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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義記

唐 法藏撰

大正藏 T44n1846 · 冊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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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夫真心寥廓。絕言象於筌蹄。沖漠希夷。亡
境智於能所。非生非滅。四相之所不遷。無
去無來。三際莫之能易。但以無住為性。隨
派分岐。逐迷悟而升沈。任因緣而起滅。
雖復繁興鼓躍。未始動於心源。靜謐虛凝。
未嘗乖於業果。故使不變性而緣起染淨
恒殊。不捨緣而即真凡聖致一。其猶波無
異水之動故。即水以辨於波。水無異動之
津故。即波以明於水。是則動靜交徹。真俗
雙融。生死涅槃夷齊同貫。但以如來抂世。
根熟易調。一稟尊言無不懸契。大師沒後。

異執紛綸。或趣邪途。或奔小徑。遂使宅
中寶藏叵濟乏於孤窮。衣內明珠弗解貧
於傭作。加以大乘深旨。沈貝葉而不尋。群
有盲徒。馳異路而莫返。爰有大士。厥號馬
鳴。慨此頹綱。悼斯淪溺。將欲啟深經之妙
旨。再曜昏衢斥邪見之顛眸令歸正趣。
使還源者可即返本非遙。造廣論於當時。
遐益群品。既文多義邈。非淺識所闚。悲末
葉之迷倫。又造斯論。可謂義豐文約。解行
俱兼。中下之流。因茲悟入者矣。然則大以
包含為義。乘以運載為功。起乃對境興
心。信則於緣決定。往復折徵。故稱為論。故
云大乘起信論。餘義下當別辨。將釋此論。
略開十門。一辨教起所因。二諸藏所攝。三
顯教分齊。四教所被機。五能詮教體。六所詮
宗趣。七釋論題目。八造論時節。九翻譯年
代。十隨文解釋。

初教起因者。略有十因。一依何智。二示何
法。三云何示。四以何顯。五依何本。六藉何
力。七為何義。八以何緣。九由何起。十幾何
益。初依何智者。謂依論主洞契心源之智。
隨機巧妙之辯。十地論云。歎辨才有三種。
一真實智。謂無漏智故。二體性成就無量義
辨才故。三者果字義成就。復是滑利勝上
字義成就故。解云。此初是根本智為依。二是
後得智為因。三是言說教為果。是故教起
內依智也。二示何法者。謂一心。二門。三大。
四信。五行等法。此即是大乘之中起信之法。
是所示也。三云何示者。謂以巧便開一味

大乘。作法義二種。分一心法。復作二門。析
一義理。復為三大。由此善巧而得開示。四
以何顯者。謂妙音善字譬喻宗因。方令義理
明了顯現。五依何本者。謂佛聖言。及正道
理。定量為本。六藉何力者。謂歸命三寶。承
力請加。賴彼勝力。有所分別故。能造論。
七為何義者。謂助佛揚化。摧邪顯正。護
持遺法。令久住世。報佛恩故。八以何緣
者。謂緣於眾生欲令離一切苦得究竟
樂故。造斯論。九由何起者。謂由菩薩大悲
內融愍物長迷。由此造論。法施群品。十
幾何益者。略有六種。一未信者。令生信故。
二已信者。令得聞慧故。三已聞者。令得思
慧故。四已思解者。令得修慧故。五已修行
者。令證入故。六已證入者。令圓滿故。略
有如是十因緣故。令此教興。更有六因。
如瑜伽六十四云。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一
欲令法義當廣流布故。二欲令種種信解
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為
令失沒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為欲略
攝廣散義故。五為令顯甚深義故。六欲
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此
論下八因緣等。及十住毘婆沙論。并大毘婆
沙等。各有因緣。可尋彼知之。

二明藏攝分齊者有二。初約所詮三故。教
則為三。後約所為二故。教則為二。前中為
詮三學故立三藏。一修多羅藏。或云素怛
藍。或云修妬路等。並以應語梵名。難得曲
耳。此翻名契經。謂契理合機故。名為契。

貫穿縫綴。目以為經。佛地論云。貫穿攝持
所應說義及所被機故。名素怛藍。即詮定
之教。契經即藏。持業釋。二名毘奈耶藏。或
云毘那耶。或云毘尼。古翻名滅。謂身語意
惡。焚燒行者義同火然。戒能止滅。故稱為
滅或。云清涼。以能息惡炎熾相故。今翻
為調伏。謂調是調和。伏是折伏。則調和控
御身語意業。制伏除滅諸惡行故。調伏是
行。即所詮戒行。調伏之藏。依主釋。以從所
詮為名故。三阿毘達磨藏。或云阿毘曇。古
譯為無比法。謂阿毘云無比。達磨云法。即
無分別智分別法相。更無有法能比於此
故。云無比法。今譯為對法。謂阿毘是能對
智。達磨是所對境法。謂以正智。妙盡法源。
簡擇法相。分明指掌。如對面見。故云對
法。對法是所詮之慧。即對法之藏。亦依主釋。
從所詮為目。又或名伏法擇法數法通法
大法等。並隨義之名。如餘說。問若此三藏
於彼三學各詮一學。何故雜集論第十一
云。復次開示三學立素怛藍。開示戒定名
毘柰耶。開示慧學名阿毘達磨。答若依剋
性門。如前各詮一。若依兼正門。則如集論
說。以經寬故具三。律次具二。論狹唯一。亦
是本末門。謂經是本。餘二次第末也。此論於
彼三藏之中。對法藏攝。問如瑜伽八十一
云。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怛理迦。且如一
切了義經。皆名摩怛理迦。謂於是處世尊
自廣分別法相。准此文證。縱對法藏。亦是
佛說。此論既是如來滅後菩薩所作。何得亦

入達摩藏收。答有二義。一准瑜伽。是彼種
類故。入彼攝。二准摩訶摩耶經。佛說馬鳴
善說法要。既言善說。即是如來懸印所說。
故知亦得入此藏收。因此通論。如來說法
有其三種。一佛自說。二加他說。三懸許說。
此論即當懸許說也。二約所為二故。教即
為二者。但根有利鈍。法有淺深故。合三
藏分為二種。故莊嚴論第四云。此藏由上
下乘差別故。復說為聲聞藏及菩薩藏。問。
彼三及二云何名藏。答由攝故。謂攝一切
所應知義。解云。是故為彼聲聞鈍根下乘
依法執分別。施設三藏。詮示聲聞理行果
等。名聲聞藏。為諸菩薩利根上乘依三無
性二無我智。施設三藏。詮示菩薩理行位
果。名菩薩藏。問經中為諸緣覺說因緣法。
何故獨覺不立藏名。答若依普超三昧經
及入大乘論。即約三乘而立三藏。今依攝
論及莊嚴論。約上下乘分為二藏。故不立
也。問何故二教廢立不同。答但彼獨覺與
此聲聞有同有異。謂約教行少分不同。分
三乘藏。約彼理果全體不殊故。合為一藏。
謂同斷我執同證生空。果同羅漢。故不別
立。是故經論開合不同。如是此論二藏之
中菩薩藏攝。

第三顯教分齊者。於中有二。先敘諸教。後
隨教辨宗。前中此方諸德立教開宗紛擾多
端。難可具陳。略述十家。如華嚴疏中。又
古代譯經。西來三藏。所立教相。亦有多門。
略舉五家。亦如彼說。今中天竺國三藏法師

地婆訶羅。唐言日照。在寺翻譯。余親問。說
云。近代天竺那爛陀寺。同時有二大德論師。
一曰戒賢。一曰智光。並神解超倫。聲高五
印。六師稽顙。異部歸誠。大乘學人仰之如
日月。獨步天竺。各一人而已。遂所承宗異。
立教互違。謂戒賢則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
法難陀。依深密等經瑜伽等論。立三種教。
以法相大乘為真了義。謂佛初鹿園轉於
四諦小乘法輪。說諸有為法從緣生。以破
外道自性因等。又由緣生無人我故。翻彼
外道說有我等。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
阿含經等。第二時中。雖依遍計所執。而說
諸法自性皆空。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
猶未說有。即諸部般若等。第三時中。就大
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即
解深密經等。是故於彼因緣生法。初唯說
有。即墮有邊。次唯說空。即墮空邊。既各墮
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所執性空。餘二為
有。契合中道。方為了義。此依解深密經
判。二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提婆清
辯。依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教。以明
無相大乘為真了義。謂佛初鹿園為諸小
根說於四諦。明心境俱有。次於中時。為彼
中根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道理。
以根猶劣未能令入平等真空故作是說。
於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辨心境俱
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又初則漸破外道
自性等。故說因緣生法決定是有。次則漸破
小乘緣生實有之執。故說依他因緣假有。以

彼怖畏此真空故。猶在假有而接引之。後
時方就究竟大乘。說此緣生即是性空平等
一相。是故即判法相大乘有所得等。為第二
時非真了義也。此三教次第。如智光論師
般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說。問此二
所說。既各聖教互為矛楯。未審二說可和
會以不。答此有二義。謂無會無不會。初
無會者。既並聖教隨緣益物。何俟須會。
即是智論四悉檀中。各各為人悉檀。是故
雖有相違。而不可會。亦是攝論四意趣
中。眾生樂欲意趣。於一法中或讚或毀。
是故二說不須和會。二無不會者。通論
此二所設教門。了與不了有其二門。一約
攝生寬狹。言教具闕。以明了不了。二約益
物漸次。顯理增微。以明了不了。初中有二。
先約攝生寬狹者。依解深密經。初時唯為
發趣聲聞乘說。第二時中唯為發趣大乘
者說。此二各唯攝一類機。攝機不盡。故各
非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說。此
中攝機普該諸乘。故云普為一切乘說。攝
機周盡。方為了義。二約言教具闕者。約機
取教。則初時唯說小乘。第二唯說大乘。第
三具說三乘。前二各互闕教不具。故非了
義。後一具三乘。教滿為了義。由此等義。是
故第三方為了義。戒賢所立依此門判。第
二門內亦二。初約益物漸次者。謂初時所
說唯令眾生得小乘益。益未究竟。故非了
義。第二時中雖益通大小。然不能令趣寂
二乘亦得大乘。是故此說亦非盡理。第三

時中普皆令得大乘之益。縱入寂者亦令
迴向大菩提故。是故經云。唯此一事實。餘
二則非真。又云。若以小乘化。我則墮慳貪。
此事為不可。是故此說方為了義。二約顯
理增微者。初說緣生以為實有。次說緣生
以為假有。後說緣生方是性空。前二所說
顯理未周。會緣未盡。故非了義。後一顯
理至究。會緣相盡。故為了義。由此等義。
是故第三方為究竟了義大乘。亦即初唯小
乘。次具三乘。後唯一乘故也。智光所立依
此門判。由有如此二種門故。是故聖教各
依一勢以明權實。互不相違。問若如所
說。兩宗各初唯說小乘。何故華嚴亦最初說。
而非小乘。答此難諸德總有三釋。一云。約
漸悟機立三法輪有此漸次。若頓悟機。則
最初亦說彼華嚴等。若爾。密迹力士經初時
具說三乘之法。此為其漸。為其頓耶。若是
漸教。應唯說小。若是頓教。應唯說大。是故
難解。一云。若依顯了門。則如前有此三法
次第。若約祕密門。則同時皆有。若爾。則初
時小顯而大密。何不以大顯而小密耶。又
判此顯密。出何聖教。理既不齊。又無聖
教。故亦難依。一云。但是如來圓音一演。
異類等解。就小結集。故唯說小。就大結集
故唯說大。就通結集故說三乘。若爾。說華
嚴時。何故聲聞不聞自所聞。乃如聾盲無
所見聞。是亦難解。今解此難。汎論如來圓
音說法。大例有二。一為此世根定者說。二
為此世根不定說。初中自有三節。一或有

眾生。此世小乘限性定者。唯見如來從始至
終但說小乘。如小乘諸部不信大乘者
是。二或有眾生。此世三乘根性熟者。則唯
見如來從始至終但說三乘。如密迹力士
經。說佛初鹿園說法之時。無量眾生得阿羅
漢果。無量眾生得辟支佛道。無量眾生發菩
提心住初地等。廣如彼說。大品經中亦同
此說。是故後時所說皆通三乘。如諸大乘經
中說也。三或有眾生。此世一乘根性熟者。
則唯見如來初樹王下華藏界中。依海印三
昧。說無盡圓滿自在法門。唯為菩薩。如華
嚴經等說。是故諸說各據當根所得。互不相
違也。二不定根者有二位。一此世小乘根不
定故。堪可進入三乘位者。則初聞唯小
為不了教。次唯說大亦非了教。後具說三
乘方為了義。故有深密經中三時教也。二
此世小乘根不定故。堪可進入一乘位者。
則初聞小乘為不了教。次通三乘亦非了
教。後唯說一乘方為了教。智光所立當此
意也。是故由有於此世中根定不定二位
別故。令此教門或有前後。或無前後也。
上來總明敘會諸教竟。第二隨教辨宗者。
現今東流一切經論。通大小乘。宗途有四。
一隨相法執宗。即小乘諸部是也。二真空無
相宗。即般若等經。中觀等論所說是也。三唯
識法相宗。即解深密等經。瑜伽等論所說是
也。四如來藏緣起宗。即楞伽密嚴等經。起
信寶性等論所說是也。此四之中。初則隨事
執相說。二則會事顯理說。三則依理起事

差別說。四則理事融通無礙說。以此宗中
許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此則理徹於
事也。亦許依他緣起無性同如。此則事徹
於理也。又此四宗。初則小乘諸師所立。二則
龍樹提婆所立。三是無著世親所立。四是馬
鳴堅慧所立。然此四宗亦無前後時限差別。
於諸經論亦有交參之處。宜可准知。今此
論宗意當第四門也。

第四教所被機。說有二重。一約權教。即五
種姓中。菩薩種姓及不定性。是此所為。餘三
非此。以無分故。如瑜伽等說。二約實教。
一切眾生皆此所為。以無不皆當得菩提
故。問若諸無姓亦當成佛。何得說有無姓
有情。答論有二釋。故佛性論及寶性論。同
為謗大乘人。依無量時故作是說。非謂究
竟無清淨性。佛性論第二卷中。判說無佛
性是不了教故也。准此當知。永無種姓
非盡理說。楞伽文說可知。問如有難言。
若諸眾生等有佛性必當得佛。則眾生雖
多。要當有盡。是為大過。又若悉有性。令
最後菩薩闕利他行。以無所化諸眾生故。
闕行成佛。不應道理。又令諸佛利他功德
亦則斷絕。以無所化機緣感故。如是三難。
若為得通。答此所設難。並由妄見眾生界
故。妄起此難。故不增不減經云。大邪見者
見眾生界增。見眾生界減。以不如實知一
法界故。於眾生界起增減見。問我所說義
扶此經文。何者。若諸眾生悉皆有性。並當
解脫。則眾生有減。今立有此。無性眾生常

在世間。故無增減。答若爾。汝於有性既
起減見。即於佛界必起增見。此增減見不
離汝執。當知經意明一切眾生一時成佛。
佛界不增眾生界不減。故彼經云。眾生即
法身。法身即眾生。眾生法身義一名異。解
云。況眾生界。如虛空界。設如一鳥飛於虛
空。從西向東。𨒬而西遠。何以故。以虛空無分齊故。亦不得
云總不飛行。以功不虛故。當知此中道理
亦爾。非有滅度令有終盡。非無終盡。有
不滅度。故眾生界甚深廣大。唯是如來智所
知境。不可輒以狂心限量斟酌起增減見。
既其無盡。是故三難無不能離。二乘迴心
者。若不定種姓。未入無餘前即有迴心。此
不待言。若決定種姓。未入無餘前定不
迴心。要入無餘。方有迴心。以二乘人本來
不得無餘依涅槃界故。佛性論第三云。二
乘人有三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業
餘。謂無漏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變易身也。
又無上依經勝鬘經寶性論等。廣明無漏界
中有三種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聲聞緣覺大
力菩薩。若言此中二乘是不定種姓。理必
不然。以未迴心。有分段故。迴心已去是
漸悟菩薩。非二乘故。論說二乘有三種餘。
非菩薩故。當知定是二乘自位無餘依中。
大乘說彼有三種故。然彼二乘既不能知
此三餘故。是故化火燒分段身。入無餘依。
法爾皆有變易報殘。而彼不知。謂為涅槃。
而實但是未燒身前。期以滅智所得滅定。

法華論云。方便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諸
禪三昧城。過彼城已。令入大般涅槃城故。
解云。以此當知。二乘無餘體雖滅定。亦通
方便。故云諸禪也。由彼二乘根有利鈍。滅
定防心。種有強弱。是故在定。極𨒬至一念。由佛根欲性智為增上緣力。又由
本有佛性之力。令心還生於淨土中。逢佛
菩薩善友力故。修大乘道。然此利鈍遲疾。
諸聖教略有七位。謂八萬。六萬。四萬。二萬。
一萬等劫。如次以配四果及獨覺人。此五
如彼涅槃經說。第六位中。如楞伽云。三昧
酒所醉。乃至劫不覺。酒消然後覺。得佛無
上身。此亦利於前。不𨒬華第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
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
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
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
土求佛智慧。得聞此經。唯以佛乘而得
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便說法也。解
云。此最利根亦捨分段入涅槃已。即於佛
土受變易身。受佛教化入於大乘。亦有人
解此經文。是變化聲聞。理定不然。若是化
作。必為引攝實類眾生。若彼眾生受此引
攝。亦學先入無餘涅槃。後方迴心。而汝所
執無餘灰斷。即便誤彼所引眾生。是則諸佛
菩薩等。於彼眾生使成大怨。何名大悲方
便攝化。既無此理。故知入寂迴心。定非變
化。此上七位並是定性二乘要入寂已方乃
迴心。不同不定性人未入寂前有迴心

故。問為一切定性二乘入寂悉皆迴心。為
有不迴者。答一切皆迴。何以得知。法華論
云。授聲聞記有其二種。一者如來。二者不
輕菩薩。所授聲聞有四種。一決定聲聞。二
增上慢聲聞。三退菩提心聲聞。四應化聲聞。
後二聲聞以根熟故。佛為授記。謂應化聲
聞退已還發菩提心也。決定聲聞增上慢
人以根未熟。菩薩與記。方便令發菩提
心也。解云。決定聲聞既在所記之中。故知
定有發菩提心。又既但云根未熟。不言總
不熟。故知定有性。又彼論云。我不殊汝。汝
等皆當作佛者。示諸眾生皆有佛性也。解
云。此是菩薩與記。明知定性聲聞有佛性
也。問何故新翻經論說有入寂定性二乘
不迴心耶。答新經論中。據未入寂定不
迴心。入寂已去彼不說故。故不相違。又教
有了非了。別如佛性論辨。故不可怪。又涅
槃經中。言佛性有無。皆不解我意者。明佛
性法離有離無。隨言執取。是不解意。非
謂說有一分無性。佛性論云。是故佛性決
定是有。離有離無。此之謂也。是故一切眾
生皆此所為。餘經論皆准此釋。

第五能詮教體者。略作四門。一隨相門。二唯
識門。三歸性門。四無礙門。初中有四句。一
或唯以名句文為性。以聲是依非正體
故。唯識論云。若名句等不異聲者。法詞無
礙。境應無別。二或唯以音聲為性。名句文
等聲上屈曲。假立無體故。雜集論云。成所
引聲。謂諸聖說。三或具前二事。方為其性。

維摩經云。有以音聲語言文字為佛事。又
十地論中說者以二事說。聽者以二事聞。
謂聲名等也。問大乘中聲表善惡。聲是無
記。名句文亦是無記。云何無記為聖教體。
答諸佛菩薩後得智說故。俱是善也。十地論
名善字等是也。四或俱非二事以為其性。
以說即不說故。文字性離故。經云。夫說法
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此之謂
也。於此四句中。別取前三通小乘。具斯四
說為大乘。又此四句合為一教。互有無礙。
是大乘教也。二唯識門者。謂說者識現為增
上緣。令聞者識文義相現。下論云。若離心
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又攝論名為言說
識。又聞者識上聚集現等。是故一切聲名句
等。皆是自心之所顯現。下論云。唯依心現
不離真如。三歸性門者。此識無體唯是真
如。下論云。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
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
易。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
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准此
而知。四無礙門者。謂於前三門。心境理事。
同一緣起。混融無礙。交徹相攝。圓明自在。
不相障礙。以為教體。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皆各總攝一切法故。思以准之。五教通諸法
門者。謂遍於六塵一切所知境總為生解
之義。悉為教體。准之。

第六所詮宗趣者。先總後別。總中以一心法
義為宗。信行得果為趣。即具境行果三也。
此中境有二種。一法二義。如下文辨。行亦

二種。一行體。謂四種信心。二行用。謂五門修
行。亦如下顯。果亦二種。一分果。謂令得入
位。二滿果。謂成如來。並如下辨。宗之與趣
何別老。謂當部所崇曰宗。宗之所歸曰趣。
二別顯宗趣。略有五重。一教義相對。以教
說為宗。用義意為趣。如下文令捨言取
意等。二理事相對。舉事為宗。顯理為趣。
如下文從生滅門入真如門等。三境行相
對。以真俗境為宗。觀心行為趣。四證信相
對。以成信不退為宗。登地入證為趣。五
因果相對。以因為宗。剋果為趣。此五亦是
從前起後。漸次相由。准釋可知。

