故。經云。如來之身。是幻化身。

問。佛必無身者。云何以解感丈六耶。

答。眾生
以未足之善。仰感如來至足之地。道足即能
應化無方。未足故唯見其所見法。不達即身
是虛幻也。

問。夫感應之道。皆由情徹冥契。故
致事効於當時。內外理應是同。如婦人詣情
幽冥。城為之崩。孝至而石開。此即事隨心變。
云何以善感丈六。而云是虛幻身耶。

答。城崩
石開。此由情感於物。物實故崩開。非虛。解感
法身。法身非有。但信解為惑所壅隔。故見丈
六為實。豈非人自見所感耶。

問。丈六若是虛
幻。何由傳於實理耶。

答。理妙非麁不傳。猶影
之傳於形也。

問。法身無形者。為即法身是丈
六。為法身外別有丈六耶。

答。感法身為丈六。
何有別也。如聲感谷而出響。豈容谷外別有
響哉。

問。眾生為緣法身生見。為緣丈六生見
耶。

答。感見法身所應。何緣見法身。如見影知
有樹。不見樹也。

問。法身是常。丈六亦是常不。

答。丈六理是常。但於人是無常。故經云。如暗
中樹影。非肉眼所見也。古釋云。佛常無身者。
明。感應非真。法身是實。感是能感。屬眾生。應
謂所應。屬佛。以眾生有感佛之善。自見不同。
有見釋迦丈六彌勒千尺。或覩無邊之相。或
見三尺之形。與眾生根善有淺深。遂令應身
精麁隨異。故云佛真法身。猶若虛空。應物現
形。如水中月。又佛常無身者。無分段變易之

身。以法身至妙。不可以形質求。故云無身。據
乎實理。非無妙色妙心。妙色。故能分形適變。
妙心。故能虛能鑒故。天親頌云。報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金光明經云。應化二身是假名
有。法身是真實有。道足即能應化無方者。以
法身道足故。能應化無方。即是無所不應。無
其定一之身。眾生位居信解。以未足之善。唯
隨其所見丈六等身。不足之善者。法雲已還。
信解善也。至足之地者。佛果極照。道滿菩提。
名至足之地。以善未足故。不能了達丈六三
尺等身。即是虛幻。唯法身及自受用身。可名
真實。如婦人詣情幽冥。城為之崩者。列女傳
云。杞梁妻。就其夫屍。於城下哭之。十日而
城為之崩。孝至而石開者。漠書云。李廣無父。
問其母曰。我父何耶。母曰。虎殺之。遂行。射虎
於草中。夜見石似虎。射之沒羽。後射之終不
入矣。以城石之事。隨心感變。所以崩開。理妙
非麁不傳。由影之傳於形者。明丈六雖麁而
能傳妙理。託事表理。寄言顯道。猶影傳於形。
亦如指指月。清涼疏云。舊佛新成。曾無二體。
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時。故即真而應。
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真。三佛圓融。十身無礙。
故辯應現即顯真成。又佛身無依。應機普現。
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朱紫。形無定形。猶
光影之任修短。相無定相。似明鏡之對妍媸。
故隨樂皆見。乃至一身多身。但由眾生分別
心起。故無積無從。其猶並安千器。數步而千
月不同。一道澄江。萬里而一月孤映。又如三
舟共觀。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見月千里

隨南。北者。見月千里隨北。停舟之者。見月不
移。是為此月。不離中流而往南北。設百千共
觀。八方各去。則百千月各隨其去。是以情隔
即法身成異。心通而玄旨必均。紜紜自他。於
佛何預。是以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
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原莫二執迹多端。一
身多身。經論異說。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
一為多。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
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薩
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多處別現。若云
異者。何復言而不分身。故說此經佛。並非前
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相融。一多無礙。
即毘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
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同
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
思故。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言十身者。如前
所述。今就佛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
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
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言無礙
者。指歸中有十義。一用周無礙。謂於念劫剎
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
遍故。經頌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
如是等。二相遍無礙。於一一差別用中。各攝
一切業用。如在胎中。即有出家成道等類。如
是一切自在無礙。三寂用無礙。雖現如是無
邊自在。然不作意。不起念。常在三昧。不礙起
用。不思議品云。於一念中。皆能示現一切三
世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無
二三昧。是為諸佛。不可譬喻。不可思議境界。

譬如摩尼雨寶。天鼓出聲。皆無功用。任運成
就。四依起無礙。如此所現。雖無功用。皆依
海印三昧之力。而得顯現。經頌云。一切示現
無有餘。海印三昧威神力。五真應無礙。即此
應現無盡身雲。即無生滅。即是法身平等一
味。不礙業用。無有限量。六分圓無礙。即此遍
法界盧舍那身。一一身。一一支分。一一毛孔。
皆亦有自舍那全身。是故分處即圓滿。經頌
云。如來無量功德海。一一毛孔皆悉見。七因
果無礙。謂於身分毛孔處。現自舍那往昔本
生。行菩薩行所受之身。及佛眉間出勝音等塵
數菩薩。八依正無礙。謂此身雲。即作一切器
世間。經頌云。或作日月遊虛空。或作河池井
泉等。又亦潛身入彼諸剎。一一微細塵毛等
處。皆有佛身圓滿普遍。九潛入無礙。謂入眾
生界。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出現
品云。佛智潛入眾生。又云。眾生心中。有佛成
正覺等。又亦攝一切眾生。在一毛孔。善化天
王頌云。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在中
等。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
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
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
無礙。如是無礙。但是一心。若有外塵。絲毫成
滯。如華嚴經頌云。佛身非過去。亦復非未來。
一念現出生。成道及涅槃。華嚴演義。釋見佛
差別。今寄清涼。五臺求見文殊。以況法界見
佛差別。總有十義。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二。
或同處各見。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
五或同時異處見。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

時異處見。八或同時同處見。九或一人於同
異交互時處。見多人所見。十或一人於同異俱
時處。見一切人所見。謂同時同處。異時異處。
名同異俱時處。既是一人時該多時。處遍諸
處。見通諸境。故是普眼機也。故知文殊真體。
尚非是一。見者自有差殊。可驗唯心。彌加
深觀。又如云。一文殊從一處東來。即一切處
文殊者。一約義。復語其實德。如前谿之月。即
是後谿及萬江百川之月。全入前谿。所以爾
者。一切處月。不離本月故。本月落谿。則千處
俱落。二約表者。文殊主般若門。若約觀照般
若。智了萬境。無非般若。若白日麗天。無物不
明矣。若實相般若。無法非實相故。無非般若。
猶水遍波。無波非水。即大般若經云。般若波
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智智
清淨。何以故。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若色清
淨。若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
故。通於觀照。及實相也。

又問。佛前唯一普賢。
何以一一佛前。各有多耶。

答含有二義。一緣
起相由。正約主伴。兼明即入。謂為主須一為
伴必多。此一者。是即多之一。一切一也。多是
全一之多。一一切也。二力用交徹。一有一切。
普賢之身。不可思議。略有三類。一隨類身。隨
人天等。見不同故。二漸勝身。乘六牙象等。相
莊嚴故。三窮盡法界身。帝網重重。無有盡故。
此第三身。含前二身。及無盡身。

又問。如上所
說。則無一處無有普賢。今何不見。

釋有三意。
一約機不見。是盲者過。二不見是見。見虛空
身。以虛空不可見。若不見者。真見虛空。三亦

遍不見處故者。明見則不遍。何者。以可見不
可見。皆是普賢身。要令可見為身。則普賢身
不周萬有。如智不可見。豈非智身耶。明知由
有不見之處。方知遍耳。此第三身。何人能
見。慧眼方見。非肉眼所見。如是慧眼。無見無
不見矣。

卷 17

夫成佛之理。或云一念。或云三祇。未審定取
何文。以印後學。

答。成佛之旨且非時劫。遲
速之教。屬在權宜。故起信論明。為勇猛眾生。
成佛在於一念。為懈怠者。得果須滿三祇。但
形教跡之言。盡成方便。楞嚴經鈔云。劫者。是
時分義。而有成住壞空。皆由眾生。妄見所感。
且妄見動。外感風輪。由愛發故。外感水輪。由
堅執心。外感地輪。由研求懆故。外感火輪。由
四大故。起六根。起六根故。見六塵。見六塵故。
有時分。若了無明根本一念妄心。則知從心
所生三界。畢竟無有。且時因境立。境尚本空。
時自無體。何須更論劫數多少。但一念斷無
明。何假更歷僧祇。是以首楞嚴經云。如幻三
摩提彈指超無學。又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
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

知覺。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
覺。亦無漸次。故知長短之劫。由一念來。三乘
趣果。並是夢中。說悟時事。皆無多劫耳。所以
法華經。演半日為五十小劫。維摩經。演七日
為一劫。又如涅槃經云。屠兒廣額。日殺千羊。
後發心已。佛言。於賢劫中成佛。諸大菩薩。及
阿羅漢疑云。我等成佛即遠劫。廣額何故成
佛在先。佛言。欲得早成者。即與早。欲得遠
成者。即與遠。若頓見真性。即一念成佛。故知
利鈍不同。遲速在我。可驗心生法生。心滅法
滅矣。以三界無別法。但是一心作。一切境界。
皆因動念。念若不生。境本無體。返窮動念。念
亦空寂。即知迷時無失。悟時無得。以無住真
心。不增減故。如首楞嚴經云。佛言。富樓那。汝
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
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瞋責己頭。不見面
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於意云何。此人何因
無故狂走。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他故。佛
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
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
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
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
生。欲何為滅。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
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
本無所有。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
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來。縱未歇狂。亦何
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汝但不隨
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
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

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
勞。肯綮修證。古釋云。頭無得失者。頭喻真
性。無明迷時。性亦不失。無明歇時。亦不別得。
歇即菩提者。但悟本體。五現量識。一切萬行。
皆悉具足。即是菩提。如涅槃經云。一切眾生。
本來成佛。無漏智性。本自具足。又頓從漸得
名。俱稱方便。古釋云。若據說頓。亦是方便。若
云漸頓俱是。亦謗於佛。俱不是。亦謗於佛。是
以本覺體上。離頓漸。離言說。何處有頓漸名
字。第六識動。有分別。不動。即等周法界。五現
量識等。一一根皆遍法界。眼見色時。色不可
得。元來等法界。法華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
相常住。即知世間一切諸相。本來常任。何行
位能知。唯佛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為眾
生迷不知。故說。若知。不俟更說。方知有說皆
屬方便。

問。即自心成佛者。還立他佛不。若
決定不立。則無諸佛之所威神建立。加被護念
等。便成斷見。

答以自心性。遍一切處故。所
以若見他佛。即是自佛。不壞自他之境。唯是
一心。眾生如像上之模。若除模。既見自佛。亦
見他佛。何者。雖見他佛。即是自佛。以自鑄出
故。亦不壞他佛。以於彼本質上。雖變起他佛
之形。即是自相分故。變與不變。皆是一心。所
以因眾生迷悟二心。有見不見自他之理。若
約真性。迷悟何從。自他俱泯。以法身無形。無
自他相見之相。古德云。迷有二種。一心外取
境。生想違理。故不能見無相之佛。二取內蘊
相。不了性故。不見心佛。悟有二種。一了一切
法。即心自性。性亦非性。情破理現。則見舍那

身。稱於法性。無內外也。二了蘊性相。則見自
心之佛。與舍那非一非異。如天帝釋不修天
業。宮殿何以隨身。轉輪王不作王因。七寶無
由聚集。唯憑自善。外感勝緣。是以華嚴經云。
佛子。一切如來。同一體性。大智輪中。出生種
種智慧光明。佛子。汝等應知。如來於一解脫
味。出生無量不可思議種種功德。眾生念言。
此是如來神力所造。佛子。此非如來神力所
造。佛子。乃至一菩薩。不於佛所曾種善根。能
得如來少分智慧。無有是處。但以諸佛威德
力故。令諸眾生見佛功德。而佛如來。無有分
別。無成無壞。無有作者。亦無作法。佛子。是
為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之相。寶藏論云。夫所
以真一無一而現不同。或有人念佛佛現。念
僧僧現。但彼佛非佛非非佛。而現於佛。乃至
非僧非非僧。而現於僧。何以故。彼妄心。悕望
現故。不覺自心所現。聖事緣起。一向為外境
界。而有差別。實非佛法僧。而有異也。乃至譬
如有人。於大冶邊。自作模樣。方圓自稱。願彼
融金。流入我模。以成形像。然則融金。雖成形
像。其實融金。非像非非像。而現於像。彼人念
佛。亦復如是。大冶金。即喻如來法身。模樣者。
即喻眾生希望。念融得佛故。以念佛和合緣。
生起種種身相。然彼法身。非相非非相。何謂
非相。本無定相。何謂非非相。緣起諸相。然則
法身。非現非非現。離性無性。非有非無。非心
非意。不可以一切量度也。但彼凡夫隨心而
有。即生現佛想。一向謂彼心外有佛。不知自
心和合而有。或一向言心外無佛。即為謗正

法也。釋曰。何謂非相。本無定相者。以因心所
現。外相無體。從心感生。緣盡即滅。何相之有。
故云本無定相。何謂非非相。緣起諸相者。既
稱無定。但隨緣現。因緣和合。幻相不無。故云
緣起諸相。若能不生分別。不執自他。內不執
有而取諸蘊。外不執無而謗正法。則開眼合
眼。舉足下足。非見非非見。為真見佛矣。寶性
論云。依佛義故。經云。佛告阿難。言。如來者。
非可見法。是故眼識。不能得見故。依法義故。
經云。所言法者。非可說事。以是故。非耳識所
聞故。依僧義故。經云。所言僧者。名無為。是
故不可身心供養。禮拜讚歎。故知三寶。如虛空
相。非見聞之所及。則眾生之心佛。度佛心之
眾生。若有一法對治。盡成邪見。故六祖云。邪
來正度。迷來悟度。愚來智度。惡來善度。如是
度者。即是真度。

問。既心外無佛。見佛是心。
云何教中。有說化佛來迎。生諸淨剎。

答。法
身如來。本無生滅。從真起化。接引迷根。以化
即真。真應一際。即不來不去。隨應物心。又化
體即真。說無來去。從真流化。現有往還。即不
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也。不來而來。似水月
之頓呈。不見而見。猶行雲之忽現。

問。如上
所說。真體則湛然不動。化則不來而來。正是
心外有他佛來迎。云何證自心是佛。

答。一
是如來慈悲本願功德種子增上緣力。令曾
與佛有緣眾生。念佛修觀。集諸福智。種種萬
善。功德力以為因緣。則自心感現佛身來迎。
不是諸佛實遣化身而來迎接。但是功德種
子本願之力。以所化眾生。時機正合。令自心

見佛來迎。則佛身湛然常寂。無有去來。眾生
識心。託佛本願功德勝力。自心變化。有來有
去。如面鏡像。似夢施為。鏡中之形。非內非外。
夢裏之質。不有不無。但是自心。非關佛化。則
不來不去。約諸佛功德所云。有往有還。就眾
生心相所說。是知淨業純熟。目覩佛身。惡果
將成。心現地獄。如福德之者。執礫成金。業貧
之人。變金成礫。礫非金而金現。金非礫而礫
生。金生但是心生。礫現唯從心現。轉變是我。
金礫何從。抱疑之徒。可曉斯旨。

問。如前剖
析。理事分明。佛外無心。心外無佛。云何教中
更立念佛法門。

答。只為不信自心是佛。向
外馳求。若中下根。權令觀佛色身。繫緣麁念。
以外顯內。漸悟自心。若是上機。只令觀身實
相。觀佛亦然。如佛藏經云。見諸法實相。名為
見佛。何等名為諸法實相。所謂諸法畢竟空
無所有。以是畢竟空無所有法念佛。乃至又
念佛者。離諸想。諸想不生。心無分別。無名字。
無障礙。無欲無得。不起覺觀。何以故。舍利
弗。隨所念起。一切諸想。皆是邪見。舍利弗。隨
無所有。無覺無觀。無生無滅。通達是者。名為
念佛。如是念中。無貪無著。無逆無順。無名無
想。舍利弗。無想無語。乃名念佛。是中乃至無
微細小念。何況麁身口意業。無身口意業處。
無取無攝。無諍無訟。無念。無分別。空寂無性。
滅諸覺觀。是名念佛。舍利弗。若人成就如是
念者。欲轉四天下地。隨意能轉。亦能降伏百
千億魔。況弊無明。從虛誑緣起。無決定相。是
法如是。無想無戲論。無生無滅。不可說。不可

分別。無暗無明。魔若魔民。所不能測。但以世
俗言說。有所教化。而作是言。汝念佛時。莫取
小想。莫生戲論。莫有分別。何以故。是法皆空。
無有體性。不可念一相。所謂無相。是名真實
念佛。華嚴經頌云。譬如日月住虛空。一切水
中皆現影。住於法界無所動。隨心現影亦復
然。又頌云。譬如帝青寶。照物皆同色。眾生見
佛時。同佛菩提色。釋云。諸佛菩提之色。即眾
生心性之光。以心無相故。菩提亦復然。所以
文殊頌云。無色無形相。無根無住處。不生不
滅故。敬禮無所觀。又頌云。虛空無中邊。諸佛
心亦然。心同虛空故。敬禮無所觀。華嚴入法
界品中。德雲比丘。入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
慧光明。普見法門。乃至住一切世念佛門。隨
於自心之所欲樂。普見三世諸如來故。入不
思議解脫境界品頌云。心能普集無邊業。莊
嚴一切諸世間。了一切法皆是心。現身等彼
眾生數。入楞伽經偈云。佛及聲聞身。辟支佛
身等。復種種色身。但說是內心。大方廣如來
祕密藏經云。如來密藏法。謂一切智心。乃至
是心為柱。不怯不弱。不羸不壞。無有懶墮。
不背不捨。順向是心。而覺了之。華手經云。一
切諸法。如日明淨。隨所正觀。皆入無際。釋曰。
一切諸法。皆是心光。無有瑕翳。故云如日明
淨。隨所有法。能作斯觀。無不入自心無際之
際。又止觀明。念佛三昧門者。當云何念。為復
念我。當從心得佛。從身得佛。佛不用心得。不
用身得。不用心得佛色。不用色得佛心。何以
故。心者佛無心。色者佛無色故。不用色心得

三菩提。佛色已盡。乃至識已盡。佛所說盡者。
是癡人不知。智者曉了。不用身口得佛。不用
智慧得佛。何故。智慧索不可得。自索我了不
可得。亦無所見。一切法本無所有。壞本絕本。
又如夢見七寶。親屬歡樂。覺已追念。不知在
何處。如是念佛。又如佛在時。三人為伯仲。聞
毘耶離國婬女人。名菴羅婆利。舍衛國有婬
女人。名須曼那。王舍城婬女人。名憂鉢羅槃
那。有三人。各各聞人讚三女人。端正無比。晝
夜專念。心著不捨。便於夢中。夢與從事。覺已
心念。彼女不來。我亦不往。而婬事得辦。因是
而悟。一切諸法。皆如是耶。於是往到跋陀婆
羅菩薩所。問是事。跋陀婆羅答言。諸法實爾。
皆從念生。如是種種為此三人。方便巧說諸
法空。是時三人。即得阿鞞跋致。是知人不來
往。而樂事宛然。當如是念佛。又如人行大澤。
飢渴夢得美食。覺已腹空。自念一切所有法。
皆如夢。當如是念佛。數數念莫得休息。用是
念。當生阿彌陀國。是名如相念。大方等大集
經云。佛告賢護。我念往昔。有佛世尊。號須波
日。時有一人。行值曠野。飢渴困苦。遂即睡眠。
夢中具得諸種上妙美食。食之既飽。無復飢
虛。從是寤已。還復飢渴。是人因此。即自思惟。
如是諸法。皆空無實。猶夢所見。本自非真。如
是觀時。悟無生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又如人以寶倚瑠璃上。影現其中。
亦如比丘觀骨。起種種光。此無持來者。無有
是骨。是意作耳。如大方等大集經云。復次賢
護。譬如比丘。修不淨觀。見新死屍。形色始變。

或青或黃。或黑或赤。乃至觀骨離散。而彼骨
散。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唯心所作。還見自心。
又如鏡中像。不外來。不中生。以鏡淨故。自見
其形。行人色清淨。所見者清淨。欲見佛。即見
佛。見即問。問即報。聞經大歡喜。自念。佛從何
所來。我亦無所至。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
見。心見佛。心。是佛。心是我。心。不自知心。心不
自見心。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泥洹。是法無
可示者。皆念所為。設有其念。亦了無所有。空
耳。是名佛印。無所貪。無所著。無所求。無所
想。所有盡。所欲盡。無所從生。無所可滅。無所
敗壞。道要道本。是印。二乘不能壞。何況魔耶。
婆沙論。明。新發意菩薩。先念佛色相。相體。相
業。相果。相用。得下勢力。次念佛四十不共法。
心得中勢力。次念實相佛。得上勢力。而不著
色法二身。偈云。不貪著色身。法身亦不著。善
知一切法。永寂如虛空。勸修者。若人欲得智
慧。如大海。令無能為我作師者。於此坐不運
神通。悉見諸佛。悉聞所說。悉能受持者。常行
三昧。於諸功德。最為第一。此三昧。是諸佛母。
佛眼。佛父。無生大悲母。一切諸如來。從此二
法生。碎大千地。及草木為塵。一塵為一佛剎。
滿爾世界中寶。用布施。其福甚多。不如聞此
三昧不驚不畏。況信受持讀誦為人說。況定
心修習。如搆牛乳頃。況能成是三昧。故無量
無邊。又婆沙論云。劫火官賊怨。毒龍獸眾病。
侵是人者。無有是處。此人常為天龍八部諸
佛。皆共護念稱讚。皆共欲見。共來其所。若聞
此三昧。如上四番功德皆隨喜。三世諸佛菩

薩皆隨喜。復勝上四番功德。若不修如是法。
失無量重寶。人天為之憂悲。如齆人。把栴檀
而不嗅。如田家子。以摩尼珠博一頭牛。故知
不識自心是佛。反求他法者。背道修道。其過
如是。即凡夫不達心寶。飲毒食於人天。二乘
遠離家珍。求除糞之傭直。故法華經云。有智
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問。夫
成佛門。若論修善。則有前後。若是性善。本一
心平等。諸佛既有性惡。闡提亦有性善。既同
一性。俱合成佛。云何闡提不成佛耶。

答。若
言性佛。何人不等。若約修成。闡提未具。台教。

問。闡提與佛。斷何等善惡。

答。闡提斷修善盡
但性善在。佛斷修惡盡。但性惡在。

問。闡提不
斷性善。還能令修善起。佛不斷性惡。還令修
惡起耶。

答。闡提不達性善。以不達故。還為善
所染。修善得起。廣治諸惡。佛雖不斷性惡。而
能達於惡。以達惡故。於惡得自在。故不為惡
所染。修惡不得起。故佛永無復惡。以自在故。
廣用諸惡法門。化度眾生。終日用之。終日不
染。不染。故不起。那得以闡提為例耶。若闡提
能達此善惡。則不復名為一闡提也。若依他
人明闡提斷善盡。為阿賴耶識所熏。更能起
善。阿賴耶。即是無記無明。善惡依持。為一切
種子。闡提不斷無記無明。故還生善。佛斷無
記無明盡。無所可熏。故惡不復還生。若欲以
惡化物。但作神通變現。度眾生耳。

問。若佛地
斷惡盡。作神通以惡化物者。此作意方能起
惡。如人畫諸色像。非是任運。如明鏡不動。色
像自形。可是不思議理能應惡。若作意者。與

外道何異。

答。今明闡提不斷性德之善。遇緣
善發。佛亦不斷性惡。機緣所激。慈力所熏。入
阿鼻。同一切惡事化眾生。以有性惡。故名不
斷。無復修惡。名不常。若修性俱盡。則是斷。不
得為不斷不常。闡提亦爾。性善不斷。還生善
根。如來性惡不斷。還能起惡。而是解心無染。
通達惡際即是實際。能以五逆相而得解脫。
亦不縛不脫。行非道而通佛道。闡提染而不
達。與此為異也。何謂不達。以不了無性故。是
以善惡諸法。皆以無性為性。此性。即是佛性。
即無住本。即法性故。此善惡性。不可斷也。即
今推自心性不可得。即無住處。能遍一切處。
即善惡性也。性無善惡。能生善惡。善惡可斷。
性不可斷。善惡同以心性為性。若斷性惡。則
斷心性。性不可斷。所以闡提不斷性善。縱墮
三塗。性善不減。性惡不增。直至成佛。性善不
增。性惡不減。此性即法身也。猶如明鏡。本無
好醜眾像。能現一切好醜眾像。像有增減。明
淨光體。不增不減也。鏡本無像。故能現像。佛
性無善惡。能現善惡。眾生不得性。但得善惡。
為善惡所拘。不得自在也。性善不壞。故地獄
發佛界善。性惡不壞。故佛能現六趣惡。又性
者。即是善惡等諸法之性。遍十方三世眾生
國土等。一切處。無有變異。不增不減。能現善
惡凡聖垢淨因果等。從性而起。故云性善性
惡。若善惡等。即無定相。隨緣搆習。如鏡中像。
無體可得。若遇淨緣即善。若因染緣即惡。從
修而得。故名修善修惡。若論性善。不唯闡提。
若論性惡。不唯諸佛。以是善惡諸法之性故。

即一切眾生。皆悉具有。一際平等。若覺了此
性。即便成佛。故能示聖現凡。自在無礙。若論
修善修惡。於上中下根。即不可定。隨修成之
厚薄。任力量之淺深。得世間報而六趣昇沈。
成出世果而四聖高下。以不了善惡之性故。
為善惡業之所拘。而不自在。若見性達道。何
道不成。則法法標宗。塵塵契旨。豈唯善惡二
法。而得自在耶。

問。三寶如虛空相。非見聞
之所及者。教中云何說見道。又稱見佛。

答。
約本智發明。假稱名見。非眼所覩。唯證乃知。
離見非見。方名真見。涅槃經云。菩薩實無所
見。無所見者。即無所有。無所有者。則一切
法。是以法性無所有。菩薩則無所見。與法理
會。假稱為見。實非見也。真性湛然。非是見法。
經云。不行見法。諸佛速與受記。則是離斷常
二邊。即見自身清淨。見身清淨。即是見佛清
淨。乃至見一切法。悉皆清淨。無非是佛。無非
是法。以自心性無生。順物遍一切處故。若一
微塵不是佛者。則成翳障。不入普眼之門。唯
墮能所之見。大集經云。梵天問海慧菩薩言。
善男子。汝今了了見佛法不。梵天言。佛法非
色。不可覩見。汝云何言了了見佛法耶。一切
諸法。悉不可見。夫了了者。即是佛法。無有二
相。是以來同水月。散若幻雲。見猶夢形。聞如
谷響。覺處即現。不從方來。迷處自無。不從此
去。如圓覺經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
千萬億不可說阿僧祇恒河沙諸佛世界。猶
如空華。亂起亂滅。般若假名論偈云。如來法
為身。但應觀法性。法性非所見。然亦不能知。

法性者。所謂空性。無生性。此即諸佛第一義
身。若見於此。名為見佛。經云。以見空性。名見
如來。又法性之處。無有一物可名所知。由是
彼智。亦不能知。又經言。大王。一切法性。猶如
虛空。等與眾物。為所依止。而其體性。非是有
物。亦非無物。能知此中。寂然無知。名為了知。
名為知者。隨俗言說。信解無生之福。多於寶
施。如有頌言。若人持正法。及發菩提心。不如
解於空。十六分之一。是以解第一義空。方成
般若。見無生自性。始了圓宗。以真空不壞業
果。尊卑宛然。不同但空不該諸有。如大涅槃
經云。有業有報。不見作者。如是空法。名第一
義空。所以見性之時。性本離念。非有念而可
除。觀物之際。物本無形。非有物而可遣。故云
離念之智。等虛空界。如大乘千鉢大教王經
云。是時普明菩薩。則證入毘盧遮那如來金
剛法藏三昧三摩地。令一切菩薩。及一切有
情眾生。同願修持。入此性淨真如法藏三昧
真際觀。云何應得修入此觀。菩薩則當觀照
心地。覺用心智。唯照心性。細細觀覺。覺照心
體。見性無動。證覺不動。即能恒用。用觀體智。
見性清淨。性自離念。離念無物。心等虛空。即
證聖智。如如聖性。二俱澄寂。空同無體。性體
虛靜。則是名為菩薩證入。真如法界性印。法
藏真際觀門。故知法界性。即眾生心性。眾生
心性。即虛空性。故大智度論云。復次舍利弗。
菩薩摩訶薩。欲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
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
空.散空.性空.自相性諸法空.不可得空.無

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釋云。內空者。即內法。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
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等。外空者。即外法。所
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無我。無我所
等。內外空者。即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
無我所等。空空者。以空破內空。外空。內外空。
破是三空。故名為空空。大空者。即十方空。東
方無邊。故名為大。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第
一義空者。第一義名諸法實相。不破不壞故。
是諸法實相亦空。何以故。無受無著故。若諸
法實相有者。應受應著。以無實故。不受不著。
若受若著。即是虛誑。有為空。無為空者。有為
法。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等。無為法。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虛空。


曰。有為法。因緣和合生。無自性故空。此則可
爾。無為法。非因緣生法。無破無壞。常若虛空。
云何空。

答曰。若除有為。則無無為。有為實相。
即是無為。如有為空。無為亦空。以二事不異
故。畢竟空者。一切法皆畢竟空。是畢竟空亦
空。空無有法故。亦無虛實相待。復次畢竟空
者。破一切法。令無遺餘故。名畢竟空。若有少
遺餘。不名畢竟空。無始空者。如經中說。佛語
諸比丘。眾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
死。始不可得。破是無始法故。名為無始空。散
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
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
車名。五陰和合因緣。故名為人。若離五陰。人
不可得。性空者。諸法性常空。假來相續故。似
若不空。譬如水性自冷。假火故熱。止火停久。

水則還冷。如經說。眼空無我。無我所。何以故。
性自爾耳。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總相。
別相。是。二相空。故名為相空。總相者。如無常
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
為堅相。火為熱相。一切諸法空者。一切法有
好有醜。有內有外。一切法有心生。故名為有。
無自體。故空。無所得空者。一切法。乃至無餘
涅槃不可得。故名無所得空。無法空。有法空。
無法有法空者。無法。名法已滅。是滅無故。名
無法空。有法空者。諸法因緣和合生。故有法。
實性無故。名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者。取無法
有法相不可得。是為無法有法空。乃至云。離
我我所故空。因緣和合生故空。無常苦空無
我。故名為空。始終不可得故空。唯心。故名為
空。故知一切萬法。皆從心現。悉無自體。盡稱
為空。所以云。若住此十八空門。當學般若。則
未甞有一法。能出我之靈臺智性矣。此十八
空。下至有為世間五陰。上至無為第一義諦。
收一切法。無不皆空。若不學般若。別尚餘宗。
體有而未達有原。窮空而不盡空理。須歸宗
鏡。內照發明。則外無一法。更有遺餘矣。又此
是如空。非體是空。以真心無礙。映現萬法。如
虛空不拒諸相發揮故。於真心中。能現一切。
其所現一切。雖依心無體。照見五蘊皆空。然亦
不著於空。能興佛事。如華嚴經頌云。十方所
有諸如來。了達諸法無有餘。雖知一切皆空
寂。而不於空起心念。以一莊嚴嚴一切。亦不
於法生分別。如是開悟諸群生。一切無性無
所觀。

問。法身之理。為復有法成。為復無法

成。為復一法成。為復異法成。

答。本覺心宗。
法身性地。口欲言而詞喪。心欲緣而慮亡。所
以然者。說有則妙體虛玄。談無則道無不在。
言生則三界無物。云滅則一體常靈。言一則
各任其形。說異則同歸實相。是知不可以稱
量。不可以希冀。若開方便。欲曉疑情。則不有
不無。非一非異。能超四句。方會一乘。

古德問
云。若眾生與諸佛同一心佛性。等有法身。則
有二過。一眾生悉當成佛。則眾生界盡。二諸
菩薩闕利他行。以無所化機故。

答。此所問難。
並由妄見眾生界故。妄起此難。不增不減經
云。大邪見者。見眾生界增。見眾生界減。以不
如實知一法界故。於眾生界。起增減見。經意
則一切眾生。一時成佛。佛界不增。眾生界不
減。故經云。眾生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眾生法
身。義一名異。解云。況眾生界。如虛空界。設如
一鳥。飛於虛空。從西向東。經百千年。終不得
說東近西遠。何以故。虛空無分劑故。亦不得
云總不飛行。以功不虛故。當知此中道理亦
爾。非有滅度。令有終盡。非無終盡。有不滅度。
故眾生界。甚深廣大。唯是如來智所知境。不
可輒以狂心限量斟酌。起增減見。且如虛空
界。雖無分劑。不礙鳥飛。類眾生界。雖不可盡。
不妨滅度。但不起增減之見。去取之情。則智
翼高翔。真空無滯。如華嚴疏釋。經云。佛智廣
大同虛空者。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無分別
而證入。是以太虛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虛。
太虛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虛。以況我
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有我法者。

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法。二普遍喻
中。妙觀察智。無不遍知。即普遍義。成所作智。
曲成無遺。即隨入義。經頌云。佛智廣大同虛
空。普遍一切眾生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
妄想。此約知遍。又云。得一切法量等心。此約
證遍。智性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云何遍
入。不壞能所。有證知故。經頌云。世間諸國土。
一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
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虛空遍入
國土。國土不遍入虛空。有國土處。必有虛空。
有虛空處。或無國土。虛空之於國土。平等隨
入。國土之於虛空。自有彼此。虛空可喻佛智。
國土可喻三世。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佛
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佛智之於三世。平等
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有始終。此猶約不二
而二說耳。若二而不二。國土虛空。三世佛智。
同一性故。皆互相入。舉一全收。普遍亦然。三
世間圓融。則言思道斷。故名佛智為不思議
也。大集經云。文殊言。世尊。如來若坐菩提樹
下。如來世尊則有二相。一者如來。二菩提樹。
如來世尊已離二相。佛言。善男子。菩提眾生。
一切法性。等無差別。一味一性。如來坐於菩
提樹下。見如是法。是故名為逮得菩提。我都
不見離菩提外。別有一法。見一切法。皆悉平
等。而是平等。不入於數。是故平等。名為無礙。
又此法門。舉一則法界全收。如舉眼為門。諸
根相好。及佛剎土。莫不皆是一眼中現。乃至
六根。一塵一毛中現。亦如是。如云毘盧遮那
身中。具足三道六趣眾生等。此則一身含一

切身。又一身遍一切身。即入重重。包遍無礙。
如華嚴經頌云。有一堅密身。一切塵中見。無
生亦無相。普現於諸國。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8

夫諸佛法身。普遍眾生心。既同一心。云何有
現不現。

答。常現無不現時。或於一塵頓現。
無不具足。或於諸塵普現。無不周遍。一處頓
現者。如來眼睫。文殊寶冠。彌勒閣中。普賢毛
孔。淨名室裏。摩耶腹中。芥子針鋒。近塵遠
剎。各各頓現。如文殊般泥洹經云。文殊身如
紫金山等。其文殊冠毘楞伽寶之所嚴飾。有
五百種色。一一色中。日月星辰。諸天龍宮。世
間眾生所希見事。皆於中現。維摩經云。於是
長者維摩詰。現神通力。即時彼佛。遣三萬二
千師子之座。高廣嚴淨。來入維摩詰室。諸菩
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見。其室廣
博。悉包容三萬二千師子之座。無所妨礙。於
毘耶離城。及閻浮提四天下。亦不迫窄。悉現
如故。華嚴經入法界品。摩耶夫人。告善財言。
善男子。爾時菩薩。從兜率天。將降神時。有十
佛剎極微塵數諸菩薩眾。乃至與眷屬俱。從
天宮下。來入我身。彼諸菩薩。於我腹中。現大
神通。遊行自在。或以三千大千世界而為一

步。乃至或以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
世界而為一步。又念念中。十方不可說佛剎
極微塵數世界。諸如來所。菩薩眾會。及四天
王.三十三天.須摩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
化自在天。乃至色界諸梵天王。俱來欲見菩
薩處胎。廣大神變。恭敬供養。聽受正法。皆入
我身。雖我腹中。悉能容受如是眾會。而身不
廣大。亦不迫窄。其諸菩薩。各見自處眾會道
場。清淨嚴飾。善男子。如此四天下閻浮提中。
菩薩受生。我為其母。三千大千世界。百億四
天下閻浮提中。悉亦如是。然我此身。本來無
二亦復非一。非一處住。非多處住。何以故。以
修菩薩大願智幻莊嚴解脫門故。如先德云。
廣大如法界。究竟若虛空。是處胎義。若如是
者。則一切眾生。皆處摩耶胎。非獨釋迦矣。何
以故。眾生心。即法界故。又若了心空。即無胎
分。如菩薩處胎經云。佛告彌勒。行空菩薩。云
何遊至十方剎土。教化眾生。彌勒白佛言。行
空菩薩。不見剎土。亦無有佛。佛自無佛。云何
有佛。地水火風識界。我人壽命。皆悉空寂。以
是之故。無有胎分。諸塵普現者。則橫該一切
處。竪徹一切時。涉入重重。普融圓遍。古德云。
一切不思議事。於一切處。悉能普現。其唯一
毘盧清淨法身之應用耳。此法身者。即是心
也。所以言。若能諦觀心不二。方見毘盧清淨
身。一念起惡法身亦隨現。一念善心生。法身
亦隨現。名為處處互現。乃至色處現。空處現。
自在無礙。更莫遠推諸佛。唯自一念空心是。
又如海印。普印一切。華嚴經出現品云。佛子。

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成正覺。於一切義。無
所觀察。於法平等。無所疑惑。無二無相。無行
無止。無量無際。遠離二邊。住於中道。出過一
切文字言說。知一切眾生心念所行。根性欲
樂。煩惱染習。舉要言之。於一念中。悉知三世
一切諸法。佛子。譬如大海。普能印現四天下
中。一切眾生色身形像。是故共說以為大海。
故經中有海印三昧。疏釋云。海印三昧有十
義。根器是所現。菩薩定心是能現。無不空心。
故名三昧。一無心能現。經云。無有功用無分
別。二現無所現。經云。如光影故。三能現與所
現非一。四非異。經云。大海能現。能所異。故非
一。水外求像不可得。故非異。顯此定心。與所
現法。即性之相故。能所宛然。即相之性故。物
我無二。五無去來。現萬法於自心。彼亦不來。
羅身雲於法界。未曾暫去。六廣大。經云。普悉
包容無所拒。明三昧心。周于法界。則眾生色
心。皆定心中物。用周法界。亦不離此心。七普
現。經云。一切皆能現。又云。菩薩普印諸心
行。此與廣大異者。此約所現不簡巨細。彼約
能現。其量普周。八頓現。經云。一念現故。謂無
前。後。如印頓成。九常現。非如明鏡。有現不現
時。十非現現。如明鏡對至。方現四天之像。不
對而現。故云非現現。以不待對。是故常現該
三際也。此上海印現義。隨理事能所而分十
門。但是一真心寂照普現之義。若有不現者。
即是客塵自遮。見網自隔。非法身咎。摩訶衍
論云。諸佛如來。法身平等。自然遍一切處。無
有作意。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

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
身不現。其猶日月麗天。盲者不覩。雷霆震地。
聾者不聞。道契則隣。不在身近故。福人出世。
則琳瑯現矣。薄福者出。則荊棘生焉。皆由自
心。有現不現。若直了心性之人。悉皆平等顯
現。如洛浦和尚神劍歌云。君子得之忘彼此。
小人得之自輕生。他家不用我家劍。世上高
低早晚平。所以眾生。不得了然明現。皆滯有
迷真。滯真迷中。滯中迷性。成三種緣集。所以
成障。如天台淨名疏云。眾生氣類。無量無邊。
元其正要。不出三種緣集氣類。一有為緣集
之類者。即是界內染淨國土。悉迷真滯有而
起結業。稟分段生死。皆是有為緣集眾生之
類。二無為緣集之類者。即是界外有餘國土。
及果報土。乃至下品。中品。常寂光土。此三土
眾生。迷中道佛性。滯真空無為。緣無為。起諸
結業。受變易生死。是無為緣集眾生之類。三。
自體法界緣集者。即菩薩迷自體起。如宗門
中云。已見不忘。今室外折伏界內有為緣集
眾生。次弟子一品。折伏無為緣集眾生。後菩
薩一品。即是折伏自體法界緣集眾生。

問。無
為緣集。與自體緣集。為同為異。

答。名雖有別。
惑體不殊。二乘迷自體。起無為。生計著。著無
為。故正受無為緣集名。菩薩亦迷自體。起無為
緣集。而菩薩觀。破無為著。無為緣集未盡。此
惑附體。別受自體緣集之名。如凡夫迷真。起
有為緣集。學人見真。斷見思。思惟不盡。猶於
真理有貪恚色。染無色之名。

問。學人有為緣
集不盡。見真。猶有惑。不約真。名自體緣集。菩

薩無為緣集不盡。見真。何得別受自體緣集
之名。

答。二乘見真。但是空理。空理非法身。不
得立自體之名。菩薩見真。實是法身。法身常
在。故得別立自體緣集名也。菩薩或未知。未
知故須折伏也。是故三種緣集不亡。所以法
身不現。又遠大師云。緣集義者。統唯一種。或
分為二。約真妄開。一妄緣集。三界虛妄。唯一
心作。如夢所見。但是妄心解。二真緣集。一切
諸法。皆真心起。如夢所見。皆報心作。或約心
識說三。一就事緣集。從其事識。起一切法。二
妄緣集。從其妄緣。起一切法。三真緣集。真識
體中。具過一切恒沙性德。互相集成。故言緣
集。又從真識。起一切法。故經說言。若無如來
藏識。七識不住。不得厭苦。樂求涅槃。由如來
藏。故起諸法。又就有為無為說三。即一有為
緣集。二無為緣集。三具二緣集。

問。直了此
心是佛。更用八相成道不。

答。若了此心。即
是天真佛。不說成與不成。若說成佛。是助語。
亦是增語。圓覺經云。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
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
輪迴。及非輪迴等。釋曰。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者。此是二轉依號。亦是住觀語。轉煩惱。故立
菩提之號。轉生死。故得涅槃之名。若了煩惱
性空。生死本寂。既無所轉之相。亦無能轉之
名。無不成佛者。無妄輪迴。亦無成佛者。無非
輪迴。唯妙圓覺心。更無所有。如今只恐。不得
宗鏡之光。若得其光。則自然入圓覺門。普照
法界。所以先德云。飛錫若登故國路。莫愁天
下不聞聲。龐居士頌云。十方來一會。各自學

無為。此是選佛處。心通及第歸。如是則自然
應念登科。隨處及第。何須受記。而待揚名者
乎。如昔人歌云。不坐禪。不持律。妙覺心珠白
如日。當體虛玄一物無。阿誰承受燃燈佛。

問。眾生業果。種子現行。積劫所熏。猶如膠漆。
云何但了一心。頓斷成佛。

答。若執心境是
實。人法不空。徒經萬劫修行。終不證於道果。
若頓了無我。深達物虛。則能所俱消。有何不
證。猶微塵揚於猛吹。輕舸隨於迅流。只恐不
信一心。自生艱阻。若入宗鏡。何往不從。且如
勇施菩薩。因犯婬欲。尚悟無生。性比丘尼。無
心修行。亦證道果。何況信解一乘之法。諦了
自心。而無剋證乎。或有疑云。豈不斷煩惱耶。
解云。但諦觀殺盜婬妄。從一心上起。當處便
寂。何須更斷。是以但了一心。自然萬境如幻。
何者。以一切諸法。皆從心幻生。心既無形。法
何有相。所以高城和尚歌云。說教本窮無相
理。廣讀元來不識心。識取心。了取境。識心了
境禪河靜。若能了境便識心。萬法都如闥婆
影。性比丘尼。即摩登伽。首楞嚴經云。佛告阿
難。摩登伽。彼尚婬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
證無學。云何汝等在會聲聞求最上乘。決定
成佛。譬如以塵揚于順風。有何艱險。淨業障
經云。爾時有一比丘。名無垢光。入毘舍離城。
次第乞食。以不知故。入婬女家。時無垢光。入
其家已。是時婬女。起染污心。作是思惟。我今
必死。當與此比丘共行欲法。若不從我。我將
殞命。作是念已。即便閉門。語比丘言。願與尊
者。共行欲事。若不從我。我當必死。時無垢光。

語婬女言。且止。大姊。我今不應犯如此事。所
以者何。佛所制戒。我應奉行。寧捨身命。不毀
此戒。爾時婬女。復更思惟。我今當以呪術藥
草。令此比丘共為欲事。語比丘言。我今不能
令汝退轉。毀犯禁戒。但當受我所施之食。即
入舍內。便呪其食。投比丘鉢。呪術力故。令此
比丘便失正念。起於欲心。展轉增盛。爾時婬
女。見此比丘。顏色變異。即前牽手。共為欲事。
是時比丘。與彼婬女共相愛樂。行婬欲已。持
所乞食。還詣精舍。到精舍已。生大憂悔。舉體
煩熱。咄哉。何為破大戒身。我今不應受他信
施。我今則是破戒之人。當墮地獄。時無垢光。
向諸比丘同梵行者。說如是言。我今破戒。非
是沙門。必趣地獄。時諸比丘。問無垢光。有何
因緣而破此戒。時無垢光。具說上事。時諸同
學。語無垢光。仁者。當知。此有菩薩摩訶薩。名
文殊師利。得無生法忍。善能除滅破戒之罪。
亦令眾生離諸蓋纏。我今與汝。共詣文殊師
利菩薩摩訶薩所。除汝憂悔。時無垢光。猶故
未食。與諸比丘。詣文殊師利法王子所。到已
問訊。供養恭敬。即以上事。具白文殊師利。文
殊師利語無垢光。汝今且食。食已。當共詣如
來所。問如來此事。如佛所說。當共受持。比丘
食已。與文殊師利。共詣佛所。到已。頂禮佛足。
却坐一面。爾時無垢光比丘。心懷恐懼。不敢
問佛。於是文殊師利。即從座起。整衣服。偏袒
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即以上事。具白世
尊。爾時世尊告無垢光。汝實爾不。答言。實爾。
佛告比丘。汝本有心。欲犯婬不。答言。不也。佛

告比丘。汝本無心。云何而犯。比丘答言。我於
後時。乃生欲心。如是比丘。心犯欲耶。答言。如
是。佛告比丘。我常不言。心垢故眾生垢。心淨
故眾生淨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於意云何。
汝曾夢中受欲之時。心覺知不。答言。覺知。佛
告比丘。汝向犯欲。豈非由心而覺知耶。答言。
如是。若如是者。比丘悟夢犯欲。有何差別。比
丘答言。悟夢犯欲。無差別也。佛言。於意云何。
我先不言。一切諸法皆如夢耶。答言。如是。佛
言。於意云何。如夢諸法。是真實耶。答言。不也。
佛告比丘。於意云何。悟夢二心。俱是真實耶。
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非真實。是有法也。不
也。世尊。佛告比丘。於意云何。無所有法。為有
生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法無生。有滅。有
縛。有解脫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於意云
何。無生之法。尚無所有。而當有墮三惡道耶。
佛告比丘。一切諸法。本性清淨。然諸凡夫。愚
小無智。於無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別。以分
別故。墮三惡道。復告比丘。諸法無實。而現種
種所應作事。為著貪欲嗔恚愚癡凡夫等故。
分別諸法。不知如故。非是真實。復告比丘。諸
法虛誑。如野馬故。諸法如夢。本性自在。逮清
淨故。諸法究竟。如水中月。泡沫等故。諸法寂
靜。無老病死諸過患故。諸法無取。非是色法。
不可見故。諸法無聚。如虛空故。諸法無性。過
諸性故。諸法甚深。過虛妄故。諸法廣大。無處
所故。法無所作。究竟寂故。法無所依。境界
空故。法無根本。畢竟空故。法離蓋纏。煩惱結
使不可得故。法離熾然。性不生故。乃至爾時

無垢光。聞說是法。心懷歡喜。悲喜交集。雨淚。
叉手合掌。一心觀佛。即說偈言。快哉世尊大
功德。諸天世人所歸仰。善覺一切勝妙法。稽
首能斷諸苦行。又佛告文殊。過去有佛。號無
垢光。時有比丘。名曰勇施。入難勝城。次行乞
食。到長者舍。其家有女。容貌端正。見勇施已。
生愛染心。乃至因託病。延請勇施說法。其後
勇施。數到其家。轉相親厚。數相見故。便失正
念而生欲心。即與彼女。共行婬法。心遂耽著。
往來頻數。時彼女夫。見此比丘往來頻數。心
生疑恚。即設方便。欲斷其命。勇施比丘。聞是
事已。即以毒藥。持與彼女。而語之言。若必念
我。可持此藥以殺汝夫。時長者女。即以毒藥
和著食中。勅其婢使。持此飯食以飯我夫。夫
食飯已。即便命終。爾時勇施。聞彼命終。心生
大悔。作是思惟。今我所作。是大重惡。何名比
丘。受行婬法。又斷人命。我今如是。當何所歸。
生大憂惱。我若命終。當墮惡道。誰能免我如
是之苦。以是事故。從一精舍。至一精舍。惶怖
馳走。衣服落地。作如是言。咄哉怪哉。我今即
是地獄眾生。時有精舍。名曰醯無。中有菩薩。
名曰鼻掬多羅。勇施比丘。即入其房。舉身投
地。時彼菩薩。問勇施言。何為以身。自投於地。
答言。大德。我今即是地獄眾生。又復問言。誰
乃令汝為地獄人。勇施答言。我作大罪犯於
婬戒。又斷人命。時彼菩薩。語勇施言。比丘莫
怖。我今力能施汝無畏。爾時勇施。聞彼菩薩
施無畏聲。心生歡喜。踊躍無量。爾時鼻掬多
羅菩薩。即時從地接起勇施。牽其右手。將至

異處。坐林樹中。時鼻掬多羅菩薩。即時入於
諸佛境界。大乘妙門。如來寶印三昧。入三昧
已。即於身上出無量佛。身。皆金色。三十二相。
遍林樹間。爾時諸佛。即時同聲。說是偈言。諸
法同鏡像。亦如水中月。凡夫愚惑心。分別癡
恚愛。乃至諸法常無相。寂靜無根本。無邊不
可取。欲性亦如是。爾時林中。二萬天子。詣鼻
掬多羅菩薩。來聽法者。聞說是偈。即得無生
法忍。

問。妙圓覺心。既無所有。云何教中。說
諸佛成等正覺。出現世間等事。

答。一是機
熟眾生。自心感現。二是菩薩因地本願。然諸
佛境界。廣大無邊。非情識所知。唯見性能了。
故華嚴經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
來應正等覺境界。佛子。菩薩摩訶薩。以無障
無礙智慧。知一切世間境界。是如來境界。知
一切三世境界。一切剎境界。一切法境界。一
切眾生境界。真如無差別境界。法界無障礙
境界。實際無邊際境界。虛空無分量境界。無
境界境界。是如來境界。佛子。如一切世間境
界無量。如來境界亦無量。如一切三世境界
無量。如來境界亦無量。乃至如無境界。境界
無量。如來境界亦無量。如無境界境界。一切
處無有。如來境界亦如是。一切處無有。佛子。
菩薩摩訶薩。應知心境界。是如來境界。如心
境界。無量無邊。無縛無脫。如來境界。亦無量
無邊。無縛無脫。何以故。以如是如是。思惟分
別。如是如是。無量顯現。故知凡聖無際。心境
一原。真無性而即相發明。相無體而因真建
立。故云智身寥廓。總萬像以成體。萬像無形。

以智身而齊體。又若論化現門中。此是諸佛
因地悲願之力。令機熟眾生自心感現。眾生
心中諸佛。應現無窮。諸佛心內眾生。機緣不
盡。所以法身無像。遇感成形。妙應無方。應念
垂跡。由了平等。赴眾望。而猶若摩尼。為達無
私。任群機。而如同天鼓。古頌云。佛是眾生心
裏佛。隨自根堪無異物。欲知一切諸佛原。悟
自無明本是佛。如佛地經云。隨諸眾生所樂。
示現。平等法性。圓滿成故。論釋云。隨諸有情
樂見如來色身差別。如來示現如是色身。如
來雖居無戲論位。由平等智增上力故。大圓
鏡智相應淨識。現瑠璃等微妙色身。令諸有
情善根成熟。自心變似如是身相。謂自心外。
見如來身。如契經言。由諸如來慈善根力。有
所示現。令天人等自心變異。見如來身如金
色等。又如經言。若所應化無量有情。宜見瑠
璃末尼寶色。如來即能無礙示現種種瑠璃
末尼寶色。令彼自心亦如是變。乃至廣說。如
是示現。一切如來。形相平等。如是平等。即是
法性。是故說名平等法性。謂諸如來。隨同所
化有情樂見色身形相。即各示現同處同時。
異類形相。令彼自心如是變現。作利樂事。如
諸有情。阿賴耶識共相種熟。各各變現世界
等相。同處相似。不相妨礙。此亦如是。如色身
相。餘事亦爾。由此示現。如前修習圓滿成故。
平等性智。圓滿成就。度一切諸佛境界。智嚴經
云。文殊師利問。無生無滅。其相云何。佛答。不
生不滅。即是如來。文殊師利。譬如大地。瑠璃
所成。帝釋毘闍延宮殿供具等。影現其中。閻

浮提人。見瑠璃地諸宮殿影。合掌供養。燒香
散華。願我得生如是宮殿。我當遊戲如帝釋
等。彼諸眾生。不知此地是宮殿影。乃布施持
戒。修諸功德。為得如是宮殿果報。文殊師利。
如此宮殿。實無生滅。以地淨故。影現其中。彼
宮殿影。亦有亦無。不生不滅。文殊師利。眾生
見佛。亦復如是。以其心淨。故見佛身。佛身無
為。不生不滅。不起不盡。非色非非色。不可見。
非不可見。非世間非非世間。非心非非心。以
眾生心淨。見如來身。散華燒香。種種供養。願
我當得如是色身。布施持戒。作諸功德。為得
如來微妙身故。如是文殊師利。如來神力。出
現世間。令諸眾生。得大利益。如影如像。隨眾
生見。又說如日光無心普照喻。摩尼無心雨
寶喻。谷響無實喻等。其瑠璃地等喻眾生心。
影喻佛身。又華嚴有摩尼隨映喻。摩尼現色。
喻自受用身。有其本色。但無青黃等異。青黃
等異。隨機映生。又若以虛空喻佛身。即法性
身。以虛空無相故。不隨方隅而有增減。以法
身無形故。非依報化而現精麁。如華嚴十定
品云。佛子。譬如虛空。於蟲所食芥子孔中。亦
不減小。於無數世界中。亦不增廣。其諸佛身。
亦復如是。見大之時。亦無所增。見小之時。亦
無所減。如上諸況皆喻見佛。然於鏡像喻最
親。如質來對鏡。鏡中見像。像是質像。機感對
剎。剎中見佛。佛是心佛。故華嚴經云。化佛從
敬心起。又諸喻大意。皆以體無生滅。不礙生
滅。如非色約體。非不色約用。則法報一際。體
用無差。俱會無生。同歸宗鏡。又若以色聲取。

是行邪道。若離色聲取。未免斷無。古釋云。如
華嚴偈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
色聲。見佛神通力。若依權教。本影四句。體用
皆分。若依此宗。四句皆用。知一切法。即心自
性故。本質影像。亦是自心。橫竪等一切諸法。
不出心性故。如般若中。了色是般若。具歷諸
法。且初歷五蘊云。了色是般若。一切法趣色。
色尚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如是具歷諸
法皆然。般若意。似當諸法之性。不異色性。故
皆趣色。色不可得。當法性空。既無所趣。安有
能趣。若智者意。一切法趣色。假觀。色尚不可
得。空觀。云何當有趣非趣。即中道觀。今但要
初句。以取色性為諸法依。以性普收。故皆趣
色。則一色中。具一切法。是無礙之意故。隨一
法。皆收法界故。若能如是解者。則凡有見聞
一切境界。無非是佛出世。如大集經云。爾時
眾中有一菩薩。名曰慧聚。白佛言。世尊。生老
病死出於世者。即是佛出。無明愛出。即是佛
出。貪恚癡出。即是佛出。一切疑網煩惱出者。
即是佛出。何以故。若如是等法不出世者。佛
以何緣出現於世。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實
如所言。爾時海慧菩薩言。世尊。若有不見如
是等法。是時如來。為出於世。不出於世。善男
子。菩薩初發菩提心時。真實不知如是等法。
是故我為而宣說之。善男子。菩薩有四種。一
者初發菩提之心。二者修行菩提之道。三者
堅固不退菩提。四者一生當補佛處。發心菩
薩。見佛色相。見已。即發菩提之心。修行菩薩。
見佛具足一切善法。見已。即發菩提之心。不

退菩薩。見如來身。及一切法。皆悉平等。一生
菩薩。不見如來所有功德。及一切法。何以故。
所得慧眼。了了淨故。斷二見故。淨智慧故。若
不見淨。不見不淨。不見非淨非不淨。是人即
能明見如來。又古德釋台教止觀云。只達一
念自心是法界。十方諸佛。與一切眾生。同一
無住。本一法界。為身為土。無彼無此。無根無
住處。無修不修。無證不證。無凡無聖。但眾
生自謂妄想纏縛為凡。為不修。為不證。謂佛
為聖。為修。為證。修證凡聖。在眾生自強立之。
佛位中都無此名也。諸佛所見。一切眾生凡
聖身。是佛法身。一切國土。是佛國土。一切法。
是佛法。一切心。是一心。極十方三際推求無
纖毫許。若色若心。不是佛理。智境。朗然。周遍
法界。嘗無一事。澹然身心。無所施為。佛心既
然。我學佛智。如佛用心。即止觀明靜也。佛現。
即我心現。現與不現。只是自心鏡上影像耳。

問。豈都無外佛可見耶。

答。自他不二。但如來
有同體大悲。眾生有熏習之力。扣擊同體智
鏡。隨此心上。感見相好。鏡中之像。然不離鏡。
而非即鏡。隨照好醜。感者千差。相亦萬品。或
機地深厚。或佛身長千萬由旬。壽命無量阿
僧祇劫。以恒河沙世界微塵佛剎為淨妙國
土。說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法門。或人天
報殊。示現八相。一期利益。不過數百年間。如
空雲水月。恍惚而生。斯皆由感者一念之心。
謂佛色身來應。佛實無來去之勞。無有形之
患。無可說之法。無所度之機。但眾生善緣心
想。謂佛來應為我說法。實是眾生。於自心上

現此相耳。

問。眾生善根。擊佛大圓智鏡。現此
影像。像則屬佛。

答。明鏡屬佛。像不屬佛。像若
屬佛。佛則生滅流動。像若屬眾生。眾生業結
所縛。何能具此相好。但感應道交。方見此耳。

問。既是佛智鏡上像。何言眾生心上現。

答。同
體圓鏡。不偏屬佛。及眾生。同一體故。但眾生
磨瑩己鏡。未得全明故。能暫現此相。表進修
之力。

問。若爾。眾生自感心鏡上現像。不言佛
像現。佛即於眾生無力。虛致敬慕。有何益也。

答。由敬慕之心。感像現也。此真佛力。豈眾生
能置哉。

問。此亦眾生自家佛力。非他佛力也。

答。佛地無自他。汝強謂自佛他佛者。眾生心
不盡耳。

問。若爾。只共作一佛。不能各各自成
也。

答。不共作一佛。不各各自成。此義難了。
試舉喻看。如國清寺。法界也。住寺僧。古佛也。
遠人暫遊。暫感佛也。他日愛慕剃髮。配寺。國
清即我寺也。五峯松徑。臺殿房廊。悉我有也。
頓得受用。不減他物。成我家也。不人人別造
一寺也。不若他分一寺也。分即隨人去。常
住法界不可分也。此義出涅槃經中。譬如路
有一大樹。樹陰清涼。來者即納。無人遮護。無
持去者。既印金口。可以奉持。又機應相關。感
應緣會。能見一切無邊佛事。以佛是增上緣。
廣大悲願。慈善根力。以眾生是等流果。志誠
所感。根熟而見。然總不出自心。如師子現指。
醉象禮足。慈母遇子。盲賊得明。城變瑠璃。石
舉空界。釋女瘡合。調達病痊。皆是本師。積劫
熏修慈善根力。令一切眾生。自心所見。如上
等事。可證今文。故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

如提婆達多。教阿闍世王。欲害如來。是時我
入王舍大城。次第乞食。阿闍世王。即放護財
狂醉之象。欲令害我。及諸弟子。乃至我於爾
時。為欲降伏護財象故。即入慈定。舒手示之。
即於五指出五師子。是象見已。其心怖畏。尋
即失糞。舉身投地。敬禮我足。善男子。我於爾
時。手五指頭。實無師子。乃是修慈善根力故。
令彼調伏。復次善男子。我欲涅槃。始初發足。
向拘尸那城。有五百力士。於其中路。平治掃
灑。中有一石。眾欲舉棄。盡力不能。我時憐愍。
即起慈心。彼諸力士。尋即見我。以足拇指。舉
此大石擲置虛空。還以手接。安置右掌。吹令
碎粖。復還聚合。令彼力士。貢高心息。即為略
說種種法要。令其俱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善男子。如來爾時。實不以指。舉此大石。
在虛空中。還置右掌。吹令碎粖復合如本。善
男子。當知即是慈善根力。令諸力士見如是
事。復次善男子。此南天竺。有一大城。名首波
羅。於是城中。有一長者。名曰盧至。為眾導主。
已於過去無量佛所。植諸善本。善男子。彼大
城中。一切人民。信伏邪道。奉事尼乾。我時欲
度彼長者故。從王舍城。至彼城邑。其路中間
相去六十五由旬。步涉而往。為欲化度彼諸
人故。彼眾尼乾。聞我欲至首波羅城。即作是
念。沙門瞿曇。若至此者。此諸人民。便當捨我。
更不供給。我等窮悴。奈何自活。諸尼乾輩。各
各分散。告彼城人。沙門瞿曇今欲來此。然彼
沙門。委棄父母。東西馳騁。所至之處。能令土
地穀米不登。人民饑饉。死亡者眾。病瘦相尋。

無可救解。瞿曇無賴。純將諸惡羅剎鬼神。以
為侍從。無父無母。孤窮之人。而來諮啟為作
門徒。所可教詔。純說虛空。隨其至處。初無安
樂。彼人聞已。即懷怖畏。頭面敬禮尼乾子足。
白言。大師。我等今者。當設何計。尼乾答言。沙
門瞿曇。性好叢林。流泉清水。外設有者。宜應
破壞。汝等便可相與出城。諸有之處。斬伐令
盡。莫使有遺。流泉井池。悉置糞穢。堅閉城門。
各嚴器仗。當壁防護。勤自固守。彼設來者。莫
令得前。若不前者。汝當安隱。我等亦當作種
種術。令彼瞿曇。復道還去。彼諸人民。聞是語
已。敬諾施行。斬伐樹木。污辱諸水。莊嚴器
仗。牢自防護。善男子。我於爾時。至彼城已。不
見一切樹木叢林。唯見諸人莊嚴器仗。當壁
自守。見是事已。尋生憐愍。慈心向之。所有樹
木還生如本。復更生長。其餘諸樹。不可稱計。
河池泉井。其水清淨。盈滿其中。如青瑠璃。生
眾雜華。彌覆其上。變其城壁。為紺瑠璃。城內
人民。悉得徹見我及大眾。門自開闢。無能制
者。所嚴器仗。變成雜華。盧至長者而為上首。
與其人民俱共相隨。往至佛所。我即為說種
種法要。令彼諸人。一切皆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善男子。我於爾時。實不化作種種
樹木。清淨流水。盈滿河池。變其本城。為紺瑠
璃。令彼人民徹見於我。開其城門。器仗為華。
善男子。當知皆是慈善根力。能令彼人見如
是事。復次善男子。舍衛城中。有婆羅門女。姓
婆私吒。唯有一子。愛之甚重。遇病命終。爾時
女人。愁毒入心。狂亂失性。裸形無恥。遊行四

衢。啼哭失聲。唱言。子子汝何處去。周遍城
邑。無有疲已。而是女人。已於先佛植眾德本。
善男子。我於是女。起慈愍心。是時女人。即得
見我。便生子想。還得本心。前抱我身嗚𠯗
我口。我時即告。侍者阿難。汝可持衣。與是女
人。既與衣已。便為種種說諸法要。是女聞法。
歡喜踊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善男
子。我於爾時。實非彼子。彼非我母。亦無抱持。
善男子。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彼女人見如
是事。復次善男子。波羅柰城。有優婆夷。字曰
摩訶斯那達多。已於過去無量光佛。種諸善
根。是優婆夷。夏九十日。請命眾僧。奉施醫藥。
是時眾中有一比丘。身嬰重病。良醫診之。當
須肉藥。若得肉者。病則可除。若不得肉。命將
不全。時優婆夷。聞醫此言。尋持黃金。遍至市
𮠔當等與金。周遍城市求不能得。是優婆夷。尋
自取刀割其髀肉。切以為臛。下種種香。送病
比丘。比丘服已。病即得差。是優婆夷。患瘡苦
惱。不能堪忍。即發聲言。南無佛陀。南無佛陀。
我於爾時。在舍衛城。聞其音聲。於是女人。起
大慈心。是女尋見我持良藥。塗其瘡上。還合
如本。我即為其種種說法。聞法歡喜。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善男子。我於爾時。實不
往至波羅奈城。持藥塗是優婆夷瘡。善男子。
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彼女人見如是事。復
次善男子。調達惡人。貪不知足。多服酥故。頭
痛腹滿。受大苦惱。不能堪忍。發如是言。南無
佛陀。南無佛陀。我時住在優禪尼城。聞其音

聲。即生慈心。爾時調達。尋便見我往至其所。
手摩頭腹。授與鹽湯。而令服之。服已平復。善
男子。我實不往調達所。摩其頭腹。授湯令服。
善男子。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調達見如是
事。復次善男子。憍薩羅國。有諸群賊。其數五
百。群黨抄劫。為害滋甚。波斯匿王。患其縱暴。
遣兵伺捕。得已挑目。逐著黑闇叢林之下。是
諸群賊。已於先佛植眾德本。既失目已。受大
苦惱。各作是言。南無佛陀。南無佛陀。我等今
者。無有救護。啼哭號咷。我時住在祇桓精
舍。聞其音聲。即生慈心。時有涼風。吹香山中。
種種香藥滿其眼眶。尋還得眼。如本不異。諸
賊開眼。即見如來住立其前。而為說法。賊聞
法已。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善男子。我
於爾時。實不作風。吹香山中種種香藥。住其人
前而為說法。善男子。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
彼群賊見如是事。復次善男子。瑠璃太子。以
愚癡故。廢其父王。自立為主。復念宿嫌。多害
釋種。取萬二千釋種諸女。刵劓耳鼻。斷截
手足。推之坑塹。時諸女人。身受苦惱。作如是
言。南無佛陀。南無佛陀。我等今者。無有救護。
復大號咷。是諸女人。已於先佛種諸善根。我
於爾時。在竹林中。聞其音聲。即起慈心。諸女
爾時見我來至迦毘羅城。以水洗瘡。以藥傅
之。苦痛尋除。耳鼻手足。還復如本。我時即為
略說法要。悉令俱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心。即於大愛道比丘尼所。出家受具足戒。善
男子。如來爾時。實不往至迦毘羅城。以水洗
瘡傅藥止苦。善男子。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

彼女人見如是事。悲喜之心。亦復如是。善男
子。以是義故。菩薩摩訶薩。修慈思惟。即是真
實。非虛妄也。善男子。夫無量者。不可思議。菩
薩所行。不可思議。諸佛所行。亦不可思議。是
大乘典。大涅槃經。亦不可思議。以此明文。可
為誠證。則知三界九有。一切染淨等法。皆不
出法界眾生之心。猶如畫師。畫出一切境界。
心之畫師。亦復如是。所以正法念處經云。又
彼比丘。如是觀察。云何眾生有種種色。種種
形相。有種種道。種種依止。又彼觀察。有種種
心。種種依止。種種信解。有種種業。此如是等
種種諸色。種種形相。種種諸道。種種依止。譬
如黠慧善巧畫師。若其弟子。觀察善平堅滑
好地。得此地已。種種彩色。種種雜色。若好若
醜。隨心所作。如彼形相。心業畫師。若其弟子。
亦復如是。善平堅滑業果報地。生死地界。隨
其所解。作種種形相。種種諸道。種種依止。心
業畫師。業作眾生。又諸彩色。取白作白。取赤
作赤。取黃作黃。若取鴿色。則為鴿色。取黑作
黑。心業畫師。亦復如是。緣白取白。於天人中。
則成白色。何義名白。欲等漏垢所不染污。故
名白色。又復如是。心業畫師。取赤彩色。於天
人中。能作赤色。何義名赤。所謂愛聲味觸香
色。畫觀察衣。又復如是。心業畫師。取黃彩色。
於畜生道。能作黃色。何義名黃。彼此遞互飲
血噉肉。貪欲嗔癡。更相殺害。故名黃色。又復
如是。心業畫師。取鴿彩色。攀緣觀察。於餓鬼
道。作垢鴿色。何義名鴿。彼身猶如火燒林樹。
飢渴所惱。種種苦逼。心業畫師嫉心所秉。癡

闇所覆。又復如是。心業畫師。取黑彩色。於地
獄中。畫作黑色。何義名黑。以黑業故。生地獄
中。有黑鐵壁。被然被縛。得黑色身。作種種病。
飢渴苦身。無量苦逼。皆是自業。非他所作。又
彼比丘。觀察如是三界五道。五種彩色。生死畫
衣。於三地住。謂欲界地。色無色地。心業畫師。
習近婬欲。攀緣欲界種種色畫。緣色依止。有
二十種。離欲四禪。以為畫筆。依十六地。是所
畫處。作色界。離緣色界三摩跋提。緣無色界。
畫為四處。心業畫師。廣畫如是三界大衣。又
彼比丘觀察如是心業畫師。身如彩器。貪欲
瞋癡。以為堅牢。攀緣之心。猶如梯隥。根如畫
筆。外諸境界。聲觸味色。及諸香等。如種種彩。
生死如地。智如光明。勤發精進。如手相似。眾
生如畫。神通如彼無量形服。有無量種業果
報生。如畫成就。又彼比丘。依禪觀察。心業畫
師。有異種法。如彼畫師。不生疲倦。善治彩色。
各各明淨。善識好筆。畫作好色。心業畫師。亦
復如是。不生疲倦。若修禪定。善治禪彩。攀緣
明淨。如彩光明。修道之師。如善好筆。知禪上
下。如善識知。有取有捨。如不疲倦。如是禪定
心業畫師。畫彼禪地。如彼好色。又彼如是。心
業畫師。若有疲倦。則畫不善。地獄餓鬼畜生
道處。同業因緣。鐵杵為筆。不善彩色。畫非器
人。所謂地獄餓鬼畜生。如是等色。非好色畫。
廣說如前。釋曰。是以畫師運巧拙之意。執五
彩之筆。於平正之地。邈出一切精麁之像。如
眾生稟愚智之心。興三業之筆。於善惡之地。
畫出一切。苦樂之事。又如世畫師。只畫得色

陰。若心畫師。能畫五陰。又世畫不堅牢。色退
像即滅。心畫經長劫。身謝業不亡。又世畫甚
易知。妍醜皆可見。心畫極難審。果報莫可知。
如正法念處經頌云。諸業之所作。過於巧畫
師。業畫師天中。作種種樂報。種種眾彩色。現
觀則可數。心業布眾彩。其數不可知。毀壁畫
則亡。二俱同時滅。若身喪滅時。業畫不可失。
譬如一畫師。造作眾文飾。一心亦如是。造作
種種業。五彩光色現。見之生愛樂。五根畫亦
爾。如業有生死。如世巧畫師。現前則可見。心
畫師微細。一切不可見。圖畫好醜形。令壁眾
像現。心業亦如是。能作善惡報。是心於晝夜。
思念恒不住。如是業隨心。展轉常不離。風塵
煙雲熱。畫色則毀滅。捨善不善持。諸業爾乃
失。又依般舟經。見佛略有四喻。一夢喻。如夢
所見。從分別生。見一切佛。從自心起。二水影
喻。水喻心性。則佛之月影。皆是眾生真心中
物。心佛交徹。唯真心也。三幻喻。自心猶如幻
術。一切佛如幻所作。謂有能幻法。方成幻事。
無能念心。無所見佛。四響喻。譬如空谷。隨聲
發響。悟解自心。隨念見佛。上之四喻。一正喻
唯心。二唯心故空。三唯心故假。四唯心故中。
又夢喻不來不去。影喻不出不入。幻喻非有
非無。響喻非合非散。如經頌云。心者不知心。
心者不見心。心有想則癡。無想則泥洹。是法
不堅固。常立在於念。以解見空者。一切無想
念。釋云。若心自見心。先心為能見。佛為所
見。刀不自割。指不自觸。云何自心還見自心。
能所不分。見相斯絕。故經云。心有想則癡。若

無想則心冥性佛。永絕思求矣。如上是眾生
自心感現。次諸佛菩薩因地願力。示現化門。
無有斷絕。所以維摩經云。雖示成正覺。不捨
菩薩道。雖悟即心是佛。頓成菩提。然為眾生
未達。廣修福業。以導未聞。皆令開解。同歸此
地。如華嚴經云。雖能一念。即成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然為眾生故。於無量劫行菩薩行。
無有休息。是為如山增上心。又云。佛子。菩薩
摩訶薩。又作是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
心為本。心若清淨。則能圓滿一切善根。於佛
菩提。必得自在。欲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隨意即成。若欲除斷一切取緣。住一向道。我
亦能得。而我不斷。為欲究竟佛菩提故。亦不
即證無上菩提。何以故。為滿本願。盡一切世
界。行菩薩行。化眾生故。是為第九如金剛大
乘誓願心。如上況喻。證信無疑。則佛道立成。
匪由他教。終不起於餘念。唯自淨於一心。可
謂順佛本懷。得教正意矣。

問。佛度眾生。眾
生還度佛不。

答。若約內觀。因了妄念雜識。
眾生無體。發其覺慧。成自心之佛。此豈不是
因眾生得度。若論外化。皆因眾生感出。若無
機緣。既無所化。亦不成佛。如淨名經云。菩薩
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淨度三昧經云。眾
生亦度佛。若無感。佛不出世。亦不能得成三
菩提。出世菩提。皆由眾生機故。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9

夫如上所說。祖教同詮。凡曰有心。皆得成佛。
如今現見眾生。何不成佛。

答。若以眾生眼
觀。只見眾生界有餘。若以佛眼觀。乃知諸佛
界無外。故知無明妄風。鼓心海而易動。本覺
真性。睡長夢而難惺。是以首楞嚴經云。汝之
心靈。一切明了。未曾暫昧。而迷者。目擊而不
知。如美玉沈泥。自埋高價。猶貞金混礫。空匿
光輝。如法華經云。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五欲
自恣。於某年月日。以無價寶珠。繫汝衣裏。今
故現在。而汝不知。勤苦憂惱。以求自活。甚為
癡也。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常可如意。無
所乏短。故知本覺常成。衣珠不失。若非圓頓
之教。何以直了自心。故圓覺經云。覺成就故。
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
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
未學。何以故。一切覺故。是知一切眾生。皆
本覺成就。以不覺故。認隨染之覺。見勝劣之
境。起忻厭之心。但逐妄輪迴。頓迷真覺。然因
覺。有不覺。若無真。妄無所依。故如煙無火不
起。又覺因不覺。若隨器之金。還待器顯。事能
顯理故。所以唯真不立。單妄不成。唯真不立
者。佛果無生故。單妄不成者。無所依故。如先
德頌云。一切眾生金色界。白淨無垢智無壞。
寶珠自在內衣中。只欲長貧在門外。清淨寶
乘住四衢。文殊引導普賢扶。肥壯白牛甚多

力。一念遍遊無卷舒。如是寶乘不肯入。但樂
勤苦門前立。不覺自身常在中。遣上恒言我
不及。華嚴經頌云。欲求一切智。速成無上覺。
應以淨妙心。修習菩提行。又頌云。譬如良沃
田。所種必滋長。如是淨心地。出生諸佛法。是
知十方諸佛中。無有一佛不信此心成佛。二
十八祖內。無有一祖不見此性成祖。如今聞
而不成祖佛者。皆為信不及見不諦故。但學
其語。不照其心。但執其解。不深其法。何者。信。
即是道故。經云。信是道原功德母。見即無疑。
故經云。見苦諦。習亦除。何況現行。心外境界。
但入宗鏡。方悟前非。心光透時。餘瑕自盡。華
嚴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
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
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
悉有如來成等正覺。廣大周遍。無處不有。不
離不斷。無有休息。入不思議方便法門。古釋
云。不離此心成佛者。有二。一眾生身心。即佛
所證故。佛證眾生之體。用眾生之用。二全即
佛菩提性故。一性無異。此即他果在我之因。
以我因成他果故。名入不思議方便法門。是
以不得意者。作眾生思故。是亦不可。設作佛
思。是亦不可。即亦不可。非即亦不可。當淨智
眼。無取諸情。經云。佛子。令依此知。無幽不盡。
涅槃經云。二十五有有我者。自實名我。所謂
一切諸法體實。一切眾生。有如來藏。能為佛
因。名有佛性。如一切色中。皆有空性。然非獨
有情。具如來之正性。一切諸法中。皆有安樂
性。所以云。若以肉眼觀。無真不俗。若以法眼

觀。無俗不真。又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
但法身即是真如。流轉五道。即是隨緣。名曰
眾生。是差別義。又由隨緣即不變故。奪差別
令體空。則末寂也。由體空差別故。奪不變令
隨緣。故本寂也。以全本為末故。本便隱。全末
為本故。末便亡也。是則真如隨緣成眾生。未
曾失於真體。故令眾生非眾生也。眾生體空
即法身時。未曾無眾生故。非法身也。故二雙
絕。二既互絕。則真妄平等。無可異也。故云。隨
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成立。寂滅非無
之眾生。常不異真而顯現。故知煩惱即菩提。
菩提即煩惱。所以勝天王般若經云。佛告勝
天王言。譬如無價如意寶珠。粧飾瑩治。皎潔
可愛。體圓極淨。無有垢濁。墮在淤泥。已經多
時。有人拾得。取而守護。不令墮落。法性亦爾。
雖在煩惱。不為所染。後復顯現。天王。諸佛如
來。悉知眾生自性清淨。客塵煩惱之所覆蔽。不
入自性。是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應
作是念。我當勇猛。勤修精進。為諸眾生。說是
甚深般若波羅蜜。除其煩惱。一切眾生。皆有
性淨。是故於彼。勿生下劣。應當尊重。彼即我
師。如法恭敬。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心。即生般
若。闍那大悲處胎經云。魔梵釋女。皆不捨身。
不受身。悉於現身得成佛故。偈云。法性如大
海。不說有是非。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
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華手經云。佛言。堅
意。無礙際者。即無邊際。無邊際者。即是一切
眾生性也。是名際門。入是際門。則能開演千
億法藏。此法藏者。即非藏也。堅意。如來眾法

藏中。有所說法。皆說是際。復有色藏。受想行
識藏。是藏非藏。不在自藏。是名諸藏。以阿
字門入。釋曰。阿字者。即無生義。若了心無生。
則無法可得。悟此唯識。乃入道之初門。所以
大品經云。無有一法可得。名曰眾生。夫言眾
生者。即法身義。如不增不減經言。舍利弗。即
此法身。過於恒沙。無量煩惱所纏。從無始來。
隨順世間。生死濤波。去來生滅。名為眾生。是
知。若云眾生即法身者。甚為難解。故先德引
大涅槃經云。若有人能藕中絲。懸須彌山。可思
議不。不也世尊。佛言。菩薩能以一念。稱量生
死。不可思議。今明圓理難曉。但仰信而已。如
聞生死有不可思議理。而但仰信。不能一心
即如來藏。故非圓意。文殊般若經云。佛告文
殊。若人問汝。有幾眾生界。汝云何答。文殊言。
眾生界數。如如來界。問。眾生界廣狹。答。如
佛界廣狹。問。一切眾生。繫在何界。答。如如來
繫。眾生亦爾。問。眾生界住何處。答。住涅槃
界。又云。文殊言。如虛空無數。眾生亦無數。
虛空不可得。眾生亦不可得。是以於不可得
中。隨世語言。有所建立。凡聖境界。方便說者。
是不可思議。廣大神變。如大寶積經云。文殊
師利菩薩云。復次法無出相。說出離法。是名
神變。法無差別。文字分別。是名神變。法無所
行。說有修行。是名神變。法無來去。說有來去。
是名神變。於一道證。建立諸果。是名神變。於
一味法。分別三乘。是名神變。一切諸佛。唯是
一佛。說無量佛。是名神變。一切佛土。唯一佛
土。說無量土。是名神變。無量眾生。即一眾生。

說無量眾生。是名神變。一切佛法。唯一佛法。
說無量法。是名神變。法不可示。顯示諸法。是
名神變。法無所得。修習作證。是名神變。乃至
爾時長老舍利弗。語商主天子言。汝聞此神
變。不驚怖耶。天子答言。我即神變。云何驚怖。
舍利弗言。天子。以何密意。而作是言。天曰。一
切諸法。若善不善。無動而動。名大神變。是故
舍利弗。作善業者。生於天上。有大威德。如是
善業。不可思議。一切眾生。往來生死。亦不可
思議。不可思議者。名大神變。如佛所說。四種
境界。不可思議。一者。業境界不可思議。二者。
龍境界不可思議。三者。禪境界不可思議。四
者。佛境界不可思議。以是義故。說一切法。名
大神變。不應驚怖。復次舍利弗。若如來說此
神變。虛空界寧有怖耶。答言。不也。天曰。若虛
空不怖。云何問言汝不驚怖。舍利弗言。汝豈
同虛空耶。天曰。如佛所說。若內空。外空。是虛
空不。答言。如是。天曰。是故一切眾生。是虛空
性。是知若一切有情無情。皆同虛空性者。何
處有凡聖之異。內外之殊。且虛空性。無有起
盡。何故更問成佛不成佛乎。入法界體性經
云。佛問文殊。汝知法界耶。如是。世尊。我知法
界。即是我界。又問。汝豈不樂法界耶。文殊
曰。世尊。我不見一法非法界者。更何所樂。持
世經云。若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異者。諸佛不
出於世也。何者。以覺一切法平等。故名為佛。
大集經云。諸眾生界及法界。若能平等觀無
異。不生分別一二數。是名菩薩不退印。又云。
若有菩薩。不離凡夫。能知聖法。以凡夫心。觀

察聖法。密嚴經云。如來法身。住於一切眾生
身中。光影外現。猶如淨綵裹摩尼珠。無所障
蔽。亦復如是。是故當知。如來法身。遍在一切
諸眾生中。如佛所說。乃至枯樹蕉木。亦悉皆
入。不應生害。況復餘類。是故不應稱量眾生。
除諸如來。無能知者。是以諸佛法身。遍一切
處。夫法身者。即自心也。是法家之身。群有之
性。該今徹古。遍界盈空。十方太虛。於自心內。
尚如一點之雲生。百千大海。向本覺中。猶若
一滴之漚起。豈況假名凡聖。而非我心乎。台
教云。佛者覺義。如寶篋經云。佛界眾生界。一
界無別界。此是圓智。圓覺諸法。遍一切處。無
不明了。雖五無間皆生解脫想。雖惛盲倒惑。
其理存焉。斯理灼然。世間常住。有佛不能益。
無佛不能損。得之不為高。失之不為下。故言
眾生即佛。此理佛也。華嚴論云。一切處文殊
師利。一切處金色世界。一切處不動智佛。今
之信者。當信自心無依住性妙慧解脫。是自
文殊。於心無依住中。無性妙理。有自在分別。
無性可動。名不動智佛。理智無二妙用自在。
是故號曰妙德菩薩。是故一切諸佛。從此信
生。故號文殊。為十方諸佛之母。亦號文殊。為
童子菩薩。為皆以信為初生故。信心成就。即
以定慧觀智力印之。契一念相應。名十住初
心。便成正覺。取能行行處。號曰普賢。取妙慧
無依處。號曰妙德。取善能分別知根之智。號
之為不動智佛。自契相應。名為正覺。且能信
處。號之曰信。自契相應。名為住心。為住佛所
住妙慧解脫相。盡無生法故。若心外有佛。不

名信心。名為邪見人也。一切諸佛。皆同自心。
一切眾生。皆同自性。性無依故。體無差別。智
慧一性。應如是知。以此同體妙慧。知諸佛心。
及眾生心。應如是信解。不自欺誑。是故此經
宗趣。為大心眾生設如斯法。諸佛自所乘門。
一乘妙典。法界道理。令大心眾生。入佛根本。
大智佛果故。一念契真。理智同現。即便佛故。
為法界道理。見則無初中後故。是以世人。唯
信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不知眾生境界。亦不
可思議。以眾生界即佛界故。如論云。一切處
不動智佛者。夫一切之言。無處不遍。豈獨眾
生界耶。所以華嚴私記云。今多許人學。皆得
與釋尊等。亦與文殊等。一念即等。若不信。始
作少時努力。靜思惟看。故知一念平等。理事
無差。但靜思凝神。迴光內照。有何異法能為
隔越。唯自心想起。妄分高下耳。清涼疏云。佛
及眾生。若以性淨而說。現今平等。而不妨迷悟
之殊。是故三乘亦有差別。亦無差別。是則染
淨三世一切諸法。無不平等。況稱性互收。如
是解者。名為善住一切智地。如地能生。終歸
於地。萬法依於佛智。究竟。還至一切智。寶性
論偈云。譬如貧人舍。地有珍寶藏。彼人不能
知。寶又不能言。眾生亦如是。於自心舍中。有
不可思議。無盡法寶藏。雖有此寶藏。不能自
覺知。以不覺知故。受生死貧苦。譬如珍寶藏。
在彼貧人宅。人不言我貧。寶不言在此。如是
法寶藏。在眾生心中。眾生如貧人。佛性如寶
藏。為欲令眾生。得此珍寶故。彼諸佛如來。出
現於世間。無生義云。大師恒引如來藏經言。

眾生身中有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坐寶蓮
華。與佛無異。但為煩惱所覆故。未能得用。此
是具有佛知見根性。未有知見用。即時猶故
愚。乃至譬如小兒。具有大人六根。與大人不
異。在其身中。而未能有大人用。至漸長大。復
須學問。乃有大人知見力用也。若根性是有。
作用。豈無。如種子本甘。結果非苦。只恐不知
有。自認作凡夫。真性常了然。未曾暫隱覆。如
佛言。如來實無祕藏。何以故。如秋滿月。處空
顯露。清淨。無翳。人皆覩見。又祖師云。五陰本
來空。師子何曾在窟。故知但是眾生不了。自
稱為祕。然雖無祕藏。而有密語。密語難解。唯
智能知。如百丈和尚云。只如今語言。鑒照分
明。覓其形相不可得。是密語。所以宗鏡之光。
無時不照。常關日用。昧者不知。所以無所希
望。經偈云。眾生界悉等。平若虛空界。其能了
此等。成佛道不難。又偈云。其無所相者。一切
無所念。無心無所生。佛道不難得。月藏經云。
佛言。是故於法平等。思惟觀察。不離眾生有
法。不離法有眾生。如眾生體性。即是我體性。
如我體性。即是一切法體性。如一切法體性。
即是佛法體性。如是觀諸法平等時。眾生即
陰不可得。離陰不可得。和合不可得。離和合
亦不可得。非法非非法。是人如是得住無相。
是名法平等。是知一切法常成正覺。無有不
成正覺時。如經云。凡真實法。不捨自相。取於
餘相。若捨非正覺。成等正覺。則非真實。正覺
者。曾無有時不成正覺。故知一切眾生。皆住
覺地。非是捨不覺。而取正覺。則一覺一切覺。

常成正覺。無有不覺時。如虛空湛然。無有成
壞。若執有成不成。斯屬情見。若以智照。何往
不真。念念而常見法身。塵塵而盡成佛國。但
以自眼有瞖。妙見不通。違背己靈沈溺家寶。
雖同一性。要以智明。如樂蘊奇音。指妙則宮
商應節。人懷覺性。智巧則動用冥真。得失在
人。精麁任己。所以善逝按指。發海印之光。含
識舉心。現塵勞之相。如古釋眾生佛性。譬若
箜篌。具有五義。一有箜篌身。二有中間聲。三
有絃縚。四有彈箜篌人。五有所彈得曲。此五
是喻。我等五陰。似箜篌。身中真如佛性似聲。
六度萬行。似絃縚。巧便智慧。似彈箜篌人。我
等以巧便智修行六度。當來成佛。一塵一毛。
皆遍法界。似彈奏之曲也。故沈休文。佛知不
異眾生知義云。故知凡夫之知。與佛之知不
異。由於所知之事異。知不異也。沈約六道相
續作佛義云。相續不滅。所以能受知。若今生
陶練之功漸積。則來果所識之理轉精。轉精
之知來應。以至於佛。而不斷不鍊也。若今生
無明。則來果所識轉闇。轉闇之知亦來應。以
至於六趣也。故知眾生之識。相續不斷。但由
精麁分其昇降耳。又古師計云。一切如來因
地發願。度盡眾生。生界不盡。不取正覺。現見
眾生沈淪九有。故知諸佛未合有成。成則違
誓。彼答不正。華嚴記中。約如實義釋。諸佛皆
有悲智二門。以大悲故。窮未來際無成佛時。
故菩薩闡提。不成佛也。以大智故。念念速成。
又欲化盡諸眾生界。自須速成。方能廣化。不
懼違昔。盡竟誠言。又了眾生之本如。故化而

無化。是則常成亦常不成。亦常化而常無化。
悲智自在。何局執耶。如上釋者。此猶是約理
事雙通。若直就宗明。如華嚴經云。如來初成
正覺時。於自身中。見一切眾生。已成佛竟。已
涅槃境。又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住持
藏法如來之相。為菩薩宣說般若。一切有情
住持遍滿甚深理趣勝藏法門。謂一切有情。
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一切眾生。皆
金剛藏。以金剛藏。所灌灑故。一切眾生。皆正
法藏。一切皆依。正語轉故。一切眾生。皆妙業
藏。一切事業。加行依故。法華經云。舍利弗。當
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如
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
佛道。斯則成佛度生。大願大化悉圓滿矣。如
有不信此說。自尚未成。焉能度彼。

問。眾生
即佛。佛即眾生。入一心門。因果交徹。故經云。
若彌勒得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此俱
成佛得菩提義。為是理成。為是事成。

答。三
乘多約理成。或云。法身即等。報化未圓。亦
云。一念成佛。皆從理說。今一乘宗。理事齊等。
古德云。此出自華嚴大意。難以取解。然諸眾
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人法二我。小乘
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說但心所現。或說幻
有即空。人法俱遣。或說唯如來藏。具恒沙性
德故。眾生即在纏法身。法身眾生。義一名異。
猶據理說。更有說言。相本自盡。性本自現。不
可說言。即佛不即佛等。若依華嚴宗。舊來成
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成即是彼成。若爾。
何以現有眾生。非即佛耶。若就眾生見解位

看者。尚不見唯心即空。安見圓教中事。如迷
東為西。正執西故。若諸情頓破。則法界圓現。
無不已成。猶彼悟人。西處全東。是以善財龍
女。皆是凡夫一生親證。三乘權教信不及人。
稱為示現。如玄義格云。人謂善財龍女。是法
身菩薩。化為幻技。一時悅凡人。令自強不息
耳。議曰。若爾。聖有誑凡之愆。凡無即聖之分。
教門徒設。用學何為。故不然也。

問。若是實從
凡頓成佛者。何故經中唯此二人。別更無耶。

答。日月在天。盲者不見。經說一生成佛者。數
如微塵。五千卷經。卷卷有即生得道。只如達
磨禪師。傳佛心印。言下見性。便為得道。取相
之徒。指為外道。論云。金色世界不動智佛。一
切處。文殊。俱是自心法性。非外來物。又云。十
信。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為華嚴。覺了自心。大
方廣。是佛。先自見性。為佛身心。齊修五位。為
莊飾也。亦同天台。初發心時。即觀涅槃行道。
比喻蓮華。華果同時義。同印即心成佛。鴦崛
魔羅經云。鴦崛魔羅與文殊師利。普詣十方。
各十世界諸如來所。問如是義。云何釋迦牟
尼佛。住娑婆世界。不般涅槃解脫之際。彼諸
如來。悉答我言。釋迦牟尼佛。即我等身。彼佛
自當決汝所疑。故知遍剎之身。只是一身。分
亦不多。聚亦非一。如首楞嚴三昧經云。若善
男子。善女人。求佛道者。聞首楞嚴三昧義趣。
信解不疑。當知是人。必於佛道不復退轉。何
況信已。受持讀誦。為他人說。如說修行。時諸
釋梵。護世天王。皆作是念。我等今者。當為如
來敷師子座。正法座大人座。大莊嚴座。大轉

法輪座。當令如來。於我此座。說首楞嚴三昧。
是中人人。各各自謂。唯我為佛敷師子座。餘
人不能。乃至須臾之間。於如來前。有八萬四
千億那由他寶師子座。悉於眾會無所妨礙。
一一天子。不見餘座。各作是念。我獨為佛。敷
師子座。佛當於我所敷座上。說首楞嚴三昧。
時釋梵護世天王。敷座已竟。各白佛言。唯願
如來。坐我座上。說首楞嚴三昧。即時世尊。現
大神力。遍坐八萬四千億那由他師子座上。
諸天各各見佛。坐其所敷座上。不見餘座。有
一帝釋。語餘釋言。汝觀如來。坐我座上。是釋
梵護世天王。各相謂言。汝觀如來。坐我座上。
有一釋言。如來今者。但在我座。不在汝座。乃
至時梵眾中。有一梵王。名曰等行。白佛言。世
尊。何等如來。為是真實。我座上是。餘座上是。
佛告等行。一切諸法。皆空如幻。從和合有。無
有作者。皆從憶想分別而起。無有主故。隨意
而出。是諸如來。皆是真實。云何為實。是諸如
來。本自不生。是故為實。是諸如來。今後亦無。
是故為實。是諸如來。非四天攝。是故為實。
諸陰界入。皆所不攝。是故為實。是諸如來。如
先中後。等無差別。是故為實。梵王。是諸如來。
等無差別。所以者何。是諸如來。以色如故等。
以受想行識如故等。以是故等。是諸如來。以
過去世如故等。以未來世如故等。以現在世
如故等。以如幻法故等。以如影法故等。以無
所有法故等。以無所從來。無所從去故等。是
故如來。名為平等。如一切法等。是諸如來。亦
復如是。釋曰。首楞嚴三昧者。即一切事究竟

堅固。何者。以能見心性。名為上定。信入此者。
亦名王三昧。以此三昧。歷一切事。豈非究竟
堅固耶。如釋梵護世諸天。各見佛坐自座。此
乃實證自心。所以經云。皆從憶想分別而起。
無有主故隨意而出。是諸如來皆是真實。云
何為實。是諸如來本自不生。是故為實者。以
諸如來。本自不生。即是自心生。然其自心。又
如幻夢。皆不出平等真如之性。所以經云。譬
如真金。雖復鍛磨。不失其性。是諸大士。亦復
如是。隨所試處。皆能示現不思議法性。寶性
論偈云。如彼毘瑠璃。清淨大地中。天主帝釋
身。於中鏡像現。如是眾生心。清淨大地中。諸
佛如來身。於中鏡像現。故知即心而見佛者。
可謂現身成道矣。如禪要經云。佛言。善男子。
若外相求雖經劫數。終不能得。於內覺觀。如
一念頃。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以行
位齊成。速登妙果。以凡聖同體。迷悟似分。若
信入之時。不從外得。所以云。生死與道合。如
明與暗合。故云水中鹹味。色裏膠青。李長者
論云。此華嚴經。十住為見道。十行十向十地
十一地為加行。修行令慣熟故。佛果於初。先
現以普賢悲願。令智悲大用。慣熟自在故。以
自如來根本普光明智先現故。始終本末。總
無延促時日分劑故。以法身根本智。如實而
言。不同三乘權教。情所解故。皆須約本而觀
之。畢竟佛果慣習已成。普賢行已滿。一往但
以教化一切眾生為常恒。從初至末。無始無
終。無成無壞。但以普遍十方一切六道。以智
對現利生。為永業也。從初發心。起信修行時。

發如是信樂。發如是志願。起如是志求見如
是道。從初發心住。以定觀力。契會法身。顯根
本普光明智。照知一切自他生死海。性自解
脫。但為教化眾生。令其破執。離妄想苦故。亦
不見自身成佛不成佛故。若也起心圖成佛
念。當知此人去佛道遠。若也但以法身無性
之力。自他性離。無成壞心。起方便力。興大願
力。起大悲門。無作而作。發無限志。願。教化一
切法界中。無性眾生。使令迷解。還令省得自
心無性之理。妄想繫著自無。不言成佛。不言
不成佛。不可作如是圖念之情。如此華嚴經。
安立五位教門。但為引接未得謂得。未至謂
至。未滿云滿。滯染淨障。於菩提道。及菩薩行。
有止足心。有休息想。安立五十重因果。一百
一十重法門。使不滯住。止息休廢之心。滿普
賢願行。至無盡極。又云。此華嚴經。直示本身
本法。出超情見。無始無終。三世相絕。一圓真
報。不生不滅。不常不斷。性相無礙。自在果海
法門。直授上上根人。教門行相。勢分如是。不
同權學。依次第漸漸而成。只如登峯九仞。不
可以絕其蹤。履十層之級者。不可亡其跡。常
見官階一品。但以為臣。聞古士夫。忽有身登
九五。明珠頓照。普見無方。澤霖大海。渧渧皆
滿。一塵空性。法界無差。品類有情強生留繫。
根器不等。權實不同。以此教門。千差萬別。須
知權實。識假修真。不可久滯權宗。迷其實教
者也。

故智儼法師問。一地即攝一切諸地功
德者。一法即具。何用餘門耶。

答曰。若無餘門。
一門。即不成故。如一升攝一斗。若無升時。此

斗即不成。

問。若無升。即無斗者。今舉一升。
即得一斗。以不得一升。不得斗者。一行不具
一切也。

答。十升合成一斗。既無其升時。將何
作斗。故知無升即無斗。有升即有斗。今舉升
即斗。斗升之外。無別升斗也。如龜毛兔角。不
可得也。初心即成佛。成外無別修。其相如虛
空故。是故初心成佛者。非謂不具諸功德。如
經說。普莊嚴童子。一生得聞善熏習。二生成
其解行。三生得入果海。同一緣起。而此三生。
只在一念。猶如遠行。到在初步。然此初步之
到。非謂無於後步。明。此童子得入果海。非不
久植善根。

問。既久修始得。云何言一念得耶。

答。言久修善根者。即在三乘教攝。從三乘入
一乘。即是一念始修具足。故經云。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譬眾川入海。纔入一滴。即稱周大
海。無始無終。若餘百川水之極深。不及入大
海之一滴。即用三乘中修多劫。不及一乘之
一念。又此時劫不定。或一念即無量劫。無量
劫即一念。一生即無量生。無量生即一生。如
十玄門。時處無礙。又大乘明一念成佛義有
二。一者。會緣以入實。性無多少故。明一念成
佛。二者。行行纔滿。取最後念。名為一念成佛。
如人遠行。以後步為到。若一乘明一念成佛
者。如大乘取後一念成佛。即入一乘。以後
即初。初念即是成。何以故。以因果相即。同時
相應故。欲論其成者。成復成。成復成也。眾生
欲在後成者。在後復在後。在後復在後也。今
舉一念成者。即與佛同位。未具究竟故。復有
淺深之殊矣。如人始出門。及以久遊行他土。

雖同在空中。而遠近有別。是故十信十住等
五位。各各言成佛者。而復辯其淺深。此中須
善思之。心要牋云。心心作佛。無一心而非佛
心。處處道成。無一塵而非佛國。是故真妄物
我。舉一全收。心佛眾生。渾然齊致。是知迷則
人隨於法。法萬差而人不同。悟則法隨於人。
人一致而融萬境。止觀云。觀眾生相。如諸佛
相。眾生界量。如諸佛界量。眾生界住。如虛空
住。以不住法。以無相法。住般若中。不見凡法。
云何捨。不見聖法。云何取。但住實際。如此觀
眾生真佛法界。身子云。諦了此義。是名菩薩
摩訶薩。彌勒云。是人近佛座。佛覺此法故。文
殊云。聞此法不驚。即是見佛。佛云。即住不退
地。具六波羅蜜。具一切佛法矣。如上所說。教
理無虧。只是正解難生。信力不具。若信而不
解。則日夜長無明。若解而不信。則日夜長邪
見。信而且解。方契此宗。契此宗人。甚為希有。
不唯十方諸佛與我相應。大地山河一時同
證。如真覺大師歌云。法中王。最高勝。恒沙諸
佛同共證。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
應。百丈和尚云。但是一切照用。任聽縱橫。啼
笑語言。皆成佛慧。如是解者。無一時不成佛。
無一人不得道。天真自然。何關造作。故法華
經云。又見諸如來。自然成佛道。法界印云。初
發心時便正覺。苦樂平等一味佛。又云。寂法
分別名眾生。舊來不動名為佛。融大師頌云。
法忍先將三毒共。佛性常與六情俱。但信研
心出妙寶。何煩衣外覓明珠。傅大士頌云。佛
亦不離心。心亦不離佛。心寂即涅槃。心能則

有物。物則變成魔。無物即見佛。若能如是用。
十八從何出。龐居士偈云。不用苦多聞。看他
彼上人。百億及日月。纂在一毛鱗。心但寂無
相。即出無明津。若能如是學。幾許省精神。寒
山子詩云。寄語諸仁者。復以何為懷。達道自
見性。見性即如來。天真元具足。修證轉差迴。
棄本却逐末。只守一場獃。志公和尚歌云。佛
體本是心作。那得文字中覓。將佛求佛辛苦。
坐地自致徭役。一鉢和尚歌云。莫更將身造
水泡。百毛流血是誰教。不如靜坐真如地。頂
上從他鵲作巢。萬代金輪聖王子。只者真如
靈覺是。菩提樹下度眾生。度盡眾生出生死。
不生死。真丈夫。無形無相大毘盧。塵勞滅盡
真如在。一顆圓明無價珠。布袋和尚歌云。只
箇心心心是佛。十方世界最靈物。縱橫妙用
可憐生。一切不如心真實。騰騰自在無所為。
閑閑究竟出家兒。若覩目前真太道。不見纖
毫也大奇。萬法何殊心何異。何勞更用尋經
義。心王本自絕多知。智者只明無學地。

問。
凡聖皆同一心真性。成佛。云何見有前後。

答。見雖前後。性且不虧。迹任昇沈理亦無爽。
如昏睡心中有覺悟之性。以眠熟未惺故。寤
來即現。似嬰孩身內具大人之相。以力用未
充故。長成即備。一切眾生。以無明夢未惺。覺
道力未具。則佛性未現。法身未圓。豈是一切
含生。而不具如來藏性。

古德問云。佛性共有。
諸佛。成佛時。眾生盡合成佛。若言各別有。應
是無常。

答。佛性與一切眾生共有。所證是一。
能證有前後。是故諸佛成道。我等輪迴。前後

約時。性無本末。如昔人云。法身一相。瞻仰異
容。正教無偏。說聽殊旨。故攝論偈云。眾生
罪不現。如月於破器。遍滿諸世間。由法光
如日。釋云。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月
則不現。如是有情身中。無有奢摩他水。佛月
不現。佛雖不現。然遍一切施作佛事。譬如日
光。遍滿世間作諸佛事。成熟有情。又如今己
眼不明者。皆為執著凡聖。有所繫故。如萬迴
和尚歌云。黑白兩亡開佛眼。不繫一法出蓮
叢。真空不壞靈智性。妙用恒常無作功。聖智
本來成佛道。寂光非照自圓通。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0

夫正因佛性。眾生共有。經云。不由觀智所顯。
則道常披露。云何異生。迷而不悟。

答。智論云。眾生心性。猶如利刀。唯用割泥。泥
無所成。刀日就損。理體常妙。眾生自麁。能
善用之。即合本妙。又譬如一器中水淡味恒
然。若著甘草則甜。下黃連則苦。眾生心水。亦
復如是。起妄染則凡。冥真空則聖。其心之性。
未嘗變異。如華嚴經偈云。譬如淨日月。皎鏡
在虛空。影現於眾水。不為水所雜。菩薩淨法
輪。當知亦如是。現世間心水。不為世所雜。如
華嚴疏云。一切法有二。一是所迷。謂緣起不

實。故如幻。緣成。故無性。二是能迷。遍計無物。
故如空。妄計。故無相。又以不覺。故不知有。以
不信。故不承當。但起無明。空成倒想。如夜繩
不動。疑之為蛇。闇室本空。怖之有鬼。故知本
無迷悟。妄有昇沈。昔迷悟而似迷。今悟迷而
非悟。但以內見自隔。客塵所遮。於體上分遠
近之情。向性中立凡聖之量。如勝思惟梵天
所問經云。梵天問文殊師利。比丘云何親近
於佛。答言。梵天。若比丘於諸法中。不見有法。
若近若遠。是則名為親近於佛。大集經云。不
覺一法。微相者。乃能了知如來出世。無出之
出。即是佛出。是以若不見一法。常見諸佛。則
千里同風。若見一法。不見諸佛。則對面胡越。
故知背心合境。頓起塵勞。背境合心。圓照法
界。何者。心是所依。法是能依。能依從所依起。
如水是所依。波是能依。離水無波。離心無法。
又心是能生。法是所生。如木能生火。木是能
生。火是所生。離木無火。離心無法。故知不
即心為道者。如千人排門。無一得入。若了心
頓入者。猶一人拔關。能通萬彙。得宗鏡之要
者。其斯謂乎。是以妙性無虧。迷悟自得。一法
不動。向背俄分。如首楞嚴經云。佛言。富樓那。
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疑
水火性。不相陵滅。又徵虛空。及諸大地。俱遍
法界。不合相容。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
而不拒彼諸相發揮。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
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
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於意云
何。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若彼所生。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
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若是空
明。空應自照。云何中宵雲霧之時。不生光曜。
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日。觀相元妄。無
可指陳。猶邀空華。結為空果。云何詰其相陵
滅義。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
火。云何復問不相容者。真妙覺明。亦復如是。
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
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云何俱現。富樓
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
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先
無準的。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
曰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富
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
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於中。風動空澄。
日明雲暗。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
世間相。我以妙明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
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故知妙覺明心。湛
然不動。因業發現。隨為色空。周遍法界。眾生
背其本覺。妄執情塵。翻於平等一真覺中。認
所現差別之境界。隨發明處強說是非。如於
虛空體中。定其差別。實謂虛妄顛倒。無理可
憑。凡挂聖智真詮。悉為破其顛倒。若知顛倒
不實。自然無法可論。如華嚴經云。以智入於
一切佛法。為眾生說。令除顛倒。然知不離眾
生有顛倒。不離顛倒有眾生。不於顛倒內有
眾生。不於眾生內有顛倒。亦非顛倒是眾生。
亦非眾生是顛倒。顛倒非內法。顛倒非外法。
眾生非內法。眾生非外法。一切諸法。虛妄不

實。速起速滅。無有堅固。如夢如影。如幻如化。
誑惑愚夫。如疏釋云。經文有四對。前三對二
互相望。後一對當體以辯。前三對中。前二不
離。後一不即。即顯生之與倒。非即離也。眾生
即能起顛倒之人。乃染分依他。顛倒即所起之
妄。是遍計所執。初對明不離者。謂依似執實。
故。離生無倒。依執似起。離倒無生。第二對明
不相在。重釋前義。言不離者。明因果相待緣
成。非先有體。二物相在。因中無果。故倒內無
生。若必有者。則應遍計是依他起。果中無因。
故生內無到若要令有者。則應無有不倒眾
生。第三對明不即。不壞因果。能所遍計之二
相故。由前三對。則知生倒非一非異。非即非
離。第四對當體以辯。倒心託境方生。故非內
法。若是內者。無境應有境。由情計。故非外法。
若是外者。智者於境。不應不染。既非內外。寧
在中間。則當體自虛。將何對他。以明即離。眾
生亦爾。即蘊求無。故非內法。離蘊亦無。故非
外法。既非內外。亦絕中間。本性自空。何能起
倒。將何對他。明非即離。既如是知。則自無倒。
為物說此倒惑自除。因謂由不達緣成不堅。
妄生遍計。故云誑惑愚夫。實則愚夫自誑。若
獼猴執月。非月執獼猴。又中觀論偈云。有倒
不生倒。無倒不生倒。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
倒。若於顛倒時。亦不生顛倒。汝可自觀察。誰
生於顛倒。已顛倒者。則更不生顛倒。已顛倒
故。不顛倒者。亦不顛倒。無有顛倒。故顛倒時。
亦無顛倒。有二過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觀
察。誰為顛倒者。復次諸顛倒不生。云何有此

義。無有顛倒故。何有顛倒者。顛倒種種因緣
破故。墮在不生。彼貪著不生。謂不生是顛倒
實相。是故偈說。云。何名不生為顛倒。乃至無
漏法。尚不名為不生相。何況顛倒是不生相。
無顛倒何有顛倒者。因倒者有倒故。

問。云
何一切顛倒。不成妄耶。

答。只為因情所執。
遂成虛妄。以執本空。妄即非妄。如起信鈔云。
所執本空。與真心不動。迭相成立。只為所執
本空。所以真心不動。只由真心不動。故得所
執本空。何異萬像本空。明鏡不動。何謂真妄
迭相成立。以迷真起妄。妄因真立。悟妄即真。
真從妄顯。

問。如何得離倒不自誑無過耶。

答如大集
經云。如第五大。如第七情。如十九界。無出無
入。無生無滅。無有造作。無心意識。乃名無過。

問。若心性本淨。云何說客塵染。

答心本
清淨。迹亦清淨。體亦清淨。用亦清淨。以不離
一心。別有清淨。以妄塵不能染。真法不能淨。
何者。離心無異法。豈有染能染耶。亦離心無
真法。豈有淨能淨耶。則刀不能自割。指不能
自觸。大莊嚴論偈云。已說心性淨。而為客塵
染。不離心真如。別有心性淨。不離心之真如。
別有異心。謂依他相。說。為自性清淨。此中應
知。說心真如。名之為心。即說此心。為自性清
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又一切眾生。未見性
者。雖客塵所隱。五陰所埋。任經生死往來。其
性不昧。或遇善友開發。終自顯明。以是出世
間常住心寶。豈世間無常敗壞生滅之法。而
能墮壞。如貧女室中金藏。雖未掘而匪移。若

力士額上寶珠。任鬪沒而常在。猶雪山筩中
藥味。暫流出而恒存。如大地底下金剛。縱穿
斵而不壞。是以大涅槃經云。迦葉菩薩白佛
言。世尊。我從今日。始得正見。世尊。自是之
前。我等悉名邪見之人。世尊。二十五有。有我。
不也。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
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
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
善男子。如貧女人。舍內多真金之藏。家人大
小。無有知者。時有異人。善知方便。語貧女人。
我今雇汝。汝可為我耘除草穢。女即答言。我
不能也。汝若能示我子金藏。然後乃當速為
汝作。是人復言。我知方便。能示汝子。女人答
言。我家大小。尚自不知。況汝能知。是人復言。
我今審能。女人答言。我亦欲見并可示我。是
人即於其家。掘出真金之藏。女人見已。心生
歡喜。生奇特想。宗仰是人。善男子。眾生佛性。
亦復如是。一切眾生。不能得見。如彼寶藏。貧
人不知。善男子。我今普示一切眾生。所有佛
性。為諸煩惱之所覆蔽。如彼貧人。有真金藏。
不能得見。如來今日。普示眾生諸覺寶藏。所
謂佛性。而諸眾生。見是事已。心生歡喜。歸仰
如來。善方便者。即是如來。貧女人者。即是一
切無量眾生。真金藏者。即佛性也。乃至譬如
王家。有大力士。其人眉間有金剛珠。與餘力
士。角力相撲。而彼力士。以頭觝觸。其額上珠。
尋沒膚中。都不自知。是珠所在。其處有瘡。即
命良醫。欲自療治。時有明醫。善知方藥。即如
是瘡。因珠入體。是珠入皮。即便停住。是時良

醫。尋問力士。卿額上珠。為何所在。力士驚答。
大師醫王。我額上珠。乃無去耶。是珠今者。為
何所在。將非幻化。憂愁啼哭。是時良醫。慰喻
力士。汝今不應生大愁苦。汝因鬪時。寶珠入
體。今在皮裏。影現於外。汝曹鬪時。瞋恚毒盛。
珠陷入體。故不自知。是時力士。不信醫言。若
在皮裏。膿血不淨。何緣不出。若在筋裏。不應
可見。汝今云何欺誑於我。時醫執鏡。以照其
面。珠在鏡中。明了顯現。力士見已。心懷驚怪。
生奇特想。善男子。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不能
親近善知識故。雖有佛性。皆不能見。而為貪
婬。瞋恚愚癡。之所覆蔽。故墮地獄。畜生。餓鬼。
阿脩羅旃陀羅。剎利婆羅門毘舍首陀。生如
是等種種家中。因心所起種種業緣。雖受人
身。聾盲瘖瘂。拘躄癃跛。於二十五有。受諸果
報。貪婬瞋恚愚癡覆心。不知佛性。如彼力士。
寶珠在體。謂呼失去。眾生亦爾。不知親近善
知識故。不識如來微密寶藏。修學無我。喻如
非聖。雖說有我。亦復不知我之真性。我諸弟
子。亦復如是。不知親近善知識故。修學無我。
亦復不知無我之處。尚自不知無我真性。況
復能知有我真性。善男子。如來如是。說諸眾
生。皆有佛性。喻如良醫示彼力士。金剛寶珠。
是諸眾生。為諸無量億煩惱等之所覆蔽。不識
佛性。若盡煩惱。爾時乃得證知了了。如彼力
士。於明鏡中。見其寶珠。善男子。如來祕藏。如
是無量不可思議。復次善男子。譬如雪山。有
一味藥。名曰樂味。其味極甜。在深叢下。人無
能見。有人聞香。即知其地。當有是藥。過去往

世。有轉輪王。於此雪山。為此藥故。在在處處。
造作木筩。以接是藥。是藥熟時。從地流出。集
木筩中。其味真正。王既沒已。其後是藥。或醋
或鹹。或甜或苦。或辛或淡。如是一味。隨其流
處有種種異。是藥真味。停留在山。猶如滿月。
凡人薄福。雖以钁斸。加功困苦。而不能得。復
有聖王。出現於世。以福因緣。即得是藥真正
之味。善男子。如來祕藏。其味亦爾。為諸煩惱
叢林所覆。無明眾生不能得見。一味藥者。喻
如佛性。以煩惱故。出種種味。所謂地獄。畜生。
餓鬼。天人男女。非男非女。剎利。婆羅門毘舍首
陀。佛性雄猛。難可沮壞。是故無有能殺害者。
若有殺者。則斷佛性。如是佛性。終不可斷。性
若可斷。無有是處。如我性者。即是如來祕密
之藏。如是祕藏。一切無能同沮壞燒滅。雖不
可壞。然不可見。若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爾乃證知。以是因緣。無能殺者。迦葉菩
薩。復白佛言。世尊。若無殺者。應當無有不善
之業。佛告迦葉。實殺生。何以故。善男子。眾
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若有
殺生。即墮惡趣。以業因緣。而有剎利。婆羅門
等毘舍首陀。及旃陀羅。若男若女。非男非女。二
十五有差別之相。流轉生死。非聖之人。橫計
於我。大小諸相。猶若稗子。或言如豆。乃至拇
指。如是種種妄生憶想。妄想之相。無有真實。
出世我相。名為佛性。如是計我。是名最善。復
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善知伏藏。即取利钁斸
地直下。磐石沙礫。直過無難。唯至金剛。不能
穿徹。夫金剛者。所有刀斧不能沮壞。善男子。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一切論者。天魔波旬。及
諸人天。所不能壞。五陰之相。即是起作。起作
之相。喻若石沙。可穿可壞。佛性者。喻如金剛。
不可沮壞。以是義故。壞五陰者。名為殺生。善
男子。必定當知佛法。如是不可思議。是知雖
有佛性。久翳塵勞。須以止觀熏修。乃得明淨。
如貧女得藏中之寶。猶力士見鏡裏之珠。方
親悟自心妙覺圓滿。又如何行於止觀。得契
真修。但了能觀之心。所觀之境。各各性離。即
妄心自息。此名為止。常作此觀。不失其照。故
名為觀。斯則即止即觀。即觀即止。無能所
觀。是名止觀。如先德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
常照名觀。非能所觀。有其二事。所以華嚴經
頌云。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遠
離妄想及諸取。令心所向。皆無礙。疏釋云。一
離妄取。如彼淨空無雲翳故。斯即真止。二觸
境無滯。如彼淨空無障礙故。斯即真觀。此觀。
不作意以照境。則所照無涯。此止。體性離而
息妄故。諸趣皆寂。若斯則不拂不瑩。而自淨
矣。無淨之淨。乃冥契法原。不修之修。則闇蹈
佛境矣。故知唯一心真智。是我本身。湛然常
存。現前明淨。自然以智慧嘴。啄破無明㲉出三界。自在無礙。此時方得見性了然。更有
何法而堪比對。如丹霞孤寂吟云。不迷須有不
迷心。看時淺淺用時深。此箇真珠若採事。豈
同樵客負黃金。黃金烹鍊轉為新。此珠含光
未示人。了則毛端吞巨海。始知大地一微塵。

問。諸佛心。遍一切眾生心。能現凡心。眾生身。
遍一切諸佛身。能作聖體。為復轉動互遍而

成。為當一體。

答。若言轉動。即成造作。若言
互遍。則有二心。是以常住一心。猶若虛空之
體。凡聖二號。還同空裏之華。青黃起滅雖殊。
匪越太虛之性。迷悟昇沈有異。未離真覺之
原。又如一室千燈。光光涉入。一鏡萬像。影影
交羅。非異非同。不來不去。達斯旨者。唯佛洞
知。是以萬有。即真。無轉變相。華嚴經云。知心
如幻。出生一切諸法境界。周遍無盡。不匱不
息。大集經云。住一心中。能知一切眾生諸心。
觀眾生心。悉皆平等。如幻化相。本性清淨。觀
諸眾生身業平等。皆如水月。見諸眾生悉在
己身。己身亦在眾生身中。猶如影現。能令眾
生悉作佛身。亦令己身作眾生身。一切無有
能轉動者。又經頌云。諸佛一似大圓鏡。我身
猶若摩尼珠。諸佛法身入我體。我身常入諸
佛軀。雖然互入。而無所入。若有所入。即成二
法。

問。若實心外無法。獨標宗者。無諸佛則
無能化之人。無眾生則無所化之眾。全歸無
寄。何以紹隆。

答。只謂了唯心故。成平等之
佛。達唯識故。行同體之悲。若不直下頓悟斯
宗。則自他二利俱失。何者。不入一心平等。違
成佛之正宗。不了同體大悲。墮愛見之妄想。
如維摩經觀眾生品云。爾時文殊師利。問維
摩詰言。菩薩云何觀於眾生。維摩詰言。譬如
幻師。見所幻人。菩薩觀眾生為若此。如智者
見水中月。如鏡中見其面像。如熱時焰。如呼
聲響。如空中雲。如水聚沫。如水上泡。如芭蕉
堅。如電久住。如第五大。如第六陰。如第七
情。如十三入。如十九界。菩薩觀眾生為若此。

如無色界色。如焦穀芽。如須陀洹身見。如阿
那含入胎。如阿羅漢三毒。如得忍菩薩貪恚
毀禁。如佛煩惱習。如盲者見色。如入滅盡定
出入息。如空中鳥跡。如石女兒。如化人煩惱。
如夢所見已寤。如滅度者受身。如無煙之火。
菩薩觀眾生為若此。文殊師利言。若菩薩作
是觀者。云何行慈。維摩詰言。菩薩作是觀已。
自念。我當為眾生。說如斯法。是即真實慈也。
淨名私記釋云。今明觀眾生品大精。只依其
中一句行則足。得一句攝心。常照行之。一切萬
行足。只今汝自觀。觀汝身心。如此畢竟空。
即是菩薩觀眾生。菩薩名道。道能通。通汝
色心本性。令離虛妄。即是菩薩。菩薩只在汝
身中。觀汝身心。如第三手。為畢竟無身心。此
中示人坐禪用心法大好。只觀身心。如此。無
可作。定亂。是非。一異。一切平等。即坐禪法。不
同今時。計有心可得。言我心亂。欲除亂取定。
大成顛倒。須覺知魔事。又今時欲度眾生。應
須曉夜。觀汝心中所起煩惱性。即是度眾生。
只詺此觀煩惱智。名佛耳。釋迦已觀煩惱。已
得作佛竟。說教留與。今凡夫依教修行。若言
別有佛。別有許多世界眾生。佛次第度竟。然
後成佛。若爾。釋迦已成佛竟。今那得猶見有
眾生滿世間。當知不爾。夫言竟者盡也。已
上觀眾生竟。次觀如來者。如阿閦佛品云。爾
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
如來乎。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不
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不觀受想行識。不

觀識如。不觀識性。非四大起。同於虛空。六入
無積。眼耳鼻舌身心已過。不在三界。三垢已
離。順三脫門。三明與無明等。不一相。不異相。
不自相。不他相。非無相。非取相。不此岸。不彼
岸。不中流。而化眾生。觀於寂滅。而不永滅。不
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不可以智知。不可以
識識。無晦無明。無名無相。無強無弱。非淨非
穢。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無示無說。
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
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不來不去。不出
不入。一切言語道斷。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
供養。非不應供養。非取非捨。非相非無相。同
真際。等法性。不可稱。不可量。過諸稱量。非大
非小。非見非聞。非覺非知。離眾結縛。等諸智。
同眾生。於諸法無分別。一切無失。無觸無惱。
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畏無憂。無喜。無厭。無
著。無已有。無當有。無今有。不可以一切言說。
分別顯示。世尊。如來身為若此。作如是觀。以
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天台
淨名疏。釋。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者。不
觀色者。心如幻師。幻作種種色。若知幻師是
誑。則不得所幻之色。今色從心幻師幻出。尚
不得此心。何處見有此色。故不應觀色。不觀
如者。若見色與如異。是則泯色入如。今不見
色如之別。故不觀如。不觀性者。即不觀佛性。
不觀色。是空俗。不觀如。是空真。不觀佛性。是
空中道。以其計中道有佛性。而起順道愛生。
是為頂墮。故經云。我及涅槃。是二皆空。唯有
空病。空病亦空。今不觀性。是無順道愛故。夫

受世間差別果報。皆為一念心異。分別情生。取
眾生相。為凡。執諸佛境為聖。如經所說。觀眾
生如幻師見幻。觀如來則三際體空。二見於
是雙消。情量為之俱泯。則可以成諸佛之喜。
除菩薩之憂。信此一心。能入宗鏡。是以法華
神力品偈云。能持是經者。令我及分身。滅度
多寶佛。一切皆歡喜。古聖云。道俗之不夷。二
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大方等大集經云。佛
法者。名一切法。一切法者。名為佛法。佛法性。
即一切法性。如一切法性。即佛法性。佛法性。
一切法性。無有差別。故知性無有異。隨見成
差。其體常融。假名有別。所以經云。一切諸
法。及諸佛法。但假名字。亦非是法。亦非非法。
不退轉法輪經云。佛及菩提。有聲無實。亦無
方所。諸法亦然。華嚴經頌云。知諸世間悉平
等。莫非心語一切業。眾生幻化無有實。所有
果報從茲起。又頌云。諸法寂滅非寂滅。遠離
此二分別心。知諸分別是世見。入於正位分
別盡。法華經安樂行品云。復次菩薩摩訶薩。
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如
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
無名無相。實無所有。無量無邊。無礙無障。但以
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
名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又如來壽量品
云。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皆為度脫眾生。
或說己身。或說他身。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
示己事。或示他事。諸所言說。皆實不虛。所以
者何。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
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

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如斯之事。如來明
見無有錯謬。以諸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種
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善根。以若
干因緣。譬喻言詞。種種說法。所作佛事。未曾
暫廢。故知若以正宗門。尚無在世之人。亦無
滅度之者。何況有能化所化之異乎。若以佛
事門。則教海宏深。智燈廣照。隨機善巧。寧容
暫廢耶。

所以大智度論。問云。若五陰空無佛。
即是邪見。云何菩薩發心求作佛。

答曰。此中
言無佛。破著佛想。不言取無佛相。若有佛尚
不令取。何況取無佛邪見。又佛常寂滅。無戲
論相。若人分別戲論。常寂滅事。是人亦墮邪
見。離是有無二邊。處中道。即是諸法實相。諸
法實相。即是佛。何以故。得是諸法實相。名為
得佛。大般若經云。諸菩薩眾。尚不得法。何況
非法。尚不得道。何況非道。又云。於生死法。不
起不墮。於諸聖道。不離不修。釋云。於生死法
不起者。自性常空故。不落離邊。不墮者。不隨
流轉故。不落即邊。於諸聖道不離者。性常相
應故。不落斷邊。不修者。天真具足故。不落常
邊。如清涼疏云。不著一多。能立一切者。不著
於有。能安立故。即真俗鎔融。謂世俗幻有之
相。相本自空。勝義真空之理。理常自有。有是
空有非常有。斯有未曾不空。空是有空。非斷
空。此空何嘗不有。有空空有。體一名殊。名殊
故真俗互乖。迢然不雜。體一故空有相順。冥
然不二。一與不一不即不離。鎔融無礙。菩薩
智契其原。所以逈絕無寄而善修安立。又云。
良以事虛攬理。無不理之事。理實應緣。無礙

事之理。所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終日知
見而無知見也。乃至菩薩悲智相成。出沒無
礙。悲故常行世間。智故不染世法。融通有三。
一悲無不智故。則世無不離。是以常在世間
未曾不出。二智無不悲故。離無不世。是以恒
超世表。無不遊世。三雙融故。動靜無二唯是
一念。所謂無念。無念等故。世與出世。無有障
礙。如華嚴經云。菩薩摩訶薩。知善巧說法。示
現涅槃。為度眾生。所有方便。一切皆是心想
建立。非是顛倒。亦非虛誑。何以故。菩薩了知
一切諸法。三世平等。如如不動。實際無住。不
見有一眾生。已受化。今受化。當受化。亦自了
知無所修行。無有少法。若生若滅而可得者。
而依於一切法。令所願不空。是為第九如實
住。又頌云。菩薩能於一念頃。觀等眾生無數
佛。又復於一毛端中。盡攝諸法皆明見。以此
真見故。成無緣慈。普令法界眾生。見聞獲益。
所以經云。譬如日月。不作往來照明之心。以
諸眾生福德力故。自行往反。壞諸暗冥。若入
此宗鏡中。則無一法可取。皆同性故。無一法
可捨。絕異相故。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而無棄
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夫云善者。莫非知宗。
方為究竟之上善。若救人成同體之悲。若救
物歸無相之理。則善外無法。何棄之乎。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1

夫一切真俗等法。各有理事。通別行相。果報
歷然。云何一向就己消融。未入斯宗。恐成空
見。

答。得本方了末。執末則違宗。若不觀心。
法無來處。若但修有為事行。不達自心無為。
則迷事失宗。果歸生滅。若體理行事。雙照無
違。只恐一向偏修。理事俱失。如大寶積經云。
假使造寶塔。其數如恒沙。不如剎那頃。思惟
於此經。又只為一心是萬行之原。因。茲能起
同體之悲。無緣之化。如起信鈔云。若信一味
空理。則欣厭都絕。若信一向法相。則聖凡懸
隔。斯皆不能起行修進。今令信一心是凡聖
之原。但由迷悟使之有異。是則必能起行修
進。望佛果故。是知真心不守自性。隨緣昇降。
果報歷然。又隨緣不失自性。緣假無實。境智
冥寂。所以起信論云。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
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
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
不可得。若云果報不失。即須具修萬行。若云
性不可得。當知唯是一心。且萬行之初無先
五戒。若依事相。報在人天。藏教但證無常。通
教空無自性。別教歷別。因果不融。唯圓教觀
心。即具法界。所以大涅槃經云。雖信別相。不
信一體無差別相。名信不具。信不具故。所有
禁戒。亦不具足。故所有多聞。亦不具足。何謂
信不具。未了一法即一切法。信豈圓耶。何謂

戒不具。未知戒性如虛空。戒豈具耶。何謂聞
不具。未聞如來常不說法。是為具足多聞。聞
豈具耶。若入宗鏡。寧唯戒善。乃至諸佛果德。
菩薩萬行。靡有一法。而非所被。則念念了知。
法法圓滿。且如五戒者。戒從心生。心因戒立。
若心不起。為四德萬行之基。若心妄生。作六
趣三塗之本。則無善而不攝。無惡而不收。故
台教云。此五戒。亦是大乘法門。束此五戒。為
三乘。即對三無失。三不護。三輪不思議化。三
密。三軌。三身。三佛性。三般若。三涅槃。三智。三德
等。無量三法門。橫竪無邊際。與虛空法界等。
亦是無盡藏法門。亦是無量義三昧。舉要言
之。即是一切佛法也。天台金光明經疏云。五
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
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也。一不殺
者。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解者。
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
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
唯得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
天。極長者。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唯得天
眼。若加修定戒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
變易。壽七百阿僧祇。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
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
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壽命損減。若
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不壞身
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入
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
寂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
自在。脩短自任。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

足。命不損減。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唯慈。
亦作事殺。亦作理殺。如仙預大王。殺五百婆
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其十劫之壽。又作法
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如樹神折枝。不
受怨鳥。如劫火燒木灰炭雙亡。故楞伽經云。
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壞陰和合。斷
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
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
是如來種。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
妙法身。湛然應一切。垂形九道。隨其所宜。示
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二不
盜者。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不盜。法門者。
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無與者。
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意
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臭如糞果。害如毒
食。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
而自傷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
一義天之所捨離。是盜。非不盜也。又二乘以
四諦智。觀身受心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
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時取證。即不待所說
因。燋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造盡。非求法
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佛不度。
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飢餓
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又不見佛。
不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
猶名盜。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
一。來已更復來。去已更復去。悉是辱於去來
相。亦是不與而取。取已而捨。亦是貧窮。捨已
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苦。不與第一義天相

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盜也。圓人觀法
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
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障諸
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
故不捨。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
意珠。隨意出寶。即脩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
富。大富故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
究竟。持不盜戒。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
與者。而取菩提。如海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
負檐四重檐。眾生悉度。煩惱悉斷。法門悉
知。佛道悉成。三不婬者。男女身會名事婬。法
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七支。如猿著
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求於未
來。淨潔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乃
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麁弊之欲。染
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氷魚蟄蟲。墮長壽
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
不欲也。若憎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
迴。諸有色聲。不能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若
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羅琴聲。迦葉起舞。不
能自持。毘嵐風至。破如腐草。是染欲。非不染
欲也。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槃如怨鳥。
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頂墮。
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
怨。己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
圓人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
即中何所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
人。十六知見。依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
願等愛。即中故。無佛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

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佛一人具淨戒。餘
人皆名污戒者。圓人又有染愛法門。如和須
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得見佛
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昧。
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污菩薩。變
為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
又先以欲拘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
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四不妄
語者。法門者。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下苦中。
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
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
真實。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
金。非想自地。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
耶。二乘競執瓦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
未盡。寧得滅度。生安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
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得謂得。豈非妄語
耶。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於一有。隔礙
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實相者。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云
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圓人如實而
觀。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
外觀。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
實。乃至非實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
云。諸佛皆實語。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
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說車。誘戲童子。無樂
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虛妄說得利益
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等。我是天
是人。實非天人。將虛以出虛。令得不虛耳。五
不飲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酒為不

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醉
也。大經云。從昔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
死。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
半瘧人。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
淨。如來實我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
月轉。此二乘醉也。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
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朧見道。迦葉云。自此
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是菩薩醉。圓人
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雖
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是
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
醉。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
實相酒。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
多恩。末利后飲。佛言持戒。入于酒肆。自立其
志。亦立他志。夫得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
者。操刀傷手。是知能以塵勞煩惱為佛事者。
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一心實相中。不
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捨。亦不見
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未入
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
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
之。皆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
究竟常樂。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
方。似探囊中之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
開大施之門。復誰前後。得自己法身之髓。到
一心智海之源。初阿已攝無邊。過茶無字可
說。

問。夫戒是軌持。全依事相。大綱所立。出
自四分等律文。今宗鏡中。云何於萬行之門。
皆稱第一。

答。夫萬行之由。皆為契真顯本。

若違真逐末。不識教宗。凡一切眾生。皆本具
自性之律。若鈍根者。則漸以相示。若上器者。
直從性明。如傅大士云。持律本為制生心。我
今無心過戒律。首楞嚴云。持犯但束身。非
身何所束。如是之機。如是之教。豈須戒耶。已
自知各具佛性戒故。然於初心凡夫。及出假
菩薩。亦不壞於事相。遮性二戒。悉皆等持。以
初心自行根劣故。須理事相資。以久行化他
圓滿故。須權實雙備。且如凡夫二乘。菩薩諸
佛。凡持戒者。莫不皆由一心所起。以凡夫全
不自知垢淨之戒因。從自心生。罪福之戒果。
當自心受。二乘雖知由心轉變。執有前塵。權
小菩薩。雖不執前境實有。住無自性空。都不
了外本無空。皆自心變。諸大菩薩。正了唯心。
空有雙泯。無明未盡。功德未圓。理行猶虧。尚
居因位。諸佛則圓證真唯識性。離念清淨。故
經云。唯佛一人持淨戒。其餘盡名破戒者。如
六行法云。次就戒明人心別。有六不同。先明
麁凡。依戒起罪。謂有愚人。身雖持戒。不知看
心。復不護口。自謂己能。毀他破戒。由此惡說。
壞人敬信。便成罪業。當生惡道。次明凡夫。身
口持戒。未學觀慧。唯成福行。次明二乘。出世
道戒。謂二乘人。觀生空時。離凡我倒。則成道
戒。次明大乘小菩薩。觀相空慧。心淨明時。離
取相罪。即名為戒。次明大乘。大菩薩戒。謂觀
唯心。本無外色。無色可破。相空亦無。離取相
過。故名為戒。此則不同小菩薩戒。雖離著有。
仍著空相。此大菩薩。知空亦空。無空可著。則
證大空。故智論云。破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

取相著之。大空者。破一切法空。空亦復空。以
此文證。著空是過。大根離之。故名為戒。次明
佛戒。謂證唯心。離念常淨。無明垢盡。即成佛
戒。但佛心中。具諸功德。離過義邊。則名為戒。
諸大菩薩。雖具功德。無明未盡。則不同佛。故
佛淨戒。與因有異。如上所說。六種持戒。雖即
優劣不同。皆是一心所作。以凡小不了唯心。
證空取相。取相者。成罪福之垢。證空者。背
圓常之門。若入宗鏡之中。自成戒德。則不為
空有諸緣所動。豈非第一耶。戒法既爾。萬行
例然。所以華嚴論云。夫小乘戒為情有宗。為
如來創為凡夫造業處。言是應作。是不應作。
說善不善。如此立教。未為實有。如此有教。且
約凡情虛妄之處。橫繫諸惡。以教制之。令生
人天。是故戒序云。若欲生天上。及生人中者。
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眾生有為作業。虛
妄非實德。故生人天。無常。虛妄非實。未得法
身智身。非為實有宗。且為情有宗。於小乘中。
為軌持教也。如華嚴經持戒即不然。經云。身
是梵行耶。身業四威儀。乃至佛法僧。十眾七
遮。和尚羯磨壇頭等。是梵行耶。如是諦觀求
梵行者。了不可得。是故名為清淨梵行。如梵
行品說。如是清淨行者。名持佛性戒。得佛法
身故。乃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以持佛性戒
故。與佛體齊。理事平等。混真法界。如是持戒。
不見自身能持戒者。不見他身有破戒者。非
凡夫行。非賢聖行。不見自身發菩提心。不見
諸佛成等正覺。若好若惡。若有。少法可得。不
名淨行。當如是觀。如是性戒。即法身也。法身

者。即如來智慧也。如來智慧者。即正覺也。是
故不同小乘有取捨故。然雖無取捨。於理行
二門。亦不廢具修。如寒山子詩云。五嶽俱成
粉。須彌一寸山。大海一滴水。吸在我心田。生
長菩提子。遍蓋天中天。為報慕道者。慎勿遶
十纏。夫九結十纏。性雖空寂。初心學者。且須
離之。是以諸佛所說深經。先誡不可於新發
意菩薩前說。慮種子習重。發起現行。又觀淺
根浮信解不及。如。淨名經云。佛說婬怒癡性。
即是解脫。又云。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故云
得之者。隱傍之者現。若於婬怒癡。情生味著。
得其事者。則道隱。若傍善觀之。了其性者。則
道現。雖了而不著。故云亦不與俱。若非久行
根熟菩薩。方能理事無礙。如先德偈云。久種
善根深。逢塵塵不侵。不是塵不侵。自是我無
心。

問。法身無像。真土如空。皆是一心。無別
依正。云何教中。廣談身土。

答。只於自心性
相。分身土之名。以自心相義名身。自心性義
名土。清涼疏。

問。法性身土。為別不別。別則不
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

答。經
論異說。統收法身。略有十種。一依佛地論。唯
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亦以法性而為其土。
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論云。在有
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假
說能所。而實無差。唯識論云。雖此身土。體無
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
性身。法性屬法。為法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
也。今言如虛空者。唯識論云。此之身土。俱非
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

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故如虛空言。通喻身
土。二或唯大智而為法身。所證真如為法性
土。故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故。
若爾。云何言身相如虛空。智體無礙。同虛空
故。三亦智亦如而為法身。梁攝論中。及金光
明經。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
此則身含如智。土則唯如。四境智雙泯而為
法身。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
於此義。諸契經中。皆說如來身土無二。此則
依真之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真。成如空義。五。
此上四句。合為一無礙法身。隨說皆得。土亦
如之。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說
逈然無寄。以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境
智以辯。七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恒沙功
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德。必證理
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真如體大。為法性土。
依於此義。身土逈異。今言身相。即諸功德。言
如虛空。即身之性。華嚴經云。解如來身。非如
虛空。一切功德無量妙法所圓滿故。八通收
報化。色相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故。攝論
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攝。又法華經云。微妙
淨法身。具相三十二。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
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
是功德法故。名為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
淨穢無礙。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眾生見燒。淨
土不毀。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
依持。通有四句。一謂色身。依色相土。二色
身。依法性土。三法身。依法性土。四法身。依
色相土。此上猶通諸大乘教。九通攝三種世

間。皆為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身等。並此
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空身而示普
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十上分權實。唯以第
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及攝同教。總前九義
為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身土。又諸土無礙。
通有十種。諸教說土。或謂但是無常。或云心
變。理事懸隔。一多不融。故今要辯無礙。一理事
無礙。謂全同真性。而剎相宛然。經頌云。華藏
世界海。法界無差別。莊嚴悉清淨故。二成壞
無礙故。謂成即壞。壞即成等。三廣狹無礙。不
壞相而普周故。經頌云。體相如本無差別。無
量國土悉周遍等。四相入無礙。經頌云。以一
剎種入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亦是一多無
礙。五相即無礙。經云。無量世界即一界故。
六微細無礙。經頌云。清淨珠王布若雲。炳
然顯現諸佛影等。七隱顯無礙。謂染淨異類。
隱顯等殊。見不同故。八重現無礙。謂於塵中。
見一切剎。剎內塵中見剎亦然。重重無盡。如
帝網故。九主伴無礙。凡一世界。必有一切。以
為眷屬。經頌云。毘盧遮那昔所行。種種剎海
皆清淨。種種剎。即眷屬也。十三世無礙。一念
融故。如上無礙。皆是一心。若有異法相參。則
不能融攝。如大集經云。佛言。善男子。云何菩
薩自淨其國。如諸佛土。若菩薩知一切法。無
國無非國。至一切處。無至無不至。若菩薩見
法對六情。皆知是佛法。亦不見凡夫法佛法
有異。作是念。此一切法。皆是佛法。佛法至一
切處故。一切諸法及佛法。但假名字。亦非是
法。亦非非法。是故我等。不應取著。以自土淨

故。知諸佛國淨。此與法平等。等。眼界是佛界。
耳鼻舌身意法界是佛界。我不應分別。有尊
有卑。菩薩如是。至一切法平等處。是為菩薩
自淨其國。如諸佛土。則知主伴依正。不離五
蘊。五蘊性空。即是平等。又見法從緣。則知國
由心現。國由心現。故有而即空。空為法性。萬
法由生。見法性原。是真智慧。所以諸佛他受
用土。隨根不同。見有差別故。法華經云。我淨
土不毀。眾生見燒盡。昔人云。如人於餓鬼火
處見水。餓鬼於人水處見火。亦如羅剎宮殿
與人宮殿。同在一處。互不相見。他受用土。亦
復如是。若自受用土。故是遍周。不即三界。不
離三界故。若法性土。即起滅常如。故知佛土
難思。不可作存滅染淨之見矣。又古德釋有
三義。一自性身土既同所證。明是體同。如一
室之空。二自受用。如千燈光。同遍室內。三他
受用。及變化二土。正證於前。亦相似名同。而
隨機見異。如首楞嚴經云。循業發現者。隨眾
生業果。皆能顯現。如釋迦出世。國土狹小。海
水增盈。彌勒下生。世界寬弘四大海減。菩薩
在會。無諸丘坑。聲聞處中。穢惡充滿。故知隨
諸一切有情。而出應現。寬狹淨穢。總是眾生
心量所成。佛果無作。裕公云。心則諸佛證之
以為法身。境則諸佛證之以為淨土。則二皆
所證。智為能證。慈恩疏云。

問。淨土以何為
體。

答。准攝論云。以唯識智為體。為佛及菩薩。
唯識智為體。即金剛般若論云。智習唯識通。
如是取淨土。若佛地論。以佛自在無漏心為
體。非離佛淨心外。別有實等淨心色也。又云。

色等即是佛淨心所感。離佛自心之外。別無
能感。如是假實之色。皆不離佛淨心。即此淨
心。能顯假實之色故。經云。青色青光。黃色黃
光等是也。天台無量壽疏云。夫樂邦之與苦
域。金寶之與泥沙。胎獄之望華池。棘林之比
瓊樹。誠由心分垢淨。見兩土之昇沈。行開
善惡。覩二方之麁妙。喻於形端則影直。源濁
則流昏。乃至可謂微行妙觀。至道要術者哉。
此經心觀為宗。實相為體。記云。妙觀至道者。
業行雖多。以心觀為要術。一念心起。淨土宛
然。無作體如。故言微行。一心三觀。皆空假中。
能所雖分。互照不思議。境要在心原。即觀功
也。橫周豎窮。平等無二。三觀因圓。三德果滿。
皆由心要義成。故言至道要術。肇法師云。萬
事萬形。皆由心成。心有高下。故丘陵是生。又
云。佛土常淨。豈待變而後飾。蓋是變眾人之
所見耳。是以眾生見為土石山河。皆是自業
之影起。菩薩純為妙慧。即是真智之所為。離
凡聖心。無真俗境。如華嚴論云。此華嚴經。明。
緣起法界門。理事無二。無緣不寂。無事不真。
十方世界。一真性海。大智圓周。為國土境界。
總為性海。為一真法界。非有情無情。隨業說
故。為華嚴中純真境界。總為智故。十住菩薩
以慧為國。十行菩薩以智為國。十迴向十地
以妙為國。不說情與無情二見差別。以華嚴
經為彰本法。異三乘權學教故。是無情是有
情。有生有滅故。

問。一切身土。八微所成。云
何唯心而無質礙。

答。執色極微有質礙性。是
小乘宗。非通大旨。人水鬼火。豈在異方。毛海

芥山。誰論巨細。一塵一識。萬境萬心矣。若迷
心而觀色。則通塞宛然。若了色而明心。乃是
非絕矣。所以古德云。若知色即空。觀色非耶。
若迷色不空。觀色是耶。若知空即色。觀空非
耶。若觀空異色。觀空是耶。此乃解惑異途。自
分妍醜。何關色空二境。以辯邪正耶。若曉此
宗途。常色觀而恒正。若迷斯旨趣。雖空觀以
恒邪。且夫眾生不了二空。皆為執心色實有。
觀心不妙。照境無功。既不解即色明空。又不
能微細剖析。罔知麁細色聚。焉窮真妄心原。
今對深淺之機。略標性相之義。令圓頓之根
不濫。使中下之智無遺。如先德云。如來出世。
本為度生。有情迷執根深。妄計實有我法。佛
即巧設方便。令除顛倒之心。於色聚中。遣其
分析。顯彼二執我法皆空。觀心析時。有如刀
用。顯所析者。色雖無量。不越兩般。一者俱礙。
二者所礙。俱礙色者。謂五根五境。能造四大。
此乃總體。於中別者。即青黃赤白。此四是實。
長短方圓麁細高下。若正若不正。此十是假。
依實有故。名為形色。能礙於他。亦被他礙。故
名俱礙。依此分析。成極略色。極略色。即法處
收。復有光影明暗。煙雲塵霧逈色表色。空一
顯色等。皆是假有。由被他礙。不能礙他。名所
礙色。依此假想分析之時。名極逈色。極逈色。
即法處攝。三顯示行相及所依定者。謂瑜伽
師作觀行時。依四靜慮根本定心。與慧俱時。
託彼根境。及與外色為質。於自識上變影而
緣。於一色聚之中。初析為二。觀此二分。色上。
我法都無。了了分明。不沈不掉。復恐二分色

裏。我法猶存。更以慧心。析為四別。如是乃至
隣虛一相。更不可析。名色後邊。若更析之。便
為非色。依斯假立。極略極逈二種極微。推覓
我法。實體都無。達遍計空。悟依他假。便能引
起。二空無漏根本智生。即證二空。所顯真理。
又佛國者。如今一國之內。皆天子所握領。無
不屬於國者。今亦爾。隨心一想一緣。有情無
情。若色若心。皆是實。智所照之境。無不了其
性相。故名佛國。天台淨名疏云。隨成就眾生。
則佛土淨。隨佛土淨。則說法淨。隨說法淨。則
智慧淨。隨智慧淨。則其心淨。隨其心淨。則一
切功德淨。是故寶積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
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者。觀心性本淨。猶如
虛空。即是性淨之境。境。即國也。觀智覺悟。此
心。名之為佛。初觀名因。觀成名果。若論自行。
即是心王無染。若論化他。即是心數解脫。智
慧數為大臣。能排諸數上惑。以還心原清淨
土也。故云。心淨即佛土淨也。又隨四教所明
四心。此四種心淨。即四種佛國悉淨。此四種
心。只是一自性清淨心。此心若淨。一切佛土
皆悉淨也。如鏡明則照遠。鈴響則聲高。心淨
則智行俱清。意虛則境界咸寂。凡曰垢淨。無
有不由心者。乃一淨一切淨矣。或見成住壞
空。皆是眾生善惡業現。如首楞嚴經云。思報
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
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
間獄。古釋云。思者意也。國土不壞。由心分別。
見國土壞。由意思影像。法塵生滅。報處還然。
能受生滅之遷變。又生人見國土。死人則見

壞。皆由意生法生。心滅境滅。十四科淨土義
云。經有恒沙佛國者。皆是聖人接物之近迹。
佛實無土。何以明之。夫未免形累者。故須託
土以自居。八住已上。永脫色累。照體獨立。神
無方所。用土何為。而言有者。以眾生解微惑
重。未堪真化故。以人天福樂。引之。令行戒善。
或以三乘四果。誘之。勸修道品。然涉善之功。
自然冥歸菩提。因起貪報之惑。故流轉生死。
實即土屬眾生。故無國而不穢。淨屬於佛。故
無國而不淨。故經云。我淨土不毀。此之謂矣。

問。所明淨土。敬如高旨。但尋玄宗。不以事為
淨。淨取無穢。此即行業不同。報至不雜。是以
石沙之人。不得同天踐七珍之土。今疑畜生
業與人異。而同履石沙之地。以乖所立義耶。

答。畜生所以得與人同踐石沙者。良由一毫
微善同人。俱免燒煮之痛。以善微故。不及人
為苦。然鑪鑊與石沙。為善。輕重雖異。而事實
相隣。所以猶與人同踐石沙之地。善勝事精。
而域絕故。石沙之人。絕階於七珍之土也。

問。
淨穢似無定質。如釋摩男。捉瓦成金。餓鬼見
水成火。云何淨穢域絕耶。

答。因緣之法。誠有
此理。但經云。如釋摩男。此莫不是示旨。欲明
法無定相以祛眾生封滯之甚耳。餓鬼惑故。
見水為火。不遂是火也。所以域絕者。石沙之
人。不得同生安養故也。釋云。淨取無穢者。不
以形為淨。取無形為淨。又云。七珍無石沙之
穢為淨。不取七珍為淨。若畜生與人善業相
隣。所以同履石沙。善勝事精者。人天業殊故。
人絕階七珍之土。畜生不及。人為苦者。緣遭

鞭楚烹宰。及自互相食噉等苦。人無此事故。
云不及人為苦。鑪鑊者。輕趣與人同處故。經
云。諸小地獄。在鐵圍山間。或海邊曠野等是
也。若阿鼻獄等。即與人別居。天善為勝。七珍
事精。所以與人限域隔絕。

問中難釋摩男。明
人中即受天報。何故云人絕階於七珍之土。
又舉餓鬼。欲明人不絕鬼限域。可即人報成
鬼報耶。

答云示旨者。示現意也。意除封迷。常
之極。所云不遂是火者。餓鬼雖自業惑所迷。
見水為火。然水不從惑成火。遂者從也。因緣
之法。誠有此理者。謂如來說法。有二種門。一
謂因緣門。二謂因果門。因緣門者。即無定質。
因果門者。即有定義。又經明一切世間淨穢
國土。皆是菩薩行所成。眾生業共感。若娑婆
緣熟。即華藏是娑婆。若華藏緣熟。即娑婆是
華藏。若無行無感。世界不成。則離心之外。更
無一法。如華藏世界海者。略有二因。一約眾
生如來藏識。即是香海。亦法性海。依無住本。
是謂風輪。亦妄想風。於此海中。有因果相。恒
沙性德。即是正因之華。世出世間。未來果法。
皆悉含攝。故名為藏。若以法性為海。心即是
華。含藏亦爾。然此藏識相分之中。半為外器。
不執受故。半為內身。執為自性。生覺受故。如
來藏識。何緣如此。法如是故。行業引故。二約
諸佛。謂以大願風。持大悲海。生無邊行華。含
藏二利。染淨果法。重疊無礙。故所感剎。相狀
如之。所以重重無盡。皆是凡聖之心。真如性
故。上之大海。既是藏識。今明心華之內。攝諸
種子。一一種子。不離藏識海。故有多香海。然

一一具於性德故。皆有莊嚴故。又夫一切諸
法。隨緣幻生。體用俱無。隱顯互起。或多中現
一。一中現多。若不知起盡之根由。則任運但
隨境轉。或隨好境而忻集。或逐惡緣而怖生。
若能明了一切凡聖等法。悉是自心境界。以
此一印。眾怖潛消。所以持地經云。佛告阿逸
多菩薩。於一切法。於一切菩薩法。莫生恐怖。
於一切辟支佛法。亦莫恐怖。於一切聲聞法。
亦莫恐怖。於一切凡夫法。亦莫恐怖。乃至於
靜於亂。亦莫恐怖。於假於實。亦莫恐怖。於信
不信。亦莫恐怖。於善念不善念。亦莫恐怖。於
住不住。亦莫恐怖。如是菩薩。於一切法。莫生
恐怖。阿逸多。我於往昔修如是等無異法
故。得成正覺。悉能了知一切眾生心之境界。
而於所知不起知相。以我所證隨機演說。能
令聞法諸菩薩等。獲得光明陀羅尼印。得法
印故。永不退轉。釋曰。了一無畏法。能除五
怖畏。入此一心門。當生歡喜地。又云。心淨得
佛土功德淨。故云。欲得淨土果者。當淨其心。
舉果勸因。謂由心也。云何稱淨。若行者不得
心。處則心無起滅。無起滅故。是曰淨心。又大
品經云。空故。離故。不生故。寂滅故。名之為
淨。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者。明因則是心。此明
心外無境界。隨心而生。心既清淨。外報相亦
淨。淨穢從心。自無體質。豈有相礙而異處。是
故行業不同。各各異見。行業同故。所以見不
異。如聲和響順。形直影端。淨穢之異。皆由心
作。若無心分別。垢淨何生。見垢實性。即無淨
相。豈有二法相待而論差別乎。故華嚴經頌

云。佛剎無分別。無憎無有愛。但隨眾生心。如
是見有殊。所以對機立教。於分別門中。論眾
生淨心。非唯一種。不可雷同。古釋有四。一真
實淨。謂無漏善心。二相似淨。謂有漏善心。三
究竟淨。謂佛世尊。四不究竟淨。謂十地已下。
乃至凡夫。又四句料簡體相淨穢。一體淨相
穢。謂佛現穢土相。佛心清淨無漏故。經云。為
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眾惡不淨土耳。二體
穢相淨。如十地已還。本識。及有漏六七識。并
地前凡夫一切有漏心。所現淨土。是有漏。故
名體穢。以依如來清淨佛土。自識變似淨土
相現。名相淨。三體相俱淨。如佛及十地已還。
無漏心中。所現淨土。四體相俱穢。如有漏心
所現穢土。若分別淨土淨心。更有多種。復有
究竟淨心。未究竟淨心。有有漏淨心。無漏淨
心。有有相淨心。無相淨心。有伏現行淨心。斷
種子淨心。有自力淨心。他力淨心。諸佛隨機。
說無定法。若論大旨。尚不得一淨。何況多門。
此乃一心真如。不守自性。隨緣對處。有淺有
深。或垢或淨。不可滯理。妨事。守一疑諸。迷卷
舒之門。起通局之見。雖同一旨。約相差別不
無。雖云有異。順體一如不動。何者。若言其一。
則安養寶方。娑婆丘隴。若言其異。十方佛國。
一道清虛。若言其有。無邊淨剎。猶若虛空。若
言其無。妙土交羅。如天帝網。所以精超四句。
妙出百非。道不可以一言詮。理不可以一義
宣。故如上所說。身土唯心。但將世間所見所
聞之法驗之。自然可解。且如河嶽不靈。為人
所感。何者。土木瓦石。豈有所知。皆精志在人。

從識所變。或非人所附。俱不出心。如皇唐
國史。德宗皇帝。貞元七年。驃國有使。重譯來
朝。上乃親聘。使者云。自秦漢已來。未曾通於
中國。上又問。何以知朕臨朝。對曰。我國三年。
牛馬頭向東而臥。水無巨浪。海不揚波。所以
知中夏有華風。乃陛下之聖德。乃至珠還合
浦。劍去吳都。虎負子而過江。鳳呈祥而入境。
牛虎無計度分別。珠劍本屬於無情。豈能感
德知恩。抱強負弱。全是人心之所變。真唯識
義之所成。如篤善則天堂現前。習惡則火車
盈側。命富則珠珍溢藏。業貧則茆土攢身。但
以宗鏡照之。萬事難逃影響矣。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2

夫真心無形。妙體絕相。云何有報化莊嚴等
事。

答諸佛法身如真金。相好似金莊嚴具。
以金作具。體用全同。從心現色。性相無二。


起信論問云。若佛法身。無有種種差別色相。
云何能現種種諸色。

答。以法身是色實體故。
能現種種色。謂從本已來。色心無二。以色本
性。即心自性。說名智身。以心本性。即色自性。
說名法身。依於法身。一切如來所現色身。遍一
切處。無有間斷。十方菩薩。隨所堪任。隨所願
樂。見無量受用身。無量莊嚴土。各各差別。不

相障礙。無有斷絕。此所現色身。一切眾生心
意識。不能思量。以是真如自在甚深用故。故
知所現一切依正二報。供具莊嚴等無邊佛
事。皆從一心而起。如華嚴經云。以從波羅蜜
所生一切寶蓋。於一切佛境界清淨解所生
一切華帳。無生法忍所生一切衣。入金剛法
無礙心所生一切鈴網。解一切法如幻心所生
一切堅固香。周遍一切佛境界如來座。心所
生一切佛眾寶妙座。供養佛不懈心所生一
切寶幢。解諸法如夢歡喜心所生佛所住一
切寶宮殿。無著善根無生善根所生一切寶
蓮華雲。一切堅固香雲。一切無邊色華雲。一
切種種色妙衣雲。一切無邊清淨栴檀香雲。
一切妙莊嚴寶蓋雲。一切燒香雲。一切妙鬘
雲。一切清淨莊嚴具雲。皆遍法界。出過諸天。
供養之具。供養於佛。其諸菩薩一一身。各出
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菩薩。皆充滿法界虛
空界。其心等於三世諸佛。以從無顛倒法所
起。解深密經云。爾時曼殊室利白佛言。世
尊。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如是
三種。當知何相。佛告曼殊室利。善男子。當知
此三皆無二相。謂非成等正覺。非不成等正
覺。非轉正法輪。非不轉正法輪。非入大涅槃。
非不入大涅槃。何以故。如來法身究竟淨故。
如來化身常示現故。釋曰。非成等正覺者。以
法身究竟淨故。離常見故。入第一義諦故。非
眾生見聞故。非不成等正覺者。以化身常示
現故。離斷見故。約世俗諦故。隨機熟有情心
現故。然法報雖分。真化一際。又法身普遍有

二。一隨相各別遍。以法身遍在一切大小相
中不壞相故。二圓融總攝遍。以法身無相。能
融一切有相總攝歸一體故。色身即體之用
遍。智身修成。如體之遍。遂則十身布影。散
分十剎之中。一體分光。不動一塵之內。色身
如日之影。隨現世間。智身似日之光。照臨法
界。又佛身諸根。一一相好。皆遍法界。以諸根
體同故。若眼為門。諸根相好。及佛剎土。莫不
皆是一眼中現。如經云。眾生身中有如來眼。
如來耳等。以佛法身共眾生性。無別體故。皆
從無性而起。起不違真。因法界而生。生不礙
事。所以一切諸佛。於一切世界。皆是得菩提
處。若以真身。則稱性遍周。若以應身。則隨機
普現。所以天親云。廣略相入者。諸佛有二種
身。一法性法身。二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故。
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故。顯出法性法身。
此二種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是故廣
略相入。法身無相故。則能無不相。是故相好
莊嚴。即是法身也。法身無知故。則能無不知。
是故一切種智。即是真實智慧。故華嚴論云。
法身相好。一際無差。曉公起信論疏序云。原
夫大乘之為本也。蕭焉寂滅。湛爾沖玄。玄之
又玄。豈出萬像之表。寂之又寂。猶在百家之
談。非象表也。五目不能覩其容。在言裏也。四
辯莫能談其狀。此明真體。與一切法非一非
異。華嚴經疏序云。冥真體於萬化之域。顯德
相於重玄之門。記釋云。此明無礙。則與諸法
非一異矣。如肇公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亦
體即萬化矣。故云冥真體於萬化之域。顯德

相於重玄之門者。明相不礙體也。重玄即是
理體。明德相只在體上。若離體有相。相非玄
妙。勝德之相。名為德相。言重玄者。借老子之
言。老子云。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彼以有名
無名。同謂之玄。河上公云。玄者。天也。天中復
有天。莊子云。天即自然。則自然亦自然也。依
此而生萬物。故云眾妙之門。今宗鏡中。亦復
如是。無法不收。無德不備。可謂心之至妙幽
玄矣。清涼記引華嚴經頌云。佛以法為身。清
淨如虛空。

問云。佛身既知虛空。何緣現於金
色等。云何令人悟於虛空。

答。有三意。一體雖
無相。為物現相。物宜見故。隨他意耳。二若不
現相。云何令人悟於無相。如不因言。豈顯無
言之理。三如虛空。言。取其清淨無相。非離相
求。相即無相。不乖空故。經頌云。佛住甚深
真法性。寂滅無相同虛空。而於第一實義中。
示現種種所行事。此一偈。總收前三意。肇論
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
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
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
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
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
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
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
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
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
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
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
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

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
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
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
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
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
乃曰涅槃。所以聖人玄機。預察於未來鋒芒。
未兆之事。冥運過去已。變化之緣。則心鏡能
照萬事。十方三世。無有遺餘。今古去來。始終
本末。莫不同一心無二之體。是以入佛境界
經云。如來如實知本際中際後際。如彼法本
際不生。未來際不去。現在際不住。如實知彼
法足跡。如一法。一切法亦如是。如一切法。一
法亦如是。文殊師利。而一多不可得。故知生
佛同一莊嚴。同一慈心。同一悲體。如諸法無
行經云。文殊師利言。一切眾生。皆成就大悲。
名不動相。文殊師利。云何是事名不動相。世
尊。一切眾生。無起無作相。皆入如來平等法
中。不出大悲之性。以惱悲無分別故。是故一
切眾生。皆成就大悲。名不動相。故知萬法不
動。悲惱何分。一真匪移。垢淨誰別。然雖現莊
嚴。皆如海印。如古德云。謂香海澄停。湛然不
動。四天下中色身形像。皆於其中而有印文。
如印印物。亦猶澄波萬頃。晴天無雲。列宿星
月炳然齊現。無來無去。非有非無。不一不異。
如來智海。識浪不生。澄停清淨。至明至靜。無
心頓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心念根欲。並在
智中。如海含像。故經頌云。如海普現眾生身。
以此說名為大海。菩提普印諸心行。是故正
覺名無量。非唯智現物。心。亦依此智。頓現萬

形。普應諸類。賢首品頌云。或現童男童女形。
天龍及與阿脩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所
樂悉令見。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
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以此
海印三昧之力。頓現一切。為眾生不知故。佛
方便力。垂諸教迹。是以昔人云。佛興由生迷
實。說法示於真實。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則性
不可壞。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則相不可壞。斯
則天魔外道等。皆法印。故無能壞。且五逆四
魔尚法界印。況無漏淨智一真相好。而能障
實相之妙旨耶。故華嚴經頌云。清淨慈門剎
塵數。共生如來一妙相。一一諸相莫不然。是
故見者無厭足。法華經偈云。深達罪福相。遍
照於十方。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則法身
為一切法之印。無有一法出此印文。台教云。
如無行經云。五逆即菩提。菩提即五逆。逆與
菩提。不出心性。故無二相體。既不二故不可
壞。以逆本來無自性故。苦即實相。陰死二魔
即法界印。煩惱即實相。煩惱魔即法界印。業
即實相。天魔即法界印。魔既即印。印豈壞印。
大論云。有菩薩教人修空。斷一切念。後時纔
起一念有心。便為魔動。即便憶念本所修空。
魔為之滅。修空尚爾。況復觀之即法界印。是
知心有即縛。心無即解。若了於心。何縛何解。

問。心無自性。生滅無恒。體用俱空。如何起行。

答。雖自體常空。不壞緣生之因果。而無有作
者。寧亡善惡之業門。故心王論云。觀心空王。
玄妙難測。無形無相。有大神力。能滅千災。成
就萬德。本性雖空。能施法則。觀之無形。呼之

有聲。為大法將。持戒傳經。水中鹹味。色裏膠
青。決定是有。不見其形。心王亦爾。身內居停。
面門出入。應物隨情。自在無礙。所作皆成。清
涼疏釋經云。法界如幻者。即體從緣。一切法
如實際。即事而寂。世人皆謂實際不變。而謂
諸法無常。理實圓融。世間之相。即是常住。然
古德以七喻展轉釋疑。一疑云。世間幻火。不
成燒用。佛現益物。豈同幻耶。釋云。如影。亦有
應質陰覆等義。豈是實耶。然諸法喻。各有三
義。一緣成義。二無實義。三有用義。意取無
實。故不著也。二疑云。若佛如影。菩薩何以起
行往求。因既不虛。果寧非實。釋云如夢。夢亦
三義。無體現實。與覺為緣。謂有夢走而驚覺
故。菩薩行亦爾。證理故空。無明未盡故似實。
能與佛果為緣。勤勇不已豁然覺悟。如夢渡
河。三疑云。若菩薩行如夢。何以經說此是菩
薩行。此是二乘行。釋云如響。緣成無本。稱聲
大小。聖教亦爾。機感無本。隨機異聞。四疑云。
果行可然。世間未悟。此應是實。釋云。如化。心
業神力所持。無實有用。五疑云。若皆如化。何
有差別之身。釋云。如幻。六疑云。身若如幻。
何有報類不同。釋云。如心。以心無形如幻故。
雖如幻不定。無有自性。然隨緣現。能成眾善。
如大寶積經云。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此緣
起法。因果不壞。雖復是心法性。無有自性。無
有作用。無有主宰。然此諸法。依止因緣而得
生起。我當隨其所欲積集善根。既積集已修
相應行。終不捨離是心法性。復次舍利子。菩
薩摩訶薩。云何此中積集之相。舍利子。是諸

菩薩摩訶薩。作如是觀。積集之相。是心本性。
猶如幻化。無有一法而可施者。是心法性。而
能布施一切眾生。迴向積集。莊嚴佛土。是則
名為善根積集。又舍利子。是心本性。如夢所
見。其相寂靜。是心法性。而能積集守護尸羅。
皆為迴向神通作用。是則名為善根積集。又
舍利子。是心本性。猶如陽焰。究竟滅盡。是心
法性。而能修習一切可樂忍辱之力。迴向積
習莊嚴菩提。是則名為善根積習。又舍利子。
心本性者。如水中月。究竟遠離積習之相。是
心法性。而能發起一切正勤。迴向成熟無量
佛法。是則名為善根積習。又舍利子。心本性
者。不可取得。不可覩見。是心法性。而能修習
一切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迴向諸佛
勝三摩地。是則名為善根積習。又舍利子。觀
此心性。本非色相。無見無對。不可了知。是心
法性。而能修習一切慧句差別說智。迴向圓
滿諸佛智慧。是則名為善根積習。又舍利子。
心無所緣。無生無起。是心法性。而能建立無
量善法。攝受色相。如是名為善根積習。又舍
利子。心無所因。亦無所生。是心法性。而能攝
受覺分法因。是則名為善根積習。又舍利子。
心性遠離。六種境界。亦不生起。是心法性。而
能引發菩提境界。因所生心。是則名為善根
積習。舍利子。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依般若
波羅蜜多。故於一切心。隨心觀察。修習念住。
復次舍利子。是菩薩摩訶薩。又依般若波羅
蜜多故。於一切住隨心觀。為求證得勝神通
故。繫縛其心。修學通智。得神通已但以一心。

而能善知一切心相。既了知已依心自體。宣
說諸法。又云。化樂天王白佛言。世尊。彼實際
者。遍一切處。無有一法而非實際。世尊。謂菩
提者。亦是實際。世尊。何者是菩提。一切法是
菩提。離自性故。乃至五無間業亦是菩提。何
以故。菩提無自性。五無間業亦無自性。是故
無間業亦是菩提。是以了心本性。自體無生。
從無生中建立諸法。觀無性之心。說無性之
教。隨淨緣而無性成佛。隨染緣而無性為凡。
不見纖塵。暫出性空之理。未有一念。能違平
等之門。所以大般若經偈云。有法不成有法。
無法不成無法。有法不成無法。無法不成有
法。釋曰。有不成有無不成無者。以一體故。無
能成所成。有不成無無不成有者。自既不成。
焉能成他。故知各無自體。互不成就。大集經
云。一切諸法。究竟無生。一切諸法。無性無生。
無起無出。是以緣不生因。因不生緣。自性不
生自性。他性不生他性。自性不生他性。他性
不生自性。是故說一切諸法。自性無生。勝思
惟梵天所問經云。爾時普華菩薩語舍利弗。
汝入滅盡定能聽法耶。答言。善男子。入滅盡
定。無有二行而能聽法也。大德舍利弗。汝信
諸法。皆是自性滅盡不。答言。如是。諸法皆是
自性滅盡之相。我信是說。普華曰。若如是者。
則舍利弗。常一切時不能聽法。何以故。以一
切諸法。常是自性滅盡相。是以諸法本空。但
是緣起。緣會則似有。緣散則似無。有無唯是
因緣。萬法本無生滅。如真金隨工匠而器成。
即金體不變。似虛谷任因緣而響發。與法性

無違。如有頌云。如人掘路土。私人造為像。愚
人謂像生。智者言路土。後時官欲行。還將像
填路。像本無生滅。路亦非新故。是知但是一
土。生滅唯是因緣。例如一心萬法。更無前後。
何者。掘路成像時。土亦不減。壞像填路時。土
亦不增。以不失本土故。如成佛時心亦不增。
為凡時心亦不減。以心隨緣時。不失自性故。
又像生但是緣生。像滅唯從緣滅。像無自體
故。如成佛但是淨緣生。為凡亦是染緣起。凡
聖本無生故。是知萬法從緣。皆無自性。本未
曾生。今亦無滅。如文殊師利觀幻頌云。此會
眾善事。從本未曾為。一切法亦然。悉等於前
際。所以正作時。無作。以無作者故。當為時不
為。以無自性故。任從萬法縱橫。常等未生之
際。假使群生出沒。不離無性之宗。又昔有龐
居士。命女靈照曰。吾當先逝。汝可後來。專候
日中。可蛻斯㲉居士怪之。自臨窓下。其靈照。忽爾迴登父座。
俄爾坐亡。居士笑云。甚為鋒捷。空華落影。陽
焰翻波。吾道於先。吾行於後。遂往于相公
為喪主。告于公曰。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
所無。言訖而逝。斯亦不墮有無之見。妙得無
生之旨矣。

問。菩提即自身心者。云何教中
說。菩提者不可以身心得。

答。夫言菩提之
道即心者。乃是自性清淨心。湛然不動。蓋是
正覺無相之真智。其道虛玄。妙絕常境。聰者
無以容其聽。智者無以運其知。辯者無以措
其言。像者無以狀其儀。以迷人不了。執色陰
為自身。認能知為自心。故經云。身如草木。無

所覺知。心如幻化。虛妄不實。所以除其執取
之心。故云菩提者不可身心得也。菩提非是
觸塵。不可以身得。菩提非是法塵。不可以心
得。若就了人。即達陰身本空。妄心無相。以本
空故。法身常現。以無相故。真心不虧。如此發
明。五陰即菩提。離是無菩提。不可以菩提而
求菩提。不可以菩提而得菩提。文殊云。我不
求菩提。何以故。菩提即我。我即菩提故。維摩
經云。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菩提非所觀之
境。則無能緣之心。所觀境空。即實相菩提。能
緣心寂。即自性菩提。大般若經云。龍吉祥言。
頗有能證菩提者不。妙吉祥曰。亦有能證。龍
吉祥言。誰為證者。妙吉祥曰。若無名姓施設
語言。彼為能證。龍吉祥言。彼既如是。云何能
證。妙吉祥曰。彼心無生。不念菩提及菩提座。
亦不愍念一切有情。以無表心無見心等。能
證無上正等菩提。龍吉祥言。若爾。尊者。以何
心等當得菩提。妙吉祥曰。我無所趣。亦非能
趣。都無所學。非我當來詣菩提樹。坐金剛座。
證大菩提。轉妙法輪。拔濟生死。所以者何。諸
法無動。不可破壞。不可攝受。畢竟空寂。我以
如是非趣心等。當得菩提。龍吉祥言。尊者所
說。皆依勝義。令諸有情。信解是法。解脫煩惱。
若諸有情煩惱解脫。便能畢竟破魔羂網。妙
吉祥曰。魔之羂網。不可破壞。所以者何。魔者
不異菩提增語。何以故。魔及魔軍。性俱非有。
都不可得。是故我說魔者不異菩提增語。龍
吉祥言。菩提何謂。妙吉祥曰。言菩提者。遍
諸時處一切法中。譬如虛空。都無障礙。於時

處法。無所不在。菩提亦爾。無障礙故。遍在一
切時處法中。如是菩提。最為無上。仁今欲證
何等菩提。龍吉祥言。欲證無上。妙吉祥曰。汝
今應正無上菩提。非可證法。汝欲證者。便行
戲論。何以故。無上菩提。離相寂滅。仁今欲取。
成戲論故。譬如有人。作如是說。我令幻士。坐
菩提座。證幻無上正等菩提。如是所言。極成
戲論。以諸幻士尚不可得。豈令能證幻大菩
提。幻於幻法。非合非散。無取無捨。自性俱
空。諸佛世尊。說一切法。不可分別。皆如幻事。
汝今欲證無上菩提。豈不便成分別幻法。然
一切法。皆不可取。亦不可捨。無成無壞。非法
於法。能有造作。及有滅壞。無法於法。能有和
合。及有別離。所以者何。以一切法。非合非散。
自性皆空。離我我所。等虛空界。無說無示。無
讚無毀。無高無下。無損無益。不可想像。不可
戲論。本性虛寂。皆畢竟空。如幻如夢。無對無
比。寧可於彼起分別心。龍吉祥言。善哉尊者。
我今由此。定得菩提。何以故。由尊者為我說
深法故。妙吉祥曰。吾於今者。未曾為汝有所
宣說。若顯若密。若深若淺。云何令汝能得菩
提。所以者何。諸法自性。皆不可說。汝謂我說
甚深法者。為行戲論。然我實非能說者。諸法
自性。亦不可說。如有人言。我能辯說幻士識
相。謂諸幻士。識有如是如是差別。彼由此說。
害自實言。所以者何。夫幻士者。尚非所識。況
有識相。汝今謂我說甚深法。令汝證得無上
菩提。亦復如是。以一切法。皆如幻事。畢竟性
空。尚不可知。況有宣說。是以一切眾生之性。

即是無相平等菩提。於自性中。云何有能證
所證之差別乎。如般若經云。覺法自性。離諸
分別。為菩提故。又經云。諸所有行。皆有所
是。無所是。是菩提。何者。若有所是。即立所證
之境。便有能證之心。能所盡處。名為大覺。大
覺之義。唯悟自心。如大毘盧遮那成佛經云。
爾時金剛手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誰尋求一
切智。誰為菩提成正覺者。誰發起一切智智。
佛言。祕密主。自心尋求菩提及一切智。何以
故。本性清淨故。心不在內。不在外。及兩中
間。心不可得故。乃至欲識知菩提。當如是識
知自心。莊嚴菩提心經云。佛言。菩提心者。非
有非造。離於文字。菩提即是心。心即是眾生。
若能如是解。是名菩薩修菩提心。是則心外
無菩提。何所求耶。菩提外無心。何所得耶。如
華嚴經云。知一切法。無相是相。相是無相。無
分別是分別。分別是無分別。非有是有。有是
非有。無作是作。作是無作。非說是說。說是非
說。不可思議。知心與菩提等。知菩提與心等。
心及菩提與眾生等。又頌云。雖盡未來際。遍
遊諸佛剎。不求此妙法。終不成菩提。故知心
法妙故。當體即是。若向外遠求則失真道。故
云善財遍巡諸友。不出娑羅之林。慈氏受一
生成佛之功。不離一念無生性海。所以淨名
經云。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
切眾生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即菩
提相。若彌勒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所
以者何。諸佛知一切眾生。畢竟寂滅。即涅槃
相。不復更滅。故知已成不更成。已滅不更滅。

為未知者。方便說成。方便說滅。若執方便。則
失本宗。如大莊嚴法門經云。爾時文殊師利。
語金色女言。如是五陰體性。即是菩提體性。
菩提體性。即是一切諸佛體性。如汝身中五
陰體性。即是一切諸佛體性。諸佛體性。即是
一切眾生五陰體性。是故我說。汝身即是菩
提。復次覺五陰者。名覺菩提。何以故。非離五
陰佛得菩提。非離菩提佛覺五陰。此方便知
一切眾生悉同菩提。菩提亦同一切眾生。是
故我說。汝身即是菩提。大寶積經云。菩提者。
名心平等。無所起故。菩提者。名眾生平等。本
無生故。乃至菩提者。性相如是。若於此法。有
所願求。徒自疲勞。何以故。如菩提性。菩薩應
行。能如是行。名為正行。思益經偈云。菩薩不
壞色。發行菩提心。知色即菩提。是名行菩提。
如色菩提然。等入於如相。不壞諸法性。是名
行菩提。不壞諸法性。則為菩提義。是菩提義
中。亦無有菩提。正行第一義。是名行菩提。瓔
珞經云。發心住者。是人始從具縛。未識三寶。
乃至值佛菩薩教法中起一念。便信發菩提
心。既云始從凡夫最初發心。明知此中發心。
該於初後。

問。此既是初。何得乃具後諸行位。
及普賢德耶。

古德釋此。略有二門。一行布次
第門。謂從微至著。從淺至深。次第相承。以階
彼岸。二圓融通攝門。謂一位即具一切位等。
如華嚴經所說。亦如大品等中。一行具一切
行。此中有二門。一緣起相由門。二法界融攝
門。前中普攬一切始終諸位。無邊行海。同一
緣起。為普賢行德。良以諸緣相望。略有二義。

一約用。由相待故。有有力無力義。是故得相
收及相入也。二約體。由相作故。有有體無體
義。是故得相即及相是也。又有二菩提。一性
淨。二圓淨。從緣起者。即是圓淨。圓淨復二。
一明緣起。萬行為緣故。二明性起。全是真如
性淨功德之所顯。又緣起無性。即性淨故。如
法華經偈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
從緣起。是故說一乘義耳。又有二義。一約行
布展轉義。二約圓融展促無礙義。如善財見
仙人執手。一一佛所經無量劫。故知脩短難
思。特由於此。如賢首菩薩云。信大乘者猶為
易。能信此法倍更難。以初心即具一切德。故
難信也。又設於夢中。驚懼。怖令發菩提心。尚
得稱為大菩薩摩訶薩。何況正信之發。開發
之發。如大涅槃經。如來性品云。迦葉菩薩白
佛言。世尊。云何未發菩提心者。得菩提因。佛
告迦葉。若有聞是大涅槃經。言我不用發菩
提心。誹謗正法。是人即於夢中見羅剎像。心
中怖懼。羅剎語言。咄。善男子。汝今若不發菩
提心。當斷汝命。是人惶怖。寤已即發菩提之
心。是人命終。若在三惡趣。及在人天。續復憶
念菩提之心。當知是人。是大菩薩摩訶薩也。

問。經云。佛言學我法者。唯證乃知。今言菩
提者。不可以身心得。無修無證。則初發菩提
心人。如何趣向。

答。若能信悟菩提。無相不
可取。無性不可修。如是明達。即是真證。如大
樹緊那羅王所問經云。菩薩已復應更作如
是思惟。是中何者是我。誰為我所法。誰能得
成諸佛菩提。為身得耶。為心得耶。乃至如是

觀時。分明了了見是身相。不得菩提。亦知是
心。不得菩提。何以故。諸法無有以色證色。以
心證心故。然彼於言說中。知一切法。雖無色
無形。無相無漏。無可覩見。無有證知。亦非無
證。何以故。以一切諸如來身無有漏故。又諸
如來身無漏故。心亦無漏。又諸如來心無漏
故。色亦無漏。若能如是知無所發。能發此心。
若入宗鏡中。是名真發。既能發心。便又為他
開示。則諸聖同讚。功德無涯。如經偈云。發心
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雖自未度先
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

卷 23

夫菩提之道。不可圖度。約一期方便寧無指
示。如何是菩提之相。

答。若約究竟菩提。體
常冥寂。如。淨名經云。寂滅是菩提。離諸相故。
若以無相之相。於方便門中。不無顯示。令初
發菩提心人。分明無惑故。如先德云。謂寂照
無二。為菩提相。猶如明鏡。無心為體。鑒照為
用。合為其相。亦即禪宗即體之用。自知。即用
之體恒寂。知寂不二為心之相。又云。理智相
攝。以離理無智。離智無理。如珠之明故。以珠
是體。明是用。用不離體。體不離用。明不離珠。

珠不離明故。

問。有念即眾生。無念即佛。云
何言凡聖一等。

答。眾生雖起念。不覺念本
無念。與佛無念等。妄墮有念中。佛得無念。知
念本無。眾生雖現在念中。佛知念即無念。斯
則佛無念。與眾生無念義同。又以眾生不知
念空。於念成事似有差別。若實了念空。則於
苦樂境。不生執受。何者。以境從念生。心空則
境何有。既無有境。相縛自除。能所俱空。誰生
取著。既不取著。生死自無。如圓覺經云。知是
空華。即無流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問。即
心成佛之宗。曹谿正意。見性達道之旨。靈鷲
本懷。如今信不及人。謂不現證。古今悟者。請
垂指南。

答。若親見。無一人而非佛。若不信。
無一佛而非人。迷則常作佛之眾生。悟則現
證眾生之佛。人佛不異。妄見成差。迷悟雖殊。
本性恒一。如過去有佛。號住無住。發願使己
國眾生。同日同時成佛。即日同滅度。又賢劫
前有佛。號平等。亦願己國。及十方眾生。亦同
日成佛。即日滅度。如寶積經云。是時妙慧童
女。重白目連。以我如是真實言故。於未來世。
當得成佛。亦如今日釋迦如來。乃至若我此
言非虛妄者。令斯大眾身皆金色。說是語已
眾皆金色。又思益經云。思益菩薩。放右掌寶
光。一切四眾。皆如佛相。下方四菩薩踊出。欲
禮世尊。乃發願言。今此眾會。其色無異。當知
一切法。亦復如是。此語不虛。願釋迦如來現
異相。令我禮敬。即時釋迦如來。踊起七多羅
樹。坐師子座。又最勝王經云。佛言。修菩提行
者。於諸聖境。體非一異。不捨於俗。不離於真。

依於法界。行菩提行。時善女天白佛言。世尊。
如上所說。菩提正行。我今當學。時梵天王問
曰。此菩提行。難可修行。汝今云何於菩提行
而得自在。善天女曰。我今依於此法。得安樂
住。是實語者。願令一切五濁惡世。無量無數
無邊眾生。皆得金色三十二相。非男非女。坐
寶蓮華。受無量樂。乃至說是語已。一切五濁
惡世所有眾生。皆悉金色。具大人相。非男非
女。坐寶蓮華。受無量樂。猶如他化自在天宮。
釋曰。於諸聖境體非一異者。即是不捨於俗。
是不一。不離於真。是不異。若一即壞真俗。若
異。即成斷常。不斷不常。即是依於法界。非真
非俗。乃曰修習菩提。故云我依此法。得安樂
住。所以善天女悟。五濁質成真金之色。閻浮
提迷。大人相成惡業之身。是知若智照之。即
世法而成佛法。若以情執之。即佛法而成世
法。一心實不動。二見自成差。同共一法中。別
成凡聖解。若了非男非女之體。現具三十二
相。坐寶蓮華。若執是男是女之形。常繫二十
五有沈無明海。故知信力所及。發真實言。可
驗。現證法門。頓明心佛矣。

問。此猶敘古引
文。如何是即今之佛。

答。如今一念纔起。了
不可得。無有處所。是過去佛。過去不有。未來
亦空。是未來佛。即今念念不住。是現在佛。但
一念起時。莫執莫斷。不取不捨。則三際無蹤。
一念圓具十法界。非因非果而因而果之法。
若能如是一念而達者。則念念相應。念念成
佛。凡聖悉等。今古皆齊。故云了了識心。惺惺
見佛。是佛是心。是心是佛。念念佛心。心心念

佛。欲得早成。戒心自律。淨戒律。心淨心即佛。
除此心。王更無別佛。欲求萬法。莫染一物。心
性雖空含真體實。入此法門。端坐成佛。如是
則十方諸佛。同一法身。若欲念外施功。心外
求佛。便落他境。無有得時。遂即前後情生。凡
聖緣起。徒經時劫。枉用功夫。所以華嚴論云。
不如一念緣起無生。超彼三乘權學等見。

問。一念成佛已入信門。如何得目前了了分
明而見。

答。目前無物。是真見佛。如文殊師
利巡行經。以經中說文殊。遍巡五百比丘房。
皆見寂定。因以為名。最後難舍利弗。以顯甚
深般若。問舍利弗言。我時見汝。獨處一房。結
加趺坐。折伏其身。汝為當坐禪耶不耶。答云
坐。難云。為當欲令未斷者斷故。坐禪耶等。因
此廣顯性空無得之理意。五百比丘從座而
起。於世尊前。高聲唱言。從今已去。更不復見
文殊身。不復聞其名字。如是方處。速應捨離。
所有文殊一切住處。亦莫趣向。所以者何。文
殊煩惱解脫一相說故等。舍利弗。令文殊為
決了。文殊言。實無文殊而可得故。若實無文
殊可得者。彼亦不可見等。廣為說法。四百比
丘漏盡得果。一百比丘更謗。陷入地獄。後還
得道。廣如彼說。所以無見是真見。無聞是真
聞。不見不聞文殊。是真見真聞文殊矣。若不
信此說。雖起謗而陷獄。以曾聞故。終熏種而
得道。何況聞而信耶。則成道不隔於一念。故
知宗鏡。見聞無不獲益矣。所以寶積經云。無
畏女言。大迦葉。諸法永無。不可示現。是故大
迦葉。一切法皆無。若法本無。云何可見彼清

淨法界。大迦葉。若欲見清淨如來。彼善男子
善女人。應善淨自心。時大迦葉語無畏言。云
何善淨自心。女言。大迦葉。如自身真如。及一
切法真如。若信彼者。不作不失。如是見自心
清淨故。迦葉問言。自心以何為體。女言。空為
體。若證彼空。信自身故。即信真如空。以一切
法性寂靜故。又云。如來者。即虛空界。是故虛
空即是如來。此中無一物可分別者。華手經
云。一切法如即是如來。如來即是一切法如。
是故世尊。無所住處。是如來義。又報化如影。
空無去來。心淨佛現。則云佛來。佛亦不來。心
垢不現。即云佛去。佛亦不去。斯即來而非來。
去而非去。佛既無來去。心亦不生滅。如是解
者。可見真佛矣。故金剛經云。若人言。如來若
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如來
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則知若人
若法。俱不出一如之道。如是通達。六根所對。
無非見自性如如佛矣。此以不見為真見。見
實為真佛。肇法師云。佛者何也。蓋窮理盡性。
大覺之稱也。生法師云。以見實為佛。如是則
亦名真見道。亦名真供養。

問。如何是真供
養。

答。契如理之心。無見佛之想。了自法身。
是真供養。寶積經云。真供養者。無佛想。無能
見佛。何況供養。若供養佛。當供養自身。

問。
自身如何供養。

答。若捨己徇塵。是名違背。
能迴光反照。隨順真如。境智冥合。是真供養。
故維摩經云。無前無後。一時供養。此是運無
捨無得之意。起一際平等之心。則遍十方供
養一切如來。盡法界含靈。一時受潤。如是之

供。施莫大焉。所以寶雨經云。如理思惟。即是
供養一切如來。

問。云何如理思惟。

答。但
一切不思惟。是真思惟。以頓悟一心。無法可
思量故。是以十方諸佛。證心成道。故稱如理。
若了自心。能順佛旨。即是供養一切如來。若
不依此如理悟心。則隨事施為。心外見佛。設
經多劫。皆不成真實供養。為背諸佛指授故。
如華嚴經頌云。設於念念中。供養無量佛。未
知真實法。不名為供養。云何真實法。所謂了
心真如無生之旨故。是以思益經問云。誰能
供養佛。佛言。能通達無生際者。文殊般若經
云。佛問文殊。汝云何供養佛。答言。世尊。若
幻人心數滅。我則供養佛。台教云。供養佛者。
只是隨順佛語。今順佛教。修三觀心。即是供
養佛。為破五住得解脫故。即供養法。三諦理
和。即供養僧。又眾行心資觀智心。即供養佛。
觀智心開發境界。即供養法。境智心和。即供
養僧。此是真實供養。亦名法供養。如義海云。
謂以無生心中。施一切珍寶。乃至微塵。皆能
攝於法界。即以此法界塵而作供養。此供養。
乃至遍通三世一切諸如來前。無不顯現。彼
諸如來無不攝受。何以故。由塵即法界。是理
與佛法界相應。是故遍至一切。名廣大供養。
無空過者。何謂無空過。以心通即法通。法遍
即心遍。一切處無非見理故。悉皆通達。則是
一一承事無空過者。亦不礙香華等種種供
養。以內外唯心故。破執顯宗。故有是說。又若
於正觀心中。不唯供養。乃至行道禮拜。一切
施為。皆須就已。方得其力。如三藏勒那云。正

觀修誠禮者。此明自禮自身佛。不緣他境他
身佛。何以故。一切眾生。自有佛性平等本覺。
隨順法界。緣起熾然。但為迷故。唯敬他身。己
身佛性。妄認為惡。若能反照本覺。則解脫有
期。經云。不觀佛。不觀法。不觀僧。以見自身
他身平等正法性故。如涉遠道。要藉自身。欲
見佛性。要觀己佛。體同無二。是名正觀禮。

問。若心外無相。相外無心。如是圓通。名真供
養者。云何教中說供養諸佛。得福無量。

答。
如前已說。諦了一心。理事無礙。云何堅執疑
境疑心。故維摩經云。各見世尊在其前。法華
經偈云。乾闥緊那羅。各供養其佛。牛頭初祖
釋云。如觀貪即見貪性。貪即是眾生。悟貪性
智即是佛。貪眾生自見佛在其前。一切例爾。
又各供養其佛者。即是於一一法門。各自發
明。如理思惟。即是各供養佛。設爾。事法香華
供養者。經云。十方諸佛。機宜感出。既隨感現。
何離自心。如靈山四眾八部。各隨根力心念。
見佛不同。如龍見是大龍王。鬼見是大鬼王
等。則心外無法之詮。有文有理。空外執色之
見。無理無文。設有惡慧邪見之人。抱疑不信
之者。擬陳狂解強欲破之。似將一蚊嘴擬吸
大海之水。如以十指爪。欲壞妙高之山。我此
圓頓之詮。真如之理。如刀斷水。似風吹光。徒
自勞神。反招深咎。

問。如上剖析。義理雖明。
猶是因他方便強說。云何得如今親自現證。
得見自心之佛。

答。當自審問。

問。如何審
問。

答。還就人覓。豈有歇時。欲絕纖疑。應須
親到。

問。豈無他助之力。發自智照之心。

答。無正無助。非自非他。若以智求智則成解。
解背圓宗。若起照心。照則立境。隨照失旨。皆
是彰事。不契斯宗。若了真心。自然無心合道。
合道則言語道斷。無心則境智俱閑。如龐居
士偈云。須彌頹。五嶽崩。大海竭。十方空。乾坤
尚納毛頭裏。日月猶潛毫相中。此是西國那
提子。示疾不起現神通。妙德啟口問不二。忘
言入理顯真宗。

問。如上所說。即心成佛之
旨。事已皎然。只如禪宗從上先德云。如今須
知十方諸佛出身處。空知有佛。不得成佛。如
何是諸佛出身處。

答。石牛生象子。木女孕
嬰兒。諸佛從中出。最初成道時。

問。既眾生
已成。理事圓備。則諸佛何以出世。更化眾生。

答。眾生不如是知。所以須化。故經云。俱同
一性。所謂無性。大悲相續。救度眾生。隨門不
同。種種有異。約成佛門。一切成也。同一無性。
故得現成。妄性本虛。生元是佛。真性叵得。非
今始成。故皆成也。物物無性。故成種智。證斯
同體。而起大悲。一得永常。故云相續。只由不
知無性故。教化不絕。雖現報化。法體不遷。如
隨色之摩尼。眾相現而本體不動。似應聲之
虛谷。群響發而起處無心。不著自他。豈見眾
生之相。本非出沒。常冥大覺之原。華嚴經云。
佛身無有生。而能示出生。法性如虛空。諸佛
於中住。又頌云。無體無住處。亦無生可得。無
相亦無形。所現皆如影。思益經云。大迦葉言。
善男子。幻所化人。離於自相。無異無別。無所
志願。汝亦如是耶。若如是者。汝云何能利益
無量眾生。網明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性。

即是一切眾生性。一切眾生性。即是幻性。幻
性即是一切法性。於是法中。我不見有利。不
見無利。又云。網明菩薩白佛言。世尊。若有菩
薩。希望功德利。而發菩提心者。不名發大乘
也。所以者何。一切法無功德利。以無有對處
故。若有眾生可度。而求功德之利。斯則心外
見法。全不識心。何名發大乘心也。以絕待心。
無對處故。如楞伽經云。佛語外道言。若能了
達有無等法。一切皆是自心所見。不生分別。
不取外境。於自處住。自處住者。是不起義。不
起於何。不起分別。此是我法。非汝有也。我法
者。即眾生心也。以不知不信故。自成疎外。有
亦同無。所以祖師西來。只為直示眾生。令自
知有。頓入凡聖平等真原。如勝天王般若經
云。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得心微細。作
是思惟。世間熾然大火之聚。所謂貪欲火。瞋
恚烟。愚癡闇。云何當令一切眾生皆得出離。
若能通達諸法平等。名為出離。如實知法。猶
如幻相。善觀因緣。而不分別。是以若欲捨劣
就勝。厭異忻同。欲令凡聖一倫。垢淨平等者。
無有是處。但明宗鏡。萬法自齊。即究竟出離
三界火宅義。亦是與諸子同住祕密藏義。如
云。若夫以齊而齊不齊者。未齊矣。以齊而齊
於齊者。未齊焉。余聞善齊天下者。以不齊而
齊天下者也。何須夷嶽實淵。然後方平。續鳧
截鶴。於焉始等。故知但了法法皆如。自然平
等。則青松綠蕙不見短長。鵬翥蜎飛。自忘大
小。如肇論云。是以經云諸法不異者。豈曰續
鳧截鶴。夷嶽盈壑。然後無異哉。誠以不異於

異故。雖異而不異耳。乃至經云。般若與諸法。
亦不一相。亦不異相。信矣。莊子南華經云。長
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故鳧脛雖短。續
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
性短非所續。以明境智雖異而同。不待同而
後同也。若能如上了達同異二門。或諸佛出
世不出世。眾生可度不可度。乃至有無高下。
皆絕疑矣。若執同則滯寂。若執異則兩分。迷
此同異二門。皆智不自在。金剛辯宗云。以有
鏡故。男女之像於中現。以有法身故。而能處
處應現往。只緣鏡中本無像。所以能現男女
像。佛身本無身。所以能現一切身。眾生機感。
無緣之慈任運能應。若定有身。即為所礙。肇
論云。佛非天非人。而能天能人耳。故一切菩
薩。皆以無所得為方便。能入無量無邊塵勞
幻網。以心外無法故。方成無所得慧。若心外
有一毫所得。云何成無緣之慈。同體之化。以
宗鏡明。故能廣照世間。觀生也。如石女之懷
兒。觀住也。若陽焰之翻浪。觀異也。同浮雲之
萬變。觀死也。猶狂華之謝空。是以深達無生。
知皆無我。空生空滅。幻墜幻昇。愍彼愚迷。盲
無慧目。遂乃發無能作之智照。開無所捨之
檀門。秉自性空之戒心。具無所起之精進。圓
無所傷之法忍。修無所住之禪門。了無身而
相好莊嚴。達無說而縱橫辯說。遊戲性空之
世界。建立水月之道場。陳列如幻之供門。供
養影響之善逝。遍習空華之萬行。施為谷響
之度門。降伏鏡像之魔軍。大作夢中之佛事。
廣度如化之含識。同證寂滅之菩提。

問。絕

待真心。本無名相。云何成佛。又作異生。若云
隨順世法立此假名。又因何法而得成立。

答。實際理中。本無凡聖可得。以一切眾生。迷
無性理。以無性故。不覺起妄。於真空中。妄立
名相。故名為凡。了名相空。復稱為聖。凡聖之
號。因五法成。猶如幻化。名相非真。且如幻以
術成。形因業有。術業俱假。形幻同空。俱有迷
悟之名。本無凡聖之體。五法者。瑜伽論云。一
名。二相。三妄想。四正智。五真如。古釋云。名
相妄想三法成。凡正智真如成聖。名相妄想
者。是凡夫法。名相二法。是凡夫境。妄想一法。
是凡夫六識。迷事緣境而起。故名妄想。經偈
云。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正智真如者。是
聖人法。正智。是聖人對治金剛。緣修無漏斷
惑智。亦名能覺智。真如。是聖人心中所證之
理。真如是體。正智是用。異者未曾異。同者未
曾同。同者是真如。異者是正智。正智常用。故
障生滅。真如常體。故無生滅。體用無礙。法界
不思議真實義也。又凡夫心惑。不達名相空
故。妄計為有。迷有不空。名之為妄。從妄起
心。名之為想。正智者。覺知名相本來空寂。以
知空故。妄想自息。息妄歸真。顯理分明。正智
現前。不立名相。故名正智。經偈云。了心及境
界。妄想不復生。真如者。即此正智心性真故。
即名真如。故知但是一法。無中。執有成凡。達
有本空成聖。不唯五法。乃至恒沙。義出無邊。
理恒一道。此唯心之道。即是如來行處。步步
履法空故。亦是摩訶衍處。念念無所得故。如
持世經云。佛言。諸善男子。是故我說。一切法

是如來行處。如來行處。是無行處。何以故。一
切法行處。是中無法可行。是故說無行處。文
殊悔過經云。文殊師利言。吾往古時。希望諸
法。求空處所。遊於閑居。限節知足。少欲為
得。不能識知。一切法空。心無所著。爾乃可
謂。靜處宴坐。住於法界。釋曰。若了人法二空。
見真唯識性。即常在三昧。住真法界矣。

問。
云何說入此宗鏡。一念相應。見道速疾。超過劫
量。

答。實有斯理。世況可知。若不直下頓悟
自心。功德圓滿。即於心外妄求。徒經劫數。若
能內照。如船遇便風。一念圓成所作無滯。如
大涅槃經云。譬如有人。在大海中。乘船欲渡。
若得順風。須臾之間。則能得過無量由旬。若
不得者。雖復久住。經無量歲不離本處。有時
船壞。沒水而死。眾生如是。在於愚癡生死大
海。乘諸行船。若得值遇大般涅槃猛利之風。
則能疾到無上道岸。若不值遇當久流轉無
量生死。或時破壞。墮於地獄畜生餓鬼。故知
不遇宗鏡之風。有為行船。終不能速度生死
之波。直至涅槃之岸。有茲大利。廣集無勞。唯
囑後賢。轉相傳授。如法句經云。善知識者。有
大功德。能令汝等。於貪欲瞋恚愚癡邪見。五
欲五蓋眾塵勞中。建立佛法。不起一心。得大
功德。譬如有人。持堅牢船。渡於大海。不動身
心。而到彼岸。故知入宗鏡中。即凡即聖。可謂
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不斷五欲而淨諸根矣。
所以華嚴論云。十住初位。以無作三昧。自體
應真。煩惱客塵。本無體性。唯真體用。無貪瞋
癡。任運即佛。故一念相應一念佛。一日相應

一日佛。此宗鏡錄中。前後皆悉微細委曲。一
一直指示了。見即便見。不在意思。纔信入時。
理行俱備。終不更興惡行。似有纖疑。若不如
然爭稱圓頓。以了心外無境故。則念念歸宗。
何有虛幻能惑。所以寶藏論云。一切如幻。其
幻不實。知幻是幻。守真抱一。又如學人問大
梅和尚。師常言神性獨立。學人不識。乞師指
示。答。阿誰教汝問。問。莫不問者便是不。答。
若不是。是阿誰能如是問。問。神性非是聲色。
師所示。問者是神性。學人只識得聲色。不識
真性。乞師指示。如何得識。答。譬如大寶藏。眾
寶皆具足。上福德人見。直捉得明月寶珠。薄
福德者。只見銅鐵之類。非是藏中無寶。亦非
主藏者不與。我如今向汝道。性不是聲色。汝
只見聲色。我亦無過。汝知麼。此神性。火不能
燒。水不能溺。須臾能到千里萬里。山河石壁
不能礙。汝如今揚眉動目彈指謦咳。口喃喃
問答。總是此性。喚作大道。常在目前。雖在目
前難覩。汝若疑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若是
上根者。聞言下便會。更不作諸惡。喚作一受
不退常寂然。中根者。親近善知識。近於智者。
數數聞說。不久還會。若是下根。千遍萬遍與
說。元來不會。雖然記得少許。如破布裹明珠。
出門還漏却。汝知麼。佛道不遠。迴心即是。若
悟則剎那。不悟恒沙劫。

問。此一心宗。成佛
之道。還假歷地位修證不。

答。此無住真心。
實不可修。不可證。不可得。何以故。非取果。故
不可證。非著法。故不可得。非作法。故不可修。
以本淨非瑩。法爾天成。若論地位。即在世諦

行門。亦不失理。以無位中。論其地位。不可
起決定有無之執。經明十地差別。如空中鳥
跡。若圓融門。寂滅真如。有何次第。若行布門。
對治習氣。昇進非無。又染淨階位。皆依世俗
名字分別。則似分階降。不壞一心。譬如眾生
位如土器。菩薩位如銀器。諸佛位如金器。土
銀金等三種器量雖殊。然一一器中虛空。遍
滿平等。無有差別。虛空。即喻一心法身平等
之理。諸器。即況根器地位階降不同。道本無
差。隨行有異。夫論行解。頓漸不同。現行煩惱
有淺深。熏染習氣有厚薄。不可一向。各在當
人。業輕則易圓。障深則難斷。只如登八地菩
薩。親證無生法忍。觀一切法。如虛空性。此猶
是漸證無心。至十地中。尚有二愚。入等覺位。
一分無明未盡。猶如微煙尚須懺悔。又若未
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無法。如患眼瞖者。
不信空中無花。以分別智。解心不亡。但緣他
境。未住自地。如首楞嚴經云。十方如來。及大
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
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所云大菩薩者。即八
地已上。若八地菩薩。尚心外見淨土。以智緣
理。不名自住。若十地菩薩。雖心外不見境。猶
有色心二習。是以有頌云。唯佛一人持淨戒。
其餘並名破戒者。故知若入宗鏡究竟一乘
門中。方云持戒。方云見道。且知見有四。一知
而不見。初地至九地。二見而不知。即十地。三。
亦見亦知。唯佛。四不見不知。地前異生等。若
得直下無心。量出虛空之外。又何用更歷階
梯。如未頓合無心。一念有異者。直須以佛知

見治之。然後五忍明其正修。六即揀其叨濫。
則免墮增上慢。究竟圓滿佛乘。若入宗鏡中。
則為普機。菩薩乘不思議乘。依普門法。一位
一切位。如善財一生具五位等。皆是普法相
收。此普賢機。乃見一切所見。聞一切所聞。即
普眼境也。普法相收者。以心外無法。故名為
普。一切行位。皆在心中。豈不相收耶。於行布
門。似分深淺。又玄義格云。圓教四十二位。同
一真理。就智論之。遂分明晦。太虛一也。日行
空中。具有中旦。圓教登住。如船入海。似日遊
空。智皆無作。行亦無為。運運道風。自然增進。
如止觀云。入佛正宗免墮邪倒。創發圓信之
人。須明十種觀法。十種觀法者。一觀不思議
境。二發真正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諸法
遍。五善識通塞。六三十七品調適。七對治助
開。八善知位次。九安忍強軟兩賊。十順道法
愛不生。如是不濫。方入圓乘。且最初一念信
解之心。能成五品。台教云。若人宿植深厚。或
值善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
法。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起圓
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微塵。有大千
經卷。欲聞此心。而修圓行。圓行者。一行一切
行。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心平等具足。不可思
議。傷已昏沈慈及一切。又知此心常寂常照。
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又識一
心諸心。若通若塞。能於此心具足道品。得菩
提路。又解此心正助之法。又識己心及凡聖
心。又安心不動不墮。不退不散。雖識一心無
量功德。不生染著。十心成就。舉要言之。其心

念念悉與諸波羅蜜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
品。從此具修十法。得入圓教初發心住。分真
即中。初阿後茶。發心畢竟二不別。以行位念
三不退故。台教接人上住於此。邇後直至十
行十迴向十地等妙二覺位。所有智斷昇進。
任運無功。念念圓滿無上菩提。又廣釋不可
思議境者。如華嚴經頌云。心如工畫師。造種
種五陰。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種種五陰
者。十法界五陰也。法界者。有三義。十數是能
依。法界是所依。能所合稱。故言十法界。又此
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故言十法
界。又此十法。一一當體皆是法界。故言十法
界。十法界通稱陰入界。其實不同。三塗是有
漏惡陰界入。三善是有漏善陰界入。二乘是
無漏有漏陰界入。菩薩是亦有漏亦無漏陰
界入。佛是非有漏非無漏陰界入。釋論云。法
無上者。涅槃是。即非有漏非無漏法也。無量
義經云。佛無諸大陰界入者。無前九陰界入
也。今言有者。有涅槃常住陰界入也。大經云。
因滅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常樂重沓。即積聚義。慈悲覆蓋。即陰義。以十
種陰界不同故。名五陰世間也。攬五陰通稱
眾生。眾生不同。攬三塗陰。罪苦眾生。攬人天
陰。受樂眾生。攬無漏陰。真聖眾生。攬慈悲陰。
大士眾生。攬常住陰。尊極眾生。大論云。眾生
無上者。佛是。豈與凡下同。大經云。歌邏羅時
名字異。乃至老時名字異。芽時名字異。乃至
果時名字亦異。且約一期。十時差別。況十異
眾生。寧得不異。故名眾生世間也。十種所居。

通稱國土世間者。地獄依赤鐵住。畜生依地
水空住。脩羅依海畔海底住。人依地住。天依
宮殿住。六度菩薩。同人依地住。通教菩薩惑
未盡。同依人天住。斷惑盡者。依方便土住。別
圓菩薩。惑未盡者。同人天方便等住。斷惑盡
者。依實報土住。如來依常寂光土住。仁王經
偈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淨
土不同故。名國土世間也。此三十種世間悉
從心造。又十種五陰。一一各具十法。謂如是
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此是十
如。五陰世間。眾生世間。國土世間。即是三種
世間。此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
即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具
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
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
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例如
八相遷物。物在相前。物不被遷。相在物前。亦
不被遷。前亦不可。後亦不可。只物論相遷。只
相遷論物。今心亦如是。若從一心生一切法
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
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只心是一切法。一切
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
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
在於此。既自了達一心不思議境。遂起同體
大悲。發真正菩提心等。已下九種觀門成熟。
華嚴論云。如三乘中。亦說根本智後得智。今
欲令三乘人迴心。指此金色世界不動智佛。
令使直認是自心能分別智。本無所動。文殊
師利。即是自心善揀擇無相妙慧。覺首目首

等菩薩。即是自心隨信解中所見之理智。如
是三乘之人未迴心者。定當不信。何以故。為
立三阿僧祇劫後當得佛故。為直自認身及
心總是凡夫。但信佛有不動智等。不自信自
心是根本不動智佛。與佛無異。以是義故。不
成此教法界乘中以根本智為信心。此經信
心。應當如是直信。自心分別之性。是法界性
中根本不動智佛。金色世界。是自心無染之
理。文殊師利。是自心善揀擇妙慧。覺首目首
等菩薩。是隨信心中理智現前。以信因中契
諸佛果法分毫不謬。方成信心。從此信已。以
定慧進修。經歷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
地。日月歲劫時復無遷。法界如本。不動智佛
如舊。而成一切種智海。教化眾生。因果不遷。
時劫不改。方成信也。若立僧祇定實身。是凡
夫。凡聖二途時劫移改。心外有佛。不成信心。
又如圓覺經云。金剛藏菩薩白佛言。世尊。
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若
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
成佛。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
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唯願不捨無遮大慈。
為諸菩薩。開祕密藏。乃至佛言。善男子。一切
世界。始終生滅。前後有無。聚散起止。念念相
續。循還往復。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
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
有是處。譬如動目。能搖湛水。又如定眼。猶迴
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善男
子。諸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況輪轉
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是

故汝等。便生三惑。善男子。譬如幻瞖妄見空
華。幻瞖若除。不可說言。此瞖已滅。何時更起
一切諸瞖。何以故。瞖華二法。非相待故。亦如
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
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生死涅槃。同
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瞖。善男子。當知虛
空。非是暫有。亦無暫無況復如來圓覺隨順。
而為虛空平等本性。善男子。如銷金鑛。金非
銷有。既已成金。不重為鑛。經無窮時。金性不
壞。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故知圓覺妙心。如虛空之性。生死涅槃。即空
華之相。瞖眼不無起滅。真性。何曾有無。如鑛
藏金。金非鑛有。又非銷得。要以銷成。迷時如
未淨之金。悟了若已成之寶。真金不動。垢淨
俄分。妙性無虧。迷悟自得。所以不思議佛境
界經云。爾時須菩提。又問言。大士。汝決定住
於何地。為住聲聞地。為住辟支佛地。為住佛
地耶。文殊師利菩薩言。大德。汝應知我決定
住於一切諸地。須菩提言。大士。汝可亦決定
住凡夫地耶。答曰。如是。何以故。一切諸法。及
以眾生。其性即是決定正位。我常住此正位。
是故我言。決定住於凡夫地也。須菩提。又問
言。若一切法及以眾生。即是決定正位者。云
何建立諸地差別。而言此是凡夫地。此是辟
支佛地。此是佛地耶。文殊師利菩薩言。大德。
譬如世間以言說故。於虛空中。建立十方。所
謂此是東方。此是南方。乃至此是上方。此是
下方。雖虛空無差別。而諸方有如是如是種
種差別。此亦如是。如來於一切法決定正位

中。以善方便立於諸地。所謂此是凡夫地。此
是聲聞地。此是辟支佛地。此是菩薩地。此是
佛地。雖正位無差別。而諸地有別耳。所以天
台云。四教如空中四點。四點雖歷然。不壞虛
空性。然此地位。至究竟位中。若理若行。方可
窮盡。如菩薩瓔珞本業經云。佛子。第四十二
地。名寂滅心妙覺地。常住一相。第一無極。湛
若虛空。一切種智。照達無生。有諦始終。唯佛
窮盡。眾生根本。有始有終。佛亦照盡。乃至一
切煩惱。一切眾生果報。佛一念心。稱量盡原。
一切佛國。一切佛因。一切菩薩神變。亦一念
一時知。住不可思議二諦之外。獨在無二。是
知先得宗本。然後鍊磨。於鍊磨時。不失道本。
如巧鍊金。不失銖兩。於圓漸內。階降寧無。從
有為而至無為。因生忍而成法忍。圓融不壞
行布。壞則失全理之事。行布不礙圓融。礙則
失全事之理。然雖理事一際。因果同時。生熟
之機似分。初後之心不混。直至妙覺。如月圓
時。始盡因門。方冥果海。如華嚴經云。佛子。譬
如乘船。欲入大海。未至於海。多用功力。若至
海已但隨風去。不假人力。以至大海。一日所
行。比於未至。其未至時。設經百歲亦不能及。
佛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積集廣大善根
資糧。乘大乘船。到菩薩行海。於一念頃。以無
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本有功用行。經於
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不能及。

問。入實
觀者。一尚不存。云何廣明十法。

答。夫入實
觀者。是觀諸法之實。一法既實。萬法皆然。則
一實一切實。如知蜜性甜。則一切蜜皆甜。則

不假諸多觀門。但了不思議一法。自然橫周
法界。皆同此旨。大根一覽。蕩爾無遺。如上醫
治患。見草童舞而眾疾咸消。又直聞其言。病
自除愈。則何須軫候。更待施方。又如上醫
以非藥為藥。中醫以藥為藥。下醫藥成非藥。
非藥為藥者。如云無有一物不是藥者。攬草
皆成。豈云是藥非藥。如行非道而通佛道。即
煩惱而成菩提。一切世法純是佛法。以藥為
藥者。即應病與藥。隨手痊愈。附子治風。橘皮
消氣等。如觀根授法。不失其時。思覺多者。修
數息觀。婬欲多者。修不淨觀等。藥為非藥者。
即不識病原。反增其疾。如說法者。不逗其機。
淺根起於謗心。下士聞而大笑。醍醐上味。為
世珍奇。遇斯等人。翻成毒藥。如上上根人。纔
悟其宗。不俟言說。所以古聖云。上士見我
詩。把著滿面笑。楊脩見幼婦。一覽便知妙。或
遮障深厚。根思遲迴。須備歷觀門。對治種現。
如加減修合。服食後差。台教約中下之根。備
歷十乘觀法。然雖具十不離一門。如法華玄
義云。明入實觀者。即十乘觀法。一不思議境。
即是一實四諦。謂生死苦諦不可思議。即空
即假即中。即空。故方便淨。即假。故圓淨。即中。
故性淨。三淨一心中得。名大涅槃。淨名經云。
一切眾生。即大涅槃。故名不可思議四諦也。
不可復滅。此即生死之苦諦。是無作之滅諦。
亦是集道也。煩惱集諦不可思議。即空即假
即中。即空故名一切智。即假。故名道種智。即
中。故名一切種智。三智一心中得。名大般
若。淨名經云。一切眾生。即菩提相。不可復得。

此即煩惱之集。而是無作道諦。亦是苦滅。故
名不思議一實四諦也。亦是真善妙色。何者。
生死即空。故名真。生死即假。故名善。生死即
中。故名妙。此名有門不可思議境也。二發真
正心者。一切眾生。即大涅槃。云何顛倒以樂
為苦。即起大悲。興兩誓願。令未度者度。令未
斷者斷。一切煩惱。即是菩提。云何愚闇以道
為非。即起大慈。興兩誓願。令未知者知。令未
得者得。無緣慈悲。清淨誓願。慈善根力。任運
吸取一切眾生也。三安心者。既體解成就。發
心具足。豈可臨池觀魚。不肯結網裹糧束脚。
安坐不行。修行之要。不出定慧。譬如陰陽調
適。萬物秀實。雨旱不節燋爛豈生。若兩輪均
平。是乘能運。二翼具足。堪任飛昇。體生死即
涅槃名為定。達煩惱即菩提名為慧。於一心
中。巧修定慧。具足一切行也。四破法遍者。以
此妙慧。如金剛斧。所擬皆碎。如無翳目所臨
皆朗。若生死即涅槃者。分段變易。苦諦皆破。
若煩惱即菩提者。四住五住。集諦皆破。雖復
能破。亦不有所破。何者。生死即涅槃。故無所
破也。五識通塞者。如主兵寶。取捨得宜。強
者綏之。弱者撫之。知生死過患名為塞。即是
涅槃名為通。知煩惱雜亂名為塞。即是菩提
名為通。始從外道四見。乃至圓教四門。皆識
通塞。節節執著即是塞。節節亡泯名為通。若
不識諸法夷險。非但行法不前。亦亡去重寶
也。六善識道品者。觀生死即涅槃。十界生死
色陰。皆非淨非不淨。乃至識陰。非常非不常。
能破八顛倒。即法性四念處。念處中。具道品

三解脫。及一切法。又知涅槃即生死。顯四枯
樹。知生死即涅槃。顯四榮樹。知生死涅槃不
二即一實諦。非枯非榮。住大涅槃也。七善修
對治者。若正道多障。應須助道。觀生死即涅
槃。治報障。觀煩惱即菩提。治業障煩惱障也。
八善知次位者。生死之法。本即涅槃。理涅槃
也。解知生死即涅槃。名字涅槃也。勤觀生死
即涅槃。觀行涅槃也。善根功德生。即相似涅
槃也。真實慧起。即分真涅槃也。盡生死底。即
究竟涅槃也。觀煩惱即菩提亦如是。九善安
忍者。能安內外強軟遮障。不壞觀心。若觀生
死即涅槃。不為陰入境。病患業魔禪。二乘菩
薩等境所動壞也。若觀煩惱即菩提。不為諸
見增上慢境所動也。十無法愛者。既過障難。
道根成立。諸功德生。觀生死即涅槃故。諸禪
三昧功德生。觀煩惱即菩提故。諸陀羅尼無
畏不共諸般若生。觀生死涅槃不二故。法身
實相生。相似功德。順理而生。喜起順道法愛
生。名法愛。不上不退。名為頂墮。此愛若起。即
當疾滅。已愛若滅已破無明。開佛知見。證實
相體。觀生死即涅槃故。證得解脫。煩惱即菩
提故。證得般若。此二不二。證得法身。一身無
量身。無上寶聚。如意圓珠。眾法具足。是名有
門入實。證得經體。三門亦如是。乃至歷一切
法門亦如是。

問。若即心是佛者。則一切含
生。皆有此心。盡得成佛。教中云何不見授劫
國名號之記。

答。劫國名號。乃是出世化門之
中現前別記。欲知真記者。淨名經云。一切眾
生亦如也。一切法亦如也。華嚴經頌云。顯佛

自在力。如說圓滿經。無量諸眾生。悉受菩提
記。又頌云。一一心念中。普觀一切法。安住真
如地。了達諸法海。又頌云。一一微塵中。能證
一切法。如是無所礙。周行十方國。斯則人法
心境。悉記成佛。以一念具足。一塵不虧。念念
證真。塵塵合體。同居常寂光土。俱號毘盧
遮那。終無異土別身。聖強凡劣。與三世佛一
時成道。前後情消。共十類生同日涅槃始終見
絕。免起有情無情之妄解。不生心內心外之
邪思。可謂上無所求。下無可化。冥真履實。得
本歸宗。俱登一際解脫之門。盡受平等菩提
之記。

又古德問云。既色心不二修性一切。何
不見木石受菩提記耶。

答。一一諸色。但唯心
故。心外無法。豈唯心滅而色猶存。佛但記有
情。攝無情也。譬如幻事。要藉幻心。心在幻中。
能持幻事。若其心滅。幻事同無。故但滅心。不
復滅事。眾生色心。亦復如是。皆如幻相。一切
外境。從幻心生。豈猶滅心而存幻色。此即有
情得記。無情亦然。是故無情。不須別記。玄義
格云。真佛者。從初發心。即體一真法界。全同
古佛。相極三際。全現一塵。性海無邊。表裏不
可得。信此法故。名為發心。心無異念。故名為
證。證成名佛。的無方處。又圓教入初住人。心
同法界。神無方所。何用天衣天座。四眾圍繞。
夫立劫國名號授記作佛者。為引未發心者
令嚮慕耳。若愛著身土。情未盡耳。所以華嚴
論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於一剎那際。皆得
此之法。不許於剎那際外有別時。當知即非
本法故。若有人於佛法中見佛成道。作劫量

延促處所而生見者。信亦未成。未論修道。若
解者。本來全得。處迷者。自沒輪迴。又云。但
有所見境界。及如來名號。總是自心佛果所
會之法。若自心不會。對面無覩見之期。

卷 24

夫成佛本理。但是一心者。云何更立文殊普
賢行位之因。釋迦彌勒名號之果。乃至十方
諸佛國土。神通變現。種種法門。

答。此是無
名位之名位。無因果之因果。是心作因。是心
成果。是心標名。是心立位。普賢觀經云。大乘
因者。即是實相。大乘果者。亦是實相。釋論
云。初觀實相。名因。觀竟名果。故知初後皆心。
因果同證。只為根機莫等。所見不同。若以一
法逗機。終不齊成解脫。須各各示現。引物歸
心。雖開種種之名。皆是一心之義。若違自心。
取外佛相勝妙之境。則是顛倒。所以華嚴經
頌云。若以威德色種族。而見人中調御師。是
為病眼顛倒見。復不能知最勝法。又頌云。假
使百千劫。常見於如來。不依真實義。而觀救
世者。是人取諸相。增長癡惑網。繫縛生死獄。
盲冥不見佛。云何不見佛。一為不識自心。二
為不明隱顯。何者。眾生之因。隱於本覺。諸佛

之果。顯於法身。因隱之本覺。是果顯之法身。
果能成因。則佛之眾生。果顯之法身。是因隱
之本覺。因能辦果。則眾生之佛。故云凡聖交
徹。理事相含矣。所云釋迦牟尼者。釋迦。此云
能仁。牟尼。此云寂默。能仁者。即心性無邊。含
容一切。寂默者。即心體本寂。動靜不干。故號
釋迦牟尼。覺此名佛。彌勒者。此云慈氏。即是
一心真實之慈。以心不守自性。任物卷舒。應
現無方。成無緣化。故稱慈氏。阿彌陀者。此云
無量壽。即如理為命。以一心真如性無盡故。
乃曰無量壽。阿閦者。此云不動。即一心妙
性湛然不動。妙覺位不能增。無明地不能
減。故稱不動。如三藏勒那云。遍入法界禮者。
良由行者。想觀自己身心等法。從本已來。不
離法界諸佛身外。亦不在諸佛身內。亦不在
我外。亦不在我內。自性平等。本無增減。今禮
一佛。遍通諸佛。所有三乘位地無漏。我身既
遍。隨佛亦遍。乃至法界。空有二境。依正兩報。
莊嚴供具。隨緣遍滿。不離法界。隨心無礙。並
薦供養。隨喜頂禮。如一室中。懸百千鏡。有人
觀鏡。鏡皆像現。佛身清淨。明逾彼鏡。遞相涉
入。鏡無不照。影無不現。此則攝他為總。入他
為別。一身既爾。乃至一切法界。凡聖之身。供
養之具。皆助隨喜。悉同供養。既知我身在佛
身內。如何顛倒妄造邪業。不生愧恥。又諸佛
德用既齊。名號亦等。隨稱何名。名無不盡。如
稱一阿彌陀佛名。禮召。一切諸佛。無不周備。
西天云阿彌陀佛。此云無量壽。豈有一佛非
長壽也。設一切佛不化眾生。但一佛化生。即

功歸法界。法界德用遍周。是名遍入法界禮
也。楞伽經云。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來應等
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
拘那含牟尼。迦葉佛。云何四等。謂字等。語
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云何等義。所謂同
一名字。同一梵聲。同一乘門。同一真體。乃至
同一心。同一智。同一覺。同一道。如鴦崛摩羅。
與文殊師利。共遊十方。所見十方諸佛。彼佛
皆稱釋迦佛者。即我身是。又法華經明。十方
諸佛。皆是釋迦分身。則阿閦彌陀。悉本師矣。
本師即我心矣。釋云。非獨彌陀阿閦。十方諸
佛。皆我本師。海印頓現。且法華分身。有多淨
土。如來何不指己淨土。而令別往彌陀妙喜。
思之。故知賢首彌陀等。皆本師矣。復何怪哉。
言賢首者。即壽量品中。過百萬阿僧祇剎。最
後勝蓮華世界之如來也。經中偈云。或見蓮
華勝妙剎。賢首如來住其中。若此不是歎本
師者。說他如來在他國土。為何用耶。且如總
持教中。亦說三十七尊。皆遮那一佛所現。謂
毘盧遮那如來內心。證自受用。成於五智。從
四智流言四如來。謂大圓鏡智。流出東方阿
閦如來。平等性智。流出南方寶生如來。妙觀
察智。流出西方無量壽如來。成所作智。流出
北方不空成就如來。法界清淨智。即自當毘
盧遮那如來。言三十七者。五方如來。各有四
大菩薩在於左右。復成二十。謂中方毘盧遮
那如來。四大菩薩者。一金剛波羅蜜菩薩。二。
寶波羅蜜菩薩。三法波羅蜜菩薩。四羯磨波
羅蜜菩薩。東方阿閦如來。四菩薩者。一金剛

薩埵菩薩。二金剛王菩薩。三金剛愛菩薩。四。
金剛善哉菩薩。南方寶生如來。四菩薩者。一。
金剛寶。二金剛威光。三金剛幢。四金剛笑。西
方無量壽如來。亦名觀自在王如來。四菩薩
者。一金剛法。二金剛劍。三金剛因。四金剛
利。北方不空成就如來。四菩薩者。一金剛業。
二金剛法。三金剛藥叉。四金剛拳。已有二十
五及四攝八供養。故三十七。言四攝者。即鉤
索鎖鈴。八供養者。即燒散燈塗華鬘歌舞。皆
上有金剛。下有菩薩。然此三十七尊。各有種
子。皆是本師智用流出。與今華嚴經中海印
頓現。大意同也。

問。若依此義。豈不違於平等
意趣。平等意趣云。言即我者。依於平等意趣
而說。非即我身。如何皆說為本師耶。

答。中平
等之言。乃是一義。唯識尚說一切眾生中有
屬多佛。多佛共化以為一佛。若屬一佛。佛能
示現以為多身。十方如來。一一皆爾。今正一
佛能為多身。依此而讚本師爾。

如弟子問傅
大士。從來啟佛文疏。那只啟釋迦。而不稱彌
勒耶。

答曰。十方諸佛。共一法身。何必須二。
又三身十身。隨用而說。約其本性。唯一身而
已。如冥室希光。隨孔而照。光雖萬殊。而本之
者一所謂真法身也。亦是隨機所現。形相不
同。如出現品頌云。譬如梵王住自宮。普現三
千諸梵處。一切人天咸得見。實不分身向於
彼。諸佛現身亦如是。一切十方無不遍。其身
無數不可稱。亦不分身不分別。方知不是他
佛智遍自。則乃自佛智遍他。亦非自因趣他
果。本是他果承我因。則因果同時。凡聖一際。

是以了無二相。能過魔界。不得一法。安住佛
乘。若取相則沈六入之海。起念則投五陰之
城。皆是眾生隨差別情。起自他見。則影分多
月。迹任殊形。不離一真。各現心水。故融大師
云。不離五陰有佛。經言。如心佛亦爾。如佛眾
生然。又云。離心求菩提。譬如天與地。那有丈
六身。身無丈六也。大品云。不以身為佛。用種
智為佛。若相好是佛。輪王是也。今多許人身
中佛。那不見。為煩惱故。經云。具煩惱眾生。雖
近而不見。只在身內。甚近而不見。又我等無
智故。不覺內衣裏。有無價寶珠。乃至心者。信
也。謂有前識。法隨相行。則煩惱名識。不名心
也。意者。憶也。憶想前境起於妄。並是妄識。不
干心事。心非有無。有無不染。心非垢淨。垢淨
不污。乃至迷悟凡聖行來去住。並是妄識非
心。心本不生。今亦無滅。若知自心如此。佛亦
然。故云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經云。世間
如是身。諸佛身亦然。了知其自性。是則說名
佛。是以一身無量身。皆同佛體。以無性理同
故。所以志公云。食時辰。無明本是釋迦身。坐
臥不知元是道。作麼忙忙受苦辛。華嚴私記
云。從如是我聞已來。乃至一切經中。菩薩眾。
聲聞眾。莊嚴具。華幡幢蓋。七珍寶等事。並是
如來淨業所起。或作法名雲名。並是淨心中
事。文殊則是眾生現行分別心。普賢則是眾
生塵勞業行心。觀音即是眾生大悲心。勢至
即眾生志智心。如華嚴經云。一切處文殊
者。文殊雖東來。而即一切處。以是法界之身。
不動之智。觸境斯了。六根三業。盡是文殊。實

相體周。萬像森羅。無非般若。何有一處非文
殊哉。淨名疏云。定自在王菩薩者。用一心三
觀。能觀心性。名為上定。得此上定。於一切真
俗禪定。即得自在如國王也。寶積菩薩者。
一心三觀。正觀心性雖空。具足萬行之法寶
聚。故名寶積也。妙生菩薩者。觀心不生。則
一切法不生。般若妙生也。故經云。色不生。般
若生。觀世音菩薩者。請觀音經云。觀於心脈。
使想一處。即見觀世音也。如是等菩薩。隨舉
一觀門。別以標菩薩名。引物歸心。若一人各
具一切觀門。即名字互通。即是字等。語等。身
等。法等。以一切法。本自無名。無名而有名者。
皆從心起故。心即名也。其能如是解者。即於
正觀心中。見一切菩薩諸佛也。乃至聲聞十
大弟子。皆是自心十善法數。又云。十心數者。
三藏教毘曇偈云。想欲更樂慧。念思及解脫。
作意於境界。三摩提以痛。此心通大地。數法。
扶心王。起一切諸心。數如國。有十臣。共輔佐
一主。若君臣共行非道。國內人民。悉皆作惡。
君臣相輔共行正治。國內人民。悉皆有道。今
眾生有心王。通十心數。若念不善。即有無量。
不善煩惱數法起。若心王十數相扶念善。即
有無量諸善功德智慧心數而起也。復次。心
王即是師。十數即是十弟子。如師資共作惡。
即化一切人皆惡。如師資共作善。則化一切
人修善。心王及十心數法亦如是。故此經云。
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也。今一切眾生。皆
有心王十通心數法。若遇天魔外道。愛論見
論。即起諸煩惱。流轉生死。如為惡君惡臣。惡

師惡弟子之所化也。今佛為法王。十弟子為
法臣。即是正法之師。正法弟子。用慧行行行
正法。共化眾生。心王十通心數法。若眾生信
受。修行慧行。即見論諸煩惱滅。成一切見道
無量諸善心數法也。若眾生信受。修習行行。
即破一切天魔生死不善諸心數法。成修道
無量善心數法也。故經云。心王若正。則六臣
不邪。復次此十數。即是十法門。悉能通入涅
槃也。初以十數為種子。從此修習。遂致成道。
如合抱之樹。起於毫末也。今法王欲以半滿
之教。化諸眾生。先當隨其樂欲。故此經云。先
以欲句牽。後令入佛智也。今十弟子各弘一
法者。人以類聚。物以群分。隨其樂欲。各用一
行法門。攝為眷屬也。雖各掌一法門。何曾不
具十德。如十心數。隨有一起。十數即隨起。雖
用一數當名。而實有十數也。別對十弟子者。
初想數。即對富樓那。想數偏強從想入道。是
故聲聞弟子中。說法第一也。成論云。識得實
法。想得假名。富樓那用想數分明。故能分別
名相。無礙。辯才無滯。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欲數。對大迦葉。用善欲數入道故。諸弟子中。
頭陀第一也。一切善法。欲為其本。迦葉絕世
榮華。志存出要。樂在山林。是則善欲心發。捨
世惡欲也。更樂。對迦栴延。即起此數。研覈義
理入道故。聲聞中。論義第一也。問答往復。更
相涉入。論義不窮。無滯無闕。以其偏修更樂
數故。能如是也。慧數。對身子。用慧數入道故。
於諸聲聞中。智慧第一。法輪之將也。念數。對
優波離。用念持律入道。於諸聲聞中。持律第

一也。憶持不忘。名之為念。波離身口對緣。詮
量輕重而無忘失。持律之上也。思數。對羅云。
因祕行入道。諸聲聞中密行第一也。行陰。即
是思數。思數若利。修諸戒行。覆藏功德。密行
之上也。解脫。對善吉。用此數法。修空解脫入
道故。諸聲聞中。解空第一。無諍三昧。蕭然獨
脫。不與物競也。作意境界。憶數。對阿那律。因
其失眼。佛令起此。數修天眼入道故。聲聞中。
天眼第一。夫修天眼。必須住心緣境。取日月
星光相而修。發天眼通也。三摩提數。對目連。
是定數偏利。修此定進道故。諸聲聞中。禪定
第一。痛數。對阿難。當受數強利。聽受聞持以
入道故。諸聲聞中。多聞總持第一。痛。通。言受。
以領納為義故。此數分明領持佛法。如完器
盛水也。是十數弟子共輔如來。莊嚴半滿四
枯四榮之教。引眾生入中道。見佛性。住大涅
槃。即是住不思議解脫也。是知自利實行。利
他權門。若師若弟。若教若觀。終不出眾生心
數法門。一一同歸宗鏡。乃至一切言說義理。
行位進修。悉皆是心。無不收盡。以一切語言。
由覺觀心。一切諸行。由於思心。一切義理。由
於慧心故。又心王即佛寶。心數。即僧寶。所緣
實際。無王無數。即法寶。善入實際。王數之功
力用足矣。心心數法不行。故名行般若波羅
蜜。普賢觀云。觀心無心。法不住法。我心自
空。罪福無主。即是無心無數。名為正觀。是心
數塵勞若不盡者。觀則不訖。故經言。眾生不
度。我不成正覺。即此意也。若能如是解者。無
一佛菩薩名。及一法門。不於正觀心中現。故

法華經云。若有人信汝所說。則為見我。亦見
於汝。及比丘僧。并諸菩薩。何者。聞經心信無
疑。覺此信心明淨。即是見佛。慧數分明。是見
身子。諸數分明。是見眾比丘。慈悲心淨。是見
菩薩。黃蘗和尚云。諸佛與一切眾生。唯是一
心。更無別法。覺心即是。唯此一心即是佛。見
此心即是見佛。佛即是心。心即是眾生。眾生
即是佛。佛即是心。為眾生時。此心亦不減。為
佛時。此心亦不添。但悟一心。更無少法可得。
此即真佛。文殊當真空無礙之理。普賢當離
相無盡之行。諸大菩薩所表。人皆有之。不離
一心。悟之即是。但能無心。便是究竟。學道人。
不直下無心。累劫修行。終不成道。不如言下
自認取本法。此法即心。心外無法。絕諸思量。
故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心是本原清淨
佛。蠢動畜生。與佛菩薩一體。只為妄想分別。
造種種業果。本佛上實無一物。虛通寂靜。明
妙安樂而已。但於見聞覺知認取本心。然本
心不屬見聞覺知。亦不離見聞覺知。但莫於
見聞覺知上起解。亦不離見聞覺知覓心。不
即不離。不住不著。世人聞道。諸佛皆傳心法。
將謂心上別有一法可證可取。遂將心覓法。
不知心即是法。法即是心。不可將心更求於
心。歷千劫終無得日。不如當下無心。便是本
法。乃至出家。皆不出一念心地。故香嚴和尚
偈云。從來求出家。未詳出家稱。起坐只尋常。
更無少殊勝。以心外更無別出家法。有何勝
境可求所以淨名經云。無利無功德。是名出
家。則阿難未悟斯宗。但觀如來勝相求身出

家。遂懺悔云。我身雖出家。心不入道。台教云。
觀一念心。淨若虛空。不為二邊桎梏所礙。平
等大慧。無住無著。即名出家。以中觀自資活
法身慧命。名為乞士。觀五住煩惱。即是菩提。
是名破惡。一切諸邊顛倒。無非中道。即是怖
魔。天台拾得頌云。無瞋是持戒。心淨是出家。
我性與汝合。一切法無差。夫出塵之人。心不
依物故。經云。出家放曠。猶若虛空。志公歌云。
言下不求無處所。暫時喚作出家人。所以先
德云。汝若悟此事了。但隨時著衣喫飯。任運
騰騰。故知此事。唯自己知。別無方便。故云一
飲一啄。各自有分。豈非悟心出家。非從事得。
又云。觀一一心中。皆具王數。為成觀故。王數
相扶而取開悟。或於想數入道。或於欲數入
道。隨所宜者。心王心數而共攻之。化取塵勞
諸心。而作佛事。作此觀未悟。觀行。如乳。若發
無漏觀行。如酪。若破塵沙。如生熟酥。若破無
明觀。如醍醐。至醍醐時。王數功畢。大寶積經
偈云。如來觀眾生。於法建立者。以心能知心。
彼則真佛子。故云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以知
心故。一切法門如在掌中。為未知者方便解
釋。皆令信入。此宗鏡內。則無有一法而非佛
事。飲食為佛事者。淨名疏云。於法等者於食
亦等。如大品經云。一切法趣味。是趣不過。味
尚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今言。一切法趣
味。味即是食。當知食即是不思議法界。以食
中含受一切法。一切法不出食法界也。食若
是有。一切法是有。食若是無。一切法皆無。今
食不可思議故。尚不見是有。云何當有趣。尚

不見是無。云何當有非趣。若觀食不見趣非
趣。即是中道三昧。名真法喜禪悅之食。而能
通達趣非趣法。即雙照二諦。得二諦三昧法
喜禪悅之食。是名食等。諸法亦等者。一切諸
法趣陰入界。乃至一切種智。陰入界。一切種
智不可得故。云何當有趣非趣。而宛然具足
趣非趣者。則一切諸法皆有三諦之理。如智
度論明。一剎那中。有生住滅三相之喻也。又
如香積佛國之香飯。經云。無盡戒定慧。解脫。
解脫知見。功德具足者。所食之餘。終不可盡。
以一心真如無盡之理。五分法身資熏之功。
自體性空無作妙用。豈有盡乎。又云。若未發
大乘意食此飯者。至發意乃消。已發意食此
飯者。得無生忍。然後乃消。已得無生忍食此
飯者。至一生補處。然後乃消。譬如有藥。名曰
上味。其有服者。身諸毒滅。然後乃消。此飯如
是。滅除一切諸煩惱毒。然後乃消。如諸大菩
薩。雖復捨生受生。後身之中。識中有種子。種
子遇緣。還生。香飯。相續不斷。流至初地。發無
漏心。斷惑證真。名之為消。非是食滅名為消
也。故知食此飯者。何法不消。又云。彼國菩薩。
聞香入律。即獲一切德藏三昧。得此三昧者。
菩薩所有功德。皆悉具足。是以若從香入法
界。自身即是眾香世界。自心即是香積如來。
無量功德。一心圓滿。悟入此者。何假外求。香
界既然。十八界亦爾。盡是栖神之地。皆為得
道之場。如阿難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此香
飯能作佛事。佛言。如是如是。阿難。或有佛土。
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諸菩薩而作佛事。

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菩提樹而作
佛事。有以佛衣服臥具而作佛事。有以飯食
而作佛事。有以園林臺觀而作佛事。有以三
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作佛事。有以佛身而
作佛事。有以虛空而作佛事。眾生應以此緣。
得入律行。有以夢。幻。影。響。鏡中像。水中月。熱
時焰。如是等喻而作佛事。有以音聲語言文
字而作佛事。或有清淨佛土。寂寞。無言。無說。
無示無識。無作無為。而作佛事。如是阿難。諸
佛威儀進止。諸所施為。無非佛事。阿難。有此
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
勞。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是名入一切諸
佛法門。菩薩入此門者。若見一切淨好佛土。
不以為喜。不貪不高。若見一切不淨佛土。不
以為憂。不礙不沒。但於諸佛生清淨心。歡喜
恭敬。未曾有也。諸佛如來。功德平等。為教化
眾生故。而現佛土不同。阿離。汝見諸佛國
土地有若干。而虛空無若干也。如是見諸佛
色身有若干耳。其無礙慧無若干也。又如華
嚴經中。具足優婆夷。得菩薩無盡福德藏解
脫門。能於如是一小器中。隨諸眾生種種欲
樂。出生種種美味飲食。悉令充滿。乃至東方
一世界。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中。
所有一生所繫菩薩。食我食已。皆菩提樹下。
坐於道場。降伏魔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如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又
如明智居士。得隨意出生福德藏解脫門。爾
時居士。知眾普集。須臾繫念。仰視虛空。如其
所須。悉從空下。一切眾會。普皆滿足。然後復

為說種種法。所謂得美食而充足者。與說種
種集福德行。離貧窮行。知諸法行。成就法喜
禪悅食行。修習具足諸相好行。增長成就難
屈伏行。善能了達無上食行。成就無盡大威
德力降魔怨行。得好飲而充足者。與其說法。
令於生死。捨離愛著。入佛法味等。且如優婆
夷器內。明智居士空中。隨意而出無限珍羞。
繫念而雨眾多美食。凡來求者。皆赴所須。得
之者。盡證法門。食之者。咸成妙道。可謂無一
塵而不具足佛事。無一法而不圓滿正宗。但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所見不同。外
道見為自然。凡夫見為生死。聲聞見為四諦。
緣覺見為因緣。小菩薩見為但空。大菩薩見
為中道。諸佛見為實相。若入宗鏡。諸見並融。
色塵為佛事者。如頻婆娑羅王。因佛口放五
色光照頂。後證阿那含果。又如寶積等五百
長者。見佛淨土。證無生法忍。此是覩色也。香
塵為佛事者。即香飯普熏三千大千。及欲色
界。諸天聞香入室。又燒香者。謂以智火發輝。
萬行普周遍故。塗香者。以性淨水和之飾法
身故。粖香者。以金剛智破令無實故。又如慈
悲不淨觀等斷諸惡者。如安息香能辟惡邪。
正見智慧無惡不斷。又十善行等生歡喜香。
如沈檀等。即攝根器。行施悅自他等。味塵為
佛事者。食此飯者。身安快樂。譬如樂莊嚴國。
觸塵為佛事者。以手捫摸我。一何快乃爾。光
明為佛事者。涅槃經云。遇斯光者。一切煩惱
皆悉消除。夫放光者。即是一心智慧之光。以
能照萬法之性故。即不隨塵墮其愚闇。如義

海云。顯光明者。謂見塵法界真如事理之時。
顯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若無智光。則
理事不顯。但見法時。即是光明。由積智功圓。
是故放一光明。則法界無不顯示。常觀察一
切法界。是為放光明照一切。此宗鏡光。即是
諸佛毫光。普照法界。如華嚴經云。如來眉間
有大人相。名遍法界光明雲。摩尼寶華以為
莊嚴。放大光明。具眾寶色。猶如日月。洞徹清
淨。其光普照十方國土。於中顯現。一切佛身。
復出妙音。宣暢諸法。法華經云。放一毫光照
萬八千佛土。光中悉見菩薩六度莊嚴。眾生
受報好醜等事。又云。放一淨光。照無量國。大
乘本生心地觀經云。爾時會中有一菩薩。名
師子吼。覩如來放金色光明。四向觀視。海會
大眾。發大音聲。而作是言。乃至以是因緣。如
來不久從三昧起。當為演說心地觀門大乘
妙法。告諸大眾。無量一切人天福樂。速求出
世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以者何。今日世
尊。從胸臆中。放金色光。所照之處。皆如金色。
佛所顯示。意趣甚深。一切世間聲聞緣覺。盡
思度量所不能知。汝凡夫不觀自心。是故漂
流生死海中。諸佛菩薩能觀心故。度生死海。
到於彼岸。三世如來。法皆如是。放此光明。非
無因緣。釋曰。夫金色光者。表所說宗。如文殊
住方。須彌南面。皆同一色。無復異文。如寶篋
經云。文殊師利言。大德須菩提。如須彌山王
光。所照處。悉同一色。所謂金色。如是須菩提。
般若光照一切結使。悉同一色。謂佛法色。此
之心色。可謂明逾日月。量逸太虛。照燭包含。

無幽不盡。所以大般若經云。若幽冥世界。及
於一一世界中間日月等光所不照處。為作
光明。應學般若波羅蜜多。寶積經云。我有光
明。名無生。持其名者。獲無所得。華嚴論云。光
明覺品者。為令信心自以自心光明。覺照一
切世間無盡大千世界。總佛境界。自亦同等。
以心隨光。一一照之。心境合一內外見亡。初
三千大千世界已次還以東方為首。光至東
方十三千世界。照百三千大千世界。如是十
方十重。倍倍。周迴。十方圓照。身心。一性。無礙
遍周。同佛境界。一一作意。如是觀察。然後以
無作方便定印之。入十住初心。生如來智慧
家。為如來智慧法王之真子。一如光明所照。
如經具明。不可作佛光明自無其分。須當自
以心光如佛光。開覺其心。圓照法界。華嚴疏
云。因中分別法相。決了真理。無虧理事。不減
佛法。故得一念悉解多門。所以放一光。總圓
福智。涅槃疏云。放光照文殊者。見色知心。文
殊覩光。遂解佛意。淨名私記云。或有光明而
作佛事。何故如此。體遍虛空。同於法界。畜生
蟻子。有情無情。皆是佛子。此即是解脫法。即
是須彌入芥子。如上解釋。方了佛所說經。即
同淨名之見。不同二乘唯見空解脫故。法華
經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
脫。若得一切解脫者。豈有一法非佛事乎。菩
提樹為佛事者。此樹色香微妙。復出法音。見
聞嗅觸。皆悟聖道。衣服臥具為佛事者。昔閻
浮提王。得佛袈裟。懸置高幢。以示國人。有病
之者。覩見歸命。病皆除愈。發菩提心。因此悟

道。大集經云。爾時五百大聲聞。各以己身所
著欝多羅僧。奉虛空藏。奉上衣已一時同聲。
說如是言。其有眾生。深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者。快得善利。於如是大智法藏中。不
墮其外。所上之衣。即便不現。時諸聲聞。問虛
空藏言。衣。何所至耶。虛空藏答言。入我藏中。
華手經云。佛言。我今當現神通之力。令諸菩
薩自知所願。發心行道。淨佛國土。成就眾生。
及成佛時。世界嚴淨。聲聞菩薩。眾數。如是。演
說正法。度人。如是。壽命長短。佛法。如是。形色
相好。正行。如是。滅度之後。法住久近。令諸菩
薩各於衣中。見如是事。得斷所疑。乃至偈云。
佛入三昧故。令我得是眼。及諸總持門。遍入
一切法。故知成佛度生。不離自身心內。乃至
所受用法中。如大乘千鉢大教王經云。曼殊
室利菩薩。手中吠瑠璃鉢內。傍看有何等相。
大迦葉。則從座而起。便於世尊前。頭面作禮
而去。大迦葉則於曼殊室利前。頭面禮敬訖。
便於鉢內觀看。乃見鉢中。有百億三千大千
世界。百億無色界。百億色界。百億六欲界。有
百億須彌山。百億四天下。百億南閻浮提。百
億娑訶世界。百億釋迦如來。百億千臂千鉢
曼殊室利菩薩。百億迦葉。在曼殊鉢內。有百
億世界。世界中有百億大迦葉。各各向曼殊
前。請問大乘法義。虛空為佛事者。如文殊滅
色像現虛空相。以化闍王。因得悟道。又如大
集會中。虛空藏來時。純現虛空相。經云。虛空
藏菩薩謂阿難言。大德。我以自身證知。是故
如所證知。能如是說。何以故。我身即是虛空。

以虛空證知一切法。為虛空印所印。又如虛
空藏菩薩。以虛空為庫藏。雨十方無量阿僧
祇世界。所雨寶物飲食衣服。故偈云。虛空無
高故。下亦不可得。諸法亦如是。其性無高下。
又偈云。虛空藏菩薩。得虛空庫藏。充足諸有
情。此藏無窮盡。諸煩惱門為佛事者。如經云。
煩惱是道場。知如實故。仁王經云。眾生未成
佛。菩提為煩惱。眾生若成佛。煩惱為菩提。猶
如下醫以藥成非藥。上品良醫用非藥為藥。
眾生將諸佛心為塵勞門。諸佛用眾生心成
菩提道。亦如福德者。執石成金。業貧者。變金
為石。法無定相。迴轉由心。道絕名言。理無變
異。如眼色等。一一皆具十法界。不瞬世界。瞪
視得無生法忍。即眼為法界。見華謝而悟無
常。證辟支佛果。即色為法界故。經云。菩薩有
一照法性冠。著此冠時。一切諸法悉現在心。
諸事亦爾。又如輪王有一床寶。聖王居上。即
能離欲。逮得四禪。玉女雖見。如覩佛像。不生
欲心。是以色為所造。心為能造。未有一法非
是我心。若迷所造。則成世塵。若悟能造。則為
妙旨。又打髑髏作聲。知過去善惡生死之處。
即聲為法界。是知直觀本理。理具諸法。若無
妙觀。日用不知。若能了知。則見一切萬法。皆
具一心。不思議圓頓之理。故肇法師云。聖遠
乎哉。體之即神。道遠乎哉。觸事而真。可謂心
境俱宗矣。若得宗鏡之明。任運能照。若色若
心。無不通達。是以華嚴經云。此諸供具。皆是
無上心所成。無作法所印。如華藏世界。山河
草木皆成佛事。善財童子。見聞覺知悉入法

界。即知一切諸法。皆是佛法。並為宗鏡之光。
靡現一塵之迹。釋論云。不以敗壞色。得趣平
等道。觀色不異。乃能等於大乘。如明與暗共
合。而汝不見。謂明暗異。欲知其義。如彼日
光。又日出時。暗不向十方。暗常在無所歸趣。
明亦如是。與暗共合。生死與道合。道即是生
死。是以生死如暗。大道如明。不去暗而即明。
不動生死而是道故。化人為佛事者。如須扇
多佛。留化佛度眾生。大集經云。時化比丘語
舍利弗言。大德。汝意將無謂我今者異於汝
耶。舍利弗言。不也。比丘。何以故。如來常說一
切諸法。皆悉如化。如如來說。我亦如化。大德。
若有人能供養如來。即是供養化無異也。時
舍利弗。語不可說菩薩言。善男子。誰入是化。
今作是說。大德。如鏡中像。其誰在中。而有像
現。善男子。無在中者。直以清淨四大因緣。故
有像現。大德。化亦如是。法性淨故。能作此說。
善男子。若爾者。一切眾生何故不能如是宣
說。大德。鏡之背後。俱不離鏡。像何不現。善男
子。鏡背四大不清淨故。大德。眾生亦爾。不能
清淨法界性故。不能宣說。寂寞無言為佛事
者。即示心輪。雖無言說。不妨有寂寞之樂。若
非樂者。何得言作佛事耶。若佛不示心。十地
不知。若示心者。蜫蟲能知。當知是示心義。此
間亦用無說無示為佛事。如淨名杜口。文殊
稱述。又如大集經云。清淨。寂靜。光明。無諍。
如是四法。等入一界一法一句。如是四法。即
是涅槃。遠煩惱故。名之為清淨。畢竟淨故。名
曰寂靜。無暗冥故。名曰光明。不可說故。名為

無諍。以是故言。釋迦如來。默無所說。是以語
默動靜。無非佛事。故先德云。雲臺寶網。盡演
妙音。毛孔光明。皆能說法。香積世界。餐香飯
而三昧顯。極樂佛國。聽風柯而正念成。絲竹
可以傳心。目擊以之存道。既語默視瞬皆說。
則見聞覺知盡聽。苟能得法契神。何必要因
言說。如琴中傳意於秦王。脫荊軻之手。相如
調文君之女。終獲隨車。帝釋有法樂之臣。馬
鳴有和羅之技。皆絲竹傳心也。目擊存道者。
莊子云。夫子欲見溫伯雪子。久而不見。及見。
寂無一言。及出。子路怪而問曰。夫子欲見溫
伯雪子久矣。何以寂無一言。子曰。若斯人者。
目擊而道存。亦不可以容聲者矣。雲臺說法
者。華嚴經云。於虛空中。成大光明雲網臺。時
光臺中。以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佛無等
等如虛空。十力無量勝功德。人間最勝世中
上。釋師子法加於彼。寶網說法者。華嚴經云。
其師子座。摩尼為臺。蓮華為網。乃至復以諸
佛威神所持。演說如來廣大境界。毛孔說法
者。入法界品云。世界海微塵數菩薩。俱來向
佛所。於一切毛孔中出。說一切眾生語言海
音聲雲。光明說法者。現相品云。爾時諸菩薩
光明中。同時發聲。說此頌言。諸光明中出妙
音。普遍十方一切國。演說佛子諸功德。能入
菩提之妙道。乃至逆順善惡。無非佛事。如從
二乘止佛。是順行。從地獄止魔王。是逆行。又
如釋迦純行善。調達純行惡。身子志誠信。善
星堅不信等。妍醜同歸。無非佛事。故經云。平
等真法界。諸佛不能行不能到。又云。實際理

地。大魔王不能行不能到。以佛魔俱不出法
界之門。實際之地。以是一法故。若有行有到。
則有人有法。在法界之外。成二見故。所以首
楞嚴三昧經云。佛授魔女佛記。後魔聞諸女
得記作佛。來白佛言。我今於自眷屬。不得自
在。是時天女示怯弱相。而宣妙理。復語魔言。
汝莫愁惱。我等今者。不出汝界。所以者何。魔
界如。佛界如。不二不異。我等不離如是魔界。
魔界即佛界故。魔界無有定法可示。佛界亦
無定法可示。一切諸法。皆無定性。無定性故。
無有眷屬及非眷屬。若能了此一際法門。可
謂當魔跡而履佛跡。居俗流而泛法流。但了
自心。則眾妙普會。故云妙法。亦喻蓮華。華開
之時。即鬚蘂臺子。種種皆現。喻眾生心開。悲
智行願。亦開。此妙法常住。即一心為佛果種
子。所以如來得此一法。即具足一切法。是故
於一微塵。一毛孔中。與無量微塵毛孔悉等。
如來於中演說一切法。法理重重。不可盡也。
以重重妙故。愍眾生不知心妙。但逐麁浮。若
開悟時。不隔剎那。便成佛果。所以首楞嚴經
云。彈指超無學。如闇室中寶。蘭燭纔然。一時
頓現。故云心開意解。得法眼淨。亦云心目開
明。以見法界體。心內心外無一毫塵相故。得
法眼明淨。若見有無。皆成障瞖。是知非獨心
為佛事門。乃至恒沙萬行萬德之根本。如瑜
伽論云。若有人問言。菩薩以何為本。應決定
答言。以大悲為本。大涅槃經云。若有人問。誰
是一切諸善根本。當言慈是。以是義故。實非
虛妄。善男子。能為善者。名實思惟。實思惟即

名為慈。慈即如來。慈。即大乘。夫。言實思惟
者。無非真實心是。若入宗鏡中。似處栴檀室。
純一無雜。湛爾混融。念念盡證法門。步步皆
參知識。如華嚴經中。或以音聲。或現妙色。或
以奇香。或以上味。或以妙觸。或以法鏡。或內
六根。或四威儀。或弟子人物。或一切所作。或
順行正法。或逆施邪道。凡有見聞。皆堪攝物。
所以入法界品云。於一毛孔。出一切佛妙法
音。又頌云。諸寶羅網相扣磨。演佛音聲常不
絕。又普賢行品頌云。佛說菩薩說。剎說眾生
說。三世一切說。乃至密嚴經中。金剛藏菩薩。
遍身毛孔出聲說法。是以橫該十方一切處。
竪徹三際一切時。常轉法輪。無斷無盡。所以
何僧祇品偈云。彼諸一一如來等。出不可說
梵音聲。於彼一一梵音中。轉不可說淨法輪。
於彼一一法輪中。雨不可說修多羅。於彼一
一修多羅。分別諸法不可說。於彼一一諸法
中。又說諸法不可說等。故知若順旨冥宗。雖
不說法。觸境。而常聆妙音。或緣背障深。設居
佛會。當說而不聞一字。如演祕密教。同席異
聞。似談華嚴宗。二乘不見。可謂幽玄莫測。唯
除種如來相善根之人。至妙難思。不入一切
餘眾生之手。又雜華嚴飾論云。眾生流轉生
死。所以不得真道。誠由不識心源。若識心源
者。能捨邪執歸於正道。乃至云。一切眾生心
識。一剎那中遍至十方。速疾無癡直過石壁。
至處無畏。如師子故。如經云。於師子胸臆中
住。則知一心法界。法界一心。函蓋十方。不露
絲髮。豈唯心具。身亦遍含。且如十身中。有國

土身虛空身。云何不具耶。如禪波羅蜜云。眾
生身內世間。與外國土。義相關。行者三昧智
慧願智之力。諦觀身時。即知此身。具倣天地
一切法俗之事。所以者何。如此身相。頭圓象
天。足方法地。內有空種。即是虛空。腹溫煖。法
春夏。背剛強法秋冬。四季體四時。大節十
二法十二月。小節三百六十法三百六十日。
鼻口出氣息。法山澤谿谷之風氣。眼目。法日
月。眼開閉。法晝夜。髮法星辰。眉為北斗。脈為
江河。骨為玉石。皮肉為地土。毛法叢林。五藏
在內。在天法五星。在地法五嶽。在陰陽法五
行。在世法五常。內為五神。修為五德。使者為
八卦。治罪為五刑。主領為五官。昇為五雲。化
為五龍。心為朱雀。腎為玄武。肝為青龍。肺
為白虎。脾為句陳。此五種眾生。則攝一切世
間禽獸。悉在其內。亦為五姓。謂宮商角徵羽。
一切萬姓。並在其內。對書典。則為五經。一切
書史從此出。若對工巧。即是五明。六藝。一切
技術悉出其間。當知人身雖小。義與天地相
關。如此說身。非但直是五陰世間。亦是國土
世間。又身內王法治正義。行者於三昧內願
智之力。即復覺知身內。心為大王。上義下仁。
故居在百重之內。出則有前後左右官屬侍
衛。肺為司馬。肝為司徒。脾為司空。腎為大
海。中有神龜呼吸元氣。行風致雨。通氣四
支。四支為民子。左為司命。右為司錄。主錄人
命。齊中太一君。亦人之主。柱天大將軍。特進
君王。主身內萬二千大神。太一有八使者。八
卦是也。合為九卿。三焦開元。為左社右稷。主

姧賊。上焦通氣入頭。中為宗廟。王者於間治
化。若心行正法。群下皆隨。則治正清夷。故五
藏調和。六腑通適。四大安樂。無諸疾惱。終保
年壽。若心行非法。則群僚作亂。互相殘害。故
四大不調。諸根闇塞。因此抱患致終。皆由行
心惡法故。經言。失魂即亂。失魄則狂。失意則
惑。失志則忘。失神則死。當知外立王道治化。
皆身內之法。如是等義。具如提謂經說。又明
內世間義相關者。上來所說。並與外義。相關。
所以者何。佛未出時。諸神仙世智等。亦達此
法名義相對故。說前為外世間義也。是諸神
仙。雖復世智辯聰。能通達世間。若住此分別。
終是心行理外。未見真實。於佛法不名聖人。
猶是凡夫。輪迴三界二十五有。未出生死。若
化眾生。名為舊醫。亦名世醫。故涅槃經云。世
醫所療。治差已。還復發。若是如來療治者。差
已不復發。此如下說。今言內義世間者。即是
如來出世。廣說一切教門名義之相。以化眾
生。行者於定心內。意欲得知佛法教門主對
之相。三昧智慧善根力故。即便覺知。云何知。
如佛說。五戒義。為對五藏。若四大。五陰。十二
入。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悉人身內也。即知
四大。此義。為對五藏。風對肝。火對心。水對
腎。地對肺脾。言聞五陰之名。尋即覺知對身
五藏。色對肝。識對脾。想對心。受對腎。行對
肺。名雖不次。而義相關。若聞十二入十八界。
亦復即知對內五陰。一入三界。義自可見。二
入三界。今當分別。五識悉為意入界。外五塵。
內法塵。以為法入界。此即二入三界相關。意

識界者。初生五識為根。對外法塵。即生意識。
名意識界。若聞五根。亦知對內五藏。憂根對
肝。苦根對心。喜根對胏。樂根對腎。捨根對
脾。五根因緣。則具有三界。所以者何。憂根對
欲界。苦根對初禪。喜根對二禪。樂根對三禪。
捨根對四禪。乃至四空定。皆名捨俱禪。當知
三界。亦與五藏。其義相關。聞說四生。亦覺知
此義關五藏。所以者何。欲界具五根。五根關
五藏。五藏關四大。對四生。一切卵生。多是風
大性。身能輕舉故。一切濕生。多是水大性。因
濕而生故。一切胎生。多屬地大性。其身重鈍
故。一切化生。多屬火大性。火體無而欻有故。
亦有光明故。如來為化三界四生故。說四諦
十二因緣六波羅蜜。當知此三法藥神丹。悉
是對治眾生。五藏五根五陰故說。所以者何。
如佛說一心四諦義。當知集諦對肝。因。屬初
生故。苦諦對心。果。是成就故。道諦對肺。金。能
斷截故。滅諦對腎。冬藏之法。已有還無故。一
心已對脾。開通四諦故。乃至十二因緣六波
羅蜜。類此可知也。此種法藏。則廣攝如來一
切教門。是故行者。若心明利。諦觀身相。即便
覺了一切佛法名義。故華嚴經言。明了此身
者。即是達一切。是則說內義世間義相關之
相。意在幽微。非悟勿述。如上廣引諸聖微言。
則知我之身心。世出世間。一切淨穢國土。真
俗法門。配當無差。靡不具足。故云。一塵含
法界。九世剎那分。又云。解則十方一心中。迷
則方寸千里外。若能如是正解圓通。則十方
世界擎在掌中。四海波瀾吸歸毛孔。有何難

哉。可謂密室靜坐。成佛不久矣。

卷 25

夫一代時教。了義諸經。雖題目不同。能詮有
別。皆目一心之旨。終無識外之文。凡挂一言。
盡歸宗鏡。橫周法界。皆同此釋。如稱妙法蓮
華經者。妙法即是絕待真心。稱之曰妙。蓮華
以出水無著為義。即喻心性。隨流墮凡而不
染垢。返流出塵而不著淨。乃至下之七喻。比
況皆同。火宅。即是第八識體。起四倒八苦之
火。燒三界五陰之身。鬼神。配利使諸見之邊
邪。禽蟲。喻鈍使根隨之煩惱。乃至一切經教。
無量法門。或譬喻說。或因緣說。或廣略說。或
橫竪說。所有名相句義。皆是心王心所之法。
若迷一念心。執著外境。隨處生著。即入火宅
義。若悟一念心。通達一切。無非實相。即出火
宅義。但是生煩惱時有業留處。即是繫縛。即
是生死。若了煩惱性空無有業處。即是解脫。
即是得道。如思益經云。佛言。我坐道場時。唯
得顛倒所起煩惱畢竟空性。以無所得故得。
以無所知故知。如云不得一法。即與授記。是
斯旨也。若信解品內。法喻之文。長者。即是心
王。窮子。即是妄念。一念纔起。五陰俱生。背覺

合塵。名為捨父。伶俜五趣。號五十年。歸家。是
返本還原。付財。是悟心得記。三草二木。同會
一心。化壘草庵。即示真實。繫珠。指懷中之佛
性。鑿井出心地之智泉。乃至觀音品中云。若
三千大千國土滿中怨賊者。即眾生十使利
鈍煩惱。遍一切處惱亂行人。稱為怨賊。若遇
順境而起軟賊。即是華箭射體。若遇逆緣而
起強賊。即是毒箭入心。利使見賊煩惱遍一
切處者。如經云。處處皆有。魑魅魍魎。以依言
執法。隨處起見解故。若鈍使怨怨煩惱遍一
切處者。如經云。諸惡蟲輩。交橫馳走。以觸目
覩境。逆順交馳。念念憎愛。隨處動結故。有一
商主者。即是心王。將諸商人者。即是眼等六
識。商人。貨易珍寶義。若眼商人。被色塵所易。
貨眼自性之珍寶。若耳商人。被聲塵所易。貨
耳自性之珍寶等。齎持重寶者。即是俱懷佛
性。經過險路者。即是三界之險有。六趣之迷
津。其中一人作是唱言者。即是意根能起隨
念計度之分別。常引導五根入於善惡。諸善
男子。勿得恐怖。汝等應當一心稱觀世音菩
薩名號。是菩薩能以無畏施於眾生。汝等若
稱名者。於此怨賊。即得解脫者。若了一心。則
無外境。眼不為色所劫。乃至意不為法所劫。
即當處解脫。所以華嚴經頌云。一中解無量。
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即是
於一心中。能了萬法。互生互滅。無有自性。萬
境皆空。不為所怖。即是以無畏施於眾生。於
此根塵怨賊。即時解脫。眾商人聞。俱發聲言。
南無觀世音菩薩。稱其名故。即得解脫者。六

根都會一心。即是俱發聲言。纔了唯心。諸境
自滅。即是稱其名故即得解脫。以無法對治。
不生欣慼故。所以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
有一乘法。如法華名相云。經云。色涅槃。受想
行識涅槃。此中亦爾。色法華。受想行識法華。
經云。色非染非淨。色生般若生。色性虛微名
妙色。體。自離假名為法。色無塵垢。借喻蓮華。
文字性空。目之為經。經者。以身心為義。如來
在乎陰界。陰界即如。何異之有。略統始終以
為心要。啟發心路。名之為序。悟心將發。達本
來空。即是悟佛知見。一色寂滅。一切色亦然。
一切聲亦然。即是十方佛同說法華。諸法從
本來。常自寂滅相。此是何物法。並是眼法。乃
至意法。身心皆寂滅。佛子。行此寂滅道。即是
佛也。所以古師云。妙法者。是如來靈智體也。
或名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大方廣者。是一心
所證之法。佛華嚴者。即一心能證之人。攝所
歸能。人法冥合。皆是一心。大者。即是凡聖一
心真如體大。以真如性遍一切處故。方者。即
是真如相大。能具足無漏性功德故。廣者。即
是真如用大。能生世出世間諸善根故。佛者。
是一心無作之果海。華者。是一心萬行之因
門。嚴者。是一心妙用之莊嚴。經者。是一心真
如無盡之妙理。如破塵所出之卷。仰空所寫
之文。乃至八十卷中。所有長行短頌。一文一
字。如善財所見五十三位善知識。若人若神。
或男或女等。一一皆是自心逐位所證法門。
如三乘說解而非行。如說人名字而不識其
人。若此宗鏡一乘之理。說者。即行即解。如看

其面。不說其名而自識也。或託事說。或立況
說。若大乘中所明。託事以顯法。即以異事而
顯異法。多是一事表一法。如室表慈悲。衣表
忍辱等。今明一事。即法即人。即依即正。具無
盡德。隨一事即攝無盡。以稱性為事。事何有
盡。從真起相。相復何窮。又三乘所說教門。但
以別教而詮別義。所以得理而忘教。若入此
圓宗者。而教即是義。以一法纔興。即一切無
邊萬法。皆悉同時具足相應故。此一法外。更
無餘法。所以經云。知從一法出一切法。而能
各各分別演說。以一切法種種義。究竟皆是
一義故。以一心能生一切萬法。演出無邊義
趣。展即遍滿法界。還攝種種法義。歸於一心。
不動一心。而演諸義。不壞諸義。而顯一心。即
卷常舒。如來於一言語中。演說無邊契經海。
即舒常卷。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
中。如草木四微。從地而生。還歸地滅。猶波浪
鼓動。依水而起。還復水源。故經頌云。佛智通
達淨無礙。一念普知三世法。皆從心識因緣
起。生滅無常無自性。故清涼疏云。華嚴經者。
統唯一真法界。謂總該萬有。即是一心也。或
名維摩經者。此云淨名。即是一切眾生自性
清淨心。此心弗澄而自清。弗磨而自瑩。處凡
而不垢。在聖而不淨。故云自性清淨。所言名
者。以心無形。但有名故。文中所說。以四海之
渺瀰。攝歸毛孔。用須彌之高廣。內入芥中。飛
佛土於十方。未移本處。擲大千於界外。含識
莫知。日月懸於毫端。供具現於體內。腹納劫
燒之焰。火事如然。口吸十方之風。身無損減。

