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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尊者教行錄

宋 宗曉編

大正藏 T46n1937 · 冊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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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陳隋兩國師天台智者。悟法華經旋陀羅尼。
嗣法性宗。以無礙辯才。剖判三世佛乘。開闢
一家教觀。人到于今承之。外有諸懺制法兩
朝勅文建寺碑刻等。門弟子章安禪師。集之
成書。號國清百錄。特蒙仁宗皇帝賜入大藏。
同佛典誥流行。至是殆無餘蘊矣。然吾祖之

道化被六十州。盛於隋唐。衰於五代。法不
終否。至人利見。石晉天福中有通公法師。
來自高麗。南參

螺溪盡得天台一宗之道。復欲
杭海。大帥錢公固留之。遂
傳洪於明之寶雲。法席大
開。得二神足而起家。一曰法智師。一曰
慈雲師。法智尸延慶道場。中興此教。時
稱四明尊者。慈雲建靈山法席。峙立解行。世
號天竺懺主。慈雲生乾德二年。終明道之初。
歷一百二十載。五世孫師。裒其遺文。成金
園三集。行於世。法智生建隆改元。終天聖六
祀。距今已一百七十有五年矣。所撰記鈔三
十餘萬言。學者共宗。復有教門義章問答釋
妨巨儒高釋往返書啟等。斷簡殘篇存者流
逸。嗚呼。師一心講懺傳持四十年。脇不沾床。
其應緣染翰。寧可以數量計。縱刊之於木石。
書之於竹帛。亦千萬之一耳。末學無似。
叨預教庠。竊睹師之垂言。雖片文隻字。咸為
釋氏之法。豈得以任其蕪沒哉。於是劇意訪
求。僅得一百餘篇。以類銓次析為七卷。目之
曰四明尊者教行錄。四明迺所生得道轉法
輪地。世珍其為人。咸以是而稱之。台宗戶牖
莫不依教立行以行顯教。庶教行二途成修
行一轍。師甞勗眾言。吾之或出或處。或語或
默。未始不以教觀之旨為服味為杖几。今錄
取以教行為名。亦尊者之志焉。大哉斯文既
就。願與國清百錄天竺金園。鼎足而行。貽諸
後代。共期祖道也。其乎未盡者。後賢隨見聞

而續之。斯又盡善美矣。旹嘉泰二年壬戌歲
臘月既望比丘謹序。

尊者年譜

大宋太祖皇帝初登寶位。改周顯德七年為
建隆。元年庚申。此年正月。太祖受周恭帝禪。
謹按胡昉撰塔銘并門人則全實錄。師壽六
十九。示滅天聖六年戊辰歲。若準趙清獻公
所作行業記。則云天聖五年歸寂。誤矣。今逆
推甲子。師乃當庚申年降誕。豈非真人應運
而賢哲間生乎。師諱。字約言。真宗特賜
法智大師之號。時稱四明尊者。俗姓金。前漢
金日磾之遠裔後代為鄞人也。父諱經。
母李氏。初以嗣息未生。誠志祈佛。偶夜夢。梵
僧遺一子云。是羅睺羅。泊生因以為名。

二年辛酉 三年壬戌 乾德元年癸亥 二
年甲子 三年乙丑

四年丙寅。時年七歲。塔銘曰。師年七歲屬母
喪。謂劬勞匪易報。且號泣而不絕。由茲厭俗。
急於出家。其父異之。遂不奪其志。始投太平
興國寺僧為弟子。天竺作師指要鈔序云。
師在童子受經。便能思義。天機特發。不曰生
知之上性者乎。

五年丁卯 六年戊辰 是年改開寶元年
 二年己巳 三年庚午 四年辛未 五年壬
申 六年癸酉

七年甲戌。時年十五。塔銘曰。師年十五受具
戒。而專探律部 八年乙亥

九年丙子。是年太宗皇帝即位。改太平興國

元年。

二年丁丑 三年戊寅

四年己卯。時年二十歲。行業記曰。二十從本
郡寶雲通法師。傳天台業觀。始三日首座謂
之曰。法界次第汝當奉持。師曰。何謂法界。座
曰。大總法相。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
無礙。何有次第。座無對。居一月。自講心經。
人皆駭聽。而驚傳之。

五年庚辰。實錄曰。師在寶雲及二載。厥父偶
夢。其跪於通之前。通執瓶水注於口。自爾圓
頓之旨一受即了。

六年辛巳。時年二十二。行業記云。師居寶雲
方三年。常代通師講。入文消義。益闡所學。

七年壬午 八年癸未 雍熙元年甲申 二
年乙酉 三年丙戌 四年丁亥

端拱元年戊子。師聽讀寶雲十載。即值本講
歸寂。石塔記云。通公壽六十二。端拱元年傾
逝。子衿之高者。

二年己丑 三年庚寅。是年改淳化元年。

二年丁卯。師年三十二。即中選住持。實錄云。
淳化辛卯。受請于乾符寺。綿歷四祀。于保恩
院。戒誓辭云。予居寶雲。既值鶴林。始遷乾符
寺西偏小院有寢無
廟。學徙爰止。盈十莫容。又觀其密邇闤闠。誠
非久宜。遂徙此城東南隅。指要序曰。師主乾
符講席。諸子悅隨。若眾流會海。

三年壬辰 四年癸巳 五年甲午 至道元
年乙未

二年丙申。使帖云。至道二年七月。內院主僧

居朗顯通。捨保恩院與。永作十方住持。
傳演天台智者教法。戒誓辭云。院丙申秋承
舊。越十年陳修。己酉告成。石公勒石紀之。逮
壬子凡十七年。咸安來學。

三年丁酉。保恩院記云。先是此院締造年深。
頹毀日甚。以至道三年。乃與餘杭釋異聞。戮
力經營。適值丹丘僧覺圓。發心陳力。三載訖
役。觀其土木瓌麗金碧交輝。先佛殿而後僧
堂。昭其序也。右藏教而左方丈。便於事焉。

真宗皇帝即位改咸平。元年戊戌。

二年己亥。時年四十歲。實錄云。師自咸平二
年已後。專務講懺。常坐不臥。足無外涉。修謁
都遣。

三年庚子。是歲大旱。師與天竺懺主祈雨有
感。行業記云。歲大旱。師與遵式同修光明懺。
祈雨約三日。不降當然一手以供佛。佛事未
竟。雨已大浹。慈雲行業記云。咸平三年。四明
大旱。師入懺摩。祈雨約三日。不雨當自焚。如
期果應。太守蘇為異之。題石紀其事。

四年辛丑 五年壬寅

六年癸卯。是歲日本國師遣僧問難。本序曰。
咸平六年癸卯歲。日本國僧寂照等。齎本國
天台山源信禪師於天台教門致相違問目二
十七條。四明憑教略答。隨問書之。

景德元年甲辰。時年四十五。撰十不二門指
要鈔。序紀歲月云。景德元年甲辰正月九日
敘 二年乙巳。

三年丙午。是歲師上錢唐昭公十義書。序曰。
景德三年[[萉-巴+(日/(句-口+匕))]]。謹用為法之心。問

義于浙陽昭上人。

四年丁未。是歲上昭公觀心二百問書。序曰。
景德四年。四明比丘。謹用為法之心。問
義于浙陽昭講主。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

二年己酉。時年五十歲。建保恩院落成。戒誓
辭云。院己酉告成。石公紀之。記末曰。待問通
守竹符函親松柄。會茲院告厥成功。遂抽毫
而為識。時大中祥符二年己酉四月六日立。

三年庚戌。是年恭奉聖旨。改保恩額。為延慶
院。據四明圖經曰。保恩院周廣順二年建。皇
朝大中祥符三年改為延慶院。紹興十四年
改院為寺。使帖曰。大中祥符三年七月。內僧
。經使府陳狀乞申奏天聽。永作十方住
持。長講天台教法。當年十月。內準中書劄子。
奉 聖旨依。

四年辛亥。是年師再狀經州乞給。使帖備錄
上項。聖旨上石永為照據。使帖曰。續於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內經州著狀。乞備寫聖
旨并前後使帖。鐫上石刻。永作十方傳教住
持。是年七月十七。給帖立石。

五年壬子。是年師與異聞師。撰十方傳教住
持戒誓辭。立石永誡非理妄占。斯文真是寺
萬代十方住持之本也。

六年癸丑。是年二月十五日。創建念佛施戒
會。師於祥符五年十月。親製疏文。至今誘化。
此會抵今凡一百九十載不廢。往古來今其
被化者。不知幾何人哉。

七年甲寅。時製觀經融心解。序末題云。大中

祥符七年甲寅重陽日敘。是年師又有教門
雜問七章。門人自仁答 八年乙卯。

九年丙辰。時年五十七。實錄云。師年五十七。
誓願修法華懺。三年懺滿。焚身供養妙經。誓
生淨土。

天禧元年丁巳。塔銘曰。天禧改元之初。師年
及耳順。乃謂其徒曰。半偈亡軀。一句投火。聖
人之心為法如是。吾不能捐捨身命以警發
懈怠。胡足言哉。於是結十僧。修法華懺三年。
懺滿共焚。是時翰林學士楊億。駙馬都尉李
遵勗。皆當朝文雄勳盛。每響師通悟。必望風
推挹。其年詔賜紫袈裟。皆二公論薦之所授
也。又聞遺身。而楊公致書。確請住世。往復數
番。至於專委州將保護。由是願行不得而施
矣。又著消伏三用章。出絳幃三十問。門人
答。皆紀於此年也。

二年戊午 三年己未

四年庚申。實錄云。天禧四年。駙馬李遵勗。錄
行實奏上。特賜法智大師號。是年京師僧職
高流二十三人。各賦一詩紀贈於師。待制晁
說之作序刊石。後擇隣詩題曰。庚申季秋望
日書。

五年辛酉。時年六十二。是年朝廷宣賜命修
懺法。行業記曰。真宗知師名。遣中貴至所居。
命修法華懺法。厚有賜予。中貴俞源清也。師
因俞子欲知懺法旨趣。為述修懺要旨。人到
于今受其賜。又撰別行玄疏記。序題曰。天禧
五年八月旦。又撰觀經妙宗抄。序題曰。天禧
五年重陽下筆序。

乾興元年壬戌

二年癸亥。是年仁宗皇帝即位。改天聖元年。
是年製光明拾遺記。紀云。天聖元年四月望
日序。師又為潘屯田。作夢魚跋。又出問幃試
問四十二章。考試學子。又答禪宗泰師佛法
十問 二年甲子。

三年乙丑。真宗天禧初。有詔天下立放生池。
師欲廣聖化。每遇佛生朝。募眾行放生業。於
是立放生碑。樞密劉筠撰文。太守殿撰曾會
立石。天聖三年七月十五日。霅溪僧書。
師是年一夜忽夢。相公入院。翌日即曾大守
之子到。後果符此夢。廼魯國宣靖公也。由此
楚國黃夫人置恒產供眾。又上書曾太守乞
申奏後園地。永在伽藍。亦此年也。

四年丙寅。是年師有授辭授門弟子。石刻
見存。

五年丁卯。師製光明文句記六卷。於是歲題
曰天聖五年[[萉-巴+(日/(句-口+匕))]]不及終帙。而後門人廣智法師。續記讚佛
一品。方為足本。

六年戊辰。是年師年六十九示滅。準實錄等。
天聖六年正月五日戌時。師端身跏坐。召大
眾說法畢。驟稱彌陀佛號數百聲。奄然而逝。
露龕示身。經二七日。爪髮俱長。顏貌如生。復
過七日。遷于南門之外。將闍維。次先聞異香
馥郁。火滅得舌根不壞。舍利五色不知其數。
越五年。至明道二年七月
二十九日。奉靈骨。起塔于崇法院之左。

伏讀三朝僧傳。十科選佛西聖之法取材

盡矣。而吾祖法智以道供職。眇觀著述洪演
興起大教。義解為首。造寺造像。營福次之。生
於舌根舍利滅後儼然。神異有餘。遺身之際。
雖為楊文公勸請而止。豈以一時固阻外其
道耶。矧復甞然三指以供佛。斯亦捨身之支
派也。大哉往古高僧十法師其一而四焉。豈
與夫事佛徒勞於百載者。同日而語乎。

授菩薩戒儀 結念佛會疏

交法師授辭 璨法師授辭

放生文 夢魚記

跋夢魚記

勅放生池碑銘

菩薩戒儀

第一求師授法 第二策導勸信 第三請聖
證明 第四授三歸依 第五召請聖師 第
六白佛乞戒 第七懺悔罪愆 第八問無遮
難 第九羯麼授戒 第十略說戒相 第十
一發弘誓願 第十二結撮迴向

第一求師授法

夫欲受此菩薩戒者。必先請師策導開解。於
一切境起慈悲心。若非此人。戒無由發。今為
現前大眾。恭請某人。作授大乘菩薩戒師。各
須一心隨我陳請。若至某甲處。當稱自己
名。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於大德所。乞授一切
菩薩淨戒。惟願不辭勞倦哀憫聽受。

第二策導勸信

現前同會清淨大眾。既共伸請欲求戒法。先

須發於信心。信心若成。三學任運具足。三身
四智佛果圓常。決定可期。更無疑慮。一者深
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二者須信勤修勝行
而證菩提。三者諦信咸登佛果常樂我淨。故
經云。大眾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華嚴云。信是道源
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出愛河。
開示涅槃無上道。是知若發信心必納得戒。
戒為萬行之先鋒六度之基址。如造屋宅。先
固其基。若無基址。徒架虛空。必不成就。戒是
大道之資糧。濟海之船筏。生死大海非戒莫
渡。莊嚴法身以戒為瓔珞。破除熱惱以戒作
清涼。戒經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
菩薩眾由是成正覺。諸人者須信所受菩薩
淨戒。乃是十方三世諸佛成道根本。諸大菩
薩修行軌範。戒經偈云。如過去諸佛。及以未
來者。現在諸世尊。皆共尊敬戒。薩遮尼乾子
經云。如來功德身。以受戒為本。以持戒為始。
又云。若不持戒。尚乃不得疥癩野干之身。況
功德法身。月燈三昧經云。雖有色力及多聞。
若無淨戒如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
戒名勝士。華嚴經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
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淨戒。是則如來所
讚嘆。涅槃經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
心修持淨戒。梵網經云。眾生受佛戒。即入諸
佛位。若不受此戒。外道邪見人。畜生與木頭。
平等無有異。故知不受菩薩戒者。縱學佛法
勤苦修行經千萬劫。秖名眾生。欲脫生死。欲
破業障。欲成菩提。欲證佛果。終無得理。是故

西天國王登位。百官上任。並先受此菩薩戒。
蓋欲饒益境邑人民故也。諸仁者寧可受已
毀犯。則不可不受。縱或受已毀犯。還是佛之
弟子。若不受者。名為外道。故經云。瞻蔔華雖
萎。猶勝一切華。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在
會大眾諸佛子等。六道之中無量眾生。受三
途苦。不聞佛法。縱得為人。或處邊夷。或遭亂
世。或迷聲色。或報愚癡。或著邪見。佛法難
遇。誰肯信從。今共喜慶。識知善惡。知有戒法
可受。知有淨土可生。可謂萬劫難逢千生一
遇。法華經云。佛法難值。時亦難遇。宿福深
厚。生值佛法。諸人須念。無常迅速。生死難
期。一旦命終。識神無主。欲受佛戒。無由可
得宜各精進。努力求之。撥棄世緣。齋戒念佛。
功成事辦。必得超往安養淨土。各獲長生。受
勝妙樂。然戒有多種。五戒八戒名近住解脫。
若受是戒。但只近獲人天果報。小乘二百五
十戒名別別解脫戒。若受此戒。持一一條。各
得解脫。然雖出離生死愛河。但趣小乘阿羅
漢果。不能證得常住佛性廣化眾生。今此菩
薩三聚淨戒。若受之者。報圓佛果。相好無邊。
三達五眼。十力無畏。一切功德無不具足。即
於此身。一念之中訖至成佛。具足八種殊勝
功德。一者趣道場殊勝。當知受菩薩戒者。如
大鵬鳥。舉翅高飛。能至十萬九千餘里。菩薩
發心受此大戒。能越六趣二乘徑。趣無上菩
提。坐於道場。二者發心殊勝。若人一念發大
悲智之心。受菩薩戒。超過二乘境界。如昔有
沙彌。侍一羅漢而行。忽發菩提心。求受菩薩

戒。此阿羅漢返生恭敬。為擔衣鉢。讓路而
行。三者福田殊勝。假使有人。供養滿閻浮提
大阿羅漢。不如供養一發心受菩薩戒者。以
彼運心廣大故。四者功力殊勝。若受小乘戒
者。猶如螢火。但能自照。受菩薩戒者。狀似日
光當午。一切普照。五者滅罪殊勝。諸人莫疑
受戒不能堅持而不敢受。經云。受戒後破犯
猶勝外道。不受戒者。外道邪見。永沈惡道。無
有出期。破戒之人。以戒威力故。設墮惡道。受
罪輕微。若墮地獄中。作地獄中王。若墮畜生
類。作畜生中王。若墮餓鬼數。作鬼神中王。若
在人間。作人中王。若生天上。作天中王。生生
之處。不失王位。經云。有犯名菩薩。有戒可破
故。無犯名外道。無戒可破故。六者受胎殊勝。
受戒之人若在胞胎。常為天龍善神而共守
護。七者神通殊勝。受戒之人以持戒力故。能
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作黃金。能於一念中
超越千生。能於一日內度無數眾。八者果報
殊勝。受戒之人即是菩薩當生蓮華藏海受
法性身。一得真常永不退轉。如上廣引諸經。
為諸佛子開發行門。願今諸人各於此座。納
得清淨戒法。永作津梁。為見佛因。作淨土
業。

第三請聖證明

現前大眾。我今既為說法開導。須懷忻仰。向
下更為迎請聖眾。降臨道場。證明護念。汝等
各須專秉一心隨我音聲奉請。

維太歲某年某月日。南閻浮提大宋國某州
縣某處。今有眾多男女。各發精誠。同稟淨戒。

邀迎三寶一切聖賢。願賜護持。即希感降。

一心奉請。盡虛空界微塵剎中。一切諸佛真
應二身。一切道法。大小兩乘。三乘等侶。一切
聖賢。惟願聞今奉請。降臨道場。證明受戒。

一心奉請。護法諸天。功德大辯。梵釋四王。龍
鬼八部。天靈地祇。日月星宮。江河淮濟。名山
大川。州城分野。社稷聰明。守護齋戒。正直神
司。惟願聞今奉請。降臨道場。堅守加護。

一心奉請。十方法界六道四生。三才九類。一
切含情。現前受戒合道場人。住居香火本命
星辰。生身父母上代宗親。惟願承三寶力。俱
到道場。同沾戒善。

第四授三歸依

上來召請三寶百靈。降臨道場。同資戒善。當
知此戒不間男子女人。凡聖普會。幽顯同沾。
乃至畜生。但解法師語者。皆得受之。不同小
乘但盡形壽。此菩薩戒。從今一受直至成佛。
永無失墜。此下更為大眾。翻邪向正。受三歸
依法。當知三寶乃一切眾生之敬田。若能至
誠恭敬歸向。則能發生一切善法功德。然三
寶者有乎多種。一曰住持三寶。二曰別相三
寶。三曰一體三寶。言住持者。泥龕塑畫是佛
寶。黃卷赤軸是法寶。剃髮染衣是僧寶。言別
相者。修行契證妙覺果德法報應化名佛寶。
所說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經名法寶。等覺
已還三乘聖賢名僧寶。言一體者。上至諸佛。
下至蠢動。無不具此三寶也。所謂實相妙體
即一而三。名祕密藏。如世珍琦。通名為寶。
即今諸人本有覺性是佛寶。此性無染清淨

是法寶。此性柔和無諍是僧寶。今勸諸人。不
得自輕。人人本具斯理。一一咸得成佛。如來
由修證此一體三寶故。而能運大神通。興諸
佛事。此之三寶在汝身中。如水凝氷。棄氷求
水。無有是處。若欲融氷。善宜方便。擬趣佛
果。非修不克。今既覺知此體。正向此寶作歸
依處。

弟子願從今日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
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

上來雖為歸依。若不結歸。法不圓滿。理須三
番結歸。

弟子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從今已往。稱佛為師。更不歸依邪魔外道。惟
願三寶哀憐攝受。慈憫故。

第五召請聖師

上來已受三歸依竟。而但為傳戒之人。今
當更為現前大眾。奉請釋迦世尊等五座聖
師。降臨道場。向諸佛菩薩之前。求哀懺悔。問
於遮難。方堪秉法。然請師之法理合自陳。想
汝未能。我今教汝。汝當虔心。切莫容易。

弟子一心奉請釋迦如來。為得戒和尚。我
依和尚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一心奉請文殊師利菩薩。為羯麼阿
闍梨。我依羯麼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慜
故。

弟子一心奉請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梨。
我依教授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一心奉請十方諸佛。為尊證師。我依
尊證師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一心奉請諸大菩薩。為同學侶。我依
同學侶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第六白佛乞戒

上來所請五座聖師。具大慈悲他心道眼。憐
愍眾生。拔苦與樂。必降道場。更為諸人。白
佛乞戒。汝等各須志誠對佛合掌諦聽作白

仰白五座聖師十方盡虛空遍法界一切諸佛
大地菩薩僧。此娑婆世界某國州縣諸弟子
等。求我恭白諸佛菩薩乞受三聚淨戒。此諸
弟子已是真實發菩提心。能生深信。於此淨
戒誓願學行。惟願諸佛諸大菩薩。憐慜施與
三聚淨戒。

第七懺悔罪愆

上來恭白聖師已竟。將受戒法。疇念。汝等自
從無始已來煩惱厚重。無惡不為。身心不淨。
然此戒法乃是白淨之法。身器清淨方堪求
受。是故應當求哀懺悔。如洗故衣方堪受色。
矧乎如來滅度二千餘年。正法隱沒。邪風廣
扇生。當此時。雖見佛聞法。不生信樂者有之。
良由無明所覆見網交纏。若不改往修來。何
由還源復本。以是因緣。今日道場同於佛前。
發露罪根。各須一心志誠懺悔。

弟子至心懺悔。自從無始至于今日。未識
佛時。未聞法時。未遇僧時。不信因果。汩沒死
生。動身口意。無惡不為。遇不善緣。近惡知
識。乃至焚燒塔寺。誹謗大乘。侵損常住。污梵
誣僧。犯諸禁戒。作不律儀十惡五逆輕重罪
愆。身業不善。行殺盜婬。口業不善。妄言綺語

惡口兩舌。意業不善。起貪瞋癡。殺父。殺母。
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自作教他。見
聞隨喜。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披陳發露
懺悔。惟願三寶同賜哀憐。令我罪根一念霜
融悉皆清淨。

第八問無遮難

上來奉為諸人行懺悔法。身器清涼堪受淨
戒。當受此戒。準經所說。若有七遮。即不得
受。良由七種逆罪能障淨戒。並名為遮。我今
一一垂問。汝等有即言有。無即言無。當如實
答。

汝曾出佛身血否。汝曾殺父否。汝
曾殺母否。汝曾殺得戒和尚否。汝曾殺阿闍
梨否。汝曾破羯麼轉法輪僧否。汝曾殺阿羅
漢否。

第九羯麼授戒

喜汝諸人無上七種遮難。已是納戒之器。眾
聖同慶凡俗俱忻。千生萬劫得幸遭逢。今
則正當羯麼受戒。須知此戒乃是十方三世
諸佛菩薩積劫熏修。無量功德之所成就。汝
等諸人當起深心生乎難遭之想。必使此法
一念圓成。今正是時。切在翹勤傾仰。如器盛
物。不得差泄。以是因緣。諦聽諦聽。

佛子一眾人等諦聽。汝今於我所。求受一
切菩薩淨戒一切菩薩學處。所謂攝律儀戒。
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淨戒此諸學處。
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未
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現在
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

佛。汝等從今身至于佛身。於其中間不得犯。
能持否。

汝等諸佛子須信。初番羯麼已成。十方世界
妙善戒法。由心業力。悉皆震動。

此是第二番羯麼已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
猶如虛空。如雲如蓋。覆汝頂上。

此是第三番羯麼已成。而此戒法從汝頂門
流入身心。非色非心。無形無相。不覺不知。充
滿正報。當知汝身汝心即是無邊功德之聚。
各須於三寶前生大慶快。切在志心護持。勿
令毀犯。

第十略說戒相

諸佛子等。上來依法授汝三聚妙戒竟。雖已
得法。汝必未能諳於持犯之相。我今依梵網
經十重四十八輕戒相。一一宣說。汝當諦
聽。

第一不得殺生。若自殺。教人殺。無慈悲心。非
真菩薩。若有犯者得波羅夷罪。汝等從今身
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否。

第二不得偷盜。若自若他。乃至鬼神官物一
針一草。不得故盜。犯波羅夷罪。汝能持否。

第三不得行邪婬。男子不得背己妻房。女人
不得背夫通外。當以淨法布施眾生。汝能持
否。

第四不得妄語。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為
利妄語巧生誑妄言。須真實。汝能持否。

第五不得酤賣諸酒。酒是昏亂起過之物。飲
則昏蔽正性。能生三十六種過失。汝能持
否。

第六不得說人過非。乃至師長朋友當為掩
惡揚善。汝今能持否。

第七不得自讚毀他。當須惡事自向己。好事
與他人。從今不得讚毀。汝能持否。

第八不得慳悋財法。若人來求。隨己所有。悉
當與之。從今不得慳悋。汝能持否。

第九不得生瞋恚心。一念瞋火能燒無量功
德。死墮蛇中。由瞋招致。汝能持否。

第十不得毀謗三寶。而三寶於諸眾生有大
恩德。乃是敬田。不當毀謗。汝能持否。

此上略示十重戒相。四十八輕既多。不能一
一敷揚。現前大眾聽受此法。事非等閑。切在
覺世無常修行眾善。庶得以此莊嚴淨土命
終決取往生。方知念佛受戒功勳不可得而
思議者矣。

第十一發弘誓願

現前諸人今日既已得戒。當須發起度生之
心。良由世人自昔已來凡所作為皆是自己
邊事。不能發一念利他之心。所以輪迴六道。
福慧微薄。今既受持大戒。已後必須發菩提
心起四弘誓願。此四弘者諸佛所師。諸佛由
茲而成正覺。菩提此翻為道。以道為心故名
道心。發此道心。依乎四教境智不同。今依圓
教無作四諦。以發道心。此道心者。即與十方
諸佛及一切眾生之心等無有異。故華嚴云。
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
無差別。若知此心即是佛心亦即眾生之心。
則事理不二。生佛一如。三諦天然。微妙寂絕。
依此發心。是名真正。違茲立願。願不名普。故

天台云。發心僻越。萬行徒施是也。然則此心
在理。同名佛心。理雖無別。事相天殊。故須學
佛慈悲發起弘誓。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弘者
廣也誓者制也。依四諦境廣制其心。先依苦
諦境發一弘誓。眾生無邊誓願度。二依集諦
境發一弘誓。煩惱無數誓願斷。三依道諦境
發一弘誓。法門無量誓願學。四依滅諦境發
一弘誓。佛道無上誓願成。現前諸人於一念
凡心。全用佛境佛智。起此四弘。自利利他功
不可量。憑此勝緣。求生上品淨土。宜各志誠
隨聲發願。

弟子今於諸佛菩薩像前。真正發菩提心。
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數誓願斷。法門無
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第十二結撮迴向

上來施戒功德如虛空等法界。普為一切眾
生。莊嚴實際。超脫輪迴。永證無生常住快
樂。然後以此勝因。奉福護法諸天。三界賞罰。
威德靈聰。現前眾信。住居香火。本命星辰。上
代家先。生身父母。冤家債主。欠命負財。法界
有情。俱霑利益所冀。地天交泰。清濁殊分。四
海晏安。萬民樂業。風祥雨順。穀果豐成。次
乞。現前男女戒善所資。常臻吉慶。災衰蕩散。
福智雲臨。覺世虛幻。多修白業。仰惟三寶洞
明。諸天昭鑒。為上因緣和南聖眾。

結念佛會疏

明州延慶院念佛淨社

當社普結僧俗男女一萬人。畢世稱念。阿
彌陀佛。發菩提心。求生淨土。每年二月十

五日。於院啟建道場。供養三寶。齋設僧田。
功德祝延。帝壽。福利軍民。其建會之法。勸
請會首二百一十人。各募四十八人。逐人
請念佛懺願曆子一道。每日稱念佛名一
千聲。懺障道重罪。發菩提願。為度眾生。取
於淨土。請畫佛數於曆子上。至建會日。預
齎曆子。并備淨財四十八文。到院攢錄上
疏。至日表宣。或入社弟子傾逝者。請勸首
繼。將姓名并其人曆子。到院相報。即當告
示。在社九百九十九人。各念佛一千聲。為
彼懺罪。資其願行。令生淨土。又至建會日。
令社眾念佛薦其往生。仍請勸首。速募人
填補。所冀常結萬人同修淨業者。

原夫一念本融。諸法無礙。遇熏既異。感報成
差。是以順性而修。則顯諸佛淨土。隨情而作。
則循五趣苦輪。所以處娑婆者。升出尤難。墮
落者眾。故經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
者。如大地土。直待三乘行備。方免四趣受生。
蓋境界麁強煩惱熾盛。自力求脫實難其人。
若夫生安養者。國土莊嚴身心清淨。直至成
佛。不墮三塗。經云。尚無惡道之名。何況有實。
又云。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若欲生彼。但
當稱彼佛號修彼佛慈。必為彼佛本願攝取。
捨此報身定生彼國。具如經說。實匪臆談。今
結萬人。以為一社。心心繫念。日日要期。每歲
仲春。同集一處。同修供養。同聽法音。會彼萬
心。以為一志。俾成定業誓取往生。況報得命
光其猶風燭。一息不至。三塗現前。何得自寬。
不思來報。當依佛語無順人情。頓息攀緣。唯

勤念佛。謹疏。

淨土法門決然可信。如來蓋甞特言之。屢
言之。委曲言之。而世之人尚毀信相半。大
抵高明之士則曰。口稱佛名。便能成佛。一
何易哉。是未甞稽其所以。不知淨土業成
但生彼國。無惡境界。有進無退。直至成佛。
豈才生彼國便成佛也。以少善根為無以
加者則曰。口稱佛名。定可往生。是亦未為
至論。所謂念者致精誠。焉勿志之謂也。豈
口舌云乎哉。予雖未甞不輟香火揚聲叩
拜。然動容周旋。念念不絕。雖衽席之上踰
溷之間。亦必避西。自謂世人莫如我修淨
業也。四明法智大老起天台大教於既墜
之後。使人見性成佛。猶且以此化人。是知
此深法門為不可廢明矣。祥符中甞結念
佛勝會。延慶淨人如慶得亢疏於人間。宛
如新製。欲踵武前修。請予敘其事。予歡喜
踊躍。雖欲辭而不可得。敢望四眾同願同
求高明者俯而就。談何容易者則致誠意
焉。庶幾無高無下。無智無愚。皆得超往。若
曰何必生彼然後成佛。則在家者亦不必
出家而星居。甲乙者亦不必尋師訪道矣。
未透關者幸留意焉。紹興壬午中夏青山
樓弆云。

交法師授辭

吾祖智者垂言立行。談出情表。非暗證及尋
名者之所追及也。吾忝嗣洪業。綿歷多稔。未
甞少須有行說之懈。汝登吾之門亦有日矣。
諮決微旨。厥功已積。今台之章安慧因古寺

欽汝懿美。乃新搆于講院。令汝傳持。吾今授
汝香爐如意。用為傳法之具。欲汝三學芳香
先藹乎自己。四悉巧意次適乎物宜。汝其慎
諸。勿妄揮秉。忽名利之如芥。視強軟之若寇
能如是者。少合吾之意爾。亦不辜吾祖之言
行。亦免致有情之生惱。擇交論師勿欺吾囑。
天聖二年正月二日。四明座主辭。

璨法師授辭

天台命宗。以偏圓一揆示乎教。以境智不二
明乎觀。非教無以生解。非觀無以成行。解行
具備。然後可登乎聖賢之域也。吾久事斯道。
靡有懈懷。故四海學人往往遐至。文璨論師
始則升于興國祥法師之堂。討論大義。克著
功業。而祥師放心至理。情忘彼我。復旌汝好
學。命入吾之室矣。於是孜孜教觀。無晝無夕。
綿歷乎多祀。又能景行純素。與言相應。今祥
師嚴整塔寺。續三寶之遺風。慮妨示徒。故付
講於汝。吾嘉祥師有出俗之見。復觀汝是傳
法之器。故授汝手爐洎欝多羅僧。欲汝一秉
一披使德香芬馥寂忍成就。如是則利養毛
繩名聞毒箭。何傷於己也。前所謂登聖賢之
域者。汝其有分耳。文璨論師當體吾意。旹大
宋天聖四年十月六日。延慶座主授辭。

放生文

法師應於放生之處。不近不遠。敷座而坐。
若有徒眾。亦於其傍列位坐之。各以慈眼
悲心視諸眾生。念其沈淪深起哀慜。復念
三寶有大威力能救拔之。作是觀已。法師
當執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請。大穢跡金

剛聖者潛降道場。加持此水。有大功勳。洒
沾異類。令其身心清淨堪聞妙法。即默誦
穢跡真言一七遍。再三洒之。然後執手爐
白云。

仰白十方三寶釋迦本師彌陀慈父寶勝如來
觀世音菩薩等。惟願慈悲證知護念。今有水
族。為他網捕。將入死門。比丘某甲
修菩薩行。發慈慜心。行放生業。作長壽
因。贖其身命。却收逍遙。仍順大乘
方等經典。授與三歸。及稱十號。十二因緣皆
當為說。但以此類眾生本為愚癡及諸惡業。
今受異報。六識昏迷。不能了知方等深法。仰
乞三寶靈通威德冥加。令此眾生心開意解。
於深妙法速得相應。轉報受生。早得解脫。慈
慜故。

汝等眾生從無始來。不聞三寶。不解歸依。所
以輪迴三有。今墮畜生。酬償夙債。我今為汝
哀告三寶。求乞護念。令汝等輩心開意解能
知妙義。我當授汝一體三寶甚深妙法。所謂
三寶者。佛名曰覺。法名不覺。僧名和合。此三
即一。此一即三。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不可思
議。名祕密藏。世出世間最尊最貴。名之曰寶。
今以佛法僧為寶也。一切萬法莫不歸趣。故
名三歸。理雖曠遠。即汝心性不遠而復。汝等
應當深信此理而歸向之。大眾同心。授與眾
生三歸依法。

現前異類一切眾生。依大乘經甚深妙義。歸
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歸依佛竟。歸依法
竟。歸依僧竟。從今已往。稱佛為師。更不

歸依邪魔外道。惟願三寶哀憐攝受。

佛子。我今更為汝稱寶勝如來十號功德。為
汝虔請慈尊。方便救護。彼佛本願。若有眾生。
於十方界聞我名者。即得上生三十三天。流
水長者為十千魚稱茲十號。彼諸魚類即得
生天。長者成佛號釋迦文。彼十千天子。威德
熾王而為上首。夙緣所追。而於光明會上。聞
信相開士及其二子受菩提記。時諸天子重
聞十號。頓悟本心。深證無生。便得受茲十號
記別。願汝今日聞我稱揚寶勝十號。如彼天
子所證。等無有異。南無過去寶勝如來應供
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
天人師佛世尊。

寶勝如來常住不滅。願乘本願證我稱名。令
此眾生速得道記。

諸佛子。我今更為汝說十二因緣甚深妙法。
願承三寶力。令汝一一了知。此十二法體是
三德大般涅槃。而汝迷故翻為三道。三世因
果輪轉不息。我今為汝先唱十二因緣生相。
次唱十二因緣滅相。願汝達此生滅之法。當
處即是不生不滅。當處究竟。當處清淨。當處
自在。一究竟一切究竟。一清淨一切清淨。一
自在一切自在。同於諸佛證大涅槃。
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
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
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
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
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
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

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汝等水族異類眾生。我今依大乘經甚深妙
義。授汝三歸十號十二因緣已畢。又復念汝
無始業障深重墮在畜生。今則為汝對三寶
前。發露眾愆。求哀懺悔。願汝罪業一念消除。
便得生天。近佛受記。

現前水族飛禽異類等。志心懺悔。自從無始。
不悟本心。輪迴生死。於諸有中。內無慧眼。外
近惡人。開放逸門。造生死業。殺盜邪婬。妄言
綺語兩舌惡罵。貪瞋邪見。自作教他。讚嘆隨
喜。四十種惡念念相應。未曾暫捨。乃至出佛
身血。破和合僧。殺阿羅漢。殺害父母及以二
師。謗方等經。偷僧祇物。自破淨戒。污他梵
行。斗秤欺誑。以偽為真。飲酒昏迷。犯諸過
失。傷害眾生。充己飲食。作無量罪。結無量冤。
致令此身輪迴三有。今墮畜生。酬償宿債。從
苦入苦。無解脫期。今遇比丘說大乘法。無邊
重罪如佛世尊所見所知。今皆懺悔。願罪消
除。願罪消滅。

惟願放生已後。汝等不逢網捕。盡其天年。命
終之後。承寶勝佛本願力故生忉利天。受天
快樂。諸佛出世說方等經。於彼法會再聞此
法。心悟無生。面承佛記。如威德熾王。等無有
異。亦冀放生弟子。從今日去。菩提行願
念念增明。救苦眾生常如己想。以是因緣得
生安養。見彌陀佛及諸聖眾。早證無生。分身
塵剎。廣度有情。同成正覺。

夢魚記

予到任。依普賢觀經。不令人捕池沼江湖內
魚。景德四年孟冬。奉詔還闕。十月十日
夜忽夢。江湖中魚約計數萬。悉號泣云。長者
去矣。吾眾烹矣。哭聲沸天。所不忍聞。然而是
耶非耶。真耶妄耶。復焉知後來宰邑者非長
者乎。所嗟者人何故而為魚。魚何故通人。而
知人之去留。一何靈也。君子鑒之。何忍烹之
乎。予悶其有情。故特記之云。

四明沙門偶覩茲事。能知厥由。非釋典
了義。莫可原之。蓋魚性佛性。宰邑之性本
不二焉。在事強分二。無二也。佛既先覺。
立法教人。觀乎物性。起同體悲。安其危。示
其樂。俾其復本與佛齊致。故流水救魚已
得成佛。魚亦當成。不二之驗矣。今所夢者。
豈孤然哉。乃由佛廣放生之教。魚蘊得脫
之。緣人有增善之分。共而成之。其理必也。
夫如是。聞見之人得不力行其教。諦觀乎
性。使齊於流水者也。時天聖元年四月十
一日跋。

勅延慶院放生池碑銘

粵若庖犧氏之王天下也。始作罔罟。以佃以
漁。取之有時。用之有節。蓋所以順殺伐而育
人民也。是故四靈為畜。禽魚亡獝淰之悲。萬
物由庚。草樹遂抽零之性。及乎大道既隱。淳
風不還。人欲無厭。天物斯暴。蚳蝝盡取。潛蟄

咸傷。聖人所嗟。君子用憫。歷代而下。申禁非
一。所貴乎卒天下以仁。而登夫壽域者也。聖
宋奄有萬國。真宗嗣致太平。既縱雉以升中。
復育縠而報本。然猶儲精垂思。修墜起廢。天
禧紀元之初。詔淮南江浙荊湖之地。有放生
池者。俾繕完而增新之。惟四明之奧區乃揚
州之舊域。水居者眾。鱗族甚繁。蚩蚩之氓惟
利是視。蠢蠢之類曾不聊生。濫彼洿池。陳諸
數罟。鯤鮞亦及。鰌鱓難逃。幸增無藝之貪。孰
救可欺之失。有法智大師者。道風孤峻。
行業純慤。傳天台止觀之宗。修普賢懺滌之
法。申旦不寐。三歲是期。每念。是身可惡如
賊。志當捨離。樂在寂滅。固以比行廁之極厭。
垂將効焚軀之真供。而大善知識懇勸住世。
官曹府檄督責保全。實徇眾之攸依。思利他
之為廣。矧遘聖神之運。宜恢方便之慈。式警
群迷。聿形悲濟。顧此淨剎。旁有積流。窅若神
淵。達于巨浸。極願力以爰度。獲俞命之亟下。
公私率協。終始罔愆。矗然巨防環茲。注注繇
是。普化廛里之俗。博市鱗介之品。脫豫且之
網。朝有千計。返西江之使春盈萬數。又每歲
以佛生之旦。眾大和會。浮泛綵鷁。演暢竺墳。
寤流水之勝緣。識銜珠之善報。莫不競持詭
類咸造碕潯縱之於波。快哉共歎。頳尾者戲
荷而逝。呴沫者依莆而游。固以樂甚濠梁。望
逾斗水。敝笱以之咸屏。枯肆謂之一空。至有
斷罟折竿悔過而易業者矣。嗚呼淳古之俗
前志有云。雜人獸之居。靡相為害。食草木之
實。各遂所養。聖哲繼作。播種是教。以前民用

篾聞餒者。是故二儀訢合百嘉茂暢。龜龍在
宮沼。胎卵不殪殈。雖火化䆮故曰。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又曰。釣而不
網。田則不漁。皆所以昭上之德而塞下之違
也。自古致治之君。皆以好生為本。每嚴戒
令務抑末游。其如利人之所誘。蕩而忘返。害
既為甚。法不勝姦。繼以天災。遂廢嗇事。家乏
兼晨之爨。野無遺秉之利。乃至旱乾水溢。山
童澤涸。昆蟲為孽。道殪相望。強暴之徒雚蒲
是聚。椎牛屠狗。鬻鹽盜醞。豈唯棄失本業。率
多抵冐刑戮。得非歛飫腥味。天殘物性。犯道
家之明忌。事必好還。背春秋之美談。政之所
敗者乎。不有慈悲之士。孰臻覺寤之本。且曰。
凡有血氣。同一觸體。盡諸沙界。共一真性。庸
詎恣口腹之慾。結輪迴之業。其理不昧。緣心
可觀。則金光明經論之詳矣。況復吳越之區
膏膄兼倍。漠漠粳稻油油麻苧。陸則有苞筍
薑彙。水則有海苔菰苜。固足以旅踐。嘉珍豐
溢兼豆。亦何必剖豢豹之胎。嚼魚子之鬧。滋
味煎其府藏。香芳腐其骨髓。食氣既勝。腊
毒增厚。而殃病短折者。亦未必不由茲也。夫
先聖立法本以馭眾。大小貴賤不相踰越。惟
辟玉食順時以視膳。惟郊特牲因禮以貴臭。
豈料後世有冐於寵利。罔知紀極。管氏設鏤
簋。秊氏旅泰山。乃至養食客之三千。探牛心
之一割。騁嗜奔慾。窮奢極侈。豪傑胥傚。風俗
益訛。固雖罄川陸之毛。殫漁獵之力。驅以就
役莫充其求。是知其源至深。其來有漸。機權
不足以為禦。鈇鉞不足以用威。故曰。善人為

邦百年。然後可以勝殘去殺。洪惟我朝在宥
而治。以聖繼聖。垂六十年。率上仁而綏群品。
用柔道而懷獷俗。尊老氏之三寶。為大雄之
外護。大師所以顧逢盛旦。集此妙果。介其祕
祉。仰佑慈宸。表洪施之無疆。實含靈之允賴。
謂是於益。宜有鋪昭。予病夫也。曩在禁林。尋
墮職業。旋承官乏。待罪中司。自時辱書。猥託
敘事。而不知。中乾已甚。軋思無堪。避讓有
初。阻修罔愬。今遂偃藩之適方存喉息之微。
而又廣印大師疊寓訊函。督茲銘述。強攀
逸駕。僅成累句。繹顏公之妙作。嗤鄙自彰。諷
周沼之靈篇。揄揚曷既辭不迨意。取媿群英。
其銘曰。

天地之大
生生為德
兆人允殖
書稱咸若
末俗浸巧
鯨鯢駭波
邦家大同
疊雉重明
乃眷南服
昭蘇物命
就其寶剎
練澄百丈
日募檀施
刷蕩瀾漪
𪫟
惟善可欽

天聖三年歲次乙丑七月十五日霅溪僧

朝奉大夫尚書刑部郎中充集賢修撰知明
州軍州兼市舶管內勸農事柱國賜紫金魚
袋曾會立

卷 2

觀經融心解

修懺要旨

釋輔行傳弘決題下注文

止觀義例境智互照

天台教與起信論融會章

釋請觀音疏中消伏三用

對闡義鈔辨三用一十九問

觀經融心解

一旦學者稽首而言曰。十六觀法解脫之要
津也。聞之有歲。究之粗勤。觀道未明。造修安
寄。敢請開決。庶為準繩。予曰。疏釋顯然。夫
何惑矣。儻有所壅。試為通之。方隨問而伸。徵
文以證。往復既數。旨趣稍彰。恐來者未聞。故
錄之以示。庶因此解。融諸滯心者也。時皇宋
大中祥符七年歲在甲寅重陽日自敘。

