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義記
刊維摩經義記序
余甞見天僧統《教藏總錄》曰「《維摩經義記》四
卷,慧遠撰。」因謂吾祖智者大師疏《觀經》也多
採用淨影,於《維摩經》想亦當然。頃一書賈齎
《義記》一帙至,余得之欣然。讀之,雖不如素意,
而其釋最委。至其伸釋一義,多先徵起、後方
解之,實不忘本母之體,關中嘉祥不得抗衡
也。吾祖釋義事理兩圓,而以理觀為主、事解
稍略,故先讀斯記而後以智者融譚則可乎。
但脫誤尤多,後之得善本者幸正之。
旹
正德壬辰冬十月既朔比叡山寶珠沙門可透
謹序
聖教雖眾,要唯有二。其二是何?謂聲聞藏及
菩薩藏。教聲聞法名聲聞藏,教菩薩法名菩
薩藏。聲聞藏中所教有二:一是聲聞聲聞、二
緣覺聲聞。聲聞聲聞者,是人本來求聲聞道,
常樂觀察四真諦法,成聲聞性。於最後身值
佛欲小,如來為說四真諦法而得悟道。本聲
聞性故,今復聞聲而得悟道,是故名為聲聞
聲聞。經言「為求聲聞者說四真諦」,據斯為論。
緣覺聲聞者,是人本來求緣覺道,常樂觀察十
二緣法,成緣覺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
緣法而得悟道。本緣覺性,於最後身聞聲悟
道,是故名為緣覺聲聞。經言「為求緣覺者說
十二緣法」,據此為言。此二雖殊,同期小果,藉
教處等,以是義故齊號聲聞。對斯二人所
說之法,名聲聞藏。菩薩藏中所教亦二:一是
漸入、二是頓悟。言漸入者,是人過去曾習大法,
中退住小、後還入大,大從小來謂之為漸。故
經說言「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入是
法中。」此即是其漸入菩薩。言頓悟者,有諸眾
生久習大乘相應善根,今始見佛即能入大,
大不由小,目之為頓。故經說言「或有眾生,世
世已來常受我化,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
信受入如來慧。」此是頓悟。漸入菩薩藉淺階
遠、頓悟菩薩一越解大,頓漸雖殊,以其當時
受大處一,是故對斯二人所說,為菩薩藏。
聖教雖眾,不出此二,故龍樹云:「佛滅度後,迦
葉、阿難於王舍城結集三藏為聲聞藏,文殊、
阿難在鐵圍山集摩訶衍為菩薩藏。」《地持》亦
云「佛為聲聞、菩薩行出苦道說修多羅,結集經
者集為二藏,以說聲聞所行為聲聞藏、說菩
薩所行為菩薩藏。」《地持》復言「十二部經,唯方
廣部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故知聖
教無出此二。此二亦名大乘小乘、半教滿教
等,名雖變改,其義不殊。今此經者,二藏之中
菩薩藏收,為根熟人頓教法輪。已知教之分
齊。
次釋其名。今言「維摩詰所說經」,一名「不可
思議解脫」者,蓋乃樹經部別名也。諸經所以
皆首題其名者,為示所明法。此經以不思議
解脫為宗,故始標舉。但諸經立名不同,乃有
多種:或就法為名,如《涅槃經》、《波若經》等;或就
人為目,如《薩和檀》、《須達拏》等;或就事立稱,如
《枯稻芉經》等;或就喻彰名,如《大雲經》、《寶篋
經》等;或人法竝彰,如《勝鬘經》等。或事法雙舉,
如彼《方等大集經》等;或法喻俱題,《華嚴經》、《法
華經》;或人事雙立,如《舍利弗問疾經》等。如是
非一。今此經者人法為名,維摩所說,是其人
名;不可思議解脫,是其法名。法藉人通,故須
標人;法是所顯,故須舉法。但諸經首,列人有
四;一、題說人,如《勝鬘》等;二、舉問人,如彼《彌勒
所問經》等;三、舉所說人,如《睒子經》、《薩和檀》等;
四、舉所化人,如《玉耶經》、《須摩提女》等。今舉說
人,說者不同有其五種:一是佛說;二是聖弟
子說;三是諸天說;四神仙等說;五變化說。此
經維摩中聖弟子說。然此經中三會差別:初
會佛說;第二會是維摩說;第三一會是佛及
維摩共說。由佛有說,故下文言「佛說經已,大
眾歡喜。」由維摩說,故始舉之。以不思議解脫
之法寄其人,故始標舉。「維摩詰」者,是外國語,
此方正翻名曰淨名,隨義傍翻名無垢稱。良
以其人法身體淨妙出塵染,內德既盈美響
外彰,寄名顯德,名無垢稱亦曰淨名。又復其
人內懷真道,能權化無方,雖示同塵俗而心
栖累表,即染無污故名為淨亦曰無垢。無垢
淨德妙出言頑,假以名顯令人歸趣,顯德之
名謂無垢稱。言所「說」者,此維摩詰智慧內盈、
道尊眾聖,能以無量大悲方便現居毘耶,託
疾招問以通法化宣德被人,故稱為說。「經」者,
外國名修多羅,此翻名綖。聖人言說能貫諸
法如綖貫花,是故就喻說之為綖。綖能貫花、
經能持緯,其用相似,故復名經。若依俗訓,經
者常也。人別古今,教義恒定,故名為常。經之
與常何相關預?以常釋經,經者是其經歷之
義,教之一法經古歷今恒有曰常。「一名不思
議解脫」,就法以名。前約說人已立一稱,今後
就法更立一號,故曰一名。不可思議解脫是
一名矣,此第十地所得無量諸解脫中初解
脫門。彼維摩詰德充法界,隨其化相偏住此
門以彰其目,今於此經說自所得令人趣求,
故始舉之。然此不思議解脫之門,乃是神通
化用之本,諸佛菩薩證入此門,神知永亡、取
捨心滅,直以解脫法門之力能現種種神通
化事,如如意珠雖無分別而能普雨一切種
物,諸佛菩薩所得法門例皆同爾。不可思者,
歎深之辭,不思據心、不議就口。解脫真德妙
出情妄、心言不及,是故名為不可思議。分
別有三:一、就體論。此不思議解脫之門,真心
為體,體絕名言心意不及,名不思議。二、就相
說。此解脫門諸德為相,德窮法界難以限算,
妙過情分,名不思議。三、就其用。此解脫門神
通為用,體雖妙寂而是緣起作用之性,諸佛
菩薩證入其中,能現無量神通化用,毛孔納海、
芥受須彌,種種變現情緣莫測,名不思議。言
解脫者,出其法體。前言不思議通眾德,未知
是其何法不思?為簡餘德,故彰解脫。然其解
脫亦復漫通,故須約前不思以別。真德絕累
無礙自在,故稱解脫。分別亦三:一、就體論。真
心體淨,性出塵染、自體無綺,故名解脫。二、就
相說。羈礙永除、淨德無累,故曰解脫。三、就用
辨。妙用無方、所為自在,故稱解脫。
問曰:此法
名為解脫,於彼心慧二解脫中何門所收?釋
言:兼通。體則心脫、用則慧脫,真識之心離染
名脫,故體是心、慧用無為,名解脫故。用是慧
故,《涅槃》中說慧解脫開出五道,明知通用悉
是慧脫。
又問:此解脫,有為無為二解脫中何
脫所收?義亦兼通。體則無為離染寂滅,用則
有為妙用煩興,此舉通名。
「佛國品」者,就初以
列。諸經立品,大例有三:一是從廣。如〈菩薩行
品〉等是。彼品初首非菩薩行,從其後廣名菩
薩行。二者從略。如下文中〈觀生品〉,初首少許
經文明觀眾生、餘者悉非,攝廣從略名觀眾
生。三者當相。如下文中〈弟子品〉等。今言佛國
從廣為名,若從初略應名序品。言佛國者,佛
如後釋。標人別處,故舉其佛。國猶處也,經亦
名土,又亦稱界。安身曰土、攝民稱國,國土不
同分別稱界。若論其土,有身皆有。若說其國,
統王者有,不王者無。今就如來統王以彰,故
言佛國。此國實與眾生共居,佛窮土實為化
之主故偏言耳。法身平等實無栖託,示化在
方故言佛國。又復身土雖復平等,隨其義門
身土恒異,故以其平等法門之身,還依平等
法門之土,如海十相,亦以相依故云佛國。「品」
者品別。前品所明異於後品所明、後品所明
異於前品所明,故云品別。亦可品者是其品
類,義類相從稱為品。此經始終品別十
四,此品建始故云「第一」。此經始終四門分別:
一就處分別;二就會分別;三就義分別;四就文
分別。言就處者,據今一說次第以論。處別唯
二:一菴羅樹園、二維摩詰舍。若通維摩一世所
說,處別眾多。言就會者,據今一說次第以論。
會別有三:一菴羅會、二維摩室、三重會菴羅。
若通維摩一世所說,會別無量。言就義者,此
經宗歸不思議解脫之義,此不思議解脫之
法是法界中一門義也。門別雖一,而妙旨虛
融義無不統,無不統故一切諸法悉入其中。
所攝之法雖復眾多,要唯二種:一是理法、二
是行法。理謂真如,如隨詮異,門別種種。故下
文中,或時宣說如、法性、實際以為理法,或說
三空,或說二諦,或二無我、不二門等。行謂因
果,因謂法身淨土之因、果謂法身淨土之果,
故下文中具以顯之。顯相如何?人多麁判:初
之二會偏明如來淨土因果,第三會中偏明
如來法身因果。細求則通。是義云何?如初中
合蓋現變,顯示如來不思議力是法身果;寶
積讚歎發心願求,即法身因。寶積復即是顯
示淨土因果。第二會中,從初極盡入不二門,
廣明如來法身因果。〈香積〉一品顯示如來淨
土因果,彼初明果,修十修八是淨土因。第三
會中〈菩薩行〉品,雙明法身淨土之因,〈見阿閦
佛品〉雙明法身淨土之果。彼見釋迦及無動
佛是法身果,現妙喜界是淨土果。故下佛言
「菩薩欲得清淨佛土,學無動佛所行之道」,下
文復言「願一切生得清淨土如無動佛」,明知
彼文亦顯淨土。此皆為明不思議法寄事顯
之,所辨雖眾,莫不皆成一不思議解脫門矣。
此不思議法,顯證在人二者,所謂諸佛、菩薩。
據此一化,且就維摩,釋迦以顯。故下文中初
會寄就釋迦以顯,後之兩會寄就維摩而以
顯之。然不思德成之在內,內德難彰,寄就用
相而以顯之。顯相云何?下初會中令蓋現變、
案地令淨,顯示如來不思議相。第二會中借
座燈王、取飯香積,顯示維摩不思議相。第三
會中掌持大眾往至菴羅、遠接妙喜安置此
土,以顯維摩不思議相。此是第三就義分別。
次第四門就文分別,文中細分有其八分,相
從唯三。言其八者,三會之中各有序、正,則有
六分。經初「如是我聞」之言,是其一部證信通
序,別以為一,「佛告舍利汝見妙喜無動不」下,
明其一部流通之義,別以為一,通餘說八。相
從三者,此之八分,要攝唯是序、正、流通。於中
進退凡有五階:第一、偏約維摩現說以為正
宗。是則從初乃至獨寢一床已來,悉為由序。
「善來文殊不來相」下,是其正宗。「佛告舍利汝
見喜無動不」下,是其流通。
問曰:初會云何作
序?由其初會大眾雲集,後得告命令往問疾,
故得為序。第二一品現病為由,〈弟子品〉後因
苦起發故,故得為序。昔來相傳多依此判。
第
二、約對維摩一世所說之法悉為正宗。是則
從初乃至方便現身有疾來,悉為由序。「以其
疾故國王大臣皆往問疾」下,悉為正宗。正顯
維摩一世所說不思議法,令人學故。流通如
前。
問曰:初會云何為序?此義似前。因其初會
大眾雲集,如來告命令往問疾,廣顯維摩一世
所說,故得為序。第二品初列人歎德,起後所
說,故亦名序。
第三、通約佛及維摩所說之法
悉為正宗。是則從初盡偈已來見其由序。寶
積請後是其正宗,正顯所說,令人學故。流通
如前。第四、通約諸佛菩薩不思議德以為正
宗。是則從初乃至蔽於諸來大眾,判為由序。
「毘耶離城有長者子名寶積」下,悉為正宗,顯
不思議解脫德故。流通如上。第五、約對三會
別經以別三分。是則最初「如是我聞」以為一
部證信通序。「一時佛在毘耶離」下,三會別經。
流通一文,備如前判。此與《華嚴》大況相似,彼
經最初「如是我聞」是其一部證信通序。「一時
佛在摩竭提」下,八會別經。流通一文,外國不
來。此經科分麁與彼同,今即依此最後一判
科分解釋。
就解證信通序之內三門分別:一
解如是我聞有之所由;二解如是我聞達立
之意;三正解如是我聞之言。有之所由者,諸
經之首何因緣故悉有如是我聞之言?阿難
立故。阿難比丘何因緣立?由佛教故。佛何故
教?阿難請故。阿難比丘何因緣請?阿尼樓駄
教故。彼何因緣教?由見阿難以憂惱故。阿難
比丘何故憂惱?由見如來般涅槃故。佛將滅
度,在於雙林北首而臥,阿難爾時以佛將滅,
在佛繩床後悲號啼泣莫能自勝。阿尼樓駄
見其悲泣,開覺阿難:「汝是傳法人,何不請佛
未來世事?徒悲何益。」阿難對曰:「我今心沒憂
海。知何所問?」阿尼樓駄遂教阿難請佛四事:
一問世尊滅度之後,諸比丘等以何為師?二
問佛滅後,諸比丘等依何而住?三問惡性比
丘云何共居?四問一切經首當置何字?阿難
被教,心少惺悟,受教請佛,佛依請而答。一切
比丘何為師者,當依波羅提木叉為師,若我
住世無異於此。木叉是戒,比丘所學,故說為
師。諸比丘等依何住者,當依四念。何謂四念?
所謂比丘觀內身修身觀,精勤一心,除世貪
憂。如是觀外身、內外身,身受心法亦復如是,
是謂比丘所依住處。故經說言「若住四念,名
自境界,不為魔縛。若行五欲,名魔境界,為魔
所縛。」惡性比丘云何共者,梵檀治之。若心調
伏,為說《離有無經》。梵檀,是其默不共語。一切
經首置何字者,共者當置「如是我聞佛在某
方某聚林」等。由佛教置,故有斯言。
次第二、明
立意。佛本何故教置如是我聞之言?為生物
信。如是之言若為生信?言如是者,阿難彰己
信順佛語,噵佛所說為如,言佛所說為是,令
他眾生同己生信。我聞云何生信?阿難自是
不足之人,若言此法是己所說,人多不信;由
言此法從佛聞故,人皆歸信。信有何義而為
生乎?信者,入法初門、攝法上首,凡入佛法要
先起信。故《華嚴》中說信為手,如人有手至珍
寶所隨意採取,若當無手,空無所獲。入佛法
者事亦同爾。有信心手,隨意採取道法之寶;
若無信心,空無所得。信有此要,故為生之。
次
第三門,解釋如是我聞之言。先解如是,於中
初先就人以定,後正解釋定之云何。昔來相
傳就阿難釋。所言如者,阿難所傳如於佛語,
故名為如。為欲簡去相似之如,故復云是。如
世人言,此物似彼得稱為如,不妨體非不得
言是。今言如者,不同彼如,故須彰是。究尋此
言,乃是就佛,非就阿難。云何得知?如龍樹釋
言「如是者,信順之辭。其信順者言是事如是,
其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阿難信順佛語,故
名佛語以之為如,噵佛所說以之為是。非是
阿難自信己語、噵己所說為如為是。故《溫室
經》初言阿難曰:「吾從佛聞於如是。」故知名佛
所說為如,噵佛所說以之為是。但方言不同,
彼《溫室經》順此方語,是故先噵吾從佛聞,後
出所聞。如是之法,餘經多順外國人語,先舉
如是却云我聞,定之麁爾。解釋云何?言如是
者,阿難噵佛所說之法如於前事,故名為如。
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如
是一切如法之言,是常道理,故名為是。乖此之
言名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為是。此約法解。
若約人論,阿難噵佛所說之法,如過去佛所
說不變,故名為如。如諸佛說是正非邪,故復
言是。準《涅槃經》釋如來義亦有此相。言「我聞」
者,阿難對彼未來眾生,陳己飡說故曰我聞。
聞實是耳,何得言我?諸根之別皆我用具,是故
就主說言我聞。法中無人,何處有主而言就
主說我聞乎?釋言:法中雖無定主,非無假名
綰御眾生,故得就之宣說我聞。故《涅槃》云「譬
如四兵令以成軍。雖無定主,亦得稱言我軍
勇健、我軍勝彼。此亦如是,故得稱我。」
問曰:阿
難得理聖人,以何義故同凡說我?釋言:阿難
雖復說我,不同凡夫。云何不同?說我有三:一、
見心說我。謂諸凡夫我見未亡,我見心中稱
說有我。二、慢心說我。謂諸學人見使雖亡、慢
使猶在,我慢心中稱說有我。三、隨世流布宣
說有我。謂無學人見使久除、慢使亦盡,隨世
流布所以說我。阿難常於結集法時身居無
學,直是隨世流布說我,非見非慢故不同凡。
問曰:無我真諦、有我世諦,無我是勝、有我是
劣,何不從勝宣說無我,就劣說我?化我眾生
法須如是。若不說我,何由可得標別彼此,令
人識知故須說我,是故乃至佛對眾生亦常
說我。
上來明期證信通序。下次明其三會別
經。盡此品來是期初會,〈方便品〉下是第二會,
〈菩薩行品〉下是第三會。三會何異?異有三種。
一、由序異。初會之中,佛眾雲集而為由序。第
二會中,維摩現病以為由序。第三會中,維摩持
眾往至菴羅而為由序。二、明法異。法義眾多
難可具論,大約麁分唯因與果。因異有二:一、
約人分別。前之兩會為化娑婆穢土眾生專
教求淨,所修所行專求淨土。後之一會為化
眾香淨土菩薩,專教隨染,不盡有為、不住無
為。二、常法分別。初會之中直出法體未辨修
相。後兩會中明修成相,於中前會教修趣寂,
破捨有無趣入不二,第三會中從寂起用,不
盡有為、不住無為是其用也。因異如是,果異
如何?先就身論,後就土說。身中初會明應身
果,下寄寶積歎而顯之,始在佛樹力降魔等,
悉是應也。第二會中明報身果,宣說佛身從
於無量功德生故。第三會中明法身果,如下
文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我觀如來,前際不
來、後際不去。」如是等也。細實兼通,麁分且然。
若論其土,初會寄就釋迦顯淨土、第二寄就
香積如來辨淨、第三會寄就無動如來彰淨。
初寄釋迦即染彰淨,明淨土體;第二寄就香
積如來染外彰淨,明淨土相;第三寄就無動
如來取之置此彰淨隨染,明淨土用。法異如
是,細求兼通非全一向。三、利益異。三會之中
得益人別。就初會中先序後正,序正不定進
退兩判。一唯取如來所說為正,是則從初盡
偈已來通判為序,偈後為正,因請正說淨土
因果。序中有二:一佛眾雲集。二「毘耶離有長
者子名寶積」下,現相起發。蓋中普現十方佛
國,起後所說淨土因果。二、通攝如來所現神
變不思議德悉以為正。是則從初盡蔽大眾
判為由序,從寶積等獻蓋已後悉為正宗,正
顯如來不思議解脫之德。準《勝鬘經》歎佛章
後齊為正宗,此亦應然。
序中有三:一、明佛化
主;二、從「與大比丘」已下,辨其徒眾;三、「彼時佛
與無量眾」下,總明佛眾雲集所為。前中有三:
初言「一時」,明佛化時;第二「佛」,標列化主;第三
「在毘耶」下,彰其化處。釋一時中,先序異說、次
辨過非、後正議。異說如何?昔來相傳。傳言佛
說時、阿難聞時更無先後。簡去傳聞,成上我
聞,故云一時,異說如是。次辨過非,先以事驗、
後引文證。事驗如何?如經說「阿難是佛得道
夜生」。如小乘中,佛成道已過六七日即便說
經,阿難爾時猶在懷抱,身不豫會。佛成道已
過二十年方始出家,三十年後方為侍者,自
斯已前所說諸經多不親聞。雖不親聞,而所
集經亦云一時,明知一時非簡傳之辭。又小乘
中不得說言阿難是權,何由得言說聽一時?
人復反徵:云何得知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將
來破我。為證此義,須知阿難立字因緣。阿難
陀者,是外國語,此名歡喜。歡喜之名,三因緣
立:一、過去因緣。如經中說「釋迦過去行菩薩
道時,作一陶師名曰大光。值過去世釋迦文
佛,父名淨飯、母名摩耶、侍者弟子名曰阿難,
國土眷屬如今無別。因即發願:『願我當來成
得佛道,還如今佛。』由斯本願今得成佛,故今
侍者還字阿難。」二、現在因緣。阿難比丘面貌
端正,世人見者莫不歡喜,故字歡喜。是故經
中讚歎阿難,面如滿月目若青蓮,佛法海水
入阿難心。三、父母立字因緣。與字歡喜,喜時
生故。何者喜時?所謂如來得道夜時。如來十
九踰城出家。既出家已,五年習定、六年自餓
身極羸瘦。父王遣人恒往瞻伺,知極微惙常
恐不全。菩薩後時知餓非道,受食乳麋欲取
正覺。魔作是念:「若佛道成,空我境界。曼道未
成,當敗其志。」遂卒官屬十八億萬,持諸苦具
來怖菩薩。菩薩于時入勝意慈定,令魔眷屬
顛倒墮落。魔既被降,便作是念:「菩薩力大,非
我能勝。當惱其父。」遂便往詣淨飯宮上,唱如
是言:「悉達太子昨夜了矣。」王時聞已從床而
墮,良久乃甦,更為傷歎。念子在家當為輪王,
何期出家空無所拔?未久之間,菩提樹神以
佛道成,復持天華慶賀父王。當成佛時,天雨
妙華而為供養,故持慶王。其時亦往淨飯宮
上唱如是言:「大王當知。地天太子昨夜明星
出時,降魔兵眾成佛得道。」王時生疑:「向者有
天言我子死。今復有天云子成道。何者可信?」
菩提神曰:「我言可信。向者是魔,故相惱耳。我
是菩提樹神,以佛於我樹下得道,故相慶賀。」
王時作念:「我子在家當為輪王,今日出家為
法輪大王,彼此無失。」自者聞死,今忽聞活,一
重大喜。復聞道成,兩重大喜。未久之間王弟
斛飯夜生阿難,寅抱詣王:「弟於昨夜生此一
男。」王時對曰:「我子成道,汝復生男。眾慶并集,
與字歡喜。」以斯準驗,定知阿難成道夜生。阿
難既是得道夜生,何由得言說聽一時?事驗
如是。次以文證。佛初成道,在波羅捺仙人
鹿苑為五比丘轉四諦法,名轉法輪經。佛滅
度後,阿難比丘先集此經。將集此經先昇高
坐,說偈自言:「佛初轉法輪,爾時我不見,如是
展轉聞。佛遊波羅捺,為五比丘眾,轉四諦法
輪。」彼經之中道己傳聞,復言一時,明知一時
非簡傳之辭。辨非如此。次顯正義。言「一時」者,
就佛解釋。為化之辰,目之為時。於佛一代化
時眾多,為簡餘時,是故言一。一時之言,經中
大有。如《涅槃》說「我於一時在加尸國。我於一
時在恒河岸。我於一時在尸首林。我於一時
在王舍城。」如是非一。今言一時,共彼相似。云
何得知一時從後非是屬前?準依《地經》所以
得知。《華嚴》大本〈十地品〉初云言「爾時佛在天
中」,龍樹別傳,改「爾」為「一」。爾時之言不可成上,
改爾作一寧不屬下?
云言「佛」者,標列化主。佛,
天竺語,此翻名覺。覺有二義:一者覺察、二者
覺悟。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惱侵害事等如
賊,唯聖覺知不為其害,故名為覺。此之一義,
如《涅槃》釋。言覺悟者,對其智彰。無明眠寢事
等如睡,聖慧一起朗然大悟如睡得寤,故名
為覺。所對無明,有其二種:一是迷理,性結無
明迷覆實性,翻對彼故覺知自實。如來藏性
從本常寂、無為不動,故名為覺。二事中無知
迷諸法相,翻對彼故,覺知一切善、惡、無記三
聚之法,故名為覺。故《地持》言「於義饒益聚、非
義非非義饒益聚平等開覺,故名為佛。」義,益
善義,利人故。非義,不善不利人故。非非義,是
無記。於此悉知,故名為佛。既能自覺,復能覺
他,覺行窮滿,故名為佛。云言自覺,簡異凡夫;
噵言覺他,簡異二乘;覺行窮滿,別異菩薩。是
故獨此得名為佛。
下彰化處。「在毘耶離」,就通
舉之。此翻名為廣博嚴事。「菴羅樹園」,隨處別
指。人謂此園饒菴羅樹名菴羅園,事實不爾,
蓋乃從其園主彰名。有女從於菴羅樹生,即
呼以為菴羅樹女,與經中說㮈是其菴羅女園,從主作名,名菴羅園。佛至其
國,此女捨園造立精舍,故仍本名名菴羅園。
遊化更中,目之為在。法身平等實無栖託,示
化有方,是故言在。
上來明佛,下列其眾。眾別
細分有其十七:一、聲聞眾;二、菩薩眾;三、梵;四、
釋;五、餘天眾;龍鬼八部,通前十三。人眾之中
四部差別,通前十七。相從為五:一聲聞眾、二
菩薩眾、三是天、四鬼神眾、五是人眾。要攝唯
二,聖與凡,前二是聖、後三是凡。聖中先列聲
聞之眾,後列菩薩,諸經多爾。何故而然?汎解
有四:一、近遠分別;二、形相分別;三、就德分別,
亦云約教;四、多少分別。言近遠分別者,聲聞
弟子多近如來故,隨近先列;菩薩不爾,在後
而列。何故聲聞偏多近佛,菩薩不近?解有兩
義:一、聲聞弟子習道未久,雖得聖果,進止威
儀常須佛教,為是近佛。是故如來乃至涅槃
常為制戒,如制聲聞不食害等。又如律中制
阿那律不聽與其女人同宿,制婆伽隨不聽
飲酒。如是等輩雖得聖果,須佛教制,故多近
佛,近故先列。菩薩之人久閑道法不假佛教,
故不近佛,以不近佛在後而列。二、聲聞弟子
現蒙佛度,捨凡成聖荷恩深重,雖得聖果常
隨如來圍侍供養。菩薩之人雖荷佛恩,攝化
眾生利物為事,故不近佛,為是後列。此是第
一近遠分別。次第二門約形分別。聲聞之人
同佛出家,執持威儀形相似佛,世共尊敬,為
是先列。菩薩隨化形儀不定,或道或俗,先列
人怪,故後列之。次第三門約德分別,亦得名
為約教分別。如龍樹釋,教有二種:一、顯示教,
彰相隱實;二、祕密教,翻相顯實。顯示教中,宣
說羅漢及辟支佛同佛漏盡,宣說菩薩現行
煩惱不斷諸結。於此教中若聞菩薩在羅漢
上,人多驚怪。以是義故,先列聲聞、後列菩薩。
若依甚深顯實之教,菩薩德尊,理須在先;聲
聞行卑,宜須後列,如《華嚴經》。次第四門多少
分別。如《涅槃經》一切諸眾少者先列,聲聞眾
少為是先列,菩薩眾多是故後列。此後一義,
局在《涅槃》。今此文中,先列聲聞、後列菩薩,具
前三義。就聲聞中,先標眾別、後列其數。「與大
比丘」,是標眾也。約佛辨眾,以身兼彼,目之為
與。大者歎辭,外國語名曰摩訶,此翻有三:一
者是多。眾數非一,如世多人名為大眾,此通凡
聖。二者勝。勝過餘眾,於諸異學最殊勝故,此
亦該通。三翻名大,曠備高德過喻近學。今言
大者,義當第三。言「比丘」者,是外國語,義翻有
五:一名怖魔,就始彰名。初出家時魔心戰怯,
故名怖魔。比丘出家,何關魔事乃令魔怯?魔
性妬弊,懼他勝己。又恐其人出家之後,化他
同出,空其境界,為是戰怯。二名乞士,既出家
已,無所貯畜,乞求自活。三名淨命,於乞求時
正命乞求,離五邪命,故曰淨命。五邪命法,如
龍樹說道品義中具廣分別。此之兩名,據中
以立。四名淨持戒,精持禁戒,無所毀犯。五名
破惡,以持戒故能離諸過。此後兩名據終以
立。非一稱眾。「八千人俱」,彰其數也。略無歎德。
何故而然?大教有二:一漸、二頓。若論漸教,藉
少而入,須歎聲聞。語其頓教,不由小入,故不
歎小。此經頓教,不藉小入,為是不歎。
次列菩
薩,文別有五:一、標別其眾;二、辨其數;三、歎其
德;四、列其名;五、總結。初言「菩薩」,標別眾也。外
國名菩提薩埵,翻譯之者不殊煩廣,菩下去
提、薩下略埵,直云菩薩。此方翻之,名道眾生,
菩提名道、薩埵眾生,良以此人內心求道,備
有道行以道成人,名道眾生。若爾,聲聞緣覺
皆求道竝有道行,同以道成,以何義故不名
菩薩?釋言:賢聖名有通別。通則義齊,《涅槃》說
乃至須陀亦名菩薩,求索盡智、無生智故;亦
名為佛,正覺共道、不共道故。但今為分賢聖
之別,隱顯異名等分賢聖。何故獨偏名菩薩?