斯皆自心轉變。不動而遠近俄分。一念包
容。無礙而大小相入。天台疏云。以須彌之高
廣。內芥子中。無所增減。須彌山王本相如故。
而四天王忉利諸天。不覺不知己之所入。唯
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可思議
解脫法門。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嬈魚
鼈黿鼉水性之屬。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諸龍
鬼神阿脩羅等。不覺不知己之所入。於此眾
生。亦無所嬈。此是明不思議之大用也。正以
實慧與真性合。故得有斯莫測之用。此如大
智論偈云。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
法身。處處應現往。若須彌高廣。內於芥子而
無增減。亦不迫迮。不覺不知者。具不思議解
脫者。迹居依報之境。得自在也。此義難解。有
師言。神力能爾。今謂不思議性。非天人脩羅
佛之所作。神力何能爾。有師言。小無小相。大
無大相。故得入也。今謂小是小。大是大。是自
性小大。不得相入者。小大大小。既是他性之
小大。何得入也。今解。華嚴經。明一微塵有大
千經卷。觀眾生一念無明心。即是如來心。若
見此心。則能以須彌入芥子。無相妨也。下諸
不思議事。窮劫說不能盡。皆是此意耳。所以
然者。此經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
若觀眾生心行。得諸佛解脫。住此解脫。則能
現如是種種不思議事也。所以然者。諸方便
教。明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脫。是思議解脫。如
得玻璃珠。不能雨寶。大乘圓教。明菩薩中道
圓真真性解脫。即是不思議解脫。如得如意
珠。能雨大千寶也。見眾生心行真性。得芥子

須彌真性。一如無二如。若得芥子真性之小。
能容須彌之大。得須彌真性。則須彌之大。不
礙芥子之小。舉此一意。可以例下諸事也。而
言其中眾生不覺。唯應度者乃能見之者。眾
生既不見小大真性之理。豈覺知也。其有得
度之機。即見此事也。又若能觀此真性。入觀
行即。相似即。因此必得如來滅度。故言乃能
見之。故法華經明六根清淨云。唯獨自明了。
餘人所不見也。經言。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
孔者。正報得自在也。若會海水不思議真性。
即是一毛不思議真性者。能以海水入一毛
孔。於正報之身。無所妨損也。輔行記釋云。且
約一念剎那心所起。故言小也。即此一念。具
足法身一切佛法。即是能容須彌之大。大小
常遍。理事無礙。事理本來相即故。所以不斷
煩惱而入涅槃。只指凡夫一念剎那心。具足
難思法身之體。本來相在故。是故方便教中
之人。迷於相在不思議理。縱聞常住。解惑分
岐。故別教道中。仍存異解。唯於圓教。始末一
如。故五分法身。不逾凡質。所以云。欲見如來
心。但觀眾生心。則諸佛眾生。是名。心常契旨。
有識無情。是號。法本同原。認名號而世諦成
差。觀體性而真門一等。法華經法師功德品
云。菩薩於淨身。悉見世所有。唯獨自明了。餘
人所不見。古釋云。何意不見。有我相故耳。無
我即見性。了人法二空。真心自現。即是淨身。
於真心中。世間所有一切境界悉於中現。故
首楞嚴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性空無伴
名獨。若取陰界入。即名餘人。為陰所覆。不見

自性。龐居士偈云。居士元無病。方丈現有疾。
唯憂二乘者。緣事不得出。所以訶穢食。純說
波羅蜜。上方一盂飯。氣滿於七日。不假日月
光。心王照斯室。文殊問不二。忘言功自畢。過
去既如然。現在還同一。若能達此理。無求總
成佛。牛頭淨名私記云。經明於一毛孔中見
摩耶身。摩耶胎中行無量步。如不可說微塵
世界闊。一日行無量步。是何物法門。亦作室
中容三萬二千師子座說。又作須彌入芥子
說。涅槃經中。作藕絲懸須彌山說。大品中作
針鋒上無邊身菩薩名說。只是一意。一解千
從。當於觀智心行中求。若事相上看終不得。
經云。是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明一切法。當
體自解脫。色大故般若大。色如虛空。萬法例
爾。故知諸佛凡有所說。雖約事言。皆是即相
明宗。終無別意。故法華經云。十方諦求更無
餘乘。唯宗一法矣。

靈辯和尚華嚴論問云。大
小淨穢。相各差別。云何而得大小相即。

答。性
非性故。如像入鏡中。像如本而鏡中現。鏡如
本而容眾像。俱無增減。以無性故。一念入一
切世界不思議住故。是故心藏功德無邊。或
云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者。即是本心不動。喻。
若金剛。般若真智。乃靈臺妙性。達此而即到
涅槃彼岸。昧此而住生死迷津。文中所說應
無所住而生其心者。起念即是住著。心若不
起。萬法無生。即心遍一切處。一切處遍心。如
是了達。頓入自宗。故云若是經典所在之處。
則為有佛。以心遍即法遍。以法即佛故。以智
通即境通。以境即心故。如華嚴經云。如來成

正覺身。究竟無生滅故。如一毛孔遍法界。一
切毛孔悉亦如是。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
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時。無處不至故。是以
若不悟自心遍一切處。則心外見法。顛倒輪
迴。豈得稱正遍知成善逝之者。如經云。凡所
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以
瞥有一毫起處。悉落見聞。從分別生。俱非真
實。若不達無相即相。則是取相凡夫。若了相
即無相。則成唯心大覺。既不可取相求悟。亦
不可離相思真。不即不離。覺性自現。又云。一
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
從此經出。以十方三世一切如來悟心成佛。
乃至三寶四諦。並從心出。覺此名佛。軌此名
法。和此名僧。金剛辯宗云。金剛般若波羅蜜
經者。一切如來悟心之門也。了無明之妄心。
即妙慧之真心。故曰悟心。經云。過去心不可
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悟三世之
妄心不可得而有真心。故曰悟心。般若不壞
假名論云。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
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者。如人有目者。得
無生忍也。日光明照者。決定了知諸法無性。
見種種色者。悟一切法。不生不滅。不斷不常。
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無所得等。菩薩如是行
不住施。速成正覺。得大涅槃。釋曰。云何行不
住施速證菩提。以了一切法即心自性。不住
於法。寂照無涯。成觸目之菩提。得現前之三
昧。若住一法。為境所留。失心智之光。入愚癡
之闇。金剛經義云。常見自性。念念不離。故云
佛在。正見性時。恒沙數劫只如今時。故名爾

時。知心是佛。即是佛付囑。了。於法應無所住
行於布施。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法。只是一
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更住何法。故言不
住。若離心別有法可得。即生執心。住於法相。
即是無目之人。故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修
此法者。現世成佛。十方合為一相。見一切佛
及諸眾生。本無差別。見三世之事。狀如彈指。
此豈不是希有之法。又如諸了義經中云。聽
法之眾。從十方世界外來者。即是悟心為來。
若迷此宗。乃遠在他方之外。如華嚴論云。十
佛剎微塵數世界外來者。明從迷入信。故號
為來。言彼世界。中有佛。號不動智者。為明不
動智佛。是十方凡聖共有根本之智。明於此。
智能起信心。故號之為來。此不動智佛。一切
眾生。常自有之。若取相隨迷。即塵障無盡。若
一念覺迷達相。即淨若虛空。但為隨迷稱外。
悟處言來。而實佛剎本無遠近內外等障。亦
無去來。無邊佛剎。不出毛孔微塵之表。今致
遠近。意令初信心者。心廣大故。言其從彼世
界中來。又明從迷悟入。故言為來。是以入宗
鏡中。理當絕學。百氏之說。一教能明。萬化之
端。一言可蔽。或云。香積云此有四十二恒
河世界者。即是經歷四十二位心地法門。成
云。散華瓔珞。空中成四柱之寶臺者。即是常
樂我淨一心四德之涅槃。所以華嚴經云。此
華蓋等。皆是無生法忍之所生起。或佛言彼
時鹿王者。即我身是。即結會古今。明自心一
際之法。或教中凡有空中發聲告示。言下息
疑者。並是頓悟自心。非他境界。或法華移天

人於他土。即是三變心田。或維摩取妙喜來
此方。斯乃即穢明淨。或丈室容於高座。寶蓋
現於大千。未離兜率已般涅槃。不起樹王。而
昇忉利。執手經無量之劫。登閣見三世之因。
釋迦眉間出菩薩身雲之眾。普賢毛孔。示諸
佛境界之門。小器出無限之嘉羞。仰空雨難
窮之珍寶。不動此處。遍坐道場。十剎寶坊。合
為一土。聞經於五十小劫。猶若剎那之時。現
通七日之中。舒之為一大劫。乃至恒沙法聚。
無量義門。舉一例諸。俱不出自心之法。故知
菩薩隨世所作。皆表一心。故淨名經云。不捨
道法。現凡夫事。如華嚴經云。一念於一切處。
為一切眾生示成正覺。是菩薩園林。法身。周
遍盡虛空一切世界故。又云。一切菩薩行。遊
戲神通。皆得自在。是菩薩宮殿。善遊戲諸禪
解脫三昧智慧故。是以正報依報。皆成佛法。
所以淨名私記云。取妙喜來此土者。辯於淨
穢無二也。彼界雖來入此土。亦不增減。本性
如故。雖來畢竟不動。何意如此。好自思之。故
知萬法施為。隱顯往復。若事若理。皆不出一
真心矣。

如是解者。稱可佛心。發智明而若千日照空。
攝眾義而如百川歸海。畢竟更無一法現於
心外。及在心中。乃至下及眾生無明。上該諸
佛種智。皆是無生性空妙旨。如摩訶般若經
云。爾時釋提桓因。及三千大千世界中。諸天。
化作華。散佛菩薩摩訶薩比丘僧及須菩提
上。亦供養般若波羅蜜。是時三千大千世界
華。悉周遍於虛空中。化成華臺。端嚴殊妙。須

菩提心念。是天子所散華。天上未曾見如是
華。此華是化華。非樹生華。是諸天子所散華。
從心樹生。非樹生華。釋提桓因知須菩提心
所念。語須菩提言。大德。是華非生華。亦非意
樹生。須菩提語釋提桓因言。憍尸迦。汝言是
華非生華。亦非意樹生。憍尸迦。若是非生法。
不名為華。釋提桓因語須菩提言。大德。非但
是華不生。色亦不生。受想行識亦不生。須菩
提言。憍尸迦。非但是華不生。色亦不生。若不
生。是不名為色。受想行識亦不生。若不生。是
不名為識。六入六識六觸。六觸因緣生諸受。
亦如是。檀波羅蜜不生。若不生。是不名檀波
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不生。若不生。是不名
般若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不生。若不生。是
不名一切種智。故知萬法都會無生。千途盡
歸宗鏡。如先德云。今佛之三身十波羅蜜。乃
至菩薩利他等行。並依自法融轉而行。即眾
生心中有真如體大。今日修行引出法身。由
心中有真如相大。今日修行引出報身。由心
中有真如用大。今日修行引出化身。由心中
有真如法性自無慳貪。今日修學。順法性無
慳。引出檀波羅蜜等。所以華嚴經頌云。文殊
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
死。又頌云。金剛鐵圍數無量。悉能置在一毫
端。若明至大有小相。菩薩以此初發心。以大
小無性。廣狹隨緣。若能明見至大無外之相。
即至小無內之相。皆是一毫端心地法門。名
為見道。故云菩薩以此初發心。如是解者。不
易凡身。生如來家。成真佛子。義海云。生佛家

者。真如法界無生。菩提涅槃為家。如見塵無
生無性時。即此智從無生法顯。即為生佛家
也。經頌云。於法不分別。是則從如生。又云。普
於三世佛。法中而化生。但契義理。即名生佛
家也。是佛之子。亦名為佛出現也。故知凡挂
文言。盡為心跡。乃至稱為真如。亦名為跡。若
能尋跡得本。自然絕跡歸宗。或迷跡徇塵。則
為失本。所以了之者。本跡雖殊。不思議一。昧
之者。本跡俱迷。隨情自異。故大寶積經云。我
證菩提無差別跡。何名為跡。真如法性二俱
名迹。諸法實際亦名為迹。無生無滅亦名為
迹。今時多執方便言教之跡。失於一心正義
之本。是以宗鏡所示。皆令尋跡得本。雖遍引
言詮。殷勤委細。同指於此。故天王般若經云。
利根性人。說文知義。若能說文知義。見法識
心。方入宗鏡中。頓消疑慮。則不用天眼觀。徹
見十方界。不用天耳聽。遍聞法界聲。不假神
足通。疾至十方際。端坐寂不動。諸佛常現前。
如般舟三昧經云。何因致現在諸佛悉在前
立三昧如是。跋陀和。其有比丘.比丘尼.優婆
塞.優婆夷。持戒完具。獨一處心。西方阿彌陀
佛今現在。隨所聞當念。去是間千億萬佛剎。
其國名須摩提。在眾菩薩中央說經。一切常
念阿彌陀佛。佛告跋陀和。譬如人臥。在於夢
中。見所有金銀珍寶。父母兄弟妻子親屬知識。
相與娛樂。喜樂無比。及其覺已為人說之。自
念夢中所見。如是。跋陀和。菩薩。若沙門。白
衣。所聞西方阿彌陀佛。當念彼方佛。不得缺
戒。一心念。若一日晝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

已後。見阿彌陀佛。於覺不見。於夢中見之。譬
如夢中所見。不知晝夜。亦不知內。亦不見外。
亦不用在冥中故不見。不用有所蔽礙故不
見。如是跋陀和。菩薩。心當如是念時。諸佛國
界。名大阿彌山。其有幽冥之處。悉為開闢。目
亦不蔽。心亦不礙。是菩薩摩訶薩。不持天眼
徹視。不持天耳徹聽。不持神足到其佛剎。不
於是間終。不生彼間佛剎。爾乃見。便於此間
坐見阿彌陀佛。聞所說法。悉受持得。從三昧
起。悉能具足。為人說之。如上所說。皆是頓入
之門。以備上根。非為權漸。今則傍明佛旨。略
讚經文。大意並依先德解釋。即何理而不盡。
何事而不窮。然更在後賢智眼明斷。以佛意
深奧。一句能生無量義故。

問。如上所說。芥
納須彌。毛吞巨海。既唯一心。須彌為復入芥
子。不入芥子。若言入。經何故云。須彌本相如
故。若言不入。又云。唯應度者見之。

答。若有
所入處。即失諸法自性。若言不入。又成二見。
又或云。小是大家之小。大是小家之大。或云。
芥子須彌各無自性。此皆是以空納空。有何
奇特。故知未入宗鏡。情見難忘。局大小於方
隅。立見聞於妙道。致使一真潛隱。萬法不融。
今明正義者。所謂入而不入。即識須彌之本
相。不入而入。解了諸法之自宗。還原觀云。所
言入者。性相俱泯。體同法界。入無入相。名為
入也。經偈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
眾生入。而實無所入。華嚴經云。悉入法界而
無所入。若別有一入處。則入時失本相。不得
說種種諸法。以當體自虛。名入法界。無別可

入。則不壞種種。又經云。雖諸法無一無異。而
說一異。故知要由事相歷然不入。方得相資
相遍耳。若入則失緣。則無諸緣各異義。不入
則壞性用。不得力用交徹。則無互遍相資義。
若具入不入。則成俱存無礙義。具此三緣。方
成緣起。了此緣性。則能變通。遂乃方而能圓。
小而能大。狹而能廣。短而能長。無非我心神
德自在。則觸目皆是須彌入芥。舉足住不思
議解脫矣。故古人云。納須彌於芥中。擲大千
於方外。皆吾心常分也。豈假於他術乎。則是
眾生全力。非待證聖方具。所以諸佛於不二
法中。現妙神通。菩薩向無性理內。成大佛事。
故信心銘云。極大同小。不見邊表。極小同大。
忘絕境界。傅大士頌云。須彌芥子父。芥子須
彌爺。山海坦然平。敲氷來煮茶。是以一法為
宗。千途競入。五嶽崢嶸而不峻。四溟浩渺而
不深。三毒四倒而非凡。八解六通而非聖。

問。如何是坦然平處。

答。千尋滄海底。萬仞
碧峯頭。日出當中夜。華開值九秋。

問。如上
所說。即心即佛之旨。西天此土。祖佛同詮。理
事分明。如同眼見。云何又說非心非佛。

答。
即心即佛。是其表詮。直表示其事。令親證自
心。了了見性。若非心非佛。是其遮詮。即護過
遮非。去疑破執。奪下情見依通。意解妄認之
者。以心佛俱不可得故。是以云非心非佛。此
乃拂下能心。權立頓教泯絕無寄之門。言語
道斷。心行處滅。故亦是一機入路。若圓教。即
此情盡體露之法。有遮有表。非即非離。體用
相收。理事無礙。今時學者。既無智眼。又闕多

聞。偏重遮非之詞。不見圓常之理。奴郎莫辯。
真偽何分。如棄海存漚。遺金拾礫。掬泡作寶。
執石為珠。所以經云。譬如癡賊。棄捨金寶。擔
負瓦礫。此之謂也。今當纂集。正為於茲。且心
之與佛。皆世間之名。是之與非。乃分別之見。
空論妄想。曷得真歸。所以祖師云。若言是心
是佛。如牛有角。若言非心非佛。如兔無角。並
是對待強名邊事。若因名召體。豁悟本心。證
自真知。分明無惑者。終不認名滯體。起有得
心。去取全亡。是非頓息。亦不一向離之。妄起
絕言之見。亦不一向即之而墮執指之譏。如
華嚴論云。滯名即名立。廢說即言生。並是背
覺合塵。捨己徇物。若實親省。現證自宗。尚無
能證之智心。及所證之妙理。豈況更存能知
能解有得有趣之妄想乎。近代或有濫參禪
門。不得旨者。相承不信即心即佛之言。判為
是教乘所說。未得幽玄。我自有宗門向上事
在。唯重非心非佛之說。並是指鹿作馬。期悟
遭迷。執影是真。以病為法。只要門風緊峻。問
答尖新。發狂慧而守癡禪。迷方便而違宗旨。
立格量而據道理。猶入假之金。存規矩而定
邊隅。如添水之乳。一向於言語上取辦。意根
下依通。都為能所未亡。名相不破。若實見性。
心境自虛。匿跡韜光。潛行密用。是以全不悟
道。唯逐妄輪迴。起法我見。而輕忽上流。恃錯
知解。而摧殘未學。毀金口所說之正典。撥圓
因助道之修行。斥二乘之菩提。滅人天之善
種。但欲作探玄上士。傚無礙無修。不知返墮
無知。成空見外道。唯觀影。跡莫究圓常。積見

不休。徒自疲極。如孔子迷津問漁父。漁父曰。
人有畏影惡跡。疾走不休。絕力而死。不知處
陰以休影。靜處以息跡。愚亦甚矣。何不一心
為道。息諍除非。自然過量超情。還淳返朴。若
以道自養則不失。以道濟他則不誑。以道治
國則國泰。以道修家則家安。故不可頃剋忘
道矣。所以道德經云。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
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失禮者。忠信
之薄日以衰薄。而亂之首。莊子云。五色不
亂。孰為文彩。五聲不亂。孰為律呂。白玉無
瑕。孰為珪璋。殘朴以為器者。工匠之罪。毀道
德而為仁義者。聖人之罪。君能焚符破璽。賊
盜自止。割斗折衡而民不諍。聖人生而賊盜
起。聖人死而賊盜止。故知仁義禮智信。而利
天下者少。害天下者多矣。曷如開示如是不
思議大威德廣大法門。普廕十方。群生等潤。
可謂深達妙旨。冥合真歸。如香象渡河。步步
到底。似養由駕箭。一一穿楊。盡為破的之
文。皆是窮源之說。此是圓頓義。非權宜門。如
水月頓呈。更無來去。猶明鏡頓照。豈有初終。
如首楞嚴疏鈔云。若聞此經。即悟得。微塵毛
孔一切眾生。皆在我本覺中。推一切物皆無
自性。則除無明。無明若除。一時頓證。則是頓
得。不從修得。如觀音入流亡所。阿難自慶不
歷僧祇獲法身等。並是頓也。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6

夫如上所說。妙旨難聞。云何頓斷疑心。生於
圓信。

答。所以云難信者。如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
人無信者。實相之理。止在心中。無勞遠覓。近
而不識。說之不信。故云難信。是以須具大信。
方斷纖疑。此是難解難入之門。難省難知之
法。如針鋒上。立無邊身菩薩。將藕孔中絲。懸
須彌之山。不思議中不思議。絕玄妙中絕玄
妙。所以法華會上。身子三請。四眾驚疑。只如
五千退席之人。皆有得聖果之者。聞說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乘法。開權顯實。直指自心。尚
乃懷疑拂席而起。何況末法機劣之人。遮障
既深。見惑尤重。情塵尚壅。欲火猶燒。而能荷
檐斯大事者歟。是以妙得其門。成佛匪離於
當念。若失其旨。修因徒困於多生。唯在信心。
別無方便。以是入道之原。功德之母故。所以
古聖云。明者德隆於即日。昧者望絕於多生。
會旨者山嶽易移。乖宗者錙銖難入。此宗鏡
錄。不揀內道外道。利根鈍根。但見聞信入者。
皆頓了一心。理事圓足。如圓覺經云。譬如大
海不讓小流。乃至蚊虻及阿脩羅。飲其水者。
皆得充滿。如華嚴經頌云。深心信解常清淨
者。古釋云。與理相應。方曰深心。若昔染今
淨。淨則有始。始即必終。非常淨也。信煩惱即
菩提。方為常淨。由稱本性而發心故。本來是

佛。更無所進。如在虛空。退至何所。慨眾生迷
此。起同體大悲。悼昔不知。誓期當證。有悲。故
不為無邊所寂。有智。故不為有邊所動。不動
不寂。直入中道。是謂真正發菩提心。又云。信
佛身名等於眾生。則知我名。如佛名也。信佛
法門隨宜而立。知我妄念苦集。亦全法門。信
佛意業光明遍照。則知自心無不知覺。則一
切因果理事。皆眾生性有。如性非金玉。雖琢
不成寶器。良以眾生。包性。德而為體。約智海
以為源。故須開示。所以般若文殊分云。若知
我性。即知無法。若知無法。即無境界。若無境
界。即無所依。若無所依。即無所住。如是開示。
如是信入。則是真實句。亦是金剛句。以無虛
假及可破壞。故云爾。如大集經云。真實句者。
如一法。一切法亦如是。如一切法。一法亦如
是。又云。一眾生心。一切眾生心悉皆平等。名
金剛句。是知無有一法可得。名深信。堅固。如
金剛不可沮壞。無信心中能見佛。若有一法
可信。即是邪見。一切不信。方成其信。如般若
經云。若念一切法。不念般若波羅蜜。不念一
切法。則念般若波羅蜜。如是解者。可謂深達
實相。善說法要矣。所以云。無一法。可得。名深
達實相。如法華經偈云。於諸過去佛。在世或
滅後。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諸佛本誓願。
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未來
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
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
故說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
知已。導師方便說。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

其數如恒沙。出現於世間。安隱眾生故。亦說
如是法。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
道。其實為佛乘。釋曰。本師以出至梵天之舌
相。演真實言。放一萬八千之毫光。現希奇瑞。
乃至地搖六動。天雨四華。謦欬彈指之聲。周
聞十剎。百千諸佛世界。一道融通。引三世之
覺王。同詮此旨。付十方之大士。共顯斯宗。
故十方諦求更無餘法。論位是最實之位。言
詮乃第一之詮。可謂究竟指歸。真實行處。若
但志心讀誦。靈感難思。毛孔孕紫檀之香。舌
表變紅蓮之色。何況信解悟入。如說修行。供
養則福過正遍知。行處則可起如來塔。有斯
大事。孰不歸依。除不肖人。實難信受。又如神
力品偈云。以佛滅度後。能持是經者。諸佛皆
歡喜。現無量神力。囑累是經故。讚美受持者。
於無量劫中。猶故不能盡。是人之功德。無邊
無有窮。如十方虛空。不可得邊際。能持是經
者。則為已見我。亦見多寶佛。及諸分身者。故
知證此一毫之靈智。量逾無盡之太虛。如觀
牖隙之中。遠見十方之際。現神力以囑累。恐
墜斯文。發歡喜以讚揚。唯精斯旨。今者與諸
有緣信士。遇茲正教之人。自緬曩生。障深垢
重。諸佛出世。不覩毫光。得廁嘉筵。親聞正法。
復思夙願。微有良因。於末法中。偶斯遺教。既
欣遭遇。傍愍未聞。遂乃略出要詮。遍示後學。
可謂醍醐之正味。不覺不知。甘露之妙門。不
問不信。如斯大失。實可驚心。是以安樂行品
云。佛告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
欲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於在家出家人中。

生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應作是
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
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其人雖不問
不信不解是經。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
是法中。釋曰。於在家出家四眾之中。生大慈
心者。即是示如來一心方便門。慈能與樂。俱
令信入。同證大般涅槃四德之樂。於非菩薩
人中。生大悲心者。即是外道邪見。不生正信
之人。悲能拔苦。即是示如來一心解脫門。皆
令悟解。永拔分段變易二死之苦。此宗鏡錄。
於後若遇有緣信心。或曉夜忘疲。精勤披覽。
以悟為限。莫告劬勞。是以諸大菩薩。皆思過
去波流苦海。作不利益之事。喪無數身。都無
利益。又今猶處生死惡業之中。皆是過去世
中。妙行不勤故。今者偶斯正典。可謂坐參。但
仗三寶威神。諸佛加備。無諸難事。早得心
開。普及一切法界含生。皆同此悟。即斯願矣。
須知圓宗罕遇。若芥子投於針鋒。正法難
聞。猶盲龜值於木孔。若非夙熏乘種。久積善
根。焉偶斯文。親得傳受。應須慶幸。荷佛慈恩。
所以古人或重。教輕財。則輸金若市。或忘身
為法。則立雪幽庭。且金是身外之浮財。豈齊
至教。命是一期之業報。曷等真詮。是故因聞
般若深經以為乘種。遂得乘急。常聆妙音。可
以身座肉燈。歸命供養。皮紙骨筆。繕寫受持。
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於乘緩者。乃名
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菩薩摩訶薩。於此
大乘。心不懈慢。是名本戒。為護正法。以大乘

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薩雖現破戒。不名為緩。
止觀云。戒急乘緩者。事戒嚴急。纖毫不犯。三
種觀心。了不開解。以戒急故。人天受生。或隨
禪梵世。耽湎定樂。世雖有佛說法度人。而於
其等全無利益。設得值遇。不能開解。震旦一國。
不覺不知。舍衛三億。不聞不見。著樂諸天。及
生難處。不來聽受。是此意也。譬如繫人。或
以財物求諸大力。申延日月。冀逢恩赦。在人
天中。亦復如是。冀善知識化導修乘。即能得脫。
若於人天不修乘者。果報若盡。還墮三途。百
千佛出。終不得道。若理事俱緩者。永墜泥犁。
失人天果報。神明惛塞。無得道期。迴轉沈淪。
不可度脫。故知處世俗家。拘三界獄。不求一
念出離。猶如散禁之人。應須生如來家。遇善
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事戒理乘。雙行雙
照。身律心慧。俱習俱持。以戒急故。受人天之
身。以乘急故。紹祖佛之位。如是則方諧本
願。不負初心。可以上合慈風。下同悲仰。難逢
良便。恐慮緣差。深勸諸賢。莫成後悔。又我此
宗鏡所錄之文。但為最上根人。不入餘眾生
手。唯令佛種不斷。聞於未聞。誓報慈恩。不孤
本願。若涉名利。非被此機。如古德釋華嚴教
所被機。五簡非器。一違真非器。謂不發菩提
心。不求出離。依傍此經求名求利。莊飾我人。經
非彼緣。故非其器。經云。為名利說法。是為魔
業。又云。不淨說法墮惡道等。二背正非器。
謂詐現大心。偽飾邪善。近滅人天。遠違成佛。
墮阿鼻獄。多劫受苦。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
善根。是為魔業。三乖實非器。謂雖不邪偽。然

隨自執見。以取經文。遂令超情至教。逈不入
心。故成非器。地論云。聞作聞解。不得不聞。又
如隨聲取義五過失等。此上三位。俱是凡愚
眾生境界。經云。此經不入一切餘眾生之手。
唯除菩薩。良以此經。非是眾生流轉之緣。故
不入手。四狹劣非器。謂一切二乘無廣大心。
亦非此器。經云。一切聲聞緣覺。不聞此經。何
況受持。五守權非器。謂三乘共教諸菩薩等。
隨自宗中修行。未滿初阿僧祇。此亦非器。經
云。菩薩摩訶薩。雖無量億那由他劫。行六波
羅蜜。修習道品。若未聞此經。雖聞不信受持
隨順。是等猶為假名菩薩。

問。瓔珞經等。十
千劫修十信行滿。何故此中無量億等時。不
信此經。

答。以彼但於行布位中。修行信等。於
此圓融普賢十信。一攝一切。猶未聞信。故知
不偶斯文。虛功累劫。纔聞此旨。便入圓通。但
不涉前五非器之中。則永固一乘之佛種。可
以手得。可以心傳。深囑後賢。無失法利。又若
過去。曾聞此法。未得信入。以法力所熏。方起
疑心。若未曾聞。疑終不起。如入大乘論云。薄
福之人。不生於疑。能生疑者。必破諸有。是以
著有眾生。皆因染習。如輕毛之不定。垢淨隨
緣。猶素絲之攬色。青黃任受。悉是聞熏之力。
各入三乘之門。況聞宗鏡之中。速發一乘之
種。但有心者。熏皆得成。華嚴論云。如世間一
切井泉。以海為體。若人飲者。皆得海味。一體
無異。但隨業力而得鹹味。此經亦爾。若有大
心眾生。聞持信入。便得如來法身佛性。大悲
智味。闡提之人。無所堪任。然如來智性。常作

生因。故知具大信根者。聞之成佛。如不信者。
即是闡提。然雖不信。亦熏其種。故云如來智
性。常作生因。所以法華經偈云。若有聞法者。
無一不成佛。昔泥蛤聞法而生天。厩象聽經
而悛惡。比丘戲笑而獲果。女人思惟而悟空。
何況聞宗鏡中純圓頓教。如善見律論云。昔
佛在世時。到瞻婆羅國迦羅池邊。為眾說法。
時彼池中。有其一蛤。聞佛池邊說法之聲。即
從池出。入草根下。聽佛說法。時有一人。持杖
放牛。見佛在坐。為眾說法。即往佛所。欲聞法
故。以杖刺地。誤著蛤頭。即便命終。生忉利天。
以福報故。宮殿縱廣十二由旬。與諸天女。娛
樂受樂。即乘宮殿。往至佛所。頭頂禮足。佛知
故問。汝是何人。忽禮我足。神通光明。相好無
比。照徹此間。蛤天即以偈而答曰。往昔為蛤
身。於水中覓食。聞佛說法聲。出至草根下。有
一牧牛人。持杖來聽法。杖劖刺我頭。命終生
天上。佛以蛤人所說偈。為四眾說法。是時眾
中八萬四千人。皆得道跡。蛤天人得須陀洹
果。含笑而去。大智度論云。昔王不立厩於寺
者。謂此王有象。可以敵國。每有怨敵。莊嚴器
仗。無不剋勝。後敵國皆懼。久而無敵。遂於寺
中。立厩養之。久聞僧眾禮念。熏心。馴善成性。
後有隣國兵眾相侵。嚴象敵之。都不肯戰。其
王憂愁。慮國衰敗。智臣白王。此象久久處之
精舍。見聞善事。與之化矣。可處屠坊。令常見
殺。後未經久。惡心還起。畜生尚爾。況復於人。
近善不善。近惡不惡。故儒典中。亦令君子慎
所習也。今若聞宗鏡。熏起一乘。廣大難量。善

利無盡。雜寶藏經云。佛法寬廣。濟度無涯。至
心求道。無不獲果。乃至戲笑。福不唐捐。如往
昔時。有老比丘。年已朽邁。神情昏塞。見諸年
少比丘。種種說法。聞說四果。心生羨尚。語少
比丘言。汝等聰慧。願以四果以用與我。諸少
比丘。嗤而語言。我有四果。須得好食。然後相
與。時老比丘。聞其此語。歡喜。即設種種餚饍。
請少比丘食。共食已。更相指揮。弄老比丘。語
言。大德。汝在此舍一角頭坐。當與汝果。時老
比丘。聞已歡喜。如語而坐。諸少比丘。即以皮
毱打其頭上。而語之言。此是須陀洹果。老比
丘聞已。繫念不散。即獲初果。諸少比丘。復弄
之言。雖與汝須陀洹果。然其故有七生七死。
更移一角。次當與汝斯陀含果。時老比丘。獲
初果故。心轉增進。即復移坐。諸少比丘。復以
毱打頭。而語之言。與汝二果。時老比丘。益加
專念。即證二果。諸少比丘。復弄之言。汝今已
得斯陀含果。猶有往來生死之難。汝更移坐。
我當與汝阿那含果。時老比丘。如言移坐。諸
少比丘。復以毱打。而語之言。我今與汝第三
之果。時老比丘。聞已歡喜。倍加至心。即時復
證阿那含果。諸少比丘。復弄之言。汝今已得
不還之果。然故於色無色界。受有漏身。無常
遷壞。念念是苦。汝更移坐。次當與汝阿羅漢
果。時老比丘。如語移坐。諸少比丘。復以皮毱
撩打其頭。而語之言。我今與汝彼第四果。時
老比丘。一心思惟。即證阿羅漢果。得四果已。
甚大歡喜。設諸餚饍種種香華。獻諸比丘。報
其恩德。與少比丘。共論道品無漏功德。諸少

比丘。發言滯塞。時老比丘。方語之言。我已證
得阿羅漢果已。諸少比丘。聞其此音。咸皆謝
悔先戲弄罪。是故行人。宜應念善。乃至戲弄
猶獲實報。況至心也。又雜寶藏經云。昔有一
女。聰明智慧。深信三寶。常於僧次。請一比丘
就舍供養。後時便有一老比丘。次到其舍。年
老根鈍。素無知曉。齋食訖已。女人至心求請
說法。敷坐頭前。閉目靜坐。比丘自知不解說
法。趣其泯眼。棄走還寺。然此女人。至心思惟
有為之法。無常苦空。不得自在。深心觀察。即
時獲得須陀洹果。既得果已。向寺求覓。欲報
其恩。然此比丘。自審知棄他逃走。倍生慚恥。
轉復藏避。而此女人。苦求不已。方自出現。女
人見已。具說蒙得道果因緣。齎供報恩。老比
丘聞。甚大慚愧。深自剋責。亦復獲得須陀洹
果。是故行者。應當至心精誠求法。若至心者。
所求必證。如上所獲聖果。豈有前人為說深
妙法耶。皆是自悟。從心所證。可驗宗鏡。達者
無疑。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佛言。我今演
說心地妙法。引導眾生。令入佛智。如是妙法。
諸佛如來過無量劫。時乃說之。乃至以是因
緣。難見難聞。菩提正道。心地法門。若有善男
子。善女人。聞是妙法。一經於耳。須臾之頃。攝
念觀心。熏成無上大菩提種。不久當坐菩提
樹王。金剛寶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華嚴十地品云。金剛藏菩薩云。佛子。此集一
切種一切智功德。菩薩行法門典。若諸眾生
不種善根。不可得聞。解脫月菩薩言。聞此法
門。得幾所福。金剛藏菩薩言。如一切智所集

福德。聞此法門。福德如是。何以故。非不聞此
功德法門。而能信解受持讀誦。何況精進如
說修行。是故當知。要得聞此習一切智功德
法門。乃能信解受持修習。然後至於一切智
地。故知若不聞此不思議廣大威德圓頓法
門。何由修行。速證究竟一乘。常樂我淨大涅槃
果。以眾生處不定聚中。聞小修小。遇權習權。
不偶斯文。俱成大失。今所集者。所益弘多。設
聞而不修。亦成其種。何況聞思修者。如先
德云。如今若要直會。但不取一切相即得。更
無別語。佛是自心義。亦名為道。亦云覺義。覺
是靈覺之性。只今自鑒照語言。應機接物。揚
眉動目。運手動足。皆是自靈覺之性。亦是心。
心即道。道即佛。佛即是禪。禪之一字。非凡所
測。若知諸法從心生。即不應執。執即不知。若
不見本性。十二分教則為虛設。故知因教明
心。何執文義。又教從心生。心由教立。離心無
教。離教無心。豈心外別有教而可執乎。所以
唯識疏云。若頓教門。大不由小起。即無三時
前後次第。即華嚴經中。說唯一心。是初成道
竟最初一說。又云。諸愚夫類從無始來。虛妄
分別因緣力故。執離心外。定有真實能取所
取。如來大悲。以甘露法。授彼令服。斷妄狂心。
棄執空有。證真了義。華嚴等中。說一切法皆唯
有識。所以佛證唯識。說一心經。令依修學。釋
云。天親造頌。成立佛經。令諸學者。了知萬法
皆不離心。即大乘中道義理顯矣。是知圓中
之信。此信難成。

如起信鈔。問云。此信若言本
有。眾生何故沈迷。如其本無。憑何發起。

答。

此信本來非有非無。以非有故。眾生沈迷。以
非無故。遇緣即起。若言定無。發起何物。若
言定有。何假因緣。然上所述。是約迷悟因緣
說。若論此信。須不信一切法。乃能成信。亦不
是非有非無。何者。以眾生不覺。似迷非迷。真
性不沈故。即不是非有。以一念復本。似悟非
悟。不從新得故。不是非無。故云自心起信。還
信自心。又何故此心難信。以如來本覺體。即
眾生心。諸佛菩薩不能見。如來本覺體。離見
相故。當知眾生心綿密。亦不可見。大品經云。
佛觀眾生心。五眼不能見。無自他能所相故。
昔人詩云。海枯終見底。人死不知心。又云。
相識滿天下。知心能幾人。是以宗鏡深旨。一
心妙門。非大智而不能觀。匪大根而不能信。
觀之即齊佛智。信之即入圓通。但懇志無疑。
決取成辦。如管子云。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
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商人通賈。倍
道兼行。夜以續日。千里不遠。利在前也。漁人
入海。海水百仞。衝波迸流。宿夜不出。利在水
也。此乃世間勤苦求利之志耳。如或堅求至
道。曉夕忘疲。不向外求虛襟澄慮。密室靜坐。
端拱寧神。利在心也。如利之所在求無不獲。
況道之在心。信無不得矣。故知訓格之言。不得
暫捨。可以鏤於骨。書於紳。染于神。熏于識。所
以楚莊。輕千乘之國。而重申叔一言。范獻賤
萬畝之田。以貴舟人片說。此乃成家立國。尚
輕珍重言。況宗鏡中。言下契無生。聞之成大
道。寧容輕慢乎。

問。一心具實性。凡聖是虛
名者。云何作凡之時。熾然繫縛諸有。證聖之

日。豁爾解脫真空。乃知不唯但名。的有其事。

答。雖有其事。如同夢中之事。設有其名。皆
非得物之名。故知夢覺俱虛。名體雙寂。如淨
名私記云。法相如是。豈可說乎。若說。則言有
一法可得。存法作解。還是生死業。今時只欲
令眾生除一切見。此中見無別義。亦無巧釋。
如人夜夢。種種所見。比至覺時。總無一物。今
亦爾。虛妄夢中。言有萬法。若悟其性。畢竟無
一物可得。此中亦無能說能示。亦無能聞能
得。是以異生非墮凡夫地。迷處全空。諸佛不
證真如門。悟時無得。則不見有一法可斷。無
生死所出之門。不見有一法可成。無菩提能
入之路。思益經云。諸佛出世。不為令眾生出
生死入涅槃。但為度生死涅槃之二見耳。現
寶藏經云。文殊師利言。大德迦葉。如人熱病。
是人種種妄有所說。是中寧有天鬼持耶。有
大明醫。飲彼人酥。熱病即愈。止不妄說。是中
頗有天鬼去不。答言。不也。乃至世間如是顛
倒熱病。無我我想。住我想已。流轉生死。是故
如來出現於世。隨彼形色應解法門。知解我
想。斷於顛倒。為彼眾生而演說法。既聞法已。
除一切想。無所執著。知解想已。越度諸流。到
於彼岸。名為涅槃。是中頗有我及眾生。壽命
養育。人及丈夫。可涅槃者不。答言。無也。文殊
言。為是利故。如來出世。但為顯示平等相故。
不為生。不為滅。但為解知煩惱不實。釋曰。如
來出世。但為顯示平等相者。夫執妄苦而求
離。望聖量而欲修。皆是妄我施為。情識分別。
是以大雄垂跡。但示正宗。破妄我。而顯真我

之門。斥情識。而歸淨識之道。真我淨識。即平
等相。以淨識絕分別。真我無執情。絕分別故。
差別自亡。無執情故。平等自現。首楞嚴經云。
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
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
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
勞顛倒華相。大般若經云。佛言。善現。一切法
皆以無起無作為趣。諸菩薩摩訶薩。於如是
趣。不可超越。何以故。無起無作中。趣與非趣。
不可得故。大集經云。佛言。若有菩薩。成就自
然慧。方便。而求菩提。於此五陰中。為如實覺。
故求於菩提。是菩薩知色無常。而行布施。乃
至受想行識亦如是。知識無常。應行布施。知
識苦。知識無我。知識鈍。知識無智。知識如
幻。知識如野馬。知識如水中月。知識如夢。知
識如影。知識如響。知識如旋火輪。知識無我。
知識無眾生。知識無命。知識無人。知識無主。
知識無養。知識如空。知識無相。知識無願。知
識無作。知識無生。知識無起。知識無出。知識
無形。知識寂靜。知識離。知識無終。知識無
成。知識與虛空等。乃至知識如涅槃性。而行
布施。菩薩如是行施時。以施離故知識亦離。
以識離故。知施亦離。以識施離故。知願亦離。
以願離故。知識施願亦離。以識施願離故。知
菩提亦離。以菩提離故。知識施願離。而知一
切法同菩提性。善男子。是為菩薩出世間檀
波羅蜜。是知識空故。一切凡聖萬法皆空。以
了此空故。方能行無上菩提。具足十波羅蜜。
則悲智圓滿。二利無虧。具此悲智。何所為耶。

佛種不斷故。佛種不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德。
救護眾生。成就恩德。永斷煩惱。成於斷德。了
知諸行。成於智德。是以入此宗鏡。動止唯心。
更無一法而能破壞。如大虛空藏所問經云。
譬如有情。於空中行。而彼虛空無有破壞。如
是一切有情。於真如中行。而彼真如無有斷
壞。菩薩如是。由以智故。於色於法。以真如
印之。不於真如間斷破壞。是為菩薩以如來
印。印於真如。不間斷善巧智故。

問。歸命三
寶。是仗他勝緣。四諦法門。依真俗二境。乃至
三乘三藏。六度六通。三十七品助道之門。十
八不共果位之法。云何總歸一心正義。而悉
圓通。

答。諸聖以無為而得名。圓修以無作
而成行。不分別諸境。是真調伏心。了一切法
空。則常在三昧。超日三昧經云。知色心空。得
佛何難。斯之謂矣。故知一切諸法頗有不由
心者。心攝一切。如如意珠。無不具足。且論三
寶。義廣恒沙。今依古德。約五教門。略論同別
二種三寶。一約觀別論三寶者。一小乘。以妄
心即空為佛寶。寂滅為法寶。無諍為僧寶。二
大乘初教。妄心不可得為佛寶。離思惟為法
寶。無我為僧寶。三終教。妄心無自性。無礙
自在為佛寶。以是寥廓名法寶。以無所求
為僧寶。四頓教。以妄心本無生為佛寶。絕
念為法寶。無分別為僧寶。五一乘圓教。以妄
心起無初相不動為佛寶。以無非是為法寶。
以無非是為僧寶。二同體三寶者。一小乘。
約立事就義門。以末歸本故。佛體上覺照義
邊為佛寶。軌則義邊為法寶。違諍過盡為僧

寶。二初教。約會事從理門。以能見三寶差別
相即平等故。以真空為佛寶。此空離自他為
法寶。此離無二為僧寶。三終教。約理事融顯
門。以即事中有理。理中有事故。以本覺為佛
寶。恒沙性德為法寶。性德不二為僧寶。四頓
教。約絕相理實門。以三寶無為相與虛空等
故為佛。佛即是法。法即是僧。五圓教。約融通
無礙門。以法界諸法。無不是寶故。以覺故。約
義而論皆佛寶。軌則而言。無非是法。和合而
言。無不是僧。是以不動真心。成一體三寶。雖
約機開五教。隨智各不同。然不離一心門。而
分同別理。所以教中。但云自歸依佛等。終不
云歸依於他。故云自性不歸。無所歸處。夫歸
者。是還原義。眾生六根。從一心起。既背自原。
馳散六塵。今舉命根總攝六情。還歸其本一
心之原。故曰歸命一心。即具三寶。夫一體三
寶者。只是一心。心性自能覺照。即佛寶。心體
本自性離名法寶。心體無二即僧寶。思益經
云。知法名為佛。知離名為法。知無為名僧。是
菩薩遍行。知法名為佛者。即是真佛法身如
來。佛即是法故。法即是佛。亦猶如來者。即諸
法如義。次應問言。法即是佛。於義已解。何者
是法故。次句云。離即是法。以一切法本性離
故。心體離念。即是覺故。次應問言。法本自離。
則無所修。何得有僧。次解云。知無為名僧。無
為即法。法本自離。由知無為。故得成僧。故大
品經云。由知諸法空。分別須菩提等。故大般
若經云。般若甚深。知一切法本性離故。又文
殊云。如佛世尊。堪受供養。以於一切法覺實

性故。是故經云。如實覺一切法。名為大捨。釋
曰。於一切法見心自性。即是如實究竟之覺。
即是頓成佛義。三寶常現世間義。真實慈義。
同體悲義。大喜捨義。具足檀波羅蜜義。一切
願行成就義。

又璨大師問可大師曰。但見和
尚。即知是僧。未審何者是佛。云何為法。


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無二。汝知之
乎。若有不信如上所引祖佛誠言。一體三寶
歸依自心之旨。不唯後果永墮泥犁。亦乃現
受人間華報。如大涅槃經云。佛告迦葉菩薩。
善男子。汝今不應如諸聲聞凡夫人分別三
寶。於此大乘。無有三歸分別之相。所以者何。
於佛性中。即有法僧。為欲化度聲聞凡夫故。
分別說三歸異相。又云。若有不識三寶常存。
以是因緣脣口乾燋。如人口爽。不知甜苦辛
醋鹹淡六味差別。一切眾生。愚癡無智。不識
三寶是長存法。是故名為脣口乾燋。復次善
男子。若有眾生。不知如來是常住者。當知是
人則為生盲。若知如來是常住者。如是之人。
雖有肉眼。我說是等名為天眼。又若決定直
心信伏。入宗鏡中。於剎那間念念見一心三
寶。常現世間。或障重遮深。任經塵劫。終不省
信。尚不聞三寶之名。豈遇一真之道。如法華
經偈云。眾生既信伏。質直意柔軟。一心欲見
佛。不自惜身命。時我及眾僧。俱出靈鷲山。
我時語眾生。常在此不滅。以方便力故。現有
滅不滅。乃至是諸罪眾生。以惡業因緣。過阿
僧祇劫。不聞三寶名。諸有修功德。柔和質直
者。則皆見我身。在此而說法。故知親見佛親

聞法人難得。阿難二十年為佛侍者。尚不見
佛面。唯觀救世者。輪迴六趣中。又但與緣心
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如大寶積經云。實
行沙門。以正法身。尚不見佛。何況形色。以空
遠離。尚不見法。何況貪著音聲言語。以無為
法。尚不見僧。何況當見有和合眾。又舍利弗。
問諸比丘。汝等從何聞法。答。無有五陰。十二
入。十八界。從是聞法。又問。汝等為誰弟子。
答。無得無知者是彼弟子。是以悟者方知。非
言所示。又心為苦實際。名苦諦。心性無和合。
名集諦。心本寂滅。名滅諦。心本圓通。名道諦。
觀心空。出聲聞乘。觀心假。出菩薩乘。觀心中。
出諸佛乘。觀實相心。非色非心。不同頑礙。故
非色。不同受等妄情分別。故非心。非色非心。
以為戒體。出律藏。廣博嚴淨經云。若能持此
經。具足一切戒。金剛三昧經。明悟本覺者。佛
言。如是之人。不存二相。雖不出家。不住在家。
雖無法服。雖不具戒。能以自心無為。自恣而
獲聖果。大寶積經云。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
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毘尼。又云。若不
得心。則不念戒。若不念戒。則不思慧。若不思
慧。則無復起一切疑惑。既無疑惑。則不持戒。
若不持戒。是則名為真持戒也。文殊師利所
問經云。若以心。分別男女非男非女等。是菩
薩犯波羅夷。菩薩瓔珞本業經云。一切菩薩
凡聖戒。盡心為體。是故心亦盡。戒亦盡。心無
盡故。戒亦無盡。大乘千鉢大教王經云。一者
如來一切心法。金剛自性。本來清淨。畢竟寂
滅。菩薩若於大乘性中。能持十重戒者。覺心

真淨。了見心性無染無著。是故菩薩能持十
重戒者。是則名為不壞毘尼。又一切善惡等
法。可軌可持。出經藏。觀心能研妙義。出論藏。
是以檀因心捨。圓清淨之施門。戒因心持。成
自性之淨律。辱因心受。具無生之大忍。進因
心作。備牢強之進門。能觀心性。名為上定。則
禪因心發。般若靈鑒。窮幽洞微。則智從心起。
即六度門。故經云。空心不動。具足六波羅蜜。
何者。經云。無可與者。名為布施。豈心外有法。
可住相耶。經偈云。戒性如虛空。持者為迷倒。
寧執事法分持犯耶。經云。忍者。於一剎那盡
一切相。及諸所緣。又云。何謂菩薩能行忍辱。
佛言。見心相念念滅。豈可伏捺自心。對治前
境。而為忍受耶。經偈云。若能心不起。精進無
有涯。又云。何謂菩薩能行精進。佛言。求心不
可得。寧著有為。妄興勞慮耶。經云。不見心相。
名為正定。豈避喧雜。而守靜塵耶。經云。不
求諸法性相因緣。是名正慧。寧外徇文言強
生知解耶。是知心外見法。盡名外道。故經云。
外道樂諸見。若直了自心。則不為諸見所動。
如經云。菩薩無所見者。即無所有。無所有者。
則一切法。夫言無所見者。非是離一切法。云
無所見。即見一切法。而無所見。以無所有。即
一切法。一切法。即無所有故。首楞嚴經云。法
法何狀。所以經頌云。若能除眼翳。捨離於色
想。不見於諸法。則得見如來。大足法師。臨終
題壁偈云。實相言思取。真如絕見聞。此是安
安處。異學但云云。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7

夫身受心法。俱無自性。了不可得。即四念處。
觀善不善法從心化生。即四正勤。心性靈通。
隱顯自在。即四神足。信心堅固。湛若虛空。即
五根五力。覺心不起。即七覺支。直了心性。邪
正不干。即八正道。眼如乃至意如。心境虛融。
即六神通。所以舍利弗不達常寂三昧。目連
通不現前。說法不當。以未得法空神通故。台
教云。觀於一心欻有一切心。觀一切心倏無
諸心。心無有無。通至實相。即神通也。義海云。
謂此塵無體。不動塵處。恒遍十方剎海。無來
去之相。是神足通。不起于本座。遍遊於十方。
又見塵法界無際。而有理事教義。一切菩薩
皆同證入。皆同修習此法。更無別路。是他心
通。見塵法界。解行現前之時。即知過去曾於
佛所。親聞此法。以觀心不斷。是故今日得了。
是宿命通。又見塵性空寂。無相可得。即不二
見。若見相即為二也。由無相即無有二。名天
眼通。經云。不以二相見。名真天眼。又了塵無
生。無性空寂。即執心不起。是漏盡通。經云。斷
結空心我。是則無有生。又聞說塵法界差別
之聲。即知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也。然此
聞無緣。無得。於聲。悟一切法。是常聞一切佛
法。為天耳通。金剛三昧經云。大力菩薩言。何

謂存三守一入如來禪。佛言。存三者。存三解
脫。守一者。守一心。如入如來禪者。理觀心如。
入如是地。即入實際。華嚴經頌云。佛子住於
此。念念入三昧。一一三昧門。闡明諸佛境。
禪經序云。質微則勢重。質重則勢微。如地質
重故。勢不如水。水性重故。力不如火。火不如
風。風不如心。心無形故。力最無上。神通變化。
八不思議。心之力也。又能所融通。自他一
體。即四攝法。不得身口意。常隨智慧行。即十
八不共法等。畢至得果受記。皆不離一心。如
海龍王經云。心淨無垢。則為受訣。乃至佛語
龍王。其心意識無所住立。則為受決。諸法如
是。以無因緣。諸法本諦。覺了諸法平等無異。
則成無上正真之道。究竟求本。無有受決。及
成佛道。若授決者。若受決已。所以者何。諸
法無形。本末悉斷。皆無有主。一切諸法。從因
緣轉。乃至諸法無二。用本一故。諸法本一。離
若干故。乃至無量無邊教海行門。皆是自心
發現。自心引出。終無一法一行。從外而成。若
起念外求。隨他勝境。悉是魔事。故經云。作斯
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故知心
正事正。心邪事邪。若未達一心。觸途皆偽。正
行亦成邪行。佛門變作魔門。若入宗鏡之中。
無往不利。苦行亦成妙行。邪宗即是正宗。只
如五熱炙身。外道一法。若了之。則勝熱為無
分別智焰之門。若昧之。則尼乾作大我見嚴
熾之解。是以法無邪正。道在變通。如西天尼
乾子。五熱炙身。生大邪見。佛弟子謂之言曰。
善男子。如世人駕牛車於路。欲速有所至。打

牛即是。打車。即是。尼乾聞之。勃然作色。佛弟
子曰。善男子。牛喻於心。車喻於身。何得苦身
而不修心。不用炙身。應當炙心。華嚴經云。復
有十千緊那羅王。於虛空中。唱如是言。善男
子。此婆羅門。五熱炙身時。我等所住宮殿。諸
多羅樹。諸寶鈴網。諸寶繒帶。諸音樂樹。諸妙
寶樹。及諸樂器。自然而出佛聲法聲。及不退
轉菩薩僧聲。願求無上菩提之聲。云某方某
國。有某菩薩發菩提心。某方某國。有某菩薩
修行苦行。難捨能捨。乃至清淨一切智行。某
方某國。有某菩薩往詣道場。乃至某方某國。
有某如來。作佛事已。而般涅槃。善男子。假使
有人。以閻浮提一切草木。粖為微塵。此微塵
數。可知邊際。我宮殿中寶多羅樹。乃至樂器。
所說菩薩名如來名。所發大願。所修行等。無
有能知其邊際。善男子。我等以聞佛聲法聲
菩薩僧聲。生大歡喜。來詣其所。時婆羅門。即
為我等如應說法。令我及餘無量眾生。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是以於一心
正觀之中。最為樞要。少用心力。成大菩提。故
華嚴私記云。此經中總是法身作多種名字。
如人天十善五戒為身。聲聞四諦。緣覺十二
因緣。菩薩六度。佛種智為身。身是聚義。於法
身中。隨行位。功德聚處名身。若有情身相。皆
是法身所起。若無情國土。盡從佛智所現。終
無纖毫於宗鏡外。別有異體。而能建立。故經
云。若一法是有非無。摩訶衍不能勝出。若更
有一法。則不得稱獨尊獨勝。為萬有之所依
矣。所以隨根不同。見有多種。遂於十波羅蜜。

五教不同。一小乘教。不成波羅蜜。二始教。要
是菩薩種性人方有故。又各有體性。或說俱
空。三終教。一一皆從真如性功德起。四頓教。
一一皆不可說。謂不施不慳。乃至不智不愚
等。一切皆絕。若十若六皆悉亡言。五圓教。一
一圓融。具德無盡。又此十波羅蜜。可以意得。
一念相應心捨。則具十度。捨而不取為施。不
為諸非所污。即戒。忍可非有為忍。離身心相
為進。寂然不動為定。決了無生為般若。雖空
不礙知相為方便。希齊佛果是願。思擇不動
為力。決斷分明為智。一念方寸。十度頓圓。故
華嚴經中。七地菩薩。念念具足十波羅蜜。是
以十度若圓。八萬四千法門。一時齊應。凡曰
祖教。或淺或深。但即之於心。理無不盡。若心
外行事。則取相輪迴。任歷三祇。終成妄想。是
以儒童曰。昔我於無數劫。國財身命施人無
數。以妄想心施。非為施也。今日以無生心五
華施佛。始名施耳。故華嚴經頌云。設於無數
劫。財寶施於佛。不知佛實相。此亦不名施。又
云。於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乃至於一切行。
生自行想。夫一切差別事相。縱橫境界。若於
相上觀察。則行布難明。若於體內消融。悉皆
平等。故先德云。萬事驅歸體處平。是非自向
心中混。所以傅大士頌云。還原去。心性不
沈浮。安住王三昧。萬行悉圓收。

問。萬行唯
心。則因心起行。夫道場法。則全在事相而修。
云何總攝千途。咸歸一道。

答。我此宗門一乘
之妙。唯以一念心。照真達俗。成無上覺。名
為道場。何者。照真則理無不統。達俗則事無

不圓。所以維摩經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
成就一切智故。什法師釋云。二乘法。以三十
四心成道。大乘一念則礭然大悟。具一切智
也。肇法師解云。一切智者。智之極也。明若
晨曦。眾冥俱照。澄若靜淵。群像並鑒。無知而
無所不知者。其唯一切智乎。何則。夫有心則
有封。有封則有疆。封疆既形。則其智有涯。其
智有涯。則所照不普。至人無心。無心則無封。
無封則無疆。封疆既無。則其智無涯。其智無
涯。則所照無際。故以一念一時。必知一切法
也。又道場者。實相理遍為場。萬行通證為道。
則道無不至。場無不在。若能懷道場於胸中。
遺萬累於身外者。雖復形處憒鬧。跡與事隣。
乘動所遊。無非道場也。所以禪要經云。棄諸
蓋菩薩白佛言。世尊。曾聞如來而坐道場。道
在何處。為近為遠。而可見不。佛言。善男子。
法身遍滿。無非佛土。十方世界。五陰精舍。性
空自離。即是道場。云何問言為近遠耶。善男
子。若能悟解。道在身心。如是之人。則名為見。
諸法無行經云。文殊師利言。世尊。一切眾生
皆是道場。是不動相。文殊師利。云何是事名
不動相。世尊。道場者。有何義。文殊師利。一切
法寂滅相。無相。無生相。無所有相。不可取相。
是名道場義。世尊。一切眾生。不入此道場耶。
佛言。如是如是。是故世尊。一切眾生皆是道
場。名不動相。華嚴經頌云。如是一切人中主。
隨其所有諸境界。於一念中皆了悟。而亦不
捨菩提行。又經云。一剎那心。覺一切法。究竟
無餘。是妙菩提。今亦不礙事相道場。以即法

恒真。相在無相。理外無事。無相在相。又無相
在相。則隱顯同時。相在無相。則空有一際。悲
華經云。雖修淨土。其心平等。猶如虛空。雖行
道場。解了三界。無有異相。斯則行事而不失
理。照理而不廢事。事理無礙。其道在中。是以
觀和尚。於一心門立十淨土。成十種如來。坐
十種道場。說十種法門。一金剛如來。在於金
剛道場。能說金剛法門。以自心智。見我心性。
此心從本來。永無諸相。猶如虛空。湛然不動。
明見之心。名金剛如來。所說金剛法門者。如
經偈云。菩薩智慧心。清淨如虛空。無性無依
處。一切不可得。所云十淨土者。如經云。十方
國土。皆如虛空。二解脫如來。在於無著道場。
能說無著法門。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相。皆從
心出。無不心也。能出自心。尚無體相。云何依
心所出諸法。有實體也。即體與相。一味無別。
有何所著。是名解脫如來。所說無著法門。如
論云。以一切法。皆從心起。一切分別。皆分別
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三般若如來。在於
無住道場。能說無住法門。經云。入三世間中。
自身所住處。隨求之處。永無自性。故不得住
相。是故當知。一切諸相。一無住之法。隨緣之
時。相即相融。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能解無住
之心。名般若如來。恒說無住法門。四摩訶衍
如來。於無礙道場。說無礙法門。譬如虛空不
動。出生諸色。雖出諸色。不虛空外。唯空所作
色。色空無礙。融無二相。修心亦然。理事無礙。
理者心也。事者身也。從本已來。色心無二。如
是身心無礙。名為摩訶衍如來。說無礙法門。

五菩提如來。在於無相道場。能說無相法門。
經云。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此離能所之相。名
為佛身。如是觀心不絕者。觀心行處。圓備實
相。名菩提如來。一切眾生。即菩提相故。六實
際如來。在於無際道場。能說實際法門。所謂
以自眼見小物時。其物相入於眼內。其物至
微。以無內故。則含無外法界大相。以此知一
剎那心。見物相時。即後念心中。無有物相。前
心後念皆自心故。明知不動塵量。遍至法界。
則自心實際。遍一切處。經云。有所興業而有
所作。即為魔事。六根無所進。不行諸法。名平
等精進。七真如如來。在於常住道場。能說常
住法門。觀心周遊於塵剎中。湛然凝寂。此凝
寂心。稱至於緣。不失本體。以是故盡未來際。
值緣恒不動。故名常住法也。如經云。有為無
為一切諸法。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無有變異。
八法界如來。在於法界道場。能說法界法門。
法者。實相心。界者。依此心所出諸剎。譬如大
海所生諸物。皆無不海。一切諸法。皆從實相
心所生。皆無不心。是故當知。眼中所見色。耳
中所聞聲。皆真法也。以一切法唯一法故。如
經云。一切法唯一相故。九法性如來。在於法
性道場。說法性法門。不分凡聖善惡之法。名
為性。是不分法法界同中。重重無盡。一中解
無量。法性無盡故。所以得知皆無盡者。法
界中入一一緣覓時。盡未來際無所得故。十。
涅槃如來。在於寂滅道場。能說寂滅法門。一
切法皆是涅槃。能得此意人者。於動作處。見
寂滅法。不離生死。常得涅槃。不捨無常之身。

恒得常身。經云。眾生如。一切法如。如無有
生。如無有滅。以此義故。舉足下足不離道場。
於念念中常作佛事。故知通達一念。法法周
圓。諦了一心。門門具足。則無邊佛事。不出一
塵矣。又智身。遍坐法性道場。法身。非坐而坐
道場。法門身。安坐萬行道場。幻化身。安坐水
月道場。智身者。即法。性是所證。以能證智安
處理故。證理之處。是得道之場。法身者。法身
既無能所。故曰非坐。非坐之坐。湛然安住。
名坐道場。法門身者。如云布施是道場。不望
報故等。以萬行為得道之處。即是道場。幻化
身者。涅槃經云。吾今此身。是幻化身。則所得
道處。如水中月。故昔人云。修習空華萬行。安
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成夢中佛果。
意云若因若果。皆從緣生。如夢幻故。是以若
實若幻。皆是一心。以實是心之性。幻是心之
相。以因了相虛。見自心性時。是得道之處。故
云道場。如是解者。舉下之間無非道場矣。則
念念皆成無盡法門。念念悉證法華三昧。如
台教所明。法華三昧者。即是四一。理一教一。
行一人一。觀一心三諦。理一。一心三觀。行一。
作觀者。人一。能詮觀境。教一。又法身。理一。般
若。教一。解脫。行一。和合三法成假名。人一。即
觀行如來。約六即。位位四一。於一念中。念念
四一。一色一香。無非四一。作如此觀行。何法
不是法華三昧也。何者。以教理是心之所詮。
人行是心之所作。以俱不出一心故。云塵塵
念念。皆是法華三昧。

問。既稱一心一身。云
何立種種身相。種種法門。

答。斯乃萬化之

原。一真之本。隨緣應用。猶如意珠。對物現形。
若大圓鏡。是以能包萬像。是大法藏。出生無
盡。是無盡藏。妙慧無窮。是大智藏。法法恒
如。是如來藏。本性無形。是淨法身。體合真
空。是虛空身。相好虛玄。是妙色身。妙辯無
窮。是智慧身。隱顯無礙。是應化身。萬行莊
嚴。是功德身。念念無滯。是入解脫法門。心
心寥廓。是入空寂法門。六根自在。是入無礙
法門。一念不生。是入無相法門。又此中旨趣。
若相資。則唯廣唯大。演之無際。若相攝則唯
微唯細。究之無蹤。斯乃離有無而不壞有無。
標一異而非一異。則四邊之火莫能燒。百非
之垢焉能染。但隨緣顯現。如空谷響。故大涅
槃經云。譬如一人。多有所能。若其走時。則名
走者。若收𠚫者復名𠚫者。若作飲食。名作
食者。若治材木。則名工匠。鍛金銀時。言金銀
師。如是一人。有多名字。法亦如是。其實是一。
而有多名。故知約用分多。體恒冥一。廬山遠
大師云。唯一知性。隨用分多。非全心外。別有
諸數。譬如一金作種種器。非是金外別有器
體。隨用別分受想行等。各守自相。得言有數。
如金與器。非無差別。金器雖別。時無前後。心
法如是。若言定一。金時。應當無其諸器。若言
定別。器應非一金。心法一異。准此可知矣。是
以若但指金則失器。壞於世諦。若但指器則
失金。隱於真諦。所以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
生滅門。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
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
而恒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乃至無量

身雲。無量法門。隨義雖分。一心不動。是以眾
聖所歸。無非法也。法即心也。是以法能成佛。
大報恩經云。佛以法為師。般若經云。我初成
道。觀誰可敬。可讚。無過於法。法能成立一切
凡聖故。台教云。若觀如來藏心地法門。即是
觀如來。眼耳鼻舌身意。豁然真發。得見佛性。
三智現前。三身具足。故知舒為萬法。卷即一
心。一中無量。無量中一。如華嚴經云。爾時文
殊師利菩薩。問德首菩薩言。佛子。如來所悟。
唯是一法。云何乃說無量諸法。現無量剎。化
無量眾。演無量音。示無量身。知無量心。現無
量神通。普能震動無量世界。示現無量殊勝
莊嚴。顯示無邊種種境界。而法性中。此差別
相皆不可得。時德首菩薩。以頌答曰。佛子所
問義。甚深難可了。智者能知此。常樂佛功德。
譬如地性一。眾生各別住。地無一異念。諸佛
法如是。亦如火性一。能燒一切物。火焰無分
別。諸佛法如是。亦如大海一。波濤千萬異。水
無種種殊。諸佛法如是。亦如風性一。能吹一
切物。風無一異念。諸佛法如是。亦如大雲雷。
普雨一切地。雨滴無差別。諸佛法如是。亦如
地界一。能生種種芽。非地有殊異。諸佛法如
是。亦如無雲曀。普照於十方。光明無異性。諸
佛法如是。亦如空中月。世間靡不見。非月往
其處。諸佛法如是。譬如大梵王。應現滿三千。
其身無別異。諸佛法如是。故知此宗鏡一心
之旨。名具足道。是圓頓門。就緣起則無邊。約
真性則無二。一多交徹。存泯同時。如法藏法
師云。明不二者。若執塵與心為一。遮言不一。

以心所現。非無緣故。若執塵為二。遮言不二。
以離心外。無別塵故。一二無礙現前。方入不
二。經頌云。無二智慧中。出人中師子。不著一
二法。知無一二故。又云。若以塵唯心現。則外
塵都絕。若以心全現塵。則內心都泯。泯者。泯
其禮外之見。存者。存其全理之事。即泯恒存。
即存恒泯。所以一心總含萬有。萬有不異一
心。如起信論疏云。所謂法者。即眾生心者。出
其法體。謂如來藏心。含和合二門。以其在眾
生位故。若在佛地。即無和合義。以始覺同本。
唯是真如。即當所顯義也。今就隨染眾生位
中故。得具其二種門也。次攝一切世出世法
者。辯法功能。以其此心。體相無礙。染淨同依。
隨流返流。唯轉此心。是故若隨染成於不覺。
即攝世間法。不變之本覺。及返染始覺。攝出
世間法。猶此約生滅門辯。若約真如門者。即
鎔融含攝。染淨不殊。故通攝也。下文具顯
三。依於此心。顯示大乘義者。釋其法名。謂依
此一心宗本法上。顯示大乘三大之義。故名
此心。以為法也。別中二。先責總立難。後開別
釋成。前中責有二意。一云心通染淨。大乘唯
淨。如何此心能顯之義。又云。心法是一。大乘
義廣。如何此心能示三義。釋意云。大乘雖淨。
相用必對染成。故今生滅門中。既具含染淨。
故能顯也。以廢染之時。即無淨用故。此釋初
意也。又心法雖一而有二門。真如門中。示大
乘體。生滅門中。具示三大。大乘之義。莫過是
三。是故依此一心。得顯三大之義也。又何故。
真如門中云即示。生滅門中云能示者。以真

如是不起門。與彼所顯體大。無有異相。詮旨
不別。故云即示也。以是不起故。唯示於體也。
生滅是起動門。染淨既異。詮旨又分。能所不
同。故不云即也。自體相用者。體謂生滅門中
本覺之義。是生滅之自體。生滅之因故。在生
滅門中。亦辯體也。翻染之淨相。及隨染之業
用。並在此門中。故具論耳。是故下文釋生滅
門內。是所顯示三大之義。意在於此。何故真
如門中。直云體。生滅門中。乃云自體等者。以
所示三大義。還在能示生滅門中。顯非別外。
故云自也。

問。真如是不起門。但示於體者。生
滅是起動門。應唯示相用。

答。真如是不起門。
不起不必由起。由無有起故。所以唯示體。生
滅是起動門。起必賴不起。起含不起。故起中
具三大。

又問。真如生滅二。門既齊相攝者。何
故真如門中。唯示大乘體。不顯於相用。生滅
門中。具顯三耶。

答。真如是泯相顯實相。不
壞相而即泯故。得攝於生滅。已泯相而不存。
故。但示於體也。生滅是攬理成事門。不壞理
而成事故。得攝於真如。以成事而理不失故。
具示於三大。體大者。真性深廣。凡聖染淨。皆
以為依。故受大名。隨流加染而不增。返流除
染而不減。又返流加淨而不增。隨流闕淨而
不減。良以染淨之所不虧。始終之所不易。故
云平等不增減也。相大者。二種如來藏不空
之義。謂不異體之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
異於水。用大者。謂隨染等幻。自然大用。報化
二身。麁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
世善故也。下文顯之。何故唯言善。不云不善

者。以不善法違真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
爾。諸不善法。應離於真。釋云。亦不離真。以違
真故。非其用也。鈔喻顯云。一心如水。真如
如濕。生滅如波。是水濕相。即示水體。是真如
門。是水波相。能示水之自體相用。濕為自體。
八功德相為相。鑒像潤物為用。是生滅門。真
如門是體。不說相用。生滅門是相用。故具說
三大自體相用。又是知生滅是真如家相。真
如是生滅家體。體相雖異。而不相離也。其猶
波水離異。豈得水在波外耶。豈得水不與波
為自體耶。所以疏云。起含不起者。且真如不
起之門。舉體成於起動生滅之相。今起中含
不起。猶水起成波。波含於水。於生滅門。由有
起故。示相用二大。由含不起故。示於體大也。
故能具示之。又云。真如門唯示體者。無相用
可示故。生滅門具示三者。事理具足故。又云。
如金莊嚴具者。真如隨緣成生滅。生滅無體
即真如。猶真金隨工匠之緣。成諸器物。器物
無體。即是真金。應立量云。真如生滅二門。是
有法。互相攝故是宗。因云不相離故。同喻如
金莊嚴具。又云。真不待立。俗不待遣者。一約
真故無所遣。以俗即真故。二約真故不待立。
即俗之真本現故。三約俗無所乖。真即俗故。
四約俗不待立。即真之差別故。由是義故。不
壞生滅門。說真如門。不壞真如門。說生滅門。
良以二門唯一心故。是以真俗雙融。無障礙
也。釋摩訶衍論云。依本論略具三門。一者。本
法所依決定門。二者。根本攝末分際門。三者。
建立二種摩訶衍門。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

心者。即本法所依決定門。論云。是心即攝一
切世間法。出世間法者。即是根本攝末分際
門。論云。一法界心。總攝一切生滅門法。是故
名為攝世間。總攝一切真如門法。是故名攝
出世間。論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者。即
是建立二種摩訶衍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
心生滅門。一者一體摩訶衍。二者自體自相
自用摩訶衍。作一法界。心真如門。即顯示一
體摩訶衍法。作一法界。心生滅門。能示自體
自相自用摩訶衍法。乃至依真如門。所趣入之
摩訶衍法。唯立體名。依生滅門。所趣入之摩
訶衍法。立自名。以真如門中無他相故。生滅
門中有他相故。他謂一切不善品法。自謂一
切清淨品法。若所對治他無。能對治自無故。
唯言體。不說自焉。若所對治他有。能對治自
有故。名言自不說體焉。又二種本法。各有
十名。名通義別。一者名為廣大神王。此中有
二。一者鳩那耶神王。二者遮毘佉羅神王。第
一神王。住金剛山。一向出生吉祥神眾。第二
神王。住大海中。遍通出生一切種種吉祥神
眾。過患神眾。二種本法廣大神王亦復如是。
一體本法。一向出生真如淨法。三自本法。自
體自相自用。遍通。出生一切種種清白品法。
染污品法。故自體契經中作如是說。文殊師
利前白佛言。世尊。甚深極妙二種大乘。不覺
同異。極疑眾心。如宜世尊。為眾更說。佛造作
相。而告文殊言。善男子。如是二法。譬如金剛
神王。及主海神王。其相各差別。謂如金剛神
王。住金剛山。見諸境界。唯現金光。不現餘光。

真如一心金剛神王。亦復如是。唯有淨法。無
有餘法故。又如金剛王。唯出清淨眷屬。當不
出生雜亂眷屬。真如一心。亦復如是。唯出生
無垢清淨法故。復次譬如主海神王。住大海
中。出生種種麁惡眷屬。種種善妙眷屬。生滅
一心主海神王。亦復如是。出生一切染淨法
故。二者名為大虛空王。此中有二。一者空
自在空王。二者色自在空王。第一空王。以空
容受而為自在。第二空王。以色容受而為自
在。二種本法。亦復如是。一體空王。以無住處
而為自在。三自空王。以有住處而為自在。
故金剛三昧契經中作如是說。心如法理。自
體空無。如彼空王。本無住處。一地契經中作
如是說。一心法體。於諸障礙。無有障礙。令住
諸法。譬如空王。於一切色得自在故。容受大
種故。三者名出生龍王。此中有二。一者出生
光明龍王。二者出生風水龍王。第一龍王。以
淨光明而為依止。第二龍王。以風水德而為
依止。二種本法出生龍王。亦復如是。一體本
法。以純淨法而為其體。三自本法。以染淨法
而為其德。故順理契經作如是說。一心本法。
純一無雜。譬如光明龍王。以淨光明而為宮
殿。以淨光明而為身相。以淨光明而為徒眾。
無始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大海中。有大龍
王。名曰出生風水。從其頭頂。出生澄水。從其
尾末。出生㵱無有斷絕。一心龍王。亦復如是。能生一切差
別平等種種諸法。常恒相續無有斷絕。四者
名為如意珠藏。此中有二。一者金王如意。二

者滿主如意。第一如意。唯出金剛。第二如意。
具足出生善不善物。二種本法。亦復如是。一。
體如意。唯生淨法。三自如意。通生染淨故。如
如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告金剛藏言。佛子。譬
如金翅鳥王命終。然後其心入海。為如意珠。
能生金沙。利益龍王。一心本法。亦復如是。能
生真理。利益圓滿者。本性智契經中作如是
說。譬如遮多梨鬼為報恩故。於萬劫為如意
珠。利益海生。一心如意。亦復如是。能生長生
死及涅槃法故。五者名為方等。此中有二。一
者白毫方等。二者亂色方等。第一方等中。唯
現前天像。第二方等中。通現五趣。如是二毫。
眾生身分顯了分明。譬如明鏡。二種本法。亦
復如是。故攝無量契經中作如是說。清淨法
界。如白必薩伊尼羅。無盡法界。如亂必薩伊
尼羅故。六者名為如來藏。此中有二。一者遠
轉遠縛如來藏。二者與行與相如來藏。實際
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子。如來藏者。唯有覺者。
唯有如如。離流轉因。離慮知縛。一一白白。是
故名為如來之藏。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如
來藏者。為善不善因。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
滅。猶如技兒故。七者名為一法界。此中有二。
一者純白一法界。二者無盡一法界。第一法
界。如空劫時。第二法界。如住劫時。真如法界
契經中作如是說。空種無礙。如空長時。遍種
無礙。如有長時故。八者名為摩訶衍義。一者
一體摩訶衍。二者自體自相自用摩訶衍。廣
如前說。九者名為中實。此中有二。一者等住
中實。二者別住中實。第一中實。如獨明珠。第

二中實。如順明珠。中實契經中作如是說。離
邊真心。若真如依。如異同珠。若生滅依。如同
異珠故。十者名為一心。此中有二。一者是一。
是一一心。二者是一切。是一一心。第一一心。
隨所作立名。第二一心。隨能作立名。一心法
契經中作如是說。爾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
本地修多羅作如是唱。其心體性。非大非小。
非法非非法。非同非異。非一非一切。何因緣
故。今日自言。真如一心。因一故一。生滅一心。
因多故一。將非世尊無有前後相違過耶。佛
言。善男子。莫作是說。所以者何。心法非一。
因所作一故。假名為一。心法非一切。因所作
一切。故假名一切。而言一心。不說一切心者。
隨能作心立其名故。乃至廣說。是名為十。如
是十名。總諸佛一切法藏根本名字訖。故知
總立一心。別含多義。真如門內。無自無他。生
滅門中。有善有惡。隨緣開合雖異。約性一理
無差。如上十門。義味方足。又開則無量無邊
之義為宗。合即二門一心之法為要。二門之
內。容萬義而不亂。無邊之義。同一心而混融。
是以開合自在。立破無礙。開而不繁。合而不
狹。立而無得。破而無失。是為馬鳴之妙術。起
信之宗體也。所謂開合立破。而不繁不狹。無
得無失者。良由即是心故。設離斯旨。無法施
為。若論正宗。非多非一。如天台涅槃疏云。如
是正業。不可言三。不可言一。言一則失用。言
三則傷體。即體而用。即用而體。

問。既不可
言三。云何說三。亦不可言一。云何說一。

答。
宗非數量。非一非三。說遍恒沙。而三而一。疏

云。昔為破邪。說一為三。三不乖一。今為破
別。說三為一。一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
境界。故云即體而用。一不違三。即用而體。三
不違一。體用自在。破立無礙矣。

丁未歲高麗國分司南海大藏都監開板

卷 28

夫宗鏡緣起自在法門。皆談如理實德。法如
是故。非約變化對治權巧。所說。一一法皆得
全力。非是分力。盡為法界體。各住真如位。如
大寶積經云。若人欲解一切法相。欲知一切
眾生心界皆悉同等。當學般若波羅蜜。故知
不歸宗鏡。何以照明。斯即無礙法門。無有一
毫所隔。約華嚴宗。有十種無礙。一性相無礙。
二廣狹無礙。三一多無礙。四相入無礙。五相
是無礙。六隱顯無礙。七微細無礙。八帝網
無礙。九十世無礙。十主伴無礙。今於事法上。
辯此十無礙。例餘法准知。一性相無礙者。如
經云。此蓮華葉。即具此十義。謂此華葉。即同
真性。不礙事相宛然。二廣狹無礙。即此華葉。
其必普周無有邊際。而恒不捨本位分劑。此
則分即無分。無分即分。經云。此諸華葉。普覆
法界。三一多無礙。即此華葉。具無邊德。不可
言一。融無二相。不可言多。四相入無礙。此一
華葉。舒已。遍入一切差別法中。復能攝取彼

一切法令入己內。是故即舒恒攝。同時無礙。
五相即無礙。此一華葉。必廢己同他。舉體全
是彼一切法。而恒攝他同己。令彼一切即是
己體。是故己即是他己不立。他即是己他不
存。他己存亡。同時顯現。六隱顯無礙。此華葉
既遍一切。彼一切法亦皆普遍。此能遍彼。則
此顯彼隱。彼能遍此。則彼顯此隱。如是此彼
各有隱顯無礙。七微細無礙。又此華葉中。悉
能顯現微細剎土。炳然齊現。無不具足。經云。
一塵中微細國土。曠然安住。八帝網無礙。又
此華葉。一一塵中。各有無邊諸世界海。世界
海中復有微塵。此微塵內復有世界。如是重
重不可窮盡。非是心識思量境界。九十世無
礙。此一華葉。橫遍十方。竪該九世。以時無別
體。依華以立。華既無礙。時亦如之。十主伴無
礙。又此華葉。理無孤起。必攝無量眷屬圍繞。
經云。此蓮華。有世界海微塵數蓮華。以為眷
屬。此經所有眷屬。互為主伴。具德圓滿。是故
見此華葉。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
有所表。經云。此華葉等。皆從無生法忍所
起。此一華葉。既具十種無礙。餘一切事皆亦
如是。斯十玄門。不出事理。若從事理無礙交
參。則有因陀羅網門。微細相容門。純雜具德
門等。若依事理逆順相融。則有具足相應門。
隱顯俱成門。相即自在門等。是以一多相入
而非一。以相資不壞自相各各現。故非一。以
一多相即而非異。以一多相攝互泯絕。故非
異。則宗鏡之內。凡有一法一塵。悉各具此十
無礙門。如一蓮華葉。法爾如是。若不見者。圓

信不成。皆局方隅。盡為權漸。終不能一多即
入心境融通耳。記釋蓮華十玄門。一同時具
足相應門者。夫十玄十對。凡舉一事。必具十
玄。凡一玄門。必收十對。泛明一法。一一圓收。
十對者。一教義。二事理。三境智。四行位。五
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十感
應。如一蓮華具茲十對。萬法例爾。一教義。謂
見此蓮華。能生解故。二事理。華即是事。舉體
同真故。三境智。華是所觀。同智性故。四行位。
是萬行華。隨位別故。五因果。因事之華攬成
果故。六依正。全是所依。亦能依故。七體用。體
同真性。用應機故。八人法。恒攬為人。攝為法
故。九逆順。逆同五熱。順十度故。十感應。遍應
一切。亦能感故。如一華既爾。餘一切事。准以
知之。如事法既爾。餘教義等一切皆然。准思
可見。妙嚴品喻佛身云。譬如虛空。具含眾像。
此舉佛身具足諸法也。又晉經性起品頌云。
三世一切劫。佛剎及諸法。諸根心心所。一切
虛妄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現。是故說菩
提。無量無有邊。亦約佛身心具也。又普賢
三昧品云。能令一切國土所有微塵。悉能容
受無邊法界。據能具之言。但以業用。總由德
相。本自具足。即是德相。令總見之。即為業用。
下業用准之。十行品云。此菩薩。於其身中。現
一切剎。一切眾生。一切諸佛。入法界品云。善
財見普賢一一身分。一一毛孔。皆有十方一
切世界。三千界中地水等輪。諸山河海。人天宮
殿。種種時劫。諸佛菩薩。如見現在世界。如是。
前際後際一切世界中悉爾明見。乃至十方

剎塵中。現三世一切境界。一切佛剎。一切
眾生。一切佛出興。一切菩薩。及聞佛菩薩眾
會言音。斯並是同時具足相應門也。二廣狹
自在門者。先明廣狹。後會通純雜。先明廣狹
者。如善財歎樓閣云。不動本處。而能普詣一
切佛剎者之所住處。入法界品摩耶夫人云。
又善男子。彼妙光明入我身時。我身形量雖
不踰本。然其實已超過世間。所以者何。我身
爾時量同虛空。悉能容受十方菩薩。受生莊
嚴諸宮殿故。如是等文。皆廣狹自在也。次會
通純雜者。如云萬行紛披。比華開錦上。此是
諸藏純雜具德門。然有二意。一者。若以契理
為純。萬行為雜。則是事理無礙。非事事無礙。
設如菩薩大悲為純。盡未來際唯見行悲。餘
行如虛空。若約雜門即萬行俱修者。此二門
異。亦不成事事無礙。二者。如一施門。一切萬
法皆悉名施。所以名純。而此施門即具諸度
行。故名為雜。如是純之與雜不相障礙。故名
具德者。則事事無礙義成。而復一中具諸度。
諸度存。即相入門。若一即諸度。復似相即門。
故不存之。賢首。改為廣狹自在門。若華開錦
上者。意取五綵相宣。華色雖異。一一之線皆
悉通過。通喻於純。異喻於雜。故常通常異。名
為無礙。不同繡畫但異不通。釋曰。若異而不
通。失一性圓融之道。若通而不異。無萬行莊
嚴之門。今常異常通。無間無斷。則真體冥寂。
不礙隨緣。大用現前。無妨正性。可謂比華開
錦上。猶雲起長空矣。又賢首意云。萬行純雜。
有通事理無礙。及單約事說。故廢之耳。謂同

一法界故純。不壞事相故雜。此即事理無礙
也。一行長行故純。不妨餘行故雜。此但約事
也。故昔廢之而立廣狹。今欲會取。即事同理
而遍。故純。不壞一多。故雜。則亦有事事無礙
義耳。如以入門取之。則一切皆入。入中有多
法門。故名為雜。如妙嚴品。說諸眾海各各唯
一解脫門。純也。普賢菩薩得不思議解脫。雜
也。入法界品中慈行童女云。我於三十六恒
河沙佛所。修得此法。彼諸如來各以異門。令
我入是般若波羅蜜普莊嚴門。即純雜無礙
也。又善財童子所求。諸善知識。各言唯知此
法門。又云。多劫唯修此門者。即純門也。諸善
知識皆推進云。如諸菩薩種種知見。種種修
行。種種證得者。此雜門也。自言知一。推他有
多。自他雖異。然屬一身。此亦純雜無礙門也。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者。一多無礙。等虛室之
千光。由一與多。互為緣起。力用交徹。故相涉
入。是曰相容。不壞其相。故云不同。如一室內
千燈並照。燈隨盞異。一一不同。燈逐光通。光
光涉入。常別常入。恒異恒融。故經頌云。一中
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
畏。又即如理之遍。如理之包。舒攝同時。若具
作者。一或唯入。以一入一切故。二或唯攝。以
一攝一切故。三即入即攝。同時無礙故。四非
入非攝。以入即攝。故非入。攝即入。故非攝。五。
或具前四。以是解境故。六或絕前五。以是行
境故。行起解絕。故華嚴經云。此菩薩於一毛
孔中。普能容納一切國土。又云。一切身中。悉
能包納盡法界不可說不可說身。而眾生界

無增無減。如一身。乃至遍法界一切身悉亦
如是。故寂照神變。三摩地經云。於其一切有
情身中。普能示現一有情身。又能於一有情
身中。普現一切有情之身。有情身中。能現法
身。又能於法身中。現有情身。乃至能以一心。
隨念悟入一切眾生無際劫數。普現所作業
果異熟。隨其所應。開悟有情。悉令現見。皆得
善巧。四相即門者。廢己同他者。是相即義。以
上相入。則此彼互存。如兩鏡相照。但約力用
交徹明耳。今此約有體無體。故言廢己。廢己
即己無體也。同他。即他有體也。如經頌云。一
即是多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文。如是一切
展轉成。此不退人應為說。既言展轉成。即異
體類相望也。不思議法品云。諸佛知一切佛
語。即一佛語。此同類相即也。初發心品云。心
以發故。即與三世一切諸佛體性平等。乃至
云真實智慧等者。此顯位上下相即也。入法
界品云。彌勒告大眾言。餘諸菩薩。經無量百
千億那由他劫。乃能滿足菩薩行願。乃能親
近諸佛菩提。此長者子。於一生內。則能淨佛
剎等。五隱顯門者。如八日月者。即取明處為
顯。暗處為隱。而必同時。故云俱成。不同十五
日唯顯。月晦日唯隱。又暗處非無明。明處非
無暗。但明顯處暗隱。暗處明隱。亦得云隱顯
俱成。故云隱顯俱成。似秋空之片月。如八日
月。半顯半隱。正顯即隱。不同晦日隱時無顯。
不同望日顯時無隱。則明下有晦。晦下有明。
如東方入處。即於東起。如明下有闇。西方起
處。即於西入。如暗下有明。故稱祕密俱成。亦

如夜摩天偈云。十方一切處。皆謂佛在此。或
見在人間。或見在天宮。則見處為顯。不見處
為隱。非佛不遍。十定品云。或見佛身。其量七
肘。或見佛身。其量八肘。或見佛身。其量九肘。
乃至或見佛身。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
界量。則見七肘時。七肘顯。餘量皆隱也。餘顯
例然。故彼喻云。譬如月輪。閻浮提人。見其形
小。而亦不減。月中住者。見其形大而亦不增。
釋云。見其大。則大顯小隱。見小。則小顯大隱。
而不增減。則是祕密俱成。餘一切法。類可知
也。如經云。摩耶夫人。於此一處為菩薩母。三
千世界為母亦然。然我此身非一處住。非多
處住。亦隱顯義。此處為母。此顯彼隱等。非一
處住。即是一隱。例有多顯。非多處住。即是
多隱。例有一顯。亦是雙奪俱泯之句。非隱非
顯祕密之義。然若約智幻。即業用門。約極位
成。即德相門。六微細相容門者。經頌云。一一
毛孔內。各現無數剎。即業用門。又德雲比丘
云。住微細念佛門。於一毛端處。有不可說
如來出現。悉至其所而承事故。此通於德相
業用。刊定記云。此微細德。不同相在德。彼
約別體別德。相望相在。此但當法即具一切
炳然齊著。七因陀羅網門者。此帝網觀。如
一華一塵。以稱性故。能攝一切。餘塵餘法。亦
皆稱性。何有一法而不攝耶。應以塵對餘剎
以辯重重。欲令易見。且以一塵望餘塵。謂
一塵之內所含。諸剎。彼所含。剎亦攬塵成。此
能成塵。亦須稱性。塵既稱性。亦須含剎。第二
重內所含諸剎。亦攬塵成。塵復稱性。亦須含

剎。第三重塵含第四重剎。第四重塵含第五
重剎。重重塵成。重重稱性。無窮無盡。猶如
鏡燈。以喻帝網。若言帝網。從喻受名。若就
法立。應名重現無盡門。如一珠之內頓現萬
像。如一塵內頓現諸法。但是一重。一珠現於
諸珠。方成重重之義。珠皆明淨。如塵稱性。一
珠現於多珠。猶如一塵現於多剎塵。所現珠
影。復能現影。如塵內剎塵。復能現剎。重重影
明。重重互現。故言至無盡。釋曰。重重無盡
者。即是一一法。皆含真如心。性無盡之理。
所以互遍重重。如無盡意菩薩經云。無盡意
言。以一念慧。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當
如是覺了分別。舍利弗。是名菩薩一道無盡。
又菩薩瓔珞本業經云。佛子。法門者。所謂
十信心是。一切行本。是故十信心中。一信心。
有十品信心。為百法明門。復從是有法明心
中。一心。有百心故。為千法明門。復從千法
明心中。一心有千心。為萬法明門。如是增進
至無量明。轉勝進上上法。故為明明法門。百
萬阿僧秖功德。一切行。盡入此明門。釋曰。
何以入此明門。以自心明故。能通萬法故。名
之為門。況帝珠瑩淨。影現重重。比塵剎性明。
能含萬法。如觀佛三昧海經云。佛告阿難。
善法者。所謂一切無量禪定。諸念佛法。從諸
心想生。是名功德藏。雜華嚴經。一乘修行者。
祕密義記云。緣起陀羅尼者。一起而一切起。
見一而見一切。故一切諸法不可說不可說。
一法中有十。重重現顯。此一法中所顯。一切
法中亦復如是。十重重顯現。無盡無盡。如摩

尼雨寶。經十不可說十無盡故。以此陀羅尼
無盡寶。雨一切諸十不可說十無盡寶。此所
雨寶中。又雨十無盡寶。乃至無盡無盡。故名
因陀羅尼。此中所明陀羅尼。不有餘處。不出
大日毘盧遮那法界身。此身即是一切眾生
身。總持十不可說十無盡法。故名陀羅尼。此
身中有八種五摩尼。若約圓融。不問佛眾生。
皆俱圓融顯現。不可具說。凡夫不解故。不得
根五用。聖者解故。得根五用。得五根用者。通
名二種陀羅尼。即根本因陀羅尼。緣起陀羅
尼。八種五摩尼者。一者。上方體著有五摩尼。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口.二者。左方有五摩
尼。一大指.二頭指.三中指.四無名指.五小
指。三者。右方五種摩尼。即右手五指。四者。下
方足亦五摩尼。一大指.二頭指.三中指.四無
名指.五小指.五者。下右方五摩尼義。即右足
五指。六者。就全身又五摩尼。一頭.二左手.三
右手.四左足.五右足。七者。就五大五摩尼。一
地.二水.三火.四風.五空。八者。就五內又五
摩尼。一心.二肺.三腎.四脾.五肝。辯業用者。
一眼。此雨能遍照分別十方所有善惡法。十
無盡佛國土微塵數。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十不
可說體相心行。又照見世間種種所有十不
可說眾生。十無盡苦樂等事。此光明寶摩尼
王。若不善用。一剎那中沈苦輪迴。無有窮已。
若善用。一剎那中究竟無上菩提。如一剎那。
一切剎那亦爾。二耳。此雨能分別世間種種
苦樂等音聲。又無漏聖者音聲。此光明寶摩
尼王。若善用。即一剎那中究竟無上菩提。若

不善用。一剎那中招無出期苦。三鼻。此雨能
分別一切世間種種名香。凡聖正報身分。依
報宮殿等香。又人間中種種作善作惡。念善
念惡。乃至念無上菩提等香。此光明寶摩尼
王。若善用。一剎那中究竟無上菩提。若不善。
用一剎那中招十無盡苦。四舌。此雨能分別
演說十無盡佛剎塵數。一切諸佛菩薩等十不
可說無漏妙法。乃至一切世間善不善身口
意業行等。此光明寶摩尼王。若善用。一剎那
中究竟無上菩提。若不善用。一剎那中招無
出期苦。五口。此雨能分別演說十佛剎塵數。
佛菩薩十不可說三業行。十無盡諸眾生所有
邪正等法。此光明寶摩尼王。若善用。一剎那
中究竟無上菩提。若不善用。一剎那中招無
出期苦。二者。上左方摩尼。一一摩尼。周遍十
不可說法界。能雨十不可說天衣天饌華香
等。種種莊嚴雲。此光明寶摩尼王。若善用。一
剎那中究竟無上菩提。若不善用。一剎那中
招無出期苦。三者。上右方五摩尼。如左方亦
爾。四者。下方左五摩尼。雨能令飛行十方不
可說十無盡法界虛空界佛國土海。歷事諸
佛。承給供養。以此無礙神足。一剎那中。遍至
十不可說一切眾生界。示教利喜。迴向佛道。
無疲無厭。此光明寶摩尼王。若善用。一剎那
中究竟無上菩提。若不善用。一剎那中招無
出期苦。五者。下方右五摩尼。雨無盡寶。如左
亦爾。如上所說。一一身分中法界。法爾十重
重。十無盡。不可窮極。如不思議品云。一切法
界虛空等世界。悉以毛端周遍度量。一一毛

端處。於一一念中。化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
塵等身。乃至一一法中。說不可說不可說佛
剎微塵等名句文身。充滿法界。一切眾生。無
不聞者。盡一切未來際劫。常轉法輪等。此則
處以毛端。該於法界。時以剎那。盡於劫海。謂
於此處頓起業用。謂於此時常起業用。此亦
不待因緣。諸佛法爾。六者。全身五摩尼者。若
善用。名金剛輪。若不善用。名地獄猛火輪。上
方摩尼者。名日月星宿摩尼。若善用。不起風
雷雲霧。若不善用。現種種不吉祥事。其餘四
摩尼。總名拒敵劍輪。七者。五大五摩尼。總名
莊嚴佛國土。成就眾生。八者。五內摩尼。此有
十義。一名因陀羅網。體備五珠者。重重無盡
義。二名錠光頗梨。如頗梨鏡。頓現萬像故。三
名圓鏡。普現諸法。無分別義。此二鏡。二名一
義。四名滿月。清涼解脫義。息煩惱焰故。五名
烈火。令無遺餘義。如劫火故。六名金剛杵。拒
敵義。破煩惱軍故。七名閻浮金。無鑛無價義。
八名無價摩尼。雨寶無量。亦無類義。九名無
畏印。如持世間大王印。隨所至處得無畏故。
十名大日如來。奪千電烈宿。百千億十不可
說日月光明義。又因陀羅網者。約喻說。網主。
即天主。由宿世十不可說劫。歷事供養諸釋
梵王。是故得此果報。以此寶網。莊嚴天宮殿。
以化諸天眾。悉令知一切善惡業報。諸天眾
見此事已。皆悉不放逸。令勤行精進。乃以此
網。令類知十無盡重重法界法門。故顯其體
德。備五珠者。如是無盡五珠。五五為部。其
數無量。何故得如是依報莊嚴者。由一念中。

如是以十無盡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分法
身等。乃至演說十不可說十無盡法門海。熏
修自身心故。得如是十無盡依報。所有世界
海中十不可說諸天眾。皆悉流入大日毘盧遮
那果海中。如一念。一切中亦如是。不可窮盡。
此皆去情思之。是名體德備五珠也。五珠者。
白珠.赤珠.青珠.黃珠.黑珠。一為本法。攝餘
四珠。如舉一為本法。餘四隨舉為本法亦如
是。又白珠中餘四現。及本白影。影。又影現。如
白珠現。影中。又影現。一切珠亦如是。如是十
重重。十無盡。不可具說。又諸眾生所造作業
影現。善惡無記現。又無漏聖人所證因果。上
中下位分。於中皆具現。如天珠中現。一切宮
殿樓閣。柱楹梠桷現如是。是時諸天。見此事
已。深起慈悲心。救護心。三業中不作惡心。勤
行精進。不敢放逸。又此五色珠中。隨眾生業
影現。白中。天清淨業現。赤中。無記業現。青中。
餓鬼畜生業現。黃中。人間種種輪轉不相捨
離世善業現。黑中。地獄種種苦業現。乃至十
方諸佛八相成道。靡不於中重重影現。心等
五色珠因陀羅網亦如是。於中有業識細相。
轉識中相。現。識麁相。目見可貪色時。眼脈走
黃。黃熏隨五摩尼黃色現。是名貪業現五道
業作。目見可瞋色時。目脈走青。青熏隨色摩
尼青色現。是名瞋業現五道業作。目見可善
可惡不識不知色時。目脈走黑。黑熏隨色摩
尼黑色現。是名癡業現五道業作。純白色時。
此諸天業現。表而可知。約實而言。一一業中
皆具一切。如是重重無盡。即德用自在門。是

根本因陀羅尼。並是實義。非變化成。此是如
理智中如量境界也。皆是法性實德。法爾如
是。十重重藏。十無盡藏。此約圓教法以十數
顯重重。亦以十數顯無盡。又此天網能現一
切影。即是意業。能雨一切寶。即是身業。能出
一切音聲。即是口業。然一切諸法。皆從果海
中出。然還無不歸於果海中。約實而言。至意。
此中在者。正此果海之文處。此中有三。一德
用自在。如珠喻。二知根海。三如根五用。如前
已辯。此知根海一種。能知者。有三種人。一佛。
二菩薩。聲聞。緣覺。三凡夫。云何根海。謂大日
毘盧遮那智藏海。此海中有三種波。此上三
種人。次第能知。此海本來寂。云何生波浪。
由忽爾念無明風。起於波浪。云何波相。此無
明風動智藏海。中生波浪。譬如以鐺盛清水。
初置火邊。初時細動。有如粒子。漸大動。有如
細流。漸大動。有如涌騰。然此自然隨風之色。
或得破種種穀。破諸草木。或滋萌五穀。成熟
一切果實。若欲起此風時。最初雲霞於外顯
現。然後起大風。若此拔草木根栽。及諸五穀。
海上起黑雲。若此破五穀一切果實。不拔草
木根栽。海上起青雲。若此成熟五穀。滋萌一
切華草。海上起白黃雲。若此非善非惡。海上
起慶色赤雲。由此三種能。知若此極細。一船
師所知。若此中。二船師所知。若此極麁相。於
上現。凡夫所知。如是毘盧遮那智藏海中。有
三風三波。祕密難知。良以一切眾生自心處
內有八辦和合
成蓮華。此蓮華中有正遍知海。是名毘盧遮

那智藏。亦名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此海有三
種波者。一業相。二轉相。三現相。然此蓮華
藏海。有二種門。一大藏金剛門。二差別金
剛門。然凡夫華未開發。聖者華已開發。此未
開發華蕚上有九孔。名差別金剛門。此華莖
上有一大孔。是名大藏金剛門。凡眾生業將
起。從大藏門風起。飄動心海。乃至涌出差別
門中已。後。眼等五根面上。乃至諸根中周流。
不知手舞足踏。手擎足擾動。初發微細。是名
業相。諸佛境界。次漸麁涌出差別門。未現面
貌。是名轉相。諸菩薩聲聞緣覺境界。後於諸
根貌面中。顯現善惡相極麁。是名現相。諸凡
夫境界。若諸佛現在一剎那中。了知十世九
世無礙。如一剎那。一切剎那亦爾。是名知
根海。又若網所張處。謂諸宮殿。若配法者。
宮殿即是支末因陀羅。無盡。五體德備五珠。
即是根本因陀羅。若祕密釋者。此天主因陀
羅。乃是一切眾生身中實性。往昔由與毘盧
遮那如來。俱同一因。及諸釋師子。俱同一善根
故。又此十不可說一切諸天眾。此皆謂諸十
不可說同類。十無量異類。清淨緣慮心是也。
其餘一切不可說所現雜染業影。一切皆欲
界。一切雜染心是也。又云。圓融國土。差別世
界海等種種境界。不在心外。此有師子臆中。
五華藏互交踄入。十重重十無盡。由逆順成
十華藏。猶如因陀羅網互現影故。又云。五華
藏者。過多不六。減少不四。一切五部。准此可
知。類八五相。亦復如是。五華藏者。即五色蓮。
一白蓮.二赤蓮.三青蓮.四黃蓮.五黑蓮.是

五蓮華。皆悉由無生法忍所起。從大悲胎藏
所生。此華相色。即師子臆中五種色大蓮華。
此即經中所說師子勝相國是也。一約世間
之五行方處釋色相者。一者肺華。三葉。白色。
似半月。二者心華。赤色。有三角。三者肝華。
八葉。青色具五色。四者脾華。一葉。黃色。有四
隅。五者腎華。八葉。黑色。二約五大者。一風。
黑色。似半月。二火。赤色。三角。三空。青色具
五。四地。黃色。四方。五水。白色圓。

問。何故所
配初後相違耶。

答。肺名金。金者西方白。良由
肺內有息風。故名風。腎名水。水者北方黑。良
由有腎為水。能形物體。性不相違也。此五華
藏。若異體。謂諸華各各差別。若同體。謂住一
遍應故。諸華中。各皆由一華遍應多華故。各
多華全為其一華。是故能有多箇一華。然彼
多一華。由本一華應多華故。雖有多一華。然
彼多一華。與本一華。體無差別故。是故名同
體。以諸緣起門內有三義故。一不相由義。謂
具自德故。二相由義。謂差別故。三無礙義。不
可說故。乃至由此緣起是法界家實德故。普
賢境界具德自在無障礙故。即是圓滿教主
大日毘盧遮那如來。以如是圓滿鎔融廣大
身。於如圓滿鎔融廣大蓮華藏莊嚴世界海
中。攝其餘樹形等圓滿鎔融廣大世界海。以
如是圓滿鎔融廣大十不可說法界海為境界。
坐如是圓滿鎔融廣大蓮華藏半月形。摩尼師
子座。示如是圓滿鎔融廣大無盡攝生威儀
身雲。差別業用無邊無邊。如是重重無盡無
盡。而如來無來往。無功用。此皆海印三昧中

炳然顯現故。亦法界法爾。故能如是。如摩尼
雨寶。天鼓出音。雖無功用。所作得成就。如是
所現雖廣大。而論時不過一剎那。論處不出
一塵。如是一切。皆一剎那所現。如一剎那。一
切剎那中亦如是。如一塵。一切塵中亦如是
也。故知是心大海中。有大菩提心。龍無邊無
盡。是心所有一切法無邊無盡。故名閻浮提
中人之力所不能受持。如海雲比丘所持性
起一品。雖須彌山聚筆。四天下塵數四海墨。
不能書者。良由是心性無盡故。智者不須遠
求矣。

問。何故蓮唯八葉。

答謂三乘果德。體周
照。而用未周。故云八葉耳。若化。周塵道中。德
滿十方。乃名十葉。今約少分。四攝四無量。故
名取八也。一葉表一實。五葉表五乘。又心內
辦正八。和合為蓮華體。故名八葉。又一切凡
夫心處。雖未能自了。其內心亦自然而有八
辦。合成蓮華形。今但視照此心。令其開敷。即
是三昧實故。若視此心八葉之華。即得與理
相應。此八葉者。四方即是表四攝。四隅即表
如來四智。此華本來無生。即是菩提心。當知
一切法門。皆是從心而所有也。若解是者。心
華自然開。能見佛。如云心開意解。即此義也。
開心者。即入無生門也。又心內有四種摩尼。
一者月藏。即是聲聞人。月者清涼義。由有息
煩惱焰暑氣。故名戒月藏。二者日藏。即緣覺。
日即慧義。以大利慧。能乾十二因緣大河。故
名慧日藏。三者萎華寶。即菩薩。三藏總持。辯
才無邊。可得佛果寶故。菩薩如愚如朴。凡夫
不知為知。如新淨華。菩薩知為不知。如萎華。

故名萎華寶。四者寶淨。即諸佛是也。摩尼
寶清淨光明成就。故名寶淨。此中諸寶。凡夫
愚癡。不實。實不能知。須試。而後能知實實
也。譬如有伽陀羅等。四種炭火。投於其中可
試。以月藏投火中。雖不出。出俱變色。以此當
知非真寶。又以日藏投火中。火中則變。出
則歸本色。以此當知非寶。又以萎華寶投
火中。雖不出。出俱不變。假使不變。猶雨寶
有失。以此當知非勝寶。又以寶淨摩尼寶投
火中。雖不出。出俱不變。又雨寶無盡。初二寶
為下寶。中一寶為中寶。後一寶為勝寶。如是
心內四種真摩尼。試實不實。何以得知。有無
量四魔。以聲聞投小叫喚地獄中已。雖不出。
出俱生疲厭心。以此當知下劣性。又以緣覺
投大叫喚地獄中已。於其中則生疲厭心。出
則得本心。又以菩薩投火燒熱地獄中。雖不
出。出俱不變。而恭敬善知識處漸有闕。由是
當知。雖不變少有失乎。又以佛投阿鼻大地
獄中。雖不出。出俱不變。亦無怖畏心。亦復
供養善知識。度諸眾生。示現八相而不休息。
常於諸道中。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無疲厭
心。譬如輪王寶馬。一剎那周行四天下。而復
於一切時中。一切剎那中。周行塵方不生疲
厭。又云。一切諸眾生從本以來。同一實性
相。覺時不增。迷時不減。不問凡聖。唯此一
大日毘盧遮那之善巧性相。及妄念時不改。
凡夫時善惡無記。種種一切煩惱妄想。所見
種種一切諸法。國土山河。沙石瓦礫。樹木叢
林。群獸雌雄。卵㲉
窟穴相奪。人間男女。偷盜劫掠。貪財貪色。貪
名貪利。互相殺奪。乃至已生當生現生。一切
惡法性相。乃至一切諸善法。已作當作現作。
乃至璧玉金銀。赤白銅鐵珠珍珂貝。一切華
香幡蓋。宮殿樓閣。凡一切諸所用物像。皆此
大日毘盧遮那度生德用。全此法界身雲。何
以故。若離此相已外。諸佛以何方便。化度一
切眾生類。是故法界一法。皆諸佛法。然一切
凡夫違諸差別相。起種種異見。由不知忽爾
無明。計種種異見。如經中所說。依正論釋。但
是一善巧方便。盤迴屈曲。成所依華藏。於一
一華葉中顯十佛。令知。相雖萬差。皆是毘盧
遮那十身所作。十身差別。機感多端耳。又緣
起陀羅尼有二。一淨緣起。如清渚起波。二染
緣起。猶濁河鼓浪。清濁雖異。濕性無差。如淨
緣返流聖地之中。染緣隨流凡境之內。凡聖
雖別。一心湛然。此猶約迷悟似分。若直了一
心。全成性起。無復凡聖之號。曷有清濁之文。

問。所云五根作用。皆稱光明寶摩尼王。悉
能雨寶。凡夫根器。亦如是耶。

答。經云。六自
在王常清淨。所以稱王。王是自在義。是以眼
根任運觀色。自在無礙。經云。譬如眼光。照了
前境。其光圓滿。得無增愛。又常在現量。本性
不遷。豈非如王常得自在。所稱摩尼者。是雨
寶義。如云。應眼時。若千日。萬像不能逃影質。
豈非雨寶義。又云。眼門放光。照破山河大地。
豈非放光義。則玄鑒無遺。幽微洞察。五根隨
用。亦復如是。乃至意根一念千里。無有障礙。
如云。應意時。絕分別。照燭森羅終不歇。透過

山河石壁間。要且照時常寂滅。故知六根不
惡。還同正覺。智者無為。愚人自縛。可謂身
之寶藏。心之明珠。不說不知。空沈苦海。先聖
悲愍。意在於斯矣。又所陳法喻。為未信之人。
此是世間摩尼。況我心之雨寶。如將大海。比
我心之宏深。且摩尼是質礙之色法。豈同丹
臺無盡之法財。大海是有限之波瀾。寧等靈
源不窮之性水。乃略況於少分。可謂天地懸
殊。尋萬丈而未得毫釐。指百分而纔言一二。
切忌自屈。不肯承當耳。八託事顯法生解門
者。華嚴經云。百千億那由他不可說。先住兜
率宮諸菩薩眾。以從超過三界法所生。離諸
煩惱行所生。周遍無礙心所生。甚深方便法
所生。無量廣大智所生。堅固清淨信所增長。
不思議善根所起。阿僧祇善巧變化所成就。
供養佛心之所現。無作法門之所印。釋曰。此
上併出因也。又云。出過諸天諸供養具。供養
於佛者。即說多果也。次一因成一果。經云。以
從波羅蜜。所生一切寶蓋。於一切佛境界清
淨。所生一切華帳。無生法忍。所生一切衣。乃
至解諸法如夢歡喜心。所生佛所住一切寶宮
殿。既以無生。忍唯生於衣等。故云。一因一
果。後一因成多果。謂但舉無生為因。總生諸
果故。經云。無著善根。無生善根。所生。一切寶
蓮華雲。一切堅固香雲。一切無邊色華雲等。
隨一事即是無盡況一事皆是稱性故。皆即
是無盡法界。但隨一義。以名目之。如顯可重
圓明。即名為寶。若云自在。即稱為王。若為潤
益。即名雲等。故金色世界。即是本性。彌勒樓

閣。即是法門。勝熱婆羅門火聚刀山。即是般
若。無分別智等。皆其事也。故一一事。即具無
盡之法。故立具足無盡之德。不出於此。九。
十世隔法異成門者。以時無別體。依華以立。
一念該攝。十世融通。所以如見華開。知是芳
春。茂盛結果。知是朱夏。彫落為秋。收藏為
冬。皆因於物。知四時也。又一念九世成十世
者。九約於義。一約實體。體用相融故。常九常
一無有障礙。體用相奪。離九一相。故同果
海。令時融通。無礙自在。略有四重。一相泯
俱盡。二相與兩存。三相隨互攝。四相是互
即。初中以本從末。唯事而無理。以末歸本。
唯理而無事。二中全事之理。非事。故一相
無時。全理之事。非理。故九世不亂。三中由隨
事之理故。令一時能容一切時。由隨理之事。
故。令一切時隨理入一時中。多一反上。互
入可知。四中由即理之事故。令一時即一切
時。由即事之理故。令一切時即一時故。唯
理。無物可相即入。唯事。相礙不可即入。要以
事理相從無礙。方有即入。思之可見。又如
善財一生能辦多劫之行者。如毘目仙人執
手。既善友力。瞬息之間。或有佛所。見經不
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劫修行不倦。何得
一生不經多劫。仙人之力。長短自在故。如世
王質。遇仙人碁。令斧柯爛。三歲尚謂食頃。既
能以長為短。亦能以短為長。如周穆隨於幻
人。雖經多年。實唯瞬息。故知世法佛法。俱不
可思議。世法尚不可量。何況佛法。不應以長
短之時。廣狹之處。定其旨也。十主伴圓明具

德者。華嚴現相品云。眉間出勝音菩薩。與
無量諸眷屬俱出。即人眷屬。佛放眉間。光
明。無量百千億光明以為眷屬。即光明眷屬。
又法界修多羅。以佛剎微塵數修多羅。而為
眷屬。即法眷屬。故隨一一皆有眷屬。若以
餘經望。但為眷屬。不為主伴。今言眷屬者。
約當經中事。以為眷屬。眷屬即伴。故證主伴。
此華事十玄。例於餘事。舉華既爾。一塵等事
亦然。華上十門。唯約事說。謂華事上一切事。
同時具足事。廣狹無礙事。一多事。乃至主伴
事。此事華既帶同時十義。又具餘教義等十
門。謂事上有教義。同時具足教義。廣狹教
義。一多乃至主伴教義。又教義至感應。各有
同時等。為百門。以事所依。例餘所依。謂事法
既有百門。二教義為百門。乃至感應具百門。
故有千門。如教義等有此千門。以所依例能
依門。亦成千門。謂前以所依體事為首。今以
能依玄門為首。謂同時門中。具同時教義。同
時事理。同時境智。乃至同時感應。故有十門。
同時門中。具廣狹等。其廣狹等。有廣狹教義
等。故成百門。二廣狹具百。例同時門。三相入
門具百。四相即門具百。乃至第十主伴門具
百。故成千門。然其後千不異前千。但互舉為
首。而成異耳。若重重取之。至於無盡者。結成
無盡。言重重取者。謂如初一門中具十。十中
取一。此一亦須具十具百。具千。以不相離故。
如一既爾。千門各十亦然。則具十千。十千
之中隨取其一亦具十千。如一千錢共為緣
起。一錢為首。則具一千錢。餘亦如是。則有

千千。千千之中隨取其一。亦具千千。故至無
盡。又重重者。一事之中亦有多境。一智之中
復有多智等。更相涉入。亦無盡也。以是具德
無盡法門。唯普眼境界。上智能入。故當勤修。
必成大益。

問。如何是十玄門安立所以。

答。本是一心真如妙性。無盡之理。因體用卷
舒。性相即入。理事包遍。緣性依持。義分多種。
略即六相。廣乃十玄。乃是諸佛菩薩德相業
用。一行一法。皆具十玄。悉入宗鏡之中。一心
無盡之旨。如華嚴演義云。一同時具足相應
門。以是總故。貫於九門之初。二廣狹門。別中
先辯此者。是別門之由。由上事理無礙中事
理相遍。故生下諸門。且約事如理遍故廣。不
壞事相故狹。故為事事無礙之始。三由廣狹
無礙。所遍有多。以己望多。故有一多相容。相
容則二體俱存。但力用交徹耳。四由此容彼。
彼便即此。由此遍彼。此便即彼等。故有相即
門。五由互相攝。則互有隱顯。謂攝他他所見。
故。有相入門。攝他他無體故。有相即門。攝他
他雖存而不可見故。有隱顯門。以為門別故。
故此三門。皆由相攝而有。相入則如二鏡互
照。相即則如波水相收。隱顯則如片月相映。
六由此攝他。一切齊攝。彼攝亦然故。有微細
相容。七由互攝重重故。有帝網無盡。八由
既如帝網。隨一即是一切無盡故。有託事顯
法。九由上八皆是所依。所依之法既融。次
辯能依。能依之時亦爾。十由法法皆然故。隨
舉其一。則便為主。連帶緣起。便有伴生門。
又刊定記。分德相業用。各有十玄。德相十玄

者。一同時具足相應德。二相即德。三相在德。
四隱顯德。五主伴德。六同體成即德。七具足
無盡德。八純雜德。九微細德。十因陀羅網德。
二業用十玄者。一同時具足相應用。二相即
用。三相在用。四相入用。五相作用。六純雜
用。七隱顯用。八主伴用。九微細用。十因陀羅
網用。故知無有一法。不具無邊性德真如妙
用矣。是以此重玄門。名言路絕。隨智所演。以
廣見聞。唯證方知。非情所解。若親證時。悉是
現量之境。處處入法界。念念見遮那。若但隨
文義所解。只是陰識依通。當逆順境時。還成
滯礙。遇差別問處。皆墮疑情。如鹽官和尚。勘
講華嚴大師云。華嚴經有幾種法界。對云。略
而言之。有十種法界。廣而言之。重重無盡。師
竪起拂子云。是第幾種法界。當時低頭擬祇
對。次師訶云。思而知。慮而解。是鬼家活計。日
下孤燈。果然失照。出去。

問。諸總持陀羅尼
門。差別句義。數若恒沙。云何但於一心。悉皆
開演。

答離心無說。離說無心。舒則恒沙法
門。卷則一心妙旨。微塵經卷。盡大千而未展
全文。普眼法門。竭大海。而不書一偈。如忉利
天鼓。演莫測之真詮。雷音寶林。說無生之妙
偈。安養國內。水鳥皆談苦空。華藏海中。雲臺
盡敷圓旨。所以華嚴經云。譬如諸天有大法
鼓。名為覺悟。若諸天子行放逸時。於虛空中。
出聲告言。汝等當知。一切欲樂。皆悉無常。虛
妄顛倒。須臾變壞。但誑愚夫。令其戀著。汝莫
放逸。若放逸者。墮諸惡趣。後悔無及。放逸諸
天。聞此音已。生大憂怖。捨自宮中所有欲樂。

詣天王所求法行道。佛子。彼天鼓音無主無
作。無起無滅。而能利益無量眾生。阿彌陀經
云。復次。舍利弗。彼國常有種種奇妙雜色之
鳥。白鶴。孔雀。鸚鵡。舍利。迦陵頻伽。共命之鳥。
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五
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其土
眾生。聞如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斯則
皆是頓悟。自心。更無餘法。此一心法界。是諸
經通體故。如來所說十二分教。親從大悲。心
中之所流出。大悲心從後得智。後得智從根
本智。根本智從清淨法界流出。即是本原。更
無所從。無有法。離於法界而有。此一心門。是
一字中王。亦名一語。亦名一句。思益經云。如
佛所說。汝等集會。當行二事。若聖說法。若聖
默然。何謂說法。何謂默然。答言。若說法。不
違佛。不違法。不違僧。是名說法。若知法即是
佛。離相即是法。無為即是僧。是名聖默然。又
善男子。因四念處而有所說。名聖說法。於一
切法無所憶念。名聖默然。斯正說時心契法
理。即不說耳。明非緘口名不說也。如入佛境
界經云。佛言。文殊師利。諸佛如來。無有。人見。
無有人聞。無有人現在供養。無有人未來供
養。文殊師利。諸佛如來。不說諸法一。不說諸
法多。文殊師利。諸佛如來。不證菩提。諸佛如
來。不依一法得名。亦非多法得名。文殊師利。
諸佛如來。不見諸法。不聞諸法。不念諸法。不
知諸法。不覺諸法。文殊師利。諸佛如來。不
說一法。不示諸法。瓔珞經云。以一句偈。訓誨
八萬四千國邑。大集經偈云。無量智者佛

真子。數如十方微塵等。於無量劫諮問佛。不
盡如來一字義。又云。能以一字入一切法。為
眾生說。是名般若波羅蜜無涯際。總持經云。
是般若波羅蜜一語。能答萬億之心。首楞嚴
三昧經云。文殊言。若人得聞一句之法。即解
其中千萬句義。百千萬劫敷演解說。智慧辯
才不可窮盡。是名多聞。大涅槃經云。若見如
來常不說法。是名具足多聞。又云。寧願少聞
多解義理。不願多聞於義不了。即是入此宗
鏡。一解千從。雖廣引文。只證此義。上根一
覽已斷纖疑。中下再披方能具信。對根故爾。
非法合然。所以勝天王般若經云。佛復告善
思惟菩薩言。賢德天子。已於過去無量百千
億劫修習陀羅尼門。窮劫說法。亦無終盡。善
思惟菩薩白佛言。世尊。何等陀羅尼。佛言。
善男子。名眾法不入陀羅尼。善男子。此陀羅
尼過諸文字。言不能入。心不能量。內外眾法
皆不可得。善男子。無有少法能入此者。故名
眾法不入陀羅尼。何以故。此法平等。無有高
下。亦無出入。無一文字從外來入。亦無一
字從此法出。又無一字住此法中。亦無文字
共相見者。亦不分別法與非法。是諸文字。說
亦不減。不說無增。從本以來。無起造者。無
壞滅者。善男子。如文字。心亦如是。如心。一切
法亦如是。何以故。法離言語。亦離思量。本無
生滅。故無出入。是名眾法不入陀羅尼。若能
通達此法門者。辯才無盡。何以故。通達不斷
無盡法故。善男子。能入虛空者。則能入此
陀羅尼門。華嚴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

薩。應知如來音聲遍至。普遍無量諸音聲故。
應知如來音聲。隨其心樂。皆令歡喜。說法明
了故。應知如來音聲。隨其信解。皆令歡喜。心
得清涼故。應知如來音聲。化不失時。所應聞
者無不聞故。應知如來音聲無生滅。如呼響
故。應知如來音聲無主。修習一切業所起故。
應知如來音聲甚深。難可度量故。應知如來
音聲無邪曲。法界所生故。應知如來音聲無
斷絕。普入法界故。應知如來音聲無變易。
至於究竟故。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
音聲。非量非無量。非主非無主。非示非無
示。疏釋云。收上十聲。要不出三。約相則廣無
量。約體則無主宰。約用則有顯示。今並雙
非。以顯中道。謂莫窮其邊。故非量。隨機隨時。
有聞不聞。故非無量。多緣集。故非有主。純一
法界生故。非無主。當體無生。故無能示。巧
顯義理。故非無示。更以四句。明體用無礙。謂
一以用從體。由體無不在故。能令上十類聲。
皆遍一切。非唯遍聲。亦遍一切時處眾生如
來。法界等。雖復於色等皆遍。恒不雜亂。若
不等遍。則音非圓。若由等遍失其音曲。則圓
非音。今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差韻。方
成圓音。二以體從用。其一一音皆具含真性。
三用即體故。上十類聲皆不可得。唯第一義
永離所執故。法螺恒震。妙音常寂。名寂靜音。
如空谷響。有而即虛。若不即虛。非但失於一
音。亦不得圓融自在。四體即用故。寂而恒宣。
若天鼓無心而應一切。長風隨竅。萬吹不同。
若不遍同。非。但失於能圓。亦非真一。故經云。

一切眾生種種語言。皆悉不離如來法輪。何
以故。言音實相。即法輪故。是以眾生言音。皆
不出虛空性。以性無不在。則法輪遍一切處。
無有間斷。止觀云。觀心攝一切教者。毘婆
沙論云。心能為一切法作名。若無心。則無一
切名字。當知世出世名字。悉從心起。若觀
心僻越。順無明流。則有一切諸惡教起。所謂
僧佉衛世。九十五種邪見教生。亦有諸善教
起。五行六甲。陰陽八卦。五經子史。世智無道
名教。皆從心起。云何出世名教。皆從心起。寶
性論云。有一大經卷。如三千大千世界大。記
大千界事。如中。如小。四天下三界等大者。
皆記其事。在一微塵中。一塵既然。一切塵
亦爾。一人出世。以淨天眼。見此大經卷。而作
是念。云何大經在微塵內。而不饒益一切眾
生。即以方便。破出此經。以益於他。如來無
礙智慧經卷。具在眾生身中。顛倒覆之。不信
不見。佛教眾生修八聖道。破一切虛妄。見已
智慧與如來等。此約微塵附有為喻。又約空
為喻者。發菩提心論云。譬如有人。見佛法滅。
以如來十二部經。仰書虛空。宛然具足。一切
眾生。無有知者。久久之後。更有一人。遊行於
空。見經咄嗟。云何眾生不知不見。即便寫取。
示導眾生。云何寫經。謂令眾生修八正道。破
虛空等。修有多種。若觀心因緣生滅無常。修
八正道者。即寫三藏之經。若觀心因緣即空。
修八聖道。即寫通教之經。若觀心分別校計
有無量種。凡夫二乘所不能測。法眼菩薩乃
能見之。是修無量八正道。即寫別教之經。若

觀心即是佛性。圓修八正道。即寫中道之經。
明一切法悉出心中。心即大乘。心即佛性。自
見已智慧與如來等。又觀心即假即中者。即
攝華嚴之經。若觀心因緣生法生滅者。即攝
三藏四阿含教如乳之經。若觀心即空者。即
攝共般若如酪之經。若其觀心因緣生法。即
空即假即中者。即攝方等生酥之經。若但用
即空即假即中者。即攝大品熟酥之經。若用
即中觀心者。即攝法華開佛知見大事正直
醍醐之經。若用四句相即觀心。即有涅槃同
見佛性醍醐之經。又若觀因緣。又觀因緣即
是佛性。佛性即是如來。是名乳中殺人。若
觀析空。又觀析空即是佛性。佛性即是如來。
是名酪中殺人。若觀即空。又觀即空即是佛
性。是名生酥殺人。若觀假名。又觀假名即
是佛性。是為熟酥殺人。若觀即中。又觀即
中即是佛性。是名醍醐殺人。今通言殺人者。
取二死已斷。三道清淨。名為殺人。是名止觀
攝不定教。又心攝諸教有二。一者。一切眾生
心中。具足一切法門。如來明審照其心法。按
彼心說。無量教法從心而出。二者。如來往昔
曾作觀心。偏圓具足。依此心觀為眾生說。教
化弟子。令學如來破塵出卷。仰寫空經。故有
一切經教。一心止觀攝盡。華嚴經頌云。若
欲三千大千界。教化一切諸群生。如雲廣布
無不及。隨其根欲悉令喜。毛端佛眾無有數。
眾生心樂亦無極。悉應其心與法門。一切法
界皆如是。華嚴演義云。至聖垂誥。鏡一心
之玄極。大士弘闡。燭微言之幽致。雖忘懷於

詮旨之域。而浩汗於文義之海。蓋欲寄象繫
之迹。窮無盡之趣矣。故知非言無以立其文。
非文無以廣其義。非義無以窮其玄。夫得其
玄者。則宗鏡無盡之旨矣。旨既無盡。不說不
知。今為未知者言。不為已知者說。脫或諸宗
異執。見解差殊。或空有相非。大小各諍。斯
乃不窮理本。強說異同。入宗鏡中。勝負但息。
如析金枝段段俱金。猶截瓊枝。寸寸是寶。

問。信入此法。還有退者不。

答。信有二種。一。
若正信堅固。諦了無疑。理觀分明。乘戒兼急。
如此則一生可辦。誰論退耶。二若依通之信。
觀力麁浮。習重境強遇緣即退。如華嚴論云。
如涅槃經。聞常住二字。尚七世不墮地獄。如
華嚴經云。設聞如來名。及所說法。不生信解。
亦能成種。必得解脫。至成佛故。何故經言
第六住心。及從凡夫信位。猶言有退。此意若
為和會。解云。十信之中勝解未成。未得謂得。
便生憍慢。不近善友。不敬賢良。為慢怠故。久
處人天。惡業便起。能成就大地獄業。若一信
不慢。常求勝友。即無此失。若權教中第六住
心。可有退位。實教中為稽滯者。責令進修。如
舍利弗。是示現聲聞。非實聲聞。所作方便。
皆度眾生使令進策。如權教中第六住心。可
說實退。何以故。為權教中地前三賢。總未見
道。所修作業。皆是有為。所有無明。皆是折伏。
功不強者。便生退還。若折伏有力。亦不退失。
如蛇有毒。為呪力故。毒不能起。但於佛法中
種於信心。謙下無慢。敬順賢良。於諸惡人。心
常慈忍。於諸勝己者。諮受未聞。所聞勝法。奉

行無妄。所有虛妄。依教蠲除。於三菩提道。常
勤不息。夫為人生之法。法合如然。但不長
惡而生。何須慮退。華嚴疏云。深心信解常
清淨者。信煩惱即菩提。方為常淨。由稱本
性而發菩提心。本來是佛。更無所進。如在虛
空。退至何所。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29

夫既法輪遍一切處。無有間斷。常恒說者。云
何更逐會結集。說處不同。如華嚴九會之文。
法華三周之說。

答。廣略不等。皆為對機。以
一顯多。令入無盡。如華嚴指歸云。謂於一剎
那中。則遍無盡之處。頓說如此無邊法海。


云。准此所說。說華嚴會總無了時。何容有此
一部經教。

答。為下劣眾生。於無盡說中。略取
此等結集流通。故有此部。令其見聞。方便引
入無際限中。如觀牖隙。見無際虛空。當知此
中道理亦爾。視此一部。見無邊法海。故知若
提綱撮要。一塵尚含法界。一字即演無邊。豈
況九會三周之說乎。如是解者。則一時一切
時。一說一切說。

又問。若此多劫常恒說者。
何故如來有涅槃耶。

答。說此經佛本不涅槃。
法界品中開栴檀塔。見三世佛無涅槃者。又
以攝化儀之中。涅槃亦是說法攝生。與成道

說法無差別故。復次。舍那佛常在華藏。恒時
說法。元無涅槃。常住故。乃知出世涅槃。皆是
眾生自見。諸佛本不出世。亦不涅槃故。入宗
鏡中。自然二見俱絕。

問。法唯心說者。云何
教立五時。聽分四眾。

答。諸佛無有色聲功
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凡有見聞。皆是
眾生自心影像。則說唯心說。聽唯心聽。離心
之外。何處有法。如思益經云。梵天言。何故說
不聽法者。乃為聽經。文殊言。眼耳鼻舌身
意不漏。是聽法也。所以者何。於內六入。不
漏色聲香味觸法。乃為聽經。乃至梵天問。得
忍菩薩。汝等豈不聽是經耶。答。如我等聽。
以不聽為聽。古德云。如來演出八辯洪音。聞
者託起自心所現。如依狀貌。變起毫端。本質
已無。影像如在。群賢結集。自隨見聞。依所聞
見。結集自語。良以。離自心原。無有外境。離境
亦無內心可得。諸傳法者。非授與他。但為勝
緣。令自得法。自解未起。無以悟他。自解不從
他來。他解寧非自起。是故結集及傳授者。皆
得影像。不得本質。無有自心得他境故。是知
結集。乃是自心所變之經。至傳授者。傳授自
心所變之法。得影非質。思而可知。若能常善
分別自心所現。能知一切外性非性。此人知
見。可與佛同。所說之法。與佛無異。悟入自覺
聖智樂故。寶性論偈云。天妙法鼓聲。依自業
而有。諸佛說法者。眾生自業聞。如妙聲遠離。
功用處身心。令一切眾生。離怖得寂靜。佛聲
亦如是。離功用身心。令一切眾生。得證寂滅
道。又偈云。譬如虛空中。雨八功德水。到鹹等

住處。生種種異味。如來慈悲雲。雨八聖道
水。到眾生心處。生種種解味。釋曰。如天鼓聲。
應諸天所知之量。猶龍王雨。隨世間能感之
緣。證自法而不同。成異味而有別。法亦如是。
隨見差殊。於一乘而開出諸乘。從一法而分
成多法。華嚴探玄記云。緣起唯心門者。此上
一切差別教法。無不皆是唯心所顯。是故俱
以唯識為體。然有二義。一本影相對。二說聽
全收。初中通辯諸教。總有四句。一唯本無影。
如小乘教。以無唯識義故。達摩多羅等諸論
師。多立此義。二亦本亦影。如大乘始教。眾
生心外佛有微妙色聲等法。由聞者善根增
上緣力。擊佛利他種子為因。於佛智上。文義
相生。為本性相教。由佛此教增上緣力。擊聞
法者有流善根種子。聞者識上文義相生。為
影像相教。三十唯識論頌云。展轉增上力。二
識成決定。護法論師等。悉立此義。三唯影無
本。如大乘終教。離眾生心。佛果無有色身音
聲。事相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大悲大願。
為增上緣。彼所化根熟眾生。心中顯佛色聲
說法。是故聖教。唯是眾生心中影像。故經偈
云。一切諸如來。無有說佛法。隨其所應化。而
為演說法。又偈云。如來法身不思議。無色無
相無倫匹。示現色像為眾生。十方受化靡不
見。如是非一。龍軍。堅慧。諸論師等。並立此義。
四非本非影。如頓教中。非直心外無佛色等。
眾生心內所顯之佛。亦當相空。以唯是識。無
別影故。色等性離。無所有故。一切無言。無言
亦無故。是故聖教。即是無教之教。如經頌云。

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又密嚴經。明佛
常在法界。無出世等。龍樹等宗。多立此義。此
有四說。總為一教。圓融無礙。皆不相妨。以各
聖教從淺至深。攝眾生故。思之可見。第二說
聽全收者。亦四句。一離佛心外無所化眾生。
況所說教。是故唯是佛心所顯。此義云何。謂
諸眾生無別自體。攬如來藏以成眾生。然此
如來藏。即是智證為自體。是故眾生舉體。總
在佛智心中。經頌云。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
轉。又云。如來菩提身中。悉見一切眾生發菩
提心成等正覺。乃至見一切眾生皆已寂滅。
亦復如是。皆悉一性。以無性故。又頌云。三世
一切劫。佛剎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切虛妄
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顯。是故離佛心智。
無一法可得。二總在眾生心中。以離眾生。無
別佛德故。此義云何。謂佛證於眾生心中真
如成佛。亦以始覺同本覺故。是故總在眾生
心中。從體起用。應化身時。即是眾生心中
真如用大。更無別佛。三隨一聖教全唯二心。
以前二說不相離故。謂眾生心內佛。為佛心
中眾生說法。佛心中眾生。聽眾生心中佛說
法。如是全收。說聽無礙。是謂甚深唯識道理。
四或彼聖教俱非二心。以兩俱形奪不並顯
故。雙融二位無不泯故。謂佛心中眾生無聽
者故。眾生心中佛無說者故。兩俱雙辯二相
盡故。經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
聞無得。又經頌云。眾生所生不是生。亦無
流轉生死中。又經頌云。如來不說法。亦不
度眾生等。是故此四於一聖教圓融無礙。方

為究竟。華嚴演義問云。生佛約體雖同。相用
自別。豈得全同。釋云。從體起用。用不異體。體
既眾生之體。用豈離於眾生。故依體起用。即
是眾生心中真如用大。更無別佛。若爾。起信
論中已有此義。何以獨明華嚴為別教耶。釋
云。起信雖明始覺本覺不二體相用三大攸
同。而是自心各各修證。不言生佛二互全收。
是則用起信之文。成華嚴之義。又說聽全收。
生佛相在者。略舉二喻。一者。如一明鏡。師弟
同對說聽。以師取之。即是師鏡。弟子取之。是
弟子鏡。鏡喻一心。師弟喻生佛。是謂弟子
鏡中和尚。為和尚鏡中弟子說法。和尚鏡中
弟子。聽弟子鏡中和尚說法。諸有知識。請詳
斯喻。此喻猶恐未曉。又如水乳和同一處。而
互為能和所和。且順說聽。以能和為說。所
和為聽。且將水喻於佛。乳喻眾生。應言乳
中之水。和水中之乳。水中之乳。受乳中之水。
雖同一味。能所宛然。雖能所宛然。而互相在。
相遍相攝。思以准之。又眾生心中佛者。此明
眾生稱性普周。而佛不壞相在眾生心內。言
為佛心中眾生說法者。此明佛心稱性普周。
而眾生不壞相在佛心內也。更無別理。但說
聽之異耳。是知一切眾生語言。皆法輪正體。
若離眾生言說。即佛無所說。先德云。若離方
言。佛則無說。聖人無心。以萬物心為心。聖人
無身。亦以萬物身為身。即知聖人無言。亦以
萬物言為言矣。華嚴論云。一切凡聖境界莊
嚴果報。以為教體。此乃見境發心。不待說故。
見惡厭之。見善樂之。總能起善故。又一切

法無非佛事故。又以一切法自性清淨以為
教體。以觀察力心契自相應故。不待說故。又
以行住坐臥四威儀以為教體。見敬發心。不
待語故。肇論云。為莫之大。故乃反於小成。施
莫之廣。故乃歸於無名。何謂小成。通百千恒
沙之法門。在毛頭之心地。何謂無名。形教遍
於三千。無名相之可得。故須宗說雙通。方成
師匠。所以經偈云。宗通自修行。說通示未悟。
真覺大師云。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
空。宗通是定。說通是慧。則宗說兼暢定慧雙
明。二義相成。闕一不可。如法華經云。定慧力
莊嚴。以此度眾生。又昔人頌云。說通宗不通。
如日被雲朦。宗通說亦通。如日處虛空。故知。
若先了宗。說則無過。故法華序品偈云。又見
諸菩薩。知法寂滅相。各於其國土。說法求佛
道。又凡有詮表形於言教者。皆是明心。不詮
餘法。或言廣大自在。此約德相以明心。或言
寂滅無為。此約離過以明心。乃至或說事。是
心之事。或說理。是心之理。故云千經萬論。皆
是言心。豈止宗鏡耶。如法華經云。為一大
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凡言大者。莫越於心。於
五大之中虛空最大。尚為心之所含。故首楞
嚴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云。寂
照含虛空。此大非對數量稱大。又非形待稱
大。故云一大事。又此一非一。如法句經頌云。
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一亦不為一。為欲
破諸數。是知諸佛出世。祖師西來。皆明斯旨。
非為別事矣。起信鈔云。一心該於萬有。萬有
不出一心者。此但意在出體。不在收於萬法。

恐存物外之見。故總該之。然諸教中。皆說萬
法一心。而淺深有異。今約五教。略而辯之。一
愚人法聲聞教。假說一心。謂世出世間染淨
等法。皆由心造業之所感故。若推徵。則一心
之義不成。以立前境。故云假說。二大乘權
教。明異熟賴耶以為一心。三界萬法唯識變
故。三終教。說如來藏以為一心。識境諸法皆
如夢故。四頓教。泯絕染淨以說一心。為破諸
數假名故。五圓教。總該萬有以為一心。事理
本末無別異故。如上所說。前淺後深。淺不
至深。深必該淺。所以宗鏡雖備引五教一心
證明。唯指歸圓教一心。總攝前故。又如鈔云。
一心為如來所說法之根本者。蓋緣如來依
此一心而成就故。是則信解行證。皆依此心。
從微至著。未甞離此。若離於心得成佛者。無
有是處。離此有說者。皆外道教也。所以起
信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疏
釋云。辯法功能。以其此心體相無礙。染淨同
依。隨流返流。唯轉此心。是故惹隨染成於不
覺。則攝世間法。若不變之本覺。及返流之始
覺。則攝出世間法。此猶約生滅門中辯。若約
真如門者。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如上所指。
盡理無過。然一切染淨之法。法無自立。唯心
所轉。是知因心成法。法豈非心。所依既全是
心。能依何得有異。以能依從所依起故。如波
從水起。器自金成。本末皆同。體用無際。法苑
義林云。遍詳諸教。所說一切唯識。不過五種。
一境唯識。阿毘達磨經頌云。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如是
等文。但說唯識所觀境者。皆境唯識。二教唯
識。由自心執著等頌。皆教唯識。三理唯識。三
十頌云。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
無。故一切唯識。如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
識。四行唯識。菩薩於定位等頌。四種尋思如
實等。皆行唯識。五果唯識。佛地經言。大圓鏡
智。諸處境識皆於中現。又如來功德莊嚴經頌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
鏡智相應。如是諸說。唯識得果。皆果唯識。此
中所說境教理行果等。五種唯識。總攝一切唯
識皆盡。然諸教中就義隨機。於境唯識種種
異說。或依所執以辯唯識。楞伽經頌云。由自
心執著。心似外境現。以彼境非有。是故說唯
心。但依執心虛妄現故。或依有漏以明唯識。
華嚴經云。三界唯心。就於世間說唯識故。或
依所執及隨有為。以辯唯識。三十頌云。由假
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依識自體
起。或依有情以辯唯識。無垢稱經云。心清淨
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或依一切
無有諸法。以辯唯識。解深密經云。諸識所緣。
唯識所現。或隨指事以辯唯識。阿毘達磨論。
引契經頌云。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隨指
一事辯唯識故。如是等說無量教門。類攝諸
教理義盡者。唯第五教。總說一切為唯識故。
乃至辯名離合會釋者。離者別也。合者同也。
諸經論各各別說諸觀等名。今合解云。但是
唯識之差別義。非體異也。一名有三十二類。
華嚴等經中遮境唯識。名為唯心。辯中邊論。

遮邊執路。名為中道。般若經中明簡擇性。名
為般若。法華經中明究竟運載。名曰一乘。此
之四名。通能所觀。若約真俗境觀者。正智唯
真。加行後得。並通真俗。若言證者。後得唯俗。
勝鬘經中。遮餘虛妄。名一實諦。顯法根本。亦
名一依。由空而證。又是空性。亦名為空。彰
異出纏。顯攝佛德。佛從中出。名如來藏。明體
不染貞實法性。名自性清淨心。功德自體。亦
名法身。能出四乘。能入二乘。亦名一乘。與法
華一乘別。無垢稱經。遮理有差別。名不二法
門。大慧經中。表無起盡。亦名不生不滅。涅槃
經中。彰法身因。多名佛性。離縛解脫。亦名涅
槃。楞伽經中。表離言說。名不思議。瑜伽等中。
顯不可施設。名非安立。攝大乘等。顯此遍常
等。名圓成實。對法論等。明非妄倒。名曰真
如。此之十五類名。唯所觀理。唯真智境。恐
文繁廣。略舉爾所。非更無也。謂諸法界。法性。
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
法位。真際。虛空界。無我。勝義不思議界等。乃
至瑜伽論中。施設非施設淺深異故。名為安
立非安立諦。即勝鬘經有作四聖諦。無作四
聖諦。涅槃經中。亦名勝義世俗二諦。乃至解
深密等。顯一切法有無事理種類差別。名為
三性。顯三俱無遍計所執。亦名三無性。又瑜
伽等中。明離繫之方便。亦名三解脫門。表印
深理。名三無生忍。大智度論。顯示差別。名四
悉檀。諸論以後觀細。亦名四如實智。仁王經
中位別印可。亦名五忍。如是一切。雖異名說。
皆是此中唯識境智差別名也。又或說因果

體。俱一識作用。成多。一類菩薩義。或因果俱
說二。決擇分中有心地說。謂本識及轉識。
或唯因說三。辯中邊論頌云。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或因果俱說三。三十唯識論云。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多異熟性。故偏說
之。阿陀那名。理通果。或唯果說。四佛地經等。
說四智品。或因果俱說六隨順小
乘經中說六識。或因果俱說七。諸教說七心
界。或因果俱說八。謂八識。或因果合說九。楞
伽經第九頌云。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此
依無相論同性經中。彼取真如為第九識。真
一俗八二合說故。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為第
九。染淨本識各別論故。所依本故。第九復名
阿末羅識故。第八染淨別說。以為九也。如是
所說。諸識差別。一往而論。依成唯識論云。八
識自性。不可言定異。因果性故。無定性故。如
水波故。亦非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起
滅異故。熏習異故。楞伽經頌云。心意識八種。
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如是
一切識類差別。名為唯識。此幻性識。若加行
觀。唯共非自。若後得觀。自相觀。一一依他。各
各證故。如上所引。是知諸佛所證。菩薩所修。
若教若理。若因若果。若行若位。乃至世間出
世間。一切萬法。無有纖毫一法不是心者。宗
鏡大旨。見聞信向之者。如寶印所印。明鏡所
照。可永絕纖疑矣。但一切毛道異生。或居
不定聚者。習性易染。猶如白絲。如孟子云。
人性猶湍水。決東則東。決西則西。猶如尺
蠖。食黃而身黃。食蒼而身蒼。且八識藏中。十

法界種子具有。隨所聞法。即發起現行。若聞
宗鏡之文。即熏起佛乘種子。然須染神入心。
窮源見性。不俟耳入口出。但記浮言。如荀卿
子云。君子之學。入乎神。著乎心。布乎四支。
動靜皆可為法。小人之學。入乎耳。出乎口。
口耳之間則四寸耳。何足美七尺之軀者也。

問。十方諸佛無盡教海。廣大無邊。云何於
十帙之中。而言搜盡。

答。若歷事廣分。言過
無窮之教海。若撮其妙旨。理盡百卷之要文。
一言已達其原。況乎十帙。以無量經教。皆是
一心。所以法華經云。種種言詞。演說一法。如
傅大士行路難云。君不見。心相微細最奇精。
非作非緣非色名。雖復恬然非有相。若凡若
聖己之靈。此靈無形而常應。雖復常應實無
形。心性無來亦無去。緣慮流轉實無停。正覺
覺此真常覺。方便鹿苑制尊經。又云。能知此
心無隔礙。生死虛妄不能羈。而此一心皆悉
具。八萬四千諸律儀。思益經云。譬如大火。一
切諸焰皆是燒相。如是諸善男子。所說法。皆
入法性。故知一切凡聖所有言說。皆入宗鏡
之中。終無異法。所以經偈云。麁言及細語。皆
歸第一義。乃至前後橫竪之說。廣略之文。一
一皆為引入第一義中。若實入其中。則佛法
皆平現。不用記一字。念盡一切經。不用解
一法。會盡無邊義。不用說一句。常轉正法輪。
不用舉一步。遍參法界友。何者。若記得。是想
邊際。若解得。落意根中。若說得。是辯才門。若
參得。墮外學地。並不于自己事。宗鏡中不收。
如手撮虛空。徒勞心力。所以迎之不見其首。

隨之不見其後。存之一一皆空。亡之處處咸
有。故志公和尚云。佛祖言。外邊事。取著元來
還不是。作意搜求實勿蹤。生死魔來任相試。
先德云。第一不得於一機一教邊。守文作解。
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我宗門中不論此事。
但知自心即休。不更用思前慮後。又偈云。千
般比不得。萬種況不成。智者不能知。上賢亦
不識。

問。既談無言之道。絕相之真。云何
遍引言詮。廣明行相。

答。非言何以知乎無
言。非相何能顯乎無相。華嚴經偈云。了法不
在言。善入無言際。而能示言說。如響遍世間。
淨名經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不言不說。故
云當如法說。又云。無離文字說解脫也。法華
經偈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
故。為五比丘說。又偈云。又見菩薩。安禪合掌。
以千萬偈。讚諸法王。斯皆以無言顯言。言顯
無言也。又華嚴經頌云。佛以法為身。清淨如
虛空。所現眾色像。令入此法中。又偈云。色
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
通力。金剛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斯
皆以相顯無相也。則無言不礙言。無相不礙
相。故知無言即言。曾無別體。相即無相。豈有
異形。故經偈云。無中無有二。無二亦復無。三
界一切空。是則諸佛見。且諸佛見中。寧立有
無同異見耶。故先德云。是以佛證離言。流八
音於聽表。演大藏於龍宮。故知至趣非遠。功
行得之則甚深。言象非近。虛懷體之而目擊。
言絕之理而非絕。繁興玄籍而非興。故即言
亡言也。所以無言之言。橫分教海。非有之有。

高立義天。如唯識疏序鈔釋云。疏云。無言
之言風警。非有之有。波騰。此四句疏文。前二
句顯佛本質教。後二句顯聞者影像教。何者。
謂佛說之教。離心無體。名為無言。從心現故。
名之為言。此為能擊發。如似風警。即佛於利
他後得智上。有三乘十二分教。蔟然顯現。即
與眾生為增上緣。欲令聞者識上有文義相
生。故云無言之言。風警也。非有之有。波騰者。
即聞者識上文義相生。因質起教故。有似波
騰。離心無體。名為非有。從心現故。名之為
有。又云。悟之者。得理亡言。迷之者。執文遺
旨。證之者。言理一心。是知若入宗鏡。無旨外
之文可執。無文外之旨可尊。理事雙消。悟迷
俱絕。

問。從禪定而發慧。因靜慮以證真。何
不令息念澄神。冥宗照體。故云禪能洗根情
之欲垢。摧結使之高山。滅覺觀之猛風。遮煩
惱之毒箭。曷乃廣論總別。說。佛說心。惑亂初
機。有違正典。

答。夫禪有四種。一作異計。忻
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二信正因果。亦以
忻厭而修者。是凡夫禪。三了生空理。證偏真
之道而修者。是小乘禪。四達人法二空而修
者。是大乘禪。若背教而唯成闇證。只為己眼
不明。守默而但坐癡禪。所以慧心弗朗。徒興
邪行。空濫真修。入道之初。教觀須具。執觀門
而棄教旨。終成上慢之愚。徇他說而背自心。
實招數寶之誚。所以華嚴明成就無生之慧。
先賴多聞。佛藏說速入涅槃之門。皆因聽法。
如佛藏經頌云。百千啞羊僧。無慧修靜慮。設
經百千劫。無一得涅槃。聰敏智慧人。能聽法

說法。歛念須臾頃。必速至涅槃。此頌是自
利入道也。又經頌云。假使頂戴塵沙劫。身
為床座遍三千。若不傳法利眾生。決定無能
真報者。斯頌乃利他報恩也。華嚴明菩薩證
無生慧光。皆因善巧多聞。又聞有助觀起信
之功。能圓自行。說有斷疑成佛之力。可以化
他。故華嚴經頌云。譬如闇中寶。無燈不可見。
佛法無人說。雖智不能了。是以說圓頓教。印
眾生心。開大施之門。成無邊之益。若不以此
示人。雖有利他而不盡善。所益既尠。用力
尤多。若直指自心。全提家寶。如傾囊倒藏。大
施無遮。徹果該因。究竟常樂。所以輔行記云。
若以權法化人。法門雖開。不名傾藏。今於一
心開利物門。傾祕密藏。示真實珠。心既不窮。
藏亦無量。藏既無量。珠則無邊。含一切法。故
名為藏。理體無缺。譬之以珠。是則開示眾生
本有覺藏。非餘外來。維摩經云。法施會者。
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
會。什法師云。若一起慈心。則十方同緣。施中
之最。莫先於此。故曰無前後也。肇法師云。夫
以方會人。不可一息期。以財濟物。不可一時
周。是以會通無隅者。彌綸而不漏。法澤冥被
者。不易時而同覆。故能即無疆為一會。而道
無不潤。虛心懷德。而物自賓。曷為存濡沫之
小慧。捨江海之大益。置一時之法養。而設
前後之俗施乎。夫財養養身。法養養神。養
神之道。存乎冥益。何則。群生流轉。以無窮。為
塵路。冥冥。相承莫能自返。故大士建德。不自
為身。一念之善。皆為群生。以為群生。故行願

俱果。行果。則已功立。願果。則群生益。已功立。
則有濟物之能。群生益。則有返流之分。然則
菩薩始建德於內。群生以蒙益於外矣。何必
待哺養啟導。然後為益乎。菩提者。弘濟之道
也。是以為菩提而起慈者。一念一時。所益無
際矣。則是承宗鏡之光。遍法界之照。寧有
遺餘乎。如首楞嚴疏鈔云。心靈萬變者。坐禪
在定時。魔境千差俱不識。昔有禪師在山坐。
見一孝子。擎一死屍來。向禪師前著。便哭云。
何故。殺我阿母。禪師知是魔。思云。此是魔
境。我將斧斫却可不得解脫。便於柱上取斧。
遂斫一斧。孝子走去。後覺股上濕。便看。乃見
血。不期自斫。斯乃正坐禪時。心中起見。遂
感外魔。來入。行人心。不知皆由自心。或自歌
舞等。元是自心影像。故知若了唯心。諸境自
滅。何處心外別有境魔耶。又昔有禪師坐。時
見一猪來在前。禪師將是魔。則緩擎把猪鼻
拽。唱叫。把火來。乃見和尚自把鼻唱叫。明知
由心變。但修正定。何有魔事。如經云。汝心不
明。認賊為子。五十重魔境。皆由妄心為賊子。
盜汝法界中法財智寶。處三界往來。貧窮孤
露之苦。

問。世間染法。有貪瞋癡為所治。出
世淨法。有戒定慧為能治。則真俗互顯。能所
對治。行相分明。理事具足。云何但說一心之
旨。能祛萬法乎。

答。古德云。至道本乎其心。
心法本乎無住。無住心體。靈知不昧。則萬法
出生。皆依無住一心為體。離心之外。無別有
法。如群波依水。離水無波。萬像依空。離空
無像。大莊嚴論偈云。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

法。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如佛先說。我不
說有異貪之法。能出於貪。瞋癡亦爾。由離法
界。別法無體故。是故貪等法性。得貪等名。此
說貪等法性。能出貪等。此義是經旨𧻠。又頌
云。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故說貪出貪。
瞋癡出亦爾。釋曰。離貪之外。無別有法。以貪
法界故。則一切法趣貪。是趣不過。何者。若於貪
趣正思。了貪無自性。則於貪得解脫。若於貪
起邪想。迷貪生執著。則於貪被繫縛。繫縛
解脫。遂成真俗二門。於真俗二門。則收盡染
淨諸法。貪一法既爾。餘瞋癡等八萬四千煩
惱塵勞門亦然。一一遍含法界故。斯乃是諸
經旨趣之門。亦可全證宗鏡大意矣。若迷方
便。貪諸義門。則疑焰水以漂人。望乾城而投
足。憑虛自失。得實何憂。此一心之旨。萬德攸
歸。若善若惡。皆能迴轉。若逆若順。悉使善成。
所以十玄門中。有唯心迴轉善成門。古釋云。
所言唯心迴轉者。前諸義門等。並是如來藏
性。清淨真心之所建立。若善若惡。隨心所轉。
故云迴轉善成。心外無別境。故言唯心也。若
順轉。即名涅槃。經云。心造諸如來。若逆轉。即
是生死。經云。三界虛妄。皆一心作。生死涅
槃。皆不出心。是故不得定說。性是淨。及與不
淨也。故涅槃經云。佛性非淨亦非不淨。淨
與不淨皆唯心故。離心更無別法也。楞伽經
偈云。唯心無境界。無塵虛妄見。故知逆順
唯由人轉。苦樂自逐緣分。一念無住真心。塵
劫未曾改變。但隨智分別。所見不同。涅槃疏
云。若言心性本淨。為惑所覆。猶屬教道。且順

權說。若云本心清淨。眾生聞者。起於邪見。
謂心即是。不肯修道。為令眾生斷除貪等。方
見佛性故。云終不定說等。若依實理。心性本
來未淨。猶如無始唯氷無水。雖全是氷。則不
得云氷不是水。眾生心性。亦復如是。雖本是
無明。則不得云非是三德祕藏。是故圓人。唯
觀無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權人。却覆方見。
金剛三昧經云。梵行長者言。諸法一味。云
何三乘其智有異。佛言。長者。譬如江河淮海。
大小異故。深淺殊故。名文別故。水在江中。
名為江水。在淮中。名為淮水。在河中。名為河
水。俱在海中。唯名海水。法亦如是。俱在真如。
唯名佛道。是以縱橫幻境。在一性而融真。寂
滅靈空。寄森羅而顯相。如華嚴經頌云。譬如
一心力。能生種種心。如是一佛身。普現一切
佛。華手經偈云。若欲以一念。遍知一切心。是
心無形色。如幻不堅固。賢劫定意經云。見
於證明。三界如幻。一切本元。無所違失。是曰
一心。又云。以是名號。為無所有。有所覩見。
見一切本。是曰一心。如經偈云。廣博諸世界。
無量無有邊。知種種是一。知一是種種。何者。
一是萬法之一。以心為自性故。所以古頌云。
萬法由心生。心清萬法清。五通無障礙。心王
如眼睛。月燈三昧經云。爾時世尊。知月光童
子心所默念。而作偈問。告月光童子言。若菩
薩與一法相應。皆悉能獲最勝功德。速成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謂一法。童子。若菩薩
於一切法體性。如實了知。乃至偈言。諸法但
說一。所謂法無相。是智者所說。如實而了知。

若說如是法。菩薩了知者。彼得無礙辯。說億
脩多羅。導師所加護。顯示於實際。不分別假
名。曾無有所說。以一知一切。以一切知一。雖
有種種說。而不起於慢。其心能了知。一切法
無名。隨順學諸名。而演說真實。釋曰。若如
實了知一切法體性。即自心體性。觀一切法。
悉皆無名無相。以假名相。說演其真實。令歸
無相之真原。無名之實際。則入脩多羅教海。
辯說無窮。又如經云。童子。其心無性。又無
形色。不可覩見。童子。如是心體性。即是佛功
德體性。如是佛功德體性。即是一切諸法體
性。以是義故。童子。若菩薩說一切法體性一
義。如實知者。名為菩薩。寂滅於心。善解三界
出離善根。如實了知。如實知見。能如實說。無
有異說。乃至善解離文字法。善解分別字智。
善解離語言法等。又楞伽經偈云。不生現於
生。不退常現退。同時如水月。萬億國土現。
一身及無量。燃火及霔雨。心心體不異。故
說但是心。心中但是心。心無心而生。種種
色形相。所見唯是心。又偈云。心中無斷常。
身資生住處。唯心愚無智。無物而見有。又
偈云。佛子見世間。唯心無諸法。種類非身作。
得力自在成。何以故。若得心王。一切自在。要
成即成。非他所礙。如持地菩薩云。我常於
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
馬。我皆平填。乃至遇毘舍如來摩頂。謂我
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何以故。由心
不平。其地即不平。如舍利弗。心有高下。見丘
陵坑坎。是知提綱撮要。莫越觀心。見道不隔

剎那。取證猶如反掌。陳文帝法華懺文云。理
無二極。趣必同歸。但因業因心。稟萬類之識。
隨見隨著。異群生之相。梁武帝金剛懺云。
得之於心。然後為法。是以無言童子。妙得不
言之妙。不說菩薩。深見無說之深。所云理無
二極。趣必同歸者。則一法標宗。異途泯跡。不
言之妙。無說之深者。若不親證自心。曷乃洞
其深妙。則言思道斷。冥合斯宗矣。唐德宗皇
帝云。夫萬有之法。本緣於心。心生法生。心滅
法滅。故以心觀心。心外無法。心性常住。道其
遠乎。如先德云。夫修道之體。自識常身。本
來清淨。不生不滅。無有分別。自性圓滿。清
淨之心。此是本師。故知自真心自然而有。不
從外來。於三界中所有至親。莫過於心。

問。生佛同體。何故苦樂有殊。

答。諸佛悟達。
法性。皆自然。了心原。妄想不生。不失正念。
我所心滅。故不受生死。即究竟常寂滅。以寂
滅故。萬樂自歸。一切眾生。迷於真性。不達本
心。種種妄想。不得正念。故即憎愛。以憎愛故。
心器破壞。即受生死。故諸苦自現。欲知法要。
守心第一。若一人不守真心得成佛者。無有
是處。故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辦。一切萬法。不
出自心。八萬法門。三乘位體。一切賢聖。論
其宗教。莫非自心是本。文句疏云。若尋教迹。
迹廣。徒自疲勞。若尋理本。本高。高不可極。日
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但觀己心之高廣。扣
無窮之聖應。機成致感。逮得己利。故用觀心
釋。當知種種聲教。若微若著。若權若實。皆為
佛道而作筌罤。大經偈云。麁言及軟語。皆

歸第一義。此之謂也。法華方便品偈云。我
本立誓願。普令一切眾。亦同得此道。如我
等無異。又偈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此正不指世間為正。不指螢光析智為正。不
指燈炬體法智為正。不指星月道種智為正。
乃指日光一切種智為正。此流通。非為楊葉
木牛木馬而作流通。非流通半字。非流通
共字。非流通別字。純是流通圓滿脩多羅
滿字法也。如宗鏡一光。更無餘照。不唯位高
行滿。亦乃因深果圓。巧拙頓殊。遲速莫等。
如大智度論云。譬如治病。苦藥鍼灸痛而得
差。如有妙藥。名蘇陀扇陀。病人眼見。眾疾皆
愈。除病雖同。優劣法異。聲聞菩薩教化度人。
亦復如是。苦行頭陀。初中後夜。勤心禪觀。苦
而得道。聲聞教也。觀諸法相。無縛無解。心得
清淨。菩薩教也。是以了心實相。悟在剎那。積
行而成。因賒果遠。但有一毫之善。悉隨喜迴
向實相之心。乃至四威儀中。觸途成觀。念念
契旨。步步入玄。不令一塵而失真智。如箭射
地。無不中者。故論云。復次。正迴向。菩薩。應作
是念。如十方三世諸佛所知。用無上智慧。知
諸善根相。一切智人中。佛第一勝。佛所知諸
善根。必是實相。如佛所知。我亦用如是善
根相迴向。譬如射地。無不著時。若射餘物。或
著或不著。如諸佛所知隨喜。如射地無不著。
若用餘道隨喜。如射餘物。或著或不著。如是
迴向。是為不謗諸佛。故知信解實相心。入宗
鏡內。舉念皆是。無往不真。方順佛所知。不謗
三寶。若得實相智慧所廕。一切萬行悉皆成

就。如大鵬影覆其子。令子增長。如今學人。但
自直下內了自心。莫疑外境。心若得了。外境
皆虛。一法纔通。萬像盡歸心地。一輪有阻。
千車悉滯脩途。明明而只在自知。念念而無
非真實。外麁叵鑒。不慮他疑。內密難窮。唯
應親證。如龐居士偈云。中人樂寂靜。下士
好威儀。菩薩心無礙。同凡凡不知。佛是無
相體。何須有相持。但令心了事。遮莫外人
疑。如人渴飲水。冷暖自心知。又如外書中
云。有威名於世者。若呼其名。則可以止兒啼。
魏略云。張遼為孫權所圍。遼復入。權眾破
走。由是威震江東。兒啼不止。其父母以遼名
恐之便止。又燉煌實錄云。宋質直。破虜有威
名。兒啼。恐之即止。且孩兒未識其人。聞名
即能止啼者。全證唯心矣。乃至如念觀音名
號。火不能燒等。此託觀音為增上緣。並是自
心所感。致茲靈驗。災祥成敗。榮辱昇沈。無不
由心者矣。所以融大師頌云。亦不從天生。亦
不從地出。但是空心性。照世間如日。若如日
照世間。何光明而不透。則觸目寓情。無非我
心矣。皆成法寶。盡作家珍。自利利他。用而無
盡。傅大士三諫歌云。捨世榮。捨世榮華。道
理長怒力。殷勤學三諫。諫我身心還本鄉。
諫意意根莫令起。諫口口根莫說彰。諫手手
根莫鞭杖。三諫三王王自香。虛空自得到仙
堂。仙堂不近亦不遠。徘徊只是眾中央。若
欲行住仙堂裏。不用匍匐在他鄉。若欲求念
彌陀佛。東西南北是西方。西方彌陀觸處是。
面前背後七重行。或黃或赤或紅白。或大或

小或短長。天蓋正是彌陀屋。木孔木穿彌陀
房。天上空。中彌陀路。草木正是彌陀鄉。日
夜前後嘈嘈鬧。正是彌陀口放光。若欲禮拜
彌陀佛。不用思想強干忙。若不誑人是禮拜。
若不求人是道場。努力自使三功作。殷勤肆
力種衣糧。山河是家無盡藏。草木是人常滿
倉。泥水是人常滿庫。藤蘿是人無底囊。多
作功夫自成就。自行手脚熟嚴𮖢。若欲往
生安樂國。只是箇物是西方。又歌云。諸佛
村鄉在世界。四海三田遍滿生。佛共眾生同
一體。眾生是佛之假名。若欲見佛看三郡。田
宅園林處處停。或飛虛空中擾擾。或擲山水
口轟轟。或結群朋往來去。或復孤單而獨行。
或使白日東西走。或使暗夜巡五更。或烏或
赤而復白。或紫或黑而黃青。或大或小而新
養。或老或少舊時生。或身腰上有燈火。或
羽翼上有琴箏。或遊虛空亂上下。或在草木
亂縱橫。或無言行自出宅。或入土坑暫寄生。
或攢木孔為鄉貫。或遍草木作窠城。或轉羅
網為村巷。或臥土石作階廳。諸佛菩薩家如
是。只箇名為舍衛城。

卷 30

夫菩薩欲報佛恩。皆須不惜身命。護持如來
正法。云何唯述一心。能報慈化。

答。覺王。最後

慈勅。唯令於念處修真。首祖當初所傳。只但
指人心是佛。若能信受。是真報恩。示他則不
負前機。自究則剋成大事。如智者觀心論偈
云。大師將涅槃。慈父有遺囑。四念處修道。當
依木叉住。我等非佛子。不念此遺囑。乘緩內
無道。戒緩墮三塗。由不問觀心。令他信漸薄。
烏鵶不施食。豈報白鵶恩。非但田不良。無平
等種子。法雨若不降。法種必燋枯。各無來世
糧。失三利致苦。大法將欲頹。哀哉見此事。為
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平等真法界。無行亦
無到。若能問觀心。能行亦能到。即是四念處。
能依木叉住。乘急內有道。戒急生人天。此是
真佛子。不乖慈父囑。天龍皆慶喜。一切豈不
忻。能報白鵶恩。普施烏鵶食。既有好良田。有
平等種子。法雨應時降。法種皆生長。各有未
來資。俱獲三利樂。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
諸來求法者。欲聞無上道。不知問觀心。聞慧
終不發。諸來求法者。欲思無上道。不知問觀
心。思慧終不生。諸來求法者。欲修無上道。不
知問觀心。修慧終不成。諸來求法者。勤修四
三昧。不知問觀心。困苦無所獲。諸來求法者。
多聽得言語。不知問觀心。未得真實樂。諸來
求法者。修三昧得定。不知問觀心。盲禪無所
見。諸來求法者。欲懺悔眾罪。不知問觀心。罪
終難得脫。諸來求法者。意欲離煩惱。不知問
觀心。煩惱終不滅。諸來求法者。本欲利益他。
不知問觀心。退轉令他謗。諸來求法者。欲
興顯佛法。不知問觀心。退還大污損。如此眾
得失。非偈可具傳。有此諸得失。無人覺悟者。

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末世修觀心。得邪
定發見。辯才無窮盡。自謂人間寶。無智者鼻
嗅。野狐氣衝眼。舉尾共却行。次第墮坑殞。為
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守鼻隅安般。及修不
淨觀。安般得四禪。不免泥犁苦。不淨謂無學。
覆鉢受女飯。設得隨禪生。墮長壽天難。為是
因緣故。須造觀心論。依事法用心。無慧發鬼
定。顯異動物心。事發壞佛法。命終生鬼趣。九
十六眷屬。像法決定明。三師破佛法。為是因
緣故。須造觀心論。內心不為道。邪諂念名利。
詐現坐禪相。得名利眷屬。事發壞他信。毀
損佛正道。此是扇提羅。死墮無間獄。為是因
緣故。須造觀心論。說法得解脫。聽法眾亦然。
不知問觀心。如貧數他寶。說者問觀心。無說
亦無示。聽者問觀心。無聞亦無得。為是因緣
故。須造觀心論。戒為制心馬。雖持五部律。不
知問觀心。心馬終不調。律住持佛法。解外不
解內。淨名訶上首。乃名真奉律。為是因緣故。
須造觀心論。誦經得解脫。非為世財利。若能
問觀心。破一微塵中。出大千經卷。受持讀誦
者。聞持無遺忘。心開得解脫。為是因緣故。須
造觀心論。勸化修供養。興顯安行人。密心為
自利。倚託以資身。壤他喜捨善。駝驢以償人。
若能問觀心。即如駝驃也。為是因緣故。須造
觀心論。諸道各有法。了不自尋研。忽窺窬釋
教。動經十數年。非但彼法拙。亦有謀壞心。此
是迦毘梨。仙聖豈聽說。為是因緣故。須造觀
心論。富貴而無道。多增長憍逸。若能問觀心。
得真法富貴。雖高而不危。雖滿而不溢。不著

世富貴。心常在道法。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
論。貧賤多姧諂。窺窬造眾惡。現被王法治。死
墮三惡道。若能問觀心。即安貧養道。有道即
真實。無為即富樂。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
四眾皆佛子。無非是法親。因執善法諍。遂結
未來怨。若能問觀心。和合如水乳。皆師子之
子。悉是栴檀林。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年
衰身帶疾。眼闇耳漸聾。心惛多忘漏。年不如
一年。死王金翅鳥。不久吞命根。一旦業繩斷。
氣絕豈能言。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稽首
十方佛。深慈觀心者。勸善諦觀察。發正覺妙
樂。稽首十方法。深悲觀心者。善勸諦觀察。得
真免諸苦。稽首十方僧。大眾和合海。若能善
觀察。歡喜心無量。稽首龍樹師。令速得開曉。
亦加捨三心。今承三寶力。起三十六問。其間
諸細問。對事難可數。若觀一念心。能答此問
者。當知心眼開。得入清涼池。不能答此問。奈
何盲暝也。少義尚不見。那能行大道。哀哉末
法中。無復行道人。設令有三數。寧別此問也。
故生悲愍心。歸命禮三寶。作此問心論。令
勸者開朗。願諸見聞者。莫生疑謗心。信受
勤修習。必獲大法利。乃至偈問云。問觀自生
心。云何四不說。離戲論執諍。心淨如虛空。問
觀自生心。云何是魔行。業煩惱所繫。三界火
宅燒。問觀自生心。云何是外道。諸見煩惱業。
流轉於六道。問觀自生心。云何是三業。拙度
斷見思。出三界火宅。問觀自生心。云何是巧
度。三乘不斷結。得入二涅槃。問觀自生心。云
何是別教。求大乘常果。菩薩斷別惑。問觀自

生心。云何圓教乘。不破壞法界。住三德涅槃。
問觀自生心。云何為涅槃。修四種三昧。得真
無生忍。問觀自生心。云何巧成就。二十五方
便。調心入正道。問觀自生心。云何知自心。起
十種境界。成一心三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
十境。各成十法乘。遊四方快樂。問觀自生心。
云何不住法。入初發心住。及四十二位。問觀
自生心。云何六度成。能得諸三昧。及諸陀羅
尼。問觀自生心。云何得六通。用四攝行化。四
辯無罣礙。問觀自生心。云何得相好。成真應
二身。對緣如鏡像。問觀自生心。云何具十力。
及四無所畏。內外照用圓。問觀自生心。云何
於觀心。能得十八種。不共世間法。問觀自生
心。云何得大慈。大悲三念處。愍眾無異想。問
觀自生心。云何巧方便。成就諸眾生。嚴淨一
切剎。問觀自生心。云何於此心。莊嚴菩提樹。
建清淨道場。問觀自生心。云何降魔怨。能制
諸外道。令眾悉歸敬。問觀自生心。云何坐道
場。現四種成佛。赴機無差殊。問觀自生心。云
何轉四教。清淨妙法輪。一切得甘露。問觀自
生心。云何現四佛。四種涅槃相。究竟滅無餘。
問觀自生心。云何知依正。四土天器同。而飯
色有異。問觀自生心。云何於此心。是一切
根緣。通達無罣礙。問觀自生心。云何知悉檀。
無形無所說。現形廣說法。問觀自生心。云何
知漸頓。祕密不定教。一音說此四。問觀自生
心。云何知四教。各開出四門。及一切法門。問
觀自生心。云何於四教。四門十六門。作論通
眾經。問觀自生心。云何住滅定。普入十法界。

廣利諸眾生。問觀自生心。云何知四土。用教
有增減。普利一切眾。問觀自生心。云何知此
心。具一切佛法。無一法出心。問觀自生心。云
何知此心。即平等法界。佛不度眾生。問觀自
生心。云何知此心。法界如虛空。畢竟無所念。
問觀自生心。云何無文字。一切言語斷。寂然
無言說。今約觀一念自生心。略起三十六問。
外觀心人。及久相逐。眷屬。行四種三昧者。彼
觀心者。若能一一通達。當生心如佛想。親近
受行。如四依也。門徒眷屬。若於此無滯。是真
同行。是真法王子孫。紹三寶種。使不斷絕。若
不能觀於一念自生心。一一答此問者。即是
天魔外道眷屬。為彼之所驅馳。方處三界牢
獄。未有出離之期。若心不愜。欲求挽出者。必
墮二乘三惡道坑。自斷法身慧命。誅滅菩提
眷屬。是破佛法國土大乘家。哀哉哀哉。知奈
何也。若觀自生心。得失如此。觀他生。共生。無
因生。心亦然也。釋曰。此觀心三十六問。上等
十方諸佛之慈心。無恩不報。下及法界群生
之悲仰。有感皆從。乃至修行妙門。度生儀軌。
教觀融攝。理事圓通。徹果該因。自他兼利。
十身遍應。四土包含。但觀自一心。無不悉備。
如論偈云。烏鵶不施食。豈報白鵶恩。非但田
不良。無平等種子。法雨若不降。法種必燋
枯。各無來世糧。失。三利致苦者。釋云。此偈
明。不修念處之觀。即是無平等種子。不依
木叉而住。即非良田。何者。夫觀大乘念處者。
觀生死五陰之身。非枯非榮。即大寂定。涅槃
經云。色解脫涅槃。乃至識解脫涅槃。若修此

念處觀。即是觀一切六道眾生。即是常樂我
淨大涅槃。具足佛之知見。如常不輕圓信成
就。經云。施城中最下乞人。與難勝如來等。是
則豈可分別是田非田。可施不可施耶。故念
處觀。即平等種子。若不修。則見生死涅槃有
異。凡聖有殊。聖是敬田。則崇仰而施。凡是
悲田。則厭賤而不捨。故言無平等種子。今取
王為喻者。喻無平等種子也。昔有王。但借白
鵶以喻聖人。烏鵶以喻凡人。王喻眾生不修
念處。不修念處平等種子之人也。故簡悲敬
兩田。然內無平等種子圓觀之道。外則不能
弘宣化大乘。豈能報佛恩。又破如來禁戒。則
無良田。是故偈云。法雨若不降。法種則燋枯。
此兩句。明四眾無戒慧之機。聖則不應。何者。
涅槃經云。純陀自云。我今身有良田。無諸荒
穢。唯希如來甘露法雨。雨我身田。令生法芽。
而今四眾不依念處修道。則無慧種。不依木
叉而住。則無良田。既無種。則眾生無感聖之
機。豈能招聖法雨之應。眾生佛性之芽。何得
不枯也。乃至內無善機。外無聖應。法種之芽
又枯。是則失現在未來涅槃。三利之樂。乃更
招三塗之苦。又偈云。能報白鵶恩。普施烏鵶
食者。釋云。此偈明有平等種子。復有良田。能
施烏鵶食。能報白鵶恩。何者。然佛聖人能覺
悟眾生。不令為三毒諸煩惱蛇毒所傷。即是
聖人於眾生有恩。如白鵶覺悟於王。不為毒
蛇所害。經云。依教修行。名報佛恩。而今行者。
依念處觀慧。依木叉而住。即是依教修行。名
報佛恩。復能以己之行。化導一切眾生。即是

普施一切烏鵶食。能報白鵶之恩。又偈云。守
鼻隅安般。及修不淨觀。安般得四禪。不免泥
犁苦。不淨謂無學。覆鉢受女飯。設得隨禪生。
墮長壽天難。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者。釋
云。此明事相修禪之倒也。鼻隅安般一句。標
修有漏四禪章門。及修不淨觀一句。標修無
漏事禪章門。守鼻隅者。安心在鼻也。安般者。
數息也。以數息故。能得四禪八定。昔有比丘。
得四禪。謂阿羅漢。臨命謗佛。墮於地獄也。昔
有比丘。學不淨觀。少時伏心。欲想不起。自謂
聖人。後出聚落乞食。見女送飯。欲心即發。情
迷心醉。覆鉢受於女飯。然數息得禪。設不起
謗。及不墮地獄。而隨禪受生。墮長壽天難。故
知若於一心四念處修道。不忘慈父囑。真孝
順之子孫。但入宗鏡中。無恩而不報。是以心
若正。萬法皆正。心若邪。萬法亦邪。若離自心
外。欲破他邪。則立自立他。見邪見正。如卸甲
入陣。棄火焚畬。欲破敵下種。無有是處。但能
守護自心。即是護持正法。亦是普念十方一
切如來。自心護法既爾。轉化他心亦然。則正
外無邪。云何說破。邪外無正。云何說持。如是
通明。真護正法。乃至圓滿具足一切法門。所
以首楞嚴經偈云。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
為報佛恩。大集經云。眼識於色。是名非法。若
能遠離。是名護法。故知善攝諸根。不為六塵
所侵者。可謂真護法矣。法集經云。菩薩不須
守護諸法。世尊。若菩薩但能善護自心。是菩
薩善護自心故。則能成就諸佛妙法。乃至見
自心如幻。如是見諸法如幻。而心非內非外。

二中間可得。如是見一切法。見即如心。無
於色相。不可得示。不可得見。無於形礙。不可
執捉。不照不住。見一切諸法。其相如是。若能
如是見者。是菩薩則能得於平等之心。以得
平等心故。如是菩薩不復更得於法。以平等
外無差別法。了差別法即平等故。若入此平
等法門。則知一切法皆悉性空。不生愛著。即
是無非捨身命處耳。亦是成道處。亦是轉法
輪處。亦是度生處。亦是入滅處。亦是究竟
報恩處。亦是成滿大願處。亦是萬行具足處。
何者。如云萬物得地而生。萬行得理而成者。
理即心也。或行孝思。或輸忠烈。靡不由心者
哉。如則天朝。孟景休。丁母憂。哀毀迨至滅
性。有弟景褘在襁褓。景休自乳之。乳謂之
溢。又畢搆。為吏部尚書。初丁繼母蕭氏憂。盧
氏二妹。俱在襁褓。搆親乳之。乃至成長。斯則
孝行之所感。乳出於心。非定男女之體也。

問。八萬四千法門。門門解脫。云何偏取一心
門。以為真趣。

答。此一心門。是真性解脫。古
佛慈勅諸佛解脫。只令於眾生心行中求不
於餘處求。何以故。只謂眾生心。是諸佛心。諸
佛解脫。是眾生解脫。隨緣轉變。自號眾生。緣
性常空。真佛不動。如氷元是水結。若欲求水。
應當就氷。氷水雖殊。濕性不壞。時節有異。體
性無虧。如是信入。名真解脫。其餘法門。非無
進趣。若比斯宗。頓漸天隔。但明佛慧。唯接上
機。所以法華會上。世尊親囑累諸大菩薩。若
說此經。直入佛慧。能廣開示。真報佛恩。其有
不信受者。當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即是演

餘解脫法門。今宗鏡中。唯論不思議解脫。


台教問。何意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方是不思
議解脫。

答。須彌入芥。小不障大。大不即小。
故云不思議耳。今有煩惱惑。不障智慧涅槃。
智慧涅槃。不礙煩惱結惑。乃名不思議。又約
有體無體無色無心。以明解脫無體也。若不
思議觀。色心即是法性之色心。具色心不生
不滅而得解脫。故知真善妙色。妙心之體也。
又妙色湛然常安住。又色解脫涅槃。若無色
者如死人。那得解脫也。乃至黃蜂作蜜。蜘蛛
作網。皆不可思議。皆有心數法之解脫也。是
知直了此心。無行不足。以一心具足萬行。無
一行而非心故。且如云布施者。大菩薩行施
等時。能觀唯議知境是心。即心外無法。三輪
體空。是稱真施。持戒者。謂證唯心。離念常淨。
無明垢盡。即成佛戒。但佛心中。具諸功德。離
過義邊。則名為戒。忍辱者。觀眾生唯識妄見。
知本心外無法可瞋。精進者。如來精進。若
據自行。常觀唯識。故攝論云。如來常不出觀
故。寂靜。禪定者。大菩薩定。謂觀唯識不見境
時。心無緣念。則是真定。智慧者。大菩薩皆觀
自心。意言分別。以為境界。從初發心乃至成
佛。皆作此觀。豈止四等六度。成佛化生。乃至
欲託質蓮臺。永拋胎藏。生極樂等諸佛國土。
遊戲神通者。皆能了達自心。無不化往。又復
豈止一行一願。凡有一切希求無不從意。故
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三世一切諸佛。皆無
所有。唯依自心。菩薩若能了知諸佛。及一切
法皆唯心量。得隨順忍。或入初地。捨身速生

妙喜世界。或生極樂淨佛土中。金剛般若論
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起信論云。
初信大乘心人。諸佛皆攝生淨土。諸法無行
經云。若能教化三千大千世界中眾生。令行
十善。不如菩薩如一食頃一心靜處。入一相
法門。大般若經云。佛告善現。當知甚深般若
波羅蜜多。是諸善法所趣向門。譬如大海。是
一切水趣向門。楞伽經偈云。一切諸度中。佛
心為第一。所以一切諸乘中。斯乘為究竟。台
教云。諸佛解脫。於眾生心行中求者。若觀眾
生心行。入本性清淨智。窮眾生心原者。即顯
諸佛解脫之果。若見眾生心空。即見佛國空。
即是心行中求得三種解脫。眾生心性。即真
性解脫。癡愛。即實慧解脫。諸不善行。即是方
便解脫。是知此一心真性解脫。能空煩惱繫
縛九結十使等。如一栴檀樹。改四十由旬伊
蘭林悉香。能令煩惱即菩提故。又若斷惑懺
罪。比餘漸教。如㲲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則直了無生之
心。當處解脫。金光明經疏云。毘盧遮那。遍一
切處。若行若住。若明若暗。皆得不離見佛世
尊。六根所對。無非佛法。耆婆攬草。無非藥者。
普能愈病。釋摩男所執一切砂礫。皆變為寶。
阿那律空器。悉滿甘露。若能如是者。所觀之
罪。非復是罪。罪即實相。所觀之福。福即非
福。福即實相。純是實相。是名大懺悔也。觀普
賢菩薩行法經云。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如
此想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
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

空。罪福無主。一切諸法。皆亦如是。無住無壞。
如是懺悔。又夫有罪可露。非真懺悔。有善可
見。非真隨喜。有法可趣。非真迴向。有事可求
非真發願。若入宗鏡。諦了自心。則無處無方。
一切清淨。如甚深大迴向經云。佛言。有三種
迴向。何等為三。謂過去空。當來空。現在空。
無有迴向者。亦無迴向法。亦無迴向處。菩薩
摩訶薩。當作是迴向。作是迴向時。三處皆清
淨。以此清淨功德。與一切眾生。共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是迴向者。無有凡夫。及
凡夫法。乃至亦無有佛。及向佛者。何以故。法
性無緣。不生不滅。無所住故。法集經云。菩
薩摩訶薩。於一切法。不求究竟處。何以故。是
菩薩於一切法。無非究竟故。是菩薩不求解
脫。一切諸法。本性寂滅。無非解脫。是菩薩不
樂一法。亦不厭一法。是菩薩於諸佛法。非是
自法。亦非他法。不取一法。不捨一法。法華經
云。爾時佛告上行等菩薩大眾。諸佛神力。如
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若我以是神力。於無
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為囑累故。說此
經功德。猶不能盡。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
之法。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如來一切祕要之
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
故知三世覺王。十方大士。一切所有諸佛之
法。一切神通攝化之門。一切宗旨祕要之藏。
一切甚深因果之事。皆於此心無不圓足。故
云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囑累此法。讚歎此
心無作之功。無比之德。猶不能盡。豈可率爾
頃剋而措言乎。此宗鏡錄。是大智所行。上

根能受。絕投巖癡狂之見。捨草庵下劣之心。
非限量之懷。輒可希冀。持螺何以酌海。折草
焉能量天。若遇大機。又不可行於小徑。須依
宗鏡。直示本心。如經云。無以穢食置於寶器。
無以大海內於牛跡。是知於此生信者。甚為
希有。何者。信果佛則易。如十方諸佛。信因佛
則難。如現今眾生。故起信鈔云。信過去釋迦。
當來彌勒等是佛。則為易。有今信眾生心中
真如。是凡聖通依。迷之則六趣無窮。悟之
則三寶不斷。此為希有。如信皇后王胎則易。
信貧女聖孕則難。是以染法淨法。俱是心苗。
本地發生。更無餘孕。如無著菩薩。大乘莊嚴
經論偈云。自界及二光。癡共諸惑起。如是諸
分別。二實應遠離。釋曰。自界。謂自阿賴分種
子。二光。謂能取光。所取光。此等分別。由共無
明。及諸餘惑。故得生起。如是諸分別二實應
遠離。二實。謂所取實。及能取實。如是二實染
淨。應求遠離。釋曰。此亦攝末歸本義。論云。求
唯識人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
信光。二光無二法。釋曰。求唯識人。應知能取
所取。此之二種。唯是心光。如是貪等煩惱光。
及信等善法光。如是二光。亦無染淨二法。何
以故。不離心光。別有貪等信等染淨法故。二
光亦無相。偈曰。種種心光起。如是種種相。光
體非體故。不得彼法實。釋曰。種種心光。即是
種種事相。或異時起者謂貪。光瞋光等或
同時起者。謂信光進。光等光體等者。如是也。
染位心數。淨位心數。唯有光相而無光體。是
故世尊。不說彼為真實之法。是知萬法之體。

不出遮那心源。萬善之門。靡越普賢行海。
云何不出遮那心源。如華嚴經頌云。佛剎微
塵數。如是諸剎土。能於一念中。一一塵中
現。云何靡越普賢行海。如阿僧祇品頌云。於
一微細毛端處。有不可說諸普賢。如一毛端
一切爾。如是乃至遍法界。此遮那心。即菩提
心。此普賢行。即菩提行。如華嚴經頌云。欲見
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欲滅眾生諸
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昔人云。菩提心。即萬
行之本。即此發心。便名為行。

問。若獨取一
心解脫。其餘非者。則一不收一切。法界義不
圓。乖此廣乘。失其遍理。

答。若圓修頓悟之
機。則舉一蔽諸。無復方便。只為不入者。方便
開三。乃至八萬。雖即開三本明一道。所以金
剛三昧經云。如如之理。具一切法。善男子。住
如理者。過三苦海。又楞伽經偈云。有無是二
邊。以為心境界。離諸境界法。平等心寂靜。賢
劫定意經云。若復棄捐一切所有。在於所有
而無所有。是曰一心。法句經云。人壽百歲。情
欣放逸。不如一日歸心空寂。傅大士頌云。諸
佛不許外求名。達本真心即為正。故知萬法
歸心。則道全矣。如庚桑子道全篇云。魯公卑
辭以問之。庚桑子曰。吾能聽視不用耳目。非
易耳目之所苦者過也。公曰。孰如是。寡人
增異矣。其道若何。寡人早願聞之。庚桑子
曰。我體合於心。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
無。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雖遠際八荒之
表。邇在眉睫之內。來于我者。吾必盡知之。迺
不知為是我七竅手足之覺。五藏六腑心慮之

所知。其自知而已矣。何璨注云。心形泯合。神
氣冥符。洞然至忘與無同體。然後心彌靜而
智彌遠。神愈默而照愈彰。理極而自通。不思
而玄覽。非夫至神至聖。其孰能與於此哉。斯
乃靈真之要樞。重玄之妙道者也。是以內外
指歸。須冥符心體。則洞照無遺矣。遂能和光
萬有。體納十方。夫言和者。非有能所二法相
順名和。如古德云。凡聖各別。不得名和。心體
離念。不得眾生相。法界即我。我即法界名和。
首楞嚴經云。觀世音菩薩白佛言。世尊。我從
聞思修。入三摩地。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
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
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
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
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
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
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斯乃能
所跡消。真俗冥合。非從事行。因異而同。但了
心無自他。萬法自然一體。外書亦云。心和。即
言和。言和。即言滿天下無口過。以身心和故。
行滿天下無怨惡。既與萬法體和。則不共物
諍。如華手經云。佛告舍利弗。是故菩薩發菩
提心。應當觀察是心空相。舍利弗。何等是心。
云何空相。舍利弗。心名意識。即是識陰。意入。
意界。心空相者。心無心相。亦無作者。何以
故。若有作者。則有彼作而此人受。若心自
作。則自作自受。舍利弗。是心相空。無有作
者。無使作者。若無作者。則無作相。若人戲論。
是心相者。則與無礙空無相諍。若與無礙空

無相諍。是人則與如來共諍。若與如來共諍。
當知是人則墜深坑。是知若入宗鏡海中。已
攝餘一切法門。如登法性山。悉見諸無邊境
界。如大涅槃經云。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
是人。已用諸河泉池之水。菩薩摩訶薩。亦復
如是。修習如是金剛三昧。當知已為修習其
餘一切三昧。又云。譬如高山。有人登之。遠望
諸方。皆悉明了。金剛定山。亦復如是。菩薩登
之。遠望諸法。無不明了。故知自心。無能過者。
所以教中。亦名甚深法。亦名最上乘。是以一
法指南。萬途歸順。但有名字差別。終無異體
別陳。如有頌云。諸色心現時。如金銀隱起。金
處異名生。與金無前後。且如金銀隱起。功德
之形。但有異名。金體不動。例似一心。現出凡
聖之道。雖立別號。心性無生。達此名空。見法
如鏡。自然息意。冥合真宗矣。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1

夫諸佛境界。唯趣不思議一心解脫之門。何
謂不思議解脫。以一切法非有而有。有而非
有。非定量之所知故。稱不思議。既以非有而
有。即不住於無。有而非有。即不住於有。有無
不住。即於諸法悉皆解脫。以一切法不出有
無故。是知一心解脫之中。無有文字。則無生

死。無煩惱。無陰界。無眾生。無憂喜。無苦樂。
無繫縛。無往來。無是無非。無得無失。乃至無
菩提。無涅槃。無真如。無解脫。以要言之。一
切世出世間諸法。悉皆無有。如首楞嚴經云。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
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如上所說。世間
生死。出世涅槃等。無量差別之名。皆從知見
文字所立。若無知見文字。名體本空。於妙明
心中。更有何物。如六祖偈云。菩提亦非樹。
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用拂塵埃。融
大師云。至理無詮。非解非纏。靈通應物。常存
目前。目前無物。無物宛然。不用人致。體自虛
玄。又云。無物即天真。天真即大道。寒山子詩
云。寒山居一窟。窟中無一物。淨潔空堂堂。
皎皎明如日。糲食資微軀。布裘遮幻質。任汝
千聖現。我有天真佛。所以大涅槃經中。佛說
一百句解脫況百斤金。即諸佛無上之珍。涅
槃祕密之寶。是以句句皆云真解脫者。即是
如來。夫如來者。即一心真如自性中來。故云
如來。又如者。不變不異。不失自性。故名為如。
來者。即真如不守自性。隨緣顯現。故名為來。
斯乃是不來之來。以真如性遍一切處。實無
去來。從心所感。無出沒故。又經云。如來者。即
是法也。故起信論云。所言法者。即眾生心。所
以古德云。心本清淨。亦無淨相。方見我心。故
知一百句解脫中。句句明心。心心解脫。未有
一文一字不是宗鏡之指南。如經云。爾時迦
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哀愍。重垂廣說。
大涅槃行。解脫之義。佛讚迦葉。善哉善哉。善

男子。真解脫者。名曰遠離一切繫縛。若真解
脫離諸繫縛。則無有生。亦無和合。譬如父母
和合生子。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是故解脫。名
曰不生。迦葉。譬如醍醐。其性清淨。如來亦爾。
非因父母和合而生。其性清淨。所以示現有
父母者。為欲化度諸眾生故。真解脫者。即是
如來。如來解脫。無二無別。譬如春月下諸豆
子。得煖氣已。尋便出生。真解脫者。則不如是。
又解脫者。名曰虛無。虛無即是解脫。解脫即
是如來。如來即是虛無。非作所作。凡是作
者。猶如城郭樓觀却敵。真解脫者。則不如是。
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即無為法。譬
如陶師。作已還破。解脫不爾。真。解脫者。不生
不滅。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如來亦爾。不生不
滅。不老不死。不破不壞。非有為法。以是義故。
名曰如來。入大涅槃。不老不死。有何等義。老
者。為遷變。髮白面皺。死者。身壞命終。如是等
法。解脫中無。以無是事。故名解脫。如來亦無
髮白面皺有為之法。是故如來無有老也。無
有老故。則無有死。又解脫者。名曰無病。所謂
病者。四百四病。及餘外來侵損身者。是處無
故。故名解脫。無疾病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
即是如來。如來無病。是故法身亦無有病。如
是無病。即是如來。死者。名曰身壞命終。是處
無死。即是甘露。是甘露者。即真解脫。真解脫
者。即是如來。如來成就如是功德。云何當言
如來無常。若言無常。無有是處。是金剛身。云
何無常。是故如來不名命終。如來清淨。無有
垢穢。如來之身。非胎所污。如分陀利。本性清

淨。如來解脫。亦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
是故如來清淨無垢。又解脫者。諸漏瘡疣永
無遺餘。如來亦爾。無有一切諸漏瘡疣。又解
脫者。無有鬪諍。譬如飢人見他飲食。生貪奪
想。解脫不爾。又解脫者。名曰安靜。凡夫人
言。夫安靜者。謂摩醯首羅。如是之言。即是虛
妄。真安靜者。畢竟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
者。名曰安隱。如多賊處。不名安隱。清夷之處。
乃名安隱。是解脫中無有怖畏。故名安隱。是
故安隱。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
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無有等侶。有等侶
者。如有國王。有隣國等。夫解脫者。則無如是。
無等侶者。謂轉輪聖王。無有能與作齊等者。
解脫亦爾。無有等侶。無等侶者。即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轉輪法王。是故如來。無有
等侶。有等侶者。無有是處。又解脫者。名無
憂愁。有憂愁者。譬如國王。畏難強隣而生憂
愁。夫解脫者。則無是事。譬如壞怨。則無憂慮。
解脫亦爾。是無憂畏。無憂畏者。即是如來。又
解脫者。名無憂喜。譬如女人止有一子。從役
遠行。卒得凶問。聞之愁苦。後復聞活便生
歡喜。夫解脫中。無如是事。無憂喜者即真解
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無有塵
垢。譬如春月。日沒之後。風。起塵霧。夫解脫中。
無如是事。無塵霧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譬如聖王髻中明珠。無有垢穢。夫解
脫性。亦復如是。無有垢穢。無垢穢者。喻真解
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真金性不雜沙石。
乃名真寶。有人得之。生於財想。夫解脫性。亦

復如是。如彼真寶。彼真寶者。喻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譬如瓦瓶。破而聲㽄寶瓶。則不如是。夫解脫者。亦無㽄瓶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是故如來
身不可壞。其聲㽄𦱔之日曝出聲震爆。夫解脫者無如是事。如彼
金剛真寶之瓶無㽄人。悉共射之。無能壞者。無㽄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貧寶窮人負他
物故。為他所繫。枷鎖策罰受諸苦毒。夫解脫
中無如是事。無有負責。猶如長者。多有財
寶。無量億數。勢力自在不負他物。夫解脫
者亦復如是。多有無量法財珍寶。勢力自在
無所負也。無所負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逼切。如春涉熱。夏日
食甜。冬日冷觸。真解脫中。無有如是不適意
事。無逼切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又無逼切者。譬如有人飽食魚肉。而復飲乳。
是人則為近死不久。真解脫中。無如是事。是
人若得甘露良藥。所患得除。真解脫者。亦復
如是。甘露良藥。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
來。云何逼切不逼切也。譬如凡人。我慢自高。
而作是念。一切眾中。誰能害我。即便携持。蛇
虎毒蟲。當知是人不盡壽命。則為橫死。真解
脫中。無如是事。不逼切者。如轉輪王所有神
珠。能伏蜣蜋。九十六種諸毒蟲等。若有聞是
神珠香者。諸毒消滅。真解脫者。亦復如是。
皆悉遠離二十五有。毒消滅者。喻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又不逼切者。譬如虛空。解

脫亦爾。彼虛空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逼切者。如近乾草。然諸燈火。近則
熾然。真解脫中。無如是事。又不逼切者。譬
如日月。不逼眾生。解脫亦爾。於諸眾生無
有逼切。無有逼切。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動法。猶如怨親。真
解脫中。無如是事。又不動者。如轉輪王。更無
聖王以為親友。若更有親。則無是處。解脫亦
爾。更無有親。若有親者。亦無是處。彼王無親。
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
法也。又無動者。譬如素衣易受染色。解脫不
爾。又無動者。如婆師華。欲令有臭及青色者。
無有是處。解脫亦爾。欲令有臭及諸色者。亦
無是處。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
希有。譬如水中生於蓮華。非為希有。火中生
者。是乃希有。有人見之。便生歡喜。真解脫者。
亦復如是。其有見者。心生歡喜。彼希有者。喻
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其如來者。即是
法身。又希有者。譬如嬰兒。其齒未生。漸漸
長大。然後乃生。解脫不爾。無有生與不生。又
解脫者。名曰虛寂。無有不定。夫不定者。如
一闡提。究竟不移。犯重禁者不成佛道。無有
是處。何以故。是人若於佛正法中心得淨信。
爾時即便滅一闡提。若復得作優婆塞者。亦
得斷滅於一闡提。犯重禁者。滅此罪已。則得
成佛。是故若言畢定不移。不成佛道。無有是
處。真解脫中。都無如是滅盡之事。又虛寂者。
墮於法界。如法界性。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一闡提若盡滅者。則不得稱一闡

提也。何等名為一闡提耶。一闡提者。斷滅一
切諸善根本。心不攀緣一切善法。乃至不生
一念之善。真解脫中。都無是事。無是事故。即
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
可量。譬如穀聚。其量可知。真解脫者。則不如
是。譬如大海。不可度量。解脫亦爾。不可度量。
不可量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
解脫者。名無量法。如一眾生。多有業報。解脫
亦爾。有無量報。無量報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廣大。譬如大
海。無與等者。解脫亦爾。無能與等。無與等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名曰最上。譬如虛空。最高無比。解脫亦爾。最
高無比。高無比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
如來。又解脫者。名無能過。譬如師子所住之
處。一切百獸無能過者。解脫亦爾。無有能過。
無能過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
解脫者。名為無上。譬如北方。諸方中上。解脫
亦爾。為無有上。無有上者。即真解脫。真解脫
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上上。譬如北方
之於東力為無上上。解脫亦爾。無有上上。無
上上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名曰恒法。譬如人天。身壞命終。是名曰
恒。非不恒也。解脫亦爾。非是不恒。非不恒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
者。名曰堅住。如佉羅栴檀沈水。其性堅實。解
脫亦爾。其性堅實。性堅實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不虛。譬如竹
葦。其體空疎。解脫不爾。當知解脫。即是如來。

又解脫者。名不可污。譬如牆壁未見塗治。蚊
虻在上止住遊戲。若以塗治彩畫彫飾。蟲聞
彩香即便不住。如是不住。喻真解脫。真解脫
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無邊。譬如村落。
皆有邊表。解脫不爾。譬如虛空。無有邊際。解
脫亦爾。無有邊際。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名不可見。譬如空中。鳥跡難見。如是難
見。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名甚深。何以故。聲聞緣覺所不能入。不能入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甚深者。
諸佛菩薩之所恭敬。譬如孝子供養父母。功
德甚深。功德甚深。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
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見。譬如有人。不見自
頂。解脫亦爾。聲聞緣覺所不能見。不能見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
者。名無屋宅。譬如虛空無有屋宅。解脫亦
爾。言屋宅者。喻二十五有。無有屋宅。喻真
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
可取。如阿摩勒果。人可取持。解脫不爾。不可
取持。不可取持。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
來。又解脫者。名不可執。譬如幻物。不可執持。
解脫亦爾。不可執持。不可執持。即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無有身體。譬如
有人。體生瘡癩。又諸癰疽癲狂乾枯。真解脫
中。無如是病。無如是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
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一味。如乳一味。
解脫亦爾。唯有一味。如是一味。即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清淨。如
水無泥。澄靜清淨。解脫亦爾。澄靜清淨。澄

靜清淨。則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名曰一味。如空中雨。一味清淨。一味清
淨。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名曰除却。譬如滿月。無諸雲曀。解脫亦爾。無
諸雲曀。無諸雲曀。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
如來。又解脫者。名曰寂靜。譬如有人。熱病除
愈。身得寂靜。解脫亦爾。身得寂靜。身得寂靜。
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即
是平等。譬如野猫毒蛇鼠狼。俱有殺心。解脫
不爾。無有殺心。無殺心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平等者。譬如父母。等心於
子。解脫亦爾。其心平等。心平等者。即真解
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無有異處。
譬如有人。唯居上妙清淨屋宅。更無異處。解
脫亦爾。無有異處。無異處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知足。譬如飢
人。值遇甘膳食之無厭。解脫不爾。如食乳糜。
更無所須。更無所須。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斷絕。如人被縛。斷縛
得脫。解脫亦爾。斷絕一切疑心結縛。如是斷
疑。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名到彼岸。譬如大海。有此彼岸。解脫不爾。雖
無此岸。而有彼岸。有彼岸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默然。譬如
大海。其水泛漲。多諸音聲。解脫不爾。如是解
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美妙。譬如眾藥。
雜訶梨勒其味則苦。解脫不爾。味如甘露。味
如甘露。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除諸煩惱。譬如良醫。和合諸藥。善療眾

病。解脫亦爾。能除煩惱。除煩惱者。即真解脫。
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無窄。譬
如小舍。不容多人。解脫不爾。多所容受。多所
容受。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
者。名滅諸愛。不雜婬欲。譬如女人。多諸愛欲。
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如是。無
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等結。又解脫者。名曰
無愛。愛有二種。一者餓鬼愛。二者法愛。真解
脫者。離餓鬼愛。憐愍眾生。故有法愛。如是法
愛。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離我我所。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
法也。又解脫者。是滅盡。離諸有貪。如是解脫。
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法也。又解脫者。即是救
護。能救一切諸怖畏者。如是解脫。即是如來。
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即是歸處。若有
歸依如是解脫。不求餘依。譬如有人依恃於
王。不求餘依。雖復依王。則有動轉。依解脫者。
無有動轉。無動轉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名為屋
宅。譬如有人。行於曠野。則有險難。解脫不爾。
無有險難。無險難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是無所畏。如師子王。於諸
百獸。不生怖畏。解脫亦爾。於諸魔眾不生怖
畏。無怖畏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
來。及解脫者。無有窄猍。譬如隘路。乃至不受
二人並行。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
有不窄。譬如有人。畏虎墮井。解脫不爾。如是
解脫。即是如來。又有不窄。如大海中。捨壞小
船。得堅牢船。乘之渡海。到安隱處。心得快樂。

解脫亦爾。心得快樂。得快樂者。即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拔諸因緣。譬如
因乳得酪。因酪得酥。因酥得醍醐。真解脫中。
都無是因。無是因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能伏憍慢。譬如大王。慢
於小王。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
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伏諸放逸。謂放逸
者。多有貪欲。真解脫中。無有是名。無是名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
能除無明。如上妙酥。除諸滓穢。乃名醍醐。解
脫亦爾。除無明滓。生於真明。如是真明。即真
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寂
靜。純一無二。如空野象。獨一無侶。解脫亦爾。
獨一無二。獨一無二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堅實。如竹葦𦱔幹虛空而子堅實。除佛如來。其餘人天皆不
堅實。真解脫者。遠離一切諸有流等。如是解
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能覺了。增益於
我。真解脫者。亦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
又解脫者。名捨諸有。譬如有人。食已而吐。解
脫亦爾。捨於諸有。捨諸有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決定。如婆師
華香。七葉中無。解脫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
來。又解脫者。名曰水大。譬如水大。於諸大勝。
能潤一切草木種子。解脫亦爾。能潤一切有
生之類。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
為入。如有門戶。則通路。入金性之處。金則可
得。解脫亦爾。如彼門戶。修無我者則得入中。
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為善。譬

如弟子。隨逐於師。善奉教勅得名為善。解脫
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出世
法。於一切法最為出過。如眾味中。酥乳最勝。
解脫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
四不動。譬如門閫。風不能動。真解脫者。亦
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
濤波。如彼大海。其水濤波。解脫不爾。如是解
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譬如宮殿。解脫亦爾。
當知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所用。如
閻浮檀金。多有所任。無有能說是金過惡。解
脫亦爾。無有過惡。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又解脫者。捨嬰兒行。譬如大人。捨小
兒行。解脫亦爾。除捨五陰。除捨五陰。即真解
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究竟。
如被繫者。從繫得脫。洗浴清淨。然後還家。解
脫亦爾。畢竟清淨。畢竟清淨。即真解脫。真
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作樂。無作
樂者。貪欲瞋恚愚癡吐故。喻如有人。誤飲蛇
毒。為除毒故。即服吐藥。既得吐已。毒即除愈。
身得安樂。解脫亦爾。吐於煩惱諸結縛毒。身
得安樂。名無作樂。無作樂者。即真解脫。真解
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斷四種毒蛇煩
惱。斷煩惱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又解脫者。名離諸有。滅一切苦。得一切樂。永
斷貪欲瞋恚愚癡。拔斷一切煩惱根本。拔根
本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
者。名斷一切有為之法。出生一切無漏善法。
斷塞諸道。所謂若我無我。非我非無我。唯斷
取著。不斷我見。我見者。名為佛性。佛性者。即

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
空空。空空者。名無所有。無所有者。即是外道
尼揵子等所計解脫。而是尼揵實無解脫。故
名空空。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故不空空。不
空空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名曰不空。如水酒酪酥蜜等瓶。雖無水
酒酪酥蜜時。猶故得名為水等瓶。如是瓶等。
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色
香味觸。若言不空。而復無有水酒等實。解脫
亦爾。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以不
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常樂我淨。若言不空。
誰受是常樂我淨者。以是義故。不可說空及
以不空。空者。謂無二十五有。及諸煩惱。一切
苦。一切相。一切有為行。如瓶無酪。則名為空。
不空者。謂真實善色。常樂我淨。不動不變。猶
如彼瓶色香味觸。故名不空。是故解脫。喻如
彼瓶。彼瓶遇緣。則有破壞。解脫不爾。不可破
壞。不可破壞。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又解脫者。名曰離愛。譬如有人愛心希望。釋
提桓因。大梵天王。自在天王。解脫不爾。若得
成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無愛無疑。無
愛無疑。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若言
解脫有愛疑者。無有是處。又解脫者。斷諸有
貪。斷一切相。一切繫縛。一切煩惱。一切生死。
一切因緣。一切果報。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
來者。即是涅槃。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諸煩惱
故。故受三歸。譬如群鹿怖畏獵師。既得免離。
若得一趒則喻一歸。如是三趒則喻三歸。以
三趒故。得受安樂。眾生亦爾。怖畏四魔惡獵

師故。受三歸依。三歸依故。則得安樂。受安樂
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
是涅槃。涅槃者。即是無盡。無盡者。即是佛性。
佛性者。即是決定。決定者。即是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釋曰。上來一百句解脫。文現不繁。
更釋大意。只明一心真性解脫。以實慧解脫
顯此真性。然後成方便慧解脫。故能自覺覺
他。名之為佛。即是平等法身天真之佛。所以
經云。當知解脫即是如來。如來之性。即是解
脫。解脫如來。無二無別。是以如來之性。即
眾生性。眾生之性。即一切法性。一切法性。即
是心性。以心性遍一切處故。則一切處悉是
不思議解脫。以不見自性故。則隨處貪著。著
即被縛。若了斯宗。縛脫俱寂。所以云。離即著。
著即離。幻化門中生實義。亦無離。亦無著。何
處更求無病藥。又此一百句解脫。委曲披陳。
是最後指歸。究竟垂示。則涅槃之祕藏。祖佛
之正宗。所以具錄全文。證明宗鏡。請不厭繁
覽。所冀子細明心。斯乃解縛之原。迷悟之本。
若心解則一切解。與真性而相應。若心縛則
一切縛。與塵勞而共處。出要之道。於此絕言。
方便之門。更無過上。此不思議真性解脫法
門。一入全真。真外無法。意消能所。情斷是
非。此非誦文法師。湊其智海。闇證禪伯。了此慧
燈。唯除直見性人。一乘道種。方能悟入頓了
無疑。此圓頓教門。唯一無分別法耳。無有際
畔。不涉一多。以即邊而中故。無法可比。以即
妄而真。故無法可待。豈更佛法待於佛法。唯
一絕待如來法界。故出法界外。無復有法。無

所可待。亦無所絕。唯證相應。不在言說。如
大集經云。不待莊嚴。了知諸法。以得一總得
餘故。所以云。一葉落。天下秋。一塵起。大地
收。一華開。天下春。一事寂。萬法真。則上根一
覽。終不再疑。中下之機寧無方便。如孤寂吟
云。舉一例諸足可知。何用喃喃說引詞。只見
餓夫來取飽。不聞漿逐渴人飛。

問。眾生法
身與佛平等。云何不起報化之用耶。

答。雖
本平等。隱顯有殊。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起
信疏云。但眾生迷自真理。起於妄念。是時真
如。俱現染相。不顯其用。

鈔問云。眾生心與佛
體既同。眾生迷時何不起用。

答。以無明有力。
起於九相。真如無力被隱故。不能現用。如水
為風所擊。但起波瀾。而不能現像。石壁鈔云。
論云本覺常起用者。有其二意。一約內熏。即
自體相熏習義故。論云。從無始來具無漏法。
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
熏習。二約應化不起者。但以妄染覆之。非謂
本覺無此應用。亦非固心抑令不起。斯則過
在於妄迷而不知。何關於覺。以本覺常具常
熏故。如脩竹有龍鳳之音。塵鏡有照膽之用。
是知靈臺絕妙。眾生莫知。若暫返照迴光。無
有不得之者。如地中求水鑛裏求金。唯慮不
肯承當沈埋心寶。宗鏡委細。意囑於斯。普勸
後賢。直須知有。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2

夫華嚴經是圓滿教。所明一法纔起。皆有
眷屬隨生。今此何故。唯論絕待。

答。所言眷
屬者。皆是理內眷屬。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
如。理性相關。故稱如來。為世間之父。一切眾
生。為諸佛之子。若法門眷屬者。約自證法。則
禪定為父。般若為母。而生真淨法身。若化他
法。則方便為父。慈悲為母。而生應化佛身。從
般若真性。起同體大悲。所有萬行莊嚴。皆是
性起功德。必無心外法而為主伴。如般若經
云。欲為佛親侍者。及內眷屬等。應學般若。般
若即心靈之性故。是以諸佛菩薩。凡有施為。
皆是內祕外現。不捨道法。現凡夫事。如華嚴
入法界品云。復次善男子。菩薩以般若波羅
蜜為母。方便善巧為父。檀那波羅蜜為乳母。
尸羅波羅蜜為養母。忍辱波羅蜜為莊嚴具。
精進波羅蜜為養育者。禪那波羅蜜為浣濯
人。善知識為教授師。一切菩提分為伴侶。一
切善法為親屬。一切菩薩為兄弟。菩提心為
家。如理修行為家法。諸地善法為家處。得諸
忍法為家族。大願現前為家教。以清淨智滿
足諸行為順家法。勸發勤修不斷大乘為紹
家業。法水灌頂一生所繫菩薩為王太子。成
就廣大真實菩提為淨家族。鴦崛魔羅經云。
佛言。一切眾生有如來藏。一切男子皆為兄
弟。一切女人皆為姊妹。乃至女有佛藏。男亦

如是。云何一性而自染著。以一性故。是故如
來淨修梵行。住於自地。不退轉地。得如來
地。維摩經偈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
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法喜以為妻。慈悲心
為女。善心誠實男。畢竟空寂舍。弟子眾塵勞。
隨意之所轉。道品善知識。由是成正覺。諸度
法等侶。四攝眾妓女。歌詠誦法言。以此為音
樂。總持之園苑。無漏法林樹。覺意淨妙華。解
脫智慧果。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滿。布以七
淨華。浴此無垢人。象馬五通馳。大乘以為車。
調御以一心。遊於八正路。相具以嚴容。眾好
飾其姿。慚愧之上服。深心為華鬘。富有七財
寶。教授以滋息。如所說修行。迴向為大利。四
禪為床座。從於淨命生。多聞增智慧。以為自
覺音。甘露法之食。解脫味為漿。淨心以澡浴。
戒品為塗香。摧滅煩惱賊。勇健無能踰。降伏
四種魔。勝幡建道場。崇福疏云。實德內資。長
養如母。方便外攝。度生稱父。內證深法。悅已
智心。喜樂盈懷。故名為妻。肇師云。慈悲之心。
虛而外適。其性柔弱。隨物不違。故如女也。善
心力大。滅惡盡原。真證相應。故名為男。所證
二空之理為其舍宅。外障六塵風雨。內去三
毒之蟲。又有非真要。時復暫遊。空為理宗。以
為常宅。故云畢竟空寂舍。能轉塵勞眾生。以
成佛法。昔無明郎主。恩愛魔王。今化令隨
道。名為弟子。故云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
乃至三十七品之知識。六度萬行之法侶。為
真實道畔。助成菩提。四攝廣被。令人喜悅。如
妓女。讚誦法言。令人愛味。如音樂。以總持為

苑。能攝諸法。以無漏為林。能除熱惱。以七覺
淨妙之華。成八解智慧之果。湛然定水恒開
覺華。用一乘為車。五通為馬。御之以一心。
遊行八正道。乃至妙相嚴容。眾好飾體。慚愧
為服。深心為鬘。具七聖之財。踞四禪之座。入
多聞寶藏。從淨命而生。飲解脫一味之漿。得
甘露究竟之食。破八萬煩惱。成五分法身。降
四種魔軍。圓三菩提道。若主若伴。若因若緣。
皆是宗鏡卷舒。心之體用。未曾一法建立。從
外而生。

天台淨名疏問。那忽處處對法門。約
觀心作如此等說。佛意必如此也。

答曰。若言
經中無對法門解釋義者。此經佛道品。普現
色身菩薩。問維摩詰言。居士父母妻子親戚
眷屬等。悉為是誰。大士偈答言。智度菩薩母
等。淨名既是在家菩薩。何容無有父母妻子
家宅。而不依事答。悉約內行法門答者。當知
諸佛菩薩。不起道法。現凡夫事。雖現凡事。皆
內表道法也。如佛般涅槃處在雙樹。四枯四
榮。豈可直作樹木之解。且如來誠說。皆表半
滿枯榮。今在毘耶菴羅樹園。欲說不思議解
脫法門。不捨道法。現迹同凡。住毘耶離。豈不
表極地所住法門也。華嚴經明十城十園。豈
止是世間城園也。此經下文菩薩行品云。諸
佛威儀。有所進止。無非佛事。何得俱作事
解。都不尋思諸佛菩薩不思議教。善權祕密
表發之事。又法華經云。欲說是經。應入如
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如來室者。乃是
大慈悲心。如來衣者。即是柔和忍辱。如來座
者。即是一切法空。

問曰。華嚴頓教大乘。可得

約行明諸法門。此方等經。及小乘教。何得亦
約觀行明義。

答曰。此經既云。諸佛解脫。當於
眾生心行中求。若不約觀行。豈稱斯文。若不
以毘耶離菴羅樹園對諸法門。則不得約觀
心解釋。何得於眾生心行中求諸佛解脫。若
不於心行求解脫者。云何得住不思議解脫。
若不住不思議解脫。云何於一毛孔見諸佛
土變現自在。如不思議品所明也。復云何得
如法華經。明。身根清淨。一切十方國土皆於
身中現。又豈得如華嚴經頌。說。無量諸世界。
悉從心緣起。無量諸佛國。皆於毛孔現也。如
前問言。小乘不得約觀心解釋者。何故聲聞
經中。佛為牧牛人說十一法。皆一一內合比
丘觀心。如是等例。豈非方等及三藏經。對諸
法門觀心明義也。故知了義教。不了義教。皆
是了義。以唯一心故。所以云。圓機對教。無教
不圓。理心涉事。無事非理。又云。根羸則法
劣。器廣則道圓故。

問。此宗玄奧。性自天真。
非生因之所生。唯了因之所了。云何廣述。諸
有。差別行門。

答。夫妙達殊倫。則法法齊旨。
巧通異道。乃物物咸如。夫言了因者。乃是於
真心中性德顯了。故名了因。生因者。亦是信
心中能生六度萬行。故名生因。生了俱心。理
行非外。若不了此。取捨萬端。纔入斯宗。自無
高下。夫三界之有。是菩提之用。本末相遍。
空有融通。豈同豁爾之無。塊然之有。如大
智度論云。空有二種。一者善空。熾然修一切
行。而了性空。二者惡空。恣行惡法。而欲撥
令空。今論不可得空。此空不離諸法。諸法不

離此空。當知一切法趣空。如瓶處空。十方界
空不異瓶空。故十方空皆趣瓶空。華嚴論云。
若也但修空。無想法身。即於智不能起用。若
但一向生想。不見無相法身。即純是有為。又
云。如是大悲。如是智慧。如是萬行。皆為長養
初發心住。初生佛家之智慧大悲。令慣習自
在故。時亦不改。法亦不異。智亦不遷。猶如
竹葦依舊而成。初生與終。無有麁細。亦如小
兒初生而後長為大。無異大也。是知差別行
門。皆入畢竟空中。無有分別。

如龍樹菩薩問
曰。若菩薩知佛是福田。眾生非福田。是非菩
薩法。菩薩以何力故。能令佛與畜生等。

答曰。
菩薩以般若波羅蜜力故。一切法中修畢竟
空心。是故於一切法無分別。如畜生。五陰.十
二入.十八界。和合生。名為畜生。佛亦如是。從
諸善法和合。假名為佛。若人憐愍眾生。得無
量福德。於佛著心起諸惡因緣。得無量罪。是
故知一切法畢竟空。故不輕畜生。不著心貴
佛。復次諸法實相。是一切法無相。是無相中。
不分別是佛是畜生。若分別即是取相。是故
等觀。故經偈云。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大
法炬經云。涅槃義者。本來自有。非人所為。故
名涅槃。又真涅槃者。所謂一切世間。乃至若
有若無。如是一切悉名涅槃。若取相分別。則
非涅槃。是以若見一法異。則失唯心第一義
門。便成魔事。故大集經云。於眾生生異想。是
為魔業。厭有為功德。是為魔業。故天台淨名
疏云。住此觀心。不見慳相施相。而能慈悲利
益眾生。所有財物。拯濟貧乏。興諸福業。供養

三尊。修故造新。隨喜獎善。若是長者。一村行
施。因施說法。是則一村貧民。四眾受施之徒。
感恩慕德。非但歸心受化。慳悋之心。漸漸微
薄。亦復學是施主捨財修福也。若在一縣。令
長官司。住正觀心。所有資財。能如是財施法
施者。則一縣貧民。四眾受施之徒。皆亦歸心
受化。慳心自然休息。捨財修福。利益興顯。乃
至一管一國。人主官僚。天王帝主。住正觀心。
不見慳施。所有資財。慈愛貧民。恩惠分施。因
為善巧。說四教法。州管國內。所有貧民四眾。
荷恩慕德。敬仰。歸心。承事親近受道。因是慳
心漸薄。皆能惠施。修諸福業。轉相教化。行恩
布德。正道居懷。是則諸州諸管。舉國人民。有
善有惡。有智有道。譬如一燈然百千燈。本燈
湛然。餘燈遍滿。冥者皆明。明終不絕。是為
四眾長者。官司國主。住檀波羅蜜無盡燈法門。
攝一切眾生也。是諸所攝眾生。未來在家出
家。還為眷屬。或為親戚。或為臣民。或為弟
子。同生淨上。依報巍巍。七珍無量。值佛聞
經。道心開發。是諸施主。若得無生法忍。住不
思議解脫。昔布施所攝眾生。得道時至。是諸
施主。即於有因緣之國。示成正覺。昔布施所
攝眾生。皆來其國。一切能捨。修三乘道。若聞
法華開佛知見之說。即同入大乘。乘此寶乘。
遊於四方。嬉戲快樂。此即淨名大士。何處更
往毘耶離。別覓維摩詰耶。故知若能了此真
如一心無盡之理。則一切六度四攝萬行。皆
無有盡。轉示他心。亦同無盡。乃至重重涉入。
遞出無窮。如無盡燈。布影分光。遍周法界。非

唯淨名。是我。實乃千聖同儔。純行救度之心。
則觀音出現。常運大慈之意。則彌勒下生。乃
觸途皆證法門。寓目盡成願海。高低嶽瀆。共
轉根本法輪。大小鱗毛。普現色身三昧。是以
從體起用。用自遍周。以性成行。行無邊際。如
還原觀。從自性之體。分其二用。一海印森羅
常住用。謂真如本覺也。妄盡心澄。萬像齊現。
猶如大海。因風起浪。若風止浪息。海水澄清。
無像不現。二法界圓明自在用。即華嚴三昧
也。謂廣修萬行。稱理成德。普周法界而證菩
提。何故分其二用。前海印用。是本用。亦名理
行。亦名性德。後華嚴用。是修成。亦名事行。亦
名修德。此二相假成其大用。謂因修顯性。以
性成修。若無性。修亦不成。若無修。性亦不顯。
是以離性無修。離修無性。故云萬法顯必同
時。一際理無前後。斯則二而不二。又不二而
二。何者。以海印用本具是所現。謂真如自性。
有遍照法界義故。華嚴用是能現。以修成契
理。能成萬行故。能所有異。本末似分。則非一
非異。能成妙行。

問。既以心為宗。教中云何。
又說破色心論。且何心可宗。何心可破。

答。
心有二種。一隨染緣所起妄心。而無自體。但
是前塵。逐境有無。隨塵生滅。唯破此心。雖云
可破而無所破。以無性故。百論破情品云。譬
如愚人見熱時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勞。智者
告言。此非水也。為斷彼想。不為破水。如是
諸法自性空。眾生取相故著。為破是顛倒故
言破。實無所破。二常住真心。無有變異。即立
此心。以為宗鏡。識論云。心有二種。一相應

心。謂無常妄識。虛妄分別。與煩惱結使相應。
二不相應心。所謂常住第一義諦。古今一相
自性清淨心。今言破者。是相應心。不相應
心。立為宗本。是以一切自行履踐之路。無
邊化他方便之門。皆以心為本。本立而道生。
萬法浩然。宗一無相。欲舉一蔽諸。指鹹知海
者。即此常住不動真心也。

問。眾生覺性。天
真自然。何假因緣文義開析。本自無瘡。勿傷
之也。

答。若執此性決定是自然者。應須現
推有自然之理。且如本性。以何法為自體。如
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
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自須甄明。
有自然體。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
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
塞為自。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
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
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故
知恒常之性。不逐緣生。若隨明暗幻化之法以
為自體者。明暗等法緣散之時。此性應隨斷
滅。

問。本性既非自然。應是因緣之性。

答。
此性若是因緣為體者。今推以何法為因。何
法為緣。應須礭定真實體性。如經云。阿難
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性。
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
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
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
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
暗。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

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
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
緣暗。同於空塞。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
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
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於中措心。
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
摩虛空。只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阿
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
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其四種緣。所謂因空
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佛告阿難。我說
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阿難。吾復問汝。諸
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阿難
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
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難。若無明
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
云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
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
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
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是
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
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
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
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
緣自然。及和合相。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
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
怠妙菩提路。故知說因緣自然。皆屬世間言
論。談有無真俗。悉是分別識心。當見性之
時。豈留觀聽。在發明之際。焉落言思。

問。
此妙明性。既非因緣自然。則無有一法不從

和合而生。如無所證之真如。何由發能證之
妙智。則境智和合。能成見性。

答。若智外有
真如。則可為所證。真如外有智。則可為能
證。今智外無如。如外無智。欲將何法以為
和合非和合耶。如經云。佛告阿難。汝雖先
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
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阿難。吾今復
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
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則
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
與通和。為與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
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雜何形像。若
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必
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見必
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
義。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復次阿
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
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若明合者。至於暗
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
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與通。及諸
群塞。亦復如是。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
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
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
為非塞和。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
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
為畔。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
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與通。及諸

群塞。亦復如是。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
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
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
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
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乃至佛告富樓那。
汝雖除疑。餘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
復問汝。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
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瞋責己
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於意云
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富樓那言。是人心狂。
更無他故。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
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
展轉相因。從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
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
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得菩提者。如寤時
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況復無因本無所有。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
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
歇狂。亦何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
在。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
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
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
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乃至佛告阿難。即
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滅除。則不
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於是。阿難。演
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
緣故。怖頭狂走。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
然因緣故失。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
何藉因緣。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

何所潛。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若悟
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是故我
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菩提心生。生滅心滅。
此但生滅。滅生俱盡。無功用道。若有自然。如
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無生
滅者。名為自然。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
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本然非
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
名無戲論法。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釋曰。若悟
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者。若實
發明。悟了本頭。一靈真性。非動非靜。非得非
失。非生非滅。非合非離。則知無始已來。三界
伶俜。六趣狂走。是迷是倒。是妄是虛。皆是
情想結成。識心鼓動。則知本覺真性。非因非
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非和非合。非不和
合。盡成戲論。悉墮邪思。且無住真心。豈存名
相及與處所。若欲以識心圖度。句義詮量。而
求真實者。如繫風捕影。理可然乎。所以祖師
云。非自然。非因緣。妙中之妙。玄中玄。森羅萬
像光中現。尋之不見有根原。如上剖析。此為
未識本頭。不知狂走之人。令離句絕非。言思
道斷。此方始除世間分別戲論之法。於自見
性大道之中。尚猶賒遠。應須親到。不俟更
言。似鏡照容。直須心眼相似。如人飲水。方
能冷煖自知。故云唯證乃知難可測。未到之
者徒自狂迷。

問。法門無量。皆有破執顯道
之功。何故偏讚一心。以為綱骨。

答。此是起
惑之初。發真之始。迷悟之本。染淨之由。故
云。至妙靈通。目之曰道。則心外無道。道外

無心。微妙甚深。凡小非分。菩薩分知。唯佛
窮了。以彼二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
明所起之識。非其境也。菩薩十信之初。創發
心時。即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體。得成正
信。攝論云。菩薩初起。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
此之謂也。如實因緣。莫非一心本識。斯則發
真之始也。起信論云。以不覺一法界故。心不
相應。無明分別。生諸染心。一法界者。即無二
真心為一法界。此非算數云一。謂如理虛融。
平等不二。故稱為一。斯則起惑之初也。又因
不識無明作眾生。了此無明成諸佛。斯則迷
悟之本也。又一法界。舉體全作生滅門。舉體
全作真如門。順法界。則出離解脫。違法界。則
繫縛輪迴。斯乃染淨之由也。是以千聖仰之。
為母為師。群賢歸之。如王如導。諸經綱骨。萬
法指南。撮要言之。罔逮於茲矣。故經云。心
為法本。心作天堂。心作地獄。若離眾生心。更
有何真俗等事。以一切法但如影響故。如向
居士云。影由形起。響逐聲來。弄影勞形。不
知形是影本揚聲止響。不識聲是響根。除
煩惱身而求涅槃者。喻去形而覓影。離眾生
心而求佛道者。喻默聲而尋響。故知迷悟一
途。愚智非別。無名作名。因其名則是非生矣。
無理作理。因其理則諍論起矣。幻作非真。誰
非誰是。虛妄非實。何有何空。將知得無所
得。失無所失矣。故知但了一心。則萬法皆寂。
如華嚴經。解脫長者告善財言。我若欲見安
樂世界。阿彌陀如來。隨意即見。我若欲見栴
檀世界。金剛光明如來。妙香世界。寶光明如

來。蓮華世界。寶蓮華光明如來。妙金世界。寂
靜光如來。妙喜世界。不動如來。善住世界。師
子如來。鏡光明世界。月覺如來。寶師子莊嚴
世界毘盧遮那如來。如是一切。悉皆即見。然
彼如來不來至此。我身亦不往詣於彼。知一
切佛及與我心。悉皆如夢。知一切佛猶如影
像。自心如水。知一切佛所有色相。及以自心。
悉皆如幻。知一切佛及以己心。悉皆如響。我
如是知。如是憶念。所見諸佛。皆由自心。善男
子。當知菩薩。修諸佛法。淨諸佛剎。積集妙
行。調伏眾生。發大誓願。入一切智。自在。遊
戲不可思議解脫之門。得佛菩提。現大神通。
遍往一切十方法界。以微細智普入諸劫。如
是一切。悉由自心。是故善男子。應以善法。扶
助自心。應以法水。潤澤自心。應於境界。淨
治自心。應以精進。堅固自心。應以忍辱。坦蕩
自心。應以智證。潔白自心。應以智慧。明利自
心。應以佛自在。開發自心。應以佛平等。廣大
自心。應以佛十力。照察自心。疏釋云。心該萬
法。謂非但一念觀佛。由於自心。菩薩萬行。佛
果體用。亦不離心。亦去妄執之失。謂有計云。
萬法皆心。任之是佛。驅馳萬行。豈不唐勞。
今明。心雖即佛。久翳塵勞。故以萬行增修。令
其瑩徹。但說萬行由心。不說不修為是。又
萬法即心。修何礙心。故云卷舒變化。唯心所
在。壽殀得喪。唯心所宰。故詩三百。一言可蔽
矣。教五千。一心能貫之。實入道之要津。修行
之玄鏡。實謂深談佛旨。妙達真空。低頭舉手
而盡入圓因。發念興心而皆同本果。掘凡夫

之乾土。見諸佛之水泉。抽二乘之焦芽。結常
樂之果實。變毒藥而成甘露。轉酥酪而作醍
醐。定父子而全付家珍。拂權迹而頓開寶藏。
今宗鏡所錄。唯窮祖佛正宗。若欲見道修行。
無出自身心之內。如華嚴經頌云。身為正法
藏。心為無礙燈。照了諸法空。名曰度眾生。
故知身為法聚。無一法出我身田。心為慧光。
無一智離我心海。若迷之者。則身為苦聚病
原。心作無明怨賊。先須察所治過患之迹。方
立能治功德之門。則一切眾生所造過患。莫
越身心。若欲對治。唯戒以慧。若修身戒。則戒
急而妙行成。若修心慧。則乘急而真性顯。故
得乘戒兼急。理行俱圓。正助相資。方入宗鏡。
內外朗鑒。一道清虛。如大涅槃經云。復次不
修身者。不能觀身。雖無過咎。而常是怨。善男
子。譬如男子。有怨常逐。伺求其便。智者覺已。
繫心慎護。若不慎護。則為所害。一切眾生身
亦如是。常以飲食。冷煖將養。若不如是將護
守慎。即當散壞。善男子。如婆羅門奉事火天。
常以香華。讚歎禮拜。供養奉事。期滿百年。若
一觸時。尋燒人手。是火雖得如是供養。終無
一念報事者恩。一切眾生亦復如是。雖於多
年。以好香華瓔珞衣服。飲食臥具。病瘦醫藥。而
供給之。若遇內外諸惡緣。即時滅壞。都不憶
念往日供給衣服之恩。善男子。譬如有王。畜
四毒蛇。置之一篋。以付一人。仰令瞻養。是
四蛇中。誤一生瞋。則能害人。是人恐怖。常求
飲食。隨時守護。一切眾生四大毒蛇。亦復如
是。若一大嗔則能壞身。善男子。如人久病。應

當至心求醫療治。若不勤求必死不疑。一切
眾生身亦如是。常應攝心。不令放逸。若放逸
者。則便滅壞。善男子。譬如坏瓶。不耐風雨。打
擲椎壓。一切眾生身亦如是。不耐飢渴寒熱
風雨。打擊惡罵。善男子。如癰未熟。常當善護。
不令人觸。設有觸者。則大苦痛。一切眾生身
亦如是。善男子。如騾懷姙。自害其軀。一切眾
生身亦如是。內有風冷。身則受苦。善男子。譬
如芭蕉。生實則枯。一切眾生身亦如是。善男
子。亦如芭蕉。內無堅實。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善男子。如蛇鼠狼。各各相於常生怨心。眾生
四大。亦復如是。善男子。譬如鵝王。不樂塚墓。
菩薩亦爾。於身塚墓。亦不貪樂。善男子。如栴
陀羅。七世相繼。不捨其業。是故為人之所輕
賤。是身種子。亦復如是。種子精血。究竟不淨。
以不淨故。諸佛菩薩之所輕訶。善男子。是身
不如魔羅耶山。生於栴檀。亦不能生優鉢羅
華。分陀利華。瞻婆羅華。摩利迦華。婆師迦華。
九孔常漏膿血不淨。生處臭穢。醜陋可惡。常
與諸蟲共在一處。善男子。譬如世間。雖有上
妙清淨園林。死屍至中。則為不淨。眾共捨之。
不生愛著。色界亦爾。雖復淨妙。以有身故。諸
佛菩薩。悉共捨之。善男子。若有不能作如是
觀。不名修身。不修戒者。善男子。若不能觀。戒
是一切善法梯隥。亦是一切善法根本。如地
悉是一切樹木。所生之本。戒是諸善根之導
首也。如彼商主導諸商人。戒是一切善法勝
幢。如天帝釋所立勝幢。戒能永斷一切惡業。
及三惡道。能療惡病。猶如藥樹。戒是生死險

道資糧。戒是摧結惡賊鎧仗。戒是滅結毒蛇
良呪。戒是度惡業行橋梁。若有不能如是觀
者。名不修戒。不修心者。不能觀心輕躁動轉。
難捉難調。馳騁奔逸。如大惡象。念念迅速。如
彼電光。躁擾不住。猶如獼猴。如幻如焰。乃是
一切諸惡根本。五欲難滿。如火獲薪。亦如大
海。吞受眾流。如曼陀山。草木滋多。不能觀察
生死虛妄。𮋲惑致患。如魚吞鉤。常先引導。諸
業隨從。猶如貝母引導諸子。貪著五欲。不樂
涅槃。如駝食蜜乃至於死。不顧蒭草。深著現
樂。不觀後過。如牛貪苗不懼杖楚。馳騁周遍
二十五有。猶如疾風吹兜羅毦。所不應求。求
無厭足。如無智人求無熱火。常樂生死。不樂
解脫。如稔婆蟲樂稔婆樹。迷惑愛著生死臭
穢。猶如獄囚樂獄卒女。亦如廁猪樂處不淨。
若有不能如是觀者。名不修心。不修慧者。不
觀智慧有大勢力。如金翅鳥。能壞惡業。壞無
明暗。猶如日光。能拔陰樹。如水漂物。焚燒邪
見。猶如猛火。慧是一切善法根本。佛菩薩母
之種子也。若有不能如是觀者。名不修慧。乃
至若有修集身戒心慧。如上所說。能觀諸法。
同如虛空。不見智慧。不見智者。不見愚癡。不
見愚者。不見修集。及修集者。是名智者。如是
之人。則能修集身戒心慧。是人能令地獄果
報。現世輕受。是人設作極重惡業。思惟觀察。
能令輕微。作是念言。我業雖重。不如善業。譬
如㲲河中投一升鹽。水無醎味。飲者不覺。如巨富
者。雖多負人千萬寶物。無能繫縛令其受苦。

如大香象。能壞鐵鎖自在而去。智慧之人。亦
復如是。然上雖觀身不淨。為破凡夫執此毒
身以為苦本。不種菩提之果。唯陷五欲之泥。
不能自利兼他。所以訶破。若乃假茲業迹。以
續正因。不入煩惱大海之中。難求覺寶。非處
塵勞糞壤之地。奚生淨華。是以華嚴經云。不
厭生死苦。方成普賢行。又如大寶積經云。佛
告優波離。聲聞乘人。乃至。不應起於一念更
受後身。是名聲聞持清淨戒。然於菩薩。名大
破戒。乃至菩薩摩訶薩修行大乘。能於無量
阿僧祇劫。堪忍受身。不生厭患。是名菩薩持
清淨戒。於聲聞乘。名大破戒。今宗鏡所錄。總
諸大乘經了義妙旨。只為悟宗行菩薩道故。
闡觀音普門之慧。迹任方圓。入普賢無盡之
宗。運心無際。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彫造

卷 33

夫道無可修。法無可問。纔悟大旨。萬事俱休。
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既云宗鏡。何乃廣
引身戒心慧之文。法華經云。三藏學者。尚不
許親近。既違大乘之經教。何成後學之信門。

答。經中所斥三藏學者。即是小乘戒定慧。戒
則但持身口。斷四住枝葉之病苗。定則形同
枯木。絕現外威儀之妙用。慧則唯證偏空。失

中道不空之圓理。故稱貧所樂法。墮下劣之
乘。為淨名所訶。是愚人之法。今此圓宗定慧。
尚不同大乘初教無相之空。及大乘別教偏
圓之理。豈與三藏灰斷定慧之所論乎。此宗
鏡錄戒定慧。乃至一事一行。一一皆入法界。
具無邊德。是無盡宗趣。性起法門。無礙圓通。
實不思議。如台教云。如鏡有像。瓦礫不現。中
具諸相。但空即無。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
觀和尚云。凡聖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理事
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古德釋云。禪宗失意
之徒。執理迷事。云性本具足。何假修求。但要
亡情。即真佛自現。法學之輩。執事迷理。何
須孜孜修習理法。合之雙美。離之兩傷。理行
雙修。以彰圓妙。休心絕念名理行。興功涉有
名事行。依本智者。本覺智。此是因智。此虛明
不昧名智。成前理行。亡情顯理。求佛智者。即
無障礙解脫智。此是果智。約圓明決斷為智。
成前事行。以起行成果故。此則體性同故。所
以依之。相用異故。所以求之。但求相用。不
求體性。前亡情理行。即是除染緣起以顯體
性。興功事行。即是發淨。緣起以成相用。無相
宗云。如上所說。相用可然。但依本智。情亡則
相用自顯。以本具故。何須特爾起於事行。圓
宗云。性詮本具。亡情之時。但除染分相用。自
顯真體者無事行。彼起淨分相用。無因得生。
如金中雖有眾器。除礦但能顯金。若不施功
造作。無因得成其器。豈金出礦已。不造不作。
自然得成於器。若亡情則不假事行。佛令具
修。豈不虛勞學者。是以八地已能離念。佛勸

方令起於事行。知由離念不了。所以經頌云。
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
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勸皆是事行
故。是知果佛。須性相具足。因行。必須事理雙
修。依本智如得金。修理行如去礦。修事行如
造作。求佛智如成器也。又華嚴演義云。若執
禪者。則依本智性。無作無修。鏡本自明。不拂
不瑩。若執法者。須起事行求依他勝緣以成
己德。並為偏執。故辯雙行。依本智者。約理。無
漏智性本具足故。而求佛智者。約事。無所求
中吾故求之。心鏡本淨。久翳塵勞。恒沙性德。
並埋塵沙煩惱。是故須以隨順法性。無慳貪
等。修檀等六波羅蜜故。諸佛已證。我未證故。
又理不礙事。不妨求故。事不礙理。求無求故。
若此之修。修即無修。為真修矣。如上開示。本
末無遺。理備行周。因圓果滿。可謂其車高廣。
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方能入此。一乘。歸於宗
鏡。若初心入已。須冥合真空。唯在心行。非從
口說。直下步步著力。念念相應。如大死人。永
絕餘想。若非懇志。曷稱丈夫。但有虛言。終成
自誑。如天台拾得頌公。東陽海水清。水清復
見底。靈源流法泉。斫水刀無痕。我見頑愚士。
燈心拄須彌。寸樵煮大海。足抹大地石。蒸沙
成飯無。磨甎將為鏡。說食終不飽。直須著力
行。恢恢大丈夫。堂堂六尺士。枉死埋塚下。可
惜孤標物。龐居士詩云。讀經須解義。解義即
修行。若依了義學。即入涅槃城。如其不解義。
多見不如盲。尋文廣占地。心牛不肯耕。田田
總是草。稻從何處生。故知須在心行。忍力成

就。忍有二種。一生忍。二法忍。若於法忍。觀
行易成。以了唯心故。內外平等。如大智度論
云。法忍者。於內六情不著。於外六塵不受。能
於此二不作分別。何以故。內相如外。外相如
內。二相俱不可得故。一相故。因緣合故。其實
空故。一切法相常清淨故。何謂一切法相常
清淨。以同遵一道故。所以華嚴疏云。一道甚
深者。亦名一乘。佛佛皆同。一真道故。佛佛所
乘。同觀心性。萬行齊修。自始至終。更無異徑。
故為一道。

問。真心常住遍一切處者。即萬
法皆真。云何而有四時生滅。

答。了真心不
動故。則萬法不遷。即常住義。若見萬法遷謝。
皆是妄心。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心若不起。
外境本空。以從識變故。若離心識。則尚無一
法常住。豈況有萬法遷移。

問。如今現見。物
像榮枯。時景代謝。如何微細披剝。明見不遷
之旨。

答。但當見性。自斷狐疑。余曾推窮。似
信斯理。不遷論云。旋風偃嶽而常靜。江河競
注而不流。野馬漂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
周。疏云。前風非後風。故偃嶽而常靜。前水非
後水。故競注而不流。前氣非後氣。故漂鼓而
不動。前日非後日。故歷天而不周。鈔云。然自
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起時。非第二念時。乃
至最後吹著山時。非初起時。則無前念風體。
定從彼來吹其山也。且山從初動時。以至倒
臥地時。其山自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動時。
非第二念動時。乃至最後著地時。非初動時。
則無初動山體。定從彼來至著地時。斯皆風
不至。山嶽不著地。雖旋嵐偃嶽未曾動也。以

此四物。世為遷動。然雖則倒嶽歷天。皆不相
知相到。念念自住。各各不遷。且如世間稱大。
莫過四大。四大中動。莫越風輪。以性推之。本
實不動。如義海云。鑒動寂者。為塵隨風。飄
颺是動。寂然不起是靜。而今靜時。由動不滅。
即全以動成靜也。今動時由靜不滅。即全以
靜成動也。由全體相成。是故動時正靜。靜時
正動。亦如風本不動。能動諸物。若先有動。則
失自體。不復更動。今觀此風。周遍法界。湛然
不動。寂爾無形。推此動由。皆從緣起。且如
密室之中。若云有風。風何不動。若云無風。
遇緣即起。或遍法界拂。則滿法界生。故知風
大不動。動屬諸緣。若於外十方虛空中。設不
因人拂。或自起時。亦是龍蜃鬼神所作。以鬼
神屬陰。至晚則風多故。乃至劫初劫末成壞
之風。並因眾生業感。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
生。緣會則生。緣散則滅。若執自然生者。只合
常生。何得緊縵不定。動靜無恒故知悉從緣
起。又推諸緣和合成事。各各不有。和合亦無。
緣緣之中。俱無自性。但是心動。反推自心。心
亦不動。以心無形。故起處不可得。即知皆從
真性起。真性即不起。方見心性遍四大性。體
合真空。性無動靜。以因相彰動。因動對靜。動
相既無。靜塵亦滅。故首楞嚴經云。性風真空。
性空真風。又不遷之宗。豈離動搖之境。無生
之旨。匪越生滅之門。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
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
滅。是以起恒不起。不起恒起。如此通達不落
斷常。可正解一心不遷之義矣。如先德云。夫

物性無差。悟即真理。真即不變。物自湛然。
常情所封。於不動中妄以為動。道體淵默。語
路玄微。日用而不知者。物不遷也。事像可
觀。稱之為物。物體各住。故號不遷。不遷故。
隨流湛然清淨。為物故。與四像而所相依。故
知無生不生。無形不形。處性相而守一者。其
為不遷論焉。所以不遷論云。是以如來。因
群情之所滯。即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
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
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
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徵文者。聞不遷。則
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
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耶。是以言往不必
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
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
動故。各性住於一世。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
說者。苟得其會。豈文言能惑之哉。是以人之
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
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故經云。正言
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何者。人則求古
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
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
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
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有何物而可去
來。然則四像風馳。旋機電卷。得意毫微。雖速
而不轉也。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
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
初步者。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業不可朽
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

然矣。故經云。三災彌淪而行業湛然。信其言
也。何者。夫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
昔不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
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躊躇於動靜之
間哉。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
謂其動。若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古釋云。前言。古今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
者。則壯老。不同一色。定為嬰兒。無匍匐時。乃
至老年。則無相續。失親屬法。無父無子。應唯
嬰兒得父。餘則匍匐老年不應有分。則前功
便失。有斷滅過。從此便明功流始簣。初步。因
果等。相續不失。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
去。故圓正不遷理也。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
之殊教者。諸聖依一心之正宗。逗機演差
別之教跡。雖九流八教不等。而不遷。一念無
虧。故云雖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隨文迷
旨者。但執權門生滅之言。妄見世相去來之
事。因此以為流動。隨境輪迴。殊不知生死去
來。畢竟無性。所以中觀論破三時無去。一已
去無去者。去法已謝。二未去無去者。去法未
萌。三去時無去者。正去無住。又以去者。去法。
二事俱無。若無去者。即無去法。亦無方所。去
者即是人。以法因人致。離人無有法。離法無
有人。故鈔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者。明
三時無去來。以辯不遷也。如人初在東方。卓
立不動。則名未去。未去故。未去不得名為
去。若動一步。離本立處。反望本立處。名已
去。已去故。已去不得名為去。惑人便轉計云。
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

去時去。龍樹便以相待破云。若有已去未去。
則有去時。若無已去未去。則無去時。故偈云。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如因兩邊短。有中
間長。若無兩邊短。即無中間長也。青目即以
相違破。何者。去時者。謂半去半未去。名曰去
時。則一法中有二墮相違。去義不成。是故去
時亦無去。故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也。如一人從東方
行至西方時。望其從東至西。如似有去。故言
知彼去。然步步中三時無去。則無去法。既無
去法。即無去人從此至彼。故言去者不至方
也。去者。謂人也。已上一經一論。皆明三時無
去。以標宗辯不遷也。此來去因果不遷。即會
中道八不意也。如論偈云。不生亦不滅。不常
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
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
一。今以因果會釋八不義。言不生者。如二十
時為因。三十時為果。若離二十有今三十。可
言有生。若離二十。則三十不可得。是故不生。
故中論云。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是故不生。
不滅者。則二十時不無。故不滅。若二十時滅。
今不應有三十時。中論云。若滅。今應無穀。而
實有穀。是故不滅也。不常者。則三十時無二
十時。是故不常。中論云。如穀芽時。種則變壞。
是故不常。不斷者。因二十有三十相續。是故
不斷。中論云。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
應相續。不一者。二十不與三十同體。各性而
住。故不一。中論云。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是
故不一。不異者。不離二十有三十。若二十姓

張。三十不異。中論云。若異。何故分別穀芽穀
莖穀葉。是故不異。不來者。二十不至三十時。
是故不來。不出者。二十時當處自寂。不復更
生。故不出也。達此理者。則離一切戲論。契會
中道。則真諦矣。是知於真諦中。無一法可
得。豈有去來。如大涅槃經云。爾時世尊。問彼
菩薩。善男子。汝為到來。為不到來。瑠璃光菩
薩言。世尊。到亦不來。不到亦不來。我觀是義。
都無有來。世尊。諸行若常。亦復不來。若是
無常。亦無有來。若人見有眾生性者。有來不
來。我今不見眾生定性。云何當言有來不來。
有憍慢者。見有去來。無憍慢者。則無去來。有
取行者。見有去來。無取行者。則無去來。若見
如來畢竟涅槃。則有去來。不見如來畢竟涅
槃。則無去來。不聞佛性。則有去來。聞佛性者。
則無去來。般若燈論。問。汝為已行名初發。
為未行名初發。為行時名初發耶。三皆不然。
如偈曰。已去中無發。未去亦無發。去時中無
發。何處當有發。釋曰。已去中無發者。謂去作
用。於彼已謝故。未去亦無發者。謂未行無去。
去則不然。去時中無發者。謂已去未去等皆
無去義。云何可說去時有去。如是三種。俱無
初發。是故偈言。何處當有發。又偈云。無已去
未去。亦無彼去時。於無去法中。何故妄分別。
釋云。妄分別者。如瞖目人於虛空中。或見毛
髮蠅等。皆無體故。又偈云。是故去無性。去者
亦復然。去時及諸法。一切無所有。又偈云。未
滅法不滅。已滅法不滅。滅時亦不滅。無生何
等滅。釋曰。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第

二句者。如人已死不復更死。第三句者。離彼
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有俱過故。是故定
知滅時不滅。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
皆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有滅。義
則不然。如石女兒。乃至復次汝言滅者。為有
體滅耶。為無體滅耶。二俱不然。如偈曰。法
若有體者。有則無滅相。釋曰。以相違故。譬
如水火。由如是故。偈曰。一法有有無。於義不
應爾。復次偈曰。法若無體者。有滅亦不然。如
無第二頭。不可言其斷。是以既無來去之法。
亦無住止之時。以因法明時。亦因時辯法。法
既無有。時豈成耶。如中觀論偈云。時住不可
得。時去亦叵得。時若不可得。云何說時相。因
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
有時。釋曰。如上引證。直指世間。皆即事辯
真。從凡見道。目前現證。可以絕疑。去法既
然。乃至六趣輪迴。四時代謝。皆是不遷。常住
一心之道。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
會。豈文言能惑哉者。若達萬法唯我一心。
觀此心性尚未曾生。云何說滅。尚不得靜。云
何說動。如楞嚴會上。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
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
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
合。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
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
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
性自開自合。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
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佛言。如
是。乃至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

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
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故知見性
不遷。理周法界。但是認物為己。背覺合塵。若
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顛倒行事。性心失真。
境實不遷。唯心妄動。可謂雲駛月運。舟行岸
移矣。故論云。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
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
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
一世。此乃是法法各住真如之位。無有一物
往來。亦未曾一念暫住。皆不相待。豈非不遷
乎。若能如是通達。己眼圓明。何似有之幻塵。
一期之異說。而能惑我哉。又古釋云。百家異
說。豈文言之能惑者。此明於三教不惑。各立
其宗。儒有二十七家。若契五常之理。即無惑
也。黃老有二十五家。若契虛無。亦無惑也。釋
有十二分教。若了本心。亦無惑也。然則三教
雖殊。若法界收之。則無別原矣。若孔老二教。
百氏九流。總而言之。不離法界。其猶百川歸
於大海。若佛教圓宗。一乘妙旨。別而言之。百
家猶若螢光。寧齊巨照。如大海不歸百川也。
然則四像風馳。旋機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
不轉者。四像。則四時也。旋機者。北斗七星
也。雖寒來暑往。斗轉星移。電轉風馳。剎那不
住。若得意者。了於一心毫微之密旨。則見
性而不動也。果不俱因。因因而果者。譬如為
高山。初覆一簣之土為因。直至壘土成山。此
初一簣土。雖未成山。初不至後。而亦不滅。
又終因此一簣土成山。故云果不俱因。因因
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

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又如千里
之程。起於初步。雖未即到。果不俱因。然全因
初步之功。能達千里之路。則因因而果。故云
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又如初
發一念菩提善心之因。究竟成就無上妙覺
之果。即最初一念不亡。若初一念已滅。則不
能成佛果。故云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
道通百劫而彌固。以其不滅不來。成功成業。
因不虛棄。事不唐捐。則知萬法俱不遷矣。豈
更猶豫於動靜之間哉。若能觸境而明宗。契
神於即物。假使天翻地覆。海沸山崩。尚不見
動靜之兆眹。況其餘之幻化影響乎。

問。一
切真俗等法。有相有用。有因有緣。云何一向
作觀心釋耶。

答。若不迴觀自心。則失佛法
大旨。高推諸聖。不慕進修。枉處沈淪。於己絕
分。如不俲觀心進道者。如抱石沈淵。夜行去
燭。則於佛智海。必死無疑。向涅槃城。故難措
足。是以十方諸佛起教之由。唯說一切眾生
佛性。大般涅槃一心祕密之藏。若凡若聖。悉
入其中。如世尊言。此大般涅槃。是十方諸佛
放捨身命之處。安置諸子。悉入其中。我亦自
住其中。何者。以覺自心性故。名為佛性。以從
性起無漏功德。自行化他。法利無盡。故稱為
藏。以難信難知。故云祕密。以法性幽奧。故名
涅槃。可謂無量法寶之所出。生。猶四大海。一
切萬法之所依處。如十方空。若不遇之。大失
法利。有暫聞者。功德無邊。如大般涅槃經中
所讚。佛告迦葉菩薩。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
槃經。乃至一切法之寶藏。譬如大海。是眾寶

藏。是涅槃經。亦復如是。即是一切字義祕藏。
善男子。如須彌山。眾藥根本。是經亦爾。即是
菩薩戒之根本。善男子。譬如虛空。是一切物
之所住處。是經亦爾。即是一切善法住處。善
男子。譬如猛風。無能繫縛。一切菩薩行是經
者。亦復如是。不為一切煩惱惡法之所繫縛。
善男子。譬如金剛。無能壞者。是經亦爾。雖有
外道惡邪之人。不能破壞。善男子。如恒河沙。
無能數者。如是經義。亦復如是。無能數者。善
男子。是經典者。為諸菩薩而作法幢。如帝釋
幢。善男子。是經即是趣涅槃城之商主也。如
大導師。引諸商人趣向大海。善男子。是經能
為諸菩薩等。作法光明。如世日月。能破諸暗。
善男子。是經能為病苦眾生。作大良藥。如雪
山中微妙藥王。能治眾病。善男子。是經能為
一闡提杖。猶如羸人因之得起。乃至善男子。
是經即是金剛利斧。能伐一切煩惱大樹。即
是利刀。能割習氣。即是勇健。能摧魔怨。即是
智火。焚煩惱薪。即因緣藏。出辟支佛。即是聞
藏。生聲聞人。即是一切諸天之眼。即是一切
人之正道。即是一切畜生依處。即是餓鬼解
脫之處。即是地獄無上之尊。即是一切十方
眾生無上之器。即是十方過去未來現在諸
佛之父母也。是知了此一心總持涅槃祕密
之藏。如上所讚。眾德攸歸。所有一毫之功。隨
真如無盡之理。力齊法界。福等虛空。皆能成
就菩提無作妙果。若未悟斯旨。設有進修。但
成有為。終不得道。任經多劫勤苦修行。唯成
拙度之門。終無勝報之事。如大智度論云。如

舍利弗弟子。羅頻周比丘。持戒精進。乞食六
日。而不能得。乃至七日。命在不久。有同道者
乞食持與。鳥即持去。時舍利弗語目犍連。汝
大神力。守護此食。令彼得之。即時目連。持食
往與。始欲向口。變成為泥。又舍利弗乞食持
與。而口自合。最後佛來持食與之。以佛福德
無量因緣故。令彼得食。是比丘食已。心生歡
喜。倍加信敬。佛告比丘。有為之法。皆是苦相。
為說四諦。即時比丘漏盡意解。得阿羅漢道。
故知信一乘之福。福等真如。持四句之功。功
齊大覺。所以楞伽經云。佛告大慧。此是過
去未來現在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
心。以性自性第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
間上上法真心之德。以第一義心。究竟獲世
出世等菩提勝果之福。

問。萬法唯識者。於
諸識中。何識究竟。

答。唯阿摩羅識。此云無
垢淨識。無有變異。可為究竟。三無性論云。識
如如者。謂一切諸行。但唯是識。此識二義。故
稱如如。一攝無倒者。謂十二入等一切諸法。
但唯是識。離亂識外。無別餘法。故一切諸法。
皆為識攝。此義決定。故稱攝無倒如如。二無
變異者。明此亂識。即是分別依他。似塵識所
顯。由分別性永無故。依他性亦不有。此二
無所有。即是阿摩羅識。唯有此識。獨無變異。
故稱如如。又云。一切世出世間境。不過唯識。
是如量境界。此唯識。由外境成。外境既無。唯
識亦無。境無相。識無生。是一切諸法平等。通
以如理故。以理量二門。一切性相收盡。以識
相妙有。是如量門。以識性真空。是如理門。若

理量雙消。則唯真性。又阿摩羅識有二種。一
所緣。即是真如。二本覺。即真如智。能緣即不
空如來藏。所緣即空如來藏。十二門論。明。唯
識真實。辯一切諸法。唯有淨識。無有能疑。亦
無所疑。唯識有二。一方便。謂先觀唯有阿賴
耶識。無餘境界。現得境智二空。除妄識已盡。
名為方便唯識。二正觀唯識。遣蕩生死虛妄
識心。及以境像。一切皆淨盡。唯有阿摩羅清
淨心也。

問。萬法唯識。佛住識不。

答。若阿
賴耶。此云藏識。能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
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
異生有學。阿陀那。此名執持。執持種子及色
根故。此名通一切位。我執若亡。即捨賴耶。名
阿陀那。持無漏種。則妄心斯滅。真心顯現。則
佛住無垢淨識。故經云。心若滅者生死盡。即
是妄心滅。非心體滅。所以起信論云。復次分
別心生滅相者。有二種別。一麁。謂相應心。二
細。謂不相應心。麁中之麁。凡夫智境。麁中之
細。及細中之麁菩薩智境。此二種相。皆由無
明熏習力起。然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
妄境。因滅則緣滅。緣滅故相應心滅。因滅。故
不相應心滅。

問。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
續者。云何言滅。

答。實然。今言滅者。但心相
滅。非心體滅。如水因風而有動相。以風滅故。
動相即滅。非水體滅。若水滅者。動相應斷。以
無所依。無能依故。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眾
生亦爾。以無明力。令其心動。無明滅故。動相
即滅。非心體滅。若心滅者。則眾生斷。以無所
依。無能依故。以心體不滅。心動相續。釋曰。

論明麁細二種心境。皆由無明熏習力起。然
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妄境者。只謂不覺
自心。妄生外境。故知境無自性。從心而生。和
合而起。故云心生即法生。因滅則緣滅矣。以
水體不滅。動相相續者。此況真心自體。非動
非止。因無明風起。生死動搖。若妄風息時。心
之動相即滅。非心體滅。以心體是所依。萬法
是能依。若無所依。能依非有。故知一心之體。
為群有之依。猶如太虛。作萬像之體。又本識
有二義。一妄染義。凡夫所住。二真淨義。八
地所住。佛地單住真如。但名無垢識。

問。諸
佛單住真如名無垢識者。無垢淨識。即是常
住真心。為復諸佛決定有心。決定無心。

答。
據體。則言亡四句。意絕百非。約用。則唯智能
明。非情所及。華嚴經云。佛子。如來心意識俱
不可得。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古釋云。
如來心。意識俱不可得者。約體遮詮也。但應
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者。寄用表詮也。一師
云。識等有二。一染。二淨。佛地無有漏染心及
心所。而有淨分心及心所。果位之中。智強識
劣故。於心王上。以顯無染。約彼智所。以明無
量。若必無王所。智依何立。經云。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則有
心王明矣。一師云。以無積集思量等義故。說
心等叵得。就無分別智以顯無量。非無心體。
上之二解。俱明心意識有。又云。佛果實無
心意意識及餘心法。云不可得。唯有大智。故
言智無量故。知如來心。經云。唯如如及如如
智獨存。佛地。論中。五法攝大覺性。唯一真法

界及四智菩提。不言更有餘法。此二說約無。
若依前有。未免增益。亦不能通不可得言。若
依後無。未免損減。亦不通能知佛心言。既云
知如來心。不可言無心。可知明非無心矣。又
心既是無。智何獨立。亦違涅槃滅無常識。獲
常識義。若有無二義雙取。未免相違。若互泯
雙非寧逃戲論。若後宗言唯如智者。以心即
同真性。故曰唯如。照用不失。故云如智。豈離
心外而別有如。是則唯如。不乖於有。前宗以
純如之體。故有淨心。心既是如。有之何失。是
知即真之有。與即有之真。二義相成。有無無
礙。正消經意者。言不可得者。以心義深玄。言
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如來心者。
託心所寄表顯深。云何深玄。欲言其有。同如
絕相。欲言其無。幽靈不竭。欲謂之情。無殊色
性。欲謂無情。無幽不徹。是知佛心即有即無。
即王即數。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意中非
有心。亦非不有心。數。非依於王。亦非不依王。
一一皆爾。圓融無礙。清涼記釋云。言佛無心
有智。成相違過。心王最勝。尚說為無。智無所
依。豈當獨立。如無君主。何有臣下。今先別會
二宗。後通合二宗。先會法性宗意云。心即是
如。智即如智。離心無如。則知有如已有心矣。
況即體之用。稱如智。即用之體。即是真如。如
一明珠。珠體即如。明即如智。豈得存如亡於
心矣。前宗以純如。下。會法相宗意云。即如之
有。有豈乖如。如鏡即虛。則有心無失。是知即
真之有。通會二宗。即真之有。是法相宗。即有
之真。是法性宗。兩不相離。方成無礙真佛心

矣。又心中非有意亦復非無意者。非有。是不
即義。二相別故。亦非不有。是不離義。無二體
故。又非有者。以無二體。互攝盡故。亦非不有
者。二相不壞。力用交徹故。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4

夫境識俱遣。眾生界空。諸佛究竟成得何法。

答。一切異生。因識對境。於生死中妄生執
著。起常等四倒。二乘之人。於涅槃中妄求解
脫。起無常等四倒。諸佛如來。因境識俱空。能
離八倒。成得真常樂我淨四波羅蜜。寶性論
云。依二種法。如來法身有淨波羅蜜。一者本
來自性清淨。以同相故。二者離垢清淨。以勝
相故。有二種法。如來法身有我波羅蜜。一者
遠離諸外道邊。以離虛妄我戲論故。二者遠
離諸聲聞邊。以離無我戲論故。有二種法。如
來身有樂波羅蜜。一者遠離一切苦。二者遠
離一切煩惱習氣。有二種法。如來法身有常
波羅蜜。一者不滅一切諸有為行。以離斷見
邊故。二者不取無為涅槃。以離常見邊故。勝
鬘經云。世尊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見
涅槃常。是常見。非正見。妄想見故。作如是見。
所以如來。唯證四德涅槃祕密之藏。

問。既經
云。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見涅槃常是

常見非正見者。云何教中。或說無我。又說於
我。豈不相違耶。

答。夫說常與無常。我與無
我。但形言跡。皆是方便。所以肇論云。菩薩於
計常之中。演非常之教。以佛初出世。便欲說圓
常之妙門。真我之佛性。為一切外道。皆妄執
神我。遍十方界。起於常見。若說真常樂我淨。
恐濫邪解。且一時拂下情塵故。云無常無樂
無我無淨。又二乘及權假菩薩。不知諸佛祕
旨。執方便門怱怱取證。皆住無我之理以為
究竟。世尊又愍不達。遂乃具說常樂我淨。若
有於此究竟之說。明見真我佛性。人木蟲塵。
分明無惑。尚不住於中道。豈更見有常無常
我無我二見之所亂乎。或若雖聞常樂我淨之
名。只作常樂我淨之解。隨語生見。昧自真心。
則我無我之藥。成我無我之病。故知真我難
辯。非證不明。如大涅槃經云。譬如二人。共為
親友。一是王子。一是貧賤。如是二人。互相往
反。是時貧人。見是王子有一好刀。淨妙第一。
心中貪著。王子後時捉持是刀。逃至他國。於
是貧人。後於他家寄臥止宿。即於眠中䆿刀刀。傍人聞之。收至王所。時王問言。汝言刀
者。何處得耶。是人具以上事答王。王今設所
屠割臣身。分張手足。欲得刀者。實不可得。臣
與王子。素為親厚。先與一處。雖曾眼見。乃至
不敢以手𢴤觸。況當故取。王復問言。卿見
刀時。相貌何類。答言。大王。臣所見者。如羖羊
角。王聞是已。欣然而笑。語言。汝今隨意所至。
莫生憂怖。我庫藏中。都無是刀。況汝乃於王
子邊見。時王即問諸群臣言。汝等曾見如是

刀不。言已崩背。尋立餘子。紹繼王位。復問輔
相。卿等曾於官藏之中。見是刀不。諸臣答言。
臣等曾見。覆復問言。其狀何似。答言。大王。
如羖羊角。王言我庫藏中。何處當有如是相
刀。次第四王。皆檢校求索不得。却後數時。先
逃王子。從他國還。來至本土。復得為王。既登
王位。復問諸臣。汝見刀不。答言。大王。臣等
皆見。覆復問言。其狀何似。答言。大王。其色
清淨。如優鉢羅華。復有答言。形如羊角。復有
說言。其色紅赤。猶如火聚。復有答言。猶如黑
蛇。時王大笑。卿等皆悉不見我刀真實之相。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出現於世。說
我真相。說已捨去。喻如王子持淨妙刀。逃至
他國。凡夫愚人。說言。一切有我有我。如彼貧
人止宿他舍䆿我有何相。答言。我見我相大如拇指。或言如
米。或如稗子。有言我相住在心中。熾然如日。
如是眾生。不知我相。喻如諸臣不知刀相。菩
薩如是說於我法。凡夫不知。種種分別。妄作
我相。如問刀相。答似羊角。是諸凡夫。次第相
續而起邪見。為斷如是諸邪見故。如來示現。
說於無我。喻如王子語諸臣言。我庫藏中無
如是刀。善男子。今日如來所說真我。名曰佛
性。如是佛性。我佛法中喻如淨刀。善男子。若
有凡夫能善說者。即是隨順無上佛法。若有
善能分別隨順宣說。是等當知即是菩薩相
貌。

問。平等空門。一心大旨。既美惡無際。凡
聖俱圓。何乃受潤有差。苦樂不等。

答。萬事
由人自召。唯心一理無虧。美惡但自念生。果

報焉從他得。如傳奧法師云。但以內有惡業。
則外感邪魔。若內起善心。則外值諸佛。斯則
善惡在己。而由人乎哉。是以西施愛江。嫫母
嫌鏡。實為癡也。且君子尚求諸已。而不怨天
尤人。況菩薩歟。若能深信斯談。則可以虛心
絕想。頓入法空矣。故起信論云。或有眾生無
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
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
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是知聖者。正也。心
正即聖。故云心正可以辟邪。如日月。正當
天。草木無邪影。故知此心是凡聖之宅。根境
之原。只為凡夫執作賴耶之識。成生死苦惱
之因。聖者達為如來藏心。受涅槃常樂之果。
若云阿賴耶識。則有名無體。以情執有。不究
竟故。當證聖時。其名即捨。若云如來藏心。
則有名有體。以本有非執故。至未來際不斷
故。如以金作鐶。鐶相虛。金體露現。如來藏
作賴耶。賴耶相虛。藏性現。今眾生以隨情執
重故。多認賴耶。不信有如來藏。以不信故。自
既輕慢。又毀滅他人。謗法之愆。無過此失。念
念昧如來法界之性。步步造眾生業果之因。
惡業日新。苦緣無盡。於安隱處。生衰惱心。向
解脫中。成繫縛果。受焰口針喉之體。經劫
而飢火焚燒。作披毛戴角之身。觸目而網羅
縈絆。或墮無間獄。抱劇苦而常處火輪。或
生修羅宮。起。鬪諍而恒雨刀劍。或暫居人界。
剎那而八苦交煎。或偶處天宮。倏忽而五衰
陷墜。長沈三障。不出四魔。皆為不知如來藏
心。失唯識妙性。背真慈父傭賃外方。捨大智

王。依投他國。是以諸佛驚入火宅。祖師特地
西來。指真歸而不歸。示正見而弗見。都為藏
識熏處。無始堅牢。執情厚而如萬疊氷崖。疑
根深而似千重闇室。今者廣搜玄奧。不厭文
繁。和會千聖之微言。洞達百家之祕說。無一
法不順。能成孝義之門。無一念不和。盡為無
諍之道。則六入空聚。畢竟無人。五陰舍中。豁
然虛寂。是以內無所作。外無所依。外無所依。
萬有不能絆。內無所作。千慮不能馳。遂得靜
佛邊疆。絕一塵而作亂。匡法國土。無一境而
不降。可謂會天性於此時。更無異種。定父子
於今日。唯我家風。如鴦崛魔羅經云。常受
人天一切快樂。族姓殊勝。悉皆具足。斯由聞
知。一切眾生悉有如來常住藏故。乃至若彼
眾生。去來現在。於五趣中。支節不具。輪轉生
死。受一切苦。斯由輕慢如來藏故。