學者問曰。觀無量壽佛經十六觀法。於今家
託事等三種觀門。為屬何耶。

答曰。既非借於事義立觀立境。不名託事。又

非撮乎法相入心成觀。何關附法。韋提特請
正受之門。善逝直談修證之法。雖託彼依彼。
正皆了唯色唯心。以法界身入心想。故約行
明矣。

又問曰。雖是約行。而初觀落日。中想佛身。後
論三輩。為只想依正事境而成觀行。為即照
三諦理耶。人共疑之。願為明判。

答曰。佛意雖顯。經語難知。須假四依示其修
法。何者。一經旨趣搜在首題。故疏云。觀雖十
六。言佛便周。既以一心三觀釋觀。一體三身
解佛。諸法實相為經正體。修心妙觀顯四淨
土為宗。能除五逆即生九品為用。方等大乘
圓頓為教相。五重既爾。豈可以唯想事境消
經文耶。荊溪云。首題既爾。題下別釋理非容
易。又不二門云。覽別為總。符文可知。是則題
與經文總別相顯。不可輒異。故知十六皆圓
三觀也。

又問曰。韋提希被惡子幽禁。遂哀請世尊示
無憂惱處。至光照諸土攝在金臺。而云不樂
餘方志求極樂。況疏文總敘樂邦苦域金寶
泥沙。據此等文。唯在同居明矣。何故專據三
觀四土之說耶。

答曰。教之欲興。何莫由於近事而漸耶。韋提
雖欲捨茲穢土求生淨邦。而佛示觀法。捨穢
必盡。顯淨無遺。如月蓋為免舍離果報之病
故。請觀音及乎宣呪。乃能消伏三毒之根。具
足五眼之果。諸教興由其例多爾。故修一心
三觀求生淨土者。即以三惑為穢土之因。以
三諦為淨土之果。故別惑盡。則寂光淨究竟

三諦也。此惑未盡。則實報淨分證三諦也。通
惑盡。則方便淨相似三諦也。此惑存。則同居
淨觀行三諦也。非此諦觀。安令四土皆淨。尚
非實報之穢。豈止同居之淨。荊溪云。見思未
破故。安樂行是同居淨土行之氣分也。故疏
云。此經以修心妙觀為宗。實相為體。若不爾
者。宗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此如儒家
訓子衣食之方。即令讀書干祿則富貴俱至。
豈令耕稼商賈耶。得此譬意。今經可解。

又問曰。若能圓修三觀深趣妙理。何不只在
娑婆直出生死。豈須捨此求彼。又自修三觀。
何名淨土之行。

答曰。此經雖觀深理。以緣極樂依正為境。修
乎三觀。則異於直觀三道等觀。是故得名淨
土之行。若不爾者。四種三昧如何分別。又為
此土濁重。十信方出苦輪。彼土境勝九品悉
皆不退。故令託彼勝境修觀。縱理未顯。見愛
俱存。捨報必生無退轉處。如此。爭不捨此求
彼。故起信論云。初學大乘。其心怯弱。以住娑
婆不常值佛。懼謂信心有退失者。當知如來
有勝方便。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求
生彼土。若觀彼佛真如法身。畢定得生。住正
定故。既懼此土闕緣信退。求生彼土。而令觀
於彼佛真如法身。自非一心三觀。將何觀之。
今家以三觀釋經。與馬鳴之意更無少異。故
十疑論明往生正行。令想彌陀法身報身光
明相好及七寶莊嚴妙樂等。而云。備如十六
觀經。常行念佛三昧故知往生之行正在三
觀想彼三身。今緣彼佛修三觀者。淨土之行

深觀妙理。捨此求彼。初心不退。其義皆成
也。

又問曰。十六觀中既無推理之語。疏文隨釋
不示三觀之言。是則三觀釋名。四土顯體。乃
是開乎圓解。而已至于歷境修觀。且只想於
事境。託乎繫念。生彼樂邦。既獲阿鞞。何
患不至寂光實報。一家製立豈出乎解行二
門。

答曰。理解釋題。事行消觀。未之可也。何則題
標觀佛。經說兼餘。主伴正依具有十六。恐謂
異轍。故先示云。舉正報以收依果。言化主則
包徒眾。經既從要而明。疏乃就總而說。講者
必須以總貫別。修者仍須以理融事方得名
實相。稱宗體無違。儻解行有差。總別相反。則
題非此經之名。觀非此名所召。世之述作若
也背題。則不應式。況聖教乎。若謂無文。則成
誣罔也。故經云。諸佛法界身入眾生心想中。
是故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是心作
佛。是心是佛。疏作感應道交釋解入相應釋。
若無初釋。則觀非觀佛。若無次釋。則生佛體
殊。二釋相成。是今觀法疏云。佛法界體無所
不遍。念佛三昧解入相應。故云入心想中。自
非一心三止三昧。安與法界而論應入。是心
作佛者。明即心變。全性成修。是心是佛者。心
外無佛。佛外無心。此令行者隨觀一境皆知
心變。全體是心。既全是心。心豈見心。如指不
自觸。刀不自傷。故般舟云。我所念者即見心。
作佛心自見心。乃至云。心者不知心。心者不
見心。心有想則癡。無想則泥洹。止觀約此而

立中觀。中觀若立。任運即三也。般舟此文與
今經廣略少殊。其旨不別。如來本恐著相觀
佛不成妙宗。故於真像之前示乎觀體。令依
此法而觀佛身。儻不依此法。豈獨不成妙觀。
抑亦不發勝相。智者得經妙旨。乃於首題預
明觀體。令將此觀入十六門。則相相圓融。心
心寂滅。故第九佛想疏。目為真法身觀。真縱
對像。法如何消。與法華微妙淨法身具相三
十二。云何異耶。須知小乘法身。義同生身。大
乘生身。義同法身。故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
八萬相海寧非法身。況非目擊。但是觀成。經
文自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又云。是心是佛。
豈可局在應身之身有想之想耶。故韋提聞
已頓入分真。侍女聽之便階相似。非圓觀境。
安得當機證入如此。以結益驗觀法可知。

又問曰。上據是心是佛。此乃約佛。論中云何
諸門界論三觀。願聞委說以息群疑。

答曰。若於初心即修中觀。必能雙照任運成
三。一觀既然。諸門皆爾。蓋圓人本信諸法圓
融。今託勝緣想乎諸相。即知諸相四性不生。
法體本空。心境叵得。雖知叵得。不礙緣生。
全性起修。念之即見。起是性起。空是性空。
性非二邊。能所亦絕。唯心唯色。待對斯忘。
故止觀判般舟之文心佛叵得為空。夢事宛
然為假。心不見心為中。說則三相歷然。修則
一念備矣。經示諸相。而令諦觀。圓人修之。非
此不諦。故知十六莫不皆三。而此三觀雖居
一念。今觀依正各有功能。何者。心境叵得故
染可觀淨。不礙緣生故想成相起。唯色唯心

故當處顯現。人疑三觀妨想依正。今謂三觀
能顯依正。三觀稍稍進依正轉轉明。於一心
中互資互發。又復應知一心三觀修有多門。
若直於三道顯理。此如一行。若託觀佛顯理。
此如般舟等。若兼持呪顯理。如方等等。若兼
誦經顯理。如法華等。若於數息顯理。如請觀
音。若於善惡無記顯理。如歷事覺意。今之三
觀非直於三道顯理。乃緣淨土依正而修。雖
緣於事。非散善惡及以無記。故知雖同全理
起事。須分違順。違理之事照令泯絕。順理之
事觀令成就。今之依正是佛妙用與圓觀相
應。此觀未成。則隨假想而進。故觀落日堅氷
也。此觀若著。則以實法為緣。故觀地樹佛身
等也。故知用一心三觀。則依正易明。非一心
三觀。依正難顯。

又問。法界入心是心是佛為妙觀體。識者不
疑。其如經文居像觀首。此下諸觀既有體式。
可即具三。此前諸門佛既未示。以何為憑各
修三觀。

答曰。佛鑒常機示法。前却其意難測。得經深
趣。莫若四依。既以三觀三身釋乎總目。而云
十六言佛便周。豈可行人不遵此說。若其未
解。當詢達人。慎勿抑經就情以愚難智。況一
家制立其例蓋多。如般舟三觀之文普賢六
根之懺。並是定中見聖始示其門。而智者教
人。皆須預習方入道場。何不疑之。而獨責此。
況一家正受味禪之外六妙已上。無不具於
無漏之想。豈方等頓教念佛三昧純觀事耶。
願勿謗經掇無間業。

又問曰。據義徵文分明。若是其如修者。何以
措心。既歷正歷依。若大若小。境相委曲一一
須觀。儻照真如。必須絕念空有俱泯境觀雙
消。且觀相則違真。照理則乖事。既難並慮。必
也無歸。願示用心永為修法。

答曰。雖分事理。同在一念。既匪兩端。何須並
慮。故知身土不離真如。能於初心不二而照。
唯圓頓教。前三不能。故華嚴云。娑竭龍王注
車軸雨。唯海能受。非餘地堪。般舟三昧觀四
八相。一一識知。復於此時而修三觀。荊溪師
立身相為境。空等為觀。今問。為待身相觀成
方修三觀。為復境觀俱時而修。若待觀成者。
儻九十日相境未現。則三觀靡施。安成圓行。
若入道場即修三觀。驗知觀相不礙照真。況
復一家立茲圓行。不獨三觀。須論十乘。身要
行旋。口仍稱誦。三業俱運。九旬不休。三昧可
成。諸佛同現故。不可以局情自礙。必須以融
懷造修。然非我圓宗。他莫能會。只如三觀。體
雖無二。義且相違。空則一相不存。假則諸法
皆立。中則性離二邊。別人初心雖信中道。不
能即觀。要須析體空觀成後必歷多劫遍學
諸門。二觀均平方修中觀。圓人發軫即於一心
頓觀三諦。故仁王般若云。有無本自二。譬如
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又云。於諦
常自二。於解常自一。自非先了性具諸法融
妙而觀。孰能始心超彼積行。今之依正體本
難思。妙觀觀之。自然符契。那將染礙事想斷
滅之真為疑難耶。應知禪那翻為靜慮。即寂
照之異名也。既寂中有照。圓人修之。豈照頑

境而不照當處融妙耶。又此觀法既類般舟。
須論三力。謂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功德力。
不可以己之情想議乎難思聖法也。

又問曰。觀法若然。誰堪修證。如其不修。何由
生彼。是則往生路絕。徒仰當機。於今何益。

答曰。人之根性皆由宿熏。成熟不時。對至能
發。己尚難測。他安可評。須信能修不專。佛世
仍知昧旨。豈獨今人。韋提請宣。本為來世。佛
知有益。故使流通爾。自放逸不修。勿罔能修
之者。然今論妙觀。是經本宗。須就上根克論
正行。故如上說也。若論此經力用。則何機不
攝。何行不收。儻有一機未能圓照。且隨事相。
歷境而觀。以此繫心。豈不生彼。故小乘行法
五八律儀。孝養所親世間慈善。臨終迴向皆
得往生。以至破戒毀經十惡五逆。臨終十念
亦得往生。故知但於此經盡力修行一念隨
喜。皆趣念佛之海。盡歸靈覺之源。如此攝物
不遺除惡至極者。皆由經詮圓觀理極淵源
故。使力用難思與拔無際。安以滯想局此深
經。當遵智者之言以會如來之意。而今而後。
念茲在茲。於一念心顯四淨土。於是學者積
疑。既盡得之於心。惟願奉行。兼示來者焉。

修懺要旨

夫諸大乘經所詮行法。約身儀判。不出四種。
攝一切行。罄無不盡。一曰常坐。即一行三昧。
二曰常行。即般舟三昧。並九十日為一期。三
曰半行半坐。即方等三昧。七日為一期。又法
華三昧。三七日為一期。四曰非行非坐。即請

觀音三昧。四十九日為一期。又大悲三昧。三
七日為一期。但諸經中有不專行坐及相半
者。一切行法並屬此三昧所攝。然限定日數
者。蓋令行者剋時破障域。意修真決。取功成
理顯也。若欲長修。如法華安樂行。畢世行之。
或宜時促。如觀無量壽經。一日至七日。或如
普門品一時禮拜等。然但在用心。不必定日
也。今所修法華三昧者。若能精至進功。豈不
破障顯理。然須預識標心之處進行之門。所
謂圓常正信也。云何生信。信一切法唯心本
具。全心發生。生無別理。並由本具。具無別
具。皆是緣生故。世間相常。緣起理一。事理不
二。色心互融。故法法遍周。念念具足。十方三
世不離剎那。諸佛眾生皆名法界。當處皆空。
全體即假。二邊叵得。中道不存。三諦圓融。一
心具足。不一不異。非縱非橫。不可言言。寧容
識識。斯是不思議境。入道要門。依此博運慈
悲。無緣無念。託此巧安定慧。無作無為。仗茲
遍破執情。何情不破。據此反尋塞著。無著不
通。道品因其。中適助治附此。合行圓位可登。
寂忍不動。不滯相似。速入分真。故天台智者
先令行人親近良師學懺悔處。即不思議理
觀所詣之處也。次示懺悔之法。乃有三種。一
作法懺。謂身口所作一依法度。二取相懺。謂
定心運想相起為期。三無生懺。謂了我心自
空罪福無主。觀業實相。見罪本源。法界圓融
真如清淨。法雖三種。行在一時。寧可闕於前
前。不得虧於後後。無生最要。取相尚寬。蓋妙
觀之宗是大乘之主。滅罪如翻大地草木皆枯

顯德如照澄江森羅盡現。以此理觀導於事
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
空。故口說六根懺時。心存三種懺法。如是標
心方堪進行。法華三昧儀云。行者初入道
場。當具足十法。一者嚴淨道場。二者清淨身
器。三者三業供養。四者奉請三寶。五者讚歎
三寶。六者禮佛。七者懺悔。八者行道旋繞。九
者誦法華經。十者思惟一實境界。明此十法
之中。有但說施為方法。有教運心作念。有教
誦文章口自宣說。備詳彼文。此不具載。今但
略述用心旨趣而已。第一嚴淨道場法。第二
淨身方法。此並可見。第三修三業供養
法。行者三業供養之際。須起難思之想離於
謂實之心。若香若華。體是法界。能供所供。性
本真空。其量遍周。出生無盡。其性常住。亘徹
無遺。豈唯遍至此界他方。抑亦普入未來過
去。普獻三寶。等熏眾生。雖曰施財。以財通
法。是真法供。能資法身。五果皆常。四德咸
顯。故默想香華偈。第四請三寶法。第五
讚歎三寶法。第六禮三寶法。且初禮佛
時。深知佛體不離我心同一覺源。圓照諸法。
諸佛悟起同體悲。眾生迷強受諸幻。悲苦相
對感應斯成。一身遍至諸佛之前。一拜普消
無邊之罪。故默想禮佛偈。次禮法時。深
知諸佛所證果德。眾生所迷理心。一切行門
無邊教道。離染清淨。能軌聖凡。稱此法門。三
業致禮。故默想禮法偈。次禮僧時。即三
乘聖賢也。雖是因位。已到真源同佛。無緣之
慈同佛。不謀而應。我今三業致感聖眾。四誓

所熏滅我罪根。生我樂果。故默想禮僧偈
。次運普懺之心。用成曠濟之道。若不然
者。豈但不成大道。抑亦難滅眾愆。何者。我從
無始已來。造罪之際。自身為業本。眾生為惡
緣。生生於彼愛憎。處處於他婬殺。況一切男
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無不業累相關。
悉為煩惱所覆。今運同體慈悲。如理懺悔。
盡妄染際。徹真性源。仰答四恩。旁資三有。有
情之類稱性遍該。故默想。第七懺悔六根
及四悔法。夫六根之罪願悉消除。四悔之心
願皆成就。初修懺悔者。所謂發露眾罪也。何
故爾耶。如草木之根。露之則枯。覆之則茂。故
善根宜覆。則眾善皆生。罪根宜露。則眾罪皆
滅。今對三寶。真實知見照我善惡之際。窮我
本末之邊。故原始要終。從微至著。悉皆發露
更不覆藏。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
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
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
撥果。所以沈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
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己。改往修來。故起
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
不亡。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
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
之十心。則不知修懺之法。故欲行五悔。先運
十心。故默想。想已當說六根罪過。然此
六根懺文非人師所撰。乃聖語親宣。是釋迦
本師說。普賢大士為三昧行者。示除障法門。
蓋由洞見眾生起過之由造罪之相。又知諸
法本來寂滅全體靈明無相無為無染無礙互

攝互具互發互生皆真皆如非破非立。迷情
昏動觸事狂愚。以菩提涅槃為煩惱生死。是
以大士示懺悔法。開解脫門。令了無明即明
知縛無縛。就茲妙理懺此深愆。故懺眼根罪
時。即見諸佛常色。次懺耳根罪時。即聞諸佛
妙音。乃至懺悔意根。即悟剎那住處三身一體
四德宛然。以要言之。一切罪相無非實相。十
惡五逆四重八邪。皆理毒之法門。悉性染之
本用。以此為能懺。即此為所觀。惑智本如理
事一際。能障所障皆泯。能懺所懺俱忘。終日
加功終日無作。是名無罪相懺悔。亦名大莊
嚴懺悔。亦名最上第一懺悔。以此無生理觀
為懺悔主。方用有作事儀為懺悔緣。其事儀
者。即五體投地。如泰山頹。剋責己心。語淚俱
下。挫情折意。首罪求哀。如此事行既勤。理觀
彌進。如洗滌之法。雖淨在清水。若不加之灰
皁。垢膩難除。故正助合行。如目足相假。豈獨
滅罪。即能證真。故六根懺悔若成。六根清淨
可獲。若不以圓觀為主。則不名大乘懺法。縱
能滅罪。止免三塗。縱能生善。不出三界。先知
此意。然誦其文。俾在兼行取成大益也。
次之四悔。所謂勸請隨喜迴向發願也。所以
悉稱悔者。蓋皆能滅罪故也。勸請則滅波旬
請佛入滅之罪。隨喜則滅嫉他修善之愆。迴
向則滅倒求三界之心。發願則滅修行退志
之過。初修勸請者。先知現今剎那十方世
界。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佛。方坐道樹。未轉
法輪。我今稱理運想。於一一佛前。請說妙法。
即此剎那十方復有如上塵數諸佛。唱入涅

槃。我皆於前請久住世。能此運念不止滅乎
魔愆。復能成於法施。其功甚大。切在用心先
運此心方陳其語。次修隨喜者。則隨他
修善喜他得成。謂六道凡夫。二乘賢聖。一切菩
薩。三世如來。有為無漏善根。上求下化功德。
皆歡喜讚歎。隨順修行。夫善是樂因。今隨喜
助成。則與一切眾生安樂之果。當以此意念
念行之。次修迴向者。所謂迴事向理。迴
自向他。迴因向果。初迴事向理者。元由理具
方有事用。一切修證不出理性。眾生強執計
是有為。今迴此心向於實際。迴自向他者。昔
迷理遍。凡所修善莊嚴自身及己眷屬。今順
本性迴向眾生。迴因向果者。一毫善種。三業
熏修。不趣二乘。寧滯三有。修既順性。則成緣
了二因。因必顯真。同歸究竟三德。是名迴因
向果。此三種迴向一切菩薩共修。是故行人依
此迴向。次修發願者。要誓志行也。一切
菩薩通有四誓。謂未度苦者令度。未解集者
令解。未安道者令安。未證滅者令證。此則通
標其志。已具前門今
則別要其心專期淨土。蓋此堪忍之界不常
值佛。多諸惡緣。深位尚乃有退。若彼安養之
土。常得見佛。唯有勝緣。初心即得不退。又彼
佛願力普攝有情。若能願求。定得生彼。況過
現積集善惡業緣。每至終身咸來責報。臨終
惡念增盛。則眾惡成功牽生惡道。臨終善念
增盛。則眾善皆成牽生善道。今既求生安養。
必須淨業莊嚴。若無願力強牽。焉克臨終正
念。故誠心發願決志要期。既欲往生。宜在專

切。第八行道法。第九誦經法。然欲略知
觀法之要者。但想繞佛之身誦經之聲皆是法
界各遍虛空。一切眾生聞此句偈。十方三
寶受我繞旋。而無能旋所旋。永絕能誦所誦。
旋則步步無跡。誦乃聲聲絕聞。故曰。舉足下
足無非道場。又云。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如此
旋誦功莫與京。第十坐禪實相正觀法。上諸
觀想雖皆稱理。而帶事修。蓋欲行人涉事之
時。體事即理心無倚著。功不唐捐故。如前
施設也。今之禪法乃是正修。純用理觀。今先
明坐相方示觀門。且坐相者。當於別室身就
繩床結跏趺坐。以左脚置右脚上。名為半跏。
更以右脚置左脚上。牽來就身令齊兩髀。
名為全跏。此坐為最。易發禪那。若不能全踟。
半跏亦得。次整衣服。不得太寬。寬則袒。露不
得過急。急則氣壅。次當正身令不萎不倚。項
背相對。其頭不低不昂令平正。自然勿以力
制。合眼令斷外光。合口令斷外風。次令氣息
調勻。心離昏散。故止觀云。調身則不緩不急。
調息則不澁不滑。調心則不浮不沈。三事若
調。禪定可發也。次示觀門者。所謂捨外就
內。簡色取心。不假別求他法為境。唯觀當念。
現今剎那最促最微。且近且要。何必棄茲妄
念。別想真如。當觀。一念識心德量無邊。體性
常住。十方諸佛一切眾生。過現未來虛空剎
土。遍攝無外。咸趣其中。如帝網之一珠。似大
海之一浪。浪無別體。全水所成。水既無邊。浪
亦無際。一珠雖小。影遍眾珠。眾珠之影皆入
一珠。眾珠非多。一珠非少。現前一念亦復如

是。性徹三世。體遍十方。該攝不遺。出生無
盡。九界實造。佛地權施。不離即今。剎那能窮
過未作用。然須知性具一切。是故能攝能生。
勿謂本覺孤然隨妄緣而方有。不明性具者。
法成有作。觀匪無緣。今觀諸法即一心一心
即諸法。非一心生諸法。非一心含諸法。非前
非後。無所無能。雖論諸法。性相本空。雖即一
心。聖凡宛爾。即破即立。不有不無。境觀雙
忘。待對斯絕。非言能議。非心可思。故強示云
不可思議微妙觀也。此觀非滅罪之邊際。能
顯理之淵源。是首楞嚴禪。是法華三昧。亦稱
王三昧。統攝一切三昧故。亦號總持之主。出
生一切總持故。功德甚深稱歎莫及。上來所
述事儀理觀多有漏略。備急披詳不煩援引。
若欲廣知。應尋摩訶止觀。當知止觀一部即
法華三昧之筌蹄。一乘十觀即法華三昧之
正體。圓頓大乘究竟於此。

釋輔行傳弘決題下注文

此之注文人多異說。今因講次故亦錄之。聊
示諸生用祛多惑。初十句明輔行傳弘四字。
次十句明決之一字。後四句總結示。初中前
八句明立四字之意。後二句結用眾教之功。
初立輔行之意云。濟行之教有宗。信教堪輔
行。釋曰。荊溪為津濟止觀之行故。記錄經
論等教。而其教本自有宗。當分則成於己教
證修。跨節則皆成法華因果。教既元為宗
設。信知諸教堪以輔成止觀行也。次立傳
弘之意云。顯教之行符理驗行可傳弘。釋曰。
智者為光顯如來之教故。說止觀之行。而此

行深符妙理。既是契理之行。驗知一以傳弘
利物也。次徵釋傳弘云。行何所弘。非眾教不
立。釋曰。上句徵止觀之行。為是何法所弘耶。
下句釋非以眾教開演。不能令止觀妙行安
立世間也。次徵釋輔行云。教何所輔。非妙行
莫詮。釋曰。上句徵經論等教。以何法為所輔
耶。下句釋若非一乘妙行莫為諸教所詮也。
是則所輔所弘即是止觀。能輔能弘不出眾
教。其猶賢臣既以六經輔成帝道。復以六經
弘宣帝德。雖彰二用。皆憑六經。荊溪亦爾弘
輔止觀。皆憑眾教也。故下二句結用眾教之
功云。乃澌以三聞全教行一轍。釋曰。澌盡也。
以用也。三聞語出付法藏。彼云。三聞說法悉
能受持。故乃是載三聞於諸教章句也。蓋荊
溪云。數聞師談眾教。頻覽佛示群詮。故乃盡
用此聞弘輔止觀。欲使自他依教成行。以行
顯教。教行相冥成一轍矣。次十句釋決之一字。
上之用教弘輔。雖亦荊溪之能。而推功在教。
今之決字蓋是稟師心要。用己智能開通止觀
若文若行也。故十句中。咨稟口決唯在於師。
審理等九多從己解。然是習教修觀所發並非
胸臆之談。具在下文。讀者自見。後總結示。其
意更明。何須委釋。問輔行二字既以教為能
輔。止觀為所輔。傳弘二字何不以止觀為能傳
弘。教為所傳弘。有何所妨不作此釋。答其妨
略四。一者恐妨大體。本為傳弘止觀。製此記
文。豈可立題却自傳教。二者恐妨題中文字。
若記主意以教為所弘者。何不云輔行弘教
決。因何能弘存於二字。而特不示所弘之體。

驗所傳所弘只是所輔之行也。三者恐妨徵
釋之文。釋云。非眾教不立。既以眾教為能立。
須以止觀而為所立。弘故得立也。問詞雖即
未分。答語非不顯了。義例求答意以設問。斯
之謂歟。四恐妨結文。結云。攬斯眾旨輒為首
題。聊申所傳不遺先見。信立題眾旨以止觀
為所傳明矣。焉敢改所傳為能傳。能傳為所
傳。欲免斯愆故。如上釋。若謂未允。更請消之
云耳。

義例境智互照

義例問云。法華玄文境能照智。雖引承證。理
亦難明。答順方便教。理不可會。若從極說。於
理易融。以心為境。心亦能照。能所俱心。心體
俱遍。心心相照。於理甚明。故不可思議境初
云。不可思議境即是觀。以是得為四句分別。
境照於境。境照於智。智照於境。智照於智。照
者方照。非說可窮。照者應說。非照可了。說者
方說。非照可窮。說者應照。非說可了今輒評此文意者。蓋由上以四句互
照明不思議境智。恐疑者云。凡立不思議者。
則心行路絕。言語道斷。而反立於四句分別。
句句咸皆云照。豈非句即是說照即是思。何
名不思議境智耶。故復立八句。以照對說。定
是遣非。意云。忘情照者方照。離字說者方說。
如此照者應說。如此說者應照。是則忘情故
照。則圓融乃能自在而說。離字故說即自在
乃能圓融而照。所以四句皆彰其得。則終日
說照。言思道絕。是為聖說聖默也。儻滯情而
照。執語而說。則若說若照。非窮非了。何者。

滯情故照。照則成偏執。語而說。說必有礙。何
能如上四句互融耶。故四偏愚句皆斥其失。
乃扶不思議之名也。文中以句法交互乍似
難見。若以此意定之。則說證之道自明。不思
議之名復顯。尚恐總敘未曉。更將此意逐句
注之。

照者方照。非說可窮。

照者應說。非照可了。

說者方說。非照可窮。

說者應照。非說可了。

天台教與起信論融會章

有客忽問余曰。起信論於天台四教攝屬何
耶。余偶對曰。起信論是唐朝藏法師製疏申
通。天台不見文句解釋。此乃各是一家製作。
難可和會。客乃動容問曰。聞天台一宗最能
融會。如云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時教。
罄無不盡。此語何為。余乃立理對曰。只恐不
許天台融會。若信天台攝屬。容有其理。則起
信攝屬何難。亦乃自見諸家妍醜。今試為先
將教攝論。次為以教會疏。且夫此論宗百洛
叉經。而首題大乘。則理合通於衍門三教。故
天台淨名玄義云。佛性唯識等論通申大乘三
教。唯識尚具三教。起信何不具三。況與佛性
大同小異。今且於論初後。撮略教文以對三
教。論以一心為宗。乃云。總攝世出世法。此則
正在圓門。亦兼餘二。真如門有離言依言空
不空義。則三教之理明焉。生滅門明初發心
住。能少分見於法身。八相成道豈非圓位耶。

次第翻九相。豈非別位耶。八地得無功用道。
豈非通教被接之位耶。略引此文。諸可悉例。
客曰。藏師製疏分齊如何。對曰。賢首立義望
於天台。乃是別教一途之說。未是通方別教。
何者。別有教道證道。彼則唯論教道。別有四
門被機。彼乃只論雙。亦別有自他橫竪。彼乃
獨論自行竪入。別有多義。彼所不云。未是別
教通方蓋是一途之說。客乃難曰。彼疏隨緣
不變為宗。天台亦以隨緣不變證於三因體遍。
乃是圓意何言別耶。余曰。藏師雖用圓名。而
成別義。何者。彼云。真如隨緣作一切法。而真
如體性常不變。却謬引釋論云。無情唯有法
性而無佛性。此則名雖在圓。而義成別。客曰。
別明凝然為理。今以隨緣真如而為別理。此
據何文。余返曰。別理隨緣其文稍顯。凝然為
理。出自何文。客曰。此宗講者皆有此言。而未
見文疏所出。余曰。盛將隨緣以凝然二理。簡
於性相二宗。此乃出自賢首。天台未見此文。
據理。隨緣未為圓極。彼宗尚自判終教。未及
於圓。豈天台之圓同彼之終。須知。若凝然若
隨緣。但據帶方便義邊。皆屬別教。客曰。天台
立別理隨緣文據如何。對曰。止觀立別教發
心境云。只觀根塵一念為迷解本記別如來藏
為善不善因。妙樂云。別教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乃云。無明覆理。能覆所覆俱名無住。又
云。真如在迷生一切法。又云。無明為因能生
九界。必須法性為緣。文證若此。足可依憑。客
曰。疏義在別。此則已明。論具三教。更冀剖
析。余曰。儻有微礙。盡望陳述。客曰。真如門

屬理。具三教可然。生滅門論於地住修證。須
依一轍。別則始終俱別。圓則初後俱圓。如何
三教位次並陳。對曰。此論宗經。既多明理。是
故非一理。既不一。依位修證。如何一途。如華
嚴經。明圓初住。乃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
後明地位。却云。八地得無功用道。又仁王一
偈頌中。三賢十聖住果報在圓。十四般若為
別。五忍屬通。此一兩經明位尚爾。況此論宗
百洛叉經。豈可止有一翻地位。文中缺於三
藏位者。既以大乘標題。只可唯明衍教。客曰。
且如賢首。學通性相。位繼四依。因何釋義全
下天台。余曰。菩薩弘教各逗機宜。蓋是一類
之機宜聞一途之說。所以作此申通。未必四
依有不了也。客曰。既各擅一美。各逗機宜。何
須彼此攝屬。對曰。既知二宗各逗機宜。何須
致問。既令攝屬。如上所陳。若論被機。不須和
會。客乃唯唯而退。

釋請觀音疏中消伏三用

消伏神呪修行要道。功用難思。吾祖發揮。
今人受賜。疏文既簡。讀者多迷。惟冠攝一
經。實消伏三用。儻釋之不當。修者何依。今
附本宗。略評此義。敢言益物。聊軌自心。時
皇宋天禧元年丁巳歲十月既望敘。

疏云。用即為三。一事二行三理。事者。虎狼刀
劍等也。行者。五住煩惱也。理者。法界無礙無
染而染即理性之毒也。

釋曰。用即為三。標三用也。一事等者。列三用
也。中道總持被十種行者。修之不同。乃成
三種消伏之用。觀音分證之法遍於一切眾

生之心。隨乎功行親疎。致使力用差別。如起
信論明佛菩薩用。並就眾生事識業識辨之。
以良醫妙藥狂子服之乃彰功用也。應知三
種毒害捨旁從正。受名不同。如普門別行疏。
分別火難等相。報火至初禪。豈此下諸有全
無業惑。蓋苦報為正也。業火至有頂。豈三界
無惑報。以業為正也。煩惱火通四教。豈三乘
人全無業報。以煩惱為正也。今事毒在欲界。
此約果報。故受事名。行毒從色界。盡別教教
道以不即理故。別受行名。理毒唯圓。以談即
故也。蓋煩惱中分即不即異。故名行名理不
同。若分別相。從正受名。與彼不異。所消毒害
既爾。能消三用可知。釋中事者。牒事消伏用
也。虎狼刀劍等者。所消伏毒害也。蓋果報行
人為免現在刀虎等難。多用散心持名誦呪。
修因戒善者亦免未來果報刀等。約此人明
能消所消。一往屬事。行者者。牒行消伏用
也。五住煩惱者。所消伏毒害也。雖不出能消
之相。應以所消顯之。五住煩惱非三觀不消。
但此三觀攝兩二乘及三菩薩。修因禪定者
亦伏八地之愛。此等行人雖能伏斷煩惱。而
皆不即法性。如別教道。縱知能造之心體是
佛性。而謂無明自住。以不聞本性具惡法門
故。非即理之惑。別人尚爾。前教可知。故此等
人所消毒害既當自住。能消之觀全是別修。
是則四諦俱非無作。故能消所消皆名為行
也。理者者。牒理消伏用也。法界無礙無染
而染即理性之毒也者。所消伏也。雖不出能
消之相。應以所消顯之。且明所消者。法界是

所迷之理。無礙是受熏之德。所迷本淨故
無染。受熏變造故而染。全三德而成三障。故
曰即理性之毒。然即理之談難得其意。須以
具不具簡方見即不即殊。何者。若所迷法界
不具三障染故有於三障。縱說一性隨緣。亦
乃惑染自住。毒害有作。以反本時三障須破。
即義不成。不名即理性之毒。屬前別教。等名
為行毒也。若所迷法界本具三障染故現於
三障。此則惑染依他。毒害無作。以復本時
染毒宛然。方成即義。是故名為即理性之
毒。的屬圓教也。故荊溪釋無明依他義云。
此同體依依而復即。故知體具三障。起三障
用。用還依體。與體不二。此依方即並由理具。
方有事用。斯是圓乘。若不談具。乃名別教。
是知由性惡故方論即理之毒也。能消伏用
者。所消之毒既即理性。能消之用豈不即理。
斯乃理慧理定為能消能伏也。復應了知理
消伏用。體是性惡。方得初心即修中觀。故荊
溪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
行。性德非理耶。行非消伏用耶。欲明理消之
用。要知性惡之功。何者。以初心人皆用見思
王數為發觀之始。前之三教不談性惡故。此
王數不能即性。既不即性。故須別緣真中二
理破此王數。既有能緣所緣能破所破。故毒
害消伏俱受行名。若圓頓教。既詮性惡。則見
思王數乃即性之毒。毒既即性。故只以此毒
為能消伏。既以毒為能消。則當處絕待。誰云
能破所破。有何能緣所緣。毒害即中諸法趣
毒。遮照相即言慮莫窮。故荊溪云。非但所

觀無明法性體性不二。能觀觀智即無明是。
若非理毒。焉即能觀。故一心三觀圓頓十乘。
更非別修。皆理消伏也。應知三用得前前者。
不得後後。得後後者。必具前前。且約誦呪為
事辨之。如散心誦者。未修禪慧。則唯得事。不
名行理。若三教人等。如優波斯那。聞六字已。
但觀心脈及四大實際。得阿羅漢。此是但修
消伏觀行。既不兼口誦。則獨受行名。或有不
捨口誦而修三教觀法。此乃誦全成觀。雖兼
事用。而須從勝皆名行消伏也。但不名理耳。
若圓教人。如釋迦因地聞此章句即便數息
住首楞嚴。則專理用也。若云過去得聞此句
受持讀誦。則兼事用。若觀芭蕉幻化以為助
道。則兼行用。雖兼事行。既約圓修。無不即性
故。須從勝皆名理消伏也。又此三用消伏不
定。自有以事消惑。自有以行消報。有修事行
而能悟理。有修理用但消業報。文中但出所
消三種之毒。不釋能消三種之用。蓋有對消
互消之意。不可卒備。此令說者準義示之。況
不獨此中諸文皆簡。儻迷山家教觀深旨。此
疏敷揚誠為不易。今輒解此文。多有疎遺。
庶幾達人許為刊正云耳。

對闡義鈔辨三用一十九問

孤山法師吾宗之先覺者也。著闡義鈔解
請觀音疏。於中發明消伏三用義亦詳矣。
而於一家教觀大旨。尚復差忒。予切陋之。
於是設問一十九章。徵問是否。俾諸學
者於茲法義不為異端所惑云。天禧紀元
十月一日。四明敘。

一問。約事約行二種毒害。為理性本具隨緣
發現耶。為理本無因迷始有耶。因迷始有。非
今圓義。本具隨緣。能隨之體非性惡耶。

二問。據何顯文。約何了義。理性毒害非性惡
耶。

三問。理性毒害是無明耶。非無明耶。若謂是
者。則與約行全同。若謂非者。又非性惡。五住
之外別有體耶。

四問。行毒理毒若無別相。何故疏家特分三
用耶。

五問。鈔云。修一心三觀。破五住惑。即約行消
伏毒害。至釋理毒。何故復云。今觀諸法唯心。
染體悉淨。即神呪治理性之毒。此之二解能
治所治約行約理在修在性。異相如何。

六問。鈔釋無礙無染而染云。法性之與無明
遍造諸法。名之為染。染故即有事中之毒及
約行之毒也。作此解者。無染之染全屬事行
毒害明矣。那釋理性毒害復指此耶。理若不
具毒害。性惡法門至果永斷耶。三毒化事作
意方有耶。

七問。鈔中特陳理毒非性惡者。為顯思議耶。
為顯不思議耶。若謂思議。非今所論。若不思
議。一體三用那忽永殊。毒害之義唯屬事行。
理性本無耶。

八問。鈔釋理毒。何以都不陳理之相。便云。今
觀諸法唯心。染體悉淨。即神呪治理毒也。此
語為釋理性所消伏耶。為解理性能消伏耶。
若解所消理毒。為指染體耶。為指染用耶。若
指染用。必是五住自屬約行矣。若指染體。又

非性惡。一家所談性惡法門擬指何物耶。

九問。鈔曰。或謂性惡是理毒者。毒義雖成。消
義全闕。若無消義。安稱用耶。詰曰。一家圓
談若許理毒即性惡義。那得復云消義全闕。
若爾。荊溪何故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
信有性德之行耶。然不知理毒即性惡者。何
異都不聞耶。縱許理毒為性惡。已那又責云。
消義全闕。此乃雖聞。而不解矣。且荊溪之意
唯恐不聞性惡則無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
如斯述作莫成壞己宗途否。莫成翳人眼目
否。若謂不然。恭請三復斯文。探賾大旨細為
答釋。

十問。鈔指約行。是約智斷。智即能斷。斷即所
斷。五住斷處名消行毒。謂異理毒者詰曰。智
即能斷。斷即所斷。更無別體。即指五住。對能
斷智。名行消耶。斷若無體。此即滅無之斷。為
此所斷自有常體。指修即性為所斷惑。名行
消耶。斷若無體。此即滅無之斷。與小何殊。斷
若有體。行毒消處還具理性之毒否。若非理
毒。指何為體而論圓斷耶。應指別清淨真如
耶。眾生因心但有修惡無性惡耶。

十一問。理性若無消伏義者。約教行理。別釋
此題。教行名經。有消伏義。約理名經。必可全
廢耶。若可廢者。何名別釋題中理經耶。若不
可廢。那忽簡云毒義雖成消義全闕耶。

十二問。理性消伏為約修明。為約性辨。若約
修者。不出約行消伏。若約理性。理自消伏。那
云今觀諸法唯心染體等耶。今觀之言修耶
性耶。

十三問理消伏義。鈔自簡云。是則惑性相待
非闕智斷。今詰曰。理消伏義既云非關約行
智斷。為指理境非關智斷耶。為約迷事非關
智斷耶。為據性德之行非關智斷耶。為並約
四義非關智斷耶。

十四問。理性若無消伏義者。約行消伏都非
性起耶。若然。大師那云。今原性德種子。若悲
心智慧莊嚴顯出真身。皆了因為種子。若慈
心福德莊嚴顯出應身。皆緣因為種子。今文
約行消義非悲智莊嚴耶。約行伏義非慈福
莊嚴耶。若無本性種子。如何顯示約行圓修
耶。

十五問。鈔云。惑性相待非關智斷名消理毒
者。為約本淨不染五住名理消耶。為用觀智
照理忘惑名理消耶。若云本淨不染都未涉
修者。那云今觀諸法唯心染體悉淨名治理
毒耶。若云惑性相待推惑即性名消理毒者。
此即約行推撿入空顯是修成。何謂約理。荊
溪那云理則性德緣了。那云本自二空即性
德義耶。

十六問。若云毒義雖成消義全闕者。今家應
不合云。原乎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緣了。此之
性德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性德了因非理消
義耶。性德緣因非伏義耶。

十七問。若云惑性相待非關智斷行消義者。
此則修性理殊。智斷體別。大師那云。始則起
自了因。終則菩提大智。始則起自緣因。終則
涅槃斷德。如何特陳惑性相待名理消毒。非
關約行智斷義耶。性德了因非智體耶。性德

緣因非斷體耶。

十八問。鈔云。惑性相待名消理毒者。此對惑
之性為修德境耶。性德境耶。若云修境。則約
所起對。理自具。而為研覈成消伏義。亦但屬
修約行明矣。若云性境。法性自爾。非作所成。
此性對惑名消理毒者。能對性既云消義全
闕。應取但中之理為能對性耶。應取清淨真
如為能對性耶。

十九問。鈔云。或謂性惡是理毒者。毒義雖成。
消義全闕。若有。應破性惡者詰曰。若爾。輔行
那云。又此理具變為修具。一一修具無非理
具。令識修具全是理具。乃達理具即空即中。
此之理具既即空中。亦莫破性惡法門耶。大
師云。修德相貌在性德中。此亦斷性惡耶。理
具空中舉修德相貌。豈非今約理消伏義乎
予謂若憑鈔語。一家所宣性德法門都成無
用。圓修智行俱成有作。何哉。以謂理具諸行
應破性惡法門故。若言性惡理毒消義全闕。
則顯同緣了始有。奈何修德非圓融耶。夫如
是則修性之說傾矣。圓頓之道廢矣。述作裨
贊宗乘。那忽特違大義也。

卷 3

別理隨緣二十問

光明玄當體章問答偈

絳幃問答三十章

開幃試問四十二章

教門雜問答七章

四種四諦問答

別理隨緣二十二問

有當宗學者。問余曰。仁於指要鈔中。立別教
真如有隨緣義耶。余曰然。客曰。且如法藏師。
著疏釋起信論。專立真如具不變隨緣二義。
乃云。不變即隨緣。隨緣即不變。仍於彼五教
中。屬乎終教。亦兼頓教。而對破唯識宗談真
如之理。唯論不變不說隨緣。審究唯識。正是
今家別教。彼終頓二教所明不變隨緣。乃
是今家圓教之理。仁那云別理隨緣耶。余語
曰。藏師約何義。判唯識所談真如不隨緣耶。
客曰。起信疏云。唯識宗只以業相為諸法生
起之本。彼之真如無覺無知。凝然不變。不
許隨緣。但說八識生滅。縱轉成四智。亦唯是
有為。不得即理。故詮法分齊唯齊業識。余曰。
灼然。若云真如性有覺知。則可熏變。乃說隨
緣。既唯頑騃。乃不受熏。既不受熏。安能隨
緣。變造諸法。因詰之曰。別教真如無覺知耶。
若無覺知。何故得名佛性。故輔行云。今家
教門所明中道唯有二義。一離斷常。屬前

二教。二者佛性。屬。後二教。別教中道既名佛
性。佛非覺義耶。若中理頑騃。本無覺知。焉是
大覺果人之性。況性以不改為義。若因無覺
義。至果方有。此則改轉。那名性耶。又妙樂
云。凡別教中立佛果者。有其三意。一者以理
性為佛界。二者以果頭為佛界。三者以初地
去分名佛界。別教既立佛界。豈有頑騃之佛
耶。藏疏既約真如無覺知故凝然。凝然故不
隨緣。別理既有覺知。驗非凝然。既非凝然。那
不隨緣耶。客遭此詰。兀然失措。余乃語曰。子
既不知所以。安得妄有破立。余既憫其無知。
乃立數十問。徵其謬破立者。令少知別理有
隨緣義。客曰。願聞。

一問。藏疏既云。唯識宗齊於業相以為諸法
生起之本。故彼真如不說隨緣。荊溪既立
別教真如在迷能生九界。則以真如為生法
本。乃永異業相為生法本。安云別理不隨緣
耶。

二問。藏疏又云。唯識宗未明業相等與真如
同以一心為源。故說真如無覺知凝然不變。
不許隨緣。荊溪既釋別教根塵一念為迷解
本云。理性如來為善惡本。豈非業相等與真
如同以一心為生法之源耶。既爾。安云別理
不隨緣耶。