大乘起信論 第七釋論題目者。大者。當體
為目。包含為義。乘者就喻為稱。運載
為功。法喻合舉。大乘所信之境。體能為義。
起信即能信之心。澄淨為性。心境合目故
云大乘起信。此即大乘之起信。是對境揀
心。非是證等也。又亦起大乘之信。則對
宗別行行。非小乘信也。又大者就義。謂
體相用三大莫過。乘者約用。謂即佛性三位
成運。自性住佛性為所乘。引出佛性為能
乘。至得果佛性為乘所至處。三義體用唯一
心轉。是故亦乘亦大。持業釋也。又依雜集
論。由與七種大性相應故名大乘。一境大
性。以菩薩道緣百千等無量諸經廣大教法
為境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
廣大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廣大補特伽羅法
無我故。四精進大性。於三大劫阿僧祇耶。
方便勤修無量難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

不住生死及涅槃故。六證得大性。得如來
法身無所畏不共法等。無量無數大功德故。
七果大性。窮生死際示現一切成菩提等。
建立廣大諸佛事故。解云。前五約因。後二
就果。瑜伽顯揚亦同此說。莊嚴論中。六名
果大。謂得法身等。七名事大。謂示成菩提
等。餘同此也。又有七義釋大乘。如十二門
論辨。起謂發起。以有本覺內熏為因。善友
聞熏用大為緣。於此勝境發希有信能令
心淨。如水清珠。唯識論中。信別有三。一信
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
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
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多力能
得能成。起希望故。依梁攝論亦有三種。一
信實有。自性住佛性。二信可得。引出佛性
故。三信無窮功德。至得果佛性。又下文四種
信心具尋辨之。何故但明信而不言餘行。
以是行本故。論為初機故。故下文云。自信
己性。知心妄動。修遠離行等。又華嚴云。信
為道源功德母等。此中起信。據信成就處
說。謂入住不退。使前信心成根不失故也。
論者是集議論也。謂假立賓主。往復折徵。
論量正理。故名為論。是故名為大乘起信
論也。

馬鳴菩薩造 馬鳴之名。依諸傳記。略
有三釋。一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動諸馬
悲鳴不息故。立此名也。二此菩薩善能撫
琴。以宣法音。諸馬聞已咸悉悲鳴。故立此
名。三此菩薩善能說法。能令諸馬悲鳴垂淚

不食七日。因此為名也。言菩薩者。依諸
論解。亦有三釋。一云。若具言之。應云菩提
薩埵。菩提。此云大覺。即所求也。薩埵。此云
有情。即所度也。從境為名耳。若從心說。即
唯悲與智也。二云。菩提是所求法。薩埵是能
求人。心境合明。人法雙稱。故云菩提薩埵。
三云。薩埵名勇猛。謂有志有能。於大菩提
勇猛求故。立此名也。言造者製作也。

第八造論時節者。諸說不同。今依摩耶經
云。如來滅後六百歲已。九十六種諸外道等。
邪見競興。毀滅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馬鳴。
善說法要降伏一切諸外道輩。七百歲已
有一比丘名曰龍樹。善說法要。滅邪見幢。
燃正法炬。以此經文為定說也。

真諦三藏譯 第九翻譯年代者。譯經紀云。
沙門波羅末陀。此云真諦。亦云狗那羅陀。
此曰親依西印度優禪尼國人。景行澄明。器
宇清肅。風神爽拔。悠然自遠。群藏廣部罔
不措懷藝術異解。偏素諳練。歷遊諸國隨
機利見。以梁武帝泰清二年歲次戊辰。見
帝於寶雲殿。帝勅譯經。即以太清二年。訖
承聖三年歲次甲戌。於正觀寺等。譯金光明
經。彌勒下生經。大乘起信論等。總一十一部
合二十卷。此論乃是其年九月十日。與京邑
英賢慧顯智愷曇振慧旻等。并黃鉞大將軍
大保蕭公勃等。於衡州建興寺所譯。沙門
智愷筆授。月婆首那等譯語。并翻論旨玄文
二十卷。屬侯景作亂。乃適豫章始興南康
等。雖復栖遑。譯業無輟。即汎舶西歸。業風

賦命。還飄廣州。屬廣州刺史穆國公歐陽
頠延住制止寺。請譯經論。自陳永定元年
歲次丙子。至訖泰建元年己丑歲。更譯佛阿
毘曇經論。及俱舍攝論等。總陳梁二代。勅譯
經論。四十四部一百四十一卷。然真諦或鋪
坐具跏趺水上。若乘舟而濟岸。接對吏
君。而坐具無污。或以荷藉水。乘而度之。如
斯神異其例甚多。

第十隨文解釋者。此論三分。謂序正流通。
釋有三門。一約論主。二約論法。三約益生。
初中三者。論首三頌歸敬請加。即是論主起
行所依。二從論曰下。為物宣說。正成論主
法施之行。三末後一頌。結說迴向。即是隨
行所起大願。是故三分。但成論主光顯佛
日法施群生之行願也。二約法三者。初因
緣分。是法起所因。為序。二立義分下。正顯
所說為正宗。三勸修利益分。歎法勝能。為
流通。由此三分令法無失。久住不墜。三
約益生三者。一因緣分。舉法為機。二立義
分下正授解行。三勸修分。舉益勸修。令佛
種不斷。是故三分。方成眾生入法之行。上
三門中。前一別辨。後二合釋。是故五分皆是
正宗。以俱是論主正所作故。今但依初門。
先解序內三頌。為明歸敬辨意分也○今
釋此文。略作五明。一明諸論有無。二歸敬
之意。三能歸儀式。四所歸勝相。五釋文。初
中。或有具敬三寶。如智論攝論等。或唯歸
佛寶。如地持論。或但歸人法。如十地論。或
直說無歸。如十二門論。此並作者之意。廣

略無在。如龍樹廣論。已具歸依。十二門略
論。故不別辨。二敬意者。一為荷恩故。謂若
無佛說。法起無由。若無其法。無所生解。
若無僧傳。己則不聞。由此三恩。得成慧
悟。今傳此法。理須念恩致敬。二請加護
故。謂末代澆時傳化不易。若不仰請三寶
威力。無由自通。故須致敬。三為生信故。
謂論主自是不足之人。率己造論。人不信
受。要歸三寶。示有宗承。令物生信。四敬
儀故。謂如世間忠臣孝子。凡有所作。先啟
白君父。今此菩薩敬重三寶。過於君父。欲
作此論。光暉佛日。豈不敬啟。五表勝故。謂
如成實論說。三寶是吉祥境界。標之在首。
以顯勝故。六益物故。謂如雜心說。為令
眾生於三寶中。發心趣求。信解觀察。供養
歸依。是故頂禮。三能歸異相者。無過三業。
謂表佛天眼見其身禮。表佛天耳聞其語
讚。表佛他心知意觀察。又若在亦見亦聞
處具三業禮。若在唯見不聞處。以身意
禮。若在唯聞不見處以語意禮。若抂不
可見聞處。唯意業禮。又除三業過。成三業
善。表三輪因。故准此也。四顯所敬勝相
者。明三寶之義。廣如別章。五釋文者。三頌
分二。初二明歸敬三寶後一申其敬意○
前中亦二。初歸命者。顯能歸誠至。二盡十
方下明所敬深廣。

歸命 前中歸者。是趣向義。命謂己身性命。
生靈所重。莫此為先。此明論主得不壞信。
盡己所重之命。歸向三寶。請加制述。

故云歸命。二歸是敬順義。命謂諸佛教命。此
明論主敬奉如來教命傳法利生。故云歸
命。問歸命與稽首何別。答智論云。如小乘
經中。毘沙門王歸命釋迦稽首餘佛。論主
將非為初重後輕。以小乘人偏賀釋迦之
恩故有斯也。又釋。通論。皆具三業。別分。稽
首屬身。歸命是意。三業之中。意業為重。如
仙人起瞋令三國人死等。可知○二所敬
中亦二。

盡十方 初盡十方者。明所敬分齊。然有
二義。一云。非直歸於一方三寶。乃欲盡於
十方齊敬。二云。於十方內非直各歸一二
等剎。亦乃一一方所各盡彼方無盡世界一
切三寶。何以爾者。顯三寶普遍故。敬心廣
大故。簡異小乘故。為論幖幟故。故盡十方
也○二辨所敬三寶。於中三。初三句明佛
寶。次三句明法寶。後一句明僧寶。

最勝業遍知色無礙自在救世大悲者 初佛
寶中。作四門釋。一約三業分別。最勝者標
佛位也。謂過小曰勝。超因曰最。以障盡
德圓果成極位故云最勝也。業者即總舉
諸佛三輪業用謂最勝之業。最勝即業。二釋
可知謂遍知意業勝。無礙身業勝。悲救語業
勝者。謂結德屬人。謂具上諸德之者。所
謂佛也。二約二利分別者。最勝業總舉。遍
知等別顯自利德。於中內有遍知之智。外
有無礙之色。勝鬘經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
復然等。亦同此也。救世等別顯利他德。二
利圓滿之者謂佛也。三約三德分別。一者

最勝業是總標。遍知顯佛大智功德。二色無
礙明佛大定功德。謂依定發通。現色無礙。
三救世等明佛大悲功德。攝大乘論明佛受
用身功德。唯說此三也。四按文解釋者。
此中但明報化二身。以法身入法寶攝故。
最勝如初釋。業謂業用。遍知有二。謂一真智
遍知心真如門恒沙功德等。二俗智遍知心
生滅門緣起差別等。理量齊鑒。無倒遍知。色
無礙者。如來色身自在無礙。乃有多種。如
華嚴不思議法品說。今略辨四種。一大小無
礙。謂一一根皆遍法界。而亦不壞諸根之
性。又亦不雜諸根之相。二互用無礙。謂諸
根相作而不相礙。三理事無礙。謂現色蕭
然而不礙舉體性空。妙理常湛而不礙業
用無方。下文云。色即智說名智身等。四應
機無礙。謂圓迴之身。十方齊應。多機頓感。身
亦不分而普現。在此而不礙彼。在彼而
不礙此。坐不礙行等。思以準之。救世等
者。世謂世間。有其三種。此明眾生世間。是
所救也。救謂能救。即如來大悲。悲亦有三
種。謂緣眾生法及無緣。無緣之悲。三中最
勝。故云大悲。佛性論云。悲者暫救濟不能
真實救。大悲者能永救濟。恒不捨離者。謂
結德屬人。可知。佛寶竟。

及彼身體相法性真如海無量功德藏 第二
法寶中。汎論法寶有四種謂教理行果。於
此四中。教淺理深。行分果圓。今此所歸唯
取深圓但歸理果。是故約彼佛身以明法
寶。是果法也。顯身之體相。是理法也。文中

三句分二。初一標。後二釋。初中及者有二
義。一是相違義。顯此法寶與前佛寶是二
事。故云及。二是合集義。非直敬於佛寶。亦
乃及敬法寶。此中及言。顯佛與法是非一
義。彼身體相。顯佛與法不相離。是非異義。
體謂體大。相謂相大。以用大中辨佛受用
變化二身。是故體相二大自是法身。屬法寶
攝。以彼用大依體相起。會用歸本。故云
彼身體相也。下二句釋中。初法性等者。釋
體大也。無量功德藏。釋相大也。法性者。明
此真體普遍義。謂非直與前佛寶為體。亦
乃通與一切法為性。即顯真如遍於染淨
通情非情深廣之義。論云。抂眾生數中名
為佛性抂非眾生數中名為法性。言真
如者。此明法性遍染淨時無變異義。真
者體非偽妄。如者性無改異。海者約喻釋
疑。疑云。真既不變。云何隨於染淨。既隨染
淨。云何不變。釋云。如海因風起於波浪。波
雖起盡。濕性無變。無變之性不礙起浪。
浪雖萬動。不礙一濕。是故動靜無二法準
思之。又釋。顯此真如具德如海。華嚴云。譬
如深大海。珍寶不可盡。於中悉顯現。眾生
之形類。甚深因緣海。功德寶無盡。清淨法身
中。無像而不現。又有奇特十種相。並況真
如。準釋可知。次釋相大中。謂此法身如來
藏中。含攝蘊積無邊恒沙性功德。故云藏。
有義。此中亦攝教行二法。謂教含所詮之
功德。行攝所成之功德。是故亦云無量功德
藏也。當知此中通四法寶俱有含藏。法寶

竟。

如實修行等 第三僧寶者。僧通凡聖。寶唯
聖位。聖通大小。菩薩為勝。是故此中唯歸
地上大菩薩僧。謂證理起行名如實修。下
文云。依法力熏習是地前行。如實修行是
地上行。滿足方便是地滿位。此中等者。舉
中等取前後也。又依寶性論。就地上菩
薩約正體後得說二修行。彼論云。一如實
修行。了如理一味。二遍修行備知一心有
恒沙法界。今此文中舉正體等取後得。故
云等也。依法集經。總括萬行為二修行。彼
經云。如實修行者。發菩提願。不放逸修者。謂
滿菩提願。復次如實修行者。謂修行布施。不
放逸修者。不求報等。此中亦舉初等取後。
可知。歸敬三寶竟○第二申敬意中。餘論
之首多申二意。謂利自他法久住等。今此
文中略申三意。一為益眾生故。二為佛種
不斷故。三為法久住故。即此教法久住。亦
是佛種不斷。如金剛般若無著論中。由善
付屬般若波羅蜜流行世間。為佛種不斷。
文中四句分三。初一舉所為人。二明所成
益。三成益意。

為欲令眾生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信佛種不
斷故 初中所為眾生雖多三聚統收。準下
文。正唯為不定聚眾生故。下云。為未入正
定眾生修行信心等。兼為邪定作遠因緣。
兼為正定具增妙行。別舉下文因緣分中
六位眾生。至彼當辨。二所成益中有二。先
令得離過益。後得成行益。初中由疑故

迷真失於樂也。由執故起妄種於苦也。
十地論中。菩薩三種觀於眾生起大慈悲。
一遠離最上第一義樂。二具足諸苦。三於
彼二顛倒。解云。真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苦
本空。得而不覺。於彼得失都無覺知故。
令菩薩生悲造論。是故以下文立義分及
顯示正義。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
解不謬。以除疑惑令悟真樂。以對治邪
執遣其二執。令離苦因。故下云。遠離癡
慢出邪網等。故云除疑捨邪執也。二成行
者。既於真不疑。於邪不執。未知於何乘
起行。謂於大乘。以是究竟根本法故。未
知於此大乘起何等行。謂起信心行。以
信是眾行之本故。亦即翻前疑。故云信。翻
前邪執故云正。是云起大乘正信也。則以
下文分別發趣道相及修行信心分成此行
也。三成益意者。謂令眾生離過成行。使信
位成滿。入位不退堪成當果。故云佛種不
斷。下文云。信成就發心者。畢竟不退。入如
來種中。正因相應等。又釋。由此所說。令諸
眾生修行佛因常恒不絕。故云不斷。華嚴
云。下佛種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
令佛寶不斷。此之謂也。又釋。由此教法流
傳。如前所釋。亦為不斷。此當勸修利益分
所作也。上來歸敬辨竟分竟○第二正宗之
中有二。先標益起說。二說有五分下正陳
所說。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前中
論曰者。簡論異經之辭也。有法能起等者。

標益也。即顯所說之義有其勝用。是故應
說者。起說也。顯能詮之教義要須起也。有
法者。總舉法義一心二門三大之法。即所說
法體也。能起大乘信者。辨法功能。謂約真
如門信理決定。約生滅門信業用不亡。
約義大中信三寶不壞。此中信根者。謂信
滿入住。成根不退。根有二義。一能持義。謂
自分不失。二生後義。謂勝進上求。又根信相
對。影成四句。一有信無根。謂隨他言信。
二是根非信。謂餘慧根等。三亦信亦根。謂此
中所辨見理成信等。四非信非根。謂所餘
法。論主因見此益。是故要須起說。此論上
來大乘起信。是故應說是論也。題目依此
而立○第二正陳所說。於中有三。先標數。
二列名。三辨相。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 列名中。
一言不自起製必有由。名為因緣。章別餘
段故稱為分。

二者立義分 二由致既興。次略標綱要。令
物生信。故名立義分。

三者解釋分 三宗要既略。次宜廣釋令其
生解。故云解釋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 四釋既生解。次宜依解
起行。有解無行。是所不應。故有修行信
心分。

五者勸修利益分 五雖示行儀。鈍根懈慢。
次宜舉益勸修。故有勸修利益分○三依
章辨相中。釋五分即為五段。初中二。先
標後釋。

初說因緣分 釋中有四。一問。

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 二答。

答曰是因緣有八種 三難。

云何為八 四通答中有三。謂舉數。辨相。
總結。

一者因緣總相 辨相中。初一是總。後七是
別。所以爾者。總通兼正。別為當機。故須
爾也。

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
間名利恭敬故 總中離一切苦者。謂令有
情離三苦二死故。得究竟樂者。令得無上
菩提大涅槃樂等。非求世間名利等者。有二
釋。一非欲令其求於後世人天利樂等故。
二論主自云。我為益生。故造斯論。非為名
利等。此之一門通於一切菩薩之心。非局
此論。故云總相。又通此一部論為發起之
由。故云因緣總相也。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
解不謬故 別中各別發起下文。別為當機
故於中初者。與下立義分及解釋分。顯示
正義對治邪執。作發起因緣。以彼文中說
依一心法有二種門。各攝一切法。即是如
來所說法門之根本。又生滅門中。本覺名如。
始覺名來。始本不二。名曰如來。故轉法輪
論云。真諦名如。正覺名來。正覺真諦故。名
為如來。此即所證真理名如。能證無分別智
名來。諸眾生未有無分別智時。是如無來
也。今以如來依此心成故。名此心為如
來根本之義。文中具釋此義。令彼地前三賢

勝解行位諸菩薩等比觀相應。故云正解。即
顯示正義文是也。此觀離倒故云不謬。即對
治邪執文是也。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
不退信故 第二者。與下分別發趣道相而
作因緣。以彼文中令利根者發決定心。進
趣大道。堪任不退住位故。此當十信終心。
自分滿足。故云善根成熟。進入十住正定聚
中。使前信心堪任不退故也。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第三
者。與下修行信心分中。初四種信心及四種
修行文而作因緣。以彼文中令信未滿者。
修行信心。使滿足故。此當十信住心。以信
位未滿故。云善根微少。令進修向滿故。
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
出邪網故 自下四種機。當信位初心。何故
前三人各以一門攝。此中偏有四者。以前
三根勝進易退難。不假多方便助成道力
故耳也。此中根劣。退易進難。賴多方便故
有四也。四中前三為下中上三人。後一策
以勤修三中初者。與下修行信心分中。第
四修行末文而作因緣。以彼文中。令業重
惑多善根難發眾生。以禮懺等方便消惡業
障。障輕故。內離頑嚚癡慢。外出邪魔羂網
故。云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也。此當
下品也。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二者。與下第五修行止觀門為因緣。以

彼文中。雙明止觀遣凡小二執故。云治心
過也。下自廣說。此當中品也。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
心故 三者。與下修行信心分末。復次眾生
初學是法下勸生淨土文而作因緣。以彼
文中。舉勝方便令彼觀解。分得相應。眾生
恐後報遷遇緣成退故令往生。使不退
也。此當上品。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緣所以
造論 第八者。與下勸修利益分而作因
緣。以彼文中。舉彼損益勸物修捨。即總策
成前諸行也○第三難可知。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 第四
通中文有二。初與彼問辭。二以眾生根行
下奪彼疑情明須作論。於中有二。初舉
根緣二相以立宗。二如來在世下別釋根
緣。

答曰脩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
受解緣別 前中。初根有同異。後緣有增
微○別釋中有二。初說聽俱勝。經文尚無
紙素之傳。何況須論。二如來滅下明根緣
微劣須經須論。

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
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前中初約
勝時以明根勝。二能說人下明緣勝。於中
三業可知。一音及圓音者有二。初如來一
音說一切法。無不顯了。故名圓音。華嚴
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二
如來同一切音。故云圓音。華嚴云。一切眾

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以一切音即一
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圓音。一
一語音遍窮眾生界。而其音韻恒不雜亂。若
音不遍。則音非圓。若由等遍失其韻曲。則
是圓非音。今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善
韻。此是如來圓音。非是心識思量境界耳
○第二劣中四種。初廣略二經。後廣略二論。

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
者 初自力廣聞經得解佛意。不須他論。
故云自力。即具文義二持。

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二亦
以自力尋略經文而能解經意。故亦不須
他論。此有義持無文持也。

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 三
但依經文不能解意。因他廣論得解經
意。故云無自心力也。此有文持無義持
故。