解有三義:一就願心望果解釋。唯此眾生求
大菩提,餘悉不求,是故獨此名道眾生。故《地
論》言上決定願大菩提,獨言菩薩故。二就解
心望理解釋。凡夫著有、二乘住無,有無乖中,
不會中道,是故不得名道眾生;唯有菩薩妙
捨有無、契會中道,是故偏得名道眾生。三就
行分別。入佛法中有三門:一教、二義、三者是
行。教淺義深,行為最勝。聲聞最劣,從教為名,
故號聲聞。聲者是教,飡聲悟解故曰聲聞。緣
覺次勝,從義立目。緣者是義,於緣悟解故名
緣覺。菩薩最上,從行立稱,以能成就自利
利他俱利之道故名菩薩。故《地持》言聲聞緣
覺但能自度。菩薩不爾,自度度他是名道勝,
以道勝故名道眾生。「三萬二千」,辨其數也。「眾
知識」下,歎其德也。初無別歎,「如是一切功德
具足」,總以結歎。菩薩德度非別不彰,故先別
歎;非別能盡,故復宜須總結顯多。別中初先
歎其所成自分功德;「近無等」下,歎其所修勝
進功德。自分先成是故先歎,勝進後起為是
後歎。己所成處名為自分,仰習之所說為
勝進,諸經歎德多依此二。前自分中,文別有
三:一明其人,行德顯著為眾知識。二「名聞」下,
明其成,行德寬廣名聞十方。三「名稱高」下,明
其所成,行德殊勝名稱高遠。就初段中,先明
其人為眾知識。「大智本」下辨其行德,成前知
識。就初段中,「眾知識」者,謂知其德、識其形也。
亦可下人咸共聞知、上人同識。就下辨德成
知識中先明自利,「為護法」下明其利他。行
能益己名為自利,行能兼潤說為利他,諸經
歎德多皆依此。前自利中,「大智本行皆成就」
者,直歎行成;「佛威建立」明成所以。由佛威神
教化建立,所以成就。亦可前句歎其行成,佛
威建立歎其德就。就前句中言大智者,是佛
智也,佛慧深廣故名大智。言本行者,約果顯
因,菩薩所修能為佛因,故名本行。斯具名皆
成就。就後句中諸佛威神,諸佛神力名佛威
神。菩薩修成,名為菩薩之所建立。始起名建,
功德曰立。下利他中,為護、受法明能護正,能
師子吼明能摧邪。亦可初句為護、受法,利他
方便。軌則名法、法能遮防、名為法城。為護此
法、不令他人違謗毀滅、故須受法。護法之相、
如《涅槃經.金剛身品》說。又如《地經》說護有三:
一、護教法。於佛教法,書寫讀誦、為他宣說。書
寫讀誦,自行護持;為他演說,外他護持。二、護
證法。自證教他,自證自護、教化他護。三、護
行法。自依修行,他修行時有諸障難攝護救
濟。此之三護,皆須知法,故須受持。飲法稱受、
慍守名持,所持非邪,故云正法。「能師子吼」,正
明化他,借喻名法。所說決定,心無怯懼,如師
子吼;說能摧邪,如師子吼;說能寤寐,如師子
吼;說能安立,如師子王;能安群輩,如師子吼;
說能教告,如師子王;教告諸子,名師子吼。如
《涅槃》說,師子吼者,為十一事,如來是也。菩薩
亦然,不可具列。
自下第二彰其德廣名聞十
方。於中初先舉名。顯德寬廣,故名十方。名稱
號等有何差別?通釋是一,隨相別分非無差
異。異相如何?顯體為名、標德為稱,名稱外彰
號令天下,說之為號。今言名者,通相言耳。由
名矣大,十方共聞。「眾人不」下,辨德顯名。於中
亦二:自利、利他。先明利他;「悉已淨」下,明其自
利。前利他中,初明教正;「降伏魔」下,明其摧邪。
前教正中,「眾人不請友而安」者,為化始也。不
待物請,強為非友,化令住正,名友安之。解有
兩義:一、所化眾生無機感聖,名為不請;菩薩
彊化,為作因緣,名友安之。二、所化眾生雖有
道機,無其樂欲不知求聖,名為不請;菩薩隨
機而為彊化,名友安之。「紹隆三寶使不斷絕」,
為化終也。其義云何?如《華嚴經.明法品》說。彼
有三番:其一番能令眾生發菩提心,是故
能令佛寶不斷;開示演說十二部經深妙法
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受持一切威儀行法,
是故能令僧寶不斷。第二番中讚歎大願,是
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別顯示十二緣起甚深之
義,是故能令法寶不斷;修六和敬,是故能令
僧寶不斷。第三番中下佛種子於眾生田生
正覺牙,是故能令佛寶不斷;護持正法不惜
身命,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善御大眾心無憂
悔,是故能令僧寶不斷。此之三番亦有階
降,初下、次中、第三最上。先就佛寶以顯不同,
第一番中令生發心,標果令求,此為初始。第
二番中讚大願者,讚起行願,令人修行,此以
為中。第三中下佛種子於生田者化人成行,
此為最上。化人成行,堪為佛因,名下佛種於
生田矣。
次就法寶以顯不同。第一番中開
示演說十二部經宣通教法,第二番中分別
顯示十二緣起辨釋理法,第三番中護持法
者興建行法。教淺義深,行為最勝。次就僧寶
以辨階降。第一番中受持一切威儀法者,僧
行方便;第二番中修六和敬,行成不乖;第三
番中善御大眾,德成攝他。此亦初下、次中、後
上。以此教他傳學不息,故令三寶永不斷絕。
上來教正,下明摧邪,先除眾魔、後制外道。魔
羅胡語,此云殺者,害人善故。汎論有四,或廣
說八。言其四者:一煩惱魔,謂貪瞋等一切煩
惱能害善法。二者陰魔,謂五陰身共相摧滅。
三者死魔,能壞命根。四者天魔,於彼第六他
化天上別有魔天好壞他善。四中初一是生
死緣,中間陰死是生死果。此之四種,大小通
說。所言八者,如《涅槃》說,前四種上更加無為
四倒之心,合為八也。無為四倒能壞大乘常
樂我淨四種正解,故《涅槃》中說之為魔;小乘
法中未以為患,故多不說。又此通亦煩惱中
收,故諸經中多亦不說。魔法如是。通論此八
竝須降伏。何故如是?煩惱陰死、無為四倒妨
違自行,故須降伏。伏法不同。彼煩惱魔,小乘
多用諦觀降伏,大乘多用空慧降伏。陰魔,小
乘多用無餘涅槃,得滅捨故;大乘多用常住
法身。無為四倒,於大因中正解降伏,於大果
中菩提涅槃真德降伏。天魔一種,妨於自行
亦妨化他,故須降伏。用法不同。自行因中正
智降伏,知邪不從,彼自退故。自行果中十力
降伏,十力固牢不為魔邪所傾動故。自行如
是。化他之中用法不定。若在因中,自身降魔
多用神通;教他降魔多用神呪,彼無神通能
降伏故。若在果中,自身降魔多以慈心;教他
降魔亦用神呪,彼無慈力能降伏故。降魔如
是。今就利他,偏降天魔;菩薩自降,多用神通。
下制外道。法外妄計斯稱外道,此亦妨於自
行外化,並須制伏。但隨行別,用法不同。自行
因中正見降伏,正見道理不從邪故。自行果
中無畏降伏,外道邪智難佛無德;如來有德,
於彼不怯,能降伏故。自行如是。化他純用四
辨降伏。四無礙辨,廣知法義,能難論故。今就
化他,四辨摧邪名制外道。上來利他,下明
自利。於中初先明其斷德;「心常安」下明其行
德。前斷德中,「悉已清淨」明其攝治。「永離蓋等」
彰其離障。又悉清淨,明離惡業,正習斯亡名
悉清淨。永離蓋纏,明無煩惱。蓋謂五蓋,貪欲、
瞋恚、睡眠、掉悔及疑是也,廣如別章;亦可一
切諸煩惱結通名為蓋,蓋眾生故、蓋淨心故。
纏謂十纏,無慚、無愧、睡眠、悔、慳、嫉、掉、眠、忿及
覆是其十也,亦如別章;亦可一切諸煩惱結
通名為纏,纏眾生故、纏縛心故。於此蓋纏正
習斯亡,故云永離。下行德中,文別有二:一、隨
德別歎;二、「布施」下,隨位別歎。前隨德中,「心常
安住無礙解脫」,空解脫也;亦可安住一切法
界無礙解脫,此即十地,解脫大也。「念」謂正念。
念門不同,或說三種,念佛、法、僧。或說四種,身、
受、心、法。又如《地論》上念、同法、功德、求義,亦是
四也。或說六種,念佛、法、僧、戒、施及天,如《涅槃》
釋。或說八種,如龍樹說,前六種上更加二種:
一念出入息,繫心住於數息法門;二者念死,
常修死相。或說十種,如《大智論.摩訶衍品》說,
前八種上更加二種:一者念滅,念彼涅槃無
為寂滅,起意趣求;二者念身,自念己身無常、
苦空、無我、不淨,修行厭離。或說十一,如《地經》
說,念佛法僧、念菩薩行、念菩薩波羅蜜、念十
地、念不壞力、念無畏、念不共法乃至不離念一
切智,廣則無量,菩薩悉念。「定」者,所謂九次第
定,八禪、滅盡是九定也。亦可一切所得三昧
悉名為定,此即十地三昧大也。言「總持」者,是
陀羅尼,此即十地大陀羅尼。言「辨才」者,四無
礙辨,知法辨了名之為辨。又說辨了亦名為
辨,言辭才巧故名為才。念念常現故云不斷,
又說無間亦言不斷。上來第一隨德別歎。人
言:此歎地前功德。當應不然。歎地前行,多不
舉此勝上功德。
自下第二隨位別歎初地至
十地德。何故須然?菩薩住於一地之中,普攝
一切諸地功德,故歷諸位而以歎之。言「布施」
者,初地功德。言「持戒」者,二地功德。言「忍辱」者,
三地功德。言「精進」者,四地功德。言「禪定」者,五
地功德。言「智慧」者,六地功德。六度之義,廣如
別章。此應具論,今釋名。言布施者,以己財事
分布與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言
持戒者,胡名尸羅,此方正音名為清涼。三業
炎非焚燒行人,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號清
涼。此清涼行,有能禁防止息之義,故復名戒;
堅守名持。言忍辱者,他人加惡名之為辱,於
辱能安說之為忍。言精進者,陳心於法名之
為精,精心務達說以為進。言禪定者,禪那胡
語,此翻名為思惟修習。上界靜法審觀方成,
名思惟修。又亦名為功德叢林,此乃從其所
生為名,能生多德是故為功德叢林。言智慧
者,照見名智,觀達稱慧。此六,經中名波羅蜜,
是外國語,此名度,又亦翻之名到彼岸。所言
度者,《地持論》中說有三義:一者時度,此之六
行種性已上度三阿僧祇方始成滿;二者果
度,此六能得大菩提果;三自性清淨度,此六
能得破情相到法實際。具此三義,故名為度。
言「到彼岸」者,如龍樹說,解有三義:一能捨離
生死此岸,到於無上涅槃彼岸,同前果度。二
能捨離生死涅槃有相此岸,到於平等無相彼
岸,與前自性度義相似。三能捨離六弊此
岸到於六度究竟彼岸,名到彼岸。因修至成,
故名始修為能到矣。具此三義,名到彼岸。此
六同時,隨位且分,檀寄初地乃至波若在第
六地,如《地經》說。「及方便力無不具足」,七地功
德。七地修習十方便慧,發起勝行,名方便力
無不具足。「逮無所得不起法忍」,八地功德。逮
謂及也,亦曰至也。無所得者,理中無淨可
得。此諸菩薩破去情相到無得處,是故名為
逮無所得。不起法忍,猶是經中無生法忍。由
逮無得,是故便成不起法忍,不見淨法可生起
故。「已能隨」等,九地功德。已能隨順轉不退輪,
是九地中說成就矣。謂能隨生轉妙法輪,久
堪化益,故曰已能。化順物機,名為隨順。說授
名轉。不退輪者,經中或說三業為輪,或復宣
說佛法為輪。今此所論名為輪者,如彼轉輪
聖王輪寶,能摧剛強,轉下眾生上昇虛空。佛
法如是,能摧眾生惡不善法,轉下眾生上入
佛道,故名為輪。一得永住故,故不退。「善解法
相」,是九地中智成就也。「知眾生根」,是九地中
入行成就。「蓋諸大眾得無畏」下,十地功德。蓋
諸人眾,得無所畏利他功德。十地學窮,故蓋
大眾。起說不怯,故得無畏。「功德」已下,明其自
利功德智慧。以修心者妙德嚴心,功者是其
功德莊嚴,智慧是智慧莊嚴。此二莊嚴,廣如
別章。此應具論,然今且可釋其名字。其功德
者亦名福德,福謂福利,善能資潤福利行人,
故名為福。是其善行家德,故名福德,如清冷
等是水家德。功謂功能,善有資潤利益之功,
故名為功。還是善行家德,故名功德。言智慧
者,依如《毘曇》,決斷名智,對諸忍故。若依《成實》,
無著名智,別想識故。通相以論,知法名智,觀
達稱慧。此智與慧通釋一物,隨義別分非無
差異。異相如何?依如《地持》,知世諦者名之為
智,知第一義說以為慧,故彼文言「於一切法
部分知者名智波羅蜜,於第一義開覺名波
若波羅蜜。」《涅槃》亦然。若依《地論》,證第一義名
隨智者,了達教法名隨慧者,皆德無傷。此二
經中名為莊嚴,亦名律儀,亦曰助法,亦復說之
為菩提具。言莊嚴者,如《涅槃》說,能嚴行人故
曰莊嚴。又復諸行共相莊飾,亦曰莊嚴,如莊
嚴具眾寶間錯。言律儀者,如《地持》說,此二內
調故名為律,令法稱儀。言助法者,望果為言,
資順菩提故云助法。能為佛因,故復說之為
菩提具。依此二行修練己心,故曰修心。「相好」
已下,勝相嚴身,表德名相,愜情稱好。用此莊
形,故曰嚴身。相好嚴身過餘世報,名「色第一」。
不假餘瑩,故捨世間所有飾好。
自下第三彰
德殊勝故名高遠。於中先舉名稱高遠,顯德
殊勝。名聞上徹,名為高遠。高遠如何?「踰於須
彌」。踰謂過世。須彌胡語,此名妙高山,亦名安
明山。舉高三百三十六萬里,縱廣亦然,四寶
所成,六萬諸山而為眷屬。「深信堅」下辨德顯
名。於中有三:一、明其信;二、「深入緣起」下,彰其
解;三、「無有量」下,顯其行。此三分中皆利自他。
就初分中,「深信堅固猶若金剛」是其自利。決
定名信。信門不同,或說為二,如《地經》說信菩
薩行及諸佛法。或分為三,信佛法僧。或說四
種,信佛法僧及以信戒,如《成實論》說。或說八
種,如《地持》說信佛法僧即以為三,信佛菩薩
神通之力通前為四;信種種因果是其世諦、
信真實義是其真諦,通前為六;得義為七;得
方便八,無上菩提名為得義。一切菩薩所修
學道,名得方便,隨別細分亦可無量。慇厚曰
深,難壞稱堅,此是法說;猶如金剛,喻以顯之。
下明利他。「法寶普照而雨甘露」明真能益。法
寶普照,慧法教人。聞思修等三慧之法,名之
為法。此法可珍,又能照曜,故說為寶。隨機等
示,故名為普。開曉物心,除其闇障,說之為照。
「而雨甘露」,功德教人。世間甘露能除燋渴,功
德善法能潤行人,故名甘露。授之稱雨,此明能
益。「於眾言音微妙第一」,彰其能說。說前法時,
能宣吐也,謂於世俗言音之中最為第一。第
二解中「深入緣起斷邪見等」,是自利行。入深
緣起,明其攝治。觀窮曰深,解順名入。言緣起
者,謂十二緣,經名因緣,亦稱緣起,亦曰緣集。
藉因託緣諸法得生,故名因緣。法藉緣起,故
曰緣起。法從緣集,故稱緣集。名字是何?謂
從無明乃至老死。云何深入因緣之法?唯真
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得集起。於中開
合廣略不定。或分為二,唯真與妄。據妄統攝,
十二因緣皆妄心起,名之為妄;據真統收,皆真
心起,說以為真。或分為三:一事緣起,十二因
緣皆從六種事識所為。二妄緣起,據妄統收,
十二因緣皆是七識妄相心作,如夢所見。故
經說言「三界虛妄皆一心作」,妄心作矣。三真
緣起,據真統攝,十二因緣皆真心作,如波水
作,此如《地經》六地中說。故彼經言「十二因緣
皆一心作」,謂阿梨耶真心作矣。細分有六,於
前事識因緣之中義別有二:一事相因緣,三世
流轉非我我所,如《毘曇》說。二虛假因緣,十二
因緣皆是名用虛假之有,無有自性,如《成實》
說。於前妄識因緣之中義別亦二:一妄相因
緣,十二因緣皆是虛幻妄相之有,如化如
炎,無相為相、相即無相,不但無性,相亦叵
得。二妄想因緣,十二因緣皆妄心起,心外無
法如夢所覩,但是心見,心外無法。於前真識
因緣之中義別亦二:一真用因緣,如來藏性
不染而染起十二緣,故經說言,如來藏性是
其一切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猶
如伎兒變現眾趣。又經亦言,即此法界輪轉
五道名曰眾生。此等皆是真用因緣。真體因
緣,如來藏性是因緣體,名因緣。而此因緣相,
良以真實如來藏性是緣體故。經中宣說,十
二因緣以為佛性,見十二因緣名為見佛見
法見僧。因緣如是,此諸菩薩皆能窮達,故曰
深入。此明攝治,下明離障。「斷諸邪見」,正使永
亡。五見非一,說以為諸。法外推求,名為邪見。
見實除捨,目之為斷。「有無二邊無復餘習」,殘
氣亦盡,由證因緣非有無性,故使有無二邊
之見永無餘習。下明利他。「演法無畏猶師子
吼」,自心不怯。「其所講說為如雷震」,說能益物。
又演無畏,說能摧邪;講如雷震,語能生善。前
中初言演法無畏,法說利他。依《大智論》,菩薩
別有四種無畏:一總持無畏,於法廣知不畏
屈短。二知根無畏,明了諸根隨而授化不懼
違失。三斷疑無畏,隨問能決不懼不堪。四益
難無畏,隨難能通不懼屈滯。「如師子吼」,喻以
顯之。後中講說利他,如雷喻顯。天雷一動卉
蓻生牙,法音一闡道根普長,故取為喻。第三
行中,初「無有量已過量」者,明其自行。行德深
廣無有分限,故曰無量;非是世人算數能及,
故曰過量。又非世人算數能及,名為無量;超
出世人算數之限,故曰過量。「集眾法」下,明其
利他。「集眾法寶如海導師」,攝他方便。法如珍
寶,門別非一,名眾法寶。導人趣求,名集法寶。
如海導師,喻以顯之。海中導師,導人採寶;菩
薩如是,導人求法,故取為喻。「了達」已下,化德
成就。先知法藥,後知眾生。知法藥中,「了達諸
法」,知世諦也。了達深義,知真諦也。知眾生中,
言「知眾生往來所趣」,知過未也。知過去因,名
為知往。知未來果,名來所趣。「及心所行」,知現
在也。其知現在心行善惡而教化之。上歎自
分,下歎勝進。於中先明修法身行;「無量功德
皆成就」下修淨土行。此二之中,各利自他。修
法身中先明自利,「關閉」已下明其利他。前自
利中,「近無等等」明修至果。佛比餘生名為無
等,佛佛道齊故復言等。剋證不遙故名為近。
佛自在慧辨出無等,佛智無礙故曰自在。「十力
無畏十八不共」,顯自在慧。言十力者,一處非
處力、二者業力、三者定力、四者根力、五者欲力、
六者性力、七者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
十漏盡力。義如別章,此應具論。四無畏者,一
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能說彰道、四能
說盡苦道,備如後釋。所言十八不共法者,《毘
曇》宣說,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以為十
八。依《大品經》,別有名字。三業無失、無異想、無
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是其初六。欲無減、精進
無減、念無減、智慧無減、解脫無減、解脫知見無
減,是其中六。三業隨慧行,了達三世,是其後
六,亦如後釋。下利他中,「關閉一切諸惡趣門」,
自無惡因。三塗修羅是其惡趣,諸業煩惱通
人趣入,名惡趣門。聖道遮防,稱曰關閉。而生
五道以現其身,隨物現受。三塗人天是其五
道,若分修羅,道別有六。初入名生,終出稱現。
「為大醫」下,隨生攝益。為大醫王療治眾病,總
明化益。能治曰醫,自在名王。醫王中勝,故名
為大。下別顯之。「應病與藥」,量宜授法,貪教不
淨、瞋教慈心,如是等也。「令得服」等,勸物修
習。令得服者,教起聞思攝受法也。令得行者,
教使依法起修行也。下淨土中,先明自利。「無
量功德皆成就」者,淨土因成,如下文說。「無量
佛土皆嚴淨」者,淨土果就。自報離染,名之為
淨。又用自在亦名為淨。淨滿法界,故曰無量。
下明利他。「其見聞者無不蒙益」,親近益也,見
形聞名皆得益也。「諸有所作亦不唐捐」,順行
益也。唐謂虛,捐謂棄。無有順行,虛然唐去,世
名不唐捐。上來別歎。「如是一切德具足」,總以
結歎。言皆具者,解有兩義:一就人以論,所列
菩薩齊具前德,故云皆具。二就德而辨,於前
德中無不備之,故云皆具。
次列其名。菩薩眾
多,文中具列五十二人。菩薩之名皆依德立。
言「等觀」者,多觀真諦平等法也。「不等觀」者,多
觀世諦差別法也。「等不等」者,二諦通觀。此約
慧別。「定自在王」,依定立稱,此前約行。其「法自
在」及與「法相」,約法以別。「如是等」也,如是菩薩。
「三萬二千」,第五總結。
上列聖眾,下列凡眾。於
中初先列其天眾,次列鬼神,後列人眾。鬼神
是其天之輔從,次天以列。天中,初先列其梵
眾,次列帝釋,後列餘天。梵中,初言「萬梵天王」,
列數辨眾。此皆應是初稱梵王,尸棄列名。此
云頂髻,蓋乃是其偏髮梵王,下言螺髻應是
其人。「從餘天下」,辨其來處。此言稍略,若具應
言從餘四天下。上來之,詣佛所,至聽法所。就
帝釋中,「復萬二千」,舉其數也。天帝辨眾。帝猶
主也,忉利天主名為天帝。「亦從餘天」,還彰來
處。「在會」,所至。下列餘天,噵言「并餘大威力」者,
辨前兼後,故說為并。謂欲界中餘天眾也。次
列鬼神。「龍」是畜生,於中具有四生差別,有大
神德能來聽法,故今列之。「夜叉」,是輕捷鬼也。
「乾闥婆」者,是天樂神,亦鬼道攝。「阿修羅」者,人
釋言名不酒神,不知是非。或云劣天。依如《毘
曇》,修羅唯鬼。依《法念經》,有鬼有畜。如彼羅睺
阿修羅王,是師子兒,體是畜生。依《伽陀經》,有
天、鬼、畜三種差別。修羅凡有五地之別:一、在
地上眾相山中,如《地經》說,勢力最下。二、須彌
山北大海之下二萬一千由旬,有脩羅王名曰
羅睺,統領無量阿脩羅眾。三、羅睺下復過二
萬一千由旬,有阿脩羅王名曰勇健。四、勇健
下復過二萬一千由旬,有阿脩王名曰華鬘。
五、華鬘下復過二萬一千由旬,有脩羅王名
毘摩質多,亦統領無量阿脩羅眾。毘摩之母
本從天生,故名劣天。劫初成時有諸天女,來
海中洗浴,水觸其身遂失精氣,流在水中成
一肉卵,逕八千歲乃生一女,有九百九十頭,
頭有千眼,有九百九十九口,口有四牙,牙上
出火猶如礔礰,二萬四千九百九十九脚。此
女後時在海浮戲,水精入身生一肉卵,逕八
千歲生毘摩質多,有九頭,頭有千眼,口中出
水,有九十九手,脚唯有八。其形四倍大於須
彌,純食淤泥及與藕根,多與天諍,如《法念》說。
「迦樓羅」者,是其鳥神。於中有其金翅之鳥,純
食諸龍,有四生別:有化生者,食四生龍;其胎
生者,食三生龍,除其化生;其卵生者,食二生
龍,除化生、除胎;其濕生者,唯食濕生。此四天
下有一化生迦樓羅王,名曰正音,受八千歲,
日別噉食一大龍王、五百小龍,繞四天下周
而復始次第食之。命終時,諸龍吐毒不復能
食,飢火所燒,聳翅直下至風輪,為風所吹而
復上來,往還七返無處停足,遂至金剛輪山
頂命終。以食諸龍,身肉毒氣遂發猛火。其難
陀龍王及跋難陀龍王,恐燒寶山,遂降大雨渧
如車軸以滅其火。身肉消散唯有心在,大如
人脾純青瑠璃,輪王得之用為珠寶,帝釋得
之為髺中珠。「緊那羅」者,此名疑神。體是畜生,
形狀似人,面極端正,頂有一角。人見生疑,不
知為人為鬼為畜,故曰疑神。此亦是天之樂
神。「摩睺羅伽」是腹行神,世人相傳是魔神也。
下列人眾。「比丘」如上,「尼」猶女也。「優婆塞」者,
名為善宿男,懷善而居;亦云近善住,亦云清
信士。「優婆姨」者,如前,姨猶女也。上來第二列
其從眾。
「彼時」下,第三大段,明其徒眾雲集所
為。於中初明佛與諸眾圍繞說法。說何等法?
文中不辨,不知說何。下明如來於眾獨勝,「譬
如須彌顯於大海」,喻說顯勝。高顯獨出在於
大海,名顯于大海。「蔽於諸眾」,合以顯勝。
上來
由序,自下約對不思議德悉為正宗。如《勝鬘
經》歎佛功德正宗所收,此亦應然,無勞致疑。
此正宗中文別有二:一、因寶積獻蓋,如來顯
示不思議德令人願求。二、「寶積說偈」已下,因
寶積啟請,如來宣說淨土因果令人習學。前
即是法身因果,後即是其淨土因果。初之
一段,望前為正宗,望後仍有起發之義,故亦名
序。由其蓋中現十方國,起後所說淨土因果,
故得名序。於中有三:一、寶積等獻蓋為由;第
二、如來合蓋現變;三、寶積等覩之敬歎以顯
願求。初中「爾時」,獻蓋時也,當爾佛在菴羅園
時。次舉獻人。「毘耶離城」,出其生處。「有長者子」,
標別其人。「名曰寶積」,論其名諱。「與五百等」,兼
列其眾。下明獻蓋。持蓋詣佛,獻奉方便。「各以
其蓋共供養佛」,正明獻蓋。第二如來現變之
中,先合為一,次廣令大,後於蓋中廣有所現。
前合一中,「佛威神」者,明合所由。此不思議解
脫之力,說為威神。約通而辨,是約通力,非餘
通等。通有幾種而言非餘?通有四種:一如意
通,運變自身大音普遍。二者幻通,轉變外事。
三法智通,通達諸法。四聖自在通,能於苦中
生樂想、於樂法中生於苦想、苦樂法中生不
苦不樂想。如是一切不隨緣變,名聖自在。今
轉外事,故是幻通。何故悉受合之為一?為令
施者眾聖滿足,故悉受之;為成一用,故合為
一。如佛初成,受四王鉢合之為一。又欲顯示
不思議力,故合為一。次廣令大。「遍覆三千大
千世界」,如經說一四天下,有一須彌、四大海
水、鐵圍圍繞,以為一界。數之至千,名小千界。
小千為一,數復至千,名中千界。中千為一,數
復至千,名為三千大千世界。此三千世界同
時成壞,故合為一,名世界剎。數此至於恒河
沙數,名世界性。此性為一,數復至於恒河沙
數,名世界海。海復為一,數至於恒河沙數,名
世界種。種復為一,數之至於恒河沙數,名一
佛界。依如《華嚴》,如是轉增凡有十重,最後名
為世界須彌。今言三千,一剎為言。下明所現。
所現有二:一、現此界;二、「又十方」下,現他方事。
現此之穢令人同厭,現他方淨使人同忻。現
此界中,事別有五:一現地相,廣長悉現;二現
諸山;三現眾水;四現日月星辰等事;五現諸
天龍神宮等。現他方事,言少可知。
自下第三,
明寶積等覩前神變敬歎發心。於中初先明諸
大眾讚歎禮敬。「爾時大眾」,舉敬歎人。「覩佛神
力」,敬歎所由。「歎未曾有」,口業歎也。合多為一、
廣小令大,普現諸事,昔所未見,名為未有。「合
掌禮」等,身業敬也。觀佛無厭,故目不捨。下明
寶積說偈廣歎,先舉歎人。「佛前」,歎處。「偈頌」,歎
相。何故偈歎?解有兩義:一、偈言要略,少字之
中能攝多義。寶積今欲以其略言攝佛廣德,
故須偈頌。二、偈言美妙,諸讚歎者多以偈頌。
寶積今欲讚佛美德,故須偈頌。下出歎辭。辭
中合有三十六行,四句為偈,有十八偈。人科
種種,今判為五:初有兩行,以為初段,歎美佛
德。次有兩行,為第二段,頌歎向前所現之事。
「法王法力超群生」下有十三行,為第三段,乘
歎餘德。「今奉世尊此微蓋」下有四行偈,為第
四段,頌歎向前所現之事。「大聖法王眾所歸」
下有十五行,為第五段,廣歎餘德。就初段
中,初先正歎;後「故稽首」,總以結敬。就正歎中,
分別不同乃有三種:一、歎身歎德,二門分別。
初句歎身,餘文歎德。就歎身中,偏歎佛眼。何
故而然?六根身中眼根為首,就始偏歎,餘略
不論。又人身中頭最為上,頭中眼勝,就勝偏
歎。又人相見先目相覩,隨見先歎,故偏歎眼。
言「目淨」歎其眼淨。淨有二種:一、清白分明色
無闇濁,名之為淨。二、照矚分明說之為淨。言
「修廣」者,歎其眼相。修謂長也,廣猶闊也。「如青
蓮」者,類以歎之。如有兩種:一、淨如青蓮,喻前
淨也。二、形如青蓮,喻修廣。下歎德中歎三學
行。「心淨已度諸禪定」,心畢竟離染,超出餘人;
一切正受,名度諸禪。「久積淨業稱無量」者,歎
佛戒行,名戒淨業。佛修曩劫,故云久積。純
淨業故,名稱無量。舉稱無量,彰業淨矣。「導眾
以寂」,歎佛慧行。由慧明勝故能利人,舉能利
他彰慧勝矣。由前見佛為眾說法,故歎導眾。
寂是涅槃,導眾入中。又寂真諦,導人趣入。故
經說言「一切世諦,若於如來悉第一義。為令
眾生得第一義,故說世諦。」第二約就身戒心
慧四門分別。目淨一句歎佛身淨,心淨一句
歎佛心淨。此二一對,身心分別。久積淨業依
身歎戒,導眾以寂依心歎慧。此二一對,福智
分別。此即涅槃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四種果
也。第三約就歎身歎德歎名歎德四門分別。
目淨一句讚歎佛身。心淨已度、久積淨業,歎
佛行德。心淨行體、淨業行德,此二自德。稱
無量者歎佛名稱,導眾以寂重歎佛德,此二
化德。下結敬德。佛備前德,故我稽首。此初段
訖。
下次頌前所現神變。「既見大聖以神變」者,
頌歎向前合蓋之事。「既」謂「已」也,「以」猶「用」也。
前以見佛用神通力合蓋為一,故云既見以
神變矣。「普現」已下,頌前蓋中所現事也。向前
蓋中通現此土及他方事,今此偏頌他方之
事,此土之事在後別頌。「普現十方無量土」者,
現其化處。「其中諸佛」,現其化主。「演說法」者,現
其化相。「於是一切悉見聞」者,由佛普現,於是
會中一切大眾悉見十方無量佛土,及見彼佛、
聞其說也。
自下第三,乘歎佛餘德,有十三行,
相從為三:初有五行歎佛說巧;次有六行
歎佛化能;下有兩行歎佛心等。就初段中,前
之三行歎說世諦不違第一,後之兩偈歎說
第一不違世諦。前中初行明說益人,中間一
行明說合法,末後一行牒以結敬。就初行中,
「法王法力超群生」者,歎佛說德殊勝過人。佛
於諸法得勝自在,故名法王。知法有餘,稱曰
法力。此得過人,名超群生。「常以法財施一切」
者,說能益物、法能資潤,名為法財。常以法財,
能常說也。言施一切,能廣益也。第二行中,「能
善分別諸法相」者,巧說世諦。「於第一義而不
動」者,不違真諦。第三行中,「以於諸法得自在」
者,牒前初行中法王法力,自在是王之義也。
「是故稽首此法王」者,就之結敬。就下兩行明
說真諦不違世諦中,初行說真不違有果,後
行說真不違有因。「說法不有亦不無」者,能說
真諦。此明法空為真諦矣。真諦離相亦復離
性,名為不有,而有實性,故曰不無,如《地
持》說。又復真諦約對名有、約對名無,就實亡
對,名非有無。「以因緣故諸法生」者,不違世諦。
就真雖說非有非無,隨世恒說從因得果,故云
以緣諸法生矣。所謂以其善惡因緣,苦樂法
生。「無我無造及無受」者,能說真諦。此明生空
為真諦矣。真中無有我人可得,名為無我。以
無我故,無人作因,名為無造;無人受果,名無受
者。「善惡之業亦不亡」者,真中雖無,世諦恒有
用之牽果,故曰不亡。
自下第二歎其化能。初先
別歎,「常禮法海」總以結敬。前中,初先歎其化
始;「以斯妙法濟群生」下歎其化終。又復前歎
小乘法化,後則歎其大乘法化。復就前中,初
先別歎;「三寶於」下總以結之。別中明佛寶現
世。「始在佛樹力降魔」者,成佛方便。佛依樹成,
所依之樹或名佛樹、或稱道樹、或復稱之為菩
提樹。樹下成佛名為佛樹,樹下得道說為道
樹,樹下證得菩提之果名菩提樹。將成託此,
故云始在。魔於爾時恐佛道成,而來惱亂,
菩薩即入勝意慈定神力伏魔,名力降魔。又
以慈力令魔摧伏,名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
成」者,正明成佛。得甘露滅,明證滅諦。世間
甘露能除燋渴,滅諦涅槃能除渴愛,是故約
喻名甘露滅。隨化現證,故名為得。言覺道成,
明得道諦。覺者是佛,道是菩提,剋就云成。前
得此成,言左右耳。
次明法寶。法中有二:一摧邪法;二「三轉」下明
化正法。摧邪法中,「以無心意無受行」者,自無
所著。以謂由也。由無心意無受行等,便能滅
邪,故說為以。言無心意,無妄心體。此言略
少,若具應言無心意識。心意識等有何差別?
依如《毘曇》,就一事識隨義以分,義別五門,所
謂名、義、業、世、施設。名者,名心意、名識。義者,集
起是心義、思量是意、別知是識。業者,遠知名
之為心,知未來法說之為遠,從未來起與身
俱故。前知是意,知過去法。續知是識,知現在
法。此乃約對三世境界以別其業。世者,約就
三世心體以別三種,未來說心、過去說意、現
在說識。言施設者,界施設心,謂七心界;入施
設意,所謂意入;陰施設識,謂識陰。若依《楞伽》,
七識名心,集起本故;意識名意,同諸塵故;五
識名識,了現境故。今依後門。識之一字,偈迮
不論,證實除捨是以言無。「無受行」者,無妄心
用,謂無學果行因心也。亦可初言無心意者,
無識陰也;言無受者,無受陰也;言無行者,無
行陰也。略不說想,以偈迮故。此句明其自無
所著。「而悉摧伏諸外道」者,能破邪執,伏外之
想,廣如經說。下明化正。「三轉法輪」,正明所
說。此名四諦以為法輪,從喻名之。如轉輪
王所有輪寶,能摧剛強,轉下眾生上昇虛空。
四諦如是,能摧眾生惡不善法,轉下眾生上
入聖道,故名為輪。聖說授人,目之為轉。轉有
三種:一示相轉。如說三苦及八苦等是其苦
諦,業煩惱等是其集諦,苦集盡處名為滅
諦,戒定慧等是其道諦,如是一切。二者勸轉。
苦汝當知,集汝當斷,滅汝當證,道汝當修。三
者證轉。苦我已知,集我已斷,滅我已證,道我
已修。三轉如是。初轉何處?波羅捺國仙人鹿
苑。本為誰轉?憍陳如等。「於大千」者,出其說
處,於大千界百億閻浮同時轉也。「其輪本來
常清淨」者,嘆其所說。不同情取,故言常淨。
問
曰:滅道常淨可爾。苦集染法,云何言淨?觀此
破染,能淨名淨。又此法相不同情取,故亦名
淨。
下明僧寶。「天人得道此為證」者,約人顯法。
六道俱益,至論得聖天與人,故偏舉之。尋說
悟聖,名為得道。以此證成佛說不虛,名此為
證。又證如來所說清淨,亦名為證。上來別舉。
「三寶於是現世間」者,總以結之。上明化始,下
明化終。又復前明小乘法化,下明大乘。於中
三句:前二教人令得涅槃,後一化人令出生
死。前兩句中,「以斯妙法濟群生」者,用法教人,
所謂以此大乘妙法濟度群生。「一受不退常
寂然」者,明受有益。一納在心,名為一受。道行
堅固,稱曰不退。永證涅槃,名常寂然。「度老病
死大醫王」者,嘆佛化人出生死也。教斷集因,不
受來苦,是故名為度老病死。亦教度生,偈迮
不說。以老病死苦過麁重,為是偏舉。佛能教
人除斯苦患,名大醫王。上來別嘆。「當禮法海
德無邊」者,總以結敬。佛具多法,名為法海。化
德廣多,名德無邊。
自下第三嘆佛心等。初先
正嘆,「孰聞」以下結成可敬。前正嘆中,先嘆如
來不為緣動,「於善」已下讚嘆如來於緣平等。
此二之中各有法喻。前中初言「毀譽不動」,法
說以嘆。緣有違順,毀違譽順,佛心平等不為
其動。此言略少,若具論之緣有八種:利、衰、毀、
譽、稱、譏、苦、樂,是其八也。利衰二種,約身以說,
財榮潤己名之為利,殺縛等事說以為衰。毀
譽稱譏就口而辨,過惡罵辱名之為毀,過善
談讚目之為譽。當惡而噵名之為譏,當善而
論謂之為稱。苦樂就心。此之八法在世同有,
亦名八風,能動人心,如來於此悉皆不動。偈
言要迮,且舉毀譽。「如須彌者」,喻顯不動。後中
初言「於善不善等以慈」者,法說以歎。順己名
善,違己不善,佛皆慈之。心等如空,喻說明等。
上來別歎,下結可敬。孰謂誰也。誰聞如是人
中之寶,而不尊敬而不師承?
次下四行是第
四段重頌前事。「今奉世尊此微蓋」者,頌已向
前獻蓋事也。「於中現我三千界」者,頌前遍覆三
千世界廣長悉現。「諸天龍神所居宮」等,頌前
天宮龍神等宮悉現蓋中。「悉現世間諸所有」
者,頌前須彌鐵圍山等。「十力哀現是化變」者,
頌荷佛恩。佛具十力將德已呼名為十力,由
十力尊哀愍我等現此化變。「眾覩希有皆歎
佛」者,頌前大眾覩佛神力歎未曾有。「今稽首
三千界尊」者,結己歸敬。
自下第五乘歎餘德。
行別十五,相從為三:初有兩行歎佛身業,中
間六行歎佛口業,後之七行歎佛意業。就身
業中,「大聖法王眾所歸」者,歎佛人高。「淨心觀
佛靡不忻」者,歎佛身妙。靡猶無也。以佛身妙,
淨心觀者無不忻慶,除邪謗人。「各見世尊在
其前」者,歎佛化巧。以化巧故,有感斯現。佛已
過去業得此妙身相,無心於彼此而能應一
切。「斯則神力不共法」者,結歎顯勝。亦得名為
結歎顯異。他無此力,故云不共。就歎口中,初
有兩行讚歎如來隨音異說。「佛以一音演說
法」者,發言不異。「眾生隨類各得解」者,悟解不
同。汎解有二:一、約真說一。如來真實法螺聲
相名為一音,眾生於中種種異解,如一真身
種種異見。如來真實常寂之聲名法螺音,恒
有恒無名常寂聲。於淨耳者無時不聞,名為
恒有,有非新發。無淨耳者無時暫聞,名為恒
無,無非始然。二、就應說一。於中有二:一、約方
言以說一音。如來或時作一胡音,眾生於中
解種種語,餘亦如是。二、約法說一。如來或時
說一布施名為一音,眾生於中解種種法,餘亦
如是。今此所論,就應辨一。等就應中,此偈約
就方言說一,一切眾生於中解種種語,故云
隨類各得解矣。「皆謂世尊同其語」者,謂偏同
己。「斯則神力」,結歎顯勝。次有兩行讚歎如來
隨法異說。「佛以一音演說法」者,發言不異。「眾
生各各隨所解」者,悟解不同。如來或時對一
眾生說一種法名一音說,眾生於中解種種
義名各各解。「普得受行獲其利」者,起行異也。
「斯則神力」,結歎顯勝。下有兩行讚歎如來隨
心異說。「佛以一音演說法」者,發言不殊,此亦
是其隨法一矣。「或有恐怖或歡喜」等,生心各
異。趣說一法,有人專謂說己罪過當墮惡道,
所以恐怖;有人專謂說己善業當生善處,所
以歡喜;有人專謂呵己過非,所以厭離;有人
專謂教己善義,聞法生信,所以斷疑。「斯則神力」,
結歎顯勝。下歎意中,初四行偈歎佛德備,後
三行偈歎佛解具。前四行中,初兩行偈歎佛
智德,後兩行偈歎佛斷德。此二之中,各分自
利利他之別。前智德中,「稽首十力大精進」者,歎
佛十力。力由勳成,故歎精進。「已得無畏」歎,四
無畏。先成在己,故云已得。「住不共」者,歎佛十
八不共法也。此歎自德。向前文中先舉其德,
後結稽首;今此文中先彰稽首,後出其德。文
之左右。「稽首一切大導師」者,歎其利他。下斷
德中,先歎自德。「稽首能斷眾結縛」者,除其滅障。
「稽首已到於彼岸」者,明證滅果。涅槃彼岸,修
證名到。亦可前言能斷結縛,離生死因;能到
彼岸,出生死果。下歎利他。「能度世間」,謂能於
此度眾生世間,出生死因、離生死道;能教眾
生出生死果、度生死因,得有餘滅;離生死道,
得無餘滅。上明德備,下明解具。「悉知眾生來
去相」者,明能知人。來是未來,去是過去。以偈
迮故,不說現在。下明知法。「善於諸法得解脫」
者,總明知法。於諸法中心無偏著,名得解脫,
下別顯之。「不著世間如蓮華」者,於有不染,此
明離愛。「常善入於空寂行」者,於空能解,此明
離見。「達諸法相無罣礙」者,於有能知,此明離
癡。「稽首如空無所依」者,於空能證,明離妄想。
如空平等更無所依,佛亦如是,證心平等無
所取著故無所依。獻蓋至此,望前為正,望後
仍有起發之義,故亦名序。
自下一段唯是正
宗。因寶積請,如來正顯淨土因果。於中有二:
一、從初乃至「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以為初段,
「爾時舍利永承佛威」下,為第二段。此兩段中
總相麁分,初段偏明淨土之因,設使舉果對
以顯因;後段偏明淨土之果,以實細論。初段
因於寶積啟請,具明淨土因之與果;後段因
於舍利疑念,拂疑顯淨以成前義。前中有四:
一、寶積等啟請為由;二、如來讚歎勅聽許說;
三、寶積等奉教聽受;四、佛廣為說。初中「寶積」,
標列請人。「說此偈已」,結前起後。「白佛世尊」,啟
告所請。「皆已發心」,申己所願。前覩如來合蓋
現變顯不思議,生心願求名為發心。諸人齊
發,故云皆發。發之已竟,故云已發。阿耨菩提,
是外國語,此名無上正真正道。阿之言無,耨
多言上,三名為正,藐之言真,三復名正,菩提
稱道。期求此道,名為發心。菩提心義,後當
具論。何故噵此?心為行本。明已有本,唯須修
行,生後請也。「願聞得」下,正宣請辭。「願聞得佛
國土清淨」,彰己所求,求聞常果。願聞得佛,求
聞正果;願聞土淨,求聞依果。此求依果,約正
以辨。「唯世尊說諸菩薩淨土行」者,請說土因。
唯是敬辭,亦是專義。專求如來說淨土行,故
言唯願。前就果德彰己願聞,略不請說;此就
因行唯明請說,不彰願聞。言之隱顯,道理齊
通。
自下第二如來歎問勅聽許說。先歎、次勅、
後許宣說。歎中「善哉」,是總歎也。善猶好也,所
請事善。哉是助辭。「乃能為諸菩薩問」等,出其
善事。乃者是其希越之辭。無量眾生皆不能
問,至汝方堪,故曰乃能。前兩句中,據後以歎,
是故偏言為諸菩薩問淨土行。若就前句,應
言乃能願聞得佛國土清淨,略不云耳。「諦聽
善思」,勅誡辭也。諦謂審諦,善謂委善。諦聽得
聞,善思得義,故竝勅之。念能堅持文義不失,
故復教念。為汝許說。
「於是寶積及五百」等,是
第三段,奉教聽受。
自下第四,佛為廣說。於中
應先解淨土義然後釋文。義如別章。文中有
二:一約大悲隨有之行,宣說眾生以為佛土;
二「真心」下,約就出世順菩提行,說直心等而為
佛土。前中有三:一、總說眾生以為佛土。二、「所
以」下釋前眾生為佛土義。取土為生,故名眾
生以為佛土。三、「所以」下,轉釋為生取佛土義。
初中「眾生之類是佛土」者,緣中說土。土因悲
得,悲由生起,以有眾生菩薩起悲,悲故得土,
故名眾生為佛土耳。無限大悲,等眾生界情
無分限,故名一切眾生之類悉為佛土。第二
釋中,「所以者何」,問前起後。土是己報,所以乃
說他眾生類為我佛土。下對釋之,釋意如前。
菩薩取土原為眾生,得土由生,故名眾生而
為佛土。文中四句:前二為於地前眾生,後二
為於地上眾生。前兩句中,化始調終。化者化
於種性已前,令生信解。調者,種性已上,令起
行修。亦可化者化令生善,善心先無今忽令
有,故名為化。言調伏者,調令離過,離過順法
故名調伏。「隨所化生而取佛土」者,為依淨土
化人生善,故取佛土。如彌陀界,一生其中
永善不退。「為調眾生而取土」者,為依淨土調
人離惡,故取佛土。如彌陀界,一生其中永離
諸過。後兩句中「入佛慧」者,趣入佛果,「起菩薩
根」,修起因行。亦可入慧是慧莊嚴,起菩薩根
是福莊嚴。文中初言「應以何國入佛慧」者,隨
物所宜,故言應以。為依淨土攝諸菩薩修慧莊
嚴故取佛土。初地已上,皆入三世諸佛智地,
為教眾生入是智地,故取佛土。「應以何國起
菩薩根而取土」者,應以如前。為依淨土攝諸
菩薩修福莊嚴故取佛土。菩薩所行能為佛
本,就人以彰名菩薩根。亦可菩薩行中根起,
初為後本,名菩薩根。但諸眾生藉處不同,起
道各異,是故竝言應以何國菩薩為之取
種種土。
問曰:所取為真為應?體即是真,用相
是應。應必依真,故為現應而取真土。
自下第
三轉釋為生取佛土義。先問、後解。所以問也,
問有兩意:一問菩薩得土自安,所以偏言為
生者何?二問觀空破相之慧,能治染過可得淨
土。為生是其取有之心,所以能得淨土者何?