三問。藏疏既云。唯識宗但說八識生滅。縱轉
成四智。亦唯是有為。不得即理。荊溪既立別
理名為佛性。豈是轉八識成四智耶。別理既
是佛性。即隨淨緣。成於果佛。那云不隨緣
耶。

四問。藏疏五教既皆不立理具三千。但就不
變隨緣。立終頓圓三教。請子委陳三教之理
隨緣之相。若無異相。安立三教。若有異相。便
請細說。

五問。藏疏圓教既未談理性本具諸法。與今
家圓教得泯齊否。彼圓望今圓。尚自天殊。安
將終教之理與今圓等。

六問。藏疏不談理具諸法。為知而不談。為不
知耶。若知而不談者。則有隱覆深義之過。若
元不知者。則不善談圓。安得與今圓同。彼
圓尚不同今圓。況終教耶。

七問。藏疏既未談理具諸法。是則一理隨緣
變作諸法。則非無作。若不成無作。何得同今
圓耶。

八問。藏疏圓教談事事無礙主伴重重。似今
色香中道諸法趣色等義。與而論之。似今圓
教。彼終教不變隨緣得作此說否。若說事事
無礙。乃是彼圓。非終教也。若未得然者。尚望
彼圓不及。安齊今圓耶。

九問。彼終教不變隨緣。與金錍所明不變隨
緣。同耶異耶。若異。則非今圓。若同。金錍明
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萬法是真如。由不變
故。約此二義。立無情有佛性也。終教雖立
隨緣不變。而云。在有情得名佛性。在無情但
名法性。不名佛性。既分二派。徒云不變。正是
變也。既違金錍。那名圓理。須知權教有名無
義。以有佛性之言約解約理說故。約解約理
尚未云遍。非權是何。

十問。金錍云。客曰。何故權教不說緣了二因

遍耶。余曰。眾生無始計我我所。從所計示。未
應說遍。涅槃經中帶權說實。故得以空譬正。
未譬緣了。若教一向權。則三因俱局。如別初
心聞正亦局。藏性理性一切俱然。所以博地
聞無情無。依迷示迷。云能造是。附權立性。云
所造非。二因不遍。尚云帶權。正局
有情。的屬別。終教既爾。那執是圓。

十一問。藏疏明判賴耶為生法之本故名分
教。則顯真如為生法本乃名終教。子今既信
別理無住能造諸法。若不隨緣。安能造法
耶。

十二問。他宗皆不云無住。子今曲解所依法
性可覆為無住。縱子作此曲解。只如終教真
隨妄轉造立諸法。是可覆義否。若不可覆。所
造諸法得云一多相入事事無礙否。若爾。何
異彼圓。若不爾者。非覆是何。豈真如理性不
自在耶。當知終教但理以無住故。不可守佛
界之性。為妄扼縛。壓作九界。正當可覆義。稟
此教者。雖信真如變造諸法。未知事事當處
圓融。以此教未詮理性頓具諸法故。若稟今
圓者。既知性德本具諸法。雖隨無明變造。乃
作而無作。以本具故。事既即理故。法法圓常
遍收諸法。無非法界。終教所詮既其不爾。那
得齊今圓教耶。

十三問。終教說真如是本覺。別教說真如是
佛性。性非本耶。佛非覺耶。名義既齊。安得不
同。

十四問。唯識宗說。真如無覺知故不能迷。終
教談真如有覺知故能迷。能迷故能悟。故立

隨緣。別理既有覺知。那不能爾耶。若能者。那
不隨緣。

十五問。子云。別理無住能造諸法。只是理能
造事。乃偏一之義者。豈非但有隨緣義無不
變義。子元不知不變則終教分教同詮。隨緣
則獨在終教。故明不變未必隨緣。若說隨緣。
必有不變。以是真如性隨緣故。若隨緣時改
變。則不名性也。

十六問。子云。別教云不即。終教說即。為不同
者。蓋子迷名全不究理。以彼不談性具九界。
乃是但理隨緣作九。若斷無明。九界須壞。若
九界即是真如理者。何須
除九。豈非九界定能障理耶。若謂不然。終教
還說九界皆是法界一一遍收否。若說。與彼
圓何別。若不說者。安稱即耶。況彼圓既未談
性具三千。雖說一一遍收。尚未有遍收所以。
若比今圓。不成即義。況終教耶。

十七問。子云。性具九界不得云差別者。蓋未
知理中自有立一切法義也。故妙樂云。理則
性德緣了等。又若謂性具諸法不名差別者。
何故妙經疏云。若知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
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若知桃李竪相。即
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無差別。既以地具桃
李為權。此權名為差別。豈非性具九界得稱
差別耶。

十八問。止觀別教一念心為迷解本。引楞伽
理性如來藏為善不善因。子意謂。此句若證
終教。則是隨緣義。若證別教。則非隨緣義者。
且今引文略。彼經具云。七識不流轉。不作苦

樂因。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若生若滅。受
苦樂。與因俱。既能為因。又即生滅。此
文如何作不隨緣解耶。若謂不引生滅等文
則非隨緣者。且唯識宗中。可云真如為善惡
因否。又次文以大論池水喻。此如何通。故
云。如大池水。象入則濁。珠入則清。當知池水
為清濁本。珠象以無清濁之緣。今問。池水還
隨此二緣為清濁否。若隨者。如何作不隨緣
解耶。

十九問。輔行釋別教發心云。煩惱之中有如
來藏。凡夫生盲常與藏俱。而不知見。故流轉
生死。却為藏害。且別教菩薩既見眾生如是
故發心。豈可云真如不隨緣耶。

二十問。子云。指要為破安國師立問故。特立
別理隨緣者。蓋子不解安國問意。致茲謬說。
如彼問云。別教真如不隨緣。起信真如能隨
緣。未審起信為別為圓。若別。文且相違。若
圓。乖彼藏疏。且初云隨緣不隨緣者。蓋為泛
學者妄謂別教不談隨緣起信乃說隨緣故。
順常情而為問端。既共知起信談於真如隨
緣。故定之曰。未審此隨緣義是別是圓。蓋
泛學之者不知真如隨緣通於兩教故。茲雙
定。後正難云。若謂起信是別。且違論文。以
論文一心攝世出世法及相大。明具無量性
功德。是本具千如故。又十住八相是圓教
分真。任運垂應是圓位故。若定判屬別。則
違論此文也。若定判屬圓。則乖藏疏。以疏
不約心具百界為攝世出世法。及無量性功
德不約性善性惡釋之。又十住八相不說分

真而辨。乃云是伏見思住願力神通而作故。
若判屬圓。則違疏中此等文故。子今若執安
國定判終教是今圓者。何故正難云。若圓乖
彼藏疏。藏疏正用終教釋乎起信。若終教是
圓者。作圓說之。恰順藏疏。那云若圓乖彼藏
疏耶。

光明玄當體章問答偈

遵式稽首延慶法主。竊聞。邇曰縱辯宣揚金
光明甚深法門。自惟。匏繫無緣擁座。且此經
玄義示第五當體得名。此意幽邃。曾彌夕思
之不解。謹成偈句。奉以諮承。願說授外。一為
開決。顒俟報音之來矣。

云何是法性
為當從義立
法性本非質
若從義所立
全金為法界
懺悔何所滅
罪福既無二
空藏空全現
云何此同異
蓮華與稻稗
例同一切法

知禮和南靈山懺主。自傚顰禁足接武講科。
雖為道未深。且格言有在。茲蒙雄問。起自大
悲。俾我推尋。令他悟解。因緣事冗。久失報
投。今漫奉酬。幸希細覽。

法性具諸色

法性具諸義
此義與此色
性火即真空
色性即智性
千如相非相
一理空不空
窮色盡隣虛
究心志剎那
鼻嗅功德香
世間相得常
法身流五道
心狂金石翳
心色理無殊
眾生迷本源
依空行懺讚
光明照世間
究竟真實體
擊發此玄微
我以此籌量

遵式再以伽陀稟問延慶法兄。能一披覽。尚
俟報音。

涅槃四無說
復言第一義
有無與真俗
諸法即真如
真如即諸法
起必性三千
水火性真空
循業而發現

建立全由俗
色性即智性
無二無是非
却俟盡隣虛
元是一精明
方便有多門
無二即如如
藥病性相應
水火各升沈
緣起唯從性
諸法如大幻
體幻即為真
盡塵忘剎那
觀心初不忍
取捨雖在我
人天大導師
觀心亦觀色
色不名觀心
同異與相攝
觀心唯一念
三千含身土
三千洎外境

知禮謹率愚抱。再答靈山懺主來問。幸希
采矚。

涅槃一實諦
依言及離言
此俗洎此真
二諦皆名真
若了性三千

法法盡真常
依此偏計法
其體若空華
心色體無二
欲破堅執情
若知依理藏
寄此顯圓常
雖是一精明
依正理內含
唯心即唯色
唯觸唯是音
水火力相傾
即此相違中
相違彰具德
智者善思量
觀心理趣深
出自旋總持
濫作流通人
片言難折獄
九界約修心
此從外境觀
約理雖相合
究竟知所以
三法皆稱妙
於心見法界
迷己逐他物
見色便見心

絳幃問答三十章

天禧改元春二月四日。延慶座主出山家教
義凡三十條。褰絳幃問諸子。其詞惟要。其旨
甚微。俾無或者興布教之功。令不敏者奮強
學之志。門人率爾而對。斐然成章。非求
魯國一字之褒。蓋請武津四擇之誡。既有傳
寫。故茲敘云。

一問。三藏初果苦忍真明。何故復云滅非真
諦。四皆稱諦。為諦真耶。為諦俗耶。

答。原夫三藏理唯一真觀有四諦理因觀顯。
故云苦忍真明。理顯觀忘。故云滅非真諦。何
者。蓋由滅無之真離幻之俗。雖則知苦斷集
修因證果。皆生滅之事行。非空寂之理體。究
論法性。何所迷悟。故大師云。三藏法性自天
而然。集不能染。苦不能惱。道不能通。滅不能
淨。然而由於苦忍方明於真如。析色盡處乃
見於空。雖能析所析俱非是空。而見空者。由
於析色故也。是知苦忍真明滅非真諦義無
相違。又上明必下顯。諦俗則諦真。豈前後異
耶。

二問。因緣停心與支佛正觀何別。

答。因緣停心者。則為初心行人多愚癡之心
起斷常之見。是以令觀三世因緣。對而治之。
故荊溪云。三世相續故不斷。三世迭謝故不
常等。此但略知因緣生相。未知因緣滅相。支
佛正觀者。非秖觀三世而已。乃至能觀百千
萬世。復知生而知滅。兼諦俗而諦真。二觀稍
殊。不可相濫也。

三問。諸文皆云。支佛觀因緣斷惑。觀相如
何。

答。諸文異說。今試粗陳。若如阿含所明。中乘
觀因緣相。有逆有順。從無明至老死名順。從
老死至無明是逆。生滅皆然。此乃大概而說。
若如四念處。委辨推尋觀破之相。或以愛支
為首。或以取支為首。亦有逆順。且如愛支為
首者。即推貪愛因何而生。即知此貪因愛而
起。乃至行因無明。無明因過去一切煩惱。又
順推。此愛能生於取。取生於有。有生未來二
十五有生死等。若觀破者。觀愛即現在污穢
五陰性念處。乃至觀無明即過去污穢五陰
性念處。又若觀於有即善不善五陰性念處。
乃至觀未來生死即果報生死無記性念處。
是名逆順觀察破四顛倒。顛倒滅則無明滅。
乃至老死滅取支為首者。即見惑
之人也。逆順推破例如愛支。又如止觀。明禪
境中。寄修辨發。以有支為首。又釋籤明四教
觀因緣。皆從愛起。如此諸說不同者。良由
根性有殊故。修入不等。今準輔行判因緣觀。
凡有二種。一者推果知因。二者推因知果。若
念處及止觀即推因知果也。釋籤即推果知
因也。然此二種之義應用念處為正。以正能
順因緣之義故。因緣既以無明為首。今觀愛
取即無明也。故大師廣示修相。良在茲焉。

四問。阿含既但說三藏。何故八萬諸天便發
大道。

答。良以漸頓法門體元不二。小大根性理本
無差。蓋遇熏不同。故得脫有異。今諸天悟大。
豈孤然哉。審應昔世曾以小乘諦境修乎大
乘觀智。今聞本境即發宿種也。譬如先置毒

藥服於酪中。今再服酪。即能殺人也。然由如
來知機知時。隨熟隨脫。故但用生滅四諦而
赴大小兩緣。此即顯露不定教也。問在鹿苑
時。秖云諸天得法眼淨。至般若會。方乃指云。
獲無生忍。是則聲聞等眾。不知諸天便發大
道。據此莫成祕密教義耶。答。比見學人。多作
此說。詰其所以。言無所從。且祕密教者。乃是
備談漸頓等教。各對大小諸機。互不相聞。方
名祕密。非謂小益不知大益為祕密也。若鹿
苑中祕密之相。如大論說。諸菩薩所見無量
阿僧祇人得二乘。無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
等是也。今八萬諸天但為說小。與諸聲聞同
見同聞。何祕密之有哉。況大師親指為顯露
不定。豈不信乎。

五問。通教受接之後。合作後二教位次修證。
大品經文何故只以第十地為果耶。

答。此由大品十地。兼含衍門三教之義耳。如
初地菩薩名為伏忍。二三兩地名柔順忍。四
地已去名無生忍。乃至游戲神通淨佛國土
等皆通三教也。故輔行中。釋十地為如佛
云。若被接者至此。既破一品無明。亦能八相。
故云如佛。豈非十地名義通三教耶。若爾。何
故輔行明被接云。謂用前教有始無終。已
用七八不至九十。即用後教有終無始。但用
向地不須住行。中續接之故得名接。此豈非
被接之後依後教位次耶。答若據經文。則無
別位。而大師得經深旨。自以十地通於三教。
故荊溪具約兩教位次。引而伸之。欲令被
接之義區以別矣。引廣決略。乃作者之意

焉。

六問。通教菩薩約何義留習潤生。

答。留謂固留。非觀力未充不能進斷。何則以
此教菩薩已於性地及八人地中伏結順理。
為諸眾生遍行六度。一切事中福慧皆令究
竟。如三藏菩薩。於中忍中。三祇行行至已辦
地。自合真理必顯正習皆除。如三十四心。有
何不可。但以度生心廣淨土時長故。扶之以
誓願慈悲。留之而潤生化物。所以須留習者。
為無妙應之真體故。用作受身之本矣。故妙
玄云。通教亦得有應。但是作意神通灰身滅
智無常住本。約何起應。斯為誠證矣。

七問。俱舍以塵沙為習氣。如何留之潤生。

答。大師明通教習氣。凡有二種。謂煩惱障法
障之習氣。法障即界內塵沙也。若留習潤生
者。此正為煩惱之習氣耳。以由煩惱是染污
無知。無明為體。能招生死故。塵沙是不染污
無知。劣慧為體。不招生死故。應云。菩薩為潤
生故。須留煩惱之習。為化物故。須破塵沙之
習。則知二習其體稍殊。

八問。方等既有四教。為是文文皆須四解。為
復各有文詮耶。

答。或皆須四解。或各有文詮。逗會多途。不可
一揆。如大師釋請觀音經。始從病相。乃至繫
念數息聞呪得益。並約十種行人說之。即皆
須四解也。如釋十六觀經。正為頓機。不通漸
入。即各有文詮也。或一經具明四教。各有文
詮。如淨名之類也。所以須四解者。為部教
俱帶各有文詮者。為部帶教不帶

故知方等教相難明。不可一概也。

九問。般若既只衍門三教。何故仁王經說四
無常偈。

答。斯乃以藏助於衍也。且彼經云。普明王依
過去七佛之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般若
波羅蜜八千億偈竟。第一法師為王說偈。即
無常等四。豈非正宣般若傍演無常。所以然
者。普明既為斑足所捉。將赴其死。恐王戀著
身命國土。是故偈意皆勸捨身及國土等。至
聞偈畢。諸王皆證三門空定。還是衍門得益
之相耳。故今家明通等三教。俱用藏教而為
助道。即此意也。

十問。通教三乘共行。如何說菩薩遠邊。

答。三乘同觀幻有。皆取但空。從大分說。故云
共行。菩薩非止偏空。兼知中實。從利根說。故
得遠邊。是知若云共教。則菩薩須在當分。唯
得近邊。乃有局定之妨也。若云通教。則菩薩
或被後接。即得遠邊。乃有從容之美也。一家
所立名義之巧。其若是乎。

十一問。別教獨菩薩法。如何說二乘近邊。

答。且如通教。不名共教者。蓋有菩薩遠邊之
義也。今亦例然。所立別教不名不共教者。蓋
有二乘近邊之義也。但以方等般若中別教
二乘共聞。為近邊義耳。蓋大論約菩薩與二
乘不共聞。立不共般若。今別教既有共聞。則
非不共聞。故約此義說於近邊矣。

十二問。別教不談即理。何故能造之心是佛
性耶。

答。此教真如在迷能生九界。雖不即理。真如

豈離於心。如妙樂云。別教法界不出於心。今
謂即不即理。譬如一源之水分為九派
九派雖異一源派水豈殊源水
是則能造之心終日不即終日是性也。若爾。
何異圓教不即不離義耶。答。圓教性具九界
起於修九。全修是性。故云不離。但由迷修。
各自謂實。故云不即。別教真中無九。須斷九
歸真故不談即理。九中有真。而依真生九。故
能造是佛性。今人見事理不即之說。作霄壤
頓異而解者。能造是性。此如何通。真如隨緣
不可與言無也。

十三問。別教理性既有三因。何故別修緣了。

答。理性有三因者。皆但中之德也。別修緣了
者。皆二邊之行也。邊既非中。修則成別。何
哉。先以聲聞空心斷於見愛。次以菩薩假智
斷於塵沙。斯乃從空邊而入有邊。用別惑而
除通惑。如此二邊緣了具足。始為中道遮照
方便。須登初地正顯但中。即三因橫在佛界。
故妙樂云。別教雖有三德之語。三皆在性。而
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皆在修。前後而得道
理。成縱。故知性中緣了不是修中緣了。豈同
圓教正因緣了全是三千空假中修德緣了即
性德緣了。不可烈火而濫圓伊。

十四問。別人初心為甚不修中觀。

答。蓋邊表之中。如雲外月。用雖全於遮照。但
是清淨真如體不具於見思。安能起對法界。
況復本來迷久。頓悟為難。既著有心強。則緣
中力弱。故令始行先觀偏真者也。

十五問。今家以即離分於圓別。既判華嚴具

此二教。彼經何文談即談離耶。

答。荊溪謂。華嚴經意兼含義難分判。祖尚斯
說。今何敢評。然而委尋大師引用彼經證於
圓別。亦可意解。且如止觀引。心如工畫師。造
種種五陰等。證於圓教。玄義亦引此文。證於
別教。故知談即。不談即難得顯文。但以得意
不得意。而分兩教。何者。圓人謂心具而造。則
諸法無生即在其中矣。別人謂心不具而造。
則諸法自住離在其中矣。若乃諸位行相或
一多相即。或次第別陳。荊溪已在諸文備載。
此不繁述。

十六問。既將華嚴心造一切。以立千如妙境。
是則彼經已明開顯。何故云開權局此。

答。正由法華能開華嚴故。得將心造之文立
千如之境。如荊溪明法華佛慧。須發四味兼
帶之大小。豈不以乳味兼權之教全同醍醐
一實之詮。又如大師判華嚴為枝條。法華為
根本。須會枝別以入本圓。今引用者。從會入
後說也。

十七問。既云法華是醍醐。何故大經云從摩
訶般若出涅槃耶。

答。所判二經俱是醍醐。蓋有兩番。次第熟脫。
若云法華是醍醐者。即初番熟脫。八千聲聞
無量損生菩薩等是也。若云般若出涅槃者。
謂鈍根之人於法華不入更用般若洮汰方
至。涅槃即後番熟脫。五千起去人天被移等
是也。雖有兩番。初番為正。故荊溪云。法華已
開。功非彼得。大陣既破。餘黨不難也。

十八問。經云我聞。何故須用四教解釋。

答。若釋法華前經。蓋明部教兼帶等別機緣
大小之殊。若釋法華。意在開偏咸令會實。又
復應以藏通等四入頓漸等四。揀前四味我
聞不同顯出法華。我聞亦異。則所聞法體超
過八教。故妙樂云。若消諸經。但用藏等。其文
稍通。若釋法華。無頓等八。舉止失措。問。法
華既爾。涅槃云何。答。妙樂釋我聞云。大經顯
圓。今乃義開耳。故知二經不無少異。

十九問。釋方便品題云。妙達於方。即是真祕
既開顯已。那得云祕。

答。觀乎真祕之言。不同隱祕之義。若為實施
權。權名隱實。則方便之名正當隱祕。若開權
顯實。實外無權。則方便之名即是真祕。蓋指
權方之祕即是實相之真。故云真祕。又十界
百界即空即中。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故云真
祕也。

二十問。常觀三德。能所俱四。試陳行相。

答。此妙樂觀心四一之文也。文以三德對理
教行三。和合三法成假名。人即觀行如來等。
而云能所俱四者。蓋顯境觀不二也。何則且
所觀之四者。謂迷中三道即本有三德。眾生
妄我即理性如來。能觀之四者。謂見思王數
修空假中。如是三觀亦全三德。還用妄我為
觀行如來。是則兩重四一。皆即障是德。舉妄
全真。能觀所觀只一四一。故知境自照境。心
不知心。佛之知見於茲悟入。

二十一問。釋一大車體及具度等。既皆從果
德。如何用此為十乘觀法耶。

答。眾生本心具佛果德。雖迷轉三道。必體包

十乘。故輔行云。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
照在一念心。是知理乘全駕於佛乘。因德豈
慚於果德。所謂不動而運。不行而至。善惡不
離於車體。故言更無餘乘。果理要在於行門。
方名等賜諸子。妙樂云。人天善惡與法界同。
故父果車是子理車。但開其情假名等賜。即
其義也。

二十二問。大通應佛只在同居。何故名結緣
本土。

答。若唯談權教。可云應佛只在同居。今既已
說圓乘。即是法身。而依本土。如法華中龍女
所讚。指釋迦作遮那之身。劫火所燒。以娑婆
為寂光之土。大通身土豈不然乎。

二十三問。聲聞之法的就何義開為經王。

答。的就偏真之理。開為實相之理。所謂三千
三諦統攝自在故稱王。釋籤云。三乘已證權
理。以理開理易明。今據此也。

二十四問。博地在事。那云理即。

答。只緣在事故云理即。蓋指三障之事即三
德之理。故妙樂云。理無所存。遍在於事。亦可
云。理即簡於後五事即之義。名字乃至究竟。
豈非解行因果等事耶。如妙玄云。聖人得事。
凡夫得理。記釋曰。聖人得於因果化他感應
之事。眾生但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故知理
即簡非事即。乃貶斥之義耳。

二十五問。性德之行何故須聞性惡。

答。不聞性惡則無性德之行。何哉。眾生本來
未曾離惡。若迷性具。須藉別修。故先空次假。
緣理斷九。苟或了惡是性。從性立行。不亦性

行。須聞性惡耶。且如圓人依第六王數為發
觀之始。既知王數即是性惡。用此發觀。豈非
性行。是則性惡全是智照無減之義。孱然行
起真流無作之義明矣。經云。不斷癡愛。起諸
明脫。斯之謂歟。

二十六問。圓教四諦約何義故得稱無作。

答。但約苦集理具。則知道滅空虛。以理不可
除故。功無所作。從本迷故。全菩提涅槃為煩
惱生死。於今悟故。全煩惱生死為菩提涅槃。
四不相傾。一一絕待。皆由四諦元是一理故
也。大經玄義云。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
而是一實等。豈一實理而有作為取。

二十七問。畢竟空觀纖塵不立。何故空中具
一切法。

答。三諦俱空。方名畢竟。一切諸法悉在其中。
且如真諦空有。具二乘界法。俗諦空有具菩
薩界法。中道雙遮空二邊具佛界法。中道雙
照空佛界具九界法。不前不後。非一非三。三
諦頓亡。即纖塵息矣。百界圓足即諸法宛然。
是知三千俱空。未始不具。三千俱假。未始不
空。此唯一家所談。他莫能及。

二十八問。同體如何說九界權相。

答。若據同體言之。則百界一念不可分別。今
說九界權相者。蓋佛界九界不分而分。則非
權非實。而權而實也。何者。雖九權皆實。而相
相宛然。淨之與穢參而不雜。且如地獄一界。
雖具十界。豈以地獄性相便同畜生等性相
耶。故知九權是三千少分。不妨非局而局。無
差而差。一實是三千全分。故能非遍而遍。差

而不差。但以一實不出九權。少分不離全分
故。云同體也。若理若果莫不咸然。如荊溪云。
物理本來性具權實。又云。至果契本權實。豈
同他宗謂理無九界果唯一真。同體權相何
由可說。

二十九問。一切依正或云眾生業感。或云諸
佛變現。是二何者為定耶。

答。二義相須不可偏判。若其依正千差苦樂
萬品者。乃眾生業感也。如云苦樂由生非佛
所作。然此業感復是諸佛妙應。隨眾生心而
為變現。蓋折伏攝受令成熟得脫。如云苦樂
由佛不關眾生。雖諸文中隨緣別陳。究論二
義不可暫缺。良由眾生心地三千與佛心地
三千不殊故。得染淨互通感應無忒。眾生迷
故。於佛依正而計差別。諸佛悟故。於眾生依
正而得自在。是知果中勝用不異三道流轉。
又如聖人變化所造。不出眾生三世變造。故
云亦令眾生變心所見。

三十問。人有生死。物有凋變。何故經云世間
相常住。

答。若知常住之體具足三千。則生死凋變皆
常住標幟之相也。從本自爾。非今始然。既知
生是性生乃至變是性變。性元不動。相豈非
常。但局情未忘。則生死相反。儻唯心所見則
凋變皆如。自非性具之談。安會相常之旨。雖
藏疏謂之不變肇論謂之不遷。若以今望他
則皆有言無義。荊溪云。永異諸說。梁肅曰。抗
折百家。豈虛言哉。良有以也。

開幃試問四十二章

諸子勤勤習學。而於一家教觀津要。若何領
會。由是敬率諸部文義四十二條。開幃試問。
幸徵文說義。一一答上。庶幾開發後昆也。天
聖甲子歲五月既望。延慶座主云。

一問。待麁明妙。獨褒法華。合對四時三教皆
名為麁。文中何故同於諸經。先待鹿苑而為
麁耶。

二問。絕待釋妙。絕麁開麁。亡能亡所。究論此
意。是何法門方能絕待。

三問。金剛藏說。佛甚微智辭異意同。空有不
二不異不盡。意明三諦皆是經體。荊溪何故
特云空假即中方為經體。

四問。因果宗成方能取體。合先明宗方辨於
體。約何義故前體後宗。

五問。斷權疑近疑。生實信遠信。為妙經用
者。且斷疑生信。自是行者智能。那云是經力
用耶。

六問。名等四章重重已約四教五時判後論
開。何故第五更明教相。

七問。生滅四諦既皆屬事。若唯諦事。何能入
真。

八問。無生因緣十二法皆不生滅。即一一常
住。那云此教初不知常。

九問。別教四諦依何義故得名無量。

十問。苦集滅道是迷悟因果。正是修得之法。
圓教何故名為無作。

十一問。三藏教說實有為俗。析滅歸真。如何
析之令實有滅。請陳行相。

十二問。界內兩教俱有三乘。藏教何故三因

大異。通教何故三因大同。

十三問。三藏教中自有小乘中乘大乘。法華
何故都以三藏為小乘學者。

十四問。金錍引大經一十。復次遮邪計空非
佛性喻。離一十空外。為指何空是佛性喻
耶。

十五問。義例點不思議境。凡有四意。首於無
情境立佛乘義。此為是色具耶。心具耶。若云
色具。止觀正云。介爾有心。三千具足。若是心
具者。何謂無情。立佛乘耶。

十六問。智者自於普賢道場。見宿世事。證法
華三昧。何故却云南嶽授天台圓頓之理。

十七問。觀於緣生。緣生即空。空假不二名為
三觀。荊溪云。作此說者。尚未成通。離此觀外
通教三觀。其相如何。

十八問。圓理所具惑業之法與性惡。同耶異
耶。若同。性中惑染體相如何。若異。果理究顯
有修惡耶。

十九問。為令眾生開佛知見。約心辨相。歸趣
如何。

二十問。妙玄以五重玄義。別對四悉。有何深
致。

二十一問。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互辨名數。妙
旨如何。

二十二問。圓教二諦約教行證明隨情智。其
相如何。

二十三問。四念處云。一念心中具十界苦惑。
名無作苦集。佛界辨相修性如何。

二十四問。三教我聞並約耳根。圓教教即是

聞。辨相和會旨趣如何。

二十五問。大經八教具八別耶。若具何謂知
常。不具如何論別。

二十六問。大經四教知常。故得相即。既異方
等。必同法華。若同。法華開廢等耶。若異。四
教云何相即。

二十七問。化儀化法兩種四教。判釋佛法罄
無不盡。云何妙樂謂之法華超八教外。

二十八問。昔經今經談圓不別。荊溪何故却
云。始自華嚴終至般若。但次第三諦攝。

二十九問。依法華約修約證明三慧。分齊如
何。

三十問。學佛乘者。廣尋教觀。進修己行。畢竟
的指。何文開發信解。請陳相狀。

三十一問。法華本門授記數倍眾經。云何但
於事成遠報。證入如何。

三十二問。大乘真伊喻不思議。如何却云一
點在上。

三十三問。大經五事對五佛性。據文伸義。深
旨如何。

三十四問。智者心要唯有一偈云。實心繫實
境等與止觀。同耶異耶。若同。非別有心要。若
異。名壞驢車。

三十五問。若遇他求安心要道。指何法門示
令易解。

三十六問。如學妙乘者。初修聞慧。要行如
何。

三十七問。生佛皆具三千。同異如何。宜究其
旨。

三十八問。金錍云。木石無心之語出自小宗。
隨緣不變之言生乎大教。此約何義分大小
耶。若云半滿者。通無隨緣不變之言。別有木
石無心之稱。若云真中者。別妨同前。若云偏
圓者。通別定非小宗。其妨彌甚。

三十九問。名詮三法。教判四章。何故妙宗云。
五重玄義本是經中所詮觀法。

四十問。寂光既具金寶泥沙之異。那得經云
唯佛一人居淨土耶。

四十一問。圓人初心頓以果地三德而為觀
體所以如何。

四十二問。止觀云。以觀觀昏。即昏而朗。以止
止散。即散而寂。荊溪對釋此二句云。照此昏
體。一觀而三名。即昏而朗。寂此散體。三止而
一名。即散而寂。且一觀昏耶。三止散耶。三觀
朗耶。一止寂耶。不然。何以對釋云即昏而朗
即散而寂耶。

教門雜問答七章

大中祥符七年。講授次。未知學者淺深之解。
因出數問。請各答上。

一問。荊溪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
性德之行。然則由性惡而修性行。說聽久矣。
的論旨趣未審。若何。

答。荊溪立此二句意。顯圓宗無作之行耳。蓋
由圓人創心修觀者。皆以見思王數。而為發
觀之端故。若前三教人。以教不談性具九
界。則見思王數不即性惡。既非性惡。定為
能障。故須別修觀智破此惑心。方顯本有

常住之體。遂致惑智待對境觀不忘行成有
作矣。今圓實教中既詮性具九界。則見思王
數即是性惡。惑既即性。只以此惑而為能觀。
惑既為能觀。其孰為所觀。能所一如。境觀不
二。輔行所謂非但所觀無明法性體性不二。
抑亦能觀觀智即無明是。以是義故。方知初
心修觀造境即中無不真實。功由性惡。融通
無作之行於茲成矣。

二問。法華既顯一實。何故玄文釋題而明二
妙。

答。法華為開權顯實之教。廼一代之所歸。五
時之極唱。若不以二妙甄之。則一乘顯實妙
義難彰矣。且初相待論判麁妙者。彼此互形
曰相。以他望己為待。蓋待前四時七教之麁。
方顯法華一乘之妙。良以昔日諸經機緣未
熟。部味教觀兼但對帶。不若法華淳圓絕妙。
是故為麁。故經曰。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已今當說此法華經最為第一。以故此經淳
一無雜。獨得妙名。良由以也。次絕待論開麁
顯妙者。絕前諸麁。無可形待也。蓋以法華之
妙有絕麁之功故。使昔日四時七教之麁。一
經法華開顯。以一妙乘貫而絕之。麁即是妙。
妙外無麁。權即是實。實外無權。譬如神仙九
轉丹砂點鐵成金。一成真金。不復為鐵。故經
曰。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指汝所行是菩
薩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一開之後。無所間
然。無小無大。咸歸佛界。一切諸法。皆是佛法。
更無餘乘。直顯一實。是名絕待論妙也。然此
二妙若非相待以判。則不顯法華超過諸說。

若非絕待以開。則不知法華妙一切法。解釋
一題陳茲二妙。茲所謂抗折百家超過諸說
者。其為吾祖乎。

三問。行妙中所論慧聖行。與上智妙。如何揀
異。

答。慧行智妙其實不同。良由智妙是通論其
解故。釋籤所謂解即是智是也。若慧行者。慧
是妙觀。照於妙理。不假助緣。而名慧行。是
則智妙是依理生解。慧行是照理之行。行解
既分。可知是異。然則智為行本。則行藉智生。
行能成智。則智藉行成。行解相資缺一不可
矣。

四問。一切大乘經論皆談一切眾生本性清
淨。台宗明性具十界。六既是穢。如何合諸經
論耶。

答。十法界六穢四淨。台宗既云性具。即是性
惡法門。安得不清淨乎。明此應具二義。一約
情智說。二約迷悟分。情智者。如云以情分別
諸法皆邪。離情分別諸法皆正。今之圓人應
用佛眼種智了達一念染情體具十界互融自
在則一切諸法悉皆清淨。荊溪所謂故知剎
那染體悉淨者是也。二約迷悟分者。當知迷
則十界淨穢俱染。悟則十界淨穢俱淨。台宗
所明十界性惡法門悉皆清淨。正約悟解邊
說也。故荊溪曰。三千在理同名無明。豈非迷
故三千俱迷也。三千無改無明即明。豈非悟
故三千俱悟乎。然此二義猶是對修門說。若
直約平等法界而言之。則非修非性。非迷非
悟。非淨非穢。一切眾生不勞造作。本性靈明。

具足十界。不受諸垢。故經曰。五道清淨不受
色。有學此者成大道。豈非一切眾生法界本
淨乎。

五問。一切依正或云眾生業力。或云諸佛變
現。究論何者為定耶。

答。不可專執。要須二義相承可也。當知諸佛
變現依正種種不同。意在折伏眾生令彼斷
惡修善超凡入聖故也。故曰。苦樂由佛。不關
眾生。若眾生業力者。蓋眾生自造其業。而感
依正差別之報。故曰。瓦礫七珍由生所感。非
佛所作矣。若定執眾生業力所感非佛變現。
則顯諸佛無度生之功。若定執諸佛變現非
眾生業力。則墮外道無因果之論以是義故。
諸佛變現由眾生業力。眾生業力全諸佛變
現。二義相須依正成立。

六問。台宗說。一空一切空。又云。空中具一切
法。其相云何耶。

答。夫言空者。必空假中一心三觀之道也。此
道始則佛大聖人金口中乃龍樹大士造論。
後則北齊台衡祖承。然則雖曰佛祖宣揚。其
實一切眾生身心本體。所言空觀者。一切法
俱空。無假無中。而不空。此空為妙觀遣蕩
之法也。所言假觀者。一切法俱假。無中無空。
而不假。此假為妙觀立法之法也。所言中觀
者。一切法俱中。無空無假。而不中。此中為妙
觀絕待之法也。此三三一一三。無寄諦觀。名
別體同。妙體天然。不勞造作。終日遣蕩。而法
法圓成。終日立法。而法法離相。終日絕待。而
二邊宛然。今之圓人解了三觀體性相即。則

達空中二觀。不有纖塵。而諸法備矣。

七問。止觀破法遍中。先約四句破見思假。次
約藥病破塵沙惑。後約真緣破無明惑。次第
如此。如何謂之一心三觀破法遍耶。

答。言不頓舒。文似次第。文雖次第。意實圓
融。文似次第者。為對破三惑故。先空次假後
中。意實圓融者。良由行人修之。乃舉一即三。
非前非後。故云。說時非行時。即茲意也。

四種四諦問答

四種四諦出自大經。祖誥備陳尋常說示。猶
恐聞者領略不親。暗於文義。今因講次。即此
命題。仰各形言而伸釋之。延慶座主問。

答。原夫四諦而不減三又不增五者。蓋藥病
相對。因果義足故。而台宗以是對四教者。莫
不攝偏圓含二理。一期化道始終備矣。藏通
則詮界內真諦。別圓則詮界外中道。又理雖
二種。而教分四殊。藏通為界內巧拙。別圓為
界外巧拙。又前二詮真。真理不殊。別圓詮
中。中分但不但。藏通所有諸法皆由業惑搆
造。別圓所有諸法皆佛性變造。通稱為諦者。
諦是審實為義。又是諦了為義。此並總示。後
更別陳。

藏教生滅四諦者。苦集滅道皆生滅法也。欲
明其旨先示四相。所謂重檐逼迫繫縛等。是
苦相。見愛煩惱能招來果。是集相。戒定慧無
常苦空能除苦本。是道相。二十五有子果俱
斷。是滅相。如止觀云。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
心流注。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次究

其旨者。生滅之意也。此教所化三乘是界內
鈍根。觀智既拙。而不能解了六凡法界當體
即空。乃次第析盡方見於空。是故六凡於生
滅境中。隨事而辨。則諸法念念遷移。如燈焰
焰。似水涓涓。故謂之生滅四諦也。若論真諦。
法性自天而然。則非生非滅矣。問。既云。因
滅會真。滅非真諦。何云道滅是真苦集是俗。
答。婆沙所謂俗謂苦集。第一義謂道滅。荊溪
釋此。謂合四為二也。又苦集迷真。道滅順
真。此乃對分迷悟也。又有苦集時則無道滅。
有道滅時則無苦集。此藥病對治之義耳。又
有真諦時則無四諦。有四諦時則無真諦。輔
行所謂更互相傾也。若論三乘進修。又初門
不同。聲聞則以苦諦為初門。緣覺則以集諦
為初門。菩薩則以道諦為初門。況大經云。凡
夫有苦而無諦。二乘有苦而有諦。當知一
乘之人既知苦斷集。慕果修因。故云有苦有
諦。凡夫則不然矣。此上諸義並不出乎生滅
境觀。覈其所以。祇緣藏教之人迷真重故。從
界內事以立茲名。

二通教無生四諦者。四諦名相與三藏同。若
論教旨則異。故曰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
道不二相。滅無滅相。輔行所謂觀所生心與
前不別。能觀觀智即空為異。即空異者。藏是
生滅觀智。通是無生觀智也。中論曰。諸法不
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亦是通教談於四性無生幻故。故言無生。如
大品曰。若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如幻等。
非其義歟。又淨名謂。法本不生。此因不生也。

今亦無滅。此果不生也。因果既不生。故言無
生矣。而如此者。良由此教所詮三乘根性觀
智巧故。則能體了六凡幻法當處即空。既即
真空更無一法可以當情。故謂之真空一寂涅
槃也。又復應知。通教雖受即空之名。若以圓
望之。有言無實。何者。以通教教旨非是全體
起用全理成事故。夫言即者是也。全體是用。
全用是體。體用不二。乃圓教所談也。別教雖
詮中實之理。理在事外。尚非即義。況通教乎。
是知通教但有即名而無即義明矣。當知此
教由迷真輕故。從界內理立無生名。

三別教無量四諦者。此教所詮別菩薩法。歷
劫行行修習河沙佛法。故稱無量。然所修雖
曰無量。若指其要。不出藥病四種。故曰。苦有
無量相。十界果報不同故。集有無量相。塵沙
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
知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既有苦
集之病。則有道滅之藥。藥病種種對治不同
者。良由此教如來藏理而為塵沙煩惱所覆
故。修塵沙法門而對治之。故輔行曰。照知一
心。起無量心。心無量故。迷解無量。迷則十
界苦集。悟則十界道滅。即此意也。然此教論
理則是界外中道佛性。此性為一切法而作
依持。但其體不論性具。唯論性起故。使諸法
當體不即。荊溪所謂派出不云理。是故知是
別是也。問。圓教詮具法中道。隨緣起三千之
用。何故不受無量之名。答。彼圓從實相理乃
稱無作。此教既是附權立性。云所造非。安
得與圓同哉。當知別教所以與圓異者。良由

界外鈍根迷理之甚。貶之為無量四諦矣。

四圓教無作四諦者。此四立名無作。直指其
要。不出以性奪修。是故諸行無作。今廣此意
乃有其三。一藥病相即。如妙玄云。以迷理故。
菩提煩惱名集諦。涅槃生死名苦諦。以能解
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
當知即之一字眾妙之門。煩惱生死乃眾生之
病。今以一實理觀體而導之。病即藥。藥即病。
藥病一如。更無所作。故云無作。一實外無餘。
止觀曰。陰入界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清淨。無
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
無滅可證。而如此者。良由圓教所詮不出一
實。一實之外更無餘法。龍樹所謂除諸法實
相。餘皆落魔事。實相無相。遍一切法。無生死
相。無涅槃相。所有諸相相相真實。是故四
諦俱稱無作。故四教義云。約一實以明四實
諦。此四畢竟不可得。即是一實諦。是名無作
四實諦也。非其義歟。三性惡融通圓實教中。
所有苦集即是性惡。道滅即是性善。今論性
德之行。若全性起修。則一一行業皆悉無作。
若全修在性。則介爾有念莫不圓成。是知性
雖本有不改。而不妨全性具三千起為修德
三千。修雖修治造作。而不妨全修德三千即
是性具三千。如是則性外無修。修外無性。
修性一如體用相即。故玄籤云。在性則全修
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
爾是也。大哉圓乘於修於性既無增減。無
作之義於茲更明。他宗不明性具。萬法盡屬
有為。以是較之。誠不可與同日而語矣。圓論

三義併顯無作。只緣此教迷中輕故。從界外
理以立斯稱。

以上四聖諦義謹按山家教觀。略述梗概如
斯。言詞孟浪。學問疎慵。伏惟和尚不棄
荒蕪。肯賜慈覽。至幸 門人謹答。

卷 4

答日本國師二十七問

草庵錄紀日本國師問事

再答日本國十問

答泰禪師佛法十問

再答泰禪師三問

天童凝禪師上四明法師第一書

四明法師復天童凝禪師第一書

天童又上四明第二書

四明又復天童第二書

天童又上四明第三書

忠法師天童四明往復書後敘

草庵錄紀天童四明往復書

答日本國師二十七問

皇宋咸平六年癸卯歲。日本國僧等。齎到
彼國天台山源信禪師於天台教門致相違問
目二十七條。四明傳教沙門憑教略答。

隨問書之。

諸方匠碩或一披覽。無吝斤削云。

天台宗疑問二十七條。恭投函丈。伏冀垂
慈。一一伸釋。不勝至幸。

日本國天台山楞嚴院法橋上士位
內供奉十大禪師 源信 上。

一問。法華三周授記作佛。近代疑者。云。
為是初住佛。為是妙覺佛。若是妙覺者。大師
常云。初住八相佛也。若是初住者。圓頓速疾
經一二生尚可究竟。況經無數劫耶。

答。三周所授乃八相應身記也。此之八相始
從初住分顯法身。終至妙覺究竟法身。皆能
現此益物之相。三周得入者不局初住。如疏
云。身子既是上根利智。必是超入。而多云初
住者。蓋指其首耳。又皆云經無數劫者。與物
結緣。作淨佛國土因也。若無眾多受化之機。
如何現身說法耶。若論法身之本。乃即座而
得。豈待經無數劫乎。

二問。譬喻品記云。身子於十住中第六心退。
恐是爾前見思俱斷。至六心時。見猶未盡。六
心尚退。近代疑者云。別教初住界內見惑皆
已斷盡。豈第六住見猶未盡退作凡夫逆罪
人耶。

答。若常程別教皆云初住斷見更不起諸重
過也。況見惑名數雖多。乃一位頓斷。思惑乃
經諸位方盡。此常所談別教分齊也。今記主
見云身子六住尚退復起重罪。遂以義求。恐
有教門見思俱斷。至六心時。思猶未盡。見
亦餘殘。所以能牽惡道也。此是記主約義斟

