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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

唐 智儼集

大正藏 T45n1870 · 冊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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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初會十門料簡一經意
 天王讚佛說偈初首顯教分齊義
 盧舍那品一乘三乘義章
 勝音菩薩偈首立轉法輪章
 觀五海說十智文立五海章
 說分文內淨土因緣文初立十世界章
 普莊嚴童子處立因果章
 第二會名號品初禮佛儀式章 十號章
 四生章 十種淨土章
 四諦品立四諦章
 光明覺品中立業成就章
 五陰章 附隨十八界章
 附見十二入章 明難品初立唯識章
 眾人問文殊處明入佛境界章

初會十門料簡一經意

初會十門料簡一部經意者。初會如是我聞
首料簡下文所目之義。約有十門。謂人及法
理事義文解行因果。初成主伴以明旨趣。人
謂化主及助化等。淺深闊狹。可準通之。人即
佛菩薩。淺深者。謂從三惡道。人天二乘菩薩。
漸教頓教圓教感成佛菩薩。淺深不同。闊狹
亦爾。法淺深者。約位。從初不退乃至究竟十
地諸位。見法差別。皆悉不同。闊狹亦爾。理淺
深者。初世間所知真實。乃至窮證法界。解脫

自在悉皆不同。闊狹亦爾。事淺深者。從凡夫
極一顛底迦。乃至煖曜天光無礙解脫法堂
淨土之處事相不同。闊狹亦爾。解淺深者。教
有祕密顯示不同。致令生。解不解等。闊狹亦
爾。行淺深者。如菟馬等各別殊分。致令業行
亦異。闊狹亦爾。義淺深者。三乘一乘差別不
同。致令所詮之義淺深非一。闊狹亦爾。文淺
深者。能詮之文言無言等不同故。淺深非一。
闊狹亦爾。因淺深者。從其名數。初六因四緣。
次現生引乃至二十因等。最後互為因等。若
約道理辨因淺深。從初法執境界。乃至法無
我如實因緣法無我因六義等。深淺不同。闊
狹亦爾。果淺深者。從初等流依果。士夫解脫
異熟果報等。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乃至窮佛
不同。闊狹亦爾。上十門義。諸佛善巧會融法
界圓通自在。不離見聞。證得普賢微細因陀
羅。解脫通明方究竟也。

天王讚佛說偈初首顯教分齊義

依教有五位差別不同。一依小乘。有名之教
詮有名之義。此在分別遍計位中。二有名之
教詮有名之義。有名之教詮無名之義。此當
迴心。初教位中義。當即名義即空教也。三有
名之教目有名之義。有名之教目無名之義。
無名之教目無名之義。此當熟教位中即性
實成有之義。非是所謂有也。四無名之教顯
無名之義。義當在頓教位中。一實三昧說也。
五有名之教說有名之義。無名之教顯無名
之義。當在圓教位中見聞處說。有名之教顯
有名之義。有名之教顯無名之義。無名之教

顯無名之義。此約圓教處說。為攝義無盡故。
分齊通聲聞及凡夫世間所知真實法也。該
通三乘小乘文義。及圓教中比證分齊。下一
部經。所有文義。並約此準。

盧舍那佛品中雲集文末普賢文中立一
乘三乘義章

經文云。入無上道者。當漸教也。不可盡功德
智地者。當熟教分。願性海中者。當頓教分。此
約遍計滅分齊處說。又云。入無上道者。頓教
及熟教中終教及義是也。不可盡功德智地
者。普賢解行分教義是也。願性海中者。當是
圓教。證分已去是也。亦得即是普賢行願也。
其乘名教具在問答中釋。今約下經。約五乘
之義。有其三種。一人天共一。二聲聞緣覺共
為第二。三始終漸教共為第三。四頓教獨一。
五一乘獨一。總為五乘。第二者。人為一。天為
一。聲聞為一。緣覺為一。大乘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聲聞一緣覺一如來一。會彼五乘。
成無分別離相一乘。出楞伽經。若凡夫人天
乘。佛臨凡夫。同彼人天。引凡夫人。修人天
福。既無無漏。不辨見修。但論世間禪定。成世
間修。就聲聞緣覺及二乘迴心。並約見修。即
至究竟。成佛成羅漢。從小乘位十二住。即合
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十二住者。一聲聞自種
性住。二入正未越次取證方便住。三越次取
證住。四得不壞淨味聖戒轉上漏盡住。五依
增上戒增上意學出生住。六七八得真諦智
增上慧學住。九觀察生無相三昧住。十究竟
無相住。十一解脫學處住。十二一切種阿羅

漢住。直進菩薩。一人即有十地。并說見修後
方得成佛。及說大乘十二住。十二住者。一種
性住。二解行住。三淨心住。四增上戒住。五
增上意住。六增上慧住。七諦相應慧住。八緣
起相應慧住。九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十無行
無開發無相住。十一無礙慧住。十二最上菩
薩住。若熟教位。則不同前義。初地已前。有分
段死。先得無漏者。兼有變易死。初地已上。窮
第十地。有變易死。十地滿後。方始成佛。若約
頓教。即一切行位。皆不可說。以無相故。此據
三乘方便說。若依一乘圓通之教。由義自在
總別相成。故無前後始終淺深近遠等別。但
不退已後。即明得彼普賢之法。約熟教比
之。即十信滿心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賢位中。
對彼解行法及彼得義。唯有自分勝進。兩義
不同。其身在於白淨寶網轉輪王位。十眼十
耳等境界。若約解行法分齊剋。唯未得離垢
三昧。其離垢三昧。是未受職之前定。其身在
世界性等已上處住。而在普見肉眼位中。見
十方界。若證得普賢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
中。何以故。依十地證義會普法故。若證得彼
普賢解行所依身者。亦得在彼兜率天中成
諸天子身。從三惡道出。生彼天中。得無難身。
成普賢解行法。如法華經龍女身者。義當即
是留惑感彼同生之身。何以故。由此等人並
是過去多種善根故。亦不同是變化之身。何
以故。由法華經引彼速成希有勝行證其教
勝。若是變化。即非希有。若約滅惑分齊論者。
依普賢品說。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說斷惑

分齊。一斷即一切斷。由彼華嚴經文云。內
外各有五百煩惱。及八萬四千煩惱。普滅非
別。故得知也。何以故。對彼生死際說故。又白
淨寶網轉輪王位時。有定光頗梨鏡。光明照
十佛剎微塵數等世界。以此驗之。當知。白淨
寶網轉輪王之位。福分不少也。若起利用。即
令無量眾生發不退菩提心。及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及在十地無生法忍地。唯未得
離垢三昧之少分也。餘之位相德用境界。及
見佛分齊。具在經文。又一乘義者。分別有二。
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正乘如華嚴經說。亦
如前分別方便乘者。分別有十。一對三寶
分別。佛寶是一乘法。僧是三乘。何以故。佛同
無盡故。法僧則不定。二對四諦分別。滅諦是
一乘。三諦是三乘。何以故。滅同無盡故。三諦
則不定。三對二諦分別。第一義是一乘。世諦
是三乘。何以故。第一義諦。同無盡故。世諦則
不定。四對過分別。無恐怖者。即是一乘。有恐
怖者。即是三乘。何以故。如如來藏等。依則無
過。即同無盡故。六識及心法智。此之七法。剎
那不住。不種眾苦。不得厭苦樂求涅槃。由是
俗諦故。依緣不自在故。五對人及智分別。有
三種人。成三種智。三種智者。一若善男子善
女人。成就甚深法智。以為一人。二若男子女
人。成就隨順法智為第二人。三若男子女人。
於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
佛所知。是第三人前之一人。是一乘智。後之
兩人。是三乘智。何以故。前第一智是證智。是
證智同無盡故。後之二智。未證實法。是不定

故。此依勝鬘經說。六對所解了法虛妄契
實無分別。隨文解義。是三乘法。知虛契無
分別。是一乘法。何以故。契無分別。同無盡
故。隨文取者。是則不定。此依楞伽經義說。七
對一乘三乘小乘分別。一乘是一乘。三乘等
是三乘。何以故。一乘則無盡故。三乘等則不
定。八對大乘中乘小乘分別。大乘即是一乘。
何以故。大乘尊上。即無盡故。中乘小乘。義則
不定。如經會三歸一故。九對世間出世間出
出世間分別。出出世間。則是一乘。餘則三乘。
何以故。出出世間勝同無盡故。餘二則不定。
如法華經界外露地別索車者。即是其事。十
對譬喻分別。如王髻中明珠及大王等。即是
一乘寶珠。繫汝衣裏。及窮子等。即是三乘。何
以故。髻珠王祕甚深故。餘則不定。此依法華
經說。上來所辨。於眷屬經中。欲顯圓通無盡。
法藏一乘教義故。於方便之處。示一乘名。令
進入者易得解故。作如是說。若橫依方便進
趣法門。即有二義。通說一乘。一由依究竟一
乘教成。何以故。從一乘流故。又為一乘教所
目故。二與彼究竟圓一乘。為方便故說一乘。
非即圓通自在義也。餘義準可知。上件法門。
攝下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
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為彼圓教所目。及
三乘終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門。染
淨即空愚法。小乘苦諦之教。所詮實法有為
無為等宗並不同。義理各別也。

一切諸法勝音菩薩偈首立轉法輪章

轉法輪者。有其二種。一一乘轉。二三乘小乘

轉。一乘轉者。一諦有十行。如下經說。一具足
清淨四無所畏。二出生四辯淨妙音聲。三明
了四諦。四隨順諸佛無礙法門。五清淨等心。
悉能普覆一切眾生。六所說不虛。決定濟度
眾生苦際。七宿世大悲所持。八以妙法輪音
聲充滿法界。一切眾生無不聞知。九阿僧祇
劫常說正法。未曾暫息。十轉諸根力覺意解
脫諸禪三昧。相續不絕。餘三諦準亦同之。法
轉流入眾生心時。說者復有十因。何者為十。
所謂過去願力故。大悲所持故。不捨眾生故。
智慧自在。隨其所應為說法故。未曾失時故。
隨彼法器不增減故。決定了知三世智故。身
行最勝故。口行無虛故。智隨音聲悉覺悟故。
義準亦通。所被之機。具足四緣。其義可解。三
乘小乘轉法輪者。一諦之內。有其三轉。成十
二行。餘三亦同。成四十八行。如毘婆沙說。轉
法輪者。說四諦義三轉十二相。是苦諦。是苦
集。是苦滅。是至苦滅道。名為一轉四相。是苦
諦應知。是苦集應斷。是苦滅應證。是苦至滅
道應修。名第二轉四相。是苦知已。是苦集斷
已。是苦滅證已。是至苦滅道修已。名第三轉
四相。四相者。四諦中生眼智明覺。亦云行也。
三乘熟教。初分已下。名同不異熟教。終義與
頓教之義。唯一真如授與名轉。非謂可轉是
名為轉。上件法門。攝下諸教。頓屬其上。分本
教義。漸從其末義。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
為彼圓教所目。及三乘終教。寂照照寂一相
真如并初教門。染淨即空愚法。小乘苦諦之
教。所詮實法有為無為等宗不同。義理各別

也。

觀五海說十智文首立五海章

五海者。一一切諸世界海。二一切眾生海。
三性界業海。四一切眾生欲樂諸根海。五一
切三世諸佛海。觀彼五海。以說十智。一一切
世界海成敗清淨智。二不可思議一切眾生
界起智。三觀察法界智。四一切如來自在智。
五清淨願轉法輪智。六力無所畏不共法智。
七光明讚歎音聲智。八三種教化眾生智。九
無量三昧法門不壞智。十如來種種自在智。
五海等法。入十智說。問何故爾也。答理望前
機。不得自顯。由智顯也。離智即無。故由於
智。其五海等在智即智。問何故五海不以十
名說之。答五海境深。寄三乘教說。欲令易解
也。其五海分齊。在十智中。交絡互為主伴。深
淺廣狹染淨理事。是即無窮。上件法門。攝下
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通一
乘三乘小乘。何以故。為彼圓教所目。及三乘
終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門。染淨即
空愚法。小乘苦諦之教。所詮實法有為無為
等宗並不同。義理各別也。仍此一乘圓教。局
見聞為始。

說分文內淨土因緣文初立十世界章

今此世界海上下淺深。略有三種。一從三千
大千世界已去。乃至一切眾生形類等界。以
為一類。二如瞿夷所居成化之處十世界等。
一世界性。二世界海。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
五世界分別。六世界旋。七世界轉。八世界蓮
華。九世界須彌。十世界相。此十世界。當萬子

輪王已去所居。為第二類。三蓮華藏世界海
等已去。盡佛境界為第三類。如是等類世界
海。有十種事。去來今佛之所演說。一謂說世
界海。二起具因緣世界海。三住世界海。四形
世界海。五體世界海。六莊嚴世界海。七清淨
世界海。八如來出世世界海。九劫世界海。十
壞方便世界海。此十因緣。通成上三。但為引
機。淺深不同。遂有三別。依此經文。三千界
等。顯其融義。蓮華藏界等。明因陀羅微細等
義。中間界等。略而不明。準之可解。上件法
門。攝下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
義。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為被圓教所目。
及三乘終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門。
染淨即空愚法。小乘苦諦之教。所詮實法有
為無為等宗並不同。義理各別也。仍此一乘
圓教。局見聞為始。

普莊嚴童子處立因果章

依小乘教。六因四緣。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亦
云次第緣。三所緣緣。亦云緣緣。四增上緣。六
因者。一能作因。亦云所作因。二俱有因。亦云
共有因。三相應因。四同類因。亦云自分因。五
遍行因。亦云遍因。六異熟因。亦云報因。小乘
四緣相攝。不與三乘義同。何以故。不原因緣
理故。六因所生五果。相應共有二因。感增上
果。自分因遍因感依果。所作自分相應共有。
感解脫果及士夫果。亦名功用。果報因感報
果。此六因四緣等名數通三乘。依三乘初教。
六因四緣生引二因二十因。互為因等。此因
緣義生之分齊。以四句顯之。一未成成未成。

如因因亦因因等。二已成成已成。如果果亦
果果等。三未成成已成。如因成果等。四已成
成未成。如果顯因等。此約事說。若約理論。唯
是一緣起義。無異因也。二十因者。一生能作。
謂識和合望識。由此和合所作本無今有故。
二住能作。謂食望已生及未生有情。由此勢
力生已。相續不斷故。三持能作。謂大地望有
情。載令不墮故。四照能作。謂燈望諸色。了闇
障故。五變壞能作。謂火望薪。令彼相續變異
故。六分離能作。謂鎌望所斷。令連屬物成二
分故。七轉變能作。謂工巧智等。望金銀等物。
轉彼方分成異相故。八信解能作。謂烟望火。
由此比知不現見故。九顯了能作。謂宗因喻
望所成義。由此得正決定故。十等至能作。謂
聖道望涅槃。由此證彼故。十一隨說能作。謂
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十二
觀待能作。謂觀待此故。於彼求欲生。如待飢
渴追求飲食。由是此彼欲生因故。十三招引
能作。謂懸遠緣。如無明望老死。由此異位展
轉。招當有故。十四生起能作。謂隣近緣。如無
明望行。由此無間生當有故。十五攝受能作。
謂所餘緣。如田水糞等望穀生等。雖自種所
生。然增彼力故。十六引發能作。謂隨順緣。如
臣事王令王悅豫。由隨順引發故。十七定別
能作。謂差別緣。如五趣緣望五趣果。由差別
自性。招別別果故。十八同事能作。謂和合緣。
如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識。以
成自所作。必待餘能作故。十九相違能作。謂
障礙緣。如雹望穀。能損彼故。二十不相違能

作。謂無障礙。如穀無障。與上相違。於此能作
因差別中。唯說識和合等者。且舉綱要為諸
智者。依此一方類思餘故。互為因者。同時互
為因果。猶如蘆束。亦如燋炷光焰不在別時。
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問何故因果名數。
小乘三乘初教及終教。增減不同。答小乘因
果數少。未達法空。不盡大理故不具說。三乘
初教分達法空知法。次細約事委說。熟教已
去。究竟法空。會事從理故不多說。唯論四緣
及互為因果等。其二十因。由是能作因中自
性之差別故。入能作因攝此。非愚法小乘義。
其三乘義因緣得攝增上。何以故。為達法空
分。理得相融成故得攝也。如水土與穀為增
上。還即與自增上果為親因。親因與親因。互
不相知。疎緣亦爾。何以故。無所可知故。親因
與疎因不相違。何以故。無二相故。互為因果
義。親因所攝。又總唯有因緣。此約終教。依一
乘教。具一切因緣理事教義人法因果等。又
總雖有因緣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盧舍
那佛普賢行因。成就因果。與三乘等別。問普
賢因果法門體性。不與世間道理事同。因何
從凡夫世間。得成普賢解行果。答普賢因果。
不從凡夫世間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則不說
普賢。若已成。則舊來如此。道理時事。皆悉不
同。凡夫之法。本來無物。無物能成。普賢對
凡。舊來非有。無所可成。唯普賢望普賢。說成
說不成。可準知之。上件法門。攝下諸教。頓屬
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宗義。通一乘三乘小
乘。何以故。為被所目。及三乘終教。寂照照寂

一相真如并初教門。染淨即空愚法。小乘苦
諦之教。所詮實法有為無為等宗並不同。義
理各別也。已下章門。準此例知。

第二會名號品初禮佛儀式章

禮佛有三種。所謂身口意。謂身業禮佛者。大
分有三。一隨方儀禮。二佛制教禮。三成極禮。
此三禮法。分別有三。一成過禮。身儀不正。與
慢相相應。如碓上下。佛制有過。名成過禮。二
相似禮。相雖順正。與雜覺相應。或與倚緣合
名相似禮。三順實禮。禮相順儀。與正無分別
智相應。或與實性相應。謂如如性也。名順實
禮。口業禮義。準前可知。意業有七。一成過
禮。謂對尊境。與雜覺相應。名成過禮。二相似
禮。與求名利樂有相應。亦與惡欲等合。經文
判入一闡提道。今雖似善。當得大苦。名相似
禮。三敬德禮。敬上如來無量功德相如金山
得順如實。名敬德禮。四滅過禮。自省者無知
造過無邊。情無羞恥。今逢聖境。投欲洗之名
滅過禮。五迴向眾生禮。自惟無始不了體同。
遂加惡於他。流轉無始。今知即體無二。收過
從己。欲度眾生歸於本性。唯我一人。能成此
事。今所作業。是眾生物。何以故。乘眾生性成
故。名迴向眾生禮。六迴向菩提禮。自惟。本性
與諸佛果究竟覺。同一體無二。今乃則而不
覺。流轉生死。今息相還原。運心所造。更不別
有。從如實來。是如實法故。是迴向菩提禮。言
迴向者。乃合不迴向。何以故。是彼本法。無
別迴向故。七迴向實際禮。自惟。所修則是實
際所有心。智則無我故。無二無別。名迴向實

際禮。上之五禮。並各有二。一起心迴向。三乘
所訶。二一實迴向。謂則如如性。無二無別。不
可別修。無別起求。為則一故。本來無動。是
實際義。是迴向義。上之五禮。一一準知。上言
隨方禮者。隨方儀式發。恭跪搏頰叩頭擎拳
等。各隨方儀名隨方儀禮。二佛制教禮者。佛
初成道。為給孤獨長者。制其禮義。五輪著地
庠審取正。名制教禮。佛目七眾若違此儀得
違教罪。七眾以外不依此儀。無違教罪。但有
依方敬儀之福。三成極禮。成極禮者。五體投
地。良久乃起。或其心普遍。與法界等。或身普
遍。與因陀羅及微細等。或身心經時三世九
世等。名成極禮。一乘之禮。具前諸禮。何以
故。為皆通見聞故。三乘諸禮佛所訶者。止佛
不訶者。應為上件。諸禮佛儀。並準前條。仍一
乘局見聞。

十號章

言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
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調御丈夫.八
天人師.九佛陀.十世尊。上件十號。通一乘三
乘小乘道理。如上所件。別教者。名號隨方。有
百億萬乃至南西北方十方分齊法門。

權道明如來法四生章

四生者。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四生屬三界。佛
同於胎生。淨土有二生。謂濕生化生。何以故。
化生諸根頓具。淨土蓮華有漸成者。故知有
濕生。阿彌陀佛。有其父母。準此佛同於胎生。
無所準似故無胎生。就三界六道。人中具四
生。畜生亦具四。鬼中則不定。若正鬼唯化生。

若邊鬼即通四。地獄及與天。唯是於化生。是
故小論云。四生攝六道。非道攝於生。六道有
四生故。四生攝六道。六道不定二雙一。為此
六道不攝於四生。餘義如別章。上件四生教
之分齊。準餘前件。

十種淨土章

依小乘義。無別淨土。依三乘義。有別淨土。略
準有四。一化淨土。謂化現諸方所有淨土。二
事淨土。謂諸方淨土眾寶所成。三實報淨土。
謂諸理行等所成。謂三空為門。諸度等為出
入路。四法性淨土。所謂真如。謂以依無住本。
立一切法。一乘淨土依準有十。為此娑婆世
界中諸四天下。教化一切。一有種種身。二有
種種名。三有種種處所。四有種種形色。及有
種種長短。五有種種壽命。六有種種諸得及
以諸入。七有種種諸根。八有種種生處。九有
種種業。十有種種果報。如是種種不同。眾生
所見亦異。問欲明淨土。何故乃辨眾生分齊
不同。答佛土自融。與法界等。無別可別。何以
故。由是佛土稱法界故。若欲取別知其分齊。
依眾生心業行增減定水昇沈清濁差別。印
成佛土亦差別也。故文殊師利歎土深異。寄
彼眾生成土相貌也。問一乘淨土大小多少
染淨差別。云何得知分齊同異。答一乘淨土。
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具如地論廣釋。欲知分
量。準其十佛即可知之。闊狹分量。不同三乘
所明淨土。與世界海亦別不同。若世界海即
在時中。同彼眾生見聞處。說諸佛淨土不同
所謂。故不同也。上件所錄三乘淨土異相。唯

簡愚法小乘。問若爾何故論云。有妙淨土阿
羅漢當生其中。當知。小乘亦有淨土。答小乘
無有淨土。所以得知。凡生淨土。須有習業。小
乘厭其色心。樂其無餘。因何得生淨土。今言
生者。引小乘語。明彼阿羅漢先有淨土種子
故。得羅漢當生其中。或是大阿羅漢即是菩
薩。當生其中。宜可知之。

四諦品立四諦章

依涅槃經。苦有三種。一苦類二苦諦三苦聖
諦。集滅道等亦同。苦類凡夫得。苦諦聲聞得。
苦聖諦菩薩得。苦類者。苦家流類。如苦苦壞
苦等。逼情切已。而無其理。苦諦者。有無常等
道理。翻凡成聖。從理正故得諦名。苦聖諦者。
得法無我分。是自所依。順理故得其聖名。亦
名有為四諦無為四諦。聖諦者。即無為四諦。
故十住經云。復以苦習盡道。分別五陰。生者
滅者。有增有減。而悉無形。生苦.老苦.病苦.
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離苦。所欲不
得亦復是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最勝
名曰知苦。尋察根原。由苦枝黨所生為習。貪
著愛欲翫之寶之。莫知為患。知而遠之。故曰
知習。諸垢永除。更不造新。願欲畢故。使不復
生。色現尋滅。不令停滯。了習苦常寂。是謂知
盡。解八正道。亦無體性。親疎近遠住止之處。
變化無窮而不可極。蕩除塵穢。照曜愚迷。無
形無聲存亡之體。為諸迷惑。道引之首。入無
為路。故曰知道。菩薩分別四諦。亦不取證。欲
護一切在生死者。真諦之相無相無形。而不
可見。審解如本。即應法性。世俗言教假號有

名。其實字體。不生不滅。無所染著。得聖諦
心。不念有無。審解本者。一切諸色普悉平等。
亦無高下。生若干心。是則名曰分別聖諦。其
有為諦。如愚法小乘宗中具實分別。若一乘
諦。別教究竟。隨一世界。名字差別。有四十
億百千那由他。如是十方。隨諸眾生所應調
伏。作如是說。上件四諦。攝下諸教。頓屬其
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理分齊。並準上
知。

光明覺品中立業成就章

建立業者依三乘。所謂身口意三業。若善若
不善及無記。或漏無漏。或為無為。何以故。由
業即如故。若論其體。表無表性。或言作無作。
身業作。以可見有對色為體。口業作。以不
可見有對色為體。二業無作。以不可見無對
色為體。愚法小乘名同此。體義即有無不同。
若心業作者。以心為體。無作非色非心為體。
非色非心。名同小乘。其義不同毘曇及成實。
此約三乘初教。終教即真如。若約圓教。具攝
前義。及融自在也。上件業成就。依業成就論。
廣破諸小乘計。大乘自成。唯據方便。論正業
體。故聲所及以為業性。無可分別也。此論據
初教。餘可準之。

五陰章

五陰者。亦云五蘊。謂色受想行識。問蘊義云
何。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
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彼一切
略說。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是乃至
識蘊。當知依止十一種愛所依處故。於色等

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十一種愛者。謂顧戀愛
悕望愛執著愛內我愛境界愛欲愛定愛惡愛
苦愛妙行樂愛遠愛近愛。由如是愛所緣境
故。如其次第。立過去等種種差別。又有差別。
謂已生未生差別故。能取所取差別故。外門
內門差別故。染不染差別故。近遠差別故。如
其所應。於色等諸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已生
者謂過去現在。未生者謂未來。外門者謂不
定地。內門者謂諸定地。餘句易了。不復分
別。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大杖蘊。依止色
等。發起生等廣大苦故。如經言。如是純大眾
苦蘊集。又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雜染法。
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能荷於擔。即
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能荷雜染擔故。
名之為蘊。問廣分別云何蘊義。云何實有。幾
是實有。為何義故觀實有耶。答云。此餘根境
是實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我
故。觀察實有。所以建立此三問者。為斷相事
二愚及增益執故。如是準知。上件蘊義。聲聞
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即法界無為
也。

隨附十八界章

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一
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何
故建立界處無別相耶。建立蘊中已說。眼等
各別相故。是故從諸蘊中出界建立。從諸界
中出處建立。何等界法蘊不攝耶。法界中無
為。法蘊所不攝。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

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
擇滅。不動。及想受滅。如是建立八無為中。
當知。所依差別故。分折真如。假立三種。不由
自性故。善法真如。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
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由彼自性無
變異故。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
變異。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
說此名空性耶。一切雜染所不污故。所以者
何。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
雖復有時說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煩惱之
所染污。何等名為客塵染污。謂由未拔所取
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轉。非法性
心。以諸法法性清淨故。何故復說此名無相。
諸相寂靜故。諸相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
所戲論真如性中彼相寂滅故名無相。何故
復說此名實際。無倒所緣故。實者謂無顛倒。
此處究竟。故名為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
何故復說此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
故復說此名法界。一切聲聞緣覺諸佛妙法
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
記法真如亦爾。虛空者。謂無色性。容受一切
所作業故。無色性者。謂唯違於色無性相法。
意識境界是名虛空。意識境界者。謂法界攝
故。唯違色言。為別受等。共有真如擇滅非滅
無常性等。雖菟角等。亦是無性。然彼不與諸
法相違。以彼唯是畢竟無故。又菟角等。非唯
違色。由與受等諸法共故。是故唯說與色相
違。無性相言。為別受等無色之法。何以故。受
等自體。是有性相。非無性相故。非擇滅者。謂

是滅非離繫。不永害隨眠故。擇滅者。謂是滅。
是離繫永害隨眠故。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
未離上欲。苦樂滅無為想受滅者。謂已離無
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相作意為先。故諸
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滅無為。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
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
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者。謂除此品麁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
證苦滅。而不建無為。以反異受未盡斷故。又
苦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說八無為法。
如是十六。總名法界。五種色者。謂極略色極
逈色.受所引色.遍計所引色.自在所生色。問
界義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
中諸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故。又能持
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能
持因果性者。謂於十方界中根境。諸界及六
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界
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說地等諸界。
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若約小乘
即實攝。若約初教即空攝。空者謂無分別空。
若約終教即真如攝。攝者謂無所攝。若約頓
教。即不可說。若約一乘即如前。一切餘義如
別章。

隨附十二處章

云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
意處。法界即法處。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

所攝。謂色蘊法界及與意處。由色蘊攝十色
界。法界即攝法界。意處攝七識界。是故三法
攝一切法。問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
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義別義亦是處
義。復次如佛所說。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
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問以何義故。色如
聚沫乃至識如幻化。答以無我故。離淨故。少
味故。不堅故。不實故。謂非有遠離虛妄不堅
實義。是經所說諸句義。又為對治我淨樂常
四顛倒故。如其次第。說無我等。諸句差別。以
此義準。初教之義。不同小乘。若入終教乃至
圓教。如界門說。餘義如別章。

明難品初立唯識章

唯識略開十門。一舉數。二列名。三出體。四明
教興意。五建立。六辨成就不成就。七明對治
滅不滅。八明薰不薰。九辨真妄不同。十歸成
第一義無性性。初舉數者。謂一心即第一義
清淨心。二舉三法。謂唯量唯二及種種。又有
三法。謂心意識。三成八識。眼等五識意識末
那識阿賴耶識。四成九識。謂加阿摩羅識。五
成十心。謂十稠林。如地論云。是菩薩。如實知
眾生諸心。種種相心。雜相心。輕生不生相心。
無形相心。無邊一切處眾多相心。清淨相心。
染不染相心。縛解相心。幻起相心。隨道生相。
乃至無量百千種種心差別相。皆如實知。六
成十一識。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
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
識。善惡兩道生死識。七攝為四。一似塵識。二
似根識。三似我識。四似識識。八或開無量。地