下對釋之,兩意別解。菩薩取國,皆為饒益諸
眾生故,解初意也。得雖自安,取土之意原為
眾生,故說為生而取土耳。「譬如人」下,釋後意
也。釋意如何?淨土是其功德之果,唯空不成,
故為眾生能得淨土。先喻、後合。「如人欲於空
地造立宮室,隨意無礙」,順舉其得。人喻菩薩,
修起淨土名造宮室。依空修慧、依有起悲,名
為空地。用此求土,得土不難,名為無礙。「若依
虛空終不能成」,舉失顯德。捨有純空,無得土
義,故能不成。下合顯法,先合前得。菩薩合人,
辨法同喻,故曰如是。為成眾生,合於地也。空
略不合。願取佛國,合造宮室。隨意無礙,略而
不合。「願取佛國非於空」者,合後失也。純空
不成,故言非矣。
自下第二,明其出世順菩提
行為淨土因。於中有二:一、明行體;二、「如是寶
積隨其直心則能發」下,明其行修次第成義。
就前段中有十七句,一一句中皆先舉因對
上請中願說菩薩淨土之行,後舉其果對上
請中願聞得佛國土清淨。文中皆言菩薩成
佛,對前請中願聞得佛。「不諂眾生來生其國」
等,對前願聞國土清淨,此義須知。文中有二:
一、修善法起淨土行;二、「說除難」下,明離惡法捨
穢土行。前修善中三句分別:一、約因。相從為
三:一、起行心;二、「布施」下明所起行;三、「迴向」下
明轉行心。二、就果分別。汎論土果有三莊嚴:
一、事莊嚴,謂眾寶等;二、法莊嚴,風鈴樹等皆
宣法音;三、人莊嚴,勝善眾生居住其中。今此
文中,從初乃至三十七品,是淨土來,明人莊
嚴,皆說善人來生其國;迴向一句,明事莊嚴
及法莊嚴。故下文言「得一切具足功德國土」。
理實齊通,語之隱顯。三、隨文釋。就因三中,先
解初段起行之心。心別有三:一是直心、二是
深心、三大乘心。此大乘心,下先嚴中名菩提
心。下先嚴中更有一種,名發行心,此中略無。
起行之意名發行心。初言「直心是淨土」者,對
果辨因。對前唯願說淨土行。淨妙之果虛心
不得,故須宣說直心為因。直心有二,如《涅槃》,
一、自行直,起行不虛;二、化他行直,利物不曲。
此能得淨土之果。世尊因中而與果名,故說
直心以為淨土。其猶世人說食為命,餘行皆
爾。「菩薩成佛不諂眾生來生其國」,明因得果,
亦得名為舉果顯因。此即對上願聞得佛國
土清淨。菩薩成佛,是得佛也。不諂眾生來生,
是土淨也。不諂由是直心別稱。菩薩自直,安
能使他直心眾生來生其國?解有四義。一、以
直心淨業之力,自然還感彼不諂眾生來生其
國。如屠殺人,自然還感彼屠殺眾生來生家。
二、由自直心,令他直心眾生樂見愛好親近,
故令不諂眾生來生。三、自直教他,所教眾生
還來歸從,故令不諂眾生來生其國。四、由直
心得好淨土,以土好故物皆樂住,故令不諂
眾生來生。餘行悉爾。第二深心,對果辨因。信
樂慇至,名曰深心。故《地論》言「其深心者,謂信
樂等。」「菩薩成」等,明因得果。言「具功德眾生生」
者,深心是其諸行之因,能生諸德,以是力故
還令具德眾生來生。言「大乘心是淨土」者,對
果辨因。此乃名其求佛之心為大乘心。行能
運通,目之為乘。乘中莫加,謂之為大。又佛菩
薩名為大,大今所乘名為大乘,求此之意名
大乘心。有經亦言菩提心,是皆得無傷。由是
得土,故名淨土。得果可知。上來明其起行之
心,下次明其心所起行。於中有二:一、明行體;
二、「三十七」下,行熟成道。前行體中,六度自利;
「四無量」下,明其利他。就自利中,「布施」舉因,「菩
薩成」下明因得果。「一切能捨」猶是布施。由自
施故,感彼眾生來生其國。「持戒」舉因,「菩薩成」
下明因得果。言「十善道滿願眾生來生國」者,
十善是戒,行十善道戒行是也。言滿願者,戒
心極也。以自持戒,故令十善滿願眾生來生
其國。「忍辱」舉因,下明得果,經文不同。又經直
言「三十二相莊嚴眾生來生其國」,此直舉果。
是義云何?修忍離瞋,得端正報,菩薩自修忍
辱也。行得相好,未來還有修行忍辱得相眾
生來生其國。有經說言「三十二相柔和眾生
來生其國」,此通因說。柔和是忍辱之別稱,菩
薩自修忍辱柔和得相好果,未來還有如是
眾生來生其國。三十二相,如《涅槃》說,《地持》亦
有。諸行皆得,且就忍論。「精進」舉因,「菩薩成」下
明因得果。「勤修一切」猶是精進。「禪定」舉因,
「菩薩成」下明因得果。「攝心不亂」猶是禪定。「智
慧」舉因,「菩薩成」下明因得果。「正定眾生來生
國」者,種性已上名正定聚。慧行成者住正定
眾,住正定者由慧行成就。由自修慧正定不
退,還令如是眾生來生。下利他中,初四無量,
明利他心;第二四攝,明利他行;第三方便,明
利他智。利他心中,「四無量心是菩薩土」,對果
辨因。慈悲喜捨是四無量,義如後釋。「菩薩成」
下,明因得果。愛憐名慈,惻愴曰悲,慶悅名喜,
亡懷稱捨。心無存著,故曰亡懷。利他行中,
四攝舉因,布施、愛語、利益、同事是其四也,義
如別彰。此應具論,今且釋名。布施如上。因
其布施,錄物從道,名布施攝。此與檀度有何
差別?同體義分。直爾與財名為檀度;因其與
財錄人從道,名布施攝。美辭可翫,名為愛語;
因其愛語錄物從道,名愛語攝。言利益者,經
論之中亦名利行,通釋是一。於中別事饒潤
名為利益,化之起道說為利行,因其利行錄
人從道名利益攝。言同利者,經論之中亦名
同事、亦名同行、亦名同利,通釋是一。於中別
分,事中共同名為同事,行中同修名為同行,
成德共同名為同利。初下、次中、第三是上。因
同錄生名同事攝、同行攝等。「菩薩成」下,明因
得果。「解脫所攝眾生生」者,自以四攝攝取眾
生令解脫故,未來成時,還有出世解脫所攝眾
生來生其國。利他智中,「方便」舉因。化智善巧
名為方便,此應宣說四無礙慧為方便矣,故
下宣說「無礙眾生來生其國」,得果可知。上來
明行,下次明其道,行熟虛通,說為道矣。道行眾
多,今此略舉三十七品。「三十七品是菩薩
土」,對果辨因,義如後釋。「菩薩成」下,明因得果。
「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眾生來生國」者,還是
具道眾生來生。念謂四念,身、受、心、法是其四
也。勤謂四勤,未生諸惡令其不生、已生令滅,
未生諸善令其得生、已生令廣,是其四也。言
神足者,四如意足,欲定、精進定、念定、慧定是
其四也。根謂五根,信、進、念、定、慧是其五也。力
謂五力,名同五根。覺謂七覺,念、擇、精進、猗、喜、
定、捨是其七也。道謂八道,正見、正思惟、正語、
正命、正業、正精進、正念、正定是其八也。以自修
故,令此眾生來生其國。上來明行,下明迴向
轉行之心。以迴向力,令前諸行捨遠諸有、趣向
涅槃,故名轉行。「迴向」舉因,迴己善法有所趣
向,故名迴向。迴向有三:一、菩提迴向,用己善
根求大菩提;二眾生迴向,用己善根迴施眾
生;三實際迴向,用己善根迴求實際。廣如別
章,此應具論。「菩薩成時」,明因得果。亦得
名為舉果顯因。言「得具足功德國」者,上來諸
句明人莊嚴,以說善人來生其國。此句明事
及法莊嚴,故說具足功德國土。眾寶莊嚴及
諸佛法,名為具足功德國矣。上來修善起淨
土行;下明離過捨穢土行,所得國土無諸穢
惡。於中三句:初說除難教他離過,後二自離。
前教他中,「說除八難是淨土」者,對果辨因,
教他除難為土因矣。何者八難?三塗為三。人
中有四:一是生盲難生等聾;二是世智辨聰之
難,謂惡邪見;三是佛前佛後之難,無佛法時;
四欝單越難。四中初一就苦說難、第二就惡,此
二當體,第三就時、第四就處,通前為七。八
長壽天難,謂色無色界。在此無有初入聖道,
故名為難,除辟支佛。教人修治捨離此難,故
名說除。修何等治能除八難?依如《成實》,天人
四輪能治八難:一住善處,謂生中國,對治五
難,三塗、欝單及長壽天。二依善人,謂值佛世,
對治佛前佛後之難。三自發正願,謂正見心,
對治世智辨聰。四宿殖善根,對治生盲聾等
難。若直約行以論對治,受持淨戒,治三塗難;
樂行法施,遠離法慳,對治生盲生聾等難;修正
信解,治辨聰難;親近善友願值佛世,對治佛前
佛後之難;願生中國,對治欝單越、長壽天難。
教人除難能得淨國,故說為土。「菩薩成」下,明
因得果。「國土無有三惡八難」,無惡果也。教人
除難以為因故,淨土無之。離辨聰難應是無
因,云何通名無果乎?《涅槃經》說一闡提等名
為報障,多世積習方成就故,是故離此亦名
無果。就後兩句自離過中,「自守戒行不譏彼
闕是淨土」者,持出家戒,離通過也。己無毀犯
名自守戒,不觀他失名不譏闕。此舉因也。「菩
薩成時」,明因得果。「國土無有犯禁名」者,無惡
因也。尚無犯名,焉有犯事?舉此以顯畢竟淨
矣。行十善道是淨土者,持在家戒,離俗過也。
如《涅槃經》第四德中亦廣宣說十善道法為淨
土因,共此相似。身離三邪、口無四過、意無三
惡,是其十也。此十順益,名之為善。道義有
二:對思心,通暢前思名之為道;若對後果,通
人至果目之為道。此有五階,如經說,所謂凡
夫、聲聞、緣覺、菩薩、佛十善,廣如別章。菩薩具
修而為土因,故言是土。下明得果,通明十善
因果眾生來生其國。「命不中夭」,無殺生果;言
「大富」者,無劫盜果。此明無果。言「梵行」者,無邪
婬行;「所言誠諦」,無妄語行;「常以軟語」,無惡口
行。此明無因。「眷屬不離」,無兩舌果;「善和諍訟」,
無兩舌行;「言必饒益」,無䛴貪嫉行;言「不恚」者,無瞋恚行;言「正見」者,無邪
見行。自修十善而為因故,感此眾生來生其
國。此後三句,通亦是其人莊嚴矣。
上明行體,
下明行修次第成義。於中初別、後總結勸。別
中初言「如是寶積」,總以告發。如下所說其事
實是,故曰如是。「隨其直心」,是種性心。種性已
上心無邪偽,故名為直。「則能發行」,是解行心。
解行發求出世間行,故名發行。「隨其發行」,因前
起後。「得深心」者,初地心也。初地已上信樂慇
至,故曰深心。「隨其深心則意調伏」,是二地行。
第二地中持戒離過,名為調伏。故彼二地十
直心中,宣說軟心、調伏心矣。「隨其調伏則如
說行」,是三地行。依聞修宣,名如說行。故三地
云如說行者乃得佛法,不可但以口言得淨
入諸禪等。「隨如說行則能迴向」,是其四五六
地行。修習順忍趣向無生,故曰迴向。「隨其迴
向則有方便」,是七地。修習十方便慧,名為方
便。「隨其方便則成生」者,還是七地發起勝行,
亦可七地修無量種化眾生德,名成眾生。「隨
成眾生則佛土淨」,是八地行。八地修習淨佛
國土,名佛土淨。「隨佛土淨則說法淨」,是九地
行。九地辯才為人說法,名說法淨。「隨說法淨
則智慧淨」,是十地行。十地成就智波羅蜜,名
智慧淨。「隨智慧淨則心淨」者,金剛心淨。隨其
心淨,因前起後,則一切功德淨、佛果淨也,由
金剛心得佛一切淨功德矣,淨土之果即是
一切德淨所攝。上來別論。下總結勸。前諸句
中據後以勸,餘略不論。言「是故」者,是前心淨,
得佛一切功德淨土故。「若菩薩欲得淨土當
淨其心」者,舉果勸因。「隨其心淨則佛土淨」,明
因得果。有人宣說心淨在果。當應不然,下文
宣說「為菩薩時意豈不淨」,意猶是心,明不在
果。上來正顯淨土因果。
自下第二,拂疑顯淨。
何故須然?前說淨土因得淨土果。而佛自身
現居穢國,事與言乖、所說難信,故須拂疑以
成前義。諸經多爾。故《涅槃》中佛說菩薩修淨
佛土,德王即問:「如來何故不修淨土,自居穢
國?」佛即答之:「我土常淨。」與此相似。文中有三:
一、舍利弗疑念起發;二、「佛知念」下,對之顯淨;
三、「常佛現此嚴淨時」下,明化利益。初中「爾時」,
生念時也,謂此說時。言「舍利弗」,舉疑念人。經
中亦名秋露子,又亦名為憂波提舍。舍利,母
名,母眼似舍利,此翻名身。弗多羅者,此翻名
子。舍利之子,名舍利弗。秋露子者,母名,其母
眼似秋露鳥眼,故名秋露。約母以別,名秋露
子。憂波提舍,此名為論。其人聰慧善能難論,
從此呼之為優波提舍。何故此人偏獨疑念?
良以其人聰慧第一,能於深法生疑起發,故偏
疑念。下文數爾。「承佛威神」,生念所由。下稟
上力,說之為承。威者威德,神者神力。此承如
來意力加被,故生疑念。何故須然?因此疑念
廣有開發、所起事大,故須承矣。噵承佛威,明
念契常。「作是念者」,正起疑心。下顯疑相。「若菩
薩心淨」,牒佛上言。生疑由此,所以牒之。下約
生疑。「我世尊者」,舉所疑人。為簡前他方淨土
之佛,是故標言我世尊矣。此佛居穢,有疑可
怪,故須別標。佛備眾德為世欽仰,故號世尊,
化我之尊名我世尊。「本為菩薩意豈不淨,而
是佛土不淨若此」,出所疑事。本為菩薩意豈
不淨,準果撿因,疑無淨心。意猶心也,豈謂可
也。佛前自說心淨土淨,佛今自身住不淨土,
本在因中為菩薩時所有心意豈不淨也,而
是佛土不淨若此?將因驗果,怪無淨土。本
有淨心應得淨土,何緣今日所得國土不淨
若此?
下對顯淨。顯之云何?明土實淨,眾生
不見,土隨不見應為不淨。文中有三:一、佛正
顯淨;二、螺髻助顯;三、如來重顯。此三相成。佛
是化主兼是所疑,故佛先顯。佛雖說淨,無人
證見,語成難信,故須螺髻彰己所見助成佛
語。螺髻雖復言己見淨,舍利不覩猶謂叵信,
故須如來重復顯淨助成螺髻。以此三番展
轉顯淨,穢相始盡。又復初番如來顯淨,令使
聞知;第二螺髻明己見淨,生其信解。第三如
來隱穢顯淨,含其證見。此則教入之次第也。
就初段中,「佛知其念」,顯淨所由。由知所念,故
為顯示。「即告已」下,正為顯淨。約喻顯之,句別
有四:一、如來就喻反問舍利。為約舍利所知
之事,類所不知,故須反問。「於意云何」,就心總
問,問其意解,於汝意中所解云何。「日月豈」下,
就事別問。初言「日月豈不淨」者,是其一問。為
約此事明土非穢,所以問之。耶者,是其不定
之辭。「而盲不見」,復為一問。約此事明舍利等
不見所由,故復問之。二、舍利正答。「不也」,總答。
彰彼日月盲雖不見,而非不淨,故曰不也。下
別答之。「是盲者過」,答其後問,推過在盲。「非日
月咎」,答其初問,免過日月,明其日月無不淨
咎。三、佛取所答,類之顯土。「眾生罪故,不見如
來佛國嚴淨」,取前所答,推過屬凡。「非如來咎」,
取其後答,免過於佛。此言稍隱,準喻應言言
非佛土咎。但前舍利就佛疑責,故今還須就
佛免過,是故說言非非如來咎。此言含通,別
則有二:一、非如來因中有其不淨心咎,二、非
如來果中有其不淨土咎。四、就所顯結己土
淨,推彼不見。「我此土淨」,結己土淨。「而汝不見」,
推其不見。汝自不見,何得疑我心土不淨?
自
下第二,螺髻顯淨。佛雖說淨,無人證見,淨則
叵信,故復螺髻顯淨助成。又復舍利穢相未
除,須彼螺髻顯淨除遣。文中有四:一、遮呵舍
利執穢之心。二、「所以」下,螺髻自申己之所見,明
土實淨,成彼不應。三、「舍利言我見此」下,舍利
自彰己之所見,明非故違。四、螺髻釋其見穢
所由,并解菩薩見淨所以。就初段中,「螺髻梵
王」,舉能呵人。「語舍利弗」,告所呵者。「勿作是意
謂此不淨」,正是誡辭。自下第二,螺髻自申己
之所見,明土實淨。「所以者何」,徵前起後。所以
不應謂此佛土不淨者何?「我見已」下,明己所
見,彰土實淨,成前不應。「我見土淨如自在宮」,
類以顯之。此應名彼中間梵王所居之處為
自在宮。何者是其中間梵王?於初禪中,除覺
觀在,名中間禪。彼何處住?初禪之中有其三
天:一梵輔天、二梵眾天、三大梵天。梵眾梵輔同
在一處,民、主之別。大梵即是中間梵王。云何
得知?名此大梵為自在天。如經中說,外道所
計自在天因是大梵王,彼於千世界統王自
在名自在天,此梵住處名自在宮。此即螺髻
所居之處,螺髻見土同彼淨矣。理實佛土淨
過三界,此亦螺髻隨分見耳。自下第三,舍利
自彰己之所見,明非惡心故違說穢。故今說
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棘沙」等。「螺髻言」下是
第四段,螺髻釋其見穢所由,并解菩薩見淨所
以。解彼舍利見穢所由,令人厭捨;解釋菩薩
見淨所以,使人修學。先明舍利見穢所由。「心
有高下不依佛慧」,見穢所以。心有高下,明無
等悲。於諸眾生分別違順善惡等異,名心高
下。不依佛慧,明無深智。於諸法中分別染淨
空有等別,障佛深慧,故曰不依。「故見此土為
不淨」者,正明見穢。下釋菩薩見淨所由。「於一
切生悉皆平等深心清淨」,見淨所以。於生平
等,明有等慈,翻前高下。深心清淨,明有妙慧,
翻前舍利不依佛慧。「則能見此佛土淨」者,正
明見淨,翻前舍利故見不淨。上來第二螺髻
顯淨。
自下第三,如來重顯。以前舍利言見不
淨,故須重現。文中有五:一、如來現淨;二、大眾
同見;三、佛勸舍利令其觀察;四、舍利答佛明
己已見;五、佛就所見明土本淨。初中「佛以足
指按地」,現相變土。「即時三千珍寶嚴飾」,隱穢
現淨。「譬如」已下,類以顯勝。此即顯佛不思議
德。
問曰:前說由心高下、不依佛慧,故見不淨。
佛今何不改變其心令使見淨,乃須按地?釋
言:為化差別有三,一變境從心、二變心從境、
三境心俱變。令依初門變境從心,從彼舍利
求淨之意,為彰穢境無定相矣。
自下第二大
眾同見。初歎未有,後見自身坐寶蓮華。先來
恒處,今時始見。自下第三,如來勸觀。「汝且觀」
者,暫見非永,故曰且觀。又見不見在於舍利,
未可專定,故曰且觀。自下第四,舍利答佛明
己已見。「唯然世尊」,奉命觀察。唯是敬辭,亦是
專義。然是許可依順之義。專依佛教觀察土
淨,故曰唯然。下明所見。「本所不見本所不聞」,
彰昔未覩。「今佛國土嚴淨悉現」,明今始見。噵
此語者,彰淨殊異。與前大眾歎未曾有,其言
相似。又欲彰土始淨非本。自下第五,為遣舍
利始淨之言,如來重復明土本淨。於中初法、
次喻、後合。法中初言「我佛國土常淨若此」,明
淨非始。「為欲度」下,辨應顯真,成土本淨。言「為
下劣示土不淨」,明於上人由來常淨。
問曰:穢
土乃是眾生自業所招,何關佛事,而言為度
示土不淨?釋言:眾生見穢見淨實由自業,然
其所見見於佛土,良以佛土淨妙無礙,能隨
眾生現種種相,如淨妙珠,能隨眾緣現種種
色。佛土隨緣,令人異見,故說為度下劣人故
示不淨耳。
喻中「諸天」,喻見土人。天福不同見
飯各異,人行不同見土各別,故取為喻。「共寶
器」者,喻同一國。用土資身,名為共食。「隨其福
德飯色異」者,喻行不同,見土別也。於佛一種
圓妙土中種種異見,如於一飯見色各異,一
質異見此之謂也。下合顯法。「如是舍利若人
心淨便見此土功德嚴」者,合彼勝天見飯好
也。亦應說言,若人心垢見土不淨,合彼劣天
見食不如,文略不說。上來第二因念顯淨。
自
下第三明化利益。於中有二:一、由現淨利益;
二、由還穢利益聲聞。前中「常佛現國淨時」,得
益所由。下正明益。「寶積所將得無生」者,知土
本淨從來無染,無染可起故得無生。「八萬四千
發菩提」者,覩淨願求,所以發心。後中「佛攝還
復如故」,得益所由。下正顯益。「三萬二千遠塵
離垢法眼淨」者,道悟初果,由見土變,知有為
法皆悉無常,不取不執,名為遠塵。內離見惑,
名為離垢。見諦明白,名法眼淨。「八千比丘不
受諸法漏盡意解得羅漢果」,由見土變,知三
界法悉無定性,不生貪取,名不受法,當前遠
塵;內除愛染,名為漏盡,當前離垢;得無學智,
名為意解,當前得眼。
「方便品」者,從此已下第二會說。於中九品,此
品之中廣顯維摩權導方便發起後說,因以
標品名方便品。方便之義,汎論有四:一、進
趣方便。進趣向果,如見道前七方便等。二、
權巧方便。如二智中方便智等,實無三乘,權
巧施之。三、施造方便。如十波羅蜜中方便
波羅,所為善巧,故曰方便。四、集成方便。如
《地論》說,此法巧成名方便等。諸法同體巧
相集成,故曰方便。前三唯德,後一通法。今
此所論,義當第二權巧方便。但權巧中義別
有三:一、身方便,現形六道,無所不為;二、口
方便,實無三乘,權以施之;三、意方便,現證
聲聞緣覺之果,及起煩惱業苦等事。今此正
明身業方便,亦兼口意,故下文言「以如是等
無量方便饒益眾生」。又復此中巧化眾生,亦
即是其施造方便。明此方便,名方便品。
下隨
文釋。此會之中有序有正。不定進退,有二:一、
唯取維摩現今一會所說之法以為正宗。是
即從初至獨寢以疾臥來,通為由序;「善來文
殊不來相」下,是其正宗。序中約人,兩門分別:
一通維摩及佛分別;第二唯就維摩分別。通
約維摩及佛分別者,序中分二:初〈方便品〉明
其維摩現病起發;二〈弟子品〉下彰其如來告
命起說。前現病中文別有三:初、舉維摩為起
說人;二、「已曾」下,讚歎維摩彰起說德;三,「其以
方便現身疾」下,現病起說。後明如來告命序
中,文別亦三:初、維摩詰念待聖問,起告所由。
二、如來因念,正告問疾。三、「念文殊與眾來」下,
維摩空室待其所告。於此分中告問為宗,是
故總名如來告問起發序矣。即文以求,為序
正爾。通約維摩及佛如是,唯就維摩分別云
何?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顯德序;二、現相
序;三、興念序。言顯德者,廣顯維摩行德殊勝,
令人敬信,聞說樂受。於中有三:一、直歎顯德;
二、「以疾故國王大臣皆往問」下,寄就說顯德,
亦得名為寄化顯德;三、〈弟子品〉下,寄對顯德。
於此分中,先對不堪,彰其德高。〈問疾品〉初寄
對所堪,顯其德妙。顯德如是。言現相者,所現
有二:一、現病為由。二、〈問疾品〉空室起發。論其
現病為後十原,語其空室為後七本,故得名
序。十之與七,〈問疾品〉中當廣辨列。現相如是。
言興念者,為念有二:一、〈弟子品〉初,念問為由。
二、〈問疾品〉初,念文殊來,空室相待。序相如是,
正宗之文至時當辨。此一序正,舊來共傳。
二
通攝維摩一世所說悉為正宗。是則從初乃
至方便現身疾來,判為由序;「以其疾故國王
大臣皆往問」下,悉為正宗。廣集維摩一世所
說,為正行法,令人學故。就初序中,文別有三:
一、標列說人。二、「已曾供」下,歎其說德。三、「其以
方便現身疾」下,現疾起說。初中「毘耶」,出其住
處。言「有長者」,標列其人。德標時望,故號長者。
「名維摩詰」,列其名諱。次歎其德。於中初先歎
其實德。「欲度人」下,歎其權德。實為化本故先
讚歎,權為化由故復歎之。實中有二:一、明
維摩內德充盈;二、「諸佛咨」下,美響遐振,為人
敬歎。前中先歎自分功德,「久於佛道心已純」
下歎其勝進。就自分中先歎自利,「明了生」下
歎其利他。前自利中先歎行圓,「大願成就」歎
其願滿。歎行圓中約位以歎,亦以維摩住於
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故約諸位而以歎
之。「已曾供養無量諸佛深殖善本」,歎七地已
還功用之行,如《地經》說。一一地中多供養佛,
名為已供。無量諸佛,此攝功德。深殖善本,明
攝智慧。又供諸佛,起行所依。深殖善本,正起
所行。得無生忍,歎八地行。忍別有五,如《仁王》
說:一者伏忍,種性解行深伏煩惱,故名為伏。
二者信忍,初二三地,於後無生深信不壞。三
者順忍,四五六地,趣順無生。四無生忍,七八
九地,見法無起。五寂滅忍,十地及佛,相盡證
寂得大涅槃。七地雖得無生忍而未清淨,八
地已上無生忍淨,故就說之。「辯才無礙」,歎九
地行。彼具四無礙辯才,為生說法,名辯無礙。
「遊戲通」等,歎十地行。遊戲神通,是十地中神
通大也。化用難測名之為神,神而無壅故說
為通。於此神通歷涉名遊,出入無礙如戲相
似,故復名戲。「逮諸總持」,是十地中大陀羅尼
也。「獲無畏」等,是十地中智慧大也。智有四種:
一摧邪智、二入正智,此二一對;三是實智、四
方便智,復是一對。文中初言「獲無所畏降魔
勞怨」,是摧邪智。獲無畏者,得四無畏,伏外道
也。降魔怨者,得佛十力,壞魔怨也。魔能勞亂
名之為勞,敗人善根故說為怨;十力堅固能
降伏之。此皆佛德,何故說為十地智大也?滿
在佛果,得在十地,故《大品經.發趣品》中宣說
十力、四無畏等十地悉得。「入深法門」,是入正
智。如來藏性是深法門,證會名入。此初對竟。
「善於智度」,是其實智。經說十地智波羅蜜最
為增上,名善智度,此即證智。「通達方便」,是方
便智。隨有巧知,名通方便,此即教智。前歎行
圓,「大願成就」歎其願滿。所求皆得,名大願成。
前歎自利,下歎利他。「明了眾生心之所趣」,知
其欲也。現起希望名之為欲,知欲所求名之
所趣。「又能分別諸根利鈍」,知物根也。宿習今
成,說以為根,謂信進等。根性不同有利有鈍,
維摩悉知。前歎自分,下歎勝進。上攝佛德,名
為勝進。於中四句:「久於佛道心已純淑」,是第
一句,明其願成。大菩提果,是其佛道。純謂精
也,淑猶善也。維摩於佛,求心精純、求心善淑,
故名純淑。「決定大乘」,是第二句,明其信成。佛
果為佛,大人所乘,名為大乘。於此深信決定
不疑,故名決定。「諸有所作能善思量」,是第三
句,明其解成。勝修非一,名諸所作。於此中審
觀不謬,名善思量。「住佛威儀心大如海」,是第
四句,明其行成。住佛威儀,身行同佛。心大如
海,心行同佛。前歎德盈,下歎名美為人敬歎。
「諸佛咨嗟」,上為佛歎。十方諸佛咨口嗟歎,故
云咨嗟。「弟子釋梵世主敬」者,下為人敬。弟子敬
者,為人敬也,為佛四部弟子同敬。釋梵世主,
為天敬也。釋謂帝釋,梵謂梵王,世主是其護
世四王,常為此等之所尊敬。六趣同敬,且舉
此等。上歎實德,下歎權德。權中初總,「資財無
量攝貧」下別。「以如是等無量方便饒益生」下,
總以結歎。就初總中,「欲度人故」,現生所為。「以
善方便」,現生之智。方便之義,約行汎論有其
三種:一、證方便,於第一義能捨情相善巧證
入。故彼《地經》第八地中名彼證行以為善慧
方便矣。二、助方便,於彼隨有助道行中善巧
修習故名方便。故《地持》中宣說十二巧方便
行,於此門中巧修自利、巧能利他悉名方便。
三、不住行中善巧修起。於中有六:一、觀空不
著,能起有行,名為方便。如《地經》說「十方便慧
發起勝行」,即其事也。第二、行有不染,心常證
寂,故名方便。三、即淨常染,得大涅槃不捨世
間,故曰方便。四、即染恒淨,不捨世間而常涅
槃,故曰方便。五、自利兼他,不偏自利,故名方
便。六、他利兼自,不失自善,故名方便。今此所
論,不住方便。於不住中,證空隨有、即淨隨染、
即自兼他,名方便智。「居毘耶離」,正明現生。別
中有二:一、以道攝俗,謂以六度攝取眾生,文
相可知。二、從「雖為白衣」已下,即俗以通道。於
中有三:一、處俗不同;二、「入治正」下,以法化益;
三、「若在長者長者尊」下,居上攝下。初中合有
十三句文,攝為三對自利利他:初七一對,次
四一對,後二一對。就初對中,前六自利,後一
利他。前自利中,初一約形道俗分別,「雖為白
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次一約處,「雖處居家
不著三界」。次二約人,「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
有眷屬常樂遠離」。後二約就資具分別。雖服
寶飾,相好嚴身;雖服飲食,禪悅為味。食有二
種:一世間食、二出世食。世食有四:所謂段食、
思食、觸食及以識食。出世之食有其五種:法
食、禪食、念食、願食及解脫食。然今維摩雖處
段食,禪悅為味。禪即禪食。禪定釋神名之為
悅,甘神曰味。此前自利。「博弈戲處輒以度人」,
是其利他。博謂六博,弈謂碁弈,此等戲處輒
以度人。此初對竟。第二對中,初二自利。「受諸
異道不毀正信」,明信不壞。「雖明世典常樂佛
法」,明願不壞。後二利他。「一切見敬供養中最」,
身業益物。維摩巧化令他見者悉共尊仰,是
故名為一切見敬。維摩德深,有尊敬者獲無
量福,故為一切供養中最。「執持正法攝諸長
幼」口業益物。以佛正法大小同教,故攝長幼。
此兩對竟。第三對中初自利。少集多慶,名作
「諧偶」。心無貪愛,故「獲俗利不以喜悅」。後句利
他。遇人便化,故「遊四衢饒益眾生」。上來第一
在俗不同。自下第二以法益物,於中五句:「入
治正法救護一切」,王法益物。「入講論處導以
大乘」,佛法攝人。「入諸學堂誘開童蒙」,俗法教
物。「入諸婬舍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
此之兩句行法利生。此兩段竟。
自下第三居
上攝下。有十一句,前八人尊、後三天尊。六道
俱上,人天益多,所以偏舉。人中初言「長者中
尊說勝法」者,凡是長者人多諮稟,須教勝法。
「居士中尊斷貪著」者,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產,
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
名為居士。今據初門,彼多貪財,故教斷貪。「剎
利中尊教忍辱」者,剎利王種,自在難寢,故須
教忍。「婆羅門中除我慢」者,彼多博學,喜生慢
高,故教除之。「大臣中尊教正法」者,臣吏宰俗
喜生柱罰,須教正法。「王子中尊示忠孝」者,王
子於父是臣是子,為臣須忠、為子宜孝,所以
教之。王子貪位,喜行逆害,故教忠孝。「內官中
尊化宮女」者,中曹奄人、主常宮女易以法化,
故教以正。「庶民中尊令興福」者,凡庶薄福,故
須教引令修福業。下為天尊。「梵天中尊誨勝
慧」者,梵者多樂習禪、不修聖道,須教勝慧。「帝
釋中尊示無常」者,彼多著欲,須示無常令生厭
離。「護世中尊護眾生」者,彼四天王防護世間,
不令鬼神枉害人民,名護世王。維摩在中,常
護眾生。諸天無量,且舉斯耳。上來別歎。「以如
是等無量方便饒益生」者,總以結歎。上來第
二歎其說德。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是第三段,
現病起說。假病弘道,故曰方便。此亦是前諸
方便中一方便耳。上來由序。
下為正宗。於中
略以五門分別:一、約所化凡聖分別;二、約所
教凡夫二乘菩薩分別;三、就維摩顯德分別;
四、約所顯因果分別;五、隨文釋。初言所化凡
聖別者,盡此品來因凡問疾,明教凡夫法。〈弟
子品〉下因聖問疾,明教賢聖中先對不堪彰昔
所說。〈問疾品〉下,對其所堪明今所說。此一門
竟。言約所教凡夫二乘菩薩別者,盡此品來
教凡夫法。第二一品教聲聞法。菩薩問疾盡
〈香積品〉,教菩薩法。於中初先寄對不堪彰其
法體,〈問疾品〉下對所堪明其修相。此兩門竟。
就維摩顯德分別者,初盡菩薩問疾品來,廣
舉維摩巧說難敵,彰其智勝。〈問疾品〉下廣顯
維摩神變難測,明其通勝。細實兼通,麁判如
是。此三門竟。言就所顯因果別者,因果有二:
一法身因果、二淨土因果。從初盡〈入不二門
品〉明法身因果,〈香積〉一品明淨土因果。就前
法身因果之中,隨人分三:此品之中對化凡
夫顯法身因果。常樂佛身是法身果,從於無
量功德生等是法身因。〈弟子品〉中對化聲聞
顯法身因果,對前九人明法身因,對後一人
彰法身果。菩薩問疾盡〈不二門〉,對教菩薩顯
法身因果。初彌勒明菩薩德是法身果。先嚴
己,後明法身因。就明因中,先對不堪辨出行
體,〈問疾品〉下約對所堪明修成相。法身因果,
辨之麁爾。就明淨土因果之中,〈香積品〉初明
淨土果,寄就香積如來以顯;〈香積品〉末修十
修八明淨土因,所顯如是。
次釋其文。此品之
中因凡問疾,明教凡法。於中有三:一、因前
現病,國王大臣婆羅門等皆往問疾。二、「其往」
下,因其問疾,廣為說法。三、「長者維摩為諸問
疾而說法」下,明說利益。初段可知。第二段中,
初言「往者廣為說法」,總明為說。下別顯之,別
中有二:一、說生死過,令其生厭;二、說佛功德,
使其生欣。前厭生死,護煩惱行;後令生欣,護
小乘行。前教厭中,初先別教觀身五過;下「諸
仁者此可患厭」,結勸生厭。前別教中,教觀無
常、苦、空、無我及與不淨,通後佛身,合有六法。
然諸法門開合不定,總準一法,謂一法界。或
分為二,生死、涅槃,此二之外無第三法。約之
說人,凡聖之外無第三人。或分為三,謂三自
性,如《楞伽》說,所謂緣起、自性及成。緣起妄想
是生死法,生死之中有境無實。從緣集生說
為緣起,心虛不真說為妄想。成是涅槃,性不
壞故。或分為四,謂四法印,如《地持》說:一切行
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滅,是其四
也。前三生死,後一涅槃。
問曰:無我理通諸法,
何故偏判以為生死?此義不定,進退四門。一、
就情分別。生死有我,涅槃無我。以著我故世
間受生,是故有我偏在生死;離我不生,為是
涅槃一向無我。二、就法相相對分別。生死無
我,涅槃有我。生死之法體無性實、用不自在,
故說無我;涅槃性實,故說有我。三、就性實及
與假用。生死、涅槃二俱有我。是義云何?生死
法中有二種我:一、性實我,所謂佛性。故經問
言「二十五有,有我不也?」佛答:「我者即如來藏,
藏即佛性。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二、
假用我,五陰和合集成我人,故經云「言眾生
佛性,不即六法、不離六法。」言六法者,五陰及
我,此我即是假用我也。生死有此,涅槃亦然。
如來法身是其性我,如《涅槃》說「若法是常、是
真是實、是主是依名為我者,是性實我。」說諸
佛五陰集成假人,是假用我,此是第三。四、就
因緣破相空理。生死涅槃二俱無我,如經中
說。今就第二,是故無我判屬生死。故《涅槃》說
「生死法為無常、苦、無我、不淨;涅槃之法,常樂
我淨。」
或分為五,如《楞伽》中五法是也。名、相、妄
想、正智、如如,是其五法。名相妄想是生死法,
名之與相是生死境,境體無實但是名有說
之為名,事相差別說之為相,妄想是其生死
之情。正智、如如是涅槃法,正智能證,如如所
證。又復如下迦旃延中所說五法,亦是五也。
彼生死中宣說無常、苦、空、無我,涅槃說一,故
合為五。空與無我有何差別而須分二?依如
《毘曇》,陰體非我名為無我,陰非我所說以為
空。若依《成實》,眾生空者名之為空,法體空者
說為無我。故於彼論中眾生空觀名空,通遣
十六神故;法空觀者名無我行。若依此經,眾
生空者名為無我,故下文言「眾生是道場,知
無我故。」法空名空,故下文言「一切法是道場,
知諸法空故。」以有此異,故別分為二。如此中
說生死,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不淨,涅槃合一,
故有六種。或分為八,如《涅槃》說,生死法中宣
說無常、苦、無我、不淨,涅槃宣說常、樂、我、淨,是其
八也。或說為十,生死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不
淨,涅槃宣說常、樂、我、淨及與有義,故合有十。
或說十六,如《涅槃》說,涅槃有八,常樂我淨、真
實善有;翻對涅槃,生死亦八,故有十六。廣則
無量,今據一門且說六矣。就前生死五法之
中,先教無常、次教觀苦、次教觀空、次教觀無
我、後教觀不淨。明無常中,「是身無常」,生無常
也。生分始起,故曰無常。「無彊」是老,老失健故
曰無彊。「無力」病也,病奪彊力故云無力。「無堅」
死也,性不堅固,易可滅壞。此麁無常。「速朽法」
者,是念無常。念念遷滅,名速朽法。「不可信」者,
總結顯過。身相如是,世人謂常,不可信也。就
明苦中,初先正辨。「如此身」下,約智顯過。前正
辨中,「為苦」心苦;「為惱」病集,是身苦也。為惱
外苦,違緣逼惱,病集內苦。就下約智顯過之
中,「如此身」者,牒前苦身。道言「智者所不怙」者,
諸佛賢聖明智慧人,終不恃怙如此苦身。就
明空中,句別有十。前五別就五陰以論,如《華
嚴》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
觀識如幻。文中初言「身如聚沫不可撮磨」,是
彼色陰。「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彼受陰。「是身
如炎從渴愛生」,是彼想陰。炎謂陽炎,浮動相
似野馬,故《華嚴》中說為野馬。「身如芭蕉中無
有堅」,是彼行陰。如芭蕉樹,眾葉相裹中無堅
實;行亦如是,諸心數法聚合成行,中無性實。
「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彼識陰。如世幻法,依
事妄起;心識如是,依法妄起。後五通就五陰
明空,於中前三約就所依因緣辨空,後之兩
句就身體性無常顯空。就前三中,「是身如夢
虛妄見」者,約就所依明身虛妄。此身依於妄
識心起,如夢中身依睡心起,謂依七識妄心
起也。「是身如影從業現」者,約對所因明身虛
假。身從過去善惡業生,業如形質、身如影像,
故取為喻。「是身如響屬因緣」者,約對所緣明
身虛誑。身從過去煩惱緣生,亦假現在父母
精血、飲食緣成,緣如聲、形如響矣。就後兩句,
以性無常顯空之。「身如浮雲須臾滅」者,此句
舉其分段無常以顯空也。「是身如電念念不
住」,以念無常顯真空也。就無我中,句別有八:
前之五句約就四大以顯無我,後之三句當
相辨無。就前五中,初四別約四大之喻以顯
無我,後一總約四大之法以顯無我。就前四
中,「是身無主為如地」者,眾塵和合假以為地,
地雖昇持而無主宰。身亦如是,假眾法成,雖
有作用而無主宰。「是身無我為如火」者,自實
我體,自在我用。火得草木自在焚蕩,似有我
用而無我實。眾生如是,雖有作用而無我實。
「是身無壽為如風」者,相續名壽,風雖相續偃
山移岳,而無壽者。身亦如是,雖復相續從此
到彼,而無壽者。「是身無人為如水」者,宰用名
人,水雖汎潤而無人體。身亦如是,雖有作用
而無人體。就下總中,「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攬大
成身,所以不實。大為神宅,故名為家。上來約
大明身無我,自下三句當相辨無。「是身為空
離我我所」,明無我體。解釋有三:一內外分別。
約報名我。外境是其我家所有,名為我所。二
就內總分別。五陰和合集成假人,名之為我。
五陰是其我家所有,名為我所。三就五陰相
望分別。說色為我,餘陰為所。說受作我,餘陰
為所。如是一切。云何無我及我所?分別有三:
一無橫計十六神我名為無我,以無我故諸
法便非我家所有,名無我所,如《毘曇》說。二假
眾生中無有我性名為無我,假名法中無有
定性名無我所,如《成實》說。第三假名人相令
無名為無我,假名相全無所有名無我所。此
義如下〈觀生品〉說。今言如空離我我所,含此
多義此無我體。自下兩句明無我用。「是身無
知如草木」等,約就心法明無我用。現見有知,
云何言無?法有四重:一事、二法、三理、四實。陰
界入等事相分別,名之為事。苦無常等諸法
之數,說以為法。破相之空,名之為理。非有非
無如來藏性,說以為實。此四重中,約初事門,
其實有知;就法推求,知則無知。是義云何?
