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顯中邊慧日論
十力五眼大聖雄
八萬四千妙寶藏真勝彼岸
隨機詮顯各令鑒
佛日權隱涅槃山隨潛慧眼滅
十地三賢諸聖眾
末世命念慧行微迷聖旨
偏釋正教從己見
今採經論會諸文
故我稽首歸三寶
夫勝義無差。經論起平等之說。俗諦有異。諸
聖流四一之談。隨相理智星分。歸性心言并
絕。或真或俗。乍實乍權。量為應物示因符機
趣果。理雖是一。根器寔多。故更使十二玄
門說有同別。三藏奧旨詮或總分。或有執如
而作生因。心體為諸法種。迷執一文總不令
異。有異難會。即指為小為權。不知如來有根
性等力。有情有種種界等。或有偏固別詮咸
使不一。有一乖反即云隨假隨人。不知世尊
有同體意樂。依如有不定性等。所以聲聞被
詰。為不識機差。菩薩見訶。由不依理一。若言
真如佛性是一。齊得作佛。種性不殊。即四
擔三草之喻不成。若言闡提二乘盡不作佛。
種性各一。即三車二城之況不立。故由生界
種性。有無約理。周遍有識。皆有據事差別。
有識有無。有性復有定不定殊。無性復有暫
畢竟別。以此聲聞說有多類。闡提復演數沒。
因斯乘或一二三五等分果。或凡聖權實等
別。或說皆有佛性皆當作佛。或說有無種性
非皆作佛。然佛因既為無為異。佛果亦常無
常分。依三義而標常住之名。或據或無以
立無為之稱。或有迷斯妙旨。云三佛而總凝
然。見說無為。將四智而無生滅不知。皆是正
遍知尊。依四祕密。四種意趣。隨自隨他。十二
分教。佛自會通。散在諸經。率難被究。彌勒
菩薩廣制瑜伽論釋云。理無不究。事無不盡。
文無不釋。義無不詮執無不破。疑無不遣。
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乘境
行果等。皆得善巧。懃修大行。證大菩提。廣為
有情。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法修自分
行得自果證。無著等師或別釋一部。或通明
大趣。并教理符煥。本末遞暉。然有情昏密旨。
欲大海而灌㘭器。連城魚目卉木無分。毒藥醍醐薰蕕弗
別。恃螢光而指日月。陵寶劍而振鉛鋒。多羅
竟定後先。達磨率分顯密。若也互相發起。即
旨約文。遵實執為真。乃詞乖理爽。余雖不敏。
曾酌法海之波瀾。念惑徽猷。疑懷濟嶮之南
指。既逢高論。握管前驅。採三藏之精微。摝五
乘之奧旨。顯其幽趣。以契宏途。略述三章。用
開未悟。文雖不麗。理寔可觀。冀諸玄鑒鏡詳
其致。
爰真破執章第一
破定時因一 破定時教二 破定權實三
破妄通經四 破定顯密五 破緣正佛
性六
破定時因一
有云。經論之內或有名同而義異。如解深密
等說於一乘。與法華等說於一乘。此雖名同。
深密即存三明一。法華則破二明一。而義有
異。何者。深密存於二滅。云定性二乘不坐道
場。頌云。故於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
此存三明一。法華等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
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唯此一事實。
餘二則非真。捨羊鹿而滅化城。破二滅而歸
寶所。故義有異。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諸說一
乘名義無異。法華深密略舉其同。且法華一
乘與深密等。攝論既引法華會中舍利弗記
別。在十義中。如何得言法華已前說一乘別。
攝論但釋已前一乘不釋法華。既同所釋。明
知不別。又定性人無有顯又說得作佛。楞
伽經中。大慧問佛答。昔發菩提願者非決定
等。法華經論。決定之人根未熟故。菩薩與記
令使發心。文言既總。復說往事。既說破二
滅。一乘為顯了。即須決定說二乘皆作佛。何
故除決定。又第三喻。為一向求大乘者。謂離
大乘無別二乘。令知種種乘異。故說雨喻。故
同深密趣寂種性不坐道場。法華唯為退菩
提心及變化聲聞。三周說一乘。所授聲聞皆
唯此二。經論共同。總無趣寂。在文具顯。故同
深密不定種姓能趣正覺。法華經云。欲示眾
生佛之知見。論釋同義云。同者三乘法身平
等。三乘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無差別故。此
同深密依三無性勝義無性等。亦是梁論依
法如平等故說一乘。法華經中。四大聲聞自
說譬喻。初為除糞客作賤人。中間付財自無
悕取。後集眾告方生領悟。此同深密第三時
教。又同諸論所攝一類法無我等。梁唐攝論
文皆具顯。云彼不釋法華一乘。故同異言但
妄分別。又云。或有名異而體同。涅槃佛性體
即真如。佛性論中名為應得。既許理性遍有
情。不信應得定作佛者。此亦非理。雖有應得
因緣。然許大悲菩薩並有加行因。盡眾生界
故常不作佛。何廢有情雖有應得因。無加行
因故常不作佛。若云我許作者。即是違經。加
行有無下。顯正中自當廣辨。有義云。因有
緣正。果有近遠。緣即相應善等。正謂八識。如
來藏性。八識齊成。真如遍有。縱闕緣因。修之
當有。不信正因。豈不迷乎。彼執不然。且以真
如為正因者。為望生果名為正。為據迷悟依
為正。若能生果名為正因。遍違經論常非生
因。菩薩地經第四。瑜伽論三十八。地持第三
十。因四緣無。說常法。常法為因緣者。瑜伽
攝論種子之義亦悉相返。若云彼并緣因。非
親生果者。違諸經論。便成大過。又豈不許報
佛之身具五蘊耶。若具五蘊。因尚非蘊攝。
寧為蘊因。又佛性論不許真實能生有。故八
識雖為正因。非據無始現行識說。楞伽經云。
具足無漏薰習法。故名不空如來藏。若取無
始現行之識為佛正因。即佛正因無漏恒現
行。何得有凡夫。若云是有漏者。即何得為
正因。即違攝大乘說毒為甘露。又心心所法
豈非報佛正因。若非報佛正因。違莊嚴論及
攝論等四智心品名為報身。許為報佛。云相
應善等為緣因者。何太猛耶。若以真如為法
身正因者。不過二。所謂生了。真如望法身。
非生了因攝。如何名正因。只可得許因果位
殊。因名如來藏。果位名法身。如不生如。復不
自顯。既非生了。不知何理能為正因。體於二
位不改易故。故分因果緣正妄施。三身正因
下。顯正中廣為分別。有義久修菩薩行者。
成堪任持。住自乘性必得作佛。未至此位。云
不作佛。有迷不任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
非堪任持。云無種性。便謂畢竟是無種性不
得作佛。彼亦非理。所以者何。菩薩地經云。因
初發心決定必得阿耨菩提。地持云。云何名
持。菩薩自種性。初發心。及一切菩提分法。是
名為持。何以故。菩薩依種性必定堪任阿耨
菩提。是故種性名必定持。乃至云。是故初發
心名菩薩行方便持。菩薩依行方便滿足阿
耨菩提。既云是故初發心名菩薩行方便持。
依行方便滿足菩提。何得說言由其久習方
名為持方名有性。又菩薩地經云。若無菩薩
性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菩
提。是故當知。非因發心懃修精進有菩薩性。
若久修習至堪任持名有種性。云何經言非
因發心有菩薩性。又地持論云。非種性人無
種性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
菩提。是故當知。雖不發心不修行方便。猶
得名為種性持。既云雖不發心名種性持。何
煩妄分初後。有云。見小乘五性之文。即謂三
乘法爾差別。或無涅槃因。畢竟無性。謂阿
顛帝迦無法爾種。不知畢竟無性。無發心因。
後時還有五乘差別。所有種性皆新薰起。聲
聞地文非為定證。此說全非。何以故。瑜伽
彌勒菩薩所造。說非定證。勝鬘善戒釋迦世
尊所宣。將為小教。如斯兇悖。誰敢與言。然
云畢竟無性無發心因。後時還有。今問彼言。
後發心因為從種起。為無因生。若本無因心
自然起。非釋迦子。故四卷楞伽第一云。大慧
若復說無種。有三種識。三緣合生者。龜應
生毛。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又若不
許五乘無始法爾性別。但同一如。盡當成佛。
五性新熏非本有者。云何世尊令彼熏五性。
不唯說大乘令同熏佛種。維摩經云。彼自無
瘡。勿傷之等。調御大師豈不知有正應得因
故。以小乘而傷之也。若云由根性異者。即五
性本有。豈唯新熏。又菩薩地經云。非因發心
懃修精進。有菩薩性。故知五性皆悉本有。從
本有種數數起現熏成種子名為習性。又善
戒經等解定異因云。有聲聞性。以聲聞乘而
般涅槃等。故知性別不由新熏。若由新熏方
始有者。即應云先無聲聞性。令起聲聞乘性
而依聲聞乘等。既不作是說。明非新生亦非
小教。故唯新起理教相違。然大集等說熏有
者。據習種說。非性種姓。若言性種姓者。是真
如理。非行性者。下當顯示。略遣四迷。餘可例
准。
破定教時二
有義。深密前明。涅槃後說。三七日後四諦法
輪。別立教時。四十年後最大法輪。因何不許
更立教時。又大乘異小乘。後說大乘立教時。
一乘異三乘。後說一乘。因何不許別立教時。
故依深密。立初三。法華一乘為第四。涅槃佛
性為第五時。此亦不然。有多過失。且轉四諦。
後立教時。是佛世尊之所說。一乘第四佛性
第五。經中不判是誰說。若以義別立教五時。
經經說義皆有意別。只如無量壽經。勸往西
方隨願往生。即隨何淨剎。彌勒上生令生知
足。或觀虛空藏。或復觀普賢等。即應教時有
多。非三五時。即涅槃經或於一時在恒河岸
等。既非定時。故不可取。故說五時。非是佛
教。又如法華第二信解品中。廣立三時。初云。
我等居僧之首。自謂已得涅槃。初時教。又云。
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但念空無相。
於菩薩法心無喜樂。此第二時。深自慶幸獲
大善利。法王大寶不求自得。此第三時。偈
頌之中三時更顯。推同深密。如何違教別立
五時。故為大過。又云。無量義經為小乘中乘
大乘時別。此開出中乘。合大為一。此亦非理。
所以者何。是無量義經初云。自從如來得道
已來四十餘年。常為眾生演說諸法。乃至不
出不沒。若有聞者。或得煗頂忍世第一法四
果辟支佛。發菩提心登於十地。不分三乘。又
云。我起樹王詣波羅奈鹿野園中。為阿若拘
隣等五人轉四諦。亦說諸法。乃至念念生滅。
中間於此及以處處。為諸比丘并眾菩薩。說
十二緣六波羅蜜。乃至云。今復於此演說大
乘無量義經。乃至念念生滅。不云中間。唯
為辟支佛。亦云為并眾菩薩故。後不說云。今
復於此唯為菩薩。又云。善男子初說四諦。為
求聲聞人。而八億諸天來下聽法發菩提心。
中於處處演說甚深十二因緣為求辟支佛
人。而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或住聲聞。次說方
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演說菩薩
歷劫修行。而百千比丘萬億人天無量眾生
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羅漢。住辟支佛因
緣法中。演說十二因緣。云為辟支。但有發
菩提心或住聲聞。無發緣覺心及證緣覺果。
次說方等。乃得聲聞果。及住辟支佛因緣法
中。不云為菩薩。判云。無量義經為小乘中乘
大乘時別。開出中乘。合大乘為一。以此為三
時。從何准定。若云既說大教。何非大乘。若爾
深密亦說大教。何云三乘。又縱為三。終無說
五。亦不限定年月前後。又云。今就乘性說五
時者。謂小乘大乘三乘一乘一性。此五時教
後兼前義。前無兼後。然法華經立在深密
後。涅槃更在法華後。說深密既在於前。如何
預斷後教故。以淺深次第定為五時。第四
第五時非深密教第三時攝。此亦不然。三七
日後。方趣鹿園。說四諦教。始度五人。第二七
日。即說十地。不起道樹。授提謂記。當得作
佛。號曰齊成。如何定判最先說小。又復一
乘即是大乘。勝鬘經云。聲聞緣覺乘皆入大
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得
一乘者得阿耨菩提。於第二時。判說大乘。
一乘即大收合。在第二時。如何為第四。若云
深密是說三乘時者。為通三乘藏攝名三乘
教。為說有乘三名三乘教時。若許深密通三
乘攝。違於正理。今古共許是大乘藏。若云說
有三乘名三乘時。法華亦爾。前後俱云。為求
聲聞等。若云不同。如前已非。故不可說法華
一乘為第四時。涅槃亦云。於此經中。或說一
乘。或說三乘。又復一性即佛性。佛性即真
如。勝鬘經。如來藏經。不增不減經。法界體性
經。如來智印經。聖善住天子所問經。諸法無
行經。文殊師利問法身經等。皆廣明如來藏
佛性法身一切生有。如今者云第五時說於
佛性。勝鬘經云。末利夫人信法未久。明在於
前。如來藏經。准菩提流支云。佛成道後第十
年說。佛性論寶性論。皆依此經及解深密無
上依經。廣明佛性。不依涅槃明佛性義。如何
定判於涅槃時始明一切悉有佛性。將勝鬘經
等及佛性論等為第五時。若以涅槃在深密
後。不得預斷為第三時者。如何自引云。或有
前經密說後義。如智論說。又華嚴及在說四
諦前。云何無量義經斷為第三時說。若云據
義類說不據前後。深密亦爾。何獨不信。故約
前後判為五時。但嬰兒慧。智者不許。又云。
法華三時與深密別。此亦不爾。二經明時。義
意不別。法華第二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
輪。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且對權實以說
二時。隱第二時。信解品偈頌云。佛亦如是。知
我樂小。未曾說言汝等作佛。而說我等得諸
無漏。成就小乘。聲聞弟子。此聞有教。佛勅我
等。說最上道。乃至云。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
化眾生。都無欣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
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等。此聞空教。乃至
云。我等今日得未曾有。非先所望。而今自得。
如彼窮子得無量寶等。此聞非空有教也。長
行之中經文亦具。又云。深密存二滅一。法
華破二滅一。以此不同者。如前已破。涅槃
經亦爾。如第二明醫師喻中。初總教服乳。喻
有教。次教總斷。喻說空教。後有宜不宜服。
喻非空有。此對外道執皆有我。為破此有令
入人空。且密說人空。義顯為小初說法有。
次破法有。密說法空。涅槃會中。方為顯說。除
外道執有故說空。除聲聞執空故說有。以明
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等故非空。合第
三時。何名第五。又若涅槃明有佛性。五乘根
性皆趣佛果故。第五時者。何故須跋陀羅聞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齊得作佛。何不發大心
而取羅漢果。故如深密判。屬第三普為發趣
一切乘者。為真了義。審細研尋。義更明顯。解
此大綱。五門長掩。故不別門。別門對片。又
云。教有五時。五門分辨。一次第有殊。二得名
有異。三述益不等。四述時不同。五說法有別。
言次第殊者。三乘在一乘前。佛性居一乘後。
大意同前定前後失。故不重破。言得名異者。
第四時教名一乘者。五乘歸佛性故。第五時
教名佛性者。五性歸佛性故。此亦不爾。五乘
歸一乘故。為第四時。勝鬘亦四果咸歸佛果。
深密不定亦趣佛乘。應第四時。法華定性亦
不歸一。應第三攝。上引佛性多經。說同。應第
五時名佛性教。何但涅槃。若云爾者。勝鬘如
來藏。豈是四十年後耶。前已顯非故。言述益
不等者。小乘說緣生之有法。為萬行之初基。
故十輪經云。不學小乘者。無由學大乘。此說
依有教積集善根。非是先發小心後方學大。
此說不爾。據不定性。初令學小。即法華經門
外許與三車。鹿苑證於小果。若據頓悟。即初
授提謂記。說華嚴等經。咸非小乘。又依大教
不得積集善根。可須依小依大。依大得福。
過於小乘。何要依小。又法華學大。乃至不受
餘經一偈。又不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既許
為了義。何故捨此而不依耶。又瑜伽等說。先
學自乘方學餘教。若非不定。無斯小大三一
次第。若是頓悟。非先學小。此判據何。十輪
經意。非開先為說小令種善根。亦非先同無
性後分五性。如前顯非。言說時別者。此乃同
許法華經深密前後。許亦無失。然說深密。
是說三乘。法華唯存一實。此理未可。深密解
脫第二云。我說聲聞緣覺菩薩一清淨道成
就第一義。唯一清淨道更無第二。我意依此
故說一乘。如何得言說三乘教。若言許不定
迴心決定不迴。即存二滅。與法華別。此亦不
爾。許不定迴趣。即破二滅。法華三草一地
長殊。決定不記。猶存二滅。若言法華許定性
趣大。違論釋經。又復經文所記聲聞。皆不定
性。及以變化。在文具顯。良為此會對。此二類
聲聞言無一不成佛。不爾。如何論釋但為利
益二人恐損驚怖。不為決定。說兩譬喻。令
知乘別。豈天親菩薩不解法華。末世凡夫深
得經意。若云深密雖說一乘。許根性別。言唯
一者。是密意說。此即會前。不會於後。以後未
說。如何先會者。法華亦云已說今說當說。而
於其中。此法華經最在其上。云何未說之經
此得云在於上。未說許說在上。未說先會許
同。此有何失。又佛三明鎮朗四智常明。會當
未說之經。何失固執不許。又彼自引。或復前
經密說後義。如智度論前密說後。彼既信之。
前顯會後。何故不受。又復十義證法華經在
深密後。一云。深密說有二滅。法華說無。此
謬如前已顯。乃至第十深密許不定性一分
成佛。法華全無二滅。此謬准前。言楞伽乃
至無性闡提當得涅槃。此亦謬取經意。何者。
楞伽無性即當時邊。非畢竟者。以後遇佛等。
許得作佛故。若言彼說無性即是全無因者。
菩薩起大悲。豈是全無性亦說為無性耶。又
云。涅槃經說悉當成佛。此亦不爾。初約闡提
說無佛性。此據行性。後說皆有。即約理性。不
爾。如何前後二說。又云。須陀洹乃至羅漢皆
得作佛。不解我意。又恒河七人云那含果有
中生槃等。此涅槃經是顯了說。豈是全無二
滅。又云。此佛性教臨涅槃說正因遠果。因深
果遠。極難信故。所以後說。說涅槃經。因深
果遠。難信共成。云難信故最在後者。此判即
謬。何者。涅槃經度須跋陀羅。豈是人勝。遺教
經云。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所應度者皆已
度訖。方說遺教。豈更因深果遠極難信耶。又
大衍經涅槃後起。為母說法。豈更難信更顯
了耶。又既明佛為報母恩涅槃復起。阿難問
名。答云。名母子相見經。宣示後世等。此能
詮所詮明報恩事。與前教別。應第六時。此不
立時。彼云何爾。舉始括終。餘謬可悉。
破定權實三
有義諸經論中亦說不同。必無兩實。定有一
權。然就義別。非全虛妄。解深密存二滅而說
一乘。有經說闡提畢竟無涅槃法等。斯權教
也。法華除二滅而說一乘。涅槃闡提皆有佛
性。斯實教也。故諸權實義例有六。一信謗罪
福多小異。二所為說人勝劣異。三難解易解
淺深異。四佛自會釋有無異。五權實相對前
後異。六大小不同半滿異。三乘一乘五性佛
性二說相對亦有六相。故知一乘佛性為實。
三乘五性是權。彼說不然。六皆有失。初云五
性差別起自小乘。唯一佛乘法華等。說悉當
成佛分明顯了。唯在涅槃二經之中。廣說信
毀罪福校量。二乘實滅一分無性。則無斯說。
故知一乘佛性之教顯了復實。三乘五性教
為權隱覆者。若論信謗了不了經罪福實別。
深密校量即為定說。故知深密非非了義。判
為權者。豈不違經。又有無量諸大乘經不多
校量。豈皆權密。若爾。即勝鬘無上依楞伽
如來皆不校量。應權非了。又無垢稱經云。
譬如象馬𢤱戾不調。加諸楚毒乃至徹骨。然
後調伏。乃至云。以如是等苦切言詞。慇懃
誨喻。然後調伏趣入正法。法華為化聲聞鈍
根。創令不定迴趣涅槃。為除聲聞四倒。謂佛
實般涅槃。說佛理性恒存。切誨令彼調伏。是
下劣人。不爾。豈般涅槃前。無利根文殊等可
為說涅槃。至涅槃時。始有利根迦葉。方為說
實。又縱據校量次定權實。此亦難准。何者。法
華涅槃皆廣校量。即定為實為了。金剛般若
文極校量信受等福。勝天王般若謗斯經者。
謗諸佛母。十方無間。大地獄壞。罪報未出大
般若經處處校量。由斯經故。疾得成佛。一切
功德等。煩不具引。若准此等。即定為實為了。
不但自違所執。亦是違經。今不障涅槃等經
為了為真。但不得執校量准定。深密般若皆
悉不許定性二乘迴心向大。并與法華校量
相似。故以校量判深密等為權不了。便成過
失。又深密經自以了義經校量非了義。此佛
自說為了義。然後代凡夫判為非了。應智過
佛。為人勝劣失者。若云。法華云劫濁亂時。乃
至云成就諸不善根故。於一佛乘方便說三。
又云。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又云。於諸菩
薩中。正直捨方便。涅槃經云。以無利根迦葉
等故。隨宜方便開示三乘。又云。如是大事
斯下小人則不得聞。何等為大。所謂諸佛甚
深祕藏。謂佛性。是故知。法華涅槃一乘佛性
為了為實。深密三乘一分無性。此等諸經即
為權密。此不應理。若言為人勝劣以定於經
權實顯密。少分可爾。准法華等經。在於後說。
是為勝人。為實為了。判深密等。是在前說。為
權為密。太傷猛浪。如華嚴經及寶性論等。皆
說。譬如日出先曜高山。次川澤等。如來亦爾。
先為菩薩。後二乘等。成道七日說十地經。涅
槃第三十一三子三田三器等。皆先勝後劣。
豈以先說法未久。後皆劣人淺法耶。又臨涅
槃時說遺教等。豈并勝人深法耶。又云。無量
大乘在法華前為菩薩說。非劣人淺法。法華
經者。論云。為聲聞人所作事故。告舍利弗。第
二云。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所行道故。為
諸聲聞說是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此為聲聞。
豈勝菩薩。又第二云。舍利弗彼佛出時。雖非
惡世。以本願故。說三乘法。乃至彼國中。以菩
薩為大寶故。是劣人。為說三乘淺權之教。又
深密經等為彌勒等說。豈劣聲聞耶。若云我
據人一時殊。後勝前劣。前權後實。即舍利
等迴心向大等是者。即何廢人殊時別。前勝
後劣。前實後權。為勝義生等。說決定性不坐
道場一分無性。如何偏執法華涅槃獨為顯
實。難易淺深失者。若云。准解深密經第二云。
為未種善根未清淨障等。說小乘教。令修五
事無上品。五事退大智慧。有此上品五事。聞
大不謗。准此。小乘易解。大乘難解。涅槃二十
七云。十住菩薩不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法
華第二云。唯一佛乘。汝舍利弗。尚於此經
以信得入。智論九十三云。阿羅漢成佛非論
者知。唯佛能了。二乘實滅。一分無性。即無斯
說。權淺實深。義決定也。亦不應爾。深密既
為勝義生觀自在法涌彌勒等菩薩說。即是
具上品五事。聞大不謗。不作餘說。故決定
知。是深是實。云不定性成佛定性不成。是能
了。佛自說故。執為權淺。豈不相違。故為失
也。無上依經說有三品眾生。一者著有。著
有有二。一者背涅槃道。無涅槃性。不求涅槃。
願樂生死。二者於我法中。不生渴仰。誹謗大
乘。此二種別。前是無性。後是有性。但謗大乘。
佛性寶性二論皆會言不作佛。據謗者說不
會無因。迷者不知。謂言是一。若是一者。佛何
二說。故知一分無性之教是實顯了。同涅槃
經河中常沒。常沒亦二。又七人各一。又第九
云。假使一切無量眾生一時成菩提已。此諸
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提。又云。如
枯木。如燋種等。此即涅槃顯密之說。而說一
分無性之教。是權密說。故為大失。會釋有無
失者。若云。其解深密會前二時。法華涅槃會
前深密。無會法華一乘為方便者。又涅槃云。
闡提障未來故名為無性。法華云方便說故。
此皆經論自會五性三乘。無文會釋一乘佛
性者。此說不然。勝鬘經云。荷四重擔。無聞非
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等。即說四
乘。又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