問。但了
一心。不求諸法。紹隆三寶。自行化他。得圓滿
妙覺位不。

答。覺心無易。則開佛知見。佛知
見開。無幽不矚。不二之相。佛眼所見。一實之
道。佛智所知。照窮法界之邊。洞徹真原之底。
上成諸佛。下化眾生。靡不由茲自他俱利。夫
欲正修行者。不歸宗鏡。皆墮邪修。或滯權小。
此宗鏡正義。過去十方一切諸佛。於此圓修
已成。現在一切諸佛現成。未來一切諸佛當
成。過去一切菩薩已學。現在一切菩薩現學。
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所以起信論明。須先
正念真如之法。石壁鈔云。謂一切行門。皆從
真如所起。以是行原故。非真流之行。無以契
真。何有契真之行。不從真起。此乃是所信法

中之根本故。所以萬緣所起。起自真如。會緣
所入。入於真如。菩薩發心。先念真如。菩薩起
信。亦先信真如。菩薩所行。亦契會真如。

又問。
云何是信真如之相。

答。不信一切法。是信真
如之相。以真如理中。本無諸法。若見諸法為
有。是信諸法。不信真如。是以無夙植廣大菩
提一乘種子之因緣者。卒難起信。故祖師頌
云。大緣與信合。或得入宗鏡者。是知非小緣
矣。如楞伽經云。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攝受
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
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
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
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
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
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
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
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虛偽息。是名如實。又
云。佛言。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
樂。世事永息。安隱快樂者。則寂靜妙常。世
事永息者。則攀緣已斷。可謂遇圓滿寶藏。頓
絕希求。到常樂涅槃。更無所至。是凡聖之際。
如達家鄉。為迷悟之依已窮根本。大涅槃經
云。金剛寶藏。無所缺減。華嚴經偈云。種種變
化無量力。一切世界微塵等。欲悉了達從心
起。菩薩以此初發心。寶藏論本際品云。是
以本際無名。名於無名。本際無相。名於無
相。名相既立。妄惑遂生。真一理沈。道宗事
隱。是以無名之朴。遍通一切。不可名目。過限
量界。一體無二。故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

所印。即本際也。然本際之理。無自無他。非一
非異。包含一氣。該入萬有。若復有人自性清
淨。含一而生。中無妄想。即謂聖人。然實際中。
亦無聖人法如微塵許而有異也。若復有人
自性清淨。含一而生。中有妄想。自然濁亂。則
謂凡夫。然實際中。亦無凡夫法如微塵許而
有異也。故經云。佛性平等。廣大難量。凡聖不
二一切圓滿。咸備草木。周遍螻蟻。乃至微塵
毛髮。莫不含一而生。故云能了知一萬事畢
也。是以眾生皆乘一而生。故云一乘。若迷故
則異。覺故則一。故云前念是凡。後念即聖。又
云。一念知一切法也。是以一即一切。一切即
一。故云以一之法。功成萬像。故經云。一切若
有心。即迷。一切。若無心。即。遍十方。故真一萬
差。萬差真一。譬如海涌千波。千波即海。一切
皆無有異也。乃至萬物含一而生。即彼萬
物亦為一也。何以故。以本一故末則無異。譬
如檀生檀枝。非椿木也。故法華經偈云。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乘法。一乘者。即一心也。一切
萬有。十方虛空。皆從真如一心之種子所現。
如檀生檀枝。蘭生蘭葉。乃至本末中邊。更無
異相。故云。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若能如是。何
慮不畢。若能如是究竟圓通。此外更無不了
之法。則無理而不明。無事而不盡。以一法
能成一切法故。如華嚴疏云。若入此觀法。則
智與心相應。是以因由心學。果是心成。境由
心現。解由心起。分位神通是心。力用造作
是心。現起分別是心。決擇所得是心。乃至尋
求知識。造詣佛土。並皆是心。心外無得。何所

疑耶。故知心垢則娑婆現相。心淨則華藏含
空。迴轉而恒起識輪。交羅而匪離心網。故海
幢不起寂定。廣作十方佛事之門。善財不出
道場。遍歷一百十城之法。是以文殊即自心
能證之妙慧。善財至彌勒。一心佛果滿後。却
令見文殊。因位將極。令返照心原。更無有異。
未始動念故。再訪文殊不見其身者。但了自
心空般若故。是真見文殊。普賢是自心所證
法界無盡妙行。善財雖遍法界參諸善友。欲
見普賢。不假別指。便於初會始成之處。如來
座前。而起念求隨念即見。普賢在如來前。初
無動移。此正顯觀心即見希奇之相。見聞證
入。由覩前相。即是見心。所以普賢身相如
虛空遍一切處。故以普眼菩薩等入百千三
昧求覓普賢不見。只謂離念入定。厭境求真。
不知塵塵是文殊。念念即普賢故。是以善財
一人。運悲智而橫廣十方。修願行而竪窮
三際。從初至後。因滿果圓。明顯一心以為牓
樣。總攝一切。始行菩薩。諸觀行人。皆倣此修。
離此觀心。別無殊勝。乃至六度萬行。若不了
自心。皆成權漸。果歸生滅。報在人天。若能運
心。福智無盡。如大智度論云。菩薩摩訶薩。知
諸法實相。無取無捨。無所破壞。行不可得般
若波羅蜜。以大悲心。還修福行。福行初門。先
行布施。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智慧明利。能分
別施福。施物雖同。福德多少。隨心優劣。如舍
利弗以一鉢飯上佛。佛即迴施狗。而問舍利
弗。汝以飯施我。我以飯施狗。誰得福多。舍
利弗言。如我解佛法義。佛施狗得福多。舍利

弗者。於一切人中智慧最上。而佛福田最為
第一。不如佛施狗惡田得福極多。以是故知。
大福從心生。不在田也。如舍利弗。千萬億倍。
不及佛心。

問曰。如汝說福田妙故得福多。而
舍利弗施佛不得大福。

答曰。良田雖復得福
多。而不如心。所以者何。心為內主。田是外
事。菩薩本緣經偈云。若行慧施時。福田雖
不淨。能生廣大心。果報無有量。故知福從心
生。不因田出。別請五百阿羅漢。不如依次一
凡僧。何者。以平等心福勝。取捨心福微。則勝
劣由心。豈在田乎。施法既爾。六度萬行亦然。
所以清涼鈔云。因該果海。果徹因原。以極果
由於始信。信依本智而起。今不離本智故。斯
則以因成果。攝果酬因。然因有二種。一約本
有。恒沙性德。信解行願等無不具故。二約修
起。謂依本信德而起信心。依本解德而起解
心。如起信論云。以知法性無慳貪故。隨順
修行檀波羅蜜等故。一一修起。皆帶本有。俱
來至果。無間道中。一時頓圓。解脫道中。因果
交徹。名為得果。果亦有二。一者本有菩提
涅槃。一切佛性本覺具故。二者修起今證菩
提。始覺悟故。始覺同本。無復始本之異。名
究竟覺。則二果無礙。然二因本從本覺體上
起來。則二因與本果無礙。始覺既同本覺。則
果全同於二因。則二因與二果交徹。故因該
果海。果徹因原。又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因該
果也。雖得佛道。不捨菩薩行。果徹因也。華
嚴論云。善財一念發心。頓無能所。了三世
性。性絕古今。自覺自心。本來是佛。不成正

覺。不證菩提。身心性相無證修者。不成不
壞。本來如是。隨緣動寂。不壞有無。所行諸
行。皆唯智起。斯宗鏡旨。是善巧智之所知。廣
大心之所信。如華嚴經云。知一切眾生種種
所緣。唯是一相。悉不可得。一切諸法。皆如。
金剛善巧智。是以上至妙覺極聖之位。中及
大權菩薩修行之門。下至底下凡夫生死之
地。皆同一心。無有高下。迷之自墮。悟之即
昇。迷悟似殊。真心靡易。古德云。不鏡方寸。虛
負性靈。又云。自己不明。則是空受例物。如此
開示。不負前機。持王庫之真刀。得雪山之正
味。證解信入之者。直紹寶王。見聞隨喜之
人。能成佛種。斯恩難報。莫等尋常。任肩負
頂戴。盡塵沙劫中。亦不能報一句之恩。仰思
曠古求法之人。釋迦文等。投身大火。翹足深
林。析骨剜身。剝皮刺血。乃至常啼東請。善財
南求。藥王燒手。普明刎頭。皆是知恩報德之
人。為法忘軀之士。今勸後學。生殷重心。勿得
自輕。虛擲光景。

問。妙明真心。覺王祕旨。理
雖圓頓。正解難成。更希善巧之門。重證將來
之信。

答。前已引法說。今更將喻明。此宗鏡。
一心。是諸法自性。如一珠有八萬四千孔。入
一孔全收珠體。似一月影現一切水。一一影
不離月輪。又若分白栴檀。片片而本香無異。
猶布青陽令。處處而春色皆同。是則一法明
心。萬緣指掌。皎然法喻。可以收疑。

問。凡曰
提宗。直陳正義。何須引喻。廣具繁文。

答。為
未直下頓悟之人。不無方便。如方便心論云。
若就喻者。凡聖同解。然後可說。如言是心動

發。猶如迅風。一切凡夫知風動故。便得決了
心為輕躁。若不知者。不得為喻。

問曰。何故
不但說正義而說喻也。

答曰。凡說喻者。為明
正義。又云。凡欲立義。當依四種知見。何等為
四。一者現見。二者比知。三以喻知。四隨經
教。又法華經云。智者可以譬喻得解。今但取
正解圓明。非論法說喻說。若不悟道。徒執絕
言。今所言者。皆是提宗唱道之言。極妙窮原
之說。如云萬句浮言。不及一句妙理。千般魚
目不及徑寸明珠。夫一句妙理者。即宗鏡之
言也。斯言不可辯而自通。不可解而自釋。所
以云。善言不辯。辯言不善。

問。佛旨開頓漸
之教。禪門分南北之宗。今此敷揚。依何宗教。

答。此論見性明心。不廣分宗判教。單提直
入。頓悟圓修。亦不離筌罤而求解脫。終不執
文字而迷本宗。若依教。是華嚴。即示一心廣大
之文。若依宗。即達磨。直顯眾生心性之旨。如
宗密禪師。立三宗三教。和會祖教。一際融通。
禪三宗者。一息妄修心宗。二泯絕無寄宗。三
直顯心性宗。教三種者。一密意依性說相教。
二密意破相顯性教。三顯示真心即性教。先
敘禪宗。初息妄修心宗者。說眾生雖本有佛
性。而無始無明覆之不見。故輪迴生死。諸佛
已斷妄想故。見性了了。出離生死。神通自在。
當知凡聖功用不同。外境由心故。各有分限。
故須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
知。如鏡昏塵。塵盡明現。須修禪觀。遠離喧
雜。調息調身。心注一境等。二泯絕無寄宗者。
說凡聖等法。皆如夢幻。都無所有。本來空寂。

非今始無。即此達無之智亦不可得。平等法
界。無佛眾生。法界亦是假名。心既不有。誰言
法界。無修不修。無佛不佛。設有一法勝過涅
槃。我說亦如夢幻。無法可拘。無佛可作。凡有
所作。皆是迷妄。如了達本來無事。心無所寄。
方免顛倒。始名解脫。三直顯心性宗者。說一
切諸法。若有若空。皆唯真性。無相無為。體非
一切。謂非凡非聖。然即體之用。謂能凡能聖
等。於中指示心性。復有二類。一云。即今能言
語動作貪嗔慈忍造善惡受苦樂等。即汝佛
性。即此本來是佛。除此無別佛。了此天真自
然故。不可起心修道。道即是心。性如虛空不
增不減。但隨時隨處。息業養神。自然神妙。此
為真悟。二云。諸法如夢。諸聖同說。妄念本寂。
塵境本空。本空之心。靈知不昧。即此空寂之
知。是汝真性。任迷任悟。心本自知。不藉緣生。
不因境起。知之一字。眾妙之門。若頓悟此空
寂之知。知且無念無形。誰為我相人相。覺
諸相空。心自無念。念起即覺。覺之即無。修行
妙門。唯在此也。此上兩說。皆是會相歸性。故
同一宗。次佛教三種。一密意依性說相教者。
佛說三界六道。悉是真性之相。但是眾生迷
性而起。無別自體。故云依性。然根鈍者。本難
開悟。故且隨他所見境相。說法。漸漸度之。故
云說相。說未彰顯。故云密意。此一教中。自有
三類。一人天因果教。說善惡業報。令知因果。
二斷惑滅苦教。說三界無安。皆如火宅之苦。
令斷業惑之集。修道證滅等。三將識破境教。
說上生滅等法。不關真如。但各是眾生無始

已來。法爾有八種識。於中第八識是其根本。
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各能變現自
分所緣。此八識外。都無實法。

問。如何變耶。

答。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
法。六七二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法。如
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
時執為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此
身相及外世界。亦復如是。唯識所變。迷故執
有我及諸境。既悟本無我法。唯有心識。遂依
此二空之智。修唯識觀。及六度四攝等行。漸
漸伏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所顯真如。十
地圓滿。轉八識成四智菩提。真如障盡。成法
性身大涅槃之果。此第三將識破境。與禪門
息妄修心宗而相扶會。以知外境皆空故。不
修外境事相。唯息妄修心也。息我法之妄。修
唯識之心。二密意破相顯。性教者。據真實
了義。則妄執本空。更無可破。無漏諸法。是真
性隨緣妙用。永不斷絕。又不應破。但為一類
眾生。執虛妄相。障真如實性。難得玄悟故。佛
且不揀善惡垢淨性相一切訶破。以真性及
妙用不無。而且云無。故云密意。又意在顯性。
語乃破相。意不形於言中。故云密也。此教說。
前教中所變之境。既皆虛妄。能變之識。豈獨
真實。心境互依。空而似有。且心不孤起。託境
方生。境不自生。由心故現。心如境謝。境滅心
空。皆假眾緣無自性故。是以一切諸法。無不
是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是故空中無五陰
六根因緣四諦。無智亦無得。生死涅槃。平等
如幻。此教與禪門泯絕無寄宗全同。三顯示

真心即性教。直示自心即是真性。不約事相
而示。亦不約破相而示。故云即性。不是方便
隱密之意。故云示也。此教說。一切眾生。皆有
空寂真心。無始本來。性自清淨。明明不昧。了
了常知。盡未來際常住不滅。名為佛性。亦
名如來藏。亦名心地。達磨所傳。是此心也。

問。既云性自了了常知。何須諸佛開示。

答。
此言知者。不是證知。意說真性不同虛空木
石。故云知也。非如緣境分別之識。非如照體
了達之智。直是真如之性。自然常知。起信論
云。真如者。自體真實識知。華嚴經云。真如照
明為性。又問明品。說。智與知異。智局於聖。不
通於凡。知即凡聖皆有。通於理智。覺首等諸
菩薩。問文殊師利菩薩。何等是佛境界智。何
等是佛境界知。文殊頌答云。諸佛智自在。
三世無所礙。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虛空。又
頌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
淨。開示諸群生。既云本淨。不待斷障。即知。群
生本來皆有。但以惑翳而不自知。故法華中
開示令得清淨者。即是寶性論中。離垢清淨
也。此心雖自性清淨。終須悟修。方得究竟。經
論所明。有二種清淨。二種解脫。或只得離垢
清淨解脫故。毀禪門即心即佛。或只知自性
清淨解脫故。輕於教相。斥於持律坐禪調伏
等行。不知必須頓悟自性清淨自性解脫。漸
修令得離垢清淨離障解脫。成圓滿清淨究
竟解脫。若身若心。無所壅滯同釋迦佛。經問
云何佛境界智。此問證悟之智。云何佛境界
知。此問本有真心。答智云。諸佛智自在。三世

無所礙。答知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識
是分別。分別非真知。唯無念方見。又若以智
證之。即屬所詮之境。真知非境界故。瞥起照
心。即非真知故。非心境界。以不起心為玄妙。
以集起名心。起心看即妄想。故非真知。是以
真知必虛心遺照。言思道斷矣。北宗看心。是
失真旨。若有可看。即是境界也。寶藏論云。知
有有壞。知無無敗。其知之智有無不計。既
不計有無。即自性無分別之知。是以此真心
自體之知。即無緣心。不假作意。任運常知。非
涉有無。永超能所。水南和尚云。即體之用曰
知。即用之體為寂。如即燈之時。即是光。即
光之時即是燈。燈為體。光為用。無二而二也。
又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如是開示靈知之
心。即是真性。與佛無異。故名顯示真心即
性教。全同禪門第三直顯心性之宗。既馬鳴
摽心為本原。文殊擇知為真體。如何破相之
黨。但云寂滅。不許真如。說相之家。執凡異
聖。不許即佛。今約教判定。正為斯人。故西域
傳。心多兼經論。無二途也。但以此方迷心執
文。以名為體故。達磨善巧。揀文傳心。摽舉其
名默示其體喻以壁觀。令絕諸緣。
絕諸緣時。問斷滅不。答。雖絕諸念。亦不斷
滅。問。以何證驗。云不斷滅。答。了了自知。
言不可及。師即印云。只此是自性清淨心。
更勿疑也。若所答不契。即但遮諸非。更令觀
察。畢竟不與他先言知字。直待他自悟。方驗
真實。是親證其體。然後印之。令絕餘疑。故
云。默傳心印。所言默者。唯默知字。非總不

言。六代相傳。皆如此也。至荷澤時。他宗競起。
欲求默契。不遇機緣。又思惟達磨懸絲之記。
恐宗旨滅絕。遂言知之一字。眾
妙之門。

問。悟此心已如何修之。還依初說相
教中。令坐禪不。

答。若惛沈厚重難可策發。掉
舉猛利不可抑伏。貪嗔熾盛觸境難制者。即
用前教中種種方便。隨病調伏。若煩惱微薄。
慧解明利。即依本宗。一行三昧。如起信論
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身正意。不依氣息
形色。乃至唯心無外境界。法句經偈云。若
學諸三昧。是動非是禪。心隨境界流。云何
名為定。即不起滅定。現行坐之威儀。不於
三界。現攀緣之身意。然此教中。以一真心性。
對染淨諸法。全揀全收。全揀者。如上所說。
但剋體直指。靈知。即是心性。餘皆虛妄。故云
非識非心。非境非智。乃至非性非相。非佛非
眾生。離四句絕百非也。全收者。染淨諸法。無
不是心。心迷故。妄起惑業。乃至四生六道雜
穢國土。心悟故。從體起用。四等六度。乃至四
辯六通妙身淨剎。無所不現。既是此心現諸
法故。法法全即真心。如人夢所現事。事事皆
人。如金作器。器器皆金。如鏡現影。影影皆
鏡。故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
慧身。不由他悟。起信論云。三界虛偽。唯心所
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乃至一切分別。皆分
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故云一切法如
鏡中像。楞伽經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
名如來藏。能遍興造一切趣生。造善造惡。受
苦受樂。果與因俱。故知一切無非心也。全揀

門。攝前第二破相教。全收門。攝前第一說相
教。將前望此。此則逈異於前。將此望前。前則
全同於此。深必該淺。淺不至深。深者直顯出
真心之體。方於中揀一切收一切也。如是收
揀自在。性相無礙。方能於一切悉無所住。唯
此名為了義。上之三教。攝盡一代經論之所
宗。三義全殊。一法無別。就三義中。第一第
二空有相對。第三第一性相相對。皆迢然易
見。唯第二第三破相與顯性相對。講者。禪者。
俱迷為同是一宗一教。皆以破相便為真性。
故今廣辯空宗性宗。有其十異。空宗唯破相。
性宗唯顯性。權實有異。遮表全殊。不可以遮
詮遣蕩排情破執之言。為表詮直示建立顯
宗之教。又不可以逗機誘引一期權漸之說。
為最。後全提見性真實之門。如上判教分宗。
言約義豐。最為殊絕。初則歷然不濫。後。則一
味融通。可釋群疑。能歸宗鏡。十異者。一法義
真俗異者。空宗未顯真性。但以一切差別之
相為法。法是俗諦。照此諸法。無為無相無生
無滅為義。義是真諦。性宗以一真之性為法。
空有等種種差別為義。經云。無量義者。從
一法生。華嚴經云。法者知自性。義者知生
滅。二心性二名異者。空宗一向目諸法。本原
為性。性宗多目諸法本原為心。起信論云。一
切諸法。從本已來。唯是一心。良由所說本性。
不但空寂。而乃自然常知故。應目為心。三性
字二體異者。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以
虛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性字雖同。而體異
也。四真智真知異者。空宗以分別為知。無分

別為智。智深知淺。性宗以能證聖理之妙慧
為智。以該於理智。通於凡聖之真性為知。知
通智局。華嚴經云。真如照明為性。起信論
云。真如自體。真實識知。五有我無我異者。空
宗以有我為妄。無我為真。性宗以無我為
妄。有我為真。故涅槃經云。無我者。名為生
死。我者。名為如來。六遮詮表詮異者。遮謂
遣其所非。表謂顯其所是。又遮者。揀却諸
餘。表者。直示當體。如諸經所說。真如妙性。每
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無因無果。無相無為。非
凡非聖。非性非相等。皆是遮詮。遣非蕩跡。絕
想祛情。若云知見覺照。靈鑒光明。朗朗昭昭。
堂堂寂寂等。皆是表詮。若無知見等體。顯何
法為性。說何法不生不滅等。必須認得現今
了然而知。即是我之心性。方說此知不生不
滅等。如說鹽云不淡是遮。云鹹。是表。說水云
不乾。是遮。云濕。是表。空宗但遮。性宗有遮有
表。今時人皆謂遮言為深。表言為淺。故唯重
非心非佛。無為無相。乃至一切不可得之言。
良由只以遮非之詞為妙。不欲親自證認法
體。故如此也。又若實識我心。不同虛空。性自
神解。非從他悟。豈藉緣生。若不對機隨世語
言。於自性上尚無表示真實之詞。焉有遮非
方便之說。如今實未親證見性之人。但傚依
通。情傳意解。唯取言語中妙。以遮非泯絕之
文。而為極則。以未見諦故。不居實地。一向託
空。隨言所轉。近來尤盛。莫可遏之。若不因
上代先賢。多聞廣學。深入教海。妙達禪宗。何
能微細指陳。始終和會。顯出一靈之性。剔開

萬法之原。是以具錄要文。同明宗鏡。七認名
認體異者。謂佛法世法。一一皆有名體。且如
世間稱大。不過四物。如智論云。地水火風。是
四物名。堅濕煖動。是四物體。今且說水。設有
人問。每聞澄之即清。混之即濁。堰之即止。決
之即流。而能溉灌萬物。洗滌群穢。此是何物。
答云。是水愚者認名謂已解。智
者應更問云。何者是水答云。濕即是水
佛法亦爾。設有人問。每聞諸經云。迷之
即垢。悟之即淨。縱之即凡。修之即聖。能生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此是何物答云。
是心愚者認名便為已識。智者應更問。
何者是心答。知即是心此一言最
親最的。餘字餘說皆疎。如云非性非相能言
能語等是體。緣慮動用等是心。即何異他之
所問也。以此而推。水之名體。名唯一字。餘皆
義用。濕之一字。貫於清濁等萬用萬義之中。
心之名體亦然。知之一字。亦貫於貪瞋慈忍
善惡苦樂萬用萬義之處。直須悟得。水是名。
不是水。濕是水。不是名。即清濁凝流。無義不
通也。以例心是名。不是心。知是心。不是名。即
真妄善惡。無義不通也。空宗相宗。為對初
學及淺機。恐隨言生執故。但標名而遮其非。
唯廣義用而引其意。性宗為對久學及上根。令
忘言認體故。一言直示若領解不謬。親照靈知之性。方於體
上照察義用。故無不通矣。八二諦三諦異者。
空宗唯二諦。性宗攝一切性相及自體。總為
三諦。以緣起色等諸法為俗諦。緣無自性。諸

法即空為真諦。一真心體。非空非色。能空能
色。為中道第一義諦。九三性空有異。空宗說
有。即遍計依他。空。即圓成。性宗即三法皆具
空有之義。遍計。即情有理無。依他。即相有性
無。圓成。即情無理有。十佛德空有異。空宗
說。佛以空為德。無有少法。是名菩提。性宗一
切諸佛自體。皆有常樂我淨。十身十智。相好
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緣。十異歷然二門奐
矣。故須先約三種佛教。證三宗禪心。然後禪
教雙亡。佛心俱寂。俱寂則念念皆佛。無一念
而非佛心。雙亡。即句句皆禪。無一句而非禪
教。如此則自然聞泯絕無寄之說。知是破我
執情。聞息妄修心之言。知是斷我習氣。執情
破而真性顯。即泯絕是顯性之宗。習氣盡而
佛道成。即修心是成佛之行。頓漸互顯。空有
相成。若能如是圓通。則為他人說。無非妙方。
聞他人說。無非妙藥。藥之與病。只在執之與
通。故先德云。執則字字瘡疣。通則文文妙藥。
如上依教依宗。撮略和會。挑抉宗旨之本末。
開析法義之差殊。校量頓漸之異同。融即真
妄之和合。對會遮表之迴互。褒貶權實之淺
深。可謂卷教海之波瀾。湛然掌內。簇義天之
星象。奐若目前。則頓釋群疑。豁然妙旨。若心
外立法立境。起鬪諍之端倪。識上變我變人。
為勝負之由漸。遂乃立空破有。賓有非空。崇
教毀禪。宗禪斥教。權實兩道。常為障礙之因。
性相二宗。永作怨讐之見。皆為智燈焰短。心
鏡光昏。終不能入無諍之門。履一實之道
矣。

丁未歲高麗國分司大藏都監奉勅彫造

卷 35

夫說此法門。是無始終說。不定方所。亦無時
分。以無時之時。理無間斷。無處之處。說遍十
方故。一切佛。法爾皆於無盡世界。常轉如是
無盡法輪。令諸眾生反本還原。窮未來際。無
有休息。華嚴疏云。夫心冥至道。則渾一古今。
法界無生。本亡時分。故經頌云。諸佛得菩提。
實不計於日。又云。此圓教法門。以會緣入實
體者有二。一以本收末。以諸聖教從真流故。
不異於真。二會相顯性。謂彼一切差別教法。
從緣無性。即是真如。是故虛相本盡。真性本
現。如來言說。皆順於如。故金剛三昧經云。如
我說者。義語非文。眾生說者。文語非義。又理
事無礙體者。謂一切教法。雖舉體即真。不礙
十二分等事相宛然顯現。雖真如舉體為一
切。不礙一味湛然平等。夫一乘三乘。一性五
性。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
二。若入理雙拂。則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
能三能一。是故競執是非。達無違諍。大集五
部雖異。不離法界本原。涅槃各說身因。佛許
無非正說。此宗鏡機。是圓教攝。則圓根所
對。大小俱含。故先德云。教海宏深。包含無外。
色空交映。德用重重。語其橫收。五教乃至人

天。總無不包。方顯深廣。其猶百川不攝大海。
大海必攝百川。雖攝百川。同一鹹味。故隨一
滴逈異百川。前之四教不攝於圓。圓必攝四。
雖攝於四。圓以貫之。故十善五戒。亦圓教攝。
今依宗鏡。若約教唯依一心而說。則何教非
心。何心非教。諸經通辯。皆以一心真法界為
體。如來所說十二分教。親從大悲心中之所
流出。大悲心從後得智。後得智從根本智。根
本智從清淨法界流出。即是本原。更無所從。
無有法離於法界而有。華嚴經頌云。未曾有一
法。得離於法性。即一切眾生迷悟本。若不迷
此。即不成迷。以無顛倒執著輪迴生死故。若
不悟此即不成悟。以無如法修行證窮果故。
所以真如一心。為迷悟依。夫立教之本。無出
意言。以意詮量。從言開演。故基師云。至理澄
寂。是非之論息言。般若幽玄。一異之情絕慮。
息情慮故。非識非心。絕言論故。非聲非說。法
非聲說。說遍塵沙。理無識心。心該法界。心該
法界。斯乃非心作心。說遍塵沙。此亦無說為
說。非心作心。心開二種。無說為說。說乃兩門。
心開二種者。一心生滅門。二心真如門。釋
生滅門者。只如三界循環斯皆妄識。四生盤
泊。並是惑心。榮辱迅譬石光。古今駛過拍毱。
此則生滅門也。釋真如門者。只如摩羅淨識。
湛若太虛。佛性明珠。皎同朗月。隱顯雖異。膚
內更明。染淨緣分。法身澄止。此則真如門也。
言說乃兩門者。一大機受法。則教說滿乘。二
小聖聞思。則藏開半字。神鍇和尚云。教起所
由者。如來一代說法。欲令眾生悟佛知見。佛

知見者。所謂平等真心。諸法無二。無二之法。
即是實性。實性之體。離有離無。不生不滅。理
自恒真。不由觀智所顯。道常顯露。實無翳障。
平等真心者。若法相宗。真即是智。將智證
真。三乘無別。即是真家之心。依主釋也。若法
性宗。真即是心。體同名別。真心即平等。持
業釋也。故經云。泥洹真法寶。眾生從種種
門。入。種種之門。是能通所通唯一道。又云。經
說門不同。或文字為門。大品經明四十二字
門是也。或觀行為門。釋論明菩薩修三三昧
緣諸法實相是也。或智慧為門。法華經云。其
智慧門難解難入是也。或理為門。大品經云。
明無生法。無來無去。即是佛也。依教門通觀。
依觀門通智。依智門通理。理為門。復通何處。
教觀智等諸門。悉依於理。能依是門。所依何
得非門。雖無所通。究竟遍通。是妙門也。則眾
妙之門。一真心之所依也。華嚴經云。譬如日
出先照高山。日譬於佛。光譬說教。日即無緣
之慈。非出而出。隨眾機之所扣。非照而照。說
華嚴如高山。說方等如食時。說般若如禺中。
說法華如正中。說涅槃如平地。若菩薩大人。
蒙般若光。諸法之用。二乘之人。既無此用。譬
如七日嬰兒。若視日輪。令眼失光。以無明全
在。喪一切智明故。外道闇證。譬如夜遊。以未
承正教之照故。菩薩利他。譬如日中。作務施
運役之功。然平地高山。同承日照。小根大器。
咸稟教光。約能照則無淺深。對所照自分前
後。如大車等賜。一雨普霑。道絕始終。理無
偏黨。若得宗鏡一乘之光。平等大慧。自他兼

利。更無差別。故大涅槃經云。譬如有人。以新
毒藥塗大鼓。於眾中擊令出聲。雖無心欲聞。
若有聞者。遠近皆死。唯除一人不橫死者。謂
一闡提。纔聞即能破無明惑。名為近死。聞未
即益。作後世因。名為遠死。止觀釋云。一切眾
生心性正因。譬之如乳。聞了因法。名為置毒。
正因不斷。如乳四微。五味雖變。四微恒存。是
故毒隨四微。味味殺人。眾生心性。亦復如是。
正因不壞。了因之毒。隨正奢促。處處得發。或
理發。教行證發。如辟支佛利根。根熟出無佛
世。自然得悟。理發亦爾。久植善根。今生雖不
聞圓教。了因之毒任運自發。若聞華嚴日照
高山即得悟者。此是教發。聞已思惟。思惟即
悟。是為觀行發。若是六根淨位。進破無明。是
相似證發。若見道損生。亦是證發。今依華嚴
立五教。天台立四教。乃至八教。且華嚴一心
立五教。約識而論者。一如小乘教。但有六識
賴耶。但得其名。二大乘始教。但得一分生滅
之義。以其真理未能體通。但說凝然不作諸
法。第三大乘終教。於此賴耶。得理事通體。不
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以許真如隨緣
而作諸法。以阿賴耶識所熏淨法。與能熏染
法各差別。故非一。能熏所熏。但一心作無有
他。故非異。始教約法相差別門說。終教約體
相容門說。為第一義真心也。謂如來藏性。依
此有諸趣等。第四頓教。即一切法。唯一真心。
差別相盡。離言絕慮。不可說也。以一切染淨
相盡。無有二法可以體會。故不可說。如淨名
所顯入不二門也。第五圓教。約性海圓明法

界所起。唯一法界性。起心。即具十德。

問。云
何一心約就諸教。得有如是差別義耶。

答。約
法通收。由此甚深所起一心。具五義門。隨以
一行攝化眾生。一小乘。攝義從名門。二始
教。攝理從事門。三終教。理事無礙門。四頓教
事盡理顯門。五圓教。性海具德門。五義相
顯。唯一心轉。祕密義記云。佛子。善聽。譬如
暗家寶。人不知故。無燈明故。於彼𢴤觸誤。謂
為蛇所毒。由誤故。毒氣入身。其身膖脹。受種
種苦。智者見已。即將燈明。示以利寶。其所螫
人即見此寶。身內毒氣即能除愈。以得此寶
故。飛行無礙。見人恭敬。諸惡者。皆以慈心相
向。惡心消滅。由無怨讐故得無所畏。無所畏
故。安隱快樂。行者亦爾。由不知法性家內實
德寶故。為八萬四千塵勞。由知親近善友聞
法故。返塵勞垢。為八萬四千道品法。除自然
執。又知因緣空。又知佛性常住。又知言語道
亡。心行處滅。又開悟法界緣起。由是一切諸
法。從一地不至一地。會是淨心中。是故諸煩
惱及諸淨心。不從他方來。一手反覆耳。智者
不須疑也。又前所譬。暗家實寶。即是顯清淨
法門。為對治染法。對治有五。一者小乘教。即
對治外道。不依。因緣。起自然執。二初教。即對
治小乘。由於因緣。有執。已前總名有為緣起。
三者終教。即對治初教。一切諸法無常苦空
無我。執。此名無為緣起。由真如隨緣。名為無
為緣起。四者頓教。即對治終教。念念紛紛。起
有言說。即自體緣起。窮源盡性。一念不生。故
為自體。五者圓教。即對治頓教。寂默言說。心

行處滅。一切歸寂源。不能一即一切。一切即
一自在等。此法界緣起。動靜具足。故名性起。
圓融無礙。取捨都盡。即三毒即佛故。若小乘
雖隨起對治。唯知第六識。不知由心有諸法
故。言心者。即八識心王。又小乘不知常樂我
淨心。萬法主故。不可得故。如虛空故不可治。
雖有如是法。以不知所因故。不知由心有萬
法故。不覺心源故。唯取小果。皆滅色取空。若
不滅色取空。知色即是空。即得入初教。次初
教人。如上諸次第所起法。皆言識變有。識外
不有。識者。即第八識。約識性亦不可得。纔證
此心。即知諸法因緣生。緣生無自性。雖證此
法。猶有剎那生滅。故名有為。證凝然真如故。
次終教人云。一切諸法不出一心。是一心。譬
如大海濕性。依一心。所有諸法。如大海波瀾。
雖攝波入水。而不滅波浪。雖波瀾紛紛起。而
不減寂水。如是雖攝萬境入一心。而不減萬
境。雖萬境紛紛起。而不減一心。何以故。一心
所有故。是故真該妄末。妄達真源。性相融通。
本末平等。雖自性無生。不失義果。雖不失業
果。自性無生。雖得一心。不得無盡。故不得重
重。故名一實諦。自此已前諸教。依漸次階位。
即名漸教。次頓教者。一念不生。即是佛也。
何以故。一切諸法從本以來。常自寂滅相。下
自眾生。上盡諸佛。一切所作事不遺一毛。諸
皆如夢。故成佛度生。猶此夢攝。不明一中多。
多中一。一即多。多即一等。次圓教所明。以十
十無盡顯其義。以十十重重辯其相。隨舉為
主。萬法為伴。由主不防伴。伴不防主。俱周

遍法界。

問。如上所說重重無盡者。且何物
重重。何物無盡。何法廣大。何法圓融。何法包
含。何法祕密。

答。則是一切凡聖。心相重重。
心性無盡。是心廣大。是心圓融。是心包含。
是心祕密。若無此。一心為宗。則教門無一法
可興。諸佛無一字可說。既全歸心旨。廣備
信根。圓解已周。纖疑不起。不可唯憑口說。密
在心行。但以定水。潛澄。慧燈轉耀。若一向
持文。求理執教談宗。如入海算。塵砂仰空。
數星宿。終不親見。去道尤賒。昔人云。如天
地。終日轟轟。不及真理。是故學人去文取理。
端坐凝情。以心眼自看。是名專住一境。修定
勝因也。又圓教義者。本末融通。理事無礙。說
真妄。則凡聖昭昭而交徹。語法界。則理事歷
歷而相收。佛知見一偈。開示而無遺。大涅槃
一章。必盡其體用。如華嚴經云。無有智外如
為智所入。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又云。無有
少法與法同止。以舉心攝境。則無心外之境。
舉境攝心。則無境外之心。以性無二相即性
故。相隨性融。隨一皆攝。是以性外無相。則
何法不融。理中立事。則何門不入。可謂觸
目菩提。一念圓證。所以無量義經云。無量義
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謂無相。古人云。
此是出生義。法華經云。究竟至於一切智地。
此是收入之法。則三乘萬化。從實相生。究竟
還歸一實相。則初後不離一心。本末咸居正
位。如法華經云。心相體信。入出無難。可以
知大乘家業。紹佛種位。又初則一出無量。後
乃無量歸一。今無量非無量。一亦非一。即

證法華三昧。又先德目為教海者。以含眾法。
喻如大海。傍無邊涯。連天一色。空徹海底。海
映空天。即是圓教。總攝諸教歸真。並皆空淨。
理事無礙。如交映色空。色不礙空。空不礙
色。德用重重。即唯明唯深。具十玄門。重重無
盡。即事事無礙。如海十德。互相周遍。即心
海包容。深廣無際矣。所以守護國界主陀羅
尼。經偈云。一字演說一切法。多劫無有窮盡
時。一一字門亦復然。此住寶篋真言地。生法
師釋。法華經。一毫之善。舉手低頭。皆已成佛。
言。無非佛流。即涅槃意。乃至外道典籍。亦佛
法流。況內法耶。大小等教。皆從如來大悲所
流故。是知無有一法不從心原性空而出。如
源出水。似空出雲。以十方如來證心成佛。佛
即是心。所有萬善萬德悲智願行。無不從此
流矣。又約金師子章論五教者。一此師子雖
是因緣之法。念念生滅。實無師子可得。名愚
人法。是聲聞教。二即此緣生諸法。各無自性。
徹底唯空。名大乘初教。三雖復徹底唯空。不
礙幻法宛然。緣生幻有。二相雙存。名大乘終
教。四即此師子與金二相。互奪兩亡。情謂不
存。俱無有力。空有雙泯。名言路絕。栖心無寄。
名大乘頓教。五即此情盡體露之法。混成一
塊。繁興大用。起必全真。萬像紛然。參而不雜。
一切即一。皆同無性。一即一切。因果歷然。力
用相收。卷舒自在。名一乘圓教。此名最上乘
也。次天台立四教者。一藏教。明因緣生滅四
諦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二通教。三人同
稟。明因緣即空無生四真諦。正為菩薩。傍通

二乘。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皆空。三人同證。此
藏通二教。俱不識常住真心。皆以滅心為極
果。三別教。是不共之名。明因緣假名無量
四聖諦理。約化菩薩。不共二乘。若教別者。具
演恒沙佛法。別為菩薩。若理別者。藏識有
恒沙俗諦之理。乃至智斷行位因果。俱與三
教事別。雖知一心不空無盡之理。即今未具。
猶待次第生起。執教道而不融。據行布而成
別。四圓教。明不思議因緣無作四諦教理。正
說中道。即一切法圓理不偏。智圓。則一成一
切成。斷圓。則不斷而斷。行圓。則一心具足萬
行。位圓。則一地具足一切地。因圓。則雙照二
諦。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果圓。則妙覺不思議
三德之果。即一念心圓具法界。約觀心明四
教者。淨名疏云。今但論即心行用。識一切
教門。皆從初心觀行而起。四教既攝一切經
教。若一念觀心分明。能分別一念無明因緣
所生之心。四辯歷然。則一切經教大意。皆約
觀心通達。就此即為四意。第一約觀心明三
藏教相者。即是觀一念因緣所生之心生滅。
析假入空。約觀門起一切三藏教也。若觀生
滅四諦入道。即是脩多羅藏。故增一阿含云。
佛告諸比丘。謂一切法者。只是一法。何等為
一法。心是一法。離心無一切法也。智度論云。
從初轉法輪經。至大涅槃。結修多羅藏。此只
是約心生滅說四聖諦。即是法歸法本之義
也。觀心出一切毘尼藏者。佛制戒時。問諸比
丘。汝何心作。若有心作。即是犯戒。有犯故
有持也。若無心作。則不名犯。犯義不成。不

說持也。故重心發戒。無心則不發戒。若言。
從心出阿毘曇藏者。四卷略說。名毘曇心。達
磨多羅處中而說。名為雜心。如此皆是約心。
而辯毘曇無比法者。分別諸心心數法。一切
法不可比也。第二約觀心明通教者。觀心因
緣所生一切法。心空則一切法空。是為體假
入空。一切通教所明行位因果。皆從此起也。
第三約觀心明別教者。觀心因緣所生。即假
名。具足一切恒沙佛法。依無明阿賴耶識。分
別無量聖諦。一切別教所明行位因果。皆從
此起也。第四約觀心明圓教者。觀心因緣所
生。具足一切十法界法。無所積聚。不縱不橫。
不思議中道二諦之理。一切圓教所明行位
因果。皆從此起。如輪王頂上明珠。是則四
教皆從一念無明心起。上來數引華嚴經。明
破微塵出三千大千世界經卷。義意在此也。
又約頓漸不定祕密。通前四教總立八教。一
頓教。如華嚴無聲聞乘。故名為頓。二漸教。
即三藏及方等般若。漸引入圓教。三不定教。
謂一音異解。或說大而得小果。或說小而得
大道。故名為不定。四祕密教。此有二種。一
顯露祕密。謂同席異聞。不得道。果互不相知。
故名祕密。二祕密祕密。唯佛能證。密令眾
生而得開悟。不可指示。總前四教而成八教。
又教分五味。釋論云。旃延子明六度限劑而
滿者。此調雜血眾生為乳也。大品云。菩薩發
心與薩婆若相應者。此欲調乳入酪也。大品
云。菩薩發心遊戲神通淨佛國土。又如淨名
中得不思議解脫者。皆能變身登座。而復能

受屈被訶者。此欲調酪為生酥就熟酥也。大
品云。菩薩發心。即坐道樹。成正覺。轉法輪。度
眾生者。是調熟酥為醍醐也。此乃從一開一。
接引酥酪之機。後即會一歸一。成熟醍醐之
眾。終無別法。更有卷舒。本迹相收。機應冥合。
又分半滿之教。小乘為半。大乘為滿。又三
乘為半。一乘為滿。如涅槃經明半字及滿字
等。說半字故。半字即顯。滿字即隱。今日說滿
字者。滿字即顯。半字即隱。此即約緣而說隱
顯。又如月喻品。此方見半。他方見滿。而彼
月性。本無虧盈。隨緣所見。故有增減。此即是
大乘宗中說也。如智儼法師。依華嚴一乘宗
辯者。不待說與不說。常半而常滿。隱顯無別
時。如彼月性。常滿而常半。增減無異路。正同
宗鏡所錄法門。隱則一心無相。顯則萬法標
形。不壞前後而同時。常居一際而前後。當
舒即卷。當卷即舒。故知以教照心。以心明
教。諸佛所說。悉是自心。輔行記引華嚴經頌
云。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轉。若能如是解。
彼人真見佛。寶性論云。有神通人。見佛法滅。
以大千經卷。藏一塵中。又華嚴云。善哉善哉。
云何如來在於身中而不覺知。故明四諦十
二因緣境。八萬四千法門。不出一心。若得此
意。八年廣演法華。在乎一念。經五十劫。詎動
剎那。例一代逗機。居于心性。十方佛事。宛然
矚目。乃至涅槃三德。在一心中。則大經一部。
全標方寸。無邊教法。攝一剎那。千枝萬葉。同
宗一根。眾籍群經咸詮一法。如上所引。五味
八教半滿等文。然雖分判一代時教。皆是一

心融攝。一理全收。分而非多。聚而非一。散而
不異。合而不同。恒沙義門。無盡宗趣。皆於
一乘圓教宗鏡中現。所以古德云。契之於心。
然後以之為法。在心為法。形言為教。法有自
相共相。教有遮詮表詮。故知就事雖分。約
理常合。乃至開為恒沙法門。究竟不離一心
之旨。若從一心中方便開示成其教迹者。即
不可定其權實時分前後。以是如來逗機一
期方便。竊不得自生決定解耶有乖正法。如
法華玄義云。約五味半滿相成者。若直論五
味。猶同南師。但得方便。若直論半滿。猶同
北師。但得其實。今明五味不離半滿。半滿不
離五味。五味有半滿。則有慧方便解。半滿
有五味。則有方便慧解。權實俱遊。如鳥二翼。
雖復俱遊。行藏得所。若華嚴頓滿大乘家業。
但明一實。不須方便。唯滿不半。於漸成乳。三
藏客作。但是方便。唯半不滿。於漸成酪。若方
等彈訶。則半滿相對。以滿斥半。於漸成生
酥。若大品領教。帶半論滿。半則通為三乘。
滿則獨為菩薩。於漸成熟酥。若法華付財。廢
半明滿。若無半字方便調熟鈍根。則亦無滿
字開佛知見。於漸成醍醐。如來慇懃稱歎方
便者。半有成滿之功。意在此也。次約觀分別
者。唯識宗立二種觀。華嚴宗立四觀。天台
教立三觀。普賢門立十觀。唯識二觀者。一唯
心識觀。二真如實觀。進趣大乘方便經云。若
依一實境界修信解者。應當學習二種觀道。
一唯心識觀。二真如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
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

當觀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界。若心往念。
皆當察知。勿令使心無記攀緣。不自覺知。於
念念間。悉應觀察。隨心所有緣念。當使心隨
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已內心自生想念。非一
切境界有念有分別也。所謂內心自生長短
好惡。是非得失。衰利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
一切境界。未曾有想起於分別。當知一切境
界。自無分別想。故即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
乃至非有非無。離一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
唯心想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
見有差別也。真如實觀者。思惟心性無生無
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華嚴
四觀者。此約一心真如法界。就理事行布圓
融。成四種法界。對此法界。為四種觀門。此四
觀門。法本如是。故依法而觀。故名為觀。一事
觀。謂迷悟因果。染淨歷然。二理觀。謂我法俱
空。平等一相。三理事無礙觀。謂彼此相遍。隱
顯成奪。同時無礙。四事事無礙觀。謂觀事法
以理融故。相即相入。重重無盡。若依此一心
無礙之觀。念念即是華嚴法界。念念即是毘
盧遮那法界。經云。若與如是觀行相應。於
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台教
三觀者。三觀義云。夫三寸之管。氣序不衰。一
尺之表。朝陽可測。是知得其道者。豈遠乎哉。
三觀詣理之妙門。今明此義。故借為喻也。仰
佛法遐蹤。神功浩曠。求茲非遠。寄以一心。
體之有原。總乎三智。若其假方便以致殊。會
歸一道。寂然而雙照。三觀之名。出自瓔珞。經。
云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

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也。

天台疏問曰。三觀俱照二諦。有何等殊。


曰。前觀雖照二諦。破用不等。次觀亦照二諦。
破用平等。既不見中道。但是異時平等。第
三觀者。得見中道。雙照二諦。即是一時平等
也。若修觀心。還用前二觀雙亡雙照之方便
也。雙亡方便者。初觀知俗非俗。即是俗空。
次觀知真非真。即是真空。非真非俗。即是中
道。因是二空觀。入中道第一義諦觀。今明一
心三觀者。一明所觀不思議之境者。即是一
念無明心。因緣所生十法界以為境也。此心
神微妙。一念具一切三世諸心諸法。譬眠法
覆心。一念之內。夢見一切諸心諸事。若正眠
夢之時。謂經無量。如法華經。說夢見初發心。
乃至成佛無量諸事。比其覺時。反觀。只是一
念眠心也。心譬自性清淨心。眠法覆心。譬於
無明。無量夢事。譬恒沙無知。覆一切恒沙佛
法。夢事不實善惡憂喜。譬見思惑覆真空也。
若不細尋夢譬。不思議之疑終無決理。故諸
大乘經多說十喻。但諸法師。不圓取譬。意止
偏得虛偽空邊。不見譬無量無明法性邊也。
故三諦之境義不成也。二明能觀者。若觀此
一念無明之心。非空非假。一切諸法亦非空
非假。而能知心空假。即照一切法空假。是
即一心三觀。圓照三諦之理。不斷癡愛。起諸
明脫。若水澄清。珠相自現。此即觀行即也。三
明證成者。若證一心三觀。即是一心三智五
眼也。若得六根清淨。名相似證。即十信位也。
若發真無漏。名分證真實。即此是初住也。經

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大
品經云。有菩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當知是
菩薩為如佛也。智度論云。三智其實一心中
得。佛。欲分別為人說。令易解故。所以次第
說耳。又總明三種三觀。一者別相三觀。二
者通相三觀。三者一心三觀。一別相三觀者。
歷別觀三諦。若從假入空。但得觀真。尚不
得觀俗。豈得觀中道也。若從空入假。但得
觀俗。尚未得觀中道。若入中道正觀。方得
雙照二諦。三通相三觀者。則異於此。從假
入空。非但知俗假是空。真諦中道亦通是空
也。若從空入假。非但知俗假是假。真空中道
亦通是假。若入中道正觀。非但知中道是中。
俗真通是中也。是則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
而不空。一假一切假。無中無空。而不假。一
中一切中。無假無空。而不中。但以一觀當名。
解心無不通也。三一心三觀者。知一念心不
可得不可說。而能圓觀三諦也。即淨名經云。
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是以
在境。為一諦而三諦。在心為一觀而三觀。在
果為一智而三智。如一圓珠。珠相喻有。珠
徹淨喻空。圓明喻中。三無前後。此喻一諦
而三諦。若以明鏡照之。珠上。三義一時頓
現。即喻一觀而三觀。若就鏡中觀珠。珠之與
鏡非一非異。則喻心境二而不二。為真覺也。
妙觀者。觀一念心為所緣境。返觀此心。從何
處來。去至何所。淨若虛空。名空觀。觀境歷
歷分明。名假觀。雖歷歷分明。而性常自空。而
境觀歷然。名中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語

默行住。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
來不去。不有不無。不住不著。不垢不淨。不
愛不取。不虛不實。不縛不脫。皆不生不滅
之異名。義無別也。即空不住空。即假不住
假。即中不住中。是名中。何以故。為即空。空
有何可住。即假。幻化影。復何可住。二邊既
無可住。豈有中可住。故曰三諦無住。是名為
中。當須如此。空中無空只勿空。假中無假只
勿假。中中無中只勿中。當如是照。照中無照
只勿照。若見如是理。即見萬物而自虛也。此
三觀者。是不思議境。若闕一觀。境智不成。故
云不思議。備收一切法。一切雖多。十法界收
盡。既其鎔融。一則具十成百法界。一界又
具十如。一如又具三種世間。謂五陰。眾生。國
土。千如則有三千世間。名不思議假。此假
即空即中。若無中。攝理不遍。若無十界。收事
不盡。若無十如。因果不具。若無三種世間。依
正不足。故知實相。悉總諸法。重重無盡。融
融無礙。猶如帝網。名不思議境也。凡聖同
有此理。故云己之三千。遍彼三千。彼彼三千。
互遍亦爾。故得依正終日炳然。無所分別。法
界洞朗。為顯此境。故云觀不思議境也。如三
觀頌云。空觀如性不可得。假觀相含法界。
邊中觀體等理無二。即一而三常宛然。又空
觀。了諸法無自性故。二假觀。此空處具諸法
故。三中觀。空假無別體故。唯一真心故。以
空是心之性。即是真空。非是但空。以假是
心之相。即是妙假。非是偏假。性相分三而非
三。真心冥一而非一。非一而三觀宛然。非

三而一心不動。又即一而三相不同。如鏡體
一有光明影像差別之相。即三而一體無異。
如影像光明。俱同一鏡。又古釋三觀義云。一
念心起。起無起相。徹底唯空。三際寂然。了
不可得。無見聞覺知相。無眼耳鼻舌身意相。
空觀也。一念心起。有三千世間相。國土世間
一千。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是也。五陰世間一
千。染淨一切色心是也。眾生世間一千。六凡
四聖假質是也。一念心起。三千性相一時起。
一念心滅。三千性相一時滅也。念外無一毫
法可得。法外無一毫念可得也。此心性圓明。
一而能多。小而能大。染而能淨。因而能果。
有而能無。故一一色。一一香。一一念。介爾有
心。即具三千也。一處見多。多處見一。一念
即多劫。多劫即一念。重重互現。喻天帝珠
網。此假觀也。一念心起。起而無起。三際寂
然。無起而起。三千性相。非空非假。雙照空
假。此中觀也。說即有三名字。照時不作三
一解。只念念見自心性。任運非三非一。亦
不用破除身心。亦不要安立境觀。念想斷處。
一切時中任運心常三觀也。人無圓機。自謂
我是凡穢。我多煩惱。我智慧劣。我是生死
人。此乃瞖眼見空華。空實無華也。圓人觀
明。觸事全同古佛。非分同也。何以故。法性
圓理。三德三身。只是一念。不可分故。此圓理
亦無次位。為人未能任運常觀。觀有斷續。我
性未破。破而未盡故。分六即四十二位。點空
接引令至無修耳。或謂凡人但有佛法身性。
未有報化德用。此乃別教中解。圓觀惑業苦

三本自無性。全是三德。三德本無住處。住惑
業苦中。三身三道。悉是假名。畢竟空中。了不
可得。無惡可捨。無道可證。纔見有一毫理
可依泊者。便是妄境牽生心。三觀不明也。學
人嫌惡貪瞋癡。作意斷除。殊不知此嫌惡心
自是惑也。若纔覺起。即照此起處。自無性不
可取捨。三觀明也。若別作對治。別作真如實
相解。別作佛菩薩想。別運身心遍法界想。並
非圓意。圓人即念無念耳。若謂能覺知識別
者是心。此是心苗。非心性也。故云動是法
王苗。寂是法王根。心性者。三觀明時是也。
三觀明時。不見有情無情。佛與眾生。若罪
若福。在我觀內。在我觀外。在我觀中。皆不
可也。若不明三觀。妄情計佛性在身中。計
遍草木上。經中喚作遍計所執性。外道所宗。
四教所不攝。況圓人解乎。夫中觀難明。圓
解微妙。凡言中者。有二種中。一但中。二圓
中。如首楞嚴經明八還義。若析前塵。見無
還處。見性獨妙。但中也。見與見緣。元是菩
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此圓中
也。又空假即中。但中也。中即空假。不但中
也。即是圓中。如藏通二教。是但空。即析色體
塵。歸徹底自性之空。如別圓二教。是不可
得空。具中道佛性不空之理。傅大士頌云。獨
自精。其實離聲名。三觀一心融萬品。荊棘叢
林何處生。釋曰。若能內觀返照獨精自心。何
言詮所及。故云其實離聲名。了此一念心。起
處不可得。是名空觀。即於空處。見緣生法。似
有現顯。故云一切法。是一切法。非於無性無

像。而有得有像。是名假觀。求空不得空。尋假
不得假。非空非假。全是一心。是名中觀。念念
具三觀之法。塵塵成佛智之門。故云三觀一
心融萬品。則煩惱荊棘。五陰叢林。生死根
株。我慢原阜。更從何處而起。故云荊棘叢林
何處生。普賢觀云。止觀十門者。一心行稱
理。攝散名止。二止不滯寂。不礙觀事。三由理
事交徹而必俱。遂使止觀無礙而雙運。四理
事形奪而俱盡。故止觀兩亡而絕寄。五絕理
事無礙之境。與泯止觀無礙之心。二而不二。
故不礙心境而一味。不二而二故。不壞一味
而心境。六由即理之事。收一切法故。即止之
觀。亦見一切。七由此事即是彼事故。令止觀
見此心即是彼心。八由前中六則一多相入
而非一。七則一多相是而非異。此二不二同
一法界。止觀無二之智。頓見即入二門。同一
法界而無散動。九由事則重重無盡。止觀亦
普眼齊照。十即此普門之智為主故。頓照普
門法界時。必攝一切為伴。無盡無盡。

丁未高麗國分司大藏都監奉勅彫造

卷 36

夫觀門略有二種。一依禪宗。及圓教。上上根
人。直觀心性。不立能所。不作想念。定散俱觀。
內外咸等。即無觀之觀。靈知寂照。二依觀

門。觀心似現前境。雖權立假相。悉從心變。
如觀經中。立日觀水觀等十六觀門。上生經
中。觀兜率天宮彌勒內院等。諸章鈔釋云。言
觀一字。理有二種。一觀矚。二觀察。初觀矚者。
如前五識緣五塵境。矚對前境。顯現分明。無
推度故。現量性境之所攝故。次觀察者。向自
識上。安模建立。伺察推尋境分劑故。今立觀
門。即當第二觀察。約能觀之心。出體有四。一
剋性出體。唯別境慧。此慧能揀去散亂染無
記等。擇留善淨所變境故。二能所引體。定
引慧故。三相應體。五蘊除色。四眷屬體。并
色五蘊。

問。相應四蘊心王心所。取其何者為
能觀察。

答。先辯心王。次明心所。若八識心
王。唯取第六。

問。前五七八俱能緣慮。何以不
取。

答。且前五識。有漏位中。唯現量緣實五塵
境。第八唯現量緣三境故。種子根身器世間
境。性唯無記。第七有漏位中。常緣第八見分
為境。非量所收。今能觀心。因教比知變起相
分。比量善性獨影境攝故。唯第六有此功能。

問。第六心王。有其幾種。

答。義說有四。一明了
意識。與前五識同緣五塵。分明顯了。二定中
意識。引得上定。定中所起。三獨散意識。不與
前五同緣。為揀明了。故立獨名。又非定中所
起。故名為散。獨於散位而生起故。四夢中意
識。於睡眠位。起此識故。

問。四中何者是能
觀心。

答。得上定者。定中意識。現量觀故。未
得定者。獨散意識。能為觀體。次明心所者。有
五十一法。總分六位。且通辯諸識有漏位中
相應者。前五識各有三十四心所相應。謂遍

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三貪嗔癡。中
隨二大隨八。第六識三界三性。定散通論。具
與五十一心所相應。第七識與十八心所相
應。謂遍行五。根本煩惱四。我癡.我見.我慢.
我愛。大隨八別境中慧。第八識唯與遍行心
所相應。此八種識。若成無漏。唯與二十一心
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善法。今明能觀心。但唯
善性。第六識。其相應心所。隨心王說。定中心
所唯二十一。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或
尋伺中隨取一法。即二十二。尋麁伺細。不俱
起故。淺深推度。思慧為體。若與散位心王相
應。即二十法。於前善中除輕安故。輕安一法
是定引故。有定資身。方得調暢。有輕安義。或
二十一。於尋伺中隨取一故。

問。能觀心於三
境之中。此何境。

答。定散二位皆獨影境。變假
相故。此假相分從能緣見分種生。自無其種。
故名獨影。不同性境是實色。心。各有種生。如
眼識緣色等。又不同帶質境。心緣心時定有
質故。中間相分。從質見起。言獨影境。自有二
類。一有質。即此觀心。託彼為質。二無質。緣龜
毛等。

問。既有彼質。何非帶質。

答。帶質有二。
一真帶質。以心緣心。如第七緣第八。第六緣
餘識。二似帶質。心緣色故。即此所觀。帶彼
質故。通似帶質。

問。定散二位。託彼質緣。熏得
何種。

答。唯熏能觀心心所見分種子。相分是
假。不熏。有漏觀心。不熏無漏質種。

問。三量
之中。此是何量。

答。定位現量收。散位比量攝。
不通非量。非正觀故。

問。三性何性。

答。唯善
性故。

問。四緣何緣。

答。四緣皆具。第六心王

并實心所。皆從種生。此因緣。假相分是所緣。
為緣。即前念引後念。是等無間緣。增上有
二。一順。二違。順增上有二。一有力順。作此
觀時。諸緣有力。隨順能觀。名有力增上。作
此觀時。不障餘法。雖無力。能不違他。故名
無力增上。二違增上。亦有二種。一違背。作
此觀時。而能違背散亂心心所。又能違背無
記性等。二違損。作此觀時。而能違損諸染
法故。

問。於三依中。此是何依。

答。三依皆具。
一因緣依。能觀心等有自種。子為因緣依。現
依種故。亦名種子依。二俱有依。謂六根處。能
與諸心心所為依故。今能觀第六用七八二
識為所依故。亦名增上緣依。三開導依。謂前
念心心所。開避引導後念心心所。取前念心
王。名開導依。後念必依前念生故。即現在心
望後念心。假名前念。亦名等無間緣依。

問。五
果之中。此是何果。

答。能觀心體。非異熟果。
唯第八識。是真異熟。二等流果。此能觀心心
所。從自種生。種現俱善。流類齊等。三離繫果。
此有漏觀。未斷障染繫縛法故。非離繫果。四
士用果。有二。一人士用。此人能作此觀。人為
士用。因觀心成就。即士用果。二法士用。作此
觀時。諸緣法等有力。如世士夫力用。成就觀
心。即士用果。五增上果。前四果中有不攝法。
但於觀心有隨順義。即為其因。觀心成就。即
增上果。

問。此能觀心等。具幾緣生。

答。具五緣
生。一作意。警心故。二種子。生現法。三根。即第
七識。四境。假相分。五根本。即第八識。若加
等無間。即六緣生。如上理事雙明。方圓觀法。

問。若境本無生。心常不住。又何煩立觀。背
自天真。

答。為未達本無生。而欲向外妄修
者。令自內觀。冥合真性。如永嘉集云。誡其疎
怠者。然渡海先須上船。非船何以能渡。修
心必須入觀。非觀何以明心。心尚未明。相
應何日。此勸守愚空坐。不慕進修者。如欲渡
關津。非船靡濟。將窮生死。無智焉明。又云。妙
契玄原者。夫悟心之士。寧執觀而迷旨。達教
之人。豈滯言而惑理。理明則言語道斷。何言
之能議。旨會則心行處滅。何觀之能思。心言
不能思議者。可謂妙契寰中矣。斯乃得旨之
人。奚須言境即屆寶所。終不問程。已見玉
蟾。寧當執指。故般若吟云。見月休觀指。歸
家罷問程。即心心是佛。何佛更堪成。

輔行記
問云。四句推檢。貪欲泯然。但有妙觀。無復貪
欲。何得復云而起而照。

答。防於起時理。須
照。起不起俱照。照不照俱亡。亡不亡咸泯。泯
不泯湛然。如是方成入空之觀。故云不見起
照。起照宛然。如上所說諸觀門。一心之旨。義
理昭彰。解雖分明。行須冥合。因解成行。行成
解絕。不可一向執解。背道述宗。行解相應。方
明宗鏡。如首楞嚴經所明。全為見性修行。不
取多聞知解。所以如來。訶阿難言。非汝歷劫
辛勤證修。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
妙理。如恒河沙。只益戲論。汝雖談說因緣自
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
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乃至阿難白佛
言。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
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來十方國土。清淨寶

嚴妙覺王剎。如來復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
獲大宅。要因門入。唯願如來。不捨大悲。示我
在會。諸蒙闇者。捐捨小乘。畢獲如來無餘涅
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
得陀羅尼。入佛知見。是以佛告阿難。汝常聞
我毘柰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
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
學。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
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
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
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
品魔民。下品魔女。乃至汝以婬身求佛妙果。
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塗。必
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必使婬機。身心
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若不斷
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
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若不斷偷。修
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危欲求其滿。縱經
塵劫。終無平復。若不斷大妄語者。如刻人糞
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乃至造十習
因。受六交報。十習因者。一者婬習。是故十方
一切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薩見欲。如
避火坑。二者貪習。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
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如避瘴海。三者慢
習。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
菩薩見慢。如避巨溺。四者瞋習。是故十方一
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劍。菩薩見瞋。如避
誅戮。五者詐習。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姦

偽。同名讒賊。菩薩見詐。如畏豺狼。六者誑
習。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詐。同名劫殺。
菩薩見誑。如踐蛇虺。七者怨習。是故十方一
切如來。色目怨家。名違害鬼。菩薩見怨。如
飲鴆酒。八者見習。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
惡見。同名見坈。菩薩見諸虛妄遍執。如入毒
壑同名讒虎。菩薩見枉。如遭霹靂。十者訟習。交
諠發於覆藏。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
同名陰賊。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六
交報者。一者見報。二者聞報。三者嗅報。四
者味報。五者觸報。六者思報。此六識造業。所
招惡報。從六根出。各各招引惡果。臨終神
識。墮無間獄。見受明暗二苦相。聞受開閉二
苦相。嗅受通塞二苦相。味受吸吐二苦相。觸
受合離二苦相。思受不覺覺知二苦相。一一
受苦無量。具在經文。是以阿難已悟妙覺明
心。知宗不昧。方乃重告善逝。密請修行。故
知先悟後修。應須理行冥合。若但取一期知
解。不慕進修。欲證究竟菩提。無有是處。故
經云。縱得妙悟。皆是婬根。以生死根本不斷
故。直須保護浮囊。方渡業海。如大涅槃經云。
爾時海中有羅剎者。貪等煩惱各別現行。名
一羅剎。全乞。喻索交合也。乞半。喻求摩觸也。
三分之一喻索行事也。手許。喻共坐等也。微
塵許。喻衣相觸也。若但破四重禁等者。合全
乞浮囊也。破僧殘者。合乞其半也。犯偷蘭
者。合三分之一也。犯捨墮及波逸提者。合乞
手許也。二罪同篇。共合手許也。破突吉羅者。

合乞微塵也。故知微細須持。方全戒體。如雖
乞微塵之許。終壞浮囊。豈況全半乎。是以若
犯此篇。其過尤重。非唯有障大道。不出塵勞。
以惡業相酬。果牽地獄。十習因既作。六交報
寧亡。皆是一念惡覺心生。顛倒想起。對境作
因成之假。隨情運相續之心。不以智眼正觀。
遂陷凡夫業道。雖則一期徇意。罔思萬劫沈
身。是以一切如來同宣。審宜刻骨。十方菩
薩皆懼。實可驚心。所以華嚴經云。爾時文殊
師利菩薩。問法首菩薩言。佛子。如佛所說。若
有眾生受持正法。悉能除斷一切煩惱。何故
復有受持正法。而不斷者。隨貪瞋癡。隨慢隨
覆。隨忿隨恨。隨嫉隨慳。隨誑隨諂。勢力所轉。
無有離心。能受持法。何故復於心行之內。起
諸煩惱。時法首菩薩。以頌答曰。佛子。善諦聽。
所問如實義。非但以多聞。能入如來法。如人
水所漂。懼溺而渴死。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
是。如人設美膳。自餓而不食。於法不修行。多
聞亦如是。如人善方藥。自疾不能救。於法不
修行。多聞亦如是。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
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有生王宮。而受
餒與寒。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聾奏音
樂。悅彼不自聞。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
盲繢眾像。示彼不自見。於法不修行。多聞亦
如是。譬如海船師。而於海中死。於法不修行。
多聞亦如是。如在四衢道。廣說眾。好事。內自
無實德。不行亦如是。大寶積經云。佛言。迦葉。
若有趣菩薩乘善男子善女人等。適聞此法。
不能生於如實深信。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何以故。由修學故證彼菩提。非不
修學而能得證。若不修習得菩提者。猫兔等
類。亦應證得無上菩提。何以故。不正行者。不
能證得無上覺故。何以故。若不正行得菩提
者。音聲言說。亦應證得無上菩提。作如是言。
我當作佛。我當作佛。以此語故。無邊眾生
應成正覺。永嘉集云。心與空相應。譏毀讚
譽。何憂何喜。身與空相應。刀割香塗。何苦
何樂。依報與空相應。施與劫奪。何得何失。
心與空不空相應。愛見都忘。慈悲普救。身與
空不空相應。內同枯木。外現威儀。依報與空
不空相應。永絕貪求資財給濟。心與空不
空非空非不空相應。實相初明。開佛知見。身
與空不空非空非不空相應。一塵入正受。諸
塵三昧起。依報與空不空非空非不空相應。
香臺寶閣。嚴土化生。是以若不斷四重深愆。
欲求一乘妙果。如塞耳大叫。難免他聞。徒灌
漏卮。終無滿日。又若所行非所說。所說非所
行。心口自違。相應何日。似盲畫眾像。如聾奏
樂音。但悅彼情。於己無益。故知。聞之不證。解
之不行。雖處多聞寶藏。如王宮凍死。虛遊
諸佛智海。猶水中渴亡。比況可知。應須改
轍。不生慚悔。焉稱智乎。

問。此宗鏡錄於
頓漸兩教。真緣二修。云何悟入。如何修行。

答。今宗鏡中依無作三昧。觀真如一心。念念
冥真。念念圓滿。如台教明。修無作三昧。觀真
如實相。不見緣修作佛。亦不見真修作佛。亦
不見真緣二修合故作佛。亦不離真緣二修
而作佛。若無四修。即無四作。是無作三昧。豈

同爾相州北道。明緣修作佛。南土大小乘師。
亦多用緣修。亦不同相州南道。用真修作佛。

問。偏用何過。

答。道無諍。何得諍同水火。今
明用三昧。修中道第一義諦。開無明。顯法性。
忘真緣。離諍論。言語法滅。無量罪除。清淨
心一。水若澄清。佛性寶珠自然現也。見佛
性故。即住大涅槃。

問曰。若爾者。今云何說。


曰。大涅槃經云。不生不生。名大涅槃。以修
道得故。故不可說。豈如諸大乘論師。偏執定
說。今以因緣故。亦可得說者。若解四悉檀意。
如前四種說則無咎。次明證成者。若觀無明
見中道者。即是入不二法門。住不思議解脫。
故入不思議法門品云。若知無明即是明。明
亦不可得。是為入不二法門。若入中道。即能
雙照二諦。自然流入薩婆若海。今依四悉普
為群機。於真緣二修中。是無作真修。頓漸
四句中。若約上上根。是頓悟頓修。若約上
根。或是頓悟漸修。

問。如何是真緣二修。

答。
若約緣修用智成佛。真如但是境故。約緣修
以明自也。真修正用真如一心為佛。萬行及
智。但是福智莊嚴。故用真如一心為自。一切
福智為他。若直了真如心即成佛者。是圓頓
宗。若不了此心妄有修證者。是藏通等教灰
斷之果。若依此心發行別修者。是別教大乘。
與圓教即心便具者。所有行位功程。日劫相
倍。故云即心是者疾。發心行者遲。

問。既即
心是。何用更修。

答。只為是故。所以修。如鐵
非金。即不可鍛成妙器。

問。如何是頓漸四
句。

答。一漸修頓悟。二頓悟漸修。三漸修

漸悟。四頓悟頓修。楞伽經中有四漸四頓。經
云。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淨除自心現流。為
頓為漸。答中先明四漸。後說四頓。漸經云。佛
告大慧。漸淨非頓。一如菴羅果。漸熟非頓。如
來漸除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
二如陶家作器。漸成非頓。三如大地。漸生非
頓。四如習藝。漸就非頓。上之四漸。約於修行。
未證理故。下之四頓。約已證理故。一明鏡頓
現喻。經云。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如
來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
無相無所有清淨法界。二日月頓照喻。經云。
如日月輪。頓照顯示一切色像。如來為離自
心現習氣過患眾生。亦復如是。頓為顯示不
思議勝智境界。三藏識頓知喻。經云。譬如藏
識。頓分別知自心現。及身安立受用境界。彼
諸報佛。亦復如是。頓熟眾生所處境界。以修
行者。安處於彼色究竟天。四佛光頓照喻。經
云。譬如法佛所作。依佛光明照耀。自覺聖趣。
亦復如是。於彼法相有性無性惡見妄想。照
令除滅。今取頓悟漸修。深諧教理。首楞嚴經
云。理雖頓悟。承悟併消。事在漸修。依次第盡。
如大海猛風頓息。波浪漸停。猶孩子諸根頓
生。力量漸備。似曦光之頓出。霜露漸消。若即
文之頓成。讀有前後。或頓悟頓修。正當宗鏡。
如華嚴宗。取悟如日照。即解悟證悟。皆悉頓
也。又如磨鏡。一時遍磨。明淨有漸。今論。明是
本明。漸為圓漸。明是本明者。恐謂拂鏡非
頓。明鏡本來淨。何用拂塵埃。此是六祖。直
顯本性。破其漸修。今為順經明其漸證。隨漸

漸明。皆本明矣。故云明是本明。即無念體上
自有真知。非別有知。知即心體也。漸為圓
漸者。即天台智者意。彼云。漸漸非圓漸。圓
圓非漸圓。謂漸家亦有圓漸。圓家亦有圓漸。
漸家漸者。如江出岷山。始於濫觴。漸家圓者。
如大江千里。圓家漸者。如初入海。雖則漸深。
一滴之水已過大江。況濫觴耶。圓家圓者。如
窮海涯底故。今云。漸是圓家漸。尚過漸家之
圓。況漸家之漸。禪原集云。頓門有二。一逐機
頓。二化儀頓。一逐機頓者。遇凡夫上根利智。
直示真法。聞即頓悟。全同佛果。如華嚴中。初
發心時。即得阿耨菩提。圓覺中。觀行即成佛。
二化儀頓者。謂佛初成道。為宿世緣熟上根
之流。一時頓說性相事理。眾生萬惑。菩薩萬
行。賢聖地位。諸佛萬德。因該果海。初心即
得菩提。果徹因原。位滿猶同菩薩。此唯華嚴
一經。名為頓教。其中所說諸法。是全一心之
諸法。一心是全諸法之一心。性相圓融。一多
自在。又約機頓漸不同。有云。先因漸修功成。
而豁然頓悟。如伐木片片漸斫。一時。頓倒。亦
如遠詣皇城。步步漸行。一日頓到。有云。先因
頓修。而後漸悟。如人學射。頓者。箭箭直注意
在的。漸者。久始漸親漸中。此說運心頓修。
不言功行頓畢。有云。漸修漸悟。如登九層
之臺。足履漸高。所見。漸遠。已上皆證悟也。有
云。先須頓悟。方可漸修。此約解悟。若約斷障
說者。如日頓出。霜露漸消。若約成德說者。如
孩初生。即具四支六根。長即漸成志氣功用。
如華嚴經云。初發心時。即成正覺。三賢十聖。

次第修證。若未悟而修。非真修也。良以。非真
流之行。無以稱真。何有飾真之行。不從真
起。經云。若未聞此法。多劫修六度萬行。竟不
證真。有云。頓悟頓修者。此說上上智。根性。樂
欲俱勝。一聞千悟。得大總持。一念不生。前後
際斷。若斷障說。如斬一籰絲。萬條頓斷。若修
德說。如染一籰絲。萬條頓色。荷澤云。見無念
體。不逐物生。又云。一念與本性相應。八萬波
羅蜜行。一時齊用。又頓悟者。不離此生。即得
解脫。如師子兒。初生之時。是真師子。即修之
時。即入佛位。如竹春生筍。不離於春。即與母
齊。何以故。心空故。若除妄念。永絕我人。即
與佛齊。經云。不壞世間而超世間。不捨煩
惱。而入涅槃。不修頓悟。猶如野干隨逐師
子。經百千劫。終不得成師子。故知若不直了
自心。豈成圓頓。隨他妄學。終不成真。此宗鏡
錄。是圓頓門。即之於心。了之無際。更無前
後。萬法同時。所以證道歌云。是以禪門了却
心。頓入無生慈忍力。又若用悟而修。即是
解悟。若因修而悟。即是證悟。又頓教初如華
嚴海會。於逝多林中。入師子嚬伸三昧。大眾
皆頓證法界。無有別異。後乃至將欲滅度。在
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作大師子吼。顯常住
法。決定說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有心。
定當作佛。究竟涅槃常樂我淨。皆令安住祕
密藏中。以此教法。本從世尊一真心體流出。
亦只是凡聖所依一心真體。隨緣流出。展轉
遍一切處。一切眾生身心之中。只各於自心
靜念。如理思惟。即如是如是顯現。於宗鏡中。

了然明白。起此無涯之一照。遍法界無際之
虛空。無一塵而不被光明。凡一念而咸承照
燭。斯乃般若無知之照。照豈有邊。涅槃大寂
之宗。宗何有盡。故如般若無知論云。放光
云。般若無所有相。無生滅相。道行云。般若無
所知。無所見。此辯智照之用。而曰無相。無知
者。何也。果有無相之知。不知之照。明矣。何者。
夫有所知。則有所不知。以聖心無知。故無所
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故經云。聖心無
知。無所不知。信矣。是以聖人。虛其心而實其
照。終日知未嘗知也。故能默耀韜光。虛心玄
鑒。閉智塞聰。而獨覺冥冥者矣。然則智有窮
幽之鑒。而無知焉。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
神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智無知故。能玄照
於事外。智雖事外。未始無事。神雖世表。終日
域中。所以俯仰順化。應接無窮。無幽不察。而
無照功。斯則無知之所知。聖神之所會也。然
其為物。實而不有。虛而不無。存而不可論者。
其唯聖智乎。何者。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
其無。聖以之靈。聖以之靈故。虛不失照。無狀
無名故。照不失虛。照不失虛故。渾而不渝。虛
不失照故。動以接麁。是以聖智之用。未始暫
廢。求之形相。未始可得。故寶積曰。以無心
意而現行。放光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所
以聖迹萬端。其致一而已矣。是以般若可虛
而照。真諦可亡而知。萬動可即而靜。聖應可
無而為。斯則不知而自知。不為而自為矣。復
何知哉。復何為哉。

問曰。夫聖人真心獨朗。
物物斯照。應接無方故。動與事會。物物斯

照故。知無所遺。動與事會故。會不失機。會
不失機故。有會於可會。知無所遺故。必有
知於可知。有知於可知故。聖不虛知。有會
於可會故。聖不虛會。既知既會。而曰無知
無會者何耶。若夫忘知遺會者。則是聖人無
私於知。會。以成其私耳。斯可曰不自有其知。
安得無知而以哉。

答曰。夫聖人功高二儀而
不仁。明逾日月而彌昏者。豈曰木石瞽其懷。
其於無知而已哉。誠以。異於人者神明。故不
可以事相求之耳。子意欲令聖人不自有知。
而聖人未嘗不有知。無乃乖於聖心。失於文
旨者乎。何者。經云。真般若者。清淨如虛空。
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知自無知矣。豈待
反照。然後無知哉。若有知性空而稱淨者。則
不辯於惑智。三毒四倒。皆亦清淨。又何獨尊
淨於般若。若以所知美般若。所知則非般若。
所知自常淨。般若未嘗淨。亦無緣致淨。歎於
般若。然經云。般若清淨者。將無以般若體相
真淨。本無惑取之知。無惑取之知。不可以知
名哉。豈唯無知名無知。知自無知矣。是以
聖人以無知之般若。照彼無相之真諦。真諦
無兔馬之遺。般若無不窮之鑒。所以會而不
差。當而無是。寂怕無知。而無不知者矣。


曰。夫物無以自通。故立名以通物。物雖非
名。果有可名之物。當於此名矣。是以即名求
物。物不能隱。而論云。聖心無知。又云。無所
不知。意謂無知未嘗知。知未嘗無知。斯則名
教之所通。立言之本意也。然論者。欲一於聖
心。異於文旨。尋文求實。未見其當。何者。若知

得於聖心。無知無所辯。若無知得於聖心。知
亦無所辯。若二都無得。無所復論哉。

答曰。般
若義者。無名無說。非有非無。非實非虛。斯無
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言雖不能言。然非
言無以傳。是以聖人終日言而未嘗言也。今
試為子狂言辯之。夫聖心者。微妙無相。不可
為有。用之彌勤。不可為無。不可為無故。聖智
存焉。不可為有。故名教絕。焉是以言知。不
為。知欲以通其鑒。不知。非不知。欲以辯其
相。辯相不為無。通鑒不為有。非有。故知而無
知。非無。故無知而知。是以知即無知。無知即
知。無以言異而異於聖心也。

難曰。夫真諦深
玄。非智不測。聖智之能。在茲而顯。故經云。不
得般若。不見真諦。真諦則般若之緣也。以緣
求智。智則知矣。

答。以緣求智。知非知也。何
者。放光云。不緣色生識。是名不見色。又云。
五陰清淨。故般若清淨。般若即能知也。五陰
即所知也。所知即緣也。夫知與所知。相與而
有。相與而無。相與而無。故物莫之有。相與而
有。故物莫之無。物莫之無故。為緣之所起。物
莫之有故。緣所不能生。緣所不能生故。照
緣而非知。為緣之所起故。知緣相因而生。是
以知與無知。生於所知矣。何者。夫知以所知
取相。故名知。真諦自無相。真智何由知。所
以然者。夫所知非所知。所知生於知。所知
既生知。知亦生所知。所知既相生。相生即緣
法。緣法故非真。非真故非真諦。故中觀曰。
物從因緣有。故不真。不從因緣有。故即真。今
真諦。曰真。真則非緣。真非緣故。無物從緣而

生也。故經云。不見有法。無緣而生。是心真智
觀真諦。未嘗取所知。智不取所知。此智何
由知。然智非無知。但真諦非所知故。真智
亦非知。而子欲以緣求智故。以智為知。緣
自非緣。於何而求知乎。

難曰。論云不取者。
為無知故不取。為知然後不取耶。若無知故
不取。聖人則冥若夜遊。不辯緇素之異也。若
知然後不取。知則異於不取矣。

答曰。非無知
故不取。又非知然後不取。知則不取故。能不
取而知。

難曰。論云不取者。誠以聖心不物於
物。故無惑取耶。無取則無是。無是則無當。誰
當於聖心。而云聖心無所不知耶。

答曰。然
無是無當也。夫無當。則物無不當。無是。則物
無不是。物無不是故。是而無是。物。無不當。
故。當而無當。故經云。盡見諸法。而無所見
者也。

難曰。聖心非不能是。誠以無是可是。
雖不是。是故當是於無是矣。是以經云。真諦
無相。故般若無知者。誠以般若無有有相之
知。若以無相為無相。又何累於真諦耶。


曰。聖人無無相也。何者。若以無相為無相。
無相即為相。捨有而之無。猶逃峯而赴壑。俱
不免於患矣。是以至人處有而不有。居無而
不無。雖不取於有無。然亦不捨於有無。所
以和光塵勞。周旋五趣。寂然而往。怕爾而來。
恬淡無為。而無不為者也。

難曰。聖心雖無
知。然其應會之道不差。是以可應者應之。
不可應者存之。然則聖心有時而生。有時而
滅。可乎。

答曰。生滅者。生滅心也。聖人無心。
生滅焉起。然非無心。但無心心耳。又非不應。

但是不應應耳。是以應。會則。信若四時之
質。直。以虛無為體。斯不可得而生。不可得
而滅也。

難曰。聖智之無。惑智之無。俱無生
滅。何以異之耶。

答曰。聖智之無者。無知。惑智
之無者。知無。其無雖同。所以無者異也。何者。
夫聖心虛靜。無知可無。可曰無知。非謂知無。
惑智有知。故有知可無。可謂知無。非曰無知
也。無知。即般若之無也。知無。即真諦之無也。
是以般若之與真諦。言用。即同而異。言寂。即
異而同。同故無心於彼此。異故不失於照功。
是以辯同者。同於異。辯異者。異於同。斯則不
可得而異。不可得而同也。何者。內有獨鑒之
明。外有萬法之實。萬法雖實。然非照不得。
內外相與。以成其照功。此聖所不能同。用也。
內雖照而無知。外雖實而無相。內外寂然。相
與俱無。此則聖所不能異。寂也。是以經云。諸
法不異者。豈曰續鳧截鶴。夷嶽盈壑。然後無
異哉。誠以不異於異故。雖異而不異耳。故經
曰。甚奇世尊。於無異法中。而說諸法異。又
云。般若與諸法。亦不一相。亦不異相。信矣。

難曰。論云。言用則異。言寂則同。未詳般若之
內。則有寂用之異乎。

答曰。用即寂。寂即用。用
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
也。是以智彌昧。照逾明。神彌靜。應逾動。豈
曰明昧動靜之異哉。故成具曰。不為而過為。
寶積曰。無心無識。無不覺知。斯則窮神盡智。
極象外之談也。即之明文。聖心可知矣。釋曰。
般若無知者。是一論之宏綱。乃宗鏡之大體。
微妙難解。所以全引證明。夫般若者。是智用。

無知者。是智體。用不離體。知即無知。體不離
用。無知即知。若有知者。是取相之知。即為所
知之相縛。不能遍知一切故。論云。夫有所知。
則有所不知。若是無相之知。不被所知之相
礙。即能遍知一切。故論云。以聖心無知。故無
所不知。以要言之。但是理事無礙。非即非
離。如論云。神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智無知。
故。能玄照於事外者。不即事也。智雖事外。未
始無事。神雖世表。終日域中者。不離事也。理
非即非離。如事亦然。是以理從事顯。理徹於
事。事因理成。事徹於理。理事交徹。般若方圓。
故能有無齊行。權實雙運。豈可執有執無。迷
於聖旨乎。所以論云。欲言其有。無狀無名。
欲言其無。聖以之靈。何者。此有是不有之有。
曷有其名。斯無是不無之無。寧虧其體。有無
但分兩名。其性元一。不可以有為有。以無為
無。故論云。非有。故知而無知者。以知自無性。
豈待亡知。然後無知乎。論云。非無。故無知。而
知者。以無相之知。非。同木石。無而失照。此靈
知之性。雖無名相。寂照無遺。如論云。考之
玄籍。本之聖意。豈復真偽殊心。空色異照耶。
是以照無相。不失撫會之功。覩變動。不乖無
相之旨。造有不異無。造無不異有。未嘗不
有。未嘗不無。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
以此而推。寂用何妨。如何謂覩變之知。異無
相之照乎。又論云。知即無知。無知即知。無以
言異。而異於聖心也。故知若云。有之與無。同
之與異。皆是世間言語。但有虛名。而無實體。
豈可以不定之名言。而欲定其無言之妙性

也。今總結大意。般若無知者。但是無心。自然
靈鑒。非待相顯。靡假緣生。不住有無。不涉
能所。非一非異。而成其妙道也。所以先德云。
夫聖心無思。名言路絕。體虛不可以色。取無
慮不可以心求。包法界而不大。處毫端而不
微。寂寥絕於生滅。應物無有去來。鑒徹天鏡。
而無鑒照之勤。智周十方。而不生二相。森羅
萬像與之同原。大哉。妙用而無心者。其唯般
若無知之謂乎。鈔云。然無知之興。為破邪執。
有四。論文。一一破之。一者。或執有知。為常見。
二者。或執無知。為斷見。三者。亦知亦無知。為
相違見。四者。非有知非無知。為戲論見。第一
破常見者。惑人聞說般若者。智慧也。智則知
也。慧則見也。則謂聖人同於凡夫。有心取相。
知見墮於常見。不了般若。論主便則斥云。聞
聖有知。謂之有心。為破此執。故云般若無知
也。斯則照俗不執相。照真不著空。無執無
著。即四句本亡。無種不知。而未嘗分別。以
無緣之知。照實相之境。智則雖照而無知。境
則雖實而無相。境智冥一故。相與寂然。能
所兩亡。故云般若無知也。故云是以真智觀
真諦。未嘗取所知。智不取所知。此智何由知。
又云。將無以般若體相真淨。本無惑取之知。
不可以知名哉。又云。夫陳有無者。夫智之生
也。極於相內。法本無相。聖智何知。故中論
云。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有無既已無。知
有無者誰。此上並破有知之常見也。第二破
無知之斷見者。惑人聞經云。真般若者。無知
無見。無作無緣。便謂般若。同於太虛無情之

流。墮於斷見。既乖般若。論主破之。故云世稱
無知者。謂木石太虛無情之流。靈鑒幽燭。形
于未兆。道無隱機。寧曰無知。所以論題無知
者。為明聖心。無有取相之知。故云無知。非謂
則無真知也。何者。般若靈鑒。無種不知。不同
太虛。一向無知也。然則斷見無知。略明有十
一種。論中略言三種。十一種者。一者太虛。
一向空故。二者木石。謂無情故。三者聾瞽。
謂根不具。無見聞故。此上三種。是論所破。四
者愚癡。謂無智慧。於境不了故。五者癲狂。惡
鬼惑心。失本性故。六者心亂。境多惑心。不能
決斷故。七者悶絕。心神闇黑。如死人故。八者
惛醉。為藥所迷故。九者睡眠。神識困熟故。
十者無想定。外道伏惑。心想不行故。十一者
滅盡定。二乘住寂。心智止滅故。此上並是惑
倒。非般若無知也。第三破亦有知亦無知者。
則是學人。聞經所明。或說般若有知。或說無
知。不能正解。便生異執。論主而復破之。異執
有三種。一者反照故無知。則是學人謂聖人
實是有知。但以知物之時。忘却知心。不自言
我能知。此只成不私自作知解。非都不知也。
二者以般若性空故無知者。則是學人謂言
般若實自有知。但以知性空故。則無知。此只成
性空故無知。而未是無惑取之無知。第三真
諦境淨故。歎美般若無知。何者。學人則謂般
若能知真諦之境。因境淨無相故。則歎美般
若無知。此只成境是無知。般若常是有知也。
此上三見。並參亦有亦無知。俱乖聖智。論主
所以破之也。第四破非有知非無知者。則是

惑人。聞經云。真般若者。非有非無。無起無
滅。不可說示。人。不能亡言會其玄旨。則謂
般若唯是非有非無。便作非有非無之解。此
並心量。乖乎真智。論主破之。故云言其非
有者。言其非是有。非謂是非有。言其非無
者。言其非是無。非謂是非無。非有非非有。
非無非非無。此絕言之道。知何以傳。此破非
有知非無知也。論若如此。則破四執之理昭
然。今題目但云無知者。蓋是舉一隅而三隅
反。所以智人聞說無。則不取無。不取亦有亦
無。非有非無。斯則離四句。絕百非。可謂真無
知也。論中分明破其四執。人自不見。故云是
以聖人處有不有。此破有知也。居無不無。此
破無知也。雖不取於有無。此破亦有知亦無
知也。然亦不捨於有無。此破非有知非無知
也。然上四破。說雖前後。辯之不同。論意只於
一句中。則四句理圓。何者。處有不有。即是居
無不無。即是不取有無。即是不捨有無。斯則
聖心能亡四句。離諸現量。可謂無知。言偏理
圓。故云無知也。今更依宗本義意。以釋般若
無知。亦是一家美也。論明般若無知者。則權
實二智。平等大慧也。今則以略攝廣。言約義
豐。但云般若。則會二智矣。故宗本云。漚和
般若者。大慧之稱也。何者。若唯般若觀於實
相。而無權智涉有者。則沈滯於空。若唯權智
涉有。而無般若達空者。則涉有之時。染於塵
累。若能二智圓明者。則真智觀真諦而不取
空。權智化物而不著有。故論云。智有窮幽之
鑒。而無知焉者。此則真智照真。不取於無

也。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者。此則權智涉
俗。不取於有也。神無慮故。獨王於世表。智無
知故。能玄照於事外者。此謂二智俱能照真。
則權中有實也。智雖事外。未始無事。神雖世
表。終日域中矣者。謂二智俱能照俗。則實中
有權也。然則權實自在。事理混融。處有不取
於塵。居無不沈於寂。真俗雙泯。空有兩亡。何
實何權。誰境誰智。儻然靡據。蕭散縱橫。不
取不捨。可謂平等大慧。故云般若無知也。如
起信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
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
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離念者。即
是此論之無知。無知之真知。即是本覺。本覺。
即是佛一切智也。無所不遍者。即無所不知
也。夫一切境界。只於一念心中。一時頓知。無
有遺餘。真俗並照。不墮有無也。故論云。知即
無知。無知即知。無以言異。而異於聖心也。知
即無知。即是真智遍知。名一切智也。無知即
知。即是無種不知。名一切種智也。聖心不
殊。以心無二故。唯只一智。但隨境照說有二
也。二既不二。一亦非一。若約天台。即言直
緣中道。名一切智。雙照二諦。名一切種智。又
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照假。如菩
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中。皆見實相。名一切
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得。一心。即般若無知
之智也。以心不屬有無。常照中道。即是自性。
有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真實識知義。
故云斯則不知而自知矣。即不假作意。故
不知也。自性明照故。而自知也。以神解之性。

自然寂而常照。不依他發起也。故信心銘云。
虛明自照。不勞心力。又云。若體自無取相之
知。故言無知。不是前念起知。至後念妄却
知想。然後名無知。若然者。則成無記之心。何
名般若無知耶。蓋是無緣之智。照無相之境。
真境無相。真智無知。境智冥一。理無不盡。鑒
無不窮。可謂佛智見性也。又夫有取相之知。
則心有間礙。不能垢淨同如。有無一旨。照空
迷於辯有。知俗乖乎了真。不能圓照萬法。故
云。有所不知也。永嘉集云。若以知知寂。此非
無緣知。如手執如意。非無如意手。若以自知
知。亦非無緣知。如手自作拳。非無不拳手。亦
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為無知。自性了
然故。不同於木石。手不執如意。亦不自作拳。
不可為無手。以手安然故。不同於兔角。乃至
今言知者。不須知知。但知而已。則前不接滅。
後不引起。前後斷續。中間自孤。當體不顧。應
時消滅。知體既已滅。豁然如托空。寂爾少時
間。唯覺無所得。即覺無覺。無覺之覺。異乎木
石。觀和尚云。此上無緣之知。斯為禪宗之妙。
以彼但顯無緣真智。以為真道。若奪之者。但
顯本心。不隨妄心。未有智慧照了心原。故須
能所平等。等不失照。為無知之知。此知。知於
空寂無生如來藏性。方為妙耳。然上依教方
便。雖分頓漸。不離一心。如有偈云。諸論各異
端。修行理無二。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7

夫萬行教法。總約心解者。只如諸佛所說經
教。皆以名句文身。詮表。方成法義。云何但
明一心而已。

答。今且先約古德。機應合說。
質影雙明。佛言。自從光耀。終至鶴林。不說一
字。汝亦不聞。此是佛密意說。約本真法體。離
言詮故。不說一字。即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
宣。又但是佛不說心外一字法。教體者。護法
云。如來既實現身。實說法者。即通用說者聽
者。正兼聲名句文而為教體。教體通有漏無
漏影像本質。即是合宜。聞者。根性已熟。遂感
激。如來識上。有文義相生。佛以慈悲本願緣
力。即為眾生說三乘法。所有聲名句文。是
正無漏本質教。若是三乘五性眾生。佛邊聽
法。不能親聞。自變相分而緣。所有聲名句文。
即取有漏無漏。是影像兼教。即以質教為本。
能現影像故。影像教為末。依質有故。由此
取本質教。為正教體。影像教為兼教體。無性
菩薩難云。我宗但取眾生識上影像相分為
教體者。即不違唯識。汝護法。若取佛本質聲
名句文為教體者。即是心外有法。何成唯識。
護法答。唯識之宗。約親相分。眾生聽時。變起
相分而緣。非取他質以為自性。然他本質。即
佛菩薩。亦成唯識。故不相違。

問。何不唯取本
質為正教體。即休。

答。緣眾生不能親聞無漏
質故。必資影像。

問。若爾。何不唯取影像為教

體。是親聞故。

答。雖即親聞。必假本質。是以唯
識論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言展轉增
上力者。即佛與眾生。互為增上緣。言二識成
決定者。即眾生根決定。如來悲決定。謂眾生
根熟。合聞法決定。如來即有悲決定。決定與
眾生說法。為增上緣故。又諸師影質有無不
同。應須四句分別。一唯質無影。即小乘有部
等。二唯影無質。即龍軍無性。三俱句。即護法
親光。四俱非。即龍猛清辯。謂彼計勝義門中。
不辯教體。全撥菩提涅槃為空故。已上約四
句料簡門中。質影雙通。護法為勝。然若約名
句文身。解釋。詮表。皆是意言分別。凡有詮量。
不出心識。乃至能說所說。並屬見聞覺知。心
含善惡。諸心數等。無有一法出於心外。當知
此心諸法之都。顯事合理。心可軌持。故稱曰
經。豈止於心。乃至一切六塵。悉皆是經。以心
遍一切處故。如法華玄義云。歷法明經者。若
以經為正翻。何法是經。舊用三種。一用聲為
經。如佛在金口演說。但有聲音詮辯。聽者得
道。故以聲為經。大品云。從善知識所聞也。二
用色為經。若佛在世。可以聲為經。今佛去世。
紙墨傳持。應用為色經。大品云。從經卷中
聞。三用法為經。故云修我法者。證乃自知。又
塵為經。若於此土耳識利者。能於聲塵分別
取悟。則聲是其經。於餘非經。若意識利者。自
能研心思惟取決。法是其經。於餘非經。眼識
利者。文字詮量而得道理。色是其經。於餘非
經。此方用三塵而已。餘三識鈍。鼻嗅紙墨。則
無所知。身觸經卷。亦不能解。舌噉文字寧別

是非。若他土亦用六塵。亦偏用一塵。如淨
名曰。以一食施一切。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於
法等。於食亦等。此即偏用舌根所對為經。或
有國土。以天衣觸身即得道。此偏用觸為經。
或見佛光明得道。此偏用色為經。或寂滅無
言。觀心得道。此偏用意為經。如眾香土。以香
為佛事。此偏用香為經。他方六根識利。六塵
得為經。此土三根識鈍。鼻不及驢狗鹿等。云
何於香味觸等。能得通達。

問。根利故。於塵是
經。鈍者。塵則非經耶。

答。六塵是法界。體自
是經。非根利取。方乃是經。何者。大品云。一切
法趣色。是趣不過。此色。能詮一切法。如墨
黑色。一劃詮一。二劃詮二。三劃詮三。竪一
劃則詮王。足右劃則詮丑。足左劃則詮田。出
上詮由。出下詮申。如是迴轉。詮不可盡。或一
字詮無量法。無量字共詮一法。無量字詮無
量法。一字詮一法。於黑墨小小迴轉。詮量大
異。左迴詮惡。右迴詮善。上點詮無漏。下點詮
有漏。殺活與奪。毀譽苦樂。皆在墨中。更無一
法出此墨外。略而言之。黑墨詮無量教。無量
行。無量理。黑墨亦是教本。行本。理本。黑墨從
初一點。至無量點。從點至字。從字至句。從
句至偈。從偈至卷。從卷至部。又從一字句
中。初立小行。後著大行。又從點字中。初見
淺理。後到深理。是名黑色教行義。三種微發。
乃至當知。黑字是諸法本。青黃赤白。亦復如
是。非字非非字。雙照字非字。不可說。非不可
說。不可見。非不可見。何所簡擇。何所不簡
擇。何所攝。何所不攝。何所弃。何所不弃。是

則俱是。非則悉非。能於黑色。通達一切非。於
一切非。通達一切是。通達一切非非非是。一
切法邪。一切法正。若於黑色。不如是解。則不
知字與非字。青黃赤白。有對無對。皆不能
知。若於黑色通達。知餘色亦如是。此即法華
經意。以色為經也。聲塵亦如是。或一聲詮一
法。耳根利者。即解聲愛見因緣。即空即假即
中。知脣舌牙齒皆不可得。聲即非聲。非聲亦
聲。非聲非非聲。聲為教行義本。種種等義。皆
如上說。是即通達聲經。香味觸等。亦復如是。
經云。一切世間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
背。即此意也。外入皆經。周遍法界。內入亦如
是。內外入亦如是。經云。非內觀得解脫。亦
不離內觀得解脫等。又云。能觀心性。名為上
定。心是體。夫有心者。皆當得三菩提。心是
宗。制心一處。無事不辦。心是用。三界無別法。
唯是一心作。覺觀心是語本。以心分別於心。
證心是教相。故云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
剎土眾生。本十身之正體。故華嚴經云。知一
切法是正思惟藏。

問。若心外無法。唯聽無
說者。云何佛言。我已所說法。如手中葉。又佛
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等。

答。古釋云。
林中葉喻。據為其緣。令諸有情識變法解。名
我已說如手中葉。未為作緣。眾生自心未起
法解。名我未說如林中葉。約為增上。名說未
說。

又唯識鏡。問云。此中既云佛皆自說。何
故乃言佛不說法。豈非自語相違過耶。

答。此
亦是可聞者自識變生。佛實不說。但為增上
也。眾生識上變此言故。故引為證。

問。但了

一心。能成深觀者。若無位次。皂白何分。須合
教乘以祛訛濫。教觀雙辯。方契佛心。

答。誠
如所言。闕一不可。圓教觀心。須明六即。以三
觀故免數他寶。以六即故。無增上心。然心非
數量。豈有四六之文。理合幽玄。誰分淺深之
位。但為證入有異。俄分四教之門。昇進亦殊。
故列六即之位。此出台教止觀正文。簡慢濫
於初心。證究竟於後位。止觀云。約六即顯是
者。

問。為初心是。後心是。

答。如論云。焦炷非
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若智信具足。聞一
念即是。信故不謗。智故不懼。初後皆是。若無
信。高推聖境。非己智分。若無智。起增上慢。謂
己均佛。初後俱非。為此事故。須知六即。謂理
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此六即者。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
除慢大。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
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
思議。三諦一諦。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
一切心。亦復如。是。名為理即菩提。亦是理即
止觀。即寂名止。即照名觀。名字即者。理雖即
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
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
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解了。知一切法
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亦是名字止觀。
若未聞時。處處馳求。既得聞已。攀覓心息。名
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諸。名為觀。觀行即者。若
但聞名口說。如蟲食木。偶得成字。是蟲不
知是字非字。既不通達。寧是菩提。必須心觀
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華

首云。言說名不行。我不以言說。但心行菩提。
此心口相應。是觀行菩提。釋論云。四句評聞
慧。具足。如眼得。日照了無僻。觀行亦如是。雖
未契理。觀心不息。如首楞嚴中射的喻。是名
觀行菩提。亦名觀行止觀。恒作此想名觀。餘
想息名止。相似即菩提者。以其逾觀逾明。逾
止逾寂。如射隣的。名相似觀慧。一切世間治
生產業。不相違背。所有思想籌量。皆是先佛
經中所說。如六根清淨中說。圓伏無明名止。
似中慧名觀。分真即者。因相似觀力。入銅輪
位。初破無明。見佛性。開寶藏。顯真如。名發心
住。乃至等覺。無明微薄。智慧轉著。如從初月。
至十四日月。光垂圓。闇垂盡。若人應以佛身
得度者。即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
以普門示現。如經廣說。是名分真菩提。亦名
分真止觀。分真智斷。究竟即菩提者。等覺一
轉。入于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
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等覺不通。唯佛
能通。過茶無道可說。故名究竟菩提。亦名究
竟止觀。古德約四教明六即者。若藏教執色
為有。施拙度破析之因。成但空灰斷之果。通
教執色心是空。了緣生無性之宗。失中道不
空之理。別教從心生十法界。心但有能生十
界之理性。未即便具十界之因果。如從地。生
一切草木。但從一心。次第生十界也。圓教。心
具十法界。不待能所生。亦無前後際。只一念
是十界。只十界是一念。一切時。一切處。一切
法。念念中體常圓滿。塵沙萬德。不欠少一分。
八萬惑業。不除斷一分。不謂佛是果頭極聖。

我未證得。不謂凡是底下穢濁。我應捨離。總
覽法界。在一念心頭。如一圓珠瑩徹。明白。圓
解。更無覺觀。進修。亦不見有凡聖。取捨。分別
妄念悉盡也。以初圓信人。未得純淨。煩惱有
厚薄。習氣有淺深。分別難忘。攀緣易起。心
浮觀淺。惑重境強。於對治之中。故分六即。是
以凡夫心性本體。實齊上聖。但凡夫未能常
用本。隨境生心。分別計校。千差萬別。雖在
人道。心多不定。或發地獄心。或發餓鬼畜生
心。何況人天善道。何況三乘聖道。無始妄習。
何能頓遣。雖有見解。未能常照。故是凡也。若
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是理即。若能暫照
諦理。即坐佛座。證佛身。用佛法。當此一念圓
現時。不見十方佛。異我此身此念也。解而未
修。是名字即。念有分數。名觀行即。念似於
境。名相似即。境入於念。名分真即。無境無
念。名究竟即。雖六常一。何凡何聖。雖一常
六。凡聖天絕。又六而常一故言即。一而常六。
故初後不齊。當觀念時。非一非六。又譬如不
離貧女家得金。即也。貧女得金即富。可喻眾
生即佛。取金有次第。豈非六乎。耘除草穢。觀
行伏惑也。掘土近金。似見物未分明。豈非相
似。收得一分。豈非分真。盡得受用。女人歡喜。
豈非究竟耶。是以頓悟宗已。復須言行相應。
既得本清淨。又須離垢清淨。如大集經偈云。
遠離一切諸煩惱。清淨無垢猶真實。其心能
作大光明。是名寶炬陀羅尼。又云。若有不覺
一切境界。及自境界。如是之人。則能調伏。

問。如來無密語。迦葉不覆藏。則眾生心常自

明現。何須教觀開示。廣論橫竪。

答。只為佛
之知見蘊在眾生心。雖然顯現。而迷者不知。
以客塵所覆。妄見所障。雖有如無。似世間寶
藏。為物所覆。莫有知者。是以須的示其寶處。
令親得見。遂獲其寶。利濟無窮。此亦如是。因
斯方便之門。得見心寶。遂以緣了。資發。親得
現前。智藏豐隆。法財具足。有茲勝利。教跡非
虛。如大涅槃經云。譬如大海。雖同一鹹。其中
亦有上妙之水。味同於乳。喻如雪山。雖復成
就種種功德。多生諸藥。亦有毒草。諸眾生身。
亦復如是。雖有四大毒蛇之種。其中亦有妙
藥。大王。所謂佛性非是作法。但為煩惱客塵
所覆。若剎利.婆羅門.毘舍.首陀.能斷除者。
即見佛性。成無上道。所以古德云。開物性原
者。良以眾生性含智海。識洞真空。但衣蔽明
珠。室埋祕藏。要假開示令其悟入。須憑觀慧
以契無生。又欲廣其義用。須明橫竪法門。
竪唯一心。橫遍一切。心非橫竪。橫竪是心。隱
顯同時。卷舒無礙。念念相即。法法融通。將竪
約橫。則無橫而不竪。一一法皆至心原。將橫
約竪。則無竪而不橫。具一切句。及一一句。皆
廣等法界。所以義海云。體無別異。舉則全
鋒。理不殊途。談皆頓顯。良由二邊相盡。差別
體融。隨智卷舒。應機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誰
云路之不通。舉多即多。孰談法之無在。故知
立教皆為對機。機宜不同。教分多種。且如觀
色一法。五教證入不同。初小乘。見是實色。不
說性空。初教。見此色法。從緣所成。必無自性。
即空無所有。如波歸水。終教。見色空無礙。以

真空不守自性。隨緣成色。即是幻色。遂賴空
成。即此賴空之色。虛相無體。恒自性盡而空
現。是故色即空而常泯。空即色而常存。要
由自盡之色。方是空色。成色之空。乃是真空。
舉體互融。無有障礙。如水入波。頓教。一色法。
無非真理所收。是故此色。即真理一味等。更
無別法而可顯說。水波雙絕。圓教。起即全收。
一多互攝。同時成立。一塊圓明。隨舉即色。
隨舉即空。義味自在。隨智取用。何以故。隨舉
一門無不顯現。古德云。皆本一心而貫諸法。
夫一心者。萬法之總也。分而為戒定慧。開
而為六度。散而為萬行。萬行未嘗非一心。一
心未嘗違萬行。然則一心者。萬法之所生。而
不屬於萬法。得之者。則於法自在矣。見之
者。則於教無礙矣。本非法。不可以法說。本非
教。不可以教傳。豈可以軌跡而尋哉。故知但
研精一法。內照分明。自然柔軟。入神。順法界
之性。無心合道。履一際之門。所以大智度論
云。以人心多散。如狂如賊如醉。一心敬慎。是
諸功德初門。攝心得禪。便得實智慧。得實智
慧。便得解脫。得解脫。便得盡苦。如是等事。皆
從一心得。華嚴私記云。無縛無著迴向者。只
了一切皆如故。所以無縛著耳。知一切皆無
縛脫。一法既爾。一切法皆然。所以一切法即
一法。一法即一切法。若一切法皆無性。即是
分身佛集。寶塔出現。須彌入芥耳。如是洞達。
一解千從。則知佛向無所有中出生。法於畢
竟空中建立。以無生無性故。迴轉由心。遂得
集散同時。大小即入。所以森羅義趣。報化影

像。乃至無量德業。廣大神通。於宗鏡中。一時
顯現。且如龍蜃等類。全是業果生死之身。尚
現不思議之力用。何況悟根本心。具如實智。
而不能現廣大之神用乎。如華嚴經云。佛子。
如羅睺阿脩羅王。本身長七百由旬。化形長
十六萬八千由旬。於大海中出其半身。與須
彌山而正齊等。佛子。彼阿脩羅王。雖化其身
長十六萬八千由旬。然亦不壞本身之相。諸
蘊界處。悉皆如本。心不錯亂。不於變化身而
作他想。於其本身生非己想。本受生身。恒受
諸樂。化身常現種種自在神通威力。佛子。阿
脩羅王。有貪恚癡。具足憍慢。尚能如是變現
其身。何況菩薩摩訶薩。能深了達心法如幻。
一切世間。皆悉如夢。一切諸佛出興於世。皆
如影像。一切世界。猶如變化。言語音聲。悉皆
如響。見如實法。以如實法而為其身。知一切
法本性清淨。了知身心無有實體。其身普住
無量境界。以佛智慧廣大光明。淨修一切菩
提之行。乃至如有幻師。隨於一處。作諸幻術。
不以幻地故。壞於本地。不以幻日故。壞於本
日。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於無國土。現有
國土。於有國土。現無國土。於有眾生。現無眾
生。於無眾生。現有眾生。無色現色。色現無
色。初不亂後。後不亂初。菩薩了知一切世
法。悉亦如是。同於幻化。知法幻故。知智幻。知
智幻故。知業幻。知智幻業幻已。起於幻智。觀
一切業。如世幻者。不於處外而現其幻。亦不
於幻外而有其處。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
於虛空外入世間。亦不於世間外入虛空。何

以故。虛空世間無差別故。住於世間。亦住虛
空。菩薩摩訶薩。於虛空中。能見能修一切
世間種種差別妙莊嚴業。於一念頃。悉能了
知無數世界。若成若壞。亦知諸劫相續次第。
能於一念現無數劫。亦不令其一念廣大。菩
薩摩訶薩。得不思議解脫幻智。到於彼岸。住
於幻際。入世幻數。思惟諸法。悉皆如幻。不
違幻世。盡於幻智。了知三世與幻無別。決定
通達心無邊際。如諸如來住如幻智。其心平
等。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知諸世間。皆悉如
幻。於一切處。皆無所著。無有我所。如彼幻師。
作諸幻事。雖不與彼幻事同住。而於幻事亦
無迷惑。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知一切法。到
於彼岸。心不計我能入於法。亦不於法而有
錯亂。

問。只如自心如何觀耶。

答。性該始
終之際。體非起盡之緣。體遍迷悟之中。性非
解惑之事。又云。夫心原本淨。無為無數。非
一非二。無色無相。非偏非圓。雖復覺知。亦無
覺知。若念未念。四運檢心。畢竟叵得。豈可次
第不次第偏圓觀耶。猶如虛空。等無有異。此
之心性。畢竟無心。有因緣時。亦得明心。既有
論心。即有方便正觀之義。譬如虛空。亦有陰
陽時雨。心亦如是。雖無偏圓。亦論漸頓。若觀
心具有性得三諦。性得三觀。及一切法無前
無後。無有次第。一念具足十法界法。若觀心
非空非有。則一切從心生法。亦非空非有。如
是等一切諸法。在一心中。當知觀此心原。與
如來等。若作如此圓觀。其人行住坐臥。皆應
起塔。生如來心。如此觀心。名觀佛心也。輔行

記云。心造即是心具。故引心造之文。以證心
具。華嚴經偈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
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
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若人
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
來。不解今文。如何消偈心造一切。三無差別。
言心造者。不出二意。一者約理。造即是具。
二者約事。不出三世。三世又三。一者過造於
現。過現造當。如無始來。及以現在。乃至造於
盡未來際。一切諸業。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
千世間。二者現造於現。即是現在同業所感。
逐境心變。名之為造。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
心空故。一切皆空。如世一官。所見不同。是畏
是愛。是親是怨。三者聖人變化所造。亦令
眾生變心所見。並由理具。方有事用。今欲修
觀。但觀理具。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任運攝得
權實所現。

又問。此不思議。亦約次第。以釋十
法界。與思議何別。

答。其實無別。思議。乃作
從心生說。不思議。作一心具說。若能如上信
解。福德無量。佛親比校。萬行難偕。如法華經
偈云。若人求佛慧。於八十萬億。那由他劫
數。行五波羅蜜。於是諸劫中。布施供養佛。及
緣覺弟子并諸菩薩眾。珍異之飲食。上服與
臥具。栴檀立精舍。以園林莊嚴。如是等布施。
種種皆微妙。盡此諸劫數。以迴向佛道。若復
持禁戒。清淨無缺漏。求於無上道。諸佛之所
歎。若復行忍辱。住於調柔地。設眾惡來加。其
心不傾動。諸有得法者。懷於增上慢。為此所
輕惱。如是亦能忍。若復勤精進。志念常堅固。

於無量億劫。一心不懈息。又於無數劫。住
於空閑處。若坐若經行。除睡常攝心。以是
因緣故。能生諸禪定。八十億萬劫。安住心
不亂。持此一心福。願求無上道。我得一切智。
盡諸禪定際。是人於百千。萬億劫數中。行此
諸功德。如上之所說。有善男女等。聞我說壽
命。乃至一念信。其福過於彼。文句疏釋云。一
念信解者。謂隨所聞處。豁爾開明。隨語而入。
無有罣礙。信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信佛法。不
隔一切法。不得佛法。不得一切法。而見一切
法。亦見佛法。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亦是行於
非道。通達佛道。行於佛道。通達一切道。不得
佛道一切道。而通達佛道一切道。無所有而
有。而有無所有。非所有。非無所有。如門前路。
通達一切東西南北。劃無壅礙。眼耳鼻舌身
意。凡有所對。悉亦如是。無疑曰信。明了曰
解。是為一念信解心也。此一念信解心。心
同佛心。信齊佛信。入真實般若之性。到究
竟解脫之原。所以無量無數劫中。修五波羅
蜜之功德。校量信解宗鏡一念之功。萬不及
一。故云不識玄旨。徒勞念靜。是以先悟宗鏡。
然後圓修。理行無差。方為契當。

問。如上觀
心。如何是所入能入之門。

答。能所之入。唯
是一心。約智而論。假分能所。所入。即所證一
心之理。能入。即能觀一心之智。又理是心之
體。智是心之用。猶如日光。還照日體。以此心
光。復照心體。則二而不二。體用冥一。不二而
二。能所似分。今約先德。依華嚴宗。立所入能
入二門。先明所入者。統唯一真法界。謂寂

寥虛曠。沖深包博。總該萬有。即是一心。體絕
有無。相非生滅。迷之則生死無窮。解之則廓
然大悟。為總開示。不知以何詺目強分理
事二門。而理事渾融。無有障礙。一事法界。二
理法界。略有二門。一性淨門。在纏不染。性
恒清淨。雖遍一切。不同一切。如濕之性。遍於
動靜。凝流不易。淨穢恒如。二離垢門。由對治
障盡。隨位淺深。體雖湛然。隨緣有異。三事理
無障礙法界。亦有二門。一相即無礙門。一心
法界。含真如生滅二門。互相交徹。不壞性相。
其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二形奪
無寄門。謂無事非理。故事非事也。無理非事。
故理非理也。四雙融俱離。性相渾然。而有十
門。一由離相故。事壞而即理。二由離性故。理
泯而即事。三由離相不壞相故。事即理而事
在。以非事為事。四由離性不泯性故。理即
事而理在。以非理為理。五由離相不異離性。
故。事理雙奪逈超言念。六由不壞不異不泯。
故。有初事理二界。俱存。爛然可見。七由不
壞不泯。不異離相離性故。為一事理無礙法
界。使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
之深義。未嘗礙於言念。八由以理融事。令無
分劑。如理之遍。一入一切。如理之包。一切
入一。故緣起之法。一一各攝法界無盡。九由
因果法各全攝故。令普賢身中。佛佛無盡。佛
毛孔內。菩薩重重。十因果法界差別之法。無
不恒攝法界無遺故。隨一一門。一一位。各攝
重重故。廣剎大身。輕塵毛孔。皆無盡相。以其
後一。總融前九為渾融門。夫法界者。即一

心之總名。萬行之歸趣。如華嚴論云。從信住
行迴向十地十一地及佛果。總以法界為果
體。文殊為法界理。普賢為法界智。理智妙用
為一佛門。以此一門。為化群蒙分為二法。若
也逐根隨俗。法門無盡。若論實理。不離無法
界之中一法。一多無礙。名為普賢。始接童
蒙。達無性理中。妙簡正邪。入無生慧。名號文
殊。亦名童子菩薩。能同苦際。興行利生。治佛
家法。名為普賢。二人參體。名之為佛。本來自
在。名為法界。從初徹後。總此法界為體。更無
別法。此品為一切諸佛因果之大都。亦是眾
聖賢所行之大路。無出此也。亦是自心一切
智王之所遊觀之大宅也。亦是一切眾生之
所依。故名法界。二能入門有二。一果海離於
說相。二因門可寄言說。今且略明無分別智
證理法界。以為五門。一能所歷然。謂以無
分別智。證無差別理。如日合空。雖不可分。而
日非空。空非日光。二能所無二。以知一切
法。即心自性。以即體之智。還照心體。舉一全
收。舉理收智。智非理外。舉智收理。智體即
寂。如一明珠。珠自有光。光還照珠。三能所俱
泯。由智即理。故智非智。以全同理。無自體故。
由理即智。故理非理。以全同智。無自立故。如
波即水。動相便虛。如水即波。靜相亦隱。動靜
兩亡。性相齊離。四存泯無礙。離相離性。則能
所雙泯。不壞性相。能所歷然。如波與水。雖動
靜兩亡。不壞波濕。五舉一全收。上列四門。欲
彰義異。理既融攝曾無二原。如海一滴。具百
川味。又所入境者。即不思議解脫境界。何名

不思議。心言罔及故。何法不思議。即解脫
境界。解脫有二。一作用解脫。作用自在。脫拘
礙故。二離障解脫。具足二智。脫二障故。二障
者。即煩惱所知二障。煩惱障事。所知障理。一
切眾生不證真心。皆為二障所纏。由內離障。
外用無覊分劑境。如國疆域。各有分劑。佛及普賢德用
分劑。無能及故。二所知境界。事理無邊。唯佛
普賢方究盡故。由證所知無邊之境。故成德
用無有邊涯。二亦相成。總為境界。此二不二。
故不思議。又能入者。即普賢行願。又人與法
俱稱普義。若約人。即普賢。若約法。即普法。所
言入者。能所契合。泯絕無寄。一入全真。方為
真入。又不入而入。以智體即如。如外無法而
可攀緣。故無可入。心行處滅。寂然無入。不
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觀諸法。故名而入。此
二無礙。方為真入。又佛境入無所入。有三。一
約一切眾生即如來藏。更何所入。翻迷之悟。
故云證入。二約理。非即非異。故云入無所入。
三約心。境心冥真境。故說為入。若有所入。境
智未亡。豈得稱入。實無所入。方名真入。又
入不入二義。上約緣起相由門。今法性融通
門者。即性之一字。夫法性融通。要不壞相而
即真性。入則壞緣起者。無可相入。不入則壞
性者。則性不遍一切法故。由不壞性相。方是
法性融通義也。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
亦通二門。唯就相說。若約緣起門。要由諸
緣歷然不入。方得相資遍相入耳。若約法性
融通門者。要由事相歷然。方隨理融入一切

法。故說若唯約理。無可即入。若雙約性相上
第一義。相即不入。性即能入。若獨相獨性。
俱不能入。要二相融。方能入。又若約體空。則
無來無入。若唯約性。無可即入。若約相不壞。
如本無差者。或唯約事。不能即入。以性融相。
故得互入。是顯正入義。謂不異理之一事。全
攝法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皆
於一中現等。一事攝理既爾。多事攝理亦然。
則一事隨所依理。皆於多中現。故得互入。是
法性融通門。以此一門。能入萬法。故法華疏
云。以實相入真。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
實相入俗。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
背。實相入中。諸法無非佛法。若入此三觀。即
是入一切法。以諸法不出三諦故。

問。十住
菩薩證入之時。唯一真如。無有境界。云何復
說分劑二種境界。

答。此是不思議境界。非
同情執。或存或泯。或總合。或俱離。不出一心
而論舒卷。若存。非立心外之法。是存其全理
之事。若泯。非壞全事之理。是泯其體外之見。
則不礙心鏡而一味。不壞一味而心境。故華
嚴經頌云。如來甚深境。其量等虛空。一切
眾生入。而實無所入。

問。若正觀成時。以
有心成。以無心成。

答。夫入此宗。不可以有
無求。不可以能所辯。若以有念析歸無念。此
念還成有。若以無心作空無會者。即成斷滅。
皆落意地。不出見知。又若逆之。則不合事理。
若順之。又成能所。只可以妙會。不可以事求。
所以華嚴會意云。並須除念會意。無間相續。
順法修行。若動念起心。即入魔網。以法不動

念故。順法即念除。我見是妄心。違法故生死。
是知法無動念。不可以有念求。又非無念。不
可以無心得。應可玄會取其意耳。如說有不
有。無不無等。但動心即寂。是彼法。故名順法
也。若以心順於法。即有能所。非順法也。故維
摩經云。法離一切觀行。肇師云。法本無相。非
觀行之所能見。見之者。其唯無觀乎。如赤水
求於玄珠。罔象而得之。故云藏於身。不藏
於川。在於心。不在乎水。故莊子云。黃帝遊
於赤水之北。登崑崙之丘。南望。遺其玄珠。使
智索之。而不得。使离婁索之。而不得。乃因罔
象得之。黃帝曰。異哉。罔象。乃可得之。夫真不
可以定求。故無心以得之。如弄珠吟云。罔象
無心却得珠。能見能聞是虛偽。然雖不落見
聞。又非無知覺。如融大師信心銘云。惺惺了
知。見網轉彌。寂寂無見。闇室不移。惺惺無妄。
寂寂寥亮。寶印真宗。森羅一相。所以無念者。
即念而無念。以念無自性。緣起即空。又緣起
者。皆是真性中緣起。豈屬有無。乃至即生無
生。即滅無滅。亦復如是。故寶藏論云。若言其
生。無狀無形。若言其滅。今古常靈。又云。是
以斬首灰形。其無以損生。金丹玉屑。其無以
養生。故真生不滅。真滅不生。可謂常滅。可謂
常生。其有愛生惡滅者。斯不悟常滅。愛滅惡
生者。斯不悟常生。永嘉集云。故知妙道無形。
萬像不乖其致。真如寂滅。眾響靡異其原。迷
之則見倒惑生。悟之則順違無地。閴寂非有。
緣會而能生。峨嶷非無。緣散而能滅。滅既非
滅。以何滅滅。生既非生。以何生生。生滅既虛。

實相常住矣。華嚴疏云。生之無生。真性湛
然。無生之生。業果宛然。是知若即念存有
念。即是常見。離生求無生。即是斷見。皆不
達實相無生無滅之理。若正了無生。則無生
無不生。豈定執有生無生之二見乎。所以云。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喚取機關
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若以息念歸無念。
如同寒木死灰。與木人何別。豈有成佛之期
耶。斯乃尚未知即念而無念。寧知一念。頓圓
乎。

如有問言。夫妙行者。統唯無念。今見善見
惡。願離願成。疲役身心。豈當為道。

答。若斯
見者。離念求於無念。尚未得於真無念也。況
念無念之無礙耶。又無念。但是行之一也。豈
成一念頓圓。此一念頓圓之旨。非意解所知。
唯忘情可以契會。如悟玄序云。夫玄道者。不
可以設功得。聖智者。不可以有心知。真諦者。
不可以存我會。至功者。不可以營事為。忘言
者。可以道合。虛懷者。可以理通。冥心者。可
以真一。遺智者。可以聖同。雖云道合。無心於
合。合者合焉。雖云聖同。不求於同。同者同焉。
無心於合。則無合無散。不求於同。則無異無
同。超非於百非之外。非所不能非焉。忘是於
萬是之前。是所不能是焉。是所不能是。則無
是矣。非所不能非。則無非矣。無異無同。則怨
親不二。無非無是。則毀讚常一。是以忘言者。
捨。筌罤也。虛懷者。離取著也。冥心者。不己
見也。遺智者。泯能證也。若運心合道。則背道。
若起念求同。則失同。若為是所是。則沒是。若
為非所非。則沈非。以要言之。但得直下無心。

則同異俱空。是非咸泯。斯泯亦泯。茲空亦空。
此猶寄言因跡對待。若得絕待頓悟一心。唯
契相應。不俟更說。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8

夫初後之位。不離本覺。能所之化。唯是一心。
若悟本稱覺。則本不可得。若不可得。行位徒
施。得與不得。其旨如何。

答。得而不得。始本
之覺無差。不得而得。妙證之時玄會。如金剛
三昧經云。佛言。善男子。五位一覺。從本利
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舍利弗言。云何從其
本處。佛言。本來無本處。於無處本際。入實。發
菩提。而當成聖道。何以故。善男子。如手執彼
空。不得非不得。論釋云。舉疑發起云。若本處。
應得入。若得入。非無本處。為遣是疑。故引喻
釋。手執彼空者。手執喻能入之行處。空喻所
入之本。不得者。虛空無形可握故。非不得
者。握內不無虛空故。本利亦爾。本來無本處
性。故不可得。無本之本不無。故非不可得也。
斯則悟本稱得。非向外求。若有所求即是失
本。又若有所得。不得菩提。以無得故。出生菩
提故。又無得之法。非在得外。要求一切法。方
盡無得之原。如發菩提心論云。於無法中。說
諸法相。於無得中。說有得法。如見之事。諸佛

境界。然雖求一切法。以了無得故。即無所依。
無所求中。吾故求之耳。故大寶積經云。佛問
文殊。依何正修行。文殊曰。正修行者。為無所
依。釋曰。凡有言教所詮。並證一心之義。若心
外見法。是邪修行。則有所依故。若正修行。不
依一物。所依既寂。能依亦亡。能所俱空。邪正
雙泯。即正修行矣。無生義云。經言。法離眼耳
鼻舌身意。是故六根不能取。故言學者無取。
大智度論言。譬如𧉑𬟼集火中。眾生意識。亦復如是。預是可聞見法。
悉皆能緣。而不能緣般若。故知般若性離。意
不能取。又能取之人。性復自空。故不能取。
若以眼取。如經言。眼性復空。若以耳取。耳性
又空。若以手取。手性又空。若以意取。意性又
空。人與法共是一如。如不能取得如也。空不
能取得空。即是學者無取。故言無得。又一念
心起。有二種覺。一約有心者。察一念纔起。後
念不續。即不成過。所以禪門中云。不怕念
起。唯慮覺遲。又云。瞥起是病。不續是藥。以
心生即是罪生時故。是以初心攝念為先。是
入道之階漸。如諸經要集云。攝心一處。便是
功德叢林。散慮片時。即名煩惱羅剎。所以曇
光釋子。降猛虎於膝前。螺髻仙人。宿巢禽
於頂上。乃至森羅不能自觸。要須因倚諸根
內想感發。何以知然。今有心感於內。事發於
外。或緣於外。起染於內。故知內外相資。表裏
遞用。君臣心識。不可備捨。故經云。心王若
正。則六臣不邪。識意惛沈。則其主不明。今悔
六臣。當各慚愧制禦六根。不令馳散也。法句

經心意品云。昔佛在世時。有一道人。在河邊
樹下學道。十二年中。貪想不除。走心散意。但
念六欲目色耳聲。鼻香口味。身受心法。身靜
意遊。曾無寧息。十二年中。不能得道。佛知可
度。化作沙門。往至其所。樹下共宿。須臾月
明。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飢行
求食。與龜相逢。便欲噉龜。龜縮其頭尾。及
其四脚。藏於甲中。不能得噉。水狗小遠。復
出頭足。行步如故。不能奈何。遂便得脫。於是
道人。問化沙門。此龜有護命之鎧。水狗不能
得其便。化沙門答言。吾念世人。不如此龜。
不知無常。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形壞神去。
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皆意所造。
宜自勉勵求滅度安。於是化沙門即說偈言。
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是
以意地若息。則六趣俱閑。一切境魔不能為
便。如龜藏六。善護其命。起信論云。若後念覺
知前念。此雖名覺。猶為不覺。故約有心說。以
是初行凡夫故。二約無心者。知初起時即無
初相。不待後念更滅。以正生一念之時。畢竟
不可得故。如五十校計經云。菩薩問佛言。罪
生復滅。何以故。我了不見。佛問諸菩薩。汝曹
心寧轉不。諸菩薩報佛言。我心轉生。設我心
不轉生。亦不能與佛共語。佛問諸菩薩言。若
心生時。寧還自覺心生不。諸菩薩言。我但識
見因緣時。不覺初起生時。佛言。如汝所說。
尚不能知心初生時。何能無罪。故知不察最
初一念因成之假。寧免後念相續成事之過
乎。以一切生死煩惱。皆因不覺故。若智為先

導。咎何由生。又若了心外無法。則情想不
生。不用加功。直入不思議地。如清涼鈔云。
經明十地法體。心言路絕。釋不思議。謂言語
道斷。心行處滅。據法望情。名不思議。以其法
外本無情故。其義云何。情相之興。原由妄想。
妄想故。便有相生。以依相故。復起心想。隨名
取實。即是覺觀。依此覺觀。便起言說。依言說
已。復起妄心想。取所說法。此即言語。以之
為道。心以為行。於是相想熾然不息。今契
法實。滅除妄想。相即不生。相不生故。立名心
滅。名心滅故。名即不生。名不生故。覺觀不起。
覺不起故。言說隨亡。言說亡故。不復依言取
於所說。不取說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心行
滅故。名不思議。以法出情。心言不及。故不思
議。是知妄想心亡。境界緣滅。如灸病得穴。永
斷病原。可謂覺寶之良醫矣。

問。諸法所生。
唯心所現者。若從心現。即自性癡。若執緣。生
即他性癡。若心緣和合而生。即共性癡。若非
心非緣而生。即無因癡。如何通明免墮四執。

答。若論四性實智。於自相門中。俱不可說。
若以四悉檀智。於共相門中。亦可得說。如止
觀。

問。心起必託緣。為心具三千法。為緣具。為
共具。為離具。若心具者。心起不用緣。若緣
具者。緣具不關心。若共具者。未共各無。共
時安有。若離具者。既離心離緣。那忽心具。
四句尚不可得。云何具三千法耶。

答。地人云。
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法性持真妄。真妄
依法性也。攝大乘論云。法性不為惑所染。不
為真所淨。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阿賴耶

是也。無沒無明。盛持一切種子。若從地師。則
心具一切法。若從攝師。則緣具一切法。此兩
師各據一邊。若法性生一切法者。法性非心
非緣。非心故。而心。生一切法者。非緣故。亦應
緣生一切法。何得獨言法性是真妄依持耶。
若言法性非依持。賴耶是依持。離法性外。別
有賴耶依持。則不關法性。若法性不離賴耶。
賴耶依持。即是法性依持。何得獨言賴耶是
依持。又違經。經言。非內非外。亦非中間。亦
不常自有。又違龍樹。龍樹云。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更就譬檢。為當依
心故有夢。依眠故有夢。眠法合心故有夢。離
心離眠故有夢。若依心有夢者。不眠應有夢。
若依眠有夢者。死人如眠應有夢。若眠心兩
合而有夢者。眠人那有不夢時。又眠心各有
夢。合可有夢。各既無夢。合不應有。若離心
離眠而有夢者。虛空離二。應常有夢。四句
求夢尚不得。云何於眠夢見一切事。心喻法
性。眠喻賴耶。云何偏據法性賴耶。生一切法。
當知四句求心不可得。求三千法亦不可得。
既橫從四句生三千法不可得者。應從一念
心滅生三千法耶。心滅尚不能生一法。云何
能生三千法耶。若從心亦滅亦不滅生三千
法者。亦滅亦不滅。其性相違。猶如水火。二俱
不立。云何能生三千法耶。若謂心非滅非不
滅生三千法者。非滅非不滅。非能非所。云何
能生三千法耶。亦縱亦橫求三千法亦不可
得。非縱非橫求三千法亦不可得。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故名不可思議境。大涅槃經云。
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
不生不生不可說。即此義也。當知第一義中
一法不可得。況三千法。世諦中。一心尚具無
量法。況三千耶。如佛告德女。無明內有不。
不也。外有不。不也。內外有不。不也。非內非
外有不。不也。佛言。如是而有。大涅槃經云。
有因緣故。亦可得說。謂四悉檀因緣也。雖四
句冥寂。慈悲憐愍。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或
作世界說心具一切法。聞者歡喜。如言三界
無別法。唯是一心造。即其文也。或說緣生一
切法。聞者歡喜。如言五欲。令人墮惡道。善知
識者。是大因緣。所謂化導令得見佛。即其文
也。或言因緣共生一切法。聞者歡喜。如偈
言。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應
現處處往。即其文也。或言離生一切法。聞者
歡喜。如言十二因緣非佛作。非天人脩羅作。
性自爾。即其文也。此四句即世界悉檀。說。心
生三千一切法。云何為人悉檀。如言佛法如
海。唯信能入。信則道原功德母。一切善法
由之生。汝但發三菩提心。是則出家。禁戒具
足。聞者生信。即其文也。或說緣生一切法。
如言若不值佛。當於無量劫墮地獄苦。以見
佛故。得無根信。如從伊蘭出生栴檀。聞者生
信。即其文也。或說合生一切法。如言心水澄
清。珠相自現。慈善根力。見如此事。聞者生信。
即其文也。或說離生一切法。如言非內觀。得
是智慧。乃至非內外觀。得是智慧。若有住

著。先尼梵志。小信尚不可得。況捨邪入正。聞
者生信。即其文也。是為為人悉檀四句。說心
生三千一切法也。云何對治悉檀。說心治一
切法。如言得一心者。萬邪滅矣。即其文也。
或說緣治一切惡。如說得聞無上大慧。明。心
定如地。不可動。即其文也。或說因緣和合治
一切惡。如言一分從思生。一分從師得。即其
文也。或說離治一切惡。我坐道場時。不得一
法。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一切。即其文也。
是為對治悉檀。心破一切惡。云何第一義悉
檀。心得見理。如言心開意解。豁然得道。或說
緣能見理。如言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三菩提。
或說因緣和合得道。駛馬見鞭影。即得正路。
或說離能見理。如言無所得。即是得。已是得
無所得。是名第一義四句見理。何況心生
三千法耶。佛旨盡淨。不在因緣共離。即
世諦。是第一義諦也。又四句俱皆可說。說因
亦是。緣亦是。共亦是。離亦是。若為盲人。說乳
若貝。若粖。若雪。若鵠。盲聞諸說。即得解。乳即
世諦。是第一義諦。當知終日說。終日不說。終
日不說。終日說。終日雙遮。終日雙照。即破即
立。即立即破。經論皆爾。天親龍樹。內鑒冷然。
外適時宜。各權所據。而人師偏解。學者局執。
遂興矢石。各保一邊。大乖聖道也。若得此意。
俱不可說。俱可說。若隨便宜者。應言無明法。
法性。生一切法。如眠法。法心。則有一切夢事。
心與緣合。則三種世間。三千相性。皆從心起。
一性雖少而不無。無明雖多而不有。何者。指

一為多。多非多。指多為一一非少。故名此心
為不思議境也。若解一心一切心。一切心一
心。非一非一切。乃至遍歷一切。皆是不可思
議境。已上依台教所說。今依華嚴無礙法界
自性緣起。說不思議境界者。如華嚴入法界
品中。善財童子。於毘盧遮那莊嚴藏大樓閣
前。五體投地。暫時斂念。思惟觀察。以深信
解大願力故。入遍一切處智慧身平等門。普
現其身。在於一切如來前。一切菩薩前。一切
善知識前。一切如來塔廟前。一切如來形像
前。一切諸佛諸菩薩住處前。一切法寶前。一
切聲聞辟支佛。及其塔廟前。一切聖眾福田
前。一切父母尊者前。一切十方眾生前。皆如
上說。尊重禮讚盡未來際無有休息。等虛空。
無邊量故。等法界。無障礙故。等實際。遍一切
故。等如來。無分別故。猶如影。隨智現故。猶
如夢。從思起故。猶如像。示一切故。猶如響。
緣所發故。無有生。遞興謝故。無有性。隨緣轉
故。又決定知一切諸報。皆從業起。一切諸
果。皆從因起。一切諸業。皆從習起。一切佛興。
皆從信起。一切化現諸供養事。皆悉從於決
定解起。一切化佛。從敬心起。一切佛法。從善
根起。一切化身。從方便起。一切佛事。從大願
起。一切菩薩所修諸行。從迴向起。一切法界
廣大莊嚴。從一切智境界而起。離於斷見。知
迴向故。離於常見。知無生故。離無因見。知正
因故。離顛倒見。知如實理故。離自在見。知不
由他故。離自他見。知從緣起故。離邊執見。知
法界無邊故。離往來見。知如影像故。離有無

見。知不生滅故。離一切法見。知空無生故。
知不自在故。知願力出生故。離一切相見。入
無相際故。知一切法如種生芽故。如印生文
故。知質如像故。知聲如響故。知境如夢故。
知業如幻故。了世心現故。了果因起故。了
報業集故。了知一切諸功德法。皆從菩薩善
巧方便所流出故。善財童子。入如是智。端心
潔念。於樓觀前。舉體投地慇懃頂禮。不思
議善根。流注身心。清涼悅澤。從地而起。一
心瞻仰。目不暫捨。合掌圍遶經無量匝。作是
念言。此大樓閣。是解空無相無願者之所住
處。是於一切法無分別者之所住處。是了法
界無差別者之所住處。是知一切眾生不可
得者之所住處。是知一切法無生者之所住
處。是不著一切世間者之所住處。是不著一
切窟宅者之所住處。是不樂一切聚落者之
所住處。是不依一切境界者之所住處。是離
一切想者之所住處。是知一切法無自性者
之所住處。是斷一切分別業者之所住處。是
離一切想心意識者之所住處。是不入不出
一切道者之所住處。是入一切甚深般若波
羅蜜者之所住處。是能以方便住普門法界
者之所住處。是息滅一切煩惱火者之所住
處。是以增上慧。除斷一切見愛慢者之所住
處。是出生一切諸禪解脫三昧通明。而遊戲
者之所住處。是觀察一切菩薩三昧境界者
之所住處。是安住一切如來所者之所住處。
是以一劫入一切劫。以一切劫入一劫。而不壞
其相者之所住處。是以一剎入一切剎。以

一切剎入一剎。而不壞其相者之所住處。是
以一法入一切法。以一切法入一法。而不壞
其相者之所住處。是以一眾生入一切眾生。
以一切眾生入一眾生。而不壞其相者之所
住處。是以一佛入一切佛。以一切佛入一佛。
而不壞其相者之所住處。是於一念中。而知
一切三世者之所住處。是於一念中。往詣一
切國土者之所住處。乃至爾時善財童子。恭
敬右遶彌勒菩薩摩訶薩已。而白之言。唯願
大聖。開樓閣門。令我得入。時彌勒菩薩。前詣
樓閣。彈指出聲。其門即開。命善財入。善財心
喜。入已還閉。見其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虛空。
乃至自見其身。遍在一切諸樓閣中。具見種
種不可思議自在境界。彌勒三生行菩薩行。
八相成道之事。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即攝
神力。入樓閣中彈指作聲。告善財言。善男
子。起。法性如是。此是菩薩知諸法智因緣聚
集。所現之相。如是自性。如幻如夢如影如像。
悉不成就。乃至譬如幻師。作諸幻事。無所從
來。無所至去。雖無去來。以幻力故。分明可
見。彼莊嚴事。亦復如是。無所從來。亦無所
去。雖無來去。然以慣習不可思議幻智力故。
及由往昔大願力故。如是顯現。釋曰。彈指出
聲。其門即開者。創發明處。豁見性時。名之為
開。入已還閉者。所悟如本。非從新得。故云
還閉。或云。慈氏菩薩彈指出聲。其門即開者。
明聲是震動啟發之義。彈指者。去塵之義。塵
亡執去。法門自開。善財入已。其門還閉者。以
迷亡智現。名之為開。智無內外中間。無出無

入。無迷無證。名為還閉。見其樓閣廣博無量。
同於虛空者。智境界也。如是自性。如幻如夢
如影如像。悉不成就者。總上一切不思議無
邊佛事境界。以真如之性。法爾隨緣。雖即隨
緣。法爾歸性。以隨緣時。似有顯現。如看幻法。
不有而有。猶觀夢境。不見而見。若水中之影。
非出非入。似鏡裏之像。不內不外。以無性隨
緣故。理不成就。以隨緣無性故。事不成就。
若理事不成。即一切法俱不成。故云悉不成
就。但如是如是顯現。如是如是證知。了了分
明。還同宗鏡。光光涉入。影影相含。如十玄門
重重無盡。十玄門者。一同時具足相應門。智
儼師釋云。此約相應無前後說。此十玄門。一
一皆具十法。同時具足。一教義。二理事。三境
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
九逆順。十感應。隨有一處。即具此十法。悉皆
同時具足。今且據因果同時。若小乘說因果。
即轉因以成果。因滅始果成。若大乘因果。亦
得同時。而不彰無盡。如似舍緣以成舍。因果
同時成。而不成餘物。以因有親疎故。所以成
有盡也。若一乘宗明。因果同時者。舉疎緣以
入親。是故如舍成時。一切法界皆一時成也。
若有一法不成。此舍亦不成。如似初步若到。
一切步皆到。若有一步非到者。一切步皆非
到也。故經云。雖成等正覺。不捨初發心。所以
一成一切成。為一際法門也。二因陀羅網境
界門。此約譬說。如帝釋殿上珠網一一珠中。
互現一切影像。無盡。一寶珠內。千光萬色。重
重交映。歷歷區分。況此一心法界中。一切人

法境智。重重涉入。以真如性畢竟無盡故。重
重復重重。無盡復無盡也。論云。帝網有別
者。唯智能知。非眼所見。帝網者。此網乃是眾
寶絲縷所共合成。其善住法堂。縱廣四十由
旬。亦是眾寶所共合成。其網一一絲孔之中。
皆有明珠。其珠體瑩淨。寶網交羅。互相映現。
一一珠網之中。皆有珠網全身。及四十由旬
寶殿。各各全身。於中互相顯現。如珠及網所
有影現。其殿一一梁棟。一一椽柱。一一牆
壁。一一栱枓。一一鏡像之中。皆有全身殿網
珠影。重重。互相映現。故云。如天帝網。重重無
盡。今此法門。亦復如是。一一位中。一一法中。
一一塵中。一一境像中。一一名字中。及以九
世十世。一一互周法界。並以真俗二智。互體
交參。周遍法界。如法界品中云。善財所參。始
於文殊。末至彌勒普賢。五十三善知識。其
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童男童女。仙
人外道。婆羅門。長者居士。天神地神。夜神
晝神。國王王妃。諸大菩薩等。各各處大道場。
互為主伴。同說舍那境界。若佛出世。若不出
世。此法界法爾常住。無有變異。又如善財至
彌勒佛所。初登一閣。入已。見其閣中。廣博無
量。同於虛空。別有不可說樓閣布列其中。一
一亦等虛空。一一閣中皆聞。彌勒菩薩。轉一
生菩薩所有法門。一一閣內。境像之中。會三
世事無有前後。彌勒是當來成佛。善財即始
發心。一念之間而能相會。此乃依於法界智
乘成佛。非論前後。以古印今。以今通古。融
合無二。又以一閣是總。一智含其萬善。多閣

為別。體用重重。自在無礙。此是善財。乘本不
動智乘。從凡入聖。至此樓閣中。與三世佛。會
同無二。總別同異帝網之門。一切眾生。有能
發心乘者。亦復如是。未見普賢。起等虛空廣
大心。即聞普賢名字。便見自身。入普賢身。觀
普賢一一毛孔中。皆有廣大剎土。地水火風
輪。咸在其中。於一念中。舉不可說不可說
步。一步。過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如是念念經
過不可說劫。不能盡其一毛孔之邊際。反觀
自身一一毛孔。普賢亦在其中。一一毛孔。悉
同虛空。不相障礙。斯乃法爾之門。恒真法界。
行依理現。用稱體周。即是善財常行。普賢行
滿。如華嚴經十定品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
有一蓮華。其華廣大。盡十方際。以不可說葉。
不可說寶。不可說香。而為莊嚴。其不可說寶。
復各示現種種眾寶。清淨妙好。極善安住。其
華常放眾色光明。普照十方一切世界。無所
障礙。真金為網。彌覆其上。寶鐸徐搖。出微妙
音。其音演暢一切智法。此大蓮華。具足如來
清淨莊嚴。一切善根之所生起。吉祥為表。神
力所現。有十千阿僧祇清淨功德。菩薩妙道
之所成就。一切智心之所流出。十方佛影於
中顯現。世間瞻仰。猶如佛塔。眾生見者。無不
禮敬。從能了幻正法所生。一切世間不可為
喻。菩薩摩訶薩。於此華上結加趺坐。其身
大小。與華相稱。一切諸佛神力所加。令善
薩身一一毛孔。各出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
剎微塵數光明。一一光明。現百萬億那由他
不可說佛剎微塵數摩尼寶。皆名普光明藏。

種種色相以為莊嚴。無量功德之所成就。眾
寶及華以為羅網。彌覆其上。散百千億那由
他殊勝妙香。無量色相。種種莊嚴。復現不思
議寶莊嚴蓋。以覆其上。一一摩尼寶。悉現百
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樓閣。一一
樓閣。現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蓮
華藏師子之座。一一師子座。現百萬億那由
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光明。一一光明。現百
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色相。一一
色相。現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光
明輪。一一光明輪。現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
佛剎微塵數毘盧遮那摩尼寶華。一一華。現
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臺。一一
臺。現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佛。
一一佛。現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
神變。一一神變。淨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
剎微塵數眾生眾。一一眾生眾中。現百萬億
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諸佛自在。一一
自在。雨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佛
法。一一佛法。有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
微塵數修多羅。一一修多羅。說百萬億那由
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法門。一一法門。有百
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金剛智所入
法輪。差別言詞各別演說。一一法輪。成熟百
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數眾生界。一
一眾生界。有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說佛剎微塵
數眾生。於佛法中而得調伏。佛子。菩薩摩訶
薩住此三昧。示現如是神通境界。無量變化。
悉知如幻而不染著。夫蓮華者。則表因果同

時。清淨無染。況自性清淨心。能起普賢無盡
之因門。圓滿舍那無作之果海。理事交徹。舒
卷同時。起盡隨緣而無染著。又十定品云。譬
如有人。為鬼所持。其身戰動。不能自安。鬼不
現身。令他身然。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亦復
如是。自身入定他身起。他身入定自身起。佛
子。譬如死屍。以呪力故而能起行。隨所作事。
皆得成就。屍之與呪。雖各差別。而能和合成
就彼事。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亦復如是。同
境入定異境起。異境入定同境起。佛子。譬如
比丘。得心自在。或以一身作多身。或以多身
作一身。非一身歿。多身生。非多身歿。一身生。
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亦復如是。一身入定
多身起。多身入定一身起。佛子。譬如大地。其
味一種。所生苗稼。種種味別。地雖無差別。然
味有殊異。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亦復如是。
無所分別。然有一種入定多種起。多種入定
一種起。乃至譬如妙光大梵天王所住之宮。
名一切世間最勝清淨藏。此大宮中。普見三
千大千世界諸四天下。天宮。龍宮。夜叉宮。乾
闥婆宮。阿脩羅宮。迦樓羅宮。緊那羅宮。摩睺
羅伽宮。人間住處。及三惡道。須彌山等種種
諸山。大海江河。陂澤泉源。城邑聚落。樹林眾
寶。如是一切種種莊嚴。盡大輪圍所有邊
際。乃至空中微細遊塵。莫不皆於梵宮顯現。
如於明鏡。見其面像。菩薩摩訶薩。住此一切
眾生差別身大三昧。知種種剎。見種種佛。
度種種眾。證種種法。成種種行。滿種種
解。入種種三昧。起種種神通。得種種智

慧。住種種剎那際。又入法界品云。爾時善財
童子。發是念已。即詣喜目觀察眾生夜神所。
見彼夜神。在於如來眾會道場。坐蓮華藏師
子之座。入大勢力普喜幢解脫。於其身上一
一毛孔。出無量種變化身雲。隨其所應。以妙
言音而為說法。普攝無量一切眾生。皆令歡
喜而得利益。乃至又出一切世界微塵數身
雲。普詣一切眾生之前。念念中示普賢菩薩
一切行願。念念中示清淨大願。充滿法界。念
念中示嚴淨一切世界海。念念中示供養一切
如來海。念念中示入一切法門海。念念中
示入一切微塵數世界海。念念中示於一切
剎。盡未來劫清淨修行一切智道。念念中示
入如來力。念念中示入一切三世方便海。念
念中示往一切剎。現種種神通變化。念念中
示諸菩薩一切行願。令一切眾生住一切智。
如是所作。恒無休息。所以漩洑頌云。時處帝
網現重重。一切智通無罣礙。如上帝網之行。
無盡之宗。若以緣起相由門。則隱顯互興。一
多相入。若以法性融通門。則空有鎔融。理事
相即。乃至一切自在神通之慧。出入妙定之
門。皆不離無盡真心。致茲無礙。須歸宗鏡。法
爾照明。更以六相十玄該之。歷然可見。三祕
密隱顯俱成門。此約緣說。是以如來於一念
中。八相成道。不出剎那際。以降生時。即是成
道時。即是度人時。即是入滅時。何以故。以
一切法同時俱成故。一成一切成。所以稱祕
密。是故隱則一心無相。顯則萬法標形。性相
同時。空有無礙。四微細相容安立門。此就相

說。微細有二。一所容微細。以毛孔稱性。能容
諸剎。諸剎存相。既不能遍。是以所容微細
也。二能容微細。以一塵一毛。即能容故。一切
理事主伴。一多染淨等。皆從一心中齊現。若
諸門隱映。互相顯發。重重復重重。成其無盡
者。即是帝網門中攝。若諸門一時炳然齊現。
猶如束箭齊頭顯現。不相妨礙者。即是此微
細門中攝。如經明。一微塵中。見不可說差別
淨穢國土。又云。無盡佛國。不出一塵。五十世
隔法異成門。此約三世說。如是十世。以緣起
力故。相即復相入。而不失三世前後短長之
相。故云隔法。一切教義理事等十法。相即復
相入。而不失始終差別。故名異成。十世者。三
世遞相即入。即成九世。束為一念。一念即是
平等世。合前九為十世。如五指成拳。不失五
指。十世一念。不壞短長。華嚴經頌云。無量無
數劫。解之即一念。知念亦無念。如是見世間。
無量諸國土。一念悉超越。經於無量劫。不動
於本處。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莫見短與
修。究竟剎那法。心住於世間。世間住於心。於
此不妄起。二非二分別。又迴向品頌云。有數
無數一切劫。菩薩了知即一念。於此善入菩
提行。常勤修習不退轉。六諸藏純雜具德門。
此約諸行說。如似就一施門說者。則一切萬
法。皆悉名施。則是純。而此施門。即具諸度等
萬行。名雜。如是純雜不相妨礙。故名具德。以
純雜義絲毫不濫。主伴互立。能所相生。具德
圓融。資攝無礙。七。一多相容不同門。此約理
說。如是一多緣起。皆是法界中實德法性海

印力用。故得如然。非是方便緣修所成故。隨
湛寂。則論一義。隨智用。則顯多門。非一非多。
恒不失體。而多而一。豈礙隨緣。此大緣起陀
羅尼法。若無一即一切不成。所言一者。非自
性一。緣起成故。乃至十者。皆非自性。十。由緣
成故。是故一切緣起。皆無自性。隨去一緣。即
一切不成。是故一中即具多者。方名緣起一
耳。是以一中多。多中一。相容無礙。仍不相
是。

問。一多義門。為一時圓具。為前後不同
耶。

答。即圓具。即前後。逆順同體。德用自在。

問。所明來去即入之義。其相如何。

答。自位
不動。而恒去來。何以故。去來不動。即一物故。
但為生智顯理。故說去來等義。

問。為由智耶。
法如是耶。

答。同時具足故。以一入多。多入
一。故名相容。即體無前後。而不失一多之相。
故曰不同。又一與多互相生起。且一依多起。
則一是所起。而無力也。多是能起。故有力也。
以多有力能攝一。以一無力入於多。是故此
一恒是多。多依一起。准上知之。是則此多。
恒在一中也。以俱有力。及俱無力。各不並故。
無彼不相在也。以一有力。一無力。不相違故。
有此恒相在也。緣起法界。理數常爾。如大涅
槃經云。爾時樹林。其地狹小。以佛神力如針
鋒處。皆有無量諸佛世尊。及其眷屬等坐而
食。所食之物。亦無差別。八諸法相即自在門。
此約用說。若帝網門。即互映重現。若微細門。
即一時齊現。若此相即門。就三世間圓融無
礙。自在即入而成無盡。如彌勒閣中。現三世
之事。如上自在法門。即是其法界緣起。如理

實德。非是變化。對緣方便故說也。若是大乘
宗所明者。即言神力變化。故大小得相入。或
云菩薩力故入。又云不二故入。不同此一乘
實教所說。

問。若此宗明即入。不論神力。乃言
自體常如此者。斯則渾無疆界。無終無始。何
緣得辯因果教義等十法耶。

答。只以隨智差
別故。舉一為主。餘皆為伴。猶如帝網舉一
孔為首。眾孔現中。一孔既爾。一切孔現。亦如
是。又如諸方菩薩。皆來證誠。同其名號。一
切十方證誠。皆亦如是。所以成其無盡復無
盡。而不失因果先後次第。而體無增減。故經
云。一切眾生成佛。佛界不增。眾生界不減。九。
唯心迴轉善成門。此約心說。一切義門無盡
等。諸理事。並是如來藏性。清淨真心之所建
立。顯現無礙。若善若惡。若凡若聖。隨心所
轉。世尊。所說華嚴身。遍七處九會。乃至十方
法界虛空界一切塵中毛道。皆不離最初成
道處。經云。雖復七處九會。而不離寂滅道場。
又云。不離菩提樹。而昇忉利天。此則萬境萬
緣。皆不出一真心矣。如迴向品頌云。如是
一切人中主。隨其所有諸境界。於一念中皆
了悟。而亦不捨菩提行。又頌云。一切諸佛
剎。佛子悉充遍。平等共一心。所作皆不空。
一切毛端處。一時成正覺。如是等大願。無
量無邊際。虛空與眾生。法界及涅槃。世間
佛出興。佛智心境界。

問。若一切染淨萬法。皆
由心成者。如人先見障外有物。別有人去物
時。心猶謂有。爾時物實無。何名由心成耶。

答。若隨虛妄心中。轉此障外物。亦隨心之有

無。此亦心隨去物。不失物而轉矣。若論如來
藏性真實淨心說者。此物不動本處。體應十
方。性常不轉。縱移到他方。而常不動本處也。
又迷時境攝心。悟時心攝境。何者。迷時但隨
境轉。境正心正。境邪心邪。著邪正之緣。成善
惡之業。若悟時知唯我心。心有境有。心空境
空。不定空有之緣。豈成物我之別。則非空非
有。能有能空。一一皆自在轉也。所以淨名經
云。天魔外道。皆吾侍也。此猶約對治教中。為
被物轉者。方便言轉。若直見心性之人。既
無所轉之物。亦無能轉之智。總上十玄門。皆
於此唯心迴轉門。成就。不出一心之義。以平
等心。是一義。差別心。是多義。以一心即一切
心。是相即義。是同時相應義。以一切心入一
心。是相入義。以一心攝一切心。是隱義。以
一切心資一心。是顯義。以不壞差別心而現
平等心。是多中一義。以不隱平等心而現差
別心。是一中多義。又微細心不礙廣大心。廣
大心不礙微細心。是一多不同義。以一實心。
是純。差別心。是雜。差別心即一實心。雜恒純。一
實心即差別心。純恒雜。即諸藏純雜義。以一
心帶一切心。還入一心。是帝網義。因心現境。
見境識心。是託事顯法義。長劫短劫。延促時
量。皆從積念而成。一心所現。是十世義。因一
心正義。演難思法門。究竟指歸。言亡慮絕。即
唯心迴轉義。自心既爾。彼心亦然。涉入交
羅。重重無盡。十託事顯法生解門。此約智說。
以智觀照。則萬法如鏡。能生正解不起邪倒。
如經最初舉金色世界。顯始起於實際之心。

所見法界中。一切幢一切蓋等事。皆顯無生
智行。如善財所見樓觀園林。皆入法界。如上
十玄門自在無礙。皆是緣起相由。具有力無
力。有體無體。即入相持。似有顯現。此宗鏡。是
法界大緣起門。皆因即入二義。得有諸門成
就。顯此一心無礙。以體用二法。成其即入二
義。一據體。有空不空。皆同體故。有相即義。
二約用。則有有力無力。互相交徹。有力持
無力故。有相入義。又以用收體。更無別體。故
有相入。以體收用。更無別用。故唯相即。以
體用無二故常相即入。又體即是理。用即是
事。無分是理。分即是事。分與無分。皆無障礙。
各有四句。先理四句。一無分限。以遍一切處
故。二非無分。以一法中。無不具故。三具分無
分。謂分無分一味故。以全體在一法。而一切
處恒滿故。如觀一塵中。見一切處法界。故四。
俱。非以自體絕待故。事四句者。一有分。以隨
自事相。有分劑故。二無分。以全體得理故。大
品云。色前後際不可得。三具分無分。二義無
礙。是故具此二義。方是事故。四俱非。以二義
融故。以一切緣起。不出理事。以事故非一。以
理故非異。於無差之性。隨有差之相。則性
隨相異。此是不異而異。於有分之事。隨無分
之理。則事隨理一。此是不一而一。不一而
一。方成其一。不異而異。方成其異。又理事
諸法。由不異方得不一。何者。若異。即妄有體。
不依真立。不依真故。即不有妄。今有妄者。由
不異故。得成不一。以妄無自體故。全依真成。
明妄成故。與真不一。如波依水。由不異水。遂

得成波。以成波故。與濕不一。又不一方成不
異。由有能依所依故。交徹不異。如有波故。說
波即濕。由有濕故。說水即波。是故一異無性。
全體相收。不壞大小之形。而成即入之勢。以
理事各無性故。互相成立。以事無定體故。長
非長相。短非短相。既無長短。即不用壞。以
即相無相故。所以長劫即短劫。短劫即長劫。
以無相即相故。大塵入小塵。小塵入大塵。
以即故理同。以入故事異。以理即事故。非異
即是非一。以事即理故。非一即是非異。由
非一即非異故。令此事法。不離一處而全遍
十方。由非異即非一故。全遍十方而不動一
位。一無性理。自在義成。微細相容。無礙安立。
如上理事融通。非一非異。非有非無。不墮邊
邪。方能悟入。如理無分限。總曰無邊。事有分
限。故名有邊。若依理成事。理性全隱。則無
邊即邊。若會事歸理。事相全盡。則邊即無
邊。今則不爾。不失理而事現。云無邊之邊。
不壞事而理顯。云邊之無邊。若定言一異。非
一非異。非非一非非異等。盡同戲論。不契真
如。故三無性論。復次無戲論故。名為真實。
無戲論者。於相等離一異虛妄故。乃至若真
如與相等異。即有三過失。一者。此真如則非
相等實體。二者。修觀行則不依相等為方便。
得通達真如。三者。覺真如已。則應未達相等
諸法。不相關故也。若真如與相等是一。亦有
三過。一者。真如既無差別。相等。亦應無差別。
二者。若見相等。即見真如。三者。若見真如。不
能清淨。如見相等。則無有聖人。無得解脫。無

有涅槃。世出世異。是故由離一異等無戲論。
故無變異。無變異故。即是真實性也。是知
非一非異。非有非空。此宗鏡奧旨。自在圓融。
謂欲一則一。欲異則異。欲存即存。欲泯便
泯。異不礙一。泯不礙存。方為自在。常一常
異。常存常泯。名為圓融。又如弄珠鈴之者。
其珠不住空中。不落地上。不在手裏。既不在
三處。亦不住一處。不住空中。即喻不住空
觀。不落地上。即喻不住假觀。不在手裏。即
喻不住中觀。既不住三亦不成一。則非一非
三而三而一。斯為妙矣。若未偶斯旨。所有
見聞。皆墮斷常。不成玄妙。若入宗鏡。無往不
真。昔所不知。而今得知。昔所不見。如今得見。
如大涅槃經云。於一心中。則具足現五趣身。
所以者何。以得如來大涅槃經。之勢力故。是
則名為昔所不得。而今得之。乃至於一念中。
遍知六趣眾生之心。是名菩薩昔所不知。而
今得知。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39

夫覺王明勅大教指歸。末法比丘。須於四念
處修道。其旨如何。

答。此出大般涅槃經。最
後垂示。總前教迹。同此指歸。以四念處。即是
宗鏡所明一切眾生身受心法。如經云。佛告

阿難。如汝所問。佛涅槃後依何住者。阿難。依
四念處。嚴心而住。觀身性相。同於虛空。名身
念處。觀受不在內外。不住中間。名受念處。觀
心但有名字。名字性離。名心念處。觀法不
得善法。不得不善法。名法念處。阿難。一切
行者。應當依此四念處住。又云。譬如國王。安
住己界。身心安樂。若在他界。則得眾苦。一切
眾生。亦復如是。若能自住於己境界。則得安
樂。若至他界。則遇惡魔。受諸苦惱。自境界者。
謂四念處。他境界者。謂五欲也。華手經云。
佛告跋陀婆羅。於爾時世。一切善人應作是
念。我等當自依四念處。四念處者。於聖法
中。一切諸法。皆名念處。何以故。一切諸法
常住自性。無能壞故。一切諸法皆名念處者。
故知即法是心。即心是法。皆同一性。豈能壞
乎。若有二法。則能相壞。大寶積經偈云。得無
動處者。常住於無處。無動處者。則自心境
界。此境界。即無處所。如金剛三昧經云。心無
邊際。不見處所。論釋云。心無邊際者。歸一心
原。心體周遍。遍十方。故無邊。周三世故無際。
雖周三世。而無古今之殊。雖遍十方。而無此
彼之處。故言不見處所。大法炬陀羅尼經云。
夫念處者。云何念義。當知是念。無有違諍。隨
順如法。趣向平等。遠離邪念。無有移轉。及諸
別異。唯是一心。入不動定。若能如是。名為念
義。如天台智者。廣述真詮。大小兼弘。教觀雙
辯。末後唯說觀心論章。意亦如是。亦如祖師
馬鳴菩薩。廣釋經造論。末後唯製一卷略論。
名大乘起信論云。有摩訶衍。能起大乘信根。

立心真如心生滅二門。總論一心。別開體用。
若了此一心大旨。即是起一切眾生大乘信
根。若未信者。設經無量億劫。廣大修行。不入
祖佛正宗。皆是假名菩薩。以此一論之要義。
總攝諸部之廣文。以源攝流。有何不盡。亦是
諸聖製作大意。亦是宗鏡本懷。乃諸佛所知。
群賢所證。眾德所備。萬行所弘。妙義所詮。
究竟所趣。此四念處。破八顛倒。一不淨中作
淨想。二苦中作樂想。三無常中作常想。四無
我中作我想。此是外道凡夫四倒。又一淨中
作不淨想。二樂中作苦想。三常中作無常想。
四我中作無我想。此是二乘四倒。共成八倒。
是以修四念處觀。破八顛倒。於中而般涅槃。
是十方諸佛出世本懷。究竟指歸祕密藏中。
最後放捨身命之處。正當宗鏡大旨。一心法
門。輔行記云。四念處觀者。一一念處。皆悉
先明空假破倒。次以中道結成祕藏。自他俱
滿。義兼大小。言俱破者。既以中道顯祕密藏。
故四念處咸皆破倒。何者。以即空故。破常倒。
義兼於小。以即假故。破無常倒。義兼於大。中
道為正。故曰義兼大小。以即中故。雙照大
小。雙非大小。即是雙照雙破八倒。三諦相即。
兼無前後。破無次第。即破即立。即照即遮。四
榮四枯者。大涅槃經云。東方雙者。喻常無常。
南方雙者。喻樂無樂。西方雙者。喻我無我。北
方雙者。喻淨不淨。四方各雙。故名雙樹。方
面皆悉一枯一榮。榮喻於常等。枯喻無常等。
如來於中北首而臥。入般涅槃。表非枯非榮。
榮即表假。枯即表空。即是於其空假中間。而

入祕藏。後分經云。東方一雙。在於佛後。西
方一雙。在於佛前。南方一雙。在於佛足。北方
一雙。在於佛首。入涅槃已。東西二雙合為一
樹。南北二雙亦合為一。二合皆悉垂覆如來。
其樹慘然。皆悉變白。常無常等。二即不二。常
樂我淨。遍覆法界故。二合垂覆如來。即是如
來契於祕藏。亦是念處無非寂滅。白者。即是
眾色之本。常等稱本。故名為變白。言北首
者。增一阿含云。表於佛法久住北天。長阿
含第四云。佛告阿難。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則使佛法久住不滅。況涅槃終極。不表祕藏
耶。然一代教門。凡諸所表。文義顯著。莫過雙
樹。以四念處。能為大小觀行初門。是故爾也。
殷勤遺囑。意在於斯。又但凡夫謂身為淨。言
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斯四倒。而起
貪愛無明。而有諸行乃至老死。苦集浩然。八
萬四千煩惱火。燒於五陰舍宅。故法華經云。
四面俱時歘然火起。即喻四倒。若小乘觀人。
即觀身不淨。破於淨倒。觀受是苦。破於樂倒。
觀心無常。破於常倒。觀法無我。破於我倒。是
則由前迷心顛倒。謂身是常樂我淨故。起貪
愛諸煩惱。今既觀知身是不淨。乃至苦無常
無我。則不起貪愛。無明。行識。乃至老死滅。則
生死河傾。涅槃海滿。即是競共推排。爭出火
宅。到無畏處。為是因緣。勸為小行之人。令依
念處修道也。大乘四念處者。觀生死五陰之
身。非枯非榮。即大寂定。涅槃經云。色解脫
涅槃。乃至識解脫涅槃。若修此念處觀。即
是觀一切六道眾生。即是常樂我淨大涅槃。

具足佛之知見。如常不輕圓信成就。經云。施
城中最下乞人。與難勝如來等。是則豈可分
別是田非田。可施不可施耶。故念處觀。即平
等種子。若不修。則見生死涅槃有異。凡聖有
殊。聖是敬田。即崇仰而施。凡是悲田。則厭
賤而不捨。若入一心平等法界念處法門。則
無分別。夫四念處者。念即觀慧之心。處即
智照之境。能所冥合。唯是一心。今依天台四
念處觀。略明四教四念處。四句分別者。若
非苦非樂。結成生滅苦樂。乃至非我非無我。
結成無我。是三藏意。若非苦非樂。結成無
苦無樂之苦樂。屬通教攝。淨名經云。五受
陰通達空無所起。是苦義。結受念處觀。如
大品不淨觀。即是摩訶衍。皆不可得故。以是
不淨心觀色。自念我身未脫是法。未免三界
生。猶應受百千生死。故言未脫。引廣乘品。
成身念處觀。諸法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結
成心念處觀。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結成法念處觀。是通教意。若作非常非無
常。結成常。非垢非淨。結成淨。非苦非樂。結
成樂。非我無我。結成我。即我別教。常樂我
淨斷惑。歷別來證也。若作非垢非淨。雙照垢
淨。非苦非樂。雙照苦樂。非常非無常。雙照常
無常。非我非無我。雙照我無我。結成圓教。圓
心修習。不斷煩惱而入涅槃。又前三教藏通
別等。非今所用。是以略引。今重廣引圓四念
處文。助成後信。四念處觀。云。四念處者。念
是觀慧。大論云。念想智。皆一法異名。初錄
心名念。次習行名想。後成辦名智。處者境

也。皆不離薩婆若。能觀之智。照而常寂。名
之為念。所觀之境。寂而常照。名之為處。境
寂智亦寂。智照境亦照。一相無相。無相一
相。即是實相。實相即是一實諦。亦名虛空
佛性。亦名大般涅槃。如是境智。無二無異。如
如之境。即如如之智。智即是境。說智及智
處。皆名為般若。亦例云。說處及處智。皆名
為所諦。是非境之境。而言為境。非智之智。而
名為智。亦名心寂三昧。亦名色寂三昧。亦是
明心三昧。亦是明色三昧。請觀音經云。身
出大智光。如燒紫金山。大涅槃經云。光明
者。即是智慧。金光明經云。不可思議智境。
不可思議智照。此諸經。皆明念只是處。處只
是念。色心不二。二而不二。為化眾生。假名
二說耳。此之觀慧。只觀眾生一念無明心。此
心即是法性。為因緣所生。即空即假即中。一
心三心。三心一心。此觀亦名一切種智。此
境亦名一圓諦。一諦三諦。三諦一諦。諸佛
為此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欲令眾生佛知
見開。諸佛出世事足。大涅槃經云。王道夷
坦。無量義經云。行大直道。無留難故。法華
經云。具足道。雖言三智。其實一心。為向人說。
令易解故。而說為三。若教道。為言。所斷煩惱。
如翻大地。河海俱覆。似崩大樹。根枝悉倒。用
此智斷惑。亦復如是。通別塵沙無明。一時清
淨。無量功德。諸波羅蜜萬行法門。具足無減。
佛法祕藏。悉現在前。大品經云。諸法雖空。一
心具足萬行。大涅槃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
法華經云。本末究竟等。等故。名妙覺平等道。

當知此慧。即法界心靈之原。三世諸佛無上
法母。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樂我淨等。亦復如
是。亦名寶所。亦名祕藏。佛及一切之所同
歸。前三藏隘路。不得並行。通教共稟共行共
入。入不能深。別教紆迴。歷別遙遠。即不能
達。今此念處。曠若虛空。際於無際。猶如直
繩直入西海。故名圓教四念處耳。張衡曰。翔
鵾仰而不逮。況青鳥與黃雀。當知前三念處
所不能及。唯圓念處。孤飛獨運。陵摩絳霄。
無上。無等。無等等。竪無高蓋。故言無上。橫
無儔例。故言無等等。等於十方三世諸佛。言
無等等也。欲重說此義。更引天親唯識論。
唯是一識。復有分別識。無分別識。分別識者。
是識識。無分別者。似塵識。一切法界。所有瓶
衣車乘等。皆是無分別識。龍樹云。四念處。即
摩訶衍。摩訶衍。即四念處。一切法趣身念處。
即是一性。色得有分別色。無分別色。分別色
者。如言光明。即是智慧是也。無分別色。即
是法界。四大所成色。皆是無分別等。是色心
不二彼既得作兩識之名。此亦作兩色之說。
若色心相對。離色無心。離心無色。若不得
作此分別色。無分別色。云何得作分別識。無
分別識耶。若圓說者。亦得唯色唯聲唯香唯
味唯觸唯識。若合論。一一法皆具足法界。諸
法等故。般若等。內照既等。外化亦等。即是
四隨逐物情有難易。

大智度論云。一切法併
空。何須更用十喻。

答。空有二種。一難解空。
二易解空。十喻是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
解空。唯識意。亦如是。但約唯識。具一切法門。

而眾生有二種。一多著外色。二少著內識。如
上界多著內識。下二界著外色多。著內識少。
如學問人多得外解。若約唯識論者。破外向
內。令觀明白。法界法皆是一識。識空十法
界空。識假十法界假。識中十法界亦中。專
以內心。破一切法。若外觀十法界。即見內心。
當知若色若識。皆是唯識。若識若色。皆是唯
色。今雖說色心兩名。其實只一念無明法性。
十界即是不可思議。一心。具一切。因緣所生
法。一句。名為一念無明法性心。若廣說四句
成一偈。即因緣所生心。即空即假即中。故
般若經云。受持一四句偈。與十方虛空等。法
華經云。聞一偈。亦與菩提記。一句亦然。三
句亦如是。今只觀此一心。即不可思議。十界
恒現前。入心地法門。故能不起寂場。現身八
會。只是一句。一句中有無量。無量中只一
句。是為不思議故。如心諸佛爾。如佛眾生然。
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諸佛解脫。當於眾
生心中求。眾生心。亦於諸佛解脫中求。始是
般若究竟。等。未了者。一切法正。一切法邪。不
以心分別。即一切法正。若以心分別。一切法
邪。心起想即癡。無想即泥洹。此不思議非
青黃赤白。方圓長短。無名無相。究竟寂滅。唯
當心知。口不能說。若有因緣。善方便。用四悉
檀。亦可得說。為眾生無量劫自性心不為煩
惱所染而染。難可了知。迷妄名染。染即覆心。
不見淨性。所以久處生死。不能返本還原。原
實難解。二乘尚不聞其名。何況凡夫。今佛
為作習因。如大通佛所繫珠。至釋迦時方成

果實。令此種子漸漸積習。後遇聲光。發此種
子。轉凡入聖。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
成佛道。若不爾者。無明覆法性。出十法界
五陰。重迷積沓。若能超悟。起二乘五陰。乃至
佛陰。華嚴經頌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
一切世間中。無不由心造。諸陰只心作耳。觀
無明心畢竟無所有。而能出十界諸陰。此即
不思議。如法華經云。一念夢心。行因得果。
在一念眠中。無明心與法界性合。起無量煩
惱。尋此煩惱。即得法性。

問。別圓俱作此譬。
云何有異。

答。別則隔歷。圓則一念具。如芥
子含須彌山。故名不思議。一微塵中有大千
經卷。智人開塵出經。是一念無明心。有煩
惱法。有智慧法。煩惱是惡塵善塵無記塵。開
出法身般若解脫。法華經云。如是性相等。一
界十界。百千法界。究竟皆等。今觀此無明心
從何而生。為從無明。為從法性。為共為離。若
自若他。四皆叵得。名空解脫門。只觀心性。
為有為無。為共為離。若常若斷。四倒不可得。
名無相解脫門。只此心性為真為緣。為共為
離。非四句所作。名無作解脫門。無生而說
生。是十法界性相也。無明性即是實性。亦
言無明即是明。明亦不可得。是為入不二法
門。但眾生迷倒。不見心之無心。明成無明
爾。又大涅槃經云。其後不久。王復得病。醫
占王病。定應服乳。王者。八倒眾生也。其後病
者。初倒伏。後倒起。故言不久也。定服乳者。
應授四榮之術也。正是今之念處意耳。又譬
有人。以毒塗鼓眾中打之。近者死。遠者未死。

後打毒鼓。近遠俱死。初塗四枯。止枯分段。故
言未死。今塗四榮。無明根斷。故近遠俱死。
亦是今四念處意也。又云。如鳥出籠纔得離
網。今二鳥俱飛。高翔遠逝。去住自在。正是今
四念處意也。又云。初枯生死。不能照明佛法。
不能開悟眾生。於佛法無功夫。於眾生無利
益。故言枯雙樹。今圓顯佛法。大益眾生。夫有
心者。皆當作佛。八千聲聞。得見佛性。如秋收
冬藏。成大果實。故言四榮莊嚴雙樹。大涅槃
經云。不令噉酒糟麥䴰不在高原。亦不下濕。下濕者。凡邪四倒也。高
原者。偏曲四倒也。酒糟是愚癡。麥䴰恚。特牛是貪欲。選擇中原。安處其子。法華
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又諸佛法
久後。要當說真實。真實者。非生死非涅槃。無
邪無偏。無僻無倒。咄哉丈夫。示昔繫珠。咄哉
去來。寶處在近。是故從本垂迹。與法身眷屬。
隱實楊權。藏高設下。共化眾生。開示正道。
內祕外現。開顯令得入妙。正是此四念處也。
所言四者。不可思議數也。一即無量。無量
即一。一一皆是法界。三諦具足。攝一切法。出
法界外。更無有法。法界無法界。具足法界。雖
無法。具足諸法。是不思議數也。華嚴中云。一
微塵。具一切塵。及一切法。於一念具一切念。
及一切法。塵即是色。念即是心。色心即念
處之異名耳。大品經云。四念處即摩訶衍。摩
訶衍即四念處者。於一念處。與三念處無二
無別。一切法趣四念處。是趣不過。念處尚
不可得。云何當有趣不趣。此亦不思議意同

也。普賢觀經云。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名大
懺悔。觀心既然。觀色亦爾。大涅槃經云。佛
性者。亦一非一非一非非一。亦一者。一切
眾生悉一乘故。非一者。說三乘故。非一非
非一者。數非數不決定。是故當知。於四數
不可決定。即不思議之四也。乃至若不依宗
鏡中四念處行道。設有智解修行。皆成外道。
所以云。若無念慧。一切行法。皆非佛法。非
行道人。皆空剃頭。如放牧者。空著染衣。如木
頭幡。雖執鉢錫如病人乞具。雖讀誦經書。如
盲人誦賦。雖復禮拜。如碓上下。雖復興造。
媒衒客作。種樹貨易沈淪生死。蠶繭自纏。無
解脫期。捨身命財。但得名施。非波羅蜜。雖
復持戒。不免鷄狗。雖復精進。精進無秀媚。雖
復坐禪。如彼株杌。雖復知解。狂顛智慧。常在
此岸。不到彼岸。不降愛見。不破取相。不得入
道品。非賢聖位。不成四枯樹。非波羅蜜。何
以故。無念慧故。以念慧能破邪顯正。大涅槃
經云。舊醫乳藥。其實是毒。如蟲食木。偶成字
耳。是蟲不知是字非字。更有新醫。從遠方來。
曉八種術。謂四枯四榮。以新四枯。破其舊乳。
法華經云。大火從四面而起。即斯意也。是以
八種異術。破八倒之迷途。一心妙門。入一乘
之種智。

問。此平等法性一乘妙心。一切眾
生聲聞緣覺菩薩諸佛。悉皆共稟。云何於異
生界等。此一靈性念念處輪迴。於聲聞乘。同
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答。如黃石中金。以
福德爐火因緣成就。若大福人得金。中福人
得銀。下福人得銅。此亦如是。凡夫人。唯得煩

惱無明。聲聞人。但證無常生滅。唯佛菩薩。究
竟常樂涅槃。如大集經云。如然燈器。金則
黃光。銅則赤光。其色雖異。燈無差別。法界亦
爾。諸佛然之。智光無邊。聲聞然之。智光有
邊。而法界性實無差別。且心之一法。微妙幽
玄。見有淺深。智分優劣。須憑廣學以至法
原。法華經云。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外書
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但堅志節。
常聞未聞。熏修而觀力轉深。磨鍊而行門益
淨。常起難遭之想。道業恒新。長懷慶幸之心。
終無退轉。所以華嚴經云。菩薩日夜。唯願聞
法。喜法樂法。依法隨法。解法順法。到法住法行
法。菩薩如是勤求佛法。所有珍財。皆無悋惜。
不見有物難得可重。但於能說佛法之人。生
難遭想。是故菩薩於內外財。為求佛法。悉能
捨施。無有恭敬而不能行。無有憍慢而不能
捨。無有承事而不能作。無有勤苦而不能受。
若聞一句未曾聞法。生大歡喜。勝得三千大
千世界。滿中珍寶。若聞一偈未聞正法。生大
歡喜。勝得轉輪王位。若得一偈未曾聞法。能
淨菩薩行。勝得帝釋梵王位。住無量百千劫。
若有人言。我有一句佛所說法。能淨菩薩行。
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極大苦。當以相與。菩
薩爾時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說法。淨菩
薩行故。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滿中。尚欲
從於梵天之上。投身而下。親自受取。況小火
坑。而不能入。然我今者為求佛法。應受一切
地獄眾苦。何況人中諸小苦惱。菩薩如是發
勤精進求於佛法。如其所聞。觀察修行。此菩

薩得聞法已。攝心安住。於空閑處。作是思惟。
如說修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淨。又
普賢行願品頌云。智海廣難量。不測反增謗。
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智學成菩提。愚學
為生死。如是不了知。斯由少學過。大涅槃經
偈云。或有服甘露。傷命而早殀。或有服甘露。
壽命得長存。或有服毒生。有緣服毒死。無礙
智甘露。所謂大乘典。如是大乘典。亦名雜
毒藥。如酥醍醐等。及以諸石蜜。服消則為
藥。不消則為毒。方等亦如是。智者為甘露。
愚不知佛性。服之則成毒。又如木中火性。乳
中酪性。緣若未具。有亦同無。眾生佛性。亦復
如是。不學不知。非不成佛。如金剛三昧經云。
地藏菩薩言。尊者。知有非實。如陽焰水。知實
非無。如火性生。如是觀者。是人智耶。論釋
曰。如經云。若說法有一如焰水迷倒。若見於
法無。如盲無日倒。故知實非無。非無之義。如
火性生。謂如木中有火性。分析求之。不得火
相。而實不無。木中火性。鑽而求之。火必現
故。一心亦爾。分析諸相。不得心性。而實不無
諸法中心。修道求之。一心顯故。是以含識
界中。從無始來。內為五陰所縻。外為六塵所
梏。觸途現境。寓目生情。如獼猴而五處俱黏。
類𧉑𬟼不出於聲塵。若投網之魚。猶處籠之鳥。進退
俱阻。如羝羊之觸。籓驚懼齊臨。似乳燕之巢
幕。若能知塵是識。了物唯心。不為延促之所
拘。豈令大小之所轉。即能隨緣應跡。赴感徇
機。不動道場。分身法界。常在此而恒在彼。不

居方而不離方。入此宗門。廣大如是。會差別
之迹。徹平等之原。如金剛山。純現金光。似師
子王。師子圍遶。猶摩梨山內。盡出栴檀。若
瞻蔔林中。唯聞香氣。比須彌南面。靡現雜形。
如金沙大河。無復迴曲。同金剛之斧力。欲擬
皆空。等無翳之日光。所臨俱朗。如入法界品
中。逝多林中所現境界。頌云。汝應觀此逝多
林。以佛威神廣無際。一切莊嚴皆示現。十
方法界悉充滿。十方一切諸國土。無邊品類
大莊嚴。於其座等境界中。色像分明皆顯現。
又如慈行童女毘盧遮那藏殿內。一一壁中。
一一柱中。一一鏡中。一一相中。一一形中。
一一摩尼寶中。一一莊嚴具中。一一金鈴中。
一一寶樹中。一一寶形像中。一一寶瓔珞中。
悉見法界一切如來。從初發心。修菩薩行。成
滿大願。具足功德。成等正覺。轉妙法輪。乃至
示現入於涅槃。如是影像。靡不皆現。如淨水
中。普見虛空日月星宿。所有眾像。又如法寶
髻長者宅中。得菩薩無量福德寶藏解脫門。
其宅廣博。十層八門。善財入已。次第觀察。見
最下層。施諸飲食。見第二層。施諸寶衣。見第
三層。布施一切寶莊嚴具。乃至見第十層。一
切如來充滿其中。從初發心。修菩薩行。超出
生死。成滿大願。及神通力。淨佛國土。道場
眾會。轉正法輪。調伏眾生。如是一切。悉使明
見。釋曰。逝多林之無際。遮那藏之顯現。寶髻
宅之廣博。皆是不思議之心。融攝無礙。十層
則十波羅蜜。八門則八正道分。乃至一切莊
嚴具中。示現佛事。盡是一心法門。體用周遍。

重重顯道。一一提宗。以昧之者。不悟不明。
以執之者。為緣為對。如盲不見。非無五色之
紋。似聾不聞。豈絕五音之響。又如若逝多林
裏聲聞不知。恒河水中。餓鬼不見。皆是自業
所障。非法隱藏。今勸未省之人。觀聽直入。
猶谷中聞響。終無異音。似鏡裏見形。更非他
質。分明可驗。自絕思量。現證無疑。復誰前後。
可謂聖遠乎哉。體之即神。道遠乎哉。觸事
而真矣。

問。既以真心為宗為本。如何辯其
功能湛然常住。盡未來際。

答。此心法妙故。
如神不可測。無依無住。非古非今。只是有
而不可見聞。非是一向空寂。蘊無盡之妙用。
不斷不常。具莫測之靈通。非隱非顯。古德
云。因雖涅槃永寂。而智體不無。不爾。將何窮
未來際。故知此之心神。凡聖之本。盡未來際。
無有斷絕。諸佛常正念此法。祖師唯的指此
宗。斯乃無相之真。真何有盡。無為之道。道
何有窮。如幽谷之風。相續而微聲不斷。若洪
鍾之響。隨扣而清韻常生。寶藏論云。唯道無
根。靈照常存。唯道無體。微妙恒真。唯道無
事。古今同貴。唯道無心。萬物圓備。釋曰。夫有
根則有住。住即入於闇室。如穿針不見天。
拾針不見地。無根則無住。如日月光明。照見
種種色。乃靈照常存矣。夫有體則差別質礙。
無體則一性常通。乃微妙恒真矣。夫有事則
為相所局。無事則心地坦然。乃古今同貴矣。
夫有心則分別各取。無心則逆順同歸。乃萬
物圓備矣。既達此常住宗體。自然盡未來際。
不休息佛業。即是佛後普賢。純是利他。無

始無終無盡之行。所以寶性論。有自然不休
息佛業。偈云。佛體如鏡像。如彼瑠璃地。人
非不有聲。如天妙法鼓。非不作法事。如彼
大雲雨。非不作利益。而地非不生。種種諸
種子。如梵天不動。而非不純淑。如彼大日
輪。非不破諸暗。如彼如意寶。而非不希有。
猶如彼聲響。非不因緣成。猶如彼虛空。非
不為一切。眾生作依止。猶如彼大地。而非不
住持。一切種種物。以依彼大地。荷負諸世
間。種種諸物故。依諸佛菩提。出世間妙法。
成就諸白業。諸禪四無量。及以四空定。諸
如來自然。常住諸世間。有如是諸業。一切
非前後。作如是妙業。無生義云。若無有妙
神。一向空寂者。則不應有佛出世。說法度人。
故知本地有妙神。不空不斷。乃至師子吼言。
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智慧即是妙神。故云因滅。是色。獲得常住解
脫之色。故知如中含有妙色。五陰常住不動。
神不滅篇云。夫神者何耶。精極而為靈者也。
精極則非封像之所圖。故聖人以妙物而為
言。雖有上智。猶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神
也者。圓應無主。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
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
數。故數盡而不窮。有情則可以物感。有識則
可以數求。數有精麁故其性各異。智有明昧。
故其照不同。推此而論。則知化以情感。神以
化傳。情為化之母。神為情之根。情有會物之
道。神有冥移之功。但悟徹者。反本。惑理者。
逐物耳。乃至或聚散於一化。不思神道有妙

物之靈。而謂精麁同盡。不亦悲乎。如火之傳
於薪。猶神之傳於形。深惑者。見形朽於一生。
便以為神情俱喪。猶覩火窮於一木。謂終斯
都盡耳。故知緣謝形枯。真靈不墜。如薪盡火
滅。火性常然。此緣雖滅於今生。彼緣復興於
異世。故般若吟云。百骸雖潰散。一物鎮長靈。
可謂真心湛然常住矣。如華嚴經云。知一切
幻心所緣法無量故。佛子。如如意珠。隨有所
求一切皆得求者無盡。意皆滿足。而珠勢力
終不匱止。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入此三昧。
知心如幻。出生一切諸法境界。周遍無盡。不匱
不息。何以故。菩薩摩訶薩。成就普賢無礙行
智。觀察無量廣大幻境。猶如影像。無增減故。
佛子。譬如凡夫。各別生心。已生現生。及以當
生。無有邊際。無斷無盡。其心流轉。相續不
絕。不可思議。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入此
普幻門三昧。無有邊際。不可測量。何以故。
了達普賢菩薩普幻門無量法故。佛子。譬如
難陀摩那斯龍王。及餘大龍。降雨之時。滴如
車軸。無有邊際。雖如是雨雲終不盡。此是諸
龍無作境界。又云。於一念中。盡知一切心非
心地境界之藏。於非心處。示生於心。遠離語
言。安住知慧。同諸菩薩所行之行。以自在力。
示成佛道。盡未來際。常無休息。一切世間眾
生劫數。妄想言說之所建立。神通願力。悉能
示現。釋曰。盡知一切心非心地境界之藏者。
識行於境。名之曰心。智行於境。名曰非心。
故楞伽經云。得相者識。不得相者智。故知菩
薩隨順妄緣。不捨世法。於方便中。悉能示現。

隨增減劫。任長短緣。乘大願風。相續不斷。供
佛利生。無有休息。如華嚴論云。十一地等覺
位菩薩。以大慈悲心。行赴俗濟生之門。表
自出世道滿。無更求解脫離染離淨之心。但
以乘法性船。張大慈悲帆。以大智為船師。
順本願風。吹諸波羅蜜網。常遊生死海。漉
一切眾生有著之魚。安置無依普光明之智
岸。常生一切幻。住萬行功德法界無礙寶堂。
如下慈氏所居樓閣是。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0

夫真心無相。云何知有不空常住湛然之體。

答。以事驗知。因用可辯。事能顯理。用能彰
體。如見波生。知有水體。十八空論云。不捨離
空菩薩。修學此定。止為功德善根無盡。何以
故。一切諸佛。於無餘涅槃中。亦不捨功德善
根門。有流果報。已盡。功德善根。本為化物故。
恒有此用。如來雖入涅槃。猶隨眾生機緣。現
應化兩身。導利含識。即是更起心義。故眾
生不盡。應化之用亦不盡。故言雖入無餘。而
不捨功德善根也。若二乘入滅。無更起心。以
慈悲薄少。不化眾生。若佛入無餘。而更起心
者。以諸佛菩薩。三身利物無窮故。如來法身。
即是一切無流法之依處。故言不捨離功德

也。所以得知涅槃之中。猶有法身者。以用證
體。既覩應化之用不盡。故知此身之體。常自
湛然。永無遷壞。如毘婆沙師。說無涅槃。無有
自相而可言無。何以故。為能顯事用故。若
不依涅槃。不成智慧。智慧不成。則煩惱不滅。
涅槃既能生道。道能滅惑。即是涅槃家事。既
見有事。則知應有體。故不得言無也。

問。有
何勝義。廣集一心正宗。於末學進修。得疾入
道不。

答。若以宗鏡示人。直至道場。疾證菩
提。更無迂曲。法華經偈云。演暢實相義。開闡
一乘法。廣導諸眾生。令速成菩提。如有頌
云。行自境界中。獲得所應得。行他境界中。
如魚墮陸地。是以若行自境內。如同己物。取
復何難。若行他境中。即不自在。如王失國。似
鳥離空。足可知之。此是千聖入道之門。諸佛
證真之路。若有入者。一入全真。博地凡夫。
位齊諸佛。法華經云。乘此寶乘。直至道場。可
謂頓入頓超。諸乘匪。及以三乘之人。不知諸
塵唯是識。故執心外實有境界。凡夫二乘。雖
有發心趣向解脫。而猶計有生死可厭。涅槃
可欣。不了唯心道理。若知一切法唯是識量。
捨彼事識外計分別。既了唯心。趣理速疾。異
前漸悟。故論云。速趣涅槃。又凡夫二乘。不覺
賴耶。但依分別事識資持力故。而發心修行。
以不達本故。向大菩提疎而且遠。故云漸也。
菩薩既了賴耶本識。則依此識資持力故。而
發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親而且近。故
云速也。此宗鏡中開示大意。唯論自心妙達。
何待他文。為未薦者。假以文言。示令親悟。纔

聞便入。目擊道存。故止觀云。直聞其言。病即
除愈。如經云。佛告菩提樹神。過去有佛。名
曰寶勝。滅後有長者。名曰持水。善知醫方。救
諸病苦。持水有子。名曰流水。是時國內。天降
災變。流水見已。自思惟言。我父年邁。不能至
彼城邑聚落。便至父所。問醫方已。因得了知
一切方術。遍至城邑。作如是言。我是醫師。我
是醫師。善知方藥。療治一切。一切眾生。聞許
治病。直聞是言。所患即除。此譬聞妙境。得入
初住。以不思議境。本自圓成。長時顯現。上根
纔覽。直進無疑。不待舉明。重加指示。如華嚴
迴向品頌云。諸佛隨宜所作業。無量無邊等
法界。智者能以一方便。一切了知無不盡。是
以若入此宗鏡。己眼圓明。一一皆照。自心。決
定不從他學。法藏而全開身聚。智燈而高挂
靈臺。步步現無盡法門。念念成六波羅蜜。如
首楞嚴三昧經云。佛告堅意。菩薩。住首楞嚴
三昧。六波羅蜜世世自知。不從他學。舉足下
足。入息出息。念念常有。六波羅蜜。何以故。
堅意。如是菩薩。身皆是法。行皆是法。堅意。
譬如有王。若諸大臣。百千種香。擣以為末。若
有人來索中一種。不用餘香共相熏雜。堅意。
如是百千種眾香末中。可得一種不雜餘不。
不也世尊。堅意。是菩薩以一切波羅蜜熏身
心故。於念念中。常生六波羅蜜。堅意。菩薩云
何於念念中。生六波羅蜜。堅意。是菩薩一切
悉捨。心無貪著。是檀波羅蜜。心善寂滅。畢竟
無惡。是尸波羅蜜。知心盡相。於諸塵中而無
所傷。是羼提波羅蜜。勤觀擇心。知心離相。是

毘梨耶波羅蜜。畢竟善寂。調伏其心。是禪波
羅蜜。觀心知心。通達心相。是般若波羅蜜。堅
意。菩薩住首楞嚴三昧。如是法門。念念皆有
六波羅蜜。

問。依此寂滅無為之道。即入絕
學絕待之門。莫不沈空。成於斷見不。

答。未
入茲門。觸途虛幻。待真立俗。對色明空。纔證
斯宗。萬緣俱寂。如異色之鳥。投須彌而純變
金光。猶三十三天。入雜林而更無分別。是以
諸法無體。相待而成。皆無待而成待。若執有
法。互相待成。則不成待。以有自體。各定。不假
相待故。如中觀論偈云。若法有待成。未成云
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若法因待
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
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
相因待。是知未成已成。俱無有待。若悟入宗
鏡之時。了知虛空尚是幻生。豈更有法可為
對待。如首楞嚴經云。若一人反真歸原。此十
方空一時消殞。菩薩瓔珞經云。佛告天子。如
吾昔求道。從無數劫分別本末。未能究盡一
法定意。云何為一法。所謂無念也。菩薩得
無念者。觀一切法悉皆無形。天子。吾今成佛。
由此一行。得成無上正真之道。既萬法無形。
對何稱有。有既不有。曷得云常。空復何空。
憑誰稱斷。若心外有法。即成斷常。若法外無
心。孰言空有。所以傅大士云。君不見自心非
斷亦非常。普在諸方不入方。亦復不依前後
際。又復非圓非短長。寂然無生亦無滅。非
黑非白與青黃。雖復念慮知諸法。而實不住
念中央。眾生入而無所入。雖趣六境實無傷。

智者分明了知此。是故號曰法中王。故思益
經云。若有於法生見。則於其人。佛不出世。
世尊。若有決定見涅槃者。是人不度生死。所
以者何。涅槃名為除滅諸相。遠離一切動念
戲論。是以若論成壞有空。皆徇世間名字。
不出外道諸見。如狗逐塊。豈達自宗。則知
名字如塊。真理如人。無明癡犬。逐名言塊。種
智師子。得理亡名。故知。言語從覺觀生。息覺
觀。則名言絕。言思絕。則待絕亡。中觀論疏云。
盡不盡門者。若念念遷滅。滅無可成。若念念
相續。續非始成。若念念遷滅。滅無始壞。若
念念相續。續不可壞。故盡不盡。俱無成壞。又
諸法日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如水流不住。
是則名盡。是事不可取。不可說。如野馬無決
定性。云何可分別說有成。又念念生滅。常相
續不斷。故名不盡。云何可分別說言。今是成
時。是故盡亦無成。不盡亦無成。既無成。亦無
壞。是以一切諸法。尚無有成。云何說斷。皆以
實際為定量。則無有變異。

如經問。何等是真
智慧。

答言。無變異相。如眾生無變異相。真智
慧亦無變異。又。

問。云何是眾生相。

答。假名
字畢竟離。是眾生相。如是相。則無變異。乃至
如虛空無變異相。一切諸法亦無變異相。云
何無變異。以無二故。亦無無二。方成真智。
但云無有二。非是有無二。如華嚴經頌云。常
於諸法不作二。亦復不作於不二。於二不二
並皆離。知其悉是語言道。是知一切言語。皆
從覺觀而生。纔有覺觀。便形紋綵。發萠芽於
境上。起兆朕於心中。心境對治。便為質礙。若

入宗鏡。自絕言思。妙旨潛通。了無所得。又若
一切修行趣佛乘人。但先得旨之後。方可以
佛知見。治諸餘習。以正定水。瑩。淨禪支。用多
聞慧。助生觀力。乃至習誦熏修。萬行嚴飾。若
未入宗鏡。不了自心。縱多聞習誦。俱不成就。
如善星受持讀誦十二部經。獲得四禪。不達
無生。返墮地獄。又如阿難多聞。不明實相。遭
婬席所縛。為文殊所訶。應須先入正宗。後修
福智。如瑠璃之含寶月。似摩尼之置高幢。方
得通透無瑕。能雨眾寶。自他兼利。豈虛搆哉。
又此絕待無作真心。非是斷空但空。若眾生
一切妄心。世間一切幻法。以情識分別不及。
故。目之為空。如洞山和尚偈云。世間塵事亂
如毛。不向空門何處消。若待境緣除蕩盡。古
人那得喻芭蕉。龐居士偈云。識樂眾生樂。緣
繩妄走作。智樂菩薩樂。無繩亦無縛。若有發
心者。直須學無作。莫道怕落空。得空亦不惡。
見礦不識金。入爐始知錯。黃蘗和尚云。無人
敢入此門。恐畏落空。盡望涯而退。證道歌云。
嗟末法。惡時代。眾生薄福難調制。去聖遠兮
邪見深。魔強法弱多冤害。聞說如來頓教門。
恨不滅除令瓦碎。作在心殃在身。不須怨訴
更尤人。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問。悟此心宗修行之人。得圓滿普賢行不。

答。一切理智。無邊行願。皆不出普賢一毛
孔。若實入此宗鏡中。乃至凡聖之身。一一毛
孔。皆能圓滿普賢之行。如華嚴經海幢比丘。
入般若波羅蜜境界清淨光明三昧。經行地
側。結加趺坐。入于三昧。離出入息。無別思覺。

身安不動。從其身分。出十法界身雲。一切供
具。雨無量法雨等。又如善見比丘。告善財言。
我經行時。一念中一切十方。皆悉現前。智慧
清淨故。一念中一切世界。皆悉現前。經過不
可說不可說世界故。又如喜目觀察眾生夜
神。入大勢力普喜幢解脫門。於其身上。一一
毛孔。出無量種變化身雲。隨其所應。以妙言
音。而為說法。普攝無量一切眾生。皆令歡喜
而得利益。又如善財。重觀普賢一一身分。一
一毛孔。悉有三千大千世界。風輪水輪。地輪
火輪。大海江河。及諸寶山。須彌鐵圍。村營
城邑。宮殿園苑。一切地獄餓鬼畜生。閻羅王
界。天龍八部。人與非人。欲界色界。無色界處。
日月星宿。風雲雷電。晝夜月時。及以年劫。諸
佛出世。菩薩眾會。道場莊嚴。如是等事。悉皆
明見。如見此世界。十方所有一切世界。悉如
是見。如見現在十方世界。前際後際一切世
界。亦如是見。各各差別。不相雜亂。如說海幢
身分之上。善見一念之中。普賢毛孔之內。盡
十方法界虛空界。所有一切凡聖境界。淨穢
國土。靡所不現。可證宗鏡無外。無法不含。如
卷大海之波瀾。收歸一滴。猶撮十方之剎土。
指在一塵。如古德云。以遮那之境界。眾妙之
玄門。知識說之而不窮。善財酌之而不竭。
文殊體之而寂寂。普賢證之以重重。何者。以
文殊是自心如理之體。體常湛然。以普賢是
自心如量之用。用周法界。所以寶性論明。
有二種修行。一如實修行。了如理一味。二。
遍滿修行。備知一心有恒沙法界。是以悟此

真如無盡之心。成得普賢無盡之行。亦云梵
行已立己事已辦。如不了此而妄有所修。非
唯不具普賢行門。乃至三歸五戒等一切修
進之門。悉不成就。以不達本故。所以法華經
云。若不能得見聞讀誦書持供養是法華經
者。當知是人未善行菩薩道。以自他所隔。但
為愛見之心。未達一乘。豈成同體之行。又云。
此經難持。若暫持者。我則歡喜。諸佛亦然。
如是之人。諸佛所歎。是則勇猛。是則精進。
是名持戒。行頭陀者。則為疾得無上佛道。故
知見性修行。性周萬行。如華嚴經云。菩薩行。
即如來性。如來性。即菩薩行。若明見此旨。方
稱圓修。權教罔思。下位天隔。讚一念隨喜。福
尚無量。何況正念修行。為人開示。所以文句
疏。釋。一念隨喜者。自未有行。但隨喜法及人。
功報尚多。況行到耶。隨喜心有二。若聞開權
顯實。即於一念心中。解非權非實之理。信佛
知見。又雙解權實。事理圓融。雖具煩惱性。能
知如來祕密之藏。此即竪論隨喜。又若聞開
權顯實之意。即於一心。廣解一切心。又一切
法皆是佛法。無有障礙。若欲分別。辯說無窮。
月四月至歲。旋轉不盡。雖未得真隨喜心。能
如此解。法既如此。人亦如是。此約橫論隨
喜。即橫而竪。即竪而橫。故大涅槃經云。寧
願少聞。多解義味。即此意也。故知纔聞一心。
能生隨喜。則洞了諸法。無有遺餘。可謂一聞
千悟。得大總持。於凡夫心能生圓信。格量
功德。唯佛方知。若外道得五通者。能移山竭
海。而不伏見愛。不及煖法人。二乘無學。子果

俱脫。猶被涅槃縛。不知其因果俱權。通教
人修因雖巧。發心不識五百由旬。得果止除
四住。別人雖勝二乘。修因則偏。其門又拙。
非佛所讚。皆不及初隨喜一念圓信之人。又
止觀云。能如是入唯心觀者。則具一切法門。
該括周備。規矩。初心送行人。到彼薩雲蓋。如
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正在茲乎。
故知萬途雖別。一性無差。若未歸此自心之
性。終非究竟。凡有所作。心境不亡。皆墮輪迴。
不入真實。如大智度論云。復次如水性下流
故。會歸於海。合為一味。諸法亦如是。一切總
相別相。皆歸法性。同為一相。是名為法性。如
金剛在山頂。漸漸穿下。至金剛地際。到自性乃
止。諸法亦如是。智慧分別推求已到如中。從
如入自性。如無本末生滅諸法戲論。是名為
法性。又如犢子。周章鳴喚。得母乃止。諸法亦
如是。種種別異。取捨不同。得到自性乃止。無
復過處。是名法性。如一切菩薩求道修行。若
未到宗鏡。心終不止。所以宗鏡略有二意。一
為頓悟知宗。二為圓修辦事。如首楞嚴經云。
佛責阿難言。非汝歷劫辛勤證修。雖復憶持
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恒河沙。只
益戲論。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
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
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呪。摩登伽心
婬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
河乾枯。令汝解脫。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
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
間憎愛二苦。如摩登伽。宿為婬女。由神呪力。

消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
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欲為苦。一念
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如何
自欺。尚留觀聽。乃至阿難等既開悟。後重
請妙修行路。如經云。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
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
來十方國土。清淨寶嚴。妙覺王剎。如來復責
多聞無功。不逮修習。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
蒙天王賜以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唯願
如來。不捨大悲。示我在會。諸蒙闇者。捐捨小
乘。畢獲如來無餘涅槃。本發心路。乃至佛告
阿難。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
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
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
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是義故。汝當照明
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阿難。汝觀世
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
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釋
曰。詳夫諸大乘經。祖佛正意。凡從今日去紹
佛乘人。先須得本。悟自真心不生不滅為因。
然後以無生之旨。遍治一切。所以華嚴論云。
若有習氣。還以佛知見治之。若不入佛知見。
設有修行。但成折伏。終不能入諸佛駛水之
流。如法華明。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只是於眾
生心中。而論開示。以佛知見蘊在眾生心故。
若宗門中。從上亦云。先須知有。然後保任。又
云。頭尾須得相稱。不可理行有闕。心口相
違。入我宗中。無有是處。若未悟自心無生之
理。唯以生滅心為因。欲求無生之果。如蒸砂

作飯。種苦求甘。因果不同。體用俱失。邪修
妄習。猶九十六種。揑目生華。趣寂執權。似三
乘道人。勞神費力。若入宗鏡。理行俱圓。可謂
二見之良醫。釋真之皎日矣。故大涅槃經云。
譬如霧露。勢雖欲住。不過日出。日既出已。消
滅無餘。善男子。是諸眾生所有惡業。亦復如
是。住世勢力。不過得見大涅槃日。是日既出。
悉能除滅一切惡業。夫未遇宗鏡正法之日。
一心實智之海。歸前所有一切修行三昧諸
行。皆是無常。不成上善。以未究竟故。如經
云。佛言。善男子。雖修一切契經諸定。未聞如
是大涅槃經。咸言一切悉是無常。聞是經已。
雖有煩惱。如無煩惱。即能利益一切人天。何
以故。曉了己身有佛性故。是名為常。復次善
男子。譬如眾流。皆歸于海。一切契經諸定
三昧。皆歸大乘大涅槃經。何以故。究竟善
說有佛性故。所以纔知。有佛性。自然解行相
應。如結網而終是取魚。裹糧而必須前進。如
云。若唯解而無行。同沙井之非潤。專虛而不
實。似空雲而無雨。是以此錄。全為修習菩薩
道。圓滿普賢門。遂乃廣集了義金文。先德遺
旨。皆令信順。與道相應。該括始終。自他兼利。
以真如一心。性無盡故。法爾如是順性而行。
無有匱息。自然圓滿。一切智慧。一切慈悲。
一切三昧。一切神通。一切行願。一切因果。
一切理事。一切權實。一切行布。一切圓融。
所以華嚴論云。經明。法雲地菩薩。隨心念力。
廣大微細。自他相入。一多大小。互參。神通。德
用自在。皆隨自心念所成故。如一切眾生作

用境界。皆是自心執業所成。人天地獄畜生
餓鬼善惡等報果。一依心造。如此十地菩薩。
以無作法身大智之力。隨所心念。莫不十方
一時自在。皆悉知見。以普光明智為體。為智
體無依。稱性遍周法界。與虛空量等。周滿十
方世界。以無性智。大用隨念。以不忘失智。隨
念皆成。以具總別同異。成壞俱作。以廣狹大
小自在智。化通無礙。以與一切眾生同體智。
能變一切眾生境界。純為淨土之剎。以自他
無二智。一身而作多身。多身而作一身。以法
身無大小。離量之智。能以毛孔廣容佛剎。以
等虛空無邊無方之智。而一念現生。滿十方
而無去來。以如響智。而能響應。對現。等眾生
應。形以是具足圓滿福德智。而恒居妙剎。常
與一切眾生同居。若非聖所加持力。而眾生
不見。如華嚴經云。佛子。譬如有人。以摩尼
寶。置色衣中。其摩尼寶。雖同衣色。不捨自性。
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成就知慧。以為心寶。
觀一切智。普皆明現。然不捨於菩薩諸行。何
以故。菩薩摩訶薩。發大誓願。利益一切眾生。
度脫一切眾生。承事一切諸佛。嚴淨一切世
界。安慰眾生。深入法海。為淨眾生界現大自
在。給施眾生。普照世間。入於無邊幻化法門。
不退不轉。無疲無厭。佛子。譬如虛空。持眾世
界。若成若住。無厭無倦。無羸無朽。無散無
壞。無變無異。無有差別。不捨自性。何以故。
虛空自性。法應爾故。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
立無量大願。度一切眾生。心無厭倦。乃至佛
子。菩薩摩訶薩。以此開示一切如來無差別

性。此是無礙方便之門。此能出生菩薩眾會。
此法唯是三昧境界。此能勇進入薩婆若。此
能開顯諸三昧門。此能無礙普入諸剎。此能
調伏一切眾生。此能住於無眾生際。此能開
示一切佛法。此於境界皆無所得。雖一切時
演說開示。而恒遠離妄想分別。雖知諸法皆
無所作。而能示現一切作業。雖知諸佛無有
二相。而能顯示一切諸佛。雖知無色。而演
說諸色。雖知無受。而演說諸受。雖知無想。
而演說諸想。雖知無行。而演說諸行。雖知無
識。而演說諸識。恒以法輪。開示一切。雖知法
無生。而常轉法輪。雖知法無差別。而說諸
差別門。雖知諸法無有生滅。而說一切生滅
之相。雖知諸法無麁無細。而說諸法麁細之
相。雖知諸法無上中下。而能宣說最上之法。
雖知諸法不可言說。而能演說清淨言詞。雖
知諸法無內無外。而說一切內外諸法。雖知
諸法不可了知。而說種種智慧觀察。雖知諸
法無有真實。而說出離真實之道。雖知諸法
畢竟無盡。而能演說盡諸有漏。雖知諸法無
違無諍。然亦不無自他差別。雖知諸法畢竟
無師。而常尊敬一切師長。雖知諸法不由他
悟。而常尊敬諸善知識。雖知法無轉。而轉
法輪。雖知法無起。而示諸因緣。雖知諸法
無有前際。而廣說過去。雖知諸法無有後際。
而廣說未來。雖知諸法無有中際。而廣說現
在。雖知諸法無有作者。而說諸作業。雖知諸
法無有因緣。而說諸集因。雖知諸法無有等
比。而說平等不平等道。雖知諸法無有言說。

而決定說三世之法。雖知諸法無有所依。而
說依善法而得出離。雖知法無身。而廣說法
身。雖知三世諸佛無邊。而能演說唯有一佛。
雖知法無色。而現種種色。雖知法無見。而廣
說諸見。雖知法無相。而說種種相。雖知諸法
無有境界。而廣宣說智慧境界。雖知諸法無
有差別。而說行果種種差別。雖知諸法無有
出離。而說清淨諸出離行。雖知諸法本來常
住。而說一切諸流轉法。雖知諸法無有照明。
而恒廣說照明之法。釋曰。譬如虛空。持眾世
界。若成若住。無厭無倦者。以普賢智。了一切
法。皆如虛空性故。虛空之性。即凡聖身。只為
眾生不了。迷為生死。變作根塵。菩薩故能對
現色身。隨應說法。故云普賢身相如虛空。又
偈云。心聞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又偈云。空
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是知若法若行。皆我
之心性。猶如虛空。豈有厭倦乎。若不了一切
法同虛空性。執有前境相狀。可觀。隨相發心。
緣塵起行。不達同體之旨。悉墮有為。盡成
愛見之悲。終成厭倦。若依宗鏡。如說修行。所
有一毫之功。畢趣菩提之果。是以無緣之緣。
顯無化之化。謂眾生真心稱理。不可得故。若
無緣。即無所化。若真心隨緣。不壞。緣起。則亦
有所化。如是則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非起
行之真。不從行顯。良以體融行而因圓。行該
真而果滿。理行兼備。因果同時。圓解圓修。
方成宗鏡。又此普賢之行。全是佛智。佛智即
是真心。如華嚴經頌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
遍一切眾生心。悉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

異分別。則全佛智是眾生心。世間妄想。皆從
眾生心變。能變之心。既是佛智。所變之境。豈
成實耶。則了世間妄想皆空。終不起於異見
分別。謂凡謂聖。謂有謂無等。又了世間妄
想。即如量智。不起異分別。即如理智。如量
觀俗。如理了真。又即體之相包含。是如量智。
即相之體一味。是如理智。若理量雙消。方冥
佛智。是以若欲真俗雙照。因果俱圓。不出如
理如量之二智。如佛性論云。此理量二智。有
二種相。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
眾生界自性清淨。名為無著。是如理智相。無
礙者。能通達觀無量無邊境界故。是名無礙。
是如量智相。又此二智。有二義。如理智為因。
如量智為果。言如理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
槃因。如量為果者。由此理故。知於如來真俗
等法。具足成就。又如理智者。是清淨因。如
量智者。是圓滿因。清淨因者。由如理智。三惑
滅盡。圓滿因者。由如量智。三德圓滿。故知
成佛皆由二智。如理智者。即一心之體為因。
如量智者。即一心之用為果。所以體用相即。
因果同時。初後卷舒。悉於一心圓滿。乃至法
界顯於塵內。寶剎現於毛端。皆是如理智中。
如量境界。若但證如理之旨。普賢大用不得
現前。若唯行如量之宗。文殊正智不能究竟。
具此二門。方明宗鏡。所以善財一生。能辦多
劫之行。古釋云。善財既因毘目仙人善友力。
瞬息之間。或有佛所。見經不可說不可說佛
剎微塵數劫。修行不倦。何得一生不經多劫。
仙人之力。長短自在。故如世王質。遇仙之碁。

令斧柯爛。三歲尚謂食頃。既能以長為短。亦
能以短為長。如周穆隨於幻人。雖經多年。實
唯瞬息。故不應以長短之時。廣狹之處。定其
旨也。故知隨心轉變。不定。長短。心長則長。心
短即短。延促是心。非于時分。一切萬法。皆是
心成。離心計度。皆失宗旨。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1

夫此宗如何投湊。即得相應。

答。向之即背。
近之即離。取而復失。急而復遲。千聖拱手而
無計校。一門深入而忘覺知。此是心中自證
法門。非待問答而得。如法華經偈云。我意難
可測。亦無能問者。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
道。所以先德云。諸祖共傳諸佛清淨自覺聖
智真如妙心。不同世間文字所得。若有悟斯
真實法性。此人則能了知三世諸佛。及一切
眾生同一法界。本來平等。常恒不變。先曹山
和尚偈云。從緣薦得相應疾。就體消機道却
遲。瞥起本來無處所。吾師暫說不思議。故知
千聖皆目此一念心起時了不可得。是真不
思議。離此決定別無殊勝。如是了者。豈非疾
乎。何待消融。方能見道。若不直見其事。欲以
意解情求。如將兔角之弓。駕龜毛之箭。以無
手之者。擬射碎須彌之山。似傾壓沙之油。點

無煙之火。貯漏巵之內。欲照破鐵圍之闇。徒
役狂心。無有是處。

故思益經云。問。以何法
修道。

答言。不以見聞覺知法。不以得。不以
證。於一切法無相無示。名為修道。華嚴疏
云。頓教者。總不說法相。唯辯真性。無有八識
差別之相者。釋云。八識心王尚無差別。況心
所變。豈當有耶。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
種法滅。故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
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
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唯是一心。故名真
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
故。所以疏云。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
界。唯是絕言。故起信論云。言真如者。亦無有
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
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
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
真如。以一切法性皆離言故。亦通四種法界。
皆不可說。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理
本無言故。事理交徹。不可作事理說。事事相
即。不可作一多說。如楞伽。雖明五法。名。相。
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寂。何者。謂迷如以成
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稱智。則
無名相妄想。唯如智矣。智因如立。智體亦空。
如假智明。本來常寂。故並空矣。況八識約事。
皆緣生性空。因有我法。說二無我。我尚叵得。
無我寧存。故中論偈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
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故雙遣也。疏
云。訶教勸離。毀相泯心者。訶教者。謂以心傳

心。不在文字故。勸離者。令離法。法雖無量。不
出色心。離心心如。離色色如。故令皆離。則契
心體離念矣。毀相約境。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故。泯心約智。了境相空。假稱為智。相既不
有。智豈有真。心境兩亡。則皆泯絕。心無心相。
即是安心。故說生心即妄。不生即佛。言生心
者。非但生於餘心。縱生菩提涅槃。觀心見
性。亦曰生心。並為妄想。念相都寂。方曰不
生。寂照現前。豈不名佛。故達磨碑云。心有
也。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正覺。言
心無者。非了心空。不生於了耳。

故韋侍御問
仰山和尚了心之旨。

答云。若欲了心。無心可
了。無了之了。是為真了。華嚴經頌云。一切
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
前。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無解相。非謂
空解於不生耳。疏云。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
生者。重拂前迹。為迷眾生言即心即佛。既無
眾生。何曾有佛。故經偈云。平等真法界。無佛
無眾生。執佛言無佛。非謂是無佛。故云無不
佛矣。則遣之又遣之。若少有所得。皆是妄想。
故佛藏經云。於法少有所得。則與佛諍者。與
佛諍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又只詺無佛以
為真佛。故言無不佛耳。故經頌云。性空即是
佛。不可得思量。若有生心。生心是妄。故說不
生。佛尚不有。何有無生。作無生解。還被無
生之所纏縛。故云無不生矣。又一切法不生。
則般若生。故云無不生矣。則生與不生。反覆
相違。亦反覆相成。唯亡言者可與道合。虛
懷者可與理通矣。若亡言則止止不須說。豈

強起言端乎。若虛懷則我法妙難思。寧妄生
知解乎。又夫入宗鏡。法爾亡言。非智所知。唯
信所及。如讚般若偈云。若人見般若。論義心
皆絕。猶如日出時。朝露一時失。故祖師云。
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欲論義。終非義論。
昔梁武帝。於華林園重雲殿。集四部眾。自講
三慧般若經。時傅大士在會。太子遣問。大
士何不論義。答曰。皇帝菩薩所說。非長非
短。非廣非狹。非有邊。非無邊。如如正理。復有
何言。劉中丞又問。大士何不往復。眾所願
聞。答曰。日月停景。四時和適。又中天竺有出
家外道馬鳴。世智辯才。善通言論。唱言。若諸
比丘。能與我論義者。可打揵搥。如其不能。
不足公鳴揵搥受人供養。時長老脇到彼國
言。但鳴揵搥設彼來者。吾自對之。即鳴揵
搥。外道即問。今日何故打此木耶。答言。北
方有長老沙門。來鳴揵搥。外道問言。欲論
義耶。答言。然。於是廣備論場。大眾雲集乃
至。長老脇言。吾既年邁。故從遠來。又先在此
坐。理應先語。外道言亦可爾耳。現汝所說。吾
盡當破。長老脇即言。當今天下泰平。大王長
壽。國土豐樂。無諸災患。外道默然。不知所言。
論法。無對。即墮負處。伏為弟子。剃除鬚髮。度
為沙彌。受具足戒。又有學人請忠國師和尚
立義。師云。立了也。學人罔措。被師喝出。非
公境界。故知若入宗鏡。玄鑒豁然。如臨鏡中。
自見面像。見即便見。更俟發言耶。所以月上
女經云。時舍利弗復問女言。眾生界者。復有
幾許。其女報言。如彼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境

界。舍利弗言。若如此者。汝說何事。是何解
釋。其女報言。依尊者問。我還依答。時舍利
弗復問女言。我問何義。其女答言。問文字
也。舍利弗言。彼文字滅。無有足跡。其女答
言。尊者舍利弗。如是滅相。一切法中。如有問
者。如有答者。二俱滅相。不可得也。華手經
云。佛告跋陀婆羅。善哉善哉。如汝所說。如來
道場所得法者。是法非法。亦非非法。我於此。
智不能行。目不能見。無有行處。慧所不通。明
不能了。問無有答。於此法中。無受無取。無垢
無淨。若我說是自所得法。若以行相行是法
者。則皆迷悶。佛藏經云。佛言。舍利弗。於聖
法中計得寂滅。皆墮邪見。何況言說。何況說
者。如是空法。以何可說。舍利弗。佛何以故。說
諸語言皆名為邪。不能通達一切法者。是則
皆為言說所覆。是故如來知諸語言皆為是
邪。乃至少有言語不得其實。舍利弗。諸佛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無想無念。何以故。如
來於法。不得體性。亦不得念。大法炬陀羅尼
經云。佛告毘舍佉。應當先為說彼六波羅蜜。
次第修已。然後為說空解脫門。若為眾生說
此空法。或有得聞。或有思惟。或能證者。是
亦不應。但有言說。何以故。如是空法。不可惟
以心想知故。若彼空法。但以心想能證知者。
一切眾生未修道時。亦應即是阿羅漢也。毘
舍佉。彼空法者。亦不可說相貌形體。若可說
者。則是作相。若有作相。則有願求。若有願求
則是三世。何以故。毘舍佉。無相法中。一切三
世皆不可得。所以者何。過去未來現在等事。

皆寂滅故。云何起願。復次應觀是色。作無相
想。云何觀色作無相想。當知此色。生滅輪轉。
念念不停。毘舍佉。如是色相。不可眼見。當知
彼是心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以眼得
見。毘舍佉。一切眾生。所有心意。不可言說。
唯佛智知。雖可慮知。而不可見。念念不住。猶
如幻化。云何可取而可得見。如是毘舍佉。不
可以彼眾生心識。取心真相。既不可取。云何
可說。何以故。以愛憎事違平等故。毘舍佉。若
欲滅除愛憎想者。當勤精進。觀一切法悉皆
空寂。無有取著。

問。豈無今時學路。何乃頓
斷方便之門。

答。中下之機。不無學路。童蒙
之訓。豈斷今時。故楞伽經云。宗通為菩薩。說
通為童蒙。助觀之門。深有利益。若一向背己
徇文。執學而辦。則對木人而待語。期石女以
生兒。空歷塵沙。終無得理。設爾外學得成。
皆非真實。如云。寫月非真月。圖龍失本龍。如
今若要真成。但能淨意內觀。則了然寂現。猶
臨明鏡。自見其形。若以見聞妄求。如撈水月。
豈有得時。所以真覺歌云。淨五眼。得五力。唯
證乃知難可測。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
爭拈得。盤山和尚云。向上一路。千聖不傳。學
者勞形。如猿捉月。龐居士偈云。行學非真
道。徒勞神與軀。千生尋水月。終是抂功夫。

問。如何即是。

答。是則第二頭。非則第三手。
心智路絕。限量情消。所以文殊般若經云。不
可解者即般若。般若非可解。非不可解。肇論
云。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
物外。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

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唯信
入之時。自然洞鑒。若洞徹圓明了達之際。尚
不因於心念。何況就他人而求自法。取彼眼
而作圓通。數寶終不濟貧。說食焉能得飽。但
自親到。頓入絕學之門。唯在發明。方達無為
之旨。若能如是如是入理思惟。則能如是如
是了然顯現。自然二際冥合。物我無差。契萬
境以虛玄。同一心之憺怕。皆依空而立。抱
一而生。是以雲融曳而緩清霄。山幽隱而閑
綠野。喬松倚巖而自長。脩竹拂徑而長新。內
則襟懷憺然。外則道性常爾。故心要牋云。若
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照體獨立。物我皆如。
直造心原。無知無得。不取不捨。無對無修。然
迷悟更依。真妄相待。若求真去妄。似棄影勞
形。若體妄即真。似處陰滅影。故無心於忘照。
則萬累都捐。若任運以寂知。則眾行爰起。放
曠任其去住。靜鑒覺其源流。語默不失玄微。
動靜未離法界。靈叟吟云。我欲學菩提。輸他
釋迦先。我欲學闡提。落他調達後。不涉二家
風。未免中途走。設使總不是。憑何而開口。
開口不開口。切忌犯靈叟。若會箇中意。望
南觀北斗。傅大士頌云。人道行路難。我道行
路易。入山數載餘。長伸兩脚睡。行路易。路
易莫思量。剎那心不異。何處不天堂。如上雖
廣引先達誠言。纔入宗鏡之中。法爾言思道
斷。識智齊泯。勝負俱亡。四辯莫窮。群賢罔
測。故淨名私記云。淨名默然。從前已來。至此
究竟。實智滿足。亦如善財值彌勒入樓觀。方
得究竟。今默無言。即樓觀體。大集經云。光

明寂靜無諍。三句法竟。釋迦默然而住。與今
無異。又如西天韻陀山中。有一羅漢名富樓
那。馬鳴往見。端坐林中。志氣眇然。若不可
測。神色謙退。似而可屈。遂與言曰。沙門說
之。敢有所明。要必屈汝。我若不勝。便刎頸相
謝。沙門默然。容無負色。亦無勝顏。扣之數四。
曾無應情。馬鳴退自思惟。我負矣。彼勝矣。
彼安無言。故無可屈。吾以言之。雖知言者可
屈。自吾未免於言。真可愧矣。遂投出家。

問。
若如上說。道體自然。則祖佛何煩出世。

答。
古教云。不得一法。疾與授記。祖師云。不得一
法。號曰傳心。了煩惱性空。即佛出世。故經云。
貪瞋癡出。即是佛出。但令眾生絕凡聖之清
無出沒之相。閑居靜住。無所施為。達斯法門。
是真佛出。說如斯事。是真實慈。

問。既無心
念。木石何殊。又絕見聞。如何覺悟。

答。只謂
強覺妄知而能障道。唯當脫粘。內伏。發自靈
知。根塵既消。光明頓發。釋摩訶衍論云。以一
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者。即是自宗正理。
所謂法性。從無始來。唯是一心。無一法而非
心故。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
明。若一心之性寂滅無起。即是本覺慧明。如
論云。心性無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又妄心
起見。一向唯轉虛妄境中。不能通達真實境
界。所以者何。真偽相違。不契當故。如論云。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真實知見。離能所
之邊見。如論云。心體若離見。即是遍照法界
義。又若心有動轉相。即是無明熏習氣故。心
性寂靜。無有喧動。正直無有顛倒之解。即是

實智之照。如論云。若心有動。非真識知。若一
心有動轉相。更有前境可緣者。能見之心。所
見之境。二差別故。本覺功德。則不圓滿。而本
性德。雖過恒沙。唯一心量。終無二體。所以者
何。如是諸德。悉皆各各。不分其體。於一法界。
其量等故。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如是六根。
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粘妄發光。是
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
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
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暗明。如
是十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粘內伏。伏歸
元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粘應拔圓
脫。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
由是六根。互相為用。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
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驕梵鉢提。異舌知味。舜
若多神。無身有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
風質。其體元無。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
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
念。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
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
成無上知覺。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若令
急合。暗相現前。六根黤然。頭足相類。彼人以
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辯。知覺是同。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
不能昏。根塵既消。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問。
如上所說。並約大根。如初日照高山駛馬見
鞭影。若中機下品。不可孤然。未入之人。以何

方便。

答。亦須自省。開發信心。若未發時。直
須靜慮。以時研究。永斷攀緣。身心一如。以悟
為限。或因聞入。或從境明。豁爾意消。真心自
現。

問。境識俱無自體者。境從識生。識從何
起。

答。識從真性起。

問。真性從何而起。

答。真性則無所起。

問。若無所起。云何顯現。

答。無起即起。起即無起。非起不起。是不思
議起。

問。如何是不思議起。

答。紅埃飛碧
海。白浪涌青岑。

問。修習此宗。聞解信人。得
何法利。獲何勝報。

答。此是第一之說。無等
之詮。學而不得。福猶勝於人天。聞而不信。尚
結菩提之種。十方金口。同共稱揚。諸大乘經。
無不具載。法華經云。一念隨喜。皆記無上菩
提。一句受持。悉同如來供養。古釋華嚴出現
品云。此品文旨宏奧能頓能圓。究眾生之本
原。罄諸佛之淵海。根本法輪之內。更處其心。
生在金輪種中。復為嫡子。妙中之妙。玄中之
玄。並居凡類之心。小功而能速證。安得自欺
不受。今聞解能欣。尤須自慶。故知慕斯法
者。起信樂心。纔舉念時。已作如來真子。始迴
向際。便成無上菩提。興少學而齊上賢。施微
功而獲大果。促三祇於一念。圓萬德於小成。
猶長者得摩尼之珠。盡未來施而不盡。似小
國獲輪王之寶。遍法界用而無窮。妙德藥王。
獻香華而侍立。釋迦多寶。同歡喜而證明。隨
所至方。接足。而如逢善逝。說一偈處。起塔。而
堪作寶坊。法利何窮。功德無盡。華嚴論云。修
信解力者。常信自他凡聖。一體同如。無所依住。
無我無我所。心境平等。無二相故。一切凡聖。

本唯法界。無造作性。依真而住。住無所住。
與一切諸佛眾生。同。一心智。住性真法界。所
有分別。是一切諸佛本不動智。凡聖一真。共
同此智。全信自心。是佛種智。及一切智。不於
心外別有信佛之心。亦不於自心之內見自
心。有佛相。故信如斯法。自力未充。以此是人。
獲得人中。一切勝報。衣服飲食。隨念而至。又
不唯正報。依報具足。乃至有情無情。悉皆歸
順。以得法界根本。更有何事而不從乎。如華
嚴經云。時大光王告言。善男子。我淨修菩薩
大慈幢行。我滿足菩薩大慈幢行。乃至善男
子。此妙光城。所住眾生。皆是菩薩。發大乘意。
隨心所見不同。或見此城。其量狹小。或見此
城。其量廣大。或見土沙以為其地。或見眾寶
而以莊嚴。或見聚土以為垣牆。或見寶牆周
匝圍繞。或見其地。多諸瓦石。高下不平。或見
無量大摩尼寶。間錯莊嚴。平坦如掌。或見屋
宅土木所成。或見殿堂。及諸樓閣。階墀窓闥。
軒檻戶牖。如是一切。無非妙寶。善男子。若有
眾生。其心清淨。曾種善根。供養諸佛。發心趣
向一切智道。以一切智為究竟處。及我昔時
修菩薩行。曾所攝受。則見此城。眾寶嚴淨。餘
皆見穢。善男子。此國土中一切眾生。五濁世
時。樂作諸惡。我心哀愍。而欲救護。入於菩薩
大慈為首。隨順。世間三昧之門。入此三昧時。
彼諸眾生。所有怖畏心。惱害心。怨敵心。諍論
心。如是諸心。悉自消滅。何以故。入於菩薩大
慈為首順世三昧。法如是故。善男子。且待須
臾。自當現見。時大光王。即入此定。其城內外。

六種震動。諸寶地寶牆。寶堂寶殿。臺觀樓閣。
階砌戶牖。如是一切。咸出妙音。悉向於王。曲
躬敬禮。妙光城內。所有居人。靡不同時。歡喜
踊躍。俱向王所。舉身投地。村營城邑。一切人
眾。咸來見王。歡喜敬禮。近王所住。鳥獸之屬。
互相瞻視。起慈悲心。咸向王前。恭敬禮拜。一
切山原。及諸草樹。莫不迴轉。向王敬禮。陂池
泉井。及以河海。悉皆騰溢。流注王前。釋摩訶
衍論云。自所作之功德。迴向三處。一者真如。
二者一心法。三者本覺佛性。是名為三。以何
義故迴向三處。謂為欲自所作功德令平等
故。迴向真如。或為欲自所作功德令廣大故。
迴向一心。或為欲自所作功德令明了故。迴
向本覺。應如是知。應如是觀。如是迴向。有何
利益。謂眾多故。此義云何。譬如用一微塵置
大地中。所置微塵與彼大地。等無差別。迴向
法門。亦如是故。又譬如用一注水置大海中。
所置注水與彼大海。等無差別。迴向法門。亦
如是故。又譬如破一小有。即便與大虛空。等
無差別。迴向法門。亦如是故。已說展舒功德
令廣門。次說施於眾生普利門。言普利一切
眾生界者。即是施於眾生普利門。謂舉廣大
圓滿功德。周遍利益眾生界故。頌云。歡喜大
士志心勸。無量佛子眾海中。我已超毛頭三
角。過於生華之四根。第一無數粗滿訖。第二
僧祇始入無。如宜汝等諸佛子。以於左右之
兩手。捧於本識之明鏡。臨七識散慮之面。見
六塵境界之垢。洗法執人我之咎。汝等佛子
若如是。法身應化之三身。如舒伊字圓現前。

常樂我淨之四德。如入達池具出生。我從四
王自在處。下入大海龍宮殿。隨分窺諸契經
海。總有一百洛叉數。如是諸經真實法。無量
無邊差別義。摩訶衍論立義中。該攝安立具
足說。有善男子善女人。若自手捧斯經卷。名
捧百洛叉經者。若口自誦經本分。名誦百洛
叉經者。此人所得之功德。十方世界微塵數。
諸佛及大菩薩眾。各出微塵數舌相。如是微
塵劫數中。不息稱說不能盡。何況觀察其義
理。思惟文下之所詮。是以若人於此宗鏡之
中。或介爾起心。或瞥然舉意。或偶得手觸。或
暫以目觀。皆成入道之緣。盡結一乘之種。以
是祖佛正訣。經論本宗。高布涅槃之天。深窮
般若之海。又此中。文包義富。宗贍理圓。搜之
而句句盡徹根原。編之而一一遍含旨趣。何
況信解悟入。正念修行。書寫受持。開演傳
布。格量功果。唯佛乃知。非算數之可量。豈讚
揚之所及。

問。唯心之體。前已略明。唯識之
相。如何指示。性相雙辯。方顯正宗。理事俱通。
始祛邪執。

答。欲顯正宗。先除邪執者。故須
因事明理。會妄歸真。真是依妄之真。因情說
會。事是從理之事。破執言明。無執而理事俱
虛。離情而真妄雙絕。瞖消而空華自謝。念息
而幻境俄沈。今依諸聖。於眾生界中。抱教迷
宗。蓋非一二。撮其樞要。無先二空。以迷人空
故。起我見之愚。受妄生死。以迷法空故。違現
量之境。障淨菩提。所以我法俱空。唯從識變。
今立第一心法。能變識有三。一第八異熟識變。
二第七思量識變。三第六了別境識變。既唯

識變。我法皆虛。因此二空。故契會玄。旨以我
空故。煩惱障斷。以法空故。所知障消。煩惱障
斷故。證真解脫。所知障斷故。獲大菩提。然後
行滿因門。心冥果海。則境識俱寂。唯一真空。

問。從上宗乘。唯令絕學。單刀直入。教外別
傳。何假智慧多聞。廣論性相。言繁理隱。水動
珠昏。

答。顯宗破執。權拂學路討論。達旨。融
通。非離文字解脫。法華經云。若有利根。智慧
明了。多聞強識。乃可為說。大凡參玄之士。須
具二眼。一己眼明宗。二智眼辯惑。所以禪宗
云。單明自己。不了目前。如此之人。只具一眼。
理孤事寡。終不圓通。隻翼單輪。豈能飛運。若
執只要單刀直入。不用廣參者。則善財初見
妙德發明之後。不合遍參法界。故知初後心
等。理行同時。所以善財至彌勒佛果圓後。却
指再見初友文殊。如先德云。文殊之妙智。宛
是初心。普賢之玄門曾無別體。是則理事冥
齊於一旨。本末匪越於剎那。曷乃守一疑諸。頓
迷法界。捨此取。彼宰割虛空。又若以智慧為
非。則大智文殊。不應稱法王之子。若以多聞
是過。則無聞比丘。不合作地獄之人。應須以
智慧合其多聞。終不執詮而認指。以多聞而
廣其智慧。免成孤陋而面牆。所以云。有智無
行。國之師。有行無智。國之用。有智有行。國之
寶。無智無行。國之賊。是以智應須學。行應須
修。闕智則為道之讎。無行乃國之賊。當知名
相關鎖。非智鑰而難開。情想句牽。匪慧刀而
莫斷。應須責躬省已。策發進修。是以復圓通
之人。豈墮絕言之見。發菩提之者。不生斷滅

之心。若能直了自心。即是單刀直入。最為省
要。以一解千從。攝法無餘故。亦是教外別傳。
離此別無奇特。又此宗鏡大意。以妙悟見諦
為期。不取依通齊文作解。法既真實。行須契
同。唯在心知。不俟言說。為未了者。亦不絕言。
究竟相應。終須親省。此是十方諸佛同證同
說。古今不易。一際法門。如經云。我不見有一
佛國土。其中如來不說此法。是以佛佛道同。
心心理合。故知離宗鏡外。無法可說。以凡有
言教。俱不出平等性故。終無有二。所以經云。
如大師子。殺香象時。皆盡其力。殺兔亦爾。不
生輕想。諸佛如來。亦復如是。為諸菩薩。及一
闡提。演說法時。功用無二。仰唯聖旨。鑒誡昭
然。豈可於平等至教之中起差別解耶。於一
真眾生界中生勝劣見耶。若入宗鏡之中。自免
斯咎。今所錄者。一一皆是古佛聖教。於無量
億劫。捨無數身命。普為一切眾生。求此難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付囑諸大菩薩。為
末代求無上菩提之人。千途異說。共顯一心。
云何負恩。不生信受。如智度論云。諸摩訶衍
經。皆名為法。此中求法者。書寫讀誦。正憶念。
如是等。治眾生心病故。集諸法藥。不惜身命。
如釋迦文佛。本為菩薩時。名曰樂法。時世無
佛。不聞善語。四方求法。精勤不懈。了不能得。
爾時魔變作婆羅門。而語之言。我有佛所說
一偈。汝能以皮為紙。以骨為筆。以血為墨。書
寫此偈。當以與汝。樂法即時自念。我世世喪
身無數。不得是利。即自剝皮。曝之令乾。欲書
其偈。魔便滅身。是時佛知其志心。即從下方

踊出。為說深法。即得無生法忍。又如薩陀波
崙。苦行求法。如釋迦文菩薩。五百釘釘身。為
求法故。又如金堅王。割身。五百處為燈炷。投
巖入火。如是等種種難行苦行。為眾生求法。
故知善知識者。難得遭逢。譬如梵天投一芥
子。安下界針鋒之上猶易。值明師道友得聞
正法甚難。如西天九十六種外道。皆求出離。
因遇邪師。反沈生死。是以涅槃經云。具四因
緣。能證涅槃之道。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聽聞
正法。三者如理思惟。四者如說修行。若不遇
善友。不得聞王法。何者。因聞正法。則能思惟
信入。正念修行。有如是法利。應須殷重。生難
遭想。摧我慢心。乃至遇經卷得聞。或因人舉
示。如有悟入之處。皆是我師。況此宗鏡。唯錄
要文。可謂端拱坐參。不出門而知天下。易辦
成現。弗動足而到龍宮。是以華嚴經云。善男
子。善知識者。如慈母。出生佛種故。如慈父。
廣大利益故。如乳母。守護不令作惡故。如教
師。示其菩薩所學故。如善導。能示波羅蜜道
故。如良醫。能治煩惱諸病故。如雪山。增長一
切智藥故。如勇將。殄除一切怖畏故。如濟客。
令出生死瀑流故。如船師。令到智慧寶洲故。
善男子。常當如是正念思惟諸善知識。復次
善男子。汝承事一切善知識。應發如大地心。
荷負重任無疲倦故。應發如金剛心。志願堅
固不可壞故。應發如鐵圍山心。一切諸苦無
能動故。應發如給侍心。所有教令皆隨順故。
應發如弟子心。所有訓誨無違逆故。應發如
僮僕心。不厭一切諸作務故。應發如養母心。

受諸勤苦不告勞故。應發如傭作心。隨所受
教無違逆故。應發如除糞人心。離憍慢故。應
發如已熟稼心。能低下故。應發如良馬心。離
惡性故。應發如大車心。能運重故。應發如調
順象心。恒伏從故。應發如須彌山心。不傾動
故。應發如良犬心。不害主故。應發如栴陀羅
心。離憍慢故。應發如牸牛心。無威怒故。應發
如舟船心。往來不倦故。應發如橋梁心。濟渡
忘疲故。應發如孝子心。承順顏色故。應發如
王子心。遵行教命故。是以因人聞法。因法悟
道。因道修行。因行成佛。豈可憍慢而不順旨
乎。故世尊言。我今得成佛。最初皆因遇善友
因緣。且如外道須跋陀。最後若不遇釋迦。何
由捨邪歸正。故大涅槃經云。佛言。須跋陀。
仁者。若受苦行便得道者。一切畜生悉應得
道。是故先當調伏其心。不調伏身。以是因
緣。我經中說。斫伐此林。莫斫伐樹。何以故。
從林生怖。不從樹生。欲調伏身。先當調心。心
喻於林。身喻於樹。須跋陀言。世尊。我已先調
伏心。佛言。善男子。汝今云何能先調心。須跋
陀言。世尊。我先思惟。欲是無常。無樂無淨。觀
色即是常樂清淨。作是觀已。欲界結斷。獲得
色處。是故名為先調伏心。復次觀色。色是無
常。如癰如瘡。如毒如箭。見無色常。清淨寂靜。
如是觀已。色界結盡。得無色處。是故名為先
調伏心。次復觀想。即是無常。癰瘡毒箭。如
是觀已。獲得非想。非非想處。是非想非非想。
即一切智。寂靜清淨。無有墜墮常恒不變。是
故我能調伏其心。佛言。善男子。汝云何能調

伏心也。汝今所得非想非非想定。猶名為想。
涅槃無想。汝云何言。獲得涅槃。善男子。汝已
先能訶責麁想。今者云何愛著細想。不知訶
責。如是非想。非非想處。故名為想。如癰如瘡。
如毒如箭。善男子。汝師欝頭藍弗。利根聰明。
尚不能斷。如是非想非非想處。受於惡身。況
其餘者。世尊。云何能斷一切諸有。佛言。善男
子。若觀實想。是人能斷一切諸有。須跋陀言。
世尊。云何名為實想。善男子。無想之想。名為
實想。世尊。云何名為無想之想。善男子。一切
法無自相他相。及自他相。無無因相。無作相。
無受相。無作者相。無受者相。無法非法相。無
男女相。無士夫相。無微塵相。無時節相。無為
自相。無為他相。無為自他相。無有相。無無
相。無生相。無生者相。無因相。無因因相。無
果相。無果果相。無晝夜相。無明暗相。無見
相。無見者相。無聞相。無聞者相。無覺知相。
無覺知者相。無菩提相。無得菩提者相。無業
相。無業主相。無煩惱相。無煩惱主相。善男
子。如是等相。隨所滅處。名真實想。善男子。一
切諸法。皆是虛假。隨其滅處。是名為實想。是
名法界。名畢竟智。名第一義諦。名第一義
空。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2

夫大乘圓頓。識智俱亡。云何却述緣生。反論
因果。

答。經云。深信大乘。不謗因果。又云。深
入緣起。斷諸邪見。夫唯識之旨。不出因果。正
因相者。由識變故。諸法得生。以識為因。正果
相者。由種識故。生諸分別法體之果。及異熟
等分位之果。所以上至諸佛。下及眾生。皆因
果所收。何得撥無。墮諸邪網。只為一切外道。不
達緣生。唯執自然。撥無因果。二乘眇目。但證
偏空。滅智灰身。遠離因果。世間業繫。無聞。凡
夫。五欲火燒。執著因果。盡成狂解。不體圓常。
皆背法界緣起之門。悉昧般若無生之旨。今
所論因果者。唯以實相為因。還用實相為果。
但了平等一心故。終不作前後同時之見。若
能如是信入一心。皆成圓因妙果。如賢劫定
意經云。指長吉祥。見者悅然。無不吉利。此者
皆是一心之報。又云。其演光明。無所不照。多
所安隱。是一心報。又云。威光巍巍。無見頂相。
是一心報。華手經偈云。汝等觀是心。念念常
生滅。如幻無所有。而能得大報。又偈云。是心
不在緣。亦不離眾緣。非有亦非無。而能起大
果。顯揚論頌云。由彼心果故。生已自然滅。後
變異可得。念念滅應知。論曰。彼一切行。是
心果故。其性纔生。離滅。因緣。自然滅壞。又復
後時變異可得。當知諸。行皆剎那滅。云何應
知諸行是心果耶。頌曰。心熏習增上。定轉變

自在。影像生道理。及三種聖教。論曰。由道理
及聖教。證知諸行是心果性。道理者。謂善不
善法。熏習於心。由習氣增上力故。故行得生。
又脫定障心清淨者。一切諸行。隨心轉變。由
彼意解自在力故。種種轉變。又由定心自在
力故。隨其所欲。定心境界。影像而生。是名道
理。聖教者。謂三種聖言。如經中偈云。心將引
世間。心力所防護。隨心生起已。自在皆隨
轉。又說。是故苾蒭。應善專精。如正道理。觀察
於心。乃至廣說。又說。苾芻當知。言城主者。
即是一切有取識蘊。是名聖教。是知福隨心
至。患逐心生。如響應聲。似影隨質。如阿那
律。供辟支佛之一食。甘露而常盈空器。金人
而用盡還生。阿那律者。此翻無貧。賢愚經
云。弗沙佛末世時飢饉。有辟支佛利吒行乞。
空鉢無獲。有一貧人。見而悲悼。白言。勝士。
能受稗不。即以所噉奉之。食已。作十八變。後
更採稗。有兔跳抱其背。變為死人。無伴得脫。
待暗還家。委地即成金人。拔指隨生。用脚
還出。惡人惡王欲來奪之。但見死屍。而其金
寶。九十劫果報充足。故號無貧。其生已後。家
業豐溢。日夜增益。父母欲試之。蓋空器皿往
送。發看。百味具足。而其門下。日日常有一萬
二千人。六千取債。六千還直。出家已後。隨所
至處。人見歡喜。欲有所須。如己家無異。又如
金色王。施辟支佛一飯。後滿閻浮提。於七日
內。唯雨七寶。一切人民。貧窮永斷。當知此七
寶。不從。餘處來。皆從彼王供養心中出。因起
自心中。果不生異處。如阿那律金人。自作自

受。所以福者。見為金寶。惡人觀是死屍。故
知轉變從心。前塵無定。又如未開空器。甘露
本無。隨福所生。百味具足。善惡之境。皆是自
心。故唯識論云。境隨業識轉。是故說唯心。
則無有一法不歸宗鏡。已上是世間因果。次
論諸佛因果者。如華嚴論云。顯佛果有三種
不同。一亡言絕行。獨明法身無作果。二從行
積修。行滿功成多劫始成果。三創發心時。十
住初位體用隨緣所成果。初。亡言絕行。所明
法身無作果者。即涅槃無行等經。是隱身不
現。萬事休息。又云。羅剎為雪山童子說。諸行
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無作
果。不具行故。二從行積修。行滿多劫方明果
者。即權教之中。說。從行修成。三僧祇劫行滿
所成佛果是也。此以不了無明十二有支。本
是法身智慧。壓而以空觀。折伏現行煩惱。忻
別淨門。三從凡十信初心。創證隨緣運用所
成果者。即華嚴經是也。十信終心。即以方
便三昧。達無明十二有支。成理智大悲。即具文
殊普賢。體用法界法門。又如化佛所施因果
教行。定經三僧祇中。所有功德。總是修生。百
劫修相好業。燃燈得光明。不殺得長壽。布
施得資財。忍辱得端正。一一因果屬對。相似
具足。仍對治種種法門。始得見性成佛。如
華嚴經。即不然。一念頓證法界法門。身心性
相。本唯法體。施為運用。動寂皆平。任無作智。
即是佛也。為一切佛法。應如是無長無短。始
終畢竟法皆如是。於一真法界。任法施為。悉
皆具足恒沙德用。即因即果。以此普門法界。

理智諸障自無。無別對治。別修別斷。不見變
化。變與不變。無異性相故。普觀一切。無非
法門。無非解脫。但為自心強生繫著。為多事
故。沈潛苦流故。勞聖說。種種差別。於所說
處。復生繫著。以此義故。聖說不同。或漸或
圓。應諸根器。如此經教頓示。圓乘人所應堪
受。設不堪受者。當須樂修。究竟流歸。畢居
此海。是故餘教。先因後果。不同此教。因果同
時。為法性智海中。因果不可得故。為不可得
中。因果同時無有障礙也。可得因果。即有前
後。有所得者。皆是無常。非究竟說也。若先因
後果者。因亦不成。故果亦壞也。緣生之法。不
相續故。即斷滅故。自他不成故。如數一錢。不
數後錢。無後二者。一亦不成。為剎那不相續。
剎那因果壞。多劫不相續。多劫因果壞。待數
後錢時。前一始成。因果亦爾。要待一時。中無
間者。因果始成。若爾者。如數兩錢同數。無前
無後。誰為一二。如竪二指。誰為因果。如二
指等。隨心數處為因。後數為果。若是有前
有後。即有中間者。還有剎那間斷。有間斷
者。不成因果。若同時者。如竪二指。無先無
後。誰為因果。亦皆不成。如此華嚴經因果
同時者。俱無如是前後因果。及同時情量繫
著。妄想有無。俱不俱。常無常等。繫著因果。但
了法體非所施設。非因果繫。名為因果。非情
所立。同時前後之妄想也。如是者。何異楞伽
漸教之說。此則不然。乃至楞伽中。唯論破相。
但救顯理。無繫著。故不論緣起。如緣起法界
者。法界不成不破。但知了法如是故。是故楞

伽經云。先示相似物。後當與真實。又云。得相
者是識。不得相者智。如此經中。無有假法。
諸法總真。純真無假。更無相似。存真存假。
經云。眾生界即佛界也。如文殊。以理會行。普
賢以行會理。二人體用相徹。以成一真法界。
前後相收。品品之中。互相該括。前後相徹。文
義更收。一法門中。具多法也。是故經偈云。於
多法中為一法。於一法中為眾多。然此心是
法界之都。無法不攝。非但凡聖因果。乃至
逆順善惡同歸。若一一悟是自心。則事事無
非正理。如經云。提婆達多。不可思議。所修
行業。皆同如來。六群比丘。實非弊惡。所行之
法。皆同佛行。有修善者。地獄受果。惡行之人。
天上受報。如不達斯文。則逆順分岐。焉能美
惡同化。然初章之內。已述正宗。若上上機人。
則一聞千悟。斯皆宿習見解生知。若是中下
之根。須憑開導。因他助發。方悟圓成。為此
因緣。微細纂集。所以云。若有一微塵處未了。
此猶有無明在。以不了處為障翳故。何況自
身根門之內。日用之中。有無量應急法門。
全未明一。如生盲人。每日喫一百味飯。雖然
得喫。品饌何分。若言無分。又每日得喫。若言
有分。設問總不知。若欲為未了之人。憑何
剖析。只成自誑。反墮無知。自眼未開。焉治
他目。是以善財首見文殊。已。明根本智。入聖
智流中。然後遍參道友。為求差別智道。習
菩薩行門。遇無厭足國王。如幻法門。見勝
熱婆羅門。無盡輪解脫。尚乃迷宗失旨。對
境茫然。故知佛法玄微。非淺智所及。何乃將

蚊子足。擬窮滄溟之底。用蜘蛛絲。欲懸妙
高之中。益抱慚顏。須申懺悔。是以般若海
闊。入之者方悟無邊。法性山高。昇之者乃
知彌峻。伏自大雄應世。諸聖發揚。至像法
初。則有馬鳴龍樹等五百論師。大弘至教。及
像法中。復有護法陳那等十大菩薩。廣解深
經。辯空有之宗。立唯識之理。悉是賢劫千
佛。十剎能仁。同酬本願之懷。共助無緣之化。
何乃持螢光而干日馭。捧布鼓而近雷門。不
揆寡聞。退慚劣解。牛跡豈將大海齊量。腐草
焉與靈椿等榮。今此持論。為成法器。深心好
樂大乘之者。如大寶積經云。佛言。若有求大
利益。善男子善女人。信我教者。後滓濁世。極
覆藏時。善人難得。時聞如是等甚深法已。應
為如理者說。不為不如理者。為信者說。非
不信者。我今亦為如理者說。非不如理者。
為信者說。非不信者。又識者愛者。貴若珠珍。
不識不愛。賤同泥土。仰惟參玄之士。願稟佛
言。深囑。慕道之賢。同遵祖意。

問。依上標宗。
甚諧正脈。何用更引言詮。廣開諸道。

答。馬
鳴祖師雖標唯心一法。開出真如生滅二門。
達磨直指一心。建立隨緣無礙四行。詳夫宗
本無異。因人得名。故云祖師頓悟直入名禪
宗。諸佛果德根本名佛性。菩薩萬行原穴名
心地。眾生輪迴起處名識藏。萬法所依名法
性。能生般若名智海。不可定一執多。生諸情
見。是以金光明經云。法性甚深無量。無量
者。非別有一法名為無量。毘盧遮那遍一切
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甚深者。亦非別有

一法名為甚深。即事而真。無非實相。可謂一
中之多。當存而正泯。多中之一。在卷而亦
舒。如華嚴經云。菩薩摩訶薩。知三界唯心。
三世唯心。而了知其心無量無邊。是為無等
住。又先德云。言雖不能言。然非言無以傳。
是以聖人終日言而未甞言也。以終日言故。
不絕漚和之心。而未嘗言故。靡失般若之性。
以漚和故。不違大化之門。以般若故。不見
言象之迹。又經云。諸佛常依二諦說法。若
不得世諦。不得第一義。以了俗無性。即是真
門。何乃逐物隨情。橫生異見。局方隅之遠近。
定器量之淺深。如尺蠖尋條。安前足而進後
足。似癡猴得樹。放高枝而捉低枝。若能除器
觀空。自亡方圓長短。知心是境。豈有高下
是非。且如世諦門中。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
於諸凡夫妄想中。唯生死一法最大。以有生
死心境並生。若無生死。人法俱寂。故知了存
今日。不可因循。夫業繫四生。身居九有。得人
身者。如爪上之塵。失人身者。猶大地之土。
處三塗地。而永埋塵劫。居四空天。而恒沒禪
支。設暫生人中。千般障難。或機鈍而難省。或
根利而信邪。或身器不完。或遮障俱重。皆不
可化。無由證真。如大智度論云。當知人身難
得。佛世難值。好時易過。一墮諸難。永不可
治。若墮地獄。燒炙屠割。何可教化。若墮畜
生。共相殘害。亦不可化。若墮餓鬼。飢渴熱惱。
亦不可化。若生長壽天。千萬佛過。著禪定
味。故皆不覺知。如安息國。諸邊地生者。皆是
人身愚。不可教化。雖生中國。或六情不具。或

四支不完。或盲聾瘖瘂。或不識義理。或時六
情具足。諸根通利。而深著邪見。言無罪福。不
可教化。故為說好時易過。墮諸難中。設無諸
難。煩惱業深。仍為八苦火燒。五濁所亂。夫
言苦者無量。或三苦。五苦。八苦。乃至瑜伽一
百一十苦。及八萬四千塵勞之苦。皆不出流
轉之苦。及行苦等。而凡夫甘處。曾不覺知。如
俱舍論頌云。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
置眼睛上。為苦極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覺
行苦緣。智者如眼睛。睫極生厭怖。故知生
老病死之苦。誰能免乎。四山常來切人。如先
德云。故賢與不肖。豪強羸弱。同為四遷。一無
脫者。梵王帝釋。貧窮下賤。堯舜桀紂。三皇四
凶。併歸灰壤皆為苦依。夫八苦者。生苦。則
眾苦積聚之因。六趣受身之本。如食糞中之
果。猶飡毒樹之根。取甘露而墮坑。買上食
而致死。功德黑闇。二女相隨。有智主人。二俱
不受。對法論云。生苦者。眾苦所依故。眾苦
逼迫故。九月十月處胎藏間。如在糞穢坑中。
長受寒熱等種種眾苦。生熟藏間。如兩山迫
逼。趣產門時。其苦難堪。乍出風飄。如刀割
錐刺。不覺失聲。廢忘已前所有事業。名為
生苦。老苦者。時分變異故苦。身分沈重。諸
根熟昧。皮膚緩皺。行步傴曲。寢膳不安。起
坐呻吟。喘息氣逆。所為縵緩。為人所輕。世
情彌篤。世事皆息。名為老苦。又老者。忘若
嬰兒。狂猶鬼著。以危脆衰熟之質。當易破爛
壞之時。落日西垂。萎華欲謝。如甘蔗之滓。無
三種出家禪誦之味。劫勇力而全因老賊。擒

壯色而將付死王。猶蓮遭雹而摧殘。似車折
軸而無用。若枯河乏水。不利於人。如殘炷無
油。勢寧得久。病苦者。四大變易乖違故苦。
百節酸疼。四支苦楚。能壞一切安隱樂事。由
此經言。如人壯美。王妃竊愛。遣信私通。王
便捉獲。挑其眼目。截其耳鼻。刖其手足。形
容頓改。為人惡賤。病苦所逼。以是難堪。為
人所惡。亦復如是。為苦惱愁憂之本。作死亡
怖畏之由。如雹壞苗。似怨所逼。劫奪正命。摧
滅壯容。減福力而退大菩提。增放逸而失真
善本。此名病苦。死苦者。壽命變壞故苦。風
刀解支節。無處不苦痛。張口歎息。手足紛亂。
翻睛沮沫。捫摸虛空。汗液交流。便洟零落。昔
雖假以沐浴。必歸不淨。昔雖假以塗熏。必
歸臭穢。昔時王位。財寶榮盛。親族婦妾萬億。
于時頓捨。獨往後世。無一相隨。臥置床枕。橫
尸偃仰。父母妻子槌胸哽咽。眾人號慕披髮
拍頭。雖生戀仰之悲。終致永分之痛。或埋殯
墳陵。肉消骨腐。或有露尸以施身肉。禽獸螻
蟻。交橫樝掣。或以火焚。臭煙蓬𡋯。四面充
塞。人所傷嗟。悲慟絕聲咸歸故里。唯餘灰糞。
獨從風土。平生意氣。觸處陵雲。一旦長辭。困
沾霜月。是知祿命盡處。臨死之時。如劫風
吹散。猶瀑布漂流。往無所遮。到不能脫。向
深遠處。怖境常驚。於幽闇中。孤魂獨逝。怨臣
恒遂曾不覺知。死王所追。無能免者。大涅槃
經云。夫死者。於嶮難處。無有資糧。去處懸遠。
而無伴侶。晝夜常行。不知邊際。深邃幽闇。無
有燈明。入無門戶。而有處所。雖無痛處。不可

療治。往無遮止。到不得脫。無所破壞。見者愁
毒。非是惡色。而令人怖。敷在身邊。不可覺知。
釋云。於嶮難處者。二十五有恐畏之世。無有
資糧者。無善法以自資。去處懸遠者。生死無
窮也。而無伴侶者。魂靈自逝也。晝夜常行不
知邊際者。隨業漂流。循環無際。深邃幽闇無
有燈明者。死是後相。一入死分。昏沈難出生
死長夜。故名深邃。死已。多入三塗大黑闇處。
故云無有燈明。入無門戶而有處所者。死入
身內。不因門戶。即身辯死。名有處所。雖無
痛處者。臨欲死時。雖有五根。無有知覺也。不
可療治者。報終必死。世醫拱手也。往無遮止
到不得脫者。業盡報終。時至必遷。自業所追。
無人繫縛。無所破壞見者愁毒者。報色雖滅。
膚體不毀。而見悲痠莫不愁毒。非是惡色而
令人怖者。無恐人相貌。而見者惶懼。敷在
身邊不可覺知者。此明人死。在身最後邊。然
不能知死之時節也。又諸識昏昧。六腑空虛。
餘息淹淹。心魂愀愀。無常經偈云。命根氣欲
盡。支節悉分離。眾苦與死俱。此時徒歎恨。
兩目俱翻上。死刀隨業下。意想並慞惶。無能
相救濟。所以先德云。人命無常。一息不追。千
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攸深。船筏
安寄。聖賢訶棄。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刀不
賒。豈可晏然。坐待痠痛。譬如野干失耳尾牙。
詐眠望脫。忽聞斷頭。心大驚怖。遭生老病。尚
不為急。死事不賒。那得不怖。怖心起時。如履
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如阿輸柯王弟。大
帝王。聞栴陀羅。朝朝振鈴。一日已盡。六日當

死。雖有五欲。無一念受。行者怖畏。苦到懺
悔。不惜身命。如野干決絕。無所思念。如彼
怖王。是知萬禍之因。眾苦之本。皆從一念
結構而生。應須密護根門。常防意地。無令妄
起。暫逐前塵。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云。
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心
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
喻也。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譬如
狂象無鉤。猨猴得樹。騰躍踔躑。難可禁制。當
急挫之。勿令放逸。縱此心者。喪人善事。制
之一處。無事不辦。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
伏汝心。故知生死。難出。應須兢慎。且如二
乘聖人。及自在菩薩。俱出三界之外。尚有變
易之身。四種生死。何況三界之內。現行煩惱。
業繫凡夫分段死乎。四種生死者。則是一切
阿羅漢。辟支佛。大地菩薩。由四種障。不得如
來四德。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三有有
生死。四無有生死。無上依經云。佛告阿難。
於三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
三者。生報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
便生死。如三界內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
緣生死。如三界內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
生死。如三界內生報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
生死。如三界內過失難。應如是知。阿難。四
種生死未除滅故。三種意生身。無有常樂我
淨波羅蜜果。唯佛法身。是常是樂是我是淨
波羅蜜。汝等應知。愛別離苦者。大涅槃經云。
因愛生憂。因愛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法
華經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淨名經云。從

癡有愛。則我病生。怨憎會苦者。大涅槃經云。
觀於五道一切受生。悉是怨憎。合會大苦。若
未了無生。於所生之處。無非是怨。無非是
苦。何者。為境所縛。不得自在故。求不得苦者。
有其二種。一者。所希望處求不能得。二者。多
役功力不得果報。五陰盛苦者。生苦.老苦.病
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是
故名為五陰盛苦。以執陰是有。為陰所籠。便
成陰魔。眾苦所集。五濁者。一劫濁。四濁增
劇聚在此時。瞋恚增劇刀兵起。貪欲增劇飢
餓起。愚癡增劇疾疫起。三災起故。煩惱倍隆。
諸見轉熾。麁弊色心。惡名穢稱。摧年減壽。眾
濁交湊。如水奔昏。風波鼓怒。魚龍攪擾。無一
聊賴。時使之然。如劫初光音天墮地。地使有
欲。如忉利天入麁澁園。園生鬪心。是名劫濁
相。煩惱濁者。貪海納流。未曾飽足。瞋虺吸
毒。燒諸世間。癡闇頑嚚。過於漆墨。慢高下視
陵忽無度。疑網無信。不可告實。是為煩惱濁
相。見濁者。無人謂有人。有道謂無道。十六
知見。六十三見等。猶如羅網。又似稠林。纏
縛屈曲。不能得出。是見濁相。眾生濁者。攬
於色心。立一宰主。譬如黐膠。無物不著。流浪
六道。處處受生。如貧如痤。名長名富。是為
眾生濁相。命濁者。朝生暮殞。晝出夕沒。波
轉烟迴。眴息不住。是命濁相。居此濁亂之時。
遮障增劇。境飄識焰燒盡善根。業動心風。吹
殘白法。著瞋魑魅之鬼趣。墮癡羅剎之網中。
為貪愛王之拘留。被魔怨主之驅役。孰能頓
省俲此圓修。既得在中華。又難逢佛世。今

須慶幸。得遇遺文。況收宗鏡之中。前後無非
真實。言言可以悟道。字字唯是標宗。直須
曉夜忘疲。兢兢研究。忽從聞省。悟我真心。頓
為得道之人。永紹菩提之種。若未見道。念
念緣差。一失人身。萬劫不復。所以古教云。一
息有四百生滅。性命在呼吸之間。若未得道
之人。只有輪迴生死。命若懸絲。若得朝聞。夕
死可矣。故提謂經云。如有一人在須彌山上。
以纖縷下之。一人在下。持針迎之。中有旋
嵐猛風吹縷。難入針孔。人身難得。甚過於是。
又菩薩處胎經偈云。盲龜浮木孔。時時猶可
值。人一失命根。億劫復難是。海水深廣大。
三百三十六。一針投海底。求之尚可得。又
偈云。吾從無數劫。往來生死道。捨身復受
身。不離胞胎法。計我所經歷。記一不記餘。
純作白狗形。積骨億須彌。以利針地種。無
不值我體。何況雜色狗。其數不可量。吾故
攝其心。不貪著放逸。伏自祖教西至。賢聖交
馳。皆為明心。決擇生死。生死所起。不出根塵。
因不覺而妄念忽生。迷法界而幻境潛現。從
此執人執法。立自立他。隨對待而逆順牽情。
逐分別而愛憎關念。遂乃竛竮五趣。匍匐四
生。今欲反究妄原。須明起處。故首楞嚴經云。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于心目。若
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譬如
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
在。使汝流轉。心目為咎。故知心為群妄之原。
目是諸見之本。是以生死之始。起惑之初。因
迷自心而作外塵。為執妄識而為內我。由我

而強為主宰。從想而建立自他。抱幻憑虛。遂
成顛倒。顛倒之法。略說有三。一心顛倒。二見
顛倒。三想顛倒。心如停賊主人。見是賊身。
想如賊脚。根塵是賊媒。內外搆連。劫盡家寶。
是以見劫眼根。善聲劫耳根。善香劫鼻根。
善味劫舌根。善觸劫身根。善法劫意根。善
法財傾竭。智藏空虛。如怨詐親。誰有知者。如
或識賊。賊無能為。若了境識心。終不更為外
塵所侵。內結能縛。且如心王八法。乃至六種
無為。撮要一百法門。並是眾生日用。無一
時而不具。無一念而不生。以此校量。故非閑
事。若不能深濟生死。危苦急難。則往聖古賢。
虛煩製作。為有深益。方可施為。聖不誑凡。真
焉惑偽。今所錄者。略證此宗。尋萬丈而未得
毫釐。指百分而纔言一二。請不厭繁。息志。
子細披尋。覽之如登寶山。信之似遊海藏。
又此雖假文言。一一示其真實。不可隨語生
著。昧我正宗。如經云。刀輪害閻浮人頭。其失
猶少。有所得心說大乘者。其罪過彼也。大
智度論云。執有與無諍。乃至非有非無與有
無諍。如牛皮龍繩。俱不免患。中觀論云。諸
佛說空法。本為化於有。若有著於空。諸佛
所不化。若定言諸法非有非無者。是名愚癡
論。若失四悉檀意。自行化他。皆名著法。若
得四悉檀意。自他俱無著也。又論云。佛法
中不著有。不著無。有無亦不著。非有非無。非
非有非非無亦不著。不著亦不著。如是則不
容難。譬如以刀斫空。終無所傷。為眾生故。隨
緣說法。自無所著。故般若燈論序云。觀明中