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
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四此人不耐繁文。
唯依文約義豐之論。深解佛經所說之旨。故
言心樂總持而攝多義。此無文義二持。此文
有二。初辨根劣。二如是此論下對此劣根
明教之興。

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
故。應說此論 如是此論文句雖少。普攝
一切大乘經論旨。故云總攝如來廣大等
如理智境故云深也。如量智境故云廣也。
深廣無際故云無邊也○立義分中文別
有二。初結前生後。二正彰立義。此文有

三。初標總開別。二寄問列名。三依名辨
相。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
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 名中法者。出
大乘法體。謂自體故。對智故。顯義故。即
宗本法也。大位在因。通於染淨耳。義者。辨
大乘名義。謂何故此心是大乘耶。謂此心內
具三大義。故名大也。有二運轉故名乘也。
即依宗所顯差別義理。大位在果。唯取於
淨也。是故大乘總說有二。謂先顯法體。後
釋義理。收義足也○辨相中二。先法後義。
法中亦二。初舉法總立。次何以故下開門
別立。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 總中三句。初眾生心
者。出其法體。謂如來藏心含和合不和合
二門。以其在於眾生位故。若在佛地。則無
和合義。以始覺同本。唯是真如。即當所顯
義也。今就隨染眾生位中故。得具其二種
門也。

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次攝一切世
出世法者。辨法功能。以其此心體相無礙。
染淨同依。隨流返流。唯轉此心。是故若隨
染成於不覺。則攝世間法。不變之本覺及
返流之始覺。攝出世間法。此猶約生滅門
辨。若約真如門者。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
故通攝也。下文具顯。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三依於此心顯示
大乘義者。釋其法名。謂依此一心宗本法
上。顯示大乘三大之義。故名此心以為法

也○別中二。先責總立難。後開別釋成。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 前
中責有二意。一云。心通染淨。大乘唯淨。如
何此心能顯大乘之義。又云。心法是一。大乘
義廣。如何此心能示於義。釋意云。大乘雖
淨。相用必對染成故。今生滅門中。既具含
染淨。故能顯也。以廢染之時則無淨用故。
此釋初意也又心法雖一。而有二門。真如
門中示大乘體。生滅門中具宗三大。大乘之
義莫過是三。是故依此一心得顯三大之
義也。立別門中。言是心真如者。總舉真
如門。起下文中即是一法界已下文也。言
相者。即是真如相。起下復次真如者依言說
分別已下文也。

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是心生滅者。隨熏變動故。總舉生滅門。起
下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已下文也。因緣者。
生滅緣由。故起下復次生滅因緣已下文
也。言相者。生滅之狀。故起下復次生滅相
者已下文也。何故真如門中云即示。生滅門
中云能示者。以真如是不起門。與彼所顯
體大無有異相。詮旨不別故。云即示也。
以是不起故。唯示體也。生滅是起動門。染
淨既異。詮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也。
自體相用者。體謂生滅門中本覺之義。是生
滅之自體生滅之因故。在生滅門中亦辨
體也。翻染之淨相及隨染之業用。並在此
門中。故具論耳。是故下文釋生滅門內。具
顯所示三大之義。意在於此。何故真如門

中直云體。生滅門中乃云自體等者。以所
示三大義還在能示生滅門中。顯非別外。
故云自也。問真如是不起門。但示於體者。
生滅是起動門。應唯示於相用。答真如是
不起門。不起不必由起立。由無有起故。所
以唯示體。生滅是起動門。起必賴不起。起
含不起。故起中具三大。餘如下說。釋法
畢竟○義大者。起下文復次真如自體相者
已下文也。此中有二。先辨大。後釋乘。前中
亦二。先標後釋。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
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釋中三。初體者。
真性深廣。凡聖染淨皆以為依。故受大名。
隨流加染而不增。返流除染而不減。又返
流加淨不增。隨流闕淨不減。良以染淨
之所不虧。始終之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增
減也。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相
大者。二種如來藏中不空之義。謂不異體之
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異於水。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用大者。謂隨染業幻自然大用。報化二身麁
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故
也。下文顯之。何故唯言善。不云不善者。
以不善法違真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
爾。諸不善法應離於真。釋云。以違真故。不
得離真。以違真故。非其用也○乘中二。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 先標果望因以解乘。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後舉因

望果以成運。即始覺之智是能乘。本覺之理
為所乘故。攝論云。乘大性故名為大乘。立
義分竟。

卷 2

解釋分中有二初結前生後。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二正明解釋。釋
文中有三。一標數。二列名。三辨相。

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 列
名中。初顯示正義者。正釋所立大乘法義。

二者對治邪執 次正理既明。情惑斯遣。故
有對治邪執。

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邪執既亡。次辨趣正
階降。故有分別發趣道相。○辨相中。釋上
三名即為三段。初中有二。先總。後別。總者。
釋上立義分中。眾生心攝一切等也。別者。
釋上立義分中何以故下二門別義也。總中
有三。初依法開門。二列其二門。三二門該
攝。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
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 初中言一心
者。謂一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約體絕相
義。即真如門也。謂非染非淨。非生非滅。不
動不轉。平等一味。性無差別。眾生即涅槃。
不待滅也。凡夫彌勒同一際也。二隨緣起滅

義。即生滅門也。謂隨熏轉動成於染淨。染
淨雖成。性恒不動。只由不動能成染淨。是
故不動亦在動門。是故下文云識有二義
中本覺是也。上文生滅門中自體是也。勝鬘
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等者。此約生滅門
說也。楞伽云。如來藏名阿賴耶識。而與無
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等。又云。
如來藏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識
藏。又云。如來藏者。為善不善因受苦樂。與
因俱若生若滅。猶如伎兒作諸伎樂等。廣
如二部楞伽中說。此等並約生滅門說也。
然此二門。舉體通融。際限不分。體相莫二。
難以名目。故曰一心有二門等也○該攝
中。初立次釋。

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 言各攝一切
法者。上立義分中直云攝。今釋中云各攝
者。以真如門是染淨通相。通相之外。無別
染淨故。得總攝。如微塵是瓦器通相。通相
之外無別瓦器瓦器皆為微塵所攝。真如門
者。當知亦爾。準以可知。生滅門者。是染淨
別相。別相之法。生滅所攝。又以此是真如
與緣和合變作諸法。諸法既無異體。還攝
真如門也。以瓦器收微塵等。以此二門齊
攝不二故。得說為一心也。問二門既齊相
攝者。何故上文真如門中。唯示大乘體。不
顯於相用。生滅門中。具顯三耶。答真如是
泯相顯實門。不壞相而即泯故。得攝於生
滅。泯相而不存故。但示於體也。生滅是
攬理成事門。不壞理而成事故。得攝於真

如。成事而理不失故。具示於三大。問前
既泯相相不存故。但示於體。亦可攬理
理不存故。應但示相用。答不例也。何者。
生滅起必賴於真故。攬理理不失。真如未
必藉生滅故。泯相不存。泯相不存故。唯
示於體。理不失故。具示於三。是故攝義是
齊。示義別也○下徵責釋成。

此義云何 責云。若二門各別。不可相從。
若本唯一心。未容影攝。

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答中言不相離者。以
體相不相離故。如金與莊嚴具。若以金收
具。具無所遺。以具攝金。金無不盡。良以
二門一揆全體遍收。此義亦然。思之可見
○第二別釋中有二。先別辨二門。顯動靜
不一。後從生滅門入真如門下。明會相
入實。顯動靜不異。前中釋二門即為二段。
真如門中。初標。次釋。釋中二。初舉如體離
言。以明觀智境。釋上立義分中真如義。二
復次真如者下。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釋
上立中真如相也。初中有二。一總舉法體。
二問答釋疑。初文有二。初正顯如體。二以
一切言說下會執釋名。前中有三。初就實
略標。次一切法下。會妄顯真。三是故下。結
真離妄。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初中
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此非算
數之一。謂如理虛融平等不二故。稱為一。
又對下依言有二義故。今約體但云一也。
依生聖法故云法界。中邊論云。法界者。聖

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
此中因義。是界義故也。言大總相者。二門
之中不取別相門。於中但取總相。然亦該
收別盡。故云大也。此一法界。舉體全作生
滅門。舉體全作真如門。為顯此義故云體
也。軌生物解曰法。聖智通遊曰門。

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言心性不生滅者。釋
上法體。謂隨妄不生。約治不滅。又修起不
生。處染不滅。故攝論云。世間不破。出世間
不盡故也○二會妄顯真中二句。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
一切境界之相 執者云。現見諸法差別遷
流。云何乃言性無生滅。釋云。差別相者。是
汝遍計妄情所作。本來無實。如依病眼妄
見空華。故云皆依妄念而有差別。疑者又
云。以何得知依妄念生。釋云。以諸聖人
離妄念故。既無此境。即驗此境定從妄生。
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實有者。聖人不見。
應是迷倒。凡夫既見。應是覺悟。如不見空
華。應是病眼。返結準之。故云若離於念則
無等也○三結中八句。

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
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
心故名真如 是故者。是所執本空故。真心
不動故。由此一切諸法皆即真如也。離言說
相者。非在言說音聲中故。離名字者。非在
文句詮表中故。此二句言語路絕。非聞慧
境也。離心緣者。非意言分別故。心行處滅。
非思慧境。上來離偽妄故名真。自下離異

相故名如。又下三句。展轉相釋。離世間修
慧境。唯正智與相應也。言畢竟平等者。雖
遍通染淨。而性恒無二故也。所以得無二
者。以在緣時始終不改故。云無有變異
也。所以在有為中得不變異者。以不同
有為可破壞故。此則在染不破。治道不壞
也。唯是一心者。結歸法體。故名真如者。依
義立名○第二會執釋名中有二。先釋後
結。釋中有三。初正會治執。二言說極下約
名釋疑。三此真如體下約相釋遣。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
真如者亦無有相 初中言以一切言說假
名無實者。明言教非實不可如言取也。
但隨妄念等者。釋成無實所以也。恐諸凡
愚聞上真如名。則謂論主自語相違。上文
既云離名字相。何故復立此真如名。故今
釋遣假名非實。不相違也。亦言無相者。
遣於相也。良以名依相立。俱是遍計所緣
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故今雙
遣也○二別約名中二句。初立名分齊。次立
名之意。

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 初中疑云。既絕名
相但假立客名者。何故不立餘名而唯云
真如耶。釋云。真如者。是言說之極。謂此名
之後。更無有名。則諸名之中。最後邊際。故
攝論中十種名內。真如名是第十究竟名。故
云極也。因言遣言者。立此極名。為遣於名。
若無此名。無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遣
名。如打靜聲。若無此聲則不止餘聲。若

為存此聲數數打靜。即自喧故。亦非止
聲。當知此中意趣亦爾。善須消息○三別
約相中二句。

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
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言此真如體無
可遣等者。有二釋。一約觀釋云。外人見前
文雙遣真如名相。謂真如本體亦是可遣之
法。則生斷見。故今釋云。但遣虛妄名相。
不遣真如實法。以是妙智觀境故。何以不
遣者。下句釋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無法
可遣也。外人既聞真理不遣。則謂有法
可立。當情緣執。故云亦無可立。以離妄
情故。何以不立者。下句釋顯。可知。二約法
釋云。無可遣者。非以真體遣生滅法也。
何以不遣者。釋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以
生滅門中一切染淨等法。即無自性。不異
真如故。不待遣也。亦無可立者。既諸生
滅等法未曾不真故。此真如不待立也。何
以不待立。下句釋云。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以一切生滅等法本來同如故。此真如未曾
不顯。更何所立也。又準上文二門。皆各總
攝。一切法言。此中應成四句。一約真無所
遣。以俗即真故。二約真不待立。即俗之
真本現故。三約俗無所乖。以真即俗故。四
約俗不待立。即真之俗差別故。由是義
故。不壞生滅門。說真如門。不壞真如門
說生滅門。良以二門唯一心故。是故真俗
雙融無障礙也。此四句中前二句在真如門。
後二句在生滅門。以此中是真如門故。但

有二句耳。

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當知下第二結離言絕慮也○就第二問
答釋疑中。先疑真絕修問。後舉真勸修答。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
入 問中。云何隨順者。問方便觀。而能得入
者。問正觀也○答中亦二。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
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初中言雖說雖念皆無能所者。明念即無念
非滅於念。非滅念故。名雖念。離於斷見
即無念故。皆無能所。離於常見。於一念
間離此二見見此無二之法。故能稱順中
道隨順法性也。又亦可雖在於彼言念等
中。觀此念等常無能所。雖未能離念。而
順於無念。故名隨順。此釋方便觀也。久
觀不已。即能離茲妄念契彼無念真理。故
名正觀。云得入者。觀智契入也。十地論云。
智者智行處故。又云。是境界難見。自心清淨
可見此境界不可說也。又華嚴云甚深真法
性妙智隨順入故也。是故當知。雖非妄念
境界。不可生於絕分想也○自下第二依
言真如中。文有三。初舉數總標。二開章略
辨。三依章廣釋。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 初中依
言說有二義者。顯此二義。若離於言。即唯
一味。今既依言故。說有二。不可即隨言
執取也。但為生物信解故說此文。故地論
云。何故不但說無言。示現依言求解故。

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
 言如實空者。此以如實之中空無妄染故。
云如實空。非謂如實自空。此則如實之空。
依主釋也。以妄空故。遂能顯示真理。故云
顯實也。故中邊論云無能取所取有。有能
取所取無。是名空相故也。

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不空者有二種。一異妄無體故云有自體。
二異恒沙有漏煩惱故云具足無漏性功德。
故攝論云四德本有故也。佛性論偈云。由
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與法
界相隨。彼長行廣釋。可知○廣釋中先空
內有三。初略明離染。非略能盡故。次廣釋。
非廣能周故。後總結。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
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前中言
一切染法不相應者。總舉能所分別皆不
相應。離差別相者。離所取相故。以無妄
念者。離能取見故。又以妄境從妄念生
故。釋顯空無也。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無。
真如之德。理有情無故。不相應也○廣釋
中。執取雖多。總攝無過此二四句。故廣百
論云。復次為顯世間所執諸法皆非真實。
及顯外道所執不同故。說頌曰。有非有俱
非。一非一雙泯。隨次而配屬。智者達非真。
彼論次第廣破四宗外道等義也。具如彼
說今此論中約外人轉計故有此諸句不
同彼也。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

無相非有無俱相 言非有相者。明真離
妄有也。惑者云。既其非有。即應是無釋云。
我非汝妄有故說非有。非說是無。如何執
無。故云非無也。惑者聞上非有。又聞非
無。別謂雙非是真如法。釋云。我非汝謂有
說非有。非謂法體是非有。非汝謂無。說
非無。非謂法體是非無。如何復執非有非
無。故云非非有非非無也。惑者又云。我上
立有立無。汝並雙非。雙非若存。即有無隨
喪。今雙非既非。我有無還立。釋云。我非汝
雙非故說非非。非許雙是。如何復執。故云
非有無俱也。

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
相 一異等準前可知。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
不相應故說為空 總結中。妄計塵沙。難可
遍歷。故今總攝辨不相應。此順結也。

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若離下反結也。以
對染無說真為空。非無如體以為空也。
亦可此文是釋疑。疑者聞上真空。則謂撥
無真體及恒沙功德。今釋。如文可知。是則
明空不異不空也○不空文中有四。一牒。
二釋。三結。四釋疑。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 初牒前
顯後。

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 次
正顯不空。不空之德。翻對妄空。略論四種。
故寶性論云。一者以常故不生。離意生身
故二者以恒故不死。離不思議退故。三者

不變故不老。無無漏業故。四者清涼故不
病。無煩惱習故。此中淨法當彼論清涼。以
離惑染故。又真心者舉體也。常者常德也。
恒者樂德也。以離變易苦故。不變者我德
也。以非業所繫自在故。淨法者淨德也。

亦無有相可取 釋疑中。惑者聞淨法不空。
則謂同於情執之有。故釋云無相可取也。
是則不空不異於空。

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言以離念境界
等者。釋無相所以也。若妄念所緣。是則有
相。既唯真智之境。明知無妄執之相也。釋
真如門竟。

○第二釋生滅門中二。先釋生滅心法。
後從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下。辨所示之義。
即明此法有顯義功能。問何故真如門中不
辨所示義大。生滅門中具辨所示大義耶。
答以真如門即示大乘體能所不分詮旨
不別故不辨也。生滅門中。染淨不一法義有
殊。故具說之。上立義分中。真如門內云即
示。生滅門中云能示者。釋義在於此也。就
生滅法中有二。先明染淨生滅。後四熏習
下辨染淨相資。前中亦二。先就體總標。後依
義別解。總中有三。初標體。次辨相。後立名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 前中言
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者。謂不生滅心。因無明
風動作生滅。故說生滅心依不生滅心。然
此二心竟無二體。但約二義以說相依也。
如不動之水。為風所吹而作動水。動靜雖
殊。而水體是一。亦得說言依靜水故有其

動水。當知此中理趣亦爾。準可思之。謂自
性清淨心名如來藏。因無明風動作生滅。
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也。楞伽勝鬘俱同
此說。此顯真心隨動。故作生滅。非謂
舉所依取能依。以此門中有二義故。能示
三大。是故通攝所依亦入此門也○第二
辨相。

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不
生滅者。是上如來藏清淨心。動作生滅不
相離。故云和合。非謂別有生滅來與真
合。謂生滅之心心之生滅。無二相故。心之
生滅。因無明成。生滅之心。從本覺起。而
無二體不相捨離。故云和合。故下云。如大
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乃至
廣說。此中水之動是風相。動之濕是水相。以
水舉體動故。水不離於風相。無動而非
濕。故動不離於水相。心亦如是。不生滅心
舉體動故。心不離生滅相。生滅之相莫非
真故。生滅不離於心相。如是不離名為和
合。此是不生滅心與生滅合。以是隨緣門
故。非是生滅與不生滅合。以此非是向本
真如門故。非一非異者。真心全體動故。心
與生滅。非異。而恒不變真性故。與生滅
不一。作楞伽經。以七識染法為生滅以
如來藏淨法為不生滅。此二和合。為阿梨
耶識。以和合故。非一非異。非異門者有
三種。一以本從末明不異經云。如來藏是
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下云。若
生若滅等。梁攝論中亦說。此識虛妄是其性。

故說虛妄分別所攝也。又經云。佛性隨緣
成別味等。二攝末同本明不異者。經云
眾生即如故。又涅槃云十二因緣即佛性
故。又十地云三界唯一心者。彼論釋云。第
一義諦也。又此論下文云。四相本來平等同
一覺云云。前即末之本。本無別本故。唯有
生滅。更無別法可相異也。後即本之末。末
無別末故。唯有不生滅。亦無別法可相異
也。三本末平等明不異者。經云。甚深如來
藏。而與七識俱。又經云。何梨耶識名如來
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
絕。又論云。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
方有所為。此則本末鎔融際限不分。故云
不異也。第二不一義者。即以前攝末之本
唯不生滅故。與彼攝本之末唯生滅法而
不一也。依是義故。經云。如來藏者。不在阿
梨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者不生
不滅。解云。此中唯生滅是七識。唯不生滅是
如來藏。二義既分。遂使梨耶無別自體。故
云不在中。此約不一義說。非謂不和合。
何以故。此中如來藏不生滅。即七識生滅之
不生滅。故與自生滅不一也。七識生滅即
如來藏不生滅之生滅。故與自不生滅亦不
一也。此中非直不乖不異以明不一。亦乃
由不異故成於不一。何以故。若如來藏隨
緣作生滅時。失自不生滅者。則不得有
生滅。是故由不生滅得有生滅。是則不異
故不一也。又此中真妄和合諸識緣起。以四
句辨之。一以如來藏唯不生滅。如水濕性。

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浪。三梨耶識亦生滅
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四無明倒執非生
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此四
義中隨舉一義即融體全攝。緣起義理無二
相故。此中且約濕性不失義邊。動靜不一。
故說水不在於浪中。豈可此浪離水之外
別有體也。餘義準此思之。問既云動靜不
一。則應云如來藏不在七識中。何故乃云
不在梨耶中。答梨耶融動靜。動靜無二。是
梨耶全。既動靜分。梨耶無別體。故云不
在中也。問梨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滅
門。答為起靜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
性隨於動亦在生滅中。非直梨耶具動靜
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不動亦在此門
中。何以故。以彼生滅無別法故。可思準
之。又若一者。生滅識相滅盡之時。真心應
滅。則墮斷過。若是異者。依無明風熏動之
時。靜心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過。離此二
邊故非一異。又若一則無和合。若異亦無
和合。非一異故得和合也。如經云。譬如
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
是。若泥團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
非異。若不異者。泥團微塵應無差別。如是
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
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
故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解云。此中真相
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識。藏識是梨耶。今此論
主總括彼楞伽經上下文意作此安立。故云
非一異也○第三立名。