酌之詞。不可將現行別教難也。若據起信。唯
云不退。乃克就圓人辨之。若論示迹。亦須示
其階位。約惑分齊。方有退義。

三問。化城喻品疏云。問如上塵數。多許時節。
今始得羅漢。當知無生法忍何易可階。答。一
云。大聖善巧依四悉檀作如是說。對治厭道
長者說短。於道生輕易想者說長。當知言如
許劫方今得羅漢者 此是如來權行四悉檀。
引諸實行。令入道耳。近代疑者云。泛爾說佛
道長短。或可是善巧四悉然大通塵數劫猶
是指實事。若不爾者。則何勞展轉摩重重土。
莫不徒費言詞耶。是事若非實。諸所言說權
實難辨。加之。疏第一許久遠為種過去為熟
近世為脫者。記判之為本眷屬也。此何言始
得羅漢者是權行四悉檀耶。

答。誠如所問。然有其由。何者。若遠討父子
之因。深窮種熟之際。諸經未談其始。此品亦
未及說。須依壽量品文方盡神通之力。但為
若推遠種。定指長時。則眾生不起壯心。不強
自力故。今疏記且作悉檀解之。欲使立行加
功。乃弘經之要也。故雖一生十地三世六根。
若無宿種冥熏。豈有利根自發。又若此品唯
論權示遠壽。亦是虛談。將何永異諸經。將何
以明本妙。雖曰初心憑教。還須以義自裁。加
復疏標一云。知非定判。記斥端拱。信是策詞。
若據斯文。全非違教也。

四問。寶塔品。依多寶本願分身咸集。疑者云。
大論明釋迦分身土云。白銀世界。純有支佛。
黃金世界。純有羅漢。彼土諸佛皆悉來否。若

來者。佛光所照分身國土。皆以玻瓈為地。不
云白銀黃金。又分身土有諸菩薩。分身來時。
各將一大菩薩。而彼二世界不云有菩薩也。
若言不來者。即違盡還集一處之願。又違悉
已來集之文。有遮難者云。約多分云盡集悉
來。或云玻瓈為地。有諸菩薩。如置綠豆烏豆
聚中。以少從多。名烏豆聚。重難云。若約多
分。還招巨妨。彼十方佛土唯有一乘之文。聲
聞菩薩皆成佛道之言。亦應從多。若爾。即同
五性宗意耶。

答。經論相違。其例不少。不須和會也。今若強
會者。此經雖則云皆以玻瓈為地。何妨樹木
宮殿。或純黃金白銀。亦得云黃金白銀世界
也。又本居之土雖無菩薩。欲來集時。為同諸
佛故。將化菩薩來為侍者。應無大妨。又諸土
唯云菩薩充滿者。蓋約今經開顯而說。但化
菩薩。不為二乘。乃直以二乘而為菩薩。有何
不可。

五問。提婆品記釋龍女所從來處有三義。其
第二義云。海眾縱移。而龍宮不動。龍謂不動。
而所居已變。從變而不變處來。有何不可
。疑者云。此中指何處名為所居。若龍宮
者。上云不動。下那忽云已變。若大海者。上云
龍宮不動。不云大海不動。今那忽約大海。云
龍謂不動耶。又變而不變者。其意云何。近日
學者各執不同。試垂一決。

答。經云。移諸天人。記云。海眾縱移。經云。娑
婆世界即變瑠璃為地。至無大海江河。驗是
移於有情。變於無情也。於有情中。娑竭龍眾

以有緣故獨不被移。龍既不移。所居宮殿豈
可依於寶地。即須在大海也。故知。此會之眾
以佛神力變故皆見寶剎。龍眾自見海中宮
殿。今文殊隨彼類見。故經家云。從於大海婆
竭羅龍王宮自然涌出也。變而不變。思之可
知。

六問。壽量品疏云。華嚴寂滅道場大經超前
九劫皆成方便。疑者云。大經唯有雪山童子
超十二劫。此中何云超九劫耶。

答。或錄者筆誤。或後人寫訛。況無大害。何足
苦疑。

七問。分別功德品疏云。或可一人有八番增。
或可一世或八世或無量世或一念或八念或
無量念。疑者云。疏第四云。三周聲聞未
斷無明。有三根利鈍。若真修體顯。則無差降。
初住已上更起緣修。無復勝負。真修體融。寧
得有異耶。今何有一念八念乃至無量世
差降耶。若爾。云何論父母所生身證妙覺耶
若許證者。經以龍女為速疾證。而大師判為
初住八相。既有速疾證理。何故龍女不是證
妙覺耶。況復起信和會諸經長短兩說。唯以
三祇為證理。天台不可違馬鳴也。若不許者。
既有一念八番增損。何不許一生四十二番
耶。圓頓速疾之道。豈必經爾許劫耶。

答。第四疏云。三根入初住。猶有利鈍不。記云。
即此三根入住已後。猶名三不。今據記主出
問意者。入住之後。身子等為上根。飲光滿慈
等仍是中下耶。疏答云。真修體顯則無差降。
此答意者。三根證理之後。縱起緣修。終不準

前上根仍上中根還中等也。故知。為被根性
求定故。云真修無差。若自判法身增道損生。
寧無遲速耶。故有一念八念三世八世等異
也。又問一生妙覺者。疏既有一念八番。金光
明中復有生身十地。以此驗。即身證妙覺。非
一向無。但為華嚴經中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之文正是初住八相。世人多謂妙覺法身。則
全失四十一位修證。是故今家凡判八相。多
在無生位中。且龍女修證之文。及以南方成
佛之相。難可的判高下。蓋發心畢竟二不別
也。餘處所明。初登地住。三因開發。既得無
生。則任運證於後位。且龍女畜生之報便證
此位。即能八相。益物足顯速疾證也。若據起
信。既是通伸衍門三教。定說劫數之文。恐
是別教教道之義。若云馬鳴天台不可相違
者。如天台判本門記別則一向不用天親本
論。本論尚自去取。況通伸論耶。

八問。隨喜品第五。十人展轉聞法華經。一念
隨喜所得功德無量無邊。疏判為初隨喜品。
合有五十功德。又勸發品云。成就四法能得
是經。疏云。舊說能行四法。手得是經。今謂不
爾。上文謂。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又云。為
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蓋法華之正體
能行四法必得此解。疑者云。大般若經說。善
根未熟薄福德故。尚不聞名字。況得手執。若
手得者。速坐菩提座。又云。一經其耳。善根力
故。定得無上菩提。即知雖不具五十功德不
解實相。但聞名字手執經卷者。皆是功德無
量。誠不可偏取於此也。

答。釋經淺深各有其致。今經隨喜具有二種。
謂內解外事。外事容可淺釋。內解須作深明。
若勸發品。既是普賢遠來重請說經。如來因
茲略演四法。若非開示悟入總括一經。何能
酬其所請。能請之位既高。所得之經豈淺。故
不可但作手得經卷解也。彼般若經手得耳
聞既成菩提之種。豈無善根者有斯遭遇耶。
若成不壞之種。即有出離之期。故有速坐定
得之謂也。況彼手執耳聞寧可一向作淺事
解之。且夫弘經。本為生善。若不以理行策之。
其可得乎。

九問。法師功德品疏云。梵王報得天眼。在己
界遍見大千。大千外有風輪。與眼作障。不能
見外。若在他界。則不遍見大千。非所統故。大
羅漢見大千。辟支佛見百佛世界。不以風輪
為礙。亦無己他界隔。疑者云。大論第五云。大
羅漢少用心見二千界。大用心見大千界。辟
支佛亦爾。又論一十四云。聲聞人極多傍見
小千。上下亦遍見。問。大梵王亦能見千世界。
有何等異。答。大梵自於千世界中立則遍見。
若在邊立則不見餘處。聲聞不爾。在所住處
常見千世界。辟支佛見百千世界。據論意云。
依任運用心。大小等別。二乘所見各有不同
也。然梵王所見千世界應是一小千。支佛所
見百千世界應是百小千。又十住毘婆沙云。
二乘神通不過大千。今何云梵王見大千辟
支佛見百佛世界耶如是等事相不同。要須有定論
也。

答。總持菩薩之言必稱法相。蓋曾躬講智論。
應不徒然。乃是妙解論文。得其遠意。何者。
如論伸兩教之義。文中凡舉二乘。即兼藏通。
只如所引。豈是一途。初云大用心者見大千。
次云極多者見小千。聲聞既有多種。支佛不
可一準。既習氣分侵。合所見更廣。文中既云
見百千世界。豈可定為小千耶。只為小辟支
與聲聞不別故。云支佛亦爾。梵王諸教功用
亦多。但為讓彼二乘故。令劣於一等。然是大
千之主。寧見己界不周。願將法義定文。無使
專文失義也。

十問。不輕品說。因行不輕行。疾得成佛。
疑者云。此不輕事望久遠實成。為前為後。若
前。即違壽量疏云常不輕更近之言。若後。誰
信由不輕行成佛速疾耶。

答。若在前者。即是實因。若在後者。即為淨佛
國土之因也。故知。依此經意。偏示正因。行不
輕行。即速疾取土。而得成佛。故云。受持此
經。為人說故。疾得佛道是也。

十一問。囑累品疏云。佛以一權智善巧之手。
摩三千三百那由他國土測塞虛空諸菩薩實
智之頂。疑者云。指何等國土名三千三百那
由他耶。有云。指三變淨土。八方各更變二百
萬億那由他國。若依此義。可云三千三百。此
說是不。

答。據理。須指三變淨土也。此中應非大千為
一國土。恐指一四天下為一國矣。娑婆既是
大千之名。則可足成三千三百。然則大千亦
似未及一百萬億那由他四天下。恐約大數。

增至大千。何者。小數則十十成百。百百為千。
千千為萬等故。

十二問。囑累品記出正法華誤云。寶掌菩薩
離開為二。更加寶印首。掌已是手。復加頭首。
離為二人。疑者云。彼經有寶掌菩薩印首菩
薩。無寶印首菩薩。今云更加寶印首。意復云
何。況餘經中亦有此三菩薩。何苦破之耶。

答。蓋傳寫多誤。存沒難見。記主當時所覽之
本必有三菩薩名。終非妄斥。餘經雖有此三
聖號。既無重譯之文。即非此例為難也。

十三問。普門品疏云。自有多苦苦一人。多人
受一苦。一人受多苦。一人受少苦。疑者云。第
三句可云多人受多苦。若不爾者。自與第一
句同。何句法空設也。

答。據其句法推其義意。第三句當如所改也。
茲乃往時寫者見第四句一人受少苦。欲對
此句。乃妄改第三句。為之一人受多苦。而不
思與上第一句義相同也。

十四問。勸發品記云。十地但斷十二品盡。非
斷伏極。知非普賢義。疑者云。十地但斷十品。
何云十二耶。若斷十二品。還過普賢。何云非
斷伏極也。亦不可言是別教意。由來普賢但
約圓位故。

答。彼國記文寫訛也。據宋地本云。十地但斷
四十品盡。非斷伏極。

十五問。妙記第一決釋最初無教佛云。終有
一佛。在初無教。疑者云。義猶未了。若許
無教有佛。墮無因過。若言稟教。墮無窮過。願
聞一揆矣。

答。最初一佛雖無稟教之因。而有內熏自悟
之因。記中示之甚明。何言墮無因耶。

十六問。南嶽法華懺法云。過去二萬億日月
燈明佛。未來具足千萬光相莊嚴佛。疑者云。
經中無億字無莊嚴字。南嶽何輒加之耶。

答。經中雖無。而南嶽是相似位人。以三達
五眼照之。合有三字故加之。後世難輒削去
也。

十七問。妙玄第六示國土苦樂有二釋。一云。
由眾生非佛所為。一云。由佛不關眾生。
疑者云。釋尊本願云。我未來出穢惡國土。利
益十方淨土擯出惡業眾生。故知。所有苦事
但是眾生惡業所感。何言由佛不關眾生。若
佛所為者。莫也眾生惡業空無果報耶。豈如
來背於大悲方便。令諸眾生受三塗苦耶。然
則不輕所行之行。文殊所化之眾。皆是巧施
方便。易長令短。轉重令輕。固非設苦惱因緣
也。

答。若論作善惡因招苦樂報。乃由眾生非關
於佛。若約用苦樂事折攝眾生。乃由佛現不
關眾生。良由宜用苦治方受化者。諸佛即為
作之。如先王制刑。豈欲以苦加於百姓。蓋至
仁也。諸佛亦爾。為折攝故。而強現之。又苦樂
之國眾生雖居。不得自在。諸佛於茲而能轉
變。故云由佛。又佛是生家之佛。生是佛家之
生。故云眾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真。諸佛心內
眾生新新作業。故知。論生則一時屬生。舉佛
則一時屬佛。以是義故。故經云今此三界皆
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也。

十八問。妙玄第九解本門得益云。令法身菩
薩得大利益。抹十萬那由他土為塵數。增道
菩薩不能令盡。近代疑者云。分別功德品但
舉大千界中千界四天下等塵數。尚不及百
千。何言十萬那由他耶。

答。於諸方面各那由他諸小國土方名大千。
經云。大千等微塵數。豈不該於十萬。如一微
塵。尚有十方分。況大千耶。若言盡十方界皆
抹為塵。則方與經文相違也。

十九問。釋籤第五解不動三昧云。果報及三
惑成三不動者。動則兼業。諦但有三。業及見
思同入俗諦所破故也。近代疑者云。餘三昧
及以諸處皆以見思為真諦所破。此中何為
俗諦所破耶。

答。此中乃以業及見思同入生死俗諦。正為
真諦所破。成於真諦三昧矣。餘文以業同塵
沙破則成俗諦三昧者。各有所以。何者。如
前無垢等諸文中乃以散善破於惡業。散善
則成假觀也。此中以定善破於散善則成空
觀也。故云。背捨伏見思等。記主窮幽故有斯
對。

二十問。止觀第一說三藏教佛神通云。一心
作一。不得眾多。弘決云。化主語時。化事即
語。化主默時。化事即默。語默既爾。餘義亦
然。故非任運真化也。近代疑者云。按俱舍二
十七云。聲聞神通一心但作一。如來神通一
心作無量。如彼頌曰。一化主語時。諸所化皆
語。一化主若默。諸所化亦然。化身與化主。語
必俱非佛。今止觀何違彼文耶。又大論第

九明毘曇佛義。與今記文亦相違。不能繁引
耳。

答。假令化主化事一時現。而其語默不俱。乃
一心作一語。一心作一默故。故云一心作也。
豈比夫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讚諸法王。不動
而應化。化無方者也。餘者相違可以意會。必
無巨妨。

二十一問。止觀第三說別接通人云。初修空
假二觀。破真俗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
破無明能八相作佛。意云。即身登十地耳。近
代疑者云。且別教人尚無肉身登十地者。云
何從劣教來便能超登耶。

答。據其二觀功成二諦惑盡。仍修中觀深伏
無明。必合經生歷於多劫。未知何處定云即
身。應現聞中之言可云即世。修觀之語不
必一生。況聞中之後不局今證。須歸後教
也。

二十二問。止觀第六云。若超斷至第五品名
家家。近代疑者云。弘決謂。大師所用並準舊
婆沙。若欲知者。更檢彼文。今檢婆沙。斷三四
品三二生者名為家家。無超次。別亦無斷五
品名家家者。何云超斷五品名家家耶。雖弘
決解釋。猶不出此義。止觀又云。次斷六品盡
名斯陀含果。超斷至六品盡名一往來。且斯
陀含翻一往來。何以一名分超分次不同耶。
止觀又云。次斷七品至八品名阿那含向。超
斷第八品名一種子。此亦依彼論說斷。凡此
中超義並未知所從。

答。婆沙新舊未暇撿。

二十三問。止觀等意云。無始藏心具十界十
如是法。乃至佛果亦復如是。弘決云。闡提斷
修善盡。但有性善在。如來斷修惡盡。但有
性惡在。近代疑者云。起信論對治邪執門
云。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
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
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
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於恒河
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
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
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
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論
謂性自本無。何與天台所談性具頓相違
耶。

答。百界千如。性善性惡。皆是體具。微妙法
門。清淨功德。即起信中過恒沙等諸淨功德。
不離不斷。皆真如故。若一切世間生死煩惱
妄染之法。皆是修惡。雖全性起。而違於性。
故須永滅。若稱理而修。萬行功德。皆是修善。
亦全性起。而順於性。即同常住。故云。像實故
稱理本有。虛空故迷轉成性。遂使證會之時
修惡雖盡性惡常存也。諸家所明感應之義。
為不知性惡法門故。其果後垂惡趣之身。皆
須以神通力變現。所以今家斥同外道神變
也。故云。證本真源。還任眾生。轉識現起。若
不談體具十界。亦是別教之義。若得此意。一
家教旨如觀掌中。與諸經論更無少異也。

二十四問。四教義第一解有頓漸等教異云。
鹿野鶴林之文。七處八會之教。豈非無頓漸

之異不定祕密之殊。疑者云。此中應言豈非
有。何言無字耶。

答。若據此地本。而云非頓漸之異。今以義求
之。知二處本皆訛。於彼本非字下。須除無
字。此地本須於非字上加一豈字。則彼此文
義成也。

二十五問。四教義第三云。三藏菩薩行菩薩
道。二阿僧祇劫是煖法位。第三僧祇是頂法
位。近代疑者云。婆沙論後身菩薩坐道樹
下。始修四善根。一座成正覺。三藏教義多依
婆沙。斯文相違何耶。

答。三藏菩薩二三僧祇雖用煖頂觀法。正為
伏惑。行諸事行。若到樹下。行為真故。復用
四法為斷惑加行也。如三祇久伏三界思惑。
而於樹下仍用三十四心。以此驗之知非碩
異。

二十六問。一家圓宗教部所引經論。并舊師
所著章疏。多與本文相違。未知何也。

答。山家凡所立義。徵引諸文多取其義。不專
寫文。乍似相違。實不相違。當以意會之則
可也。

二十七問。五百問論題下。云妙樂大師造。疑
者云。此論似多訛謬。且舉一二。如言阿難羅
雲。論中不舉供養佛數。及破他師所釋種性
等七地義。似歡喜等十地。若是大師所製。不
可不通。

答。此論宋地闕本。茲不得而評論矣。

草庵錄紀日本國師問事

日本國師嘗遣徒抗海。致問二十於法智。法

智答之。皆深於理致也。後廣智嗣法席。復遣
其徒紹良等二人。齎金字法華經。如贄見之
禮。因哀泣致敬。請學於輪下。三載其道大成。
還國大洪台學。曾魯公碑其塔。具道之。

再答日本國十問

一問。定性聲聞成佛不成佛疑。解深密經云。
成就第一趣聲聞。一切諸佛盡力教化。不能
令其坐道場得無上菩提。我說名為寂滅聲
聞。唯識論云。定性聲聞入無餘涅槃者。身智
俱滅。猶如虛空。非眾生數。更不發心。且經論
若爾。而天台宗若何解釋深密唯識之文。顯
定性聲聞成佛之道理耶。

答。深密唯識經論是顯露施權之教。聲聞趣
寂唯尚偏真。依理發心但成灰斷。未知實理
究竟真常。欲趣菩提。終不可得。及至鷲峯法
華會上。開權顯實。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三周授記聲聞作佛。不可更執昔日經論聲
聞不得作佛也。

二問。闡提成佛不成佛疑。善戒經云。若無菩
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
菩提。瑜伽論云。無種性誦持瑜伽。以無種性
故。雖則發心及修加行。不堪圓滿無上菩提。
如是經論足顯闡提無成佛義。今天台宗於
彼經論。若何融會。

答。所引善戒瑜伽發心修證稱闡提無性者。
此是藏教。發心同前二乘。未明中實真常之
性。非是闡提人也。其闡提者信心未具。未能
發心。謂無緣了二因。所以不云成佛。故涅槃

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或
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或有佛
性二人俱無以上無緣了二性故。
說闡提無佛性義。又經云。或有佛性二人俱
有約此正因。闡提極惡有成佛義。
是以涅槃終極顯性談常。不簡闡提極惡。咸
同正性俱得成佛。況二乘耶。

三問。非情草木成佛不成佛疑。涅槃經云。若
拘陀樹有心。我當授與阿耨菩提記。以其無
心故。不與授記。法相論云。真如能為一切諸
法所依。無心草木雖無所變。但有理性無行
性。不可成佛。今天台宗如何解釋經論。
建立非情草木成佛耶。

答。涅槃經法相論草木無心但有理性無行
性者。此是權教故簡無情。為起真修。乃須
進行方得成佛。緣修乃是無常。即是本無今
有義也。欲顯真修。須依理性。理非今古。不簡
色心。一成一切成。故說無情成佛也。又依緣
修說。無情成佛者。相盡情忘。則無情悉成佛
矣。

四問。法華囑累品安前安後疑。今羅什譯於
神力品後次置囑累。而法相宗立十不可八
相違。須移經末。若爾。如何通彼一十八難。當
依羅什所安耶。

答。囑累一品慈恩安國並令移於勸發品後。
若在於前。有八相違十不可。天台之意須依
羅什次神力品。荊溪總別破之。亦八不可十
相違。且出塔已後凡述多寶。皆云塔中。不云
見佛。若移在後。無出塔處。一不可也。分身

散後凡有所述。唯論佛塔。不涉分身。若移在
後。佛無散處。二不可也。囑累文中佛散土穢
已下經文言。不涉淨。若移在後。無復穢處。三
不可也。會本居地。因塔升空。佛散出塔。後文
在地。若移在後。無還地處四不可也。囑累品
後經既未盡。但述眾喜。不云而去。若移在後。
須加而去。五不可也。勸發品後無復餘文。經
既已終。則云而去。若移在後。須除而去。六不
可也。本迹事畢。須有所付。是有囑累。若移在
後。法無所歸。七不可也。囑累已後明乘乘人
事須囑累。若移在後。師弟參雜。八不可也。其
十相違一一敘破具載妙樂記中。

五。今昔一乘同異疑。法華曰。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蓋昔日為三為二。今經開之唯
一耳。若然。何故勝鬘經云。聲聞緣覺皆入大
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此
言一乘。與今法華一乘。同耶異耶。同則有妨
一代化意。異則異相云何。

答。經論同異固多。要須以義定之則可。且勝
鬘一經部居第三方等時教。二乘在座。正當
彈呵轉小入大之時。台教有曰。若到方等。
必到法華者。蓋受彈之後次第證入也。而彼
經謂二乘入一乘者。一者此經方等部中。預
敘法華當來所證耳。故彼經上文云。必當得
阿耨菩提。何以故。聲聞緣覺皆入大乘。請觀
當得之言。自見指歸矣。二則若就方等自論。
則二乘受呵。轉藏成通。通是摩訶衍門。亦
得謂之二乘皆入大乘也。二釋之中初義為
正。

六問。文殊無去有來疑。且此經序分文殊為
列眾之首。復為彌勒引古決答。至下三周之
中。並無文殊入海之文。如何達多品忽於大
海娑竭羅龍王宮涌出耶。

答。文殊無入海之文者。準佛成道後四十二
年。便居靈鷲說法華經。首尾八載時既長遠。
或有入海之文。經文傳譯此土從略。是故不
云也。此猶約事解釋如此。若約理智伸之。此
經如來常在海中宣揚。文殊實智周遍。豈隔
鷲峯聽受。理既無在。寧局方隅。感應而處處
釋迦。隨緣而身身妙德也。

七問。龍女成佛權實疑。經云。八歲龍女於剎
那頃發菩提心。乃至云。即往南方無垢世界。
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且三論法相宗難曰。彼
娑竭羅龍王既是深位。權現龍身。豈其龍女
成佛是實證耶。

答。他宗言權者。乃是高位聖人為軌下凡故
示近成。若天台云實者。顯佛乘權巧妙力。開
性海不思議真常。一念發心便成正覺。故
疏引經云。法性如大海。不說有是非。凡夫賢
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淨。取證如反掌。
舍利弗舉女人五障以為疑。智積明積劫行
行而作難。龍女以圓珠獻佛。息眾疑心。何至
今日更存猶豫故。

八問。龍女華座成佛別圓疑。且龍女成佛若
是圓乘。當以虛空為座。何故坐寶蓮華。而是
別佛座耶。又三周得記皆是未來成佛。何故
龍女現身成佛。而無成佛劫國名號。何耶。

答。龍女是圓頓教中成道法身頓顯。一成一

切成。一身一切身。一土一切土。報智頓明。乃
於蓮華藏界。身土不相妨。色心為罣礙。雖坐
寶蓮華。體即虛空性。乃不思議圓融解脫大
用也。若然者。何別之有哉。其三周得記未來
成佛者。皆是鈍根聲聞。未曾修菩薩行。是故
再歷塵劫修治。龍女乃是乘急戒緩之人。是
故一超直入也。其如不言劫國名號者。當以
通別二記伸之。通則不言。別則有之也。

九問。身子今昔同異疑。華嚴會上有舍利弗。
此與法華身子何異云何。且華嚴身子從外
道家來。聞阿鞞說偈證初果。次到佛所證四
果。則非法華身子。若異者。豈釋迦一化有二
身子耶。

答。華嚴談別圓。不說藏通。二乘在座如聾若
瘂。既不入二乘人手。不能革凡成聖。但全生
如乳。遂游化鹿苑。施設漸權。於茲獲益。革外
道之邪計。證無漏之涅槃。次方等彈偏中。般
若洮汰。來至法華。大顯一實。此是法華之聲
聞也。是則不二而二。身子今昔不同。二而不
二。只是一身。元無兩人也。

十問。不還果生五淨居疑。小乘所說不還果
遍彼上流聖位。於無雲福生廣果天中。生五
淨居天者。且不還果身不作受生業。何故下
三天。能生五淨居天耶。若言凡夫時作業者。
入正性離生之日。但捨凡夫異熟業。何有凡
夫業生五淨居業耶。

答。小乘入見道位斷見惑。即障理惑也。初證
人空。得無我相。乃不發業。離四惡趣異熟生
障也。其第二果欲界五趣雜居。九品界繫潤

生惑。即於人天七反受生。其不來果色無色
界繫。八九七十二品潤生惑。在二界定業受
生。既有惑潤受生。何疑其生五淨居耶。唯至
四果永斷界繫。方不受生矣。

答泰禪師佛法十問

清泰濫處禪關。叨陪海眾。竊見諸方商略
所疑。輒陳十種疑問。特伸請益。伏惟。金錍
在手。寶鑒當懷。俯賜發揮。永為良導。不勝
萬幸。天聖元年三月初一日 清泰諮問
延慶和尚法智大導師。

一問。無明與法性。為有前後。為無前後。若云
有前後者。何云。法性無初。無明亦無有始。又
云。無明即是佛性耶。若言無前後者。何故佛
果位中。斷盡無明。方成佛果。既云斷盡。應斷
法性耶。

答。若論本具。平等一性則非真非妄。而不說
有無。明法性亦不論於有始有終。但眾生自
無始忽然不覺。迷理而生無明。無明有熏真
之用。法性有隨妄之能。真妄和合名為緣起。
故金錍曰。無有無波之水。未有不濕之波。在
濕詎間於混澄。為波自分於清濁。雖則有清
有濁。而一體無殊。所謂清濁波者真妄兩用
也清濁濕性者一體無殊也。無明法性體一故
起無前後。故起信論云。如來藏無前際故。無
明之相亦無有始是也。若覺悟時達妄即真。
了無明即是法性。約修門說。義當斷妄。雖曰
斷妄。妄體本真。妄何所斷。故曰。無明亦無有
終。又若究其正迷之時。如夢中人。而不知是

夢忽然夢覺。迷妄自息。是則風息水澄。妄消
真顯矣。審而思之。無俟多論也。

二問。一切眾生本來同一法性。法性本來清
淨。何因緣故忽迷。只如初迷之時。為一時
迷。為前後迷。若云一時迷者。悟時亦應一時
開悟證於佛果。何故現有眾生未悟耶。若前
後者。既同一法性。以何因緣而致前後迷耶。

答。具德圓常正性真空妙有遇緣而發。法爾
如斯。不勞造作。且迷妄緣起者。如人忽睡。靈
焰潛生眼觀剎那狂覺忽起。一切眾生所迷
真如能迷不覺。真妄和合二無二相。然則佛
性雖一。迷悟雖同。六道四生遇緣。熏習親疎
不等。根性利鈍有異。是故覺有前後。誠不可
以無明法性一故根性俱同也。是知。一切眾
生迷無前後。覺有前後。譬如夜間多人同睡。
睡時雖同。不妨前後起也。善解此譬。來問自
消矣。

三問。一切眾生既迷本性已。何故忽然能開
悟耶。若言因善知識教法緣熏得開悟者。只
如最初一佛。又從何人得法信解開悟耶。

答。眾生得悟緣熏不同。或有無師自悟。承本
自然智而證之。良由本具靈明。能自推理而
得解悟。故祖師云。空寂體上無師智自然能
知。既知自性而便成佛也。一人成佛之後。
展轉說法化迷眾生。眾生稟教修行。是故
次第成佛。若爾。何疑最初一佛無從開悟
耶。

四問。欽聞諸佛果上。凡所證法一切眾生悉
具有之。今且就人中以論因中。如何辨於

三明八解五眼六通乃至毛吞巨海芥納須彌
等用耶。若言至佛果方得者。本有之義又何
述焉。

答。諸佛眾生緣起雖異。覺海同源。諸佛悟理。
性相無礙。眾生迷妄。事理懸隔。故金錍曰。眾
生唯有迷中之事理。諸佛具有悟中之事理。
迷悟雖殊。事理體一。一佛成道。法界無非此
佛之依正。眾生自於佛依正中。而生苦樂升
沈。升沈既作。解脫無期。今則籍教熏修契圓
實理。傚菩薩之所修。修無所作。同諸佛之
所證。證諸本具。是則一念頓圓於一切。一切
普攝於一塵。三明八解日用不虧。五眼六通
介爾具足。故荊溪曰。凡聖一如。色香泯淨。阿
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愈下
凡之一念者是也。毛吞芥納者。淨名不思
議解脫大用也。且凡夫一念造惡之心尚遍
十方三世。豈不思議大用不即含納。若不信
凡心理本具足此用。則諸佛果上依正融通
悉不成矣。

五問。真妄二法為同為異。若言同者。妄本是
真古人不應云錯將世智為佛智。如認魚目
為明珠。若言異者。應是離妄有真。古人不應
云棄波求水捨器求金。若真妄兩立又不雙
存。云何剖伸耶。

答。有真有妄者。對迷說覺也。絕真絕妄者。泯
相離筌也。確論其旨。真則全妄之真。妄則全
真之妄。二無二體也。佛大聖人說真說妄者。
所以欲人慕其真而破諸妄。使妄不得而興
也。世人於茲不了。強執現前一念妄心均已

是佛。正墮古人錯將強認之說矣。若更棄此
妄念別覓真如。復同偏教所修。猶如棄波求
水捨器求金焉。茲二者過猶不及也。要須不
即不離妙在其中。斯可矣。來意問。以真妄同
異者。今答曰。非同異中。假立同異也。非同異
者。真妄同源縛脫不二故。假立同異者。迷悟
不同。情智有異也。如此甄之。自然懸合諸文。
毋勞委論矣。

六問。夫言無情說法者。為是名本清淨法性
為無情說法。為是指草木瓦礫為無情說法。
若本清淨法性為無情說法者。此性橫遍竪
窮。生佛平等。不應言說法也。縱有言說。誰為
聽受。若指草木瓦礫為無情說法者。教相如
何分別耶。

答。無情說法之言。其來尚矣。的論其要。難
得其旨。汝問以清淨法性草木瓦礫立二法
也。當知法性之外無別瓦木。瓦木之外無別
法性。二非二也。故華嚴曰。法性遍在一切
處一切山河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
形相而可得。此道若論有相。充塞太虛。包含
法界。若論無相。一法不留。見聞不住。卷舒
自在。體露堂堂。昔南陽忠國師答學者。以牆
壁瓦礫為古佛心。不異此旨。若論說法。熾然
常說。古今無間。華嚴之中塵說剎說佛說眾
生說三世一切說。若論聽受。十方齊說。十方
齊聞。三世俱宣。三世俱聽。古人道。虛空問
萬像。萬像答虛空。誰人親得聞。木叉了角童。
又云。真說法時聲不現。正堂堂處沒却身。學
人又問國師。無情說法誰人得聞。師曰。諸佛

得聞。曰眾生應無分耶。師曰。我為眾生說。曰
某甲聾瞽不聞。師應得聞。師曰。我亦不聞。曰
師既不聞。爭知無情說法。師曰。我若得聞。即
齊諸佛。汝即不聞我所說法。曰眾生畢竟得
聞否。師曰。眾生若聞。即非眾生。國師之答稍
有深致。識者知之。

七問。世間有情變為無情。如石夫人地蟾石
蠏等。無情變為有情。如麰麥腐草化為飛蝶
螢火等。此等生類是何因緣而爾遷變耶。

答。只一如來藏性。眾生循業發現不同。是故
山河大地建立胎卵濕化成形。如佛頂經曰。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
照性亡。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
土。知覺乃眾生。且無情化有情者。神識乘時
而來。依草附木也。有情化無情者。神識遇氣
遷變。驅㲉化難逃於藏識。世間更有火鼠湯蟲氷蠶石
鷰。情器難量。業報奚測。佛及眾生俱不思議
於茲見矣。

八問。世間有人。此身未死。彼處已生。如王院
主等。此何因緣也。若云眾生業用自在者。一
切眾生皆有業用。何故例無此事耶。

答。天台承南嶽三種妙法。一曰眾生法。二曰
佛法。三曰心法。此三妙故。不可以牛羊之眼
觀視。亦不可以凡情世智測識。有如來智眼
者方堪量度。良由體性不可思議一一高廣
故。華嚴所謂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
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諸佛妙證無差之道。故
能於一身化千百億身。於一法演無量諸法

六根三業法界大用無有窮盡。眾生處迷雖
不能爾。而由性德本具此體用故。只於業報
之身亦能少分變現。如上古舜帝。分身而應
二妃。倩女離魂而合為一質。縣令晝寢識化
為魚。至有二人雙存枕上。二魂悉在地獄受
殃者。如斯等事不能殫舉。皆是眾生界中業
報難思之事。是知不獨王院主一人而已。何
苦興茲疑難哉。

九問。有情無情既同一真性。何故斫伐樹木。
不為冤對。不令人墮地獄。纔損有情。便為冤
對。令人墮苦受報何耶。又復既是依正二報
同一法性。何故有情有覺知。無情無覺知
耶。

答。法界體性離諸妄念。相等虛空。無所不遍。
遍依遍正。遍根遍塵。至一極微無非法界全
體而遍。嗟夫群生梏桎斯體妄為情器。情則
四生六道水陸空行。器則山川嶽瀆草木叢
林。於情分中妄計我人知見。故有苦楚冤對
之事。器分既無我人知見。故無業累讎償之
愆。如是不同皆是眾生境界虛妄分別。究論
法界。體性有何差別。故荊溪曰。縱然造依
造正。依理終無異轍。斯言是也。

十問。一切眾生既同一覺性。何故捶打他人。
不覺痛苦。却為快樂。既各不相知。云何辨平
等覺性耶。

答。清淨本然。尚無一法可以當情。況論捶打
痛苦之事。但真如不守自性。變為諸法。如一
源水從流派別清濁動靜海鹹河淡。是故於
中人我競起。愛惡是興。以強陵弱。攻擊不

休。子今設問。正是銓量迷妄中事。惟當返妄
歸真背塵合覺。則了十方三世一切眾生同
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到此之
時。一證平等覺性。尚無彼此色相迭相見。豈
復論於世間捶打勝負哉。

再答泰禪師三問

清泰不揣下愚。輒具疑問十條。上請教誨。
茲承賜答。三復感悰。如獲珙寶矣。然則日月
固明。盲者自咎。其間尚餘三處未曉。不免再
露鄙拙。果蒙洊與指示。下情感幸之至
上白。延慶教主法智大法師。

一問奉。第一答中云。忽然不覺。迷理而生無
明。只如不覺。依何而生。以何為體。何因緣故
忽然生耶。

答。甚深藏性之源非真非妄。此性隨緣而真
而妄。故佛性論云。單真不生獨妄難成。真妄
和合。方有所為。是故教門所示真有隨緣不
變之義。妄有體空成事之能。良以靈源無住。
隨妄而生。強覺既迷。忽然而起。然此起妄
之言復應了知其意。若言眾生本覺圓明之
性。此即直指眾生無始無明而為法性。以無
明法性體一故。若言忽然不覺而生無明。
此即約修以說。對性論起。從本覺體而有不
覺也。不如是。則不能顯進修之人。是復本還
源之道矣。以此意故。凡諸經論多云從真以
起妄也。其實一切眾生自無始來。唯有迷妄
不覺而已。故起信論曰。一切眾生不名為
覺。以從本以來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是

也。子問不覺依何而生。若曉上意。則不必如
此問也。如首楞嚴中滿願子嘗疑此事。佛
反責曰。既稱為妄。云何有因。又圓覺經金
剛藏亦啟此難。佛斥非為正問。諦觀兩處。佛
意誠不欲興此疑難。蓋眾生之妄自無始即
有之也。

二問奉。第二答中云。一切眾生迷無前後。覺
有前後。譬如夜間多人同睡。睡時雖同。不妨
前後起也。若如此漸漸覺悟成佛。應是眾生
界有畢盡之期。若然者。經論之中何以並言
眾生無邊耶。

答。一切眾生無始覆真和合而起諸相。雖真
源不二。而所照有殊。如古德道。含生隨業現。
三界不同軀。如漚依水起。水不礙沈浮。迷源
雖不二。熏發有賢愚。來問以眾生成佛眾生
界盡者。如彼水生浮漚。漚雖前後滅。即不可
言水隨滅也。故佛藏經云。一日之中有百千
萬億恒河沙眾生。一時成佛。眾生界不減。佛
界亦不增。何以故。如來藏無盡故。又長沙大
師讚南泉云。堂堂南泉三世之源。金剛常住
十方無盡。其旨亦同。當善思惟。切勿於眾生
難思境界中而起斷滅見也。

三問奉。第六答無情說法中云。十方齊說。十
方齊聞。三世俱宣。三世俱聽。既齊說。又如何
俱聞。既齊宣。又如何俱聽。況復諸聖又如何
用聞耶。

答。子疑齊說齊聞俱宣俱聽者。當知剎剎塵
塵俱說俱聽。說聽同時。了無異趣。妙哉此境。
不可以言想求。不可以凡情測。是大總相法

門寂而常照。法身冥資之境也。故荊溪曰。願
解脫之日。依報正報常宣妙經。一剎一塵無
非利物。又問諸聖如何用聞者。既云法身冥
資一切俱說。豈不能一切俱聽。如是則言不
干舌。千聖俱聞。照故恒說。遮故俱聽。眾生
纔聞即同諸佛。前佛後佛其一揆焉。若更別
立程途。則非西聖一路涅槃門矣。

天童凝禪師上四明法師第一書

正月十八日。天童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苾芻
。謹熏沐裁書于延慶堂上教主法智大師
甞聞。智者千慮或有一失。愚者千慮或
有一得。斯往哲之格言。非潛夫之臆說也。
素昧達人之旨。輒陳愚者之言。願瀆聽
聰。少陳狂狷。近因暇日。恭覽十不二門指要
鈔。義峯孤聳。非郄克之足能躋。教海汪洋。豈
師曠之耳能盡者也。珍重珍重。中所援引。達
磨門下三人得法而有淺深。尼總持云。斷煩
惱證菩提。師云。得吾皮。道育云。迷即煩惱。
悟即菩提。師云得吾肉。慧可云。本無煩惱。元
是菩提。師云。得吾髓。但為傳聞故無實證。未
知斯語得自何人。大凡開物指迷。必須據文
顯解。豈可以道聽途說將為正解。禮云。記憶
之言不足以為人師。此亦慮無稽之言以為正
說者也。寧可指鹿為馬。事類趙高。使民戰栗。
宛同宰我。今據祖堂及傳燈錄。只云。二祖禮
三拜依本位而立。未委彼宗。復何為解。今或
有師云。達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
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斯皆以管窺天。將
螺酌海者也。今試辨之。原夫病在膏肓者。失

之於針砭。滯名相者。封之於言句。豈教不能
明心。而藥弗能瘳疾耶。良由積療增痾夥言
惑性。是以祖師西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
方便之一揆耳。或者猶云。但指即心未入佛
慧。如般若說九類皆住無為涅槃。華嚴云一
念普觀無量劫。未知此說與祖師之道同耶
異耶。噫小智自私賤彼貴我。達人大觀無可
不可。古賢之言信而有徵矣。然則田巴毀三
皇罪五帝。隨而和之者千人。蓋海上有逐臭
之夫。詎田巴之道能勝於三皇五帝之道者
也。教主大師久積淨行。恢張教網。前無古人。
後不可繼。自當依經解義續智者之真風。何
必採鄙俚之言。玷啟迪之旨乎。願削傳聞。自
扶本教。無使滯名相者而取傚焉。幸甚不宣。
天童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苾芻頓首上
白。

四明法師復天童凝禪師第一書

正月二十四日。延慶院住持傳天台教觀比丘
。謹修書復于天童景德堂頭禪師。今
月十八日。僧使齎到長書一緘。文理相高。經
實俱贍。舒卷忘倦。珍荷彌多。但以夙事懺摩。
全疎文學。將謀投報。預抱忸怩。然閱華詞。
備諳雅旨。蓋以早歲為解本宗十不二門。
輒述指要鈔。編文紀事。聊資學眾之尋研。義
淺詞荒。敢冀宗師之觀覽。其中所引。達磨門
下三人得法淺深不同。尼總持云。斷煩惱證
菩提。師云得吾皮。道育云。迷即煩惱悟即菩
提。師云得吾肉。慧可云。本無煩惱元是菩提。
師云得吾髓。來書云。此語不契祖堂及傳燈

錄。謂是道聽途說採乎鄙俚之談。而不知此
出圭峯後集。裴相國問禪法宗徒源流淺
深。密禪師因為答釋。廣敘諸宗。直出傍傳源
同派別。首云。達磨直出慧可。傍傳道育及尼
總持。乃示三人見解親疎。故有斯語。此之後
集印本見存。南北相傳流行不絕。曾逢點授
因是得聞。而況有唐圭峯禪師帝王問道。相
國親承。和會諸宗。集成禪藏。製禪源詮都序
兩卷。及茲後集為世所貴。何為鄙俚之談。豈
是道聽途說。此乃禪門自生矛盾。固非講士
敢此譏呵。只如祖堂亦是人師集錄。誰是誰
非。言何容易。夫法本無說。說必被機。機發在
緣。緣有賓主。故諸聖人抑彼揚此。是一非諸。
補處逸多尚受折於維摩詰。上首尸利甘負
屈於菴提遮。豈補處納言。上首暗理。蓋知緣
不在己。是以功讓於他。以至正像法中。華竺
宗主空有更破。性相互非。業禪者屢斥尋文。
傳教者或譏暗證。皆為進於初學欲使深於
本宗。智論立悉檀被機。禪經用四隨益物。設
化之法大體合然。但以假名引令入實。不得
其意。寧免生疑。來書又云。今或有師云。達磨
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悟即心之理。
昧心外之法。未審此語何文所載。何處親聞。
無求閭巷之音而構誣罔之說。道聽途說。事
有所歸矣。且夫信行法行各有利根鈍根。唯
色唯心豈分內法外法。剎那九世一念三千
理事俱融。頻彰指要。既蒙顧視。合察源流。
願存為法之心。廣闡利人之道。俾信法根性
從說默開明。無使達磨子孫獨能破立。智者

宗裔全廢抑揚。則彼眾當機有趣真之路。令
此宗來學絕入理之門。禪師悟徹一心。辯超
千古。為佛祖之了使。作人天之導師。希開博
濟之懷。勿任偏情之執。講懺之隙倉卒奉酬。
幸無以朴野而見誚焉。不宣。延慶院住持傳
天台教觀比丘拜手上復。

天童又上四明第二書

正月二十八日。天童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比
丘再修書奉白于延慶教主法智大師聞。夫意淺則言疎。思深則言訒。前所獻
言者。且欲大師削去傳聞自扶本教。再垂來
示。徵引源流。徒知出於圭峯。問因相國三宗
辨異。未盡所長。殊不知。知解宗徒祖師昔記。
循其泛說。詎愜通懷。彼禪源詮云。達磨九年
面壁。蓋為絕緣。由是祖師獨斷乃云。知之一
字是眾妙之門。今達磨所傳唯靈知而已。至
於深推荷澤輕視牛頭。矛盾之言洋洋于外。
既曰曾逢點授。合具雌黃。何異採鄙俚之言
資脣吻之解。且夫達磨之得二祖。亦猶思大
之有智者。垂範作則。千古皎如。儻智者之言
教成非。而達磨之子孫亦謬。豈容緘默。須議
師承。非之則謗因謗緣空招捺落。是之則正
人正己信奉謳和。豈謂相國親承帝王問道。
北宗神秀四帝國師。藉勢恃權。其風自弭。來
書又云。補處逸多尚受折於維摩詰。上首尸
利甘負屈於菴提遮。蓋知緣不在己。是以功
讓於他。若如是。則雖曉抑揚。罔窮實際。苟云
功讓。未喻下懷。又云。業禪者屢斥尋文。傳教
者或譏暗證。俾信法根性從說默開明。無使