道。而存中失觀。空顯第一。而得一乖空。然則
司南之車。本示迷者。照膽之鏡。為鑒邪人。
無邪則鏡無所施。不迷則車不為用。斯論破
申。其由此矣。若如斯者。寧容執教隨言語之
所轉乎。是以若未遇宗鏡大錄。祖佛微細正
意。內得見性。但外學多聞者。則身雖出家。心
不入道。故大涅槃經云。佛言。汝諸比丘。身
雖得服袈裟染衣。其心猶未得染大乘清淨
之法。汝諸比丘。雖行乞食經歷多處。初未
曾乞大乘法食。故云。雖有勝意之通。善星之
辯。若不知實相之理者。不免沒魂於裂地之
患。如首楞嚴經云。如第四禪。無聞比丘。妄言
證聖。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
有。墮阿鼻獄。又云。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
陷入阿鼻地獄。故知若未入宗鏡。先悟。實相
真心。假饒大辯神通。長劫禪誦。終不免斯咎。
若達此旨。凡所施為。舉足下足。自然不離一
心涅槃之道。如月上女經云。舍利弗告月上
女言。汝於今者。欲何所去。月上女報言。汝問
今欲向何所去者。我今亦如舍利弗去。作如
是去耳。舍利弗報月上女言。我今欲入毘耶
離城。汝於今者乃從彼出。云何報言。我今乃
如舍利弗去。作如是去。爾時月上女復報舍
利弗言。然舍利弗。舉足下足。凡依何處。舍
利弗言。我舉足下足並依虛空。女報言。我
亦如是。舉足下足悉依虛空。而虛空界不作
分別。是故我言亦如舍利弗去。作如是去耳。
女言。舍利弗。此事且然。今舍利弗行何行。
舍利弗言。我向涅槃如是行也。月上女言。舍

利弗。一切諸法豈不向涅槃行也。我今者亦
向行也。舍利弗問月上。若一切法向涅槃者。
汝今云何不滅度。月上女言。舍利弗。若向涅
槃。即不滅度。何以故。其涅槃行。不生不滅。不
可得見。體無分別。無可滅度者。釋曰。其涅
槃行不生不滅者。即自心無生之義。縱千途
出沒。靡離涅槃之門。任萬法縱橫。豈越無生
之道。故法華經偈云。佛子住此地。即是佛受
用。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如上所述。似如
逆耳。本之正意。皆是擊發之心。猶石中之火。
若無人扣擊。千年萬年。只成頑石。終不成火
用。如孔子家語云。孔子曰。良藥苦口。而利
於病。忠言逆耳。而利於行。湯武以諤諤而昌。
桀紂以唯唯而亡。君無諍臣。父無諍子。兄
無諍弟。士無諍友。無其過者。未之有也。故
曰。君失之。臣得之。父失之。子得之。兄失之。
弟得之。己失之。友得之。是以國無危亡之
兆。家無悖亂之惡。父子兄弟無失。而交友
無絕也。今宗鏡內。雖廣引苦切之言。皆為
後學成器。普令悛惡從善。慕道進修。使法國
土無背道之臣。令大乘家。絕邪見之子。是以
菩薩雖能自利。又乃譏他。常為眾生不請之
友。故勝鬘經云。以攝受折伏故令佛法久住。
是以溈山有警策之文。無非苦口。淨名垂訶
責之力。盡破執心。若佛法中有諍友。則學
般若道侶。保無過失。故書云。道吾惡者。是
吾師。道吾好者。是吾賊。又云。三人同行。必有
我師焉。況佛法內學。出世良因。寧不依師匠
乎。今若於初機助道門中。此宗鏡文。深資

觀力。言下現證。修慧頓成。如云為道日損。為
學日益。損者損於情欲。益者益於知見。不同
外道邪師。及學大乘語者。口雖說空。不損煩
惱。此非善達正法。皆是惡取邪空。唯法器圓
機。方能信受。堪嗟邪見垢重之人。聞亦不信。
如慤疏云。歷千佛而不驚。炷萬燈而莫曙。釋
云。十方無量世界眾生。佛。向身中出家成道
說法度生。眾生皆不覺知。都由無明。迷本覺
性。不知如來藏中出現。如來藏。即眾生第八
識。故云歷千佛而不驚。以不知即心是佛故。
又如一室中有一醉客。有百千盞燈。照而不
醒。喻聞法不識其理。不能染神。都無省悟。故
云。炷萬燈而莫曙。曙者。明也。何者為燈。即
方便智為燈。照見心境界。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3

夫初祖西來。唯傳一心之法。二祖求緣慮不
安之心不得。即知唯一真心圓成周遍。當下
言思道斷。達磨印可。遂得祖印大行。迄至
今日。云何著於言說。違背自宗。義學三乘。自
有階等。

答。前標宗門中。已唯提大旨。若決
定信入。正解無差。則舉一例諸。言思路絕。竊
見今時學者。唯在意思。多著言說。但云心外
無法。念念常隨境生。唯知口說於空。步步

恒遊有內。只總舉心之名字。微細行相不知。
若論無量法門。廣說。窮劫不盡。今所錄者。為
成前義。終無別旨妄有披陳。此一心法門。是
凡聖之本。若不先明行相。何以深究根原。故
須三量定其是非。真修匪濫。四分成其體用。
正理無虧。然後十因四緣。辯染淨之生處。三
報五果。鑒真俗之所歸。則能斥小除邪。刳
情破執。遂乃護法菩薩。正義圓明。西天大行。
教傳此土。佛日沈而再朗。慧雲散而重生。遂
得心境融通。自他交徹。不一不異。觸境冥宗。
非有非空。隨緣合道。若不達三量。真妄何分。
若不知四分。體用俱失。故知浪說心之名字。
微細行相懵然不知。終不免心境緣。拘自他
見縛。目下狐疑不斷。臨終津濟何憑。所以
般若是送神符。臨終能令生死無滯。只為盲
無智眼。教觀不明。從無始已來。不能洞曉。違
現量而失自心體。逐比非而妄認外塵。終日
將心取心。以幻緣幻。似狗齩枯骨。自嚥其
津。如象鼻取水。還沐己體。必無前境。而作對
治。自從受身。含識已來。居三界塵勞之內。
猶熱病見鬼。於非怨處認怨。若瞖眼生華。向
無愛中起愛。妄生妄死。空是空非。都不覺
知。莫能暫省。今更不信。復待何時。生死海
深。匪慧舟而不渡。塵勞網密。非智刃而莫
揮。其四分三量。諸多義門。下當廣辯。

問。祖
佛大意。貴在心行。採義徇文。只益戲論。所以
文殊訶阿難云。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爭
如一念還原。深諧遺旨。

答。此為未知者說。
不為已知者言。為未行者言。不為已行者說。

若已知已行之者。則心迹尚亡。何待言說。今
只為初學未知者。己眼不開。圓機未發。須假
聞慧。以助初心。為未行者。但執依通。學大乘
語。如蟲食木。猶奴數錢。乃至塵沙教門。皆
為此之二等。因茲見諦。如說而行。且智慧之
光。如日普照。多聞之力。猶膏助明。以劣解
眾生。從無始來。受無量劫洞然之苦。只為迷
正信路。失妙慧門。狂亂用心。顛倒行事。何乃
盲無智照。翻嫌真實慧光。貧闕法財。更祛
多聞寶藏。如華嚴經云。欲度眾生。令住涅槃。
不離無障礙解脫智。無障礙解脫智。不離一
切法如實覺。一切法如實覺。不離無行無生
行慧光。無行無生行慧光。不離禪善巧決定
觀察智。禪善巧決定觀察智。不離善巧多聞。
是以因聞顯心。能辯決定觀察之禪。因禪發
起無行無生之慧。因慧了達諸法如實之覺。
因覺圓滿無礙解脫之智。斯皆全因最初多
聞之力。成就菩提。若離此宗鏡。別無成佛之
門。設有所修。皆成魔外之法。大智度論偈云。
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譬如大暗中。有
目無所見。多聞無智慧。亦不知實相。譬如
大明中。有燈而無目。多聞利智慧。是所說
應受。無聞無智慧。是名人身牛。且如有慧
無多聞者。況如大暗中。有目而無所見。雖
有智眼。而不能遍知萬法。法界緣起諸識熏習
等。如處大暗之中。一無所見。是以實相遍一
切法。一切法即實相。未曾有一法而出於法
性。若不遍知一切法。則何由深達實相。故云
亦不知實相。多聞無智慧者。況如大明中。有

燈而無目。雖有多聞記持名相。而無自證真
智。圓解不發。唯墮無明。大信不成。空成邪見。
如大明中。雖有日月燈光。無眼何由覩見。雖
聞如來寶藏。一生傳唱。聽受無疲。己眼不
開。但數他寶。智眼不發。焉辯教宗。如是之人。
故是不知實相。聞慧具足。方達實相之原。聞
慧俱無。如牛羊之眼。豈辯萬法性相總別之
方隅耶。夫學般若菩薩。不可受人牛之誚。
紹佛乘大士。寧甘墮蟲木之譏。若乃智人。應
須三省。是以未知心佛之寶。甘處塵勞。纔聞
性覺之宗。便登聖地。如賢劫定意經云。喜
王菩薩。宴坐七日。過七日已。詣佛啟請。行何
三昧。能悉通達八萬四千諸度法門。佛告喜
王。有三昧門。名了諸法本。菩薩行時。便
能通達諸度法門。諸度法門者。諸佛有三百
五十功德。一一德各修六度為因。釋曰。諸法
本者。即眾生心。若隨善心。成六度門。若隨
惡心。作三塗道。當樂土而為苦境。皆是心成。
處地獄而變天堂。悉由心轉。或即剎那成佛。
或即永劫沈淪。只在最初一念之力。故云法
無定相。但隨人心。如天意樹。隨天意轉。可謂
變通立驗。因果現前。不動絲毫遍窮法界。如
牖隙之內。觀無際之空。似徑尺鏡中。見千里
之影。有斯奇特。昧者不知。如見金為蛇。誤
執寶成礫。故密嚴經偈云。譬如殊勝寶。野
人所輕賤。若用飾冕旒。則為王頂戴。如是
賴耶識。是清淨佛性。凡位恒雜染。佛果常保
持。如美玉在水。苔衣所纏覆。賴耶處生死。習
氣縈不現。於此賴耶識。有二取生相。如蛇

有二頭。隨樂而同往。賴耶亦如是。與諸色
相俱。一切諸世間。取之以為色。惡覺者迷惑。
計為我我所。若有若非有。自在作世間。賴
耶雖變現。體性恒甚深。於諸無智人。悉不
能覺了。是以若能覺了。即察動心。萬境萬
緣。皆從此起。若心不動。諸事寂然。入如實
門。住。無分別。如入楞伽經偈云。但有心動
轉。皆是世俗法。不復起轉生。見世是自心。
來者是事生。去者是事滅。如實知去來。不
復生分別。又若執經論無益。翻成諸聖虛功。
則西土上德聲聞。徒勞結集。此方大權菩薩。
何假翻經。如抱沈痾之人。不須妙藥。似迷
險道之者。曷用導師。良醫終不救無病之人。
導師亦不引識路之者。嘉餚美膳。豈可勸飽
人之餐。異寶奇珍。未必動廉士之念。見與
不見。全在心知。行之不行。唯關意密。實不敢
以己妨於上上機人。但一心為報佛恩。依教
略而纂錄。如漏管中之見。莫測義天。似偷壁
罅之光。焉裨法日。今遵慈勅。教有明文。法
爾沙門。須具三施。三施之內。法施為先。此
八識心王。性相分量。上至極聖。下至凡夫。本
末推窮。悉皆具足。只於明昧。得失似分。諸聖
了之。成真如妙用。盡未來際建佛事門。眾
生昧之。為煩惱塵勞。從無始來造生死事。
於日用中。以不識故。莫辯心王與心所。寧知
內塵與外塵。如有目之人。處闇室之內。猶生
盲之者。居寶藏之中。無般若之光。何由辯真
識偽。闕智眼之鑒。焉能別寶探珠。遂乃以妄
為真。執常為斷。不應作而作。投虛妄之苦輪。

不應思而思。集顛倒之惡業。只為不遇出世
道友。未聞無上圓詮。任自胸襟。縱我情性。取
一期之暫樂。積萬劫之餘殃。以日繼時。罔
知罔覺。從生至老。不省不思。以無明俱時
而生。以無明俱時而死。從一闇室。投一闇室。
出一苦輪。入一苦輪。歷劫逾生。未有休日。此
身他世。幾是脫時。宗鏡本懷。正為於此。是以
照之如鏡。何法而不明。歸之如海。何川。而
不入。若千年闇室。破之唯一燈。無始塵勞。
照之唯一觀。此具足詮旨。信入而不動神情。
成現法門。諦了而匪勞心力。若更不信。徒抱
惛迷。深囑後賢。無失法利。故法華經偈云。
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
苦欲捨苦。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為不
依正覺廣大威勢之力。及正念一心法威德
力。於心外取法。成諸邪見。以生滅為因。以
生滅為果。本出生死。重增生死。為是等故。而
起大悲。拔其妄苦。以生死是眾苦之本。雖年
百歲。猶若剎那。如東逝之長波。似西垂之殘
照。擊石之星火。驟隙之迅駒。風裏之微燈。
草頭之懸露。臨崖之朽樹。爍目之電光。若
不遇正法廣大修行。則萬劫沈淪。虛生浪死。
如大涅槃經云。復次菩薩修於死想。觀是壽
命。常為無量怨讎所繞。念念損減。無有增
長。猶山瀑水。不得停住。亦如朝露。勢不久停。
如囚趣市。步步近死。如牽牛羊。詣於屠所。迦
葉菩薩言。世尊。云何智者觀念念滅。善男
子。譬如四人皆善射術。聚在一處。各射一
方。俱作是念。我等四箭。俱發俱墮。復有一人

作是念言。如是四箭。及其未墮。我能一時以
手接取。善男子。如是之人。可說疾不。迦葉菩
薩言。如是。世尊。佛言。善男子。地行鬼疾。復
速是人。有飛行鬼。復速地行。四天王疾。復速
飛行。日月神天。復速四天王。堅疾天。復疾日
月。眾生壽命。復速堅疾。善男子。一息一眴。眾
生壽命四百生滅。智者若能觀命如是。是名
能觀念念滅也。善男子。智者觀命。繫屬死王
我若能離如是死王。則得永斷無常壽命。復
次智者觀是壽命。猶如河岸。臨峻大樹。亦如
有人。作大逆罪。及其受戮。無憐愍者。如師子
王。大飢困時。亦如毒蛇。吸大風時。猶如渴馬。
護惜水時。如大惡鬼。瞋恚發時。眾生死王
亦復如是。善男子。智者若能作如是觀。是
則名為修集死想。善男子。智者復觀。我今出
家。設得壽命七日七夜。我當於中精勤修道。
護持禁戒。說法教化。利益眾生。是名智者修
於死想。復以七日七夜為多。若得六日五日
四日三日二日一日一時。乃至出息入息之
頃。我當於中精勤修道。護持禁戒。說法教化。
利益眾生。是名智者善修死想。又梁朝有高
僧。奉帝請百大德試有道者。請至朝門。嚴
備一百甲兵。旌旗耀日。怖百大德。九十九人。
悉皆驚走。唯有一大德而無驚怖。王問和尚。
何故不怕。僧答云。怕何物。我初生姟童之
時。剎那剎那。念念已死。故知諸佛苦心。菩薩
誓志。為救眾生。如是悲切。應須遞相警策。不
可倏爾因循。且三界受身。未脫死地。新新生
滅。念念輪迴。直饒天帝五欲之榮。輪王七寶

之富。泰來運合。賞悅暫時。報盡緣終。悲憂長
久。物極則返。因果相酬。處業繫中。誰能免者。
故法界箴云。莫言無畏。其禍鼎沸。勿言無傷。
其禍猶長。爭如一念還原。紹隆佛種。念念不
忘利物。步步與道相應。究竟同歸。莫先宗鏡。
所以華嚴經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於一
切眾生。生利益心。安樂心。慈心。悲心。憐愍
心。攝受心。守護心。自己心。師心。大師心。作
是念言。眾生可愍。墮於邪見。惡慧惡欲。惡道
稠林。我應令彼住於正見。行真實道。又作是
念。一切眾生。分別彼我。互相破壞。鬪諍瞋恨。
熾然不息。我當令彼住於無上大慈之中。又
作是念。一切眾生。貪取無厭。唯求財利。邪命
自活。我當令彼住於清淨身語意業正命法
中。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常隨三毒。種種煩惱。
因之熾然。不解。志求出要方便。我當令彼除
滅一切煩惱大火。安置清涼涅槃之處。又作
是念。一切眾生。為愚癡重闇妄見厚膜之所
覆。故入蔭翳稠林。失智慧光明。行曠野險
道。起諸惡見。我當令彼得無障礙清淨智眼。
知一切法如實相。不隨他教。又作是念。一切
眾生。在於生死險道之中。將墮地獄畜生餓
鬼。入惡見網中。為愚癡稠林所迷。隨逐邪
道。行顛倒行。譬如盲人。無有導師。非出要道。
謂為出要。入魔境界。惡賊所攝。隨順魔心。遠
離佛意。我當拔出如是險難。令住無畏一切
智城。又作是念。一切眾生。為大瀑水波浪所
沒。入欲流。有流。無明流。見流。生死洄洑。愛河
漂轉。湍馳奔激。不暇觀察。為欲覺。恚覺。害覺。

隨逐不捨。身見羅剎。於中執取。將其永入愛
欲稠林。於所貪愛。深生染著。住我慢原阜。安
六處聚落。無善救者。無能度者。我當於彼
起大悲心。以諸善根而為救濟。令無災患。離
染寂靜。住於一切智慧寶洲。又作是念。一切
眾生。處世牢獄。多諸苦惱。常懷愛憎。自生憂
怖。貪欲重械之所繫縛。無明稠林以為覆障。
於三界內。莫能自出。我當令彼永離三有。住
無障礙大涅槃中。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執
著於我。諸蘊窟宅。不求出離。依六處空聚。
起四顛倒行。為四大毒蛇之所侵惱。五蘊
怨賊之所殺害。受無量苦。我當令彼住於
最勝無所著處。所謂滅一切障礙。住無上涅
槃。所以如上經云。我當令彼住於正見。行
真實道。又云。令彼安置清涼涅槃之處。又
云。令彼知一切法如實相。不隨他教。又云。
令住無畏一切智城。又云。住於一切智慧寶
洲。又云。令彼住於最勝無所著處。故知句
句。悉皆指歸宗鏡。何者。若悟自心。即是正見。
離顛倒故。楞伽經云。心外見法。名為外道。
若悟自心。即是涅槃。離生死故。論云。心外
有法。生死輪迴。若了一心。生死永絕。若悟自
心。即是實相。離虛妄故。法華經云。唯此一
事實。餘二即非真。若悟自心。即是智城。離愚
癡故。思益經云。愚於陰界入。而欲求菩提。陰
界入即是。離是無菩提。若悟自心。即是寶洲。
具法財故。華嚴論云。寶洲在何處。即眾生心
是。若悟自心。即是最勝無所著處。離住相故。
若心外立法。則隨處生著。法華經云。拔出眾

生。處處貪著。金剛經云。若菩薩心不住法而
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是知
心目開明。智日普照。光吞萬像。法界洞然。豈
更有一纖塵而作障翳乎。如是則空心不動。
具足六波羅蜜。何者。若不見一塵。則無所取。
若無所取。亦無可與。是布施義。是大捨義。故
經云。無可與者。名曰布施。如是則慳施同倫。
取捨平等。不歸宗鏡。何以裁之。如一鉢和
尚歌云。慳時捨。捨時慳。不離內外及中間。
亦無慳。亦無捨。寂寂寥寥無可把。又證道歌
云。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有人問
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又若不見一塵。
則無持無犯。故云若覓戒三毒。瘡痍幾時差。
辱境如龜毛。忍心不可得。精進心不起。無
法可對治。內外心不生。定亂俱無寄。悉入
無生忍。皆成般若門。

問。本宗大旨。舉意便
知。何待敷揚。勞神述作。

答。一切施為。無非
佛事。盡堪悟道。皆是入門。所以普賢佛國。以
瞪目為佛事。南閻浮提。以音聲為佛事。乃
至山海亭臺。衣服飲食。語默動靜。異相施為。
一一提宗。皆入法界。但隨緣體妙。遇境知心。
乃至見色聞。聲俱能證果。華飛釧動。盡可栖
神。如論云。有國王觀華飛葉動。得辟支佛。釧
動者。禪經云。有國王令宮女摩身。為鐶釧
鬧。令漸漸減釧。乃至唯一則不復聲。因思
此聲。從因緣生。悟辟支佛。亦如獼猴。見辟支
佛坐禪。後於餘處。見諸外道種種苦行。乃教
外道加趺而坐。手捻其口。令合其眼。諸外
道歎云。必有勝法。外道受教。皆證辟支佛。故

知但遵教行者。依法不依人。無不證果。唯
除不信人。千佛不能救。如華嚴經中。說。信
為手。如人有手。至珍寶所。隨意採取。若當無
手。空無所獲。如是入佛法者。有信心手。隨
意採取道法之寶。若無信心。空無所得。如昔
人云。人之無道。猶車之無軸。車無軸不可
駕。人無道不可行。又云。君子無親。非道不
同。何得一向略虛。不勤求至道。此宗鏡錄。是
珍寶聚。能得諸佛無上大菩提法寶。一切不
可思議功德。故是清淨聚。無六十二之邪見
垢。八萬四千之煩惱濁故。能滿一切眾生願。
能淨一切眾生心。如大智度論云。是般若波
羅蜜。乃至畢竟空亦不著。不可思議亦不著。
是故名清淨聚。爾時須菩提。應作是念。是般
若波羅蜜是珍寶聚。能滿一切眾生願。所謂
今世樂。涅槃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樂。愚
癡之人而復欲破壞。是般若波羅蜜清淨聚。
如如意寶珠。無有瑕穢。加虛空無有塵垢。般
若波羅蜜畢竟清淨聚。而人自起邪見因緣。
欲作留難破壞。譬如人眼瞖見妙珍寶。謂為
不淨。故知空華生病眼。空本無華。邪見起妄
心。法本無見。又若以不信惡心。欲毀壞宗鏡
般若正義。但自招謗罪。妙旨何虧。如人以手
障矛。但自傷其手。矛無所損。夫般若說則福
大。謗亦罪深。若隨情謬解。乃至不信等。皆成
謗。如大涅槃經云。我今為諸聲聞弟子等。說
毘伽羅論。所謂如來常存不變。若有說言。如
來無常。云何是人舌不落地。若能正信。圓解
無差。遍境遍空。皆同妙證。楞嚴會上。佛告阿

難。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
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
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
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是以憍
陳那因聲悟道。優波尼沙陀因色悟道。香嚴
童子因香悟道。乃至虛空藏菩薩因空悟道。
則知自性遍一切處。皆是入路。豈局一門。而
專以蚊蜹之愚。翻恃鷦鷯之量。且法無遲速。
見有淺深。遮障之門。各任輕重。是以文殊菩
薩頌云。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聖性無
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
倫。此宗鏡錄中。並是十方諸佛大威德不思
議法門。猶赫赫日輪。豈嬰孩之所視。高高
法座。非矬陋之能昇。唯文殊大人。普賢長
子。上上根器。方堪能爾。如華嚴論云。大光王。
入菩薩大慈為首三昧。顯所行慈心業用饒
益自在。令後學者倣之。以明無依之智。入一
切眾生心。與之同體無有別性。有情無情。皆
悉同體。入此三昧所感業故。令一切眾生。及
以樹林涌泉。悉皆歸流。悉皆低枝。悉皆稽首。
夜叉羅剎。悉皆息惡。以明智隨一切眾生。皆
與同其業用一性無二。如世間帝王。有慈悲
於人。龍神順伏。鳳集麟翔。何況人焉。而不
歸仰。況此大光王。智徹真原。行齊法界。慈
心為首。神會含靈。與眾物而同光。為萬有
之根末。如摩尼寶。與物同色。而本色不違。如
聖智無心。以物心為心。而物無違也。明同體
大慈悲心。與物同用。對現色身。而令發明。故
山原及諸草樹。無不迴轉向王禮敬。陂池泉

井。及以河海。悉皆騰溢注王前者。以智境大
慈。法合如此。若眾生情識所變之境。即眾生
不能為之。如蓮華藏世界中境界。盡作佛事。
以是智境。非情所為。故聖者以智歸情。令有
情眾生報得無情草木山泉河海。悉皆隨智迴
轉。以末為本。故如世間有志孝於心。氷
池涌魚。冬竹抽筍。尚自如斯。況真智從慈者
歟。故知得法界之妙用。用何有盡。從真性
中緣起。起無不妙。則理無不事。佛法即世
法。豈可揀是除非耶。事無不理。世法即佛
法。寧須斥俗崇真耶。但是未入宗鏡。境智
未亡。興夢念而異法現前。發焰想而殊途交
應。致茲取捨。違背圓常。所以不能喧靜同
觀。善惡俱化者。未聞宗鏡故耳。

問。何不依
自禪宗。躡玄學正路。但一切處無著。放曠任
緣。無作無修。自然合道。何必拘懷局志。徇義
迷文。可謂棄靜求喧厭同好異。

答。近代相
承。不看古教。唯專己見。不合圓詮。或稱悟而
意解情傳。設得定而守愚闇證。所以後學訛
謬。不稟師承。先聖教中。已一一推破。如云一
切處無著者。是以阿難懸知末法。皆墮此愚。
於楞嚴會中。示疑起執。無上覺王。以親訶破。
首楞嚴經云。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
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
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
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
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佛告阿難。汝言覺
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
諸所物像。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有不著者。不
可名無。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
何無著。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
是處。又所言放曠任緣者。於圓覺中。猶是四
病之數。圓覺經云。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
法。應離四病。云何四病。一者作病。若復有人。
作如是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彼
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二者任病。若復
有人。作如是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
槃。涅槃生死。無起滅念。任彼一切。隨諸法性。
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三
者止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自心。永息
諸念。得一切性。寂然平等。欲求圓覺。彼圓覺
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四者滅病。若復有
人。作如是言。我今永斷一切煩惱。身心畢竟。
空無所有。何況根塵虛妄境界。一切永寂。欲
求圓覺。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離四
病者。則知清淨。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
者。名為邪觀。如上所說。不唯作無著任緣之
解。墮於邪觀。乃至起寂然冥合之心。皆存
意地。

如有學人問忠國師云。不作意時。得寂
然不。

答。若見寂然。即是作意。所以意根難
出。動靜皆落法塵。故知並是執見修禪。說病
為法。如蒸砂作飯。緣木求魚。費力勞功。抂
經塵劫。且經中佛語幽玄。則義語非文。不
同眾生情見麁浮乃文語非義。又若執任緣
無著之事。盡落邪觀。得悉檀方便之門。皆
成正教。是以藥病難辯。取捨俱非。但且直悟
自心。自然言思道斷。境智齊泯。人法俱空。

向眾生三業之中。開佛知見。就生死五陰之
內。顯大菩提。則了義金文。可為繩墨。實地
知識。堪作真歸。故得智炬增輝。照耀十方之
際。心華發艶。榮敷法界之中。又若深達此
宗。不收不攝。即想念而成智。當語默而冥真。
出入之定難親。忻厭之懷莫及。故云。忻寂不
當。放逸還非。如華嚴論云。普眼等諸菩薩。以
出入三昧。不得見普賢三業。及座境界故。舉
幻術文字中種種幻相無所住處喻。明幻術
文字之體。了無處所。如何所求。不可將出入
三昧處所求之。去彼沈寂生滅。却令想念。明
想念動用。體自遍周。用而常寂。非更滅也。以
是普賢。以金剛慧普入法界。於一切世界無
所行無所住。知一切眾生身皆非身。無去無
來。得無斷盡無差別自在神通。此明任物自
真。稱之為神。不為不思。不定。不亂。不來不去。
任智遍周。利生自在。知根應現。名之為通。萬
法如是無出入定亂。方稱普賢所行三業作用
及座。如十地菩薩座體。但言滿三千大千世
界之量。此普賢座量。量等虛空。一切法界
大蓮華藏故。明知十地菩薩。智量猶隔。以此
來昇此位。如許乖宜。入出。如許不可說三昧之
門。猶有寂用有限障。未得十地果位。後普賢
菩薩大自在故。故三求普賢。三重昇進。却生
想念。方始現身。及說十三昧境界之事。意責
彼十地。猶有求於出世間。生死境界。未得等
於十方任用自在。以此如來教令却生想念。
去彼十地中染習出世淨心故。此明十地緣
真俗出世餘習氣惑故。已上意明。治十地菩

薩。緣真俗。二習未亡。寂亂二習未盡。於諸
三昧有出入習。故未得。常入生死。猶如虛空。
無作者。而常普遍。非限量所收。一切眾生及
以境界。以之為體。普賢之智。猶如虛空。一
切眾生。以為生體。有諸眾生。自迷智者。名為
無明。普賢菩薩。隨彼迷事。十方世界。對現色
身。以智無體。猶如虛空。非造作性。無有去
來。非生非滅。但以等虛空之智海。於一切眾
生處啟迷。智無體相。能隨等法界虛空界之
大用故。豈將十地之位。諸菩薩。以出入三昧。
有所推求。云何得見。是故如來為諸菩薩。說。
幻術文字求其體相有可得。不。求幻之心尚
不可得。如何有彼幻相可求。是故將出入三
昧。及以求心。而求普賢大用無依善巧智身。
了無可得。是故教諸菩薩。却生想念。殷勤
三禮。普賢菩薩。方以神通力。如應現身。明智
身不可以三昧處所求。為智體無所住。無所
依故。若想念願樂。即如應。現化。無有處所依
止。故猶如谷響。但有應物之音。若有求即無
有處所可得。佛言。普賢菩薩。今現在此道場
眾會。親近我住。初無動移者。明以根本智。
性自無依。名為現在此道場故。為能治有所
得諸見蘊故。以無礙總別同異普光明智。與
十方一切諸佛大用體同。名為眾會故。無邊
差別智海。一時等用。不移根本智體。無依住
智。名為親近我住。初無移故。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4

夫若談心佛。唯唱性宗者。則舉一攝諸。不論
餘義。今何背已。述教迷宗。

答。夫論至教。皆
為未了之人。從上稟承。無不指示。如忠國師
臨終之時。學人乞師一言。師云。教有明文。依
而行之。即無累矣。吾何言哉。如斯殷勤真實
付屬。豈局已見。生上慢心。終不妄斥如來無
上甘露。不可思議大悲所熏。金口所宣難思
聖教。如云依而行之者。且依何旨趣。不可是
依文字語句而行。不可是依義路道理而行。
直須親悟其宗。不可輒生孟浪。若決定信入
者。了了自知。何須他說。聞甚深法。如清風
屆耳。今只為昧性徇文之者。假以言詮方便
開示。直指出六根現用常住無生滅性。與佛
無異。親證現知。分明無惑。免隨言語之所轉。
不逐境界之所流。今於六根之中。且指見聞
二性。最為顯現。可驗初心。疾入圓通。同歸
宗鏡。且見性者。當見之時。即是自性。以性
遍一切處故。不可以性更見於性。分明顯露。
絲毫不隱。古教云。摩尼殿有四角。一角常
露。祖師云。眼門放光。照破山河大地。又歌
云。應眼時。若千日。萬像不能逃影質。凡夫
只是未曾觀。何得自輕而退屈。是知顏貌雖
童耄。見性未曾虧。明暗自去來。靈光終不
昧。則是現今生滅中。指出不生滅性。方知
窮子衣中寶。乃輪王髻裏珠。貧女室中金。是

如來藏中物。何假高推極聖。自鄙下凡。一向
外求不能內省。抂功多劫。違背己靈。空滯行
門。失本真性。所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
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云
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故知
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真如妙性。乃不遷
之門。若隨物觀。局大小之所在。若約性見。
絕器量之方圓。見性即成如來。於一毛端。建
十方之寶剎。徇物即為凡庶。向真空裏。現
六趣之狴牢。變易在人。一性無異。迷悟由己
萬法不遷。如經云。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
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毘羅胝子。咸言。
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我雖值佛。今猶狐
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
諸有漏者。咸皆願聞。佛告大王。汝身現存今
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
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佛言。大王。
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
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
如火成灰漸漸消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
從滅盡。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
顏貌何如童子之時。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
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
形色枯悴。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
何見比充盛之時。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
頓朽。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
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
少。顏貌已老初十年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
于今六十又過于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

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
為年變。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
又日遷。沈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
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佛言。大王。汝
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知汝
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
知。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大王。汝年幾
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携我謁耆
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佛言。大
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
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
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
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佛言。汝今自
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
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
言。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
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
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
死。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踊
躍歡喜。得未曾有。又如眾生八識之中。前眼
耳鼻舌身等五根。及第八識。俱緣現量。得諸
法之自性。不帶一切名言。又無二種。計度分
別。隨念分別。即現前不生滅。若六七二識。落
在比非二量。及具計度隨念分別。即念念常
生滅。亦是於生滅中有不生滅性。已上經文。
此是因闍王示疑。寄破外道斷見。有此方便。
分別生滅不生滅二性。若不執斷常見性之

人。則八識心王。同一真性。皆是實相。無有生
滅。如大智度論云。當知色生時。但是空生。
色滅時。但是空滅。中觀論偈云。無物從緣起。
無物從緣滅。起唯諸緣起。滅唯諸緣滅。故知
萬法既不從緣生。亦不非緣生。又不空亦不
生。空亦不生。何者。若一切法是不空者。即無
有生。以無自性空故。方能隨緣成諸幻有。若
一切法是空者。亦無有生。以無自體故。無
有生相。既無有生。亦無有滅。如論偈云。果不
空不生。果不空不滅。以果不空故。不生亦
不滅。果空故不生。果空故不滅。以果是空
故。不生亦不滅。但隨心現。畢竟無生。如首
楞嚴經云。佛言。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
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
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云何汝等。遺失
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晦昧為
空。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
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
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
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
潮。窮盡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
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愍者。如上所說。
見性周遍湛然。似鏡常明。如空不動。萬像自
分出沒。一性未曾往還。但隨生滅之緣。遺此
妙明之性。是以一切祖教。皆指見性識心。
不從生因之所生。唯從了因之所了。相麁易
辯。性密難明。隨轉處而莫知。在照時而方
了。如今不見者。皆被三惑心牽。六塵境換。不

知境元是我。翻成主被客迷。但能隨流得性
之時。自然無惑。復有云。般若唯以心神契
會。以心傳心。方成密付。不可以言迹事相而
求者。此是為未入人。顯宗破執。恐取相背
心。情求意解。故有是說。若融會而論。則隨
緣體妙。即相恒真。且如正見相時。是誰見相。
以六塵鈍故。名不自立。相不自施。以六根
利故。強自建立。而為緣對。若能了境本寂。
識自無生。則入平等真空。方稱究竟見性耳。
故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聞性者。即今聞
性。具三真實。文殊簡出。現證可知。觀音入門。
圓通立驗。非從行得。不墮有為。豈假功成。本
來如是。首楞嚴經偈云。譬如人靜居。十方
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目非觀
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
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
則通真實。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
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
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釋曰。此是
直說如今一切眾生。日用現行聞性三真實之
理。一圓真實。二通真實。三常真實。一圓真
實者。以聞性遍一切處。十方聲塵。應時無有
前後。以同時周遍。一一皆不出自性。如水起
波。波不離水。以聲處全聞。聞外無法。即是本
聞。自具圓通之性。非待證聖方有斯事。故法
華經偈云。父母所生耳。清淨無瑕穢。以此常
耳聞。三千世界聲。又云。持是法華者。雖未得
天耳。但用所生耳。功德已如是。二通真實
者。且眼根見性。雖即洞然。能觀前而不觀後。

鼻舌身等三根。皆以合中知。因能所而生
起。若意知根。所緣不定。念念遷移故。五根所
不齊。唯耳根圓通無礙。聽響之際。任隔礙
而遠近俱聞。妙應之時。無揀擇而大小咸備。
故高城和尚歌云。應耳時。若幽谷。大小音聲
無不足。十方鐘鼓一時鳴。靈光運運常相續。
則處凡身而不減。居聖體而非增。常現常通。
塵勞不能匿其神彩。非間非斷。天魔不能挫
其威光。不壞緣生之耳根。圓具一靈之妙性。
三常真實者。音聲性動靜者。動靜是音聲之
體。性於聞中似有似無。若無聲時號無聞。非
實聞無性。以聞性常在。若聞性隨聲塵滅。
則前聲滅時。後聲不合更聞。故知聲塵自無。
聞性非滅。聲塵自有。聞性非生。又非唯聞性
無生。返觀聲塵亦無生滅。以從緣而起。自體
全無。如華嚴論云。一切諸法。猶如谷響。楞
嚴疏鈔云。如谷中無聲。無聲即無響。法界
中皆無聲。一切聲皆是妄心。妄心不動時。皆
無妄想。以有差別心執受。即有聲。四大。如枯
木。即本無聲。皆緣執故。諸大菩薩。不以音聲
聽法。是知聲塵本無。皆因執有。情消執喪。
萬法本虛。有無既虛。生滅何有。則知我性與
如來性無異。一切世間法即是佛法故。經云。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如憍陳那。因聲悟
道。妙音密圓。古釋云。若有能所。未得名密。悟
四諦理。推能聞及所聞。皆是自心。心即是本
覺。光明。圓照法界。始覺智心。亦圓照法界。即
是因聲得悟。一切眾生。依此觀亦得解脫。若
聞聲可意不可意生憎愛。便被聲縛。但觀心

海中是聲出處。以心海元無有相。心雖含聲。
聲亦無相。無相。即於一切聲中而得解脫。故
知無法不心。無心不法。如是明達。則於一
切諸法。不合不散。無縛無脫矣。故佛告阿難。
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
倒現前。實未能識。恐汝誠心由未信伏。吾今
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即時如來勅羅睺
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
俱言我聞。鐘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
阿難大眾。俱言不聞。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
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又言俱聞。佛問
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阿難大眾。俱白
佛言。鐘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消。音響
雙絕。則名無聞。如來又勅羅睺羅擊鐘。問
阿難言。爾今聲不。阿難言。聲少選聲消。佛
又問言。汝今聲不。阿難大眾。答言無聲。又
頃。羅睺羅更來撞鐘。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
難大眾。俱言有聲。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
何無聲。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鐘聲若擊。則
名有聲。擊久聲消。音響雙絕。則名無聲。佛
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大眾
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佛言。我
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唯聞
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阿難。聲
消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于
枯木。鐘聲更擊。汝云何知。知有知無。自
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
實云無。誰知無者。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
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

為無。汝尚顛倒或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
為斷。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
性。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
擣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或
為擊鼓。或復撞鐘。即於夢時。自怪其鐘為
石木響。於時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
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阿難。是人夢中。
豈憶靜搖開閉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
汝形消。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消滅。楞嚴
疏云。擊鐘以辯真妄者。即聞性而可真。舉聲
塵而辯妄。若因聲有聞。此聞不離聲。若離
聲有聞。此是真聞。汝今但執隨聲之聞。此
聞不離於聲。只合是聲。不合是聲。若真聞
性。如水。不滅聲塵。如風。鼓水成波。故有聞
相。聲塵不起。聞相即無。而聞性不滅。以性
不滅。聲塵若來。還有聞相。如水不滅。若風動
時。即有波相。如色真性。遍十方界。隨心感現。
則有色相。此之聞性。亦復如是。故知不認自
體恒常之聞性。却徇聲塵生滅之聞相。遂乃
聞讚而生喜。聞毀而起瞋。以迷本聞故。隨聲
流轉故。文殊云。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
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所淪。旋流
獲無妄。又云。旋汝倒聞機。返聞聞自性。性
成無上道。圓通實如是。如今以聲為聞。背心
循境。豈不是倒聞之機。若能旋聲塵之有流。
復本聞之無妄。則是返聞自性。得本歸原。內
滅翳根。外消塵境。能所既脫。本覺道成。寂照
圓通。真實如是。所以佛告阿難。以諸眾生。從
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

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
轉。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
心。應時消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
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是
以若了聞性。即成正覺。於是心境雙融。動靜。
俱泯。如觀音言。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
地。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
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
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
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
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
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
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是以初從聞性入
時。先亡動靜聲塵之境。次亡能聞所聞之心。
既心境俱亡。又不住無心境。及能覺所覺之
智。則覺智俱空。此空亦空。方成圓覺。故云空
覺極圓。空所空滅。始盡生滅之原。到寂滅本
妙覺心之地。如起信論云。一切諸法。皆由妄
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境界差別之相。
故知妄念空而根境謝。識想消而塵垢沈。則
法眼應時清明。常光了然頓現。見聞本性既
爾。諸根所現亦然。故經云。六自在王。常清
淨故。又首楞嚴經偈云。一根既返原。六根
成解脫。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
根除。塵消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
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但以未覺悟。
前於染淨中。有一毫見聞取捨之處。皆在三
界無明長夜生死夢中。纔得見性。便同覺後。
自覺覺他。故名為佛。又此自心之性。遍一切

處。隨處得入。非獨見聞。或意消香界而入圓
通。或心開塵境而證法忍。或入水觀而達性。
或審風力而悟宗。或刺是疼痛而純覺遺身。
或了心無際而入佛知見。或觀煖觸而成火
光三昧。或演法音而降伏魔怨。當此大悟之
時。終不見有一境可生。一言可執。今只為
迷性徇文。背心求道者。假以言說。指歸自心。
從此一向內觀。捨詮究理。斯則豈不是因言悟
道。藉教明宗。為此之人。不無利益。遂使初心
學者。信有所歸。便能息外馳求。迴光反照。頓
見自己。了了明心。如正飲醍醐親開寶藏。方
悟隨言之失。深慚背己之愆。故阿難等。因
世尊開示自性之後。發自慶言。消我億劫顛
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故能不動塵勞。現身
成佛。祖佛言教。有如是不可思議之力。為是
廣大無邊法利故。所以具引全文佛語為證。
云何反有背己之言。論文之誚乎。若不觀心
內證。法律禪師等。各有十種過患。如像法決
疑經云。三師破壞佛法。略各有十過。一法
師十過者。一但外求文解。而不內觀修心。釋
論云。有論而無慧。所說不應受。二不融經息
諍趣道。但執己非他。我慢自高。不識見心苦
集。三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住。
非佛弟子。四經云。非禪不慧。偏慧不禪。一
翅一輪。豈能遠運。五法本無說。說破貪求名
利弘宣寧會聖旨。六貴耳入口出。何利於己。
經云。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無行而宣。
何利於他。八又多加水乳。無道之教。教誤
後生。九四眾失真法利。轉就澆漓。十非但

不能光顯佛法。亦乃破於佛法也。禪師十過
者。一經云。假名阿練若。納衣在空閑。自謂
行真道。好說我等過。二者。恃行陵他。不識戒
取苦集煩惱。三無慧修定。盲禪無目。寧出生
死也。四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
叉而住。非佛弟子。五無慧之禪。多發鬼定。生
破壞佛法。死墮鬼道。六名利坐禪。如扇提羅。
死墮地獄。七設證得禪。即墮長壽天難。八如
水乳。禪教授學徒。紹三塗種子。九四眾不
霑真法之潤。轉就澆漓。十非止不能光顯三
寶。亦乃破佛法也。律師十過者。一但執外律。
不識內戒。故被淨名訶。二執律名相。諍計是
非。不識見心苦集。三然戒定慧相資。方能進
道。但律不慧不禪。何能進道。四弘在名譽。志
不存道。果在三塗。五不遵遺囑。不依念處
修道。不依木叉而住。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
正理。而障大道。七師師執律不同。弘。則多
加水乳。八不依聖教傳授。誤累後生。九四眾
不霑真法。轉就澆漓。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
亦乃破佛法也。是知若不觀心。具如上之大
失。如大智度論云。菩薩摩訶薩。若欲不空
食國中之施者。當學般若波羅蜜。又寶梁經
云。若學大乘佛法者。受施主摶食。如須彌
山。受施主衣。可敷大地。如不學者。若未墮僧
數。十方無唾地處。維摩經亦云。敬學如師。
纔起學心。便有為人天之分。或聞宗鏡一句。
定成佛無疑。故法華經云。若有聞是法。無一
不成佛。唯除未聞者。盲冥不信人。若已聞
者。皆是曩因。既受衣珠。曾親佛會。不可放

逸。須志披尋。忽遇緣差。空無所得。所以瑜
伽論云。不緩加行中。又能如是勇猛精進。謂
我今定當趣證。所應證得。不應慢緩。何以
故。我有多種橫死因緣。所謂身中。或風或熱。
或痰發動。或所飲食。不正消化。住在身中。或
宿食病。或為於外。蛇蠍蚰蜒百足等類。諸
惡毒蟲之所䖧螫。或復為人非人類等之所
驚恐。因斯夭沒。於如是等諸橫死處。恒常
思惟。修無常想。住不放逸。由住如是不放
逸故。恒自思惟。我之壽命。儻得更經七日六
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一日一時半時須臾。
或經食頃。或從入息至於出息。或從出息至
於入想。乃至存活經爾所時。於佛聖教。精
勤作意。修習瑜伽。劑爾所時。於佛聖教。我當
決定多有所作。如是名為不緩加行。

問。義
學多樂聽讀。禪宗唯精內觀。然教觀二門。闕
一不可。若但觀心而不尋教。墮闇證上慢之
愚。若但尋教而不觀心。受執指數寶之誚。有
不達者。遞相是非。今宗鏡廣搜。祖教意足。請
為微細開拆以決深疑。

答。教觀難明。須分
四句。如云。一教門非理門。教是能通。理是
所通。能所異故。二理門非教門。吾聞解脫
之中。無有言說故。三教門即理門。文字即
解脫故。四理門即教門。解脫即文字故。又以
門對教。四句分別。一得教不得門。文字法師
是。二得門不得教。觀慧禪師是。三得門復得
教。聞慧法師是。四門教俱不得。假名阿練
若是。又或隨方便之詮。則執權害實。若達
圓頓之教。則了實開權。執權則教觀兩分。

了實則人法一旨。人法一旨。則境智俱冥。教
觀兩分。則信法雙現。信法雙現。則有觀有聞。
境智俱冥。則無內無外。斯乃隨根利鈍。有此
開遮。若能就旨圓融。自無取捨。則塵塵合
道。信行同法行之機。念念歸宗。教門等
觀門之旨。如是則無一心可照。誰執觀門。無
一法可聞。孰論教道。方入宗鏡。與此相應。未
達斯門終成隔礙。且教中具述。有二種修行
人。一是信行。二是法行。薩婆多。明。此二人。
位在見道。因聞入者。是為信行。因思入者。
是為法行。曇無德云。位在方便。自見法少。
憑聞力多。後時要須聞法得悟。名為信行。憑
聞力少。自見法多。後時要須思惟得悟。名
為法行。止觀云。若論利鈍者。法行利。內自
觀法故。信行鈍。藉他聞故。又信行利。一聞
即悟故。法行鈍。歷法觀察故。或俱利。或俱
鈍。信行人聞慧利。修慧鈍。法行人修慧利。聞
慧鈍。已上且約三師所說。自然不可偏執。
觀心與教道。定據聽學與坐禪。今若得一心。
萬邪滅矣。則何心而非教。若一聞千悟。獲大
總持。則何教而非心。何教而非心。則心外無
法。何心而非教。則法外無心。更約智者大師
對法行二人。以止觀安心。隨四悉檀意。以逗
機宜。俱令入道。師即問言。汝於定慧。為志
何等。其人若言。我聞佛說。善知識者。如月
形光。漸漸圓著。又如梯隥漸漸增高。巧說轉
令心。得道大因緣。志欣渴飲。如犢逐母。當
知是則信行人也。若言。我聞佛說。明鏡若
不動。色像自分明。淨水無波。魚石自現。欣捨

惡覺。如棄重擔。當知是則法行人也。既知
根性。於一人所。八番安心。咄。善男子。無量
劫來。飲狂散毒。馳逐五塵。昇沈三界。猶如猛
風。吹兜羅毦。大熱沸鑊。煮豆昇沈。從苦至惱。
從惱至苦。何不息心達本。以一其意。意若一
者。何事不辦。苦集得一則不輪迴。無明得
一不至於行。乃至不至老死。摧折大樹。畢故
不造新。八弊得一則度彼岸。唯此為快。善
巧方便。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讚於止。發悅
其情。是名隨樂欲以止安心也。又善男子。如
天亢旱。河池悉乾。萬卉燋枯。百穀零落。娑伽
羅王。七日構雲。四方霔雨。大地霑洽。一切種
子皆萌芽。一切根株皆開發。一切枝葉皆欝
茂。一切華果皆敷榮。人亦如是。以散逸故。
應生。善不復生。已生善。還退失。禪定河乾。
道品樹滅。萬善燋枯。百福殘悴。因華道果。不
復成熟。若能閑林一意。內不出。外不入。靜
雲興也。發諸禪定。即是降雨也。功德叢林
煖頂方便。眼智明覺。信忍順忍無生寂滅忍。
乃至無上菩提。悉皆剋獲。善巧方便。種種緣
喻。廣讚於止。生其善根。是名隨便宜以止
安心也。又善男子。夫散心者。惡中之惡。如
無鉤醉象。蹋壞華池。穴鼻駱駝。翻倒負馱。疾
於掣電。毒逾蛇舌。重沓五翳。埃藹曜靈。睫近
霄遠。俱皆不見。若能修定。如密室中燈。能破
巨闇。金鎞抉膜。空色朗然。一指二指三指皆
了。大雨能淹囂塵。大定能靜狂逸。止能破
散。虛妄滅矣。善巧方便。種種緣喻。廣讚於
止。破其睡散。是名對治以止安心也。又善男

子。心若在定。能知世間生滅法相。亦知出世
不生不滅法相。如來成道。猶尚樂定。況諸凡
夫。有禪定者。如夜見電光。即得見道。破無數
億洞然之惡。乃至得成一切種智。善巧方便
種種緣喻。廣讚於止。即會真如。是名隨第一
義以止安心也。其人若言。我聞寂滅。都不入
懷。若聞分別聽受無厭。即應為說。三惡燒
然。駝驢重楚。餓鬼飢渴。不名為苦。癡闇無聞。
不識方隅。乃是大苦。多聞分別樂。見法法
喜樂。以善攻惡樂。無著阿羅漢。是名為最
樂。從多聞人。聞甘露樂。如教觀察知道。遠離
坑埳直去不迴。善巧方便。種種緣喻。廣讚於
觀。發悅其情。是名隨樂欲以觀安心。又善
男子。月開蓮華。日興作務。商應隨主。彩畫
須膠。坏不遇火。無須臾用。盲不得導。一步
不前。行無觀智。亦復如是。一切種智。以觀為
根。本。無量功德之所莊嚴。善巧方便。種種緣
喻。廣讚於觀。生其功德。是名隨便宜以觀
安心。又善男子。智者識怨。怨不能害。武將
有謀。能破強敵。非風何以卷雲。非雲何以
遮熱。非水何以滅火。非火何以除闇。析薪
之斧。解縛之刀。豈過智慧。善巧方便。種種緣
喻。廣讚於觀。使其破惡。是名對治以觀安
心。又善男子。井中七寶。闇室瓶盆。要待日
明。日既出已。皆得明了。須智慧眼。觀知諸法
實。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般若波羅蜜。最
為照明。善巧方便。種種緣喻。廣讚於觀。令得
悟解。是名第一義。以觀安心。如是八番。為信
行人說安心也。其人若云。我樂息心。默以復

默。損之又損之。遂至於無為。不樂分別。坐馳
無益。此則法行根性。當為說止。汝勿外尋。
但內守一。攀覺流動。皆從妄生。如旋火輪。輟
手則息。洪波鼓怒。風靜則澄。淨名經云。何謂
攀緣。謂有三界。何謂息攀緣。謂心無所得。瑞
應經云。其得一心者。則萬邪滅矣。龍樹云。實
法不顛倒。念想觀已除。言語法皆滅。無量眾
罪除。清淨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
若。夫山中幽寂。神仙所讚。況涅槃澄靜。賢聖
尊崇。佛話經云。比丘在聚。身口精勤。諸佛
咸憂。比丘在山。息事安臥。諸佛皆喜。況復
結跏束手。緘脣結舌。思惟寂相。心原一止。法
界洞寂。豈非要道。唯此為貴。餘不能及。善巧
方便。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讚於止。發悅其
心。是名隨樂欲以止安心。其人若云。我觀法
相。只增紛動。善法不明。當為說止。止是法界
平正良田。何法不備。止捨攀緣。即是檀。止體
非惡。即是戒。止體不動。即是忍。止無間雜。
即是精進。止則決定。即是禪。止法亦無。止者
亦無。即是慧。因止會非止非不止。即是方便。
一止一切止。即是願。止止愛止止見。即是
力。此止如佛止無二無別。即是智。止具一切
法。即是祕藏。但安於止。何用別修諸法。善巧
方便。種種緣喻。令生善根。即是隨便宜以止
安心也。若言我觀法相。散睡不除者。當為說
止。大有功能。止是壁定。八風惡覺不能入。止
是淨水。蕩於貪婬。八倒。猶如朝露。見陽則晞。
止是大慈。怨親俱愍。能破恚怒。止是大明呪。
癡疑皆遣。止即是佛。破除障道。如阿伽陀

藥。遍治一切。如妙良醫。呪枯起死。善巧方便。
種種緣喻。令其破惡。是名對治以止安心。其
人若言。我觀察時。不得開悟。當為說止。止
即體真。照而常寂。止即隨緣。寂而常照。止
即不止。止雙遮雙照。止即佛母。止即佛父。
亦即父即母。止即佛師。佛身。佛眼。佛之相
好。佛藏。佛住處。何所不具。何所不除。善巧
方便。種種緣喻。廣讚於止。是為第一義以止
安心。彼人言。止狀沈寂。非我悅樂。當為說觀。
推尋道理。七覺中有擇覺支。八正中有正見。
六度中有般若。於法門中為主為導。乃至成
佛。正覺。大覺。遍覺。皆是觀慧異名。當知觀慧
最為尊妙。如是廣讚。是為隨樂欲以觀安心。
若勤修觀。能生信。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知
病識藥。化道大行。眾善普會。莫復過觀。是為
隨便宜以觀安心。觀能破闇。能照道。能除怨。
能得寶。傾邪山。竭愛海。皆觀之力。是為隨
對治以觀安心。若觀法時。不得能所。心慮虛
豁。朦朧欲開。但當勤觀。開示悟入。是為用第
一義以觀安心。是為八番為法行人說安心
也。復次人根不定。或時迴轉。薩婆多。明轉
鈍為利。成論。明數習則利。此乃始終論利鈍。
不得一時辯也。今明。眾生心行不定。或須
臾而鈍。須臾而利。任運自爾。非關根轉。亦
不數習。或作觀不徹。因聽即悟。或久聽不解。
暫思即決。是故更論。轉根安心。若法行轉為
信行。逐其根轉。用八番悉檀而授安心。若
信行轉成法行。亦逐根轉。用八番悉檀而授
安心。得此意。廣略自在說之。轉不轉。合有三

十二安心也。自行安心者。當察此心。欲何所
樂。若欲息妄。令念相寂然。是樂法行。若樂聽
聞。徹無明底。是樂信行。樂寂者。知妄從心
出。息心則眾妄皆靜。若欲照知。須知心原。
心原不二。則一切諸法皆同虛空。是為隨樂
欲自行安心。其心雖廣分別心及諸法。而信
念精進毫善不生。即當凝停莫動。諸善。功德
因靜而生。若凝停時。彌見沈寂。都無進忍。
當計校籌量策之令起。若念念不住。如汗馬
奔逸。即當以止。對治馳蕩。若靜默然無記。與
睡相應。即當修觀。破諸昏塞。修止既久。不能
開發。即應修觀。觀一切法。無礙無異。怗怗
明利。漸覺如空。修觀若久。闇障不除。宜更修
止。止諸緣念。無能無所。所我皆寂。空慧將生。
是為自修法行。八番善巧布歷。令得心安。信
行安心者。或欲聞寂。定如須彌。不畏八動。即
應聽止。欲聞利觀。破諸煩惱。如日除闇。即應
聽觀。聽觀多。如日燋芽。即應聽止。潤以定水。
或聽定淹久。如芽爛不生。即應聽觀。令風日
發動。使善法現前。或時馳覺。一念叵住。即應
聽止。以治散心。或沈昏濛濛坐霧。即當聽觀。
破此睡熟。或聽止豁豁。即專聽止。或聞觀朗
朗。即專聽觀。是為自修信行。八番巧安心也。
若法行心轉為信行。信行心轉為法行。皆隨
其所宜。巧鑽研之。自行有三十二。化他亦三
十二。合為六十四安心也。復次信法不孤立。
須聞思相資。如法行者。隨聞一句。體寂湛然。
夢妄皆遣。還坐思惟。心生歡喜。又聞止已。還
更思惟。即生禪定。又聞於止。還即思惟。妄念

皆破。又聞止已。還更思惟。朗然欲悟。又聞
觀已。還更思惟。心大歡喜。又聞觀已。還更思
惟。生善破惡欲悟等。准前可知。此乃聽少
思多。名為法行。非都不聽法也。信行端坐。
思惟寂滅。欣踊未生。起已聞止。歡喜甘樂。
端坐念善。善不能發。起已聞止。信戒精進。
倍更增多。端坐治惡。惡不能遣。起已聞止。
散動破滅。端坐即真。真道不啟。起已聞止。豁
如悟寂。是為信行。坐少聞多。非都不思惟。前
作一向根性。今作相資根性。就相資中。復論
轉不轉。亦有三十二安心。化他相資。亦有三
十二安心。合六十四。合前為一百二十八安
心也。夫心地難安。違苦順樂。今隨其所願。逐
而安之。譬如養生。或飲或食。適身立命。養法
身亦爾。以止為飲。以觀為食。藥法亦兩。或丸
或散。以除冷熱。治無明病。以止為丸。以觀為
散。如陰陽法。陽則風日。陰則雲雨。雨多則
爛。日多則燋。陰如定。陽如慧。定慧偏者。皆
不見佛性。八番調和。貴在得意。一種禪師。不
許作觀。唯專用止。引偈云。思思徒自思。思思
徒自苦。息思即是道。有思終不覩。又一師
不許作止。專在於觀。引偈云。止止徒自止。
昏闇無所以。止止即是道。觀觀得會理。兩師
各從一門入。以己益。教他。學者。不見意。一向
服乳。漿猶難得。況復醍醐。若一向作解者。佛
何故種種說耶。天不常晴。醫不專散。食不恒
飯。世間尚爾。況出世耶。今隨根隨病。迴轉。
自行化他。有六十四。若就三番止觀。即三百
八十四。又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合五百一

十二。三悉檀。是世間安心。世醫所治差已。復
生。一悉檀。是出世安心。如來所治。畢竟不發。
世出世法。互相成顯。若離三諦。無安心處。若
離止觀。無安心法。若心安於諦。一句即足。如
其不安。巧用方便。令心得安。一目之羅。不能
得鳥。得鳥者。羅之一目耳。眾生心行。各各不
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
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
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如是委細。種
種安心。利鈍齊收。自他兼利。若有聞者。頂戴
修行。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5

夫已上是引台教明定慧二法安心。次依華
嚴宗釋。華嚴經云。於眼根中入正定。於色塵
中從定出。示現色性不思議。一切天人莫能
知。於色塵中入正定。於眼起定心不亂。說
眼無生無有起。性空寂滅無所作。疏釋云。定
慧雖多。不出二種。一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
不辦。事定門也。能觀心性。契理不動。理定
門也。明達法相。事觀也。善了無生。理觀也。
諸經論中。或單說事定。或但明理定。二觀亦
然。或敵體事理。止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
定。如起信論云。止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為

止。而觀因緣生滅為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
此經云。一心不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
是也。或俱通二。此經云。禪定持心常一緣。
智慧了境同三昧是也。或二俱泯。非定非散。
或即觀之定。但名為定。如觀心性名上定是
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為觀。如以無分別智觀
名般若是也。或說雙運。謂即寂之照是也。所
以局見之者。隨矚一文。互相非撥。偏修之者。
隨入一門。皆有剋證。然非圓暢。今此經文。巧
顯無礙。略分五對。第一對。根境無礙。謂觀根
入定。應從根出。而從境出者。為顯根境。唯是
一心。緣起無二理性融通。是故根入境出耳。
境入根出亦然。第二對。理事二定無礙。謂分
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欲觀性空。應入
理定。而入事定。以契即事之理而不動故。入
理即是入事。制心即理之事。而一緣故。入
事即是入理。而經文但云。入正定。不言事理。
及乎出觀。境中即云分別色相。斯事觀也。根
中即云性空寂者。理觀也。亦合將根事對於
境理。以辯無礙。第三對。事理二觀無礙。謂欲
分別事相。應從事觀起。而反從理觀起。以所
觀之境。既真俗雙融。法界不二故。分別事智。
即是無生之智。二觀唯是一心故。亦應將境
事理。對根事理以辯無礙。第四出入無礙。以
起定即是入定故。起定而心不亂。若以事理
相望。應成四句。謂事入事起。事入理起。理
入理起。理入事起。若以根境相望。又成四句。
謂根事入。境事起等。一一思之。皆有所由。又
或以理觀對於事止。謂契理妄息也。或事觀

對於理寂。謂無念知境也。或事觀對於事寂。
謂觀於一境。心不動搖也。或理觀對於理寂。
亡心照極也。如百門義海云。明出入定者。謂
見塵性空。十方一切真實之理。名為入定也。
然此見塵無性空理空時。乃是十方之空也。
何以故。由十方之心。見於一塵。是故全以十
方為塵。定亦不礙事相宛然。是故起與定俱。
等虛空界。但以一多融通。同異無礙。是故一
入多起。多入一起。差別入一際起。一際入差
別起。皆悉同時一際成立。無有別異。當知定
即起。起即定。一與一切。同時成立。出入無礙
也。第五對。二利體用無礙。謂於深根起。定心
不亂。是體也。自利也。而不礙理。舒於廣境。
是用也。人天不能知。利他也。良以。體用無
二故。自利即是利他。此上十義。同為一聚法
界緣起。相即自在。菩薩善達。作用無礙。又經
且約根境相對。亦應境境相對。謂色塵入正
受。聲香三昧起。復應根根相對。謂眼根入
正受。耳根三昧起等。云色性難思等者。即
色等總持。是色。陀羅尼自在佛等。亦應云。分
別眼性難思。有眼陀羅尼自在佛等。又眼中
云。性空寂滅。即眼之度門。眼等本淨。亦應
云。色等度門。色等本淨。不唯取相為染。無心
為淨而已也。又以智論三觀束之。分別色相
等。是假名觀也。性空寂滅。是空觀也。此二
不二色性難思。中道觀也。三無前後。皆是一
心。上來無礙。深妙難思。始學之流。如何趣
入。今當總結。但能知事理無礙。根境。一如。念
慮不生。自當趣入。是以事中即理。何曾有礙。

心外無境。念自不生。如是則入宗鏡之一心。
成止觀之雙運。方能究竟定慧莊嚴。自利利
他。圓無盡行。又若心不安人。在三界內。未入
止觀門。非習學之者。情牽萬境。意起百思。投
五欲旋火之輪。未曾略暇。陷五濁狴牢之處。
何省暫離。塵網千重。密密而常籠意地。愛
繩萬結。條條而盡繫情田。聳高阜於慢山。橫
遮法界。洶長波於貪海。吞盡欲流。若蟻聚蜂
攢。攀緣役役。如鼠偷狗竊。結搆營營。八苦
之焰長燒。二死之河恒沒。輪迴生滅。苦惱縈
纏。皆是不能自安心耳。今為於生死長夜。無
明塵勞。三界大夢之中。獨覺悟人。割開愛網。
欲透苦原。將求如來大寂滅樂者。如前所述
安心之門。直下相應。無先定慧。定是自心之
體。慧是自心之用。定即慧故。體不離用。慧
即定故。用不離體。雙遮則俱泯。雙照則俱
存。體用相成。遮照無礙。此定慧二法。修行
之要。祖佛大旨。經論同詮。所以法華經云。
以禪定智慧力。得法國土。又云。定慧力莊嚴。
以此度眾生。華嚴經頌云。眾生惑見恒隨縛。
無始稠林未除翦。與志共俱心並生。常相覊繫不斷絕。但唯妄想非實物。不離於心無處
所。禪定境排仍退轉。金剛道滅方畢竟。大
涅槃經云。定慧等學。明見佛性。又云。先以定
動。後以智拔。大智度論云。禪定為父。智慧為
母。能生一切導師。又云。以業力故入生死。以
定力故出生死。故云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
非禪無以發其照。何者。謂禪無智。但是事定。
若得智慧。觀於心性。即為上定。若智不得禪。

乃為散善分別。慧若有定。如密室燈。寂而能
照。離動分別。成實慧故。若定慧雙運。動寂融
通。則念念入三昧之門。寂寂運無涯之照。如
上種種開示。種種證明。如是調停。如是剖析。
削繁簡要。去偽存真。以無數萬億諸方便門。
皆令一切含生。盡入此宗鏡。如囊中有寶。不
探示之。誰有知者。猶室中金藏。未遇智人。
何由發掘。若珠蔽內衣裏。弗因親友所示。爭
致富饒。似窮子之家珍。非長者之誘引。曷能
承紹。設或明了信入無疑。更在當人。剋己成
辦。鍊磨餘習。直取相應。一切時中。不得忘照。
自量生熟。各逐便宜。此是修定時。此是修慧
時。若掉散心。須行三昧。若惛沈意。宜啟慧門。
若處見修位中。此是行時。非是證時。若居
究竟即內。此是證時。非是行時。不可如二
乘怱怱取證。沈實際之海。溺解脫之坑。又
不可傚無聞比丘。妄指無生求昇反墜。似苦
行外道。唯投見網。期悟遭迷。斯定慧門。是真
修路。照宗門之皎日。泛覺海之迅航。駕大
白牛車之二輪。昇第一義天之兩翼。等學而
明見佛性。莊嚴而可度眾生。為法國土之王。
因茲二力。出生死海之底。全假雙修。散妄亂
而似風吹雲。破愚闇而如日照世。動邪見之
深刺。拔無明之厚根。為大覺海之陰陽。作
寶華王之父母。備一乘之基地。堅萬行之垣
牆。以此相應。能入宗鏡。前據台教。明五百番
安心法門。皆為逗機。對病施藥。今依祖教。更
有一門。最為省要。所為無心。何者。若有心
則不安。無心則自樂。故先德偈云。莫與心

為伴。無心心自安。若將心作伴。動即被心
謾。法華經云。破有法王。出現世間。淨名經
云。除去所有。唯置一床。即是除妄心之有。
外境本空。以心有法有。心空境空。故起信
論云。是故當知。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
眾生無明妄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
得。唯從虛妄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
滅則種種法滅故。是以但得無心。境自不現。
既無對待。逆順何生。以逆境故。生瞋惱強賊
干懷。以順境故。牽愛情華箭入體。能令心動。
故稱不安。今若無心。坦然無事。則萬機頓赴
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所以阿
難執有。而無據。七處茫然。二祖體無。而自
安。言下成道。若不直了無心之旨。雖然對治
折伏。其不安之相。常現在前。若了無心。觸
途無滯。絕一塵而作對。何勞遣蕩之功。無
一念而生情。不假忘緣之力。又無心約教有
二。一者澄湛令無。二者當體是無。澄湛令無
者。則是攝念安禪。蠲消覺觀。虛襟靜慮。漸
至微細。當體是無者。則直了無生。以一念起
處不可得故。經云。一念初起。無有初相。是真
護念。寶藏論云。夫離者無身。微者無心。無
身故大身。無心故大心。大心故。則智周萬
物。大身故。則應備無窮。是以執身為身者。則
失其大應。執心為心者。則失其大智。故千經
萬論。莫不說離身心。破於執著。乃入真實。譬
如金師。銷鑛取金。方為器用。若有身者。則有
身礙。有身礙故。則法身隱於形㲉心者。則有心礙。有心礙故。則真智隱於念慮

之中。故大道不通。妙理沈隱。六神內亂。六境
外緣。晝夜惶惶。無有止息矣。夫不觀其心者。
而不見其微。不觀其身者。而不見其離。若不
見其離微者。則失其道要。故經云。佛說非
身。是名大身。心亦如是。此謂破權歸實。會假
歸真。譬如金師。銷鑛取金。方為器用。滅相混
融。以通大冶。大冶者。謂大道。此大道冶中。造
化無窮。流出萬宗。若成若壞。體無增減。故經
云。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所言混融相者。但
為愚夫。著相畏無相也。所以說相者。為彼外
道。著於無相畏有相。所以說中道者。欲令有
相無相不二也。此皆破執除疑。言非盡理。若
復有人。了相無相。平等不二無取無捨無彼
無此。亦無中間。則不假聖人言說。理自通也。
如上所述。皆為有心成障。若乃無心。自然合
道。即是離其妄心。真心不動。如釋摩訶衍論
云。離心緣相者。心量有十。一者眼識心。二
者耳識心。三者鼻識心。四者舌識心。五者
身識心。六者意識心。七者末那識心。八者
阿賴耶識心。九者多一識心。十者一一識心。
如是十中。初九種心。不緣真理。後一種心。得
緣真理。而為境界。今據前九作如是說。離心
緣相。本有契經中。作如是說。甚深真體。非餘
境界。唯自所依緣為境界故。楞伽經云。非心
之心量。我說為心量者。謂以非心量。為遣心
量。若以非心量為是。斯即心量。今謂非心量
即不思議之心量者。不礙心量故。如華嚴經
云。菩薩住是不思議。即非心量。於中思議不
可盡。即之心量。以二相即奪故。思與非思

俱寂滅。又云。於非心處示生於心者。人多誤
解。情作非情。非情作情。若執於非心處示生
於心。是非情為情者。既言示生。非真無情
為有情矣。大寶積經云。佛言。文殊。汝入不
思議三昧耶。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我即不
思議。不見有心能思議者。云何而言。入不
思議三昧。我初發心。欲入是定。而今思惟。實
無心相而入三昧。如人學射。久習則巧。後雖
無心。以久習故。箭發皆中。我亦如是。初學不
思議三昧。繫心一緣。若久習成就。更無心
想。恒與定俱。又先德云。一念妄心纔動。即
具世間諸苦。如人在荊棘林。不動。即刺不
傷。妄心不起。恒處寂滅之樂。一念妄心纔
動。即被諸有刺傷。故經云。有心皆苦。無心乃
樂。當知妄心不起。始合法身寂滅樂也。

問。
本自無心。妄依何起。

答。為不了本自無心名
妄。若知本自無心。即妄無所起。真無所得。

問。何故有心即妄。無心即無妄。

答。以法界性
空寂。無主宰故。有心即有主宰。有主宰即有
分劑。無心即無主宰。無主宰即無分劑。無
分劑即無生死。

問。無心者。為當離心是無心。
即心得無心。

答。即心得無心。

問。即心是有
心。云何得無心。

答。不壞心相。而無分別。

問。
豈不辯知也。

答。即辯知無能所。是無心也。豈
渾無用。始是無心。譬如明鏡照物。豈有心耶。
當知一切眾生。恒自無心。心體本來常寂。寂
而常用。用而常寂。隨境鑒辯。皆是實性自
爾。非是有心方始用也。只謂眾生。不了自心
常寂。妄計有心。心便成境。以即心無心故。心

恒是理。即理無理故。理恒是心。理恒是心故。
不動心相。心恒是理故。不得心相。不得心相
故。即是眾生不生。不動心相故。即是佛亦不
生。以生佛俱不生故。即凡聖。常自平等法界
性也。純一道清淨。更無異法。當知但有心分
別作解之處。俱是虛妄。猶如夢中。若未全
覺。所見纖毫亦猶是夢中事。但得無心。即同
覺後絕諸境界。但有一微塵可作修證不思
議解處。俱不離三界夢中所見。經云。無有少
法可得。佛即授記。無生義云。不退轉天子
言。此佛土未曾思惟分別於我見與不見。我
亦不思惟佛土見與不見。故知諸見從有心
而生。佛土無心。故不見天子。天子有心而不
生念。故言不見佛土。便成不異。故知有心
無心俱空。融大師云。鏡像本無心。說鏡像
無心。從無心中說無心。人說有心。說人無
心。從有心中說無心。有心中說無心。是末觀。
無心中說無心。是本觀。眾生計有身心。說鏡
像破身心。眾生著鏡像。說畢竟空破鏡像。若
知鏡像畢竟空。即身心畢竟空。假名畢竟空。
亦無畢竟空。若身心本無。佛道亦本無。一切
法亦本無。本無亦本無。若知本無亦假名。假
名佛道。佛道非天生。亦不從地出。直是空心
性。照世間如日。

智論問曰。若知心不可見。
佛何以故說如實知不可見心。

答曰。有坐禪
人。憶想分別。見是心如清淨珠中縷。觀白骨
人。中見心次第相續生。或時見心在身。或見
在緣。如無邊識處。但見識無量無邊。破如是
等虛妄故。佛言。如實知眾生心。眾生心自相

空。故無相相。復次佛以五眼觀此心不可得。
肉眼天眼緣色。故不見。慧眼緣涅槃。故不見。
初學法眼。分別。知諸法善不善有漏無漏等。
是法眼入實相中。則無所分別。如先說。一切
法。無知者無見者。是故不應見。佛眼觀寂滅
相。故不應見。乃至不如凡夫人憶想分別見。
復次五眼。因緣和合生。皆是作相。虛誑不實。
佛不信不用。是故言不以五眼見。又問曰。舍
利弗知心相常淨。何以故問。答曰。以菩薩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深入深著故。雖聞
心畢竟空。常清淨。猶憶想分別。取是無心相。
以是故問是無心相心。為有為無。若有。云何
言無心相。若無。何以讚歎是無等等心。當成
佛道。須菩提答。是無心相中。畢竟清淨。有無
不可得。不應難。舍利弗復問。何等是無心相。
須菩提答。畢竟空一切諸法無分別。是名無
心相。此無心相。是即心無心。非待斷滅。如
經云。若有眾生。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為證
得如來智慧。又且無心者。不得作有無情見
之解。若將心作無。此即成有。若一切處無
心。如土木瓦礫。此成斷滅。皆屬意根強。知
妄識邊事。是以稱不思議定者。以有無情見
不及故。又澄湛是事。當體是理。事有顯理
之功。亦有覆理之義。理有成事之力。亦有
奪事之能。各取則兩傷。並觀則俱是。何謂
顯理。若妙性未發。須假事行助顯莊嚴。如水
澄清。魚石自現。何謂成事。若功行未圓。必
仗理觀引發開導。何謂覆理。若一向執事坐
禪。反迷己眼。未識玄旨。徒勞念靜。何謂奪事。

若天真頓朗。如日消氷。何須調心收攝伏𭡠故經偈云。若學諸三昧。是動非是禪。心隨
境界流。云何名為定。是以不可執一執二定
是定非。但臨時隨用。圓融得力。自諳深淺。若
也歸宗順旨。則理事雙消。心境俱亡。定慧齊
泯。如永嘉集云。以奢摩他故。雖寂而常照。
以毘婆舍那故。雖照而常寂。以優畢叉故。非
照而非寂。照而常寂故。說俗而即真。寂而常
照故。說真而即俗。非寂而非照故。杜口於毘
耶。斯則不唯言語道斷。亦乃心行處滅。所
以圓覺經云。有作思惟。從有心起。皆是六塵。
妄想緣氣。非實心體。已如空華。用此思。惟
辯於佛境。猶如空華。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
有是處。

問。既不得作有無之解。如何是正
了無心。

答。石虎山前鬪。蘆華水底沈。

問。
前標宗不言法相。云何已下。更用廣說諸識
種現。熏習差別義理。瑜伽唯識。百法五位事相
法門。

答。祖佛大意。唯說二空。證會一心真
如本性。所以百法論云。如世尊言。一切法
無我。云何一切法。所謂心法。云何二無我。
所謂人無我。法無我。若一切眾生。但得人法
俱空。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復更有何異法而
敷演乎。如瑜伽論。是無著菩薩。請彌勒所說。
論云。無著菩薩。位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
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理無不窮。事無不
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
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
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證大菩提。
廣為有情。常無倒說。乃至瑜伽中行觀無少

法。欲令證得。及欲現觀。或說究竟清淨真如。
名為瑜伽理中最極。一切功德共相應故。


以智者大師。於淨名疏中問云。今依龍樹之
學。何意用天親之義。

答。龍樹天親。豈不同
入不二法門乎。今本為佛教。隨義有所開而
用釋。何得取捨定執也。若分別界外結惑生
死。及諸行名義。當細尋天親所作。若觀門遣
蕩。安心入道。何過龍樹。若不取地論。攝大乘
論。相映望者。他或謂於非義理。多端強說也。
故知菩薩製作。一一關於聖典。故非出自胸
襟。廣引證明。令生聞慧。宗鏡纂集。大意亦同。
若不先明識論。天親護法等。剖析根塵微細
生死。又焉得依龍樹觀門遣蕩。如無差別。無
可圓融。若不先胗候察其病原。何以依方
施其妙藥。只如淨名居士。位臨等覺。尚有原
品無明實因疾未盡。現受後有生死實果疾
猶存。

如淨名疏問。實報無障礙土。何得猶
有煩惱四分之因疾。

答。開菩薩自體法界緣
集。即有四分。所以然者。取自體一實諦。即是
貪愛。捨二邊生死。即是瞋斷。迷一實諦。無明
未盡。故猶有癡也。三分等取。即是等分。此即
是根本之三毒。故請觀音經云。淨於三毒根。
成佛道無疑。何況業繫凡夫。分段生死之病。
然今時多不就已子細推尋。及廣披聖典。教
觀俱昧。理行全虧。唯尚隨語依通。一時遣蕩。
拂迹而迹不泯。歸空而空不亡。以不出法塵。
全為影事。殊不識心王心所。種現根隨。微細
根塵。生滅起處。心心流注。念念現行。如醉如
癡懵無知者。智燈既闇。定水全枯。未審何門

能得清淨。但學成現高茆之語。名標眾聖之
前。都無正念修行之門。跡陷群邪之後。今
普使知病識藥。令得服行。淨三毒之根。見一
心之性。且如馬鳴龍樹。皆是西天傳佛心印。
祖師。馬鳴製大乘起信論。廣說阿賴耶等。三
細識六麁相。一心真如生滅二門。龍樹製摩
訶衍論。引一百本大乘經。證說八識心王。性
相微細等義。云何末學。不紹先賢。可謂綆短
而不勾深泉。翅弱而弗能高逝。又若不先論
其事相之表。何以辯其體性之原。如世間法。
未見其海。爭識其波。未見其山。寧諳其土。今
欲總別雙辯。理事具陳。不達事而理非圓。不
了理而事奚立。故云理隨事現。一多緣起之
無邊。事得理融。千差涉入而無礙。又從總出
別。因別成總。不得別而何成總。不因總而豈
稱別。則理事總別。一際無差。只為今時。但唯
執總滯理。見解不圓。法眼將明而不明。疑心
欲斷而非斷。皆是理事成礙。總別不通。故四
弘誓願云。法門無邊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
成。何乃虛擲寸陰。頓違本願。守愚空坐。辜負
四恩。若愚癡人。不分菽麥。似牛羊眼。罔辯方
隅。現今對境。尚不圓明。臨終遇緣焉能甄別。
直須達事通理。徹果窮因。無一法而不明。無
一塵而不照。則見聞莫能惑。境界不能拘。故
法華經云。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
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
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
等。故知一心實相。悉是諸法。諸法所生。皆從

現行善惡熏習。第八識含藏種子為因。發起
染淨差別報應為果。若不微細剖析。問答決
疑。則何由到一心總別之原。徹八識性相之
際。古德云。提綱意在張網。不可去網存網。
舉領意在著衣。不可棄衣取領。若秖集而不
敘。如無綱之網。若秖敘而不集。如無網之
綱。故知理事雙明。方通圓旨。教觀齊運。始達
一乘。且如等覺菩薩。妙果將圓。却入幻網
門。倒學凡夫事。習世間三昧。具工巧神通。
今之所宗。且明大旨。須先立後破。以洗情
塵。然即破立同時。而無所破。不同權教定執
教相之有門。寧比小乘唯證析法之空理。今
則以別成總。將偏顯圓。別成總而一際無差。
偏顯圓而萬法齊旨。開合自在。隱顯無方。若
執之成萬有之瘡疣。若定之為四魔之根蔕。
此百法明門。大乘菩薩初地方了。乃至十方
諸佛。本後二智。俱證俱緣。若不證唯識之性。
不成根本智。無成佛之期。若不了唯識之相。
百法明門。不成後得智。闕化他之行。此唯識
百法者。乃是有為無為真俗一切法之性相
根本。所以經云。若不證真如。焉能了諸行。若
不證唯識真如之性。焉能了唯識百法之行
相。故云根本智。證百法性。後得智。緣百法相。
大乘起信論云。信成就發心。略說有三。一發
正直心。如理正念真如法故。二發深重心。樂
集一切諸善行故。三發大悲心。願拔一切眾
生苦故。

問。一切眾生。一切諸法。皆同一法界。
無有二相。據理但應正念真如。何假復修一
切善行。救一切眾生。

答。不然。如摩尼寶。本

性明潔。在礦穢中。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不
作方便。不施功力。欲求清淨。終不可得。真如
之法。亦復如是。體雖明潔。具足功德。而被無
邊客塵所染。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不作方
便。不修諸行。欲求清淨。終無得理。是故要當
集一切善行。救一切眾生。離彼無邊客塵垢
染。顯現真法。起信疏云。一直心正念真如
法者。即心平等。更無別岐何有迴曲。即是
二行之根本。二深心者。是窮原義。若一善
不備。無由歸原。歸原之來。必具萬行。故言樂
集諸善行故。即是自利之行本也。大悲心者。
是普濟義。故言欲拔眾生苦故。即是利他之
行本也。又此初一直心。唯正念真如之法。是
宗是本。因此起深重心大悲心是行。又開此
直心為十心。一廣大心。謂誓願觀一切法。悉
如如故。二甚深心。謂誓願觀真如。要盡原底
故。三方便心。謂推求簡擇趣真方便故。四堅
固心。謂設逢極苦樂受。此觀心不捨離故。五
無間心。謂觀此真理。盡未來際不覺其久故。
六折伏心。謂若失念。煩惱暫起。即便覺察。折
伏令盡。使觀心相續故。七善巧心。謂觀真
理。不礙隨事巧修萬行故。八不二心。謂隨事
萬行。與一味真理融無二故。九無礙心。謂理
事既全。融通不二。還令全理之事。而相即入
故。十圓明心。謂頓觀法界。全一全多。同時
顯現。無障無礙故。即此十心。理行具足。且無
理不能導行。無行不能成理。可謂即真如之
理。成真如之行。無有一法能出唯識之性相
矣。是知一心為萬法之性。萬法是一心之相。

相即性之相。是一中之多。性。即相之性。是多
中之一。若不了性。亦不了相。其相即妄。若不
識相。亦不識性。其性即孤。應須性相俱通。方
得自他兼利。如首楞嚴經云。幻妄稱相。其性
真為妙覺明體。是以若偏執相而成妄。定據
性而沈空。今則性相融通。真妄交徹。不墮斷
常之見。能成無盡之宗。故知若欲深達法原。
妙窮佛旨者。非上智而莫及。豈下機而能通。
所以法華經偈云。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
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又見解圓明是目。
行解相應是足。目足更資。理行扶助。可趣涅
槃之域。能到清涼之池。若定慧未熏。如摩尼
之匿礦。性相不辯。猶古鏡之未磨。欲望雨
寶鑒容。無有是處。若意珠既淨。心。鏡纔明。
更以萬行熏修。轉加光潔。如華嚴經云。佛子。
譬如金師。善巧鍊金。數數入火。轉轉明淨。調
柔成就。隨意堪用。菩薩亦復如是。供養諸佛。
教化眾生。皆為修行清淨地法。所有善根。悉
以迴向一切智地。轉轉明淨。調柔成就。隨意
堪用。然雖萬行磨練。皆是自法所行。如先
德云。一切佛事無邊化門。皆依自法融轉而
行。即自心中有真如體大。今日體解。引出法
身。由心中有真如相大。今日了達。引出報身。
由身中有真如用大。今日修行。引出化身。乃
至十波羅蜜一切塵沙萬行。但是自心中引
出。未曾心外得一法行一行。若言更有從外
新得者。即是魔王外道說。

問。信入此法。還
有退者否。

答。信有二種。一若正信堅固。諦
了無疑。理觀分明。乘戒兼急。如此則一生可

辦。誰論退耶。二若依通之信。觀力麁浮習重
境強。遇緣即退。如華嚴論云。如涅槃經。聞
常住二字。尚七世不墮地獄。如華嚴經云。設
聞如來名。及所說法。不生信解。亦能成種。必
得解脫至成佛故。何故經言。第六住心。及從
凡夫信位。猶言有退。此意若為和會。解云。十
信之中。勝解未成。未得謂得。便生憍慢。不近
善友。不敬賢良。為慢怠故。久處人天。惡業便
起。能成就大地獄業。若一信不慢。常求勝友。
即無此失。若權教第六住心。可有退位。實教
中為稽滯者。責令進修。如舍利弗。是示現聲
聞。非實聲聞。所作方便。皆度眾生使令進策。
如權教中第六住心。可說實退。何以故。地前
三賢總未見道。所修作業。皆是有為。所有無
明。皆是折伏。功不強者。便生退還。若折伏
有力。亦不退失。如蛇有毒。為呪力故。毒不能
起。但於佛法中。種於信心。謙下無慢。敬順賢
良。於諸惡人。心常慈忍。於諸勝己者。諮受未
聞。所聞勝法。奉行無妄。所有虛妄。依教蠲
除。於三菩提道。常勤不息。夫為人生之法。法
合如然。但不長惡而生。何須慮退。華嚴疏云。
深心信解常清淨者。信煩惱即菩提。方為常
淨。由稱本性而發菩提心。本來是佛。更無所
進。如在虛空。退至何所。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6

夫欲顯正宗。先除邪執者。約外道小乘諸古
師等。謬解唯識正理。凡有幾種。

答。不達唯
識真性。邪執蓋多。宗鏡所明。正為於此。如唯
識論云。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
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
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古德云。或執外境如
識非無者。此即有宗。依十二處教。執心境
俱有。是第一義。論云。或執內識如境非有
者。釋曰。此破清辯依密意空教。撥識亦無。論
云。或執識用別體同者。釋曰。即大乘一類菩
薩。言八識體唯是一也。如一水鏡。多波像生。
論云。或執離心無別心所者。釋曰。此即經部
覺天所計。以經言士夫六界。染淨由心。無心
所故。雖於蘊中亦有心所。但於識上分位假
立。無別實有。慈恩大師釋護法菩薩唯識論
中。略有四種。一清辯順世。有境無心。二中
道大乘。有心無境。三小乘多部。有境有心。
四邪見一說。都無心境。又四句分別。一有
見無相。謂正量師。不作相分而緣境也。二有
相無見。謂清辯師。三相見俱有。餘部及大乘
等。四相見俱無。即安慧等。大乘起信論云。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
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
人我見。二者法我見。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
有五種。云何為五。一者聞脩多羅說如來法

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
謂虛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
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
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
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
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
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
之義。非如虛空相故。二者聞脩多羅說世間
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
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
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
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聞脩多羅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
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
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
生滅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四者聞脩多羅
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
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
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
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
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
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
息妄者。則無是處故。五者聞脩多羅說。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
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為如來所得
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無前後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
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

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
無後際故。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
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
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
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復次究
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
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
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
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
眾生。得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
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但是不了正
因緣。皆成外道。所執。有四。一不知有情業緣。
執之為道。或執自然。二不知共業所感空劫。
執為渾沌之氣。三不知空後成劫。執為清濁
兩分。四不知上界有情下生。執為天地變化。
故知見網難出。邪解易生。如止觀細推。觀諸
見境者。非一曰諸。邪解稱見。又解知是見
義。推理不當。而偏見分明。作決定解。名之為
見。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
全無理觀。據文者生。無證者死。夫習禪人。
唯尚理觀。觸處心融。闇於名相。一句不識。誦
文者守株。情通者妙悟。兩家互闕。論評皆失。
大約邪見有三。一佛法外外道者。本原有三。
一迦毘羅外道。此翻黃頭。計因中有果。二
漚樓僧佉。此翻休睺。計因中無果。三勒沙婆。
此翻苦行。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又入大乘
論。迦羅所說。有計一過。作者與作一。相與
相者一。分與有分一。如是等名為計一。優樓
佉計異。迦羅鳩馱計一異。若提子計非一非

異。一切外道。及摩迦羅等計異。皆不離此四。
從三四外道。派出枝流。至佛出時。有六大師。
所謂富蘭那。迦葉姓也。計不生不滅。末伽梨
拘賒梨子。計眾生苦樂。無有因緣。自然而爾。
刪闍夜毘羅胝子。計眾生時熟得道。八萬劫
苦盡自解脫。如縷丸。線盡自止。阿耆多翅舍
欽婆羅。欽婆羅。麁衣也。計罪報之苦。以投
巖拔髮代之。迦羅鳩馱迦旃延。計亦有亦
無。尼犍陀若提子。計業所作。定不可改。二附
佛法外道者。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
經書。而生一見。附佛法起。故得此名。犢子讀
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言我在四句外。第五
不可說藏中。云何四句。外道計。色即是我。離
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四陰亦如是。
合二十身見。大論云。破二十身見。成須陀洹。
即此義也。今犢子計我。異於六師。復非佛
法。論諸皆推不受。便是附佛法邪人法也。
或云。三世及無為法。為四句也。又方廣道人。
自以聰明讀佛十喻。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
幻如化。空幻為宗。龍樹斥云。非佛法理。方廣
所作。亦是邪人法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
佛教門而生煩惱。不得入理。大論云。若不得
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
中。入毘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
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人法也。若學
摩訶衍四門。既失般若意。為邪見火所燒。四
成邪人法。乃至若於觀支。忽解。無明轉。即變
為明。明具一切法。或謂無明不可得。變為明。
明何可得。此不可得。亦具一切法。或謂法

性之明。亦可得亦不可得。非可得非不可得。
一門即三門。三門即一門。此解明利。所破無
不壞。所存無不立。無能踰勝。亦復自謂是
無生忍。如此解者。是圓教四門見發也。又
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
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
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內邪見也。又此土
振旦。亦有其義。周弘正釋三玄云。易判八卦
陰陽吉凶。此約有明玄。老子虛融。此約無明
玄。莊子自然。約有無明玄。自外枝派。祖原出
此。今且約此以明得失。如莊子云。貴賤苦樂。
是非得失。皆其自然。若言自然。是不破果。不
辯先業。即是破因。禮制仁義。衛身安國。若不
行用。滅族亡家。但現世立德。不招後世報。是
為破果不破因。若言慶流後世。并前。則是亦
有果亦無果也。約一計即有三行。一謂計有
行善。二計有行惡。三計有行無記。如玄理分。
應爾。富貴不可企求。貧賤不可怨避。生無
足欣。死何勞畏。將此虛心。令居貴莫憍。處
窮不悶。貪恚心息。安一懷抱。以自然訓物。作
入理𠱚。此其德也。德有多種。若言常無
欲觀其妙。無何等欲。忽玉璧。棄公相。洗耳
還牛。自守高志。此乃棄欲界之欲。攀上勝出
之妙。即以初禪等為妙。何以得知。莊子云。
皇帝問道觀神氣。見身內眾物。以此為道。似
如通明觀中。發得初禪之妙。若言諸苦所因。
貪欲為本。若離貪欲。即得涅槃。此無三界之
欲。此得滅止妙離之妙。又法名無染。若染於
法。是染涅槃。無此染欲。得一道微妙。妙此諸

欲。欲妙皆無。汝得何等。尚不識欲界欲。初禪
妙。況後欲妙耶。若與權論。乃是逗機漸引。覆
相論欲妙。不得彰言了義而說。但息誇企之
欲。觀自然之妙。譣詖之行既除。仁讓之風斯
在。此皆計有自然而行善也。又計自然。任運
恣氣。亦不運御從善。亦不動役作惡。若傷神
和。不會自然。雖無取捨。而是行無記。行業未
盡。受報何疑。若計自然作惡者。謂萬物自然。
恣意造惡。終歸自然。斯乃背無欲而恣欲。違
於妙而就麁。如莊周斥仁義。雖防小盜。不
意大盜。揭仁義。以謀其國。本以自然息欲。
乃揭自然而為惡。此義可知也。已上外道及
內道執見。有二。並決真偽者。一就所起法並
決。二就所依法並決。一今通從外外道四句。
乃至圓四門外道見。通韋陀。乃至圓門三念
處。三解脫。名數是同。所起見罪。繫縛無異。譬
如金鐵二鎖。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
名雖清美。所起煩惱。體是污穢。譬如玉鼠二
璞。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雖同研
鍊。有成不成。譬如牛驢二乳。又從外道四句。
乃至圓門四見。有害不害。譬如迦羅鎮頭二
果。所計神我。乃是縛法。非自在我。各執己是。
餘為妄語。互相是非。何關如實。自謂真道。翻
開有路。望得涅槃。方沈生死。自言諦當。終成
邪僻。愛處生愛。瞋處生瞋。雖起慈悲。愛見悲
耳。雖安塗割。乃生滅強忍。雖一切智。世情推
度。雖得神通。根本變化。有漏變化。所讀韋
陀。世智所說。非陀羅尼力。非法界流。雖斷
鈍使。如屈步蟲。世醫所治。差已更發。八十八

使集海浩然。三界生死苦輪無際。沈著有漏。
永無出期。皆是諸見幻偽。豈可為真實之道
也。二約所依法異者。一切諸見。各依其法。三
外外道是有漏人。發有漏法。以有漏心。著於
著法。著法著心。體是諍競。非但因時捉頭拔
髮。發諸見已。謂是涅槃。執成見猛毒增鬪盛。
所依之法非真。所發之見亦偽也。此雖邪法。
若密得意。以邪相入正相。如華飛葉動。藉
少因緣尚證支佛。何況世間舊法。然支佛雖
正。華葉終非正教。外外密悟。而其法門但
通諸見。非正法也。皆由著心於著法。因果
俱鬪斷奠。是邪法生邪見也。若三藏四門。是
出世聖人得出世法。體是清淨。滅煩惱處。非
唯佛經是正法。五百所申。亦能得道。妙勝定
云。佛去世後一百年。十萬人出家。九萬人得
道。二百年時。十萬人出家。一萬人得道。當知
以無著心。不著無著法。發心真正。覺悟無常。
念念生滅。朝不保夕。志求出要。不封門生
染而起戲論。譬如有人。欲速見王。受賜拜職。
從四門入。何暇盤停諍計好醜。知門是通途。
不須諍計。如藥為治病。不應分別。速出火宅。
盡諸苦際。真明發時。證究竟道。畢竟無諍。無
諍則無業。無業則無生死。但有道滅。心地坦
然。因果俱無。鬪諍俱滅。唯有正見無邪見也。
復次四門。雖是正法。若以著心。著此四門。
則生邪見。見四門異。於修因時。多起鬪諍。譬
如有人。久住城門。分別瓦木。評薄精麁。謂南
是北非。東巧西拙。自作稽留。不肯前進。非門
過也。著者亦爾。分別名相。廣知煩惱。多謂道

品。要名聚眾。媒衒求達。打自大鼓。竪我慢
幢。誇耀於他。互生鬪諍。捉頭拔髮。八十八使
瞋愛浩然。皆由著心。於正法門而生邪見。所
起煩惱。與外外道。更無有異。論所計法。天地
懸殊。方等云。種種問橋。智者所訶。人亦如
是。為學道故。修此四門。三十餘年分別一門。
尚未明了。功夫纔著。年已老矣。無三種味。空
生空死。唐棄一期。如彼問橋。有何利益。此由
著心。著無著法而起邪見。次通教四門。體是
正法。近通化城。前曲此直。巧拙雖殊。通處無
別。如天門直華。餘門曲陋。不住二門。俱得通
進。若數瓦木。二俱遲壅。若不稽留法門。若
因若果。俱無諍著。是名無著心。不著無著法。
不生邪見也。復次以著心著此直門。亦生邪
見。或為名為眾為勝為利。分別門相。瞋愛慢
結。因此得生。譬如以毒內良藥中。安得不死。
以見著毒入正法中。增長苦集。非如來咎。利
根外道。以邪相入正相。令著無著。成佛弟子。
鈍根內道。以正相入邪相。令無著有著。成邪
弟子。豈不悲哉。別圓四門。巧拙利鈍。俱通
究竟涅槃。因不住著。果無鬪諍。若封門起
見。則生煩惱。與漚樓佉等。以此而觀。如明
眼人。臨於涇渭。豈容迷名而不識清濁也。輔
行記釋云。金鐵二鎖者。大智度論云。譬在囹
圄。桎梏所拘。雖復蒙赦。更繫金鎖。人為愛繫。
如在囹圄。雖得出家。更著禁戒。如繫金鎖。今
借譬此內外生著。在獄鐵鎖。如外計。逢赦。金
鎖。如內計。金鐵雖殊。被縛義等。佛法雖勝。見
繫無差。玉鼠二璞者。璞者。玉也。鄭重玉璞。

若有得者。與其厚賜。周人聞之。規其厚賜。周
人風俗。名死鼠為玉璞。乃將詣鄭。鄭人笑之。
其人悟已答鄭人曰。楚人鳳凰其實山鷄。以
楚王重鳳。有不識鳳者。路有擔山鷄者。問
之曰。此何鳥。擔者知其不識。乃戲曰鳳凰。
其人謂實。便問擔者。販耶。答販。問幾錢。答
萬錢。用價買之。擬欲上王。得已便死。楚王
聞之。愧而召問。王亦謂實。乃以十萬錢賜之。
故知周鄭之體。淨穢永殊。無著如鄭。起見如
周。名同體異。此之謂也。有於三藏乃至圓教
四門之名。義如璞。起於見愛。其如死鼠。牛
驢二乳者。又論云。餘處或有好語。亦從佛
經中出。若非佛法。初聞以好。久則不妙。譬
如驢乳。其色雖同。抨但成糞。故佛法外道語。
同有不殺慈悲之言。搜窮其實。盡歸虛妄。今
此亦爾。外計雖有有無等言。研覈無實。盡是
虛妄。佛法大小一十六門。雖云有無。但破執
心。自歸正轍。故云有成不成。於外起計。如驢
乳。藏等起計。如牛乳。乳名雖同。其體永別。見
名雖等。所執各異。外雖除執。無理可成。藏等
離著。自入正轍。又大智度論云。謂佛教。如牛
乳。修得解脫。如抨得酪生熟酥等。外道教。猶
彼驢乳。本非出酪之物。外道之教。無解脫味。
故抨驢乳。但成屎尿。依外道教行。但招苦果。
無所成益。迦羅鎮頭二果者。大涅槃經云。善
男子。如迦羅林。其樹眾多。唯有一株鎮頭迦
樹。二果相似。是果熟時。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鎮頭迦果。唯有一分。迦羅迦果。乃有十分。女
人不識。持來詣市。凡愚不識。買迦羅迦。噉已

命終。有智人輩。聞是事已。問是女人。汝於何
處得是果來。女人示處。諸人即言。彼方多
有無量迦羅迦樹。唯有一株鎮頭迦樹。諸人
知已。笑而捨去。經譬僧伽藍清濁二眾。今借
以譬內見外見。二見名同。有害不害。如外見
發。說無因果。歸於邪無。若內見起。猶執大
小經論所詮。害謂損其善根。故知或名同體
異。不可雷同。或名異體同。應須甄別。邪正既
辯。玉石俄分。不濫初修。深裨後學。又華嚴
演義云。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周易為真
玄。老子為虛玄。莊子為談玄。老子道德經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注云。一
者。沖和之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氣。於生物
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
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二。生積陽氣之
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含孕。沖氣調和。然後
萬物阜成。故云三生萬物。次下又云。萬物負
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上來皆明萬物自然
生也。莊子宗師篇云。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
在六合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
長於上古而不為老。注云。言道之無所不在
也。故在高為無高。在深為無深。在久為無
久。在老為無老。無所不在。所在皆無也。又
云。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注云。知天之所
為者。自然也。意云。但有知有為。皆不為而
為。故自然也。今斷云。若以自然為因者。斷義
也。即老子意。由道生一。道是自然。故以為
因。是邪因也。又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莊子
意。則萬物自然。無使之然。故曰自然。即無

因也。如烏之黑。即莊子文。涅槃經意。周易
云。一陰一陽謂之道。陰陽不測謂之神。釋云。
一謂無也。無陰無陽。乃謂之道。一得為無者。
無是虛無。虛空不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
一為無也。若有境。則有彼此相形。有二有三。
不得為一故。在陰之時。而不見為陰之功。在
陽之時。而不見為。陽之力。自然而有陰陽。自
然無所營為。此則道之謂也。今斷云。若以陰
陽變易能生。即是邪因。又一者無也。即是
無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則皆無因也。則人
自然生。應常生人。不待父母等眾緣。菩提自
然生。則一切果報。不由修得。又易云。寂然不
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禮云。人生而靜。天
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後儒皆以言詞
小同。不觀前後本所建立。致欲渾和三教。但
見言有小同。豈知義有大異。是知不入正宗。
焉知言同意別。未明已眼。寧鑒名異體同。所
以徇語者迷。據文者惑。恐參大旨。故錄示
之。且如外道說自然以為至道。不成方便。仍
壞正因。佛教亦說自然。雖成正教。猶是悉檀
對治。未為究竟。以此一例。其餘可知。又直饒
見超四句。始出單四句。猶有複四句。具足四
句。且單四句者。一有。二無。三亦有亦無。四
非有非無。複四句者。一有有有無。二無有無
無。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四非有非無
有。非有非無無。而言複者。四句之中。皆說有
無。具足四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故。第一
有句具四者。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
亦無。四有非有非無。第二無句中具四者。

一無有。二無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
無。第三亦有亦無具四者。一亦有亦無有。二
亦有亦無無。三亦有亦無。亦有亦無。四亦有
亦無。非有非無。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一非
有非無有。二非有非無無。三非有非無。亦有
亦無。四非有非無。非有非無。上四一十六句。
為具足四句。第四絕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
一絕言。二複四句外。一絕言。三具足四句外。
一絕言。有三絕言。上諸四見。一一皆有八十
八使相應。是見即外道見故。若約佛法。歷四
教四門。各生四見。又一種四門。各一絕言。
如是一一六各有八十八使。六十二見。百八
等惑。百法鈔云。破邪執者。即二邊之邪執。
總有三種二邊。一外道斷常二邊。如有外道
一向執常。即四遍常論等是。此即常見邊。又
有外道一向執斷。即七斷滅論是。此即斷見
邊。第二小乘假實二邊。或有小乘一向執假。
即一說部等。執一切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
即是著假邊。又有小乘一向執實。即薩婆多
及犢子部等。執諸法皆實。即是著實邊。第
三大小乘空有二邊。即小乘有部等。執心外
有法。是著有邊。大乘清辯菩薩等。撥菩提
涅槃悉無。即是著空邊。顯中道者有二。一
假施設中道。二真實中道。真實中道有三。一
者。能證淨分依他。是其妙有。智起惑盡。名
曰真空。妙有真空。正處中道。二者。能證有為。
是其妙有。所證真理。名曰真空。妙有真空。正
處中道。三者。唯於法身上說本來實性。名為
妙有。即此實性。便是真空。妙有真空。正處中

道。二假施設中道者。即佛於後得智中。而假
施設。亦有三種。一者。不斷不常中道。謂佛
經中。說有異熟識為總報主。此陰纔滅。彼陰
便生。即不是斷。此破外道斷常二邊。又說
生滅不定。名曰無常。即是不常。二者。不假不
實中道者。謂佛經中。說一切色心從種而生
者。即是不假。依此分位。或有相形。即是不
實。稱實而談。正處中道。此破小乘假實二邊。
三者。不有不無中道。即經說我法遍計。即是
不有。依圓妙有。即是不無。離有離無。正處中
道。此破大小乘空有二邊。是以欲執二邊之
情。即背中道之理。纔作四句之解。便失一乘
之門。須知非離邊有中。亦非即邊是中。若離
邊求中。則邊見未泯。若即邊是中。中解猶
存。是以難解難知。唯深般若。執之如大火聚。
四邊不可觸之。了之若清涼池。諸門皆可入
矣。故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即成非。達之
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猶人。在法名四句。悟入
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法名四謗。是知四句
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昇沈自異。又唯
心訣破一百二十種見解云。或和神養氣而
保自然。或苦質摧形而為至道。或執無著而
椿立前境。或求靜慮而伏捺妄心。或刳情滅
法以凝空。或附影緣塵而抱相。或喪靈原之
真照。或殞佛種之正因。或純識凝神。受報於
無情之地。或澄心泯色。住果於八難之天。或
著有而守乾城。或撥無而同兔角。或絕見而
居闇室。或立照而存所知。或認有覺。是真佛
之形。或傚無知。同木石之類。或執妄取究竟

之果。如即泥是瓶。或忘緣趣解脫之門。似
撥波求水。或外騁而妄興夢事。或內守而端
居抱愚。或宗一而物像同如。或見異而各立
法界。或守愚癡。無分別而為大道。或尚空見。
排善惡而作真修。或解不思議性作頑空。或
體真善妙色為實有。或修沈機絕想。同有漏
之天。或學覺觀思惟。墮情量之域。或不窮妄
性作冥初之解。或昧於幻體。立空無之宗。或
認影像而為真。或捨虛妄而求實。或詺見聞
性為活物。或指幻化境作無情。或起意而乖
寂知。或斷念而虧佛用。或迷性功德而起色
身之見。或據畢竟空。而生斷滅之心。或執大
理而頓棄莊嚴。或迷漸說而一向造作。或據
體離緣而堅性執。或忘泯一切而守己愚。或
定人法自爾。而墮無因。或執境智和合。而生
共見。或執心境混同。亂能所之法。或著分別
真俗。縛智障之愚。或守一如不變而墮常。或
定四相所遷而沈斷。或執無修而祛聖位。或
言有證而背天真。或耽依正而隨世輪迴。或
厭生死而喪真解脫。或迷真空而崇因著果。
或昧實際而欣佛厭魔。或著隨宜所說。而守
語為真。或失音聲實相。而離言求默。或宗教
乘而厭自性之定。或弘禪觀而斥了義之詮。
或鬪奇特而但顧出身。俄沈識海。或作淨潔
而唯求玄密。反墮陰城。或起殊勝知解。而斡
肉為瘡。或住本性清淨。而執藥成病。或尋文
採義而飲客水。或守靜居閑而坐法塵。或起
有得心。談無相大乘。或運圖度想。探物外玄
旨。或廢說起絕言之見。或存詮招執指之機。

或認動用而處生滅根原。或專記憶而住識
想邊際。或安排失圓覺之性。或縱任虧入道
之門。或起身心精進。而滯有為。或守任真無
事。而沈慧縛。或專計念勤思。而失於正受。或
傚無礙自在。而放捨修行。或隨結使而恃本
性空。或執纏蓋而妄加除斷。或保重而生法
愛。或輕慢而毀佛因。或進求而乖本心。或
退墮而成放逸。或語證相違而虧實地。或體
用各據而乖佛乘。或欣寂而住空。失大悲之
性。或泯緣而厭假。違法爾之門。或著我見而
昧人空。或迷現量而堅法執。或解不兼信而
滋邪見。或信不具解而養無明。或云人是而
法非。或稱境深而智淺。或取而迷物性。或
捨而乖即真。或離而違因。或即而亡果。或非
而謗實。或是而毀權。或惡無明而背不動智
門。或憎異境而壞法性三昧。或據同理而起
增上慢。或貶別相而破方便門。或是菩提而
謗正法輪。或非眾生而毀真佛體。或著本智
而非權慧。或迷正宗而執化門。或滯理溺無
為之坑。或執事投虛幻之網。或絕邊泯迹。違
雙照之門。或保正存中。失方便之意。或定慧
偏習而燋爛道芽。或行願孤興而沈埋佛道。
或作無作行。修有為菩提。或著無著心。學相
似般若。或趣淨相而迷垢實性。或住正位而
失俗本空。或立無相觀而障翳真如。或起了
知心而違背法性。或守真詮而生語見。服甘
露而早終。或敦圓理而起著心。飲醍醐而成
毒。已上略標一百二十種見解。並是迷宗失
旨。背湛乖真。揑目生華。迷頭認影。若敲氷而

索火。如緣木以求魚。畏影逃空。捫風捉電。苦
非甘種。砂豈飯因。皆不能以法性融通。一旨
和會。盡迷方便。悉入見纏。不達正宗。皆投見
網。綿密難出。如曲木曳於稠林。勢猛力強。
猶𤀹修行失念。遂派其原。故知但有所重所依立
知立解。絲毫見處不亡。皆成外道。如華嚴經
頌云。以法無性故。無有能了知。如是解諸
法。究竟無所解。以法無自體。憑何作解。如
辯兔角之大小。了龜毛之短長。理事俱虛。可
取笑於天下。情塵自隔。實喪道於目前。如華
嚴論云。見在即凡。情亡即佛。祖師云。不用求
真。唯須息見。法華經云。此法非思量分別之
所能解。圓覺經云。若以思惟心。測度如來圓
覺境界。如將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斯皆
是有作世俗之心。豈能探無作出世之旨。如
先德云。俗務者。非但執耒運斤。名為俗務。坐
馳五塵六欲。即是世務又專念。空無相願。亦
是世務。又念蒼生塗炭。慈悲慰拔。亦是世
務。若能念念於無念。非念非無念。一心中
覺。方非世務。是以若實悟宗之人。尚不得。
無見無解。豈可更隨言執意。而起有見有解
乎。如大法鏡經云。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
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謂初
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
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
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
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

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等。是知若謗此三性。則撥真俗
二諦等一切法。所以有無二見。為諸見本。若
能斷於諸見。自然以宗鏡相應。華手經云。爾
時世尊。告舍利弗。所言正見。為何謂也。舍
利弗。其正見者。無高無下。等觀諸法。乃至
又正見者。無一切見。何以故。諸有所見。皆是
邪見。無一切見。即是正見。佛藏經云。佛言。
一切諸見。皆從虛妄緣起。舍利弗。若作是念。
此是正見。是人即是邪見。舍利弗。於聖法
中。拔斷一切諸見根本。悉斷一切諸語言道。
如虛空中。手無觸礙。諸沙門法。皆應如是。又
云。佛言。舍利弗。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唯是一義。所謂離也。何等為離。離諸欲諸
見。欲者即是無明。見者即是憶念。何以故。
一切諸法。憶念為本。所有念想。即為是見。見
即是邪。是以若能離見。即成諸佛。十方稽首。
萬類歸依。如中觀論云。瞿曇大聖主。憐愍
說是法。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又夫遠
離二邊。住於中道者。約華嚴經釋。略舉四種
以等一切。一者染淨。約惑。二者縛脫。通惑業。
三者有無。通事理。四者一異。約心境。何以有
此。謂成菩提。既離細念妄惑盡。已。顯現法身
智慧純淨。若為此見。未免是邊。故經云。若有
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此非證道
眼。今了於惑。體性本空。復無所淨。故離二邊。
又染淨交徹。故無住著。是曰離邊。縛脫者。
謂昔常被惑業繫縛。流轉無窮。今謂菩提。釋
然解脫。若為此見。即是住邊。菩薩智了本自

無縛。於何有解。無縛無解。則無苦樂。故得離
耳。有無通事理者。若昔謂惑有。今了惑空。
昔謂心空。今知妙有。又真樂本有。失而不知。
妄苦本空。得而不覺。今日始知空者妄苦。有
者涅槃。若如是知。並未離邊。又煩惱業苦。
本有今無。菩提佛身。本無今有等。皆三世有
法。菩提之性。不屬三世故。三世有無。皆是邊
攝。真智契理。絕於三世。故離有無之二邊等。
一異有二。一者。心境不了則二。契合則一。亦
成於邊。二者。生佛有異。今了一性。亦名為邊。
今正覺了此中無有二。亦不有無二。若善見
者。如理安住。故離此邊。今一契菩提。一切都
寂。故云遠離。義淨禪師云。瑜伽則真有俗無。
以三性為本。中觀乃真無俗有。實二諦為先。
般若大宗。含斯兩意。致使東夏則道分南北。
西方乃義隔有空。如上所說。或諸凡夫執有
著空。情見非一。四倒八邪之執。五謗二見之
愚。或諸賢聖判教分宗。智解亦別。三時八教
之道。五性十宗之科。未顯圓文。或得或失。
若入宗鏡。正解分明。體用相含。心境交涉。空
具德而徹萬有之表。事無礙而全一理之中。
又若究竟欲免斷常邊邪之見。須明華嚴六
相義門。則能任法施為。自亡能所。隨緣動寂。
不壞有無。具大總持。究竟無過矣。此六相義。
是辯世間法。自在無礙。正顯緣起無分別理。
若善見者。得智總持門。不墮諸見。不可廢一
取一雙立雙亡。雖總同時。繁興不有。縱各具
別。冥寂非無。不可以有心知。不可以無心會。
詳法界內。無總別之文。就果海中。絕成壞

之旨。今依因門智照。古德略以喻明。六相
義者。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
相。六壞相。總相者。譬如一舍。是總相。椽等是
別相。椽等諸緣。和同作舍。各不相違。非作餘
物。故名同相。椽等諸緣。遞互相望。一一不同。
名異相。椽等諸緣。一多相成。名成相。椽等諸
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名壞相。又椽即是舍。
為椽獨能作舍。若離椽。舍即全不成故。若得
椽時。即得舍故。所以椽。非是少力。共成。皆
是全力故。舍既即是椽。餘瓦木等總並是椽。
若却椽即舍無故。舍壞。故不名瓦木等。是故
瓦木等。即是此椽也。若不即椽者。舍即不成。
椽瓦木等皆不成。今既並成。故知相即耳。椽
即瓦木等。一椽既爾。餘一切緣例然。是故
一切緣起法不成。即已成也。別相者。椽等諸
緣。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
即無總故。以因別而得總故。是故別者。以總
為別也。如椽即舍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
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例
如若不即總不名別。若不即別。不名總。

問。若
相即者。云何說別。

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
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
故非別也。同相者。椽等諸緣。和同作舍。不相
違故。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故名同相。總相唯
望一舍說。今此同相。約椽木等諸緣說。雖體
各別。成力義齊。故名同相。若不同者。椽等
諸緣互相違故。皆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
即是斷也。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無
因有舍。故即是常也。異相者。椽等諸緣隨

自形類。相差別故。

問。若異者。應不同耶。

答。
只由異故。所以同耳。今既舍成。同名緣者。
當知異也。又因同不異故。方說於諸法異耳。
是以經云。奇哉世尊。能於無異法中。而說諸
法異。前別相者。俱椽等諸緣。別於一舍故。今
異相者。椽等諸緣。遞互相望。各各異故。若
不異者。壞本緣法不成舍故。即是斷。若壞緣
不成舍。而執有舍。無因有者。即是常也。成
相者。以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舍義得成。
若椽作舍。即失本椽法故。舍義不得。成壞
相者。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是壞義。
若椽作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無椽。不
得有舍。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無椽即
無因。無因而有舍。即是常也。是故真如一
心為總相。能攝世出世間一切法故。約攝諸
法得總名。能生諸緣成別號。法法皆齊為同
相。隨相不等稱異門。建立境界故稱成。不
動自位而為壞。又云。一總相者。一合多德
故。二別相者。多德非一故。三同相者。多義
不相違故。四異相者。多義不相似故。五成
相者。由此諸義。緣起成故。六壞相者。諸緣
各住自性。不移動故。此上六相義門。是菩薩
初地中觀。通世間一切法門。能入法界之宗。
不墮斷常之見。若一向別逐行位而乖宗。若
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即佛。階降
宛然。重重鍊磨。本位不動。斯則同異俱濟。理
事不虧。因果無差。迷悟全別。欲論大旨。六相
還同夢裏渡河。若約正宗。十地猶如空中鳥
跡。若約圓修。斷惑。對治。習氣非無。理行相

資。闕一不可。是以文殊以理印行。差別之道
無虧。普賢以行會理。根本之門不廢。如上
微細擇見真實識心。可謂教觀相應。境智冥
合。正助齊運。目足更資。則定可以繼先德
之後塵。紹覺王之末裔矣。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7

夫言正唯識義。約有幾種識。

答。經論通辯。
有八種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
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正文
出護法菩薩唯識論十卷。此論釋天親菩薩
唯識三十頌文。慈恩大師。製疏釋論。此頌文。
初為居士所掌。後有樂觀者。輸金一兩。慈恩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云。世親菩薩。樂博綜於
三乘。乃遍遊於諸部。知小教而非極。遂迴
趣於大乘。因聞誦華嚴十地品。阿毘達磨攝
大乘品。遂悔謝前非。謗法先見。持刀截舌。用
表深衷。其兄無著菩薩。止其自割。說以利害。
汝雖以舌謗法。豈截舌而罪除。應讚釋大乘。
以悔先犯。菩薩敬從兄諾。因歸妙理。遂製十
地論.攝大乘論。故此二論。菩薩創歸大乘之
作。既而久蘊玄宗。情恢奧旨。更為宏論。用暢
深極。採撮幽機。提控精邃。著唯識三十頌。以
暢大乘之妙趣也。萬像含於一字。千訓備於

一言。道超群典。譽光眾聖。略誦既畢。廣釋方
陳。機感未符。杳從冥往。復有護法等菩薩。賞
翫頌文。各為義釋。雖分峯崐岫。竦幹瓊枝。而
獨擅光輝。頴標芬馥者。其唯護法一人乎。菩
薩果成先劫。位克今賢。撫物潛資隨機利見。
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厭無常以禪
習。誓不離於菩提樹。以終三載。禪禮之暇。
注裁斯釋。文邁旨遠。智贍名高。執破畢於一
言。紛解窮於半頌。文殊水火。則會符膠漆。
義等江湖。乃疎成清濁。平郊弭弭。聳層峯而
接漢。堆阜峨峨。夷穹窿以坦蕩。俯鑽邃而無
底。仰尋高而靡際。疎文淺義。派演不窮。浩句
宏宗。陶甄有極。功逾千聖。道合百王。時有玄
鑒居士。識鳳鵷之𣫍羽。委麟龍之潛跡。每
罄所資。恒為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菩薩
誘接多端。答遺茲釋。而誡之曰。我滅之後。凡
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脫逢神頴。當可傳通。終
期既漸。奄絕玄遵。菩薩名振此州。論釋聲超
彼土。有靈之類。誰不懷歡。朝聞夕殞。豈悋金
璧。若市趍賢。如丘疊貨。五天鶴望。未輒流
行。大師叡發天資。識假循謁。無神迹而不瞻
禮。何聖教而不披諷。聞斯妙理。殷俯諦求。居
士記先聖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囑。乃奉茲草
本。并五蘊論釋。大師賞翫。猶覩聖容。每置掌
中。不殊真說。自西霏玉牒。東馳素象。雖復廣
演微筌。賞之。以為祕決。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炎輝。清耳目以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曰。
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云。我有美玉蘊匵
藏之。誰為善價。我今沽諸。基。夙運單舛。九

歲丁艱。自爾志託煙霞。加每庶幾緇服。浮俗
塵賞。幼絕情分。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別奉明
詔。得為門侍。自參預三千。即欣規七十。必
諧善願。福果函丈。不以散才之質。遂得隨伍
譯僚。即事操觚。餐受此論。初功之際。十釋別
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潤飾。執筆。檢文。纂義。
既為令範。務各有司。數朝之後。基求退迹。大
師固問。基慇懃請曰。自夕夢金容。晨趍白馬。
英髦間出。靈智肩隨。聞五分以心祈。攬八藏
而遐望。雖得法門之糟粕。然失玄源之淳粹。
今東土榮賚。並目擊玄宗。幸復擢秀萬方。頴
超千古。不立功於參糅。可謂失時者也。況
群聖制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
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稟者無依。況時
漸人澆。命促慧舛。討支離而頗究。攬殊指而
難悟。請錯綜群言以為一本。楷定真謬。權衡
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焉。大師。理遣三
賢。獨授庸拙。此論也。括眾經之祕。包群聖之
旨。何滯不融。無幽不燭。仰之不極。俯之不
測。遠之無智。近之有識。其有隱括五明。搜揚
八藏。幽關每擁。玄路未通。囑猶毫毳丘盈。投
之以炎爍。霜氷㵎之銀輝。昏旦之金鏡矣。雖復本出五天。然
彼無茲糅釋。直爾十師之別作。鳩集猶難。況
更摭此幽文。誠為未有。斯乃此論之因起也。

問。此八種識。行相如何。

答。經論成立。自
有明文。此八種識。具三能變。一異熟能變。即
第八識。二思量能變。即第七識。三了別能
變。即前六識。唯識論云。識所變相。雖無量

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
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
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麁相故。論
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
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想應唯捨受。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
羅漢位捨。初能變識。大乘教名阿賴耶。此
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
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古釋云。一能藏者。
即能含藏義。猶如庫藏。能含藏寶貝。得藏名。
此能含藏雜染種。故名為藏。亦即持義。二
所藏者。即是所依義。猶如庫藏。是寶等所依
故。此識是雜染法所依處故。三執藏者。堅守
不捨義。猶如金銀等藏。為人堅守執為自內
我。故名為藏。此識為染末那。堅執為我。故名
為藏。起信鈔釋云。第八能藏所藏義者。且
所藏義。謂此識體藏也。是根身種子器世間
所藏處也。以根身等。是此識相分故。如藏中
物像。如身在室內。欲覓賴耶識。只在色心中。
欲覓摩尼珠。只在青黃內。次能藏義。謂根
身等法。皆藏。在識身之中。如像在珠內。欲覓
一切法。總在賴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
內。與前義互為能所。瑜伽論云。以八種義。證
本識有。一依止執受相。二最初生起相。三有
明了性相。四有種子性相。五業用差別相。六。
身受差別相。七處無心定相。八命終時分相。
又古德依論解釋證有第八識者。論云。此第
八識。非是世間現量所見之境。唯憑聖言量。
及以真正道理。而知有之。引七本經證之。

阿毘達磨經有二頌。初頌云。無始時來界。一
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無始
時來界者。言界者。是因義。為第八識。從無始
至今。能持一切漏無漏色心等諸法種子。又
能與漏無漏種子力。令生現行。即第八與一
切種子。為依持生起二因。一切法等依者。
依是緣義。為第八識。能變為身器。作有情依。
與一切漏無漏現行法而為所依。以能執受
五色根身。與前七識現為俱有依故。即第八
識能與一切現行色心等法。為增上緣依也。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此第八識。不唯
獨與有漏流轉法為依持用。兼能與一切無
漏順還滅法。為依持用。第二頌云。由攝藏諸
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演者。
即第八識自證分。能持種故。名種子識。解深
密經頌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
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阿
陀那者。此云執持。為此識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及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
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一切種子如瀑流者。
謂第八識中一切種子。若遇緣鼓擊。便生轉
識現行。或種子有生住異滅。不停。如似瀑流。
楞伽經頌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
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
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小乘
增一阿含經云。有根本識。是諸識所依。此根
本識。即是第八識。以第八識。能發起前六轉
識故。二上座部。說有有分識。便是第八識。
此有分識體。常不間斷。遍三界有。有謂三

有。分者因義。即三有之因。皆由此識。三化
地部中說有窮生死蘊。緣此第八遍三界九
地。恒常有故。但有生死處。即常遍為依。直
至大乘金剛心末。煩惱盡時方捨故。名窮生
死蘊。若諸轉識。即無此功能。以第六識體多
間斷故。入五位無心時。六識皆間斷不行。此
時應不名有情。以無識任持故。即應爛壞。四。
一切有部。說此識名阿賴耶。有愛樂欣喜四
種阿賴耶。愛是總句。總緣三世為境。餘三
是別句。別緣三世。樂是現在。欣是過去。喜
是未來。即此第八識。是諸有情常執為自內
我。是真愛著處。故名阿賴耶。真正理有十。
一者。持種心。唯識論云。謂契經說。雜染清淨
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
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
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起故。如電光等。
不堅住故。非可熏。皆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
集起故。二異熟心。唯識論云。如契經說。有
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
有故者。即第八識。謂前世中。以善不善業為
因。招感得今生第八異熟心是果。論云。定應
許有真異熟識。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
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三界趣生
體。唯識論云。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
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須信有第八識
為三界九地五趣四生之體。若無此識。即一
切有情不應得有。四有執受。唯識論云。又契
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
受不應有故。其有色界中有情。有五色根。及

內五塵。是第八親相分。唯第八識能執受。若
是餘識。即無此能。五壽煖識。三證有第八識。
唯識論云。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
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
有故。六生死時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心住散位作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又將
死時。由善惡業。上下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
識。彼事不成。第七引緣起依。證有第八識。唯
識論云。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
二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俱時而轉。若無此
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小乘云。我將六識。為
名色依。何要第八。論破云。眼等轉識。攝在名
中。此識若無。說誰為識。論主云。眼等六識。
已攝在名中。為識蘊故。須得第八為名外識
支。與名色為依。又如此界人生時。中有初念
心執取。結生時。由未有前六識。為名中識蘊。
名色唯具三蘊。此三蘊名色。一念間。依何而
住。故知信有第八識。是名外識支。與名色為
依。八引識食。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
不應有故。所以佛告外道言。所為一切有情。
皆依食住。此是正覺正說。餘不能知。汝外道
自餓己身。終無有益。食是資益義。任持義。九。
引滅定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
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
滅定者。識不離身。不應有故。論主云。入滅
定聖人。身語心行無不皆滅。即出入息。是身

加行。受想。是心加行。尋伺。是語加行。此三加
行與第六識相應。在滅定中皆悉滅故。而壽
不滅者。即第八識種上。有連持一報色心不
斷功能。名壽。言亦不離識者。煖觸是第八識
相分。即此二法。皆不離第八識。既在滅定中。
六識身語心加行皆悉不行。而有壽煖在者。
明知即是第八識與壽煖為依。十引染淨心。
證有第八。唯識論云。又契經說。心雜染故。有
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無此識。彼染
淨心不應有故。謂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
生。依心而住。受彼熏。持彼種故。以心為本者。
即一切染淨有為無為法。皆以第八識為根
本。依心而住者。即前七現行。皆依第八識
而住。言受彼熏者。即第八識受彼前七識熏。
言持彼種者。即第八能持前七三性染淨種
子。所以密嚴經云。是身如起屍。亦如熱時
焰。隨行因緣轉。非妄亦非實。為受之所牽。性
空無有我。意等識所識。與心而共生。五識復
更依。意識而因起。如是一切時。大地而俱轉。
賴耶為於愛。所熏而增長。既自增長已。復
增於餘識。展轉不斷絕。猶如於井輪。以有
諸識故。眾趣而生起。於是諸趣中。識復得
增長。識與世間法。更互以為因。譬如河水流。
前後而不斷。亦如芽與種。相續而轉生。各各
相差別。分別而顯現。識行亦如是。既三和合
已。而復更和合。差別相而生。如是而流轉。常
無有斷絕。內外一切法。皆因此而起。愚不了
唯心。汝等勤觀察。華嚴經云。善男子。諸業
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

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怖老病
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識。於一切境。
妄起分別。又由未來諸根。五塵境界斷滅。凡
愚之人。以為涅槃。諸佛菩薩自證悟時。轉阿
賴耶得本覺智。善男子。一切凡愚迷佛方便。
執有三乘。不了三界。由心所起。不知三世一
切佛法。自心現量。見外五塵。執為實有。猶如
牛羊。不能知覺。生死輪中。無由出離。善男子。
佛說諸法無生無滅。亦無三世。何以故。如自
心現。五塵境界。本無有故。有無諸法。本不生
故。聖者自悟。境界如是。善男子。愚癡凡夫。妄
起分別。無中執有。有中執無。取阿賴耶種種
行相。墮於生滅二種見中。不了自心。而起分
別。善男子。當知自心。即是一切佛菩薩法。由
知自心即佛法故。則能淨一切剎。入一切劫。
是以藏識頓變根身器世間故。為甚深之義。
現量比量。俱不能量。又過量無量故。如經偈
云。法界非有量。亦復非無量。牟尼悉超越。有
量及無量。故知識性。淺智難明。究竟窮通。唯
佛能了。是以宗鏡廣引斯文。為微密難知故。

問。唯識正義。為破我法二執。顯二空理。證
一真心。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答。
但是假說。唯依識變。如唯識頌云。由假說我
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世間聖教。說有我
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乃至云何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
生。實我實法。不可得故。如何實我不可得耶。
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

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
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
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
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
隨身能造諸業。乃至中亦非理。所以者何。執
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
槖籥風。應非常住。乃至後亦非理。所以者
何。我量至小。如何速巡身。如旋火輪。以轉
動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
故。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
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
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
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
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
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虛空。
無作受故。後具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
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
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
我不成。乃至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
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
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諸蘊相。從緣
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
有。故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
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

問。若離
心外。無實我及實法者。則假法亦無。以假法
依真而建立故。

答。夫假法者。但是虛假。似
有而轉。必不依真。如。唯識論云。有作是難。若
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真事

似事共法而立。乃至答云。又假必依真事立
者。亦不應理。真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
謂假智詮。不得自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
非離此有別方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然假
智詮。必依聲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
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由此但依
似事而轉。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
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

問。此第八識。
有幾能變。令諸識生長顯現。

答。有二能變。
一因能變。二果能變。唯識論云。能變有二
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
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
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
種相。等流習氣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
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
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
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
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
果異因故。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
變果識。名為異熟。

問。第八識廣容周遍。為
萬法根原。經論同推。故稱第一。微細體性。如
何指陳。

答。此體不可說。微妙最難知。周遍
法界而無住心。任持一切而不現相。如空中
飛鳥。雖往來騫翥而跡不可尋。似眼裏童人。
任照矚森羅而眼終不見。若月含一色。遍分
萬像之形。等日耀千光。普照四天之下。類摩
尼無思而雨寶。廣濟群生。猶磁石無覺而轉
移。周迴六趣。密嚴經偈云。藏識持於世。猶

如線穿珠。亦如車有輪。隨於業風轉。陶師運
輪杖。器成隨所用。藏識與諸界。共力無不
成。內外諸世間。彌綸悉周遍。譬如眾星象。
布列在虛空。風力之所持。運行常不息。如空
中鳥跡。求之不可見。然鳥不離空。頡頏而
進退。藏識亦如是。不離自他身。如海起波
濤。如空含萬像。藏識亦如是。蘊藏諸習氣。
譬如水中月。及以諸蓮華。與水不相離。不
為水所著。藏識亦復然。習氣莫能染。如目
有童子。眼終不自見。藏識住於身。攝藏諸種
子。遍持壽煖識。如雲覆世間。業用曾不停。眾
生莫能見。又云。諸仁者。一切眾色。皆阿賴耶
與色習相應。變似其相。非別有體。同於愚夫
妄所分別。諸仁者。一切眾生。若坐若臥。若行
若立。惛醉睡眠。乃至狂走。莫不皆是賴耶
識。乃至如磁石力令鐵轉移。雖無有心。似有
心者。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為生死法之所攝
持。往來諸趣。非我似我。如水中有物。雖無思
覺。而隨於水。流動不住。阿賴耶識。亦復如是。
雖無分別。依身運行。乃至若有於此能正觀
察。知諸世間。皆是自心。是分別見。即皆轉滅。
又頌云。能持世間因。所謂阿賴耶。第八丈
夫識。運動於一切。如輪轉眾瓶。如油遍在
麻。鹽中有鹹味。亦如無常性。普遍於諸色。

問。此識周遍。凡聖境。通為當離此。別有真
性。為復即是。

答。非一非異。得此識名。不合
而合。成其藏義。此阿賴耶識。即是真心不守
自性。隨染淨緣。不合而合。能含藏一切真俗
境界。故名藏識。如明鏡不與影像合。而含

影像。此約有和合義邊說。若不和合義者。
即體常不變。故號真如。因合不合。分其二義。
本一真心。湛然不動。若有不信阿賴耶識。即
是如來藏。別求真如理者。如離像覓鏡。即
是惡慧。以未了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義。而
生二執。

問。第八識變義如何。

答。變謂識
體轉似二分。釋云。論明諸識體。即自證分。轉
似相見二分而生。此說識體。是依他性。轉似
相見二外。非無。亦依他起。依此二分。執實二
取。聖說為無。非無依他中無此二分。論說唯
二依他性故。此緣真智。緣於真如。無相分故。
餘皆有相。不爾。如何名他心智。後得智等。不
外取故。許有相見二體性故。說相見種。或
同或異。若同種者。即一識體。轉似二分相用
而生。如一蝸牛。變生二角。此說影像相見。離
體。更無別性。是識用故。若言相見各別種
者。見是自體。義用分之故。離識更無別種。即
一識體。轉似見分別用而生。識為所依。轉相
分種似相而起。以作用別。性各不同故。相別
種生。於理為勝。故言識體轉似二分。此依他
起非有似有。實非二分。似計所執二分見相。
故立似名。相別有種。何名識變。不離識故。
內識變時。相方生故。此顯能變相見二分。用
體別有。何故。又說識似二分生。論說相見俱
依自證起故。若無自證。二定不生。如無頭時。
角定非有。及無鏡時。面影不起。皆於識上現
相貌故。故說二分依識體生。又非唯相見二
分。依識體生。乃至凡聖之身。淨穢之土。皆從
識現。如彌勒菩薩云。日月燈明如來。教我

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歷劫已來。以此三
昧事恒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至然燈佛
出現於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
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
所現。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
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佛問圓通。我以
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
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是以十
方法界淨穢國土。皆是我心中變出。總是我
屋宅。真妄隨心。巧拙由智。對大菩薩。闡彼淨
方。逗劣眾生。現斯穢土。十方如來。皆是我心
中流出者。古釋云。如海上漚。各各不同時。由
差別心觀。即有彼此。但水體是一。即知一佛
出現時。即一切佛土現。離自他相故。但眾
生有處。十方如來為種種身而助化之。非但
如來含於一義。一切眾生亦是我流出。

問。
轉變。變現。其義同別。

答。古釋云。有唯轉變。
非變現者。轉變之言。通於種現。現能熏種。種
能生種。種生現行。皆名轉變。變現之言。唯現
心等。能起見相。名之為變。不通於種相分色
等。

問。第八本識與所生果。為復是一是異。

答。非一非異。論云。本識中親生自果。功
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
因果。理應爾故。釋云。本識是體。種子是用。
種子是因。所生是果。此之二法。理應如是不
一不異。本識望種。於出體中。攝相歸性。故皆
無記。種從現行。望於本識。相用別論。故通三
性。若即是一。不可說為有因果法。有體有法。
若一向異。應穀麥等能生豆等。以許因果一

向異故。不爾。法滅應方有用。以許體用一向
異故。用體相似。氣勢必同。因果相似。功能
狀貌可相隨順。非一向異。

問。阿賴耶識。與
幾心所相應。

答。識論云。常與觸。作意。受。想。
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
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
故。一觸者。論云。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
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釋云。以此
五種。體是遍行心所攝故。決定相應。雖復不
增。亦不可減。定俱生滅。名遍行故。觸。謂三和
者。即根境識。體異名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涉。
名為隨順。根。可為依。境。可為取。識三所生。可
依於根而取於境。此三之上。皆有順生一切
心所功能作用。名為變異。分別之用。是觸功
能。謂觸之上。有似前三順生心所變異功能。
說名分別。分別。即是領似異名。如子似父。名
分別父。

問。何故三和。唯根獨勝。

答。一由主故。
有殊勝能。名之為主。二由近故。能近生心。及
心所故。三由遍故。不唯心所。亦能生心故。
四由續故。常相續有。境識不爾故。境體雖
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闕二
義。不名為勝。心雖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
不自在故。非遍也。偏闕一義。故非勝。境識
皆不續。識。有境生故。俱闕續義。非得勝名。
唯根獨勝。

問。觸自性。是實是假。

答。此觸數。
定是實有。四食性故。二作意者。論云。作意。
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別心為業。釋云。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
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覺應起心種。引令

趣境。三受者。論云。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
為性。起愛為業。四想者。論云。想。謂於境取
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
劑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釋云。此中安立。
取像異名。謂此是青非青等。作分劑而取其
相。名為安立。由此取像。便起名言。此是青
等。性類眾多。故名種種。五思者。論云。思。謂
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
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段是
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此觸等五。與
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
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逆順境
相。微細一類。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
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任善惡業勢
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
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
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
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捨受相
應。釋曰。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
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者。由四等故。說名
相應。謂事等。處等。時等。所依等。今約見
分為行相。影像相分為所緣。自體。名事。等者。
相似義。體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緣事。皆
名為等。以觸等五相。託本識相生。所緣既相
似。故名為等。唯識為宗。不約本質名為所緣。
亦非影像名為行相。時謂剎那定同一世。依
謂根俱無有間。唯與捨受相應者。此有五義。
一極不明了。是捨受相。若苦樂受。必明了故。
受。總有五。一憂。二喜。三苦。四樂。五捨。此中憂

喜入苦樂中。依三受門分別。不言憂喜。二不
能分別順違境相。取中容境。是捨受相。若是
餘受。取違順境故。三由微細。若是餘受。行相
必麁。四由一類。若是餘受。必是易脫。此行
相定。故成一類。五相續而轉。若是餘受。必
有間斷。此恒相續。故唯捨受。若能分別違順
境相。非真異熟。異熟者。取境定故。若麁動
者。如餘心。非異熟主。顯行相難知。異餘識也。
由此五義。必其有故。便能受熏持種相續。又
解。此識極不明了。曾無慧念。慧念行相。極明
了故。不能分別違順境相。顯唯捨受。非苦樂
俱。及簡不與善染等。並相續而轉。顯無有
欲。今有希望。方有欲起。此相續故。無有欲
也。由此五義。第二義正顯唯捨受所由。所餘
四義。因簡別境等故。唯與捨受俱。

問。此識
既與捨受相應。如何亦是惡業異熟。

答。論
云。捨受不違善惡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釋云。無記既寂靜。何為惡業果。捨雖寂靜。不
違二故。得為惡果。不同禪定寂靜。此無所
能為。故通惡業感。餘七轉識設起苦樂。此識
皆俱。以捨不違苦樂品故。若或苦樂不俱。於
人天中。應不受苦果。以相違故。三惡趣中。應
不受樂果。亦相違故。此中苦樂。皆是別招。故
捨不違。

問。本識云何不與別境等五心所
相應。

答。論云。互相違故。為欲。希望所樂事
轉。此識任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
此識懵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
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
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得等事轉。此識微

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
異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
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釋云。定能令
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者。定雖影
像相分剎那新起。至加行時所觀本質。前後
相續恒專注境。此識任運。不作加行專注本
質。恒緣現在影像。所緣。但新新起。且定行
相。一一剎那。深取專注。趣向所緣。此識浮
疎。行相不爾。故非定位。言任運者。是隨業轉。
惡作等。定非異熟者。非真異熟。不遮異熟。
生。亦有惡作等。非一切時常相續故。非此相
應。故知第八真識。常如捨相。以任運之緣。合
恒常之道。不為垢法之所染。寧為淨法之所
治。非生死之所羈。豈涅槃之能寂。是以稱
為識主。故號心王。邇後因一念無明。起七識
波浪。遂生心所。失本心王。皆因強覺覺明。分
能立所。起明了之解。心境歷然。運分別之情。
自他宛爾。因茲有情心內。逐憎愛而結怨親。
無情境中。隨想念而標形礙。遂使外則桑田
變海。海變桑田。內則親作怨由。怨為親種。互
為高下。反覆相酬。從茲業果恒新。苦緣不斷。
是以首楞嚴經云。佛告富樓那。明妄非他。覺
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緣。聽不
出聲。見不超色。乃至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
是因緣。業果相續。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
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
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
終而復始。是故若欲還原反本。旋妄冥真。但
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分別心滅。輪迴業亡。根

盡枝枯。因空果喪。無始之情塵識垢。應念全
消。本來之佛眼常身。隨真頓現。

卷 48

夫三性法門。該通萬法。於第八識。何性所攝。
約有幾位。

答。論云。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
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
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
是善性攝故。唯名為善。釋云。此有漏種。與本
第八識體無別故。性類是同。唯是無記。若能
所生法。皆通善等三性。謂此種子。本能熏習。
現行之因。及後所生。現行之果。皆通三性故。
言因果俱善等性。即是功能差別門說。非依
體門。性唯無記。此約有漏種說。若無漏種。非
異熟性所攝故。故非無記。體性不順本識體
故。體既不同。不可相即。又性類別。能治所
治。漏無漏殊。不可相即。

問。無漏既不從識名
無記性。此為何性。

答。因果俱是善性攝故。
唯名為善。法爾一切無漏之法。順理違生。無
惡無記。又攝論云。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
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
說執受處境。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
心所相應。為遍行別境各五及善十一。與一
切心恒相應故。常樂證知所觀境故。於所觀
境恒印持故。於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

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
相應故。無染污故。無散動故。此唯亦與捨受
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
境。鏡智遍緣一切法故。

問。本識於一切時
中。為有間斷。為無間斷。定緣於內。定緣於
外。

答。此識從初至末。無有剎那間斷。內外
俱緣。瑜伽論云。阿賴耶識。於一切時無有間
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焰生時。內執膏炷。外發
光明。如是阿賴耶識。緣內執受。緣外器相。
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緣境無廢。時無變易。
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轉。

問。阿賴耶識與諸轉識。為復作因。為復作果。

答。互為因果。經偈云。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
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攝大乘論。說。阿
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生焰展轉
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釋云。諸法於識藏。
能攝藏也。為與諸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
二為彼所依。識於法亦爾。所攝藏也。為諸轉
識與阿賴耶亦為二緣。一於現法長養彼種。
二於後法轉攝植彼種。互相生故。如燈炷束
蘆者。舉增上緣。喻因緣義。如燈炷與焰展轉
生焰。內炷生焰如種生現。內焰燒炷。如現熏
種。又如束蘆相依。為俱有因。類顯二法為喻。
喻因緣義。

問。種子識與阿賴耶識。為一為
異。

答。非一非異。攝論云。是不淨品法種子。
在阿賴耶識中。為有別體故異。為無別體故
不異。二俱有失。須明不一不異。此阿賴耶識
與種子。如此共生。雖有能依所依。不由別體
故異。乃至能。是假。無體。所。是依是實。有體。假

實和合。異相難可分別。以無二體故。此識先
未有功能。熏習生。後方有功能故。異於前。
前識。但是果報。不得名一切種子。後識能為
他生因。說名一切種子。前識但生自相續。
後識能生自他相續。故勝於前。譬如麥種生
於自芽。有功能故。說麥是芽種子。麥若陳久。
或為火所損。則失功能。麥相不異。以功能壞
故。不名種子。此識亦爾。若有生一切法功能。
由與功能相應。說名一切種子。此功能若謝
無餘。但說名果報識。非一切種子。是故非
不異。

問。種子有幾多。

答。攝論云。種子有
二。一外種子。但是假名。以一切法唯有識故。
二內種子。則是真實。以一切法以識為本。此
二種子。念念生滅。剎那剎那。先生後滅。無有
間故。此法得成種子。何以故。常住法不成種
子。一切時無差別故。復次云何外種子。如穀
麥等。無熏習。得成種子。由內。外得成。是故內
有熏者。外若成種子。不由自能。必由內熏習
感外。故成種子。何以故。一切外法。離內則
不成。是故於外不成熏習。一由內有熏習。得
成種子。又第八識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
攝持種子故。亦名種子識。又本識是集諦。故
名種子。是苦諦。故名果報。又二果俱有與所
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釋云。謂此
種子。要望所生現行果法。俱時現有。現者。一
顯現。二現在。三現有。三義名現。由此無性人。
第七識。不名種子。果不顯現故。即顯現言。簡
彼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
方成種子。故顯現唯在果。現有唯在因。現在

通因果。和合簡相離。

問。種子為是本有。為
新熏生。

答。唯識論云。一切種子。皆本性有。
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一
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
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又經偈云。無始時
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
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
熏發。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
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
菩提種子。如是等文。誠證非一。契經說。心性
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實性
故。或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有漏心。
性。是無漏。故名本淨。由此應信。諸有情無始
時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爾成就。後勝進
位。熏令增長。無漏法起。以此為因。無漏起時。
復熏成種。有漏法種。類此應知。釋云。心性者。
真如也。真如無為非心之因。亦非種子。能有
果法。如虛空等故。非有漏心。性是無漏。名本
性淨也。又若取正義。本有新熏合生現行。非
有前後。一本有者。謂無始時異熟識內。法爾
而生蘊處界等。功能差別。世尊。依此。說諸有
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
一切種子與第八識。一時而有。從此能生前
七現行。現行頭上又熏種子。二新熏者。謂無
始時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名新熏故。世
尊依此。說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
種子之所積習故。護法意云。有漏無漏種子。
皆有新熏本有。合生現行。亦不雜亂。若新熏
遇緣。即從新熏生。若本有遇緣。即從本有

生。若偏執唯從新熏。或偏執但是本有。二俱
違教。若二義俱取。善符教理。

古德問。此總
未聞熏時。此本有從何而生。

答。謂從無始
時來。此身與種子。俱時而有。如外草木等
種。又古德解熏種義。諸法雖有新舊二種。
當生現時。或從新生。或從舊生。名為二種。非
謂二種於一念中。同生一現。若爾。即有多種
共生一芽之過。以此准知色等相分種。並同
於此。

又問。八識之中。既具本有新熏之義。何
識是能熏因。所熏果。

答。依經論正義。即是前
七現行識。為能熏因緣之因。熏生新熏種子。
第八識。是前七現行識所熏生因緣之果。


問。本識等雖無力能熏自種。而能親生自種。
故。現行本識等得自生種。為因緣者。既不熏
自種。如何能生自種。又熏與生何別。

答。熏
者資熏。擊發之義。生者生起。從因生出之
義。謂本識等。雖無力資熏。擊發自種之義。而
有親生自種之義。如有種性者。法爾本有無
漏種子。雖有生果之能。若不得資加二位有
漏諸善資熏擊發。即不能生現。須假有漏諸
善資熏。方能生現。又如本識中善染等種。能
引次後自類種子。雖有生義。無自熏義。如穀
麥等種。雖有生芽之能。若不得水土等資熏
擊發。亦不能生其現行。本識雖有生種之能。
然自力劣。須假六七與熏方生。由是義故。
本識等雖非能熏。而能生種。故與親種得為
因緣。五根塵等諸根分。亦應然。此解。今依因
位。現行。望自親所熏種。能為二緣。即是因緣。
增上緣。唯除第八及六識中極劣無記。非能

熏故。今按此文。現於親種得為因緣中。既除
第八及六識中極劣無記。非能熏故。望自親
種無因緣義。若言本識及六識中極劣無記。
能生自種。得為因緣者。便犯異熟有能熏過
違聖教失。

又問。如前六識所變五塵相分。不
能自熏新種。須假能變心緣。方能熏自種故。
五塵相分得為能熏。其極劣無記。亦假能變
心緣。何故不同五塵相分。得為能熏。

答。今
按。有為法分為三品。一者上品。如七轉識。及
相應等。一分能緣慮故力最強。悉有力自熏。
二者中品。如五塵相分等。雖有熏力。而力稍
微。假心與力。彼方自熏。三者下品。即極劣無
記。而極羸病無力之人。不能自起。縱人與力
扶持。亦不能起。本識等類。亦復如是。本無熏
力。謂心與力。亦不能熏。由是義故。極劣無
記一向無力。故非能熏。與五塵相分不同。彼
自有力。但力稍劣不能獨熏。假心相助。自有
半力。故是能熏。由是義故。今正解者。第八識
聚。及此所變異熟五根相分。并異熟扶根
等。及異熟前六識等。並無新種。以其極劣。非
能熏故。從本有舊種所生。其長養五根。及
此扶根。及等流五塵等相分前六識所變者。
皆可各有新本二種。

問。淨法種子從聞熏
生。於本識中。與不淨種子熏發之義。有何同
別。

答。染淨種子皆具熏義。則增減有殊。若淨
法熏。損本識。若染法熏。增本識。如攝論云。轉
依名法身。由聞熏。四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
大淨種子。二般若波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虛
空器三昧。是大樂種子。四大悲。是大常種

子。此聞熏習及四法。為四德種子。四德圓時。
本識都盡。四德本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
作名。故稱種子。此聞熏習。非為增益本識
故生。為欲滅損本識力勢故生。能對治本識。
與本識性相違故。不為本識性所攝。若不淨
種子。則熏習生。增益本識。與淨種有異。

問。
熏習以何為義。

答。熏者發也。或猶致也。習
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於本識內。令種
子生。近生長故。熏有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
成染淨等事。二資熏。謂現行心境。及伽惑
相資等。楞經云。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
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
別事識因。是以無明能熏真如。成其染法。本
覺能熏無明。起其淨用。此皆不可熏處而能
熏。名不思議熏。不可變異而變異。云不思
議變。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
不染。難可了知。顯識論云。分別識者。若起安
立熏習力。於第八識中。熏習力故。譬如燒香
熏習衣。香體滅。而香氣猶在衣中。名為熏衣。
此香不可言有。香體滅故。不可言無。香氣在
故。如六識起善惡。留在熏力。於本識中。能得
未來報。名為種子。

問。能熏所熏。各具幾義
能成熏習。

答。各具四義令種子生長。故名
熏習。唯識論云。先所熏四義者。一堅住性。二
無記性。三可熏性。四和合性。古釋云。即此四
義。各有所簡。論云。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
相續。能持習氣。乃是所熏。此遮轉識及聲風
等性不堅住。故非所熏。釋云。夫為所熏識
者。且須一類堅住。相續不斷能持習氣。乃是

所熏。今前六轉識。若五位無心時。皆間斷故。
既非堅住。非是所熏。此亦遮經部師。將色心
更互持種。論主云。且如於無色界入滅定時。
色心俱間斷。此時將何法能持種。又如五根
五塵。皆不通三界。亦非堅住。如何堪為所熏
性。又第七識。在有漏位雖不間斷。在十地位
中。亦有解脫間斷。謂得無漏時。不能持有漏
種。以有漏無漏。體相違故。以第八識雖是有
漏。以在因中。體無解脫。唯無覆性。即不妨亦
能持無漏種。得名所熏。應立量云。前七轉識
是有法。非所熏。宗因云。不堅住故。同喻如
電光聲風等。

問。若言有堅住性即是所熏者。
只如佛果第八。亦是堅住性。應名所熏。

答。
將第二義簡。論云。二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
違逆。能容習氣。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勢力強
盛。無所容納。故非所熏。釋云。夫為所熏者。須
唯是一類無記。即不違善惡性。方受彼熏。今
佛果第八既是善性。即不容不善及無記性。
非是所熏。以佛果圓滿故。如似沈麝。不受臭
穢物熏。若不善性者。即是煩惱。又不容信等
心所熏。互不相容納故。其所熏性。如寬心捨
行之人。能容納得一切善惡事。若惡心性人。
即不中。第八識似寬心捨行之人。能容一切
習氣。有此義故。方名所熏。若如來第八無漏
淨識。唯在因中曾所熏習。帶此舊種。非新受
熏。以唯善故。違於不善等。又云。善染如沈麝
非䔉無記如素帛。故能受熏。
如善不容於惡。猶白不受於黑。若惡不容於
善。如臭不納於香。唯本識之含藏。同大虛

之廣納矣。

問。若言有堅住性及無記性二義。
便名所熏者。且如第五心所。同心王具此二
義。應是所熏。又如無為亦有堅住性義。為所
熏何失。

答。將第三義簡。論云。三可熏性。若
法自在。性非堅密。能受習氣。乃是所熏。此遮
心所及無為法。無為堅密。故非所熏。言自在
者。正簡難陀許第八五心所變受熏。論主云。
心所不自在。故依他生起。非所熏性。言性非
堅密者。即簡馬鳴菩薩真如受熏。論主云。無
為體堅密。如金石等。而不受熏。夫可熏者。且
須體性虛疎。能容種子方得。馬鳴救云。我言
真如受熏者。以真如是性。第八是相。性相不
相離。若熏著相時。兼熏著性。或攝相歸性故。
真如受熏何失。如將金石作指鐶等。護法破
云。熏相不熏性。如火燒世界。不燒虛空。今
唯是第八心王。體性虛疎。方可受熏。如衣服
虛疎。方能受香等熏。

問。若言有堅住性無記
性及可熏性三義。即是所熏者。應可此人第
八識。受他人前七識熏。以此人第八是可熏
性故。

答。將第四義簡。論云。四與能熏等和
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所
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所熏。
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釋
云。今將此人第八。望他人前七。無同時同
處和合義故。非是所熏。亦遮經部師。將前念
識體。熏後念識相。不同時。亦非所熏。次能熏
四義者。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
所熏和合。此四義亦各有所簡。

且外人問。無
為法。得名能熏不。

答。將第一義簡。論云。一有

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
熏。此遮無為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
釋云。今前七識有生滅。有生長作用。乃是能
熏。

問。若爾者。且如業感異熟生心。心所。及色
法。不相應行等。皆有生滅。亦有作用。應是能
熏。

答。將第二義簡。論云。二有勝用。若有生
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異熟
心心所等。勢力羸劣。故非能熏。釋云。其業
惑異熟生心心所等。劣弱。無強盛作用。能熏。
色法。雖有強盛。又無緣慮勝用。不相應行。二
用俱闕。此非能熏。又勢用有二。一能緣用。
即簡諸色為相分熏。非能緣熏。二強盛用。為
不任運起。即異熟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
用。為相分熏。非能緣熏。內色等有強盛用。無
能緣用。異熟心等。有能緣用。無強盛用。不
相應法。二俱無。皆非能熏。即緣勢用。可致
熏習。如強健人。能致功効故。

問。若有生滅及
有勝用。即名能熏者。且如佛果前七識。亦
具此二義。應是能熏。

答。將第三義簡。論云。
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
是能熏。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
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
劣。

問。若言具有生滅有勝用有增減三義。即
名能緣者。且如他人前七識。亦有上三義。
應與此人第八熏得種不。

答。將第四義簡。論
云。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
不即不離。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
和合義。故非能熏。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
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如是能

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今所熏中
種子生長。如熏苣勝。故名熏習。釋云。攝論
云。苣勝本來是炭。多時埋在地中。便變為苣
勝。如苣勝與華。俱生俱滅。內熏習。故生香
氣。又種子。是習氣之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
有。舉。喻如麻香氣。華熏故生。即胡麻中所有
香氣。必假華熏方得香也。西方若欲作塗身
香油。先以華香。取於苣勝子。聚為一處。淹
令極爛。後取苣勝壓油。油遂香氣芬馥。比
來胡麻中無香氣。因華熏故生。熏習義者。要
俱生滅。熏習義成。非如種生芽。異時故。不同
生滅故。以為喻。

問。若言須與所熏和合一處。
方名能熏者。且如生亡父母。及先亡子孫等。
後人為作功德。此亦是熏他識。以獲福故。如
何不許。

答。此有二解。一云。此但為增上。令
亡者自發心。非熏他識。二云。七分之中。許獲
一分。

難只此所獲一分功德。便是此人造福。
他人受果。應乖唯識義。

答。有五力。唯識不判。
一定力。二通力。三借識力。四大願力。五法威
德力。

問。七能熏中熏第八。四分之中。約熏何
分。

答。前五轉識。能熏阿賴相分種子。第六意
識。能熏第八相見分種子。第七末那。唯熏第
八見分種子。

問。前七識四分。何分能熏。

答。見
相二分能熏種。以此二分有作用故。

問。相分
是色。何能熏種。

答。但是見分與力。令相分熏
種。如梟附塊而成卵㲉力。

問。前五識與第八熏相分種者。其第八相
分有三境。今熏何相分種。

答。但熏內身及外
器實五塵相分種。餘即不熏。以不能緣故。

問。

五識於一切時。為皆熏三種。為有不爾。

答。
皆熏三種。縱異界相緣時。五識須託自第八
相。而熏本質種。又如二禪已上。借初禪三識
緣上地三境時。亦各熏三種。其相質種。二禪
已上收。見分種。即屬初禪繫。以越界地地法
無。故言借。若得諸根互用。緣自他五塵境。皆
熏三種子。以是性境收。本質同是第八相分
故。若第六緣第八見分時。熏得見質二種。皆
是心種。即與第八熏得見分種。又自熏得第
六見分種。中間相分即不熏。若第六緣第八
相分時。或熏三種子。為自熏得能緣見分種。
若現量時。亦自熏得相分五塵種。又與第八
熏得五根塵本質種。多分只熏見質二種。

問。
第六緣第八三境相分時。皆與熏得三境種
不。

答。只熏根身器界種。緣種子境。即不熏
種。恐犯無窮過故。其第六緣五根及種子境
時。皆是獨影境。有說。是性境者。即須相分是
實。便有兩重五根現行。犯有情界增過。故
知不可。

問。第六能緣第八四分。何言唯熏見
相分種。

答。以內二分與見分。同是心種故。於
見分中攝。

問。第六緣一百法時。皆熏本質種
不。

答。若緣無為。并不相應行。及心所中一分
假者。皆不熏本質種。實者即熏。以緣假法時。
但是獨影境故。亦不熏相分種。其能緣見分
種即熏。若第七識緣第八見分熏種者。但熏
見質二種。定不熏相分種。其中間相分。但從
兩頭合起。仍通二性。一半從本質上起者。
是無覆性。一半從能緣見分上生者。是有覆
性。

問。如前第三所熏中。護法難馬鳴真如受

熏義。夫熏習之義。熏相不熏性。如火燒世界。
不燒虛空。此真如受熏之義。如何會通。

答。
夫能所之熏。約有二宗。一法相宗。二法性宗。
前護法是依法相宗所難。今馬鳴是依法性
宗。今法性宗。亦七識等而為能熏。八為所熏。
其第八中。以如來藏隨緣成立。含有生滅不
生滅義故。今言熏者。是不熏之熏。不變之
變。即熏生滅門中真如隨緣之相。若真如門
中即不熏。此熏變義。俱不可思議。以不染而
染故。如起信論云。復次以四種法熏習義故。
染淨法起。無有斷絕。一淨。謂真如。二染。謂無
明。三妄心。謂業識。四妄境。謂六塵。熏習義
者。如世衣服非臭非香。隨以物熏。則有彼氣。
真如淨法性非是染。無明熏故。則有染相。無
明染法實無淨業。真如熏故。說有淨用。云何
熏習染法不斷。所謂依真如故。而起無明。為
諸染因。然此無明。即熏真如。既熏習已。生妄
念心。此妄念心。復熏無明。以熏習故。不覺真
法。以不覺故。妄境相現。以妄念心熏習力故。
生於種種差別執著。造種種業。受身心等眾
苦果報。妄境熏義。有二種別。一增長分別熏。
二增長執取熏。妄心熏義。亦二種別。一增長
根本業識熏。令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
生滅苦。二增長分別事識熏。令諸凡夫受業
繫苦。無明熏義。亦二種別。一根本熏。成就
業識義。二見愛熏。成就分別事識義。云何
熏習淨法不斷。謂以真如熏於無明。以熏習
因緣力故。令妄念心厭生死苦求涅槃樂。以
此妄心壓求因緣。復熏真如。以熏習故。則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本性清淨。知一切境界
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以能如是如實知故。修
遠離法。起於種種諸隨順行。無所分別。無所
取著。經於無量阿僧祇劫。慣習力故。無明則
滅。無明滅故。心相不起。心不起故。境界相滅。
如是一切染因染緣。及以染界心相都滅。名
得涅槃。成就種種自在業用。妄心熏義。有二
種別。一分別事識熏。令一切凡夫二乘。厭生
死苦。隨己堪能趣無上道。二意熏。令諸菩薩
發心勇猛。速疾趣入無住涅槃。真如熏義。亦
二種別。一體熏。二用熏。體熏者。所謂真如
從無始來。具足一切無量無漏。亦具難思勝
境界用。常無間斷。熏眾生心。以此力故。令
諸眾生厭生死苦求涅槃樂。自信己身有真
實法。發心修行。用熏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
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一差別緣。二平等緣。差
別緣者。謂諸眾生從初發心。乃至成佛。蒙佛
菩薩等諸善知識。隨所應化而為現身等。平
等緣者。謂一切諸佛及諸菩薩。以平等智慧。
平等志願。普欲拔濟一切眾生。任運相續。常
無斷絕。以此智慧熏眾生故。令其憶念諸佛
菩薩。或見或聞。而作利益。入淨三昧。隨所斷
障。得無礙眼。於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顯現。
見無量諸佛。及諸菩薩。華嚴記云。是則真如。
亦為能熏。亦能受熏。故楞伽經云。不思議熏。
不思議變。是現識因。謂不可熏而熏。故名不
思議熏。真如不變而隨緣成法。名不思議變。
亦即不染而染也。藏法師云。妄心通業識及
事識。今據其本。言業識耳。言熏習故有染相

者。真如本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故
但云相。此釋經中。如來藏為惡習所熏等。上
即生滅門中真如。言有淨用者。此是生滅門
中本覺真如。故有熏義。真如門中。則無此義。
由此本覺內熏不覺。令成厭求反流順真。故
云用也。此釋經中。由如來藏故。能厭生死苦。
樂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提之人。佛性力故。
還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覺內熏之
力耳。良以一識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
淨也。此中佛者。是覺。性者是本。故名本覺。

問。佛種從緣起者。即是熏習義。約法報化三
身中。是何佛種從緣起。

答。是報身佛。由熏
成故。以智為種。法身是無為斷惑所顯。不從
種子生。以法報具足。能起化現。即化身是法
報之用。唯報佛性。即是一切眾生聞熏種子。
且如世間甘露葉上。霧露潤濕。滴入土中。一
滴成一連珠。又更濕潤。生長芽莖。報佛性亦
爾。我等第六識見分。及耳識見分。如同甘露
葉。如來大乘教法。如似霧露。耳識第六識熏
得大乘種子。似潤濕。落在第八識中。如入土
中生得連珠。後數資熏。至成自受用報身佛。
更遇濕潤生起芽莖。故知佛種全自熏成。初
學之人。爭不仗於聞法之力。且眾生雖有正
因性。須假緣因發起。如大智度論云。如經中
說。二因緣。發起正見。一者外聞正法。二者內
有正念。又如草木內有種子。外有雨澤。然後
得生。若無菩薩。眾生雖有業因緣。無由發起。
然欲弘揚佛法。剖析圓宗。應須性相雙明。總
別俱辯。故法華經偈云。如是大果報。種種性

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今宗鏡本意。
要理事分明。方顯一心體用具足。若有體而
無用。如有身而無手足。若有用而無體。如有
手足而無身。若無身手。人相不具。若無體用。
法身不圓。釋摩訶衍論云。自性清淨無漏性
德。從無始來一向明白。亦無垢累。亦無染
污。而以無明而熏習故。即有垢累。無明藏
海。從無始來一向闇黑。亦無智明。亦無白
品。而以本覺而熏習故。即有淨用。如是染
淨。但是假立。染非實染。淨非實淨。皆是幻
化。無實自性。故知染淨無體。隨熏所成。若
離熏習之緣。決定無法可得。若無第八識所
熏之體。萬法不成。以前眾多義門。成就唯識。
即知無有一法。不從心化生。隨善惡以熏成。
因修習而為種。似裹香之紙染。芬馥以騰馨。
如繫魚之繩近。鯹羶而作氣。況異熟本識。堅
住真心。聞善法熏。則淨種子增長。因惡法發。
則染種子圓成。是以內則為因。雖然本有。外
為緣助。須仗新熏。遂能起果酬因。為凡作聖。
故經云。佛種從緣起。故知無法不熏成。是
以多聞熏習之功。須親道友。積學鍊磨之力。
全在當人。不可虛度時光。不勤妙行。如木中
火性。是火正因。未遇人工。不成火用。如身中
佛性。是佛正因。不偶淨緣。難成妙用。

問。心
識無形無對。云何說受熏之義。

答。經明。若
熏若變。俱不思議。約隨緣鼓動。彰熏變之相。
以根本無明熏本覺時。即本覺隨動。故說為
熏。又本覺之體。理雖不變。由隨緣故。故說為
變。雖然熏變。染而不染。雖不熏變。不染而染。

莫可以心意測。故云。不思議熏。靡可以文句
詮。故云不思議變。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49

夫一切情識。因執受得名。只如第八種子根
身器等。為總有執受。為無執受。

答。種子
器世。即第八緣。而不執。執受各具二義。且執
二義者。一攝義。二持義。言攝者。即攝為自
體。言持者。即持令不散。受二義者。一領義。
二覺義。且領者。即領以為境。言覺者。即令生
覺受。安危共同。根身具執受四義。一攝為自
體。同是無記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
此身。令不爛壞。三領已為境。此根身是。第八
親相分。四令生覺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五
根危。第八安。五根安。若器世間量。但緣非執
受。即受二義中。領已為境。又言非執受者。
而無攝為自體。持令不散。令生覺受三義。不
似他根身。名非執受。即無受。四義中領已為
境一義。

問。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親執受。

答。以與第八遠故。所以不攝為自體。又器界
損時。第八亦不隨彼安危共同。所以不執受。
若髮毛爪齒膀胱宿水等。雖近。已同外器攝。
所以第八亦不執受。由此第八。或持或緣。應
具四句。一持而不緣。即無漏種。二緣而不

持。即器界現行。三俱句。即內身根塵。四俱
非。即前七現行。

問。第八何不緣前七現行。

答。有多過。故不緣。若變影緣。即第八犯緣假
過。若親緣。即犯唯識義不成過。親取他心
故。西明云。若變影緣。即有情界增過。以變起
前七現行故。而有兩重第七等。又解。以心法
要種而生。今異熟第八微劣。設緣得前七亦
不能熏種。故不緣也。

問。第八何不緣長等。

答。是假。故不緣。

問。無為是實。第八何故不
緣。

答。若實無為。因位不證。若假無為。又非彼
境。三量分別者。散位心心所。若具四義。即名
現量。一任運緣。二不帶名言。三唯性境。四無
計度分別。今第八四義。既足。極成現量。假實
分別者。因中第八見分。定不緣假。唯因緣變
故。因緣變具二義。一任運義。二種子義。為
境從種生。識。任運緣。名因緣變。今第八所緣
境。定以見分別種生。是因緣變。

問。第八與
前五皆因緣變。何故前五緣境有本質。第八
便無。

答。前五非根本識。緣境即須藉本質。
今第八是根本識。故不假本質。忽若離自三
境外。更有法與第八為質者。即心外有法。然
第八若望緣定果色。及他人扶塵異界器。即
有本質不遮。故知第八緣三境。唯實非假。

問。
識中無漏種子。具此三義不。

答。一切有漏種
子。即具三義。若是無漏種子。不隨第八成無
記。唯是善性。即第八不領為境。以相違故。不
妨持而不緣。三義中但具二義。

問。若不領
以為境。應是心外有法。

答。但持令不散。不離
識故。亦是唯識。

問。無漏種子。既不離識中有。

如何不緣。

答。具三義故。所以不緣。一能對治
故。即無漏然對治有污法。亦能破壞有漏法。
二體性異故。以第八唯無記。無漏種子唯善
性。三不相順故。以無漏種子。不順有漏第八
識故。無漏善性。不順無記性故。所以不緣。

問。
無漏種子是相分不。

答。有二。一云。第八不緣。
非是相分攝。二云。亦是相分。因雖不緣。是果
中之相分流類故。

問。種子與自證分。既不離。
第八見分。如何不緣自證分。

答。種子雖與自
證不相離。若見分緣時。但緣種子。不緣自證
分。若緣自證分。即犯因中內緣過。喻如水中
鹹味。色裏膠青。

問。此第八識有幾執受。

答。有二種。攝論云。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
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
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
執受。

問。前說第八具四義。故成現量。未審
三量行相如何。又八識各具幾量。

答。古德
釋云。現量者。現。謂顯現。即分明證境。不帶名
言。無籌度心。親得法體。離妄分別。名之為
現。言量者。量度。是揩定之義。謂心於境上度
量揩定法之自相。不錯謬故。名量。比量者。比
謂比類。量。即量度。以比類量度而知有故。名
為比量。非量者。謂心緣境時。於境錯亂。虛妄
分別。不能正知。境不稱心。名為非量。顯揚
論云。現量者。有三種相。一非不現見相。二非
思構所成相。三非錯亂所見相。一非不現見
相者。復有四種。應知。謂由諸根不壞。作意現
前時。同類生。異類生。無障礙。不極遠。同類
生者。謂欲塵諸根。於欲塵境。上地諸根於上

地境。已生等。若生若起。是名同類生。異類生
者。謂上地諸根於下地境。若已生等。是名異
類生。無障礙者。復有四種。一非覆障所礙。二
非隱障所礙。三非映障所礙。四非惑障所礙。
覆障所礙者。謂黑闇無明闇。不澄淨色之所
覆隔。隱障所礙者。謂或藥草力。或呪術力。
或神通力之所隱蔽。映障所礙者。謂少為多
物之所映奪。故不可見。或飲食等。為諸毒
藥之所映奪。或髮毛端。為餘麁物之所映奪。
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小光為大光所映。
不可得見。所謂日光映星月等。又如能治映
奪所治。令不可得。謂不淨觀。映奪淨相。無常
苦無我觀。映奪常樂我相。無相觀力。映奪眾
相。惑障所礙者。謂幻化所作。或相貌差別。
或復相似。或內所作目眩惛夢。悶亂酒醉。放
逸癲狂。如是等類。名為惑障。若不為此四障
所礙。名無障礙。不極遠者。謂非三種極遠。
一處極遠。二時極遠。三推析極遠。如是總名
非不現見。由非不現見。故名現量。二非思構
所成相者。謂建立境界。取所依境。纔取便成。
非思構之所成。故名為現量。三非錯亂所見
相者。當有七種。一想錯亂。二數錯亂。三形
錯亂。四顯錯亂。五業錯亂。六心錯亂。七見
錯亂。想錯亂者。謂於非彼相。起彼相想。如於
陽焰鹿渴相。起於水想。數錯亂者。謂於少數。
起多增上慢。如瞖眩者。於一月處。見多月像。
形錯亂者。謂於餘形。起餘形增上慢。如於旋
火。見彼輪形。顯錯亂者。謂於餘顯色。起餘
顯色增上慢。如為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非

黃色。悉見黃相。業錯亂者。謂於無業。起有業
增上慢。如執捲馳走。見樹奔流。心錯亂者。謂
即於五種所錯亂義。心生喜樂。見錯亂者。謂
即於五種所錯亂義。忍受顯說。安立寶重。妄
想堅執。若非如是錯亂所見。名為現量。又
云。現量者。如五塵色法。是第八識所變相分。
前五轉識并明了意識。緣此之時。最初遇境。
未起分別。不帶名言。能緣之智親證。境體。得
法自性。名為現量得自相也。若前五識及第
八識。於一切時。皆是現量。得法自相。不簡因
果漏無漏位。一切皆爾。若第六識。緣彼五塵
境時。於彼法體生分別心。而起言說。言說所
及。不能親證。以是假智所緣。名得共相。不簡
因中果位。但於境體起分別心。及起言詮之
時。皆名得於共相。及佛後得智緣事境時。起
分別故。起言說故。亦是假智。非是得彼共相
法體。但是得彼共相之義也。因此更依因明。
解現量義。准因明疏略有二解。一現之量。謂
前五識。依所依根。於現在世緣現有境。根亦
與識同照前境。有發識用。根義顯勝。得顯現
名。雖照於境。以體是色。無緣慮用不能量度。
但有現義。不得量名。唯心心所量度於境。緣
慮用增。體具現義。亦有量境之能。今從能發
之根。顯所發識。名現之量。依士釋也。二現
即量。謂明了意識一分。除餘散意識。及獨頭
起者。并取定意識。及第八識能緣見分。親緣
現境作用顯現。而彼所依意根界體。非顯現
故。故不取之。但就能緣見分。現即是量。持
業釋也。

又古師問。若准前說。假智所詮。但

得共相之義。不得共相法體。如口說色時。口
應被礙。以彼色體以質礙為自相故。既不被
色礙。故知不得彼體但得彼義者。且如第八
識及與眼識并明了意識。現量智起。緣火之
時。既言現量得法自相。寧不燒心。若不被
燒。應不得於火之自相。何名現量境耶。若許
被燒。即世間現見火時。眼不被損。便有世間
現量相違過。

答曰。雖不被燒。亦得自相。名為
現量。所以者何。以心細色麁故。心細無狀。色
麁有形。故緣彼火時。雖得自相。然不被燒。亦
名現量。又彼麁色。實亦不能壞於細色。何況
心法。如火災起時。欲界火災。但燒欲界。然不
能燒色界定地。殊妙細色故。彼色界自起火
災。燒於自地。

問。既言心細色麁心緣火時。心
不被燒者。如阿羅漢化火焚身。心智隨滅。此
如何通。

答曰。化火焚身。但燒扶根之塵。非
燒五種清淨色根。及彼心智。其五種清淨色
根。及彼心智。以無所依扶塵。緣闕不生。得
非擇滅。雖是定火。亦不能燒。麁細異故。定火
對世火雖是細妙。對心猶麁。以是色法有形
質故。比量者。此復五種。一相。二體。三業。四
法。五因果。一相比量者。謂隨其所有相貌相
屬。或由現在及先所推度境界。如以見幢故。
比知有車。以見煙故。比知有火等。二體比量
者。由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不現見體。
或現見彼一分自體。比類餘分。如以現在。比
類去來等。三業比量者。謂以作用。比業所依。
如見遠物無有動搖鳥集其上。如是等事。比
知是杌。若有動搖等事。比知是人等。四法比

量者。謂於一切相屬著法。以一比餘。如屬無
常。比知有故。以屬苦故。比空無我。以屬生故。
比有老法。以屬老故。比有死法等。五因果比
量者。謂因果相比。如見物行。比有所至。見
有所至。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比知
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法事
王等。三量八識分別者。前五轉識。唯是現量。
以前五識顯現證境。不作行解心。得法自性。
任運轉故。第六意識遍通三量有二。一明了
意識。與五同緣。通三量。初念得五塵自性。是
現量。第二念至作解心時。若量境不謬。是比
量。若心所不稱境知。即是非量。二獨頭意識
有三。一散位獨頭。亦通三量。多是比非。若
緣現量。此得五識引起獨散意識。說為於第
一念。緣前來五識所緣五塵之境。得其自性。
名現量。二定中獨頭。唯是現量。三夢中獨
頭。唯是非量。若見分唯非量。內二分是現量。
第七末那。約有漏位中。唯是非量。妄執第八
見分為我。為法。故本來第八見分。是白淨無
記。然非是我。今被第七妄執為我。不稱境
知。故名非量。若第七內二分。唯現量。第八賴
耶同五現量。如前已解。

問。真似現量。如何
分別。

答。古釋現量有二。一真。二似。真現量
者。體即五識身。五俱意。諸自證分。諸定心。兼
第八識。此等諸心心所。有六義名現。一現有。
簡龜毛等。二現在。簡過未。三顯現。簡種子。無
作用故。四現離照現。名為現。謂能緣之心行
相。遠離諸分別故。謂離隨念計度名言種類
諸門等。分別心故。因明論云。此中現量。謂

無分別。釋云。即顯能緣行相。不籌不度。任運
因循。照符前境故也。五現謂明現。謂諸定心
澄湛。隨緣何境。皆明證故。即明證眾境。名為
現量。六現謂親現。即親冥自體。若一切散
心。若親於境明異自體。皆名現量。第五明
現。第六親現。此二種義。簡諸邪智等。如病
眼見空華毛輪等。雖離分別任運而緣。然不
能明證眾境。親冥自體。故非現量也。似現量
者。准理而言。有五種智。皆名似現量。一散心
緣過去。二獨意緣現在。三散意緣未來。四緣
三世疑智。五緣現在諸惑亂解。此等諸心能
緣行相。有籌度故。皆不以自相為境故。又隨
先所受分別轉故。名似現量。然有二種。一無
分別心。謂愚癡人類。及任運見於空華等。雖
無分別。然不分明冥證境故。名似現量。二有
分別心。現帶名言。不得法之自相。妄謂分明。
得境自體。名似現量。又云。男女天地等。見一
合相。名似現量。此以眾緣合故。如攬眾微以
成於色。合五陰以成於人。名一合相。如是見
者。是有分別智。於義異轉。故名似現量。真現
量者。如一合相。相不可得。金剛經云。如來說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以從緣合。即無性故。無
性之性。是所證理。如是知者。是正智生。是自
相處轉。名真現量。又拂能所證跡。為真現量。
謂若有如外之智與如合者。猶有所得。非真
實證。能所兩亡。方為真現。唯識論云。若時於
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經云。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乃是為真現量
也。是以諸佛施為。悉皆現量。如守護國界主

陀羅尼經云。如來悉知彼諸眾生。出息入息。
種種飲食。種種資具。種種相貌。種種根器。
種種行解。種種心性。死此生彼。剎那流注。生
滅相續。如來悉知如是一切。現量所得。非比
量知。云何現量。謂不動念。如實而知。非流注
心。入於過去。如是知時。智慧具足。隨眾生心。
種種說法。

問。本識變似根身器世間等。為
是自變。為是共變。

答。此有四句。一共中共
變。二共中不共變。三不共中不共變。四不共
中共變。識論云。所言共變者。謂異熟識。由共
相種成熟力故識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
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
處所無異。如眾燈明。各遍似一。釋云。此義意
言。由自種子為因緣故。本識變為器世間相。
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處。故言
外大種。非心外法。且諸種子總有二種。一
是共相。二不共相。何為共相。多人所感故。
雖知人人所變各別。名為唯識。然有相似共
受用義。說名共相。實非自變。他能用之。若
能用者。此即名緣心外法故。然我此物為
增上緣。令多人可共受用。名共。如山河等。
不共相者。若唯識理。唯自心變。名不共相。一
切皆是他變。是他物。自不能用。亦名不共相。
然今且約自身能用。他不得用。名為不共。如
奴婢等。又釋云。共中有二。一共中共。如山河
等。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又唯識義鏡云。
共中共者。多識同變。名之為共。識已同用。重
名為共。又唯識鈔云。謂多趣有情識所變色。
同在一處。互相涉入。其相相似。同共受用。名

共中共。初之共字。約所緣緣。後之共字。約
增上緣。即無主山河等是。若有主者。即共中
不共所攝。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宅。及鬼等所
見猛火等物。人見為水。餘趣餘人不能用故。
不共相中。亦有二種。一不共中不共。如眼等
根。唯自識依用。非他用故。二不共中共。如自
扶根塵。他亦受用故。此言共相種者。即共
中共。如眾燈明。各遍似一者。此釋共果同在
一處。不相障礙。謂外器相。如眾燈明。共在一
室。各各遍室。一一自別。而相相似。處所無
異。此如何知各各遍也。一燈去時。其光常遍。
若共為一。是則應將一燈去已。餘明不遍。又
相涉入不相隔礙。故見似一。置多燈已。人影
亦多故。又云。一不共中不共變。如眼等五
根。唯自第八。於中有末心。第一念。託父母
遺體時。變名不共。唯自第八變故。又唯自受
用。復名不共。如眼識。唯依眼根發眼識。乃至
身識依身根等。二不共中共變。即內扶塵
根。初唯自第八變。名不共。變。生已後。他人亦
有受用義。復名為共。

問。若許受用他人扶
塵者。何名唯識。心外取法。

答。受用他人扶
塵時。自識先變一重相分。在他人身上。若受
用時。還受用自相分。心外無法。得成唯識。

問。
若言受用自相分。因何殺他人得地獄罪。以
殺自相分故。

答。自相分與他相分。同在他身
處。殺自相分。亦能令他五根相分斷滅。故得
罪也。三共中共變。如山河大地。眾人共業力
變。又共得受用。

問。多人共變名共者。如有
一樹。二十人共變。有二十重相分。忽被一人

斫却此樹。自相分無。可名唯識。餘十九人相
分亦無。應非唯識。以自不斫故。

答。一人所斫
相分是所隨。餘十九人相分是能隨。能隨相
分。必依所隨有。故所隨既無。能隨亦滅。由此
義邊。亦名唯識。故瑜伽論云。相似業生。隨順
業轉。即眾人共業變時。得名相似業。其多人
相分被一人受用。即名隨順業轉。又共變共
受用故。四共中不共變者。如田宅妻子。多人
第八共變。得名為共。若受用時。唯自前六受
用。不通他人。即名不共。又如一水應四心。隨
業各異見。

問。諸識各變自根。還變他根不。

答。唯變似他根依處。他根於己都無用故。
論頌云。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
有。境無故識無。釋云。八識生變似義者。即是
五塵。義之言境。以依他法似實有故。變似有
情者。即是五根眾生數法。情即是根。名薩埵
故。變似我者。是末那能變。及了者。六識緣
了。即第八緣根塵二色。第七緣我。六識緣
六塵所了法義。論云。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
根於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現者。說自
他識各自變義者。此唯變他根依處。他根於
己都無用故。若無用亦變。何不變七識。無緣
慮用而得緣故。若爾。說自他根現。文如何通。
所說自他阿賴耶識。各自變為根。非自變他
根。一則無用不變他根。二由不定說言自身
本識變他根故。不可為證。

問。色從識變者。
無色界無色。云何說變。

答。下界眾生所見。
是業果色。無色界現境。即定果色。俱不離心。
慈恩云。由定中變異他身者。瑜伽論云。色

無色天。變身萬億。共立毛端。是平等心。無色
既無通力。即唯是定力。華嚴經說。菩薩鼻根。
聞無色界宮殿之香。阿含經云。舍利弗入涅
槃時。色無色天宮中。淚下如春細雨。波闍波
提入涅槃時。色無色天。佛邊側立。及實色中
定境者。是所變境力。為相續。為間斷。若內
身多續。少分間斷。由有生一念。即便命終故。
或如蜉蝣等。生已則死故。若變外器。多分長
時。隨業勢力任運變故。

問。本識定緣何法。

答。識緣實法。不緣假法。

慈恩問云。本識豈
不緣極略等四色。

答。以假故不緣。如不相應
法。對法論云。極略極逈。但是第六意識。可析
為極微故。第八不緣。受所引色中。若定道共
色。即此不緣。唯以現行思為體故。遍計所起
色。唯是鏡像水月。此亦不緣。唯第六識遍計
起故。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處觀。亦不緣
假想色故。故此論文但緣實色。不緣假故。第
八所緣必有用故。彼無實用。第八不緣。然諸
法體。一者有法。二者無法。第八何故不緣
無法。此任運緣。非分別故。無籌度故。後得
智等有籌度故。諸六識等有分別故。由此故
知。第八識體。不緣我也。第八識變。變必有用。
故。不緣無用。無用。故不緣我等。以無體用
故。於有法中。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
為。何故此識不緣無為。若實無為。因未證故。
若假無為。無體用故。皆不得緣。

問。有漏識
變。有幾種變。

答。略有二種。一因緣變。二分
別變。識論云。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
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釋云。因緣生

者。謂由先業及名言實種。即要有力。唯任運
心。非由作意。其心乃生。即五八識。隨其增上
異熟因為緣。名言種為因。故變於境。分別變
者。謂作意生心。是籌度心。即六七識。隨自分
別作意生故。由此六七緣時。影像相分。無有
實體。未必有用。初隨因緣變。必有實體用。即
五八等所變之境。後隨分別變。但能為境。非
必有用。即第七識等。又解。初唯第八。異熟
主故。所熏處故。能持種故。變必有用。後餘
七識所變色觸等。皆無實用。似本質用。如鏡
中光。於三境中性境不隨心。因緣變攝。獨影
帶質。皆分別變。又論云。異熟識變。但隨因緣。
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
分心等不能緣故者。顯變色等。從實種生。故
所變法。必有體用。若相分心心所。如化心等。
故不緣之。緣便無用。解深密經。說。諸變化
心。無自依心。有依他心。佛地論云。無自緣
慮實體之心。有隨見分所變相分似慮之心。
如鏡中光。此即分別變。四句分別者。一因緣
變。非分別變。即五識心心所。及第八識心王。
為所緣相分。從自種生故。二唯分別變。非因
緣變。即有漏第七識。及第八五心所。是為所
變相分。唯從分別心生故。三俱句。即有漏第
六。及無漏八識。以能通緣假實法故。四俱非。
即不相應行。是以無實體故。不與能緣同種
生故。

問。此識於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
記。四種法中。何法所攝。

答。論云。此識唯是
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性者。流
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

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又此識
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
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此唯是無覆
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
淨故。此識非染。故無覆。記。謂善惡。有愛非愛
果。及殊勝自體。可記別故比非善惡。故名
無記。觸等亦如是。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
無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
同性故。釋云。異熟若是善染性者。流轉還滅
應不得成者。善趣既是善。應不生不善。恒生
善故。即無流轉。惡趣之義。由業故生死流。
由苦故生死轉。惡趣翻亦然。既恒生惡應無
還滅。由道故還。由滅故滅。又此識是善染依
故者。此識既是果報之主。既恒是善。應不為
惡依。是惡。亦應不為善依。互相違故。若善染
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者。此識唯無記性。可
受熏習。既無熏習。即無種子。種子若無。即是
無因。因既無故。其果亦無。此唯無覆無記者。
無記有三。一相應無記。謂諸無記心。心所法。
二不相應無記。謂無記色。不相應法。三真實
無記。謂虛空非擇滅。又廣辯四種無記。一能
變無記。即無記心。心所法是。二所變無記。即
諸色法。及諸種子等是。三分位無記。即二十
四不相應行中。有假無記法分位立者是。四
勝義無記。即虛空非擇滅無為是。又就第一
能變無記中。更有四種無記。一異熟。二威
儀。三功巧。四變化。異熟無記者。異者。別異。
即因果性別。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熟者。成
熟。此唯屬果。因果合說。名為異熟。無記者。

不能記別當果。名為無記。或於善惡中無所
記別。名無記。此業感真異熟無記。即第八識。
業。即善惡二思。感者。集義。招義。為此現行思。
能造作感集當來總報識等五果種子。又能
招感當來異熟五蘊現行果。故名業感。言真
者。實也。簡命根雖是異熟。而且是假。又真者。
常也。體常相續。更不間斷。遍界地有者。名真
異熟無記。又若法體是異熟。從異熟識起。而
無間斷。遍界地有者。名真異熟。亦名異熟生。
若法體是異熟。從異熟識起有其間斷。又不
遍界地者。但名異熟生。不得名真異熟。即簡
六識體。必若體非異熟。又有間斷。又不遍界
地。雖從異熟識起。不名真異熟。但得名異熟
生。若威儀功巧變化等。雖有能作而不招善
惡等果。故名無記。

問。阿賴耶識。若常。則無
轉變。若斷。則不相續。如何會通。得合正理。

答。不一不異。非斷非常。方契因緣唯識正理。
識論云。此識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
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
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
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
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
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如瀑流水。非斷非
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
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
離。又如瀑流。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
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又如
瀑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
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如是法喻。

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
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
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
轉如流。釋云。一類者。常無記義。相續者。未
曾斷義。界趣生本者。即是依此識故。施設三
界五趣四生。是引果故。識是界趣生之本。因
滅果生非常一故者。因果性故。簡非我也。有
生滅故。簡常非自性也。常一之法無因果。又
若無因果。即是斷常。以是常故。如虛空等。應
不受熏。若不受熏。即無生死涅槃差別。若受
熏。須具四義。一無記。二堅住。三可熏。四非
常一。是四相應。可為轉識熏也。

問。此識既
云恒轉如流。定有生滅去來不。

答。此識不
守自性。隨緣變時。似有流轉。而實無生滅。亦
非去來。如湛水起漚。漚全是水。華生空界。華
全是空。識性未常去來。虛空何曾生滅。如
馬祖大師云。若此生所經行之處。及自家田
宅處所。父母兄弟等。舉心見者。此心本來
不去。莫道見彼事則言心去。心性本無來去。
亦無起滅。所經行處。及自家父母眷屬等。今
所見者。由昔時見故。皆是第八含藏識中。憶
持在心。非今心去。亦名種子識。亦名含藏識。
貯積昔所見者。識性虛通。念念自見。名巡舊
識。亦名流注生死。此念念自離。不用斷滅。
若滅此心。名斷佛種性。此心本是真如之體。
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傅大士云。心性無
來亦無去。緣慮流轉實無停。又心無處所。故
云無停。心體實無來去。昔所行處。了了知見。
性自虛通。體無去住。不用除滅此心。若識此

心。本是佛體。不須帕今有。不識心人。將此
為妄。終日除滅。亦不可得滅。縱令得滅。證聲
聞果。亦非究竟。只如過去諸佛恒沙劫事。見
如今日。真如之性。靈通自在。照用無方。不可
同無情物。佛性是生氣物。不可兀爾無知。但
無心量。種種施為。如幻如化。如機關木人。畢
竟無有心量。於一切處無執繫。無住著。無所
求。於一切時中。更無一法可得。

問。此阿賴
耶識。既為一切法因。又稱引果。只如因果之
法。為真實有。為假施設。

答。皆從識變。是假
施設。論云。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
假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
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
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順修學。釋
云。今明諸法自相離言。謂觀三世。唯有現法。
觀此現法。有能引生當果之用。當果雖無。而
現在法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尋見現法
之上。有此功用。觀此法果。遂心變作未來之
相。此似未來。實是現在。即假說此所變未來。
名為當果。對此假當有之果。而說現在法為
因。此未來果。即觀現在法功能。而假變也。
其因亦爾。觀此現法有酬前之相。即異熟變
相等。觀此所從生處。而能變為過去。實非
過去。而是現在。假說所變為現法。即對此假
曾有過去因。而說現在為果。而實所觀。非因
非不因。非果非不果。且如於因。性離言故。非
實是因。有功能故。非定不因。果亦如是。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0

夫此第八識。為定是真。是假。

答。是真。是假。
不可定執。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
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釋曰。梵
語阿陀那者。此云執持識。此識體淨。被無
明熏習。水乳難分。唯佛能了。以不覺妄染故。
則為習氣。變起前之七識瀑流波浪。鼓成生
死海。若大覺頓了故。則為無漏淨識。執持不
斷。盡未來際。作大佛事。能成智慧海。真非真
恐迷者。佛意。我若一向說真。則眾生不復進
修。墮增上慢。以不染而染。非無客塵垢故。又
外道執此識為我。若言即是佛性真我。則扶
其邪執。有濫真修。我若一向說不真。則眾生
又於自身撥無。生斷見。故無成佛之期。是以
對凡夫二乘前。不定開演。恐生迷倒。不達如
來密旨。以此根本識。微細難知故。

問。此第
八識於真俗二諦中。俱建立不。

答。染淨之
本。真俗俱存。不達真異熟正唯識人。多執俗
有真無。強生異見。不知諸佛密意。執遣相空
理。以為究竟。此乃破遍計情執。是護過遮
詮。便撥依他圓成。悉作空華之相。若無依
圓。本識及一切。法皆則無體。既非實有。成大
邪見。論云。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
但執非實故。若一切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

不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
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
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
識。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
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
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
熟不應斷已更續。彼離命根等。無斯事故。眼
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
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
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
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
恒有故。若無此識。誰變身器。復依何法恒立
有情。釋云。外道亦不謂染淨等皆無。現所見
故。但執非實。染因不能感惡果。善因不能感
善果。以非實故。如空華等。因果不無。可信此
識總立三性。若於二諦中分別有無者。我真
諦中。亦非無法。但不可說為因為果。言語道
斷故。俗諦之中。依他圓成有故。遍計所執是
無。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者。真異熟
心。一切時相續酬牽引業。非餘滿業者。有
間斷者。是滿業故。餘轉識不能引業。但來
滿善惡之業果。引果之識。遍三界有。六識不
遍無色界。無心定等。五識及意無故。無斷者。
言恒續故。所以經云。深信大乘。不謗因果。但
真諦中。以一切法不可得故。言語道斷故。心
智路絕故。或言一切法空。此是第一義空。不
可得空。非是外道斷空。小乘但空等。不可
起龜毛兔角之心。執蛇足鹽香之見。

問。受
生命終。既依本識。生時死時。復住何心。

答。

夫論生滅之事。必住散動之心。經云。有念即
魔網。不動即法印。魔網立生死之道。法印成
涅槃之門。故知散亂寂靜二途。皆依本識而
有。論云。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
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
故。謂生死時身心惛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
明了轉識心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
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
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
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
果。一期相續。恒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
心。不違正理。又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
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諸因
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乃至又將死
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
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
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
不定故。遍寄身中恒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
漸生。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
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
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
知定有此第八識。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
緣識。如是一一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俱時
而轉。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
中自作是釋。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
此二與識。相依而住。如二束蘆。更互為緣。恒
俱時轉不相捨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
若無。說誰為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為五識
身。識。為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

有間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意說恒與名
色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問。一切有情
皆依食住。即是第八識。食約有幾種。行相如
何。

答。識論云。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
變壞為相。為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
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
用故。二者觸食。觸境為相。為有漏觸纔取境
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
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麁顯境。攝受喜樂。及
順益捨。資養勝故。三者意思食。希望為相。
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此
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
於境希望勝故。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
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
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
持勝故。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
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
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眼等轉識有間有
轉。非遍恒時能持身命。謂無心定。熟眠。悶絕。
無想天中。有間斷故。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
界地等有轉易故。於持身命非遍非恒。乃至
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異熟識。一類恒遍。執
持身命令不斷壞。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
有情皆依食住。釋云。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
六識者食義偏勝者。此觸食體。皆通八識。雖
通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以所觸
之境相麁顯故。別能攝受喜樂受故。能生順
益身之捨故。是偏勝義。七八俱觸境微細
故。全不能生喜樂受故。雖生捨受。但不為

損。而非益故。由此義顯觸生憂苦。非順益捨。
即非食體。不資養故。增一經云。世尊告阿那
律曰。一切諸法。由食而住。在眼以眠為食。耳
以聲為食。鼻以香為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
滑為食。意以法為食。涅槃以無放逸為食。爾
時佛告諸比丘。如此妙法。夫飲食有九事。人
間有四食。一段食。二更樂食。三念食。四識
食。復有五種。是出世間食。一禪食。二願食。
三念食。四八解脫食。五喜食。是出世間之
表。當共專念。捨除四種之食。求辦出世之食。
所以維摩經云。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
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故。應取摶
食。為不受故。應受彼食。斯皆是破五陰法。成
涅槃食。

問。住滅定者。於八識中滅何等識。

答。但滅六識。以第八識持身故。論云。契經
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
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
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謂眼等識
行相麁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
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
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若不許有微細一
類。恒遍執持壽等識在。依何而說識不離身。
若謂後時彼識還起。如隔日瘧。名不離身。是
則不應說心行滅。識與想等起滅同故。壽煖
諸根應亦如識。便成大過。故應許識如壽煖
等。實不離身。又此位中若全無識。應如瓦礫。
非有情數。豈得說為住滅定者。又異熟識。此
位若無。誰能執持諸根壽煖。無執持故。皆應
壞滅。猶如死屍。便無壽等。既爾。後識必不還

生。說不離身。彼何所屬。諸異熟識。捨此身
已。離託餘身。無重生故。又若此位持種識。
後識無種。如何得生。過去未來不相應法。非
實有體。已極成故。諸色等法。離識皆無。受熏
持種。亦已遮故。乃至無想等位。類此。應知。又
滅定等位稱無心者。未必全無。成業論云。心
有二種。一集起心。無量種子集起處故。二種
種心。所緣行相差別轉故。滅定等位闕第二
心。名無心。如一足馬。闕一足故。亦名無足。

問。小乘入滅盡定。云何不能現其威儀。

答。
小乘是事滅。大乘是理滅。如清涼疏云。一切
法滅盡三昧智通者。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
滅故。斯即理滅。不同餘宗滅定。但明事滅。唯
滅六七心心所法。不滅第八等。但事滅故。不
能即定而用。證理滅故。定散無礙。由即事而
理。故不礙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是以經云。
雖念念入。而不廢菩薩道等。亦非心定而身
起用。亦不獨明定散雙絕。但是事理無礙故。
十地中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能念念入。
亦念念起。及淨名經云。不起滅定。現諸威儀。
皆斯義也。又古師云。若大乘滅定。由具五蘊。
有第八識。及第七淨分末那平等性智在。而
能引起種種威儀。小乘唯有色行二蘊。前六
識已滅。以小乘所現威儀事。須意識始能引
起。既無意識。則無運用之功。與大乘有異。

問。大小等乘。皆從意識能起威儀。以第六意
識是滅定所厭。即第六意識已無。縱有第七
平等性智。且非起威儀之識。第八識雖許持
緣。亦非能起威儀。如何說能引起威儀耶。

答。古釋云。正入滅定之時。雖無意識。然未滅
之前。加行心中。願。我入滅之後。若有眾生合
聞我說法。見我威儀。我當教化。以此願故。入
定之後。擊發本識化相種子。生起現行。以平
等性智。而能現起威儀。然平等性智。雖與第
六願樂所現威儀而不相應。若欲起於平等
之化。須平等性智也。已上猶是約行相分別。
若就理而論。威儀即定。定即威儀。以色心其
已久如故。

問。百法數中。雖名義差別。窮原
究本。但唯一識。經中。云何於命根中。說為三
法壽煖識等。

答。雖是一識。義別說三。論云。
義別說三。如四正勤等。釋云。謂阿賴耶識相
分色法。身根所得名煖。此識之種名壽。以能
持識故。現行識是識。故言三法。義別說之。
非謂別有體性。是則身捨煖時。有餘二不必
捨。如無色界生。如餘二捨時。煖必隨捨。然今
此三約義別說。但是一體。如四正勤已生未
生善惡二法義別。說為四體。但是一體。如四
正勤已生未生善惡二法。義別說為四體。但
是一精進數。

問。識種即是命根者。以何義
為根。

答。論云。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
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釋云。言此
者。簡親生餘識種子。言識者。簡相應法種。唯
取識故。言種者。簡現行。不取第八現。行為命
根故。彼所簡者。非皆命根。今取親生之名
言種上。由先世業所引持身差別功能。令色
心等住時決定。依此功能。說為命根。非取生
現行識義。以此種子為業力故。有持一報之
身功能差別。令得決定。若此種子無此功能。

身便爛壞。阿賴耶識現行。由此種故。能緣。及
任持於眼等法。亦名能持。此種正能持於現
行之識。若不爾者。現行之識應不得有。及無
能持餘根等法。由此功能故。識持於身。現行
內種力故。生。及緣持法。不名命根。非根本
故。由種生故。此種不由現行有故。種為諸法
之根本故。又現行識是所持故。從所持說。能
持種識。名命根。命根之法持體。非命根。今
六處住時決定故。故種子為命根。餘現行色
心等非命根。不恒續故。非業所引故。然業正
牽時。唯牽此種子。種子方能造生現行。非謂
現行名命根故。唯種是根。又夫命根者。依心
假立。命為能依。心為所依。生法師云。焚薪之
火。旋之成輪。輪必攬火而成照。情亦如之。
必資心成用也。命之依心。如情之依心矣。

問。諸心法等。為有差別。為無差別。

答。法
性無差。約相有異。雖然有異。互不相違。瑜伽
論云。如諸心法。雖心法性無有差別。然相異
故。於一身中一時俱轉。如是阿賴耶識。與諸
轉識。於一身中一時俱轉。當知更互。亦不相
違。如一瀑流。有多波浪。又如於一清淨鏡面。
有多影像。一時而轉。互不相違。如是於一阿
賴耶識。有多轉識一時俱轉。當知更互。亦不
相違。又如一眼識。於一時間。於一事境。唯
取一類無異色相。或於一時。頓取非一種種
色相。及耳鼻舌身識。乃至分別意識。於一時
間。或取一境相。或取非一種種境相。當知道
理。亦不相違。並末那亦恒與阿賴耶識俱轉。
常與俱生任運我慢等四種煩惱。一時相應。

問。淨名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本。
即阿賴耶識。云何說此識為一切法本。

答。
此識建立有情無情。發生染法淨法。若有知
有覺。則眾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緣生。
因染法而六趣迴旋。隨淨法而四聖階降。可
謂凡聖之本。身器之由。了此識原。何法非悟。
證斯心性。何境不真。可謂絕學之門。栖神之
地矣。瑜伽論云。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
所以者何。由此識。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
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
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故。亦是有情互
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為增上緣故。所以
者何。無有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時。不生
苦樂等。更相受用。由此道理。當知有情界互
為增上緣。又即此阿賴耶識。能持一切法種
子故。於現在世是苦諦體。亦是未來苦諦生
因。又是現在集諦生因。如是能生有情世間
故。能生器世間故。乃至阿賴耶識所攝持。順
解脫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及眼識等。
十八界。經云。惡叉聚喻。由於阿賴耶識中有
多界故。

問。若成就阿賴耶識。亦成就轉識
不。

答。應作四句分別。瑜伽論云。或有成就
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無心悶絕。入
無想定。入滅盡定。生無想天。或有成就轉
識。非阿賴耶識。謂阿羅漢。若諸獨覺。不退菩
薩。及諸如來。住有心位。或有俱成就。謂餘有
情住有心位。或有俱不成就。謂阿羅漢。若諸
獨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入滅盡定。處無
餘依般涅槃界。

問。至聖垂慈。覺王應跡。以

廣長之舌相。出誠實之微言。於無名相中。布
難思之教海。以假名相說。演無盡之義宗。
且如第八識心。本無名相。隨位立號。因執得
名。至何位次之中。而捨虛假之稱。

答。唯識
論云。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
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
積習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而
不壞故。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
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法
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識。
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等執藏。以
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
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熟。能
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
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
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
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如契
經偈說。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
障。圓鏡智相應。阿賴耶識名。過失重故。最初
捨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
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
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
義應說。釋云。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
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或能熏種於此識中。
既能積集。復起諸法。故說此識名為心義。阿
陀那者。此云執持。執持諸種有色根故。此通
凡聖。所知依者。即三性與彼為依。名所知依。
又古德云。阿賴耶識。名為藏義。良以真心不

守自性。隨熏和合。似一似常。故諸愚者。以似
為真。取為內我。我見所攝。故名為藏。又能藏
自體於諸法中。又能藏諸法於自體內。二種
我見永不起位。即失賴耶名。又云。第八識名
者。八地已上無阿賴耶名。唯有異熟識。第七
但執異熟識為法。又第八識本無阿賴耶名。
由第七執第八見分為我。令第八得阿賴耶
名。若不執時。但名異熟識。第八或名為心
者。由種種法積集種子。故名為心。雖受熏持
種。積集集起義得名心者。唯自證分也。喻如
倉庫能藏諸物。能持一切種子故。後令種子
生起現行。與種子為依持生起二因也。即知
第八受熏持種。得名心也。因中持新舊種子。
故名為心。果位持舊種一切無漏種子。故名
心也。此亦名持種心。或名質多。此名有為
心。或名牟呼栗多。此云貞實心。即是真如。
此是無為心。或名阿陀那。此云。執持識。能執
持種子根身。生相續義。即是界趣生義。此通
一切位。執持有三。一執持根身令不爛壞。二。
執持種子令不散失。三執取結生相續者。即
有情於中有身臨末位。第八識初一念受生
時。有執取結生相續義。結者。繫也。屬也。於母
腹中一念受生。便繫屬彼故。亦如磁毛石吸
鐵。鐵如父母精血二點。第八識如磁毛石。一
剎那間。便攬而住。同時根塵等種。從自識中
亦生現行。名為執取結生故。在胎五位者。初
七日內名雜穢。狀如薄酪。父精母血相和名
雜。自體不淨名穢。二七日內名靤。猶如豌豆
瘡。靤之形表裏如酪。未生肉故。三七日內名

凝結。謂稍凝結形。如就了血。四七日內名凝
厚。漸次堅硬。五七日內名形位。內風所吹。生
諸根形。一身四支。生差別故。用此三十五日。
盡其五根皆足。六七日內名髮毛爪齒位。七
七日內名具根位。以五根圓滿。漸次生識。即
未具空明等緣。或名種子識。

問。此識與心義
何別。

答。種子與心義別。即取第八識現行。亦
名種子故。但是種。能生現行故。名種子識。此
識現行。能起前七識。即有能生法種。功能義
邊。第八識名種子識。前言心者。但是積集集
起義名心。又第八識。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
名根本識。流轉因。還滅因。界趣生體。引果
總報主。阿賴耶者。此云我愛執藏。異熟識者。
此是善惡業果位。以善惡業果為因。即招感
得此引果故。前世業為因。因是善惡。今世感
第八識。是無記異熟。即果異於因。故名異熟。
又具四義。一實。二常。三遍。四無雜。是名真
異熟識。

問。第八真異熟識。如何名引果。

答。
為善惡業為能引。第八為所引。是能引家之
果故。名引果。故是總報主。前六識名為滿
果。有一分善惡別報來滿故。此滿業所招。名
異熟生。非真異熟也。不具四義。唯第八是
引果。真異熟識。具四義故。此通異生至十地。
皆有異熟識名。至金剛心末。一剎那間永捨
也。解脫道中。即成無垢識。名阿摩羅。即果中
第八識。一純無漏。不攝一切染法種子故。
不與雜染種現為所依故。唯與鏡智相應。名
無垢識。又心之別名有六。一集起名心。唯屬
第八。集諸種子起現行故。二積集名心。屬前

七轉識。能熏積集諸法種故。或初集起屬前
七轉識。現行共集熏起種故。後積集名心屬
於第八。含藏積集諸法種故。此上二解雖各
有能集所集之義。今唯取能集名心。如理應
思。三緣慮名心。俱能緣慮自分境故。四或名
為識。了別義故。五或名為意。等無間故。六或
名心。又廣釋。一集起名心者。即第八識。集諸
種子。起現行故。言集諸種子者。即色心人天
三界有漏無漏一切諸法種子。皆是他第八
識能集。猶如世間人庫藏。言起現行故者。為
三界五趣有漏無漏一切色心等現行。皆從
第八識生起。即第八識是能集起。一切色心
等種子。是所集起。今但取能集起名心。今正
取第八心王自證分。名集起心。相分是色。見
分是用。證自證分落後邊故。為自證分。能集
諸法種子。令不散失。復能起諸種現行功能。
從無始來更不間斷故。獨有集起義。即知第
八自證分。與識中種子為二因。便是此中集
起二義。一為依持因。即是集義。二與力令生
起因。即是起義。二積集名心者。亦第八識中
持諸三界五趣種子故。第八得名含藏。積集。
即第八自證分。能持舊種。故名積。又能集新
熏。故名集。即知積集集起以解心。第八識獨
名心。為正義故。唯識論云。能遍任持世出世
間諸法種故。是藏識義。即自證分。是能任持。
能積集。一切種子是所任持。所積集。前七名
轉識者。轉為改轉。是不定義。即三性三量三
境易脫不定。方名轉識。今第八唯是一類無
記。又唯性境唯現量故。名不轉識。又集起名

心。亦屬第七轉識。集者為集前七現行。言起
者。即前七現行。各自有力。能熏生新種名起。
且如眼識緣色時。必假同時意識。共集熏種。
餘四識亦爾。

問。若明了意識。與五同緣所名
共集。且如獨頭意識緣十八界時。不與餘識
同緣。亦熏起種。何有共集之義。

答。由第七為
所依。第六方轉熏種。亦名共集。三緣慮名心
者。謂能緣慮自分境故。即八箇識。各能緣慮
自分之境。緣謂緣持。慮即思慮。若緣慮以解
心。是通名。前五識唯緣五塵。是自分境。除諸
根互用。及佛果位。第六識緣十八界及三世法。
并一切有漏無漏世出世間法。為自分境。第七
識緣第八見分。為自分境。第八識緣三境。為
自分境。是頓常緣三境。以第八是常識。境常
有故。不同前六識有間斷。所緣境又非常有。
其第八正義。若欲界繫者。即緣欲界根身器
界為自分境。若種子。即通緣三界為自分境。
上二界亦爾。只除無漏種不能緣。以有漏無
漏種。不相順故。由是但能持而不能緣。以持
義通。緣義狹。喻如赤眼人把火。亦如頂上戴
物。但持而不緣。只持令不散。不離識故。第
四名了別識。即八箇識見分。皆能了別自所
緣境。即眼識能了別色。乃至第八識能了別
根身器界種子。即了別以解識。八識通名識。
若了別麁境以解識。即於六轉名識。第五
或名為意者。等無間故。即前念八識。與後
念八識為依止。今取前念八識名意。若前念
心不滅者。後念無因得生。依前滅處後方得
生。於等無間。自類心不間隔。名等無間。大乘

有二種。一思量意。即七識。二無間意。通八
識。意者。是依止義。即如第七與第六為依止。
故名意。若為等無間以解意。八識通名意。若
思量以解意。第七獨名意。第六名心者。或第
八名心。第七名意。第六名識。此第六義。是
約勝彰名。謂積集集起以解心。第八獨名心。
思量以解意。第七獨名意。了別麁境以解識。
前六獨名識。即於八識。各具通別二名。為第
八具二義名心。一積集集起義。二緣慮義。第
七亦二。一思量義。二等無間義。前六名識亦
二。一了別義。二了別麁境義。具四義名麁。
一易可了知。乃至兒童亦知。二共許有。即三
乘共許。三行相麁。為了別行相顯故。四所緣
麁。即五塵是麁境。又九識中總分四段。每識
別立十名。一第六識十名者。一對根得名。名
為六識。二能籌量是非。名為意識。三能應涉
塵境。名攀緣識。四能遍緣五塵。名巡舊識。
五念念流散。名波浪識。六能辯前境。名分
別事識。七所在壞他。名人我識。八愛業牽
生。名四住識。九令正解不生。名煩惱障識。
十感報終盡。心境兩別。名分段死識。二第七
識十名者。一六後得稱。名為七識。二根塵不
會。名為轉識。三不覺習氣。忽然念起。名妄
想識。四無間生滅。名相續識。五障理不明。名
無明識。六返迷從正。能斷四住煩惱。名為解
識。七與涉玄途。順理生善。名為行識。八解
三界生死。盡是我心。更無外法。名無畏識。九
照了分明。如鏡顯像。名為現識。十法既妄起。
恃智為懷。令真性不顯。名智障識。三第八識

十名者。一七後得稱。名為八識。二真偽雜
間。名為和合識。三蘊積諸法。名為藏識。四
住持起發。名熏變識。五凡成聖。名為出生
識。六藏體無斷。名金剛智識。七體非靜亂。
名寂滅識。八中實非假。名為體識。九藏體非
迷。名本覺識。十功德圓滿。名一切種智識。
四第九識十名者。一自體非偽。名為真識。二
體非有無。名無相識。三軌用不改。名法性識。
四真覺常存。體非隱顯。名佛性真識。五性絕
虛假。名實際識。六大用無方。名法身識。七
隨流不染。名自性清淨識。八阿摩羅識。此翻
名無垢識。九體非一異。名真如識。十勝妙絕
待。號不可名目識。解節經云。佛告廣慧菩薩。
此識或說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識。能執
持身故。或說名阿梨耶識。何以故。此本識於
身常藏隱。同成壞故。或說名質多。何以故。此
識色聲香味觸等。諸塵所生長故。廣慧。此本
識。是識聚得生。謂眼識。乃至意識。依有識。眼
根。緣外色塵。眼識得生。與眼識同一時共
境。有分別意識起。若一眼識生。是時一分別
意識生。與眼識共境。此眼識。若共二識。或三
四五共起。是時一有分別意識。與五識共緣
境生。如大水流。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則一浪
起。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則多浪起。是水常
流。不廢不斷。復次於清淨圓鏡面中。若有一
能起影因至。則一影起。若二若多能起影因
至。則多影起。是圓鏡面不轉成影。亦無損滅。
此本識猶如流水。及鏡面等。又成業論云。心
有二種。一集起心。無量種子集起處故。二

名種種心。所緣行相差別轉故。天台淨名疏
云。一法異名者。諸經異名說真性實相。或
言一實諦。或言自性清淨心。或言如來藏。或
言如如。或言實際。或言實相般若。或言一
乘。或言即是首楞嚴。或言法性。或言法身。
或言中道。或言畢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淨
涅槃。如是等種種異名。以皆是實相之異稱。
故大智論偈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
諸眾生類。為之立異字。大涅槃經云。如天
帝釋。有千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又云。
佛性者。有五種名。故皆是赴機利物。為立異
名也。而法體是一。未曾有異。如帝釋千名。
名雖不同。終是目於天主。豈有聞異名故。而
言非實相理。如人供養帝釋。毀憍尸迦。供養
憍尸迦。毀於帝釋。如此供養。未必得福。末代
弘法者亦爾。或信賴耶自性清淨心。而毀畢
竟空。或信畢竟空無所有。毀賴耶識自性清
淨心。或言般若明實相。法華明一乘。皆非佛
性。此之求福。豈不慮禍。若知名異體一。則
隨喜之善。遍於法界。何所諍乎。又諸經內逗
緣稱機。更有多名。隨處安立。以廣大義邊。目
之為海。以圓明理顯。稱之曰珠。以萬法所
宗。號之曰王。以能生一切。詺之曰母。但是無
義之真義。多亦不多。無心之真心。一亦不一。
故華嚴私記云。取決斷義。以智言之。取能
生長。以地言之。取其高顯。以山言之。取其深
廣。以海言之。取其圓淨。以珠言之。此上約有
名。尚乃無數。更有無名。豈可測量。如大法炬
陀羅尼經云。佛告諸菩薩。汝等勿謂。天定天

也。人定人也。餓鬼定餓鬼也。乃至如一事有
種種名。如一人有種種名。如一天。乃至餓鬼
畜生。有種種名。亦復如是。亦有多餓鬼全無
名字。於一彈指頃。轉變身體作種種形。如是
眾生。於一時間現無量色身。云何可得呼其
名也。若餓鬼等。有生處名字。受食名字。及壽
命名字。若地獄眾生無有名字生處者。則其
形亦無定。彼中惡業因緣未盡故。於一念中
種種變身。釋曰。如地獄中。一日一夜之中。萬
生萬死。又無間獄中。一一身無間。各各盡遍
八萬四千由旬地獄之量。不相障礙。如云清
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今時人。將謂諸佛法
身。能分能遍。不信眾生。亦一身無量身。以眾
生業果不可思議故。是以經云。佛界不可思
議。眾生界亦不可思議。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1

夫因相立名。因名顯相。名已廣辯。識相如何。

答。詮表呼召。目之為名。行狀可觀。號之曰
相。第六分別事識是名。取境染心是相。第七
現識是名。無明熏妄心是相。第八藏識是名。
心清淨是相。第九真識是名。體性不改是相。
斯皆是無名之名。無相之相。何者。以名相
不出心境故。是以心無自性。因境而生。境無
自性。因心而有。則張心無心外之境。張境無
境外之心。若互奪兩亡。心境俱泯。若相資並
立。心境宛然。此乃無性而空。空而不空。無性
而有。有而不有。不有之有。有顯一如。不空之
空。空成萬德。可謂摧萬有於性空。蕩一無於
畢竟矣。又唯識樞要云。起自心相之言有二
解。一云。即影像相。二云。即所執相。雖無實
體。當情現故。諸說心相。皆準應知。釋曰。影像
相者。萬法是心之影像。所執相者。諸境無體。
隨執而生。因自心生。還與心為相。

問。阿賴
耶識。因何得名。為復自體而生。為復和合而
有。

答。若言自生。是自生癡。若言他生。是
他性癡。若言和合而生。是共性癡。若言離自
他生。是無因癡。今依世諦悉檀方便而說。如
法性與無明合而生一切法。似眠心與夢合
見一切境界之事。此根本識。從生滅門建立。
因真妄和合得名。起信論云。心生滅門者。謂
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生滅與生滅和合。

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謂能
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種義。一者
覺義。二者不覺義。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
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等虛空
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
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以待始
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
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說有始
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心原故。非
究竟覺。乃至不覺義者。謂從無始來。不如實
知真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妄念。自無實相。
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迷無自相。不
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而有不覺。妄念
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離本覺。復待不
覺。以說真覺。不覺既無。真覺亦遣。古德釋云。
不生滅心。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者。以七識
染法為生滅。以如來藏淨法為不生滅。不生
滅心舉體動故。心不離生滅相。生滅之相莫
非神解故。生滅不離心相。如是不相離故。名
和合為阿賴耶識。以和合故。非一非異。若一。
即無和合。若異。亦無和合。非一非異故。得和
合也。又如來藏清淨心。動作生滅。不相離。故
云和合。非謂別有生滅來與真合。謂生滅之
心。心之生滅無相故。心之生滅。因無明成。生
滅之心。從本覺起。而無二體。不相捨離。故云
和合。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
離。生與無生。若是一者。生滅識相滅盡之時。
心神之體亦應隨滅。墮於斷邊。若是異者。依
無明風熏動之時。靜心之體。不應隨緣。即墮

常邊。離此二邊。非一非異。又上所說覺與不
覺。二法互熏。成其染淨。既無自體。全是一覺。
何者。由無明故成不覺。以不覺義熏本覺故。
生諸染法。又由本覺熏不覺故。生諸淨法。依
此二義。遍生一切。故言。識有二義。生一切
法。

問。阿賴耶識。以何為因。以何為緣。以
何為體。

答。顯揚論云。阿賴耶識者。謂先世
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無始時來戲論熏習
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為體。此識能執受
了別色根。根所依處。及戲論。熏習。於一切時。
一類生死不可了知。又能執持了別外器世
界。與不苦不樂受等相應。一向無覆無記。與
轉識等。作所依因。經云。無明所覆。愛結所
繫。愚夫感得有識之身。此言顯有異熟阿賴
耶識。

問。阿賴耶識。當體是自相。酬善惡因
故是果相。受熏持種故是因相。第八既是因
果相。於六因中屬何因。向五果中是何果。

答。六因中有四。能持種子義邊。是持種因。若
因種子俱時而有。即俱有因。若望自類種子
前後相引。即是同類因。若望同時心所等。即
相應因。無餘二因者。異熟因是善惡性。此識
是無記。若遍行因是染。謂見疑無明等。此識
非染。於五果中具四。唯除離繫。望自種子。是
等流果。望作意等心所。是士用果。望第七識。
為增上果。望善惡因。即異熟果。

問。諸心
識中。何識堅牢。不為諸緣之所飄動。

答。
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緣生之法。悉皆無
常。唯有根本心。不從前際生。不從中際住。不
於後際滅。實為萬有之根基。諸佛之住處。

是以喻之如鏡。可以精鑒妍醜。深洞玄微。仰
之為宗。猶乎巨浸納川。太虛含像。密嚴經云。
心有八種。或復有九。與無明俱。為世間因。世
間悉是心心法現。是心心法。及以諸根。生滅
流轉。為無明等之所變異。其根本心。堅固不
動。世間因緣。有十二分。若根若境。能生所
生。剎那壞滅。從於梵世。至非非想。皆因緣
起。唯有如來。離諸因緣。內外世間。動不動法。
皆如瓶等。壞滅為性。又頌云。汝等諸佛子。云
何不見聞。藏識體清淨。眾身所依止。或具
三十二。佛相及輪王。或為種種形。世間皆悉
見。譬如淨空月。眾星所環遶。諸識阿賴耶。如
是身中住。譬如欲天主。侍衛遊寶宮。江海等
諸神。水中而自在。藏識處於世。當知亦復然。
如地生眾物。是心多所現。譬如日天子。赫奕
乘寶宮。旋遶須彌山。周流照天下。諸天世人
等。見之而禮敬。藏識佛地中。其相亦如是。十
地行眾行。顯發大乘法。普與眾生樂。常讚於
如來。在於菩薩身。是即名菩薩。佛與諸菩
薩。皆是賴耶名。佛及諸佛子。已受當受記。廣
大阿賴耶。而成於正覺。密嚴諸定者。與妙
定相應。能於阿賴耶。明了而觀見。佛及辟支
佛。聲聞諸異道。見理無怯人。所觀皆此識。種
種諸識境。皆從心所變。瓶衣等眾物。如是性
皆無。悉依阿賴耶。眾生迷惑見。以諸習氣故。
所取能取轉。此性非如幻。陽焰及毛輪。非
生非不生。非空亦非有。譬如長短等。離一即
皆無。智者觀幻事。此皆唯幻術。未曾有一物。
與幻而同起。幻焰及毛輪。和合而可見。離

一無和合。過未亦非有。幻事毛輪等。在在諸
物相。此皆心變異。無體亦無名。世中迷惑
人。其心不自在。妄說有能幻。幻成種種物。幻
師甎瓦等。所作眾物類。種種若去來。此見皆
非實。如鐵因礠石。所向而轉移。藏識亦如是。
隨於分別轉。一切諸世間。無處不周遍。如日
摩尼寶。無思及分別。此識遍諸處。見之謂流
轉。不死亦不生。本非流轉法。定者勤觀察。生
死猶如夢。是時即轉依。說名為解脫。此即是
諸佛。最上之教理。審量一切法。如秤如明鏡。
又如大明燈。亦如試金石。遠離於斷滅。正
道之標相。修行妙定者。至解脫之因。永離諸
雜染。轉依而顯現。

問。本識與諸識和合。同
起同滅。至轉依位。諸煩惱識滅。唯本識在。如
何分別滅不滅之異。

答。攝大乘論云。若本
識與非本識。共起共滅。猶如水乳和合。云何
本識不滅。非本識滅。譬如於水。鵝所飲乳。釋
云。譬如水乳雖和合。鵝飲之時。唯飲乳。不飲
水。故乳雖盡。而水不竭。本識與非本識亦爾。
雖復和合。而一滅一在。

問。此根本識心。既
稱為一切法體。又云。常住不動。只如萬法。即
此心有。離此心有。若即此心。萬法遷變。此心
云何稱為常住。若離此心。復云何得為一切
法體。

答。開合隨緣。非即非離。以緣會故合。
以緣散故開。開合但緣。卷舒無體。緣但開合。
緣亦本空。彼此無知。能所俱寂。密嚴經偈云。
譬如金石等。本來無水相。與火共和合。若水
而流動。藏識亦如是。體非流轉法。諸識共
相應。與法同流轉。如鐵因礠石。周迴而轉

移。二俱無有思。狀若有思覺。賴耶與七識。當
知亦復然。習繩之所繫。無人而若有。普遍眾
生身。周行諸陰趣。如鐵與磁石。展轉不相
知。

問。第八藏識。當有幾種。

答。釋摩訶衍
論云。阿賴耶識。總有十種。所以者何。於契經
中別別說故。一者。名為大攝主阿賴耶識。所
謂即是總相大識。義如前說。二者。名為根本
無明。別立以為阿賴耶識。故十種妄想。契經
中作如是說。剎闍只多提王識。直是妄法。不
能了達一法界體。一切染法。阿賴耶識。以為
根本。出生增長。無斷絕時。若無提王識。黑品
眷屬。永無所依。不能生長故。此阿賴耶識。當
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如是說。所言不覺義
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
其念。乃至廣說故。三者。名為清淨本覺阿賴
耶識。所謂自然本智。別立以為阿賴耶。故本
覺契經中。作如是說。自體淨佛阿賴耶識。具
足無漏圓滿功德。常恒決定。無受熏相。無變
異相。智體不動。具足白品。是故名為獨一淨
識。故此阿賴耶識。當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
如是說。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
空等。猶如淨鏡。乃至廣說故。四者。名染淨本
覺阿賴耶識。所謂不守自性陀羅尼智。別立
以為阿賴耶識。故本因緣起。契經中。作如是
說。爾時光嚴童子。即白佛言。尊者。以何因故。
難入未曾有會中。作如是說。隨他緣起陀羅
尼智。名為楞伽王識。云何名為楞伽王。以之
為喻。示彼緣起陀羅尼智。於是尊者告光嚴
言。童子。此楞伽王。常在大海摩羅山中。率

十萬六千鬼神之眾。以為眷屬。如是諸眷屬。
乘華宮殿。遊於諸剎。皆悉承賴彼楞伽王。方
得遊行。所謂諸鬼神眾。作如是言。我等神眾。
無有威德。無有氣力。於諸所作。無有其能。如
宜大王。我等眾中。與堪能力。彼楞伽王。即隨
其時。與殊勝力。不相捨離。而共轉。謂楞伽
王。雖非分身。而能遍滿諸神眾中。各各令得
全身之量。於一切時。於一切處。共轉不離。不
守自性智。亦復如是。能受一切無量無邊煩
惱染法。鬼神眾熏。不相捨離。而俱轉故。以此
因緣故。我難入中。作如是說。隨轉覺智。名為
楞伽王識。故此阿賴耶識。當何決擇攝。於本
論中。作如是說。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
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乃至廣說故。五
者。名為業相業識阿賴耶識。所謂根本業相。
及與業識。別立以為阿賴耶。故本性智契經
中。作如是說。阿賴耶識。無能了作。無所了
作。不可分析。不可隔別。唯由精動隱流義
故。名為鍵摩。故此阿賴耶識。當何決擇攝。於
本論中。作如是說。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
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
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
則有苦。果不離因故。六者。名為轉相轉識阿
賴耶識。所謂能見境界之相。及與轉識。別
立以為阿賴耶。故大無量契經中作如是說。
阿賴耶識。有見見轉。無見見起。故此阿賴耶
識。當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如是說。二者
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故。七者。
名為現相識阿賴耶識。所謂境界之相。及與

現識。別立以為阿賴耶。故實際契經中作如
是說。別異別異。現前地轉。相異相。具足行
轉。是故名為阿賴耶識。復次此阿賴耶識。真
是異熟無記之法。白淨相故。或名成就。故此
阿賴耶識。當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如是說。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
則無境界故。第八者。名為性真如理阿賴耶
識。所謂正智所證清淨真如。別立以為阿賴
耶故。故諸法同體契經中作如是說。有識。是
識。非識識攝。所謂如如阿賴耶識。故此阿賴
耶識。當何決擇攝。所謂清淨般若質境真如
攝故。九者。名為清淨始覺阿賴耶識。所謂本
有清白始覺般若。別立以為阿賴耶。故果圓
滿。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告菩提樹王言。自
然始覺阿賴耶識。常當不離清淨本覺。清淨
本覺。常當不離始覺淨識。隨是彼有。隨彼
是有。或非同種。或非異種故。此阿賴耶識。
當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如是說。本覺義者。
對始覺者。即同本覺故。十者。名為染淨始覺
阿賴耶識。所謂隨緣始覺般若。別立以為阿
賴耶。故果圓滿。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樹王。
如始覺淨識。及自本覺。說染淨始覺阿賴耶
識。不守自性。緣起本覺。亦復如是。故此阿賴
耶識。當何決擇攝。於本論中。作如是說。始覺
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而有始
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心原故。非
究竟覺。乃至已說藏識剖字別相門。次說總
識攝生圓滿門。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
生一切法。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者。而總顯

示大識殊勝圓滿相故。此義云何。所謂具足
二種圓滿故。一者功德圓滿。二者過患圓滿。
功德圓滿者。覺義字句。能攝一切無量無邊。
過於恒沙不離不斷諸功德故。能生一切無
量無邊。過於恒沙不離不斷諸功德故。過患
圓滿者。不覺義字句。能攝一切無量無邊。過
於恒沙若離若脫諸過患故。能生一切無量
無邊。過於恒沙若離若脫諸過患故。

問。若不立此第八識。有何等過。

答。有大過
失。一切染淨法不成。俱無因故。識論云。若無
此識。持煩惱種。界地往還。無染心後。諸煩惱
起。皆應無因。餘法不能持彼種故。若諸煩
惱。無因而生。則無三乘學無學果。諸已斷者
皆應起故。又若無此識。持世出世清淨道種。
異類心後。起彼淨法。皆應無因。又出世道初
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初不生故。後
亦不生。是則應無三乘道果。若無此識。持煩
惱種。轉依斷果。亦不得成。謂道起時。現行煩
惱。及彼種子。俱非有故。染淨二心不俱起故。
道相應心不持彼種。自性相違。如涅槃故。餘
法持種。理不成故。既無所斷。能斷亦無。依誰
由誰而立斷果。若由道力。後惑不生。立斷果
者。則初道起。應成無學。後諸煩惱。皆已無因。
永不生故。許有此識。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
淨種故。證此識有。理趣無邊。恐厭繁文。略述
綱要。則有此識。教理顯然。諸有智人。應深信
受。又此真唯識旨。千聖同遵。此土西天。無有
破者。如百法鈔云。真唯識量者。此量即大唐
三藏。於中印土曲女城。戒日王與設十八日

無遮大會。廣召五天竺國解法義沙門婆羅
門等。并及小乘外道。而為對敵。立一比量。書
在金牌。經十八日。無有一人敢破斥者。故因
明疏云。且如大師周遊西域。學滿將還。時。戒
日王。王五印土。為設十八日無遮大會。令大
師立義。遍諸天竺。揀選賢良。皆集會所。遣外
道小乘。競生難詰。大師立量。無敢對揚者。大
師立唯識比量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定不
離眼識宗。因云。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同
喻如眼識。合云。諸初三攝眼所不攝故者。皆
不離眼識。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

問。何不
合自許之言。

答。非是正因。但是因初寄言簡
過。亦非小乘不許。大乘。自許。因於有法上轉。
三支。皆是共故。初明宗因。後申問答。初文有
二。初辯宗。次解因。且初宗。前陳言真故極成
色。五箇字。色之一字。正是有法。餘之四字。但
是防過。且初真故二字防過者。簡其世間相
違過。及違教等過。

外人問云。世間淺近。生
而知之。色離識有。今者大乘立色不離眼識。
以不共世間共所知故。此量何不犯世間相
違過。

答。夫立比量。有自他共。隨其所應。各有
標簡。若自比量。自許言簡。若他比量。汝執言
簡。若共比量。勝義言簡。今此共比量。有所簡
別。真故之言。表依勝義。即依四種勝義諦中。
體用顯現諦立。

問。不違世間非學即可爾。又
如世尊於小乘阿含經。亦許色離識有。學者
小乘。共計心外有其實境。豈不違於阿含等
教。學者小乘。

答。但依大乘殊勝義立。不違
小乘之教。學者世間之失。

問。真故之言。簡世

間及違教等過。極成二字。簡何過耶。

答。置極
成言。簡兩般不極成色。小乘二十部中。除一
說部。說假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等四。餘十六
部。皆許最後身菩薩染污色。及佛有漏色。大
乘不許。是一般不極成色。大乘說他方佛色。
及佛無漏色。經部雖許他方佛色。而不許是
無漏。餘十九部皆不許有。并前兩師不極
成色。若不言極成。但言真故色。是有法。定不
離眼識是宗。且言色時。許之不許。盡包有法
之中。在前小乘許者。大乘不許。今若立為唯
識。便犯一分自所別不極成。亦犯一分違宗
之失。又大乘許者。小乘不許。今立為有法。即
犯他一分所別不極成。及至舉初三攝眼所
不攝因。便犯自他隨一一分所依不成。前陳
無極成色為所依故。今具簡此四般故。置極
成言。

問。極成二字。簡其兩宗不極成色。未審
三藏立何色為唯識。

答。除二宗不極成色外。
取立敵共許。餘一切色。總為唯識。故因明疏
云。立二所餘共許諸色為唯識故。宗後陳言。
定不離眼識。是極成能別。

問。何不犯能別
不極成過。且小乘誰許色不離於眼識。

答。
今此是宗依。但他宗中有不離義。便得以小
乘許眼識緣色。親取其體。有不離義。兼許眼
識。當體亦不離眼識。故無能別不極成過。

問。
既許眼識取所緣色。有不相離義。後合成宗
體。應有相扶過耶。

答。無相扶失。今大乘但取
境不離心。外無實境。若前陳後陳和合為宗。
了立者即許。敵者不許。立敵共諍。名為宗體。
此中但諍言陳。未推意許。辯宗竟。次辯因者

有二。初明正因。次辯寄言簡過。且初正因。
言初三攝者。十八界中三六界。皆取初之一
界也。即眼根界。眼識界。色境界。是十八界中。
初三界也。

問。設不言初三攝。但言眼所不攝。
復有何過。

答。有二過。一不定過。二違自教
過。且不定過者。若立量云。真故極成色。定不
離眼識。因云眼所不攝。喻如眼識。即眼所不
攝因闊。向異喻後五三上轉。皆是眼所不攝
故。被外人出不定過云。為如眼識眼所不攝。
眼識不離眼識。證極成色不離眼識耶。為如
後五三亦是眼所不攝。後五三定離眼識。却
證汝極成色定離眼識耶。

問。今大乘言後五
三亦不離眼識得不。

答。設大乘許後五三亦
不離眼識。免犯不定。便違自宗。大乘宗說
後五三定離眼識故。故置初三攝半因。遮後
五三非初三攝故。

問。但言初三攝。不言眼所
不攝。復有何過。

答。亦犯二過。一不定過。二
法自相決定相違過。且不定者。若立量云。真
故極成色。定不離眼識。因云。初三攝。喻如眼
識。即初三攝因闊。向異喻眼根上轉。出不定
云。為如眼識初三攝。眼識不離眼識。證極
成色不離眼識耶。為如眼根。亦初三攝。眼根
非定不離眼識。證汝極成色非定不離眼識
耶。

問。何不言定離。而言非定不離。

答。大乘
眼根。望於眼識。非定即離。且非離者。根因識
果。以同時故。即是非離也。又色心各別。名非
即故。今但言非定不離。二犯法自相決定相
違過者。言法自相者。即宗後陳法之自相。言
決定相違者。即因違於宗也。外人申相違量

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非不離眼識宗。因
云。初三攝故。喻如眼根。即外人將前量異喻
為同喻。將同喻為異喻。

問。得成法自相相違
耶。

答。非真能破。夫法自相相違之量。須立者
同無異有。敵者同有異無。方成法自相相違。
今立敵兩家。同喻有。異喻有。故非真法自
相相違過。

問。既非法自相相違。作決定相違
不定過得不。

答。亦非。夫決定相違不定過。立
敵共諍一有法。因喻各異。皆具三相。遍是宗
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但互不生其
正智。兩家猶預不能定成一宗。名決定相違
不定過。今真故極。成色。雖是共諍一有法。因
且是共。又各闕第三相。故非決定相違不定
過。

問。既無此過。何以因明疏云。犯法自相相
違決定過。

答。但是疏主縱筆之勢。是前共不
定過中分出。是似法自相相違決定過。非真
有故。有此所因。故置初三攝眼所不攝。更
互簡諸不定及相違等過。次明寄言簡過者。

問。因初自許之言何用。

答。緣三藏量中。犯有
法差別相違過。因明之法。量。若有過。許著言
遮。今三藏量既有此過。故置自許言遮。

問。
何得有此過耶。

答。謂三藏量有法中。言雖不
帶。意許。諳含。緣大乘宗有兩般色。有離眼識
本質色。有不離眼識相分色。若離眼識色。小
乘即許。若不離眼識色。小乘不許。今三藏量
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若望言陳自相。是
立敵共許色。及舉初三攝眼所不攝因。亦但
成立共許色不離於眼識。若望三藏意中所
許。但立相分色。不離眼識。將初三攝眼所不

攝因。成立有法上意之差別相分色。定不離
眼識故。因明疏云。謂真故極成色。是有法自
相。定不離眼識色。是法自相。定離眼識色。非
定。離眼識色。是有法差別。立者意許。是不
離眼識色。

問。外人出三藏量有法相違過時。
自許之言。如何遮得。

答。待外人申違量時。將
自許兩字。出外人量不定過。外量既自帶過。
更有何理。能顯得三藏量中。有法差別相違
過耶。

問。小乘申違量。行相如何。

答。小乘云。
乍觀立者言陳自相。三支無過。及推所立。元
是諳含。若於有法上意之差別。將因喻成立
有法上意許相分色。不離眼識者。即眼識不
得為同喻。且如眼識無不離色。以一切色皆
離眼識故。既離眼識。不得為同喻。便成異喻。
即初三等因。却向異喻眼識上轉。故論云。同
品無處。不成立者之宗。異品有處。返成敵者
相違宗義。即小乘不改立者之因。申相違量
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非不離眼識宗。因云
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同喻如眼識。合云。諸
初三攝眼所不攝故者。皆非不離眼識。同喻
如眼識。言非者。無也。小乘云。無不離眼識色。
即遮三藏意許相分色是無也。所以三藏預
著自許之言句。取他方佛色。却與外人量。作
不定過。出過云。為如眼識。是初三攝眼所不
攝。眼識非不離眼識色。證汝極成色非不離
眼識色耶。為如我自許他方佛色。亦是初三
攝眼所不攝。他方佛色是不離眼識色。却證
汝極成色是不離眼識耶。外人相違量。既犯
共中他不定過。明知非真能破也。三藏量却

成真能立也。

問。因中若不言自許。空將他方
佛色。與外人相違量。作不定過。有何不可。

答。若空將他方佛色。不言自許者。即他小乘
不許。犯一分他隨一過。他不許此一分他方
佛色。在初三攝眼所不攝因中故。故因明疏
云。若不言自許。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為不
定。此言便有隨一過故。

問。何不待外人申違
量後。著自許言。何要預前著耶。

答。臨時恐
難。所以先防。次申問答者。

一問。真故二字。已
簡違教過。何故前陳宗依上。若不著極成言。
又有違宗之失。

答。真故二字。但簡宗體上違
教過。不簡宗依上違宗。若極成二字。即簡宗
依上違宗等過也。

問。後陳眼識。與同喻眼識
何別。

答。言。後陳眼識雖同。意許各別。後陳眼
識。意許。是自證分。同喻眼識。意許。是見分。即
見不離自證分故。如同宗中相分。不離自證
分也。

問。若爾。何不立量云。相分是有法。定不
離自證分。是宗。因云。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同
喻如見分。

答。小乘不許有四分故。恐犯隨一
等過故。但言眼識。

問。此量言陳。立得何色耶。

答。若但望言陳。即相質二色。皆成不得。若將
意就言。即立得相分色也。又解。若小乘未徵
問前。即將言就意立。若大乘答後。即將意就
言立也。

問。既分相分本質兩種色。便是不極
成故。前陳何言極成色耶。相分非共許故。

答。
若望言陳有法自相。立敵共許色。故著極成。
若相分色。是大乘意許。何關言陳自相。寧
有不極成乎。諸鈔皆云不得分開者。非也。若
爾。小乘執佛有漏色。大乘佛無漏色等。在於

前陳。若不分開。應名極成色耶。彼既不爾。此
云何然。

問。今談宗顯性。云何廣引三支比
量之文。

答。諸佛說法。尚依俗諦。況三支比
量。理實五明。以破立為宗。言生智了為體。
摧凡小之異執。定佛法之綱宗。所以教無智
至不圓。木非繩而靡直。比之可以生誠信。伏
邪倒之疑心。量之可以定真詮。杜狂愚之妄
說。故得正法之輪。永轉。唯識之旨。廣行。則事
有顯理之功。言有定邦之力。如慈恩大師云。
因明論者。元唯佛說。文廣義散。備在眾經。故
地持論云。菩薩求法。當於何求。當於一切
五明處求。求因明者。為破邪論。安立正道。劫
初足目。創標真似。爰暨世親。再陳軌式。雖紀
綱已列。而幽致未分。故使賓主對揚。猶疑立
破之則。有陳那菩薩。是稱命世。賢劫千佛之
一佛也。匿跡巖藪。栖巒等持。觀述作之利害。
審文義之繁約。于時巖谷振吼。雲霞變彩。山
神捧菩薩足。高數百尺。唱言。佛說因明。玄妙
難究。如來滅後。大義淪絕。今幸福智攸邈。深
達聖旨。因明論道。願請重弘。菩薩乃放神光。
照燭機感。時彼南印土。按達羅國王。見放光
明。疑入金剛喻定。請證無學果。菩薩曰。入
定觀察。將釋深經。心期大覺。非願小果。王言。
無學果者。諸聖攸仰。請尊速證。菩薩撫之。欲
遂王請妙吉祥菩薩。因彈指警曰。何捨大心。
方興小志。為廣利益者。當轉慈氏所說瑜伽。
匡正頹綱。可製因明。重成規矩。陳那敬受指
誨。奉以周旋。於是譚思研精。乃作因明正
理門論。正理者。諸法本真之體。義。門者。權衡

照解之所由。又瑜伽論云。云何名因明處。為
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所建立法。名觀察義。
能隨順法。名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即是因明。
為因照明觀察義故。且如外道執聲為常。若
不以量比破之。何由破執。如外道立量云。聲
是有法。定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虛
空。所以虛空非所作性。則因上不轉。引喻不
齊。立聲為常不成。若佛法中。聲是無常。立
量云。聲是有法。定無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
同喻如瓶盆。異喻如虛空等。是知若無此
量。曷能顯正摧邪。所以實際理地。不受一塵。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若欲學諸佛方便。須具
菩薩遍行。一一洞明。方成大化。如上廣引藏
識之文。祖佛所明。經論共立。第八本識。真如
一心。廣大無邊。體性微細。顯心原而無外。包
性藏以該通。擅持種之名。作總報之主。建
有情之體。立涅槃之因。居初位而總號賴
耶。處極果而唯稱無垢。備本後之智地。成自
他之利門。隨有執無執而立多名。據染緣淨
緣而作眾體。孕一切而如太虛包納。現萬法
而似大地發生。則何法不收。無門不入。但以
迷一真之解。作第二之觀。初因覺明能了之
心。發起內外塵勞之相。於一圓湛。析出根塵。
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境。內以識情為
垢。外因想相成塵。無念而境貫一如。有想
而真成萬別。若能心融法界。境豁真空。幻翳
全消。一道明現。可謂裂迷途之緻網。抽覺戶
之重關。惛夢醒而大覺常明。狂性歇而本頭
自現。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2

夫第二能變識者。識論頌云。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
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
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
世道無有。乃至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
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似一故。恒與諸
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我語勢故。
說我所言。或此執彼是我之我。故於一見。義
說二義。若作是說。善順教理。多處唯言有我
見故。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未轉依位。唯緣藏
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平等性智。
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為諸有情。緣解差別。示
現種種佛影像故。釋云。此第七識。但緣見分。
非餘相分種子心所等。唯緣見分者。謂無始
時來。微細一類。似常似一。不斷故似常。簡境
界。彼色等法。皆間斷故。種子亦然。或被損伏。
或時永斷。由此遮計餘識為我。似一故。簡心
所。心所多法故。何故不緣餘識。夫言我者。有
作用相。見分受境。作用相顯。似於我故。不緣
餘識。自證等。用細難知。

問。何不但緣一受等
為我。亦常一故。

答。夫言我者。是自在義。萬
物主義。與一切法而為所依。心所不然。不可

為我。唯心王是所依故。此第七識。恒執為內
我。非色等故。不執為外我。若唯緣識。即唯起
我。無有我所。我語勢故。論說我所言。非是離
我。別起我所執。唯執第八是我之我。前五蘊
假者。是第六所緣之我。後我第七所計。或前
我前念。後我後念。二俱第七所計。或即一念
計。此即是。此唯第七所計。或前是體。後是識
用。於一我見之上。亦義說之為我及所二言。
實但一我見。多處唯言有我見故者。瑜伽論
云。由此末那。我見慢等。恒共相應。顯揚論云。
由此意根。恒與我見我慢等相應。我我所執。
不俱起故者。行相及境。二俱別故。不可並生。
無此事故。若已轉依位善心等可。然。彼非執
故亦不可。例。人法二執。境是一故。若未起對
治斷其我執。名未轉依唯緣藏識。初地已
去。既轉依已。入無漏心。亦緣真如。及餘一切
法。二乘無學等。唯緣異熟識。證得十種平等
性者。佛地經云。一諸相增上喜愛。二一切
領受緣起。三遠離異相非相。四弘濟大慈。五。
無待大悲。六隨諸有情所樂示現。七一切有
情我愛所說。八世間寂靜皆同一味。九世間
諸法苦樂一味。十修植無量功德究竟。即知
十地有情緣解意樂差別。能起受用身之影
像。論云。未轉依位。恒審思重所執我相。已轉
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者。第七末那。以思
量為自性故。攝論云。思量是意。即自證分。前
第八識了別是行相。今既言意。故知即是第
七行相。即是見分。體性難知。以行相顯。其實
思量。但是行相。其體即是識蘊攝故。初地已

前。二乘有學。恒審思量我相。知有漏末那。已
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亦名末那。

論問。
如世尊言。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答。有二義。
一名不必如義。彼無漏第七不名末那。名是
假故。二能審思量無我相故。亦名末那。顯通
無漏。即知此名。非唯有漏。論云。謂從無始。至
未轉依。此意任運。恒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
相應。我癡者。謂無明。愚。於我相。迷無我理。故
名我癡。我見者。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為我。
故名我見。我慢者。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
舉。故名我慢。我愛者。謂我貪。於所執我。深生
耽著。故名我愛。乃至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
外轉識。恒成雜染。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
出離。故名煩惱。釋云。此第七意。除四惑外。
不與餘心所相應者。一恒故。二內執故。三
一類境生故。所以不作意而向外馳求。唯任
運而一向內執。此第七識。於五受中。唯捨受
相應。論云。此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恒
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

又問。末那心所。
何性所攝。

論答云。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
法故。障礙聖道。隱蔽真心。說名有覆。非善不
善。故名無記。若已轉依。唯是善性。密嚴經偈
云。末那緣藏識。如磁石吸鐵。如蛇有二頭。各
別為其業。染意亦如是。執取阿賴耶。能為我
事業。增長於我所。復與意識俱。為因而轉謝。
於身生煖觸。運動作諸業。飲食與衣裳。隨
物而受用。騰躍或歌舞。種種自嬉遊。持諸有
情身。皆由意功力。如火輪垂髮。乾闥婆之城。
不了唯自心。妄起諸分別。身相器世間。如動

鞦韆勢。無力不堅固。分別亦復然。分別無所
依。但行於自境。譬如鏡中像。識種動而見。愚
夫此迷惑。非諸明智者。仁主應當知。此三
皆識現。於斯遠離處。是即圓成實。

問。此意
有幾種差別。

答。略有三種。論云。一補特伽
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
應。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學。七地已前
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
伽羅我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一
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緣異熟識。起
法我見。後通一切如來相續。菩薩見道。及順
道中。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緣無垢異熟識
等。起平等性智。

問。人法二執俱起。何故
分位前後不同。

答。人法必依法執起。又法
我通。人我局。論云。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
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要迷
杌等。方謂人等故。釋云。今顯初位。必帶後位。
以初短故。人我位。必有法我。人我必依法我
起故。人我。是主宰作者等用故。法我。有自性
勝用等故。即法我通。人我局。

問。此第七識。云何離眼等識。別有自體。出何
經文。

答。論云。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薄伽
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
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
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
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
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麁動間斷。了別轉故。
如入楞伽頌說。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
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釋云。雖通八識。皆名

心意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為一切現行熏
集諸法種。現行為依。種子識為因。能生一切
法故。是起諸法。第七名意者。因中有漏。唯
緣我境。無漏緣第八及真如。果上許緣一切
法故。餘六識名識。於六別境。體是麁動。有間
斷法。了別轉故。易了名麁。轉易名動。不續名
間。各有此勝。各別得名。又論云。謂契經說。
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
應非有。謂諸現生。於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
無明。覆真實義。障勝慧眼。如有頌說。真義
心當生。常時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
明。是故契經。說。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
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若異生位。有暫不
起。此無明時。便違經義。謂異生位。迷理無明。
有。行不行。不應理故。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
此間斷。彼恒緣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釋云。
如緣起經。有四無明。一現。二種。三相應。四不
相應。或有為二。共。不共等。今說不共者。謂此
微細常行。行相難知。覆無我理。蔽無漏智。名
覆蔽真實。真實有二。一無我理。二無漏見。義
有二義。一謂境義。見分境故。二謂義理。真如
即理故。

問。染污末那。常與四惑相應。如何說不共無
明。

答。論云。應說四中。無明是主。雖三俱起。
亦名不共。從無始際。恒內惛迷。曾不省察。癡
增上故。乃至謂第七相應無明。無始恒行。障
真義智。如是勝用。餘識所無。唯此識有。故名
不共。又不共無明。總有二種。一恒行不共。餘
識所無。二獨行不共。此識非有。釋云。主是自

在義。為因依義。與彼為依。故名不共。何故無
明。名為不共。謂從無始際。顯長夜常起。恒內
惛迷。明一切時不了空理。曾不省察。彰恒執
我。無循反時。此意總顯癡主自在義。一恒行
不共者。此識俱是。今此所論。餘識無也。二獨
行不共者。則與忿等相應起故。名為獨行。或
不與餘俱起無明。獨迷諦理。此識非有。又
不共無明者。無明是主故。名不共者。以主
是不共義。不共。即是獨一之義。謂無明是闇
義。七俱無明。恒行不斷。是長闇義。由長闇故。
名為長夜。唯此無明。為長夜體。餘法皆無長
夜之義。唯此獨有。故名不共。除此已外。餘法
有一類長相續義。而無闇義。或有一類。雖有
闇義。而無長相續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有
是長而非是夜。如七俱貪等三及妙平二智
相應心品等。二者有是夜而非是長。如前六
識相應無明。三是長亦是夜。七俱無明是。四
者非長非夜。前六識除無明。取餘貪等。及因
中善等。并果。中觀察成事。二智相應心品等。
今此七俱無明。准此不但不與餘識共。兼亦
不與自聚貪等三共。謂雖與同聚貪等俱起。
而貪等無長夜闇義。貪等以染著等為義。此
以長闇為義。與彼不同。故名不共。此以第
七恒時迷闇名不共。六識中者。無恒時義。但
有獨起之義。名為不共。

問。恒行不共無明
相應。有幾種義。

答。有四義。古德云。一是主
者。謂前六識無明是客。有間斷故。第七無明
是主。無間斷故。二恒行者。有漏位中。常起現
行。不間斷。故名恒行。三不共者。不同第六識

獨頭。名不共。第六不共。但不與餘九煩惱同
起。名為不共。若第七名不共者。障無漏法勝
故。又恒行不間斷故。四前六識通三性心時。
此識無明。皆起現行。謂前六識善性心時。於
施等不能亡相者。皆是第七恒行不共無明
內執我。令六識等行施時。不能達三輪體
空。又以有不共無明。常能為障。而令彼當生
無漏智不生。此無明與第七識俱有故。至今
不捨。故名俱行。又經云。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乃至意法為緣。生於意識。若無此識。彼意非
有。眼根色境為二緣。能發引得眼識。乃至
意識法境為二緣。能發得意識。若無第七識
者。即應第六識唯有一法境為緣。應無所依
根緣也。既有俱有根者。明知即是第七識與
第六識為俱有根。小乘云。我宗取肉團。與第
六識為依。何要別執有第七識耶。論主破云。
亦不可說第六依於色故。第六必依意有。說
意非是色故。又說第六有三分別。隨念計度
自性分別故。若許第六依色而住者。即同前
五識。無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救云。我宗五識。
根先識後故。即前念五根。發後念五識。論主
破云。但有根者。如葉依種起。芽種俱時。影
藉身生。身影同有。識依根發。理必同時。無前
念根。發後念識故。既若五識有俱有根。將證
第六亦須有俱有根。即第七識是也。引理證
者。教中說有思量者。即是第七識。小乘云。但
是第六等無間。名思量意。何要別說第七為
思量意耶。論主破云。且如第六意識現在前
時。念等無間意。已滅無體。如何有思量用名

意耶。且如第六識。若居現在時。雖有思量。恒
名為識。不名意故。要待過去。方名意故。須信
有第七識。具恒審思量。方得名意。意者。依止
義。若等無間意。依此第七假得意名。俱有依
止思量用故。又第七識與四惑俱。名為染污。
恒審思量。名之為意。常有恒行不共無明。故
名染污。正是有覆性。即覆真緣義。蔽淨妙智。
恒審思量者。此揀第八前六識。恒者。不間斷。
審者。決定執我法故。

問。第八亦無間斷。第
六決定。有思量。何不名意。

答。有四句。一恒
而非審。第八恒無間斷。不審思量我法故。二
審而非恒。即第六。雖審思量。而非恒故。不名
意也。前五俱非。非恒非審。第七俱攝。而恒審
故。獨名意也。

問。第七思量何法。

答。執第八見
分。思量有我法故。二乘無學無我執。以思量
法我執故名意。佛果我法二執俱無。恒審思
量無我理。佛果第七亦名意。

問。為第七自體
有思量。為第七相應遍行中思。名思量意不。

答。取心所思量者。即八識皆有。思何獨第七。

問。若唯取自體有思量者。即何用心所中思
耶。

答。具二義。一有相應思量。二亦自體思
量。今取自體有思量名意。

問。心所與心王。一
種是常審思量。執第八為我。如何不說心所
為意。

答。言意者。依止義。心所雖恒審思量。非
主。是劣法。非所依止故。不名意也。二者自體
識有思量。與餘七識為所依止。唯取心王。即
名意也。

問。若言自體有思量名意者。即第七
有四分。何分名思量意。

答。有二解。第一見分
名思量。內二分不名思量。但名意。見分不名

意。有思量。以是用故。思量我無我。內二分不
能思量我無我。但名意。以是體故。第二見分
是思量相。相者。體相。相狀。內二分是思量性。
即內外皆名意。三分皆思量。但除相分。相分
是所量境也。

問。何以得知。內外三分總是思
量。

答。識論云。思量為性相。內二分是體。名
思量性。外見分是思量相。是用。一種是思量。
三分皆名意。即不取相分名思量。以無能緣
用故。

問。見分緣執我法。即思量我故。得名思
量。自證分不緣於我相分。如何自證分亦名
思量。

答。自證分證。彼見分思量我執故。亦名
思量也。

問。見分思量我。是非量攝。自證分
證。彼見分思量我。自證分。亦是非量耶。

答。見
分思量我。見分妄執。故名非量。自證是內證
見分妄執故。自證體是現量。即體用皆是思
量。即內二分亦名意。亦名識。見分亦名意。亦
名識。是意之用故。思量是用。意是體。思量即
意。持業釋也。

問。第七識但緣第八見分為我。
云何不取相分。及內二分等。

答。相分間斷。又
是外緣。內二分作用沈隱難知。不執也。種子
無作用故。不執為我。以見分作用顯現故。

問。第七識三量假實。如何分別。

答。古釋三
量分別者。第七見分是非量。境不稱心故。其
第八見分。本非是我。今第七妄執為我。即不
稱本質。又親緣第八見分不著。變相分緣。相
分。本非是我。第七又執為我。又不稱相分。即
兩重不稱境。故知非量。假實分別者。第七緣
他本質。第八見分不著。但緣得中間假我相
分故。境假非實。

問。中間相分。為定是假。為

亦通實。

答。第七中間相分是假。無實種生。但
從兩頭起。此相分。仍通二性。若一半從本質
上起者。是無覆性。即屬本質。若一半從自
能緣第七見分上起者。同見分。是有覆性。但
兩頭心法爍起。成一相分。今言境假者。但約
隨妄心我相分以說。

問。若言第七當情相分
但是假。從兩頭起。通二性者。應可第七所緣
我相分中。一半有覆。一半無覆。一半是我。一
半非我。

答。其第八見分上所起無覆性相分。
與能緣第七妄心遍計相分。密合一處。若是
第七但自執妄起遍計有覆性假相分。為自
內我。雖密合一處。亦不犯所執我中通二性
過。如水中鹽味。但執是水。不執於鹽。水與
鹽元不相離。

問。第七自有相分。如何不自
緣相分。緣他第八見分為我耶。

答。古德云。今言緣見分者。即是疎緣。若言親
者。唯識義何在。

又問。設許疎緣第八者。且第
七自識於何法上起執。

答。於自識相分起執。

又問。相見何別。

答。若論外境。相見全殊。若
就心論。相見無異。相即是見。故經云。心如相
顯現。見如心所依。

問。若無末那。有何等過。

答。若無第七。則無凡可厭。無聖可欣。凡聖
不成。染淨俱失。論云。是故定應別有此意。又
契經說。無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
此識。彼應無染。謂彼長時無六轉識。若無此
意。我執便無。乃至故應別有染污末那。於無
想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又契經
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恒帶我執。若無此識。
彼不應有。謂異生類。三性心時。雖外起諸業。

而內恒執我。內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
不能亡相。故瑜伽說。染污末那。為識依止。彼
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
解脫。言相縛者。調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
等。由斯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
縛。依如是義。有伽陀言。如是染污意。是識之
所依。此意未滅時。識縛終不脫。釋云。於無想
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者。有第七
於彼起我執。是異生故。出定已後。復沈生死。
起諸煩惱。聖賢訶彼。若無第七。不應訶彼。無
過失果。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
亡相者。此我外緣。行相麁動。非第七起。由第
七故。第六起此。全由七生。增明為論。第六
識中。我執體有間斷。通三性心。間雜生故。第
七不緣外境生故。已上略錄第七末那。諸教
同詮。群賢共釋。創入道者。此意須明。是起凡
聖之因。宜窮體性。乃立解惑之本。可究根原。
迷之則為人法。執之愚。悟之則成平等性之
智。於諸識內。獨得意名。向有漏中。作無明主。
不間不斷。無想定治而不消。常審常恒。四空
天避而還起。雖有覆而無記。不外執而內緣。
常起現行。能蔽真而障道。唯稱不共。但成染
而潤生。是以欲透塵勞。須知要徑。將施妙藥。
先候病原。若細意推尋。冥心體察。則何塵而
不出。何病而不消。斷惑之門。斯為要矣。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3

第三能變者。唯識論頌云。次第三能變。差別
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此三能變。
是了別境識。自證分是了別性。見分是了別
相。有覆有記。識。以了境為自性。即復用彼為
行相故。則了境者。是識自性。亦是行相。行相
是用。故識論云。隨六根境。種類異故。或名色
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謂於六境。
了別名識。色等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通能了
一切法。或能了別法。獨得法識名。故六識名。
無相濫失。

問。若心外無實色。則眼等五識
無有所緣。

答。識論云。雖非無色。而是識變。
謂識生時。內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
以此相。為所依緣。然眼等根。非現量得。以能
發識。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外有對
色。理既不成。故應但是內識變現。釋云。眼等
雖有所依所緣之色。而是識所變現。非是心
外。別有極微。以成根境。但八識生時。內因緣
種子力等。第八識變似五根五塵。眼等五識。
依彼所變根。緣彼本質塵境。雖親不得。要託
彼生。實於本識色塵之上。變作五塵相現。即
以彼五根為所依。以彼及此二種五塵。為所
緣緣。五識若不託第八所變。便無所緣緣。
所緣緣中。有親疎故。然眼等根。非現量得者。
色等五塵。世間共見。現量所得。眼等五根。非
現量得。除第八識緣。及如來等緣。是現量得。

世不共言。餘散心中。無現量得。此但能有發
識之用。此知是有。此但有功能。非是心外
別有大種所造之色。此功能言。即是發生五
識作用。觀用知體。如觀生芽。比知種體是有。
所以密嚴經偈云。眼色等為緣。而得生於識。
猶火因薪熾。識起亦復然。境轉隨妄心。猶鐵
逐礠石。如乾城陽焰。愚渴之所取。中無能造
物。但隨心變異。復如乾城人。往來皆不實。眾
生身亦爾。進止悉非真。亦如夢中見。寤後即
非有。妄見蘊等法。覺已本寂然。四大微塵聚。
離心無所得。華嚴經云。自在主童子告善財
言。善男子。我復善知十八工巧。種種技術。并
六十二眷屬明論。及內明等一切方法。治內
煩惱。何等名為內身煩惱。有四因緣。一謂眼
根。攝受色境。二由無始取著習氣。三由彼識
自性本性。四於色境作意希望。由此四種因
緣力故。藏識轉已。識波浪生。譬如瀑流。相續
不斷。善男子。如眼識起。一切根識微塵毛孔。
俱時出生。亦復如是。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諸
識亦爾。或時頓現。善男子。譬如猛風。吹大海
水。波浪不停。由境界風。飄靜心海。起識波
浪。相續不斷。因緣相作。不相捨離。不一不異。
如水與波。由業生相。深起繫縛。不能了知色
等自性。五識身轉。彼阿賴耶。終不自言。我生
七識。七識不言。從阿賴耶生。但由自心。執取
境相。分別而生。如是甚深阿賴耶識。行相微
細。究竟邊際。唯諸如來住地菩薩之所通達。
愚法聲聞。及辟支佛。凡夫外道。悉不能知。

問。眼識等。為復依根發識。依境發識。

答。定

依根發。百法云。眼識依根發識。乃至意識亦
爾。若眼根變異。眼識必隨變異。如眼病所見
青色為黃色。此不是壞境。但是根損。令識取
境。變為黃色。故知隨根得名。

問。眼識緣青色
為黃。豈不是非量。

答。但是同時亂意識。以眼
根有損。令同時意識緣亂故。便變青為黃。其
實眼識。不作青黃緣也。意根損。意識亦損。如
初地我法二執。即時成無漏。此時意根壞。無
其二執。能緣之識。亦能壞却二執也。故知依
根所發。得名眼識。但隨根立也。護法云。六識
體性各別。但依根境而立其名。若執有一識
能緣六境者。若六境一時到。如何一箇意識。
能一時緣得耶。若前後起。即不遍故。所以
隨六根境種類異故。依根得名。

問。眼識等
六既依根發識。以何為根。

答。護法通用現
種為根。根既然。境亦爾。瑜伽論亦云。皆以現
行及種子二法。為眼等根。由本熏時。心變似
色。從熏時為名。以四大所造清淨色故。對所
生之果識。假說現行為功能。實唯現色。功能。
生識之義。大小共成。

問。根以何為義。

答。
根者。即五根。有增上出生義故。名之為根。於
中有清淨五色根。有扶塵五色根。若清淨五
色根。即是不可見有對淨色。以為體性。能發
生五識。有照境用故。若扶塵五色根者。即
扶清淨根。能照其境。自體即不能照境。為扶
塵根。是麁顯色故。不妨與清淨根為所依。五
蘊論云。根者。最勝義。自在義。主義。增上義。
是為根義。云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
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

眼識得生。無即不生。乃至身根以觸為境。並
淨色為性。無即不生。

問。未轉依中。前五轉
識。於三量中。定是何量。

答。古德云。旦眼識
緣色境相分。即各自緣自相分。三量分別者。
是現量。現量具三義。一現在。非過未。二顯
現。非種子。三現有。簡無體法。緣現量境名現
量者。不度量也。即因修證境。不帶名言。是任
運義。即五識緣境。得法自相。但中間無隔礙。
故名親緣。相分有。赤色。即得赤色之相分。但
不分別故。任運不帶名言故。名得自相也。護
法云。五識唯緣實五塵境。即不緣假。但任
運而緣。不作行解。不帶名言。是現量故。且如
眼識緣青黃赤白四般實色時。長短方圓假
色。雖不離實色上有。眼識但緣實。不緣長短
假色也。眼識定不緣長短色。唯意識作長短
心而緣也。如五識初念。與明了意識緣五塵
境時。唯是現量。得五塵之實色。若後念分別
意識起時。即行解心中。作長短色緣。是比量
心緣也。即五識唯是現量。緣實不緣假。故論
云。無有眼等識。不緣實境生。即五識唯緣實。
是自相境。如眼識緣青境自相時。得青色之
自相。若後念分別意識起時。即非青色解。便
是共相比量也。纔作解心時。不實青色心體。
為帶名言。是在假相也。故識論云。謂假智詮
不得自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也。言假智者。
即作行解心。名假智也。言詮者。心上解心名
句文。及聲上名句文。是能詮。皆不得所詮自
相也。又釋云。顯假不依真。唯依共相轉。即此
真事。不說心識實體名真。但心所取法自體

相。言說不及。假智緣不著。說之為真。此唯現
量智。知。性離言說。及智分別。此出真體非智
詮。及如色法等而為自性。水濕為性。但可證
知。言說不及。第六意識。隨五識後起。緣此
智故。發言語等。但是所緣所說。法之共相。非
彼自相。又遮得自相。名得共相。若所變中。有
共相法是可得者。即得自體。應一切法可說
可緣故。共相法。亦說緣不及。然非是執。不堅
取故。如五蘊中。以五蘊事為自相。空無我等
理為共相。又以理推。無自相體。且說不可言
法體名自相。可說為共相。以理而論。共既非
共。自亦非自。為互遮故。但各別說。說空無我
等是共相者。從假智說。此但有能緣行解。都
無所緣空實共體。入真觀時。則一一法皆別
了知。非作共解。言說。若著自相者。說火之時。
火應燒口。火以燒物為自相故。緣亦如是。緣
火之時。火應燒心。今不燒心。及不燒口。明
緣及說。俱得共相。若爾。喚火。何不得水。不得
火之自相故。如喚於水。此理不然。無始慣習
共呼故。今緣於青。作青解者。此比量智。不稱
前法。如眼識緣色。稱自相故。不作色解。後起
意識。緣色共相。不著色故。遂作青解。遮緣非
青之物。遂作青解。非謂青解。即稱青事。故唯
識頌云。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
無。寧許有現量。此謂假智。唯緣。共相而得起
故。法之自相。離分別故。言說亦爾。不稱本法。
亦但只於共相處轉。今大乘宗。唯有自相體。
都無共相體。假智及詮。但唯得共。不得自相。
若說共相。唯有觀心。現量。通緣自相共相。若

法自相。唯現量得。共相亦通比量所得。乃至
故言唯於諸法共相而轉。此之自相。證量所
知。非言說等境故。

又疏問云。何故名自相共
相。

答曰。若法自體。唯證智知。言說不及。是
為自相。若法體性。言說所及。假智所緣。是為
共相。

問曰。如一切法。皆言不及。而復乃云。言
說及者是為共相。一何乖返。

答曰。共相是
法自體上義。更無別體。又此名詮火等法時。
遮非火等。此義即通一切火上。故言共相。即
其義也。非苦空等之共相理。若爾。即一切法
不可言。不可言亦不稱理。遮可言故言不可
言。非不可言即稱法體。法體亦非不可言故。
而今乃言名得共相之自性故。今應解此。非
法體。其義可然。言名等詮共相。非謂即得共
相體。但遮得自相。故言名詮共相。又自相者。
即諸法之自體相。如火以煖為自相。喚火之
時。不得煖故。不得自相。此煖自相。唯身識現
量證故。非名所得。共相者。此以名下所詮之
義名共相。共相有二。一者共自類相。二者
共異類相。如言火時。不該於水等。但遍一切
火上。故名共自類相。若言苦空無常等。則不
唯在一類法上。及遍一切水火等法上。故名
共異類相。又自相者。唯五根五塵。心心所得。
謂五根。是第八現證。五塵是五八心心所現
量。證。自體性。獨散意識等。尚不得自體性。何
況名詮得自體性也。五識緣五塵境時。具四
義故。名得法自相。一任運故。二現量故。三不
帶名言故。四唯緣現在境故。得名自相。意識
所緣境有二。若是獨頭意識。所緣境。即於法

處收。若明了意識所緣境。即於色處攝。且如
眼識明了意識。初一念率爾同緣色時。但緣
色之自相。後念明了意識。分別所緣色上長
等假色。即是共相。雖然長等假色是明了意
識所緣境。亦在於色處收。為是假。故眼識不
緣也。乃至聲亦耳。且如耳識初剎那。率爾。與
明了意識同緣聲時。亦是得法自相。後念意
識起。緣於聲上名句。文三有分別行解等。緣
假也。今五識既無分別行解。所以不緣假也。

問。且如色有二十五種。青黃等四般顯色是
實。餘是假。聲有十二種。唯執受不執受聲是
實。餘是假。觸有二十六種。四大是實。餘是
假。此中實者。五識緣於五塵處攝。若假者。論
主既言五識不緣。是意識緣。如何不於法處
攝耶。