乘。無有二乘。二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
一義乘。既言。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
大乘。又涅槃第三十一云。一道一味等。涅槃
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
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并自會訖。同解深密
攝大乘等言唯一乘是佛密意。亦會法華。論
文明顯。涅槃無文。顯說行性一切遍故。言
障未來。故名為無性。是暫時故。涅槃三十二
云。我雖說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不解
佛如是等語。如是語者。後身菩薩尚不能
解。而云。若云眾生悉有佛性。是名如來隨自
意語。如來如是隨自意語。眾生云何一向作
解。准此文意。若諸眾生皆有佛性。佛顯說有。
如何後身菩薩不解。云何不得一向作解。以
此故知。有無行性真如理遍。說一切有。此則
同許佛性論五義。故說佛性。寶性論三義
說遍。約如理故。又云。若無因緣觀得成者。闡
提之人應有此觀。准此即許是無行性。況彼
自許如心本有。無漏無。既是先無。無漏無
因。後從何起。故知一性一乘并經論自會。
云無會釋。故為失也。權實前後失者。若云權
實相對前權後實。處處有文。前實後權。窈
無經說者。此亦不然。理不決定。據不定性。一
類聲聞從小起大。先三後一。可前權後實。約
大頓悟。始終俱大。豈可前權唯是後實。深密
所判據不定性漸悟性說。又不定判深密已
前諸大乘經皆悉隱密。四阿含等密說法有。
除外執我。諸般若等密說皆空。除小法執。雙
陳非空有。方為顯了說。即華嚴雖前說。屬第
三時。遺教雖後陳。可屬第一時。以不分明說
空有故。但說四諦。定無異故。如彼所判。華嚴
應權。在前說故。遺教應實。在後說故。又對不
定亦先說實。如法華經。所度聲聞皆先聞大
後發小心。以往准今。為聲聞性先實後權。如
何定判前權後實。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依不定人。毘尼前開。涅槃後遮。大小別。深密
既非小教。不是專為聲聞。如何謬判以權實。
又初七日說十地。三七日後說四諦教。豈可
前權說後為實。故知大失。大小半滿失者。若
判小為半。是權密教。據一類說。此則可爾。并
約深密瑜伽等論。為其隨轉權密教者。謬大
甚乎。何者。佛自說為了教。今判以為權密。又
云。一分無性是小乘義者。准佛性論破小乘
品云。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并以空
為其本。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
大涅槃。依薩婆多等。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
佛性。但有修得佛性。所以瑜伽明無依有部
教。佛性論破。若爾。佛性涅槃說有佛性。亦應
依分別部。涅槃亦說第一義空為佛性故。瑜
伽論破。若許爾者。如何定執。佛性論中說有
佛性。為顯為實。屬第五時。若云佛性論中雖
破無。不同分別部執有故。非瑜伽所破者。亦
應瑜伽雖說一分無。不同有部執無。非佛性
論所破。又佛性論分明自說分別部等有。薩
婆多等無。云故明有佛性問執無性曰即
知不准依大破彼小乘。瑜伽論中無久對
辨。何理得知。依小立無。破小說有。又薩婆多
立無性得佛性。瑜伽有則性有。無則性無。豈
同有部說。皆須小。故為大失。又判瑜伽并攝
論等。但釋權教。准何為定。發智六足釋小乘
經。中百等論釋於般若。并論明文眾人同悉。
瑜伽顯揚大莊嚴論菩提資糧論等。不許定
性迴心。一分有情無行佛性。判為釋權教。非
大乘經。准天愛知。非智者許。又佛性論及
寶性論義意大同。寶性第一顯釋如來藏經。
佛性第四引深密解脫。又明其體即是三性。
依深密經。無其顯了釋涅槃語。豈唯涅槃獨
明佛性。如來藏等非佛性耶。佛性論等釋第
五時教。嗚呼哀哉。諸大法將并悉涅槃。恣自
凡陵侮聖教。
破妄通經四
有云。善戒地持瑜伽等說。無種性人者。據說
客性。非本性也。何以得知。經自釋云。菩薩性
者。謂初發心及三十七品。何以故。菩薩發菩
提心。乃是一切善法根本。是故名發。因此發
心得阿耨菩提。是故名因。因初發心決定必
得阿耨菩提。是故名性。此釋初發心。以三義
別有三種。名習種性發心。具此三義。前位發
心唯有因義。無餘二義。然經說云。若無菩薩
性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菩
提者。據前位說。未至種性。雖有輕微。無決定
必得堪忍之力及圓滿持。名為無性。非是不
與發心為因。名無種性。此同仁王瓔珞經等。
此不應然。若以未至種性無決定力終圓滿
持。云終不得。名為無性者。云何經云。因初發
心決定必得阿耨菩提。是故名性。准此經文。
即初發心名之為性。即因初心能得菩提。云
不至種性名為無性。未至堪忍及圓滿持云
終不得。豈不違經文。地持云。依初發心修行
六度。名為菩薩行方便持。依行方便滿足菩
提。是故行方便名為大菩提持。瑜伽亦同。
又復後位因初方有云終不得。豈不乖反。又
因前前得有後後。云何經云。是故當知。非
因發心懃修精進故有菩薩性。既違經義。謬
之過甚。亦不得言無不發心云無種性。經言
非因發心有菩薩性。地持論云。非種性人無
種性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
菩提。是故當知。雖不發心不修行方便。猶得
名為種性持。瑜伽論云。住無種性補特伽羅。
無種性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為所依止。定
不堪忍圓滿無上正等菩提。由此道理。雖未
發心未修菩薩所行加行。若有種性。當知望
彼而得名持。又有種性。若未發心不能速得。
不得云終不能得。故瑜伽次云。又住種性補
特伽羅。若不發心不修菩薩所行。雖有堪任。
而不速證無上菩提。今約位分云無種性。故
知為謬。又云。瑜伽論等云無性者。據客性說
者。彼自立義理。心為本性。行無漏種為客
性。客性自許初無。瑜伽等云無。即了義。云
何判為不了。由不能知二種種性。一種性即
法爾有。二習種性即法爾種。隨緣起現熏新
種者。名為習性。善戒經云。性有二種。一者
本性。二者客性。言本性者。陰界六入次第相
續。無始無終法性自爾。是名本性。即是前云
是故當知非因發心有菩薩性。地持云。雖不
發心不修加行方便。猶得名為種性持。所修
一切善法即為客性。瑜伽論云。從無始世展
轉傳來法爾所得名性種性。若從先來修善
所得。是名習姓。法性自爾即是本性故。善戒
經云。非因發心有菩薩性者。由本有故。說
之為主。習種新起故名為客。地持論同。彼敘
異釋。廣為難序。徒設劬勞。又由不了法性自
爾之言。將作真如佛性。若真如言無始終。理
即可爾。如何善戒經言次第相續。地持云展
轉相續。瑜伽論云展轉傳來。廣引文論。是
真如性唐捐其功。下當顯示。又云。解深密第
二云。一向趣寂不坐道場。無餘依中諸受
永盡。瑜伽論云。無餘依中唯有真如無諸作
業者。依小乘說。以四十年前。未說二乘無實
涅槃。捨分段身別有變易眾生無斷。深密既
在於前故。許二乘趣寂實滅。此亦非理。深
密自判般若等經。猶非了義。今第三時是真
了義。豈肯更隨小乘教說二乘實滅。勝義生
讚歎為真了義。又若非真彌勒菩薩瑜伽論
中引為決擇。可不解會釋。後代方解通經。判
言彌勒捨實弘權。深為未可。又云。先說佛滅
後不滅。信後不滅為了義。先說決定。今回
心。何獨不信言決定。此不同例。唯小乘教
定說佛滅。大乘經論咸許非真決定必不回
心。大乘經論通說。決定不回心。變易非別受
身。二乘一分實滅下示正中。廣為分別。又云。
大菩薩藏經第五。邪定聚眾生非法器故。若
使如來為彼說法。若不為說。終不堪任證於
解脫。如來如實知彼有情非法器已。而便棄
捨。世親釋云。惡趣名邪性定。入惡趣名邪定。
涅槃名正性。定得涅槃名正定涅槃。既却退
惡趣後定出。出惡趣已非邪定聚。邪定聚時
如來捨置。非邪定時菩薩化也。故知是非畢
竟無性。大集第十云。為邪定者。方便演說。令
壞邪定。無善子者。令種善子。無法器者。令作
法器。為法器者。演說菩提。亦不應理。菩薩藏
大集經二說意別。菩薩藏說。若使如來為彼
說法。若不說法。終不堪任證於解脫。知非法
器。而便棄捨據無種性。不得涅槃。云非法器
而便棄捨。非全棄捨。亦令彼得人天樂故。若
是惡趣名為邪定。佛棄捨者。云何菩薩垂形
六道。豈許菩薩慈悲過佛。又若言。在惡趣
邪定之時。佛便捨置。出惡趣已非邪定時。佛
菩薩化。豈非滅削諸聖悲願。大集經云。為邪
定者。方便演說令壞邪定。無善子者。令種善
子。無法器者。令作法器。為法器者。宣說菩
提。此據有性得涅槃記。由作五逆等。名邪定
聚。設是有性。斷善根者。亦名邪定聚。由斷
見善及五逆等。未有廣多新熏善種。云無善
子。未至成就。云非法器。不爾。如何菩薩藏經
邪定棄捨。大集即云。方便為說。亦不得說。言
大集經中據出邪定。若出邪定便非邪定者。
說為邪定者方便演說故。由不能知經論所
說三聚有別。作此通經下示正中。廣為開示。
又云。央掘摩羅經第二云。云何名邪定。諸
佛不能化。又次下云。所言邪定謂一闡提。正
定謂二乘菩薩。斷善根者名一闡提。善根續
已即非一闡提。斷時名不可治。續已可治。涅
槃三十三云。一闡提人而不能救地獄之苦。
名不可治。作後世種還名可治。故一切眾生
皆有佛性。故不可治說近非遠。亦不應然。央
掘摩經云。邪定聚佛不能化。是無種性。與
涅槃經三十三別。涅槃為作後世因者。即是
能化。又第十說。如白羊角等。闡提同央掘
經。又一闡提非唯斷善。但將續善說為可治。
此說有餘。又一闡提雖有當善。而不能救地
獄之苦。未來可救。現在之世無如之何。名
不可救。據定報說。若非決定地獄苦可救。不
爾。如何。有於現在或生死位。及以後世續
善根別。又如五逆名無間業。作已決定往惡
趣受。經論又說。五逆四重悔淨滅除。不往
惡趣生人天等。此由業果有定不定。於定
之中。復時報別。經一向說。解亦有餘。證
有佛性故。亦不可。彼由不了闡提多種故。謬
通經下示正中。當為開顯。又云。善戒經第三
云。眾生調伏有其四種。一聲聞乘性得聲聞
道。二緣覺乘性得緣覺道。三有佛性得佛道。
四有人天性得人天樂。地持第二瑜伽三十
七所說皆同。然調伏有六。一性調伏。二人調
伏。性調伏說本性。至發心位。人調伏說四
客性。本性說遠。一切皆欲菩提。客性說近。
有四種別。故經云。性調伏者有善種子故修
善法。修善法故壞二障。修善法故身心清淨。
身心清淨故若遇善友若不值遇能壞二障。
如癰已熟。遇師悉得除愈等。一切眾生亦
復如是。修行畢得菩提時。是名為熟。是名
性調伏。既說本性調伏已。密意說一切眾生
當成佛也。同法華論及十法經定性聲聞以
佛性因記成佛也。二人調伏者四。如上所
說。故知人調伏是近因也。有無人無性等。
皆是近故。既無人天性。後有人天性。故知先
無三乘性。後得三乘性。此說亦非。言性調伏
總明本來法爾自性。二眾生調伏即明所調
伏。故瑜伽云。所成熟補特伽羅略有四種。約
生明性。有無不同。大小性別。三行調伏。明菩
薩修行所有差別。謂修勝身諸根智慧等。四
方便調伏。明菩薩修有三十二方便。五成熟
調伏者。明能成熟者及所成熟者。六者熟印
調伏。即明所成熟。已成熟者所有印相。顯如
經論。煩不能引。故性調伏及人調伏非約遠
近。若云性調伏即明遠性。眾生本性。二生
調伏即是近性。眾生客性。一切眾生皆有本
性。咸應令作佛。何故近以三乘熟之。何故穢
食置於寶器。欲行大道。反示小徑。彼自無
瘡。何傷之也。又說近性。為因他有。為本自
成。若因他有。云何地持言。有聲聞性者。以聲
聞乘而成熟之等。何故不言無聲聞性以聲
聞性而成熟之等。若云據己有者。以聲聞乘
而成熟之。若爾。何故復云無種性者則以善
趣而成熟之。不言以聲聞乘性等而成熟之。
若云既未有性。云何可成熟。若爾。無既不為
說。何時當得有。又云。既無人天性。後有人天
性。故知先無三乘性。後得三乘性。此例虛設。
曾無文說先無人天種性。後令有人天種性。
若許初無後今有者。即人天趣在佛後有。即
應有始。又人天種性生得善感。生得善者。生
即便得。豈是先無。後他令有耶。劫壞有生人
天。豈佛教耶。若云。智度論云。不住涅槃者。
著人天樂福中。與作涅槃因。故知無因後還
有性。此亦不爾。智度論云與作涅槃因者。據
無現說。非無種子。無種果生。不應理故。又
云。若雖言與人天樂。即有性無性別。即所引
文云天人善而成熟者。不為定量。此亦不爾。
論為定量。何以故。智論云。不住涅槃者。置
人天性中。與作涅槃因。不言無種性。以人
天善根而成熟之。作涅槃因。是三乘因而成
熟之故。又若云不許無種果得生者。何故楞
伽經云斷善根無性後得涅槃。故知無因後
還有性。亦不爾。大悲菩薩亦在此中。豈無
佛性名為無性。故知大悲見未成佛云無。斷
善見斷云。非無種子亦不得。難云。若有涅
槃因。何故著人天樂中。作涅槃因。善戒經說
有三乘性三乘調伏故。此亦不爾。豈有涅槃
因。皆能即成聖無暇。不成聖故置人天中。故
無著般若論云。難處生者待時故。此意說。
生見在難所。待生人天。離難所已而成熟之。
謬通勝鬘。准此可悉。又云。瑜伽五十二名無
涅槃法。及六十七莊嚴論第一。無涅槃法者。
據客性說。非本正因。本正同有。不可分人。客
性有無不同。據斯性別。故優婆塞戒經第一
云。以菩提有上中下。菩提非本有。此亦不可
義。此說其果由因方得。云非本有。設若說
因據新熏起。不障本有上中下性。不爾。如何
齊有本大因。始令成三品。過如前說。又云。
菩薩由發心得。名不由本性。故准知。得三
乘性。名不由本性。此義不爾。名是假說無
其實性。云不由性故。攝大乘論云。名義互為
客。其事應尋思。非其種性。法體不別。又非無
本性。由發心始得。違善戒經。非由發心有
菩薩性故。若約位通。如前已非。又次引人
調伏。亦如前非。又引攝論云。具障而闕因。諸
佛不自在。瑜伽或就障。或就因明。二說不同。
皆非本性者。據何為說。設非本性。俱空言。
即能顯定。又云畢竟闡提。據寶性論云。以無
量時故。名畢竟無涅槃法。涅槃經佛性論說
亦爾。後定發心皆得成佛者。此等皆據時邊
者說。非畢竟者。何以得知。無上依經云。有三
品眾生。一者著有。復有二種。一者背涅槃
道。無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二者於我
法中不生渴仰。誹謗大乘。阿難是等眾生非
我弟子。佛非彼師。乃至云以生死轉作。於
後際落闡提網。不能自出。前是無性。後雖有
性。鈍根長時謗法不信。寶性論中會此第二。
非第一人。云。為回轉謗法者。言無量時。故非
第一。若不如是。何故分二。又論自云。若無因
緣生如是心者。一闡提等無涅槃性。應發菩
提心。不爾。不應經論之中俱作二說。若云
論自會訖將此為定。莊嚴佛地亦分明說無
性之人畢竟不成佛。何故不定。故知二說各
據性別。經論無違。若云。涅槃經中佛亦自會。
障未來故。名為無性。必當得故。名為有性者。
亦不應理。此據時邊。說必當得。非畢竟者。若
不如是。何故第十云。假使一切無量眾生一
時成熟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
一闡提得成菩提。諸佛有滅盡期。可云。此人
時長故不見佛。無涅槃時。如何言不見。以此
故知有畢竟無性。於莊嚴論廣作餘通。徒設
劬勞。又引攝論云。聖弟子言。此全無少分善
根而棄捨。佛觀知有而度之者。知有微少不
具因。莊嚴論說不具因。即是餘生微少善根。
無此微少名畢竟無性者。此亦不爾。無微
少善許後作佛。還是時邊何名畢竟。未曾起
得微少善者。乃是一向行惡行。時邊所收。非
畢竟無性。若云畢竟後不作佛。何故次下云。
已說無性次說令入。此亦不爾。言令入者。以
彼論文前說有性。後說無性。有無相對說。次
說令入者。說有性令入。不爾。如何云若無
性差別則無乘差別等。又云。攝論具障而闕
因。諸佛不得自在。無性釋云。具障謂煩惱業
異。異熟闕因。諸無涅槃因。具障。雖前佛不
自在。後佛有自在。例闕因者。應知亦爾。彼說
非理。煩惱感果。雖俱有定。即有報盡之時。報
盡之時佛得自在。令使涅槃。無因之者於此
位中佛不自在。不得令有。豈有自然有因之
時。各於彼位佛方教化。若本無因後自然有。
亦本凡夫決定自然成聖。何故假善友佛等
為緣。於此至理應深可思。如不能悟。余無自
在。
破行性遍
有義。理行佛性一切悉有。如大雲經等。如來
常住。二亦無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為宗。
此不盡理。信理性遍。是真弟子。言事性遍。經
無誠文。雖言得菩提心。能信亦是。非要能得
佛果菩提。方名得心。准所引文。無一切生皆
成佛語。若第八體。是有漏性。無記法。非無漏
因。天親攝論等皆悉不許。若言無二乘滅。據
不定性。由來共許。若論定性。此不極成。涅槃
經云。若云四果皆得作佛。不解我意。涅槃二
十七云。一切悉有心。有心皆作佛者。如說一
乘。約同體。約同體意樂。三十六云。一切善
不善無記等法盡名佛性者。不善。謂煩惱等。
若是不善所依真如名為佛性。此則可爾。即
以不善名為佛性。違入大乘論。彼云。汝癡
無智。謂煩惱為因等。如顯示中。引煩惱若
為菩提因。豈以不善為善法因。故名佛性。非
正佛性。不可為證。若云。恒河中七人不離佛
性水。豈非行性者。不爾。此在理佛性水。若行
性遍。悉皆得出。何名七人各一。言諸法諸道
若因若果悉是佛性者。據一人具七說。以第
一人有非無性而求有者。亦名常沒。如佛
性論所會闡提非無性者。又准此文。雖言常
沒。許有出時。言一切生悉有佛性。非定一切。
行證不遍故。又云。三十七云。為非佛性說於
佛性。非佛性者。所謂牆壁瓦石無情之物。
離如是等無情之者。是名佛性者。此亦不爾。
貪瞋癡等何名佛性。若以貪等能覆佛性者。
故知無性。煩惱覆真名為佛性。非必行性。
何能顯行性。亦同如性遍。若云無行性何得
名佛性。此亦不爾。瓦石全非。故對生簡眾生
無者。且陰不論。若云據覆真故名佛性。瓦
石等爾。何須簡者。此義不例。貪等是障。瓦石
非障。故經說云。妙色如本住世間。智者於中
得解脫。又經云。如財在異方。得言有財者。
據有性者說。三十三云。非有如虛空。非無如
兔角。令觀行佛性。現雖有因。而未得果。可
增長故。非常有故。不如虛空。能為因故。果當
得故。不如兔角。而言。說闡提無性。破虛空之
常有。說闡提有性。破兔角之常無。若言一
分法爾先有。即同虛空常有。一分畢竟無。即
同兔角常無。如是說者。謗三寶也。不爾。汝若
以真如及心。為平等性。一切常有。即如虛空
過。若云據客性見無當有者。此亦不然。無
因而生。非釋迦子。又復有漏非無漏因。過已
數說。觀此經意。以因中非定有果。如虛空常
有。非定無果。如兔角常無。果當有故。非先有
故。能為因故。非如言詮顯現得故。又云。三十
三云。聲聞緣覺八萬六萬四萬二萬十千劫
住處。名為涅槃。無上法主聖主住處。名大
涅槃。准此二乘無實涅槃者。此亦不爾。經云。
名為涅槃。不名大涅槃。云何云無。又據不定
後回者。作如是說。非定性者。又云。若預流
等位。定願留身。八萬劫等及分段有餘。不應
道理。何以故。涅槃十一病行中云。有五種人。
第一人者斷三結故。得須陀洹。不落地獄畜
生餓鬼。人天七返。永盡諸苦入於涅槃。乃至
是人未來過八萬劫。得阿耨菩提等。准此故
知。非預流位分段有餘。依人天七返永盡諸
苦。後八萬劫故。亦非留身。自謂為涅槃。故預
流等位永盡諸苦入涅槃故者。此亦不爾。此
談彼果有此功德。非要無學始得超大。若
執經說人天七返永盡諸苦入於涅槃。豈不
許彼得滅七生永盡諸苦耶。又若得涅槃永
盡諸苦。無學得涅槃。應不受變易。變易之身
亦行苦故。雖入涅槃。言諸苦盡不廢無學受
變易身。雖言預流極七返生。亦許滅七得無
學果。故知此文據功能說。或據一類取無學
者。理實初果亦得回心即受變易。佛地論中
有誠說故。法華有學并回心故。既許法華為
了義說。何不信受有學回心。又涅槃第十九
直云。須陀洹人八萬劫。乃至辟支佛十千劫。
第二十又亦直云。須陀洹人八萬劫等得阿
耨菩提心。乃至辟支十千劫得菩提心。云何
經說羅漢辟支。即許依文說前三果。即執不
許一經所說。尚致愛憎。取捨諸文。寔為多
謬。引法華及法華論言。唯一佛乘聲聞皆依
佛。又佛性論入聖道已生究竟心。為破如是
增上慢心。故知法華真實法教。世親菩薩為
真實。何人更全將為不了者。不爾。何者。勝
鬘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解深密
云。若不知佛此密意。涅槃經。我於一時說一
行一緣一乘一道等。我諸弟子不解我意。言
四果等皆得作佛。攝大乘論無著自云。引攝
一類。天親無性俱云隱密。釋迦無著普世親
師。判為不了。世親何人將為了義。又天親判
為了義。餘人何合將為不了。若爾解深密經
佛自說為了義。餘是何人判為權密。又云。密
嚴下卷云。若解脫者眾生界滅。即壞如來一
切智性。去來今佛所知之法不得平等。又若
涅槃眾生滅者。誰離於苦有無餘耶。降魔等
事皆是妄說。是故當知。諸觀行者證於解脫。
其身常住。離諸有蘊滅諸習氣。譬如熱鐵投
之冷水。熱勢雖除而鐵不壞者。此文意別。初
言若眾生界滅即壞如來一切智性。據真如
說。名眾生界故。寶性論引不增不減經云。舍
利弗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
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此二法者
義一名異。諸大乘經處處有文。故不可以證
二乘者無餘不滅。若云。經云。證於解脫其身
常住。離眾有蘊滅諸習氣等。以為證者。此
亦不爾。此說如來。若許二乘入無餘依亦如
是者。與佛何殊。更須趣大。若云許二乘無餘
身智都滅。違密嚴上卷。彼涅槃若滅壞。眾
生有終盡。眾生若有終。是亦有初際。原有
非生法。而始依眾生。無有非眾生。尚生眾
生界者。此亦不爾。此據理性。或說如來。若以
經說眾生有終應有初際。論眾生滅者。煩惱
亦爾。煩惱即眾生。因果俱無始。豈以煩惱盡
例煩惱有初。若不許或終。諸佛有煩惱。雖許
煩惱斷。而說或無初。雖復身終。何妨得無始。
故彼經意約理性論。又大法鼓經云。迦葉白
佛言。世尊眾生般涅槃者。為有盡耶。為無盡
耶佛告迦葉。眾生無有盡也。白佛。云何不
盡佛言。若眾生盡者。應有減損。此修多羅則
為無義。是故迦葉諸佛世尊般涅槃者悉皆
常住。以是義故。諸佛世尊般涅槃者終不磨
滅。不說二乘般涅槃者亦常不壞。或生界真
如無盡。又大莊嚴論第一云。餘人善根無利
他故。餘人善根涅槃時盡故。菩薩善根不爾。
由此為因。種性最勝。若二乘人入無餘依有
善根在如何言滅。無著天親事慈尊。自復
登極喜言善根滅。如何不信。又云。楞伽第二
五性中云。大慧說三乘者。為發起修行地。諸
性差別非究竟地。又云。彼三種人聲聞緣覺
究竟說得如來法身。經說三人。是定性二乘
及不定性故者。此亦不爾。彼經初定不定性
以為三乘。復說第四不定性乘。准取不定。
如無性中大悲菩薩。雖亦大乘性。由悲願異。
更別說三。云非究竟。據不定說。若判說三。
是定二乘及不定者。定亦起大。何須別說第
四乘耶。下釋四卷楞伽。准知謬。勝鬘經寶
性論佛性論等文。皆准前知。世親位居伏忍。
蒙讚獨為指南。慈氏身住法雲。何不孤稱逐
北。偏讚凡位菩薩說教為真。抑補處慈尊談
法為非了。豈非過乎。
破定顯密五
有義。法華一乘是了義說。三乘非了。問一乘
為實。三乘為權。法華等是。何故深密說一為
權。四為真實。答一乘有二。一密意一乘。二
究竟一乘。有差別故。深密攝論等。是密意一
乘。法華勝鬘等。是究竟一乘。何以得知有斯
二類。以二義辨。一述異。二引兩文對顯。述
異有九。一存三破二異。二說時前後異。三說
位不同異。四滅別道同異。五分同全同異。六
有會無會異。七合三開一異。八為人勝劣異。
九說義不同異。此不應爾。九門俱非。初存
三破異者。且判深密等。存三為一故權法華
等破三明一故實。此前已顯謬判教文。二說
時前後異。云華嚴深密等四十年已前說故
權。法華勝鬘等是已後說故實。此亦不爾。若
法華前存三明一故為密者。如深密等四十
年後說。可如所判。已說小乘。有可存故。且
縱為權。華嚴乃在三七前曾未說小。則未有