名為阿梨耶識 然此生滅不生滅。即之義
不一。辨之心不異。目此二義不二之心。名
阿梨耶識。又阿梨耶及阿賴耶者。但梵言訛
也。梁朝真諦三藏訓名翻為無沒識。今時奘
法師就義翻為藏識。但藏是攝藏義。無沒是
不失義。義一名異也。所攝名藏。謂諸眾生取
為我故。所以然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
隨熏和合似一似常。故諸愚者以似為真。
取為內我。我見所攝。故名為藏。由是義
故。二種我見永不起位即失賴耶名也。又
能藏自體於諸法中。又能藏諸法於自體
內。故論云能藏所藏我愛執藏。此之謂也。
此依義立名也○第二別解中有三。初釋
上心生滅。二從復次生滅因緣者下。釋上
生滅因緣。三復次生滅相者下。釋上生滅之
相。初中亦三。初開數辨德。二寄問列名。三
依名辨釋。

此識有二種義 前中言此識有二義等者。
此義稍難。今總括上下文略敘其意。餘可
至文當知。何者。謂真如有二義。一不變義。
二隨緣義。無明亦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
有用成事義。此真妄中。各由初義故成上
真如門也。各由後義故成此生滅門也。此
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亦各有二義。一違自
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無明中初違自順他
亦有二義。一能反對詮示性功德。二能知
名義成淨用。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覆真
理。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亦有二義。
一翻對妄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

違自順他亦有二義。一隱自真體義。二顯
現妄法義。此上真妄各四義中由無明中反
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
得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
中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
中覆真義。真如中隱體義。從此二義得有
根本不覺。又由無明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
妄義。從此二義得有枝末不覺。此生滅門
中。真妄略開四義。廣即有八門。若約兩兩
相對和合成緣起。即有四門。謂二覺二不
覺。若約本末不相離。唯有二門。謂覺與不
覺。若鎔融總攝。唯有一門。謂一心生滅門
也。又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本不覺在本識
中。餘二在生起識中。若約本末不二門。並
在一本識中。故云此識有二義也。問此中
一識有二義。與上一心有二門何別耶。答
上一心中含於二義。謂不守自性隨緣義。及
不變自性絕相義。今此但就隨緣門中染淨
理事無二之相明此識也。是則前一心義
寬該收於二門。此一識義陜局在於一門。
問此中本覺與上真如門何別。答真如門
約體絕相說。本覺約性功德說。謂大智慧
光明義等名本覺故。本者是性義。覺者是智
慧義。以此皆為翻妄染顯故。在生滅門
中攝。以真如門中無翻染等義故。與此不
同也。是故體相二大俱名本覺。並在生滅
門中。故得具三大也。

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 言能攝一切法者。
上二門中云皆各總攝。此中不云各者。以

此二義陜於二門故。但明一識由含二義
故攝一切。不言二義各攝一切。又上文中
但云攝而不云生者。以真如門無能生義
故。此識之中以不覺熏本覺故。生諸染法
流轉生死。以本覺熏不覺故。生諸淨法
返流出纏成於始覺。依此二義遍生一切
染淨法。故云能生也。下四熏習中廣辨此
也。非直相熏能生諸法。亦乃生諸法已不
離此心。為此心所攝。如上二門各攝處
釋也。

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第三依
名別釋中有三。先辨覺。次明不覺。後雙辨
同異。初中覺者。約淨法明心生滅故。於中
有二。先略辨始本二覺。後又覺心源下廣
明二覺。初中有二。先本後始。本中亦二。初
顯本覺體。二以何故下釋本覺名。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
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
此法身說名本覺 初中言離念者。離於妄
念。顯無不覺也。等虛空等者。非唯無不
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義等故也。虛空
有二義。以況於本覺。一周遍義。謂橫遍三
際。竪通凡聖。故云無所不遍也。二無差別
義。謂在纏出障性恒無二故。云法界一相
也。欲明覺義。出纏相顯。故云即是如來平
等法身。既是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
此法身說名本覺。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
智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
身等。皆此義也。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
本覺 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一
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
覺。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上文直云覺
耶。進退責也。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
答初意也。以始即同本者。以至心源時始
覺即同本覺無二相故。是故上文但云其
覺。答後意也。良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
待此始覺方名本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說
也。然此始覺是本覺所成。還契心源融同一
體方名始覺。故云以始覺則同本也。問
若始覺異本則不成始。若始同本則無始
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名本。答今在生滅
門中。約隨染義。形本覺說於始覺。而實
始覺至心源時。染緣既盡。始本不殊。平等
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之名在生滅
門中。非真如門也。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
始覺 第二始覺中。言始覺者牒名也。依
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即
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
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
同本覺。故云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有始覺
也。下文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始
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
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則無不覺。無
不覺故則無始覺。無始覺故則無本覺。
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是故佛果圓
融蕭焉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有三身

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下文更
顯之耳○第二廣顯二覺中二。先明始覺。
後明本覺。前中有三。初總標因果二覺。次
廣寄四相釋成。後而實無有下明始不異
本。

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
覺 前中言覺心源者。染心之源。謂性淨
也。又麁相之源。謂生相也。始覺道圓同於
本覺。故云究竟。此在佛地。不了其源。始
未同本。故云非究竟。此在金剛已還○第
二約四相別顯中。初三相釋前不究竟覺。
後一相釋上究竟覺。於中有二。初正寄四
相顯其四位。後引經釋成心源無念。前中
四相義者。先述大意。後方釋文。述意者。此
中文意將四相麁細配以寄顯返流四位。以
明始覺分齊。然此四相但約真心隨熏麁
細差別寄說為四。非約一剎那心明四相
也。所以知者。若約一剎那心辨者。如下文
中明地上菩薩業識之心微細起滅。於中異
滅相等豈凡小能知。又如事識之中麁相生
住。地上菩薩豈不能知。是故十地已還具
有微細四相。於中滅相豈信地能知。故知文
意稍異。今以二門略辨。一總明二別說。總
者。原夫心性離念。無生無滅。而有無明
迷自心體。違寂靜性鼓動起念。有生滅四
相。是故由無明風力。能令心體生住異滅從
細至麁。經云。佛性隨流成種種味等。又經
云。即此法身為諸煩惱之所漂動往來生
死名為眾生。此論下云。自性清淨心因無

明風動等。今就此義以明四相。既鼓靜令
動。遂有微著不同先後際異。就彼先際最
微名為生相。乃至後際最麁名為滅相。故
佛性論云。一切有為法約前際與生相相
應。約後際與滅相相應。約中際與住異
相相應。二別明者。對彼下文約位別分。生
相有一。住相有四。異相有二。滅相還一。生
相一者。名為業相。謂由無明不覺心動。雖
有起滅。而相見未分。以無明力故。轉彼
淨心至此最微。名為生相。甚深微細唯佛
所知。下文云。依無明所起識者。乃至唯佛
能知故。即下文三細中初一。及六染中後一。
五意中第一。此等並同此生相攝。住相四者。
一名轉相。謂由無明力。不覺前動相即無
動。故轉成能見。二名現相。謂由無明依前
能見不了無相。遂令境界妄現。此二及初
並在賴耶位中。屬不相應心。三名智相。謂
由無明迷前自心所現之境。妄起分別染
淨之相。故云智也。四名相續相。謂由無明
不了前所分別空無所有。更復起念相應
不斷。此二同在分別事識細分之位。屬相
應心。無明與前生相和合。轉彼淨心乃至
此位。行相猶細。法執堅住。名為住相。下文
三細中後二。及六麁中初二。并五意中後四。
及六染中中四。此等並同是此住相。言異相
二者。一執取相。二計名字相。謂此無明迷
前染淨違順之法。更起貪瞋人我見愛。執相
計名取著轉深。此在事識麁分之位。無明
與前住相和合。轉彼淨心令至此位。行相

稍麁散動身口。令其造業。名為異相。下
文六麁中中二。及六染中初一。并五意後意
識。此等並同是此異相。言滅相一者。名起
業相。謂此無明不了善惡二業定招苦樂二
報。故廣對諸緣造集諸業。依業受果。滅
前異心令墮諸趣。以無明力轉彼淨心。至
此後際。行相最麁。至此為極。周盡之終。名
為滅相。下文六麁中第五相是也。以果報
非可斷故。不論第六相也。是故三界四
相唯一夢心。皆因根本無明之力。故經云。
無明住地其力最大。此論下云。當知無明能
生一切染法。此之謂也。雖復從微至著辨
四相階降。然其始終竟無前後。總此四相
以為一念。為麁細鎔融唯是一心故。故說
俱時而有皆無自立也。然未窮源者。隨行
淺深覺有前後。達心源者。一念四相俱時
而知。經云。菩薩知終不知始。唯佛如來始
終俱知。始者謂生相也。終者謂餘相乃至滅
相也。既因無明不覺之力起生相等種種夢
念。動其心源轉至滅相。長眠三界流轉六
趣。今因本覺不思議熏力起厭求心。又因。
真心所流聞熏教法熏於本覺。以體同用融。
領彼聞熏。益性解力。損無明能。漸向心源。
始息滅相。終息生相。朗然大悟覺了心源
本無所動。今無始靜。平等平等。無始覺之
異。如經所說夢渡河喻等。大意如此○次
釋文中。約寄四相以別四位。四位之中各
有四義。一能觀人。二所觀相。三觀利益。四
觀分齊。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
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初位
中。如凡人者。是能觀人。位在十信也。覺
知前念起惡者。明所觀相。謂未入十信已
前。廣造身口惡業而不覺知。今入信位。能
知惡業定招苦報。故言覺知。此明覺於滅
相義也。能止後念令不起者。辨觀利益。前
由不覺常起身口惡業。今既覺故能不造
惡。止滅相也。雖復名覺即是不覺者。結觀
分齊。能知滅相實是不善。故不造惡。名為
雖覺。而猶未知滅相是夢。故云不覺。此但
能止惡業。故云雖覺。未覺煩惱。故云不
覺也。問覺異相等亦不覺後。為何不亦
立不覺之名。答若據覺前不覺後亦得名
不覺。故下文乃至十地皆不覺。若得覺業
不覺惑。正名為不覺。即此文也。以覺與
惑正酬對故。非於業也。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
相以捨麁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第二位
中。能觀人者十解以上三賢菩薩。十解初
心名發心住。舉此初人等取後位。故云
初發意等也。以此菩薩雖留惑故不證人
空。然此位菩薩於人空實得自在故。與二
乘同位論也。覺於念異者。相所觀相。如上
所說二種異相分別內外計我我所貪瞋
見愛等。此二種人共了知故。明本淨心為無
明所眠。夢於異相起諸煩惱。而今漸與智
慧相應。從異相夢而得微覺。故云覺於念
異也。觀利益者。既能覺異相之夢。故彼所

夢異相永無所有。故云念無異相也。以捨
麁分別執著相者。釋成益相。起貪瞋等名
麁分別。著違順境名執著相。以於異相夢
覺故能捨之。而猶眠在住相夢中。故名相
似覺。即結觀分齊也。以此位中菩薩未至
證位。二乘不了法空故。云相似覺。

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
麁念相故名隨分覺 第三位中。能觀人者。
初地菩薩證法身遍滿義。乃至九地悉同證
得。皆名法身菩薩也。覺念住者。覺前四
種住相。雖知一切法唯是識故。不起心外
妄繫麁執分別。然出觀後。於自心所現法上。
猶起染淨法執分別。以彼淨心為無明所
眠。夢於住相。今與無分別智相應。從住相
夢而得覺悟。返照住相竟無所有。故云覺
於念住念無住相也。以離分別麁念相者。顯
觀利益。異前人執及著外境故。今約心但
云分別。又異後根本無明生相細念故。云
麁念相也。此四種住相中。於初地七地八地
九地。各離一相也。下文自當顯耳。雖於麁
念住相而得覺悟。猶自眠於生相夢中覺
道未圓。故云隨分。即結觀分齊也。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
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
名究竟覺 第四位中。菩薩地盡者。謂十
地覺窮故云盡也。此是總舉。下二句別明
也。方便滿足是方便道。一念相應者。是無間
道。如對法論云。究竟道者。謂金剛喻定。此
有二種。謂方便道攝。及無間道攝。即是此中

能觀人也。覺心初起者。舉所觀境。心初起
者。明根本無明依覺故迷。動彼靜心令起
微念。今乃覺知離本覺無不覺。即動心本
來寂。猶如迷方謂東為西。悟時即西是東。
更無西相。故云心無初相也。前三位中。雖
各有所覺。以其動念未盡故。但言念無住
相等。今此究竟位中。動念都盡唯一心在。故
云心無初相也。離細念者。明觀利益。業識
動念念中最細。名微細念。謂生相也。此相
都盡永無所餘。故言遠離。遠離虛相故。真
性即顯現。故云見心性也。前三位中。相不
盡故不云見性也。前諸位中覺未至源。
猶夢生相動彼靜心。成業識等起滅不住。
今此生相夢盡。無明風止性海浪歇。湛然常
住。故云得見心性心即常住也。究竟覺者。
前未至心源。夢念未盡。求滅此動望到
彼岸。今既夢念都盡。覺了心源。本不流轉。
今無始靜。常自一心。平等平等。始不異本。
名究竟覺。即結分齊也○第二引釋中有
四。初引經。二重釋前文。三是故下舉不覺
之失。四若得下顯覺者之得。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
佛智故 初中言能觀無念向佛智者。在
因地時。雖未離念。能觀如此無念道理。
說此能觀為向佛智。以是證知佛地無念。
此是舉因望果說也。若引就位通說者。如
金光明經言。依諸伏道起事心滅。依法斷
道依根本心滅。依勝拔道根本心盡。此言
諸伏道者。謂三賢位。起事心滅者。即此論中

捨麁分別執著相。是異相滅也。法斷道者。
在法身位。依根本心滅者。猶此論中捨麁
念相。即是住相滅也。勝拔道者。金剛喻定。
根本心盡者。猶此論中離微細念。是生相
盡也。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
謂無念 重釋中言又心起者。牒上覺心初
起之言。非謂覺時知有初相。故云無初可
知。既無初相。何故說言知初相耶。釋云。言
知初者。即謂無念。譬覺方時。知西即東。更
無西相可知。言知西者。謂即東也。覺心之
時。知初動念即本來靜。故云即無念也。

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
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舉失中言是故
者。是前無念名為覺故。即顯有念不得
名覺。以從本來等者。顯不覺所以。即金剛
已還一切眾生未離無始無明之念。故不
得覺名。然則前對四相夢之差別故說漸
覺。今約無明眠之無異故說不覺。如仁王
經言。始從伏忍至頂三昧。照第一義諦。不
名為見。所謂見者。是薩婆若故。此之謂也。
故說無始無明者。結成不覺義也。此顯無
有染法始於無明。故云無始也。又無明依
真。同無元始故也。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
故 下顯得中。若至心源得於無念則
遍知一切眾生一心動轉四相差別。故言若
得無念者則知心生住異滅也。以無念等故
者。釋成上義。疑云。佛得無念。眾生有念。有

無懸隔。云何能知也。釋云。眾生有念。本來無
念。佛既得彼無念。無念與念本來平等。故
云以無念等故。是故得知也。又釋云。以四
相念中各即無念故。云以無念等也。是故
得無念者。遍知四相念也○自下明始不
異本。於中初標次釋。

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
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雖始得無念之
覺。然其所覺四相本來無起。待何不覺而
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下釋成上義。以
彼四相一心所成。鉤鎖連注無有前後。離
淨心外無別自體。無自體故本來平等同
一本覺。然未至此位。隨其智力前後而覺。
未稱法故不得同本。今既四相俱時平等。
覺知皆無自體。同一本覺。是故則無始覺
之異。問四相云何而得俱時。既其俱時。何
故上文覺有前後。答上已辨竟。謂唯一夢
心四相流轉。處夢之士謂為前後。各各隨
其智力淺深。分分而覺。然大覺之者知夢四
相唯一淨心無有體性可辨前後。故云俱
時無有自立等也。故攝論云。處夢謂經年。
悟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此
中一剎那者。即謂無念。楞伽云。一切法不生。
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解
云。以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
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是故契無生者
方見剎那也。又淨名經中。不生不滅是無常
義等。楞伽又云。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
涅槃因。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

滅。此等經意並明真心隨流作染淨等法。
染淨等法本無自體。無自體故唯一真心。
是故四相即一真心。不覺即同本覺。故云本
來平等同一覺也。

第二釋本覺中有二。先明隨染本覺。後
四鏡下明性淨本覺。又亦可上來總明覺
體。此文辨覺相。下四鏡文雙明體相也。初
隨染中文有三。初總標。二列名。三辨相。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
捨離 初中言生二種者。此二既在隨動門
中。故云生也。生已不離不動覺體。故云
與彼不相離也。

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言智淨相者。明本覺隨染還淨之相。不思
議業相者。明還淨本覺業用之相。此之二相
若離染緣則不得成。故云隨染也○第三
辨相中二。先明智淨。於中有二。初直明淨
相。後此義云何下問答釋成。前中亦二。初因
後果。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
便故 因中依法力熏習者。謂真如內熏之
力。及所流教法外緣熏力。此在地前。依此
熏力修習資糧加行善根。登地已上。行契

證如。故云如實修行。十地行終故云滿足
方便。此在金剛因位極也。

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果中二。初斷果。後智果。由前方便能破
和合識內生滅之相。顯其不生滅之性。此根
本無明盡故心無所合。即顯法身本覺義
也。即於此時能滅染心之中業相等相續之
相。不滅相續心體故。令隨染本覺之心遂
即還源。成淳淨圓智。成於應身始覺義也。
然此始覺無別始起。即是本覺隨染作也。今
染緣既息始還同本。故云淳淨也○釋疑
中初問後答。問中執真同妄難。後簡妄異
真答。

此義云何 難意云。如上所說。動彼靜心
成於起滅。今既盡於生滅。應滅靜心。故云
此義云何也○答中法喻合三也。

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
性非可壞非不可壞 答意云。業等染心名
諸識相。此等皆是不覺之相。故云心識之
相皆是無明。非約心體說也。又更轉難云。
既言識相皆是無明故說滅者。即應別有
體性離於真如。即真妄別體難也。答云。如
此諸識不覺之相不離隨染本覺之性。以
是故云不離覺性。此無明之相與彼本覺之
性非一非異。非異故非可壞。非一故非
不可壞。若依非異非可壞義。說無明即
明。故涅槃經云。明與無明其性不二。不二
之性即是實性。若就非一非不可壞義。
說無明滅覺性不壞。滅惑之義準此知之

○喻中四句。

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
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
 初句真隨妄轉喻。次水風不相離者。真妄
相依喻。水非動性者。真體不變喻。此顯非
自性動但隨他動也。若風止滅下息妄顯
真喻。此明若自性動者。動相滅時濕性隨
滅。而但隨他動故。動相滅時濕性不壞也
○合中次第合之。

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
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
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初淨心合海也。因無
明動者。合風起水成於波浪。以水不能
自浪。要因風起波也。風不能自現動相。
要依於水方現動也。故動即水。動無別
體也。所況可知。俱無形相不相離者。合
相依也。以濕全動故。無於水相。以動
全濕故。無於風相。心法亦爾。真心隨熏全
作識浪。故無心相。然彼識浪無非是真。故
無無明相。故攝論云。見此不見彼等。又云。
若見一分。餘分性不異等。又云。即生死故
不見涅槃。即涅槃故不見生死等。如攝
論第二殊勝後廣說。心非動者。合水非動
性也。無明滅者。是根本無明滅。合風滅也。
相續滅者。業識等滅。合動相滅。智性不壞
者。隨染本覺照察之性。是合濕性不壞○第
二不思議業中。初標後釋。釋中二。初依體
總標。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

界 謂與眾生作六根境界故。寶性論云。
諸佛如來身如虛空無相。為諸勝智者作
六根境界。示現微妙色。出於妙音聲。令嗅
佛戒香。與佛妙法味。使覺三昧觸。令知深
妙法。故名妙境界也○二所謂下別辨。

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
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於中四句。一橫
顯業德廣多無量。二竪顯業根深窮未來
際。三顯業勝能無功應機。四顯業勝利益
潤不虛。如此則是報化二身真如大用無始
無終相續不絕故。如金光明經云。應身者
從無始生死相續不斷故。一切諸佛不共之
法能攝持故。眾生不盡用亦不盡。故說常
住。寶性論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謂得解
脫。遠離煩惱障智障。得無障礙清淨法身。
是名成就自身利益。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
得成就自身利已。無始世來自然依彼二
種佛身。示現世間自在力行。是名成就他身
利益。問始得自利已方起利他業。云何利
他說無始耶。答有二釋。一云。如來一念遍
應三世所應無始故。能應則無始。猶如一
念圓智遍達無邊三世之境。境無邊故。智亦
無邊。無邊之智所現之相。故得無始亦能無
終。此非心識思量所測。故名不思議業也。
二云。以無明盡故。始覺即本。然彼本覺無
始世來常起業用益眾生故。始覺同彼。故
亦無始。以一切佛無差別故。無新舊故。皆
無始覺之異故。本覺平等無始無終故。故能
常化眾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議業也。