達磨子孫獨能破立。智者宗裔全廢抑揚。此
者深思。誰之咎歟。剛云破立。以過疣人。豈不
云一念三千剎那九世。禪教之旨何理不臧。
思益經云。說法有二種。若聖說法若聖默然。
何必有說滯言。無說乖旨。實惟不二。非任偏
情。昔人截耳捐身。引腸斷臂。斯有由矣。不然
賈有餘勇。恃死不迴。山人每一經心。如負荊
刺。願吾大師力扶像運。深察源流。無使正法
澆漓人情美順。唯宗高範。是振淳風。知事懺
摩必無虛日。再形鄙抱。專候斥呵。不宣。天童
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比丘頓首再白
上。

四明又復天童第二書

二月初七日。延慶院住持傳天台教觀比丘
再裁書于天童堂上大禪師比者累
接真緘。頗彰深意。前書謂。指要所引三人得
法全不據文。乃是道聽途說。採乎鄙俚之談。
蓋由不曉斯文出自圭峯後集。只齊曾見非彼
所聞。故以長書責無實證。今知所出。合恥鮮
聞。如何却斥圭峯棄乎援據。噫過而不改斯
成過也。且如指要所引。非無所以。蓋智者立
法華絕待十妙止觀圓頓十乘。以煩惱即菩
提生死即涅槃二句之文而為剛格。誠非二
法相合名即。故不可以斷證明之。亦非一法
翻轉名即。故不可以迷悟示之。煩惱非定本
無。菩提非定本有。故用煩惱即菩提等。絕其
言詮。寂其思慮。俾妙解圓明妙行密契妙理
頓顯故也。柰以天台宗教陵遲之際。圭峯後
集流衍來吳。禪講之徒多所宗尚。咸云。達

磨印於二祖。本無煩惱元是菩提。方為得髓。
智者所說既同道育之解。乃成得肉之言。鄙
僧忝嗣台宗。得無傷痛。況聞點授。粗見否臧。
遂於指要文中對揚厥旨。何任唇吻之便。而
浪有所譏。且夫分宗受法。傳教接人。人據圭
峯難於本教。豈不依教而返破之。斯皆扶樹
本宗。勉勵初學。證悟之際。彼此豈存。前所謂
設化之法大體合然。悉檀被機。四隨益物。不
得其意。信有狐疑。洎觀捐身斷臂之心。如負
芒剌之語。後五百歲能幾人乎省己扶宗。既
能如此。於他護法。豈得周遮。幸冀禪師博覽
本宗。善揚祖道。無得阻他。釋難便成。立我化
功。蒙索報音。詎可緘默。不宣。延慶院住持傳
天台教觀比丘稽首再白。

天童又上四明第三書

二月十四日。天童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比丘
謹重致書于延慶堂上教主法智大師竊聞。屠保之內必有異人。講懺之中豈
無通識。何勞往復再敘端倪。而大師指要雕
文刻義。只曰相傳。達磨門下三人得法而有
淺深既議之。豈可便責圭峯以求情實。所
謂道聽途說。可曰相傳。果有後書。指為曲據。
妄生穿鑿。合曉否臧。或達磨授二祖。有本無
之說。道育尼總持有斷煩惱之稱。則圭峯言
之。而大師議之。斯亦可矣。既元無此說。擬剝
何人。豈可逐浪隨流揚聲遏響。前云。設化之
道大體合然。斯未可也。大凡援引古今。存乎
婉當。彼宗固執可示斥呵。方謂抑揚昭乎義
理。苟弘教者引佛經不當。亦須削之。如是則

稱作人師堪為教主。後生宗範千古不逾。所
謂學而不思。傳而不習。斯之為恥。何恥鮮聞。
來書又云。天台宗教陵遲之際。圭峯集流衍
來吳。人據圭峯難於台教。豈不依教而返破
之斯皆扶樹本宗勉勵初學耳。甞試論之。原
夫聖人立教示迷。情同蒭狗。智類氷壺。神遇
之懷道無不在。豈同鄙俚有濫道途。常患學
佛從師未能忘筌離相。余與大師言議者。蓋
存大師永永之道也。假使信任圭峯為是。須
知迴顧。祖堂無言。未墜本宗。尚猶焚軀煉指。
豈同外道。非理赴火。投崖革故。是宜鼎新無
爽。所依止觀十乘法華十妙菩提煩惱信本
無差。綱格之言。豈容繁剖。所謂過而不改。斯
有歸矣。不宣。天童山景德禪寺住持傳法比
丘稽首上白。

忠法師天童四明往復書後敘

吾祖法智尊者。始因錢唐奉先清師製珠指解
十不二門。總在一念之文為真心。別分色心
之言為俗諦。改色心門。造謂體用為造。謂體
同改內外門。三千即空即假即中為即空即
中。凡改二十來字。天台昱師注不二門。立唯
觀不思議境。消一念三千唯色唯心。為真諦。
法智憫而救之。所以指要之所由作。故序云。
或示或注著述云云。是此也。清師又立生佛
三千為事造。心法三千為理造。而不知三法
各具事理。如指要破曰。據他所釋。心法是理。
唯論能具能造。生佛是事。唯有所具所造。則
心造之義尚虧。無差之文永失。又序曰。事理
未明。解行無託。此皆破於清公也。然指要之

中正明觀心達妄之道。闢他山外觀真之非。
文引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二句。為發心
立行之本。因此揀示達磨門下三人得道淺
深。可大師云。本無煩惱元是菩提。達磨曰。得
吾髓。法智評之曰。可師之見意縱階。此語且
未圓。凝禪師謂指要所引差錯。從而辨之。乃
準祖堂及傳燈錄。當時可師但禮三拜。依位
而立。而不曾有本無煩惱等言。凝公如此扶
救。毀斥法智云。是道聽途說。非為正論。殊不
知。法智準圭峯後集而示。到此凝公自當結
舌服膺。柰何後書倔強不已。今更就彼書辨
之。若將可大師無言依位而立。便是顯圓頓
者。且身子云。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大品
云。若有一法過涅槃。我亦說如幻。又有無言
童子淨名杜口等。今問。此諸無言而與可師
無言。為同為異。請端的示之。切莫通謾。又
如阿含外道問佛。不問有言無言。如來踞座。
外道讚云。世尊大慈開我迷雲。即禮三拜而
退。阿難問佛。外道得何法而退。佛言。如快
馬見鞭影即著正路也。祖堂引為圓頓第一則
語。天台判此為小乘三藏。若望圓頓猶霄壤
焉。故知不可纔見無言便謂真證也。當時四
明太守直閣林公見二師諍議不已。因請法智
於指要下和融之語。法智不得而辭遂改之

況達磨西來。以楞伽四卷授可大師。且曰。籍
教悟宗。仁者依此修行。自得度世。荊溪甞判
楞伽。階天台別教。以經云一切眾生自心現
流之義。大慧菩薩問。是頓是漸。佛答是漸。既
言是漸。安得指為頓耶。準此則法智所評信
不誣矣。今謹錄當時議書五番。非但令後昆
睹指要新舊二文來力。抑亦不昧先時辨論
之因起也。

熙寧三年中春永嘉法明院傳教法孫識

草庵錄紀天童四明往復書

法智學行高妙。凡所著作。莫不立宗旨闢僻
邪開獎人心到真實地。指要鈔中。引圭峯後
集。比決幽奧。而天童凝禪師者一見喜之。但
謂。其所引少有參錯。欲法智改正之而已。書
簡往返凡二十許。其末至有云千士諾諾不
如一士諤諤。使大法流衍百世無瑕玭者也。
余昔親見此帖。字劃如鍾繇。語如韓退之。真
可愛也。或謂。法智以此聊為改正。又聞。指要
既出。雪竇顯禪師特出山。羞齋為慶。仍有茶
牓。具美其事。余未甞見之。甞睹廣智初主南
湖法席時。顯公雖已老。亦牓煎茶。但記其高
頭大麻牋。其字小古。以此知。法智之時不虛
也。在昔禪教一體氣味相尚。至有如此者。

卷 5

真宗皇帝諭旨留四明住世

楊文公賀法智受命服啟

法智大師謝楊文公啟

楊文公請法智住世書

法智復楊文公書

楊文公謝法智答義書啟

楊文公三問并法智答

楊文公謝法智答問啟

法智再書上楊文公

楊文公再書請法智住世

楊文公書上太守李夷庚同請住世

楊文公上天竺懺主啟

又致請法智住世內簡

楊文公又書留法智住世

法智再復文公啟

法智謝李駙馬請住世書

法智賀楊文公加翰林書

楊文公謝法智賀書

李駙馬薦法智師號賀啟

法智謝李駙馬啟

慧照法師跋前往復書

草菴法師紀往復書中事

昭講主上四明法師書

謝聖果法師書

四明與矩法師十書敘

付矩法師書

付彬闍梨遺書

上大雷菴長書

天竺懺主上四明法師書

付神照法師書

付妙果法師書

付永安山主書

四明付門人琮法師帖

真宗皇帝諭旨留四明住世

四明教主禮公。釋門之高者也。聚徒實繁。而
專以淨土之法。普勸修治。天禧初結十僧。行
懺法。三年期滿焚身。內翰楊大年。慕其為人。
以書請留住世曰。欽聞修千日之懺。焚四
大之軀。結淨行之十僧。生樂邦之九品。竊甞
具請。冀徇群情。乞住世以為期。希傳持而興
利。願垂許可。庶獲瞻風。禮終不允。大年又貽
書天竺式師。託躬詣以留之。書曰。昨為明州
禮座主。宏發願心。精修懺法。期以三年。並趨
火化。況此僧傳持大教為世導師。得其久住。
利益甚多。誠懷景重。竊欲勸留。罄敘克誠。遂
形懇請。得其報音。確乎不拔。竊知懺主。與之
同稟。並化東南。可涉淅江之巨浸。造鄞水之
淨居。善說諫言。宜久住世。是年誕節。干丞
相寇公。薦以紫服而寵之。至天禧末。有樞密
使馬。請大年撰父神道碑。酬以潤筆。一
切不受。止求奏薦。四明師一師號。知節因
奏。

真宗曰。臣請楊億。為先父撰神道碑。不受潤
筆。況詞臣受所贈世之常規。乞降旨以受。上

召大年問之。即奏以四明遺身事。上聞深
嘉歎之。重諭大年曰。但傳朕意。請留住世。若
師號朕當賜之。潤筆卿宜無讓。於是特賜法
智大師。師由此住世。數年方入滅。余一日至
南城。瞻禮師塔。疇昔所聞見。恐世絕聞。因假
筆以識之。景祐丙子仲冬錢謹題。

楊文公賀法智受命服啟

億啟。夙陪清侶。因熟高名。聞傳教於赤城。久
領徒於鄞水。達契經之旨。叶彼重宣。精修懺
之規。臻乎本淨。機緣胥應。真俗焉依。頃更值
於嚴凝。常奉陪於樞弼。輒求論薦。式冀褒揚。
俄遇疾以歸田。殆解麾而趨闕。涉乎累歲。絕
望報音。暖席未遑。飛郵遽至。前言克踐。私願
允諧。事雖自於乞隣。道彌光於出世。所有大
師賜衣。勅命已於本州遞角內附去。必垂領
受。謹奉狀。咨問兼伸陳賀。伏惟照察謹狀。

法智大師謝楊文公啟

伏念。身老林泉。任拘香火。仰明月而遐照
我牖。望白雲而高遷帝鄉。徒効葵傾。因慚匏
繫。伏惟祕監果行。育德自誠而明。為諸夏之
梓材。作九州之木鐸。潤色鴻業。揮彩筆於玉
堂。康濟明時。成皇覺於仙室。斯焉駕道。式副
具瞻。素仰膺門。長懸丘擣。而知禮也。灰心寄
世。砥行先經。切栢代香。忝嗣天台之迺祖。刻
蓮為漏。濫承廬阜之遺風。豈期誤泛虛名。遐
臻祕府。致諸命服。贈以善言。捧接宸章。感動

肌骨。雖懷在笥。猶恐災身。追思梁氏之知然。
方茲何逮。退省裴公之優密類此猶輕。繼都
講於山陰。作主人於蓮社。顧微軀受賜。無足
稱焉。諒大教益光。有自來矣。造蘭臺而投刺。
莫遂衷腸。棲石室以觀心。永期外護。謹奉狀
申謝伏惟台悉。

楊文公請法智住世書

億啟。近者竊審。大師期結社於十僧。約入懺
之三載。然赴火光之正受。決取淨土於往生。
身見頓空。願力彌壯。登蓮華之絕品。聞法樹
之至音。茲事匪虛。先佛所證。然於俗念。切貯
願心。誠以大師。洞三觀之指歸。為四眾之欽
仰。續台巖之慧命。啟越絕之度門。十善誘人。
競敦於白業。一音扶教。廣演於金言。慈蔭普
均。道風允穆。惟極樂之界。蓋覺皇之示權。而
大患之軀。非智人之所樂。儻存忻厭。即起愛
憎。既萌取捨之心。乃至能所之見。諒惟通悟。
夙究真常。蓋俯就於初機冀策發於淨行。伏
望因承恩詔彌廣福田。增延住壽之期。恢闡
化緣之盛。仍冀懺期之告畢。略迃法步。以相
從。庶効純陀。恭羞末後之供。願同慶喜。頓釋
離塵之心。幸軫瞀蒙。未趨寂滅。切希垂聽。顒
俟報音。謹奉咨問。

法智復楊文公書

謹於講懺之隙。依本宗教觀。寫書奉答祕
監大檀越。伏奉載垂真翰曲賜重言。俾
畢此懺期。更留講訓。仰承尊旨。合改先
心。但以專誠久趣此門。鄙志莫能易轍。況良
時難遇。勝事易差。故欲且副夙心。不果恭遵

嚴命。所言洞三觀之指歸者。稱之太過也。
又云極樂本由示權。修道須忘忻厭者。誠哉
是言也。而今忻淨土。特厭患身。亦有其
由。輒伸於後。若其一心三觀。雖非洞達。敢不
依凭四十餘年。尋其筌罤。學其去就。神
根既鈍。證入無由而於戶牖關防。行用時節。
多所游歷。亦略諳知。今者蒙索報音。故難杜
口。粗陳梗概。希賜否臧。三觀者。一念即空即
假即中也。恢揚肇自於如來。妙悟近推於智
者。全由性發。實匪修成。故於一心。宛有三
用。所謂空者。一切皆空。即三觀悉彰破相之
用也。假者一切皆假即。三觀悉明立法之功
也中者一切皆中。即三觀悉是絕待之體也。
是則終日破相。而諸法皆成。終日立法。而纖
塵必盡終日絕待。而二諦熾然。故般若談空。
八十法門得顯。維摩立法。三界見愛皆忘。法
華一乘。世間之相常住。皆由三觀相即。致令
諸法無遺。故三即非三。一即非一。非次第而
入。非並別而觀。不可以有無求。不可以中邊
取。故云不並不別非縱非橫。蓋三一圓融。修
性冥泯。豈識心之所測。何言說之能詮。故強
示云。不可思議之妙觀也。說即非說。無說而
說。能知此已。對一切境。以此觀照了之。立一
切行。以此觀導達之。辦一切事。以此觀成
就之。設一切教。以此觀敷暢之。修此觀者。能
所必忘。取捨斯泯。故真如無念。向則心絕。
終日說示。不異無言。捨此則必同眾魔。離此
則未超諸外。故龍樹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
事。迦葉云。未聞大涅槃。前皆是邪見。大矣

哉。一心三觀之妙宗也。故所求。安養而
生。所欲燃燼而死。憑此三觀。遣彼百非也。言
極樂之界蓋覺皇示權者。經論既以淨土之
教。為勝方便。驗知。是如來善巧權用也。但權
名不局。實理亦通。是要甄分方知去取。體外
之權須破。體內方便須修。離事之理則麁。即
權之實方妙。故小乘無他佛之說。大教有剎
海之談。蓋心性遍周法界無外。理極故令事
廣。華大故省池深。剎如帝珠。出現重重無
盡。方顯寂光之理。身類天饌。感報彼彼不同。
乃表遮那之性。豈應極樂不預唯心。故如來
藏中。涅槃具足。隨緣發現。應量而知。既能彰
地獄天宮。豈不造穢邦淨國。本性雖具。由心
發明。彌陀以無緣之慈。取極樂之土。釋迦以
樂說之辯。示往生之門。斯皆善巧之權方。攝
彼沈淪之品彙。令懼退轉者不退。使不善觀
者能觀淨土。權相蓋多。今且略論此二。故起
信論云。初學大乘正信。以在此土。不常值佛。
懼謂信心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
護信心。但當專念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真如
法身。畢竟得生住正定。故專念真如法身者。
豈異大乘正信。以依彼佛為境。故能牽生淨
方。斯是如來權巧也。又觀無量壽佛經云。凡
夫心想羸劣。未得天眼。不能遠觀。諸佛如來。
有異方便。令其得見。此蓋釋迦神力。彌陀願
心。若有諦觀。必能睹見。斯亦覺皇。異妙方便
也。此之權巧方便。既約圓論。即與法華微妙
方便。無二無別故。諸天及人。聲聞緣覺。事度
菩薩。漸修大士。充滿世間。數等河沙。盡思度

量。不能知覺。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圓信圓
解。方能造修。雖是鈍根。濫沾圓教。不離
當念。願達彼方。庶即下凡。便階不退。復聞。
大通佛世。結緣之徒。已經塵點劫來。尚住聲
聞之地。皆由退大。故涉長時。身子六心。退落
五道。況悠悠學佛者乎。蓋由此土多值退緣。
故云。魚子.菴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
多及其結果少。若求生安養。即於博地。能藉
勝緣。纔獲往生。永無退轉。聞茲利益。得不忻
求。乃用一心三觀。為舟航。復以六時五悔。
為櫓棹。求往唯心之淨土。願見本性之彌陀。
然後運同體之大悲。度法界之含識。順佛權
巧。求生樂邦。其意略爾。所言儻存忻厭。即
起愛憎。既萠取捨之心。乃生能所之見者。起
過之相。誠如所言。立德之緣。今當略說。蓋以
忻厭取捨善。能起過成功。故馬鳴立。為始覺
之基。智者稱為淨土之漸。維摩以見愛為
侍者。文殊以貪恚為功能。斯皆用之在人。乘
之有法。且眾生曠劫。住此娑婆。貪於麁弊色
聲。著於下劣依正。既無厭離之念。但增繫縛
之緣。縱有熏修。鮮有克遂。以此土法多障。致
道行難成。故涅槃經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是故諸佛。慜此眾生。以
願行功。取清淨土。令起忻慕。作受生因。以苦
切言。說垢穢相。令其厭惡。成出離心。若非此
心。不成始行。故非厭離。捨此無由。不起忻
求。生彼無分。蓋受生之法。以愛為緣。始自初
心。終至等覺。變易未盡。忻厭叵忘。況始行
耶。今求淨土。不求身受諸樂心染妙塵。蓋

欲託彼淨緣速增勝道。以彼壽命無盡依報
自然。無有女人及以根闕。雖聖凡共處。而無
惡道之名。雖聲聞無邊。且離執真之見。彌陀
為良導。觀音為勝友。一生補處甚多。十地聖
人無數。風吟寶葉。波動金渠。皆出妙音。盡
詮至理。既無違順。永息貪嗔。凡有見聞。悉
資寂照。皆住正定。功在於斯。今之眾園。尚須
求預。彼之寶剎。寧不願生。但知淨土唯心穢
邦即性。即厭無厭即忻無忻。是則正助合修。
解行兼運順佛正教。非己曲情。況觀經說上
品生。因須大乘妙解。加修六度。兼勸眾生。故
今以三觀攻心。五悔助道。又恐淨因未
備。故以畢命。自要庶。憑最後之強緣。以作往
生之定業。而又若不燒身臂指。非出家菩薩。
梵網之誡明。然捨身命財。是真法供養法華
之文煥矣。楞嚴然香一炷。宿債俱酬。輪王剜
身千燈。妙果斯克。故知。初心後位。上聖下
凡。皆可進修並彰至教。但行正解。自免邪修。
以知性火真空。豈有能燒之相。所燒自亡也。
又知佛體圓妙。豈存所供之人。則能供亦寂
矣。兩重能所既泯。一切功德斯成。是名苦
行法門。所謂火光正受。四土淨境頓現。此
心諸佛道場。咸彰此處。但隨所願。必遂往生。
故智者云。臨終在定之心。即是淨土。動念即
是往生淨土時。如此捨穢身。則盡垢穢之際。
何理不彰。如此取淨土。則極清淨之源。何惑
不遣。是以韋提忻清淨業報之處。即證無生。
薩埵捨癰疽瘭疾之身。云求常樂。此之取
捨。與不取捨。體無二種。用亦同時。得名三

種法門。謂取法門。捨法門。不取不捨法門。亦
是三毒法門。具一切法。故無行經云。貪欲即
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功德。
文殊云。我是貪欲尸利。我是嗔恚尸利。我是
愚癡尸利。深得此意。即一心三觀。導一切行。
辦一切事也。以一切法空故。捨穢必盡。一
切法假故。取淨無遺。一切法中故。無取無捨。
此之三法。一切如來同證。一切菩薩共修。故
今捨穢身。欣求淨土。輒敢仰効也。然則
修心萬行。入道多門。隨樂隨宜。隨修隨悟。敢
將測管。局彼太虛。但以爰自少年。便敦
此志。今已衰朽。多歷事緣。此心常自現前。對
境彌加增進。信由宿願敢不恭酬。年來建立
道場。眾信共營供具。三載資緣粗備。數僧行
願。偶同此者。遭逢祕監。知乎姓名。察其始
末。敢請俯為檀越。運以力輪。使片善之有成。
俾淨願之克遂。然後芘我宗教。廣見流行。令
未聞者聞。使未悟者悟。更冀佐治功成之後。
期頤報滿之時。隨願求生極樂世界。冀得同
會一處。同敘宿因。同化含生。同登大覺
素無文學。元是野僧。發語麁浮。顯理疎脫。蓋
奉讀前書云。精修懺之規。臻乎本淨。次書云。
淨土匪虛。先佛所證。仰惟。祕監深洞苦行。可
以窮源。復知淨邦由來即理。蓋欲廣援
乘教。傍示未聞。是敢輒附本宗。少述愚見。有
黷台聽。不任悚惶。不宣。

楊文公謝法智答義書啟

啟。近於公郵。獲披芳翰。承法裕以增勝。享
淨樂以無涯。景仰尤深。感敘奚罄。屬拘公局。

敻阻句筵馳系于茲。敷宣寧既謹修狀謝。

楊文公三問并法智答

啟。遠寄示長書為答。重復窺翫。但欽淵奧。
俗學膚淺。何以奉酬。輒緣來意。虔致三問。具
于別帋。請賜見答。儻契卑心。別具咨報。然希
取證於泥曰。亦冀專修於末供也。白。

承師有言。西方淨土。風吟寶葉。波動金渠。此
是何人境界。

答曰。即此見聞。更無道理。既彰教義。寧免指
陳。夫淨土依正。俱宣妙法。聞者合了。根塵絕
跡。物我一如。豈執有人對他境界。此間圓頓
行者。以根對塵。起識之時即了。以法界對法
界。起法界。實非心外之境境外之心。則心自
知心。境自見境。境豈見境。心豈知心。知見既
忘。言詮亦絕。故強名云不思議境觀也。凡位
修之尚爾。聖位證之奚言。又若強論所離之
境差別相者。麁中之麁。凡夫境界。細中之細。
是佛境界。斯蓋教道分別也。若今圓論。不離
而離。初心能離佛之所離。以一心三觀即佛
智。故前書云。對一切境。以此觀照了之。斯之
謂矣。

承師有言。燒身臂指。乃是出家菩薩。捨身命
財。方名真法供養。此語出梵網法華二經。然
並是魔王所說。且非正教。

答曰。佛之與魔相去幾何。邪之與正有何欠
剩。良由本理具魔佛性。不二而一。二而不二。
隨緣發現。成佛成魔。性既本融修。豈能異。故
圓實教。稱性而談。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
二如。故得云魔外無佛佛外無魔。亦是一魔。

一切魔。一佛。一切佛。俱稱法界。皆一體遍
周。故悉得稱王。皆諸法朝會故。若於魔佛。起
勝劣心。自是邪思。殊非正觀。然魔法本妙。如
富豪家滿中七寶。而凡夫生盲。轉動罣礙。
為寶所傷。二乘熱病。見是鬼虎龍蛇。怖故逃
避。漸修菩薩。猶如夜視。見不了了。唯圓頓行
者。從初決定。見是七寶。而自在用。唯佛無礙
故。魔是法界魔。是法王博地。唯理性。是初學
但名字。是五品位觀行。是十信位相似。是法
身菩薩分證。是唯妙覺如來究竟。是以此位
方窮魔法事理邊底。具足能於魔界。統攝自
在。即魔王義成就也。應知。波旬稱魔王者。有
名無實。以乖統攝自在之能。故涅槃云。世諦
但有名無實義。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若然
者。梵網法華真實魔王所說。更何所疑。以魔
王與覺者一體異名。如帝釋一身既具千德。
遂有千名。豈因陀羅說異憍尸迦說耶。今
云魔王說者。非獨不異佛說。而能深顯圓宗。
何者。以圓不自圓。乃偏邪諸法。一一皆圓也。
法華決了聲聞之法。是諸經之王。豈不決
了魔外為王耶。但魔外易開。諸大乘已說聲
聞難開。故法華隨難別指耳。如華嚴勝熱
婆羅門投火化人。則全用外道之行。和須蜜
多女。染欲攝生。則全用魔羅之法。若非深住
魔外法界。安能令無量人得證三昧。乃是行
於非道。通達佛道也。況今燒身臂指。正助合
行。捨身命財。財法兼濟。則一切法趣苦行。為
法界故。教主既與魔佛。體一法門。則邪正本
融。乃名具足尸羅。所謂體內方便。魔說之意。

豈不然乎。如是聞魔不驚。於佛離著。乃是粗
研三觀之功也。前書云。立一切行以此觀。導
達之其有由矣。

承師有言。火光正受。是苦行法門。當劫火洞
然大千俱壞之時。則何人受於極樂。

答曰。然身之際。豈定有人受於極樂。劫燒之
時。豈定無人受於極樂。故淨名經說。雖善惡
之業不失。而作受之者本無。法華云。劫火所
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莊嚴所游樂。
以苦行人即本來人故。離有無相。本來人即
苦行人故。非生滅法。全修在性。全性成修。此
時彼時。無增無減。實不可思議也。此之正受。
體是無上人法。貫徹三際。綿亘十方。成住壞
空。不能變其質。水火風災。未始離其用。以全
金作器離水無波故。豈唯一理該通。抑亦當
念總攝。故十方剎海。九世往來。同趣一心。名
妙三昧。而以苦行為主者。原治事惡。助開理
修。以為最後用心。庶作增上淨業。既正助合
運。乃修性一如。不離此心。而至極樂。前書云。
辦一切事。以此觀成就之。其在此矣。

楊文公謝法智答三問答

啟。近致問端。遠承答誨。恭聞了義。尤滌蒙
襟。蓋龍象之極。談續雲雷之雄韻。依而領解。
奉以遵行。足照了於色空。乃混同於心境。往
生隨願。福智並嚴。受頂記。以何賒。得法乳之
正味。然而陋聞所及。結舌匪容。有疑須爭。罔
關於人我。覿面相示。期達於本源。若乃谷響
隨聲動。彰於答應。鏡火立照隨。顯於形規。如
理而言。表樞機之迅發。依經以解。味糟粕以

沈研。其如離句絕非。終焉杳邈。喪詞忘慮。曷
取攀緣。惟少室之宗風。本靈山之笑視。瞥然
起念。已蹉西天之程。兀爾忘情。正坐山鬼之
窟。有修有證。慮剜肉以成瘡。以心傳心。乃標
指而為月。自他路絕。生佛道齊。縱直下以承
當。已未來而喪失。故黃蘗痛杖於臨際。至再
三而自知。船子揮檝於夾山。一剎那而頓悟。
儻全無扣激。遂泯於宗風。然少室機鋒。為求
於道契。恭承旨喻。但積欽隆。諒惟領眾之餘。
允獲深禪之樂。未期瞻拜。但積傾依。謹奉狀
起居謝。

法智再書上楊文公

謹焚香滌研寫書。貢于祕監大檀越。
伏念。僻居海角。杳隔朝端。每思摩詰之威儀。
屢破禪那之方便。恭惟。祕監大檀越。早親先
佛。深證無生。以本願而熏心。作大臣而護法。
故得儒釋雙洞解行兩臻。於習禪闡教之流。
起密友至親之想。為法之切。究理之精。當代
之間。一人而已。而智非深證。行未超常。
偶以友僧。達于非善。便賜優隆之遇。特加振
發之恩。薦以命衣。旌乎講業。雖匪本心之所
欲。乃於大教而有光。仍自妙證之心。特設難
思之問。深以發明奧旨。遍令悟解圓宗。既受
擊揚。敢無酬對。實謂。將金易麨答聲。豈期。辱示長牋。遠慰山抱。旨辭稠疊。
粉飾過逾。見深明少室之真風。仰高體靈山
之密旨。是茲超悟。誠謂絕倫。又軫深仁重垂。
敦勸俾滿三年之懺。且留四大之身。在檀越
之愛念。謂必有益。如鄙僧之揆度。知去乃成。

良由以教照心歷緣驗行。雖修三觀。未破四
魔。雖運慈悲。潛生愛見。無船救溺。帶病稱醫。
既無濟度之功。寧有療治之益。欲圖真化。須
云淨方。故依大乘。專修妙懺。託道場之淨境。
革世務之雜緣。五悔洗心。一講熏種。助發無
生之觀。期明具德之心。又乘報識之未衰。必
於慧命之可策恭酬宿願。決取往生。蓋思現
報之強牽。復慮宿殃而熟奪。乃憑苦行。庶作
良緣。用薄解之功。導臨終之念。不滅而滅。等
後際以捐軀。不生而生。徹本源而取土。四十
年而標意。期此克酬。百千劫之受身。諒皆虛
擲。冀滿匹夫之願。難遵大士之言。此生覿面
雖乖。彼土承顏。必遂專希外護之力。用副本
心之期。仍念。所業教乘。仰託台恩庇蔭。使乘
乘不斷。令處處皆聞。惟此是繄。仰期見允。
書不成字語。不成文。冀表寸誠。匪容假
手。以此敘感。千萬之一二也。伏惟。台慈略賜
念察。不宣。

楊文公再書請法智住世

再咨。頃露虔誠。願延住壽。枉柔音之垂
報。仰確志之惟堅。柰以。台教之復。興聿自海
邦而始唱。賴香象之所負。同優曇之一開。儻
取證於樂邦。孰能扶於法運。迦文念過去之
說。罔趣泥洹。生公待未至之經。久停枯聚。備
存昔制。希察遐衷。幸甚幸甚。

楊文公書上太守李夷庚同請住世

啟。違闊已來。傾凝何極。輒有聞白。不避瀆
煩。頃者貴郡天台教主。禮大師。精修懺儀前
約歲紀。將趨火化以泯身。緣素聞其風。輒

伸首勸。以其通赤城之祕典。啟淛水之度門。
逈傳止觀之妙機。允續能仁之慧命。實經論
之龍虎。作黑暗之明燈。儻住世之久如。固利
生之䆮情。叩端不已。度越重江之阻。馳訊繼臻。得其
來音。頗似相許。尚慮持於宿誓。或匪顧於幻
軀。望敦外護之心。共延住壽之數。叶宣大教。
克樹勝因。遐祝在茲。繁述為此。凜冬冠序。精
攝是宜。

楊文公上天竺懺主啟

啟。逖仰孤風。宏敷至教。續台巖之慧命。
逗淛水之上機。縈以塵煩。間于道里。阻親軟
語。莫叩靈筌。清侶遐臻。圓封辱貺。同寄書於
漢上。智辯難酬。陪結友於香山。願心猶欝。
欽承道眷。內積靦顏。暄序甫臨。履用增勝。
不宣。

又致請法智住世內簡

昨因聞。明州延慶寺禮座主。結僧入懺。期以
三載。並趨火化。況此僧傳持大教。徒眾攸歸。
為世導師。開人眼目。得其久住。利益甚多。遂
曾發書伸勸。他有答簡。備述確乎之志也。今
已召得他請益弟子來。此即總印大師。澄
公之上足也。現欲專裁尺牘同其春水。請環
師再伸勸請。切知。吾師與之同稟。並化東南。
須仗法友之誠言。苦留大士而住世。相次別
期奉簡。先此導懷。

楊文公又書留法智住世

啟。近專馳寓諒已通。聞屬在疚之方。初固
敘懷。而未悉。蓋以夙伸勸請。冀永住期。僉同

緇白之誠。密契龍天之願。允蒙金諾。遐慰蓬
心。惟台嶺之祕詮。免虞綫絕。而靈山之慧命。
克廣燈傳。社侶相歡。空居迭報。尚慮。大師未
忘夙念。猶執誓言。外雖徇於籲辭。中尚存於
確志。況義天初顯。化土叢依。祈壽劫之增延。
誘根機而䆮寸衷。幸副群仰。謹修狀起居。咨問伏惟。照
察謹狀。

法智再啟復文公

伏念。雲在帝鄉。豹棲山霧。雖體疎影吊。
語默相懸。而道接魂交。朝夕自邇。豈謂蕙心
見齒。琬檢繼臻。危坐整容。發函伸紙。粲星雲
之古字。儔彼偃波。鋪綃縠之高文。篾夫雕玉。
尤味雅旨。尚慮渝盟。切緣學昧通情。辯
疎精難。廓無極之野。貴乃游觀。坦空洞之鄉。
聊茲偃仰。指華池而欲騖。誓薪榻以云。終免
留曾布於篤誠。循省己移於壯志。既承愛物
之道。奚爽可復之言。良由祕監侍郎。藻繪
教門。丹青慈室。唯恐休明之代。篾聞圓頓
之宗。示軒冕之身。上毘仁主。以寂照之道。克
輔空王。欲進後賢。特垂洪範。但認流思斯博。
豈同書帶而休顧泉客之泣珠。未足為贈想。
衛人之報玉。止解典言。承緝傳通。庶酬㢡上戴尊慈。山情不任。

法智謝李駙馬請住世書

伏念。夙求藏密。因省庸才。漱石枕流。靡
沽於榮利。收視反聽。唯翫於希夷。擬捐如幻
之軀。庶策無生之慧。豈謂。逈關雅素。遐示音
徽。曲彰激勸之辭。俾退真歸之限。金簡玉字。

如降丹室之中。瑤蘂璿鈞未重。三觀何厭。迴慮孱微。敢言勝克然以
駙馬都尉。國紀人望。神清鑑明。品格懸殊。社
顥纔堪於亞相。聲光奮發。傳宣未可以偕行。
良由尊道貴人。流謙崇讓。既頗形於厚勸。詎
奚諾以賜言。是敢竭朽竭愚。且講且說。庶憑
浩益。仰謝洪恩。

法智賀楊文公加翰林書

伏審。榮奉金泥。首司玉署。歡抃之極。啟
處無從。伏惟。慶尉恭以。翰長侍郎。積行累
仁。博我多識。有佐時之道。無媚世之容。運籌
堪亞於子房。遺直未饒於叔向。加以矯志崇
邈。頤情典墳。收百代之闕文。選義按部。採千
載之遺韻。考辭就班。挫群動於筆端。籠八極
於形內。故得位隣三輔心協重瞳。豈視草而
冠華林。必和羹而坐黃閣。慚非俊列。曲
受恩知。赤城妙宗。何汩沒於當代。白蓮淨社。
重煒燁於舊林。況阡陌而是遙會金蘭。而且
阻。西望門館。山情不任煌灼激切之至。

楊文公謝法智賀書

啟。近者起於苫廬。荐膺綸撿。復塵內署。仍
冠邇班。屬創鉅之痛餘。固杌枯之才盡。猥承
甄錄。罔克避辭。徒僶勉以從公。益支離而取
誚。教主大師。逈敦道眷。遐枉賀牋。仰窺勤渥
之私。但切感慚之抱。謹修狀陳謝。

李駙馬薦法智師號資啟

啟。跡嬰官次。耳熟道風。逖懷鄞水之名
城。夙闡台峯之密教。半滿二字。義奧賾以惟

精。晝夜六時。道勤行而匪懈。仰梵筵之高啟。
藹方裓之駢趨。煥然精祠。允為寶所。屢通誠
於音驛。向阻侍於巾盂。近遇誕彌之辰。輒祈
智者之號。欽綸恩之申錫。省塵瀆以無從。而
乃宗教荐興。纂上乘而彌劭。法齡安住。延內
護以增輝。幸惟觀道之慈。俯徇締緣之懇。春
旗肇候。清履善綏。企頌之私硎削。奚既其勅
牒一道。輒於遞中附上。謹奉狀。起居陳賀。兼
偵法候。

法智謝李駙馬啟

正月十日。本州送到。勅牒一道。鈞銜一通。蒙
恩授法智大師者。綸言肇布。靡停琁室之
間。金簡初裁。倐遠瀛壺之上。焚香滌想。避席
觀辭。唐錫四名。偶可孚而同稱。隋旌兩字。幸
德安而共呼。祇荷寵光。伏增感懼。切念
聲凡玉振。量淺淵淳。運十法之大車。期躋佛
地。張八教之法網。貴漉人魚。聊行南嶽之風。
敢肖東林之化。豈謂都尉太傅。會虹流之節。
禱石固之基。委黷叡謀。特矜纖善。舉清銜而
遠賜。擢幽跡以無淪。載省若驚。終疑不稱。揮
犀梵字。且守於先規。噉石空山。未偕於往哲。
伏況都尉太傅。戎韜頴達。義府淵游。妙窮西
竺之言。密契南宗之意。雅合宸鑒。特秀人文。
髦士咸歸。方來所則。俟光垂統用叶具瞻。恭
惟上為廟朝。精調寢膳。山情。不任勞結
戴恩激切知歸之至。

慧照法師跋前往復書

人之死有重過泰山。有輕如鴻毛。蓋推義所
適。比干之於商。伍員之於吳。紀信之於漢。激

於愛國救主。故輕死如鴻毛。管仲之就拘。曾
子之避寇。子房之藏匿。抱乎智深志遠。故重
死如泰山。先師宣尼。甞制其法曰。言必信。行
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方吾祖誓遺身之際。上
蒙天子知賞。次為州將保持。死則損多。生則
益大。萬一不遑恤此。潛焚幽谷。則亦匹夫之
為諒耳。智者宗系。其能再興乎。建炎二年
孟夏十九日。法孫傳教慧照大師跋。

草菴教苑餘事紀往復書中事

法智既結社。焚身誓生安養。內翰楊公大
年。聞其風累申勸請。仍勤致數問。有問淨
土是何人境界者。有問法華梵網皆魔王所
說者。此楊公以理奪事。而問之也。法智乃
以即理之事。而答之則曰。即此見聞更無道
理。又曰。佛之與魔相去幾何。後楊公啟謝
所答問曰。恭聞了義。尤滌昏蒙。蓋龍像之
劇談。續雲雷之雄韻。其終幅則曰。有疑必
爭。罔關於人我。敵面相示。其達於本源。至曰
惟少室之宗風。本露山之笑視。以至黃蘗痛
杖於臨濟。船子揮揖於夾山者。此楊公以禪
奪教也。然法智復啟。殊不領略其說。蓋昔禪
教互相為謀。至是則不然。則知。大宗師手段
當自有體。

錢唐昭講主上四明法師書

錢唐法門比丘致書于。四明講主禮上人。
夫天台之道。祖乎龍樹。宗乎南嶽。自陳隋逮
皇朝。逾四百載。龍樹至于荊溪九世矣。荊溪
至于吾輩十世矣。其間英彥間出。講說相望。
代不乏賢。學者既庶。得其門者或寡焉。曩

歲甞聞。足下洞四教之大體。造三觀之淵源。
極如說行。唯日不足。誠謂得其門矣。求之於
今無以加也。恨不得一日而見矣。比覽足
下觀心義狀三軸。果見其解深。而理奧學博。
而意幽。抑又文辭粲然。才華煥發。求之兼才。
又難能也。其所構義。雖與愚不同。然亦各言
其所解。顯其所承。斯何傷乎。甞靜而思之。知
之者謂愚與足下。苦心為法之至也。不知者
以為好諍求譽之至也。又有不知厥臧厥否。
而鉗口不言之者。今時乃爾。後世知之者。其
何若哉。先知足下造指要鈔。解十不二門。為
一理之康莊。辨二家之得失。二年前雖許垂
示。未覩斯文。翹望之切。如飢渴矣。或苟無食
言。必具簡惠然而來。博我圓解。約我圓行。
豈獨之幸。亦杭之學徒幸矣。又見吾足下
誨人無倦之至焉。不宣。錢唐法門比丘
上曰。

謝聖果法師作指要序啟

四明法門比丘。上手聖果闍梨光塵
倐變。忻界尤賒。傾慕笑譚。何啻飢渴。諒惟榮
履無替考詳。必誨物以忘疲。幸吾宗之不墜。
昨以居多暇日。因究教門。庶熟性靈。輒
思訓解。念朱陵之四擇。已抱忸怩。繹荊溪之
妙言。更增嗤鄙。無何諸子咸議。刊行。遏之不
休。故從所欲敢期英眷。亦賜揄揚。實謂虎威
俯從狐假。洎迴人之遽至。辱榮翰以荐臨。益
見久要之心。足認淡成之契。瞻望載惕。睓懵
交顏。方今參宿移沈。聖制非遠。必希道養以
慰翹思。便价告行。謹此致訊。兼代陳謝。伏惟

鑒察。不宣。四明法門比丘載。白聖果闍
梨。

四明與矩法師書敘

元豐間剡溪上方。有子通講者。因之三衢。謁
長壽水法師。見壁間懸數族。皆四明尊者。付
門人炬公之書。辭翰平淡。道義優柔。凜然古
人風度。通即錄歸。自茲傳播。然四明中興祖
道。稟法之徒。靡計其數。唯公所得最深。獨擅
出藍之美。方其在輪下。居席端眾。請貳講。四
明聽而駭之謂。吾後之有賴矣。初出世領三
衢本業寺。四明授與手鑪如意。足見印可之
篤。後詣京師。真宗知名。召講四十二章經。
因賜命服。續迴梓里。住持浮石。茲山先係禪
剎。長老元勳。因聽師講唱。遂請問從真起妄
之義。一言相契。迴禮為師。即捨此院。永為教
庠。師一開法學。徒雲委。大展黌堂。揄揚聖
化。至今三衢台道之行。由師力也。通得此帖。
甚珍惜。復跋其所得於後。無何歲久魚魯成
訛。余故芟夷調理。易冠于前。庶幾覽者。先知
文之自來也。嘉泰二年中秋後一日志。

四明付門人矩法師書

第一書

崇矩近夏。五迴收得汝書。知受台州黃巖東
禪之請。聞若僧若俗。于再于三。既動眾心。獲
興吾教。得無喜乎。前次海藏主。將東山信來。
亦言及斯事。未知幾時赴彼開講也。汝既受
彼請。當聽吾言。凡立身行道。世之大務。雖儒
釋殊途。安能有異。必須先務立身。次謀行道。
謙為德柄。汝當堅執之。使身從此立道從此

行也。吾見學人切於名利者。皆不能鳩徒演
教。當視此等如詐親懼之如虎狼。此先宜誡
之。然後進行勤講。豈俟再言也。此外宜覽儒
家文集。博究五經雅言。圖於筆削之間。不墮
凡鄙之說。吾素乖此學。常所恨焉。汝既少年。
不宜守拙。當效圓闍梨之作也。至囑若見源
叔。為我伸誠。佛事所拘。人情多曠。春喧漸
熱。更宜減睡節食為要。餘無可言。不具座主。
付崇矩闍梨。

第二書

浮石行者。至得汝書知。住持無事。兼有僧徒。
講說相續。官員歸嚮。供施周豐。此雖外事。亦
是急緣。又知專以淨土繫心。念佛不輟。吾聞
之甚喜。如飢得食。望汝加行自修。弘教利物。
無以他競。卑己尊人為上。若其爾者。三衢台
教。立見中興也。其住持事。杭僧來說。汝既說
行並持。必樹立非晚也。有諫書與吾。汝
曾見否。嗟小子狂簡。不知所以裁之。始欲不
答。又慮後學遭伊惑亂。病中寫三二十紙。解
其謗辭。令伊知教觀蹊徑也。鈔寫未了。後信
附去。夏暑惡熱。宜好將息。勤心為法。兼修佛
事。為要不具。