可存。如何亦判為隱密說。若通論後位說二
乘時。亦應隱密通會後一。寧不許耶。故不可
以前後判定。又復自判攝論一乘并是權密。
即法華等盡攝論釋。同深密等一乘非了。如
何得判前權後實。三說位不同異。云。解深密
等說。如乳酪如眾流位一。法一乘如至醍醐
皆歸海位一者。此亦不爾。如乳等喻。且據一
類不定性人從小向大者。各定根性。則不如
是。若執喻說修行之者前後定爾。豈許頓悟
亦由小耶。有不住則能趣大。應許酥等非從
乳出。又法華論有聲聞如乳等。佛位如醍醐。
豈許深密等所說一乘是聲聞位猶如乳等。
又許菩薩有頓非漸。如何定判位異為權。若
云深密對不定性位異為權者。以何得知為
小不定判為不實。四滅別道同異。云。密意
一乘道等同故。名之為一。究竟一乘二乘無
滅。至佛方有者。不爾。只有說三解脫為等。無
說智德三乘共等。如何今判道等皆同然涅
槃經云。一道一緣等者。約向大乘云同一道。
非說三別。所覺道同。又深密經云。相生勝
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故於其中立一
乘。非有情性無差別。說無性同。即二乘無
別滅。與法華等一乘何別。五分同全同異。
云。密意一乘人無我解脫身分段身同。法無
我法身變易身身不同。究竟一乘此等皆同
者。既判攝論等為密一乘。如何論文云法無
我解脫等故性不同等。顯揚論云。即彼諸法
約無差別相說故。乃至法無我平等故。若云
彼不許終終法無我平等者。豈法華一乘諸
聲聞等已證法無我等耶。若云許當證故者。
攝論等中。亦許不定當得證故。如何為權。若
云非說一切皆當同故者。法華亦爾。天親論
釋不為定性。損驚怖故。若許定性此等皆同。
何不為說。又楞伽云。同入八地三昧樂門
者。是曾行大行。不說定性。豈許皆同。又違梁
論。梁論云。前偈以了義說一乘。後偈以祕密
義說一乘故。又云。復名於法如平等意。諸
聲聞等人。如來於法華經中。為其授記。已得
佛意。但得法如平等意。未得佛法身。若得
此法如平等意。彼作是思惟。如來法如即是
我法如。由如是意故說一乘。准此論釋。豈攝
大乘論等所明一乘是權。但人無我等同法
華經說。究竟一乘法無我法身等皆同耶。六
有會無會異中。云密意一乘不會說三為方
便。究竟一乘會說二滅為方便者。不爾。不
全會三者。據有定性故。言會三者。據不定性
故。定不定性。法華論楞伽經并有明說。若
無定性但得作佛。何故涅槃經云不解我意。
勝鬘經云。隨彼所欲而方便說等。又攝大乘
正指法華經云。復次於法華大集中有諸菩
薩。名同舍利弗等。深密云。非有情性無差
別攝論平等故性不同。法華論云。為二種人
說。此皆會訖。如何言不會法華。由不披文。但
道聽爾。七合三開一異中云。深密會昔合三
乘為一乘。一非三中之文。法華會昔開一為
三乘。一是三中之佛乘者。不爾。成道七日即
說大乘。法華經云。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
薩。又云。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一乘。即會一代
所說三乘。更於何時所說三乘。云是開一為
三乘者。又說一乘。一乘即大乘。豈解深密
接彼定性二乘為大。故為不可。又解深密依
三無性說乘為一。法華亦同。論釋十方佛土
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無二者。無二乘
涅槃等。乃至云聲聞辟支佛乘。非彼平等法
身之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梁攝論云。乘有
三義。一性二行三果。性即真如。行即十度。果
即四德。法華經一乘即佛之知見。論云。依四
義說。一者開即無上義。除一切智智。更無
餘事。即菩提涅槃。二者示者同義。即聲聞辟
支佛法身平等。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
差別故。此非但亦。即攝論一乘性也。三者
入者因義。為令證不退轉地。示現與無量智
業故。無量智業者。即攝大乘所行十度。又攝
論法華一乘若有差別。天親應解。既總會釋。
准何判別。八為人勝劣異中云。密意一乘為
鈍根說。究竟一乘為利根說。梁攝論云。有諸
菩薩。於大乘根性已入法空。為此說一。同
涅槃經。不為鈍根為利根說者。不爾。前判攝
論一乘是密。今言密者。為鈍根說。攝論一乘
既判為密。如何復引與涅槃同為利根說。豈
不自相鉾楯。又法華經論云。為聲聞所依
事故。經云。為諸聲聞說是大乘經授聲聞記
等。豈是利根迦葉同涅槃耶。深密告勝義生
等。豈是鈍根聲聞耶。又復先度利根。次後
中下。涅槃法華俱在後說。豈為利根。故如來
莊嚴智慧光明經云。文殊師利依彼無邊法
界眾生上中下性。如來放大智日光輪普照
眾生。亦復如是。初一切諸菩薩等。次辟支佛。
次聲聞。次所信善根眾生。次住邪定聚眾生。
此等經文豈先鈍後利耶。又言。八種一乘為
引不定菩薩聲聞故。即為鈍者。亦不爾。梁攝
論云。為利根。八義一乘。第一即為聲聞。第二
不定菩薩。法華論云。二種聲聞如來與記。謂
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退已還發菩
提心者。即不定性聲聞。云何得言究竟一乘
為利根說。九說義不同異云。攝論一乘依十
義說。法華一乘依四義說。說義不同。明知
乘異者。不爾。何者。若云十四義異十權四實。
顯揚六義莊嚴八義。應分權實。彼既不爾。此
云何然。又法華經說。一乘體性有其四種。論
云。依四義明之。攝論等明說一乘意。依八種
道理說。非出乘體。故梁論云。為何義故。說二
乘人同趣一乘皆得作佛。莊嚴論云。此中八
意佛說一乘。又云。復有何義。以彼彼意而說
一乘。偈曰。引接諸聲聞。攝住諸菩薩。於此二
不定。諸佛說一乘。法華論云。為退菩提聲聞。
即引接聲聞不定之者。滿慈等記即變化者。
又法華論說三平等云。復示現自身他身法
身平等無差別故。乃至云。以不知彼此佛性
法身平等故。即謂彼人我證此法。彼人不得
此。對治此故。與聲聞記。即明法平等人平
等。與攝論等說一乘意。何曾有異。謬分顯密
欲誘嬰兒。引文對類。智者應撿。略陳述異之
非。對類煩不具顯。教既謬陳。顯密乘故。妄到
實權說乘。文有不同。准此故皆說謬。
破緣正佛性執六
有義。總論佛性理事兩門。理即真如法界名
因名性等。一切眾生皆悉同也。事即三十二
相十力等種。一切有情有無不同。問若爾。
三十年前猶說二乘實滅。成道十載即說如
來藏經。寧以三乘五性先說為權。佛性一乘
後說為實。答猶總相明。未簡持故。非為決定。
涅槃經說。凡是有心皆當作佛。即簡無心。對
非佛性。說於佛性。即簡瓦礫。故但有心是
有情者悉有佛性。皆當作佛故。後一乘及說
佛性。皆為了義。此亦不然。若有簡持名為顯
了。若無簡持即為隱密者。解深密經所說一
乘極有簡持。簡去眾生根性持取三性。名之
為一。簡去定性特取不定當得作佛。定是了
義。故涅槃經第三十二云。於是經中。或說三
乘。或說一乘。既云或說三乘。復說那含中生
般等。即存二滅。勝鬘經云。是故三乘即是一
乘。又云。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
無有二乘。二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
義乘。既云方便。即顯四乘是真實。說同解深
密。法華一向唯說一乘對聲聞人。若唯為菩
薩。論云。為一向求大乘者。說雨喻令知乘異。
論釋乘一依法身理。不說根性。一切無異。
正同深密據理說一非根無別。又如來藏經
云。一切眾生雖在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
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乃至云。佛
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說經法。除滅
煩惱。顯現佛性。既云一切眾生。即簡非情訖。
又云。如來藏經能大饒益。若有聞者皆成佛
道。即同聞涅槃經則見佛性。喻如天雷生象
牙花。與涅槃說同有簡別。何非是實。
有義佛性體有二種。一理二事。理因。性者第
一義空。第一義空與法身為正因。亦與報身
為緣因。若體生相。亦與報身為正因。報身
本體是第一義空故。此不應理。若第一義空
是法身正因者。為生了。若為生因。法身是常。
常非因生。涅槃十三云。若有諸法從緣生者。
則知無常。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善
男子佛性無生無滅。乃至云。非陰界入之所
攝持。是故名常。第九亦云。如是光明名為
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緣。
又云。涅槃之體非本無今有。若涅槃體本無
今有者。則非無漏常住之法。涅槃非本無今
有。如何因生。又高貴德王菩薩問。凡因莊嚴
而得成者。悉名無常。涅槃應爾。如來為答。說
因有五。一正因。二和合。三住因。四增長。五
遠離。涅槃之體非如是等五因所成。法身即
涅槃。如何說有因。又因果位異名殊。體常無
別亦無增減。如何真如還與真如與為因耶。
如來藏經廣說喻況明本具足。為障所覆。說
法為因。令得開曉。亦非了因。涅槃十九云。復
有二因。一作二了。三十七品波羅蜜等。望於
涅槃是名了因。又三十三云。遠離果者。即是
涅槃。遠離諸煩惱。一切善業。是涅槃因。因
有二種。一近二遠。近即三解脫。遠則無量世
所修善法。乃至云。是故涅槃唯有了因無有
生因。此約理事。菩提涅槃智斷門別不同。涅
槃第二。大般涅槃智斷俱名大涅槃故。又真
如理望法身位。十因四緣是。何者。攝得為正
因。又復自引密嚴經云。如來清淨藏亦名無
垢智。華嚴經無相智無礙智具足在於眾生
身中。如來藏經云。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
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既云德相具足如
我無異。如何為因。只可言教修行為因故。如
來藏經云。佛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
說經法。除滅煩惱。顯現佛性。故天親般若論
云。於法為了因。亦為餘生因。經云。一切諸
佛從此經出。一切諸佛從此經生。有說。真如
即法身體。無說真如為真如因。故成妄說。謂
有說如為了因者。果中說因名。非如即了因。
若如能了。應自出染。何待餘緣。然佛性論云。
應得因者。以有真如。智起斷惑。真如方顯。是
所應得之因由也。非是生了。若名親因。十因
四因生了何攝。又佛性論云。應得者。必當
可現。名為應得。豈能自顯。顯在智故。又云。
若體生相亦與報身為正因。報身本體是第
一義空故者。不爾。此談其體。雖說真如為法
界。界者因義。亦自性義。因者非生。但為依
因。故說真如為迷悟依。佛性論云。為道生依
由有真如方有俗事。處處文說。又佛性論云。
一有體能生有體。一有體能生無體。此即真
實。若為報佛正因。即二有體能生有體。何
故云一。亦同瑜伽圓成不生法故。又若以真
如為正因者。何故佛性論但云。由加行故。
論因圓滿及果圓滿。因圓滿者。謂福慧行。
又云。圓滿因者。即加行因。不云加行因即應
得因故。正因者即是福智。不爾。亦說第一義
空為染法體。豈許真如與煩惱為正因。若許
爾者。違涅槃經。三十三云。若有說言。一切眾
生定有佛性。常樂我淨。不作不生。煩惱因緣。
故不可見。當知是人謗佛法僧。明說真如不
作不生煩惱因緣。非謗三寶。既許真如若體
生相應為報身正因者。既體生相。應生一切
法為其正因。豈簡染淨。若爾。便為大謗三
寶。若云言與報身為正因者。非親生報身者。
既不親生何名正因。如喻大地。大地若無。百
草不生。雖依地有。不說大地為百卉正因。真
如准知。
有義事性亦有二種。一正因。二緣因。涅槃二
十八云。正因者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此
說報佛正因也。或說中道觀智及善五陰無
明結等以為佛性。若說一切因性。三十六
云。佛性不名一法。乃至不名萬法。未得阿耨
菩提時。一切善不善無記法悉名佛性。此與
報佛為緣生二因。彼說不然。不了緣因正因
別故。若以經言正因歸眾生。即說眾生為報
佛正因。六波羅蜜為緣因者。未知言眾生為
即取第八識。為總五陰。若取八識。第八識有
漏無漏種。若取有漏。有漏非無漏正因。若取
無漏此即佛性。如何但言眾生為正因。而無
差別。若云漏無漏皆是正因。何須簡別
者。眾生即五陰。六波羅蜜亦五陰。總正因攝。
經中何故別說六度。今准經意。以本有性無
漏種隱妙難知故。寄眾生說名為佛性。不爾。
何故第二十六師子吼云。若一切眾生無佛
性者。云何而得阿耨菩提。以正因故。故令眾
生得阿耨菩提。何等正因。所謂佛性。若云即
佛說心名為佛性者。餘豈非耶。若爾。即違第
三十文。彼云。色受想行識慈悲喜捨等并名
佛性故。十二因緣亦名佛性。又三十三云。佛
性不名一法。乃至善不善法名佛性故。若云
雖總云佛性為佛正因意取第八者。以何為
證。如何不說。又攝大乘云。不見毒藥得為甘
露等。又阿毘達磨經但云為流轉還滅依。不
說為還滅正因。又但總相明善不善法為報
佛緣正因。而云顯佛性同異。何曾顯佛性同
異。若以有漏即為正因。此但誠異。諸有智者。
誰肯與同。所餘門義准此知非。顯正因異下
示正中。廣為開示。
引鑒除謬章第二
標彰五性謬一 種性不同謬二 本性住
性謬三 五性唯親謬四 真如為種謬五
通經法爾謬六 漏生無漏謬七 說教
前後謬八 增壽非了謬九 說妄通經謬
十 通釋外難謬十一
標彰五性謬一
有義若人同時異。先說實滅無性。後說不滅
有性。若人異時同。先後不定。然一分無性二
乘實滅。定是小乘悉有佛性二乘無滅。是大
乘義。此不應然。謬前後。所以者何。若云人
同時異先說實滅無性等者。此據何人說。若
據菩薩。不應道理。若據聲聞。何教先後。若
小乘教先實滅無性。諸大乘中亦說實滅一
分無性。若大乘經定知。何經先為小說。何經
先為大說。若般若深密等先為小說。般若廣
明第一義空。深密廣明六度三性。般若說眾
生空。深密說空。皆歸三性已。明有性。如何
得言先說無性後說有性。又彼自執真如及
心為正因性。豈有已前大乘及大乘師立真
如及心不遍有情耶。若云據五乘性。亦彼自
執五性後有非本法爾。准此。即有未成五性
已前之位還是一分無性之者。前教同此。何
非了義。若云後教雖有現無皆悉當有故不
同前者。不爾。如涅槃經優婆塞經等云。乳中
無酪。石中無金。為說因無。為果非有。若無因
性後能為因。不應道理。亦應從一切能生於
一切。以無因性為彼因故。若云無果大小因
許因中無果。前後何殊。獨云前說一分無性
小乘非了三乘。准妄可悉。又云。一分無性
二乘實滅定是小乘。悉有佛性二乘無滅是
大乘義。此不應然。謬定大小故。何者。若一分
無性名為小乘。一切有性皆名大乘。即分別
部皆有佛性。經部一說部總名無實滅。應皆
大乘。又以小乘有說實滅及生無性。大乘亦
說。爾即云隨轉。小乘亦說一切有性二乘無
滅。又佛性論中。大眾部執皆有佛性即第一
義空。大乘同彼。應隨轉門。又大乘中但說六
識。是隨轉門。涅槃經中亦但說六。亦是隨轉。
此既隨轉。一切有性應許隨轉。此既不爾。彼
云何然。故知不可說同小乘皆為隨轉。如理
門云。外道亦六根境識。佛法同彼。豈邪教耶。
又云。大小雖別。然皆不說見道已前成熟有
為真無漏已。此亦不爾。豈可不許二乘聖者
回心向大。執見道前定不成熟有為無漏。又
云。小乘中說。初無漏心無同類因。名剎那
法。故知大小同說異生位中未成有為真無
漏法者。此亦不爾。何以故。佛性論中。分別部
師不信有無性。異部論中。經量部師異生位
中成就聖法。瑜伽論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
楞伽第四無漏習氣非剎那法。攝大乘論從
同類生。如何獨信薩婆多師無漏心無同類
因。不信經部分別部師及瑜伽等說有無漏。
然涅槃經云乳中無酪性者。為破彼執因中
有果故。彼經云。若菴摩羅子有彼樹性。云何
不見立五丈之質。上下經意非唯一處同
瑜伽顯揚破因中果果論。不爾。如何經云。若
一切眾生無佛性者。云何而得阿耨菩提。以
正因故。故令眾生得阿耨。所謂佛性。前言
無佛性。無佛果性。彼云佛性為因。即是有佛
因性。若云見道前總無有為無漏種者。豈不
但是卒意所談不依經論。又自引文。若以一
滴頗求樹汁投之乳中。即便成酪。若本有酪。
何為待緣。眾生佛性亦復如是。此意如乳為
因酪即為果。若已有酪。乳何待緣。眾生佛性
亦復如是者。若已成佛。何假修因。既待修因。
明未有佛。非是不許有佛性因。審文解意。此
義即顯。復引菩薩優婆塞戒經云。三種菩提
無有定性。乃至若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者。
此破如言執定有性。因中有果。同涅槃經云。
非有如虛空。不說令無猶如兔角。又若如
言不許有性。至見道後亦應無性。說三菩提
無有定性。不簡因果故。如何是撥異生位中
無無漏種。餘文准此可以得知。
種性不同謬二
有義。以法界真如及第八識為佛正因。真如
八識無生不有說一分無性。隨轉理門。非大
乘義。故涅槃楞伽密嚴皆雙說藏識及如來
藏為諸法因。涅槃復說第一義空能生善法
為種子也。亦善戒經等說其本性。唯說法
性不說心者。由理有恒沙性功德故。順即成
淨。違即成染。由此修得名為密性。心即不
爾。又理雖亦與染法為依能生善不善法。而
無恒沙性塵勞也。此亦不然。成唯識論及
餘大乘。何處不許真如及心不遍有情。云一
分無。是隨轉門。又若以理心為佛正因。即菩
薩性。如何自引優婆塞戒經云。菩薩種性亦
復如是。善業因緣發菩提心名菩薩性。豈彼
理心因發心有方名菩薩性。若云但名佛性
非菩薩性者。尚非菩薩性。如何名佛性。若云
發心名菩薩性者。據客性說。豈彼本性不得
名為菩薩性耶。又准涅槃經二十六云。有二
種。一生因。二了因。能生法者是名生因。燈能
了物故名了因。望果生者。生因是正。了因是
緣。如理既是緣正因。下文自許生物。諸修行
者在見道前。既順如修理。何不生有為無漏。
即取有漏為無漏種。若如不能生。何名正因。
設若許生。心何所用。如已生故。又若真如
為因親生。即違涅槃及佛性論。如前已引。下
亦有文。設有處說真如為種。如說塵勞之輩
為如來種。豈彼種言為佛為正因。故知假說
由依如起。如四大種望所造色。亦五種。名
正種子者。瑜伽七義非常法為因。不悟熏習
之義與種子義殊。將熏習義來。雖於種子能
所熏習解熏習義。非釋種子。又佛性論第二
問曰。此三性幾性無體能生有體。答曰。唯
分別一性無體能生有體。問曰。此幾性有體
能生有體。答曰。唯此依他一性。問曰。此三性
幾有體能生無體。答曰。真實一性能滅依他
令其無體。若如為正是諸法種。何不能生言
唯是依他一。又若第八體為諸法正因。亦違
瑜伽攝大乘等種子之義。心體是一許親生。
云何名引自果及以性決定。復又一因何能
通生善不善等。若許爾者。因一論成不平
等。涅槃二十二云。一切諸法異因異果。亦
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從一因生。以此
故知。因果名別。由阿賴耶具三相義。因相之
中具種種界。雖非離第八。亦不即賴耶。體
用因果理應爾故。故阿毘達磨經云。諸法於
識藏。識於法亦然。更互為果性。亦常名因
性。又云。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
耶。勝者我開示。以此知。藏識中有種種界。
非即第八。然華嚴楞伽說心染淨能生一切
者。攝用歸體。攝餘從識。故不相違。又云。理
心雖俱生因。多說理者。以順如成淨違如成
染。心則不爾。故不說者。此亦不爾。心若不能
通生染淨。可同如心既通生。如何不說。又悟
識成淨。迷識成染。何義不同。多偏說理。又若
說心不生恒沙相功德。真如與誰為恒沙性
功德。又云。無恒沙性塵勞也者。此亦不爾。既
有八萬四千諸塵勞門。翻有八萬四千諸功
德門。既說恒沙功德。還有恒沙過失。若真
如不遍無恒沙性塵勞。許真如遍。何無恒沙
塵勞性。又云。如來藏性及第八識。如末尼珠
隨緣出故。密嚴經下卷云。如末尼珠置於日
月光中。隨其所應各雨其物。阿賴耶識亦復
如是。與習氣合。變似眾色周於世間。若無
漏相應。即雨一切諸功德法者。則自所執第
八識藏為佛正因。其義有失。何者。經云與無
漏相應即雨功德。明第八識。非為正因。他性
相應非自性故。准此即知。至初地時。第八由
無漏相應。生無漏智。非是有漏親生無漏。
准此經文。無漏先有不由新熏。何得說言第
八為正。又此相應無漏之法亦是功德。從第
八雨第八。未有無漏俱時。此如何起。不可說
有無漏種生。以自不許三乘見道前有無漏
法故。又云。帶迷即賴耶無常。悟理如第八常
住。故密嚴經中云何阿賴耶識。是意等諸法
習氣所依。為分別心之所擾濁。若離分別即
成無漏。無漏即常猶如虛空。金光明經云法
身是常。應化無常。涅槃亦說。若至佛果。即
非三世。又云。佛不同諸行是有為也。亦不可
說非業煩惱為。故名為無為。一切無漏皆非
所為。何獨說佛智名非有為耶。故唯識論
三因證佛是無常者。限己見聞為妄說也者。
此亦不然。若云報佛是相續常。立已成失。若
凝然常。即有四失。一違教失。且報佛菩提
為是本有。為是今有。若是本有。非從因生。則
菩提涅槃俱但有了因。不有生因者。名何故
涅槃二十六云。復有生因。謂六波羅蜜菩提
等。又若是常。云何因生。涅槃第十三云。若有
諸法從緣生者。則知無常。又云。以是義故。從
因生法不名為常。下文云。善男子虛空非生
非出。非作非造。非有為法。如來亦爾。非生非
出。非作非造。非有為法。如如來性。佛性亦
爾。非生非出非造非有為法者。此說真如法
身。非報身也。不爾。如何報佛名修得。又維摩
經從諸功德生等。又涅槃第十九云。如是光
明名為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法無
有因緣。有多番釋常法無因。又云。涅槃之體
非本無今有。若涅槃體本無今有。則非無漏
常住之法。又高貴德菩薩云。凡因莊嚴而得
成者。悉名無常。此大菩提莊嚴成故因修方
有。名本無今有。云何是常。又云。涅槃之體非
如是等五因所成。六波羅蜜等既為了非生。
或本因故常。菩提之體五因所得。六波羅蜜
等既為生因。故是無常。二違理失。佛性論
第二解三如來藏。三能攝為藏。云謂果地。
一切過恒沙數功德。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
盡故。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
常。何以故。非始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
此說自性法身。若是報身。豈應得因時已得
圓滿。云攝已盡。准知四智心品。若因已滿
不假更修因。大圓鏡智至果方生。即是始得。
故是無常。又第三云。轉依有四種相。應知。
一者為生依。二滅依。乃至云。一生依者。佛
無分別道相續依止。若不緣此法無分別道
即不得生。既云無分別道相續依止。明不同
如凝然常住。又解涅槃難中云。非道所生。故
此法必須因道得至。非道能生。是故未修時
不得言無。是故無生義。立無後際故。是得
無滅中際無業煩惱等。故無變易。以無生
異滅等三失故說常住。菩提既是道生。未修
時無。因修方得。故異涅槃。非是常住。又云。
若離涅槃。無有一法是常住。故涅槃前際等
無故。故知常。菩提有始有前際故。明非常住。
若云報身不離涅槃故是常者。豈他受變化
離涅槃耶。又梁攝論十五。六因證受用身不
成自性身。此意真如為自性。報佛名受用。六
因者。一由色身及行身顯現故。釋云。十入名
色身。受等名行身。諸佛以真如法為身。於法
身中色行不可得。應身則不爾。此義云何。一
切智大定大悲等恒伽沙等如來功德。雖依
法身。若顯現時不離化身。此化身以佛異一
切眾生。為應身事相故。色行於應身有。於法
身無。是故應身不成法身。六阿梨耶識及生
起識現轉依。非道理故。釋云。阿梨耶識及
生起識即是受用身。此二識轉依名法身。若
自性身即是受用身。轉二識依後得何身。由
此非道理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若受用身