論云。乃至無量百千種種心差別相。二列名
者。謂阿賴耶識。阿陀那識。心意識。乃至窮生
死蘊等。餘七識可知。三出體者。究竟用如來
藏為體。所以得知。勝鬘經云。由有如來藏法
種眾苦。乃至樂求涅槃等故得知也。又如來
藏不染而染。據此即是生死體染而不染。據
此生死即是涅槃。更無異法。又經文六識及
心法智。是其生滅。非是可依。唯如來藏不起
不滅。成究竟依。四教興意者。梁本攝論云。由
此心識微細境界所攝故。不為聲聞二乘說。
為諸菩薩說。應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故。佛為
說。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者。無有是
處。五建立者有三。一依雜集瑜伽等。八相明
建立。二依攝論。三相等八義明建立。三依顯
揚論。十九相明建立。初八相者。雜集論云。云
何知有阿賴耶識。若無此識。執受初明了種
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釋此伽
他。如攝決擇分說。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
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
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故。
種子體性不可得故。業用體性不可得故。身
受體性不可得故。處無心定不可得故。命終
之識不可得故。一云何依止執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謂阿賴耶識先行因。感眼等轉識。
現緣因發如說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
至廣說。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惡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性攝。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隨所依止
彼識生時。即應彼識執受所依止。餘無執受。

不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以離識故。是
第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
者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
爾。是第五因。二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謂
設有難言。若有阿賴耶識。應一有情二識俱
起。應告彼曰。汝於非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
俱時轉。所以者何。猶如一人俱時欲見乃至
欲識。隨有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
爾時作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
因緣故識不俱轉。三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
耶。謂若有定執識不俱生。與眼等識俱行一
境。明了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隨憶
曾所受境。爾時意識不明了生。非於現境所
生意識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應信諸識
俱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了性。四云何
種子體性不可得耶。謂六轉識身各各異故。
所以者何。此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生。不
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下界
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妙界無間乃
至下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有漏
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非如
是相識為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心相續長時
間斷。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
應道理。五云何業用不可得耶。謂若無諸識
同時生起業用俱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略
說識業有四種。謂了別外器。了別依止。能了
別我。了別境界。如是四種識了別業。一一剎
那俱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剎那中。有如是等
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俱起。六云何身受

體性不可得耶。猶如有一人。或如理思。或不
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復推尋。若心在定。若不
在定。身受生起非一眾多。若無阿賴耶識。如
是身受。應不可得。既現可得。是故定有阿賴
耶識。七云何處無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說。
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
無阿賴耶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
捨命。非謂處定。八云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
謂臨命終時。識漸捨離。所依身分。發起冷觸。
或上或下。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
賴耶識。能執持身。隨於身分。若捨此識。冷觸
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然。是故若無阿賴耶
識。命終之識必不可得。問如前論文。心者謂
蘊界處習氣所薰。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
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
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得增益
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子。所積
集故。阿賴耶識者。能攝藏諸法種子故。又諸
有情取為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生故。阿陀
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
壞故。又言心者。能積集一切法習氣故。據此
文相。阿賴耶識。即在事中。云何得知是如來
藏。答由如來藏不染而染。是其事相無別有
事故。是如來藏。故論云。離識以外更無有法。
二依攝論建立賴耶。有其八義。初依三相義。
知有本識。二依熏習義成有本識。三依互為
因果義。成有本識。四依不一不異義。成有本
識。五依因果別不別義。成有本識。六依緣生
義。成有本識。七依彼因緣具不具義。成有本

識。八依會名歸正。成有本識。初約三相建立
賴耶。其三相者。一是因相。攝一切因。仍用互
為因為始。何以故。以互為因微細與識相當
故。二果相。攝一切果。仍用互為果為始。三自
相。即是成唯識中異熟相也。異熟之識。攝一
切法。所以得知。依一切法種子。異熟得生。不
局煩惱業報。名言習等。隨一切相應故得知
也。問若如是者。異熟及種子識。皆合受熏。因
何獨說異熟果報受熏。答今熏習欲明其種
子。種子識。已是其種故不對釋。異熟之識。無
記相顯。與熏相順。故在無記位中。辨其熏義。
今梁攝論中。顯阿賴耶三相之義意。明本識
是因果體。二約熏習成本識者。明本識中成
熏習義餘法即無。三明互為因果義。成有本
識者。明本識中有互為因果義。餘法即無。若
爾因何蘆束等。得有互為因果。答餘法之中。
互為因果。即是轉理之門。假說因果。非真實
也。四約不一不異。成有本識者。若本識中諸
法得有不一不異。離識不成。若離本識說不
一不異者。即是假說。五約因果別不別成有
本識者。若有本識。即成因果別不別。離識即
無。何以故。由因果種離識不成故。六約緣生
義成有本識者。有其十門。一約三種緣生。證
唯有識。顯體相用。謂自性緣生即是體也。為
識是緣生通因故。二愛非愛緣生。即是相也。
三受用緣生。即是用也。二舉迷顯正。成唯有
識。如論中說。舉六師迷馬。即其事也。如涅
槃經。舉六執等迷於佛性。今此六執。迷於緣
生。當知。緣生即佛性也。何以故。為佛性體隨

其流處有種種味故。餘義可知。三記無記辨
唯有識者。內種子阿賴耶識即有無記。或善
惡性或染污清淨為二。餘法則無。由識以外
只是遍計即體空故。四約假實辨者。梨耶是
實。餘法是假。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識故。內種
子則是真實。何以故。一切法以識為本故。五
約內成六義辨者。即念念滅。俱有隨逐。至治
際決定觀因緣。如引顯自果。必須具六方。是
正因義。若闕者。即非正義。外道聲聞。無有此
法。若外種子即是假說。餘如問答中釋。六約
熏成不成辨差別者。梨耶是種子必熏成。若
餘法為種子即不熏成。不熏成故即非實種。
問若如是者。穀麥等種非是薰成。應非種義。
答外穀麥等。從梨耶熏變故。穀麥等假說為
種。若定是種。種穀麥等。定應齊得。既不齊
成。當知。業為正種。故穀麥等是其假因。此義
不疑。故論文舉內為外本。證內有熏。其熏習
之義。梨耶具四德。方堪受熏。一堅謂理實故
堅。識外餘法。依識不自在。並皆不堅。問若諸
法無堅。何以故引苣勝為堅。答苣勝似堅而
不是堅。何以故。不久散壞故。梨耶則不如是。
果報亦不堅。以依緣成。即不自在。何得是堅。
道理不可。二無記義。方得受薰。何以故。無記
者即是無分別義。如來藏中。方有此法。若爾
何以故果報為無記。答此為聲聞智淺。引其
近位。說報受熏。果報無體用。識為體故。說果
報無有究竟實無記義。道理如此。三可熏者。
唯如來藏不守自性。隨諸法緣起成似義。故
是可熏。餘法不爾。以被緣縛。何得更轉受諸

法薰。為此餘法不成可薰。問義若如此。何故
說衣堪得受薰。答衣亦是假。非實堪薰。所以
知之。如香薰衣壞衣香在。當知。薰絹不薰於
衣。以此驗之。言薰衣者。指位語也。但絹四塵
等受薰。以次推之。四塵等亦不受薰。何以故。
以香薰時。香成即是果義。因果道理。乃是如
來藏德。離藏更無。所以知者。但諸法中辨因
果者。並轉理門非實義也。四與能薰相應者。
唯如來藏。有應諸法義。餘法則無。何以故。以
不守自性故。若爾何故。說鏡與質相應。答鏡
亦不相應。但鏡應外質。即是正因果理。正因
果理。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無我真如。故
知。鏡應質者。是其假說轉理之門也。七明生
引二因義。證唯有本識。若以因義顯之。成二
種因。一者生因。二者引因。猶如人射。放箭為
生因。彎弓為引因。乃至能生果報及以命終。
是其生因。枯喪相續。是其引因。是二種因。
離阿賴耶識。即不得成故。唯有識。八內為外
本。證唯有識者。所以知之。一切皆識故是本
也。外法依識成無體即空。當知。識內是其法
本。餘法妄建不可據也。九三慧果成者。聞思
修法。從微至著。並由本識如來藏成。所以知
之故。聞薰習從真如流。當知。真如是三慧本。
受薰成種。轉得增上。餘法則無。問若爾真如
具德但自流出。何假更薰。答真如實不守自
性。待緣方起故說薰也。十約受用。緣生與識。
相依成互為因果。方得受用。明唯有識。若無
賴耶攝受用。緣生即不成受用。故論云。諸法
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此二互為因。亦恒互為

果。此偈約上心受用處說。其受用義如論云。
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了受名分別起行
等心法。此之受用。通成種子及上心。皆生引
建立。成就不虛。廣如論說。七約因緣具不具
者。阿梨耶識。唯互為因生。餘因更無。餘法不
爾。十二緣生。但增上生受用。緣生有三緣生。
謂增上緣緣緣次第緣。何以如此。答十二緣
生等。是其假相。逐事而說故。緣不同梨耶。理
性不據事說。唯約發起初門。說互為因果。餘
可準知。又約祕密。皆具四緣。八會名歸正明
有賴耶者。梁本論云。復次正法內人。雖復願
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賴耶識中。亦有自我
愛。釋曰。前復次約佛法外人。此復次約佛法
內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
學。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見。一人滅我見。何以
故。前二人比知無我。後一人證知無我故。言
違逆身見。於阿賴耶識中。長時數習我愛。雖
復違逆身見。於本識中。我愛猶恒隨逐。是故
身見非愛著處。若將賴耶名曰梨耶義者。則
為最勝。今約此義。梨耶之名。唯在本識。其義
即勝。若目人法二我見處。則非勝也。賴耶之
義。應準此知。三依顯揚論建立阿賴耶識。有
十九門。一謂先世所作增長業。二惑為緣。三無始時來
戲論薰習為因。四所生一切
種子。五異熟識為體。六此識能執受。七了別色根。八根所依

處。九及戲論薰習。十於一切時一類生滅不可了知。十一又能執受了別外器世界
。十二與不苦不樂
受等相應。十三一向無
覆無記。十四與轉
識等作所依因。十五
與染淨轉識受等俱轉。十六能增長有染轉識等為業。十七及能損減清淨轉識
等為業。十八云何知有
識。如薄伽梵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
得有識之身。又說如五種
子。謂心心所有色不相應無為。此則名為有
取之識。十九論引偈
云。執持識深細諸種如駛流。於愚我不顯。
勿彼執為我。問前論云。阿
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無
始時戲論薰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為體。據此文相。本識即是生死體。若非生死
因。何於生死因果相乘處說。答此依成唯識
論。但於生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並是轉
理門。無真實理。當知。離識以外。更無有法。
識者即是不染而染門。如來藏之一義也。故
四卷楞伽云。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
等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廣既廣略當
知。與真不異。又云。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

滅。若自真相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
不異外道斷見論義。如是微細藏識。究竟邊
際。除諸如來及住地菩薩。諸餘聲聞緣覺外
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一切不能思
量決了。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
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
道所說。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
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
見妄相薰心。十卷楞伽經云。大慧薰集種子
心不滅。取外境界諸識滅。大慧諸外道。作如
是說。所謂離諸境界。相續識滅。相續滅已。則
滅諸識。大慧如來藏識。不在阿賴耶識中。是
故七種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識不生不滅。何
以故。彼七識。依諸境念觀而生。此七識境界。
一切聲聞辟支佛。外道修行者不能覺知。不
如實知人無我故。以取同相別相故。以見陰
界入法等故。義言若達人無我。所謂人執習
則達法無我。七識則與如來藏同。大慧阿梨
耶識名如來藏。而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
常不斷絕。身俱生故。離無常過。離於我過。自
性清淨。又經文依諸邪念法。是故有識。生八
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第二明末那識者。略
作八門。一列名。二明體性。三辨建立。四辨相
應。五約對治道辨有無。並辨斷之位分。六對
三性分別。七約遍計等三性明分齊。八還原
顯實。初辨名者。西方名末那。此云染污意。此
從過立名。二體性者。從三法出體。則以心聚
為體。三明建立者。攝論云。舉六過失證有末
那。一若無末那。則意識不與五識。相似不成

過。由大乘佛語。意詮下含同時依止根。若無
末那。意識則無同時依止根。不與五識。相似
不成同時過。二若無末那。第六識得意識名。
即無意義過。為意義是次第滅現無體故。三
若無末那。無想滅心。定無差別過。若有末那。
無想有。末那滅心無。末那二定則有異。四若
無末那。自然成無流過。何以故。意識起解脫
分善時。即須是無流。由無我見及我慢等。五
若無末那。我執不遍三性過。若無末那識。意
識起解脫分善時。即須無我執。六若無末那。
獨行無明不成過。若有末那無意識時。末那
地中無明即成獨行。若無末那。意識行時。末
那常為染污依止。意識無明。即不成獨行。若
有末那。即有六德。翻前即是。四相應者。末那
一起相續不廢。與我見我慢我愛無明四使
相應。及與遍行五數相應。總有九數。問攝論
何故不明心所有法。但與四使相應。答攝論
教興在其熟教。所以知之。如下論智差別文。
舉十二甚深。顯甚深義。不共聲聞。當知。教高
非是初教。若立心數。即有所妨。於道無益故
不明之。五約對治道辨有無并斷之位分者。
末那識。於無漏道。即說無有識。何以故。於無
我理成其妨故。若說滅時。初見道位。即滅末
那。何以故。障見無我理故。故無性攝論云。轉
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
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轉。清淨者。即滅習
氣。人言。在修道中滅俱生我。末那俱生并無
明心煩惱修道斷者。此義不然。末那一起。相
續緣我不廢。因何得改境起其法執。若起法

執。何名緣一類我塵。問末那何故唯是俱生。
答末那不緣於外緣義。不緣名故。不得起分
別我見。問論云。俱生我修道斷。因何末那是
俱生我非修道斷。答俱生修道斷者。是寄位
語。如初僧祇斷皮。第二僧祇斷肉。第三僧祇
斷心。此可爾也。今將分別俱生麁細之相。寄
顯見修。非言實斷。六三性分別者。末那識是
染污故。有覆無記性攝。七遍計等三性者。末
那識是遍計。是依他。是圓成實。是三無性。此
約初教。若終教即真如。若圓教即具一切。何
以故。由末那識得是心故。八還原顯實者。由
末那識本是生死初無。今以智求。即空無實
故。一切法皆如也。眾聖賢亦如也。第三明意
識者。意識是無邊。分別一切處。分別與其五
識。或一或異。乃至相應數等發智分齊。並如
問答中心數分別。廣如別章。第六辨成就不
成就者。世諦因緣無性故成。第一義諦。本來
不作故。不成緣成故。非不成。緣成故。非是
成。一切識門。皆如是也。若約成就有二義。
一相中辨成就義。二約理體辨成就。初相成
就者。依顯揚聖教論。問若成就阿賴耶識。亦
成就轉識耶。應作四句。謂或成就阿賴耶識
非轉識。謂無心睡眠者。無心悶絕者。入無想
定者。入滅盡定者。生無想天者。或成就轉識。
非阿賴耶。謂住有心位。阿羅漢獨覺不退轉
菩薩及與如來。或俱成就。謂所餘住有心位
者。或有俱不成就。謂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
薩及與如來。入滅盡定。若處無餘依涅槃界。
二約理體成就者。如瑜伽菩薩決擇中云。乃

至廣慧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為建
立。於心意識祕密善巧。然諸如來。不齊於此
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廣
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
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
見積集。乃至是名勝義善巧。齊此名為於心
意識一切祕密善巧。齊此施設於心意識一
切祕密善巧菩薩。當知。阿賴耶識欲成就者。
會須通如來藏。始可得成堅實依止。若但取
生滅相識。則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第七
對治滅不滅者。梁攝論云。四德圓時。本識都
盡。今言滅者。楞伽經云。唯心相滅。非心體
滅。解云。心相即空故無所滅。是名為滅。故地
論。云何滅如虛空如是滅。問賴耶相滅在何
位盡。答在初地盡。何以故。地論云。十地轉
依止。依止常身故。非如無常意識智依止。無
常因緣法。據此文證。初地即捨阿賴耶。若據
初教。十地終心。捨阿賴耶。何以故。在第十
地。頓滅諸障故。問賴耶據何為始。答一念無
明起在現前。即是賴耶始。所以知之。顯揚云。
無始戲論無明習氣為正因故。又起信論云。
一念無明即是不覺。覺即不動。動即有苦。果
不離因。賴耶異熟。當其果也。故是其始。第八
薰不薰者。夫能薰法有三種。一名言薰習識
薰習。二見識薰習識識薰習見識薰習。三煩
惱薰習業薰習果報薰習。所薰者。謂阿賴耶
識。如攝論應知勝相中廣說。第九辨真妄不
同者。此阿賴耶識。有真妄不同。如地論說
十二緣生。是第一義諦。即是真義。如攝論說

如幻事鹿渴夢想翳闇等。譬第一識似如此
事即是其妄有。又知此識無有生性。為通達
真。知此識假有。為通達俗。俗者即是其妄。真
者正是其真。又依二乘道理。如瑜伽論說。廣
辨賴耶薰習成種。判定異熟生滅報分。後論
判言。上來所說。我為愚癡無智者說。義言愚
癡無智。即是聲聞。又論云。我不齊如是說阿
賴耶。若知賴耶及陀那識等。於內於外。不見
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薩菩薩。當知。為無
智說者。即是其妄。為菩薩說者。即是其真。又
約乘分別。愚法聲聞。對凡夫外道妄執自性。
即是其真。法執未除。即明是妄。大乘初教。對
彼愚法聲聞分別實執。即是其真。未盡法空。
即是其妄。如熟教文。對彼初教細分別。即是
其真。自非究竟。即是其妄。何以故。由在名言
語境界故。餘義準知。第十歸成第一義無性
性者。此唯識門攝一切法。皆是唯識。或唯三
識。或唯一識。所謂本識。或唯八識。或唯九
識。或唯十一識。或唯四識。是三乘唯識。此據
同教言。或唯十識。乃至種種。是一乘唯識。是
據別教言。總說唯識。有其二種。一者解唯識。
二者行唯識。如意識唯識。初即順行。後即順
解。本識唯識。初即順解。後即順行。廣如疏
說。當知。據唯識門。無識外一切別法。復依論
文。知塵無所有。是通達真。知唯有識。是通達
俗。明知。達識即非是真故。論云。初地現證。
明得唯識。若知唯識。即是境界。未是真實故。
楞伽云。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
侶。妄想觀伎。眾據此經文。雖知是識。由不免

戲論。又佛性論云。一切虛妄。如石女兒用炎
水浴。被龜毛衣著菟角屣。戴空華冠入揵闥
婆城。共幻化女戲。義言但起心見法。並皆非
有。如上所喻。當知。聖教所顯道理諸法非有
唯一真如。無我實性。以為究竟。此是三乘義。
如是等法。為無盡教攝。即是一乘究竟盡理
也。

眾人問文殊處明入佛境界章

佛境界者。一乘三乘小乘境界各別。如小乘
人。所知佛法境界。在苦忍已去。得聖法者是。
降斯已還。非佛境界。若三乘人所知境界。得
空無相解。是佛境界。若隨相解。是凡夫法。於
中雖有漸教頓教不同遲疾有異。莫不皆為
成機滅病應理。是佛意也。若與病合。即是生
死非佛境界。若據一乘。總別與十一法相應。
是佛境界。一佛境界。齊如虛空。此是總也。二
據一乘因無量劫修。三應其所入與九世相
應。智慧寂然。不同世見。四隨順度生盡佛境
界一得一切得。五起隨俗智三世無礙。皆悉
如空。六隨順眾生所說諸法。皆如機性一一
差別。住佛境界。七欲知眾生性類不同。與無
分別合。如實無分別。八所知佛境非染識能
識。亦非染心境界。九何相決定知佛境界。謂
決定知性起之門。無師智自然智等。究竟真
淨能示群生。是決定知佛境界。十欲明照佛
境。生死等法煩惱業報等寂滅無所住。無明
無所行。平等行世間。如是明照佛境界。十一
欲知一乘境界寬廣。知眾生心。盡其十世。以
如來心。一念中遍一切。悉明達是境界廣。若

此等法。是一乘佛境界。又佛境界有其因果。
若小乘義。得因非得果。得果則捨因。三乘之
義。初教得果已捨因。而果不離因。亦復不
則。因非斷亦非常。何以故。因果則空故。若
終教時則是真如。無有差別。若據頓教。舉
心皆當理。若據一乘。一則一切一切則一。
乃至教義皆應因陀羅及微細等也。

卷 2

淨行品初明凡聖行法分齊不同義章。

十力章 六波羅蜜章
 十八不共法章 四無畏章
 賢首品初立發菩提心章
 三種佛性章 八種梵音聲章
 第三會十住品內本分首種性章
 十住章 梵行品初明通觀章
 常乞食等四依章 十二頭陀章
 受善律儀戒業章 五濁章
 發心功德品五戒章 八戒章
 四果章 六十二見章
 五蓋章 十纏義章
 十欲章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損益章
 二種莊嚴章 三寶義章
 六和敬義章

第四會華聚品初立十波羅蜜章
 十藏品內立一乘三乘小乘教藏章
 六無為章 三界章
 四辯章 道品章
 十二部經章
 第五會明十迴向章 法數章
 七財章 第五迴向悔過除罪章
 第六迴向四輪除八難章
 九十六種外道章 七士夫趣章
 祕密翻依行檀起行作業同異章
 第八迴向真如同異差別章
 第九迴向初普別始終差別理事諸觀義章
 第九迴向未明住地始終寬狹相攝分齊微
 細差別義章
 一乘法海章
 第十迴向生成佛德差別章

淨行品初明凡聖行法分齊不同義章

凡聖所修行法。皆由三業。成就迴向。並皆不
同。且如行施一門。佛教云。破戒破見破威儀
者。教令行施。何以故。欲令且離地獄故。此施
雖不親順菩提分解脫分善。佛為救苦。仍許
令行。準此人天善根戒施修等。教令行施。雖
非究竟。為離畜生餓鬼。許行不疑。若修解脫
分善。為離人天故。佛許行。聲聞緣覺即是其
事。若修菩薩道。為迴聲聞。初教許行。為引初
教。終教許行。為引漸教。頓教許行。為引頓
教。圓教許行。故信位滿心賢首歎德。廣辨行
施。興供養事。順一乘善。不棄一法。據佛別
意。唯一乘可行。餘不可行。何以故。非究竟依

故。如是取捨各別。皆同一施。何以故悉由智
慧故有差別。如施一門。萬行皆爾。準以知
之。

十力章

十力者。是處非處智力。自業智力。禪解脫三
昧正受智力。諸根利鈍智力。種種解智力。種
種性智力。至處道智力。宿命智力。生死智力。
漏盡智力。並不可屈伏。故名為力。無邊智能
故名為力。此三乘義名與小乘同。義隨二宗
高下不等。小乘如所謂實。初教即空。終教即
如。頓教不可說。一乘之義。如不思議法品那
羅延幢等力可知。

六波羅蜜章

六波羅蜜者。陀那.尸羅.羼提.毘梨那.持訶
那般羅若。波羅蜜。陀那者此名布施。運心
周普名布。惙己惠人名施。尸羅者。此云清涼。
三業炎氣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曰清涼。羼
提者。此名忍辱。他人加惱名辱。於辱情安名
忍。毘梨耶者。此名精進練心於法名精。精心
愗達名進。持訶那者。此名智生。依定生智
故名智生。般羅若者。此名為慧。於緣決定明
了名慧。波羅蜜者。波羅名彼岸。蜜言到。即到
彼岸也。此義是三乘小乘名亦同。若望其義。
即到彼岸不到彼岸不同。若三乘初教。六
度各有十義。如地持論說。又義離三輪相。修
其六度。即是空真如。若依終教。知法性無貪。
修其檀度。即順真如德。若依頓教如。則不可
說。若約一乘。六波羅蜜皆有十門。如下經離
世間品說。

十八不共法章

不共法者。謂身無失。口無失。念無失。無異
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欲無減。精進無
減。念無減。慧無減。解說無減。解脫知見無
減。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智慧知過去世無礙。智
慧知未來世無礙。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之
十八。不與因同故名不共。又此十八。別名小
乘不解依。如雜心用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
處。為十八不共法。問依攝論。百四十不共法。
與小乘同。因何十八別名小乘不解。答此意
欲顯一百四十不共法名數與小同。仍欲顯
彼小乘文義不同大乘故。於文中作差別說。
若一乘義。即如下經不思議法品不共義中
說。

四無畏章

四無畏者。初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障
道無畏。四盡苦道無畏。答難不怯故名無畏。
此三乘義。與小乘共。但義深淺不同。一乘無
畏之義。具其十種。即無盡法。如下不思議法
品說。

賢首品初立發菩提心章

菩提心者。菩提梵語。此翻名果道。果德圓通
故曰菩提。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發菩提心。
然此發心。經亦名願。要大菩提。令來屬己故
名為願。體性者。隨義不同。略有三種。一相
發。二息相發。三真發。言相發者。深見生死之
過涅槃福利。棄捨生死。趣向涅槃。隨相厭求
名相發心。言息相發者。深悟平等。知其生死

本性寂滅涅槃亦然。生死寂故。無相可厭。涅
槃如故。無相可求。返背前相。歸正如道。故名
為發。良以取相背真故。令捨相為發。亦可離
相平等之心始起名發。故經說言。滅諸發不
發。是發菩提心。言滅發者。滅諸相。言滅不發
者。不起相發。是發心者。無相相應名為發矣。
三真發者。菩提真性。由來己體。妄想覆故在
而不覺。名為生死。後息妄心。契窮自實。由來
己體。知菩提性是己體故。捨彼異求。實相現
前。故名發心。亦可真證智起名曰發心。發心
六門。一信發心。所謂十信滿心。二位發心。謂
十解心。三行發心。謂十行心。四方便發心。謂
十迴向心。五證發心。謂初地已上心。六究竟
菩提發心。所謂佛心。此之分齊。是三乘義。小
乘分有。一乘究竟。有十種發心。如離世間品
說。顯無盡故。其發心德。有二百一十八句經。
如下彌勒善知識中說。

三種佛性章

佛性者。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其性平等。猶如
虛空。於諸凡聖。無所限礙。名為佛性。既無限
礙。何故偏云佛性。佛性者。據覺時語。所以知
者。為隨其流處成種種味。法身流轉五道。名
曰眾生。據此因緣。不名佛性。今對聲聞淳熟
人。說有其佛性。為聲聞人先向無餘不求作
佛。今迴聲聞並堪作佛故說佛性。教興如此。
略說佛性有三種。一自性住佛性。二引出佛
性。三至得果佛性。自性住佛性。即是本性。引
出佛性。即修得性。至得果性。修因滿足名至
得果。又自性住性。即是本性。引出佛性。本性

引出至得果性。本性至果名至得果。又佛性
有十種。如問答中辨。問如來藏性亦說本性。
何故如來藏性。不約位說差別之相。佛性義
門。即約地位論其明闇答如來藏差別。為直
進菩薩說故。不約位論。其差別佛性之義。為
根熟聲聞說。聲聞見增。今順彼見故說差別。
佛性義者。當三乘義。具辨差別。廣在抄中。若
為一乘。所目即入一乘圓教所攝。餘義可
知。

八種梵音聲章

梵音聲者。有其二種。一約教義明其音聲。二
約佛德以辨音聲。約教義者。如十住經說。如
來有八種音聲。一謂見苦。二謂向苦。三謂見
習。四謂向習。五謂見盡。六謂向盡。七謂見
道。八謂向道。此約教解名曰聲也。二約佛德
辨音聲義。音者響也。聲者對根辨質故。二不
同音者。有其八種。如十住經說。所謂梵音。一
不男音。二不女音。三不強音。四不軟音。五不
清音。六不濁音。七不雄音。八不雌音。復有八
音。如疏中釋。此之八音。當三乘義。小乘名
同。而義不同。謂空有別。小乘則有。初教即
空。一乘音聲。與法界等。不可數量。與因陀
羅微細界等。何以故。隨諸眾生所應調伏。作
如是說故。

第三會十住品內本分首種性章

次當十信心後成一乘佛義種性義者。謂性
種性。習種性。性種性者。約本性說。習種者。
約修習說。亦有解者。性種性者。是本有性。習
種性者。是修生性。此非佛法所樂。何以故。夫

論種性者。順因緣門說。豈容不對因緣而說
種性。故今性種性。不得為本有。又習種性。不
得修生。何以故。若法性外有修生者。緣起可
增。是故不得說修生。故今種性義者。是其佛
因。其義廣大。非偏在解。非偏在行。非偏在
位。非偏在比。非偏在證。非偏因果。非偏本有
修生故。今立性習二種者。約總說之。性種性。
約本性說。位在種子。習種性者。約修生說。義
即廣大。此依地持文。若依瓔珞經。有六種性。
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四聖種性。五
等覺性。六妙覺性。此約位說。義即是通。若欲
出體。即用本有修生緣起福慧定慧等門為
體。此順三乘。若一乘別教義者。謂六決定及
住十相。即順普賢願行。如發心功德品偈廣
說。

十住章

十住義者。十者數。住者不退。即成住之位。亦
云十解。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
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
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不動故名住。
體者無量方便三昧為體。此順三乘終教說。
本即是一乘。初教則無定。愚法小乘。及初迴
心。即不說十住。宜可準知。

梵行品初明通觀章

通觀者。通伏諸惑。通滅惑種。通修諸行。通觀
諸理。故名通觀。即是一無分別智定也。此觀
據成離言說相。不可說其體相言義不同。但
是一行三昧。據其所剋。亦得與頓教義同。若
據方便。即順尋思。及以如實唯識意言等。此