一念之心具足四相,初生、次住、終異、後滅。此
四相中何者是知?若生是知,餘三應非;若餘
非知,生亦應非。乃至滅相,類亦同然。若使四
相各別是知,便是四念別知四法,何關一念
具足四相?若使四相各別非知,四相和合方
為知者,非知共聚云何能知?如一盲不見,雖
伴眾盲豈有見理?又復四相無和合義,生相
現時餘相未來,共誰和合?住相現時,生相已
謝,餘二未現,與誰和合?乃至滅相現前之時,
餘相已謝,復與誰合?是故進退都無合義,何
處生知?就法如是。就理推求,法相尚無,知復
安寄?就實以求,破相之理亦不可得,況法與
知。云何叵得?法若曾有,可對說無。由未不
有,對何說無?是故亦無無相可存。此四重中,
今據後三,故說無知。現見此身有動有止,云
何無知?故復舉草木事類以顯無動。而無知
事同草木不動,無知猶如瓦礫。「是身無作風
力轉」者,約就色法明無我用。進止施為但是
風轉,非是我作。無我如是。次論不淨,句別有
八:初之一句正顯不淨,後七更以餘義助顯。
就初句中,「是身不淨」,當相正舉。「穢惡充滿」,釋
以顯之。不淨有五:一種子不淨,是身過去結
業為種,現在父母精血為種。二住處不淨,在
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體。三自體
不淨,三十六物集成己體。四自相不淨,九孔
常流。五畢竟不淨,此身死已,虫食成糞、火燒
成灰、埋為為土,究竟推求無一淨相。今言不
淨穢惡充滿,即是五中自體不淨,餘略不舉。
下以餘義助顯不淨,謂以無常苦無我等而
助顯之。又苦無常空無我等,不淨法故,亦名
不淨。於中初句以無常義而顯不淨,其次五
句以其苦義而顯不淨,末後一句以空無我而
顯不淨。就初句中,「是身虛偽」,是性無常。因緣
虛集而無性實,名曰虛偽。虛偽無性,說何為
常?名性無常。此破常性。「雖假衣食必歸磨滅」,
是相無常。前後遷變是無常相,破去常相,無
常為體,身云何淨?次五以苦顯不淨中,初三
以其老病死苦而顯不淨,次一以其四大違
苦而顯不淨,後一五陰生滅之苦而顯不淨。
就前三中,「是身為災百一病惱」,是病苦也。一
大不調百一病生,四大不調四百四病同時
俱作,今約一大且言百一。「是身如丘井為老
所逼」,是老苦也。高丘必頹、深井必滿、有身必
老,故取為喻。為老所逼,約喻顯法,亦得名為
辨法同喻。「是身不定為要當死」,是死苦也。此
前三竟,亦應說生苦,微故不論。「如毒蛇」者,是
其四大違損苦也。譬如四蛇盛之一篋,共相
違害。四大如是,盛一身篋,性相乖反,故取為
喻。云何乖反?論地則堅而重、風則動而輕、水
則濕而冷、火則熱而𤍜是其五陰生滅苦也。何故五陰說為怨賊,人
皆樂住?而此五陰共相摧滅違反人情,故名
怨賊。以能相害,經中亦說為旃陀羅。是義云
何?於五陰中,識陰始生,想來摧滅。想陰始現,
受來摧滅。受陰始起,行來摧滅。行陰始生,識
復摧滅。想於色陰中,根用相代,生滅相功,故
名怨賊。苦想如是,以苦為身,身云何淨?言「如
空聚陰界諸入共合成」者,以空無我顯不淨
也。上來別教。言「諸仁者此可患厭」,結勸令厭。
上教生厭,護煩惱行。下教生欣,護小乘行。於
中有二:一約自行,教求佛身,護彼小心。二「欲
得佛身斷生病」下,約就利他,教求菩提,護彼狹
心。前中復二:一、勸求佛果;二、「從無量功德生」
下,明果由因,勸修佛因。前中初言「常樂佛身」,
舉果正勸因。聲聞厭有則求取滅,菩薩異彼
故須樂佛。下釋勸意。「所以者何」,徵前起後。所
以勸汝求佛者何?下對釋之。「佛即法身」,故須
樂之。有人見佛示同有為,疑不可求。為遮此
意,故說佛身即是法身,為是須求。佛具三義,
廣如別章。今言法身,是佛報身,說從無量功
德生故。以佛一切功德法成,故名法身。就下
明果從因生中,初「從無量功德生」者,總以標
舉;「從戒」下別;下「從如是無量淨法生如來身」,
總以結之。就初總中,言「從無量功德生」者,報
身本無,方便修起,故從德生。德別眾多,故曰
無量。別中有二:一、從教行生;二、「從真實」下,從
證行生。就教行中,初先別論。「從斷一切不善
法」下,總以結之。別中有四:一、明行因;二、「從六
通」下明其行果;三、「從三十七品」下明其道因;
四、「從十力四無畏」下明其道果。就初段中,文
別有四:初「從戒」等,是自利行。其戒、定、慧、解脫、
知見,餘處名為五分法身,義如別章。今且釋
名。防禁名戒、住緣稱定、觀遠名慧,此三相因
從斯得果。果絕覊解脫等。於已解脫時,照知顯了,名解脫知見。
此五猶是戒定慧三行所攝,初一是戒,次一
是定,後三通攝皆是智慧。二「慈悲」等,是利他
行。此前一對。三「布施」等,復明自利,施戒忍進
四種可解。就禪度中,「禪」是四禪,「定」者是其四
無色定。言「解脫」者,謂八解脫。言「三昧」者,謂三
三昧。就波若中,多聞教智,智慧理智,亦名證
知。上來別論。「諸波羅蜜」,總以結之。四「從方便
生」,復明利他,謂方便智。此復一對。上來行因,
六通三明是其行果。言「六通」者,身通、天眼、天
耳、他心、宿命、漏盡,是其六也。言「三明」者,宿命、
天眼及以漏盡,亦如別章。「從三十七道品生,
從止觀生」,是其道也。「十力、無畏、十八不共」,是
其道果。四無畏義,此應具釋。此三皆是十地
中得,是故從之得生佛身。上來別竟。「從斷一
切不善法生,集一切善法生」,總以結之。上來
教行,下明證行。「從真實生」,是所證理。如來藏
性是其真實,此佛正因,故佛從生。「從不放逸」,
是其能證。妄情浮蕩,名為放逸;證實除捨,名
不放逸,此即般若不放逸根。前總、次別。「從如
是法生如來身」,總以結之。前約自行,教求佛
身;下約利他,教求菩提,是故告言「欲得佛身
斷生病者,當發阿耨三菩提心。」前明諸人皆
往問疾,次為說法,下明說益。「長者維摩為問
疾者而為說法,令無數人發菩提心。」
「弟子品」者,此品之中命聲聞弟子問疾。良以
聲聞學在佛後,故名為弟;從佛化生,故復稱
子。從其所告以題章目,名弟子品。
次隨文釋。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對上生起
以釋來意;二、對後科分;三、依文正解。來意如
何?兩義釋之:一約序義釋其來意、二就正宗
以解來意。言約序者,曲復有二:一、就佛以釋。
前品維摩現病起發,維摩現病原為起說,須佛
影響,故從此已下,如來告問起彼所說。所告
人,先告聲聞,故此品來。二、就維摩顯德以釋。
前品之初直嘆顯德,前品之末寄說顯德,亦
得名為寄化顯德。從此已下寄對顯德,先對
聲聞顯其德高,故此品來。約序如是。言就正
宗釋來意者,前品之中因凡問疾,明教凡法,
從凡至聖。從此已下因聖問疾,明教聖法。教
聖之中先教聲聞,故此品來。來意如是。
次科
其文。於中有二:一、約序科判。從此至後「獨寢
一床以疾臥」來,文別有三:一、維摩詰念問為
由;二、如來因念告命問疾;三、維摩念文殊師
利與眾來下,空室待問。二、就正宗科判其文。
從此訖盡〈香積品〉來,文別有二:一、維摩詰念待
聖問;二、「佛知」下,如來告問,顯其所說。科別如
是。
次釋其文。先解初段維摩所念。言「爾時」者,
生念時也。「長者維摩」,起念人也。「自念疾」等,正
興念心。然此句中念待聖問,非念為病,良以
維摩悲物情深、待化如渴,故興此念。維摩現
病專情為物,心雖為物,得佛影響化事方成,
故念自己「寢疾于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病
為慈境,故念自己寢疾于床。愍苦唯佛,故念
世尊。佛有深慈,於苦多憐,故念大悲。舉佛大
慈,欲使如來愍己病苦,并憐所化,為己必問。
有大慈者見應憐,故復怪嘖寧不垂愍。寧謂
安也。我今病苦,安能忍此而不垂愍。上心憐
下名之為垂。愍謂悲愍。下佛知心遣人往
問。「佛知其意」,興告所由。下正告之。先告不堪、
後告所堪,便足佛以何義通告不堪。解有三
義:一、為彰如來心等不偏,所以通告。與《涅槃》
中普告大眾令問相似。第二為欲廣寄眾言
顯維摩德,故須通告。告命不堪,彰其德高;告
命堪者,顯其德妙。第三為欲廣寄眾言以顯
維摩所說之法,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不
堪彰昔所說,後告所堪明今所說。等是通告,
以何義故先告不堪、後告堪者?解有兩義:一
者欲次第等告令問,成上三義,以是義故先
告不堪;若先告堪,後則無宜告不堪者。第二
為欲約對不堪顯後能問,所問人高、所說必
深,令人渴仰,以是義故先告不堪。告不堪中,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如來熟知聲聞不堪,何
勞通告?解亦有三:第一為顯佛心平等,與
《涅槃》中先告比丘令問相似。第二為欲廣對
眾人顯維摩德,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聲
聞,對之以顯維摩德高超出二乘;後告菩薩,
對之以顯維摩德高過諸菩薩。第三為欲廣
寄眾言以顯維摩所說之法,故須通告。故下
文中先告聲聞,明其所說教聲聞法;後告菩
薩,明其所說教菩薩法。等是通告,以何義故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解有三義:一聲聞近佛,
隨近先告;菩薩不爾,為是後告。第二為欲聲
聞菩薩等告令問,成前三義,以是義故先告
聲聞;若使如來先告菩薩,後則無宜更告聲
聞,以彼劣故。第三義者約法次第,前品之中
明教凡法從凡至聖,故此品中次告聲聞,對
之以顯教聲聞法從小至大,故至後品方告
菩薩,對之以顯教菩薩法化法應爾。就此品
中,所告聲聞凡有五百,前十別列,餘悉總舉。
就前十中,對初九人明法身因,對後一人明
法身果。就前九中,對初八人明修行法,對後
一人明出家法。就前八中,對前七人明修善
法,對後一人彰滅惡法。就前七中,對前六人
明修道行,對後一人明起通行。修道行體,起
通行用。就前六中,初舍利弗明不住行,次對
目連明入證行,對後四人明助道行。此即《地
經》同相三道。就初人中,先告後辭。「即告舍利
汝行問疾」,是告言也。舍利名字已如上辨,是
王舍城波羅門子,其父本是南天竺人,外祖
先是王舍城中大論義師,王與封邑。舍利父
至,與其論義,外祖受闕,王奪其封與舍利父。
外祖因即嫁女與之,生舍利弗。其舍利母,先
與其兄摩呵𤘽懷舍利,論常得勝,𤘽利,年始七歲,十六國中論義第一。後佛出世,
從佛出家,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故餘論中讚
嘆舍利,唯餘佛世尊,一切眾類智慧及多聞
欲比舍利,於十六分中不能及其一。今先告
之。何故先告?以其慧勝弟子中標,為是先告。
問曰:前說聲聞德劣故佛先告。舍利既是弟
子中勝,何故先告?釋言:舍利慧行雖上,餘行
劣他,故得先告,以聲聞人各有第一殊勝事
故。「我不堪」等,是辭言也。於中初辭、次釋、後結。
「我不堪任至彼問疾」,是初辭也。「所以」下釋。「故
我」下結。釋中所以自徵,起後我有何所以云
言不堪。下正辨釋。昔曾彼呵,為是不堪。於中
先舉被呵由緣。「時維摩」下,出被呵辭。「時我世
尊聞是語」下,由己卑闕,彰己不及。初中「憶昔」,
舉被呵時。「曾於林中」,出被呵處。「宴坐樹下」,彰
被呵事。宴猶默也。默坐樹下,名為宴坐。宴晏
相監。晏是安義,宴是默義,全別,今彰宴矣。下
出呵辭。所以須呵,為使舍利捨小舉大并利
餘人。於中初言「維摩來謂」,總以標舉。言告稱
謂,不別顯之。先呵、後教。「唯舍利弗不必是坐
為宴坐」者,是呵言也。唯是敬辭。舍利出家,維
摩在俗,俗須敬道,是以言唯。下悉同然。勝坐
未彰,未可全非,故云不必。下出教辭,於中先
舉、次教、後嘆。「夫宴坐者」,是總舉也。夫是語端。
此舉菩薩勝坐之法。下別教示,於中六句,相
從為四:初句為一,教離凡行,捨相證寂;次二
為一,教離小行,即寂起用,在淨恒染;次一為
一,重教離凡,捨證寂;後二為一,重教離行,在
染恒淨。就初句中,「不於三界現身意」者,欲、色、
無色是其三界。凡夫在於欲色兩界,受色形
果,名為現身;在無色界,受心法果,說為現意。
菩薩了知三界虛妄,但是心作,證實除捨,無
處可在,為是不於三界地中而現身意,是為
結之。次兩句中,初句依定即寂起用,後句依
慧在淨恒染。就初句中,「不起滅定現威儀」者,
滅定是其九次第中滅盡定也。滅盡心想,名
為滅定,義如別章,此應具論。威儀是其四威
儀也,行、住、坐、臥是四威儀。聲聞滅定,捨四威
儀;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聞威儀,事識心起,
入滅定時事識心滅,故捨威儀。菩薩威儀起
處有三:初則依於事識心起,次則依於妄識
心起,終則依於真識心起,如實三昧法門之
力自然而現,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能雨寶物。
三種心中前二無常,滅定能滅;後一常心,滅
定不滅。其所滅者,在滅定時不起威儀;其不
滅者,雖在滅定,常現威儀。今據後義,以教舍
利,是故說言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不捨道法
現凡事」者,聖慧是道,煩惱業等是凡夫事。聲
聞在道,捨凡夫事。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
聞之人未得法空,見煩惱等有而可畏,斷已
入聖,故得聖已不能現前。菩薩窮空,知有如
幻,在而不畏,故常行攝化眾生,所以不捨。故
下文中說「行非道為通佛道」。又復菩薩證入
緣起三昧法門,法門力故,自然普現共凡夫
事。如涅槃說「大般涅槃能建大義」,即其事也。
聲聞之人未得此法,所以不能。次一句中「心
不住內亦不在外為宴坐」者,六根是內、六塵名
外。凡夫心識依於六根增上緣生,名為住內;
依於六塵緣緣而起,說為在外。菩薩不爾,知
根與塵妄想心起,如夢中根、夢中塵,心外無
法,以知無故離不起,不復依之集起心識,
故不住內亦不在外。故下文言「不念內外行
於平等」。又復妄心是無常法,六識並起,始起
之心必有依託,所託中強者名根、弱者稱塵。
真心常住,無所依託,以無依故,不可宣說強
根弱塵。今教舍利捨妄取真,故不住內亦不
在外方為宴坐。後兩句中,初句明其現起見
惑而行聖道,後句明其現起修惑而證涅槃。
就初句中,「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為宴
坐」者,五見之心名為諸見,身、邊、邪見、戒取、見
取是其五也。菩薩隨化常現起之,名為不動,
以不離故。故下文言「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
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雖現
起之,內心恒止,故常修行三十七品。「不斷煩
惱入涅槃」者,隨化現起貪嗔癡等,名為不斷。
內心恒寂,名入涅槃。是為結之。此等諸行難
言方成,故名為宴。聖所安處,說之為坐。上來
別教。「若能如是」所印可,嘆勝令學。上舉呵辭。
「時我世尊聞是默止不能加報」,申己卑𨷂不及。此語順於外國語法,順此應言「世尊!我
時聞是,默止不能加報。」前辭,次釋。「故我不任」,
結己不堪。
次告目連令往問疾。目連性字𤘽律陀。父先無子,從𤘽稱名𤘽律陀。是王舍城輔相之子,先與舍利同
事那若,心專求道而無所得,設謂無道。那若
垂終,病中微嘆。二人請問:「師何所嘆?」那若答
曰:「吾念世人恩愛所縛。其南天竺金地國王
身喪火殯,夫人戀憶投火而死。吾為之嘆。」二
人私記。那若死後,有諸商人金地國來,二人
訪問,如那若語。二人便言師定得道,但我非
人。遂共要契:「若有所得,必相告語。」為要之後,
佛始出世。頞鞞比丘入城乞食,舍利見其進
止異常,知有勝師。待乞迴還,舍利便問:「汝師
是誰?」頞鞞答言:「是大沙門。」重問:「汝大沙門何
所宣說?」頞鞞答言:「諸法因緣生,大沙門所說。
諸法因緣滅,大沙門所說。」舍利聞之豁然悟
解,即於言下道證初果。迴至本處,目連遙見
即知有得,尋便問之。舍利還以所聞具答,目
連聞之亦悟初果。二人因即投佛出家,徒眾
亦從往至佛所,並得羅漢。目連於佛弟子之
中神通第一,今命問疾。於中先告,後辭不堪。
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初總了知,釋
中所以自徵起後,下正辨釋。於中有四:一、舉
己昔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彰被呵辭;三、「說
是法時八百居士發菩提」下,教呵利益;四、「我
無此辨」,自申卑𨷂呵時。「入毘耶離於里巷中」,出被呵處。「為居士
說」,陳被呵事。說何等法?文中不辨,當應為彼
白衣居士說戒說施生天法等,故下被呵。自
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目連及諸
居士,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唯」下,是
別。別中「不當如仁者說」,是呵辭也。教不應法,
故曰不當。又不應機,亦是不當。夫「說法」下,教
其正說。於中有二:一、約所說法體以教;二、「夫
說法者無說無示」下,約就能說之儀以教。前
中廣顯法寶之相令人證入。於中初總,「法無」
下別。「法相如是豈可說」下,以理及責。就初
總中,「夫說法者」,總舉說事。「當如法說」,總以教
勸,當如法寶體性而說。「法無生」下,隨法別教。
於中廣顯法寶體相,令依宣說。法寶體相,如
《涅槃經》念法中說:妙寂離相,圓具眾義,諸佛
菩薩所遊行處,常恒不變。此即經中佛性真
法如來藏矣。藏是一切諸法實性,是實性中
無諸法相,故此文中破相顯之,宣說無生亦
無諸法。言雖說空,約實而辨,故下文中皆就
法體說無眾生、無壽命等。然法虛融,義無不
在,今此且約五陰及與十八界門而演說之,
餘類可知。先就五陰明法離相、法無我所。「離
我所」下,就十八界明法離相。眾生起計多在
此處,故就論之。前五陰中,句別有十,辨義唯
二:前之四句明人無我,後之六句明法無我。
二無我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人無我中,四
句何別?初句明其真法體中無有眾生,第二
無我,第三無壽,第四無人。此即是彼《勝鬘經》
中如來藏者非我眾生、非命非人四種義也。
我眾生等四種何異而須別遣?通釋一物其
猶眼目,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宣說
陰體以為神主,名之為我。和合之中計有定
實,說為眾生。相續之中計有神性任持不斷,
名為壽命。作用之中立有主宰,說之為人。翻
對彼故,說無我人眾生壽命。故彼《轉女身經》
說云「觀內無我、外無眾生、內外和合無其壽
命,畢竟清淨。」所以無人,觀內無我,陰體非神。
外無生者,五陰集用,望其陰體名之為外,於
中無實,名無眾生。內外和合無壽命者,陰共
假生,相續名命,無別命體,畢竟清淨。名無人
者,宰用名人,以無我體,人用亦無,畢竟淨。文
中初言「法無眾生」,正明理無,謂於真實法寶
體中無有眾生。所無有三:一、無橫計神我眾
生;二、於假名眾生之中無其定性;三、無假名
眾生之相。此等皆是情相之有,故悉無之,餘
用類爾。「離生垢」者,破情顯理。取我之心名眾
生垢;真法之中無此我心,名離生垢。以無垢
心,故無眾生。第二句中,「法無我者」,正明理無。
亦真法中無三種我,準前可知。「離我垢」者,破
情顯理,義同前解。此兩句中破情顯理,後二
句中破相顯理,宜須記知。第三句中,「法無壽
命」,正明理無,亦真法中無三種壽,準前可知。
「離生死」者,破相顯理。若真法中有其生死,故
可就之說有壽命;既無生死,就何說壽?第四
句中,「法無人」者,正明理無,亦真法中無三種
人,準前可知。「前後際斷」,破相顯理。有為之法
前後相起,前為前際、後為後際。若真法中有
此二際,則可就之以說於人;真中無此,就何
說人?於情為有、於理本無,翻情顯理故說為
斷,非有所除。就後六句明法空中,初二離相、
次二離名,次有一句結前離相,末後一句結
上離名。初兩句中,前之一句正明離相。後
之一句破去心緣成前離相。就初句中,「法常
寂然」,正明理無。真法不動故曰寂然。「滅諸相」
者,破相顯寂。五陰是相,於真本無,名滅諸相。
有相不寂,無故寂矣。就後句中,「法離於相」,正
明理無。於真法中無五陰相,名法離相。「無所
緣」者,破相顯理。若真法中有相可緣,不名離
相;於真法中無相可緣,故法離相。以無所緣,
能緣亦無。次兩句中,前之一句破名破說,後
之一句破去心覺成前離說。就初句中,「法無
名字」,正明理無,謂真法中無彼妄想所立名
字。「言語斷」者,破去言說顯成無名。名是言本,
以無名故言語不生,名言語斷。舉語言斷,成
名無矣。就後句中,「法無言說離覺觀故」,破情
顯理。覺觀言因,以真法中無覺觀故言語不
生,故無言說。麁思名覺,細思稱觀,此皆情
道;真法出情,故無覺觀。次下一句,結前離相。
「法無形相」,正辨理無,謂真法中無陰形相。以
此結前離相之義,故說無相。「如虛空故」,類以
顯之。真法離相,似世大虛,故言如空。自下一
句,結前離名。「法無戲論」,正明理無。理外名言
斯成戲論,真中離此名無戲論。以此結前離
名之義,故說無戲。「畢竟空故」,釋以顯無。永絕
言論,名畢竟空。上來就陰明法離相。自下第
二,就十八界明法離相。六根、六塵及以六識
是十八界。文中句別有其十九:初之一句明
人無我,後十八句明法無我。就初句中,「法無
我所」,正明理無。明真法中無我及所,義如上
解。「離我所故」,釋以顯無。法空中句雖十八,相
從為三:初有六句,明六根空;「法無動」下五句
之文,明六識空;「法離好」下七句之文,明六塵
空。初六句中,前三破相,後三即實。就前三中,
初句約識以明根空,第二約塵以彰根空,第
三約自而顯根空。就初句中,「法無分別」,正明
理無。於真法中無有六根生識了塵,名無分
別。「離諸識故」,釋以顯無。於事分齊,六根生識;
真中無此,名離諸識。以離諸識,故無分別。第
二句中,「法無有比」,正明理無。根塵相對,名之為
比;真中無此,名法無比。「相待者無」,釋以顯無。
以無根塵相形待故,說為無比。第三句中,「法
不屬因」,正明理無。於事分齊,根從因起,與因
作果,名為屬因;真中無此,名不屬因。「不在緣
故」,釋以顯無。親生名因,疎助稱緣。有緣可在
則可對之說其屬因;無緣可在,知復對何說
為屬因?亦可緣者因之別稱,言不在緣,當知
猶是不在因矣,不能重言彰不在緣。生不離
緣,因之為在;真不假緣,故曰不在。不在緣故,
不屬因耳。後三句中,約如、法性、實際三藏以顯
即實。此三何異?於真法中空名為如,有名法
性,非有非無說實際。真云何空?離相離性。云
何不空?具諸佛法。云何復名非有非無?有無
同體。此如、法性、實際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
論。所顯真法共此三門同體義分,故得以法
即如、法性、實際等也。就初句中,「法同法性」,當
相正辨。如來藏中一切佛法名為法性,所辨
真法與彼一體,一而不異故說為同。法性云
何而說同乎?法性清淨常恒不變,所辨亦爾,
故說同矣。「入諸法故」,釋以顯同。入猶順也。順
諸法性,故名為同。此一體法,云何名順?云何
名入?體性雖一,義門恒別。義別體同,故得云
入。下皆同爾。第二句中,「法隨於如」,當相正辨
不異如義。法界雖別,空理不異,故說為如。所
辨之法順彼如理,故名為隨。此與如一,何得
言隨?義如前解,門別義同故得說隨。前同此
隨,言左右耳。「無所隨故」,釋成隨義。以於有法
無有隨故,隨順如也。第三句中,「法住實際」,當
相正辨。際謂際畔,處之別稱。窮實之處,名為
實際。所辨真法即於實際,名之為住。前隨此
住,言左右耳。「諸邊不動」,釋成住義。不為有無
二邊傾動,故住實際。其次五句明識空中,前
二破相,後三即實。前兩句中,初約塵以明識
空,後句正就識體明空。就初句中,「法無動搖」,
正明理無。六識之心往來取塵,名為動搖;真
法常住,不同於彼,名不動搖。「不依六塵」,釋以
顯無。不同六識六塵生,故無動搖。就後句中,
「法無去來」,正明理無。六識之心三世流轉,名
為去來,去是過去、來是未來;真法不爾,故無
去來。「常不住故」,釋以顯成。現在名住,若使真
法曾住現在,故可對之說去說來。法無現住,
知復望何說去說來?此二遣相,下三即實,即
三脫門。三脫之門,義如後解。「法順空」者,順空
門也。「隨無相」者,隨無相門。「應無作」者,應無作
門。前順、次隨、後說其應,亦綺言耳。亦以真
法與此三門義異體同,故得說順說隨說應。
就後七句明塵空中,初有四句,正就塵體以
說其空;次有一句,約根辨空;次有一句,復說
塵體以明其空;末後一句,約識論空。就初四
中,「法離好醜」,明離塵相。於事分齊,塵有美惡,
美名為好惡為名醜;真法無此,故說為離。「法無
增損」,明離塵用。順益名增,違總稱損;真
法離此,名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明離
塵體。六塵之體有起有盡,說為生滅,屬人曰
歸;真法無此,故無生滅,亦無所歸。此一分竟。
「法過眼耳鼻舌身心」,約對六根以明塵空。於
事分齊,六塵是其六根所行,不名為過;真中
無塵,根等不及,故名為過。此兩分竟。「法無高
下」,還就塵體以辨其空。於事分齊,塵有勝劣,
上地塵勝名之為高,下地塵劣說以為下;真
法離此,故無高下。「常住不動」,釋無高下。此三
分竟。「法離觀行」,約識辨空。於事分齊,塵為識
緣,不離觀行;於真法中無塵可緣,是故名離
一切觀行。上來別教。「法相如是豈可說」者,以
理反責。牒前所辨,名法如是。名相但絕、心行
亦無,豈可宣說?上來得就所說以教。下次約
就能說以教。於中先教離四種心,「然後說」下
結勸宣說。何者四心?一、教除見心;二、「當了」下
教離癡心;三、「以大悲」下教捨小心;四、「念報
恩」下教遠凡心。初句之中,教令遠離我人之
報,名除見心。於中初先法說以教。「夫說法者
無說無示」,明無說人。將言對法,名之為說;以
言對人,目之為示。於理實無,名無說示。「夫聽
法者無聞無得」,明無聽人。以聽對言,目之為聞;將
聽對法,說以為得。於理亦無,名無聞得。次以
喻顯。「譬如幻士」,喻無說人。「為幻士說」,喻無聽
人。「當建」下勸。第二句中,教知根法然後起說,
名離癡心。「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勸知根也。以
前目連說不應機,故勸了根。「善於知見無所罣
礙」,勸知法也。以前目連言不當理,故勸知法。
第三句中教修廣心,教生大意名捨小心。「以
大悲」者,教修廣心。廣念眾生,名為大悲。「讚于
大乘」,教生大心。以心大故,稱讚大乘。第四句
中教離魔業外道邪學,名遠凡心。「念報佛恩」,
教離魔業。依佛法而得利益反欲加損,名背
佛恩。菩薩番彼念欲護法,名報佛恩。「不斷三
寶」,教離外道。外道習邪乖違正法,名斷三寶。
菩薩番,彼自求正法轉教他人,能令三寶相續
不絕,是故名為不斷三寶。上來別教。「然後說
法」,總以結勸。上來第二明教呵辭。第三教益、
第四目連自中卑闕,文顯可知。前辭,後釋。
「是故不任」,總結不堪。
前對舍利明不住法,次
對目連明其證法,下對四人明助行法。於中
初對迦葉、須菩,明乞食行,攝功德法;後對富
樓及迦旃延,明入法行,攝智慧法。就前二中,
初對迦葉明乞食法,後對須菩明取食法。就
後二中,初對富樓明起行法,後對迦旃明生
解法。所辨如是。先告迦葉令法問疾。迦葉
是姓,字摩訶波羅耶檀那,此翻名為大施先
矣。摩訶是大,檀那是施,波羅耶者名之為先。
是王舍城波羅門種,家極巨富,婦名婆山。其
人昔於迦葉佛時作薄像師,時有一女持一
金玔,倩此像師修營佛像。由斯福善,恒相逢
遇,今值佛世還為夫婦,身並金色。在俗無欲,
同皆出家,齊得羅漢。其中委曲,事如經說。迦
葉即於佛弟子中頭陀第一,常行乞食。今命
問疾,於中先告汝行問疾。迦葉眾多,將大以
標。下辭不堪。於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
釋中「所以」,自徵起後,下對辨釋。文別有三:一
舉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時我世尊聞說是」下,自彰卑闕,顯彼難敵。初
中「憶昔」,舉被呵時。「於貧里乞」,出被呵事。迦葉
立意,憐其貧者無有福善現受貧總,今
受其施欲令當富,故貧里乞。由斯不等,故後
被呵。
自下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使迦
葉棄小學大,是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
下別顯之,別中先呵。「住平等法應次行」下,是
教辭也。呵中初言「有慈悲心而不能普」是
正呵也。捨富從貧,出不普事。又復前句
有慈不普,違於菩薩等慈故呵;捨富從貧,違
頭陀中次乞故呵。教中有三:一正教乞食,亦
名乞心;二「以空聚」下,就乞食時教防過儀;三
者「若能不捨八邪」已下,就乞食後教生道法。
前中四句,準事不次。次而論之,行乞為始、次
乞第二、取為第三、受為第四。但今文中為欲
次乞教令利他,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之為
受,同教自利,故迴後說。又得次乞,教捨二乘
居使之過,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受二事同
教捨凡生死之過,故迴後說。初次乞中,「住平
等法」,教修等心,翻前有慈而不能普;「應次行
乞」,教修等行,翻前捨富從貧里乞。後三句中
斯教自為,言有隱顯。初句為離生死之緣須
行乞食,第二為斷生死之因須取揣食,第三
為捨生死之果須受彼食。就初句中,「為不食
故應行乞」者,食是身緣,得淨法身方能捨遠。
彼淨法身要修捨世資生之業,乞食資身行
道方得,故為不食須行乞也。第二句中,「為壞
和合應取食」者,因能聚果,名為和合,內證真
道方以永離。其道必由捨世資生,從他取食
資身起行方能證會,是故為壞和合之相應
取揣食。自從他求,爾時名取。「為不受故應受
食」者,不受生死有為之果名為不受,不受唯
佛。佛果亦由捨世榮生,從他受取資身起道
方能剋證,故為不受須受彼食。他與領得,方
名為受。
自下第二教防過儀。「以空聚想入聚
落」者,就入聚時教離人想。觀聚無人,故名為
空。入聚多起男女等結,故教修空。「所見色」下,
就行乞時教離法想。於乞食時多於六塵而
生諸結,故教防離。然此文中於六塵境治法
各異,於色塵境教觀根空而為對治,於聲塵
境教觀境虛而為對治,於香塵境教類麁事
而為對治,於味塵境教離取心而為對治,於
觸塵境教離能取及所取事而為對治,於法塵
境教觀境空而為對治。立從皆得,為約此六
教人多治,顯隱異論。初言「見色與盲等」者,盲
人無根,於色不著。行者應爾,觀眼體空,同盲
無根於色不取。故下文言「若知眼性,於色不
貪不恚不癡」,餘亦應然。言所「聞聲與響等」者,
響虛無,無可貪取。觀聲似彼虛假無實,無可
貪取,餘亦應爾。言「所嗅香與風等」者,風事浮
麁,人多不著。觀香似彼,莫生貪著,餘皆應然。
言「所食味不分別」者,標杓無心,雖在諸味不生
分別。行者應爾,當如標杓除去心想,莫生分
別,餘悉應爾。言「受諸觸如智證」者,智證法時
不見己心以為能取,不見前境以為所取。行
者應爾,知身體空無其能覺,亦觀境空無其
所覺,故如智證,餘亦應然。「知法如幻無自他
性」,教觀性空。幻無定性,諸法像此幻法無體,
名無自性。此幻法中,亦無妄計我人等實,名
無他性。「本自不然今亦不滅」,教觀相空。如彼
幻化因緣法相,畢竟空寂,何但無性,相亦不
有。以無相故,無法可生,故本不然;無法可盡,
故今不滅。又知如幻,明法非無。無自性等顯
法非有,無自他性明非性有。本自不然今亦
不滅,明非相有。義如前解。又復知法如幻相
者,明知世諦。無自性等,明解真諦。無自他性,
性空真諦。本自不然今亦不滅,相空真諦。亦
如上釋。觀法既然,餘塵類爾。上來第二於乞
食時教防過儀。
自下第三就乞得後食用之
時教生道法。句別有十:前之三句正教起道,
中間五句彰益勸為,末後兩句嘆勝勸學。就
前三中,初二教起利他之行,後一教修自利
之行。復前二中,「不捨八邪入八解脫」,約因以
教。聲聞獨善,故捨八邪入八解脫;菩薩兼利,
隨物現同,故不捨八邪入八解耳。言八邪者,
翻八正說八邪,邪見、邪思、邪語、邪業乃至邪
定。言八解者,一義名彼八正之道為八解脫,
彼八與邪正相翻故。亦可名彼內有色相外
觀色等為八解脫,修彼能治貪食過故。故下
文言「佛說八解仁者受行,豈雜欲食而聞法
乎?」故教人中言「以邪相入正法」者,約果以教。
邪相世間、正法涅槃,聲聞獨度,捨邪入正;菩
薩兼益,隨物現同。不捨世間而證涅槃,故不
捨邪入正法矣。上教利他,下教自利。言「以一
食施一切」者,下施眾生。施有二種:一施令食;
二以食施之共將奉佛及眾賢聖,為是須施。
供養諸佛及眾賢者上用奉聖,作決定意,勿
得隨冥。為此施竟,然後自食。上來三句正教
起行。
次下五句彰益勸為。初有兩句,就上初
句不捨八邪入八解脫以明彼益。「如是食者」,
牒前起後。下就論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約
慧辨益。「非入定意非起定意」,約定彰益。以前
不捨八邪義故,非離煩惱、非入定意。於八邪
中有邪見故,非離煩惱;有邪定故,非入定意。
以前入於八解義故,非有煩惱、非起定意。以
八解中有正見故,非有煩惱;有正定故,非起
定意。次有一句,就前第二邪相入正以明證
益。「非住世間」,是前文中入正法也。「非住涅槃」,
是前文中以邪相也。下有兩句,就上第三食
施一切供諸佛等以明修益。「其有施者」,牒前
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下就論益。言「無大
福無小福」者,就因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
凡夫小福,亦無偏施賢聖大福。言「不為益不
為損」者,約果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持戒
之益、施破戒之損。上來彰益。下嘆顯勝,令人
習學。於中兩句,初言「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
聞」。前三句中結嘆初二不捨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入正。行無偏著上順佛德,名正入道。不
同聲聞捨邪取正,所以不依。「為不空食人之
施」者,結嘆第三施以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
生福廣大,故不空食人之施也。
自下第三自
彰卑闕顯彼難敵。於中四句:一、彰己昔日聞
法欣慶得未曾有。二、「即於」下,明己聞說,準此
類餘,即於一切菩薩深敬。三、「復作念」下,彰己
昔日教嘆維摩斯有在家俗人之名,辨才智
慧乃能如是自在無礙。四「其誰」下,明己因是
慕大厭小。「其誰不發三菩提心」,是慕大也。「從
是不復勸人聲聞辟支佛行」,是厭小也。前辭,
次釋。「是故不任」,總結不堪。
次告須菩提令往
得疾。外國正名為須浮帝,傳者音殊,名須菩
提。其須浮帝,此名善吉,亦曰空生。初生之日
家物悉空,故名空生。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解
空第一,又傳無諍三昧亦勝。今命問疾,先告、
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自徵起
後,下對釋之。於中有四:一、舉己昔日被呵由
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時我世尊聞此
茫然不識」已下,自申己闕,彰彼難敵。四、「說是
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昔」,舉被呵時。「入舍乞食」,陳被呵事。
自下第二
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益須菩并淨二百天
子法眼,故須教呵。於此之中,維摩初先取鉢
盛飯,後正呵詰。何不直呵,乃先取鉢盛滿飯
乎?此有三義:一、取其鉢為盡言論。若不取鉢
彼得切難喜畏捨去,故須取鉢。雖取其鉢,下
須菩提猶欲捨去,說令不取。二、若不盛飯,望
直設難,相涉慳過;為拂此迹,故先盛飯。三、欲
寄食以興言端,故先取鉢盛滿飲矣。下正呵
之。「謂我」總舉,「唯」下是別。呵意如何?釋者不同。
若如生公、肇公所釋,要須菩提證空平等,上
齊佛、下等凡,乃可取食。若依什公釋顯難意,
要須菩提證空起用,上等諸佛、下同凡夫,乃可
取食。又人復言:徵須菩提令入法界緣起淨
門上同諸佛,亦入法界緣起染門下同凡夫,
乃可取食。若當準彼《樂瓔珞經》,難意全別,今
應同彼。彼經如何?其須菩提夜夢,如來以金
色手而摩其頂。曉問如來。佛時答曰:「汝於今
日當得聞於未曾聞法。」其須菩提聞是語已,
入城中乞食。城中一女,身佩瓔珞伎樂自娛,
因以呼之為樂瓔珞。其須菩提過至其家,是
女遂取須菩提鉢,盛滿飯已執鉢未還。問須
菩提:「汝何故乞?為有我想命想人想而乞耶?」
須菩提答:「我無我想命想人想。」是女復問:「若
無此想,為何乞食?」須菩提答:「諸佛世尊亦行
乞食。何獨見責?」是女對曰:「佛目無我想,須乞
但為物。云何為乎?彼中具辨為二十事故行
乞食。汝同彼耶?」須菩提言:「我未同佛。」是女復
徵:「自無我想,便非自為;未同如來,復非為他。
為何乞食?」其須菩提默然無對。維摩今此責
相似彼。凡難聲聞乞食所為,必用此法,離道
更無,故今維摩還用此理徵須菩提。其乞食
者,無過自為、無過為他。自為凡夫,其為他者
謂佛菩薩;若同此二,乃可取食。其須菩提自
忖無此兩種所為,取食莫由,故下置鉢而欲
捨去。難意如是。文中有二:一、約佛設難,若同
諸佛乃可取食。二、「若須菩提不見佛」下,約凡
設難,若同凡夫乃可取食。前中合十一句文。
初之一句徵令同佛證空平等乃可取食。後
十徵令同佛成就解脫之德乃可取食。就初
句中,「於食等者諸法亦等」,將食類法,觀食體空,
名為食等。以此類餘,名法亦等。言「諸法等食
亦等」者,以法類食,觀諸法如,名為法等。以此
類食,名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者,結聽取
食。就後十句徵令同佛解脫德中,前九是別,
後一總結。就前別中,初之七句約行以徵,後
之兩句約人以徵。復前七中,初五斷德,後二
行德。復前五中,初之三句是煩惱斷,次一業
斷,後一苦斷。煩惱斷中,初二見惑,後一修惑。
見惑之中,初鈍、後利。鈍中「不斷婬怒癡」者,是
佛不住無為行也。婬者是貪,怒者是嗔,癡是
無明,隨化常起故曰不斷。此即是不行違通
道,亦即是下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
為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又亦即是《地
經》之中發起勝行,《涅槃經》中佛非無偏常行
遍事。
問曰:此行為是佛作、為是他見?釋言:據
情,佛無心作,他見我為。就能,是佛所作。佛作
有二:一是三昧法門力現。如《涅槃》說大般涅
槃能建大義,納妃生子種種示現。亦如《華嚴》
善財所求一切法門,悉能示現如是等事。二
修力故現。佛以過去大悲願力,亦以發起殊
勝行力,雖無心想自然能現。是二相須。云何
相須?法雖能起,起必假修。如似火珠雖能出
火,見日方生。亦如水珠雖能出水,見月方出。
此亦如是,故《涅槃》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
法無故,異法滅壞。」修雖能起,起必依法。如聲
依谷方能發響,如形依鏡方能生像。此亦如
是,修力所現即是報應,法力所現即是法應。
一門既然,餘門率爾。「亦不與俱」,是佛不住有
為行也。證實返望,由來不有,無法可在,名不
與俱。非是有法,捨而不俱。後利中「不壞身」者,
還是不著無為行也。現行身見而不捨離,名
不壞身。「而隨一相」,還是不著有為行也。理如
一相,行證名隨。此約見惑以辨解脫,下約修
惑。「不滅癡愛」,還是不住無為行也。無明住地
名之為癡,欲愛、色愛、有愛住地說以為愛。隨
化現行,故曰不滅。「起明脫」者,還是不著有為
行也。明是慧明,翻對前癡。脫道心脫,翻對前
愛。由斷故起於慧明,明即慧脫;由離愛結,
故起心脫。此約煩惱明解脫德。下次得業。「以
五逆相」,還是不住無為行也。殺父、殺母、殺阿
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是其五逆。此背恩
及違福田,故說為逆。殺父殺母,背恩故逆;後
三違於福田故逆,廣如別章。此應具論。隨化
現起名五逆相,如調達等諸業皆起,以此五
逆重故偏說,重尚為之輕不待言。「而得脫」者,
還是不住有為行也。永絕業羇,名得解脫。此
句約業明解脫德。「不縛不解」,約對苦報明解
脫德。同前說。亦不為生死苦報所纓,名為不
縛。隨化現受,稱曰不解。上來約斷明解脫德。
下約智從,智有因果。「不見四諦非不見諦」,約
因以論。示有見疑不觀諦理,名非見諦。內實
覺了,名非不見。斯乃地上,通名見諦。「非得果」
者,約果以說。此言略少,準前應言非得果非
不得果,且舉一邊名佛為果。不捨一切菩
薩所行,故非得果。實證菩提,故非不得。今略
不辨。上來七句約行以徵,自下約人。言「非凡
夫非離凡」者,內備聖德,故非凡夫;現行凡事
化眾生故,非離凡法。言「非聖人非不聖」者,現
為凡愚,化眾生故,名非聖人;內具聖德,故非
不聖。上來別徵。「雖成一切而離諸法」,總以結
之。隨別難盡,故須總結。此等皆是佛菩薩德,
徵令同之。「乃可取食」,總結應受。具前德者,乞
必為他,故可取食。
自下第二約凡設難,明同
凡夫自為而乞乃可取食。於中初明同諸外
道乃可取食。「住八難」下,同餘凡夫乃可取食。
「為與眾魔共一手」下,明同眾魔乃可取食。前
中有二:人、同外道違佛法僧,無行方便,乃可
取食。二、「若須菩提入邪見」下,明同外道,無解脫
行,乃可取食。前中先令違背三寶,後結可取。
「若須菩提不見佛」者,明同外道違離佛寶。「不
聞法」者,違離法寶。「彼外道」下,違離僧寶。同諸
凡夫,外道為師,故離僧寶。於中初明外道為
師,次明須菩提從之出家,後明須菩隨之墮
落。前中初言「外道六師」,總以標舉。彼外道中
有六種人,各別立見,說為六師。次列其名。「富
蘭那迦葉」,是第一人。迦葉是姓,富蘭是字。此
乃是其空見外道。「末伽利拘賖梨子」,是第二
人。末伽是字,拘賖母名,將母以別,名拘賖
梨子。此常見外道。「刪闍夜毘羅胝子」,是第三
人。刪闍是字,毘羅母名,將母以別名毘羅胝
子。此一因見外道,亦得名為苦行外道。宣
說眾生受苦受樂,皆由往因,不藉現緣。往業
未盡不得解脫,多受苦行酬其往業,往業既
盡便得解脫。「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者,是第四
人。阿耆多翅舍是其字也,欽婆羅者是其𣯊
𮩇。被此為衣,就之以標,名欽婆羅。此自然見
外道。說一切法自然而有,不從因緣。此《涅槃》
中納衣之即師。「迦羅鳩馱迦旃延」者,是第五
人。迦羅是字,迦旃延是姓。此是自在天因外
道。說自在天為眾生因,眾生由之受苦受樂。
「尼乾陀若提子」者,是第六人。尼乾是字,若提
母名,將母以別名提子。此不須修外道。說
諸眾生於未來世,過八萬劫自然解脫。譬如
轉縷紈於高頂,縷盡自止。上來別列,下明此
六與之為師。此初句竟。次明須菩因其出家,
後明須菩由之墮落。外道邪見,造作邪業,墮
墜三惡,名彼師墮。須菩學之,亦墮三惡,名汝
隨墮。「可乃取食」,結聽令受。世間違背三寶之
人為身求食,汝若同之為身求食乃可取食。
上來明其違背三寶無行方便。「若須菩提入
諸邪」下,明同外道無解脫行。「入諸邪見」,明無
道因。「不到彼岸」,明無滅果。亦應結言乃可取
食,文中略無。上來第一明同外道乃可取食。
自下第二明同餘凡乃可取食。於中五句:前
三同凡無自利行,後二同凡無利他行。就前
三中,「住於八難不得無難」明無道方。八難如上。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明無道體。「同惱」,有彰。
「離淨」,無治。「汝得無諍一切亦得」,明無道果。此
返言耳。若正,應言一切眾生不得無諍,汝亦
不得,乃可取食。然此返言,與下文中「若彌勒
得菩提一切眾生皆亦應得」其言相似。以何
義故為此返徵?彼須菩提乞食似凡,汝乞似
凡得無諍定,一切眾生乞食似汝亦應得之。
凡乞似汝不得此定,汝乞似凡亦同不得,乃
可取食。何者是其無諍三昧?利根羅漢凡所
施為常豫觀察,欲界眾生未起煩惱,起意將
護不與其競,名無諍定。故《雜心》云「緣欲未
生惱,依不動智慧。」下二同凡無利他中,「其施
汝者不名福田」,無善益他。世間罪人供之無
福,供汝似彼,不生功德,名非福田。「供養汝者
墮三惡道」,有惡損他。世有增上造罪眾生,有
人樂惡愛其所作而供養之,墮三惡道。供汝
似彼墮三惡道,乃可取食。上來第二明同餘
凡乃可取食。
自下第三明同眾魔乃可取食。
於中初先徵令同魔,後結聽取。前中有八:初
四同魔有損他行,後四同魔有損己行。就前
四中,「為與眾魔共一手」者,明同魔業。魔專壞
亂,作業同彼,名共一手。中間兩句,明同魔人。
「作諸勞侶」,與魔為伴。魔能勞亂,名之為勞。與
彼為伴,名作勞侶。「汝與眾魔及諸塵勞等無
異」者,自身作魔。魔是魔王,諸塵勞者是其魔
民,義如前。坌染眾生,故說為塵。身皆同之,名
等無異。「於一切生而有怨心」,此之一句明同
魔心。於一切生欲壞其善,名有怨心。上來損
他,自下四句明同諸魔有損己行。「謗佛毀法
不入眾數」,此之三句違背三寶,明無道因。「終
不得滅」,明無滅果。上令同邪。「如是行乞乃可
取食」,總結聽受。具前過者須為身乞,汝若同
之乃可取食。上出呵辭。