即是自性身。則無大智等眾德。由不無眾德
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然大莊嚴論第三云。
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名法身者。以第八識持
二障種。得鏡智時。捨二障種。第七恒執障平
等理。離執證如。因此二智得法身故。故說
二智為法身。又真如理功德所依本。二智功
德所生本。故名法身。若分自性身自受用身。
四智俱是自受用身。他受變化因二智起。即
說二智為彼二身故。大莊嚴論第三說。觀察
智成事智為化身。因二智起故。說二智為彼
二身。不爾。二論俱無著造。何故莊嚴論說
二智為法身。攝論不許二智為法身。又復八
識因位無常。何故果位常無常別。既許常無
常別。應許慮非慮心非心色非色等別。又復
應化及色點等俱鏡智現。何故能變之心是
常住。所變智身是無常。不得難言能變唯
是心所變心色別。何廢能變心常住所變是
無常。何以故。所變種各殊。能變唯心。所能所
俱心智。何得常無常。又天親般若論云。分
別有為體。非彼相成就。三相異體故。離彼
是如來。此說法身離有為。豈報身相離有為
耶。若云不離者。豈不許生。生已經停。豈不
是住。既有三相。何得名常。又云。應化有來
去。法佛無來去。應化有來去。明知無常。又攝
大乘論云。於法身中色行不可得。明報身等
色行可得。報身既色行可得。故是無常。亦不
得云雖有色行而體是常。涅槃經云。捨無常
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者。既許色
行同真如常。同如寂靜。何故梁攝論云。若以
法身為應身佛。無利益眾生事。若以應身為
法身佛。無現世安樂義。以恒喧動離寂靜
故。准此論意。以法身常無能利物。報身既常。
豈不同如無能利物又若是常。如何難云。若
以應身為法身佛。無現世安樂義。以恒喧動
離寂靜故。許報身常。如何得言以恒喧動離
寂靜故。又法華經論釋三身中唯法身文內
云。非虛非如非異。釋云。謂離四種相有四
種相者。是無常故。不言報佛亦離四相。三妄
引聖教失云。若無常。何故密嚴經說同空常
耶。涅槃經云。捨無常色獲得常等。復言如
來有常樂我淨等耶。如前廣引。此不誠證。何
以故。梁論本云。復自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
故。云何諸佛以常住法為身。釋論云。若如來
不永般涅槃。則如來以常住法為身。受用身
及變化身不應是無常。若是無常。云何復言
以常住法為身。論本答云。由應身及化身恒
但依止法身故。釋云。法身為三身本。云既
常住。末依於本願相續恒在故。末亦常住。論
云。由應身無捨離故。由化身數現起故。如恒
受樂。如恒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大莊嚴
論金光明經無上依經佛性論等。釋皆相似
故。不同如凝湛常住。亦不得言此說應身是
他受用。釋云。如來自圓德及利益諸菩薩。
此二事不恒相離故。又前云。若自性身即是
受用身。轉二識依復得何身。乃至云。若受
用身即是自性身。則無大智等眾德故。此言
應身即受用身。又涅槃第十九云。又善男子
以性故。生住異滅皆悉是常。然念念滅。不
可說常。此說四相為常。又第三十三。善男
子常法無住處。若有住處。即是無常。十二因
緣無定住處。若有住處。十二因緣不得名常。
此等皆同約所依如性。故名常。即是。攝論云。
由應身化身恒依止法身故。名之為常。非自
性常。密嚴等文准此應知。此乃無上調御諸
大論師智解咸周。教理顯具。自無法眼。刻
舫守株。狂藥入心。出此兇勃。言獲法等同
違經文。抑令生滅說會中道。聖智可生。非
常見常。隨邪定聚。四不悟四記失云。若依
四記。以生必死故。證佛智有生必滅。亦應以
無或死死不生。證佛智滅更不起。不可一向
記者。說剎那分別記者。即分段身佛既無
或滅還生。有生必死。非約佛者。不爾。由未善
知四記之意故。此難生。解斯四記。猛難便息。
何者。生者必死。一向記。不論剎那與一期。死
者生耶。分別記。剎那一期俱分別。若不分別。
何名分別記。今為分別。若約一期。無煩惱者
死必不生。若據剎那。有或無或俱。須分別。
無煩惱中且據如來。現起之智望更生種。名
為生現。起滅已不熏種。即死者不生。若據種
子生現行。不妨滅。餘種起。雖無煩惱。死復
生。舉一例餘。二乘定性無煩惱人一期滅已
必不復起。若據剎那。現起智心還熏成種。雖
復現滅。新種更生。不定性人俱有剎那滅無
一期滅。不捨此身更受身故。若許回心。無
學果人捨分段已更受變易。如何得言無煩
惱死死不復生。論佛。即佛不死。更有何人名
死不生。據有煩惱。生者皆死。死者生耶。據分
段說。亦有不生。趣向三乘定入見道。不退之
者三惡等身從前死已。必不更生人天。不定
約剎那者。生必皆死。死者生耶。即須為分
別。若業異熟心雖生不熏種。死已不復生。
若從舊種論。雖死還復起。是報佛既有。生已
必定有滅。不須分別。剎那一期死者生耶。則
須分別。若如是知名解四記。佛自定說生者
皆死。是一向記。如何今者更為分別。
本性住性謬三
有義。如來藏及識藏。一切有情皆平等有。
即此名性種性。亦名本性。後熏習者。名為客
性。由新熏故。五乘性別。非是本有。真如本識
性平等故。一切無別。此說非理。立宗妄故。所
以者何。真如法界及第八識。有情齊有。經論
誠文。愚智咸許。即此名為性種性者。智者不
爾。何故。若此真如及第八識名性種性。一切
俱有。何名殊勝。由有法爾無漏種子三乘差
別異於無性名為殊勝故。故善戒經第一
先明善行性品。不言理性品。又云。修習聖
行。行於善果菩提之道。有十法則。能攝取
一切善法。瑜伽地持并皆相似。初明本性發
心品。下始明習性。性種性中明習種性者。且
相對明。非正明。已取以地持六度印相。云
菩薩性自樂施等。瑜伽論云。又諸菩薩有六
波羅蜜多種性相。由此相故等。又地持云。非
種姓人無種姓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必不
究竟阿耨菩提。亦不得云無習種性。即此發
心懃修精進可非習性。云終不得。以此故知。
要有法爾無漏種子。方名習種性。若無本性
習性何生。雜集論云。雖有眾緣。無種子不生
故非他作。善戒經亦云。若無菩薩性者不得
菩提。亦不得云無習性者。經云。是故當知。非
因發心有菩薩性此習種性因發心者如何得
言非因發心有菩薩性。又地持云。若無菩薩
性。雖有一切諸方便行。終不得成無上菩提。
善戒經云。雖復具足如是四事。若無菩薩性。
而能得成阿耨菩提者。無有是處。又佛性論
第四云。五無初相應善性為法者。釋曰。無
初者。以性得般若大悲禪定法身普本有故。
故言無初。體用未曾相離。故言相應。此言
性得。即不由熏。既即言本有。無初明非始起。
不得說言此說如理。論云般若大悲禪定法
身并本有故。總但說如。與誰為并。又前說
煩惱業報并無初。即許三別。今說四法并無
初。如何但據理。又本無漏種不名性種性。何
故善戒經名善行性品。又佛性論但許真如
性無令煩惱滅。不許性有。瑜伽七十四圓成
亦同第八心體。亦非性種性。性種性者。是其
無漏。本有種子。第八心體既是有漏。如何得
為無漏正因。故無性攝大乘第三云。未曾見
有毒為甘露。阿賴耶識猶如毒藥。云何能生
出世甘露清淨之心。又梁論云何佛世尊說。
從他聞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
釋云。此二因於正見是增上緣。今所言因是
通名因。緣說緣為因。既說聞熏習為增上
緣。明知正見本自有因。下言熏習為種子故
出世心得生。論前會訖。下更不釋。皆令准知。
非唯親現。聞名開熏習。本正見種亦名熏
習。因增長故。所以地持論等亦名為因亦名
增長。既此熏習非阿賴耶攝。是此能對治。明
知不得以第八體為菩薩性種性名平等因。
若許是無漏。則苦集對治。即不得為染法因。
故梁論云。即既立為染濁對治及出世心因
故。不應後說為不淨名因。若云我取識上功
德者。即因法爾有無性。別本有行性。處處誠
說。不知有此本有種子名性種性。妄取真如
及第八識為性種性。可不慚乎。可不昧乎。
無性攝論本意皆同故。故不具引。諸論皆說
無漏種子熏習為因。不說真如第八識體為
正生因。又復真如不依諸法故。寶性論云。空
不依地等。又云。自性清淨心不住彼諸法。處
處誠說。不能煩引。何須舉六處意定取彼真
如。又云。無上依經云。如來界不可思議。一
切眾生有陰入界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無始
時節相續流來。法爾所得。准此經文。即真如
界名性種性。此亦不爾。謬引經救故。准此經
文。正是無始法爾行性。名陰入界勝相種類
內外相續流來法爾所得。法爾所得即法爾
義。此處若心意識下。令依依他處觀真如理。
除斷染法。理顯智圓。同辨中邊論頌。虛妄分
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乃至是則契中道。不知此義。執真如界有其
種類內外所現相續流來。又云。涅槃第八云。
眾生佛性則不如是。雖復處在陰入界中。即
不同於陰入界也者。不同前文。無上依經言。
有陰入界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相續流來。此
同陰入界相。涅槃言不同陰入界相。故事理
別。或約無漏與有漏別。云不同彼。不爾。如
何言雖復處在陰入界中。何以故。真如遍一
切。不可說言雖處在陰中。佛性之言非唯目
理。六度等行皆名佛性。又云。勝天王分前後
文別。前云。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界處中。從
無始來展轉相續。煩惱不染。此亦非證。此說
行性。行亦是法。法言通故。若是理性。體性常
住。何得云展轉相續。相續者非常住義。次言
清淨法性為諸法本自性無本。此說真如出
生諸法者為增上緣。非親因緣出生諸法。然
如不生。是增上緣生。若一如生萬德。何有
定異因。攝大乘莊嚴論云。諸功德從鏡智起。
如既親生。何假智生。又云。佛性論云。佛日慧
光令法身生隨意身長法身。即當本性。同善
戒經法性自爾者。此亦非證。既說真如名為
法性。即是法身。何能令生。涅槃經三十七品。
波羅蜜等是名了因。自行尚名為了。佛光豈
即能生。又前自云。如雖生法。真如不生故。又
云。起信論中。體大即真如體。相大即是無量
性功德相。用即能生世出世善因果者。用大。
有為行是如用故。能生一切者。此亦不爾。真
如豈有作用。若有作用。同諸行故。如增上用
諸法得生。此理可爾。不為生用。已下多文意
皆證如及第八體名性種性。即名正因生因。
餘六度等即為習性緣因了因。唯佛性論真
如不生有餘體。攝論賴耶非出世因。大莊嚴
第五云。六者無異無起。由真實性非有異體
起。故如若親生諸法。有異體起。第三云。即說
一切種智為佛身體。又云。轉六波羅蜜等一
切善法為佛體故。諸論皆說。轉八識成四智
為佛身。不說真如生。不唯第八體。准知餘文。
廣引煩釋皆應遮止。有義。成唯識論立五性
別。有違理教。言違理者。一切眾生同有理心。
有何別因一分眾生無無漏種。設有無漏。何
因復有三乘性分。有因即非法爾。亦無因不
合不同者。既執一切眾生同有理心為正因。
既許理心一切平等。如何得有染淨善惡三
界六道三乘性種。若有餘因。理心非本。無
別因起。何合不同。若謂待緣。緣從如起。如因
既一。緣亦同亦緣。從何生有種種別。若一
切生同有真如。共一正因。同數論等從一
因起情非情等。體是常住大等無常。又自舉
喻。理若虛空。心如法空界。有漏同暗。無漏
同明。暗滅明生。由於虛空及由火等親生。豈
可暗中先有明性作明親因者。此亦不爾。准
喻自違。理若虛空。心同空界。既說理心作物
親因。即自能明。何須殊火若由殊火殊
火自作明因。豈是虛空及於空界親生明也。
餘喻及文并皆自違應自思察。煩不能舉。又
云。唯識違於正教。如善戒經性種性者。是理
非事。若言是事。有何文證者。此亦不然。彼妄
引文。如前略指。行性文證如前已明。又言。若
本性有上中下量。違優婆塞戒經云有上中
下非本性也。亦違正法華大集經等。由緣因
故。無三乘性。若是無因法爾自得。即違深
密有上中下非無因也者。此亦不爾。若非本
性各自差別。但由緣故根性不同者。豈上中
下無自正因。但緣起因。既自無種。緣何所為。
涅槃經中。唯說涅槃從了因得。不說有為但
緣因生。無種而生。違多聖教。准善戒經善行
性品云。言根勝者。菩薩摩訶薩本性猛利。緣
覺性中聲聞性鈍。既云本性猛利。明非由客
性。又大莊嚴論第一云。由界差別者。眾生有
種種界無量界。多界修多羅說。由界差別故。
應知三乘種性差別。乃至無四果差別者。
眾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似故。若無性差
別。則無果差別。同深密經有上中下是定
有因緣。大集等說由緣因者。據增上說。有四
緣故。不違前教言非本性也。非以性故者。
意云。不唯由性。亦假增上又緣生。約非如言
詮。真如所緣緣種子文下當正示。若云理心
為其正因。豈可如理由緣因故成上中下。又
復理心名性種性。何故不得云以性故名為
菩薩既以性故。言不許行性。本有亦應不以
性故言證理心非有。此既不爾。彼云何然。又
自云漏生於無漏。何故不許真如無漏生於
無漏。又違攝論。如前已引。又云。以乳無酪許
生酪。即難酪中無乳應生酪。以酪不生乳。即
不許乳生酪者。此難不爾。云乳無酪而生酪
者。涅槃經意。難因中有果論。不是不許乳為
酪因。細尋彼文。自當開曉。故大莊嚴第一云。
復次彼有者。因體有故。非有者。果體非有故。
問若爾云何名性。答功德體義故。度者出生
功德義故。由此道理。是故名性。又難云。聖無
作凡之理。豈不許凡無聖性而作聖者。不爾。
誰言凡無聖性而作聖。如我立宗。凡無聖性
不作聖。汝立凡無聖性得作聖。何理能遮聖
無凡性而作凡。又云。若難無為為其本性生
無漏者。即同外道常法為因者。楞伽第二大
慧為問佛自釋云。我說法空為如來藏。不同
外道者。此救不同彼外道執別有實我名為
如來。世尊說法空為如來藏。假名如來。不同
外道。汝執無為有體常住能生一切。何異外
道冥性等耶。若執體空能生一切。同無因論。
又同莊老從無生有。若執常法為緣生起。復
違雜集。雜集第四辨緣生相中云。無常緣生
故。釋云。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緣生義。非無
生法為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緣生義中
云。因剎那滅果剎那生。時分等故。是因果相
續不斷義。亦不得云此據有漏及客性說。彼
論順逆觀中云。應如是觀緣生起義。一切皆
是緣生。唯除法處一分諸無為法。不除無
漏故。又若真如能生無漏。復違彼論解因
緣。又論云。因緣者。謂阿賴耶識善習氣。與
有漏無漏諸法。如其次第為因緣故。非有漏
第八識體為無漏因。引無量義經一切法從
一法生一法者。所謂無相。大般若云。真如雖
生諸法。而真如不生者。如前已辨。又云。經中
我德豈即與彼外道我同者。此救亦非。諸大
乘經於常樂我淨義假立四德名外道。無有
常我等體。於非常我等計故。可不同外道計
常法為因。或無因起。汝執常法為因。或無因
起。如何有別。亦不得。云涅槃經云。本無今
有。有已還無。以此為證。彼文意別。不說無因
云本無今有。云異本無。從因而起。云本無
今有。起已即滅云還無。若如文執言無即無
因有已還滅。如何即許執報佛常住。又自問
云。若常法生無常法者。何故涅槃經中。佛語
外道云。汝因是常。果是無常。我因無常。果是
常耶。答因有遠因近因。果有近果遠果。外道
唯有常因無其常果。佛法遠因是常。近因無
常。遠果是常。近果無常。此答令乖准。涅槃三
十三云。一切善業是涅槃因。因有二。一近
二遠。近即三解脫門。遠者無量世所修善法。
若遠因常即是滅諦。但可說證不得說修。二
十七云。說涅槃因名為佛性。佛性名通。非
唯真如。六度等法并名佛性。二十二云。未得
阿耨菩提時。佛性因故。是過去現世未來。
果則不爾。有是三世。有非三世。准此文意。
因即福智。果通智斷。故因通三世。果世非
世。若說真如為遠因者。因亦通世非世。如
何但言三世。三十三云。眾生佛性猶如虛空。
非三世故。佛性常故。非三世攝。又佛自答。我
因無常。果是常。因中有遠近。因通三世。今
有將自凡心翻覆佛教云。遠因常無常。妄以
近遠因果相對分常無常。又復自許真如生
法。何故但能遠生為遠因。因不能近生為近
因。如理既常住。近不為因。遠亦非空。性體
凝然遠能為因。近亦爾。以體前後無差別故。
佛說生因是無常。乖佛說為常。佛有無性。
違聖說有性。此乃執自智見為是。將佛菩薩
為非。何異待兔角而觸妙高。拔龜毛以填
渤澥。豈可得乎。寧不思乎。
五性唯新謬四
有義。五性差別皆由新熏。正法華第三云。先
無三乘性後殖三乘因。名有三乘性。既云後
殖。明非本有。上法華經及大集文。據習性
說。非性種性者。亦不應理。且彼說真如及心
為性種性。妄者如瑜伽二十一云。謂若種性
自性若種性安立等。種性自性中云。今此種
性以何為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
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若是真如。
豈名附在所依六處所攝。又種性安立中。云
何得言。種種相續種種流轉。如是種子非於
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
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有如是相
及以言說。謂為種性種子界性。是故當言墮
一相續。准此所說。菩薩地善戒地持明性種
性文。皆同此。明非真如。新熏妄者。准前文。
說既非真如。後言無始明本性別。若唯新
熏有五性別。即見道前不許有無漏。云何下
文云。云何名為安住種性補特伽羅。唯住種
性而未趣入。亦未出離。謂如今有一補特伽
羅。成就出世聖法種子。而未獲得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未於如來正覺正說法毘奈耶獲
得正信。未受持淨戒。未攝受多聞。未增長惠
捨。未調伏諸見。如是名為唯住種性而未趣
入。請舉斯文。聲聞本性豈由新熏。豈須
有部所立宗耶。菩薩地言無始法爾六處殊
勝等文。准此可知。又佛性論云。無初者。以性
得大悲般若禪定法身本有故。故言無初。信
大悲等是四德。既云無初。明因有。復云性
得。明非新熏。又魏梁唐等攝論并云。又此如
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
心。未曾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
既不所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然說聞熏習
為出世心因者。梁論自會是增上緣。唐論復
云。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又大
莊嚴論云。若無性差別則無信差別。乃至云。
若無性差別亦無果差別。由此四差別。是故
應知種性有體。大般若善勇猛會勝鬘楞伽
經善戒經地持論瑜伽論佛地論。皆說法爾
性別。不言由熏。恐煩不引。所以正法華云。先
無三乘性。後殖三乘因。佛種從緣起等者。皆
由逢緣資熏本性方能得果。非本無因。五性
新起。無因而生五性差別。非釋種子。又如
寂調音天子所問經云。如貧人食是輪王毒。
法華不許親近小乘。云何世尊見有平等理
心大性。而不教發大心令興小意。欲行大
道。何爾小徑。彼自無瘡。何傷之也。熟思勿
誤。故知五性法爾自有。待現緣發方果成熟
故。漏無漏種各二類。一本性二習性。故瑜伽
第二云。又種子體無始時來相續不絕。性雖
有之。然由淨不淨業差別熏發。望數數取異
熟果。說彼為新。攝大乘云。聞等熏習無果生。
非道理。涅槃二十六云。眾生佛性不名為佛。
以諸功德因緣和合。得見佛性。然後得佛。汝
言眾生悉有佛性。何故不見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因緣未和合故。以是義故。我說二
因。正緣因。正因名為佛性。緣因者發菩提
心。以二因緣得阿耨菩提。如石出金。佛性之
因非如空常有。非如兔角無。准此須解。若云。
優婆塞戒經云。若說有菩薩性。是名外道者。
不爾。善戒經說。有菩薩性者以大乘成熟等。
涅槃亦說悉有佛性。豈外道耶。欲明五性唯
新熏。云有本性者。即外道義。欲證一切有佛
性。若說無者。是小乘義。故成相反。徒引多文
妄為解釋。不如依論以釋佛經。恐此文煩故
略不舉。
真如為種謬五
有義瑜伽論云。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生。若
言麁重自性種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
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
子所生。西方兩釋。一護法等云。此是緣真如
智以真如為所緣緣故。名真如所緣緣種
子。二難陀等云。是聞熏習種子從佛正體智。
各為真如所緣緣種子。此二釋非。何以故。
論云。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
建立三種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及建立
不般涅槃法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
有真如所緣緣故。准此難意。真如皆有。無其
勝劣。因何分三乘性及有無性。不合可。答
家以非一切皆有智種答。難家將一切皆有
真如為難。為難之法牒釋難故。同一文故。
又論自為問答。不可言難家不得答意。故
知答家以真如為種答。難家即云不得有無
不同。故知真如能為種生。同大般若真如雖
生諸法。真如不生者。此亦不爾。所以者何。若
以真如為種生法。過失如前。不平等因。為
妄中說云二師釋與論相違者。此亦不爾。釋
不違論。何以故。答意以真如為所緣緣之能
緣之智種。為出世法因。難意既以真如為所
緣。既遍有能緣。亦應一切皆成。何故得立
有無性別。若即真如為種能生。應但云從真
如種子生出世法。何須云真如所緣緣種子
生因。天親般若論云。若一切時一切處實有
真如。何故有人能得有不得者。頌答云。時及
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
得。釋云。何故不得。彼無智以心住法。彼以
不清淨故。以有智者心不住法。是故能得。
准此論意。明如遍難。雙舉智障以答彼難。
明知法爾種性無有。若不爾者。但應舉住
法。何須說智耶。故瑜伽論以有畢竟障種子
及法爾本有無漏種。分五性別。般若論中。
以如遍難。舉智及障答。瑜伽以如遍難。偏舉
障答。意顯智種有無不同。不由謗法。若由
謗法立性不同。即應但立有性。無性不應分
四。又復謗法大乘處處皆許悔淨。豈慈氏不
知云畢竟不可斷。又復謗法造五逆業感惡道
報。但煩惱障。何開所知云有畢竟所知障
種子。附在所依非煩惱障種子者。於彼一分
建立聲聞種性。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豈可二
乘由為謗法名無種性。彼許二乘得無學果。
即受變易迴心向大。豈可所知障畢竟不可
斷。又若謗二空即大莊嚴論時邊。四中普斷
諸善根。非畢竟無因者。不爾。普斷善外。更何
業重為畢竟障。又若由障名不可斷。即合明
舉。何故別說畢竟無因。又若真如為種親生
出世間法。略有四過。一前後相違過。自前本
性門中。即說無漏從有漏心生。今說真如生。
定從何是。二門相違。二聖教相違過。瑜伽攝
論種子義中。皆云一剎那滅者。生已無間即
滅壞故。無有常法得成種子。於一切時無差
別故。不可。難云。法爾種子不與能熏相應熏
成。何得名種者。不爾。七義釋種子義。能熏所
熏釋熏習義。又本有種由熏增長。不說熏生。
說熏生者。是新熏種。三自宗相違過。違佛性
論有體生無體。名許真如親生出世。即應
云二有體生有體。何故說一。四進退相違過。