順三乘。若為一乘所目。即屬一乘。若迴向一
乘。知是一乘方便。亦入一乘。初教亦有此門。
但作即空說。宜可準知。今為通觀義。略出諸
家說。理不同一。有說。實性順無分別。息相應
寂。即為正義住。不復進。將謂是佛。二如上所
說。其心正順久習。則佛乃至無量劫。三論其
法性。一切皆如。以本成一切法。非智相所緣。
而得法性。如其法性。無二無別一切皆空。是
其本性。無明煩惱等。即如所成。無明是何義。
是真如義。何以故。真如成無明故。若無真如。
即無無明。故起信論。從無明等。一切諸法。皆
是摩訶衍眾生之心。真如體中生滅相用也。
若可此義。即得隨順入真如門。一乘所目。亦
入一乘。對前正觀。舉其相似。以明其正。依寶
性論。新發意菩薩。修行心中遂成空亂意。略
有三種。一離空如來藏。以失變壞物修行。名
為空解脫門。起如是心。實有物斷滅。後得涅
槃。是第一亂意。二者又復有人。以空為有。物
義應得空。是第二亂意。三者又生是心。離色
等法。別更有空。我修行為得彼空。是第三亂
意修觀行者。應比決擇。

常乞食等四依章

四依者。一樹下坐。二常乞食。三糞掃衣。四陳
棄藥。陳棄者。一用糞為陳棄。二用陳宿所棄
之藥為陳棄也。問此依與頭陀法何別。答所
用各異。頭陀據離煩惱。四依依成其行。有此
不同此順三乘及愚法小乘。如上來行。即順
其教。心緣飾好。即是相似非真實行。大乘初
教直進行者。惡內之善他人所棄。今修食之。

又知即空。相別之惡義不在言。初迴心人。依
前四依事相。知法即空。是名四依。終教四依
者。行相即如。無所可得。是其所依。非謂有物
而可依也。是名四依。一乘義者。用前諸義以
為方便。又是一乘教之所目。即是一乘。

十二頭陀章

頭陀者。抖竦煩惱也。一作阿蘭若。二常乞食。
三納衣。四一坐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飲漿。
七塚間住。八樹下住。九露地坐。十常坐不臥。
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此頭陀法。不名
為戒行。即戒莊嚴氣力。不及不行無犯。頭陀
分齊。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
五日。至十月十五日。二時中行所須頭陀之
具。具頭陀章。邪正相似。及順三乘一乘義。如
上四依法。

受善律儀戒業章

毘尼大藏要分有二。一逆順種類不同。二隨
受緣別。初種類不同者。謂十十不同。如華嚴
經說。二隨受緣別者有三。一制俗人戒謂五
戒八戒。二制出家人。謂五眾所持戒。上二同
小乘。三通道俗戒。謂三聚戒等。何以故同與
菩提為方便故。又通五乘。不通五乘。菩薩戒。
不通五乘。應可準之。其出家五眾所持戒者。
以作無作善業為其體也。亦云表無表。作有
二種。一受作二隨作。此二作中。皆有三種。一
自作。二教人作。三見聞作隨善。皆通三業。無
作有三種。一是作俱無作。二形俱無作。三隨
用無作。即隨緣持時。所發無作。此有二義。一
自隨作以發無作。二動他三業成自無作。即

教他作他作發無作屬己者。是身口作。以不
可見有對色為體。意地作以心為體。身口無
作。以不可見無對色為體。意地無作。以非色
非心為體。何以知之。涅槃經云。無作以非色
非心為體故。此據別解脫戒為言。若據定道
無作。身口無作。還用不可見無對色為體。此
作無作。並據現行。何以故。可作法捨故業行
即空故。終教即如故。一乘教應因陀羅微細
行故。小乘無意地持戒。若爾何故問汝何心。
答此據相應心。非不相應心。又迴向菩提名
為持戒。不迴向菩提名不持戒。迴向聲聞名
為破戒。分別無分別等例然。餘皆準此。相應
心具緣多少等。廣如別章。

五濁章

五濁者。一者命濁。二者眾生濁。三者煩惱濁。
四者見濁。五者劫濁。濁者不清之義。百歲已
下是命濁。不識尊卑。不敬上接下者名眾生
濁。增非法貪。刀劒器仗諍訟鬪亂諂誑妄語。
攝受邪法等名煩惱濁。漸起邪見。破滅佛法。
邪法轉增。是名見濁。飢饉劫起疾病刀兵。是
名劫濁。依經論文。若於眾生。起一念如實慈
心。施一揣食及一丸藥。即得不生。五濁劫中。
此濁在小乘。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即法
界。宜可準之。

發心功德品初五戒章

五戒者。一不殺戒。二不盜戒。三不邪婬戒。四
不妄語戒。五不飲酒戒。其戒亦得分受。是盡
形戒四戒是性戒。不飲酒是遮戒。優婆塞戒
經云。食肉得殺生罪。何以故。為愛肉味。見他

殺生。生其忍可故。其戒是三乘。亦通於小乘
及人天等。經云。若欲生天。受持五戒。兼持十
善。見壁上彩畫女人。不生女想者。其人生天。
為天子身。受其化生。亦通一乘義。為一乘所
目故。迴向一乘為方便故。問何以故偏用酒
為遮戒。答為酒過大故。約酒偏制。故大論云。
酒有三十五失。引佛語提迦優婆塞酒有三
十五失。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二者眾病之門。
三者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
聲人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
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
向人說。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十者醉為
愁本。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
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敬
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
尊長。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
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疎
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
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
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者
所貴知識親屬共檳棄之。二十九者行不善
法。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智人所不信
用。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狂癡因
緣。三十四者身壞命終隨惡道中。三十五者
若生人道。常當狂驗。為此偏制。

八戒章

八戒者。白衣所受日夜戒也。一不殺生。二不
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坐高廣
大床。七不著華香瓔珞。不香塗身。及不香薰

衣。八不作伎樂。不往觀聽。及不過中食。此八
戒中。前四是戒分。次一是不放逸分。後三順
修分。此義在三乘及小乘人天等。亦通於一
乘。由是一乘所目及迴向一乘成方便故。餘
義如別章。

四果章

一預流果。亦云須陀洹。二一來果。亦云斯陀
含。三不還果。亦云阿那含。四阿羅漢果。此義
出觀制四果。愚法小乘四人共制。大乘初教
亦通上義。亦有不通。何以故。依地位制果故。
一人即成。若在終教唯一人成。何以故。約其
法門成四果義故。若對一乘上成四果。皆入
一乘。何以故。為彼一乘所目故。廣大故。因陀
羅界微細成故。

六十二見章

六十二見者。不知色陰起十二見。謂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有邊無邊。亦有邊
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如來滅後。如去不如
去。亦如去亦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麁我
與陰一。陰滅我亦滅。是無常義。細我與陰異。
陰滅我不滅。是常義。餘義準之。麁我與陰一。
隨陰滅故。不如來時去細。我與陰異。陰滅時
還如來時去。一陰有十二。五陰成六十。加根
本斷常。成六十二若據小乘。即是煩惱使。若
據初教。見義即空。若據終教。即如即實。何以
故。無所可滅故。若據一乘。不說自體。但論其
用所迷義眾多。能迷用亦大。又攝前三乘小
義即是於一乘。何以故。為一乘教所目故。

五蓋章

蓋義者覆障行心。名之為蓋。蓋有五種。一名
貪欲。二名瞋恚。三名睡眠。四名掉悔。五為
疑。蓋有四義。一是障義。能障七覺華故。二是
破壞義。能破世及出世道故。三名隨義。四名
臥義。長寢生死故。初二正蓋義。後三助釋。
又現在五蓋亦蓋亦覆。去來五蓋是蓋非覆。
妨道名蓋。不障現起故不名覆。問諸煩惱法
菩薩用眾生煩惱。作自煩惱。自煩惱作眾生
煩惱。此義云何。答若小乘及初教。則不得迴
轉。若終教始終。雖理是正。用理自在。仍於教
事不得自在。由教事不具故。依圓教宗中。即
得互轉。由得理事自在具足故。餘可準知。

十纏義章

十纏者。謂無慚無愧睡悔慳嫉掉昏忿覆。此
十種義。多習成過。如絲縛馬。多故成過。名之
為纏。若依小乘。纏義成過義。若依大乘初教。
纏義即空。故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
起。是苦義等。纏義準之。若約終教。即是真
如。何以故。一切法皆如也。若約一乘。纏義不
約自體。唯約用義。所障義大纏過亦重。由法
自在故。與法界義同。餘義如別章。

十欲章

十欲者。有上欲。無上欲。有餘欲。無餘欲。等
欲。不等欲。有所依欲。無所依欲。共欲。不共
欲。有邊欲。無邊欲善欲。不善欲。世間欲。出
世間欲。大智欲。淨欲。無礙智欲。無礙智佛解
脫欲清淨欲。不清淨欲廣欲。狹欲。細欲麁
欲。如是等欲。入十種欲。所謂因苦生欲.方便
欲.悕望欲.著味欲.隨因生欲.隨緣生欲.盡

欲.一切欲.初發心菩薩欲.摩訶薩欲.問此欲
可斷耶。答欲有二種。一虛妄欲。此即有斷。二
非虛妄欲。此即不斷。今此十欲等。與普賢行
合。則無有斷。乃至十性十根等。例準相似。若
三乘義中。訶其妄欲。則不許欲。一乘義門。若
無勝欲。則不應一切德。故成欲網。網者網羅
之義。無盡教義。由欲網羅得有建立。又欲無
盡。應因陀羅故。舉網相以況之耳。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五觀者。一不淨觀。二慈心觀。三緣起觀。四安
般念觀。五界分別觀。多貪者修不淨觀。多瞋
者修慈心觀。多癡者修緣起觀。多覺觀者修
安般念觀。我見多者修界分別方便觀。此觀
名共小乘義。與大乘別。依大乘初教。有二種
用。此觀門。若煩惱現行增重。即依小乘觀行。
伏貪欲等。若惑現行中下。即依五法。成即空
觀。何以故。大乘初教。據益為義故。量益臨時
成用。不定一觀相也。更有異觀。對其別機。如
經下釋。若約終教。一切皆如。若約一乘。如上
所說。是圓教所目。及向一乘。即是一乘方便。
屬一乘攝。

明法品內通依五乘定其解行損益分齊

夫如來教興意在為物。由機有淺深。遂成教
兩種。一別相教門。二同異教門。別相教者謂
善惡相別。令初機者入正解不謬故。如十善
十惡等。即是其事。相準可知。二同異教者。
經中亦名祕密之教。所以興者。為有情眾生
煩惱深厚邪智巧滑計量無邊。為遮此病。遂

致教興。其損益相者。且如五乘大持戒門。從
人天已上。未得為損。得即為益。進即為益。住
即為損。乃至諸乘。皆並準此。一行如此。一切
解行亦然。又為名成行。為世間名即損。為出
世間名即益。乃至一切解行。亦準知之。又為
利故成行。為世間利即損。為出世間利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亦準知之。又為自是故成行。
為世間自是故即損。為出世間自是故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並準知之。非他亦然。又為樂
世有故成行。為眾生在有即益。為自身在有
即損。乃至一切解行。並準知之。又不求名利
自是非他樂三界有。亦有損益。不求佛名即
損。不求世間名即益。乃至不求利樂世有等。
並有損益。宜準知之。又初教已上無分別即
益。有分別即損。乃至一乘教義。亦準知之。如
大持戒一門。具如是損益。大精進大懺悔大
無是非大不自是輕他大習誦大解行等。並皆
準此。又諸乘解行理事等所有損益。並為世
間未出世者成損益門。非為出世者故。梁攝
論云。若世間法即可毀。若出世間法即不可
毀。問損益之法道理歷然。云何今者說毀不
毀。答損益相別理不相雜。今為決彼前疑有
其二種。一為邪智者為覆相答。二為正智者
顯相答。今為覆相。決彼前疑故。通說言毀。又
約佛出世時及末代時。定其解行。善惡兩相
此亦不定。若說佛世善多。末代惡多。此亦可
然。又約上下二機定教邪正此亦不定。若約
及與不及。此即可然。及者成益。不及者成損。
乃至隨下皆可準之。如善中損益同異。惡及

無記。皆可準之。翻准即是。上來所明。約三乘
同教說。若約一乘別教。損益無窮。何以故。為
一乘義各別隨緣。不准通說故無盡。又損益
之義為善惡兩含。善中有善。善中有不善。善
中善者。如前益門是。善中不善者。如前損門
是。惡中惡者。如前翻對違理不善者是。惡中
善者。方便迴惡資成善根者是。其善惡二義。
損益平等。又善惡損益二門。微細甚深。何以
故。為有情眾生染淨機欲無窮盡故。今略言
之。但論知不知避不避。若知而不避。避而不
知者難也。

二種莊嚴章

莊嚴者。行德資人名為莊嚴。不同有二。一名
福德二名智慧。資潤名福資潤之功。名為福
德照理名智。觀達名慧。嚴義有四。一行能資
人名為莊嚴。二能資心名為莊嚴。三能資果
名為莊嚴。四諸行平相莊嚴。亦名律儀。亦名
菩提具。亦名助道行。此義在三乘。小乘不具
足。唯說智門。亦有助滿福。教中不讚。三乘教
內為利眾生故。具讚二嚴。一乘教中有十莊
嚴。如下經離世間品說。餘義如別章。

三寶義章

三寶義者。三是數。寶是可貴義。能昇行者
遠離生死得勝菩提。可貴名寶。謂佛法僧三
寶之義。略有三種。一同相三寶。二別相三寶。
三住持三寶。同相三寶者。謂同一法性真如
有三義不同。謂覺義軌法義和合義故說三
寶。二別相者。謂在緣中尊義是佛。謂同世間
身二身一身二身三身四身十身等。如問答

中辨。法謂理教行果及無盡教義等。僧謂有
漏無漏住持羯磨聲聞菩薩摩訶薩等。三住
持三寶有二種。一相住持。所謂素畫彫檀等
佛。二謂紙素言聲等法。三謂有漏無漏剃頭
袈裟等僧。二理住持。謂法性真如。與凡聖為
依。一生依二境界依。資持建立名理住持。三
寶通五教。一在世間。二聲聞緣覺。三漸教菩
薩所學。四頓教菩薩所學。五一乘普賢解行
見聞等所學。其義準以可知。一乘三寶相者。
如下經言。略有十門。一菩薩摩訶薩。教化眾
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二開示甚
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三具足受
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四復次悉
能讚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五分
別解說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六行
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七復次下佛種
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
八不惜身命。護持三寶。是故能令法寶不斷。
九善御大眾心無憂惱。是故能令僧寶不斷。
十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是故能令
三寶不斷。此十三寶一乘教攝。何以故。十三
寶相。在修行心證。比教智處無不顯現。即是
住持。成其大益。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此
通因陀羅及微細處。二乘小乘。即無此相。餘
義如別章。

六和敬章

六和敬者。謂身業口業意業同戒同見同學。
同亦名同利。戒見利既同。身口業復悉同。無
有乖諍故名和敬。此義通小乘三乘一乘。若

愚法小乘。據事忍慈。若三乘初教。依即空忍
慈。若依終教知自他平等一如故起忍慈。
依一乘教。上三乘等法。是方便故。是所目故。
故屬一乘。餘義如別章。

第四會華聚品初立十波羅蜜章

十波羅蜜者。即十行法也。一檀波羅蜜。二戒
波羅蜜。三忍波羅蜜。四精進波羅蜜。五禪波
羅蜜。六般若波羅蜜。七方便波羅蜜。八願波
羅蜜。九力波羅蜜。十智波羅蜜即是。十行者。
但施成自他喜故。一名歡喜行。戒成自他利
故。二名饒益行。忍成自他無瞋恨故。三名無
恚恨行。精進成勝德故。四名無盡行。禪波羅
蜜寂靜故。五名離癡亂行。般若證智緣起現
前故。六名善現行。方便善巧成自他事故。七
名無著行。願事自在隨意能成故。八名尊重
行。勝力自在成就眾生故。九名善法行。三業
利他作事不虛。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故。十名
真實行。起作故是行義。此義在三乘。不通小
乘教。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教所目及是
方便。復數是十。以顯無量。即一乘攝。問三乘
亦十數與一乘何別。答三乘十數。隨方化儀。
無別準法。依一乘教。有別準法。復即在三昧
中。當知。分齊全別。宜知之。餘義在別章。

十藏品內立一乘三乘小乘教藏章

依愚法小乘。三藏義有二種。一者三藏。謂修
多羅藏。亦名修妬路。亦名素怛纜。二阿毘達
磨藏。三毘尼藏。二者二藏。謂聲聞藏緣覺藏。
此名與三乘同。但義有別。小乘三藏體苦諦
攝。三乘三藏體真實性攝。此三乘藏有五種。

一者一藏。謂摩德勒伽藏。二者二藏。謂聲聞
藏菩薩藏。三者三藏。謂修多羅阿毘達磨毘
那耶。四者四藏。謂加雜藏。五者五藏。謂加陀
羅尼呪藏。一乘教義。竝皆不同。所謂十藏。一
信藏.二戒藏.三慚藏.四愧藏.五聞藏.六施
藏.七慧藏.八正念藏.九持藏.十辯藏.問三藏
之義根本據教。十藏之義通其教義。云何將
十藏對三藏說。答三乘小乘據事分齊說。教
即非義。一乘之義。以教為教。復以義為教。三
乘義中。已有此義。何況一乘。此義如別章。

六無為章

六無為者。一虛空.二涅槃.三數緣滅.四非數
緣滅.五十二緣起.六法界。問何故一乘無為
乃同三乘數說。答此義甚深。同下數說。令人
易信。廣在疏中。小乘及初教終教及圓教所
說。無為空無相無願寂靜離念滅不可說。如
是等義。皆悉不同。諸乘相望。亦深淺闊狹不
等。如六無為三無為三空八空乃至十八空
等。一切法空。即是名數不同據故。亦不可會
一。唯在頓教一門。一切有無皆同一相。所謂
無相。餘義如別章。

三界章

三界者。眾生果報分段依處。分齊有三。從阿
鼻獄至他化天男女參居。多諸染欲。故曰欲
界。從初禪梵天至阿迦膩吒天。竝無女形。亦
無欲染。宮殿高大。是色化生。故名色界。從無
邊空處至非想非非想天。但有四心無色形
質。故名無色界。於此三界。凡聖麁細出沒不
同。有其四種。一者繫業分段三界。二者不繫

業分段三界。三者餘習變易三界。四者不捨
世間變易三界。問變易及不捨世間同無流
法。因何在三界。答變易等身。為慈悲故在於
世間。如涅槃經說。常樂我淨。能以大悲還入
世間故在三界。此三界中。大分天位有二十
八。欲界六。色界十八。離廣果天。出無想天。
成十八。無色有四。此中義相名數麁細。竝皆
不同。當知。一乘三乘小乘等義。竝皆差別。如
華嚴經。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陀
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天。梵身天。梵輔
天。梵眷屬天。大梵天。光天。少光天。無量光
天。光音天。淨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
密身天。少密身天。無量密身天。密果天。此中
不開無想天。不煩天。不熱天。善現天。善見
天。色究竟天。空處天。識處天。無所有處天。
非想非非想天。加其四天。總三十二天。又正
法念經云。從阿鼻獄至非想天。於中麁細眾
生。次第相疊間無空處據此因緣。一類眾生。
即不可說其分齊。法華經云。此土常安穩。當
知。三界內有麁細眾生。麁者見劫壞。細者常
安穩。佛所以不同說。欲顯眾生界無盡。乃至
因陀羅微細等義。竝皆不同。小乘三界唯一
同壞。初教三界其義即空。終教三界即如無
分別。一乘三界所謂無盡無分別。餘義如別
章。

四辯章

無礙辯者。謂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
礙知名字智名法無礙。知義之智名義無礙。
言音辯略名辭無礙。令他樂說無礙。通達無

滯故名無礙。以後得智為體。若約小乘。四
無礙辯。是其實慧。大乘初教其慧即空。若
至終教其慧即如。若至圓教即四十無礙。如
下經第九地中說。四無礙智。依十種差別。一
依自相。二依同相。三依行相。四依說相。五依
智相。六依無我慢相。七依小乘大乘相。八依
菩薩地相。九依如來地相。十依作住持相。後
五是淨相。此據教辨。若據實德。即普賢門中
無盡辯也。餘義如別章。

道品章

道品有三。一小乘道品。迴心亦同。二直進道
品。謂但六波羅蜜。三一乘道品。謂無盡道品。
小乘道品名。與迴心初教同。何以故。二處見
修不別故。名雖不異。義即全別。小乘道品。唯
在觀中。大乘道品。通其觀外。理智復別。小乘
道品。為人無我智。迴心道品。為法無我智。問
何故直進菩薩道品不與迴心同。答迴心道
品。為引愚法小乘故。名同小乘。直進菩薩。若
同小乘分別更增。於理不便故省之耳。道品
者。初四念處。謂身受心法。四正懃者。謂未生
之惡。方便令不生。已生之惡。方便令斷。未生
之善。方便令生。已生之善。方便令增長。四如
意者。謂欲定.精進定.念定.慧定。五根者。謂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者。謂信
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者。擇法覺
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捨覺支.念覺
支.定覺支。八正道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
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體歸於十。謂
淨信精進念智慧及喜猗覺品相應捨思戒三

摩提。信分為二。謂信根信力。精進分八。謂四
正勤為四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
進。念分為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智慧
分八。四念處為四。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
喜為喜覺支。猗為猗覺支。捨為捨覺支。思是
覺數。謂正思惟。戒分為三。謂正語正業正命。
三摩提是定。定分為八。謂如意為四。定根定
力定覺支正定。盡無生智是菩提。隨順彼法。
勢用勝故名助道。亦可。大乘助道當法而成。
不以十義相攝。何以故。緣起各別故。直進菩
薩。用六波羅蜜以為道品。六行至果名波羅
密。六行助果名為道品。直進與迴心。俱異於
聲聞。何以故。道品即空故。終教即如。一乘道
品。如經下文離世間品二千答者是。所以知
之。由離世間重問行法。復經文中義。義皆有
勸進之辭。既普賢願行。廣大無邊。道品亦不
得少。義歸於此。廣如別章。

十二部經章

一修多羅者。此方名線。亦名契經。亦名涌泉。
祇夜經者。此云重頌經。伽陀者。此云不重頌
經。和伽羅那者。此云受記經。憂陀那者。此云
無問自說經。尼陀那者。此云因緣經。阿波陀
那者。此云譬喻經。伊帝日多伽。此云本事
經。闍陀伽者。此云本生經毘佛略者。此云方
廣經。亦名方等經。阿浮陀達摩者。此云未曾
有經。憂婆提舍者。此云論義經。經以五法為
體。謂音聲名味句偈。問云。造者為偈體。偈用
句為造者。只有四法。何故今云五法為體。答
若據小乘。即無別偈。以造者為體。只有四法。

今據大乘。隨異緣別理亦非一故。得隨事以
五法為體。若愚法小乘。即據教實入苦諦攝。
何以故。貴無我理故。毀其事教。大乘初教。即
是空義。是真實性。何以故。會事入理故。與理
善為因緣故。若終教義。一切是真如。若一乘
無盡教。即無盡也。非謂十二。餘義如別章。

第五會明十迴向章

十迴向者。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
迴向。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六隨順平等善根
迴向。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八如相迴
向。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
迴向者。是何義。無迴向是迴向。迴向有三義。
一迴向實際。二迴向無上菩提。三迴向眾生。
此三義中。識舊法故迴向。非今迴與故迴向。
何以故。實際有二義。一菩薩所修行法。從真
如流。先是如法。二菩薩所修為顯本性。即是
本性道具如。既本有具亦非新迴向。菩提亦
有二種。一菩薩所行從果德智流。所有人法
即從果德。二能成果具即入助道。復從果德。
三迴向眾生亦有二義。一菩薩成就所有人
法。竝眾生所與。何以故。若無眾生即不成故。
故即是眾生物。二菩薩成就人法。行德與眾
生為道具。即屬眾生故非新迴向。迴向者智
也。此義通三乘。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教
所目。及是一乘趣向方便。又十數者。即顯無
量故。入一乘攝。餘義如別章。

第五會依其五教明順善法數義

雲集說偈品初法數處釋。夫法數者。自性故

名法。軌則故名法。亦對意故名法。數者法數
也。所有理事。對緣發起。在俗數中故名數也。
欲知分齊。略有五重。即是五乘人所軌教也。
其初分齊者。如維摩經云。有厭欣二門。初厭
門者。是身無常無疆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
可信也。為苦為惱。眾病所集。諸仁者如此身。
明智者所不怗。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
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焰從渴愛生。是身如
芭蕉中無有堅。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
夢為虛妄見。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是身如響
屬諸因緣。是身如浮雲須臾變滅。是身如電
念念不住。是身無主為如地。是身無我為如
火。是身無壽為如風。是身無人為如水。是身
不實四大為家。是身為空離我我所。是身無
知如草木瓦礫。是身無作風力所轉。是身不
淨穢惡充滿。是身為虛偽。雖假以澡浴衣食。
必歸磨滅。是身為災百一病惱。是身如丘井。
為老所逼。是身無定。為要當死。是身如毒蛇
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諸仁者
此可患厭。二欣門者。當樂佛身。所以者何。佛
身者即法身也。從無量功德智慧生。從戒定
慧解脫解脫知見生。從慈悲喜捨生。從布施
持戒忍辱柔和懃行精進禪定解脫三昧多聞
智慧諸波羅蜜生。從方便生。從六通生。從三
明生。從三十七道品生。從止觀生。從十力四
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生。從斷一切不善法集
一切善法生。從真實生。從不放逸生。從如是
等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諸仁者。欲得佛身
斷一切眾生病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此教義當人天厭欣二境。乃至梵世亦
入此教。若約分齊。義當趣向聲聞方便及初
教之初等。其義分齊。當一切法空唯有名。名
有二種。一分別名。二思惟名。由二種名。建立
一切法。當知。陰入界等一切法。依初教初。如
是建立。人天邪善根不入此教。又依愚法小
乘。聲聞緣覺。依分別遍計性。立其法數。所有
世間出世間名數分齊。竝如毘曇婆沙所定
評正義者即是。正法數諸部執。所顯法相分
齊者。即入從小乘。由同分別遍計故。不入大
乘攝。但是名數竝是諸境。仍與正小乘。作迴
心向大乘方便。宜可准知。此即當五乘之中
聲聞緣覺二乘法數分齊也。又第四大乘教
者。依維摩經。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
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
人。前後際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
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
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虛空故。法無戲
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
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
因。不在緣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
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
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順
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生滅。法無
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
不動。法離一切諸所觀行。準蘊一門界入一
切諸法。竝皆如此。其相即空。若無如實空。即
一切法不成。何以故。由即空故。其義分齊。當
初教終。欲說法時。亦有儀式。夫說法者。如說

色門。色以礙為義。礙義即空。何以故。礙義即
遍計分別故。又因緣礙義。即無分別故。故說
法時。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
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當了眾
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
讚于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說
者即空說是不斷三寶。餘皆準此。又維摩經
云。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
所以者何。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諸緣
故。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斷是菩提。捨諸見
故。離是菩提。離諸妄想故。障是菩提。障諸願
故。不入是菩提。無貪著故。順是菩提。順於如
故。住是菩提。住法性故。至是菩提。至實際
故。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等是菩提等虛空
故。無為是菩提。無生住滅故。智是菩提。了眾
生心行故。不會是菩提。諸入不會故。不合是
菩提。離煩惱習故。無處是菩提。無形色故。假
名是菩提。名字空故。如化是菩提。無取捨故。
無亂是菩提。常自靜故。善寂是菩提。性清淨
故。無取是菩提。離攀緣故。無異是菩提。諸法
平等故。無比是菩提。無可喻故。微妙是菩提。
諸法難知故。何以故。為一切法皆如也。故據
此分齊。義當終教。所有陰入界等一切法數。
依此而知。若無不空真如。即一切法不成。由
無住本立一切法故。又維摩經云。時維摩詰
默然無言。文殊師利難曰。是真入不二法門。
義當頓教。默絕萬法。陰入界等染淨諸法。竝
皆同此。若無維摩默不二理。即一切法不成。

所以知之故。對法論云。不待名言及餘根境。
是名實有。一切皆是實有。即顯待名言根境。
是假有也。又依無盡圓通教門。即華嚴經第
八迴向百句如相。義當略教。普賢性起當是
廣義。即無盡圓通究竟宗也。所有無盡法數
及餘乘數。皆一乘所目。即是一乘。由同在海
印定中成故。不在定說。同教者。入一乘遠方
便攝。又安立非安立門者。即三乘義。頓教漸
教相望說也。漸由依教。是安立門。亦名依法
住智說。頓教名為非安立門。又亦五教門中。
當自宗說。不藉名言根境。是非安立門。藉名
言根境。是安立門。宜可準知之。

七財章

七財者。謂信施戒聞慧慚愧。資用成佛是財
義。此是三乘義。若為一乘目。即入一乘教。若
據別教門。財義即無盡。故下經文。道場神指
其寶藏。任善財取。證會上地顯資財義。餘如
別章。

第五迴向悔過除罪章

悔過者善悔也。傷在生死迷淪久遠三世過
罪違理之甚。若勘經論。大分有二。一違理成
過。二違教成罪。如佛法外人。無法拘制。信
緣造罪。是違理罪。若佛法四眾。受佛教制。順
其修法。違教成過。名違教罪。二罪挍量。違教
罪重。違理罪輕。何以故。由教境恩德大故。又
以罪數不同。若違理造罪。但有一罪。違教造
罪。即具二罪。違理及違教。若懺除滅義亦不
同。若違理罪滅即不定。或方等行道誦呪為
福。或作理事二觀。竝得通除。若違教罪。據其