答。第六明了意識。緣長等假色。有三義
故。所以不於法處攝。一明闇不同。二以假從
實。三以影從質。具此三義。故於色處攝也。若
獨頭意識。無此三故。所以法處攝。且第一
明闇有異者。若明了意識。與五識初念率爾
心時。即是現量。不緣其假。至後念明了意
識分別心生。即緣假色。五識正緣實色時。此
意於五識所緣實色。而生行解。緣其假是六。
與五識不同時起分別故。即此意識。即是明
也。所緣假色等。即於色處攝。不於法處收。若
是獨頭意。不假五識而生分別。但約獨起者。
即是闇意識。即於法處攝。二以假從實者。以
長等假色。依他實色上立。雖意識緣。攝此假
色。歸於實色。總於色處攝也。不於法處收。三
以影從質。長等假色。是第六識。託五塵實色

為質。而變起長等假相分緣。將此假相分長
等色。就五塵實色處收。總於色處攝也。若獨
頭意識。不必有本質也。此有三義。故假五塵
色。總於色收。若是獨頭生闇意識所緣之境。
即法處收。

問。五根於何教中證是現量。

答。誠證非一。圓覺經云。譬如眼光。照了前境。
其光圓滿。得無憎愛。可證五根現量。不生分
別。其眼光到處。無有前後。終不捨怨取親。愛
妍增醜。例如耳根不分毀讚之聲。鼻根不
避香臭之氣。舌根不簡甜苦之味。身根不隔
澁滑之觸。以率爾心時不分別故。剎那流入
意地。纔起尋求。便落比量。則染淨心生。取捨
情起。

問。眼等五根緣境之時。當具幾義。

答。緣者。是緣藉之義。境有二義。一所藉義。
二所照義。言所藉者。如緣有體境。藉彼為所
緣緣故。言所照者。雖不藉彼為所緣。然是所
照矚處。亦說為境。如眼等五根照色等境。雖
非所緣。然對此根。得名為境。是所照故。又眼
根照色。眼識緣色。乃至身根覺觸。身識了觸
等。

又古德問。五識既唯緣實色。只如長短等。
依色境現前時。眼根不壞。此時眼識。為緣。為
不緣。若言緣者。便犯五識緣假之過。若不緣
者。何故閉眼不見。開眼乃見耶。

答。此時眼識。
但得青等實色。而同時意識。依眼根為門。分
明顯了。取得長等。據意識得。合法處收。但緣
此時。意識。依眼根取。對所依根。故色處攝。

問。前五識具幾業。能了前境。

答。前五識具
六業。瑜伽論云。一唯了別自境所緣。二唯了
別自相。三唯了別現在。四唯一剎那了別。五

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六能取愛非
愛果。

問。眼識現量。稱境而知。若眼病之時。
或見青為黃。豈稱境耶。若不稱境。何名現
量。

答。一師云。見青為黃。實是意識。謂由
根病故。引得病眼識。由病眼識故。遂引非量
意識。見青為黃。非眼識見青為黃。由病眼
識。能起見黃識。故作是說。二師云。由病眼根。
引病眼識。雖見青為黃。而不作黃解。故是現
量。如無分別。觀佛性真如為八自在我時。雖
不稱境。而無分別智不作我解故。得是現量。
此亦然也。

雜集論問云。若了別色等故名為
識。何故但名眼等識。不名色等識耶。

答。以依
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於色等。何以故。
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
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識定
生。不盲暝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
色眼識定生。以盲暝者。不能見故。又眼所發
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
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等
色。皆見為黃。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
子。隨逐於眼而得生故。又助眼之識。故名眼
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領
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又如眼之識。故名眼
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故。
眼識既然。餘識亦爾。

問。為眼見色。為識等
耶。

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
故。由有和合假立為見。又由六相眼於見色
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說眼能見諸色。何等為
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處。見依眼

故。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四由自在轉。不
待緣合。念念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嚴所
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眼能見色故。如
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識動
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

問。六根所成。各
有幾義。

答。古釋云。各有二義。一是異熟。二
是長養。且如眼根者。如過去業。招今世眼。名
異熟眼。於今世時。因飲食等。長小令大。養瘦
令肥。名長養眼。餘五根亦然。

問。若無外境。
應無現量能覺之心。若無現量能覺。云何世
人作如是覺。我今現證如是境耶。

答。古德
云。現覺如夢者。如正起現量五識。證色等五
境之時。但唯能證所證色等境。不能覺現量
能覺之心。所以者何。覺能覺法是意識。正隨
起五識時。必無意識。故於此念。必不能覺現
量之心。至第二念正起意識。覺前念五識現
量。時無所覺。現量五識。及現量所覺之境。並
已謝滅。所以者何。以諸識不並生故。起意識
時。現量五識已滅。又有為法剎那滅故。現量
五識所緣之境。此時亦已謝滅。若言須有實
外境。方能生心者。且如後念意識。緣前念現
量五識為境。豈是實有法耶。由過去無體故。
此過去現量五識已滅。今雖無體。猶能為境。
生於意識。何必五識。須緣心外實境而生耶。
謂若在睡時正起夢心。即不能起覺夢之心。
至睡惺後起覺夢心時。其所覺之夢心已滅。
其五識現量正起時。未能起覺現量意識心。
及至第二念起。得覺現量五識之意識心。其
所覺現量五識已滅。與覺夢心相似。故舉為

喻。

又難。定許有現量耶。謂正起覺現量之能
覺意識時。彼所覺五識定有耶。

答。此時所覺
已滅。雖無體。猶生能覺之心。何妨外境是無。
能生識耶。然大乘五境。雖似有。而非心外。與
凡小不同。

問。於眼等六識中。有幾分別。

答。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唯緣現在所緣諸
行。自相行分別。所緣行。即五塵也。自相行。如
色以青為行相。眼識緣時。亦任運作青行相。
名自行。又自相行即能緣行。簡共相行。如
緣青時。即緣黃不著。二隨念分別。於昔曾所
受諸行。追念行分別。唯緣過去。三計度分別。
於去來今不現前。思𭜇行分別。即非有計有。
是非量境。然約三世計度。不定一世。又雜集
論於三分別中。復有七種分別。一謂於緣任
運分別。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
境界。任運轉故。二有相分別。謂自性隨念二
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故。三無相分別。謂
希求未來境行分別。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
別。六染污分別。七不染污分別。此四分別。皆
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
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或不染污種
種分別。又攝大乘論。有十種根境微細分別。
論云。復次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一根本
分別。謂阿賴耶識。二緣相分別。謂色等識。三
顯相分別。謂眼識等。并所依識。四緣相變異
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
害時節代謝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及
欲界等諸界變異。五顯相變異分別。謂即如
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六他引分別。謂聞非

正法類。及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
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
法中聞正法類分別。九執著分別。謂不如理
作意。類。薩迦邪見為本。六十二見趣相應分
別。十散動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釋曰。根
本分別者。謂阿賴耶識。是餘分別根。自性。亦
是分別故。名根本分別。緣相分別者。謂分別
色等。有如是緣相。顯相分別者。謂眼識等
并所依識。顯現似彼所緣相故。緣相變異分
別者。謂以色等。影識變異所起分別。老等變
異者。謂色等識。似老等相。起諸變異。何以故。
內外色等。皆有老等轉變相故。等者。等取病
死變異。樂受等變異者。由樂受故。身相變異。
如說樂者。面目端嚴。等者。等取苦。及不苦不
樂受。貪等變異者。謂由貪等身相變異。等者。
等取瞋癡忿等。如說忿等。惡形色等。逼害時
節代謝等變異者。謂殺縛等。令身相等生起
變異。時節代謝。亦令內外身樹色等。形相改
變。如說寒等所逼切時。身等變異。捺落迦等
諸趣變異者。等。即等取一切惡趣。彼惡色等
變異共了。及欲界等諸界變異者。等取色界。
無色界中。無似色等影像識故。於諸天中及
靜慮中。亦有有情及器色等。種種變異。如末
尼珠。威神力故。種種淨妙光色變異。顯相變
異分別者。謂由眼等所依根故。令似色等影
像顯現。眼識等識。種種變異。即於此中。起諸
分別。即知如前說。老等變異。隨其所應而起
變異。何以故。如說眼等根有利鈍。識明昧故。
如無表色。所依變異。彼亦變異。由樂受等。變

異亦爾。如說樂者。心安定故。如說苦者。心
散動故。貪等逼害時節代謝。亦爾。捺落迦等。
及欲界等。依身變異。識亦變異。如應當知。無
色界中。亦有受等。所作變異。諸識分別。他引
分別者。謂善惡友。親近所起。及與聽聞正非
正法。為因分別。即是外道迦比羅等。及正法
中。諸騷揭多。所有分別。名不如理。如理分別。
如是二種。隨其所應。能生。邪見正見相應二
種分別。薩迦邪見為因。所起六十二見相應
分別。即梵網經中前際後際分別。謂我過去
為曾有耶。如是等分別。名執著分別。言見趣
者。是品類義。散動分別者。散亂擾動。故名散
動。此即分別。是故說名散動分別。此即擾亂
無分別智。何以故。由此擾亂般若波羅蜜多
故。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謂諸菩薩
十種分別者。謂諸菩薩能發語言。他引而轉。
不稱真理。十種分別。何以故。證會真理。若正
現前。不可說故。

問。前三分別。於八識中。幾
識能具。

答。八識中唯第六識具三分別。自
第七識。唯有自性分別。以緣現在故。或可末
那亦有計度。以計度執我故。若論體性。計度
分別。以慧為性。隨念。以念為性。分別。以慧為
性。真法之中。既無虛妄。八識。所以無此分別。
又古師於十種分別。就八識廣辯。

問。八識中
各具幾分別。

答。第六識具廣略十種分別。前
五識唯自性。任運。二種分別。五識於自境界。
任運轉故。第七識具計度。染污有相。三種分
別。第八識同前五識。得有自性任運分別。若
自性任運分別自現量。若計度染污無相分

別。唯比非二量。若有相分別。一分緣現在者。
通三量。一分緣過去者。唯比非二量。若隨
念分別。無漏。即是現量。若有漏。即比非二量。

問。何故五識無分別執耶。

答。夫言執者。
須是分別籌度之意方能堅執。五識雖有慧。
而但任運。不能分別籌度故。五無執。唯第六
也。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4

夫意言分別。萬有俱空。則名義無性。一切眾
生。於見聞中。應不成顛倒。以名中無義。義中
無名。俱是客故。

答。萬法本空。熏習成有。於
本空中。起諸情執顛倒。寶性論云。

問。名中無
義。義中無名。二俱客者。若人執名異於義。義
異於名。此人既無顛倒。則於義中應無僻執。
不應聞說好惡。生憂喜心。名義不相關故。當
知客義。是汝顛倒。

答。由久時數習顛倒故。有
此僻執。不關名義相應。由名言熏習心故。必
由此法門。生分別心。起虛妄僻執。如密嚴經
偈云。是時金剛藏。復告大眾言。賴耶無始來。
為戲論熏習。諸業所繫縛。輪轉無有窮。亦如
於大海。因風起波浪。恒生亦恒滅。不斷亦不
常。由不悟自心。隨識境界現。若了於自心。如
火焚薪盡。通達於無漏。則名為聖人。藏識

變眾境。彌綸於世間。意執我我所。思量恒流
轉。諸識類差別。各各了自境。積集業為心。遍
積集名意。了別名為識。五識取現境。如瞖
見毛。輪。隨見而迷惑。於似色心中。非色計於
色。譬如摩尼珠。日月光所照。隨其所應現。各
雨自類物。阿賴耶亦爾。如來清淨藏。和合
於習氣。變現周世間。與無漏相應。雨諸功德
法。譬如乳變異。成酪至酪漿。藏識亦如是。變
似於眾色。如瞖見毛輪。有情亦復爾。以惡習
氣瞖。住藏識眼中。於諸非色處。此所見諸色。
猶如於陽焰。遠離於有無。皆賴耶所現。仁者
依眼色。而生似色識。如幻住眼中。飄動猶熱
焰。色皆是藏識。與色習相應。變似體非有。愚
夫妄分別。諸惛醉放逸。坐臥及狂走。頓起諸
事業。皆是賴耶識。猶如盛赫日。舒光照於地。
蒸氣如水流。渴獸望之走。賴耶亦復爾。體
性實非色。而似於色現。惡覺妄生著。如磁石
吸鐵。迅速而轉移。雖無於情識。似情識而動。
如是賴耶識。為生死所攝。往來於諸趣。非我
而似我。如海中漂物。無思隨水流。賴耶無分
別。後身而運動。譬如二象鬪。被傷者永退。賴
耶亦如是。斷染無流轉。譬如淨蓮華。離泥
而皎潔。人天皆受用。莫不咸珍敬。如是賴耶
識。出於習氣泥。轉依得清淨。佛菩薩所重。譬
如殊勝寶。野人所輕賤。若用飾冕旒。則為王
頂戴。如是賴耶識。是清淨佛性。凡位恒雜染。
佛果常寶持。如美玉在水。苔衣所纏覆。賴耶
處生死。習氣縈不現。於此賴耶識。有二取相
生。如蛇有二頭。隨樂而同往。賴耶亦如是。與

諸色相具。一切諸世間。取之以為色。惡覺者
迷惑。計為我我所。若有若非有。自在作世間。
賴耶雖變現。體性恒甚深。於諸無智人。悉不
能覺了。譬如於幻師。幻作種種獸。或行而或
走。似有情非實。賴耶亦如是。幻作於世間。一
切諸有情。體性無真實。凡愚不能了。妄生於
取著。起微塵勝性。有無異分別。及與於梵天。
丈夫等諸見。

問。眼見色者。為是眼見。為是識見。

答。非眼
識境等。各有決定見性。但以三和合故。假名
為見。下五根聞嗅嘗觸等例爾。雜集論云。非
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有
和合。假立為見。故稱眼能見色。又識之於根。
乍出乍入。如鹿在網。猶鳥處籠。啄一捨一。周
而復始。無暫休息。識在根籠。亦復如是。或
在於耳。或在於眼。來去無定。不可執常。雖復
無定。相續不斷。何為不斷。以妙用無間故。若
凡夫為色塵所縛。不得自在。若見一法。則被
一法礙。不能圓通法界。是以金剛經云。若菩
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
首楞嚴經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
猶若交蘆。由塵發知者。即見分。因根有相者。
即相分。相見無性者。心境互生。各無自體。心
不自立。由塵發知。境不自生。因根有相。二虛
相倚。猶若交蘆。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
見。斯即涅槃。但了了見無可見。即通法界。見
即是涅槃。若了了聞無可聞。無可聞。即通法
界。聞即是涅槃。一切諸法。本來涅槃。以分別
心。妄見所隔。不知自識翻作無明。又首楞嚴

經云。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若不假
明暗等見。見色之時。則見餘根。若離念。遍法
界見。鐵圍山一切相。皆不能蔽。若六根伏。則
不得六根相。如十人患瞖共見空華。一人眼
可。則不見。餘九人還見。各各自除妄見。則
不得一切相。物物皆真。又十箇空華。一人能
見。十人眼可。餘華總亡。但一妄除。皆不見諸
相。一相。則一切相。為一切相。皆我心起。是知
一瞖在目。千華競飛。一妄動心。諸塵併起。若
能離念。則當處坐道場。轉大法輪。俱成佛道。

問。耳聞說法聲時。總具幾識。

答。具三識。第
八先託佛無漏聲名句文。為本質了。耳識緣
聲。意識同時緣名句文等。方得名聞。

古德問
云。且如緣佛聲名句文時。為自耳識意識緣
得名句文名聞。為先要自第八託佛本質聲。
變起相分了。耳識意識託第八相分為質。變
相分緣方得聞耶。

答。設爾何失難。二俱有
過。若第八不先變佛聲。耳意二識便緣名句
文者。即因中前六劣。不能直緣。須先假第八
變。若第八不先變。即心外取法。唯識不成。若
託自第八相分為質緣者。第六識所變相分。
即無名句文。既無名句文。即意不能生解。為
第八識。但變得佛本質徑直聲。本質徑直聲
上。且無名句文。為第八不緣故。此答云。理實
第六識緣自第八相分為境。謂佛本質聲。及
自第八變影像聲。合為一聲。世尊本質聲。既
有名句文等。第六識。於自耳根。緣第八相
分聲。名句文三不無。為佛本質聲上有名句
文。例如世間人。共看一紙文書。若不識書人。

但見其紙墨黑白色。即不能知其義理差別。
若識書人。見紙墨黑白。及能知其間義理差
別。今耳識及第八如不識書人。第六如識書
人。第六既緣實聲。亦能緣得名句文故。又聲
是所依。名句文是能依。名句文依實聲上有。
既有實聲。其名句文。自連帶聲上有故。意識
為能分別故。自然緣得。又聞即比量。聽聞名
句文三等時。向心所上比度生解。唯第六識
具比量。若緣名義。便在意中。

問。夫聞法者。
既託諸佛悲願為本質。作增上緣。眾生但自
心識心上。所變得影像相分文義。此即實無
心外法。為執見未信者。於世法中事。如何引
證。印成後信。入一乘門。

答。世法即佛法。佛
法即世法。云何更舉事立況。然為未決定信
者。寧無方便。若論比知。觸目咸是。且舉一二。
略類此宗。如西國婆羅門求聰明。常供養天
神等。後於夢中。見有天人授與呪論等法。然
夢中實無天人。為說聰明法論呪等。託天人
為增上緣。自識心上變作論呪解。今眾生見
聞亦爾。然於比況中。夢喻最親。以自夢中。實
無外境。皆是夢心變起。可為現證。又此土周
暢耕田。母欲得子歸。其母遂齧指。周暢在田
下心痛。念云。是母喚我。及歸。果如其言。母雖
有喚子之心。而不發言。如來但有說法之心。
而不說法。自是眾生心上變起故。若正解者。
即諸佛悲願為應。機熟宜聞為感。感應道交。
非一非異。唯心方顯。不落斷常。不可各取一
邊。違於中道。

問。根塵所對。現證分明。如何
圓通。得入空理。

答。眼對色塵。無而有見。異

熟業果。不可思議。唯智所知。非情所測。諸法
實性。親證方明。有見有聞。世俗心量。若約真
諦。根境俱空。且如世俗門中。見無自性。如眼
勝義根。如火。既能發識。又能照境。識如人。能
了別。境如物。故知無根不能發識。無識不能
了境。無境不能起見。三法和合。方成見性。則
見性無從。和合非有。如思益經偈云。悉見
十方國。一切眾生類。而於眼色中。終不生二
相。諸佛所說法。一切能聽受。而於耳聲中。亦
不生二相。能於一心中。知眾生諸心。自心及
彼心。此二不分別。廣百門論破根境品云。眼
等根塵。若執實有。理必不然。所以者何。違比
量故。謂眼非見。如耳等根。耳亦非聞。如眼等
根。鼻不能嗅。如舌等根。舌不能嘗。如鼻等
根。身不能覺。如上諸根。一切皆由造色性故。
或大種故。或業果故。又眼等根。皆有質礙故。
可分析。悉令歸空。或無窮過。是故不應執為
實有。但是自心隨因緣力。虛假變現。如幻事
等。俗有真無。又破情品云。眼為到色見耶。不
到色見耶。若眼去到色乃見者。遠色應遲見。
近色應速見。何以故。去法爾故。而今近瓶
遠月一時見。是故知眼不去。若不去。則無和
合。復次若眼力不到色而見者。何故見近不
見遠。遠近應一時見。故知見性無從。諸根例
爾。如還原集自他觀門云。兩身為自他。彼身
為他。己身為自。一身復為自他。色身為他。心
即為自。心復為自他。心即為他。智即為自。智
復有自他。有所得智為他。無所得智為自。無
所得智復有自他。淨智為他。是淨亦淨為自。

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稽首如空無所依。心淨
已度諸禪定。無住則無本。覺。此名為佛。假名
名為佛。亦無佛可成。無成可成。無出可出。是
名佛出。無所見。了了見。了了見。無所見。但有
名字。名字性空無所有。鏡像如虛空。虛空如
鏡像。色心如虛空。虛空如色心。色心如鏡像。
鏡像身無二。亦復非是一。若能如是解。諸佛
從中出。諸佛唯有名。如空應響聲。無心究竟
道。法法自然平。平處亦無平。無平作平說。此
中言語斷。心行處亦滅。眼空保色空。色空保
眼空。兩空自相保。則無眼識賊。耳空保聲空。
聲空保耳空。兩空自相保。則無耳識賊。鼻空
保香空。香空保鼻空。兩空自相保。則無鼻識
賊。舌空保味空。味空保舌空。兩空自相保。則
無舌識賊。身空保觸空。觸空保身空。兩空自
相保。則無身識賊。心空保法空。法空保心空。
還是一空能保二空。亦能保一空。是故號空
空。假名說見諦。若知六根淨。即無六塵賊。若
無六塵賊。心王自清淨。方便持化凡。題名寄
佛性。釋曰。是以若眼空色不空。色空眼不空。
則不可相保。以根境異故。必為侵害。若同一
性。即無疑矣。如世間作保之人。若是忠良人。
即可忠良人作保。若惡行人。則不可保。以情
性異故。六種根塵。和同既爾。一切萬法。順旨
亦然。故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根塵同原。
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阿難。由塵發
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是故汝今。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
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問。色塵質礙。

可分析歸空。聲性虛通。應是實有。

答。聲塵
生滅。動靜皆空。聲不至於耳根。根不往於聲
所。既無一物中間往來。則心境俱虛。聲不可
得。如首楞嚴經云。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
如來藏。妙真如性。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
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
生色相。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
色性應消。消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
明空質。空亦如是。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
非色。見即消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是故當
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又推聲處文云。阿難。汝
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
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
耳邊。耳往聲處。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
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
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
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
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
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
羊。種種音響。若無來往。亦復無聞。是故當知。
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
非因緣。非自然性。又推香處文云。阿難。汝又
嗅此鑪中栴檀。此香若復燃於一銖。室羅筏
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
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阿難。若復
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
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

鼻中出香。說聞非義。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
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若生於木。則
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
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是故當
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推味處文云。阿難。汝常
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
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
為生食中。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
中。只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
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
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於食。食非
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
汝。名味之知。若生於空。汝噉虛空。當作何
味。必其虛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
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
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是
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
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推觸處文云。阿難。
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
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若在於手。頭則
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
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
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
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
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是故當知。覺觸與
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今推十二根塵。處所既無。則前
六根門無處而入。後十八界無界而分。可驗

眾生界中。即今現行心境俱空。世俗諦中。假
施設法悉皆無有。夫宗鏡所錄。皆是現證法
門。一入全真。更無前後。如或不信。但靜思看。
若見一念無生。自然與經冥合。如菩薩念佛
三昧經偈云。此身常無知。如草木瓦礫。菩提
無形色。寂滅恒不生。身不觸菩提。菩提不觸
身。心不觸菩提。菩提不觸心。而能有相觸。實
為不思議。釋曰。故知色不至眼。耳不到聲。而
有見聞。是不可思議。以自性離中。而有顯現。
故知六根無對。皆是無諍法門。諸境含虛。盡
冥不二之道。即今眾生境界。真不可思議矣。
曷用遠求諸聖作用。而自鄙劣者哉。此宗鏡。
是照眾生之癡闇。同諸佛之光明。使法界含
生。一時圓證。如法集經云。須菩提白佛言。世
尊。眼色二法無所諍競。以不和合故。以此二
法不相到故。夫不合不到法。皆無違諍。世尊。
法無有二。是故不諍。廣百門論破根境品云。
復次若耳根境合。知者。不應遠近一時俱聞。
聲從質來。既有遠近。不應一念同至耳根。耳
無光明。不應趣境。又聲離質。來入耳聞。亦不
應理。鐘鼓等聲。現不離質。遠可聞故。若耳與
聲無聞而取。如香等。不辯方維。若耳與聲不
合而取。應無遠近一切皆聞。不合體無。相無
別故。或應一切皆不能聞。是故耳根。聲合不
合。實取自境。二俱不成。又云。心若趣塵。體則
不遍。心常往境。我應無心。然微細心。身中恒
有。睡眠悶等。諸位常行。有息等故。夢可得故。
勞倦增故。引覺心故。任持身故。觸身覺故。又
若內身恒無心者。如死屍等。害應無愆。供

應無福。則與空見外道應同。有執。心體不遍
不行。但用有行。亦同此過。心用心體。不相離
故。又若心體往趣前塵。有觸內身。應無覺受。
應動思慮。不損內心。如是諸宗。執實根境。
皆不應理。應信非真。又一切世間有情無情。
諸法義相。如依陽焰有水想生。誑惑自心。亦
為他說。由此妄想。建立根塵。及餘世間諸事
差別。如顯此想。依多法成。是假非真。故說想
蘊乃至如諸幻事。體實雖無。而能發生種種
妄識。眼等亦爾。體相皆虛。如矯誑人。生他妄
識。想隨此發。境。豈為真。根境皆虛。猶如幻事。
大集經偈云。至心念法思惟法。是故不見色
與聲。若得入於深法界。爾時則無色聲等。般
若燈論偈云。眼不見色塵。意不知諸法。此名
最上實。世人不能度。是以根境唯心。名相俱
寂。故知世諦真諦。同趣佛乘。有情無情。咸歸
智地。以真無中。絕名絕相。心智路斷。是不可
思議。以俗有中。如幻如化。無中顯現。是不可
思議。不可以情識知。不可以有無測。所以
廣百門論。明世間法有五種難測。頌云。世間
諸所有。無不皆難測。根境理同然。智者何驚
異。論曰。如一思業。能感當來內外無邊果相
差別。極善工匠。所不能為。是名世間第一難
測。又如外種。生長芽莖。無量枝條華葉根果。
形色間雜。嚴麗宛然。是名世間第二難測。又
如華樹。名曰無憂。婬女觸之。眾華競發。枝條
垂拂。如有愛心。是名世間第三難測。又如華
樹。名如樂音。聞作樂聲。舉身搖動。枝條裏娜。
如舞躍人。是名世間第四難測。又如華樹。名

好鳥吟。聞鳥吟聲。即便搖動。枝條裏娜。如喜
抃人。是名世間第五難測。如是難測。世事無
邊。根境有無。方之甚易。世俗故有。勝義故
空。諸有智人。不應驚異。如中觀論偈云。以法
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
法。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
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
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復次一切眼
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
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等諸根。不
以本住故。如是。故偈中說。一切眼耳等根。實
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

問曰。若
眼等諸根無有本住者。眼等一一根。云何能
知塵。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
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
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
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若爾者。為一一根。
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
何者。若諸根各有知者。即成多人。若一知在
諸根中者。或眼正緣色時。知已屬眼。聲塵起
時。耳應不聞。如無言說經偈云。內外地界無
二義。如來智慧能覺了。彼無二相及不二。一
相無相如是知。金光女經云。文殊師利語彼
童女。應觀諸界。童女答言。文殊師利。譬如劫
燒時。三界等亦爾。般若波羅蜜經云。彼一切
法。無知者。無見者。彼說法師亦不可得。不可
以心分別。不可以意能知。佛母經云。阿姊。眼
不見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離。故眼色

離。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入楞伽經偈云。
如水流枯竭。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
識不生。又偈云。此中無心識。如虛空陽焰。如
是知諸法。而不知一法。究竟一乘。寶性論偈
云。如一切世間。依虛空生滅。依於無漏界。有
諸根生滅。火不燒虛空。若燒無是處。如是老
病死。不能燒佛性。地依於水住。水復依於風。
風依於虛空。空不依地等。如是陰界根。住煩
惱業中。諸煩惱業等。住不善思惟。不善思惟
行。住清淨心中。自性清淨心。不住彼諸法。陰
入界如地。煩惱業如水。不正念如風。淨心界
如空。依性起邪念。念起煩惱業。能起陰界入。
依止於五陰。界入等諸法。有諸根生滅。如世
界成壞。淨心如虛空。無因復無緣。及無和合
義。亦無生住滅。如虛空淨心。常明無轉變。為
虛妄分別。客塵煩惱染。又五現識不動。唯意
識分別。如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識性無源。
因於六種根塵妄出。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
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
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
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等。如五現量。周圓而
視。如鏡中鑒像而無分別。若第六意根。即次
第分別。非如五現量頓見。又經云。識動見澄
者。見澄。即五現量識。分別為動。又經云。本無
所從者。此識心本來湛然。不從修得。本來澄
寂。五現量識。亦復如是。

問。意識緣境多少。
三境三量。如何分別。

答。古德云。第六意識。
即比量。意識能緣三世法。三性法。三界法。一
百法等。法爾皆是第六意識緣也。有二。一明

了。二獨頭。且明了者。唯於五根門中。取五塵
境。是初念與五同緣時。率爾心中。唯是現量。
緣其實五塵境。若後念已去。不妨通比量非
量。作行解緣其長等假色。即比量。或於五塵
上起執時。便是非量。即明了意識。前後許通
三量。三境中。若緣五塵實法時。是性境。若後
念行解心緣長等假色時。即真獨影。似帶質。
二獨頭意識有三。一夢中獨頭。亦緣十八界
法。唯是獨影境非實。此夢中境。唯是法處收。
亦無本質。二覺寤獨頭。而緣一切法。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世出世間。有體無體。空華兔角。三
世一切法。皆悉緣得。

問。此覺寤意識。一念
緣十八界時。有幾相分。幾本質。幾見分。

答。
本質相分。各有十八箇。見分唯一。

問。如何有
十八相分。

答。十八相分。從十八本質起。即有
十八相分。如一面鏡中。觀無量人影。外邊有
十八實人。鏡即是一。於鏡上現有十八人影
像。見分亦爾。一見分能緣得十八相分。若質
影有十八。以是所緣境。則無過。若一念有十
八見分。便有多心過。三定中獨頭。亦緣十八
界。一百法。過未境。及真如等。若假若實。皆能
緣故。三量分別者。若是明了意識。前後念通
三量。夢中獨頭。唯非量。以不稱境故。覺寤。通
三量。若緣有體法時。緣五境界等。通現量
故。若緣五根界。七心界等。是比量。若緣空華
過未境等。通比量非量。若定中。唯是現量。雖
緣假法。以不妄執。無計度。故唯現量。又獨頭
意識。即獨生散意。緣影像門。影像者。諸有極
微。是極逈極略二色。皆是假影色也。但於觀

心。析麁色。至色邊際。假立極微。唯觀心影像。
都無實體。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5

夫論法處之色。都有幾種。

答。有五種。一極
略色。二極逈色。三受所引色。四遍計色。五定
果色。一極略色者。以極微為體。但是析彼
五根。五塵。四大。定果色至極微位。即此極微。
便是極略色體。二極逈色者。即空間六般光
影明暗等麁色。今析此六般麁色。至極微位。
取此細色。為極逈色體。又若上下空界。所見。
青黃赤白光影明暗。即總名空一顯色。及門
窓孔隙中所現者。即總名逈色。三受所引色
者。受者。是領納義。所引色者。即思種現上有
防發功能。名所引色。意云。由於師教處領受。
為能引發起。思種現上防發功能。名所引色。
即此防發功能。不能表示他故。亦名無表色。
即以無表色為體。四遍計色者。即妄心遍計。
五定果色者。定中現境。已上法處五般色。都
分為三門。一影像門。二無表門。三定果門。第
一影像門者。影者。流類義。像者。相似義。即
所變相分。是本質之流類。又與本質相似。故
名影像。諸有極微者。即是極略極逈二色。此
但是觀心。析麁成細。假立極微。唯有觀心影

像。都無實體。獨生散意者。即簡定中。及明了
意識。今唯取散位獨頭闇意識故。此散意識
構獲緣五根五塵水月鏡像時。當情變起遍
計影像相分。此是假非實故。與極略等。同立
一影像門。

問。且如水中月。鏡中像。眼識亦緣。
如何言假。唯意識緣。

答。水月鏡像。唯是法境。
但以水鏡為緣。其意識便妄計有月有像。並
非眼識之境。亦是遍計色收。又遍計是妄心。
極略等是觀心。同是假影像故。所以總立。第
二無表門。一律儀有表色者。即師前受戒時
是。由此表色故。方熏得善思種子。有防發功
能。立其無表色。二不律儀有表色者。即正下
刀殺生造業時是。由此有表色。方熏得不善
思種子。有防發功能。立其無表色。若處中有
表色者。即正禮佛行道。及驅擊罵詈時是。由
此有無表色。方熏得善惡思種。亦有防發功
能。立其無表色。

問。若水月鏡像。是第六意識
作解心緣。唯是其假。長短方圓色收者。即是
明了意識緣於色塵故。如何是獨頭意識緣
遍計色收耶。

答。若是智者。了此見相形假。即
於色塵處收。若迷者不了。妄執為實變起影
像。此假相分。但遍計色收。法處所攝。

問。所
云影像是二所緣者何。

答。一親者。影像。疎者。
是質也。先辯影像者。親所緣緣者。謂諸相分
與能緣見分。體不相離。即見分所仗託境。是
所籌量處也。即所託名為緣。所慮名所緣。緣。
此二義。名所緣緣也。即此影像有四名。一影
像。二相分。三內所慮託。四親所緣緣。次辯本
質者。若與能緣體相離。即疎所緣緣。以隔相

分故。即本質上能緣見分相離。故名離。

問。既
相離。如何名所緣緣。

答。為質能起相分生故。
以起約相分。令見分有所慮故。即本質起所
緣故。亦名所緣緣也。以親所緣緣為增上緣
故。亦得名所緣緣。即起所緣故。亦有三名。一
名本質。二名外所慮託。三名疎所緣緣。即為
本質能起相分。相分起見分。見分起自證
分。自證分能起證自證分。即為質能起。約自
所慮託相分。故說本質。亦名所緣緣。且如法
識。能了一切法者。即第六意識。都有五般。皆
緣法境。一定中獨頭意識。緣於定境。定境之
中。有理有事。事中有極略極逈及定自在所
生法處諸色。二散位獨頭。緣受所引。及遍計
所起諸法處色。如緣空華。兔角鏡像。水月構
畫所生者。並法處攝。三夢中獨頭。緣夢中
境。遍計所執法處色。四明了意識。依五根門。
與前五識同緣五塵。明了取境。名明了意識。
五亂意識。是散意識。於五根中狂亂而起。然
不與五識同緣。如患熱病。見青為黃。非是眼
識。是此緣故。緣遍計所執色。又若明了意
識。於五根門。與五同緣五塵境故。應以五識
為俱有依。除獨頭起。獨頭起者。總有四種。一。
謂定中獨頭。緣於定境。不與五識同緣。二夢
中獨頭。緣法塵境。夢中諸相。亦遍計所起。三。
散位獨頭。構劃境相。緣遍計所起色。四亂意
識。亦名獨頭。可知。

問。六識與幾心所相應。

答。論頌云。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
惱不定。皆三受相應。此六轉識。總與六位心
所相應。謂遍行等。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

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
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
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瑜伽說。識
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即諸
心所所取別相。觸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
此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說因相。思能了此
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
緣總相。餘處復說。欲。亦能了可樂事相。勝解
亦了決定事相。念亦能了慣習事相。定慧亦
了得失等相。由此於境起善染等。諸心所法。
皆於所緣兼取別相。六位差別者。謂遍行有
五。別境亦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煩惱有
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一切
心中定可得故。餘別別境而得生故。唯善心
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唯是煩惱
等染性故。於善染等皆不定故。乃至此六轉
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皆領順違
非二相故。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
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
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樂受。釋云。上三句
頌。列六位心所總名。下一句。正解受位。心所
行相者。心取境之總相。但總取而已。不別分
別。如言緣青。但總取青。不更分別。心所於彼
取總別相。故說亦言。如畫師資作模填彩者。
師謂博士。資謂弟子。如師作模畫形既已。弟
子填彩。彩於模填。不離模故。如取總相。著彩
色時。令媚好出。如亦取別相。心心所法。取境
亦爾。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不言取別相。以是
主故。若取別相。即心所故。作意一法。獨能了

別眾多別相。由作意能令心心所取境功力
勝故。有此總取多法別相。瑜伽論云。以作
意為初。此論以觸為初。和合勝故。各據一義。
觸能取三。謂可意。不可意。俱相違相。受中攝
受損害俱相違等。想能了言說因相者。能取
境分劑相故。謂此是青非青等。便起言說。故
想之相。言說因也。思了正因邪因。俱相違等。
即是境上正邪等相。業之因也。一切心中定
可得者。即遍行。不問何心。但起必有故。餘別
別境而得生者。五別境也。唯善心中可得。生
故者。善十一法。唯善心有。體是根本能生諸
惑。即貪等六。於善染心皆不定者。即不定四。
謂於善染無記三性心。皆不定故。此六轉識
易脫不定故者。然此六識。非如七八。體皆易
脫。恒不定故。易脫。是間斷轉變義。不定。是欣
慼捨行互起故。皆通三受。

問。如何是六識
現起分位。

答。唯識頌云。依止根本識。五識
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意識常
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依
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依。五識
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隨緣現
言。顯非常起。緣謂作意根境等緣。謂五識身。
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
得現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
漸故。如水濤波。隨緣多少。五轉識行相麁動。
所藉眾緣。時多不具故。起時少。不起時多。第
六意識雖亦麁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由違
緣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藉眾

緣。一切時有。故無緣礙令總不行。又五識身
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藉多緣。故斷時多。現
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藉
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
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釋云。依止者。謂前六
轉識。以根本識為共依者。此前六識。以根本
識為共依。即現行本識也。識皆共故。親依者。
即種子識。各別種故。前五轉識種類相似者。
有五。一謂俱依色根。二同緣色境。三俱但緣
現在。四俱現量得。五俱有間斷。種類相似。故
總合說。如水波濤隨緣多少者。解深密經云。
如大瀑流水。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
乃至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諸識亦爾。如
瀑流水。依阿陀那故。乃至諸識得轉等。此
以五識。喻於濤波。本識。喻瀑水。五識身。不能
思慮。無尋伺故。不能自起。藉他引故。第六意
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唯除無想天。無想定。
滅盡定。睡眠。悶絕等五位。常能現起故。又古
釋云。一者如多波浪。以一大海為依起多浪。
二者鏡像。以一大鏡為依起多像。海鏡二法。
喻本心識。浪像。喻於轉識。一念之中。有四業。
一了別器業。二了別依業。三了別我業。四了
別境業。此諸了別。剎那剎那俱轉可得。是故
一識。於一剎那。有如是等業用差別。如密嚴
經偈云。如奔電浮雲。皆偽而非實。如匠作瓶
等。由分別所成。仁主應諦聽。世間諸有情。習
氣常覆心。生種種戲論。末那與意識。并諸
識相續。五法及三性。二種之無我。恒共而相
應。如風擊瀑水。轉起諸識浪。浪生流不停。

賴耶亦如是。無始諸習氣。猶如彼瀑流。為境
風所動。而起諸識浪。恒無斷絕時。八種流注
心。雖無若干體。或隨緣頓起。或時而漸生。取
境亦復然。漸頓而差別。心轉於舍宅。日月與
星宿。樹枝葉華果。山林及軍眾。於如是等處。
皆能漸頓生。多令能頓現。或漸起差別。若時
於夢中。見昔所更境。及想念初生。乃至於老
死。算數與眾物。尋思於句義。觀於異文彩。受
諸好飲食。於如是境界。漸次能了知。或有時
頓生。而能取之者。心性本清淨。不可得思議。
是如來妙藏。如金處於礦。意生從藏識。餘
六亦復然。識六種或多。差別於三界。賴耶
與能熏。及餘心法等。染淨諸種子。雖同住無
染。佛種性亦然。定非定常淨。如海水常住。波
濤而轉移。賴耶亦復然。隨諸地差別。修有下
中上。捨染而明顯。如上廣明意根緣境。分別。
最強諸識。所以一切善惡。意為先導。意起速
疾。意在言前。意善即法正。意惡即境邪。如一
氣。噏之即溫。吹之即冷。似一水。寒之即結。暖
之即融。況一心。縱之即凡。弘之即聖。轉變雖
異。真性無虧。如鴦崛魔羅經云。意法前行。意
勝意生。意法淨信。若說若作。快樂自追。如影
隨形。我為聲聞乘說此偈。意者。謂如來藏
義。若自性清淨。意是如來藏。勝一切法。一切
法是如來藏所作。及淨信意法。斷一切煩惱
故。見我界故。若自淨信有如來藏。然後若說
若作。得成佛時。若說若作。度一切世間。如人
見影。見如來藏。亦復如是。是故說如影隨順。
意法前行。意勝意生。意法為惡。若說若作。眾

苦自追。如輪隨跡。此偈說煩惱義。意法惡者。
為無量煩惱所覆。造作諸惡。故名為惡。自性
淨心如來藏。入無量煩惱義。如是躁濁不息。
故。若說若作。一切眾苦常隨不絕。如輪隨跡
者。諸惡積聚。生死輪迴。轉。一切眾生於三惡
趣中。如輪隨跡。是故說於福遲緩者。心樂於
惡法。釋曰。一念心淨。見如來藏性。能自度度
他。受寂滅樂。如影順身。若一念心惡。入塵勞
網。墮諸趣中。受生死苦。如輪隨跡。以影順喻
者。即常不離故。以輪跡喻者。即速疾轉故。所
以善惡隨心。未曾間斷。若善見者。當處解脫。
所以大乘理趣經云。是故菩薩觀察五蓋。何
因而起。云何遠離。菩薩應當先觀。色欲。猶如
水月。水動月動。心生法生。貪欲之心。亦復如
是。念念不住。速起速滅。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云。以清淨心。為善業根。以不善心。為惡業根。
心清淨故。世界清淨。心雜穢故。世界雜穢。我
佛法中。以心為主。一切諸法。無不由心。所以
如樹提生於猛火之中。火不能害。佛言。是兒
業報。非我所作。故知自心所造。他力不移。則
昇沈之路匪遙。黑白之報斯在。善惡果報雖
殊。皆從妄想心鏡所現。如入楞伽經偈云。譬
如鏡中像。雖見而非有。熏習鏡心見。凡夫言
有二。不知唯心見。是故分別二。如實但知心。
分別則不生。故知若實識心。如鏡中自見面
像。終不更於外塵妄生執取。既解相縛。業海
全枯。如賢劫定意經云。消滅一切諸所有業。
覩見一切眾生根原。是曰智慧。

問。意識於
五位不起者。如何是五位行相。能令意識不

起。

答。識論云。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麁想
力。生彼天中。違不恒行心及心所。想滅為首。
名無想天。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定。滅盡定。
俱無六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伏
遍淨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令不
恒行心心所滅。想滅為首。立無想名。令身安
和。故亦名定。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
聖。已伏惑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
作意為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滅。立
滅盡名。令心安和。故亦名定。無心睡眠與悶
絕者。謂有極重睡眠悶絕。令前六識皆不現
行。至此五位中異生有四。除在滅定。聖。唯後
三。於中如來自在菩薩。唯得有一。無睡悶故。
釋云。無想天厭麁想力者。謂諸外道。以想為
生死之因。即偏厭之。唯前六識想。非第七八。
故言麁想。細想在故。滅於六識。七八微細。彼
不能知。故不滅也。無想定伏遍淨貪者。謂第
三禪無。第四禪已上。貪猶未伏。顯離欲也。出
離想者。顯想即作涅槃想也。不恒行等滅者。
顯所滅識多少也。作意伏染而入定者。觀想
如病如癰如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
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住。
如是漸次離諸所緣。心便寂滅。滅盡定者。謂
有無學等者。有學聖者。除初二果。唯身證不
還。第三果人。有學中。除異生故。離無所有
貪。上貪不障定者。以滅定唯依非想定起故。
此依初修二乘者言離。菩薩伏不離貪。即此
亦名滅受想定。此五位中異生有四等者。除
滅盡定。聖唯有後三。佛及八地已去菩薩。唯

得有一滅定。無睡眠悶絕二。以惡法故。現似
有睡。實無有故。即二乘無學。亦有悶絕也。

問。滅盡定。與無想定。俱稱無心。二定何別。

答。有四義不同。古釋云。一約得人異。滅盡定
是聖人得。無想是凡夫得。二祈願異。入滅盡
定者。作正息想求功德入。無想定。作解脫入。
三感果不感果異。無想定是有漏。能感無想
天別報果。滅定是無漏。不感三界果。四滅
識多少異。滅盡定滅識多。兼滅第七染分末
那。無想定滅識少空滅前六識。

問。且如滅
盡無心等位。既是無心。云何不出三界。

答。
無心者。但伏前六識麁心。亦稱無心。七八識
心猶在。非全無心。如成業論云。心有二種。一
集起心。無量種子。集起處故。二種種心。所緣
行相。差別轉故。滅定等位。闕。第二心。名無
心。如一足馬。闕一足故。亦名無足。

問。五根
四大種。而成內外一切諸法。何法具大。何法
具種。

答。古釋四句料簡。一是大而非種。即
虛空。周遍。故是大。非生。故非種。二是種非大。
即五根等。能生。故名種。不遍。故非大。三亦種
亦大。即地水等。體寬廣。故名大。與所造色為
依。故名種。四非大非種。即趣寂聲聞。

問。六
根分見聞覺知。都具幾量。

答。准瑜伽有三
量。一證量。二比量。三至教量。論云。三量建
立六根。依證量中眼根心心數法名見。依餘
耳等五根心心數法名知。依比量心心數法
名覺。依至教量心心數法名聞。又云。若見若
知言說。是依現量。若覺言說。是依比量。若聞
言說。依至教量。釋云。證量者。即境現在前。分

明證了名證量。眼心心數名見。耳等五根心
心數法。於證量中了自境時。總名知。意根心
心數法。於比量中了別境界名覺。如隔牆見
角。比知是牛。比度推求。唯在意根。依至教量
心心數法名聞。即至聖之言教。名為至教量。
亦云聖言教量。西土簡法。須具此三量。

問。
四大。六根中以何為主。

答。以心為主。四大
等無自體故。互無力用。因心而有。故稱為主。
遺教經云。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此明託胎之
始。心在諸根之初。名之為主。然雖一期為主。
亦不定故。台教明。其心不能控制諸根。心為
受總門。若身病時。心亦隨病。寧得是主耶。或
時更互論主。如地具四微則鈍。為水所制。水
有三微。為火所制。火但二微。為風所制。風有
一微。為心所制。心無有微。故得為主。復為四
大所惱。主義不成。故無正主。又若四大各守
其性者。地守堅性不應動。水守濕性不應波。
火守熱性不應焰。風守動性不應持。失本性
故。則是不實。不實故空。請觀音經云。地無堅
性。水性不住。火從緣生。風性無礙。一一皆入
如實之際。又心亦不定。善惡互奪強熟業牽。
識論云。心意識。一法異名。對數名心。能生名
意。分別名識。又前起為心。次起為意。後了
為識。或此世心雖行善。先世惡業熟。既與時
合。即受惡報。故為熟業所牽。或一生心雖行
惡。臨終時善心猛盛。即隨善上昇。故為強
業所牽。以知世間無一法定有自體。但隨緣
轉。念念不可得故。不可定執一門。而生取捨。
既一一法無體用。不自在。念念不可得。則悉

入如實之際。於實際中。名義俱息。如四眼入
佛眼。十智入實智。皆失名字。如物投蜜。似川
會海。一一異味。無不甘鹹。如萬法歸宗鏡之
中。同遵一道。

問。隨境各立六識之名。此依
五色根未自在說。於自在位。如何分別。

答。
若自在位中。則諸根互用。如法華明。鼻根即
能見色。觀心等。論云。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
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乃至
佛地經說。成所作智。決擇有情心行差別。起
三業化。作四記等。若不遍緣。無此能故。釋云。
三業化。合有十種。佛地經說。身化有三。一現
神通化。二現受生化。三現業果化。語化亦有
三。一慶慰語化。二方便語化。三辯物語化。意
化有四。一決擇意化。二造作意化。三發起意
化。四領受意化。領受化中四記者。一謂一向
記。二分別記。三反問記。四默置記。已上六識
之相。總成三業之門。未轉依中。隨流徇境。發
雜染之種。結生死之根。唯起蓋纏。但縈苦集。
背清淨之覺性。合界處之妄塵。立三有之垣
牆。作四流之波浪。至轉依位。冥真返流。隨智
慧行。成無漏善。道諦所攝。正理相應。現妙觀
察心。決四生之疑網。為成所作智。起三輪
之化原。若也究之於心。塵勞為菩提之妙用。
失之於旨。常樂作生滅之苦輪。故知染淨非
他。得喪在我。似手反覆。如人醉醒。何者。反亦
是手。覆亦是手。要且反時非覆時。覆時非
反時。然俱不離手。醉亦是人。醒亦是人。要且
醉時非醒時。醒時非醉時。然不離醉有醒。亦
不即醉是醒。如迷亦是心。悟亦是心。要且迷

時非悟時。悟時非迷時。然迷悟非別。即時節
有異。唯在般若。轉變臨時。一體匪移。千差自
別。迷之枉遭沈沒。念念成凡。悟之本自圓明。
心心證聖。

問。一切諸法。皆藉緣生。八識之
中。各具幾緣成立。

答。眼具九緣。一空緣。謂
空疎無物障礙於前境故。謂無障礙。引發生
起能緣識故。又離中知故。二明緣。明謂光明。
離暗相故。分明顯了。開闢引導能緣識故。三。
根緣。謂自眼根為所依故。四境緣。與能緣識
為所緣故。牽生引發能緣識故。五作意緣。發
作心意。能生起故。於心種位。警令生現。於現
行位。引心至境。六根本緣。謂第八識。與其眼
等識。而為根株作元本故。與前七識為所依
故。七染淨緣。謂第七識。與前六皆為染淨所
依故。八分別緣。謂第六識。分明了別於前境
故。九種子緣。謂眼識種子。能生現故。亦名親
辦自果緣。親實建辦自識現行。名為自果。若
耳識緣徑直之聲。唯具前八緣。除前明緣。設
於暗中。亦能聞故。若鼻舌身。三識緣香味觸
時。唯具七緣。除前空明二緣。此三是合中知
故。不假空緣。若第六意識緣一切境時。唯具
五緣。一根本。二根緣。三作意。四種子。五境
緣。除空。明。分別。染淨四緣。又第六意識。四種
中。若定夢獨散。此三即具五緣。若明了意。隨
前五識。或七八九等。具緣多少故。若第七識
有漏位中。緣第八見分為我之時。唯具三緣。
一根本緣。即第八識。二作意。三種子。若第八
識緣種子根身器世間時。唯具四緣。一境緣。
即前三境。二根緣。即第七識。三種子。四作

意。若加等無間緣。於前八識上。更各添一緣。
眼即具十緣等。

問。八識於三界中總具不。

答。不具。古釋云。八識於三界九地其有無
者。欲界一地。具有八種識。色界初禪一地。只
有六識。無鼻舌二識。從二禪已上。乃至無色
界已來。唯有後三識。無前五識。欲界人天鬼
畜四趣。皆具八識。就地獄趣中。無間獄無前
五識。唯有後三識。或兼無第六。已居極重悶
位故。

問。如何是諸識遍計有無。

答。古德
云。五八識無執。以因緣變故。唯現量。夫為執
者。必須強思計度等。有執也。唯第六第七有
遍計分別故。即六七二識有執也。又四句。一。
遍而非計。即第六獨頭意識。遍緣一切。不計
執故。二計而非遍。即第七識。唯緣賴耶起計
度故。三亦遍亦計。第六識因中。有周遍計度。
四非計非遍。即五識唯緣。五塵。無計度故。前
五識任運證境。不帶名言。唯現量故。第八亦
然。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6

夫三能變中。已論八識。今依經論。更有多門。
舒則無邊。卷唯一道。經中又明。有九種識。以
兼識性故。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
是依他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九識者。

以第八染淨。別開為二。以有漏為染。無漏為
淨。前七識不分染淨。以俱是轉識攝故。第八
既非轉識。獨開為二。謂染。與淨。合前七種。故
成九識。

問。以何經論。證有九識。

答。楞伽
經說。頌云。由虛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
種種。如海泉波浪。又金剛三昧經云。爾時
無住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以何利轉。而轉眾
生一切情識入唵摩羅。佛言。諸佛如來。常以
一覺。而轉諸識入唵摩羅。何以故。一切眾生
本覺常以一覺覺諸眾生。令彼眾生皆得本
覺。覺諸情識空寂無生。何以故。決定本性。本
無有動。論釋云。一切情識。則是八識奄摩羅
者。是第九識。古德云。一切唯心造者。然其佛
果契心。則佛亦心造。謂四智菩提。是淨八識
之所造故。若取根本。即淨第八。若依真諦三
藏。此佛淨識。稱為第九。名阿摩羅識。唐三藏
云。此翻無垢。是第八異熟。謂成佛時。轉第八
成。無別第九。若依密嚴。文具說之。經云。心
有八識。或復有九。又云。如來清淨藏。亦名無
垢智。即同真諦所立第九。以出障故。不同異
熟為九有。又真諦所翻決定藏論九識品云。
第九阿摩羅識。三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
一者所緣。即是真如。二者本覺。即真如智。能
緣即不空藏。所緣即空如來藏。若據通論。此
二並以真如為體。華嚴論明。解深密經說。九
識為純淨無染識。如瀑流水。生多波浪。諸波
浪等。以水為依。五六七八等。皆以阿陀那識
為依故。又云。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
為建立故。此經意令於識處。便明識體本唯

真智故。如彼瀑流。不離水體而生波浪。又如
明鏡。依彼淨體無所分別。含多影像。不礙有
而常無故。如是自心所現識相。不離本體無
作淨智。所現影相。都無自他內外等執。任用
隨智。無所分別。又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深
細者。引彼凡流。就識成智。不同二乘。及漸始
菩薩。破相成空。不同凡夫。繫而實有。不同彼
故。不空不有。何法不空。為智能隨緣照機利
物故。何法不有。為智正隨緣時。無性相故。無
生住滅故。華嚴經則不然。但彰本身本法界
一真之根本智佛體用故。混真性相法報之
海。直為上上根人。頓示佛果德。一真法界本
智。以為開示悟入之門。不論隨妄而生識等。
如法華經。以佛智慧。示悟眾生。使得清淨。出
現於世故。不為餘乘。若二若三。今宗鏡大意。
亦同此說。但先標諸識次第權門。然後會同
真智。然不即識。亦不離識。但見唯識實性之
時。方鑒斯旨。似寶鏡普臨眾像。若海印頓現
森羅。萬法同時。更無前後。又釋摩訶衍論云。
凡集一代聖說中異說契經。總有十種識。一
者。立一種識。總攝諸識。此中有四。一者立一
切一心識。總攝諸識。所謂以一心識。遍於二
種自在。無所不安立故。一心法契經中作如
是說。爾時文殊師利。承佛威神之力。即白佛
言。世尊。說幾種識。體相云何。當願為我。分別
開示。爾時世尊告文殊言。善哉善哉。文殊師
利。為諸大眾。當問此事。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我當為汝分別解說。於是文殊白佛言。善哉
世尊。願欲樂聞。佛告文殊言。我唯建立一種

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所以者何。一種識者。
多一一識。此識有種種力。能作一切種種名
字。而唯一識。終無餘法。是故我說建立一種
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二者立阿賴耶識。總
攝諸識。所謂以阿賴耶識。具足障礙義。無障
礙義。無所不攝故。阿賴耶識契經中作如是
說。爾時觀自在菩薩即白佛言。世尊。云何名
為通達總相識。以何義故。名為總相。佛告觀
自在菩薩言。通達總相識者。即是阿賴耶識。
此識有礙事。及非礙事。具一切法。備一切法。
譬如大海。為水波等。作總相名。以此義故。名
為總相故。三者立末那識。總攝諸識。所謂以
末那識。具足十一種義。無所不攝故。顯了契
經中作如是說。種種心識。雖有無量。唯末那
轉。無有餘法。所以者何。是末那識。具足十一
義。無所不作故。四者立四種識。一者立一意
識。總攝諸識。所謂以意識有七種轉變自在。
隨能作其事故。七化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
幻師。唯是一人。以幻術力。變化七人。愚人見
之。謂有七人。而智者見。唯有一人。無餘七人。
意識幻師。亦復如是。唯是一識。能作七事。凡
夫謂之有七事。而覺者見。唯有意識。無餘七
事故。是名建立同一種識。四種契經中作如
是說。二者。立二種識。總攝諸識。一者阿賴耶
識。二者意識。阿賴耶識者。總舉業轉現三識
故。意識者。總舉七種轉識故。楞伽經中作如
是說。大慧。廣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一者
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乃至廣說故。三者。
立三種識。總攝諸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末

那識。三者意識。阿賴耶識者。總舉三相識故。
末那識者。直意根故。意識者。總舉六種轉識
故。慈雲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敬首。廣說有
十種識。總說有三種識。一者細相性識。二者
根相性識。三者分離識。乃至廣說。四者。立四
種識。總攝諸識。謂前三中。加一心識故。無相
契經中作如是說。識法雖無量。不出四種識。
一者所依本一識。二者能依持藏識。三者意
持識。四者遍分別識。乃至廣說故。五者。立
五種識。總攝諸識。謂前四中。加隨順遍轉識
故。大無量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有識。非
彼彼識攝。遍於彼彼識。所謂隨順轉識故。六
者。立六種識。總攝諸識。所為眼等五種別識。
及第六意識故。四聖諦契經中作如是說。佛
告樹王。我為小根諸眾生故。以密意趣。作如
是說。但有六識。無有餘識。而實本意。為欲令
知。六種識中。具一切識。於大眾中。作如是唱
故。七者。立七種識總攝諸識。謂前六識。加末
那識故。法門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文殊師
利。識法有七種。所謂六識身。及末那識。如是
七識。或一時轉。或前後轉。復次第七識。有
殊勝力故。或時造作持藏之用。或時造作分
別之依故。八者。立八種識。總攝諸識。謂前七
中。加阿賴耶識故。道智契經中作如是說。心
王有八。一者眼識心王。乃至八者異熟執識
心王。種種識法。不出此數故。九者。立九種識。
總攝諸識。謂前八中。加唵摩羅識故。金剛三
昧契經中作如是說。爾時無住菩薩而白佛
言。世尊。以何利轉。而轉眾生一切情識入

唵摩羅。佛言。諸佛如來。常以一覺而轉諸識
入唵摩羅故。十者。立十種識。總攝諸識。謂
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識故。法門契經中作如
是說。心量雖無量。而不出十識。又攝大乘論
明十一種識。由本識能變異作十一識。本識
即是十一識種子。分別是識性。識性何所分
別。分別無為有。故言虛妄。分別為因。虛妄為
果。以此分別性。攝一切種子盡。諸識差別有
十一。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
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
兩道生死識。身識至言說等九識。因言說熏
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因我見熏習種子生。
善惡兩道生死識。因有支熏習種子生。身識。
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謂染污識。受者識。謂
意界。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正受識。謂六識
界。世識。謂生死相續不斷識。數識。謂從一至
阿僧祇。處識。謂器世間。言說識。謂見聞覺
知。又欲顯虛妄分別。但以依他性為體相。虛
妄分別。即是亂識。變異。略有四種識。一似塵
識。二似根識。三似我識。四似識識。若不定明
一切法唯有識。真實性不得顯現。又大乘起
信論說。三細識。六麁相。三細相者。論云。復次
依於覺故。而有不覺。生三種相。不相捨離。一。
無明業相。以依不覺。心動為業。覺則不動。動
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能見相心依心動。能
見境界。不動則無見。三境界相。以依能見。妄
境相現。離見則無境。以有虛妄境界緣故。復
生六種相。一智相。謂緣境界。生愛非愛心。二。
相續相。謂依於智。苦樂覺念相應不斷。三執

著相。謂依苦樂覺念。相續而生執著。四執名
等相。謂依執著。分別名等諸安立相。五起業
相。謂依執名等。起於種種諸差別業。六業繫
苦相。謂依業受苦。不得自在。是故當知。一切
染法。悉無有相。皆因無明而生起故。古釋云。
初無明為因。生三細識。後境界為緣。生六麁
相。以依無明成妄心。依妄心起無明。三細相
者。初業相。依不覺心動。心動名業。業有二種。
一動作故。是業義。故云依不覺故。心動名業。
覺則不動。得始覺時。則無動念。是知今動。只
由不覺也。動則有苦。如得寂靜無念之時。是
涅槃妙樂。故知今動。則有生死苦患。此動念
極微細。是精動隱流之義。緣起一相。能所不
分。當阿賴耶識自體分也。

如無相論。問。此識
相何境界。

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別。一體無異。
當知此約賴耶業相義說也。心王念法。不分
能所故。次約本識見相二分為二也。能見相。
即是轉相。依前業相轉成能見。故言以依動
故能見。若依性靜門。即無能見。故云不動即
無見。反顯能見心必依動義。如是轉相。雖有
能緣。以境界微細故。猶未辯之。如攝論云。此
識緣境。不可知故。既所緣不可知。則約能緣
以明本識轉相義也。三境界相。則是現識。依
前轉相。能顯境界。故云依見故境界妄現。楞
伽經云。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
如是。此之現相。當在本識。此三細相並由根
本無明。動本靜心。成此三細。後以境界為緣。
生六種麁相。則分別事識也。如楞伽偈云。境
界風所動。起種種識浪。

問。三細屬賴耶。六

麁屬意識。何故不說末那。

答。有二義。一前
既說賴耶。末那必執相應。故不別說。瑜伽云。
賴耶識起。必第二識相應故。又由意識緣外
境時。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是故
隨說六麁。必自依末那故。亦不別說。二以義
不便故。略不說之。不便相者。以無明住地動
本靜心。令心起和合成賴耶。末那既無此義。
故。前三細中略不說。又由外境牽起事識。末
那無此緣外境義。故六麁中亦略不說。亦可
計內為我。屬前三細。計外為我所。屬後六麁
故。略不論也。楞伽亦同此說。彼經云。大慧。
略有三義。廣說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
分別事識。即是六麁。又顯識論。但說二種識。
彼論云。一切三界。但唯有識。識有二種。一顯
識。即是本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二分
別識。即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
大小。男女諸物等。分別一切法。譬如依鏡。影
色得起。如是緣顯識分別色得起。又轉識。能
迴轉造作無量識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轉
作我。轉作識。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或於
自於他。互相隨逐。於自則轉為五陰。於他則
轉為怨親中人。一一識中。皆具能所。能分別
是識。所分別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別性。
由如此義。離識之外無別境。但唯有識。又
轉識論明。所緣識轉有二轉。一轉為眾生。二
轉為法。一切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
識轉作二相貌也。次明能緣識有三種。一果
報識。即是阿賴耶識。二執識。即是阿陀那識。
三塵識。即是六識。果報識者。為煩惱業所引。

故名果報。亦名本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
止。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栖處。亦名藏識。
一切種子隱伏之處。又此阿賴耶識。與五種
心所法相應。一觸。二作意。三受。四思惟。五想。
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心恒動行。名為作
意。受。但是捨受。思惟籌量可行不可行。令
心成邪成正。名為思惟。作意如馬行。思惟如
騎者。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騎者故。令
其離非就是。思惟亦爾。能令作意離漫行也。
此識及心法。但是自性無記。念念恒流如水
流浪。本識如流。五法如浪。乃至羅漢果。此流
浪法。亦猶未滅。是名第一本識。依緣此識。有
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即末那。與四惑
相應。此識名有覆無記。亦有五種觸等心所
法相應。前細此麁。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
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是名第二
識。第三塵識者。識轉似塵。更成六種。體通三
性。與十種遍行別境心所法相應。及十善惡。
并大小或具三種受。五識。於第六意識。及本
識。執識。於此三識中。隨因緣。或時俱起。或次
第起。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得起。若先
作意。欲取色聲二塵。後則眼耳二識。一時俱
起。而得二塵。若作意欲至某處著色聽聲取
香。後亦一時三識俱起。得三塵。乃至一時具
五識。俱起亦爾。或前後次第而起。唯起一識。
但得一塵。皆隨因緣。是故不同也。如是七識。
於阿賴耶識中。盡相應起。如眾影像。俱現鏡
中。亦如眾浪。同集一水。乃至如此識轉。不離
二義。一能分別。二所分別。所分別既無。能分

別亦無。無境可取。識不得生。以是義故。唯
識義得成。何者。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
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
已上能緣三種識。亦是三能變。又楞伽經云。
有三種識。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譬如明
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不思議熏。
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
熏。是分別事識因。又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
業相。真相。乃至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
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
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
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
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
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
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滅者。藏識則
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大
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論。謂攝受境果滅。識流
注亦滅。若識流注滅者。無始流注應斷。釋云。
入楞伽經。直明自真相。本覺之心不藉妄緣。
性自神解。名自真相。是依異義門說。又隨無
明風作生滅時。神解之性。與本不異。故亦得
名為自真相。是依不異義門說。又識有二種
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所言真識。是根本無明
所熏本覺真心。現識。是阿賴耶識。分別事識。
是意識。經云。妙嚴菩薩白佛言。世尊。麁相
意識。細相意識。以何為因。以何為緣。佛言。
如是麁細意識。以現鏡識。而為其因。以六塵
境為緣。相續而轉故。又三細中麁是現識。七
識中強是意識。第六意識。分別六塵。必依末

那為所依根。意識是能依。末那是所依。略三
細識麁有八相。又麁分意識。細分末那。楞伽
經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
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
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青赤種種色。珂乳及
石蜜。淡味眾華果。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
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譬
如海水變。種種波浪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
合生。為彼藏識處。種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
思惟諸相義。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釋論
云。依此經文作解釋故。起六相文。今此經文
為明何義。謂欲顯示現識之海。性自常住。為
彼六塵境界之風所飄動故。此七種識。現識
之體。以為內因。六塵境界以為外緣。興盛六
種麁重相故。如經。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
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
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云何名為
境界之風。其風形狀。當如何耶。謂青黃等種
種顯色。能起。眼識。寶珂等珠。出現種種勝妙
音聲。能起耳識。檀乳等香。熏布種種芬芳香
氣。能起鼻識。木羅石蜜等諸安觸著。和種種
善美樂具。能起身識。甘淡等味。隨其所應出
種種味。能起舌識。現在之華。未來之果。種種
法塵。隨為彼識所緣境界。能起意識。今此文
中。舉塵取識。應審觀察。彼末那識。即是意微
細分位。無別體耳。如是六塵。能動心體。令使
散亂。譬如猛風。故名為風。如經。青赤種種色。
珂乳及石蜜淡味眾華果。如是七識及與藏
識。同耶異耶。非同非異。離二邊故。譬如日與

光明。水與波浪。非同非異。七識藏識。非同非
異義。亦復如是。如經。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
異。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如
是七識。從何處所。來入藏識。作七種數。流轉
起動。無斷絕時。如是七轉識。不從內來。不從
外來。不從中間來。唯藏識體。變作七識。譬如
海水。變作波浪。如經。譬如海水變。種種波浪
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謂彼藏識處。種
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思惟諸相義。如是現
識。及七轉識。八種心識。唯有生滅無常相耶。
亦有實相常住相耶。如是八識。從無始來。三
際不動。四相不遷。真實常住。自性清淨不壞
之相。具足圓滿。無所闕失。而如是等一切功
德。同法界故。無有二相。無二相故。唯是一相。
唯一相故。亦是無相。皆以無相故。無相亦無
相。如經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此楞伽經。
凡明幾識。即有二門。一者略說門。二者廣說
門。如是二門中。三本各異說。謂一本分流楞
伽中作如是說。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
二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又一
本分流楞伽中作如是說。大慧。廣說有八種。
略說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了別識。二者分
別事識。又一本分流楞伽中作如是說。大慧。
略說有四種。廣說有七種識。云何為四。業識。
轉識。現識。分別事識。如是三經。直是真說。當
應歸依。初契經中第一真識。直是根本無明。
所熏。本覺真心。第二現識。直是現相。阿賴耶
識。第三分別事識。直是意識。麁分意識。細分。
即末那故。中契經中作如是說。第一了別識。

直是現相阿賴耶識。第二分別事識。直是意
識。義如前說。同說末那。後契經中四種識法。
文相明故。且略不說。言七識者。末那意識。總
為一故。麁細雖別。唯一識故。法界法輪契經
中作如是說。第六意識分別六塵境界時。中。
必依末那為所依根。方得生起。是故意識。當
是能依。彼末那識。當是所依也。又華嚴論云。
世尊。於南海中。楞伽山說法。其山高峻。下瞰
大海。傍無門戶。得神通者。堪能昇往。乃表心
地法門。無心無證者。方能昇也。下瞰大海。表
其心海本自清淨。因境風所轉。識浪波動。欲
明達境心空。海亦自寂。心境俱寂。事無不照。
猶如大海無風。日月森羅。煥然明白。此經意
直為根熟。頓說種子業識。為如來藏。異彼二
乘滅識趣寂者故。亦為異彼般若修空菩薩。
空增勝者故。直明識體本性全真。便明識體
即成智用。如彼大海無風。即境像便明。心海
法門。亦復如是。了真即識成智。此經異彼深
密經意。別立九識。接引初根。漸令留惑長大
菩提故。不令其心植種於空。亦不令心猶如
敗種。解深密經。乃是入惑之初門。楞伽維摩。
直示惑之本實。楞伽即明八識為如來藏。淨
名即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淨名與楞伽同。深
密經文。與此二部少別。當知入胎出胎。少年
老年。乃至資生住處。若色若空。若性若相。皆
是自識。唯佛能知。如顯識論云。四有者。從識
支至六歲。是生有。從七歲已上能分別生熟。
起貪。至未捨命。是業有。死有者。唯一念。中有。
即中陰。就業有中。六識起三種業。善。不善。不

動等。三業有為。有分識所攝持。六識自謝滅。
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問曰。何故立有分
識。一期生中。常緣一境。若生人天。此識見樓
觀等事報。若起六識。用麁覆障。則不覺此識
用。若生惡道。此識但緣火車等。若報起六識
用強。則不覺此識緣也。若欲界六識緣欲界。
凡夫不能覺。乃至無色亦然。若無色諸識滅。
此有分識用則顯。如賴耶及意識也。是以諸
教同詮。圓證非一。又如入楞伽經云。大慧。復
有餘外道。見色有因。妄想執著形相長短。見
虛空無形相分劑。見諸色相異於虛空。有其
分劑。大慧。虛空即是色。以色大入虛空故。大
慧。色即是虛空。依此法有彼法。依彼法有此
法故。以依色分別虛空。依虛空分別色故。大
慧。四大種性。自相各別。不住虛空。而四大中。
非無虛空。大慧。兔角亦如是。因牛角有。言兔
角無。大慧。又彼牛角析為微塵。分別微塵
相。不可得見。彼。何等何等法有。何等何等法
無。而言有耶無耶。若如是觀。餘法亦然。大慧。
汝當應離兔角牛角。虛空色異妄想見等。大
慧。汝亦應為諸菩薩說離兔角等相。大慧。汝
應當知。自心所見虛妄分別之相。大慧。汝當
於諸佛國土中。為諸佛子。說汝自心現見一
切虛妄境界。爾時世尊。重說偈言。色於心中
無。心依境見有。內識眾生見。身資生住處。心
意與意識。自性及五法。二種無我淨。如來
如是說。長短有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
有。以有故成無。分別微塵體。不起色妄想。但
心安住處。惡見不能淨。非妄智境界。聲聞亦

不知。如來之所說。自覺之境界。攝大乘論云。
又此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
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
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
似義影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喻顯。應
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夫從心現境。結
業受生。不出三細六麁九相之法。如石壁釋
云。唯一夢心。喻如有一人。忽然睡著作夢。見
種種事。起心分別。念念無間。於其違順。深生
取著。為善為惡。是親是疎。於善於親。則種種
惠利。於惡於疎。則種種陵損。或有報恩受樂。
或有報怨受苦。忽然覺來。上事都遣。如有一
人者。即真如一心也。忽然睡著者。即不覺無
明忽起也。作夢者。最初三細業識相也。見者。
第二轉識相也。種種事者。第三現識相也。起
心分別者。最初六麁境智相也。念念無間者。
第二相續相也。於其違順深生取著者。第三
執取相也。為善為惡是親是疎者。第四計名
字相也。於善於惡得損益者。第五起業相也。
受苦樂報者。業繫苦相也。忽然覺來上事都
遣者。即覺唯心。得入宗鏡。故云。佛者。覺也。如
睡夢覺。如蓮華開。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7

夫楞伽經所明三種識。謂真識。現識。及分別
事識。此中三識。於八識中。如何分別。

答。真謂本覺。現謂第八。餘七俱名分別事識。
雖第七識不緣外塵。緣第八故。名分別事。真
謂本覺者。即八識之性。經中有明九識。於八
識外。立九識名。即是真識。若約性收。亦不離
八識。以性遍一切處故。

問。但說賴耶等八
識。俗諦已顯。云何說十一種識。又究竟指歸。
唯一真實性。復云何說廣略等諸識。

答。因
相顯性。非無所以。攝未歸本。自有端由。攝
大乘論云。若不定明一切法唯有識。真實性
則不得顯現。若不具說十一識。說俗諦不盡。
若止說前五識。唯得俗諦根本。不得俗諦差
別義。若說俗諦不遍。真識則不明了。真不明
了。則遣俗不盡。是故具說十一識。通攝俗諦。
是以了俗無性。即達真空。真空雖空。而不壞
相。俗有雖有。恒常體虛。是知隨緣非有之真
諦。恒不異事而顯現。寂滅非無之俗諦。恒不
異真而成立。上來所引二識。三識。八識。九識。
十一識等。不出一心宗。所以楞伽經云。一切
諸度門。佛心為第一。又云。佛語心為宗。無門
為法門。所言宗者。謂心實處。約其真心之性。
隨其義開體用二門。即同起信立心真如門。
心生滅門。真如是體。生滅是用。然諸識不出
體用二心。一體心。是寂滅心。即九識體。二用

心。是生滅心。即前八識用。體用隱顯。說為二
心。以用即體故。生滅即不生滅。以體即用故。
不生滅即生滅。以生滅無性。用而不多。以寂
滅隨緣。體而非一。非多非一體用常冥。而
一而多。體用恒現。識性是體。識相是用。體用
互成。皆歸宗鏡。唯識疏鈔云。識性識相。無不
歸心。心王心所。皆名唯識者。謂圓成實性。是
識性。依他起性。是識相。皆不離心也。或可諸
無為法。名識性。得等分位。色等所變。是識相。
皆不離心也。識之相應名心所。識之自性名
心王。心王最勝。稱之為主。攝所從心。名歸
心。攝得等分位。兼色等所變。歸於見分等。名
泯相。性相不相離。總名唯識也。

問。境不離
識。識不離境者。何秖云唯識。不名唯境。

答。
雖互相生。境從識變。然古釋。境由心分別方
生。由心生故。名唯識。識不由境分別生。不由
境故。不可名唯境。

問。心是境家增上緣。境假
心生。名唯識。境是心家所緣緣。心假境生。應
名唯境。

答。離心執境是虛妄。為遮妄心名
唯識。悟心無我出沈淪。不約二緣名唯境。又
有境無境。皆是自心。其心悉生。一若緣有境
生心者。即是自識相分。一切實境。不離能緣
之心。於自識外。實無其境。二若緣無境生心
者。如獨生散意。緣過去未來。空華兔角一切
無法時。心亦起故。如百法鈔云。舊云。緣無不
生慮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如緣空華兔角一
切無法時。心亦起故。何以。言緣無不生慮耶。
故知有獨影境內心相分。此相分望見分。亦
成所緣緣義。若無內心相分。其心即不生。唐

三藏云。境非真慮起。證知唯有識。雖遍計所
執相。雖即非真。而不無內心相分能牽生心
故。由此四句分別。一無影有質。其心不生。二
有影無質。其心得生。三影質俱有。心生可知。
四影質俱無。心亦得起。即根本智。證真如是。
唯識論云。有境牽生心。若真理為境。能牽生
智心。若俗諦為境。能牽生識心。則未有無心
境。曾無無境心。

問。八識之中。約因位初地已
去。幾識成無漏。

答。古德釋云。唯六七二識
成無漏。六即第六識。初地門中二十二心。所。
成妙觀察智。七即第七識。二十二心。所。成平
等性智。此二智品相應。俱離障染。故名無漏。
若五八等識。定是有漏。

問。云何第六得成無
漏耶。

答。謂初地入無漏心時。斷分別二障種
現習氣。故無漏。

問。第六能斷惑。斷惑成無漏。
第七不能斷惑。何故亦成無漏。

答。謂第七識
是第六所依根。第六是能依識。能依識既成
無漏。第七所依亦成無漏。謂第六入生法二
空觀時。第七識中俱生我法二執。現行。伏令
不起故。第七成無漏。

問。何故第八是有漏耶。

答。第八是總報主。持種受熏。若因中便成無
漏。即一切有漏雜染種子皆散失故。即便成
佛。何用更二劫修行耶。

問。前五既非是總報
主。何故不成無漏。

答。前五根是第八親相分。
能變第八既是有漏。所變五根亦有漏。五根
是所依尚有漏。能依五識。亦成有漏也。如上
依經論分別諸識。開合不同。皆依體用。約體
則無差而差。以全用之體不礙用故。約用則
差而無差。以全體之用不失體故。如舉海成

波不失海。舉波成海不礙波。非有非無。方窮
識性。不一不異。可究心原。如古德云。約諸識
門。雖一多不定。皆是體用緣起。本末相收。本
者九識。末者五識。從本向末。寂而常用。從末
向本。用而常寂。寂而常用。故靜而不結。用而
常寂。故動而不亂。靜而不結。故真如是緣起。
動而不亂。故緣起是真如。真如是緣起故。無
涅槃不生死。即八九為六七。緣起是真如故。
無生死不涅槃。即六七為八九。無生死不涅
槃故。法界皆生死。無涅槃不生死故。法界皆
涅槃。法界皆涅槃。故生死非雜亂。法界皆生
死。故涅槃非寂靜。生死非雜亂。眾生即是佛。
涅槃非寂靜。佛即是眾生。是以法界違故。說
涅槃是生死。即理隨情用。法界順故。說生死
是涅槃。即情隨理用。如此明時。說情非理外。
理非情外。情非理外故。所以即實說六七為
八九。實者。體也。理非情外故。所以即假說八
九為六七。假者。用也。以假實無礙。故人法俱
空。以體用無礙。故空無可空。人法俱空。故說
絕待。空無可空。故言妙用。如斯說者。亦是排
情之言。論其至實者。不可以名相得。至極者。
不可以二諦辯。不可以名相得。故非言像能
詮。不可以二諦辯。故非有無能說。故云至
理無言。賢聖默然。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正可
以神會。不可以心求。

問。覺海澄源。一心湛
寂。云何最初。起諸識浪。

答。雖云識浪。起處
無從。無始無生。能窮識性。只謂不覺。忽爾念
生。猶若澄瀾。欻然風起。不出不入。洶涌之洪
浪滔天。非內非外。顛倒之狂心遍境。起信論

云。以不知真法一故。心不相應。忽然念動。名
為無明。此是現根本無明。最極微細。未有能
所王數差別。故云不相應。非同心王心所相
應也。唯此無明為染法之原。最極微細。更
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無明之
前。無別有法為始集之本。故云無始。則是忽
然義。非約時節以說忽然而起。無初故也。又
釋摩訶衍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
心起者。即是顯示根本不覺之起因緣。根本
不覺。何因緣故。得起而有。因不如故。得起而
有。何等法中而不如耶。謂三法中而不如故。
言不如者。當有何義。謂違逆義故。云何三法。
一者實知一法。二者真如一法。三者一心一
法。是名為三。實知法者。謂一切覺。即能達智。
真如法者。謂平等理。即所達境。一心法者。謂
一法界。即所依體。於此三法皆違逆故。無明
元起。是故說言。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
覺心起。彼三種法。皆守一中。終不離。故通名
一。又論云。以無明熏力。不覺心動。最初成其
業識。因此業識。復生轉識等。論釋云。最初不
覺。稱為第一業相。能見所見。無有差別。心王
念法。不可分析。唯有精動隱流之義。故名為
業。如是動流。只由不覺。第二轉相。以業相念
為所依故。轉作能緣。流成了相。第三現相。以
了別轉為所依。戲論境界。具足現前。所緣相
分圓滿安布。依此見分。現彼相分。又動相者。
動為業識。理極微細。謂本覺心。因無明風。舉
體微動。微動之相。未能外緣。即不覺故。謂從
本覺有不覺生。即為業相。喻如海微波。從靜

微動。而未從此轉移本眾。轉相者。假無明
力。資助業相。轉成能緣。有能見用。向外面起。
即名轉相。雖有轉相。而未能現五塵所緣境
相。喻如海波浪。假於風力。兼資微動。從此
擊波。轉移而起。現相者。從轉相而成現相。方
有色塵山河大地器世間等。仁王般若經云。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汝先問云。復以何相
而住觀察。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觀。以幻化身
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我。如是觀察。化
利眾生。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剎那識。異於
木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
本。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終一剎那。
有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
名色蘊。心名四蘊。皆積聚性。隱覆真實。古釋
云。初剎那識異於木石者。有說。初識。隨於何
趣。續生位中。最初剎那第八識也。識有緣慮。
異於木石。有說初識。如楞伽經云。諸識有三
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言真相者。本覺真
心。不藉妄緣。名自真相。業相者。根本無明。起
靜令動。動為業識。極微細故。轉相者。是能見
相。依前業相。轉成能緣。雖有能緣。而未能顯
所緣境故。現相者。即境界相。依前轉相。能現
境故。又云。頓分別知自心現身。及身安立受
用境界。如次即是根身。外器。色等五境。以一
切時任運現故。此是三細。即本識故。最初業
識。即為初。依生起門。為次第故。又遠劫來時。
無初始。過未。無體。熏習。唯心妄念為初。違真
起故。又從靜起動。名之為業。從內趣外。名之
為轉。真如之性。不可增減。名為真相。亦名真

識。此真識。即業轉現等三性。即神解性。不同
虛空。通名識。亦名自相。不藉他成故。亦名
智相。覺照性故。所以云。本覺真心。不藉妄
緣。以真心之體。即是本覺。非動轉相。是覺性
故。又釋云。初剎那識異於木石者。謂一念識。
有覺受故。異於木石。即顯前念中有末心。所
見赤白二穢。即同外器木石種類。此識生時。攬
彼為身。故異木石。

問。遠劫無始。何名初識
耶。

答。過去未來無體。剎那熏習。唯屬現在。
現在正起妄念之時。妄念違真。名為初識。非
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為初識也。故知橫該一
切處。竪通無量時。皆是即今現在一心。更無
別理。所以法華經云。我觀久遠。猶若今日。則
三世情消。契無時之正軌。一真道現。證唯識
之圓宗。

問。經明初剎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
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從初剎那
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經一剎那。有不可說不
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者。則有染有淨。
有生有滅。此識約生滅門中。有幾種生滅。

答。真門順性。妙合無生。世相隨緣。似分起盡。楞
伽經云。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諸識
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識有二種生住滅。
非思量所知。謂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古釋
云。言流注者。唯目第八。三相微隱。種現不斷。
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
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
無明。名流注滅。相生滅住者。謂餘七識。心
境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
四惑。亦云麁故。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合生

七說為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
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
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
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是以海水
得風。變作波濤之相。心水遇境。密成流注之
生。前波引後波。鼓滄溟而不絕。新念續舊念。
騰心海以常興。從此汩亂澄源。昏沈覺海。是
知因真起妄。不覺無明之動搖。如從水成波。
全是外風之鼓擊。內外和合。因緣發萌。遂成
能見之心。便現所觀之境。因照而俄生智鑑。
因智而分別妍媸。從此取捨情分。愛憎。心變。
於五塵境。執著堅牢。向六情根。相續不斷。因
茲愛河浪底沈溺無憂。欲火焰中。焚燒罔懼。
甘心受黑城之極苦。不覺不知。沒命貪夢宅
之浮榮。難惺難悟。若能了最初一念。起滅何
從。頓入無生。復本真覺。則塵塵寂滅。六趣之
籠檻難羈。念念虛玄。九結之網羅休絆。猶如
巨海風息。不起微漣。察動相之本空。見緣生
之無體。則窮源濕性。湛爾清冷。萬像森羅煥
然明白。所以賢劫定意經云。了一切空。是曰
一心。

問。宗鏡搜玄。云何說識。

答。只為識
性幽玄。難窮本末。唯佛能了。下位莫知。以無
跡無形。為萬有之本。唯深唯妙。作眾聖之原。
如菩薩處胎經五道尋識品云。爾時世尊。將
欲示現識所趣向。道識。俗識。有為識。無為識。
有漏識。無漏識。華識。果識。報識。無報識。天識。
龍識。鬼。神。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
人。非人識。上至二十八天識。下至無救地獄
識。爾時世尊。即於胎中。現勾鎖骸骨。遍滿三

千大千世界。佛告阿祈陀。能別此骸骨識耶。
對曰。不別。何以故。未得通徹。行力未至。佛
告彌勒菩薩。汝此天中。未得神通耶。彌勒白
佛言。有成就者。有不成就者。佛告彌勒。汝觀
勾鎖骸骨。令一切眾。知識所趣。分別決了。令
無疑滯。爾時彌勒菩薩即從座起。手執金剛
七寶神杖。攬勾鎖骸骨。聽彼骨聲。即白佛言。
此人命終。瞋恚結多。識墮龍中。次復攪骨。此
人前身。十跡行具。得生天上。次復攪骨。此人
前身。破戒犯律。生地獄中。如是攪骨。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從二十八天。下至無救地獄。知
識所趣。善惡果報。白黑行報。有一全身舍利。
無有缺減。爾時彌勒。以杖攪之。推尋此識。了
不知處。如是三攪。前白佛言。此人神識。了不
可知。將非如來入涅槃耶。佛告彌勒。汝紹佛
位。於當來世。當得作佛。成無上道。何以攪舍
利而不知識處耶。彌勒白佛言。佛不思議。不
可限量。非我等境界。所能籌量。今有狐疑。唯
願世尊。當解說之。五道神識。盡能得知。彼善
惡所趣。不敢有疑。於如來所。今此舍利。無有
缺減。願說此識。令我等知。佛告彌勒。過去未
來現在諸佛。舍利流布。非汝等境界所能分
別。何以故。此舍利。即是吾舍利。何能尋究如
來神識。今當與汝。分別。如來上中下識。至薩
芸然。各各不同。初住菩薩。未立根德力。雖得
神通。二住菩薩。以天眼觀。知識所趣。退不退
地。亦復觀見。欲界色界。無色界者。或復觀見。
生東方無數恒河沙佛剎。供養諸佛。奉律無
礙。亦復知彼受記劫數。一劫二劫。乃至百千

億劫。或有菩薩。於三住地。觀見舍利。知識所
趣。於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然復不見四住所
行。識所趣向。四住菩薩。見一見二三住識法。
然復不見五住舍利識法所趣。乃至唯佛。知
佛神識所念。又偈云。識神無形法。五大以
為家。分別善惡行。去就別真偽。識示善道處。
永到安隱道。識為第六王。餘大最不如。

問。
心識二名。有何勝劣。

答。心是如來藏心真
如之性。識是心之所生。無有一法。不從真心
性起。故首楞嚴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心
是本。即勝。識是依。即劣。如圓覺疏云。生法本
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

問。設使
識無其體。云何得是心乎。

答。以識本是心所
成故。故識無體。則是一心。何異境從識生。攝
境歸識。若通而論之。則本是一心。心變為識。
識變諸境。由是攝境歸識。攝識歸心也。

問。前
已廣明識相。如何是智。

答。分別是識。無分
別是智。如大寶積經云。佛言。所言識者。謂
能了別眼所知色。耳所知聲。鼻所知香。舌所
知味。身所知觸。意所知法。是名為識。所言智
者。於內寂靜。不行於外。唯依於智。不於一法
而生分別。及種種分別。是名為智。又舍利弗。
從境界生。是名為識。從作意生。是名為識。從
分別生。是名為識。無取無執。無有所緣。無
所了別。無有分別。是名為智。又舍利弗。所言
識者。住有為法。何以故。無為法中。識不能
行。若能了達無為之法。是名為智。又月燈三
昧經偈云。不寂者是想。寂滅者是智。若知想
自性。便離於諸想。若有想可遣。是則還有想。

彼行想戲論。是人不離想。若人作是心。是想
誰所起。是想誰能證。誰能滅是想。起想之法
者。諸佛莫能得。即於此處有。無我離取著。若
其心不生。何由得起想。若心得解脫。彼則無
由起。若證於解脫。心則不思議。心不思議故。
成就不思議。我本作是念。安住心地已。棄捨
一切心。願成不思議。白淨法果報。覩見於無
為。一念能了知。一切眾生念。眾生即是心。心
即是如來。諸佛不思議。顯了於此心。

問。心
王妙義。八識真原。顯正理以圓明。據聖教為
定量。理事齊舉。已斷纖疑。心所之門。如何開
演。

答。此申第二心所有法。此心所六位。都有
五十一法。遍行有五。別境有五。善有十一。根
本煩惱有六。隨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遍行
者。遍四一切。四一切者。一性一切者。即三
性。一善。二不善。三無記性等。二地一切者。即
九地。一欲界五趣地。色界四禪四地。無色界
四空四地。三時一切者。時。即同一剎那時也。
此作意等五心所。皆同時起。故名時一切。四。
俱一切者。俱。即遍諸心等。與八識俱。意云。此
作意等五遍行。與八識心王俱起時。必有同
時相應五數。又如八識俱起時。皆有遍行五
數。故名俱一切。即四一切。是所行所遍。觸等
五數。是能行能遍。遍者。是圓義。行者。是遊履
義。緣境義。但取見分能緣四一切。不取內二
分。內二分但互相緣。即不能外緣一切。又若
別境欲等五數。有行非遍。行是能緣。遍是所
緣。即所樂等四境。以四境不能令能緣欲等
所遍緣。故名有行非遍。應以四句分別。一。

是行非遍。即別境。二是遍非行。即真如。三俱
句。即遍行。四俱非。即色等。顯揚論云。心所有
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種子所生。依心所起。
與心俱轉相應。彼復云何。謂遍行有五。一作
意者。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

問。作意為在種位能警心。為在現行能警心。

答。在種位能警心。以作意自性明利。雖在
種位。若有境至。而能警心心所種。令生起
現。舉喻。如多人同一室宿。外邊有賊來時。眾
中有一人。為性少睡。便能警覺餘人。此人雖
自身未起。而能警覺餘人令起。亦如內心相
分。雖與見分同起。法爾有能牽心功能。今作
意亦爾。其作意種子。既警彼諸心心所種。生
現行已。作意現行。又能引心現行令趣前境。
即此作意。有二功能。一心未起時。能警令起。
二若起已。能引令趣境。初是體性。後是業用。
二觸。謂根境識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
業。又即三和是因。觸是其果。令心心所。觸境
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觸若不生時。餘受
一心所亦不能生。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
觸前境。是觸自性也。即諸心所緣境時。皆
是觸功能自性也。即此觸似彼三和。與受等
為所依。是觸之業用也。三受。領納為體。愛緣
為業。四想。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取相為體。
發言議為業。又想能安立自境分劑。若心起
時無此想者。應不能取境分劑相。於境取像
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種種名言。皆由於
想。是想功能。五思。謂念心。造作一切善惡總
別報為思體。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觸等五法。

心起必有。故是遍行。餘非遍行。別境有五。欲
等不遍心故。以四境別。名為別境也。一欲。謂
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又於一切事
欲觀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
運緣者。即全無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二勝
解。謂於決定境。如其所應。印解為體。不可引
轉為業。又謂邪正等教理證力。於所取境。審
決印持。由此異緣。不能引轉故。猶預境。勝解
全無。非審決心。亦無勝解。非遍行攝。三念。謂
於慣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體。等持所依為
業。又於曾未受體類境中。令不起念。設曾所
受。不能明記。念亦不生故。念必非遍行所攝。
念與定為所依。為業用。能生正定。故言定依
為業。四定。亦云等持。謂於所觀境。專注一緣
為體。令心不散。智依為業。又由定令心專注
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若不繫心專注境
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五慧。謂於所觀境。簡
擇為體。斷疑為業。又於非觀境。愚昧心中。無
簡擇故。非遍行攝。此別境五隨位有無。所緣
能緣。非定俱故。善有十一。一信。謂於有體。有
德。有能。心淨為體。斷不信障。能得菩提資糧
圓滿為業。又識論云。信以心淨為性。此性澄
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
能清濁水。釋云。唯信是能淨。餘善等皆所淨。
故。以心王為主。但言心淨。不言心所。水喻心
等。清珠喻信體。以投珠故。濁水便清。以有信
故。其心遂淨。二慚。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
恥過惡為體。斷無慚障為業。三愧。謂依世增
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四無貪。謂

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為體。能
斷貪障為業。五無瞋。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
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六無癡。謂正了真
實為體。能斷癡障為業。七精進。謂心勇無墮。
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為業。八輕安。謂遠
離麁重。身心調暢為體。斷麁重障為業。九不
放逸。謂總攝無貪瞋癡。精進為體。斷放逸障
為業。十捨。謂總攝無貪瞋癡為體。依此捨故
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發動障為
業。十一不害。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
惻愴愍物為體。能斷害障為業。根本煩惱有
六。一貪。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為體。損
害自他。能趣惡道為業。二瞋。謂於有情。欲興
損害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三慢。謂以他劣己
計我為勝。令心高舉為體。能障無慢為業。四
無明。謂不正了真實為體。能障正了為業。五
邪見。謂五見為體。一薩迦邪見。謂於五取蘊
計我我所。染污慧為體。能障無我。無顛倒解
為業。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污
慧為體。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為業。三邪見。謂
謗因果。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
業。四見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
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苦。
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五戒禁取。謂於前諸
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
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釋
云。薩迦邪見者。此翻身見也。見取者。論又
云。一切鬪諍所依為業。此於諸見。及所依蘊。
執為最勝。能得涅槃清淨法。是見取。由此各

各互執。為勝諸見等故。一切外道鬪諍。因斯
而起。戒禁取者。又云。無利勤苦所依為業。謂
依諸見所受戒。說此戒為勝。及能得涅槃。由
此戒故。一切外道。受持拔髮等無利勤苦。六
疑。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為體。唯分別起。能障
無疑為業。

問。此十煩惱。何識相應。

答。第
八藏識全無。第七末那有四。第六意識具十。
前五識唯三。古釋云。五識但三。以無分別。故
無慢等。慢等必由有隨念計度分別生故。又
由慢於稱量門起。劣勝負故。疑。猶豫簡擇門
起。見。推求門起故。五識無此等行相故。七識
具我癡等四煩惱。猶具審決。故疑無容起。由
愛著我。瞋不得生。無一心王中有二慧故。餘
見不生。隨煩惱有二十。釋論云。唯是煩惱。分
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
有三。謂分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
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掉舉等八遍
染心故。名大隨煩惱。一忿。謂於現在違緣。令
心憤發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二恨。謂於過去
違緣。結怨不捨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三覆。謂
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祕所作惡為體。
能障發露悔過為業。四惱。謂於過犯。若他諫
誨。便發麁言。心暴不忍為體。能障善友為業。
五嫉。謂於他所有功德名譽。心妬不悅為體。
能障仁慈為業。六慳。謂積聚怪著為體。障無
貪為業。七誑。謂惑亂於他。現不實事。心詭為
體。能障愛敬為業。八諂。為欺彼故。詐現恭順。
心曲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九憍。謂恃世間興
盛等。心恃高舉。無所忌憚為體。能障厭離為

業。十害。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
惻為體。能障不害為業。十一無慚。謂不恥過
惡為體。能障慚為業。十二無愧。謂於世增
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愧為業。十三惛沈。謂
令心懵重為體。能障毘鉢舍那為業。十四掉
舉。謂依不正尋求心不寂靜為體。能障奢摩
他為業。十五不信。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不
淨信為體。障信為業。十六懈怠。謂心不勉勵
為體。能障發起正勤為業。十七放逸。謂總貪
瞋癡懈怠為體。障不放逸為業。十八失念。謂
染污不記為體。障不妄念為業。十九散亂。
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為依止故。馳散外緣為
體。能障等持為業。二十不正知。謂於三業。不
正了住染污慧為體。能障正知為業。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8

夫不定有四。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
不定名。一惡作。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
染不染。悵怏追變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又
識論稱悔。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
後方追悔故。二睡眠。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
為體。能障毘鉢舍那為業。三尋。謂或時由思
於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

心麁轉為體。障心內淨為業。四伺。謂從阿賴
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造。與心俱轉相應。於
所尋法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為體。障心內淨
為業。釋云。尋即淺推。伺即深度。尋於麁發
言。伺則細發語。識論云。四不定者。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釋云。一解。顯不定義。此於界性識
等皆不定故。二解。簡前信等貪等。此通三性。
性不定故。如上根隨煩惱。過患尤深。開惡趣
門。障菩提道。如瑜伽論云。煩惱差別者。多種
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瀑流扼取。
繫。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
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當
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令於善行。不隨
所欲。故名為縛。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行
隨逐。故名隨眠。倒染心故。名隨煩惱。數起
現行。故名為纏。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為瀑
流。邪行方便。故名為扼。能取自身。相續不
絕。故名為取。難可解脫。故名為繫。覆真實
義。故名為蓋。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自性染
污。故名為垢。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不靜相
故。遠所隨故。名為箭。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邪行自性。故名惡行。流
動其心。故名為漏。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
為匱。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能引衰
損。故名為惱。能為鬪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如大熱病。故
名熾然。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能令
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
故。名為拘礙。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乃至煩惱

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
時。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
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能引自害。
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
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能引生等。種種
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能令退失。諸勝善
法。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能令入眾。不得無畏。
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
者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
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如
是等過。無量無邊。如上所作煩惱。生諸過患。
皆從最初一念無明心起。何謂無明。以不知
前境本空。妄生對待。唯是自心分別。以忿恨
風。吹心識火。自燒自害。曾不覺知。不了唯心
第一義諦。故曰無明。癡暗所纏。空生空死。大
智度論云。復次一切法性。皆空無所有。汝所
瞋因緣。亦皆虛誑無定。汝云何以虛誑事故。
瞋罵加害。乃至奪命。起此重罪業故。墮三惡
道。受無量苦。汝莫以虛誑無實事故。而受大
罪。如山中有一佛圖。彼中有一別房。房中有
鬼來恐惱道人故。諸道人。皆捨房而去。有一
客僧來。維那處分。令住此房。而語之言。此房
中有鬼神喜惱人。能住中者住。客僧自以持
戒力多聞故。言。小鬼何所能。我能伏之。即入
房住。暮更有一僧來求住處。維那亦令在此
房住。亦語有鬼惱人。其人亦言。小鬼何所能。
我當伏之。先入者。閉戶端坐待鬼。後來者。夜
暗打門求入。先入者謂為是鬼。不為開戶。後
來者極力打門。在內道人。以力拒之。外者得

勝。排門得入。內者打之。外者亦極力熟打。至
明旦相見。乃是故舊同學。各相愧謝。眾人雲
集。笑而怪之。眾生亦如是。五眾無我無人。空
取相致鬪諍。若支解在地。但有骨肉。無人無
我。是故菩薩。語眾生言。汝莫於根本空中。鬪
諍作罪。鬪諍故。人身尚不可得。何況值佛。又
云。一切煩惱。雖是過去業因緣。無明是根本。
乃至若知先一世無明業因緣。則億萬世可
知。譬如現在火熱。過去未來火亦如是。復次
菩薩求無明。體即是明。所謂諸法實相。名為實
際。觀諸法如幻如化。眾生顛倒因緣故。起諸
煩惱。作惡罪業。輪轉五道。受生死苦。譬如蠶。
出絲自裹縛。入沸湯火炙。凡夫眾生亦如是。
初生時未有諸煩惱。後自生貪欲瞋恚等諸煩
惱。是煩惱因緣故。覆真智慧。轉身受地獄火
燒湯煮。菩薩知是法本末皆空。但眾生顛倒
錯故。受如是苦。菩薩於此眾生。起大悲心。欲
破是顛倒故求於實法。行般若波羅蜜。通達
實際。種種因緣。教化眾生。令住實際。是故住
實際無咎。釋曰。如了今世無明業是心。則能
通達過去未來一切善惡諸業。悉是自心。如
一火性熱。則一切火皆熱。既實知已。終不更
將手觸。懼燒手故。若如實知。今現在一塵一
念悉是自心。終不更故起心貪取前境。慮失
宗故。所以寶藏論云。一切如幻。其幻不實。知
幻是幻。守真抱一。如是則智燈常照。業海自
枯。究竟住於無過咎。真唯識性之實際。於實
際中。不見有一法若生若滅。若合若散。所以
寂調音所問經云。寂調音天子言。文殊師利。

為有煩惱故調伏。為無煩惱故調伏。文殊師
利言。天子。喻如有夢為毒蛇所螫。此人為苦
所逼。即於夢中而服解藥。以服藥故。毒氣得
除。天子。於意云何。此人實為所螫不耶。天
子言。不也。文殊師利言。彼毒實為除不耶。天
子言。文殊師利。如實不被螫。除亦如是。文殊
師利言。天子。一切賢聖調伏。亦復如是。天子。
汝作是言。為有煩惱故調伏。無故調伏者。天
子。如我與無我。有煩惱無煩惱。亦復如是。乃
至一切法無我。以無主故。一切法無主。與虛
空等故。一切法無來。無所依故。一切法無去。
無窠窟故。一切法無住。無所安立故。一切法
無安立。生即滅故。一切法無為。以無漏故。一
切法無受。究竟調伏故。大莊嚴法門經云。文
殊師利。見此大眾。於金色女無染心已。問金
色女言。汝今煩惱置在何處。令諸王子。乃至
居士等。不生染心。金色女言。一切煩惱。及眾
生煩惱。皆住智慧解脫之岸。如如法界平等
法中。彼諸煩惱。非有生。非有滅。亦不安置。如
中觀論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何合。染法
染者異。異法云何合。古釋。煩惱為能染。眾生
是所染。一即能所不成。異即如同水火。俱
無合義。止觀云。若一念煩惱心起。具十法界
百法。不相妨礙。雖多不有。雖一不無。多不積。
一不散。多不異。一不同。多即一。一即多。亦
如初燈。與暗共住。如是明暗。不相妨礙。亦不
相破。如是了達。煩惱性空。則四種瀑流。唯正
法行日之能竭。七重慢阜。因平等慧風之所
摧。能害所害俱消。自縛他縛同解。逢緣猶蓮

華上之水。歷事若虛空中之風。一切時中。常
居宗鏡。見萬法無異。如太虛空。因分別識生。
名色影現。分別不起。名色本虛。向性空地中。
美惡平等。如大智度論云。譬如除宮殿。及諸
陋廬。如燒栴檀。及雜木。其處虛空。無有異色。
及薩婆若等諸法求其實皆如是。故淨名疏
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者。即是明其去取也。
有師解言。如人眼病。見空中華。眼病差時。即
無華可除。眾生亦爾。妄見諸法。但除妄惑。妄
惑若滅。則無法可除。此是本無法義。何謂不
除法也。今言一切眾生。悉具十法界法。無明
不了。觸處病生。若有智慧。無礙自在。悉為佛
事。譬如火是燒法。若觸燒痛。謹慎不觸。即是
除病。不可除火。若除此火。則失溫身照闇成
食之能。十二因緣三道之法。亦爾。此有去取。
法不同除也。又火能燒人。得法術者。出入無
礙。不須除火也。故八萬四千煩惱。凡夫為之
受惱。諸佛菩薩以為佛事也。亦如治眼之法。
去病不得損睛珠也。經言。為斷病本而教導
者。此正明化物也。病本。即是一念無明取相。
故華嚴經云。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今謂
唯是一念無明取相心作也。此即三界生死
之病本也。若知無明。不起取有。即畢故不造
新。即是斷病本也。是知一念之心。既名病本。
亦是道原。執實成非。了空無過。悟在剎那。更
無前後。如志公和尚道體不二科云。眾生
不解修道。便欲遣除煩惱。不知煩惱本空。將
道更欲覓道。一念之心即是。何須別處追討。
大道皎在目前。迷倒愚人不了。佛性天真自

然。亦無因緣修造。不識三毒虛假。妄執沈淪
生老。昔日迷時謂晚。今日始覺非早。第三色
法。色有十五種。一地。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
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堅
硬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髮毛
爪齒。皮肉筋骨等。是內地體。形段受用為業。
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硬所
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
等。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為業。又依持資養為
業。二水。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
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濕潤所攝。有執受
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洟淚涎汗等。是內
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為業。外。為各別身外。色
等五境之所依止。濕潤所攝。非執受性。復有
增上積集。所謂泉源谿沼等。是外水體。依治
受用。資養為業。三火。亦二。一內。二外。內。謂各
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煖熱所
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
遍溫增熱。又能消化飲噉。是內火體。成熟和
合。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
謂炎燎村城。或鑽木擊石。種種求之。是外火
體。變壞受用。對治資養為業。四風。亦二種。一
內。二外。內。謂各別身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
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
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等。是內風體。動作
事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輕動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
謂摧破山崖。偃拔林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

靜。若求風者。動衣搖扇。其不動搖。無緣故息。
如是等。是外風體。依持受用。對治資養為業。
五眼。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四大
所造色為境界。緣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為
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六耳。七鼻。八舌。九
身。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緣自境之
所依止。十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緣。四大所
造。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性。十一聲。謂耳所行
境。耳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聞音為體。色蘊所
攝。無見有對性。十二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
緣。四大所造。可嗅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
對性。十三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緣。四大所
造。可嘗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十四
觸。謂身所行境。身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觸物
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十五法處所攝
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無見無對
性。又百法明色有十一種。所謂五根六境。五
根者。阿毘達磨論云。以造色為體。一能造。即
四大。地水火風。二所造。即四微。色香味觸。六
境者。一色。有三十一。顯色有十三。一青.二黃.
三赤.四白.五光.六影.七明.八暗.九雲.十煙.十一
塵.十二霧.十三空一顯色。形色有十。一長.二
短.三方.四圓.五麁.六細.七高.八下.九正.十不
正。表色有八。一取.二捨.三屈.四伸.五行.六住.
七坐.八臥。法處色有五。一極逈色.二極略色.
三定自在所生色.四受所引色.五遍計所執
色。五根色。以能造為體。法處境中以極逈極
略為體。遍計所執。受所引色等四色。非是造
色。無體性故。是假非實。又除青黃赤白四色

是實。長短二十七種皆是假。四實色上立故。
以相形立故。二聲。有十一種。一因執受大種
聲。因者。假藉之義。即藉彼第八識。執受四大
所發之聲。即血脈流注聲等是也。即內四大
有情作聲。皆是執受故。二因不執受大種聲。
外四大聲是。三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如外
四大種。親造彼聲。即手是。內四大種。親造果
聲。外四大種。但為助緣。共造一聲。四世所共
成聲。世間言教書籍陰陽等。名共成聲。仁義
禮智信等。五成所引聲。或成所作智。所引言
教。即唯如來。六可意聲。情所樂欲。七不可意
聲。情不樂欲。八俱相違聲。非樂非不樂。名
俱相違聲。九遍計所執聲。謂外道所立言教。
十聖言量所攝聲。十一非聖言量所攝聲。三
香。有六。一好。約情說。隨自識變。稱己心等。方
名好香。二惡。三平等。非好非惡。四俱生沈檀
等。與質俱起。五和合。眾香等成一香。六變異。
未熟無香之時。名變異。四味。有十二。一苦.二
酸.三甘.四辛.五鹹.六淡.七可意。謂稱情故。八
不可意。謂不稱情。九俱相違。上二相反。十俱
生。與質同有。十一和合。眾味聚集。十二變異。
成熟後。味異。於前。五觸。有二十六。一地.二水.
三火.四風.五滑.六澁.七輕.八重.九軟.十緩.十
一急.十二冷.十三飢.十四渴.十五飽.十六力.十
七劣.十八悶.十九癢.二十黏.二十一病.二十
二老.二十三死.二十四疲.二十五息.二十六
勇。前四地水火風是實。餘二十二依四大差
別建立是假。

問。色法有幾義。

答。有四義。
百法云。一識所依色。唯屬五根。二識所緣色。

唯屬六境。三總相而言。質礙名色。四別相而
言。略有二種。一者有對。若准有宗。極微所成。
大乘即用能造色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即
法處所攝色。如上地水火風。一切色法。因緣
似有。體用俱虛。何者。自體他體。皆悉性空。能
緣所緣。俱無有力。以自因他立。他因自生。他
是自他。自是他自。互成互奪。定性俱無。又能
因所成。所從能立。能無有力則入所。所無有
力則入能。互攝互資。悉假施設。緣會似有。緣
散還無。以唯識所持。終歸空性。如大智度論
云。復次地。若常。是堅相。不應捨其相。如凝酥。
蠟蜜。樹膠。融。則捨其堅相。墮濕相中。金銀銅
鐵等。亦爾。如水為濕相。寒則轉為堅相。如是
等種種。悉皆捨相。復次諸論師輩。有能令無。
無能令有。諸賢聖人。及坐禪人。能令地作水。
水作地。如是等諸法。皆可轉相。以無定體故。
隨緣變現。不可執有執無。違於法性。第四不
相應行法。有二十四。不相應行者。相應者。和
順義。如心王心所。得等非能緣故。不與心心
所相應。名不相應。又得等非質礙義。不與
色相應。又有生滅。不與無為相應。為揀四位
法。故名不相應。一得。謂諸行種子所攝。自
在生起。相續差別性。又雜集論云。謂於善不
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善不善
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增若減者。顯自體。何以
故。由有增故。說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減故。
說名成就下品信等。二無想定。謂已離淨欲。
未離上地欲。由於無想天。起出離想。雜集論
云。於不恒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定。不恒行

轉識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恒現行諸心
心所。暫時間滅。三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
欲。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又云。欲超過有頂。
作止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恒行諸心心所。
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
不言未離上欲者。為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
亦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謂染污意所攝。四
無想天。謂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後生無想
有情天中。於不恒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異
熟。五命根。謂於眾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
假立壽命。眾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
時決定者。劑爾所時。令眾同分常得安住。或
經百年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又依業
所引。第八識種。令色心不斷。名為命根。六眾
同分。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
假立眾同分。七異生性。謂行自相發起性。又
由二障種。各趣差別。八生。謂於眾同分。諸行
本無今有性。假立為生。九異。謂於眾同分。諸
行相續變異性。假立為異。亦名為老。十住。謂
於眾同分。諸行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為住。十
一無常。謂於眾同分。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
假立無常相。十二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增言。
假立名身。十三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增言。假
立句身。十四文身。謂於彼前二文句所依諸
字。假立文身。十五流轉。謂於因果相續不斷。
假立流轉。十六定異。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
立定異。十七相應。謂諸行因果。相稱性。十八
勢速。謂諸行流轉迅疾性。十九次第。謂諸
行一一次第流轉性。二十時。謂諸行展轉新

新生滅性。二十一方。謂諸色行遍分劑性。二
十二數。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二
十三和合。謂諸行緣會性。二十四不和合。謂
諸行緣乖性。此不相應行。雖不與心王。心所。
色法。無為等。四位相應。然皆是心之分位。亦
不離心變。及出唯識真性。約一期行相分別
故爾。如廣百論云。自心分別所見境界。即是
自心。但隨眾緣諸行種熟。自心變作種種分
位。自心所變。無實體相。何為精勤。安立異
法。但應信受。諸法唯心。

問。一心妙旨。八識真
原。有為門中。已明王所。無為法內。如何指陳。

答。此申第五無為法。有為無為。皆一心變
起故。又不出一心性故。

問。有為無為。各有
幾種。一一行相。如何分別。

答。有為略有三
種。無為略有六種。初有為極成之法。不過三
種。識論云。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用
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
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知是
有。釋云。如色心等者。即是五識身。他心智境。
謂色等五塵。及心心所。此約總聚。不別分別。
此何識境。現量所知。非境所知。如瓶衣等者。
此雖現見受用。而非現量所緣。是假法故。但
是現世而受用物。

問。此中緣瓶等心是何量
攝。

答。非量收。不親緣得法自體故。非比度
故。非量所收。如眼耳等者。此五色根。非現量
得。亦非現世人所有知。此眼耳等。各由彼彼
有發識用。比知是有。言證知者。證成道理也。
以現見果。比有因故。果。謂所生心心所法。比
量知有。諸淨色根。此非現量他心智知。然今

大乘第八識境。亦現量得。佛智緣時。亦現量
得。除佛已外。共許為論。非世共悉。是故但言
此知是有。次約諸經論。有六種無為。百法云。
一虛空無為者。離一切色心諸法障礙。所顯
真理。名為虛空無為。虛空有三。一識變虛空。
即第六識上作解心。變起虛空相分故。二法
性虛空。即真如體有離諸障礙。故名為虛空。
三事虛空。即所見頑空是也。二擇滅無為。由
無漏智起簡擇。滅諸障染。所顯真如理故。三。
非擇滅無為。有法不由擇力。起無漏智簡擇。
而本性淨。即自性清淨涅槃是也。即真如本
性。離諸障染。不由起智斷惑。本體淨故。四不
動無為。第四禪離八患三災。證得不動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從第四禪已上。至無所有處
已來。捨受不行。并麁想亦無。顯得真如。名想
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有二。一約對得名。謂
真如理。對事得名。二簡法者。即真如簡遍計。
離於生滅也。出體者。大乘但約心變相分。假
說有虛空故。非是離心外有空也。若說本質
無為者。即不離於識變有也。

問。若說識變相
分。說是無為者。即是相狀之相。隨識而為。何
成無為耶。

答。此說是識變。假說是無為。其實
非是無為。無為是常住法故。今此依無為體
者。但取隨識獨影相分為體。以前後相似。無
有變而唯有一類空等相故。假說無為。此六
無為。地前菩薩識變。即是有漏。若地上後得
智變。即無漏。若依法性出體者。五種無為。皆
是真如。真如體外。更無別出。六種無為。各皆
依真如實德也。

問。如何聖教說真如實耶。

答。

今言有者。不是真如名實有。但說有。即是遣
惡取空。故說有。體。是妙有真空。故言非空非
有。

問。如何聖教說真空為空耶。

答。謂破執真
如心外實有。故說為空。即空其情執。即不
空其真如空也。又識論云。然諸契經說有虛
空等諸無為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
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等相。
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虛空等。無為相現。此
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為常。二依
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
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真理。
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虛空。由簡擇力。滅
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
清淨。或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
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真如
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釋云。一依識變假
施設有者。此無本質。唯心所變。如極微等。變
似空等相現。此皆變境而緣故也。真如亦是
假施設者。真如約詮。而詮體是一。此五無為。
依真如上假名空等。而真如體。非如。非不如。
故真如名。亦是假立。如食油蟲等。不稱彼體。
唯言顯故。譬如有蟲。名曰食油。實非食油。假
名食油。不稱體故。真如亦爾。又釋摩訶衍論
云。無為有四。一真如無為。二本覺無為。三始
覺無為。四虛空無為。有為法有五種。一者。根
本無明有為。二者。生相有為。三者。住相有為。
四者。異相有為。五者。滅相有為。是名為五。且
四無為者。以何為體。有何等用。頌曰。依各有
二種。所謂通及別。如體用亦爾。隨釋應觀察。

論云。真如無為。有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
為。非無為。一心本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依。
生滅門內。寂靜理法以為體故。本覺無為。有
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為。非無為。一心本
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內。自然本
智以為體故。始覺無為。有二所依。一者通所
依。非有為。非無為。一心本法以為體故。二者
別所依。生滅門內。隨他起智以為體故。虛空
無為。有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為。非無為。
一心本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內。
無所有事。以為體故。復次真如無為。有二種
用。一者通用。一切諸法。令出生故。二者別用。
平等之性。令不失故。本覺無為。有二種用。一
者通用。不守自性故。二者別用。不轉變故。始
覺無為。有二種用。一者通用。隨妄轉故。二者
別用。對治自過故。虛空無為。有二種用。一者
通用。欲有令有故。二者別用。空無之性。令不
失故。是名二用。此中所說。通謂他義。別謂自
義。五種有為。以何為體。有何等用。頌曰。依各
有二種。所謂通及別。如體用亦爾。隨釋應觀
察。論曰。根本無明。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
有為。非無為。一心本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
依。生滅門內。大力住地以為體故。生相有為。
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有非無為。一心本
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內。細分染
法以為體故。住相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
有為。非無為。一心本法以為體故。二者別所
依。生滅門內麁分染法以為體故。異相滅相。
二種通依別依。如前住相有為所說無別。復

次根本無明有為。有二種用。一者通用。能生
一切諸染法故。二者別用。隨所至處。作礙事
故。生相有為。有二種用。一者通用。於上下
中與其力故。二者別用。隨所至處。作礙事故。
如說生相。住異亦爾。滅相有為。有二種用。一
者通用。於上及自。與其力故。二者別用。能作
礙事故。是名二用。以何義故。作如是說。有為
無為。一切諸法。通以一心。而為其體。於道智
契經中作如是說。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
尊。阿賴耶識。具一切法。過於恒沙。過於恒沙。
如是諸法。以誰為本。生於何處。佛言。如是有
為無為。一切諸法。生處殊勝。不可思議。何以
故。於非有為非無為處。是有為是無為法而
能生故。文殊又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為非有
為非無為處。佛言。非有為非無為處者。所謂
一心本法。非有為故。能作有為。非無為故。能
作無為。是故我言。生處殊勝。不可思議。復次
善男子。譬如庶子。有二所依。一者大王。二者
父母。有為無為。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各有二
依。謂通達依。及支分依。復次善男子。譬如
一切草木。有二所依。一者大地。二者種子。有
為無為。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各有二依。謂通
達依。及支分依。乃至廣說不生不滅。與生滅
和合者。即是開示能熏所熏之差別故。云何
開示。所謂顯示染淨諸法。有力無力。互有勝
劣故。今當作二門。分明顯說。一者下轉門。二
者上轉門。生滅門中。不出此二。如是二門。云
何差別。頌曰。諸染法有力。諸淨法無力。背
本下下轉。名為下轉門。諸淨法有力。諸染法

無力。向原上上轉。名為上轉門。論曰。由染淨
諸法。互有勝劣故。二種轉門。得成而已。今當
先說初下轉門。根本無明。以何等法而為所
熏。於何時中而作熏事。頌曰。所熏有五種。為
一法界心。及四種無為。非初非中後。取前中
後故。如契經分明說。論曰。根本無明。以五種
法而為所熏。謂一法界及同無為。熏一法
界。其相云何。頌曰。一種法界心。有二種自在。
謂有為無為。是根本無明。依於初自在。而能
作熏事。論曰。一法界心。有二種自在。一者有
為自在。能為有為法。而作依止故。二者無為
自在。能為無為法。而作依止故。根本無明。依
初自在。能作熏事。非後自在。中實契經中作
如是說。根本無明依初自在能作熏事非後
自在。中實契經中作如是說。根本無明熏自
所依分際之量。非他所依故。熏真如法。其相
云何。頌曰。真如無為法。有二種作用。所謂通
及別。如前決擇說。是根本無明。依於初作用。
而能作熏事。餘無為亦爾。論曰。真如無為。有
二種用。謂通及別。如前所說。根本無明。依初
作用。能作熏事。非後作用。如說真如。餘三無
為。亦復如是。皆依初作用。非後用故。作熏時
量。非初亦非中後。取前中後故。本智契經中
作如是說。大力無明。作熏事時。初及中後。一
時俱取。而非別取故。此中所說能熏所熏。以
何義故名言熏。謂能引彼法而合自體。不相
捨離。俱行俱轉。故名能熏。又能與彼法不作
障礙。若隨若順。不違逆故。名為所熏。謂五種
有為。能熏四種無為法。及一法界心。所熏五

法隨來。而與五能熏。共會和合。同事俱轉。是
故說言。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如大無明。一
心本法。為通依故。依初自在。作熏習事。四相
有為。應如是知。如大無明。依四無為。通達作
用。能作熏事。四相有為。應如是知。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59

夫有為無為二門。為當是一是異。

答。非一非異。非泯非存。何者。若是一者。仁王
經不應云。諸菩薩等。有為功德無為功德。悉皆
成就。又維摩經云。菩薩不盡有為。不住無為
等。二義雙明。豈是一耶。若是異者。般若經。
佛告善現。不得離有為說無為。不得離無為
說有為。豈成異耶。若云俱泯者。華嚴經云。於
有為界示無為之理。不滅有為之相。於無為
界示有為之法。不壞無為之性。則有無性相。
無礙俱存。若言俱存者。如前論云。二依法性
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
言路絕。則百非莫能惑。四句不能詮。非。可
以情謂有無。唯應智超言像。方達有為無為
唯識之真性矣。如大智度論。復次夫生滅法
者。若先有心。後有生。則心不待生。何以故。先
已有心故。若先有生。則生無所生。又生滅性
相違。生則不應有滅。滅時不應有生。以是故。

一時不可得。異亦不可得。是則無生。若無生。
則無住滅。若無生住滅。則無心數法。無心數
法。則無心不相應諸行色法。色法無故。無為
法亦無故。何以故。因有為。故有無為。若無有
為。則亦無無為。是故不應言諸法有。又勝思
惟梵天所問經云。有為無為之法。文字言說
有差別耳。持世經云。有為法如實相。即是無
為。

問。心所具幾義。立心所之門。

答。古德釋
云。心所義有三。一恒依心起。二與心相應。三。
繫屬於心。心王緣總相。如畫師作模。心所通
緣總別相。如弟子於總相模中。填眾多彩色。
即心所於心王總青。如眼識心王。緣青色境
時。是總相。更不作多般行解。心所緣別相者。
如五心所中作意。以警心引心為別相等。上
便領納想像。造作種種行相。是通緣總別相。

問。心王與心所。為同為別。

答。約俗則似同
似別。論真則非即非離。識論云。如是六位心
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
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
如何聖教說唯有識。又如何說。心遠獨行。染
淨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說。復云何通。如彼
頌言。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
說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說。心
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說。心所
非即心故。應說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說
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
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
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

心所與心。非即非離。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
謂大乘真俗妙理。攝論頌云。遠行及獨行。無
身寐於窟。調其難調心。是名真梵志。百法
釋云。如來依意根處。說遠行及獨行也。隨無
明。意識遍緣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
續。一一轉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
無形質故。寐於窟者。即依附諸根。潛轉身內。
名為寐於窟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
中。此偈意謂破外道執有實我也。世尊云。但
是心獨行。無別主宰。故言獨行也。又無始遊
歷六塵境。故名遠行。無別心所。故名獨行。明
知無別心所也。士夫六界者。瑜伽云。佛說皆
云。四大。空。識。能成有情。色。動。心。三法最勝。為
所依。色所依者。即四大也。動所依者。空即是
也。謂內空界。不取外者。由內身中有此空界
故。所以有動。故為動依。心所依者。識是也。即
說六界能成有情。不言心所界也。釋云。許心
似二現者。此中似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
法。故名為似。無別染善法者。謂唯心變似見
相二分。二分離心。無別有法。復言心變似貪
信等故。貪信等。離心之外。無別染善法。體即
心也。如二分故。應說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
故。說唯識等者。既說離心有所。何故說唯
識。心遠獨行染淨由心。六界之中唯說心者。
以心勝故。說。此唯識等。如何勝。總有四義。一。
能為主。二能為依。三行相總。四恒決定。非如
心所等。有時不定。又若依第一體用顯現諦。
即心王為體。心所為用。即體用不即不離也。
若依勝義。即是因果差別諦。即王所互為因

果。法爾非離也。若依第三證得勝義諦。即依
詮顯者。若依能詮依他起性說。非即。若依所
詮二無我理說。即王所非離。若第四勝義勝
義諦。廢詮談旨。亦不言即離也。即一真法界。
離言絕相。即王所道理同歸一真如故。

問。
心王心所。云何明假實。

答。從種生者名實。
依他立者名假。心法唯是實有。心所之中。遍
行別境。唯是實有。其餘諸法。或假或實。真如
無為。雖非自從種起。亦名為實。不依他故。或
諸法名義俱假。唯真如無為一種。名假體實。
離言詮故。

問。識論云。但說識即攝心所者。
真如與識。非如心所。何故不說。

答。識實性
故。識俱。有故。不離識故。非我法依故。但說識。
不說真如。故知真如即識。識即真如。

問。
真如即識。識即真如。且真如非識之所變現。
何成唯識。

答。雖非識變。識實性故。亦名唯
識。真如離言。與能計識。非一非異。非如色等
可依起執。故非執依。此中不說。若遠望疎。言
亦可依執。法。末學者。依起執故。又真如既非
識所轉變。應非唯識。不以變故。名為唯識。不
離識故。正名唯識。

問。一百法中。凡聖總具
不。

答。若凡夫位。通約三界九地種子。皆具
一百法。若諸佛果位。唯具六十六法。除根本
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不相應行中四。
共除三十四法。

問。心攝一切。云何但標五
位百法之門。

答。雖標百法以為綱要。此中
五位次第已攝。無盡法門。不出於此。何者。百
法云。一明心法。謂此八種心王。有為法中。此
最勝故。世出世間。無不由心造。二明心所有。

法與此心王。常相應故。名相應法。望前心王。
此即是劣。先勝後劣。所以次明。三色法。心王
等之所現影。謂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
心王心所之變現故。變不親緣。故致影言。或
通本質。前二能變。此為所變。先能後所。所以
次明。四不相應行。謂此得等二十四法不能
自起。藉前三位差別假立。前三是實。此即
是假。先實後假。所以次明。五無為法。體性甚
深。若不約法以明無為。無由得顯故。藉前
四斷染成淨之所顯示。前四有為。此即無為。
先有後無。所以後明。又鈔中廣釋。第一心
法最勝故者。華嚴經頌云。心如工畫師。能畫
諸世間。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者。此八識
心王最勝。由如畫師。能畫一切人天五趣形
像。乃至佛菩薩等形像。然經中舉喻。佛但取
少分。以畫師只畫得色蘊。餘四蘊即不能畫。
法中若是八識。即能通造得五蘊。且如第六
識。相應不共無明。及餘分別俱生惑等。若造
得地獄總別報業。即自畫得地獄五蘊。乃至
若造得人天總別報業。即自畫得人天形像。
若具修萬行。獲得二轉依果。即自畫得佛果
形像。故知一切世出世間五蘊。皆是自第六
識。畫得。不簡依報正報。皆是心變。所以心
法。獨稱最勝。第二心所有法。與此相應故者。
瑜伽論五義略辯相應。一時者。所謂王所同
時起。二依者。即王所同一所依根。三緣者。即
王所同一所緣境。四行者。所謂王所三量。行
相俱同。五事者。即王所各有自證分體事。第
三色法。二所現影故。現者。變也。為十一種色。

皆是心。心所。所變現故。影。謂影像。是相似流
類之義。即此十一種色相分。是本質之流類。
似於本質。若無質者。即似內心。故言影也。變
不親緣。故置影言者。為八識皆有變相分緣
義。且如前五識緣五塵境時。須變影像緣。第
六緣十八界法。亦變相分緣。第七緣第八見
分為我時。亦變相分緣。若第八緣他人浮塵。
及定果色并界器時。亦變相分緣。相分望八
識。即親所緣緣。本質望八識。即疎所緣緣。此
上所說。且望有質影者說。若唯有相分無本
質者。即第八緣自三境。定意識緣自定果色
是。第四分位差別故者。此得等二十四法。即
依他。前三位種現上假立。第五顯示實性故。
即五無為。如前已釋。又第一八種心王。是最
勝能緣門。第二心所有法。與心相應。是共勝
同緣門。第三色法。心之影像。是所緣境界門。
第四不相應法。是分位建立門。第五無為法。
是顯示實性門。如上勝劣顯現。能所互成。假
實詮量。有無隱顯等。能彰無盡法門。無盡法
門。不出五位百法。五位百法。不出色心二法。
攝末歸本。不出唯心一法矣。

問。八識真原。萬
法栖止。約其體性。都有幾種。

答。經論通辯。有
三種性。約能所染淨分別。隨事說三。縱有
卷舒。皆不離識性。合則一體無異。開則三相
不同。三相不同。約用而行布。一體無異。就性
以圓融。行布乃隨義以施為。圓融則順性而
冥寂。若無行布。無可圓融。如無妄情。不立真
智。染淨既失。二諦不成。是以因妄辯真。在行
相而須悉。尋迹得本。假因緣以發明。斯三性

法門。收凡聖境界。事無不盡。理無不窮。今言
三性者。約經論共立。一遍計所執性。二依
他起性。三圓成實性。遍計所執性者。謂愚夫
周遍計度。所執蘊等實我實法。名為遍計性。
有二。一自性。總執諸法實有自性。二差別。別
執取常無常等。實有自體。或依名遍計義。如
未識牛。聞牛名。便推度。因何道理。名之為牛。
或依義遍計名。或見物體。不知其名。便妄推
度。此物名何。如未識牛共推度云。為鬼耶。為
獸耶。此諸遍計。約體不出人法二體。約執不
出名義二種。又一有遍非計。如無漏諸心。有
漏善識。能遍廣緣。而非計執。無漏諸心。即諸
聖人無漏智慧。了諸法空。即無法不遍。都無
計執。名為非計。唯後得智。有漏善識。即地前
菩薩。雖有漏心中。能作無我觀故。亦能觀
一切皆無有我。亦是遍而非計。二有計非遍。
如有漏第七識。恒緣第八見分起我法二執。
從第六識入生空觀時。第七識中。猶尚緣第
八見分。起於法執。故知計而非遍。三亦遍亦
計。即眾生染心。四非遍非計。即有漏五識。及
第八賴耶。各了自分境界。不遍。無計度。隨
念分別。故非計也。賴耶。唯緣種子。根身。器世
間。三種境故。尚不能緣前七現行故。非遍非
計。有漏種子。能持能緣。無漏種子。即持而不
緣。況餘境耶。又古德云。眾生染心。於依他起
自性中。當知有二種遍計所執自性執。一者
隨覺。即現行執。二者慣習。習氣隨眠。即執種
子。依他起性者。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
事。名依他性。圓成實性者。一味真如圓滿成

就。

問。如何是能遍計自性之理。

答。准護法云。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
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

問。如何是所遍計自性之理。

答。准攝論云。
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緣緣故。慈恩云。三性
之中。是依他起。言所緣。必是有法。遍計心等。
以此為緣。親相分者。必依他故。不以圓成而
為境也。謂不相似故。

問。三性中遍計是妄
想。即無。依他屬因緣。是有不。

答。此二性能
所相生。俱無自體。何者。因妄想故立名相。因
名相故立因緣。若妄想不生。名相何有。名相
不有。因緣即空。以萬法不出名故。楞伽頌云。
譬如修行事。於一種種現。於彼無種種。妄
想相如是。釋云。此破妄想遍計性也。如二乘
修諸觀行。若作青想觀時。天地萬物。莫不皆
青也。以無青處見青。由心變故。於一色境。種
種不同。譬凡夫妄見生死。亦是無生死處妄
見生死也。又經頌云。譬如種種瞖。妄想眾色
現。瞖無色非色。緣起不覺然。此破因緣依他
起性也。如目瞖所見。差別不同。彼實非有緣
所起法。斯則妄想體空。因緣無性。即是圓成
究竟一法。如明眼人。見淨虛空。況一真心。更
無所有。

問。此三性中。幾法是假。幾法是實。

答。識論云。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為假。
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
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
生故。說為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法依
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
緣而施設故。釋云。遍計。有名無體。妄情安立。

可說為假。談其法體。既無有相。非假非實。非
兔角等。可說假實。必依有體總別法上。立為
假實故。依他。假有三種。一聚集假者。如瓶
盆有情等。是。聚集法。多法一時所集成故。能
成雖實。所成是假。二相續假者。如過未等世。
唯有因果。是相續性。多法多時上。立一假法。
如佛說言。昔者鹿王。今我身是。所依五蘊剎
那滅者。雖體是實。於此多法相續假。立一有
情。至今猶在故。三分位假者。如不相應行。
是。分位性。故皆是假。一時一法上立。如一色
上。名有漏。可見。有對。亦名色等。並是於一法
上。假施設故。若彼實者。應有多體。其忿恨等。
皆此假攝。心心所色。從因緣種生。故說為實。
又三性者。即是一性。一性即無性。何者。遍
計無相。依他無生。圓成無性。解深密經云。瞖
眼人。如遍計。現青黃。如依他。淨眼。如圓成。攝
論云。分別性如蛇。依他性如藤。若人緣四塵
相。分析此藤。但見四相。不見別藤。但是色香
味觸相故。藤非實有。以離四塵外。無別有藤。
所以論偈云。於藤起蛇知。見藤則無境。若知
藤分已。藤知如蛇知。若知藤之性分是空。則
例如藤上妄生蛇想。攝論云。菩薩不見外塵。
但見意言分別。即了依他性。云何了別。此法。
若離因緣。自不得生。根塵為因緣。根塵既不
成。此法無因緣。云何得生。依初真觀。入依他
性。由第二真觀。除依他性。則唯識想息。意言
分別顯現。似所聞思一切義。乃至似唯有識
想。皆不得生。生緣有二。謂分別性。及依他性。
分別性已滅。依他性又不得生。既無二境。故

一切義。乃至似唯識想。皆不得生。唯識想尚
不得起。何況餘意言分別而當得生。菩薩住
何處。唯住無分別。一切名義中平等平等。又
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緣即無分別智。
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亦
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
義中。譬如虛空。故說平等。平等。由此義故。菩
薩得入真實性。此位不可言說。以自所詮故。
證時離覺觀思惟分別故。

古德問云。我見所
緣影像若是依他有者。應有依他性實我。

答。
此相仗因緣生。但是依他性幻有之法。而非
是我。由彼妄執為我故。名妄執。此有兩重相。
約此相從因緣生。有力能生心。此乃是有。名
依他性法。於此不稱所執法義邊。名遍計所
執。乃名為無。如人昏冥。執石為牛。石體不無。
我見所緣緣。依他相有。如石本非牛。妄心執
為牛。此所執牛。其體全無。如相分本非我。妄
心執為我。此所執。其體全無。但有能執心。而
無所執我。謂於此石處。有所緣石。而無所執
牛。於此相分上。有所緣法。而無所執我。又況
云。如南方人不識駝毛。曾於一處聞說龜毛。
後忽見駝毛。由不識故。妄謂駝毛以為龜毛。
此所見駝毛是有故。如依他性法。其駝毛上
無龜毛。妄心謂為龜毛。如所執實我法故。論
云。有義。一切及心所法。由熏習力。所變二分。
從緣生故。名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
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名遍計所執性。

問。
三性中。幾性不可滅。幾性可滅耶。

答。准佛
性論云。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以故。分

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來是真。
故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可滅。所
以分別中邊論云。分別性者。謂是六塵。永不
可得。猶如空華。依他性者。謂唯亂識。有非實
故。猶如幻物。真實性者。謂能取所取。二無所
有。真實有無故。猶如虛空。

問。依他起相。但是
自心妄分別有。理事雙寂。名體俱虛。云何有
憂喜。所行境界。

答。譬如夜行。見杌為鬼。疑
繩作蛇。蛇之與鬼。名體都無。性相恒寂。雖不
可得。而生怖心。以體虛而成事故。清涼疏云。
若依攝論說喻。皆喻依他起性。然並為遣疑。
所疑不同故。所喻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他起
相。但是妄分別有。非真實義。遂即生疑云。若
無實義。何有所行境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
作。所緣六處。豈有實耶。二疑云。若無實。何有
心心法轉。故說如焰。飄動。非水似水。妄有心
轉。三疑云。若無實。何有愛非愛受用。故說如
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愛受用。覺時亦爾。
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說如響。實
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有善惡
業果。故說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非實。六
疑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故說如化。
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菩薩亦爾。是
以萬法雖空。體虛成事。一真非有。無性隨緣。
則湛爾堅凝。常隨物化。紛然起作。不動真如。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0

夫此三性法。為當是一是異。若道是一。不合
云依圓是有。遍計是無。若道是異。又云皆同
一性。所謂無性。

答。此三性法門。是諸佛密
意所說。諸識起處。教網根由。若即之取之。皆
落凡常之見。若離之捨之。俱失聖智之門。所
以藏法師。依華嚴宗。釋三性同異義。一圓成
真如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二依他二義。一
似有。二無性。三遍計所執二義。一情有。二理
無。由真如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
義。故三性一際。又約真如隨緣。依他似有。所
執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是故真該妄求
末徹真原。性相融通。無障無閡。

問。依他似有
等。豈同所執是情有耶。

答。由二義故。無異
也。一以彼所執。執似為實。故無異法。二若離
所執。似無起故。真中隨緣亦爾。以無所執。無
隨緣故。又。以三性。各有二義不相。違故無異
性。且如圓成。雖復隨緣成於染淨。而恒不失
自性清淨。只由不失自性清淨故。能隨緣成
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而恒不失鏡之
明淨。只由不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
以現染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
故二義。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增鏡明。雖現
染法。不污鏡淨。非直不污。亦乃由此反現鏡
之明淨。真如亦爾。非直不動性淨成於染淨。
亦乃由成染淨方現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

於性淨。亦乃由性淨故方成染淨。是故二義。
全體相收。一性無二。豈相違也。由依他無性。
得成似有。由成似有。是故無性。此即無性即
因緣。因緣即無性。是不二法門也。所執性中。
雖復當情稱執現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
於無處橫計有故。如於杌橫計有鬼。今既橫
計。明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

問。真如是
有耶。

答。不也。隨緣不變故。空。真如離妄念
故。

問。真如是無耶。

答。不也。不變隨緣故。不
空故。聖智所行處故。

問。真如是亦有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離相違故。

問。真如是非
有非無耶。

答。具法故。離戲論故。

問。依他是
有耶。

答。不也。緣起無性故。約觀遣故。異圓
成故。

問。依他是無耶。

答。不也。無性緣起故。
能現無生故。異遍計故。是智境故。

問。依他是
亦有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離相違故。

問。依他是非有非無耶。

答。不也。有多義門
故。離戲論故。

問。遍計是有耶。

答。不也。理無
故。無體相故。

問。遍計是無耶。

答。不也。情有
故。無相觀境故。能翳真故。

問。遍計是亦有名
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

問。遍計是非有
非無耶。

答。不也。所執性成故。已上護執竟。
今執成過者。若計真如一向是有者。有二失。
一不隨緣。二不待了因故。

問。教云。真如為凝
然常。既不隨緣。豈是過耶。

答。聖說真如為凝
然者。此是隨緣成染淨時。恒作染淨而不失
自體。即是不異無常之常。名不思議常。非謂
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凝然也。不異無常之
常。出於情外。故名真如常。經云。不染而染。明

常作無常。染而不染。明作無常時不失常也。
又不異常之無常故。說真如為無常。經云。如
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又依他是生
滅法。亦得有不異常之無常。不異無常之常。
以諸緣起無常之法。即無自性。方成緣起。是
故不異常性而得無常。故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此即不異於常。成無常也。又諸緣起。即
是無性。非滅緣起。方說無性。即是不異無常
之常也。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又眾生即
涅槃。不更滅也。此與真如二義同。即真俗
雙融。二而無二。故論云。智障甚盲闇。謂真俗
別執故也。又真如若不隨緣成於染淨。染淨
等法。即無所依。無所依有法。又墮常也。又真
如若有者。即不隨染淨。染淨諸法。既無自體。
真又不隨。不得有法。亦是斷也。乃至執非有
非無等四句。皆墮斷常也。若依他執有者。謂
已有體。不藉緣故。無緣有法。即是常也。又
由執有。即不藉緣。不藉緣故。不得有法。即
是斷也。

問。依他性是有義。便有失者。何故攝
論云依他性以為有耶。

答。此即不異空之有。
從緣無體故。一一緣中。無作者故。由緣無作。
方得緣起。是故非有之有。為依他有。即是不
動真際。建立諸法。若謂依他如言有者。即緣
起有性。緣若有性。即不相藉。不相藉故。即
壞依他。壞依他者。良由執有。汝恐墮空。立
有。不謂不達緣所起。法無自性故。即壞緣起。
便墮空無。又若依他執無者。亦二失。謂依他
是無法者。即緣無所起。不得有法。即是斷也。

問。若說緣生為空無。即墮斷者。何故中論廣

說緣生為畢竟空耶。

答。聖說緣生以為空者。
此即不異有之空也。此即不動緣生。說實相
法也。若謂緣生如言空者。即無緣生。緣生無
故。即無空理。無空理者。良由執空。是故汝恐
墮有。立空。不謂不達無性緣生故。失性空故。
還墮情中惡取空也。故清辯為成有。故破於
有。護法為成空。故破於空也。如情執無。即是
斷過。若說無法為依他者。無法非緣。非緣之
法。即常也。乃至執非有非無。皆成斷常二患。
若遍計性中計所執為有者。聖智所照。理應
不空。即是常也。若妄執遍計於理無者。即失
情有。故是斷也。乃至非有非無。皆具上失。上
已護過。今當顯德者。真如是有義。何者。迷悟
所依故。不空故。不壞故。真如是空義。隨緣
故。對染故。真如是亦有亦無義。具德故。違順
自在故。鎔融故。真如是非有非無義。二不二
故。定取不得故。依他是有義。無性緣成故。依
他是無義。緣成無性故。依他是亦有亦無義。
緣成故。無性故。依他是非有非無義。隨取一
不得故。遍計是有義。約情故。遍計是無義。約
理故。遍計是亦有亦無義。由是所執故。遍計
是非有非無義。由所執故。故知執則為斷常
二患。不執成性德之門。但除妄情。非遣法也。
是以不離有以談真。見有之本際。匪存無而
觀法。了無之真原。則不出有無。不在有無。何
取捨之干懷。斷常之所惑乎。是則三性一性。
情有而即是真空。一性三性。真如而能成緣
起。終日有而不有。有徹空原。終日空而不空。
空該有際。自然一心無寄。萬法俱閑。境智

相應。理行融即。方入宗鏡。瑩淨無瑕。照破古
今。光吞萬彙矣。

問。若不立三性。有何等過。

答。若無三性。凡聖不成。失大因緣。成斷常
過。攝論云。於世間中。離分別依他二法。更無
餘法。阿賴耶識。是依他性。餘一切法。是分別
性。此二法。攝一切法皆盡。三界唯有識故。阿
毘達磨經說。三性法者。染污分。清淨分。彼二
分於依他性說。分別性是染污分。真實性是
清淨分。譬如金土藏。有三種可見。謂一地界。
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有而可見。金實有
而不可見。若以火燒。土則不現。金則顯現。復
次於地界中。土相現時。是虛妄體現。金體現
時。是清淨體現。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是如是。
此識性未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識性中。
虛妄分別性顯現。清淨性不現。此識性若為
無分別智火所燒。於識性中。實有清淨性顯
現。虛妄分別性不顯現。故知妄依真起。而能
覆真。真因妄顯。而能奪妄。真妄無體。皆依識
性。如土與金。俱依地界。

攝論問。云何一識。成
一切種種識相貌。八識。十一識等。

答。欲顯依
他性。具有三性。一識。從種子生。是依他。有種
種識相貌。是分別。分別實無所有。是真實性。
一識。謂一本識。本識變異。為諸識故。

問。三
性行相。有假有實。義理可分。云何復說三無
性。及云一切法皆無自性。

答。論頌云。即依
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
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
執我法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
性故。即唯識實性。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

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
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
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
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遍計
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
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遍計所執。
立相無性。由此體性畢竟無有。如空華故。次
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如妄執
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
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
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
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乃至契經中說
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
撥諸法。都無自性。解深密經偈云。相生勝義
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若不知佛此密意。
失壞正道不能往。相者。是遍計。生者。是依他。
勝義。是圓成。無自性者。於此三性上。皆無妄
執我法遍計自然之自性故。若人不知佛密
意。於三性上說三無性。破外道小乘我執。便
撥菩提涅槃依圓皆無者。即此人失壞正道。
不能往至也。此言三性三無性。不是依圓體
亦無。但無遍計妄執之我法。故名無性也。是
以三性無際。隨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相無礙。
如來一代時教。恒沙義門。密意。總在三性門
中。真俗本末。一時收盡。以顯唯識正理。更無
異轍。以依他性。是唯識體。從依他起分別。即
是遍計。從依他悟真實。即是圓成。由分別故。
一分成生死。由真實故。一分成涅槃。了分別
性空。即生死成涅槃。迷真實性有。即涅槃成

生死。都是一法隨情。顯義成三。三非三而一
理圓。一非一而三性具。卷舒不失。隱顯常如。
非一非三。泯性相於實地。而三而一。耀行布
於義天。撮要所歸。莫先斯旨。

問。三能變相。
已細披陳。所變之相。如何開演。

答。三能變。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此是能變自體。所
變者。即見相二分。是自體分之所變故。是自
體分之用故。說自體。是二分所依。識論云。云
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
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
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是諸識者。謂前
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
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
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
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
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
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
非無不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內識
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
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
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
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
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
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
識法。故真如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增減二
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釋云。是諸識轉變者。
轉變是改轉義。謂一識體。改轉為二相起。異
於自體。即見分有能取之用。相分有質礙之
用。由識自體。轉起能取。及有礙故。所變見分。

說名分別。能取相故者。前所變中。以所變見
分。名為分別。是依他性。能取於所變依他相
分故。起種種遍計所執分別。是此識體所變。
用。能分別。故名分別。其識體所變依他。性相。
分。似所執相分者。名所分別。是前能分別見
分之所取相故。非謂識自體能緣。名為分別。
起分別見者。識之用也。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如等亦是有性者。
唯言不遮不離識法。真如及心所者。亦不離
識。故體皆有。今此位。但遮離識所分別有。不
遮不離識真如等有。如理應知。此意既有能
變分別識。及所變境依他相分。所分別心外
實法等。決定皆無。唯有真如心所等法。皆不
離識。亦是實有。遠離增減二邊者。無心外法
故。除增益邊。有虛妄心等故。離損減邊。離損
減邊故。除撥無如空清辯等說。離增益邊故。
除心外有法諸小乘執。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無偏執故。又諸師所明。總有四分義。一相分。
二見分。三自證分。四證自證分。相分有四。一。
實相名相。體即真如。是真實相故。二境相名
相。為能與根心而為境故。三相狀名相。此唯
有為法。有相狀故。通影及質。唯是識之所變。
四義相名相。即能詮下所詮義。相分。是於上
四種相中。唯取後三相而為相分相。又相分
有二。一識所頓變。即是本質。二識等緣境。唯
變影緣。不得本質。二見分者。唯識論云。於
自所緣。有了別用。此見分有五類。一證見名
見。即三根本智見分是。二照燭名見。此通根
心。俱有照燭義故。三能緣名見。即通內三分。

俱能緣故。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故。五。
推度名見。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於此五
種見中。除五色根。及內二分。餘皆見分所攝。
三自證分。為能親證自見分緣相分不謬。能
作證故。四證自證分。謂能親證第三自證分
緣見分不謬故。從所證處得名。此四分義。總
以鏡喻。鏡。如自證分。鏡明。如見分。鏡像。如相
分。鏡後弝。如證自證分。此四分。有四師立義。
第一安慧菩薩。立一分自證分。識論云。此自
證分。從緣所生。是依他起故。故說為有。見相
二分。不從緣生。因遍計心。妄執而有。如是二
分。情有理無。唯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種子
生。是實有故。見相二分是無。更變起。我法二
執。又是無。以無似無。若准護法菩薩。即是以
有似無。見相二分是有體。變起。我法二執是
無體故。安慧引楞伽經云。三界有漏心心所。
皆是虛妄分別。為自性故。故知八識見相二
分。皆是遍計妄執有。故唯有自證一分。是依
他起性。是實有故。密嚴經偈云。愚夫所分別。
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故知
但是愚夫依實自證分上。起遍計妄情。變似
無體二分現故。理實二分。無其實體。但是愚
夫不了。妄執為實故。所以論云。凡夫執有。聖
者達無。

問。若言相見二分是假者。且如大地
山河。是相分收。現見是實。如何言假耶。

答。雖
見山河等是實。元是妄執有外山河大地等。
理實而論。皆不離自證分故。所以楞伽經偈
云。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
故說唯心。故知離自證分外。無實見相二分。

第二難陀論師。立二分成唯識者。初標宗者。
即一切心生。皆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能
所二緣也。若無相分牽心。心法無由得生。若
無能緣見分。誰知有所緣相分耶。即有境有
心。等成唯識也。見分為能變。相分是所變。能
所得成。須具二分。見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
時緣獨影境。即同種生。有時緣帶質境。即別
種生。從種生故。非遍計也。若不許者。諸佛不
應現身土等種種影像也。安慧却難。汝若立
相分。豈不心外有境。何名唯識。難陀言。見分
是能緣。相分是所緣。攝所從能。還是唯識。又
汝若言無相分。則所立一分唯識不成。何以
故。安慧執相分是妄情有。即第八所緣識中
相分種子。是相分攝。即種子是能生自證現
行。親因緣法。若種子相分是妄情者。何妨所
生現行自證分。亦是妄情。不違種子識義也。
若不許自證分是妄情者。即能生種子亦是
實有。即因果皆實。證相分亦是實有。既有相
分。即有見分。能所既成。即二分成立唯識也。
又五根是第八識相分。若相分是遍計。豈有
遍計根。能發生五識也。安慧云。不假五根
發生五識。五識俱自從種子生也。

問。若不假
根發生。但從種子生者。汝許五識種子。是第
八相分不。

答。許是第八相分。難。既爾。即種子
是遍計。能生五識。亦是遍計也。安慧救云。種
子但是第八識上氣分。有生現行功能故。假
名種子。但是習氣之異名。非實也。難。諸聖教
從種子生者名實。依他立者名假。豈有假種
子生實現行。若是假種子者。如何親報自果

耶。若種子是假法者。即因中第八識因緣變
義不成。若非因緣變者。即違一切。安慧絕救。
既有能所二緣者。皆是實依他起性者。即知
見相。是實。引證者。密嚴經云。一切唯有覺。所
覺義皆無。能覺所覺分。各自然而轉。釋云。一
切唯有覺者。即唯識也。所覺義皆無者。即心
外妄執實境是無。能覺所覺分者。能覺是依
他實見分。所覺是依他實相分。各自然而轉
者。見分從心種子生。相分從相分種子生起。
故知須立二分。唯識方成。會相違者。安慧難
云。若爾。前來密嚴楞伽二文。如何通會。正會
者。前來經文。不是證一分。但遮執心外實有
我法等。亦不遮相分不離心。第三陳那菩薩
立三分。非前師。安慧立一分。即但有體而無
用。難陀立見相二分。但有用而無體。皆互不
足。立理者。謂立量果義。論云。能量。所量。量果
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相分為所量。見分
為能量。即要自證分。為證者。是量果也。喻如
尺量絹時。絹。為所量。尺人。為能量。記數之智。
名為量果。今見分緣相分不錯。皆由自證分
為作果故。今眼識見分緣青時。定不緣黃也。
如見分緣不曾見境。忽然緣黃境時。即定不
緣青。若無自證分。即見分不能自記憶。故知
須立三分。若無自證分。即相見亦無。若言有
二分者。即須定有自證分。自證分喻如牛頭。
二角喻相見二分。集量論頌云。似境相所
量。能取相自證。釋云。似境相所量者。即相分
似外境現。能取相自證者。能取相者。即是見
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是體也。第四護法菩

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
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為
量果耶。汝陳那立三分者。為見分有能量了
境用故。即將自證分為量果。汝自證分亦有
能量照境故。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為量
果耶。即須將第四證自證分。為第三分量果
也。引證。密嚴經偈云。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
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心二性者。即是
內二分為一性。見相二分為第二性。即心境
內外二性。能取纏者。即是能緣麁動。是能緣
見分。所取纏者。即是相縛。所緣縛也。見種
種差別者。見分通三量。有此義。故言見種種
差別。前二師。皆非全不正。第三師陳那三分。
似有體用。若成量者。於中道理猶未足。即須
更立第四分。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即將
自證分為量果。若將見分為所量。自證分為
能量。即更將何法為量果。故知將證自證分
為量果。方足也。見分外緣虛疎。通比非二量。
故。即不取見分為自證量果。內二分唯現量。
故互為果無失。夫為量果者。須是現量。方為
量果。比。非。定非量果。喻如作保證人。須是敦
直者。方為證。若略虛人不能堪為保證。又前
五識。與第八見分。雖是現量。以外緣。即非量
果。夫量果者。須內緣故。方為量果。又第七識。
雖是內緣。是非量也。亦不可為量果。夫為
量果者。具二義。一現量。二內緣。又果中後得
見分。雖是現量。內緣時。變影緣。故非量果。即
須具三義。又果中根本智見分。雖親證真如。
不變影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須具心體。須

具四義。一現量。二內緣。三不變影。四是心
體。方為量果。又論云。如是四分。或攝為三。第
四攝入自證分故。或攝為二。後三俱是能緣
性故。皆見分攝。此言見者。是能緣義。或攝為
一體無別故。如入楞伽經云。由自心執著。心
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如是處
處。說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攝心所故。釋云。如
是處處唯一心者。外境無故。唯有一心。內執
著故。似外境轉。定無外境。許有自心。不離
心故。總名一識。心所與心相應。色法心之所
變。真如識之實性。又皆不離識故。並名唯識。
又清涼記引論。釋第四證自證分。若無此者。
誰證第三。心分既同。應皆證故。釋曰。見分是
心分。須有自證分。自證是心分。應有第四證。
論又云。自證分應無有果。諸能量者。皆有果
故。釋曰。見分是能量。須有自證果。自證量
見分。須有第四果。恐彼救云。却用見分為第
三果。故次論云。不應見分是第三果。見分或
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三。證自體者。
必現量故。又意明見分通於三量。三量者。謂
現量。比量。非量。即明見緣相時。或是非量。不
可非量法。為現量果。或見緣相。是於比量。及
緣自證。復是現量。故自證是心體。得與比量
非量而為果。見分非心體。不得與自證而為
其量果故。不得見分證於第三。證自體者。必
現量故。第三四分。既是現量。故得相證。無無
窮失。意云。若以見分為能量。但用三分亦得
足矣。若以見分為所量。必須第四為量果。若
通作喻者。絹如所量。尺如能量。智為量果。即

自證分。若尺為所使。智為能使。何物用智。即
是於人。如證自證分。人能用智。智能使人。故
能更證。亦如明鏡。鏡像為相。鏡明為見。鏡面
如自證。鏡背如證自證。面依於背。背復依面。
故得互證。亦可以銅為證自證。鏡依於銅。銅
依於鏡。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1

夫四分義。以何為體性。

答。相分。所變色。心
為體性。若內三分。即用現行心所為體。

問。
果位之中親證真如。無有境界。若四智緣境
之時。為具四分不。

答。定有見分照前境故。
有自證分。通照見分。亦有證自證分。照自證
分故。相分者。佛地論云。如是所說四智相應
心品。為有相分見分等耶。若無。應無所緣。應
不名智。答。無漏心品。無障礙故。親照前境。無
逐心變。似前境相。以無漏心。說名無相無分
別故。又說緣境不思議故。有義。真實。無漏心
品。亦有相分。諸心心法。法爾似境顯現名緣。
非如鉗等動作取物。非如燈等舒光照物。如
明鏡等。現影照物。由似境現。分明照了。名無
障礙。不執不計。說名無相。亦無分明。妙用難
測。名不思議。非不現影。若言無相。則無相分。
言無分別。應無見分。覩無相見。應如虛空兔

角等。應不名智。無執計故。言無能取所取等
相。非無似境緣照義用。若無漏心。全無相分。
諸佛不應現身土等。種種影像。乃至如是分
別。但就世諦言說道理。若就勝義。離言絕慮。
既無相見。不可言心及心法等。離諸戲論。不
可思議。有義。無分別智。無分別故。所緣真如。
不離體故。如照自體。無別相分。此無分別。若
變相分。於真如境。便非親證。若後得智。有分
別故。所緣境界。或離體故。如有漏心。似境相
現。分明緣照。名緣前境。是故此後得智。定有
相分。

問。只如安慧。說一分。不立見相等。今護
法攝四歸一分時。亦不別立見相等。義勢既
同。何故言非安慧等諸師知見耶。

答。乍看似
同。細詳理別。且如安慧立一自證分。全不
說證自證分。雖說見相二分。然一向判為遍
計所執性。此乃四分中一分。分無二分有名
無體。亦是其無。唯立一依他自證分。今護法
雖攝四歸一。然不名自證分。但總名一心。雖
總說一心分。而不失自證等四分義。但以與
心無決定相離義。總名一分。與彼別立自證
分義別。乃至攝四歸三時。內之二分。雖互相
緣。其用各別。然其所緣。不失自體故。但名自
證。雖總名自證。而互相緣二分之義。不失。不
同。陳那自證。但有證自見分之自證。即無證
自證之自證。由此義故。非諸師之知見。

問。
所變中。是相分色。云何諸師說現識名為色
識。

答。古師云。現識名為色識者。此言色識。
是從境為名。見分識變似色故。名為色識。體
實是識。由能變色。故名色識。此取見分識為

體。由能緣色。或能變色。故名色識。又相分色
不離識故。名為色識。此即取相分色為體。相
分之色實非識。由從識變不離識故。名為色
識。或相分名色。見分名識。此雙取識境二法
為體。以見相同種故。此許前念相分。為後念
識所緣緣義。謂前念識之相分。為後念識之
境。即本識中生。以自果功能念起。即前念識
相。為後念識境之所以。謂因前念所緣故。還
熏得種。由種故生今念。歷轉。推功歸本。乃是
前念所緣。為今識緣。自果者。相分現行也。功
能者。種子也。謂由前念識相分為能熏。故熏
引得生自種子。在本識中。能生後念識相分
色等。與後念識為境。由前念相熏種。生後念
境相。說前念相分。為後識所緣緣也。

問。前相
種如何生今識。

答。由見相同種故。

問。既爾。何
不即說種為緣。

答。種是因緣。非所緣緣。又古
德問。如第六識緣龜毛兔角等時。此所緣境。
為有為無。若言有者。聖教不應指此喻於遍
計所執性是無。若言無者。無法無體。非所緣
緣。緣此意識闕。所緣緣。如何得起。若言此心
無所緣緣者。云何論言親所緣緣。能緣皆有。
若龜本無毛。兔本無角。約此本無。喻所執性。
由所執我。及所執法。皆本無故。其能緣心。將
緣此等無法之時。由無始來。熏習力故。依種
生時。從識自證分上。變起龜毛等相分。及緣
此龜毛見分。此相見分。與識自證分同一種
生。既依種生。是依他性。非體全無。不同本來
無體龜毛。故得成所緣緣。是故緣此之心。亦
得說從四緣而生。乃至如離蘊計有實我實

法等。亦復如是。離蘊性外。都無實我。亦無決
定實法。但是有情虛妄執有。以理推徵。都無
有體。故如本來無體龜毛。然我法執。心緣執
此時。亦由無始虛妄熏習力故。變起假我法
相。此相與見等同種。亦依他起。成所緣緣。是
故論云。如是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
內蘊。一切皆有。自心內蘊者。即相分也。若言
獨影境是遍計性者。其體即無。猶如龜毛等。
即此一分相分無。何得論言自心內蘊一切
皆有耶。已上並護法義。若安慧。見相二分。是
遍計所執性。其體是無。今相承多云。獨影是
遍計所執性。非所緣緣者。此即安慧宗。護法
一切四分。皆依他起。於中妄執為決定實者。
方名遍計所執。乃至於圓成性。及五塵性境。
若堅執為實者。亦名遍計所執。然本來無體
龜毛兔角等。不對執心。即非遍計性。今亦多
有妄認龜毛等為遍計性者。非也。又立況解
自證分見相二分者。且如自證分起見相二
分。更執二分為我法。如結巾成兔。手巾是有。
喻自證分。結手巾為兔頭。手巾上本無兔頭。
今結出之。是故名無。如自證分上本無見相
二分。由不證實。故似二分起。是故名無。如所
結手巾為兔頭。已是一重假。更結出二耳。又
是一重假。如從自證分變起見相二分。已是
一重假。更執二分為我法。又是一重假。則見
相二分。雖假似有。從種生故。其我法二執非
有。是遍計妄執故。

問。唯心之旨。一分尚無。
云何廣說四分。

答。四分成心。千聖同稟。只為
安慧菩薩。唯執自證心體一分。尚不識心。為

難陀菩薩所破。乃至陳那菩薩。執有三分。體
用雖具。猶闕量果。第四證。自證分。唯護法菩
薩。唯識義圓。四分具足。因製唯識論十卷。西
天此土。正義大行。製此論終。尋當坐蛻。乃有
空中神人告眾曰。護法菩薩。是賢劫千佛之
中一數。故知非十方大覺。何以圓證此心。若
不達四分成心者。斯皆但念名言。罔知成心
實義。體用既失。量果全無。終被心境緣拘。無
由解脫。今時學者。全寡見聞。恃我解而不近
明師。執己見而罔披寶藏。故茲遍錄。以示後
賢。莫踵前非。免有後悔。

問答章第二

夫一心妙門。唯識正理。能變所變。內外皆通。
舉一例諸收無不盡。如眾星列宿。匪離於空。
萬木群萌。咸歸於地。則可以拔疑根而開信
戶。朗智照而洗情塵。若機思遲迴未成勝解。
須憑問答。漸入圓通。真金尚假鍛鍊而成。美
玉猶仗琢磨而出。華嚴私記云。正念思惟甚
深法門者。有二種人。能枯十二因緣大樹。一
者。溫故不忘。二者。諮受新法。此之謂也。

問。心法不可思議。離言自性。云何廣興問答。
橫剖義宗。

答。然理唯一心。事收萬法。若不
細窮旨趣。何以得至覺原。今時不到之者。
皆是謬解麁浮正信力薄。玄關綿密。豈情識
之能通。大旨希夷。非一期之所入。若乃未到
如來之地。焉能頓悟眾生之心。今因自力未
到之人。少為開示。全憑佛語。以印凡心。憑佛
語以契同。渺然無際。印凡心而不異。豁爾歸
宗。又有二義須說。一若不言說。則不能為他

說一切法離言自性。二即說無說。說與不說。
性無二故。又此宗但論見性親證。非在文詮。
為破情塵。助生正信。若隨語生見。執解依通。
則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若因教照心。唯在
得意。則虛妄是實語。除邪執故。起信論云。當
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
非無非有。畢竟皆是不可說相。所有言說示
教之者。皆是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語。引導
眾生。令捨文字。入於真實。若隨言執義。增妄
分別。不生實智。不得涅槃。又若文字顯總持。
因言而悟道。但依義而不依語。得意而不徇
文。則與正理不違。何關語默。故大般若經云。
若順文字。不違正理。常無諍論。名護正法。

問。楞伽經偈云。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
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既達唯心。何須演說。
如大般若經云。佛告善現。如是如是。諸菩薩
摩訶薩。雖多處學。而無所學。所以者何。實無
有法。可令菩薩摩訶薩眾於中修學。又云。無
句義。是菩薩句義。譬如空中。實無鳥跡。

答。
若了自心。則成佛慧。終不心外有法可說。有
事可立。只為不迴光自省之人。一向但徇文
詮。著其外境。以無名相中。假名相說。即彼虛
妄。以顯真實。既不著文字。亦不離文字。所以
天王般若經偈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
大悲方便力。離言文字說。楞伽經云。佛告大
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所以者何。
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
想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
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

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
方便。廣說經法。淨名經云。夫說法者。當如法
說。乃至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
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
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
唯。大目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夫說法者。無
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士。為幻
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當了眾生根有
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讚于大
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故知非是
不許說法。但說時無著。說即無咎。如思益經
云。汝等比丘。當行二事。一聖說法。二聖默
然。但正說時。了不可得。即是默然。不是杜口
無說。故昔人云。幻人說法幻人聽。由來兩箇
總無情。說時無說從君說。聽處無聽一任聽。
又若以四實性。自得法。本住法。約真諦中。即
不可說。若以四悉檀。隨他意語。斷深疑。生正
信。有因緣故。則亦可得說。又不可說即可說。
真理普遍故。可說即不可說。緣修無性故。如
楞伽經云。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
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
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不說是佛說。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正等覺。何因說
言。不說是佛說。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是
說。云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
法。因此二法故。我作如是說。云何緣自得法。
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緣自得
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文字二趣。云何
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

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
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
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偈云。我某夜得道。至某
夜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緣自本住
故。我作如是說。彼佛及與我。悉無有差別。釋
云。此有二因。一即緣自得法。自所得法。即是
證道。證法在己。離過顯德。二即緣本住法。本
住。即古先聖道。傳古非作。此上是據理約證
云不說。若但是自心聞。則佛常不說。如寶性
論偈云。譬如諸響聲。依地而得起。自然無分
別。非內非外住。如來聲亦爾。依心地而起。自
然無分別。非內非外住。是以既非內外所生。
亦不從四句而起。此約實智。應須玄會。若約
權門。亦不絕方便。如止觀云。若言智由心生。
自能照。境諦智不相由藉。若言智不自智。由
境故智。境不自境。由智故境。如長短相待。若
言境智因緣故有。此是共合得名。若言皆不
如上三種。但自然爾。即無因。皆有四取之過。
皆不可說。隨四悉因緣。亦可得說。但有名字。
名字無性。無性之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
為不可思議。經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
智照。即此義也。若破四性境智。此名實慧。若
四悉赴緣。說四境智。此名權慧。則權實雙行。
自他兼利。方冥佛旨。免墮己愚。

問。山河大
地。一。一皆宗。五性三乘。人人是佛。何須宗
鏡強立異端。

答。諸佛凡敷教跡。不為已知者
言。祖師直指人心。只為未明者說。今之所錄。
但示初機。令頓悟圓宗。不迂小徑。若不得宗
鏡之廣照。何由鑒自性之幽深。匪因智慧之

光。豈破愚癡之闇。如臨古鏡。妍醜自分。若遇
斯宗。真偽可鑒。豈有日出而不照。燃燈而不
明者乎。故華嚴記中。述十種法明。法即是境。
明即是心。以智慧明。照二諦法。故云法明。雖
然法無成破。此屬第一義門中。且教自有開
遮。寧無善巧方便。如大涅槃經云。高貴德王
菩薩品。因瑠璃光菩薩欲來放光。佛問於文
殊。文殊初入第一義。答云。世尊。如是光明。
名為智慧。智慧者。即常住之法。常住之法。無
有因緣。云何佛問。何因緣故有是光明。廣說
無因緣竟。末後云。世尊。亦有因緣。因滅無明。
則得熾然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燈。是知因
教明宗。非無所以。從緣入道。終不唐捐。方便
之門。不可暫廢。又夫宗鏡中。纔說一字。便是
談宗。更無前後。以說時有異。理且無差。如智
度論云。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然但說之
前後。法乃同時。文不頓書。空非漸次。

問。但
云方便。說則無妨。若約正宗。有言傷旨。

答。
我此圓宗。情解不及。豈同執方便教人。空有
不融通。體用兩分。理事成隔。說常住。則成常
見。說無常。則歸斷滅。斥邊。則成邊執。存中。則
著中理。今此圓融之旨。無礙之宗。說常。則無
常之常。說無常。則常之無常。言空。則不空之
空。言有。則幻有之有。談邊。則即中之邊。談中。
則不但之中。立理。則成事之理。立事。則顯理
之事。是以卷舒在我。隱顯同時。說不乖於無
說。無說不乖於說。寶藏論云。常空不有。常有
不空。兩不相待。句句皆宗。是以聖人隨有說
有。隨空道空。空不乖有。有不乖空。兩語無病。

二義雙通。乃至說我。亦不乖無我。乃至無說。
事亦不宗。何以故。不為言語所轉也。釋曰。常
空不有者。常空。則不因有而空。若因有而空。
則成對待。以他為體。自無力故。不自在故。不
得稱常。常有不空者。亦不因空而有。則一空
一切空。一有一切有。以絕待故。乃得句句皆
宗也。空有既爾。法法皆然。可謂宗無不通。道
無不現。云何簡法取塵。自生差別。不為言語
之所轉者。以知宗故。無一事而不隨實地。無
一法而不順無生。祖師云。承言須會宗。勿自
立規矩。何者。若立規矩。則落限量。纔成限量。
便違本宗。但隨言語之所轉也。所以一切眾
生不知真實者。皆為言語之所覆。大寶積經
云。音聲語言中。若得不隨轉。於義乃隨行。是
名求義者。何者名為義。應知祕密說。祕密說
者。即宗鏡旨矣。唯佛智之所知。非情見之能
解。如勝天王般若經云。爾時眾中有一菩薩
摩訶薩。名須真胝。白勝天王言。如來為大王
受記乎。勝天王答善思惟菩薩言。善男子。我
受記如夢相。又問。大王。如此受記。當得何法。
答曰。善男子。佛授我記。竟無所得。又問。無
所得者。為是何法。答曰。不得眾生壽者我人。
養育。陰界入。悉無所得。若善不善。若染若淨。
若有漏。若無漏。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為。若
無為。若生死。若涅槃。悉無所得。又問。若無所
得用受記為。答曰。善男子。無所得故。則得授
記。又問。若如大王所說義者。則有二智。一無
所得。二得授記。答曰。若有二者。則無授記。何
以故。佛智無二。諸佛世尊。以不二智。授菩薩

記。又問。若智不二。云何而有授記得記。答
曰。得記授記。其際不二。又問。不二際者。云何
有記。答曰。通達不二際即是授記。

又問。大王。住何際中而得授記。

答曰。住我際得授記。住眾生際。壽命際人際
得授記。又問。我際當於何求。答曰。當於如來
解脫際求。又問。如來解脫際。復於何求。答曰。
當於無明有愛際求。又問。無明有愛。當於何
求。答曰。當於畢竟不生際求。又問。畢竟不生
際。當於何求。答曰。當於無知際求。又問。無知
者。為無所知。云何於此際求。答曰。若有所知
求不可得。以無知故。於此際求。又問。此際無
言。云何可求。答曰。以言語斷。是故可求。又問。
云何言語斷。答曰。諸法依義不依語。又問。云
何依義。答曰。不見義相。又問。云何不見。答
曰。不生分別。義是可依。我為能依。無此二事。
故名通達。又問。若不見義。此何所求。答曰。不
見不取。故名為求。又問。若法可求即是有求。
答曰。不爾。夫求法者。是無所求。何以故。若是
可求則為非法。又問。何者是法。答曰。法無文
字。亦離言語。又問。離文言中。何者是法。答曰。
文言性離。心行處滅。是名為法。一切諸法。皆不
可說。其不可說。亦不可說。善男子。若有所說。
即是虛妄。中無實法。又問。諸佛菩薩。常有言
說。皆虛妄乎。答曰。諸佛菩薩。從始至終。不說
一字。云何虛妄。又問。若有所說。云何過咎。答
曰。謂言語過。又問。言語何咎。答曰。謂思量
過。又問。何法無咎。答曰。無說有說。不見二
相。是即無咎。又問。過何為本。答曰。能執為

本。又問。執何為本。答曰。著心為本。又問。著
何為本。答曰。虛妄分別。又問。虛妄分別。以何
為本。答曰。攀緣為本。又問。何所攀緣。答曰。
緣色聲香味觸法。又問。云何不緣。答曰。若離
愛取。則無所緣。以是義故。如來常說諸法平
等。是以法平等故。說無差別。此方說法。十剎
皆然。即一處遍一切處故。所以同證同宣。互
為主伴。如華嚴指歸問云。如忉利天說十住
時。既遍虛空。未知夜摩天等處。亦說十住不。
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彼不說。則說處不遍。
若彼亦說。何故經中唯言。忉利說十住法門。
夜摩說十行等。答。此說十住。忉利天處。盡遍
十方一切塵道。是故夜摩等處。皆有忉利。即
於如此遍夜摩等忉利天處。說十住法。是故
忉利無不普遍。仍非夜摩。夜摩等處說十行
等。皆亦遍於忉利等處。仍非忉利。當知餘位
亦爾。若約十住與十行等。金位相攝。即彼
此互無。各遍法界。若約諸位相資。即此彼
互有。同遍法界。

又問。餘佛說處。與舍那說處。
為相見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謂若相見。即
乖相遍。若不相見。不成主伴。

答。互為主伴。若
性遍法界。彼此互無。故不相見。若相遍法界。
此彼互有。故無不相見。如舍那為主。證處為
伴。無有主而不具伴。是故舍那與證處。同遍
法界。謂於東方證法來處。彼有舍那。還有東
方而來作證。一一遠近。皆同遍法界。一切塵
道。無障無礙。思之可見。

問。既稱觀心自悟。
不假外緣。云何廣讚佛恩。稱揚經教。

答。若
不因教所指。何由得識自心。設不因教。發明。

亦須憑教印可。若不然者。皆成自然外道。闇
證禪師。直饒生而知之。亦是多生聞經熏種。
或乃諸聖本願冥加。所以台教云。夫一向無
生觀人。但信心益。不信外佛威加益。此墮
自性癡。又一向信外佛加。不內心求益。此墮
他性癡。共癡。無因癡。亦可解。自性癡人。眼見
世間牽重不前者。傍力助進。云何不信。罪垢
重者。佛威建立。令觀慧得益。又汝從何處得
是無生內觀。從師耶。從經耶。從自悟耶。師與
經。即是汝之外緣。若自悟者。必被冥加。汝不
知恩。如樹木不識日月風雨等恩。經云。非內
非外。而內而外。而內故。諸佛解脫。於心行中
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不信外益也。又若
論至理。無佛無眾生。豈云感應。若於佛事門
中。機應非一。若無眾生機。諸佛則不應。豈可
執自執他。論內論外。而生邊見耶。

如法華玄
義問云。眾生機。聖人應。為一為異。若一則非
機應。若異。何相交關而論機應。

答。不一不異。
現論則同如。是故不異。事論有機感。是故不
一。譬如父子天性相關。骨肉遺體。異則不可。
若同者。父即子。子即父。同又不可。只不一不
異。而論父子也。眾生理性。與佛不殊。是故不
異。而眾生隱。如來顯。是故不一。不一不異。而
論機應也。又同是非事非理。故不異。眾生得
事聖人得理。又聖人得事凡夫有理。故論異。

問。為用法身應。用應身應。若應身。應身無
本。何能應。若用法身應。應則非法。

答。至論
諸法。非去來今。非應非不應。而能有應。亦可
言法應。亦可言應應。法應則冥益。應應則顯

益。分別冥顯有四義。如後說。明機應相者。約
善惡明機相。約慈悲論應相。若善惡為機。為
單。為共。解者不同。或言單惡為機。承經云。我
為斷一切眾生瘡疣重病。又云。如有七子。然
於病者。心則偏重。如來亦爾。於諸眾生非不
平等。然於罪者。心則偏重。又云。如來不為無
為眾生而住於世。又無記是無明。終屬惡攝。
此即單以惡為機。或單以善為機。承大涅槃
經云。我觀眾生。不觀老少中年。貧富貴賤。善
心者。即便慈念。此則單善為機。或云。善惡不
得獨為機。何者。如金剛後心即是佛。眾善普
會。善惡無過。此何得為機耶。雖云佛佛相念。
此是通語。而無拔無與。故知單善不得為機。
單惡不得為機者。如闡提極惡。不能感佛。大
涅槃經云。唯有一髮不能勝身。即是性得理
善。此是通機。終不成感也。或取善惡相帶為
機者。從闡提起改悔心。上至等覺。皆有善惡
相帶。故得為機。是故約此善惡明其相也。次
約慈以明應相者。或單以慈應。經云。慈善根
力。象見師子。廣說如涅槃經。或單以悲為應。
如請觀音經云。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或
合用慈悲為應。何者。良以悲心熏於智慧。能
拔他苦。慈心熏於禪定。能與他樂。經云。定慧
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論云。水銀和真金。能塗
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豈是水銀
真金。單能度色像耶。當知慈悲和合論應也。

問。眾生善惡有三世。何世為機。聖法亦有三
世。何世為應。過去已謝。現在不住。未來未
至。悉不得為機。亦不得為應。云何論機應耶。

答。若就至理窮覈。三世皆不可得。故無應。故
經言。非謂菩提有去來今。但以世俗文字數
故。說有三世。以四悉檀力。隨順眾生說。或用
過去善為機。故言我等宿福慶今得值世尊。
又如五方便人。過去集方便者。發真則易。不
集則難。是故以過去善為機。或可以現在善
為機。故言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現。或可以
未來善為機。未生善法。為令生故。又如無漏
無集因。而能感佛也。故智度論云。譬如蓮華
在水。有已生。始生。未生者。若不得日光。翳死
不疑。三世善若不值佛。無由得成。惡亦如是。
或以過去之罪。今悉懺悔。現造眾罪。今亦懺
悔。未來之罪。斷相續心遮未來故。名之為救。
何者。過去造。惡障。現善不得起。為除此惡。是
故請佛。又現在果。苦報逼迫眾生。而求救護。
又未來之惡。與時相值。遮令不起。故通用三
世惡為機。應亦如是。或用過去慈悲為應。故
云我本立誓願。欲令得此法。或用現在慈悲
為應者。一切天人阿脩羅。皆應至此。為聽法
故。未度令度也。又用未來為應者。即是壽量
中。未來世益物也。亦如安樂品中云。我得三
菩提時。引之令得住是法中。若通論。三世善
惡皆為機。別論。但取未來善惡為正機也。何
者。過去已謝。現在已定。只為拔未來惡。生未
來善耳。

問。若未來為正機者。四懃意云何。

答。此以屬通意。今更別答者。只為過去惡。遮
未來善故。勤斷過去惡。只為過去善不得增
長。增長者。即未來善也。是故四正勤中。言雖
過去。意實未來。

問。未來有善惡。佛云何照。

答。如來智鑒。能如是知。非下地知。仰信而已。
何可分別。

問。為是眾生自能感。由佛故感。如
來自能應。由眾生故應。

答。此應作四句。自。他。
共。無因。破是性義悉不可。無此四句故。則無
性。無性故。但以世間名字。四悉檀中而論感
應能所等。無能應屬佛。若更番疊作諸語言。
名字則亂。不可分別。雖作如此名字。是不住。
是字。無所有。故如夢幻。

問。既善惡俱為機者。
誰無善惡。此皆應得益耶。

答。如世病者。近醫。
而有差不差。機亦如是。如有熟不熟。則應有
遠有近。明機感不同者。但眾生根性百千。諸
佛巧應無量。隨其種種。得度不同。故經云。名
色各異。種類若干。如上中下。根莖葉等。隨其
種性。各得生長。即是機應不同意也。今略言
為四。一者冥應。二者冥機。三者顯機顯應。四
者顯機冥應。其相云何。若修三業。現在未
運身口。藉往善力。此名為冥機也。雖不相見
靈應。而密為法身所益。不見不聞。而覺而
知。是為冥益也。二冥機顯益者。過去殖善。
而冥機已成。便得值佛聞法。現前獲利。是為
顯益。如佛最初得度之人。現在何嘗修善。諸
佛照其宿機。自往度之。即其義也。三顯機顯
應者。現在身口精勤不懈。而能感降。如須達
長跪。佛往祇洹。月蓋曲躬。聖居門閫。如即行
人道場禮懺。能感靈瑞。即是顯機顯應也。四
者顯機冥應者。如雖一世勤苦。現善濃積。而
不顯感。冥有其利。此是顯機冥益。若解四意。
一切低頭舉手。福不虛棄。終日無感。終日無
悔。若見喜殺壽長。好施貧乏。不生邪見。若不

解此者。謂其徒功喪計。憂悔失理。釋論云。今
我病苦皆過去。今生修福。報在當來。正念無
僻。得此四意也。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2

夫平等真心。群生佛智。雖然等有。信解難生。
多抱狐疑。少能圓證。以辟支佛之利智。舍利
弗之上根。乃至不退位中諸大菩薩。盡思竭
力。罔測其原。巧辯妙通。靡知其際。更希再明
教理。確實指陳。顯大旨於目前。斷纖疑於意
地。

答。廣略之教。遮表之詮。雖開合不同。總
別有異。然皆顯唯心之旨。終無識外之文。證
若恒沙。豈唯一二。所以法華經偈云。知第一
寂滅。以方便力故。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又偈云。我今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
門。宣示於佛道。釋曰。知第一寂滅者。真如一
心。是本寂滅。非輪迴生滅之滅。亦非觀行對
治之滅。故稱第一於一心寂滅之中。即無法
可敷揚。無道可建立。為未了者。以方便大慈
力故。雖說種種別門異道。若剋禮而論。唯
但指歸一心佛乘。更無餘事。今我亦如是者。
今我與十方佛。同證此法。悉皆如是。以此安
樂一切有情。示三乘五性。種種法門。宣揚於
唯心佛道。楞伽經云。佛告大慧。身及資生

器世間等。一切皆是藏識影像。所取能取二
種相現。彼諸愚夫。墮生住滅二見中故。於中
妄起有無分別。大慧。汝於此義。應勤修學。又
入楞伽經偈云。種種隨心轉。唯心非餘法。心
生種種生。心滅種種滅。眾生妄分別。無物
而見物。無義唯是心。無分別得脫。又偈云。無
地及諸諦。無國土及化。佛辟支聲聞。唯是心
分別。人體及五陰。諸緣及微塵。勝性自在作。
唯是心分別。心遍一切處。一切處皆心。以心
不善觀。心性無諸相。華嚴經偈云。一切方海
中。依於眾生心想而住。又云知一切法界所
安立。悉住心念際三昧。大智度論云。譬如調
馬。自見影不驚。何以故。自知影從身出。如信
入一乘調順之人。見一切怖境不驚。自知境
從心出。唯識論云。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
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
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
唯識無境。又頌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
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此等聖教。誠證非
一。釋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者。汝謂識外所
緣。我說即是內識上所現。世親說。謂識所
緣。唯識所現。乃至佛告慈氏。無有少法能取
少法。無作用故。但法生時。緣起力大。即一體
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離。諸心心所。
由緣起力。其性法爾。如是而生。心意識所緣。
皆非離自性者。自性即自心法。或理體。即義。
之所依本事。謂第八心。第七意。餘六識所緣。
皆自心為境。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說一切有
為無為。皆唯有識無餘。實無心外境也。乃知

凡有見聞。皆自心生。實無一法當情。而有自
體獨立者。盡從緣起。皆逐想成。生死涅槃。俱
如幻夢。所以不退轉法輪經云。爾時阿難。即
往佛所。白言。世尊。諸比丘不能得來。何以
故。見祇桓中大水悉滿。清淨無垢。亦不見精
舍樹木。以是義故。皆不得來。佛告阿難。彼諸
比丘。於無水中。而生水想。於無色中。生於色
想。無受想行識中。生受想行識想。無聲聞辟
支佛中。作聲聞辟支佛想。華嚴經云。佛子。云
何為菩薩摩訶薩。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三
昧。佛子。此菩薩摩訶薩。過。於東方無數世界。
復過爾所世界微塵數世界。於彼諸世界中。
入此三昧。乃至於彼一一諸如來所。恭敬尊
重。頭頂禮敬。舉身布地。請問佛法。讚佛平等。
稱揚諸佛廣大功德。入於諸佛所入大悲。得
佛平等無礙之力。於一念頃。一切佛所勤求
妙法。然於諸佛出興於世。入般涅槃。如是之
相。皆無所得。如散動心。了別所緣。心起不知
何所緣起。心滅不知何所緣滅。此菩薩摩訶
薩。亦復如是。終不分別如來出世。及涅槃相。
佛子。如日中陽焰。不從雲生。不從池生。不處
於陸。不住於水。非有非無。非善非惡。非清非
濁。不堪飲漱。不可穢污。非有體。非無體。非有
味。非無味。以因緣故。而現水相。為識所了。遠
望似水。而興水想。近之則無。水。想自滅。此菩
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得如來出興於世。及
涅槃相。諸佛有相。及以無相。皆是想心之所
分別。佛子。此三昧。名為清淨深心行。菩薩摩
訶薩。於此三昧。入已而起。起已不失。是知非

唯佛。教以心為宗。三教所歸。皆云反己為上。
如孔子家語。衛靈公問於孔子曰。有語寡人。
為國家者。謹之於廟堂之上。則政治矣。何如。
子曰。其可也。愛人者。則人愛之。惡人者。則人
惡之。所謂不出圜堵之室。而知天下者。知
反己之謂也。是知若疋己以徇物。則無事而
不歸。自然取捨忘懷。美惡齊旨。是知但了一
心。無相自顯。則六趣塵牢。自然超越。出必由
戶。莫不由斯道矣。如古德云。六道群蒙。自此
門出。歷千劫而不反。一何痛矣。所以諸佛驚
入火宅。祖師特地西來。乃至千聖悲嗟。皆為
不達唯心出要道耳。故知若不了萬法即真
如一心者。悉成遍計。以真如無相。見有相者。
皆是情執故。起信論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
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問。八識自性行相作用。為復是一。為復各異。

答。非一非異。論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
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
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
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
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
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陀說。
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
相無故。釋云。以三義釋不可定。一行相。謂見
分。二所依。謂根。三緣。謂所緣。以此三義。相
應異故。如眼識見色為行相。乃至第八變色
等為行相。若一識滅。餘七等不必滅者。七是
能熏。八是所熏。又七是因。八是果。亦非定異
者。楞伽經說。識如大海水波。無有差別相。又

若定異。應非因果。更互為因果故。法爾因果。
非定異。如麥不生豆等芽故。又一切法如幻
等。故知無定異性。

問。若爾。前來所說三能變
相是何。

答。此依四俗諦中第二道理世俗。說
有八等隨事差別。非四重真諦中。第四真勝
義諦。勝義諦中。若八識理。分別心。與言皆絕。
故。非一非異。相所相無故者。相即是能。所相
是所。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謂用為能相。體
為所相。或以見分為能相。相分為所相。又以
七識為能相。第八為所相。所相既無。能相非
有。若入真門。理皆無別。真門但是遮別言無
別。無別。亦無別無不別。釋曰。但以從初業識。
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立所。能所纔
具。我法互興。從此因有為而立無為。對虛假
而談真實。皆無定體。似有非真。是以認互
起之名。見色有表而執空無表。對相待之質。
見牛角有而執兔角無。不知以有遮無。有非
定有。以無遮有。無非定無。若了八識真心。自
然絕待。疑消能所。藤蛇於是併空。見息對治。
形名以之雙寂。

問。心外無法。祖佛正宗。今目覩森羅。初學難
曉。不細開示。何以斷疑。須憑徵詰之由。以破
情塵之執。

答。前已廣明。今重引證。唯識頌
云。是法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
一切唯識。言轉變者。即八種識。從自證分。轉
變似二分現。即所變見分。有能作用。說名為
見。所變相分。為所作用。說名為相。即俱依自
證分而轉。既若見相二分包一切法盡。即此
二分從心體上變起。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

心。分別所分別者。見分是能分別。相分是所
分別。由此彼皆無者。此見相二分上。妄執。彼
我法二執是無。即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
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無。故云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者。唯遮境有。識簡心空。除執二
邊。正處中道。即將唯字。遮薩婆多執心外有
其實境。將識字簡清辯等執惡取空。即破空
有二邊。正處中道。故疏云。外則包羅萬像。
內則能所俱成。可謂四分一心。理無逾者。又
小乘九難。難心外無法唯心之旨。一唯識所
因難。諸小乘師云。離心之外。現見色法。是其
實境所緣。論主何故包羅歸心。總說名為唯
識。一乃色心有異。二又能所不同。關云。色境
不牽能緣心。以色從心。可唯識。當情色境外
迷心。心被境迷。非唯識義。論主云。只此外邊
色境。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二是一切有情
心之所持。根本。皆由於心。是故攝歸唯識。十
地經及華嚴經說。三界唯心。意云。三界之法。
唯是心之所變。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此亦為
遮我法二執。但是妄情執有。舉體全無。唯有
內心。故言唯心。

問。欲色二界。有外器色境。云
是心變故。所言唯心。且如無色界天。唯有內
心。無外色境。何要更言唯心。豈不成相扶極
成過。

答。不但說色境不離心。方名唯心。此亦
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心故。為無色界
有情。亦貪於空等境起其妄心故。無色界。亦
名唯心。若得無漏時。其出世無漏色等。是出
世無漏心心所唯識。亦是唯心。故云三界唯
心。解深密經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即一切

所緣之境。唯是識之所變。更無外法。所以佛
告慈氏菩薩云。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無作用
故。楞伽經又說。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稱經又
說。有情隨心垢淨。又鈔釋唯識所因。立四種
道理。即四比量也。第一比量成立五塵相分
色。皆是五識親所緣緣。成其唯識義。第二成
立第六識。并闇成立七八二識。皆緣自之親
相分。不離於識。是唯識義。第三總成立一切
親相分不離心體。得成唯識。第四成立一切
疎所緣緣境皆不離心。得成唯識。且第一成
立五塵相分皆不離五識者。今但成立一識
相分不離於識。餘四識准作。量云。極成眼識
是有法。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因云。極成
五識中隨一攝故。如餘極成四識。將釋此量。
分之為二。初釋名揀過。次略申問答。初者。宗
前陳云極成。者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且如
大乘宗中許有他方佛眼識。及佛無漏眼識。
為小乘不許。亦揀之不取。若小乘宗中執佛
是有漏。眼識。及最後身菩薩染污眼識。即大
乘不許。亦須簡之。即兩宗互不許者。是不極
成法。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方立為宗。
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

問。若不致極成兩
宗簡。即有何過。

答。前陳便有自他一分所
別不極成過。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
過。為前陳無極成眼識為所依故。所以安極
成二字。簡後陳言定不親緣離自識色宗者。
但是離眼識相分外。所有本質色。及餘四塵。
但離眼識者。皆不親緣。若立敵共諍。只諍本
質也。若大乘自宗。成立眼識親相分色。

問。

何故不言定親緣不離自識色耶。

答。恐犯能
別不極成過故。謂小乘不許色不離於眼識
故。次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者。因言極
成。亦簡不極成五識。若不言極成簡。空言五
識中隨一攝者。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隨一不
成過。所以因安極成言揀之。喻云。如餘極成
四識者。喻言極成。亦揀不極成法。若不安極
成。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極成過。所以安極成
言簡。既立得相分色不離於眼識。餘聲香味
觸等皆準此成立。皆不離於餘四識故。所以
唯識論頌云。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攝故。如餘
不親緣。離自識色等。次申問答。

一問。宗依須
兩共許。今後揀立者。言不親緣離自識色。
敵者許親緣離自識本質色。何言極成。

答。小
乘亦許眼識不親緣餘四塵。以離眼識故。但
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即是宗依極
成也。

二問。他宗既許餘四塵眼識不親緣。後
合為宗。便是相扶。豈成宗諍。

答。今所諍者。
但取色塵本質。眼不親緣。互相差別。順己違
他。正成宗體。以小乘雖許色本質。離於眼識。
且是親緣。今言不親緣。豈非宗諍。

三問。宗中
所諍。是眼識不親緣本質色。同喻如餘四識。
餘四識但不親緣餘四塵。豈得相似。

答。餘四
識是喻依。各有不親緣離自識法。是喻體。今
取喻體。不取喻依。亦如聲。無常宗。同喻如瓶。
不應分別聲瓶有異。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
相似。為因等也。第二以理成立第六。兼闇
成立七八二識者。量云。極成餘識是有法。亦
不親緣離自識法。宗因云。是識性故。同喻如

極成五識。釋云。宗前陳言極成。亦簡不極成。
若不言極成。犯自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
言六七八識為有法。他不許七八二識。即犯
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但立意識為有法。
因中便犯不定過。被他將七八二識為異喻。
量犯共中自不定過。今但總言餘。別取第六。
意兼七八。即闇成立。攝取七八。於餘識之中。
後陳言。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亦者。同也。同
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因云。是識
性故者。即同五識是識性。故喻如極成五識
者。即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明知即親
緣不離自識法。既成立已。故知一切親所緣
緣境。皆不離心。是唯識義。所以唯識論云。餘
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第三
以理成立前六識親所緣緣相分。皆歸心體。
所言心體者。即自證分也。然雖見分。亦依自
證而轉。今但立相分者。以見分共許故。量云。
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定不離六識體。宗因
云。見相二分中隨一攝故。如彼能緣見分。小
乘許見分不離心體故。取為同喻。所以唯識
論云。此親所緣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
能緣。第四道理成立一切疎所緣緣境。皆不
離心。是其唯識。即第八識相分。望前六名疎
所緣緣。以小乘不許第八故。但云疎所緣緣
也。量云。一切隨自識所緣。是有法。決定。不離
我之能緣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緣法故。
同喻如相應法。釋曰。此量後陳言。定不離我
之能緣者。謂一切有為無為。但所緣之法。定
不離我之能緣識。若後陳不言我之能緣者。

便犯一分相扶之失。謂小乘。亦許他心智所
緣之境。不離能緣心故。為簡此相扶過。遂言
我之能緣。即簡他之能緣也。同喻如相應法
者。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皆所緣法
故。所以唯識論云。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
不離心及心所。是以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
有離無。正契中道。由此慈尊。說中道二頌云。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
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
有故。是則契中道。言虛妄分別有者。即有三
界虛妄分別心。言於此二都無者。謂無能取
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於此妄心之上都無。言
此中唯有空者。謂此妄心中。唯有真如。此是
空性。依空所顯故。言於彼亦有此者。彼者。彼
空性中。亦有此者。亦有此妄分別識。即虛妄
分別。是世俗諦故。於此俗諦中。亦有真諦之
空性也。言故說一切法者。即有為無為二法。
是一切法也。言非空非不空者。非空。謂虛妄
分別心。及空性。即依圓是有。故名非空。以二
諦有故。非不空者。謂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
相是空。即遍計性也。言有無及有故者。有。謂
虛妄分別有故。無。謂二取我法無故。及有故
者。謂於妄分別中有真空故。於真空中亦有
妄分別故。言是則契中道者。謂非一向空。如
清辯等。非一向有。如小乘等。故名中道。謂二
諦有。不同清辯。二取我法無。不同小乘。故名
中道。又阿毘達磨經說。菩薩成就四智。能
隨悟入唯識無境。即是地前小菩薩。雖未證
唯識之理。而依佛說。及見地上菩薩。成就四

般唯識之智。遂入有漏觀。觀彼十地菩薩所
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化肉山魚米
等事。此小菩薩入觀觀已。即云。如是所變實
金銀等。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更無外
境。既作觀已。亦能隨順悟入真唯識理。又如
勝論祖師。為守六句義故。變身為大石。此有
實用。若定實境者。不應隨心變身境為石。

問。
且如變大地為金時。為滅却地令金種別生。
為轉其地便成金耶。

答。唯識鏡云。為佛菩薩。
以妙觀察智。繫大圓鏡智。及異熟識。令地種
不起。金種生現。以此為增上。能令眾生地滅
金生。名之為變。非為便轉地成金故。攝論
云。由觀行為增上。令餘人識變。大涅槃經
云。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行如是大涅
槃者。觀土為金。觀金為土。地作水相。水作地
相。隨意成就。無有虛妄。觀實眾生。為非眾生。
觀非眾生。為實眾生。悉隨意成。無有虛妄。台
教云。諸物中一切皆有可轉之理。如僧護見
身為床瓶等。當知色法皆隨感現。色無定體。
隨心所變。此理元是如來藏中不思議法。隨
心取著。成外成小。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平等
法界。方寸無虧。四般唯識智者。第一相違識
相智者。即四類有情各別能緣之識。識既相
違者。其所變相分亦相違。故即天見是寶嚴
地。魚見是窟宅。人見是清冷水。鬼見是膿河
猛火。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違故。致
令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所言相者。非是遍計
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類有情先業之力。共
於一處。各變相分不同。故名相違識相。言智

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智。智能了彼四類
有情自業識所變相分不同。更無心外別四
境。舊云。一境應四心者。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若言一境者。未審定是何境。若離四類有
情所變相分外。更別有一境者。即是心外有
法。

問。其四類有情。為是各變相分。為本質亦
別。

答。四類有情由業增上力。其第八所變相
分亦別。若將此第八相分。望四類有情前六
識說。即為本質故。相質皆別故。知更無外境。
唯有識也。所以唯識論云。一相違識相智。謂
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
是實。此云何成。唐三藏云。境非定一。故為四
類有情所變相分。隨四類有情能變之心。境
亦成四。一處解成差。證知唯有識。論云。如人
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淨妙飲食。於人所見
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故知隨福見
異。垢淨唯心。業自差殊。食無麁細。大智度論
云。如佛在耆闍崛山中。與比丘僧。俱入王舍
城。道中見大木。佛於木上敷尼師壇坐。告諸
比丘。若比丘入禪。心得自在。能令大木作地。
即成實地。何以故。是木中有地分故。如是水
火風。金銀種種寶物。即皆成實。何以故。是木
中皆有其分。復次如一美色。婬人見之。以為
淨妙。心生染著。不淨觀人。觀之。種種惡露。無
一淨處。等。婦見之。妬瞋憎惡。目不欲見。以
為不淨。淫人觀之為樂。妬人觀之為苦。淨
行之人觀之得道。無預之人觀之無所適莫。
如見土木。若此美色實淨。四種人觀。皆應見
淨。若實不淨。四種人觀。皆應不淨。以是故知。

好醜在心。外無定也。

又問。定力變化事。為實
為虛。若實。云何石作金。地作水。若虛。云何聖
人而行不實。

答曰。皆實。聖人無虛也。三毒已
拔故。以一切法。各各無定相。故可轉地或作
水相。如酥膠蠟。是地類。得火則消為水。則成
濕相。水得寒則結成氷。而為堅相。石汁作金。
金敗為銅。或還為石。眾生亦如是。惡可為善。
善可為惡。以是故知。一切法無定相。第二
無所緣識智者。言無所緣識者。即是一切異
生。將自第六獨生散意識。緣過去未來水月
鏡像等。變起假相分是。此等相分。但是眾生
第六識妄構畫遍計。當情變起。都無心外實
境。名無所緣識。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
之心。菩薩云。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皆不
離一切異生能變之心。是其唯識。即以此例
於一切實境。亦不離一切有情能緣之心。離
心之外。更無一物。舊云。緣無不生慮。即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且如緣空華等一切假境之
時。心亦起故。何言緣無不生慮。故知緣無體
假境時。不無內心實相分能牽生心。望見分。
亦成所緣緣義。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又
不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若離却內心實相
分外。其構畫遍計執心之境即無。唐三藏云。
應言境非真。慮起。證知唯有識。所以唯識論
云。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鏡像等。非實
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既若菩
薩觀諸異生遍計所執之境。皆不離異生心
者。明知餘一切實境。皆悉如是。第三自應無
倒智者。即十地菩薩起智。觀察一切眾生妄

執自身為常樂我淨。菩薩云。此但是凡夫執
心倒見。離却妄執心外。其凡夫身上實無常
樂我淨之境。必若有者。應異生不假修行而
得解脫。既不爾者。明知唯有妄識。故唯識論
云。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
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第四隨
三智轉智者。一隨自在者智轉智。即是菩薩
起智。觀自所變之境。皆不離我能變之心。是
其唯識。為八地已去菩薩。能任運變大地為
黃金。攪長河為酥酪。此是境隨真智轉。所變
事皆成。轉者。改換舊質義。即改轉大地山河
舊質成金銀等。眾生實得受用。鍛鍊作諸器
具皆得。若離心有外實境者。如何山河等。能
隨菩薩心。便變為金銀等物。以相分本質。皆
悉轉故。故知一切諸境。皆不離菩薩能變之
心。乃至異生亦能變火為水。變晝為夜。點
鐵成金等。此皆是境隨事智轉。所變事皆成。
亦是唯識。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金銀等。
皆不成就。故知離心更無實境。論云。凡變
金銀宮殿者。是實定果色。從初地已去方能
變。若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於相及土。皆得
自在。以上品定心有大勢力。所變金銀宮
殿等。皆得成就。如變金銀鍛鍊作諸器具。實
得受用。其所變金銀。是實定果色。皆不離菩
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若諸聲聞及
地前小菩薩。若變金銀宮殿時。即託菩薩所
變金銀宮殿。以為本質。第六識所變金銀等。
皆不成就。無實作用。然所變金銀。是假定果
色。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

無境。今迦多演那緣是聲聞。未得上品定故。
所變金銀雖無實作用。然不離內識。心外無
境。所以唯識論云。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
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是
實。如何可變。又古德云。色自在心生故。心能
變色。所以移山覆海。倒地翻天。攪長河為酥
酪。變大地為黃金。悉無難事。二隨觀察者智
轉智者。無性菩薩云。謂諸聲聞獨覺菩薩等。
若修苦空等觀得相應者。或作四諦觀時。隨
觀一法之上。唯有無常苦空無我等眾相顯
然。非是諸法體上有此眾多苦空等義。但是
苦空等眾相。即是諸法之體。既若無常相。於
聖人觀心上有者。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觀
心而有。所以唯識論云。二隨觀察者智轉智。
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
若是真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者。為
菩薩根本智證真如時。真如境與智冥合。能
所一般。更無分別。離本智外。更無別境。即境
隨真智轉。是故說唯心。汝小乘若執有心外
實境者。即證真如時。一切境相何不現前。故
唯識論云。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現證實
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
容不現。第二世事乖宗難。此是經部師難云。
論主若言唯有內識無心外境者。如何現見
世間。情與非情等物。有處定。時定。身不定。作
用不定等。就此中自有四難。一處定難。二時
定難。三身不定難。四作用不定難。初難云。論
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境者。且如世
人將現量識。正緣南山處。其識與山俱在其

南。山不離識。可言唯識。忽若將現量識緣
比之時。其山定在南。且不隨緣者心轉來向
北。既若緣北之時緣南山心不生者。明知離
識之外有實南山之境。此何成唯識。第二時
定難者。難云。若正緣南山時。識現起。山亦隨
心起。即可成唯識義。且如不緣南山時。其緣
山心即不生。然山且在。不隨心滅。即是離心
有境。何成唯識義。此上二難。皆是難現量識。
亦難比量。若約比量心者。即山相分。亦於餘
處心上現故。第三有情身不定難者。難云。若
言一切皆是唯識者。且如有眾多有情。同在
一處。於中一半眼有患眩瞖者。或十或五。或
有見空華。或有見頭髮。或有見蒼蠅。或有全
不見物者。此等皆是病眼人自識變起。所變
髮蠅等相分。皆不離患眩瞖者之心。可是唯
識。且如一半不患眩瞖者。或十或五共在一
處。所見一般。物皆同境。既是一者。明知離心
有境。何成唯識。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3

第四作用不定難者。於中分出三難。第一難
云。復有何因。患眩瞖者所見髮蠅等。即無髮
蠅等實用。餘不患眩瞖者。所見髮蠅等物。是
實用非無。汝大乘既許皆是唯識者。即須一

時有實作用。不然。一時無實作用。今既不同。
未審何者是其唯識。第二難云。復有何因。有
情於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服等。即無
實作用。及至覺時。若得便有實用。第三難云。
復有何因。尋香城等。即無實作用。餘甎土城
等。便有實作用。論主答前四難。引三十唯識
論頌云。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
等。如夢損有用。若依此頌。答前四難即足。且
第一答前處定難者。論主云。汝還許。有情。於
夢中有時見有村園。或男或女等物。在於一處。
即定。其有情夢心。有時便緣餘處。餘處便不見
前村園等物。即夢心不定。汝且總許是唯識
不。經部答云。我宗夢中雖夢境處定。夢心不
定。然不離有情。夢心。皆是唯識。論主云。我覺
時境色。亦復如然。雖山處長定。其有情能緣
心不定。然。皆不離現心。總是唯識。立量云。我
宗覺時所見境色。是有法定是唯識為宗。因
云。境處定心不定故。喻如汝宗夢中之境。皆
是唯識。第二答前時定難者。論主云。且如有
情於夢中所見村園等物。其夢心若緣時。可
是唯識。若不緣時。應非唯識。經部答云。我夢
中之境。若夢心緣時。亦是唯識。若夢心有不
緣時。然不離夢心。亦是唯識。論主云。我覺時
境色。亦復如然。我今長時緣南山。山不離心。
是唯識。有時緣山。心雖不生。然不離現心。亦
是唯識。頌云。處時定如夢。此一句答前二難。
第三答身不定難。論主云。汝經部還許眾多
餓鬼。同於一處。於中有三有五。業同之者。即
同見膿河定。又有三五。隨自業力。所見不定。

即同於一處。或有見猛火。或有見糞穢。或有
見人把棒欄隔。如是餓鬼。同於一處。一半見
境定。一半所見各異。汝總許是餓鬼唯識不。
答云。雖見有同異。然。不離餓鬼自業識所變。
皆是唯識。論主云。我宗唯識。亦復如然。雖一
類悉眩瞖者。所見各別。有一類不患眩瞖者。所
見即同。然不離此二類有情識之所變。皆是
唯識。頌云。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此兩句
頌。答此一難。成唯識。寶生論偈云。身不定如
鬼者。實是清河。無外異境。然諸餓鬼。悉皆同
見膿滿而流。非唯一覩。然於此處。實無片許
膿。血可得。何容得有溢岸而流。雖無實境。決
定屬一。理定不成。此即應知觀色等心。雖無
外境。不決定性。於身非有。遮却境無。即彼成
立有。境之因。有不定過。於無境處。亦有多身。
共觀不定。如何實無膿流之事。而諸餓鬼不
別觀之。由其同業。感於此位。俱見膿流。慳悋
業熟。同見此苦。由昔同業。各熏自體。此時異
熟。皆並現前。彼多有情。同見斯事。實無外境。
為思憶故。準其道理仁亦如斯。共同造作。所
有熏習成熟之時。便無別相。色等相分。從識
而生。是故定知。不由外境。識方得起。豈非許
此同一趣生。然非決定。彼情同業。由現見有
良家賤室。貧富等異。如是便成見其色等。應
有差別。同彼異類。見成非等。故知斯類。與彼
不同。彼亦不由外境力故。生色等境。然諸餓
鬼。雖同一趣。見亦差別。由業異相。所見亦然。
彼或有見大熱鐵團融煮迸灒。或時見有屎
尿橫流。非相似故。雖同人趣。薄福之人。金

帶現時。見為鐵鎖。赫熱難近。或見是蛇。吐其
毒火。是故定知。雖在人趣。亦非同見。若如是
類。無別見性。由其皆有同類之業。然由彼類。
有同分業。生同分趣。復有別業。各別而見。此
一功能。隨其力故。令彼諸人。有同異見。復以
此義。亦答餘言。有說別趣有情鬼傍生等。應
非一處。有不別見。由別作業異熟性故。此雖
成趣。業有差別。同觀之業。還有不異。即諸有
情自相續中。有其別異業種隨故。彼任其緣。
各得生起。第四總答作用不定中三難者。論
主云。汝經部等還許有情夢中所得刀杖飲
食等。無實作用。是唯識不。答云。爾。又問。只如
有情於夢中有時遺失不淨。及失尿等事。即
有實作用。汝亦許是唯識不。答云。爾。論主例
答。汝既許夢中有實作用。及無實作用。俱是
唯識者。即知我宗患眩瞖。及不患者。并夢中
現覺。兼假城實城。此三般。皆是有實作用。亦
如汝夢中有實無實作用。皆是唯識。論主以
量成立云。我宗覺時。境色是有法。定是唯識。
宗因云。有實作用故。如汝夢中境色。不然。汝
夢中境色是有法。應非唯識。宗因云。有實無
實作用故。如汝覺時境色。唯識頌云。如夢損
有用。此一句答上難境。又都將一喻。總答四
難。三十唯識頌云。一切如地獄。同見獄卒
等。能為逼惱事。故四義皆成。且如世間處定。
時定。身不定。作用不定等事。亦如地獄中受
罪有情。各見治罰事。亦有處定。時定。身不定。
作用不定。此皆唯識。但是諸有情惡業增上。
雖同一獄。然受苦時。所見銅狗鐵蛇。牛頭獄

卒。治罰之具。或同或異。如是苦器。逼害罪人。
此皆是罪人。自惡業心現。並無心外實銅狗
等物。今世間事法。亦復如然。若罪人同一獄
者。是總報惡業力。若各別受苦者。即是別報
惡業力。諸經要集云。夫云罪行。妄見境。染
執定我人。取著違順。便令自他。皆成惡業。是
以經偈云。貪欲不生滅。不能令心惱。若人有
我心。及有得見者。是人為貪欲。將入於地獄。
是故心外雖無別境。稱彼迷情強見起染。如
夢見境。起諸貪瞋。稱彼夢者。謂實不虛。理實
無境。唯情妄見故。智度論說。如夢中無善事
而善。無瞋事而瞋。無怖事而怖。三界眾生。亦
復如是。無明眠故。不應瞋而瞋等。故知心外
雖無別境。稱彼迷情。妄見起染。心外雖無地
獄等相。惡業成時。妄見受苦。如正法念經云。
閻摩羅人。非是眾生。罪人見之。謂是眾生。手
中執持焰然鐵鉗。彼地獄人。惡業既盡。命終
之後。不復見於閻羅獄卒。何以故。以彼
非是眾生數故。如油炷盡。則無有燈。業盡
亦爾。不復見於閻羅獄卒。如閻浮提。日光
既現。則無暗冥。惡業盡時。閻羅獄卒。亦復如
是。惡眼惡口。如眾生相。可畏之色。皆悉磨滅。
如破畫壁。畫亦隨滅。惡業畫壁。亦復如是。不
復見於閻羅獄卒可畏之色。以此文證。眾生
惡業應受苦者。自然其中妄見地獄。

問曰。見
地獄者。所見獄卒及虎狼等。可使妄見。彼地
獄處。閻羅在中判諸罪人。則有此境。云何言
無。

答曰。彼見獄主。亦是妄見。直是罪人惡業
熏心。令心變異。無中妄見。實無地獄閻羅在

中。又唯識論中。

問曰。地獄中主烏狗羊等。為
是眾生。為非眾生。

答曰。非是眾生。

問曰。以
何義故。非是眾生。

答曰。以不相應故。此以何
義。有五種義。彼地獄主及烏狗等。非是眾生。
何等為五。一者。如地獄中罪眾生等。受種種
苦。地獄主等若是眾生。亦應如是受種種苦。
而彼一向不受如是種種苦惱。以是義故。彼
非眾生。二者。地獄主等若是眾生。應遞相殺
害。不可分別。此是罪人。此是主等。而實不共
遞相殺害。可得分別。此是罪人。此是獄主。以
是義故。彼非眾生。三者。地獄主等若是眾生。
形體力等。應遞相殺害。不應偏為受罪人畏。
而實偏為罪人所畏。以是義故。彼非眾生。四
者。彼地獄地。常是熱鐵。地獄主等是眾生者。
不能忍苦。云何能害彼受罪人。而實能害彼
受罪人。以是義故。彼非眾生。五者。地獄主等
若是眾生。非受罪人。不應於彼地獄中生。而
實生於彼地獄中。以是義故。彼非眾生。此以
何義。彼地獄中受苦眾生。造五逆等諸惡罪
業。於彼中生。地獄主等。不造惡業。云何生彼。
以如是等五種義故。名不相應。

問曰。若彼
主等。非是眾生。不作罪業。不生彼者。云何天
中得有畜生。此以何義。如彼中有種種鳥。諸
畜生等。生在彼處。於地獄中。何故不爾。畜生
餓鬼。種種雜生。令彼為主。

答曰。偈言。畜生生
天中。地獄不如是。以在於天上。不受畜生苦。
此偈明何義。彼畜生等生天上者。彼於天上
器世間中。有少分業。是故於彼器世間中。受
樂果報。彼地獄主及烏狗等。不受諸苦。以是

義故。彼地獄中無有實主。及烏狗等。除罪眾
生。又寶生論云。如上所言。得差別體。地獄苦
器。不同受之。或諸猛火。由業力故。便無燒苦。
斯則自非善友。誰能輒作斯說。凡是密友性
善之人。不論夷險。常為思益。為欲顯其不受
燒苦。故致斯言。然於此時。助成立義。即是顯
出善友之意。由其不受彼之苦故。意欲成立
非那洛迦。今復更云。由其業力。說有大火。言
不燒者。斯則真成立唯識義。由無實火。但唯
業力能壞自性。既定不受如斯苦故。便成此
火。自性元無。然有實性。是宗所許。若也許其
是識現相。事體元無。此由業力故無火。斯成
應理。由其先業為限劑。故若異此者。彼增上
業所招之果。既現在彼。如何不見。如無智
者。欲求火滅。更復澆酥。今唯識宗。轉益光熾。
由斯眾理。證此非成那洛迦類。故知唯心所現。
正理無差。如觀佛三昧海經觀佛心品云。是
時佛心。如紅蓮華。蓮華葉間有八萬四千諸
白色光。其光遍照五道眾生。此光出時。受苦
眾生皆悉出現。所謂苦者。阿鼻地獄。十八小
地獄。十八寒地獄。乃至五百億刀林地獄等。

問。若眾生惡業心。感現地獄事。理即可然。
且如觀佛心時。云何純現地獄。

答。此略有
二義。一若約理而觀。佛之心性。本含法界。無
一塵而不遍。無一法而不通。二若約事而觀。
佛唯用救苦為意。以物心為心。則地獄界。全
是佛心。運無緣慈。不間同體。所以觀佛心品
云。佛告天王。欲知佛心光明所照。常照如
此無間無救諸苦眾生。佛心所緣。常緣此等

極惡眾生。以佛心力自莊嚴故。過算數劫。令
彼罪人發菩提心。乃至爾時世尊說是語時。
佛心力放十種白光。從佛心出。其光遍照十
方世界。一一光中。無量化佛乘寶蓮華。時會
大眾。見佛光明。如玻𭹳水。或見如乳。見諸
化佛。從佛胸出。入於佛臍。遊佛心間。乘大寶
船。經往五道受罪人所。一一罪人。見諸化佛。
如己父母。善友所親。漸漸為說出世間法。是
時空中有大音聲。告諸大眾。汝等今者。應觀
佛心。諸佛心者。是大慈也。大慈所緣。緣苦眾
生。乃至次行大喜。見諸眾生安隱受樂。心生
歡喜。如己無異。既生喜已。次行捨法。是諸
眾生無來去相。從心想生。心想生者。因緣和
合。假名為心。如此心想。猶如狂華。從顛倒起。
苦從想起。樂從想生。心如芭蕉。中無堅實。廣
說如經十譬。作是觀時。不見身心。見一切法。
同如實性。是名菩薩身受心法。依因此法。廣
修三十七助菩提分。若取證者。是聲聞法。不
取證者。是菩薩法。又寶生論云。時處定如夢
者。有說。由心惑亂。遂乃便生時處定解。然於
夢中。無其實境決定可得。故世共許。如何將
此。比餘定事。為作過耶。乃至爾時於彼夢中。
實亦無其時處決定相狀在心。由何得知。如
有頌言。若眠於夜裏。見日北方生。參差夢時
處。如何有定心。又云。此之夢心。有何奇異。營
大功業。不假外形。而能巧利。構茲壯麗。或見
崇墉九仞。飛甍十丈。碧條靃蘼紅華璀璨。匠
人極思。亦未能雕。若言於他同斯難者。彼無
此過。不假外色功力起故。但由種熟。仗識為

緣。即於此時。意識便現。又未曾見有經論說。
於彼夢中生其別色。百法鈔云。論主言。如於
夢中與女交會。流洩不淨。夢被蛇螫。能令悶
絕。流汗心迷。雖無實境。而有實作用。此是唯
識不。經部答云。此是唯識。論主云。汝既許
夢中有實作用。無實作用。皆是唯識。即我宗。
夢中現覺。眩瞖者。不眩瞖者。假城實城。此三
般。有實無實作用。如汝夢中。亦是唯識。論主
立量云。有瞖無瞖等是有法。有用無用其理
亦成宗。因云。許無實境故。如夢中染污等。所
以唯識論云。如夢損有用。第三明聖教相違
難者。小乘難意云。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
無心外實境者。何故世尊於阿含經中說有
十二處。若一切皆唯識者。世尊只合說意處
法處。即不合說有十色處。今世尊既說有十
二處者。明知離却意法處外。別有十色處。是
心外有。何言一切皆是唯識。論主答中分三。
初假答。二正答。三喻答。初假答。引三十唯識
頌云。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
處。佛說彼為十。言識從自種生者。即五識自
證分現行。各從五識自種而生。將五識自種。
便為五根。言似境相而轉者。即五識自證分。
從自種生已。而能變似二分現。其所變見分。
說名五識。所變相分似外境現。說名五境。其
實根境十處皆不離識。亦是唯識。此是假將
五識種子為五根。答經部師。以經部許有種
子。

問。設許有種子。豈不執離識有。

答。彼許種
子在前六識中持。亦不離識有。論主云。其所
變相分。似外五境。亦不離識。有能變五識種

即五根。亦不離識有。雖分內外十處。然皆是
唯識。言佛說彼為十者。以佛密意。為破外道
執身為一合相我故。遂於無言之法。強以言
分別說有根塵十處。有大勝利故。唯識頌云。
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解云。為若有智者。
即依此佛說根塵十處教文。便作觀云。我於
無量劫來。為惡慧推求。愚癡迷闇。妄執自他
身。為一合相我。因此生死沈淪。今依教觀。自
他身。但有根塵十處。以成其體。於一一處中。
都無主宰自在常一等用。何曾有我。因此便
能悟入無我之理。成我空觀。此即大乘假將
五種子為五根。假答小乘也。小乘又難云。若
爾者。且如五塵相分色。是五識所變故。可如
汝宗。是唯識。其本質五境色。未審是何識之
唯識。謂五識及第六。皆不親緣本質五境。即
此本質五境。豈不是離心外有。何成唯識。因
此問故。便是論主第二正答。唯識論云。依
識所變。非別實有。解云。此依大乘自宗正解。
即約已建立第八識了。既論主云。五塵本質
色。此是第八識之親相分。相分不離第八識。
亦是唯識。第三喻答者。即論主舉喻答小乘。
世尊建立十二處之所以。唯識論云。如遮斷
見。說續有情。但是佛密意破於眾生一合相
我。假說有十二處名。令眾生觀十二處法。都
無有我。便入我空。次依唯識。能觀一切諸法
之上。皆無實軌持勝性等用。既除法執。便成
法空。小乘難云。既言一切諸法皆無實軌持
自在勝性等用。成法空觀者。即此唯識之體。
豈不亦空。因此便成。第四唯識成空難。論主

答云。唯識體即不空。非所執故。我前言空者。
但是空其一切法上妄心執有實軌持勝性等
用。遍計虛妄之法。此即是空。非空離執唯識
之體。即如根本智正證如時。離言絕相。其遍
計虛妄一切我法。皆不現前。於此位中。唯有
本智。與理冥合。不分能所。此識體亦空。便無
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
故。唯識論云。撥無二諦。是惡取空。諸佛說
為不可治者。第五色相非心難。唯識論云。若
諸色處亦識為體。何緣不似色相。顯現。一類。
堅住。相續而轉。小乘難意云。若言一切外色
皆心為體。由心自證分變似能取。說名見分。
變似可取。說為相分者。何故所變色相即顯
現。其能變心即不顯現。又若外色以心為體
者。何故所變色即一類相續而轉。且如外色
山河大地等。即千年萬年。一類更無改變。又
相續不斷。得多時住。若有情能變心。即有改
變不定。又不得多時。今外色既不似內心
者。明知離心有外實色。何言一切皆是唯識。
答云。唯識論云。名言熏習勢力起故。此但
由一切有情。無始時來。前後遞互。以名言虛
妄熏習。作心外堅住相續等解。由此勢力有
此相現。非是真實有心外堅色等。外人又問。
既言唯識者。有情何要變似外色而現。答。唯
識論云。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
淨法。是故諸識變似色現。論主云。一切有情
若不變似外色現者。便無染淨之法。且如一
切凡夫。由先迷色等諸境。顛倒妄執。由此雜
染便生。雜染體。即二障。汝外人若不許識變

似外色現者。即有情不起顛倒。顛。倒妄執既
若不起。即雜染煩惱不生。雜染既若不生。淨
法因何而有。所以攝論頌云。亂相及亂體。應
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言亂相
者。即所變色相。言亂體者。即能變心體。應許
為色識者。即前所變亂相。及與非色識者。即
前變心是體。若無餘亦無者。若無所變似外
色境為亂相者。亦無能變之識體。故知須變
似外境現。所以諸色皆不離心。總是唯識。第
六現量違宗難者。唯識論云。色等外境。分
明現證。現量所得。察撥為無。小乘難意云。且
如外五塵色境。分明五識現證。是現量所得。
大小乘皆共極成。何故撥無。言一切唯識。三
十唯識論中亦有此難云。諸法由量。刊定有
無。一切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
我今現證如是境耶。意云。論主若言無外實
境者。如何言五識現量。取外五塵境。若是比
量。非量。遍計所起。遍計所執。強思計度。構畫
所生。相分。不離於心。可成唯識。今五識既現
量得外實五塵境者。何故亦言皆是唯識。答。
唯識論云。現量證時。不執為外。後意分別。妄
生外想。論主云。且如現量五識。正緣五塵
境時。得法自性。不帶名言。無籌度心。不生
分別。不執為外。但是後念分別意識。妄生分
別。便執為外。言有實境。

問。且小乘許現量心
中。不執為外不。

答。許。

問。與大乘何別。

答。唯
識鏡云。若是大乘。即五識。及同時意識。皆現
量。不執為外。若小乘宗。即唯是五識。不執為
外。論主云。汝小乘既許五識緣境是現量。不

執為外者。明知現量心中。皆無外境。是其唯
識。

外人又問云。其五識所緣現量五塵境。為
實為假。

答。是實。

難云。若爾者。即是離心外有
實五塵境。何言唯識。

答。五識緣五塵境時。雖
即是實。但是五識之所變。自識相分。不離五
識。皆成唯識。故唯識論云。故現量境。是自相
分。識所變故。亦說為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
妄計有故。說彼為無。意云。五識各有四分。其
五塵境。是五識之親相分。由五識自證分變
似色等相分境現。其相分又不離見分。皆是
唯識。若後分別意識起時。妄執心外有其實
境。此即是無。不稱境體而知故。

問。且如五識
中。瞋等煩惱起時。不稱本質。何言唯是現量。

答。雖不稱本質。然稱相分。亦是現量。由心無
執故。其第六意識相應瞋。若與執俱時。相分。
本質皆不稱。若不與執俱起時。即同五識。

問。何故五識無執。

答。由不通比非二量。故無
執。故知五識現量緣境。不執為外。皆是唯
識。

又小乘都申一難。若唯識無外境者。由何
而得種種心生。既若無境牽生心。即妄心由
何而起。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

答。論頌
云。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
彼分別生。一切種識者。即是第八識。此識能
持一切有為之法種故。即一切種子。各能自
生果差別功能。名一切種識。功能有二。一現
行名功能。即似穀麥等種。能生芽功能是。二。
第八識中種子名功能。有能生現行功能故。
今言一切種識者。但取本識中種子功能。能
生一切有為色心等法。即色為所緣。心便是

能緣。即色是境。不離心。是唯識。即此心境。但
從本識中而生起。何要外境而方生。如是如
是變者。如是八識從種生。即是八識自證分。
轉變起見相二分。相分不離見分。是唯識。以
展轉力故者。即餘緣是展轉力。以心法四緣
生。色法二緣起。彼彼分別生者。即由彼見相
二分上。妄執。外有實我法等。分別而生。故知
但由本識中種而生諸識。不假外妄境而亦
得生。故知一切皆是唯識。

又唯識論云。問曰。
如汝向言。唯有內識。無外境界。若爾。內識為
可取。為不可取。若可取者。同色香等外諸境
界。若不可取者。則是無法。云何說言唯有內
識。無外境界。

答曰。如來方便。漸令眾生得入
我空。及法空。故說有內識。而實無有內識可
取。若不如是。則不得說我空法空。以是義故。
虛妄分別。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

問曰。又
復有難。云何得知諸佛如來。依此義故。說有
色等。一切諸入。而非實有色等諸入。又以識
等能取境界。以是義故。不得說言無色等入。

答曰。偈言。彼一非可見。多亦不可見。和合不
可見。是故無塵法。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4

第七夢覺相違難。唯識論云。若覺時色。皆如

夢境不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
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

答。唯識論云。如夢未
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
應知亦爾。未真覺位。不能自知。至真覺時。方
能追覺。未得真覺。恒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
長夜。由斯未了色境唯識。即第七是生死長
夜根本。能令起惑造業。三界輪迴。直須至真
覺位時。方知一切皆是唯識。

所以唯識樞要
問云。若諸識生似我法時。為皆由我法分別
熏習之力。為亦不由。若皆由者。八識五識無
二分別。生果時應不似二。若不由者。此中
何故但說我法熏習為因。

答。二解俱得。其皆
由解者。一切有漏。與第七二分別俱故。或第
六識。二分別引故。後生果時。皆似我法。其不
由解者。此說第六根本。兼緣一切為因。緣發
諸識令熏習故。後生果時。似我法相起。或非
外似外。六七計為似外起故。如夢者。夢娑剌
拏王事。此云流轉。其王容貌端正。自謂無雙。
求覓形容。欲同等比。顯己殊類。時有人言。王
舍城中有大迦旃延。形容甚好。世中無比。遣
使迎之。迦旃延至。王出宮迎。王不及彼。人視
迦旃延。無看王者。王問所以。眾曰。迦旃延容
貌勝王。王問。大德。今果。宿因。迦旃延答曰。我
昔出家。王作乞兒。我掃寺地。王來乞食。我掃
地竟。令王除糞掃。除糞掃訖。方與王食。以此
業因。生人天中。得報端正。王聞此已。尋請出
家。為迦旃延弟子。後共迦旃延。往阿槃地國。
山中修道。別處坐禪。阿槃地王。名鉢樹多。將
宮人入山遊戲。宮人見王形貌端正。圍遶看

之。鉢樹多王。見娑剌拏王。疑有欲意。問娑剌
拏王曰。汝是阿羅漢耶。王答言非。次第二
問餘三果。皆答言非。又言。汝離欲不。答言
非。鉢樹多王瞋曰。何故入我婇女之中。遂鞭
身破。悶絕而死。至夜方惺。至迦旃延所。迦旃
延見已。心生悲愍。其諸同學。方為療治。娑剌
拏王語迦旃延曰。我從師乞。暫還本國。舉軍
破彼阿槃地國。殺鉢樹多王。事畢當還。從師
修道。迦旃延從請。語曰。汝若欲去。且停一宿。
迦旃延安置好處令眠。欲令感夢。夢見舉軍
征阿槃地國。自軍破敗。身被他獲。堅縛手
足。赤華插項。嚴鼓欲殺。王於夢中。便大恐怖。
叫喚失聲云。我今無歸。願師濟拔。作歸依處。
得壽命長。迦旃延以神力手指火。喚之令寤。
問言。何故。其心未惺。尚言災事。迦旃延以火
照而問之。此是何處。汝自看。其心方寤。迦旃
延語言。汝若征彼。必當破敗。如夢所見。王曰。
願師為除毒意。迦旃延為說一切諸法。譬如
國土。假名無實。離舍屋等。無別國土。乃至廣
說種種因緣。至一極微。亦非實事。無此無彼。
無怨無親。王聞法已。得預流果。後漸獲得阿
羅漢果。故知萬法唯識。夢覺一如。覺中所見。
即明。了意識。夢中所見。即夢中意識。分別之
意既同。差別之境何異。迷悟若此。曷疑慮
焉。昏覺如斯。可洞達矣。第八外取他心難。若。
論主言外色實無。是內識之境者。即可然。且
如他人心是實有。豈非自心所緣耶。意云。且
如此人心。若親緣得他人心著。即離此人心。
別有心為境。若此人心緣他人心不著者。即

有境而不緣。若緣著。即乖唯識義。若緣不著
者。即何成他心智耶。論主答云。雖說他心非
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意云雖說他人
心非此人境。若此人親緣他人心。即不得。若
託他人心為質。自變相分緣。亦有他心智。但變
相分緣時。即不得他人本質。但由他人影像
相自心上現。名了他心。即知他心相分。不離
自心。亦唯識。意云。此人心緣他人心時。變起
相分。當情。相分無實作用。非如手等執物。亦
非如日舒光。親照其境。緣他人心時。但如鏡
中影。似外質現。鏡中像。亦無實作用。緣他人
心時。亦復如是。非無緣他人心體故。名了他
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

又古德問。
他心智者。謂既有他人心為自心之所知。即
是離自心外。有他人心為自心之境。何得言
無境唯有識耶。

答。謂緣他身扶塵根相分色。
亦不親得。但託為質。如自身眼識緣第八識
所變器世間色時。亦但託為質。亦不親得。其
耳等四識。緣本識所變聲等。亦耳以本質是
第八識變。今望五識。故名影識。如五識等緣
本識所變本質境。亦不親得。雖亦得緣。只成
疎所緣緣。若如實知即是佛境者。論云。二智
於境。各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所行。
不可言境。此有二解。一云。是真如妙理。言詮
不及。不可言境。謂此離言真如之境。唯佛獨
能顯了分別證。餘不能證者。由第七恒行
不共無明所覆。故不知。二云。不可言境者。即
他心智境。及自心智境。此二智。名不可言境。
謂真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詮謂名言能

詮之名。既不得自相。即顯自他二智之境。是
佛智所行。不可言境。由此二智所知之境自
相。是佛智所行。不可言境。餘人由恒行不共
無明所覆蔽。故不得如實而知也。又既言此
人緣他人心時。託他人心為質。自變相分緣
者。即相分不離此人心。是唯識。若他人心本
質緣不著者。即離此人心外。有他人心。何成
唯識耶。因此便申第九異境非識難。小乘云。
唯識之義。但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方名唯識。
既他人心。異此人心為境。何成唯識耶。又他
人境。亦異此境。即離此人心外有異境。何成
唯識。答責云。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言。
但說一識。汝小乘何以此堅執處處生疑。豈
唯識之言。但說一人之識。若言有一人之識
者。即豈有凡聖尊卑。若無佛者。眾生何求。若
無凡夫。佛為誰說。應知我唯識言。有深旨趣。
論云。唯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
心所。所變相分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
如。言識之一字者。非是一人之識。總顯一切
有情。各各皆有八識。即是識之自體。五十一
心所。識之相應。何獨執一人之識。

問。維摩
詰即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五百
佛所殖眾德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即時豁然。還得本心者。且如過去心已過去。
未來心未至。現在心不住。云何觀他過去善
根心。

答。約真即無。隨俗故有。一念心起。尚
具十世四運分別。不可作龜毛兔角斷滅之
見。過去之法。雖念念不住。然皆熏在第八識
中。有過去種子。知過去事者。過去所熏得種。

現在阿賴耶識自證分中含藏。然過去世時。雖
即無體。但將識中種為本質。變影而緣。即知
過去世事。此帶質境知也。或云。可緣心上影
像相者。即第六意識見分之上。變起過去影
像相而知也。此即獨影境。謂過去無體無本
質也。又過去之法若不落謝。不名過去。若已
落謝。無法可知。若但曾逕心中。有種影現前。
故說憶知者。是則但見自心。不見彼法。如月
燈三昧經云。佛言。云何菩薩摩訶薩。得過去
未來現在智藏。童子。是菩薩如實知一切眾
生心行。準自心行次第所起。觀自心法。以無
亂想修習方便。如自心行。類他亦爾。隨所見
色聞聲。有愛無愛。心皆如實知。童子。是名菩
薩得過去未來現在知藏。

問。觀他心智者。為
實知他心。為不實知。二俱有過。

答。如前已
說。若立自他。於宗俱失。此皆約世諦識心分
別故。識論頌云。他心知於境。不如實覺知。以
非離識境。唯佛如實知。他心智者。不如實知。
以自內心。虛妄分別。以為他心。以自心意。意
識雜故。如彼佛地如實果體。無言語處勝妙
境界。唯佛能知。餘人不知。以彼世間他心智
者。於彼二法不如實知。以彼能取所取境界
虛妄分別故。此唯是識。無量無邊甚深境界。
非是心識可測量故。如上約法相宗說。若約
法性宗。先德云。知他心者。皆如實知。審於事
實。見理實故。亦非心外可見。亦非無境可知。
若自他相絕。則與眾生心同一體。故無心外
也。不壞所。故能知也。又他心者。安慧云。佛智
緣他心。緣得本質。餘皆變影。若緣本質得心

外法。壞唯識故。今以攝境唯心。不壞境故。能
所兩亡。不礙存故。第一義唯心。非一非異。正
緣他時。即是自故。以即佛心之眾生心為所
緣。非即眾生心之佛心。即眾生心之佛心為
能緣。非即佛心之眾生心。如是鎔融。非一非
異。若離佛外。別有眾生。更須變影。却失真唯
識義。釋云。攝境從心。不壞境者。即示心境有
無。彼得本質。恐壞唯心。既不壞境。得之何妨。
壞有何失。以無心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
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謂物實有
故。若唯心壞境。則得在於境空。失在於心有。
故以境由心變。故說唯心。所變不無。何必須
壞。若以緣生無性。則心境兩亡。故借心以遣
境。境遣而心亡。非獨存心矣。若能所兩亡。不
礙存故者。上不壞境。且遣懼質之病。今遣空
有之理故。心境並許存亡。心境因藉故空。相
依緣生故有。有即存也。空即亡也。空有交徹。
存亡兩全。云第一義唯心。非一非異者。正。出
具分唯心之理。上第一釋。雖有唯心之義。尚
通生滅唯心。第二義。雖兩亡不羈。而未言心
境相攝。今明具分唯識。故云第一義唯心。同
第一義。故非異。不壞能所。故非一。非一故。有
能所。緣他義成矣。非異故。能所平等。唯心義
成矣。云正緣他時。即是自故者。結成得於本
質。無心外過。以即自故。不失唯識。云以即佛
心之眾生心。正示法性他心之相。此有兩對
語。前對明所緣。後對明能緣。今初言即佛心
之眾生心者。此明所緣。眾生心即是佛心。此
明不異。次云非即眾生心之佛心者。此句明

眾生心與佛心非即。非即。故有所緣義。非異。
故不壞唯心義。言為所緣者。結成心緣。簡
非能緣也。次下辯能緣。云以即眾生心之佛
心者。此句明能緣。佛心即是眾生心。此明非
異。次云非即佛心之眾生心者。此明佛心與
眾生心有非一義。非一故為能緣。非異。故不
壞唯識之義。言為能緣者。結成能緣。簡非所
緣也。更以喻況。如水和乳。乳為所和。喻眾生
心是所緣。水為能和。喻佛心為能緣。以此
二和合。如似一味。鵝王啑之。乳盡水存。則知
非一。然此水名即乳之水。此乳名即水之乳。
二雖相即。而有不一之義。故應喻云。以即水
之乳。非即乳之水為所和。以即乳之水。非即
水之乳。為能和。義可知矣。云如是鎔融。非一
非異者。結成正義。若離佛外。結彈護法。言却
失真唯識者。不知外質即佛心故。又諸佛如
來。隨多心念。意能頓了。如金剛經云。爾所國
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華嚴經
頌云。無量億劫勤修學。得是無上菩提智。云
何不於一念中。善知一切眾生心。此是意圓
對。如來一念之中。皆一時頓應。無一不應。故
名圓對。斯乃了心非心。方能遍應。若心在有
無。則成隔礙。故金剛經云。如來說諸心。皆為
非心。是名為心。

華嚴論問。何謂諸佛知眾生
心時與非時。

答曰。以如來心與一切眾生心。
本不異故。是一心一智慧故。以此知時與非
時。諸佛悟了。而與眾生共之。眾生迷。自謂為
隔。一切諸佛。以一切眾生心智慧而成正覺。
一切眾生。迷諸佛智慧而作眾生。及至成佛

時。還成眾生迷理之佛。所說法門。還解眾生
心裏迷佛眾生。以此不異故。知眾生心。

又問
曰。大眾何不以言自問。因何默念致疑。何不
自以言讚勸請。云何供養雲出音請佛。

答曰。
明佛得法界心。與一切眾生同心故。以心不
異故。知彼心疑。供具說頌者。明一切法。總法
界體也。法界不思議。一切法不思議故。明聖
眾心境無二故。凡夫迷法界。自見心境有二
故。即顛倒生也。又云。心無內外中間。萬法自
他同體。一亦不一。他亦不他。故知凡聖同一
真心。眾生妄隔而不知。諸佛契同而頓了。如
鏡面照而鏡背昏。俱一銅體。而分明昧。猶河
水清而河泥濁。在一濕性。而有混澄。凡心聖
心。可喻斯旨。

問。眾生緣佛身時。是識所變。
只如佛緣所化有情身土之時。是何所變。

答。若眾生見佛。是有漏轉識所變相分。等流
色攝。若佛緣有情。是無漏智所變。定果色攝。
識智雖殊。俱不出自心之境。並是增上緣力。
互令心現。如義天鈔云。依大乘宗。通說。依於
他身。及非情法。謂以自心緣他身時。不親緣
彼。但緣自識所變相分。為親所緣。此相分色。
雖託他。身本質而起。然非依彼他識而生。由
自識中種子生故。故此相分等流色攝。是五
塵色之流類故。託他為質。方變影像。是增上
緣。此所變相分。從自種生。是因緣義。即顯自
心緣得他身。得依現行處有。是於他身現行
成就。以從自心種子生故。亦是依種建立。於
得即種子成就也。以此理故。有情見佛色身
之時。所緣佛身。唯是有漏自識變故。自種生

故。等流色攝。緣佛所變淨土亦爾。若佛緣所
化有情色身。及穢土時。所變相分。皆是無漏。
無實有情離染等用。如鏡中像。全是明鏡。無
漏定果色攝。亦是等流色收。是外五塵之流
類故。佛識變故。無垢識中淨種生故。

問。若
論一心無外境界。如前九難。答已分明。則眼
際無色。耳外無聲。如今所見所聞。為當是一。
為當是二。為復是有。為復是無。若言是一則
壞能所。若言是二又違自宗。若言是有。根境
常虛。若言是無。現見不濫。如何融會。得契斯
旨。

答。如大地一生種種芽。類八識心。現種種
法。所觀是藏識之相分。能見是眼識之見分。
能所雖分。俱不離識。皆是現量。不帶名言。則
非有非空。非一非二。若落比量。執作外塵。則
一二情生。內外心起。密嚴經偈云。如地無分
別。庶物依以生。藏識亦如是。眾境之依處。如
人以己手。還自摩挃身。亦如象與鼻。取水
自霑沐。復似諸嬰兒。以口含其指。如是自心
內。現境還自緣。是心之境界。普遍於三有。久
修觀行者。而能善通達。內外諸世間。一切唯
心現。華嚴經頌云。譬如深大海。珍寶不可盡。
於中悉顯現。眾生之形影。甚深因緣海。功德
悉無盡。清淨法身中。無像而不現。正法念處
經云。又修行者。內心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
行。乃至云何世間愚癡凡夫。眼見色已。或貪
或瞋。或生於癡。彼諸凡夫。若見知識。若見
婦女。心則生貪。若復異見則生於瞋。見他具
足貪瞋所覆。以眼於色。不如實見。癡蔽於心。
愚癡凡夫。唯有分別。眼見於色。若貪若瞋。若

癡所覆。愛誑之人。自意分別。此我我所。如是
染著。譬如狗齩離肉之骨。涎汁和合。望得其
髓。如是貪狗。齒間血出。得其味已。謂是骨汁。
不知自血有如是味。以貪味故。不覺。次第自
食其舌。復貪其味。以貪覆故。謂骨汁味。愚癡
凡夫。亦復如是。虛妄分別。眼識見色。貪著喜
樂。思量分別。以色枯骨。著眼口中。境界如齒。
如是齩之。染意如涎。愛血流出。貪愛血味。為
色為美。於色得味。猶如彼狗。凡夫愚癡。眼識
見彼如骨之色。虛妄分別。如狗齩骨。如是觀
察。眼見於色。猶如枯骨。如是一切愚癡凡夫。
虛妄分別之所誑惑。又云。閻羅王說偈責疏
罪人云。若屬邪見者。彼人非黠慧。一切地
獄行。怨家心所誑。心是第一怨。此怨最為惡。
此怨能縛人。送到閻羅處。故知諸苦所。困
貪欲為本。若貪心瞥起。為五欲之火焚燒。覺
意纔生。被三界之輪繫縛。如帝釋與脩羅戰
勝。造得勝堂。七寶樓觀莊嚴奇特。梁柱榰㭿皆容一綖。不相著而能相持。天福之妙力能
如此。目連飛往。帝釋將目連看堂。諸天女皆
羞目連。悉隱逃不出。目連念帝釋著樂。不修
道本。即變化火。燒得勝堂。爀然崩壞。仍為
帝釋廣說無常。帝釋歡喜。後堂儼然。無灰煙
色。釋曰。以帝釋恃其天福。執著有為故。目連
垂方便門。示無常境。

問。天堂既爀然崩壞。
云何儼然無灰煙之色。

答。此火非是目連
神通之火。即是帝釋心中火。故法華經云。貪
著所愛。則為所燒。既以貪著之心。遂見宮殿
焚爇。及悟無常之事。則貪欲之火潛消。所

以即見堂殿宛然。無有灰煙之色。以目連為
增。上緣故。自見被燒。然則堂本不燒。故知迷
悟唯心。隱顯在己。例餘見聞。悉亦如是。又經
云。惡從心生。反以自賊。如鐵生垢。消毀其形。
樹繁華果。還折其枝。蚖蛇含毒。反害其驅。方
知無始已來。至于今日。四威儀內。十二時中。
皆是將心取心。以識緣識。畢竟內外無有一
塵。為對為治。可取可捨。堪嗟世俗迷倒之人。
背覺合塵。日用心行。損他害彼。潤己資身。並
是自陷自傷。不知不覺。未窮此旨。物我難忘。
直了斯宗。自他無寄。

百論問云。如虛空華無。
故不可見。如瓶現見故。當知有瓶。

答曰。不見。
何故不見。汝言現見。為眼見。為識見。若眼見
者。死人有眼。亦應見。若識見者。盲人有識。亦
應見。若根識一一別不見。和合亦不見。喻
如一盲不能見。眾盲亦不見。五根亦爾。四性
皆空。大智度論云。色等諸法。不作大。不作小。
故。凡夫人心。於諸法中。隨意作大小。如人急
時。其心縮小。安隱富樂時。心則寬大。又如八
背捨中。隨心。故外色或大或小等。故摩訶般
若經云。般若波羅蜜。無聞無見。諸法鈍故。是
以凡夫界中。觀相元妄。聖人境內。觀性元真。
以觀相故。不得無。以觀性故。不得有。以不得
無故。如但見其波。不見其水。以不得有故。但
見其水。不見其波。又如向瞖眼人。說空中無
華。對狂病人。說目前無鬼。徒費言語。終不信
受。直待目淨心安。自然無見。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5

夫能所之見。則心境宛然。聖人知見。如何甄
別。

答。雙照有空。不住內外。似谷答聲而絕
慮。如鏡鑒像而無心。妙湛圓明。寂而常照。故
云常在正念。亦名正知。非是有念有知。亦非
無念無知。有無皆想。俱非正知。但無念而照。
名曰正知。若唯無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
而失寂。並稱不正。正在雙行。還原集云。聖人
有二種用心。一不見一切物皆空。唯見於空。
不見一切物。二見一切物即空。了了見一切
有。不住於有。了了見一切空。不住於空。雙照
有無。分別宛然。而無念動。猶如明鏡。覩其色
像。一切皆於中現。用心亦爾。得其妙性起
照。照見一切。了了知無所知。了了見無能見。
無能。不廢常見。見性。既常。無一間斷。分明徹
照十方。淨無瑕穢。內外圓明。廓周法界。亦名
毘盧遮那無障礙眼。圓滿十方。照見一切佛
剎。即此義也。所以達人見聞。不落能所。既非
是有見。亦非無見。但不生二相。常合真空。是
以全色為眼。常見色而無緣。全眼為色。恒稱
見而非我。以色是所緣之境。眼是能緣之根。
今即是眼。故無緣也。又眼是我能見。今全為
色。正見之時。即非我也。則色心無二能所非
殊。所以影公頌云。法性不並真。聖賢無異道。
故大集經云。慧燈三昧者。即是諸法無二相
也。無二相者。不在有無。不出有無。夫有無者。

以惑情所執。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真。
是知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若無於有。不
成於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徹。萬化
齊融。又約聖人親證見聞之境。有其四種。所
以大涅槃經云。約佛妙證。有四種聞。一不聞。
聞二不聞不聞。三聞不聞。四聞聞。台教釋云。
初入證道。修道忽謝。無所可有。名為不聞。真
明豁開。無所不照。即是於聞。故名不聞。聞證
得如是大般涅槃。無有聞相。故名不聞不
聞。證起惑滅。名聞不聞。寂而常照。隨扣則應。
名曰聞聞。初句證智。次句證理。第三句證斷。
第四句證應。若事若理。智斷自他。於初智證
之中。具足無缺。此一妙證。盡涅槃海。復次不
聞聞。是證了因。聞不聞。是證緣因。不聞不
聞。是證正因。聞聞。是證境界。乃至明四種。生
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亦同四種聞義。
一生生。是因緣所生法。二生不生。是我說即
是空。三不生生。是亦名為假名。四不生不生。
是亦名中道義。若能了此四生之無生。方達
聖人見聞之境。是以不取不捨。達一道之原。
非有非空。見諸法之實。如肇論云。且夫心之
有也。以其有有。有自不有。故聖心不有。有不
有有。故有無有。有無有故。則無無。無。無故。聖
心不有不無。不有不無故。其神乃虛。何者。夫
有也。無也。心之影響也。言也。象也。影響之所
攀緣也。有無既廢。則心無影響。影響既淪。則
言象莫測。言象莫測。則道絕群方。道絕群方。
故能窮靈極數。窮靈極數。乃曰妙盡。妙盡之
道。本乎無寄。夫無寄在乎冥寂。冥寂故。虛以

謂之。妙盡在乎極數。極數故。數以應之。數以
應之。故動與事會。虛以謂之。故道超名外。道
超名外。因謂之無。動與事會。因謂之有。謂之
有者。應夫有為。強謂之然耳。彼何然哉。故經
云。聖智無知。而無所不知。無為而無所不為。
此無相寂然之道。豈曰有而為有。無而為無。
動而乖靜。靜而廢用耶。而今之談者。多即言
以定旨。尋大方而徵隅。懷前識以標玄。存所
存之必當。是以聞聖有知。謂之有心。聞聖無
知。謂等大虛。有無之境。邊見所存。豈是處中
莫二之道乎。何者。萬物雖殊。然性本常一。不
可而物。然非不物。可物於物。則名相異陳。不
物於物。則物而即真。是以聖人不物於物。不
非物於物。不物於物。物非有也。不非物於物。
物非無也。非有所以不取。非無所以不捨。不
捨故。妙存則真。不取故。名相靡因。名相靡因。
非有知也。妙存即真。非無知也。故經云。般若
於諸法。無取無捨。無知無不知。此攀緣之外。
絕心之域。而欲以有無詰者。不亦遠乎。釋曰。
夫說有說無。是心之影響。豈當真實乎。若能
窮其靈智之原。極乎心數之表。則可妙盡其
道矣。自然真心無寄。不屬有無。不以有。故虛
以謂之。不以無。故數以應之。然此猶是強言。
則聖智無心於彼此。故云聖人不物於物。不
非物於物。不物於物。故名相靡因者。以不取
諸法。無法當情。則名相無因得起。不非物
於物。故妙存即真者。以不捨諸法故。無法可
捨。則見諸法之實性。湛然常住。妙體恒真。此
真實甚深般若。豈在即言審定。隨意思量。說

有說無。非有非無之所能及。故云此攀緣之
外。絕心之域。而欲以有無詰者。不亦遠乎。應
當妙證之時。自然明了。

問。此佛之知見。如
何開示悟入。

答。若約教。天台文句疏。配圓教
四位。開即十住。示即十行。悟即十向。入即十
地。華嚴記釋大意云。謂開除惑障。顯示真
理。令悟體空。證入心體。若禪門南北二宗釋
者。北宗云。智用是知。慧用是見。心不起名
智。智能知五根。不動名慧。慧能見。是佛知見。
心不動是開。開者。開方便門。色不動是示。示
者。示真實相。悟即妄念不生。入即萬境常寂。
南宗云。眾生佛智。妄隔不見。但得無念。即本
來自性寂靜。為開。寂靜體上。自有本智。以本
智能見本來自性寂靜。名示。既得指示。即見
本性。佛與眾生本來無異。為悟。悟後於一切
有為無為。有佛無佛。常見本性。自知妄想無
性。自覺聖智。是故菩薩。前聖所知。轉相傳授。
即是入義。海龍王經云。心不住內。亦不遊外。
識無所住。度於一切墮顛倒者。乃至見諸法
寂。觀諸法默。諸法寂寞。無行無處。諸法澹然。
無所成就。普觀諸法。皆已如是。如是觀者。是
為法觀。法觀如是。不見諸法之所歸趣。其有
見法而不觀者。不以見法而成觀也。無求無
曉。不知不見。是為見法。法華經云。不得諸法。
不知不見。亦不分別。是男是女。又昔人云。亦
無見。亦無聞。無見無聞真見聞。又肇法師云。
閉智塞聰。獨覺冥冥者矣。如是則默契寂知。
俱通宗鏡矣。所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吾
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

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
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
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
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
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
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陵奪。
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
何不見。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
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通之時。見非
是通。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汝復
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
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問。聖
人見實相之妙色。惑情還見不。

答。唯見不
實。不見不實之實。如見杌為賊。不見杌也。又
如一真空理。見成二諦。若世人知者。名為世
俗諦。出世人知。名第一義。其所知處。未必懸
殊。其所知境。各從心現。如瞖目見明珠有纇。
淨眼觀瑩淨無瑕。美惡唯自見殊。珠體本末
如一。

問。眾生不見實色者。凡有所見。還成
妄不。

答。雖然不實。亦不成妄。如見杌為賊。
賊何所有。以無體故。華嚴經頌云。若能了邪
法。如實不顛倒。知妄本自真。見佛即清淨。起
信論云。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法藏和尚云。
眾生異見不妄。所以從凡願求佛地。若異見
妄。終不從凡趣真佛地。何以故。眾生界即佛
界。佛界即眾生界。是以從凡入聖。從聖現凡。
名字有差。一體不動。然此宗鏡錄。唯論一實。
如法華經以實相為體。此實之一字。雖普該
萬法。以是彼之體性故。統論其宗。即不簡真

偽。若以見解智證論之。則須分優劣。以情
懷取捨。智有淺深故。法華玄義云。夫正體玄
絕。一往難知。又邪小之名。亂於正大。譬如魚
目。混雜明珠。故須簡偽。即為六意。一就凡簡。
二就外簡。三就小簡。四就偏簡。五就譬簡。六
就悟簡。一就凡簡者。釋論云。世典亦稱實者。
乃護國治家稱實也。外道亦稱實者。邪智僻
解謂為實也。小乘稱實者。厭苦穌息。以偏真
為實也。如是等。但有實名。而無其義。何者。世
間妖幻道術。亦稱為實。多是鬼神媚法。此法
入心。迷醉狂亂。自衒善好。謂勝真實。立異動
眾。示奇特相。髑髏盛屎。約多人前。張口大
咽。或生魚臭肉。增狀哺食。或裸形弊服。誇傲
規矩。或直來直去。不問不答。種種譎詭詃誘
無智。令信。染惑著。已求脫叵得。內則病害其
身。外則誅家滅族。禍延親里。現受眾苦。後受
地獄長夜之苦。生生障道。無解脫期。此乃世
間現見。何實可論。鈍使愛論攝。若周孔經籍。
治法禮法。兵法醫法。天文地理。八卦五行。世間
墳典。孝以治家。忠以治國。各親其親。各子其
子。敬上愛下。仁義揖讓。安于百姓。霸立社
稷。若失此法。強者陵弱。天下燋遑。民無聊
生。鳥不暇栖。獸不暇伏。若依此法。天下太平。
牛馬內向。當知此法。乃是愛民治國。而稱為
實。金光明經云。釋提桓因。種種勝論。即其
義也。蓋十善意耳。修十善。上符天心。諸天歡
喜。求天然報。此法為勝。故言勝論耳。又大梵
天王說出欲論。即是修定。出欲淤泥。亦是愛
論攝耳。世又方術。服藥長生。鍊形易色。飛仙

隱形者。稱此藥方。祕要真實。此亦愛論鈍使
攝耳。二就外簡者。即是外道典籍也。若服藥
求知。聰利明達。推尋道理。稱此藥方。為勝為
實者。藥力薄知。不能鑒遠。觸藥則失。藥歇
則失。亦非實也。若此間莊老。無為無欲。天真
虛靜。息諸誇仙。棄世絕智等。直是虛無。其抱
尚不出單四見外。何關聖法。縱令出單四見
外。尚墮複四見中。見網中行。非解脫道。若外
國論力。受梨唱募。撰五百明難。其一云。瞿曇
為一究竟道。為眾多究竟道。佛言。但一究竟
道。論力云。諸師各各說究竟道。佛指鹿頭。汝
識其人不。論力言。識究竟道中。其為第一。佛
言。若其得究竟道。云何自捨其道。為我弟子
耶。論力即悟。歎佛法中。獨一究竟道。又如長
爪云。一切論可破。一切語可轉。觀諸法實相。
于久不得一法入心。釋論云。長爪執亦無見。
又云。亦計不可說見。如斯流類。百千萬種。虛
妄戲論。為惑流轉。見網浩然。邪智瀾漫。觸境
生著。或時襵牒。有無為有。無有為無。乃至有
非有非無為有。無非有非無為無。百千番牒。
悉皆見倒。生死諸邊。非真實也。大涅槃經云。
被無明枷。繫生死柱。遶二十五有。不能得脫。
即此義也。三就小簡者。聲聞法中。亦云離有
離無。名聖中道。大集經云。拘隣如沙門。最初
獲得真實之知見。然小乘不運大悲。不濟眾
生。功德力薄。不求作佛。不深窮實相。則智慧
劣弱。雖云離有離無。名聖中道。乃以斷常二
見邊真諦。為中道。無漏慧。名為見。證涅槃法。
名為知。雖斷見思。除滅分段。而住草庵。非究

竟理。對前生死有邊。即涅槃無邊。二俱可破
可壞。非真實道故。不名實相也。四就偏簡者。
諸大乘經。共二乘經人。帶方便說者。名字既
同。義須分別。如摩訶衍中云。三乘之人。同以
無言說道斷煩惱。中論云。諸法實相。三人共
得者。二乘之人。雖共稟無言說道。自求出苦。
無大悲心。得空則止。鈍根菩薩亦爾。利根
菩薩。大悲心。為物。深求實相。共實相者。智如
螢火。是故非實。不共實相。智如日光。是故為
實。大涅槃經云。第一義空。名為智慧。二乘但
空。空無智慧。菩薩得不但空。即中道慧。即此
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
實相。菩薩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實相。見不空
者。復有多種。一見不空。次第斷結。從淺至深。
此乃相似之實。非正實也。二見不空。具一切
法。初阿字門。則解一切義。即中即假即空。不
一不異。無三無一。二乘但一即。別教但二即。
圓具三即。三即真實相也。釋論云。何等是實
相。謂菩薩入於一相。知無量相。無量相又入
一相。二乘但入一相。不能知無量相。別教
雖入一相。又入無量相。不能更入一相。利根
菩薩。空。故入一相。即假。故知無量相。即中。更
入一相。如此菩薩。深求智度大海。一心即三。
是真實相體也。華嚴不共二乘。但約菩薩。三
智次第得。亦非正實。不次第得者。是正實也。
若方等中。四人得三智。三人為虛。一人為實。
大品三慧。說三智。屬三人。前二不深求。淺而
非實。後一人深求一心三智。是故是實。此經
云。汝實我子。無復四三之人。十方諦求。更無

餘乘。但一實相智。決了聲聞法。但說無上道。
純是一實體也。大涅槃經云。一實諦者。則無
有有無。有無無二故。名一實諦。又一實諦。名
無虛偽。又一實諦。無有顛倒。又一實諦。非魔
所說。又一實諦。名常樂我淨。常樂我淨。無空
假中之異。異則為二。二故非一實諦。一實諦
即空即假即中。無異無二故。名一實諦。若有
三異。即為虛偽。虛偽之法。不名一實諦。無三
異故。即一實諦。若異即是顛倒。顛倒未破。非
一實諦。無三異故。無顛倒。無顛倒故。名一實
諦。異者不名一乘。三法不異。具足圓滿。名為
一乘。是乘高廣。眾寶莊校。故名一實諦。魔雖
不證別異空假。而能說別異空假。若空假中
不異者。魔不能說。魔不能說。名一實諦。若空
假中。異者。名顛倒。不異者。名不顛倒。不顛倒
故。無煩惱。無煩惱故。名為淨。無煩惱則無業。
無業故名為我。無業故無報。無報故名樂。無
報則無生死。無生死則名常。常樂我淨。名一
實諦。一實諦者。即是實相。實相者。即經之正
體也。如是實相。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破一
切凡夫愛論。一切外道見論。即假故。破三藏
四門小實。破三人共見小實。即中故。破次第
偏實。無復諸顛倒小偏等因果四諦之法。亦
無小偏等三寶之名。唯有實相因果四諦三
寶。宛然具足。亦具諸方便因果四諦三寶。何
以故。實相是法界海故。唯此三諦。即真實相
也。又開次第之實。即是圓實。證道。是同故。又
開三人共得實。深求即到底故。又開三藏三
實。決了聲聞法。又開諸見論實。於見不動。而

修道品故。又開諸愛論實。魔界即佛界故。行
於非道。通達佛道。一切諸法中。悉有安隱性。
即絕待明實。是經體也。五譬簡者。今借三
喻。正顯偽真。兼明開合破會等意。一譬三獸
渡河。同入於水。三獸有強弱。河水有底岸。兔
馬力弱。雖濟彼岸浮淺不深。又不到底。大象
力強俱得底岸。三獸喻三人。水喻即空。底喻
不空。二乘智少。不能深求。喻如兔馬。菩薩智
深。喻如大象。水軟喻空。同見於空。不見不空。
底喻實相。菩薩獨到。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到
又二種。小象但到底泥。大象深到實土。別智
雖見不空。歷別非實。圓不空。窮顯真實。如是
喻者。非但簡破兔馬二乘非實。亦簡小象不
空非實。乃取大象不空。為此經體也。此約
空中共為真諦。作如此簡也。二譬頗梨如
意。兩珠相似。形類欲同。而頗梨但空。不能雨
寶。如意珠亦雨寶。頗梨無寶。以喻偏空。如意
能雨。以喻中道。此就有無合為俗。簡偽顯真。
今經體同如意也。又但約一如意珠為譬者。
得珠不知力用。唯珠而已。智者得之。多有所
獲。二乘得空。證空休息。菩薩得空。方便利益。
普度一切。此就含中真諦。簡其得失也。今
經如智者得如意珠。以為經體。三譬如鑛石
中金。愚夫無識。視之謂石。擲在糞穢。都不領
錄。賈客得之。鎔出其金。保重而已。金匠得之。
造作種種釵釧環璫。仙客得之。鍊為金丹。飛
天入地。捫摸日月。變通自在。愚人喻一切凡
夫。雖具實相。不知修習。賈客喻二乘。但斷煩
惱礦。保即空金。更無所為。金匠喻別教菩薩。

善巧方便。知空非空。出假化物。莊嚴佛土。成
就眾生。仙客喻圓教菩薩。即事而真。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得一身無量身。普應於一切。今
經但取金丹實相。以為體也。就同而為喻。從
初至後。同是於金。凡夫圓教。俱是實相也。就
異為喻者。初石異金。次金異器。器異丹。丹色
淨徹。類若清油。柔軟妙好。豈同鐶釧。狀乖色
別。故不一種。此就與奪破會。簡其得失。引此
三喻者。前喻根性。根性有淺深。淺得其空。深
得其假。又得其中。次喻三情。初情但出苦。不
志求佛道。見真即息。次情歷別不能圓修。後
者廣大遍法界求。第三喻三方便。二乘方便
少。守金而住。別教方便弱上能嚴飾營生。圓
教方便深。故能吞雲納漢。今明此經實相之
體。如大象得底。堅不可壞。以譬體妙。圓珠普
雨。譬其用妙。巧智成仙譬其宗妙。如此三譬。
即是三德。不縱不橫。名為大乘。於大乘中。別
指真性。以為經體。六就悟簡者。夫法相真
正。誠如上說。行未會理。豈得名諦。徒勞四說。
逐語生迷。聞粖謂軟。聞雪謂冷。聞貝謂䩕鵠謂動。終不能見乳之真色。情闇夜遊。何能
見諦。叫喚求食。無有飽理。執己為實。餘是妄
語。此有彼無。是非互起。更益流動。云何名
諦。若欲見諦。慚愧有差。若苦到懺悔。機感諸
佛。禪慧開發。觀心明淨。信解虛融。爾時猶名
闇中見杌髣髴不明。人木蟲塵。尚不了了。若
能安忍。法愛不生。無明豁破。如明鏡。不動。淨
水無波。魚石色像。任運自明。清淨心常一。如
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金𲇚
三指分明。爾時見色。言有亦是。言無亦是。云
何為有。的的之色。與眼相應。諦諦之理。與智
相稱。名之為有。云何為無。無堅冷軟動之相。
名之為無。論云。一切實。一切非實。亦實亦
不實。非實非不實。如是皆名諸法之實相。如
舍利弗云。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為天人
所敬。爾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是名真實見
體。故涅槃經云。八千聲聞。於法華經中見如
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約理明無所作。
此是究竟之理也。約教無所作。聞此教已。更
不他聞也。約行無所作者。修此行已。更不改
轍。如是等種種無所作義。略而言之。隨智妙
悟。得見經體。當以隨智妙悟意。歷諸諦境中。
節節有隨情。隨情智。隨智種種分別。簡餘情
想。唯取隨智明見經體也。

問。唯識正理。我法
本空。眾生妄執我法二心。從何而起。

答。從
六七二識。緣識所起。唯識論云。諸心心所。依
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妄執心心
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
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然諸法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
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
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有二種。一者常
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
法。二者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
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法執。
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緣法空觀。方能
除滅。分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
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
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二緣邪師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
度。執為實法。此二法執麁故易斷。入初地時。
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如是所說一
切法執。自心外法。或有或無。自心內法。一切
皆有。是故法執。皆緣自心內法。一切皆有。是
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
法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
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
唯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餘
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定
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緣用必依實有體
故。釋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
法執者。由是理故。但應遣彼心外之境。同兔
角無。能緣彼心。如幻事有。故少分不同。非謂
即心。亦名實有。又夫心外執我執法者。有其
兩種。一者如外道等。執離心等。別有一物。是
常是一名之為我。此乃是妄計所執。其體都
無。二者疎所緣緣。本質之法。能緣之心親緣
之不著。亦名心外。此是依他。其體是有。

問。
六七二識。執生我見。能起計處。於心內外。云
何有無。

答。論云。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
外蘊或有或無者。釋云。能緣緣不著處。皆名
心外。第七計我心外唯有。第六計我心外之
蘊。或是於無。論云。自心內蘊一切皆有者。親
所緣也。不問即離。計為我者。影像必有。故無
有少法能取少法。唯有自心還取自心。故皆
緣蘊。此皆辯我所依也。論云。是故我執。皆緣

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者。結成前義。影像
相分。必是蘊故。緣此為我。義顯大乘親緣。於
無心不生也。成所緣緣。必有法故。論云。然諸
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
故。決定非有。又諸外道等。多於心王計為主
宰。作者受者。由不能知本無自性。隨緣流轉
故。大寶積經。佛言。迦葉。譬如咽塞病。即能斷
命。如是迦葉。一切見中。唯有我見。即時能斷
於智慧命。故知法我見者。違現量境。障法空
智。人我見者。為生死根。斷智慧命。不入宗鏡。
二患難消。

問。我法各以何為義。

答。我者。
是主宰二義。我有自在力。宰割斷力。義同我
故。主是我體。宰是我所。或是我用。法者。則
是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
自相。

問。我是主宰義者。主宰二義。各屬何
識。須知有我之病原。方施無我之妙藥。

答。
主是俱生我。無分別故。屬第七識我。宰是分
別我。有割斷故。屬第六識我。

問。凡有施為。
無非我為主宰。云何言一切唯是識乎。

答。
西天外道。多執身有神我。故能使身動作。若
無神我。誰使身耶。龍樹菩薩破云。心是識相。
自能使身。不待神也。如火性能燒物。非假於
人。密嚴經云。阿賴耶識。恒與一切染淨之法。
而作所依。是諸聖人。現法樂住三昧之境。人
天等趣。諸佛國土。悉以為因。常以諸乘而作
種性。若能了悟。即成佛道。一切眾生。有具功
德。威力自在。乃至有生險難之處。阿賴耶識。
恒住其中。作所依止。此是眾生無始時界諸
業習氣。能自增長。亦能增長餘之七識。由是

凡夫執為所作。能作內我。諸仁者。意在身中。
如風速轉。業風吹種。遍在諸根。七識同時。如
浪而起。外道所計勝性。微塵。自在等。悉是清
淨阿賴耶識。諸仁者。阿賴耶識。由先業力。及
愛為因。成就世間若干品類。妄計之人。執為
作者。楞伽經云。觀諸眾生。如死屍無知。以妄
想故。見有往來。若離妄想。如彼死屍。無鬼入
中。是知人亦如是。但有四大。無人入中。


智度論問云。有出入氣。則是我相。視眴壽命
心。苦樂愛憎精勤等。是我相。若無我。誰有是
出入息。視眴壽命心。苦樂愛憎精勤等。當知
有我在內動發。故壽命心。亦是我法。若無我。
如牛無御。有我。故能制心入法。不為放逸。若
無我者。誰制御心。受苦樂者是我。若無我者。
為如樹木。則不應別苦樂。愛憎。精勤亦如是。
我雖微細。不可以五情知。因是相故。可知為
有。

答曰。是諸相。皆是識相。有識。則有出入息
視眴壽命等。若識離身。則無。汝若云我常遍
故。死人亦應有視眴出入息壽命等。復次出
入息等。是色法。隨心風力。故動發。此是識相。
非我相。壽命是心相應行。亦是識相。

問曰。若
入無心定中。或眠無夢時。息亦出入有壽
命。何以故。言皆是識相。

答曰。無心定等。識
雖暫無。不久必還生。識不捨身故。有識時多。
無識時少。是故名識相。如人出行。不得言其
家無主。苦樂憎愛精勤等。是心相應。共緣隨
心。行心有故便有。心無故便無。以是故是
識相。非我相。又云。復次四大。及造色圍虛空。
故名為身。是中內外入因緣和合。生識種。身

得是種。和合。作種種事。言語坐起去來。空六
種和合中。強名為男。強名為女。若六種是男。
應有六男。不可以一作六六作一。既於地種
中無男女相。乃至識種。亦無男女相。若各各
中無。和合中亦無。如六狗各各不能生師子。
和合亦不能生。無性故。