此本覺用與眾生心本來無二。但不覺隨
流用即不現。妄心厭求。用則於彼心中稱
根顯現。而不作意我現差別。故云隨根自
然相應。雖不作意。現無不益。故云種種而
現得利益故也。上來隨染本覺之相竟○自
下第二明性淨本覺。亦可是體相合明。於
中有二。謂總標別釋。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
淨鏡 前中以空及鏡皆有四義故。取之
為喻。一空鏡。謂離一切外物之體。二不空
鏡。謂鏡體不無能現萬象。三淨鏡。謂磨治
離垢。四受用鏡。置之高臺須者受用。四中
前二自性淨。後二離垢淨。又初二就因隱時
說。後二就果顯時說。前中約空不空為二。
後中約體用為二。又初二體。後二相。故云
覺體相也。又初一及第三有空義。第二第四
有鏡義。故舉二喻○釋中別解四義。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 初內真如中妄
法本無。非先有後無。故云如實空。

遠離一切心鏡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下釋空義。倒心妄境本不相應。故云遠離
等。非謂有而不現。但以妄法理無故。無
可現。如鏡非不能現。但以兔角無故。無
可現也。非覺照者有二義。一以妄念望於
真智。無覺照之功。以情執違理故。如鏡非
即外物。以彼外物無照用義故。即顯鏡中
無外物體。二以本覺望於妄法。亦無覺照
功能。以妄本無故。如淨眼望空華。無照矚
之功。亦如鏡望兔角。問若然者。何故下因

熏習中即現一切世間法耶。答彼約依他
似法。是此真心隨熏所作。無自體故。不異
真如。故彼文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也。
今此約遍計所執實法故。無可現也。問所
現似法。豈不由彼執實有耶。答雖由執
實。然似恒非實。如影由質影恒非質。鏡
中現影。不現於質。不現質故。故云空鏡。
能現影故是因熏也。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 第二因熏中釋
內有二因義。初能作現法之因。二作內熏
之因。亦可初是因義。後是熏習義。故云因
熏習也。言如實不空者。此總出因熏法體。
謂有自體及性功德故○下別釋二因。

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
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初中一切
世間境界悉現者。明一切法離此心外無
別體性。猶如鏡中能現影也。不出者。明心
待熏故變現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不
入者。離心無能熏故。不從外入也。不失
者。雖復不從內出外入。然緣起之法顯現不
無。故云不失也。不壞者。諸法緣集起無所
從。不異真如。故不可壞。如鏡中影非刃
能傷。以同鏡故不可壞也。常住一心者。
會相同體。以一切法下釋成同鏡所由。以
於心中顯現無出入等故。即無體性。無
體性故。本來平等不異真如。故云常住一
心乃至真實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
眾生故 又一切染法下釋後因義。染法不

能染者。以性淨故。雖現染法。非染所污。
非直現染之時非染所染。亦乃由現染故
反顯本淨。如鏡明淨能現穢物。穢物現時
反顯鏡淨。豈此穢物能污鏡耶。若不現染。
則無以顯其不染也。智體不動者。以本無
染。今無始淨。是故本覺之智未曾移動。又
雖現染法。不為所染。故云不動。如鏡中
像隨質轉變。然其鏡體未曾動也。具足無
漏等者。此本覺中恒沙性德無所少也。又
與眾生作內熏之因。令厭生死樂求涅
槃。故勝鬘經由有如來藏能厭生死苦
樂求涅槃也。佛性論云。自性清淨心名為
道諦也。又十種佛性中業性也。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
合相淳淨明故 第三中。初標次釋。言法
出離者。謂真如之法。出於二障離於和
合故。云出離。前明在纏性淨不空如來藏。
今明不空出纏離垢法身。如寶性論云。有
二淨。一自性淨。以同相故。二離垢淨。以勝
相故。不空法者。出法體也。謂即前因熏。出
煩惱等者。麁細染心名煩惱礙。所依無明名
智礙。離和合等者。淨心出障破業識等和
合也。離和合雜相故名淳。無惑染故名
淨。出無明故名明。謂大智慧光明等故
云淳淨明也。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
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第四中。初標後
辨。謂即彼本覺出障之時。隨照物機示現
萬化。與彼眾生作外緣熏力。故云依法乃

至示現故。問前隨染中智淨與此法出離
何別。又前業用與此緣熏何別。答前約隨
染故還淨說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覺
說。此約自性故離障顯法體。即明此法用
俱就法體說。是故前云智。此云法。前云
業。此云緣也。然法智雖殊。體無差別。以
始覺即本覺故。但今就義開說。故有境智
不同也。

○第二不覺中有三。初明根本不覺。二生
三種下明枝末不覺。三當知無明下結末歸
本。又亦可初明不覺體。次明不覺相。後結
相同體。前中有二。初依覺成迷。後依迷
顯覺。亦則釋疑也。以彼妄依真起無別體
故。還能返顯於真。即是內熏功能也。由是
義故。經中說言。凡諸有心悉有佛性。以諸
妄念必依於真。由真力故。令此妄念無
不返流故也。初中有三。謂法喻合也。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
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 法中。
初不了如理一味故。釋根本不覺義。如迷
正方也。不覺念起者。業等相念。即邪方也。
念無自相下明邪無別體不離正方也。即
明不覺不離覺也。

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
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喻合可
知。

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
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後文中
二。初明妄有起淨之功。後明真有待妄之

義。良以依真之妄方能顯真。隨妄之真
還待妄顯故也○第二末中略作二種釋。一
約喻說意。二就識釋文。初者本覺真如其
猶淨眼。熱翳之氣如根本無明。翳與眼合
動彼淨眼。業識亦爾。由淨眼動故有病眼
起。能見相亦爾。以有病眼向外觀故。即
有空華妄境界現。境界相亦爾。以有空華
境故。令其起心分別好華惡華等。智相亦
爾。由此分別堅執不改。相續相亦爾。由執
定故於違順境取捨追遣。執取相亦爾。由
取相故於上復立名字。若有相未對時。但
聞名即執。計名字相亦爾。既計名取相發
動身口。攀此空華造善惡業受苦樂報。長
眠生死而不能脫。皆由根本無明力也。第
二釋文中有二。初無明為因生三細。後境
界為緣生六麁。前中亦二。謂總標別解。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相
離 標中言與彼不覺不相離者。明相不
離體故。末不離本故。以依無明成妄心。
依忘心起無明故也。

云何為三 前中三細即為三。各有標釋。

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
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初中釋內。
以依不覺者。釋標中無明。即根本無明也。心
動名業者。釋標中業也。此中業有二義。
一動作義。是業義故。云依不覺故心動名為
業也。覺則不動者。反舉釋成。既得始覺時
即無動念。是知今動只由不覺也。二為因
義。是業義故。云動則有苦。如得寂靜無念

之時。即是涅槃妙樂。故知今動則有生死苦
患。果不離因者。不動既樂。即知動必有苦。
動因苦果既無別時。故云不相離也。此雖
動念而極微細。緣起一相能所不分。即當
梨耶自體分也。如無相論云。問此識何相
何境界。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別。一體無異。
當知此約賴耶業相義說也。下二約本識
見相二分為二也。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第二能見相。即是轉相。依前業相轉成能
見。故言以依動故能見。若依性淨門。則無
能見。故云不動則無見。反顯能見必依動
義。如是轉相雖有能緣。以境界微細故猶
未辨之。如攝論云。意識緣三世境及非三
世境。是則可知。此識所緣境不可知故。既云
所緣不可知。即約能緣以明本識轉相義
也。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
境界 第三境界相。即是現相。依前轉相能
現境界。故云依見故境界妄現。下反舉釋可
知。如楞伽云。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
現亦復如是。又此論下文明現識云。謂能
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
爾。乃至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此
等並約本識現相義說。此之現相常在本
識。何況轉相業相在六七識耶。此三並由
根本無明動本靜心成此三細。即不相應
心。屬賴耶位攝○自下境界為緣生六種
麁相。即分別事識也。如楞伽經云。境界風

所動種種諸識浪等。此之謂也。問三細屬
賴耶。六麁屬意識。何故不說末那識耶。答。
有二義意。一前既說賴耶。末那必執相應。
故不別說。故瑜伽云。賴耶識起必二識相
應故。又由意識緣外境時。必內依末那
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是故次說六麁。必
內依末那故。亦不別說。二以義不便故。
略不說之。不便相者。以無明住地動本靜
心。令起和合成梨耶。末那既無此義。故前
三細中略不說。又由外境牽起事識。末那
無緣外境義故。六麁中亦略不說。亦可計
內為我屬前三細。計外為我所屬後六
麁。故略不論也。楞伽中亦同此說。故彼經
云。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
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乃至廣說。經
中現識。即是三細中現相也。分別事識。即是
下六麁也。所以知者。彼經下釋分別事識
中。乃云攀緣外境界起於事識等。故知事
識非是末那。此論下文並亦同此。宜可記
之。釋文中有二。謂總標別釋。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 別釋
中六相即為六段。各先標後釋。此六之中。
總有三對。謂初二為一對。謂事識中細惑。
執境法為實故。六染中同是法執。地上菩
薩所斷。亦入下五意內攝。以有依止義故。
次二為一對。謂事識中麁惑。於前實境上
復起貪瞋等惑。即是下入五意後別明意
識。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等。六染中二乘等所
斷也。後二為一對。謂依惑造業。苦報長淪

也。

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初言智相者。謂於前現識所現相上。不
了自心現故。始起慧數分別染淨執有
定性。故云依於境界乃至不愛故也。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
相應不斷故 二相續中依於智者。明起所
依。謂依前分別。愛境起樂覺受。不愛境起
苦受。數數起念相續現前。此明自相續也。
又能起惑潤業。引持生死。即令他相續。故
下文云住持苦樂等也。故云生其乃至不斷
故也。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
心起著故 三執取相者。謂於前苦樂等境。
不了虛無。深起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續
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等也。言
依於相續乃至苦樂者。是前相續相也。心起
著者。是此執取相也。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四計名字相者。依前顛倒。所執相上。更
立名言。是分別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隨。而
生諸妄想。故云依於妄執等也。上來起惑。
自下造業感報。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五起業者。謂著相計名。依此麁惑。發動
身口造一切業。即苦因也。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六業
繫苦者。業用已成。招果必然。循環諸道
生死長縛。故云依業受果不自在也。上來末

相竟○當知下第三結末歸本。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 如前三細六麁。
總攝一切染法。皆因根本無明不了真如
而起。故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也○自
下釋所以。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疑云。染法多
種差別不同。如何根本唯一無明。釋云。染法
雖多。皆是無明之氣。悉不覺之差別相。故
不異不覺也。故云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
相也。上來總釋不覺義。即約染法辨心生
滅竟○自下第三明染淨同異之相。於中
有三。初總標。次列名。後廣辨。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
二者異相 辨中初同後異。同中三。初喻次
合後引證。

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 初
言同相者。染淨二法同以真如為體。真如
以此二法為相。故云同性相。種種瓦器譬
染淨法也。皆同塵性者。器以塵為性也。塵
以器為相。故云微塵性相也。

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合
中言無漏者。始本二覺也。無明者。本末不
覺也。此二皆有業用顯現而非實有。故云
業幻。此等合種種器也。皆同真如性相者。
以動真如門作此生滅門中染淨二法。更
無別體故云性也。真如亦以此二法為相。
淨相可知。其染相者。下文云。但以無明而
熏習故即有染相。

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

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
竟無得 引證中依於此義乃至涅槃者。依
此同相門。如上本末不覺。本來即真如。
故說一切眾生性自涅槃不更滅度。故經
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言菩提
之法乃至無得者。依此同相門。如上始本
二覺。即是真如。故諸佛菩提非修得也。又
前約不覺即如故。眾生舊來入涅槃。今約
覺亦即真故。諸佛菩提無新得也。言非
可修相者。望前涅槃非是了因修顯故。言
非可作相者。望前菩提非是生因所作故。
畢竟無得者。此之二果即性淨本有故無得
也○自下釋伏疑。疑云。若眾生已入本來涅
槃更無新滅。即已同諸佛。何故不能現報
化等色身耶。

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
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釋云。法性自體本無色相可見。如何使
現色等耶。故云亦無色相可見。又疑云。
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見法故不現二色
者。諸佛何故現報化等種種色耶。釋云。彼
見諸佛種種色等者。並是隨眾生染幻。心
中變異顯現。屬後異相門。非此同相門中。
本覺智內有此色礙不空之性也。又亦可本
覺不空恒沙德中亦無此色相故。云而見
色相乃至不空之性也。何以得知彼法體中
無色相者。釋云。以本覺智相非是可見之
法故也○異相中先喻後合。

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

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合中隨染幻
差別者。是無漏法也。性染幻差別者。是無
明法也。以彼無明迷平等理。是故其性自
是差別。故下文云。如是無明自性差別故也。
諸無漏法順平等性。直論其性。則無差別。
但隨染法差別相故。說無漏法有差別耳。
如下文中對業識等差別染法故。說本覺
恒沙性德。又由對治彼染法差別故。成始
覺萬德差別也。如是染淨皆是真如隨緣顯
現。似有而無體。故通名幻也。上來染淨不
同。釋心生滅竟○自下第二釋上立義分
中因緣。於中有二。初明生滅因緣義。後
從無明所起識下。顯所依因緣體。前中有
二。初總標。後別釋。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
故 標中言因緣者。梨耶心體不守自性。
是生滅因。根本無明熏動心體。是生滅緣。又
復無明住地諸染根本。是生滅因。外妄境界
動起識浪。是生滅緣。依是二義以顯因緣。
諸識生滅相集而生。故名眾生。而無別體。
唯依心體。故言依心。即是梨耶自相心也。
能依眾生。是意意識依心體起故云轉。轉
者起也○下別釋中初問。

此義云何 此心作眾生義云何也○下別
顯示。於中有三。先釋所依心。次釋意轉。後
釋意識轉。

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 初中言阿梨耶
者。是上所說心。即是生滅之因。有無明者。
於梨耶識二義中。此是不覺義。即生滅之緣。

欲明依此因緣意意識轉故。言以依等
也。上總中略標其因故。但言依心。此別釋
中具顯因緣故。說依心有無明也。問上說
依覺有不覺。由此不覺力故。動彼心體
令起滅和合。方有梨耶業識等。何故此中
說依梨耶有無明乎。答此有三釋。一由
梨耶有二義故。謂由無明動真心成梨耶。
又即此梨耶還與彼無明為依。以不相離
故。何者。謂依迷起似故。即動真心起業
識。迷似為實故。即依梨耶而有無明也。
二云。梨耶有二義。謂覺不覺。前別就其本。
說依覺有不覺。今就末位論。故云依梨
耶有無明也。此即二義中不覺義。在梨耶
中故說依也。三云。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隨
緣之義。此隨緣義難名目故。或就未起。說
依真如有無明。或約已起。說依梨耶有
無明。然此二名方盡其義。故文前後綺互言
耳○不覺下次釋意轉。於中有三。初略明。
次廣辨。後結歸心。初中即明五種識相。

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
說為意 不覺而起者。所依心體由無明
熏舉體而動。即是業識也。前依梨耶有
無明。即依似起迷。今熏淨心成梨耶。即依
迷起似。此二義一時。說有前後耳。言能
見者。即彼心體轉成能見。是轉識也。能現
者。即彼心體復成能現。即是現識。能取境界
者。能取現識所現境界。是為智識。起念相
續者。於所取境起諸麁念。是相續識。依此
五義次第轉成依止。依止此義而生意識

等。故說為意。故攝論云。意以能生依止為
義也○此意下第二廣釋。於中二。初標次
釋。釋中五意即為五段。各有標釋。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
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初中言無明力者。謂
根本無明。即所依緣也。明心不自起。起
必由緣。不覺心動者。正明起相釋成業義。
起動義是業義故。

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第二轉
識中。言依動能見者。依前業識之動。轉成
能見之相。轉識有二。若就無明所動轉成
能見者。在本識中。如其境界所動轉成能
見者。在事識中。此中轉相。約初義也。

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
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
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第三現識中。初法次喻後合。言能現一切
境界者。依前轉識之見。起此能現之功。故
現妄境界。以其心體與無明合熏習力故。
現於種種無邊境界故也。合中言五塵者。
且舉麁顯以合色像。而實通現一切境界。
故上法說中云一切也。若依瑜伽論中。則
現五根種子及器世間等。今此論中偏就五
塵者。以此約牽起分別事識義故。作是
說也。任運而起者。非如六七識有時斷滅。
故簡異彼也。常在前者。為諸法本故。明此
識在諸法之先。以是諸法所依故。此揀異
末那識也。

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 第四智識

者。是事識內細分別。謂不了前心所現境
故。起染淨微細分別。故云智也。

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住持過
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
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
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第
五相續者。亦是事識中細分。前六相中相續
相也。以念相應不斷者。法執相應得長相
續。此約自體不斷釋相續義也。住持已下
有釋。一但屬此相續識。以約其功能釋
相續義故。以此識能起潤業煩惱。能引持
過去無明所發諸行善惡業種。令成堪任成
果之有。若無惑潤。業種焦亡。故云住持乃
至不失也。此則引生令熟。又復能起潤生
煩惱。能使已熟之業感報相應。故言成熟無
差違也。如是三世因果流轉連持不絕。功
由意識。以是義故名相續識。次言念已逕
乃至妄慮者。顯此識用麁分別相不同智
識微細分別故也。二又總辨前五意功能。初
住持業果。是前三細功能。屬梨耶。後念已
未之境。是後二功能。屬事識細分也○第三
結依心中有二。先正結屬心。後此義云何
下釋疑廣辨。初中先順結三界。後返結六
塵。

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
界 前中言是故者。是前一心隨無明動
作五種識故。故說三界唯心轉也。此心隨
熏現似曰虛。隱其虛體詐現實狀曰偽。
虛偽之狀雖有種種。然窮其因緣。唯心作

也。十地經中亦同此說。離彼現識則無塵
境。反驗六塵唯是一心。故云離心則無等
也○釋疑中有三。初問。次答。後當知下結
也。

此義云何 問意云。現有塵境。云何唯心。

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
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答云。以一切
法皆是此心隨熏所起。更無異體故。說
唯心。疑云。何以此心作諸法耶。釋云。由妄
念熏故生起諸法。故云妄念而生也。又亦
可疑云。法既唯心。我何不見。而我所見唯
是異心。釋云。言異心者。是汝妄念分別而
作。故云妄念生也。即分別自心者。既境唯
現識。無外實法。是故分別但分別自心。
即顯無塵唯識義也。心不見心者。既塵無
相。識不自緣。是故無塵。識不生也。攝論云。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故也。能所皆寂故。云
無相可得也。中邊論偈云。由依唯識故。境
無體義成。以塵無有故。本識則不生。此中
分別自心者。即依唯識以遣於塵。與中邊
論上半偈同。心不見心者。依無塵以遣識。
與中邊下半偈同。此等約行說。故遣依他
性也。故瑜伽論云。問諸修觀行者見遍計
所執無相時。當言入何等性。答入圓成實
性。問入圓成實性時。當言遣何等性。答
遣依他起性。以此當知。唯識觀成。則無有
識。楞伽亦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此
之謂也。若依此論。無明動真如。成生滅緣
起。無明風滅。識浪即止。唯是真如平等平等

也○結中有四。初即結相屬心。二是故下
舉喻以說。三唯心下一句。釋外伏疑。四以
心生下反驗唯心。顯境成妄。

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
住持 前中無明者。根本無明也。妄心者。業
識等也。以世間一切諸境依此而成。謂即現
識等也。若無明未盡已還。此識住持境界不
息。故云住持等也。

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
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喻中
言無體可得者。示此境界離心之外無體
可得也。又亦即是心故復無體也。如鏡外
無影。鏡內復無體故也。釋疑中疑云。既其
無體。何以宛然顯現。釋云。此並是真心之上
虛妄顯現。何處有體而可得耶。反驗中。疑
云。何以得知心上顯現。釋云。以心生則種
種法生等故知也。此中以無明力不覺心
動。乃至能現一切境等故。言心生則種種
法生也。此則心隨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
滅境界隨滅。諸識分別皆滅無餘故。言心
滅則種種法滅。此則心源還淨。故云滅也。既
心隨不覺妄現諸境。即驗諸境唯心無體
也。問上說生滅結過屬無明。此文辨因
緣。云何結屬心。答前以無明動彼靜心令
其生滅故。此生滅功在無明。今此因緣和合
道理。以成辦諸法。無性義顯。不住義彰故。
就和合結屬於心也○釋意識中。初標後
釋。釋中有五。初約人辨麁。二計我下出其
惑體。三隨事下明執所依緣。四名為下制