現身取淨。還須依教。不得通滅。若據未來
身淨。亦得通滅。今依此經四義悔法。懺三世
罪。得三世淨。何以故。由此悔門順廣大故。與
普賢門合。所以知之。此懺三世罪等。其心無
限發福處。大小乘及初教則無此事。悔法有
四。一懺三世罪。二勸請。三隨喜。四迴向。此
四互相成。互作主伴。問依此懺法。無理觀懺。
何得是寬。答竝得通成。所以知之。如隨喜勸
請門中即具一切。又依三乘懺法有其二門。
一還淨二出離。初還淨者。由善心不由治罰。
善心者。如本受持對治。二出離者有七事。一
各各發露遮相續。二受與學罰。三先制後開。
先已制戒。後由別意故開。四更捨。若大眾聚
集同意如本。更捨先犯罪人是時還淨。五轉
依比丘比丘尼。轉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
實觀。由四種法。欝陀那觀察諸法。又如對治
法相。恒觀察自罪。七法爾得。若見四諦。小隨
小罪不更故犯。由法爾所得。餘可準之。廣如
別章。

第六迴向四輪除八難章

四輪者。一住善處輪。亦云淨國輪。二依善人
輪。三自發願輪。四宿殖善根輪。住善處者。謂
住中國離於五難。三塗為三。長壽天欝單越
為五。依善人者。生在佛世。離佛前佛後一難。
自發正願者。即離世智辨聰一難。宿殖善根
者。離生盲生聾等一難。謂天人等。依其人法
四義。得增善法。離惡成善。具德名輪。即是入
道遠方便之要路也。此義通三乘及小乘。一
乘方究竟。若小乘成人空無漏緣。若人天成

正善緣。若菩薩成菩提緣。若一乘教成普賢
解行緣。若依別教正國土即國土海正士即
十佛等平等願即普賢願本功德即性起功德
難障唯離之。餘義如別章。

九十六種外道章

外道者。在佛法外故云外道。就九十六中。前
四別件為一門。何以故。以此四道兩共相知。
於諸世間作非法事。後有九十二。各別自領
徒眾眷屬。若鬼若神。眾數不同。其數非一。各
起異見錯亂佛法。廣如九十六種外道經說。
此九十六種外道皆言。是道九十五種是邪
佛一種是真佛。邪佛惑人。似而不真。真佛無
偽。正而不邪。如地持論說。那大迦栴延。共一
客比丘同房宿。迦栴延為看客故。入三昧時。
客比丘復入三昧。客比丘依三昧定力。看迦
栴延心。不知依何禪。後出定問曰。大德依何
禪。曰我依空三昧。今此九十六種異道。皆有
神鬼映附者。由在小乘。三乘初方便中。應言
教憶想之處。還有如此相似。映附小乘。若剋
契諦理心及三乘正無想。即無如上神鬼映
附。若一乘義。為見聞中有普真普正。諸神鬼
等。亦不得便。今言九十五是邪一種是正者。
非謂獨一是正。皆綺互相望。一種當其佛法
初入方便故言一也。

七士夫趣章

七士夫者。亦名七大夫。亦名七聖人。一隨信
行。二隨法行。三信解脫。四見到。五身證。六
慧解脫。七俱解脫。信他得度名為信行。不從
他信名為法行。鈍根三果。是隨信行所得信

果。離縛名信解脫。利根三果。是隨法行所至
故名見到。滅盡正受法。似涅槃與身合故。名
為身證障有二種。一煩惱障二解脫障。但離
煩惱障名慧解脫。二障並除名俱解脫。此義
即與大乘三乘七地義相同。七地者。如地持
論說。一者種性地。即十解已前。二者解行地。
即十行十迴向。三者淨心地。即初地。四者行
跡地。即二地至七地。五者決定地。即八地。六
者決定行地。即九地。七者畢竟地。即十地。如
來地。以因果俱究竟。合名畢竟地。所依堅故
名地。所歸故名趣。趣者所向也。士夫與地相
望是同。餘義如別章。

祕密翻依行檀起行作業同異章

此翻依義名祕密教。何以故。擬伏異學生信
證道故興斯教。翻依者。依別文義。顯異文義
名曰翻依。即用智為體。翻依之義。正在三乘。
與論道同。其論義法。大分有七。謂義決擇。釋
決擇。分別顯示決擇。等論決擇。攝決擇。論軌
決擇。祕密決擇。論雖有此七門。若對聖教約
初分有二。一對三乘二乘。三乘即為顯示。不
成祕密。小乘對大乘。則名祕密。何以故。因緣
方便覆相。不顯真實理故。由聲聞機淺。方便
成信。漸入佛法故不頓說。為小機不勝名祕
密教。二為伏異學令成正信。佛舉論道翻依
等義當大乘宗。伏彼外人。令信入佛法故興
此教。問興其論道理應定一。何故小因明等
立其論道。但立宗因喻等不用結論。何故不
同。答凡興其論。正欲顯義。若未結時得了義
者。則不須結。若須至結方了義者。即須安結。

有此二義故不同也。又興論道有始終別。若
初教中。則有論與不論。俱名為論。何以故。二
義取要顯佛法故。若至終教。即不論為論。何
以故。息相歸真成證顯義。餘不順理故。以不
論為論。若小乘中。但有諍論為小乘宗。不得
法空故。不盡法原故。教不滿故。若至初教。即
須言論為正。初教中不盡法理。以言剋申故。
若至終教。不論為正。由窮法理。不假言申故。
論其分齊。於大小乘。唯論道方便即其分齊。
其文不可具述。如對法論後論道決擇處說。
亦如攝論定學後分中說。梁本論云。論曰如
經言。云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
善能行施無量無數。於十方世界修布施行。
相續生起。釋曰。菩薩捨自愛。攝一切眾生為
自體。一切行道一切財物。悉屬眾生故。財非
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豈關於我。若能如
此運心。則是善能行施。復次菩薩捨自愛。攝
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眾生行施。即菩薩行
施故。菩薩起隨喜心。得無量施福。亦是不損
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論曰。云何菩薩
樂行布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釋曰。若菩
薩不樂行。隨至等八施義至。但樂行菩薩淨
心施。復次若菩薩不樂。世間著三輪施。樂行
不著三輪施。復次著名為樂。若菩薩著施因。
或著施果。名樂行施。若菩薩不著行施。名不
樂行施。論曰。云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
行諸佛如來信心。釋曰。由菩薩自證施故行
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後信
無根故不成信。論曰。云何菩薩發行布施。若

菩薩於布施中不策自身。釋曰。菩薩自性能
行施。無有貪悋嫉妬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
施。論曰。云何菩薩恒遊戲布施。若菩薩無布
施時。釋曰。菩薩非時時施不隨一物施。論曰。
云何菩薩大能行施。若菩薩於施離娑羅想。
釋曰。娑羅名目二義。一目貞實。二目散亂。貞
實是直語。散亂是密語。若取直語離貞實。則
與大施相違。若取密語離散亂。則與大施相
符。若離欲三界後行施時。名為大施。何以故。
離欲菩薩行施。具縛凡夫行施。百千萬倍所
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
故得大名。論曰。云何菩薩於施清淨。若菩薩
欝波提貪悋。釋曰。欝波提名目二義。一目生
起。二目拔根棄背。生起是直語。拔根棄背是
密語。若取直語生起貪悋。則與清淨施相違。
若取密語拔根棄貪背悋。則與清淨施相符。
拔根是除身見。身見是貪悋。根本棄背。是除
貪悋體。由菩薩能斷身見滅貪悋故。於施清
淨。論曰。云何菩薩能住於施。若菩薩不住究
竟後際。釋曰。究竟後際有二義。一施有初中
後。以最後為究竟後際。若依此義不住施。最
後分豈得言能住於施。此則相違。二若有餘
涅槃名究竟。無餘涅槃名究竟後際。若聲聞
住無餘涅槃。不更起心。無利益眾生事。則不
能住施。菩薩依大悲。不同聲聞住無餘涅槃
故。恒起六度無有窮盡。若依此義。則與能住
施相符。論曰。云何菩薩於施自在。若菩薩於
施不得自在。釋曰。若菩薩不得施障自在。菩
薩於施則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見修二惑。

無道對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聖位。為
道對治故。菩薩於惑不得自在。於施能得自
在。論曰。云何菩薩於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
盡中。釋曰。無餘涅槃。名為無盡。菩薩不同聲
聞入無盡中無利益他事。是故菩薩。於施無
盡。論曰。如施經。於戒乃至般若。如理應知。
釋曰。如施經說。施有不了義語說餘度。亦有
不了義語。皆須如理分判。又依淨土盆經。一
僧得施。二現前施。三戒德施。四安居施。五齊
限施。六指示施。七給得施。八三世常住僧施。
此是三乘正施。又依毘曇八非法施。一悕望
施。二怖畏施。三反報施。四期報施。五家法
施。六生天施。七求名施。八不求生死樂施。又
有一乘十種施。如十無盡藏品廣說。餘義如
別章。

第八迴向真如章

真如有二門。一者一乘真如。二者三乘真如。
一乘真如者。有二種門。一別教門。二同教門。
別教門者。謂圓通理事統含無盡因陀羅及
微細等。廣如下經第八迴向百句如中說。同
教門者。即與三乘義同。但由智迴向故。入一
乘攝。二者三乘真如。復有二門。一頓教門。二
漸教門。頓教門者。如維摩經不二法門品。維
摩直默以顯玄意者是。此如絕於教義相想
不及。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漸教門
者。略有三門。一終教門。二始教門。三世間所
知門。終教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終。言始門
者。即維摩經中不二法門品。三十二菩薩顯
不二法門者是。言終門者。即不二法門品。文

殊所顯不二者是。其終始兩門。並具無分別
教義空有二門。始教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
終。言始門者。如百法明門論六種無為屬一
切法攝。人法二空。方入空攝得知。真如不及
二空。二空為上。此門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
言終門者。如維摩經弟子品內。為迦栴延說
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又金剛般若經。微塵
即非微塵等。又依對法論。開六無為成八無
為。三種真如。即屬無為攝得知。真如成無為。
上此初教始終。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無分
別義者。謂證真如。無分別教者。謂比觀意言
無分別境。悟大乘言教故。分別教義者。謂教
義即空故。今初教門中真如。但是空義。不同
終教。言世間所知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終。
言始門者。即人天正善根。及愚法聲聞緣覺
等。入真實性攝。故中邊分別論云。世間所知
真實。入真實性攝。準此論文。世間唯除虛誑
妄語等。餘竝入真實。由許是菩提遠方便故。
言終門者。故論釋云。謂一切法但有名。謂分
別名思惟名。得知不同遠方便法。此義唯局
二種十名中。為是大乘近方便故。言真如者。
自體堅固。不可破壞。觸物皆順不相違故。亦
無相可取。由真如故。乃至流在十名理不可
壞故。同是真如。餘義準可知。

第九迴向初普別始終差別理事諸觀義

所以於此釋諸觀門。為第九迴向。初作始終
義。說普賢法故。於此明但初發心入道之法。
隨根差別。設觀不同。所謂真如觀。通觀。唯識

觀空觀。無相觀。佛性觀。如來藏觀。壁觀。盲
觀。苦無常觀。無我觀。數息觀。不淨觀。骨觀。
一切處觀。八勝處觀。八解脫觀。一切入觀等。
竝於修道初門。隨病施設。據病而言。不得一
定。何以故。為病不定故。此等觀法。在於三乘
小乘。分有一乘見聞。略說分齊。餘可準知。

第九迴向未明住地始終寬狹相攝分齊
微細差別義章

住及地義。或同或別。同者同是一住。謂佛因
位。別者將住寄初位。謂十解位。將地寄終位。
謂證位。若據寬狹。十地即寬。十住即狹。何以
故。十地寄法多。若據相攝。十地攝十住。何以
故。是證體故。若據微細。十地成微細。十住非
微細。問義若如此。微細依普賢法。信位終心
即剋。何以故。十解猶不成微細。答若據總別
義。信位終心。即剋普賢法。若據始終。證位
方得故。有如此差別。不同因陀羅等。準此可
知。

一乘法海章

經曰。悉得三世一切諸佛所說法海。於一一生法。一一方便法。一一語言法。一一施設
法。一一教法。一一說法。一一法門。一一入法。一一決定法。一一住法。

又有十種佛法句。復有十種說法。復有十種
說。三世復有十種說。普賢心復有十種說。普

賢願行法。竝是別教。一乘門如離世間品廣
說。復有三乘名字法。如攝論說。法人及法義
性略及廣名不淨淨究竟十名差別境。釋曰。
名有十種是菩薩境界何等為十。一法名。謂
色受等眼耳等。二人名。謂信行法行等。三法
名。謂修多羅祇夜等。四義名。謂十二部經所
顯諸義名。五性名。謂無義文字。六略名。謂眾
生等通名。七廣名。謂眾生各有別名。八不淨
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聖人等。十究竟名。
謂通一切法真如實際等。論曰。十名差別境。
釋曰。此十種差別名。悉是菩薩境界。菩薩所
住。唯在第十。通一切法名中。復次略說名有
十種。是菩薩境界。法名謂眼等。人名謂我眾
生等。法名謂十二部正教。義名謂十二部正
教義。性名謂阿阿為初。訶為最後。音字合三
十七。略名謂有為無為。廣名謂色受等及空
等。不淨名謂凡夫等。淨名謂須陀洹等。究竟
名謂緣極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後智所緣一
切法真如境。復次名者謂至究竟名。通一切
法。於一切法。無有差別。此名即是法界。此法
界以通一切法。不分別一切義為相。或說名
無分別境。菩薩唯於此法中住。餘義如別
章。

第十迴向生成佛德差別義章

佛起布德垂化攝生。諸宗分齊不同。若依小
乘。實佛報身。生在王宮。臨菩提樹成佛。攝生
化用及德。皆在其中。若依三乘。法身無方充
遍法性。報身成就在色究竟處。化身示現在
菩提樹。化用及德皆悉不離。此之三位。若一

乘義。所有功德。皆不離二種十佛。一行境十
佛。謂無著佛等。如離世間品說。二解境十佛。
謂第八地三世間中佛身眾生身等。具如彼
說。仍現王宮生及菩提樹其法。乃在十迴向
終心。問從因修道十地後證理。應在十地後
際便示現菩提樹佛。因何却在十迴向中。答
若三乘義容有此相。今一乘義順彼六相。總
別之法諸位即無前後。所以十迴向現者。迴
向是善巧智明佛大善巧相故。偏在十迴向
現。所以知之。菩提樹神在第十迴向故。餘義
可知。

卷 3

第六會十地品初明十地章
 本分中六決定章
 加分中意加內明四法章
 六正見章 請分中轉依章
 請分未證教二大章
 說分初料簡諸宗義章
 安住地分初五怖畏章
 校量勝分初十願章 三種菩提章
 行校量中信等十行章
 行校量慈悲內緣起章
 彼果分中調柔等四果章
 第二地初三聚戒章 十惡業道章

七種邪見章 十善業道章
 攝生戒中明四倒章
 第三地厭分中四靜慮八禪章
 三苦八苦章 四無量章
 六神通章 第四地三十二相章
 八十種好章 第五地中七淨章
 十諦章 第六地緣生章
 三空門章 重空三昧章
 人法二空章 第七地中四家義章
 第八地四種無生忍章 三世間章
 十自在章 十怖畏章
 第九地十稠林義章 八萬四千法門章
 煩惱行使行稠林章 根行稠林章
 生行稠林章 習氣稠林章
 三聚行稠林成就章 二十種法師章
 四十無礙辯才章 第十地受職章
 阿耨達池義

初明十地品十地章

十地者。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明焰地。四燒
然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
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生成佛智住持故
名地。地者位也。今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
乘聲聞人天等。竝在其中。為五乘人所觀。普
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以
故。十地之法。攝眾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深
最難了別。略約五乘分別分齊。言五乘者。人
天等為一。謂人天乘。聲聞緣覺共為一。謂為
小乘。漸教所為為一。謂漸悟乘頓教所為為
一。謂頓悟乘。一乘為一。謂究竟乘。就初人

天。有三種成佛。一佛為救三惡道。現身異彼。
三惡道外。即成佛身。如佛現黑象脚等。二為
引人趣。現在佛身。如佛為提謂長者現樹神
身等。三為引人天。為現其聖身。如人天等知
佛是聖。而興供養成世間福者是。二就二乘
中有其七義。一約地。謂三界九地十地十一
地等外。即成其佛。二約位。見修已外。即成其
佛。三者約行。離學已外無學身中。即現成佛。
四約菩薩行。三十三心外。即成其佛。五者約
時。小乘六十劫成三僧祇外。即成其佛。六者
約生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七者依小
乘十二住。第十二最上阿羅漢住則同是佛。
三者約初迴心教門。有其八義。一約地位。謂
乾慧地等十地。第十地中即成佛。所以同十
地成佛者。為佛下同因位故作此說。二約三
界九地。十一地等已外即成其佛。三約位。見
修已外即成其佛。四約行。學位已外同無學
羅漢位。即成其佛。五約時。依大乘三僧祇外
即成其佛。六約菩薩行。三十三心外即成其
佛。七約無分別。空理一念即成其佛。八約生
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此約化身。若約
報。分段身後即成其佛。又約初教直進位。有
其七門。一約位。從十信位等。乃至從歡喜地
等滿足十地已外。即成其佛。此由佛境界分
段身。非同菩薩地分段身故。二復約位。從歡
喜地盡第九地。於第十地。即不退成其佛。此
亦為對聲聞下位。於下身中成佛故。故作此
說。三約理。謂真如無分別空一念即成其佛。
四約十地後一念證果即成其佛。五約時。大

乘三僧祇後即成其佛。六約行。究竟無學即
成其佛。七約大乘十二住。於第十二最上菩
薩住後。即成其佛。又約大乘終教。有其十
門。一者約位。從十信行。乃至歡喜等十地滿
後。即成其佛。二者從歡喜等初地。至盡第九
地。於第十地中。即成其佛。如梵網經所說者
是。此為對聲聞。現凡身上得於果證故作此
說。此當變化成。非當實成。三者約位。從初歡
喜地至第三地。是世間法相同三界。第四地
已去至第七地。相同無流。於世間身中。得彼
三乘無流德。名為出世。第八地已去至第十
地。名出出世。即得成佛。第八地成法身。第九
地成應身。第十地成化身。此為於十地中別
地相故作是說。四者一念成佛。約無分別真
如故作此說。第五約證以明一念成佛。於初
地中一念證故。六於十地後一念證果。名一
念成佛。上諸一念者。所謂無念也。七約時者。
謂大乘三僧祇後即是佛。八約行。金剛心後。
得一切智智即是佛。九約生死。滅七種生死
後即是其佛。十者依大乘同性經。有三種十
地。聲聞十地。緣覺十地。佛十地。為招引小
乘。同於大乘終教之義故作此說。其十地名
等。具如疏說。又有差別十地相。廣如梁本攝
論修時章釋。第四約頓教明者。唯有一門。所
謂無相。何以故。由成一行三昧故。乘彼一味
真如所成故。不可說有諸異相門。成佛亦如
此。一切俱離。是名佛也。第五約一乘義者。十
信終心。乃至十解位十行十迴向十地佛地。
一切皆成佛。又在第十地。亦別成佛。如法寶

周羅善知識中說。何以故。一乘之義。為引三
乘及小乘等。同於下位及下身中。得成佛故。
又於八地已上。即成其佛。如於此位成無礙
佛。一切身故。此據別教言。若據同教說。即攝
前四乘所明道理。一切皆是一乘之義。文雖
是同。而義皆別。如此等法差別相者。為護十
地故。隨方便門作種種說。令諸眾生於十地
中離增上慢。又依六相。總別義即是一乘。隨
相別布義即是三乘。此約教分說。其實一乘
十地之法。盡其三世已通究竟。此據證說。餘
義如別章。

本分中決定章

六決定者。一觀相善決定。真如觀一味相故。
如經無雜故。二真實善決定。非一切世間境
界出世間故。如經不可見故。三勝善決定。此
有六義。一大法界故勝。二一切佛根本故勝。
三法相差別法爾故勝。四真如觀。勝凡夫二
乘智故勝。五順大教故勝。六是無漏故勝。故
地論云。大法界故。一切佛根本故。法相義故。
真如觀勝諸凡夫二乘智故。說大乘法法爾
故。白法界故。四因善決定。因有二種。一成
無常愛果。因善決定。是因如虛空。依見生諸
色。色不盡故。二常果因善決定。得涅槃道。如
經盡未來際故。五大善決定。隨順作利益他
行。如經覆護一切眾生界故。次前善決定。此
願世間涅槃中非一向住故。六不怯弱善決
定。入一切諸佛智地不怯弱故。如經佛子是
諸菩薩。乃至入現在諸佛智地故。此六決定。
是十地體。通十地故。亦通十住已來。故經云。

十住中有五決定。十行亦同。除大善。十迴向
有三決定。謂觀相及大善不怯弱。此之廢興。
顯位高下增微故。通義可知。此義通彼修生
及本有。非彼三乘及小乘所知。普賢性起在
此位中。何以故。同是證故。餘義如別章。

加分中意加內明四法章

四法章者。即四堪智。一者緣二者法三者作
四者成。此之四智。與六相智類亦相似。但門
有別。一緣者。即成法之緣。二法者。相應成
法。三作者。謂緣能成也。四成者。謂了別成
就。知法之智明了。緣起自在故云堪。此義亦
得通一乘及三乘。何以故。由此四堪智。於三
乘中。順離四謗。及契中道故。此義如別章。

六正見章

六正見者。金剛仙論。一真實智正見。能知理
法。二行正見。能知行法。此二是教旨。三教正
見。能知教法故。四離二邊正見。知前理法不
同情取。五不思議正見。知前行法。成德出情。
六根欲性正見。知前教法說隨物心。此之正
見。知法分齊也。此順三乘。若依一乘。即十種
明了法。如離世間品說。所謂隨順世間明了
法。為欲長養一切世間凡夫善根故。無礙不
壞信明了法。解法真性信行人故。安住法界
明了法。解法行人故。遠離八邪向八正道明
了法。解八人故。除滅眾結斷生死漏見真實
諦明了法。解須陀洹故。觀味是幻還來受生
明了法。解斯陀含故。乃至須臾。不樂三界不
著受生專求盡漏明了法。解阿那含故。六通
自在由八解脫隨意正受九次第定諸辯明了

法。解阿羅漢故。常樂寂靜因外緣解知足少
事不由他悟成就智慧明了法。解緣覺故。成
就勝智諸根明利心常解脫長養無量功德智
慧滿足諸佛十力四無所畏一切佛法明了
法。解菩薩故。問何故引彼下法釋明了義。一
乘甚深。舉下為況。令人易解故。小乘即無此
事。因映成大解故。餘義如別章。

請分中轉依章

轉依者。五門分別。一明轉依所依體。二明能
轉智。三明所轉障。四明轉所感果。五明位地。
所依者。謂常身由自性身。如來藏先為生死
依。後轉為法身為究竟依。能轉智者。謂無分
別智。所轉障者。謂八妄想等。所感果者。謂涅
槃寂滅果。所依位者。如梁本論云。略有六位。
一益力損能轉。由隨信樂位住聞熏習力故。
世間修慧損益義成。二通達轉。謂已登地諸
菩薩。由真實虛妄顯現為能故。虛妄者。謂觀
俗智。真俗二智竝得現故。此轉從初地至六
地。有出入觀異。三修習轉。由未離障人是一
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依故。謂三相不顯現。
三無相顯現故。此轉從七地至十地。謂此中
同修無相行故。以四地為其位。四果圓滿轉。
由已離障人一切相不顯現。清淨真如顯現
至得一切相自在依故。謂智斷恩三德具足
也。五下劣轉。由聲聞通達人無我故。六廣大
轉。由菩薩通達法無我故。謂人境功能三義
勝故。人是菩薩。境是法無我。功能即自利利
他功能也。此約直進教釋。若約小乘。即見修
等轉。若約初迴心教。亦同見修轉。若約熟教。

地前隨伏。初地頓斷。二地已去斷其習氣。頓
教不說斷。圓教一斷一切斷。亦如前說。斷皆
非初。非中後斷也。普賢解行位中漸差等伏。
餘義如別章。

請分未證教二大章

證教者。即約因果二分說二大也。因分者是
教大。果分者是義大。所以約果說義大。為果
是所剋之位。義大是所證之法義。位相似故
約之以顯。所以約因明教大者。因是能生之
位。教是能目方便義。位相似故約顯之。教證
二分德量非小故名為大。證分絕言。是發趣
者究竟所歸。故名為義。教大者有其三種。一
因成就大。二因漸成就大。三教說修成就大。
因成就大者。地論偈言。慈悲及願力。因此剋
證故名為因大。位在地前。因漸成就大者。偈
言漸次故。漸者說聞思慧等次第。乃至能生
出世間智因故。何者教說修成就大。有二種。
一滿足修。二觀修。滿足修者。偈言。非心境
故。非心境者。此句示現聞思慧等雜境界處。
唯是智因。能生出世間智。而此不能滿彼出
世間智地。偈言。智滿如淨心故。如出世間清
淨心。能滿彼智地故。觀修者。偈言。是境界難
見難說。自心知我承佛力說。咸共恭敬聽。此
偈顯何義。是境界難見。自心清淨可見。此境
界不可說。如是教說修成就已。餘偈義可知。
此義通三乘。小乘中則無。何以故。小乘義中。
但說教故。一乘圓教。若約見聞。則不得分教
義二大。若約普賢解行證義。即說有其教義
二大。若將見聞對普賢證。亦得可言見聞是

教大。普賢證義是義大。可準知之。

說分初料簡諸宗義章

今論一乘三乘小乘。皆有宗趣。若隨機感藥
病別說。則有無量。今依龍樹菩薩釋般若義
立四悉檀。其宗通言一切皆得成宗。即是龍
樹菩薩大善巧也。四悉檀者。四者數。悉檀者
宗也。一世界悉檀。世者時。界者分齊也。在一
時中設教當理名世界也。二各各為人悉檀。
機宜各別。各取當聖所為故名為人悉檀。三
對治悉檀者。明其聖教。擬所當機。伏滅煩惱。
名對治悉檀。四第一義悉檀者。無聞教義理
事。應得伏滅煩惱生漏無漏智。即是第一義
悉檀。第一義者。義中第一也。此四悉檀。猶如
圓珠隨方皆應。悉檀之義。亦復如是。又有四
悉檀印。一苦二無常三無我四寂靜。前四據
益。後四據道理。是名悉檀多。隨大小乘。因果
漏無漏。若理若事。一切皆應。宜可知之。餘
義如別章。

安住地分初五怖畏章

五怖畏者。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墮惡道
畏.大眾威德畏。初地之中。離如是等一切諸
畏。何以故。初地離我相故。尚不貪身。何況所
用事。故無不活畏。心不希望供養恭敬。我應
供養一切眾生故。無惡名畏。遠離我見。無有
死畏。菩薩死已。不離佛菩薩。無惡道畏。菩薩
在世一切無有等者。何況有勝。無有大眾威
德畏。第一第二第五依身口意。第三第四唯
依身怖畏。因者略有二種。一邪智妄取想見
愛著。二善根微少。是五怖畏。若約小乘。即實

有是法。若約初教。其事即空。是五怖畏。若約
終教。怖畏即如是。怖畏義。若約頓教。一切不
可說。若約圓教。如前事成。何以故。隨處示
現。皆成菩薩道事故。餘義如別章。

校量勝分初十願章

十願者。一供養願。謂無餘一切諸佛。一切供
養。一切恭敬故。一切種具足上。深信清淨。廣
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盡未來際。此中供養
有六種大。一者福田大。謂一切佛。二供事大。
謂一切具足故。三心大。深信清淨故。四攝功
德大。廣大如法界故。五者因大。究竟如虛空
故。六者時大。盡未來際故。二者受持願。受持
三義成就。一者於諸佛所說修多羅教。次第
令法輪不斷成就。二者證三種正覺得證成
就。三者修行於三正覺因處。各令修行成就
三佛。正覺者。聲聞辟支佛。亦名為佛故。三攝
法上首願。於諸佛成佛處。為攝法上首身。四
知眾生心行願。教化一切。令心增長菩薩所
行故。五教化眾生願。隨彼眾生麁細差別名
色所攝。令信入諸佛所說法中。已入法者。令
入二乘菩提故。已入二乘菩提者。令入無上
菩提故。六知世界願。謂知一切相乃至正住
等及倒住等。乃至如帝網差別真實義相故。
如業幻作故。真實義相者。唯智能知。餘相者。
可現見故。七知淨土願。有其七種。一者同體
淨。如經一切佛土一佛土。一佛土一切佛土。
二者自在淨。如經一切佛土平等清淨。三者
莊嚴淨。如經一切佛土神通莊嚴。光相具足
光明莊嚴。眾寶等莊嚴故。四者受用淨。如經

離一切煩惱成就清淨道。五者住處眾生淨。
如經有無量智慧眾生悉滿其中。六者因淨。
如經入佛上妙平等境界故。七者果淨。如經
隨諸眾生心之所樂而為示現故。顯智神力
等故。八同心同行願。有其十種。一者共集善
根無怨親故。二者一切菩薩平等一觀故。三
者常親近諸佛菩薩不捨離故。四者隨意能
現佛身故。五者自於心中。悉能解知諸佛神
力智力故。六者得不退隨意神通故。七者悉
能遊行一切世界故。八者一切佛會皆現身
相故。九者一切生處普生其中故。十者成就
不可思議大乘故。具足行菩薩行故。九三業
不空願。於中不空有二種。一作業必定不空。
身口意業所作不空故。二作利益不空。如藥
樹王身故。得如如意寶身故。十成菩提願。如
經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作業有七種。
一示正覺業。二說寶諦業。三證教化業。四種
種說法業。五不斷佛種業。六法輪復住業。七
自在業。如是十願。初地已上成。地前隨力隨
分。此約三乘說。若約一乘教。則十信終心具
足一切願。餘義可知。