問。經說所有我見。
一切皆緣五取蘊起。實我若無。云何得有憶
識誦習恩怨等事。若實無我。憶識等事不成。
誰為主宰。

答。五蘊之法。約眾生界說。情有
邊事。以智推檢。五蘊俱空。經云。是身如聚沫。
不可撮摩。即色蘊空。是身如泡。不得久立。即
受蘊空。是身如焰從渴愛生。即想蘊空。是
身如芭蕉。中無有堅。即行蘊空。是身如幻。從
顛倒起。即識蘊空。五蘊既空。誰為主宰。所有
分別。是妄識攀緣。言語去來。唯風力所轉。離
情執外。中間唯有空性。故知我但有名。名亦
無性。名體俱空。我法何有。唯識論云。又諸
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若有作
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角等。
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又憶識等事。
皆從本識熏習之力而得成就。乃至所執實
我。既常無變。後應如前。是事非有。前應如後。
是事非無。以後與前。體無別故。若謂我用。前
後變易。非我體者。理亦不然。用不離體。應常
有故。體不離用。應非常故。然諸有情。各有本
識。一類相續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
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故寶積經偈
云。法同草木無覺知。若離於心不可得。眾生
自性無所有。一切諸法亦如是。若現在陰入

界。是念念不住。何以故。世法無有一念住者。
若有一念。是一念中住。亦有生住滅。是生住
滅。亦復不住。如生住滅中。有內外陰界入。是
內外陰界入。亦有生住滅。若如是不住者。即
是非我。非我所。又佛言。從本已來。無我無人。
無有丈夫。但是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彼
已害我。即名為害。乃至是中。無有一法。和
合聚集。決定成就。得名為佛。名法。名僧。名父。
名母。名阿羅漢。定可取者。又頌云。俯仰屈申
立去來。瞻視言語中無實。風依識故有所作。
是識滅相念念無。彼此男女有我心。無智慧
故妄見有。骨鎖相連皮肉覆。機關動作如木
人。內雖無實外似人。譬如熱金投水中。亦如
野火焚竹林。因緣和合有聲出。華嚴經頌云。
菩薩一切業果報。悉為無盡智所印。如是無
盡自性盡。是故無盡方便滅。菩薩觀心不在
外。亦復不得在於內。知其心性無所有。我法
皆離永寂滅。彼諸佛子如是知。一切法性常
空寂。無有一法能造作。同於諸佛悟無我。大
集經云。若復有言。眼色因緣。故有我者。是義
不然。何以故。眼中無我。色亦如是。而和合中。
亦復無我。和合因緣。生於眼識。如是識中。亦
復無我。風中空中。悉亦無我。如是推尋。竟不
可得。此識但是十二因緣。猶環流轉。離十二
因緣。識不可見。但因識生名色。乃至則有衰
老。及以病死。如是等法。因眼識。生。而是眼識。
非東方來。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所
因之念。生根識者。是念亦滅。眼識不住。第二
念中。亦不語念。汝住我滅。而是滅法。亦非復

去至十方面。亦復不專一處住止。是故諸法。
因緣故生。若離因緣。則不得生。因因緣生。因
因緣滅。如是因緣。名相續法。是故當知。實無
有我。而是因緣。亦無作者。無有受者。無有起
者。無他起者。是故無我。若無我者。我既是空。
我所亦空。何以故。然體性爾故。是故眼性無
我我所。無有積聚。非合非散。即生滅故。一
切諸法。亦復如是。是風因緣。亦入根中。左旋
右轉。清淨照了。彼風如幻。亦不可捉。又雖似
有能作所作。二事相成。但從緣生。俱無自性。
不知唯識之人。盡執為實我。如大涅槃經云。
佛言。比丘。譬如二手相拍。聲出其中。我亦如
是。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6

夫既無我。亦無於人。乃至眾生壽者。十六知見
等。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如說名色繫縛眾生。
名色若滅。則無眾生。離名色已。無別眾生。離
眾生已。無別名色。亦名名色繫縛眾生。亦名
眾生繫縛名色。師子吼言。世尊。如眼不自見。
指不自觸。刀不自割。愛不自受。云何如來說
言。名色繫縛名色。何以故。言名色者。即是
眾生。言眾生者。即是名色。若言名色繫縛眾
生。即是名色繫縛名色。佛言。善男子。如二手

合時。更無異法而來合也。名之與色。亦復如
是。以是義故。我言名色繫縛眾生。若離名色。
則得解脫。釋曰。如二手合時更無異法者。二
手雖有相合。以但是一身之用。故無異法。雖
非異法。若以一手。合義不成。如名色眾生。雖
然不異。要因名色繫縛眾生。要離名色方得
解脫。一切諸法離合縛脫。亦復如是。維摩經
云。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肇法師曰。天生萬
物。以人為貴。始終不改謂之人。外道以人名
神。謂始終不變。若法前後際斷。則新新不同。
新新不同。則無不變之者。無不變之者。則無
人矣。既前際無人。後際無壽者。中際無我無
眾生。世。間凡所有法。皆是意言分別。立其名
相。都無實義。眾生不了。妄有所得。沒在其中。
不能出離。是以諸佛方便說人法二空。唯識
正義。於虛誑名相中而能拔出。如大智度論
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空無根本。
如夢如幻等。眾生在何處住。而菩薩拔出。須
菩提意。謂如人沒深泥而得拔出。佛答。眾生
但住名相虛誑憶想分別中。佛意一切法中。
無決定實者。但凡夫虛誑故著。如人暗中見
似人物。謂是實人。而生畏怖。又如惡狗臨井。
自吠其影。水中無狗。但有其相。而生惡心。投
井而死。眾生亦如是。四大和合。故名為身。因
緣生識和合。故動作言語。凡夫人於中起人
相生愛生恚。起罪業。墮三惡道。菩薩行般若
波羅蜜時。憐愍眾生。種種因緣教化。令知空
法。而拔出之。作是言。是法皆畢竟空無所有。
眾生顛倒虛妄。故見似有。如化。如幻。如乾闥

婆城。無有實事。但誑惑人眼。乃至佛告須菩
提。若諸法當實有如毫釐許。菩薩坐道場時。
不能覺一切法。空無相無所有。得成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亦不能以此法利益眾生等。
又云。如人遠行。獨宿空亭。夜中有鬼。擔一死
屍來著其前。復有一鬼從後而來。瞋罵前鬼。
云。是我屍。何以擔來。前鬼復言。本是我物。
我自擔來。二鬼各以一手爭之。前鬼語曰。可
問此人。後鬼即問。是誰死人。誰擔將來。是人
思惟。此之二鬼。皆有大力。實語虛語。皆不免
死。我今不應妄語答鬼。便答後鬼。前鬼擔來。
後鬼大瞋。拔其手足。出著地上。前鬼愧之。取
屍補之。補之便著。臂手足等。舉身皆易。於是
二鬼。共食所易活人之身。各各拭口。分首而
去。其人思惟。父母生身。眼見食盡。我今此身。
盡是他肉。為有身耶。為無身耶。如是思惟。心
懷迷亂不知所措。猶如狂人。天既明矣。尋路
而去。至前國土。見有佛塔。凡見眾僧。不論餘
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何人耶。
答曰。我亦不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
事。眾僧皆云。此人自知己身無我。易可化
度。即語之言。汝身本來恒自無我。但以四大
和合聚集。計為本身。如汝本身。與今無異。時
諸比丘。度為沙門。斷煩惱盡。得阿羅漢。是故
有時。於他人身亦計為我。已無我故。有時於
我。謂為他人。故文殊問經云。有老人夜臥。手
捉兩膝。而便問云。那得有此兩小兒耶。身若
有我。云何不識。謂為小兒。故知橫計。皆無定
實。又云。菩薩作是念。諸法空。無我。無眾生。而

從因緣故。有四大六識。是十法。各各有力。能
生能起。能有所作。如地生持。水能爛。火能消。
風能迴轉。識能分別。是十法。各有所作。眾生
顛倒故。謂是人作我作。如皮骨和合。故有語
聲。惑者謂人語。如火燒乾竹林。出大音聲。此
中無有作者。又如木人。幻人。化人。雖能動作。
無有作者。此十法亦如是。廣百論云。若隨自
覺執有我者。豈不但緣無常身等。虛妄分別。
執為實我。所以者何。現見世間但緣身等。前
後隨緣。分位差別。虛妄計度。我肥我瘦。我勝
我劣。我明我暗。我苦我樂。身等無常。可有是
事。常住實我。無此差別。由此比知。一切我見。
皆無實我以為境界。唯緣虛妄身等為境。隨
自妄想覺慧生故。如緣暗繩。顛倒蛇執。寶行
王正論偈云。如人依淨鏡。得見自面影。此
影但可見。一向不真實。我見亦如是。依陰得
顯現。如實檢非有。猶如鏡面影。顯揚論問曰。
若唯有蘊無別我者。誰見誰聞。誰能了別。乃
至偈答云。如光能照用。離光無異體。是故於
內外。空無我義成。論曰。現見世間。即於光體
有能照用說為照者。離光體外。無別照者。如
是眼等有見等用。說為見者。乃至了別者。無
別見者等。是故內外諸法。等無有我。

問。若實
無我。云何世間有染有淨。

答。染淨諸法。從因
緣生。不由實我。何以故。頌曰。如世間外物。
離我有損益。內雖無實我。染淨義應成。論曰。
如世外物雖無有我。而有種種災橫順益事
業成就。如是內法雖無有我。而有種種染淨
義成。是故無過。

問。既人法俱空。若實無我。

誰受生死依正果報。或復厭苦求趣涅槃。縛
解去來。昇沈等事。

答。雖無作者。而有作業。
以眾緣力。至於後世。相續不斷。但以識為種。
能有厭求記憶等事。大涅槃經云。師子吼菩
薩言。世尊。眾生五陰。空無所有。誰有受教。修
集道者。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皆有念心。慧
心。發心。勤精進心。信心。定心。如是等法。雖念
念滅。猶故相似相續不斷。故名修道。乃至如
燈。雖念念滅。而有光明。除破闇冥。念等諸法。
亦復如是。如眾生食。雖念念滅。亦能令飢者
而得飽滿。譬如上藥。雖念念滅。亦能愈病。日
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樹林。善男
子。汝言念念滅。云何增長者。心不斷故。名為
增長。如淨名經偈云。雖無我無造無受者。善
惡之業亦不亡。失善惡之業因。苦樂之果報。
非有人我。能作能受。但是識持。因果不亡。如
古師云。眾生為善惡而受其報者。皆由眾生
心識。三世相續。念念相傳。如今世現行五蘊。
猶前世識種為因。起今世果。今世有作業熏
種。而為來世現行因。展轉相續為因果故。又
善惡之業。皆由心識而起。謂前念造得善惡
業。然此一念識雖滅。而後念心識生。既心識
相傳不斷。即能任持善惡之業。而亦不亡。以
由識持故。識論云。然有情類。身心相續。煩惱
業力。轉迴諸趣。厭患苦故求趣涅槃。由此故
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無始時來。前滅後生。
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於中妄
執為我。故知厭苦求樂。捨此生彼。則驗知無
我。若定有我有體。則不能去來。隨緣起滅。以

定有故。不可移易。只為識心。如幻無定故。乃
有從凡入聖之理。厭妄求真之門。則不壞因
緣。能含正理。

大莊嚴論問。有縛則有解。無我
則無有縛。若無有縛。誰得解脫。

答。雖無有我。
猶有縛解。何以故。煩惱覆故。則為所縛。若
斷煩惱。則得解脫。是故雖復無我。猶有縛解。

問。若無我者。誰至後世。

答。從於過去煩惱諸
業。得現在身。及以諸根。從今現世復造諸業。
以是因緣。得未來身。及以諸根。譬如穀子。眾
緣和合。故得生芽。然此種子。實不至芽。種子
滅故。芽便增長。子滅故不常。芽生故不斷。佛
說受身。亦復如是。雖復無我。業報不失。

問。若
無我者。先所作事。云何故。憶而不忘失。

答。以
有念覺。與心相應。便能憶念三世之事。而不
忘失。

又復問。若無我者。過去已滅。現在心
生。生滅既異。云何而得憶念不忘。

答。一切受
生。識為種子。入母胎。由。愛水潤漬。身樹得生。
如胡桃子。隨類而生。此陰造業。能感後陰。然
此前陰。不生後陰。以業緣故。便受後陰。至滅
雖異。相續不斷。如嬰兒病。與乳母藥。兒患得
愈。母雖非兒。藥之力勢能及於兒。陰亦如是。
以有業力。便受後陰。憶念不忘。

又大智度論
云。問曰。心所趣向。心為去。為不去。若去。此
則無心。猶如死人。若不去。云何能緣。如佛言。
依意緣法。意識生。意若不去。則無和合。

答。心
不去不住而能知。如般若中說。一切法無來
無去相。云何言心有來去。若有來去。即墮常
見。諸法無有定相。知心不住。為無常相。結使
未斷。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無常。誰知是

心。心為屬誰。誰為心主。而受苦樂。一切諸物。
誰之所有。即分別知。無有別主。但於五陰計
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
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貪欲。違逆我者而生瞋
恚。愛等諸煩惱。假名為縛。若修道解是縛而
得解脫。即名涅槃。更無有法。名為涅槃。如人
被械得脫。而作戲論。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脫。
是人可怪。於脚械外。更求解脫。眾生亦如是。
離五陰滅。更求解脫。故知有識則繫縛。無識
則解脫。若離五陰空別求解脫者。如離此方
空。別求他方空。故思益經云。愚於陰界入。而
欲求菩提。蔭界入即是。離是無菩提。

華嚴
會意問云。若準六根無我。誰造誰受耶。

答。佛
說作善生天。為惡受苦者。此但因緣法爾。非
是我能為受也。若言是我非因緣者。作惡何
不生天。乃墮地獄耶。我豈愛彼地獄。故受苦
耶。我既作惡而不受樂者。故知善惡感報。唯
因緣非是我也。如論云。因緣故生天。因緣故
墮地獄。是此意也。

問。既言無我。誰感因緣。若
言無我。但是因緣自為者。草木亦稟因緣。何
不生天與受苦耶。

答。內外雖但稟因緣。因緣
有二。一善惡增上業因緣。但感生天。及地獄
異熟等。二善惡等流業因緣。生天者。感寶地
金華。墮地獄者。感刀林銅柱等。此是因緣業
作。非我能為。豈謂受報不同。而計有我也。故
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問。
若言造業受報。但是因緣非由我者。何故有
證無我者。雖有已造惡業因緣。而不感受報
耶。既得無我即不受報者。故知我造惡業受

報。非是業因緣也。

答。由得無我已。即斷惡業
因緣。無彼因緣。故不受報。非謂有我無我。受
不受也。故經云。因緣故法滅等。此之謂也。即
以如實推究。我不可得。是故無我。唯六根也。
外我所執外分有六塵也。非實我所有。

問。若
言唯是色聚等。無實財寶非我所者。即我等
遍有。何得世人。有富饒財寶。有貧無一錢等。

答。財寶是色。從業因生。以業增勝故。即財寶
豐盈。由業不清淨故。貧無一物也。此則有無
因業。非是我所能為也。若言財寶實有。非由
業因緣有者。即一切眾生執有我所。何故有
貧富不同。故知由業因緣。非我實有也。說長
者多盈財寶。餓鬼無一毛覆身。業是也。破中
間見聞等病故。於中間分為六識也。見聞等
病。空無所有也。若言見聞等是我非是識者。
如聾盲人。有我。何不得見聞等耶。既聾盲等
人。雖有於我。而不得見聞者。故知見是識。非
是我也。是知於此根塵識三處推擇。唯有法
而無我人。

問。或言有我。由迷似生。非實有者。
何不迷他為自。今既以自為自。不得為他。以
他為他。不得為自者。故知自他實有。非由計
生也。又但是迷心。非實有者。何不於水迷見
為火。於火迷見於水。故知水火實有。不是迷
生也。

答曰。有二初者。然此分別計我。藉三
緣生。謂邪師。邪教。邪思惟等。由此三緣久久
熏力慣習。遂計彼為他。執自為我。此但由計
有實有故。若言實有。非熏習而計有者。初出
胎時。何不執自及以他身。既初出胎時。未熏
習故。不計自他。故知計有自他。由妄熏故也。

如說分別我執。藉三緣生故。又云。惡見熏習
等。二者。凡所見執實。必迷似生。離似則無所
執性。故知如計水火。由執似生也。何者。以水
火似有。但是虛相。誑心。以不了相。虛執為實
有。何以故。所得冷熱。但是觸塵。所見青黃赤
白。是色法故。流相騰焰是法塵故。執實水火。
但唯法塵妄見有也。如說從自心生。與心作
相等是也。

問。既親驗水火。但唯塵等。云何有
水火相別。

答。六塵不別。但是虛似有殊。即
此似相。由迷執所起故。是故似之與執。但有
迷生。如說餓鬼恒河見水為火喻等。此但從
自心生。外非實有也。又云。凡有見自見他。皆
是迷心自現。如迷東為西。然迷人西。不離悟
人東。但為迷人迷故。不見悟人東也。非謂迷
見西處。無彼東也。若言迷見西處。無實東者。
即見西是悟。不是迷也。以無悟人東。無所迷
故。既知實東謂為西者。何以人不離東也。信
知眾生不離佛界。佛界不離眾生界。但為迷
故。癡盲。對目不知見。深自悲哉。如大涅槃經
云。外道先尼言。瞿曇。若無我者。誰見誰聞。
佛言。善男子。內有六入。外有六塵。內外和
合。生六種識。是六種識。因緣得名。善男子。譬
如一火。因木得故。名為木火。因草得故。名為
草火。乃至眾生意識。亦復如是。因眼因色。因
明因欲。名為眼識。善男子。如是眼識。不在眼
中。乃至欲中。四事和合。故生是識。乃至意識。
亦復如是。若是因緣和合故生。智者不應說
見即是我。乃至觸即是我。善男子。是故我說
眼識乃至意識。一切諸法。即是幻也。云何如

幻。本無今有。已有還無。乃至內外六入。是名
眾生我人士夫。離內外入。無別眾生我人士
夫。又言。瞿曇。如汝所言。內外和合。誰出聲言。
我作我受。佛言。先尼。從愛無明。因緣生業。從
業生有。從有出生無量心數。心生覺觀。覺觀
動風。風隨心觸喉舌齒脣。眾生倒想。聲出言
說。我作我受。我見我聞。善男子。如幢頭鈴。風
因緣故。便出音聲。風大聲大。風小聲小。無
有作者。又百論云。我若是有。應如色等。從
緣而生。生定歸滅。則非常住。若非緣生。應如
兔角。無勝體用。何名為我。又念念滅。所以非
常。相似相續。所以非斷。如是佛子。遠離二邊。
悟入緣生。處中妙理。

問。既無我人。云何有
生有死。

答。但生是空生。死是空死。畢竟無
有我人可得。如經云。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
人。但是依空法。還生於空法。是知眾生果中。
但有名數。名數本空。萬法何有。如法性論云。
數盡則群有皆虛。名廢則萬像自畢。因茲以
觀。斯乃會通之津徑。反神之玄路。是以境因
名立。名虛則境空。有從數生。數虛則有寂。名
數起處。皆是自心。心若不生。萬法何有。所以
華嚴經頌云。世間一切法。但以心為主。隨
解取眾相。顛倒不如實。若能如實觀之。則見
自心之性。可謂會通之津徑。反神之玄路矣。
又淨名疏。智者廣釋六大性無我。如經云。是
身無我。為如地。此正約地種明無我也。今例
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二約內觀明義。一破
外人者。外人計云。若言身無神我。那得能擔
輕負重。內人破言。地亦能荷負山嶽。可有神

我耶。次約內觀解者。若毘曇明。眾生是假名。
地大是實法。成論明。地大亦是假名。四微是
實法。今明雖復假實之殊。同是苦諦下無我
行觀門所攝。如地是四微所成。若一微是主。
三亦是主。若一非主。三亦非主。當知無主。
若內地四微所成無主者。外地四微所成。亦
無有主也。若內外地無主者。此三事所成。何
得有主。若無主。即是無我。故云此身無主。為
如地也。又請觀音經云。地大。地無堅性。地若
是有者。為自性有。他性有。共性有。無因性
有。四種中隨計一性。即是有見。若謂是事實。
餘妄語。實即是剛義。是性。是主義也。若檢四
性不得。此為見地是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
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亦有亦無。是事實。餘
妄語。實即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是非有非
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性。是主。若於此四
句有所計執者。即是性實。是剛。是主。金剛般
若經云。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著我人眾生
壽者。若取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
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也。若不取四句。則
是觀地無剛性。若無剛實。則無主無我。故說
是身無主。猶如地也。經云。是身無我。為如火。
亦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者。外人計有神我。
云何知耶。見身能東西馳走。及出音聲。故知
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約火一法。破其兩計。所
以者何。火燒野草。亦能東西自在。亦是我也。
又燒著竹木。出諸音聲。亦是有神我也。次約
內觀釋者。火為二微所成。無有定性。無性。即
是無火也。今身為名色所成。身無定性。若身

無定性。即無我也。復次此身中諸煖即是火。
若外火無我。內火亦無我也。又請觀音經云。
火大。火性從因緣生。若從緣生。即無自性。無
實。即無我。破性。及四句。類地可知。經云。是身
無壽。為如風。亦作破內外觀釋。破外人者。外
人計有壽者。云何知耶。若無壽者。何得有出
入息。相續不斷。內人破曰。出入息者。但風相。
外風無壽者。內風豈是壽者也。次內觀解者。
風相觸擊。故輕虛自在。遊中無礙。有何壽命。
大集云。出入息者。名為壽命。若觀此出入息。
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經遊。去無履涉。
如空中風求不可得。風既非壽。息亦何得是
壽也。又請觀音經云。風性無礙。今以四句觀
風。若言有性有生。四句可得者。即是礙相。不
得入道。若四句觀風。風不可得。即是無礙。無
礙故。即是入如實之際。觀身三事。息非壽命。
如風。故說是身無壽。為如風也。經云。是身無
人。為如水。此約水種破人。亦作破外人內觀
解。初明破外人者。外人計有神。即是人。云何
知耶。若身中無神。何能慈恩潤下。曲隨物情
也。內人破曰。我見水能下潤。隨器方圓。水無
神無人者。而汝能恩潤順物。亦無神無人也。
今明內觀解者。水為三微所成。無有定性。無
性即無水。三事成身。無有定性。無性即無身。
無身即無人。故說是身無人。為如水也。又解。
如小兒水中見影。謂言水裏有人。入水求人。
終不可得。凡夫三事中生身見。謂身是人。深
觀三事。不見身相。即無人也。又如請觀音經
云。水性不住。以其住者。池沼方圓。礙之即住。

非水有住性也。今檢人亦如是。隨諸法。得人。
名。無定性。若四句檢水。有性有著。即是住義。
若檢水四句。無性無著。即是無住。無住故。入
如實際。經云。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此是總約
四大破我。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
計云。若身中無實有神我者。今現見六情依
身而住。故知實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現見六
情依四大住。無別我神之所依也。若約內觀
解者。身名是一。一身不應在四我住。若一大
我住。三大應無假名身。若各有者。即有四身。
若即若離四句。約四大中檢身不得。故知身
無有實。若不得身實即身見破。身見破。即我
見十六知見皆破也。經云。是身為空。離我我
所者。此是第二約空種破。說無我行也。若作
破外人解。外人計有我所。若無神我。何得所
有。國土人物是實。所。若見實。當知我亦是實。
內人破曰。若爾。所是空。我亦應空。如身中空
種。空種及一切外空。是所。所空故。我亦空也。
若約內觀解者。即是正約空種破身見也。四
大造色圍虛空故。假名為身。離空即無身。若
外內空不名身。今約空種檢身不可得。即身
見破。身見破。即離我我所也。經云。是身無
知。如草木瓦礫者。此是第三檢識種破我。是
知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云。若
身中無神。那得知四時氣序等事也。內人破
曰。如草木瓦礫。亦猶陰陽氣候逐時轉變。似
有所知。而非神知者。令身雖有知。如草木瓦
礫。無神知也。又外人計身內有神。神使知知
之。內人破曰。若神使知知。復誰使神。知。遂無

使。神何須使。若無神使。即無知者。無知者。即
如草木瓦礫也。若約內觀。的觀識種。所以者
何。三事成身。命煖無知。知只是識。若謂識能
知者。過去識已滅。滅故不能知。現在識剎那
不住。無暫停時。亦不得知。未來識未有。未
有之識。豈得有知。三世求識。知不可得。離三
世無別有知。故說此身無知。如草木瓦礫也。
經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次約風動。助成。破
識有作。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
身內有神我故。能執作施為。作一切事。內人
破曰。此非神作。身有所作。皆風力轉也。若約
內觀心解。妄念心動。身內。依風得有種種所
作。故大集經云。有風能上。有風能下。心若念
上。風隨心牽起。心若念下。風隨心牽下。運轉
所作。皆是風隨心轉。作一切事。若風道不通。
手脚不遂。心雖有念。即舉動無從。譬如人牽
關棙即影技種種所作捩繩若斷。手無所牽。
當知皆是依風之所作也。今觀此依風。不自
生。亦不他生。若無生。即是空。尚不能自有。令
三事成身不可得。誰是作也。釋曰。夫外計內
執我者。皆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種中。及身
內識煖息三事等起執。今觀六大三事內。唯
是識之一大。世多堅執以為實我。今只用於
內外三世中推。自然無我無識。內外推者。只
如執識實在身內者。且何者是識。若言身分
皮肉筋骨等是識者。此是地大。若言精血便
利等是識者。此是水大。若言身中煖觸是識
者。此是火大。若言折旋俯仰言談祗對是識
者。此是風大。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識。

各各既無。和合豈有。如一砂壓無油。合眾
砂而豈有。似一狗非師子。聚群狗而亦無。此
四大種。現推無體。即是內空。死後各復外四
大。一一歸空。即是外空。內外俱空。識性無寄。
又內推既無識。應在外者。外屬他身。自無主
宰。及同虛空。有何分別。內外既空。中間奚有。
以因內外立中間故。但破內外。中間自虛。若
識內外空者。應在心世。何者。因三世以辯識。
因識以立三世。若無有識。誰分三世。若無三
世。何以明識。以此三識。若不思過去。即想未
來。過未不緣。即住現在。離三際外。更無有識。
故祖師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今則念念成
三世。念念識不住。念念唯是風。念念無主宰。
故金剛經云。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以因現在立過去。因過去立
未來。現在既不住。過未亦無生。互檢互無。徹
底空寂。但有微毫起處。皆從識生。今推既無。
分別自滅。分別既滅。境界無依。如依水生波。
依鏡現像。無水則波不起。無鏡則像不生。故
知非關法有法無。但是識生識滅。如金剛三
昧經偈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是諸
分別。是法非生滅。如是洞達。根境豁然。自覺
既明。又能利他普照。故經偈云。究竟離虛妄。
無染如虛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是以
世間麁浮。不於自身子細明察。妙觀不習。智
眼全盲。執妄迷真。以空作有。若能善觀。即齊
諸聖。如圓覺經云。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善
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
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

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
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善男子。彼新學菩薩。
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
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
處徒眾。宴坐淨室。常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
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
歸於地。唾涕膿血。津液涎沫淡淚精氣。大小
便利。皆歸於水。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
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即知此身。畢竟無體。
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
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
緣相。假名為心。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
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塵。各
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善男子。彼之眾
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
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
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善男子。譬如清淨摩
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
摩尼。實有五色。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
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
心自相。亦復如是。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
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垢盡對
除。即無對垢。及說名者。善男子。此菩薩及末
世眾生。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
清淨。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
淨。心清淨故。見塵清淨。見清淨故。眼根清淨。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
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

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
是。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
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善男子。六塵
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
風大。亦復如是。善男子。四大清淨故。十二處。
十八界。二十五有清淨。彼清淨故。十力。四無所
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清
淨。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一切清淨。
善男子。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
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
方眾生圓覺清淨。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
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
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善男子。虛
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四大
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
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
動。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
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
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
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善男子。由彼妙覺性
遍滿故。根性塵性。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
是乃至陀羅尼門。無壞無雜。如百千燈。光照
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善男子。覺成就故。
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
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
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譬如眼光。曉了前
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
憎愛故。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
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

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億不可說阿僧祇。恒
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
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
猶如昨夢。善男子。如昨夢故。當知生死。及與
涅槃。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
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
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
一切法性。平等不壞。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
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
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所以凡夫
迷夢。怕怖生老病死。以二乘偏見厭離成住
壞空。若頓悟之時。不厭不怖。全將生死法。度
脫於群生。以生死性空故。如釋迦如來。不離
不著。生則王宮降誕。演獨尊之文。老則壽八
十年。示遷壞之法。病則背痛偃臥。警泡幻之
身。死則示滅雙林。顯無常之苦。令小根者悟
其遷變。俾大器者頓了圓常。故知生老病死
之中。盡能發覺。行住坐臥之內。俱可證真。豈
同怖厭凡小之見乎。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7

夫雖說我相起盡根由。皆是外道凡夫麁重
情執。如何是內教修行之人。微細法我之見。

答。法執難亡。更是微細。以法執為本。人執為

末。所以法愛不盡。皆為頂墮之人。圓證涅槃。
猶是我見之者。如圓覺經中。淨諸業障菩薩
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
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眾。得未曾
有。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
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世尊。若此覺
心。本恒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
乃至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
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
體。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
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
流轉者。妄見涅槃。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
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
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何以故。由有無始。本
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
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是故
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
怨。為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善男
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支絃緩。
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
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
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善男子。云何人相。謂
諸眾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
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
悉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
我者。心存少悟。備殫證理。皆名人相。善男
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
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眾生。

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
是眾生。則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眾生。非彼
我故。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
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善男子。云何壽者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
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善男
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
不離塵故。如湯消氷。無有別氷。知氷消者。存
我覺我。亦復如是。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
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能
成一切聖果。此我法二執。經論偏治。助業潤
生。順情發愛。於六七識上。妄起端由。向根塵
法中強為主宰。固異生之疆界。為煩惱之導
師。立生死之根原。作眾苦之基址。壞正法之
寶藏。違成佛之妙宗。塞涅槃之要津。盲般若
之智眼。障菩提之大道。斷解脫之正因。背覺
合塵。無先於此。如上廣引。破斥分明。願斷疑
根。頓消氷執。則正修有路。功不唐捐。一念證
真。全成覺道。

問。不了唯識之徒。妄執我法。
聖教之內。云何復言。有我法等。

答。對機假
設。非同情執。假有二種。一者無體隨情假。多
分世間外道所執。雖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
心緣。亦名我法。故說為假。二者有體施設假。
聖教所說。雖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
名我法。不稱法體。隨緣施設。故說為假。又凡
聖通論。我有六種。一執我。謂分別俱生。在於
凡位。二慢我。謂但俱生。在有學位。三習氣我。
謂二我餘習。在無學位。四隨世流布我。謂諸
佛等。隨世假稱。五自在我。謂八自在等。如來

後得智為性。六真我。謂真如常樂我淨等。以
真如為性。圓中稱我。通後三種。

問。云何是
無二我義。

答。人我見。如六陰七情。畢竟無
體。法我見。猶乾城焰水。徹底唯空。如經論明
二無我者。一人無我者。梵云補特伽羅。唐
言數取趣。謂諸有情起惑造業。即為能取。
當來五趣。名之為趣。雖復數數起惑造業。五
趣輪迴。都無主宰實自在用。故名無我。二法
無我者。謂諸法體。雖復任持軌生物解。亦
無勝性實自在用。故言無我。

問。執有我見。
雖順所緣。是顛倒體。無我之心。成何勝善。

答。了二無我理。證會真如。則成佛之正宗。超
凡之妙軌。若論法利。功德難量。古德云。無我
之心。雖不稱境。違於緣故。名非顛倒。如緣真
如。作有如解。即是法執。若作無解。雖不稱如。
仍因成聖。釋曰。若作如解。即是法執者。若起
能解之心。即立所證之理。所境既立。迷現量
心。知解纔生。便成比量。皆為法執。失唯識
宗。所以華嚴經云。智外無如。為智所入。如外
無智。能證於如。則心境如如。一道清淨。廣百
門論云。識能發生諸煩惱。業能牽後有。如是
識心。緣色等起。無所緣境。識必不生。若能正
觀。境為無我。所緣無故。能緣亦無。能所既亡。
眾苦隨滅。證寂無影清淨涅槃。至此位時。名
自利滿。諸有本願。為利益他。住此位中。化用
無盡。亦令有識。住此涅槃。是故欲求自他勝
利真方便者。應正勤修空無我理。

問。涅槃
經。佛說有真我佛性之理。諸菩薩等。皆申懺
悔。我等無量劫來。常被無我之所漂流。今

廣說無我者。莫不違涅槃之教不。

答。今言
無我者。謂破凡夫外道迷唯識理。妄執心外
實有我法。如外道所執。略有三等。一僧佉等。
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
等。二尼乾子。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
大小。有卷舒故。三遍出。執我體常。至細。如一
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餘九十種所計我
等。不異此三故。此等妄執。俱無道理。唯成五
見之邪思。豈同四德之真我。如涅槃經云。外
道言。如瞿曇說。無我我所。何緣復說常樂我
淨。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說內外六入。及六識
意。常樂我淨。我乃宣說。滅內外入。所生六識。
名之為常。以常故。名之為我。有常我故。名之
為樂。常我樂故。名之為淨。夫真我者。是佛性
義。常恒不變。非生因之所生。具足圓成。唯
了因之所了。又如經云。爾時世尊。讚諸比丘。
善哉善哉。汝等善能修無我想。時諸比丘。即
白佛言。世尊。我等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
其餘諸想。所謂苦想。無常。無我想。世尊。譬如
人醉。其心愐眩。見諸山河。石壁草木。宮殿屋舍。
日月星辰。皆悉迴轉。世尊。若有不修苦無常
想。無我等想。如是之人。不名為聖。多諸放逸。
流轉生死。世尊。以是因緣。我等善修如是諸
想。爾時佛告諸比丘言。諦聽諦聽。汝向所
引醉人喻者。但知文字。未達其義。何等為義。
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眾生
亦爾。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
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以為煩惱
之所覆故。雖生此想。不達其義。如彼醉人。於

非轉處。而生轉想。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
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汝等比丘。
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汝
等若言。我亦修集無常苦無我等想。是三種
修。無有實義。我今當說勝三修法。苦者計樂。
樂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
顛倒法。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不淨
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等四顛倒
法。是人不知正修諸法。汝諸比丘。於苦法中。
生於樂想。於無常中。生於常想。於無我中。生
於我想。於不淨中。生於淨想。世間亦有常樂
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
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何以故。世間之法。
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倒。心倒。
見倒。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
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
世間知字而不知義。何等為義。無我者。名為
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
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
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
名不顛倒。以不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
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釋曰。夫迷四
真實起八顛倒者。無非人法二我之見。為生
死之樞穴。作煩惱之基坰。成九結之樊籠。
開十使之業道。二乘雖斷人我。常被無我之
所漂流。外道謬認識神。恒為妄我所之輪轉。
所以上云。無我者。名為生死者。以昧一真我
之門。無大自在之力。我者名為如來者。達佛
性之妙理。承如實之道來。無常者聲聞緣覺

者。修生滅之妄因。證灰斷之小果。常者如來
法身者。入不動之真宗。契圓常之妙體。苦者
一切外道者。運無益之苦行。墮生滅之邪輪。
樂者即是涅槃者。斷二死之妄原。入四德之
祕藏。不淨者即有為法者。積雜染之情塵。成
夢幻之虛事。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者。乃
究竟之圓詮。履無為之至道。是以外道執有
我見。如蒸砂作飯。認妄為真。二乘證無我門。
似捉石為珠。以常為斷。俱不達無我之中。而
有真我。又常樂我淨者。但是一法。以心性不
變異故常。常故樂。樂故我。我故淨。以不了心
性常住故。心外別求妄有所作。作故無常。無
常故無樂。無樂故無我。無我故無淨。何者。以
無常遷變。純受其苦。寧有樂乎。既不得樂。恒
俱繫縛。不得自在。豈成我乎。既不見真我佛
性。長隨染緣。豈得淨耶。如上剖析。皆屬一期
教門。不可於此定執有無。迷於方便。如廣百
論云。為止邪見。撥無涅槃故。說真有常樂我
淨。此方便言。不應定執。既不執有。亦不撥無。
如是乃名正智解脫。

問。外塵無體。唯識理
成。正教昭然。妙旨非謬。今凡夫所執。多徇妄
情。以見聞之心。熏習之力。多執現見之境。難
斷纖疑。前雖廣明。猶慮未信。更希再示。以破
執情。

答。法性無量。得之者有邊。真如相空。
執之者形礙。如還原觀云。真空滯於心首。恒
為緣慮之場。實際居在目前。翻為名相之境。
起信鈔云。若是唯心。則不合有境。以心無相。
不可見故。既有所見。云何唯心。意云。一切法
從心起故。所起無體。即是一心。何用說見與

不見。根本是心故。又云。境本非善。但以順己
之情。便名為善。境本非惡。但以違己之情。便
名為惡。故知妍醜隨情。境無定體。既無自體。
曷有境乎。唯心之門。從茲明矣。故知佛為信
者說。不為疑者施。垢重障深。自生疑謗。遮輕
根利。頓入玄微。廣百論云。一切所見。皆識所
為。離識無有一法是實。為無始來數習諸見。
隨所習見。隨所遇緣。隨自種子成熟。若差別
變似種種法相而生。猶如夢中所見事等。皆
虛妄現。都無一實。一切皆是識心所為。

難。若
爾。大乘應如夢啞。撥一切法。皆悉是虛。不能
辯說一切世間出世間法。自性差別。是大苦
哉。我等不能隨喜如是大乘所立虛假法義。
以一切法。皆可現見。不可撥無現見法故。

答。
奇哉可愍。薄福愚人。不能信解大乘法義。若
有能見。可見所見。能見既無。誰見所見。以諸
能見。不能自審知自有體。亦不審他。於審察
時。能見所見皆無所有。是故不應執現見法。
決定有體。以迴心時。諸所緣境。皆虛假故。所
以者何。起憶念時。實無見等種種境界。但隨
因緣。自心變似見等種種境相而生。以所憶
念。非真實故。唯有虛假憶念名生。如曾更諸
法體相迴心追憶。故名為念。當憶念時。曾所
更境。皆無有故。能念亦無。而名念者。隨順慣
習顛倒諸見。假名施設。由此念故。世間有情。
妄起種種分別諍論。競執諸法自性差別。沒
惡見泥。不能自出。若無所見。亦無所聞。是則
一切都無所有。云何今時。編石為筏。

唯識論
問云。依信說有四種。一現見。二比知。三譬

喻。四阿含。此諸信中。現信最勝。若無外境。云
何世人言我現見此青等物。

偈答。現見如夢
中。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云何言現見。諸
凡夫人。煩惱夢中有所見事。皆如夢中。如現
見色。不知色義。以後時意識分別。然後了知。
意識分別時。無眼等識。先滅故。以一切法。念
念不住故。以見色時無彼意識。意識起時無
彼眼識。

入大乘論問云。諸法體相。世間現見。
云何無耶。

答。凡愚妄見。此非可信。生滅之法。
皆悉是空。生滅輪轉。無暫停時。相似相續。故
妄見有實。猶如燈焰念念生滅。凡夫愚人。謂
為一焰。

中觀論問。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
住者。而眼見有去住。

答。肉眼所見不可信。若
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為以二法成。二
俱有過。夫肉眼者。是過去顛倒業因所成。如
牛羊眼。不辯方隅。實不可信。唯佛眼真實。只
可從實。不可憑虛。

又問。現見眾生作業受報。
是事云何。

答。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
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
可眼見。如是生死。作者及業。亦應如是。諸業
皆空無性。如幻如夢。

又問曰。世間人盡見諸
法。是有是無。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
見。

答曰。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
緣故。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常。取相言
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見
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是故
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至無漏
道見尚可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安隱法
者。則見有無。

大智度論問。若一切諸法空如

幻。何以故。諸法有可見可聞。可嗅可嘗。可觸
可識者。若無而妄見者。何不見聲聞色。若皆
一等空無所有。何以有可見不可見者。

答曰。
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
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
可聞。不相錯亂。與六情對故。諸法亦如是。雖
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詳斯論意。是約
世間凡情所見。以眼根對色塵。及中間眼識
三種和合。得稱為見。此根塵識。自性俱空。各
各不能生見。和合亦不能生見。但虛妄情識。
所對見聞不無。故經云。以凡夫見之為世諦。
以聖人見之為真諦。所稱諦者。審實不虛。故
稱為諦。世諦不無。執假為諦。真諦非有。證實
為諦。

問。一切內外諸法。皆有流類。於諸類
中。約有幾種差別。及隨類通別等義。

答。古
釋有五。一異熟類。一通。即一切草木。皆是初
青後黃。豈非異熟。二別。唯善惡二業。感異熟
果。二長養類。一通。即是一切皆有長養。二
別。唯是飲食睡眠。梵行等持所益故。三等流
類。一通。即一切自類相似。皆是等流。二別。唯
同類因之所生。四實事類。一通。即一切有體
諸法。二別。唯是無為。簡有為非是實事故。五。
剎那類。一通。即一切有生滅法。二別。唯是見
道初一剎那也。

問。有情所住。遍三界中。云
何維摩經云。七識處為種。

答。有情通凡至
聖。有六十二有情身。約依處有四十二居止。
若通門由業繫故。樂與不樂。並立居止。下在
七識心住之例。為識心唯樂於七處住故。四
十二居止者。八地獄。傍生。餓鬼。四洲。六欲天。

色界十八無色有四。都成四十二居止。七識
處者。一種種身種種想。種種身者。欲界人天。
有尊卑上下也。種種想者。有苦樂捨三受想。
二種種身一想。種種身者。初禪梵王為尊。梵
眾為卑。故有種種身。一想者。有一戒取想也。
梵王自謂我能生諸梵。諸梵謂已從梵王生。
非因計因。是戒取。三一身種種想。一身者。二
禪地上。無尊卑上下也。種種想者。有喜樂想
也。四一身一想。一身者。三禪無尊卑上下也。
一想者。唯一樂想也。空識已上無身。唯有一
想。五空處。唯一空想。六識處。唯一識想。七無
所有處。唯一慧想。此上七識處。對治眾生計
識為我。樂住七處。以有漏五陰為體。第四禪
有無想定。非想地中有滅盡定。三塗之中能
受諸苦。識不樂住。故不說也。又第四禪。及非
想地。雖復滅識。不滅。假名眾生居。所以不立。
三惡趣中。為苦所逼。眾生不樂居。所以不立。

問。破外境空。立唯識有者。境從何而空。識
從何而有。

答。境隨情起。識逐緣生。情唯遍計
之心。緣是依他之性。緣法是有。依勝義之
門。情執本空。歸世俗之道。識論云。外境隨情
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
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假
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
有。釋云。外境。是遍計所執。心外實境。由隨妄
情施設為假。體實都無。非與依他內識相似。
內識。體是依他故。必依種子因緣所生。非體
全無。如遍計境。彼實我法。猶如龜毛。識依他
有。故非彼類。此中色等相見二分。內識所變。

不離識故。總名內識。由此內識。體性非無。心
外我法。體性非有。便遮外計離心之境。實有
增減執。及遮邪見惡取空者。撥識亦無妄空
減執。即離空有。說唯識教。有心外法。輪迴生
死。覺知一心。生死永棄。可謂無上處中道理。

問。境唯世俗之有。識通勝義之門者。云何
為世俗諦。云何說勝義諦。

答。夫一切諦智。
皆從無諦而起。無諦者。即絕待真心。非是對
有稱無。故云絕待。猶如虛空。非對小空而稱
大空。從此無諦。立一實諦。此一實之名。是
對三權而名一實。待虛名實。此是對待得名。
又從此一實。對機約教。或分開二諦等。此二
諦者。約情智而開。如涅槃經云。如出世人之
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間人知者。為世諦。仁
王經云。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所以仁王
雖分二諦。智照常一。涅槃本唯一諦。解惑分
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真
二諦。故昔人頌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
即其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
梁攝論云。智障甚盲闇。謂真俗別執。然法相
務欲分析。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門。勿生偏
滯。何者。若但分析而不融通。法成差異。若不
分析。事成混濫。又無可融通。則性相歷然而
非異。事理融即而非同。非異。非同。圓中妙理。
又境則不礙真而恒俗。智則不礙寂而常照。
意以心寂對於境真。心照對於境俗。以照對
俗。則心境非一。以寂對真。則心境非異。雖雙
融空有二境。寂照二心。終不得言。境則不礙
真而恒俗。智則不礙照而恒寂。境則不礙俗

而恒真。智則不礙寂而常照。中觀論偈云。若
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
實義。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云。佛所說法。咸
歸二諦。一者俗諦。二者真諦。俗諦者。謂諸
凡夫。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乃至名義智境。業果
相屬。真諦者。謂即於此。都無所得。如說第一
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乃至無業。無業果。
是諸聖種性。是故此般若波羅蜜中。說不住
布施。一切法無相。不可取。不可說。生法無我。
無所得。無能證。無成就。無來無去等。此釋真
諦。又說內外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相。及諸功
德。此建立俗諦。又台教約四教。四證。三接。立
七種二諦。及五種三諦。如法華玄義云。夫經
論異說。悉是如來善權方便。知根知欲。種種
不同。略有三異。一謂隨情。二隨情智。三隨
智。隨情說者。情性不同。說隨情異。如毘婆沙
明。世第一法。有無量種。真際尚爾。況復餘耶。
如順盲情。種種示乳。盲聞異說而諍白色。豈
即乳耶。眾師不達此意。各執一文。自起見諍。
互相是非。信一不信一。浩浩亂哉。莫知孰是。
若世三說及能破者。有經文證。皆判是隨情
二諦意耶。無文證者。悉是邪見。謂同彼外道。
非二諦攝也。隨情智者。情謂二諦。二皆是俗。
若悟諦理。乃可為真。真則唯一。如五百比丘
各說身因。身因乃多。正理唯一。經云。世人心
所見。名為世諦。出世人心所見。名第一義諦。
如此說者。即隨情智二諦也。隨智者。聖人悟
理。非但見真。亦能了俗。如眼除膜。見色見空。
又如入禪者。出觀之時。身虛心豁。似輕雲藹

空。已不同散心。何況悟真而不了俗。毘曇云。
小雲發障。大雲發障。無漏逾深。世智轉淨。故
經偈云。凡人行世間。不知世間相。如來行世
間。明了世間相。此是隨智二諦也。若解此三
意。將尋經論。雖說種種。於一一諦。皆備三意
也。二正明二諦者。取意存略。但點法性為真
諦。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於義即足。但人麁
淺。不覺其深妙。更須開拓。則論七種二諦。一
一二諦。更開三種。合二十一種二諦。若用初
番二諦。破一切邪。謂。執著皆盡。如劫火燒。不
留遺芥。況鋪後諸諦迴出文外。非復世情圖
度。所言七種二諦者。一者實有為俗。實有滅
為真。二者幻有為俗。即幻有空為真。三者幻
有為俗。即幻有空不空共為真。四者幻有為
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五
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
六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
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七者幻有幻有即空
皆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
實有二諦者。陰入界等。皆是實法。實法所成
森羅萬品。故名為俗。方便修道。滅此俗已。乃
得會真。大品經云。空色色空。以滅色故。謂為
空色。不滅色故。謂為色空。病中無藥。文字中
無菩提。皆此意。是為實有二諦相也。約此亦
有隨情智等三義。準此可知。幻有空二諦者。
斥前意也。何者。實有時無真。滅有時無俗。二
諦義不成。若明幻有者。幻有是俗。幻有不可
得。即俗而真。大品經云。即色是空。即空是色。
空色相即。二諦義成。是名幻有二諦也。約此

亦有隨情。情智。智等三義。隨智小當分別。何
者。實有隨智。照真。與此不異。隨智照俗不同。
何者。通人入觀巧。復局照俗亦巧。如百川會
海。其味不別。復局還源。江河則異。俗是事法。
照異非疑。真是理法。不可不同。只就通人出
假。亦人人不同。可以意得。例三藏。出假。亦應
如是。幻有空不空二諦者。俗不異前。真則三
種不同。一俗隨三真。即成三種二諦。其相云
何。如大品明非漏非無漏。初人謂非漏是非
俗。非無漏是遣著。何者。行人緣無漏生著。如
緣滅生使。破其心還入無漏。此是一番二諦
也。次人聞非漏非無漏。謂非二邊。別顯中理。
中理為真。又是一番二諦也。又人聞非有漏
非無漏。即知雙非。正顯中道。中道法界。力用
廣大。與虛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又
是一番二諦也。大涅槃經云。聲聞之人。但見
於空。不見不空。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即是此
意。二乘謂著此空。破著空故。故言不空。空著
若破。但是見空。不見不空也。利人謂不空是
妙有。故言不空。利人聞不空謂是如來藏。一
切法趣如來藏。還約空不空。即有三種二諦
也。復次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顯三種異者。
初人聞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者。諸法不離
空。周行十方界。還是瓶處如。又人聞趣。知此
中理。須一切行來趣發之。又一人聞一切趣。
即非漏非無漏具一切法也。是故說此一俗。
隨三真轉。或對單真。或對複真。或對不思議
真。無量形勢。婉轉赴機。出沒利物。一一皆有
隨情。情智。智等三義。若隨智證。俗隨智轉。智

證偏真。即成通二諦。智證不空真。即成別入
通二諦。智證一切趣不空真。即成圓入通二
諦。三人入智不同。復局照俗亦異。何故三人
同聞二諦。而取解各異者。此是不共般若。與
二乘共說。則深淺之殊耳。大品經云。有菩薩
初發心。與薩婆若相應。有菩薩初發心。遊戲
神通。淨佛國土。有菩薩初發心。即坐道場為
如佛。即此意也。幻有無為俗。不有不無為真
者。有無二故為俗。中道不有不無不二為真。
二乘聞此真俗。俱皆不解。故如啞如聾。大涅
槃經云。我與彌勒。共論世諦。五百聲聞。謂說
真諦。即此意也。約此亦有隨情。情智。智等三
義。圓入別二諦者。俗與別同。真諦則異。別人
不空。但理而已。欲顯此理。須緣修方便。故言
一切法趣不空。圓人聞不空理。即知具一切
佛法。無有缺減。故言一切趣不空也。約此亦
有隨情等三義。圓教二諦者。直說不思議二
諦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以珠譬
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
二。分真俗耳。約此亦有隨情。情智等三義。身
子偈云。佛以種種緣。譬喻巧言說。其心安如
海。我聞疑網斷。即其義焉。

問。真俗應相對。
云何不同耶。

答。此應四句。俗異真同。真異俗
同。真俗異相對。真俗不異而異相對。三藏與
通。真同而俗異。二人通真異而俗同。別。真俗
皆異而相對。圓。真俗不異而異相對。不同而
同。若不相入。當分真俗即相對。七種二諦。廣
說如前。略說者。界內相即。不相即。界外相
即。不相即。四種二諦也。別接通五也。圓接通

六也。圓接別七也。

問。何不接三藏。

答。三藏
是界內不相即。小乘取證。根敗之士。故不論
接。餘六是摩訶衍門。若欲前進。亦可得去。是
故被接。

問。若不接亦不會。

答。接義非會義。
未會之前。即論被接。判麁妙者。實有二諦。半
字法門。引鈍根人。蠲除戲論之糞。二諦義不
成。此法為麁。如幻二諦。滿字法門。為教利根。
諸法實相。三人共得。比前為妙。同見但空。方
後則麁。以別入通。能見不空。是則為妙。教談
理不融。是故為麁。以圓入通為妙。妙不異後
帶通方便。是故為麁。別二諦不帶通方便。故
為妙。教談理不融。是故為麁。圓入別。理融為
妙。帶別方便為麁。唯圓二諦。正直捨方便。
但說無上道。是故為妙。次約隨情智等判麁
妙者。且約三藏。初聞隨情二諦。執實語為虛
語。起語見故。生死浩然。無佛法氣分。若能勤
修念處。發四善根。是時隨情二諦。皆名為俗。
發得無漏。所照二諦。皆名為真。從四果人。以
無漏智。所照真俗。皆名隨智二諦。隨情則麁。
隨智則妙。譬如轉乳。始得成酪。既成酪已。心
相體信。入出無難。即得隨情情智智等。說通
別入通。圓入通。令其恥小慕大。自悲敗種。渴
仰上乘。是時如轉酪為生酥。心漸通泰。即為
隨情情智智等。說別圓入別。明不共般若。命
領家業。金銀珍寶。出入取與。皆使令知。既知
是已。即如轉生酥為熟酥。諸佛法久後。要當
說真實。即隨情情智智等。說圓二諦。如轉
熟酥為醍醐。是則六種二諦。調熟眾生。雖成
四味。是故為麁。醍醐一味。是則為妙。又束判

麁妙。前二教雖有隨智等。一向是隨情。說他
意語故。故名為麁。別入通去。雖有隨情等。一
向束為情智。智說自他意語。故亦麁亦妙。圓
二諦雖有隨情等。一向是隨智。說佛自智。說
佛自意語。故稱為妙。

問。前二二諦。一向是隨
情。應非見諦。亦不得道。

答。不得中道。故稱隨
情。諸佛如來。不空說法。雖非中道。第一義悉
檀。不失三悉檀益。大概判之。皆屬隨情為麁
耳。次明三諦者。妙却前兩種二諦。以不明中
道故。就五種二諦得論中道。即有五種三諦。
約別入通。點非有漏。非無漏。二諦義成。有
漏是俗。無漏是真。非有漏非無漏是中。當教
論中。但異空而已。中無功用。不備諸法。圓入
通三諦者。二諦不異前。點非漏非無漏。具一
切法。與前中異也。別三諦者。彼俗為兩諦。對
真為中。中理而已。圓入別三諦者。二諦不異
前。點真中道。具足佛法也。圓三諦者。非但中
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諦圓融。一三三一。
判麁妙者。別圓入通。帶通方便故為麁。別不
帶通為妙。圓入別。帶別方便為麁。圓不帶方
便最妙。約五味教者。乳教說三種三諦。二
麁一妙。酪教但麁為妙。生酥熟酥。皆是五種
三諦。四麁一妙。此經唯一種三諦。即相待妙
也。開麁顯妙者。決前諸麁入一妙。三諦無所
可待。是為絕待妙也。又明一諦者。大涅槃經
云。所言二諦。其實是一。方便說二如醉末
吐。見日月轉。謂有轉日。及不轉日。醒人但見
不轉。不見於轉。轉二為麁。不轉為妙。三藏全
是轉二。同彼醉人。諸大乘經。帶轉二說不轉

一。今經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不轉一實。
是故為妙。諸諦不可說者。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那得諸諦。紛紜相礙。一諦尚無。諸諦
安有。一一皆不可說。可說為麁。不可說為妙。
不可說亦不可說。是妙亦妙。言語道斷故。若
通作不可說者。生生不可說。乃至不生不生
不可說。前不可說為麁。不生不生不可說為
妙。若麁異妙。相待不融。麁妙不二。即絕待妙
也。

問。何故大小通論無諦。

答。釋論云。不破
聖人心中所得涅槃。為未得者。執涅槃生戲
論。如緣無生。使故破言無諦也。

問。若爾。小乘
得與不得。俱皆被破。大乘得與不得。亦俱應
破。

答。不例小乘。猶有別惑可除。別理可顯。故
雖得須破。中道不爾。云何破。

問。若爾。中道唯
應有一實諦。不應言無諦。

答。為未得者。執中
生惑。故須無諦。實得者有。戲論者無。又唯識
論。於真俗二諦名開四重。都成八諦。俗諦四
者。一假名無實諦。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
實體。從能詮說。故名為諦。二隨事差別諦。謂
蘊界等。隨彼彼事。立蘊等法。三方便安立諦。
謂苦集等。由證得理。而安立故。四假名非安
立諦。謂二空理。依彼空門。說為真性。由彼真
性內證智境。不可言說。名二空如。但假說故。
勝義四者。一體用顯現諦。謂蘊界等。有實體
性。過初世俗。名勝義。隨事差別。說名蘊等。故
名顯現。二因果差別諦。謂苦集等。智斷證修。
因果差別。三依門顯實諦。謂二空理。過俗證
得。故名勝義。依空能證。以顯於實。故名依門。
四廢詮談旨諦。謂一實真如。體妙離言。已名

勝義。又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說
為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後三俗。亦名為
真。至理沖玄。彌驗於此。又華嚴經。約其圓數。
立於十諦等。乃至一一法。圓融無盡。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8

夫既云約俗假立。心境雙陳。開之則兩分。合
之則一味。今約開義。則互相生。未有無心境。
曾無無境心。凡聖通論。都有幾境。

答。大約
有三境。頌云。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
通情本。性種等隨應。性境不隨心者。性境者。
性是實義。即實根塵四大。及實定果色等相
分境。言不隨心者。為此根塵等相分。皆自
有實種生。不隨能緣見分種生故。獨影唯從
見者。影為影像。是相分異名。為此假相分。無
種為伴。但獨自有。故名獨影。即空華兔角。過
去未來。諸假影像法。是此但從。能緣見分變
生。與見分同種。故名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
本者。即相分。一半與本質同一種生。一半與
見分同一種生。故言通情本。情即能緣見分。
本即所緣本質。言性種等隨應者。隨應。是不
定義。謂於三境中名隨所應。有性。種。界繫。三
科。異熟等。差別不定。又廣釋云。性境者。為有
體實相分名性境。即前五識。及第八心王。并

現量第六識所緣諸實色。得境之自相。不帶
名言。無籌度心。此境方名性境。及根本智緣
真如時。亦是性境。以無分別任運轉故。言不
隨心者。都有五種不隨。一性不隨者。其能緣
見分。通三性。所緣相分境。唯無記性。即不隨
能緣見分通三性。二種不隨者。即見分從自
見分種生。相分從自相分種生。不隨能緣見
分心種生故。名種不隨。三界繫不隨者。如明
了意識緣香味境時。其香味二境。唯欲界繫。
不隨明了意識通上界繫。又如欲界第八緣
種子境時。其能緣第八唯欲界繫。所緣種子。
便通三界。即六八二識。有界繫不隨。四三科
不隨者。且五蘊不隨者。即如五識見分。是
識種收。五塵相分。即色蘊攝。是蘊科不隨。十
二處不隨者。其五識見分。是意處收。五塵相
分。五境處攝。是處科不隨。十八界不隨者。其
五識見分。是五識界收。五塵相分。五境界攝。
此是三科不隨。五異熟不隨者。即如第八見
分。是異熟性。所緣五塵相分。非異熟性。名異
熟不隨。獨影境者。謂相分與見分同種生。名
獨影唯從見。即如第六識緣空華兔角過未。
及變影緣無為。并緣地界法。或緣假定果。極
逈極略等。皆是假影像。此但從見分變生。自
無其種。名為從見。獨影有二種。一者無質獨
影。即第六緣空華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
是。其相分。與第六見分同種生。無空華等質。
二者有質獨影。即第六識緣五根種現。是皆
託質而起故。其相分。亦與見分同種而生。亦
名獨影境。三帶質者。即心緣心是。如第七緣

第八見分境時。其相分無別種生。一半與本
質同種生。一半與能緣見分同種生。從本質
生者。即無覆性。從能緣見分生者。即有覆性。
以兩頭攝不定。故名通情本。質即第七能緣
見分。本即第八所緣見分。又四句分別。一唯
別種。非同種。即性境。二唯同種。非別種。即獨
影境。三俱句。即帶質境。四俱非。即本智緣
如。以真如不從見分種生故。名非同種。又
真如當體是無為。但因證顯得。非生因所生
法故。名非別種。性種說隨應者。性即性境。種
謂種類。謂於三境中。各有種類不同。今皆須
隨應而說。又約八識分別者。前五轉識。一切
時中皆唯性境。不簡互用不互用。二種變中。
唯因緣變。又與五根同種故。第六意識有四
類。一明了意識。亦通三境。與五同緣實五塵。
初率爾心中是性境。若以後念緣五塵上方
圓長短等假色。即有質獨影。亦名似帶質境。
二散位獨頭意識。亦通三境。多是獨影。通緣
三世有質無質法故。若緣自身現行心心所
時。是帶質境。若緣自身五根。及緣他人心心
所。是獨影境。亦名似帶質境。又獨頭意識。初
剎那緣五塵。少分緣實色。亦名性境。三定中
意識。亦通三境。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是
獨影境。又能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故。是帶質
境。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亦能引起五識。緣
五塵故。即是性境。四夢中意識。唯是獨影
境。第七識唯帶質境。第八識。其心王唯性境。
因緣變故。相應作意等五心所。是似帶質真
獨影境。

問。三境以何為體。

答。初性境。用

實五塵為體。具八法成故。八法者。即四大。地
水火風。四微。色香味觸等。約有為說。若能緣
有漏位中。除第七識。餘七皆用自心心所為
體。第二獨影境。將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
為體。能緣即自心心所為體。第三帶質。即變
起中間假相分為體。若能緣有漏位中。唯六
七二識心心所為體。又成唯識論樞要誌云。
真色真心。俱是所緣。所變相分俱名性境。或
能緣心。而非妄執分別構畫。名為真心。真心
緣彼真色等境。所變相分。方名性境。若心緣
心所變。相分。相分無實。但帶質故。性者。體也。
體性是實。名為性境。獨影者。獨者。單也。單
有影像。而無本質。故相名獨。如緣龜毛石女
等相。或雖有質相分。不能熏彼質種。望質無
能。但有假影。亦名為獨。如分別心緣無為相。
及第八識心所相及。餘準此知。帶質之境者。
質者。周易云。形體也。帶者。說文謂之紳也。紳
也謂束。又方言云。帶謂行也。今云帶質。義通
二也。若依說文。謂即挾帶逼附之義。如紳束
也。若依方言。影仗質生。如因其路。行義方有。
然此相分。雖有能熏自及質種。然無實用。如
緣心相。相分之心。無慮用故。通情本者。情謂
見分。本謂質也。顯所變相。隨見隨質。以判種
性。二義不定。又境有二。一眾生遍計所執情
境。心外見法。名之曰境。二諸聖自在德用智
境。以從心現故。成其妙用智境。又二。一分劑
境。廣大無邊故。二所知境。唯佛能盡故。又有
二種。一是心境。唯心現故。張心無心外之境。
張境無境外之心。常含一味故。二是境界之

境。謂心境無礙。隱顯同時。體用相成。理事齊
現。

問。心外無境。境外無心。云何又說心說
境。

答。前已廣明。何須重執。一心四分。理教
無差。有境有心。方成唯識。如心緣境時。必有
相分故。如鏡照面時。有面影像也。量云。心緣
境是有法。心上必帶境之影像。宗因云。心對
外質。同喻如鏡照面時。

問。智境各一。何分
多種。

答。智因境分。有真俗之異。境從智立。
標凡聖之殊。約用似多。究體元一。

如起信鈔
問云。境智為一為異。

答云。智體無二。境亦無
二。智無二者。只是一智。義用有殊。約知真處。
名為真智。約知俗處。名為俗智。境無二者。謂
色即是空為真境。空即是色為俗境。由是證
真時必達俗。達俗時必證真。了俗無性。即是
真空。豈有前後耶。況無心外之境。何有境外
之心。是即心境渾融。為一法界。

問。一心二
諦。理事非虛。證理性而成真。審事實而為俗。
皆具極成之義。不壞二諦之門。大小二乘。同
共建立。如何是極成之義。

答。所成決定不
可移易。隨真隨俗。各有道理。瑜伽論云。一
有世間極成真實。二道理極成真實。世間極
成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彼彼事。隨順假立。
世俗慣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
非是火等。乃至苦唯是苦。非是樂等。樂唯是
樂。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
是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解。所行境事。一
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想自分別。共所
成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後方取。是名世
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者。依止現比。及

至校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證
成道理所建立。所施設義。是名道理極成真
實。

問。離識有色。文義俱虛。心外無塵。教理
同證。其奈名言熏習。世見堅牢。若不微細剖
陳。難圓正信。只如外色。若麁若細。云何推檢。
知其本空。了了分明。成就唯識。

答。麁細之
色。皆從識變。既從識有。外色全空。故經云。色
性自空。非色滅空。為未了者。更須破析。直
至極微。方信空現。識論云。餘乘所執離識實
有色等諸法。如何非有。彼所執色。不相應行。
及諸無為。理非有故。且所執色。總有二種。一
者有對。極微所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彼有
對色。定非實有。能成極微。非實有故。謂諸極
微。若有質礙。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無質礙。
應如非色。如何可集成瓶衣等。又諸極微。若
有方分。必可分析。便非實有。若無方分。則如
非色。乃至雖非無色。而是識變。謂識生時。內
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以此相。為所
依緣。然眼等根。非現量得。以能發識。比知是
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外有對色。理既不
成。故應但是內識變現。發眼等識。名眼等根。
此為所依。生眼等識。此眼等識。外所緣緣。理
非有故。決定應許自識所變。為所緣緣。謂能
引生似自識者。乃至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以
色等相。為所緣緣。見託彼生。帶彼相起故。然
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
極微。合成一物。為執麁色有實體者。佛說極
微。令其除析。非謂諸色實有極微。諸瑜伽師。
以假想慧。於麁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

說極微。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
析之。便似空現。不名為色。故說極微。是色邊
際。由此應知。諸有對色。皆識變現。非極微成。
餘無對色。是此類故。亦非實有。或無對故。如
心心所。定非實色。諸有對色。現有色相。以理
推究。離識尚無。況無對色。現無色相。而可說
為真實色法。

問。表無表色。不居身外。內所
動作。顯現非虛。如成業論偈云。由外發身語。
表內心所思。譬彼潛淵魚。鼓波而自表。此
表無表色。是實有不。

答。識論云。且身表色。
若是實有。以何為性。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
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
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
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若言有色。非顯非形。
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
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
表示。不應名表。故身表業。定非實有。然心為
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
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語表亦非實
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詮表故。多念相續。便非
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然因心故。識變似
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
立無表。理亦無違。

問。經中說有三業。善惡
果報。不濫昇沈。云何撥無。豈不違教。

答。不
撥為無。為顯識故。推其不實。於世俗門。善順
成立。識論云。不撥為無。但言非色。能動身思。
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
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起身語思。有所

造作。說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處故。通生
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或身語表。由異發
故。假說為業。思所履故。說名業道。由此應知。
實無外色。唯有內識。變似色生。

問。不相應
行。是實有不。

答。識論云。不相應行。亦非實
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
體相可得。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
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此定
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

問。二無心定。無想
異熟。應異色心等有實自性。若無實性。應不
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現起。

答。識論云。若無心
位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遮於心名無心定。
應無色時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礙於色名
無色定。彼既不爾。此云何然。又遮礙心。何須
實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謂修定時。於定加
行。厭患麁動心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
念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熏異熟識。成
極增上厭心等種。由此損伏心等種故。麁動
等暫不現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種善故。
定亦名善。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
招彼異熟識。依之麁動想等不行。於此分位。
假立無想。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此三法。亦
非實有。

問。世間依想建立。有為之法皆虛。
俗諦從識施為。無體之門盡偽。且如聖教。文
句能詮。乃廣長舌相之所宣。妙觀察智之所
演。云何俱稱不實。咸是虛耶。

答。諸聖演教
談詮。是依世俗文字。所以佛告三乘學者。只
令依義不依語。權藉教以明心。是以文字俱
無自性。亦從識變。廣百門論云。然諸世間。隨

自心變。謂有眾字和合為名。復謂眾名和合
為句。謂此名句。能有所詮。能詮所詮。皆自心
變。諸心所變。情有理無。聖者於中。如實知見。
云何知見。謂彼法。皆是愚夫虛妄識心分別
所作。假而非實。俗有真無。隨順世間。權說為
有。

問。音聲可聞。色塵有對。可言心變。只如
時法無相。應為實有。

答。有相尚空。無相何
有。時亦無體。延促由心。以始從一念。終成於
劫。念若不起。時劫本空。但有初中後等時量。
皆是唯識之時。廣百論破時品云。復次是則
一切若假若實。皆依世俗假相施設。云何汝
等。定執諸法。皆是實體。

難。若一切法。皆非實
有。如何現前分明可見。

答。鏡像水月。乾闥婆
城。夢境幻事。第二月等。分明可見。豈實有耶。
世間所見。皆無有實。云何以現證法是真。覺
時所見。一切非真。是識所緣。如夢所見。夢心
所見。決定非真。亂識所緣。如第二月。如是雖
無真實法體。而能為境生現見心。因斯展轉。
發生憶念。前後俱緣。非真有境。是故不可以
生憶念。證法是真。法既非真。時如何實。

難。
若緣妄境。生於倒見。境可是虛。見應是實。

答。
境既是虛。見云何實。如在夢中。謂眼等識。緣
色等境。覺時知彼二事俱無。妄境倒心。亦復
如是。愚夫謂有。聖者知無。

難。有倒心境。二種
皆虛。無倒境心。俱應是實。

答。世俗可爾。勝義
不然。以勝義中心言絕故。若於勝義心言絕
者。云何數說心境是虛。為破實執。故且言虛。
實執若除。虛亦不有。若實若虛。皆為遣執。依
世俗說。非就勝義。勝義諦言。亦是假立。為翻

世俗。非有定詮。

難。現見心境。可言是無。憶念
境心。云何非有。

答。現見尚無。憶念豈有。

難。
若一切法。都非實有。如何世間現造善惡。若
無善惡。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若撥
無因果。則無邪見。豈不怖此邪見罪耶。

答。奇
哉世間。愚癡難悟。唯知怖罪。不識罪因。一切
善惡。苦樂因果。並世俗有。勝義中無。我依
勝義。言不可得。不撥世俗。何成邪見。於世俗
中。執勝義有。不稱正理。是為邪見。今於此中。
為破時執。略說諸法。俗有真無。又古釋云。凡
如來三時說法。或云一時。三世十世等時。皆
從能變心生。外無三世之境。離自心外。諸法
無體。如世尊說彌勒作佛。即聽者於自心上。
變作過去相分生起。世尊答云。從今十二年
後。必得往生。聽者心上。又變作未來相分而
起。能變心。即現在也。此過去時。無其實境。盡
從心變。但隨心分限。變起長時短時。是以時
因心立。無有定性。因現在。則有過去未來。因
延有促。因一念有大劫。若無現在心。何處立
過未。西域記第七云。昔有隱士。結廬屏跡。博
習技藝。究極神理。能使瓦礫成寶。人畜變形。
但未能馭風雲。陪仙駕。閱圖考古。更求仙法。
遂得求仙方云。將欲求仙當築壇場。命一烈
士。按長劍。立壇隅。屏息絕言。自昏達曙。求
仙者。壇中而坐。按長劍。誦神呪。收視返聽。
達曙登仙。既得此方。數年之間求烈士不
得。後遇一人。先為人傭力。艱辛五載。一旦違
失。遂被笞辱。又無所得。悲號巡路。隱士見命
數加優贈。烈士欲求報効。隱士曰。我彌歷多

年。幸而遇會。奇貌應圖。非有他故。願一旦不
語耳。烈士曰。死尚不辭。何況不語。於是隱士。
立壇受仙。依事行之。日暮之後。各思其事。
隱者誦呪。烈士按劍。俟將曉矣。烈士忽然大
叫。時空中火下。烟焰雲蒸。穩士疾引此人。入
池避難。問曰。誡子無聲。何乃驚叫。烈士曰。受
命之後。至夜昏然若夢。見昔所事主人。躬來
至傍。感厚恩而不語。被打震怒。而見致害。遂
見託生南印土大婆羅門家。受生。乃至出胎。
苦厄備受。荷恩不語。洎乎受冠生子。每念前
恩思而不語。闔家親戚。咸見怪矣。年過六十。
而有一子。其妻謂曰。汝若不語。我殺汝子。我
自懷念。今已隔生。唯有一子寧忍令殺。因
止其妻。遂發此言。隱士曰。我之過也。被魔所
嬈。烈士感激其事。忿恚而死。故知睡夢與覺。
所見唯心。延促之時。不離一念。故引夢時。以
明覺位。又法華經安樂行品。夢入銅輪。成道
度生。經無量時。唯只一夜夢心。所以無性攝
論頌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
量。攝在一剎那。可證聽者心上。自變長短二
時。實唯現在心心所也。故義海云。如見塵時。
是一念心所現。此一念心之時。全是百千大
劫成。何以故。百千大劫。本由一念方成。大劫
既相由成立。俱無體性。乃至遠近世界。佛及
眾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於一念中現。何以
故。一切事法。依心而現。念既無礙。法亦隨融。
是故一念。即見三世事物顯然。所以華嚴經
頌云。一念普觀無量劫。無去無來亦無住。如
是了知三世事。超諸方便成十力。又頌云。始

從一念終成劫。悉從眾生心想生。一切剎海
劫無邊。以一方便皆清淨。又頌云。或從心海
生。隨心所解住。如幻無處所。一切是分別。故
知橫收剎海。竪徹僧祇。皆一念心。前後際斷。
既無大小之剎。亦無延促之時。以一方便唯
心之門。令眾生界悉皆清淨。何者。以知境唯
妄識分別。則不起心。以心不起故。則妄境不
現。妄境不現。垢淨之法無依麁想不生。長短
之時自絕。若教中所說劫量延促。皆是善巧
逗機方便。或為怯弱眾生。說成佛只在剎那。
或為懈怠眾生。說須經阿僧祇劫。若成佛之
旨。一際無差。延促之詮。盡歸權智。又古釋云。
一方便者。即了唯心也。一念與劫。並由想心。
心想不生。長短安在。非長非短。是謂清淨。不
壞於相。則劫海無邊。故知一切諸法。皆無自
體。悉不堅牢。唯從想生。若執為實。但是顛倒。
所以廣博嚴淨經云。文殊師利告阿難言。愚
小之人。以日為晝想。無黠慧故。所以者何。若
令此晝。是真實者。是常住者。是堅牢者。應有
積聚。不應過去。唯應有晝。不應有夜。

問。此
三世時。既從心變。於八識內。何識所緣。

答。
古釋云。唯意所緣。謂時之一法是假。前五第
八俱不能緣。第七又常緣內第八見分為我。
兼無分別故。唯第六能緣。又四種意識中。唯
明了意識不能緣。時是假故。即定中。夢中。獨
散。此三俱能緣。若約三境中。是獨影境。

問。
不相應行中諸有為法。似有作用。應不離識。
如六種無為。無有作用。應離色心等有其實
性。

答。有無之法。皆依識變。虛空等五無為。

皆依妄識所變。真如無為。是淨識之性。亦不
離識。乃至有無真假。一切性相。離真唯識性。
更無所有。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69

夫覺王隨順世法曲徇機宜。欲顯無相之門。
先明有相之理。因方便而開真實。假有作而
證無生。非稱本懷。但施密意。於四俗諦中。立
第二隨事差別諦。說三科法門。謂蘊處界等。
今欲會有歸空。應當先立後破。須知窟穴。方
可傾巢。只如五蘊初科。四大元始。以何為義。

答。蘊者。藏也。亦云五陰。陰者。覆也。即蘊藏
妄種。覆蔽真心。雜集論云。蘊者。積聚義。又荷
雜染擔故名為蘊。如肩荷擔。此約俗諦所
釋。若論真諦。無一法可聚。以各無自體。亦無
作用。故楞伽經云。佛告大慧。當善四大造色。
云何菩薩善四大造色。大慧。菩薩摩訶薩。作
是學。彼真諦者。四大不生。於彼四大不生。作
如是觀察。觀察已竟。名相妄想分劑。自心現
分劑。乃至大慧。彼四大種。云何生造色。謂津
潤妄想大種。生內外水界。堪能妄想大種。生
內外火界。飄動妄想大種。生內外風界。斷截
色妄想大種。生內外地界。釋云。堪能妄想者。
即計火大堪能成熟萬物之性。斷截色妄想

者。即計可斷截性為地大。四大既空。五蘊無
主。是以先觀色陰。從四大所造。展轉相因而
生。四大中既無主宰。誰能合集以成色乎。以
此觀之。色陰即空。色陰既空。四陰何有。善學
真諦。第一淨心。不住一相。則無四大可生。故
知一切莫非真覺。則一覺一切覺。統括一心
無不覺故。外法本無名相。所見分劑。皆唯心
量。以般若照五蘊皆空。聚沫之色既虛。水泡
之受何有。陽焰之想非實。芭蕉之行唯空。幻
識倏爾無依。空大湛然不動。窮四大根本。性
相尚無。則六根枝條。影響奚有。身見既不立。
妄識又無從。唯一真心。神性獨立。恒沙海
藏。無量義門。該括指歸。理窮於此。不出一念。
人法俱空。如持地經云。佛言。諸凡夫。於見聞
覺知法中。計得識陰。貪著念有。是人貪著見
聞覺知法。為識陰所縛。貴其所知。以心意
識合繫。故馳走往來。所謂從此世。至彼世。從
彼世。至此世。皆識陰所縛故。不能如實知識
陰。識陰是虛妄不實。顛倒相應。因見聞覺知
法起。此中無有實識者。若不能如是實觀。或
起善識。或起不善識。或起善不善識。是人常
隨識行。不知識所生處。不知識如實相。持世。
諸菩薩摩訶薩。於此中如是正觀。知識陰從
虛妄識起。所謂見聞覺知法中眾因緣生。無
法生法想故。貪著識陰。故知諸陰。不出一念
法空之心。所以永嘉集云。明識一念之中五
陰者。謂歷歷分明。即是識陰。領納在心。即
是受陰。心緣此理。即是想陰。行用此理。即是
行陰。污穢真性。即是色陰。此五陰者。舉體即

是一念。一念者。舉體。全是五陰。歷歷見此
一念之中無有主宰。即人空慧。見如幻化。即
法空慧。故最勝王經云。佛告善天女。五蘊能
現法界。法界即是五蘊。

問。處以何為義。

答。論云。識生長門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
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問。界以何為義。

答。
是界分建立義。以內外中間。各對待立故。雜
集論云。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
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又能持自相
義。又能持因果性義。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

問。何因五蘊說唯有五。

答。雜集論云。為
顯五種我事故。一身具我事。謂內外色蘊所
攝。二受用我事。即受蘊。三言說我事。即想
蘊四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謂行蘊。五彼所
依止我自體事。謂識蘊。是身具等所依我相
事義。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於餘蘊
計執我所。

問。色蘊何相。

答。變現相是色相。
此有三。觸對變壞。謂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觸
對時。即便變壞。二方所示現。謂由方所可相
示現。

問。受蘊何相。

答。領納相是受相。由此
受故。領納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熟。若清淨
業。受樂異熟。不清淨業。受苦異熟。淨不淨業。
受不苦不樂異熟。所以者何。由淨不淨業。感
得異熟阿賴耶識。恒與捨受相應。唯此捨受。
是實異熟體。苦樂兩受。從異熟生。故假說
名異熟。

問。想蘊何相。

答。構了相是想相。
由此想故構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
知之義。起諸言說。諸言說者。謂詮辯義。

問。
行蘊何相。

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念心

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

問。識蘊
何相。

答。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別色聲
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

問。何因處唯十二。

答。雜集論云。唯由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
用。為生長門故。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為眼
等所持。未來六行受用相。以根及義為生長
門。亦爾。唯依根境立十二處。不依六種受用
相識。

問。處以何為相。

答。如界應知。隨其所
應。謂眼當見色。及此種子等。隨義應說。

問。何
因界唯十八。

答。雜集論云。由身具等。能持
過現六行受用性故。身者。謂眼等六根。具者。
謂色等六境。過現六行受用者。謂六識。能持
者。謂六根六境。能持六識所依所緣故。過現
六識能持受用者。不捨自相故。當知十八。以
能持義。故說名界。

問。眼界何相。

答。謂眼曾現
見色。及此種了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界
相。眼曾見色者。謂能持過去識受用義。以顯
界性。現見色者。謂能持現在識受用義。以顯
界性。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者。謂眼
種子。或唯積集。為。引當來眼根故。或已成熟。
為。生現在眼根故。此二種名眼界者。眼生因
故。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爾。

問。色界
何相。

答。諸色眼曾現見。及眼界。於此增上。是
色界相。眼界於此增上者。謂依色根增上力。
外境生故。如色界相。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

問。眼識界何相。

答。謂依眼緣色。似色了別。及
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識界相。如
眼識界。耳鼻舌身意識界相。亦爾。是以真諦
不有。世諦非無。迷之則一二情生。悟之則性

相無礙。故先德云。真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
兩亡。一味常現。如瑜伽論云。思正法者。乃至
云何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思惟諸蘊相應
言教。謂依四道理觀察。何等為四。一觀待道
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云
何名為觀待道理。謂略說有二種觀待。一生
起觀待。二施設觀待。生起觀待者。謂由諸因
諸緣勢力。生起諸蘊。此蘊生起。要當觀待諸
因諸緣。施設觀待者。謂由名身。句身。文身。施
設諸蘊。此蘊施設。要當觀待名句文身。是名
於蘊生起觀待。施設觀待。即此生起觀待。施
設觀待。生起施設諸蘊。說名道理瑜伽方便。
是故說為觀待道理。云何名為作用道理。謂
諸蘊生已。由自緣故。有自作用。各各差別。謂
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嘗味。身
能覺觸。意能了法。色為眼境。為眼所行。乃至
法為意境。為意所行。或復所餘如是等類。於
彼彼法。別別作用。當知亦爾。即此諸法各別
作用。所有道理。瑜伽方便。皆說名為作用道
理。云何名為證成道理。謂一切蘊皆是無常。
眾緣所生。苦空無我。由三量故。如實觀察。謂
由至教量故。由現量故。由比量故。由此三量。
證驗道理。諸有智者。心正執受。安置成立。謂
一切蘊皆無常性。眾緣生性。苦性空性。及
無我性。如是等。名證成道理。云何名為法爾
道理。謂何因緣故。即彼諸蘊如是種類。諸器
世間。如是安布。何因緣故。地堅為相。水濕為
相。火煖為相。風用輕動。以為其相。何因緣故。
諸蘊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何因緣故。色

變壞相。受領納相。想等了相。行造作相。識了
別相。由彼諸法。本性應爾。自性應爾。法性應
爾。即此法爾。說名道理。瑜伽方便。或即如是。
或異如是。或非如是。一切皆以法爾為依。一
切皆歸法爾道理。令心安住。令心曉了。如
是名為法爾道理。如是名為依四道理。觀察
諸蘊相應言教。故知法性自爾。一切如然。未
有一法而為障礙。了之無過。執之患生。但依
觀待。作用。證成。法爾。四種道理觀察。則二諦
雙通。一心無礙。

問。萬法唯識。正量可知。又
云。境滅識亡。心境俱遣。今觀陰入界等。如上
分析性相宛然。云何同境。一時俱拂。

答。上
約世諦分別。似有非真。但立空名。終無實體。
所以首楞嚴經。微細推檢。陰入界處。一一皆
空。非因非緣。非自然性。非因。即是不自生。非
緣。即是不他生。既無自他二法。無法和合。即
是不共生。非自然性。即是非無因生。四句無
生。陰從何有。又當觀此一念心。不從根塵離
合而生。若言合生者。譬如鏡面。各有像故。合
生應有兩像。若各無像。合不應生。若鏡面合
為一而生像者。今實不合。合則無像。若鏡面
離故生像者。各在一方。則應有像。今實不爾。
根塵離合。亦復如是。當知即念無念。自他起
處俱空。即生無生。離合推之無體。破五陰文
云。佛告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
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
復如是。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
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

空出。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
性。釋曰。此破識陰也。瓶喻於身。空喻於識。
若執有識隨身往來者。此處識陰滅。往彼處
生時。如將此方虛空遠餉他國。若此陰實滅。
如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彼陰復生。如開孔
倒瓶應見空出。故知虛空不動。識無去來。一
陰既虛。四陰皆爾。大涅槃經云。若人捨命之
時。然心意識即生善道。而是心法。實無去來。
亦無所至。直是前後。相似相續。相貌不異。如
是之言。即是如來祕密之教。又佛告阿闍世
王。如汝所言。先王無辜。橫加逆害者。何者是
父。但於假名眾生五陰。妄生父想。於十二入
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
四陰是父。色亦應非。若色非色合為父者。無
有是處。何以故。色與非色。性無合故。大王。凡
夫眾生。於是色陰。妄生父想。如是色陰。亦不
可害。乃至阿闍世王。即白佛言。世尊。我今始
知色是無常。乃至識是無常。我本若能如是
知者。則不作罪。持世經云。佛言。是諸菩薩如
實觀時。知識陰虛妄不實。從本已來。常不生
相。知非陰是識陰。像陰是識陰。幻陰是識陰。
譬如幻所化人。識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
間。識性亦如是。如幻性虛妄緣生。從憶想分
別起。無有實事。如機關木人。識亦如是。從顛
倒起。虛妄因緣和合而有。幻人豈有心識。木
像誰稱覺知。比妄識而況同。從幻緣而似有。
大智度論云。日初出時。見城門樓櫓宮殿。行
人出入。日轉高轉滅。但可眼見。而無有實。是
名乾闥婆城。有人初不見乾闥婆城。晨朝東

向見之。意謂實樂。疾行趣之。轉近轉失。日高
轉滅。飢渴悶極。見熱氣如野馬。謂之為水。疾
走趣之。轉近轉滅。疲極困厄。至窮山狹谷中。
大喚啼哭。聞有響應。謂有居民。求之疲極。而
無所見。思惟自悟。渴願心息。無智人。亦如是。
空陰界入中。見吾我及諸法。婬瞋心著。四方
狂走。求樂自滿。顛倒欺誑。窮極懊惱。若以智
慧知無我無實法者。是時顛倒願息。故知色
陰如勞目睛。忽現空華之相。受陰如手摩觸。
妄生冷熱之緣。想陰如人說酸梅。口中自然
水出。行陰如水上波浪。觀之似有奔流。識陰
如瓶貯虛空。持之用餉他國。斯則非內非外。
不即不離。和合既不成。自然亦非有。若此
況是實。則五陰不虛。既並世相而非真。審知
陰入而無體。唯是性空法界。如來藏心。無始
無終。平等顯現。是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汝
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
傳命。如我先言。心想酸味。口中涎生。心想登
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酸物未來。汝體必非
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酸出。是故當知。汝
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即此所說。臨高
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由因受生。能動色
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
第二妄想。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
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
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
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化理不住。運運密
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
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
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
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
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
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阿難當知。此
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
無流。若非想元寧受想習。非汝六根互用合
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故汝現在見聞覺知。
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無。第五顛倒。細
微精想。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汝今欲
知因界淺深。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
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
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此五陰元。重疊
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承悟併
消。事非頓除非次第盡。是以若見五陰有。即
眾生世間。若了五陰空。即真諦世間。若達五
陰實相。即中道第一義正智世間。難此五陰
三世間外。更無一法能建能立。為。俗為真。一
代時教所詮。除此別無方便。悟此成佛。迷此
為凡。唯是一心。開合無異。何者。以一陰名色。
四陰名心。從心所生。故稱為色。心是所依。色
是能依。攝能歸所。但是一心。本末元同。體用
常合。宗鏡大旨。於此絕言。破六入文云。佛告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
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
不相逾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
發勞相。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

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
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
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
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
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
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孰知生者。若從根出。
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
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
汝入。是故當知。意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
性。釋曰。此破意入也。疏云。覽塵斯憶者。憶
即是生。失憶為忘者。忘即是滅。失憶不離自
心。妄謂為境。故云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
中歸不相逾越者。吸習生住異滅。歸識心內。
故云中歸。前念滅。後念生。無雜亂失。故云不
相逾越。故經云。心性生滅。猶如猿猴。當知見
境生滅者。即是自心生滅相故。故云心生
種種法生。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
覺知性者。謂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
從外入內。名為逆流。眼耳唯緣現境。至第二
念緣不及故。故云流不及地。唯意根獨取。名
覺知性。此覺知性。因前塵起。畢竟無體。以妄
知強覺。成內眾生。因滅想凝空。為外國土。經
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迷湛寂一心。作
內六入。更無別體。唯是真空。意入既虛。前眼
等五入亦爾。破十二處文云。佛告阿難。汝常
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
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阿難。若即
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若離於
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

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
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
冷煖。及虛空相。當知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
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
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釋曰。此破意法
二處也。夫分能標所構畫成持。立境立心。皆
是意法。先破其分別惑本。則前五根十處自
傾。法處是所緣。意處是能緣。只如法處。為復
即心不即心。若即心者。法則全心。心不見心。
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之自性。
為有知無知。若有知。則名心。不成於法。若無
知。則不屬自心。同他心量。以知二處。俱無自
體。則善惡無記三性等法。四種意根等心。皆
同一性。無有能緣所緣之異。心境皆空。故論
云。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
得。則無相理現。有作情亡。因緣自然。名義俱
絕。例十處色心。亦復如是。破十八界文云。佛
告阿難。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
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
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
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
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
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
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
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若離

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
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
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
有。界云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
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
自然性。釋曰。此破意識界也。如十八界中。皆
因意識建立。根本立處尚空。所生枝末何有。
既無處所可得。又無界分可憑。事誑理。虛情
危執劣。惡見之根株盡拔。妄識之巢穴齊傾。
獨朗真心。圓周法界。安國云。謂色等五塵界。
是限量境。五識親證。都無塵相。如來藏中頓
現身器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想所現
相。是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
如日發焰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如水澄
清。含輕雲而俱綠。非實綠也。若了藏性。則知
塵境而為妄也。故知諸法但從分別而生。分
別既空。名相何有。夫人空易了。法我難除。不
達法逐緣生。執有自體。如攝論云。若執法體
是有。名法我執。如二乘人。依麁分別事識修
行。但了法中無我。不知法體全空。聞諸法空。
生大怖畏。是知法空是本。人空是末。夜繩未
曉。蛇想寧除。瞖目猶存。空華豈滅。破七大性
文云。佛告阿難。識性無原。因於六種根塵
妄出。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
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
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
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
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阿難。若汝識性。生
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

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若汝識性。生於相
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
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何所發。若生於空。非
相非見。非見無辯。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
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
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若無所
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汝更細詳。
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
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
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
自出。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
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地水火風。均名
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
心麁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
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
異。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
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
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或為因緣。及自
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
義。釋曰。此破識大性也。諦詳佛旨。本契無生。
但以有情。唯迷妄識。以昏擾之性。起遍計於
覺原。逐雜染之緣。沈圓成於識海。眠三界
之夢宅。一覺而塵劫不惺。造四大之幻身。生
滅而恒沙莫算。今推此識。決定無體。從緣所
起。悉順無生。四句檢之。自含妙理。此識了知
為生於見者。如無明暗色空。元無見性。見性
尚無。從何發識。此破自生也。為生於相者。不
從見生。則不見暗明。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
相尚無。識何所發。此破他生也。既不得自見

之性。又不得他相之觀。自他既虛。即無和合。
所以推云。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
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
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以動靜相乖。事非
和合。此破共生也。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
而出者。若生於空。非相非見。縱發汝識。欲何
分別。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
月。日屬朝陽。月含陰魄。時候晷刻。今古不移。
各有所因。無因非有。此破無因生也。四句纔
空。百非俱殄。則妄計所執。內因外緣。心和境
合。無因自然等。妄想情塵。皆無實義。狂華之
影跡俱虛。不真何待。戲論之名言頓息。意解
全消。虛空之性既融。六大之體何有。以地
大無性。四輪所成。水大無性。凝流不定。火大
無性。寄於諸緣。風大無性。附物彰動。空大無
性。對色得名。見性從緣。和合而有。識性無體。
如幻即虛。且如火大無性者。如首楞嚴經云。
性火真空者。古釋云。性是本覺性。火。是本覺
火。皆是眾生心變。如第六識心熱。遍身即狹。
若第八識中變起。即遍同法界。悟法界性。皆
是我心中所變之火。如西京崇慧法師。於大
曆四年。在京與道士鬪。能入火不燒。是求觀
音之力。何況自證。證。得已後。入地獄。中皆
不被燒。今世間火。隨。處發現。應眾生業力。多
少隨意。如龍鬪。亦起火燒林藪。乃至雲中霹
靂火。如人欲心熾盛。火燒天祠。皆從心火起。
由心動搖。故有火起。但心不動。即不被燒。譬
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如來得性火。三界火
燒不得。如來自起智火。焚得舍利。其火猛盛。

諸大弟子將水求不得。乃至龍王求亦不得。
唯天帝釋云。我本願力始求得。雖有性火而
不自燒。如刀能割。不自割。如眼能看。不自看。
如火大性唯心。七大性亦如是。隨心俱遍法
界。法界本遍。由執心故不能遍。如三界中。三
乘天眼。俱不能遍。唯如來無執。性合真空。故
能周遍。如般若經中。佛自言。我以無執故。得
真金身。圓光常現。火燒天祠者。昔有漁師。河
上見公主過。因生染心。思求不得。身漸羸疾。
其母遂問病因。與作方便。日送鯉魚一頭。公
主怪問。母直陳其事。遂許云。我因拜天祠。即
潛相見。子知便喜。公主後來。正見漁人睡熟。
撼之不覺。便繫帛子在手上。公主去後。漁人
睡覺。見手上帛子。知公主來。心生恨憶。心中
欲火內燒。自身爛壞。并燒天祠。房室淨盡。所
以三界有法。識外無文。皆從四大內外成。盡
是一心虛妄變。何者。最初因不覺。故有業識。
從業識因動。故有轉識。從轉識起見。故有現
識。因見分。成相分。能所纔分。心境頓現。古鈔
釋首楞嚴經云。明妄非他。覺明為咎者。六識
取塵。由業識發起。後有第七識執第八識中
明。變起外四大。四大引起六根塵。六根塵引
起六識。六識依六根塵。因外有色。內引眼根
等。明妄非他者。其妄最初。因自心動有風。因
執有金。因愛有水。因求有火。皆是自心變起
四大。還自分別結業受生。故非他累。覺明
為咎者。由強覺了本體明為咎。則無知覺明。
有知明覺。如人見不淨。便生厭心。由分別故。
以猪狗見。便生淨想。皆由強覺無明。但無分

別妄見。唯見法性淨土。是知內外四大。地水
火風。念念發現。所以經云。或各各發明。若俱
發明。各各發明者。汝見圓明。知心欲取。失
却本明性空。思想搖動。心生風輪。情愛相續。
性感水輪。執心熾盛。金輪則現。求心若欲火
輪方興。若俱發明。初起強覺。四大俱現。如人
恨憶。瞋則火生。身心動轉。以況於風。目中淚
盈。而表於水。面發赤相。則表於地。是以內外
四大。元是我心之性。以為自性。又自第八識。
變起根身器內外四大之相分。為自相。又因妄
念而起強覺而知。所以萬像森蘿欝然顯現。
若能窮因體本。皆是自心之性。自心之相。於
中妍醜憎愛。全是意識計度分別而成。既識
根由。須存正智。但除強覺。一念不生。自然心
境俱空。前後際斷。故知七大之性。性真圓融。
一一大俱遍法界。皆是一體。如七顆氷。將火
鎔為一水。亦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如水與
氷。異而不異。乃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
等。皆滿法界。一一微塵。亦滿法界。一一毛孔。
亦遍法界。一一身心亦遍。皆如來藏。如香水
海中。常說一切法。為諸菩薩。不見菩薩相。不
見邪師相。不見生住異滅相。所以盡合真空。
俱遍實際。如說龜毛兔角焰水乾城。但有言
說之名。且無實事。例凡夫界。中所有見聞陰
入之根。名色之境。亦但有其名。都無實事。今
將世間共知龜毛易解之虛。破如今現執名
色難解之虛。還同龜毛無所執著。即知從來
所執一切境界。皆從識變。盡逐想生。離識無
塵。識寂則諸塵並寂。離想無法。想空則諸法

皆空。因緣自然。俱成戲論。知解分別。本末無
從。但有意言。都無真實。如此明達。頓悟前非。
終不更待空裏之華。將期結果。取夢中之物。
擬欲牢藏。杌見思空。繩消蛇想。渴鹿罷馳於
陽焰。癡猿息弄於月輪。遂乃靜慮虛襟。若陵
空之逸翮。隨緣養性。猶縱浪之虛舟。畢故不
造新。任真而合道。如是五陰六入。十二處。十
八界。七大性等。非是本來自然無因而有。非
從今日和合因緣所生。但是識心。分別建立。
今破此識性。則七大性。乃至一切法皆空。如
尋流得源。捕賊獲將。則無明怨對。生死魔軍。
應念俱消。如湯沃雪。唯如來藏。妙湛明心。性
真圓融。遍十方界。如波澄秋渚。含虛洞然。雲
朗晴空逈無所有。所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
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
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
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殊不能
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
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
無所得。是以先令照徹心境分明。後乃頓融。
須亡心境。如華嚴演義云。謂此華嚴經中。教
人觀察。若心若境。如頌云。欲知諸佛心。當觀
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此令觀佛
心也。又頌云。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意如
虛空。此教觀佛境也。次空心境頌云。法性本
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無取即無境。無見即無心。又頌云。若有欲得
如來智。應離一切妄分別。有無通達皆平等。

疾作人天大導師。即空心境也。菩薩凡夫所
有心境。觀照例知。故經頌云。知妄本自真。見
佛則清淨。又云。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0

夫祖佛正意。本顯一心。何必教中。更談陰界。

答。隨妄心而破妄境。謂顯人空。除異執。而說
異門。成法解脫。無有定法故。號之為阿耨菩
提。病差藥消。如筏喻之法尚應捨。

識論問云。
以有阿含證驗知故。若但心識虛妄分別見
外境界。不從色等外境界生眼識等者。以何
義故。如來說眼色等十二種入。明知有色香
味等外境界也。

答曰。偈言。說色等諸入。為可
化眾生。依前人受法。說言有化生。如來依
彼心業相續。不斷不絕。是故說有化生眾生。
又說言。無我無眾生無壽者。唯因緣和合有
諸法生。如來如是說色等入。為令前人得受
法故。以彼前人未解因緣諸法體空。非謂實
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

問。若實無有色等入
者。以何義故。如來經中作如是說。

答曰。偈
言。依彼本心智。識妄取外境。是故如來說。有
內外諸入。此依無始心意識等種子轉變。虛
妄見彼色香味等外諸境界。是故如來依此
虛妄二種法故。作如是說。一本識種子。二虛

妄外境界等。依此二法。如來說有眼色等入。

問。依如是偈說。有何功德利益。

答。偈曰。觀虛
妄無實。如是入我空。觀知諸法異。入諸法無
我。為令聲聞解知。因彼六根六塵。生六種識。
無有一法是實覺者。乃至無有一法是實見
者。為令可化眾生等。作是觀察。入人無我空。
觀於諸法異者。謂菩薩觀實無色等外塵一
法可見。乃至實無一觸可覺。如是觀察。得入
因緣諸法體空。為欲遮彼虛妄分別故。說色
等一切諸法。畢竟空無。非無言處。皆悉空無。
無言處者。所謂諸佛如來行處。如是唯有真
識。更無餘識。不能如是分別觀察。入於識空。
如是依識。說入一切諸法無我。非謂一向謗
真識我。說言無有佛性實我。又如來方便。漸
令眾生得入我空。及法空故。說有內識。而識
無有內識可取。若不如是。則不得說我法空。
以是義故。虛妄分別。此心於彼心。彼心知此
心。辯中邊頌云。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
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變似義者。謂似色
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
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污末那。與我癡等恒相
應故。變似了者。諸餘六識。了別相麁故。此境
實非有者。謂似義似相。無行相故。似我似了。
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識無者。謂所取
義。有情。我。了別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
實有。是以若約大根頓悟之人。尚不得一。何
況說多。何以故。以執多故。迷了一故。悟於迷
多中。根有不同。遂開陰處界。若迷心不迷色。
則數為五陰。若迷色不迷心。則數為十二處。

若心色俱迷者。則數為十八界。若直見真心
神解之性。則非一非多。非法非數。其餘能詮
之教。皆是善巧之門。將逗機宜。廣申破立。欲
顯真空之理。先明幻有之端。究竟指歸一
心之海。

問。於世間法。五蘊身中。作何見解
成外道義。云何通達成佛法義。

答。外道不
達諸法因緣和合成諸蘊。凡有所為。皆是識
陰。便於蘊上。執有實我。受用自在。名為神主。
於似常似一相續之中。說有神性。是外道義。
若了內外和合因緣所成。唯識所變。似境所
現。即第八識任持不斷。似有相續。即佛法義。
外道不知。將為實有。迷無性之理。執身見之
愚。

問。前破五陰。六入。十八界。七大性。識義
俱無。云何建立唯識。

答。一為遣境故立識。
何者。若不因識。何以立境。若不顯識。何以遣
境。二為以有妄想心故。能知名義。何者。若無
妄則不能顯真。若無真則不能破惑。故知破
立在我。染淨由心。三無性論云。今為成就此
依他性故。說成立道理。此性不但以言說為
體。何以故。言說必有所依故。若不依亂識品
類。名言得立。無有是處。若不爾。所依品類既
無有。所說名言則不得立。若爾。則無二性。無
二性故。則無惑品。無惑品故。則有二過。一不
由功用。自然解脫。二則生死涅槃。不可顯現。
由無此二過。失故。是故應知。決有依他性。有
此性故。世諦立。若不立世諦。亦不得真諦。何
者。以了俗無性故。即成真諦。若擬無二諦。是
惡取邪空。非善通正理。又若無真諦之本。何
以垂俗諦之跡。本迹雖殊。不思議一。如法華

玄義。廣釋本迹為六本者。理本。即是實相一究
竟道。迹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為迹。
又理之與事。皆名為本。說理說事。皆名教迹
也。又理事之教皆為本。稟教修行名為迹。如
人依處。則有行迹。尋迹得處也。又行能證體。
體為本。依體起用。用為迹。又實得體用名為
本。權施體用名為迹。又今日所顯者為本。先
來已說者為迹。約此六義。以明本迹也。一又
約理事明本迹者。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
之理。即是本時實相真諦也。一切法。即是本
時森羅俗諦也。由實相真本。垂於俗迹。尋於
俗迹。即顯真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故經云。
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
二理教明本迹者。即是本時所照二諦。俱不
可說故。皆名本也。昔佛方便說之。即是二諦
之教。教名為迹。若無二諦之本。則無二種
之教。若無教迹。豈顯諦本。本迹雖殊。不思議
一也。經偈云。是法不可示。言詞相寂滅。以方
便力故。為五比丘說。三約教行為本迹者。最
初稟昔佛之教以為本。則有修因致果之行。
由教詮理而得起行。由行會教而得顯理。本
迹雖殊。不思議一也。經偈云。諸法從本來。常
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四約體
用明本迹者。由昔最初修行契理。證於法身
為本。初得法身本故。即體起應身之用。由於
應身。得顯法身。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經云。
吾從成佛已來。甚大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
化眾生。作如此說。五約權實明本迹者。實者。
最初久遠。實得法應二身。皆名為本。中間數

數唱生唱滅。種種施權法應二身。故名為迹。
非初得法應之本。則無中間法應之迹。由迹
顯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經云。是我方便。
諸佛亦然。六約今已論本迹者。前來諸教已
說理事。乃至權實者。皆是迹也。今經所說久
遠理事。乃至權實者。皆名為本。非今所明久
遠之本。無以垂於已說之迹。非已說迹。豈顯
今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經偈云。諸佛法
久後。要當說真實。

問。世間無有一法不從
緣生。具幾因緣。能生萬法。

答。曾無心外法。
能與心為緣。但是自心生。還與心為相。義海
云。明緣起者。如見塵時。此塵是自心現。由自
心現。即與自心為緣。由緣現前。心法方起。故
名為緣起法也。經云。諸法從緣起。無緣即不
起。乃至則知塵體。空無所有。今悟緣非緣。起
無不妙。但緣起體寂。起恒不起。達體隨緣。不
起恒起。如是見者。名實知見。何謂實知見。若
見緣而不見體。即是常見。若見體而不見緣。
即是斷見。今從因緣而見性。則不落常。於真
性中而緣起。則不墮斷。名實知見。所以廣辯
因緣行相者。謂因事而顯理。令理不孤。因理
而成事。令事融即。然約經論。隨順世諦所立。
有四因緣。內外假立。不無行相。一因緣者。論
云。一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
種子。二現行。釋云。若一切煩惱種。被加行智
折伏已。永無生現行用。雖種子是因緣法。以
不能生現行故。不得名因緣。又如將心種望
色現。亦不名因緣。若心種生心現。色種生色
現等。皆是因緣。此雙通新本二類種子故。二。

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
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釋云。八現識及
心所者。出緣體。唯見自證。此是緣體總名現
識。簡色。不相應。種子。無為。非此緣性。論說。等
無間緣。唯望一切心心所說。以前生開導所
攝受故。開者。避義。與彼處義。導者。招引義。即
前往避其處。招引後法令生。前聚於後者。簡
俱時及後為前緣義。非開導故。自類者。顯非
他識為緣。無間者。顯雖前無間為後緣。非中
間隔要無間者。等。而開導者。顯緣義。令彼定
生。即顯後果。雖經久遠。如經八萬劫。前眼識。
望後亦為此緣。以彼後果當定生故。即簡入
無餘依最後心。無果定生。故非此緣。雖有開
義。無導引力故。

問。心與心所。既非自類。如八
種識。恒時俱轉。體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後。並
得互為緣義。

答。論云。心與心所。雖恒俱轉。而
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
互作等無間緣。和合似一者。同一所緣。及同
一依。同一時轉。同一性攝。不可離別令其殊
異。不同八識行相所緣。及依。各不等故。非互
為緣。又但除却入無餘依者外。餘一切心心
所。皆是等無間緣。以力用齊等。無自類間隔
故。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
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疎。若與能緣體
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
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
託。應知彼是疎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
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疎所緣緣。能緣或有。
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釋云。謂若有法者。謂

非遍計所執。所執無體。不能發生能緣之識。
故非是緣。緣者。必是依他。今此必是有體方
緣。是帶己相者。謂能緣心等。帶此色等己之
相也。帶者。是挾帶義。相者。體相。非相狀義。謂
正智等生時。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與真不一
不異。非相非非相。若挾帶所緣之己以為境
相者。是所緣故。若相言體。即有同時心心所
之體相。亦心挾帶而有。相者。分義。或體相義。
真如亦名為相。無相之相。所以經言。皆同
一相。所謂無相。親所緣緣者。若與見分等體
不相離者。簡他識所變。及自八識各各所緣
別。唯是見分內所慮託。此有二種。一是有為。
即識所變。名內所慮託。二是無為。真如體不
離識。名所慮託。即如自證緣見分等。並是此
例。此說親緣。疎所緣緣。與能緣心相離法是。
謂即他識所變。及自身中別識所變。仗為質
者是。又親所緣者。即謂見分。是帶己相。此疎
中即影像相分。是帶本質之相。故名所緣。又
親所緣緣。但是能緣之心。皆有。離內所慮託
之相分。一切心等。必不行故。今大乘中。若緣
無法。不生心也。疎所緣緣。能緣之法。或有或
無。以是心外法故。如執實我法。雖無本質。然
離彼法。心亦生故。又觀所緣緣論頌云。內色
如外現。為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
故。以自內識所變之色。為所緣緣。是依他性。
有體法故。不緣心外所執無法故。論云。見託
彼生。帶彼相起。見託彼生。即是緣義。然心
起時。帶彼相起。名為所緣。帶是挾帶逼附之
義。百法云。護法明此所緣。如見相。無定相

分。以本智親證如體。不取相故。與如體冥合
故。即無相狀之相。即但有體相之相。即挾帶
之義。亦所緣緣。

難云。若有見分。即有分別
相。何名無分別相也。又云。無能取耶。

答。雖
有見分而無分別。復無能取。正智緣如。親挾
附體相緣故。更無相狀之相。說。無相分。言無
能取者。即無分別妄執實能取故。不無內分
能緣見分。又難。若言無相分者。所緣緣論云。
依彼生。帶彼相。故名所緣相。若無真如相分
者。即無所緣。護法云。亦有所緣緣義。雖見相
分。而可有帶如相起。不離故。即本智見分。親
挾帶真如之體相起故。名所緣緣。如自證
分親帶見分。名所緣緣。此亦應爾。實無變帶
之義。唯有挾帶。名所緣緣。故與後得別也。若
變相分緣者。便非親證。即如後得智。應有分
別。既異後得。即明知有見分無相分也。又一
切見分。皆有挾帶境相義者。由相不離見故。
即是挾帶之義。不離有二。一者有為相分。望
自能變之識。血脈相連。猶如父子。故名不離。
二者真如等境。雖非識變。然是識等實體。故
名不離。

問。所緣緣論偈云。內色如外現。為
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是以外
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既外
相在識。即是俱起。以相在故。云何復能生識。
能作識緣。

答。如眼等識。帶彼相起。雖即同
時。不礙前後。以展轉相因。成所緣緣之理。


問云。此內境相。既不離識。如何俱起。能作識
緣。

頌答云。決定相隨故。俱時亦作緣。或前為
後緣。引彼功能故。境相與識。定相隨故。雖俱

時起。亦作識緣。而外諸法。理非有故。定應許
在識非餘。此根功能。與前境色。從無始際。展
轉為因。如是諸識。唯內境相。為所緣緣。理善
成立。

問。所明挾帶。是親所緣緣者。為復挾
體挾用。

答。應作四句分別。一體挾體者。即
自證分緣證自證分。證自證分却緣自證分。
是也。二用挾用者。即八識心心所見分。緣自
親相分。是也。三用挾體者。即根本智見分緣
真如。是也。四體挾用者。即自證分緣見分也。

問。所緣緣義。於八識如何料簡親疎。

答。
百法云。護法解。此第八心及心所。名此品。若
因若果。疎所緣有無不定。若因中第八識。託
他人扶塵。器世間境。自變相分緣。即可互受
用。有疎所緣義。若是自他緣義。五根及種
子。不互變緣。即無疎所緣緣義也。又有色界。
即有扶塵。器世間可互。扶塵即有疎所緣
緣。若無色界。即無色可扶託故。即無疎所緣
緣義也。若自第八識緣自三境。唯有親所緣
緣也。此是因中料簡。若至佛果位中。第八識。
若緣自境。及緣真如。及緣過未一切無體法
時。即無疎所緣緣也。若緣他佛身土。即變影
而緣。亦有疎義。即第八識心王自。果位中。疎
所緣緣有無不定。若第八五心所因果位中。
皆有疎所緣緣也。若為託第八心王三境為
質而緣故。若第七識者。論云。第七心品未轉
依位。是俱生故。必扶外質故。亦定有疎所緣
緣。於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無外質故。今
言。此第七識有漏位中者。體是俱生。任運無
力。必扶第八識以為外質故。自方變影緣故。

即定有疎所緣緣。若約無漏時。即疎所緣緣。
有無不定。若第七根本智相應心品。緣真如。
即無疎緣。若後得智緣如。即有疎緣。若是無
漏第七緣過未及諸無體法。皆無疎所緣緣。

問。何故有漏第七起執事。須扶託本質起耶。
夫是執者構畫所生。即不合假於外質而起。

答。執有二。一有強思分別計度而起執者。即
所託外質。有無不定。如第六識獨生散意是
也。二者有任運起執。即第七識是。為第七
心心所是俱生任運。自無力起。要假外質。自
方起執也。故知第七有漏位中疎所緣緣。有
無不定。若第六識者。此識身心品。行相猛利。
於一切位能自在轉。所仗外質。或有或無。疎
所緣緣。有無不定。於因果位中。皆自在轉。或
分別起。或俱生故。緣一切法時。有仗質起。有
不仗質起。緣境最廣故。疎所緣緣。有無不定。
若前五轉識者。未轉依麁觀劣故。必仗外
質故。即定有疎所緣緣。若轉依位。此非定有。
緣過未等。無外質故。前五轉識因果位中。約
諸根互用。亦須仗質而起。定有疎所緣緣。若
至果位。有無不定。又諸識互緣者。第八識與
前七為所緣緣。即八識相分。與五識為所緣
緣。第六識緣第八四分為所緣緣。第七即唯
託第八見分為所緣緣。即第八識四分為本
質。即前七識見分變相分緣。即第八與前七
為所緣義。故八於七有也。即第八與前七為
疎所緣緣。七於八無者。即前七不與第八為
所緣緣。以第八不緣前七故。不託前七生故。
唯緣自三境為所緣緣。又廣釋云。古大乘師

立所緣緣義者。彼云。謂若有法者。即有體本
質法。名緣。言是帶己相者。即相分。名所緣相。
相質合說。名所緣緣。所言帶己相者。帶字屬
心。己字屬本質。相即相分。謂能緣心。緣所緣
境時。帶起本質家己有之相分。故名是帶己
相。被小乘正量部。般若毱多不立相分師。造
謗大乘論七百偈。破古大乘師所緣緣義云。
汝若言已相是相分。將為所緣者。且如汝大
乘宗。無分別智緣真如時。不帶起真如相分。
其真如望能緣智見分。應無所緣緣義。必若
言本智緣如。亦有相分者。即違汝自宗一切
經論。如何通會。古大乘師被此一難。當時絕
救。經一十二年。無人救得大乘所緣緣義。唐
三藏救云。我宗大乘解帶有二義。一者變帶
變。二者挾帶變。若變帶者。即變帶似質之
已相起。是相狀之相。令根本智緣如時即無。
若挾帶者。即有。根本智親挾帶真如體相。而
緣。更不變相分故。亦成所緣緣。三藏云。謂若
有法。即真如是有體法。名緣。即此真如。是本
智所慮處。又名所緣。二勢合說。名所緣緣。所
緣即緣。持業釋。亦如八識見分。各緣自親相
分時。皆是挾帶。乃至內二分相緣亦爾。故
知本智緣如。雖不變相分。然親挾帶真如體
相而緣。亦成所緣緣。古大乘師錯解所緣緣
義者。夫所緣緣義者。以有體法是緣。即此有
體法。是能緣心所慮處故。便名所緣。今古大
乘師。既唯將實相分為所緣者。錯之甚矣。正
解所緣緣義者。謂若有法。是帶已相者。謂若
有法者。即有實法。簡於假法。及遍計相分無

體法。無體法。但是所緣。不成緣。夫為緣者。須
是有體實法。有力用故。能牽生識。即實圓成
依他。是有體法。言是帶已相者。帶有二義。一
者變帶。即八箇識。有疎所緣緣本質。是為託。
此有體境為本質。變似質之相起。名為變帶。
二者挾帶。即一切親所緣緣實相分是。為此
相分十離能緣心故。其能緣心。親挾此相分
而緣。名為挾帶。言已相者。亦有二義。且第一
於變帶疎所緣緣上說者。即變似質之己相。
已者。體也。即相分似本質已體。此是相狀之
相。二於挾帶親所緣緣上說者。即能緣心上
親挾帶所緣相分之已相。此是境相之相。即
不同於疎所緣緣。帶本質家之已相起。忽有
人問云。言是帶已相者。未審能緣心。帶誰家
之已相而緣。應答云。若疎所緣緣。即變帶本
質家之已相緣。若親所緣緣。即挾帶相分家
之已相緣。又疎所緣緣。是帶相狀之相。即
帶似質之相狀。若親所緣緣。即帶境相之相。
以親挾境相而緣故。有人云。帶能緣心之已
相者。此人不會所緣義。

問。若言親挾帶境相。
及變帶似質之相狀起。成親疎二緣者。即外
色法。亦成親疎二緣。且如將鏡照人時。於鏡
面上。亦能親挾於人影像。以人影不離於鏡
面故。應成親所緣緣。又鏡面望外邊人本質。
應成疎所緣緣。

答。將所慮簡之。意云。夫為所
緣緣者。須對能緣慮法。所慮。方名所緣緣。今
鏡面既非能緣慮法者。即鏡中人影。及外邊
人本質。亦不得名所慮法。既闕所慮義者。不
成所緣緣。

外人又難。若爾者。且如第六識緣

空華無體法時。有所慮義。應成所緣緣。為識
是能緣慮故。

答。將所託簡之。意云。其意緣無
體法時。雖有所慮義。又闕所託義。以空華
等無體。不與能緣心為所託。不妨但成所緣。
即不成緣。由是應須四句分別。一有所慮。非
所託。即遍計妄執我法等是。以無體故。但為
所慮。不為所託。二有所託。非所慮。即鏡水所
照人等是。此但有所託。而無所慮。以鏡水等
非能慮故。三俱句。即一切所緣緣實相分是。
四俱非。即除鏡水等所照外。餘不緣者是。又
親緣者。是逼附義。近義。即如相分。親逼附近
於見分。更無餘分間隔故。言疎者。是遠義。被
相分隔故。即本質法是。又親所緣緣。都有四
類。一有親所緣緣。從質及心而變起。即五識
緣五塵境所緣相分是。二有親所緣緣。但從
心變。不仗質起。即第八識緣三境相分是。三
有親所緣緣。不由心變。亦不由質起。即根本
智所證真如是。四有親所緣緣。而非相分。即
內二分互相緣是。慈恩云。若與能緣體不
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
緣者。若與能緣者。是見分。體不相離者。即
與自證分體不相離。意云。相分是見分親所
緣緣。見分是自證分親所緣緣。皆不離自證
分體。此正簡疎所緣緣。本質法。望能緣見分。
有相離八識故。此亦簡他人所變相分。及自
身八識。各各所變相分。更互相望。皆不是親。
今唯取自識所變相分。名親。望能變見分。體
不相離。中間更無物隔礙。方是親義。言是見
分等內所慮託者。言見分等者。即等取自證

分及第四分。并本智緣如等。此皆成親所緣
緣。且如相分。是見分家親所緣緣。見分。即自
證分親所緣緣。自證分。是證自證分親所緣
緣。又真如。是根本智親所緣緣。又等取心心
所緣親相分。亦是親所緣緣。此上皆是挾帶
而緣。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1

夫心不孤起。託境而方生。還有不仗境質起
不。

答。有。護法菩薩云。心生不必有本質。正
義者。若疎所緣緣。有無不定。不假本質。心亦
得生唯識之境。若親相分。若待外質方生。慈
恩云。良恐理乖唯識。若第八第六有無不定。
即如八識緣境時。前五第七定有本質。第八
若緣他人扶塵根并異界器。及定果色時。即
有本質。若緣自三境者。唯是親變親緣。即無
本質。第六若緣現在十八界時。可有本質。若
緣過去十八界。或緣無體法時。將何為質。故
知六八所仗本質。有無不定。若定果色。有變
有化。言有變者。託質即有本質。言有化者。是
離質。或有緣他起者。即有變之義。即託他
為質。自變影像。如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為
黃金。此皆有本質。或有定力生者。即有化之
義。即離質化。無而忽有。如虛空華。化出樓臺

七寶等事。此皆從定心離質而化。應作四句。
分別本質相分三境有無。一有本質相分。是
實性境。即前五識。及明了意識初念。并少分
獨頭意識是。二有本質相分。是假。即有質獨
影。及帶質境是。三無質相分。是假。即無質獨
影是。四無質相分。是實性境。即第八心王緣
三境。及本智緣如是。又別行鈔云。所緣緣者。
謂是心之所慮處故。名為所緣。只此所緣境。
又有牽心令生。是心之所託故。復說名緣。即
所緣為緣。名所緣緣。緣是體。所緣是用。六識
之中。所緣即緣。持業釋也。今先立正義者。汝
毱多師。不解我大乘所緣緣義。只如我大乘
言。是帶已相者。帶與已相各有二義。言帶有
二義者。一者挾帶。即能緣心親挾境體而緣。
二者變帶。即能緣心變起相分而緣。已相亦
有二義。一體相名相。二相狀名相。且初挾帶
體相者。根本智緣真如。是挾帶體相而緣。是
所緣緣。乃至內二分相緣。及自證分緣見分。
亦是挾帶體相。名所緣緣。謂能緣心。親挾帶
內二分見相也。二變帶相狀相者。有兩解不
同。初龍興鈔主云。即有漏心心所。及無漏後
得智見分。緣境之時。變相而緣。不簡有質無
質。皆是變帶名帶。相狀名相。為所緣緣也。第
二顯幽鈔云。八識見分緣自親相時。皆是挾
帶者。然雖多此說。理恐未然。若爾。即有三失。
一挾帶變帶無別失。親挾境體緣。名為挾帶。
變起相分而緣。名為變帶。今既呼相分為挾
帶。故知無別。二今古相違失。古時挾帶。有少
乖理。若於變帶。即乃無違。今言相分是挾帶。

古云變帶。豈不相違。三變帶唯緣本質失。豈
無質相分。非心變耶。今以理而推。但是相分。
非論有質無質。皆名變帶。若不變相分。直附
境體。即名挾帶。所以唐三藏。將挾帶。以救前
義。謂古大乘師。但明變帶也。次依論破小乘
所緣緣義。分二。初破正量部師。論主云。夫
五識所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
令能緣識託彼而生。汝正量部師。若言。所緣
緣義但有能生識之一義。不許能緣眼識帶
彼相起者。即應非是所緣緣。大乘量云。汝眼
識所緣緣是有法。應非眼識所緣緣。宗因云。
但有能生識一義故。同喻如眼識因緣。又返
立量破云。汝眼識因緣是有法。應是眼識所
緣緣。宗因云。但有能生一義故。如眼緣色時。
此中意云。古大乘師不說挾帶。即本智緣真
如時為所緣緣。義如有失。若正量部不許變
帶。即眼識緣色時。所緣緣義不成。次破經
部師者。論主云。汝經部師。將外和合假色作
所緣緣者。不然。設許汝眼識帶彼麁色相故。
許作所緣。亦不得名緣。以汝執假色無體故。
猶如眼識錯亂。見第二月。彼無實體。不能生
識。但名所緣。不得名緣。和合假色。亦復如是。
立量破云。汝和合麁色是有法。設為眼識所
緣非緣。宗因云。汝執是假無體故。同喻如
第二月故。觀所緣緣論偈云。和合於五識。設
所緣非緣。彼體實無故。猶如第二月。經部有
執云。和合麁色。雖即是假有。能成一一極微。
是其實有。各得為緣引生五識。又何不可。論
主破云。其和合色等能成極微。設許為緣。又

非所緣。以眼等識生。不帶彼極微相故。如眼
識生。不帶彼眼根相。其眼等五根。但能生眼
等五識。然眼等五識。即不能緣眼等五根。將
根為喻。立量云。汝色等能成極微是有法。設
為五識緣非所緣。宗因云。五識生不帶彼相
故。同喻如五根。觀所緣緣論偈云。極微於五
識。設許非所緣。彼相分無故。猶如眼根等。若
十八部師義。已許帶彼相故。所以不破。今正
解者。疎云。謂若有法。是帶已相。所言有法者。
有兩解。初顯幽鈔解云。有法。即有體實法。揀
於假法。及遍計相無體法。但是所緣。不成緣。
夫為緣。須是有體實法。有力用。能牽生識。即
圓成依他起。是有體法。二龍興云。謂若有法
者。即依圓二性。以有體故。能牽於心。名之為
緣。不通無體。若是遍計。以無體故。但有所
緣。而非緣體。若是所緣。即體通有無。

問。遍計
所執。既也無體。不能生心。何得名為所緣。

答。
無體所緣。依有體緣生。於有體法上。妄增益
而有。非緣故。兩解之中。後解為正。

問。前解有
何過。

答。若前解有法。唯取實法為所緣者。然
先德雖多確此義。今略推徵。有三過失。一固
違疏文失。假法若非有體者。何以疏主將依
圓二性出百法體。以百法通假實故。今言假
法無體。豈不相違。二遍計無別失。依圓假法
既言無體。與遍計所執無體何別。論云。依圓
是有。遍計是無。豈不相違。三有法例不成失。
所緣緣體。論云。有法便言唯實。增上緣體。論
云。有法。何乃通假。即命根等。豈是實耶。若依
今明有法。通取三境假之與實。但名有法。盡

作所緣緣。於八識中分別。前五第八性境為
所緣緣。揀諸假法。及遍計所執。第七帶質境
為所緣緣。唯假非實。及簡遍計所執。第六意
識。緣於三境作所緣緣。通於假實。唯簡遍計
所執。更立量云。諸假相分是有法。定為能變
心親所緣緣。宗因云。法處有無門中影字攝
故。同喻如實定果色。遍計所執為異喻。或作
量云。帶質獨影是有法。是親所緣緣。宗因云。
影之差別故。同喻如性境。

問。實法有體名所
緣緣。假法無體。非所緣緣。

答。假法有二種。
一有體假。即依圓性中諸假法也。二無體假。
即遍計所執也。若我若法。空華兔角等。但簡
無體非所緣緣。不簡有體故。

問。若遍計所執
非所緣者。如何第六緣空華等時。亦有所緣
緣義。豈即有體耶。

答。但望自親相分為親所
緣緣。非望空華也。若是空華等。但於相分上。
妄執生華解。其體是無。若所變相分。其體
是有。得成所緣緣。

問。有何教說帶質獨影境
假相分。得為所緣緣。

答。其教極多。下約識分
別辯所緣緣。疏云。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
非八所仗質故。且如第七緣第八見分。豈非
帶質境作所緣緣。乃至疏云。第六於五無。餘
五於彼有。亦是帶質。境作所緣緣。又唯識論
云。親所緣緣。一切心生。決定皆有。離內所慮
託。必不能生。為證極多。不能繁引。

問。應一切
有體法。總是所緣緣。以是有法故。

答疏云。是
帶已相。須是能緣之心緣所緣時。帶起所緣
已相。此有體法。即是。所緣緣。餘不帶起已相
者。雖是有法。不為所緣緣。如眼識緣境時。所

帶起色。已相。此有體法。即是眼識家所緣緣。
餘不帶起已相者。雖是有法。不是眼識所緣
緣。眼識既爾。餘識亦然。帶與已相。各有二義。
且帶二義者。一者挾帶。即能緣心親附境體
而緣。二者變帶。即能緣心變起相分而緣。言
已相亦有二義。一體相相。二相狀相。若無分
別智緣真如。是挾帶體相而緣。是所緣緣。及
內二分相緣。并自證緣見分。是挾帶。若有漏
心心所見分。及無漏後得智。起見分緣境時。
即是變帶相狀而緣。是所緣緣。謂若有法。是
緣。是帶已相。是所緣。具此二義。名所緣緣義。
又簡法辯果者。先引慈恩徵云。緣生於誰。誰
帶已相。疏答云。心或相應。此辯所緣緣果也。
以所緣為緣。是因。生得心心所。是果。言心者。
即八識心王。言或相應者。即五十一心所。有
起有不起不定故。而言或也。即簡不立色。及
不相應無為等。為所緣緣。彼非心法。無緣慮
故。

問。親疎所緣緣中。於相分內。何者是實。

答。二俱不實。唯識鏡云。相見二分之中。見
分唯實。就相分中。真如是實。餘親疎相。皆非
是實。疏云。以疎所緣緣等。取親相。不即親
得。不為行相者。疎所緣緣。能緣之心。不親得
本質故。疎所緣不名行相。如前五識緣五塵
時。必託第八所變五塵為其本質。五識緣時。
但得自識所變相分。以此相分。必帶本質。緣
相分時。疎緣本質故。疎所緣不即親得。不名
行相。五識相分各望自識。依他中假。攝假從
實。無心外境。故名唯識。其本質境。望於能變
第八識體。本質之境。亦非實有故。親疎二境

皆不實也。夫所緣緣義者。大小雖通。疎親莫
辯。親則挾帶逼附而起。如鉗取物。似日舒光。
親照親持。體不相離。疎則變帶仗託附影而
起。緣似質之狀。離相分之親。體不相收。內生
慮託。若如是了達。親疎不濫。方知心外無境。
見法是心。或愚暗不分。則心境宛爾。深窮緣
性。始蕩情塵。細達見原。方明佛旨。四增上緣
者。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
則成增上緣義。釋云。謂若有法。亦是有體。此
簡所執。有勝勢用者。謂為勝義。即有為無為
有勝勢用。此用非是與果等用。但不障力。能
於餘法者。簡其自體。顯不同前所緣緣故。或
順或違者。顯與順違俱能為緣。與後生異法
為緣。非前滅法。謂十因中。前九是順。第十是
違。亦是此緣故。

問。增上緣約逆順有力無
力。都有幾種。

答。古釋有四種。夫增上緣者。
即簡遍計所執是無體法。須是有體法。得為
增上緣。即是依圓二性。皆是有體法。為增上
緣義。若無體法。即是我法等。全無體故。從妄
執生。非增上緣。一順。如水土。與青草等順增
上緣。六波羅蜜行為佛果。為順增上緣。受取
二支。與五果種子為順增上緣。二違。即如霜
雹。與青草作違增上緣。又如智。與惑作違增上
緣。即一念間智起時。惑便斷。即知一念有二
增上。一念正與惑作違增上。便與二空理作
順增上。三有力增上。亦名親增上。如五根發
生五識等。四無力增上。即此人五根。望彼人
五識。是無力增上。亦名疎增上。如燈焰正生
時。一切大地等法不礙此焰生。名疎增上。但

取不障礙義邊。名增上緣。

問。因緣與緣起。
二義同別。

答。古德云。因緣者。隨。俗差別。
即。是因緣相望。顯無自性義。正是俗諦體也。
緣。起者。順。性無分別。即。是相即相融。顯平等
義。正。順第一義諦體也。

問。染淨諸法。有因
有緣。因親緣疎。成其二義。緣義已顯。因理如
何。廣略備陳。都有幾種。

答。經論共立。有六
因十因。且六因者。一能作因。除自。餘能作者。
除自體外。餘一切法。不障有為法生。總名能
作因。因是一切有為無為法。是體。體上有能
作之用。能作即因。持業釋。持即任持。業即業
用。因是體。能作是用。攝用歸體。名持業釋。二
俱有因。俱有互為果。心。於心隨轉。俱時。而有。
果與因俱。名俱有因。互為果者。有三。一四
大種。互為俱有因。互為士用果。二如能相所
相法。能相為因。所相為果。所相為因。能相為
果。三心心所法。心王為因。心所為果。心所為
因。心王為果。三同類因。即因似果。果似因。
如染性五蘊中。色蘊能引色蘊。色蘊引餘四
蘊。四蘊引色蘊。雖心色不同。同是染性故。四
相應因。決定心心所。同依。即心王心所具五
義。一同一所依根。二同一所緣境。三同一時。
四同一事。五。同一行相。具足五義。名相應。相
應之因。且如心所引起心王時。心王是相應
法。是果。即勝。心所是因。即劣。依主釋也。五
遍行因為同地染因。即十一遍使。遍行即因。
遍行即十一遍使。是體上有遍行五部為因
之用。持業釋也。六異熟因。有漏善不善業為
異熟因。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異熟即因。因即

善不善業。是體上有異熟之用。持業釋也。十
因者。瑜伽論云。五明中。諸佛語言名內明。云
何內明。論云。顯示正因果相。謂有十種因。當
知建立無顛倒因。攝一切因。或為雜染。或為
清淨。或為世間彼彼稼穡等無記法轉。云何
十因。一隨說因。謂一切法名為先。故想。想為
先。故說。是名彼諸法隨說因。二觀待因。觀
待此故。此為因故。於彼彼事若求若取。此名
彼觀待因。如觀待手故。手為因故。有親待
業。觀待足故。足為因故。有往來業。三牽引
因。一切種子望後自果。名牽引因。四攝受因。
除種子外所餘諸緣。名攝受因。五生起因。即
諸種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六引發因。即初
種子所生起果。望後種子所牽引果。名引發
因。七定異因。種種異類。各別因緣。名定異因。
八同事因。從隨說因。至定異因。如是諸因總
攝為一。名同事因。九相違因。於所生法能障
礙因。名相違因。十不相違因。此障礙因若闕
若離。名不相違因。此一切因。二因所攝。一能
生因。二方便因。當知此中牽引種子。生起種
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名方便因。當知此中
若能生因。是名因緣。若方便因。是增上緣。若
等無間緣及所緣緣。唯望一切心心法說。由
彼一切心及心法。前生開導所攝受故。所緣
境界所攝受故。方生方轉。是故當知。等無間
緣及所緣緣。攝受因攝。

問。一心建立。已具
因緣。因緣所感。必有其果。所以法華經。云。如
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其果有幾種。各
依何處而得。

答。凡聖通論。略有五種。識論

云。一者異熟果。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
相續異熟生無記。釋云。有漏善者。簡無漏善。
自相續者。簡他身及非情。若但言異熟。即六
識中報。非真異熟攝。今為總攝彼。故言異熟
生。然本識亦名異熟生。是無記故。此位稍長。
至金剛心。頓通三乘無學。一真異熟。即第八
識。二異熟生。即前六識。成本識亦名異熟生
故。從自異熟種子而生起故。若前六識。從真
異熟識生起故。亦名異熟生。是一分心心所。
緣境。昧劣不明利。不熏解心種故。是無記
性。異熟有四。一異時而熟。異。謂是別異。屬因。
熟。謂成熟。是果。異因居過去。熟果即現在。故
名異熟。二異性而熟。過去修異因。因五戒十
戒等業。所招。天人總別報異熟果。若因十不
善惡業。所招三塗不善總別報異熟果。總無
記性。三異類而熟。造異類業。受異類生。五趣
各別。四異聖而熟。謂異熟果。依分別二障種
上。有趣生差別功用故。聖人已無。八識之中。
唯第八具三義。一遍。簡前五識。二相續。簡第
六。三業招。簡第七。二等流果者。等。謂平等。流。
謂流類。等流不同。有二。一真等流。為善不善
無記三性為因。所引同類果。故名等流果。如
第八識中三性種子。各生三性現行果。果與
因性同故。即心種子生心現行。色種子生色
現行。有漏種生有漏現行。無漏種生無漏現
行。名等流者。是流類義。二假等流者。前生
令他命短。今生自身亦命短。是先殺業同類
果故。依所招總報第八識有短長。名假等流。
理實是增上果。但取殺他。令他命短。今生自

命亦短。有相似義故。假名等流。實是善惡感
無記果。三增上果者。增勝殊上。但除四果外。
餘一切所得果者。皆是此增上緣果收。此增
上果最廣。如四緣中增上緣。五見中邪見。不
簡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但有所得果。於前四
果中所不攝。皆是增上果中收。此有二種。一
與力增上果。如外器能受用順益義故。二不
與力增上果。如他人金帛妻子等。復有二種。
一順。如眼識得明緣。二違。如遇暗相等。四士
用果者。謂諸作者。餘諸器等成辦種種事業。
名士用果。瑜伽論云。一類於現法中依止。隨
一切工巧業處。起士夫用。所謂士農商賈。書
算占卜等事。由此士夫之用。成辦諸稼穡財
利等果。名士用果。

問。於八識中。一一識如
何各具四果。

答。古釋云。且如眼識。從種生
現。是等流果。眼根為所依故。名增上果。眼識
作意警心。為士用果。或眼識能緣實色等。
亦士用果。眼根是第八親相分故。亦異熟果。
耳等四識。亦皆例此。若第六識種生現。是等
流果。前念意根為能引。或能引前五識。故增
上果。又能緣三世內外。境等用名士用果。
能造當來總別報。名異熟果。約與異熟為因
故。名異熟果。若第七識種生現等流果。前念
第七與後念為所依。即增上果。內能緣第八
見分為我。即士用果。能與真異熟識為所依
故。名異熟果。若八識種生現。名等流。與第七
為所依故。是增上果。能緣三境。及持種受熏。
名士用果。當體是真異熟故。五離繫果者。唯
聖人。非凡夫得。瑜伽顯揚等論皆云。異生以

世俗智。滅諸煩惱。不究竟故。非此果攝。唯識
論云。離繫果。謂無漏道斷障。證得無漏法故。
若本智與真如合時。是離繫果攝。若後得緣
真如時。是士用果攝。

問。六因能感幾果。

答。
六因總威五果。能作因。感增上果。相應俱有
二因。得士用果。同類遍行二因。得等流果。異
熟因。感異熟果。五離繫果。以擇滅無為為體。
體是無漏。能斷道之所證得名離繫果。

問。相
應俱有。二因何別。

答。相應唯心心所法。俱有。
即通色通心。得士用果者。緣二種因。各於所
得果。有士夫力用。名同體別。

問。同類遍行。二
因何別。

答。同類。遍三性。通有漏無漏。遍行。唯
染污別也。二種因所得之果。皆似於因。名等
流果也。夫四緣六因十因五果者。收盡凡聖
之道。能成教法之門。闕之則一法不圓。昧之
則終為外道。且四緣者。因緣。則於有為之門。
親辦自果。無問則為開導之義。萬有咸生。所
緣則具慮託而方成。約親疎而俱立。增上。則
有勝勢力。不障他緣。六因者。能作因。則業用
成辦。俱有因。則更互同時。同類因。初後相似。
相應因。則決定一緣。遍行因。則同其染類。異
熟因。則成熟後果。十因者。隨說因。為諸法先
導之門。觀待因。了現得作用之事。牽引因。則
令成自果。攝受因。則能攝萬緣。生起因。令萬
類能生。引發因。使諸果成辦。定異因。則種類
各別。同事因。則體總一如。相違因。能起障礙
之門。不違因。隨順。緣生之理。五果者。異熟果。
則因生果熟。異時而成。等流。則因果性同。流
類無濫。增上。則力用殊勝。能助他緣。士用。則

功業所成。能獲財利。離繫。則斷障證真。超諸
漏縛。總攝如上。因緣。報成五果。咸歸真異熟
第八識中。斯異熟果門。於異時而熟。若起一
念善。如將甜種子下於肥田內。或生一念惡。
似植苦種子下向瘦田中。以水土因緣時節
際會。則抽芽布葉次第而生。華發果成積漸
而熟。此染淨種子。異熟亦然。若作善因。下人
天之樂種。或興惡行。生四趣之惡田。靡起善
惡因。終無苦樂報。不下麁好種。豈有華果
生。故知因果相酬。唯識變定。如鏡現像。似影
隨形。無有影而不隨形。無有鏡而不現像。斯
則無有作而不受報。無有果而不酬因。法爾
如然。世所共悉。唯有不作者。業果定難羈。但
了一心宗。者緣皆頓息。是以了唯識理。無所
用心。終不妄興三界業果。以唯識變定故。懼
業之人方能信受。如前定錄云。昔韓公滉之
在中書也。嘗召一吏。不時而至。怒將鞭之。吏
曰。某別有所屬。不得遽至。晉公曰。宰相之吏。
更屬何人。吏曰。某不幸。兼屬陰官。晉公以為
不誠。怒曰。既屬陰司。有何所主。吏曰。某所
主。三品已上食料。晉公曰。若然。某明日當以
何食。吏曰。此雖細事。不可顯言。乞疏於紙。過
後為驗。乃如之。而繫其吏。明旦遽有詔命。既
對。適遇。太官進食。糕糜一器。上以其半賜晉
公。晉公食之美。又以賜之。既退而腹脹。歸于
私第。召醫視之。曰。食物所壅。宜服少橘皮湯。
至夜可飲漿水。明旦疾愈。思前吏言。召之。視
其書云。明晨。相公只食一飣半糕糜。橘皮湯
一椀漿水一甌。則皆如其言。公固復問。人間

之食皆有籍耶。答曰。三品已上。日支。五品已
上。有權者。旬支。無則月支。凡六品至一命。皆
季支。其不食祿者。年支耳。故知飲啄有分。豐
儉無差。所謂玉食錦袍。鶉衣藜藿。席門金屋。
千駟一瓢。皆因最初一念而造。心跡纔現。果
報難逃。以過去善惡為因。現今苦樂為果。絲
毫匪濫。孰能免之。猶響之應聲。影之隨形。此
必然之理也。唯除悟道。定力所排。若處世
幻之中。焉有能脫之者。所以經偈云。假使
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
受。所以財命論云。貧者無立錐之地。刀彝
則田逾萬頃。餓者無擔石之儲。李衡則木號
千奴。故史記。楚相孫叔敖。盡忠於國。及身死。
其子貧無立錐之地。漢書云。刀彝。歷官尚書
郎。不隨德行。種植為務。有田萬頃。奴婢千人。
魏志云。華歆。効官。清貧。家無擔石之儲。晉書
云。李衡植橘千株。號為木奴千頭。又不但貧
富唯識變定。壽命亦然。以先心所作慈殺之
因。今定受後報脩短之果。非干今身善惡之
行。故云。無禮必斃。跖何事而獨壽。行善則吉。
託何事而早終。如莊子云。盜跖。從卒九千。橫
行天下。侵暴諸侯。而其壽考。論語疏云。項
託七歲為孔子之師。而少殀焉。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2

夫對登地大士。天鼓演無依印之法門。破外
道邪倫。教主述有因緣之正道。既立因依之
處。須憑開析之門。未審依處當有幾種。

答。
廣有十五依處。略有三依。旦十五依處者。一
語依處。二領受依處。三習氣依處。四有潤依
處。五無間滅依處。六境界依處。七根依處。八
作用依處。九士用依處。十真實見依處。十一
隨順依處。十二善功能依處。十三和合依處。
十四障礙依處。十五不障礙依處。百法鈔。與
十五依處配十因。一語依處者。即以法名想
三為語因。所言法者。即一切法。為有此所
詮諸法故。便能令諸有情內心起想。想像此
等所詮諸法已。次方安立其名。內心安立名。
後方能發語。即法名想三為先。是能起。方起
得所起之語。即語依處。立隨說因。二領受依
處者。領謂頌納。受通五受。五受皆以領納為
性。即領受依處。立觀待因。觀者。對義。待者。藉
義。即能所相對藉以立其因。三習氣依處者。
所謂內外一種子。未來熟位。未經被潤已前。
此名習氣依處。即依此未潤種上。立。為牽引
因。且內種者。如第八識中有無量種子。若有
漏種子。未被愛取水潤已前。雖未便生現行。
然此種上。且有能牽引生當起現行果子功
能。即以此種子。名牽引因。四有潤依處。為
前習氣依處種子。若曾被潤已去。雖未便生

現行。然且潤了。即此有潤種子。能與後近現
行果為依處。前習氣依處。約內外種未被潤
者。今有潤依處。即約內外種曾被潤已去說。
即有潤依處。立生起因。五無間滅依處者。即
心心所法等無間緣。謂前滅心心所為緣。緣
者。是開避導引功能。即前滅為緣。能與後念
一聚心心所為依處。其後念心心所。依他前
念為緣處生。故名無間滅依處。即無間滅依
處。立攝受因。此一因寬。自下六種依處。皆是
攝受因攝。六境界依處者。即是一切所緣緣
境。為此一切所緣。緣境。能與一切能緣。心心
所為依憑起。處故。以心不孤起。託境方生。亦
一攝受因。七根依處者。即內六處。謂五色根
及意根。成六。即此六根。是八識心所心所依
之處。前無間滅依處。即取八識前念功能為
依處。引後念令生。今此根依處。即取現在
五色根及第七意。名根依處。亦立攝受因。八
作用依處者。

問。何名作用依處。

答。此通作業。
并作具之作用。且作業者。即有情工巧智。能
造殿堂。或造立種種器具等物。是言作具者。
即世間種種作具。如斤斧車船等所受用之
具。是但知一切疎助現緣。能成辦種種事業
者。皆是此作用依處。即除却識中種子。及外
法種子。及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
引種子。及親助現緣。非作用依處。此處亦立
攝受因。九士用依處者。即於前作用依處中。
唯取作者士夫之用。此處亦立攝受因。十真
實見依處者。謂一切無漏見不虛妄。故名真
實。能與餘一切無漏有為法及無為法而所

依。名依處。此處亦立攝受因。此前六攝受因
者。攝受即是因果相關涉義。但除却親因緣。
外取餘一切疎助成因緣者。名為攝受因。故
對法論云。如日水糞。望穀麥芽等。雖有自種
所生。然增彼力。名攝受因。十一隨順依處者。
即一切色心等種現。皆有隨順自性。及勝同
類品。諸法。故名隨順依處。言隨順自性者。即
簡他法不得為此依因。如第八識中三性種
子。各各自望三性現行。為依為因。言勝同類
品諸法者。如無漏法。即唯與自無漏有為及
無為勝品法為因處。不與下品劣有漏法為
因。就有漏位中。亦自有勝劣。為因果亦爾。此
處立引發因。引謂引起。發謂發生。為因能
引起發生果故。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者。謂一
切法不簡自性他性。各各自有因果。相稱。名
為差別功能。如五八戒善業。定引人天。第八。
非引三塗。第八以不相稱故。若十不善業。定
引三塗。第八非引人天。第八性不相稱為因
故。若自界法。即與自界為因。如是等三界一
切有漏法。各各自有差別功能為因。如長安
一百二十司官職。各各自有公事為因。與所
綰相稱。若淨因者。即自三乘種子。各望自三
乘有為無為果為因。此處立定異因。定者。是
因果自相稱義。不共他故。名異。如僧人以持
齋戒相稱。名定。不共他俗人四業同故。名異。
即一切諸法各各相望。皆有定異因。十三和
合依處者。立同事因。從前第二領受依處。乃
至第十二差別功能依處。即總攝前六因十
一依。為此和合處體。謂前十一依。各各於自

所獲生住成得果中。皆有和合力故。名和合
依處。即依此處立同事因。為觀待乃至定
異。如是六因各共成一事。故說六因為同事。
略舉一法以辯者。且如眼識生時。待空明等
緣。立此為觀待因。由有新本二類種故。如
其次第。得有牽引及生起因。次取等無間緣
及根境等。立為攝受因。望前引於後。是引發
因。由名言種故。有定異因。餘法亦爾。十四障
礙依處。立相違因者。惑能障智。明能障暗
等。即明為因。暗立為果。即依此處。立相違
因。十五不障礙依處。立不相違因者。唯識論
云。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
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違因。略說三依
者。一因緣依。即是俱有依。亦種子依。二增
上緣依。即增上緣。三等無間緣依。即開導
依。一因緣依者。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
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此因緣依者。對果得
名。因即是緣。即不取因由之義。此因是果之
所依故。即現行名果。能生種子名因緣。又因
者。是現行果之因。緣者。即此因。有親生現行
果之用。名緣。

問。因緣依。與因緣何別。

答。依狹。
緣寬。若因緣即有三義。一種引種。二種生
現。三現熏種。若因緣依。即唯取種生現一義。
是真因緣依。若種生種。但名因緣。不得名依。
以異念因果故。即前念無體非依。定須同時。

問。且如現熏種。亦是同念因果。何不為依。

答。現熏種。雖同念。然又闕因沈隱。果顯現義。
亦非因緣依。故知唯取真因緣義名依。都具
三義。方名因緣依。一是主。即種是主。二因沈

隱。果顯現。即簡現熏種。三因果同時。即簡種
生種。

問。此種子為因緣依體者。取何法為能
依。

答。諸有為法。皆託此依。即一切有為緣生
法。色之與心。皆須託自種為依。有此種故。一
切色心現行。方始得生。離自因緣。必不生故。
意云。心現若親自心種。必不生。色法亦爾。二
增上緣依者。若增上緣即寬。謂通有無及疎。
增上。若為依即狹。唯取有力及親增上。以五
色根并意根處。唯此內六處為增上依體。即
簡外六處望心心所法。但為增上。即不得為
依體。又唯取同時八識心王為意根處。以意
根處。緣得八箇識故。若是等無間意。即自為
一依。故不取。即此增上依。須具三義。一有力。
二親。三內。其外六處。以不具三義。但為緣非
依。若能依法。即諸心心所。皆託此依。言諸心
心所者。即簡色不相應行無為後三位。皆無
增上依。

問。其一切心心所法。若無內六處時。
亦得轉不。

答。離俱有根。必不轉故。意云。若無
所依根時。其心心所定不得轉。三等無間緣
依者。等無間依即狹。唯取心王。心王有主義
故。若四緣中等無間緣即寬。雙通心心所。為
前念心王有力。能引生後念一聚心心所法。名
等。以力用齊等故。無自類為間隔。名無間。

問。
此依以何為體。

答。以前念八識心王。總名等
無間。此是依體。即前念心王與後念心心所
為依。

問。前念心法。已滅無體。何得為依。

答。
彼先滅時。已於今識為開導故。意云。彼前
念心王臨欲滅時。有其力用。能引後念令生。
作此功能了。便滅。即現在一念有行後功能。

以為法體。非取過去已滅無體法為依。

問。其
前念心王有引後力用。名為依者。未審將何
法為能依。

答。諸心心所皆託此依。即一切心
心所法起。定能須託此前滅意為依。方起。

問。
諸心心所。若不依前滅心王。亦得起不。

答。離
開導根。必不轉故。意云。心心所。若不得前念
心王為開避引導。即無因得起。

問。心法四
緣生。何故三緣別立為依。所緣緣不爾。

答。三
緣有常義主義故。亦緣亦依。所緣緣皆有常
義。闕主義故。但為緣不為依。又種子依具六
義。六義者。一剎那滅。二果俱有。三恒隨轉。
四性決定。五待眾緣。六引自果。一剎那滅者。
謂體纔生。無間必滅。有勝功能。方成種子。二
果俱有者。謂與所生現行果。俱現。和合方成
種子。三恒隨轉者。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
竟位。方成種子。四性決定者。謂隨因力。生善
惡等。功能決定。方名種子。五待眾緣者。謂此
要待自眾緣和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六引
自果者。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
種子。又具有依者。即所依與能依俱時而
有。依者。但是一切有為生滅法。仗因託緣而
生住者。皆名為依。依具四義。一決定。二有
境。三為主。四令心心所取自所緣。方名所依。
此四依各有所簡。且第一義者。若法決定。此
正簡將前五識與第六識作不定依。夫為所依
者。且須決定有方得。今有第六時。不決定有
前五故。亦簡將五色根與第八為依。亦是不
定有。如生無色界第八即無色根為依。又簡
將能熏七現與所熏種子為生長依等。即此

能熏現識。有間斷故。無決定義。

問。若有決定
義。便是所依者。即如四大種及命根。五塵等
及種子。皆有決定義。應是所依。有現行識時。
必決定有種子故。

答。將第二義簡云。有境。言
有境者。即有照境緣境功能。除心心所及五
色根識。餘法皆非有境。今四大五塵命根等。
雖有決定義。而闕有境義。故非所依。

問。若
具二義。即名所依者。且如遍行五數。亦具決
定有境二義。應與心心所為所依。

答。將第三
義簡云。為主。今遍行五數。雖有二義。闕主義
故。亦非所依。

問。若具三義。便成所依者。且如
第八識現行。望識中種子。亦有決定有境為
主三義。即此等八識現行。應與種子為俱有
依。

答。將第四義簡云。令心心所取自所緣。即
令能依心心所。緣取自所依家境。方成所依。
今第八現行識。不能令種子取自所緣。故非
所依。今第八識中種子。無緣慮。不能取自所
緣故。第八非種子所依。但為依義。

問。未審何
法具此四義。足得名所依。

答。為五色根及意
處。即此六處。具前四義。足獨名所依。

問。內
六處為俱有依。與六根體義何別。

答。俱有依。
唯取六處現行。不取種子。闕有境義故。若但
言六根。即通種現。又俱有依。取所依義。若言
六根。即取生長義。各據勝以論。又若心心所
法生時住時。即具俱有依。若色法生時住
時。但有因緣依即得。定無俱有依。以色法無
所緣故。自體不。是能緣法故。又瑜伽論云。於
五識有三依。一種子依。二俱有依。三開導依。

問。所依有幾重。

答。有四重。謂五色根六七八

識。即五識各依自根。若後三識。即通與五識
為依。

問。五色根六七八識。四重所依。各有何
用。而言隨闕一種。即便不轉。

答。謂一同境。二
分別。三染淨。四根本等。所依別故。言同境者。
即自五色根是。如眼根照青色境時。眼識亦
緣青色境。以青色境同。故名同境。乃至身根
識亦爾。言分別者。即第六識能與前五為分
別依。同緣境時。起分別故。此是第六自體與
五識為分別依。瑜伽論云。有分別無分別。同
緣現在境故。即第六名有分別。前五名無分
別。解深密經云。五識起時。定有意識同緣境。
言染淨者。即第七識。第七識。能與五識為染
淨依。第七若在有漏位中。即與五識為染依。
若成無漏時。即與前五為淨依。有此染淨依。
前五方轉。若無。即不得生。言根本者。即第八
識。第八識。與前五識為根本依。前五識是枝
條。又第八能持前五識種。種方生現。推功歸
本。皆從第八識中成故。此第八不唯與前五
識為根本依。亦與萬法為根本。以能持萬法
種故。於因果位中。第八皆為根本。此四重依。
各各不同。即八識俱有所依。四種名義不同
者。如眼等五識。即同境等四種所依。各有決
定義。且如眼識。以眼根為決定同境依。以
決定共取一境故。餘四境與四根。各決定取
自境亦爾。以第六識為決定分別依。以第七
識為決定染淨依。以第八識為決定根本依。
又能所依。四句分別。一唯能依非所依。即心
所法。二唯所依非能依。即五色根。三俱句。即
八識心王。四俱非。即外色法。又開導依者。開

者避也。即開避處所。導謂導引。導引令生。
即前念心王臨滅時。開避處所。引後念心心
所。令彼生起。即後念心心所。託前念開導心
王所依而生。名開導依。夫因依之處。則染淨
出生之始。果報之境。乃苦樂成熟之時。則十
因五果以無差。三依四緣而非濫。皆為最初
一念。背覺合塵。轉作能心。現為諸境。三細識
全因不覺。六麁相永為所緣。入生死。旋火之
輪。未曾暫歇。處塵勞。無間之獄。曷有出期。若
能明萬法元起之由。了一念最初之際。方知
自我心起。起處無蹤。唯我心亡。滅時無跡。則
永枯苦本。六趣為之氷消。頓竭愛原。二死因
茲雲散。二十八祖之正意。從此皎然。三世諸
佛之本懷。於斯釋矣。

問。般若無相。不受一
塵。云何廣辯四緣及諸因果。

答。夫佛道正
法。皆從緣生。故云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起。
若執不從緣生者。皆非正法。悉屬外道自然
邪見。且心之一法。若無第一因緣者。無有親
生現行果之義。則諸法不成立。若無第二等
無間緣者。則無開導引後生義。無有相續。全
成間斷。若無第三所緣緣者。則心無所慮處。
不能牽心用。心無所託。乃心境俱成斷滅。若
無第四增上緣者。雖具前三緣。若無增上。即
成障礙。法亦不生。四緣具足。方成心法。若能
明了世間因緣所生之法。方乃見無生之旨。
以即生法達無生故。且生法尚不知正因。云
何能了無生妙理。所以華嚴鈔云。緣起深義。
佛教所宗。自古諸德。多云。三教之宗。儒則宗
於五常。道宗自然。佛宗因緣。然老子雖云道

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似有因緣。而
非正因緣。言道生一者。道即虛無自然故。彼
又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謂
虛通曰道。即自然而然。是雖有因緣。亦成自
然之義耳。佛法雖有無師智。自然智。而是常
住真理。要假緣顯。則亦因緣矣。故教說三世。
修因契果。非無善因惡因故。楞伽經。大慧白
佛。佛說常不思議。彼諸外道。亦有常不思議。
何以異耶。佛言。彼諸外道。無有常不思議。以
無因故。我說常不思議有因。因於內證。豈得
同耶。是則真常。亦因緣顯。淨名經云。說法不
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法華經云。諸佛
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
乘。又經云。一切諸法。因緣為本。中論云。未曾
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
者。則真空中道。亦因緣矣。若爾。涅槃經云。我
觀諸行。悉皆無常。云何知耶。以因緣故。若一
切法從緣生者。則知無常。是諸外道。無有一
法不從緣生。是故無常。則外道有因緣矣。釋
曰。此明外道在因緣內。執於緣相以為常住。
是故。破之。言無常耳。今明教詮因緣妙理。具
常無常。豈得同耶。況復宗者。從多分說。所以
因緣是所宗。不應致疑。故知唯是一心緣起
法門。以法無自性。隨心所現。所現之法。全是
自心。終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所以本末相
收。皆歸宗鏡。何者。內即是本。外即是末。以
唯心義。則內收外。託境生心。則末亦收內。若
以法性為本。法性融通。緣起相由。則塵包大
身。毛容剎土。故合為一大緣起也。故知有智

慧無多聞。有多聞無智慧。俱不達實相。聞慧
具足。真見心原。又經云。若欲學般若。應學一
切法。以色無邊故。般若無邊。又經云。若欲
了達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者。應當
學般若。智論釋云。不破四緣之義。唯破四緣
之執。如水中之月。不破所見。只破所取。故
知但有能取執情。則非幻而成幻法。若成無
所得慧。則非幻尚自不生。執喪情虛。萬法無
咎。般若真性。何所滯乎。如大涅槃經云。菩薩
善知諸緣。菩薩摩訶薩。不見色相。不見色緣。
不見色體。不見色生。不見色滅。不見一相。不
見異相。不見見者。不見相貌。不見受者。何以
故。了因緣故。如色。一切法亦如是。又前十因
四緣等義。是約法相宗說。略明行相。今依
法性宗自在無礙法門。說明其體性。據華嚴
法界緣起無盡宗。亦有因門六義。緣起十義。
今且釋因門六義者。一空。有力。不待緣。是剎
那滅義。由剎那滅故。即無自體。是空也。由此
滅故。果法得生。是有力也。然此謝滅。非由緣。
力故不待緣。二空。有力。待緣。是俱有義。由俱
有故。方有即顯。是不有。空義也。俱故能成有。
是有力也。俱故非散。是待緣也。三空。無力。待
緣。是待緣義。由無自性故。是空也。因不生緣
生故。是無力也。四有。有力。不待緣。是決定義。
由自類不改故。是有義。然自不改而生果故。
果有力義。然此不改。非由緣力。故不待緣。五
有。有力。待緣。引自果義。由引現自果。是有義。
雖得緣方生。然不生緣果。是有力義。即由此
故。是待緣義。六有。無力。待緣。恒隨轉義。由隨

他。故無力。是故待緣。正因對緣。唯有三義。一
因。有力。不待緣。全能生故。不雜緣力故。二因。
有力。侍緣。相資發故。三因。無力。待緣。全不
作故。用緣故。又由上三義。因中各有空有二
義。二門各三。唯有六故。不增減也。何故不立
第四句無力不待緣義者。以彼非因義。故不
立。

問。果中有六義不。

答。果中唯空有二義。
謂從他生無體。故是空義。酬因故。是有義。若
約互為因果說。即為他因時。具斯六義。與他
作果時。即唯有二義。是故六義唯在因中。待
緣者。待因事之外增上等三緣也。若緣起祕
密義。皆具此六義。六義。約體用各有四句。一
約體。有無四句。一是有。謂決定義故。二是無。
謂剎那滅義故。三亦有亦無。謂合彼引自果
及俱有。無二是也。四非有非無。謂合彼恒隨
轉及待眾緣。無二是也。二就用四句。一由合
彼恒隨及待眾緣無二故。是不自生。二由合
彼剎那滅及決定義無二故。是不他生。三由
合彼俱有及引自果無二故。不共生也。四由
具三句合其六義因義方成故。非無因生也。
中觀八不。據遮詮。六義。約表詮。八不約反。情
理自現。六義據現。理情自亡。有斯左右耳。六
義開合者。或約體唯一。以因無二體故。或約
義分二。謂空有。以無自性故。緣起現前故。或
約用分三。一有力。不待緣。二有力。待緣。三無
力。待緣。初即全有力。後即全無力。中即亦
有力亦無力。第四句。無力。不待緣。非因。故不
論。六義據緣起自體。六相據緣起義門。六義。
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由有力無力義。故相

入門。由有待緣不待緣義。故有同體異體門。
由諸義門。故得有毛容剎海等事也。若論相
入相持。皆因有力無力。即此二義。不得同時。
若俱有力。無無力者。即成多果過。一一各生
故。若俱無力。無有力者。即成無果過。俱不生
故。論云。因不生緣生故。緣不生因生故。以一
有力能持多。以多無力即入一中。以多有力
能持一。以一無力即入多中。是以一塵有力。
能含剎海。剎海無力。潛入一中。

問。有力無力。
其義如何。

答。若以一有力者。是空無性義。無
性故。能成諸法。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則
是一有力為主。多無力為伴。若以多有力者。
則無一法而有自體能獨立者。皆假眾緣相
待而成。則多有力為主。一無力為伴。所以立
伴相成。自他互立。無伴則主不立。闕自則他
不成。又約用。由相待故。具有力無力義。是相
收及相入。二約體。由相作故。具有體無體義。
是故相即及相是。經偈云。諸法無作用。亦無
有體性。是故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以他而為
自。故無體性。以相待而成。故無作用。此是無
力義。又因此無知無性。方有緣起。若一法有
體。則不假相依。若無相依。則無諸法。若諸法
不空。則無道無果。此是有力義。次緣起十門
者。即緣起相由之力。謂一與多互為緣起。相
由成立。故有相即相入等。此有二種。一約
緣用。有有力無力。相待相依。全體相收。故有
相入。二約緣體。有空不空。能作所作。全體相
是。故有相即。此即入二門。復有二義。一異體
相望。故有微細隱顯。謂異體相容。是微細義。

異體相是。具隱顯義。二同體內具德。故有一
多廣狹。謂同體相入。故有一多無礙。同體相
即。故有廣狹無礙。又由以異攝同。故有帝網
義。於時中。故有十世義。緣起無性。故有性相
無礙義。相關互攝。故有主伴義。十緣義者。一。
諸緣各異義。大緣起中諸緣相望。要須體用
各別。不相雜亂。方成緣起。若雜亂者。失本緣
法。緣起不成。此則諸緣各各自守一位。經頌
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二互遍相資義。
要互相遍。方成緣起。如一緣遍應多緣。各與
彼多全為一故。此一即是多箇一也。此即一
一各具一切。經頌云。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
一。三俱存無礙義。凡是一緣。要具前二。以要
住自一。方能遍應。遍。應多緣。多。緣方是一故。
以一不自作一。以多作一。以多不自多。以一
作多。是故唯一多一自在無礙。或舉體全住。
是唯一也。或舉體遍應。是多一也。或俱存。或
雙泯。或總合。或全離。經頌云。諸法無所依。
但從和合起。此三門。總明緣起本法竟。四異
體相入義。謂法門力用。遞相依持。互形奪故。
各有全力全無力義。由一有力。必不與多有
力俱。是故無有一而不持多也。由多無力。必
不與一無力俱。是故無有多而不入一也。多
持一依亦然。五異體相即義。諸緣相望。全體
形奪。有有體無體義。是故一緣是能起能成。
故有體。多緣是所起所成。故無體。由一有體。
必不得與多有體俱。多無體。必不得與一無
體俱。是故無有不多之一。無有不一之多。六。
體用雙融義。一以體無不用。故舉體全用。即

有相入。無相即義。二用無不體。故舉用全體。
即唯有相即。無相入義。三歸體之用不礙用。
全用之體不失體。無礙雙存。亦即亦入。自在
俱現。四全用之體體泯。全體之用用亡。非即
非入。圓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緣起。無礙
雙存。六泯前五句。絕待離言。冥同性海。此上
三門。於初異體門中顯義理竟。七同體相入
義。謂前一緣所有多一。與彼一緣體無別故。
名為同體。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先明相入。
謂一緣有力能持多一。多一無力依彼一緣。
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一。八同體相即義。謂
前一緣所具多一。亦有有體無體義。故亦相
即。以多一無體。由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
有體。能持多一。全一攝多。如一有多空既爾。
多。有一空亦然。九。俱融無礙義。同前六句
體用雙融。此三門。於前第二同體門中辯義
理竟。十同異圓滿義。以前九門。總合為一大
緣起。令多種義門。同時具足。由住一遍應。故
有廣狹自在門。由就體。有相即。就用。有相入。
由異體相容。具微細門。由異體相即。具隱顯
門。就用相入為顯。就體相即為隱。又由異體
相入。帶同體相。入具帝網門。由此大緣起。
即無礙法界。有託事門。顯於時中。有十世門。
相關互攝。有主伴門。此圓滿門。就第三門中
以辯義理竟。經頌云。菩薩善觀緣起法。於一
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如是理事開
合緣性融通。方達一心無盡之用。華嚴演義
釋云。夫緣起者。初有三門。一異體門。二同體
門。三同異合明門。所有同異體者。以諸緣起

門內有二義故。一不相由義。謂自具德故。
如因中不待緣是。二相由義。如待緣等是也。
初即同體門。後即異體門。若爾。何以初異體
門中。云諸緣各別。不相雜亂。第二同體門中。
云互相遍應。方成緣起。釋曰。謂要由各異。方
得待緣。要由遍應。方自具德耳。所以前之二
門。各生三者。一互相依持。有力無力故。二互
相形奪。有體無體故。三體用雙融。無前後故。
此即緣起大意。次。第一異體門者。然由相成。
方各有體。二互遍相資義者。即同體門。則具
多箇一。如十錢為緣。當體自是本一。應二之
時。乃詺初一。以為二一。應三為三一。乃至應
十為十一。故有多一。若此一緣不具多一。則
資應不遍。不成緣起。此則一一各具一切者。
一既有十。二三四等。亦各有十。故云。一一各
具。如十錢為喻。其法界差別無盡法中。各各
遍應故。隨一一各具法界差別法也。三俱存
無礙義者。唯一多一自在無礙者。總明欲多
常多。欲一常一。故云自在。一或舉體遍應。二
或舉體全住。三或俱存者。俱存住自及遍應
也。亦俱存唯一及多一也。四雙泯者。即由俱
存。則相即奪故。住一即遍應。非住一也。遍
應即住一非遍應也。五或總合者。合前四句
為解境故。六或全離者。全離前五成行境故。
四異門相入義者。遞相依持者。以是緣起一
多等。非定性一多等。謂一有定性。不由於多。
多有定性。不由於一。今由一無定性。假多而
起。多無定性。由一而生故。由無性平等之義。
方成緣起。若有一可一。此是自性一。若有

多可多。此是定性多。若是定性多。多不因於
一。若是定性一。一不因於多。今由多故一。此
一不自一。今由一故多。此多不自多。此多則
無力。此一不自一。此一則無力。無力隨有力。
一多互相收故。隨一佛會。即一切佛會。一切
法會。即是一法會。故此一法會。不動而常遍。
不分而常多。前後互相成。如何不信。又謂前
一望多中。一為持邊。一能攝多。一為依邊。一
能入多。如一望多。有依有持者。有依者。即前
多持。故一成也。有持者。即前一有力。為多依
故。言全力者。成上持。言無力者。成上依。言
常含多在已中者。一有力為持。能攝多故。言
潛入已在多中者。一無力為依。便入多故。俱
存雙泯者。謂一攝多。是第一句。多攝一是第
二句。俱存。即第三句。謂即一攝一入時。即多
攝多入故。雙泯者。即第四句。一攝一入故。則
多攝多入故。便一攝一入泯。多攝多入故。即
一攝一入故。則多攝多入泯。故云雙泯。對前
別明二句。則有四句。亦可成六。五俱照前四。
成解境故。六頓絕前五。成行境故。五異體
相即義者。為能起邊。即有體。為所起邊。即無
體。如云法從緣生。是法即空。意取所生空也。
空。即無體義。若形奪者。以能起之緣。形對所
起。奪彼所起。令無體也。由一有體。不得與多
有體俱者。謂有難言。一之與多。俱有有體無
體二義。云何獨言一有體耶。故今通云。由有
無義不得並故。今一為能起邊。多。必是所起
故。若不爾者。能所不成。緣起亦壞。是故無有
不多之一者。此一是多故。無有不一之多者。

此多是一故。

問。一不即多有何過。

答。有二過
故。一不成多過。謂既不成多。餘亦不成多故。
如一不成十。二三四等亦不成十。故無十過。
二不成一過。謂若一不成十。此即不成一。由
十不成故。一義亦不成。以無於十是誰一故。
一不即多。成過既爾。多。不即一成過亦然。又
若不相即。緣起門中。空有二義即不成立。便
有自性斷滅等過故。俱存雙泯者。俱。謂正一。
攝他同己。廢己同他時。即是多攝一同己。廢
己同一也。雙泯者。以一望於他二義。即是多
望於一二義故。則一望於他。二義泯矣。多望
於一。二義。即是一望於多二義故。即多望於
一。二義泯也。旨不異前。思之。六體用雙融義
者。一以體就用。二以用就體。三體用雙存。四
體用雙泯。以體用交徹。形奪兩亡。即入同原。
故圓融一味。五成解境。六成行境。七同體相
入義者。此門即指前第二門。以第二是本同
體門故。如一本自是一為本一。應二為二一。
應三為三一等。只是一箇一對他成多。亦如
一人。望父名子。望子名父。望兄為弟。望弟為
兄等。同一人體而有多名。今本一如一人。多
一如諸名也。八同體相即義者。一有多空既
爾者。例多一有體也。由有多一方詺本一。為
本一故。多一有體。本一無體也。多一有體故。
能攝本一。本一無體。潛入多一。九俱融無礙
者。同前異體門也。即前第六門。謂同體緣起
法中。力用交涉。全體融合。方成緣起。十同
異圓滿義者。謂前來異體四門。同體四門。及
第三同異俱存。並不出同異。合居一處。不偏

一門。故云圓滿。若具足皆具十玄。有多種義
門。有本有末。有同有異。有即有入。四句六句
等。合前九門。為同時門也。且如由異體相入。
帶同體相入故。有帝網門者。同體相入。一中
已含於多。更入異體。故有重重之義。同體相
入。如鏡已含多影。更入異體。如含影之鏡。更
入餘鏡。故有重重無盡之義。餘九玄如文。今
結屬者。由第一本門之中融同異故。今則融
前六門。則異體中三門。與同體三門相成。無
異體。同體不成。無同體。異體不成。故六門相
成。後之七門。從前三生。前三融故。後七必融。
故十門一際也。例前第三融通。亦有六句。一
或舉體全異。具入即俱。二或舉體全同。亦具
入即俱。三或具同異。雙現。無二體故。四或雙
非同異。以相奪俱盡故。謂同即異。故非同。異
即同。故非異。五或具前四。為解境故。六或絕
前五。成行境故。故約智顯理。諸門不同。廢
智忘筌。一切叵說。說與不說。無礙難思。沒同
果海。唯亡言遺照。庶幾玄取耳。如上緣起總
因云。外由內變。本末相收。外諸器界。內識頓
變。增上之果。亦因自業。故云內變。內即是本。
外即是末。以唯心義。則內收外。以末攝本。若
以法性為本。法性融通。緣起相由。則塵包一
身。毛容剎土。故合為大大緣起。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3

夫八識之中。覆真習妄。何識造業。何識為因。
何識為依。成其妄種。

答。前五識取塵。第六
識為因。第七識計我造業。第八識為依。以此
生死苦果不斷。楞伽經偈云。如水大流盡。波
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釋云。謂
五識取塵。轉入六識。六識記法為因。七識攀
緣。六識。造善惡業。得未來生死。覆障八識。不
得顯現。若五識不取塵。即無六識。六識無
故。七識不生。七識不生故。則無善惡業。無善
惡業故。即無生死。無生死故。如來藏心湛然
常住。即是六七識滅。建立八識。又八識為五
六七識所依。與諸識作因者。即第六識心。諸
識依之。如水盡。則無波浪。六識滅。七識亦不
生。故云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無明風盡。
識浪不生。則覺海性澄源源澄覺元妙。

問。
一切世間因果相酬。生死不絕。於諸識中。何
識為主。

答。生滅因緣。最初依阿賴耶識為
體。以意識為用。如是三世因果。流轉不絕。功
在意識。以是義故。意名相續識。起信論云。復
次生滅因緣者。謂諸眾生依心意識轉。此義
云何。以依阿賴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
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說名為意。此意復有
五種異名。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二
名轉識。謂依動心。能見境相。三名現識。謂現
一切境界相。猶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亦爾。

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四
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差別法。五名相續識。
謂恒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
無失壞。成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已曾
經事。忽然憶念。未曾經事。妄生分別。是故三
界一切。皆以心為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何以故。一切諸法。以心為主。從妄念起。凡所
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故
當知。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眾生無明妄
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虛妄
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
滅。故釋云。通論五種之識。皆名為意。就本而
言。但取業識。以最微細。作諸識本故。如是業
識。見相未分。然諸菩薩知心妄動。無前境界。
了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前外執。順業識義。故
名業識。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者。是明諸法非
有之義。入楞伽經偈云。身資生住持。若如
夢中生。應有二種心。而心無二相。如刀不自
割。如指不自觸。如心不自見。其事亦如是。若
如夢中所見諸事是實有者。即有能見所見
二相。而其夢中。實無二法。三界諸心。皆如此
夢。離心之外。無可分別。故言一切分別。即分
別自心。而就自心不能自見。如刀指等。故言
心不見心。既無他可見。亦不能自見。所見無
故。能見不成。能所二相。皆無所得。故言無相
可得。又一心隨無明動。作五種識故。說三界
唯心轉也。此心隨熏。似現雖有種種。然窮其
因緣。唯心作也。離現識。則無六塵境。反驗六
塵。唯是一心。故云。離心則無境等。

問。現有六

塵境。云何唯心。

答。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隨熏
所起。更無異體。故說唯心。

疑云。何作諸法耶。

答。由妄念熏故。生起諸法。故云從妄念起。亦
可疑云。法既唯心。我何不見。而我所見。唯是
異心。釋云。異心者。是妄念分別而作故。云妄
念生也。既境唯識。無外異法。是故種種分別
皆是自心。即塵無相。識不自緣。是故無塵識
不生。則心不見心矣。攝論云。無有別法能取
別法。能所既窮故。無相可得也。心生種種法
生。心滅種種法滅者。

瑜伽論問。諸修觀行者。
見遍計所執無相時。當言入何等性。

答。入圓
成實性。

問。入圓成實性時。當言遣何等性。

答。遣依他起性。以此當知。唯識觀成。則無有
識。楞伽經偈亦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
此之謂也。若依此論。無明動真如。成生滅緣
起。無明風滅。識浪即止。唯是真如。平等平等
也。此境界離心之外。無體可得也。又亦即是
心故。復無體也。如鏡外無體。鏡內復無體也。
疑云。既其無體。何以宛然顯現。釋云。並是真
心之上。虛妄顯現。何處有體而可得也。疑云。
何以知心上顯現。釋云。以心生則種種法生。
以無明力。不覺心動。能現一切境界。則心隨
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滅。境界隨滅。諸分別
識。皆滅無餘。故言心滅則種種法滅。此則心
原還淨。故云滅也。既心隨不覺。妄現諸境。則
驗諸境。唯。心無體也。又夫心者。形於未兆。動
靜無不應於自心。如詩云。願言則啑願。思
也。言。我也。謂人。或思已則啑。故知心應千
里。設有處遠而思者。我皆知矣。是以萬事唯

心先知。故得稱心靈。斯之謂也。如太山吳伯
武。與弟相失二十餘年。相遇於市。仍共相敺。
伯武覺心神悲慟。因問。乃兄弟也。

問。生滅
因緣。別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而得生起。

答。
古師釋云。生滅因緣。體相有二。一阿賴耶心體。
不守自性。變作諸法。是生滅因。根本無明。熏
動心體。是生滅緣。又復無明住地諸染根本。
起諸生滅。故說為因。六塵境界能動七識。波
浪生滅。是生滅緣。依此二義。以顯因緣。諸生
滅相。聚集而生。故名眾生。而無別體。唯依心
體。故言依心。即是阿賴耶自心相也。又真妄
和合諸識緣起。以四句辯之。一以如來藏唯
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
浪。三賴耶識亦生亦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
靜。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
風。非水非浪。

問。賴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
滅門。

答。為起靜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
性隨於動。亦在生滅門中。非直賴耶具動靜。
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不動。亦在此門
中。何以故。彼生滅無別體故。如水作波。又起
信論說。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三細之識。六
麁之相。則隨迷昧之緣。而沈六趣。始覺為因。
五度為緣。則隨悟解之緣。而昇一乘。又說。迷
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法。即染緣生而淨緣
滅。悟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即淨緣起而
染緣亡。然但一心所作。更無二原。義說逐悟
逐迷。實無能逐所逐。故論云。以一切法。皆從
心起妄念而生。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
見心。無相可得。如古德釋。波水之喻真如生

滅二門。以水濕喻心真如。以波動喻心生滅。
波無異濕之動。則無異真如之生滅。即水以
辯於波。不變性而緣起也。水無異動之濕。則
無有離生滅之真如。即波以明於水。下捨緣
而即真也。

問。記憶之事。定屬何法而生。

答。大乘說能記憶法。有三。一自證分。能記憶
見分。二別境中念。能記憶曾所更事。三識中
種子。能不妄生自現行。唯識疏云。如不曾更
境。必不能憶。如現行色。曾被見分緣者。後必
能憶。若不曾為相分緣者。後時必不能記憶
也。以能緣見分。於過去時及現在世。但緣相
分。不曾自緣。前已滅心。既過去已。今時見分
有何所以。能自憶持。以於昔時。不曾返緣自
見分故。既許今時心心所法。能自記憶。明由
昔時有自證分。緣於見分。證彼緣境。作量果
故。故今能憶。

問。生滅門中。有漏位內。約
教所論。有幾種生死。

答。略有二種。一分段。
二變易。識論云。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
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
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劑限。故名分段。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
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
願力。改轉身命。無定劑限。故名變易。無漏定
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惻名不思議。或名意
生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說。如取為緣。有漏
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
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
三種意生身。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
本如變化故。

問。論云。所知障不障解脫。無

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答。
成二利故。更須資生。論云。自證菩提。利樂他
故。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
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
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
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
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
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
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
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為有
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
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
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
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
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釋云。得
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者。謂八地
已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及
二乘。說現及種潤。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
方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
執。助願受生。故已永斷伏。無容復受當分段
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
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令身
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既未圓證無相大悲。
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者。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
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有因
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
求可度執為先。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

因。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疎遠故。非如煩惱
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
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
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斷緣故。又此所知障。
能為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障。俱諸行法。不
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
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為緣。故
說此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此變
易生死。乃是菩薩成就非願。圓滿菩提。若
分段生死。即是凡夫妄心所造。念念耽著。入
大苦輪。無有休息。如大涅槃經云。佛告迦葉。
世間眾生。顛倒覆心。貪著生相。厭患老死。迦
葉。菩薩不爾。觀其初生。已見過患。迦葉。如有
女人。入於他舍。是女端正。顏貌繢麗。以好瓔
珞。莊嚴其身。主人見已。便問言。汝字何等。繫
屬於誰。女人答言。我身即是功德大天。主人
問言。汝所至處。為何所作。女人答言。我所
至處。能與種種金銀琉璃。玻𰢎硨磲瑪瑙。象馬車乘。奴婢僕使。主人聞已。心
生歡喜踊躍無量。我今福德故。令汝來。至我
舍宅。即便燒香散華供養。恭敬禮拜。復於門
外。更見一女。其形醜陋。衣裳弊壞。多諸垢膩。
皮膚皴裂。其色艾白。見已問言。汝字何等。繫
屬誰家。女人答言。我字黑闇。復問何故名為
黑闇。女人答言。我所行處。能令其家所有財
寶。一切衰耗。主人聞已。即持利刀。作如是言。
汝若不去。當斷汝命。女人答言。汝甚愚癡。無
有智慧。主人問言。云何名為癡無智慧。女
人答言。汝舍中者。即是我姊。我常與姊。進止

共俱。汝若驅我。亦當驅彼。主人還入。問功德
天。外有一女。云是汝妹。實為是不。功德天言。
實是我妹。我與此妹。行住共俱。未曾相離。隨
所住處。我常作好。彼常作惡。我常利益。彼
作衰耗。若愛我者。亦應愛彼。若見恭敬。亦應
敬彼。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俱不
用。各隨意去。是時二女俱共相將。還其所止。
爾時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釋
曰。功德天者。即喻於生。黑闇女者。即喻於死。
只是世間生死二法。諸惡之本。眾苦之原。賢
聖共訶。愚癡所蔽。主人見已者。心矚於境。
名為見也。即便問言者。以解觀生求生之實。
名為問。女人答言者。境對於心。義稱答也。功
德大天者。喻生是出相也。功德報主。具六識
光明。照六塵境界。名功德天也。繫屬於誰者。
應言屬惑業。我今福德者。宿修善因。今受天
報。名至我宅也。復於門外者。死捨身家。義云
門外。繫屬誰家者。緣應即死。無所屬也。我字
黑闇者。死是沒相。雖有五根。無所覺知。名
黑闇也。我常與姊。進止共俱者。即生即死。為
進止俱。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俱
不用者。夫於生不喜者。見死則不憂也。爾時
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者。證初
地時。離分段死。入歡喜地。故云歡喜無量。

問。唯有內識而無外緣。云何復說六處輪迴。
生死相續。

答。識論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
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諸業。謂福
業罪業不動業。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思業之
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此雖纔

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
起自功德。即此功能。說為習氣。是業氣分
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如是習氣。展
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增
上緣。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
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
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緣
種。謂俱業種二取種俱。是疎親緣互相助義。
業招生顯。故頌先說。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
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雖二
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由感餘生
業等種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後別能生餘
異熟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
相續。此頌意說。由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
離識。心心所法。為彼性故。釋云。此雖纔起無
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者。雖現用無有
過去體。能招當來真異熟果。而現行之業當
造之時。熏於本識起自業之功能。功能。即習
氣。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相見
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者。一者
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取。名二取。二者
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是執取五蘊
為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為。以為本質故。今
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法故。又變
無為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三者
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四者
本末。謂取親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
又總報品。故名本。餘識等異熟別報品。故名

末。即取一異熟也。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
此諸取。皆是二取所攝。即是現行之取也。雖
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者。二取種
子受果無窮。攝論說。習氣有盡。所以者何。由
異熟果。一者性別。與業性殊。不多相順。二
者難招。業雖招得。謂必異世果方熟故。業習
氣有盡。如沈麝穢草。有萎歇故。其等流果及
增上果。一者性同。體性相順。二者易感。同
時生故。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二取種。易感
果也。何者為等流。何者為增上。增上寬。但
等流必增上。等流者。謂種子與現行及自種。
為俱生同類因故也。增上處無別體。即等流
性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
又種望現行。是增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
望彼現及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前異熟
受用盡時。復不能生餘異熟果。意由感當來
餘生業等種子熟故。於今身中前異熟果受
用盡時。即是此身臨終之位。彼所熟業。復別
能生彼餘果起。即先業盡時。後果種熟時。其
異熟果而復得生。所以生死不斷絕也。由此
業果無斷。生死相續。輪轉無窮。何假藉心外
之緣。方得生死相續。此相續識。無有斷時。若
未觸途成觀。諦了自心。皆對境生疑。執有前
法。一切生死。盡是疑情。但了唯心。自然無咎。
若疑蛇得病。豈有實境居懷。猶懸砂止飢。但
是自心想起。如晉書樂廣傳。廣有親客。久闊
不復來。廣問其故。答曰。前在座。蒙賜酒。見盃
中有蛇。意甚惡之。既飲而疾。于時河南廳署。

壁上有角。角邊畫作蛇。廣意盃中蛇。即角影
也。復置酒前處。客豁然意解沈痾頓愈。又律
中四食章。古師義門手鈔云。思食者。如饑
饉之歲。小兒從母求食。啼而不止。母遂懸砂
囊誑云。此是飯。兒七日諦視其囊。將為是食。
其母七日後。解下視之。其兒見是砂絕望。因
此命終。方驗生老病死。皆是自心。地水火風。
終無別體。是以眾生耽著生死。二乘厭畏生
死。皆不了心外無法。為境所留。取捨雖殊。俱
非解脫。何者。眾生為生死。縛二乘被涅槃縛。
如楞伽經云。復次大慧。諸聲聞眾。畏生死妄
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一
切皆是妄分。別有。無所有故。妄計未來諸根
境滅。以為涅槃。不知證自知境界。轉所依藏
識。為大涅槃。彼愚癡人。不知去來現在諸佛。
所說自心境界。取心外境。常於生死輪轉不
絕。

問。生死相續。由二取有支。我執名言二
種習氣。成異熟果者。其生死業先來後去。定
屬何識。

答。唯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若
無此識。生死不成。由前七轉識有間斷。非主
故。此識亦名執持識。能執持種子根身。初一
念。有執趣結生相續義。即是界趣生義。此執
趣結生。不通果位。八地已上。不通執趣結生
也。今但取執持種子根身義。故名執持義。此
通一切位。此是生位。最初攬胎成體。乃至死
時。前諸識悉皆惛昧遷謝。唯異熟識。最後執
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
離故。冷觸起時。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
受故。由此為凡為聖。常作所依。捨生趣生。恒

為其主。

問。生死依處。約有幾事。

答。生死
流轉所依事。有三。經云。有三種流轉。一是處
流轉。於三世處。由我分別。二是事流轉。由外
六處。由我取執。三如是而轉。諸業異熟。相續
流轉。

問。由二取習氣。成生死者。必因現行
功能。方成習氣。且現行何法。熏成生死。

答。
初因無明不了發業。次因情愛貪著潤生。故
云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癡愛故。則念念相
續。當知念即生死。經云。起一念善。受人天身。
起一念惡。受三塗身。故知日夜念念。造未來
生死之身。有何窮盡。安般守意經序云。彈
指之間。心九百六十轉。一日一夕。十三億意。
意有一身。心不自知。猶彼種大也。菩薩
處胎經云。一彈指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
念成形。形形皆有識。佛之威神。入彼微識中。
皆令得度。此識教化非無識也。

問。生死之
法是有是無。

答。非有非無。何者。若言是有。
一身內外地水火風。各各性空。未曾聚散。所
以無生之生。可說為。生。無滅之滅。可說為滅。
如菴提遮女師子吼了義經云。若能明知地
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而能
隨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生義。乃至若能明
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壞。而能隨
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死義。若言是無。以染
淨真如不守自性。不覺隨緣。起幻生滅。故云
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如上所明。凡聖二
種生死。須知生死中道。方離斷常。是以生之
無生。真性湛然。無生之生。業果宛然。真性湛
然。不可執常。業果宛然。不可執斷。又復諸佛

出世。尚如空華亂生亂滅。況眾生顛倒生死。
但如妄夢。如狂醉。豈是實耶。融大師云。一切
凡聖。三塗已上。種智已還。皆妄想謂有。並是
夢中。如人夢中見在地獄。種種方便求脫。浪
生辛苦。但抖擻令覺。即一切事盡。無。如今
並是夢中所作。還受夢報。又如狂醉之人。恒
隨物轉。所以一切眾生。飲無明酒。臥五住地。
長劫惛然。孰有醒者。忽得見性之時。如同醉
醒。如經偈云。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醒。得佛
無上體。是我真法身。又若入宗鏡中。頓明實
性。反觀世間生死。名相虛誑。猶如兒戲。復似
技人。然雖改換千差。一性宛然不動。如草堂
和尚偈云。樂兒本是一形軀。乍作官人乍作
奴。名目服章雖改變。始終奴主了無殊。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4

夫生死輪迴。不待外緣。既由內識。此即有漏
異生。生死相續。諸佛菩薩淨法相續。為復亦
由內識。為復別有淨體。

答。淨法相續。應知
亦然。論云。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
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
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
識。任持一切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
起諸妙用。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內識。釋

云。由法爾種新所熏發。由本願力。即佛世尊
利他無盡。清淨種識。皆通現種。皆唯第八能
持種故。由此上來。所說染淨道理。應知諸法
相續。唯有內識也。

問。人法二空。一心妙理。
云何又說四相所遷。二死相續。且如四相之
中生相則內外無從。推不可得。住相則念念
不住。異相則雖似遷移。體本嘗變。滅相則法
本不然。今亦無滅。

答。四相有二。一麁約果
報而說。即生老病死。此亦四相。二細。即生住
異滅。據惑業而論。如起信論中釋云。不覺心
起。名為生。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起念相續。名
之為住。執取計名。名之為異。造作諸業。名
之為滅。雖即四相似分。俱是一心而轉。然世
人多執住相。以為現見。今須推破。以顯真空。
凡有一切住持境界。悉如夢中。似有非實。以
隨心所現。外境本空故。心亦無生。念念不住。
如大智度論云。佛說諸法。無有根本定實如
毫釐許。所有。欲證明是事故。說夢中受五欲。
譬如須菩提意。若一切法畢竟空。無所有性。
今何以故。現有眼見耳聞法。以是故。佛說夢
譬。喻。如人夢力故。雖無實事。而有種種聞見。
瞋處喜處。覺人在傍。則無所見。如是凡夫人。
無明顛倒力故。妄有所見。聖人覺悟。則無所
見。一切法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皆
不實。虛妄故有見聞。又云。現在色亦無住時。
若法後見壞相。當知初生時壞相已隨逐。微
細故不識。如人著屐。若初日新而無有舊。後
應常新。不應有舊。若無舊。應是常。常故無罪
無福。無罪無福故。則世俗法亂。復次生滅相。

常隨作法。無有住時。若有住時。則無生滅。夫
受生死者。初因妄識造分別業。因茲有身。今
先推此身。聚散非有。以身是積聚義。內外四
大。假和合成。微細推窮。事無和合。以風火常
舉。地水恒沈。一一大性。各無定體。風以動為
性。乃附物而彰。真理不遷。湛然常寂。火以熱
為性。未必皆燒。如雲中身內之火。何不焚爇。
地以堅為性。且如銅鐵。遇鎔成水。剛柔不定。
水以濕為性。因火即乾。又寒堅煖釋。凝流無
體。各各既無。和合非有。如一狗無師子性。聚
群狗而亦不成。似一盲不見於明。合眾盲而
終不覩。寶藏論云。清虛之理。畢竟無身。既知
身空。又執識煖息三事實有。能為生死成就
命根者。台教云。此身無常。攬壽煖識三事而
有身。身但假名。三事無常。無別身也。息之出
入。計為壽命。息出不反。身如瓦礫。命寧可保。
若煖氣持水。水潤於地。妄謂此身為常存者。
火從緣生。緣散故即火滅。身便臭爛。業計妄
識。剎那異趣。謂我常自在。業若纔斷。心即託
生。身便散滅。大集經云。出胎。盛年。衰老。皆是
業持。三事生滅。相續不斷。凡夫不了。妄取身
相。不覺氣斷。三事分離。又如出入息。相續百
千萬。出入息。一一息中。身不可得。剎那心識。
次第生滅無量。一一剎那。身不可得。不臭不
爛。三大成皮肉骨髓。一一驗之。虛假。身不可
得。離此三事。無別有身。故知身命本空。生死
恒寂。凡夫不了。枉入苦輪。命如風裏之殘燈。
剎那磨滅。身似潭中之聚沫。倏爾消洋。所以
經云。解無不生。了有不死。若了有空而無我。

無我令誰生。解本無而不生。不生令誰死。唯
持種本識。妙湛真心。體性圓明。寂然常住。處
異生位。持無漏而常熏。至佛果門。續菩提而
不斷。又心性本來。離生滅相。而有無明。迷自
心性。由違心性離相寂靜故。能生起動四相。
四相無明和合力故。能令心體生住異滅。經
云。即此法身。為諸煩惱之所飄動。往來生死。
名為眾生。起信論明。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
動。四相流轉。唯一夢心。處夢之士。謂為前後。
各隨智力淺深。分分而覺。大覺之者。知夢四
相。唯一淨心。無有體性。可辯前後。故論云。四
相俱時。無有自立。生住異滅。一心而轉。四相
俱有為心所成。離一心外。無別自體。故言俱
時而有。無有自立者。本來平等。同一本覺故。
如般若燈論偈云。生死有際不。佛言。畢竟無。
此生死無際。前後不可得。如般若經云。復次
極勇猛。如涅槃無際。一切法亦無際。何者。
生死以涅槃為際。涅槃以生死為際。既不得
生死。亦不得涅槃。生死涅槃。既不可得。則一
切法悉無際。如是但了本覺一心。念念契圓
常之道。若逐無明散意。塵塵成生死之輪。得
失在人。法無邪正。取捨任己。道絕昇沈。但自
內觀。躡普門而頓入。唯當正眼。履一道以圓
成。

問。動識相與真心性。既非一異。為復可
壞不可壞。若不可壞。則為墮常。若可壞。則歸
斷滅。

答。既非一而非是異。即亦可壞而不可
壞。起信論云。一切心識相。即是無明相。與本
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如海水
與波。非一非異。波因風動。非水性動。若風止

時。波動即滅。非水性滅。眾生亦爾。自性清淨
心。因無明風動。起識波浪。如是三事。皆無形
相。非一非異。然性淨心。是動識本。無明滅
時。動識隨滅。智性不壞。根本無明滅者。是
合風滅。相續即滅者。業識等滅。合動相滅也。
智性不壞者。隨染本覺神解之性。名為智性。
是合濕性不壞。

問。生死種子不斷。皆因發
業潤生。於煩惱中。何法發業。何法潤生。

答。
夫業性本空。結成多種。先論黑白行相。後辯
發潤根由。今初黑白行相者。如大涅槃經云。
佛言。復次善男子。次當觀業。何以故。有智之
人。當作是念。受想觸欲。即是煩惱者。能作生
業。不作受業。如是煩惱。與業共行。則有二種。
一作生業。二作受業。是故智者。當觀於業。是
業三種。謂身口意。善男子。身口二業。亦名為
業。亦名業果。意唯名業。不名為果。以業因故。
則名為業。善男子。身口二業。名為外業。意業
名因。是三種業。共煩惱行故。作二種。業一者
生。業二者受。業善男子。正業者。即意業。也
期業者。謂身口業。先發故。名意業。從意業生。
名身口業。是故意業。得名為正。智者觀業已。
次觀業因。業因者。即無明觸。因無明觸。眾生
求有。求有因緣。即是愛也。愛因緣故。造作三
種身口意業。善男子。智者如是觀業因已。次
觀果報。果報有四。一者黑黑果報。二者白白
果報。三者雜雜果報。四者不黑不白果報。黑
黑果報者。作業時垢。果報亦垢。白白果報者。
名無漏業。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先說無
漏。無有果報。今云何言。不白不黑果報耶。佛

言。善男子。是義有二。一者亦果亦報。二者
唯果非報。黑黑果報。亦名為果。亦名為報。黑
因生故。得名為果。能作因故。復名為報。淨雜
亦爾。無漏果者。故名為果。不作他因。不名為
報。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無漏業。非是黑
法。何因緣故。不名為白。善男子。無有報故。不
名為白。對治黑故。故名為白。我今乃說受果
報者。名為黑白。是無漏業。不受報故。不名為
白。名為寂靜。故知業不可作。果不可逃。如經
偈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
脫之不受業。唯除不作則無果。得道則業亡。
如氣歔旃陀羅。造惡業而得生天。鴦崛魔羅。
作逆罪而得解脫果。是知受身已來。無有不
作業者。設今生不作。過去曾為。但悟此宗。無
不解脫。何以解脫。若入宗鏡。人法自空。人
空。則不見有能作業之人。法空。則不見所受
果之處。只為妄執人法而造業。不出心境而
受殃。但心境俱亡。即當處解脫。故知一切善
惡諸法。無有定相。由心迴轉。得失任緣。如大
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若言諸業定得報者。
則不得有修習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非
我弟子。是魔眷屬。若言。諸業有定不定。定者。
現報生報。後報。不定者。緣合則受。不合不受。
以是義故。應有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
真我弟子。非魔眷屬。乃至譬如二人。俱涉險
路。一則有目。一則盲瞽。有目之人。直過無患。
盲者墜落。墮深坑險。故知得宗鏡之眼者。終
不墮三有之險。陷五欲之坑。自然直過無疑。
常居覺地。次辯發潤根由者。若分別煩惱正

發業。俱生無明助發業。發者。動作義。業者。
招感義。俱生能潤生。分別能造業。招生過重。
俱生能潤生過輕。若分別發人天業。即俱生
助發。以人天業難發。要假俱生。助若分別發
三塗業。不假俱生助發。以分別猛利故。不要
助發。

問。俱生分別。二種何別。

答。古釋經
論正意。即分別麁。俱生細。唯識論云。俱生我
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力。常與身俱。不待
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轉故。名俱生。十地論云。
遠隨現行不作意緣。無始至今。任運而有。不
假作意分別尋伺。如小孩兒見母生喜。是俱
生貪。見別人啼哭。是俱生瞋。即不假別緣分
別尋伺求。自任運起故。知俱生細。唯識論
云。分別我執。亦由現世外緣方起。非與身俱。
要待邪教邪師。及邪分別。然後方起。又此三
緣。前二是麁。第三自思惟細。經云。緣力斷善
根。地獄生時續。因力斷善根。地獄死時續。即
自邪思惟是因力。餘二是緣力。所以首楞嚴
經云。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
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
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云
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
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於意云何。此
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
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
眚之觀。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
影者。名為何等。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
有。則合傍觀屏帳凡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
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是故當知。色

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
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如第二
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
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
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
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云何名為同分妄見。
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
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
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
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阿難。若復此中
有一小洲。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
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
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
飛流。負耳虹霓。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
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阿難。吾今為汝。以此
二事進退合明。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
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
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
咎。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
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無
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
非眚。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復
名覺聞知見。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
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
非眚者。故不名見。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
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
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
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例閻浮
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

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
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
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
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楞嚴經疏釋云。別業妄見者。分別煩惱也。同
分妄見者。俱生無明也。夜見燈光五重圓影
者。喻五見也。蘊喻燈光。此之五見。於蘊上起。
妄生推度。是遍計性。情有理無。色實在燈見
病為影者。依他蘊性。緣起不無。故云色實在
燈。我見體空。從妄心起。故云見病為影。影見
俱眚者。能執所執。分別惑故。見眚非病者。
正證真時。了知。遍計脫體全空。故云見眚非
病。分別惑亡。同一真性。離能所取。故云終不
應言是燈是見。及非燈非見。即釋上來見見
之時。見非是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者。本來
無月。將何為形。形既不立。非形亦無。是非一
相。能所俱亡。故云何況分別非燈非見。然見
眚者終無見咎者。若知眚即是眼病。終不執
影以為實有。故無見咎。見與見緣似現前境
者。皆是妄心變起。非實有境。見相二分。俱不
離心。況是遍計唯影無質。此釋妄見也。元我
覺明見所緣眚者。本元真覺也。以真能覺妄。
了彼妄見及與所緣。俱是眚故。覺見即眚。本
覺明心覺緣非眚者。結前真妄二覺也。妄見
即是於眚。能覺真心不是於眚。但能覺彼妄
緣。體非是眚。故云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者。牒
妄覺能所俱眚也。覺非眚中者。牒真覺非眚
也。此之真妄二見。俱離能見所見。故云此實
見見。以證真時。無此二見故。能見所見。既不

安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是故汝今見我及
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
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者。何故真見
不名見。以無眚病故。只由見病。分能立所。遂
見世間自他相異。故云皆即見眚。言非見眚
者。真見非是眚也。以真無見相可立故。不名
眚。既不名眚。亦不名見。正明離見之意。是以
有見即妄。遍計情生。如眚目人。見夜燈之圓
影。無見即真。圓成智現。如明眼人。見虛空之
清淨。又若別業妄見。如增上惡業熟。生身變
為蛇虎等。此不動總報。自受別報。唯自業識
變。不同業者。即不見。如燈上圓影。唯眚之觀。
若非眚人。則不同見。若同分妄見。如同造阿
鼻地獄業。同受總報。同苦無間。若不同其惡
業者。即不見。如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同見一
切不祥境界。若彼國眾生不同其惡緣者。則
本所不見。亦復不聞。故知苦緣樂緣。總報別
報。因緣和合。當處出生。因緣離散。當處滅
盡。未曾有一法。非出我心耶。故經云。若能遠
離諸和合緣。則見清淨本心常住。又若分別
煩惱則麁因邪思而方起。俱生無明則細。自
任運而常生。雖分麁細之文。俱同妄識。如別
業妄見之者。因目眚而見燈上圓光。似同分
妄見之人。因瘴惡而覩國中災怪。雖分同別
之境。皆是妄心。可驗。眾生界中。凡有一切見
聞之事。皆如一人別業之眚影。多人同分之
不祥。若能知燈影是目眚所成。識災境乃瘴
惡所起。則燈上之重光自沒。天中之兩日俄
沈。如不動一心。萬緣俱寂。則見聞和合之病。

分別全消。根本生死之災。俱生永絕。

問。三
塗之內。還具分別俱生不。

答。護法云。三塗
內總無分別。而不發業。如猿猴之類。所有煩
惱。皆是強盛俱生。而非分別。設造業者。但是
別報。若有分別造總報者。即永無出期。

問。既
有分別種子。何不造總報。

答。闕主伴故。現
行是主。種子助發是伴。

問。若說三塗不造業
者。如何大力鬼打舍利弗頭。便入地獄。鸚鵡
鳥聞四諦法。而得生天。

答。此等造別報。此業
有力。能助昔日總報。總報被助已。便能隨業
勢墜地昇天。又古德。

問。人天趣中。定總發業
不。

答。人中北洲。不造總別二報業。以無分別
相。餘三洲即發業。并此洲癡人不發業。

問。前
言三塗無分別。如何知父母等。如慈烏反哺。
猫狗識人。知人嗔喜。

答。此不是分別煩惱。彼
任運分別。非煩惱分別。

問。無明發業。有幾
種無明。

答。有四種。一隨眠。二纏無明。三相
應。四不共。外法異生具四。內法異生除不共
無明。入信位第七心。及加行位中。是內法。十
信第七心前有退故。及資糧位中。名外法。若
內法異生。頓悟即造業。漸悟不造。頌悟中
悲增造。智增不造。十地位中八地已去。定不
發業。惑體無故。七地已前。或云聖人。以無漏
明為緣而不發業。設有俱生。但助願潤生而
已。又云。七地已前俱生起時。亦造別報善業。

問。聖人因何不造總報業。

答。無分別煩惱故。
以無漏明為緣故。違生死故。但以俱生。潤舊
總報業。受分段生死。居人中。除北洲人。修無
我觀。無分別。不能造業。此中。除極愚昧者。天

上。唯除無想天。以無心故。不造業。四種無明。
總能發業。隨眠。是種子。餘三即現行。

問。無
明發業。貪愛潤生者。於煩惱中。幾法能潤。

答。古釋云。即識等五支種子。要假貪等煩惱。
資潤溉灌。方得出生。若俱生惑業者。即六俱
生。十分別及二十隨煩惱是。於此三十六煩
惱中。貪一法唯正中正潤。餘五俱生。即正中
助潤。若十分別。即助中助潤。又四句料簡。一。
有是貪愛而能潤生。第六識愛也。前五識不
強盛故。但是兼支攝。正唯第六。二有是貪愛
不能潤生。即第七識。雖有貪愛。以內緣故。及
所知障中者。三有是生支而貪愛潤。即一切
凡夫身中生支也。四有是生支非貪愛潤。為
最後身菩薩。大乘說是化現故。或變易身中
生支。

問。心為起惑之因。身是造業之本。身
約幾種。有何身能造業。

答。身總四有。一生
有。即中有後。本有前。正結生相續時。剎那五
蘊起。名生有。二本有者。即生有從死有前。
於其中間。所有五蘊皆名本有。以是本總報
業所招故。俱舍頌云。本有為死前。居生剎那
後。三死有者。即本有後。中有前。將死正死諸
蘊滅時。名死有。四中有者。即死有後。生有前。
於兩中間有故。名為中有。俱舍頌云。死生二
有中。五蘊名中有。即生死二有身。不即發業。
以無心故。若中本二有身。即能發業。

問。於
中有身處。中有住。及欲趣生時。行相如何。

答。准二十四不相應行。中有勢速一法。於勢
速中。有士用勢速。古釋云。士用勢速者。如中
有身往當受生處迅疾。名士用勢速。所言中

者。對前後以得名。有。則有其情識身。為此五
趣有情身。在死有後。生有前。兩形中間。故名
中有。亦以異熟五蘊為體。為同本有身是業
招故。其中有身。便如當生本有身形狀。如人。
中有。似於人等。五趣亦爾。但如五六歲等孩
兒大。其形量雖小。然諸根猛利。如本有身。能
作諸事業。於父母起顛倒想。而生愛惡。此中
有身。唯同類及淨天眼者。見。於中有中。唯食
香氣。在中有住時。其不善不惡中客性者。在
中有位極遲。受生。不過四十九日。劑此無有
緣不會者。若極善極惡中有。不論近遠。但一
剎那便往受生。起顛倒心趣欲境。即第八識
結生門。於胎卵二中有。見父母和合。生顛
倒想。而便受生。若濕化二生中有。由先業力
故。不簡近遠。染著稱情。當染香處便即受生。

問。同類眼見中有身。未知中有眼。為能見本
有身不。

答。亦有見本有身。瑜伽論云。或云唯
見男。或唯見女。如是漸近彼之處所。漸漸
不見父母餘處。唯見男女根門。又若薄福中
有。當生下賤貧窮家者。彼於死時及入胎者。
便聞種種紛飛不可意聲。若是福德位中有。
當生富貴家者。彼於爾時。自然聞美妙可意
音聲。乃至香味觸境。亦有階降。

問。中有末位。
皆起愛受生不。

答。於中有位。第六識先起愛
潤生。若執取結生。即唯第八若男中有。緣母
起愛生於欲心。女中有。緣父起愛生於欲心。
由起此二種愛心已。便為己身。與所愛境合。
所洩不淨。流至胎藏。認為己有。後便生歡喜。
此心生已。中有身便沒。受生有身。寶積經云。

彼中有身。入母胎時。心生顛倒。作邪解心。生
寒冷想。大風雨想。雲霧想。作此想已。隨業優
劣。復起十種虛妄之心。一我入舍宅。二我昇
樓閣。三我昇殿堂。四我昇床座。五入草庵。六
入草舍。七入草叢。八入林間。九入牆孔。十入
籬。間。作是念已。即入母胎。

問。中有身作何顏
色。

答。瑜伽論云。造惡業者。中有。如黑羺光。
或陰闇夜。造善業者。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
夜。寶積經云。地獄中有。如燒了杌本。傍生
中有。如煙。餓鬼中有。如水。人天中有。如白衣
光。

問。如人生身變作蛇虎等。有中有身起不。

答。慈恩云。無。中有身。以不改轉總報故。但
是順現轉別報。若總報第八。即不轉。又如地
獄中萬死千生。亦無中有。以不轉總報故。

問。
如將水。蛭蟲。乾成末已。後置水中。一一塵皆
却成水蛭蟲。有中有不。

答。此但是一類有情
同業者。合託此。為增上緣而受生。即不是變
作多蟲。若不爾者。犯有情界增過。

問。平等王
見中有身不。

答。不見。

問。且如有人被冥司追
將。亦有見者。此是何身。

答。此但是本有身攝。
有云。以此人有業。但於自識心上。妄見閻羅
王鬼。所由等。是獨影境上自變起。離識無見。
是以唯識頌云。境隨業識轉。是故說唯心。故
知識是善惡之原。心為苦樂之本。世人唯知
尋流徇末。失本迷源。練行而徒滿三祇。違真
漸遠。積功而空經永劫。去道猶賒。是以得
果聖人。遇斯而甘稱絕分。出假大士。對此而
未得證真。豈況矯亂邪徒。冥初外道。漆園傲
吏。怳惚狂生者。而能希冀信受乎。故知宗鏡

難信。悟者希奇。不唯得宗。兼能深達因果。故
云深信大乘。不謗因果。是以一切含識。唯以
自心造善惡因。招苦樂果。或居中有之時。作
善因者。承白淨之光。起惡因者。見黑闇之色。
或處胎之日。集白業者。登樓殿之上。造黑業
者。投草棘之中。及出世間為人。依正亦分優
劣。若有福者。挺燕頷龍顏之相。受華堂金屋
之榮。若尠德者。現五露眇小之形。處瓮牖席
門之弊。可謂風和響順。形直影端。因果同時。
緣會不失。則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內德
論云。小乘以依報為業有。大乘以萬境為識
造。隨幻業而施之天地。逐妄心而現之土草。
若瞖目覩于空華。比睡夢現其生老。若悟之
於心業。則唯聞於佛道。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5

夫總別二報障。於八識中定屬何識。

答。古
釋云。總報唯屬第八識者。以第八最初生起。
其前七色心等。皆依他第八方生。即第八能
通與前七色心等。為所依。得名總報。別報唯
在前六識。受報各別不同。名為別報。若總報
定不通今世順現。受唯是順生來世受。若別
報即不定。通今世來世。皆受不遮。

又問。第七
識何不辯報障。

答。非是業招放無報障。又若

有報障而無業障。即第八識。若具有業報二
障。即前六識。若業報二障俱無。即第七識。又
若唯有別報障。無總報障者。即前六識。若唯
有總報障。無別報障者。即第八識。

問。眾生
造生死染淨二業。受苦樂兩報。皆從心起。則
離心無體。於八識內。定是何心。

答。今古有
二解。一古師解云。是第六識心。由識心分別。
作業受報。報起由心。故知無有實眾生也。以
心淨故眾生淨。無有別淨。心垢故眾生垢。無
有別垢。以垢淨由心得。眾生但名耳。二神鍇
和尚解云。心者是第八識。由其識內持染淨
種子。種子遇緣。即能招苦樂兩果。果起由心。
故知無眾生也。若古師取第六識為垢淨心。
為此六識與善十一相應。能造人天善業。與
根隨相應。能造三塗惡業。此總別業成。能招
當來苦樂兩報。故言染淨由心也。此據造業
者為心。神鍇和尚取第八識為心者。此是總
報主。真異熟識。識中能含藏善不善業種子。
然識體。因中唯無覆無記性。為含藏染淨業
種故。又言持染淨種子者。即三雜染種子。一
煩惱雜染。即是見修煩惱。二業雜染。一切
善不善總報業。三果雜染。即三界總別報異
熟果。淨亦三種。一世間淨。即是伏惑道故。二
出世間淨。謂無漏。三所斷果清淨。即所證理。
上來俱是第八含藏業也。古師約能熏能造
業心名心。鍇師約所熏能持種名心。又古師
約緣慮以解心。鍇師約集起以解心。釋云。此
之二解。各出一途。前以能熏能造為心。若無
能熏。所熏無用。則唯真不立。單妄不成。真妄

和合。方有是事。又若無能造。所造亦不成。因
能立所故。經云。一切唯心造。後約所熏能持
種子為心。所熏是本。若無所熏。能熏亦無用。
又若無能熏種子。即善惡種子散壞。將何受
未來苦樂果報。如有物無可盛故。即當散失。
則後解為勝。以是諸識中根本故。前解亦不
失。是枝末故。今若雙取。正理方圓。本末相資。
能所和合。非一非異。方立世間染淨之位。故
知生死由識心。無眾生可得。昇降屬因緣。無
實我可得。

問。總別二報之業。如何分別。

答。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
有瞋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媸。名別報業。唯
識亦名為引滿業。能招第八。引異熟果。故名
引業。能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俱舍論。
亦云。一業引一生。多業能圓滿。猶如繢像。先
圖形狀。後填眾彩等。然其引業能造之思。要
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
識起。然五識無執。不能發潤。故非迷理。無推
度故。不能造業。雖造滿業。亦非自能。但由意
引。方能作故。所以海龍王經云。爾時世尊。告
海龍王。猗世間者。作若干緣。心行不同。罪福
各異。以是之故。所生殊別。龍王。且觀眾會及
大海。若干種形。顏貌不同。是諸形貌。皆心所
畫。又心無色而不可見。一切諸法。誑詐如是。
因惑興相。都無有主。隨其所作。各自受之。譬
如畫師。本無造像。諸法如是。而不可議。自然
如幻化相。皆心所作。溫室經云。佛言。觀彼三
界天人品類。高下長短。福德多少。皆由先世
用心不等。是以所受各異不同。般若燈論云。

如阿毘曇中偈云。自護身口思。及彼攝他者。
慈法為種子。能得現未果。所言思者。謂能
自調伏。遠離非法。與此心相應思。故名為思。
攝他者。謂布施愛語。救護怖畏者。以如是等。
能攝他故。名為攝他。慈者。謂心。心即名法。亦
是種子。種子者。亦名因。為誰因耶。謂果之
因。是何等果。謂是現在未來之果。云何名心
為種子耶。謂能起身口業故。名為種子。又如
論偈言。如芽等相續。而從種子生。由是而生
果。離種無相續。釋曰。此謂從芽生莖。乃至枝
葉華果等。各有其相。種子雖滅。由起相續展
轉至果。若離種子。芽等相續則無流轉。以是
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種子有相續。從相續
有果。先種而後果。不斷亦不常。釋曰。云何不
斷。謂有種子相續住故。云何不常。謂芽起已
種子壞故。內法亦爾。如論偈云。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起。從是而起果。離心無相續。釋曰。
此謂慈心不慈心。名為業。此心雖滅。而相續
起。此相續果起者。謂愛非愛有受相故。若離
心者。果則不起。今當說相續法。其義云何。故
論偈言。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故業在果
先。不斷亦不常。釋曰。云何不斷。謂相續能
起果故。云何不常。不至第二剎那住故。是知
三業難防應須密護。意為苦聚。口是禍胎。但
閉門而守津。方斷相續。如正法念處經云。彼
地獄地。見閻羅人。苦切以偈責言。心不可調
御。甚於大猛火。速行不可調。牽人到地獄。心
第一難調。此火甚於火。難調速疾行。地獄中
地獄。若人心自在。則行於地獄。若人能制心。

則不受苦惱。欲為第一火。癡為第一闇。瞋為
第一怨。此三秉世間。汝前作惡時。自心思惟
作。汝本癡心作。今受此惡報。心好偷他物。竊
行他婦女。常殺害眾生。自心之所誑。如是業
自在。將汝到此處。是汝本惡業。何故爾呻喚。
又偈云。作惡不失壞。一切惡有報。惡皆從作
得。因心故有作。由心故作惡。由有心果報。一
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心能誑眾生。將來
向惡處。此地獄惡處。最是苦惡處。如上經文。
此是惡心招苦果。若善心招樂果者。又云。復
次比丘。知業果報。觀鬘持天所住之處。乃至
其地柔軟。猶若生酥。天人行時。隨足上下。如
兜羅綿。一一住處。足躡隨平。亦如前說。一一
寶樹。出妙色光。其光如日。光明悅樂。妙色金
樹華葉常鮮。無有萎落。善業所生。不可喻說。
戒力自在。善業所得。如印印物。如是天子。遊
戲園林蓮華浴池。自業受報。有上中下。受大
戲樂。自業身相。光明可愛。色聲香味觸等。恣
情悅樂。身無病惱。無有飢渴。常恣五欲。未曾
厭足。多起愛欲。心不充滿。若天憶念。隨念所
得。他不能破。自在無礙。心常歡喜。隨念能至。
化身隨心。大小任意。廣大輕軟。一眴目頃。能
行至於百千由旬。無少疲極。如風行空。無所
障礙。天亦如是。無有疲極。天身威德。從心而
生。輕淨無垢。一切行處。如意光色。天子天女
歡喜遊戲。釋曰。然雖善惡由心。苦樂不等。斯
乃先明因果。知一念無差。若論至道之中。俱
非解脫。如經云。迦留足天。乘閻浮檀金殿。入
天戲林。其林柔軟。眾鳥音聲。和合美妙。天子

入已。鳥名天音。天同業生。天善業故。即說偈
言。若有人能作。愛樂之善業。彼人業果報。成
就極端嚴。既得受天樂。若不行放逸。從樂得
樂處。彼必至涅槃。一切樂無常。要必終歸盡。
莫受此天樂。以為自歡娛。此天樂無常。壽盡
必退沒。既知此法已。常求涅槃道。一切法皆
盡。高者亦當墮。和合必有離。有命皆歸死。又
云。如是比丘。以聞慧觀天樂已。而說頌曰。五
根常愛樂。欲境所誑惑。欲火未曾有。須臾聞
厭足。一一諸境界。處處見天女。一切勝境界。
欲火焰熾然。若合若離散。或說或憶念。以天
女因緣。火起燒天人。火法。和合有。不合則不
生。若合若不合。欲火常熾然。因緣不合故。火
遠則不然。欲火無遠近。常燒愛眾生。以意想
薪力。邪憶念所使。愛油投欲火。焚燒愚癡人。
是以既知。苦樂由心。事非究竟。應當斷想。薪
乾愛油。止念風。息欲火。防制意地。恒順真如。
圓滿菩提常樂妙果。故經偈云。若正善心者。
常順法觀察。不為過所使。如日光除暗。又經
云。寧作心師。不師於心。若師心。則隨六趣而
不返。作心師。則冥一道而常歸。如庚桑子云。
心平正。不為外所誘。曰清淨而能久則明。明
而能久則虛。虛則道全而居之。所以阿差末
經云。常正其心。不尚餘學。夫心常正直。本自
玄虛。道全是心。心全是道。以不達故。隨思慮
心。為外緣所拘。內結所亂。乃令志當歸一不
尚餘學。虛明自現。返本之稱也。如是開示。可
謂。把行人手。直至薩婆若海。保不孤然。若信
受之人。可謂不動塵勞。頓成正覺。

問。識生

於身。身依於識。諸根壞曰識遷離時。捨此故
身別受餘質。去來之識。相狀如何。斯旨難明。
舉世皆惑。如寶處藏。莫有知者。

答。此理綿
密。約教可知。顯識經云。佛告賢護。識之運轉
遷滅往來。猶如風大。無色無形。不可顯現。而
能發動萬物。示眾形狀。或搖振林木。摧折破
裂出大音聲。或為冷為熱。觸眾生身。作苦作
樂。風無手足面目形容。亦無黑白黃赤諸色。
賢護。識界亦爾。無色無形。無光明顯現。以因
緣故。顯示種種功用殊異。當知受覺法界。亦
復如是。無色無形。以因緣故。顯發。功用。賢護。
眾生死。此受覺法界。識界。皆捨離身。識運受
覺。法界。受餘身者。譬如風大。吹眾妙華。華住
於此。香流至遠。風體不取妙華之香。香體風
體及與身根。俱無形色。而非風力。香不遠至。
賢護。眾生身死。識持受覺法界。以至他生。因
父母緣。而識託之。受覺法界能隨於識。亦復
如是。如從華勝力。而鼻有嗅。從嗅勝力。而得
香境。又如從風身勝力。得風色觸。因風勝力。
香得至遠。如是從識有受。從受有覺。從覺有
法。遂能了知善與不善。乃至識之遷身。如面
之像。現之於鏡。如印之文。顯之於泥。譬如日
出。光之所及。眾暗咸除。日沒光謝。暗便如故。
暗無形質。非常無常。能得其處。識亦如是。無
質無形。因受想顯。識在於身。如暗無體。視不
可見。不可執持。如母懷子。不能自知是男是
女。黑白黃色。根具不具。手足耳目。類與不類。
飲食熱糲。其子便動。覺知苦痛。眾生來去。屈
申視眴。語笑談說。檐運負重。作諸事業。識相

具顯。而不能知所在。止於身中。不知其狀。賢
護。識之自性。遍入諸處。不為諸處之所染污。
六根六境。五煩惱陰。識遍止之不為其染。由
此而顯識之事用。賢護。如木機關。繫執一所。
作種種業。或行走騰躍。或跳擲戲舞。於意
云何。機關所作。是誰之力。賢護白佛言。智慧
狹淺。非所能了。佛告賢護。當知皆是作業之
力。作業無形但智運耳。如是身之機關。以識
之力。作諸事業。仙通乾闥婆。龍神。人。天。阿脩
羅等。種種趣。業咸悉依之。識能生身。如工作
機關。識無形質。普持法界。智力具足。乃至能
知宿命之事。故知識性是一無住無形。但隨
智而彰。逐念而轉。此陰纔滅。彼陰便生。如印
文現之於泥。似面像臨之於鏡。至於入胎處
卵。託質現生。來去無蹤。隱顯非礙。猶珠吐照。
類日傳光。火出木中。種生地上。其體是一用
出千差。此一識門。亦復如是。因念力。分十二
類種之差殊。隨業果。變無量生死之形質。又
大乘同性經云。毘毘沙那楞伽王言。世尊。眾
生神識。為當幾大。為作何色。佛言。楞伽王。
眾生神識無邊大。無色無相不可見。無礙無
形無定處。不可說。毘毘沙那白世尊。識相如
此無有邊大。無色無相不可見。無礙無形無
定處。不可說者。豈非斷絕。佛言。楞伽王。吾今
問汝。隨汝意答。當為汝說。楞伽王。譬如大王
在宮殿中。或高樓上。婇女圍遶安樂坐時。著
種種衣。及諸瓔珞。時大園林。阿輸歌樹。種種
雜華莊嚴精麗。其園在處。有細軟風。或大駛
風。吹彼園林。阿輸歌樹。眾華香氣。至王所

者。王聞之不。毘毘沙那白言。世尊。我聞此
香。佛言。楞伽王。汝聞此香。分別知不。王言。
世尊。我能得知。佛言。楞伽王。此華香氣。王
言知者。見大小耶。定作何色。楞伽王言。不也。
世尊。何以故。此香氣相。無色無現無礙無相。
無定處。不可說。是故不見大小形色。佛言。楞
伽王。於意云何。若不見彼香氣大小。非斷絕
相耶。毘毘沙那言。不也。世尊。何以故。若此眾
香是斷相者。無人得聞。佛言。如是如是。楞伽
王。識相亦爾。應如是見。楞伽王。若識斷相。則
無生死而可得知。如是楞伽王。識相清淨。唯
是無明貪愛習氣業等。諸客煩惱之所覆障。
楞伽王。譬如清淨虛空之界。唯有四種客塵
污染。何等為四。所謂煙雲塵霧。楞伽王。識相
如是。本清淨故。無邊不可捉。無有色染。唯是
諸客煩惱之所覆染。所以者何。楞伽王。若正
觀時。不得眾生。無我。無眾生。無壽命。無畜養。
無人。無眾數。無知者。無見者。無覺者。無受
者。無聽者。乃至無色受想行識等。內外之
境色。因識分別。故名唯識。

只如夢中無境唯
識。云何夢中識見種種。

答。顯識經云。佛言。
賢護。色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眼識。眼則為
外。乃至身識為內。身則為外。賢護。如生盲人。
夢見美色。手足面目。形容姝麗。便於夢中。生
大愛悅。及睡覺已。冥無所見。乃至此生盲人。
未曾見物。云何夢中而能見色。賢護白佛言。
唯願開示。佛告賢護。夢見見者。名內眼所。是
慧分別。非肉眼見。其肉眼所。以念力故。盲者
夢中須臾而現。復以念力。覺而憶之。識之內

色。亦復如是。故於所見唯識。聞嗅嘗觸亦然。
見有境界。但是念慧分別。若離念慧分別。決
定無有前塵毫末之相。

問。識性無形。至極
微細。云何能任持大身。又持小質。

答。識性
微妙。不可思議。以隨業故。則妍醜俄分。以無
形故。則小大咸等。顯識經云。佛言。大藥。如
風大無質無形。止於幽谷。或竅隙中。其出
暴猛。或摧倒須彌。碎為塵粉。風大微妙。無質
無形。識亦如是。妙無形色。大身小身。咸悉能
持。或受蚊身。或受象身。乃至如尼瞿陀子。極
微細種子。生樹婆娑廣大。枝條百千。於意云
何。其子與樹。大小類不。大藥言。世尊。其子與
樹。大小相懸。如藕絲孔。比虛空界。如是大藥。
樹於子中求不可得。若不因子。樹則不生。微
細尼瞿陀子。能生大樹。微細之識。能生大身。
識中求身。身不可得。若際於識。身則無有。又
毘耶娑問經云。佛言。復次大仙。此識微細。無
色無質。非是可見。識。非有色。非青等色。色中
無根。識。若離根。則無境界。若人心中驚動怖
畏。若疑思量。如是一切。皆是識力。

問。六趣
昇沈皆唯是識。初生善惡之趣。其相如何。

答。
隨福所資。果報不等。勝福資識則境大。劣福
資識則相微。顯識經云。大藥復白佛言。世尊。
眾生捨身。云何生諸天中。乃至云何生於地
獄等中。佛言。大藥。眾生臨終之時。福業資者。
棄本之視。得天妙視。以天妙視。見六欲天。爰
及六趣。見身搖動。見天宮殿。及歡喜園雜華
園等。乃至如睡不睡。安隱捨壽。將捨壽時。天
父天母同止一坐。天母手中。自然華出。天母

見華。顧謂天父。甚為福吉。希奇勝果。天今當
知。慶子之歡。時將不久。天母遂以兩手搖弄
其華。弄華之時。命便終盡。無相之識。棄捨諸
根。持諸境業。棄捨諸界。持諸界事。遷變果
報。猶如乘馬。棄一乘一。如日愛引光。如木生
火。又如月影現澄清水。識資善業。遷變天報。
如脈風移。速託華內。天父天母。同坐視之。甘
露欲風。吹華七日。寶璫嚴身。耀動炫煥。天童
朗潔。現天母手。大藥白佛言。世尊。無形之
識。云何假因緣力。而生。有形。云何。有形。止因
緣內。佛言。大藥。如木和合。相觸生火。此火。木
中不可得。若除於木亦不得。火。因緣和合而
生。因緣不具。火即不生。木等之中。尋火色相。
覺不可見。然咸見火從木出。如是大藥。識假
父母因緣和合。生有形身。有形身中求識不
得。離有形身。亦無有識。大藥。如火未出。火相
不現。亦無煖觸。諸相皆無。如是大藥。若未有
身。識受想行皆悉不現。大藥。如見日輪光明
照曜。而諸凡夫不見日體。是黑是白。黃白黃
赤。皆不能知。但以照熱光明。出沒環運。諸作
用事。而知有日。識亦如是。以諸作用。而知有
識。大藥白佛言。云何為識作用。佛言。大藥。
受覺想行。思憂苦惱。此為識之作用。復有善
不善業。熏習為種。作用顯識。大藥白佛言。云
何識離於身。便速受身。識捨故身。新身未受。
當爾之時。識作何相。佛言。大藥。如有丈夫。
長臂勇健。著堅甲冑。馬疾如風。乘以入陣。干
戈既交。心亂墜馬。武藝勁捷。還即跳上。識棄
於身。速即受身。亦復如是。又如怯人。見敵怖

懼。乘馬退走。識資善業。見天父母同座而坐。
速託生彼。亦復如是。大藥。如汝所問。識棄故
身。新身未受。當爾之時。識作何相。大藥。譬如
人影現於水中。無質可取。手足面目。及諸形
狀。與人不異。體質事業。影中皆無。無冷無熱。
及與諸觸。亦無疲乏。肉段諸。大無言音聲。苦
樂之聲。識棄故身新身未受相。亦復如是。大
藥。是資善果生諸天者。大藥白佛言。云何識
生地獄。佛言。大藥。行惡業者。入於地獄。汝當
諦聽。大藥。此中眾生。積不善根。命終之時。作
如是念。我今此身死。棄捨父母親知所愛。甚
大憂苦。見諸地獄。及見己身應合入者。見足
在上。頭倒向下。又見一處地血純。見此血已。
心有味著。緣味著心。便生地獄。腐敗惡水臭
穢因力。識託其中。譬如糞穢臭處臭酪臭酒
諸臭因有蟲生其中。入地獄者。託臭物生。亦
復如是。般若燈論云。言從死有。相續至生有
時。如授經。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如空
聲響。如水中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酸
口中生涎。如是後陰相續起時。無有中陰往
來。傳此向彼。是故智者。應如是解。故知識託
業現。境逐心生。刃利刀山。誰人鍛鍊。華含德
水。非彼開敷。辯果知因。見末識本。故云心能
作佛。心作眾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獄。心異則
千差競起。心平則法界坦然。心凡則三毒縈
纏。心聖則六通自在。心空則一道清淨。心
有則萬境縱橫。如谷應聲。語雄而響厲。似鏡
鑒像。形曲而影凹。以知萬行由心。一切在我。
內虛外終不實。外細內終不麁。善因終值善

緣。惡行難逃惡境。蹈雲霞而飲甘露。非他所
授。臥煙焰而噉膿血。皆自能為。非天之所生。
非地之所出。只在最初一念。致此昇沈。欲外
安和。但內寧靜。心虛境寂。念起法生。水濁波
昏。潭清月朗。修行之要。靡出於斯。可謂眾妙
之門。群靈之府。昇降之本。禍福之原。但正自
心。何疑別境。是以離眾生罪行福行不動行。
終無三界苦樂果報。若離眾生見聞覺知。豈
有陰處界等境界。如大般若經云。佛言。若夢
若覺。要於見聞覺知法中。有覺慧轉。由斯起
染。或復起淨。若無見聞覺知法。無覺慧轉。亦
無染淨。故知夢覺唯識。染淨由心。前賢後學
之所宗。千經萬論之同指。如楞伽經偈云。眾
生及瓶等。種種諸形相。內外雖不同。一切從
心起。但一念不生。諸緣自斷。故云。一念心不
生。六根總無過。又云。一心不生。萬法無咎。
如今厭生患老。隨思隨造。捨妄捨身。業果恒
新。若能了生無生。知妄無妄。一念心寂。萬慮
俱消。如云畏影畏跡。逾走逾極。端坐樹陰。跡
滅影沈。是知悟心即休。更無異術。如祖師云。
一切由心。邪正在己。不思一物。即是本心。智
者能知。更無別行。所以本師云。此事唯我能
知。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6

夫論一期真妄生死。約事而言。還有終始不。

答。第一義中。尚無生死。何有始終。順世諦門
中。隨眾生見。而妄說生死。如古德云。真妄相
循。難窮初後者。釋云。若言先妄。後真。真則。有
始。若謂。先真後妄。妄由何生。若妄依真起。真
亦非真。若妄體即真。則妄亦無始。為破始起。
立無始言。始既不存。終從何立。無終無始。豈
有中間。故中論云。大聖之所說。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若無有始終。中當
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共亦無。真妄兩亡。
方說真妄。真妄交徹。何定始終。

問。如上所
說。生死惡業。無量無邊。纔了此心。得一切同
時解脫不。

答。實有此理。全在當人。若障薄
遮輕。直了直入。緣深機熟。頓悟頓修。如鏡淨
明生。雲開月朗。或垢濃習重。觀劣心浮。雖
信解一心。行門難立。有八重妄想之垢。猶緻
網稠林。具六種繫縛之門。若堅氷膠漆。若非
大力。曷能解分。如持地論云。妄想有八種。一
自性妄想。即執色等法。各有自體。二差別妄
想。即執色等。有可見不可見。對無對色差別。
三攝受積聚妄想。即於陰中。執我眾生。於軍
林等中。起定執實。此一分別。即前。執人。後執
於法。四我見妄想。無我計我也。五我所妄想。
即執我用。六有念妄想。即緣可愛淨境分別。
七不念妄想。即緣可增不淨境分別。八俱相

違妄想。即緣中容境分別。約經論有六種縛。
先論心境二種縛者。一相應縛。二所緣縛。煩
惱是心心所。起。必託於心王。心所染心。名相
應縛。心心所法。俱能緣境。境不離繫。名所緣
縛。次三界中四種縛者。一貪。二嗔。三見取。四
戒取。貪嗔二縛。不令眾生出於欲界。論家舉
喻。如守獄卒。見取戒取二縛。不令有情出色
無色界。何者。見取。執劣為勝。執非想非非想
處。及無想天。執為解脫涅槃。名為見取。戒取
者。非因計因。執非想定。及無想定。并鷄戒。為
生天因。解脫因。名戒禁取。由此二縛。令諸有
情。不得出色無色界。如上妄想繫縛。除上根
頓修外。即須約地位現觀之力。如經所明。現
觀有六現。謂現前。觀。謂觀察。即真理常現在
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間斷。任運相應。瑜伽
論云。一思現觀。謂上品思慧。引生煖等。四加
行道中。觀察諸法。名為現觀。二信現觀。謂緣
三寶世間出世間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
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道共無漏戒。能除破
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智諦現觀。謂正
體後得二智緣真俗。真俗。二諦也。五邊現觀。
謂智諦觀後。觀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
現觀。謂盡無生等究竟位智。古釋。前思現觀。
資糧加行。所有智慧。但能伏。未能斷也。初地
已上。信戒智諦。及邊現觀。當地。即斷。後地即
伏。究竟一觀。非伏非斷。此斷有二。一共相
斷。二自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空行相。及
無我行相。即名共相。為空無我。該通四諦故。
名共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真如寂滅行

相。不通諸諦。唯在滅諦。名自相斷。又有三種
斷。一自性斷。如燈破闇。智慧起時。煩惱闇障
自性應斷。二不生斷。謂得初地法空之時。能
令三塗惡道苦果。永更不生。人中無根。二形。
北州無想天等種子。不生後果。名不生斷
也。三緣縛斷者。但斷心中之惑。於外塵境不
起貪嗔。於境雖緣而不染著。名緣縛斷也。於
三斷之中。自性。不生。此二任運能斷。皆由緣
縛一斷。能令三界因果不生。又古釋。智障。有
其三門。一是智障。所謂分別有無之心。二是
體障。謂觀非有非無之解。立己能者。故曰體
障。三是治想。謂妄識中合如正慧。依此地有
其三。初。一四地乃至七地斷除。四五六地。斷
除分別取有之心。謂解法慢身淨慢等。入七
地時。斷除分別取無之心。八地已上。斷除體
障。前第七地。雖除分別有無之心。猶見己心
以為能觀。如為所觀。其所觀如不即心。能。觀
之心不即如。心。如別故。心外求法。故有功用。
法外立心。故有體障。從第七地入八地時。破
捨此障。觀察如外由來無心。心外無如。如外
無心。心不異如。心外無如。如不異心。故能如
心。泯同法界。廣大不動。以不異故。自外推求
故捨功用。不復如外建立神智。故滅體障。體
障滅故。名無障想。第三治想。至佛方滅。故入
八地。雖無障想。而有治想。行八地已上。無生
忍體。轉轉寂滅。令彼治想。運運自亡。至佛乃
窮。故知萬境雖空。須得無心契合。不可口雖
說空。行在有中。境智相應。能。所冥合。方能
解縛。隨順無生耳。纔生取著。便成魔業。如華

嚴經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
十。所謂蘊魔。生諸取故。煩惱魔。恒雜染故。
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故。死魔。捨生
處故。天魔。自憍縱故。善根魔。恒執取故。三昧
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起著心故。菩提法智
魔。不願捨離故。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作方
便。速求遠離。疏釋云。一蘊魔者。身為道器。體
與佛同。豈即是魔。蘊魔之名。特由取著。下九
例爾。皆以下句。釋成魔義。是知以心分別。萬
法皆魔。何但此十。故舉菩提。法智。以勝況劣。
不以心分別。一切皆佛。豈捨魔界求佛界耶。
然四魔直就體明。十魔多約執取。十表無盡
故。菩提法者。即所證。智是能證。能所冥合。故
名菩提。若不捨於分別。菩提之見。即是魔矣。
若入宗鏡。分別自亡。既無能證之心。亦無所
證之理。又華嚴經云。無有少法為智所入。亦
無少智而入於法。是以駕一智箭。破眾魔軍。
揮一慧刀。斬群疑網。斯乃宗鏡之力。餘何言
哉。若不悟自心。未達斯旨。雖修智慧。不入圓
常。縱練行門。唯增我慢。以未達一際法門故。
但生分別。長養無明。如經云。若分別是。聲聞
法。是緣覺法。是菩薩法。是諸佛法。此名為淨。
此名不淨。此名為道。此名非道。是名菩薩憍
慢。若入宗鏡。智行俱成。我慢山崩。貪癡水竭。
勝負情盡。差別業亡。如弄珠吟云。消六賊兮
爍四魔。摧我山兮竭愛河。龍女靈山親獻
佛。貧兒衣裏枉蹉跎。

問。五陰一法。即妄即
真。既作塵勞生死之門。又成出世菩提之道。
今且推妄。生死無從。經云。此陰纔滅。彼陰便

生。既唯識無人。前陰滅。後陰如何得生。

答。
五陰性空非常。相續不斷。不常不斷。即是正
因。如華嚴疏云。五蘊相續。即是正因。亦名生
因。言正因者。是中道義。中道即是佛性。謂現
在陰滅。中陰陰生。是現在陰。終不變為中陰
五陰。故現陰非常。如種生芽。種不至芽。雖不
至芽。而能生芽。此現在陰。雖不至後。而能生
後。則現陰非斷。而中陰五陰。亦非自生。不從
餘來。因現五陰。生中陰陰。斯則後陰非無因。
故。後陰非常。既能續前故。後陰非斷。非斷非
常。是中道義正因性也。又依台教。略有九種
五陰。皆無自體。唯逐心生。是以華嚴經頌云。
一切眾生界。皆在三世中。三世諸眾生。悉住
五蘊中。諸蘊業為本。諸業心為本。心法猶如
幻。世間亦如是。九種五陰者。一期色心。名果
報五陰。平平想受。無記五陰。起見起愛者。二
種穢污五陰。動身口業。善惡兩種五陰。變化
示現。工巧五陰。五善根人。方便五陰。證四果
者。無漏五陰。如是種種。原從心出。正法念經
云。如畫師手。畫出五綵。黑。青。赤。黃。白。白白。畫
手譬心。黑色譬地獄。青譬鬼。赤譬畜。黃譬脩
羅。白譬人。白白譬天。此六種陰。止齊界內。若
依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界內
界外。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世間色心。尚
叵窮盡。況復出世寧可凡心知。凡眼瞖尚不
見近。那得見遠。彌生曠劫。不覩界內一隅。況
復界外邊表。如渴鹿逐焰狂狗齩雷。何有得
理。所以龍樹破五陰一異。同時。前後。皆如焰
幻響化。悉不可得。寧更執於王數同時異時

耶。然界內外一切陰入。皆由心起。佛告比丘。
一法攝一切法。所謂心是。論偈云。一切世間
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心
是惑本。其義如是。輔行記云。若示不思議境
體。觀心即足。以心遍。故攝餘法。又非但心攝
一切。亦乃一切攝心。故四念處觀云。非但唯
識。亦乃唯色唯聲等。今從廣之狹。正示境體。
陰界入三並可為境。以寬縵難示故。從指的。
略二界入。就陰。如去丈就尺。略四陰從識陰。
如去尺就寸。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
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含
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則一念心。
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陰如尺。唯在識心如
寸。若達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色心。
如一一尺。無非是寸。及一一丈。無非是尺。是
故丈尺。全體是寸。故知若真諦。若俗諦。若有
為。若無為。一剎一塵。無非心矣。今宗鏡撮其
樞要。蓋為斯焉。今但觀識陰。識陰者。心是
也。既從心生。非空非有。不生不滅。無住無
依。於生死業果之門。不可思議。以因緣和合。
相。似相續。如有主宰。諸趣往來。至理窮之。畢
竟無體。如磁石吸鐵。明鏡現像。此皆法爾。豈
有情乎。般若假名論云。諸蘊循環。受諸異趣。
名為取者。是中無人。能取諸趣。捨於現蘊而
受後蘊。如去故衣而著新衣。然依俗諦。譬如
因質而現於像。質不至像。而有像現。由前蘊
故。後蘊續生。前不至後。而後相續。是故菩薩。
無取者想。大涅槃經云。如蠟印印泥。印與
泥合。印滅文成。文非泥出。不餘處來。以印因

緣。而成是文。經合喻云。現在陰滅。中陰陰生。
是現在陰。終不變為中陰五陰。亦非自生。不
從餘來。因現陰故。生中陰陰。譬合云。如印
印泥。印滅文成。名雖無差。而時節各異。是故
我說。中陰五陰。非肉眼見。天眼所見。釋曰。
現陰如印。中陰生處義之如泥。現在陰滅。
名為印壞。中陰陰起。名為文成。於此復以
中陰為印。業逼受胎。名為印泥。中陰陰滅。
名為印壞。未來陰起。名為文成。業種未斷。文
復為印。印復為文。文印相成。不可窮已。生
死不斷。法喻可知。又如燈焰。前焰引後焰。後
焰續前焰。相續不斷。似常似一。凡夫不達。
或執生死為常。不知前焰無體。因後焰續
起。後焰無體。仗前焰引生。焰焰皆虛。自性寂
滅。此一念心。亦復如是。新新生滅。續續輪迴。
乃至一念不住。猶如燈焰。不細觀察。執此生
滅。為一為常。又不了前焰纔滅。後焰續生。念
念相續。未曾間滅。或執生死為斷。若深達
因緣之理。自然不落斷常。何者。以因緣無性。
不可得。故非常。以無性因緣能相續。故非斷。
又此五陰。只是一法。若執成斷常。是凡夫見。
若破析成空。是藏教人。若了陰無性。體此成
空。是通教人。若悟此五陰不空。具足佛法。修
智斷惑次第生起。是別教菩薩。若了此即真。
更無別法。念念圓滿具十法界。即圓教菩薩。
如薄運者。覩金成蛇。厚福人。捉石為寶。法無
高下。人自昇沈耳。但不造貧富業。終無勝劣
報。如大智度論偈云。先世業自作。轉為種種
形。虛空不受害。無業亦如是。

問。生死相續。

由諸習氣。有幾習氣。能成輪轉。

答。古釋。習
氣自體。總有三義。習氣者。與種子名異體同。
習氣。即約熏習時而論。種子。即對現行立號。
都有三義。一種子名習氣。氣者氣分。習謂熏
習。由彼現行熏習。得此氣分故。二現行亦名
習氣。謂都由種子能生現行。是種子家之氣
分。三習氣名習氣。如裹香紙。而有氣分。唯識
論云。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為習
氣。功能者。是習氣義。體。即種子。略有三種習
氣。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習氣。一
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
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
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
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
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
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
二我執。所熏成種。今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
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
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
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
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
是增上緣。前云生死因業習氣者。應知即是
有支習氣。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
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
名取。釋云。表義名言者。唯第六識。能緣其
名。能發其名。餘皆不緣。亦不能發。即唯詮義
音聲之差別。簡非詮表聲。彼非名言故。名唯
無記。然名是聲上屈曲差別。唯無記性。不能
熏成色心等種。然因名故。心隨其名。變似五

蘊三性法等。而熏成等種。因名起種。號名言
種。一切熏種。皆由心心所。心心所種。有因外
緣。有不依外者。不依外者。名顯境名言。若依
外者。名表義名言。分二別。然名自體。不能熏
種。顯境名言者。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一
切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不能顯境故。是
以分段生死。從正使有。即是凡夫。若變易生
死。從習氣生。即是二乘。雖斷正使。不斷習氣。
於中有二。一煩惱習氣。二業習氣。一煩惱習
氣者。如難陀有欲習。往昔數生。身為國王。習
近五欲故。舍利弗有嗔習。往昔數生。曾受蝎
身。畢陵伽婆蹉有慢習。往昔數生。身是大婆
羅門。博學多才。我慢輕物。乃至槃特比丘。有
癡餘習等。二業習氣者。如牛呞比丘。往昔是
牛身。林間奔走。觸著遺棄故破袈裟。以是因
緣。雖獲道果。以業習故。使之然也。又如迦葉
聞琴起舞。阿難常好歌吟。俱以往昔曾為樂
人。以業習之餘故。若煩惱餘習。是變易緣。有
業餘習。是變易因。感變易生死。即是果報。
此二乘人。未得如來一心三點涅槃。於無學
位。雖見修惑盡。所有無知。皆是無明之餘習。
亦名無明住地。亦名所知之障。亦名塵沙無
知。又菩薩約化門有十種習氣。華嚴經離世
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習氣。何等
為十。所謂菩提心習氣。善根習氣。教化眾生
習氣。見佛習氣。於清淨世界受生習氣。行習
氣。願習氣。波羅蜜習氣。思惟平等法習氣。種
種境界差別習氣。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
法。則永離一切煩惱習氣。得如來大智習氣。

非習氣智。故知染淨二業。昇沈兩門。皆從熏
習而生。不是無因而得。應須勤修白業。淨法
時熏。念念功夫。自成妙果。所以一一眾生八
識藏中。各具十法界種子。本自具足。非從新
生。雖常內熏。須假外緣熏發。若聞十惡。熏發
三塗種子。若聞戒善。熏發人天種子。若聞諦
緣。熏發二乘種子。若聞六度。熏發菩薩種子。
若聞一乘。熏發諸佛種子。各隨習熟濃厚處先
發。如今多習三塗種子。人天尚少。豈況佛乘。
然地獄界現行時。佛種子亦不沒。只是轉更
賒遠。如今既在人天。直須努力。常親知識。樂
聽一乘。內外資熏。一生取辦。故佛誡羅睺羅
頌云。十方無量諸眾生。念念已證善逝果。彼
既丈夫我亦爾。何得自輕而退屈。

問。生死
涅槃。苦樂報應。以何為因。

答。如來藏為因。

問。如來藏是無漏常住。非剎那生滅之法。云
何與生滅為因。

答。一切異生。因覺故迷。迷
無自體。楞伽經云。佛言。大慧。七識不流轉。
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
與因俱。若生若滅。古釋云。七識念念生滅。不
能往來六道。故名不流轉。以念念滅故。不知
苦樂。不與涅槃為因。又七識從緣。本無自性。
尚不能為生死苦樂之本。豈復與涅槃作因。
明如來藏。常令諸識知苦樂。七識若無如來
藏。自體念念滅。不知苦樂。依如來藏。故知
苦樂。名如來藏受苦樂。如來藏體。不受苦樂
也。言與因俱者。如來藏與七識。生死苦樂因
俱。念念生滅也。又云。七識念念生滅無常。當
起即謝。如何流轉。自體無成。故不受苦樂。既

非染依。亦非無漏涅槃依矣。其如來藏。真常
普遍。而在六道。迷此能令隨緣成事。受苦樂
果。與七識俱。名與因俱。不守自性而成故。七
識依此而得生滅。云若生若滅。此明如來藏
即是真如隨緣。故受苦樂等。又釋云。以本害
末令末空故。無可流轉。唯如來藏受苦樂者。
末害本故。不守自性。清淨之體。隨緣成有。若
相順。則如水乳之和。常恒共器。若相背。則如
父母之讎。不與同天。又存上有不存之義。泯
上有不泯之義。若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
亡。無可。相即。以不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
若唯存無。不存。則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
由有不存故。雖歷然而得相即。如起信真如
生滅二門無礙。唯是一心者。結歸起信。依一
心法立二種門。故須具足二義。方名具分唯
識。

問。唯識第九亦說其所轉依有其二種。
一持種依。謂第八識。二迷悟依。謂即真如。何
以說言。然依生滅八識。唯有心境依持。

答。
彼雖說迷悟依。非即心境持種。以真如不變。
不隨於心變萬境故。但是所迷耳。後還淨時。
非是攝相即真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
依持。即是真妄。非有二體。故說一心。約義不
同。分成兩義。說二門別。故論云。然此二門。
皆。各總攝一切法。以此二門不相離故。所以
楞嚴經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如今世人。只
信有生滅。不信有如來藏。不知生死有名無
體。如來藏有名有體。只可從實。不可憑虛。憑
虛則妄執所宜。從實則佛。所印可。

問。夫論
心含教法。如何是一心四諦法門。

答。四諦

法門。橫該竪徹。法無不備。教無不窮。今約台
教。一心具無作四諦者。一念心中具十界苦。
名為苦諦。具十界惑。名為集諦。苦即涅槃。名
為滅諦。惑即菩提。名為道諦。此唯論一心四
諦。又四教四種四諦。藏教生滅四諦。通教無
生四諦。別教無量四諦。圓教無作四諦。今但
論圓教無作四諦。止觀云。法性與一切法。無
二無別。凡法尚是。況二乘乎。離凡法更求實
相。如避此空。彼處求空。即凡法是實法。不須
捨凡向聖。經言。生死即涅槃。一色一香。皆
是中道。即無作四諦。又玄義云。以迷理故。
菩提是煩惱。名集諦。涅槃是生死。名苦諦。
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
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造作。故名
無作。亦名一實諦。一實諦者。無虛妄。無顛倒。
常樂我淨等。是故名為無作四聖諦。法華經
偈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云。唯此一
事實。即是無作一實諦也。以真如之性。是自
心之實。名一實諦。念念圓成。更何所作。名無
作四諦。所以八千聲聞。於法華會上見如來
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以達本故。法爾如
斯。若未見性人。不可安然。拱手傚無作無修。
直須水到渠成。自然任運。故又但了一心。自
然無作。非是強為。故云陰入皆如。無苦可捨。
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
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
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
相。實相外更無別法。又文殊道行經云。佛告
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起。即解苦諦。

若見一切諸法無住。即能斷集。若見一切諸
法畢竟涅槃。即能證滅。文殊師利。若見一切
諸無自體。即是修道。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7

夫一念無明心。鼓動真如海。成十二緣起。作
生死根由。若了之。為佛智海之波瀾。昧之。作
生死河之漩洑。云何成佛智。云何成生死。

答。天真之佛智本有。妄緣之生死體空。雖有
二名。但是一義。只謂不了第一義諦。號曰無
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業之眾苦。了無明
之實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為惑業。則成
三道。一無明愛取。是煩惱道。二行有。是業道。
三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道。若悟。為
三因佛性。一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
是正因佛性。二無明愛取三支。是了因佛性。
三行有二支。是緣因佛性。如是等義。差別不
同。唯是一心。迷成多種。雖成多種。不離一心。
華嚴經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三
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
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隨事貪欲。
與心共生。心是識。事是行。於行迷惑是無明。
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長是六處。
六處三分合為觸。觸共生是受。受無厭足是

愛。愛攝不捨是取。彼諸有支生是有。有所
起名生。生熟為老。老壞為死。大集經云。十二
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但隨一境。一念起
處。無不具足。且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
惡名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即名色。六
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
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
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意思法。亦復如是。
一日一夜。凡起幾念。念念織幾十二因緣。成
六趣無窮之生死。是以生死無體。全是如來
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得。輔行記云。
十二因緣。華嚴大集等經。皆云。一念心具。凡
諸大乘云一念者。意皆如是。若不爾者。云何
遍收一切諸法。止觀亦云。緣生正一念心。十
二門論問云。為在一心。為在異心。論問意者。
為在一人多人一念心耶。如是一念異念。並
得。多人一人。於今一念。悉皆具足。多人一人
所起之心。不出百界。百界為多。一念為一。一
多相即。非一非多。大品明。一切諸法。皆趣因
緣。百界因緣。不出一念。是故名為是趣不過。
故得名為一念具足。遠法師云。無明緣行者。
有四無明。一迷理無明。義通始終。二發業無
明。在於行前。三覆業無明。此在行後識前。四
受生無明。與識同時。或在識後。望過去種子
心識。在於識後。望結生識。與識同時。又內外
諸法。皆具因緣。如稻稈經云。爾時彌勒語
舍利弗言。世尊常說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
見法即是見佛。乃至有因有緣。是名因緣法。
此是佛略說因緣相。以此因。能生是果。如來

出世。因緣生法。如來不出世。亦因緣生法。性
相常住。無諸煩惱。究竟如實。非不如實。是真
實法。離顛倒法。復次十二因緣法。從二種生。
云何為二。一者因。二者果。因緣生法。復有二
種。有內因緣。有外因緣。外因緣法。從何而生。
如似種子。能生於芽。從芽生葉。從葉生節。從
節生莖。從莖生穗。從穗生華。從華生實。無種
子故無芽。乃至無有華實。有種子故芽生。乃
至有華故果生。而種子不作念。我能生芽。芽
亦不作念。我從種子生。乃至華亦不作念。我
能生實。實亦不作念。我從華生。而實種子
能生於芽。如是名為外因生法。云何名外緣
生法。所謂地水火風空時。地種堅持。水種濕
潤。火種成熟。風種發起。空種不作障礙。又假
於時。節氣和變。如是六緣。具足便生。若六緣
不具。物則不生。地水火風空時。六緣調和不
增減故。物則得生。地亦不言我能持。水亦不
言我能潤。火亦不言我能熟。風亦不言我能
發起。空亦不言我能不作障礙。時亦不言我
能令生。種亦不言我從六緣而得生芽。芽亦
不言我從爾數緣生。雖不作念從爾數緣生。
而實從眾緣和合得生。芽亦不從自生。亦不
從他生。亦不從自他合生。亦不從自在天生。
亦不從時方生。亦不從本性生。亦不從無因
生。是名生法次第。如是外緣生法。以五事故。
當知不斷亦非常。亦不從此至彼。如芽種少。
果則眾多。相似相續。不生異物。云何不斷。從
種芽根莖。次第相續。故不斷。云何非常。芽莖
華果各自別。故非常。亦不種滅而後芽生。亦

非不滅而芽便生。而因緣法。芽起種謝。次第
生。故非常。種芽各各相異。故不此至彼。種少
果多故。當知不一是。名種少果多。如種不生
異果故。名相似相續。以此五種外緣。諸法得
生。內因緣法。從二種生。云何為因。從無明
乃至老死。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故。則老
死滅。因無明故。有行。乃至因有生故。則有老
死。無明不言我能生行。行亦不言我從無明
生。乃至老死。亦不言我從無明生。而實有無
明則有行。有生則有老死。是名內因次第生
法。云何名內緣生法。所謂六界。地界。水界。火
界。風界。空界。識界。何謂為地。能堅持者名為
地界。何謂為水。能潤漬者名為水界。何謂為
火。能成熟者名為火界。何謂為風。能出入息
者名為風界。何謂為空。能無障礙者名為空
界。何謂為識。四陰五識。亦言為名。亦名為
識。如是眾法和合名為身。有漏心名為識。如
是四陰為五情。根名為色。如是等六緣名為
身。若六緣具足無損減者。則便成身。是緣若
減。身則不成。地亦不念我能堅持。水亦不念
我能濕潤。火亦不念我能成熟。風亦不念我
能出入息。空亦不念我能無障礙。識亦不念
我能生長。身亦不念我從爾數緣生。若無此
六緣。身亦不生。地亦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
命。非男非女。亦非非男非非女。非此非彼。水
火風乃至識等。亦皆無我。無眾生。無壽命。乃
至亦非此非彼。云何名無明。無明者。於六
界中。生一想。聚想。常想。不動想。不壞想。內生
樂想。眾生想。壽命想。人想。我想。我所想。生如

是種種眾多想。是名無明。如是五情中。生
貪欲瞋恚想。行亦如是。隨著一切假名法。名
為識。四陰為名。色陰為色。是名色。名色增長
生六入。六入增長生觸。觸增長生受。受增長
生愛。愛增長生取。取增長生有。有增長故。能
生後陰為生。生增長變。名為老。受陰敗壞故。
名為死。能生嫉熱。故名憂悲苦惱。五情違害。
名為身苦。意不和適。名為心苦。乃至如月麗
天。去地四萬二千由旬。水流在下。月耀於上。
玄像雖一影現眾水。月體不降。水質不昇。如
是舍利弗。眾生不從此世至於後世。不從後
世復至於此。然有業果因緣報應。不可損減。
是以如月不動。影現眾流。類識不行。身分六
趣。雖無作者。業果宛然。但逐緣生。不乖法爾。
又有德女所問大乘經云。爾時有德婆羅門
女白佛言。世尊。所言無明。為內有耶。為外有
耶。佛言。不也。有德女言。世尊。若於內外無
有無明。云何得有無明緣行。復次世尊。有他
世法而來至於今世以不。佛言。不也。有德女
復白佛言。世尊。無明行相。是實有耶。佛言。不
也。無明自性。從於虛妄分別而生。非真實生。
從顛倒生。非如理生。有德女復白佛言。世尊。
若如是者。則無無明。云何得有諸行生起。於
生死中受諸苦報。世尊。如樹無根。則無枝葉
華果等物。如是無明無自性故。行等生起。定
不可得。佛言。有德女。一切諸法。皆畢竟空。凡
愚迷倒。不聞空義。設得聞之。無智不了。由此
具造種種諸業。既有眾業。諸有則生。於諸
有中。備受眾苦。第一義諦。無有諸業。亦無

諸有而從業生。及以種種眾苦惱事。有德
女。如來應正等覺。隨順世間。廣為眾生。演
說諸法。欲令悟解第一義故。有德女。第一
義者。亦隨世間而立名字。何以故。實義
之中。能覺所覺。一切皆悉不可得故。有德女。
譬如諸佛。化作於人。此所化人。復更化作種
種諸物。其所化人。虛誑不實。所化之物。亦無
實事。此亦如是。所造諸業。虛誑不實。從業
有生。亦無實事。是以但了唯心之旨。自然萬
法常虛。隨有見聞。悉順無生之道。凡關動作。
皆歸無得之門。

問。此十二有支。云何名緣
生。復何名緣起。

答。無有主宰。作者受者。無
自作用。不得自在。從因而生。託眾緣轉。本無
而有。有已散滅。唯法所顯。能潤所潤。墮相續
法。名為緣生。論云。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
數數生死。故名緣起。又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問。一念無明心。起十二有支。為自生。他生。共
生。無因生。

答。緣起甚深。非四句。能測。了則
一心冥寂。迷則六道輪迴。非妄非真。不常
不斷。若云是妄。妄不可得。若云是真。復能流
轉。若云是斷。相續恒生。若云是常。念念起
滅。所以從心生故。生無能生。無有定性。佛
性論云。復次一切諸法。無有自性。何以故。依
因緣生故。譬如火。依他而生。離樵即不可見。
亦如螢火。若火有自性。則應離樵。空中自然。
雜集論云。諸緣起法。雖剎那則成滅。而住可
得。雖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雖離有情。
而有情可得。雖無作者。而諸業果不壞可得。
是故甚深。業果不壞者。雖內無作者。而有作

業受果異熟。又諸緣起法有差別。謂待眾緣
生。故非自作。雖有眾緣。無種子不生。故非他。
作。彼俱無作用。故非共作。種子及眾緣。皆有
功能。故非無因作。如上所說。是約世俗緣起
之門。若如實說。尚不見一法是緣非緣。何況
十二。湛然尊者云。不見色相。是行支滅。不見
色緣是無明滅。不見色體。是識名色六入觸受
滅。不見色生。是愛取有生滅。不見色滅。是老
死滅。不見一相。是不見十二因緣空。不見見
者。是不見因緣假。真俗雙亡。二諦俱泯。亦不
見中。如是通達。了知因緣。若為此例。見萬法
亦復如然。

問。萬境無明。與一心法性。為是
一。為是二。若是一。不合分染淨二名。若是二。
云何教中說無明即法性。

答。體一是真。名。
二是假法。因情立。真。以智明。情。智自分。真。原
不動。不可定同。不壞世諦故。不可定異。不失
真諦故。涅槃經云。明與無明。愚人為二。智者
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古德約
十法界釋云。愚人者。九界之愚也。愚人取相。
見一切法。法性隨其取相心。悉無明也。如寒
谷千年堅氷。未曾作水也。智者。佛界之智也。
圓觀行人開佛眼者。見同古佛也。圓眼所見。
無明本元是清淨法性。如太陽常照海水。未
曾作氷也。氷水性一隨緣成二。一不守性。恒
自隨緣。雖復隨緣。不壞自性。況法性無明。亦
何定一。亦何定異。則不隨事而失體。非共非
分。不守性而任緣。亦同亦別。

問。三界初因。
四生元始。莫窮本末。罔辯根由。莊老指之為
自然。周孔詺之為渾沌。最初起處。如何指南。

答。欲知有情身土。真實端由。無先我心。更
無餘法。謂心法剎那。自類相續。無始時界。
展轉流來。不斷不常。憑緣憑對。非氣非稟。
唯識唯心。肇論鈔云。老子云。無名天地始。有
名萬物母。若佛教意。則以如來藏性轉變為
識藏。從識藏變出。根身器世間一切種子。推
其化本。即以如來藏性為物始也。無生無始。
物之性也。生始不能動於性。即法性也。南齊
沈約均聖論云。然則有此天地以來。猶一念
也。

融大師問云。三界四生。以何為道本。以何
為法用。

答。虛空為道本。森羅為法用。

問。於
中誰為造作者。

答。此中實無造作者。法界
性自然生。金剛三昧經云。善不善法。從心化
生。可謂總持之門。萬法之都矣。光未發處。尚
無其名。念欲生時。似分其影。初因強覺。漸起
了知。見相纔分。心境頓現。首楞嚴經云。皆是
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
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釋曰。此皆最初因迷一法界故。不覺念起。念
起即是動相。動相即是第一業識。未分能所。乃
覺明之咎也。從此變作能緣。流成了相。即明
了知性。為第二見分轉識。後因見分而生相
分。即因了發相。為第三相分。現識。能所纔分。
盡成虛妄。何者。見分生於瞖眼。相分現於幻
形。於是密對根塵。堅生情執。從此隔開真性。
分出湛圓。於內執受知覺。作有識之身。於
外離執想澄。成無情之土。遂使鏡中之形影。
滅而又生。夢裏之山河。終而復始。但以本源
性海。不從能所而生。湛爾圓明。照而常寂。只

為眾生違性不了。背本圓明。執有所明。成於
妄見。因明立所觀之境。因所起能觀之心。能
所相生。心境對待。隨緣失性。莫反初原。不覺
不知。以歷塵劫。所以經云。覺非所明。因明立
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
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
同無異。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
渾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
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因
空生搖。堅明立礙。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有
金輪。保持國土。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
摩。故有火光。為變化性。寶明生潤。火光上蒸。
故有水輪。含十方界。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
為巨海。乾為洲潬。以是義故。大海之中。火光
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水勢劣火。結為高
山。是故山石。擊則成炎。融則成水。土勢劣水。
抽為草木。是故林藪。遇燒成土。因絞成水。交
妄發生遞相為種。以是因緣。世界相續。古釋
云。覺明空昧。相待成搖者。由初妄覺影明不
了。遂成空昧。如障明生闇。二相相形。覺明即
是動相。空昧即是靜相。一明一昧。一動一靜。
剎那相生。如風激浪。相待不息。於內初起。即
名為搖。於外即成風輪世界。空昧。即是虛空。
既無形相。不名世界。因空生搖。堅明立礙者。
地相也。因空異明。相待成搖。搖能堅明以成
於礙。如胎遇風。即成堅礙。亦是執明生礙義。
於內即是覺明堅執。於外即成金寶。故云彼
金寶者。明覺立堅。故知寶性。因覺明有。是

故眾寶。皆有光明。小乘但知業感。而不知是
何因種。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摩。故有
火光為變化性者。堅執覺性。即成於寶。搖動
所明。即出於風。動靜不息。即是風金相摩。於
外即成火光。能成熟萬物。故言為變化性。寶
明生潤。火光上蒸。故有水輪含十方界者。寶
明之體。性有光潤。為火熱蒸。水便流出。又覺
明生愛。愛即是潤。於內即是愛明。於外即成
寶潤。火性上蒸。融愛成水。一切業種。非愛不
生。一切世間。非水不攝。故四大性。互相因藉。
體不相離。同一妄心所變起故。知虛空華。不
離心故。又妄性不恒。前後變異。所感外相。優
劣不同。愛心多者。即成巨海。執心多者。即
成洲潬。風性生慢。火性生瞋。於色起愛潬中
流水。違愛生瞋。海中火起。慢增愛劣。結為高
山。愛增慢輕。抽為草木。瞋愛慢三互相滋蔓。
異類成形。草木山川。千差萬品。先從妄想。結
成四大。從四大性。愛慢滋生。離有情心。更無
別體。故云交妄發生。遞相為種。又云。富樓
那而白佛言。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
界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
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又疑云。
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
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如來今得妙
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佛言。
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
大地。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本覺明
妙。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甞聞佛宣說斯
義。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

不明稱為明覺。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
者。則無所明。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
非覺。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性覺必
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
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
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如是
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由是引
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
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釋曰。此二覺
義。幽旨難明。若欲指陳。須分皂白。大約經論。
有二種覺。一性覺。二本覺。又有二種般若。
一本覺般若。二始覺般若。又有二種心。一自
性清淨心。二離垢清淨心。又有二種真如。一
在纏真如。二出纏真如。此四種。名隨義異。體
即常同。今一切眾生。只具性覺。清淨本覺。自
性清淨心。在纏真如等。於清淨本然中。妄忽
生於山河大地。以在纏未離障故。未得出
纏真如等。若十方諸佛。二覺俱圓。已具出纏
真如等。無有妄想塵勞。永合清淨本然。則不
更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等。如金出礦。終不
染於塵泥。以木成灰。豈有再生枝葉。將此二
覺。已豁疑情。性覺妙明者。是自性清淨心。即
如來藏性。在纏真如等。本性清淨。不為煩惱
所染。名性覺。經云。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
等當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
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由汝妄想。迷理為
咎。癡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
有世界生。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
是迷頑妄想安立。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

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汝等一
人發真歸元。此十方虛空。皆悉消殞。云何
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以此文證。即知凡
聖。本同。此妙明之覺。本覺明妙者。出纏真如
等。從無分別智。覺盡無始妄念。名究竟覺。始
覺即本覺。悟本之覺。得本覺名。論云。於真如
門。名為性覺。於生滅門。名為本覺。由迷此性
覺。而有妄念。妄念若盡。而立本覺。以性覺不
從能所而生。非假修證而起。本自妙而常明。
故云性覺妙明。以始覺般若。明性覺之妙。故
云本覺明妙。又真如之性。性自了故。則性覺
妙明。始覺之智。了本性故。則本覺明妙。又摩
訶衍論。有四種覺。一清淨本覺。二染淨本覺。
三清淨始覺。四染淨始覺。若論本始明昧
之事。皆依染淨之覺得名。若清淨覺原。愚
智俱絕。非迷悟之所得。豈文義之能詮。經
中佛常說。真如為迷悟依。故如萬像依虛
空。虛空無所依。所以滿慈領言。我常聞佛
宣說斯義。此二覺義。亦同起信論所立一心。
分真如生滅二門。以本性清淨是性覺義。但
以性中說覺。如木中火性。未具因緣。有而無
用。非是悟已而更起迷。悟時始立本覺之號。
悟本覺已。更不復迷。諸佛重為凡夫。無有是
處。佛問。汝稱覺明。為復覺性自明。名為覺明。
為復覺體不明。能覺於明。富樓那意。必有所
明當情。為其所覺。若無所覺之明。則無覺明
之號。但可稱覺。而無所明。故云則無所明。
佛意。性覺體性自明。不因能覺所明。方稱
覺明。起信論云。真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

遍照法界義等。只緣迷一法界。強分能所。故
成於妄。若要因所明方稱覺明者。此乃因他而
立。非自性覺。故云有所非覺。如緣塵分別而
有妄心。離塵則無有體。不可將斷滅之心。以
為本來真覺故。若以無體之法為究竟者。故
經云。法身則同龜毛兔角。其誰修證無生法
忍。又釋。若以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者。故
知覺體本無明相。佛證真際。實不見明。若見
於明。即是所明。既立所明。便有能覺。但除能
所之明。方稱妙明。此妙之明。是不明之明。不
同所明。因明起照。故般若無知論云。

難曰。聖
智之無。惑智之無。俱無生滅。何以異之耶。


曰。聖智之無者。無知。惑智之無者。知無。其
無雖同。所以無者異也。何者。夫聖心虛靜。無
知可無。可曰無知。非謂知無。惑智有知。故有
知可無。可謂知無。非曰。無知也。故云般若無
知。無所不知。無知者。無能所之知。無不知者。
真如自性。有遍照法界義。又聖人唯有無心
之心。無見之見。非同凡夫有心有見。皆是分
別能所相生。故涅槃經云。不可見。了了見。華
嚴經頌云。無見即是見。能見一切法。於法若
有見。此則無所見。又云。菩薩悉見諸法。而無
所見。普知一切。而無所知。則般若無知。無所
不知矣。但不落有無之知。能所之見。非是都
無知見矣。諸佛皆具五眼三智。四辯六通。三
諦理圓。一心具足。若不見空與不空。非空非
不空。方與實相相應耳。故楞伽經云。一一
相相應。遠離諸見過者。若於諸相。常與實相
相應。自然遠離諸過。會第一義。清淨真心。朗