若從有漏生無漏者。復違五十二不說麁重
自相種生故。更有多過。如前已辨。所餘義
准此知矣。
通經法爾謬六
有義引經。一切眾生無始時來有種種界。
證法爾有五性別等。不應道理。彼說一一
眾生各有種種界。如七葉樹。非說一切眾生
各多差別。此言法爾。是本性故。非如性力所
知種種界也。此不應理。若許一一生各有種種
界。一一界相似。如七葉樹者。豈一一生皆作
三乘果二十七賢聖多貪食分有無性等。
若爾。云何言有聲聞性得聲聞道等。多貪之
人說不淨觀等。利鈍根別等。有無相違。鈍利
相違。漸頓相違。定相違。豈可一生普具成
熟。又彌勒菩薩無著等師。不解經文證五性
殊。皆引彼教耶。善戒經說。說共住令轉者。
據不定性說。非定性者。楞伽於不定乘中說
有趣大乘小即無。大般若同。又云。瑜伽但
云無始有無有種性。不言法爾及本性住。非
為定證者。不爾。此無始言即是法爾及本性
住。何以得知。佛性論云。無初者。性得大悲
等。無初即無始性得。即法爾等。又次下引種
子有四。一本性住。如何得言不說本性住非
為定證耶。又云。瑜伽云。種子有四。一本性
住。二先習起。三可修治。謂有涅槃法。四不可
修治。謂無涅槃法。約先習種分其五性者。此
亦不爾。既立本性住。二先習起。若云約先習
種分其五性。只有三種。何得言四。既總先習。
何言本性。又違聲聞地二十一說。并如前
引。又云。瑜伽云。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
悉具足者。是具足四種。名為一切無涅槃法
者。便闕三乘種者。唯有本性住。先習種子
不可修治種子。闕可修治種子。名不具足者。
此亦不爾。對有無別立後二種。二種相違。云
何得云有四種者名為具足。復許有本性住
先習種子即可修治。不爾。先習於何云不可
治。又云。但由新習熟人不同。不言本性住
種有無不同。及不云法爾。若云有教請示其
文者。雖前數明。今更略引。即彼自引。種子有
四。一本性。如何云不言本性住種。又聲聞地
初種性自性種性安立。但云從無始世展轉
傳來法爾所得。同善戒經言本性者。陰界六
入次第相續。無始無終。法性自爾。法性自爾
即法爾也。聲聞菩薩種性之中。俱云無始法
爾所得。何獨不信聲聞地文。云為小說。又
梁攝論出世間淨章。初二乘正見以聞他音
及自思惟為增上緣方始得生。故三乘性無
始本有。佛地論云。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
有情有五種性。又准瑜伽及顯揚論。成立
性。皆據本性。既見教文。應信順受。若唯新
熏五性差別現能熏因無種何起。若無種生。
違四卷楞伽。第一云。大慧若復說無種。有種
識三緣合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若從因
生還本性別。
漏生無漏謬七
有義。攝大乘論云。如是已說入所知相。入所
知相云何應知。乃至謂於大乘而起多聞聞
法義已熏心心所法。相續所依。其小聞者無
容得入此現觀故。准此論文。多聞熏習。同涅
槃經緣因。如乳為酪正因。煖等為因。即本
識為正因。彼說非理。此解初因。前後自違。
何者。此云多聞熏習為緣因。本識為正因。下
云。以無漏教生聞熏習。漸生無漏。非有漏中
有無漏性。又云。故知阿賴耶識得與有漏作
親因緣。聞熏習種亦與無漏為親因緣。前云
是緣。今云親因。一相違也。又云。同瑜伽論正
智從聽聞法生。此說緣因。非本性。前云聞熏
習是親因。今緣說為緣因。非是本性。二相
違也。准上經文。地如理心藥草種子如聞熏
習起三乘法。乃至云。如世間地能生一切。要
待種子為親因。方能生長。本性亦爾。待聞
熏習以為因緣。聖道方生。初以地喻理心。
熏習喻種子此地為緣因。種子正因。前云
熏習同瑜伽說為緣因。非是本性。三相違也。
又云。如地雖能生一切。要待種子以為親
因。方能生長。本性亦爾。待聞熏習以為因
緣。聖道方生。更以本性喻如大地不親生物。
要待種子。種子為親因。本性為緣因。前云熏
習。同涅槃緣因正因即佛性。今復說本性。如
地翻作緣因。四相違也。又云。如地生草木。
或疎緣亦作親因。此說違涅槃經。二十六
云。種子等是生因。地水糞等名了因。今者
說地亦作親因。五相違也。又梁攝論。從他
聞音。如理思惟。望於正見。是增上緣。今說聞
熏為親因緣。六相違也。攝論又云。此世間心
未曾與彼出世間心俱生。識非彼所熏為彼
種子。不應道理。今說為種。七相違也。又聲聞
地及菩薩地及莊嚴論顯揚論等說本有種。
今說唯新。八相違也。又唯新熏。成唯識論
不正師義有舊新種。是其正義。決邪乖正。
九相違也。又云。瑜伽論說。地獄三無漏根。從
當果說。現無種子者。不爾。五十七云。三根行
定不成。種子或成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熟。
不般涅槃法者不成熟故。又現在存種。當果
可生。現在無因。當果如何起。又後有部雖
三世有。法至生相方始說得。大乘但有現
在。無種說何當成。若准瑜伽五十一。解得
獲成就中。初破他云。若得是諸行生因者。
若從先來未得此法。此既無有生因之得。應
常不生。由此亦應畢竟不得。今若現無種生
因。當果當不生。應畢竟不得。豈得難他無得
不生。自許無種說當果起。名為成熟。乖瑜
伽之正文。十相違也。又例云酪雖不生乳。
乳中無酪。為酪因。聖雖不從凡。凡無聖種。
令聖起者。今且為作相違決定例云。烟不
為因。還起本烟。起非無自種。因聖不從凡。
因凡生聖。雖凡生有自種。次為答云。外或
無熏習。酪不熏乳。乳生酪。內法必熏生。非無
漏熏無無漏。亦不可云法爾之種由新熏生。
法爾道理因緣道理皆許得立。若由熏生。即
因緣道理。非法爾道理。若云初無漏無因類
者。何故攝大乘論云。又出世心雖未生說出
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此同
類因展轉相續。剎那勢力能為對治。外法非
親因。不可例同外。若外必同內外。應具四緣
等。又云。見道已前有漏生有漏。此是有漏之
因生於有漏。非是以因有漏故果亦有漏。
從其漏生無漏時。此是無漏之因生於無
漏者。令為比量相違例云。見道已前因有
漏。不許因有漏無漏生。世第一法是世間世
因非生出世種。又無漏有因無漏起。無漏之
因無漏名無漏。名無漏無因果不生有漏。誰
之無漏種。又云。唯信外道無生有。不信涅槃
轉無明為明。有漏生無漏者。亦不爾。楞伽
不許無生有。何同外道有因無無明即轉變
因。豈不同於雨眾說。又云。論云。唯初無漏
五蘊剎那等。乃至若謂大乘無剎那者。出何
經論者。前引攝論有同類因。瑜伽論本無漏
種。又楞伽第四云。無漏無剎那。寧非明說。如
觀渧瀝不覩玉泉。若視秋毫莫見嵩岱。
說教前後謬八
有義。前經漸教唯說四住為三有因。後經顯
了通說五住為生死本。四住不斷故受分段
身。無明住在故得變易體。由斷佛說前後不
同。論釋佛經不違時教。如深密已前說為前
教。法華會後即為後教。不了唯說不定回心
趣寂猶存實滅。不捨三界之身。不別說受變
易死。但說留行留分段身。即解深密經瑜
伽論等是。法華後經定不定性皆悉回心無
二乘實滅。捨三界身則受變易。非是三界。楞
伽勝鬘無上依經佛性論等是。此說不爾。所
以者何。法華四十年後經有明文。楞伽等經
并非已前出何聖教。且無上依經非法華後。
何以得知。闍王未流國位。可有頻婆娑羅。
法華經內已列闍王。列王如何無上依經猶
說頻婆在會。何者。無上依經列眾中云。頻婆
娑羅以為上首。以此准知非法華後。又勝鬘
經亦非四十年後。何以得知。經云。波斯匿
王及末利夫人信法未久。仁王般若經內云。
初年月八日即三十年初。何以得知。准經月
光經云。如來已為我等。二十九年說摩訶
般若。故知至說仁王經時。月光信佛已久。勝
鬘經云。信佛未久。明在仁王般若已前。不爾。
已二十九年聞經。如何勝鬘經中言信佛未
久。准此即知非法華後。又入楞伽經准三藏
菩提流支云。又依結集。初年說大集寶幢陀
羅尼及楞伽海龍王。九年說鴦掘摩羅。十年
說如來藏。又云。華嚴涅槃般舟鴦掘摩羅如
來藏等皆自說年月。准此。楞伽非四十年
後。雖下持云我於象腋涅槃大雲等經已令
斷肉。楞伽未必在涅槃經後。何以故。准文自
說。龍宮七日始入楞伽方說斯教。豈說涅槃
雙林滅已更住龍宮等耶。所指涅槃經未必
即是大涅槃。若云見聞有異。何妨不是說涅
槃後。若爾。何妨見聞異。准結集說即在初年。
又云。大般若在法華前者。准流支說。五年
即說大般若經。准智論文。乃在法華後說。何
以得知。准彼畢定品中。問一切菩薩皆畢定
不。論釋云。何問此。見法華中。童子聚沙皆成
佛道。及明二乘作佛。故作斯問。准此。大品乃
在法華後說。憑何定判是四十年前。又佛性
論及寶性論不是唯釋法華後經。兩論不引
涅槃法華。多依無上依楞伽深密如來藏及
勝鬘經說。准問定經二論。及釋法華前教。
彼定前後。既并憑虛。依彼標章。復有多過。其
過者何。且云。前經雖說二乘實入涅槃。後經
釋云。如化城羊鹿。楞伽經聲聞種性墮變易
死。二乘無滅。非唯不定性者。不爾。楞伽說墮
變易能趣大者。是不定性。何以得知。准第七
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世尊說聲聞辟支
佛入第八菩薩地寂滅樂門。乃至云。尚未能
證初地之法。何況八地寂滅樂門。佛告大慧。
聲聞有三種。言入八地寂滅樂門者。此是先
修菩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
同入八地寂滅樂門。非增上慢寂滅聲聞。以
彼不能入菩薩行。未曾覺知三界唯心。未曾
修行菩薩諸法。未曾修行諸波羅蜜十地之
行。是故決定寂滅聲聞不能證彼菩薩所行
寂滅樂門。又頌云。決定諸聲聞不行菩薩行。
同入八地者。是本菩薩故。准此。即是五乘
之中不定乘也。法華瑜伽意皆同也。又第八
云。如何佛世尊與諸大阿羅漢記等。佛答
云。大慧我為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依無餘
涅槃即與授記。大慧我與聲聞授記。為怯弱
眾生生勇猛心。大慧此世界中及餘佛國。有
諸眾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聞乘法。佛為
轉彼。取大菩提。頌云。三乘及非乘。諸佛無量
乘。一切記佛地。說諸煩惱斷。內身證聖智。
及無餘涅槃。進怯弱眾生。是故隱覆說。准
此。正同解深密說三意生身。初地已上決定
趣寂。既不證菩薩所行寂滅樂門。明彼不能
得意生身。而不能知故為過也。又云。不空
羂索經及僧伽經說。淨居天皆發趣大。判作
法華後教。未知憑何得知。有教即合。明言
無證。如何抑判。又云。唯識兩師所說皆不
應理。故知法華會前一切聖人皆不發心。法
華會後淨居亦發。唯識論師違經立義。非唯
一二者。不爾。如何解深密經彼自許在法華
前說。唯深密經於淨土說。說淨土相。列眾
歎德皆同佛地。佛地論釋如實義者。皆是不
定種性聲聞得小果已。趣大菩提故名為大。
若非回心。不觀淨土。又攝論等十義說一乘
云為不定性。即通有學及無學聖皆許回心。
又智度論釋大品經法華兩教云。三種人有
妙淨土出於三界。乃至無有煩惱之名。於是
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佛道。如何得說法華
經一切聖人皆不發心。又云。楞伽經分明說
定性寂滅有變易死。教理顯然。豈得執弘前
教非後經說者。此亦不爾。准入楞伽第四云。
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思
議變易生。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此
云未得。更據何文云分明說決定之人得受
變易。依此文意。不定性人未聞大乘。不得
變易。豈許決定不能回心得受變易。亦此經
文亦有云。未離不可思議變易死。亦有云。不
得離不思議變易死。亦有云。未得離不思議
變易死。無分明文。作決定說。定性之人得受
易。亦第二中說。墮不思議變易死故者。此
說不定回心已後墮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決
定性得變易文。若又許受變易生身。如何得
言如是等得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為涅槃。
凡夫受分段。自知生死身。聖人受變易。豈執
為涅槃。謂得有餘。即非知障知餘若在故。
彼自不許。謂有餘依回心向大。要捨分段。別
受變易。得三昧樂。謂為無餘故。亦如少聞得
第四定。將為極果。死見前相尚趣起謗心。
豈況聖人見受變易。謂為無餘耶。又准五乘
文。初二乘中無入大乘語。唯第四不定乘中
言。大慧彼三種人離煩惱障。熏習得清淨故。
見無我。得三昧樂門故。聲聞緣覺畢竟證
得如來法身。言彼三種人者。即不定乘中有
三種人。非是指前初之三乘。若爾。即前須
別說為第四乘。或可前三乘定不定性皆悉
合說第四人。唯取不定性者。言彼三種。即前
三中不定性者。若不如此。謂即前三定不定
性皆許入大。違下第七第八所說。如前已引。
無文顯說定性寂滅受變易死。虛言教理顯
然故為過也。又問答中云。何故二說不同。答
云。如經中。未說王宮以為化佛。弘此時教。即
說三十四心成佛。未說阿賴耶。弘此時教。即
說滅定唯在欲色。及說種子依色心也。弘後
時教。其義即改瑜伽。即弘前教。四十年後
二滅非真。有阿賴耶。墮不思議變易生死。弘
此時經。論亦隨教者。此亦不爾。自許華
嚴是已前教。豈唯說王宮化身以為真佛。瑜
伽攝論并說王宮為非真佛。三十四身成者。
是小乘論文。滅定依欲色身。有部之說。種
子依於心色。經部師宗瑜伽。并改前宗種子
依於第八識等。同楞伽等。亦說不定無實。涅
槃智論顯揚佛地。俱說有變易生死。何義不
同。而判瑜伽佛地論等為四十年前之教。如
前已引判前後非。於同不解其同非異。強見
於異故為過也。又云。瑜伽八十說二涅槃。由
異熟識無有取故依轉識等不復得生。唯餘
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有。當楞伽經而滅
諸相。不取未來境界是三昧樂。二乘謂為涅
槃。此亦不爾。彼經所說前後又異。第二卷
則說聲聞辟支佛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
不知世間涅槃無差別故。分別一切法與非
法。而滅諸根。不取未來境界。妄取以為涅槃
者。是二乘有學凡夫之人。執無學者滅諸根
已所得無餘謂為究竟。不知阿賴耶識轉成
勝無餘故。次云。是故彼愚癡人說有三乘法。
而不能知唯心想滅得寂滅法。若即聖人不
應。次云。是故大慧彼愚癡人於世間生死輪
中。常轉不住。亦據實義。決定性人滅諸根
等者。身智俱滅唯有真如。楞伽云。唯心想滅
得寂滅法。寂滅法者。非三昧樂。三昧樂者。是
第七卷文說。不定性回心向大得入諸地。以
本名說。同頓悟菩薩。諸地中得滅盡定。名
墮三昧樂法門。何以得知。彼自問答云。佛告
大慧。我今為汝分別宣說。大慧。聲聞有三
種。言入八地寂滅門者。此是先修菩薩行者。
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入八地寂
滅樂門。非增上慢寂滅聲聞。若是二乘捨分
段身住於三昧。名得涅槃者。何故第四卷云。
須陀洹有三品。皆言入涅槃。經說第二果云。
以善見禪修行相故。一來世間便斷苦盡入
於涅槃。何以故。受變易身。改有行苦。豈得
說云便斷苦盡入於涅槃。又復此是決定趣
寂。何以得知。次下大慧問佛云。為說得決定
寂滅羅漢。為發菩提。願善根妄善根阿羅
漢為化應羅漢。佛告大慧。為說得決定寂滅
聲聞羅漢。非餘羅漢。故知定性入無餘依唯
有真如。同楞伽經而滅諸根及心想滅云入
涅槃。若住三昧樂生涅槃想者。是退菩提。不
定性者。顯文不解。故亦為失。又云。前後二教
略有十三不同。一云。無上依經由無明住地
有變易死。瑜伽論等由定願留。此亦不爾。
隱經無漏業。設論所知障。以為不同。不云由
所知障同無明住地。起無漏定願同無漏業。
故亦為過。又云。楞伽滅諸根。方取變易。瑜
伽留有根身者。此亦不爾。滅諸根者定入無
餘。非受變易。不爾。變易豈無諸根。論留根
身。是楞伽之不定。故留根身而為變易。不知
所以妄云不同。第三不同。至破變易執方辨
其失。四云。法華等經往他佛土。瑜伽等留身
此洲。此亦不爾。法華往他佛土。據佛滅後。此
界無佛。無能覺悟令發大心。以佛方便令往
餘土。瑜伽等論約現逢佛。已能趣大受變易
生。留身此土。即法華經三周授記。學無學
人俱在此洲。不往他土。始能趣大。此而不悟。
故亦失也。又云。依涅槃經。是人未來過八
萬劫住等。瑜伽論等即留此身。或餘一劫。此
亦不爾。瑜伽論言或餘一劫者。佛地論釋。或
餘一劫者。此中意說過於一劫。准此八萬劫
亦是過一劫。過一劫言無限定故。又云。依
勝鬘等。二乘大力菩薩同受意生身。瑜伽論
等二乘不同大力菩薩。大力菩薩如意而生。
常願生故。二乘遠離而住。一切眾生皆不能
見故者。此亦不然。且涅槃經云須陀洹人
八萬劫。乃至辟支佛人十千劫。住此為受變
易。為住無餘依。若不受變易。捨分段已。八
萬劫住後。依何法更趣大耶。若受變易八萬
劫住。豈常化生。又楞伽第四云。大慧聲聞
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得證法無我。爾
時離於諸過三昧。無漏醉法覺已。修行出世
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德。頌云。無有究竟趣。亦
復不退還。得諸三昧身。無量劫不覺。譬如惛
醉人。酒消然後寤。得佛無上體。是我真法身。
第七亦云。大慧聲聞辟支佛。於第八菩薩地
中。樂著寂滅三昧樂門。醉故不能善知唯
自心見。乃至大慧諸菩薩以見三昧寂滅樂
門。憶念本願。大慈悲心度眾生。知十無盡如
實行智。是故不即入於涅槃。此并二乘雖
受變易。利生修行不同菩薩。如何獨謂瑜伽
不同。第七不同。至破變易中辨。第八第九
不同。准前破。又云。瑜伽云。留身通於有
學。勝鬘等經唯是無學者。此亦不爾。有學不
回心。不許受變易。既許彼回心。何不受變易。
若謂煩惱在。菩薩亦復然。若謂菩薩雖有煩
惱無漏力勝何妨。有學回趣大已有勝力能。
又彼自判深密前教。後唯不定回心見道前
趣大。不說聖者回心向大。非為顯了。法華後
教得聖者有學亦許回心。為顯了。今瑜伽論
等亦說有。亦說有學回心。許受變易。斯有何
失。勝鬘據其定受變易生說。佛地依容受受
論。不爾執文。說無學受不許有學。亦應楞
伽說三地上有意生身。不說二乘無學受變
易身。豈可二乘及初二地總不受變易。非
過謂過。故為失也。十一不同亦准前破。十二
不同下破變易執中具辨。又云。涅槃等先入
寂滅後發大心。瑜伽先發大心然後留身者。
此亦不爾。法華經有學無學人并悉回心。豈
并無學住滅定中。謂無餘滅經多劫已方始
趣大。又涅槃經云。八萬劫已至阿耨菩提心
等。不言八萬劫已始發大心。不同之者妄謂
為同。實同之者即為不同。准彼所論。同亦何
曾同。異亦實無異。異種難思。翳目許生空
華。異種尋伺唯妄分別。
增壽非了謬九
有義。前經說留壽行。瑜伽論等釋云。增壽至
大菩提。然無漏業非變易親因。不捨根身。
即受變易生死。後教得無學果。捨分段身所
知障為緣。新發妄無漏業。親感三界外變易
生死。住三昧樂。謂無餘涅槃。非滅盡定。從此
覺已。始發大心。第八雖是有漏。煩惱盡故
不屬界繫。名三界外。非離三界外有別眾生。
然二乘種性雖有定不定殊。俱受變易。受變
易已更不捨身。乃至金剛方始捨離。故佛性
論云。唯有一生名為有有。若如唯識論等。不
捨分段即受變易。云何名為生死。若謂剎那。
即違佛性論說唯有一生。若謂命之始終。即
違瑜伽增諸壽行。又言增壽。如何說死。既無
有死。如何說生。又既不捨分段。瑜伽復無轉
根之女人羅漢增壽。雖長女身。若為成
佛。但可依經生智。凡夫不得妄有思度。此說
不爾。二乘聖果回心向大。俱容得受變易生
死。勝鬘經內據決定。說不定性者得無學果。
決定回心不更復生。決受變易有學。不定雖
亦回心受變易生。不決定故。經中不說。可
以勝鬘不說有學回心。即不許法華會中有
學趣大。是故佛性論等同勝鬘經。且據定受。
楞伽經中據其頓悟怖煩惱者。說三意生。瑜
伽佛地同法華等。俱許回心。既說回心。即容
彼受變易生死。既無文障。明有學回心得受
變易。亦為正說。彼無文障。此有文說。涅槃
法華并許回心。瑜伽佛地許受變易。彼自說
云。但可依經生智。凡夫不得妄有思度者。彼
豈大聖。此瑜伽等并遮止耶。又括其文意。略
為十一過。言捨分段身別受變易者。出何聖
教。勝鬘經等并無捨分段言。瑜伽佛地論等
皆言。無漏定願以資故業。令所感身漸勝
令長。顯揚十六云。依變化身得至佛位。亦
不言捨分段。入大乘論亦云。住壽不依經論。
自意定之。又云。所知障為緣。新發妄無漏業。
別感界外變易生死者。此不應爾。若造新業
為親感因。何故佛性論云。因緣生死譬如須
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若以無漏新
招生死。此喻不成。又緣起經等。聖者不造感
後有業。若非是有經論。不應云有有生死。若
其是有。聖者如何造後有業。又復若許造後
有業。那含不應雜修禪定資下故業生五淨
居。若云大小力殊。此亦不爾。身勝劣別。何不
得造。又若力殊。唯應菩薩造新業感。二乘力
劣不能造感。又若菩薩許新造業感變易生。
即大自在宮變易之身生報業。如何十地論
云。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所生。故佛性論
云。譬如須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以
此故知。瑜伽唯識等云資故業為其正說。若
是無漏新感者。即集諦攝。雖安立諦非安立
殊。不離四諦。無處說集。是非所斷。得通無
漏。是應可修。但說集諦。是其所斷有漏非修。
違理求文。故為不可。又若捨身更別受生為
變易死。即違四記。無煩惱人死者不生。若云
據分段說者。此亦不爾。豈彼變易非生攝耶。
又約捨分段名死不生。此為分別。何須云無
煩惱人死不生。如入見道捨諸難等。亦得云
不生故。若云同分段生不名為捨。亦應同有
漏第八不名為捨。既無死不生。應令大師隨
虛妄說。又入大乘論云。問云。何住壽。答云。
阿羅漢無煩惱。與八地菩薩同。善修如意足
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生死。羅睺羅賓頭
盧等盡住於世。若是捨分段。云何能隨意住。
世等不信。大師之日記云。別受身。乖文立
義故。亦為過。又云。無漏親感三界外生。名
變易生者。此亦不爾。新無漏業可非墮界。第
八有漏何非界耶。若云離繫故名非界。此同
舊說。何假再陳。又如煩惱能感生故。應能
為繫。彼許所知。實同煩惱。能發業感有漏
第八。為菩提障。何非是繫。以彼云無漏生。如
取為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即執變易。如
彼別生。既說如取等故。所知應繫。無漏集收。
此說不許故。不應執變易別生。如唯識等。
名斷所知。雖留身住無漏定願。資其故業。
則無是過。經言如取為緣有漏業用因而生
三有。少分喻耳。又入大乘論云。若汝言無煩
惱者。我亦如是。若有親愛。信歸於我。當為汝
說。問云。何住壽。答曰。阿羅漢無煩惱。與八
住菩薩同善修如意具足故。能隨意住世。既
言隨意住。明非別受生。亦不得言釋四十年
前教。論文自引。如羅睺等。故知兼釋法華
等教故。唯識解不違經論。彼違故過。又云。受
變易死。住三昧樂。謂無餘涅槃。非滅盡定。從
此覺已。始發大心者。據不定性。唯識無違。若
言定性。此亦不爾。違楞伽等。如前已引。而不
能知根性有異。總說回心。違經及論。又法華
經第二云。我等今者住最後身有餘涅槃。不
云無餘。勝鬘亦同。又復自說無學回心要住
滅定。謂是無餘。從此起已方能趣大。今言非
滅定。前後自違背經立義。過之大也。又云。唯
識論不捨分段即受變易。云何名為生死。若
謂剎那。即違佛性論說唯有一生。若謂命之
始終。即違瑜伽增諸壽行。增諸壽行即無有
死有。既無有死。如何說生者。是亦不爾。生死
名通。又如無上依經佛性論等四種生死但
名生死。非據各各死已別生方名生死。若
云是變易身生死法故名為生死。亦轉分段
生死之法成變易故名為生死。何過不許。若
捨分段受生死。何名變易。又許無漏能為新
業親招生死。楞伽復說三意生身。地位各別