立其名。五此識下明識起所依。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
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
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
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初中言即此相續
識等者。明此生起識麁細雖殊。同是一識
更無別體故。即指前第五識也。但前就細
分法執分別相應依止義門。則說為意。此中
約其能起見愛麁惑相應從前起門。說名
為意識。謂意之識。故名意識也。依諸凡夫
者簡非聖人意識也。以前智識及相續識。
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薩所起故。故今約
凡顯其麁也。取著轉深者。以無對治故。
追著妄境轉極麁現。故云深也。惑體中。非
直心外計境為麁。亦復於身計我。於塵計
所。或執即蘊。或執離蘊等。種種妄計。此
顯計我之相。所依緣者。謂但攀於倒境之
事。不了正理故。云隨事等也。名意識者。
此論就一意識義。故不別出五識。但說意
識分別六塵。亦名分離者。依於六根別取
六塵。故云分離也。又能分別去來內外種
種事相故。復說為分別事識也。下明識起
所依者。見謂見一處住地。即見道惑也。愛
謂欲色有三愛。即修道惑也。以此見修二惑
熏於本識。令變生此分別事識。故云增長
也。上六麁中。執取計名及起業相。並相從入
此意識中。及後六染中。執相應染亦入此
攝。上來廣明生滅因緣義竟。

卷 3

自下第二重顯所依因緣體相。於中有
二。初略明緣起甚深。後所謂心性下。廣顯
緣起差別之義。初中二。先標歎甚深。後何以
下釋深所以。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 初中言無明熏習
所起識者。牒上所說依根本無明起彼靜
心成業等識也○下正歎甚深。於中初凡
小非分。次菩薩分知。後唯佛窮了。

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 以彼二
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明所起之
識非其境也。

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
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菩薩從初正信等者。十信之初創發心時。即
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故
攝論中約彼本識說云。菩薩初起應先觀
諸法如實因緣。此之謂也。三賢位中意言比
觀。故云觀察。地上證之未窮。故云少分。
以其但覺住相不覺生相故。如來四相俱
了故。得窮源也○何以故下釋深所以。

何以故 先責意云。緣起妙理貫通凡聖。何
故說見唯在果人○答中三。初即淨常染。
二雖有染心下即染常淨。三是故下結成難
測。故唯佛知。前中三句。

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

所染有其染心 初緣起體即因也。次發緣
起之由即緣也。後顯緣起之相。即不染而
染也。

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雖有下釋緣起甚深義。即染而不染也。勝
鬘經云。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
惱所染。亦難了知。乃至結云唯佛能知。楞
伽經中亦同此說。故彼經云。如來藏是清淨
相。客塵煩惱垢染不淨。乃至廣說。下結云。我
今與汝及諸菩薩甚深智者。能了別也○第
二所謂下廣顯緣起差別相。內有二。初顯前
緣起體相。二不了一法義者下。更重料簡。
初中有三。初所謂心性等釋上不變之義。

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 雖舉體動
而本來靜。故云常無念。顯上緣起因體也
○二以不達下顯上無明緣起之由也。

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
無明 亦釋上無明得起所由。以不了真
如平等一義故。心不相應忽然念動。名為
無明。此顯根本無明最極微細未有能所王
數差別。即心之惑故云不相應。非同心王
心所相應也。唯此無明為染法之源。最極微
細。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
如瓔珞本業經云。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
名無始無明住地。是則明其無明之前無別
有法為始集之本。故云無始。即是此論忽然
義也。此約麁細相依之門說為無前。亦言
忽然。不約時節以說忽然。以起無初故
也○染心者下第三顯上緣起相。謂有其染

心之句也。於中有三。謂標問別解。別解
中。六染即是上意識及五種意。但前明依
因緣生起次第義。故從細至麁說。今欲辨
治斷次第。故從麁至細說。六中各二。初障
後治。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 初
執相應染者。是六麁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所增長義。亦是上四
相中麁分別執著相也。但麁心外執。與境相
應污其淨行故云染也。

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若二乘人
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信相應者。十
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應。
故地論中。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無著論中
亦同此說也。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不
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眠。以留惑故。
故攝論云。若不斷上心。則不異凡夫。若不
留種子。則不異二乘。又二意留惑為自
他也。此約終教說。若約始教。初地已上方
說留惑。如餘論說。今此菩薩非直斷四住
人執。亦分斷無明住地故。此論下文云不
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故。
今但為顯人我麁執故。不論彼也。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
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二不斷相應者。
五意中名相續識。六麁中名相續相。但
法執相續生生起不斷。不斷即是相續名也。
從十解已去修唯識觀尋思方便。乃至初
地證三無性遍滿真如。法執分別不得現

行。故言淨心地究竟離也。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
方便地究竟離故 三分別智相應者。是五
意中智識。是六麁中智相。以能分別世出
世諸法染淨。故云智也。是法執修惑。七地已
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有微細分別。然
地地分除。故云漸離。八地已去。無出觀外
緣境。故於七地盡此惑也。故云無相方便
地究竟離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
地。以七地於無相觀有加行方便之功用
故。云無相方便地。以八地已去於無相無
方便功用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四
現色不相應者。是上五意中現識。是上三
細中境界相。猶如明鏡現色像等。此依根
本無明動令現境也。以八地中得三種世
間自在。色性隨心無有障礙。故云色自在
地能離也。以色不自在位現識不亡故。
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五能見心者。五意中轉識。三細中能見相。
以根本無明動令能見。上文云。依於動心
成能見故。第九地中善知眾生心行十種稠
林。故云心自在。此於他心得自在。又以自
得四十無礙智。有礙能緣永不得起。故云
心自在地能離也。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菩薩盡地得入如來
地能離故 六根本業者。五意中業識。三細
中業相。以無明力不覺心動故。菩薩地盡

等者。謂十地終心金剛喻定無垢地中。微細
習氣心念都盡故。上文云。得見心性。心則
常住。故云能離也○第二更重料揀中有
三。初辨上無明。約治斷料揀。二釋上相應
不相應義。三舉上染心及無明。約境成二
礙義。前中標釋。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
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釋中。初麁者至初地離。後細者至佛地
盡故也。此即是上染心所依無明住地。能染
真如成染心故。上云破和合識者。滅無
明故。滅相續心者。斷染心故。今無明與
染心雖說有前後。然治滅並一時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
緣相同故 第二釋相應不相應者。六染中
前三是相應心。相應有二釋。一約王數
釋。以此三種皆是麁心故。言心念法異者。
心謂心王。念法謂心法也。王數不同。故云
異也。迦栴延論中。名為心及心所念法也。
依染淨差別者。是所分別境也。知相緣相同
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緣淨。心法
亦同也。知相即能知同。緣相即所緣同。二約
心境相應釋。以此三種依境生故。是上文
中依境所起六相內攝也。下文云。境界滅
故相應心滅。言心念法異者。心謂能緣心。
法謂所緣法塵。異謂心境不同也。依染淨乃
至同故者。謂於染境作染解。於淨境作淨
解。故云同也。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

緣相故 後三及無明皆名不相應者。亦二
釋也。初約王數釋中。云即心不覺常無別
異者。此顯根本無明動靜心體。即此動心
是不覺相。更無王數之別。故云即心不覺
常無別異。此翻前心念法異也。不同知相緣
相者。既無王數之別。何有同知同緣。翻前
可見。以此三種依不覺起。不異不覺故云
即也。上文云依不覺故生三相。與不覺
不捨離者。是此即心之不覺故云不離。
非是相應而不離也。下文亦云。無明滅故不
相應心滅。二亦約心境釋中。言即心不覺
等者。謂此無明即此染心而無別體。不約
與外境相應。方為此不覺。但在本心之
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揀前相
應也。此不相應心既是梨耶識。於中不分
王數義。及不與外境相應義。并有覺不覺
義等。並與諸論相違。和會如別記中說○
釋二礙中。先標立。後重釋。前中初惑障。後
智障。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前中言染心者。六染心也。能障真如根
本智者。顯其礙義。謂照寂妙慧如理之智。
名根本智。即上文智淨相也。染心諠動違
此寂靜。故名染心為煩惱礙。以煩動惱
動故。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門。以所起染心
為煩惱礙。能起染心之無明為智礙。不
約人法二執。以明二礙。

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言無明者。根本無明也。能障世間業智者。

顯其礙義。謂後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議業用。
以無明昏迷無所分別。違此智用。名為智
礙。從所障得名。

此義云何 重釋中。先問云。既此無明動靜
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應障理智。染
心是麁。應障量智。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答中先釋煩惱礙。言以依染心能見能現
者。後三細染也。妄取境界者。通攝前三染
心。以同依境起故。違平等性者。釋成礙義。
以此染心能所差別。乖根本智能所平等。所
以障於理智。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
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下
釋智礙中。言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者。
舉無明所迷法性。無明不覺妄與法違者。正
顯無明。違前法性。以不了如法寂靜。妄
有起滅。與法乖違故也。不能得乃至種種
知者。以內迷真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
境不能隨順種種知也。此正釋障如量智
義。上來釋生滅因緣竟○自下第三明生
滅相。於中有三。初標數起問。二列名略顯
三廣釋其相。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
麁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前中
言麁與心相應者。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應。
其相麁顯。經中說為相生滅也。細與心不
相應者。後三染是心不相應。以無心心法
麁顯之相。其體微細恒流不絕。經中說為流

注生滅。此依四卷楞伽。十卷中云。識有二
種滅。一者相滅。二相續滅。生住亦如是。經
中出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
應義。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釋中
有二。初約人對顯。後辨相所依。初中對三
位人也。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為
麁。於中初執相應染復更為麁故。云麁中
之麁也。三賢位名內凡。能覺此染故云凡
夫境界。

麁中之細及細中之麁菩薩境界 又前三麁
中。後二謂不斷相應及分別智相應染。是
麁心之中稍細。故云麁中之細也。細中之麁
者。後三染心俱名為細。於中前二謂能見
能現是也。同是不相應故名為細。形後根
本業識故復云麁。此是十地已還菩薩位中
所知境也。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細中之細者。謂根本
業不相應染。能所未分。行相極細故。唯佛能
知耳○自下第二明所依義中二。初順辨
生緣。後逆論滅義。前中亦二。初明通緣。後
顯別因。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
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
以本無明動起三細。依此三細轉起麁
心故。以無明通為其本故。云依無明熏習
而有也。若別而言之。依無明因生三細不
相應心。依境界緣生三麁相應心。故云依

因乃至妄作境界義故。此中文少。若具說之。
各有二因。如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及不
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
熏。是分別事識因。解云。不思議熏者。謂無明
能熏真如。不可熏處而能熏。故名不思議
熏。又熏即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不
思議變者。謂真如心受無明熏。不可變異
而變異。故云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
變。名不思議變。勝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
染。難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
甚微且隱故。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
有轉識業識。舉麁兼細。故但名現識即是
此不相應心也。取種種塵者。即是現識所現
種種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浪。
故也。無始妄想熏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
念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以未曾離念
故。此塵及念熏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
及塵麁而且顯故。其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
顯成相應心也。經中欲明現識依不思議
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事識依境
界得生。依心海得住。今此論中但說生
緣。故不論依住。是於細中唯說無明熏。麁
中單舉境界緣也○第二逆顯滅義中二。初
正辨。後釋疑。

若因滅則緣滅 前中二。先明通滅。謂得對
治無明滅時。無明所起現識境界亦隨滅。故
云因滅則緣滅也。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二別
顯滅中。先因滅者。以三細親依無明因生

故。無明滅時亦隨滅也。後緣滅者。以三麁染
親依境緣生故。境界滅時亦隨滅也。此依
始終起盡道理。以明二種生滅之義。非約
剎那生滅義也○釋疑中。先問後答。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
竟滅 問中言若心滅云何相續者。若境界
滅時心體亦滅者。無明三細既其未盡。心體
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續。此疑相應心。若
相續云何究竟滅者。若言以心體不滅。令
無明得相續者。心體既其不滅。無明則常
相續。云何治道得究竟滅也。此疑不相應
心。答中雙答此二也○有法喻合。法中
總說。喻合別說。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言唯心
相滅非體滅者。境界滅時。唯心麁相滅。非
心自體滅。又以無明滅時。唯心細相滅。亦
非心體滅。此通答二問也。喻中別顯此
二。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
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
滅非是水滅 如風依水而動者。喻無明風
依心體故有動相。此示無明離於心體不
能自現動相也。若水滅乃至無所依止者。
此示若境果滅時。令心體亦滅者。則無明
風無所動故。業等三細則應斷滅。以水不
滅風相續者。以境界滅時心體不滅故。無明
三細則得長相續。良以無明滅故境界滅。非
以境界滅故無明滅。由是義故。境界滅時。
無明動心。三細相續。此答初問相應心滅

義也。唯風滅乃至非水滅者。以無明盡時。
業等動相亦隨之滅。非靜心體而亦滅也。
此答後問不相應心滅義。合中次第合前二
種心也。

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
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
相隨滅非心智滅 非心智滅者。上文以對
不覺故名為覺。則一識有二義。今以對癡
故名為智。則一心有體相。不覺癡相轉滅
成於始覺。本覺智體不滅。與還源無二無
別也。上來釋染淨生滅因緣相竟。

○自下第二明染淨互熏相生不斷。即顯
上總中能生一切法義也。於中有四。初舉
數總標。二列染淨法名。三廣釋染淨熏習
之義。四明染淨盡不盡義。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
絕 初中由此染淨相資故。得起不斷也。

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
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
界所謂六塵 第二中言淨法名真如者。此
是生滅門中真如。以三義故故云淨法。一
約體。本來淨故。二約體相。以內熏故。令
返染成於始淨故。梁攝論云。能成立者。謂
真如十種功德法。所成立者。謂十種新生正
行也。三約用熏故。應機成淨緣也。染因名
無明者。謂六染及九相等。皆因無明而有
也。妄心通事識及業識。今據其本。故但言
業識也。妄境謂六塵者。謂事識所緣之境此
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別仗託因

緣故。具說三種。淨法對染雖成熏義。然其
體用竟未曾別。故但明一種○廣釋中二。
先總後別。總中二。先喻後合。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
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
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
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
用 合中二。謂染淨熏也。言熏故有染相
者。顯真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故
但云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
云用也。此約隨流生滅門說。此釋經中如
來藏為惡習所熏等。二有淨用者。此是生
滅門中本覺真如。故有熏義。真如門中則
無此義。由此本覺內熏不覺。令成厭求。返
流順真。故云用也。此釋經中由有如來藏
故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
提之人未來佛性力故。還生善根。彼言佛
性力者。即此本覺內熏之力耳。良以一識
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淨故也。此中
佛者是覺。性者是本。故名佛性為本覺也
○自下第二別釋中二。先染後淨。染中亦二。
先略後廣。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汎論熏習有二種。
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二資熏。謂現
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
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
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
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

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
苦 初中言依真如有無明者。是舉能熏之
法所熏之法體也。又亦可此中但舉能熏無
明。然必依真故約本舉也。以有無明乃至
熏真如者。謂根本無明熏習義也。以熏習故
有妄心者。依無明熏動真如有業識心也。
以此妄心還資熏無明增其不了。令其轉
成轉識及現識。故云不覺念起現妄境界故。
以此境界還熏動心海起諸識浪。緣念彼
境。即起事識也。上六麁中。初二名念。中二
名著。後二名同此也。謂依惑造業。依業
受苦報○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後向
前次第說也。先明境界熏動妄心。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
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增長念者。
謂由境界力。增長事識中智相相續相法執
分別念也。增長取者。增長事識中執取相計
名字相。謂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
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
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
苦故 妄心熏中。業識根本熏習者。以此
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
相現相等相續。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
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然此細
苦無始來有。但為揀細異麁故。約已離
麁苦時相顯處說。事識熏者。以此事識能
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身口造
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也。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
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
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無明熏習中。根
本熏習者。謂根本不覺熏動真如成業等諸
識。但今舉初故云業識也。所起見愛熏者。
謂枝末不覺熏習心體成分別事識。上文
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但末從本
生故云所起也。勝鬘中說。無明住地能起
一切四住煩惱也。次明淨熏。於中有二。先
問後答。答中亦二。先略後廣。前中亦二。
初正明熏習。後自信已性下辨其功能。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
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
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
即熏習真如 前中二。先明真如內熏無明
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真如。增勢
力。前即本熏。後即新熏。文處可見也○功
能中。因果分二。

自信已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
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
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 因中。自信已性者。
十信位中信也。知心妄動下。三賢位中修也。
知心妄動無前境界者。是解也。修遠離法者。
是依解成行。謂尋思等觀。唯識無塵等行
也。言以如實知無境者。是初地見道證唯
識理。異前比觀故云如實知也。種種下乃
至久遠熏習力者。是明十地修道位中廣修
萬行巧顯真如也。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
者。能念不生。久遠者。三祇熏故也○自下

明果。於中有二。初滅惑。後證理。

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
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
自然業 前中。無明滅者。根本無明盡也。以
無明滅心無起者。妄心盡也。以無起境界滅
者。妄境滅也。即翻前三種染法也。以因緣
下乃至自然業者。明證法德。因謂無明。緣謂
妄境。心相謂染心。此並盡故。心體轉依名
得涅槃。起不思議業用名自然業也○自
下廣中二。先明妄心熏習。後顯真如熏習。
前中標釋。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
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
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釋中分別事識
即是上意識也。以此識不知諸塵唯是識
故。執心外實有境界。凡夫二乘雖有發心
趣向解脫。而猶計有生死可厭涅槃可欣。
不了唯心道理。仍復由此作意力故。久後
還得菩提。故云分別事識熏習乃至漸向無
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熏習者。若就本而言。名為業識。通而
論之。即前五種意也。以諸菩薩知一切法
唯是識量。捨彼事識外計分別。既了唯心。
趣理速疾。異前漸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
也。問此中妄心既並熏習真如起返流行。
意熏既屬梨耶。如何能各自發心修行。答前
凡夫二乘不覺梨耶。但依分別事識資持
力故。而發心修行。以不達本故。向大菩

提。疏而且遠。故云漸也。此菩薩既了梨耶
本識。即依此識資持力。方得發心修行。以
了本故。向大菩提親而且近。故云速也。此
約所依相資辨熏。非各自發心等。此如下
文證發心中說○真如熏習中有三。初標數。
次列名。謂內熏外緣也。三辨相。於中有二。
先別釋。後合明。前中亦二。先體相。後用大。
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疑。前中先辨熏習。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
熏習二者用熏習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
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
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
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
行 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空本覺名
無漏法。此法冥熏眾生。非物能了。故云不
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也。作境界性
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能觀
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以此二
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法。亦可此
體相二法。冥熏眾生有力故。令起厭求等
行。自信等者。明依熏起修行之相也○釋
疑中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
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
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問
中。初約現在信心有無。後約未來信心前
後。內熏既齊。何得如是。皆應一時下結成
難。此則執別疑通難。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

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沙等上煩惱
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
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
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答中二。初一句通體
明內熏不無。後明染淨賴緣。顯成前後。
此文有二。初約染惑。對緣起有厚薄。後
約淨法。賴緣前後差異。前中言而有無量
乃至不同者。謂即根本無明住地本來自性
差別隨人厚薄。厚者不信。薄者有信。前
後亦爾。非彼內熏使之然也。過恒沙上煩
惱依無明起差別者。是從無明所起迷諸
法門事中無知。所知障中麁分攝也。我見愛
染煩惱者。是無明所起四住煩惱。煩惱障攝
也。如是下雙結於前二種煩惱。皆依根本無
明所起。由是義故前後非一。如此惑性
差別無量。前後難知。故唯佛能了○下明
淨法約緣故有前後者。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辨 若
獨內因不假外緣。可如所責。然今外假用
熏。及內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後。不可一
時也。是故上開二熏習。不云一也○於中
法喻合。法中但明因緣具成得。略無不具
失。喻中偏明不具失。略無具緣得。合中雙
明二義。法喻可知。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
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
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
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
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

苦樂求涅槃 合中眾生合前木也。正因
合火性。若不遇諸佛菩薩等。合若無人知
等也。能自斷下合能自燒無有是處。此顯
闕緣之失也。若雖有下明闕因不成。謂無
明厚重之流雖本覺內熏。然未有力故。是
故雖遇善友外緣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
道也。此即明因緣互闕之失○若因緣具
下明性用相應之得。於中二。初辨具緣。後
能起下明熏益。

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
菩薩等慈悲願護故 益中二。先明自分。以
修善根下明勝進也。

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
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
涅槃道 示其義教其行。得義利行成喜
故也○就用熏中二。初指事總標。後如是
外緣下約緣別顯。別顯中三。謂標列釋。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
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
者平等緣 列中言差別緣者。為於凡小
事識熏習而作於緣。謂現形不同故云也。
亦可與差別機為緣故也。謂三賢已上乃
至諸佛能作此緣。平等緣者。為諸菩薩業識
熏習而作於緣。謂唯現佛身平等無二故
云也。亦可與平等心機為緣故也。謂初地
已上乃至諸佛。要依同體智力能作此緣
○釋中二。緣即為二分。初中有二。先總後
別。總中亦二。初明感用因。後或為眷屬下
正明用相。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
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 前中
言此人者。機欲之人。諸佛菩薩者。出外緣
體。從初發意下。明能感緣機修行時也。若
見若念者。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謂見
其身形念其功德也。用相中二。初正明差
別之用。二以起大悲下辨用之益。