自下第三申己卑闕
顯己不及。於中初先彰己被難,茫然不解,捨
鉢欲去;後彰維摩安慰令住。就安慰中,「取鉢
勿懼」,總勸捨怖。下別安慰。別中有二:一、舉化
人類須菩提,明無能畏;二、「所以」下,將其化法
類己難辭,明無所畏。前中維摩先舉化人問
須菩提,次須菩提以理正答。下維摩詰取其
所答類須菩提,後勸捨畏。就初問中,隨須菩提
意解以問。「於意云何」,問其意解。於汝意中所
解云何?「如來作化以是事詰寧不」者,舉事正
問。何故偏言如來化人?如來辨勝,難辭可畏,
為是偏舉。佛辨難當,以其化人無心想故、無
真實故。用前難辭而難詰之,畢竟不畏。故今
反問寧有懼不?「我言不也」,須菩正答。化人不
畏,故曰不也。下取所答類須菩提。言「一切法
如化」者,汎舉諸法類同化人。言一切法皆如
幻化,明須菩提亦同化矣。「汝今不應有所懼」
者,結勸捨畏。知身如化,無能畏者,故不能懼。
自下第二明己難辭。問如幻化明無畏。「所以
者何」,徵前起後。所以向前勸汝取鉢勿懼者
何?下對釋之。句別有五:初「一切言說不離是
相」,明言如化,不離向前幻化相矣。道言「一切
言說不離」,即顯向前難辭亦然。二「至於智者
不者文」下,明於難辭不應生畏。此名菩薩以
為智者,良以智者知言如幻,故於文字不著
不懼。舉彼智者於文字中不著不懼,今須菩
提同彼智者,於前難辭不著不畏。三「何以」下,釋
前智者不著所以,先徵、後解。「文字性離」,為是
不著。文字體空,名為性離。四「無有文字即真
脫」下,會前文字性離之義,即真解脫。名前性
離為無字文,真解脫處絕離言辭,故無文字
即真解脫。五「解脫相者即諸法也」,以真解脫
即一切法皆離文字,皆離文故悉不可畏。此
第三竟。
自下第四明維摩詰教呵利益。「二百
天子法眼淨」者,入見諦道名法眼淨。由聞前
說,證入初地見法顯了,名法眼淨。非小乘中
得法眼淨。前辭、次釋。「故我不任」,總結不堪。
次
告富樓令往問疾。其富樓那,是其字也,此翻
名滿。彌多羅尼是其母名,此翻名慈,將母以
別名彌多羅尼子。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說法
第一,如《法華》說。故今告之令往問疾。先告、
後辭。辭中還初總辭不堪、次釋、後結。釋中「所
以」,自徵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四:一、舉本昔
被呵由緣。二、出被呵辭。三、「時維摩入三昧」下,
彰其巧化。四、「我念聲聞不觀人」下,申己卑闕,
以小自責。就初段中,「憶念我昔」,舉被呵時。「於
大林中」,出被呵處。「為諸新學比丘說」者,彰被
呵事。說何等法?總知說小,不知小中說何等
法。
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富樓
并令比丘捨小求大,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
謂」,總舉,下別顯之。別中有四:第一、呵其違欲
說法。二、「汝不能知眾生根」下,呵違根說。三、「欲
行大道莫示小」下,重就第一呵違欲說。四、「此
比丘久發大」下,重就第二呵違根說。初中四
句。兩句教呵。初言「先當入定觀心然後說」
者,教觀欲說。二「無以穢」下,呵違欲說,約喻呵
之。無謂勿也,以猶用也。小乘之法如似穢食,
比丘大欲事同寶器,勿用小乘穢弊法食投
於大乘樂欲寶器。三「當知」下,教知欲說。觀始
知終,故復教之。比丘念大,汝須知之。四「無以」
下,呵違欲說,約喻呵之。比丘大欲以似瑠
璃,小乘小欲事同水精。勿將餘人水精小欲,
同此比丘瑠璃大欲。此初段竟。
第二呵其違
根說中,「汝不能知眾生根原」,呵不知根。「勿得
發」下,遮其授小。「無得發起以小乘法」,法說以
遮。「彼自無創勿傷之也」,喻說以遮。彼諸比丘
大根完具,名為無創。教小侵損,目之為傷。遮
抑不聽,故言勿傷。
第三重呵違欲說中,約喻
以呵。於中三句。「欲行大道莫示小徑」,是一呵
也。比丘求大名欲大道。小法卷狹如似小
徑,求大教小,理所不應,故云莫示。「無以大海
內於牛跡」,是二呵也。比丘廣欲如似大海,小
結狹淺事同牛跡。安心住法目之為內,此亦
不應,故言無以大海內於牛跡。「無以日光等
彼螢火」,是三呵也。比丘大欲如似日光,聲聞
小欲事若螢火,將大同小,理所不合,是故呵
言無以日光等彼螢火。
第四重呵違根說中,
言「此比丘久發大心中忘此意」,舉彼大根。「如
何以小而教導之」,呵其授小。「我觀小乘智慧
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
呵不知根。維摩自導,「我觀小乘」下,出所觀。智
慧微淺猶如盲人,智體劣也。不能分別一切
眾生根之利鈍,智用狹也。以智微故,不能分
別一切眾生;智慧淺故,不能分別根之利鈍。
此出呵辭。
自下第三彰其巧化。於中六句:初、
維摩詰默入三昧。二、由入三昧令此比丘自
識宿命,曾於過佛種善發心。此乃維摩宿
命通力故令識之。菩薩宿命凡有六種,如
《地持》說:一、自知宿命;二、知他宿命;三、令他
人知己宿命;四、令他人自知宿命;五、令他
人知他宿命;六、能令彼所知眾生展轉相知。
今令比丘自識宿命,是第四門令他自知。三、
「即時」下,由識宿命還得本心,謂還得本大乘心
矣。四、「於是」下,明諸比丘由得本心,荷恩致
敬。首是頭首,稽首禮足顯敬慇至。五、維摩
詰因其得心,更為說法。六、由為說法,彼於菩
提不復退轉。此諸比丘住在善趣,由聞命
說進入種姓,故永不退。
自下第四彼富樓那
自申己闕,「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說法」。前
辭、次釋、「是故」下結。
次告迦旃令往問疾。迦
旃是姓,字名扇繩。其父早喪,母戀不嫁,如
繩連扇風吹不去,因與立字名曰扇繩。從
佛出家,佛弟子中論義第一。今命問疾,先告、
後辭。「我不堪任」,是總辭也。「所以」下釋。「故我」下
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三:
一、舉己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
辭;三、「說是法時彼比丘」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昔」,舉被呵時。「佛為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
敷演義」等,出被呵事。說淺覆深,不當物機,所
以被呵。「我即於後敷演其義」,總以標舉。「謂無
常」等,隨別列之。法門開合,備如上辨。今據一
門且列斯五:前四生死,後一涅槃。自下第三
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益迦旃并令比丘解
法心勝,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舉,下別
顯之。別中「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是呵辭
也。彼迦旃延相法未已見法生滅,是故名為
生滅心行。用此心行說己所知,不稱法實,故
呵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法之實相備如
後辨。下復教之。「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
者,約就無常法門以教。無常義中有二種門:
一世諦門、二第一義門。世諦門中有三無常:
一分段無常,六道果報,三世分異。二念無
常,有為之法念念還流,一剎那頃初生、次
住、終異、後滅。此前兩門明法生滅,破去常相。
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明法虛集破遣常性。
是義云何?即前二種以理推求,四相同體相
夫似立,無有一法別守自性,名性不成。性既
不成,知復說何以之為常?故名曰性不成無
常。於此門中有生有滅,即名為常,以守性故。
無生無滅乃名為常,以無性故。故《地持》云「不
知無言自性無常有生有滅,若知無言自性
之事一切無常。」何者是其同體四相?有為之
法義同幻化,相有體無,相有名生、虛無稱滅。
相有名生,生非滅前;虛無稱滅,滅非生後。故
生與滅同時無別。又此宣說無法為生,生非
滅外,還即說彼相有為滅,滅非生外,故生與
滅同體無別。即此生滅幻炎像立,名之為住。
又復幻法各守自相,亦名為住。故《地持》云「以
自性故名之為住」,此住亦非生滅之外。即此
虛法異於真諦性實之法,故名為異。又異妄
情,所立情實,亦名為異。此異亦非生住滅外,
良以同時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時四相。故
下文言「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又以
同體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體四相。以同體
故,就餘三相義說為生,離餘三外無別生性。
生無性故,生性不成。以此生性不成實故,生
則無生,故生無常。還就餘三,義說為住。離餘
三外無別住性,住無性故住性不成。以此住
性不成實故,住則無住,故住無常。餘亦如是。
此三廣釋,如優檀那章,此應具論。世諦如是。
第一義者,前無常法窮其體實,畢竟空寂由來
不有。此空是其無常之實,名無常義。與經中
說「觀苦無生為苦諦義」,其言相似。無常之義
具辨如是。聲聞但能世諦分中解知分段及
念無常,餘悉不知,是須教。就可教中,若據世
諦宣說自性,不成無常以為畢竟不生不滅。
無常中極故云畢竟。生無生性、滅無滅性,名
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究竟無常義矣。亦無
住異,且言生滅。若就真諦,離相窮極名為畢
竟,理寂無為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無常
之實性故,名無常義。亦無住異,且說生滅。汎
論如是。準下流類,此應偏教真諦之義。「五陰
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者,就苦以教。苦義亦
二:一世諦門、二真諦門。世諦門中苦別有三:
所謂苦苦、壞苦、行苦。此三廣釋,如四諦章。今
略辨之,有三種門:一、約緣分別。緣別內外,內
心涉求名之為內,刀杖等緣目之為外。外有
違順,刀杖等緣名之為違、己身命財親戚之
類說以為順。外中違緣能生內惱,名之為
苦。從彼苦緣生於苦心,從苦生苦,故名苦
苦。外中順緣在能生樂,壞則生苦,故名壞
苦。內心涉求名之為行,文行疲惱厭之生
苦,名為行苦。第二、約緣就體分別。心性是苦。
於此苦上加以事惱,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
何等苦?加前三苦,悉名苦苦。有為之法念念
滅壞,名為壞苦。前後遷流目之為行,遷流不
安名為行苦。第三、約就三種無常以別三苦。
約就向前分段無常以說苦苦。有為之法體
性是苦,於上加以分段麁苦,苦上加苦,故云
苦苦。又以三世分段麁苦顯有為法本性是
苦,用苦顯苦,亦名苦苦。約念無常宣說壞苦。
有為無常念念滅壞,故名壞苦。約就自性不
成無常宣說行苦。同體四相因緣虛集目之
為行,虛集之行體無自性,自性無安故名行
苦。世諦如是。言真諦者,窮苦體性畢竟寂滅,
無相無為,於中淺深更有多義,如彼四諦章
中具辨。今且總舉。此之真諦是苦實性,亦名
苦義。如是世諦分中,前二三苦聲聞能解,今
不須教。第三門中,前之二苦聲聞亦解,今不
須教。虛集行苦及苦真諦,二乘不知,理須具
教,但今偏教苦之真諦。五陰之果從因納得,
名五受陰。於陰窮解,名為洞達。達陰實性本
來常寂無陰可生,名空無起。此空是其苦家
體實,名為苦義。如陽炎水,無水為實。此與經
中「觀苦無生名知苦諦」其言一也。「諸法究竟
無所有是空義」者,就空以教。法空名空。空義
不同,汎有五階:一、陰非我所名之為空,如《毘
曇》說,雖名為空,體是有法,陰為體故。二,假名
法中無有定性名之為空,如《成實》說。三、妄想
法虛寂無相說之為空。如陽炎水,水即無水,
不但無性,近而求之相亦不有。四、妄想法虛
無說空,如夢所見,心外無法。五、真如法體寂
名空,體雖真有,離相離性故說空矣。五中前
二聲聞能解,今不須教。後三不知,為是須教。
所教之空,離相中極,故云究竟無所有矣。如
是究竟無所有者是真空義,陰上無人、陰中
無性不名真空。「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者,
教無我義。此說人空以為無我。分別有五:一、
陰非神主名為無我,如《毘曇》說。二、於和合假
名人中無有人性名為無我。三、於妄想畢竟
空中無有和合假名人相名為無我。四、於妄
想畢竟空中無有我人眾生之相名為無我。
五、於平等真如體中無有真法集用人相名為
無我。五中前二聲聞能解,餘三不知,為是須
教。言「我無我而不二」者,依如《毘曇》。凡夫橫計
我眾生等名之為我,五陰法類非神非主名
為無我。此我無我相對為二,若於平等第一
義中,非直無我亦無五陰,無我之法是二齊
無,故云不二。如此不二,方是究竟無我之義。
若依《成實》,凡夫橫計我人之性名之為我,假
名眾生無有定性名為無我,此我無我相對
亦二。若於平等第一義中,非直無彼定性之
我,亦無對情遣性無我,是二䨥如此無二方是究竟無我義矣。故下文云「我
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
二。是為入不二法門。」與此義同。「法本不生今
亦不滅是寂滅」者,教涅槃義。涅槃有三:一、事
盡無處數滅無為名為涅槃。如是涅槃,本無
今有。二、約緣顯實破相證寂名為涅槃。法性
常寂,而妄相煩惱所覆。修八聖道以為了因,
滅除闇惑證本法性,一證永寂故曰涅槃。此
前二種,經說為果。三、就實論實真體常寂名
曰涅槃。此一涅槃非因非果,就實論實,實外
無緣,知復約何以之為因?實外無緣,知復約
何以之為果?是故涅槃無因無果。故《涅槃》云
「涅槃之體,非生非出、非虛非實、非一非異、非因
非果。」於此分中無惑可生、無染可滅。三中初
一聲聞亦解,後之兩門二乘不知,為是須教。
於後二中,偏舉後門而以教示。是以說言「法
本不然,今亦無滅,是寂滅義。」上來第二教呵
辭竟。「說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脫」,是第三
段教呵利益。前辭、次釋、「故我」下結。
次告阿那
律令往問疾。前明行德,此論行用。用謂六通,
且彰天眼。此阿那律,經中亦名阿尼樓馱,又
亦名為阿泥樓豆,本是一名,傳之音異,此云
無滅,八萬劫前曾供辟支,所得善根于今不
滅,故云無滅。是佛堂弟,如來父叔合有四人,
各有二子,佛父最大名曰淨飯,有其二子:長
名悉達多,此云成利,如來身是;小名難陀。其
第二叔名曰斛飯,亦有二子:長名提婆達多,
亦曰調達;小名阿難。其第三叔名曰白飯,亦
有二子:長名阿那律,小名摩呵男。其第四叔
名曰甘露飯,亦有二子:長名跋提,小名提沙。
佛有一阿姑,名甘露味,唯有一子,名尸陀羅。
前諸釋子,竝皆出家。其阿那律天眼第一,得
眼因緣如經中說。彼阿那律,於一時中佛邊
聽法,坐下眼睡,如來呵責:「咄咄故為寐,壅
螺蚌蝎類。」其阿那律被呵慚愧,多日不眠,遂
便失眼。造詣耆婆求欲治之,耆婆問其患眼
內緣,那律具答。耆婆對曰:「睡是眼食。久時不
眠,眼便餓死,永更叵治。」那律聞之遂修天眼,
半頭見物,徹見三千大千世界。今命問疾,先
告、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
「所以」,徵前起後,下對之辨。於中有六:一、舉昔
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我時
默」下,自申己闕;四、「彼諸梵」下,諸梵讚嘆,問真
天眼;五、維摩為說;六、諸梵聞之,發心願求,禮
敬辭去。初中三句:一、阿那律彰己昔日一處
經行。遊行誦經,名曰經行。二、明諸梵來問天
眼。良以諸梵報得神通悉具天眼,聞阿那律
天眼最勝,心生慕仰,故來請問。「嚴淨梵王與
萬梵俱」,標列請人。「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
作體」,啟請方便。「問我幾何天眼所見」,正問天
眼。此乃順於外國人語,順此應言那律天眼
所見幾何。問其天眼所見分齊近遠幾許,故
曰幾何。三、「我即答」下,那律具答。「吾見釋迦三
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小乘所見,局在一
界,故以釋迦標而別之。如龍樹說:聲聞人中
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一千國土,大者能見二
千國土;緣覺人中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二千
國土,大者能見三千國土。今阿那律是大聲
聞,應見二千,強修力故能見三千,又以願智
自在力故能見三千。所見分明,故如觀掌菴摩
勒果。上來具列被呵由緣。次出呵辭。何故須
呵?為今諸梵求佛真眼,所以呵之。文中「維摩
來謂」,總舉,下別顯之。「唯阿那律天眼作相為
無作相」,進退兩定,下就設難。「假使作相則與
外道等」,就相彰過。「若無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
見」,就無設難。無相即是真諦無為,故應不見。
此第二竟。「我時默然」,是第三句,自申己闕,彰
己不及。第四句中,初明諸梵聞其所說嘆未
曾有,次為作禮,後問孰有真天眼。孰謂誰也。
第五句中,「維摩言有」,總以答之。言「佛世尊得
真天眼」,就人略辨。「常在三昧悉見佛國不以
二相」,辨相廣答。寂而常用,故在三昧悉見佛
國。聲聞法中眼耳二通定外作用,大不同小
故在三昧悉見佛國,用而常寂故見諸國不
以二相,如日照物不生分別。第六句中,初明
諸梵聞說佛眼發心願求,次禮維摩,後去
不現,下結可知耳。
次告優波令往問疾。上明
修善,此對優波明其對治滅惡之法。優波離
者,是天竺語,此云上首,持律中上。本在家時
是諸釋子剃髮之人,後諸釋子出家之時優
波送去,諸釋子等欲至佛所,脫所著衣冠瓔
珞并所乘象與優波離。釋去子後,優波思
念:「諸釋子等果報如此尚捨出家,我住何為?
若彼有得,我亦應然。」以所得物安著樹上、象
繫樹下,作如是言:「諸有取者,吾即施之。」後往
佛所,諸釋子見,問其來意。優波具答。釋子大
喜,即便請佛:「此人先來為我驅使,若後出家
我喜輕慢,願佛先度,我當敬事。」佛先度之,諸
釋子等同為設禮,是時大地為之振動,空聲
讚言:「諸釋子等憍慢山崩。」出家之後持律第
一。今命問疾,先告、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
釋中「所以」,徵前起後,下正辨釋。文別有五:一
舉昔日被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我」下,彰二比丘稱讚維
摩。四、「我答言」下,明己述嘆。五、「時二比丘疑
悔除」下,明二比丘聞法獲益。第一段中,初明
比丘犯律為恥,不敢問佛,請優波離。以優波
離持律第一,故偏請問。後優波離為其解說。
言「如法」者,如戒律法。明犯不犯、輕之與重,名
為說解。自下第二明呵辭。何故須然?為教犯
罪二比丘等破相滅罪,故教以呵。文中「維
摩來謂」,總舉;下別顯之,有呵有教。「無重增此
二比丘罪」,是呵辭也。云何重增比丘造罪?原
由著有取相故生,令復為其說有罪相增其
情取,故曰重增。「當直」下教。「當直除滅勿擾其
心」,是總教也。云何曲滅而復云直?說有罪相
方教纖治名為曲滅,說罪體空破離罪相名
直除滅,義如後辨。「勿擾其心」,以理遮抑。擾謂
擾亂。云何擾心而言勿擾?說罪怖之增其
怯懼,名擾其心;說罪無罪令心正住除疑歡
喜,名為不擾。下別教之。「所以者何」,徵前起
後。所以教汝直滅者何?「彼罪性」等,明罪體
空,成應直滅。初先正教。「其知此」下,結嘆令學。
前中有三:一、就罪正破。二、「如佛說」下,約心以
破。此亦名為約因以破,心為罪因。三、「一切法
生滅」已下,約法以破。此亦名為約緣以破,一
切諸法是罪緣故。初中「罪性不在內外不在中」
者,明罪體空,所以不在。內謂六根,外謂六塵。
又內自身,外謂一切眾生等緣。罪從因緣假
合而生,本無自性。以無性故,內外中間一切
不在。不在內外,既法無罪;不在中間,離法亦
無。就第二段約心破中,文別有四:一、明眾生
垢淨依心。第二「心亦不在內」下,約心破罪。三、
「如優波離以心相」下,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向
後段。四、「唯優波離妄想垢」下,重明垢淨皆依
於心,成向初段。初中為欲約心破罪,故引佛
說明垢與淨皆依於心。良以心是眾生本體,
是故心垢即眾生垢、心淨生淨。第二約破罪
之中,先明心空,次約明罪,後類諸法。宗為明
罪,舉餘類顯。「心亦不在內外中間」,明心空也。
內謂六根,外謂六塵,內外和合而生心識。別
求無性,以無性故不在內外,中間亦無。故《涅
槃》云「眼、色、明、欲四事和合而生眼識。是眼識
性,決定不在眼中、色中、明中、欲中。餘亦如是。」
不在內外,類同前罪,是故亦言「如其心然罪
垢亦然」。將心類罪,明罪同心;如心既然不在
內外不在中間,罪垢亦然不在內外及不在
中。「諸法亦然」,類顯諸法。法同心罪,不在內外
及不在中,故曰亦然。諸法既然,罪是一切諸
法之例,何獨不爾?「不出於如」,顯亦然相。前說
心性不在內外及不在中,即是如義。諸法同
心不在內外及不在中,亦即是如。如外無法,
故云「不出」。自下第三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
前第二。於中為明一切眾生心無垢,寄優波
離悟解以顯。「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
有垢不」,維摩反問。就人指法,是以言如。彼優
波離具二解脫:一心解脫,斷除愛結;二慧解
脫,斷絕無明。今舉心脫,故言心相得解脫耳。
又就心中有性有相,真諦心性,世諦假有是
其心相。心性常寂無脫無縛,世諦心相有縛
有脫,面相異性故說心相。得解脫時,以其心
相觀空離染,名得解脫。此解脫時,寧有垢染
可斷除不?「我言不也」,優波正答。得解脫時垢
染不有,故曰不也。是義云何?若見垢染可除
可斷,不得解脫。不見垢染可除可離,達本無
垢方得解脫,故答不也。「維摩詰言一切眾生
心相無垢亦如是」,將聖類凡。凡類未解,無垢
理同,故曰如是。自下第四重明垢淨皆依於
心成上初段。於中三句:一、「妄想心垢,無妄想
心淨」,見等三倒之心是其妄想。若依《地持》,八
種妄想名為妄想。有則迷真所以是垢,無即
真顯所以是淨。二、「顛倒是垢無倒是淨」,八倒
名倒,有則迷於生死涅槃故名為垢,無則解
達所以是淨。三、「取我是垢不取是淨」,取我亦
是八倒所收,以此患本故復別舉。上來第二
約心以破。自下第三約法以破。於中初明一
切諸法生滅無性,類罪無性。「諸法皆」下,明法
心起,心外無相,類罪無相。前中初法如幻等
喻。如幻喻,明自性無常。言如電者,喻念無常。
「諸法」下合。後中「諸法皆妄見」者,法說明空。如
夢等喻,喻別有四:一、「以妄想」下合上來別教。
「其知此」下結嘆令學。「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
名奉律」,行順律法。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名
善解心解律法。調伏名律。觀空破罪,是真調
伏,故名善解。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明二比丘聞
法稱讚。「二比丘言上智哉」者,嘆勝過劣。解出
優波,故曰上智。哉是助辭。「是優波離所不及」
等,明下劣上。是優波離所不及者,明智不及。
「持律之上而不能說」,明說不及。優波離時持
律最勝,故名為上。而不能說罪性空寂除滅
我罪,名不能說。「我答言」下,是第四段明己述
嘆。「自捨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說
之辨」,嘆其說勝。「智慧明達為若此也」,嘆其智
勝。「時二比丘疑悔除」下,是第五段彰二比丘
聞說獲益。益中有三:一除疑悔、二發大心、三
興廣願。願一切眾生得維摩辨。前辭、次釋、
「故我」下結。
次告羅睺令往問疾。對前八人明行修法,此
對羅睺明其發心出家之法。羅睺佛子,此名
覆障,亦云不放。在母胎中六年不出,故名覆
障及不放矣。何故處胎六年不出?以宿緣故。
緣如經說:本曾為王,沙門求見六日不看,故
得此報。又於往昔曾塞鼠穴,故受此報。佛將
出家,父王恐畏國祠斷絕,留連不聽。菩薩于
時手指妃腹,而語之言:「却後六年,爾當生男。」
即如其言,佛出家後六年方生。初生因緣,備
如經說。佛成道已還宮之時,羅睺始年五六
歲計。如來將至,變千比丘悉如己形,羅睺直
爾往至佛所,佛手摩頂將還精舍,勅舍利弗、
目連度之。出家之後,喜多暴口形名他人,佛
於一時以法誡約,於斯永斷打罵不瞋。佛嘆
其人忍辱持戒,密行第一。今命問疾,先告、後
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
下正辨之,文別有三:一、舉昔日被呵由緣。二、
「時維摩來謂我」下,明教呵辭。三、「於是維摩語
諸已」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毘耶
離」等,彰被呵事。先問、後答。諸長者子何故為
問?現覩羅雲所捨至重,未見所得,是以怪問。
言「毘耶離諸長者子」,標舉問人。「來至我」等,明
請方便。「問我言」等,彰請問辭。「唯羅睺羅」,敬告
其人。「汝佛之子」,所承至高。「捨輪王位」,所捨極
重。彼羅睺羅若不出家,作鐵輪王,王閻浮提。
故今舉之。「出家為道」,彰其所作。俗中安身謂
之為家,解素從緇名出家為道。「其出家者有
何等利」,問其所得。「羅睺」下答。「我即如法為說
出家功德利者」謂,依《出家功德經》說,經言「有
人殺三千界所有眾生,或挑三千眾生之目,
其罪無量。其出家者,福多於彼。」羅睺當應為
說此利。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為教
羅睺及長者子離相正出,故須教呵。「時維摩
詰來謂我言」,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別中先呵。
「夫出家」下,如法正教。呵中「不應說出家利」,當
言正呵。「所以」下釋,先徵、後解。「無利無德是為
出家」,舉是顯非。「有為法者可說有利有功德」
等,明非異是。樂名為利,善稱功德。羅睺以其
捨俗為出家,故對在俗家業等苦說樂為利,
對彼俗中邪業之非說善為德。維摩以其離
相為出,故說無利無功德者是為出家,有利
有德悉名在家,有為所攝,故言有為可說有
利有功德耳。上呵,下教。教中先別。「若能」以下
總以結嘆。別中有二:一則約前所問以教;二
「出家者無彼此」下,汎舉一切出家法教。前中
初言「夫出家者」,總以標舉。「為無為法」,彰其所
求,無為涅槃是所求也。「無為法中無利無德」,
明其所出。下汎教中,言「出家者」,總以標舉。下
正教之,於中先約自行以教。「降眾魔」下,約就
外化利他以教。自中初言「無彼無此離六十
二見」,教其所出。「無彼無此亦無中間」,教離相
也。在俗為此,出家為彼,出家方便捨此向彼
說為中間,此皆無之。亦可生死名之為此,斷
結涅槃以之為彼,聖道為中,此皆無之。離六
十二見,教去情也。六十二見,後當具論。此教
所出處,涅槃等教其所入。「處於涅槃」,總明所
入,謂處法性無為涅槃,猶前為無為法耳。「智
者所受聖所行處」,別明所入。向前涅槃是其
地前,智者所受復是地上,聖所行處故應處
之。地前菩薩依教生解故名智者,依教信順
稱之為受。地上會正目之為聖,聖心遊法說
以為行。法性涅槃為行所依,故稱行處。上教
自行,下教利他。於中初先教令降魔。「摧諸」已
下教伏外道。前中降魔,降魔人也。「度五道」等,
壞魔法也。法中有三:一明所出,教度五道。地
獄、畜生、餓鬼、人、天是其五道。除因離果,稱之
為度。二明所修教淨五眼五力等。五眼是解,
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根力是行,信、進、念、定、智
慧是五。始修名根,終成曰力。三明所離,教遠
魔業。「不惱於彼」,不壞他善。「離眾雜惡」,自不起
過。伏外道中,「摧諸外道」,伏邪人也。「超越假」等,
破邪法也。於中亦三:一、明所出;二、「內壞」下,還
明所修。三、「離眾」下,還彰所離。前中明出煩惱
業苦。超越假名,明出苦也。生死之報虛假名
有,稱曰假名。證實除捨,故言超越。假名之義,
廣如別章,今略辨之。經說有四:一、生死假名,
涅槃非假。即如此說,生死浮虛假名而有故
曰假名,涅槃真實所以非假。二、涅槃假名,生
死非假。如《涅槃》說:涅槃無名,假為立名,故曰
假名。生死之法實是名有,所以非假。三、生死
涅槃二俱假名。如《地持》說:生死涅槃,體是因
緣假有之法,故說為假。標假之稱,說為假名。
又假名字,生死涅槃法相建立,名曰假名。四、
生死涅槃二俱非假。廢名求法,體法如如理
真實,所以非假。真法離名,故非假名。以故《地
持》中說一切法離於言說,離假名矣。今就
初門,故說生死以為假名。得大涅槃,求離稱
越。次出煩惱,於中四句:初「出淤泥」,教斷愛也。
愛能染污,事等如泥,除斷名出。二「無繫著」,明
無愛故不著五塵。三「無我所」,教除見也。不著
我人及與我所,名無我所。四「無所受」,明無
見故不愛邪法。下教出業。諸外道等邪法教
人名為擾亂,除斷稱無。一義如是。復有異
釋:此所出中分之為四。初超假名,出生死果。
二出淤泥下,除煩惱因,因有見愛。初出淤泥,
明除愛也。無繫著等,明斷見也。言無繫著,明
斷我見。無我所者,離我所見。此前一對。三無
所受,出生死果。五道悉離,故無所受。四無擾
亂,明斷業因。此復一對。前明所出,次明所修。
內喜護彼,修利他行。於他所為心無嫉忌,名
「內懷喜」。身口將順,名「護彼意」。「隨禪定」者,修自
利行。少欲知足、守護根等能生禪定,故說為
隨。下明所離。諸惡悉斷,名「離眾過」。上來別教。
「若能如是是真出家」,結嘆顯勝,令人學矣。上
來第二明教呵辭。自下第三明教利益。句別
有四:一、維摩詰勸長者子宜共出家,先勸、
後釋。二、長者子父母為辭。三、維摩詰教令心
出,發菩提心即名出家、即名具足。息相求實,
名為發心。以發心故,有惡斯捨,離沙彌惡,名
「即出家」。亦斷一切大比丘過,名「即具足」。菩提
心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四、長者子如教發
心。前辭、次釋、「故我」下結。
次告阿難令往問
疾。對前九人明其因行,下對阿難彰佛果德。
阿難陀者,是佛堂弟,此名歡喜。喜義有三,廣
如前釋。佛弟子中多聞第一,故今告之。先告、
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釋中「所
以」,徵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五:一、舉昔日被
呵由緣;二、「止止」下,明教呵辭;三、「時我世尊實
懷慚」下,自彰己闕;四、「即聞」下,明空發聲諧和
二家;五、「世尊維摩智慧辨」下,結嘆維摩,明己
不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世尊」已下,舉被呵
事。事有三句:一、明佛有疾,己為乞乳;二、維摩
問;三、阿難答。文皆可知。自下第二維摩教呵。
何故須然?為使阿難及諸世人知佛常樂無
為無惱,息去邪謗,愛樂趣求,故須教呵。於中
有四:一呵令止止;二「默往」下驅之令去;三「行
矣」下催令速去;四「可密」下教令密去。就初段
中,先呵、後教。「止止阿難莫作是語」,是呵辭也。
「如來」下教。「如來身者金剛之體」,明佛體堅。體
堅難壞,事同金剛。「諸惡已斷眾善普會」,彰佛
德備。諸惡已斷,斷德圓也。眾善普會,行德具
也,此明所有。「當有何疾當有何惱」,彰其所無。
當有何疾?內無疾苦。當有何惱?外無衰損。
此初段竟。自下第二驅之令去。於中有三:一
遣默往;第二呵誡,不聽謗佛;三正教示。「默
往阿難」,是初遣也。口止疾言,是以須默。身遠
乞所,為是須往。「勿謗」已下第二呵也。「勿謗如
來」,遮其所言。佛實無病,言疾枉佛,故名為謗。
謗佛自損,為是須遮。「莫使異」等,止其所傳。傳
謗損他,故復須止。人有邪正,邪聞毀謗,是以
誡之。莫使異人聞此麁言說疾謗故,名之為
麁。正聞嚙𠸍
他方菩薩得聞斯語」。「轉輪聖」下是第三段以
理教示。「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疾」,舉劣
況勝。「豈況如來無量福」等,辨勝過劣。此第二
竟,自下第三催令速去。於中有二:一、催身速
去;二、遮其口言。「行矣阿難」,是初段也。速捨此
去,名曰行矣。「勿使我」下是其後段,遮其口言。
「勿使我等受斯恥也」,舉過總遮。佛為世師,舉
世共尊。說病他誡,彼此同羞,故言勿使我等
受恥。「外道梵」下,辨過別遮。外道梵志舉誡謗
人。佛法之外別立道理,名為外道。結意求淨,
說為梵志。「若聞此語」,明謗所由。聞此阿難說
病之語,「當作是念何名為師」,明輕謗心。「自疾
不救而能救疾」,明輕謗言。此第三竟,自下第
四勅令密去。於中有三:一誡其身可密速去。
不密他見,不速他知,以是義故須速。二遮其
言,勿使人聞。三曉其心,以理正教。教中初先
明其所是,「非思欲」下彰其所非。「如此身」下結
是異非。就所是中,「諸如來身即法身」者,汎舉
類顯。明佛應身即是真實功德法身,又是真
實法性之身。如《涅槃經.金剛身品》及此下文〈見
阿閦品〉具廣宣說。就所非中,「非思欲身」,離分
段因。「佛為世尊過於三界」,離分段果。「佛身無
漏諸漏已盡」,離變易因,無漏不盡,謂無明地
佛悉盡之。「佛身無為不墮諸數」,離變易果,不
墮有為生滅之數,又亦不墮眾生之數。所非
如是。「如此身者當有何疾」,結是異非。如此法
身乃至無為,不墮數身、諸患永無,當有何疾?上
來第二明教辭。自下第三阿難對佛自申己
闕。「時我世尊實懷慚」等,文之顛倒,若正應言
世尊我時實懷慚恥得無謬聽。時者,道本被呵
之時。我者阿難,自彰己也。言世尊者,以實告
佛。實懷慚等,自宣己心實懷慚恥。愧己所言,
愧前說病須乳言也。得無近等,疑己所聞。如
維摩語,佛實無病;有病須乳,得非自我近佛
謬聽。自下第四空中發聲諧和二家。「即聞空
聲」,總以標舉。時誰所出?或可是佛、或是維摩、
或餘大力神天所發。下別顯之。「如居士言」,印
維摩語,明佛真身無病是實。「但為佛」下,述阿
難言,明佛應病須乳不虛。「但為佛出五濁惡
現行斯法度脫眾生」,對前阿難謬聽之言,明聞
非謬。此語顛倒,若正應言但佛出於五濁惡
世,現行斯法為度眾生。言五濁者,如經中說:一
曰命濁,命報短促,謂今世人極壽百歲如是
等也。二眾生濁,無其人行。三煩惱濁,貪瞋癡
等諸結增上。四者見濁,邪見熾盛。五曰劫濁,
所謂飢饉、疫病、刀兵。此五盛時,名為惡世,佛
於是時出現於世。現行斯法度眾生者,現行有
病乞求之法,度眾生也。事如經說:當佛在時,
毘耶離城有婆羅門,邪見不信。家有乳牛,惡
𮗧踰人無敢近者。佛為度此婆羅門故,示言
有病須乳為治。阿難為佛持鉢往乞,造其門
下。婆羅門見,怒而問曰:「汝何所須?」阿難對曰:
「佛病須乳故,故來乞求。」彼聞作念:「可令自取,
使牛踰殺。」即語阿難:「若須搆取。」阿難言:「善。」即
往牛所,牛自開脚任其搆捋。牛語阿難:「願留
一乳,以乞我兒,餘悉奉佛。」犢子即言:「盡奉如
來,我食水草。」彼婆羅門在傍具見,即自悔責:
「我不及牛,不識福田,生此惡心。」遂於佛所深
敬歸信。故言現行度脫眾生行矣。「阿難取乳
勿慚」,對前阿難實懷慚恥勸其莫慚。勸其行
乞,故言行矣。勸其受乳,故曰取乳。為化行乞,
是聖所宜,故勸勿慚。此第四竟。「世尊維摩智
慧辨才為若此也」,是第五段結嘆維摩。前辭、
次釋、「是故」下結。上來別告十人問疾。「如是五
百大弟子」下,總舉餘人。當時如來一一別告,
備列難盡,故結集家總以通舉。
「菩薩品」者,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今
告菩薩。即就所告以題章目,名菩薩品。來意
略有三義:一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
須告菩薩,故此品來。第二為顯維摩德高,故
此品來。是義云何?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彰彼
維摩德過二乘;此品告命菩薩問疾,顯彼維
摩勝諸菩薩。第三為彰維摩所說,故此品來。
是義云何?前〈方便品〉因凡問疾,廣明維摩教
凡夫法;上〈弟子品〉因告聲聞,廣明維摩教聲
聞法;今此品中因告菩薩,復明維摩教菩薩
法,名顯所說。
就下明教菩薩法中,義有通局,
局則此品明教菩薩,通則盡後〈香積佛品〉悉
是此會教菩薩法。就其通中,先將此品約對
後文辨其同異,次通科分,後別解釋。同異如
何?異有五種。其一義者,今此品中約對不堪,
彰彼維摩人德尊高;〈問疾品〉下約對所堪,顯
其德妙。第二義者,今此品中廣明維摩辨才
難敵,彰其智勝;〈問疾品〉下廣明維摩神變自
在,顯其通勝。第三義者,今此品中廣寄他言
以顯維摩解脫之德,〈問疾品〉下維摩自顯解
脫之德。第四義者,於此品中因告不堪,廣顯
維摩昔所說法;〈問疾品〉下因告所堪往彼問
疾,明今所說。第五義者,於此品下明教菩薩
所行法體,〈問疾品〉下明教菩薩修成之相。異
相如是。所言同者有其三種:一教人同,此品
與下教同菩薩。二明法同,同以菩薩所行之
法而為教示。三辨行同,於此品中辨行有二,
謂證與教。初對彌勒明其證行,謂教天子捨
相證實;後對餘人明其教行。〈問疾品〉下亦辨
此二:〈入不二門〉明其證行,餘明教行。同異如
是。
次通科分。就下明教菩薩法中,麁分為二、
細分有四。麁分二者,從此訖盡〈入不二門〉,明教
菩薩法身因果;〈香積品〉下明教菩薩淨土因
果。細分四者,初對彌勒明法身果,菩提真性
是其果也;「先嚴」已下盡〈不二門〉明法身因;〈香
積品〉初明淨土果;〈香積品〉末明淨土因,修十
修八是其因也。通科如是。
次別解釋。於此品
中所告眾多,告前四人隨別具列,「如是諸菩
薩各各向」下,總舉餘者。就前別中,先告彌勒
明法身果。彌勒是姓,此翻名慈,字阿逸多,此
云無勝,是彼波羅捺輔相之子。彌勒初生具
諸相好,波羅捺王名梵摩達,聞其生已福相
過人,恐為國患,規欲危害,遂從其父索以瞻
之。父知王心,即答王言:「外家將去。」迴至家中,
尋即遣人送南天竺波婆離國外家養之。彌
勒外舅姓波婆離,有髮紺色,手摩膝相,聰慧
博達為世師首,以己所知用教。彌勒七歲從
之受學,一日所習多餘歷年,未久知盡。其舅
為顯彌勒之德,自家欲設無遮大會寄以顯之。
己家物少,遣二弟子往彌勒家取索財物。其二
弟子中路聞佛始出於世,迴道觀之,二人是時
為虎所食,乘向佛善同生天上,使遂不達。彼
波婆離久待不得,率家所有施設其會。會滿七
日,最後有一婆羅門來,財食俱盡竟無所得,
便大瞋忿,語波婆離:「要以神呪破碎汝頭令
為七分。」波婆離聞極愁惱。前二弟子往生天
者,遙見師愁空中問之:「師何故然?」時波婆離
具說所為以答二天。即問之言:「天為是誰,而
來見問?」天具答之而告之曰:「佛已出世,何不
往見。徒憂何益?」彼波婆離先讀讖書知佛出,
聞其所告,即遣彌勒將十六人往驗是非,教其
觀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以不,并教屏
處心念為問:「我師是誰?年今幾許?身有幾相?」
彌勒受教,往彼驗之。見佛相好明了具足,心
念為問,如問具答。彌勒于時與十六人從佛
出家,彼十六人即成羅漢,彌勒一人不取漏
盡願求佛道。如來爾時即為授記,說其次身
上生兜率,畢天壽已下生閻浮成得佛道。成道
之相如經具說。佛今告之,先告、後辭。辭中初
先明己不堪,「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徵前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三:一、舉昔被呵
由緣。二、「時維摩」下,彰彼維摩教呵之辭。三、「世
尊維摩說是法」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舉被
呵時。「為兜率王及其眷屬說不退地」,彰被呵
事。由佛記說,彌勒捨身當生兜率,故兜率天
王與諸眷屬數來請法。彼於一時來問地行,
彌勒為說。淨心已上名不退地,亦可名彼種
姓已上為不退地。是位趣地之行名為地行,
亦可問其成地之行名為地行。彼天隨相問
修成義,彌勒為說,說相覆實,為是被呵。
自下
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為使諸天捨修入
證,故須教呵。「來謂」,總舉。下別顯之,別文之中
初呵後教,從初乃至「亦無退」者,是呵辭也,呵
令相捨;「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分別」下,是教
辭也,教令證實。就前呵中,寄就彌勒,難破授
記得菩提義,類明一切悉無所得。於中有二:
一、難破彌勒授一生記得菩提義。二、「是故彌
勒無以此法誘天子」下,總以結呵。前中初先
舉其所得,「為用何」下破以顯無。舉所得中,言
「彌勒」者,告命其人。「世尊授」等,舉其所得。「授仁
記」者,行因剋果。定得不失,如心記物堅念不
失,故名為記。聖記示人,目之為授。言「一生」者,
人中得記,捨此身已上生兜率,後生人間然
後成佛。中間隔彼兜率一報,故名一生。
問曰:
若使上生兜率、後生人間方始作佛,即是二生,
何故言一?釋言:此生,聖說不定。依龍樹論說:
此彌勒以為三生,現身為受竟癡去不論,後
生人間即是佛身故亦不數,為是言一。
問曰:
若使一生天上後生人間而得成佛名一生
者,有須陀洹一生天上人間而涅槃者,十四
生中幾生所攝?釋言:此十四生中名為二生。
若爾,彌勒亦應同彼,何得言一?釋言:應齊而
說異者,以其所望不同故爾。彼須陀洹望於
身盡餘涅槃,故受兩身,即是二生。如彌勒等,
望於佛身,後生人間即是佛身,對彼身故偏
名兜率一報為一。
言「得阿耨三菩提」者,汎解
有二:一真、二應。實行相應名之為真,八相現
成說以為應。此應與真得處不定,若論其成
得處有三:一、入種姓地名得菩提,如《涅槃》說:
須陀洹人八萬劫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到
六菩提。當知此等名至種姓為到菩提。二、入
初地名得菩提,如《法華論》說。彼釋《法華.分別
功德品》所言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所謂得
於初地證智。三、至後際名得菩提,義在可知。
或分為五,如《大品》說:一、發心菩提,在於無量生
死海中發菩提心,位在善趣。二、伏心菩提,深
伏煩惱,位分在於種姓已上、伏忍位中。三、明
菩提,修習明慧,位分在於初地已上。四、出到
菩提,出離有無,到無生忍,位分在於七地已
上。五、無上菩提,究竟窮極,位在佛果。隨別細
分可亦眾多。若論應成,種性已上一切堪能。
若依《華嚴》,賢首位中亦能八相不成正覺。今此
所論,是應成也,八相成佛名得菩提。下對破
之,文別有四:一、就事相有生法中難破有得;
二、「若以無生得授記」下,就其遣事無生法中難
破有得;三、「為從如生得授記」下,約就真法緣
起生滅難破有得;四、「一切生皆如」已下,約就
真性平等義中難破有得。此四分中,言有隱
顯。初段之中偏破得記,第二分中難破得記
及得菩提,第三段中偏破難得記,第四分中
難破得記及得菩提。初中有二:第一、約就三
世之生難破得記;二、「如佛說」下,舉彼同時同
體四相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前中初言「為用
何生得授記乎」,總以徵責。言「過去耶未來耶」
等,隨世別定。進退不定,是以言耶。「若過去」下,
隨世別難。若過去生而得記者,過去已滅,依
何得記?若未來生而得記者未來未至。依何
得記。若現在生而得記者,現生不住,云何得
記?暫現即滅,時無逕停,故曰不住。生既不住,
何誰待記而得受乎?下,次舉彼同體四相
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如佛所說,比丘汝今即
時生」,等舉佛昔言。言四相有三:一前後四相。
有為之法一剎那頃,初生、次住、終異、後滅。二
是同時別體四相。有為法邊別有非色非心
生相能生諸法,乃至別有滅相滅法。三是
同時同體四相。《如起信論》及此經說。是義
云何?有為諸法相有體無,猶如幻化陽炎水
等。於此法中相有名生、虛無稱滅。相有名生,
生非滅前;虛無稱滅,滅非生後。即此生滅幻
法像立,說之為住。又此幻法各守自相,亦名
為住。故《地持》言:以性自故,名之為住。此住
非是生滅之外。彼生與滅義門各異,名之為
異。又異真諦性實之法亦名為異,又異情實
亦名為異。此異亦非生滅等外。以四相同時
同體,故佛宣說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
滅,以同體故。就餘三相義說為生,餘三之外
無別生性。生無性故,生即無生,遣誰得記?乃
至就餘三相說滅,滅無別性。滅無性故,滅即
無滅,說誰得記?是故畢竟無受記者。
自下第
二次就無生難破得記得菩提義。何故須然?