第三書

吾委付崇矩。近者得書。知汝平善。汝受得浮
石院。吾猶慮捨時不至分明。又見錢唐人說。
有多端。今睹帖疏。辭意甚周旋。衷心喜之。是
汝平生留心教觀所感也。願智者圓宗。因此
大行彼郡。接誘方來。然得人則其道大振。失
人則其道隨滅。三衢流布。種在汝躬。慎勿放

逸。宜以謙下接人實行軌物。若其然者。則副
請主學士之用心。乃酬勳公之元意。切須夙
夜審思取成大利也。吾為小子狂簡。輒起
邪思。執非為是。以偽駁真。恐世人遭伊起謗。
紊亂大途。故吾勉強書兩十紙解之。俾伊略
知得失。秖為伊在講下。雖久逐句。記錄待作
諍端。莊嚴我見。全不咨審大體。唯增毀謗之
門。今因他故修得此書。略顯吾宗妙義。今以
草藁曲付。文智今寫未暨。教伊且秉護三業。令自
他有益也。人去餘無所道。為法安身。為最不
具。

第四書

崇矩六明初五日。始見靈曜行者。將到汝二
月書。知官僚躬請。名僧讓居。緇白歸心。資緣
周贍。乃汝願力所致。亦吾道將行。更在精勤。
令事增廣。但於心無著。必傳法成功。須更堅
固立十方住持。永作傳天台教觀之院。既已
有夏舍人起請之勅。州府據勅行之甚順也。
事畢結裹文字。入在石中。永為程式。方為究
竟也。見說文炳。依棲於彼。切宜照燎之。伊却
是學人必能成器也。此外切在調身安適。自
然其道昌盛矣。餘無可囑不具。

第五書

崇矩吾前次附信。必領得了。起造畢。莫管
人多少。須不住開講。於教著功不擁文義。仍
以進行為務。守戒為先。如汝者少。唯望汝流
布。若或放逸。又成虛擲也。吾於餘事。不能挂
心。只慮教觀無人而墜。汝宜思之。當知吾志。

焉夏初修方便。望汝冥禱相助。時中切冀將
身本道不具。

第六書

章安崇矩。近日如何。夏中不廢講否。自行化
他日增益否。知吾道者無幾。望汝傳化令道
光大。莫作最後斷佛種人也。吾懺期將滿。寄
世非遙。此去一年。欲息諸緣務。併心究理一
志焚修。故遣諸生遍求資給。居永用。卿到彼
望汝勸揚。須一一言與門徒。令人人樂施。吾
即此一迴斷送西歸。願汝精進教觀。勤發行
者。莊嚴淨土。願來世得際夙因妙證。斯事常
切在於制心也。然汝自知吾志。不復再三。二
子去。聊書此布意。更不委悉。不具。

第七書

崇炬闍梨。久不得信。近日如何。風聞。已赴本
業景德開講。僧俗歸心。須知。城隍不比鄉縣。
又是受業去處。上下難受化。必須降意接物
軟語談真。使聞者皆忻見者獲益。汝之智辯。
足可為眾。但恐寺眾。有見汝行止有不廉處。
又恐檀信見熟別有誹謗。於教無光。更須護
持。則盡善盡美矣。吾為懺期將滿報願未。能
眾障交興。莫我遣却。仍為教藏未圓。恐後來
師徒。講習艱難。以故忍死力為成之。今遣學
者往彼邦。緣化印法華經記。切在勸贊門徒。
多少結緣。令吾心志滿足也。此外宜息身心。
莫令生病。是祝是祝。不具。

第八書

崇矩近擇交來得信。知汝夜講光明。日談止
觀。為道既勤聞之極喜。又知造僧堂。必是無

心往西溪也。所言不安者。宜不住服藥。禮誦
祈禱。求聖冥加也。惠南已安排在堂。只是隨
眾受習。更有何管領乎。所議融心解。今於答
後添三兩句。收於三輩。必免相違。何不但云
三輩文有相妨。何必致許多難問。可謂寸水
丈波也。是此之心。宜須削去。方可傳通。此蓋
因事誡汝。凡百施為。皆須準此。山家教觀。託
汝弘護。汝須好將息。庶身安道隆也。餘無所
囑不具。

第九書

崇矩論師。不見汝面。僅十六年。不得汝書。亦
十年矣。昨聞西游京都。遽蒙宣召。講演復賜
命衣。深為吾門之美事也。近知歸在天竺開
講。尤副我心。此際書來解吾思念。切在勤心
慈接學流。仍須以香火為緣。以止觀為業。不
行唯說。是吾之憂。若非為法。須行利益邊事。
此外不宜他適。當善調身。餘不細述。不具。

第十遺書

吾遺書付浮石崇矩。吾傳教觀。四十餘年。
既云樂在其中。不覺老之將至。近以綿痼。百
骸俱痛。唯冥妙空。達生死相。相亦非相。去來
本常。此乃一心三觀之要。吾在為訓物之柄。
吾逝為見佛之基。汝早聞思。夙預傳唱。當須
勤勵以益諸後。俾祖燈廣曜佛種不斷。若依
此者。真吾徒也。捨此以往復。何言哉。臨行書
此。不及委悉。深宜體察。不具。

付彬闍梨遺書

委曲遺願彬闍梨。吾夙以緣法。獲嗣流通。踰
四十年。道德無聞深。自為愧。汝亦早以弘教

為志。久處座下及傳唱利人。頗有道譽。我今
老病日篤。必不能再與汝等談道。宜以像末
隆法為勤。無以名利居懷。自念垂終之次。不
能悉書。聊遣此好自珍育。不具。延慶座主
付願彬闍梨領。

上大雷菴長書

第一書

奉白菴長高人。偶違顏色。俄改星霜。徒
增言念之勞。且曠緘題之禮。切聆動止。克遂
康寧。將屆安居。更希遵理。指要印後。曾已附
呈。雖筆削之甚凡。且銓量之有據。願於閑暇。
略與披尋。今少敏歸。寧謹憑此。問訊不宣。比
丘奉白大雷菴長。

第二書

在懺中。忽承賢力生。長老奄歸真寂。驚
惻久如不能自已。然則道人去住故。是尋常。
但以久沐慈憐。難平悲愴。雖夙敦戒定之力。
更宜多以誦念資之。智者尚令弟子勤禮懺。
資吾生處。在菴長洞明。豈須更說。鄙僧懺法。
絕於慶吊。情不可遏。故破制作手簡。相問令
人送蠟茶二挺印香一兩。希為供養為幸。延
慶苾芻謹白。

付神照法師書

三術寡修。致名達於朝彥。尋蒙。帝澤。令被
紫衣。有恥無榮。何勞致賀。汝宜深修內行。藏
隱名聞。莫墮流俗之僧。如於我也。延慶付
東掖如法師。

右法智法帖去此二百年矣。讀之悚然增敬。
數語之間。引學者於內省之地。亦足見古之

耆宿用心也。丁酉孟夏住延慶法孫敬書。

付妙果法師書

妙果講主論師。時光急逝。法蠟又增。徒
覺力衰。未能果證。日思改報身預勝游。遂我
所期。必將剋也。汝修心勤進。為法周旋。二利
兼行。三空不爽。必於此世獲妙果矣。吾雖觀
力未充。心有所詣。出處說行。敢離智者閫域。
常患十六觀疏文約。理奧講者學者。多淺多
近。法既不稱。種乃不強。故率所懷。成乎私
鈔。汝既吾黨同吾用心。故旋寫二卷附去。看
尋若有所資。宜為眾講說。或有異可劄取寄
來。此外調理身心。俾成願行。餘復何述。老僧
達昌公領。

右法智尊者所賜永嘉妙果。始祖昌公法師。
真蹟楷公講主。拾襲珍藏。積有年矣。夤
緣會遇。得獲瞻敬。遐想慈訓。涕泪久之。夫翰
墨之寶。固有神護。勒石垂耀。咸所願焉。淳熙
丁酉仲春法孫延慶寺住持比丘謹書。

上永安持山主書

第一書

持姪山主昨來訪。及殊乏相延。經夏至秋。諒
身安道長。今知蓋泥屋宇。不易指揮。此際丐
僧。又須棲託。希好生見納。兼望勸揚。四眾歲
歲。括煩深增悚息。既是法屬。罔避嫌疑也。時
中宜善將攝。將來大有好事在。不宣。法眷
達永安山主。

第二書

吾姪持公院宰。秋來且喜。無恙修進成規。昨
咸若棲託名籃。稍垂見待。仍染拙疾。更費看

承。見法屬之情。感歲寒之分。今二僧再去收
斂。更冀溫存。或檀越登門。亦希勸發。先人後
己是大士之用心。此外善保行藏。勤於收拾。
裨住持興盛教觀流通。餘無所囑也。不宣。城
隅法眷比丘達永安山主。

第三書

持姪山主。又加法臘。必益道腴。經理住持。諒
皆成就。二子在院。粗著工夫。無勞挂慮此來。
丐士更須棲依。希更周旋也。秋暑猶盛。切在
將調。期成二利之行。或入郡城。到院相見是
望。不宣。城隅老叔達上吾姪永安山主

右四明法智大師帖門人請以為跋。子不
聞越之流人乎。去國既久。見似人者而喜。不
亦去國滋久。思人之深乎。於戲去大師之
世已久。思大師之音已深。今覩筆蹟。宛然平
生。不啻似人者。欣慕不足。感泣以書。乾道乙
酉歲除門人再拜謹跋。

言心聲也。字心畫也。此來延慶。因得拜觀法
智尊者真蹟如。水無風自成波紋。偶有晉人
古帖。老手風韻可佳。雲間異世嗣學。敬
題卷末。淳熙庚子仲夏改旦。

法智與其姪書前云。二子粗著工夫。後期二
利之行。於人念念不忘於道。蓋戒誓之緒餘
耳。百世之師也。乾道二年四月八日蘿月曇
瑩謹書。

四明尊者。道德淵源。固未易窺測。而學者仰
止高風雖。片言隻字。得之者如獲珙寶。至有
甘棠勿敗之比。此帖流落人間。世不多見。而

楷公得之。罔敢失墜。因求跋于二三宗匠。
用託不朽。噫日新之銘。非即之湯盤。則不知。
大思之銘非即之周量。則不著。師資心傳之
妙。亦可想見於此矣。異世相遇若旦暮。然是
亦聖教中一段奇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又
豈止神物護持而已。述齋薛澄清卿敬跋。紹
熙壬子四月五日。

天竺懺主上四明法師書

第一書

和南四明宗主。吾兄凝寒道體必康。仍知
修懺開講。說行二門。己他二利。一日並運。未
之有也。所蒙教乘。一時給借。深感我交之不
棄也。亦言。外弘量之成我也。涅槃玄義。既許
換後一片。今更募僧添滿。二十七貫四百見
附去。二貫四百足作來人名。不可移易。望依
今附到者書之。又見兄說除二子句當名。移
岳公為本院僧甚好。但岳公於此玄義板。只
消著句當雕造。不須云募緣。不同彼疏板。須
安募緣。便副得吾兄。云二處講院。同弘斯典。
進發後人之謂也。所定文字。更計所裁必無
確定。從長為當耳。倫公恐十九發去也。唯一
本出義才之議。亦計伊之情。今特令梵住取。
若思望勸勵伊。歸山不宣。和南。

第二書

寅白法智大師。吾兄近蒙惠書并新記。焚
香披讀。若臨藻鑒。忻慰之抱。其可量也。劣弟
自夏洎秋。伏枕沈瘵。略不自持。于今腹中氣
塊。有若負石。百醫千藥。有加無瘳。乃過去業
緣。現在所作之劇報也。但待死至。餘無所云

所恨。不果良交一面而後訣耳。仰想。吾兄將
大有俊少輻湊講席。願安隱久住。弘濟斯道。
於今山家一教。旋觀海內。唯兄一人而已。
非誕言也。少弟所戮力置立。天竺道場頗。得
其地。實可弘通。自真觀法師之後。凡數十
住持。皆是賢聖之僧講訓。觀師早承天台
禪師。即百錄陳佰智。薦真觀惠陪二法師是
也。今作智者道場。非偶然而來。蓋承此餘蔭
耳。其九祖儀像。天下為甲也。萬卷教文已有
施主。相次印造。安僧舍宇受用者已足。但未
有殿宇門廊耳。若一區形勝。來往游人。謂天
下無也。所惜者在茲。今欲請賢子却過住
持。昨因疾甚之際。召得相見。寺眾檀越。一
心同願。內外忻忻。亦是宿緣也。已受小請疏
子。是伊口口只言。未白知四明本講。餘無所
辭。今見押本州大疏。須至敦請。冬初必先
過四明諮白。況我兄平生。以弘經為本心。願
加苦口。策伊出來繁會之地。講演大教。亦吾
家大光揚也。是事終不以私曲之情。非有他
議請他過也。東山必令祖韶去彼開講。亦似
去得。蓋量材也。若得數處講香不絕。死亦何
恨。劣弟必在今冬去也。願承我兄淨土本願
之力。令我纔預末品。當有相見之分。而今束
手待至。近開得遐榻銘。并囑弟子。送哀石本
附呈。然送哀一文。雖是小道。以誡學者。似有
所補。願略過目幸甚。觀經新記第三卷。願速
附來。一見後死去也。此去恐信息少。珍重珍
重。拜白。

法智慈雲二導師法門連枝也。所謂聰慧明達。

善知險道通塞之相。而宮商相宣。金玉諧和。
翼贊台宗。為有力者。由是人人知惡可棄。知
善可為。至今東南號為易治也。此書門人
欲刊諸石。請以為跋。然雉川丹并之東。力疾
以書。攬野色映湖光。出觀而讀。想像容止。感
激于懷。聊為之書。乾道丙戌上元門人謹
跋。

四明付門人琮法師帖

鑒琮論師。在於本鄉。身心安否。親里愛結不
相染耶。利養名聞能遠離否。既學山家必異
常流。理事合修自他兼濟。如此即是智者子
孫矣。吾年事已去。唯念西游。眾緣所留。未果
其志。然圖傳教勝事。實是掛心。今遣二僧去。
彼句當印板。望汝行疏。贊成切囑。不具。花押
委曲。

卷 6

延慶寺二師立十方住持傳天台教觀戒誓
辭使帖延慶寺

皇宋明州新修保恩院記

上曾太守乞申奏後園地書

乞聖旨申禮部公據

三省同奉聖旨

聖旨本州出給公據

四明圖經紀延慶寺跡

曾魯國宣靖公祠堂記

四明圖經紀宣靖公祠

曾相公府延慶寺置莊田帖

晁待制作紀贈法智大師詩序

東京僧職紀贈法智詩二十三首

四明法師受命服門人神照作致語

四明尊者傳持為二十九代祖師

四明尊者遣僧日本國求仁王經疏

紀神照法師悟經王頌

四明門人霅川淨覺法師

妙悟法師輔四明作評謗書

草菴教苑遺事紀法智講貫

記四明門下纂成十類

延慶寺二師立十方住持傳天台教觀戒
誓辭

院丙申秋七月承舊。越十年經始陳修。己酉
告成。石公勒石。紀之逮壬子。凡十七年。咸安
來學。二師同心祈佛。永命用休。昭烈山家教
門。既遂攸敘。懼壽不我永。乃囑院于後賢。
惟善繼者居焉。永永相授。非錫于子孫。遂
作戒誓。使無反誨言。乃顧于手度弟子作戒誓。於是我等小子。咸載拜
受命。二月刻石。存乎不朽。二師稱。次師
稱。

戒辭

吾惟有慚德。為汝等師無忘在三。咸承攸誨。
吾昔之日受天台智者教觀于寶雲師門。非欲
兼人受。以自益無何。尚即先師輪下。已有好
學。萃吾左右。虛譽喪實。悵然長懷。既值鶴林。

始遷舊乾符寺于西偏小院。有寢無廟。學徒
爰止。盈十莫容。又觀其密邇闤闠。誠非久宜。
遂圖此城東南隅。閴若林野。略允乃懷。既而
備歷艱關。用圖周給。惟念傳法。曾無他心。近
以蓋葺。有成廣袤。兼稱臼杵之利。自窮于通。
適好傳持。老之將至。往不可補。來寧幾何。都
由德薄位尊力少任重。略喪歲月。墓塞我心。
山家妙宗。終何假寄。嗚呼吾恨。生匪緣會死。
乖物議。大車兼運。方將待人。吾等要持此講
處及所集教文。仰給後賢。用永敷訓。俾法燈
芳焰分照無窮。法鼓妙音遐震有截。法華若
田若里。涅槃若樹若石。梵網勗令建立。大集
美其宣通。吾將藉此微緣。少補傳化。汝既吾
黨。欽若我言。無匿爾懷。面受斯誨。矧夫我大
師。能仁之制乃爾。攸聞三月遷居。八穢靡畜。
子孫受業。非俗如何應知。四事本給誰乎。苟
明負經戒。師嚴道尊。將無與汝未來墮焚。抑
吾始以十方之心。受茲住處。逮乎改創安施
棟宇。元為聚學。何敢私哉。孺子其明。自往無
𫻪後。汝無復視厥居而廞己想。況朝夕處乎。吾
為物主。既已仰給十方。尚非吾分。矧他人哉。
但吾宗大德。備五者無擇邇遐。吾將授以居
之。後後之謀咸然。一曰。舊學天台。勿事兼
講。二曰。研精覃思。遠於浮偽。三曰。戒德有聞。
正己待物。四曰。克遠榮譽。不屈吾道。五曰。
辭辯兼美。敏於將導。何哉兼講則叛吾所囑。
浮偽則誤於有傳。戒德則光其化道。遠譽則
固其至業。然後辯以暢義。導以得人。五者

寧使有加。設若不及去辯矣。嗚汝諸子中。有
備斯德者。戒哉。亦無復居之矣。將挾爾眾疑
反吾誨也。疇念爾材。亦使汝後將懷子孫塞
吾賢路。苟其不然。亦使後之人猶吾之授子
矣。終否在茲。終否在茲。小子思之。汝克由吾。
亦克由聖。汝不畏吾言。亦不畏聖人言。聖不
云乎。但惜無上道。終不愛身命。亡軀存法。
合在汝躬。況餘者也。故吾慚所囑蓋微。非自
大其事。吾言乃由汝言也。苟猶不畏吾言。吾
有誓願。神明照之。災祥不僣。汝其戒哉。

誓辭

沙門一心一意異口同音仰白。十方常
住三寶釋迦世尊。當來彌勒正遍知者。龍樹
菩薩。南嶽禪師。天台智者。山門諸祖。各得真
證。無礙道人。梵王。忉利。四鎮天王。龍神八
部。主善罰惡。守護塔寺。及五嶽四瀆正直鬼
神。惟願各以護法本誓。屈降證明等
夙承慈熏。幸值天台智者說證法門。念報曩
緣。竭愚講訓。綿歷歲月。唐喪光陰。載睠所
傳。俄成斷種。今各年逾知命。運近死王。既事
與願違。空撫膺長恨。刻肌剜骨。寧補前非。今
與手度弟子等。下至繫籍出
家一聚眷屬。持所住講院及所集教文。仰給
將來十方傳教菩薩。所祈後後遰相傳付。以
至無窮。略展誠懷。不辜遺囑。竊以。如來垂
像。久託鷲山。須達歸心。先經祇樹。梵王奉
宮。而請說。淨名臥室。以興談。至於正法住
持。皆囑塔廟。四依繼軌。咸顯所居。既法藉人
宣。故人必依處。此處雖寄聚落。頗若山林。西

映湖光。東連野色。棟宇延袤。粗可棲依。滅後
造堂。惡世揚法。日藏稱如來游止。法華謂是
佛受用。今茲陋室永言通經。仰惟諸佛慈臨。
四依哀納。庶令凡鄙自然莊嚴永遠休光未
來安處。道隆內院化廣香城。常得善師。遐聚
賢學。星分法炬。遍照於十方。流布宗乘。綿亘
於三世。常壽不斷。妙種益滋。其或惡黨兇徒。
將來固占。恃權結勢。橫見欺奪。廢傳般若。障
塞行道。我已將此處。奉上三寶。仰給傳持。是
人便為固占。欺奪佛受用處。亦是廢壞轉
法輪處。亦是離間和合學處。此人當得破滅
三寶斷學般若。極重罪惡。況復末世。護法為
難。法華罵佛尚輕。不亦傳護事重。當願若我
徒黨乃至餘人。將欲占據我傳法處。動心則
應時狂迷。動口則失音不語。動身手者。或被
風攣。或遭火爛毒蛇蝮蝎一切侵害惡瘡膿
血盲聾瘖瘂。肢體闕壞。牢獄怨賊。枷杻刀杖。
惡鬼霹靂。毒藥橫災。一切諸難。令其備受。所
有眷屬。病惱鬪諍。悉亦離散。住我此處。心常
𮜒甞及觸皆成毒害。凡有觸向。悉不安隱。
命終當墮阿鼻地獄。成壞轉寄。永無出期。未
來餘殃復倍前劫。寧壞我身。寧斷我命。寧
破我眼。若壞我形命眼目。終不呪令是人招
斯等苦。若壞我此處。即是斷我及一切眾
生菩提善根般若種性。亦斷智者教觀壽命。
亦滅如來遺化勢力。以要言之。即是壞滅十
方三世三寶壽命正法眼目。開一切眾生三
惡趣門。閉一切人天涅槃道路。此人罪報不

可思議。仰願。諸佛菩薩諸天龍神。遮護此人。
勿令一念起此惡心。況至毀壞。又願。國主皇
帝諸王輔相職權主任州牧縣官大勢力人。
同垂衛護。令得此處永永傳法繩繩靡絕。若
我徒黨及餘諸惡比丘。或有干執乃至毀撤
此傳法處者。願準涅槃十六大國王大誓護
法。嚴用折伏。乃至驅令還家。亦願如彼經文。
過去有王。身命護法。生不動佛國。為彼佛上
首菩薩弟子。護法事重。勝報無窮。下至我
眷屬知識。見聞隨喜者。但能贊助。光顯此傳
法處。願此天眾。在在處處。常為諸佛菩薩諸
天聖眾。所見愛念。晝夜護持。如彼惡人所得
罪報。我得福樂。復過於彼。彼罪有漏。會有盡
時。我福無為。同虛空性。莊嚴法界一切有情。
同會菩提及涅槃道。

祖師戒誓。志願彌深。碑石燼亡。辭存舊本。比
丘紏率府郭弟子葉等。買石命匠刻
鐫。用示見聞。共霑利益。時紹興五年歲次乙
卯十月吉日。傳天台教觀住持法孫澄照大
師覺先重立。

使帖延慶寺

據本院住持。傳天台教沙門著狀稱先
去。至道二年七月內。前兩次院主僧捨
此院與永作十方住持。傳演天台智者
教法。安僧修道。自此相次。主持院事。聚諸學
徒。講習天台教法。經今一十六年。昨為舍宇
頹毀稍妨安眾。遂請天台山金文藏院僧覺
圓。募緣重新修蓋。今已圓就。見管係帳。屋宇
一百二十餘間。已蒙頒賜勅額旌顯院門。僧眾

五十來人。講習焚修。上酬國澤。切緣此院元
捨與等永作十方住持。即非徒弟繼續之
限。常須名德僧繼代講演。不廢安眾焚修。欲
依準江南湖南道山門體式。永作十方住持。
或終身後任。在院僧眾并檀越。於本院學
眾中。請明解智者教乘。能聚四遠學徒。有德
行僧。繼續傳教住持。或本院全無此德人。即
於他寺及他郡。請的傳天台教法備解行僧。
傳教住持。并常選請到院聽學僧。充主事。所
冀永遠安僧。焚修講演。祝延聖壽。伏慮。將來
徒弟。不悉元捨院宇住持因依。妄有干執。并
恐將來本院。及外處僧講業不精。但以傳天
台教為名。因囑託權勢。求覓住持。乞行止絕。
代代須得素業天台智者教乘。實有戒行學
眾。咸願者。住持此院。繼續講演。所冀常有德
人。流通妙教。上資國祚。廣福蒸民。遂於大中
祥符三年七月內。經使衙陳狀。乞備錄因依。
奏聞天聽。乞降勅旨。許永作十方住持長演
天台教法。蒙使衙申奏。況本院徒弟僧等。著狀稱伏睹師主經州陳狀。
將本院。永作十方住持長演天台教法。即非
徒弟繼續之限。等亦願將此院。永作十方
住持。代代請明解智者教乘。能聚四遠學徒
有德行僧。傳教住持。常選請到院聽學僧。充
主事。等各有咸願。更無干執。伏慮。將來
別有徒弟。不知元捨院宇住持因依。妄有執
占。乞備錄情狀。一處申奏者。蒙使衙具緣由
體量申奏。當年十月內。準中書剳子。奉聖旨。
宜令本院依久例指揮。尋蒙使帖下僧正司。

仰詳中書劄子內聖旨。速疾分析。久例具結
纜供申。據僧司申稱。勘會本州。天童山景德
寺。大梅山仙居院兩處。亦是十方住持。即依
得上項江南湖南道山門體式。如勘會天童大
梅兩處不是十方住持。甘伏深罪者。蒙使帖
下本院。仰依中書劄子內聖旨。并僧司分析
到天童大梅等處。體例施行者。今欲傳寫聖
旨并前後使帖。鐫上石碑永作十方傳教住
持程式。申乞下司。指揮者右具如前。今撿昨
據延慶院住持。傳天台教沙門陳狀。乞依
準江南湖南道山門體式。將此院永作十方
住持。及據徒弟僧等六人著狀。亦乞將此
院永作十方住持。代代常須明解天台智者教
乘。有德行僧繼續傳教住持。州司尋於大中
祥符三年八月十一日。具狀申奏。乞降勅命。
指揮至當年十月十八日。準中書劄子。奉聖
旨。宜令本州依久例指揮者。遂具錄帖延慶
院。仰一準中書劄子內聖旨。指揮去訖續於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內。又據經等經州著
狀。稱慮。將來別有徒弟不悉事由。謂依別院
徒弟繼續。體例妄生干執。有妨名行僧傳教
住持。乞再錄因依聞奏。明降勅旨下本院。永
作十方住持長演天台教法者。州司緣已曾
申奏。明準聖旨指揮訖。遂具備狀帖。僧正
司仰詳中書劄子內聖旨。疾速分析。久例具
結纜。文狀供申。續據僧司申。今撿本州天童
山景德寺。大梅山仙居院兩處。亦是十方住
持。即依得上項江南湖南道山門體例。如勘
會天童大梅兩處不是十方住持。即甘深罪

者。已於今月二十四日。帖本院。仰詳昨來所
降聖旨。并此來僧正司分析。到天童大梅兩
處。體例施行去訖。今所再據沙門著狀稱
欲備寫聖旨并前後使帖。鐫上石碑永作十
方傳教住持程式。乞降指揮等。事事須帖延
慶院。仰詳聖旨及前後使帖指揮。備到僧正
司。分析體例。任便施行。勿至有遺。大中祥符
四年七月十七日帖。

觀察推官邵大常博士通判軍州事

太常博士知軍州事康徒弟僧句當樹立

紹興二十六年歲次丙子十二月一日住持
傳天台教觀賜紫覺雲大師重立

皇宋明州新修保恩院記

若夫有生之生。肇自無始之始。因緣妄想汩
沒真如。往來於地水火風。合散於夢幻泡影。
愛河浩浩。貫三界以周流。塵網恢恢彌大千
而洪覆。厥或漸修祇劫。頓悟剎那。傑出此塗。
徑到彼岸。變三十二具足相。化千百億妙色
身。普為一切心。廣陳一切法。蔭慈雲於火
宅。盡遣炎涼。揭慧日於昏衢。咸令夜曉者。其
唯大雄氏而已乎。在昔周魯二莊之時。我教
已顯。爰逮漢晉兩明之後。吾道彌尊。莫不法
法相傳心心相繼。世無慚德。代有能仁。由是
觀之則像教之興。其來久矣。梵宇之設。庸可

闕乎。明州保恩院者。即沙門座主。捨舊
謀新之所作也。座主俗姓金氏。世居鄞江。七
歲出家。於州之興國寺。洎進具從寶雲通法
師。受天台智者教。是教也。廣大悉被。微妙甚
深。全兼六度之功。盡得五時之味。義無幽而
不顯。理無隱而不彰。修之。止而念。念不差。
斯之謂定力成矣。然後煩惱可斷也。習之。觀
而空。空不滯。斯之謂慧解發矣。然後菩提
可證。是以勤而行之。應墮惡道者。罪業即為
消滅。守而勿失。種諸善根者。功德不可思量。
座主二紀之餘。一志于此。探賾索隱窮理盡
性。可不謂勇猛精進者歟。用能博極三乘周
知四諦。六塵不染。五蘊皆空。甫乃吹大法螺。
以警群迷。擊大法鼓。而祛眾惑。故得緇流蟻
慕信士駿犇。有若鱗宗龍而羽宗鳳也。先是
此院締構年深。頹毀日甚。思得能者從而興
之。眾議所歸。得請為幸。粵以至道三祀。乃與
餘杭素所同志息心異聞。乘召而至。勠力而
居。一之二之歲。姑務經營。供其乏困。三之四
之歲。肇興法會。要結檀那。五之六之歲。親製
疏文。訓釋精義。加以靡晝靡夜。或講或懺。是
以必葺之事。未暇矢謀。以日繫時。方議改作。
適值丹丘壽昌隸業苾芻覺圓。亦欲發心願
言陳力。座主乃口傳方略。指授規模。談樹提
伽。以過去之因。說伊蒲塞。以未來之果。卒使
慳貪易慮。結良緣而盡欲居前。喜捨勵精。施
淨財而唯恐在後。一方響應。千里悅隨。玉
帛珠金。無脛而能至。楩柟𣏌公輸之削墨靡停。匠石之運斤弗輟。如是焉

者三載。工乃訖役。觀其基宇宏邈。土木瓖
麗。金碧交映。玉毫增輝。先佛殿而後僧堂。昭
其序也。右藏教而左方丈。便於事焉。節梲並
施。楹角咸刻。梁螮蝀而雙亘。瓦鴛鴦而並飛。
複道連甍。洪分蔽日。長廊廣廡。䆗之者誤在於化城。住之者疑居於幻舘。輪
奐之盛。莫之與京。而又此邦異乎他群。列
千峯於城上。止在簷前。走一水於𮠔流檻外。地居形勝。天助幽奇。門開而紫陌相
連。路僻而紅塵不到。庭除冉冉坐對閑雲。苔
榭時時臥聞幽鳥。夫如是。亦何必乘盃訪道。
振錫游方。登涉於耆闍崛山。揭厲於阿耨達
水者哉。待問通守竹符函親松柄。會茲勝概。
告厥成功。承列疏以見貽。遂抽毫而為識。非
敢廣徵釋部沾取文聲。第庶幾他日為蓮社
張本焉耳。時大中祥符二年歲在己酉四月
六日立。

昔有通法師。負大才識。遠自三韓來。依中國
求佛法大要。於是盡得天台止觀之義。得法
弟子。

四明法智尊者。與天竺慈雲法師。二子青藍
氷水。能廣其師之道。大興天台一宗。直與智
者並駕爭馳。一時名士。如楊文公王冀公曾
魯公。相為師友。可謂盛矣。惟法智主明之保
恩院。其後錫名為延慶。乃請於朝。永為天台
教肆。所被勅文。與保恩院記舊有石刻。昨更
兵火掃地不存。今住持覺雲連公。道行高卓。
希蹤往軌。力訪遺本。得之俾學徒戒。夫再刊
諸石。工訖來丐數語。取信後世。余嘉其能不

沒前人之蹟也。乃遂其請。紹興丙子二月初
吉。真隱居士史跋。

上曾太守乞申奏後園地書

啟。揆日禱聖。滌硯熏毫寫意。上聞知府
學士。伏念。夙緣熏習性。好天台智者所
說法門。故討尋其意。講說其文。如解而行。
不閒寒暑。忍苦忘勞。于今四十餘載。蓋知此
教。解圓行頓。理觀事儀合一。而進趣於解脫
之門。可保任矣。切覩傳此宗處。講訓。聚徒。乃
勠力募緣。建造茲院。僅得成就。永作十方住
持。傳演天台教法。此事雖遂。且闕蔬園。乃
俗父經公。傳付本戶地段數百餘丈。與常住
種植。逐日供僧。且免他求。實匪無厭慮。恐將
來不知之輩。忽有詞訟改更。恭乞學士。以
洞達之心。為禪教之主。流布多艱。許賜聞奏
天廷委達相府。然非受人捨施。亦非買置田
園。乃是俗父授於男。不違條制。乞降勅命。俾
此園地永在伽藍。禮像持經。心祈口禱。
特為園事年深。果值學士行春。俯垂異顧。必
期。此際克副願心。切望。台慈念苦行忘
形為法特施巨力構此勝緣。一日遂心。萬
死無慮。書不成字。語不成文。的寫懇誠。不避
荒拙。干冐威重。不勝悚懼。啟上。天聖三
年八月十五日。

昔法智大師作此書。求置後園地段。作今院
宇建立基趾。其言懇至。其書勤劬。慕在興隆
廣茲形勝。收藏有歲。惜其遺蹤。恐未及
見聞。刻之堅石。時崇寧元年壬午潤六月望
日。比丘立。

乞聖旨本州申禮部公據

明州准行在尚書禮部符。准都省批送下。敷
文閣學士左朝請郎知明州軍州事提舉學事
莫狀。竊見本州延慶寺。係傳天台教法。至
道二年。創為十方。寺宇宏壯。學徒奔湊。傳演
不絕。真宗皇帝。甞遣使至寺。命僧修治
懺法。太子少保趙。作行業記。具載其
事。昨經兵火之後。此寺幸存。數年以來。盡為
見任官及寄居官。拘占指射。作住止處。便
為己物。轉相貿易。不容僧徒居止。佛像毀壞。
雜穢侵擾。不成福田。及在州廣慧院報恩寺。
舊係禪林。在州城下。唯有禪剎兩處。係熏
修祝聖之地從來。開啟禱散。聖節道場。並在
廣慧院。自經兵火焚毀後來。雖得數間小屋。
亦被拘占。僧徒不敢營造。將自到任擘畫屋
宇。盡將兩寺寄居之家。遷出責令本寺修葺
殿宇。鳩工聚材。憑藉眾力。漸已成就。僧徒日
興禪教。仰贊皇圖。祝延聖壽。除報恩寺已有
聖旨指揮不許拘占。外所有。延慶寺廣慧院
伏望。釣慈特為敷奏。專降指揮。不許諸人
指占居住。庶幾。古跡名藍。不致墮壞。永為福
田。謹具申尚書省。伏候釣旨。後批三月二十
四日。送禮部行下本州。一面措置施行。明州
主者。一依都省批狀。指揮施行。須至行遣
右出給公據付延慶寺。仰收執永為照會。紹
興十四年四月日給。

左文林郎觀察推官劉

右儒林郎節度推官劉

右朝奉郎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賈

右朝請大夫通判軍州主管學事錢

右中散大夫通判軍州主管學事憑

敷文閣學士左朝請郎知軍州事提舉學事

三省同奉聖旨

行在尚書禮部。准紹興十四年三月二十四
日勅。中書門下省尚書省。送到知明州莫將
劄子。竊見本州延慶寺。昨經兵火之後。此寺
幸存。數年以來。盡為見任及寄居官。拘占指
射。作住止處。不容僧徒居止。佛像毀壞。雜穢
侵擾。及本州廣慧院。舊係禪林熏修祝聖之
地從來。開啟禱散。聖節道場。亦被拘占。所有
延慶寺廣慧院伏望。特降指揮。不許諸人指
占居住。庶幾。古跡名藍。不致墮壞。永為福
田。降指揮三月二十四日。奉聖旨。依奉勅如
右。牒到奉行。前批三月辰時。付禮部施行。仍
關合屬去處。已符本州施行去訖。切慮。前
符未到。須至再行。符下明州。主者候到詳此
及已符。事理一依勅命。指揮施行。仍關合屬
去處。符到奉行。紹興十四年四月日下。

守當官呂令史閻主事趙監
尚書六部門兼權祠部郎中

聖旨本州出給公據

准行在尚書禮部符。准紹興十四年三月二
十四日勅。中書門下省尚書省。送到知明州
莫將劄子。竊見本州延慶寺。昨經兵火之後。
此寺幸存。數年以來。盡為見任及寄居官。
拘占指射。作住止處。不容僧徒安止。佛像毀
壞。雜穢侵擾。及本州廣慧院。舊係禪林熏

修祝聖之地從來。開啟禱散。聖節道場。亦被
拘占。所有延慶寺廣慧院伏望。特降指揮。不
許諸人指占居住。庶幾。古跡名。藍不致墮壞。
永為福田。候指揮。三月二十四日。奉聖旨。依
奉勅如右。牒到奉行。前批三月二十六日辰
時。付禮部施行。仍關合屬去處。明州主者。一
依勅命。指揮施行。仍關合屬去處。須至行遣。
右出給公據。付延慶寺。仰收執永為照會。紹
興十四年四月日給。

右文林郎觀察推官劉

右儒林郎節度推官劉

右朝奉郎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賈

右朝請大夫通判軍州主管學事錢

右中散大夫通判軍州主管學事憑

敷文閣學士左朝請郎知軍州事提舉學
事莫

四明圖經紀延慶寺跡

延慶教寺。在縣南三里。舊號保恩院。晉廣順
二年建。皇朝大中祥符三
年。改為延慶院。紹興十四年。改賜寺額。寺
有十六觀堂。事見淨土院記。僧字約言。
四明人也。俗姓金。初父母以嗣息未立。相與
祈佛而妊。洎生因以羅睺羅名之。骨狀英粹。
在童齓間。不類常兒。七歲喪母。誓欲出家
以報罔極。父異之不奪其志。師事興國寺
。十五受具。專探律部。二十從寶雲師。
學天台教法。秉志堅確。脇不沾席。四方學徒。
聞其名者。重趼而至。戶外之屨常滿。日本國
師。亦以其徒來詢法要。禮先住承天。至道

中移。住延慶。四十餘年。真宗皇帝。甞遣使就
加禮異。天禧元年。謂其徒曰。半偈忘軀。一句
投火。聖人之心。為法如是。況去佛滋久。慢道
者眾。吾不能捐捨壽命以警懈怠。則無足言
者。於是結十僧。修懺法。約以三年共焚身。時
內翰楊都尉李。素聞公道價。望風推
挹。是時有詔紫衣尋賜號法智大師。皆二公
論薦之力也。及聞遺身。楊公遣書絡繹。確
請住世。太守李懇請尤勤。不得已乃止。
故其沒也。有式師作詩悼之。曰天上無雙月。
人間祇一僧。其為時賢推重如此。天聖六年
正月五日。跏趺而逝。涉日既久。開龕如生。及
闍維獲五色舍利無數。嗣法者多。禮之行業。
詳見胡所撰塔銘。

曾魯國宣靖公祠堂記

天聖中高祖楚公。為四明守。曾大父曾宣靖
公。毓德侍下人未知之也。甞欲至延慶寺前
一夕主僧。夢神告之曰。相國來宜迎待
之。旦以戒閽者。有頃而魯公至。禮聳然驚異。
以夢告。且曰。後貴願無忘也。太夫人聞而喜
曰。信爾吾當悉奩具以報。及大拜乃踐初言。
既買田闢屋。又請諸朝。歲度其徒。於是延慶
遂為望剎。圖魯公像。而祠之惟謹。嗚呼亦已
異矣。聞之。王公大人。得時行道。利澤及於
天下。勳名表乎後世。是皆超詣真乘。證登
果位。以願力故。來應世間。宰官之身。隨赴而
見。魯公之載誕也。太夫人夢。老僧被幃而入
寢。而子生。慶曆八年。以知制誥銜恤。而歸
鄉。僧附舟至錢唐。聞天竺之勝。往瞻禮

之。始至路口望見。有素衣自寺門來者。漸近
問曰。上座從曾舍人來耶。舍人五十七歲。入
中書。上座其年亦受師號。纔分袂已復不
見。後如其言。端明蔡公守錢唐時。以其靈
異。表聞于朝。賜號靈感觀音。徽猷閣直學士
李公。甞為之記。蓋天之生賢。必以其道
德純備出類拔萃。而後付之。聖主相與謀謨
都俞。以植宗社無疆之福。真所謂有相之道
者。神而告之。理自應爾。然則歷相三朝。決策
定計。底于成績。為一代宗工。而光明碩大。不
可跂及。豈偶然也哉。前志所傳。如紗籠等事。
殆不足道矣。愚不克肖。憑藉世德。茲以舶
事。祇拜祠下。周旋登降。肅然有聞。而舊無紀
敘。大懼湮沒。敢摭其實。列之于石。以告來
裔。紹興三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曾孫右朝
散郎提舉兩浙路市舶賜緋魚袋謹書。

四明圖經紀宣靖公祠

皇朝故丞相魯國曾宣靖公。祠堂在縣南
三里半延慶寺。按天聖中楚國公。守明
州。丞相方毓德侍下。一日游延慶。而主僧法
智大師。夜夢伽藍神告之曰。翌日相公
來可恭迓之。異其事。戒閽人。以來者告。
已而魯公至。禮以夢告。魯公曰。烏有是哉。然
默記于方寸。至大拜而以之夢為然。於
是請于朝。置田闢舍。大啟法席。延慶之名。始
播于天下。寺僧圖其像。而祠之。碑碣具存。

曾相公府延慶寺置莊田帖

曾相公府契勘本府明州延慶寺法智大師。夜夢神者報云。來日相公入院。出門將迎。

次日門首伺候。乃余之來。因語其夢。歸聞家
母。次同謁見法智大師。相接從欵。果應此夢。
當為檀信送供於此院。自蒙聖朝御用宰執。
家母不爽此願。置買莊田於明州鄞縣清道
鄉。或存則為保慶平安。或化則為追遠諱日。
永永羞設。年年不廢。家母遺言。所置不多。貽
遠子孫。次第置買。添歸常住。永遠供僧。乃存
亡獲益俾。令根深條茂源遠流長者也。今復
思之。立身之本。莫大於孝。孝莫大養生送死
謹終追遠。故憑延慶院主首。體此元意。羞設
不令有違。所有二稅。作本府送納。仰依限送
納官司。不許少欠尺寸升合。貴得此田此供。
利無窮者。右給付延慶院。主首執照。仍付子
孫通知。天聖三年三月日押給。

政和戊戌歲。先大夫倅四明時為兒童。一
日隨侍遇今之延慶。見其法席之嚴聽徒之
多。展鉢鋪單。堂中幾數千指。是時心竊
語曰。此非內有大導師以傳持教觀。外得大
檀施以延供十方。恐未易崇盛如此。退見主
僧方知。法智尊者。有神人感夢之異。因出大
丞相宣靖曾魯公捨莊帖文伏讀驚歎。此所
以見延慶教庠為二淛之冠也。自後寺經虜
火。焚毀幾盡。前後更三住持。未能興起講席
亦從而廢闕。最後有圓辯尊者。專以法智宗
旨。開導後學於永嘉之資福。先大夫因其徒
之有請。遂力贊其事於州將。以挽其來。未
幾講堂洞開傑。閣雄嶼。修廓紺宇。煥然一新。
四方學徒。摳衣於函丈者。若雲蒸霧集。講席
遂復改觀如曩時。至此不特知法智願力之

深。抑亦見魯公植福之彌厚也。今延慶親公
講主。實圓辯之的嗣。觀行兼修。宗說俱到。一
日見過且言。本寺捨莊田。帖舊有碑刻。今
不復存。欲以舊所得本再礲諸石以傳不朽。
且欲書其後。若夫立身之本。莫大於孝。此
魯國公之付囑也。二稅所輸。毋令失時。此
魯國公之垂訓也。凡我緇徒。宜守毋怠。至於
慶均存沒徼福西乾。迺知今判部尚書。以忠
誠受聖知。以勳業致褒顯。班聯八座。寵冠一
時。則知。根深條茂。源遠流長。大丞相魯國公
之遺訓。至是若合符。云是可書也已。右朝散
郎新權知舒州軍州事陸跋。

聞。如來或現宰官身說法。佛法付囑國王
大臣。此二語本即一事。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使國王大臣夙根非佛。誰肯出力主張。大丞
相宣靖魯公。因法智師夜夢有驗。捨田入寺。
植無窮之利。此大事因緣竊以謂。唯佛
知佛。以心印心。大丞相與法智。即非兩人故。
是夢是覺。如鏡照形。初非妄想。此田此供。如
人贍家。不自為功。今判部尚書。迺大丞相之
孫。膺國重任為計相。凡所以裕民足用調度
得宜。一本之慈祥仁厚。有毫髮不便乎人。必
極力經濟。在佛法為方便利他三昧。迺得大
丞相心傳家法。不日大用識者必謂。魯公復
生。而法智具在。今延慶講主親公。宜自承當。
庶幾。大臣與導師。相表裏。繇此燈燈相繼云。
右承議郎新差權發遣興化軍主管學事薛敬題。