三種菩提章

三種菩提者。一聲聞菩提。二緣覺菩提。三佛
菩提。依其教分。自位究竟。虛通曰道。問聲
聞緣覺既非究竟因。何共佛得菩提名。答聲
聞緣覺。若對於佛。即非究竟。若就當位依教
分齊。不別作佛。成自羅漢即為究竟故。別得
菩提名。若為一乘所目。即屬一乘。餘義如別
章。

行校量中信等十行章

十行者。一信.二悲.三慈.四捨.五不疲倦.六
知諸經論善解世法.七慚愧.八堅固力.九供
養諸佛.十如說修行。此義在一乘見聞。在三
乘及聲聞人天等。前信等三十句。是清淨地
法。今此十句信等。是彰地淨法。餘義如別
章。

行校量慈悲內緣起章

緣起者。大聖攝生。欲令契理捨事。凡夫見事。
即迷於理。聖人得理。即無於事故。今舉實理。
以會迷情。令諸有情知事即無即事會理故
興此教。故地論云。自相者有三種。一者報相
名色共阿梨耶識生。如經於三界地復有芽
生。所謂名色共生故名色。共生者。名色共彼
生故。二者彼因相是名色。不離彼依。彼共生
故。如經不離故。三者彼果次第相。從六入乃
至於有。如經此名色增長已成六入聚。成六
入已內外相對生觸。觸因緣故生受。深樂受
故生渴愛。渴愛增長故生取。取增長故復起
後有。有因緣故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
眾生。生長苦聚。是中離我我所者。此二示現
空無知無覺者。自體無我故。當知。十二因緣
等。即體自性空。依彼阿賴耶識生。梨耶微細
自體無我。生十二因緣。十二因緣。亦皆無我
故。緣生等無有別法。佛舉緣起觀門。以會諸
法。一切無分別。即成實性故。地論云。隨順觀
世諦。即入第一義諦。是其事也。緣起觀門。有
如是益。此義在三乘。亦通一乘說。何以故。為
是所目故。若據勝劣緣起。是勝觀。亦即是一

乘小乘之中。雖有名字。而不違其義。何以故。
不斷法我故。餘義如別章。

彼果分中調柔等四果章

四果者。一調柔果利益勝。二發趣果利益勝。
三攝報果利益勝。四願智果利益勝。言調柔
者。即行為體。發趣者。即解智為體。即聞思慧
智也。攝報者。即果報五陰為體。願智者。取成
用為其體也。調柔攝報願智三果。諸地各局
不相通也。發趣一果。義通諸地。餘義如別
章。

第二地初三聚戒章

三聚戒者。一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
生戒。其戒種類略有四種。一依瑜伽四波羅
夷等。二依瓔珞梵網經十無盡戒。三依方等
經二十四戒。謂有二種。第一明菩薩所受二
十四戒。一者飢餓眾生。求飲食臥具。不與者
犯重。二者婬欲無度。不擇禽獸者犯重。三者
見有比丘畜於妻子。隨意說過者犯重。四者
見人憂愁欲自喪身。以己意增他嗔。敗他命
根者犯重。五者取曠路中財寶者犯重。六者
見他欲害命。以美言讚。令他瞋恚者犯重。七
者見他欲燒僧房。不盡心諫者犯重。八者若
見若聞他犯重罪。若不作三到喚教懺悔者
犯重。九者見有作五逆罪。不呵勸捨者犯重。
十者見聞他欲興大善事。更起嗔恚壞他者
犯重。十一者見他耽食耆酒。當以己情往呵。
除自因緣犯重。十二者見人婬他婦女。語他
夫者犯重。十三者視他怨家。作怨家想者犯
重。十四者見他視怨家如赤子。語何能視此

人如赤子犯重。十五者見他聚鬪。助力檛打
者犯重。十六者見他伏匿事。向他說令他大
嗔恚犯重。十七者見聞他善事。云都不作者
犯重。十八者行於曠路。見人營塔廟營精舍。
而不助者犯重。十九者見聞有人離善知識
親近惡友。讚好不勸捨者犯重。二十者於栴
陀羅家惡人處惡狗家聲聞二乘人處。除己
事急往者犯重。二十一者見聞疑殺作不見
聞疑想。食此肉者犯重。二十二者見聞疑殺
作不見聞疑殺。若不食此肉者犯重。二十三
者解於方便知眾生根。若謂不說者犯重。二
十四者或見諸菩薩。及餘諸見悉不得向人
說。現身得障道法得白癩病。或時愚癡。或時
眚盲。或時目眩妄想分別諸法。要得愚癡。第
二明護戒境界者。廣如大方等經第四卷說。
四依十地論十善法戒。問此戒何別。答準依
戒相。亦有差別。二十四戒為初學者受。亦寄
在俗人。十無盡戒在得位前。通其道俗。四波
羅夷戒。在於直進。為出家人。略寄相別。據其
根行。利益亦得說通。十善法戒。寄在十地。見
聞及修行。其義亦通。又此十善戒。是性戒無
別受法。據此其義在高亦可。攝從輪王化俗。
此亦通下。雖名下通。而義是別。謂通性起戒。
此義不通愚法小乘。若迴心聲聞受者。其戒
相差別同異共不共學。廣如梁本攝論戒學
中說。

十惡業道章

十惡業者。一殺.二盜.三邪婬.四妄語.五惡
口.六兩舌.七綺語.八貪.九瞋.十癡.此業有

二種。一性不善業性違理故。二發惡律儀皆
通其三業。其性十惡。亦有作無作。作有三
種。自作.教化作.見聞隨喜作。無作有一種。謂
作俱無作。問惡律儀何故不同戒中形俱無
作。答惡律儀業亦有生在惡律儀家。識知已
去。執持殺具即得惡律儀。不專由期心長時
分限發惡律儀。有此別義故。不同善戒形俱。
亦有誓得惡律儀者。非一切也。又有祕密翻
依十惡之善。如梁論云。論曰。復有經言。云何
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釋
曰。若有命則知有業。若有業則知有惑。由具
此三。六道四生相續不斷。若菩薩隨其根性。
為說三乘聖道。令彼修行斷此三法得無餘
涅槃果。不相續眾生。即是斷命故名殺生。論
曰。云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
所與。釋曰。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為自眷
屬。令離生死嶮難。奪非他所與眾生。非彼父
母及人主等所與故。名奪非他所與。論曰。云
何菩薩行邪婬。若菩薩於欲塵起邪意等。釋
曰。菩薩三業。與婬欲相反。意知其虛妄不實
為眾惡本。口亦作如此說。身不行其事。亦是
相反。即是於欲塵起邪意等故。名行邪姪。論
曰。云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
妄。釋曰。一切法皆是虛妄。菩薩如虛妄而說
故名能說。故名能說妄語。論曰。云何菩薩行
兩舌。若菩薩恒住最極空寂處。釋曰。兩舌令
彼此不和。菩薩思空說空。令自他不見此彼。
何況和合。故名行兩舌。論曰。云何菩薩能住
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釋曰。若依直語。

波留師名目惡口。住惡口人。不為他所親近。
菩薩住所知彼岸。即三無性理。亦不為眾生
所親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處故。故名
能住惡口。又若依密語。波留師名目彼岸住。
即以密語顯於直語。論曰。云何菩薩能說不
相應語。若菩薩能分破諸法。隨類解。釋曰。菩
薩能分破諸法。謂根塵識皆無所有。此無所
有非定是無。亦非定有。有無悉不可得故。名
能說不相應語。論曰。云何菩薩行阿毘持呵
樓若菩薩數數令自身得無上諸定。釋曰。若
依直語。阿毘持訶樓名目貪欲。行貪欲者。必
愛樂外塵。菩薩恒樂令自身得最勝定。故名
行貪欲。又若依密語。阿毘持訶樓名目數數
得定。即以密語顯於直語。論曰。云何菩薩起
憎害心。若菩薩於自他心地能害諸惑。釋曰。
瞋恚以憎害為相。菩薩作意。欲斷自他一切
煩惱故。名起憎害心。論曰。云何菩薩起邪見。
若菩薩一切處遍行邪性如理觀察。釋曰。大
乘以有分別為邪性。分別性遍行。於依他性
即是邪性。若離分別。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
身見為邪性。因此身見生諸惑故。若離身見。
一切邪執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薩能如
理。觀察此邪性。見其是邪故。名起邪見。餘義
如別章。

七種邪見章

邪見者。有其七種。一異乘邪見。隨順正道。而
別取無餘涅槃。即愚法聲聞人。二虛妄分別
見。三戒取淨見。謂種種占相吉凶。是虛妄見
惡戒見等是。戒取淨見。惡戒見者。自取所見

故。四自謂正見。將自妄見。謂為是見即心煩
惱等諸見是也。五覆藏見。六詐現不實見。覆
藏者。用隱覆內為是。詐現不實者。用顯外相
為是。七非清淨見。將世間為涅槃等者是。此
等諸見。並不許佛見為是故名邪見。此義
在三乘小乘中。分有為彼一乘目。即屬於一
乘。餘義如別章。

十善業道章

十善者。翻前十惡成十善也。善義不同。有其
五種。一人天十善。二聲聞十善。三緣覺十善。
四菩薩十善。五佛十善。問既十善五重。十惡
亦應同其十善。答由善義順理。理法甚深故
有五重。不等惡業。不善從麁相別諸思生故。
但有一種。無五重別。此十善業。由附觀智。智
既漸深。福亦漸細。故不同也。餘義如別章。

攝生戒中明四倒章

四倒者。一常二樂三我四淨。二倒名為惡意。
專念行故。二倒名為惡心。非專念行。謂我淨
思故。二倒惡意專念行者。伺緣名意。常樂二
倒。緣中現起故名意也。違理名惡。是起煩惱。
作意而生名專念行。二倒惡心非專念者。根
本集起是其心義。我淨二倒。望前常樂。根本
集起故說為心。我是常本。淨是樂原。此二性
成。非作意生。名非專念也。倒者變翻常樂我
淨無常無我無樂無淨。是名八倒。聲聞滅四
倒。菩薩滅八倒。此據上心正便說。若據殘習。
四倒八倒。竝菩薩除。若依初教。第十地斷不
分習氣。若據終教。地前伏上心。初地滅種子。
第十地已還。漸滅習氣。佛地永斷。若分惑體。

常等四倒。是見道惑。無常等四。是心煩惱。若
據一乘。其惑廣大無盡。為能證普賢門。一切
俱斷。餘義如別章。

第三地厭分中四靜慮八禪章

世間道禪者。謂世間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
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
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靜慮無色。由四種相
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淨
故。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
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慮定門。
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隨煩惱。生
長不絕。所以者何。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
所染。貪味淨定樂故。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
染所染。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先際等見故。由
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依證勝定。起高
慢故。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求解脫
者。由未通達真實道。於勝品所證。常生疑惑。
為解脫也不解脫也。如是煩惱。恒染其心。令
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清白者。謂清淨
靜慮無色。由性善故。說名清白。雖是世間。離
纏垢故。亦名為淨。建立者。有四種建立。謂支
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相建立。於諸
靜慮。具四建立。諸無色中。唯有三種除支分。
支分建立者。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
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
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
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
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
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

受。四心一境性。問法有無量。何故唯立尋
等為支。答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
性支故。由此三種支分滿足不待餘故。初靜
慮中。尋伺二種是對治支。能斷欲界欲恚害
等尋伺。喜樂二種是利益支。由尋伺支。治所
治已。得離生喜樂故。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
止自性支。依止定力尋等轉故。第二靜慮中
內等淨。是對治支。由此能治尋思故。喜樂是
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義如
前說。第三靜慮中捨念正知。是對治支。由此
三能對喜樂故。樂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
二所依自性支義。如前說。第四靜慮中捨清
淨念清淨。是對治支。由此二能治樂故。不苦
不樂受。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
性支。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
故。等至建立者。謂由此七種作意。證入初靜
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
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
作意。觀察作意。方便究竟作意。方便究竟果
作意。此廣分別。如聲聞地後瑜伽處。云何證
入初靜慮時。由七作意。謂由定地作意。見欲
界中過患等故。了達麁相。初靜慮中。此相無
故。名為靜相。是名了相作意。如是作意。為聞
思之所間雜。從此已上。超越聞思。一向修相
緣麁靜相。以為境界。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數
數思惟如所尋思麁靜性相。是名勝解作意。
由修習此故。最初斷道。生彼俱行作意。名遠
離作意。由此能斷上品煩惱故。及能遠離彼
品麁重故。此觀行者。復欣樂上樂見上斷功

德已。觸少分。遠離喜樂。為欲除去惛沈睡
眠時。修習淨妙作意以悅其心。是名攝樂作
意。如是正修行者。方便善品。所資持故。令欲
果繫煩惱纏垢不復現行。因此為欲審察煩
惱斷與未斷。復更作意觀察彼生隨順淨相。
是名觀察作意。如是行者。數數觀察進修對
治。為令欲界一切煩惱。於暫時間得離繫故。
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靜慮最後方便故。
名方便究竟作意。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
靜慮俱時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又由
了相作意。發悕願心。為正了知所應斷所應
得。為斷故為得故。由勝解作意。為所求義。發
正方便。由遠離作意。捨上品惑。由攝樂作意。
捨中品惑。由觀察作意。安心於所證。遠離增
上慢。由方便究竟作意。捨下品惑。由方便究
竟果作意。領彼所修作意修果。如為證入初
靜慮定修七作意。如是乃至為證入非想非
非想處定。如應當知。又麁相者。謂於一切下
地。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如是麁相。略有二
種。一住於重苦不寂靜故。二命行微少壽命
短促故。靜相者。謂於一切上地。從初靜慮乃
至非想非非想處。與麁相相違故。品類建立
者。於初靜慮定。具三品熏修。謂軟中上如初
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習亦爾。由軟中
上品熏修初靜慮故。於初靜慮中。還生三異
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
三品亦爾。諸靜慮中三品熏修生三果者。謂
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如是等廣說如前。於
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差別所以

者何。於無色界。無有安堵宮殿等處故。不建
立生果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
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彼異熟生時。有
高下者。由壽命等有差別故。有勝劣者。染污
不染污。多分少分。有差別故。名相建立者。謂
於四靜慮中。三摩地差別無量名字。不可算
數。不可思議。何以故。於初靜慮所攝定中。
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
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
了其名。豈能知數。況復證入。如般若波羅蜜
多經中說三摩地。其數過百。如是於餘大乘
經中。說三摩地。其數無量。如於初靜慮所
攝定。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亦爾。如是所說。
皆依靜慮波羅蜜多。清淨者。謂初靜慮中邊
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
靜慮無色邊際定者。為欲別發勝品功德得
自在。等修堪任定到究竟處故。問所以不說
出世定者。答由今舉世間定證三地。同世間
故。又問依瓔珞經。初禪五支別立第六默然
心為定體。何故不同。答雜集論等所明。是初
教義。同彼小乘。因定本因定數出體。今瓔珞
經。同終教義。具足依數修明。據定位成處說
故。兩數不同。此數通三乘及小乘色天等。若
為一乘教所目。即屬於一乘。又外凡夫得定。
我慢等所染。聲聞定。我習法執等所染。初教
出世心。煩惱等所染。終教三煩惱等習氣所
染頓教方便乘及究竟一乘。清淨無染。應可
準知。餘義如別章。

三苦八苦章

三苦者。苦苦壞苦行苦。苦者苦受體。苦者外
苦具壞者苦緣。壞苦者苦受體。行者無常遷
變不住名行。亦是苦受緣。問無常行但是無
常義。何得名苦。答無常有二義。一自體無常。
二無常切己名苦。苦義雖同。望事麁細有別。
亦可不別。何以故。以無常切己。附在觀中。少
觸大苦。八苦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
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盛陰苦。五盛陰
苦有二義。一攝前七苦。總為五盛陰。二諸苦
麁重名五盛陰。八苦約事不同。苦體不異三
苦。其二苦教興本。為初入法人。生厭離相。即
苦類攝。未有道理。若入四諦。即苦諦攝。何以
故。為聖教興令得諦故。乃至苦聖諦義。亦準
可知。所以知之。為大乘義含始終故。此苦在
凡夫是苦類。在聲聞入苦諦。若菩薩位。初教
即空名苦聖諦。故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
無所起。是苦義。若約終教。苦即真如一切法
亦如也故。若約一乘。前義為一乘所目。名為
一乘。亦苦類等四義。入因陀羅微細等。成無
盡故。餘義如別章。

四無量章

四無量者。一慈二悲三喜四捨。無量緣三義。
一眾生緣。二法緣。三無緣。眾生緣者。緣眾生
起慈故。法緣者。緣薀等法起慈故。無緣者。緣
法無我起慈故。喜捨亦然。此義在三乘小乘
中即無但有眾生緣。一乘義具足。何以故。緣
生無盡故。若出體小乘等智性。初教用後得
智為體。終教用如理如量智為體。何以故。無
分別智。為菩薩體故。一乘義無盡故。所知無

邊故。曰無量。餘義如別章。

六神通章

六神通者。一神足.二天眼.三天耳.四他心.
五宿命.六漏盡。神足天眼天耳宿命。此四等
智性。亦云生得。他心智通。用法智比智道智
等智他心智為性。漏盡通。若漏盡人所得。用
十智為性。若知他漏盡。六智為性。謂法智.比
智.盡智.無生智.滅智.等智。無擁故曰通。宿
命天眼。是明非示現。神足他心。是示現非明。
漏盡通亦明亦示現。天耳通非明非示現。問
何故地果中辨五通不明六通。答為禪定在
世間成通。非無漏。若凡夫成五通。小乘聖人
得六通。初教出體同聲聞。仍𠝶即空。終教即如。頓教亦同。如上來諸義。為一
乘目。即是一乘。若據別教。即有十通。如離世
間品說。餘義如別章。

第四地三十二相章

三十二大人相者。一足下安平。二足下千輻
輪。三𦟛𦟛𨄔膓如伊
尼延鹿王。六陰藏如馬王。七纖長指。八平立
手摩膝。九臂肘𦟛柔軟。十二兩手兩足兩肩頸七處滿。十三身
圓滿如尼拘律樹。十四依大論。菩薩身齊為
中四邊量等身𦟛色。十六缺骨滿。十七皮膚細軟。十八塵垢不
著。十九身毛上靡。二十一一毛右旋。二十一
圓光一尋。二十二咽已上有十一相。一四十
齒。二齒齊密。三齒白淨。四廣長舌。五次第得
上味。六梵音聲。七頰車方如師子。八目紺色。

九眼上下瞬如牛王。十眉間白毫。十一肉髻。
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是持戒得。何以故。若
犯戒者。不得下賤人身。況大人相。又由別因。
如瞿夷問經說。三十二相。通凡夫小乘三乘
一乘。但深淺異。凡夫有人。小乘無人。初教即
空。終教即如。一乘無盡。具因陀羅及微細等。
依別教。其相如十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塵數
等相。餘義如別章。

八十種好章

八十隨形好者。手足二十爪指。手足八處表
裏平滿。兩踝兩𨄔兩膝兩䏶兩圓兩脇兩腋兩乳兩肩兩肘兩腕腰背心臍
咽腹。悉皆妙好。是名咽已下有六十種好。
言䏶䏶斷兩脣兩頰兩鬢兩眼兩耳兩眉鼻兩孔額兩
角。是名咽已上有二十種好。一切眾生。福德
積聚等一毛相一切毛相。福德積聚等一隨
形好一切隨形好。福德積聚增至百倍。乃至
一相除。白毫肉髻餘一切相增至千倍。乃得
白毫相。即二十九相。名一切相。白毫相功德
增至百千倍。乃至肉髻無見頂相白毫相功
德增至億百千倍。乃得如來法䗍隨意發聲清淨梵音。乃至十方無量世界種
性地菩薩。成相好種子。解行地菩薩。修集方
便。淨心地菩薩證得。餘地菩薩。漸勝清淨。如
來畢竟快淨。無上人中不具。諸天分有。小乘
實具。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無量。具因陀
羅微細等故。餘義如別章。

第五地中七淨章

七淨者。一戒淨.二定淨.三見淨.四度疑淨.五
道非道淨。此五大小乘名同。後二名異小乘。
後二者。一行淨二行斷淨。以彼宗趣滅故。
後說行斷淨。大乘名者。一名行斷。二名思量
菩提分法上上淨。以此宗依其行斷起上勝
求。所依位者。若約小乘。戒及定見道前。次三
見道。次一修道。次一無學道。大乘三位論之。
行斷及行在修道。餘悉同前。淨者分勝離垢
故名淨。此義通三乘及小乘。若為一乘目。即
屬於一乘。一乘清淨有十種。如離世間品說。
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餘義如別章。

十諦章

十諦者。是菩薩如實知是苦聖諦是苦集諦
是苦滅諦。如實知是至滅苦道聖諦。是菩薩
善知世諦。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
別諦。善知說成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
盡無生智諦。善知令入道智諦。善知一切菩
薩地次第成就諦。及善知集如來智諦。是菩
薩隨眾生意。令歡喜故。善知世諦。通達一切
法一相故。善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同相故。
善知相諦。覺法差別故。善知差別諦。覺分別
陰界入故。善知說成諦。覺身心苦惱故。善知
事諦。覺諸道生相續故。善知生諦。畢竟滅一
切熱惱故。善知盡無生智諦起不二行故。善
知令入道智諦。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
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善知集如來智諦。以
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知。問此之十
諦通三乘不。答華嚴十諦。即是一乘瓔珞十
諦。即是三乘。何以故。為隨教定故。餘義如疏

論廣釋。

第六地緣生章

緣生者。略說十門。所謂因緣有分次第故。一
心所攝故。自業成故。不相捨離故。三道不斷
故。觀先後際故。三苦集故。因緣生故。因緣生
滅縛故。隨順有盡觀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緣。
一乘義攝。瓔珞十番因緣。三乘義攝。何以故。
隨教差別不同故。餘義如疏論及別章釋。

三空門章

三空門者。一空二無相三無願。據境為門。據
能觀智。即為三三昧。此義通三乘及小乘。若
為一乘教所目。即入於一乘。餘義如別章。

重空三昧章

重空三昧者。謂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
願無願三昧。以有漏空行。觀無漏空行名為
空空。以有漏無相行。觀無漏無相行。名無相
無相。以有漏無願行。觀無漏無願行。名無願
無願。此義屬小乘。若為一乘目。即屬於一乘。
若為三乘目。即屬於三乘。餘如別章。

人法二空章

人法二空者。謂人空法空。人我執無處所顯
真如名人空。法我執無所顯真如名法空。人
空通小乘。而未清淨。至三乘方清淨。法空在
三乘。而未清淨。至一乘究竟淨。餘義如別
章。

第七地中四家義章

四家者。一般若家。二諦家。三捨煩惱家。四苦
清淨家。住處所攝。稱之為家。家者家宅也。於
七地中。成就長時道品。諸障清淨。最後究竟

有功用無相。復能當成無功用無相義。故名
家也。此義在三乘。若為一乘目。即屬於一乘。
般若家者。實性般若也。諦家者。性實故名諦。
捨煩惱家者。自性清淨。無煩惱也。苦清淨家
者。苦性即空。是名苦清淨。餘義如別章。

等八地四種無生忍章

四無生者。一事無生。二自性無生。三數差別
無生。四作業差別無生。此四無生。廣如論釋。
事無生者。於三乘處加行道中。解法如實故。
自性無生者。於三乘中。正體智觀不二。平等
平等成就。數差別者。義當三乘中分別法相
分齊。即空無分別。作業差別無生者。當三乘
中作佛成就。猶如天鼓無思成事。究竟無分
別寄在八地成。若一乘義。十信地見聞終心
成解行。十信終心勝進向十解。得究竟證。餘
義如別章。

三世間章

三世間者。於淨佛國土中。有三種自在行。一
器世間自在行。二眾生世間自在行。三智正
覺世間自在行。器世間自在行者。有五種自
在。一隨心所欲。彼能現及不現。二隨何欲彼
能現。三隨時欲彼即時現。四隨闊狹欲彼能
現。五隨心幾許欲彼能現。名器世間自在。云
何眾生世間自在行。是菩薩隨眾生差別信。
隨決定信差別。彼彼佛國土中。彼彼大會中。
如是如是自身示現。是菩薩。若於沙門眾中。
示沙門形色。如是等彼彼國土中。如是自身
差別示現。云何智正覺自在行。第一義諦智
世諦智等。經曰。是菩薩遠離一切身相分別。

得身平等。是菩薩知眾生身。知國土身。知業
報身。知聲聞身。知辟支佛身。知菩薩身。知如
來身。知智身。知法身。知虛空身。是菩薩。如
是知眾生深心起信樂。若以眾生身作自身。
或以自身作眾生身。如是等九身如是。是菩
薩。如是知眾生深心起信樂。展轉自在成。廣
如地論說。此義是一乘三乘小乘人天中見
聞。餘義如別章。

十自在章

十自在者。一命自在。不可說不可說劫命住
持故。二心自在。無量阿僧祇三昧入智故。三
得物自在。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示
現故。四得業自在。如現生後時業報。住持示
現故。五得生自在。一切世界生示現故。六得
願自在。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菩提故。
七得信解自在。一切世界中佛滿示現故。八
得如意自在。一切佛國土中。如意作變事示
現故。九得法自在無邊無中法門明示現故。
十得智自在。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
三菩提示現故。此義在果德。寄顯八地自在
義。此義通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自在無
邊故。餘義如別章。

十怖畏章

十怖畏者。一死怖畏。二煩惱垢怖畏。三貧窮
怖畏。四惡業怖畏。五惡道怖畏。六求不得怖
畏。七謗法罪業怖畏。八追求時縛不活怖畏。
九云何疑怖畏。十大眾威德怖畏。此十怖畏
類同初地所離。五怖畏初地已斷。今舉欲顯
八地正法。非謂八地有如是畏。餘義如別

章。

第九地十一稠林義章

十一稠林者。一眾生心行稠林。二煩惱行稠
林。三業行稠林。四根行稠林。五信行稠林。六
性行稠林。七深心行稠林。八使行稠林。九生
行稠林。十習氣行稠林。十一三聚差別行稠
林。初一句總。餘十句別。所以初句為心行者。
心是種種義。餘十即是心種種之義相更無
差別。何以故。由具六相義故。此義是一乘三
乘小乘人天見聞故。餘義如別章。

八萬四千法門章

八萬四千者。依普曜經。如來成道。有三百五
十度功德。從初光曜無極度。乃至分布舍利
度。以六波羅蜜乘之。成二千一百度。以四大
六衰十法乘之。成二萬一千。若依攝論。取四
諦下十使乘之亦得。以貪瞋癡及等分四法
乘之。成八萬四千。大數門如此。於中法行根
欲性病等。準此而知。若小乘依門如實。若三
乘初教。其義即空。若約終教。其義即如。若依
圓教。所目即屬一乘。若入十門。即屬別教。餘
義如別章。

煩惱行使行稠林章

煩惱行等者。一乘略分二義。一約位顯煩惱。
二據用義顯煩惱。此之二義。約三乘顯。餘宗
準可知。約位者。但諸教中約十地。顯斷麁細
分齊者。即屬終教攝。如地論三地文。一切欲
縛轉復微薄。一切色縛一切有縛一切無明
縛。皆悉微薄。諸見縛者。先已除斷。釋論解
云。一切欲縛轉復微薄者。斷一切修道。欲色

無色所有煩惱。及彼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
薄遠離故。諸見縛者。於初地見道已斷故。二
但經論中。約見修及九地十一地等。明斷惑
不同及麁細者。皆初教所攝。如十卷百論判。
分別我見見道斷。俱生我見修道斷。如無性
攝論。轉染污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
已證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如是等文。並屬
初教攝。百論云俱生惑修道斷者。此將煩惱
寄顯見修。如皮肉心三煩惱。初僧祇斷皮。二
僧祇斷肉等。其義例同。若經論中。依十地位
顯別無明。不論麁細者。如十一無明及二十
二無明等。皆初教中直進教攝。何以故。為順
十地終心頓斷諸惑故。二據用義顯煩惱者。
大分煩惱有其二門。一異小乘門。二同小乘
門。同小乘者。復分為二。一者大惑。謂具結縛
使垢纏等五義。名為大惑。結者九結。一愛結
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
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難解義是結義。又有
五結。謂愛結恚結慢結嫉結慳結。三界貪
為愛結。三界慢為慢結。餘三唯欲界繫義。是
結義。又有五結。謂五下分結。謂愛結.恚結.
身見結.戒取結.疑結。初二是界下。次三是眾
生下故。名下分結。界下謂欲界。眾生下謂凡
夫。又有五結。謂五上分結。謂色愛結.無色
愛結.掉結.慢結.無明結。色界修道所斷貪名
色愛。無色愛亦爾。色無色修道所斷掉慢無
明。即為三結。此五能繫眾生趣上。不隨下故
名上分。又是聖人所行。非凡所行。聖人中那
含所行。非下二果故名上分。又有四結。貪嫉