恐彼彌勒生處被徵於無,虛立有得義,故就
難之。「若以無生得授記」者,逆取所立。道言「無
生即正位」者,立其道理。所謂即是真帝正位,
非行正位。與經中說「是法住於法位」相似。於
正位中,亦無得記、無得菩提,約理破得。「云何
彌勒授一生記」,就理法呵。
自下第三約就真
法緣起生滅難破得記。真法體同名之為如。
如隨妄情集起生滅、隨妄起染名之為生,淨
隱稱滅。又隨對治淨起名生,染息云滅。緣起
之生,非生為生,生則無生。緣起之滅,非滅為
滅,滅則無滅。如人夜闇見繩為蛇,蛇起名生,
生則無生;至明蛇滅,滅則無滅。生滅既無,依
何說得?文中初先進退兩定,「為從如生」是一
定也;「為從如滅」是二定也。依如生滅而受佛
記,故說為從。進退不定,故竝稱耶。下就難之。
「若以如生得受記者」,舉前所定。如無有生,以理
難破。「若以如滅得受記者」,牒後所定。如無有
滅,以理難破。如非生滅,非生為生,生則無生;
非滅為滅,滅則無滅,故曰無矣。生滅既無,依
何得記?
自下第四約就真性平等義中難破
偏得。真性一如,凡聖平等。凡於如中既無所
得,彌勒如中何獨有得?文中三番:初之一番
難破得記,後之兩番難破得果。難得記中,先
明凡聖一切皆如,次破偏得,「所以」下釋。前
「一切眾生如」者,凡人如也。如性緣起集成眾
生,攝相歸本故眾生如。「法亦如」者,通明凡聖
二法如也。如性緣起集成諸法,攝之從本故
性亦如。「眾聖乃至彌勒如」者,聖人如也。如性
緣起集成眾聖,攝之從本故聖皆如。如水作
波,波即是水;如金作器,器還是金,此等亦爾。
次就設難。言「若彌勒得受記者」,舉其所取。「一
切眾生亦應受記」,將凡類徵。下釋難意。「所以」,
徵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眾生亦得」?下對釋
之。「如者不二不異」義故。如無彼此故曰不二,如
無勝劣故言不異。如不異故,彌勒如中有得受
記,眾生如中亦應得記。眾生如中無生得記,
彌勒如中有何所得?下破得果,於中先破得
菩提義,後破彌勒得涅槃義。前中「彌勒得菩
提」者,舉其所立。「一切眾生皆亦應得」,將凡類
徵。下釋難意。「所以」,徵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
應生亦得」?下對釋之。一切眾生即菩提相,與
彌勒同,故彌勒得眾生亦得。菩提體相,如下
文說「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
諸緣故。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如是一切此
菩提性緣起集成。集成生死眾生,攝緣從實,故
一切生即是菩提。彌勒實性即是菩提,彌勒有
得;眾生實性即是菩提,亦應有得。眾生實性
即是菩提,於菩提中無眾生相、無眾生得;彌
勒實性即是菩提,此菩提中何處有得?「彌勒
能得」下,破彌勒得涅槃義。言「若彌勒得滅度者」,
舉其所取。「一切眾生亦當滅度」,將凡類徵。滅
度,外國名為涅槃。下釋難意。「所以」,徵問。我有
何以「彌勒得滅眾生亦得」?下對釋之。佛知眾
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與彌勒同,故
彌勒得眾生亦得。涅槃體相,如上文說。本自
不然,今亦不滅,是涅槃義。又復如彼《地經》中
說:自性常寂,不滅不生,是涅槃義。又復如彼
《涅槃》中說:大般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非
實非虛、非生非作、非一非異、非去來今、非因非
果。此亦即是《勝鬘經》中一苦滅諦。經自釋言:
非壞法故名為苦滅。言苦滅者,無始無作、無
起無盡、離盡常住、自性清淨離一切惱,是其苦
滅。此涅槃性,緣起集成生死眾生;泯相即實,
故一切生即涅槃相。此是體相,非標相矣。於
此法性涅槃之中,從來無有眾生之相可以息
滅,是故說言不復更滅。無生可滅是滅之極,
故云畢竟。此理常定,唯佛乃覺,故說佛知。此
涅槃性,眾生彌勒其理一也。滅既不殊,彌勒
有得,眾生同之亦應有得。然此法性涅槃之
中,畢竟無生得於涅槃,彌勒同之,何得可在,
偏說有得?
問曰:涅槃是佛果德,至果始有,云
何宣說一切眾生即涅槃乎?解義有三:一就
緣說緣。斷生死已,別得涅槃,是故經中宣說
涅槃以為互無。二約緣論實。轉生死體以為
涅槃,故說涅槃為了因果。三就實論實。生死
之體即是涅槃,不待遷轉。譬如闇夜見繩為
蛇,明眼觀之蛇即是繩,豈待遷轉?故經說言: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又論亦言:自性常寂,非
先有染後時離矣。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又約
人論,人有凡聖,凡聖一體。據凡望聖,聖為惑
隱,與後顯時淨德為本,說為佛性及涅槃性,不
名為佛、不名涅槃。據佛望彼眾生之體,從來
常淨,無惑隱覆、不須更滅,是故本來即是涅
槃。今此所論,據佛望之,故說佛知即涅槃矣。
上來第一廣破有得。
自下第二總以結呵。「是
故彌勒無以此法誘天子」者,約前正呵。是前
彌勒無所得故,無以隨相修得之法誘諸天
子。「實無發者亦無退者」,辨理重呵。於理無人,
故無發者。「亦無退者」,上來呵竟。下次教之。「彌
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總以教
勸。「所以」下釋。初先徵問。菩提見好,有何所以
須捨?下對釋之。是中應先釋菩提義,然後釋
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略開二門。「寂滅」下廣,「無比」下結。前開門中,云
何不可身得心得?菩提真性妙寂離相,五情不
及故叵身得,意緣不至故叵心得。又復有身
則非菩提,無身方是,故叵身得。有心則非,無
心方是,故叵心得。
問曰:經說佛得菩提,云何
叵得?釋言:世俗文字之數言佛得之,理實得
時亦無得者。何故而然?菩提之外無有我人,
說誰能得?我人既無,亦無人外菩提可證,故
無所得。不見我人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窮到
菩提,故復名得。我人既然,身心亦爾。菩提之
外無別身心,故無能得。身心既無,亦無身心
二種之外別有菩提可修可證,故無所得。不
見身心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真到菩提,故亦
名得。良以立身立心不得,故須捨於得菩提
見。
次廣釋之。於中先明不可心得。「不會」已下,
廣顯不可身得之義。前明不可心得之中有
十四句,初十三句體寂離相即是自德,末後
一句智用明了即是利他。前十三中,初十明
離能緣心相,後三明離所緣法相。前十句中,
初七離相,後三即實。前離相中,初句為總,次
二顯成亦復為本,後四釋成。就初總中,「寂滅
是菩提」,列其名字。「滅諸相故」,釋顯寂義。滅有
二種:一者性滅,於實本無;二對治滅,見實始
離。由見實故,達妄本無,後更不生,故滅諸相。
下諸句中,離相齊爾。次下兩句,不觀、不行顯
前總寂。於中初句明無觀解、後無行修。前無
解中,「不觀」列名,妄相緣觀,於真本無,故曰不
觀。又證除捨,亦名不觀,離緣釋也。觀解緣理,
名之為緣;於真本無,稱之為離。又證除捨,亦
名為離。明無行中,「不行」列名,緣修諸度,名之
為行,於真本無,故曰不行。又證除捨,亦名不
行。「無憶」釋之。諸行皆由憶念而起,以無憶念
所以不行。次下四句,釋顯向前不觀、不行。於
中前二釋成不觀,後之兩句顯成不行。釋不
觀中,初離見解,後除妄相,明不見本。前離見
中,「斷」是列名,「捨見」釋也。觀解推求名之為見,
於真本無名之為捨,又證除離亦名為捨。
後離妄中,「離」是列名,「離妄」釋也。妄識體虛名
為妄相,於真本無名之為離。又證除捨亦
名為離。釋不行中,初句離願,無行方便;後句
離貪;無行所趣。前離願中;「障」是列名,「障願」釋
也。求行之心名為願,證實不起名之為障。後
離貪中,「不入」列名,「無貪」釋也。以無貪著故無
所入。一釋如是。復有異義:前諸句中,「寂滅」是
總,餘句是別。別中初二明離淨相,不觀離解、
不行離行,後四離染。於中前二明其離見,後
二離愛。前離見中,「斷是菩提捨諸見」者,離事
識中五見心也。「離是菩提離妄想」者,離妄識
也。後離愛中,「障是菩提障諸願」者,離貪所起
思求心也。「不入菩提無貪著」者,離願根本貪
愛心也。上來離相,下明即實。「順」是列名,「順如」
釋也。空理是如,如與菩提同體義分,同體不
二故曰為順。「住」是列名,「住性」釋也。住是法
性,法性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相應故名為住。
「至」是列名,「至實」釋也。非有無性是其實際,實
際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無障稱之為至。上來
明離能緣心相,下三明離所緣法相。於中初
句明其離相,第二即實,第三體常。初中「不二」
列其名字。若有所緣,對心說二;所緣既無,不
可將之對心說二,故曰不二。「離意法故」釋顯
其相。意是意根,法是法塵,是二俱離,故無二
矣。第二句中,「等」是列名,「等空」釋也。空與菩提
同體義分,同體相稱故名為等。第三句中,「無
為」列名,體常不變故曰無為。「無生住滅」釋顯
其相。上來諸句明其離相,菩提體寂,即是自
德。下彰智用明了,即是利他。「知」是列名,「了
生」釋也。佛智明淨,眾生心行佛智中現,故說
為了。非有所緣,名為了矣。上來廣明不可心
得,下次廣前不可身得。句別有九:前二為門,
後七釋成。前二門中,初句離果,後句離因。前
離果中,「不會」列名。無有根塵和合生識,故曰
不會。「諸入不會」釋顯其相。六根六塵相順名
入。又入是處,六根六塵生識之處,故名為入。
合會生識,故名為會。於真本無,故入不會。又
證除捨,故入不會。後離因中,「不合」列名。煩惱
諸結和合生,名之為合;於真本無,故曰不合。
又證除捨,亦名不合。「離煩惱習」釋顯其相。斷
除正使,名離煩惱。殘氣亦盡,故離其習。後七
句中,初之三句釋成不會,後之四句釋成不
合。前三句中,初句離相,後二離性。前離相中,
「無處」列名。身報永亡,形無所在,故曰無處。「無
色釋」也。後無性中,前無定名,後無定體。無定名
中,「假名」列名。真德無名,假以名顯,故曰假名。
「名空」釋也。假有實無,故曰名空。無定體中,「如
化」列名。諸德同時緣起相成,非有為有,有則
非有其猶幻化,故曰如化。「無取捨故」釋顯其
相。似如化故,法非定有,所以無取;亦非定無,
所以無捨。是義云何?以別分總,諸德皆空,所
以無取;攝別成總,諸德斯有,是以無捨。就後
四句成不合中,第一明其寂定除亂、第二明
其淨慧離染,此前兩句明離惑體;三離能取
明無惑因、四離所取明無惑緣。就初句中,「不
亂」列名,「常靜」釋也。體寂無為,故曰不亂。第二
句中,「善寂」列名,不起染過故曰善寂。「性淨」釋
也,證實及望從來無染,故曰性淨。又本法
性,從緣始淨,亦名性淨。第三句中,「無取」列名,
遠離妄識能緣心斷,故曰無取。「離緣」釋也。攀
者是手,緣者是足,心法取境似手似足,故曰
攀緣;於真本無,稱之為離。又證除捨,亦名為
離。第四句中,「無異」列名,第一義中無差別相,
故曰不異。「法等」釋也,世法參差於理如等,故
曰法等,等取故無異。上來別釋。下䨥「無比菩提無可喻」者,結前不可以身得也。過
世色相不可比況,故身不得;「微妙菩提法難
知」者,結前不可以心得也。菩提性中雖具諸
法不可測知,故叵心得。上來第二明教呵辭。
「世尊維摩說是法」下,明教呵益。前辭、次釋、「故
我」下結。
次告光嚴令往問疾。前對彌勒明菩
提果,下明其因。於中分別,盡此品來明其
行體,〈問疾品〉下顯修成相。前行體中,初對光
嚴明道場行,次對持世明法樂行,後對善德
明法施行。道場行者,菩提果德名之為道,場
者是其處之別稱。如治穀處名為穀場,治麥
之處名為麥場,亦如鬪處名為鬪場,諠戲之
處名為戲場。如是一切出生道處名為道場。
於中分別有真有應。菩提樹下得道之處名
為道場,是其應也;實行出生菩提功德說為
道場,是其真也。真有通局,第十地中有一莊
嚴道場三昧親生佛德,說為道場,是其局也;
一切行德出生菩提,斯名道場,是其通也。今
此所論是其真也。法樂行者,以善自娛名為
法樂。法施行者,以行廣齊名為法施。三中初
二是自利行,後一利他。自中道場是其出世
成熟之行,法樂地前始修之行。道場行中初
告光嚴,光嚴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
我」下結。
釋中有三:一、舉昔日被教由緣。二、「我
即為禮而問」已下,顯彼教辭。三、「說是法時五
百天人發菩提」下,明教利益。初中「憶昔」,舉被
教時。「出毘耶離維摩方入」,彰被教處。
第二辭
中,兩請兩答。「我即為禮問言居士從何所來」,
是初問也。「答言吾從道場來」者,是初答也。彼
第十地諸三昧中,有一莊嚴道場三昧,維摩
今就此門以答,故言吾從道場來矣。行能生
果名為道場,依行向果故曰從來。「我問道場
何所是」者,光嚴重問。「曰」下,維摩重廣答也。「曰」
者,總舉酬答之辭。下別顯之,於中初先出其
場體。「菩薩若應波羅蜜」下,就人辨從,就人彰
來。前中有五:一、就心說場;二、「布施」下就行說
場;三、「神通」下就德說場;四「多聞」下就道說場;
五「力無畏」下就果說場。諸佛果德,菩薩分成,
能生圓果,故亦名場,故上說佛從其十力無
畏等生。心中有四。「直心」列名,情無虛偽故
名為直。「無」釋也。「發行」列名,於諸行問,起意修
學,名為發行。「能辨」釋也,行無中廢故能辨事。
「深心」列名,信樂慇至故曰深心。「增益」釋也,以
心慇至故增功德。「菩提心是」列其名字,標果
願求名菩提心。「無錯」釋也,正向菩提心無異
求故無錯謬。第二行中,初修六度是自利行,
後四無量是利他行。前自利中,「布施」列名,不
望報者離布施過。「持戒」列名,得願具者明戒
心勝。用己所持迴施眾生,名得願具,如《涅槃》
說。「忍辱」列名。「於諸眾生心無礙」者,釋顯其相。
以於眾生心無悉礙,所以能忍。「精進」列名,「不
懈」釋也。「禪定」列名,「心調」釋也。「智慧」列名,「現見」
釋也。下四無量利他行中,「慈」是列名,「等生」釋
也。「悲」是列名,「忍疲」釋也。「喜」是列名,「悅樂」釋
也。「捨」是列名,「憎愛斷故」釋顯其相。第三德中,
初明自德,下方便等是利他德。自中,「神通」列
其名字,「成就六通」釋其相也。六通之義,如廣
別章。此應具論,此明德用。「解脫」列名,成就八
脫故曰解脫。「能背捨故」釋顯其相。其八解脫
亦名背捨,如龍樹釋:背淨五欲、捨離著心,故
名背捨。「義如」下,此明德體。下利他中,「方便」列
名。此化他智,化智善巧,故曰方便。「教化」釋也。
「四攝」列名。此利他行,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是
其四種。以此四行錄物從道,故名為攝。「攝生」
釋也。第四道中,初明自利,「降魔」已下明其利
他。前自利中,句別有八:初一是聞,次一是思,
次三是修,後三入證。聞思修證,一義次第,如
《地論》說。前三教道,後一證道。初聞慧中,「多聞」
列名,「如聞」釋也。第二思中,「伏心」列名,制意思
法故曰伏心。「正觀」釋也,於所聞法正意觀蜜。
第三修中,初約道品以明行修、二約四諦、三
約因緣,此三行門常相隨逐。「三十七品」列其
名字,「捨有為法」彰其行能,能治染過,故捨有
為。義如別章,此應具論。「諦」是列名,苦集滅道
是其諦也。此是道境,知此生道場。「不誑世間」
彰其行益。自知四諦,用度眾生,故不誑世。「緣
起」列名。十二因緣名為因緣,亦稱緣起,亦號
緣集,義如上解。此亦道場,知此生道,故曰道
場。「無明至死皆無盡」者,釋顯其相。菩薩知此
輪轉無際,故曰無盡,義如下釋。第四證中,尋
詮入實。詮別有三:一煩惱詮、二眾生詮、三是
法詮。「煩惱是場」就詮以舉,「知如實故」約詮顯
實。煩惱本性,真如法是,推相窮本,故知如實。
「眾生是場」就詮以舉,「知無我故」約詮顯實。眾
生本性空寂無我,尋相窮本,故知無我。此說
生空為無我也。「一切法是」就詮以舉,所謂五
陰一切諸法。「知諸法空」約詮顯實。法性本空,
推相窮本,故知法空。如《成實》中,生空名空,法
空之理說為無我。此說生空以為無我,法空
名空,言左右耳。上來八句是其自利,下明利
他。於中三句:初降眾魔、第二隨有化益餘凡、
三伏外道。就初德中,「降魔」列名,神通伏魔故
說為降。「不傾」釋也。自德牢固,不為魔動,故能
降之。第二德中,「三界」列名。應現三有,攝化餘
凡,能生菩提,故曰道場。「無所趣故」釋顯其相。
雖現三界,於中不著,故無所趣。第三德中,「師
子吼」是列其名字,能宣正法摧諸外道名師
子吼。「無畏」釋也,摧邪不怯,故無所畏。第五果
中,句別有三:初句是其對治功德。「力」等列名,
力是十力。言「無畏」者是,四無畏。言「不共」者,十
八不共。十八不共,廣如別章,此應具論。「無諸
過」者,釋顯其相。十力牢固對治諸魔,無畏不
怯對治外道,不共殊勝對治二乘,故無諸過。
第二是其明淨功德。「三明」列名,宿命、天眼及
與漏盡是其三也。「無餘礙故」釋顯其相。宿命
智明除先際愚,天眼智明除後際愚,漏盡智
明除真諦愚,故得無礙。第三是其廣知功德。
先列其名。菩薩心淨,故於一念知一切法。「成
一切智」釋顯其相。上來第一正出場體。
自下
第二就人辨從約人說來。「菩薩若應諸波羅
蜜」,應前自利。「教化眾生」,應上利他。「諸有所作」,
順法起修。「舉足下足」,如法進止。有言:出觀名
舉足,入寂下足。此解不深,今正論之。乃至色
身舉足下足,皆從道場住於佛法,方名深矣。
從道場來,明其所從;住佛法矣,彰其所至。上
來教意。「說是法」下,明教利益。前辭、次釋、「故我」
下結。
次告持世令往問疾。先答、後辭。辭中初
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徵前起後。
下對辨之,於中有四:一、彰己昔為魔惑亂;二、
「所言未」下,明維摩詰已告令知;三、「即語魔」下,
彰彼維摩降魔索女以法化益;四、「世尊維摩
有如是」下,結嘆維摩,顯己不及。初中「憶昔」,舉
被惑時。「住於淨室」,舉被惑處。淨室修定,故為
魔惑。「時魔」已下,顯被惑相。於中有四:一、魔化
為釋至持世所;二、持世不識,謂是帝釋,以法
教勸;三、魔以天女逼施持世;四、持世不受。就
初句中,魔如前解。言「波旬」者,此名極惡,依於
佛法而得善利,不念加報反欲毀壞,故曰極
惡。為以諸女惑亂持世,故從天女帝釋樂法
數往觀佛。為令持世見而生信,故魔自化狀
如帝釋,為以音聲惑亂持世故樂絃歌,為惑
持世故詣其所,詐善令信故與眷屬合掌禮
敬。自下第二持世謂釋以法教勸。於中初明
內心不識謂是帝釋,「而語」已下,口言教勸。初
先接引嘆其來好,故曰「善來」。「憍尸」是其帝釋
別稱。「雖福」已下,以法教勸。「雖福應有不當自
恣」,誡勸捨過。「觀無常」,教修對治。「以求善本」,勸
習善因,翻前自恣。「於身命財而修堅法」,教求
常果,翻欲無常。自下第三魔以天女逼施持
世。「即語我言」,總以標舉。下別顯之。言「正士」者,
就德以呼,持世出家受行正法,故曰正士。「受
萬二千女」,正勸受女。「可備掃灑」,明受所為。自
下第四持世不受。「我言憍尸」,告語其人。「無以
非法之物要我」,呵施不應。女為惑垢,名非法
物。比丘息惡,故曰「沙門」。從佛釋師教化出生,
故名「釋子」。諸女既是非法之物,莫用要我沙
門釋子。「此非我宜」,明受不合。此初段竟。
自下
第二明維摩詰告己令知。「所言未訖」,時也。言
「維摩詰」,告語人也。「來謂我」等,告語辭也。「非帝
釋也」,彰其所非。「是為魔來嬈固汝耳」,明其所
是。嬈謂嬈亂,固語固媚。
自下第三明維摩詰
降魔索女,以法化益。於中有二:一、從魔索女;
二、「於是波旬告諸女」下,以女還魔。前從索女,
教以正法;後段還女,令傳正法。又前索女,化
修自利;後段還女,教修利他。又復前段化益
天女;後段還女,轉化餘天。初中有五:一、從魔
索女。「是諸女等可以與我如我應受」,可以與
我,明魔應施。如我應受,明己應受。維摩俗人,
故應受女。二、魔聞不與。於中初先內以驚懼,
次「念維摩將無惱我」,奪女強留名為惱我。後
欲隱形,維摩制之,「而不能隱」。下復盡力,維摩
制之,「亦不得去」。三、空聲勸捨。「即聞空聲」,總以
標舉。此是誰聲?當應亦是維摩所發。「波旬以
女與之得去」,正勸捨女。四、魔畏捨女。恐彼維
摩神力制己永不得去,故言畏故。悋而強捨,
名俛仰與。五、維摩得女,以法化益。
問曰:直爾
化之足得,何勞從魔索得方化?女性從主,若
不索取,制仰從魔,難以攝化,故須索取然後
教法。
又若維摩不索屬己,便於維摩疎礙不
親,難以化益,故須索取然後教法。文中有四:
一、總勸發心。「魔以汝等與我,今汝皆當發菩
提心」。二、「即隨所應而為說」下,別教發心。三、「復
言汝等已發意」下,總教法樂。已發道意,牒前
起後。言「有法樂可以自娛」,示其所欣。以法釋
神,名為法樂。「不應復樂五欲樂也」,教其所厭。
四、「天女問」下,廣教法樂。先問、後教。教中先別,
後總結之。別中有二:一、正教起行;二、「樂聞深」
下,明攝行儀。前起行中相從為三:初、「樂信佛、
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明其翻邪歸正之行。二、
「樂離欲」下,明其離過對治之行。於中四句:一
樂離五欲、二樂觀五陰如似怨賊共相摧滅、
三觀四大如似毒蛇性相乖反、四觀內六入
如似空聚。眼等六根名為內入,空無神主。三、
「樂隨護」下,明修隨順趣道之行。於中初明世
間所行,「廣菩提」下明出世間。世間行中,「隨護
道意」,守菩提心,守護之相如《涅槃》說。「樂饒益」
下,起菩提行。起饒益生,起利他行。「樂敬養」等,
修自利行。自利行中,「樂敬養師」,明攝法行。「樂
行施」等,明造修行。修行六度出世行中,「廣菩
提心」,明修廣願。「樂降伏」等,明修廣行。「樂降眾
魔」,修利他德。下修自利。「樂斷煩惱」,明修斷德。
「樂淨土」等,明修行德。樂淨佛土,修淨土行,如
上廣說。「就相」下,起法身行。成就相好,修諸功
德,修起報身相好之業,如《涅槃經》及《地持》說。
「樂嚴道場」,修起法身,亦如上說。上來第一正
教起行。
自下第二教攝行儀。於中合有門句
四對:初二一對約法辨儀。於中「樂聞深法不
畏」,就約教法以明學儀。「樂三脫門不樂非時」,
約就理法以顯學儀。空無相願是三脫門,廣
如別章,此應具論。雖樂觀此,不同聲聞非時
取證而住小果,名為不樂非時。中間兩對約
人辨儀,前二一對約就同學以辨學儀。「樂近
同學」是初句也。「於非同學心無恚礙」是後句
也。後二一對約就知識以辨學儀。「護惡知識」
是初句也,「近善知識」是後句也。約人如是。下
二一對約就說以辨學儀。「樂心喜淨」是離過
心。「樂修道品」是修善心。又心喜淨,是信樂心。
「樂修無量道品之法」,是廣願心。上來別竟。「是
為菩薩法樂」,總結。上來第一從魔索女以法
化益。
自下第二以女還魔利益餘天。句別有
七:一、魔喚諸女欲共還宮;二、諸女不從;三、魔
喚不得,從維摩索;四、維摩與;五、諸女請問;六、
維摩教勸;七、天女辭去。就初段中,言「我與汝
俱還天宮」,天樂招引。第二諸女不從之中,言
「以我等與此居士」,翻前我欲與汝俱還。言「有
法樂我等甚樂,不樂欲樂」,翻前天宮。第三魔
從維摩索中,「魔言居士可捨此女」,直勸令捨。
「一切所有施於彼者是為菩薩」,以法勸捨。恐
彼不捨,故為此勸。第四維摩以女還中,「我已
捨已,汝便將去」,正明捨女。「令一切生法願具
足」,因事興願。因遂魔願用兼一切,故願一切
求法之願悉得具足,又願一切如法之願皆
悉具足。又因捨女,令於他化廣利餘天,名一
切生法願具足。自下第五諸女請問。「我等云
何止住魔宮」,此言兩解:一、就違釋。我是菩薩,
云何使我止住魔宮,捨我還魔?二、就順解。順
請維摩,我等何止住魔宮利益眾生,自下第
六維摩教勸。若對前違,下文名勸;若對順請,
下文名教。於中住文,曲有三句:第一、總舉無
盡燈門勸其修學。二、「無盡燈者譬如」已下,廣
辨其門。三、「汝等雖」下,明學有益。初中「諸姊」,告
發其人。彼天先生,故喚為姊。言「有法門名無
盡燈」,舉其法體。法從喻稱,名無盡燈。「汝等當
學」,勸其修習。第二句中,「無盡燈者」,牒前起後,
次辨、後結。辨中初明自利兼他,先喻、後合。夫
「一菩薩」,合前「一燈」。「開百千生」,合前喻中「然百
千燈」。「令發阿耨三菩提心」,合前「冥者皆明」。「於
其道意亦不滅盡」,合前「終明不盡」。此喻反合
自利兼他。「隨所說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他
利兼自。「是名」下結。下學益中,「汝等雖住,以無
盡燈令發心者為報佛恩」,他利兼自。令無數
天子天女發菩提心,是他利也。為報佛恩,是
兼自也。行順佛心,名報佛恩。「亦大饒益一切眾
生」,自利兼他。此第六竟。「爾時」已下,是第七段
諸女辭去。上來第三廣明維摩降魔索女以
法化益。
「世尊維摩如是」下,大段第四結嘆維
摩,顯己不及。言「有如是自在神力」,結嘆向前
降魔之力。「智慧辨才」,結嘆向前化女之德。前
辭、次釋、「故我不任」結己不堪。
次告善德令往
問疾。前告二人明自利行,此明利他。先告、後
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徵前起後。下對釋之,文別有二:一、舉昔日被
呵由緣;二、「時維摩」下,彰教呵辭。前中初言「憶
念我昔」,明被呵時。「自於父舍」,出被呵處。「設大
施」等,彰被呵事。由施局限,所以被呵。「前於父
舍」,明處局也。「設大施會供養一切乃至乞人」,
明由局也。是中唯供七種之人不及餘者,所
以是局。「期滿七日」,明時局也。局故被呵。
自下
第二明教呵辭。「時維摩詰來入會中乃至不
當如汝所設」,是呵辭也。「當為法」下,是教辭也。
以行竝治,名為法施。法施寬廣,所以教之。
教中麁二,細分有四。言麁二者:一、就行修以
明法施;二、「我時心得清淨」已下,約就財事以
明法施。細分四者:一、就行修以明法施;二、「婆
羅門中二百人」下,明說利益;三、從「我時心得
淨」下,約就財事以明法施;四、「城中一」下,明法
施益。初中有三:第一總勸;二、「我言」下,別教修
習;第三、「是為法施會」下,結嘆顯勝。初中「當為
法施之會」,舉勝勸修。「何用財會」,舉劣勸捨。第
二教中,兩請兩答。「我言居士何謂法施」,是初
請也。「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眾
生,是名法施」,是初答也。菩薩一行無不為物,一
一所等為一切,故無先後,一時供養一切生
矣。無先無後一時供養,明施頓也。供一切生,明
供廣也。「言何謂也」,是其後請。「謂以菩提起慈
心」等,是後答也。此中所辨,宗明利他。於中細
分,亦有自利利他之別。文中有四:初四無量,
明利他心。二、「以攝慳」下,修習六度,明自利行。
三、「教化眾生而起空」下,依前第一利他之心起
利他行。四、「以敬事」下,依前第二自利之行明
修成相。就初段中,先應解釋四無量義然後
釋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謂以菩提起慈心」
者,慈欲與樂,緣於佛樂欲授眾生,故以菩提
起於慈心。「以救眾生起悲心」者,悲欲拔苦,欲
拔眾生生死之苦,故救眾生起於悲心。「以
持正法起喜心」者,喜能度物。所化眾生攝持
正法,雖未得脫,去脫不遙,故生喜心。「以攝智
慧行捨心」者,捨有多義,此中所論是其放捨。
前人依法攝生智慧,不復須憂,故行捨心。
問
曰:前三親益眾生可是利他,捨心背化云何
利他,解有四義。第一義者,向前三心雖有益
物而未能得,故須修捨,捨前所緣自修能究
竟,故須修捨。捨前所為更修勝善,方能究竟
利益眾生。第三義者,為得究竟放捨義故,慈
自與樂、悲自拔苦、喜自慶物,繫發前三故名
利他。第四義者,捨前所益更化餘人,故名利
他。今此所論,義當第三。
第二明修自利行中
具修六度。修此六度,所為有三:一為求菩提、
二為益眾生、三為離有為證入實際。通則六
度皆為此三,如《地經》說「菩薩為求一切智地
修行六度,是為菩提。」如下文說「以施攝貪、戒
攝毀禁、忍攝瞋恚,如是等比是為眾生。」如《大
品》說「菩薩為得諸法相實修行六度。」《涅槃經》
說「為了佛性修行六度,如是等比是為實
際。」於中別分,初之二種為眾生,中間二種偏
為實際,後之二種偏為菩提。如此說文中說
言「以攝慳貪起檀波羅蜜,以化犯戒起尸波
羅蜜」,故知初二偏為眾生。何故而然?以此行
麁,用教眾生,彼能起故。「以攝慳貪起檀波羅
蜜」者,以是為義,亦是由義亦是用義。自施教
他令捨慳貪,故為攝慳起檀波羅蜜。「以化犯
戒起尸羅」者,自持淨戒,教他同持令捨罪過,
故為化犯起尸波羅蜜。經復說言「以無我法
起羼提波羅蜜,以離身心相起毘利耶波羅
蜜」,故知中二偏為實際。何故而然?以此二行
修時有苦,依空防退,易入實際,故偏為之。又
此二行依空方成,故偏為之。「以無我法起羼
提」者,此無我法是眾生空,由知無我於物能
忍,故以無我起羼提也。「以離身心起毘利耶」
者,離身心相是其法空,由知此空懃苦堪耐,
是故以離身心之相起毘梨耶。經中復言「以
菩提相起禪波羅蜜,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羅
蜜」,故知後二偏為菩提。何故如是?禪定能生
諸佛廣德,波若正是一切智因,生果親強,故
偏為之。菩提是佛福德莊嚴,禪能出生,故為
菩提起禪波羅蜜。一切智者,佛慧莊嚴,波若
亦慧親能生彼,是故宣說以一切智起於波
若。亦可菩提是佛止行,依禪息妄證入其中
故為菩提起於禪定。一切智者是佛觀行,依
慧照明滿足彼德,是故為得一切種智起於
波若。
自下第三依於向前利他之心起利他
行。句別有五:前之三句依空離過,後之兩句
隨有攝化。前三句中,依三脫門而離諸過。「教
化眾生而起空」者,雖化眾生,不見我人眾生之
相,故起於空,此於空門而離過也。「不捨有為
起無相」者,隨化在有名為不捨,知有常寂名
起無相,此依無相而離過也。「示現受生起無
作」者,隨有現形名示受生,知生無生名起無
作,此依無作而離過也。隨有攝化,喜生深過,
故須依此而離諸過。後兩句中,「護持正法起
方便力」,明化他智。化智善巧名方便力。「以
度眾生起四攝法」,明化他行。
自下第四依前第
二自利之行明修成相。於中初明修世間行。
「心淨歡喜起近賢」下,修出世行。修世行中,句
別有五:前二自分,後三勝進。自分中,「敬事一
切起除慢」者,修攝法行。於有德者尊仰求法,
名敬一切。以敬求法,遠離慢高,名除慢法。「於
身命財起三堅」者,修隨法行。捨離生死無常
三分,求於出世常身命財,名起三堅。後勝進
中,「於六念中起思念」者,起修始也。念佛法僧
戒施及天,是其六念、菩薩於此常起思念。「於
六和敬起質直心」,行修次也。行修不乖,故於
六和起質直心。身口意同即以為三,同戒
同施及與同見復以為三,通前六也。此六和
敬,便相愛敬,名六和敬。實心相敬而無諂偽,
名起直心。「正行善法起於淨命」,行修終也。行
成合法,名為正行。不以此行求餘名利,故起
淨命。上來五句,修地前行。下修出世。「心淨歡
喜起近賢聖」,是初地行。於三寶中淨信不疑名
為心淨,又證離染亦名心淨。初證多悅,故曰
歡喜。入菩提位生在佛家,名近賢聖。次下兩
句是二地行。「不憎惡人起調伏心」,離煩惱垢,
瞋過最重,故偏說離。「以出家法起於深心」,明
離業垢。於出家戒求欲慇重,故起深心。次下
三句是三地行。「以如說行起多聞」者,聞慧行
也。為行故聞,故說以行起多聞矣。「以無諍法
起空閑」者,思慧行也。為息言諍,故空閑處寂
靜思惟,如說行者乃得佛法,不可但以口言
而得。「趣向佛慧起宴坐」者,修慧行也。為欲趣
求四地已上無生行慧,修世八禪,名起宴坐。
又為求佛無障礙智,度眾生故,修世八禪,名起
宴坐。次下一句,四地乃至七地之行,為求出
世無漏真德。「解眾生縛」,修習四地至七地行,
名修行地。亦可求佛無障礙智,解眾生縛,修
習四地至七地行,名修行地。次下一句是八
地行。「以具相好」,求佛正報。「及淨佛土」,求佛依
果。為得此二,修起福業。次下一句是九地行。
言「知一切眾生心念」,是九地中入行成就。「如
應說法」,是九地中說成就也。此二智能故起
智業。次下三句是十地行。前二十地自分之
行,後一勝進趣佛之行。前自分中,初入證行。
「知一切法不取不捨入一相」者,證法平等,無淨
可取、無染可捨、故入一相。又證平等,不取有
相,名為不取;亦不捨有,專著於無,名為不捨。
以離有無,故入一相。修成此德,名「起慧業」。下
起教行。「斷一切惱」,離煩惱障。「斷一切礙」,明離
報障。「斷一切不善」,明離業障。修此三治,名「起
一切善」。如《地持》說「諸根成就解脫報障,善根
成就解脫業障,智慧成就解脫煩惱。」此等通
名一切善業,修成名起。亦可前慧是第十地
智慧莊嚴,此一切善是第十地福德莊嚴。下
勝進中,「一切智慧」,是佛如來智慧莊嚴。「一切
善法」,是佛如來福德莊嚴。為得此二,故「起一
切助佛道法」。前總、次別,下總結嘆。「是為法施」,
是總結也。「若菩薩」下,是嘆勝也。「住是法施」,行
廣益人名「大施主」,能消物養生世福善名「世
福田」。上來第一約就行修以明法施。
自下第
二明說利益。說是法時,婆羅門中有二百人
皆發阿耨三菩提心。
自下第三約就財事以明
法施。
問曰:下明財施,云何法施?自於財事平
等行施,教人為之,等法教人故曰法施。又依
等法捨財布施亦名法施。
於中有四:第一、善
德局心奉施;二、維摩不受;第三、善德廣心行
施;四、維摩納受。初中「我時心得淨」者,意業淨
也。聞前所說信樂不疑,名為心淨。「嘆未曾有」,
口業嘆也。「稽首禮」等,身業禮也。此施方便,下
正行施。「即解瓔珞價直百千而以上之不肯
取」者,是第二段維摩不受。以其偏敬局施維
摩,情無廣兼違於等施,所以不受。「我言居士
願必納受隨意所與」,是第三段明其善德廣
心行施。由局不受,故隨意與。自下第四維摩
納受。初先為受,「分作二」下用之轉施,為欲
則財教人等施,故轉施之。於中初先分財為
二,次用施人。「一分施此會中下乞」,施下等上。
「一分奉彼難勝如來」,施上齊下。「時維摩詰現神
變」下,約己教他。「現神變已作是言」者,牒前起
後。「若施主」者,標所勸人。「施一最下猶如如來
福田之相無所分別」,正教行施。「等於大悲不求
果報」,牒前所教。佛是大悲,施下齊佛,名等大
悲。不為果報偏施如來,名不求果。「是則名曰
具足法施」,結嘆令學。此第三竟。
「城中一」下是
第四段明法施益。「城中下乞」,舉得益人。「見是
神力聞其所說」,得益所由。見前維摩所施瓔
珞,難勝佛上變成寶臺,名見神力。聞前施下
等於如來,不求果報,名聞所說。「皆發阿耨三
菩提心」,正明得益。一人發心,云何言皆?此發
同前,是故言皆。亦可見聞兩時俱發,是以言
皆。前辭、次釋,「故我」下結。
告前四人,阿難別列。
「如是諸菩薩各各向」下,告餘菩薩,阿難總舉。
具列難盡,故通舉之。文中直言如是諸菩薩,
不知幾許。或容是前列三萬二千菩薩,或
可是後向維摩舍八千菩薩。以彼德高,皆言
不堪。
「文殊師利問疾品」者,前告諸人皆辭不堪,此
告文殊令往問疾,因以標品,名為文殊問疾
品矣。此品之首三句分別:一、釋來意;二、對上
辨異;三、分文解釋。言來意者,意別有三:一、以
維摩德高難敵,餘悉不堪,故須告命文殊往
問;二、所辨法妙餘不能請,故須告命文殊往
問;三所化眾生宜聞二人問答獲益,故須告
命文殊問疾。來意如是。言辨異者,異別有五,
備如上辨。第一義者,前告不堪,為顯維摩人
德尊高勝過眾聖;此告所堪,彰其德妙文殊
方堪,故德妙矣。第二義者,前告不堪,彰彼維
摩辨才難敵,顯其智勝;下對堪者,廣顯維摩
神變叵測,彰其通勝。第三義者,前告不堪,廣
寄眾言以顯維摩解脫之德;此對堪者,維摩
自顯解脫之德。第四義者,先告不堪,廣顯維
摩昔所說法;此對堪者,廣顯維摩今所說法。
第五義者,前告不堪,辨明菩薩所學法體;下
對堪者,顯修成相。辨異如是。次第三門科分
解釋。文別有二:一、告文殊令往問疾起說由
序。二、「善來」下,正對問人廣宣所說。前中初先
「如來告命」下,彰文殊奉命往問。文別有四:一、
嘆維摩德高難敵,承力往問;二、與大眾相隨
共往;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四、文殊至,見其
室空獨寢而臥。就初段中,先嘆維摩,彰己非
敵;「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嘆中初言「彼上人者
難為酬對」,是總嘆也。「深達實相」下別。別中有
三:一、嘆維摩智解殊勝;二、「一切菩薩法式知」
下,行修具足;三、「降魔」下,德用自在。就嘆解中,
「深達實相」,是其實智亦名證智。依《涅槃經》或
名世諦以為實相,或名真諦以為實相。《依大
品經》多名真諦以為實相。今此亦應名第一