晃待制作紀贈法智大師詩序

今天台教觀之徒。稱四明尊者。追配古人。其
言為國中之法也。可謂盛矣自北方來。
聞而異之。究其名氏。是謂法智禮公。於是乎。
矍然加歎曰。此我高祖文元公與楊文公。之
所稱者歟。我雖昧夫天台之學。未讀法智所
著之書。而固已得其人矣。既而法智三世孫
明智立公。視以高僧等紀贈詩二十三
首曰。吾祖法智。得名凜然至今者。蓋有所自
矣。當是時。翰林主人晁公楊公。所貽之文。既
已流傳矣。其輩行中聲名人。篇章之美。又如
何哉。然是詩吾祖法智。初不自有之。乃落於
杭州式公。不知其歷幾歲。凡傳幾何人。而
復歸於法智之舊室。亦可歎也。已將移于石。
願得以序之竊以謂。法智遠處身於東
海之陂。而名聲振燿京師。既久而彌隆。其頌
德辭翰。雖散而復合。亦可以為修德之勸也。
後有攬者。其所感可勝言哉。烏虖景德祥符
之風。此亦非其躅歟。政和元年十一月庚申
十三日。朝請郎監明州船場飛騎尉賜緋魚
袋晁序。

東京僧職紀贈法智詩二十三首

啟謹成聲詩四十言寄贈四明延
慶禮公上人伏惟采覽

片石焚香坐
高人雙樹下
寶鉢窺枝鳥

全軀莫輕捨

四十字詩寄四明禮公導師

眾緣留住世
猊座揚金石
齋窓時過鹿
江上傳燈者

謹成律詩寄四明禮公法師

此生已約雲山老
池靜半暄吟草細
林浮積靄沈香炷
翻念觀光歸計晚

五言四十字寄延慶禮公道人

四明遙在目
龍作人聽講
松風鳴鐵錫
老病空相憶

謹吟四十字詩奉寄禮師教主

重城搖落逈
溪信年來絕
靜思分禁月

早晚能相見

詩四十言寄贈四明教主禮師幸惟采覽

島寺鯨波匝
晨齊禽睇鉢
鑪靜檀烟直
何當浮桂檝

謹吟五言四十字奉寄四明禮公法主

佛旨妙難敷
講長銷海日
滌鉢秋潭淨
幾懷雲外趣

啟謹吟七言四韻律詩一章攀寄四
明禮師教主不棄斐然恭惟采覽

雨霽遙空木落時
白蓮舊社人離久
入觀夜堂江月滿
林中自有吾廬在

謹吟律詩一章奉寄四明禮師教主

淨社依雲竇
靈文演長夏
海月生吟夜
遙遙應念我

謹吟四十言拙詩寄贈四明講主禮師

海峯叢寺近
道自隨名遠
夜窓評疏燭
幾動耽吟客

拙詩寄贈四明延慶禮公導師

掩關名目遠
罷講唯澄慮
獸烟秋榻靜
盡仰鄞江上

詩寄四明禮公法師伏惟采目

半世江城住
行深同劫鍊
犀柄風生遠
鼇宮屢飛簡

謹吟律詩四十字寄贈四明禮師法主

海寺經年講
澄心長在觀
松韻秋深冷
幾思清淨境

五言四十字奉寄四明禮師道人

昔年慚不識

造疏傳他域
龕燈孤敵暗
漸老思山甚

謹吟五言詩一首奉寄四明禮公大師

見說忘機久
杜門庭樹長
松箒
鄞江終待去

謹成四韻五言詩一首奉寄四明禮公大
法師

不得四明春
參禪嶺南客
老憶青山遁
何當同看雪

謹吟拙詩寄贈四明禮師法主

古疏傳深旨
四方來問道
養鶴憐終潔
仍聞焚幻質

吟成五言四十字奉寄四明禮公法師

揮犀宗智者
闕下寧關夢
秋期思社客
發詠凭危閣

謹吟聲詩寄贈四明教主禮師伏希披覽
是幸

觀深知有證
道外獨行化
濤聲喧講席
況作吾宗主

詩一章寄贈四明禮公上士

鄞江師獨步
擁衲疑雲重
講高清譽出
聖代修僧史

五言四十字詩寄上四明禮師法主

修真依淨社
盡日冥心坐
杉松圍講石
却憶重尋處

謹成五言四十字奉寄四明禮公法師

秋色惹禪襟
去鴻迷極浦
雪竇頻懷夢
仍聞蓮社久

謹吟五言一首寄贈四明禮師教主伏冀
慈覽

寺枕滄溟上

定迴華漏斷
入檻泉聲細
何時會重席

四明法師受命服門人神照作致語

彌天才筆洞懸河
國士聽經春夢少
半千衲子傳新鈔
只恐吳皇命同輦

四明傳持正法為二十九代祖師

釋迦世尊。鶴林滅度。法付聲聞則唯迦葉。其
付菩薩則有文殊。領受言教則在阿難。既有
是三。孰可闕一。迦葉之後二十四傳。至于師
子比丘。在迦葉傳。十有三世曰龍樹大士。所
著大論。譯傳東土。在北齊時。慧文禪師。一見
證入。以傳陳南嶽慧思禪師。凡十日而證。再
傳隋天台智顗大師。十有四日而證。於是乎。
備六度融萬法。定而三止。慧而三觀。質其宗
焉。一言之曰具。二言之曰法性。離數而有三
千。即經而專觀心。經之宗曰法華。則華嚴阿
含方等般若。終於涅槃。皆為法華。其為迦葉
文殊阿難。皆吾祖師。天台實傳唐章安灌頂。
章安傳縉雲智威。縉雲傳東陽慧威。東陽傳
左溪玄朗。左溪傳荊溪湛然。至荊溪而後。智
者之言。悉載於書。智者之言。悉歸于正。其為
一大時教。不可得而加已。荊溪傳天台行滿。
滿傳廣脩。脩傳物外。外傳梁元琇。琇傳周清
竦。竦傳有宋羲寂。寂以上皆在天台。晚傳四
明義通。通傳知禮。是謂四明尊者。亦曰四明

法智。稟生知上性。思義於童子之時。其於天
台之門。猶諸荊溪。四明傳廣智尚賢。廣智初
得於淨名。最深乎性相。審知佛法。為智其傳
神智鑒文。神智破眾潰。以澄法智之海。炎慧
炬。以繼廣智之明。若其載三智之美。可傳而
不可朽者。有永嘉繼忠。其師神智。而資忠者。
曰明智中立矣。

四明尊者遣僧日本國求仁王經疏

有宋之初。台教乃漸杭海入吳越。今世所傳
三大部之類是也。然尚有留而不至與夫至
而非其本真者。仁王經疏。先至有二本。眾咸
斥其偽。昔法智既納日本信禪師所寄辟支
佛髮。答其所問二十義。乃求其所謂仁王經
疏。信即授諸海舶。無何中流大風驚濤。舶人
念無以息龍鼉之怒。遽投斯疏。以慰安之。法
智乃求強記者二僧。詣信所。讀誦以歸。不幸
二僧。死于日本國矣。

紀神照法師悟經王頌

師諱昔在延慶法智輪下。一日上方丈。請
益經王之旨。法智曰爾。為我作三年監院。我
却向汝道。神照依言。果三年辦事。持上諮問。
忽被法智大喝一聲。師豁然開悟有頌曰。處
處逢歸路。時時復故鄉。本來成現事。何必待
思量。師既得道。即法嗣四明。自後開法台城
東掖山。為白蓮之鼻祖矣。

四明門人霅川淨覺法師

師諱霅川人也。在妙齡時。聞法智大興台
教於四明。於是負笈而來。將渡水月橋。遂

擲笠於採蓮徑中云。吾所學不就。不復過此
橋。法智異之。待念尤厚。即與方丈東舍居焉。
師雖白晝。而杜諸窓牖。藉膏蘭以偶尋繹。以
故屋壁棟梁皆如墨也。至于鄉邦書來。未始
啟讀。悉投之帳閣中。一日為眾分衛。坐舟檝
間。方舒足。豁達自得。若在空。然舟檣為之損
折。既居之有歲。而與師針鉢相投。筌蹄盡舉。
每有疑則擷大屧閱大鑰。而上請益。見者弱
之。時錢唐有慶昭法師。開光明玄義。略去觀
心之文。師輔四明。撰問疑徵之。四明著妙宗。
潤公撰指瑕非之。師作抉膜以解焉。四明建
消伏三用。潤亦籤疑鄙之。師作止疑以止之。
四明撰指要。談別理隨緣。或者構難。師作十
門析難。以辨之。師後與廣智。辨觀心觀佛。求
決於四明。四明以約心觀佛。據乎心性。觀彼
依正。雙收二家。師聞之且不悅也。既而四明
開張身量大義。師作十諫以諫之。四明不獲
已。作解謗解焉。一家戶牖。既成齟齬。師逐拂
衣還西浙。又上四明雪謗。著三身壽量義三
千等書。其道遂與四明。偕不同矣。余甞聞諸
永嘉曰。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不
是山僧騁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四明霅川
之論。其殆是矣。後賢當更審之。

妙悟法師輔四明作評謗書

然霅川背四明。自立一家。最後上雪謗。以雪
身量增減二謗之愆。當是時。四明晚景逼於
有疾。令門人讀之太息也。既而四明歸寂。此
書不復答。霅川時住靈芝而紿之曰。只因難
殺四明師。誰向靈芝敢開口。此語由來口播。

畢竟四明此道何若。曰若論一家身量。三雙
六句。大節確乎不拔。已見妙宗料簡解謗一
書。其雪謗之來。愈彰轉計之失耳。雖然彼或
有諸文義。續有妙悟法師評謗書。而辨析之。
妙悟甞住秀州勝果。解行高妙。大有靈異。具
見呂益柔所作塔記。師即雷峯廣慈之法子。
四明之嫡孫爾。爾時霅川聲駕。未易酬對。而
師輒陳述之。可見矣。書之略曰。希最謹修書。
拜于崇福講主。雖居咫尺。請問尤疎。但切翹
勤。莫遑利見。近覩盛製雪謗書。所謂救生法
二身。雪增減兩謗者也。此書一往可觀。再研
有失。解謗雖已煥然。雪謗猶自氷執。今據吾
祖之格言。以評闍梨之誤說等。然此一書。雖
有傳寫之本。而未甞刊刻。凡曰義學。欲了山
家此道建立終始者。當悉披尋之。

草菴教苑遺事紀法智講貫

全三學。法智門下之高者也。作法智行業錄。
其間言。法智傳持四十年。妙玄文句。講七八
遍。摩訶止觀五遍。其餘小部。或講十遍。以至
不可得記其數者。時人語曰。法智講經。明覺
頌。慈雲談辯。梵才詩。夫如是法智。真講經
者也。近世號講者。十載有一部未終者。安在
其能七八至不可勝紀耶。或謂余曰。古今不
同也。今之人既尚展演說。須入時。余對之曰。
大凡學道直須遠追古人。若里巷兒女輩。
結束粉飾。當入時也。此癡人何足與語。

記四明門下纂成十類

類集之興。蓋備學者看讀得其要。始者自仁
首座聽法智之講聞援引之多。遂錄其文。以

成五類。續霅川岳公。居法智輪下。博學強記。
足成其七。後得仙都聰師鈔。以為十。又佛慧
才公。重新增葺。復有吉公再加銓次。於玄句
止觀。參以三大部記洎淨名光明等疏。並益
以記鈔。其繁者削之。略者補之。首尾五師。修
治方為善本。昔廣智法師。甞示眾曰。類集之
行。得失相半。得在學人探尋知其要意。失在
忘其本文義勢起盡。文外當更推之。不可但
謂秖此耳。矧今之日。四方教肆。多尚點讀斯
文。豈不失於元本唯求枝葉者乎。但教典不
有之處。或得於是。庶可朝暮溫故知新不唐
學問也。果由此而識大輅。固不當以椎輪為
貴矣。

卷 7

宋故明州延慶寺法智大師行業碑

明州延慶寺傳天台教觀故法智大師塔銘

四明法智尊者實錄

十不二門指要鈔序 天竺

祭四明法智大師文 同前

悼四明法師大師詩 同前

四明法智尊者贊 門人

宋明州延慶法智大師真贊 御史

延慶始祖法智大師畫像贊 太師

四明法智大師贊 雪溪

延慶法智祖師齋忌疏 陳

四明法智大師諱日疏 雪溪

延慶始祖法智大師忌疏 此山

重修法智尊者像志銘 柏庭

宋故明州延慶寺法智大師行業碑

法智大師名。字約言金姓。世為明人。梵
相奇偉。性恬而器閎。初其父母禱佛求息。夜
夢神僧携一童遺之曰。此佛子羅睺羅也。既生
以名焉。毀齒出家。十五落髮受具戒。二十從
本郡寶雲法師。傳天台教觀。始三日首座
僧謂曰。法界自有次第。若當奉持。師曰何謂
法界。僧曰大總法相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
既圓融無礙矣。何得有次第耶。是僧無語。幾
一月自講心經。人皆屬聽。而驚傳之。謂教法
有賴矣。居三年。常代通師講。入文銷義。益闡
其所學。後住承天。遂徙延慶。德望寖隆。道法
大熾。所至為學徒淵藪。日本國師。甞遣徒持
二十問。詢求法要。師答之咸臻其妙。天台之
教莫盛此時。真宗皇帝。知名遺中貴人。至其
居。命修懺法。厚有賜予。偶歲大旱。師與遵式
異聞二法師。同修金光明懺。用以禱雨三日。
雨未降。於是徹席伏地。自誓於天。曰茲會佛
事。儻未降雨。當各然一手以供佛。佛事未竟。
雨已大浹。甞與錢唐奉先梵天孤山數人。為書設問。往復辨析。雖數而不屈。又

遣門人神照大師。與之講論其說。卒能取
勝。甞製指要妙宗二鈔大悲懺儀別行疏記
暨光明二記之類。後悉流傳。甞偕十僧修妙
懺三年。且約以懺罷。共焚其軀。庶以激怠惰。
而起精進。翰林學士楊公億駙馬都尉李遵
勗。嘗薦師服號者。其心尤所愛重。知有自焚
意。致書勸止弗從。又致書天竺慈雲式師。俾
自杭至明面沮其義。亦不聽。群守直史舘李
公。密戒隣社。常察之。毋容遁以焚。師願
既莫遂。復集十僧。修大悲懺三年。又以光明
懺中七日。為順寂期。方五日。結跏趺坐而逝。
實天聖六年正月五也。享年六十有九。為僧
五十有四期。其亡經月發龕以視。顏膚如生。
爪髮俱長。既就荼毘。舌根不壞。舍利至不可
勝數。凡三主法會。唯事講懺。四十餘年。脇未
始至席。當時之人。從而化者。以千計。授其教
而唱道於時者。三十餘席。如則全覺琮本如
崇矩尚賢仁岳慧才梵臻之徒。皆為時之聞
人。今江浙之間。講席盛者。靡不傳師之教。其
於開人之功。亦已博矣。元豐三年冬十月。
謝事經歲。自衢抵溫。有法明院𭜫解俱高者。頓甞游衢。乃未第時。與之接者
也。一日斂裓而前曰。於法智師。徒為法
孫。惜其示寂六十有三年。其所造峻特。而所
學為來者。師固釋門之木鐸哉。自昔達官文
士。其言可信於後世者。乃無述焉。其徒竊羞
之。既而狀其行。請作碑。以為無窮之傳。
乃歎曰。人生之初。虛一而靜。本無凡聖之別。
逮交戰於事物之境。而莫之能返。此諸佛不

得已。而來震旦。煩其名相以化之。豈苟而已
哉。設之以法而可行。示之以戒而不可犯。如
目之有花。他人莫得見。如耳之有磬。他人莫
得聞。欲其自降迺心而求復初地。其後導師
繼繼而興。騁智慧辯才。談真實妙義。使人不
離當念超圓頓一乘。不離文字。示解脫諸相。
要其究竟。則無一法之可說。無一字以與人。
法智師既達乎此。則何假於言而後傳哉。雖
然重違勤懇。姑閱其所紀。皆眾所共聞者。因
為摭梗概。而實錄之。仍讚之以文曰。

大雄覺世垂微言
智者才辯窮化元
八萬總結河沙塵
法智遠出揚清芬
志堅氣直貌且溫
遺旨從衡深討論
辭淳理妙簡不煩
邇遐學徒日駿奔
俾諸佛祖道彌尊
如葉已茂培其根
天子遣使來中閽
命服錫號迴天恩
誓勇棄舍甘趨焚
眾生嗜好隨貪瞋
有能頓悟報施因
說本無說誰其人
言能破妄寧非真
江浙蕃蕃其子孫

明州延慶寺傳天台教觀故法智大師

塔銘

天欲久其道。世必生其人。若帝德去。微姬公
孔子。則無以垂百世常行之典。佛道衰非思
師智者。則無以洞五時所說之文。孔子後為
儒席宗匠者。曷甞無人。智者沒作法門師表
者。故必生德。大師諱字約言。俗姓金氏。
代四明人也。初其父以枝嗣未生。誠志頗切。
母李氏。乃相與祈佛。因而有妊。及師之生也。
乃以佛子羅睺羅而名之。而神情湛寂。骨狀
英粹。及在童齓。絕非眾倫。七歲屬母喪。謂劬
勞匪易報。且號泣而不絕。由茲厭俗急於出
家。其父撫而異之。遂不奪其志。始事太平興
國寺為師。十五受具戒。而專探律部。二十
學天台教法于寶雲法師之席。而護珠之
心。堅如鍛金。瀉瓶之解。了若觀晝。由是勤大
精進。具大智慧。安然露地。煥若彌天。接一徒
人。必謂之登龍析一義眾。必謂之伏鹿。故道
不求揚。而四方盡聞。眾不待召而千里自至。
至道丙申秋七月。由承天道場。歸延慶法席。
而一心講懺。幾四十餘載。故未嘗有時離香火
之供。亦未甞居一夕知茵蓐之溫。其勤也。百
川競。注而不息。其利也。大日居中。而遍照。
上則真宗皇帝。遣使就加禮異。遠則日本國
師。命徒來。詢法要則其餘嚮慕。故可知矣。天
禧紀元之初年。及耳順謂其徒曰。半偈亡軀。
一句投火。聖人之心。為法如是。矧其去佛滋
久。慢道者眾。吾不能損捨壽命以警發懈怠。

則勇猛精進。胡足言矣。於是結十僧。而入懺。
期三載以共焚。是時翰林學士楊公駙馬都
尉李公。皆絕世文雄。當朝勳盛。每嚮師
通悟。必望風推挹。其年詔賜紫袈裟。尋勅賜
法智號。皆二公論薦之所授也。及聞師誓真
法之供懷安養之國。而楊公專勤置郵。確請
住世。復以忻厭之意。而興疑難之辭。故師答
曰終日破相。而諸法皆成。終日立法。而纖塵
必盡。楊公知不可以義屈亦不可以言留。乃
專委州將洎諸曹吏。俾其遍家安護。長慕
保存。于時太守主客員外郎史舘李公夷庚。
與郡邑僚屬。皆信重彌篤。懇請共勤。又錢唐
有法師者。名重當世。道絕眾流。素與師
交游。最以法相契。楊公亦寓書於式。俾共請
於師式乃親涉大江。躬趨丈室。由是
大師之行願。始不得已而止焉。及大師之歿。
式甞作詩以悼之。其句曰。天上無雙月。人間
秖一僧。議者不以式之言過。而謂師之道然
矣。則大師之道德。大師之誠信。其為時賢同
道。愛慕推重也如此。天聖五年冬忽示身有
疾。而行道愈勤。門人請少息。而師體輒復康。
六年正月五日。跏趺之次泰定而絕。涉日既
久。而開龕若生。報年六十九。經夏五十四。其
月二十有四日。闍維于本郡南門之外。對栴
檀之𧂐郁。得舍利五色者。故不知其數。而緇俗求取
者。又不知其幾干。明道二年七月二十有九
日。奉靈骨葬于崇法院之左。本教法也。大師
天稟圓照。神賦精力故。其遍發大經。增進三

昧。古師所未諭。今學所未詳者。師必炳然。而
記釋之。往哲所難履。來裔所難繼者。師必確
然。而進趣之。猶萬仞獨起。人可仰其峻。而不
可躋其高也。百谷皆下。眾可目其廣。而不可
量其深也。故傳大師之筆者。凡四十餘軸。升
大師之堂者。踰一千餘人。其間覩奧特深。領
徒繼盛者。若當州開元寺則全越州圓智寺
覺琮台州東掖山本如衢州浮石院崇矩見。
嗣住大師之院尚賢等。又二十二人皆卓爾
具體。超然悟心。堅摧眾峯。利及群彙。所謂
上中下性普潤。由乎一雲。數百千輝散。照元
於一矩。則大師之道。盛乎世。利于眾。昭昭
然不可窮而絕也。又可得而知焉。事備全師
所著實錄。此得而略。賢公教主。將以大師
之道勒銘于塔。而損書紫言見紀。嗚呼大師
之出世也。豈無謂乎。得不以祇園之法屬于
澆季而師扶樹之乎。台山之教。當于流布。而
師光大之乎。門外有車。諸子不復乘。而師使
乘之乎。衣中有珠。醉人不復悟。而師使悟
之乎。化化城於險道乎浮浮囊於大海乎報
諸佛之恩乎為如來之使乎。不然何精心向
道。亡身為眾也。若是之甚哉。昔梁補闕謂。天
台等覺歟妙覺歟。不可得而知。裴相國謂。圭
峰其四依之人乎。其十地之人乎。則今之談
大師者。又焉得不以梁裴之言而作於稱歎
乎。故不敏。敢拒來誨。焚香稽首。謹作銘
曰。

道行于世
翊知其賢

開顯一性
宗風迭宣
真乘顯暢
四海昭然
三觀獨照
珠形自圓
法不我悟
吾軀可捐
朝賢眷眷
不許焚然
化無不至
慧日沈淵
師之化迹
芳香永傳

四明法智尊者實錄

大師諱。字約言。俗金氏。前漢金日磾之
裔也。後子孫代為明人。父經母李氏。七歲喪
所怙。為報鞠育。急於出家。即從故里太平興
國寺僧洪選手。下為弟子。十五祝髮受具。二
十從寶雲通法師。學天台教觀。始及二載。厥
父偶夢。師跪於通之前通持瓶水。注其口。自
後圓頓之旨。一受即了。因即代講。僅乎數載。
殆通之滅。禮復自夢。貫師之首。擐于左臂而
行。即自解曰。將非初表受習流通。次表操持
種智之首化行於世也。至淳化辛卯歲。受請
于乾符寺。綿歷四祀。諸子悅隨。
堂舍側陋。遂遷于保恩院師自咸平二年
已後。專務講懺。常坐不臥。足無外涉。修謁

盡遣。前後講法華玄義七遍。法華文句八
遍。摩訶止觀八遍。大般涅槃經疏一遍。淨
名經疏二遍。金光明經玄疏十遍。觀音別
行玄疏七遍。觀無量壽佛經疏七遍。金剛
錍。止觀義例。止觀大意。十不二門。始終
心要等。講說不計其數。著述光明玄續遺
記三卷。金光明文句記六卷。觀經妙宗鈔
三卷。觀音玄疏記共四卷。十不二門指要鈔
二卷。觀經融心解一卷。輔行傳弘決題下注
文一卷。義例境觀互照一卷。天台教與起信
論融會章一卷。別理隨緣二十問一卷。釋請
觀音疏消伏三用一卷。對闡義鈔辨三用一
十九問一卷。光明玄當體章問答偈一卷。釋
難扶宗記二卷。觀心二百問一卷。十義書三
卷。解謗書三卷。答日本國源信禪師二十七
問一卷。答楊文公三問并書一卷絳幃三十
問答一卷。開幃試問四十二章金光明三昧
儀一卷。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一卷。授菩薩
戒儀一卷。放生文一卷為俞殿頭作修懺要
旨一卷。為司法祝坦作發願文一卷。修法華
懺法三十晝夜五遍。金光明懺法一十晝夜
二十遍。彌陀懺法一七晝夜五十遍。請觀音
懺法四十九晝夜八遍。大悲懺法三七晝夜
一十遍。年至五十七。位同志一十人。誓願
要期。修法華懺。三年期滿日共焚身。供養妙
經。求生淨土。行法將圓無何。名達朝彥。翰林
學士楊公億。連書請住世。又郡守直史舘李
夷庚。同倅眾官僚。曲加敦請。咸乞住世說法
利生。以是志願。不得而施。復偕十僧。修大悲

佛事三年。以堅志行。師自三十二。出世住持。
一心講懺。共三十八年。嘗然三指。以供佛起
造院宇。一所大小三百間。造彌陀觀音勢至
聖像。總一十二軀。普賢菩薩一軀。大悲菩薩
一軀。天台祖師六軀。即寫天台教乘。僅一萬
卷。天禧元年。翰林楊申奏詔賜紫衣。天禧
四年。駙馬李委曲奏請師號真宗特賜法
智大師。至天聖五年冬。臥疾雖粗用醫治。
而不替說法。於六年正月五日戌時。跏趺而
坐。召大眾說法。最後言曰。吾竭力盡心。建此
道場。誓願流通天台教觀。汝等善自荷檐。莫
作最後斷佛種人。吾祖至訓。汝其思之。夫生
必有死猶旦暮。然汝等當勤精進修道無間。
則世世生生。相逢有在矣。語畢驟稱阿彌陀
尊號。奄然而逝。露龕示身。經二七日。爪髮俱
長。顏貌如在。復過七日。遷于南門郊外。將致
闍維。先聞異香馥郁。火滅烟消。得舌根不壞。
舍利五色。不可勝數。而多為宮裳士庶得之。
越五載至明道二年癸酉歲七月二十九日。
門弟子奉靈骨。瘞于崇法院之左。立塔以識
之。春秋六十九。僧臘五十四。稟法領徒者。三
十餘人。所謂等也。登門入室
者。納計四百七十八人。餘之務學方來不可
勝紀。手度弟子等七十人。每歲仲春。建
菩薩戒會。其被化者。常滿五千大眾。其餘密
行潛德。殆難概見。上之所錄。悉眾所知聞。
庶幾後賢咸仰上德云爾。時明道季秋十八
日門人謹錄。

指要鈔序

大教隆夷存乎其人。諸祖既往玄化幾息。

云大教者。此非教門體析偏圓等義對分大
小。茲約內外二宗。以論之。如釋籤解章安大
法東漸。云通指佛教為大法是也。文選曰。道
有隆夷。注云。隆盛也。夷平也。盛平亦高下之
義耳。周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諸祖者。荊溪
已下諸師也。太玄經曰。遠而有黑色者。謂之
玄。今以台宗幽遠微密之旨。為玄化矣。幾音
機文。選作其音並近也。

時不可久替。心有間世者出焉。四明傳教導
師禮公。實教門之偉人也。童子受經。便能思
義。天機特發。不曰生知之上性者乎。

爾雅曰。替廢也。間世者。名德之人間生也。孟
子曰。彼一時也。此一時也。五百年必有王者
興。其間必有名世者。四明乃慶元府南面山
名。陸龜蒙曰。有峰最高。四穴在上。每澄霽
望之。如戶牖。相傳謂之石窓。即四明之目迴
神仙所居處也。見四明圖經。禮記十歲為幼
學。二十為弱冠。凡言童子。乃十歲以上至二
十。弱冠中間。太和未散者。總稱童子。師七歲
出家。正童子時也。天機者。莊子曰。其嗜欲
深。其大機淺。語曰。生而知之者上。學而知之
者次。

及進具稟學於寶雲通師。初預法席。厥父夢。
其跪于師前。師執瓶水。注於口中。其引若泉。
其受若谷。於是乎。天台大教圓頓之旨。一受
即了。不俟再聞。師謂之曰。子於吾言。無所不
達。非助我也。

準塔銘。師年十五祝髮。受具足戒。二十從寶

雲師學。四明迴父金氏。諱經。夢水若泉。喻教
觀源源之有本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晝
夜。盈科而後進。放于四海。有本者如是。爾雅
曰。水注溪曰谷。子於吾言等。論語夫子曰。回
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疏解曰。顏
面於夫子之言。皆默而識之。即無發起之益。
故曰非助我也。

逮師始滅。公復夢。貫師之首。擐于左臂而行。
嘻得非初表受習。若阿難瀉水分瓶。之莫二
也。後表傳持操師種智之首。而行化也。

通公示滅于真宗端拱改元。貫謂貫穿。擐音
患出左傳。彼曰。擐甲執兵擐甲帶甲也。論此
夢之相狀。乃四明以右手。穿通之頭。復以左
臂。帶通而行此固異夢也。嘻嘆聲也。大經
明。阿難侍佛。持十二部經。如瀉水分瓶置之
異器。種智二字。言約意豐。謂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此一心三智。本出摩訶般若經。
大論解釋。見第三十卷。昔北齊依此以修心
觀。口授南嶽。南嶽傳天台。天台之後。凡十三
傳。而至四明。蓋一家傳宗法要。唯此矣。

淳化初。郡之乾符寺。請開講席。諸子悅隨。若
眾流會海。繇是堂舍側陋。門徒漸繁。未幾遂
遷于保恩院焉。法華止觀金光明諸部。連環
講貫。歲無虛日。

乾符居明之市心。續改承天。今為能仁寺。師
所住者。即法華附庸院也。保恩今延慶。是悅
隨者。周易曰。隨剛而下。柔動而悅隨。孔注尚
書曰。百川以海為宗也。楊子曰。終則始。始則
終。若連環之無端。

甞勗其徒曰。吾之或出或處或默或語。未始
不以教觀權實之旨。為服味焉為杖几焉。汝
無怠也。

勗勉勵也。尚書。夫子勗哉。是也出處。語默等
全用周易繫辭彼明君子之道。於四儀中。未
甞忘也。教觀權實者。一家入道之樞機也。服
則被身。味則充飢。杖則手凭。几則身倚。以喻
教觀等法朝夕受用不可無也。

大哉若夫被寂忍之衣。據大慈之室。循循善
誘人。不可得而稱矣。

此以法華三法。稱嘆利他之行。經曰入如來
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普被名室。遮惡名
衣。不著名座。備乎此三。而揚聖化。即世間之
依止也。語曰夫子循循然善誘人。注曰循循
次序貌。誘進也。

釋籤十不二門者。今昔講流。以為一難文也。
或多注釋。各陳異端。孰不自謂握靈蛇之珠
揮彌天之筆。豈思夫一家教觀。殊不知其啟
發之所。公覽之再嘆。豈但釋文未允。柰何委
亂大綱。山隤角崩良用悲痛。

或多注釋。蓋指荊溪之後奉先珠指孤山證
義之類也。引二事比諸家各擅其美。昔隋侯
出行。見牧童打傷蛇腦。侯憐之用藥塗。治而
去。一夜偶見庭中。有光燭之。乃一蛇銜珠在
地。自言我本龍子。變形游戲。為牧童所傷。賴
君以救。故今携珠為謝。侯得珠進楚王。王置
殿上。發光如晝。準梁僧傳。道安法師。文理通
經。德望隆重。時習鑿齒鋒辯天垂。特往謁
見。既坐稱言。四海習鑿齒安曰彌天釋道安。

時人稱賞其答。禮記檀弓曰。泰山其頹乎。梁
木其壞乎。尚書泰誓曰。百姓懷懷。若崩厥角。
二文嘆人之興亡。此中擬法之凋弊。

將欲正舉捨我。而誰遂而正析斯文。旁援顯
據。綽有餘刃。兼整大途。教門權實。今時同
昧者。於茲判矣。別理隨緣其類也。觀道所託。
連代共迷者。於茲見矣。指要所以其立也。

孟子紀。孔子曰。當今之世。舍我其誰。正析之
言。如楞嚴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援引也。
綽猶寬緩之貌。軻書曰。豈不綽綽然有餘裕
哉。又莊子明。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數千而刀
若新發硎。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餘地。別理
隨緣者。藏通則教理俱權。圓則教理俱實。此
三易曉。唯別教權理實。蘊乎隨緣之義。意稍
難明。四明能顯述之。故天竺稱可觀道。連代
共迷者。以山外諸師建言玄句不通修。復云
觀真不觀妄故。指要斥之曰。有人解今一念。
云是真性。恐未稱文旨等是也。

至若。法華止觀綱格之文。隱栝錯綜。略無不
在。後之學者。足以視近見遠染指知味。易不
云乎。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業。斷天下之疑。
實此一二萬言得矣。

綱格者。輔行曰。綱謂綱紀。如網之外圍。格謂
格正。如物之大體。彼以八教。判釋如綱格。教
隨機異如網目。此則不然。隨文用與也。隱栝
荀子二出。一曰府然。若渠堰隱栝之於已也。
注曰渠堰所以制水。隱栝所以制木。一曰故
枸木。必將待隱栝。鈍金必將待礱厲。注曰
枸讀為鈎。曲也。隱栝正曲木之具。廣雅。錯廁

也。綜總也。說文謂。機縷持絲交者。即錯要其
文。綜理其義也。視近見遠中。庸言。君子之
道。知遠知近。染指者。左傳說。楚人献[[元/?]]靈公。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
他日我如此。必甞異味矣。及入宰夫將解[[元/?]]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召子公弗
與也。子公怒染指於鼎。甞之而出。今以指要
為鼎。若人研覈則為染指。由此得諳教觀等
味也。易不下雖用彼言。不用彼意。彼意□天
下之志未通。易能通之。天下之業未定。易能
定之。天下之疑未斷。易能斷之。迴此三義。歸
乎指要。誠謂窮理。盡性之書矣。

式恭遵同學。觀者無謂吾之亦有黨乎。取長
其理。無取長其情。文理明白。誰能隱乎云也。

懺主單著名諱。古今皆然。如僧祐弘明序云。
祐以末學。涅槃疏緣起。章安自敘云。頂滯於
豫章。亦有獨書上字者。如君山籤序云。普早
歲在塵是也。二師同學。同氣連枝。真難弟難
兄也。故石塔記云。通居寶雲。日敷教觀。逾二
記子衿之高者黨類也。釋名曰。五百家
為黨。論語孔子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有
黨乎。疏曰相助匿非曰黨。孔子既答陳司敗
而退。司敗復楫弟子巫馬期。進而問曰。我聞
君子不阿黨。今孔子言。昭公知禮。即君子亦
有黨乎。取長其理者。孝經序曰。在理或當。何
必求人。大哉指要之作。文理既正。是誠不可
匿者也。

祭四明法智大師文

維天聖六年歲。次戊辰正月丁酉朔某日。杭

州天竺同門法弟。慈雲大師謹遣學徒。齎
送香燭。靈山上茶。并雲厨辦齋食。罄食味之
品。恭薦于。四明延慶寺法兄法智大師尊靈。
伏惟。靈天生懿德。來輔法王。殆將絕紀。奚振
頹綱章安既往。荊溪次亡。誕此人師。紹彼烈
元。一家大教。鍾此三良三。友謝其博識。八俊
甘以退藏四十餘載。教網大張。開慈悲之室。
踞法空之床。寬以居眾。謹以化方。是乎金玉
市貴。桃李蹊香。蜂屯蟻慕。入室升堂。濟濟乎
其徒。甡甡乎惟良。可以分千燈。可以化四方。
若乃運如椽之筆。啟麗藻之房。十不二之奧
義。我得而詳。十六妙之淵旨。我得而敭。至於
觀音別品金鼓舊章。或闡其幽。或補其亡。涌
我義泉。解我智囊。伸先覺之製。實後學之望。
嗚呼何期。忽隨世態。奄爾無常。顧有河之渺
瀰。俄折橋梁。悲欲海之浩漫。忽喪艅艎。痛兩
楹之愕夢。結雙樹之悲涼。且夫世人將啟手
足。纏痛寢床。唯兄告終。與物返常。加趺面
西。稱佛洋洋。良久泊然。高騖淨方。如此則天
眼遐睠。神力隼翔。必願臨弟斯食。鑒弟斯章。
嗚呼哀哉。詩有伐木。易稱斷金。唯弟於兄。真
謂同心。象塤篪之合韻。亦笙磬之和音。有法
共議。有過相箴。如切如磋。博我良深。有始有
卒。唯天是沈。偶因化緣。自此分襟。阻越之
山。隔吳之潯。蹤跡滯夢。夢亦相尋。日飛盡於
東箭。情有斷於南金。嗚呼嗚呼。今則已已。痛
何可任。理合便離鷲嶺遠度山陰。為老怯於
春冷亦路阻於霖霪。劣弟蓋年過耳順。齒逼
縱心。行坐几杖。起臥呻吟。與兄暫隔。繼送窮

林。只期生於安養。願永作於追尋。嗚呼嗚呼。
伏惟尚饗。

悼四明法智大師詩

予與四明法智大師。為友四十餘年。及終不
得一哭於寢門之下。由路有五六百里。春有
飛霰累旬。身有六十六歲。故杖屐不利收往
也。嗟歎之不足。乃詠歌之句云。天上無雙月。
人間秖一僧。覽者無謂予厚於所知薄於所
不知。但見其解行。有卓卓出人之異。寄極言
以暢其所懷耳。異者何也一。家教部。毘陵師
所未記者。悉記之。四三昧人所難行者。悉行
之。雖寒暑相代。脇不至席。六十有九而終。其
疾且頓。而行道講訓。無所閒然門。徒請宴不
從。逮加趺氣盡。後及火化。舍利莫知其幾千
數矣。噫非知之艱。行之惟艱也。詩二章章八
句。

誰乎喪我朋
天上無雙月
遺文禪次集
今也挂空影

其一

江上傷懷久
君為出世士
貝葉同年講
法門傳弟子

其二

四明法智尊者贊

堂堂我師

獨步天台
教門久塞
迷蟄春迴
煥然睟容

宋故明州延慶法智大師真贊

道以功振
解貽所規
遠則聽範
聞見交馳
示順世兮
存乎所師

延慶始祖法智大師畫像贊

予昔與覺雲連公游。因綴其語。為法智大師
贊。歲久不能記。今為延慶詢師得之。乾道壬
辰中元東湖真隱齋。

靈山一席
復生奇才
溥海聲聞𧮯𧮯
中使鼎來
錫號法智
咸仰崔嵬

嗚呼是為法宇之柱石教鼎之鹽梅。宜茲幻
影歷千古而無塵埃。

四明法智大師贊

四明延慶道場教主。法智大師。皇宋四葉。天
聖六年示滅。殆今紹興甲戌一百二十有九

年矣。月溪癡絕。道人頓首為之讚曰。

行天台所難行。而為二浙師。記毘陵所未記。
而為百世法。智者教門由此。而光明孔碩。延
慶道場因之。而聲聞維揚。矯矯乎摩雲之標。
堂堂乎不世之器。考之擊之。而隨大隨小。鑽
之仰之。而彌堅彌高。於戲天台之有師也。譬
如泰山之有𣏌東魯仲尼之門而有顏子閔子。西晉印手之
室而有汰師遠師。苟非積世願力慈心。豈能
一朝開物成務。稽首四明中興之祖。

延慶法智祖師齋忌疏

右伏以。法體如如。本無出沒。世緣冉冉。乃有
會離。自智者示寂于天台。道若懸絲而引石。
洎通師流芳於甬水。聲如出谷以遷喬。寥寥
像法之餘。渺渺荊溪之下。南輝台嶺。東紹
麗師。雖作者篾以加。於若住世。無異此也。恭
惟中興教主法智大師。生由佛孕。幼自天成。
戒瑩淵珠。貫南山之律部。辯傾海浪。發衡嶽
之心宗。可謂人間一僧。天下大士者也。不
然則五時八教。孰為中興。百界千如。世皆弱
喪。所以真宗皇帝。遣使以加異。日本國師。命
徒而就詢。一世儒宗。同年法席。莫不傳上意
而留住世趨丈室以免焚軀。故得一千眾皆
預於陞堂四十軸率歸於秉筆。遂令三觀專
美。四明如赫日之中天。似迅雷之出地。草木
瓦礫。盡演真詮。鳥獸蟲魚。咸通妙教。惜乎出
已還沒。化身本然。會必有離。世相如是。但某
等叨霑法乳幸駕宗乘。況嗣凡筵。斯揚講貫。
雖大師之靈骨有在。而大師之神容可瞻。柰

何化往無方。依棲絕跡。遙想鶴林之逝。永
纏梁木之悲。今茲日應跏趺。情存薦設。敢効
純陀之供。少追宗廟之祠。伏乞。大師以無所
來而來。以本非食而食。所冀冥符台嶺。永耀
鄞城。使彼諫書還成輔教及今禪學無謂別
傳。貽萬劫之孫謀。資一人之睿算。庶協祖道
無忘孝思。謹疏。

四明法智大師諱日疏

右伏以。大道欲行。方假待時之器。斯文未
喪。果生命世之師。取佛日而躍虞淵。障狂瀾
而之東海。網羅台嶺之三軌。鼓吹鷲峯之一
乘。豈止百世之唯新。要當千載而無古。不有
大士。孰能中興。恭惟四明教主法智大師。全
德難名。大璞不硺。受佛付託。扶教顛危。濟巨
川。實萬斛之舟。支大廈。真十圍之木。四十年
脇不至席。豈徒為苦行之勞。三妙觀身。獨枝
梧。正欲窮玄理之奧。楊墨之徒既闢。佛祖之
道大通。鉢裏針投。絳紗之負笈輻湊。戶外屨
滿。青襟之克家子來。風獨高於四明。草爭靡
於二浙。可謂。白日一出浮雲四空。人間第一
之僧。諒無慚德。天上無雙之月。孰不包羞。某
等謬意慈風。澡身學海。雖不忘於附驥。絕有
愧於續貂。般若明珠邀所輕。而用所重。菩
提妙種拔之易。而樹之難。既虧染指之功。徒
切疚心之歎。今則式屆陽春之節。俯臨圓寂
之辰。輒彈罄竭之誠。用伸菲薄之供。衡鑒已
往。雖無生滅之痕。霜露既零。自罹𪫟伏乞。深慈無礙。不離當處而現來儀。利生有
方。初無動相。而施妙應。沃乾地雨。膏腴解脫

之床。垂義天雲。𭦘觀。百代兒孫。流通無壅塞之悲。講唱獲傳持
之志。三諦三觀華屋。得所入之門。十境十乘
故鄉。了還歸之路。平意地如同平掌。摧魔壁
似等摧枯。回佛日而光末時。激頹波而旋往
古。功霑九有。利洽四生。破煩惱網。而同登解
脫之舟。越生死河。而俱達菩提之岸。謹疏。

延慶始祖法智大師忌疏

右伏以。雙林滅而德音絕。諸祖往而了義乖。
矧駕說之攻其中。而暗證者之亂於外。所以
圓頓之旨。將遂寢微。庸昏之徒。莫知所嚮。自
非翼傳己心之法。孰能一洗名相之悲。恭惟。
山門始祖天台記主法智大師。法胤儲佛子
之靈悟。自神童之歲。受經即誦。思義能通。殆
志學而染衣。信弱冠而具戒五年依止。擬兼
善於律乘。一月麾談終大弘於教觀。謂非分
別而能了是法。故說解脫。而無離斯文。俾濟
行之有宗。乃建言而指要。學窮內外。甞雅重
於楊文公。論絕異同。尤推許於雪竇顯。遂
使聖主命修而加號國師。馳問以詢疑。且欲
身赴於焚。何緣脇至於席。履天台所履之道。
修四三昧。而有恒記毘陵未記之文。諒十九
祖而無愧。柰學者之思為愈己嗟天下之莫
能宗予。安禪不還。泣盡青襟之淚。遺編有
在。信同白雪之歌。爰想慈風。俄臨諱日。況恩
均於成我。而憂比於終身。合西隣受福之時。
敢陳礿祭。來前生行道之處。庶追昔緣。某等
叩鐘芳塵。謬參蓮社。知名識字。未逃終日數
寶之譏。討疏尋經。始納入海算沙之責。徒勞

點示。實負傳弘。伏願。慧眼豁開。法門洞發。
萬品自融於三觀。千如妙顯於一心。篤志流
通。顧非第二轉法輪。將永言化導。肯為最後
斷佛種人。輒露精誠。俯垂昭鑒。某等無任稽
首拜手歸依懇惻之至。謹疏。

重修法智尊者像志銘

維時慶元歲在庚申。某月朔日。山門恭嗣祖。
比丘敬修像事。厥工告成。謹熏滌書銘
誌。內于我中興始祖法智尊者大宗師之藏。
恭惟。我祖以佛子孕靈。篤生皇宋。乘本願
力。志在傳洪。爰念山門一家教觀。頃遭厄運。
幾掃地矣。寔繄我祖。稟承有在。源流正傳。逮
今四方。知有我四明之道。及我此道場。綿綿
傳演。似續無窮。皆我祖中興之功。誓願之力
也。是用奉遺像。崇供事有日矣。閒甞一再裝
彩。時有董溪信士。先得我祖靈骨之餘。家
藏久矣。一夕感夢。罔容私留。因復歸于我祖。
窴諸像內。實慶曆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既
而重飾於紹興之丁丑。亦其月日也。茲又歷
年之久。夾紵弊穿。殆非所以昭示先德垂範
後世。於是再命工。加修而彩飾焉。尚幾我祖
神靈不泯。誓力彌新。永鎮此山。相與終始者
也。奉安之日。謹與山眾拜手稽首。敬系之銘
曰。