結.嗔恚結.戒取結.見取結。又有三結。謂身
見戒取。疑縛者四縛。一貪欲身縛。二嗔恚身
縛。三戒取身縛。四見取身縛。欲界貪名貪縛。
嗔名嗔縛。三界戒取名戒取縛。三界見取名
見取縛。五陰名身。是四要須身口成。故名身
縛。縛者不自在義。又有三縛。謂貪縛嗔縛癡
縛。使者有四門。一者七使。謂欲愛使悉使
有愛使慢使無明使見使疑使。隨逐驅使
義。名之為使。二者十使。一身見.二邊見.三
邪見.四戒取.五見取.六貪.七嗔八慢.九疑.
十無明。三者九十八使。謂欲界三十六者。苦
下有十。集下有七。謂邪見見取貪恚慢疑無
明。滅下亦七。如集說。道下有八。謂邪見見取
戒取貪恚慢疑無明。修道有四。謂貪恚慢無
明。色界三十一者。苦下有九。除嗔餘如欲界
說。集滅各六道下有七。修道有三。竝皆除瞋。
餘如欲界說。無色界三十一者。如色說。四者
一百九十六使。一百九十六使者。謂九十八
使中正習分別故。有一百九十六。垢者有六。
謂誑諂憍惱恨害。穢心故名為垢。纏者有十。
謂無慚.無愧.睡.悔.慳.嫉.掉.眠.忿.覆。纏者
如𢇇眠睡.掉舉.惡作.嫉.慳.無慚.無愧。數數增盛。
纏繞於心故名纏。上來所釋結等五義。是大
惑義。不具上五義。名小煩惱也。問上具五義
名為使義。據此使義即是所成。因何上說使
義乃入五義。是能成義。答使義含兩義。一使
義。二麁重義由有使義。入能成義。由麁重
義。入所成也。又煩惱流類。別有二十九門。一

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欲界煩惱除無明
為欲漏。上界煩惱除無明為有漏。三界無明
為無明漏。此三連注不絕故名為漏。二四倒。
謂常樂我淨。此四不順正理。稱之為倒。三四
流。謂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欲界煩惱。除
見無明名欲流。上界煩惱。除見無明名有流。
三界見名見流。三界無明。名無明流。此四漂
注故名為流。四四取。謂欲取.見取.戒取.我
語取。欲界煩惱。除見名欲取。三界四見名見
取。三界戒取名戒取。上界煩惱。除見名我語
取。以無我故。但取是語名我語取。執成判
害。是取義。五五蓋。謂貪蓋.嗔蓋.睡眠蓋.掉
悔蓋.疑蓋。此五唯欲界。能覆三學。名之為
蓋。貪欲嗔恚。能覆戒品。掉悔能覆定品。睡眠
能覆慧品。疑能覆三品。六五見。謂身見.邊
見.邪見.見取.戒取。具四義故名見。一能觀
二轉行三所取堅牢四緣中猛利。七五慳出
成實論。謂住處慳.家慳.施慳.稱讚慳.法慳。
悋惜名慳。八五心擮。擮謂疑佛疑法疑僧疑
戒疑教化。惡口讒判。敗壞其心。不成善根。
故名心擮。九六愛出毘曇。謂眼觸生愛。耳鼻
舌身意等觸生愛。十七流。謂見諦所滅流。修
道所滅流。遠離所滅流。數事所滅流。捨所滅
滅。護所滅流。制伏所滅流。十一四扼。謂欲
扼.有扼.見扼.無明扼。十二八慢。謂慢.大慢.
慢慢.我慢.增上慢.不如慢.邪慢.傲慢。若於
卑自高名慢。於等計等亦名為慢。於等自高
名為大慢。於勝自高名慢慢。五陰等處名我
慢。於大勝人謂少不如名不如慢。無德自高

名邪慢。又以惡法自高亦名邪慢。於善人及
尊中。不肯禮敬名傲慢。十三六十二見。謂於
色陰起十二見。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
無常。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
邊。如來滅後。如去不如去。亦如去亦不如去。
非如去非不如去。色陰有十二句。受想行識。
亦有十二。合六十。加身是命身異命為六十
二。亦可加斷常二見。十四八種覺。謂欲覺.
嗔覺.惱覺.親里覺.國土覺.不死覺.利他覺.
輕他覺。若依地持。七名輕慢覺。八名族姓覺。
十五一百八煩惱。謂九十八使加其十纏。名
一百八煩惱。十六三不善根。謂貪嗔癡。十七
三杌。謂貪嗔癡。十八三垢。謂貪嗔癡。十九三
燒害。謂貪嗔癡。二十三箭。謂貪嗔癡。二十一
三所有。謂貪嗔癡。二十二三惡行。謂貪嗔癡。
二十三三匱。謂貪嗔癡。二十四三熱。謂貪嗔
癡。二十五三煩惱。謂貪嗔癡。二十六三諍。謂
貪嗔癡。二十七三熾燃。謂貪嗔癡。二十八三
稠林。謂貪嗔癡。二十九三枸礙。謂貪嗔癡。
又此煩惱雜染。若現行若緣若隨眠若所緣
境若麁重。當知。各有二十種相。煩惱現行有
二十種者。一隨所欲纏現行。謂在家者。二不
隨所欲纏現行。謂出家者。三無所了別。謂處
惡說法者。四有所了別。謂處善說法者。五互
增上。謂貪等行者。六皆平等。謂等分行者。七
微薄。謂薄塵行者。八外門纏現行。謂永離欲
者。九內門纏現行。謂由世間道離欲者。十增
上纏現行。謂諸異生。十一失念纏現行。謂諸
有學。十二分別纏現行。謂堅執著者。十三俱

生纏現行。謂不堅執著者。十四觀察現行。謂
喜觀察者。十五不自在現行。謂睡眠者。十六
自在現行。謂覺悟者。十七不可救現行。謂無
涅槃法者。十八可救現行。謂有涅槃法者。十
九取相現行。謂尋思彼隨法而取相貌者。二
十不取相現行。謂不尋思彼隨法。不取相貌
者。煩惱緣有二十種者。一樂。二苦。三不苦不
樂。四欲。五尋。六觸。七先所串習。八隨眠。九
不親近善友。十不聽聞正法。十一不如理作
意。十二不信。十三懈怠。十四失念。十五散
亂。十六不正知。十七放逸煩惱。十八異生性。
十九離欲。二十由受生煩惱。隨眠有二十種
者。一不定地隨眠。二定地隨眠。三隨自境隨
眠。四隨他境隨眠。五被損隨眠。六未被損
隨眠。七隨順隨眠。八不隨順隨眠。九具滿隨
眠。十缺減隨眠。十一可害隨眠。十二不可害
隨眠。十三增上隨眠。十四平等隨眠。十五微
薄隨眠。十六有覺隨眠。十七無覺隨眠。十八
生多苦隨眠。十九生少苦隨眠。二十不生苦
隨眠。煩惱所緣境有二十種者。一緣有事境。
二緣無事境。三緣自相境。四緣共相境。五緣
現見境。六緣不現見境。七緣外門境。八緣內
門境。九緣自類煩惱境。十緣他類煩惱境。十
一緣自境。十二緣他境。十三緣無境。十四緣
有漏境。十五緣無漏境。十六緣有為境。十七
緣無為境。十八緣自心分別境。十九緣憶念
分別境。二十緣事相境。麁重有二十種者。一
性報麁重。二性煩惱麁重。三性業麁重。四煩
惱障麁重。五所知障麁重。六定障麁重。七業

障麁重。八報障麁重。九善障麁重。十不正尋
思麁重。十一愁惱麁重。十二怖畏麁重。十三
勞倦麁重。十四食麁重。十六婬欲麁重。十
七大種乖違麁重。十八時分變異麁重。十九
死麁重。二十遍行麁重。又若略說了知煩惱
由五種相。謂自體相因相品類相於境心亂
相及果相。上明諸使及煩惱等。與小乘名同
而義異。若小乘法。如所謂實將為有體。若大
乘初教自性即空。但有名用。是名使及煩惱。
二異小乘門者有二門。無明唯在直進教入
位門攝。一十無明。謂初凡夫性無明。二依業
等於諸眾生起邪行無明。三心遲若無明聞
思修忘失無明。四微細煩惱行共生身見等
無明。五下乘般涅槃無明。六麁相行無明。七
微細相行無明。八於相作功用心無明。九於
眾生利益事不用功用無明。十於眾法中不
得自在無明。竝心迷不解名曰無明。二有二
十二無明。一法我分別無明。二惡道業無明。
三微細犯過無明。四種種相業行無明。五欲
愛無明。六具足聞持陀羅尼無明。七三摩跋
提愛無明。八行法愛無明。九生死涅槃一向
背取思惟無明。十方便所攝修習道品無明。
十一證諸行法生起相續無明。十二相想數
起無明。十三微細相行起無明。十四一向無
相思惟方便無明。十五於無相觀作功用無
明。十六相行自在無明。十七無量正說法無
量名句味難答巧言自在陀羅尼無明。十八
依四無礙解決疑生解無明。十九六神通慧
無明。二十入微細祕密佛法無明。二十一於

一切應知境微細著無明。二十二於一切應
知境微細礙無明。此二門煩惱。局在初教直
進門中。所以得知。由此二門煩惱遍在十地
不論使習麁細不同。當知。即順十地終心頓
斷惑義。又依終教。煩惱有十六門。一有二無
明。謂煩惱障智障。二又有二無明。謂惑智二
障。三有三障。謂皮肉心。三障亦名皮膚骨。四
有四障。謂闡提不信障。外道我執障。聲聞畏
苦障。獨覺捨大悲障。五有六弊障。謂六波羅
蜜別所滅障。六有八妄想。謂念妄想.不念妄
想.念不念俱相違妄想.我妄想.我所妄想.自
性妄想.差別妄想.攝受積聚妄想。初三是皮
煩惱。次二肉煩惱。次三心煩惱。七有九煩惱。
出佛性論。一隨眠貪欲.二隨眠嗔.三隨眠癡.
四貪嗔癡等極重上心惑.五無明住地六見
諦所滅。七修習所滅.八不淨地惑.九淨地惑。
初四及第七修習所滅。皮煩惱為體。第六見
諦所滅肉煩惱為體。第五無明住地。第八不
淨地惑。第九淨地惑用心煩惱為體。八有五
住地惑。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
有愛住地.無明住地。諸惑所依名為住地。見
一處。是肉煩惱。欲愛等三。是皮煩惱。無明住
地。是心煩惱。九有十三煩惱。謂七見六著。七
見者。一邪見.二我見.三常見.四斷見.五戒
盜見.六果盜見.七疑見。見一切處故說見。六
著心者。一貪二愛三嗔四癡五欲六慢。於
法界中。一切時起一切煩惱。以十三為本。無
明與十三作本。於法界中。別為三界報。問十
三煩惱既無法執。因何不入共小乘義。答經

意欲明十三惑從無明生能生諸業。欲定無
明住地是其因義故。不入共小乘攝。十有八
倒。謂常.樂.我.淨.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四
倒障聲聞。八倒障菩薩。十一有四謗。謂增益
謗.損減謗.相違謗.戲論謗。十二有五散亂。
一自性散亂。謂五識。二外散亂。謂意馳動於
外塵。三內散亂。謂心高下及噉味等。四麁重
散亂。謂計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亂。謂捨大乘。
思惟小乘。初二未得令不得。第三已得令退。
第四令不得解脫。第五令不得無上菩提。十
三有二煩惱。謂隨眠煩惱。上心煩惱。十四又
有三倒。謂想倒.見倒.心倒。十五有十二妄
想。謂言說妄想.所說事妄想.相妄想.利妄
想.自性妄想.因妄想.見妄想.成妄想.生妄
想.不生妄想.相續妄想.縛不縛妄想。此妄想
三煩惱。謂皮肉心。所以知之。故經云。是名妄
想自性分別通相故得知也。如楞伽經說。十
六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上十六門煩惱義。
當熟教。分亦得通初教中直進教說。若在直
進教。其體即空。名為煩惱。若在終教說。其體
即如。名為煩惱。若一乘教所目。即屬一乘。若
據別教說。即一一煩惱皆無量。是故使等煩
惱。是稠林義。何以故。以普賢文中一嗔心能
障百千法門等故。餘義如別章。

業稠林章

業稠林者。有其三種。謂律儀業。謂善律儀也。
不律儀業。不善律儀也。非律儀非不律儀業。
謂作善惡二業。不發律儀者是也。又非律儀
非不律儀者。謂無記業也。律儀復有三種。謂

別解脫靜慮無滿道。別解脫者。即七眾律
儀。依能修行。遠離惡行及欲行。五眾立盡形
受。為遠離惡行不離欲行。鄔波索迦。鄔波斯
迦。立盡形受。為不能遠離惡及不遠離欲行。
制日夜近住戒。令漸修學故。問鄔波索迦一
分學處為說成就為不成就耶。應說成就而
名犯戒。又問。扇搋半擇迦等。得成就鄔波索
迦戒不。答不遮彼受。而不名鄔波索迦。性不
堪親近承事比丘等出家五眾。二形亦爾。又
半擇迦有五種。謂生妬灌灑除去半月並同
前。不得親近五眾。靜慮等業。如前別章。無漏
道業。亦如別章。今略舉業門。有三十六種。一
故不故。二業曰故業不故業。先知而作。名為
故業。不知而作。名不故業。又至教聲名故業。
不至教聲名不故業。二二罪業。謂輕罪業重
罪業。三二利業。謂大利業。謂大利業.小利
業。四福等三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五
三業。謂身業.口業.意業。六三惡行。亦名邪
行。謂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七三妙行。亦
名正行。謂身妙行.口妙行.意妙行。八三不巧
便行。謂身不巧便.口不巧便.意不巧便行。所
作不合法戒。名不巧便。九三巧便行。謂身巧
便.口巧便.意巧便行。十三邪。謂語邪.業邪.
命邪。從嗔癡生。口四過名邪語。從嗔癡生。身
三惡名邪業。從貪煩惱生。身口惡名邪命。十
一三正。謂正語正業正命。從無嗔無癡生。
口四善名為正語。從無嗔無癡生。身三善名
為正業。從無貪生。身口善名為正命。順理故
名正。十二三時報業。謂現報業.生報業.後報

業。約時而受名三時報業。十三三受報業。謂
樂報業.苦報業.不苦不樂報業。十四三界繫
業。謂欲界繫業.色界繫業.無色界繫業。十五
曲等三業。謂曲業.穢業.濁業。諂所起業名為
曲業。嗔所起業名為穢業。貪所起業名為濁
業。十六三性業。謂善業。不善業.無記業。十七
三滿業。謂身滿業.口滿業.意滿業。無學身好
行滿足故名身滿。口意亦然。十八三學業。謂
學業.無學業.非學業非無學業。學人無漏名
為學業。無學人無漏名無學業。一切有漏業。
名非學非無學業。十九三斷業。謂見斷業.修
斷業.無斷業。二十三世業。謂過去業.未來
業.現在業。二十一三障。謂業障煩惱障報
障。二十二業相。謂黑黑報業.白白報業.黑
白報業.不黑不白無報業。二十三四戒。謂別
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斷戒。二十四五逆。
謂害父.害母.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初
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二十五五
戒。謂不殺.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妄語.
不飲酒。禁防身口。名之為戒。二十六五邪命。
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自說功
德。三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他人說。四為利
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說
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因緣活命故名邪命。
二十七六業。謂地獄報業.畜生報業.餓鬼報
業.人報業.天報業.不定報業。二十八七不善
律儀。謂殺.盜.婬.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於一
切處。起發不善律儀。二十九七善律儀。謂不
殺.不盜.不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

語。於一切時。不斷善故發善律儀。三十八種
語。一見言不見。二不見言見。三不見謂見。問
言不見。四見謂不見。問即言見。五若見言見。
六不見言不見。七見謂不見。問言不見。八不
見謂見。問即言見。前四名不淨語。後四名淨
語。三十一八戒。即日夜戒。一不殺生。二不
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坐高大
床。七不著花香瓔珞。不香塗身。不著香熏衣。
八不作技樂。亦不往觀聽。及不過中食。前四
是戒分。次一是不放逸分。後三是順修威儀
分。三十二八邪。謂邪見.邪覺.邪方便.邪念.
邪定.邪語.邪業.邪命。三十三十不善業道。
謂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
恚.邪見。違理損物名為不善。結思名業。所行
名道。三十四十善業道。謂不殺.不盜.不邪
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無恚.無
貪.正見。順理益物名善。意思為業。為思所行
名道。亦果所依行名道。三十五十二惡律儀。
謂屠羊.養鷄.養猪.捕鳥.捕魚.獵師.作賊.魁
𮫨儀。一為利養羔羊。肥已轉賣。二為利買已屠
殺。三為利養猪豚。肥已轉賣。四為利買已屠
殺。五為利養牛犢。肥已轉賣。六為利買已屠
殺。七為利養鷄。肥已轉賣。八為利買已屠殺。
九鉤魚。十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𮫨捕飛鳥。十四兩舌。十五看獄。十六呪龍。此諸
業門。通三乘及小乘人天。若人天即人所成
業。若小乘但有業無人。若初教諸業即空。不
可分別。如業成就論說。若終教即如。一切法

亦如也。若為一乘所目。即屬一乘。若約一乘
別教。即八萬四千等無盡業也。餘義如別
章。

根行稠林章

根行稠林者。略有二十二。謂眼根.耳根.鼻
根.舌根.身根.意根.男根.女根.命根.苦根.樂
根.憂根.喜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
慧根.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增上生義是
根義。乃至上中下等。廣即八萬四千性等亦
得。若小乘即實。若初教即空。若終教即如。若
一乘所目。即是一乘。若別教即無量。餘義如
別章。

生稠林章

生者有二。一分段生。二變易生。分別有二十
八門。一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二四識
住。謂色識住.受識住.想識住.行識住。為識
所住故名識住。出毘曇。三四生。謂卵生胎
生濕生化生。報起所依故名為生。四四食。
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五二受。謂身受。五
識相應名身受。意識相應名心受。六三受。謂
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七五受。謂苦.樂.憂.
喜.捨。八六受。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
受。九一百八受。如大論說。眼見色思惟分別。
心生喜生憂生捨。乃至意識亦爾。是十八受
中。有淨有垢。是三十六。三世各有三十六。為
一百八受。亦可分喜為三。上中下。憂捨各三。
一根有九。六根之後有五十四受。現智比智
所緣去來諸受。有五十四受。現比之境故。受
有一百八。十五果。一增上果.二依果.三報

果.四功用果.五解脫果。酬因故名果。十一六
道。謂地獄.畜生.餓鬼.人.天.阿修羅。十二六
界。謂地.水.火.風.空.識。十三七識住。謂欲界
人天為一。色界下三禪為三。無色下三天為
三。是識樂住故名識住。十四八福生處。謂人
中富貴為一。六欲天中富貴為六。初禪梵天
為一。福報此中最多故說此八。十五八世法。
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十六唯識。十七
九眾生居。謂於七識住上。加無想天及非想
天為九。十八二十五有。謂四有四惡趣梵王
六欲天無想及淨居四空及四禪。十九十二
因緣。即三緣生也。謂自性受用愛非愛取別
時。增上生義故入生分攝。二十五陰。謂色.
受.想.行.識。二十一十二入。謂六根六塵。二
十二十八界。謂六根六塵六識。二十三三十
六物。謂一髮.二毛.三爪.四齒.五皮.六肉.七
骨.八髓.九筋.十脈.十一脾.十二腎.十三心.
十四肝.十五肺.十六大腸.十七小腸.十八
胃.十九胞.二十糞.二十一尿.二十二垢.二
十三汗.二十四膽.二十五結𦡲第.二
十七唾.二十八膿.二十九血.三十黃陰.三十
一白陰.三十二肪.三十三𦙽五腦膜.三十六精.二十四四種生死。謂方便
生死.因緣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又有三
種生死。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
性意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三昧樂
者。位在十地。世間上分第三地定位名為三
昧。得四地五地無流智。理剋成學無學。順理
悅意故名樂。乘定勢力任意故名意生身。覺

法自性性者。無相正智得無分別理。是一切
法性故名法自性性者。諸法性性者。住之體
性也。意生者。隨理自在如意。現生故名意生。
種類俱生者。種類隨其事種類。俱生者。即事
遍應。無二無別名俱生也。應而無作。猶如天
鼓。無作業心故名無行作。即事無相。隨機起
意自在名意生身。望後佛為生死。望前不足
名意生身。問何故煩惱稠林即分始終二教兩
別。業及生稠林則無分相。答煩惱是生死本。
為此須分。業生二種。以是末相。準前煩惱義
即可知。問變易生死是無流。何故入生稠林
攝。答變易生死本教興意。為顯佛法漸漸深
遠。將變易死在分段後。顯其終教漸漸甚深。
據理論之。變易生死只是分段細相。所以知
之。中陰本立為分段身。求生方便故立中陰。
如十住經說。中陰之身。乃至涅槃菩提。亦有
中陰。但微細漸深。唯佛境界。據此文證。當
知。變易生死。只是分段細相。為其變易。二十
五中陰身。是其報分。其陰大分受經七日為
一限。於中不定。或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乃至
經劫。佛亦於中出世教化。入般涅槃。如十住
經說。又如梁攝論。佛二十年中。處中陰身。又
如地論。其中陰身。亦得造業有其熏習。二十
六三想。謂怨親中人。二十七四想。謂無常常
想乃至不淨淨想。於中簡其取性。二十八八
識想。謂八識想由同生滅故。上來所說生稠
林義。通其小乘及人天等。若凡夫具人生相。
若在二乘。無有別人。但有實生種類眾同分
等。若依初教。生相即空。若據終教。其生即

如。若一乘所目即屬一乘。若約別教。即八萬
四千塵勞等相。即應因陀羅及微細義。餘如
別章。

習氣稠林章

習氣有三種。一名言熏習識熏習。二色識熏
習識識熏習見識熏習。三煩惱熏習業熏習
果報熏習。此等熏習。皆通染淨及無記。大分
有二。一種子熏習。二上心熏習。亦通中陰及
生陰。隨上中下乃至無量八萬四千等。若依
小乘。其義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所
目即是一乘。若約別教。即無有量。餘如別
章。

三聚行稠林章

稠林有五義。一有涅槃法。謂種性已去。無涅
槃法。謂闡提位中。二善行惡行。三惡道善。四
外道聲聞。五菩薩差別。謂假名菩薩。於文中。
八邪者。謂邪見.邪覺.邪方便.邪念.邪定.邪
語.邪業.邪命。起不得方故名為邪。八正者。
翻八邪即為八正。三聚等法。若小乘教。其義
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若一乘所目即入
一乘。餘義如別章。

成就章

成就者。亦名得也。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
若減。假立獲得成就故。善不善無記法。顯依
處義。若增若減者。顯自體義。何以故。由有增
故。說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減故。說名成就
下品信等。假立獲得成就者。顯假立義。得義
具此三門說名為得。如是於餘隨其所應建
立。當知。獲得成就差別有三。謂種子成就。自

在成就。現行成就。種子成就者。謂若生欲界。
欲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
成就。及生得善。若生欲界。三界煩惱隨煩惱
成就。依未離欲異生說。若已離欲。或生上地。
隨所離欲地。即此地煩惱隨煩惱。亦成就亦
不成就。未永害隨眠故。對治道所減損故。如
其次第。及生得善者。隨所生地。即此地成就。
若生色界。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
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
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無色
界。欲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
就。亦名不成就。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
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對治
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如此如此。品
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隨如是如是。品類對
治未生。如此如此。品由種子成就故成就。
已得三界對治道者。謂已得出世聖道。隨如
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者。謂修道所斷上品
等煩惱對治已生。如此如此。種類種子成就
得不成就者。謂已永害隨眠故。自在成就者。
謂諸方便善法。若世若出世靜慮解脫三摩
地三摩鉢底等功德。及一分無記法。由自在
成就故成就。方便善法者。謂聞所生慧等。雖
先有種子。若離今生。數習增長。終不能起現
前故。一分無記法者。謂工巧處變化心。現行
成就者。謂諸蘊界處法。隨所現前。若善若不
善若無記。彼由現行成就故成就者。若已斷
善根者。所有善法。皆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
名不成就。若非涅槃法一闡底迦究竟成就。

雜染諸法。由闕解脫因。亦名阿顛底迦。以彼
解脫得因畢竟不成就故。問何等名為解脫
得因。答若於真如。先以集起煩惱麁重若遇
隨順得對治緣。便能永害。此堪任性名解脫
得因。若與此相違。名無解脫因。問於成就善
巧得何勝利。答能善了知諸法增減。知增減
故。於世興衰。離決定想。乃至能斷若愛若恚。
此成就法。在愚法聲聞。是事不想應。若在初
教。是理不相應。若在終教。由同如故。即不可
說。何以故。說即增分別故。若依別教。則具前
說不說故。餘義如別章。

二十種法師章

云何能作法師事。一者時。二者正意。三者頓。
四者相續。五者漸。六者次。七者句義漸次。八
者示。九者喜。十者勸。十一者具。十二者不
毀。十三者不亂。十四者如法。十五者隨眾。十
六者慈心。十七者安穩心。十八者憐愍心。十
九者不着利養名聞。二十者不自讚毀他。初
時者。離八時難。地論偈云。如王懷憂總病恚
着諸欲險處。無侍衛讒佞無忠臣。如是八時
中智臣不應語。心王亦如是。非時不應說。法
師口業有二種。遂分兩段。經前段經法師說
法師深妙義。後段經法師說法應辯相。此義
順三乘。一乘方究竟。餘義如別章。

四十無礙辯才章

無礙辯才者。謂四十無礙辯。依其十法。十法
有四故成四十。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如
經廣說。

第十地受識章

其受識義。略說有三。一事受識。如轉輪聖
王具受識法。二理受識。如三乘人。契得理
寶名為受識。三理事受識。如得位菩薩。坐
大寶蓮華王。十方諸佛放光灌頂等。內應法
界名為受識。廣如問答及以經文。餘義如別
章。

阿耨達池義

經云。阿耨達池流出四河。趣向大海。涅槃復
云。有其八河。阿含婆沙云。有二十河。阿耨達
池有四獸口。東有金象口。出恒伽河。西有銀
牛口。出辛頭河。南有琉璃馬口。出悉陀河。北
頗梨師子口。出博叉河。四各出至四十里
外。分為五河故為二十。佛在東面。多從名聞
者。說東面五河并三面本大河故。有八河也。
十住經云。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從四口出各
繞池七匝。然後當方出向大海。其圍繞河。各
相去一里。於中有種種名花異色莊嚴。並是
阿耨達多龍王分齊境界處。今佛引成地喻。
由喻勝故。顯法亦勝。餘義可知。

卷 4

十明品十明章 滅盡定章
 十忍品十忍章 阿僧祇品時劫章
 壽命品壽命差別 往生章
 菩薩住處品住處章

不思議法品顯果德自在章
 解脫章 如來相海品相海章
 小相光明功德品小相用章
 普賢行品普賢章 性起品明性起章
 亡是非論 明涅槃章
 見聞供養福分章
 第七會離世間品明智章
 不共法章 六念章
 九次第定章 八人章
 見法二行章 辟支佛章
 菩薩章 五生章
 第八會入法界品迴心章
 賢聖善知識章 四親近章
 釋四十五知識文中意章
 融會一乘義
 顯華嚴經部品增減義
 釋瓔珞本業梵網二經顯華嚴經一乘分齊

 證華嚴經用教分齊義
 梵本同異義 華嚴經一部音義

右義章總一百四十一門。

十明品十明章

十明者。十者數。明者照達所由名為明也。此
義通十地。即十地德也。不共三乘及小乘。同
廣如離世間品說。

滅盡定章

滅盡定者。分別有三。謂一乘三乘小乘。一乘
義者。謂即體成用。教化眾生。成諸佛事。如海
幢比丘入滅盡定。即自身上放法界身雲利

益眾生。三乘滅定者。於自身上。不說成用。變
作異身。依其異物。成利生等用。得名俱行。約
菩薩自身。則不可說相。約眾生心機。方得明
其菩薩俱行。小乘定者。則無俱行利他之相。
出定以後。方成別事。體者一乘滅定用法界
為體。仍從勝緣。說是滅義名不相應。不相應
者。即道理也。三乘定體者。即真如實性。隨其
勝緣說不相應。不相應者。即理也。一乘道理。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具因陀羅及微細等。三
乘道理。但是一寂不說別相。名不相應。不相
應者。不與分別相應也。小乘滅定者。用不相
應為體。不相應者。即是事法。不相應聚也。得
位差別者。約小乘位。十二人得。謂滅非相惑。
有八人得。除其具縛。羅漢辟支菩薩及佛大
乘。初教三人得。謂不定位定位及佛。此中滅
定通大小乘。如不定位中得者。是小乘定。先
於小乘位。已得滅定故。大乘直進位中四人
得。不定位及定位八地及佛地。初二位同小
乘。由先得後迴心故。若約熟教位五人得。不
定位一。及定位二。初地已上至六地七地三。
八地已上四。佛地五。初不定位。通大乘初教
及小乘。何以故。為二人俱有迴心入熟教故。
若約頓教即不可說。圓教即六位得。得從初
不定位及定位。并解位第六心初地已上八
地已上并佛地。若依熟教。小乘迴心。約別十
地德。則在第六地得。若約初教直進等迴
心。則同第七地得。若熟教等迴心。即依圓教
別十地位相。第八地得。得彼一乘滅盡定。何
以故。三乘滅盡定。先已得故。餘義如別章。

十忍品十忍章

十忍者。謂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如幻
忍.如炎忍.如夢忍.如響忍.如電忍.如化忍.
如虛空忍。此忍通十地。所以說十者。欲顯無
量故。廣解如別章。

阿僧祇品時劫章

阿僧祇時者。謂大乘小乘二乘不同。小乘以
六十劫。為大劫阿僧祇。小乘經此三僧祇得
作佛。大乘義從拘梨已去。成一百句名一受。
一受已去。名一阿僧祇。此是大數。十數中第
一數也。三乘大乘佛。唯一方化儀。經此三大
劫。修道得成佛。若頓教義即不可說。若一乘
義即無盡劫。何以故。為依一乘一切眾生已
成佛竟。復為眾生新新成佛。亦不住學地而
成正覺。據此不限時分故無盡也。此義教興。
挍量十地德。生其信也。又此數法。是通十地
得。餘義如別章。