義為實相耳,於實窮證故曰深達。「善說法要」,
是方便智亦名教智,能宣法化故云善說,所
說要當故名法要。「辨才無滯」,顯前善說。言能
辨了、語能才辨,故云辨才。辨才流滑,故稱無
滯。「智慧無礙」,顯前深達,於深能入故曰無礙。
行修具中「一切菩薩法式悉知」,自分善也。「諸
佛祕藏無不得入」,勝修具也。大涅槃中法界
門別,名佛祕藏,盡觀相應故無不入。諸經嘆
德多依此二。德自在中「降服眾魔」,是摧邪德。
「遊戲通」等,是住正德。遊戲神通,通自在也。遊
涉諸通,自在如戲,故言遊戲。「其慧方便皆已
得度」,智慧滿也。慧是實慧,其方便者是方便
智。此二窮極到於滿處,名皆已度。上來廣嘆
維摩德高。「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前彰難酬,此
明承力,容可為問。辨難兼易,竝以言雖。然猶
爾。雖爾難對,我當承佛聖旨往問。下稟上力
名之為承,旨謂意旨。此承如來意力加被而
往問也。
自下第二文殊與眾相隨共往。於中
三句:一、明諸眾念二大士必說妙法,先舉能
念人。「於是眾中」,就處總舉,謂於菴羅佛眾之
中。「諸菩薩」等,隨人別列。言「諸菩薩」,舉菩薩眾。
「大弟子」者、舉聲聞眾。「釋梵王」等,舉凡夫眾。下
彰而念。「咸作是念」,總以標舉。咸謂皆也。「今二
士」等,正出所念人。大智高語必深遠故,念此
二大士共談必說妙法。二、「即時」下,明前諸眾
樂欲隨從。三、「於是」下,文殊與眾相隨共往。「於
是文殊」,舉其眾主。「與諸菩薩大弟子等」,兼列
從人。「恭敬圍遶」,彰其去儀。「入毘耶離」,辨其所
至。
自下第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於中初念
「文殊師利與眾俱來」,此念其來,不念空室。有
人言:此念欲空室,與後為由。其言謬也,良以
維摩待化如渴,如來心喜故為此念。次「以神
力空其室內除去所有及諸侍者」,空室是總,
除有及侍,顯室空也。為欲寄此起後言端,所
以空之。「下置一床以疾而臥」,亦欲寄病而有
所顯,故置一床以疾現臥。
自下第四文殊往
至入舍見空,唯見維摩獨寢而臥。上來序竟。
自下正說。然序與正,進退不定,備如上辨。若
以維摩一世所說悉為正宗,是則偏判。〈方便
品〉初以為由序,「以其疾故國王大臣皆往問
疾」後,悉是正宗。若以維摩現今一會所說為
正,是則從前〈方便品〉來,皆悉判與此會由序;
從此已下方是正宗。此正宗中,三門分別:一、
攝法從人,顯德入別;二、廢人從法,隨義分別;
三、依文正解。攝法從人顯德云何?此經宗顯
維摩之德,德謂不思解脫之門。於此門中義
別塵算,隨德論之要唯智通。上來廣舉維摩所
說顯其智勝,下彰維摩神變自在明其通勝。
通中隨義分為四對:從初盡於〈不思議品〉以
為初對;〈觀眾生品〉為第二對;下〈佛道品〉為第
三對;〈不二門〉盡〈香積品〉為第四對。四中皆初
明其所行,後顯所成。第一對中,初〈問疾品〉明
其所行;〈不思品〉中借坐燈王、小室廣容,明其
所成。第二對中,〈觀生品〉初明其所行;「時維摩
室有天女」下,彰維摩室具八未有,還明所成。
第三對中,〈佛道品〉初明其所行;「竝現問」下,廣
顯維摩一切種德,還彰所成。第四對中,〈入不
二門〉明其所行;〈香積品〉中取飯香積、小室廣
容,復明所成。四對何別?初之三對明修教行
而有所修所成,後之一對明修證行而有所
成。後前三中,初對明其治過之行而有所成,
後二明修攝善之行而有所成。攝善行中初
對明修入寂之行而有所成,捨有觀空是入
寂也;後對明明修起用之行而有所成,行於
非道是起用也。攝法從人顯德如是。
次第二
門廢人從法隨義分別。所說法義雖復無量,
要唯因果,因謂法身淨土之因,果謂法身淨
土之果。從於向前〈方便品〉中以其疾故國王
大臣皆往問疾,盡〈不二門〉,辨明如來法身因
果;〈香積〉一品辨明如來淨土因果。明法身中
約化分三:第一、於前〈方便品〉末,因凡問疾,明
教凡夫法身因果。「當樂佛身」是法身果。「從於
無量功德生」等,明法身因。第二次於〈弟子品〉
中明教聲聞法身因果,對前九人明法身因,
對後一人明法身果。第三〈菩薩問疾品〉下,盡
〈不二門〉明教菩薩法身因果者,前對彌勒明法
身果,菩提真性是其果也;光嚴已後明法身
因,因中前品明其行體。此品已後明修成相,
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破相分別、二顯德分
別。破相有三:從此訖盡〈觀眾生品〉以為初分,
行修入寂破難凡夫著有之相。二、〈佛道〉一品
從緣起用,破捨二乘著空之相。三、〈不二門品〉
證入不二,破遣菩薩分別二相。破相如是。顯
德門中要攝為二:從初訖盡〈佛道品〉來,依彼
維摩解脫之相修習教行,〈不二門品〉依彼維
摩解脫之性修習證行。前教行中義別三對:
從初盡於〈不思議品〉還為初對,〈觀眾生品〉為
第二對,〈佛道〉一品為第三對。此三對中,還初
明其所行、後明所成,悉如上判。三對何異?前
二自分,後一勝進。修菩薩法名為自分,上求
佛道名為勝進。又復前二修入寂行,後一明
修起用行。「行於非道」是起用也。約位且分,入
寂多在六地以還,以樂空故;起用多在七地
已上,彼修發起殊勝行故。前自分中,初對明
修治過之行而有所成,後對明修攝善之行
而有所成。約位且分,治過之行多在地前,地
前過重須治斷故;攝善多在初地已上,行合
法界成諸德故。就初對中,先明所修後、明所
成,修多地前、成多地上。此皆明法,令人學矣。
廢人論法辨之麁爾。
次釋其文。此品有二:一、維摩文殊問答辨法;
二、「文殊所將八千大」下明說利益。前中先遣
來去之相,「且置」已下問答辨法。來去覆真,故
須拂遣。維摩先言,文殊後述。維摩言中,「善來
文殊」,慰問之辭。問言善來,慶其得來,故曰善
來。又嘆來好,亦曰善來。「不來相來,不見相見」,
拂相顯實,亦得名為約實辨相。就前文殊與
眾俱來,拂之顯實,是故說言不來而來。就前
文殊入室見空無諸有等,拂之顯實,是故說
言不見而見。不來而來,汎解有三:一、就世諦
無常以釋。實法無來,相續有來,故《涅槃》云「諸
行無常,亦無有來。」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真諦
無來,世諦有來,故《涅槃》云「諸法若常,亦無有
來。」三、就真應二身以釋。真身無來,應身有來。
不見而見,解亦有三:一、就世諦。眼色明等別
分無見,和合有見。又生住異滅四相,分別則
無有見,假合有見。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真諦
常寂無眼無見,世諦有見。三、真應相對。真身
平等離相離緣,名為不見;應化隨物示有照
矚,名之為見。「文殊」下述。文殊初言「如是居士」,
總述前言。「若來」已下,別述前義。先就來去述
成前義。據維摩室望彼文殊,說之為來;就菴
羅會望彼文殊,說之為去。「若來不來,若去不
去」,以理正述。汎解亦三:一、就世諦無常以釋。
相續論之有來有去,細實分之來則無來去
則無去。二、就二諦相望以釋。世諦之中有來
有去,於真平等,來則無來、去亦無去。三、就真
應相對以釋。應有來去,真身則無。雖有三義,
第二正當。「所以」下釋。初先徵問,我有何以言
來不來去更不去?下對釋之。「來無所從,去無
所至」,以來無來,去更不去。菴羅會空,故來無
從;維摩室空,故去無至。「所可見者更不可見」,
約就其見述成前義。解亦有三,準上可知。雖
具三義,正當第二。上來拂遣來去之相,從此
已下問答辨法。於中文殊先止前言,次通佛
意,後自為問、維摩具答。「且置是事」,是止前也。
無來去等,具說叵盡,故須且置。「居士是疾寧
可忍」等,通佛問意。居士是疾寧可忍不?問疾
輕重。「療治有損不至增乎」,問疾差劇。此通
問辭,下顯問人。言「世尊」者,正舉問人。言「慇懃」
者,問心重也。「致問無量」,問意深也。致謂通致。
問病之心元元難盡,故曰無量。此問維摩至
竟不答,以此未去,故此不答。及下去時維摩
共往,故亦不答。「居士是疾何所因」下,文殊自
問、維摩具答。然下為問,悉因維摩現病、空室
二重事起。因前現病,為問有八:一問病所因;
二問病久近;三問滅法;四問病相;五問病
所在;六問病體,四大之中何大之病?亦可此
問起病之緣;七問慰喻;八問調伏。通佛兩問,
問合有十。因前空室,為問有二:一問空室;二
問無侍。通下論之,所起有七:前二如向;三、起
下舍利念無床坐;四、起下天女;五、起下室中
八未有事;六、起下文中普現所問父母妻子
親戚等事;七、起下念食具說如是。然今文殊
但問前二。通前問病,自為十問。此十相從以
之為三:初八偏就能化之人問其化相;第九
「云何慰喻有疾」,就能化人對所化者問慰喻
儀;第十「云何調伏其心」,偏就所化問修治法。
要攝唯二:前之八番問維摩詰現化方便,後
二問其所化之人治病之法。復前八中相從
為三:初三問病,為彰維摩大悲方便。次二問
其空室無侍,為顯維摩悲行所依。悲依空成
故問空室,悲隨有生故問無侍。後之三番重
復問疾,為彰維摩病應非實。就初段中,文殊
初先并為三問:「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問病所
因。「其生久如」,問病遠近。「當云何滅」,問病滅法。
下維摩詰先答第二,後答第三,後答第一。後
二竟初義即顯,故後答之。答第二中,「從癡
有愛我病生」者,謂從眾生起病因來,維摩恒
病。「以一切生病故我病」者,謂從眾生受病果
來,維摩常病。良以維摩自實無病,病皆隨物,
故隨眾生而說久近。
問曰:眾生病來無始,維
摩悲病聖來始有,云何得隨眾生之病而說
久近?釋言:此隨一切眾生所有因果分分說
之,不言從於無始已來常起悲病。如緣一人
受地獄苦而起悲心,從造因來維摩恒愁,乃
至受果,餘亦如是。
次答第三。於中初言「眾生
病滅則我病滅」,對問總解。眾生斷苦得涅槃
時名為病滅,維摩於彼憂惱心息名我病滅。
下別釋之。「所以」徵問,我有何以說生病滅則
我病滅?下對釋之。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法
中初言「菩薩為生生死」等,舉生顯滅。願隨諸
有,名「入生死」。為物受身名有生死,有生死故
諸苦隨逐,名有病矣。若生得離,即菩薩無,當
相正解。眾生離,菩薩悲息,不須為受,故無復
病。次喻顯。「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
母亦病」,喻前為生入生死等。「若子病愈父母
亦愈」,喻生得離則菩薩無。下合顯法。「菩薩如
是」,合前長者。「於諸眾生愛之若子」,合前一子。
言「眾生病則菩薩病」,合子得病父母亦病。「眾
生病愈菩薩亦愈」,合子病愈父母亦愈。下答
初問。「又言是疾何所因起」,牒前問辭。「菩薩病
者以大悲起」,對問正解。上來三問為彰維摩
大悲方便,自下文殊次為兩問顯悲所依。悲
依空成,故問空室;悲隨有生,故問無侍。維摩
具答。問中「居士室何以空」,是一問也。言「無侍
者」,是二問也。答中維摩先辨室空,後顯無侍。
明室空中,具有七番言相自起。維摩初言「諸
佛國土亦復皆空」,類答前問。佛土皆空,室是
土例,何得不空?答意如是。土空似室,是以言
亦。第二番中,文殊就土更重審問。又謂更也,
亦是重也。「又問佛土以何為空」,為當去事無
物名空、為當即事理無為空?維摩下答。「以空
空」者,謂以理空為土空也。第三、文殊以土理
空責室事空。「又問空」者,牒前所答佛土理空。
「何用空」者,責室事空。既說理空為佛土空,何
用空去室中所有而為空乎?「維摩」下答,明須
空意。良以理空無分別故,今須空室而顯彼
空。理空難明,無物顯示令人識知,名「無分別」。
空室顯之令人悟解,名為「故空」。第四、文殊約
理窮詮,故「又問空可分別耶」。此問空理可以
室空而分別也。「維摩」下答。「分別亦空」,此言拂
詮而顯理也。前番之中立詮顯理,故以室空
分別理空;今此轉除破詮顯理,是以答言分
別亦空。是義云何?為不解者須以空室分別
理空,得理返望空室本無,知復時何分別理
空?是故說言分別亦空。分別空故,理已詮示
不可分別。第五、文殊推問空處,故「又問空當
於何求」。維摩為答。「當於六十二見中求」,六十
二見,後當具論。此見是其凡夫妄情無實,即是
空義,故於六十二見中求。又此妄情迷空而
起,推其所迷即是空義,故於六十二見中求。
第六、文殊轉問見處,故又問言「六十二見當
於何求」。維摩為答「當於諸佛解脫中求」。佛
證空理而得解脫,凡於脫處迷而起見,故於
諸佛解脫中求。第七、文殊推問脫處,故又問
言「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維摩」下答。「當於眾生
心行中求」,眾生心行有迷有悟,迷則繫縛、悟
則解脫。諸佛解脫皆從心起,故於眾生心行
中求。亦可眾生所有心行依真而起,體即是
真,故經宣說生死二法是如來藏,陰即佛性、
十二因緣即佛性等,窮悟此性即真解脫,故
於眾生心行中求。前答室空,下答無侍。「又仁
所問何無侍者」,牒其問辭。下為辨釋。「一切諸
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對問正辨。凡是侍者,
資養為義,菩薩悲行由此資成,故說為侍。「所
以」下釋,於中先徵。我有何以說魔外道而為
侍者?下對釋之。「魔樂生死」,菩薩於彼生死諸
魔隨而不捨,不捨魔行由彼資成,故說諸魔
以為侍者。「外道樂見」,菩薩於彼諸見外道常
隨不捨,名為不動。此不動行由彼資成,故說
外道以為侍者。前言不捨,此云不動,言左右
耳,非是守正邪見不動。自下文殊更為三問,
為彰維摩病應非實。初、問病相。「居士是病為
何等相」,「維摩」下答。「我病無形不可見」者,以病
實無,故無形相而可見也。第二、文殊問病所
在,故言「此病身合心合」。「維摩」下答。云「非身合
身相離」者,應身無身,病無所在,故非身合。言
「非心合心如幻」者,化心不真,事等如幻;幻無
定實,病亦無在,故非心合。第三、文殊問其病
體,亦得名為問病因緣,「四大之中何大之病」。
「維摩」下答。言「非地大不離地」者,彰病實無。以
病無故,不可宣說即地有病,故非地大;亦不
可說離地之外別有病體,故言不離。餘大亦
爾。「而眾生」下,舉病應有,成前實無。「而眾生病
從四大起」,以其有病,維摩現病。病隨物現,故
非實有。非實有故,不可宣說即四大有、離四
大有。亦可向前非地大等彰病實無,亦不離
等顯病應有,而眾生下顯前不離地等所以。
以眾生病從四大起,菩薩隨之,故不離大。上
來八問,廣顯維摩現化方便。自下兩問,就所
化人明治病法,此則菩薩五行之中治病行
也。於中初就種性已前實病之人明慰喻儀,
彼未知法須他慰故。「云何菩薩調伏心」下,就
種性上實病之人明調伏法,彼自知法不須
他慰,能自調故。前中先問「云何慰喻有病菩
薩」。
問曰:文殊今來問病,慰喻之儀應當自出,
何故請問維摩慰法?釋言:文殊今來問者問
維摩病,前具問竟。不問維摩所化者疾,維摩
所化慰喻之法唯在維摩,故今問其慰喻之
法,令人習學慰喻病者。
「維摩」下答,初別、後
結。別中有其十一句文,攝為三對自利利他:
初六一對教修觀解,次二一對教生善心,後
三一對教起行修。就初對中,前五自利,後一
利他。就自利中,對人分別,初四異小,後一
異凡。對過分別,初四正觀滅煩惱行,後一悔
過滅罪之行。就前四中「說無常」者,觀身生滅,
離常倒也;「不說厭」者,常隨諸有,不厭自身而
取滅也。「說身苦」者,觀身多惱,離樂倒也;「而不
宣說樂涅槃」者,在苦救物,故不厭苦樂涅槃
也。「說身無我」,觀眾生空,離我倒也;「而說教道
生」者,雖知神空而隨假名化眾生也。「說身空」
者,觀法體空,離法著我;「不說畢竟滅」者,雖知
法空而常隨有不永滅也。上來四句,明破煩
惱而常隨有,故異二乘。「說悔先罪」,修滅罪行,
過去所犯名為先罪,追改名悔;「而不說入於
過去」者,雖悔前愆,恒知罪空,不執性罪入於
過去。此滅罪業而不立性,故異凡夫。此前自
利,「以己之疾愍於彼疾」是其利他。此初對竟。
第二對中,「當識宿世無數劫苦」,觀過生厭,此
句自利。「當念饒益一切眾生」,興心廣濟,此句
利他。第三對中,前二自利。「憶所修福念淨命」
者,於己修善正願出離,不異求也。「勿生憂惱
常起精進」,於未修善,忍苦修也。此前自利。「當
作醫王療治眾病」,是其利他。求為佛醫,救眾
生也。上來別竟。「菩薩應如是慰喻有疾令其
歡喜」,總以結勸。
下調伏中,文殊先問「有疾菩
薩云何調心」。「維摩」下答。文別有二:一明修相、
二不住。其中「亦復不住不調伏」下,明其成相。
在病修治,名為修相。病愈德立,名為成相。就
前修中,初先別教,後總結勸。前別教中要唯
智悲,修智自利、修悲利他。智依空成、悲隨有
生,是二相須。何故而然?若唯修智,於空滯沒;
若唯修悲,於有染著。於有染著是凡夫法,於空
滯沒是聲聞法,菩薩異彼故須雙修。以雙修
故,悲與智俱於有不染,智與悲俱於空不著。
於有不染非凡夫行,於空不著非賢聖行,故
下文言「非凡非聖是菩薩行」。又不著有則非
垢行,不偏樂空則非淨行,故下文言「非垢非
淨是菩薩行」。菩薩巧行,妙在於此。文中三對
修智修悲。初至「文殊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
法」來,是第一對。「又復觀身無常苦」下,是第二
對。「又復觀身不離病」下,是第三對。三對何異?
異有四種:一約事分別,事唯身病,初對約病
修智修悲;第二約身,修智修悲;第三雙約身
病兩種修智修悲。二、約法分別,法有階降。初
對約就甚深空理修智修悲;第二約就苦無
常等修智修悲;第三約就身病之事修智修
悲。三、約人分別。初對菩薩不共法中修智修
悲,甚深空理唯菩薩知餘不解故;第二聲聞
共行法中修智修悲,苦無常等聲聞緣覺亦
能觀故;第三凡夫共行法中修智修悲,身病
之事乃至凡夫亦能知故。四、次第分別。次第
有二:第一、據深尋淺次第。空是菩薩正行所
依,故先依之修智修悲;空依詮入,故次第二
依苦無常修智修悲;苦無常等依事而辨,故
次第三依身病事修智修悲。第二、從寂起化
次第。空是菩薩治病所依,故先依之修智修
悲,此即自德;依此起化,為化二乘,故次第二
依苦無常修智修悲;化行漸廣,欲益凡夫,故
次第三依身病事修智修悲。次第如是。就初
對中,文別有四:第一、正明修智修悲;二、「文殊
師利是為有病調伏心」下結歎顯勝;三、「有疾
菩薩復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真有」下,以智淨
悲;四、「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法」下,總以結勸。
就初段中,先明修智。「以無受」下,明其修悲。前
修智中,初觀見空,破離有病。「得是平等無餘病」
下,觀空亦空,破遣空病。前破有病滅煩惱障,
後破空病滅除智障,二障雙遣名曰調心。又
復前段滅煩惱障遣分段因,後除智障離變
易因,二因雙除、兩果不起故為治病。前破有
中,觀二無我破二著我。是中應先解無我義,
然後釋文,義如別章。文中初明眾生空觀,
「有疾菩薩為滅法」下,明法空觀。前生空觀破離
我想,後法空觀滅除法想,二想俱息名為調
心。又生空觀斷滅四住去分段因,法空之觀
除捨無明離變易因,二因雙除、兩果不起名
為治病。生空觀中,初約四大為生空觀。「又此
病起皆由著」下,約就五陰為生空觀。前中初
先推其患本。「今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
諸煩惱生」,眾生著我名妄顛倒,所取不真名
為妄想,無我計我稱曰顛倒,貪瞋等結名諸
煩惱,由彼生於現在病也。「無有真」下,觀行斷
除。「無有實法誰受病者」,略觀無我。「所以」下釋,
先徵、後解。「四大合故假名為身」,觀身假有。「四
大無生身亦無我」,觀身實無。四大無主,別求無
神,身亦無我,將別顯總,成總無我。下就五陰
明觀無我。於中有二:一、觀五陰破離總我;二、
「又此法者各不知」下,觀察五陰破離別我。前
中初先破離我想,「當起法」下明修法想。前離
我中,「又此病起皆由著我」,推其患本。「是故於
我不應生著」,於過去厭。既知病本,即除我想
及眾生想。知過斷除,不取人性,名除我想。不
取和合假名人想,是故名離眾生之想。觀別
破總,故悉除之。下修法想。「當起法想」,總勸修
習。「應作念」下,別教修習。「應作是念但以眾法
合成此身」,觀別成總。除前我相,無人唯法,是
以言但,謂但五陰眾法成身。「起唯法起、滅唯
法滅」,破總歸別。遣眾生相,無生但法,是以
言唯。此破總我,下破別我。「又此法者各不相
知」,別觀五陰體非知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
不言我滅」,別觀五陰體非五陰體非神我。上
觀生空,下觀法空。「有疾菩薩為滅法想」,明修
所為。下教正修。修有九句:第一、教觀法相之
過。「當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顛倒」,法著我心
名為法想。倒有三倒、八倒之別,心想見等是
其三倒,常樂我淨、無常無樂無我不淨是其
八倒。心相見等是迷理倒,迷空立有常樂淨
等迷法想倒。翻染為淨及淨為染,廣如別章,
此應具論。前眾生我是八倒收,此法著我是
三倒攝,倒義同前故得言亦。二、教生厭心。「倒
是大患我應離之」,三倒是其一切惑本故言
大患,患故須離。三、教離法。「云何為離」,問前起
後。「離我我所」,對問正辨。法著我中,六根名我、
六塵曰所。四、重顯前離我我所,先徵、後辨,「謂離
二法」。五、重明前離二法義,先徵、後辨,所謂「不
念內外諸法行於平等」。十二入中,六根名內、
六塵稱外,內外皆空所以不念,以不念故純
行平等。諸法皆等,且說斯耳,諸經多爾。故經
言謂十二入自性平等,共此相似。六、釋顯前
等,先徵、後辨,所謂「我等及涅槃等」。此說生死
以之為我,是凡體故;生死法空名為我等,涅
槃亦如名涅槃等。七、重釋前我及涅槃二種
等義,先徵、後辨,「此二皆空」,故曰平等。八、釋顯
前空,先徵、後解,我及涅槃但名無實,是故言
空。經說三但,但名、但用、但假施設。今舉初但,
餘略不論;破相畢竟,用及施設亦皆無故。九、
出所空。如此二法無決定性,故名為空。前破
有病,下破空患。何故須然?如人有病,服藥破
遣;其病既除,藥亦須捨。若藥不捨,藥復成患。
行者如是,為破有病,觀空為治;有病既除,空
亦須捨。若空不遣,彼復成患,為是須破。良以
說空原為破有,不欲使人於空計著,是以破
之。文中初言「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有空病」,
簡前起後。
問曰:空相云何是病?於空樂著,不
能隨有起諸行故。又妄分別,障於平等如實
智故。是義云何?如上文說「寂滅是菩提,滅諸
相故。」此智是相,所以是過。「不觀是菩提,離諸
緣故。」此智是緣,所以是過。「不行是菩提,無憶
念故。」此智憶念,所以是過。「斷是菩提,斷諸見
故。」此智是見,所以是過。「離是菩提,離妄想故。」
此智妄想,所以是過。如是一切,空病亦空,破
後同前。
著空之心名為空病,此妄分別體不
真,以不真故情有理無。觀此理無破遣空病,
是故說言空病亦空。空義同前,是以言亦。前
破有病,通破有法;此破空病,空法亦捨。是義
云何?經說諸法悉如幻化,幻化諸法有無同
體,以同體故無法為有、有法為無,無為有故
有則非有,破遣有病;有為無故無則非無,破
遣無病。若具論之,說此有無為非有無,有無
之外無則非有非無可取。破遣非有非無之
病,還即說此非有非無以為有無,非有無外
無別有無自相可取,是故亦破有無之病。具
離此等,名出四句。破後二病,文略不說。
上來
修智,下次修悲。於中有二:一、為化生不滅諸
受;二、「設身有」下,依受生悲。前中初言「以無所
受」,牒前起後,明自無受。向前修智見法平等,
無法可受名「無所受」;而受諸受明受為物,為
化眾生具受諸苦,名「受諸受」。「未具佛法亦不
滅受」,明受不息,未具化他功德佛法。故「不滅
受而取證也」,謂不證於受滅涅槃。上來為化
不滅諸受,下明起悲。「念惡趣生起大悲」者,正
起悲心。「我既調伏」下,依悲化益。益中初言「我
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明起化意。「但除
其病而不除法」,明知化儀。知化眾生但須教
其斷除心病,不須除法。何故而然?法有真妄,
佛性是真。妄情所取有無法說以為妄,若論
真法體當非過,不須治斷。妄法情有,除情彼
無,不勞別斷故不除法,不除法故易可化度。
「為斷病」下,正明化益。「為斷病本而教導之」,總
明化益。下別顯之,別中有二:一、出其病本;二、
「云何斷」下,教令斷除。前中初言「云何病本」,徵
前起後。「謂有攀緣」,對問正辨。此猶是其法著
我心。諸過之原,名為病本。攀者是手,緣者是
足。心之取境,如手攀物、如足緣樹,法從喻稱
故曰攀緣。下重顯之。「從有攀緣則為病本」,彰
其本義。依此妄心,能生諸惑、發業招苦,故稱
病本。「何所攀緣?謂之三界」,顯攀緣義。攀緣三界
一切諸法,故曰攀緣。下教斷中「云何斷緣」,問
以起發。「以無所得」,對問略辨。觀真捨妄名無
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重復顯之。離上攀
緣名無得故,若無所得則無攀緣。雖言無得
則無攀緣,而猶不知何者是緣說為無得。下
復顯之。「何謂無得」,徵前顯後。「謂二見」者,出其
所無。二見正是攀緣體也。雖言二見,猶故難
識,更須重辨。「何謂二見」,問前起後。「內見外見」,
對問正辨。內謂六根立有不空,名為內見。外
謂六塵立有不空,名為外見。此內外見,是其
向前無所得也。上來第一明修智悲。
自下第
二結嘆顯勝。「文殊是為有病菩薩調伏其心」,
結前修智。「為斷老」等,嘆上修悲。於中初法、次
喻、後合。法中「為斷老病死苦是菩薩菩提」,是
順嘆也。為物斷苦方得名為菩薩正道,是故
名為菩薩菩提。「若不如是己所修治為無惠
利」,是反嘆也。不能以道濟惠利人,名無惠利。
喻中「勝怨乃為勇」者,為他除怨方名大勇。亦
可眾生菩薩所親,眾生所患即菩薩怨,降伏此
怨乃為大勇。合中「兼除菩薩謂」者,兼為他人
除老病死,方乃得其菩薩名也。
自下第三以
智淨悲。以智破遣愛見煩惱,合悲離染名為
淨悲。文中有二:一、以正智觀自觀他非真非
有;二、「作是觀」下,用之淨悲。前中初言「有疾應
念如我此病非真非有」,觀自類他。病相非真、
妄情有,故體非有。性空寂故,非真世諦、非有
真諦。言「眾生病亦非真有」,觀他同自,義如前
解。上來世觀,淨悲所依。下用淨悲。於中有二:
一、除愛見淨於悲心;二、「愛見悲者則於生死
有疲厭」下,明淨悲益。前中初言「作是觀時於
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捨離」,正教淨悲。見有
眾生實病可憐,名愛見悲。菩薩觀察生病非
真,故應捨愛;生病非有,故應離見。通則義齊。
「所以」下釋,先徵、後解。「菩薩斷除客塵煩惱而
起大悲」,故應除離愛見之悲。愛見之心是四
住,惑見是初地,愛是後三。四住煩惱望無明
地,後起依前名之為客、坌污稱塵。斷此客塵
淨心度物,名起大悲。淨悲益中有其二種:一
有不厭常化之益、二有離縛解他之益。前中
初言「愛見悲者即於生死有疲厭心」,舉損顯
益。以有愛見能生諸苦,厭而求滅,故於生死
有疲厭心。又以愛見分別怨親不能廣化,故
有疲厭。「若能離此無有疲厭」,彰益異損,翻前
可知。離縛益中文別有四:初先正辨。「在在所
生不為愛見之覆也」,明自離縛。所生無縛,能
為眾生說法解縛,明能解他。二、「如佛說」下,引
說證成。「如佛所說: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
是處」,舉失顯得,反明有益。「若自無縛,能解彼
縛,斯有是處」,彰得異失,順明有益。三、「是故」下,
結勸捨縛。是自有縛不能為他解縛義,故不
應起縛。四、「何謂」下,辨縛解相。先問起發。「云何
謂縛」,問其縛也。「何謂解者」,問其解也。下對辨
之,於中初約禪定之行以論縛解。「貪著禪味
是菩薩縛」,對初問也。得禪愛著,名著禪味。「以
方便生是菩薩解」,對後問也。雖得諸禪,而不
隨禪,解脫力生。隨有能滿菩提法處而生其
中,名方便生。不為禪縛,故名為解。下約智慧
以論縛解。先開四問,後廣辨釋。前開門中,
又者更義。前約定論,更約慧說,是以言又。「無
方便慧縛」,是第一門。隨有生染名無方便,入
空自調說之為慧。如此修者,不能以慧隨有
除染,所以名縛。「有方便慧解」,是第二門。隨有
不染名有方便,入空自調說之為慧。如此修
者,能以空慧隨有除染,所以名解。此前二對
約就有行明慧縛解。「無慧方便縛」,是第三門。
不能觀空除滅煩惱,名為無慧。隨有修善,說
為方便。如此修者,以無慧故有行被染,故說
為縛。「有慧方便解」,是第四門。觀空離染名為
有慧,隨有修善說為方便。如此修者,以慧除
染,有行不染,說以為解。此二對約就空慧有
之與無,明其有行縛之與解。下廣辨釋。「何謂
無方便慧縛」,牒問初門。下釋其相。「謂菩薩以
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釋無方便。見有
佛土可貪可求,名愛見心莊嚴佛土。見有眾
生可悲可起心攝取,名愛見心成就眾生。愛
見心起,名無方便。「於空無相無作法中而自
調伏」,釋有慧也。「是名」下結。如此修者,不能以
慧隨有除染,使無方便,故慧名縛。「何謂有方
便慧解」,牒問第二。謂不以愛見莊嚴佛土成
就眾生,釋有方便。見土及生猶如幻化都無
一實,隨化分齊淨土利生,名無愛見莊嚴佛
土成就眾生。「於空無相無作法中以自調伏
而不疲厭」,釋有慧也。「是名」下結。如此修者,能
以空慧隨有除染,使有方便,故慧名解。「何謂
無慧方便縛」,牒問第三。「謂菩薩住貪欲」等,釋
無慧也。以無空慧破除染過,故住貪等。貪欲
貪毒、瞋恚瞋毒,下邪見等通皆是癡。「而殖德
本」,釋有方便。能隨諸有具修諸行,名有方便。
「是名」下結。以無空慧除煩惱故有行被染,名
方便縛。「何謂有慧方便解」,牒問第四。「謂離貪」
等,釋有慧也。以慧觀空破除染惑,故離貪等。
「殖眾德本迴向菩提」,釋有方便。能隨諸有具
起所行,名有方便。「是名」下結。以有空慧除煩
惱故有行不染,名方便解。上來第三以智淨
悲。
自下第四總以結勸。「文殊師利有疾菩薩
應當如是觀察諸法」,前所說中就初以勸,應
說病法非真非有。前唯約病修智修悲,自下
第二明唯約身修智修悲。「又復觀身無常苦
空無我名慧」,是修智也。觀此身法而生厭離,
故名為慧。雖身有疾常在生死,饒益一切而
不厭倦,是名方便,是修悲也。自下第三雙約
身病修智修悲。「又復觀身,身不離病病不離
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為慧」,是修智也。
隨事分齊。身是苦身即體是病,故身與病不
相捨離。下重顯之。「是病」牒病,「是身」牒身。亦可
是病,身是病也。言是身者,病是身也。此二同
體,起無前後,名非新故。噵此何為?若別體法,
起容先後,先故後新。今言身病非新非故,明
非別體。非別體故,厭斷病者身亦須厭。「設身
有疾而不永滅是名方便」,是修悲也。假有非
定,是以言設。上來三對,隨別廣教。下總結勸。
「文殊有疾菩薩應當如是調伏其心」,前明修
相,下明成相。病愈德立,名為成矣。由前智悲
勳成菩薩不住行德。於中有四:第一、寄對以
顯不住;二、「雖過魔」下,約就修義以明不住。三、
「雖行空」下,歷諸行門而顯不住。四、「雖觀諸法
不生滅」下,就佛果德以說不住。初中四句:第
一、約對愚智二人以顯不住。愚謂凡夫,智謂
聲聞。中初先正明不住。「不住中」者,不住向前
調伏心中。專住調心,不能現染攝化眾生,是
故不住,此異聲聞。「亦復不住不調伏」者,明異
凡夫。專住不調,便起染過招集生死,是以不
住。「所以」下釋,先徵、後辨,反以顯之。「若住不調
是愚人法」,釋後不住不調所以。「若住調心是
聲聞法」,釋前不住其中所以。「是故」已下,結勸
不住。「離此二」下,結成菩薩不住道行。第二約
對生死涅槃二種果法以彰不住。初先正辨。
「在於生死不為污行」,不樂有為。「住於涅槃不
永滅度」,不著無為。「是菩薩行」,總以結之。第三
約對凡聖二人而顯不住。初先正辨。「非凡夫
行」,不著於有。「非賢聖行」,不住於空。「是行」總結。
第四約對生死涅槃二種因法以論不住。初
先正辨。「非垢行」者,常修無漏。「非淨行」者,現起
有漏。「是行」總結。此初段竟。
自下第二約就修
義以明不住。句別有七:初句約就摧邪行中
以明不住。初先正辨。「雖過魔」者,是入寂行,所
證淵寂。魔緣不及,名過魔行。辨寂兼有,是以
言雖。下諸句中雖義例然。「而現降魔」,是隨有
行。能現勝通令魔佉伏,名現降魔。「是行」總結。
下六約就修正行中以明不住。初三自利,次
一利他,次一自利,後一利他。前三句中,初一
約就求果心中以明自利。初先正辨。「求一切
智」,離不求行。「無非時求」,捨專求行。未至極果
中道取證,名非時求;菩薩不爾,是故名為無
非時求。「是行」總結。後二約就修因行中以明
自利。於中前句是真諦觀,後一世諦因緣之
觀。前中「雖觀諸法不生」,明不著有。「不入正位」,
明不證無,所謂不入無相正位。後中「雖觀十
二緣起」,明不同邪。「而入邪見」,明不守正。此三
自利,次一利他。「雖攝一切」,離不慈行。「而不愛
著」,去愛染行。次一自利。「雖樂遠離」,修寂滅行。
噵言「不依身心盡者」,起隨有行。下一利他。「雖
行三界」,起物行。「不壞法性」,修入寂行。見有乖
空名壞法性,菩薩不爾故云不壞。上來七句
合為第二約就修義以明不住。
自下第三歷
諸行門以顯不住。於中細分有十三門,相從
為七:一、三空門。餘處說三,此中說四,謂空、無
相、無作、無起。於空理中無果可為,名為無作。
無因可生,說為無起。「雖行於空」,明不著有。「而
殖德本」,顯不住無。「是行」總結。「雖行無相」,明不
著有。「而度眾生」,顯不住無。「雖行無作」,明不著
有。「而現受」等,顯不住無。「雖行無起」,明不住有。
「而起善行」,顯不住無。二、六度門。「雖行六度」,不
偏利他;「遍知眾生」,不專自利。故名不住。三、六
通門。「雖行六通」,心無壅礙。「而不盡漏」,示起染
障。六通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四、四無量
門。「雖行無量」,明修梵因;「不貪梵世」,不求梵果。
故名不住。五、禪定門。「雖行禪定解脫三昧」,明
修定因。禪是四禪,定者是其四無色定,言解
脫者謂八解脫,言三昧者謂三三昧。「而不隨
生」,不受禪果,故名不住。六、道品門。於中有七。
「雖行四念」,厭捨有為。「而不永離身受心法」,不
證無為。「雖行四懃」,斷離有為。「不捨精進」,不住
無為。「雖行如意」,用而常寂。「而得自在」,寂而常
用。「雖行五根」,明修自利。「分別眾生」,不捨利他。
「雖行五力」,明常修因。「而樂佛力」,亦恒求果。此
二不偏,故名不住。「雖行七覺」,明常修因。「分別
佛慧」,恒求佛果。「雖行八正」,明恒修因。「樂行佛
道」,亦常求果。此是第六。七、止觀門。「雖行止觀」,
不住有為。「而不畢竟墮於寂滅」,不證無為。此
是第三歷諸行門以顯不住。
自下第四約佛
果德以明不住。句別有五:前四修因求果不
住,後一得果行因不住。就前四中,初之三句
求佛正果,後之一句求佛依果。求正果中,初
求報身、次求法身、後求應身。求報身中,「雖
觀諸法不生不滅」,明入空行。「而以相好莊嚴
其身」,起隨有行。求法身中,「雖現聲聞辟支
佛等」,起隨小行。「不捨佛法」,修入大行。求應身
中,「雖隨諸法究竟淨相」,修淨滅行。「而隨所應
為現其身」,起化用行。求依果中,「雖觀佛國土永
寂如空」,修離相行。「而現種種清淨佛土」,起嚴
土行。上來四句修因求果,自下一句得果行
因。「雖得佛道轉于法輪入於涅槃」,是得果也。
「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行因也。此是不斷佛
種業矣。「是行」總結。上來二人問答辨法。「說是
語時文殊所將大眾」已下,明說利益。
「不思議品」者,此初對中前明所行,此明所成。
由前修治斷除病障,便成出世解脫之德。德
成自在妙用難測,心言不及,名不思議。廣辨
此義,名不思議。此品有三:一、因舍利念坐為
由,維摩身現不思議事;二、「舍利言未曾有」下,
因舍利嘆,維摩口說不思議德;三、「時大迦葉
聞說是」下,因大迦葉傷嘆自絕,維摩辨出不
思議人。初中有三:一、舍利弗念坐為由;二、維
摩詰因其所念教正求法;三、「爾時長者問文
殊」下,因其所念取坐燈王,現不思事。初中「舍
利」,舉能念人。「見此室中無有床坐」,明念所因。
因上空室。「作是念」等,正明所念。「斯諸菩薩」,舉
菩薩眾。斯猶此也。「大弟子」者,舉聲聞眾。此等
諸聖當於何坐。何故舍利偏興此念?良以舍
利弟子中標智慧深明,知因此念廣有起發,
故偏起念。
第二段中,維摩何故教正求法?正
心求法方與解脫實性相應,維摩所現方能
見聞,故須教之。文中有二:一、教正求法;二、由
正教,五百天子得法眼淨。前中有三:一、「維摩
詰知其心念」,審定舍利為法來耶、求床坐耶?