則應更受。何名一生。故所設難唐捐其功。
其過五也。又云。既不捨分段。瑜伽復無轉
根之文。女人羅漢若為成佛者。此亦不爾。若
以瑜伽無轉根文。即許女身成佛者。勝鬘經
佛性論無上依經亦無轉根之語。設縱捨身。
二乘鈍根如何成佛。瑜伽唯識無漏等資名
一為變易。變易即是轉根之義。而不能知。
其過之甚。又云。如上地道。破於上地感上地
道。破於下地感上地報。二乘無漏破裂分段
感變易生。於理何失者。此亦不爾。上地有漏
道伏下不伏上。有漏可能感報。無漏之道通
斷上下。非同有漏。如何能感。又云。瑜伽論
說。留根增壽。住在此洲遠離而住。餘不能
見。准此論文。是留壽行。非變易生死。末代論
師加增穿鑿非瑜伽意者。此亦不爾。後代論
師順文成理不同。彼說乖背瑜伽。瑜伽若許
捨分段身別受變易。後代論師云資故業。可
是增加。瑜伽不捨根身增壽者。即是變易。不
同二乘有漏定願所增壽行。非多劫故。人天
同類皆可見故。又無著顯揚論中說為變化
身。親光佛地論內云變易死。又入大乘論云。
答云。阿羅漢無煩惱。與八住菩薩同。善修如
意足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生死。又云。如
僧祇中說。青眼如來為化菩薩故。在光音天。
與諸聲聞眾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住。如彼
天中。聲聞住壽多劫。當知此世界亦有聲聞。
能如是住。若要捨壽受身他處。何名住世。
此界亦有等。又問云。為以此身住世。為更
有餘身住。答以實身而住世者。則無其義。若
變化身住壽多劫。斯有是處。若更受身。即是
實身。何名變化。故知增壽轉穢本形名為變
易。若如是者。依名取義。及往無違。若要捨
身方受變易。何但名乖。亦違聖教。唯意不
但非唯識師。無著堅意諸菩薩等。亦彼云問
略。敬凡不足。陵聖有餘。又云。如三界中煩惱
為緣有漏業為因生於三界。若有業煩惱未
伏。定生三界。故知若有妄無漏業未斷無
明住地故受變易者。此亦不爾。如初果之人。
又雖有三界業煩惱未斷。未必定受三界生。
方取無學即於現身亦許得故。故知地上菩
薩亦爾。即於現身得至果故。若云二乘有學
能伏修惑。可有不生者。菩薩亦能伏所知
障。何要別生方能至果。又八地已上有無漏
業。未斷無明住地。何不更受。為三意生。唯一
生耶。又十三不同中第七云。法華智度論等。
非三界攝。因緣非是三有業故。三界煩惱不
能繫故者。不爾。法華何處說變易身云非界
攝。若據惑盡分段之身亦云界外。故下經云。
以佛教門出三界苦。過三百旬等若論現身。
八七五識及五根等并是有漏。如何非界。應
知云變易出三界者。義亦同此。又從因緣生
死云非界繫。若約五八等。猶屬於界。雖非
惑繫。體隨界故。若非界攝。應是出世。是出
世者。與佛何殊。若云有漏故與佛殊。既云有
漏。如何非界。又復大乘處處經論辨界趣體。
唯依第八。而今不知。故亦成過。不同中第十
二云。無上依經佛性論等。妄無漏業以為生
死。與大菩提為其怨障。瑜伽論等由無漏定
資身命住。以取菩提者。此亦不爾。若不為取
無上菩提。留身久住。為斯修事。何故菩薩十
地位中。受變易身。與菩提為障。又楞伽第七
云。大慧菩薩以見寂靜三昧樂門。憶念本願。
大慈悲心度諸眾生。知十無盡。如實行智。是
故不即入於涅槃。大悲諸菩薩遠離妄分別
之心等。既云慈悲為眾生知十無盡如實行
智等。豈可不知猶起妄無漏業受變易生與
菩提為障。若由不知起妄無漏招變易生。應
如凡夫造業感果。不唯一生。由業力故。若云
故意受變易身。即何為障。只由有智障礙大
菩提。為取菩提。留身久住。斷此智障。若不如
是。即入涅槃。然經說為難。論名怨障者。以礙
大菩提故。所以須受者。為欲斷除故。如勇健
人有其怨敵。求怨敵然故。非不能避逢怨被
害為怨障。受變易身應知亦爾。又云。第二
第三時教唯有定性二乘身智斷滅。第四第五
時教二乘無實涅槃。五性皆當成佛。無斷滅
也者。此亦不爾。自許楞伽為第五時教。但說
退菩提心者向大。勝鬘為其了義。說一乘者。
復云。隨彼意欲而方便說。法華論釋不益決
定聲聞。藥草喻中論云。令知乘異。涅槃最在
後陳。說皆成佛。不解我意。以此准知。瑜伽深
密了義大乘。楞伽涅槃咸皆符會。說教分
為五時。定性悉皆成佛。無學無餘後始回心。
捨分段身別受變易。既無聖教。但彼自言。非
信人誰能順受。如有相違。後當會釋。
說妄通經謬十
有義。學瑜伽者。妄通楞伽涅槃經說。一闡提
成佛者。是莊嚴論時邊無性非畢竟無性者。
不然。何者。且阿顛帝迦。此云畢竟。第五性
收。一闡提人非定第五。五性斷善名一闡提。
前四斷善名為暫時。第五斷善名為畢竟。此
亦非理。所以者何。且五斷善出何經論。若准
楞伽。但說五乘。不說五種斷善。若准莊嚴論。
時邊中有四種性。亦不說皆斷善。若依涅槃
第三十六。即說生死河中有七種人。皆說斷
善。彼說五斷善。前四為暫時。第五為畢竟。憑
何聖教。應為出文。又云。暫時無涅槃者。一非
第五性。二非常沒。三非決定無涅槃法。四前
經已說當得涅槃。楞伽經說第五性中。顯燃
善根後當涅槃。第五性中唯有菩薩闡提。更
無畢竟。故知莊嚴論說畢竟無性。即楞伽經
中燒善根者。此亦不爾。何者。楞伽經說當得
涅槃。明彼非是涅槃經中常沒之人。亦非莊
嚴畢竟之者。豈經中自說當得涅槃。無著菩
薩說為畢竟無涅槃者。若說燒燃一切善法。
莊嚴論中名為畢竟無涅槃法。於時邊中。復
更說誰為普斷諸善根。又莊嚴論畢竟無因。
楞伽無性大悲。亦彼豈全無性。故知楞伽無
涅槃法燒善根者。是時邊收。非是莊嚴畢竟
所攝。又莊嚴說有五乘。同楞伽者。可云畢
竟即彼第五。莊嚴論中但明有性無性。於有
性中即說三乘。無性之中復有四種。一不同
楞伽說有第四。二不同楞伽說無性乘為其
第五。又諸經論所說不同。涅槃或云三種病
人。或七斷善。勝鬘說四。此等非一。各據別
義。非定一准。如何定判。莊嚴論中畢竟無
性即彼燒燃諸善根者。又若無畢竟無性。如
何涅槃第三十二云。善男子。生死河中有七
種人。第一人者斷善常沒。又第九言。若得聞
是大涅槃經。雖犯四禁及五無間。猶故能生
菩提因緣。一闡提輩則不如是。雖得聽受是
妙經典。而不能生菩提道因。准此經。五無間
業雖是邪定。說能作因。即餘處說救邪定。是
一闡提輩。則不如是者。即餘經說捨邪定者。
又言捨者。不化作佛。非全捨之。令生天故。
故彼前會菩薩藏經。同餘不捨。明為妄說。又
復多喻。如枯木必不生。如石山不停水。如淤
泥珠未能清。如燋種必不生。又云。假使一切
無量眾生一時成就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
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提。又第七云。復
有比丘。說佛密藏甚深經典。一切眾生皆有
佛性。以是性故。斷無量億諸煩惱結。即得阿
耨菩提。除一闡提。若以悉有佛性。必當得斷
諸煩惱結。彼一闡提豈不當能而獨除耶。若
云餘者。現能闡提當能說。現非當者。此亦
不然。除闡提諸難處等。皆現能耶。豈墮難
者。皆闡提耶。上下多文。煩不具引。若以世親
佛性論會。為謗法者說無量時。非實無性。如
何不信。善戒經中如來自說。非種性人。無
種性故。彌勒菩薩於聲聞地及菩經地并決
擇分無著菩薩顯揚論等。皆說無性。佛地論
中又復會云。雖經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
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小
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性有情
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攝大乘論及
法華論所說一乘義皆相似。又復悉有佛性
皆當作佛。即唯一乘而為了義。何故涅槃云。
說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乃至云不解我意。又
云。於經中或說一乘。或說三乘。又解深密經
云。故於其中說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楞伽
經中亦云隱密。若爾。既有無性。佛性論文及
寶性論如何會釋。答佛地論中已為解說今
更一釋。有經文說。闡提決定無涅槃性者。有
多種不同。佛性論云。說闡提決定無者。會
楞伽經第五無性。彼斷善者。但無現行。非無
種子。總云決定無涅槃法者。是非了義說。
現有清淨無漏自性心種子故。或言決定無
者。但無行性。非無理性。今總相說無明非了
義。故寶性論云。以彼實有清淨性故。不得說
言彼常畢竟無清淨性。又復二論依無上依
經所會闡提。是樂有中第二非初。初者。
謗解脫不唯大乘。佛性論會云。故佛說若不
信大乘。名一闡提。寶性論云。為欲回轉誹謗
大乘心。若如是解。諸教無違。信一棄餘。信非
具足。又云。妄通涅槃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若說行性少分一切者云。此非經意。何以得
知。經云。雖信佛性是眾生有。不信一切悉有
佛性。名信不具足。此亦不爾。經不明說。若不
信一切眾生悉有行佛性者。名信不具足。又
若許悉有行性。違彼所執見道已前無無漏
故。又復涅槃說。佛性者非唯一法。豈可染淨
一切同有無聖凡別。約理不遮。行性不爾。又
若以貪等為行性者。非善法故。違入大乘
論。故論云。汝癡無智謂煩惱為佛性。以理性
遍不信皆有。名信不具足。今許理遍。前通
非妄。又云。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及云。為非
佛性說於佛性非佛性者。牆壁瓦石無情之
物離如是等無情之物。是名佛性者。與一切
眾生皆當作佛。文皆大同。何者。一切眾生豈
說無心及以非情為眾生耶。故同一切。不為
定證。況復經中自有釋一切言。理行二門應
須通解。彼全不許本無漏種為三乘性。尚不
為違。一切有言如何分有即為違教。瑜伽等
云不遍者。說理心耶。又以智論所說五乘云。
不住涅槃者。著人天中。作涅槃因。以為定說。
此亦不爾。彼據習性。非性種。又許為證。便
違涅槃一切有言。所有違文反彼妄通。准
前可悉。又云。涅槃說一切眾生皆歸一道。一
道者。同用佛乘為一乘也者。亦同勝鬘云二
乘入一乘。一乘即大乘者。此亦不爾。彼自解
云。一道一緣等四十年前。勝鬘彼判在後。
如何今復說同。前後相違實為自拙。又更有
過。如下破會涅槃文辨。何故一經二文相似。
自情取捨強會不同。故知唯識善順諸經。眾
論宏摸深可儀習。
通釋外難謬十一
有義。一通釋外難云。若唯一乘悉當作佛為
了義者。何故涅槃三十四云。或有說言。須陀
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或言不得。或有說
言。犯四重禁。造五逆罪。一闡提皆有佛性。
或說為無。乃至皆云。不解我意者。是迦葉問。
佛為答云。我於智者不作二說等。如說闡提。
障未來故。名為無性。必當得故。名為有性。楞
伽經說。度分段故。名之為滅。未度變易名不
滅也。由此智者知佛無二說也。此解不爾。
非須陀洹等猶如闡提障未來故。名不作佛。
當可得故名皆作佛。又斷善等雖名闡提。皆
容悔滅。及生死續。如前已明。說必當得。非全
無者。又非定性能度變易。楞伽深密瑜伽論
等。說定性二乘不得作佛。不定得作佛。對大
慧等。佛不二說。對定性二乘。或總相說不得
作佛。對不定二乘。或總相說皆得作佛故。梁
攝論云。前頌了義。後不了義故。二乘聞之。謂
佛二說故。法華經論云。此以如來先說法異
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為斷此疑。如
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等。准此。涅槃會
法華經。謂佛二說。楞伽深密無此疑故。彼對
智人。佛顯了談。不作二說。若不如是。或說作
佛。或說不作。云何不二。又楞伽說。定性二乘
尚不能入初地。況能至八地。如前已引。准此
故知。定性二乘不受變易。彼不能知。故妄釋
難。二通外難。涅槃經云。我於經中告諸比丘。
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乃至云。我諸弟子不解
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
得佛道等者。此解四十年前存三說一。非四
十年後無二無三破二歸一。義既不同。因何
為難。何以得知。一乘一道非決定一乘。答
文義及人皆不同故。法華勝鬘無此文故。義
不同者。法華唯一佛乘。勝鬘二乘入大乘。一
切眾生皆歸一道。一道者大乘也。涅槃所立
一乘異時。說同一道。如深密一道也。一行
同顯揚無差別行。到一有者。同華嚴經解脫
無別。亦如出生菩提心經同至一城。謂同解
脫人異者。此文告諸比丘。法華為菩薩聲聞。
涅槃為迦葉菩薩。勝鬘夫人自說者此釋不
爾。無文顯說一乘一道等是四十年前說。又
法鼓勝鬘亦四十年前說。如前已明。涅槃自
云。皆歸一道。一道者大乘也。勝鬘經云。二乘
入一乘。一乘即大乘。與涅槃云一乘何別。法
華復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又云。入大乘為
本。豈非一道耶。勝鬘云。六處大因為大乘故。
說此同一行。法華又云。如此皆為得一佛乘。
一切種智故。又云。唯為一大事因緣故。豈非
一緣。法華方便品告舍利弗。乃至化城品告
諸比丘。乃至正說破二歸一云。又諸比丘若
如來自知涅槃時到。乃至云。唯一佛乘得滅
度爾。此即文義及人一切皆同。如何妄釋。又
若云勝鬘經夫人自說。法華告舍利弗。涅槃
無之。故不會彼。深密告勝義生。不告諸比丘
故。涅槃經不會於彼。既法華中告諸比丘。
涅槃既云。我於經中告諸比丘。唯此即是正
會法華。論四義釋一乘中云。二者同義。以
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
差別故。又解三平等中云。如來依三平等說
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聲聞法身無異故。
與授記。又云。又依何義故。如來說三乘名為
一乘。依同義故。與諸聲聞授記。同義者。以如
來法身聲聞法身平等無差別故。以聲聞辟
支佛異乘故。有差別。以彼非大乘故。准此。
約如說乘為一。據智果等。乘即有別。又梁攝
論云。後名於法如平等意。諸聲聞等人如來
於法華經中為其授記。已得佛意。但得法如
平等意。未得佛法身。准此。正釋法華一乘。文
義同。不看經論妄為計度。又通三十五諍論
云。教有三。一始終無二教。二隨機不定教。三
後說決定教。此判為三。理必不爾。何者。始終
無二與後決定二教何別。又復三教文憑何
為判。又隨機不定彼無智耶。謂佛世尊為不
定說。准涅槃經云。若有智者。我於是人終不
作二說。是人亦謂我不作二說。准之。對於智
者則始終不二。於無智者作不定說。又涅槃
經為聲聞說半字。為菩薩說滿字。准此。亦即
無智有智故應分二。分三教者。彼言非佛教。
判教既妄。釋定非真。煩不具述。又通瑜伽論
及佛性論破執有無。并破小乘。瑜伽論中破
分別部。佛性論中破薩婆多。不雙破者。所弘
教異。瑜伽釋四十年前教。於聲聞地敘有部
等無性之義。破分別部。以小乘宗未合立佛
性故。佛性論弘佛性論之教。依第五時一切
成佛。破有部。於大乘中說佛性故。據義各
別。非互相破。何以得知。答有六義。一瑜伽所
破有性非大乘義。是分別部。二瑜伽能破引
文非大乘經。三瑜伽能破非大乘義。四佛性
論破瑜伽所立無性。名破小乘執。五佛性論
破瑜伽所立無性。云同外道。六准善戒經涅
槃經。瑜伽所立非大乘義者。此解不爾。何以
故。若云。佛性論中破於有部論文。顯知云瑜
伽教破分別部。准何得了。又定前後義。已明
非。又以瑜伽弘已前教。小乘未合立佛性
故。瑜伽破者。二論俱弘。佛在世故。未即
部分。何須別破。豈薩婆多弘已前教。瑜伽
順之。分別部師弘已後教。佛性論許彼俱小
乘。各偏執故。俱為謗故。即涅槃經一切俱
有一切俱無俱為謗故。瑜伽所明。一不同薩
婆多一切無。二不同分別部一切有。何以得
知。准聲聞地。六相明無及有相等。即有先
有。非至忍位方有。無即畢竟無故。不同有部。
有即時有。許有轉變。非一切時決定常有故。
不同分別部。分別部說一切有性凡聖二性
皆同於第一義空。瑜伽述有性。難非一切時
有。何以得知。彼難云。無般涅槃法。又難云。
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
又難云。如見有一地方所。於一時間無金等
性。或於一時有金等性。乃至又牒難云。汝
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
種性。或先有此種性。後無此種性。如是先有
聲聞定種性。後無此定種性等。准此設難。豈
同分別部計一切有空為性耶。既計空為種
性。一切時有。不應或有或無。佛性論中作斯
難者。自違宗。豈成破。立瑜伽破一切有。佛性
論破一切無。反復此難。豈不成過。何者。瑜伽
所破即佛性論能立之義。若一切有。瑜伽不
令破之。既是瑜伽所破。佛性論中不應成立。
若以瑜伽所破。為佛性論能破正義。即瑜伽
能破名似非真。取瑜伽所破而為能立。亦即
所立。翻合二論。俱墮過門。請善思之。二云。
瑜伽能破引文非大乘經。佛性論云。佛為小
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復云。
阿含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知。此亦不爾。無上
依經亦說有無般涅槃性。善戒經行性品亦
說有無性。豈小乘經耶。阿含之名大小通稱。
如何定說即小乘經攝大乘等皆云大乘阿笈
摩。阿笈摩即阿含也。法華經論亦云阿含甚
深。豈說小教。三云。瑜伽能破非大乘義。唯
佛性論瑜伽顯揚證無性者。是有部義。佛性
論云。薩婆多等說。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
但有修得佛性。此亦不爾。聲聞地中明其種
性述自正義。不順有宗。有宗無性得。彼種性
中立性得故。亦立無即畢竟無。有即無始有。
不同佛性論述有部宗。本來是無後時方有。
又佛性論述有部宗義。亦少失有部。不許入
見道心。苦忍已去。豈名佛性。又得聖性。非
在苦忍。三乘俱在世第一法位。得聖性故。亦
不許有十回向故。俱舍論中。述一切有。正宗
說故。設有餘說。敘不正故。又若瑜伽聲聞地
中。順有部宗六相明無。更於何處證一切有。
豈欲自明種性。不據自宗。但隨小說。又決
擇重明五難六答。亦無異說。顯揚亦同。豈
皆須有部耶。又自立宗云。瑜伽等釋四十年
前教故。明一分無等。今云一分無。何成順小。
數數自違。豈不心勞。六云。准菩薩善戒經涅
槃經。瑜伽所立無性有情非大乘義。何以故。
以阿含經性力。知種種界。證一分無性。此
即性界不可轉。善戒經第五云。受學菩薩戒
者。先知眾生界。然後共住為轉性界。如應
說法。涅槃第三十一云。轉下作中。轉中作
上等。說根不定。准此故知。性界定者是小乘
義者。此亦不爾。豈大乘中無性界定。如楞伽
般若。明其乘性。有定不定。無量義經云。如是
觀已。而入眾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說法
無量。入大乘論亦云。如佛所說。下根下性下
發道意所願。亦下性中發道意所願。亦中
上根上性上發道意所願。亦上。是故諸佛中
根中隨其根性。即以慈心分別教受。大莊嚴
論第一亦云。若無性差別。則無信乘果差別
等。大乘小乘經論并說二十七賢聖根性不
同有轉不轉。故知善戒及涅槃經轉下作中
等。據不定說。性界定者。據定性。又瑜伽論
具寫善戒經文。豈可唯依小乘說無。又菩薩
藏經明佛性力。亦知種種界。及善戒地持俱
解十因。定異因中明根性定異。依何定判是
小乘經。故知瑜伽善戒涅槃義同水乳。而彼
不知。自妄分別。云學唯識論者不會時教。於
此義中誠可更審。下見諸難。多率自情。顛
倒釋文。既無憑准。繁不具舉。
依文顯正三
明佛性不同一 有無差別二 明闡提類
異三 聲聞有殊四 二死不等五 明佛
三身常無常異六 雜決擇七
明佛性不同一
依諸經論。所明佛性不過三種。一理性。二行
性。三隱密性。言理性者。佛性論云。為除此
執故。佛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
顯真如。由真如故。無能罵所罵。通達此理。離
虛妄過。涅槃第二十五。善男子佛性者。非
陰界入。非本無今有。非有已還無。第八云。開
示如來祕密之藏。清淨佛性常住不變。三十
三云。如佛所說。眾生佛性猶如虛空。廣說
非三世故。如虛空無故。非三世攝。佛性常故。
非三世攝等。行性者。通有漏無漏一切萬行。
若望三身。無漏為正生了。有漏為緣。疎名生
了。無漏正名佛性。有漏假名。非正佛性。善戒
經所明性種性及習種性。楞伽經云。阿梨耶
識名空如來藏。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空
如來藏。涅槃三十三云。若有說言。眾生佛
性非有如虛空。非無如兔角。何以故。虛空常
故。兔角無故。是故得言亦有亦無。有故破兔
角。無故破虛空。二十六云。復有生因。謂六波
羅蜜阿耨菩提。復有了因。謂六波羅蜜佛性。
第十二云。如是佛性從善五陰乃至得阿耨
菩提。寶性論等明信般若三昧大悲為三身
因。菩薩淨行經及瑜伽菩薩地明七地四菩
薩行。伽耶山頂經處處皆說。隱密性者。如維
摩經云。塵勞之儔為如來種等。涅槃三十三
云。如來未得阿耨菩提時。一切善不善無記
悉名佛性。涅槃二十二云。一切無明煩惱等
結悉是佛性。何以故。佛性因故。從無明行及
煩惱得善五陰。又楞伽思益說。行五逆而得
菩提。入大乘論第二云。我不欲令具煩惱種。
生佛法芽。汝癡無智顛倒解故。謂煩惱為
佛法種。以此故知。不善無記諸煩惱結非是
佛種。若爾。何故說為佛種。答准金剛上味陀
羅尼經云。文殊師利言。世尊云何無明是菩
提。佛言。文殊師利以無無明故。說無無明。若
無無明則亦無生。若無生者彼則無染。文殊
師利菩提無染。以性清淨體光潔故。文殊師
利我見此事故說無明。是以不二說。准此。
即由斷無明故得理清淨。清淨不二故。說無
明名為菩提。大莊嚴論有二頌明。一云。由離
法性外。無別有諸法。是故如是說。煩惱即是
菩提。釋云。如經中說無明菩提同一。此謂無
明法性施設菩提名。此義是經旨趣。又頌云。
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故說貪出貪。瞋癡
出亦爾。釋云。若人於貪起正思觀察。如是知
已。於貪解脫。故說以貪出離於貪。出離瞋癡
亦復如是。說為佛性。准此可解。此上三類諸
經論中。或偏說一。或雙說理事。或復通明。如
說真如。偏說理性。如菩薩行等偏說行性。
或隨初勝。如涅槃二十二云。或說菩提信心
為因。是菩提困雖復無量。若說信心則已攝
盡。或就果位偏彰勝因。如說信智定悲。為佛
四德三身因等。或理事雙彰。如楞伽經第七
說。佛告大慧。如來之藏善不善因。故亦與
六道作生死因緣。乃至依如來藏故五道生
死。又云。大慧阿梨耶識名如來藏。與無明
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身俱生故。
此說有漏識體能覆藏名如來藏。又云。大慧
如來藏識不在阿梨耶中。是故七種識有生
有滅。如來藏識不生不滅。此說理也。第八又
云。阿梨耶識名空如來藏。無共意轉識熏
習。故名之為空。具足無漏熏習法。名為不空。
此正行性。勝鬘經說有二種如來藏。空智空
如來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同楞伽
空如來藏。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恒沙不離不
脫不異。不思議佛法。即楞伽經云。如來藏
識不生不滅。及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
空如來藏。乃至云。本所不得一切苦滅。唯佛
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此一