壽命品壽命差別章

壽命者。謂經時分為壽。命者命根。又壽即是
命。小乘以非色非心為體。大乘以不相應法
為體。仍大乘初教不相應。不與小乘同。小乘
不相應。即入事聚攝。大乘初教不相應。是理
非事。又即是空。若依終教。即事是如。若依一
乘。一切自在。何以故。是法界故。長短自在。
隨機應見差別不同。問依其經文。將娑婆國
土對阿彌陀國等。辨命短長。據此三千界處
命根。與佛土命根雖有短長根法不異。此義
云何。答據三乘義。淨土說命。即是報命。雖染
淨不同。命義不別。除諸佛菩薩變化者。不入

此例。若一乘義。假使世界性等十種土中。所
有命根。雖福分轉勝。命亦不異。除佛境界不
可說不可說。若約宗分。凡夫約人辨命。聲聞
約實法辨命。若初教菩薩。即空辨命。若終教
菩薩。即如辨命。若約一乘。即法界自在辨命。
此義通十地。若約別教。信位終心即得。餘義
如別章。

壽命品內明往生義

往生義者。總有七門。一明往生意。二明往生
所信之境。三明往生因緣。四明往生驗生法。
五明往生業行。六明往生人位分齊。七明往
生業行迴轉不同。初明往生意者。為欲防退。
娑婆世界雜惡之處中下濡根。於緣多退。佛
引往生。淨土緣強。唯進無退。故制往生。往生
有二處。一是西方。二生彌勒處。若欲斷煩惱
者。引生西方。不斷煩惱者。引生彌勒佛前。何
以故。西方是異界故。須伏斷惑。彌勒處是同
界故。不假斷惑。業成即往生。第二往生所信
境者。謂阿彌陀佛國一乘三乘不同。若依一
乘。阿彌陀土。屬世界海攝。何以故。為近引初
機成信教境真實佛國圓融不可說故。若依
三乘。西方淨土是實報處。通成四土。一法性
土。二事淨土。三實報土。四化淨土。化者是報
化也。非化身化。於中所有佛及土田菩薩眷
屬如攝論。十七觀境圓淨泉池華菓諸乘優
劣雜類不同。並對娑婆有情眾生依正果報所
有色心境界。皆悉翻對引接。令成生信法門。
如西方佛。引此方樂佛習心。西方樹林。引此
方樂樹林習心。西方菩薩。引此方樂伴善知

識習心。西方八功德水。引此方樂水習心。如
是一切。並皆準知。而依四種淨土。而消息之。
第三明往生因緣者。謂得往生。由六因緣成。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亦云次第緣。
三所緣。亦云緣緣。四增上緣。本識業種為因
緣。求生心為次第緣。淨土等境為緣緣餘法
不礙為增上緣。六因者。一能作因。亦云所作
因。二俱有因。亦云共有因。三相應因。四同類
因。亦云自分因。五遍因。亦云遍行因。六異熟
果因。亦云報因。六因生五果。相應共有二因。
感增上果。自分因遍因感依果。所作自分相
應共有。感解脫果及士夫果。亦名功用果。報
因感報果。往生淨土五因感五果。除遍行因。
此六因四緣名數。通三乘教。愚法小乘。無淨
土。不取小乘因緣名。依大乘初教。六因四緣。
及互為因生引二因。及十因二十因等。準之
可知。終教唯四緣及互為因。頓教唯互為因。
圓教一切因。何以故。諸教皆成往生故。餘義
準可知。第四往生驗生法者。略有十門。一作
道場門。安置道場。建彌陀佛像。幡燈散華洗
浴燒香禮佛行道。念阿彌陀。一日乃至七日。
驗得往生。二作三七日法。依前建立道場。念
佛行道懺悔禮拜。誦大乘經。三七日滿驗得
往生。三依十六觀及九品生。依經得分齊者。
驗得往生。四依盂蘭盆法。依那舍長者起教。
造盂蘭盆。依教成者。驗得往生。五依往生經。
建立黃幡。及示佛像。并作灌頂法。若未終。若
終時已終竟如法成就。得驗往生。六觀其暖
觸臨終之時。頭頂暖者。驗得往生。七依彌勒

發問經。十念成就。盡其一報。亦驗此人定得
往生。八驗中陰身。亦得往生。若親兒女。隨在
一時。知彼父母所有行相。不依前件所驗相
者。應為別作三七日法。稱名行道懺悔滅罪。
至心徹到。驗得父母中陰往生。九依灌頂法。
四月八日。灌頂佛像。及洗菩提樹。福及父母
兄弟姊妹。並驗往生。十盡其一生。六時禮佛
懺悔謝過。及來去往還皆參辭禮拜。謝過尊
儀。無間絕者。驗得往生。第五往生業行者。總
說正助一切業行。皆為往生業行。無問內門
外門有流無流。皆為往生業行。無問現生及
過去未來多生所有福慧。及一切五乘等業
行。迴向皆為業行。如是準知。第六往生人位
分齊者。大位為其十解已前。信位之中。成十
善法。正修行者。是其教家正所為之位。何以
故。為此位中防退失故。及退滅故。并廢退故。
十解已上。無上三退。教即不為。此據終教說。
若據初教。十迴向已還是其所為。何以故。十
迴向已去得不退故。若約頓教及圓教。在信
位終心自分已還。是所為位。頓教及圓教。雖
無相遲疾異。而約終教辨。其見聞約成多少。
仍理自不同。宜可準知。此依觀經九品生文。
準即可知。第七往生業行迴轉不同者。其往
生業。縱使此土人天正善根。三乘正善根。求
生十方淨土。正善根等。迴生西方。竝成助行
因。若論正生。彼因即簡三界苦集因。無分別
智。為正行因。發願求生為勝方便。臨終樂欲
生為次第緣。即是正勝欲。臨終時善知識行
及解者。為親增上宿世善根。大準依經。成多

善根。準現生中一生所作相續大善根多少
等者。即為正因。非別時意。降斯已下。是別
時意。令生西方。至彼得不退。雖有前後。仍取
不退。以為大宗。從此已後。展轉增勝。生無邊
佛土。至普賢界。還來入彼蓮華藏世界海。成
起化之用。此據極終入宅之言。若依觀經上
品上生。聞妙法已。即悟無生法忍。經須臾間。
歷事諸佛。遍十方界。於諸佛前。次第受記。
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此據初始
近至之言。又依往生論。有二種漸次相資法。
一因二果。因者有五門。畢竟得生安樂國土
見阿彌陀佛。一者禮拜門。二者讚歎門。三者
作願門。四者觀察門。五者迴向門。云何禮拜。
身業禮阿彌陀如來應正遍知。為生彼國意
故。云何讚嘆。口業讚嘆。稱彼如來名。如彼如
來光明智相。如彼名義。欲如實修行相應故。
云何作願。心常作願。一心專念畢竟往生安
樂國土。欲如實修行奢摩他故。云何觀察。智
慧觀察。正念觀彼。欲如實修行毘婆舍那故。
廣如論說。云何迴向。謂迴向三處。第二果者。
復有五種門。漸次成就五種功德。一者近門。
二者大眾門。三者宅門。四者屋門。五者園林
遊戲地門。初四種門。成就入功德。第五門成
就出功德。入第一門者。以禮拜阿彌陀佛為
生彼國故。得生安樂世界。入第二門者。以讚
嘆阿彌陀佛。隨順名義。稱如來名。依如來光
明相心修行故。得入大會眾數。入第三門者。
以一心專念作願生彼。修奢摩他寂靜三昧
行故。得入蓮華藏世界。入第四門者。以專念

觀察彼妙莊嚴。修毘婆舍那故。得到彼處受
用種種法味樂。出第五門者。以大慈悲。觀察
一切苦惱眾生。示應化身。迴入生死園煩惱
林中。遊戲神通。至教化地。以本願力迴向故。
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得成就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菩薩住處品住處章

菩薩住處者。依其五教。五義不同。若約凡夫。
我所住處。何以故。為佛菩薩在凡夫處示現
不異凡夫故。若聲聞住處。唯法我境。無有人
故。若菩薩住處。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不可分
別故。若依頓教。一切不可說。離分別故。若一
乘住處。隨方自在。無二無別。如其法界。今菩
薩住處者。即是一乘普賢住處。今舉麁相示
其軌耳。此義通十地。何以故。舉彼住處。讚普
賢德無礙自在故。餘義如別章。

不思議法品顯果德自在章

果德自在者。略說有三種。一小乘佛果德。二
三乘佛果德。三一乘佛果德。小乘佛果德者。
如下不共義中一百四十不共義者。即是其
事。二三乘果德者。如攝論釋。有二十一種功
德相應。彼論略舉法身十德。一相.二證得.三
自在.四依止.五攝持.六差別.七德.八甚深.
九念佛.十業顯法身義。廣釋如彼論。今且舉
第七功德。有二十一句。一與最清淨四無量
相應二八解脫亦名背捨。解脫者。謂一內有
色外觀色。二內無色外觀色。三淨身證解脫
處。四空處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想非非
想處。八想受滅身證位。初三背煩惱名解脫。

次四背下地名解脫。後一背有緣心名解脫。
又八解脫者。今解不同。小乘大乘經意。觀色
知空無礙成色。是此文意。初解脫捨染相色。
第二者捨色心。第三者成色無礙。第四者捨
空心。第五者捨取識想。第六者去少識想。第
七者去取定想。第八者去成定取。捨不自在。
所以知者。如法集經如來功德中。先列名後
次第解。善男子。云何有色見色。有色者皆是
因緣。而生空無壽者。能如是知見得捨縛。是
名解脫。云何內有色相見外色空無壽者。皆
是因緣生。能如是知見得捨縛。名為解脫。云
何信解脫淨。若分別淨不淨相。名為邪見。以
信淨故。得脫捨縛。名為解脫。過一切色相。滅
一切有對相。不念一切別異相。知無邊虛空。
即入無邊虛空行。無量虛空。如是知得捨脫
縛。名為解脫。過一切虛空。知無邊識。即入無
邊識行。此無邊識即是空。能如是知。得脫捨
縛名解脫過無邊識。知無所有少。即入無所
有行。所有者名貪嗔癡煩惱。入無所有行者。
滅彼煩惱。能如是知。得脫捨縛名為解脫。過
無所有者。知非有想非無想安穩。即入非有
想非無想行。非有想者。性空家靜。非無想者。
以依因緣而有。能如是知見。得脫捨縛。得名
解脫。過一切非有想非無想。滅一切受想。入
滅盡定行。是菩薩如是見。想如陽炎。受如水
泡。想即受。受即想。無智者無壽者。能如是
知。得脫捨縛名為解脫。薩遮尼乾子經。明如
來德。釋次第定八解脫等。與法集經並同無
異。餘者如別章。三八制入亦名勝處。心能

制境。使境從心故名制入。一內有色想外觀
色少好色惡色。二內有色想外觀色多好色惡
色。三內無色想外觀色少好色惡色。四內無
色想外觀色多好色惡色。五內無色想外觀
青青色青觀青光。六內無色想外觀黃黃色
黃觀黃光。七內無色想外觀赤赤色赤觀赤
光。八內無色想外觀白白色白觀白光。勝於
境界。勝於煩惱故名勝處。四十一切入。謂青.
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處.識處.觀上下諸
方。青等十法無二無量名一切入。五無諍三
摩提。六願智。七四無礙解。八六通慧。九三十
二大人相。十八十小相。十一四種一切相清
淨。謂身清淨。境界清淨。心清淨。智清淨。十
二十力。十三四無畏。十四四不護。謂身口意
命。十五三念處。謂他生誹謗如來亦不嗔。他
若能信如來亦不愛。若無毀無信如來亦不
捨。十六拔除習氣。十七無忘失法。十八大悲。
十九十八不共法。二十一切相最勝智。二十
一等等者等六清淨。一惑障清淨。由滅惑等
三障。三障即皮肉心。二業障清淨。由滅二十
二業障故。二十二者。對二十二無明說。三報
障清淨。由除七種生死故。七種者。三界三種
分段。四種變易。四利益清淨。由於生死涅槃
無隔礙故。五自在清淨。不由功用。於一切法。
如意能現故。六無戲論清淨。由過言語覺觀
思惟境界故。前二十功德。通大小乘。後等六
句功德。唯是大乘。餘義如論釋。此上功德是
三乘義。於中亦有同異。若前二十句。通其愚
法小乘。後等字六句。唯是三乘。又前二十句。

通小乘者。但通初教。後六句局大乘者。局在
終教。如攝論下十二句甚深。亦有兩判。一是
終教甚深。二是頓教甚深。應準二十一句判。
三一乘功德者。如不思議品說。佛有十種德。
一諸佛剎不可思議。二諸佛淨願不可思議。
三諸佛種性不可思議。四諸佛出世不可思
議。五諸佛法身不可思議。六諸佛音聲不可
思議。七諸佛智慧不可思議。八諸佛神力自
在不可思議。九諸佛無礙住不可思議。十諸
佛解脫不可思議。如經下文廣釋。不同三乘
小乘義。此一乘義。下通十地。何以故。一乘因
果無二無別故。三乘及小乘。唯果不通因。又
如梁本攝論十二種甚深云。諸惑已滅伏。如
毒呪所害由惑至惑盡。佛證一切智。論云。諸
惑已滅伏。如毒呪所害。釋曰。此下一偈。明第
十一滅惑甚深。諸惑謂見修煩惱。於菩薩地
中。先已滅盡。餘心煩惱。雖復未滅。由智念所
伏。廢其功用。譬如眾毒呪力所害無復本能。
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能復生二惑染污。論
曰。由惑至惑盡佛證一切智。釋曰。諸菩薩留
隨眠惑。為助道分。不同二乘速般涅槃。由此
事故。修道究竟。得習氣滅盡。及證圓智。又如
第四甚深云。若不留此隨眠欲。則同二乘涅
槃。若不除上心欲。則與凡夫不異。問十二甚
深是果德法身。已離諸障。因何舉留惑已明
深義。答今法身分齊。對生死際已明法身。生
死際中是不自在義。法身分中是自在義故
作此說。又如梁本攝論云。明三乘義。論曰。復
有經言。佛法甚深。釋曰。下明道及道果故言

甚深。論曰。何者甚深。此論中自廣分別。一切
佛法常住為性。由法身常住故。釋曰。諸佛法
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為首故。
法身常住。為一切佛法性。論曰。一切佛法皆
斷。由一切障皆斷盡故。釋曰。一一佛法。悉無
惑障及智障故。障斷盡為一切佛法性。現在
煩惱滅為斷。未來煩惱不生為盡。即是盡無
生智。論曰。一切佛法生起為性。由化身恒生
起故。釋曰。由慈悲本願。生起化身。相續無盡
故。化身生起。為一切佛法性。論曰。一切佛法
能得為性。能得共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
行故。釋曰。一切佛法。以無所得為性。此是正
說。由三無性不可定說有無故。雖以無得為
性。亦有能得義。若離佛法。不能得了別所對
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對治道故。論曰。一切佛
法。有欲為性。有欲眾生愛攝令成自體故。一
切佛法。有嗔為性。一切佛法。有癡為性。一切
佛法。凡夫法為性。釋曰。此有二義。一菩薩攝
一切有欲眾生為自體。一切佛法皆依自體
故。二大悲為愛。愛即是欲。菩薩以大悲攝一
切眾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嗔癡及凡
夫法亦爾。論曰。一切佛法。無染著為性。成就
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釋曰。道後真如斷一
切障盡。是無垢清淨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
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實為體性故。論曰。一
切佛法不可染著。諸佛出現於世。非世法所
能染故。釋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諸佛
菩薩。以真如智為體。即是應身。此體是唯識。
真如所顯。非根塵分別所起。非八種世法及

世法所起欲嗔等惑。所能染著。何以故。是彼
對治故。修得無分別智成就。名諸佛出現於
世。餘義如別章。

解脫章

解脫者。小乘解脫。解脫諸障。三乘解脫。作用
自在。一乘解脫。無盡自在。所謂十解脫。一
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悉能普現不可說不
可說諸佛出世。二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悉
能普現不可說不可說諸佛轉淨法輪。三一
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教化調伏不可說不可
說眾生。四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不可
說不可說佛剎。五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授
不可說不可說菩薩記。六一切諸佛於一微
塵中。普現三世諸佛出世。七一切諸佛於一
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剎。八一切諸佛於
一微塵中。普現三世諸佛自在之力。九一切
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眾生。十一
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諸佛佛
事。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此據得普賢菩
薩行法已去。即與相應。餘義如別章。

如來相海品相海章

相海者。依小乘義。佛有三十二相同人。八十
種好同天。若三乘義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初
教即空。終教即如。問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依
三乘義本在化身。因何攝論攝入功德屬其
法身。答欲知所由。先須知教立其佛意。若小
乘人但立二佛。一生身佛。二化身佛。若依小
乘。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屬其生身。人天中佛
亦同報身。但有我無我別。若依三乘。或一佛。

謂頓教佛。唯一無分別實性即是佛。或立二
佛。謂自性法身佛。應化法身佛。此義當終教。
何以故。俱是法身故。依梵網經。但分盧舍那
報身化身二佛。不分法性身。或說三佛。一法
身佛。二報身佛。三化身佛。此之一義。當迴
心教。何以故。由小乘人不立法身。此依攝論。
又法身亦二種二十一句功德等。或屬應身。
或屬法身。或說四佛。謂自性身.法身.應身.
化身。此義唯當直進教等。何以故。為欲顯法
身是差別德。自性身是通一體故。若約此義。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所攝不同。若望二身。即
俱是法身。若望三身。即屬化身。若望四身。即
屬法身及化身。若屬法身。三十二相等。是其
德義。若屬化身。三十二相。是其相義。所以得
知。為攝論中明其三身。或本有及修生為法
身。但現淨土受法樂相。是其應身。八相成道
相。是其化身。或將本有為其法身。能依修生。
是其應身。依應起化。是其化身。有此不同故。
今義判不得一定。宜可思準。又約增數佛。謂
一數佛。即如來藏佛。二數佛。一自性法身。應
化法身。二應身化身。三數佛。謂法身應身化
身。法身三者。本有法身。修後轉依法身。化用
隨緣法身。應身三者。謂修得應理應身。淨土
應法樂緣應身。隨緣化用應身。化身三者。法
身勝德流化之身。應身起化引物之身。摩㝹摩化引下之身。四數者。謂自性身等四佛。皆
離四過。成其四德。自性身有約體德。自性身
無即離相德。亦有亦無隨緣德。非有非無離
過德。餘身亦準之。今此華嚴不思議法品相

海品小相品。有人判屬三身量。恐未然。此經
無三身。但有二種十身。如前後說。今此三品。
初品為體。相海為相。小相明用。此相義依現
文。中有九十三相。下文別自廣說。有十蓮華
藏莊嚴世界海微塵數等相。若約此文。三乘
小乘則無此事。唯是一乘。當知。教分三乘小
乘及以一乘。並悉不同。若通總說。極不生解。
餘義如別章。

小相光明功德品小相用章

小相用者。文中大意。明一乘小相極有大用。
為一乘小相德。一即一切。稱法界故。由此義
故。小相功德一時之間。即令無量眾生從三
惡道出生其天中。感空中聲自然教授。於此
一身。即斷八萬四千煩惱。自分勝進皆悉具
足。兼及自他。俱證十地離垢三昧。唯除受識。
一時既如此。餘時亦復然。時既因陀羅微細
自在度生亦如之。有此大利。舉其小相。相形
辨勝。當知。大相不可說不可說。此品文中意。
存大用。不欲明其別好小相。宜可知之。餘義
如別章。

普賢行品普賢章

普賢者。大分有二。一三乘普賢。二一乘普賢。
三乘普賢者。一人二解三行。初人者。如法華
經乘象。至行者前。是其人也。二解者。如法華
經迴三歸一等。即是趣向一乘之正解。三行
者。如法華經說普賢品。明普賢品。明普賢行
者即是。二一乘普賢亦有三。一人。謂第四十
五知識普賢者是。二解。即普賢品六十行門。
各皆普遍。及漸次深深深深深深深深深深。

及等因陀羅微細事等。三行。即離世間品十
種普賢心。十種普賢願行法。如文可知。餘義
如別章。

性起品明性起章

性起者。明一乘法界。緣起之際。本來究竟。離
於修造。何以故。以離相故。起在大解大行。離
分別菩提心中。名為起也。由是緣起性故。說
為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廣如經文。此
義是一乘。若證位在十地。若善巧在十迴向。
若應行即在十行。若應解即在十解。若應信
即在十信終心勝進位中。若究竟即在佛果。
若據十即在一時。若據智相。即應六相。餘義
如別章。

亡是非論

夫自是非彼。美己惡人。物莫不然。以皆然故。
舉世紛紜。無自正者也。斯由未達是非之患。
云其患者。乃有十種不可。一是非無適主。二
自性不定。三彼我俱有。四更互因生。五互不
相及。六隱顯有無。七性自相違。八執者情偏。
九是非差別。十無是無非。初明無適主者。此
云我是。彼云我是。彼此競取。乃令是無定從。
彼復云此非。此復云彼非。彼此競興。遂使非
無適趣。惑者必欲以是歸自以非屬彼者。此
有何理而可然也。理不然故。強為之者。莫不
致敗耳。物豈知其然哉二自性不定者。是性
是於是。或復是於非。非性非於非。亦或非於
是。然愚者竊竊唯言。是是不許是非。亦許非
非。不論非是。自謂得理。不患其失。且共論
之。若以是是於是。即有二是過。一所是過。二

能是過。所是過者。所是若是。是已是何用是。
所是若非。是應言是非是。云何言是是。能是
過者。待所故說能。所是既不立。能是亦不成。
能所俱不成故。何處當有是也。若復非於非。
其過亦如此。例是取悟。勿更分別。理盡於此。
是以不可也。三彼我俱有者。此是而非彼。彼
是而非此。此之與彼。各有一是一非。惑者唯
自謂有是。不言有非。謂彼唯非。不許有是。斯
有何理而可然乎。四更互因生者。非因自是
心生。是因非他心起。以從自是心生故。此即
自是者非非他非也。是復從非他心生故。此
乃他非者是非我是也。然惑者。偏欲取是自
歸以非許人。無如此理故不可也。五互不相
及者。凡是自非他者。本欲望非至彼。然彼猶
自謂為是。以猶自謂為是故即驗。非不至彼。
非他自是者。亦希是至此。然猶為彼所非。以
彼非故即明。是不至此。是不至此。而言我是。
非不至彼。復謂他非。理窮於此故不然也。六
隱顯有無者。尋夫物情惑也。莫不同於自是
均於詳非。均詳非故。舉世無是。我當云何獨
有是也。同於自是。則天下無非。以無非故。我
何所非。然惑者。謂有是可是。有非可非。義乃
不然故不可也。七性自相違者。是則性自違
非。非乃性自害是。以我獨欲立是定非。是既
立已。必為多非非一是。是多非非故。一是那
可是。以是不可是故。則非何所非。無所非故。
非則自非矣。自非則無非。非是則無是。惑者
礭。欲以是定非用非非是者。未足然也。八執
情偏者。夫物之偏也。皆不見彼之所。見唯自

知其所知。以自知其所知故。因即以為是。不
見彼之所見故。謂彼唯非。若乃見彼所見。謂
之非者。或容可爾。既不見彼所見。而言彼非
者。彼何必非也。若復自知其所知。因以自是
者。此則是已私是。若為使他亦謂之是也。以
此過故。無理可然。九是非差別者。然滯俗之
輩。以是為是。以非為非。此乃麁免以是為非
以非為是者顛倒失也。然物外高趣。以是非
為非。用無是非為是。此亦免於是非之一失。
猶自存於一是一非。是非雖同。理趣胡越。而
惑者。聞是則謂凡聖同是。聞非復謂賢愚共
非。失理致此。未足然也。十無是無非者。若夫
以是非為非。無是非為是者。彼且惡於是非。
猶不免是非累也。而欲惡於其累別更有所
存者。然其所上。已存於心。亦未免於累也。將
欲不累。莫若無心以無心故。誰謂為是非。是
非亡矣。彼我隨喪。彼我喪故。得失亦無也。不
然於然。不可於可。爾乃任放無為。逍遙累外
耳。此又順性起故。錄附之。

明涅槃章

涅槃者有三種。一小乘涅槃。謂有餘無餘。有
餘者。有餘身智。無餘者。無餘身智。同數滅無
為為體。二者三乘涅槃。有其五種。一無住處
涅槃。二自性涅槃。三方便淨涅槃。四有餘涅
槃。五無餘涅槃。無住者。智悲相導。無住著
故。此義通因果。性淨者。本有故。寂滅故。方
便淨者。藉緣修故。涅槃同前釋。有餘者。有餘
應化。未窮盡故。無餘者。法身無餘。順寂滅
故。三一乘涅槃者。如前所有義。若約別教言。

即十種涅槃。如離世間品說。餘義如別章。

見聞供養福分章

福分者。大分有二。一現在福分。據現在去危
得樂等用。二據未來成滅罪得世間出世間
善因果等用。如教相中幡燈誦呪結壇印相
等功德。意成現在用。非無後世益。如建立行
檀等及一乘見聞等。成其後世益。非無現在
用。若據人天及小乘三乘并一乘。但由迴向
方便不同。遂福分有別。據其福體。無二無別。
常稱本性。無有差別。若人天即邪正不同。若
聲聞唯成助滿。若初教其體即空。若終教其
體即如。若如前諸義。為一乘所目。即屬一乘。
若別教言。見聞已去即是一乘。餘義如別
章。

第七會離世間品明智章

智者有三。一小乘二三乘三一乘。智者照察
名智。審達名慧。小乘有十智。謂苦智.集智.
滅智.道智.法智.比智.等智.他心智.盡智.無
生智。知苦名苦智。乃至知道名道智。知欲界
法名法智。知色無色法名比智。知一切法名
等智。即有漏智也。知他心心法名他心智。知
煩惱盡名盡智。知煩惱不生名無生智也。并
流類有十六心。謂苦法忍.苦法智.苦比忍.苦
比智.集法忍.集法智.集比忍.集比智.滅法
忍.滅法智.滅比忍.滅比智.道法忍.道法智.
道比忍.道比智.八忍為無礙。八智為解脫。智
名決定。忍與疑。得俱生。不決定故。不得通名
智。故與心名。有十六行相。謂無常苦空無我
行。因集有緣行。亦名因相集相生相緣相。滅

止妙出行。亦名滅相靜相妙相離相。道如跡
乘行。亦名道相如相行相出相。是行所依名
行。亦成業名行。又有四十四智。謂老死苦老
死集老死滅老死道。乃至行亦如是。老死有
四智為性。謂法智比智苦智等智。乃至老死
道亦四智為性。如是老死四智。各四智為性。
乃至行四智。亦各四智為性。以無明不具故
不立也。但有四十四。又有七十七智。謂初知
生是老死緣。二非不緣有老死。三過去生曾
為老死緣。四非不曾緣過去生有老死。五未
來生當為老死緣。六非不當緣未來生有老
死。七法住智。此法是無常。是有為。從因緣
生。是盡法是滅法。是無欲法。如老死有七。
乃至行亦七。就老死中。前六智以四智為性。
謂法智比智集智等智。第七法住智。以等智
為性。問何故不說無明緣智。答望十二支。無
明已前。無支對故不說也。又解。依成實論。於
聞思地作四十四智觀。七十七智觀。空有並
觀伏滅無明等。四十四智者。正緣老死。兼知
無性。名老死智。即審境觀。二老死集生支。作
增上緣。集起老死。正緣於集。兼知無性。名老
死集智。名推因觀。三老死滅。正緣老死滅。兼
知無性。名老死滅智。此名審滅觀。四老死滅
道。正緣滅解。兼知無性。名滅道智。名審行
觀。如老死有四。乃至行亦有四。無明無因故
不說也。七十七智者。一謂無明緣行。此推因
觀。二不離無明緣行。此審因觀。三世各二合
成六。此緣有心名法住智。第七無明滅。即性
滅名泥洹智。如是七智乃至生支。即成七十

七也。老死後無支故不說也。今大乘義。初教
門中。少異成實。雜集論中。雜染流轉說。即彼
七十七智也。安立諦說。即三十四智觀。此初
教淨順逆二觀。即成實所無也。亦可淨順觀
入前第七泥洹智觀。攝餘義不同。復有三智。
謂聞思修。二三乘就中有二。一初教有十一
智。謂苦智等十智上。加一如實智。又有十三
智。謂一信解智。二道理智。三不散智。四內證
智。五他性智。六下智。七上智。八厭患智。九
不起智。十無生智。十一智智。十二究竟智。十
三大義智。又有十三智。謂聞所生智。思所生
智。世間修所生智。勝義智。他心智。法智。種
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大
乘智。上所說智。是初教迴心智。二熟教復有
三智。謂加行智。正體智。後得智。復有三種
智。謂實相般若智。觀照般若智。文字般若智。
復有三種智。謂聞思修慧智。復有五種智。聞
思修證報生善意識智。復有一智。謂真如智。
上來所說。是大乘智。上大小二門智。一乘所
目。即屬一乘。若依別教。即有十智。如下離世
間品說。餘義如別章。

不共法章

不共法者。謂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形好。四
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處。三不
護。大悲。不忘法。斷除諸習氣。一切種妙智。
就此一百四十不共法中。四一切種清淨等
二十八不共法。快淨滿足時。得此之不共。不
與因共。唯是小乘。又有十八不共。謂身無失。
口無失。念無失。無異相。無不定心。無不知。

已捨欲無減。精進無減。念無減。慧無減。解脫
無減。解脫知見無減。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
切口業隨智慧行。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智慧
知過去世無礙。智慧知未來世無礙。智慧知
現在世無礙。此之十八。不與二乘共故名不
共。依如雜心。用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
為十八不共。當知。即是不共小乘。小乘浪計
也。此是三乘不共。復有十種不共。即是一乘。
如離世間品。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餘
義如別章。