然明徹。而無念著。即事即如。唯心直進。即諸
佛所知。唯實相矣。離此立見。皆成諸過。無所
非明者。若能覺之體。要因所明者。若無所覺
之明。則能覺之體。便非是明。故云無所非明。
故知覺之與明。互相假立。本無自體。豈成自
性圓明之覺。無明又非覺湛明性者。顯妄覺
體。無湛明之用。若言但覺於明。何須覺體自
明者。則自性非明。便無覺湛之用。故云
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者。
釋妄覺託真之相也。何以得知。妄覺初起有
覺明。只緣性覺必有真明。所以妄覺託此性
明。而起影明之覺。執影像之明。起攀緣之覺。
迷真認影。見相二分。自此而生覺明之號。覺
非所明。因明立所者。夫一真之覺。體性雖明。
不分能所。故覺非所明。由影明起覺。能所斯
分。故云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
異中。熾然成異者。此則元因覺明。起照生所。
所立。照性遂亡。則是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
所遺者。乃是但隨能緣之相。覆真唯識性。一
向能所相生。如風動水。波浪相續。澄湛之性。
隱而不現。從此迷妄。生虛空之性。復因虛空。
成立世界之形。於真空一心。畢竟無同異中。
熾然建立。成諸法究竟之異。皆因情想擾亂。
勞發世間之塵。迷妄昏沈引起虛空之界。分
世界差別為異。立虛空清淨為同。於分別識
中。又立無同無異。皆是有為之法。盡成生滅
之緣。未洞本原。終為戲論。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8

夫言一覺一切覺。云何教中分其多種。

答。
覺體是一。隨用分多。用有淺深。覺無前後。如
瓔珞經云。妙覺方稱寂照。等覺照寂。又覺有
三義。一覺察。如睡夢覺。亦如人覺賊。賊無能
為。妄即賊也。二覺照。即照理事也。亦如蓮華
開。照見自心一真法界。恒沙性德。如其勝義。
覺諸法故。三妙覺。即上二覺。離覺所覺。故
為妙耳。非更別覺。故經云。無有佛涅槃。遠
離覺所覺。又覺性無覺。即根本智。覺相歷然。
即後得智。

問。既云真如一心。古今不易。因
何而有眾生相續。

答。平等真法界。無佛無
眾生。隨於染淨緣。遂成十法界。以真心隨
緣。不守自性。只為眾生。不自知無性之性故。
但隨染緣成凡。隨淨緣成聖。如虛谷響。任緣
所發。又如大虛忽雲。明鏡忽塵。求一念最初
起處。了不可得。故號無始無明。首楞嚴經云。
佛告阿難。云何名為眾生顛倒。阿難。由性明
心。性明圓故。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從畢竟無。
成究竟有。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
無根本。本此無住。建立世界。及諸眾生。迷本
圓明。是生虛妄。妄性無體。非有。所依。將欲復
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非真求復。宛成非相。
非生非住。非心非法。展轉發生。生力。發明薰

以成業。同業相感。因有感業。相滅相生。由
是故有眾生顛倒。古釋云。因明發性。性妄見
生。因託性明。變影而起。託影而生。從虛執有。
故云。從畢竟無。成究竟有。即業相也。此有所
有。非因所因。轉相也。業相為能有。轉相為所
有。能所既分。二相斯有。故云有所有相。即此
轉相能行。現形而立。因前而起。引後而生。展
轉相因。名非因所因。即此現相。能引六塵境
界。現相是能住。六塵是所住。故云住所住相。
本此無住。以立世界者。現相從妄所立。本無
所依。此現相以成世界之本。故云本此無住
以立世界。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者。即是
無明。無明無因。故無住。此之三相。俱是無始。
一念妄心。總號無明。迷本圓明。是生虛妄。妄
性無體。非有所依。將欲復真。欲真已非。真真
如性。非真求復。宛成非相。非生非住。非心非
法者。初是業相。即是妄覺之心。體即虛妄。
此妄初起。更無因始。名非有所依。將。欲復真。
欲真已非。釋轉相。即真上影像。相似真非真。
妄覺執此為真。即初念名動。動必有靜。靜復
似真。形動立靜。非真不動。故云欲真已非。真
真如性。本不因動而立於靜。故云非真求復。
宛成非相。釋現相。從此現相。變起一切境界。
非相現相。非生現生。非住現住。非心現心。非
法現法。釋次第者。初從明暗二相相形。而生
於色。即是結暗成色。形顯色也。因色即有根
塵留礙。名之為住。因有根塵。即有能分別識。
名之為心。覽此塵像。為識境界。名之為法。此
等展轉。相因而有。返顯真如。相無明暗。無相

形。故非相。無起滅。故非生。無留礙。故非住。
無緣慮。故非心。離塵像。故非法。又解。或前
標三相。相因而有。以列次第。後三相合釋。都
言三相虛妄。體即無明。更無所因。故云非
有所依。即此三相。影真而起。似真非真。執
影為實。故云將欲復真。影既不實。故云欲
真已非。宛成非相。下對妄說真。以立名號。既
依妄顯真以立名號。故知建立地位。從此而
有。若不因妄說真。亦無地位名字可說。故知
三界有法。皆揑所成。本無根緒。無始妄習。展
轉相傳。迄至于今。成其途轍。如最初一人。揑
出一事。後人信受。展轉相傳。則一人傳虛。萬
人傳實。從迷積迷。以歷塵劫。若識最初一念
起處不真。即頓悟前非。大道坦然。更無餘事。
如云但知今日是。何慮昔年非。是知有情無
情。究其初原。皆不出一心本際。如法性論云。

問。本際可得聞乎。

答。理妙難觀。故有不知之
說。旨微罕見。故發幢英之問。有天名曰幢英。
問文殊師利。所言。本際。為何謂乎。文殊答曰。
眾生之原。名曰本際。又問。眾生之原。為何謂
乎。答曰。生死之本。為眾生原。又問。於彼何謂
為生死本。答曰。虛空之本。為生死原。幢英於
是抱玄音而輟問。始悟不住之本。若然。則因
緣之始。可聞而不可明。可存而不可論。問。虛
空有本乎。答無。問。若無有本。何故云虛空之
本。為生死原。答。此猶本際之本。耳則於虛空
無本。為眾本之宗。化表無化。為萬化之府矣。
又凡亦是心。聖亦是心。以所習處下。不能自
弘。則溺塵勞耳。若以心託事則狹劣。若以事

從心則廣大。凡世人多外重其事。而內不曉其
心。是以所作。皆非究竟。以所附處卑故耳。如
搏牛之虻。飛極百步。若附鸞尾。則一翥萬里。
非其翼工。所託迅也。亦如牆。頭之草。角裏之
聲。皆能致其高遠者。所託之勝也。如入宗鏡。
一一附於自心。則毛吞。巨浸。塵含十方。豈非
深廣乎。

問。內外唯識。心境皆空。云何教中
又立外相。

答。因了相空。方談唯識。若執有
相。唯識義不成。若執無相。真空理不顯。以無
相即相。方達真空。相即無相。始明唯識。所以
攝大乘論云。唯識道理。須明三相。一通達唯
量。外塵實無所有故。二通達唯二。相及見唯
識故。三通達種種色生。但有種種相貌。而無
體故。所以攝大乘論云。一切相有二種。謂現
住及所立。散心所緣六塵。名現住。定心所緣
骨鎖等。為所立。復次似塵顯現名相。謂所緣
境。似識顯現名見。謂能緣識。此二法。一是
因。二是果。又一是所依。二是能依。是知因內
起念。想像思惟。則外現其相貌。念若不起。相
不現前。以因內生外故。攝末歸本。全境是心。
何者。若心不起。境本空故。一切境界。唯心妄
動。

問。約世間妄見。定是何識。

答。眾生所
見。即是亂識。中邊分別論云。謂一切世間。但
唯亂識。此亂識。云何名虛妄。由境不實故。由
體散亂故。又若執永無亂識。繫縛解脫。皆
不成就。即起邪見。撥淨不淨品。故知因迷
得悟。非無所以。從凡入聖。蓋有緣由。如影像
表鏡明。因妄識成真智。

問。定中所見定果
色。是定心自現。非緣現在外色。又非憶持

過去境。可驗唯心。未得定者。皆是散意所見
外色。云何證是自心。

答。定內定外。靜亂雖
殊。所見之色。皆唯自識。以外境無體。從緣而
生。生性本空。無相可得。識論云。如觀行人。定
中所見色相境界。識所顯現。定無境界。此青
等色相。是定境。非所憶持識。憶持識有染污。
此起現前所見。分明清淨。則唯識之旨。於此
彌彰。如依鏡面。但有自面。無有別影。何以故。
諸法和合道理。難可思議。不可見法而令得
見。定心。亦爾。定心有二分。一分似識。一分似
塵。此二種。實唯是識。若憶持識是過去色。此
定中色。若在散心五識。可言緣現在外塵起。
若散意識。緣過去塵起。若在觀中。必不得緣
外色為境。色在現前。又非緣過去境。當知定
心所緣色。即見自心。不見別境。以定中色。比
定外色。應知亦無別境。是知一心即萬法。萬
法即一心。何者。以一心不動。舉體為萬法故。
如起信鈔釋疏云。舉體者。謂真如舉體成生
滅。生滅無性。即是真如。未曾有真如處不生
滅。未曾有生滅處不真如。又云。不同空者。靈
然覺知。覺知。即神解義。陰陽不測謂之神。解
即是智。智即是知。知即一心也。故以知為心
體。所以祖師云。空寂體上。自有本智能知。大
意云。於一切染淨法中。有真實之體。了然鑒
覺。目之為心。

問。外諸境界。既稱內識似色
顯現。但是唯識者。云何不隨識變異。

答。若
執外色實住。即是於無色中見色。妄生顛倒。
如揑目生二相。豈是真實。

攝論問云。若無別
色塵。唯是本識。何故顯現似色等。云何相續

堅住。前後相似。若是識變異所作。則應乍起
乍滅。改轉不定。云何一色。於多時中。相續久住。
故知應有別色。

答。由顛倒故。顛倒是煩惱根
本。由識變異。起諸分別。依他性與分別性相
應。即是顛倒。煩惱所依止處。顛倒煩惱。又是
識變異所依止處。若無互為依止義。則識無
變異。於非物中。分別為物。不應有此顛倒。若
無煩惱。豈有聖道。故此義亦不成。是故應信
離識無別法。

問。內心分別稱識。外色不分
別。如何是識。

答。能見所見皆是亂識。無中
執有。色本自虛。攝論云。亂識者。無中執有名
亂。十一識中。世等六識。隨一識。唯二分。一分
變異成色等相。一分變異成見等。不出此二。
識性。能分別則成見。不能分別則成相。如無
所有菩薩經云。爾時世尊。告無所有言。汝當
為此諸菩薩等。說五陰聚。和合身事。無所有
菩薩言。世尊。如我所見。如佛色空。我色亦爾。
如佛色。一切眾生色。一切樹林藥草色亦爾。如
一切樹林藥草色。彼一切界和合聚色亦爾。所
有空色。及我色。如來色。一切眾生色。一切樹林
藥草等色。一切界和合聚色。無有二相。非法。
非非法。諸少智者。於無色中。或作是想。希望
欲入此法。行於無色中。妄起行想。略說乃至
受想行識中。如是作。如色所作。如虛空識。我
識亦爾。如彼識。如來識亦爾。如如來識。彼識。
一切眾生識亦爾。如一切眾生識。彼識。一切
樹林藥草識亦爾。真虛空識。如來識。及我識。
一切眾生識。一切樹林藥草識亦爾。一切和
合識。無二相。不可知。不可分別。不生。無等等。

問。既稱唯有識。何得立色名。

答。一切名。
皆是客義。名中無法。法中無名。名不當法。法
不當名。經云。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此
色無所有。為通相。若有生。即有染。若有滅。即
有淨。由無此四義。故色無別相。經云。由假立
客名。隨說諸相。攝論云。一切法以識為相。真
如為體。又云。一切相。有二種。一如外顯現。二
如內顯現。如外是相。如內是思惟。故知一體
現二內外雙分。則心非內外。內外是心。又
能所相成。心境互攝。二而不二。常冥一味之
真原。不二而二。恒分心境之虛相。

問。心
念念滅剎那相。內身外色。亦剎那滅耶。

答。
內外諸色。唯心執受。亦隨心念念剎那滅。心
外更無一法。可作常住。可作生滅。雜集論云。
如心心法是剎那相。當知色等亦剎那相。有
其八義。一由心執受故。謂色等身。由剎那心
念念執受故。剎那滅等。二等心安危故。謂色
等身。恒與識俱。識若捨離。即便爛壞。三隨心
轉變故。謂世間現見。心在苦樂貪瞋等位。身
隨轉變。隨剎那心而轉變。故身念念滅。四是
心所依故。謂世間共知。心依止有根身。如火
依薪。如芽依種等。是故此身。是剎那心依止。
故亦剎那滅。五心增上生者。謂一切內外色。
皆心增上所生。能生因剎那滅故。所生果
亦剎那滅。六心自在轉故。謂若證得勝威德
心。於一切色。如其所欲。自在轉變。由隨剎那
能變勝解轉變生故。色等剎那生。滅道理成
就。七於最後位變壞可得故。謂諸色等。初離
自性念念變壞。於最後位欻爾變壞。不應道

理。然此可得。故知色等從初已來。念念變
壞。自類相續。漸增為因。能引最後麁相變壞。
是故色等。念念生滅。八生已不待緣。自然壞
滅故。謂一切法。從緣生已。不待壞。緣自然壞
滅。故知一切可滅壞法。初纔生已。即便壞滅。
是故諸法剎那義成。大智度論云。若諸法實
有。不應以心識。故知有相。若以心識故知有。
是則非有。如地堅相。以身根身識知故有。
若無身根身識知。則無堅相。又因緣和合生
故空。唯心故空。是知內色外色。皆識建立。隨
心有無。實無自體。

問。論唯有內心。實無外
境者。如修十善業。受天堂樂。作五逆罪。受地
獄苦。昇忉利。則五欲悅目。墮泥犁。則萬苦攢
身。悅目有靈鳳翔鸞。作歡樂之事。攢身有鐵
蛇銅狗。為逼惱之殃。明知非但內心。實有外
境。

答。天堂地獄苦樂之相。皆是自心果報
業影。既以自心所作為因。還以自心所受為
果。故經云。未有自作他受。今且約地獄界受
苦。以證唯心。十法界中。例皆如是。

識論問。云
何名為四大轉變。彼四大種種轉變。動手脚
等。及口言說。令受罪人。生於驚怖。如有兩羊。
從兩邊來。共殺害。彼地獄眾生。見有諸山。或
來或去。殺害眾生。以是義故。不得說言。唯有
內心。無外境界。

答曰。偈言。若依眾生業。四大
如是變。何故不依業。心如是轉變。汝向言。彼
罪人業。外四大等。如是轉變。何故不言依彼
眾生罪業力故。內自心識。如是轉變。又偈言。
業熏於異法。果云何異處。善惡熏於心。何故
離心說。故偈言。業熏於異法。果云何異處者。

此以何義。彼地獄中。受苦眾生。所有罪業。依
本心作。還在心中。不離於心。以是義故。惡業
熏心。還應心中。受苦果報。何以故。以善惡業。
熏於心識。而不熏彼外四大等。以四大中。無
所熏事。云何虛妄分別。說言四大轉變。於四
大中受苦果報。是故偈言。善惡熏於心。何故
離心說。如無盡意菩薩經云。菩薩所作精進。
常與身口意相應。雖身口精進。皆由於心。心
為增上。云何菩薩心精進。所謂心始心終。云
何心始。初發心故。云何心終。菩提心寂滅故。
是知起盡俱心。初終咸爾。非唯淨業。萬事皆
然。不出一心。圓滿覺道。又如油盡燈滅。業喪
苦亡。若定有外境可觀。非內所感。只合長時
受苦。無解脫期。既有休時。當知無實。可驗心
生法生。心滅法滅矣。是以一切眾生。從無始
來。作虛妄因。受虛妄果。皆從情結。唯逐想生。
所以首楞嚴經云。即時阿難。及諸大眾乃至
而白佛言。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遍
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動含靈。本元真如。
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
獄餓鬼。畜生脩羅。人天等道。世尊。此道為復
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世尊。如寶蓮
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
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
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瑠璃大
王。善星比丘。瑠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
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此諸地獄。為
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唯垂
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

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佛告阿難。快哉此問。
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
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
因此分開內分外分。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
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
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
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
光潤。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難。諸
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昇。自然從墜。此名
內分。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
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是故眾生。心。持
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呪印。顧眄雄毅。心欲生
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
自輕身命。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
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故知因情滯著。能
成愛水。浸漬不休。自然成墜。以情地幽隱。故
為內分。以舉念緣塵。取像名想。運動散亂。故
名外分。一切境界。非想不生。故經云。若知
一切國土。唯想持之。是則名為初發心菩薩。
又華嚴經頌云。勇猛諸佛子。隨順入妙法。善
觀一切想。纏網於世間。眾想如陽焰。令眾生
倒解。菩薩善知想。捨離一切倒。眾生各別異。
形類非一種。了達皆是想。一切無真實。十方
諸眾生。皆為想所覆。若捨顛倒見。則滅世間
想。世間如陽焰。以想有差別。知世住於想。遠
離三顛倒。譬如熱時焰。世見謂為水。水實無
所有。智者不應求。眾生亦復然。世趣皆無有。
如焰住於想。無礙心境界。若離於諸想。亦離
諸戲論。愚癡著想者。悉令得解脫。遠離憍慢

心。除滅世間想。住盡無盡處。是菩薩方便。又
云。譬如有人。將欲命終。見隨其業。所受報相。
行惡業者。見。於地獄。畜生。餓鬼。所有一切眾
苦境界。或見獄卒手持兵仗。或瞋或罵。囚執
將去。亦聞號叫悲歎之聲。或見灰河。或見鑊
湯。或見刀山。或見劍樹。種種逼迫。受諸苦。惱
作善業者。即見一切諸天宮殿。無量天眾。天
諸婇女。種種衣服。具足莊嚴。宮殿園林。盡皆妙
好。身雖未死。而由業力。見如是事。大智度論
云。如乾闥婆城者。非城。人心想為城。凡夫亦
如是。非身想為身。非心想為心。故知地獄天
堂。本無定處。身猶未往。已現自心。境不現前。
唯心妄見。可驗苦樂之境。本無從出。善惡之
事。唯自召來。空是空非。妄生妄死。如達磨大
師云。由己見故不得道。己者。我也。若無我者。
逢物不是非。是者我自是。而物非是也。非者
我自非。而物非非也。若入宗鏡。我法俱空。心
境自亡。是非咸寂。神性獨立。對待無從。斯
皆悟本而成。非因學得。如先德云。境自虛。
不須畏。終朝照矚元無對。設使任持浮幻身。
任運都無舌身意。又昔人偈云。寧神泯是非。
現身安樂國。所以論云。智境豁然。名為佛國。

又如有學人問百丈和尚云。對一切境。如何
得心如木石。

答。一切諸法。本不自言是非垢
淨。亦無心繫縛人。但人自虛妄計著。作。若干
種解。起。若干種見。生若干種畏愛。但了諸法
不自生。皆從。自己顛倒取相而有。知心與境。
本不相到。當處解脫。一一諸法。一一諸心。當
處寂滅。當處是道場。又本有之性。不可名目。

本來不是凡。不是聖。不是愚。不是智。不是垢。
不是淨。亦非空有善惡。與諸染法相應。名眾
生界。與諸淨法相應。名人天二乘。若垢淨心
盡。不住繫縛解脫。無一切有為無為縛脫等
心量。處於生死。其心自在。畢竟不與諸虛幻
塵勞蘊界生死。諸入和合。逈然無住。一切不
拘。去來無礙。往來生死。如門開相似。

問。地
獄既是非情。云何動作。

答。是有情不思議
業力所感。令受罪眾生。自見有如是事。如成
劫風。雖是無情。亦能成劫。似磁毛石。豈有識
想。令鐵轉移。設使眾生輪迴六趣。善惡昇沈。
實無主宰。人法俱空。所以先德云。往復無際。
動靜一原。含眾妙而有餘。超言思而逈出者。
其唯法界乎。故知若入一際法界之中。有何
差別。能所冥合。境智同如。豈可更有一法
為動為靜。隨業識之轉乎。若未入法界。不悟
此宗。但有一法當情。皆是自之業識。離識之
外。決定無法。

問。凡所施為。皆是自心者。云
何殺生而得殺罪。

答。皆是依於自心分別。
強執善惡之因。妄受苦樂之果。若究三輪之
體。能殺所殺本空。是以文殊執劍於瞿曇。鴦
崛持刀於釋氏。終不見生見殺。執自執他。妄
受輪迴。酬還罪報。

識論問云。若彼三界。唯是
內心。無有身口外境者。何故屠獵師等殺害
猪羊。等得殺生罪。

偈答云。死依於他心。亦有
依自心。依種種因緣。破失自心識。釋曰。如人
依鬼毘舍闍等。是故失心。或依自心。是故失
心。或有憶念愛不愛事。是故失心。或有夢見
鬼著失心。或有聖人神通轉變。前人失心。如

一比丘。夜蹋爪皮。謂殺蝦蟇。死入惡道。故
云死依於他心。亦有依自心者。以依仙人嗔
心。嗔毘摩質多羅阿脩羅王故。殺餘眾生。此
依他心。他眾生心。虛妄分別。命根謝滅。以彼
身命。相續斷絕。應如是知。頌云。經說檀挐
迦。迦陵。摩燈國。仙人嗔故空。是故心業
重。

問。依仙人嗔心。依仙人鬼。殺害如是三國
眾生。非依仙人嗔心而死。

答。佛問尼乾子言。
摩登伽等三國眾生。汝頗曾聞。云何而死。為身
業殺。為意業殺。尼乾子言。瞿曇。我昔曾聞。
仙人嗔心。以意業殺爾所眾生。佛言。以是
成我義。三界唯心。無身口業。何以故。如世
人言。賊燒山林。聚落城邑。不言火燒。此義亦
爾。唯依心。其善惡業得成。故偈云。諸法心
為本。諸法心為勝。離心無諸法。唯心身口名。
成實論云。若離心有業。非眾生亦應有罪福。
如風頹山。惱害眾生。風應有罪。若吹香華。來
墮塔寺。亦應有福。是則不可。故知離心無罪
福也。以此文證。罪福據心。無身口業。身口
業者。但有名字。實是意業。身口名說。華嚴
會意云。凡有見自見他。皆是迷心自現。何者。
如見他持刀殺自。當知他自。皆從自生。以
離自見心。無自他故。非但自他是心妄現。
即所持刀杖故。亦是自心。何以故。心外無彼
實刀杖故。見所持者。唯六塵故。由不知自心
現。見殺。即惶懼不安。若了唯是自心。縱殺
誰憂誰懼。皆由妄心生。故種種有。妄心滅。故
種種無。既知唯心妄現。心不見心。即物我俱
亡。憂喜咸寂。又如夢中殺事。亦如是也。如說

世間恒如夢。不可得有無。密嚴經云。內外境
界。心之所行。皆唯是識。惑亂而見。此中無我。
亦無我所。能害。所害。害及害具。一切皆是意
識境界。依阿賴耶識。如是分別。

又古師問云。
若所見皆是自相分。如何殺自相分而得怨
報。

答。雖觀他人扶塵根是自相分。於他是親
相分。有執受故。如誤殺他。即斷命根。即有
罪。於自即是疎相分。

問。經中所云。一切法
如夢。以證唯心者。云何夢中事虛。寤中事實。
果報不等。法喻不齊。云何引證。

答。所申譬
況。皆為不信之人。假此發明。所以智不難喻。
但求見道。證會自心。何用檢方便之詮。執圓
常之理。此夢喻一法。證驗最親。識論答外難
云。汝言夢中所見飲食飢飽。刀杖毒藥。如是
等事。皆悉無用。寤時所見如是等事。皆悉有
用。此義不然。頌云。如夢中無女。動身失不
淨。如夢交會。漏失不淨。眾生如是。無始世來。
虛妄受用色香味等外諸境界。皆亦如是。
實無而成。

又問。若夢中無境。寤亦爾者。何
故夢中寤中。行善惡法。愛與不愛。果報不等。

答。唯有內心。無外境界。以夢寤心。差別不同。
是故不依外境。成就善不善業。是以在夢位
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心弱。不能成善惡業。
覺心不爾。故所造行。當受異熟。勝劣不同。非
由外境。設覺中所受苦。樂實果報。亦無作者
受者。悉如幻夢。又論云。睡眠昧略為性者。
疏云。味簡在定。略別寤時。義天鈔云。昧簡在
定者。此睡眠位。雖然專注一類微細之境。
與定不同。定意識取境明了故。此乃闇昧。

略別寤時者。彼覺寤時。心極明利。具能緣於
六塵之境。則寤時心心所。緣境寬廣也。此
睡眠位心心所。不明利故。唯緣一法塵境。
取境少故。名為略也。寶積經偈云。諸法自
性不可得。如夢行欲悉皆虛。但隨想起非實
有。世尊知法。亦如是。以一切法。念念無住
故。念念生滅故。念念不可得故。念念無自性
故。夢寤所受憂喜苦樂。雖延促不等。果報有
殊。然悉從識變。皆因想成。道理推窮。無不平
等。並是明闇意識所行境界。覺中是明了意
識。夢中是夢中意識。覺夢雖殊。俱不出意。故
經云。寤則想心。寐為諸夢。若無夢則諸境不
現。無想則萬法不成。以隨意生形。從想立法
故。若有入此如夢法門。則親證唯心。疾成佛
智。能滿菩提之道。廣興法利之門。如華嚴經
頌云。菩薩了世法。一切皆如夢。非處非無處。
體性恒寂滅。諸法無分別。如夢不異心。三世
諸世間。一切悉如是。夢體無生滅。亦無有
方所。三界悉如是。見者心解脫。夢不在世間。
不在非世間。此二不分別。得入於忍地。譬如
夢中見。種種諸異相。世間亦如是。與夢無
差別。住於夢定者。了世皆如夢。非同非是異。
非一非種種。眾生諸剎業。雜染及清淨。如是
悉了知。與夢皆平等。菩薩所行行。及以諸大
願。明了皆如夢。與世亦無別。了世皆空寂。不
壞於世法。譬如夢所見。長短等諸色。是名如
夢忍。因此了世法。疾成無礙智。廣度諸群生。
修行如是行。出生廣大解。巧知諸法性。於
法心無著。成唯識寶生論云。如夢有損用。

雖無外境。理亦得成。由於夢內男女兩交。各
以自根。更互相觸。雖無外境觸。而有作用成。
現流不淨。但是識想。自與合會。為其動作。此
既如是。於餘亦然。惡毒刀兵。霜雹傷害。雖無
外境。但依其識。有毒刀等。何理不成。乃至若
爾夢餐毒等。應成身病。此亦由其唯識有用。
猶如於境。而有定屬。還將後答。用杜先疑。或
復有時見其毒等。雖無實境。而有作用。由見
不被蛇之所螫。然有疑毒。能令悶絕。流污心
迷。若遭蛇螫。亦於夢中。由呪天等。增上力故。
遂令飽食。氣力充強。又復聞乎。為求子息。事
隱林人。夢見有人。共為交集。便得其子。如何
得知。於彼夢內被毒等傷。是為非有。睡覺之
後。不覩見故。今此所論。還同彼類。於現覺時。
將為實事。見毒藥等。執為非謬。真智覺時。便
不見故。同彼夢中。體非是實。然於夢中許實
色等。彼亦獲斯非所愛事。毒等果用。便成實
有。若言無者。但有毒相等用。無。此云毒狀。便
成違害。許毒相等。固成無益。於其識上。藥體
無故。是故定知。實無外境。但於覺心生其作
用。猶如於夢。覺亦同然。斯乃真成稱契道理。
釋曰。且如夢中。實無蛇螫。識心纔變。怖境樅
然。如同蛇螫。若覺中實被蛇螫。疑心不生。亦
不為害。近聞世間有人。於路被毒蛇螫脛。其
人自見。為是樹椿所傷。行經三十餘里。毒亦
不發。忽遇禁蛇之人。指云。汝被毒蛇螫了。纔
聞是語。疑心頓起。毒發便終。若執心外實有
毒蛇之境。心未生時。毒何不發。故知心外無
境。蛇毒不能殺人。心毒起時。自能成害。是

以境無心有。境便現前。境有心無。境終不現。
例一切法。悉亦如然。可驗唯心。成就宗鏡。如
教中佛密意說如幻等。總有十喻。於中夢喻。
所悟不同。隨智淺深。且約五種。一世間凡夫
解者。只知浮生短促。如夢不久。二聲聞證處。
但了夢心。生滅無常。苦空無我。三小菩薩。悟
夢不實。徹底唯空。四大菩薩。達夢唯心。非空
非有。夢中所見故非空。覺後寂然故非有。五。
祖佛圓證法界。如正夢時。只一念眠心。現善
惡百千境界。況瞥起一念心時。具十種法界。
因果。重重無盡。歷歷區分。如法。華夢入銅輪。
成佛度生。經無量劫。華嚴善財登閣。於一
念夢定之心。剎那之間。悉見不可思議三世
佛事。如古詩云。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
數千里。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79

夫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如是了知。則真善知
識。一心妙理。圓證無疑。何故聞外善惡知識。
而生聽受。

答。皆是增上因緣。和合。虛妄分
別。而成。彼此情生。無有真實。

識論問云。何故
遇善知識。聞說善法。值惡知識。聞。說惡法。若
無外一切外境者。彼云何說。若不說者。云何
得聞。若不聞者。此云何成。

偈答。遞共增上因。

彼此心緣合。以一切眾生。虛妄分別。思惟憶
念。彼說我聞。而實無有彼前境界。是以若執
內外。則心境對治。尚未入於信門。何乃稱於聽
法。持心梵天所問經云。眼耳鼻舌身意。無所
流聞。乃曰聽經。其有染污於諸入者。則無所
聞。便在於色。金剛場陀羅尼經云。無有諸法。
是名一字陀羅尼法門。若能如是信解。則聽
者無聞無得。心境不二方聞佛所說經。可謂
真聞。遇善知識。若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
得法性。則隨境界流。逐。因緣轉。皆為不了自
法。遂令內外緣分。如經云。佛言。隨有是經之
處。則為有佛。若我住世無異。故知自心之佛。
無處不遍。寧論前後出沒耶。若隨異境。則生
滅無常。見他佛。則隱顯無恒。誦他經。則音聲
間斷。故祖師云。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志
公云。每日誦經千卷。紙上見經不識。又先德
云。出息不依外緣。入息不依陰界而住。常轉
如是經。非但百千萬卷。爭如悟此真善知識。
念念現前。自轉無盡藏經。熾然恒演。

問。若
心虛境寂。理實無差。現對根塵。事相違反。如
何明徹。境智一如。

答。一期根境。俗有真無。
畢竟自他。皆無所得。又若定執真有俗無。則
成增減二謗。但二諦雙會。圓了一心。如佛性
論難云。若諸法無實性者。即與證量相違。則
能所習不可得。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
故知不空。釋曰。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
證量自性。皆不可得。自性不成。若一性不成
者。多性云何成。又汝說證量云何成者。今我
立證量。顯了二空。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

見幻事幻物者。證量所見。不如實有。諸法亦
爾。不如所見。而有所見。由體不實故不有。由
證量故不無。由體無故。空義得成。以證量故。
假有不失。又云。依他性相者。能執所執。增益。
又損減。由解此性故。此執不生。若見真為
有。則是增益。名為常見。若見俗定無。則是損
減。名為斷見。唯有似塵識故。別無能所。無
能所故。無增益執。由有似塵識故。無損減執。
若知外塵是識而似顯現。則非無。了外相
本虛如幻所作。則非有。非無則不壞俗諦。
非有則不隱真諦。是以真俗融即而常異。空
有雙現而恒同。方超戲論之情。始會一心
之旨。如摩訶般若經云。說是般若波羅蜜品
時。佛在四眾中。天人龍鬼神。緊那羅。摩睺羅
伽等。於大眾前。而現神足變化。一切大眾。皆
見阿閦佛。比丘僧圍遶說法。乃至爾時佛攝
神足。一切大眾。不復見阿閦佛聲聞人。菩薩
摩訶薩。及其國土。不與眼作對。何以故。
佛攝神足故。爾時佛告阿難。如是阿難。一切
法不與眼作對。法法不相見。法法不相知。如
是阿難。如阿閦佛弟子。菩薩國土。不與眼作
對。如是阿難。一切法不與眼作對。法法不
相知。法法不相見。何以故。一切法。無知無
見。無作無動。不可捉。不可思議。如幻人無受
無覺。無真實。菩薩摩訶薩如是行。為行般若
波羅蜜。釋曰。若行般若者。則是直了一心智
性。了色無形。非眼境界。乃至達法體寂。非意
所知。但是隨心暫現。還隨心滅。故云一切法
無知無見。大智度論云。相不能知無相。譬

如刀雖利。不能破空。無相不能知相者。有
人言。內智慧無定相。外所緣法有定相。心隨
緣而生。是故說無相不應知相。譬如無刀。雖
有物。無刀可斫。是知若心有境無。亦不知見。
若心無境有。亦不知見。若心境俱有。各無自
性。各既不知。合豈成見。若心境俱無。亦不
知。見有尚不知。無豈成見。則心境俱空。萬有
咸寂。如是則尚無一法冥合相順。寧有根境
對待而作相違者乎。如一切差別違順之境。
皆是一心之量。無有障礙。亦無解脫。譬如水
不洗水。火不滅火。何者。以一體故。不相陵滅。
若有異法。方成對治。如今但先得旨。自合真
如。故經云。法隨於如。無所隨故。若有所隨。則
有能隨之別。既無所隨。亦無能隨。故則法外
無如。如外無法。所以經云。如理作意。於一切
法平等相應。是則具足一切佛法。華嚴疏云。
以如為佛。則無境非如者。大品經答常啼云。
諸法如。即是佛。金剛經云。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既以如為佛。一切法皆如也。何法非佛耶。
若信一如。此是開悟本法。生決定解。入自在
門。如華嚴論云。經云。善男子。我得自在決定
解力。信眼清淨。智光照曜。普觀境界。離一切
障。善巧觀察。普眼明徹。具清淨行。往詣十方
一切佛國土。恭敬供養一切諸佛。此明舉本
果法。令凡信樂修行。從初發心。修行慣習。十
地功終。方依及此初時本樣果法也。還以
法界中時不遷。智不異。慈悲不異。願行不異之
所成就。以於法界大智無延促中修行故。
不如情解。有修行者。莫作延促時分修學。應

須善觀法界體用。莫如世情。作一剎那計。作
三僧祇計。如法界中。都無脩短遠近故。以此
解行。如法修行。於諸境界。善照生滅。令使執
盡。而成智之大用。於自心境。莫浪攝持。但
知放蕩任性坦然。習之觀照。執盡智現。生滅
自無。業垢自淨。會佛境界。同如來心。佛見自
會。非由捉搦。縵作別治。令心狂惑。但自明心
境。見融。執業便謝。見亡執謝。一切萬法。本自
無瘡。智境朗然。名為佛國也。無煩強生見執。
永自沈淪。自作自殃非他能與。

問。若約見
聞外境。則色不至眼。眼不至色。可言唯心。無
相可得。只如飲噉之時。根境相入。若言無相。
不可以心喫心。

答。六根六境。雖則離合不
同。皆唯識變。味性本空。若非是識。誰知鹹淡。
古師云。只喫相分。本質自在。

問。如喫了。質
亦亡如何。

答。能隨既亡。所隨亦滅。亦如二
十人共一株樹。一人伐之。十九人所隨亦滅。
又唯識義鏡釋云。共果同在一處。不相障礙
者。

問。且如一樹。有情共變。而一有情伐用之
時。為用自變。為兼用他。若唯自者。餘人變者。
應存不亡。樹何不見。若亦用他。何名唯識。

答。有云。樹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相
增益。彼一有情自所變者。所緣親用。他所變
者。與自所變。為增上緣。亦疎緣用。一切相望。
自為所順。他為能順。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
斯樹喪。唯識亦成。

問。何以得知互相增益。

答。
對法論云。有情共業為增上緣。

問。既但唯
心。無有萬法。目前差別。從何建立。

答。萬法
但名。實無體相。因名立相。相狀元空。因相施

名。名字本寂。唯想建立。名相俱虛。反窮想原。
亦但名字。既無想體。分別則空。故知萬法出
自無名。萬名生於無相。名不當相。相不當名。
彼此無依。萬法何在。相待之名既寂。分別之
想俄空。如幻之境冥真。所執之情合覺。密嚴
經頌云。世間種種法。一切唯有名。但想所安
立。離名無別義。又頌云。能知諸識起。無有所
知法。所知唯是名。世法悉如是。以名分別法。
法不稱於名。諸法性如是。不住於分別。以法
唯名故。想即無有體。想無名亦無。何處有分
別。若得無分別。身心恒寂靜。如木火燒已。畢
竟不復生。又頌云。如見杌為人。見人以為杌。
人杌二分別。但有於名字。諸大和合中。分別
以為色。若離於諸大。色性即無有。

問。若以
唯識為宗。則世出世間。唯是一識。萬法皆決
定空耶。

答。以唯識故。則有世俗諦。既有世
俗。則有似塵識。幻相不無。以無實不可得。故
稱空耳。不可起蛇足鹽香。決定斷空之見。如
密嚴經偈云。瓶等眾境界。悉以心為體。非
瓶似瓶現。是故說為空。世間所有色。諸天宮
殿等。皆是阿賴耶。變異而可見。眾生身所有。
從頭至手足。頓生及漸次。無非阿賴耶。習氣
濁於心。凡愚不能了。此性非是有。亦復非是
空。如人以諸物。擊破於瓶等。物體若是空。即
無能所破。譬如須彌量。我見未為惡。憍慢而
著空。此惡過於彼。又經云。寧可執有如須彌。
不可執空如芥子。大般涅槃經云。解脫者名
不空空。空空者名無所有。無所有者。即是外
道尼乾子等所計解脫。而是尼乾。實無解脫。

故名空空。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故不空空。不
空空者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
脫者。名曰不空。如水酒酪酥蜜等瓶。雖無水
酒酪酥蜜時。猶故得名為水等瓶。如是瓶等。
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色
香味觸。若言不空。而復無有水酒等實。解
脫亦爾。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以
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常樂我淨。若言不
空。誰受是常樂我淨者。以是義故。不可說空。
及以不空。空者。謂無二十五有。及諸煩惱。一
切苦。一切相。一切有為行。如瓶無酪則名為
空。不空者。謂真實。善色。常樂我淨。不動不
變。猶如彼瓶色香味觸。故名不空。是故解
脫。喻如彼瓶。彼瓶遇緣。則有破壞。解脫不爾。
不可破壞。不可破壞。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
是如來。

問。經云。五陰即世間者。一陰名色。
四陰名心。云何說內外種種世間。皆從心出。

答。種種五陰。皆從心起。從心現相。名之曰
色。經偈云。一切世間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
實觀。但當觀名色。色即收盡無情國土。名即
收盡有識世間。五陰即世間故。若了五陰
俱空。則是出世間。是知世出世間。皆從心起。
何者。若意地起貪嗔心。覽三塗五陰。罪苦眾
生發現。意地修戒善心覽人天五陰。受樂眾
生發現。意地證人空心覽無漏五陰。真聖眾
生發現。意地立弘誓心覽慈悲五陰。大士眾
生發現。意地運平等心覽常住五陰。尊極眾
生發現。今所以置前四陰。但觀識陰。如伐樹
除根灸病得穴。則生死之苦芽永絕。煩惱之

沈痾不生。又若毘藍之風。卷群疑而淨盡。猶
劫燒之火。蕩異執而無餘。所以一切世間凡
聖同居之處。無不悉是自心。如此悟入。名住
真阿蘭若正修行處。非論大小之隱。不墮
喧靜之觀。所以古德云。處眾不見喧嘩。獨自
亦無寂寞。何故不見喧寂。以但了一心故。如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爾時佛告彌勒菩薩
摩訶薩言。汝善男子。當修學者。但有一德。是
人應住阿蘭若處求無上道。云何為一。謂觀
一切煩惱根原。即是自心。了達此法。堪能
住止阿蘭若處。所以者何。譬如狂犬。被人驅
打。但逐瓦石。不逐於人。未來世中。住阿蘭若。
新發心者。亦復如是。若見色聲。香味觸法。其
心染著。是人不知煩惱根本。不知五境從自
心生。即此名為未能善住阿蘭若處。以是因
緣。樂住寂靜求無上道。一切菩薩摩訶薩等。
若五欲境現前之時。觀察自心。應作是念。我
從無始。至于今日。輪迴六趣。無有出期。皆自
妄心。而生迷倒。於五欲境貪愛染著。如是菩
薩。名為堪住阿蘭若處。是知不悟自心。徒栖
遠谷。避喧求靜。古人云。舉世未有其方。若頓
了自心。是真阿蘭若。乃至光明遍照。萬德俱
圓。若不自明。則輪迴諸趣。如頓證毘盧遮那
法身字輪瑜伽儀軌。釋。如來法身觀者。先觀
發起普賢菩薩微妙行願。復應以三密加持
身心。則能入文殊師利大智慧海。然修行最
初。於空閑處。攝念安心。閉目端身。結加趺坐。
運心普緣無邊剎海。諦觀三世一切如來。遍
於一一佛菩薩前。慇懃恭敬。禮拜旋遶。又以

種種供具雲海。奉獻如是等一切聖眾。廣大
供養已。復應觀自心。心本不生。自性成就。光
明遍照。猶如虛空。復應深起悲念。哀愍眾生。
不悟自心。輪迴諸趣。我當普化拔濟。令其開
悟。盡無有餘。復應觀察自心。諸眾生心。及諸
佛心。本無有異。平等一相。成大菩提心。瑩徹
清淨廓然周遍。圓明皎潔。成大月輪。量等虛
空。無有邊際。故知心無際故。猶若虛空。豈存
初後。如華嚴經頌云。心住於世間。世間住於
心。於此不妄起。二非二分別。是以說一說二。
是世間語言。立是立非。屬意地分別。若頓悟
自心。直入宗鏡。尚不見無分別。豈特生分別
乎。如經頌云。了知非一二。非染亦非。淨亦復
無雜。亂皆從自想。起不唯世法施為。乃至諸
聖作用。起盡根由。皆不出宗鏡。故經偈云。剎
海無邊妙莊嚴。於一塵中無不入。如是諸佛
神通力。一切皆由業性起。如斯妙旨。是現證
法門。但初生比信。猶可虛襟。況證入之時。
自斷餘惑。言亡象絕。識滅情消。故祖師云。唯
證乃知難可測。起信論云。證發心者。從淨心
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
以彼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為法身。

問。內外唯心。是平等理。
云何身土不同。內身有覺。外境無知。

答。世
界身土。法爾如然。不可執一執異。自性情見。
若言法爾者。即法如是。或云法性者。若是法
性。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恒頓變起
外諸器界。不出此二。一法應如是。二藏識
變起。又眾生業力。亦菩薩萬行為因等。所現

世界。皆是藏識相分。相分之中。半為外器。而
不執受。半為內身。執為自性生覺受故。如來
藏識。何緣如此。法如是故。行業引故。上雖分
執受不執受。二義。俱無自性。全以佛法界如
如一真心為體。當知依即正。正即依。不出一
心真性矣。且性無不包。有情無情。有覺無
覺。皆自心性為體。隨緣發現。應處方知。如世
間致生祠堂。有政德及民。往往有遺愛去思。
為立祠宇。中塑像以四時饗之。其人當饗祭
日。則酒氣腹飽。亦如丁蘭至孝。刻木為母晨昏
敬養。形喜慍之色。且土木不變。唯心感耳。

問。立識方成唯識義。云何境識俱遣。

答。顯
識論云。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究竟為論。
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即
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所以唯識論。亦
名。破色心論。佛性論云。經中佛以幻師為譬。
佛告迦葉。譬如幻師。作諸幻像。所作等幻虎。
還食幻師。迦葉。如是觀行比丘。隨觀一境。顯
現唯空。故實無所有。虛無真實。云何能得離
此二邊。由依意識。生唯識智。唯識智者。即無
塵體智。是。唯識智若成。則能還滅自本意識。
何以故。以塵無體故。意識不生。意識不生故。
唯識自滅。故意識如幻師。唯識智如幻虎。以
意識能生唯識故。唯識觀成。還能滅於意識。
何以故。由塵等無故。意識不生。譬如幻虎。還
食幻師。如提婆法師說偈言。意識三有本。識
塵是其由。若見塵無體。有種自然滅。入楞伽
經云。但不取諸境。名為識滅。實不滅識。何者。
以境本空。從識變故。以識無體。不須滅故。是

以識心無體。隨境有無。見空生空。見色生色。
事來即起。事去還無。如傳奧法師云。妄念所
緣。放有色處。則不見空。但見於色。於無色處。
則見有空。緣有時無時亦爾。緣有時。則見有
心生。見無心滅。緣無時。則見無心生。見有
心滅。此皆妄念所緣之境。又事上無事。本全
是心。念起塵生。念寂塵滅。如起信論云。以一
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然既無外色。亦
無外空。空尚是無。色焉能有。論云。若無色者。
則無虛空之相。疏釋云。本以待色為空。今既
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也。故知萬法。皆相
待而有。若入宗鏡。自然諸法絕待。歸本真心。
故論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若心離於
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

問。世人多執有情動作有識。無情不動作無
識。且如葵藿向日而轉。芭蕉聞雷而生。橘得
屍而敷榮。鐵因石而移動。又如麴發酒醋。火
爇山林。此等皆是無情。云何動作。

答。有情
無情。各有二義。若有情生死。一是眾生業力
所為。二是法界性自然生。若無情轉動。一是
異法性自爾。二是法作。如大涅槃經云。佛告
師子吼菩薩。善男子。汝言眾生悉有佛性。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礠石者。善哉善哉。
以有佛。性因緣力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若言不須修聖道者。是義不然。善男子。譬
如有人。行於曠野。渴乏遇井。其井極深。雖不
見水。當知必有。是人方便求覓。罐綆汲取則
見。佛性亦爾。一切眾生雖復有之。要須修集
無漏聖道。然後得見。乃至譬如眾生造作諸

業。若善若惡。非內非外。如是業性。非有非無。
亦復非是本無今有。非無因出。非此作此受。
此作彼受。彼作彼受。無作無受。時節和合而
得果報。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亦復非是本無
今有。非內非外。非有非無。非此非彼。非餘處
來。非無因緣。亦非一切眾生不見。有諸菩薩。
時節因緣和合得見。時節者。所謂十住菩
薩摩訶薩。修八聖道。於諸眾生得平等心。爾
時得見。不名為作。善男子。汝言如礠石者。
是義不然。何以故。石不吸鐵。所以者何。無心
業故。善男子。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
異法滅壞。無有作者。無有壞者。善男子。猶
如猛火。不能焚薪。火出薪壞。名為焚薪。善男
子。譬如葵藿。隨日而轉。如是葵藿。亦無。敬心。
無識無業。異法性故。而自迴轉。善男子。如芭
蕉樹。因雷增長。是樹無耳。無心意識。異法有
故。異法增長。異法無故。異法滅壞。善男子。如
阿叔迦樹。女人摩觸。華為之出。是樹無心。亦
無覺觸。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
滅壞。善男子。如橘得屍。果則滋多。如是橘
樹。無心無觸。異法有故。異法滋多。異法無故。
異法滅壞。善男子。如安石榴樹。甎骨糞故。果
實繁茂。安石榴樹。亦無心觸。異法有故。異法
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善男子。礠石吸鐵。
亦復如是。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
法滅壞。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不能吸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無明不能吸取諸
行。行亦不能吸取識也。亦得名為無明緣行。
行緣於識。有佛無佛。法界常住。故知法法無

心。塵塵本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法無心而
隨緣成壞。人無心而諸行遷流。如芭蕉聞雷
葵藿向日。無明不取諸行。諸行不吸識心。則
法法不相到。法法不相知。法法不相待。法法
不相借。皆性自爾故。法如是故。是以金剛三
昧經云。心不生境。境不生心。何以故。凡所見
境。唯所見心。即不相到也。華嚴經頌云。諸法
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
知。即不相知也。維摩經云。一切法生滅不住。
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即不
相待也。寶藏論云。火不待日而熱。風不待月
而涼。堅石處水。天鼓遊光。明暗自爾。乾濕同
方。物尚不相借。豈況道乎。即不相借也。如火
以熱為性。風以涼為性。豈假藉他緣乎。天鼓
者。日也。常遊光照四天下。日出即明。日沒即
暗。皆是法爾。非關造作。堅石處水者。石雖處
水。水不入石。雖同一處。石自乾而水自濕。故
知法法標宗。塵塵絕待。則非因緣。亦非自然
矣。

問。既唯一真心。教中。云何復說諸法如
幻。

答。了境是心。萬法奚有。以依心所起。無
有定體。皆如幻化。畢竟寂滅。寶積經云。爾時
世尊告幻師言。一切眾生。及諸資具。皆是幻
化。謂由於業之所幻故。諸比丘眾。亦是幻化。
謂由於法之所幻故。我身亦幻。智所幻故。
三千大千一切世界。亦皆是幻。一切眾生共
所幻故。凡所有法。無非是幻。因緣和合之所
幻故。又教中總明十喻。如幻如化。如夢。如影
等。此是諸佛密意。破眾生執世相為實。起於
常見。世間共知幻夢等法是空。則不信人法

心境等。如幻夢亦空。所以將所信之虛。破所
信之實。令所信之實。同所信之虛。然後乃頓
悟真宗遍一切處。心內心外。決定無有實法
建立。大莊嚴論云。我昔曾聞。有一幻師。有信
樂心。至耆闍山。為僧設會。供養已訖。幻尸陀
羅木。作一女人。端正奇特。在大眾前。抱捉此
女。而嗚𠯗咸皆嫌忿。而作是言。此無慚人。所為鄙褻。知
其如是。不受其供。時彼幻師。既行欲已。聞諸
比丘。譏訶嫌責。即便以刀。斫刺是女。分解
支節。挑目截鼻。種種苦毒。而殺此女。諸比丘
等。又見此事。倍復嫌忿。我等若當知汝如是。
寧飲毒藥。不受其供。乃至爾時幻師。即捉尸
陀羅木。用示眾僧。合掌白言。我向所作。即是
此木。於彼木中。有何欲殺。欲安眾僧身故。設
此飲食。欲令眾僧心安。故為此幻耳。願諸比
丘。聽我所說。豈可不聞。佛於脩多羅中。說一
切法。猶如幻化。我今為欲成彼語故。故作斯
幻。如斯幻身。無壽無命。識之幻師。運轉機關。
令其視眴。俯仰顧眄行步進止。或語或笑。以
此事故。深知此身真實無我。華嚴經頌云。
世間種種法。一切皆如幻。若能如是知。其心
無所動。諸業從心生。故說心如幻。若離此分
別。普滅諸有趣。譬如工幻師。普現諸色像。徒
令眾貪樂。畢竟無所得。世間亦如是。一切皆
如幻。無性亦無生。示現有種種。度脫諸眾生。
令知法如幻。眾生不異幻。了幻無眾生。眾生
及國土。三世所有法。如是悉無餘。一切皆如
幻。幻作男女形。及象馬牛羊。屋宅池泉類。園

林華果等。幻物無覺知。亦無有住處。畢竟寂
滅相。但隨分別現。菩薩能如是。普見諸世間。
有無一切法。了達悉如幻。眾生及國土。種種
業所造。入於如幻際。於彼無依著。如是得善
巧。寂滅無戲論。住於無礙地。普現大威力。又
入法界品。時童子童女告善財言。善男子。我
等證得菩薩解脫。名為幻住。得此解脫故。見
一切世界皆幻住。因緣所生故。一切眾生皆
幻住。業煩惱所起故。一切世間皆幻住。無明
有愛等展轉緣生故。一切法皆幻住。我見等
種種幻緣所生故。一切三世皆幻住。我見等
顛倒智所生故。一切眾生生滅老死憂悲苦
惱皆幻住。虛妄分別所生故。一切國土皆幻
住。想倒心倒見倒無明所現故。一切聲聞辟
支佛皆幻住。智斷分別所成故。一切菩薩皆
幻住。能自調伏教化眾生諸行願法之所成
故。一切菩薩眾會變化調伏諸所施為皆幻
住。願智幻所成故。善男子。幻境自性。不可
思議。大集經偈云。如來法界無差別。為鈍根
者說差別。宣說一法為無量。如大幻師。示眾
生。清涼疏釋。如幻忍者。如一巾幻作一象。楞
伽經云。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由了體空。
不壞幻相差別。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對。
應成四句。謂此二無二故非異。無不二故非
一。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非異即非一故非
非異。亦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若以巾上二
義。對象上二義。辯非一異。略有十句。一以巾
上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合為一際。名不異。
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流轉

五道。號曰眾生。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
若滅等。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體空義。
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
異。經云。一切眾生即如。不復更滅等。三以攝
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此二雙融。無
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以前二經文。
不相離故。四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
末之本。此二相奪。故名不異。此是本末雙
泯明不異。以真妄平等。異不可得。次下四門
明非一。謂五以巾住自位義。與象上差別義。
此二本末相違相背。故名非一。楞伽經云。如
來藏。不在阿賴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滅。如來
藏者。不生滅。此之謂也。六巾上成象義。與象
上體空義。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勝鬘
經云。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唯如
來藏。受苦樂等。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
義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
遠。相害則相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
一。以前經文。不相雜故。八以極相害。俱泯而
不泯。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不存不泯。義為
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
真如即隱而是顯故。九上四非一與四非異。
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又相違是存。相害是
泯。然存上有不存之義。泯上有不泯之義。若
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亡。無可相即。以不全
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若唯存無不存。則
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由有不存故。雖歷
然而得相即。以體虛故。十然亦不異。以理遍
通故。法無二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極相和

會。若以非一門取。諸門極相違害。極違而極
順者。是無障礙法也。又釋云。別明義理。於中
有二。先成有無。後成四句。言有無者。以三性
中。各有二義。皆有無故。圓成二者。一性有。
二相無。依他二者。一緣有。二相無。遍計二
者。一情有。二理無。今初巾中。即圓成二義。術
馬皆是依他二義。而術是能成之因。託真而
起。故用有體無。用有即是緣有。體無即是性
無。三馬是所成之果故。相有實無。相有即是
緣有。實無即是性無。四明依圓不離。即事同
真。生喻於事。死喻於真。事泯理顯。故生無死
有。以無礙故。者出其所因。即事理無礙也。五
中就情則有。妄見分明故。就理則無。以是妄
計。必非有故。所以幻喻廣說有無者。以惑情
所封。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真。是知幻
喻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若無於有。不成於
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徹。萬化齊融。
又五中。各具四句顯成。四句者。於中有二。初
一重四句。後重重四句。今初又二。先正顯。後
簡非。今初也。初性有相無四者。一有。真性有
故。二空。無諸相故。三亦有亦空。義門異故。四
非有非空。互融奪故。二用有體無四者。一有。
迷真有用故。二空。依真無體故。三亦有亦空。
體用不壞故。四非有非空。無體之用故非有。
即用之體故非空。三相有實無四者。一有。事
相現故。二空。緣成無實故。三俱存。無性不
礙緣成。緣成不礙無性故。四俱非。緣成即
無性故非有。無性即緣成故非空。四生即是
無死即是有四者。一真性顯故。二依他即無

性故。三性相雙存故。四性相即奪故。五情有
理無四者。一遍計妄情。能招生死故。二即理
而求不可得故。三要由理無。方即情有。若無
情有。不顯理無故。四情有即理無。理無即情
有故。已上四句。然皆具德。以稱真故。不同情。
計定執。四句成謗。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
空。即空之有。方為具德之有。又盡有之空。盡
空。之有。方為具德。又四句齊照。成解境故。四
句齊泯。成行境故。皆言亡慮絕。方為具德耳。
所以昔人云。巫山臺上。託雲雨以去來。舒姑
水側。寄泉流而還往。故知聚沫之身非有。如
幻之心本空。豈有欲情而成實事。又如莊周。
達體虛如幻。見自身為蝴蝶。及夢中自見己
身遊天崖。是以凡夫盲無慧目。妄取前塵男
女等相。如幻化法。但誑心眼。都無實事。皆業
識心動。起見現相。意識分別。強立我人。自他
差別。若能識幻。方悟前非。終不於空而興造
作。又此幻法。多人錯解。執一切法如幻如化。
便作空無之見。如方廣外道。立空無為宗。不
知實義故。華嚴論云。了如幻法。是堅固義。
言堅固者。即是常住義。豈可作空無之解。故
知。此幻即真。幻不可得。無幻之幻。名為幻
法。絕見之見。方名見幻。

問。諸法不真。各無
自性。剎那變異。故稱為幻。佛身常住。豈稱幻
耶。

答。諸佛略有二身。一真實身。二方便身。
以眾生有不見如來真實身故。示方便身。令
入真實。若悟入時。即方便身是常住體。了幻
不可得故。如鴦崛魔羅。是一切寶莊嚴國。一
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佛。以本願力。入幻網

門。現跡同凡。示行殺害。後見佛悟道。惡業頓
消。令一切眾生。知得。道業亡。不生邪執。皆令
仰慕佛法難量。不可思議。有大威力。所以鴦崛
魔羅經偈云。如來所變化。眾生悉不知。如來
所作幻。眾幻中之王。大身方便身。是則為如
來。

問。一切法如幻。云何有垢淨能所對治。

答。只為如幻。故垢淨不定。由心迴轉。凡聖法
生故。思益經云。垢法說淨。見垢實性故。淨法
說垢。貪著淨相故。

又莊嚴經論云。問。若諸法
同如幻。以何義故。一為能治。一為所治。

偈答
云。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如是清淨法。能
令染法盡。釋曰。彼能治淨法。亦如幻王。由能
對治染法。得增上故。彼所治染法。亦如幻王。
由於境界。得增上故。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
盡者。如彼強力幻王。能令餘幻王退。以染淨
法。各有增上力。隨境自在轉。故稱為王。所以
圓覺經云。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男子。
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
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
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恒作是念。我
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
腦垢色。皆歸於地。涕唾膿血。津液涎沫淡淚
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煖氣歸火。動轉歸
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即知此身。
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緣假合。妄
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
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善男子。此虛妄心。
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
中緣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善男

子。彼諸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
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
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
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善男子。譬
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
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善男子。圓覺淨性。
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
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復如是。由此不能遠於
幻化。釋曰。珠中無五方之色。因光所映。性中
無五趣之身。隨業而現。迷珠者。執珠。中實
色。昧性者。認性內虛身。法喻皎然。真偽可
驗。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0

夫入此宗門。云何了一切法如化。

答。以萬
法無體。名相本空。無而忽有。名之曰化。如華
嚴經十忍品云。佛子。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如
化忍。佛子。此菩薩摩訶薩。知一切世間。皆悉
如化。所謂一切眾生意業化。覺想所起故。一
切世間諸行化。分別所起故。一切苦樂顛倒
化。妄取所起故。一切世間不實法化。言說所
現故。一切煩惱分別化。想念所起故。復有
清淨調伏化。無分別所現故。於三世不轉化。
無生平等故。菩薩願力化。廣大修行故。如來

大悲化。方便示現故。轉法輪方便化。智慧無
畏辯才所說故。菩薩如是了知世間出世間
化。現證知。廣大知。無邊知。如事知。自在知。
真實知。非虛妄見所能傾動。隨世所行。亦不
失壞。譬如化不從心起。不從心法起。不從業
起。不受果報。非世間生。非世間滅。不可隨
逐。不可攬觸。非久住。非須臾住。非行世間。非
離世間。不專繫一方。不普屬諸方。非有量。非
無量。不厭不息。非不厭息。非凡非聖。非染非
淨。非生非死。非智非愚。非見非不見。非依世
間。非入法界。非黠慧。非遲鈍。非取非不取。非
生死。非涅槃。非有非無。有菩薩如是善巧方
便。行於世間。修菩薩道。了知世法。分身化往。
不著世間。不取自身。於世於身。無所分別。不
住世間。不離世間。不住於法。不離於法。以本
願故。不棄捨一眾生界。不調伏少眾生界。不
分別法。非不分別。知諸法性。無來無去。雖無
所有。而滿足佛法。了法如化。非有非無。佛子。
菩薩摩訶薩。如是安住如化忍時。悉能滿足
一切諸佛菩提之道。利益眾生。是名菩薩摩訶
薩第九如化忍。故知善不善法。從心化生。以
無作之因。受忽有之果。故六祖云。思惡法。即
化為地獄。思善法。化為天堂。毒害化為畜生。
慈悲化為菩薩。乃至皆是自性變化。

大智度
論問云。若一切法皆空如化。何以故有種種
說法別異。

答曰。如佛所化。及餘人所化。雖不
實。而有種種形像別異。夢中所見種種亦如
是。人見夢中好惡事。有生喜者。有生怖者。如
鏡中像。雖無實事。而隨本形。像有好醜。諸法

亦如是。雖空而各各有因緣。如佛此中說。於
是化法中。有聲聞變化。有辟支佛變化。有菩
薩變化。有佛變化。有煩惱變化。有業變化。又
云。如化者。化主無定物。但以心生。便有所作。
皆無有實。人身亦如是。本無所因。但從先世
心。生今世身。皆無有實。以是故諸法如化。

問。
不應言變化事空。何以故。變化心亦從修定
得。從此心作種種變化。若人若法。是化有因
有果。云何空。

答。如佛說。觀無生從有生得
脫。依無為從有為得脫。雖觀無生法無。而可
作因緣。無為亦爾。變化雖空。亦能生心因緣。
復次空不以不見為空。以其無實用故言空。
以是故言諸法如化。故知一切法。皆從心生。
悉如幻化。雖幻化不實。亦可作善惡之因緣。
受昇沈之報應。不可生於斷見。但了體虛。
莫生取捨。

問。凡有相法。皆從變化。心無形
相。云何化現。

答。心本是化。理不思議。從心
現心。如化起化。佛地論云。心化唯二。一自身
相應。謂自心上化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
別。二他身相應。謂令他心。亦現種種心。及
心法影像差別。此並相分。似見分現。有義。定
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心。加被有情。
令愚昧者。解深細法。令失念者。得正憶念。名
化他心。然心無化。無形質故。如論說言。心
無形故。不可變化。又說化身無心心法。此就
二乘。及諸異生定力而說。彼定力劣。不能化
現無形質法。諸佛菩薩不思議定。皆能化現。
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云何聲聞
及傍生等。知如來心。云何經說化無量類。皆

令有心。云何此論說諸化意業。云何經說有
依他心。但諸化色。同實色用。化根及心。但有
相現。不同實用。又就下類。故作是說。若爾。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現。非情已是心等相分。
云何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情。非
非情攝。是故化心。但說二種。一自身。二他身
化等。

問。此一心門。理無異轍。約機對法。教
有多門。於一法中。名字差別。或名佛性。或稱
如來藏。云何成藏義。云何名佛性。

答。如來
藏者。是真識心。是真心中。具有一切恒沙佛
法。如妄心中。具有恒沙染法。是心與法。同一
體性。故名如來藏。即一切眾生有如來藏。能
為佛因。名有佛性。如睡心中有覺悟性。如黃
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銀性。如是一切世間法
中。皆有涅槃性。此性即是眾生自實。故名為
我。我即佛性。隱則名為如來藏。顯則名為法
身。

問。若眾生自實。名為佛性。覺此性故。名
為佛者。但了一性。即契本原。云何教中。或說
二三四五種等佛性不同。

答。大涅槃經云。
正因佛性。眾生心是也。又云佛性者。不名一
法。不名十法。不名百法。不名千法。不名萬
法。未得菩提時。一切善惡無記。皆名佛性。故
知未得菩提時。一切諸法。尚非名數。豈況悟
了。更說二三。然雖開合。一性無差。約本末因
果。而分多種。佛性論云。佛性有三種。所謂
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
因。三圓滿因。此三因。前一因則以無為如理
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三種佛性
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住自性性。二引

出性。三至得果性。此三性復成三藏。一所攝
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一所攝為藏者。佛
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如
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名
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
如來。故如來性。雖因名應得。果名至得。其體
不二。但由清濁有異。在因時為違二空。故起
無明。而為煩惱所雜。故名染濁。雖未即顯。必
當可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復
惑累。煩惱不染。說名清淨。果已顯現。故名至
得。所言藏者。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
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定
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
所藏。眾生。為如來藏。二隱覆為藏者。如來自
隱不現。故名為藏。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
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為顛倒。不妄想故。
名之為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性
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住義。如來
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
藏。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
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若至果時。方
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如今得。
故知本有。是故言常。雖說三因佛性。但是一
性。何以故。正因是本有。以眾生不覺。故為客
塵所蔽。如金在礦。金體不現。要假其功。方成
金用。此正因佛性。亦復如是。在纏不現。處煩
惱礦中。須先假了因智慧。知有開發。次藉緣
因。方便助顯。方成大用。緣用雖分。體恒一味。
不動眾生性。而成佛性矣。以住自性之理。在

凡而即真。以引出性之事。成果而不虛。以
應得之文。處染而何失。以至得之道。證聖而
無疑。又因自性有。故能引出。應得至果。剋證
非虛。如大涅槃經云。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善男子。譬如有人。家
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酥耶。答言。我有。酪實
非酥。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言有酥。眾生亦
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眾生。
悉有佛性。又經論通明四種佛性。初因性。即
染淨緣起。二因因性。即內熏發心。三果性。即
始覺已圓。四果果性。即本覺已顯。又初隨緣
隱顯。二徵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原顯實。
又初自性住性。即正因。二是引出佛性。即了
因。三四皆是至得果性。即緣因。又初二因中
理智。後二果中理智。因果雖異。智不殊理。契
同無二。唯一心轉。絕相離言。無不包融。故名
佛性。又涅槃疏云。涅槃正性有五。一正性。非
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二因性。十二因緣。三
因因性。十二因緣所生智慧。四果性。三藐三菩
提。五果果性。大般涅槃。雖復分別。只是一法。
又古釋有三種性。一理性。謂真如。二行性。謂
無漏種子。三隱密性。即塵勞之疇。三性隱顯
雖分。一體凡聖共有。又約常住隨緣。而分二
種佛性。一常住義。經云。其藥本味。停留山中。
如常不輕菩薩。敬四眾等。以此佛性。混煩惱
而不污。顯菩提。而不淨。以常住不變故。所以
菩薩。不敢輕一小眾生。以佛性不壞故。二隨
緣義。經云。隨其流處。成種種味。如常慘菩薩。

愍四眾等。以真心不守自性。舉體隨緣。而作
人法。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以眾生
隨緣失性。不覺不知。所以菩薩。常生悲慘。又
眾生佛性。皆有二義。一是所依佛性。如上二
義。一是常住。二是隨緣。二能依雜染。一緣成
似有義。二無性即空義。由染法有即空義故。
所依佛性。常淨不變也。由染法有似有義故。
所依佛性。隨緣成染也。故知以眾生無性即
空故。在凡不凡。以法身隨緣故。處聖非聖。又
以眾生緣成似有故。聖不是凡。以法身常住
不變故。凡不是聖。則真俗一際。染淨恒分。凡
聖兩途。生佛無異。如是鎔融。方明一心佛性。

古德問。一切眾生。佛性常住。為現為當。

答。
三世皆常。

問。若現常者。眾生即佛耶。

答。如胎
中子。豈不同父姓。若問父姓寧責耆少。又佛
性非當現者。只見此理。不可推當。修道乃得。
不可言現。只見此理。則約理無差。修道乃得。
則隨事不濫。又涅槃經明六盲摸象。各說異
端。雖說不諦。亦不離象。如各執五陰空大
等六法為佛性。雖說不著。亦不離六法。如頭
足之中。既無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亦無
別象。不可離也。非即非離。非內非外。而得言
象。眾生佛性。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
非內非外。故名中道。名為佛性。若取六法為
佛性者。乃是眾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為佛性
者。如指虛空為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為仙
預所害。取不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如大王
智臣。所見佛性。十地經云。眾生身中。有金剛
佛性。猶如日輪。佛者是覺。人有靈知之覺。今

第一義空。與之為性。故名佛性。非情無覺。但
持自體。得稱為法。今真性與之為性。故名法
性。故云假說能所。而實無差。云何無差。同一
性故。外典亦云。天地萬物。同稟陰陽之元氣也。

問。夫言佛性。境智俱收。故云菩提菩提斷。
俱名為菩提。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云何
教中云。在有情數中稱佛性。在無情數中稱
法性。

答。在心稱佛性。在境稱法性。從緣雖
別。能所似分。約性本同。一體無異。如瓶貯醍
醐。隨諸器而不等。猶水分江海。逐流處而得
名。一味真心。亦復如是。凡聖境智。一際無差。
所以法王經云。一切眾生。一心佛性平等。等
諸法故。只為真心不守自性。隨緣轉動。於轉
動處。立其異名。古德云。譬如珠。向月出水。向
日出火。一珠未曾異。而得水火之名。以珠體
是一。能應二緣。且如月為水緣時。月中未曾
無火性。日為火緣時。日中未曾無水性。何以
故。二性相冥故。但緣水火。事有優劣。故使二
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水火名。非全無性。
真如一心。亦復如是。在有情中名佛性。在無
情中名法性。一如未曾異。而得法佛之名。以
真如體一能應二緣。且如有情正為佛緣時。
有情未曾無法性。無情正為法緣時。無情未
曾無佛性。何以故。二性相冥故。但猶色心。事
有優劣故。二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法佛
名。非全無性。清涼記云。法性即佛性者。故經
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若以心性為佛性者。
無法非心性。則不隔內外。而體非內外。內外
屬相。性不同相。何有內外。然迷一性。而變成

外。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變無實。故說牆壁。
言無佛性。以性說相。無非性矣。如煙因火。煙
即是火。而煙欝火。依性起相。相翳於性。而相
即性。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變。境不異
心。心若有性。境寧非有。況心與。境皆即真性。
真性不二心境豈乖。若以性從相。不妨內外。
若以外境而例於心。令有覺知。修行作佛。即
是邪見外道之法。故須常照。不即不離。不一不
異。無所惑矣。故知佛性。非內非外。隨物迷悟。
強說昇沈。又今為遮妄執一切無情有佛性義。
就計此義。自有淺深。一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
梟獍負塊。以成於子。情變非情。非情變情。斯
為邪見。不異外道眾生。計生草木有命。故不
可也。若說無情同一性故。則稍近宗。亦須得
意。彼本立意。約於真如自體遍故。真實之性
無有二故。涅槃經說。第一義空。為佛性故。一
切法中有安樂性。攝境從心。無非心故。色性
智性。體無二故。如是等文。諸經具有。今謂此
釋。太即太過。失情無情。壞於性相。若以涅槃
第一義空。該通心境。涅槃可以簡於瓦礫。言
無性耶。今直顯正義。謂性與相。非一非異。情
與非情。亦非一異。故應釋言。以性從緣。則情
與非情異。一如涅槃簡去牆壁瓦礫等故。二
無覺不覺者。真性之中。無心境故。三無非覺
悟。以無情性。融覺性故。

故起信論。問云。若諸
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種種色相。


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
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
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今取二性。相即互融之義說耳。百門義海云。
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緣無性。名為佛性。經云。
三世佛種。以無性為性。一切處隨了無性。即
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
言有情者。遍世勸人為器。常於一毛一毫之
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如來性
起功德。名為佛性。是知六道四生。山河大地。
情與非情。皆同一性。如世尊最後垂示。應盡
還原品三告之。又經云。爾時世尊。如是逆順
入。諸禪已。普告大眾。我以甚深般若。遍觀三
界一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
本性離。畢竟寂滅。同虛空相。無名無識。永斷
諸有。本來平等。無高下想。無見無聞。無覺無
知。不可繫縛。不可解脫。無眾生。無壽命。不生
不起。不盡不滅。非世間。非非世間。涅槃生死。
皆不可得。二際平等。等諸法故。閑居靜住。無
所施為。究竟安置。必不可得。從無住法。法性
施為。斷一切相。一無所有。法相如是。其知是
者。名出世人。是事不知。名生死始。汝等大眾。
應斷無明。滅生死始。又復告大眾。我以摩訶
般若。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
竟。無繫縛者。無解脫者。無主無依。不可攝持。
不出三界。不入諸有。本來清淨。無垢。無煩惱。
與虛空等。不平等。非不平等。盡諸動念。思想
心息。如是法相。名大涅槃。真見此法。名為解
脫。凡夫不知。名曰無明。作是語已。復入超禪。
從初禪出。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出。乃至
入初禪。如是逆順。入超禪已。復告大眾。我以
佛眼。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明本際。性本解

脫。於十方求了不能得。根本無故。所因枝葉。
皆悉解脫。無明解脫故。乃至老死皆得解脫。
以是因緣。我今安住。常滅寂光。名大涅槃。如
上真實慈父。廣大悲心。不可思議三告之文。
或有偶斯教者。可以折骨為筆。剝皮為紙。刺
血為墨。而書寫之。不可頃刻暫忘。剎那失
照。且如第一文云。遍觀三界一切六道。諸山
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畢竟寂
滅。第二文云。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
悉皆究竟。第三文云。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
明本性。性本解脫。是以遍法界內。盡十方中。
若有情。若無情。若有性。若無性。山河大地。草
芥人畜。不在三界。不出三界。不隨生死。不住
涅槃。皆同真如一心妙性。如是信解。頓入一
乘。更無祕文。能出斯旨。離此有說。皆是權施。
誘引提携。咸歸宗鏡。

問。既云一切眾生。皆有
佛性。云何涅槃經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
根人無等。

答。一切眾生。實有佛性。經約善
惡無記理果等。互說有無。薦福疏云。今准經
明佛性。略有五種。謂善不善無記。及理果等。
今言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此是不善佛性
也。然善根人。有其二種。一是離欲善根人。
離欲斷一切不善故。二是五住已上。五住已
上。無不善性故。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善
根人有。闡提人無者。此是善佛性也。闡提斷
一切善。故云無也。二人俱有者。理及無記
也。二人俱無者。俱無果性故。涅槃經云。如
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二無。有者。所謂三十
二相。乃至無量三昧。是名為有。無者。所謂如

來過未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煩惱。五陰十
二因緣。是名為無。乃至闡提佛性亦爾。是則
上從于佛。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非全無
性。是知但約三性及果。而論有無。若言理性。
尚無凡聖。豈說有無。則約理無不具者。所以
生法師云。夫稟質二儀。皆是涅槃正因。闡提
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是此經度未盡
耳。故生法師。忍死十年。以證斯旨。及涅槃後
分到後。果有斯文。遂踞師子座。因而坐蛻。

問。如上決定說一切眾生有佛性者。眾生既
具。云何不免沈淪。

答。眾生雖具正因。而無
緣了。所以圓覺經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
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故先
德頌云。圓成沈識海。流轉若飄蓬。是以真如
本覺。不守自性。以無性故。但隨緣轉。如云法
身流轉五道。故號眾生。應須以善巧方便。發
之。以智照。助之。以良緣。了了見時。方逃境縛。
如起信鈔云。且夫真之與妄。皆依一法界心
所說。蓋以此心。本來有體有用。即用之體。則
蕩然空寂。即體之用。則了然覺知。以無始時
來迷故。於空寂之處。確然根身塵境。於覺知
之處。則紛然分別緣念。故肇論云。法身隱於
形㲉㲉念。元來體空。空寂覺知。元來不變。不變之真。
元來隨緣。體空之妄。元來成事。非因造作。法
爾如斯。眾生身心。現今若此。即約此義。以明
染淨緣之義相也。大涅槃經云。佛告。善男子。
如汝所言。若一闡提有佛性者。云何不遮地
獄之罪。善男子。一闡提中。無有佛性。善男子。

譬如有王。聞箜篌音。其聲清妙。心即耽著。喜
樂愛念。情無捨離。即吉大臣。如是妙音。從何
處出。大臣答言。如是妙音。從箜篌出。王復語
言。持是聲來。爾時大臣。持箜篌置於王前。而
作是言。大王當知。此即是聲。王語箜篌。出聲
出聲。而箜篌聲亦不出。爾時大王。即斷其弦。
聲亦不出。取其皮木。悉皆拆裂。推求其聲。了
不能得。爾時大王。即嗔大臣。云。何乃作如是
妄語。大臣白王。夫取聲者。法不如是。應以眾
緣善巧方便。聲乃出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
無有住處。以善方便。故得可見。以可見故。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闡提輩。不見佛性。
云何能遮三惡道罪。善男子。若一闡提。信有
佛性。當知是人。不至三惡。是亦不名一闡提
也。以不自信有佛性故。即墮三惡。故名一闡
提。是知一切眾生。雖有正因。不得了緣枉沈
生死。為不知故。甘稱下凡。為不聞故。不親善
友。常迷智眼。豈有了因。恒習惡緣。何成善
本。今為未聞者。廣搜祕藏。發起信心。為未知
者。直指心原。了然無滯。為已聞者。智慧開發。
萬善資熏。為已知者。一向保任理行成就。
有斯深益。豈厭文繁。普望後賢。廣重傳授。

問。佛性若定有無。即成斷常之見。如何體會。
理合正因。

答。非一非異。能契一乘之門。亦
有亦無。不謗三因之性。如大涅槃經云。佛言。
善男子。若有說言。一切眾生。定有佛性。常樂
我淨。不作不生。煩惱因緣。故不可見。當知是
人。謗佛法僧。若有說言。一切眾生。都無佛性。
猶如兔角。從方便生。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當

知是人。謗佛法僧。若有說言。眾生非有如虛
空。非無如兔角。何以故。虛空常故。兔角無故。
是故得言。亦有亦無。有破兔角。無破虛空。如
是說者。不謗三寶。

問。教說一心佛性之理。
有何因緣。獲何善利。

答。佛眼諦觀。正理不
謬。若人決定信受。則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
德。佛性論云。如來為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
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除五過失者。一
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
有佛性理。不知自陰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
身。起下劣想。不能發菩提心。二為離慢下品
人故。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
發心。既發心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
輕慢意。謂他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
生。皆有佛性。三。為離虛妄執故。若人有此慢
心。則於如理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
虛妄者。是眾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
是客。一本無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
執。此執本無。乃至故知能執。皆成虛妄。由於
此執。所起無明。諸業果執。並是虛妄。無。受者
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
者。有為諸法。皆念念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
罵。二無所有。但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
罵所罵。起而即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
怨。以於客中。作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
妄。若起此執。正智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
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
無能所罵。通達此理。離虛空執。四為除誹
謗真實法故。一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

由解此空故。所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
言誹謗者。若不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
違謗真如。淨智功德。皆不成就。五離我執故。
若不見虛妄過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
悲。由聞佛說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
則於眾生中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
為此五義因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一起
正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
五生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
下劣心。由恭敬故。翻輕慢意。由般若故。翻妄
想執。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
翻謗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執。乃
至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悲故。不捨生死。
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故。成就眾生。
是以若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自然不謗不
慢。無失無違。何者。以眾生妙故。皆不可思議。
如佛在竹林中說法。授白鴿鳥。劫國名號八
相之記。諸大菩薩等。皆申懺悔。咸云。若智
未齊如來。我等自此已後。更不敢稱量眾生。
寶。堅和尚云。我。見老鵶在生槃上迴頭轉腦。
便。全體見渠法身。又有俗官入寺。與盤山和
尚登殿。問云。此雀兒還有佛性不。師云有。
問。既有佛性。為甚麼向佛頭上阿。師云。是
何不向鷂子頭上阿。

問。佛性於五眼中。何
眼能見。

答。涅槃經云。佛眼見故。而得明了。
以佛眼見一切美惡差別等事。悉皆不動。為
見性故。維摩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
義而不動。此是心鑒無礙為眼。非取根塵所
對。是以肉眼見麁天眼觀細。慧眼明空。法眼

辯有。佛眼觀不二相一實之理。華嚴經離世
間品說十眼。所謂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
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
故。法眼。見一切法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
故。智眼。見諸法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
生死眼。見涅槃故。無礙眼。所見無障故。一切
智眼。見普門法界故。又慧眼所見。無法可見
故名為見者。見法空故。名為慧眼。非獨慧眼
能見。五眼俱現。如是五眼。照如千日。十方之
中。無處不見。於一切處。地平如掌。無諸穢惡。
若有可見。即是生盲。何以故。無所有故。當知
無空。色空俱遣。又見一切塵全是眼。更不可
見。聞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所以云。一切
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又云。離心之外。更
無一法。縱見內外。但是自心所見。無別內外。
此無過也。乃至若了塵時。塵。全是知也。終不
以知知於塵。即有所知也。若知於無知。不異
知也。今塵即知。不復更以知及不知。知於無
知。但無能所之知。非無知也。此方顯無知
也。經云。顯現一切法。各各不相知。見亦如是。
又聞者。圓教明我。我即聞故。能聞所聞。皆法
界故。故使我外更無別聞。是以若見若聞。若
知若覺。皆一心故。華嚴經云。所見不可見。所
聞不可聞。所知不可知。一心不思議。

問。五
眼凡聖共有。則眾生具佛眼。如來有肉眼。云
何唯佛眼能觀。十住菩薩等。不見佛性。

答。
以十住菩薩。有行有住故。所以不了了見。若
見性了了證實之時。不見。已外。更有菩提可
行可住。以十住位。緣觀未盡故。心有所在。心

有所在。故有所不在。是故不能覺一切法。至
佛位息緣。真心平等。無處不在。無不在故。無
有一法在於心外。亦無一心在於法外。心與
法界。同體照明。故覺一切。又此心性。是真實
了知義。遍照法界義。以本有為所照。以淨
眼智明為能照。如涅槃經云。見性肉眼。即名
佛眼。大涅槃經明二種見佛性。一相貌見。二
了了見。相貌見者。謂登地菩薩。方便權智。識
變似空。名相貌見。了了見者。謂地上菩薩。
根本正智。親證真理。不變相緣。名了了見。即
是親證。相貌見者。比量知。了了見者。現量
得。

問。既云佛眼能觀佛性。如何教中又言。
我以五眼不見。三聚眾生。狂愚無目而言見
耶。

答。若約實相體。性遍法界。以實相無相
故。則不可見。若論照用。相遍法界。以無相之
相。亦可得見。又五眼圓照三諦之理。諸境
分明。雖云洞鑒。未必是有。雖云不見。未必是
無。斯乃無相之相。不觀之觀。當知相中無相。
只勿相。觀中無觀。只勿觀。體萬物而自虛。同
一道之清淨。豈同執實隨塵。作能所斷常之
見耶。

問。夫佛眼者。皆是圓修圓證方具。十
住菩薩。尚未分明。云何無明。煩惱凡夫。尚未
得天眼。云何得同佛眼。

答。如來五眼。眾生
悉具。非待證聖方有。涅槃經云。若學大乘
人。雖是肉眼。而名佛眼。二乘雖具天眼。不名
佛眼。又云。見如來性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
若實明宗見性。即肉眼而明佛眼。以智照為
眼故。台教約五。品初位中。以凡夫心。同佛所
知。用所生眼。齊如來見。若論明味淺深。即

落修證。今直論見性。即無前後。所以鴦崛摩
羅經偈云。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
無減修。了了分明見者。止觀釋云。彼是九
法界眼根也。於如來常者。九界自謂各各非
真。如來觀之。即佛法界。無二無別。無減修者。
觀諸眼即佛眼。一心三諦。圓因具足。無有缺
減也。了了分明見者。照實為了了。照權為
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圓照。名為了了
見佛性也。見論圓證。修論圓因。又具足修
者。觀於眼根。捨二邊漏。名為檀。眼根不為二
邊所傷。名為尸。眼根寂滅。不為二邊所動。名
為羼提。眼根及識。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為
精進。觀眼實性。名為上定。以一切種智。照眼
中道。名為智慧。是為眼根具足無減修。無減
故。了了分明。見眼法界。乃至彼意根。於諸如
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於一一根。即
空即假即中。三觀一心。名無減修。證慧眼法
界。佛眼一心中得。名了了見。皆如上說。根既
如此。塵亦復然。一切諸法。亦復如是。是為圓
教調伏諸根。滿足六度。此則究竟調伏。究竟
滿足。如是助道。助究竟道。當知六度。遍能調
伏一切諸根也。又若論差別者。則諸天是報
得。二乘是修得。我此宗門。非報非修。是發得。
五眼。以本圓具故。若悟佛乘人。雖具煩惱性。
能知如來祕密之藏。即肉眼而名佛眼。二乘
人。雖證滅修道。具漏盡通。即天眼而為瞖眼。
所以志公云。大士肉眼圓通。二乘天眼有瞖。
融大師云。不取天眼等五通。造事外道。唯取
入理凡夫耳。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1

夫真如一心。平等法界。眾生不了。妄受沈淪。
今悟此宗。欲入圓覺位。於六度萬行莊嚴門
中。以何法助道保任。速得成就。

答。若論莊
嚴。無非福智二業。於六波羅蜜中。前五是福
德業。後般若是智慧業。前五福德業中。唯禪
定一門。最為樞要。前以廣明。今更再述。此宗
鏡所集禪定一門。唯約宗說。於諸定中而稱
第一。名王三昧。總攝諸門。囊括行原。冠戴智
海。亦名無心定。與道相應故。亦名不思議定。
情智絕待故。亦名真如三昧。萬行根本故。亦
名一行三昧。一念法界故。亦名金剛三昧。常
不傾動故。亦名法性三昧。恒無變易故。諸
佛智光明海。無量觀行。皆從此生。若不體此
理。非佛智故。以此佛智。證斯本理。理則不待
照而自了。智則必資理而成照。若本覺性智。
性自了故。以平等性智。了本性故。故知理無
興廢。寂照靈知。弘之在人。覺有前後。人有
照分。功由理發。失理則失照。要見此理。方成
佛耳。此理即是一心。總該萬有。頓悟頓修。更
無漸次。為未了不入者。於一心法分出多門。
義演恒沙乃至無盡。故法華經偈云。少智樂
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

是以信心是佛。罕遇其機。乃諸佛出世之本
懷。祖師西來之正意。自古先德。一聞。即心是
佛之言。疑根頓盡。或欲燈傳後嗣。便坐道場。
或樂灰息遊心。住深蘭若。其或障濃信薄。唯
思向外馳求。隨他意似鸚鵡之徒。借彼眼
如水母之屬。纔生不信。便起謗心。今則廣引
遍搜探微撮要。所冀證成後學。決定無疑。頓
悟自心。成佛妙軌。若論法利。功德無邊。虛空
可量。斯旨難盡。所以台教云。若人欲得一切。
佛法。相好威儀。說法音聲。十方無畏者。當行
此一行三昧。勤行不懈。則能得入。如摩尼珠。
隨磨隨光。證不思議功德。一行三昧者。繫緣
法界。一念法界。信一切法皆是佛法。無前無
後。無復際畔。住佛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
法界。祕密藏中。則理無不圓。事無不足。故稱
祕密。亦號總持。究竟指歸。自他俱利。云何俱
利。以平等故。云何平等。以無相故。如入佛境
界經偈云。入諸無相定。見諸法寂靜。常入平
等故。敬禮無所觀。又一切諸法。有事有理。具
體具用。不可偏執。乖此圓乘。以自性定為理。
用引發定為事。因事顯理。理則昭然。因理成
事。事方圓足。以性實之理。相虛之事。體用交
徹。隱顯同時。無礙雙行。能契宗鏡。若唯修
事定。但集世禪。雖曰修行。猶生惡覺。以不
制意地。未斷其原。長劫練磨。返沈苦道。所
以大涅槃經云。一切凡夫雖護身心。猶故生
於三種惡覺。三惡覺者。欲覺恚覺。害覺。以貪
欲故。即生瞋恚。因瞋恚故。便行損害。夫修行
趣道。本為出五欲之泥。翻求利養名聞。如踐

蛇虺之地。凡修禪定護念之人。尚被外緣覺
觀破壞。何況縱情放逸之人。故知日夜常為
煩惱欲火焚燒。覺觀怨賊侵害。是以欝頭藍
弗。以世俗智。伏下地惑。獲非想定。具五神通。
時君敬重。就宮供養。欝頭藍弗每來與去。皆
乘神通。赴宮供養。王因出巡。命其愛女依前
舊儀。供養藍弗。王女珍敬。接足作禮。欝頭藍
弗觸女身手。因茲起貪。便生欲覺。遂失神通。
飯食已訖。矯施異計。語王女言。我頃來去。皆
乘神通。國人思敬。莫由見我。我今食竟。意欲
步歸。令國內人咸得見我。王女謂實。送出閣
門。步遊歸山。既失神通。情懷悵怏。端坐林藪。
潔志安禪。林間。鳥鳴。喧噪。鬧亂。久不得定。移
就池邊。安布求禪。池中魚遊。驚聒禪思。又不
得定。因茲起瞋。便生恚覺。遂發惡願。願我來
生。作著翅水獺身。上樹害鳥。入水食。魚報魚
鳥怨。誓不相放。因茲便。起害覺。現前。復移異。
處專志習禪。久方得。定依前證。得非想三昧。
命終之後。生非想天。順生受業。八萬大劫。受
異熟。果八萬劫滿。順後受。業酬前惡願。生于
欲。界作水獺。身亦云飛狸身。若到所在。水陸
空行一切物命。悉皆喫盡。故經云。雖斷煩惱。
生非想處。猶故還墮三惡道中。即其義也。故
須先入宗鏡。達一心萬行根本。然後福智莊
嚴。則不枉功程。永無退轉。得其旨則大智圓
明。得其事。則大。用成就。如師子奮迅。成熟法
界眾生。猶象王迴旋。啟發十方含識。故華嚴
論云。師子奮迅三昧者。於十方世界。普同一
切眾生想念。作用而成熟之。大用而無作。是

奮迅義。夫入宗鏡。萬事周圓。鏡外更無一法
可得。如遺教經云。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制之
一處。無事不辦。若不制心。無有是處。一念纔
起。生死如煙。駕五陰六入之舟航。結十二種
類之窟宅。如從一妄念中。結成十二類。根塵
相對。發識造業。因色有情。見時生想。於此情
想二法。各生四相。從情上。生一有色。二無
色。三非有色。四非無色。從想上生。一有想。二
無想。三非有想。四非無想。胎因情有。卵為
想生。情想合為濕生。情想離為化現。情上無
色。則是空散消沈。想上無想。則為土木株杌。
此二雖屬無情。然皆從識變。若一念不生。則
諸類皆絕。所以信心銘云。心若不異。萬法
一如。眼若不睡。諸夢自除。又如云。譬如動
目。能搖湛水。以眼勞觀水。見水有動。眼若不
瞬。池水則不搖。妄見若除。亦無草木成壞之
相。若舉眼見色由有色陰。舉身受苦樂。由有
受陰。舉心即亂。由有想陰。舉眼見生滅。由有
行陰。精明湛不搖處。即識陰。又若以遍身針
刺俱知。不帶分別。則是識陰。若次第分別。則
餘識陰。故知一念纔起。五陰俱生。微識未亡。
六塵不滅。若唯識之義燈常照。妄何由生。
一心之智鏡恒明。旨終不昧。

問。四弘十度。
皆可發行。云何須依一心。具足菩提之道。

答。若不依一心。求大乘之人疑情不斷。古德
云。求大乘者。所疑有二。夫大乘法體。為一為
多。如其是一即無異法。無異法故。無諸眾生。
菩薩為誰發弘誓願。若是多法。即非一體。非
一體故。物我各別。如何得起同體大悲。由

是疑惑。不能發心。今為遣此二疑。立一心法。
開真如生滅體用二種門。立一心法者。遣彼
初疑。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無別
法。但有無明迷自一心。起諸波浪。流轉六道。
雖起六道之浪。不出一心之海。良由一心動
作六道。故得發弘誓之願。六道不出一心。故
能起同體大悲。如是依於一心。能遣二疑。得
發大心。具足佛道。華嚴演義記。云釋如來
法身觀者。先觀發起普賢菩薩微妙行願。復
應以三密加持身心。則能入文殊師利大智
慧海。然修行最初。於空閑處。攝念安心。閉
目端身。結加跏坐。運心普緣無邊剎海。諦
觀三世一切如來。遍於一一佛菩薩前。殷勤
恭敬。禮拜旋遶。又以種種供具雲海。奉獻如
是等一切聖眾。廣大供養已。復應觀自心。心
本不生。自性成就。光明遍照。猶如虛空。復應
深起悲念。哀愍眾生。不悟自心。輪迴諸趣。我
當普化。拔濟令其開悟。盡無有餘。復應觀察
自心。諸眾生心。及諸佛心。本無有異。平等一
相。成大菩提。瑩徹清淨。廓然周遍。圓明皎潔。
成大月輪。量等虛空。無有邊際。是以垢淨世
界。大小法門。乃至六度萬行。皆從凡聖心現。
故經云。菩薩摩訶薩。以離垢心。現見無為真
如法界。以自在心。現生三界。為教化彼諸眾
生故。又經云。依自虛妄染心。眾生染。依自性
清淨心。眾生淨。諸法無行經云。雖讚發菩提
心。而知心性即是菩提。雖讚大乘經。而知一
切諸法皆是大相。雖說菩薩道。而不分別
阿羅漢。辟支佛。諸佛。雖讚布施。而通達布施

平等相。雖讚持戒。而了知諸法同是戒性。雖
讚忍辱。而知諸法無生無滅無盡相。雖讚精
進。而知諸法不發不行相。雖種種讚歎禪定。
而知一切法常定相。雖種種讚於智慧。而了
智慧之實性。雖說貪欲之過。而不見法有可
貪者。雖說瞋恚之過。而不見法有可瞋者。雖
說愚癡之過。而知諸法無癡無礙。雖示眾生
墮三惡道怖畏之苦。而不得地獄餓鬼畜生
之相。如是諸菩薩。雖隨眾生所能信解。以方
便力而為說。而自信解一相之法。故知心外
無法。於第一義而不動。為未信者。以方便
力。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所以般若說。一
切法皆摩訶衍。靡不運載。思益明。解諸法是
菩薩遍行。華嚴入法界。不動祇園。淨名。一
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故知一法周備。無事不
該。可謂圓滿菩提。成就佛道。乃至坐禪見境。
諸魔事起。但了一心。境界自滅。可謂降魔妙
術。治惑靈方。匪用心神。安然入道。起信論云。
修行止者。住寂靜處。結加趺坐。端身正意。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虛空。不依地水火
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分別想念皆除。
亦遣除想。以一切法不生不滅。皆無相故。前
心依境以捨於境。後念依心。復捨於心。以心
馳外境。攝住內心。後復超心。不取心相。以離
真如不可得故。乃至魔事現前。念彼一切皆
是思惟。剎那即滅。遠離諸相。入真如三昧。心
相既離。真相亦盡。摩訶衍論釋云。若真若偽。
唯自妄心現量境界。無有其實。無所著故。又
若真若偽。皆一真如。皆一法身。無有別異。不

斷除故。是以但了一心。不忘正念。一切境界。
自然消滅。可謂應念斷除。豈勞功行。此乃西
來的旨。諸佛正宗。圓信圓修。不同權漸。直下
得力。如師子就人。一槌便成。猶王之寶器。可
謂等賜高廣大車。悉與如來平等滅度。豈同
貧所樂法。下劣之乘者哉。若有人不信此宗
鏡正義。反墮邪思。徇假執權而迷真實。如金
易鍮石。鳳換山鷄。如此愚盲。過在無眼。如昔
人乘馬。腰著金帶。見乘驢者。著驢絛帶。即便
問之。或中何物貴。彼即答云。驢絛甚貴。其
人即易之。或為色聲而棄正法。其猶如是。

問。既一心圓滿覺道。云何又發菩提等諸心。
若有能發。則有所證。能所既成。唯一之義即
墮。

答。夫言發者。即無所發。終不離心有菩
提。離菩提有心。大寶積經云。菩提中。心不可
得。心中。菩提亦不可得。離菩提。心不可得。離
心。菩提亦不可得。乃至若言見有菩提而取
證者。當知此輩。即是增上慢人。若能如是信
解。乃為真發菩提之者。般若經云。若菩薩知
心性。即是菩提。而能發起大菩提心。是名菩
薩。又無所發菩薩云。知一切法皆無所發。而
發菩提心。然於所證真如。如外無智。能發妙
智。智外無如。雙照雙遮。不存不泯。不二而二。
理智似分。二而不二。能所俱寂。則是一心菩
提。萬行之本。既能通達。法爾利他。運同體
之大悲。豈有能所。以無得之方便。誰立自
他。止觀云。發真正菩提心者。既深識不思議
境。知一苦一切苦。自悲昔苦起惑。耽湎麁弊
色聲。縱身口意。作不善業。輪環惡趣嬰諸熱

惱。身苦心苦。而自毀傷。而今還以愛繭自纏。
癡燈所害。百千萬劫。一何痛哉。設使欲捨三
塗。欣。五戒十善。相心修福。如市易博換。翻更
益罪。似魚入箄口。蛾赴燈中。狂計邪黠。逾迷
逾遠。渴更飲醎。龍鬚縛身。入水轉痛。牛皮繫
體。向日彌堅。盲入棘林。溺墮洄洑。把刃抱炬
痛那可言。虎尾蛇頭。悚焉悼慄。自惟若此。悲
他亦然。假令隘路叛出怨國。備歷辛苦。絕而
復穌。往至貧里。傭賃一日。止宿草庵。不肯前
進。樂為鄙事。不信不識。可悲可怪。思惟彼
我。哽痛自他。即起大悲。興兩誓願。眾生無邊
誓願度。煩惱無邊誓願斷。雖知眾生如虛空。
誓度如虛空之眾生。雖知煩惱無所有。誓斷
無所有之煩惱。雖知眾生數甚多。而度多多
之眾生。雖知煩惱無邊底。而斷無底之煩惱。
雖知眾生如。如佛如。而度如佛如之眾生。雖
知煩惱如實相。而斷如實相之煩惱。何者。若
但拔苦因。拔苦果。此誓雜毒。故須觀空。若
偏觀空。則不見眾生可度。是名著空者。諸佛
所不化。若偏見眾生可度。即墮愛見大悲。非
解脫道。今則非毒非偽。故名為真。非空邊
非有邊。故名為正。如鳥飛空。終不住空。雖不
住空。跡不可尋。雖空而度。雖度而空。是故誓
與虛空共鬪。故名真正發菩提心。即此意也。
又識不思議心。一樂心。一切樂心。我及眾生。
昔雖求樂。不知樂因。如執瓦礫。謂如意珠。妄
指螢光。呼為日月。今方始解。故起大慈。興
兩誓願。謂法門無量誓願知。佛道無上誓願
成。雖知法門永寂如空。誓願修行永寂如空。

雖知菩提無所有。無所有中吾故求之。雖知
法門如空無所有。誓畫繢莊嚴虛空。雖知佛
道非成所成。如虛空中種樹。使得華得果。雖
知法門及佛果非修非不修。而修非證非得。
以無所證得而證而得。是名非偽非毒名為
真。非空非見愛名為正。如此慈悲誓願。與不
可思議境智。非前非後。同時俱起。慈悲即智
慧。智慧即慈悲。無緣無念。普覆一切。任運拔
苦自然與樂。不同毒害。不同但空。不同愛見。
是名真正發菩提心義。

問。華嚴經頌云。禪
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云何悟入
一心。能令根境悉成三昧。

答。內外一切境
界。皆從真如一心而起。真心不動。故稱為三
昧王。以統御一切萬法萬行故。得稱為王。無
有一法。不從一心真如三昧起。此是一切三
昧根本。了此根本。則從本所現念念塵塵。盡
成三昧。以本末無異故。寶積經偈云。如鑽
木出火。要假眾緣力。若緣不和合。火終不得
生。是不悅意聲。畢竟無所有。知聲性空故。瞋
亦不復生。瞋不在於聲。亦不身中住。因緣和
合起。離緣終不生。如因乳等緣。和合生酥酪。
瞋自性無起。因於麁惡事。愚者不能了。熱惱
自燒然。應當如是知。究竟無所有。瞋性本寂
靜。但有於假名。瞋恚即實際。以依真如起。了
知如法界。是名瞋三昧。又偈云。是大夜叉身。
從於自心起。是中無有實。妄生於恐怖。亦無
有怖心。而生於怖畏。觀法非實故。無相無所
得。空無寂靜處。現此夜叉身。如是知虛妄。是
夜叉三昧。且夜叉一身。於外相分甚為麁。惡

令人怖畏。瞋之一門。是根本煩惱。最能煩
亂。此內外二法。尚成三昧。舉一例諸。可為龜
鏡。其餘一切心鏡即無非三昧矣。楞伽經云。
佛言。大慧。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
第四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種種自心。寂靜
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
非性。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身。故知了境即
心。更無一物。會於本寂。即心海常安。分別不
起。即是正受。是以無物可納。名為正受。無境
可動。名為正定。首楞嚴三昧經云。問現意天
子。菩薩當修何法。得是三昧。天子答。欲得三
昧。當行凡法。若見凡法不合不散。是名修行
楞嚴三昧。又問。諸佛法中。有合散耶。天子曰。
凡法尚無合散。況佛法耶。云何修習。若見凡
法。佛法不二。是名修習。是以了一心成現之
門。則無修而修。達萬法具足之體。乃不習而
習。出入無際。心境一如。即於一切差別法中。
念念入。念念起故。所以華嚴經云。佛子。菩薩
摩訶薩。入一切眾生差別身三昧。於此三昧。
內身入。外身起。外身入。內身起。同身入。異身
起。異身入。同身起。乃至眼處入。耳處起。耳處
入。眼處起。鼻處入。舌處起。舌處入。鼻處起。身
處入。意處起。意處入。身處起。自處入。他處起。
他處入。自處起。一微塵中入。無數世界微塵
中起。無數世界微塵中入。一微塵中起。不唯
根境盡成三昧。萬法咸作智門。承此宗鏡之
光。可謂盡善盡美。何者。體含虛寂。不能讚其
美。理絕見聞。不能書其過。降茲已下。皆墮形
名。則難逃毀讚矣。如昔人云。夫大道混然無

形。寂然無聲。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非可以影
響知。不得以毀譽稱也。降此以往。則事不雙
美。名不並盛矣。雖天地之大。三光之明。聖賢
之智。猶未免於毀譽也。故天有坼之象。地
有裂之形。日月有謫蝕之變。五星有勃彗之
妖。堯有不慈之誹。舜有誷父之謗。湯有放君
之稱。武王有弒主之譏。齊桓有貪婬之目。晉
文有不臣之聲。伊尹有無君之迹。管仲有僣
上之名。以夫二儀七曜之靈。不能無虧沵。堯
舜湯武之聖也。不能免嫌謗。桓文伊管之賢
也。不能遣纖過。由此觀之。宇宙庸流。奚能自
免怨謗。而無悔悋也。若以心智通靈。成無為
之化。則萬累不能干矣。

問。一心旨趣。蓋是
總門。法義難明。廣須開演。如何是法。如何是
義。

答。法本無差。隨義有別。從法生義。差別
難明。因義顯法。一心易了。禪原集。以況解釋
法義二門。如真金隨工匠等緣。作鐶釧等物。
金性必不變為銅鐵。金即是法。不變隨緣是
義。設有人問何物不變。何物隨緣。只令答云
金也。以喻一藏經論義理。只是說心。心即是
法。一切是義。故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
經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然無量義。統唯二
種。一不變。二隨緣。諸經只說此心隨迷悟緣。
成垢淨凡聖等。亦只說此心垢淨等時。元來
不變。常自寂滅。真實如如等。設有人問何法
不變。何法隨緣。只答云心也。不變是性。隨緣
是相。當知性相。皆是一心上義。今性相二宗
互相非者。良由不識真心。每聞心字。將謂。只
是八識。不知八識但是真心上隨緣之義。故

馬鳴以一心為法。以真如生滅二門為義。論
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心真如是體。心
生滅是相用。只說此心。不虛妄。故云真。不變
易。故云如。不守自性。故隨緣。以隨緣故。成無
量義。又由不變故。始能隨緣。由隨緣故。方能
不變。何者謂若變自體。將何隨緣。如無水豈
能成波浪。故知一心不動。義遍恒沙。雖遍恒沙。
皆是一心之義。

問。欲淨其土。當淨其心。則
心外有土。何成自淨。

答。至極法身。常寂光
土。離身無土。離土無身。依報是心之相。正報
是心之體。體相無礙。依正本同。所以攝境歸
心。真空觀中。則攝相歸體。顯出法身。從心現
境。妙有觀中。則依體起用。修成報身。若心境
祕密圓融觀中。則心境交參。依正無礙。心謂
無礙心。諸佛證之以成法身。境謂無礙境。諸
佛證之以成淨土。淨名疏中。觀心釋四種境
界者。一因緣境。二空境。三假境。四中道境。
境是心所依住。即是上也。眾生者。佛告比
丘。汝等日夜。常生無量百千眾生。今因緣心
多境亦多。心少境亦少。觀心照少境。即是小
國土。觀心照多境。亦是多國土。如是觀因緣
境。即是化眾生。或調惡境而悟。即是穢土入
佛智慧。或觀善境而悟。即是淨土入佛智慧。
起菩薩根者。隨所觀善惡之塵。了知此塵即
是一切法。此法本來畢竟常寂。常寂之境。發
於真智。真智所依佛土。即常寂光土也。復次
行人觀是四境。非為貪著境界。但化伏煩惱
心數眾生。用此四心而起誓願。願法界眾生。
皆得如我化此心數。悉令清淨。即是淨土安

立有為緣集眾生也。行人當知。一切菩薩淨
佛國土根本。從此而起。合抱之樹。起於毫末。
又凡聖共居。同一妙土。真俗所依。唯一法身。
所依不二能依自殊。所既不殊。能亦何別。無
始妄習。謂依正殊。若能一切皆融。豈有身土
別見。如此觀心。實真淨土。是真了義。若離此
者。多是執文隨語生見。義海云。塵毛剎海是
依。佛身智慧光明是正。今此塵是佛智現。舉
體全是佛智。是故光明中見佛剎等。又剎海
塵等。全以佛法界如如為塵體。是故塵中現
一切佛事。當知依即正。正即依。乃至一事一
法。一毛一塵。各各如是合佛依正也。故知萬
像繁興。唯一致矣。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2

夫云何一心而成止觀。

答。法性寂然名止。
寂而常照名觀。非能所觀。但是一法。若台教
總論二種止觀。一相待止觀。二絕待止觀。前
是拙度。後是巧度。相待止觀者。有三止三觀。
三止者。一止息義。二停止義。三不止止義。三
觀者。一觀穿義。二觀達義。三不觀觀義。絕待
止觀者。有三止三觀。三止者。一體真止。二方
便隨緣止。三息二邊分別止。三觀者。一從假
入空。名二諦觀。二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三二

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
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中道第一義諦觀。
今宗鏡所明。唯論一心圓頓之旨。圓頓止觀
相者。以止緣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諦繫於
止。則一止而三止。譬如三相在一念心。雖一
念心。而有三相。止諦亦如是。所止之法。雖一
而三。能止之心。雖三而一也。以觀觀於境。則
一境而三境。以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
摩醯首羅面上三目。雖是三目。而是一面。觀
境亦如是。觀三即一。發一則三不可思議。不
權不實。不優不劣。不前不後。不並不別。不大
不小。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又如金剛般若經云。譬如人有目。日光明照。
見種種色。若眼獨見。不應須日。若無色者。
雖有日眼亦無所見。如是三法不異時。不相
離。眼喻於止。日喻於觀。境喻於色。如是三法。
不前不後。一時論三。三中論一。亦復如是。若
見此意。即解圓頓教止觀相也。何但三一一
三。總前諸義皆在一心。其相云何。體無明顛
倒即是實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
切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
死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邊止。體一切諸
假悉皆是空。空即實相。名入空觀。達此空
時。觀冥中道。能知世間生滅法相。如實而見。
名入假觀。如此空慧。即是中道。無二無別。名
中道觀。體真之時。五住盤石砂礫一念休
息。名止息義。心緣中道。入實相慧。名停止
義。實相之性。即非止非不止義。又此一念。能
穿五住。達於實相。實相非觀。亦非不觀。如

此等義。但在一念心中。不動真際而有種種
差別。經言。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
動。雖多名字。蓋乃般若之一法。佛說種種名。
眾名皆圓。諸義亦圓。相待絕待對體。不可思
議。不可思議故。無有障礙。無有障礙故。具足
無減。是圓頓教相顯止觀體也。又三止三觀
為因。所得三智三眼為果。三智者。一切智。道
種智。一切種智。三眼者。慧眼。法眼。佛眼。若
一心眼智者。眼即是智。智即是眼。眼故論
見。智故論知。知即是見。見即是知。佛眼具
五眼。佛智具三智。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
中。首楞嚴定。攝一切定。如來雖具五眼。實
不分張。只約一眼。備有五用。能照五境。所以
者何。佛眼亦能照麁色。如人所見。亦過人所
見。名肉眼。亦能照細色。如天所見。亦過天
所見。名天眼。達麁細色空。如二乘所見。名慧
眼。照達假名不謬。如菩薩所見。名法眼。於諸
法中。皆見實相。名佛眼。當知佛眼。圓照無遺。
故經云。五眼具足成菩提。永與三界作父母。
而獨稱佛眼者。而眾流入海。失本名字。非無
四用也。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佛
智照假。如菩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空假
中。皆見實相。名一切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
得。故知一心三止。所成三眼。見不思議三諦。
此見從止得。故受眼名。一心三觀。所成三智。
知不思議三境。此智從觀得。故受智名。境之
與諦。左右異耳。見之與知。眼目殊稱。不應別
說。雖作三止三觀之三說。實是不思議一法
耳。又云。善巧安心者。以觀止安於法性。無明

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無明。
如眠來變心有種種夢。雖顛倒起滅。如旋火
輪。不信顛倒起滅。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
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體其實不起滅。妄謂
起滅。以法性繫法性。以法性念法性。常法性。
無不法性時。體達既成。不得妄想。亦不得法
性。還原反本。法界俱寂。是名為止。觀者。觀察
無明之心。等。於法性。本來皆空。譬如劫盡。下
等一切妄想善惡。皆如虛空。無二無別。又
如劫盡。從地上至初禪炎炎無非是火。如虛
空藏菩薩所現之相。一切皆空。如海慧如來所
現。一切皆水。介爾念起。所念念者。無不即空。
空亦不可得。如火木能使薪燃亦復自燃。
法界洞朗。咸皆大明。名之為觀。上所言止
者。尚不得法性。何況妄想。所言觀者。尚不得
空。何況有法。則有無俱寂。染淨雙融。方成
究竟一心止觀耳。又絕待止觀者。絕橫竪
諸待。絕諸思議。絕諸教觀。悉皆不生。故名
止。止亦不可得。觀冥如境。境既寂滅清淨。尚
無清淨。何得有觀。世人約種種語釋絕待義。
終不得絕。若得意忘言。心行亦斷。隨智妙悟。
無復分別。緣理分別。皆名為待。真慧開發。
絕此諸待。絕即復絕。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
不住故。即此意也。輔行記云。若無生門。千萬
重疊。唯是一心者。為欲修觀人措心難當故。
撮示其正意。名為一心。此即正明一心無生
之門。乃至既於念念止觀現前。約此心念名
為眾生。何者。總撮前來若橫若竪。既入一心。
凡一念起。不離於我。我即眾生。達念念心而

寂而照。寂故名止。照故。名觀。一心既爾。諸
心例然。止觀為因。眼智為果。一一念中。無
非止觀眼智也。如上三一。若有三可三。便成
差別。有一可一。便成無差。若差則失無差。若
無差則失差。開一為三。則失一。合三為一。則
失三。今明不爾。昔三猶是今一。今一猶是昔
三。開三不失一。合一不失三。即是差即無差。
無差即差。若得此意。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
有是處。亦應例云。本無今有。三世有法。斯有
是處。無常非無常。境智非境智。因果非因果。
例皆如是。昔三猶是今一。今一猶是昔三者。
即是不動。眾生之性。能成諸佛之性。亦是從
實開權會權歸實。亦是因果同時。迷悟一際。
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一切眾生。即涅槃
相。又說一心三觀。三觀一心。若三觀一心。即
約縱說。一心三觀。即約橫說。今非縱故不一。
非橫故不三。三一一三。但是真心上義。不可
定執為一為三非三非一之解。以宗非數量。
道絕名言故。

問。經云。一切無礙人。一道出
生死。云何立多種觀門。行相差別。

答。所觀
是一。能觀自殊。諸佛徇機。密施善巧。又法
是心體。觀是心用。自心起用。還照自體。如炷
生焰明還照炷。似珠吐光。反照珠體。如華
嚴經。善財參見彌伽長者。徹見十方佛海。
顯此定者。唯心之觀。知眾生界無量無邊。皆
心現。故明隨心念佛。諸佛現前。以唯心觀。遍
該萬有。是以湛然尊者云。上根唯觀一法。
謂觀不思議境。境為所觀。觀為能觀。所觀者。
謂陰界入。不出色心。色從心造。全體是心。

此之能造。具足諸法。眾生理具。諸佛已成。成
之與理。莫不性等。頌云。一一心中一切心。一
一塵中一切塵。一一心中一切塵。一一塵中
一切心。一一塵中一切剎。一切剎塵亦復然。
諸法諸塵諸剎身。其體悉然無自性。無性本
來隨物變。所以相入事恒分。故我身心剎塵
遍。諸佛眾生亦復然。一一身土體恒同。何妨
心佛眾生異。異故分別染淨緣。緣體本空空
不空。三諦三觀三非三。三一一三無所寄。諦
觀名別體復同。是故能所二非二。如是觀時。
名觀心性。隨緣不變。故名為性。不變隨緣。故
名為心。故此妙境。為諸法本。故此妙觀。為諸
行原。上根一觀。橫竪該攝。便識無相。眾相宛
然。若中下根。不逗此門。則隨機差別。教分多
種。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佛乘。佛乘不動。種種
隨心。猶玻瓈珠。隨前塵而變眾色。若金剛寶。
置日中而無定形。

問。自性清淨心。本無垢
染。云何說斷惑之義。

答。有二種心。一自性
清淨心。二離垢清淨心。以自性心雖本清淨。
以客塵不染而染。修諸對治。得成離垢。未必
有垢可離。以自性離故。此即不斷而斷。雖有
能斷而無所斷。此是圓斷惑義。如古師云。斷
惑相者。要性相無礙。由能斷無性。方為能斷。
所斷本空。方成所斷。若定有者。則墮於常。
不可斷故。若定無者。則墮斷。失聖智故。中
論偈云。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拙度為不
善滅。巧度為善滅也。善滅者。不斷斷。不善
滅者。是定斷也。又智障有其三門。一是智
障。所謂分別有無之心。二是體障。謂觀非

有非無之解。立已能知。故曰體障。三是治想。
謂妄識中合如正慧。若四五六地。斷除分別
取有之心。入七地時。斷除分別取無之心。
八地已上。斷除體障。前第七地。雖除分別有
無之心。猶見己心。以為能觀。如為所觀。其所
觀如不即心。能觀之心不即如。心如別故。心
外求法。故有功用。法外立心。故有體障。從第
七地入八地時。破捨此障。觀察如外由來無
心。心外無如。如外無心。心不異如。心外無如。
如不異心。故能如心泯同法界。廣大不動。以
不異故。息外推求故捨功用。不復如外建立
神智。故滅體障。體障滅故。名無障想。第三治
想。至佛方滅。故入八地。雖無障想而有治想。
從八地已上。無生忍體轉轉寂滅。令彼治想
運運自亡。至佛乃窮。今此未盡。又若依頓教。
一切煩惱本來自離。不可說即與不即。如法
界體性經云。佛告文殊師利。汝依何教法。發
菩提心。文殊言。教發我見心。何以故。我
見際即是菩提故。若華嚴圓教。一切煩惱。不
可說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
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故能障惑亦如是也。
是故不分使習種現。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
是故煩惱亦一即一切即也。普賢品明一障
一切障。經云。以普賢眼。見一切眾生。皆已究
竟矣。故知但了真心。無惑可斷。設有餘習。還
以一心佛知見而治之。不入此宗。皆成權漸。
以此懺罪。何罪不消。除三毒根。如翻大地。
以此發行。何行不成。徹十地源。似窮海底。遊
行奮迅。猶師子之王。自在翱翔。若金翅之鳥。

問。唯一真心。入平等際。云何學者證有差殊。

答。此於能證智見有淺深。向無為法自生差
別。涅槃疏云。佛性如世間道。有未行者。有欲
行者。有正行者。有已行者。雖有未行等不同。
不可言道有二。佛性亦爾。有未見。欲見。正見。
已見。雖見不同。理無有二。諸佛同一法界。則
理無二。是一塵無非法界。則事弗毫差。此即
是所證一。若能證殊者。如藏通二教。只見空
而不見不空。如尋夢得眠。若別圓二教。見不
空中道之理。如尋夢得心。又別門猶執教道
次第生起。若圓乘直了心性即今具足。又藏
通以滅心為極果。頓皆圓乘。台教云。六識
是緣因種。善惡並是六識起。七識是了因種。
惑之與解。皆是七識。八識是正因種。無八識。
則無生死涅槃。若此三種非佛種類。此外何
處更有圓頓之法。二乘斷結。結盡便無佛慧
之因。不能成一切種智。失了因種也。若除惡
有善。惡盡則不能生一切善。豈有緣因種。若
離生死入無餘涅槃。滅身不受生者。豈有正
因種。所以圓覺經云。清淨慧菩薩白佛言。世
尊。願為一切諸來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
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云
何差別。乃至佛言。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
有。循諸性起。無取無證。於實相中。實無菩薩
及諸眾生。何以故。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
滅故。無取證者。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
等。無平等者。眾生迷倒。未能除滅一切幻化。
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若得如來寂
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善男子。一切眾

生從無始來。由妄想我及愛我者。曾不自知
念念生滅。故起憎愛耽著五欲。若遇善友。教
令開悟。淨圓覺性。發明起滅。即知此生性自
勞慮。若復有人勞慮永斷。得法界淨。即彼淨
解為自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此名凡夫
隨順覺性。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雖斷
解礙。猶住見覺。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名菩
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善男子。有照有覺。俱
名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
寂滅。譬如有人自斷其首。首已斷故。無能斷
者。則以礙心自滅諸礙。礙已斷滅。無滅礙者。
脩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
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
如是。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善男
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得念失念。無非解脫。
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癡。通為般若。菩
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無明真如。無異
境界。諸戒定慧及婬怒癡。俱是梵行。眾生國
土。同一法性。地獄天堂。皆為淨土。有性無性。
齊成佛道。一切煩惱。畢竟解脫。法界海慧。照
了諸相。猶如虛空。此名如來隨順覺性。善
男子。但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居一切時。不起
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
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彼諸眾生聞是法門。
信解受持。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釋
曰。居一切時。不起妄念者。念雖即空。不可故
起。或串習而生。或接續而起。或覺前念非。別
生後念改悔。總皆是病。但一坐之時。內外心
不生。即是真如定。設有異境牽生。唯明正念。

正念者。即一心本法。心境俱虛。了無所得。於
諸妄心。亦不息滅者。即推初念不見起處。何
須斷滅。不見起處。是名真滅。住妄想境。不加
了知者。妄想內外諸境皆空。何須強生分
別。則不取不捨。妙定相應。於無了知。不辯真
實者。亦不住無分別。非實非虛。心無所寄。
則得本之正宗。還原之妙性矣。

問。一切眾
生。皆同法性。故思益經云。眾生如。即是漏盡
解脫如。云何眾住不具性起功德。

答。性有
二種。一種性義。因所起故。二法性義。若真若
應皆此性故。若是法性。凡聖皆同。若是種性。
須萬善熏修。以淨奪染。性方起故。妄雖即性。
不順性故。清涼記云。如來出現義。亦名緣
起。亦名性起。若八相覽緣出現。故名緣起。謂
由眾生業感。如來大悲而出現故。八相成道
從法性。故名性起。今以從緣無性。緣起即名
性起。又淨緣起常順於性。亦名性起。故云應
雖從緣。不違性故。即無不從此法界流。即相
成門。明性成於緣。故此性起自有二義。一從
緣無性。而為性起。二法性隨緣。故名性起。無
不還證此法身故。此乃緣起能成性起。即是
相成門也。以淨奪染。性即起故者。明相奪門。
亦是通妨。謂有問言。性起唯淨。緣起即是性
起。故為此通。謂起有二。一染。二淨。淨謂如來
大悲。菩薩萬行等。染謂眾生惑業等。若以染
奪淨。則屬眾生。故唯緣起。今以淨奪染。唯
屬諸佛。故名性起。乃至萬法出興。皆是真性
中緣起。所以菩薩凡有施為。皆順法性。眾
生以無明根本未盡。我執情見不亡。所有施

為。皆違法性。但成有為生滅之行。不成性起
功德之門。如起信論云。此菩薩。知法性離慳
貪相。是清淨施度。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知法
性離五欲境。無破戒相。是清淨戒度。隨順修行
尸羅波羅蜜。知法性無有苦惱離瞋害相。是
清淨忍度。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知法性離
身心相。無有懈怠。是清淨進度。隨順修行毘
梨耶波羅蜜。知法性無動無亂。是清淨禪度。
隨順修行禪那蜜羅蜜。知法性離諸癡闇。是
清淨慧度。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故知菩薩
所修一度一行。皆順真如一心法性之理。非
是於自性外別有所修。以隨順心性故。所有
功德皆如性起。無盡無為。不取不捨。凡夫所
造慳貪。乃至癡闇。皆是違真背性。起我見心。
所以不隨性起。成無漏功德。設有妄修。皆於
自心外。別有所得。盡成外道天魔。有為生滅。
以不順真如。違法性故。又以修顯性。以性成
修。若無性。修亦不成。若無修。性亦不顯。如古
德云。本有如真金。修生如嚴具。由嚴具方顯
金德。嚴具無體。全攬金成。喻顯二德者。如修
生在因漸顯於本有。在果圓滿於本有。非本
有理有漸有圓。如初生月明雖漸滿。而常帶
圓月。以圓月常在故。故十五日月。遍在初一
二三等中。則知滿果遍在因位。亦令後後常
具前前。前前常具後後。以初一日有二日月。
乃至十五日月。以十五日月。即初月故。法
合可知。由此故云。修生本有。以初圓時先已
圓故。本有修生。以初生時亦已圓故。忘懷思
之。若不能如是思之。而失大利。猶如窮子。於

己庫藏以為他物。或持衣珠而乞匃。或守金
藏以貧窮。皆為不知自心之寶。致茲況矣。又
如首楞嚴經云。佛言。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
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
觀小。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
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夫云轉物
者。物虛非轉。唯轉自心。以一切法皆從分別
生。因想而成。隨念而至。所以金剛三昧經頌
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
法非生滅。故知一切諸法。皆從分別識生。若
能悟了分別識空。則知諸法寂滅。若生若滅。
俱是分別。分別若亡。法非生滅。亦如法華經。
三變土田唯是變心。非變土耳。首楞嚴經鈔
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者。心外無物。物即是
心。但心離分別為正智。正智即是般若。周遍
法界。無有障礙。是故西方國土。水鳥樹林悉
皆說法。說法之處。即如如心。所以如來一
一根門。遍塵剎土。乃至毛端。而說妙法。如
今但得離念。便同如來真實知見。昔有禪師。
在蜀地綿竹縣。無為山修道。時有三百餘家設
齋。俱請和尚。皆由心離分別。即應機無礙。

問。法界群機。以何智證。悉入平等一心。究竟
如來之藏。

答。約佛性論。有五種如來藏。釋
摩訶衍論。列十種如來藏。且佛性論云。藏
有五種。一如來藏。在纏含果法故。二自性清
淨藏。在纏不染。三法身藏。果位為功德所依。
四出世間上上藏。出纏超過二乘菩薩。五法
界藏。通因徹果。外持一切染淨。故名法界。
內含一切恒沙性德。故名藏。次釋摩訶衍論

云。如來藏有十種。於契經中別別說故。一者
大總持如來藏。盡攝一切如來故。諸佛無盡
藏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告文殊。有如來藏。
名曰大寶無盡殊勝圓滿陀羅尼。盡攝諸藏。
無所不通。無所不當。圓滿圓滿。平等平等。
一切所有諸如來藏。無有以此非為根本。何
以故。此如來藏。如來藏王。如來藏主。如來
藏天。如來藏地。以此義故。名曰大寶無盡殊
勝圓滿陀羅尼如來藏故。此經文明何義。所
謂顯示陀羅尼藏。所依總相。餘契經中諸如
來藏。能。依別相故。以何義故。名如來藏。謂
攝持故。二者遠轉遠縛如來藏。一清一滿故。
實際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子。如來藏者。唯有
覺者。唯有如如。離流轉因。離慮知縛。一一白
白。是故名為如來之藏故。此經文明何義。所
謂顯示真如一心。無有惑因。無有覺因。無有
惑果。無有覺果。一真一如。唯有淨妙如來體
故。以何義故名如來藏。諸無雜故。三者與行
與相如來藏。與流轉力。法身如來。令覆藏故。
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如來藏者。為善不善
因。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猶如技兒故。此
經文明何義。所謂顯示生滅一心。於惑與力。
於覺與力。出現生死涅槃之法。譬如非幻幻
人。於諸幻事。隨其所應與力用故。以何義故
名如來藏。謂令覆故。四者真如真如如來藏。
唯有如故。真修契經中作如是說。如理如理
如來藏。非建立。非誹謗。非常非無常。非正體
智之所證得。亦非意意識之所緣境界。何以
故。唯有理理。無彼彼故。此經文明何義。所謂

顯示真如門。中性真如理。唯理自理。非智自
理故。以何義故明如來藏。謂無他故。五者
生滅真如如來藏。不生不滅。被生滅之染故。
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大慧。愚癡凡夫不覺
不知。執著諸法剎那不住。墮在邪見。而作是
言。無漏之法亦剎那不住。破彼真如如來藏
故。復次大慧。金剛如來藏如來證法。若剎那
不住者。一切聖人不成聖人故。此經文明何
義。所謂顯示生滅門中性真如理。遠離無常
之相。不生不滅之法故。以何義故名如來藏。
謂被染故。六者空如來藏。一切謂空。覆藏
如來故。勝鬘契經中作如是說。世尊。空如來
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故。此經文明
何義。所謂顯示生滅門中一切染法。隱覆自
相本覺無量性功德故。以何義故。一切染
法總名為空。所謂一切染法幻化。差別。體相
無實。作用非真。故名為空。而能隱覆法身如
來實德真體。是故名為如來之藏。從能藏
染立其名故。七者不空如來藏。一切不空。被
空染故。勝鬘契經中作如是說。世尊。不空
如來藏。過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
故。此經文明何義。所謂顯示生滅門中自相
本覺。備過恒沙一切功德。被過恒沙一切染
法之所染故。以何義故。一切淨法總名不空。
所謂一切淨法自體中實。作用勝妙。遠離虛
假。超越巧偽。故名不空。被染之覆。名如來藏。
於出現時名為法身。於隱覆時名如來藏。
故從所淨立其名故。八者能攝如來藏。無
明藏中自性淨心。能攝一切諸功德故。不增

不減契經中作如是說。如來藏本際相應體。
及清淨法。此法如實。不虛妄。不離不脫。智不
思議法。無始本際來。有此清淨相應法體故。
此經文明何義。所謂顯示一切諸眾生。自性
清淨心。從無始已來。具足三智。圓滿四德。無
所闕失故。以何義故名如來藏。由顛倒心不
知不覺故。從能淨立其名故。九者所攝如來
藏。一切染法無明地藏。既乃出離。圓滿覺者。
為所攝故。不增不減契經中作如是說。如來
本際不相應體。及煩惱纏不清淨法。此本際
離脫不相應煩惱纏不清淨法。唯有如來菩
提智之所能斷故。此經文明何義。所謂顯示
始覺滿佛。斷一切障。具一切智。智明為外。
障闇為內。一切染法。智所攝持故。以何義故
名如來藏。謂攝持故。十者隱覆如來藏。法身
如來。煩惱所覆隱沒藏故。不增不減契經中
作如是說。如來藏未來際平等。恒及有法。即
是一切諸法根本。備一切法。具一切法。於世
法中不離不脫故。此經文明何義。所謂顯示
多一心體。等於法界。遍於三際。具足圓滿。染
淨諸法。無所不通。無所不至故。復次顯示隨
緣門中自性淨心。於染法中隱藏沈沒。法身
如來未出現故。是名為十。今取佛性論中。第
五法界藏。及釋摩訶衍論中。第一大總持如
來藏。此義弘通。總攝一切。以實相智。當能證
入。如星拱北。似海會川。猶太虛空。無一塵而
不入。若宗鏡內。無一法而不歸。眾聖之所乘。
諸佛之同證。其餘諸藏。隨染淨緣。成真如生
滅二門。功德過患。隱顯對治故。以不差而差。

不守自性故。以差而不差。不失自性故。則總
別同原。本末一際。如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云。
法身遍無差。皆實有佛性。是故說眾生。常
有如來藏。此偈明何義。有三種義。是故如來
說一切時。一切眾生。有如來藏。何等為三。一
者如來法身。遍在一切眾生心識。偈言法身
遍故。二者真如之體。一切眾生平等無差別。
偈言無差故。三者一切眾生。皆悉等有真如
佛性。偈言皆實有佛性故。

問。能證智與所
證藏。為同為異。

答。約分別門。亦同亦異。若
冥合一味。則無境智之殊。若言用。即同而異。
境不能照。智有照故。言寂。即異而同。境智無
異味故。同故無心於彼此。忘心契合故。異故
不失於照功。智異木石故。是以境智之原。非
離非合。合則境智俱壞。離則境智相乖。無
境而不成智。以離法無有人故。無智而不成
境。以離人無有法故。是以智心常寂。雖照
境而無緣。寂不失照。雖空寂而恒用。斯則智
照境亦照。境寂智亦寂。寂照雙分而一味。境
智融即而歷然。若一二情生。則違真理。或作
有情無情之見。自分彼我之懷。或執有用無
用之心。唯墮斷常之網。都為不了萬法之
實性。一道之真宗。若洞斯文。諸情頓破。

問。
三界五。趣既唯一心。云何而有迷悟不同。凡
聖昇降。

答。只為因心故迷。因心故悟。又因
悟成聖。因迷作凡。凡聖但因迷悟得名。名亦
本空。唯有真心。湛然不動。但於一真心上。妄
執人法二我。所以似迷。又因了人法二空。所
以似悟。古德云。覺非始終。以迷故執我。以悟

故見性。如闇中迷杌為鬼。至明杌有鬼無。迷
杌為鬼。見杌非新有。了鬼本無。悟鬼非始無。
既唯得杌不得鬼者。故知鬼不新無。杌非新
有。無取捨也。既二念不生。即為實觀。何以故。
念盡心澄。無生現故。如說水澄得真寶等。又
凡有所見一切。或見自見他。皆是迷心自現。
如迷東為西。方實不轉。以迷人西。不離悟人
東。但為迷人迷故。不見悟人東也。若至悟時。
西全是東也。故知迷常在悟。生不離佛。經云。
眾生界即佛界。佛界即眾生界。但為迷故癡
盲。對目不知見。深自悲哉。故知依方故迷。
方位不動。因覺故味覺體靡移。則迷無所迷。
悟無所悟。迷則以真為妄。悟則以妄為真。如
夜見杌為人。晝見人為杌。一物未甞異。二見
自成差。既知迷悟空。真妄亦何有。

問。若無
迷悟。平等一心。云何斷惑證果。遲速不等。

答。雖了一心本末平等。以妄習眾生界中差
別種子。不熏而熏。無始堅牢。卒難除遣。至十
地位猶有色心二習。若不勇猛精進。念念常
與佛知見治之。無由得淨。如華嚴經云。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問勤首菩薩言。佛子。佛教
是一。眾生得見。云何不即悉斷一切諸煩惱
縛。而得出離。然其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欲界色界無色界無明貪愛。無有差別。是則
佛教。於諸眾生。或有利益。或無利益。時勤首
菩薩。以頌答曰。佛子善諦聽。我今如實答。或
有速解脫。或有難出離。若欲求除滅。無量
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譬如微少
火。樵濕速令滅。於佛教法中。懈怠者亦然。

如鑽燧求火。未出而數息。火勢隨止滅。懈怠
者亦然。如人持日珠。不以物承影。火終不可
得。懈怠者亦然。譬如赫日照。孩稚閉其目。怪
言何不覩。懈怠者亦然。如人無手足。欲以芒
草箭。遍射破大地。懈怠者亦然。如以一毛端。
而取大海水。欲令盡乾竭。懈怠者亦然。又如
劫火起。欲以少水滅。於佛教法中。懈怠者亦
然。如有見虛空。端居不搖動。而言普騰躡。懈
怠者亦然。釋云。如鑽燧求火。未出而數息。火
勢隨止滅。懈怠者亦然者。當以智慧鑽注於
一境。以方便繩善巧迴轉。心智無住。四儀無
間。則聖道可生。瞥爾起心。暫時忘照。皆名息
也。所以寶積經云。譬如繫綵帛在頭上。火來
燒綵帛。無暇救火。救實理急故。外書勸學。尚
云輕尺璧而重寸陰。況學般若求出生死法。
豈可暫忘乎。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3

夫真心是一字之王。般若之母。云何論說。諸
佛常依二諦說法。

答。若約正宗。心智路絕。
若離二諦。斷方便門。以真心是自證法。有何
文字。凡能詮教。無非假名。故云依二諦說法。
金剛三昧經偈云。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

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論釋云。此四句。
義有總別。別則明二門義。總則顯一心法。如
是一心二門之內。一切諸法無所不攝。前二
融俗為真。顯平等義。後二融真為俗。顯差別
門。總而言之。真俗無二而不守一。由無二
故。則是一心。不守一故。舉體為二。又真俗無
二一實之法。諸佛所歸。名如來藏。明無量法
及一切行。莫不歸入如來藏中。無邊教法所
詮義相。更無異趣唯一實義。所言實者。是
自心之性。除此之外。皆是虛幻。智度論云。除
一實相外。其餘盡成魔事。法華經云。唯此一
事實。餘二即非真。凡經論大意。並是顯宗破
執。獨標心性。若通達。一切諸法即心自性。
心外無法。性無不包。猶若虛空遍一切處。則
一切諸法。無非實相。故知諸義。但一念心。一
理應一切名。以理外無名故。一切名即一理。
以名外無理。故則是無名之真名。無理之真
理。是以一心二諦。體用周足。本約真論俗。從
一起多。還約俗論真。從多會一。如如意珠。珠
以譬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
而二。分真俗耳。起信論明一心二門。心真如
門者是體。以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唯
是一心。如是名為心真如門。楞伽經云。寂滅
者。名為一心。心生滅門者。是用。此一心體有
本覺。而隨無明動作生滅。故於此門。如來之
性隱而不顯。名如來藏。楞伽經云。一心者。名
如來藏。又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此二
門約體用分二。若以全體之用。用不離體。全
用之體。體不離用。還念其一。以一心染淨其

性無二真妄二門不得有異。故名為一。此無
二處。諸法中實。不同虛空。性自神解。故名為
心。既無有二。何得有一。一無所有。就誰曰
心。如是道理。離言絕慮。不知何以言之。強為
一心也。

問。摩訶衍論云。一即是心。心即是
一。無一別心。無心別一。一切諸法平等一味。
一相無相。作一種光明心地之海者。云何復
說同相異相。

答。若同若異。俱一心作故。如
海涌千波。千波即海。以眾生差別性故。不能
同種。以如來平等性故。不能異種。眾生雖差
別。不能自異。如來雖平等。不能自同。不能自
異故。即異無異也。不能自同故。即同非同也。
摩訶衍論云。同相者。一切諸法唯一真如。異
者。唯一真如作一切法。金剛三昧論云。平等
一味故。聖人所不能異也。有通有別故。聖人
所不能同也。不能同者。即同於異。不能異者。
即異於同。又不可說異故。可得說是同。不可
說同故。可得說是異耳。說與不說。無二無別
也。又云。依甚深教如言取義者。有二種失。一
者。聞佛所說動靜無二。便謂是一一實一心。
由是撥無二諦道理。二者聞佛所說空有二
門。計有二法而無一實。由是誹謗無二中
道。又云。如是一心。通為一切染淨諸法之所
依止故。即是諸法根本。本來靜門。恒沙功德
無所不備。謂一切是隨緣動門。恒沙染。法無
所不具。然舉染法以望心體。不能遍通。所以
經云。若離若脫。若舉心體。望諸淨法。無所不
遍。故經言。於世法中不離不脫。總明一心。通
於動靜。為染淨所依。別顯動門。染法所依。別

顯靜門。淨法所依。亦如起信。於一心立真如
生滅二門。若卷若舒。或總或別。皆是一心之
體用。如日月之光明。似江河之波浪。真心無
寄。不落言思。但約世諦隨緣門中。分其二義。
以真心不守性故。隨緣成異。即成異門。以隨
緣時不失自性故。隨緣不變。即成同門。雖立
同異。常冥一際。古釋。一真心非一非異者。真
心全體動故。心與生滅非異。而恒不變真性
故。與生滅不一。先明不異門有三義。一本從
末明不異。經云。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能遍造
一切趣生。又經云。佛性隨流成別味。二攝末
同本明不異。經云。眾生即如也。又云。十二因
緣。即佛性。地論云。三界唯一心者。第一義諦
也。前即末之本。本無別本。唯有生滅。更無別
法可相異也。後即本之末。末無別末。故唯有
不生滅。亦無別法可相異也。三本末平等明
不異。經偈云。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又
論云。唯真不立。單妄不成。此顯本末鎔融。際
限不分。故云不異也。次明不一門者。此中非
直不乖不異以明不一。亦乃由不異故成於
不一。何以故。若如來藏隨緣作生滅時。失自
不生滅者。即不得有生滅也。如水失濕性。則
不能成大小之波。是故由不生滅。得有生滅。
是故即不異故不一也。起信明如來藏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而成辦世出世間染淨等
事。

問。論云。同相者。一切諸法唯一真如。異
相者。唯一真如作一切法。此同異二義。為復
法爾自作。為復因人所置。

答。法性不動。豈
有同異之文。改變從心。自起一多之見。如大

乘起信論云。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一者
同相。二者異相。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
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
真如性相。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
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
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
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
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言異相者。如種種
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
性。染幻業差別故。論釋曰。即此文中。故有二
門。一者同相門。二者異相門。為明何義故。建
立同相門。為欲顯示一切諸法唯一真如。無
餘法故。當真如門。為明何義故。建立異相門。
為欲顯示唯一真如作一切法。名相各別義
用不同故。當生滅門。依何契經所建立耶。謂
文殊師利答第一經。彼契經中當何說耶。謂
彼經中作如是說。佛問文殊。汝久遠來。恒無
休息。普遍遊行十方剎中。見何殊事。文殊答
曰。我久遠來不見餘事。唯見微塵。又佛問言。
汝百年中居于輪家。不見種種瓦器相耶。文
殊對曰。我唯見塵。不見瓦器。又佛問言。汝
實不見地水火風。山川林樹等種種相耶。對
曰。我實不見如是等相。唯見微塵。如是如是。
世尊問訖。文殊答曰。至一百數。佛問文殊。
見微塵耶。文殊對曰。我久遠來不見微塵。爾
時世尊告文殊言。善哉善哉。汝是大士。能
覺一相。能覺一相。即無相法。文殊師利。汝
一仁者。非如是覺。依一相門。一切眾生本來
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

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
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
智相無可見故。異相門者。彼契經中作如是
說。佛告身子。汝見此土。作何心見。身子答
曰。我見此土。山川林樹。沙礫土石。日月宮殿
舍宅等。種種相。各各形相名字差別不同。佛
言。汝智慧力。下劣狹少。心有高下。見如是異。
唯汝一人非如是見。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乃
至諸法亦復如是。真妄互熏。染淨相待。功德
過患。形相名字各各差別。隨凡夫心所立名
相。有而非實。皆如幻化。

問。一心開真如生
滅二門。有何所以。

答。甚有功能。深諧事理。
一心者。起大乘之信。二門者。破邪見之執。約
真如門信妙理決定。約生滅門信業用不立。
可謂理事圓通。真俗無滯。釋摩訶衍論云。心
真如門有十種名。一者名為如來藏門。無雜
亂故。二者名為不二平等門。無差別故。三者
名為一道清淨門。無異岐故。四者名為不起
不動門。離作業故。五者名為無斷無縛門。無
治障故。六者名為無去無來門。無上下故。七
者名為出世間門。無四相故。八者名為寂滅
寂靜門。無往向故。九者名為大總相門。無別
相故。十者名為真如門。無虛偽故。是名為十。
如是十名。總攝諸佛一切法藏。平等義理法門
名字。生滅門有十種名。一者名為藏識門。攝
持一切染淨法故。二者名為如來藏門。覆藏
如來法身故。三者名為起動門。相續作業故。
四者名為有斷有縛門。有治障故。五者名為
有去有來門。有上下故。六者名為多相分異

門。染淨之法過恒沙故。七者名為世間門。四
相俱轉故。八者名為流轉還滅門。具足生死
及涅槃故。九者名為相待俱成門。無自成法
故。十者名為生滅門。表無常相故。如是十名。
總攝諸佛一切法藏。種種差別法門名字。又
夫真如者。雖在不起不動門。非是凝然不動。
寂爾離緣。此落靜塵。生於斷見。斯乃隨緣會
寂。約法明真。是以無性因緣。理事一際。因緣
無性。隱顯同時。如義海云。入真如者。謂塵
隨心迴轉。種種義味。成大緣起。雖有種種。而
無生滅。雖不生滅。而恒不礙一切隨緣。今無
生滅。是不變。不礙一切是隨緣。隨緣不變。是
真如義。

問。上說一切眾生皆有本覺。常熏
無明成其淨用。此真如妙用。諸佛化門。為在
真如門中。生滅門中。

答。此是生滅門中本
覺真如。故有熏義。真如門中。則無此義。由此
本覺內熏不覺。令成厭求反流順真。故云用
也。涅槃經云。闡提之人。未來佛性力故。還生
善根。佛性力者。即本覺內熏力成其淨用。乃
至八相成道。十地行位。並約世諦門收。

問。
上立一心真如生滅二門。為復從何門入。疾
得成就。

答。但從生滅門入。直至道場。不動
塵勞而成正覺。起信論云。復次為令眾生從
心生滅門。入真如門故。令觀色等相。皆不成
就。云何不成就。謂析麁色漸至微塵。復以
方分析此微塵。是故若麁若細。一切諸色。唯
是妄心分別影像。實無所有。推求餘蘊漸至
剎那。相別非一。無為之法。亦復如是。離於法
界。終不可得。如是十方一切諸法。應知悉然。

猶如迷人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
明迷故謂心為動。而實不動。若知動心即不
生滅。即得入於真如之門。如上二諦之義。
不可一向作一解。亦不可一向作二解。所以
仁王經二諦品云。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
尊。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若言無者。智不應
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佛言。大王。汝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已問此
義。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即名為
一義二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爾時世尊
即說偈言。無相勝義諦。體非自他作。因緣如
幻有。亦非自他作。法性本無性。勝義諦空如。
諸有幻有法。三假集假有。無無諦實無。寂滅
勝義空。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有無本
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
即。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一
亦不可得。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了達此
一二。真入勝義諦。世諦幻化起。譬如虛空華。
如影如毛輪。因緣故幻有。幻化見幻化。愚夫
名幻諦。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若了如是
法。即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故
涅槃經況二鳥雙遊者。生死俱常無常。涅槃
亦爾。在下在高。雙飛雙息。即事而理。即理而
事。二諦即中。中即二諦。非二中而二中。是則
雙遊義成。二鳥者。即鴛鴦鳥。雙飛雙止。雙飛
即況雙照。雙止即況雙遮。亦是體用理事。不
即不離。

問。真諦云何不稱第一義諦。

答。
真但對俗得名。未是中道。又通了一切法無
我。但是真詮。未窮實性。不通真俗。如中道

第一義諦者。非離二邊稱中。即是一切法之
實性。遍通凡聖情與非情。故稱第一。亦云無
等。以無法可過。故稱第一。以無法可比。故稱
無等。此非約勝劣而言。以一切法即真如一
心故。所以起信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
古釋云。諸法既無。故唯心矣。如萬像本空。唯
是一鏡。

問。妙明真心。遍一切處。云何涅槃
經云。佛性除於瓦礫。

答。能所不同。不可
執一。心境一味。不可稱異。若以性從緣。則情
非情異。為性亦殊。若泯緣從性。則非覺不覺。
若二性互融。則無非覺悟。華嚴經云。真如無
少分非覺悟者。則真如遍一切有情無情之
處。若無少分非覺悟者。豈無情非佛性乎。又
經意但除執瓦礫無情之見。非除佛性。則性
無不在。量出虛空。寧可除乎。又古德云。覺性
是理。覺了屬事。如無情中。但有覺性。而無
覺了。如水中但有火性。亦無火照。今言性者。
但據理本。誰論枝末。又覺智緣慮名情。自性
不改名性。愚人迷性生情。故境智不一。智者
了情成性。故物我無二。

問。萬法唯心。誠證
非一。入楞伽經偈云。三界上下法。我說即
是心。離於諸心法。更無有可得。若四維上下
皆是自心者。則行住坐臥依何而住。若無依
報所居。正報如何成立。

答。有識之身。無
情之土。皆是內外四大。悉皆無體。且如地大。
唯依風輪。眾微所成。本無自性。但是有情心
變。更無異理。安庠動止。皆在心中。似鳥飛空。
不離空界。如魚潛水。豈越水源。入楞伽經
偈云。若一切唯心。世間何處住。去來依何

法。云何見地中。如鳥虛空中。依心風而去。不
住不觀察。於地上而去。如是諸眾生。依分別
風動。自心中來去。如空中飛鳥。見是資生器。
佛說心如是。故知舉足下足。不離自心。如鳥
若離空。何以騫翥。魚若離水。豈得浮沈。所以
西天祖師彌遮迦。問婆須蜜曰。何方而來。復
往何所。答曰。自從心來。欲往無處。又此土
五洩和尚。臨終歇食三日而告寂。學人問云。
師何處去。答。無處去。學人何不見。答。非眼
所覩。故大集經云。佛言。即四大中求於菩
提。不餘處求。求時不見一切諸物。不見者。
即是無處。無處者。即是無住。無住者。即是一
切諸法之性。一切諸法若無性者。即是實相。
實相者。非常非斷。名畢竟節。金剛三昧經云。
無住菩薩言。尊者。我從無本來。今至無本所。
佛言。汝本不從。來今亦不至所。汝得本利不
可思議。乃至色無處所。清淨無名。不入於內。
眼無處所。清淨無見。不出於外。心無處所。清
淨無上。無有起處。清淨無動。無有緣別。性皆
空寂。乃至如彼心王。本無住處。凡夫之心。妄
分別見。如如之體。本不有無。有無之相。見唯
心識。云何無本。以無住故。有本則有住。無住
則無本。明知眾生業趣去來。諸聖淨界動止。
來是心來。去是心去。動是心動。止是心止。畢
竟無有去。來動止而可得。不離法界故。則未
有一法非心所標。是以文殊師利化善財童
子。現三千世界滿中臺觀。善財觀之。忽然不
現。世界皆空。問世界來去之處。文殊答言。從
來處來。却歸去處去。即是清淨法界中來。却

歸清淨法界中去。故知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生滅去來。皆如來藏。斯乃窮迹達本。見法明
宗矣。又如瑠璃光法王子云。我憶往昔經恒
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開示菩薩本覺妙
明。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
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我時了覺此群
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
生。同一虛妄。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
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於
分寸中鼓發狂鬧。乃至我以觀察風力無依。
悟菩提心。入三摩地。令十方佛傳一妙心。
斯為第一。故知群動無二唯一妄風。風賴眾
緣。本無依處。若能諦觀風力無依。頓悟唯心
不動。則本覺妙明。恒照法界。故云十方諸佛。
傳此一妙心耳。風力既無依。萬法皆無主。來
從緣有。去逐幻空。唯本覺心。本無生滅。所以
法華經。但說一乘。開示於此。般若經。唯言
無二付囑於此。涅槃經。佛性平等。廣喻於此。
華嚴經。法界無盡。顯現於此。無邊妙旨。同歸
宗鏡矣。

問。楞伽經云。佛語心為宗。既立一
心為宗。云何復云無心是道。

答。心為宗者。
是真實心。此心不是有無。無住無依。不生不
滅。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為一切萬物之性。猶
如虛空體。非一切。而能現一切。只為眾生不
了此常住真心。以真心無性。不覺而起妄識
之心。遂遺此真心妙性。逐妄輪迴。於畢竟
同中成究竟異。一向執此妄心。能緣塵徇物。
背道違真。則是令息其緣慮妄心。若不起

妄心。則能順覺。所以云無心是道。亦云冥心
合道。又即心無心。常順本覺。未必滅心取證。
却成背道。然雖即心無心。又不可。故起。此妄
識心對境而生。無體可得。如海上波。隨風斷
續。境界妄風不起。分別。識浪不生。密嚴經云。
一切諸世間。譬如熱時焰。以諸不實相。無而
妄分別。覺因所覺生。所覺依能覺。離一則無
二。譬如光共影。無心亦無境。量及所量事。但
依於一心。如是而分別。能知所知法。唯依心
妄計。若了所知無。能知則非有。所知無者。
則是無境。能知無者。則是無心。妄心幻境既
空。一道真心自現。故知但心不起。萬法無生。
纔有起心。即成住著。如大法炬陀羅尼經云。
佛言。一切住即是非住。但是思想移來。次第
相續。故有生耳。乃至若正思惟。一切皆是無
住住也。故知一切萬法。皆從思生。凡有思惟。
皆是邪思惟。若無思惟。即是正思惟。故云若
正思惟。一切皆是無住住也。無住住者。乃
萬法之根本矣。

問。若云心同境空。了不可
得者。如今介爾心起。果報非虛。一念善心。遠
階佛果。一念惡想。長劫受殃。豈同外色前塵。
性是無記。依心假有。體畢竟無。若緣念心。即
應是有。

答。此一念心。亦不孤起。依他假有。
內外皆空。此一念瞥起覺了能知之心。如
阿難妄執在其七處。世尊一一推破。俱無所
在。然因依之處。不過此七。世人同執。熏習堅
牢。若非大聖子細推尋。情見無由可脫。此七
處既破。則一切處皆無。可以即今現知。無勞
更執。如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如汝所說。

真所愛樂。因。于心目。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
不能得降伏塵勞。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
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使汝流轉。心目為
咎。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阿難白佛
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
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我今觀
此浮根四塵。只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
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
今祇陀林。實在堂外。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
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
是外望。方矚林園。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
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
見。乃至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
開豁。遠矚林園。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
來。見堂外者。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
能見林泉。無有是處。阿難。汝亦如是。汝之心
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
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
觀外物。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
脈搖。誠合明了。如何不知。必不內知。云何知
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
無有是處。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
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所以者何。譬如
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
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
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明。將
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佛告阿難。是諸
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

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比丘雖阿羅
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佛告阿難。
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自
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
能知。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
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
云何在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
在身外。無有是處。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
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
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佛言。處今何
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
我思忖。潛伏根裏。猶如有人取瑠璃椀合其
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
別。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
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佛告阿難。如
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瑠璃。彼人當以瑠璃
籠眼當見山河。見瑠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
以瑠璃籠眼。實見瑠璃。佛告阿難。汝心若同
瑠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若見眼者。眼
即同境。不得成隨。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
知心。潛在根內。如瑠璃合。是故應知。汝言覺
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裏。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
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闇。有竅則
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闇。
名為見內。是義云何。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
闇之時。此闇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若與
眼對。闇在眼前。云何成內。若成內者。居暗室

中無日月燈。此室闇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
云何成見。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闇。名
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
不成。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
空。何成在內。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
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覺。必
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
兩佛。是故應知。汝言見闇。名見內者。無有是
處。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
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惟。即思
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
外中間三處。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
種種法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是心無體。則
無所合。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
塵合。是義不然。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
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
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阿難言。見是
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佛言。若眼能見。汝
在室中門能見不。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
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阿難。又汝覺了能
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
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若一體者。則汝以
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
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
成多人。何體為汝。若遍體者。同前所挃。若不
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
知。今汝不然。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無有是處。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
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

內。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
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今
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佛言。汝言中間。
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
復在處。為當在身。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
同內。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
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
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阿難
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
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
為心在。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
為復兼二。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
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兼二不成。非知
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是故應知當在中
間。無有是處。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
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
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
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則我無著。名為心不。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
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
物像。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無則同
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是
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如上
所推。即今生滅身中。妄心無寄。現量所知。分
明無惑。可謂頓悟真心。直了無生矣。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4

夫妄心虛假。諸聖同推。此執堅牢。故須具引。
又約經論。有三種假。一因成假。因前境對。方
乃生心。二相續假。初心因境。後起分別。念念
相續。乃至成事。三相待假。如待虛空無生。說
心有生。又計於有心待於無心。如短待長。似
近待遠。此三非實。故稱為假。所以異相互無。
如中觀論偈云。異中無異相。不異中亦無。無
有異相故。則無彼此異。如長與短異。長中無
短相。長無可對。故無有長。短中無長相。短無
可對。故無有短。長中無長相。短無可對。故無
有短。短中無短相。長無可對。故無有長。既無
長短。孰言異耶。又百論云。若實有長相。若長
中有。若短中有。若共中有。是皆不可得。何以
故。長中無長相。以因他故。因短為長故。短中
亦無長相。性相違故。若短中有長。不名為短。
共中亦無長。二俱過故。長相既無。短相亦爾。
若無長短。云何相待。故遮異言不異。非謂有
無異。此雙絕以契性。若約雙顯者。謂上但顯
實。則唯性而非異。今性相皆具。故云雙顯。謂
由體一故非異。相差別故非不異。此舉雙是
以顯雙非。斯乃非一非異。而一而異。遮照無
礙。性相融通。長短既然。萬法皆爾。若以初心
破此三假。一念無生。得入空觀。夫空觀者。乃
一切觀之根本。從此次入假觀。因不得假而
入空。復不得空而入假。以非空非假。後入中

觀。乃至絕觀。所以止觀廣破。四句檢而不得。
橫竪推而無生。性相俱空。名字亦寂。若一
念心起即具三假。當觀此一念心。若心自
生者。前念為根。後念為識。為從根生心。為從
識生心。若根能生識。根為有識故生識。根
為無識故生識。根若有識。根識則並。又無
能生所生。根。若無識而能生識。諸無識物。不
能生識。根既無識。何能生識。根雖無識而有
識性。故能生識者。此之識性。是有是無。有已
是識。並在於根。何謂為性。根無識性。不能生
識。又識性與識。為一為異。若一性即是識。無
能無所。若異。還是他生。非心自生。若言心不
自生。塵來發心故有心生。引經云。有緣思生。
無緣思不生。若爾。塵在意外來發內識。則心
由他生。今推此塵。為是心故生心。為非心
故生心。塵若是心。則不名塵。亦非意外。則
同自生。又二心並。則無能所。塵若非心。那能
生心。如前破。若塵中有生性。是故生心。此
性為有為無。性若是有。性與塵並。亦無。能所。
若無。無不能生。若根塵合故有心生者。根
塵各各有心故合生心。各各無心故合生。心
若各各有。有合則兩心生。墮在他性中。若各
各無。合時亦無。又根塵各有心性。合則心生
者。當檢此性。為有為無。如前破。若根塵各離
而有心者。此是無因緣生。為有此離。為無
此離。若有此離。還從緣生。何謂為離。若無
此離。無何能生。若言此離有生性。為有為無。
若性是有。還從緣生。不名為離。若性是無。
無何能生。如是四句推求知心畢竟不生。是

名從假入空觀。若不悟者。轉入相續假破之。
何以故。雖因成假。四破不得心生。今現見心。
念念生滅。相續不斷。何謂不生。此之念念。為
當前念滅後念生。為前念不滅後念生。為前
念亦滅亦不滅後念生。為前念非滅非不滅
後念生。若前念不滅後念生。此則念自生
念。兩生相並。亦無能所。若前念有生性生於
後念。此性為有為無。有則非性。無則不生。如
前破。若前念滅後念生者。前不滅生。名為自
性。今由滅生。不滅。望滅豈非他性。他性滅中。
有生故生。無生故生。有生是生。生滅相違。乃
至生生何謂滅生。若滅無生。無何能生。若
滅有生性性。破如前。若前念亦滅亦不滅
後念生者。若滅已屬滅。若不滅已屬不滅。若
不滅合滅能生。即是共生。共自相違。相違何
能生。又若各有生。即有二過。各各無生。合亦
不生。若滅不滅中有生性者。為有為無。若性
定有。何謂滅不滅。若性定無。亦何為謂滅不
滅。此不免斷常之失。還墮共過。若前念非
滅非不滅而後念生者。為有此非滅非不滅。
為無此非滅非不滅。若有。則非無因。若無。無
因不能生。若無因有生性。此性即因。何謂
無因。若無。無不能生。如是四句推相續假求
心不得。無四實性。但有心名字。是字不住
內外兩中間。不常自有。相續無性。即世諦破
性。名為性空。相續無名。即真諦破假。名為相
空。性相俱空。乃至作十八空。若不得入者。猶
計有心待於無心。相待惑起。此與上異。因
成假。取根塵兩法和合為因。相續假。竪取意

根前後為相續。竪望生滅。此是別滅。別滅則
狹。今相待假待於通滅。此義則寬。通滅者。如
三無為。不併是滅。而得是無生。待虛空無生
而說心生。即是相待假。今檢此心。為待無生
心生。為待有心生。為待亦生亦無生而心生。
為待非生非無生而心生。若待無生而生心
者。有此無生。無此無生。若有生可待。還是待
有。何謂待無。有有相待。即是自生。若無此無
生。無何所待。若只待此無無而生心者。一切
無無亦應生心。無望於有。無即是他生。又
無生雖無。而有生性。待此性故而知有心。此
性為已生。為未生。若已生。生即是於生。何謂
為性。性若未生。未生何能生。若待生而心生
者。生還待生。長應待長。既無此義。何待心生。
若待生無生故有心生。如待短得有於長。此
墮二過。各有。則二生並。各無。生全不可得。
如前破。若待非生非無生而有心生者。論云。
從因緣生尚不可得。何況無因緣。又此無因。
為有為無。若有還是待有。若無還是待無。何
謂無因。若言有性。性為有為無。性若是有。為
生非生。若生已是生。何謂為性。若無生云何
能生。如是四句推相待假求心不得。不起性
實。但有名字。名字之生。生則無生。復次性
相中求陰入界不可得。即是法空。性相求人
我知見不可得。名眾生空。乃至十八空等。輔
行記釋。因成假。初破自生中云。前念為根。後
念為識者。根無別體。還指無間滅意為體。根
名能生。由前意滅。生後意識。故俱舍論云。由
即六識身無間滅為意。身者。體也。無間滅時。

為意根體。爾時五識。亦依無間滅意以為親
緣。用五色根以為疎緣。而生五識。五識
無間。分別生時。即名意識。今此文意。不是五
識。是第六識。緣於。有見以為法塵。即名為識。
即以此識對根研責。故云根為有識故生識。
根為無識故生識。

大智度論問曰。前念若滅。
何能生後。

答。有二義。一念念滅。二念念生。有
此二故。故滅得生。恐生斷見。是故須立。今為
破故是故須責。生滅雖殊。根之與識俱是
自心。從根從識俱屬自性。於自性中根識互
責求不可得。又心之與識。俱對於塵。以立心
名。乃至根若有識。則有二妨。謂根識並。及
能所並。則有生生無窮之過。若無能所。生義
不成。云何言生。又無間滅方名生識。根若有
識。生滅相違。故並有過。根若無識。即類無識。
能生識也。又責有識性。此是縱破。有還同有。
亦成並生。無還同無。同無情生。又識性作一
異責。若一者。凡言性者。後方能生。識與性一。
故無能所。若異者。若異識則同外境。境能生
識即同他。如何計自。次破他性者。雖言心不
自生。由有外塵而來發心。塵望於根。塵名為
他。先責是心。則有三妨。一塵非心妨。則心不
名塵。二塵非意。外同自生妨。三並生妨。塵若
非心。容許塵生。塵若是心。還成心處生心。
即名並生。子若生苗。則有能所。子還生子。則
二子並生。有何能所。塵若非心。則與前根中
無識義。同責意亦爾。故云如前破。塵有識
性。例前可知。破共生者。墮自他性。名為共生。
今破。若自他各各無生。和合亦無。如二砂

無油。和合亦無。破無因不生亦爾。結成性相
二空者。但無性計。名為性空。性既破已。但有
色心內外之相。既不住於無四句中。故相亦
叵得。名為相空。言不在內外中間者。內只是
因。外只是緣。中間是共。常自有者。只是無
因。無此計故。即無四性。此之二空。言雖前後。
意不異時。復以二諦結成二空。若有性執。世
而非諦。破性執已。乃名世諦。故云世諦破性。
性執破已。但有名字。名之為假。假即是相。為
空相故。觀於法性。觀理證真。名真諦破相。空
非前後。二諦同時。為辯性相。前後說耳。又有
四運心。一未運。二欲運。三正運。四運已。傅
大士頌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推檢四
運併無生。千端萬累何能縛。釋曰。未起欲起
二運之心。屬未來。未來何處有心。正起一運
之心。屬現在。現在不住何處有心。又屬生時。
因未生已生立生時。未生已生既無生。生時
亦無生。如已去未去去時。俱無去法。如中論
所破。起已一運之心。屬過去。過去已謝。何處
有心。所以金剛經云。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
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三際俱空。一心何有。
以所依根本之心尚不有。能依枝末一切萬
法。寧是實耶。故云千端萬累何能縛。故知但
了一念空。諸塵自然破。所依既不有。能依何
得生。如源盡流乾。根危葉謝。所以阿難七處
執而無據。故知邪法難扶。二祖直下求而不
生。可驗解空方悟。祖佛大約。只指斯宗。既不
得能起之心。亦不得所生之境。心不可得故
即我喪。境不可得故。即法亡。若能人法俱空。

即顯一心妙理。但以心塵相對。萬法縱橫。境
智一如。千差頓寂。如是方能豁悟本覺靈智
真心。無住無依。遍周法界。廣百論云。經言。
無有少法自性可得。唯有能造。能造即是心
及心法。又云。三界唯心。如是等經。其數無量。
是故諸法唯識理成。豈不決定。執一切法實
唯有識者。亦成顛倒。境即無。識云何有。
經言唯識者。為令觀識。捨彼外塵。既捨外
塵。妄心隨息。妄心息故。證會中道。故經偈言。
未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達境唯心已。分
別則不生。若知境唯心。便捨外塵相。從此息
分別。悟平等真空。

顯識論問。境識俱遣。何識
所成。

答。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
羅識。維摩經云。華嚴菩薩曰。從我起二為二。
見我實相者。不起二法。若不住二法。則無有
識。無所識者。是為入不二法門。故知見有二
法。乃至纖毫並皆屬識。境識俱亡。乃入真空
之理。所以智光論師。立中根說。法相大乘。境
空心有唯識道理。未能全入平等真空。為上
根說無相大乘。辯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
了義。是以因唯識。入真空究竟之門。離此別
求非真解脫。

唯識鈔問云。內心唯識者。為是
真實有。為非真實有耶。

答。論云。諸心心所
。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

問。若爾。心境都無差別。何故乃說唯有
識耶。

答。為遣外道等心心所外執實有境
故。假說唯有識。非唯識言。便有實。識論云。為
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
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若法

執不生。即入真空矣。

問。約唯識理人法俱空
者。即今受用是何等物。

答。所受用法。但是
六塵。因緣故生。因緣故滅。決定內無人能受。
外無塵可用。十八空論云。外空者。亦名所受
空。離六外入。無別法為可受者。若諸眾生所
受所用。但是六塵。內既無人能受。外亦無法
可受。即人法俱空。唯識無境。故名外空。以無
境故。亦無有識。即是內空。乃至十八空。

問。
人法俱空。識又不立。即今見聞從何而有。

答。
一切前塵所現諸法。盡隨念而至。皆對想而
生。念息境空。意虛法寂。故經云。想滅閑靜。
識停無為。又經云。一切諸佛。一切諸法。從意
生形。又經云。諸法不牢固。唯立在於念。以
解見空者。一切無想念。故知見聞但是緣
起。見畢竟空。如世幻施為。似空華起滅。故云
見聞如幻瞖。三界若空華。且如眼根具五緣
得見。然此能見。只是五緣。無見者故。若言具
五緣發識能見者。未知何緣定能生識。若言
一一不生。和合故能生見者。即如五盲和合。應
成一見。眾盲既不見。和合云何生。故知非別
識生。但有見即是眾緣。所以名緣起也。故經
云。眼不自見。屬諸因緣。緣非見性。眼即是空。
眼根既然。諸根例爾。但起唯緣起。滅唯緣滅。
起滅唯緣。人法俱寂。若了此我法二空。即證
圓理。故云若見因緣法。是名為見佛。

問。凡
夫界中取捨分別。逆順關念。欣厭盈懷。常縛
六塵以為隔礙。如何得根境融通。一切如意。

答。但見法性。證大涅槃。尚無一法可通。豈
有諸法為礙。則常如意。無有不如意時。故

涅槃論云。今言涅槃如意者。一切苦樂善惡
無不是理。故名如意。釋曰。無不是理者。皆
一心真如理故。以苦樂是心受。善惡從心生。
則無外塵所違所隔。若了一心。豈非如意。若
有一法當情。則成諍競。楞伽經偈云。乃至有
所立。一切皆錯亂。若見唯自心。是則無違諍。
所以迷時人逐法。悟後法由人。且如摩尼珠。
無情色法。尚能無私兩寶。周給群情。故稱如
意。況靈臺妙性。豈弗能耶。但歸一心。得大
無礙。故云。轉變天地。自在縱橫。

問。論云。唯
是一心。故名真如者。真則無偽。如則不變。妙
色湛然不空之性。云何經中復說心空則一
切法空。

答。夫言空者。說世間一切妄心染
法是空。以遍計情執無道理故。若出世佛法
真心則不空。以有道理故。起信論云。真如
有二。一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如實不
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
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
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
非有無一異等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
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
妄心。實無可空故。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
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
不空。清涼記釋云。不與妄合。則名為空。性。具
萬德。即名不空。及至釋文。乃云。若離妄心。實
無可空。則顯空藏。因妄而顯。而不空藏。要由
翻染方顯不空。故云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
是真心等。如本有檀德。今為慳貪。本有尸德。
今隨五欲。本有寂定。今為亂想。本有大智。今

為愚癡。是則慳藏於施。乃至癡藏於慧。故
論云。以知法性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
蜜等。萬行例然。故論云。本有真實識知義。
云若心有動。非真識知。明妄心之動。藏其真
知。是以即妄之空。藏不空之萬德。故經頌
云。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清淨。故論云。以能究
竟顯實。故名為空。故知空藏能藏不空。能藏
既空。則顯不空之藏。本來具矣。二者自性心
上無妄為空。隨所無者。即不空德。如空無慳
悋。即顯有檀。空無妄動。顯有性空。故是空藏
藏不空也。故知一切眾生本覺佛智。本自圓
具。但以妄覆而不自知。若了妄空。真覺頓現。
如雲開月朗。塵去鏡明。見性之時。故云發得。
非是修成。三身滿日。亦云萬行引出。不從外
來。皆約一心。本有具足。故知不空之空。體含
萬德。不有之有。理合圓宗。空有相成。無諸障
礙。若離空之有。有則是常。若離有之空。空
則成斷。今有無齊行。不違一旨。是以智能達
有。慧能觀空。若達有而不知空。則失慧眼。觀
空而不鑒有。則喪智心。菩薩不盡有為。不
住無為。盡有則智業不成。住無則慧心不朗。
故義海云。若空異於有。即淨不名淨。以迷空
故。若有異於空。即染不名染。以執有故。今有
即全空。方名染分。空即全有。方名淨分。由空
有無礙。染淨自在也。若空即有。有即空。乃至
一切法皆互相即也。既互相即。則畢竟無一
異空有等法。於心外發現。設有發現。皆是自
心相分。不同凡小不知。取而執有。捨而沈空。
若入此一心中道之門。能成萬行方便之道。

如大莊嚴法門經云。文殊師利言。方便有二
種。一者不捨生死。二者不住涅槃。復有二種。
一者空門。二惡見門。復有二種。一者無相門。
二者相覺觀門。復有二種。一者無願門。二者
願生門。復有二種。一者無作門。二者種善根
行門。復有二種。一者無生門。二者示生門。
是以悟宗則逆順同歸。達體則善惡並化。

問。論云。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智處即是
境。云何成般若。

答。般若有二種。一真實常
住般若。二觀照有用般若。若真實般若。性遍
一切處。寂而常照。唯一真心。不分能所。即不
同世間頑境以為所照。亦不同偏小妄心以
為所照。又亦不同假立真如以為所照。今
則一體潛通。心心互照。以無心外境。亦無境
外心。以心是境心。境是心境故。如是融鎔。
豈非般若乎。所以云色無邊故。般若無邊。故
知離色無心。離心無色。如般若經云。復次勇
猛。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行。色非所緣。何以故。
一切法無所緣。無有小法可取故。彼若是可
取。此則是所緣。如是勇猛。非色行色。乃至非
識行識。勇猛。一切法不行。故非色見。亦非識
見。乃至非識知。亦非可見。若色至識。非知
非見。是名般若波羅蜜。又文殊般若經云。文
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
法是應住。是不應住。亦不見境界可取捨相。
何以故。如諸如來。不見一切法境界相故。乃
至不見諸佛境界。況取聲聞緣覺凡夫境界。
不取思議相。亦不取不思議相。不見諸法有
若干相。自證空法不可思議。如是菩薩摩訶

薩。皆已供養無量百千萬億諸佛。種諸善根。
乃能於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又云。
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凡夫相。不見佛
法相。不見諸法有決定相。是為修般若波羅
蜜。

問。世出世間。唯是一心者。云何復分真
妄。及與內外。

答。真妄內外。但約世間文字
分別。所以心非內外。內外是心。體非真妄。
真妄是體。因內立外。而成對治。假妄顯真。
非無所以。進趣大乘方便經云。心義者。有二
種相。一者內心相。二者外心相。內相者復
二。一真。二妄。所言真者。謂心體本相。如如不
異。清淨圓滿。無障無礙。微密難見。以遍一切
處。常恒不壞。建立生長一切法故。所言妄者。
謂起念分別。覺知緣慮憶想等事。雖復相續。
能生一切種種境界。而內虛偽。無有真實。
不可見故。所言心外相者。謂一切諸法種種
境界等。隨有所念。境界現前。故知有內心及
內心差別。如是當知內妄想者。為因為體。外
妄想者。為果為用。依如此等義。是故我說一
切諸法。悉名為心。又復當知心外相者。如夢
所見種種境界。唯心想作。無實外事。一切境
界。悉亦如是。以皆依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
故。復次應知內心念念不住故。所見所緣一
切境界。亦隨心念念不住。所謂心生故種種
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而生滅相但有名字。
實不可得。以心不往至於境界。境界亦不來
至於心。如鏡中像。無來無去。是故一切法求
生滅定相了不可得。所謂一切法畢竟無體。
本來常空。實不生滅。如是一切法實不生滅

者。則無一切境界差別之相。寂靜一味。名為
真如第一義諦自性清淨心。彼自性清淨心。
湛然圓滿。以無分別相故。無分別相者。於一
切處無所不在。無所不在者。以能依持建立
一切法故。是以華嚴經頌云。如金與金色。其
性無差別。法非法亦然。體性無有異。又云。剎
平等。不違眾生平等。眾生平等。不違剎平等。
一切眾生平等。不違一切法平等。一切法平
等。不違一切眾生平等。離欲際平等。不違一
切眾生安住平等。一切眾生安住平等。不違
離欲際平等。過去。不違未來。未來不違過去。
過去未來。不違現在。現在不違過去未來。世
平等。不違佛平等。佛平等。不違世平等。菩薩
行。不違一切智。一切智。不違菩薩行。釋曰。剎
與眾生。云何平等。以各無體故。悉不成就。若
自類相望。如剎望剎平等。若異類相望。如剎
望眾生平等。以一無性之理。乃至心境自他。
同異高下。十。方三世。悉皆平等。又事事無違。
理理無違。事事無違者。略有三因。一法性融
通。二緣起相由門。此二即事事無礙義。三直
語同一緣記通事通理。如觀一葉落。知天下
秋同一秋矣。由不壞之事。不變之性。皆同一
緣起故。理理無違者。亦有二門。一剎無性。
即眾生無性。二理同故。以無可即。亦無可
違。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5

夫稱一心無外境界者。云何華嚴經十地品。
說。初地見百佛。乃至地地增廣。見於多佛。

答。所見多少。皆從念生。心狹見少佛。心廣鑒
多形。舒。卷由心。開合在我。離心之外。實無所
得。大集經云。憍陳如復作是念。我當云何
得見諸佛。爾時隨其所觀方面。悉得見佛。多
觀多見。少觀少見。見已復念。諸佛世尊無所
從來。去無所至。我觀三界是心。是心因身。我
隨覺觀。欲多見多。欲少見少。諸佛如來即是
我心。何以故。隨心見故。心即我身。身即是虛
空。我因覺觀。見無量佛。我以覺心。見佛知佛。
心不見心。心不知心。我觀法界。性無堅牢。一
切諸法。皆從覺觀因緣而生。是故法性即是虛
空。虛空之性。亦復如空。我因是心。見青黃赤
白雜色虛空。作神變已。所見如風。無有真實。
則名為共凡夫如實陀羅尼。又云。復次賢護。
如人盛壯。容貌端嚴。欲觀己形美惡好醜。即
便取器盛彼清油。或持淨水。或取水精。或
執明鏡。用是四物。觀己面像。善惡妍醜。顯現
分明。賢護。於意云何。彼所見像。於此油水水
精明鏡四處現時。是為先有耶。賢護答言。不
也。曰。是豈本無耶。答言。不也。曰。是為在內
耶。答言。不也。曰。是豈在外耶。答言。不也。世
尊。唯彼油水精鏡。諸物清朗。無濁無滓。其形
在前。彼像隨現。而彼現像。不從四物出。亦非

餘處來。非自然有。非人造作。當知彼像無所
從來。亦無所去。無生無滅。無有住所。時彼賢
護如是答已。佛言。賢護。如是如是。如汝所
說。諸物清淨。彼色明朗。影像自現。不用多功。
菩薩亦爾。一心善思。見諸如來。見已即住。住
已問義。解釋歡喜即復思惟。今此佛者從何
所來。而我是身復從何出。觀彼如來。竟無來
處及以去處。我身亦爾。本無出趣。豈有轉還。
彼復應作如是思惟。今此三界。唯是心有。何
以故。隨彼心念。還自見心。今我從心見佛。我
心作佛。我心是佛。我心是如來。我心是我身。
我心見佛。心不知心。心不見心。心有想念
則成生死。心無想念即是涅槃。諸法不真。思
想緣起。所思既寂。能想亦空。賢護。當知諸
菩薩等。因此三昧。證大菩提。首楞嚴經云。隨
眾生心。應所知量者。古釋云。隨眾生根熟處
即現。所知量者。即眾生差別境。即知一法
塵中。等周法界。為隣虛塵無自性。自性是虛
空。虛空即是真空。真空即是本覺。故知如
來於一毛孔中。為無量眾生常說妙法。即知
一切毛孔微塵。亦不出我。但解得一微塵法。
即數得等同法界微塵。是以如來能知四大
海水滴數。大地須彌皆知斤兩。皆由觀此一
身。於一身上觀一毛髮。俱知無自性。但於一
毛孔中觀。實無有自性。一毛孔亦不可得。不
可得處遍法界。知一切智也。所以信心銘云。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若能如是。何慮不畢。
若能如是。了達。一塵一毛無有自性。唯心所
現。則知一切諸法悉然。更無別體。以徇塵

執見一切眾生。一法不通。諸塵自滯。華嚴論
云。以實而論。初發心住中。如一渧之水。入海
水中。總同海體。諸龍魚寶藏咸在其中。為教
化眾生故。教網筌罤方法不可不具。以名言
竹帛著籙。即似如前後義生。體道者應須明
鑒。如持寶鏡。普臨萬像。又頌云。無限智悲成
佛德。佛以智悲成十地。還將十地成諸位。前
後五位加行門。不離十地智悲起。是故十地
初發心。發心即入十地智。雖然五位方便殊。
只為成熟十地智。猶如迅鳥飛虛空。不廢遊
行無所至。亦如魚龍遊水中。不廢常遊不離
水。如是五位行差別。不廢差別不離智。所有
日月歲差別。以智法印無別異。智體不成亦
不壞。以明諸位除習氣。了習無習悲行成。萬
行常興無作智。

問。若心外無法。唯是一心
者。於外則無善惡業果。苦樂報應。何成佛法。
翻墮群邪。

答。若了一心。有無見絕。境智雙
寂。契彼性空。根塵兩亡。內外解脫。亦常照內
外。脫於無知。空尚不存。妄從何起。所現外諸
苦樂境界。如鏡中像。以自心為明鏡。還照自
之業影。古德云。以如來藏性而為明鏡。隨業
緣質。現果影像。夫業通性及相。謂此業體。以
無性之法而為其性。以不失業果之相而為
其性。由無性故。能成業果。由不壞相。方顯真
空。何者。若有性。則善惡業定不可改移。無有
苦樂果報。若壞業相。則成斷滅。以一切因果
從自心生。心外實無善惡業可得。以業無自
性。但由心起故。所以如影如幻。無有定相。又
以業無自性。故不落有。以不壞業果。故不墮

無。非有非無。則一心中理。

問。雖然心即是
業。業即是心。既從心生。還從心受。如何現今
消其虛妄業報。

答。但了無作。自然業空。所
以云。若了無作惡業。一生成佛。又云。雖有作
業而無作者。即是如來祕密之教。又凡作業。
悉是自心。橫計外法。還自對治。妄取成業。若
了心不取。境自不生。無法牽情。云何成業。義
海云。除業報者。為塵上不了自心為心外有
法。即生憎愛。從貪業成報。然此業報由心迷
塵妄計而生。但似有顯現。皆無真實。迷者為
塵相有所從來。而復生是迷。今了塵相無體。
是悟。迷本無從來。悟亦無所去。何以故。以妄
心為有。本無體故。如繩上蛇。本無從來。亦無
所去。何以故。蛇上妄心橫計為有。本無體故。
若計有來處去處。還是迷。了無去來。是悟。悟
之與迷。相待安立。非是先有淨心。後有無明。
此非二物。不可兩解。但了妄無妄。即為淨心。
終無先淨心而後有無明。故知迷悟唯只一
心。如手反覆。但是一手。如是深達。業影自消。
如華嚴經云。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德首菩薩
言。佛子。一切眾生。等有四大。無我無我所。云
何而有受苦受樂端正醜陋。內好外好。少受多
受。或受現報。或受後報。然法界中無美無惡。
時德首菩薩。以頌答曰。隨其所行業。如是果
報生。作者無所有。諸佛之所說。譬如淨明鏡。
隨其所對質。現像各不同。業性亦如是。亦如
田種子。各各不相知。自然能出生。業性亦如
是。又如巧幻師。在彼四衢道。示現眾色相。業
性亦如是。如機關木人。能出種種聲。彼無我

非我。業性亦如是。亦如眾鳥類。從㲉出。音聲各不同。業性亦如是。譬如胎藏中。諸
根悉成就。體相無來處。業性亦如是。又如在
地獄。種種諸苦事。彼悉無所從。業性亦如是。
譬如轉輪王。成就勝七寶。來處不可得。業性
亦如是。又如諸世界。大火所燒然。此火無來
處。業性亦如是。淨業障經云。觀一切法。即是
佛法。是則為淨諸業障。

如有學人問安國和
尚云。若未悟時。善惡業緣是有不。

答。非有。喻
如夜夢彼惡人逐。或作梵王帝釋。將為是有。
豁然睡覺。寂然無事。信知三界本空。唯是一
心。

又有問大珠和尚云。若為得知業盡。

答。
現前心。通前生後生。猶如眼見。前佛後佛。萬
法同時。經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
切智故。是知從心所生。皆無真實。如夢心不
實。夢事亦虛。世間共知。可深信受。是以善惡
之業。理皆性空。不壞緣生。恒冥妙旨。量云。正
業是有法。定即有即空故是宗。因云。即緣成
即無性故。同喻云。如幻。幻法術等生。即有不
礙虛。正業從緣生。空有不相礙。故知萬法從
遍計情生。但有虛名。都無實義。如首楞嚴經
云。妙覺湛然。周遍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
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含吐
十虛者。含即一真不動。在如來藏中。吐即依
妄分別。乃隨處發現。但有纖塵發現之處。皆
是自心生。從分別有。若知發處虛妄。則頓悟
真空。真空現前。豈存言說。

問。真心不動。三
際靡遷。云何說心流轉。又云絕流轉義。

答。

所云隨流返流。皆約。眾生緣慮之心。妄稱流
轉。其體常寂。但不見一念起處。即是不流。未
必有念可斷。智嚴經云。文殊師利言。云何斷
流轉。以於過去心不起。未來識不行。現在意
不動。不住不思惟。不覺不分別。故知以境對
境。將心治心。狗逐塊而逾多。人避影而徒
乏。若能知身是影。捨塊就人。則影滅迹沈。
安然履道。故知萬動皆婬悉成魔業。若知
心不動。則不隨流。方入宗鏡之中。永超魔幻。
自然心智寂滅。諸見消亡。如大虛空藏菩薩
所問經云。山相擊王菩薩曰。譬如有孔隙處。
風入其中。搖動於物。有往來相。菩薩亦爾。若
心有間隙。心則搖動。以搖動故。魔則得便。是
故菩薩守護於心。不令間隙。若心無間隙。則
諸相圓滿。以相圓滿故。則空性圓滿。是為菩
薩超魔法門。乃至文殊師利菩薩曰。仁者。汝
等所說。悉是魔境。何以故。施設文字。皆為魔
業。乃至佛語猶為魔業。無有言說。離諸文
字。魔無能為。若無施設。即無我見及文字見。
以無我故。則於諸法無有損益。如是入者。則
超魔境。是為菩薩超魔法門。大乘千鉢大教
王經云。佛言。諸天魔幻惑種種相貌。障修學
人心眼聖道。乃至令見一切幻相前後生死
之事。善惡諸相。魔作幻惑。非關正智。唯心示
變。莫取外緣。修學行人。必不得於夢境界。及
現眼前。取相執著。動轉人心。恐畏怕怖。則
被天魔鬼神之所障礙。行人正見。須常諦觀
心性。見性寂靜。心性無物。是相莫取。則無境
界妄想因緣。是故行人。勤行精進。實勿退轉懈

怠嬾墮。則得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大智度論
云。除諸法實相。皆菩薩魔事。若證般若。能契
實相。即過魔事。此是約說證實相時事。當親
證時。如人飲水。不可取說而不證。若但說過
魔。不離魔界。若過魔界。說證俱絕。是知必無
境魔。但從心起。何者。若內心樂生死。則身為
天魔。內心著邪見。則身為外道。乃至心外
見法。理外別求。皆成外道。

問。凡聖一心。同
其種性。種性無異。云何所受因果不同。報應
有別。

答。雖自業各受。妄有昇沈。而緣性無
生。了不可得。諸法無行經云。佛告文殊師利。
一切眾生。其心皆一。是名種性。種性即根本
義。根本常一。而眾生妄起自他差別。凡聖高
下。雖起差別。一體不動。以差別性非有故。但
是妄起無實體故。所以經云。佛言。文殊師利。
一切眾生皆無有心。緣。性不可得故。是名種
性。又一切善惡境界。皆是心光。一切勝劣受
用。皆是心果。大莊嚴論偈云。種種心光起。如
是種種相。光體非體故。不得彼法實。種種心
光。即是種種事相。或異時起。謂貪瞋光等。
或同時起。謂信進光等。如是染位心數。淨位
心數。唯有光明而無光體。是故世尊。不說彼
為真實之法。又云。諸行剎那增上者。如佛說
心將世間去。心牽世間來。由心自在。世間隨
轉。識緣名色。此說亦爾。故知諸行是心果。
又隨淨者。淨是禪定人心。彼人諸行。隨淨心
轉。修禪比丘具足神通。心得自在。若欲令木
為金。則得隨意。故知諸行皆是心果。又隨
生者。如作罪眾生。可得外物一切下劣。作

福眾生。可得外物一切妙好。故知諸行皆是心
果。當知一切萬法。既以心為因。亦以心為
果。雖然淨穢顯現不同。於心鏡中如光如影。
了不可得。

問。入唯識門。觀一切境。自然無
相。何用更言破相顯理。復云棄有觀空。若有
所破之宗。則立能空之理。既存空法。還成有
相之因。若守觀門。豈合無為之道。

答。夫言
破相者。是未入唯識。去其妄執。雖言破相。實
無所破。既無所破之有。亦無能破之空。情執
若消。空有俱寂。前塵無定。破立隨心。迷真之
妄不生。對妄之真亦絕。大智度論云。種種
取相。皆為虛妄。如玻瓈珠隨前色變。自無定
色。諸法亦如是。無有定相。隨心為異。若常
無常等相。如以瞋心。見此人為弊。若瞋心休。
自婬欲心生。見此人還復為好。若以憍慢心
生。見此人以為卑賤。聞其有德。還生敬心。如
是等有理而憎愛。無理。而憎愛。皆是虛妄憶
想。若除虛誑。亦無空相。無相相。無作相。無所
破故。尚不宗無相之理。豈存破立之門。以成
壞去取。皆自心故。若直了心。自然絕觀。如
楞伽經偈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
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
離。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是名為不取。今
世後世淨。有二偈半。大雲解云。初一偈。了今
一如。謂此約無願觀以顯圓成。無涅槃佛。故
無願矣。初句。謂色心等一切法中無得涅槃。
以一切法本如故。若得涅槃。是斷常見。滅法
是斷。證得是常。次句。既無涅槃。云何有佛。故
經云。見斷煩惱而得成佛。此則名為壞佛法

者。煩惱與佛性寂靜故。第四句中。所覺如故。
無有涅槃。能覺如故。無有得佛。離覺所覺。混
同一如。

問。見聞覺知。不出俗諦心量。真諦
無得無生。還出心量不。

答。夫量者。是能緣
心。但有對俗說真。因虛立實。斥差別。論平等。
遣異相。建如如。盡是對待得。名破執設教。若
能真俗雙拂。空有俱消。了邊即中無邊可離。
達中即邊。無中可存。能證之智既亡。所證之
理亦寂。方超心量。入絕待門。若有得無得。有
生無生。盡不出於心量。楞伽經偈云。離一切
諸見。及離想所想。無得亦無生。我說為心量。
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離。謂彼心解脫。我說
為心量。如如與空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生
身。我說為心量。所以涅槃經云。若有一法過
涅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化。以涅槃無相。若取
於相。即自心現量。非真涅槃故。佛說言。設有
一佛過於涅槃。趣所得心。亦成心量。自心所
變。盡為幻化。故知似形言跡。瞥生妙解。皆是
心量所牧。未有一法不關心矣。若能悟心無
心。了境無境。理量雙消。可入宗鏡。

問。夫論
心量。不出見聞。若約見聞。則存前境。云何成
唯心之義。

答。此是無心之心量。非有實體。

問。若無實體。云何建立一切諸法。

答。只由
無體無性。方成萬有。萬有所起。不離真空。若
言有性。一法不成。則空不自空。豈能容色。若
色不自色。方能合空。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
唯心迴轉。無餘法者。如是心法亦不可得。楞
伽經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由心不可
得之句。立大空之義。由無心之心量句。成幻

差別之義。由大空之義。諸法得成。由幻差別
義。空理得顯。

問。妄能覆真。全成生死。真能
奪妄。純現涅槃。真妄若離。互不生起。真妄若
合。二諦不成。如何會通一心妙理。

答。一心
二諦。教理所歸。開即迷真。合則壞俗。何者。相
隨真起。即相而可辯真原。覺因妄生。因妄而
能知覺體。無妄則覺不自立。無真則相無所
依。真妄相和。染淨成事。唯真不立。無妄而對
誰立真。單妄不成。無真而憑何說妄。真妄各
無自體。名相本同一原。是則二諦恒分。一
味常在。藏性不動。緣起萬差。故知實無一法
而有自體獨立者。皆從真妄二法和合而起。
如起信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
異。名阿賴耶識。變起根身器世間等。釋摩訶
衍論云。生滅因緣者有二。一者不相應生滅
因緣。二者相應生滅因緣。論云。現鏡識體。六
塵境界。如其次第。為彼三種相應染法。能作
因緣。是故說言麁重生滅之因緣門。現識體
中又有緣義。應審思惟。復次更有二重因
緣。一者本遍因緣。二末遍因緣。言本遍者。舉
本無明及本覺心。望於六塵。相應。有因緣義。
言末遍者。舉業轉現相。望於三相應。有因緣
義故。復次更有二因緣。一者上下因緣。二者
下上因緣。言上下者。無明為始。果報為終。
上下與力。不越其數。作因緣故。言下上者。果
報為始。無明為終。下上與力。不越其數。作因
緣故。復次一切有為生滅之法。剎那不住。無
因無緣故。復次因緣之法。空而無主。其實自
性不可得故。復次不可得法。不可得亦不可

得故。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心意意識
轉故。此文為明何義。謂欲顯示所依能依之
差別故。云何所依。謂本覺心。云何能依。謂
即眾生。言眾生者。當何法耶。謂意意識。何
故意及意識。名為眾生。意及意識。一切眾染
合集而生。故名眾生。而無別自體。唯依心為
體。是故說言依心而轉。又云。無明之相。不離
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猶如大海。風相水相
不相捨離者。大海喻阿賴耶識。水喻本覺心。
風喻根本無明。不覺。能起動轉慮知之識。如
彼風故。波動者。喻諸戲論識。遷流無常。水相
風相不相捨離者。喻真妄相資。俱行合轉。謂
本覺心不自起故。當資無明之力。方得而起。
根本無明不自轉故。要因真心之力。方得而
轉。如水不自作波。當因風力。風不自現動。要
資水力。方得現動相。經云。煩惱大海中。有圓
滿如來。宣說實相常住之理。本覺實性中。有
無明眾生。起無量無邊煩惱之波。如經云。佛
告大眾。始覺般若者。從具縛地漸漸出離。乃
至金剛圓滿因行。發究竟道。頓斷根本無明
住地。覺日圓照。無所不遍。二本覺般若。從清
淨性漸漸遠離。乃至信初。發究竟智。斷滅相
品。入無明海。隨緣轉動。於是大眾聞此事已。
覺知諸法一相一體。亦無一相。亦無一體。而
諸法性。亦是實相。亦是常住。亦是決定。亦是
實有。

問。本始二覺。從何立名。

答。本覺者。
因始得名。始覺者。從本而立。如起信鈔云。未
審始覺從何而生。為本所對。故此云也。元其
始覺。是本所生。斬新而有。故名為始。反照其

體。元來有之。敵對於始。故名為本。苟無其始。
何所待耶。如母生子。對子稱母。

乃至問。始
覺本覺既殊。何因無二。又既同本覺。因何名
始。

答。即是本覺初顯相用。名為始覺。相用。非
別外來。故得融同一體。又若非本覺舉體之
相用。即不是始覺。以心外有法故。若不然
者。但名相似覺。亦名隨分覺。是知直待合
同本體。方得名真始覺也。既合於本。始即非
始。既無於始。即無於本。本始之名既喪。但可
名為覺焉。如上所釋。若入宗鏡。方為究竟之
覺。未入宗鏡。但稱相似覺耳。此雖稱覺。乃是
不覺。故論云。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
心原故非究竟覺。即其義矣。

問。上說真心
無生。妄念起滅。如何會妄歸真。入一乘平等
之道。

答。妄元無體。本自全真。何須更會。今
謂情見妄執之人。引祖佛善巧洞心原之智。
搜經論微細窮性海之詮。令頓豁情塵。便成
真覺。如釋摩訶衍論云。一心真如體大。通於
五人。平等平等。無差別故。云何名為五種假
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緣覺。四者菩
薩。五者如來。是名為五。如是五名。人自是
五。真自唯一。所以者何。真如自體無有增減。
亦無大小。亦無有無。亦無中邊。亦無去來。從
本已來。一自成一。同自作同。厭異捨別。唯一
真如。是故諸法。真如一相。三昧契經中作如
是說。譬如金剛作五趣像。五人平等。亦復如
是。於諸人中。無有增減。故起信論云。心真如
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以心本性。不
生不滅相。一切諸法。皆由妄念而有差別。若

離妄念。則無境界差別之相。古釋云。執者問
云。現見諸法差別遷流。云何乃云性無生滅。

釋云。差別相者。是汝遍計妄情所作。本來無
實。如依病眼妄見空華。故云皆依妄念。而有
差別。疑者又云。以何得知依妄念生。釋云。以
諸聖人離妄念故。盡無其境。即驗此境定從
妄生。又若此境非妄。定實有者。聖人不見。應
是迷倒。凡夫既見。應是覺悟。如不見空華是
病眼。返結準之。故若離於念。即無差別也。所
執本空。故真心不動。由此一切諸法。皆即真
如。斯則會妄顯真。可絕疑矣。如首楞嚴經云。
佛告阿難。我非勅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
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
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昔人
有簡金頌云。君不見。澄清麗水出黃金。逐
浪隨波永被沈。有幸得逢良鑒者。披砂細揀
暫知音。因此遂蒙皇上寵。直入瓊樓寶篋中。
一練一明光照耀。一迴掌上一迴欽。以此
塵沙含妙寶。故喻眾生覺照心。眾生無始沈
三有。元來流浪被境侵。對塵恰似真如慧。離
境元無照體心。迷即一真名二體。只為群生
不照心。若能對境常真照。隨塵離境一般心。
如來今日除分別。意遣眾生妄習心。但除妄
習存終始。真照何妄不真心。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6

夫確定一心。心外無法。聖教所印。理事圓通。
只如法華方便品。明十界十如。相性因緣果
報本末。初後不濫。行相非虛。今唯說一心。如
何合教。

答。一心者。即諸法實相也。亦諸法
實性也。然諸法即實相。實相即諸法。從心所
現。性相全同。依本垂迹。理事非異。如群波動
而水體常露。以水奪波。波無不盡。雖眾法似
起。而心性恒現。以心收法。法無不空。大品經
云。不見一法出法性外。又云。一切法趣色。是
趣不過。如台教。釋法華經十法界十如因果
之法。一切唯心造者。則心具一切法。一切法
者。只是十如。十如者。即如是相。如是性。如是
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
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如是相者。夫相以據
外。覽而可別。釋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
相異。則易可知。如人面色具諸休否。覽外相
即知其內。昔孫劉相顯。曹公相隱。相者舉聲
大哭。四海三分。百姓荼毒。若言有相。闇者不
知。若言無相。占者洞解。當隨善相者。信人面
外具一切相也。心亦如是。具一切相。眾生相
隱。彌勒相顯。如來善知。故遠近皆記。不善觀
者。不信心具一切相。當隨如實觀者。信心具
一切相也。如是性者。性以據內。不改名性。又
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分分而不同。各各不可
改。如火以熱為性。水以濕為性等。不改約理。

種類約事。又性是實性。實性即是理性。極實
無過。即一心佛性之異名耳。又無行經云。稱
不動性。即不改義。今明內性不可改。如竹中
火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燧人乾草。遍燒一
切。心亦如是。具一切五陰性。雖不可見。不得
言無。以智眼觀。具一切性。如是體者。體是主
質義。此十法界陰入。俱用色心為體質也。如
是力者。堪任義。如王力士。千萬技能。病故謂
無。病差有用。心亦如是。具有如來十力。煩惱
病故。不能運動。如實觀之。具一切力。如是作
者。運為建立義。若離心者。更無所作。故知心
具一切作也。如是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
十法界業。起自於心。但使有心。諸業具足。若
無於心。即無諸業。以一切善惡凡聖等業。唯
心造故。如是緣者。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義。
無明愛等能潤於業。即心為緣。離心緣不起
故。如是果者。克獲為果。若自心造善。克獲樂
果。若自心造惡。克獲苦果。如是報者。酬因為
報。一念心正。妙報相酬。一念心邪。劣果潛
現。風和響順。形直影端故。則邪正在心。得喪
由我。相為本。報為末。本末悉入緣生。緣生故
空。則空等也。相但有字。報亦但有字。悉假施
設。則假等也。又相即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
無相。報亦然。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則中等也。
若三塗以表苦為相。定惡聚為性。摧折色心
為體。登刀入鑊為力。起十不善為作。有漏惡
業為因。愛取等為緣。惡習果為果。三惡趣為
報。本末皆癡為等。乃至菩薩佛類者。緣因為
相。了因為性。正因為體。四弘為力。六度萬行

為作。智慧莊嚴為因。福德莊嚴為緣。三菩提
為果。大涅槃為報。本末皆智為先導為等。故
知十界十如。善惡因緣。凡聖果報。皆是一心。
終無別法。斯乃發究竟菩提心者之慈父。度
虛妄生死野者之導師。轉凡入聖之津梁。會
俗歸真之蹊徑矣。譬如天樂。隨眾生念。出種
種聲。亦如摩尼。隨意所求雨種種寶。此心無
盡。孕法何窮。色法尚然。真靈豈劣。

問。凡聖
既同一心。云何聖人成一切種智。凡夫觸事
不知乎。

答。只為凡夫背覺合塵。為塵所隔。
迷真徇妄。被妄所遮。所以教中。誚之為生盲。
不開智眼。訶之作聾俗。豈達真聞。自心與他
心。二俱不了。焉能博通萬類。成一切種智乎。
如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云。佛言。善男子。若
諸佛子。欲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若欲善能知自心者。乃至應先發起大慈悲
心。普為眾生。歸依三寶。受菩薩戒等。是以
自心難知。莫能善察。不入宗鏡。焉能照明。若
了自心。即是頓發菩提心者。是以心之綿密。
世莫能知。古人有心隱篇云。二儀之大。可以
章程測也。三綱之動。可以圭表度也。雷霆
之聲。可以鍾鼓傳也。風雨之變。可以音律知
也。故有象可覩。不能匿其量。有光可見。不能
隱其跡。有聲可聞。不能藏其響。有色可察。不
能滅其性。以夫天地陰陽之難明。猶可以術
數揆而耳目知。至於人心。則異於是矣。心居
於內。情伏於衷。非可以算數測也。凡人之心。
險於山川。難知於天。天有春秋冬夏旦暮之
期。人者厚貌深情。不可而知故。有心剛而

色柔。容毅而質弱。意強而行慢。性悁而事緩。
假飾於外以蔽其情。喜不必愛。怒不必憎。笑
未必樂。泣未必哀。其藏情隱行。未易測也。他
心尚不可測。外境則焉能知。故起信論云。眾
生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迷平等性
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
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
故。是知心外無法。法外無心。但了一心。諸塵
自會。起心背法。即乖法體。既與法違。則不通
達。若能順法界性。合真如心。則般若無知。無
所不知矣。

問。若了一心。何用廣知諸法。

答。一心是總。諸法是別。別雖從總。事起千
差。若不子細通明。遮照雙運。則理孤事寡。不
入圓通。維摩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
一義而不動。台教云。於諸法門文義教海。須
了非字非非字。雙照字非字。不可說。非不可
說。不可見。非不可見。何所簡擇。何所不簡
擇。何所攝。何所不攝。何所棄。何所不棄。是
則俱是。非則悉非。能於墨色通達一切非。於
一切非通達一切是。通達一切非。非非是。一
切法邪。一切法正。若於墨色不如是解。則不
知字與非字。如蟲食木。莫辯所歸。似鳥言空。
何知旨趣。

問。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以何為
中道。

答。且約古師四句分別。如中論玄樞
云。

問。汝以不生不滅為中道。有此中道不。若
有此中道。則不名中道。若無此中道。無亦不
名中。二俱不可得。何名中道。

答。有四義。一
有此中道。何者本將中道破偏。何得無中道。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

則不成。空即中道也。二無此中道。何者。為破
偏病。是故說中。偏病既亡。中藥須遣。若有中
道。中還是病。三亦有中道。亦無中道。何者。至
理虛存。故名亦有。無形無相。故名亦無。如涅
槃經云。內外合故。名為中道。四非有中道。非
無中道。何者。既云中道。何得是有。既云中道。
何得是無。此是一往為言耳。若更再論。則非
四句。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問。若爾。云何
取定。

答。若也有執。則無所不礙。若也無執。則
無所不通。如智論云。若人見般若。是則名被
縛。若不見般若。是亦名被縛。若人見般若。是
則名解脫。若不見般若。是則名解脫。中道即
實相。是有也。中道即性空。是無也。亦名為假
名。亦有亦無也。亦名為中道。非有非無也。
故知無執則四句皆是。涅槃經云。有緣服毒
生。無緣服毒死。有服甘露傷命而早夭。或有
服甘露壽命得長存。此之謂矣。

問。為中即是
道。為離中別有道。為道即是中。為離道別有
中。

答。如彼中品人。此則是中而非道。如彼三
乘人道。此即是道而非中。如彼菩薩道。此即
亦中亦是道。如彼外道道。此即非中又非
道。今言中道者。即菩薩道。離中無別道。離道
無別中。即以道為中。即以中為道。此之中義。
即是一心。道。即是心。心即是道。以真心遍一
切處故。所以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前辯所
見不同。故論得失。若入宗鏡。則泯同平等。三
乘五性。若內若外。無非一心中道矣。又中道
者。以一真心不住有無一邊。故稱中道。若
言其有。相不可尋。若言其無。性不可易。所以

菩薩以行契理。觀一切法。雙遮雙照。雙亡雙
流。台教明雙亡正入。常冥中道。無心亡照。任
運寂知。雙亡即亡空亡假。故名為寂。正入
只是入中。故名為照。而亡而照。故曰雙流。遮
流約智用。亡照約智體。無心釋智體。智體
成就。不須作意念念忘照。而常任運。而寂而
知。寂即是亡。知即是照。又能所雙寂。故曰雙
亡。門理歷然。稱為正入。正入則理無不契。雙
亡則相無不寂。斯即不住空有。遮照分明。不
滯二邊。方成正入。肇論云。有心者。眾庶是
也。無心者。太虛是也。眾庶處於妄想。太虛絕
於靈照。不可以處妄想。絕靈照。而語聖心乎。
故須遮照無滯。體用自在。方成理行之門。華
嚴經云。菩薩住是不思議。於中思議。不可
盡。住是不可思議地。思與非思俱寂滅。若唯
遮思議境者。則凡聖絕分。故非但遮常心。亦
應融常心。是則於中思議不可盡。遮融無二。
則思與非思。體俱寂滅。方曰真不思議也。是
則遮照無滯。理事不虧。即遮而照故。雙非即
是雙行。即照而遮故。雙行即是雙遣。不壞本
而常末。萬行紛然。不壞末而常本。一心恒寂。
所以色塵體寂。香界性空。執作有無之邊邪。
達成唯心之中理。法法皆圓願海。塵塵盡具
行門。應念而六度咸成。目擊而真心普遍。如
無盡意菩薩經云。普賢。如來國土。彼諸菩薩
當見佛時。尋能分別諸深妙義。具足成就。六
波羅蜜。何以故。若不取色相。即是具足檀
波羅蜜。若除色相。即是具足尸波羅蜜。若
觀色盡。即是具足羼提波羅蜜。若見色寂

滅。即是具足毘梨波羅蜜。若不行色相。即是
具足禪波羅蜜。若不戲論色相。即是具足般
若波羅蜜。是諸菩薩。即觀佛時。尋具如是六
波羅蜜得無生忍。

問。此唯識門。未了之人。
以何方便而為開導。

答。初覺之人。先以比
知。後當信驗。攝論云。一切時處。皆唯有識。其
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云何比知。由
聖教。及正理。如教云。如是三界。皆唯有心。理
顯者。如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
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又云。
外種內為緣。外法種子。皆是眾生感受用業
熏種子。依阿賴耶力所變現。是故外種離內。
無別有種。如有頌言。天地風虛空。陂池方大
海。皆真內所作。外義俱非有。又頌云。聖教及
正理。各別有功能。為生於信慧。無一不成
故。是以識生此識。說名相分。知此相唯內心
變。外義不成故。如有頌言。於一端嚴婬女
身。出家耽欲及餓狗。嗅屍昌艶美飲食。三
種分別各不同。以前塵無決定相。唯心自分
妍醜。若外法是實。云何各隨自見不同。是以
比知。唯心自現。非他境界。古德云。菩薩從初
正信創發心時。即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
體。得成正信。故攝論云。得彼本識。說菩薩初
起。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此之謂也。如實者。
無非一心。餘皆虛妄。若有猛提直入之者。頓
悟圓信之人。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不動塵
勞之位。遍坐一切道場。靡移所習之門。遊戲
十方國土。是以法華經偈云。得如是乘。令諸
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

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以是因緣。十方諦求。
更無餘乘。除佛方便。若能依實。修行。果滿不
離一念。如還原觀云。卷舒無礙。隱顯同時。一
際絕其始終。出入亡於表裏。初心正覺。攝
多生於剎那。十信道圓。一念該於佛地。即無
生顯而幻有立。兩相泯而雙事存。攝法界而
攝一塵。舉一身而十身現。

問。既以聖教正
理比知。已生勝解。欲入聖位。緣何境界親證
修行。

答。但了人法二空。即入此觀。人法何
以成空。以唯有意言分別。故攝論云。從願樂
位。乃至究竟位。若欲入唯識觀。修加行。緣何
境界。緣意言分別為境。離此無別外境。何以
故。此意言分別。似文字言說。及義顯現。唯有
意言分別。無別有名言。菩薩能通達名無所
有。則離外塵邪執。又此義依名言。唯意言分
別。前以遣名。此下依名遣義。義者。即六識
所緣境。離名無別此境。名言既唯意分別故。
義亦無別體。菩薩通達義無所有。亦離外塵
邪執。又此名義自性差別。唯假說為量。前已
遣名義。名義既無自性及差別。云何可立。若
離假說。無別名義自性。及名義差別。由證見
此二法不可得故。名為通達。智整禪師六行。
法云。大乘頓悟菩薩。能觀唯識無外空者。謂
觀相空。唯是空解。心作空解。無外相空。是故
大根知唯識者。則滅空解。離諸緣觀。故智論
云。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普觀諸法皆空。空
亦復空。滅諸觀。得無礙般若波羅蜜。以此文
證。無外相空。大根觀智則證空。空謂法空。空
有皆是妄見。悉是當時意分別作。如人心起。

則唯見人。微塵心起。則唯見微塵。空心起時。
則唯見空。是故空有皆是心作。故諸凡聖見
境不同。皆是當時意言有異。是以世諦各唯
有識。覺無外邊。則名真諦。以其二諦不相離
故。即以無外名為真諦。是故若能觀見唯識。
即知無外。則亦達真。此達真時。則無外解。
便遣世俗妄取之心。故攝論云。知塵無所有。
通達真。知唯有識。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
能得見真。以離俗無真故。若不通達真。無以
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通達真俗。由能解
唯識理故。以此文證。觀唯識者。即達二諦。能
遣妄心。雖復就實唯識無境。稱情則有凡聖
大小。謂若見塵。意謂是人。如此意言。則是凡
夫。若觀此身。意謂是塵。如此意言。則是二乘。
若觀細塵。意謂體空。如此意言。是小菩薩。若
觀空有知皆意言。即是大乘大菩薩人。故諸
眾生。雖皆唯識。意言不同。凡聖各異。故大根
人知唯識者。恒觀自心意言為境。此初觀時。
雖未成聖。分知意言。則是菩薩。故攝論云。初
修觀者。則是凡夫菩薩。此等能觀深法空者。
即亦曾逕小乘觀來。非是不解眾生無我。一
往即能頓見法空。故攝論云。若得法無我。必
先得人無我。故知學大。要先從小。雖復從小。
漸頓仍別。謂觀生空執為極者。後觀相空進
學。名漸。若有久習。知小非極。即解空空。名為
頓悟。雖知心外無境。然入觀時亦從塵起。以
其色塵。唯佛不見。以佛常證唯識無境。妄想
盡故。不見外塵故。彼論云。如來常不出觀。故
寂靜。若大菩薩入真觀時。則知唯識。亦不見

塵故。彼論云。菩薩若入無分別觀。一切塵不
顯現。以此文證。故知大聖入真觀時。皆不見
色。自餘凡聖莫問大小。未入空觀。則皆見塵。
大根出觀。雖妄見塵。若入觀時。則知唯識。以
其自知。妄作塵解。無塵可破。便證唯心。若能
觀中了知唯心。後雖出觀妄見自他。尋復思
時知自妄見。不同凡小定執有外。乃至觀空
猶見能所。故彼論云。菩薩以無分別後智。觀
此因果相。然無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
識是實有法。故知大根一證唯心。後雖出觀。
不執有外。若觀自心妄見境時。則知眾生各
唯有識。故大菩薩。乃至佛來。常知眾生唯心
妄見。謂知眾生或作名解。名則是凡意言分
別。情謂似外名字顯現。理是心作。是自心
相。或作名下所說法解。法義則是意言分別。
情謂有外法義顯現。理實法義。亦是心相。
故彼論云。十二部經。是名為教。十二部經所
詮。是名為理。心相似此理教顯現。以此文
證。所緣境界悉是心作。名為心相。但此心
相。亦名心影。亦名相識及境界識。種諸凡小。
謂與心異。理無別體。實唯一識。故彼論云。唯
識不出二法。一者相識。二者見識。似塵顯現
名相。謂所緣境。似識顯現名見。謂能緣識。定
心亦爾。顯現似塵。謂異定心。一分似識。一分
似塵。此二實唯是識。以此文證。境界相識即
心無別。唯情妄見。以其唯是妄念作故。即
此是相識。亦名相結。故彼論云。結有二種。一
者相結。二者麁重結。相結難解。麁重結難滅。
心分別諸塵。名相結。由此分別起欲瞋等惑。

名麁重結。若得無分別智。即解相結。相結不
起麁重結即墮滅。以此文證。境是相結。凡
小迷執。故名難解。是故諸法名之與義。皆是
心作。凡小不知。理實無始所緣名義。常是凡
夫意言分別。故彼論云。凡夫從本。來意言分
別有二種。一似名。二似義。名義攝一切法皆
盡。此名義。但是意言分別所作。離此無別餘
法。以此文證。故知凡夫妄見境界。或名或義。
皆是當時意言分別。如食蒗蕩妄見針火。據
彼妄情意謂是實。不知妄見謂有外火。據實
唯是意作火解。火則唯是意言分別。謂有火
名。名是意言。謂有火事。事是意言。眾生妄見
自身他身地水火風等。皆亦似彼。雖復就實
義唯識無外。據凡妄情謂有能所。故彼論云。
唯識義不失。亦不無能取所取義。雖復據情
謂有內外。理唯一心。無別塵體。故彼論云。識
所變異。雖有內外事相不同。實唯一識。無有
塵等別體。故知自他內外事相。唯是一心轉
變妄解。故諸大聖知生妄見。自恒不見凡所
見境。如人不食蒗蕩之者。唯見他人妄見針
火。自仍不見空中火事。佛知唯識。其事似此。
故不同凡妄見境界。以生妄見。本無外塵。是
以如來恒不見色。唯凡與聖有見不見。但
真異妄。莫不唯識。凡唯識。直是妄心故。唯
識論偈云。唯識無境界。無塵虛妄見。若佛唯
識。但有真心。故攝論云。唯有真如及真智獨
存。說名法身。又唯識論云。諸佛如來行處。唯
有真識。更無餘識。以此文證。佛無識故。故不
同凡妄見外境。以實唯識本無外故。業不同

者。一質異見。如人見水。鬼見為火。魚謂住
處。天以為地。又如舍利妄見穢土。螺髻菩薩
即此見淨。若使實有水火染淨。同處相妨。不
得和合。以各妄見齊無外故。多心共處。得作
別解。若諸眾生同業之者。妄見則同。更無別
解。此同業者遞互為因。妄想見聞。唯心緣
合。故唯識論云。一切眾生虛妄分別。思惟
憶念。彼說我聞。依彼前人說者意識。於此聽
人聞者意識。起如是心。彼說我聞。而實無有
彼前境界。是偈言遞共增上因。彼此心緣合。
以此文證。業相由者。遞互為因。各妄見聞。
以其六道皆心緣合。三界則是唯心轉作。故
十地經云。三界虛妄。但一心作。論自釋言。一
心作者。唯心轉故。故知三界同見別見。皆是
自心轉變。解異。同見聞者。雖心緣合。心無形
相。恒非內外。若謂心外有他心者。則是妄解。
實無外識。故唯識論云。而實無有外識可取。
乃至二乘知他心者。謂有外識。亦仍是妄。故
彼論云。虛妄分別。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
以此文證。實無外識。直是凡小妄作外解。故
彼論云。他心智者。不如實知。何以故。以自內
心虛妄分別。以為他心。不能了知。

問曰。若言
凡小作他心解。云何得與他心相應。

釋言。由
先方便想作他解。似他解故。得與相應。凡小
不知自作他解。便謂我今知他人心。雖作他
解得與相應。謂有能所。猶非實知。故彼論云。
世間他心智者。於彼二法不如實知。以彼能
取可取境界。虛妄分別故。以此等文證。無外
識。故作外解。皆非實知。若觀心識本無形

相。非彼非此。無來無去。不依外解。息分別時。
則是實知一切生心。故智論云。若一切眾生
心心數法。性實有不虛誑者。佛不能知一切
眾生心心數法。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性實
虛誑。無來無去故。佛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
法。譬如比丘貪求者。不得供養。無所貪求則
無所乏短。心外如是。若分別取相。則不得實
法。不得實法故。不能通達知一切眾生心心
數法。若不取相。無所分別。則得實法。故能通
達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無所罣礙。以此文
證。心無去來。佛知無外。稱實能知。不同凡小
他心智者。向外緣心。猶雜妄識。故唯論識偈
云。他心知於境。不如實覺知。以非離識境。唯
佛如實知。以此文證佛知唯識。自作他解。無
外可取。以知自心。作諸心解。永斷向外分別
之心。入楞伽經云。如實知一切諸法。唯是自
心。是故不生分別之心。以此文證。佛知他心
即是自心。離外分別。但緣自心。意言為境。為
諸眾生心識無邊。各各異解。差別難量。佛離
外念。一心遍知。如水不動。萬像現中。此佛一
心知諸心時。一作多解。多即是一。如彼一水
照諸萬像。雖即一水。而與水外萬像相應。佛
心亦爾。遍照他心。雖是一心作諸心解。而
與一切他心相應。由久修學唯識觀成。故離
外念。方能遍知。故華嚴經頌云。摩醯首羅智
自在。大海龍王降雨時。悉能分別數其滴。於
一念中皆明了。無量億劫勤修學。得是無上
菩提智。云何當於一念中。不知一切眾生心。
故知諸佛念念遍知。此即是佛意言分別。雖

知世諦各唯識時。別知諸心。是佛分別。據恒
自覺。唯自意言。離外念邊。無復分別。故諸大
智觀唯識者。緣自意言知世諦時。即亦達真。
離外分別。是故大乘從凡至佛。皆觀自心意
言為境。則知心外無別他心。凡聖等心。雖非
內外。仍有因緣為他變者。如維摩經云。即時
天女以神通力。變舍利弗令如天女。天自化
身如舍利弗。此變舍利弗。令心異見。非有別
身改形換質。眾生心中修勝行者。則有無中
妄見佛業。由有勝業感佛神力。令心變異。似
見化身。故攝論云。於他修行地中。由佛本
願自在力故。彼識似眾生變異顯現。故名變
化身。以此文證。如來化身如釋迦等。皆是凡
小自心變作。以妄見佛成道化生。後還妄見
如來滅度。此妄見者由佛變。故彼論云。菩提
涅槃為二。但變異他心。令他為二。體實不
有。以此文證。佛變他心令妄見佛。心外無
佛。據諸凡小不知妄見。謂有外佛來度眾生。
故經偈云。佛不得佛道。亦不度眾生。眾生強
分別。作佛度眾生。故攝論云。由觀行人識為
增上緣。故餘人識變異如觀行人。願力顯現。
故知定無外塵。唯有本識。以此文證。見聖化
者。皆由佛力為增上緣。故彼論云。淺行菩薩
欲作眾生利益事。於現在先發願竟。即入真
觀。出觀後。隨所欲樂方得成就。若深行菩薩。
欲作利益眾生事。現在不須發願。及入觀出
觀。但由本願力。隨所欲作一切皆成。若聲聞
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得六通自在。於
一物中。隨願樂力。各能變異。為無量種。若

諸塵實有自性。此事則不得成。以此文證。本
無外境。聖力令他無中見化。以皆妄見。無外
境故。若多聖人同處變物。各隨意成。亦不相
礙。故彼論云。於一物中。若多觀行人。別願同
能變異一境。此變異得成。何故得成。隨彼意
成。故實無外境。唯有識故。是故各隨彼意得
成。以此文證。於一處中多聖變化。隨意各別。
令諸眾生見境各異。和而不同。參而不亂。此
義甚深。大根方知。故至佛來。皆觀唯識。故彼
論云。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通名唯識觀。以
此文證。大乘入道同觀唯識。漸明至佛。言觀
唯識願樂位者。謂從師友聞說唯識。即能解
者。心生願樂。由有願樂。學思量時。即是大乘
願樂位人。故彼論云。諸菩薩。但由德聞一切
法唯有識。依此教。隨聞起信樂心。於一切法
唯識理中。意言分別生。由此願樂意言分別。
故。說菩薩已入唯識觀。作如此知。名入唯識
願樂位。以此文證。學觀唯識。即是大根菩薩
入道。上來總明大小入道。淺深雖別。皆唯修
慧。以其慧觀是正道體。若不修觀。餘行皆非。
此明慧觀是入道體。如上所說。若了一切境
界。唯是意言分別。則意無所思。口無所說。攀
緣既息。名相即空。妙明真心。從此披露。故得
塵勞路絕。生死河枯。念念冥真。心心合道。所
以金剛三昧經云。佛言。善不善法。從心化生。
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何
以故。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門
杜。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7

夫入道之門。觸途咸是。簡要。分別。無出四門。
今約天台四教。藏通別圓。各有四門入道。前
三教四門。廣在彼說。今引圓教四門。堪當入
道。一有門。二空門。三亦有亦空門。四非有非
空門。止觀云。圓教四門。妙理頓說。異前藏通
二教。圓融無礙。異於別教歷別。若有門即假。
寄於有以為言端。而此有門亦即三門。一門
無量門。無量門一門。非一非四而言一四。此
即圓門相也。若有為門。即生死之有。是實
相之有。一切法趣有。有即法界。出法界外。
更無法可論。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無二
無別。舉有。為門端耳。實具一切法。圓通無礙。
是名有門。三門亦如是。此門微妙不可思議。
豈同藏通拙度而但空。別教不融而隔別。又
圓四門皆妙無麁。若有門為法界。攝一切法。
況復三門。空門即是法界。攝一切法。況復三
門。餘二亦如是。法相平等。無復優劣。若爾。無
四門之異。但因順根機。赴緣四說。如四指指
一月。月一指四。又如藏通別圓四教。如空中
四點。雖四點似別。不出一空。雖四指不同。唯
指一月。一有門者。觀見思假。即是法界。具
足佛法。又諸法即是法性因緣。乃至第一義
亦是因緣。大經云。因滅無明。即得熾然三菩

提燈。是名有門。二空門者。觀幻化見思及一
切法。不在因。不屬緣。我及涅槃。是二皆空。唯
有空病。空病亦空。此即三諦皆空也。三亦空
亦有門。幻化見思。雖無真實。分別假名。則不
可盡。如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於第一義而
不動。善能分別諸法相。亦如大地一能生種
種芽。無名相中假名相說。乃至佛亦但有名
字。是為亦空亦有門。四非空非有門。觀幻化
見思。即是法性。法性不可思議。非世。故非有。
非出世。故非空。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中一
切中。毘盧遮那遍一切處。豈有見思而非實
法。是名非空非有門。云何一門即是三門。一
門尚是一切法。何止三耶。所以者何。觀因緣
所生法。是初門。一切皆初門。初門即空。一空
一切空。即是第二門。此初門即假。一假一切
假。即是第三門。此初門即中。一中一切中。即
是第四門。初門即是三門。三門即是一門。但
舉一門為名。雖有四名。理無隔別。即是圓教
四門。正是今之所用也。若爾。何用前來種種
分別。但凡情闇鈍。不說不知。先誘開之。後入
正道。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若
得此意。終日分別。無所分別。涅槃名為復有
一行。是如來行。法華名正直捨方便。但說無
上道。大品名為一切種智。知一切法。淨名
稱為瞻蔔林。不嗅。餘香。華嚴稱為法界。即是
此四門意也。故知若了一心。修行。因果圓備。
猶如地。萬物出生故。猶如海。眾寶所聚故。猶
如車。能運載故。猶如城。善防護故。是以大涅
槃經云。佛言。我為須達說言。長者。心為城

主。長者。若不護心。則不護身口。又華嚴入法
界品中。寶眼主城神。眷屬圍遶。於虛空中而
現其身。種種妙物以為嚴飾。手持無量眾色
寶華。以散善財。作如是言。善男子。應守護心
城。謂不貪一切生死境界。應莊嚴心城。謂專
意趣求如來十力。應淨治心城。謂畢竟斷
除慳嫉諂誑。應清涼心城。謂思惟一切諸法
實性。應增長心城。謂成辦一切助道之法。應
嚴飾心城。謂造立諸禪解脫宮殿。應照耀心
城。謂普入一切諸佛道場。聽受般若波羅蜜
法。應增益心城。謂普攝一切佛方便道。應
堅固心城。謂恒勤修習普賢行願。應防護心
城。謂常專禦扞惡友魔軍。應廓徹心城。謂開
引一切佛智光明。應善補心城。謂聽受一切
佛所說法。應扶助心城。謂深信一切佛功德
海。應廣大心城。謂大慈普及一切世間。應善
覆心城。謂集眾善法以覆其上。應寬廣心城。
謂大悲哀愍一切眾生。應開豁心城。謂悉
捨所有隨應給施。應密護心城。謂防諸惡欲
不令得入。應嚴肅心城。謂逐諸惡法不令其
住。應決定心城。謂集一切智助道之法恒無
退轉。應安立心城。謂正念三世一切如來。所
有境界。應瑩徹心城。謂明達一切佛正法輪
脩多羅中所有法門。種種緣起。應部分心城。
謂普曉示一切眾生。皆令得見薩婆若道。
應住持心城。謂發一切三世如來。諸大願海。
應富貴心城。謂集一切周遍法界。大福德
聚。應令心城明了。謂普知眾生根欲等法。應
令心城自在。謂普攝一切十方法界。應令心

城清淨。謂正念一切諸佛如來。應知心城自
性。謂知一切法皆無有性。應知心城如幻。謂
以一切智了諸法性。佛子。菩薩摩訶薩。若能
如是淨修心城。則能積集一切善法。釋曰。夫
城者。能防外寇。護國安人。堅密牢強。即無眾
患。況心城須護。密守關津。無令外緣六塵魔
賊所侵。內結煩惱姦臣所亂。防非禁惡。常
加瑩淨之功。立德運慈。廣備莊嚴之事。遂得
四門無滯。一道常通。力敵大千。威臨法界。可
以撫提弱喪。攝化無遺。伏外降魔。永固真基
矣。華嚴疏云。城有三義。一防外敵。二養人
眾。三開門引攝。今言法城。通教理行果。行契
理教。則無不俱嚴故。各有三義。謂了心城之
性空。則眾惑不入。見恒沙性德。則萬行爰增。
道無不通。則自他引攝。便能契果。絕百非以
成解脫。養眾德以全法身。開般若而無不通
矣。方顯教城無非。養所。詮旨。句句通神。有
斯多義。淨名疏云。佛法如城。能為行人防非
擬敵。故名為城。若護佛法。即是護城。又陰界
入法即空。即空之理名涅槃。眾生是王。而
種性具足恒沙佛法。如城中人物故。立一切
眾生。即大涅槃。即菩提相。但此妙理。外為天
魔外道之所欲壞。內為通別見思之所侵。菩
薩為護眾生本有涅槃之城。不令妄起諸愛
見也。

問。聖人大寶曰位。若無位次。即是天
魔外道。既有信入。須假鍊磨。於初心方便
門中。證解唯識。約教所分。有幾位次。

答。有
五位門。準識論云。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
五位漸次悟入。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

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性。
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
具大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乃至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性相。資
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
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
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
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
識性相。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頌曰。
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
能伏滅。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
順決擇分。求住唯識真勝義性。劑此。皆是資
糧位攝。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
糧故。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
分。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
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
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
有能伏滅功力。念彼不起二取現行。此二取
言。顯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習氣。
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過。故
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障種。煩惱障者。謂執
遍計所執實我。薩迦邪見而為上首。百二十
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
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者。謂
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邪見而為上首。見。疑。
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
提。名所知障。乃至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麁
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
微。未能伏滅。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

修諸勝行。應知亦是解行地攝。乃至所修勝
行。謂福及智等。釋云。本性住種姓者。未聞
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增
長。名本種姓。性者體也。姓者類也。謂本性成
住此菩薩。種子姓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
住種姓。菩薩地說。無始法爾六處殊勝。名本
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此聞正法已去。令
無漏舊種增長數習種姓。菩薩地說。聞十二
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善順惡
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依因善
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者。此上四力。攝論云。
能悟入中。大乘多聞熏習相續。此乃因力。已
得奉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即善友力。已得
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友所能動搖。名作意
力。已善積習諸善根等。名資糧力。隨眠義者。
隨逐有情。常在生死。眠伏藏識。不現餘處。故
名隨眠。或隨增過。故名隨眠。隨。逐有情。多增
過失故。名隨眠。何。故眠者乃是增義。如。人
睡眠眠。即滋多。故過失增。是隨眠義。即二障
種也。二加行位。頌曰。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
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曰。菩薩先
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
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
伏除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
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乃至菩薩此四
加行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
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
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

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自心。
知所取非有。以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乃至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麁重縛。亦未能斷。唯
能伏除分別二取。違見道故。於俱生者。及二
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
除。全未能滅。乃至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
唯識真勝義故。釋云。四總名順決擇分者。則
名真實決擇分。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簡疑
品。彼猶預故。擇。簡見品。彼不擇故。分者。是支
因義。即擇法覺支。現前立少物者。心上變
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證真時。
此相便滅。相者。即是空所執相。三通達位。頌
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論曰。若時菩薩於所餘境。無分
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
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
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相。俱
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乃至此智。雖有
見分。而無分別。說非能取。非取全無。雖無相
分。而可說。此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如自證分
緣見分時。不變而緣。此亦應爾。變而緣者。便
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有見
無相。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會真如。名通達
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乃至前真見道。證唯
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故頌偏
說。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
諸後得智。有二分耶。乃至此智現身土等。為
諸有情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聲等。寧
有現身說法等事。轉色蘊依不現色者。轉

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
體法。應非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
法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勝用故。由斯。
後智二分俱有。釋曰。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
自體法。應非所緣者。既無相分。自他之心。他
身土等。離自己體之法。不帶影像。應非所緣
緣。直親照彼。不變為相故。不同真如。真如即
是智自體故。

問。若爾。真如應非所緣緣。無似
境相故。

答。不然。帶如之相起故。離自體法既
無影像。不可言帶彼相起。如何說有所緣緣。
彼皆離自體故。既亦帶相起名所緣緣。色
等時。應緣聲等。緣色等智。不帶聲等相故。
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者。不變為無相。為
見所緣故。以無相分。直照於無。無非有體。所
緣緣義如何得成。由此故知。佛亦不能親緣
於無。此文理證也。四修習位。頌曰。無得不
忍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麁重故。便證得轉
依。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證得
轉依。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
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
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
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
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
無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
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無分別智。數修此故。
捨二麁重。二障種子。立麁重名。性。無堪任。違
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說為捨。此能捨彼二麁
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所依。即依他
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

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
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
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
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
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
二轉依果。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
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
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
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
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此
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
雜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
位中斷障證得。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
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二乘滿位。
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云何證得二
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
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五究竟位。頌曰。此
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
名法。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前。即是究竟
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
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
界者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
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莊嚴
經論。說四加行位。偈曰。爾時此菩薩。次第得
定心。唯見意言故。不見一切義。釋曰。此菩薩
初得定心。離於意言。不見自相總相。一切諸
義。唯見意言。此見。即是菩薩煖位。此位名明。
如佛灰河經中所說。明此明名見法忍。偈曰。
為長法明故。堅固精進故。法明增長已。通達

唯心住。釋曰。此中菩薩。為增長法明故。起堅
固精進。住是法明。通達唯心。此通達。即是菩
薩頂位。偈曰。諸義悉是光。由見唯心故。得斷
所執亂。是則住於忍。釋曰。此中菩薩。若見諸
義。悉是心光。非心光外。別有異見。爾時得所
執亂滅。此見。即是菩薩忍位。偈曰。所執亂雖
斷。尚餘能執故。斷此復速證。無間三摩提。釋
曰。此中菩薩。為斷能執亂故。復速證無間三
摩提。

問。有何義故。此三摩提名無間。

答。由能
執亂滅時。爾時入無間。故受此名。此入無間。
即是菩薩世間第一法位。乃至五位。第一資
糧位。初學唯識。為發心之始。第一發心分。依
止大菩提而發心故。菩薩善生。有四義。一種
子勝。以菩提心為種子故。二生母勝。以般若
波羅蜜為生母故。三胎藏勝。以福智二聚
住持為胎藏故。四乳母勝。以大悲長養為
乳母故。第二通達位頌曰。已知義類性。善住
唯心光。現見法界故。解脫於二相。論曰。此位
由解一切諸義。唯是意言為性。則了一切諸
義。悉是心光。菩薩爾時。名善住唯識。從彼後
現見法界。了達所有二相。即解脫能執所執。
第三見道位頌曰。心外無有物。物無心亦無。
以解二無故。善住真法界。論曰。此位如彼
現見法界故。解心外無有所取物。所取物無
故。亦無能取心。由離所取能取二相故。應知
善住法界自性。第四修道位頌曰。無分別智
力。恒平等遍行。為壞過聚體。如藥能除毒。
論曰。此位菩薩。入第一義智轉依已。以無分
別智恒平等作。及遍處行。何以故。為壞依止

依他性熏習稠林過聚相故。此智力。譬如阿
伽陀藥。能除一切眾毒。第五究竟位頌曰。緣
佛善成法。心根安法界。解念唯分別。速窮
功德海。論曰。緣佛善成法者。諸菩薩。於佛善
成立一切妙法中。作總聚緣故。

問。云何總聚
緣。

答。心根安法界。是故此心名根。此後起觀。
如前觀事處處念轉。解知諸念唯是分別。非
實有故。如此知已。速窮功德海。即佛果功德
海。能速窮彼岸。故攝論偈云。福德智慧二資
糧。菩薩善備無邊際。於法思量善決已。故了
義趣唯言類。若知諸義唯是言。即住似彼唯
心理。便能現證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體
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智者了達
二皆無。等住二無真法界。慧者無分別智力。
周遍平等常順行。滅依榛梗過失聚。如大良
藥消眾毒。佛說妙法善成立。安慧并根法界
中。了知念趣唯分別。勇猛疾歸德海岸。釋
曰。復有現觀伽他。如經。莊嚴論說。其中難解。
於此顯示。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
者。資糧有二種。一福德資糧。二智慧資糧。謂
施等三波羅蜜多。是福德資糧。第六般若波
羅蜜多。是智慧資糧。精進波羅蜜多。二資糧
攝。何以故。若為智慧而行精進。是智慧資糧。
若為福德而行精進。是福德資糧。如是靜
慮波羅蜜多。亦通二種。若緣無量而修靜慮。
是福德資糧。餘是智慧資糧。如是資糧。是誰
所有。謂諸菩薩。長遠難度。名無邊際。如無
邊語。非無有邊。但以多故。得無邊稱。此亦如
是。於法思量善決已者。要由定後思惟諸法。

方善決定。非餘所能。故了義趣唯言類者。謂
了知諸義。唯意言為因。若知諸義唯是言。即
住似彼唯心理者。謂若了知似義顯現。唯是
意言。即住似義唯心正理。便能現證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者。謂從此後現證真如。永
離所取能取二相。如入現證。次當顯示。體知
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者。體知離心
無所緣義。彼無有故。即會能緣心亦非有。智
者了達二皆無者。謂諸菩薩了達此二悉皆
是無。等住二無真法界者。謂平等住離義離
心真實法界。慧者無分別智力者。謂諸菩薩
無分別智。所有勢力。周遍平等常順行者。於
平等中隨順而行。觀契經等一切諸法。猶如
虛空。性平等故。內外諸法皆如是觀。故名周
遍常恒。滅依榛梗過失聚。如大良藥消眾毒
者。滅謂除滅。依謂所依。即所依中雜染法
因。極難了故。如谿谷林榛梗難入。過失聚者。
是雜染法熏習自性。佛說妙法善成立。安慧
并根法界中者。謂由佛教善安其慧。置真如
中。及能緣彼根本心中。根本心者。謂緣如來
所有正教。總為一相。應知即是無分別心。了
知念趣唯分別者。謂彼安住根本心已。為說
正教。由後得智念諸義趣。知此念趣唯是分
別。勇猛疾歸德海岸者。謂諸菩薩。由無分別
智及後得智巧方便故。速趣佛果功德海岸。
如是五頌總略義者。謂第一頌顯資糧道。第
二頌初半顯加行道。後半第三顯於見道。第
四一頌顯於修道。第五一頌顯究竟道。金剛
三昧經云。大力菩薩言。云何二入。不生於心。

心本不生。云何有入。佛言。二入者。一謂理入。
二謂行入。理入者。深信眾生不異真性。不一
不共。但以客塵之所翳障。不去不來。凝住覺
觀。諦觀佛性不有不無。無己無他。凡聖不
二。金剛心地堅住不移。寂靜無為。無有分別。
是名理入。行入者。心不傾倚。影無流易。於所
有處靜念無求。風鼓不動。猶如大地。捐離心
我。救度眾生。無生無相。不取不捨。菩薩心無
出入。無出入心入不入故。故名為入。菩薩如
是入法。法相不空。不空之法。法不虛棄。何以
故。不無之法。具足功德。非心非影。法爾清淨。
又云。佛言。從闡提心。乃至如來。如來實相。住
五等位。一者信位。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為妄
所翳。捨離妄心。淨心清白。知諸境界。意言分
別。二者思位。思者。觀諸境界。唯是意言。意言
分別。隨意顯現。所見境界。非我本識。知此本
識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三者修位。修者。
常起。能起所起同時故。先以智導。排諸障難。
出離蓋纏。四者行位。行者。離諸行地。心無取
捨。極淨根利。不動心。如決定實性大般涅槃。
唯性空大。五者捨位。捨者。不住性空。正智流
易。大悲如相。相不住如。三藐三菩提虛心不
證。心無邊際。不見處所。是至如來。善男子。五
位一覺。從本利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如上
經論。所言諸佛菩薩四加行位。唯識五位等。
皆從一心分其深淺。從本起末。似現初心。因
末顯本。復歸元地。所以經云。五位一覺。從本
利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如上諸位。但是一
心。因智有淺深。證分初後。於行布中。似有階

降。如慤疏云。首楞嚴經。於一念上立六十位。
如珠中影像。物類雖多。珠全是一。一中含眾
像。眾像還入一珠中。如六十位中。一一位含
六十位。且如位位全是心證。一心能生多心。
多心還入一心。心心互含。有何障礙。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8

夫證唯識理而登佛果。從初資糧位至究竟
位。具幾智而得成就。

答。唯一無分別智。約
初後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謂尋思等智。即
是道因。二無分別智。即是道正體。三無分別
後智。即是出觀智。謂道果。

問。此三智行相
如何。

答。攝論云。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
種相。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故。三離
滅想受定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於真實
義離異分別故。此智若由離思惟故。名無分
別智。熟眠放逸狂醉。同離思惟。應得此智。若
由過覺觀地故。名無分別智。從二定以上。已
過覺觀。應得此智。若依此二義。凡夫應得此
智。是處能離心及心法。應說名無分別智。謂
想受滅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無分別智。此
則不成智。何以故。於滅定等位。無心及心法
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鈍無
知。此智應鈍無知。若於真實義。由已分別顯

現。是分別應成無分別智。何以故。此分別能
分別真實義。謂此義真實。若智離五相。緣真
實義起。若不異分別真實義。謂此法真實。但
緣真實義。如眼識不以分別為性。是名無分
別智。無分別智。眾行中最為上首。更以偈顯。
諸菩薩自性。五種相所離。無分別智性。於真
無分別。菩薩以無分別智為體。無分別智與
菩薩不異。無分別智自性。即是菩薩自性。由
於真無分別故。離五相得無分別名。又三智
總以喻顯。頌曰。如五求受塵。如五正受塵。如
非五受塵。三智譬如是。釋曰。譬如人在眼等
五識中求覓五塵。或緣實。或緣虛。意識與五
識相間起故。加行無分別智亦爾。或證一分
為實。或不證為虛。譬如人正在五識中得真
實境。無分別。無言說。根本無分別智亦爾。得
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譬如人在意識中但
緣先所受塵。名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無
分別後智亦爾。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又偈
云。如人初開目。是名加行智。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眼。後得智亦爾。應知
如虛空。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
爾。

問。此無分別智從何而成。

答。了一切
名義無所有故。能成無分別智。攝論頌云。鬼
畜人天等。各隨其所應。一切意有異。故知義
不成。過去等及夢。并餘二影像。無有為攀緣。
然彼攀緣成。釋曰。若義成於境。無無分別
智。此智若不有。佛果無可得。於一物中各
隨其意見有差別。是故應知義無所有故。彼
等所取既不成就。

若爾。義無所有故。識應不

緣境而生。

答。亦有識不緣境而生。如夢及過
去未來等。無實攀緣。即自攀緣。如境像及定
境。謂自心為境而攀緣。若義有自性為境。則
無無分別智。此智若有。有佛果可得。

問。於
宗鏡中最初信入。有何位次。

答。若圓信人。
初有五品位。台教據法華經分別功德品。依
圓教立五品位。第一品。初發一念信解心。第
二品。加讀誦。第三品。加說法。第四品。兼行六
度。第五品。正行六度。從初品。須依靜處建立
道場。於六時中行四三昧。懺六根罪。修習
五悔。五悔者。一懺悔。破大惡業罪。二勸請。
破謗法罪。三隨喜。破嫉妬罪。四迴向。破諸有
罪。五發願。順空無相願。所得功德不可限量。
譬算校計亦不能說。若能勤行五悔方便。助
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如臨淨鏡。遍了
諸色。一念心中。圓解成就。不加功力。任運分
明。正信堅固。無能移動。此名深信隨喜心。即
初品弟子位也。分別功德品云。若有聞佛壽
命長遠。解其義趣。是人所得功德。無有限量。
能起如來無上之慧。乃至若聞是經。而不毀
呰。起隨喜心。當知已為深信解相。即初品文
也。以圓解觀心。修行五悔。更加讀誦。善言妙
義。與心相會。如膏助火。是時心觀益明。名第
二品也。經云。何況讀誦受持之者。斯人則為
頂戴如來。又以增品信心。修行五悔。更加說
法。轉其內解。導利前人。以曠濟故。化功歸己。
心更一轉。倍勝於前。名第三品也。經云。若有
受持讀誦為他人說。若自書若教人書。供養
經卷。不須復起塔寺。及造僧坊供養眾僧。又

以增進心修行五悔。兼修六度。福德力故。倍
助觀心。更一重深進。名第四品也。經云。況
復有人能持是經。兼行六度。其德最勝。無量
無邊。譬如虛空。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量無
邊。是人功德。亦復如是。無量無邊。疾至一切
種智。又以此心修行五悔。正修六度。自行化
他。事理具足。心觀無礙。轉勝於前。不可比喻。
名第五品也。經云。又為他人種種因緣。隨義
解說此法華經。復能清淨持戒。與柔和者而
共同止。忍辱無瞋。志念堅固。常貴坐禪。得諸
深定。精進勇猛。攝諸善法。利根智慧。善答問
難。乃至當知。是人已趣道場。近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坐道樹下。始自初品。終至初住。一
生可修。一生可證。不待位登七地。爾乃修習。
何假歡喜。始入雙流。前教所以高其位者。方
便之說。圓教位下者。真實之說。法華經云。
如此之事。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當為汝說
最實事。即此意也。又約藏通別圓四教。論位
高。以言優劣。如圓教圓修。至十行中第二行。
便與別教妙覺位齊。若登三行。所有智斷。別
人不識其名。況知其法。大乘別教。詮中道佛
性不空之理。尚此懸殊。何況藏通但空灰斷
之果。若從圓教第三行。乃至十向十地。等妙
二覺。所有智斷。皆非境界。別教但知至十行
第二行中。只斷無明。為己家之極果。不知是
他家之下因。譬如構甎石為基。以金寶飾上。
豈如從基至頂。悉累金剛。非唯高位有殊。亦
乃寶非寶別。乃至約斷惑門。論斷不斷者。
別教但明斷。不論不斷。圓具二義。若教道明

斷。證道不斷。例如小乘方便論斷。證真。不論
斷不斷。今亦如是。若不思議觀者。內不見有
煩惱可斷。煩惱性不障菩提。菩提不障煩惱。
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故淨名云。佛為增
上慢人。說斷婬怒癡。名為解脫。無增上慢者。
婬怒癡性即解脫。六根六塵而無限礙。只眼
中見色。亦眼中入三解脫門。華嚴明十眼乃
至六根。皆明於一塵中。具十方三世諸佛。八
相成道。轉法輪。度眾生。皆不斷而明了。又五
品位。同小乘五停心觀。今五品以四弘誓願。
四種三昧。以明五停心。四弘誓願。明四種停
心。四種三昧。明第五停心。四弘誓願者。一者
未度令度。二者未解令解。三者未安令安。四
者未滅令滅。四種三昧者。一常行。二常坐。
三半行半坐。四非行非坐。且四弘誓願明四
種停心者。生死苦諦。即是涅槃。無二無別。此
即信事順理。信是道元功德母。此是第一誓
願。未度苦諦令度苦諦。是初品信理停心。煩
惱即菩提。無二無別。是為未解集諦令解集
諦。是第二品讀誦解脫停心。即是大悲拔苦。
興前兩誓願。未安道諦令安道諦。即是以無
悋之慈。而為說法。即第三品說法停心。未入
滅諦令入滅諦。即是兼行六度。六度蔽此岸生
死。即第四停心。大慈與樂。興此兩誓願。四種
三昧明第五停心者。此四三昧。皆修念佛。破
障道罪。自有人數息。覺觀不休。若念佛。若稱
名。即破覺觀。怗然心定。故經云。若有眾生。多
於貪欲。常念觀音。即便得離。破根本無明。又
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皆是念佛法門也。

即常行三昧。諸佛停立。現前覩法界佛也。
常坐三昧者。繫緣法界。一念法界。而念佛也。
半行半坐三昧者。思惟諸佛實法。法華經云。
當成就四法。為諸佛護念。此語初心行人。若
人行道者。常好坐禪。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名
大懺悔。非行非坐三昧者。行住坐臥語默等。
皆是摩訶衍。以不可得故。若三藏中。以事觀
緣事。謂數息。不淨。慈悲界。分別。念佛。五停心
觀等。今圓教五品之位。以理觀緣理。生死即
涅槃。煩惱即菩提。生命是眾生之息命。涅
槃是法身之息命。雖不可數。而可散動。明寂。
對於數息也。煩惱是底下之穢惡。菩提是尊
極之淨理。對前顯後故。以文字解脫。對不
淨停心也。若大悲誓願拔因果苦者。若有我
所。尚不自出。況拔他苦。謂無我所故。所以發
慈悲心。自拔拔他。若大慈誓願與因果樂者。
若於十二因緣起無明癡愛。尚自無樂。況與
他樂。今自無癡故。能與他樂耳。若小乘念
生身應佛相好。今念法身相好。事理永殊。乃
至藏教佛。與圓教十信心位齊。以同除界內
四住煩惱故。十信雖與三藏佛。同除界內煩
惱齊。而十信又圓伏界外根本無明。藏教尚
未識住地無明。云何稱伏。三藏佛位。猶稱為
劣。況二乘乎。所以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
若伏無明。三藏即劣。佛尚猶劣。二乘可知。今
略明圓信初入之位。其五十二位智斷行相。
廣在彼明。故知圓信頓修。與漸證權機。功行
鍊磨。日劫相倍。入此宗鏡。功德無邊。是以祖
師云。即心是者疾。發心行者遲。故台教云。

大機扣佛。譬忍辱草。圓應頓說。譬出醍醐。又
頓教最初始入內凡。仍呼為乳。呼為乳者。意
不在淡。以初故。本故。如牛新生。血變為乳。
純淨在身。犢子若嗽。牛即出乳。佛亦如是。始
坐道場。新成正覺。無明等。血轉變為明。八。萬
法藏。十。二部經。具。在法身。大機犢子。先。感得
乳。乳為眾味之初。譬頓在眾教之首。故以華
嚴為乳耳。如大涅槃經云。雪山有草。名曰
肥膩。牛若食者。純得醍醐。無有青黃赤白黑
色。穀草因緣。則有色味之異。是諸眾生。以明
無明業因緣故。生於二相。若無明轉。則變為
明。一切諸法善不善等。亦復如是。無有二相。
則法華一乘之教。為醍醐耳。華嚴論云。此華
嚴大意。一乘正宗。但識滅時亡。情塵頓絕。唯
真智境。一念則。五位齊明。為全將佛果以為因
故。設凡夫住世百年。及以多劫。而於自見。不
見須臾。可遷。不見當成佛。不。見已。成佛。不見
現成佛。十住之位。法既如是。更。有何生不成
佛耶。更有何生。而成正覺。此華嚴經。是本。法
界門。一切。諸佛本住大宅。一切佛子。究竟所歸。
化身權乘。總居其外。若有入者。一入全真。此
位中初。發心住菩薩見道。住佛。知見。入佛知
見。直與如來同身心性智相。故頓印五位行
相。總。在其中。如持明鏡。普。臨眾色。此經法門。
法合。如是。所有歎說。應如是知。應如是信解。
為法界法門。圓。無始終。於一念。中歲月晦。明
重重無盡。一毫之。內佛境眾生境色相。無邊。
一成。一切成。一壞一切壞。又華嚴經。即以
普門法界。普見法門。如來藏身。三昧境。因陀

羅網莊嚴法。世界海。旋重重妙智。一時同得。
為一證一切證。一斷一切斷故。即自身之內。
有十方諸佛剎海莊嚴。佛身之內。即自身之
境。重重隱現。十方世界。法合如斯。猶如眾
流歸於大海。雖未入海。潤性無差。若入大海。
皆同鹹味。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迷之與悟。雖
然有殊。本來佛海。元本不出。

問。真如寂滅。
本無次第之殊。法界虛玄。豈有階降之別。云
何一真體上。而分五位十地之名。

答。若以
唯識真性。則性融一切。尚不指一。何況分多。
以解行證入之門。不無深淺。如太虛空。本
無差異。嬰孩之時。觀唯不遠。長大之後。見則
無邊。非彼空之有短長。乃是眼之自明昧。又
如大摩尼寶。處礦雖淨。無良工巧治。焉能成
器。如蘇迷盧山。雖寶所集。無日輪迴照。何
以出光。又如指畫虛空。是無數量之數量。猶
心量法界。乃非淺深之淺深。如華嚴論云。初
地菩薩。多百法明門。王化多百佛世界。二地
菩薩。多千法明門。王化多千佛世界者。不同
權教實有分限。如前數法。互相徹入。又如人
以指畫空。作百千微塵數。復以手除之令盡。
然彼空中無有增減。以情量故。見彼虛空數
有增減。此經亦爾。所有菩薩安立諸地。法
門增減。亦復如是。為成諸有情故。使令進修。
若也一概皆平。無心進也。凡夫無有策修之
心。發心修至不修。方知萬法無修也。而實教
菩薩。一得一切得。為稱法體中無前後故。猶
如帝網光影。互相參徹相入。無前後際也。亦
如百千寶鏡。同臨妙像。一一鏡中影像相入。

色像齊平。如佛果位中。諸菩薩。為從性起法
身根本智。為十位之中創證心故。所有法門
境界。皆悉依本。以體用通收。皆悉徹故。還以
性齊。即時齊故。更有餘不齊之法。為不可也。
又云。十住以來菩薩所行。皆是助道。非是正
位。故意欲明行所行者。是為助道。無住無行。
任真自體。名之為正果故。若以初發心住。以
法性無相根本智。不離無作用之體。行諸萬
行。菩薩與佛。因果本來體齊。若簡佛果無作
無修。菩薩正加行已來。總名助道。以動寂
無礙。正助元來不異。一法門也。眉目不可不簡。
體用圓寂。正助全同。此即全別全同門。還以
重玄門。思之可解。聞所未聞之法。聞之不疑。
全別全同。境界難解。佛及凡夫。各自別有。是
全別義。故二見恒存。若全同故。便成滯寂。圓
融道理。事理不礙。若也法門全分兩向。是凡
夫法。全合一體。是二乘法。但以理事自在。其
道在中。留心滅之。此亦不可。以心存之。此亦
不可。此助道行門。與正智果德無作之門。體
合無二。事中軌則。不可不分。以其體用。不可
一向全別。以全同作全別。以全別作全同。不
可全別無全同。不可全同無全別。如迷此同
別二門。即智不自在。又經云。智入三世。悉
皆平等者。明智能隨俗。言入三世。即俗體本
真。故言平等。以總別同異成壞門。六相義該
括。即總而全別。即別而全總。即同而俱異。
即異而恒同。即成而俱壞。即壞而俱成。皆非
情繫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無。常無常。生滅相
故。如是皆是如來理智體用依正悉自在故。

以自體無念力大智。照之可見。是以若上上
根人。頓了心空。入真唯識性。現行餘習。種子
俱亡。則何用更立地位。只為中下之根。或有
緣信。或有正信。或有解悟。或有證悟。根機莫
等。見解不同。於妄功用中。分其深淺。雖即明
知信入唯識。心境俱空。以微細想念不盡。未
得全除。分分鍊磨。於昇進中。故有地位差別。
以根塵五陰。微細難亡。若得識陰盡。方超地
位。了無所得。究竟圓成。如淨瑠璃內含寶月。
如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等當
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
與十方佛無二無別。由汝妄想迷理為咎。癡
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
界生。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
頑妄想安立。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
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汝等一人發
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殞。云何空中所有
國土。而不振裂。次消五陰之文。如經云。此
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
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消色陰
文云。佛告阿難。當知汝坐道場。消落諸念。其
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
如一。當住此處。入三摩提。如明目人處大幽
闇。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黯。名色陰盡。是
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
其本。盡受陰文云。佛告阿難。彼善男子。修三
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
鏡中顯現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

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
此則名為受陰區宇。若魘咎歇。其心離身。返
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
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
本。盡想陰文云。佛告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
提。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
已能成就。從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
生身。隨往無礙。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雖
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
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若動念盡浮
想消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
圓照。名想陰盡。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觀其所
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盡行陰文云。佛告阿
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陰盡者。是人平常
夢想消滅。寤寐恒一。覺明虛靜。猶如晴空。無
復麁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
鑒明。來無所粘過無蹤跡。虛受照應。了罔陳
習。唯一精真。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
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
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
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若此清擾熠熠
元性。性久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
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
幽隱妄想以為其本。盡識陰文云。佛告阿難。
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
清擾動。同分生幾倏然墮裂。沈細綱紐。補特
伽羅。酬業深脈。感應懸絕。於涅槃天。將大明
悟。如雞候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六根虛靜。
無復馳逸。內內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十

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
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沈發現幽祕。此則名
為識陰區宇。若於群召已獲同中。消磨六門。
合開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
與身心。如吠瑠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
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虛無顛倒妄
想。以為其本。乃至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
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
心於中發化。如淨瑠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
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
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
菩提。歸無所得。

問。既論初心入道。何用廣
錄上地行位。

答。若論其道。必有其果。若無
行位。即是天魔外道。經論所說。微細難知。台
教有六即之文。仁王具五忍之位。恐墮上慢。
執解不修。皆是古聖所詮。不敢不錄。非是叨
濫。自立異端。唯望後賢願遵先製。

問。佛地
功德都具幾法成就圓滿。

答。成就五法。具
攝一切佛地功德。故佛地論云。一清淨法界
者。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具
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生
無滅。猶如虛空。遍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
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分別。一
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之所證。二
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諸佛
圓證。二大圓鏡智者。能現生一切境界諸智
影像。一切身土影像。所依。任持。一切佛地功德。
窮未來際無有斷盡。三平等性智。謂觀自他
一切平等。建立佛地無住涅槃。四妙觀察智。

謂於一切境界差別。常觀無礙。於大眾會。能現
一切自在作用。斷一切疑。雨大法雨。五成所
作智。謂能遍於一切世界。隨所應化成熟有
情。釋曰。清淨法界者。則無垢淨識。真如一心。
即此正宗。凡聖共有。此一法界是四智之體。
四智則一體之用。以諸佛現證。眾生不知。以
不知故。執為八識之名。以現證故。能成四
智之相。若昧之。則八識起執藏之號。七識得
染污之名。六識起遍計之情。五識變根塵之
境。若了之。賴耶成圓鏡之體。持功德之門。末
那為平等之原。一自他之性。第六起觀察之
妙。轉正法之輪。五識興所作之功。垂應化之
迹。斯則一心匪動。識智自分。不轉其體。但轉
其名。不分其理。而分其事。

問。於五法中。
一清淨法界者。即是自性清淨圓明之體。從
本已來性自滿足。非生因之所生。唯了因之
所了。此則不論心境。其四智等行相不同。於
妙用時各緣何境。

答。識論云。圓鏡智相應
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智。非後
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莊嚴論說。大圓鏡
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
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
阿賴耶識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智。
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
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平等性智相應心品。
有義。但緣第八淨識。如染第七緣藏識故。有
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有義。
遍緣真俗為境。莊嚴論說。緣諸有性自他平
等。隨他勝解。示現無邊佛影像故。由斯此品

通緣真俗。二智所攝。於理無違。妙觀察智相
應心品。緣一切法自相共相。皆無障礙。二智
所攝。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五種現
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
有義。此品亦能遍緣三世諸法。不違正理。佛
地經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決擇
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等義。若不
遍緣。無此能故。又後得智攝。此四心品。雖皆
遍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謂鏡智品。現自
受用身淨土相。持無漏種。平等智品。現他受
用身淨土相。成所作智品。能現變化身及土
相。觀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過失。雨大法雨。
破諸疑網。利樂有情。如是等門。差別多種。

問。成所作智。與第六識相應。起於化用。與
觀察智性。有何差別。

答。識論云。觀察智觀
諸法自相共相。此所作智唯起化。故有差別。
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同
體用分。俱亦非失。或與第七淨識相應。依眼
等根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謂淨第
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化者。
成事品攝。

問。說有為法。皆蘊處攝。如來純
無漏法。還具蘊處界不。

答。識論云。處處
經說。轉無常蘊。獲得常蘊。界處亦然。寧說如
來非蘊處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說。又佛身中
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此轉依果。又
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
內證故。

問。此智是佛知見。無師自爾。何假
因緣稱揚開示。

答。此智雖不約緣生。而從
緣顯。若執無因。皆成外道。如古師云。佛法

雖有無師智。自然智。而是常住真理。要假緣
顯。則亦因緣矣。法華經云。佛種從緣起。楞伽
經云。大慧白佛。佛說常不思議。彼諸外道。亦
有常不思議。何以異耶。佛言。彼諸外道無
有常不思議。以無因故。我說常不思議有因。
因於內證。豈得同耶。是則真常亦因緣起。故
知無有一法。不從心而生。三乘之道。悉皆內
證。若心外立義。任說幽玄。皆成外道。又若入
唯識智。雖不執前境。不同愚闇。無知無見。雖
照境虛。智眼斯在。能斷金剛般若論頌云。雖
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所以永嘉集云。夫境
非智而不了。智非境而不生。智生則了境而
生。境了則智生而了。智生而了。了無所了。
了境而生。生無能生。生無能生。雖智而非
有。了無所了。雖境而非無。無即不無。有
即非有。有無雙照。妙悟蕭然。如火得薪。彌加
熾盛。薪喻發智之多境。火比了境之妙智。其
詞曰。達性空而非縛。雖緣假而無著。有無
之境雙照。中觀之心歷落。又頌曰。若智了
於境。即是境空智。如眼了空華。是了空華眼。
若智了於智。即是智空智。如眼了眼空。是了
眼空眼。智雖了境空。及以了智空。非無了境
智。境空智。猶有。了境智空智。無境智不了。如
眼了空華及以了眼空。非無了空眼。華空眼。
猶有。了華眼空眼。無華眼不了。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89

夫諸佛唯一法身。云何說三身差別。

答。約
用分三。其體常一。識論云。如是法身。有三相
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
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
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
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
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修集無量福慧資糧。
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
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
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
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
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三
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
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
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是以轉滅三心得三身。一根本心。即第八識。
轉得法身。二依本心。即第七識。轉得報身。三
起事心。即前六識。轉得化身。又一斷德。斷一
切煩惱。即法身。二智德。總四智。為報身。三恩
德恩憐悲育一切有情。為化身。則八解六通。
一心而起。三身四智。八識所成。終無一理一
行而從外來。皆從自識施為一心而轉。乃
至一身無量身。如華嚴所明無量身雲。重重
無盡。皆從性起無礙圓融。

又古德問。夫法
身者。法是軌持義。軌謂軌則。令物生解。即

法身。能令三根本智而生解故。持謂任持。不
捨自性。謂持法身凝然之體。不捨無為之自
體故。且如根本智。正證如時。不作如解。能所
冥合一體。如日光與虛空合。不分彼此。是無
分別。如何得明軌解。若有軌解義。即有分別。
若有分別。即與後得智何別。

答。凡論分別。有
其三種。一隨念分別。剎那後念續於前念。二
計度分別。即。周遍計度。三自性分別。任運緣
境不帶名言。今本智證如。但無隨念計度二
分別。名無分別。然不妨有自性分別。如人飲
水。雖無言說。然冷煖自知。故知亦有軌義。

問。變化身與他受用身。為是真實心。是化現
心。

答。此二身是化。然化不離真。識論云。此
二身。雖無真實心及心所。而有化現心心所
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
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久已斷故。云
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如來實心。等覺
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
心。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又說變化
有依他心。依他實心相分現故。乃至自性法
身。唯有真實常樂我淨。離諸雜染。眾善所依。
無為功德。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
量種妙色心等。真實功德。若他受用及變化
身。唯具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是以如來妙體。清淨法身。不去不來。如影如
像。猶四王天之日月。顯清淨水中。不出不入。
似憍尸迦之宮殿。現瑠璃地內。非有非無。涅
槃無名論云。法身無像。應物以形。般若無
知。對緣而照。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

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猶谷。神豈有
心於彼。此情繫于動靜者。乎既無心於動。靜
亦無像於去來。去來不以像故。無器而不形。
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然則心生於有
心。像出於有像。像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燋。
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勤。紜紜自彼。於我何
為。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
益不可盈。損不可虧。寧復痾癘中達壽極雙
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是以諸佛不出
世。亦不入涅槃。本悟真心成道。真心無形。豈
有出沒耶。但隨有心機熟眾生。感見報化之
身。所有見聞。皆是眾生心中之影像。故云心
生於有心。像出於有像。則諸佛無心無身。豈
有勞慮疲患者乎。復禮法師述三身義云。法
身猶虛空之性。雲蒸即翳。霧斂即明。其性本常
矣。報身若乘空之日。赫矣高昇。朗然大照。其
體恒在矣。化身如鑒水之影。沚清即現。流濁
乃昏。顯晦不恒往來無定。夫化佛者。豈他歟。
報身圓應之用。報身者何哉。悲智所成之體
也。悲以廣濟為理。智以善權為業。所以因時
降跡。隨物現身。身跡者用也。悲智者體也。體
是其本。用是其末。依體興用。攝末歸本。欲求
其異。理可然乎。報身即化也。化身即法也。化
身即法理微矣。還寄影喻而述焉。夫水中之
日影也。不從外來。不從內出。不此不彼。不異
不一。不無其狀。不有其質。倏然而存。忽焉而
失。像著而動。性靈而謐。執實者為妄。知妄者
了實。日何謂也。日若從外來者。水外寧在乎。
若從內出者。水內先有乎。若言在此者。於彼

不見乎。若言在彼者。於此不覩乎。若言是
異者。一見有二乎。若言是一者。二見豈一乎。
若言是無者。於見可亡乎。若言是有者。求體
曾得乎。謂其生。生無所從。謂其滅。滅無所
往。不生矣。不滅矣。性相寂然。心言路斷。斯可
謂見水影之實性也。見影之性者。可見化身
實性。見化之性者。即證法身之體也。淨名
云。佛身即法身也。又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般
若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離一切諸
相。即名諸佛。是以舉足下足。道場觸處而無
盡。開眼閉眼。諸佛現前而不滅。如上所說。一
體三身。理事相成。體用交徹。不出不在。隱顯同
時。皆是一心本宗正義。是以一身多身。皆是
法界。所悟一法。即無礙法界。即事之理。全
在多中。所現。乃是即理之事。全居一內。又成
壞一際。緣起同時。如始造眾寶像時。十年像
成。百年像壞。初得一寶之時。十年像成。百
年像壞。總在得寶緣起之時。以百年不去。現
在不住。眾寶緣中無成壞體。以明智慈萬行
諸波羅蜜三十七道品眾善法中。以成如來
身。然一一緣中。無我無作者。無成壞體。方
名正覺。

問。諸佛法身。湛然明淨。如何起六
根之相。

答。一以即相明真。何乖大用。二
以利他勝業。不斷化門。如寶性論云。依自利
利他。成就業義故。說偈云。無漏及遍至。不滅
法與恒。清涼不變異。不退寂靜處。諸佛如來
身。如虛空無相。妙色常湛然。六根甚明淨。
佛眼見眾色。耳聞一切聲。鼻能嗅諸香。舌能
練眾味。身覺三昧觸。意知一切法。除諸稠

林行。佛離虛空相。又偈云。如虛空無相。而
現色等相。法身亦如是。具足六根相。又偈
云。如來鏡像身。而不離本體。猶如一切色。
不離於虛空。如法華經中。明六根清淨。眼見
一切色。耳聞一切聲。鼻嗅一切香。舌了一
切味。身現一切境。意知一切法等。

問。若眾
生可度。則諸佛界增。眾生界減。若不可度。諸
有行願。皆悉唐捐。如何會通。斷其邪見。

答。
經云。一切愚癡凡夫。不如實知一法界故。不
如實見一法界故。起邪見心為眾生界增。眾
生界減。所以只為不如實了一法界心。故見
增減。又經云。眾生定相不可得故。又經云。
眾生界無性故。眾生界無邊故。古德云。以要
言之。眾生界猶如虛空。假使無量勝神通者。
各無量劫行於虛空。求空邊際。終不可盡。非
以不盡不名遊行。非以遊行令得其際。當知
此中佛度生道理亦爾。非以當得令其有終。
非以無終說有無得。是故若難一切眾生。皆
當作佛。是則眾生雖多。必有終盡之疑。無
不通也。起信論明。不思議業相。則諸佛境界。
云何不思議。以非一非異。不有不無。非言思
可定。情解所測故。稱不思議之業相。此不思
議之業相者。謂與眾生作六根境界故。寶性
論云。諸佛如來身。如虛空無相。為勝智者作
六根境界。示現微妙色。出顯妙音聲。令嗅佛
戒香。與佛妙法味。便覺三昧觸。令知深妙
法。常化眾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議業也。
此本覺用與眾生心。本來無二。但不覺隨流。
用即不現。用則於彼心中稱根顯現。而不

作意我現差別。故云隨根。自然相應。見無不
益。是隨染本覺之相。所以菩薩能行非道。通
達正道。若入宗鏡門。究竟之道。則染淨由
心。無非無正。若入方便門。分別之道。則菩薩
大悲力故。常行無礙。

古德問云。非道之行。是
煩惱業。菩薩應斷。云何行之。

答。有。三義。一。
漸捨門。止。惡行善。二捨相門。善惡俱離。三隨
相利益門。染淨俱行。此第三門。更有三意。一
約行。自行修淨。化他隨染。二約人。化凡同
染。化聖同淨。三約法。隨世間法。必須現染。
修菩薩法。必須修淨。

又問。菩薩行非通修何
道。

答。道有三種。一證道。謂二空真如。正體智
證。二助道。緣修萬行。助顯真理。三不住道。即
是悲智。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所以菩薩示行。
現同其事。為欲同惡止惡。同善進善。若其疎
異。教化即難。故須行非而度脫之。皆令悟
入同體真心耳。所以入楞伽經云。出世間上
上波羅蜜者。如實能知。但是自心虛妄分別。
見外境界。爾時實知。唯是自心。見內外法。不
虛妄分別。不取內外自心色相故。菩薩摩訶
薩。如。實能知一切法故。行檀波羅蜜為令一
切眾生。得無怖畏安隱樂故。乃至菩薩。如實
觀察自心分別之相。不見分別。不墮二邊。
依如實修行。轉身不見一法生。不見一法滅。
自身內證聖行修行。是菩薩般若波羅蜜。還
原觀云。智身影現眾緣觀者。謂智體唯一能
鑒眾緣。緣相本空。智體寂照。諸緣相盡。如如
獨存。謂有為之法。無不俱含真性。故知真心
遍一切處。無緣不具。無法不隨。所以華嚴經

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
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大智度論云。
如日照天下。不能令高者下。下者高。但顯現
而已。佛亦如是。於諸法無所作故。經云。佛
身。無為。不墮諸數。

問。一心實相。福智同如。
云何分真化虛實之佛身。有供養福田之優
劣。

答。佛非真化。真化從心。心真。則真福無
邊。心假。則假報有限。如惡心出佛身血。執佛
身實有。則血從心生。若敬心欲見佛化身。則
佛從心現。故知隱顯在我。佛身無為。優劣唯
心。福田平等。

如大智度論問云。佛若無分別
者。供養真佛。乃至無餘涅槃。福故不盡。供養
化佛亦爾不。

佛答。供養化佛。真佛。其福無
異。何以故。佛得諸法實相故。供養福無盡。化
佛亦不離實相故。若供養者。心能不異。其福
亦等。

問曰。化佛無十力等諸功德。云何與真
佛等。

答曰。十力等諸功德。皆入諸法實相。若
十力等離諸法實相。則非佛法。墮顛倒邪見。

問曰。若爾。真化中定有諸法實相者。何以言
惡心出佛身血得逆罪。不說化佛。

答曰。經中
但說惡心出佛身血。不辯真化。若供養化佛
得具足福者。惡心毀呰。亦應得逆罪。惡人定
謂化佛是真。而惡心出血。血則為出。便得逆
罪。故知隨心虛實。佛無定形。實相理中。罪福
俱寂。