切苦滅理也。修滅苦道行也。如寶性論第四
云。佛性有二。一者如地藏。二者如樹果。無始
世來界。自性清淨心。修行無上道。依二種
佛性。得出三種佛性。得出三種身。乃至又
引頌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有諸
道。及證涅槃果。下釋。所言性者。如聖者。勝
鬘經云。世尊如來說如來藏者。是法界藏。乃
至自性清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是故
如來藏是依是持等。多依理釋。下亦依事釋
云。如是以何等煩惱以何等處無。如是如實
見知。名為空智。又何等諸佛法。何處具足有。
如是實見知。名不空智。即釋二種如來藏。前
約攝相歸性。及迷悟依釋。後約性相別明。攝
大乘論等釋前經頌。依性相別及流轉還滅
依說。義各不違。又佛性論顯體分。如來藏品
明三如來藏。一所攝藏。下云。一切眾生決無
有出如如境者。并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
藏眾生為如來藏。准此即是楞伽為生死因
有漏識也。二所隱覆藏。下云。如來性住道前
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藏。此即勝
鬘空如來藏。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
恒沙功德。應得性時攝之已盡。即不空藏。
又三因品亦通理事。彼云。佛性體有三種。三
性所攝。義應知。三種者。所謂三因。三種佛
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
真如為應得因。菩提心為加行因。菩提心及
所起行為圓滿因。圓滿因。謂福慧行果圓滿。
謂智斷恩德。又顯體分。三性品說三性及三
無性。攝如來性盡。此最寬通。若涅槃第三
十六。染淨因果通名佛性。故經說云。是七眾
生。若善法。若不善法。若方便道。若解脫道。
若次第道。若因若果。悉是佛性。是名如來隨
自意語。隨前義辨。然應得因望應化身。可通
生了。為依彼起。疎名生因。若准涅槃經。只名
為了。如地望芽為了因故。由有如故。得有
應化。可為了因。若望法身。非生了攝。瑜伽論
云。他性為因。非自性故。真如因果體無別故。
自不能顯自。若能自顯。非煩惱覆。又體常故。
非有後生。故非二因。然名應得果因者。由
有如故。後必當得淨位法身故。名應得因。故
佛性論云。雖未即顯。必當可現。故名應得正
因。勝鬘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法身。據有性
說。非無性者。當能顯故。未顯名因。顯名法身
故。二論中說為因者。以在因位。即名為因。若
在果位。即名為果。即因位如是果法身名為
正因。非正生了。何以得知。佛性論云。初云
因者有二。一佛性。二信樂。此兩法佛性。是無
為信樂。是有為信樂。約性得佛性為了因。能
顯了正因正性故。信樂約加行為生因。能生
起眾行故。此望法身四德。而說信樂約加行
為生因。能起眾行故。此望報身。不說真如為
生了故。涅槃第二十六云。眾生佛性亦二種
因。正因者。謂諸眾生。此言眾生。眾生性故。
名為眾生。非說五陰名為眾生。緣因者。謂六
波羅蜜。義亦同此。乃至心非佛性。心是無常。
佛性常故。佛性論第三云。復次總攝義應知。
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由果。由因攝者。
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乃至言法身清淨
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或可此說報身如
來。是功德法之所成故。不爾。報身豈無淨德
佛智德。生因者。修習般若及禪定應知。恩
德者同。修習菩薩大悲應知。亦不說真如為
法身因。又涅槃二十七云。善男子我所演說
涅槃因者。所謂佛性。佛性之性不生涅槃。是
故我說涅槃無因。又十九云。涅槃之體非如
是等五因所成。復有二因。一作二了。三十七
品六波羅蜜等是名了因。又三十三云。是故
涅槃唯有了因。無有生因。法身與涅槃義異
體同。故知真如望於法身非生了因。若加行
圓滿二即正因。於法身為了因。於餘為生因。
此略明佛性不同。
有無差別二
若論理性。無二不生。如涅槃第二十六。斷善
闡提亦皆具故。彼經云。若菩提心是佛性者。
一闡提輩則不得名一闡提也。菩提之心亦
不得名為無常。此意以菩提心非理佛性。若
是理性闡提不斷。處處誠說。不勞廣引。若論
行性。復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此二種性有無
不定。若有漏性一切有情種子定有。現行之
者或成不成。若無漏者據現行說。凡夫不成。
若據種子。有成不成。如瑜伽論五十七云。生
那落迦八根種子現行定成就。除餘三八根
現行或成或不成。種子定成三根。現行定不
成。種子或成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就。不般
涅槃法者不成就。此據現有。若約當說。當亦
現行。何言定不定。無上依經佛性論及寶性
論俱云。眾生有三。一著有。著有復二。一者背
涅槃道。無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梁攝
大乘第十四云。若眾生無涅槃性。名因不具。
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神通亦無
自在。無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不
同作業受果決定。非此二時即可化故。無涅
槃性云。於此位不得自在。即永無涅槃性。又
佛性論云。由淨分為緣淨性為因故成此觀。
非無因緣。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因緣。如
闡提人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而一闡提既無
此觀。故知定須因緣觀方可現。寶性論同。又
寶性論三云。佛性正因於不定聚眾生能作
二種業。一見世間厭苦故。二見涅槃悕寂樂
故。不言邪定聚能作二業。佛性論亦同。涅槃
經亦云。不能立闡提人菩提之心。喻如金
剛不能得壞白羊角等。廣如前引。第九云。
又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眾生。聞是經
已悉皆能作善根因緣。法聲光明入毛孔者。
必定當得阿耨菩提。既闡提人不言當得。明
無佛性。又涅槃第三十三。明生死河有七種
人中。若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
或有七人各一。既言各一。常沒之者即是無
性。不爾。與一人具七何別。善戒經地持論瑜
伽菩薩地俱云。無性人無種性故等。聲聞地
及決擇分顯揚佛地論等。皆立有無性。廣如
彼辨。略不具引。涅槃二十六云。善男子我
雖說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不解佛如
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菩薩
尚不能解。況於二乘其餘菩薩。又云。若言眾
生悉有佛性。是名如來隨自意語。如來如是
隨自意語。眾生云何一向作解。三十二云。
如香山中有忍辱草。非一切牛皆能得食。佛
性亦爾。是名分別答。既問佛性。不為定答。為
分別答。如忍辱草有得不得。明知行性有無
不同。理性如何。眾生皆入。由此道理。彌勒無
著諸菩薩等。皆引經證。明諸眾生或有有性。
或有無性。佛性論及寶性論。皆云闡提無涅
槃性。此無行性。非無理性。釋難中云。有清淨
性。即是理性。不爾。論文前後相反。亦違多
教。
明闡提類異三
准楞伽經及瑜伽等。說五乘性。第五闡提亦
名無性。然此闡提合有三種。一名一闡提底
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二名阿闡底迦。是不
樂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不斷善根人。不
信愚癡所覆弊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
所熏習故。三名阿顛底迦。名為畢竟。畢竟無
涅槃性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前二久久
當會成佛。後必不成。然諸經論所說不同。或
隨說一。或總說三。如楞伽經。俱說前二為無
性乘。經云。闡提有二。一焚燒一切善根。二作
盡眾生界願。大慧問佛。云何作佛。佛答大
慧云。焚燒善根非作盡界願。善根可續故。
眾生無盡。總是有性斷善無現。因大悲無當
果。名為無性。非無種子。瑜伽論中唯說第三
畢竟無性。無上依經佛性論寶性論涅槃。具
說三種。無上依經云。佛告阿難。世間中有三
品眾生。一者著有。著有復二。一背涅槃道。無
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二者於我法中
不生渴仰。誹謗大乘。乃至落闡提網。不能自
出。前是無性。後是有性。然俱名邪定聚。然餘
處言化邪定聚令作佛者。是後有性。不爾。二
人如何差別。寶性論中說第二著有云。於佛
法中。闡提因位明非無性。佛性論云。二已
隨定位。定位者。非聖非凡。進退無取。而是
佛法內人。背大乘法。因此人故。佛說是言。我
非彼師等。故無上依經等。初人無性。第二
人者。云不能自出。於無量時。佛等為緣還
能得出。涅槃第九。廣以喻明。終不能作菩提
因緣。乃至云。假使一切無量眾生一時成就
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
得菩提故。第三十云。善男子生死大海亦復
如是。有七種人。畏煩惱故。發意欲度。乃至
廣說。第一人者斷善常沒三惡道中。第二人
者雖近善友能得信心。後遇惡反斷善還沒。
第三人者由近善友。雖斷善根。得名為出。堅
住信慧。心無退轉。名住。第四人者斷善根故。
於中沈沒。近善友故。乃至遍觀四方。四方者。
四沙門果。第五人者斷善沈沒。近善友故。乃
至謂辟支佛雖能自度不及眾生。是名為出。
第六人者斷善沈沒。近善友得信。名之為出。
到淺處已即住不去。所謂菩薩為度眾生。住
觀煩惱空。第七人者斷善故沈沒。近善友
得出。乃至既前進已得到彼岸。登大高山多
受安樂。喻佛常住。大般涅槃三十二文大意
同。然少有別。第三十云。或本有六字。一人
具七。前說不定。皆發意渡生死河故。三十
六說定不定。故於常沒中云。心業重故不能
得出。何故。其心不能生善法故。雖有無量
諸佛出世。不聞不見。故名常沒。上無性人。
又云。我雖復說一闡提等名為常沒。復有常
沒。非一闡提。何者是耶。如人為有修世戒善。
是名常沒。瞿伽離等名出已還沒。舍利弗等
名出已不沒。須陀洹人如觀四方。斯陀含人
如觀已行。阿那含人加行已復住。三乘無
學猶如神龜水陸俱行。准此配喻。與前少別。
准文。七人若逢惡友。俱可斷善。名為常沒。若
逢善友。續善根已得渡生死河。第一人中。無
性畢竟沒。有性暫時。亦名常沒。雖俱言常。有
永暫別。如三種常。常言雖同。非無差別。不
爾。如何前文法喻有七差別。俱常沒故。又釋。
或七眾生總云常沒者言總意別。故亦無違。
下復云。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七人各
一。准此故知。有定不定。一人具七中。言常沒
者。即無上依經及寶性論等第二求有人。亦
即佛性論等所會闡提無涅槃法者。見斷善
故。若不有常沒及定性者等。只是一人具七。
如何得有七人各一。七人各一中。常沒之者
即是無性。涅槃第三十二。第一人中云。雖
非闡提。如人為有修施戒善。是名常沒者。即
無上依經等著有之中第二人也。二有性闡
提。即涅槃經七種斷善中。第一少分。後之六
人。及楞伽經無性乘。是諸經論中所說不定。
涅槃經無上依經大莊嚴論寶性論等。皆通
說二。楞伽經中唯說有性。瑜伽顯揚地持善
戒所說無性唯畢竟無。由此應知。涅槃第三
十三云。一闡提人能生善根。生善根已相續
不斷。得阿耨菩提者。此說有性。第九中說闡
提之人。如枯木石山敗種龜甲。乃至一切作
佛不見闡提得阿耨菩提。此說無性。餘皆准
知。若作斯解。經論無違。說皆有性。違多聖
教。廣如前引。
聲聞有殊四
菩薩瓔珞經第十四三道三乘品云。佛告舍
利弗。菩薩三乘各有三品。辟支三乘亦有三
品。聲聞三乘亦有三品。菩薩三者。有菩薩大
乘。有菩薩辟支佛乘。有菩薩聲聞乘。辟支佛
三乘者。有辟支菩薩大乘。有辟支佛菩薩緣
覺乘。有辟支佛菩薩聲聞乘。聲聞三乘者。有
聲聞大乘。有聲聞辟支佛乘。聲聞有無著乘。
各指國土。佛名行願等。此皆據化。為化三
乘。諸佛菩薩各變作三乘。入大乘論及菩提
資糧論說。法華經中得授記者。佛菩薩變作
聲聞故。入大乘論第二云。問曰。若羅睺羅實
是菩薩者。云何復言聲聞阿羅漢耶。答曰。菩
薩亦名聲聞。亦名阿羅漢。何以故。令一切
眾生聞阿耨菩提故名聲聞。於一切人天阿
修羅。應受供養故。名為應供。菩薩為化眾生
故。現作聲聞阿羅漢。問曰。諸餘聲聞亦是菩
薩也。答諸餘聲聞亦有是菩薩者。如法華經
中舍利弗等五百弟子。悉是菩薩。皆當作佛。
一切聲聞皆是阿鞞跋致菩薩。如不退轉法
輪經中廣說。若依深密解脫經第二解深密
經及瑜伽論決擇分。俱說有二。一寂滅。二趣
菩提。寂滅者。亦名決定性。趣菩提者。亦名不
定性。亦名退菩提心。楞伽經說有三種。故第
四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說三種阿羅漢。
此說何等羅漢名阿羅漢。世尊為說得決定
寂滅羅漢。為發菩提願善根。忘善根羅漢。為
作應化羅漢第七亦說有三。謂先修菩薩行
者。增上慢聲聞。寂滅聲聞。准此。前後同法華
經論聲聞有四種。攝大乘論顯揚大莊嚴論
說一乘中。并同楞伽。依法華經說有三種故。
第一云。增上慢比丘等。第二云。我昔教汝志
願佛道。汝今悉忘。此等即是菩提心聲聞。
第三云。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等。此是變
化。依法華經論說有四種。論云。聲聞有四種。
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退菩提
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若緣覺人。准法華論。
但說一種。楞伽第二說有二種。謂定不定性。
大般若同。准雜集論等。說有二種。一謂眾出。
二謂麟角。准菩薩瓔珞第十四云。辟支乘三
者。如前已引。即有三種。准首楞嚴三昧第三
說。文殊師利云。我念過去世照明劫。我於
其中。三百六十億世。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
乃至云。是諸眾生無處得種善根因緣。我
於爾時。為教化故。自稱我身是辟支佛。菩薩
如是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而不永滅。乃至
廣說化四果等。法華第二說不定性。以趣大
故。第三說定性。論釋。令知種種乘異故。第七
復說菩薩化作。但未見文說有增上慢緣覺。
問聲聞緣覺各有多種。為一切能取無上菩
提。為非一切。答非一切。何以得知。准梁攝大
乘本論云。若爾聲聞緣覺非共得如此眾德
相應諸佛法身。以何意故。說彼俱趣一乘與
佛乘同。釋云。若諸佛無前五異。由法身五業
是同。二乘人有五業異。不得法身。無五業同。
如來為何義故。說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
佛。准此問詞意。不說一切皆能回趣。但為引
接不定根性令速趣大故。釋論云。為顯說一
乘意。是故說偈。前偈以了義說一乘。後偈以
祕密義說一乘。此意前偈為引接不定性得
作佛故。一乘為了義。後偈為定性二乘不作
佛故。但依真如無我解脫等故。說一正同。解
深密經云。故於其中說一乘。非有情性無差
別。又說。趣寂終不坐道場。唯不定性方能作
佛。無性攝論文亦相似。楞伽第七云。大慧聲
聞有三種。言入八地寂滅門者。此是先修菩
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入
八地寂滅樂門。非增上慢寂滅聲聞。第八復
云。佛告大慧。我為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
依無餘依涅槃而與授記。大慧我與聲聞授
記者。為怯弱眾生生勇猛心。大慧此世界中
及餘佛國。有諸眾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
聞法。佛為轉彼取大菩提。准此經文。此國
他方總不說寂滅聲聞有趣大者。入大乘論
第二云。聲聞有二種。一者懃修禪定。是鈍根
人。二者回向菩提能斷知障。是利根人。樂行
禪定者。如寶良經說。猶如水精終不能成
摩尼寶珠。聲聞修禪亦復如是。終不能成菩
提果也。楞伽第四云。大慧何者斯陀含果相。
謂一往見色相現前生心。非虛妄分別想見。
以善見禪修行相故。一往來世間。便斷苦盡。
入於涅槃。此文不同住三昧樂門生涅槃想。
彼有變易。生涅槃想未盡苦故。此云苦盡
入於涅槃。不云生涅槃想。明是定性入無餘
滅故。次下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說三種
阿羅漢。此說何等羅漢名阿羅漢。乃至佛告
大慧。為說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非餘羅
漢。梁攝大乘論云。由恒差別。於無餘涅槃。不
墮斷盡邊際。故釋云。二乘猶於無餘涅槃無
應化二身。以不觀他利益事故。無應身故。墮
斷無化身故。墮盡。菩薩於無餘涅槃恒起二
身。無有邊際。乃至云。有應身故不墮斷。有化
身故不墮盡。入大乘論第一云。問云。菩薩度
空出於生死。云何能得勝於聲聞。答云。菩薩
得世間利出世間利。度爾焰地故。雖出世間。
能住世間。教化眾生。聲聞不然。悕畏生死。求
速滅度。以出世間道見於法界。見於法界已
到涅槃岸。菩薩不爾。涅槃經第三十二解有
行無行般那含中。俱云盡壽入於涅槃。又無
行般中云。亦以有為三昧力故。盡壽則得入
於涅槃。准此文說。入於三昧。化火燒身。盡其
壽命。入於涅槃。若住三昧樂。謂為涅槃。云
何得言以有為三昧力故盡壽則得入於涅
槃。以有為三昧則涅槃故。以此故知。住滅定
已。化火燒身。始得涅槃。有行亦同。故云。亦
以是故定性入無餘依不受變易。楞伽第四
亦云。聲聞緣覺未證於法無我。未得離不思
議變易生。准此故知。定性二乘趣無餘依不
受變易生死。勝鬘等說阿羅漢辟支佛大力
菩薩受變易者。是不定性。佛地論第二瑜伽
第八十。皆說不定回趣得受變易。大莊嚴論
第一云。四由善根無盡。何以故。非諸聲聞等
善根如是明淨故。非一切人善根。攝力無畏
等故。餘人善根無他利故。餘人善根涅槃時
盡故。菩薩善根不爾。以此故知。不定性入無
餘不能回趣。不定性者住有餘依。即回趣故。
法華第二頌云。得脫三界苦惱之患。住最後
身有餘涅槃。瑜伽第八十云。答唯住有餘依
涅槃界中。可有此事。何以故。以無餘依涅
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
止息。佛地論同。勝鬘亦云。世尊阿羅漢辟支
佛觀察時。得不受後有。觀第一蘇息處涅槃
地。世尊彼先所得地。不愚於法。不由於他。亦
自知得有餘地必當得阿耨菩提。何以故。聲
聞辟支佛乘皆入大乘。准此諸文。無說二乘
入無餘依涅槃界已方能回趣。故知回趣必
不定性住有餘依涅槃。但言八萬劫住涅槃
等。不言無餘。此不定人所修善根是大方便。
亦同菩薩善根無盡。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
菩薩道等。又首楞嚴經第二云。諸天聞佛說
如是義。悉皆涕淚而作是言。世尊若人已入
聲聞辟支佛位。永失首楞嚴三昧。又寧作五
逆重罪。得聞是首楞嚴三昧。不入法位作漏
盡阿羅漢。所以者何。五逆罪人聞是首楞嚴
三昧。發阿耨菩提心。還得作佛。世尊漏盡阿
羅漢猶如破器。永不堪任受是三昧。後廣喻
況說不能受。又菩提資糧論云。如無糠米。種
必不生。聲聞之人亦復如是。定不作佛。言法
華經中說聲聞舍利弗等得作佛者。是佛菩
薩之所化作。梁攝大乘論亦云。於法華大集
中。有諸菩薩。各同舍利弗等。此菩薩得此
意。佛為授記。故說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
等聲聞。為其受記等。法華經論云。二種聲聞
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
者。決定增上慢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
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
不定說言令發趣向心。但決定者發信大心
成不愚法。亦得云發心。前言為利益二種人
故。若亦作佛只是不定。何名定性。麟角喻獨
覺必是定性。不得見佛。故華嚴經說。菩薩將
下。先以右手放光。名嚴淨世界。獨覺之人遇
斯光者。即入涅槃。不覺之者。以其神力移置
他方。由此故知。麟角獨覺必是定性。定不趣
大。部行之中有定不定。不定者回。定者不回。
由此善順涅槃經說。若云須陀洹人等皆得
佛道。或言皆不得。云不解我意。故知定性不
作佛。不定性作佛。瑜伽等皆說不定回心向
大。不說皆得。皆不得故。故瑜伽八十云。何因
緣故。一切阿羅漢不皆回向無上菩提。答由
彼種種有差別故等。大莊嚴論云。由界差別
者。眾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羅
說。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差別。乃
至云。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等。又善戒
經地持論瑜伽論釋十因中。解定異因。有性
及三乘性皆悉定異。
二死不等五
一名字不等。二體性不等。三得人不等。名字
不等者。一約過失不同。分段變易。准勝鬘經。
如次名無常懷世間無常病世間。二約凡聖
別。如次名有為生死無為生死。由有空無空
別故。三約智境不同。煩惱發業所感生死名
分段因。所知障無漏為緣所得生死。名不思
議變易死。四約漏無漏緣別。分段生死亦名
界內生死。准無上依經云。有有生死如三界
內生難故。變易生亦名界外生死。佛性論云。
以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乃至云。住無漏界。
有四怨障。既云出三界外人。明彼生死名
為界外。五約任業定力不同。古基法師云。
無相論中。分段死名果報身。變易死名變化
身。六依變易約位證不同。入楞伽經第五。名
三種意生身。經云。佛告大慧。有三種意生身。
何等為三。一者得三昧樂三摩拔提意生身。
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三者種類俱
生無作行意生身。七約性用不同。二死各分
四種。分段生死名為四難。變易即名四種生
死。故無上依經云。阿難於三界中有四種難。
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三者生難。四者過
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內煩
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緣生死。如三界內業
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內生難。