六念章

六念者。謂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
此教興意。為初發心者。堅信心故。復有八念。
謂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入出
息.念死。此之八念。為趣修者說。復有十念。
一者於一切眾生。常生慈心。於一切眾生。不
毀其行。若毀其行。終不往生。二者於一切眾
生。深起悲心。除殘害心。三者發護法心。不惜
身命。於一切法。不生誹謗。四者於忍辱中。生
決定心。五者深心清淨。不染利養。六者發一
切種智心。日日常念。無有廢忘。七者於一切
眾生。起尊重心。除我慢心。謙下言說。八者於
世談話。不生味著心。九者近於覺意。深起種
種善根因緣。離於憒鬧散亂之心。十者正念
觀佛。除去諸想。當云何念。非凡愚念。非不善
念。不雜結使念。即得往生安養國土。此教興
意。為往生修行人。復有十念。一淨心。二不動
心。三厭心。四離欲心。五不退心。六堅心。七
明盛心。八淳厚心。九快心。十大心。廣說如十

地論。前之二念。是小乘通初教。次之一念。在
初教通終教。後之一念在一乘通三乘。餘義
如別章。

九次第定章

九次第定者。謂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處.
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滅盡定。從
初禪心起。次入第二禪。不令餘心得入。若善
若垢。如是乃至減受想心。定出入不越名為
次第定。此義是三乘。亦通小乘用。若一乘教
所目。即屬於一乘。餘義如別章。

八人章

八人者。見道中八忍是也。與智為別力要故。
別得人名。此之八人。通一乘三乘小乘。小乘
八人淺。人空未窮。初教八人次深。法無我理
未盡。熟教法無我德。由未究竟。一乘法界。然
始明了。今下經云明了法者。一乘別教。及同
教義。並皆周悉。會解前之行德故。名明了法。
宜可知之。餘義如別章。

見法二行章

見行法行者。小乘見道前入道方便趣向。利
鈍二種人也。由是入聖初方便相故。今別明
此。二行相準前八人章。

辟支佛章

辟支者有二種。一犀角二伴行。覺常樂寂靜
因。外緣解知足少事。不由他悟。明了法解緣
覺故。其義從聲聞乘。漸漸轉細至於一乘。名
緣覺義。此義準前八人章。成其義解。餘如
別章。

菩薩章

菩薩者。通其五乘。人天凡夫。亦名菩薩。何以
故。由成比行。是假名菩薩。即五乘前內凡夫
聲聞乘。亦有菩薩。有漏善五陰為體。由慈悲
行成作佛故。三初教菩薩。取無漏五分法身
為體。見修究竟作佛故。直進人亦得五分法
身為體。而直進共迴心二菩薩。其體即空。熟
教菩薩。無分別智為體。亦真如為體。若依頓
教。一切不可說。契同一理觀。若為一乘所目。
即屬一乘。若據別教。即普賢菩薩。是又成十
種身。如十行中第九行內說。餘義如別章。

五生章

五生者。一息苦生。二隨類生。三勝生。四增上
生。五最後生。如是五生。並菩薩所作。此義是
三乘。若準華嚴經。菩薩住兜率天。乃至下生
作佛。皆有十意受生。若依十意受五生身。是
一乘。此義如離世間品說。餘義如別章。

第八會入法界品初辨迴心章

迴心義者。大分有二。一據未入佛法以明迴
心。二據入佛法無流之際解脫分善。以辨迴
心。初據未入者。謂其一闡提位相似修行。其
修行人。具人法義。文解行病乃至理事等。從
其多劫。修邪善因。後剋究竟無盡阿鼻地獄
果等。如來大悲。設法偏救。所有委曲。具在經
文。今略。要問。作普敬認惡法。會彼闡提。令
入一乘。其法具如問答中辨。極至生淨土。得
不退位。得常見佛。即迴向一乘。二據入佛
法無流際解脫分善者。如來善巧設二門。則
一約始門。謂依法華經窮子喻等。義當是愚
法聲聞。發過去往劫已來。從闡提位入聲聞

乘。據此教分。即是先在闡提位時。未修一念
菩提分善所有解行故。文判為辛苦窮也。仍
窮子身。本是長者富有之子者。義當法性實
相如來之藏不染而染分。乃至佛性。隨其流
處。種種味等。是其位也。由不染而染故。所以
不說貴名。後若迴心。義當契其法性。其理即
合染而不染。名為王種貴也。據此道理。窮
子之喻。約愚法聲聞位說。義通闡提位等。問
迴心聲聞一切俱迴耶。答若約聲聞自不退
位已後不迴。若約初教。迴者迴不迴者不迴。
若約終教。一切俱迴。若約頓教。無迴不迴。若
約別教。如前所說。一切俱迴者。如楞伽經云。
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
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
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二
約終義辨迴心者。如下經文。大智舍利弗。與
五百比丘。迴心向文殊師利。並言宿種善根
現。六千比丘。顯久共修行。成實眷屬。舍利弗
身。在佛法中。義當聰明位。今舉為迴者。則顯
其行終具智慧相。今復迴心。當迴之時。即得
十種大法。及十眼十耳等際。具在入法界經
文。當知。其義是終非始。其位在頓悟熟教義。
通初教等。舉此始終兩位。為其法式。中間諸
義。準即可知。又迴心法。對彼五乘。亦有始終
不等。如窮子一人長者遣使。方便與直等。義
當從人天及大眾部已去。乃至初教。如舍利
弗迴心等位。義當初教已去。乃至頓教。及終
教已下。仍迴心分齊。多種不等。或有從闡提
入聲聞者。從聲聞迴向緣覺及初教者。或有

聲聞迴向直進及終教者。或有迴心向頓教
及一乘者。如是五乘機性。上下不同。迴心亦
別。如是之義。準之可解。於中所有教分解行
理事人法教義等差別不同。接引前機。如是
之義。準亦可知。問下經明迴心。大智舍利弗
等。佛出世已在其他國。異時異處。方與目連
等入其佛法。因何華嚴經會第二七日。佛未
移動。即有大智舍利弗等五百聲聞。并有舍
利弗弟子六千比丘。其祇洹林。及普光法堂。
並未建立。因何具述。在於經文。答如來依解
脫德。建立一乘故。下經云。於一微塵中。建
立三世一切佛轉法輪。當知。今所成一乘教
者。即是其事。依九世入智。融九世法。成其十
世。謂過去過去世。過去現在世。過去未來世。
現在過去世現在現在世。現在未來世。未來
過去世。未來現在世。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
及與相入。成其十世。當第二七日時。如是等
法。皆悉現前。廣說如經離世間品。若欲識華
嚴經無盡教義者。當依六相因陀羅微細智。
及陀羅尼自在法智知。餘義如別章。

賢聖善知識章

賢聖者。順理名賢。得理是聖。在物先知。亦為
眾情所識故名知識。賢聖之義。教有三位。一
二十七賢聖。謂初隨信行。二隨法行。三無相
行。四須陀洹。五行斯陀含。六斯陀含。七行
阿那含。八中陰滅那含。九生滅那含。十不行
滅。十一行滅。十二樂慧上行。十三樂定上行。
十四轉世。十五現滅。十六信解脫。十七見得。
十八身證。十九退相羅漢。二十守相。二十一

死相。二十二可進相。二十三住相。二十四不
壞相。二十五慧解脫相。二十六俱解脫相。二
十七不退相。初有十八人。是學人。次有九人。
是無學人。就學人中。初三人是須陀洹行。次
一人是須陀洹果。次一人斯陀含行。次一人
斯陀含果。次一人阿那含行。次十一人阿那
含果。此十一人。亦是阿羅漢行。此是小乘。亦
同於初教。二次有四十二賢聖。謂十解.十行.
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四十一是因。一是
果。此義在三乘。局在直進及終教。上之二位
賢聖知識。若為一乘教所目。即屬於一乘。三
依其別教。有四十五知識。大位有三。一位位
及理行有四十五知識。廣如入法界品。二主
伴相資有一百十三。據起化分齊實行境界。
則有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知識。問如大品
經。薩陀波崙求善知識。曇無竭菩薩是何知
識。答曇無竭。義當熟教信位終心直進教十
迴向。二教般若成就信究竟不退處。與物為
軌。是三乘義。非一乘位。於三乘中。在十信終
心解行位前。知識有十義。如離世間品說。名
十種知識。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所以將
十種為知識義。答為知識教興意。在攝物故
也。餘義如別章。

四親近章

親近義者。亦通三乘小乘及以一乘。小乘者。
親近知識。自求解脫。三乘為救眾生。為眾生
故。取其菩提。及顯法性故。初教即空。終教即
如。一乘別教。即有十義成。四親近。一須識知
識。二須識所說。三須識魔事。四自戒成就。五

須具精進。六須敬善知識。七須起求法心。八
心向正法。九成其深心。十得明了法。此之十
門。一一皆具十門。如離世間品說。所以皆說
十門者。為應一乘無盡法故。餘義如別章。

釋四十五知識文中意章

就四十五知識文內。初一知識。依一乘別教
為迴心人。說十大心。及為善財。分別廣說。諸
佛十正法。成信行義。廣說如文。自下十解法。
就此文內。第一知識。約一乘別教。說見佛義。
第二知識。約一乘別教。觀察大海。得正緣起。
蓮華上佛。說圓教義。第三知識。約一乘別教。
說如意神通義。第四知識。約一乘別教。從其
口中。放大光雲攝集自在義。第五知識。約一
乘別教。入攝一切佛剎無量旋陀羅尼。廣作
利益義。第六知識。約一乘別教。入滅盡定。廣
作利益義。第七知識。約一乘別教。普莊嚴園
林。普現其身。作利益義。第八知識。約一乘別
教。上位下加。執手現事。成利益義。第九知
識。約一乘別教。成返道法。登刀山投火聚。成
利益義。第十知識。約一乘別教。現其法堂。及
顯身相。成利益義。得普門陀羅尼等。百萬阿
僧祇陀羅尼門。以為眷屬。成解脫究竟相。自
下十行相。第一知識。約一乘別教。於城都聚
落村邑市里等。別教普處。以成其行。現別教
身相威儀節分。以會普賢菩薩願行之力。成
陀羅尼無盡之行利益也。即性捨所成。第二
知識。約一乘別教。成其別行三聚戒文方便
利益義。即性戒所成。第三知識。約一乘別教。
依四無量方便之門。現其色身。以事食資導。

成其因果契理益義。即性忍所成。第四知識。
約一乘別教。精進增上。顯其勝堂眷屬殊異。
成大莊嚴自在施行。成利益事。即性進所成。
第五知識。約一乘別教。善巧遇會。現其勝宅
十重八門。契會引導。成利益事。是定內用。即
性定所成。第六知識。約一乘別教真實勝智。
依普門法現治病方。以明智用。滅惑生德。又
作合香方便。以契自他。成利益義。即性慧所
成。第七知識。約一乘別教。善巧自在顯逆行
法。成進退德。殊勝方便。以契利益。即性用方
便波羅蜜所成。第八知識。約一乘別教。三世
願行。成其依正。攝生利益。即性願波羅蜜所
成。第九知識。約一乘別教。現其家內及父母
護等。成勝眷屬無礙善根。得勝利益。即性力
波羅蜜所成。第十知識。約一乘別教。智顯返
道法。成利益義。即性智波羅蜜所成。自下十
迴向方便德。第一知識。約一乘別教。利益
眾生善知識香作用分齊。以顯投機損益勝
能善巧。以離著成利益義。第二知識。約一乘
別教。於利生分。現度生事。海濟舟船雙時迴
轉。成利他義。第三知識。約一乘別教。遍一切
處攝生利益。成難勝義。第四知識。約一乘別
教。慈悲清淨願行。建立無盡善根之法。周遍
一切。等一切佛。成利益義。第五知識。依一乘
別教。調柔善巧。成逆行門。現其依正。攝物利
益義。第六知識。約一乘別教。行攝生方便。始
終堅固難壞利益義。第七知識。約一乘別教。
善巧應機成利他事。隨生利益義。第八知識。
約一乘別教。稱如作用。隨覺現前。速疾利益

義。第九知識。約一乘別教。成四無量。以契普
法。攝化眾生。斷惡成善義。第十知識。約一乘
別教。成佛方便。因位剋果。現眾生前。成佛利
益義。自下十地證位方便。第一知識。約一乘
別教。通神靈德。示生佛家。滅八過義。以應物
情。攝生利益義。第二知識。依一乘別教。於成
佛處。難垢自在。攝成諸德。利益眾生法門義。
第三知識。約一乘別教。近佛便處。隨順如實。
示現普德。攝潤眾生法門義。第四知識。約一
乘別教。於成佛處。覺自在法。示現眾生利益
法門義。第五知識。約一乘別教。於成佛處。隣
近聖旨。寂靜應機。方便勝進。種種善巧。守護
眾生利益法門義第六知識。約一乘別教。依
成佛處。順理德中。成就緣起。救護眾生法門
義。第七知識。約一乘別教。於成佛處。善巧方
便。真俗雙觀。修因感果自在法門義。第八知
識。約一乘別教。於成佛處。大願自在。速疾成
就。攝取眾生。同體成就。利益眾生不共法門
義。第九知識。約一乘別教。於可化眾生。閻浮
提處示現受生。在流彌尼園。遊觀自在。示現
法門。利益眾生義。第十知識。約一乘別教。從
佛生處迦毘羅城。示現慈悲悅意法門。於眾
生前。教化自在義。已上是寄位修行相。自下
會緣入實相知識。約一乘別教。迦毘羅城生
佛之處。實相緣起體用自在出生正覺法門
義。自下攝德成因相知識。約一乘別教。順於
正相生在南方。因位究竟。成菩提心自在法
門義。自下智照無二相知識。約一乘別教。無
相吉祥觀照勝智勇決猛盛究竟。普賢自在

所行法門義。自下顯因廣大相知識。約一乘
別教。見聞普德究竟廣大自在願行。與果相
應無邊法門義也。又依彌勒文。諸佛菩薩無
量劫修。善財一生皆得者。依華嚴經疾得成
佛。有其五種。一依勝身一生即得。從見聞位
後。一生至離垢定後身即成佛。二依見聞逕
生疾剋。三依一時疾得成佛。四依一念疾得
成佛。五依無念疾得成佛。初義有四。一依世
界性等。十世界身輪王之子。現身成佛。如普
莊嚴童子等。二者依天子勝身。從三惡道出。
生兜率天。現身成佛。三者依閻浮提勝功德
身。如善財等現身究竟普賢之行。後生即見
佛。四者依法華經龍女之身。南方成佛。義當
留惑之身疾得成佛。二依見聞逕生疾剋者。
如初地中說。有三時益。一聞時益。二修行時
益。三轉生時益。故地論云。是諸如來。加護於
諸菩薩。此人能聞持如是微妙法。此是聞時
益。諸地淨無垢。漸次而滿足。證佛十種力。
成無上菩提。此是修行時益。雖在於大海及
劫盡火中。決定信無疑。必得聞此經。此是轉
生時益。三依一時疾得成佛者。如善財童子
於知識處一時之間獲普賢法。四依一念疾
得成佛者。如契普賢法一念即成佛。此依俗
諦念也。五無念疾得成佛者。一切法不生。一
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是人見真佛故。

融會三乘決顯明一乘之妙趣

夫圓通之法。以具德為宗。緣起理。實用二門
取會。其二門者。所謂同別二教也。別教者。別
於三乘故。法華經云。三界外別索大牛之車

故也。同教者。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又言
同者。眾多別義。一言通目故言同。又會義不
同多種法門。隨別取一。義餘無別相故言同
耳。所言同者。三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
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同三乘故。前德已
述通別二教。而未見釋相。今以理求。通之與
同義無別趣也。問所以佛教多用一言通目
諸義。既通目諸義。於辯才中。云何得明法義
及辭樂說等耶。答佛教若不通目。有情眾生。
隨言取義。以定根性。無由以近會其遠旨。所
以佛教存通目者。依其論道及施設道。以生
智滅惑。顯理成果之便巧也。故華嚴中信解
行等諸位。以信一言。成其信位。位中所含。即
通成解行理事等一切法門。亦簡前後諸位
法相不同。及會普眼境界一乘無礙陀羅尼
門。據斯聖巧。一言之下。玄復玄耳。又華嚴經
文前之五會。及十明已後。盡不思議品。即以
一乘別教。從三乘說。十地中文。即用一乘圓
教。從三乘教。以顯一乘別教說。所以知者。故
文中以悉曇字音。會成無盡故也。普賢性起
用。彼一乘別教。以顯一乘文義。由彼文中是
廣大說故。離世間下二會之文。一乘行法。以
始標終說故。教義俱一乘也。又十地以前四
會中六決定文。何故不依十數而說。答為六
決定是本分義。深體略難解故。寄三乘之教。
却顯一乘玄趣。令其聞者一往易解也。經文
善巧二文交絡二義。顯宗分齊極善妙也。三
乘緣起。緣聚即有。緣散則離。一乘緣起。緣聚
不有。緣散未離。此約所對不同故。成綺互明

耳。又如同體依持。以明因果。理性體融。在因
為因。在果為果。其性平等。據緣以說。在一乘
即圓明具德。處三乘則一相孤門。在小乘廢
深論淺。居凡有則唯事空文。此即理之妙趣
也。又一乘之法。對機以明。別非謂自相而可
別。隨機論別。別別別別別別別別別別。所
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又一乘同法。對智以
彰同。若引機以會同。則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
同同。即窮無盡也。又小乘未窮論道故有諍
論。三乘及同教。窮其論道故有定論。別教一
乘。絕其論道故。無論義經。法門具滿。無喻可
說故。無譬喻經。法門圓備。不可由致而說故。
無因緣經。此則佛法善施教網極巧然矣。又
佛性論明其通觀。通觀滅諸惑。通證諸理。通
成諸行。通剋諸果。此約一乘同教言。若一乘
別教說。即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窮其法
界也。餘竝準之。又梁攝論云。生死即涅槃無
二無此彼故者。欲明即事備真矣。又諸三乘
經論所明位地。及差別次第法相門等。竝約
信解門中。作如是說故。大論云。隨一方化儀
也。若據行法則不如。是行解亦入解門。又別
教一乘佛。及普賢願行等法。始終皆齊。無有
前後。仍於諸法義。隨舉為首。餘即為伴。宜可
準之。若隨機欲。或有總知。謂大學者。或有
別知。謂小乘學者。一乘同別教義。依海印定
起。普眼所知。三乘教義。依佛後得法住智說。
聞思修及報生善意識。并內證梵行勝智。及
真實智所知。此約別相說。又一乘法義。出出
世證。餘時見聞及比解行。三乘法義。出世得

證。世間比而解行。一乘法義。佛及普賢菩薩
願行建立。有情眾生依而住持。三乘法義。眾
生業行建立。佛菩薩等依而住持。一乘法義。
臨其玄想。玄想頓得。若見於佛。頓見頓見頓
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稱名
亦爾。菩薩亦然。一乘法義。成佛共一切眾生。
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
同時同時成佛。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皆
新新斷惑。亦不住學地。而成正覺也。普賢
菩薩行願亦爾。三乘即不然。又別教之中。亦
有同別。由多即一。是其同也。為一中多。即是
別也。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
善巧。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有情
眾生所知之境。則無上來所明諸義。何以故。
為是遍計故。前德云。惟一實之淵曠。嗟萬像
之繁雜。真俗異而體同。凡聖分而道合者。此
則先人已通斯趣耳。上來所舉。略開一乘宗
序之狀相也。其間三乘法相次第。明義取解。
法式列名出體。釋得名所以。辨寬狹明位地。
障治相擬。通局隨義。分別具緣多少。問答釋
疑等。具如諸章及諸論也。

顯華嚴經部品增減義

相傳。龍樹菩薩往龍宮中。見有大本不思議
經。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偈。四天下微
塵數品。中本有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
二百品。下本有十萬偈三十六品。支法領從
千奠國。從三萬六千偈三十四品來見傳此
土也。

釋瓔珞本業網二經顯華嚴經一乘分

齊義

依主伴二經相顯者。依瓔珞本業經。初會說
十世界海。第二會說十國土海。第三會說十
住。第四會說十行。第五會說十迴向。第六會
說十地。第七會說善財入法界。第八會說瓔
珞本業經。第九會說等覺位。第十會說妙覺
位。成六明門及七見六著等。別說十無盡戒。
以成位也。若依梵網經。釋迦佛在第四禪魔
醯首羅天王宮。與無量大梵天王及不可說不
可說菩薩眾。說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心地
法品時。釋迦身放慧光。照蓮華臺藏世界。其
中一切世界眾生。相視歡喜。皆生疑念。是時
釋迦。擎此世界。大眾還至蓮華臺藏世界百
萬億紫金剛光明宮中。見盧舍那佛坐百萬
蓮華光明座上。釋迦及大眾。敬禮盧舍那足
下。請問成佛因緣。時廬舍那佛。即大歡喜。為
於大眾。說成佛因緣。及明依正兩報及成化
佛釋迦身等。廣在經文。時盧舍那佛。廣答所
化千佛及所化千百億釋迦佛。說四位法。一
十發趣心。二十增長。三十金剛。四十地以成
勝果。廣在經文。成次第者。盧舍那佛。引三世
佛說。百劫修行。成心地法。號盧舍那。成蓮華
臺藏世界海赫赫天光。師子座上依諸別光
成千葉上佛持心地法門。復轉為千百億釋
迦。次第說上心地法門。并勸修行。其佛復各
舉身。放不思議光。皆化無量佛。一時以青黃
赤白等華。供養盧舍那竟。各從蓮華藏世界
而沒。沒已入體性虛空華光三昧。還本世界
閻浮提地菩薩樹下。還從體性華光三昧出。

出已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
界海。復從座起。至帝釋宮。說十住法。復至焰
天。說十行法。復從座起。至四天中。說十迴
向。復從座起。至化樂天。說十禪定。復從座
起。至他化天。說其十地。復至初禪。說十金
剛。復至二禪。說十忍。復至三禪。說十願。復
至四禪摩醯首羅天王宮。說我本原蓮華藏
世界盧舍那佛心地法門品。其餘千百億釋
迦。亦復如是。無二無別。爾時釋迦。從初現蓮
華藏世界。東方來入天宮。說魔受化經已。下
生南閻浮提迦夷羅國。母名摩耶。父字白淨。
吾名悉達。七歲出家。三十成道。號為釋迦。於
寂滅道場金剛華光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
宮次第十住處所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
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
各不同別異。無量佛說教門。亦復如是。吾今
來此世界之中八千返。為此娑婆世界。坐金
剛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是中一切大眾。
略開心地竟。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提菩提
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癡闇。說本盧
舍那佛心地之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
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原。一切菩薩本原。
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
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當當有因。當當
常住法身。如是十無盡波羅提木叉等。具在
經文。上來所錄。瓔珞本業經。廣說其位。行相
略說。梵網經行相廣說。位相略說。上釋迦於
第四禪說心地法者。即是閻浮化釋迦也。又
顯彼天中別有實報盧舍那身。乃至次第。於

閻浮提。七歲出家。已去說十住處者。化身復
說報身三乘華嚴十說十住處也。次第到第
四禪地。後下閻浮。重說十戒。據此文相。瓔珞
經與梵網經。並別不同。重頌十戒處者。亦各
不同。此約三乘。盧舍那當彼報身。所化千佛。
及化千億釋迦。亦當報身。下閻浮提。七歲出
家等。當是化身。若依華嚴。即不如此。為有十
佛不同故。其盧舍那等。及化釋迦。並是十佛
化用。應可準知。今經文云。於閻浮提八千返。
上下說心地法者。通彼應化。二處總籠說。若
依大經。本初會說十世界海。及明世界因時
分齊義。第二會說淨土海及信解行成就法。
第三會說十住法。及明法法。第四會說十行
法及十藏法。第五會說十迴向法。第六會說
十地因果德用及普賢性起等法。第七重會
普光說離世間法。第八會說入法界法。若依
大慈恩寺梵本增第九會。佛遊於樹下及普
光堂處。說如來功德境界。上境界入品。問何
故上來所錄並皆差別不同。答依大經本所
顯義門相。即容融理事自在所有教義。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如帝網喻無盡不同。若諸教
網。主伴相顯。有定相者。即違大理故。主伴經
差別不同。如地經說。六決定義。是其地體。返
不用十數目之。十地不同。是其地相。翻用十
數目之。以此驗求知。佛慈悲欲令易解。將不
滿數目體。以滿數目相。是佛別意也。今準瓔
珞本業梵網二經。會數具十。華嚴經本但有
七八不具。義竝準知。其瓔珞本業梵網二經。
是二乘攝。華嚴經是一乘攝。何以故。十數之

義。含有二門。一成圓教門。二不成圓教門。
今將梵網經等。對大經本。瓔珞等十數。即是
單別。不具一切圓故。入三乘攝。不具十義數。
亦有二種。一目彼三乘。令人分解。二目彼一
乘。就彼下機。相對以顯一乘。今據相對顯發
門故。用不滿十數教。入一乘攝。餘可準知。

證華嚴經用教分齊義

今依七種教。證華嚴經文義分齊。一經。謂法
華經勝鬘經瓔珞本業經梵網經入如來境
界不思議經等。二論。謂十地論攝論瑜伽
論雜集論如實論等。三疏。四章。五鈔。六問
答。七雜孔目。

梵本同異義

依大慈恩寺華嚴梵本。撿有五百四十一紙
葉。一紙葉背面二千二百八十
字。十紙計當二萬二千八百字。三十二字為
一頌。一百紙當二十二萬八千字。三十二萬
為萬頌。五百四十一紙。計當一百三十二萬
三千四百八十字。依三十二字為頌。計當四
萬一千九百八十頌。餘十字。

世間淨眼品第一
 如來品第二
 普賢菩薩修行入三摩提品第三
 說入世界海品第四
 淨世界海功德海光明品第五
 世界輪圍莊嚴海品第六
 說世界海莊嚴地品第七
 觀世界性處品第八

觀世界處安住音聲品第九
 毘盧舍那品第十

第一會了。

如來名稱品第十一 四諦品第十二
 如來光明熾然覺品第十三
 菩薩明難品第十四 圓淨行品第十五
 賢勝品第十六

第二會了。

須彌頂入如來品第十七
 須彌頂如來作菩薩集說偈品第十八
 十菩薩說住品第十九 梵行品第二十
 說初發心菩薩功德花聚喻偈品第二十一
 明法品第二十二

第三會了。

蘇夜摩富作品第二十三
 蘇夜摩富菩薩集說偈品第二十四
 說功德花和合十菩薩行品第二十五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六

第四會了。

如來昇入兜率陀天品第二十七
 兜率宮菩薩來說偈品第二十八
 金剛幢迴向品第二十九

第五會了。

十地品第三十 神通品第三十一
 忍辱品第三十二
 心王問算教入品第三十三
 壽量品第三十四
 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五
 說佛法不思議品第三十六

說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七
 小種好光明說功德門品第三十八
 說普賢菩薩行品第三十九
 說如來性起品第四十

第六會了。

出世間品第四十一

第七會了。

善財離貪藏品第四十二
 彌勒離貪名善財所問品第四十三
 普賢離貪名竟
 說如來功德不思議境界上境界入品第四十
四竟

第八會了。

又依梵本。彌勒知識後安其品名道已前文。
是彌勒離貪名善財所問品。普賢知識後說
偈前云普賢離貪名竟。據此文相。入法界品
前。文殊遊行南方已後經文。即是教大之中
三大義也。從前文殊至後彌勒。是因漸成就
大。從後文殊至後普賢。是因成就大。由是普
法故。普賢偈文。是教說修成就大。由在因中
教說佛證故。此有二義。一者證修初地已上
通其佛地。是證分齊。今依教說。名教說修成
就大。二者觀修依地前比位意言無分別觀。
今依教說。名教說修成就大。此教說修。通在
因成就及因漸成就二大位中。離過顯理用
也。

初文殊師利 二名功德雲比丘
 三名海雲比丘 四名善住比丘
 五名彌伽良醫
 六名解脫長者 七名海幢比丘
 八名休捨優婆姨
 九名毘目多羅
 十名婆羅門優婆塞方便命
 十一彌多羅尼子 十二名善現比丘
 十三國名輸那道場童子名釋天主童子
 十四城名大體有長者名電住
 十五有長者名甘露法頂城名師子滿
 十六長者名法寶周羅
 十七長者名普眼妙香 十八有王名滿足
 十九王名大光
 二十有優婆姨名不動
 二十一有出家外道名隨順一切眾生
 二十二有優婆塞名勝青蓮華香
 二十三有海師名自在城名勝出
 二十四城名喜樂長者名無上勝
 二十五城名迦陵伽婆提
有比丘尼師子奮迅
 二十六國名嶮難有女名婆須蜜多
 二十七城名首婆羅有長者名安住
 二十八山名光明菩薩名觀世音
 二十九東方菩薩名正趣
 三十城名婆羅波提天名大天
 三十一道場神名安住
 三十二名摩竭提國迦毘羅住處夜天名婆娑
婆陀

三十三夜天名甚深妙德離垢光明
 三十四夜天名喜目觀察眾生
 三十五夜天乘道場眾中名妙德救護眾生
 三十六夜天名寂靜音
 三十七夜天名妙德守護諸城
 三十八夜天名開敷樹華
 三十九夜天名願勇光明守護眾生
 四十天名妙德圓滿
 四十一釋迦女名瞿夷 四十二名摩耶夫人
 四十三此世界中忉利天上有天名正念彼天
有女
 四十四即是彌勒 四十五後文殊
 四十六名普賢

跋鋟孔目章後

歐陽子日本刀歌曰。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
百篇。今尚存。令嚴不許傳中國。舉世無人識
古文。吁此事也偽乎真乎。未得其可徵者。不
易與之言矣。但至我大雄氏之教籍。則寔有
不愧所言者而存焉。近鋟孔目章。印生某者。
令點校。以偶記之而書為跋。

元祿辛巳仲秋望後

武陵金澤僧雲潭瑞揮筆於京師陸沈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