於戲我祖
示有新故
我作是銘

台州白蓮教寺比丘謹募同志將舊本重

開以續流通寶慶丙戌解制日畢工謹題

螺溪振祖集

目錄

吳越錢忠懿王賜淨光法師制

本朝寺額

建傳教院碑銘

淨光法師行業碑

傳教院建育王石塔記

淨光法師塔銘

丞相李公讚

知府鄭公讚

通慧僧統詩

光仁文德大師詩

査菴法師讚

柏庭法師讚

淨光法師移塔記

螺谿振祖集

吳越錢忠懿王賜淨光法師制

制禪林寺僧羲寂。得大師子玄等奏。於本寺
為國講法華經文句疏等具悉。蓋精名德。是
罄功勤。閱覽之時尤多嘉媿。故茲詔示想。宜
知悉。遣書指不多及。十三日。

制僧羲寂。卿久居名山。恒看大藏。國朝欽若
真教。志重高人。今賜師號紫衣細絹十疋綿
十屯。至可領也。故茲詔示想。宜知悉。遣書指
不多及。二十九日。

報羲寂勾當所申。昨委。汝為天界講金光明
經。一會圓滿。備已知悉。汝早揮麈柄。載演猊
音。於識心達本之餘。有律虎義龍之稱。遠茲
景仰。因命闡揚。已聞講唱之告成。尤見精修
而戒意。再披申舉。深所媿稱。今賜汝乳藥
絹二十疋茶二百角。至可收領。遣此示諭。不
具付九月 日。

本朝賜額 勅黃

中書門下牒兩浙轉運司。兩浙轉運司奏。准
中書劄子分析轄下。諸州軍偽命宮觀寺院
未曾賜額。如後台州天台縣傳教院宜賜定
慧院為額。牒奉勅如前。宜令轉運司遍牒。逐
處及更切子細勘會。如內有承天節已曾賜
名額者。更不行。下牒至。准勅。故牒。大中祥
符元年七月三日牒。

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趙

兵部侍郎參知政事馮

工部尚書平章事王

建傳教院碑銘

聖人之垂文設教。所以舉綱維而示軌轍。使
後世之人至乎聖賢之道也。若夫括天地極
陰陽。窮吉凶審消長。莫尚乎易。而伏犧始之。
仲尼述之。是垂美利於天下也。以日繫月。彰
往考來。正王道紀人倫。莫尚乎春秋。而夫
子經之。丘明傳之。是申明誡於萬世也。敢問。

聖人之垂文設教。極於是乎。殊不知。垂褒貶
之文。不能等冤親齊生滅。究否泰之術。不能
暢妙性括真機。其為人天之津蹊。越生死之
淵奧。則大雄氏之法。莫不大乎。莫不聖乎。若
夫鷲嶺之韜玉音。龍藏之傳寶典。去聖逾遠。
垂裕後昆。所以廣香海之波瀾壯大車之輪
轂。又莫盛乎天台之教者。故陳隋國師智者
大師。法名智顗。演一花之大旨。立八柱之
華宗。以明破昏。太陽之開氣霧。以靜抳動。神
龜之抃重溟。藏通別圓四教斯闡。醍醐乳酪
五味相宣。傳般若之燈光。開方等之門閾。長
風破浪。溺群魔於不二之門。大山出雲。茂正
法於說三之圃。垂為妙典。揚我真風。由是國
王大臣延首丹丘之講肆。城邑聚落傾心金
地之道場。則智者之化人其利博哉。不可得
而言也。傳教院者即今淨光大師寂公住持
之所。師法名羲寂。俗姓胡氏。永嘉人也。先是
周顯德初。螺谿居民張彥安。來詣師曰。家
居寺之東南。有隙地。可一里餘。陰晦之夕
必有鬼魅吟嘯之聲。亦有鍾磬考擊之響。又
甞夢。神龍遊其地。故非愚民所可有也。願奉
師以為僧事。師約之。親往閱視。歎其山水秀
異。因謂眾曰。此伽藍地也。常以傳續真乘。思
卜講唱之所。又天台一宗稟於龍樹。彼夢神
龍之兆豈非此耶。然而財施不供。莫能遽成
其志。但納所捨而營𮒄之門人齊公。以其事聞于本
師禪師。禪師大可其議。遂輟所得眾施錢三
十萬。以資經始。師雖聆喜捨。頗懼重勞。乃誡

齊公曰。今之所營。蓋以學徒為念。非欲芘風
雨以移冢間樹下之志。汝體乃意當勉成之。
齊公乃鑿山肇基。度木興搆。凡建法堂三間
厨屋數舍。覆茅累塊。悉尚朴素。以稱師心。乾
德甲子歲秋八月堂成。乃請師居之。默然遂
率學徒二十人。以之俱往。點頭之石行列翠
巘。雨新之花飛颺寶几。師又覩其朴野。協彼
安栖。至心之餘歡喜無量。其後登魚門宇日
競充盈。放鶴園林人患襞積。師聞之沮。其說
者數四。而雲居韶公禪師。以其傳燈之地未
廣函丈之規。乃疏于今漢南國王。智者大師
位登諸地。跡示四依。得總持門。獲無礙辯。所
述教法盈數百卷。淨光大師羲寂傳而講之。
如水分器而所居精舍棟宇未豐。
願許經營。用安樞衣之眾。王從之乃命愛子
襄華二師。洎干宗藩各施錢粟以助之。師以
草堂之居雅得便穩。不聽命者久之。五年及
丁卯歲。建剏始畢。凡重構懺堂法堂禪室經
室。及隸寺宇制者。罔不畢備。中間內外總一
百三十餘間。林泉相輝。金碧明媚。瓶錫所
至。寒暑忘歸。其年國王復命師講法華經一
座。追福干王妣恭懿太夫人吳氏。自是神龍
喜於聞法。鳥獸樂於𠾑薩。隱几捉拂。翼翼小心。海福田衣。濟濟有
眾。太平興國二年。元帥府都押衙王君承益
內知客余君德徽。同議本院建造彌陀佛殿。
王復命施錢八十萬。又請師講金光明經一
座。飯僧三萬人。香華旛蓋供佛之具一皆稱
足。明年彤矢常參。金輪大統教法愈盛。莊嚴

益專。屬像設未周。眾望斯欝。乃遣僧重雲
遠來京師。請於襄師。襄師因以陳國夫人
徐氏漢南國王府別駕徐君貴安共捨錢二十
萬。副以金帶。又募郡人李從遇。眾率淨財三
十萬。同就厥工。於是孔雀頂螺尊臨中扆。芙
蓉冠葉翊輔崇臺。環衛以之雄稜。侍從以之
柔悅。沈沈金口深類無言。爛爛青眸真符不
瞬。三寶既具。百楅可量。而聞。師妙行孔修。
慈心止足。衣惟大布。臥止一床。杖頭但掛於
缾囊。庭內不施於局鑰。談女亹亹五十席。非
謂該通。樂道熈熈。三重閣未為高邁。今俗年
六十有八。僧臘四十有九。雖春秋已高。而誨
誘無懈。實僧史之一奇士也。噫天台教者。述
覺王無說之義。包括寧遺。明眾生有趣之源。
環循莫盡。由是三乘迭駕。方析假以入空。十
地宏超。遂即凡而成聖。豈必指蓮華於水上。
先示從權。自當悟蝴蝶於夢中。了無別體。宣
此義者孰不宗之。而師之學徒通鑑大師知
廉。以師崇佛宮祠開法庠序將求歲寒之績。
請以刊勒為期。而念。天台山素足名儒。繼
談聖教。竽難濫吹。硯合先焚。然思。句偈成
因。敢以謏辭為避。所願草藩肥膩滋善本。以
常新。風動毘藍。吹慧光而不滅。謹即齋戒。為
之銘曰。

伏犧往兮仲尼不興 爾易經兮爻象何明
 宣父亡兮丘明不出 爾魯史兮篇題斯
逸 皇皇真教兮超生死 洋洋梵音兮總
權實 鶴樹圓寂兮玉偈祕密 螺谿不談
兮花編誰帙 傳光析派兮有赤城 植柰

松揮兮宜萬齡

系曰。

台山巖巖標幾尋
寒猿野鶴盡念法

時雍熙三年丙戌歲十一月十日文

淨光大師行業碑

天南山奇甚東西北。山其高深幽遠。便釋者
栖鍾于台。台連四去千萬山。復又宏閟窈窕。
如非人可以止者。昔我智者坐此山以著書。
故得名教。智者沒釋。來習其教得其旨者累
累有之。易生于越。聞師之事甚異。師胡氏。
家溫求嘉。三世習釋書。母鄭氏。既娠不食肉。
生五六歲與群兒戲于門。會三釋者被遠游
具。由是道而遇群兒。一者撫師之頂曰。汝有
奇相。當為吾門之達者。既去三願有羨聲。自
後復授釋書。拜釋像。如無為人事者心。年甫
十二。投溫之僧子安。為浮屠氏。勤謹明利。得
盡弟子禮。安器之授經。所謂法華者。朞月周
誦。其起居宴坐也。綽綽有古佛之威儀。十九
始去鬚髮。為比丘具矣。乃之越授毘尼於清
律師。三載盡極其道。又南之天台。通智者教。
師承聳廣二公。一旦手法華本迹不二門。至
法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為染。無明之
與法性遍應眾緣。號之為淨。因頓悟佛心。汗
落如雨。不數月登座衍說。坐二師於聽徒中。
了無媿色。每入大藏採一經。未嘗別考科疏。
隨意而講。渙然水釋。尋有去山意。止者盡台

人皆不能。時廣順中也。易忠懿叔父領大元
帥開府于浙水。聞之堅止勿他往。授以釋署
淨光大師。三讓授受不施。方建法華道場。六
時行釋事。晝夜不怠。甲子秋居螺溪。講導事
如道場。吾叔大元帥供施日至焉。丁卯下台
寓開元東樓。春雨連日。一夕有夢。若告樓
垝。及旦遷他所。是夜大山頹擊樓墮。免者將
百人。早歲吳越不雨久。而吾叔命使求禱之。
師領其徒。詣巨潭覆鉢作檮。而暗有呪語。食
久潭中為風所激。怳有物。自水中起。迴不半
道。大雨連下。周境謝足。又嘗危坐居室。有童
子。服山人衣。形體瘠陋。持竹器以土養小松。
跪於室前。師徐詢之。爾何來也。答曰。華頂遣
送松栽。言訖遺竹器於地。忽爾不見。師潛謂
其徒曰。此山神也。吾當別住道場。後剏螺溪
教院之前讖也。凡道南險者首稱天台石橋。
下臨萬仞。飛泉四射。危滑欹側。狀如橫虹。師
甞夜度。有光前導。如列炬擲火。皆不知其來。
又好修壞像。多獲古物。若有符契。因得咸通
六年。像中書即當時僧希皎誓文。願復生此。
以童子出家。傳大法首眾。謂師之前身。如許
元度事。師昔在四明止育王寺。夢登上方。有
寶幢高座。大署曰文殊臺。而闌楯圍絡。趨不
能入。上有菩薩。手自相引。坦然可登。復覺是
身與菩薩之體。泯合無二。癸未年。上使內
侍省官與台守。入山謀建釋舍。堅請師受菩
薩戒。自稱弟子。師凡與台人授戒。有捨屠
宰而執經論者。有不血食者。有至死不言殺
者。有投高死而發願者。有棄妻子而求為浮

屠人者。有入山一步一禮血垂于額者。有火
一臂一指以供佛者。嗚呼大音一舉。應者千
谷。非發有所躋。其孰能通其大小乎。丁亥冬
十有一月四日疾。終右脇而臥。神往形具端
而有生。其徒樹龕室于方丈。台人之慟若喪
所親。後五年易葬地。身體不壞。芳香蓊然。此
非釋中達而異者乎。師名義寂。字常照。俗壽
六十九。僧臘五十。先是太平興國中。詔今左
街首座掌西京教門事寧公手傳高僧。狀師
之迹。易夙昔好善。常欲筆奇。聞以申誨。始熟
師之事。績而又得之。門人仲休授書一通。參
對辯正皆符舊文。易無似人耳。三為休之請
立師之碑。退以書讓不克。又慮好事因循失
於紀述。乃稽首作禮謹著是辭銘曰。

教敷徒儀
徒誕自侮
侮則徒咎
達明契聖
生異其迹
俾徒勤思
佩于永年

傳教院新建育王石塔記

世雄化緣告息。韜形祕藏唯塔像存焉。或封
玉㲲機。非率然也。粵有守澄上人。內習禪那。外營
梵福。有年數矣。凡曰善利。知無不為。一旦惠
然而來。議及勝概。乃曰。殊特者難偕聖塔。堅
久者莫越貞珉。命愚同力營茲巨善。愚聞之。

敢不稱讚。於是共募緇俗。獲泉貨六萬餘。乃
命石工。匠成四所。不逾載𣏌所對高五尋。立于院之庭。其次立于普賢懺
院。蓋擇其勝地。咸得其宜也。其質狀擬于
育王。鎔範眾寶。固無漏略。中寘鷲峯極談妙
經。故不須復安舍利者。所謂已有如來全身
也。矧復以實相為道。無金石鴻纖之殊也。劫
火燒空。藍風動地。其可壞乎。愚不揣斐然。直
書于此。

大宋開寶八年歲在大淵献八月八日記

淨光大師塔銘

師諱羲寂。字常照。俗胡氏。永嘉人也。削染于
本郡開元寺。年十九受具。業律于會稽。尋
依國清習天台教。昔智者師迄湛然師。燈燈
相續。遍布寰宇。自唐武宗焚毀。微言暫污。
傳持中廢。而能苦心研味。在處宣通。製科考
文。誨人無倦。居山四十五載。稟學二百餘人。
鄧王錢氏有國之日。欽其道德。賜紫衣師號。
樹宇以安之。齎臘供以延之。今天下郡府匡
化紹隆。多其弟子。師與人授菩薩戒。約數十
萬。其德行事狀備載僧史。雍熈四年丁亥
十一月四日。遷化于丈室。春秋六十九。僧臘
五十。明年改元端拱歲次戊子季夏十六日。
建塔亭。葬于國清寺東南隅。善來弟子二十
餘人。長曰令餘令繼。箕裘者曰皎如。實克
負荷。事之以禮。葬之以禮。夫如是。又何憾
焉。愚忝傳後焰。備熟前蹤。乃為銘曰。

智者圓宗

溫其如玉
法海揚帆
塔局深谷

淨光法師讚

徐陵師顗。道以尊賢。梁肅師然。勤以周旋。二
子幸聞。二師言宣。洒滋慧露。清彼心蓮。我師
淨光芳聲在焉。無說無示得之。又玄形儼丈
室。化流後天。台厓不移。清風綿綿。

淨光大師讚

如雲不定。化遺形。
示空達性。

左街僧錄應史館編修通慧大師
伏承 淨光大師親禮今令咸旋附一
偈上。

出懺爐煙緣篆字。遶應難見。
長把高名頂上擎。

杭州內真身寶塔寺講經論光仁文德
大師攀和都僧錄高唱寄螺溪淨
光大師伏惟采覽。

幸聞智者教重興。山行道處。
足間應有鬼神擎。

査菴法師讚

有嚴不量蹇拙。來講雄詮。迹寄紺官。
心服至德。覩肖像之斯在。伸俚詠而
敢無嗚呼。伏惟昭鑑。

憶昔昏霾萬里開。
自神州起。
慕法僧多日本來。蠧。
慧燈相次作寒灰。茫茫事可哀。

柏庭法師讚

淨光法師實中興教觀之裔祖也。墳
塔濱于澗壑住持元悟更諸爽塏作亭以覆之。是
為方丈正寢。經始起廢。厥惟艱哉。法
師遺德先德稱頌。不可以不廣。謾繼
前韻毋誚狂斐 特差住持上天竺靈
感觀音教寺法孫稽首拜手。

祖禰圖中迹有開。國推原委。
藍染宗風有自來。底。
道參玄造律飛灰。堪歎亦堪哀。

螺谿移塔記

死而葬古也。易葬非古也。易葬而非古也。其
諸從權以濟事歟。昔者先主謂夫葬也者藏
也。藏也者欲人不見也。為之棺槨衣衾以舉
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於是有葬焉。螺谿尊
者既沒。門弟子奉其全身。以藏國清寺之東
南。用世禮也。蓋二百餘年矣。歲月既久。水失
故道壅沒。墊陷行道興嗟。繆茲承乏。相
其流泉。觀其陰陽。得地于方丈之後。以紹
定庚寅十一月四日。易葬而樹塔石焉。夫掩
骼埋胔。為未達者設也。當尊者在時。其視此
身。已同幻化。今其云亡。一性之真無往不在。
何惡於水。又焉用移。雖然學者信之篤。思之
至焄蒿悽愴。若或見之。以為。不如是。則無以

安其尊師重道之意。而壽其脈於無窮也。若
夫究傳授之顛末。載德行之全備。紀感應之
禨祥。則有史氏傳在。昔聖宋紹定辛卯正月
望日。繼代住持法孫比丘拜手稽首記。

寶雲振祖集

所傳莫越乎道。能弘必藉乎人。不為有人而
存。不為無人而亡。道固常自若也。然不得其
人而弘之。則道奚益於生靈哉。惟得人以弘
其道不絕。則此道昭著。若日月嗣照於無窮
者也。

寶雲法師本高麗君族。樂道厭世。從佛薙
落。首傳華嚴起信。眾已悅隨。洎壯越滄溟來
中國。初訪雲居。契悟南宗。重念。台衡教觀經
五代離亂。僅存一線。遂挺志造螺溪寂公之
室。頓受其傳。具體之學聲聞四方。已而誓返
本國敷揚法化。因挈錫附舶四明。偶郡守淮
海大王錢公請問心要。辟為戒師。自是緇
白傾嚮固留演法。會漕使顧公捨宅創寺。
命師開山。龍象雲會。講貫二紀。遂以大法付
法智禮公。是曰四明尊者焉。法智主延慶幾
四十年。此道遂大振於天下。茲非所謂得傳
弘之人而致然乎比乘夙志。編鏤四明遺
文。再惟。寶雲鼻祖與吾四明。為賢父子。表
裏像運。中興一家。若其德業不傳於世。則教
失宗元。後昆奚究。因考覈碑實洎諸簡編。

得師事跡與厥後繼之者。凡二十篇。別為一
帙。詺題寶雲振祖集。蓋取是院祖堂之扁曰
振祖故也。覽斯文者當知。吾祖遺德之美不
可以采摭人微而見棄焉。嘉泰癸亥仲春清
旦比丘敬序。

目錄

請勅額奏文

省牒

勅黃

使帖

四明圖經紀造院事跡

台州螺溪定慧院淨光法師傳

鉅宋明州寶雲通公法師石塔記

寶雲通法師移塔記

草菴紀通法師舍利事

紀通法師著述遺跡

寶雲通法師真贊

詩寄贈寶雲通公法師

明州寶雲四祖師贊

寶雲通公教主真贊

寶雲始祖通公法師真贊

寶雲開山通法師忌疏

南湖師祖寶雲尊者齋忌疏

四明法師稟學寶雲尊者

慈雲懺主稟學寶雲住持

明智法師寶雲住持

史太師請瑩講師住寶雲疏

寶雲院利益長生庫記

建法堂慶筵致語 法雨堂題名

請勅額奏文

明州傳教院僧延德。右以輒具丹誠上干
天聽。退量踰僭。頓抱憂惶。切念師授和
尚傳天台教僧義通所住當院是。開寶元年
得福州前轉運使顧承微經淮海大王申請入
院住持。為國長講天台教。聽徒六十餘眾。院
宇一百來閒。統眾安居二時供應。雖蓮臺登
陟。宣揚久贊於皇風。且華社莊嚴輝煥。未
霑於勅額。恭惟皇帝陛下應天撫運。執禮臨
朝。萬邦而盡被無私。四海而咸歌有道叨
逢聖代。幸預真徒。是敢遠詣明廷。仰祈寵
錫。伏乞俯迴督造。特降勅命。指揮賜當院
真額圖記。所冀天恩顯授。梵剎遐傳。俾光佛
法之門永贊成平之化。干犯宸聽無任瞻
天荷聖激切屏營之至。謹進狀奏聞。伏聽聖
旨。太平興國六年十二月日。明州傳教院
僧延德狀奏。

省牒

中書門下牒。明州傳教院僧延德乞改院額
事牒。奉勅宜令明州分折。本院見在殿宇房
廊。功德佛像。住指僧人數目。并起置年代。疾
速聞奏。牒至準勅。故牒。太平興國六年十二
月二十四日牒。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
事盧。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司徒兼侍中。

勅黃

中書門下牒明州。明州奏準勅。分析到傳教
院。見在殿宇房廊一百餘間。佛像七十事。主
客僧五十八人。開寶元年置建。奏聞事。牒奉

勅。宜賜寶雲禪院為額。牒至准勅。故牒。太
平興國七年四月日牒。中書舍人參知政事
郭。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竇。左僕射兼門
下侍郎平章事。司徒兼侍中。權知軍州事
趙易知。通判軍州事周頻。

使帖

州帖。傳教院今月五日准勅黃。明州奏准勅。
分析到傳教院。見在殿宇房廊一百餘間。佛
像七十事。主客僧五十八人。開寶元年置建。
奏聞事牒奉勅。宜賜寶雲禪院為額者。右具
如前已帖。僧正司知委訖。事須帖本院仰准
勅命指揮。太平興國七年六月七日。司張
某守司法權錄事參軍事祝。通判軍州事周
。權知軍州事趙。

建炎庚戌春遭兵火。院宇一夕而空。聖朝
所賜勅黃石刻。於煨燼中文字斷裂。已不
可辨。常慨以無復再全之理者。逮紹興己
巳。距庚戌凡二十載。一日忽有姚江僧。持
此墨本來。忻然如獲重寶。意必先祖通法
師教席餘澤未已。使有天與之幸。不然何符
契如此之非常耶。越明年正月戊子再摹于
石。前管內僧正住持真教大師書。

四明圖經紀院事跡

寶雲教院在縣西南二里。舊號傳教院。皇朝
開寶元年建。太平興國七年改賜今額。本漕
使顧承徽捨宅。為法師義通傳教處。乞額寶
雲。昭其祥也。義通字惟遠。本高麗君族。自三
韓來。譽振中國。知禮遵式子衿是其門人之
上足。逾二紀右脇而逝。既荼毘。弟子收骨。

藏于育王山之陽。累石為塔。有記。待制王公
伯庠書其後。併刻于石。

台州螺溪淨光法師傳

師諱羲寂。字常照。姓胡氏。溫州永嘉人也。母
初懷娠。不喜葷血。生乃以紫帽蒙其首焉。幼
啟二親。堅求去俗。旋入開元蘭若投師。授法
華經。期月而徹。寺之耆老莫不稱嘆希有。既
而祝髮受具已。往會稽學南山宗。既通律藏。
乃造天台山。研覈止觀。其所易解。猶河南一
遍照也。先是天台智者教迹。遠則安祿兵殘。
近則會昌焚毀。殘編斷簡本折枝摧。傳者何
憑以正其學。師於是每思鳩集。因適金華。古
藏中得淨名疏而已。後時忠懿王以教相咨
問德韶國師。師指授尊者。因是奏王。請出金
門。建講欽若敬奉。為之造寺。今螺溪定慧院
是也。王又遣十人往日本國。取天台教藏迴。
賜師以淨光大師之號。追諡九祖名銜。皆師
之力焉。由是一家教乘以師為重興之人矣。
而韶公適與智者同姓。能毘贊吾宗。又居佛
隴之側。疑其後身也。微師。此宗學者幾握半
珠為家寶歟。太平興國五年。從山入州治寺。
寺東樓安置。樓近大山。夜夢。剎柱陷沒于地。
意頗惡之。自徙於西偏僧房。其夜春雨驟甚。
山崩樓圮。人咸謂。師先見乃證報得天眼焉。
續受黃巖人請。乘舟泛江。放生講金光流水。
至海門靈石寺。是智者所居道場。因勸人修
葺造像。入緣者繁多。時今上遣高品衛紹欽。
入山建壽昌寺。眾官同命受戒。又雍熙初。永
安縣敦請於光明寺受戒。忽古殿佛像墮。腹

中獲發願文。即唐咸通六年。僧希皎為七鄉
人。施戒勸造此像。願捨報為男子。童真出
家。常布衲傳法利生。觀者皆意寂之前身也。
至四年十月寢疾。仲冬四日囑誡門人。不許
哭泣祭奠等事。言已瞑目而終。壽六十九。法
臘五十。傳法弟子百餘人。外國十僧。其義通
實高者也。如澄或寶翔。皆亞焉。是時台之民
官曾預傳戒者。共迎師真相於開元寺。盡誠
祭供。皆縞素哀泣。天為之變慘。太守鄭元龜
作詩悲悼歸空。方丈樹塔志之。厥後徒屬遷
葬他所。開塔顏貌如生。髮長餘寸。平素講法
華經并玄義二十遍。止觀。維摩。光明。梵網。
金剛錍。法界觀。禪源詮。永嘉集各數遍。述義
例不二門等科節數卷。然自智者六代傳法。
荊溪之後二百餘年。寂受遺寄。克深負荷。況
於炎月講說。曾無流汗沾洽。其不久聽而勝
解佛乘。每一宣揚。則捉金應玉。召羽和商。較
乎九旬談妙。相去何若。又甞寓四明育王寺。
夢登國清。上方有寶莊嚴幢座。題曰文殊臺。
設柢梐欄隔。求入無由。俄睹觀音菩薩從堂
徐出。以手攘却行馬。低𮞍觀音身泯合不分。因而驚寤。自爾之來。樂說
無盡矣。或謂。入普門智乘。上合佛覺。證無上
故。下合眾生。凡同體故。開則群靈。混成一法
矣。得是心者。非觀音而誰歟。大哉師之解行。
若是可不為世之楷謨乎。

鉅宋明州寶雲通公法師石塔記

法師諱義通。字惟遠。德業詳諸行狀。本海國

高麗君族尹姓。母孰氏。妊誕頗異。因捨龜山
院。師釋宗。及冠染具傳華嚴起信。彼尤仰止。
殆壯游中國。晉禾福時也。至始訪雲居。契悟
嗣謁螺溪寂師。了天台宗。繄道且逢源。具
體之聲浹聞四遠。姑曰。圓頓之學畢茲轍矣。
吾欲以此導諸未聞。必生地始乃括囊。東下
道由四明。太師錢公惟治問以心要。洊辟為
戒師。繼此道俗蘄嚮請留依怙。師曰。非始心
也。公曰。或尼之。或使之。非弟子之力也。如
曰利生。何必雞林乎。緣既汝合。辭不我却。因
止焉。會漕使顧承徽捨宅為傳道處。第乞額
寶雲。昭其祥也。既而日𫾻遵式子矜之高者。其餘升堂及門。莫可勝紀。
凡諸著述並逸而不傳。嗟。夫君子曰。天台之
道勃然中興師之力也。俗壽六十有二。端拱
改元龍集戊子十月十有八日示疾。越三日
左脇而逝。既荼毘。門弟子收骨。藏于育王山
之陽寺西北隅禮也。後七十有七載。甓甃已
蕪。乃就之累之為方墳。增顯其處。爾時皇宋
五葉歲在甲辰。天王即位之明年。改元治平
之暮春十日。重法孫記。

右通法師石塔記。紹興歲在庚辰。十月二
十一日。嗣法住持智謙之所重立也。通公
來自三韓。譽振中國。住寶雲凡二紀餘。實
第一代。如法智慈雲。乃其高弟。天台之教
中墮。而興繄師之力。而一時事跡行業等。
石刻今不復存。謙公力搜訪之。始得塔記。
乃再刊刻。又闢真堂。塑師坐像。及吳越國
王所贊頂相併上石碣。除阿育王山烏石

塔所。屋之以石。以表示後世。於是通師之
道益以昭著。時謙之來纔半歲餘爾。寶雲
自通始建傳二百載。比年頹圮特甚。謙睹
之慨然。支傾飭蠹。浸復其舊。亦可謂不負
祖師付囑荷擔之意矣。聖宋天寶間。漕使
顧承徽捨其第。以處於師。其後推官陳雲
者。又捨西嶼之田四百三十畝。歲久不復
知。謙亦塑二公像。而表出之。人益重其
知本。謙得法於延慶第五代明智師。其淵
源亦有所自云。左朝散郎主管台州崇道
觀王伯庠謹書。

寶雲通法師移塔記

余住育王時。寶雲威法師相訪。因語。通法師
乃寶雲啟教之宗主也。有塔葬此山。余詢勤
舊。皆云在寺西隅。遂往尋之。見荒榛蓬棘中
塔已墮毀矣。是時烏石有山。僉云。風水甚
佳。貴人富家數來求之。余以常住地。非余
私有。若自與之。必招因果也。其間人情有大
不悅者。而余獨守之如初。是時先師妙湛老
人居西塔。因以稟之。先師云。通法師天台
宗主也。又此地人皆欲得之。若遷通公骨。殖
葬於此地。則非獨免求地者源源而來。抑亦
通公之骨葬得其所。余遂從先師之言。擇日
同威師并妙湛老人。集眾遷葬之。至取其骨。
香水洗沐。於日光中。世所謂堅固子者。或
青或黃或紅或白。滋生於骨上。見者無不歡
喜作禮贊嘆。如是殊勝世所未有。後育王住
持人遷寂其徒知此地之勝。而欲邀其福。就

彼葬之。未久而皆為人所移。唯通師之塔巍
然而獨存。是知。用心之善不善者。報應之
効曉然可見也。紹興廿八年戊寅歲八月廿
八日。延慶若權上人訪余於冷泉。出通師重
建石塔記。欲求余書遷葬之因。故特以此示
之云。住靈隱山月堂比丘謹題。

草菴紀通法師舍利事

四明寶雲通法師新羅人也。得法於天台螺
溪。既入滅骨塔於阿育王山門徑之左。積有
年矣。後因別改寺門。此地蕪沒塔亦隨壞。宣
和丁未冬。今蔣山昌禪師主育王。徙其骨塔
於烏石山。是時大眾半千同送之。今雪峯睿
禪師寶雲威法師亦預焉。其骨晶熒可愛。考
之琅琅有聲。雪峯默念之。果若人骨也。當
不止如是而已。少頃杲日既昇。見骨中。世
所謂堅固子者。二三眾驚且譁。則須臾變。數
百千熣燦的𣋵盈掬得之者。余紹興辛亥閣錫於廣利。禪人
多以此語余。余尚疑之。續至烏石。禮法師
之塔。菴有老僧曰某者。能道其事。果然。又
曰。老僧甞求二顆。寘掌中握之。移刻開示
之。已滋七八矣。余始信之。此老僧非妄語
者。然法師生有奇表。昔吳越國王尤所欽重。
甞贊之有曰。白毫異相。滿月奇姿。千里同
風。瞻之仰之。又詩曰。平生賴慈眼。南望一咨
嗟。當是時台道既微。賴師持之。授法智慈雲。
以起家焉。此所謂台宗之命脈也。

紀通法師著述遺跡

天台正傳止荊溪禪師為九世祖。然自荊溪

後之傳者。亦復不絕焉。雖定慧雙弘。未可並
肩九祖。然截瓊枝析栴檀。則皆行天台之道
者也。今寶雲通公實繼荊溪之後。復得法智
慈雲。分化於江浙。此道遂再振矣。師解行
高深洪通甚力。準石塔記。師所著述並逸而
不傳。然考諸四明章記。則甞秉筆觀經疏記
光明玄贊釋。若餘之法義則法智悉面承。載
之於記鈔。其贊釋一部尚存。但不廣傳耳。惜
哉。師所建院宇已二百二十二年。兵塵之後。
古跡掃地而盡。甞訊諸耆宿。知師有藏衣塔
一所存景清興法院。遂訪之。果奉安懺殿尊
像前。雕布奇巧飾以渾金。內空外方高五尺
許。此寶寶雲舊物。不知何緣留墜彼剎。萬
一合浦珠還。豈不為山家傳持之標幟乎。

寶雲通公法師真贊

不離三界。生我大師。珠普炤。
慧海無涯。

寶雲法師迺四明天竺所稟。則中興教觀
之鼻祖也。而古無塑像。不亦殆於忘本乎。
智謙既立坐像。復圖是本。併錢王贊摹刻
諸石。俾瞻拜者可以想見當時之形容云。
紹興庚辰孟冬。第六代住持法孫圓澄大
師智謙謹題。

詩寄贈 四明寶雲通法師

海角復天涯。頂袈裟
戒比珠無類。眼。
南望一咨嗟。

其一

相望幾千里。曠然違道情。隔浮生。
得旨探玄寂。夜。
誰伴誦經聲。

其二

宗曉甞閱草菴教苑遺事。得所謂平生賴慈
眼南望一咨嗟之句。蓋昔吳越國忠懿王寄
贈寶雲通法師所作也。惜乎不睹其全。每以
為恨。一日訪舊得之。喜不自勝。荊玉隋珠曾
未足喻。抑有以見古人不以勢位為間。而道
眼相照於天人之際。有如此者。是必靈山同
佛付囑故。一以忠烈輔世。一以願力洪法。雖
世出世殊。而澤及後昆。至於無窮。其揆一
也。以晚生幸霑慈蔭。祖宗盛事其可弗
傳。敬以所贈二章登諸琬琰。用補茲山故事
云。嘉泰壬戌歲中秋。石芝比丘謹識。

明州寶雲四祖師贊

天台智者禪師

庖犧畫易。曇說法。
身心泯寂。中至妙。
杳冥昏默。歟智者。
生稟岐嶷。一見。
頓明宿昔。觀。
紛紛藉藉。罤。
如援嫂溺。繁。
道益薄蝕。處。
靈山一席。然。
遺容殊特。

寶雲通公法師

止觀宗旨。師崛起。
三韓之湄。已竟。
言歸有期。寺。
盡禮邀祈。止。
學徒影隨。緒。
接統興衰。智。
迭和塤箎。固。
獨幹䨥教。
遂得並馳。

四明法智尊者

靈山之會。勝法雨。
普潤有情。慧劒。
摧墮疑城。峙。
淵默雷聲。御。
使馹馳星。錫。
法智鴻名。

天竺慈雲法師

英英式師。侯欽承。
聖君眷與。為兄。
通公為父。行。
知幾寒暑。洋。
周浹寰宇。力。
金手摩撫。

寶雲古道場宗瑩以固陋承乏。大傅大丞
相魏國公適幸臨之。首訪祖師遺趾。一龕
風雨。智者寶雲二大士像頹然其中。公指
寶雲。顧謂宗瑩曰。法智慈雲二尊者得非
此老親出乎。至今邦人目為通師翁道場。

蓋為二弟子設也。可闢一堂塑繪四祖師
像作新斯剎。𢥠意。遂即東廡作振祖堂。堂成像設亦具。眾
請魏公作贊。公不墮知見。不涉思惟。四
贊立成。大以發明吾祖骨體。亦足以開四
方觀聽之益。既揭之扁榜。復鑱諸堅
石。補寶雲既闕之典。為吾宗無盡之傳。淳
熙十四年四月旦。寶雲教院住持傳天台
教觀謹識。

寶雲通公教主真贊

豁大千戶牖。矚。
一時花現於優曇。截流辯。
卷學海之鯨濤。雙轂。
見法界性。難駕。
注黃金而易昏。聖之宏略。
通玄峯頂何巍巍。廓。

寶雲始祖通公法師真贊

呼一切人。定願力。
再來歸命。

寶雲開山通法師忌疏

右伏以。道無今古。學有宗承。一滴分流。千車
共轍。功勳莫大。中興知自於根源。授受非常。
正教弘傳於師弟。先推嫡嗣法智慈雲而間
生。欽仰師翁道德形儀而如在。恭惟。傳持
教觀寶雲大尊者。台崖的派。鷲嶺耿光。分為
不盡之明燈。散作無方之法雨。垂形海國。化

跡神洲。真慈隱妙德之身。夢幻應苾芻之像。
流芳甬水。一家之至教重輝大備鄞江。二子
之敷宣烈焰白毫異相。檀那已播於伽陀。烏
石殊方窣睹競分於室利。某等叨逢勝化。獲
睹肖容。但有翹勤。徒增悁結。今則孟冬屆
候。諱日斯臨。傾誠聊備於蘋蘩匪薄。少伸於
追遠。伏乞。我祖享我差無差之供。示我來
不來之儀。憑茲微妙之緣。感以中和之氣。則
使民康物阜時和歲豐。醍醐上味而處處灌
神。白牛太車則人人脂軸。一家令轍四海同
遵。情與非情咸歸祕藏。但某無任拜手歸依
之至。謹疏。

南湖師祖寶雲尊者齋忌疏

右伏以。法源自遠。注剎海以周流。慧日方
中。映寶雲而下飾。群機煥發。此道光嚴式臨
示滅之辰。敢怠如生之敬。恭惟。中興敬觀寶
雲尊者大法師。應身日本。命世山家。視一
切人。皆若同鄉。大方無外。出兩高第。咸於
實地。游刃有餘。疏正派於螺溪。散真風於象
扇。某等仰高彌甚。向若茫然。玉凡橫經。恨不
與當時之聽眾尼壇下拜。媿濫稱今日之孫
謀。庶憑明信之熏。幾展慈憐之鑒。伏願無
生智焰永聯從上之光。常住妙華益粲後來
之秀。盡空末學。同趣圓乘。謹疏。

四明法師稟學寶雲尊者

吾祖法智興起大教。始者二十歲參學寶雲
法師。登門方三日。座元謂之曰。法界自有次

第。若當尋之。師曰。何謂法界。座曰。大總相
法門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無礙。何
有次第。座無對。居一月。自講心經。人皆駭
聽。及二年。厥父偶夢。師跪于通公之前。通
執瓶水注其口。自是一家教觀頓然超悟。因
代通講授。僅數載。洎通之滅。又自夢。穿通之
首。擐于左臂而行。自謂。二夢初表受習流
通。次表操持種智。自後遷住乾符。四載方赴
南湖之請也。

慈雲懺主稟學寶雲住持

慈雲法師台之寧海人也。脫素于東掖山。洎
為僧。即入國清。普賢像前燼指。誓學天台聖
教。徐負笈趍于寶雲。道中忽夢。一僧自言。吾
是文殊和尚。及至禮通之足。偶自省。所夢
之僧即師也。因爾服膺受道。值通歸寂。乃
返天台。淳化改元師年二十八。眾請住寶雲
凡十二載。講四大部經。咸平五年復還東山。
晚遷天竺。大闡法化。棲遁終焉。師居寶雲。靈
跡有四。

一師於寶雲講經次。一旦忽有施氏胎驢。趍
伏座下。講罷而去。自爾而至者凡四十日。
產而乃已。驢果有人之意。而能聽法。不亦
異乎哉。

二師在寶雲。甞建淨土會。著書曰誓生西方
記。作念佛三昧詩。其敘曰。念佛三昧踐聖
之妙道凡揭厲于法流者。何莫由斯矣。昔
遠公化尋陽群賢。皆為念佛三昧詩。遠為
序。皇宋丙申。遵式會四明高尚之賓百餘
人。春冬二仲一日一夜。萃寶雲講堂。想

無量覺行。漢魏經壬寅。既廢適台之東山。
惜無述焉。乃擬晉賢作詩。寄題于石。垂於
後世也。

三師住寶雲。自幸得觀音幽贊。命匠造旃檀大
悲像。像成工有誤折手執楊枝。師驚且恐。
即自接之。不施膠漆而泯合如故。即撰一
十四願文。其略曰。己亥咸平二年四月。四
明沙門遵式刻像。懼晦于後世。手題記云。
沈淨月刻相貌。章淨修等須像財物。像成
立于大法堂。召僧百人。奉行經法而證之。

四咸平三年。四明大旱。郡人資以祈雨法。師
用請觀音三昧冥約。三日不雨。當自焚。如
期果大霈。郡守蘇為異而敬之。即題石為
記。

明智法師寶雲住持

晁說之作師行業記曰。明智中立師明之鄞
人也。元祐間住延慶。一日辭去。雖大守亦
不得而留也。且曰。待余六十歲再來。自是居
隱學山。眾方從之。會缺僧職。復不能捨。太守
躬請出住寶雲。實其祖師通公道場。時寶雲
頹圮無一全椽。師復新之。咸曰。師前曰隆
其三世祖之居。今又興其四世祖之室。孰謂
像法末哉。先是伽藍神腹中得願文一帋。曰。
後更百年有肉身菩薩。重興此地。師復退去。
築菴白雲山。凡四年。亦無一日不講。大守
又命住延慶。不得辭。時年六十歲。果符前言
矣。

史太師請瑩講師住寶雲疏

右伏以。昔寶雲有大弟子。如渥洼出䨥
自天台熏正見知。若猗蘭脫眾蕭艾。當後世
寂寥之際。知阿師付授之難。共惟。新命寶雲
瑩公講師既以心傳。不為塵累。遍歷雨華之
肆。親出烹金之爐。鶴髮霜眉。受道人卒歲
之託。晨香夕火致居士華封之誠。眾所歸依。
公無退轉。謹疏。

寶雲院利益長生庫記

祖師自雞林來首訪螺溪。盡得天台之道。復
欲杭海。太守錢公固留之。使者顧公亦舍其
室。為師傳道授業之所。故法智慈雲二大士
從是出焉。今寶雲之居邦人目為通師翁道
場是也。其間廢興相襲。不得而詳。住持瑩公
坐席未溫。首歛巾盂以估於眾。得錢一百萬。
內外道俗又得錢百萬。太師魏國史公捐國
夫人簪珥。以施之。合為利益長生庫。以備
歲時土木鐘鼓無窮之須。後五年建大講堂。
半取其贏以助工役。實其志也。瑩公性淳直。
而御眾以寬。寶雲初歸。有侈心者。輒起重
輕之議。至有僧吏恃權以橈之權虎而寇。傍
人為震栗。而瑩自若也。太師魏公實知之。至
是則人皆悅服。余聞先佛捐軀以求道。無一
芥子許地空無佛身。至空劫積塵之初。所謂
草樹巖崖成道利生之所率先成就。此豈智
術所能致哉。今寶雲盧焰之餘才一甲子則
氣象復還舊觀。此瑩之心與昔人願轂俱馳
而不忘也。後世因循苟且之事。瑩恥而不為。
如石之堅。如地之載。其所植立如此故。余
不得不書。瑩嗣東堂元慧師。瑩公名宗瑩云。
紹熙三年七月旦日橘洲老衲寶曇記。

建法堂慶筵致語

右伏以。梵宮成列。無越寶雲之故家。邦人
至今知有雞林之古佛。實斯文之冀北震大
聲於斗南。自劫灰之後。而樹王先成。歷國
朝以來。而人物尤盛。譬諸琵琶琴瑟必資妙
指乃發至音。於草木叢林。雖曰無情。亦知
所嚮。侈一堂之壯觀。閱數世之宏規。螮蝀翬
飛。欲上于於雲漢。迦陵清徹。將遍滿於人
寰。恭惟。寶雲堂上大法師塵外孤蹤林間老
斵。接龍象之步武。繼鐘梵於晨昏。輪奐一
新咄嗟兩辦朱明在候。方鼓吹於薰風。緇白
臨筵。共徘徊於華雨檀。越某人高情落落和
氣融融。肯同蓮社之清游。是亦靈山之勝友。
某等獲觀殊勝。辱在伶倫。不揆蕪才。輒陳
口號。

又見南風入舜弦。幾多龍象正差肩。一堂絕
出雲霄上。萬口齊稱古佛先。坐穩猊床如大
定。手揮麈尾極重玄。鄮山鄞水人長在。總是
吾廬不計年。

法雨堂題名

紹熈辛亥歲。住山瑩講師建大法堂。廣袤宏
曠殆甲諸方。是時竹院禪師曇公謁是院。因
請立名。師應聲曰。院額寶雲。雲能致雨。雨
能潤物。茲院乃台宗中興發源處。佛祖雨法
雨沃群生非一日。當以法雨為堂之名。宜矣。
宗曉深愛此名因依。而山門未暇揭是榜。恐
久而堙沒。特表而出之。經不云乎。慈意妙大
雲澍甘露法雨。又曰。無上法雨雨汝身田。又
曰。能雨無上甘露法雨。法雨之名遍出諸大

乘經。今吾祖通公大法師負高明之識。來自
三韓。得淨光法道。殆於此地洪通。四明天
竺二尊者蟠英蓄秀。能荷傳斯宗。迄今垂二
百載。其道未艾。此非雨法雨沃群生乎。昔
楊無為甞贊宗門陳尊宿曰。叢林處處蒙霑
潤。莫測風雷起老龍。今於寶雲通公亦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