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
冤家或起四攝 前中二。初五句開總成別。
後乃至下攝別成總。五句中。一慈愛以攝
生。二居卑以引物。三同類以勸發。四怖之
以入道。五直以四法攝令修益。文可知。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
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別
開中有二。先就根熟不熟開近遠二緣。後
就前近遠復各開為二。各有標釋。

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
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
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後
中增長行者。謂方便行。即自分也。受道者。謂
依前方便正觀相應。即勝進也。亦可初即
四攝利他行。後即三空自利行故也○平等
緣中有二。先明能作緣者。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
生自然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
見聞而現作業 於中願度生者。平等心也。
自然等者。常用應機。以同體智力者。釋成
常用也。隨應等者。顯其用相○二明對機
顯平等義。

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謂
十住已去諸菩薩等依三昧力。悉見諸佛身
量平等。無有彼此分齊之相。故云平等見
也。上來別明體用竟○自下第二約人合釋。
於中有二。謂標釋。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
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
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二釋中亦二。先
明未相應中三。初約位舉人。次辨行劣。
後明未相應。行中凡小意識熏。菩薩五意
熏。並未契真如。故云依信修行也。

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
與用相應故 未相應中二。初言未得無分
別心與體相應者明無正體智故未與法
身體相應。後以無證真後得智故。未與應
化身用相應也。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
自體相應得自在業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
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第二已相
應中亦三。先顯人位。謂地上菩薩也。次正
辨相應。得無分別心者。謂如理智與體相應
也。與佛智用相應者。謂以有如量智故得
然也。後明其行勝。初地已上證真如法而
修行。非如前位但有信力故云依法力也。
自然修行者。八地已去無功用行也。熏真滅
妄。顯行成也。明淨法熏竟上來初別明。
次合釋。總明第三染淨熏義竟○自下第四
顯盡不盡義。於中二。初明染法違真無始
有終後明淨法順理有始無終。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
則有斷 淨法中二。初正顯。後釋成。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
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
故無有斷 釋成中。以熏真滅妄。淨用無
盡故也。文處可見。上來釋生滅門中能顯
義之法竟○自下第二釋生滅門中所顯之
義大。於中有二。初釋體相二大。後別解用
大。前中亦二。初總標二大名。後別釋二大
義。義中亦二。先明體大義。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
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
恒 謂人雖就位以分優劣。真體隨人未
曾增減。故云無增減也。非前乃至常恒者。
顯不增減所以也。非前際生故常。非後
際滅故恒也。凡位為前際。佛果為後際也
○從本下釋相大。於中有二。初正明性
德。二問答重辨。前中亦二。先明德相。後顯
立名。前中三。初總次別。後結。

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 別中六句。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
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
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一本覺智明義。二
本覺顯照諸法義。三顯照之時無倒義。四性
離惑染義。五性德圓備義。六性德無遷義。

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
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
如來法身 下結中。謂性德塵沙。不離真
體故云不離也。無始相續故云不斷。亦可

謂治道不亡也。與體同味故云不異。不異
而有恒沙之義故云不思議。唯佛窮達。故
云佛法。亦可此是所覺法故也。若此真體
無性德者。如來證此不應具德。既證性
已萬德圓滿。即驗真如本具恒沙德也。故
云滿足無有所少。下立二名。隱時能出生
如來名如來藏。顯時為萬德依止名為法
身○下重辨中二。初執體疑相難。後相不
違體答。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
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
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
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答文
有二。初明雖差別而不二。後復以何義下。
明雖不二而差別。前中亦二。初明實德雖
多同一如味。次釋成不二。以無分別者。非
能分別故。離分別相者。非所分別故。次
無能所分別故無二也○無二而差別中。先
略後廣。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略
中疑云。既其不二。何以說別。釋云。以依生
滅識相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真如淨德恒沙
差別。且舉其染本故但云業識○廣中二。
先問對染表示之相。次舉彼染法一一對
顯。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
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
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以一切法乃至無念
者。舉所迷理也。而有妄心等者。依真起妄。

謂細麁染心本末不覺也。將欲釋淨。先舉
其染對以顯之。下諸句例然。云何顯者。以
心相念起。即是不覺無明故。知心性不起。
即是本覺智明。故云大智慧光明義也。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
法界義故 若心起見等者。明妄見不周。心
性離見等者。顯真照圓明。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 若心有動非
真識知者。明妄識倒知。返之即顯真照無
倒。無有自性者。明妄染無體。返之即顯自
性清淨心也。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非
常等者。明妄四失。返之即顯真如四德。諸
惑燒心。是極熱惱故。說真如是清涼也。妄
染遷改。是衰變相。即返顯真如為不變。以
業果繫縛不自在故。即顯真如為自在也。
故上文云清涼不變自在義故也。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
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言乃至具有等者。總舉妄染眾多。翻對此
故。心性不動。即有恒沙德相等也。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
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
為法身如來之藏 言若心有起更見前法
等者。明妄心外念。求之不足。如是淨法等
者。明淨德性滿無假外求。結名可知○第
二用大。文有二。初總明。次此用有二下。別
釋前中亦二。初對果舉因。二牒因顯果。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

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 初中有三。初
諸佛乃至化眾生者。舉本正行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
於未來 次言立大誓願乃至盡未來者。舉
本大願也。於中初廣大心。次長時心。

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
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
等無別異故 取一切乃至真如平等者。舉
悲智大方便也。亦則不顛倒心。於中取物
如己。顯悲深也。亦可釋前得長時所以
也不取物相明智深也。此以何義者。徵前
悲智深所以也。謂如實知下依真如門答
顯深也○以有如是下。明牒因顯果。於中
亦三。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初牒前因也。

除滅無明見本法身 二滅無明見法身者。
自利果也○三自然已下正顯用相。即利他
果也。此中三句。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
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
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
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如攝論云。如摩
尼天鼓無思成自事等。二即與真如等遍一
切處者。顯用廣大。以稱理之用故。三又亦
下明用而常寂。於中何以故者。責云。佛具
三身。何故乃云無有用相。釋云。若廢機感。
如來唯是妙理本智。更無應化世諦生滅等
相。但隨緣起用。用即無用。如波即水。故用

恒寂也。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梁攝
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為法身。故
云謂諸佛如來乃至離於施作也。雖真理妙
智本來常湛。而隨機感益用無邊。即寂而
常用。故云但隨眾生乃至為用別釋用中
二。先標後釋。釋中亦二。初正顯用相。後問
答釋疑。前中亦二。一直顯其用。二重牒分
別。前中二。先明應身。後明報身。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
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
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前中言
依分別事識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識。計
有外塵。即是分別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
心外。順彼事識分別計度識故說依分別
事識見也。亦可此人雖覺六識。不覺知
彼七八識。故但依事識也。依此麁識分
別佛身。但見應化麁相。不見報身細相。故
云名為應身也。以不知轉識現乃至不能盡
知者。釋見麁所以也。迷於唯心故云從
外。不達即色是心無有分齊。故云取色分
齊不能盡知也。問佛身何故唯眾生識耶。
答眾生真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但眾生
迷自真理起於妄念。是時真如但現染相
不顯其用。以彼本覺內熏妄心故有厭求。
有厭求故真用即現。厭求劣故。用相即麁。
厭求漸增。用亦漸細。如是漸漸乃至心源。
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
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至心源已還用於
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此

義。用從真起。何故說言轉識現耶。答轉識
即是梨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現識現
諸境界。此識即是真妄和合。若隨流生死。即
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真不立若返流出
纏。真有功能。真雖有功。離妄不顯。故就
緣起和合識中說其用耳。問若據此義。乃
是眾生自心之中真如之用。云何說言佛報
化耶。答眾生真心即諸佛體更無差別。故
華嚴經云。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
如是觀。心造諸如來。又不增不減經云。法
身即眾生。眾生即法身。法身與眾生。義一名
異也。既從法身起報化用。何得不是眾生
真心耶。問義若然者。眾生心佛還自教化
眾生。何故說言佛悲願力。答即此真心是佛
悲願。謂無緣大悲及自體無障礙願等。即性
起大用也。問眾生既無始有心。何不早起
化用令滅無明。答未有厭求故。問既元
有本覺。何不早熏令起厭求。答無明厚薄
不同。因緣互闕不等。此如上說。問若真心
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從諸波羅蜜等因
生。答此約本覺隨緣義說。然其始覺覺至
心源。平等一際。有何差別。上來約終教說。
若約始教說者。即以諸佛悲智為增上緣。
眾生機感種子為因緣。故託佛本質上。自
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現也。餘如瑜伽
唯識等論說○報身中有三。初約識舉人。
二身有無量下明所見報相。三結果由因
釋顯報名。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

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前中依業識者。
十解已去菩薩能解唯識無外諸塵。順業識
義以見佛身故云報身也○所見報相中
二。先正後依。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
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
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
失 正中身無分齊故云無量色。依身有
相。相亦無邊。依相有好。好亦無盡。然相以
表德。令人敬德以念佛。好為嚴身。令人
愛樂欲親近。依報中言無量種種莊嚴者。
能依無邊故。所依土田亦復無邊。頗致柯等
殊勝之寶。常放光明無礙校飾。故云種種
莊嚴。言隨所示現乃至離分齊相者。異前
化身分齊之色。由此菩薩知分齊即無分齊
故。一一色相皆遍法界。互融無礙。自在難
思故。隨其所應乃至不毀不失者。隨其業行
所應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災等之所壞
也。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
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辨因中。如是依正二報無障礙不思議事。皆
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覺不思議熏二因所
成。樂相圓備故名報身。故云如是功德乃
至說為報身○第二重分別中。先應後報。應
中簡凡異小。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麁色隨於六道各見
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如
三惡道習。見佛如黑象脚等三尺之身。又

如提謂等。以人天位見佛。為樹神及天神
身等。準此。即六道眾生並見佛不同也。皆
非出世相故非樂也。如二乘人等見佛為
出世。是阿羅漢等聖人身。故云凡夫所見乃
至應身○報中簡比異證。於中有二。先明
地前所見。後顯地上所見。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
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
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
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
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
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前
中言深信真如法少分見者。十解菩薩等依
比觀門見真如理。是相似覺故云少分。異
前十信故復云深。異後真證故但云信。言
知彼色相乃至離於分齊者。以見真如異
於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無分別也。
言唯依心現不離真如者。釋無分別所以
也。攝論中地上見報身者。彼據證之相應
成就處說。今此地前菩薩少分見者。以知
色境但是現識不離真如。即無分齊故。得
少分見也。既非全見。故不相違。但以異
於凡小心外取境見應化故。故約唯心少
分明見。言此菩薩猶自分別等者。簡異
地上也。若得淨心下。顯於地上所見用相
過於地前。故云轉勝。漸漸微細。至金剛
後。業相都盡。用即歸體。故云見之究竟。
以窮其源故。若離業識則無見相者。要依
業識乃有轉相及現相故也。以諸佛乃至迭

相見故者。若離業識等無明即唯是真如。
故佛無有此彼分別之見也○第二除疑中
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
相 答中亦二。先釋法身能現。後釋所現之
色。前中亦二。先總。後所謂下別。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
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
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別
中本來色心不二者。謂彼所現報化之色不
異法身真心。如波與水本來無二。言以色
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顯前不二。以色即
心故。遂令色相都盡。故就其本但云智身。
智謂本覺心智也。言以智性即色故說法身
遍一切處者。明心即色顯前不二。如水遍
在波中故也。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
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
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
義故 所現色中。以彼真心無礙周遍。所現
之色亦復圓融自在無礙。故云所現之色乃
至不相妨礙。於中無量菩薩者。亦是報身作
用。亦可即是感報身大用之機緣。皆能頓
赴故也。以一一諸根皆遍法界。然互不相
妨。此真如之用非妄識能知。故云非心識
分別乃至用義故。上來釋生滅門中法義二
重竟。初釋真如門。次釋生滅門。總是大段
第一別釋二門。顯不一義竟○自下第二
二門相對會相入實。顯不異義。於中有三。

先標。次釋。後還總結。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
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
十方求之終不可得 標中言推求五陰色
之與心者。色陰是色。餘四是心。釋中先觀
色法。言六塵無念者。境從心起。畢竟無
體。離心之外無可念相也。言以心無形
求不得者。非直心外無別色等六塵。就心
內求色等形質亦不可得也。前則所緣無
相。此則能緣不生也○自下觀心法。先喻後
合。

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
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 合中言心實不
動者。推求動念。已滅未生中無所住。無所
住故則無有起。故知心性實不動也。

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若能已下結中。即得隨順者。是方便觀也。入
真如門者。正觀也。上來顯示正義竟。

第二對治邪執中有二。初就本總標。二別
明障治。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
無邪執 二別中有二。初對治離。後究竟
離。前中有三。先標數。次列名。後辨相。

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
法我見 列名中。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
主宰。此是佛法內初學大乘人迷教妄起。非
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
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辨相中。先人後
法。人我中亦二。總標別解。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一
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
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別解
中。此五種執何別者。初一約果。餘四通因
果。又初二於空謬執。後三於有倒知。前二
中。初一妄執事空以為法體。次一妄執法
體唯是空無。執有三中。初執性德同色心。
次執法性本有染。後執染淨有始終。問此
等既並於真如法上計。云何說為人我執
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
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二云。由如來
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是當人。於上
妄計。故云人執。二是理實義。當所觀之法。
今據初義故說人執。於此五中各有三。謂
初修多羅說等為起執緣。二以不知等正
明執相。三云何對治等。辨對治相。初中執
相內。言以不知破著等者。以眾生執佛色
身之礙相故。說法身如空迷說意故。執
同太虛。

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 治
中有二。初明此虛空是妄非真。後唯一真
心下。明彼法身是真非妄。前中有三。先
立。次釋。後結。立中二。先立情有。後體無不

實者。立理無。

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 釋中二。
先明情有。遍計性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緣故
非法身。故云以對色故乃至心生滅也。

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
無虛空之相 次釋理無。本以待色為空。
今既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故云以一
切色法乃至虛空之相也。

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
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
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結中
二。先結情有。若心離於下。後結理無。是真
非妄中。言唯一真等者。辨法同喻。以周
遍如空故。取虛空為喻。此謂如來等者。簡
法異喻。謂是如來本覺性智。豈同太虛虛
妄法也。

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
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
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
其空 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等畢竟空
離一切相者。大品經云。乃至涅槃如幻如
夢。若當有法勝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
如夢也。以不知為破情計有故。即執性
德唯是其無。故云以不知等也。

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
功德故 對治可知。

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
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
法自相差別 第三中執性德同妄法。

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
現說差別故 對治中言依真如義說者。二
之不二也。因生滅染義示等者。不二之二也。
如上文云。以依業識生滅相示等也。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
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
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 第四中
以不解隨緣之義。則謂自性有染○治中
先奪破後縱破。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
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
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
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
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有是處 以如來藏等
者。明淨德妙有。以過恒沙等煩惱等者。明
妄染理無。從無始已下。明妄不入真。若
如來藏體有妄法等者。此明縱破。可知○
第五內教中說二法。執中亦執二。治中亦
治二。謂生死涅槃也。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
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
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 執
中聞依真有妄。便謂真先妄後。故起有始
見也。如外道立從冥初生覺等。既眾生
有始而後依真故。證得涅槃者還作眾生。
成有始之義也。如外道立眾生終盡還歸
於冥名為涅槃。從冥起覺。更作眾生。此亦
如是○對治中二。先明法體離始。則顯生
死無初。梁攝論云。生死無初也。後明法體

離終涅槃無盡。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
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
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
相應則無後際故 前中言外道經說者。如
仁王經云。我說三界外別有一眾生界藏
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也○法我
見中亦三。初起執之由。二以說不究竟下次
顯其執相。三云何下顯其對治。文相可見。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
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
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
滅本來涅槃故 第二究竟離中有二。初約
法明治。二會釋伏疑。前中亦二。初約法總
顯。二是故下舉廣類求。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
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
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
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
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
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前中言染淨相待無自
相者。中論云。若法因待成。緣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等。準釋可知。相
待無相待法體本爾。非由悟後方使其然。故
云本來等也。智及與識。顯上非心。有之與
無顯上非色。釋疑中。疑云。聖者了知諸法
離性不可說相。云何乃有種種言辭。釋云。假
言巧引。旨不在言。於中有三。初正會伏
疑。二其旨趣下。辨定聖意。三以念一切法

下返以釋成○第三發趣道相中有二。初總
標大意以顯其名。二別開分別。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
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前中言一切諸
佛等者。舉所趣之覺道。一切菩薩下。顯能
趣之因行。欲明菩薩發心趣向佛所證道
種類不同故。云分別發趣道相也○別釋中
三。初標數。二列名。三辨相。

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
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列名中。信成就
發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位中修
習信心成就。發決定心即入十住。十住初
心。名發心住。即十信行滿名信成就進入
十住之初。故云發心。解行發心者。位在十
迴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
十度。行成純熟。發迴向心。入十向位。故云
解行發心也。證發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
至十地。前二是相似發心。後一是真實發心
○廣辨中。辨上三名即為三段。初中亦三。
一明信心成就之行。二顯發心之相。三顯
發心利益。初中二。先問後答。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
堪能發心 問中三問。一問能修行人。二問
所修之行。三得信成就等者。問行成已堪
能發心○答中有二。初正答前問。次舉劣
顯勝。謂前信滿故進也。後信未成故退。
正答中二。先答三問。後結成位。

所謂依不定聚眾生 依不定聚眾生者。答

初問也。分別三聚乃有多門。今此文中。
直明菩薩十住已上決定不退名正定聚。未
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間十
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決。或進或退。故
本業經中。十信菩薩如空中毛名不定聚。
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
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
心 有熏習下答第二問。於中先辨行因。
謂有聞熏及本覺內熏之力。并依前世修善
根力故。能信業果。故捨惡從善修福德分
也。言厭生死苦求菩提者。成菩提分及解
脫分善也。得值諸佛修信心者。明修行緣。
謂約此緣修十種信心行也。

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
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
緣故能自發心 逕一萬劫下答第三問。於
中二。先明時滿行成。後約勝緣明其發心。
前中言一萬劫者。謂十千劫修信心成就
也。佛菩薩教令發心等者。謂發十住初心
也。如瓔珞本業經云。是信想菩薩於十千
劫行十戒法。當入十信心入初住位釋云。
此中言入初住位者。謂十住初發心住位也。
以至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入十
信心。非謂十解以前之十信也。何以知者。
仁王經云。習種性有十心。已超二乘一切善
地。此習忍已前行十善菩薩有退有進。猶
如輕毛隨風東西。雖以十千劫行正道
發菩提心。乃當習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

也。十種心相及諸委曲。如華嚴疏中說也。
勝緣雖多。略舉三種。於中一他力。二自力。
亦可同下三心。謂教故得直心。護法故得
深心。餘同也。

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
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如是信心下結
位。初入正定聚不退者。顯於下無失也。謂
入十住初發心住位。不墮凡小之地也言
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者。明於上有得
也。謂住習種性位。行順內熏之因。故云正
因。又此位已去。定當得果。故云正因。以不
更退失故。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
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
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 言若
有下第二明舉劣顯勝。勝者如前進。劣者
如此退。攝論云。諸菩薩在十信位中。修大
乘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眾生心猶劣
薄。憙欲捨大乘本願修小乘道。故言欲修
行別大乘意也。於中有二。初明劣相。後如
是等下。結成退失。前中亦二。初內因力微。
後或有供養下明外緣力劣。前中四句。初一
惑重。後三德薄。薄中。一倒求人天。二異求
小果。三猶豫大乘。

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
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
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
 外緣中二。先明行時未滿。後遇緣不勝。
此中有四句。一觀佛色。二供大眾。三劣友

勸。四學他教。此等並非菩薩悲智之心。故
退失也。

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
二乘地 結文可知○下明發心相中有
二。初正明三心。後問答除疑。前中二。先問
後答。答中標數及別釋。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
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
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
苦故 釋中言直心者。謂向理之心。無別
岐徑故云正念真如。即二行之本也。言深
心者。備具萬德。歸向心源。故云樂集等
也。上來二種。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廣
拔物苦。令得菩提。故云欲拔等也。即利他
行本。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上云略說三
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
故。亦即是彼三迴向故。謂初迴向實際。次
向菩提。後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釋疑
中有二。先問後答。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
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答中亦二。初正答
前問。二重顯方便。前中亦二。先喻後合。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
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合中有三。

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
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
得淨 初正合前文。

以垢無量無邊遍一切法故 修一切善行以

為對治 二以垢無量下釋修眾行所以。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三
若人修行下明善行順真。以諸善行外違
妄染內順真如故○第二重顯中有二。初
標數。次別釋。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釋中四門。初
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後一利他。自利中。
初斷德。次智德。此四門中。各有三義。一列
名。二釋相。三以隨順法性下明修意。

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
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
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
順法性無住故 初門釋相中有二。先智後
悲。無住行也。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
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第二門者。則
是勤斷二惡。止持門也。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
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
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
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
障故 第三勤修二善。即作持門也。此釋相
中有二。初約緣修行。二以愛敬三寶下。辨
修行成益。益中亦二。初生智益。次又因佛法
僧力下。明滅障益。又敬之與愛成於四句。
一愛而非敬。如母於子等。二敬而非愛。如
僕於主等。三亦敬亦愛。如修行者於三寶
等。四非敬非愛。如怨家等。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