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內過失難。
體性不等者。分段生死以見道惑為正發業。
修惑正潤。感得三界六道異熟。四蘊五蘊為
分段體。體唯有漏。苦集攝故。以惑業苦俱名
生死。俱生滅故。變易生死由所知障為緣起
無漏有分別業。資感現身所有。故業通三天
下六欲四禪。禪不動業除諸難處及五淨居。
所令感身。五蘊相續。轉勝轉妙。得佛地。為變
易體。體通有漏及以無漏果。唯有漏因通二
故。問何故除難處。答入見道已。黃門二形女
及難處得非擇滅。皆永不受故。問何故除淨
居。答無回趣故。入大乘論云。如尊者拘摩
羅陀所說偈言。諸趣悉變化。唯除淨居天。隨
業種種轉。無處不受生。以是故知。諸菩薩常
同利益。隨其受生而化導之。以方便力。但為
眾生。不隨煩惱菩提業報所繫。准此文意。
既云常同利益隨其受生而化導之。既除淨
居。明無利益。彼自得證小乘涅槃。不似菩薩。
若能回趣。何不生彼而教化之。問何故除無
色。答准雜集論。得聖菩薩不生無色。小乘聖
者必定性故。又無五根可資勝妙為變易故。
又不更生下二界故。問何故不許地上菩薩。
小乘無學別受五蘊為變易身。身資故業減
現身因。令有勝力。長時引果。得生佛位答二
乘無學沈空故。死不更生。大力菩薩十地
論云。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故若許
現起新無漏業招別別正感變易生死。何名
後報。又入大乘論云。問云。如來以何行得斷
結使而成佛耶。答曰。經中說言。佛告阿難。能
修四如意足者。若住一劫。若住多劫。乃盡生
死。一切諸經皆同是說。汝若云無煩惱者。我
亦如是。若有親愛。信歸於我。當為汝說。問
曰。云何住壽。答曰。阿羅漢無煩惱。與八住菩
薩同。善修如意足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
生死。羅睺羅賓頭盧等盡住於世。為以此
身住世。為更有餘身住。答以實身而住世者。
則無其義。若變化身住壽多劫。斯有是處。亦
如僧祇中說。青眼如來為化菩薩故。在光音
天。與諸聲聞眾。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住。如
彼天中聲聞住壽多劫。當知此界亦有聲聞
能如是住。准此論文。明說住壽。不別受生故
知變易定資舊業。亦不可云此論釋四十年
前教。何者。一切諸經皆同是說。亦引法華為
證義故。又佛性論云。因緣生死者。如須陀洹
已上。但用舊業。既言如彼用其舊業。明非新
造。新無漏業正即能感但資故業。又涅槃三
十四云。無漏無報。若許無漏親感變易。與此
相違。又同瑜伽論佛地等說。既說住壽。明資
故業所感第八。令長時住乃至盡生死。故是
有漏。然餘處說名無漏者。如成唯識云。依助
緣說。今又更解。是得無漏人。因所知障起無
漏業資故感身。名為無漏。非變易生體是無
漏。何者。生死正體第八識是。若無漏。與佛何
殊。又即是善。應不受熏。又既無漏。如何能持
諸有漏識所知障種。以此故知。體是有漏三
界所攝。故正法華以其五道喻五百由旬。若
變易身非界繫者。非五道攝。即應化城過五
百由旬。何故但過三百言是無漏出三界者。
是得無漏人及出三界人所受生死。名為無
漏及出三界。若名無漏。即體無漏者。所知障
亦應體無漏。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斷四
種住地。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
無漏不盡者。是即無明住地此所知障雖名
無漏。實非無漏。變易亦爾。又若云出三界即
變易體實是無漏出三界者。說名無為。應外
生滅故。勝鬘經名為無為生死。第八既外
無漏。現有生滅。體是有為。明變易生死體是
有漏是界所攝。仁王般若云。於三界外無別
眾生故。得人不等者。一切凡夫定性二乘及
不定性未迴心者。不得變易生死。唯諸不定
二乘聖者迴心已去。及頓悟菩薩初地已上。
皆容得受。以有學人及七地以前有未受者。
如瑜伽論佛地經論及入大乘論入楞伽經廣
說應知。問何以得知。定性二乘不受變易。答
入楞伽第四云。未證法無我。未得不思議變
易生故。無分明說定性聲聞得受變易。第二
復云。大慧何者聲聞內身證得聖相。謂無常
苦空。乃至云得禪定解脫三昧道果三摩跋
提。不退解脫故。離不思議熏習變易死故。內
身證得生樂行法。住聲聞地故。此說定性。
既云離不思議熏習變易死住涅槃。以此故
知。不得變易。問云何得知。不定種性未迴
心前。不受變易。答即彼前文云。離不思議熏
習變易死住涅槃地。又瑜伽佛地顯揚入大
乘論等。皆唯說不定迴心已去方受變易故。
問不定二乘亦未證法無我。應不得變易生。
答以能信證常隨入故。得變易生。不同定性。
問何以得知。初地已上即得變易。答入楞伽
第五說三意生身。不唯八地已上故。然入大
乘論云。同八住已上菩薩。及勝鬘等云。阿
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得者。據決定說。故并
無違。發業受生不同。斷捨入位有異。此等義
門廣如餘辨。
明佛三身常無常異六
諸佛功德離分別絕四句。不可說言三身差
別常與無常。而寄詮顯。三身功德。能所智證。
心色理智。性相不同。常無常別。廣如攝論智
斷殊勝中。明及大莊嚴論瑜伽佛地解深密
經等說。煩不能引。今但略引餘少文證。如楞
伽經第七云。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正遍
知。為是常耶。為無常耶。佛告聖者大慧。如來
應正遍知。非常非無常。何以故。二邊有過故。
此遮分別。離四句故。故下云。大慧譬如虛空
非常非無常。何以故。離常無常故。以不墮
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非常非無
常。是故離於一切諸過。不得證說。乃至云。
是故我遮一切凡夫。不得分別常與無常。以
得真實寂靜法者。得盡分別。不生分別。第六
法身品大意亦同。若寄詮顯。報佛可是無常。
修因成故。自性法身體是常住。不由修生因
修顯故。楞伽第七云。大慧如來非常。何以
故。虛空之性亦無修行諸功德故。此意反顯
報化有修行諸功德。故知無常。故第六云。
大慧若如來法身非作法者。則是無身。言有
修行無量功德一切行者。則是虛妄。大慧若
不作者。應同兔角石女兒。以無作因亦無身
故。此說報身以功德法所集成故亦名法身。
又云。如來法身與五蘊不一。若言一者。應是
無常。以五陰所作法身故。此說自性。法身
不爾。涅槃經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即是五陰。豈言不一非是作法。
若報身佛非自性常。從如說常故。楞伽第七
云。若言常者。同於兔馬駝驢龜蛇蠅魚等角。
是故不得言如來常。若從所證所依常故得
言為常。又云。復次大慧更有餘法。依彼法故
得言如來世尊是常。何以故。依內證智證常
法。是故得言如來是常。大慧諸佛如來內證
智法。常恒清涼不變。大慧諸佛如來應正遍
知。若出於世。不出於世。法性常如是。法體常
如是。准此。正名所證理常。能證智者依所證
常故名為常。非自性常。亦同涅槃經說無明
等常。又正同攝論大莊嚴論等。金光明經第
一云。如是三身以有義故。而說於常。以有
義故。說於無常。化身者。恒轉法輪。處處如
如方便相續不斷絕故。是故說常。非是本故。
具足大用不顯現故。說為無常。應身者。從無
始來相續不斷。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
故。眾生未盡。用亦未斷盡。是故說常。非是
本故。具足用不顯現故。說為無常。法身者。非
是行。法無有異。異無有故。是本故。猶如
虛空。是故說常。無上依經云。阿難何者無
上菩提常住法。而此常住有二種法。為作因
緣。一者不生不滅。二者無窮無盡。是名菩提
常住法。准此二因。初是法身。後是應化。佛性
論第四云。此三身者恒能生起世間利益事。
故說常住。常住者依十種因緣。一因緣無邊。
二眾生界無邊。三大悲無邊。四如意足無邊。
五無分別智無邊。六恒在禪定無散。乃至十
本性法然無生無滅。無量劫來捨身命財。為
攝正法。正法既無邊際。無窮無盡。以無窮之
因感無窮之果。即是三身故得是常。眾生不
盡弘願無盡。是故化身常在世間教導眾生。
無有窮盡。菩薩少分有大悲。尚能恒救眾
生。不入涅槃。何況如來。眾德圓滿常在大
悲。救拔恒思。豈有邊際。是故言常。世間
得四神足者。尚能住壽四十小劫。豈況如來
而當不住壽自在億百千劫。是故名常。乃
至云性無生滅故是常者。法身非本無今有
本有今無。雖行三世。非三世法。何以故。此是
本有。非始今有。過三世法。是故名常。准此。
所明性無生滅故是常者。唯說法身非本無
今有本有今無。應化既是本無今有。復不說
是性無生滅。故是常住。明有生滅相續名常。
寶性論第四亦同此說十因緣常。彼頌云。世
尊體常住。以修無量因。眾生界無盡。慈悲心
如意。智成就相應。法中得自在。降伏諸魔怨。
體寂靜故常。下六頌釋但廣略異。繁故不
舉。准諸經論。皆言應化非自性常。不無生
滅因緣生法。故是無常。故楞伽第七云。凡作
法者皆是無常。如瓶衣車屋及疊席等。皆是
作法。是故無常。准此。因修方成應化。即是作
法。是本無今有。故是常。自性法身是自性
常。無生無滅。非因緣法。非本無今有故。是
本有故。又涅槃說。凡因生者皆是無常。常住
之法即非因生。廣如前引。問若應化身是有
生滅五蘊作法。何故楞伽第七云。若言一切
皆無常者。一切智一切智人一切功德亦應
無常。以同一切作法相故。准此經文。雖修因
得。而是常住。經文復云。又復有過。若云一切
皆無常者。諸佛如來應是作法。而佛如來非
是作法。准此經文。應化常性非作法故。何得
說言應化無常。答准彼經文。以應化身因圓
果滿更無可修。名非作法。既無勝因。果即無
異。前後相似故名為常。非不由因令彼果起。
故經自云。以無更說有勝因故。准此文意。不
遮因生。但更無勝因可修作。令勝因同餘類
故。
雜決擇七
問若一切眾生法爾五性有差別者。何故善
生優婆塞戒經第一云。若說眾生有菩薩性。
是名外道。又云。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定
性已發聲聞緣覺心者。則不能發阿耨菩提
心。乃至云。若有定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
諸外道等無因果故。答彼善生經遮執因中
有果性等。或如言執云同外道。不遮有因。不
爾則違楞伽經說五乘性相。言三菩提無有
定性者。據不定性說。及遮執常云無因果故
不爾。楞伽經說云。大慧我說五種乘性證法。
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
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
性證法。五者無性乘性證法。善戒經調伏品
云。有聲聞性得聲聞道等。地持論清淨十因
中云。彼聲聞種性以聲聞乘而般涅槃等。無
著彌勒亦說有五別。豈同外道耶。又彼自
許五性新成。亦名菩薩性等。應同外道。經文
不云若本有菩薩性等同外道故。問若其五
性法爾先有。何故入楞伽第四云。大慧分別
彼迷惑法顛倒。非顛倒者。能生二種性。何等
二種。一者能生凡夫性。二者能生聖人性。大
慧彼聖人性者。能生三種差別之性。所謂聲
聞辟支佛佛。國土差別性故。答此言生者。由
現熏習令得現起。攝大乘論云。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不約種子本來是無今時始生。
不爾凡性亦說云。生是本來無。今始起耶。問
若云佛性有則本有。應如虛空常。無則恒無。
應同兔角。若爾則違涅槃經說。彼云。有故
破兔角。無故破虛空。如是說者不謗三寶。
答涅槃經意令觀事性因緣生滅故。非常如
虛空。緣生約有故。非無如兔角。不遮有情有
無性別。問雖事佛性有無不同。理性遍有。若
爾則許一切有情皆得成佛。何以故。佛性論
等引云。故經云。若有清淨性不成佛者。無有
是處。答據平等意樂。非皆成佛。又如佛性論
功德品云。於善根人身中有功能。無善根人
身中無功能。既於無善根人身中無功德。
云何能令無行性人身中有行性。又如資糧
論。據決定性云。諸益得無學果。必不作佛。
如無糠米種必不生。豈一切皆不作佛耶。
故諸經論各據一義。皆不相違。問若事佛性
有即本有。非新熏生。何文顯說。答瑜伽五
十七云。生那落迦。三根現行。定不成就。種子
或成或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就。不般涅槃
法者不成就。此文據趣生說。非約化生。據現
有種子。非據當來。不爾。現行當亦現起。寧說
不成。大莊嚴論第一種性品中亦言。種性有
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由信差別。三
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乃至云若無性差別。
則無信行果差別。由此四種差別故。是故應
知種性有體。又瑜伽二十一云。云何種性。謂
住種性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
種性補特伽羅。若遇勝緣。便有堪任。便有勢
力。於其涅槃能得能證。又云。問今此種性以
何為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
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又云。如是種子
非於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
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有如
是相及以言說。謂為種性種子界性。菩薩地
文及善戒經善行品等文。皆相似。不得異釋。
云。性種性由修成性。論云。非種性人無種性
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菩提。
是故當知。雖不發心不修行方便。猶得名為
種性持。無上依經第一云。阿難何者是如來
界。云何如來為界不可思議。阿難一切眾生
有陰界入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
續流來。法爾所得。生明妙善。既云有陰入
界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流來。明非如理。
亦非。新生。瑜伽又云。次復住種性者。所有
諸相。謂與一切無涅槃法補特伽羅諸相相
違。當知即名安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相
六相相對。廣如彼辨。又云。或有唯住種性而
未趣入亦未出離。謂如有一補特伽羅。成就
出世聖法種子。而未獲得親近善士聽聞正
法。未於如來正覺正說法毘奈耶獲得正信。
未受持淨戒。未攝受多聞。未增長慧捨。未調
柔諸見。如是名為唯住種性而未趣入亦未
出離。又瑜伽論第三十八解十因中。及善
戒地持辨於十因。明性本有。文皆相似。繁不
具引。佛性論第四云。五無初相應善性為法
者。釋云。無初者。以性得般若大悲禪定法身
并本有故。言無初。若是無漏從有漏生。即
般若大悲禪定等因是有始法。何得無初從
有漏生。何名性得。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
一者如地藏。二如樹菓等。准彼文意。地藏譬
真如。樹菓喻般若等。故次云。依初譬喻故知
有初法身。依第二譬喻知有二佛身。二種佛
性俱云無始世界。未明無漏本有。不唯新
生。又無漏種。若唯新生。即有漏聞熏與
出世正見為親因緣。云何梁攝大乘論云。佛
世尊說。從他聞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
正見得生。釋曰。清淨品以正見為上首。此正
見以何法為增上緣。謂從他聞音。及自正思
惟。此二因即是正見增上緣。乃至云。由此
二因正見得生。此二因於正見是增上緣。今
所言因是通名。即說緣為因。又論云。世間
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
時得共生共滅。釋曰。正思惟正修慧從四念
處生。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證見四諦。
故名世間心。已證見四諦。故名出世。離自性
法。是修得法。故名淨心。正見即八聖道中之
第一分。此正見與三十七品不相離。乃至云。
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從無始以來。世出
世心不有俱生俱滅義。以性相違故。論曰。是
故此世間心非開淨心所熏。既無熏習。不
應得成出世種子。釋曰。思慧若為出世心所
熏。可得成出世種子。既無被熏義。故出世種
子義不成。准此論文。無漏種子若新熏生。由
無漏俱方始得生。見道已前既無無漏。有漏
如何熏成無漏。若許有漏熏無漏種。不應難
他。非無漏俱不得熏種。自許非無漏俱熏無
漏種故。問若見道前有漏聞熏不能生無漏。
如何論云。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釋云。如
意識。雖是世間法。能通達四諦真如。對治四
諦障故。成出世心。聞熏習亦爾。雖是世間法。
以因果皆是出世法故。亦成出世心。答以本
無漏微隱難知。寄有漏熏習勝增上緣。顯本
無漏種子。即此種子在熏習位。亦名聞熏習。
故次論云。何以故。釋云。何以故。此法但是出
世。非世間法。有四種對治故。准此。既云但是
出世非世間法。明非有漏。又論云。此種子出
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准此故知。
見道已前有漏熏習位。已有無漏心之種子。
又云。種子即是聞熏習。菩薩未知欲知根名
出世淨心。此心未在之前。是聞熏習。屬聞思
慧位。在聞思位中。准此故知。說有漏熏習
成出世心者。據增上緣說。又廣如彼解。略更
不引。問既諸有情齊有真如及第八識。如何
不許為佛正因。答如自不生。亦不親為正因
生法。如前已明。若許第八為佛正因。即是無
漏。又復對治有漏第八。方能成佛。許第八識
為佛正因。即應能治第八自識。若爾即違梁
攝論云。云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
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釋云。若立本
識是染獨對治出世因。則不得以本識為不
淨品因。不淨品即集諦及苦諦。是業煩惱種
子故是集諦。乃至云。既立為染濁對治及出
世心因故。不應復說為不淨品因。准此。有漏
第八非佛正因。又復第八一切同有。無三乘
別。即善戒地持菩薩地等明定異因。三乘性
別及調伏中。三乘性別。皆不淨成。故依附
此識本無漏種。是佛正因。問若不許真如為
佛正因。如何佛性論說真如理為佛正因。信
般若等為佛緣因。瑜伽復云從真如所緣緣
種子生。答此二論文如前已會。今更重釋
云。真如所緣緣種子生者。似說所緣緣為
種子。真如實非所為法種。如說信般若等為
四德種子。法身四德非彼所生。是常住法由
彼顯故。似名為種。故梁攝論云。聞熏習但
是四德道種子。四德道能成顯四德。四德本
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准
此故知。四智心品緣彼如生似說真如。名為
種子。若許真如實是種子能生有為。即違瑜
伽種子七義第一無常法為因等。亦違佛性
論三性中一有體能生有體文。問若有定性
二乘不作佛者。違涅槃經三十六說須陀洹
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人悉
當成佛。聞是說已不生信心。乃至云是名
常沒。法華經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
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等。答此說不定性聲
聞四果辟支佛悉當成佛。聞而不信名為常
沒等。非說一切定不定性皆當成佛。不爾。云
何涅槃自云。皆得作佛。不解我意。又菩提
資糧論等。豈不見涅槃經而云不作佛。問有
闡提定不成佛者。云何涅槃經三十六云。若
人心口異相異說言一闡提不得菩提。是人
亦謗佛法僧。答准此文意。若說一闡提定不
得菩提。名謗佛法僧。非遮少入。若爾復違
寶性論說。云向說闡提常不入涅槃無涅槃
性者。為欲迴轉誹謗大乘心。不求大乘心
故。依無量時故。如是說。以彼實有清淨性故。
佛性論云。言有性者。是顯了說。言無性者。
是不了說。乃至重故。佛觀一切眾生有自性
清淨故。後時決定得清淨法身。准此故知。無
闡提人無佛性者。亦無有情不成佛者。答此
據理性平等意樂。及涅槃經常沒之中。第二
雖非闡提亦名常沒。無上依等三種無涅槃
法中。第二人說。楞伽第五無性乘人亦同此
會。不會闡提名為常沒。七人各一。及無上
依經第一無涅槃法。問若爾何故寶性佛性
俱引經說。一闡提人墮邪定聚有二種身。一
本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
身法者。即真如理。隨意身者。即從如理起
佛光明。為憐愍闡提。闡提二身者。一為令
法身得生。二為令加行得長修菩薩行故。觀
得成。答此據有性闡提人說。不爾。自違前事。
能品云。不定聚眾生起此二事為用。不言定
聚為用。又云。是人由淨分為緣淨性為因故。
成此觀。非無因緣。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
因緣。如闡提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與一闡
提既無此觀。故知定須因緣觀。方可現無
性。既不許有觀。明知無性不得作佛。又亦同
涅槃第九云。大涅槃光入於一切眾生毛孔。
而能作菩提因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世尊
犯四重禁。作五逆人及一闡提。光明入身作
菩提因者。如是等輩與淨持戒修習諸善法
有差別。乃至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眾
生。聞是經已。悉皆能作菩提因緣。法聲光明
入毛孔者。必定當得阿耨菩提。准此故知。佛
性論等引經所說。佛日慧光照闡提身令生
長者。是有性人。涅槃經說除一闡提者。是
無性人。不爾。何以除不除別。又云。若得聞是
大涅槃經。雖犯四禁及五無間。猶故能作菩
提因緣。一闡提輩則不如是。雖得聽受是妙
經典。而不能生菩提道因。又多譬喻。如枯木
石山水所不住。譬如燋種雖遇甘雨終不生。
又云。假使一切無量眾生一時成就阿耨菩
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
提。此乃涅槃顯了之說。如何不信有不成佛。
故知經說有一闡提名為無性。而復說言當
得成佛。據有種子。密意說無。諸乘差別增
減不同。廣如餘辨。略釋大綱。餘難思准。
寶曆十二年十二月。於平安城寓舍。以讚
岐國多度郡善通寺經藏本。寫之了
回向四恩法界海 回向無上大菩提。
東大寺西室傳法相宗沙門基辨
安永二年癸巳十月。於興福寺慈門院。以
春日社本談義屋本校合。補脫文正寫誤
竟。每字傍注本字者是也。
法相末學大同坊基辨
生五十六歲
本談義屋所藏御本云。
承元二年戊辰十二月十二日申刻。於西
小田原東谷寶塔院南面部屋。書寫之。願
以書寫力。上生都率天。聞法為悟解。決定
證不退。
同年十二月十八日移點了。
執筆 永祐
覺範
享保八年五月中旬。以御本寫之一校了。
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