問。報化既同實相。云何教中說佛壽量。
有其延促。

答。一心真如性無盡故。即十方諸
佛之壽量。是以山斤海滴。尚可比方。空界地
塵。猶能知數。況如來常樂我淨法身慧命。豈
窮邊際乎。故云法性壽者。非得命根。亦無連

持。強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此壽非長量。亦
非短量。無延促。強指法界。同虛空量。此即非
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故金光明經
偈云。一切諸水。可知幾滴。無有能數釋尊壽
命。諸須彌山。可知斤兩。無有能量釋尊壽命。
一切大地。可知塵數。無有能算釋尊壽命。虛
空分界。尚可盡邊。無有能計釋尊壽命。法華
疏釋如來壽量品云。壽者。受也。若法身。真如
不隔諸法。故名為受。若報身。境知相應。故名
為受。若應身。一期報得百年不斷。故名為受。
法身如來。以如理為命。報身如來。以智慧為
命。應身如來。以同緣理為命。法身如來如理
命者。有佛無佛。性相常然。不論相應與相續。
亦無有量及無量。經云。非如非異。非虛非實。
蓋是詮量法身如理命也。詮量報身如來者。
以如如智。契如如境。境發智為報。智冥境為
受。境既無量無邊。常住不滅。智亦如是。函大
蓋大。經偈云。我智力如是。久修業所得。慧光
照無量。壽命無數劫。此是詮量報。身如來
智慧命也。詮量應身者。應身同緣。緣。長同長。
緣促同促。紜紜自彼。於我無為。經云。數數
現生。數數現滅。或復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
小。此是詮量應佛同緣命也。無生義云。性自
爾者。即是法性空。空即菩提。今生身命。從過
去貪取中生。意。既是法性空。當知今生身命。
亦即是從法性空中出。法性既空。所生身命。
亦還法性空去。故涅槃經云。如八大河。及
諸小河。悉入大海。如是一切人中天上。地及
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又如阿

耨達池。出四大河。如來亦爾。出一切命。命既
從如出。還如去。六根亦如是。從如出。還如去。
若信如上所說。如來壽量。佛親校量功德。譬
如有人。於無量億劫行五波羅蜜。不如以般
若正智。發一念信心。比前功德百千萬倍。
故法華經偈云。是人於百千。萬億劫數中。行
此諸功德。如上之所說。有善男女等。聞我說
壽命。乃至一念信。其福過於彼。

問。既立一
心正報之身。須有一心依報之土。身已具三。
土有幾種。

答。隨義區分。相亦多種。華嚴具
十土。或一二三等。開合不定。台教云。佛國有
四。一染淨國。凡聖同居。二有餘國。方便人住。
三果報國。純法身菩薩居。即因陀羅網無障
礙土。四常寂光。即妙覺所居。又經論通辯有
五。古釋云。一法性土。真如為體。或五法中。以
清淨法界為體。真如與法界。總相門中即不
殊。別相門中即有異。真如遍一切。因果兼該
通即廣。清淨法界即狹。唯果位故。二實報土。
力無畏等一切功德。無漏。五陰以為體性。攝
相歸性。以真如為體。因修萬行。果起酬因。真
實果報之所招感。名實報土。於佛自受用身
中。以四智為身。所依十力四無所畏功德。以
之為土。三色相土。攝境從心。自利後得智為
體。最極自在淨識為相。第八無垢。名為淨識。
大圓鏡智後得智中之所變。攝相歸性。亦以
真如為體。若約相別。四塵為體。四他受用土。
攝境從心。利他後得智為體。攝相歸性。以真
如為體。若約相別。四塵為體。五變化土。菩薩
變化土有漏者。同前。攝境從心。本識。為體。無

漏者。同前。自利後得智為體。佛亦同此體。約
性。真如為體。相別。四塵五塵為體。然變土者。
若第八識中從種子變生。四塵五塵現行者。
名因緣變。佛唯無漏。菩薩有漏通淨穢。若
六七識所變者。名分別變。佛唯無漏。報化二
土。或通淨穢。若第七識有漏位中。但內緣第
八識見分。不能變土。若無漏六七後得智中
能變之者。唯通影。不可受用。為不從種生
故。但可現淨穢之相。教化眾生。上諸身土。言
總體。則皆以一心法界如來藏性為體。以法
爾故。約別體。則如上所辯。

問。淨穢二土。為
當同體異見。為當別體異見。為當無體妄見。
為當有體妄見。

答。非同非異。不有不無。但
隨自心因業所現。安法師云。淨穢二土。四句
分別。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
平。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有質不成。搜原即冥。
故楞伽經偈云。不知唯心現。是故分二見。如
實但知心。分別即不生。密嚴經偈云。是心有
二性。如鏡含眾像。亦如水現月瞖者見毛輪。
毛輪瓔珞珠。此皆無所有。但從病瞖眼。若斯
而顯現。瓶衣皆自識。眾生亦復然。虛妄計我
人。不知恒執取。眾生及瓶等。種種諸形相。內
外雖不同。一切從心起。依止賴耶識。一切諸
種子。心如境界現。是故說世間。世間非作者。
業及微塵作。但是阿賴耶。變現似於境。清涼
記云。此上分別淨穢二土四句。是一向遮過。
實則即異即同。即有即無。若互相形奪則一
異而兩亡。有無雙寂。若圓融無礙。則即一即
多。即無即有。有是無有。無是有無。多是即

一之多。一是即多之一。有無即事理無礙。一
多兼事事無礙。由此重重故。華嚴藏剎。一
一塵中皆見法界。又依正無二四句渾融。一。
佛身即剎者。佛體即是法性土故。廢他從己。
佛體虛故。土外無佛。法性無二故。二剎即
佛身者。剎體即是法性身故。廢己從他。剎體
虛故。佛外無法。性無二故。由性無二以性融
相。故身剎相即。三俱者。謂有身有土。不壞
相故。若無身土。無可相即故。四泯者。謂佛。
即剎。故非佛。剎即佛。故非剎。以互奪故。

問。身土既總唯一心法界之體。如何是自他
各受用身土之行相。

答。一體雖同。不妨互
遍。同中有異。自入於他。異中有同。他遍於自。

古德問云。自受用身土。一一無邊。諸佛身
土不相障礙。行相如何。

答。如水乳一處。其體
無別。鵝王飲之。但得其乳。不得其水。乍見將
謂水乳是一。若飲已即知有異。又如眾燈光
同處一室。自色不可分。若論光體。元來各別。
自受用身。雖合一處。元來各各有異。皆自受
用法樂。則一一皆具八識故。所以得互遍。非
同一體無異。非一非異可辯佛身。

問。既是
真如。何分身土耶。

答。據義立之。於真如中。
以性成萬德為身。以空之理為土。約義即別。
體不相離。又真理中具四德。常淨二德為土。
我樂二德為身。故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則
真身含萬法為土耳。若心外取土。見相迷真。
成妄想之垢。故稱為穢。若見心性。則名淨耳。
是以一法不動。異見常生。迷有作塵勞。悟
空成佛國。非移妙喜。匪變娑婆。亦非神力

所為。法性何曾遷變。猶眩瞖之者。同處。各觀。
蠅髮毛輪。所見差別。如執外境界。皆是妄心。
如經云。例如今目覩山河。皆是無始見病。

問。心外無法。道外無心。云何諸佛。自稱出
世得道。廣說教門。

答。只為眾生不了唯心。
妄生外境。以不實故。所以諸佛出世。若有一
法是實。則諸佛終不出世。所說方便教門。
不為知者說。但為未知者破執除疑。似形言
教。若執喪疑消。則無道可得。無法可說。思益
經云。佛言。我坐道場時。唯得顛倒所起煩惱。
畢竟空性。以無所得故得。以無所知故知。又
思益梵天問文殊師利。得何法故。名為得道。
文殊師利言。若法不自生。不彼生。亦不眾緣
生。從本已來常無有生。得是法故。說名得道。
又問。若法不生。為何所得。答言。若知法不生。
即名為得。是故佛說。若見諸有為法不生相。
即入正位。又問。云何名為正位。答言。我及涅
槃等不作二。是名正位。夫正位者。即自真
心。入此位中。諸見自泯。入佛境界經云。如
來不應以色見。不應以法見。不應以相見。不
應以好見。不應以法性見。大集經云。爾時
眾中。有一天子。名曰勝意。語不可說菩薩言。
善男子。若一切法不可說者。眾生云何而得
言說。不可說言。善男子。汝寧知響有言說不。
勝意言。善男子。響者。皆從因緣而有。善男子。
是響之因。為定在內。為定在外。天子言。善男
子。如是因者。不定在內。不定在外。天子。一切
眾生強作二想。而有所說。諸法之性。實不可
說。天子言。善男子。若不可說。云何如來宣說

八萬四千法聚。令諸聲聞受持讀誦。天子。如
來世尊。實無所說。無所說者。即是如來。天子。
汝知何等為如來耶。將不謂色受想行識是
如來乎。將不說佛是去來現在。有為無為。陰
界諸入。三界所攝。是因是果。是和合耶。或想
非想。亦想非想。非想非非想耶。不也。善男子。
天子。若如是等非如來者。云何可說。若不
可說。如何而言如來世尊。演說八萬四千法
聚。是故八萬四千法聚。實不可說。聲聞受
者。亦不可說。不可說者。即是正義。若無說。即
是真實。楞伽經云。我唯說無始虛偽妄想習
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
而生妄想。攀緣外性。斯則但了自心。外境無
性。以不覺心量故。妄取外緣。若知心即是
道。心即是法。豈於心外有法可說耶。所以
華嚴經頌云。諸佛不說法。佛於何有說。但隨
其自心。為說如是法。廣百論云。諸有行願。隨
順世俗。所見所聞。強假施設。勝義理中。二俱
不許。一切分別戲論絕故。非諸如來有法可
說。亦無有法少有所得。

問。若爾。精進則為唐
損。應棄如來甘露聖教。

答。為欲方便除倒見
執。施設二事。俱無有過。

問。既言一切所見能
見。皆無所有。云何無過。

答。雖無真實所見能
見。而諸愚夫顛倒為有。除彼增上慢見。隨順
世間。施設無過。若能隨此聖教修行。隨俗說
為真佛弟子。世俗愚夫。隨自心變顛倒境相。
而起見心。佛非其境。於彼無用。乃至謂佛
世尊。在昔因位。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起無
邊功用願行。由此證得無分別慧。因此慧力。

發起無量利樂有情作用。無盡。諸有情類。用
佛願行所得妙慧為增上緣。自心變現。能順
世間最勝生道。及順上緣又本願行。亦非
顛倒。以能了知諸法實義。於一切法無所執
著。能為無上妙果生因。雖復發心。起諸勝行。
求無上果。利樂有情。然似幻師起諸幻事都
無所執。故非顛倒。

又古德問。眾生即佛心眾
生。眾生心佛。自教化佛心眾生。何故說言佛
悲願力。

答。即此真心。是佛悲願。謂同體大
悲及自體無障礙願等。即性起大用也。又
眾生者。即是諸雜。雜心識念念起滅。故號眾
生。經云。佛告比丘。汝等日夜常生無量百
千眾生。若能智照。不起相續之念。即是度
眾生。又了念即空。無有起處。即是度盡無量
百千眾生。不見有一眾生而得滅度者。台教
云。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為男。六塵為
女。識為媒嫁。出生無量煩惱為子孫。故經云。
有念即生死。無念即尼洹。

問。若如上說。
成佛度生不離一念。諸佛何以發願。更度他
眾生。

答。雖發願度生。皆令倣此真修。究竟
同此。指歸一念。所以先發誓度盡一切眾生。
方成正覺。則念盡心澄。天真獨朗。即成佛義
也。先佛已如是自度竟。然後轉示他人。即是
真實之慈。離此興悲皆成妄想。如舍利弗問
菴提遮女。何不轉女身。偈答言。自男生我女。
徒生妄想悲。則是不了自是非男。錯認眾生
之相。却乃執生他女。徒興彼我之情。於一真
內而妄立自他。向同體中而強分愛見。如古
師云。有二義門。俱無可度。一契空。如性空寂

滅。故無可度。二契不空。同一法性。法性平等。
故無可度。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
於化。不生於化。其化大焉。又大虛空藏菩
薩所問經偈云。猶如於幻師。害多幻化眾。實
無有所害。所度生亦然。幻化及有情。諸佛法
亦爾。若悟同一性。無自性為性。所以先德云。
八地已上菩薩。得無生忍。恒河沙世界外。有
眾生求救。菩薩都不起念。眾生自然見菩薩
到其前。與其說法。四事供養。菩薩得如是智。
由是無心之心量故。我說為心量。亦為無量
之量耳。

問。大涅槃經云。解脫之法。亦非涅
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
如何是涅槃正義。

答。欲知涅槃正義。即我
真如心性。故經偈云。如無生性佛出興。如無
滅性佛涅槃。言辭譬喻悉皆斷。一切義成無
與等。是以非即三法。非離三法。不縱不橫。
不並不別。豈可言一言三而指斯妙道乎。
清涼記釋云。法身為所證。般若為能證。解
脫為離障。又佛身者。即是法性。有佛身義。作
二所依故。有智慧義。遍照法界光明故。有解
脫義。性離一切障故。此三亦不相離。今三俱
不思議。焉可縱。俱不思議。焉可橫。俱不思
議。焉可並。俱不思議。焉可別。意云。即一而
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雙照三一。焉可作一
三等思。故肇論云。菩提之道。不可圖度。高而
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
地。細入無間。故謂之道。又涅槃無名論云。夫
涅槃之為道也。寂寥虛曠。不可以形名得。
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超群有以幽昇。量

太虛而永久。隨之弗得其蹤。迎之罔眺其
首。六趣不能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潢漭
惚恍若存若往。五目莫覩其容。二聽不聞其
響。冥冥窈窈。誰見誰曉。彌綸靡所不在。而獨
曳於有無之表。然則言之者失其真。知之者
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軀。乃至
何者。本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而幽
靈不竭。幽靈不竭。則抱一湛然。五陰永滅。
則萬累都捐。萬累都捐故與道通同。抱一湛
然。故神而無功。神而無功。故至功常存。與
道通同故沖而不改。沖而不改。不可為有。
至功常存。不可為無。然則有無絕於內。稱謂
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洎。四空之所昏昧。恬焉
而夷。泊焉而泰。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
乎冥會。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而欲以有
無題牓。標其方域。而語其神道者。不亦邈哉。
是以心道孤標。神無方所。豈在有無之朕迹。
見聞之影響乎。所以般若波羅蜜經云。文
殊師利。如是應知。彼一切法不起不滅。名為
如來。又梵王問經云。第一義中。佛不出世。亦
不涅槃。從本已來無起滅故。般若燈論偈云。
不應捨生死。不應立涅槃。生死及涅槃。無二
無分別。乃至如般若波羅蜜經云。佛告極勇
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縛無脫。受想行識無
縛無脫。若色至識無縛無脫。是名般若波羅
蜜。又如梵王所問經云。佛言。梵王。我不得生
死。不得涅槃。何以故。言生死者。但是如來假
施設故。而無一人於中流轉。說涅槃者。亦假
施設。而無一人般涅槃者。

問。宗鏡唯心者。

何分始末乎。

答。始末是述心之義用約。
行布門中。相雖歷然。體常融即。

起信鈔問
云。據其論旨。初是一心。後亦一心。初後何
別。

答。初之一心。心當能起。後之一心。心當
所歸。雖前後體同。且為始終義異。由是行布
諸門歷然。又云。但以本是一心。離名絕相。任
其迷悟。萬法隨生。生法本空。但唯一體。宗鏡
亦爾。為廣義用。前後不同。然是一心之前後。
前後之一心耳。所以理事平等。何者。非初。無
以立後。初等於後。非後無以成初。後等於
初。又理從事顯。理等於事。事因理成。事
等於理。故云。萬法雖殊。不能自異也。況宗
鏡中一尚不能一。豈況異乎。所以起信論云。
一切諸法。平等平等。鈔釋有二。一謂真性於
一切法中平等。如像中鏡。二即諸法本空故
平等。如鏡中像。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0

夫如上所說。涅槃非有。故經云。設有一法過
涅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夢。即後學之人。徒勞
景慕。

答。斯言破著。非壞法性。如觀和尚云。
難一切法如幻者。妄法緣生。可許如幻。涅槃
真實。又不從緣。如何同幻。故牒釋有二意。一
明雖真而亦從緣。雖非緣生。而是緣顯。亦空

無性。二明涅槃非幻。為破著涅槃心。云如幻
耳。是則破心中涅槃。亦顯涅槃體。即真而成
妙有。故知四種涅槃。初後俱有。所以唯識論
云。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
理。雖有客塵。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
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
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
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
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
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
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
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
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
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
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問。夫言法身者。
心為法家之身。身是積聚義。積集含藏一切
萬法。故名為心。即何用更立般若及解脫二
法。

答。法身即是人。人須有。靈智。故名般若。
若得般若照。則顯現法身。故經云。隱名如來
藏。顯名為法身。又若得般若。則一切處無著。
不為境縛。即是解脫。若顯法身得解脫。功全
由般若。非唯此二。法一切萬行。皆由般若成
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布施無般若。唯
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若持戒無般若。暫生
上欲界。還墮泥犁中。若忍辱無般若。報得端
正形。不證寂滅忍。若精進無般若。徒興生滅
功。不趣真常海。若禪定無般若。但行色界禪。
不入金剛定。若萬善無般若。空成有漏因。不
契無為果。故知般若。是險惡徑中之導師。迷

闇室中之明炬。生死海中之智檝。煩惱病中
之良醫。碎邪山之大風。破魔軍之猛將。照
幽途之赫日。警昏識之迅雷。抉愚盲之金鎞。
沃渴愛之甘露。截癡網之慧刃給貧。乏之
寶珠。若般若不明。萬行虛設。祖師云。不識玄
旨。徒勞念靜。不可剎那忘照。率爾相違。以此
三法不縱不橫。非一非異。能成涅槃祕藏。如
大涅槃經云。佛言。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以
我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復
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祕密之藏。
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
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
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
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
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
故。名入涅槃。所以云。法身常。種智圓。解脫具。
一切皆是佛法。無有優劣。故不縱。三德相冥。
同一法界。出法界外。何處別有法。故不橫。能
種種建立。故不一。同歸第一義。故不異。雖三
而一。雖一而三。一則壞於三諦。異則迷於一
實。在境則三諦圓融。在心則三觀俱運。在因
則三道相續。在果則三德周圓。如是本末相
收。方入大涅槃祕密之藏。古德云。此之三德。
不離一如。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
之寂為解脫。寂照之體為法身。如一明淨圓
珠。明即般若。淨即解脫。圓體法身。約用不
同。體不相離。故此三法不縱不橫。不並不別。
如天之目。似世之伊。名祕密藏。為大涅槃。又
台教類通三軌法。一真性軌。二觀照軌。三資

成軌。即是三德。以真性軌為一乘體。此為法
身。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以觀照軌為般若。只
點真性寂而常照。便是觀照第一義空。以資
成軌為解脫。只點真性法界。含藏諸行無量
眾善。即如來藏。三法。不一不異。如點如意珠
中。論光論寶。光寶不與珠一。不與珠異。不縱
不橫。三法亦如是。今更廣類通十種三法。
一三道。二三識。三三佛性。四三般若。五三菩
提。六三大乘。七三身。八三涅槃。九三寶。十
三德。此十種三法。通收一切凡聖因果諸法。
今引金光玄義。觀心廣釋。十種三法門者。淨
名經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若不
觀自心。非己智分。不能開發自身寶藏。今欲
論凡夫地之珍寶。即聞修故。明觀心釋也。一
觀心明三道者。一煩惱道。過去無明。現在愛
取。三支。二業道。過去行。現在有。二支。三苦道。
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未來生死憂悲苦惱。七
支。今觀心王即苦道。觀慧數心即煩惱道。觀
諸數心即業道。淨名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
然者。若頭等六分。各各是身。此即多身。若別
有一身。則無是處。各各非身。合時亦無。若頭
六分求身叵得。現在不住。故不可得。過去因
滅。亦不可得。未來未至。亦不可得。如是橫竪
求身。畢竟不可得。則是無。無亦不可得。亦有
亦無亦不可得。非有非無亦不可得。但有名
字。名字為身。如是名字。不在內。非四陰中
故。不在外。非色陰中故。不在中間。非色心合
故。亦不常自有。非離色心故。當知名無得物
之功。物無應名之實。假實既空。名物安在。如

此觀身。是觀實相。觀身是假名。假名既如此。
觀色受想行識亦如是。即為苦道觀也。觀煩
惱道者。煩惱與業。皆是身因。今且取煩惱為
身因而觀也。淨名經云。不壞身因而隨一相
者。應作四句分別。誰身因果俱壞。誰身因果
俱不壞。誰壞果不壞因。誰壞因不壞果。云何
身果。父母所生頭等六分是也。云何身因。貪
恚癡身口意業等是。今且置三業。觀貪恚癡
等。四果。以無常苦空觀智。破貪恚癡。子斷名
壞身因。不受後有名壞身果。凡俗之流。名衣
好食。長養五陰。縱心適性。放逸貪恚。自惱惱
他。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因果相續。無有邊際。
是名因果俱不壞。如犯王憲付栴陀羅。如怨
對者自害其體。身既爛壞。四陰亦盡。是為壞
果。貪恚癡身因。轉更熾盛。彌淪生死。無得脫
期。是為壞果不壞因。以無常觀智。斷五分下
因縛。五分下果身由未盡。是名壞身因不壞
身果。如此四句存壞不同。皆不隨一相。而隨
一相者。所謂修大乘觀。觀一念貪恚癡心。心
為自起。為對塵起。為根塵共起。為離根塵起。
皆無此義。非自非他。非共非無因。亦非前念
滅故起。非生非非生。亦非滅非非滅。如是橫
竪求心叵得。心尚無本。何所論壞。是名不
壞身因而隨一相。觀業道者。如淨名經云。舉
足下足。無非道場。具足一切佛法矣。觀舉足
時。為是業舉。為是業者舉。為是業業者共舉。
為離業業者舉。若業舉。不關業者。業者舉。不
關於業。各既無舉。合亦無舉。合既無舉。離那
得舉。舉足既無。下足亦無。觀行既然。住坐臥

言語執作。亦復如是。是為觀業道實相。二觀
心明三識者。諦觀一念。即空即假即中。即是
觀心識於三識。何者。意識託緣發。意。本無其
識。緣何所發。又緣中為有識。為無識。若有識。
緣即是識。何謂為緣。若無識。那能發識。若意
緣合發。二俱無故。合不能發。離亦不可。當知
此識不在一處。從眾緣生。從緣生法。我說即
是空。於此空中假作分別。是惡識。是善識。是
非惡非善識。種種推畫。強謂是非。識若定空。
不可作假。識若定假。不可作空。當知空非空。
假非假。非空非假。雙亡二邊。正顯中道。一念
識中三觀具足。識於三識。亦不得三觀。故淨
名云。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乃至不觀
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雖不得識。不得識如。
不得識性。雙照識。識如。識性。宛然無濫。以照
識性故。是菴摩羅識。照識如故。是阿賴耶識。
亦照亦滅故。是阿陀那識。是名觀心中三識。
三觀心三佛性者。一正因佛性。佛名為覺。性
名不覺。即是非常非無常。如土內金藏。天魔
外道所不能壞。二了因佛性。覺智非常非無
常。智與理相應。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
壞。三緣因佛性。一切非常非無常。功德善根
資助覺知。開顯正性。如耘除草穢。掘出金藏。
觀心即中。是正因佛性。即空。是了因佛性。即
假。是緣因佛性。復次佛。是覺智也。性者。理極
也。能以覺智照其理極。智境相稱。合而言之。
名為佛性。今觀五陰心。稱五陰實相。名正因
佛性。觀假名實相。名了因佛性。觀諸心數。稱
心數實相。名緣因佛性。故經云。佛性者。不即

六法。不離六法。此之謂也。四觀心三般若者。
一實相般若。非寂非照。即一切種智。二觀照
般若。非照而照。即一切智。三方便般若。非寂
而寂。即道種智。觀。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
是三般若。何者。一念心一切心。一切心一心。非
一非一切。一念心一切心者。從心生心。雜雜
沓沓。長風駛流。不得為喻。日夜常生無量百
千萬億眾生。六道輪迴十二鉤鎖。從闇入闇。
闇無邊際。皆心之過也。故言一念心一切心。
是則凡夫所迷沒處。一切心一心者。若能知過
生厭皆自持出。如世小火。燒大𧂐珠澄清巨海。能觀心空。從心所生一切心。無
不即空。故言一切心一心。如此一心。乃是二乘
所迷沒處。非究竟道。雙亡二邊故。煩惱非一
非一切。大經云。依智勿依識。識但求樂。凡夫
識求妄樂。二乘識求涅槃樂。是故雙亡。不可
依止。智則求理。如是觀者。即是一心三智。即
空。是觀照般若。一切智。即假。是方便般若。道
種智。即中。是實相般若。一切種智。是三智一
心中得。即空即假即中。無前無後。不並不別。
甚深微妙。最可依止。是為觀心三般若。五觀
心三菩提者。一真性菩提。以理為道。二實智
菩提。以智慧為道。三方便菩提。以善巧逗會
為道。今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是三菩
提心。何者。一心一切心。交橫嫽亂。如絲如
砂。如蠶如蛾。為苦為惱。若知即空真諦菩提
心。度妄亂心數之眾生。通四住之壅。若即假
發菩提心者。空雖免妄亂。經言空亂意眾生。
而智眼甚盲闇。復是三無為坑。是大乘怨鳥。

未具佛法。不應滅受而取證。若知即假俗諦
菩提心。度沈空心數之眾生。通塵沙之壅。分
別可否。分別時宜。分別藥病。分別逗會。不
住無為。故言即假發菩提心。空是浮心對治。
假是沈心對治。由病故有藥。藥存復成病。病
去藥止。宜應兩捨。非空非假。雙亡二邊。即發
中道第一義諦菩提心。度二邊心數之眾生。
通無明壅。以不住法住於中道。故言即中。說
時如三次第。觀則不然。一心中具三菩提心
也。六觀心三大乘者。一理乘。理性虛通。任運
荷諸法故。二隨乘。智隨於境。如蓋隨函。三得
乘。若得果故。自解脫。若得機故。令他解脫。觀
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三大乘。何者。雖觀
一念心。而實有四運。此心迴轉不已。所謂未
念。欲念。正念。念已。從未念運至欲念。從欲念
運至正念。從正念運至念已。復更起運。運運
無窮。不知休息。如閉目在舟。不覺其疾。觀一
運心。即空即假即中。一一運心。亦復如是。從
心至心。無不即空即假即中。是則從三諦運
至三諦。無不三諦時。若隨四運運入生死。若
隨四運運入涅槃。即空之觀。乘於隨乘。運到
真諦。即假之觀。乘於得乘。運到俗諦。即中之
觀。乘於理乘。運到中諦。三乘即一乘。是乘微
妙。第一觀智普賢大人所乘故。七觀心三身
者。所謂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報身。功德
法聚名應身。諦觀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
是三身。何者。華嚴經頌云。心如工畫師。造種
種五陰。若心緣破戒事。即地獄身。緣無慚憍
慢。即畜生身。緣諂曲慳貪。即餓鬼身。緣嫉妬

諍競。即脩羅身。緣五戒防五惡。即人身。緣十
善防十惡。緣禪定防散亂。即天身。緣無常苦
空無相願聲聞身。緣十二因緣法即緣覺身。
緣慈悲六度。即菩薩身。緣真如實相。即佛身。
登難墜易。多緣諸惡身。故知諸身皆由心造。
譬如大地一能生種種牙。若觀五受陰。洞
達空無所有。從心所生。一切諸身。皆空無所
有。如翻大地。草木傾盡。故言即空。若即空者。
永沈灰寂。尚不能於一空心。能起一身。云何
能得遊戲五道。以現其身。不能應以佛身得
度者。為現佛身。應以三乘四眾天龍八部種種
身得度者。皆悉示現。同其事業。為此失故。故
言即假。即假同六道身。如是觀身。墮在二邊。
非善觀身。善觀身者。大經云。不得身。不得身
相。乃至畢竟清淨。為此義。故云即中。言即中
者。即是法身。即空者。即是報身。即假者。即是
應身。八觀心三涅槃者。一性淨。二圓淨。三方
便淨。不生不滅名涅槃。諸法實相。不可染。不
可淨。不染即不生。不淨即不滅。不生不滅。名
性淨涅槃。修因契理。惑畢竟不生。智畢竟不
滅。不生不滅。名圓淨涅槃。寂而常照。機感即
生。此生非生。緣謝即滅。此滅非滅。不生不滅。
名方便淨涅槃。諦觀心性。本來寂滅。不染不
淨。染故名生。淨故名滅。生滅不能毀故常。不
能染故淨。不能礙故我。不能受故樂。是為性
淨涅槃。若妄念心起。悉以正觀觀之。令此正
觀。與法性相應。妄念不能毀。不能染。不能礙。
不能受者。名圓淨涅槃。以無緣慈。無生示生。
以同體悲。無滅現滅。一切生滅境界外道天魔。

不能毀。不能染。不能礙。不能受者。方便淨涅
槃。九觀心明三寶者。佛法僧是為三。可尊可
重為寶。至理可尊。名法寶。覺理之智可尊。名
佛寶。毘盧遮那遍一切處。即事而理。此和可尊。
名僧寶。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是三
寶。三諦之理不覺故。是法寶。三諦之智能覺
故。是佛寶。三諦三智相應和故。是僧寶。無諦
智不發。無智諦不顯。智不和。不能大用利益
眾生。二種皆可尊可重。是故俱稱為寶。十觀
心明三德者。云何三。云何德。法身般若解脫。
是為三。常樂我淨。是為德。一法身者。法名
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故經云。諸佛所師
所謂法。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無有缺減
故名為身。經云。我身即是一切眾生真善知
識。般若者。覺了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
覺了三諦之法。解脫者。於諸法無染無住。此
三法。皆具常樂我淨之四德。諦觀一念之心。
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一空一切空。無假無
中而不空。空無積聚而名藏。藏具足故。名之
為德。即假故。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
假攝諸法。亦名為藏。藏具足故。名之為德。即
中故。一中一切中。無空無假而不中。中攝一
切。亦名為藏。藏具足故。稱之為德。不可思議。
不縱不橫。不並不別。諸佛即中為體。故名法
身。以即空為命。故名般若。以即既假為力。故名
解脫。一一皆常樂我淨。無有缺減。故稱三德。
一一皆法界。多所含藏。故稱祕藏。故淨名云。
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當知我心亦
然。眾生亦然。彼我既然。諸佛亦然。心佛及眾

生。是三無差別。上十種三數。亦一非一。非
一非非一。不思議三法也。始終只是一種三
法。在凡為三道。若入聖成三德。其餘約理智
行解等。成諸三法。以為眷屬。究竟不動眾生
因地三道。成滿諸佛果地三德。本末相在。因
果同時。以本有妙理。故名三性。妙理不虛。故
名三諦。迷此妙理。故名三障。既有三世輪轉
攀緣不息故。名十二因緣具足三苦。若欲反
本還原。了達今日三障。即是本來三性。故名
三觀。妙理顯現。故名三德。又軌即行人。呼為
三法。所照為三諦。所發為三觀。觀成為三智。
教他呼為三語。歸宗呼為三趣。得斯意類。一
切皆成法門。今又以三軌。類通因中三道。一
苦道。二煩惱道。三業道。苦道即真性軌。經
云。世間相常住。豈不即彼生死而是法身耶。
煩惱道即觀照軌。觀照本照惑。無惑則無照。
一切法空是也。資成軌即業道。惡是善資。無
惡亦無善。書云。善者是不善人之師。不善者
是善人之資。經云。我等念佛故。皆當忍是事。
惡不來加。不得用念。所以云。善知識者。提婆
達多是。又云。苦即法身。非顯現故名法身。貪
恚癡即般若。非能明故名般若。無所可照。性
自明了。業行繫縛。皆名解脫。非斷縛而脫。
亦無體可繫。亦無能繫。故稱解脫。又先德
云。應說。佛地障累盡。故稱解脫。體色實性。即
如來身。種智圓明。為大般若。三事即我。何處
縱橫。我即三事。若為成別。如是安住。乃大涅
槃。良為一切諸佛。即一色心。心為能變。色為
所變。所變即相見。能變即自證。體既無別。誰

復縱橫。直由不了心緣。生二妄想。相縛麁重。
遂成羈礙。迷執色相。為我所身。我所身生。實
由癡闇。癡闇覆故。見死見生。生死相漂。心亦
流轉。流轉之苦。素在身心。若能了心及境。則
妄想不生。相縛既除麁重亦遣。永絕羈礙。遂
成解脫。通達色相。皆藏性現。無復我所。即如
來身。照阿陀那甚深細處。癡闇不覆。為摩訶
般若。悟斯本性。由來不生。體用無窮。終亦不
滅。又三德者。有道前性得。道中分得。道後
究竟得。若性得者。如維摩經云。眾生如。彌勒
如。一如無二如。此性得法身。一切眾生。即菩
提相。不可復得。此性得般若。一切眾生即
涅槃相。不可復滅。此性得解脫。此約道前圓
性得。道中圓分得。即從十住位。至等覺。五
十一位。圓修智斷等。道後圓究竟得。即果上
義。既了性得。須具歷後二德。以五忍六即簡
其訛濫。直至圓滿妙覺究竟之位。如入此錄
中。智眼明淨。圓修圓解。雙照雙遮。二鳥俱遊。
不墮偏見。一義不動。分別了然。如懸鏡高堂。
無心虛照。萬像斯鑑。不簡妍媸。以絕常無常
之靜心。照常無常之圓理。遮照無滯。破立同
時。即非常非無常。而常而無常。常與無常。唯
論真性。一一之性。性攝無邊。淨名經云。畢
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遠大師云。實相理窮。
名為畢意。體寂無為。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
彼無常真實性故。名無常義。肇法師云。畢
竟者。決定之詞也。小乘觀法。以生滅為無
常義。大乘之士。以不生滅為無常義。無常名
同。而幽致殊絕。其道虛微。故非常情之所能

測。妙得其旨。其唯淨名乎。遣常。故言無常。非
謂有無常。無常與常俱無故。云畢竟不生不
滅。是無常義。又非常者。性徹相故。非無常者。
相徹性故。如庵提遮女經云。生滅與不生滅。
交絡而釋。經中答文殊師利言。若知諸法畢
竟生滅。變易無定。如幻相。而能隨其所宜有
所說者。是為常義。以諸法生不自得生。滅不
自得滅故。云何無常。謂若知諸法畢竟不生
不滅。隨如是相。而能隨其所宜而有所說。是
無常義。以諸法自在。變易無定。明不自得。隨。
如是知說者。為常義也。釋曰。此意正顯性相
交徹。二義相成。生滅相盡。無常即常故。不生
不滅是無常義。隨緣變易。常即無常。則生滅
是常義也。又性即相故。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相即性。故生滅是常義。互奪則雙非。互成則
雙立。雙樹中間入涅槃者。即斯意矣。常無常
既爾。我樂淨等。乃至一切諸法皆然。即處處
而入大涅槃。非獨雙林之下。若不了此旨。悉
墮邊邪。即塵塵而盡成生死。豈止閻浮之中。
若入宗鏡。即一切法趣無常。無常攝法無遺。
義理無盡。方真無常。總收諸義。以為一致。

問。涅槃三德。真如一心。果上因中。收盡無邊
義理。豈唯十種三法。乃至無盡法門。息化凝
神。究竟指歸何法。

答。總別指歸。還即指歸
三德祕藏。如止觀。指歸者。大涅槃經云。安置
諸子祕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是名總
相指歸。別相者。身有三種。一色身。二法門
身。三實相身。若息化論歸者。色身歸解脫。法
門身歸般若。實相身歸法身。復次三法。非三

非一不可思議。所以者何。若謂法身真。法身
者。非法身也。當知法身。亦身非身。非身非非
身。住。首楞嚴經云。種種示現作眾色像。故
名為身。所作辦已。歸於解脫。智慧照了。諸色
非色。故名非身。所作辦已。歸於般若。實相之
身。非色像身。非法門身。是故非身非非身。所
作辦已。歸於法身。達此三身無一異相。是名
為歸。說此三身無一異相。是名為指。俱入祕
藏。故言指歸。當知般若。亦知非知。非知非不
知。道種智般若。遍知於俗。故名為知。所作
辦已。歸於解脫。一切智般若。遍知於真。故名
為非知。所作辦已。歸於般若。若一切種智般
若。遍知於中。故名非知非不知。所作辦已。歸
於法身。達三般若無一異相。是名為歸。說三
般若無一異相。名為指。俱入祕藏。名指歸。當
知解脫。亦脫非脫。非脫非非脫。方便淨解脫。
調伏眾生。不為所染。名脫。所作已辦歸於解
脫。圓淨解脫。不見眾生及解脫相。故名非脫。
所作辦已。歸於般若。性淨解脫。則非脫非非
脫。所作辦已。歸於法身。若達若說。如此三脫。
非一異相。俱入祕密藏。故名為指歸。當知種
種相。種種說。種種神力。一一皆入祕密藏中。
何等是指歸。指歸何處。誰是指歸。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永寂如空。是名指歸。故知能化所
化。無盡法門。未有一法。不指歸宗鏡。所以普
智禪師云。佛道皆因何法成。悟心無體蕩無
明。莫怕落空沈斷見。萬法皆從此處生。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1

夫凡聖之道。同一法身。彼此俱亡。物我咸絕。
則心內無得。身外無餘。如何起應化之身。攝
機宜之眾。

答。只為眾生不了自他唯心。橫
生彼此。若自達真空。則諸佛終不出世。菩薩
亦無功夫。

古德問云。若言自他俱是自心
現。離心無實我人者。諸佛亦見有眾生。豈可
有妄心未盡耶。

答。諸佛見有眾生。俱是緣生
幻有。不知謂實有我。所以造業受報。枉有輪
迴。此由無實我。感諸佛慈悲。若實有我。非是
妄有者。諸佛何故妄救眾生。以我實有。不可
救故。今為救者。定知無我。妄計有也。故知眾
生不離佛果。迷不覺知。華嚴經頌云。佛身
非是化。亦復非非化。於無化法中。示有變
化形。古釋云。此則依真起化。真化各有二義。
初真中二者。一不變義。雖化而常湛然。則佛
身非是化也。二隨緣義。謂不守自性。無不現
時。則亦復非非化也。化中二者。一無體即空
義。謂攬緣無性故。則於無化法中也。二從緣
幻有義。則示有變化形也。以隨緣幻有。不異
不變體空。是故現化紛然。未甞不寂。真性湛
然。未曾不化。若不達此理。自尚未度。焉能化
他。又以無緣慈。如石吸鐵。豈分能所之化。以
同體悲。猶若虛空。誰見自他之身。故先德
云。窮源莫二執迹多端。謂若據本以討源。則
千途無異轍。若三江之浩渺。並源出於岷山

也。乃窮源莫二若執迹多端。則據末以適本。
不知多端是應迹耳。故光明覺品頌云。一身
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
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
佛種種身。即其義也。但是一法身。義分二
三四五乃至十身。且如說五身者。叡公維摩
疏釋云。所謂法性生身。亦言功德法身。變化
法身。實相法身。虛空法身。詳而辯之。一法身
也。何者。言其生。則本之法性。故曰法性生身。
推其因。則是功德所成。故言功德法身。就其
應。則無感不形。則是變化法身。稱其大。則彌
綸虛空。所謂虛空法身。語其妙。則無相無
為。故曰實相法身。故知一體不動。名逐緣分
矣。故云同時異處。決是多身。而是一身全現。
故非多矣。其猶一月。一剎那中百川齊現。皆
即一即多。又普現故非一。一月故非多。如智
幢菩薩偈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影像
雖無量。本月未曾二。是也。又經頌云。如來清
淨妙法身。一切三界無倫疋。以出世間言語
道。其性非有非無故。雖無所依無不往。雖
無不至而不去。如空中劃夢所見。當於佛體
如是觀。由非真非應。非一非多故。不可作真
應一多等思也。故光明覺品頌云。佛見無
生超戲論。非是蘊處差別法。故難思也。又云。
皆是自他相作之身。能所共成之化。自他相
作者。如華嚴經云。此菩薩能隨眾生心之所
樂。能以自身。作國土身。眾生身。業報身。聲聞
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法身。智身。虛空
身。此即自作他也。又隨眾生心之所樂。能

以眾生身作自身。即他作自也。能所共成者。
若無所化之機。則無能化之跡。又若無所應
之身。亦無能感之事。自他能所。非一非異。緣
起相由。成茲密旨。然緣起相由者。皆是自心
為緣。終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所以古德云。
十方諸佛。皆我本師海印頓現。且法華分身。
有多淨土。如來。何不指己淨土。而令別往彌
陀妙喜。思之。故知賢首彌陀等佛。皆本師矣。
復何怪哉。言賢首者。即壽量品中。過百萬阿
僧祇剎。最後勝蓮華世界之如來也。經中偈
云。或見蓮華勝妙剎。賢首如來住其中。若此
不是歎本師者。說他如來在他國土。為何用
耶。且如總持教中。亦說三十七尊。皆遮那一
佛所現。謂毘盧遮那如來。內心證自受用。成
於五智。從四智流出四如來。謂大圓鏡智。
流出東方阿閦如來。平等性智。流出南方寶
生如來。妙觀察智。流出西方無量壽如來。成
所作智。流出北方不空成就如來。法界清淨
智。即自當毘盧遮那如來。

又問。若依此義。豈
不違於平等意趣。若言即我者。依於平等意
趣。而說。非即我身。如何皆說為本師耶。

答。平
等之言。乃是一義。唯識尚說。一切眾生中有
屬多佛。多佛共化以為一佛。若屬一佛。佛能
示現以為多身。十方如來。一一皆爾。今正一
佛能為多身。依此而讚本師耳。如華嚴不思
議解脫境界品頌云。佛智通達淨無礙。剎那
普了三世法。皆從心識因緣現。生滅無常無
自性。於一剎中成正覺。一切剎處悉亦然。一
切入一一亦爾。隨眾生心而示現。大乘千鉢

大教王經云。如是一切諸佛教化方便法智。
我皆集在一心中。同金剛菩提聖性三摩地
故。金光明最勝王經云。譬如日月無有分別。
亦如水鏡無有分別。光明亦無分別。三種和
合。得有影生。如是法如如。如如智。亦無分別。
以願自在故。眾生有感。現應化身。如日月影。
和合出現。如來者。無去無來。故云往應群機
而不去。恒歸寂滅而不來。何者。依體起用故
是去。以即體之用故不去。應機現前合是來。
以應不離體如月之影故不來。又往應合故
是去。應無應相故不去。恒歸寂滅合是來。滅
不可得故不來。乃至一切法。皆無來去。如經
偈云。一切法無來。是故無有生。然於無生法
中現起悲化。所以大丈夫論云。菩薩思惟。一
切眾生。能為我作端嚴業。不使一眾生作不
端嚴意。菩薩作是思惟。言利他者。求他人之
相。都不可得。都如自己。又云。菩薩思惟。使
我悲猶如虛空。一切山河樹木。飛鳥走獸。皆
依空住。一切眾生。一切時皆入我悲中。斯則
以同體之大悲。何生而不度。起平等之大慧。
何道而不成。如華嚴論云。無盡功德藏迴向
者。此位明禪與智冥智與悲會。以無盡虛空
為一道場。以無盡眾生無明行相而為佛事。
身恒承事無盡諸佛。而遍周法界。化無盡眾
生總成佛身。表裏相亡始終都盡。遍知諸法。
不壞無心。無盡功德藏品云。於一毛孔。見阿
僧祇諸佛出興於世。得入法無盡藏者。明心
性本無。大小繫盡。身為智影。國土亦然。智
淨影明。大小相入。如因陀羅網境界喻。是也。

經云。以佛智力。觀一切法悉入一法者。明萬
境雖多。皆一心而起。心亡境滅。萬境皆虛。如
淨水中眾影也。水亡影滅。此約破有成無說。
又以境約智生。智虛境幻。多相相入。不離一
虛。幻不異虛。虛不異幻。幻虛無二一異總虛。
此約以智幻虛自在無礙門說。此皆借法況
說。如實所知。唯亡思者智會。其智會者。方可
用。而常真。不惑心境。以大願力。隨智幻生等
眾生數身。如應攝化。故名無盡功德藏。又云。
法雲地菩薩。隨心念力。廣大微細。自他相入。
一多大小互參。神通德用自在。皆隨自心念
所成故。如一切眾生作用境界。皆是自心執
業所成。人天地。獄。畜生餓鬼。善惡等報果。一
依心造。如此十地菩薩。以無作法身大智之
力。隨所心念。莫不十方一時自在。皆悉知見。
以普光明智為體。為智體無依。稱性遍周法
界。與虛空量等。周滿十方世界。以無性智。
大用隨念。以不忘失智。隨念皆成。以具總別
智。總別同異。成壞俱作。以廣狹大小自在智。
化通無礙。以與一切眾生同體智。能變一切
眾生境界。純為淨土之剎。以自他無二智。一
身而作多身。多身而作一身。以法身無大小
離量之智。能以毛孔廣容佛剎。以等虛空無
邊無方之智。而一念現生。滿十方而無去來。
以如響智。而能響應。對現。等眾生應形。以是
具足圓滿福德智。而恒居妙剎。常與一切眾
生同居。若非聖所加持力。而眾生不見。

又問
曰。云何見佛出興。

答曰。當見自身。無身無
心。無出無沒。無內無外。不動不寂。無思無

求。世及出世。都無住處。無心所法。無心心法。
心法無依。性無始末。以無依住智。說如斯法。
教化眾生。皆令悟入。是名見佛出興。如光明
覺品文殊師利頌云。世及出世見。一切皆超
越。而能善知法。當成大光耀。若於一切智。發
生迴向心。見心無所生。當獲大名稱。眾生無
所生。亦復無有壞。若得如是知。當成無上道。
又大乘大集經云。佛告賢護。如火未生。或
時有人發如是言。我於今日。先滅是火。賢護。
於意云何。彼人是語。為誠實不。賢護答言。不
也世尊。佛告賢護。如是諸法。從本以來。畢竟
無得。云何於今。乃作斯說。我能證知一切諸
法。我能了達一切諸法。我能覺悟一切諸法。
我能度脫一切眾生於生死中。此非正言。所
以者何。彼法界中。本無諸法。亦無眾生。云何
言度。但世諦中因緣度耳。故知心外無法。何
所得耶。佛身無為。但隨緣現。如肇論云。放
光云。佛如虛空。無去無來。應緣而現。無有
方所。然則聖人之在天下也。寂寞虛無。無執
無競。導而弗先。感而後應。譬猶幽谷之響。明
鏡之像。對之不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
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動而逾寂。隱而
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其為稱也。因應
而作。顯迹為生。息迹為滅。生名有餘。滅名
無餘。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無名之道。于
何不名。是以聖人。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
天而天。處人而人。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
人之所能哉。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是以明鏡無形。能現萬形。聖人無心。能應萬

心。隱不韜光。顯不現迹。故論云。聖人寂怕
無兆。隱顯同原。存不為有。亡不為無。何者。
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
形不形。

問。如來法身。即真心性。如來報身。
依真而起。若如來化身。還有心否。

答。若約
體亦不離。若約事即分。如深密經云。曼殊
室利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化身。當言
有心。為無心耶。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
子。非是有心亦非無心。何以故。無自依心
故。有依他心故。

問。經云菩薩關閉一切
諸惡趣門者。夫一切眾生。隨自心業。各受苦
報。所以經偈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
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云何菩薩能關
一切惡趣門。

答。只約自心常開。六識門。何
曾暫閉。日夜計校。緣想一切不善事。遍諸境
界。念念恒造生死地獄。經云。集起心想。名
為地獄。若能觀自心識性無所有。即是開善
趣門。若不起心想。即是閉惡趣門。若得自在
智現前。即現身生五道。入地獄餓鬼畜生等
界。救苦眾生。故禪門中立無念為宗。以為
要學。故經偈云。勤念於無念。佛法不難得。何
謂不難得。以無念故。萬境不生。當處解脫。若
有念起。非獨開惡趣之門。二十五有。一時俱
現。故知萬質皆從念異。十二之類縱橫。千差
盡逐想生。八萬之門競起。如信心銘云。眼
若不睡。諸夢自除。心若不異。萬法一如。以
諸法無體。從自心生。心若不生。外境常寂。故
云萬法本閑而人自鬧。所以肇論云。是以聖
人。乘真心以履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

觀化。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不通。故能渾
雜致。純所遇而順適。則觸物而一。如此則萬
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
象。象非真象。則雖象而非象。然則物我同根。
是非一氣。潛微幽隱。殆非群情之所盡。故知
乘一心而履踐。則何往而不真如。稟一氣而
化行。則何物而不順。如莊子云。天地一氣。
而能萬化。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
寧。神得一以靈。萬物得一以生。故聖人以
一真心而觀萬境。則所遇而順適。觸物而冥
一矣。是知諸法無體。緣假相依。似有差殊。不
能自異。何者。長無長相。且自不言我長。短無
短相。亦自不言我短。皆是隨念計度分別。遍
計執著情生。則知萬物本虛。即象而無象也。

問。如上所說。眾生自心造業。自受苦報。又
云何說。代一切眾生苦。

答。約古德釋代苦
有七意。一起悲意樂。事未必能。二修諸苦行。
能與物為增上緣。即名代苦。三留惑潤生。受
有苦身。為物說法。令不造惡。因亡果喪。即名
代苦。四若見眾生造無間業。當受大苦。無畏
方便。要須斷命自墮地獄。令彼脫苦。五由初
發心。常處惡道。乃至飢世身為大魚。即名為
代。六大願與苦。皆同真性。今以即真之大願。
潛至即真之苦。七法界為身。自他無異。眾生
受苦。即是菩薩。初唯意樂。次二為緣。次二實
代。後二理觀。然約有緣。方能代耳。還原觀云。
普代眾生受苦德者。謂菩薩修諸行法。不為
自身。但欲廣益群生。怨親平等。普令斷惡。備
修萬行。速證菩提。又是菩薩。本行菩薩道時。

大悲大願。以身為質。於三惡趣。救贖一切受
苦眾生。要令得樂。盡未來際。心無退屈。不於
眾生希望毛髮報恩之心也。經頌云。廣大悲
雲遍一切。捨身無量等剎塵。以昔劫海修諸
行。令此世界無諸垢。謂眾生妄執念念遷流。
名之為苦。菩薩教令了蘊空寂。自性本空。故
言離苦。

問曰。眾生無邊。苦業亦無邊。云何
菩薩而能代受。

答曰。菩薩代眾生受苦者。由
大悲方便力故。但以眾生妄執。不了業體。
從妄而生。無由出苦。菩薩教令修行止觀兩
門。心無暫替。因亡果喪苦無由生。但令不入
三塗。名為代眾生受苦也。是以三界生死之
苦者。皆是眾生妄受。以不了根塵無性。本末
常空。於畢竟無中。執成究竟之有。因茲貪
取。結業受生。於無量劫來受輪迴苦。無明所
罩莫省莫知。菩薩於是垂大悲心。愍茲顛倒。
說性空之法藥。破情有之病根。則達苦無生。
不造惡業。知諸受互起。能破惑因。妄受之苦
既空。對治之樂自絕。所以先德云。苦是樂。樂
是苦。只箇修行斷門戶。亦無苦。亦無樂。本來
自性無繩索。以茲妙悟。入一際門。遂得人法
俱空。不為心境所縛。當處解脫。永出苦源。豈
非代苦。乎。又經云。說法是大神變。能令即
凡成聖。變禍為祥。於地獄火輪之中。踊淨剎
蓮臺之上。豈非神變耶。

問。一切境界。因心
分別。若有分別。即屬無明。故云。無心分別。一
切法正。有心分別。一切法邪。諸佛如來。已斷
無明。無有心相。云何能知真俗差別之境。名
一切種智。

答。以法無自體故。即分別無分

別。以體不礙緣故。無分別即分別。如起信論
云。自體顯照故。名為覺者。

謂有難言。若無別
體。何能普現眾生心行。

故答云。自體顯現。如
珠有光。自照珠體。珠體喻心。光喻於智。心之
體性。即諸法性。照諸法時。是自照耳。故論文
甚分明。

然論中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
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
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劑。難知難解。
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
妄見境界。故心有分劑。以妄起想念。不稱法
性。故不能決了。諸佛如來。離於見想。無所不
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
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
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釋云。心真實故。則是諸法之性。佛心離想。體
一心原。離妄想故。名心真實。體一心故。為諸
法性。是則佛心為諸妄法之體。一切妄法皆
是佛一心相。相現於自體。自體照其相。如
是了知。有何為難。故能自體顯照一切妄法。
是謂無所見故無所不見之由也。鈔云。以內
迷真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不能隨順
種種知也。如人動目。天地傾搖。故不能如實
知也。是知心海波停。萬像齊鑒。澄潭浪起。諸
境皆昏。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2

夫約世諦門中。凡聖夭絕。凡夫心外立法。妄
執見聞。聖人既了一心。云何同凡知見。

答。
聖雖知見。常了物虛。如同幻生。無有執著。如
大涅槃經云。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若以因
此煩惱之想生於倒想。一切聖人實有倒想。
而無煩惱。是義云何。佛言。善男子。云何聖
人而有倒想。迦葉菩薩言。世尊。一切聖人。牛
作牛想。亦說是牛。馬作馬想。亦說是馬。男女
大小。舍宅車乘。去來亦爾。是名倒想。善男子。
一切凡夫。有二種想。一者世流。布想。二者著
想。一切聖人唯有世流布想。無有著想。一切
凡夫惡覺觀故。於世流布生於著想。一切聖
人善覺觀故。於世流布不生著想。是故凡夫。
名為倒想。聖人雖知。不名倒想。又以境本自
空。何須壞相。以心靈自照。豈假緣生。不同凡
夫能所情執知見。故肇論云。夫有所知。則有
所不知。以聖心無知。故無所不知。不知之知。
乃曰一切知。故經云。聖心無知。無所不知。信
矣。是以聖人虛其心而實其照。終日知而未
甞知也。如止水鑒影。豈立能所之心。則境智
俱空。何有覺知之想。楞伽經云。佛告大慧。
為世間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大慧。
如春時焰火輪垂髮。乾闥婆城。幻夢鏡像。世
間顛倒。非明智也。然非不現。釋曰。上七喻者。
明境即是一而見有殊。然聖人用彼惑亂之

境。一同凡現色等諸塵。以聖人無念著故。而
非顛倒。然聖人非不見彼惑亂法。見時正同
水月鏡像。龍樹菩薩云。日光著塵。微風吹
之曠野中轉。名之為焰愚夫見云。謂之野馬。
渴人見之。以為流水。業報亦爾。煩惱日光。熱
諸行塵。邪憶念風。於生死曠野中。吹之令轉。
妄見為人為鬼。為男為女。渴愛染著。耽湎無
已。不近聖法。無由識之。夫火日外朗。水鏡內
照。光在上為影。光在下為像。像以明傳。而
像現於水。形以日映。而光隔為影。二物雖虛。
而所待妄有。妄有雖空。而狂惑見之。見之以
不狂。則形與影一。像與形同。世法亦爾。眾緣
所起。起者之有。與所起之緣。俱為空物。無一
異也。而人以虛妄風病顛倒故。不應見而見。
不應聞而聞。若得大慧之明。則風狂心息。無
此見也。又般若無知者。不同木石。不是有知
者。非同情想。古德云。佛見無我。不是無知。但
是不知知。不見見。以知是不知知故。即無心
而不知。見是不見見故。無色而不見。無色而
不見故。由不見見也。無心而不知故。以不知
知也。如淨名經云。所見色與盲等者。崇福疏
云。譬如五指塗空。空無像現。不以空無像現。
便言指不塗空。豈以五指塗空。便欲令空中
像現。事亦不然。不妨熾然塗空。空中元無像
現。豈以眼根見色。便令如盲。豈以眼根如盲。
而便都無所見。不妨滿眼見色。了色本自性
空。雖然見色之時。元來與盲無異。但息自分
別心。非除法也。法本自空。無所除也。又所聞
聲與響等者。豈是不聞。但一切聲。皆如谷響。

無執受分別也。所以滿眼見色。滿耳聞聲。不
隨不壞。了聲色之正性故。何者。若隨聲色之
門。即墮凡夫之執。分別妍醜之相。深著愛憎。
領受毀讚之音。妄生欣厭。若壞聲色之相。即
同小乘之心。則有三過。一色等性空。無可壞
故。若壞方空。非本空故。二由空即真。同法性
故。若壞方真。事在理外故。三由即空。不待壞
故。壞則斷滅。是以如來五眼。洞照無遺。豈同
凡夫生盲。二乘眇目都無見耶。但不隨不壞。
離二見之邊邪。非有非空。契一心之中理。則
逢緣無礙。觸境無生矣。是以萬物本虛。從心
見實。因想念而執無執有。墮惑亂之門。以取
著而成幻成狂。受雜染之報。若能反照唯心。
大智。鑒窮實相真原。則幻夢頓惺。影像俱寂。
然後以不二相。洞見十方。用一心門。統收萬
彙。則見無所見。眾相參天。聞無所聞。群音揭
地。如此了達。心虛境空。則入大總持門。紹佛
乘種性。楞伽經云。謂覺自心現量。外性非性。
不妄想相。起佛乘種性。若迷外法。以心取心。
則成業幻之門。續眾生種性。首楞嚴經偈云。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不取無非幻。非幻
尚不生。幻法從何立。故知一切染淨諸法。皆
從取生。是以云。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若
無能取所取之心。亦無是幻非幻之法。非幻
實法。尚乃不生。幻起虛蹤。憑何建立。又如心
外見法。盡成相待。以無體無力。緣假相依故。
所以楞伽經偈云。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
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若開方便。或說有
治無。說無破有。即無所礙。如十地毘婆沙論

偈云。若用有與無。亦遮亦應聽。雖言心不。著
是則無有過。若約正宗。則有無雙泯。故大智
度論云。佛有不言無。無不言有。但說諸法實
相。譬如日光。不作高下。平等一照。佛亦如是。
非令有作無。非令無作有。是知若迷大旨。則
見有無。如涅槃論云。無名曰。有無之數。誠
已法無不該。理無不統。然其所統俗諦而矣。
經曰。真諦何也。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
是。何者。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有無所以
稱有。無有所以稱無。然則有生於無。無生
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
高下相傾。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然則
有無雖殊。俱未免于有。此乃言像之所以形。
是非之所以生。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
道者乎。是以論稱出有無者。良以有無之
數。止乎六境之內。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故。
借出以祛之耳。庶希道之流。髣髴幽途。託情
絕域。得意忘言。體其非有非無耳。豈曰有無
之外。別有妙道而可稱哉。經曰。三無為者。蓋
是群生紛擾。生于篤患。篤患之尤。莫先於有。
絕有之稱。莫先於無。故借無以明其非有。明
其非有。非謂無也。有名曰。論旨云涅槃既不
出有無。又不在有無。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
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離有無求之矣。
求之無所。便應都無。然復不無其道。其道
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轍。未甞虛返
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
可得聞乎。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
相因可相。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經

云。涅槃非法非非法。無聞無說。非心所知。吾
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雖然。善吉有言。
眾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
言言之。庶述其道亦可以言。淨名曰。不離煩
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然
則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有
無齊觀。有無齊觀。則彼己莫二。所以天地與
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
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
間矣。何者。夫至人虛心冥照。理無不統。懷
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像於方寸。而
其神常虛。至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群動以靜
心。恬澹淵默。妙契自然。所以處有不有。居
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有不有。故
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聖無有無之知。聖無有
無之知。則無心於內。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
於外。於外無數。於內無心。此彼寂滅。物我冥
一。怕爾無眹。乃曰涅槃。涅槃若此。圖度絕
矣。豈容責之於有無之內。又可徵之於有無
之外耶。釋曰。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
者。夫幽玄之道。無名無相。淺近之情知莫及。
麁浮之意解難量。唯當妙悟之時。方省斯旨。
得其旨故。實不思議。心境融通。如同神變。指
法界於掌內。收萬像於目前。如鏡照空含。一
時平現。既無前後。亦絕中間。妙旨煥然。言思
絕矣。可謂妙悟。可謂即真。則有無齊觀。彼己
莫二。不出不在。其道在茲乎。

問。六塵境界。
但依妄念而有差別。若無念之人。還見一切

境界不。

答。妄念執有前塵。作實知解。妙性
不通。遂成差別。若無念之人。非是離念。但是
即念無念。念無異相。雖有見聞。皆如幻化。又
一念頓圓。常見十法界萬法中道之理。

古德
問云。若言念唯無念。豈得總不聞不見人畜
聲色等耶。

答。恒聞見。以聞見即不聞見故。何
者。以但聞見聲色等法。即是眼耳等識見聞
也。知是畜等色聲。自是意識分別也。然眼等
識見聞性無別。但稱色等法得。更無異緣也。
意識妄有。了知無體。所知如幻也。故云所見
色與盲等。又觀彼色聲等法。從緣生。緣無
作者。自性不有。故非人畜等也。又人畜等。由
名相起。名相非彼。即妄除也。即此但由見聞
等故。即無念心。非謂盲聾人一念無念也。如
說聞不聞見不見等是也。故經云。常求無念
實相智慧等是也。又但就緣起名見求緣見
實。不生。此見。乃名真見。何以故。無見之見。照
法界故。所以寶藏論云。無眼無耳謂之離。有
見有聞謂之微。無我無造謂之離。有通有達
謂之微。又離者涅槃。微者般若。般若。故頓
興大用。涅槃故寂滅無餘。無餘故煩惱永盡。
大用故聖化無窮。若人不達離微者。雖復苦
行頭陀。遠離塵境。斷貪恚癡。法忍成就。經無
量劫數。終不入真實。何以故。依止所行故。心
有所得。不離顛倒夢想惡覺諸見。若復有人
體解離微者。雖復近有妄想習氣。及見煩惱。
數數覺知離微之義。此人不久。即入真實無
上道也。何以故。了正見根本也。釋曰。離微
者。萬法之體用也。離者即體。經中云。自性

離故。亦云自性空故。斯乃無名無相。非見非
聞。通凡聖之體。為真俗之原。思益經云。知
離名為法。即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微者即
用。有見有聞。能通能達。以微者妙也。於無見
中有見。於無聞中有聞。斯乃不思議之法。
微妙難知。唯佛能覺。思益經云。知法名為佛。
離微不二體用和融。名之為僧。則一體三寶。
常現世間。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即正見之本。
真實之門矣。故聖人照體是無。約用為有。此
有不有。即有以辯於無。當無非無。即無以
辯於有。有而不有是妙有。無而不無是真無。
故真無是涅槃之體。如太虛不雜於五色。猶
明鏡不合於萬像。故稱離也。妙有是般若之
用。於不二法內。現妙神通。向無作門中。興大
佛事。故稱微也。是以凡夫不達離微故。常
被內結所縛外塵所羈。外道即執作斷常。二
乘遂證為生滅。若不入宗鏡中。難究離微之
妙旨矣。

問。無明違理。自性差別者。其事可
然。本覺淨法。云何復說恒沙差別功德。

答。
由對治彼。染法差別故。成始覺萬德差別也。
起信論云。對業識等差別染法。故說本覺恒
沙性德。如是染淨。皆是真如隨緣顯現。似而
無體。染法尚空。淨法何有。淨名經云。見
垢實性。即無淨相。又所言淨者。對垢得名。
因客塵煩惱不染而染。穢污真性。稱之為垢。
因始覺般若不淨而淨。開悟本心。名之為淨。
是以真如一心。湛然不動。名義唯客。垢淨本
空。祖師云。性本清淨。淨無淨相。方見我心。
華嚴經頌云。若有知如來。體相無所有。修習

得明了。是人疾作佛。故經云。一切眾生。無
始已來常入涅槃。菩提非可修相。非可生相。
畢竟無得。無有色相而可得見。見色相者。當
知皆是隨染幻用。非是智色不空之相。以智
相不可得故。釋云。隨染幻用者。無流法也。
染幻性自差別者。是無明法也。以彼無明。迷
平等理。是故其性自差別。諸無流法。順平等
性空。論其性。即無差別。但隨染法差別相。故
說無流有差別耳。又若能觀心性。法爾。顯性
起功德。是無盡法門。非論差別。如無盡意菩
薩經云。云何菩薩觀心念處。乃至我今當勤
修集莊嚴。不離心性。云何心性。云何莊嚴。
心性者。猶如幻化。無主無作。無有施設。莊嚴
者。所作布施。悉以迴向。嚴淨佛土。乃至以一
念智。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舍利弗。是名
菩薩正心念處。而不可盡。釋曰。心雖性空。能
成萬行。了之而頓圓正覺。修之而廣備莊嚴。
故云體性雖空。能成法則。又云。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若離此真空之門。無有一法建
立。則菩薩行廢。佛道不成。如不依風輪。世界
墮壞。

問。一切眾生無始無明。種子堅牢。現行
濃厚。云何一念而得頓除。

答。根隨結使。體
性本空。愚夫不了。自生纏縛。若明佛知見。開
悟本心。更有何塵境而能障礙乎。寶積經云。
佛言。譬如燃燈一切黑闇。皆自無有。無所從
來。去無所至。非東方來。去亦不至。南西北方。
四維上下。不從彼來。去亦不至。而此燈明。無
有是念。我能滅闇。但因燈明。法自無闇。明闇
俱空。無作無取。如是迦葉。實智慧生。無智便

滅。智與無智。二相俱空。無作無取。迦葉。譬
如千歲冥室。未曾見明。若燃燈時。於意云何。
闇寧有念。我久住此。不欲去耶。不也。世尊。若
燃燈時。是闇無力。而不欲去。必當磨滅。如是
迦葉。百千萬劫。久習結業。以一實觀。即皆消
滅。其燈明者。聖智慧是。其黑闇者。諸結業是。
所言一實觀者。即是唯心真如實觀。離心之
外。盡成虛幻。故稱一實境界。亦云實相。實地。
實際。實法。乃至名佛知見。聖智慧等。以此一
心法。治煩惱病。如熱疾得汗。無有不應手差
者。出要之道。唯在茲乎。如大智度論云。爾時
菩薩。照明菩薩道。其心安隱。自念。我但斷著
心。道自然至。知是事已。念眾生深著世間。而
畢竟空。亦空無性。無有住處。眾生難可信受。
為令眾生信受是法故。學一切法。修行生
起。是度眾生方便法。觀眾生心行所起。知好
何法。念何事。何所志願。觀時悉知。眾生所著
處。皆是虛誑顛倒憶想分別。故著。無有根本
實事。爾時菩薩大歡喜。作是念。眾生易度耳。
所以者何。眾生所著。皆是虛誑無實。譬如人
有一子。喜不淨中戲。聚土為穀。以草木為鳥
獸。而生愛著。人有奪者。瞋恚啼哭。其父知已。
此子今雖愛著。此事易離耳。小大自休。何以
故。此物非真故。菩薩亦如是。觀眾生愛著不
淨臭身及五欲。是無常種種苦因。知是眾生
得信等五善根成就時。即能捨離。若小兒所
著。實是真物。雖復年至百歲。著之轉深。不可
得捨。若眾生所著物。定實有者。雖得信等五
根。著之轉深。亦不能離。以諸法皆空。虛誑不

實故。得無漏清淨智慧眼時。即能遠離所著。
大自慚愧。譬如狂病所作非法。惺悟之後。羞
慚無顏。菩薩知眾生易度已。安住般若中。以
方便力。教化眾生。是以如來密藏經云。若人
父為緣覺。而害。盜三寶物。母為羅漢。而污。不
實事謗佛。兩舌間賢聖。惡口罵聖人。壞亂
求法者。五逆初業之瞋。奪持戒人物之貪。
邊見之癡。是為十惡者。若能知如來說因緣
法。無我人眾生壽命。無生無滅。無染無著。本
性清淨。又於一切法。知本性清淨。解知信入
者。我不說是人。趣向地獄。及諸惡道果。何以
故。法無積聚。法無集惱。一切法不生不住。
因緣和合而得生起。起已還滅。若心生已滅。
一切結使亦生已滅。如是解。無犯處。若有犯
有住。無有是處。台教釋云。此經具指四菩提
心。若知如來說因緣法。即指初藏教菩提心。
若無生無滅。指第二通教菩提心。若本性清
淨。指第三別教菩提心。若於一切法。知本性
清淨。指第四圓教菩提心。初菩提心。已能除
重重十惡。況第二第三第四菩提心耶。行者
聞此勝妙功德。當自慶幸。如闇處伊蘭。得光
明栴檀。故知見佛罪滅。如阿闍世王之深愆。
得道業亡。若鴦崛摩羅之重罪。但了無人無
我。緣生性空。無我。則無能受罪之人。性空。又
無所受罪之法。人法俱寂。罪垢何生。以心生
罪生。心滅罪滅故。若能如是信入。諦了圓明。
猶伊蘭之林。布栴檀之香氣。若積闇之室。耀
桂燼之光明。能悟此心。功力無量。纔入宗
鏡。業海頓枯。如風吹雲。似湯沃雪。猶燈破

闇。若火焚薪。如密嚴經頌云。如火燎長楚。須
臾作灰燼。智火焚業薪。當知亦如是。又如燈
破闇。一念盡無餘。諸業習闇冥。無始之熏聚。
牟尼智燈起。剎那皆頓滅。所以大涅槃經云。
有智慧時。則無煩惱。故云。夫免三塗惡業者。
要須離有無二相。證解一心。方得解脫也。是
知迷從自心迷。悟還自心悟。迷悟無性。但任
緣興。

如華嚴論問云。一切眾生。本有不動智。
何故不應真常。何故隨染。

答。一切眾生。以此
智故而生三界者。為智無性。不能自知是智
非智。善惡苦樂等法。為智體無性。但隨緣現。
如空中響。應物成音。無性之智。但應緣分別。
以分別故。癡愛隨起。因癡愛故。即我所病生。
有我所故。自他執業便起。因執取故。號曰末
那。執取不斷。名之為識。因識種子。生死相續。
以生死故。眾苦無量。以苦無量。方求不苦之
道。迷不知苦者。不能發心。知苦求真者。還是
本智。會苦緣故。方能知苦。不會苦緣。不能知
苦。故知苦緣故。方能發心求無上道。有種性
菩薩。以宿世先已知苦。發信解種強者。雖受
人天樂果。亦能發心求無上道。是故因智隨
迷。因智隨悟。是故如人因地而倒。因地而起。
正隨迷時。名之為識。正隨悟之時。名之為智。
在纏名識。在覺名智。識之與智。本無自名。但
隨迷悟而立其名。故不可繫常繫斷也。此智
之與識。但隨迷悟立名。若覓始終。如空中求
迹。如影中求人。如身中求我。依住所在。終
不可得也。故新長短處所之相也。如此無明
及智。無有始終。若得菩提時。無明不滅。何以

故。為本無故。更無有滅。若隨無明時。不動智
亦不滅。為本無故。亦更無滅。但為隨色聲香
所取緣。名為無明。但為知苦發心緣。名之為
智。但隨緣名之為有。故體本無也。如空中響。
思之可見。是以若入宗鏡。成佛義圓。昇降隨
緣。知眾生無永沈之義。聖凡不隔。明諸佛
有同體之文。

問。上所說一心諸法門海。為
復是自行權實法。化他權實法。

答。若說隨
自意自行權實。則但說一心門。若隨他意化
他權實。廣開八萬法。今但說自行權實。本
末歸宗。台教云。若佛心中所觀十界十如。皆
無上相。唯是一佛法界。如海總眾流千車共
一轍。此即自行權實。若隨他等意。則有九法
界十如。即是化他權實。隨他則開。隨自則
合。橫竪周照。開合自在。雖開無量。無量而一。
雖合為一一而無量。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
量。雖非一非無量。而一而無量。

問。此自他
權實二門。於正理中決定耶。

答。但隨化門。
無有決定。經云。無有定法。故號阿耨菩提。若
執一門。皆成外道。或定一相。即是魔王。是以
一切法權。一切法實。一切法亦權亦實。一切
法非權非實。台教云。若一切法權。何所不破。
如來有所說。尚復是權。況復人師。若一切法
皆實者。何所不破。唯此一事實。但一究竟道。
寧得眾多究竟道耶。若一切法亦權亦實。復
何所不破。一切悉有權有實。不得一向權一
向實。若一切法非權非實。復何所不破。何得
紛紜。強生建立。古德云。即實而權。則有而不
有。即權而實。則無而不無。若雙遮權實。即有

無俱非。若雙照權實。則有無俱是。若非遮非
照。則是非俱非。而遮而照。則是非俱是。若是
非俱是。終日非而不非。若是非俱非。終日是
而不是。若是而不是。則非是非非之非。若非
而不非。則非是是是之是。是則心該色末。色
徹心原。心色一如。何非何是。故知心外有法。
是非競生。法外無心。取捨俱喪。

問。此宗鏡
錄。何教所攝。

答。真唯識性。理無偏圓。約見
不同。略分五教。一小乘教。唯說六識。不知第
八賴耶。二初教。說有賴耶生滅。亦不言有
如來藏。三終教。有如來藏。生滅不生滅。和合。
為賴耶識。四頓教。總無六七八識等。何以故。
以一心真實。從本已來。無有動念。體用無二。
是故無有妄法可顯。五一乘圓教。說普賢圓
明之智。不言唯識次第。又言。佛子。三界虛偽。
唯一心作。亦攝入故。此宗則圓教所攝。乃是
如來所說。法門之根本。以如來依此心。成佛
故。此心得為如來根本之義。無有一法不收。
無有一理不具。如明鏡照物。曷有遺餘。若
寶印文成。更無前後。

問。凡立五乘之道。皆
為運載有心。若境識俱亡。則無乘可說。今約
方便乘理。不無。此宗。究竟何乘所攝。

答。於
諸乘中。一乘所攝。亦云最上之乘。出過諸法
頂故。亦云不思議乘。非情識測量故。今所言
一乘者。即一心也。以運載為義。若攀緣取
境。則運入六趣之門。若妄想不生。運至一實
之地。楞伽經云。云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
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一乘覺。斯則。了
生死妄。即涅槃真。頓悟。一心。更無所趣。乃

不覺而。覺稱為大覺。不來而。來名為如來。所
以情塵。已遣。人乘即是真歸。心跡未亡。佛
乘猶非究竟。何者。有心分別。一切皆邪。無意
攀緣。萬途自正。是以無乘之乘為一乘。無教
之教為真教。舉足而便登寶所。言下而即契
無生。若未能萬境齊觀。一法頓悟。遂乃教
開八教。乘出五乘。則寶所程遙。豈唯五百。無
生路遠。何啻三祇。論位則天地懸殊。校功則
日劫相倍。雖登聖位。猶為絕分之人。經劫練
磨。唯得假名之稱。若達斯旨。直入無疑。當迷
心而見悟心。全成覺道。即世智而成真智。靡
易絲毫。可謂虛明自照。不勞心力矣。

問。既
有能說。必對所機。此宗鏡錄。當何等機。

答。
當上上機。若已達者。憑佛旨而印可。若未入
者。假教理以發明。又若圓通之人。不俟更述。
自覺聖智。無說無示。真如妙性。無得無聞。若
闇昧之者。須假助成。因教理而照心。即言詮
而體道。若宗明則教息。道顯則言空。絕待真
心。境智俱亡矣。如是則方入宗鏡。深達玄門。
真能聽佛說經。親談妙旨。可謂得諸法之性。
徹一心之原。如首楞嚴經云。阿難。承佛悲
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
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
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
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
我疑根。歸無上道。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
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
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

摽指。為明月故。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
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
無所了故。汝亦如是。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
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譬如
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
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此亦如是。若真汝
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
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利等。昧
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
有所還。云何為主。釋曰。阿難言。而我悟佛現
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
認為本元心地者。阿難尚認緣心聽佛說法
音。以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佛言。若執因
緣心聽。只得因緣法。以法隨情變。境逐心生
故。又定緣佛音聲是自心者。若說法聲斷時。
分別心應滅。此心如客。不常住故。今時多迷
自性本聞。但隨能所之聞。一向徇他聲流轉。
此聲是對因緣所生法。非真實有。但因聲而
立名字。因名字而有詮表。若旋復本聞。則脫
聲塵之境。所脫之境既虛。能脫之名何立。則
能脫所脫皆空。以強記多聞。是識想邊際。本
非實故。若因聞見性。則多聞有助顯之功。若
背性徇聞。則畜聞成邪思過誤。故文殊頌云。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脩
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
所淪。旋流獲無妄。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
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

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聞非自
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
名。一根既返原。六根成解脫。見聞如幻瞖。三
界若空華。聞復瞖根除。塵消覺圓淨。故知若
耳根歸本原。六根皆寂滅。以六根同一心故。
何者。在眼曰見。在耳曰聞。若攝用歸根時。見
聞如幻瞖。若攝境歸心時。三界若空華。則瞖
滅塵消。覺圓心淨。如是解者。則是因指見月。
藉教明宗者也。若執指為月。迷心徇文者。如
經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
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
亦亡其指。夫三乘十二分教。如標月指。若能見
月。了知所標。若因教明心。從言見性者。則知
言教如指。心性如月。直悟道者。終不滯言。實
見月人。更不存指。或看經聽法之時。不一一
消歸自己。但逐文句名身而轉。即是觀指以
為月體。此人豈唯不見自性。亦不辯於教
文。指月雙迷。教觀俱失。故經云。此人豈唯
亡失月輪。亦亡其指。又既亡其指。非唯不了
自心之真妄。亦乃不識教之遮表。錯亂顛倒。
莫辯方隅。猶鳥言空。如鼠云即。似形音響。
豈合正宗。故經云。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
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
無所了故。所以證道歌云。吾早年來積學問。
亦曾討疏尋經論。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
沙徒自困。却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
益。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種性
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二乘精進勿道
心。外道聰明無智慧。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

上生實解。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揑
怪。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是以
若實真心。不逐他聲而起分別。湛然恒照。性
自了故。如掌亭人。都無所去。云何離色離聲。
無分別性。此須得旨。親見性時。方知離聲色
諸緣。性。自常住。不假前塵。所起知見。則悟無
始已來。皆是執聲為聞。而生顛倒。故文殊頌
云。旋汝倒聞機。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圓通實如是。若非色非空。都無分別。不見性
之人。到此之時。全歸斷滅。便同外道拘捨離
等。己眼不開。昧為冥諦。以冥寂闇昧無知。以
為至極。從此復立二十五諦。迷真實心。成外
道種。或有禪宗不得旨者。法學起空見人。多
拂心境俱空。執無分別。將狂解癡盲。以為至
道。然非離因緣求法性。滅妄心。取真心。對增
上慢人。初學之者。不可雷同。應須甄別。如經
云。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
云何為主。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
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
說。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
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
當示汝無所還地。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
日輪昇天。則有明耀。中夜黑月。雲霧晦暝。則
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
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
性。欝𤊹之像。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
淨。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
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
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

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
空。欝𤊹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
有。不出斯類。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
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諸可還者。自然非
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則知汝心。本妙明淨。
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
故如來。名可憐愍。故知一切眾生。即今見精
明心。非定真妄。昧之則麁。明之則妙。只於八
種不還之中。了了見性常住。云何隨境流轉。
失本真常。永沒苦輪。常漂死海。大聖憐愍。非
不驚嗟。阿難示起疑心。寄破情執。釋迦微細
開演。直指覺原。可謂不易凡身。頓成聖體。現
於生滅。顯出圓常。宗鏡前後明文。一一全證
於此。又江西馬祖和尚。問亮座主。蘊何經業。
對云。講三十本經論。師云。正講時將什麼講。
對云。將心講。師云。心如工技兒。意如和技
者。爭解講他經。對云。不可是虛空講也。師
云。却是虛空講得。座主於言下大悟。遂下階
禮拜。驀目汗流。師云。者鈍根阿師。用禮拜
作什麼。其座主却迴本寺。語學徒言。某一生
學業。將謂天下無人敵者。今日被開元寺老
宿。一唾淨盡。我爾許多時。皆是誑謼汝。遂散
學徒。一入西山。更無消息。又如有學士問馬
祖和尚。如水無筋骨。能勝萬斛舟時如何。師
云。我遮裏水亦無。舟亦無。說什麼筋骨。又
學人問龍潭和尚。久嚮龍潭。及至到來。為什
麼。龍亦不見。潭亦不見。師云。却是子親到龍
潭。又俗官王常侍。問先洞山和尚。五十二位

菩薩中。為甚麼不見妙覺菩薩。師云。却是
常侍親見。所以智者大師。一生弘教。雖廣垂
開示。唯顯正宗。如止觀中云。究竟指歸何處。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永寂如空。又觀心論
中云。復以傷念一家門徒。隨逐積年。看心稍
久。遂不研覈問心。是以不染內法。著外文字。
偷記注而奔走。負經論而浪行。何不絕語置
文。破一微塵。讀大千經卷。若能如上聽法講
經。提宗問答。方諧祖意。稱可佛心。如遇此機。
可歸宗鏡。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3

夫宗鏡錄。是實相法門。若信得何福。若毀得
何罪。

答。此一心實相之門。般若甚深之旨。
於難信之中。或有信者。法利無盡。唯佛能知。
若有毀者。謗般若罪。過莫大焉。現世受殃生
身陷獄。何以受報如此廣大。以般若是一切
世出世間凡聖之母。猶如大地。無物不從地
生。或若謗之。則謗一切佛地三寶功德。如十
法界中一切眾生。若昇若沈。若愚若智。無不
皆從般若中來。若不得般若威光。實無一塵
可立。如般若經云。欲尊貴自在。乃至欲得
菩提。當學般若。又云。若欲得六根完具。當
學般若。乃至鬼畜。亦要完具。以此鬼畜。皆從

學般若來。故知不信宗鏡。無有是處。如諸法
無行經云。爾時文殊師利言。世尊。師子吼
鼓音王如來滅度之後。爾時有菩薩比丘。名
曰喜根。時為法師。質直端正。不壞威儀。不捨
世法。爾時眾生。普皆利根。樂聞深論。其喜根
法師。於眾人前。不稱讚少欲知足。細行獨處。
但教眾人諸法實相。所謂一切法性。即是貪
欲之性。貪欲性即是諸法性。瞋恚性即是諸
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其喜根法師。以是
方便教化眾生。眾生所行。皆是一相。各不相
是非。所行之道。心無瞋癡。以無瞋癡因緣故。
逮得法忍。於佛法中。決定不壞。世尊。爾時復
有比丘法師。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
丘。護持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
世尊。是勝意比丘。有諸弟子。其心輕動。樂見
他過。世尊。後於一時。勝意菩薩。入聚落乞食。
誤至喜根弟子家。見舍主居士子。即到其所。
敷座而坐。為居士子。稱讚少欲知足細行。說
無利語過。讚嘆遠眾樂獨行者。又於居士子
前。復說喜根法師過失。是比丘不實。以邪見
道。教化眾生。是雜行者。說婬欲無障礙。瞋恚
無障礙。愚癡無障礙。一切諸法。皆無障礙。是
居士子利根。得無生法忍。即語勝意比丘。大
德。汝知貪欲。為是何法。勝意言。居士。我知
貪欲是煩惱。居士子言。大德。是煩惱為在內
在外耶。勝意比丘言。不在內。不在外。大德。
若貪欲不在內。不在外。不在東西南北。四維
上下十方。即是無生。若無生者。云何說若垢
若淨。爾時勝意比丘。瞋恚不喜。從座起去。作

如是言。是喜根比丘。以妄語法。多惑眾人。是
人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聞佛音聲則喜。聞
外道音聲則瞋。於梵行音聲則喜。於非梵行
音聲則瞋。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乃至爾時
喜根菩薩。於眾僧前。說是諸偈云。貪欲是涅
槃。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有無量佛道。
若有人分別。貪欲瞋恚癡。是人去佛遠。譬如
天與地。菩提與貪欲。是一而非二。皆入一法
門。平等無有異。凡夫聞怖畏。去佛道甚遠。
貪欲不生滅。不能令心惱。若人有我心。及
有得見者。是人為貪欲。將入於地獄。貪欲
之實性。即是佛法性。佛法之實性。亦是貪欲
性。是二法一相。所謂是無相。若能如是知。
則為世間導。若有人分別。是持戒毀戒。以
持戒誑故。輕蔑於他人。是人無菩提。亦無
有佛法。但自安住立。有所得見中。若住空
閑處。自貴而賤人。尚不得生天。何況於菩
提。皆由著空閑。住於邪見故。邪見與菩提。皆
等無有異。但以名字數。語言故別異。若人通
達此。則為近菩提。分別煩惱垢。即是著淨
見。無菩提佛法。住有得見中。若貪著佛法。是
則遠佛法。貪無礙法故。則還受苦惱。若人無
分別。貪欲瞋恚癡。入三毒性故。則為見菩提。
是人近佛道。疾得無生忍。若見有為法。與無
為法異。是人終不得。解於有為法。若知二性
同。必為人中尊。佛不見菩提。亦不見佛法。不
著諸法故。降魔成佛道。若欲度眾生。勿分別
其性。一切諸眾生。皆同於涅槃。若能如是見。
是則得成佛。其心不閑靜。而現閑靜相。是於

天人中。則為是大賊。是人無菩提。亦無有佛
法。若作如是願。我當得作佛。如是之凡夫。
無明力所牽。佛法湛清淨。其喻如虛空。此中
無可取。亦無有可捨。佛不得佛道。亦不度眾
生。凡夫強分別。作佛度眾生。是人於佛法。則
為甚大遠。若見眾生苦。則是受苦者。眾生無
眾生。而說有眾生。住眾生相中。則無有菩提。
若人見眾生。是畢竟解脫。無有婬恚癡。知是
為世將。若人見眾生。不見非眾生。不得佛法
實。佛同眾生性。若能如是知。則為世間將。乃
至說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
萬八千人。漏盡解脫。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
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緣故。百千億那由他
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
萬世。常被誹謗。若干百千劫。乃至不聞佛之
名字。自是已後。還得值佛。出家學道。而無志
樂。於六十二萬世。常返道入俗。亦以業障餘
罪故。於若干百千世。諸根闇鈍。世尊。爾時喜
根法師。於今東方過十萬億佛土。有國名寶
莊嚴。於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號曰勝
光明威德王如來。應供正遍知。今現在彼。
其勝意比丘。今我身是。世尊。我未入如是法
相門時。受。如是苦。分別苦。顛倒苦。是故若發
菩薩心者。若發小乘心者。不欲起如是業障
罪。不欲受如是苦惱者。不應拒逆佛法。無有
處所可生瞋癡。佛告文殊師利。汝聞是諸偈。
得何等利。世尊。我畢是業障罪已。聞是偈因
緣故。所在生處。利根智慧。得深法忍。巧說深
法。文殊師利。為誰力故。能憶如是無量阿僧

祇劫罪業因緣。世尊。諸菩薩有所念。有所說。
有所思惟。皆是佛之神力。所以者何。一切諸
法。皆從佛出。故知若不信宗鏡中所說實相
之理。則如勝意比丘。沒魂受裂地之大苦。若
有信如是說。則如文殊師利。智慧演深法之
妙辯。信毀交報。因果無差。普勸後賢。應深信
受。若信般若福。廣具前文。今述謗方等罪。
略引誠證。如大般若經中。廣說謗法之罪。謂
此方墮阿鼻地獄。此土劫壞。罪猶未畢。移置
他方阿鼻地獄中。他方復經劫壞。罪亦未盡。
復移他方。如是巡歷十方。十方各經劫盡。還
生此土阿鼻地獄中。千佛出世。救之猶難。若
欲說其所受之身。聞者當吐熱血而死故。善
現請說所受之身。佛竟不說。乃至華嚴地獄
天子。法華不輕四眾。皆是不信。悉墮阿鼻。若
有聞者。應須驚懼。以為鑒誡。普曉群蒙。次明
信毀現受報者。第一明信者。唐釋慧璿氏。住襄陽。少出家。聽三論。初住光福寺。居山
頂。引汲為勞。明欲往他寺。夜見神人。身長一
丈。衣以紫袍。頂禮璿經。勿以小乘為慮。其小乘者。如高山無水。不
能利人。大乘經者。猶如大海。自止此山。多佛
出世。一人讀誦說大乘。能令所住。珍寶光明。
眷屬榮勝。若有小乘。前事並失。唯願弘持。勿
孤所望。法師須水。此易得耳。來月八日。定當
得之。自往劍南慈母山大泉。請一龍王去也。
言已不現。恰至來月七日夜。大風卒起。從西
南來。雷震雨霔。唯見清泉。香而且美。合眾幸。
及亡龍泉。漸便乾竭。信之為益。其類是焉。第

二明毀者。佛藏經云。於未來世。當有比丘。
不修身戒。心慧。是人輕笑如來。所說畢竟空
法。又云。若有聞空。即當驚畏。是人可愍。直至
地獄。無有救者。唐釋慧眺。姓莊氏。少出家。
以小乘為業。住襄陽報善寺哲公座下。龍泉。
開講三論。心生不忍。曰三論明空。講者著
空。發言訖。舌出三尺。眼耳鼻並皆流血。七
日不語。有伏律師。聞其拔舌。告已。汝太癡
也。一言毀謗。罪過五逆。可信大乘。方得免耳。
乃令燒香發願。懺悔前言。舌還收入。遂往哲
公所。誓心斂迹。唯聽大乘。後往香山神足寺。
足不跨閫。常習大乘。時講華嚴等經。用申懺
謝。常於眾中。陳其前失。獨處一房。常坐常念。
貞觀十一年。四月三日。在寺後松林坐禪。見
有三人來。形貌奇異。禮拜。請受菩薩戒訖。曰。
禪師大利根。若不改心信大乘者。千佛出世。
猶在地獄。又昔有人謗大乘。臨終出現牛聲。
則知華報昭然。果報寧失。已上皆是障深不
信。或智淺謬傳。依文起見。悉成謗法。如文
殊師利巡行經云。文殊師利言。大德舍利弗。
若人說言。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有依不依。如
是之人則謗如來。何以故。真如無念。亦無
所念。真如不退。真如無相。今宗鏡大意。所錄
之文。或祖或教。但有一字一句。若理若事。
若智若行。皆悉迴向。指歸真如一心。何者。心
之實性。名曰真如。性以不改為義。真以無偽
得名。如則不變不異。以此心性。周遍圓融。橫
該十方。竪徹三際。至一切時處。未甞間斷。凡
有一毫善根。悉皆迴向。念念合真如之體。體

無不寂。一一順真如之用。用何有窮。所以
但契一如。自含眾德。如華嚴經中。真如相迴
向有一百句。一一句中。無不同指。皆為成就
一心妙門。如經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正念
明了。其心堅住。遠離迷惑。專意修行。深心不
動。成不壞業。趣一切智。終不退轉。志求大乘。
勇猛無畏。植諸德本。普安世間。生勝善根。修
白淨法。大悲增長。心寶成就。乃至譬如真如。
遍一切處。無有邊際。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遍
一切處。無有邊際。譬如真如。真實為性。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了一切法。真實為性。譬如真
如恒守本性。無有改變。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守其本性。始終不改。譬如真如。以一切法。無
性為性。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了一切法。無性
為性。譬如真如。無相為相。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了一切法。無相為相。譬如真如。若有得者。
終無退轉。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若有得者。於
諸佛法。永不退轉。譬如真如。一切諸佛之所
行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切如來所行之
處。譬如真如。離境界相。而為境界。善根迴向。
亦復如是。離境界相。而為三世一切諸佛圓
滿境界。譬如真如。能有安立。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悉能安立一切眾生。譬如真如。性常隨
順。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盡未來劫。隨順不斷。
譬如真如。無能測量。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等
虛空界。盡眾生心。無能測量。譬如真如。充滿
一切。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剎那中。普周法
界。譬如真如。常住無盡。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究竟無盡。譬如真如。無有比對。善根迴

向。亦復如是。普能圓滿一切佛法。無有比對。
譬如真如。體性堅固。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體
性堅固。非諸惑惱之所能沮。譬如真如。不可
破壞。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切眾生。不能損
壞。譬如真如。照明為體。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以普照明。而為其性。譬如真如。無所不在。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於一切處。悉無不在。譬如
真如。遍一切時。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遍一切
時。譬如真如。性常清淨。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住於世間。而體清淨。譬如真如。於法無礙。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周行一切。而無所礙。譬如
真如。為眾法眼。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為一
切眾生作眼。譬如真如。性無勞倦。善根迴向。
亦復如是。修行一切菩薩諸行恒無勞倦。譬
如真如。體性甚深。善根迴向。亦復如是。其性
甚深。譬如真如。無有一物。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了知其性。無有一物。譬如真如。性非出
現。善根迴向。亦復如是。其體微妙。難可得見。
譬如真如。離眾垢翳。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慧
眼清淨。離諸癡翳。譬如真如。性無與等。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成就一切諸菩薩行。最上無
等。譬如真如。體性寂靜。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善能隨順寂靜之法。譬如真如。無有根本。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入一切無根本法。譬
如真如。體性無邊。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淨諸
眾生。其數無邊。譬如真如。體性無著。善根迴
向。亦復如是。畢竟遠離一切諸著。譬如真如。
無有障礙。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除滅一切世
間障礙。譬如真如。非世所行。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非諸世間之所能行。譬如真如。體性
無住。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切生死。皆非所
住。譬如真如。性無所作。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一切所作。悉皆捨離。譬如真如。體性安住。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安住真實。譬如真如。與一
切法。而共相應。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與諸菩
薩。聽聞修習。而共相應。譬如真如。一切法中
性常平等。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於諸世間。修
平等行。譬如真如。不離諸法。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盡未來際。不捨世間。譬如真如。一切法
中畢竟無盡。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於諸眾生。
迴向無盡。譬如真如。與一切法。無有相違。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不違三世一切佛法。譬如
真如。普攝諸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盡攝一
切眾生善根。譬如真如。與一切法。同其體性。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與三世佛。同一體性。譬
如真如。與一切法。不相捨離。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攝持一切世出世法。譬如真如。無能映
蔽。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切世間無能映蔽。
譬如真如。不可動搖。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一
切魔業無能動搖。譬如真如。性無垢濁。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修菩薩行。無有垢濁。譬如真
如。無有變易。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愍念眾生。
心無變易。譬如真如。不可窮盡。善根迴向。亦
復如是。非諸世法所能窮盡。譬如真如。性常
覺悟。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普能覺悟一切諸
法。譬如真如。不可失壞。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於諸眾生起勝志願。永不失壞。譬如真如。能
大照明。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以大智光。照諸

世間。譬如真如。不可言說。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一切言語。所不可說。譬如真如。持諸世間。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持一切菩薩諸行。譬
如真如。隨世言說。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隨順
一切智慧言說。譬如真如。遍一切法。善根迴
向。亦復如是。遍於十方一切佛剎。現大神通。
成等正覺。譬如真如。無有分別。善根迴向。亦
復如是。於諸世間。無所分別。譬如真如。遍一
切身。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遍十方剎。無量身
中。譬如真如。體性無生。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方便示生而無所生。譬如真如。無所不在。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十方三世諸佛土中。普現
神通而無不在。譬如真如。遍在於夜。善根迴
向。亦復如是。於一切夜放大光明。施作佛事。
譬如真如。遍在於晝。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悉
令一切在晝眾生。見佛神變演不退輪。離垢清
淨無空過者。譬如真如。遍在半月。及以一月。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於諸世間次第時節。得
善方便。於一念中知一切時。譬如真如。遍在
年歲。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住無量劫。明了
成熟一切諸根。皆令圓滿。譬如真如。遍成壞
劫。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住一切劫清淨無染。
教化眾生咸令清淨。譬如真如。盡未來際。善
根迴向。亦復如是。盡未來際。修諸菩薩清淨
妙行。成滿大願無有退轉。譬如真如。遍住三
世。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令諸眾生。於一剎那
見三世佛。未曾一念而有捨離。譬如真如。遍
一切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超出三界。周行
一切悉得自在。譬如真如。住有無法。善根迴

向。亦復如是。了達一切有無之法。畢竟清淨。
譬如真如。體性清淨。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
以方便集助道法。淨治一切諸菩薩行。譬如
真如。體性明潔。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令諸菩
薩。悉得三昧明潔之心。譬如真如。體性無垢。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遠離諸垢。滿足一切諸
清淨意。譬如真如。無我我所。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以無我我所清淨之心。充滿十方諸佛
國土。譬如真如。體性平等。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獲得平等一切智智。照了諸法離諸癡
翳。譬如真如。超諸數量。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與超數量一切智乘大力法藏而同止住。興
遍十方一切世界廣大法雲。譬如真如。平等
安住。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發生一切諸菩薩
行。平等住於一切智道。譬如真如。遍住一切
諸眾生界。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滿足無礙一
切種智。於眾生界悉現在前。譬如真如。無
有分別。普住一切音聲智中。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具足一切諸言音智。能普示現種種
言音。開示眾生。譬如真如。永離世間。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普使眾生。永出世間。譬如真
如。體性廣大。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悉能受持
去來今世廣大佛法。恒不忘失。勤修一切菩
薩諸行。譬如真如。無有間息。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為欲安處一切眾生於大智地。於一切
劫修菩薩行。無有間息。譬如真如。體性寬廣。
遍一切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淨念無礙。普
攝一切寬廣法門。譬如真如。遍攝群品。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證得無量品類之智。修諸菩

薩真實妙行。譬如真如。無所取著。善根迴向。
亦復如是。於一切法皆無所取。除滅一切世
間取著。普令清淨。譬如真如。體性不動。善根
迴向。亦復如是。安住普賢圓滿行願。畢竟不
動。譬如真如。是佛境界。善根迴向。亦復如是。
令諸眾生滿足一切大智境界。滅煩惱境悉
令清淨。譬如真如。無能制伏。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不為一切眾魔事業外道邪論之所制
伏。譬如真如。非是可修。非不可修。善根迴向。
亦復如是。捨離一切妄想取著。於修不修無
有分別。譬如真如。無有退捨。善根迴向。亦復
如是。常見諸佛發菩提心。大誓莊嚴永無退
捨。譬如真如。普攝一切世間言音。善根迴向。
亦復如是。能得一切差別言音神通智慧。普
發一切種種言詞。譬如真如。於一切法無所
希求。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令諸眾生乘普賢
乘。而出離。於一切法無所貪求。譬如真如。住
一切地。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令一切眾生捨
世間地住智慧地。以普賢行而自莊嚴。譬如
真如。無有斷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於一切
法得無所畏。隨其類音處處演說。無有斷絕。
譬如真如。捨離諸漏。善根迴向。亦復如是。令
一切眾生成就法智。了達於法。圓滿菩提無
漏功德。譬如真如。無有少法而能壞亂。令其
少分非是覺悟。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普令開
悟一切諸法。其心無量。遍周法界。譬如真如。
過去非始。未來非未。現在非異。善根迴向。亦
復如是。為一切眾生新新恒起菩提心願。普
使清淨。永離生死。譬如真如。於三界中無所

分別。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現在念念心常覺
悟。過去未來皆悉清淨。譬如真如。成就一切
諸佛菩薩。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發起一切大
願方便。成就諸佛廣大智慧。譬如真如。究竟
清淨。不與一切諸煩惱俱。善根迴向。亦復如
是。能滅一切眾生煩惱。圓滿一切清淨智慧。
釋曰。是知百句之內。一一義中。無一字而不
約心明。無一行而不隨性起。可謂真該行末。
無一一行而非真。行徹真原。無一一真而非
行。如是則理事周備。心境融通。匪著有以凝
空。免滯真而染俗。能令頓生正信。步步成菩
薩之因門。直顯圓修。念念滿諸佛之果海。所
以具錄百句。廣大全文。究竟證明。宗鏡妙旨。
今則普勸十方學士。一切後賢。但願道富人
貧。情疎德厚。以法為侶。以智為先。用慈修身。
開物是務。為法施主。匪悋家風。無問不從。有
疑咸決。則履佛行處免負本心。妙行恒新。至
道如在。所以證道歌云。窮釋子。口稱貧。實是
身貧道不貧。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
價珍。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時終不悋。三身
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斯則以法界
為身。虛空為量。情亡取捨。見泯自他。以物心
為心。何門不順。以彼意為意。何法能違。入
宗鏡中。法爾如是。故書云。以兆人之耳聽。
以四海之目視。以己身知人身。以己心知人
心。聖人無常心。以百姓為心。又云。攝己從他。
萬事消和。攝他從己諸事競起。則內外指歸。
證明無盡。

問。信受毀謗此宗鏡法。罪福何
重。

答。此乃群賢之父。諸佛之母。萬善由

生。信謗豈不獲報重耶。所以法華經云。又如
大梵天王。一切眾生之父。此經亦復如是。一
切聖賢學無學。及發菩薩心者之父。起信鈔
云。若謗此法。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
三寶之種。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
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4

引證章第三

夫所目宗鏡。大旨煥然。前雖問答決疑。猶慮
難信。上根纔覽。頓入總持之門。中下雖觀。猶
墮狐疑之地。今重為信力未深。纖疑不斷
者。更引大乘經一百二十本。諸祖語一百二
十本。賢聖集六十本。都三百本之微言。總一
佛乘之真訓。可謂舉一字而攝無邊教海。立
一理而收無盡真詮。一一標宗。同龍宮之遍
覽。重重引證。若鷲嶺之親聞。普令眠雲立雪
之人。坐參知識。遂使究理探玄之者。盡入
圓宗。尋古佛之叢林。如臨皎日。履祖師之閫
域。猶瞰淨天。大覺昭然。即肉眼而圓通佛眼。
疑情豁爾。當凡心而顯現真心。可謂現知。指
法界於掌內。便同親證。探妙旨於懷中。


般若經云。一切如來。同在一處。自性清淨無
漏界攝。又云。三世諸佛住十方界。為諸有情

宣說正法。無不皆用本性空為佛眼。離本性
空。無別方便。釋曰。本性空者。即是自性清淨
心。本性即自性。空。即清淨義。此心則凡聖本
有。今古常然。眾生不知。諸佛因茲指授。含
靈現具。祖師為此相傳。故云離此別無方便。

大方廣佛華嚴經頌云。言詞所說法。小智妄
分別。是故生障礙。不了於自心。不能了自
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想。增長一切惡。

大涅槃經云。信於二諦一乘之道。更無異趣。
為是眾生速得解脫。又云。道者。雖無色像可
見。稱量可知。而實有用。善男子。如眾生心。
雖非是色。非長非短。非麁非細。非縛非解。非是
見法。而亦是有。

寶積經云。一切法虛妄如
夢。以唯念故。又云。自為洲渚。自為歸處。法
為洲渚。法為歸處。無別洲渚。無別歸處。釋曰。
起信論云。所言法者。即眾生心。故知所向皆
心。豈有歸處。住自境界。無別方所。法華經
偈云。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
法。亦不分別。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知不見。
是則名為菩薩行處。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
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顛倒
分別。諸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在於閑
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觀一切
法。皆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不生不出。
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釋曰。若入
一心一相之門。尚無常住之法。豈有起滅之
緣。自然不動如山。心安如海。可謂菩薩行
處。諸佛所居矣。故華嚴經頌云。法性如虛空。
諸佛於中住。

大集經云。云何菩薩修心念

處。觀是心性。不見內入心。不見外入心。不見
內外入心。不見陰中心。不見界中心。既不見
已。作是思惟。如是心緣。為異不異。若心異緣。
則一時中。應有二心。若心即緣。不應復能觀
於自心。猶如指端。不能自觸。心亦如是。作
是觀已。見心無住。無常變異。所緣處滅。又
云。不見一法。一法相貌。一法光明。若如是見。
是名佛法之正見。

圓覺經云。一時婆伽婆。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
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
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
土。又云。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
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
滅。空性不壞。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
覺心不動。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
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是故幻滅。名為
不動。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
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
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
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
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
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善男子。知
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
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
諸幻。釋曰。知幻即離不作方便者。以幻無定
相。自性常離。離即空也。即一切凡聖垢淨萬
法。皆同幻如空故。何用更作方便而求離。離
幻即覺亦無漸次者。當離之時。全成大覺。即
離即覺。平等一照。既無前後。豈有漸次耶。

密嚴經偈云。一切諸世間。譬如熱時炎。以諸
不實相。無而妄分別。覺因所覺生。所覺依能
覺。離一則無二。譬如光共影。無心亦無境。量
及所量事。但依於一心。如是而分別。能知所
知法。唯依心妄計。若了所知無。能知則非有。
心為法自性。及人之所渴。入於八地中。而彼
得清淨。九地行禪定。十地大開覺。法水灌
其頂。而成世所尊。法身無有盡。是佛之境
界。究竟如虛空。心識亦如是。又云。爾時金剛
藏菩薩告諸大眾。仁者。阿賴耶識。從無始來。
為戲論熏習。諸業所繫。輪迴不已。如海因風。
起諸識浪。恒生恒滅。不斷不常。而諸眾生。不
自覺知。隨於自識。現眾境界。若自了知。如火
焚薪。即皆息滅。入無漏位。名為聖人。

楞伽
經云。第一義諦者。但唯是心。種種外相。悉皆
無有。彼愚夫執著惡見。欺誑自他。不能明見
一切諸法。如實住處。大慧。一切諸法如實者。
謂能了達唯心所現。

首楞嚴經云。佛告文
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
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本
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
於中。有是非是。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
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如是世尊。我
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
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
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
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是以汝今觀見與塵。

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由
是精真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十二章經云。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
原。達佛本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
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
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曰道。又佛言。覩天
地。念非常。覩世界。念非常。覩靈覺。即菩提。如
是心識。得道疾矣。

金剛三昧經云。佛言。如
是眾生之心。實無別境。何以故。心本淨故。理
無穢故。以染塵故。名為三界。三界之心。名為
別境。是境虛妄。從心化生。心若無妄。即無別
境。大力菩薩言。心若在淨。諸境不生。此心淨
時。應無三界。佛言。如是。菩薩心不生境。境不
生心。何以故。所見諸境。唯所見心。心不幻化。
則無所見。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
云。皆悉了達諸法實相。自性平等。猶如虛空。
又云。於一法中。了一切法。無分別智。常現在
前。釋曰。一法者。即是自心。此心為諸法平等
之性。於自心性中了一切法。有何分別。

不增
不減經云。甚深義者。即第一義諦。第一義諦
者。即眾生界。眾生界者。即如來藏。如來藏
者。即法身。釋曰。夫心者。為諸法總持之門。
作萬有真實之性。故稱第一義諦。雜雜心念。
故號眾生。是心之界。即眾生界。從真如性起。
名曰如來。無所缺減。乃目為藏。能積聚恒沙
功德。故名法身。是以仁王經云。最初一念。具
足八萬四千波羅蜜。

集福德三昧經云。如
瑠璃寶器。隨所在處。不失其性。如是若有菩
薩住是三昧。雖在家。當說是人。名為出家。能

不失是法界體性。釋曰。是以悟心方能得道。
見性是名出家。若見性。則在家出家。若不見
性。則出家在家。故阿難未見性前。自懺悔言。
我身雖出家。心不入道。

佛地經云。當知清
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
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
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
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釋曰。清淨法界者。
即一心無雜之法界。以法為界。豈有邊畔。則
一切色中。皆有虛空性。況一切法中。皆有安
樂性。以隱覆此性故。隨所知境。應其情量。現
種種境界。若以空明。即有空現。若以色明。即
有色現。但隨處發明。即隨處現。所現種種。皆
妄心生。相不可得。唯一味真心。湛然不動。

不空羂索經云。持真言者。以心置心。觀自
心心。作於一切諸佛如來。廣大出生殊勝
尊妙。

菩薩地經云。迷聖道者。不知理道。從自
心生。唯常苦身。以求解脫。如犬逐塊。不知尋
本。所以大莊嚴論釋云。譬如師子打射時。而
彼師子尋逐人來。譬如癡犬。被人打擲。便逐
瓦石。不知尋本。言師子者。喻智慧人。解求其
本。而滅煩惱。然癡犬者。即是外道。五熱炙身。
不識心本。

法集經云。能知一切唯是一心。
名為心自在。於其掌中出諸珍寶。亦以虛空
而為庫藏。名為物自在。一切身口意業。以智
為本。名智自在。又云。觀世音白佛言。菩薩。
若受持一法。一切諸佛法。自然如在掌中。何
者是一法。所謂大悲。釋曰。此是同體大悲。此
悲性遍一切眾生界故。能一雨普潤。蘭艾齊

榮。一念咸收。邪正俱濟。

大灌頂經云。禪思
比丘。無他想念。唯守一法。然後見真。釋曰。一
法為宗。諸塵無寄。他緣自絕。妙性顯然。志當
歸一。而何智不明。尋流得源。而何疑不釋。撮
要之旨斯莫大焉。

寶雲經云。一切諸法。心為
上首。若知於心。則能得知一切諸法。

般舟三
昧經偈云。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無垢名清
淨。五道鮮潔不受染。有解此者成大道。釋曰。
五道由心。心體常淨。雖遍五道。不受彼色。
則淪五趣而不墜。居一相而非昇。展法界
而不周。入微塵而非縮。以真如一心。本性清
淨無增減故。以此一法。能收一切。似濫觴一
滴之水。與四海水潤性無差。如芥子孔中之
空。等十方空包容匪別。故云天得一以清。地
得一以寧。萬物得一以生。今得一而道成。又
云。聖人抱一為天下式。即此宗鏡。作禪門之
法式也。

大方等陀羅尼經云。舍利弗問文
殊言。受記當於何求。文殊師利言。當於如如
性中求。釋曰。如如性。即是一切眾生真心之
性。

思益經云。眾生如。即是漏盡解脫如。以一
切法。悉入於如。無有體性。即是諸佛解脫。於
眾生心行中求。

因果經偈云。一切造善惡。
皆從心想生。是故真出家。皆以心為本。


法炬陀羅尼經云。佛告毘舍佉。如是色相。不
可眼見。當知彼是心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
不可以眼見。毘舍佉。一切眾生所有心意。不
可言說。唯佛智知。

像法決疑經云。今日坐
中無央數眾。各見不同。或見如來入涅槃。或
見如來住世一劫。若減一劫。若無量劫。或

見如來丈六之身。或見小身。或見大身。或
見報身。蓮華藏世界海。為千百億釋迦牟尼
佛。說心地法門。或見法身。同於虛空。無有分
別。無相無礙。遍同法界。或見此處。山林地土
沙礫。或見七寶。或見此處。乃是三世諸佛所
行之處。或見此處。即是不思議諸佛境界真
實之法。釋曰。故知佛無定形。隨識而自分
麁妙。境無異相。因心而空見短長。可謂現
證法門。理歸宗鏡。

如來興顯經偈云。諸佛所
行性。一切諸眾生。皆在心性中。相可相同
相。

現寶藏經云。菩薩問文殊師利。以何緣
故。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文殊言。如佛智所
覺。又問。如何佛智所覺。乃至答言。解自心如
故。

修行慈分經云。一切諸法。體相微細。皆
悉空寂。凡夫之人。以自分別。生諸境界。自分
別中。還自繫縛。乃至未了心之自性。劑爾許
時。如在夢中。妄著諸境。復應觀察一切三界。
皆悉是空。空不礙空。

入楞伽經偈云。爾時
佛神力。復化作山城。崔嵬百千相。嚴飾對須
彌。無量億華園。皆是眾寶林。香氣廣流布。芬
馥未曾聞。一一寶山中。皆示現佛身。亦有羅
婆那。夜叉眾等住。十方佛國土。及於諸佛身。
佛子夜叉王。皆來集彼山。而此楞伽城。所有
諸眾等。皆悉見自身。入化楞伽中。如來神力
作。亦同彼楞伽。諸山及園林。寶莊嚴亦爾。一
一山中佛。皆有大慧問。如來悉為說。內身所
證法。出百千妙聲。說此經法已。佛及諸佛子。
一切隱不現。羅婆那夜叉。忽然見自身。在
己本宮殿。更不見餘物。而作是思惟。向見者

誰作。說法者為誰。是誰而聽聞。我所見何
法。而有此等事。彼諸佛國土。及諸如來身。如
此諸妙事。今皆何處去。為是夢所憶。為是幻
所作。為是實城邑。為乾闥婆城。為是瞖妄
見。為是陽焰起。為夢石女生。為我見火輪。
為見火輪煙。我所見云何。復自深思惟。諸法
體如是。唯自心境界。內心能證知。而諸凡夫
等。無明所覆障。虛妄心分別。而不能覺知。能
見及所見。一切不可得。說者及所說。如是等
亦無。佛法真實體。非有亦非無。法相恒如是。
唯自心分別。如見物為實。彼人不見佛。不住
分別心。亦不能見佛。不見有諸行。如是名為
佛。若能如是見。彼人見如來。智者如是觀。一
切諸境界。轉身得妙身。即是佛菩薩。

虛空
孕菩薩經偈云。一切諸法相。真實無知者。若
人住諸陰。六根皆蔽塞。釋曰。故知諸法皆
真。無知無見。纔有知見。即落識陰。則一心不
通。六根闇塞。終不能見無見之見知無知之
知。若有見之見。則不見一切。若無知之知。則
無所不知。所以賢護經云。若菩薩觀四念處
時。無法可見。無聲可聞。無聞見故。則無有法
可得分別。亦無有法可得思惟。而亦非瞽盲
聾故。但是諸法無可見故。以唯一真心。見外
無法。

寶星經云。爾時世尊。告妙音梵王。
汝今何故目不暫捨。乃至無相觀於我耶。善
男子。頗有一法名為佛耶。頗有一物可名為
名耶。釋曰。故知名體俱空。妙旨斯在。是以
絕觀。方見如來。有無之觀。皆是虛妄。不入宗
鏡。豈辯真佛乎。

十住斷結經云。一切諸法。

常自存在。眾生不達。為興莊嚴。法法自生。法
法自滅。法法不生。法法不滅。法生法滅。性不
移轉。斯是菩薩大士之道。非諸凡俗之所及
也。釋曰。一切諸法常自存在者。真心不易。性
相恒如。眾生不達為興莊嚴者。以外道執斷
見。小乘證無常。菩薩為對治凡小故。不盡有
為。常修福業。不住無為。深入智淵。廣大莊嚴
雲興萬行。念念圓滿十波羅蜜。拔斷常外道
之曲木。出邪見之稠林。拯偏真小果之矬身。
昇解脫之坑底。所以華嚴經云。第七遠行地。
當修十種方便慧殊勝道。所謂雖善修空無
相無願三昧。而慈悲不捨眾生。雖得諸佛平
等法。而樂常供養佛。雖入觀空智門。而勤修
習福德。雖遠離三界。而莊嚴三界。雖畢竟寂
滅諸煩惱焰。而能為一切眾生起滅貪瞋癡煩
惱焰。雖知諸法如幻如夢。如影如響。如焰如
化。如水中月。如鏡中像。自性無二。而隨心作業。
無量差別。雖知一切國土。猶如虛空。而能
以清淨妙行。莊嚴佛土。雖知諸佛法身。本性
無身。而以相好莊嚴其身。雖知諸佛音聲。性
空寂滅。不可言說。而能隨一切眾生。出種種
差別清淨音聲。雖隨諸佛了知三世唯是一
念。而隨眾生意解分別。以種種相。種種時。種
種劫數而修行。釋曰。經云。雖善修空無相無
願三昧者。是對治凡夫著有徇樂之見。而慈
悲不捨眾生者。是對治二乘沈空畏苦之見。
下諸句義。皆同此釋。故云。聲聞畏苦。緣覺無
悲。俱失菩薩二利之行。

須真天子經云。須
真天子。問文殊師利。菩薩。不從三脫門而求

道耶。文殊答言。天子。不可從空而成道。亦
不可於無相而成道。亦不可於無願而成道
也。所以者何。於是中無心意識。念亦無動
故。有心意識念念動者。乃成其道也。釋曰。
若取三解脫門作證者。即是溺實際之海。背
靈覺之原。遺性徇空。何成大道。若直了神解
心性。念念菩提果圓。不墮斷見之邪無。豈涉
常見之實有。介爾起意。大用現前。無得無依。
非取非捨。從真起行。體用相收。以行契真。卷
舒一際。可謂心心合道。念念冥真矣。故還原
觀云。用則波騰海沸。全真體以運行。體則鏡
淨水澄。舉隨緣而會寂。斯則不離體之用。用
乃波騰。不離用之體。體常湛寂。體雖湛寂。常
在萬緣。用雖波騰恒冥一際。

大方廣師子
吼經云。佛告電鬘菩薩。善男子。法唯一字。所
謂無字。本無言說。何所言說。善男子。當知
無說。是為真說。爾時淨身菩薩。承佛威神白
佛言。世尊。若無所說。是為真說者。啞默不
言。皆應說法。佛言。如是。善男子。如汝所說。
非唯啞默者說法。不啞默者。亦皆說法。而不
知法。世尊。云何一切眾生說法而不知法。善
男子。如生盲人。處日光中而不見日。傍人為
說。以他聲故。乃知有日。如是諸法。悉入法界。
法界無字。離諸字性。非諸眾生而能宣辯。釋
曰。審知未達宗人。依通見解。隨他語轉。妄有
所說。如彼盲者。不見日光。聽傍人聲。豈窮日
體。若眼開親見。即知本無名字言說。故知有
言傷旨。不達法界。是以經云。如是諸法。悉入
法界。法界無字。離諸字性。若能深達一字唯

心法界。自然言語道斷。法爾知解情亡。豈是
無辯。智不能窮也。如肇論云。釋迦掩室於摩
竭。淨名杜口於毘耶。須菩提唱無說以顯道。
釋梵絕聽而雨華。斯則理為神御。口以之默。
豈曰無辯。辯所不能言也。

普超三昧經決
狐疑品云。於是阿闍世王曰。唯願濡首。解
我狐疑。濡首答言。大王所疑。恒河沙等諸
佛世尊。所不能決。時王自省無救護。從榻而
墮。如斷大樹。摧折躄地。大迦葉曰。大王。自
安。莫懷恐懅勿以為懼。所以者何。濡首童真。
被大智鎧。善權方便。而設此言。可徐而問。時
王即起。問濡首曰。向者所說恒河沙諸佛。不
能為我而決狐疑。濡首報曰。王意云何。假若
有人。而自說言。我以塵暝灰烟雲霧污染虛
空。寧堪任乎。答。不能污。濡首又問。設令大王。
取此空洗之使淨。寧堪任乎。答曰。不能淨。
濡首報曰。吾以是向者說言恒河沙等諸佛
世尊所不能決也。釋曰。一切眾生。不了自性
清淨心故。妄生垢淨。迷悟自沒。遂於無疑中
起疑。於無決中求決。若能諦了。豁爾意消。即
見一切染淨諸法。皆同虛空性。既達虛空性
不可染淨。方悟本心未曾迷悟。設有說無生
無得之理。皆是一期隨宜方便。若入宗鏡。
妙旨了然。尚無疑與無疑。何懷決不決耶。

月燈三昧經頌云。譬如有童女。夜臥夢產子。
生欣死憂慼。諸法亦復然。如人飲酒醉。見
地悉迴轉。其實未曾動。諸法亦復然。如淨虛
空月。影現於清池。非月形入水。諸法亦復然。
如人自好喜。執鏡而照面。鏡像不可得。諸

法亦復然。如人在山谷。歌哭言笑響。聞聲不
可得。諸法亦復然。釋曰。狂醉見聞。事何真
實。昏夢境界。憂喜皆虛。鏡裏之形。因誰所起。
谷中之響。起自何來。所以入楞伽經云。佛告
楞伽王。譬如有人。於水鏡中。自見其像。於燈
月中。自見其影。於山谷中。自聞其響。便生分
別。而起取著。此亦如是。法與非法。唯是分別。
由分別故。不能捨離。但更增長一切虛妄。不
得寂滅。寂滅者。所謂一心。一心者。是最勝三
昧。從此能生自證聖智。以如來藏而為境界。

法王經云。於諸法中。若說高下。即名邪
說。其口當破。其舌當裂。何以故。一切眾生。心
垢同一垢。心淨同一淨。眾生若病同一病。眾
生須藥。應須一藥。若說多法。即名顛倒。何以
故。為妄分別。析善惡法。破一切法故。隨機說
法。斷佛道故。釋曰。同一病須一藥者。以一心
為病。還以一心為藥。以心生則法生。心滅則
法滅故。若說多法即名顛倒者。若諦自心。尚
不得一。何況說多。以心外見法。即成顛倒。如
狂心見鬼。病眼生華。無中執有。豈成真正。
隨機說法斷佛道故者。執有前機。早違大旨。
更說多法。實壞正宗。如法華經云。若有深愛
法者。亦不為多說。以心法甚深。非多非少。既
不可多說。亦不可少說。以非多故不增。以非
少故不減。以不增故不生。以不減故不滅。故
華嚴經頌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
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又藥王菩薩云。我捨兩
臂。必當得佛金色之身。兩臂。即是斷常二法。
若捨生滅斷常之見。則心佛現前。頓成佛體。

故云必當得佛金色之身。

無涯際總持經
云。一念之頃。能知三世一切諸法。悉皆平等。
無不通達。其人終無異行。亦無異念。釋曰。無
涯際總持經者。以名標宗。謂真心無際。總持
萬法。攝歸一體。故云平等。如是通達之人。終
無異行者。以知心外無法可作差別故。亦
無異念者。以心內無法可起思惟故。所以華
嚴經十迴向品云。菩薩摩訶薩。如是迴向時。
眼終不見有不淨佛剎。亦不見有異相眾生。
以心境一如故。

不退轉法輪經云。善知一切
眾生無相。悉同法界。非見非不見。何以故。法
界即是一切眾生心界。是名信行。

持世經
云。三界唯皆是識。是心意識。亦無形無方。不
在法內。不在法外。凡夫為虛妄相應所縛。於
識陰中。貪著於我若我所。

瓔珞經云。佛言。
吾今有十四億大眾。以金剛口。說決定義。佛
子。我昔法會。有一億八千無垢大士。即於法
會。達一性原。頓覺無二一切諸法。皆一合相。
從法會出。各於十方說此瓔珞。又云。行從心
得。心淨道成。

思益經云。聖人無所斷。凡夫
無所生。是二不出法性平等之相。釋曰。以凡
夫迷執心外有法。妄見法生。若聖人明見心
外無法。無法可生。了凡無生。即聖無斷。則
是入一心不二法門。故云不出法性平等之
相。以無有一法出法性外故。如華嚴經頌云。
法性遍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
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

勝跡菩薩所解
諸法經云。法唯一字。所謂無字。本無言說。當
知無說。是為真說。釋曰。心為一字中王。攝盡

無邊之教海。心為諸佛智母。演出無盡之真
詮。若能發明。決定信入。則如來常不說法。是
名具足多聞。亦是唯願少聞。多解義趣。即斯
旨矣。故涅槃疏云。涅槃之義。浩然無盡。欲舉
一蔽諸。指鹹談海者。即一心也。

法句經偈
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云何一法中。而
見有種種。又云。雖誦千章。句義不正。不如一
要。聞可滅意。釋曰。雖誦千章者。但徇音聲。
不知正義。不如一要者。若了一心。為萬法之
要。達宗則息意。意息則境空。以萬法常虛。隨
意生形。故不思議光菩薩經偈云。一切非
如法。等住於如中。覺了知是已。無過無功德。
釋曰。一切非如法者。即是心外遍計妄執無
體之法。若了妄無實。則一切諸法。等住於一
如心中。如是覺知。則覺外無法可為對待。染
淨俱空故。如思益經云。菩薩所化眾生。無有
功德。以無對處故。因有過患。方顯功德。以真
心遍一切處故。更無一法。可為過患。既無所
治過患。亦無能治功德。二俱不立。故云無
過無功德。

諸法無行經云。善住天子。問文
殊言。若有人來求出家者。當云何答。文殊言。
若不發出家心者。當教汝真出家法。何者。若
求出家。是求三界。及以五欲。未來報等。彼不
見心。故不證法。心無為故。故不發心。釋曰。若
證自心。即入無為之理。若是無為之理。則無
心可發。斯則是真發心。是真出家矣。

法華
三昧觀經云。所謂十方三世眾生。若大若小。
乃至一稱南無佛者。皆當作佛。唯一大乘。無
二無三。一切諸法。一相一門。所謂無生滅畢

竟空相。唯有此大乘。無有二也。習如是觀者。
五欲自斷。五蓋自除。五根增長。即得禪定。
釋曰。一稱南無佛。皆當作佛者。若法界含生。
三乘五性。能歸命一心。無不成佛。以離自心
一相一門。外更無有法可作歸依。無二無三。
畢竟空寂。如是觀者。五欲自斷。以六塵境。隨
妄念故有。無念則無境。何用更斷。故能不
斷五欲。而淨諸根。諸根既淨。五蓋自除。五根
五力。自然增長。不唯即得禪定。乃至六度萬
行。悉皆成就。如金剛三昧經云。空心不動。具
六波羅蜜。心空則一切皆空。故云唯有此大
乘。無有二也。

雜藏經云。為善福隨。履惡禍
追。響之應聲。善惡如音。非天龍鬼神所授。非
先禰所為。造之者心。成者身口矣。佛說偈曰。
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惡。即言即行。罪
苦自追。車轢于轍。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
念善。即言即行。福樂自追。如影隨形。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5

勝天王般若經云。三世如來。同在一處。自性
清淨無漏法界。若一若異。不可思議。智慧神
力。同一法界。般若方便。二相平等。釋曰。同在
一處自性清淨者。一切凡聖。皆以無所住。而
住自性清淨心祕密藏之一處。若一若異不

可思議者。以報身妙土之相。相入相資。故云
若異。以法身自體之性。相遍相即。故云若一。
如芥瓶燈室。同異難量。故云不可思議。般若
方便二相平等者。諸佛以般若方便。常相輔
翌。何者。以般若觀空。不住生死。以方便涉有。
不住涅槃。以不住生死故。智眼常明。以不住
涅槃故。悲心恒續。悲智體同。故云平等。

最勝
王經云。離無分別智。更無勝智。離法如如。無
勝境界。釋曰。一切境界。皆是意言分別。則無
境唯識。若了識空。但一真心。成無分別智。此
乃無等之智。第一之說。豈有餘智更能過者。
此真如一心之性。為萬法之所依故。離此之
外。何處別有纖塵能為標指。若離此一心境
智。或有所見。皆是瞖眼狂心。不見真實。所以
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如眾瞖者。同於一處。
見各差別。互不相礙。皆由眼瞖不見正色。眾
生亦爾。色性無礙。心緣異故。蔽於正見。不
了真實。

禪要經云。棄諸蓋菩薩白佛言。世
尊。禪門祕要。為有一門。為是多門。若有多者。
法則有二。若是一者。云何容受無量無邊眾
生而不迫迮。佛言。善男子。此禪要門。亦非是
一。亦非多數。一切眾生。性同虛空。雖同虛空。
各於身心自有禪門。實不共修。何以故。息口
不言。冥合於理。口為禪門。攝眼分別。混合無
異。眼為禪門。耳所聞聲。了知虛妄。畢竟寂
滅。猶如聾人。耳為禪門。乃至身意亦復如是。
善男子。攝諸塵勞。入不二門。曠徹清虛。湛然
凝定。釋曰。心是禪門。身為慧聚。禪能洞寂。
慧能起照。寂照無差。方入平等。如永嘉集云。

以奢摩他故。雖寂而常照。以毘婆舍那故。雖
照而常寂。以優畢叉故。非照而非寂。照而常
寂故。說俗而即真。寂而常照故。說真而即俗。
非寂而非照故。杜口於毘耶。故知若了念本
不起。常在等持。不察境因念生。翻悟真心亦
動。所以圓覺經云。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不知
妄想之雲自飛。真月何動。豈悟攀緣之舟常
泛。覺岸靡移。如圓覺疏序云。心本是佛。由念
起而漂沈。岸實不移。因舟行而騖驟。

大樹
緊那羅王所問經云。爾時天冠菩薩。問於大
樹緊那羅王。如是琴中妙偈。從何而出。答言。
善男子。從諸眾生音聲中出。又問。諸眾生音。
從何而出。答言。善男子。眾生音聲。從虛空出。
乃至當知是聲。即虛空性。聞已便滅。若其滅已
同空性住。是故諸法。若說不說。同虛空性。是故
應當不捨空際。如音聲分。諸法亦爾。乃至又
以音聲。名為言說。然是音聲。無有住處。若無
住處。則無堅實。則名為實。若其是實。則不可
壞。若不可壞。則無有起。若無有起。則無有滅。
若無有滅。是名清淨。若是清淨。是則白淨。若
是白淨。是則無垢。若是無垢。則是光明。若是
光明。則是心性。若是心性。則是出過。若是出
過。則出過諸相。若出過諸相。則是正位。若菩
薩在正位。是則名得無生法忍。釋曰。入一心
正位。是究竟指歸。最後垂示。言窮理極。更無
過矣。

大方等修多羅王經云。爾時世尊。告頻
婆娑羅王言。行識滅已。初識次生。或生天中。
或生人中。或生地獄。或生畜生。或生餓鬼。
大王。以初識不斷。自心相續。應受報處。而生

其中。大王。觀諸生滅。頗有一法。從於今世至
未來世。大王。如是行識終時。名之為滅。初識
起時。名之為生。大王。行識滅時。去無所至。
初識生時。無所從來。何以故。識性離故。大
王。行識行識空。滅時滅業空。初識初識空。生
時生業空。觀諸業果。亦不失壞。大王當知。以
初識心相續不斷。而受果報。

華手經云。佛
言。復次堅意。菩薩以善修習一佛相故。隨意
自在。欲見諸佛。皆能現前。堅意。譬如比丘。心
得自在。觀一切入取青色相。能得信解。一切
世界。皆一青相。是人所緣。唯一青色。觀內外
法。皆一青色。於是緣中。得自在力故。堅意。菩
薩亦復如是。隨其所聞諸佛名字。在何世界。
即取是佛。及世界相。皆緣現前。菩薩善修習
此念佛緣故。觀諸世界。盡皆作佛。常善修習
是觀力故。便能了達一切諸緣。皆為一緣。謂
現在佛緣。是名得一相三昧門。

佛昇忉利
天為母說經云。佛告月氏天子。何謂菩薩曉
了一切猶如虛空。其三界者。心之所為。不計
斯心。無有色像。亦不可覩。無有處所。無有
教令。猶如幻化。因其心本。而求諸法。則不可
得。若以於心不求于心。則無所獲。心不可逮。
以不得心。一切諸法亦不可得。諸法則無有
法。無形類想。亦無有影。而無所有。及與實諦。
亦無所覩。無所覩者。於一切法。心無所入。
知一切法。無所成就。亦無所生。譬如虛空。

菩薩念佛三昧經云。心如金剛。善根穿徹一
切法故。心如迦隣提衣。柔軟。善根。能作業故。
心如大海。善根攝諸戒聚故。心如平石。善根

住持一切事業故。心如山王。善根發生一切
善法故。心如大地。善根負持眾生事業故。

演道俗業經云。佛告長者。智慧有四事。一曰。
解於身空。四大合成。散壞本無主名。二曰。其
生三界。皆心所為。心如幻化。倚立眾形。三曰。
了知五陰。本無處所。隨其所著。因有斯情。四
曰。曉十二緣。本無根原。因對而現。是為四。佛
於是頌曰。悉解其身空。四大而合成。散滅無
處所。從心而得生。五陰本無根。所著以為名。
十二緣無端。了此至大安。

善夜經云。佛言。
過去之法。不應追念。未來之法。不應希求。現
至之法。不應住著。若能如是。當處解脫。釋
曰。此緣三世之境。是相續識。若初心人。未得
一念不生。或前念忽起。但後念莫續。亦漸相
應。若欲頓消。直觀一念。生時。不得起處。自然
前後際斷。當處虛寂。如金剛般若經云。過去
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以
無得故。自不相續。

入一切佛境界經云。佛
言。若得修行正念法者。彼無一法非是佛法。
何以故。以覺一切法空故。乃至文殊師利言。
修行正念者。不取不捨。即名正念。不觀不
異。名為行。不著不縛不脫。名為行。不去不來。
名為行。文殊師利。正念行者。彼處。無行無利。
無果無證。何以故。文殊師利。心自性清淨故。
彼心客塵煩惱染。而自性清淨心不染。而彼
自性清淨心。即體無染。不染者。彼處無對治
法故。以何法對治。能滅此煩惱。何以故。彼
清淨非淨。即是本淨。若本淨者。即是不生。若
不生者。彼即不染。若不染者彼不離染法。若

不離染法者。彼滅一切染。以何等法滅一切
染。彼不生。若不生者是菩提。菩提者名為平
等。平等者。名為真如。真如者。名為不異。不異
者。名為如實。住一切有為無為法。釋曰。但了
無生。即入平等。言平等者。即一切有為無為
如實之性。見此性故。以無住義住一切法中。
若不達一切法。是一心真如平等無生之性。
在染離染。俱為煩惱所染。若了諸法無生。則
一切有為無為。皆是菩提之道。何所染耶。

海龍王經云。佛告龍王。是無盡藏。總持。說德
無量。入無極慧。集菩薩行。乃至嚴淨道場。逮
諸佛法。是謂無盡之藏總持。其有文字名號
之數。及法諸數。遊于正法。皆來歸斯無盡之
藏。為總持也。菩薩入斯。於諸文字無所分別。
諸法清白。不壞本淨故。乃至由是總持。後當
來世。是離垢總持所流布處。皆是如來之所
建立。八萬四千法藏。是總持門為首也。八
萬四千行。皆來歸於總持。八萬四千三昧。皆
從總持。八萬四千總持無盡之藏。總持為本
原。釋曰。以一切眾生自性清淨心。是諸法總
持之門。從心所生。用不失體。故云不壞本淨
故。末不離本。故云皆是如來之所建立。萬
法出生。故云無盡之藏。凡聖之地。故號本
原。

大方廣如來祕密藏經云。是時大德阿
難白言。世尊。是無量志莊嚴王菩薩。自以其
身供養如來。當以何身覺菩提道。時華室中
諸菩薩等。問阿難言。於意云何。可以身覺於
菩提耶。阿難勿作斯觀。當以身心覺於菩提。
阿難報言。諸善丈夫。若非身心覺於菩提。

當用何等而覺菩提。諸菩薩言。大德阿難。身
之實性。是菩提實性。菩提實性。是心實性。心
之實性。即是一切法之實性。覺是一切諸法
實性。故名覺菩提。

堅固女經云。堅固女言。
復次舍利弗。所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我不見彼法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舍利
弗言。若不見有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汝云何發菩提心欲覺菩提。女言。欲令行
邪道眾生住正道故。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乃至佛言。善哉善哉。能如是知。未來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女言。世尊。無有
見如是法不得菩提者。是故我今必定當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妹。汝未來世教
化。眾生耶。女言。世尊。無有見如是法不教化
者。是故我今必定當能教化眾生。佛言。汝
於來世作大導師耶。女言。世尊。無有見如是
法不作導師。是故我今必定當得作大導師。
釋曰。故知若有見如是唯心一法。入宗鏡中。
法爾常為一切教化之主。十方大導之師。以
自得本故。能普攝一切枝末之法。悉還歸
於一心本地。故決定無疑矣。如攝波歸水。會
色歸空。有何疑哉。

大莊嚴法門經云。佛言。
復次長者子。清淨攀緣方便行菩薩。於一切
眾生心法中。悉有菩提。何以故。若彼心無。色
離色分別。體性如。幻彼此內外。不相續者。是
名菩提。復次。長者子。菩薩。不應覺於餘事。但
覺自。心何以故。覺。自心者。即覺一切眾生。心
故。若自心。清淨。即是一切眾生心。清淨故。如
自。心體性即是一切眾生。心體性如自。心離

垢即是一切眾生心離垢。如自心。離貪即是
一切眾生心離。貪如自心離瞋即是一切。眾
生。心離瞋如自心離癡。即是一切。眾生心難
癡。如。自心離煩惱。即。是一切眾生。心離煩惱。
作此覺者。名。一切智知覺。釋曰。若。了一心。遍
知一切。夫一切者。是。一之一切故。名一切智
知。覺若各隨相。解則不得名一切智知。覺
以不覺諸法自性故。所以。華嚴經頌云。世間
一切法。但以心為主。隨解取眾相。顛倒不如
實。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爾時文殊師利
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過去已滅。未來
未至。現在不住。三世所有一切心法。本性皆
空。彼菩提心。說何名發。善哉世尊。願為解說。
斷諸疑網。令趣菩提。佛告文殊師利。善男子。
諸心法中。起眾邪見。為欲除斷六十二見種
種見故。心心所法。我說為空。如是諸見。無
依止故。譬如叢林。蒙密茂盛。師子白象。虎狼
惡獸。潛住其中。毒發害人逈絕行跡。時有智。
者以火燒林。因林空故。諸大惡獸。無復遺餘。
心空見滅。亦復如是。乃至善男子。以是因
緣。服於空藥除邪見已。自覺悟心。能發菩提。
此覺悟心。即菩提心。無有二相。善男子。自
覺悟心。有四種義。云何為四。謂諸凡夫。有二
種心。諸佛菩薩。有二種心。善男子。凡夫二
心。其相云何。一者眼識。乃至意識。同緣自
境。名自悟心。二者離於五根心心所法。和合
緣境。名自悟心。善男子。賢聖二心。其相云
何。一者觀真實理智。二者觀一切境智。善男
子。如是四種。名自悟心。釋曰。凡夫二心者。

一根境同緣心。此則和合而生。無有自體。凡
夫執實。故說為空。二離根境心。即是真心。不
從緣生。若了此心。即真發菩提之道。賢聖二
心者。一理智心。即第一義諦。空有兩亡。性
相俱寂。二境智心。即隨緣俗諦。真俗雙照。
理事相含。若入宗鏡之中。總前凡聖四心。或
入相資門。若聖若凡。交徹無礙。或入相泯門。
若一若多。冥同性海。

成具光明定意經云。何
謂廣一心。曰。孝事父母則一其心。尊敬師友
而一其心。斷愛遠俗而一其心。入三十七品
而一其心。空閑寂寞而一其心。在眾煩亂而
一其心。多欲多諍多作多惱。於是之處而一
其心。褒訕利失善惡之事。於是不搖而一其
心。數息入禪。捨六就淨而一其心。身自能行。
復教他人。此謂廣一心也。

文殊師利問經
偈云。若見有一法。餘法悉應見。以一法空
故。一切法亦空。釋曰。心有法則有。心空法
則空。萬法一心宗。空有皆無寄。舉一例諸。悉
歸宗鏡。

大乘千鉢大教王經云。曼殊室利
菩薩。對世尊大眾菩薩前告言。若有一切菩
薩。及一切有情眾生。志求無上菩提。修持真
實佛金剛聖性三摩地一切法者。一切法。即
是一切有情心是也。為有情眾生心地法藏。
有煩惱種性。煩惱種性。則是菩提性者。有
情心處。本性真淨。空無所得。是故有情心。是
大圓鏡智心處是也。

摩訶衍寶嚴經云。譬
如畫師。作鬼神像。即自恐懼。如是迦葉。諸
凡愚人。自造色聲香味細滑之法。輪轉生死。
不知此法。亦復如是。

文殊悔過經云。文殊

師利言。人民所行眾德本者。志性各異。使入
總持光明之慧。其有諸天一切人民。愁憂苦
惱。為除眾患。悉入總持光明之耀。一切諸論
文字本際。入於總持光明之耀。一切諸行諸
想所應。悉入總持光明之耀。使致普門諸根
轉輪。使入總持光明之門。一切莊嚴清淨
眾飾。使入總持光明之門。乃至住於一事
普見眾事。住於眾事。悉見一事。則以一事。入
一切事。以一切事。入於一事。則以一義告誨。
開化一切諸義。以一切義。興發一義。以無因
緣。入於諸緣。化于諸緣。令入無緣。以無事法。
入于眾生。性行各異。從其相行。而教誨之。
釋曰。夫能泯異性。永拔苦輪。融諸行門清淨
嚴飾者。悉令入一心總持之門。被宗鏡光明
之耀故。能住一事而見眾事。以一成多。用諸
義而發一義。以多成一。一成多而用遍。多成
一而體融。體用交羅。一多自在。

觀佛三昧
海經云。復次阿難。譬如有人。貧窮薄福。依諸
豪貴。以存性命。時有王子。遇行出遊。執大寶
瓶。於寶瓶內。藏王印綬。是時貧者。詐來親附。
得王寶瓶。擎持逃走。王子覺已。遣六大兵。乘
六黑象。手執利劍。疾走追之。時持瓶人。走入
深草。空野澤中。見曠野澤。滿中毒蛇。四面吐
毒。吸持瓶者。時貧窮人。慞惶恐怖。馳走東西。
蛇亦隨之。無藏避處。於空澤中。見一大樹。蓊
欝扶疎。甚適其意。頭戴寶瓶。攀樹而上。既上
樹已。六兵乘象。馳疾如風。尋復來至。貧人見
已吞王寶印。持瓶冠頭。以手覆面。生貪惜故。
不忍見之。時六黑象。以鼻絞樹。令樹倒躄。貧

人落地。身體散壞。唯金印在。寶瓶現光。諸蛇
見光。四散馳走。佛告阿難。住念佛者。心印不
壞。亦復如是。釋曰。夫觀佛三昧者。則諦了自
心。名為觀佛。既識心已。不為境亂。湛然常定。
名為三昧。有人貧窮薄福者。有人者。有即二
十五有。人即一切眾生。以無法財。名為貧窮。
不悟心佛。故稱薄福。依諸豪貴者。即是諸佛
菩薩。以存性命者。即是依觀佛三昧門。得
見自性。以成慧命。乃至貧人落地者。即是於
凡夫身。達人法二空。證會一心。住真如地。身
體散壞者。既洞唯識之性。身見自亡。唯金印
在者。即是悟心常住。所以一鉢和尚云。塵勞
滅盡真如在。一顆圓明無價珠。寶瓶現光者。
即般若智照。諸蛇見光四散馳走者。即四大
之身蛇。三毒之煩惱。智了即空。名為馳走。住
念佛者。心印不壞。亦復如是者。以無念智。見
真覺性。故云住念佛者。諸塵不動。一體不移。
名為心印。恒住法位。究竟寂滅。名為不壞。況
如唯金印在。故稱亦復如是。所以起信論云。
得見心性。名究竟覺。即斯旨矣。

首楞嚴三
昧經云。爾時佛告現意天子。汝可示現首楞
嚴三昧本事少分。現意天子語堅意言。仁者。
欲見首楞嚴三昧少勢力不。答言。天子。願樂
欲見。現意天子。善得首楞嚴三昧力故。即現
變。令眾會者。皆作轉輪聖王。三十二相而自
莊嚴。及諸眷屬七寶侍從。乃至復現神力。
普令眾會。皆如釋迦牟尼佛身。相好威儀。各
有比丘眷屬圍遶。釋曰。天子名現意者。以一
切法。從意生。形因心所現。故名現意。是知自

心如幻。無有定儀。所見差殊。隨心生滅。若能
知幻無實。即見真性。以得真性故。方能周遍
法界。示如幻法門。普現色身。引幻眾生。同歸
實地。

轉有經偈云。若為真實說。眼則不見
色。意不知識法。此是最祕密。釋曰。入此一心
祕密之藏。則能所俱亡。不與六塵作對。故云
眼。不見色等。

大法鼓經云。一切眾生。悉有
佛性。無量相好。莊嚴照明。以彼性故。一切眾
生得般涅槃。釋曰。故知一切眾生。悉有正因
佛性。以萬行莊嚴為引出性。乃至因圓。為。至
得果性。畢竟成就一心常樂涅槃之道。


頂經云。佛言。迦葉。譬如有人。怖畏虛空搥胸
叫呼。作如是言。善友。汝等為我。除此虛空。除
此虛空。迦葉。於汝意云何。此空為可除不。迦
葉言。不可。世尊。佛言。迦葉。若有如是沙門。婆
羅門。怖畏性空。我說是人。失心狂亂。所以者
何。迦葉。一切諸法。並是說空方便。若畏此空。
云何不畏一切諸法。若惜諸法。云何不惜此
空。

佛性論問云。此經為顯何義。答。為示一
切諸法本性非有。故說法空。非關法滅。然後
得空。故於空性。不應生怖。釋曰。一切諸法。並
是說空方便者。夫有所說。皆為顯空。所以空
則一切法。法則一切空。非先有而後無。寧歸
斷滅。豈先無而後有。不墮無常。是以性本常
空。空無間斷。體應諸有。有自繁興。能入斯宗。
聞諸法空。心大歡喜。不了此義。聞諸法空。心
大怖畏。以不了法空。違現量境。執為外解。聞
說唯心之旨。恐墮空見之門。心境俱迷。遂
生怖畏。

度一切諸佛境界經云。佛言。文殊

師。利菩提者。無相無緣。云何無相。云何無
緣。不得眼識是無相。不見色是無緣。不得耳
識是無相。不聞聲是無緣。乃至意法亦如是。
釋曰。無相則無能緣之心。無緣則無所緣之
境。能所俱亡。真心自現。

文殊師利行經偈
云。過現未來法。唯語無真實。彼若於實處。一
相無差別。釋曰。若說三世所有之法。皆是世
諦語言。若了一心真實之處。一道自無差別。
何言之所議。意之所緣耶。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6

菩薩處胎經云。譬如泉源陂池。五河駛流。各
各有名。悉歸于海。便無本名。亦如須彌。峙立
難動。雜色眾鳥。往依附山。皆同一色。便無本
色。菩薩摩訶薩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亦復如
是。眾生心識。所念不同。若干思想。能令一切
至解脫門。想定意滅。便無本念。同一解脫。

十善業道經云。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眾
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
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
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乃至又觀此諸大
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集善業福德而
生。又諸天龍八部眾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
福德所生。今大海中。所有眾生。形色麁鄙。或

大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
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

寂照神變三摩地
經云。佛告賢護。寂照神變三摩地者。謂一切
法平等性智。一切言說不現行智。乃至悟入
心智。於心自性。能隨覺智。於引不引。及引發
中成善巧智。

師子莊嚴王菩薩請問經云。佛
言。如是一法。隨心變現。即能具足六波羅蜜。
應當廣說。教化眾生。為大利益。乃至成佛。

賢劫定意經云。若有菩薩平等三昧。諸根具
足。聖慧成就。是曰一心。又云。其在禪定。不著
內外。亦無中間。是曰一心。

舍利弗陀羅尼
經云。唯修一心念佛。不以色見如來。不以無
色見如來。不以相。不以好。不以戒。定慧解脫。
解脫知見。不以生。不以家。不以姓不以眷
屬。乃至非自作。非他作。若能如是。名為念佛。

商主天子所問經云。商主天子問言。文殊師
利。云何菩薩能清淨心。答言。天子。若知諸心。
皆是一心。如是菩薩。名得淨心。

大乘流轉諸
有經偈云。諸法唯假名。但依名字立。離於能
詮語。所詮不可得。釋曰。故知法但有名。因名
立法。又名因於語。語因覺觀。覺觀心不起。能
所悉皆空。

弘道廣顯定意經云。佛言。又復
三事。心之所生。諸法無常。從其心生。諸法皆
苦。亦由心生。諸法無我。亦從心生。乃至能一
其心。知眾生心。順行化之。是則心力。

阿含經
偈云。我與己為親。不與他為親。智者善調我。
則得生善趣。釋曰。所以云。天下至親。無過於
心。可謂入道真要。修行妙門。若善調之。速登
大果。所以般若經云。調心為善哉。調心招樂

果。

雜藏經偈云。心能導世間。心能遍攝受。
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隨行。

文殊菩薩問法
身經云。如言摩尼寶舍有四角。從一角視。悉
見諸角。無所缺減。是故見諸本際。釋曰。若了
一心本際何法不通。以諸法從心所生。皆同
一際。住此際中。一一圓滿。舉目咸是。何待
意思。智不能知。言不能及。故云。金剛寶藏。無
所缺減。

象腋經偈云。種種幻無實。凡夫人
見異。是中無有異。一切同一相。

老姥經云。眼
見好色即是意。意即是色。是二者。俱空無所
有生。滅亦如是。

無所希望經云。時舍利弗。
知諸眾會心之所念。即時告此諸比丘言。仁
等何故發於斯言。吾等之身。從今已往。無佛
世尊。因從異學。出為沙門。時諸比丘。報舍利
弗。吾從今始敬事六師。一切所歸。為一相耳。
不倚六入。是以不見若干種師。不想出家沙
門也。釋曰。倚六入而為差。妄分邪正。歸一相
而為本。彼我雙亡。如是解者。可謂真出家
矣。

寂調音所問經云。寂調音天子言。文殊
師利。何等如與垢淨等。文殊師利言。空無相
無願如。所以者何。涅槃空故。天子。如瓦器中
空。寶器中空。無二無別。如是天子。垢空淨空。
俱同一空。無二無別。釋曰。器雖不等。空本無
形。垢淨雖殊。性何曾異。如是了者。入無相門。
頓悟真空。不墮修證。

月藏經偈云。諸法無有
二。導師捨憎愛。一道如虛空。此是佛境界。又
偈云。不分別諸法。不見有眾生。諸法唯一相。
得見佛境界。

佛語經云。佛言。若有處語。是
魔王語。是魔見語。不名佛語。善男子。若無一

切諸處語者。是名佛語。釋曰。無一切諸處
語者。因是無所證之法。亦無能證之智。既
無有法。豈可說耶。但了唯心。自然無語。無語
是真語。故云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若著處所。
若有所說。悉違本宗。不見法性。如云報化非
真佛。亦非說法者。

雜藏經偈云。如世有良醫。
以妙藥救病。諸佛亦如是。為物說唯心。


乘理趣經偈云。一切有為法。如乾闥婆城。眾
生妄心取。雖現非實有。諸法非因生。亦非
無因生。虛妄分別有。是故說唯心。無明妄
想見。而是色相因。藏識為所依。隨緣現眾
像。如是目有瞖。妄見空中華。習氣擾濁心。從
是三有現。眼識依賴耶。能現種種色。譬如鏡
中像。分別不在外。所見皆自在。非常亦非斷。
賴耶識所變。能現於世間。法性皆平等。一切
法所依。藏識恒不斷。末那計為我。集起說為
心。思量性名意。了別義為識。是故說唯心。心
外諸境界。妄見毛輪華。所執實皆無。咸是識
心變。色具色功德。皆依賴耶識。凡愚妄分別。
謂是真實有。睡眠與惛醉。行住及坐臥。作業
及士用。皆依藏識起。有情器世間。非由自在
作。亦非神我造。非世性微塵。如木中火性。
雖有未能燒。因燧方火生。由此破諸暗。展轉
互為因。賴耶為依止。諸識從彼生。能起漏無
漏。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現前作用轉。
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然。境界風所動。恒起
諸識浪。無間斷亦然。如酪未鑽搖。其酥人
不見。施功既不已。醍醐方可得。賴耶妄熏習。
隱覆如來藏。修習純熟時。正智方明了。諸識

隨緣轉。不見本覺心。自覺智現前。真性常不
動。

寶雨經云。菩薩云何行心念處。善男子。
菩薩作是思惟。心實無常執著為常。實是其
苦。執著為樂。本無有我。執著為我。本來不淨
執著為淨。其心輕動。無時暫停。以不停故。於
諸雜染。能為根本。壞滅善道。開惡趣門。生長
三毒。與隨煩惱等。作其因緣。為主為導。又
能積集。淨不淨業。迅速流轉。如旋火輪。亦如
奔馬。如火焚燒。如水增長。遍知諸境。如世
彩畫。菩薩如是觀察心時。便得自在。得自在
已。於諸法中。亦無罣礙。是名菩薩善行心念處。

持地經云。佛言。持世。何謂菩薩摩訶薩修
心觀心。菩薩摩訶薩。觀心生滅住異相。如是
觀時。作是念。是心無所來。去無所至。但識緣
相故生。無有本體。無一定法可得。是心無來
無去。無住異可得。是心非過去未來現在。是
心識緣故。從憶念起。是心不在內。不在外。不
在兩中間。是心無一生起相。是心無性無定。
無有生者。無使生者。起雜業故。說名為心。識
雜緣故。說名為心。念念生滅相續不斷故。說
名為心。但令眾生通達心緣相故。心中無心
相。是心從本已來。不生不起。性常清淨。客塵
煩惱染。故有分別。心不知心。亦不見心。何以
故。是心空。性。空故。本體無所有。是心無有一
定法。定法不可得故。是心無法。若合若散。是
心前際不可得。後際不可得。中際不可得。是
心無形。無能見者。心不自見。不知自性。但凡
夫顛倒相應。以虛妄緣識相故起。是心空。無
我無我所。無常無堅牢。無不變異相。如是思

惟得修心念處。是人爾時。不分別是心是非
心。但善知心無生相。通達是心無生性。何以
故。心無決定性。亦無決定相。智者通達是心
無生無相。爾時如實觀心集沒滅相。如是觀
時不得心。若集相。若沒滅相。不復分別心滅
不滅。而能得心真清淨相。諸菩薩以是清淨
心。客塵所不能惱。何以故。諸菩薩見知心清
淨相。亦知眾生心清淨。作是念。心垢故眾生
垢。心淨故眾生淨。如是思惟時。不得心垢相。
不得心淨相。但知是心常清淨相。持世。諸菩
薩摩訶薩。修心觀心如是。

寶網經偈云。普
遍諸佛土。法王之境界。釋師子人尊。一毛光
所照。釋曰。如無量無邊諸佛土。不出一毛頭
心地。以智了達者。故云光所照。

十住經
云。金剛藏菩薩。是菩薩。三千大千世界所有
眾生一時問難。以無量無邊音聲差別問難。
是菩薩於一念中。悉受如是問難。但以一音。
皆令開解。釋曰。但以一音皆令開解者。萬法
從心。何疑不釋。依心所示。何法不融。可謂
得佛法之精華。開人天之眼目。

廣博嚴淨經
偈云。自在世導師。不可說而說。於空中作結。
即空而解之。釋曰。心有即結。心空即解。若無
於心。無結無解。故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此
寶華巾。汝知。此巾。元止一條。我六綰時。名有
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於意
云何。初綰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
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不也世尊。
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
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佛言。六結不同。

脩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則
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佛告
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
得。阿難言。此結若存。是非鋒起。於中自生。此
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若總解除。結若
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佛言。
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
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
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
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阿難
言。此勞同結。云何解除。如來以手。將所結巾。
偏掣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旋
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不也
世尊。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
解。汝設方便。云何解成。阿難白佛言。世尊。
當於結心。解即分散。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
欲除結。當於結心。釋曰。左右偏掣況有無二
見。當於結心。即正明中道。所以味真。空而
有無情起。執根塵而一六義生。諦了自心。解
縛俱泯。故知垢淨解縛。悉從自心。以心垢故
見垢。心淨故見淨。心縛故見縛。心解故見
解。若無於心。何垢何淨。如首楞嚴三昧經云。
爾時會中有一菩薩。名魔界行不污。現於魔
宮。語惡魔言。汝寧不聞。佛說首楞嚴三昧。無
量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出汝境
界。亦皆當復度脫餘人。出汝境界。魔即報
言。我聞佛說首楞嚴三昧名字。以被五縛。不
能得往。所謂兩手兩足。及頸。又問惡魔。誰繫
汝者。魔即答言。我適發心。欲往壞亂聽受。首

楞嚴三昧者。即被五縛。我適復念。諸佛菩薩
有大威德難可壞亂。我若往者。或當自壞。不
如自住於此宮殿。作是念已。即於五縛。而得
解脫。菩薩答言。如是。一切凡夫。憶想。分別顛
倒取相。是故有縛。動念戲論。是故有縛。見聞
覺知。是故有縛。此中實無縛者解者。所以者
何。諸法無縛。本解脫故。諸法無解。本無縛故。
常解脫相。無有愚癡。如來以此法門說法。若
有眾生得知此義。欲求解脫。勤心精進。則於
諸縛。而得解脫。

寶篋經云。文殊師利。告大德
舍利弗。如恒沙劫。火災熾然。終不燒空。如是
舍利弗。一一眾生恒河沙劫。造作逆罪不善
之業。然其心性終不可污。

大虛空藏菩薩
所問經偈云。虛空離生滅。法界無去來。眾色
現於空。諸法依心住。空無色非色。心性亦復
然。虛空唯假名。心意識如是。

菴提遮女經
偈云。我雖內室中。尊如目前現。仁稱阿羅漢。
常隨不能見。釋曰。故知念念釋迦出世。步步
彌勒下生。以自業所遮。對面不見。十地尚隔
羅縠。二乘可知。

守護國主陀羅尼經云。爾時
世尊。告一切法自在王菩薩摩訶薩言。此深
三昧。以菩提心而為其因。以大慈悲而為根
本。方便修習無上菩提。以為究竟。善男子。此
中何者名為菩提。善男子。欲知菩提。當了自
心。若了自心。即了菩提。何以故。心與菩提。真
實之相。畢竟推求。俱不可得。同於虛空。故
菩提相。即虛空相。是故菩提無所證相。無能
證相。亦無能所契合之相。何以故。菩提畢竟
無諸相故。善男子。以一切法。即虛空相。是故

菩提畢竟無相。爾時一切法自在王菩薩復白
佛言。世尊。若此菩提同虛空。一切智體當何
所求。云何證得菩提現前。一切智智當於何
生。佛告一切法自在王菩薩言。善男子。一切
智體。當於心求。一切智智。及與菩提。從心而
生。何以故。心之實性。本清淨故。善男子。此心
之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善男子。一切
如來說此心相。非青非黃。非赤非白。非紅非
紫。亦非金色。非長非短。非圓非方。非明非暗。
非男非女。非非男女。亦復非是亦男亦女。善
男子。此心非欲界性。非色界性。非無色界性。
非天龍。非夜叉。非乾闥婆。非阿脩羅。非迦樓
羅。非緊那羅。非摩睺羅伽。人。非人等。一切同
類。善男子。此心不住於眼。亦復不住耳鼻舌
身意。於三世中。亦不可見。何以故。此心同於
虛空相故。以是義故。遠離一切麁細分別。何
以故。此虛空性。即心性故。如其心性。即菩提
性。如菩提性。即陀羅尼性。善男子。是故此
心。虛空菩提。陀羅尼性。無二無二分。無別無
斷。如是一切。皆以大慈大悲而為根本。方便
波羅蜜之所攝受。善男子。是故當知。我今於
此諸菩薩等大眾之中。說如是法。為淨廣大
菩提心故。為令一切了自心故。是故。一切法
自在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知菩提真實
性者。當了自心。如其心性。即菩提性。云何而
能了知心性。謂此心性。於一切相。若形若顯。
乃至若五陰。若六入。若十二處。若十八界。如
是等法。觀察推求竟不可得。善男子。若諸菩
薩如是了知。即得成就第一清淨法光明門。

住此門已。任運得此不可思議一切智智。諸佛
境界甚深三昧。

文殊般若經云。佛告文殊
師利。汝已供養幾所諸佛。文殊師利言。我及
諸佛。如幻化相。不見供養及與受者。佛告文
殊師利。汝今可不住佛乘耶。文殊師利言。如
我思惟。不見一法。何當得住於佛乘。佛言。文
殊師利。汝不得佛乘乎。文殊師利言。如佛乘
者。但有名字。非可得。亦不可見。我云何得。佛
言。文殊。汝得無礙智乎。文殊師利言。我即無
礙。云何以無礙而得無礙。佛言。汝坐道場乎。
文殊師利言。一切如來。不坐道場。我今云何
獨坐道場。何以故。現見諸法。住實際故。釋曰。
若了一心實際。則一切無所得。於無所得中。
故。能成辦無邊佛事。於事事中。皆不違實際
故。若如是解者。未必是不坐道場。是坐道
場。當坐道場時。是不坐道場矣。何以故。道
場等不出實際故。

大品經云。若住一切法。
不住般若波羅蜜。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波
羅蜜。釋曰。若住法。則不見般若。若住般若。則
不見法。以法有相。般若無相。有無相反故爾。
又非離有相法。別立無相般若。以相即無相。
全是般若故。經云。色無邊故。般若無邊。又
云。若學般若。應學一切法。何以故。夫般若
者。是無住義。起心即是住著。若不住一切法。
即是般若。故云若學般若。應學一切法。設住
般若。亦成愚闇。但一切處皆無住。則無非般
若。

金剛場陀羅尼經云。文殊白佛言。頗有
一法。菩薩行已。能入一切陀羅尼諸法門不
佛言。有一字法門。菩薩得已。能說千萬字法

門。而此一字法門。亦不可盡。說。諸法已。還攝
入一字法門。

轉女身經云。若於諸法不見
差別。是則必能成就眾生。又云。若知諸法皆
解脫相。是則名為究竟解脫。釋曰。執心為境。
觸目塵勞。知境是心。無非解脫。所以二乘只
證人空。但離人我虛妄。名為解脫。末得法空
一切解脫。以不識心故。如入楞伽經偈云。諸
法無法體。而說唯是心。不見於自心。而起於
分別。

出曜經云。身被戒鎧。心無慧劍者。則
不能壞結使元首。故知若不觀心。妙慧成就。
則不能斷無明根本。所以首楞嚴經云。持犯
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
通。

正法華經云。第一大道。無有兩正。釋曰。
志當歸一萬法所宗。如國無二王。家無二主。若
離此別有所求則成兩道。如菩薩行方便經
云。夫求法者。名不求於一切諸法。又云。若有
所求則不能師子吼也。若無所求能師子吼。
釋曰。

涅槃經云。師子吼者。決定說一切眾生
皆有佛性。若知自心。佛性具足。則性外豈有
法而可求耶。

那先經云。王問那先。何等為
一其心者。那先言。諸善獨有一心最第一。一
其心者。諸善皆隨之。那先言。譬若樓陛。當有
所倚。諸善道者。皆著一心。

雜藏經云。闍王
施寶衣與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忽於座上隱
身不見。如是展轉施諸菩薩聲聞。亦復如是。
乃至自著。亦不見身。因茲悟道。釋曰。夫祖佛
起教之由。莫不皆是破身心二執。故金剛經
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寶藏論云。清虛之理。
畢竟無身。心亦如是。若能直悟自他身心。俱

不可得。心外無法。萬境皆空。即同闍王所悟。

無量義經云。佛告大莊嚴菩薩。有一法門。
能令菩薩疾得菩提。世尊。是法門者。字號何
等。其義云何。善男子。是一法門。名無量義。菩
薩欲得修學無量義者。應當觀察一切諸法。
自本來今。性相空寂。無大無小。無生無滅。非
住非動。不進不退。猶如虛空。無有二法。而諸
眾生虛妄橫計。是此是彼。是得是失。釋曰。是
一法門名無量義者。即是一心門。能生無量
義。以不守自性。隨緣成諸法。正隨緣時。亦不
失自性。以眾生不了故。但隨起動之緣。不見
寂滅之性。故於諸法。橫計有無。彼此得失。

如來示教勝軍王經云。大王當知。譬如男子。
或諸女人。於其夢中。夢心所見。可愛園林。可
愛山谷。可愛國邑。及諸異類。彼夢覺已。所見
皆無。如是大王。國祚身命。虛偽無常。一切皆
如夢之所見。故知夢中境界。覺時境界。唯心
所見。更無有異。世人但信夢境是虛。例執晝
境是實。是以大覺垂愍。說況比知。將所信之
虛。破所信之實。令所信之實。同所信之虛。頓
悟法空。皆入宗鏡。

入法界體性經云。爾時長
老舍利弗。從自住處出。往詣文殊師利童子
住處。到已。不見文殊師利。即詣佛所。到已。在
佛別門外邊而住。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童
子言。文殊師利。是舍利弗比丘。今在門外。
為欲聽法。汝令使入。文殊師利言。世尊。若彼
舍利弗際。若法界際。世尊。此二際。豈有在內
在外。若中間二耶。佛言。不也。文殊師利言。世
尊。言實際者。亦非實際。如是際非際。無內

無外。不來不去。世尊。長老舍利弗際。即是實
際。舍利弗界。即是法界。世尊。然此法界。無
出無入。不來不去。其長老舍利弗。從何處來。
當入何所。佛言。文殊師利。若我在內共諸聲
聞語論。汝在於外而不聽入。汝意豈不生苦
惱想耶。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何以故。世
尊。凡所說法。不離法界。如來說法。即是法界。
法界即是如來界。說法界。如法界。言說界無
二無別。所有名者說者。此等皆不離法界。世
尊。以是義故。我不苦惱。世尊。若我恒河沙劫
等不來。至世尊說法所。我時不生愛樂。亦無
憂惱。何以故。若有二者。即生憂惱。法界無二。
故無惱耶。釋曰。是以內外無際。真俗一原。入
宗鏡中。忻戚不盈於懷抱。住無二處。增愛
靡挂於情田。故知不去不來。見佛匪移於當
念。非近非遠。聞法豈越於毫端。得文殊之心。
方知法爾。起眾生之見。自隔情塵。

深密解脫
經云。諸佛如來。善覺所覺。離於二行。到無相
處。行諸佛行。得諸如來一切平等。到無障礙
之所去處。能到一切不退法輪。能到不可降
伏境界。不可思議體。能到一切三世平等。遍
至一切諸世界身。到於諸法無疑之處。能到
一切究竟智行。悉能到於法智無疑境界。得
諸一切無分別身。能答一切菩薩問智。能到
無二行之彼岸。能到諸佛無有差別解脫智
處。能到無邊無中三昧境界。廣大如法界。究
竟若虛空。盡未來際。釋曰。夫親到諸法無疑
之處。悟心方知。頓照萬境無相之門。見性方
了。斯乃如來行處。大覺所知。故云廣大如法

界。究竟若虛空。無始無終。盡未來際。

金剛王
菩薩祕密念誦儀軌經云。端身正坐。作是思
惟。一切諸法從自心起。從本已來皆無所有。

彌勒成佛經偈云。久念眾生苦。欲拔無由
脫。今日證菩提。豁然無所有。釋曰。心識念念
攀緣繫縛塵境。不得自在。即是眾生苦。若了
境空無縛。內結不生。證會一心。根塵俱寂。即
入性空法界。證無相菩提。所以法華三昧經
云。無著無所依。無累心寂滅。本性如虛空。是
名無上道。又法華經云。諸佛於此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諸佛於此轉于法輪。諸佛於
此而般涅槃。是以諸佛八相成道。菩薩四攝
度生。自利利他。悉皆於此本性空中成辦。

雜藏經云。譬如兩木相揩。則自生火。還燒其
木。火不從風出。不從水出。不從地出。其四魔
者。亦復如是。皆從心生。不從外來。譬如畫師。
畫作形像。隨手大小。雖因緣合。有彩有板有
筆。畫師不畫。不能成像。四魔如是。心已堅固。
便無所起。釋曰。是以一心不動。法不現前。如
畫師不畫。且無形像故。不動一心。有大功德。
如法句經云。佛言。善男子。善知識者。有大功
德。能令汝等。於貪欲瞋恚。愚癡邪見。五蓋五
欲。眾塵勞中建立佛法。不起一心有大功德。
譬如有人。持堅牢船渡於大海。不動身心。而
到彼岸。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7

夫佛教已明。須陳祖意。達佛乘者。皆與了義
相應。如法華經云。是人有所思惟籌量言說。
皆是佛法。無不真實。亦是先佛經中所說。

第一毘婆尸佛偈云。身從無相中受生。由如
幻出諸形像。幻人心識本來無。罪福皆空無
所住。

第二尸棄佛偈云。起諸善法本是幻。
造諸惡業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風。幻出無
根無實性。

第三毘舍浮佛偈云。假借四大以
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
福如幻起亦滅。

第四拘留孫佛偈云。見身
無實是佛見。了心如幻是佛了。了得身心本
性空。斯人與佛何殊別。

第五拘那含牟尼
佛偈云。佛不見身知是佛。若實有知別無佛。
智者能知罪性空。坦然不懼於生死。

第六
迦葉佛偈云。一切眾生性清淨。從本無生無
可滅。即此身心是幻生。幻化之中無罪福。

第七釋迦牟尼佛偈云。幻化無因亦無生。皆
即自然見如是。諸法無非自化生。幻化無生
無所畏。復告摩訶迦葉。吾有清淨法眼。涅
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正法。付囑於汝。無令
斷絕。聽吾偈曰。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
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西天第一祖摩訶
迦葉傳法偈云。法法本來法。無法無非法。何
於一法中。有法有不法。

第二祖阿難傳法
偈云。本來付有法。付了言無法。各各須自

悟。悟了無無法。

第三祖商那和修傳法偈
云。非法亦非心。無心亦無法。說是心法時。
是法非心法。

第四祖優波毱多尊者傳法偈
云。心自本來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
非心非本法。

第五祖提多迦。亦名香眾。初
投優波毱多出家。尊者問曰。為心出家耶。身
出家耶。香眾曰。我來出家。非為身心而求
利益。尊者曰。不為身心。復誰出家。香眾曰。
夫出家者無我之故。無我之故即心不生滅。
心不生滅。即是常。既是常故。佛亦常。心無形
相。其體亦爾。尊者曰。汝當大悟。心自明朗。依
佛法中。度恒沙眾。付法偈云。通達本法心。無
法無非法。悟了同未悟。無心得無法。

第六
祖彌遮迦付法偈云。無心無可得。說得不名
法。若了心非心。始解心心法。

第七祖婆須
蜜付法偈云。心同虛空界。示等虛空法。證得
虛空時。無是無非法。

第八祖佛陀難提付法
偈云。虛空無內外。心法亦如是。若了虛空故。
是達真如理。

第九祖伏駄蜜多尊者。問佛
陀難提尊者偈云。父母非我親。誰為最親者。
諸佛非我道。誰為最道者。偈答云。汝言與心
親。父母非可比。汝行與道合。諸佛心即是。外
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欲識汝本心。非合亦
非難。因茲悟道。付法偈云。真理本無名。因名
顯真理。受得真實法。非真亦非偽。

第十祖
脇尊者傳法偈云。真體自然真。因真說有理。
領得真實法。無行亦無止。

第十一祖富那夜
奢。時脇尊者。於一樹下。以手指樹下地告大
眾曰。此地若變為金色。當有聖者而入此會。

言當未久。須臾之頃。以為金色。尊者舉手。而
見一人當會前立。尊者曰。汝從何來。夜奢
曰。我心非往。尊者曰。何處所住。夜奢曰。我
心非止。尊者曰。汝不定耶。夜奢曰。諸佛亦
然。尊者曰。汝非諸佛。夜奢曰。諸佛亦非。爾
時夜奢說偈讚曰。師坐金色地。常說真實義。
迴光而照我。令入三摩諦。又傳法偈云。迷悟
如隱顯。明暗不相離。今付隱顯法。非一亦非
二。

第十二祖馬鳴。尊者傳法偈云。隱顯即
本法。明暗元不二。今付悟了法。非取亦非棄。

第十三祖毘羅尊者傳法偈云。非隱非顯
法。說是真實際。悟此隱顯法。非愚亦非智。

第十四祖龍樹尊者。行化到南印土。彼國人
多修福業。不會佛理。唯行小辯。不具大智。及
問佛性。而云。布施。我求福業。非解佛性。汝會
佛性。為我說之。師曰。汝欲學道。先除我慢。生
恭敬心方得佛性。眾曰。佛性大小。師曰。非
汝所知。非說大小。若說大小。即是大小。非
佛性也。彼眾曰。我欲棄小辯歸于大海。龍樹
即為說法。對大眾而現異相。身如月輪。當於
座上。唯聞說法。不覩其形。彼眾有一長者。名
曰提婆。謂諸眾曰。識此瑞不。彼眾曰。非其大
聖。誰能識也。爾時提婆。心根宿淨。亦見其相。
默然契會。乃告眾曰。師現佛性之義。非師身
者。無相三昧。形如滿月。佛性之義也。語未訖。
師即現本身。座上說偈曰。身現滿月相。以表
諸佛體。說法無其形。用辯非聲色。又傳法偈
云。為明隱顯法。方說解脫理。於法心不證。無
瞋亦無喜。

第十五祖迦那提婆尊者傳法偈

云。本對傳法人。為說解脫理。於法實無證。
無終亦無始。

第十六祖羅睺羅尊者傳法偈
云。於法實無證。不取亦不離。法非有無相。內
外云何起。

第十七祖僧迦難提尊者傳法偈
云。心地本無生。因種從緣起。緣種不相妨。華
果亦復爾。

第十八祖伽耶舍多。初第十七
祖僧迦難提。因至其舍。忽見一子。手執銅鏡
而至師所。尊者曰。子幾歲耶。子曰。我當百
歲。是時尊者見答百歲。覆問曰。汝當無知。看
甚幼小。答吾百歲。非其理也。子曰。我不會
理。正當百歲。尊者曰。子善機耶。子曰。佛偈
云。若人生百歲。不會諸佛機。未若生一日。而
得決了之。時尊者敬之深知是聖。又徵問曰。
汝執此鏡。意況如何。爾時童子。以偈答曰。諸
佛大圓鏡。內外無瑕翳。兩人同得見。心眼俱
相似。父母見子奇異。遂捨出家。尊者即領遊
化。至一古寺。而為受戒。名曰伽耶舍多。於彼
殿上。有銅鈴被風搖響。尊者問曰。彼風鳴耶。
彼鈴鳴耶。彼銅鳴耶。子曰。我心鳴耳。非風銅
鈴。尊者曰。非風銅鈴我心誰耳。子曰。二俱寂
靜。非三昧耶。尊者曰。善哉真比丘。善會諸佛
理。善說諸法要。善識真實義。又告曰。我今將
此法眼藏。付囑於汝。汝受吾偈。當行化之。偈
曰。心地本無生。因種從緣起。緣種不相妨。華
果亦復爾。伽耶舍多。後付鳩摩羅多傳法偈
曰。有種有心地。因緣能發萌。於緣不相礙。當
生生不生。

第十九祖鳩摩羅多尊者傳法偈
云。性上本無生。為對求人說。於法既無得。
何懷決不決。

第二十祖闍夜多尊者傳法偈

云。言下合無生。同於法界性。若能如是解。通
達事理竟。

第二十一婆修槃頭尊者傳法偈
云。泡幻同無礙。如何不了悟。達法在其中。非
今亦非古。

第二十二祖摩挐羅付鶴勒尊
者。傳法偈後。即從座起。踊身虛空。作十八變
訖。却歸本座。以手指地。化為一泉。而說偈言。
心地清淨泉。龍潤於一切。從地而涌出。遍滿
十方濟。又傳法偈云。心逐萬境轉。轉處實
能幽。隨流認得性。無喜亦無憂。

第二十三
祖鶴勒尊者付法已竟。即從座起。踊身虛空。
作十八變已。却歸本座。寂然滅度。爾時大眾。
欲分舍利。各自起塔。臨闍維訖。欲分舍利。爾
時尊者。現身說偈。一法一切法。一切一法攝。
吾身非有無。何分一切塔。又傳法偈云。認得
心性時。可說不思議。了了無所得。得時不說
知。

第二十四祖師子尊者傳法偈云。正說
知見時。知見俱是心。當心即知見。知見即于
今。

第二十五祖婆舍多尊者傳法偈云。聖
人說知見。當境無非是。我今悟真性。無道亦
無理。

第二十六祖不如密多尊者傳法偈云。
真性心地藏。無頭亦無尾。應緣而化物。方便
呼為智。

第二十七祖般若多羅尊者傳法偈
云。心地生諸種。因事復因理。果滿菩提圓。華
開世界起。西天波羅提尊者。化異見王。現
神通力。乘雲至王殿前。爾時大王。問乘雲者
曰。汝為是邪。汝為是正。波羅提尊者答曰。我
非邪正。而來正邪。大王。若正。我無邪正。王又
問曰。何者是佛。波羅提曰。見性是佛。王曰。
師見性不。波羅提曰。我見佛性。王曰。性在何

處。波羅提曰。性在作用。王曰。是何作用。今
不覩見。波羅提曰。今現作用。王自不識。王
曰。師既所見云有作用。當於我處而有之不。
波羅提曰。王若作用。現前總是。王若不用。體
亦難見。王曰。若當用之。幾處出現。師曰。若出
用時。當有其八。卓立雲端。以偈告曰。在胎曰
身。處世名人。在眼曰見。在耳曰聞。在鼻辯
氣。在口談論。在手執捉。在脚運奔。遍現俱該
法界。收攝不出微塵。識者知是佛性。不識者
喚作精魂。

此土初祖菩提達磨多羅。南天
竺國王第三之子。常好理論。心念眾生。而不
識佛。又自歎曰。世有形法。而易了之。唯佛心
法。難有會者。爾時般若多羅尊者。至于其國。
王賜一寶珠。其珠光明。璨然殊妙。尊者見已。
用珠試曰。此寶珠者。有大光明。能照于物。更
有好珠。能勝此不。菩提多羅曰。此是世寶。未
得為上。於諸光中。智光為上。此是世明。未得
為上。於諸明中。心明第一其此珠者。所有光
明。不能自照。要假智光。智辯於此。既辯此已。
即知是珠。既知是珠。即明其寶。若明其寶。寶
不自寶。若辯其珠。珠不自珠。珠不自珠者。要
假智珠而辯世珠。寶不自寶者。要假法寶以
明俗寶。然則師有其道。其寶既現。眾生有道。
心寶亦然。尊者異之。因出家悟道。遂行化此
土。寶誌識是傳佛心印觀音聖人。師述安心
法門云。迷時人逐法。解時法逐人。解則識攝
色。迷則色攝識。但有心分別計校自心現量
者。悉皆是夢。若識心寂滅無一動念處。是名
正覺。

問。云何自心現。

答。見一切法有。有自

不有。自心計作有。見一切法無。無自不無。自
心計作無。乃至一切法亦如是。並是自心計
作有。自心計作無。又若人造一切罪。自見己
之法王。即得解脫。若從事上得解者。氣力壯。
從事中見法者。即處處不失念。從文字解者。
氣力弱。即事即法者。深從汝種種運為。跳踉
顛蹶。悉不出法界。亦不入法界。若以界入界。
即是癡人。凡有所施為。終不出法界心。何以
故。心體是法界故。

問。世間人種種學問。云
何不得道。

答。由見己故。不得道。己者我也。至
人逢苦不憂。遇樂不喜。由不見己故。所以不
知苦樂者。由亡己故。得至虛無。己自尚亡。更
有何物而不亡也。

問。諸法既空。阿誰修道。

答。
有阿誰。須修道。若無阿誰。即不須修道。阿誰
者。亦我也。若無我者。逢物不生是非。是者
我自是。而物非是也。非者我自非。而物非
非也。即心無心。是為通達佛道。即物不起見。
名為達道。逢物直達知其本原。此人慧眼開。
智者任物不任己。即無取捨違順。愚者任己
不任物。即有取捨違順。不見一物。名為見道。
不行一物。名為行道。即一切處無。處即是法
處。即作處無作處。無作法。即見佛。若見相時。
則一切處見鬼。取相故墮地獄。觀法故得解
脫。若見憶想分別。即受鑊湯爐炭等事。現
見生死相。若見法界性。即涅槃性。無憶想分
別。即是法界性。心非色。故非有。用而不廢。故
非無。又用而常空。故非有。空而常用。故非無。
傳法偈云。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華
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第二祖可大師云。凡夫

謂古異今。謂今異古。復離四大。更有法身。解
時。即今五陰心。是圓淨涅槃。此心具足萬行。
正稱大宗。傳法偈云。本來緣有地。因地種華
生。本來無有種。華亦不能生。

第三祖璨大
師傳法偈云。華種雖因地。從地種華生。若無
人下種。華種盡無生。

第四祖道信大師云。
夫欲識心定者。正坐時知坐是心。知有妄起
是心。知無妄起是心。知無內外是心。理盡歸
心。心既清淨。淨即本性。內外唯一心。是智慧
相。明了無動心。名自性定。又示融大師云。
百千妙門。同歸方寸。恒沙功德。總在心原。一
切定門。一切慧門。一切行門。悉皆具足。神通
妙用。並在汝心。傳法偈云。華種有生性。因地
華生生。大緣與性合。當生生不生。

第五祖
弘忍大師云。欲知法要。心是十二部經之根
本。唯有一乘法。一承者。一心是。但守一心。即
心真如門。一切法行。不出自心。唯心自知。心
無形色。諸祖只是以心傳心。達者印可。更無
別法。又云。一切由心。邪正在己。不思一物。即
是本心。唯智能知。更無別行。傳法偈云。有情
來下種。因地果還生。無情既無種。無性亦無
生。

第六祖慧能大師云。汝等諸人。自心是
佛。更莫狐疑。心外更無一法而能建立。皆是
自心生萬種法。經云。心生種種法生。其法無
二其心亦然。其道清淨。無有諸相。汝莫觀淨。
及空其心。此心無一無可取捨。行住坐臥。
皆一直心。即是淨土。依吾語者。決定菩提。傳
法偈云。心地含諸種。普雨悉皆生。頓悟華情
已。菩提果自成。讓大師云。一切萬法。皆從心

生。若達心地。所作無礙。汝今此心。即是佛故。
達磨西來。唯傳一心之法。三界唯心。森羅
及萬像。一法之所印。凡所見色。皆是自心。心
不自心。因色故心。汝可隨時。即事即理。都無
所礙。菩提道果。亦復如是。從心所生。即名為
色。知色空故。生即不生。馬大師問曰。如何用
意合禪定無相三昧。師曰。汝若學心地法門。
猶如下種。我說法要。譬如天澤。汝緣合故。當
見于道。馬大師又問曰。和尚云。見道。道非色
故。云何能覩。師曰。心地法眼。能見于道。無相
三昧。亦復然矣。馬大師曰。有成壞不。師曰。若
契此道。無始無終。不成不壞。不聚不散。不長
不短。不靜不亂。不急不緩。若如是解當名為
道。汝受吾教。聽吾偈言。心地含諸種。遇澤
悉皆萠。三昧華無相。何壞復何成。

吉州思
和尚云。即今語言。即是汝心。此心是佛。是實
相法身佛。經云。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隨世
界應處立名。如隨色摩尼珠。觸青即青。觸黃
即黃。寶本色。如指不自觸。刀不自割。鏡不自
照。隨像所現之處。各各不同。得名優劣不同。
此心與虛空齊壽。若入三昧門。無不是三昧。
若入無相門。總是無相。隨立之處。盡得宗門。
語言啼笑。屈伸俯仰。各從性海所發。故得宗
名。相好之佛。是因果佛。即實相佛家用。經云。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皆從心想生。亦云。法
性家焰。又云。法性功勳。隨其心淨。即佛土淨。
諸念若生。隨念得果。應物而現。謂之如來。隨
應而去。故無所求一切時中。更無一法可得。
自是得法。不以得更得。是以法不知法。法不

聞法。平等即佛。佛即平等。不以平等更行平
等。故云獨一無伴。迷時迷於悟。悟時悟於迷。
迷還自迷。悟還自悟。無有一法不從心生。無
有一法不從心滅。是以迷悟總在一心。故云
一塵含法界。非心非佛者。真為本性過諸數
量。非聖無辯。辯所不能言。無佛可作。無道
可修。經云。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具足多
聞。即見自心具足多聞。故草木有佛性者。皆
是一心。飯食作佛事。衣服作佛事。故。


山安和尚。昔讓和尚與坦然禪師。在荊州玉
泉聽律。二人共相謂言。我聞禪宗。最上佛乘。
何必局此小宗。而失大理。遂乃雲遊。博問先
知。至嵩山宗和尚處。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
旨。師云。何不問自。家意旨。問他別人意旨。
作什麼。問。如何是坦然意旨。師云。汝須密作
用。問。如何是密作用。伏請指示。師舉視之。
二人當時大悟。

崛多三藏。師因行至太原。
定襄縣。歷村。見秀大師弟子。結草為庵。獨坐。
觀心。師問。作什麼。對云。看靜。師曰。看者何
人。靜者何物。其僧無對。問。此理如何。乞師
指示。師曰。何不自看。何不自靜。師見根性遲
迴。乃曰。汝師是誰。對云。秀和尚。師曰。汝師
只教此法。為當別有意旨。云。只教某看靜。
師曰。西天下劣外道所習之法。此土以為禪
宗。也。大誤人。其僧問三藏。師是誰。師曰。六
祖。又云。正法難聞。汝何不往彼中。其僧聞
師示訓。便往曹谿。禮見六祖具陳上事。祖曰。
誠如崛多所言。汝何不自看。何不自靜。教誰
靜汝。言下大悟。

智策和尚。遊行北地。遇見

五祖下智隍禪師。二十年修定。師問。在此間
作什麼。隍云。入定。師云。入定者。為有心入
也。為無心入也。若有心入者。即一切有情悉
皆有心。亦合得定。若言無心入者。一切無情。
亦合得定。隍曰。吾正入定之時。不見有有無
之心。師曰。若不見有有無之心。即是常定。不
應更有出入。隍無對。却問。汝師是誰。云六
祖。問。汝師以何法為禪定。師曰。妙湛圓寂。體
用如如。五陰本空。六塵非有。不出不入。不定
不亂。禪性無住。離住禪寂。禪性無生。離生禪
想。心如虛空。亦無虛空之量。隍聞此說。未息
疑心。遂振錫南行。直往曹谿禮見六祖。祖乃
亦如上說。隍於言下大悟。

南嶽思大和尚
云。若言學者。先須通心。心若得通。一切法一
時盡通。聞說淨不生淨念。即是本自淨。聞說
空。不取空。譬如鳥飛於空。若住於空。必有墮
落之患。無住。是本自性體寂。而生其心。是照
用。即寂是自性定。即照是自性慧。即定是慧
體。即慧是定用。離定無別慧。離慧無別定。即
定之時即是慧。即慧之時即是定。即定之時
無有定。即慧之時無有慧。何以故。性自如故。
如燈光雖有二名。其體不別。即燈是光。即光
是燈。離燈無別光。離光無別燈。即燈是光體。
即光是燈用。即定慧雙修。不相去離。

牛頭
融大師絕觀論問云。何者是心。答。六根所觀。
並悉是心。問。心若為。答。心寂滅。問。何者為
體。答。心為體。問。何者為宗。答。心為宗。問。何
者為本。答。心為本。問。若為是定慧雙遊。云。
心性寂滅為定。常解寂滅為慧。問。何者是

智。云境起解是智。何者是境。云。自身心性為
境。問。何者是舒。云。照用為舒。何者為卷。云。
心寂滅。無去來為卷。舒則彌遊法界。卷則定
跡難尋。問。何者是法界。云。邊表不可得。名為
法界。

法照禪師云。經云。三阿僧祇百千名
號。皆是如來異名。即真心之別稱也。又經云。
萬法不出一心。此義是也。夫縛從心縛。解從
心解。縛解從心。不關餘事。出要之術。唯有觀
心。乃至若舉一心門。一切唯一心。若一法非
心。則是心外有。誰能在心外。別制一條者。

梵禪師云。若知一切法皆是法。即得解脫。眼
是法。色是法。經云。不見法。還與法作繫縛。亦
不見法。還與法作解脫。

藏禪師云。於一切
法無所得者。即心是道。眼不得一切色。耳不
得一切聲。

緣禪師云。譬如家中有大石。尋常
坐臥。或作佛像。心作佛解。畏罪不敢坐。皆是
意識筆頭畫作。自忙自怕。石中實無罪福。


禪師云。直心是道。何以故。直念直用。更不觀
空。亦不求方便。經云。直視不見。直念不思。
直受不行。直說不煩。

覺禪師云。若悟心
無所屬。即得道跡。眼見一切色。眼不屬一切
色。是自性解脫。經云。一切法不相屬故。心與
一切法。各不相知。

圓寂尼云。一切法唯心無
對。即自性解脫。經云。一切法不與眼作對。何
以故。法不見法。法不知法。

堯禪師云。了心
識性。自體恒真。所緣念處。無非佛法。

朗禪
師云。凡有所見。皆自心現。道似何物。而欲修
之。煩惱似何物。而欲斷之。

稠禪師云。一切外
緣。名無定相。是非生滅。一由自心。若自心不

心。誰嫌是非。能所俱無。即諸相恒寂。

慧慈
禪師云。夫法性者。大道也。法是法身。性是覺
性。即眾生自然性也。是以金剛般若。如大火
聚。三昧焰焰諸累莫入。故稱天上天下。唯我
獨尊。

慧滿禪師云。諸佛說心。令知心相是
虛妄法。今乃重加心相。深違佛意。又增論議。
殊乖大理。常齎四卷楞伽經。以為心要。隨
說隨行。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8

志公和尚偈云。頓悟心原開寶藏。隱顯靈
蹤現真相。獨行獨坐常巍巍。百億化身無數
量。縱令畐塞滿虛空。看時不見微塵相。可笑
物空無比況。口吐明珠光晃晃。尋常見說不
思議。一語標宗言下當。

龐居士頌云。萬法
從心起。心生萬法生。生生不了有。來去枉虛
行。寄語修道人。空生有不生。如能達此理。不
動出深坑。

寒山子詩云。男兒大丈夫。作事
莫莽𮏗。徑直鐵石心。直取菩提路。邪道不
用行。行之必辛苦。不要求佛果。識取心王主。

懶瓚和尚歌云。莫謾求真佛。真佛不可見。妙
性及靈臺。何曾受熏練。心是無事心。面是孃
生面。劫石可移動。箇中無改變。又云。吾有一
言。絕慮忘緣。巧說不得。只用心傳。更有一語。

無過直與。細於毫末。大無方所。本自圓成。不
勞機杼。

騰騰和尚歌云。修道道無可修。問
法法無可問。迷人不悟非空。達者本無逆
順。八萬四千法門。至理不過方寸。煩惱正是
菩提。淨華生於泥糞。識取自家城邑。莫謾遊
他州郡。

高僧釋法喜。臨遷化時告眾云。三
界虛妄。但是一心。端坐而卒。

高僧釋靈潤
云。捨外塵邪執。得意言分別。捨唯識想。得真
法界。前觀無相。捨外塵相。後觀無生。捨唯識
想。又常與法侶登山遊觀。野火四合。眾並奔
散。唯潤安行。如常顧陟。語諸屬曰。心外無
火。火實自心。謂火可逃。無由免火。及火至
潤。潛然自斂。

高僧釋法空。入臺山幽居。每
有清聲召曰。空禪。如是非一。自後法空。知是
自心境界。以法遣之。遂乃安靜。初以禪修。
終為對礙。遂學大乘離相。從所學者。並以此
誨之。以法為親。以法為侶。

高僧釋靖邁。臨
終云。心非道外。行在言前。言畢坐蛻。

高僧
釋通達。因以木打塊。塊破形消。既覩斯變。廓
然大悟心跡。

高僧釋轉明。凡有所諮學者。
常以平等唯心一法。志而奉之。

高僧釋道
英。入水臥雪。而無寒苦。如是隨事以法對之。
縱任自在。不以為難。良由唯識之旨。洞曉心
腑。外事之質。豈得礙乎。當講起信。至心真如
門。奄然入定。

高僧釋道世云。勤勇懺悔者。
雖知依理。須知心妄動。遠離前境。經云。譬如
㲲罪強。

伏陀禪師云。籍教明宗。深信含生同
一真性。凡聖一路。堅住不移。不隨他教。與道

冥符。寂然無為。名為理入。

高僧釋智通云。
若夫尋近大乘。修正觀者。察微塵之本際。許
一念之初原。便可荊棘播無常之音。梟獍說
甚深之法。十方淨土。未必過此矣。

高僧釋曇
遂。每言。三界虛妄。但是一心。追求外境。未悟
難息。

高僧解脫和尚。依華嚴作佛光觀。於
清宵月夜。光中。忽見化佛。說偈云。諸佛祕密
甚深法。曠劫修行今乃得。若人開明此法門。
一切諸佛皆隨喜。解脫和尚乃禮拜問云。此
法門如何開示於人。化佛遂隱身不現。空中
偈答云。方便智為燈。照見心境界。欲知真實
法。一切無所見。

太原和尚云。夫欲發心入
道。先須識自本心。若不識自本心。如狗逐塊。
非師子王也。善知識。直指心者。即今語言是
汝心。舉動施為。更是阿誰。除此之外。更無別
心。若言更別有者。即如演若覓頭。經云。信心
清淨。即生實相。又經云。無依是佛母。佛從
無處生。

天皇和尚云。只今身心即是性。身
心不可得。即三界不可得。乃至有性無性。總
不可得。無佛無眾生。無師無弟子。心空。三界
一切總空。以要言之。三界內外。下至螻蟻蠢
動之者。悉在一塵中。彼此咸等。一一皆如。
是。各各不相妨。一切法門。千般萬種。只明見
性。更無餘事。

興善和尚云。從上已來。祖佛
相傳一心之法。以心印心。不傳餘法。初祖指
一言以直說。譬如龍吐水至津。津滿至河。乃
至大海。龍是水之源。以知如今已後。學人。相
傳一心之法。皆是簡要說。而喚心時。不得別
覓佛。當佛時。不得更求心。是以若人信自心

是佛。此人所有言說。當能轉法輪。若人不信
自心是佛。此人所有言說。皆是謗方等大乘。
所以經云。性外得菩提。譬如壓砂求油。不是
油正因。

顒禪師有問。涅槃明。眾生即佛性。
佛性即眾生。但以時異。有淨不淨。未審非情
亦是眾生不。答。經云。文殊問金色女。汝身有
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女言。如我身有五陰
十二入十八界。梵網經云。一切地水。是我先
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又依正二身。互相依
立。華嚴經云。一切法無相。是則佛真體。經明。
若計靈智之心是常。色是敗壞無常者。則外
道斷常之見。華嚴明。眾生界即佛界。佛界即
法界。法界之外。更無別法。乃至萬法雖異。其
體常同。若不迷於所同。體用。常無有二。無二
之旨。蓋出世之要津。一念相應。不隔凡成聖
矣。

臥輪禪師云。詳其心性。湛若虛空。本來
不生。是亦不滅。何須收捺。但覺心起。即須向
內反照心原。無有根本。即無生處。無生處
故。心即寂靜。無相無為。

南泉和尚云。然燈
佛道了也。若心想所思。出生諸法。虛假合集。
彼皆不實。何以故。心尚無有。何所出生。若取
諸法。猶如分別虛空。如人取聲。安置篋中。亦
如吹網。欲令氣滿。又云。如今但會一如之理。
直下修行。又云。但會無量劫來性不變。即是
修行。

汾州無業和尚。初問馬祖。三乘至理。
粗亦研窮。常聞禪師即心是佛。實未能了。伏
願指示。馬祖曰。即汝不了底心即是。更無別
物。不了時是迷。了時是悟。亦猶手作拳。拳作
手也。師又問。如何是祖師西來密傳心印。祖

曰。大德正鬧在。且去。別時來。一足始跨門
限。祖云。大德。便却迴頭。祖云。是什麼。遂豁
然大悟。示徒云。祖師來此土。觀其眾生。有大
乘根性。唯傳心印。印汝諸人迷情。得之者。即
不論凡之與聖。愚之與智。多虛不如少實。大
丈夫兒。不如直下休歇去好。頓息萬緣。截生
死流逈出常格。靈光獨照。物類不拘。巍巍堂
堂。三界獨步。何必身長丈六紫磨金輝。項佩
圓光。舌相長廣。若以色見我。是人行邪道。設
有眷屬莊嚴。不求而自至。山河大地。不礙眼
光。一聞千悟。獲大總持。又臨終告眾云。汝等
見聞智覺之性。與虛空齊壽。猶如金剛。不可
破壞。一切諸法。如影如響。無有實者。經云。唯
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言訖。奄然而化。


覺大師云。夫心性靈通。動靜之原莫二。真如
絕慮。緣計之念非殊。惑見紛馳。窮之則唯一
寂。靈原不狀。鑒之則。乃千差。千差不同。法
眼之名自立。一寂非異。慧眼之號斯存。理量
雙消。佛眼之功圓著。是以三諦一境。法身之
理恒清。三智一心。般若之明常照。境智冥合。
解脫之應。隨機。非縱非橫。圓伊之道玄會。故
知三德妙性。宛爾無乖。一心。深廣難思。何
出要而非路。是以即心為道者。可謂尋流而
得源矣。

神秀和尚云。一切非情。以是心等
現故。染淨隨心。有轉變故。無有餘性。要依緣
故。謂緣生之法。皆無自性。空有不俱。即有
情正有時。非情必空故。他即自故。何以故。他
無性。以自作故。即有情修證。是非情修證也。
經云。其身周普。等真法界。既等法界。非情門

空。全是佛故。又非情正有時。有情必空故。自
即他故。何以故。自無性。以他作故。即非情無
修無證。是有情無修無證也。善財觀樓閣時。
遍周法界。有情門空。全一閣故。經云。眾生不
違一切剎。剎不違一切眾生。雖云有無同時。
分相斯在矣。

隋朝命大師融心論云。圓機
對教。無教不圓。理心涉事。無事非理。無事
非理。何亂而不。定無亂不定。則定亂兩亡。無
事非理。故事理雙絕。乃至雖離二邊。非有邊
而可離。言亡四句。實無句而可亡。此處幽玄。
融心可會。若以心融心。非融心矣。心常如實。
何所融也。實不立心。說融心矣。

智達禪師
心境頌云。境立心便有。心無境不生。若將心
繫境。心境兩俱盲。境心各自住。心境性恒清。
悟境心無起。迷心境共行。若迷心作境。心境
亂縱橫。悟境心元淨。知心境本清。知心無境
性。了境心無形。境虛心寂寂。心照境冷冷。

甘泉和尚云。夫欲發心入道。先須識自本心。
心者。萬法眾生之本。三世諸佛祖。十二部經
之宗。雖即觀之。不見其形。應用自在。所作無
礙。洞達分明。了了無異。若未識者。以信為先。
信者信何物。信心是佛。無始無明。輪迴生死。
四生六道。受種種形。只為不敢認自心是佛。
若能識自心。心外更無別佛。佛外無別心。乃
至舉動施為。更是阿誰。除此心外。更無別
心。若言別更有者。汝即是演若達多。將頭
覓頭。亦復如是。千經萬論。只緣不識自心。若
了自心本來是佛者。一切唯假名。況復諸三
有。則明鏡可以鑒容。大乘可以印心。又云。求

經覓佛。不如將理勘心。若勘得自心。本自清
淨。不須磨瑩。本自有之。不因經得。何乃得知。
經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
標。若能如是解者。一念相應。即名為佛。


岸大師云。大道虛曠。唯一真心。善惡勿思。神
清物表。更復何憂。

溈山和尚云。內外諸法。
盡知不實。從心化生。悉是假名。任他法性周流。
莫斷莫絕。

臨濟和尚云。如今諸人。與古聖
何別。爾且欠少什麼。六道神光。未曾間歇。
若能如是。秖是箇一生無事人。欲得與祖佛
不別。但莫向外馳求。爾一念清淨光。是爾屋
裏法身佛。爾一念無分別光。是爾屋裏報身
佛。爾一念差別光。是爾屋裏化身佛。此三種
身。即是今日目前聽法底人。此三種是名言。
明知是光影。大德。且要識取弄光影底人。是
諸佛本源。是一切道流歸舍處。爾四大六
根。及虛空。不解聽法說法。是箇什麼物。歷歷
地孤明。勿箇形段。是這箇解說法聽法。所以
向爾道。向五陰身田內。有無位真人。堂堂顯
露。無絲髮許間隔。何不識取。大德心法無
形。通貫十方。在眼曰見。在耳曰聞。本是一精
明。分成六和合。心若不生。隨處解脫。灌溪和
尚偈云。五陰山中古佛堂。毘盧晝夜放圓光。
箇中若了非同異。即是華嚴遍十方。

石頭
和尚云。且汝心體。離斷離常。性非垢淨。湛
然圓滿。凡聖齊等。應用無方。三界六道。唯自
心現。水月鏡像。有生滅耶。汝能知之。無所不
備。諸聖所以降靈垂範。廣述浮言。蓋欲顯法
身本寂。令歸根耳。

黃蘗和尚云。達磨西來。唯

傳一心法。直下指一切眾生心。本來是佛。不
假修行。但今識取自心。見自本性。莫別求法。
云何識自心。即如。今言語者是。汝心。若不言
語又不作用。心體猶如虛空相似。實無相貌。
亦無方所。亦不一向是無。只是有而不見。又
云。但悟一心。更無少法可得。此即真佛。佛與
眾生一心。更無有異。不如言下自認取本法。
此法即心。心外無法。此心即法。法外無心。

丹霞和尚云。汝等保護一靈之物。不是汝造
作得。不是汝詺邈得。吾此地無佛。無涅槃。亦
無道可修。無法可證。道不屬有無。更修何法。
唯此餘光。在在處。處則是大道。

水潦和尚
云。若說一法。十方諸佛收入一法中。百千妙
門在一毛頭上。千聖同轍。決定不別。普照十
方。猶如明鏡。心地若明。一切事盡皆看破。從
上已來。以心傳心。本心即是法。

仰山和尚
云。頓悟自心無相。猶若虛空。寄根發明。即本
心具恒沙妙用。無別所持。無別安立。即本地。
即本土。

大顛和尚云。老僧往年見石頭和
尚。問曰。阿那箇是汝心。對云。言語者是心。
被師喝出。經日却問。前日既不是心。除此之
外。何者是心。師云。除却揚眉動目一切之事
外。直將心來。對云。無心可來。師云。汝先來
有心。何得言無心。無心盡同謗。我。時於言下
大悟。即對云。既令某甲除却揚眉動目一切
之事。和尚亦須除之。師云。我除竟。對云。將示
和尚了也。師云。汝既將示我心如何。對云。不
異和尚。師云。不關汝事。對云。本無物。師云。
汝亦無物。對云。既無物。即真物。師云。真物不

可得。汝心現量意旨如此也。大須護持。


平和尚偈云。即此見聞非見聞。無餘聲色可
呈君。箇中若了渾無事。體用無妨分不分。又
偈云。見聞知覺本非因。當體虛玄絕妄真。見
相不生癡愛業。洞然全是釋迦身。

安國和尚
云。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所住者。不住
色。不住聲。不住迷。不住悟。不住體。不住用。
而生其心者。即是一切處而顯一心。若住善
生心。即善現。若住惡生心。即惡現。本心即隱
沒。若無所住。十方世界唯是一心。信知風幡
不動。是心動。有檀越問。和尚是南宗北宗。答
云。我非南宗北宗。心為宗。又問。和尚曾看教
不。答云。我不曾看教。若識心。一切教看竟。學
人問。何名識心見性。答。喻如夜夢。見好與惡。
若知身在床。上安眠。全無憂喜。即是識心見
性。如今有人。聞作佛便喜。聞入地獄即憂。不
達心佛。在菩提床上安眠。妄生憂喜。

歸宗
和尚云。即心是佛。徹底唯性。山河大地。一法
所印。是大神呪。真實不虛。是諸佛之本原。菩
提之根骨。佛何者是。即今言下是。更無別人。
經云。譬如一色。隨眾生見。得種種名。一切法
唯是一法。隨處得名。

大悲和尚云。能知自
心性含於萬法。終不別求。念念功夫。入於實
相。若不見是義。勒苦累劫。亦無功夫。

草堂
和尚云。夫帝網未張。千瓔焉覿。宏綱忽舉。萬
目自開。心佛雙照。觀也。心佛雙亡。止也。定慧
既均。亦何心而不佛。何佛而不心。心佛既然。
則萬境萬緣無非三昧也。

百丈慧海和尚。
因撥火示溈山靈祐。因茲頓悟。百丈乃謂曰。

此暫時岐路。經云。欲見佛性。當觀因緣時節。
時節既至。如迷忽悟。似忘忽憶。方省舊道己
物不從他得。是故祖師云。悟了同未悟。無
心得無法。秖是無虛妄凡聖等心。本來心
法。元自備足。是汝今既爾。善自護持。又廣語
問云。見不。答。見。又問。見復如何。答。見無二。
既云無二不以見見於見。若見更見。為前見
是。為後見是。經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所以
云。不行見法。不行聞法。不行覺法。諸佛疾與
授記。又云。自心是佛。照用屬菩薩。自心是主
宰。照用屬客。如波說水。照萬有以顯功。若能
寂照。不存。玄旨。自然貫於今古。如云神無照
功。至功常存。又云。如今欲得驀直悟解。但人
法俱泯。俱絕。俱空。

盤山和尚云。大道無中。
復誰前後。長空絕跡。何用量之。空既如是。道
豈言哉。心月孤圓。光吞萬像。光非照境。境亦
非存。光境俱亡。復是何物。譬如擲劍揮空。莫
論及之不及。斯乃空輪無跡。劍刃非虧。若能
如是。心心無知。全人即佛。全佛即人。人佛無
異。始為道矣。

大梅和尚。初問馬祖。如何是
佛。答。即汝心是。問。如何是法。答。亦汝心是。
問。祖無意耶。答。汝但識取自心。無法不備。
後住梅山。示眾云。汝等諸人。應當各自明心
達本。勿逐其末。但得其本。其末自至。汝等欲
得其本。但識取汝心。此心元是一切世間出
世間法之根本。但心不附一切善惡而生。即
知萬法本自如如。時有學人。問。心外別無法
耶。答。祖佛是汝心生耳。心是萬法之本。豈別
有法過於心耶。釋曰。如六祖云。善惡都莫思

量。自然得入心體。湛然常寂。妙用恒沙。以諸
佛是極善邊際。眾生是極惡邊際。以善惡收
盡一切法。故云若不思量。全歸心體。但有微
毫之法。皆是思想心生。如寒山子頌云。萬機
俱泯跡。方見本來人。泯之一字。未必須泯。以
心外元無一法。所見唯心。如谷應自聲。鏡寫
我像。秖謂眾生不達。鼓動心機。立差別之前
塵。如空華起滅。織無邊之妄想。似焰水奔
騰。不復一心本源。故令泯絕。若入心體。雖云
湛然。不落斷滅。自然從體起用。周遍恒沙。又
大梅云。此心法門。真如妙理。不增不減。種種
方便。善能應用。當知總是此性本來具足。不
生不滅。能知三世一切作用。所以云。我觀
久遠。猶若今日。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

巖頭和尚云。於三界中。有無。唯自己知。更無
餘事。但識自己本來面目。喚作無依。神蕩蕩
地。若道別有法有祖。賺汝到底。但向方寸
中看。逈逈明朗。但無欲無依。便得決了。高城
和尚歌云。無相心。能運耀。應聲應色隨方照。
雖在方而不在方。任運高低總能妙。尋無頭。
復無尾。焰光運運從何起。只者如今全是心。
心用明心心復爾。不居方。何處覓。運用無蹤
復無跡。識取如今明覓人。終朝莫謾別求的。
勤心學。近叢林。莫將病眼認華針。說教本窮
無相理。廣讀元來不識心。識取心。了取境。
識心了境禪河靜。若能了境便識心。萬法都
如闥婆影。

千頃和尚云。一切眾生。驢騾象
馬。蜈蚣蚰蜒。十惡五逆。無明妄念。貪瞋不了
之法。並從如來藏中顯現。本來是佛。只為

眾生。從無始劫來瞥起一念。從此奔流。迄至
今日。所以佛出世來。令滅意根。絕諸分別。一
念相應。便超正覺。豈用教他多知多解。擾亂
身心。所以菩提光明。不得發現。汝今但能絕
得見聞覺知。於物境上莫生分別。隨時著衣
喫飯。平常心是道。此法甚難。學人問。和尚。夜
後無燈時如何。師云。悟道之人。常光現前。有
什麼晝夜。問。何不見和尚光。師云。擬將什
麼眼見。學人云。世人同將現在眼見。師彈指
云。苦哉。一切眾生。根塵相涉。從無始來。認
賊為子。至于今日。常被枷鎖。汝將眼見。意識
分別。擬求佛道。即是背却本心。逐念流轉。如
此之人。對面隔越。

惟政和尚云。古聖今聖。其
理齊焉。昔日日。今日日。照不兩鮮。昔日風。
今日風。鼓無二動。一滴之水潤焉。大海之
水潤焉。又頌云。一念得心。頓超三界。見無
所見。貪瞋爛壞。

牛頭山忠和尚。學人問。夫
入道者。如何用心。答曰。一切諸法。本自不生。
今則無滅。汝但任心自在。不須制止。直見直
聞。直來直去。須行即行。須住即住。此即是真
道。經云。緣起是道場。知如實故。又問。令欲
修道。作何方便而得解脫。答曰。求佛之人。不
作方便。頓了心原。明見佛性。即心是佛。非妄
非真故。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又問。
真如妙法。理智幽深。淺識之徒。如何得見。答
曰。汝莫謗佛。佛不如是。說。一切諸法。非深
非淺。汝自不見。謂言甚深。若也見時。觸目盡
皆微妙。何以高推。菩薩。別立聖人。且如生公
云。非曰智深。物深於智耳。此傷不逮之詞耳。

汝莫揀擇法。莫存取捨心。故云法無有比。無
相待故。夫經者。以身心為義。華嚴經云。身是
正法藏。心為無礙燈。照了諸法空。名曰度眾
生。

夾山和尚云。目前無法。意在目前。不是
目前法。非耳目之所到。

大安和尚云。汝諸
人各自身中。有無價大寶。從眼門放光。照破
山河大地。耳門放光。領覽一切善惡音聲。六
門晝夜。常放光明。亦名放光三昧。汝自不識。
在四大身中。內外扶持。不教傾側。兩脚牙子。
大檐得石二檐。從獨木橋上過。亦不教伊倒
地。且是什麼。汝若覓毫髮。即不可見。故志
公云。內外推尋覓總無。境上施為渾大有。

長沙和尚偈云。最甚深。最甚深。法界人身便
是心。迷者迷心為眾剎。悟時剎海是真心。身
界二塵元實相。分明達此號知音。又學人
問。盡法界眾生識心。最初從何而有。偈答云。
性地生心主。心為萬法師。心滅心師滅。方
得契如如。

龍牙和尚云。夫言修道者。此是
勸喻之詞。接引之語。從上已來。無法與人。只
是相承種種方便。為說。出意旨。令識自心。究
竟無法可得。無道可修。故云菩提道自然。今
言法者。是軌持之名。道是眾生體性。未有世
界。早有此性。世界壞時。此性不滅。喚作隨流
之性。常無變異。動靜與虛空齊等。喚作世間
相常住。亦名第一義空。亦名本際。亦名心王。
亦名真如解脫。亦名菩薩涅槃。百千異號。皆
是假名。雖有多名。而無多體。會多名而同
一體。會萬義而歸一心。若識自家本心。喚作
歸根得旨。譬如人欲得諸流水。但向大海

中求欲識萬法之相。但向心中契會。會得玄
理。舉體全真。萬像森羅。一法所印。

德山和
尚云。若有一塵一法。可得。與汝執取生解。
皆落天魔外道。只是箇靈空。尚無纖塵可得。
處處清淨。光明洞達。表裏瑩徹。又云。汝莫愛
聖。聖是空名。更無別法。只是箇炟爀靈空。無
礙自在。不是莊嚴修證得。從佛至祖。皆傳此
法而得出離。

牛頭下佛窟和尚云。若人不
信一文殊說。十方文殊一時說。一佛涅槃。一
切諸佛俱涅槃。何以故。不達色根本故。問。了
色性無所有是本不。答。此是住觀語。非是即
事見根本。若即事見者。只汝生老病身。及無
明婬怒。是色根本。事外無理故。是以若了
一色根本。即舉十方色同。名為一說一切說。
一涅槃一切涅槃。當知色體無性。性無不包。
又云。雖同凡夫。而非凡夫。不得凡夫。不壞凡
夫。謂別有殊勝在心外者。即墮魔網。我今
自觀身心實相作佛。即是見十方佛同行同
證處。問。佛身無漏戒定熏修。五陰不縛不脫。
不敢有疑。且如大品經云。眾生不善五陰
之身。亦不縛不脫。甚令人驚疑。答。若向眾生
五陰外。別有諸佛解脫。無有是處。只了眾生
自性。從本已來。無有一法可得。誰縛誰脫。何
得更有縛脫之異。問。經云眾生與佛平等。無
有縛。脫何得六道眾生沈淪不得解脫。答。眾
生不了色心清淨。妄想顛倒。不得解脫。若知
人法常空。其中實無縛脫。問。作何觀行懺悔。
臨終免被業牽。答。汝須深信諸佛所行所說
處。與我今日所行所說處無別。乃至成佛尚

不得涅槃相。何況中間罪福妄業可得。此是
真實正知正見。真實修行。真實懺悔。但於行
住坐臥不失此觀。臨終自然不失正念。


窟下雲居和尚。心境不二篇云。世出世間。俱
不越自一念妄心。而有。一念纔起。萬像分劑。
一念相生。便成心境。若非心境。何得有念可
見。既有所見之念。又有能見之心。將知念
即是境。見即是心。所見之念。便成色蘊。能見
之心。便成四蘊。經云。五蘊是世間。一念具五
蘊。一一蘊中。皆具五蘊故得一不礙多。多不
礙一。所以心境交通。互為賓主。經云。境智互
相涉入。重重無盡。即是一塵含法界。一一法
皆遍也。觀自一念動。即恒沙世界一時振動。
觀自一念常定。即六道眾生悉皆常定。若諦
了一念之體。即恒沙世界常現自心。由迷一
念。即境智胡越。

大珠和尚云。心性無形。即
是微妙法身。心性體空。即是虛空無邊身。示
行莊嚴。即是功德法身。此法身是萬化之本。
隨處立名。智用無盡。是無盡藏。問。何者是法
身。答。心能生恒沙萬法。故號法家之身。經
云。一念心塵中。演出恒沙偈。時人自不識。
問。真法幻法。各有種性不答。佛法無種。應物
而現。若心真也。一切皆真。若有一法不真。真
義則不圓。若心幻也。一切皆幻。若有一法不
是幻。幻法則有定。若心空也。一切皆空。若有
一法不空。空義則不圓。迷時人逐法。悟罷法
由人。森羅萬像。至空而極。百川眾流。至海而
極。一切賢聖。至佛而極。十二部經。五部毘尼。
四。圍陀論。至心而極。心是總持都院。萬法之

原。亦是大智慧藏。無住涅槃。百千名號。皆是
心之異名。

先洞山和尚心丹訣云。吾有藥。
號心丹。煩惱爐中鍊歲年。知伊不變胎中色。
照耀光明遍大千。開法眼。覩毫端。能變凡聖
剎那間。要知真假成功用。一切時中鍛鍊看。
無形狀。勿方圓。言中無物物中言。有心用即
乖真用。無意安禪無不禪。亦無滅。亦無起。森
羅萬像皆驅使。不論州土但將來。入此爐
中無不是。無一意。是吾意。無一智。是吾智。無
一味。無不異。色不變。轉難辯。更無一物於中
現。莫將一物制伏他。體合真空非鍛鍊。


曹山和尚云。古佛心牆壁瓦礫是者。亦喚
作性地。亦稱體全功。亦云無情解說法。若知
有。這裏得無辯處。十方國土。山河大地。石壁
瓦礫。虛空與非空。有情無情。草木叢林。通
為一身。喚作得記。亦云一字法門。亦云總持
法門。亦云一塵一念。亦喚作同轍。若是性地
不知有。諸佛千般喻不得。萬種況不成。千聖。
萬聖盡從這裏出。從來不變異。故云十方薄
伽梵。一路涅槃門。

靈辯和尚云。夫一心不
思議。妙義無定相。應時而用。不可定執。經云。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用有差別。
隨處得名。究竟不離自心。此心能壞一切。能
成一切。故云一切法皆是佛法。心作天。心作
人。心作鬼神。畜生地獄。皆心所為。好惡皆由
心。要生亦得。要不生亦得。即是無礙義。只
今一切施為。行住坐臥。即是心相。心相無相。
故名實相。體無變動。亦名如來。如者不變不
異也。無中現有。有中現無。亦曰神變。亦曰

神通。總是一心之用。隨處差別。即多義。一中
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
畏。又東方入正定。西方從定出。若了心外無
法。一切唯心。即無一法當情。無有好惡是非。
即不怖生死。一切處皆是解脫。故云當成無
所畏。縱然心外有一切境法。亦從自心妄想
因緣而生。無有自性。其體本空。如幻如化。

先雲居和尚云。佛法有什麼多事。行得即是。
但知心是佛。莫愁佛不解語。欲得如是事。還
須如是人。若是如是人。愁箇什麼。若云如是
事即不難。自古先德。淳素任真。元來無巧。設
有人問。如何是道。或時答㼾重。元來他根本脚下實有力。即是不思議人。
把土成金。若無如是事。饒爾說得蔟華蔟錦
相似。直道我放光動地。世間更無過也。盡
說却了。合殺頭。人總不信受。元來自家脚下
虛無力。釋曰。雲居和尚。乃物外宗師。此土七
生為善知識。道德孤邁。智海泓深。具大慈悲。
常盈千眾。所示徒云。但知心是佛。莫愁佛不
解語者。此為今時學人。一向外求但學大乘
之語。不能返本內自觀心。明見天真之佛。若
了此心佛。即自然智。無師之智現前。何煩外
學。如云從門入者非寶。又云。從天降下即貧
窮。從地涌出却富貴。若從心地涌出智寶。有
何窮盡。故云。無盡之藏。但若得心真實去。根
脚下諦去。自然出語盡與實相相應。言下救
人生死。變凡為聖。捉礫成金。道有亦得。道
無亦得。句句悉成言教。若也心中未諦。圓信
不成。空任虛浮只成自誑。直饒辯說縱橫。只

增狂慧。設或說得天華墜。石點頭。事若不真。
總成妖幻。所以志公見雲光法師講法華經。
感天華墜。云。是齩蚤之義。是先聖誠言。實
為後學龜鏡。可以刻骨。可以。書紳。今遍搜揚。
深有。意矣。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99

夫製論釋經。傍申佛意。或法身大士。垂迹闡
助化之門。或得旨高人。依教弘法施之道。乃
至義疏章鈔。銘訣讚序等。與宗鏡相應者。皆
當引證。是以眾生言論。悉法界之所流。外道
經書。盡諸佛之所說。

大智度論云。論法入
佛心中。唯一寂滅。一三昧門。攝無量三昧。如
牽衣一角。舉衣皆得。亦如得蜜蜂王。餘蜂盡
攝。又頌云。佛法相雖空。亦復不斷滅。雖生亦
非常。諸行業不失。諸法如芭蕉。一切從心生。
若知法無實。是心亦復空。

毘婆沙論云。善
覺長者。為那伽。說四韋陀典曰。若人心生而
不起。若人心起而不滅。心起而起。心滅而滅。
又云。若離初發心。則不成無上道。所以云。一
切功德。皆在初心。

大乘攝論云。問。何以故。
此識取此識為境。答。無有法能取餘法。雖不
能取。此識。變生。顯現如塵。譬如依面見面。謂
我見影。此影顯現。相似異面。

顯揚論云。由

所依所緣力而得建立。由所依力者。謂立
眼識。乃至意識。由所緣力者。謂立色識。乃至
法識。青識黃識。乃至苦識樂識。

發菩提心
論云。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住。雖如是
觀心心數法生滅散壞。而常不捨聚集善根
助菩提法。是名菩薩觀三世方便。

大乘阿毘
達磨雜集論云。如契經等法。如理作意。發三
摩地。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觀此影
像。不異定心。依此影像。捨外境想。唯定觀
察。自想影像。爾時菩薩。了知諸法唯自心故。
內住其心。知一切種。所取境界。皆無所有。所
取無故。一切能取亦非真實。故次了知。能取
非有。次復於內。捨離所得二種自性。證無所
得。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善宣說偈云。菩薩
依靜定。觀心所現影。捨離外塵想。唯定觀自
想。如是內安心。知所取非有。次觀能取空。
後觸二無得。依者。謂轉依。捨離一切麁重。得
清淨轉依。故十二門論偈云。眾緣所生法。
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釋曰。
故知萬法。從心所生。皆無自性。所依之心尚
空。能依之法何有。

入大乘論云。若離眾生。
則無有得菩提道者。從眾生界。出生一切諸
佛菩提。如尊者龍樹所說偈云。不從虛空有。
亦非地種生。但從煩惱中。而證成菩提。故知
從心證道。不假他緣。能成無師自然之智。

俱舍論云。眼所現見。名為所見。從他傳聞。名
為所聞。自運己心。諸所思構名為所覺。自內
所受。及自所證。名為所知。

佛地論云。現見
虛空。雖與種種色相相應。而無諸色種種相

故。如煙霧等共相應故。有時見空有種種
相。由虛妄分別力故。但見煙等有種種相。非
見虛空。以虛空性。不可見故。乃至心淨法界。
離名言故。一切名言。皆用分別所起為境。然
諸法教。亦不唐捐。是證法界展轉因故。如見
字書。解所說義。由此法教。是諸如來大悲所
流。能展轉說。離言說義。如以眾彩。彩畫虛空。
甚為希有。若以言說。說離言義。復過於彼。

般若論云。須菩提言。如來無所說。此義云何。
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謂佛所說。
但是傳述古佛之教。非自製作。釋曰。故知此
法。過去佛已說。今佛現說。未來佛當說。所以
一佛說時。十方佛同證。乃至智慧剎土。真俗
等法。凡聖等性。皆同無二。以唯共一心故。終
無異旨。如華嚴經佛不思議品。一佛子。諸
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何等為十。所
謂一切諸佛。悉能善說授記言辭。決定無二。
一切諸佛。悉能隨順眾生心念。令其意滿。決
定無二。一切諸佛。悉能現覺一切諸法。演說
其義。決定無二。一切諸佛。悉能具足去來今
世。諸佛智慧。決定無二。一切諸佛。悉知三世
一切剎那。即一剎那。決定無二。一切諸佛。悉
知三世一切佛剎。入一佛剎。決定無二。一切
諸佛。悉知三世一切佛語。即一佛語。決定無
二。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與其所化
一切眾生。體性平等。決定無二。一切諸佛。悉
知世法。及諸佛法。性無差別。決定無二。一
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所有善根。同一善
根。決定無二。是為十。又信心銘云。要急

相應。唯言不二。可成堅信。永斷纖疑。則宗鏡
之文。傳光不朽矣。

廣百論云。覺慧等諸心
心法。非隨實有諸法轉變。但隨串習成熟種
子。及心所現眾緣勢力。變生種種境界差別。
外道等。隨其自心。變生種種諸法性相。若
法性相是實有者。豈可如是隨心轉變。諸
有智者。不應許彼所執現在實法有生。以必
不從去來二世。更無第三可從生故。滅必隨
生。生既非有。滅亦定無。乃至三世行。皆相待
立。如長短等。何有實性。又頌云。眼中無色
識。識中無色眼。色內二俱無。何能令見色。依
他起性。即是心心法。從緣起時。變似種種相
名等塵。應知有心心法。但無心外所執諸
塵。云何定知。諸法唯識故。佛告善現。無毛端
量實物可依。

寶藏論云。夫天地之內宇宙
之間。中有一寶。祕在形山。識物靈照。內外
空然。寂寞難見。其謂玄玄。巧出紫微之表。用
在虛無之間。端化不動。獨而無雙。聲出妙響。
色吐華容。窮觀無所。寄號空空。唯留其聲。不
見其形。唯留其功。不見其容。幽顯朗照。物理
玄通。森羅寶印。萬像真宗。乃至其寶也。煥煥
煌煌。朗照十方。隱寂無物。圓應堂堂。應聲應
色。應陰應陽。奇物無根。妙用常存。眴目不見。
側耳不聞。其本也冥。其化也形。其為也聖。
其用也靈。可謂大道之真精。其精甚靈。萬有
之因。凝然常住。與道同倫。故經云。隨其心淨。
即佛土淨。任用森羅。其名曰聖。

釋摩訶衍
論云。一切諸法一心量。無心外法。以無心外
法故。豈一心法與一心法作障礙事。亦一心

法與一心法作解脫事。無有障礙。無有解脫。
一心之法。一即是心。心即是一。無一別心。無
心別一。一切諸法。平等一味。一相無相。作一
種光明心地之海。

寶生論偈云。微笑降伏
大魔軍。明智覺了除眾欲。於此大乘能善住。
深識愛原唯自心。

寶性論偈云。如空遍一
切。而空無分別。自性無垢心。亦遍無分別。

金剛三昧論云。一切心相。本來無本。本無本
處。空寂無生。若心無生。即入空寂。空寂心地。
即得心空。善男子。無相之心。無心無我。一切
法相。亦復如是者。一切心相。種子為本。求此
本種。永無所得。若是現在。則與果俱。無本末
異。如牛兩角。若已過去。則無作因。無體性故。
猶如兔角。如是道理。本來法爾。故言本來無
本。又生滅心生。必依本處。本處既無。則不得
生。當知心相本來無生。故言空寂無生。所
入空寂。即是一心。一切所依。名之為地。故言
即入空寂之心地。

分別功德論云。有論沙
門。行諸禪觀。或在塚間。或在樹下。時在塚
間。觀於死屍。夜見餓鬼打一死屍。沙門問
曰。何以打此死屍耶。答曰。此死屍困我如是。
是以打之。道人曰。何以不打汝心。打此死屍。
當復何益也。於須臾頃。復有一天。以天曼陀
羅華。散一臭屍。沙門問曰。何為散華此臭屍
耶。答曰。由我此屍。得生天上。此屍即是我之
善友。故來散華。報往昔恩。道人答曰。何以不
散華汝心中。乃散臭屍。夫為善惡之本。皆心
所為。乃捨本求末耶。

思益論云。不見一切
諸法。是菩提相。不證一法。而證諸法。是故說

為應正遍知。

金剛論云。教中譬如星宿。為
日所映。有而不現。能見心法。亦復如是。釋曰。
此有二解。一若迷心為境。如日爍眼光。入室
不見自物。如被外境所換。不見自心。亦復如
是。二若以悟境是心。則萬法如星宿。一心如
日光。心光遍爍時。無法可披露。

法性論云。
蓋聞之先覺曰。體空入寂。莫先於見法。尋法
窮原。莫妙於得性。得性則照本。照本則達自
然。達自然見緣起。見緣起斯見法也。將窮其
原。必存其要。要而在用者。其唯心法乎。心
法者。神明之營魄。精識之丹譽。其運轉也。彌
綸於萬行。其感物也。會通於群數。統極而言。
則無不在矣。

顯性論云。一念見性者。見性
是凡聖之本體。普遍一切。而不為一切之所
傾動。在染不染。而能辯染。在淨不淨。而能辯
淨。其性不在一切法。而能遍一切法。若觀一
法。即不見性。若不觀一法。亦不見性。其性不
在觀。不在不觀。於一眾生身中見心性時。
一切眾生悉皆見。於一微塵中。見心性時。一
切微塵悉皆見。以性遍凡聖善惡故。凡處
徹聖處。聖處徹凡處。善惡相徹。本性自爾。以
一切法。並不得取。並不可捨。性相自爾。自性
淨故。終日說不得一說。終日聞不得一聞。終
日見不得一見。終日知不得一知。並非凡聖
之所安立。是故經云。若我出世及不出世。此
法常然。

顯宗論云。我此禪門一乘妙旨。以
無念為宗。無住為本。真空為體。妙有為用。
夫真如無念。非念想能知。實相無生。豈色心
能見。真如無念。念者即念真如。實相無生。生

者即生實相。無住而住。常住涅槃。無行而行。
能超彼岸。如如不動。動用無窮。念念無求常
求無念。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用而不有。即是
真空。空而不無。便成妙有。妙有即摩訶般若。
真空即清淨涅槃。般若無見。能見涅槃。涅槃
無生。能生般若。西天諸祖。共傳無住之心。同
說如來知見。

顯正論云。問。欲顯何義。名為
顯正。答。欲顯明一切眾生本原清淨無生心
體。即是諸佛之正性也。所以者何。一切萬法。
心為其本。然其心性。都無所依。體自圓融。不
礙萬法。雖應現萬法。而性自常真。無住無依。
不可取捨。

勝天王經云。清淨心性。為諸法
本。自性無本。虛妄煩惱。皆從邪念顛倒而生。
當知此心。即是最勝清淨第一義諦。一切諸佛
證知所歸。問曰。定以何法為心體。答曰。不應
求心之定體。何以故。心非所緣。無無相故。亦
云非能所。絕相待故。體不可染。性常淨故。非
合非散。自性離故。不礙緣起。性虛融故。不可
說示。名字空故。諸法虛淨。緣相離故。靈照
不竭。用無盡故。果報不同。作業異故。因果宛
然。不斷絕故。亦非真實。業性如幻故。又不
斷絕。現施為故。亦不可取。畢竟空故。諸法平
等。一相如故。境智無差。離分別故。萬法即
空。性無生故。是以一切分別。不離自心。一切
諸境。不離名相。若了萬法。不了自心。分別無
由能絕。乃至楞伽經云。若彼心滅盡。無乘及
乘者。無有乘建立。我說為一乘。彼心者。即取
相所得心也。一乘者。即離相清淨無生心也。
此心悉能包含運載一切諸法。故名一乘。

法苑珠林云。夫擁其流者。未若杜其源。揚
其湯者。未若撲其火。何者。源出於水。源未
杜而水不窮。火沸於湯。火未撲而湯詎息。故
有杜源之客。不擁流而自乾。撲火之人。不
揚湯而自止。故知心為源。境為流。不察本心
源。但隨諸法轉。意如火。事如湯。不制自意地。
唯從境界流。斯皆失本迷。源隨流徇末。若能
頓明意地。直了心源。不求脫於諸塵。不繫縛
於一法。可謂究末遇本。尋流得源矣。遂乃無
功而自辦。無作而自成。顯此一心。萬法如鏡。

歸心論云。夫論心性者。若別說。一一生佛。皆
以法界為身。一一摩耶胎內。亦如是。廣狹
皆等。不相妨礙。若總說。一一生佛。同在胎內。
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互隱互顯。互存互
奪。重重互現。皆不思議法界。說時不增。不
說時不減。性海如是。豈可言盡不盡耶。

六妙
門云。此為大根人善識法要。不由次第。懸照
諸法之原。所謂眾生心也。一切法由心而起。
若能反觀心性。不得心原。即知萬法皆無根
本。

頓教五位門云。第一識心者。語是心。見
是心。聞是心。覺是心。知是心。此是第一悟。
一一能知。如許多心。皆是一心。一心能遍一
切處。第一知身。同無情。身不知痛痒。好惡。
一切皆是心。不干身事。心能作人畜。心能作
魚鳥。第三破四大身。身即是空。空即是無生。
空無內外中間。離一切相。第四破五陰。色
陰若有。四陰不虛。色陰若無。四陰何有。第五
見性成佛。湛然常住。

十住經序云。以靈照
故。統名一心。以所緣故。總號一法。若夫名

隨數變。則浩然無際。統以心法。則未始非二。

十二門論序云。論之者。欲以窮其心原。盡其
至理也。若一理之不盡。則眾異紛然。有惑趣
之乖。一原之不窮。則眾途扶疎。有殊致之迹。
殊致之不夷。乖趣之不泯。大士之憂也。


若燈論序云。始夫萬物非有。一心如幻。心如
幻故。雖動而恒寂。物非有故。雖起而無生。是
以聖人說如幻之心。鑒非有之物。了物非物。
則物物性空。知心無心。則心心體寂。達觀之
士。得其會歸。而忘其所寄。於是分別戲論。不
待遣而自除。無得觀門。弗假修而已入。蕩蕩
焉。不出不在。無住無依者也。

華嚴論云。猶
如大海有清淨德。而能影現七金山等。眾生
心海。影現六道四生。分明顯現山河大地。色
空明闇等。

緣生論云。元是一心。積為三界。
凡則迷而起妄。聖則悟以通真。

陀羅尼三
昧法門偈云。是法法中高。猶如須彌山。是法
法中海。眾源所共歸。是法法中明。猶如星中
月。是法法中燈。能破無邊闇。是法法中地。荷
載遍十方。是法法中母。出生諸佛種。

法華演
祕云。事理圓融者。即種種事稱理而遍。以真
如理為洪鑪。融萬事為大冶。鐵汁洋溢。無異
相也。若開權顯實一切唯心者。亦先融為本。
事事無礙也。重重交映。如地獄苦報。身各
自遍。難思妙事。本自如此。佛佛自覺。眾生不
知。今解。此知。即眾生心是佛智也。即事玄妙。
入心成觀。

法華玄贊疏云。如經中說。一時
者。即是唯識時。說聽二徒心識之上。變作三
時相狀而起。實是現在。隨心分限。變作短長。

事緒終訖。總名一時。如夢所見。謂有多生。覺
位唯心。都無實境。聽者心變三世亦爾。唯意
所緣。是。不相應行蘊法界法處所攝。此言一
時。一則不定約剎那。二則不定約相續。三則
不定約四時六時。八時。十二時等。四則不定
約成道已後年數時節。名為一時。但是聽者
根熟。感佛為說。說者慈悲。應機為談。說聽
事訖。總名為一時。不定約剎那等者。聽法之
徒。根器或鈍。說時雖短。聽解時長。或說者時
長。聽者亦久。於一剎那。猶未能解。故非剎那。
亦不定約相續者。猶能說者得陀羅尼。說一
字義。一切皆了。或能聽者得淨耳意。聞一字
時。一切能解。故非相續。由於一會聽者。根機
有利有鈍。如來神力。或延短念為長劫。或促
多劫為短念。亦不定故。總約說聽究竟名時。
亦不定約四時六時八時十二時者。一日一
月。照四天下。長短暄寒。近遠晝夜。諸方不定。
恒二天下同起用故。又除已下。上諸天等。無
此四時及八時等。經擬上地諸方流通。若說
四時等。流行不遍故。亦不定約成道已後年
數時節者。三乘凡聖所見佛身報化。年歲短
長。成道已來。近遠各不同故。釋曰。上所說不
定約剎那時。及相續時。與四時六時八時十
二時等。及約成道已後年數時節。名為一時
者。以長短不定。前後無憑。但說唯心之一時。
可為定量。無諸過失。事理相當。既亡去取
之情。又絕斷常之見。不唯一時作唯識解。實
乃萬義皆歸一心。則稱可教宗。深諧祕旨。
能開正見。永滅群疑。所以經云。一切諸法。以

實際為定量。又云。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
一切種智。故知但說大無過。夫言大乘者。即
是一心之乘。乘是運載義。若論運載。豈越心
耶。又夫不識心人。若聽法看經。但隨名相。不
得經旨。如僧崖云。今聞經語。句句與心相應。
又釋法聰。因聽慧敏法師說法。得自於心。蕩
然無累。乃至見一切境。亦復如是。若不觀心。
盡隨物轉。是故大乘入道安心法云。若以有
是為是。有所不是。若以無是為是。則無所不
是。一智慧門。入百千智慧門。見柱作柱解。得
柱相。不作柱解。觀心是柱法。無柱相。是故見
柱即得柱法。一切形色。亦復如是。故華嚴
經頌云。世間一切法。但以為心主。隨解取眾
相。顛倒不如實。又古人云。六道群蒙。自此門
出。歷千劫而不返。一切痛哉。是知因心得道。
如出必由戶。何所疑乎。

百法鈔云。大乘一
切。皆是心所變。故離心之外。更無有法。即萬
般造作。皆不離心。千種起言。豈超心外。


界觀序云。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
從本已來。靈明廓徹。廣大虛寂。唯一真之境
而已。無有形貌。而森羅大千。無有邊際。而含
容萬有。昭昭於心目之間。而相不可覩。晃晃
於色塵之內。而理不可分。非徹法之慧目。離
念之明智。不能見自心如此之靈通也。於是
稱法界性。說華嚴經。令一切眾生自於身中。
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而證法界也。乃至故
佛身一毛端。則遍一切含一切也。世界爾。眾
生爾。塵塵爾。念念爾。法法爾。無有一法定
有自體而獨立者。

提婆傳云。提婆菩薩。博

識淵覽。才辯絕倫。誕名天竺。為諸國所推。所
愧以為所不盡者。唯以人不信用其言為憂。
其國中有大天。神驗。黃金像之。坐身二丈。號
曰大自在天。人有求願。能令現世如意。提婆
詣廟求入拜見。主廟者言。天像至神。人有見
者。既不敢正視。又令人退後失守百日。汝但
詣門求願。何須見耶。提婆言。若神必能如汝
所說。乃從令我見之。若不如是。豈是吾之
所欲見耶。時人奇其志氣。伏其明正。隨入廟
者。數千萬人。提婆既入。天像挺動其眼。怒目
視之。提婆問。天神則神矣。何其小也。當以
精靈感人。智德伏物。而假黃金以目。多動玻
𰢎以熒惑。非所望也。即便登梯。鑿出其眼。
時諸觀者。咸有疑意。大自在天。何為一。小婆
羅門所困。將無名過其實。理屈其詞耶。提
婆曉眾人言。神明遠大。故以近事試我。我得
其心。故登金聚。出玻𰢎。令汝等知神不假
質。精不託形。吾既不慢。神亦不辱也。言已而
出。即以其夜求諸供備。明日清旦。敬祠天神。
提婆先名既重。加以智參。神契。其所發言。聲
之所及。無不響應。一夜之中。供具精饌。有物
必備。大自在天。貫一肉形。數高四丈。左眼枯
沒。而來在坐。歷觀供饌。歎未曾有。嘉其德力。
能有所致。而告之言。汝得我心。人得我形。汝
以心供。人以質饋。知而敬我者。汝畏而誣我
者人。汝所供饌。盡善盡美矣。唯無我之所須。
能以見與。真上施也。提婆言。神鑒我心。惟命
是從。神言。我所乏者左眼。能與我者。便可
出之。提婆言。敬如天命。即以左手。出眼與之。

天神力故。出而隨生。索之不已。從旦終朝。出
眼數萬。天神讚曰。善哉摩納。真上施也。欲求
何願。必如汝意。提婆言。我稟明於心。不假外
也。唯恨悠悠童蒙。不知信受我言。神賜我願。
必當令我言不虛設。唯此為請。他無所須。神
言。必如所難。於是而退。詣寺。受出家法。剃髮
法服。周遊揚化。於天竺大國之都。四衢道中。
敷高座。作三論言。一切諸聖中。佛聖最第一。
一切諸法中。佛法正第一。一切救世眾。佛僧
為第一。八方諸論士。有能壞此語者。我當斬
首以謝其屈。所以者何。立理不明。是為愚癡。
愚癡之頭。非我所須。斬以謝屈。甚不惜也。八
方論士。既聞此言。亦各來集。而立誓言。我
等不如。亦當斬首。愚癡之頭。亦所不惜。提婆
言。我所修法。仁活萬物。要不如者。當剃汝鬚
髮。以為弟子。不斬首也。立此要已。各撰名理。
建無方論。而與酬酢。智淺情近者。一言便屈。
智深情遠者。極至二日。則辭理俱匱。即皆下
髮。如是日日。王家送衣鉢。終竟三月。度十餘
萬人。釋曰。稟明於心。不假外者。審如斯語。何
往不從。故能德動明神。鑿大自在天之眼。化
諧人意。度十萬外道之心。可謂救世良醫。度
人妙術。不得斯旨。悲願何成。自利利他。理窮
於此。

天台無量壽佛疏云。就一字說者。釋
論云。所行如所說。所說即是教。如即是理。行
即是行。佛即是法身。觀即般若。無量壽即解
脫。當知即一達三即三達一。一中解無量。無
量中解一。於一字上達無量義。況諸字。況一
題。況一經。況一切經耶。故經云。若聞首題名

字。所得功德。不可限量。若不如上解者。安獲
無限功德耶。釋云。若不歸一心解。安獲無限
功德。以無量功德。即一心具足。若離心。所見
皆不圓滿。悉成邪倒。設具行門。皆成分限。

起信疏云。夫真心寥廓。絕言像於筌罤。沖漠
希夷。亡境智於能所。非生非滅。四相之所不
遷。無去無來。三際莫之能易。但以無住為性。
隨派分岐。逐迷悟而昇沈。任因緣而起滅。雖
繁興鼓躍。未始動於心原。靜鑒虛凝。未甞
乖於業果。故使不變性而緣起。染淨恒分。不
捨緣而即真。凡聖一致。其猶波無異水之動。
故即水以辯於波。水無異動之濕。故即波以
明於水。是則動靜交徹。真俗雙融。生死涅槃。
夷齊同貫。

安樂集云。問。何因一念佛之力。
能斷一切諸障。答。如經云。譬如有人。用師子
筋以為琴絃。音聲一奏。一切餘絃悉皆斷壞。
若人菩提心中。行念佛三昧者。一切煩惱。一
切諸障。悉皆斷滅。亦如有人搆取牛羊驢馬
一切諸乳。置一器中。若將師子乳一渧投之。
直過無難。一切諸乳。悉皆破壞。變為清水。
若人但能菩提心中。行念佛三昧者。一切惡
魔諸障。直過無難。

寶藏論注云。實此非彼。
實彼非此。鳥跡空文。奇特現矣者。破彼此也。
諸法如幻。比鳥跡空文。皆從心生。奇特現矣。
又云。光超日月。德越太清。萬物無作。一切無
名。轉變天地。自在縱橫者。萬物不能自立。人
為作名。皆自心起。轉變天地。了一切唯心。則
萬法無累其神明。即所向自由。即自在縱橫。

天台涅槃疏云。煩惱與身一時者。除彼所

計之一時。若是所解言一時者。此是前後而
一時。一時而前後。只於一時義中。說有前後。
即煩惱為前。身屬於後。何以故。因果無二。
色心體一。三道三德。一念無乖。五陰五脫。
剎那理等。貴在破執。執已。了性同空。空無
前後。如炷與明一時有。要因炷有明。煩惱與
身亦然。故知前後一心。一心前後。如是解者。
有何差別。只恐心外取法。而自異耳。

杜順
和尚攝境歸心真空觀云。謂三界所有法。唯
是一心。心外更無一法可得。故曰歸心。謂
一切分別。但由自心。曾無心外境。能與心為
緣。何以故。由心不起。外境本空。論云。由依
唯識故。境本無體。真空義成故。以塵無有故。
本識即不生。由此方知。由心現境。由境顯心。
心不至境。境不入心。常作此觀。智慧甚深。

唯識序云。離心之境克湮。即識之塵斯在。帶
數之名攸顯。唯識之稱兆彰。故得一心之旨。
永傳而不窮。八識之燈。恒然而無盡。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卷 100

東國義相法師。釋華嚴經云。當知此一部華
嚴經。雖七處九會。而唯在十地品。所以者何。
以根本攝法盡故。雖在十地不同。而唯在初
地。何以故。不起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故。一

地中雖多分不同。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
世九世。即一念故。一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
亦如是。一即是一切。一念即多念。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一即為主。一切為伴。隨舉一法。盡
攝一切。乃至一文一句。盡攝一切。何以故。若
無此。彼不成故。陀羅尼法。法如是故。經云。如
來於一語言中。演出無邊契經海。

復禮法
師云。觀業義者。夫業因心起。心為業用。業引
心而受形。心隨業而作境。然則因業受身。身
還造業。從心作境。境復生心。若影隨形而曲
直。猶響隨聲而大小矣。

慧集法師悟道頌
云。普光初學道。無邊世界動。迴天復轉地。
併入一毛孔。

弘沇法師云。若人執眾生心
外別有無情。佛性不遍。皆違如來藏遍法界
義。唯識論云。根身器世間。即是賴耶相分。相
分不離見分。又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離二取相故。真實住唯識。如第六識緣現在
心。唯一剎那。誰為能所。設緣三世。亦現在心。
妄分能所。若得此意。三界唯心。法界一相。亦
何不適。

神鍇法師云。一念淨心微細。如芥
子。森羅萬像。猶若須彌。萬像雖復眾多。要從
一心變起。離心之外。畢竟無法。是則攝相從
心。云內須彌於芥子也。

元康法師云。明悟
入者。如來說法八萬四千。所明至理。更無異
道。華嚴經云。一道出生死。涅槃經云。一道清
淨。大品經云。一相無相。淨名經云。不二法門。
論云。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乃群賢所趣眾義同歸。咸指一
心之實道矣。

智者大師與陳宣帝書云。夫學

道之法。必須先識根原。求道由心。又須識心
之體性。分明無惑。功業可成。一了千明。一迷
萬惑。心無形相。內外不居。境起心生。境亡心
滅。色大心廣。色小心微。乃至知心空寂。即入
空寂法門。知心無縛。即入解脫法門。知心無
相。即入無相法門。覺心無心。即入真如法門。
若能知心如是者。即入智慧法門。圓覺疏
序云。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
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
眾生之本原。故曰心地。諸佛之所得。故曰菩
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
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
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
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祕。故曰密嚴國。統
眾德而大備。鑠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
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
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
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
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
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覺而未
極圓覺者。菩薩也。住持圓覺而具足圓覺者。
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
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
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大事出現。
蓋為此事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
詮此也。釋曰。心之一法。名為普法。欲照此心。
應須普眼虛鑒。寂照靈知。非偏小而可窮。以
圓滿而能覺。故曰圓覺。此約能證也。真如
妙性。寂滅無為。具足周遍。無有缺減。故曰圓

覺。此約所證也。能所冥合。唯是一心。此一心。
能為一切萬法之性。又能現三乘六道之相。
攝相歸性。曾無異轍。則世出世間。昇降雖殊。
凡有種種施為。莫不皆為此也。離此則上無
三寶一乘。下無四生九有。

臺山釋𭿫經訣云。佛法大旨。舉要言之。不出心為大旨。
所以楞伽經。以心為正宗。故云佛語心為宗。
無門為法門。所言心者。謂佛語心。所言宗者。
謂心實處。又云。迷則萬惑累心。解則真照法
界。迷則生死紛紜。解則涅槃常寂。迷解雖殊。
莫不皆是一心隱顯。三藏法師云。眾生之類。
是菩薩佛土。驗此六識。即究竟果處。而惑者
終日作迷解。

跋陀三藏云。理心者。心非理
外。理非心外。心即是理。理即是心。心理平等。
名之為理。理照能明。名之為心。覺。心理平等。
名之為佛。心。會實性者。不見生死涅槃有別。
凡聖無異。境智一如。理事俱融。真俗齊觀。圓
通無礙。名修大道。

釋道世云。四禪無像。三
達皆空。千佛異迹。一智心同。澄觀和尚華嚴
疏云。上來諸門。乃至無盡。不離一心。一心即
法界。故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心體即
大。心之本智即方廣。觀心起行即華嚴。覺心
性相即是佛。覺非外來。全同所覺。故理智不
殊。理智形奪。雙亡寂照。則念念皆是華嚴性
海。則物我皆如。泯同平等。為未了者。令了自
心。若知觸物皆心。方了心性。故梵行品云。知
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然
今法學之者。多棄內而外求。習禪之者。好亡
緣而內照。並為偏執。俱滯二邊。既心境如如。

則平等無礙。昔曾瑩兩面鏡。鑑一盞燈。置一
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見夫心境互照。
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境上了難思
之心。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即心了境界之
佛。即境見唯心如來。心佛重重。而本覺性一。
皆取之不可得。則心境兩亡。照之不可窮。則
理智交徹。心境既爾。境境相望。心心互研。萬
化紛綸。皆一致也。唯證相應。名佛華嚴矣。釋
云。今人只解即心即佛。是心作佛。不知即境
即佛。是境作佛。今明以如為佛。心境皆如。心
如即佛。境如焉非。又心有心性。心能作佛。境
有心性。安不作佛。以心收境。則心中見佛。是
境界之佛。以境收心。境中見佛。是唯心如來。
華嚴錦冠云。觀心釋大方廣佛華嚴經者。若
約教詮義。則有多門。若不攝歸一心。於我何
預。夫言大者。即是心體。心體無邊。故名為大。
方是心相。相具德相之法。故名方。廣。是心用。
心。有稱體之用。佛是心果。心解脫處名佛。華
是心因。心所引行。喻之以華。嚴是心功。心能
善巧嚴飾。目之為嚴。經是心教。心起名言。詮
顯此理。故名為經。然心之一字。雖非一切。能
為一切。觀者。以三大中。具四法界。對彼四界。
故成四觀。法本如是。故依法而觀。若依此悟
解。念念即是華嚴法界。念念即是毘盧遮那
法界也。

肇論注云。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
性乎者。尚書云。天生萬物。唯人之靈。有情無
情。為萬物也。靈是心之性。亦即萬物之性也。
即物之性空。目擊而非遙。雖近而不可知也。
故論云。遠不可見。如空中鳥跡。近不可見。如

眼中之藥。遠喻三祇至道。近喻即真不見
也。

如上所引祖教。委細披陳。可以永斷纖
疑。圓成大信。若神珠在掌。寶印當心。諸佛常
現目前。法界不離言下。是以從初標宗。於一
心演出無量名義。無量名義。不出理智。非理
不智。故理外無智。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亦
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體。體性自離。故
體即非體。即一切法。如虛空性。空性亦空。畢
竟寂滅。斯滅亦滅。不知以何言故。強名之無
盡真心耳。今還攝無量義海。總歸一句。乃至
無句。一字一點。卷舒自在。不動一心。究竟指
歸。言思絕矣。又此乃是內證自心。真性。絕待。
無依平等法門。如華嚴疏鈔云。悟一切法。自
性平等者。入於諸法真實之性故。謂真實性
中。無差別相。無種種相。無無量相。萬法一如。
何有不等。此真實性。依何立故。復次明燈
無依法。所謂不依於色。不依於空。若萬法依
空。空無所依。今萬法依真。真無所依。即無依
印法門。故捨離世間。世間即有種種差別。斯
則性尚不立。何況於相。亦不依空立色。亦
不依色立空。亦無異無不異。無即無不即。斯
見即絕。強名內證爾。

問。如上解釋引證。皆
是祖佛之言。何不自語。

答。我若自語。一切
茫然。罔措津涯。豈有申問之處。設祖佛之教。
皆是隨他意語。曲順時機。是以世尊言。三世
諸佛所說之法。吾四十九年不加一字。又經
云。先佛己說。後佛隨順。若能如是了達。則知
佛語是自語。自語是佛語。故本師云。一切
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又云。釋迦

如來語。提婆達多語。無二無別。若於此不信
不明。皆成二見。常縈分別凡聖之想。恒生取
捨自他之情。欲紹吾宗。無有是處。

問。前標
宗章。已廣說唯心之旨。何故十帙之中。卷卷
委曲重說。

答。此是祕要之門。難信之法。轉
深轉細。難解難知。悉抱疑情。盡居惑地。夫疑
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善品為業故。疑
有多種。略說具三。一疑自。謂己不能入理。二
疑師。謂彼不能善教。三疑法。謂於所學。為令
出離。為不出離。況如有病之人。疑自疑醫。疑
藥。病終不愈。若具前三疑。終不能決定信入。
今宗鏡所錄。皆是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隨聞一法。盡合圓宗。實可以斷深疑。成大信。
如清涼記云。謂聞空莫疑斷。是即事之空。非
斷滅故。聞有莫疑常。非定性有。從緣有故。聞
雙是莫疑兩分。但雙照二諦。無二體故。聞
雙非莫疑無據。以但遮過。令不著故。又聞
空莫疑有。是即有之空故。聞有莫疑空。是即
空之有故。聞雙是莫疑雙非。是即非有無。為
有無故。聞雙非莫疑雙是。是即有無。方是非
有無故。是知諦了一心。群疑頓斷。則有不
能有。空不能空。凡不能凡。聖不能聖。豈世間
言語是非之所惑哉。如佛藏經云。佛告舍利
弗。須彌山王。為高大不。高大。世尊。舍利弗。
四天下中。普雨大石。皆如須彌。有人以手承
接此石。無有遺落如芥子者。於意云何。為希
有不。希有。世尊。舍利弗。如來所說一切諸法。
無生無滅。無相無為。令人信解。倍為希有。舍
利弗。譬如有人。以一切眾生。置左手中。右手

接舉三千世界。山河草木。皆能令是一切眾
生。同心喜樂。其意不異。於意云何。為希有
不。希有。世尊。舍利弗。如來所說一切諸法。無
生無滅。無相無為。令人信解。倍為希有。此宗
鏡文。所以前後廣引者。只為此心深奧故難
信。祕密故難知。乃至菩薩大智。尚須佛力所
加。豈況淺劣而能知者。如寶雨經云。佛言。云
何菩薩深信如來意業祕密。若諸菩薩。聞於
如來意之祕密。謂如來所有意樂法義。依止
於心。依心而住。一切菩薩聲聞緣覺。及諸有
情。無能知者。唯除如來之所加持。是以雖前
引後證。文廣義繁。則語語內而利益根機。
聞聞中而驚新耳目。何厭重說。起此慢心。所
以本師云。行住坐臥。常說妙法。又云。我於
得道夜。及涅槃夜。是二夜中間。常說般若。是
以機多生熟。信有淺深。前聞熏而未堅。後聞
熏而方入。如大智度論云。譬如搖樹取果。熟
者前墮。若未熟者。更須後搖。又如捕魚。前網
不盡。後網乃得。又云。復次是般若波羅蜜相。
甚深難解難知。佛知眾生心。根有利鈍。鈍
根者少智。為其重說。若利根者。一說二說便
悟。不須種種說。譬如駃馬。下一鞭便走。駑馬
多鞭乃去。如是等種種因緣故。經中重說無
咎。

又問曰。上來數說。是般若波羅蜜甚深因
緣。今何以復重說。

答曰。處處說甚深。多有所
利益。凡人不知。謂為重說。譬如大國王。未有
嫡子。求禱神祇。積年無應。時王出行。夫人產
子男。遣信告王。大夫人產男。王聞喜而不答。
乃至十反。使者白王。向所白者。王不聞也。王

曰。我即聞之。久來。願滿故喜。心內悅樂。聞不
已耳。即勅有司。賜此人百萬兩金。一語十萬
兩。王聞使者言。語語中有利益。非是重說。
不知者謂為重。處處說甚深亦如是。佛與菩
薩須菩提。知大有利益。須菩提聞佛說深般
若。不能得底。轉覺甚深。聽者處處聞甚深。得
禪定智慧利益等。凡夫人謂為重說。且如
國王聞於一語。有多利益。賜十萬兩金。此乃
增生死根。成於識樂。今聞宗鏡。卷卷之中。
文文之內。重重唱道。一一標宗。長菩提根。
成於法樂。盡大地為黃金。未酬一字。請不生
怠厭於頻聞。令已達者。重堅信心。使未入者。
速發聞慧。

問。此宗鏡門。還受習學不。

答。
學則不無。略有二義。一者。若論大宗。根本正
智。不從心學。非在意思。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故台教云。手不執卷。常讀是經。口無言音。
遍誦眾典。佛不說法。恒聞梵音。心不思惟。普
照法界。此論上上根器。聞而頓悟。親自證時。
二者。若未省達。亦有助發之力。印可之功。或
機思遲迴。乃至中根下品。及學差別智門。須
依明師以辯邪正。先以聞解信入。後以無
思契同。須得物物圓通。事事無滯。方乃逢緣。
對境。不失旨迷宗。故云。會萬物為自己者。其
唯聖人乎。又若約大綱。應須自省。設有相助。
亦指自知。

如有學人問先德。如何是禪。

答。悟
自理為禪。

問。如理心性。但是假名。何者是實。

答。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但假施設。實相無
相如虛空。須自反悟。

問。悟後更有何法。

答。
只箇悟處是法。從緣發明。反得自理。

問。此

性還可示人令見不。

答。還示渠教自省達即
得。不是眼見耳聞意知之事。此箇真精妙明
性。不同大虛木石。天生靈妙不思議。即自性
佛法僧。若不悟。推求欲見。一毫亦不可得。但
離前塵好醜。即是自家本心。若一毫不盡。與
佛道者。無有是處。

問。見色但見色。如何見心。

答。即思思之。是阿誰見色。

問。豈不是當境者
全是。不應更求見。

答。自思量看。是之與不是。
莫問他人。若直下見。更不圖度。佛法只在方
寸。心外斷行蹤。但一心一智慧。離內外中間
取受。三際理玄。便入無為道。

問。悟何心是
道。

答。悟心無心即是道。

問。請為指示。

答。指
示了也。汝自不見。

問。是何物教學人見。

答。
教渠直下見。也不是物。

又先德問。即今見何
物。

答。見本心。

問。見與本心。為別不別。

答。不
別。真如體上。自有照用。以明故得名為見。以
不動故得名為心。又自性清淨名照。常見自
性名用。故知此心。目前顯露。何須問答。豈假
推窮。即圓滿門。是成現法。

如有學人問忠國
師。和尚。如何是解脫心。

答。解脫心者。本來
自有。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眾生日
用而不知。此之是也。此乃直指。目擊道存。
今古常然。凡聖共有。夫宗鏡所錄。皆是佛說。
設有菩薩製作。法師解釋。亦是達佛說意。順
佛所言。以此土眾生。皆以聞慧入三摩地故。
須以音聲為佛事。顯示正義。破除邪執。非言
不通。此有二義。一者約畢竟門。則實不可
說。如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
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又云。復次究竟離妄

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
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
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
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得其
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
心生滅。不入實智故。此是引導一切初發菩提
心人。且令自利。理行成就。歸於實智。究竟指
歸宗鏡矣。二者約方便門。是利他行。故云如
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又不可一
向執發言為非。起念成過。何者以即言無言。
即念無念。是知言言契道。念念歸宗。若分
別門。不無二說。若畢竟門。言思絕矣。

問。如
上所立一心之旨。能攝無量法門。融通一切。
此心為復能含一切法。能生一切法。為復
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

答。此心不縱不橫。
非他非自。何者。若云心含一切法。即是橫。若
云心生一切法。即是縱。若云自生。心不生心。
若云他生。既不得自。云何有他。若云共生。自
他既無。將何為共。若云無因生。有因尚不生。
況無因乎。

問。心非四性者。教中云何說。意
根生意識。心如工畫師。無不從心造。則是自
生。又云。心不孤起。必藉緣而起。有緣思生。
無緣思不生。則是他生。又云。所謂六觸因緣
生六受。得一切法。則是共生。又云。十二因緣。
非佛天人脩羅作。性自爾。則無因生。既屬教
文。云何成過。

答。諸佛隨緣差別。俯為群
機。生善破惡。令入第一義理。皆是四悉方便
權施。空拳誑小兒。誘度於一切。

問。既非縱
橫。不墮四性。則一切法是心。心是一切法不。

答。是則成二。

問。如是則一切不立俱非耶。

答。非亦成二。如文殊言。我真文殊。無是文殊。
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
中實無是非二相。

問。既無二相。宗一是不。

答。是非既乖大旨。一二還背圓宗。

問。如何
得契斯旨。

答。境智俱亡。云何說契。

問。如
是則言思道斷。心智路絕矣。

答。此亦強言。
隨他意轉。雖欲隱形。而未亡跡。

問。如何得
形跡俱亡。

答。本無朕跡。云何欲亡。

問。如是
則如人飲水。冷煖自知。當大悟時。方合斯旨。

答。我此門中。亦無迷悟。合與不合之道理。
撒手似君無一物。徒勞苦說數千般。此事
萬種況不成。千聖定不得。大地載不起。虛空
包不容。非大器人。無由檐荷。如古德云。盡十
方世界覓一人為伴不得。又云。只有一人承
紹祖位。終無第二人。若未親到。徒勞神思。直
饒說玄之又玄。妙中更妙。若以方便。於稱揚
門中。助他信入。一期傍讚。即不然。若於自
己分上親照之時。特地說玄說妙。起一念殊
勝不可思議之解。皆落魔界。所以圓覺經云。
虛偽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又先德
偈云。得之不得天魔得。玄之又玄外道玄。拋
却父孃村草裏。認他黃葉作金錢。百丈竿頭
快散手。不須觀後復觀前。如今但似形言跡。
紋綵生時。皆是執方便門。迷真實道。並是認
他黃葉。喚作金錢。若大悟之時。似百丈竿頭
放身。更不顧於前後。此宗鏡中。是一切凡聖
大捨身命之處。不入此宗。皆非究竟。

問。畢
竟如何。

答。亦無畢竟。

問。前云不入此宗。

皆非究竟。此又云何稱無畢竟。

答。前對增
上慢人。未得為得。認虛妄為真實。執顛倒作
圓常。為破情塵。權稱究竟。今論見性。豈言虛
實耶。

問。以此通明之後。如何履踐。

答。教
誰履踐。

問。莫不成斷滅不。

答。尚不得常
住。云何斷滅。

問。乞最後一言。

答。化人問
幻士。谷響答泉聲。欲達吾宗旨。泥牛水上
行。

問。此錄括略微細。理事圓明。於慕道人。
得何資益。

答。若第一義中。無利無功德。就
世俗門內。似有於稱揚。總有二途。能俾初學。
一者為未信人。令成正信。攝歸一念。不外馳
求。二者為已信人。助成觀力。理行堅固。疾證
菩提。步步而不滯寶所功程。念念而流入薩
婆若海。似乘廣大之輦。立至寶坊。如駕堅牢
之船。坐登覺岸。

問。集此宗鏡。有何功德。

答。
此不思議大威德法門。但有見聞。深獲善利。
如一塵落嵩獄之崗隴。已帶陵雲。滴露入滄
海之波瀾。便同廣潤。可謂直紹菩提之種。全
生諸佛之家。何況信解受持。正念觀察。為人
敷演。傳布施行。約善利門。無法比喻。功德無
盡。非種智而不可稱量。利樂何窮。過太虛而
莫知邊際。以滿空珍寶。供養恒沙如來。化十
方眾生。盡證辟支佛果。未若弘宣斯旨。開演
此宗。以茲校量。莫能儔比。可謂下佛種子。於
眾生身田之中。抽正法芽。向煩惱欲泥之
內。然後七覺華發。菩提果成。展轉相生。至無
盡際。如華嚴探玄記云。於遺法中。見聞信向
此無盡法。成金剛種子。當必得此圓融普法。
如經云。吞服金剛喻。小火廣燒喻。又如兜率

天子從地獄出。得十地無生忍。展轉利益。不
可窮盡。皆由宿聞此法。為本因故。頌云。雖在
於大海。及劫盡火中。決定信無疑。必得聞此
經。大智度論云。受持般若。校量功德。於是
持邊。正憶念最勝。今如諸佛憐愍眾生。故為
解其義。令易解。勝自行正憶念。是時佛欲廣
分別福德故。說言。若有人盡形壽供養十方
佛。不如為他解說般若義。此中說勝因緣。三
世諸佛皆學般若成無上道。乃至教恒河沙
世界中人。令得聲聞辟支佛道。不如為他人
演說般若波羅蜜義。此中說因緣。是諸賢聖。
皆從般若波羅蜜出。故首楞嚴經云。佛告阿
難。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
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於
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阿
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
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虛空既
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
是福云何更有邊際。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
無虛妄。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眴息
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
間。靡不經歷。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
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
獄苦因。成安樂國。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
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
及。所以讚弘此典。善利無邊。謂首楞嚴經。以
如來藏心為宗。如來藏者。即第八阿賴耶識。
密嚴經偈云。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
與指鐶。展轉無差別。以諸佛了之成清淨

藏。異生執之為阿賴耶。如真金隨工匠爐火
之緣。標指鐶之異名。作圓小之幻相金體不
動。名相妄陳。類真心隨眾生染淨之緣。成凡
聖之異名。現昇沈之幻相。心性不動。名相本
空。認假名而二見俄分。悟真體而一心圓證。
迷悟即於言下。法喻皎在目前。昧之者歷劫
而浪修。達之者當體而凝寂。法華經云。我滅
度後。能竊為一人脫法華經乃至一句。當知
是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何況於
大眾中廣為人說。竊為一人者。竊者。私也。若
私地只為一人說此一句。此人則是從一心
真如中遣來作使。告報異生。直了一如之理。
即是行真如中事。以真如無邊。至一切處故。
則所得法利。亦隨真如之性。無量無盡。又云。
當知是人。與如來共宿。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乃至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以要
言之。持此經人。四威儀中。舉足下足。皆不離
一心真如諸佛行處矣。鴦崛魔羅經云。若
人過去曾值諸佛。供養奉事。聞如來藏。於彈
指頃。暫得聽受。緣是善業諸根純熟。所生
殊勝。富貴自在。是眾生今猶純熟。所生殊勝。
富貴自在。由彼往昔曾值諸佛。暫得聽聞如
來藏故。乃至佛告鴦崛魔羅。非是如來為
第一難事。更有難事。鴦崛魔羅。譬如士夫。檐
須彌山王。及大地大海。經百千歲。此為大力
第一難不。鴦崛魔羅白佛言。是如來境界。非
彼聲聞緣覺所及。佛告鴦崛魔羅。彼非大
力。非為甚難。若以大海一塵。為百億分。百
千億劫。持一塵去。乃至將竭。餘如牛跡。復能

檐負須彌山王。大地河海。百千億劫。而彼不
能於正法住世。餘八十年時。演說如來常恒
不變如來之藏。唯菩薩人中之雄。能說如來
常恒不變如來之藏。護持正法。我說此人。第
一甚難。又法華見寶塔品云。若接須彌。擲置
他方。無數佛土。亦未為難。若以足指。動大千
界。遠擲他國。亦未為難。又云。假使有人。手把
虛空。而以遊行。亦未為難。又云。假使劫燒。
檐負乾草。入中不燒。亦未為難。我滅度後。若
持此經。為一人說。是則為難。故知竭海移山。
非無為之力。任使躡虛履水。皆有漏之通。曷
若開諸佛心。演如來藏。紹菩提種。入一乘門。
能託聖胎。成真佛子。何以故。謂得本故。如從
源出水。因乳得酥。如鴦崛魔羅經云。復次文
殊師利。如知乳有酥。故方便鑽求。而不鑽水。
以無酥故。如是文殊師利。眾生知有如來藏。
故。精勤持戒。淨修梵行。復次文殊師利。如知
山有金。故鑿山求金。而不鑿樹。以無金故。
如是文殊師利。眾生知有如來藏故。精勤持
戒。淨修梵行。言我必當得成佛道。復次文殊
師利。若無如來藏者。空修梵行。如窮劫鑽水。
終不得酥。故知入宗鏡中。見如來性。菩提道
果。應念俱成。如下水之舟。似便風之火。若背
宗鏡。不識自心。設福智齊修。終不成就。如求
乳鑽水。離山鑿金。任歷三祇。豈有得理。如宗
鏡所錄。前後之文。皆是諸佛五眼所觀。五語
所說。無一言而不諦。非一義而不圓。可俟後
賢。決定信入。如月上經偈云。假動須彌山倒
地。脩羅住處皆悉滅。大海枯涸月天墜。如來

終不出妄言。假使十眾同心。或火成水。水
成火。無量功德最大尊。利益眾生無異說。大
地虛空成渾沌。百剎同入芥子中。羅網可用
縛猛風。如來終不有妄語。以茲誠實。可遍傳
持。功德無邊。言思罔及。所以唯識論偈云。作
此唯識論。非我思量處。諸佛妙境界。福德施
群生。斯論大旨。非情識知解之所思量。乃是
大覺不思議絕妙境界。以此弘揚不思議無
盡之福。悉用普施一切法界無量含生。同入
此宗。齊登佛地。華嚴疏主藏法師發願偈云。
誓願見聞修習此。圓融無礙普賢法。乃至失
命終不離。盡未來際願相應。以此善根等法
性。普潤無盡眾生界。一念多劫修普行。盡成
無上佛菩提。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