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
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遍一切眾生平等
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第四門中釋相
內。盡未來等者。長時心也。度一切眾生使
無餘者。廣大心也。令得無餘涅槃者。第一心
也。修意中二。初顯順性。二法性廣大下。
明起大願意。亦即常心也○第三明發心
利益中有四。初顯勝德。次明微過。三通權
教。四歎實行。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
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
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
槃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
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
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初中有二。初自
利功德。謂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於法界
故。云少分見也。亦可依人空門見法
身故。二以見法身下明八相益生。即利他
功德。十解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然是菩薩
下明其微過。於中二。先異地上。後異凡
愚。前中言未名法身者。以未證真但依信
力見於少分故。異於地上也。以其過去
下。釋異所由。於中初往業未亡。次微苦猶
續。下顯異凡。既聞業苦未亡。則謂與凡
夫無異。今明菩薩於報脩短而得自在。
不由惑業故云非業繫。以留惑益生悲願
之力故。云以大願等力也○第三通權教
者。於中二。先舉教。後釋通。

如脩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

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
彼勇猛故 文處可知。如纓絡本業經中言。
七住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者。若
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淨目天子法
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間值惡知
識因緣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廣說。
今釋此經意。是權語。非實退。但恐彼初人
令不慢怠故也○第四歎實行中有二。

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
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
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
自涅槃故 初於下不戀。二若聞下。於上
不怯。以信知下。釋不怯所以也。以此即顯
彼經文是權非實故也○第二解行發心中
有二。初總標歎勝。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謂前位信滿入解。
今此行滿入向。更深發心。故知轉勝○二
顯其勝相。於中亦二。初舉時顯勝。

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
欲滿故 謂在十向位中。望於初地。隣而且
近。故云將欲滿也○二明其行勝。於中二。
先總後別。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 總中言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者。明解勝。異前位。
故云深也。異後位。故但云解。所修離相者。
明行勝別中廣約六度明此二也。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
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羅波羅
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

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
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
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
修行般若波羅蜜 謂知法性無慳者。顯上
深解也。隨順修行等者。顯上所修離相也。
謂離三輪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薩得法空
故。能順法界修六度等行。即發心所依之
解行也。以垢障乖真故。修離障之行以順
如也。餘文可知○第三證發心中有三。初
通明發心體。次明發心相。三明成滿德。初
中亦三。先標地位。二明辨行體。即根本智。
三明勝用。即後得智。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
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
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行體中。以依轉
識等者。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也。
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說以
為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
現猶存。假就此識說正證中定有真如為
所證境也。以後得智反緣正證。亦有現
似境故。說轉識現也。而實真證能所平等。
故云唯真如智名法身也○後得智勝用中
有四。初請法上首德。有二句。初正明請法。
後唯為下。顯其請意。二或示下明隨根延
促德。有三。先促。次延。各有二。先舉用後
明意。後能示如是下總結。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
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
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

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
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 三而實下明
實行不殊德。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
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於中種性等 即因等也。發心等即行等也。
所證等即證真等也。無有下明時等也○四
但隨下明應機殊用德。

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
所行亦有差別 第二發心相中二。先歎細
標數。後列名釋相。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
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
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釋
相中。真心者。謂根本無分別智也。方便心
者。謂後得智也。業識者。二智所依阿梨耶
識。理實亦有轉現。但今略舉根本細相。此
非發心之德。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有
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是故
合為發心相○第三德成滿中有二。初正
顯勝德。次問答除疑。前中初總辨德滿位
顯。二謂以一念下。別明德滿。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
最高大身 前中言又是菩薩功德成滿者。
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
位故。言於色究竟等者。果位彰也。故地論
云。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何故
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一義云。以寄十王
顯別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此天王。即

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也。餘義如
別說。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
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次別顯
中。言一念等者。明自利行滿。即顯上真心
於此成也。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
覺。故云相應。以無明盡故。顯照諸法。名
一切種智也。亦可前一念相應慧等者。是無
間道也。名一切種智者。是解脫道也。自然下。
解利他德。顯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
又亦可初智淨相。後不思議業相。故云本覺
隨染所成也○釋疑中有二問答。初問上種
智。後問上自然業用。初中先問後答。

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
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
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
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問中二。初陳疑。謂有
虛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眾生。有
眾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齊難知也。
若無明下。正設難。難云。非直外境無邊分
齊難知。亦復內盡心想。云何得了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 答意
云。只由內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也。於中
有三。初立正理。次舉非顯失。後舉是彰
得。前中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
何不能了。即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想念
方始能知。故云一切境界等也。

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

稱法性故不能決了 舉非中二句。初妄見
有限之境。次以妄起想。釋成無見所由。即
明有妄見故。有所不見也。

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
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
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
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顯是中。言離於見相無
所不遍者。明無妄見故。無所不見也。言
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者。佛心離妄體
一心源。無始覺之異。故名真實。然此本覺
在生滅門中為妄法之體。故云諸法性也。
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
體之上。以體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了知
也。故云自體顯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報
化之用則在於眾生心中。今辨眾生妄法
則在於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
華嚴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
眾生。是三無差別。此之謂也。以同體智力。
起勝方便攝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用乃至
名一切種智也○第二問答中。先問後答。問
中。先陳疑。後云何下設難。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
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
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
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而說自然
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
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答中有法喻合。以法身普遍眾生心中。但
有厭求機感即顯麁細之用。非由功用也。

上文中已顯此義也。鏡有垢者。明無感
佛之機。非謂煩惱現行。以善星等煩惱心
中得見佛故。言法身不現者。法身能現
報化之用。今據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
如攝論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顯現甚
深。彼中言。由失尊不現。如月於破器。釋
曰。諸佛於世間不顯現。而世間諸佛身常
住。云何不顯現。譬於破器中水不得住。
水不住故。於破器實有月不得顯現。如
是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但有過失相
續。於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
軟滑性故。此中依定得見佛。見佛者。是過
去修習念佛三昧。乃於此世得見佛身。非
謂今世要依定心方能見佛。以散心中亦
見佛故。彼攝論中約過去定習為因。非約
現世。此論中約根熟為因。非約惑無。有
此左右也。解釋分竟。

○第四修行信心分何故來。以上來明其
大乘。今為正明起信故來也。於中有三。初
就人標意。二約法廣辨。三顯防退方便。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
正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初中言依未入
正定聚人修行信心者。不定聚人有二。一者
修信滿足。為說發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
勝人也。二者修信未滿。是前劣人。即是此
文所為。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滿。
信成滿已還依發趣入正定也○第二廣辨
中有二。先興二問。後還兩答。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答中先明信心。謂標

數。列釋。釋中四不壞信。

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
樂念真如法故 初言信根本者。真如之法
諸佛所師。眾行之源。故云根本。非直懸
起信心。亦乃樂念觀察。故云樂念等也○
次約三寶勝境以起信心。三寶中各有二。
初標所信之勝德。次即起勝因以願求。文
處可見。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
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
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
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答
修行中有三。初舉數標意。次問數列名。三依
問別解。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初中言能成此信
者。有信無行。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
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云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
進門五者止觀門 第二列名中。以止觀合
修雙運不二故。唯有五也○第三別解中二。
初四行略明。後一行廣說。四中二。初顯四
行相。後別就進門明除障方便。初中四門
即四分。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
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
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
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
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施內有
三施。謂初財。次無畏。後法。文處可見。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
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
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
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
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
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戒門中
亦三。初攝律儀戒。次若出家者下攝善法戒。
於中乃至小罪下明護戒心。三當護譏嫌
下明攝眾生戒。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
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忍中
二。初他不饒益忍。二亦當忍於下。明於違
順境喜怒不動其心。安受忍也。利謂財榮
潤己。衰謂損耗侵陵。毀謂越過凶毀。譽謂
越德而歎。稱謂依實德讚。譏謂依實過論。
苦謂逼迫侵形。樂謂心神適悅。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
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
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
利利他速離眾苦 進中亦三。初勤勇精進。
二立志下明難壞精進。三當念下明無足
精進。以念己長淪虛受大苦。以自勤勵修
善無厭。是故下總結勸修○第二除障方
便中有二。先障後治。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
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
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
礙 障中二。先明內有業障為因。後明
外感魔邪惱等。是報障也。

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
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當不休癈得免諸障
善根增長故 治中六時禮拜等。總明除障
方便。如人負債。依附於王。則於債主無
如之何。如是行人禮拜諸佛。諸佛所護。能
脫諸障。懺悔下別除四障。一諸惡業障。懺
悔除滅。二謗正法障。勸請除滅。三嫉妬他
勝障隨喜對治。四樂三有障迴向對治。由
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廢諸行。不趣菩提。
故修是四行以對治之。又初一治業障。以
止持故。後三長善根。以作持故○止觀中
有二。先寄問。次釋相。釋相中亦二初略
明。後廣說。略中三。先止。次觀。後雙順。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
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言止一切境界相
者。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
理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
此是方便也。順奢摩他等者。正顯止也。奢摩
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
止。存梵言故也。毘婆舍那亦如是也。以雙
現前時方正名止觀故。今但言隨順耳。

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
觀義故 言分別生滅相者。依生滅門觀
察法相故言分別。如瑜伽論菩薩地云。此
中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若
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無量安立理趣。世
俗妙慧當知名觀。是知依真如門止諸境
相無所分別。即成根本無分別智。依生滅
門分別說相。觀諸理趣。即成後得智。然

二門唯一心故。是故雙運方得名為正止觀
也○云何下釋此雙順義。

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
前故 漸漸修習等。顯能隨之方便。雙現前
者。明所隨之止觀。隨相而論。止名定。觀
名慧。就實而言。定通止觀。慧亦如是。如
梁攝論云。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
體。謂止定。二不顛倒為體。謂觀慧也○第
二廣說中有三。先止。次觀。後還雙運。止中
有五。一修止方法。二顯止勝能。三辨其魔
事。四簡偽異真。五示益勸修。前中有二。
初明勝人能入。後顯障者不能。前中亦二。
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久習淳熟下明
止成得定除障不退。前中二。初約外緣。後
內安心。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前中言住
靜處者。是修止緣等也。具言之有五緣。一
者閒居靜處。謂住山林及諸閒靜等處。若
住聚落。必有諠動也。二者持戒清淨。謂離
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食具足
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初
故云靜處。言端坐者調其身。正意者調
其心。調身者。先安坐靜處。每令安穩久久
無妨。次當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
先以右脚置左髀上。牽來近身。令脚指
與髀齊。次解緩衣帶使周正。不令坐時
脫落。次以左手置右掌上。累手相對頓置
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次當正身。先
挺動其身。開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

法。亦勿令手足差異。正身端直令脊骨相
對。勿曲勿聳。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
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
約上齶。次閉眼不令全合。廣如天台顗禪
師二卷止觀中說也。今略總說故言端坐
也。調心者。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
謂現寂靜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
無由。離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
與理相應。自度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
也。上來總顯修止之儀○自下內自安心。
明修止次第。於中有二。初約坐修止。後
約餘威儀修止。前中二。先離倒境。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
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
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
不滅 言不依氣息者。數息觀境。言形色
者。骨瑣等青黃赤白四相也。空地水等五
相。皆是事定所緣境界。見聞覺知是識一切
處。通前為十一切處。亦可見聞等是舉散
心時所取六塵。於此等諸塵推求了達。知
唯自心。不復緣託。故言不依。次除依前倒
境所生妄想之心亦遣也。故云一切諸想
隨念皆除。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
方名止也。故云亦遣除想。何故乃令能除
所除一切心想並不存者。釋云。以一切法本
來無想。今欲順於法性故須爾也。念念不
生滅等者。轉釋成法性無相所以也。良以想
無自性。窮之即空。故無生滅自體可得。此
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如陽炎水本

自乾耳。

亦常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
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
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言
亦不得隨心乃至以心除心者。若心外有實
境。心緣此境時。抑令不緣不可得。故
後以心除之。今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
相。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不得生。何動
後心方便除也。心若馳散攝住正念者。初
習多馳故攝令住正。何者正念而言令住。
所謂唯心無外境也。妄境既無。唯心亦
寂。故云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也。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
方便隨順觀察 若從坐起乃至隨順觀察者。
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
思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第二止成得
定相中三句。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
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初止成。二以心住下明止力附心猛利
得定。三深伏煩惱下明伏惑入位。即信
滿入住。略辨定益也。上來明能入。下顯
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
等人所不能入 不能中六種障故不能也。
一疑惑者。於理猶豫故。二不信者。是闡提
故。三誹謗者。是外道故。四重罪業障者。謂
五逆四重人故。五我慢者。是恃我自高故。

六懈怠者。是放逸不勤故。是六種人隨有
一種即不能入也○第二明止勝能中有
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當知下能生無量
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
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
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
三昧 前中三。初立。次謂一切下釋顯其
相。後即名下顯其名也。一行三昧者。如
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
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
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
說。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無量三昧故。
名三昧根本也○第三魔事中二。先略後廣。
略中亦二。先障後治。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
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
 障中魔者天魔。此云障礙也。鬼者埠場
鬼也。神者精媚神也。如是鬼神嬈亂佛法
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種能變作
三種五塵壞人善心。言坐中現形恐怖者。
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或端正男女者。
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言等相者。現
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也○當念已
下次明對治。

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一切諸境尚
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觀察唯
心。魔境隨滅不能嬈亂。以此唯心非彼所
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別門遣者。治諸魔者。

當誦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誦之。埠場
鬼者。或如蟲蝎緣人頭面鑽刺㿇㿇擊攊人兩腋下。乍抱持於人。或言說音聲諠
閙。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者。則
應閉目一心陰而罵之。作如是言。我今識
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大火嗅香偷臘吉
支。邪見憙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
出家人應誦戒律。若在家者應誦菩薩戒
本。若誦三歸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
精媚神者。謂十二時狩。能變作種種形色。或
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
非一眾多惱亂行者。其欲惱人。各當本
時來。若其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兇等。若
多於卯時來者。必是兔鹿等。乃至多於丑
時來者。必是牛類等。行者恒用此時則知
其狩精媚。說其名字訶責。即當除滅。此等
皆如禪經中及顗禪師止觀中廣說。上來略
明竟○廣辨魔事中亦二。先顯魔事。後以
是義故下明其對治。前中有十事五對。一
現形說法。二或令人下得通起辨。三又令使
人下起惑造業。四亦能使人下授定得禪。
五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下食差顏變。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
陀羅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
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
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
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
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
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

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
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
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
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
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
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
異 如文可見問如現佛菩薩像說甚深
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
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
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善根所發
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
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今且依古德
相傳。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
修治。三智慧觀察。如經言。欲知真金。三法
試之。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
別之。亦須三驗。一則當與共事。共事不知。
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今則借此
意以驗邪正。謂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難
知者。當深入定心於彼境中不取不捨。但
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逾深善
根彌發。若是魔所為。不久自壞。第二依本
修治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
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
若以本修治。漸漸壞滅者當知是邪也。第
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
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
自現。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即當
焦壞。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

猶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以此三驗邪正
可得知也。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
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第二對治中。言智慧觀察者。依自隨分
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觀察
則墮邪道。故云勿令墮於邪網。此是三種驗
中第三智慧觀察也。言當勤正念不取不著
者。總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
修理定更無別趣故。初定研。并依本修。更
無別法。所以合說。但依本止門。不取不著
者。邪不干正自然退散。若取著者則背正
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是故邪正之
分要在著與不著。不著者無障不離。故云
遠離是諸業障。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
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憶想。即是
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
也○第四簡偽異真中有二。初舉外內二
定以別邪正。二若諸凡夫下對理事二定
以明真偽。前中先明邪定。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
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謂我見我愛我慢之
使常相應也。言貪著等者。內著邪定。外貪
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煩惱者皆
不可據也○次明正定。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
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謂在定時而
不味著。以亡心故不住見。以亡境故不
住得。出定亦無恃定之慢。貪瞋癡漸薄。即

是正定之相。故云真如乃至漸薄也○第二
理事中先明理定。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
是處 謂修大乘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
昧。方入種性不退位中。除此更無能入之
路。故云若諸凡夫乃至無有是處也。此中種
性者。約位在十住已去不退位中辨也○次
以修世間下明事定。

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
二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
故 謂四禪四空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等
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以味著定
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
得此事定故。以其共故。若得善友護助之
力。或可得入佛法。若離善友。則入邪道。
也○第五示利益者。後世利益無量無邊。
現世利益略陳十種。於中二。先總標。後別
解。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
利益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
護念 別解中。初一善友攝護益。以修此
真如三昧故。諸佛菩薩法應護念令得勇
猛勝進不退也○次四離障益。於中初二離
外惡緣障。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
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謂初離天魔現
形。後離外道邪惑○次二離內惑業障。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謂先離惡業。後

滅惑障。業中離誹謗等不起新業也。重罪
漸薄者。重業輕也○次五行成堅固。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
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
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
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十者若得三
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一於理信
增。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滋
味。五得深禪定。別修止門竟○第二修觀中
有三。初明修觀意。次辨觀相。後唯除下結
觀分齊。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
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前中言不樂眾
善。失自利也。遠離大悲。失利他也○第二
辨觀相中有四。初法相觀。即治前失自利
過。二如是當念下明大悲觀。即治前失利
他過。三作是思惟下明大願觀。即成前大
悲行。四以起如是下明精進觀。即成前自利
行。就初中明四非常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
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
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
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
爾而起 初無常觀。二一切心行下明苦觀。
三應觀下明無我觀。於中過去無體難追。
現在剎那不住。當來本無積聚。但緣集歘
有。不從十方來故也。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
可樂 四應觀世間下明不淨觀。此四除於

常等四倒。配釋可知。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
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
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
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 悲觀中。先觀
眾生三世重苦。次難捨下無心厭背故使苦
無限也。後眾生如是下深發悲心也。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
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
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
一義樂 大願觀中因悲立願。初即願體。二
遍於下明長時心。三以無量下明廣大心。四
令得下明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
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
止 精進可見。

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上結中。
順理應作。違理不應作故也。上來別修止觀
竟○自下第三明雙運者。上來始習未淳。
故動靜別修。今定慧修成。故能雙運。於中有
三。初總標。次別辨。後總結。

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別
中有二。初約法明俱。後對障明俱前中
二。初即止之觀。後即觀之止。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
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
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前中言自性無
生者。約非有義以明止也。業果不失者。約

非無義以明觀也。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
順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良以非有即是
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次言雖念因緣
即性不可得者。明即觀之止。此順不壞假
名而說諸法實相。以非無即是非有故。能
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心
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
宜可思之。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
之見 第二對障中。初修止者治於二過。謂
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世間。兼治二乘
執五陰法見苦止怖。以止門無生除此
等執也。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
凡夫不修善根 次修觀者亦治二過。謂
正治二乘狹劣之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
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觀無常策修善
行。

以是義故是止觀二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
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第三結中
言助成等者。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
以勤修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
以起於大悲。是故二行不相離也。言若止
觀不具不能入菩提道者。止觀相須。如鳥兩
翼車之二輪。二輪不具則無運載之功。一翼
若闕則無凌虛之勢。故云不具則不能入○
自下第三明防退方法。於中有二。先明可
退之人。後當知如來下明防退之法前中二。
初標行劣。二以住於此下舉處釋成。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
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
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以其內心
既劣。外闕勝緣。信行難成故將退也○防
退法中有二。初通舉聖意。後別引經證。前
中二。初標聖善巧。二謂以專意下釋顯巧
相。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
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引經證中二。先引經。後常見佛下釋經
文。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
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
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
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言若觀法身得畢
竟往生等者。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
蓮華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各不退。但以處
無退緣故稱不退。二信位滿足已去。華開
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定
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已去。證遍滿
法身。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等。住
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畢竟等。是後二位
也○第五勸修利益中有三。初總結前說。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
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 二若有眾生下舉
信謗損益。三當知過去下結勸修學。就信
謗中二。初信受福勝。後其有眾生下明謗
毀罪重。前中先約三慧總舉其益。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

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
至無上之道 後若人聞下。別顯三慧益相。
於中初聞時益。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
必為諸佛之所授記 次假使有人下明思
時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
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
不可為喻 後復次若人下明修行時益。於
中三句。一時少德多。二假令下校量多相。三
何以故下釋多所以。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
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
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
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
復如是無有邊際 第二謗毀罪重中四句。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
量劫受大苦惱 一謗成罪重。

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 二是故下誡
勸止謗。

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 三
以深自害下釋罪重意。

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
之修行入佛智故 四以一切如來下轉釋
斷三寶之義。此中二句。初約果人依之
得涅槃。後約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
即是法寶。佛僧可知。由毀謗乖此。故斷三
實也。

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

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
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結勸中。三世菩
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應勤修學也。正
宗竟。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迴此功德
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偈頌流通中。初
二句。結上所說。於中上句結義。下句結文。
後二句迴向利益。上句明德廣。下辨遐霑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