二、舍利正答。「我為法來,非為床坐」。三、維摩詰
隨答教呵。「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坐」,是
呵辭也,餘是教辭。中有三:一、明求正法必
須捨相;二、「所以」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三、「是
故舍利若求法」下結勸捨相。前中初先教捨
染相,「不著佛」下教捨淨相。染淨雙捨,心與理
合,名求正法。
問曰:淨好何須教捨?法門有三:
一是對治修捨之門,有惡斯捨、有善皆修;二
破相門,若好若惡一切悉遣;三立相門,淨穢
斯起。今就第二,故染與淨悉教捨離。
前捨染
中,「夫求法者」,舉其所求。下教捨相,於中約就
陰界及入三科法門及三界處教其捨離。「非
有色」等,教捨五陰。隨俗有陰,於真則無。無可
貪求,故言非有色受等求;餘亦如是。亦可了
知非有色等名求正法,故言非有色受等求。
餘亦如是。「非有界」者,了知真中無十八界。「非
有入」者,了知真中無十二入。「非有欲色無色
求」者,了知真中無三界處。教捨淨中,淨法無
量,今且約就三寶境界四諦觀行教令捨著,
餘類可知。前三寶中,「夫求法者」,舉正求法。「不
著佛」等,教其捨相。隨順世諦佛等可受,名之
為著,著故貪求。於理皆如,所以不著。無可貪
取,故曰不求。亦可不著名正求法,故名為求。
後諦觀中,「夫求法者」,舉正求法。下教捨相。隨
世分齊,有苦須見、有集須斷、有滅須證、有道
須修,貪樂此行名之為求。於理悉無,是故說
言「無見苦求乃至無有修道之求」。不求聖人
觀苦之智,名無見苦。不求聖人斷集之行,名
無斷集。不求聖人所造斷障證滅之德,名為
無造盡證之求。造謂作也,盡猶滅也。不求聖
人修道之行,名無修道。於此諸行悉皆不求。
亦可離此名正求法,故名為求。上來第一明
正求法必須捨相。
自下第二明其取相不名
求法。於中初言「所以者何」,徵前起後。如來常
說求知陰等名正求法,我有何以說正求法
一切悉捨?下對釋之。釋意如何?明佛隨俗,說
求陰等名正求法;今就真諦,於真法中一切
悉無,凡有所取皆非求法,故教之。文中十句,
一一句中皆初明其法體無相、後明取相不名
求法。此十相從攝為五對,一一對中皆初明
其法體離情,情取之者不名求法;後明離相,
取相之者不名求法。此互相成,由離妄情令
相不生,由離妄相使情不起。五對何別?其第
一對明取淨相不名求法,後之四對明取染
相不名求法。第一對中,約就諦觀明其取淨
不名求法。準依上文,亦應宣說取著三寶不
名求法,今略不論。於此對中,前句明其法體
離相。取相之者不名求法,取已能修是其情
也,所修善法是其相也。就前句中,「法無戲論」,
彰法離情。真諦名法,是法寶故,取已有修。理
外分別名為戲論,真法離此名無戲論。「若言
我當見苦斷」下,明其取情不名求法。何故如
然;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彰於平等
無戲論理,故非求法。就後句中,「法名寂滅」,彰
法離相。「若行生」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於淨
法中,道起名生、障息稱滅。若行生滅,障於寂
滅無生滅法,故非求法。後四何別?第一對中,
前句明其法體離愛,愛心之者不名求法;後
句明法離愛境界,取著愛境不名求法。第二
對中,前句明其法體離見,有見心者不名求
法;後句明離見之境界,取著見境不名求法。
第三對中,前句明離妄識之心,有妄心者不
名求法;後句明離妄識境界,取著妄境不名
求法。第四對中,前句明離事識之心,有事識
者不名求法;後句明離事識境界,取著事境
不名求法。此四對中,前之兩對明離心法,後
之兩對明離心體。就初對中,先離愛心。「法名
無染」,彰法離愛,法染猶愛也。「若染」已下,明有
愛心不名求法。若染於法,若世法也。「乃至涅
槃」,著出世法。「是則染著非求法」者,以有愛染
障於清淨無染之理,故非求法。下離愛境。「法
無行處」,彰法離相。五塵等法是愛行處,真中
無此,名無行處。「若行」已下,明其取相不名求
法。第二對中,初離見心。「法無取捨」,彰法離見。
見好可取、見惡可捨,真中無此,名無取捨。「若
取捨」下,明有見心不名求法。心有取捨,障於
平等無取捨義,故非求法。下離見境。「法無處
所」,彰法離相。五陰等法是生見處,名為處所;
真中離此,名無處所。「若著處」下,明其取相不
名求法。第三對中,初離妄心。「法名無相」,彰法
離情。妄識之心妄取虛境,名為相識;真中無
此,名法無相。「若隨相」下,明隨識不名求法。下
離妄境。「法不可住」,彰法離相。妄相境界為心
所依,名為住處;真中無此,名法不住。「若住於」
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第四對中,初句明離
事識之心。言「法不可見聞覺知」,彰法離情。眼
識名見,耳識曰聞,鼻舌身識說以為覺,意識
云知;於真法中畢竟無此,故云不可見聞覺
知。「若行見」下,明有見等不名求法。下明遠離
事識境界。「法名無為」,彰法離相。六塵境界是
其有為,真中無此故曰無為。「若行」已下,明取
有為不名求法。前明求法必須捨相,次明取
相不名求法。「是故舍利若求法」下,是第三段
結勸捨相。是前取相非求法故,正求法者於
一切法應無所求。上來正教。
自下第二明教
利益。由前正教,五百天子知法離相,「於諸法
中得法眼淨」。此法眼淨,初地見道。
前舍利弗
念坐為由,第二維摩教正求法,自下第三維
摩因念取坐燈王顯不思事。於中有五:一、問
文殊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師子之坐;二、文殊
具答;三、維摩詰神力取坐;四、大眾同見;五、命
眾俱坐。就初段中,「仁者遊於無量千萬阿
僧祇國,何等佛土有好坐」者,為顯所取坐中
勝也。「師子坐」者,人處不怯,名師子坐。亦可坐
下有師子像,如蓮華坐。十方妙坐,維摩應知,
何故須問?為使人文殊以實具答,就實以彰
不思議力,為是須問。又欲使彼文殊彰遠,寄
遠以顯不思議力,是以須問。
自下第二文殊
具答。言「東方」者,辨其方所。言「度三十六恒河
沙國」,彰其遠近。言「有世界名須彌相」,列其國
名。佛號須彌,彰其佛稱。「身長八萬四千由旬」,
明佛身相。「坐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辨
其坐相。言高八萬四千由旬,是其佛坐與佛
等量,弟子之坐倍卑於此。出世善根之所出
生,故嚴第一。
自下第三維摩聖坐現神力者,
如意通力非餘通等。「彼佛遣」者,神力使來,因
之為遣。「三萬二千」,彰其多也。言「高廣」等,顯其
大也。縱廣四萬二千由旬,故言高廣。「入維摩
室」,現不思議,令人敬也。廣多之坐入於小室,
名示不思議。
問曰:下說香積取飯,遣化而往;
今此取坐,何故不然?直現神力,化隨時變,非
可一定。又香積國有人欲來,須化引接;此無
來者,故無化往。
自下第四大眾同見。言「諸菩
薩大弟子」等,舉能見人。「昔所未見」,彰化異常。
「其室廣」等,正明所見。「其室廣博悉容三萬二千
坐」等,明內不小。「於毘耶離及閻浮提亦不迫
迮悉見如故」,彰外不大。人聞室廣苞容多坐,
謂改舊室令使寬廣方容多坐,故須宣說於
毘耶等亦不迫迮悉見如故。
自下第五命眾
俱坐。於中有二:一、命大菩薩令其俱坐。地上
菩薩,是其大也。二、「新發」下,命小菩薩及聲聞
眾,令其同坐。地前菩薩,是其小也。前中
四句:一、勸文殊與諸菩薩上人俱坐。二、教立
身如彼坐像。坐高身卑恐不相稱,是以教之。
三、「其得通」下,明諸菩薩受其後教,變身如坐。
四、受前勸坐師子坐。後中五句:一、新發菩薩
及弟子眾皆不能昇。二、維摩詰告命令坐。以
前舍利念坐為心,故偏告之。三、舍利弗自辭
不堪。四、維摩詰教禮燈王。五、諸菩薩及舍利
等受教禮佛方始得坐。以是燈王化現境界,
故禮承力方堪昇坐。
自下第二因舍利嘆維
摩口說不思議德。恐舍利弗取前為極,除此
更無,故須廣說。文中有二:一、舍利弗嘆前起
後。「居士未有」,是總嘆也。「如是小室乃容受」等,
是別嘆也。二、維摩詰因嘆廣說。說中初言「唯
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脫」者,總舉德體。此第
十地所得無量諸解脫中初解脫門,德體無
礙名為解脫,又用自在亦名解脫。「不可思」者,
經中亦名不思議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非
無差異。異相如何?據實望情名不思議,據情
望實名不可思。何故如然?據實望情,實外無
情,為是不思、為是不議。是義云何?情相之興
原由妄想,以妄想故妄想法生,如因眠睡夢
境界生,此是初對。妄想既生,心取為有為之
施名。施名心起,名心起已名字隨生,此是兩
對。名字既生,心隨名字取著諸法,名為覺觀。
覺觀起已,發動口言名為言說,此是三對。言
說起已,復隨言說取所說法,是則言說以之
為道、心以為行。由心取法,違順等境一切應
心,此是四對。由是生死之相熾然增長不絕。
契證如實達妄本無,由知無故妄想不生,妄
不生故妄相不起,此初對滅。相不生故,不復
取相為之施名,名心則盡。名心盡故,名字不
起,此兩對滅。名不起故,不復隨名取著諸法,
覺觀心息。覺心息故,不起言說,言說亦止,此
三對滅。言說止故,不復隨言取所說法,當知
此則言語道斷心行隨滅。心行滅故,違順等
境一切皆息,名得涅槃,此四對滅。滅此四重
妄相之心說為不思,離名去說稱曰不議。不
思如是。據情望實,情外有實,情外之實心言
不及,是故名為不思議。今據後門,是故名為
不思議。不思有二:一體、二用。體則淵深,情緣
不及,名不可思;口言不逮,名不可議。用則叵
測,名不可思;用過言限,名不可議。名不思議
解脫門矣。此舉德體,下彰其用。良以此法是
其緣起作用之性,諸佛菩薩證會相應,情相
悉滅。但以法力自然普現無盡之用,如如意
珠能出眾物。諸佛菩薩所得法門例皆同爾,
凡所作用皆是法力,都非心力,故今住此解
脫之門能現無量不思議用。文中初別,「我今
略」下,總結顯多。別中合有十三復次:前之十
二色中自在,後一明其音聲自在。色中初有十
一復次,世界自在;後一明於己身自在。前世
界中十一復次相從為七:一、大小自在,「須彌
入芥」。二、廣狹自在,「海入毛孔」。三、身力自在,亦
得名為運轉自在,「斷取三千擲置他方恒沙
界外,還置本處」。四、修促自在,「七日為劫、劫為
七日」。五、示現自在,「一切世界莊嚴之事,集在一
國示於眾生;一國眾生置之右掌飛到十方,遍
示一切」。六、容受自在,於自身中廣容諸物。於
中有四:一、「十方眾生供養之具,於一毛孔皆
令得見」。二、「十方所有日月星等,於一毛孔普
使見之」。三、「十方世界所有諸風,菩薩悉能吸
著口中而身無損」。四、「十方世界劫盡之火,入
於腹中而不為害」。此四合為容受自在。七、輕
舉自在,「下方過於恒沙世界取一佛土,舉著
上方過恒河沙界,如持針鋒舉一棗葉;雖為
此事,不嬈眾生」。上來明其世界自在,下次明
於己身自在。「住不思議解脫菩薩能以神通
現作佛身,乃至或現輪王等身」。上來明其色
中自在,下次明其音聲自在。「十方世界所有
眾聲,皆能變之令作佛聲,演出苦空無常等
音」。又十方佛所說之法,皆於向前所變聲中
普皆得聞。上來別說。下結顯多。「我今略說解
脫之力,若廣說者窮劫不盡」。
自下第三因大
迦葉傷嘆自絕,維摩辨出不思議人。於中初
先迦葉傷嘆,「維摩」下出不思議人。迦葉何因
而為傷嘆?由前聞說不思議德,知己無分,所
以傷嘆。傷嘆之意,為欲使人厭小求大。文中
有三:一、大迦葉聞前所說嘆未曾有。二、「謂舍
利」下,傷己絕分。三、因前二諸天發心。初段可
知。第二段中別有四句:一、明聲聞聞大不解,
先喻、後合。二、「智者」下,明諸菩薩聞說不思解
脫之德,無不解了發心願求。三、「我等何為永
絕根」下,就前第一明小絕分,并彰一切聲聞應
泣。「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
明小絕分。迦葉彰己及餘聲聞證小捨大,無
心趣求,故言我等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
敗種,類以顯之。「一切聲聞聞是不思解脫門」
等,明小應泣。失利處重,故「應號泣,聲振三千
大千世界」。四、「一切菩薩應大欣」下,就前第二
明諸菩薩聞大應悟,并說信益。有大心者終
能別證,故應欣慶頂受此法。有信解者受味
難捨,諸邪異法不能傾動,故「一切魔無如
之何」。此四句中,第一第三令人厭小,第二第
四使人欣大。第二竟。自下第三明由前說故
令三萬二千天子發菩提心。
自下第二維摩
因前辨出不思議解脫之人。何故須辨?前言
信解不思解脫,一切魔眾無如之何。人喜生
疑,向持世為魔惑亂、佛將成道為魔所嬈,如
是非一,云何而言信解不思,一切魔眾無如
之何?為遮此疑成前所說,故今宣說十方世
界作魔王者,及諸乞求惱菩薩者,多是不思
解脫菩薩,非實凡夫。實凡不能為此事故。信
解不思解脫菩薩,凡夫魔眾無如之何。又復
前明順行現示,未明逆行,故此辨之。文中有
三:一、明十方作魔王者多是菩薩。二、明十方
強乞求者亦是菩薩。三、「是名」下總以結嘆。初
中先明「作魔王者多是不思解脫菩薩」。「以方
便」下,明作所以為化眾生。第二段中,先法、後
喻。法中初先彰聖異凡夫。「凡夫下劣不能」已
下,簡凡異聖,亦得名為舉凡顯聖。前中先明
「十方菩薩有人從乞頭目耳等,多是不思解
脫菩薩」。「以方便」下,明作所為,為誠其心令其
堅固。「所以」下釋,釋彼菩薩獨能所以,先徵、後
解。以此菩薩有威德力,故能逼迫,示諸眾生
如是難行苦行之事,令人力厲堅固所行,亦
令世人都之尊敬。簡凡異聖,文顯可知。喻
中,「譬如龍象蹴踏」,喻前不思菩薩獨能。「非驢
所堪」,喻後凡夫下劣不能。彼十方界修行菩
薩,唯有不思菩薩能逼強抑令施,凡夫不堪。
彼一切處所有龍象,唯大龍象能蹴能踏,非
驢所堪。下結嘆中,「是名智慧方便門」者,行違
攝物,故曰方便。
「觀眾生」者,於此品中明觀眾生虛妄不有而
行無量,就斯標品名觀眾生品。向前兩品合
為初對,此品即為第二對也。於此品中初明
所行,「時維摩室有天女」下彰其所成。與前何
別?前初對中,離過之行以為所行,後明所成;
今此對中,集善之行以為所行,後明所成。約
位且分,離過之行是其地前,成善地上。就所
行中,初明利他;「文殊又問生死有畏當何依」
下,明其自利。前利他中,修四無量以為利他。
四無量義,廣如別章,然今且約三緣分別:一
眾生緣、二者法緣、三者無緣。汎解有三:第一
直就化益分別,如《涅槃》說:諸眾生欲與其利
名眾生緣;緣於一切五欲樂具利眾生法,欲
與眾生,名為法緣;緣如來者名曰無緣,簡前
二故。故《涅槃》云「慈者多緣貧窮眾生」。如來大
師永離貧苦,受第一樂。若緣眾生則不緣佛,
故曰無緣。法亦如是。緣法之時,欲與眾生,不
欲與佛,以是義故名無緣。若爾,何故須緣如
來?為將佛樂與眾生故。若緣佛樂,故與眾生,
應名法緣;為欲簡別世間法故,不名法緣。又
佛是人,故不名法。若佛是人,何故不名眾生
緣乎?為欲簡別所益眾生,是故不得名眾生
緣。第二義者,前二化益、後一觀入,以別三
緣。如《地經》說:緣於一切所益眾生,名眾生緣。
緣於一切化眾生法,名曰法緣。此二化益觀
法空寂,稱曰無緣,此一觀入。第三義者,前一
化益、後二觀入,以別三緣。如《涅槃經》及《地持》
說。緣諸眾生欲與其利,名眾生緣;觀諸眾生
但是五陰生滅法數無我無人,而行慈等,名
為法緣。
問曰:無人,云何慈念?諸眾生妄為我
人,定所纏縛為之輪轉。深可哀傷,故得行慈。
又如下釋「菩薩自念:為諸眾生說如斯法,是
真行慈。」如是一切。
問曰:無人,為誰說乎?經言
無者,無定性人,非無和合假名眾生,故得為
說。觀眾生五陰法數畢竟空寂,而行慈等,名曰
無緣。
問曰:無法,云何行慈?解有兩義:一念眾
生妄為有法之所纏縛不能出離,深可哀傷,
故得行慈。二念為生說如斯法,即是第一義
樂,與人,故得名慈。如是一切。
問曰:無人,法亦
不有,為誰宣說?釋言:若就菩薩自觀見法平
等,實無能慈亦無所慈,佛亦如是。是以經言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據凡望聖,凡外有
聖,聞聖宣說空無我義,便能捨有證入其中,
故得宣說菩薩行慈,佛亦如是。是以經言「眾
生強分別,說佛度眾生。」於此門中更有多義,
廣如別章。
三緣如是,然今且約第三一門明
修無量。理實四行齊有三緣,但今文中言有
隱顯。慈無量中備具三緣:初觀眾生人法皆
空而起慈行,即是法緣及無緣義。下以六度
益眾生等,兼具生緣。悲喜捨中唯眾生緣,餘
略不論,良以是中慈為行體,故備三緣;餘三
行用,故唯生緣。就前慈中初明修相,「行寂滅」
下,明其相成。修在緣觀,成在真心。修中初觀
人法皆空,即是法緣及無緣觀。「文殊言」下,依
觀修慈。前中文殊先問起發,「云何菩薩觀於
眾生」;「維摩」下答。文別有二:一、觀生空,即是法
緣;二、「如無色界色」已下,明觀法空,即是無緣。
生空觀中有十五句,皆借喻顯。前之一喻別舉
別合,後十四喻併舉總合。此有何別?初之十
句就相明虛,明五陰相虛無神主;後之五句
就情說無,妄情所取畢竟不有。如第五大、第
六陰等。又前十句觀相虛假破去人性,後之
五句觀理空寂破去人相。前十句中,「譬如幻
師見所幻人」,立喻顯法。幻師知幻了了不真,
故取為喻。「菩薩觀生為若此」者,合之顯法。下
「如智者見水月」等,轉喻顯法。「智者見於水中
月」等,知實非有。菩薩生觀實知非有,故取
為喻。說何為水?名何以為空中之月?將何以
為水中之月?總取水月況生無實,不勞別對。
若欲細合,汎解有二:一約眾生分齊以論、二
約法說。約生論者,曲有兩義:一起我見、二起
我相。若起我見,陰法如水。我見之心,如水中
月。於此門中,本識之心及本識中無始薰習
我見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於彼妄想五
陰法中我妄想生,如水中月。故《地持》云「久遠
積習我我所」,著於五受陰,起我妄想,此復為
本,如空中月。於彼事相五陰法中我人見
起,如水中月。故《地持》云「依我妄想起身見我
慢」,若起我想妄心如水,五陰集用我人之相
如水中月。於此門中,佛性緣起集用之我,及
本識中無始薰習我塵種子,如空中月。由依
此本,我妄想中妄相五陰集用人現,如水中
月。此復為本,如空中月,於彼事識我見心中,
五陰集用我人相現,如水中月。妄心妄境宜
相起故。約法論者亦有二種:一起妄心,二
起妄心本識之,心及本識中無始熏習妄想
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於彼妄相虛偽法
中心想見等妄想心生,如水中月。此復為本,
如空中月,於彼事相陰界入中事識心生,如
水中月。若起妄法,妄心為水,妄法如似水中
之月。於此門中,佛性緣起陰界入法,及本識
中無始熏習法塵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
妄想心中陰界入等虛偽相現,如水中月。此
復為本,如空中月。事識心中陰界入等事相
法起,如水中月。汎論如是。今約眾生分齊言
耳。水月既然,鏡中像等類亦同爾。後五句中,
妄情所取我性本無,是故說言如第五大、第
六陰等。又復假名人相亦無,是以說言如第
五大、第六陰等。於色法中,唯有地水火風四
大,更無第五。成身法中,唯有五陰,更無第六。
「如第七情」,情猶識也,於事識中唯有六識,更
無第七。何故如是?六根之外無第七根,六塵
之外無第七識。通妄及真說七說八,理亦無
傷。今唯就事,故無第七。生識法中,唯有六根
及與六塵十二入法,無第十三。根塵識等隨
別開分,唯十八界無第十九。良以此等畢竟
無法,似身無我,故取為喻。法空觀中,先喻、後
合。喻別十五,言皆可知。上來觀生,明其法緣
及無緣義。下明修慈。於中文殊先問起發,若
作是觀,不見人法,云何行慈?「維摩」下答。菩薩
觀無,自念為生說如斯法,是真行慈。是義云
何?為生說前空無我法,能令眾生捨有證空,
即是第一義樂與人,故得名慈。
問曰:無人,為
誰說乎?此如上解。前明修相。
自下第二明其
成相,先辨、後結。辨中有二:一、明慈體性;二、「行
羅漢」下,明慈行德。明慈體中,句別有九,相從
為四。初有五句,明慈離相;次有兩句,明慈體
堅;次有一句,明慈體淨;下有一句,明慈體廣。
此慈佛性真心為體,真心離相常住不壞,清
淨廣大慈亦如之,故此文中隨而具辨。前離
相中,初句是總、後四是別。前就總中,「行寂滅
慈」,列其名字。慈體無為,遠離一切煩惱業苦,
故云寂滅。「無所生故」,釋顯其相。證實離妄,故
無所生。就後別中,「行不熱慈」,離煩惱因。煩惱
燒人名之為熱,慈行離之故曰不熱。「無煩」釋
之。「行等之慈」,離煩惱果。無有三世分段果別,
故名為等。「等三世故」,釋顯其相。「行無諍慈」,明
離業因。善惡相違名之為諍,慈行離此故曰
不諍。「無起」釋也。「行不二慈」,明離業果。「內外不
合」,釋顯其相。十二入中,六根名內、六塵名外,
內外和合能生六識,故名為合。菩薩真慈證實
以成,契實真慈,性如虛空無內外別,是故名
為內外不合。此前五句明慈離相,次有兩句
明慈體堅。「行不壞慈」,不為緣沮。慈即佛性體,
離相慈亦如之,故緣不壞。「畢竟盡故」,釋不壞
義。離相窮極,名畢竟盡。「行堅固慈」,自體堅固。
「心無毀故」,釋顯堅義。真心為體,故不可毀,無
毀故堅。次有一句明慈體淨。「行清淨慈」,列其
名字。「諸法性淨」,釋顯其相。如來藏中妙淨法
界名諸法淨,慈即彼成,故慈淨矣。下有一句
明慈體廣。「行無邊慈」,列其名字。「如空」釋也。理
性平等名為虛空,慈行同彼,名如虛空。虛空
界廣無有分限,慈行亦爾,故曰無邊。前明慈
體,下明慈德。德義虛融行無不統,無不統故
一備一切、一切成一。一備一切,慈通眾行,故
《涅槃》云「我說是慈有無量門」。一切成一,萬行
皆慈,故此文中遍就諸行以彰慈矣。於中初
先約人分異,「行自然」下約行辨異。前約人中,
從下向上次第論之。「行羅漢慈」,約人列名。「破
結」釋也。羅漢專以斷結為行,故慈行中有破
結義,說為羅漢。外國語中三名相逼,一阿羅
漢,此云無生,亦云無者。二阿盧漢,此云殺賊。
三阿羅呵,此云應供。今破結賊,當阿盧漢;而
賢聖中多無此名,故就羅漢明破結賊。「行菩
薩慈」,約人列名。「安生」釋也。菩薩專以安生為
行,故於慈中有安生義,說為菩薩。「行如來慈」,
約人列名。「得如」釋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是
如來義,故慈行中有證如義,說為如來。「行佛
之慈」,約人列名。「覺生」釋也。自覺覺他是其佛
義,故慈行中有覺生義,說為佛慈。
問曰:今此
明菩薩行,菩薩正應行菩薩慈,云何宣說行
羅漢慈乃至佛慈?菩薩遍學一切法故。
上來
約人,自下第二約行辨異。於中合有十六句
別,通論慈行俱是利他,隨相且分。初之三句
自行利人,次有一句化行益物,次有七句自
行利人,下有五句化行益物。就初三中,「行自
然慈」,列其名字。「無因」釋也。如涅槃說:因世諦
慈得第一義慈。第一義慈不從因緣,此亦如
之。修時假緣,得實反望,從來無因。無因可從,
故曰自然。「行菩提慈」,列其名字。菩提,胡語,此
翻名道,圓通之道說為菩提。慈行圓通,故名
菩提。「等一味故」,釋顯其相。證菩提時,體外無
緣,故等一味,義如上辨。「行無等慈」,列其名字。
下不能齊,故曰無等。「斷諸愛故」,釋顯其相。體
真窮極,上無所欣,名斷諸愛。次下一句化行
益物。「行大悲慈」,列其名字。分相論之,慈悲各
異;今據攝相,悲亦成慈。「導以大乘」,釋顯其相。
次七復明自行利人。於中初句是其證行,後
六教行。前證行中,「行無厭慈」,列其名字。行常
在空故曰無厭;亦可依空常化不惓,故曰無
厭。「觀空無我」,釋顯其相。下教行中六度差別。
「行法施慈」,就檀明慈。檀有財、法、無畏之別,今
論法施,餘略不辨。「無遺惜故」,釋顯其相。有法
盡施,故無遺惜。「行持戒慈」,就戒明慈。戒行教
人,名持戒慈。「化毀」釋也。「行忍辱慈」,就忍明慈。
忍行安他,名忍辱慈。「護彼我故」,釋顯其相。護
是捨義,捨於彼我,故不親己疎礙於彼而行惱
害。「行精進慈」,就進明慈。勤化眾生,名精進慈。
「荷負眾生」,釋顯其相。「行禪定慈」,就禪明慈。禪
行益人,故名為慈。「不受味故」,釋顯其相。得禪
愛著,名為受味,味則捨他。菩薩不味,故能化
益。「行智慧慈」,就慧明慈。慧行益人,名智慧慈。
「無不知時」,釋顯其相。善知眾生應受化時,隨
而攝取,名無不知。此前七句約就自行以論
慈益,下五復明化行益物。於中初句化他身
巧,中間三句化他心淨,末後一句化他行益。
化他巧中,「行方便慈」,列其名字。化行善巧,故
曰方便。「一切示現」,釋顯其相。巧現異化,故曰
方便。如觀世音種種異現,名為方便。化他心
中,「行無隱慈」,化他心直。心無諂偽,故無隱覆。
「直心清淨」,釋顯其相。行深心慈,化他心慇。化
心慇厚,故名為深。「不雜」釋之。以心深故,不雜
懈怠。又以深故,不雜異求。「行無誑慈」,化他心
實。實心饒益,故無虛誑。「不虛」釋也。化他益中,
「行安樂慈」,列其名字。「令得佛樂」,釋其相。上來
別論。「菩薩之慈為若此也」,總以結之。上來慈
竟。
下次明其悲喜捨行。皆初文殊問以起發,
維摩後答。「何謂為悲」,問悲無量。「所作功德皆
與一切眾生共之」,對問辨釋。餘處多說與樂
名慈、拔苦稱悲。依如《涅槃》,除無利益拔苦名
慈,與其利樂說以為悲。今此所論悉不同彼,
利他行體說以為慈,所得共他目之為悲。隨
己所得盡欲與他,名共一切。「何謂為喜」,問喜
無量。「有所饒益歡喜無悔」,對問辨釋。餘處
多說,見他得利慶悅名喜。今此益他不悔名
喜,義之左右。「何謂為捨」,問捨無量。「所作福祐
無所悕望」,對問辨釋。福利眾生蔭祐一切,不
悕名利、不望及報,捨此貪求故名為捨。經中
說捨汎有七種:一、心性平等,亡懷稱捨。情無
存著,故曰亡懷。二、於眾生捨離一切怨親等
礙,目之為捨。三、捨一切貪瞋等過,名之為捨。
四、見生得脫不復憂念,放捨名捨。五、證空平
等,離相名捨。六、自捨己樂施與他人,說之為
捨,如《涅槃》說。七、益眾生無所希望,名之為捨。
今此所論,義當後門。上來利他,下明自行。於
中合有十二問答,相從為三:初一明求一切
智心;次一明其念眾生心;後十明其離有為
心。此三巧觀,互以相成。就初番中,文殊先問。
「生死有畏當何所依」,問以起發。「維摩」下答。「當
依如來功德力」者,依求佛智度生死也。依義
不同,汎釋有三:一、異相歸依,依憑他佛而度
生死;二、自德歸依,自求當來菩提功德;三、自
實歸依,三歸真性是己自體,息妄趣求名曰
歸依。如《涅槃》說。今此所說,義當第二。自依當
來所成佛歸而治生死。第二、深念眾生心中,
文殊先問,「欲依如來當於何住」。「維摩」下答,「當
住度脫一切眾生」。無上菩提獨善不階,故求
佛德須度眾生。此舉化他,自成佛法。第三、厭
離有為心中,有十問答。初四問答尋其行原,
後六問答推其患本。就前四中,初二問答明
離煩惱,後二離業。離煩惱中,「欲度眾生當何
所除」,問先起後。「除其煩惱」,對問辨釋。自有煩
惱不能解人,故欲度生須斷煩惱。「欲除煩惱
當何所行」,問前起後。「當行正念」,對問辨釋。一
切煩惱由邪念生,故斷煩惱須行正念。就離
業中,「云何行正」,問前起後。「答曰當行不生不
滅」,略明離業。「何法不生何法不滅」,問前起後。
「不善不生、善法不滅」,廣明離業。不善不生,教其
離障;善法不滅,教其修治。上來四番尋其行
原,下六問答推其患本。初「善不善孰為本」者,
問前起後。孰謂誰也,前善不善用誰為本?「身
為本」言,對問辨釋。五陰報身而為本也。「身孰
為本」,轉問身本。「欲貪本」者,明其陰身四住煩
惱而為本也。四住惑中貪欲增強,受身所依,
故偏舉之。「又問欲貪孰為本」者,轉問貪本。「答
曰虛妄分別本」者,明前四住用七識中虛妄
分別而為本也。於彼妄心所起法中,分別違
順好惡等異,名妄分別。猶《地持》中念不念等
三種妄想,依此三妄起貪恚癡,故為貪本。「又
問虛妄孰為本」者,轉問妄本。「答曰顛倒想為
本」者,明妄分別七識心體而為本也。七識妄
心是想見三倒所收,名顛倒想。非四顛倒,
四倒乃是四位所攝,非虛妄本,故宜別之。此
顛倒想,猶《地持》中自性差別攝受積聚三妄所
攝。「又問倒想孰為本」者,轉問倒本。「無住本」者,
明前倒想八識真心而為本也。如人眠夢報
心為本,真心無緣無所依託,故曰無住。「又問
無住孰為本」者,轉問真本。「答曰無住則無本」
者,明真體常,更無依託,所以無本。如色依空,
空更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
明從真心建立一切虛妄法也。故經宣說「三
界虛妄,唯真心作。」若知此本,虛妄之法自然
息滅,故須推之。品初至此明其所行。
下明所成。所行是其功用之道,所成是其無
功用德。所成有二:一所成人、二所成事。依前
利他,化益天女,成就出世不思議德,名所成
人。依前自利,成就淨報所居之室具八未有
名所成事。此皆寄約維摩顯之,理通一切。文
中有三:一、明天女聞說現身;二、「即以天華散
菩薩」下寄化顯德;三、「爾時維摩語舍利」下,辨實
顯德。就初段中,「時維摩室」,彰其處也。「有一天
女」,列其人也。此乃鬼神,通名為天,與《華嚴》中
夜天相似。「見諸大人聞所說法」,彰現所由。「便
現其身」,正明現身。聞說心喜,所以現身。又此
天女因說成德,德成起用,用應物情,所以現
身。第二寄化顯德之中,宗意有二:第一為顯
天女之德,第二為彰維摩之室具八未有。隨
文以求,言義有八:一、明菩薩於華不著;二、「舍
利言天止此室其已久」下,不離文字而說解
脫;三、「舍利不復已離婬怒癡」下,不離三毒而
得解脫;四、「舍利言善哉」已下,明無得證;五、「舍
利問汝於三乘為何求」下,明其所求;六、「舍利
言汝何以不轉女身」下,明無所轉;七、「舍利問
汝於此沒當生何」下,明無所生;八、「舍利問汝
久如得三菩提」下,明無所得。就此八中,兩門
分別:一、遣相分別,無得無離。二、顯實分別,實
得實離。遣相門中,相從為四:一明無離、二明
無得、三明無捨、四明無取。八中初三明其無
離,次一無得,次二無捨,後二無取。是義云
何?初之三分,明諸菩薩知相即如,三業無離,
初一身業不離五塵,第二口業不離文字,第
三意業不離三毒。其次一分,明諸菩薩知如
絕相,無得無證。如外無心,故無能得亦無心
外如相可取,故無所證。其次兩分,復明菩薩
知相即如身心無捨,於中初分明其內心不
捨三乘,後明身報不捨女像。後之兩分,復明
菩薩知如絕相無生無取,於中初分明身平
等無生可取,後分明其內心平等無果可取。
遣相如是。顯實門中相從為六,義為三對。言
其六者,初之一分,寄對聲聞,明如實治,處塵
不染。次有兩分,寄對聲聞,明如實脫,在
垢無縛。此二一對。次有一分,明如實德無證
為證。次有一分,明如實願三乘等求。此二一
對。次有兩分,明如實身現無所捨、當無所生。
末後一分,明如實心無得為得。此二一對。就
初段中,文別有六:第一、天女為欲誡諸菩薩
聲聞心行差別,以華普散。二、「華至」下明諸菩
薩聲聞心別華至有異。以諸菩薩離相心成,
華至則落;聲聞弟子取相未遣,華至不墮。三、
「一切弟子神力去」下,明諸聲聞恥花偏著,神
力遣之而不能去。四、「爾時天女問舍利」下,天
女問其去花之意。五、舍利答花綵非是出家
嚴具,名不如法。六、「天曰」下,天女隨答以理教
呵。於中先呵,「若於佛法出家」已下以理教示。
就前呵中,「勿謂此花為不如法」,隨答正呵。「所
以」下釋,先徵、後解。花無分別,明患非境。「仁者
自生分別想耳」,推過歸人。就下教中六句三
對,皆初非小,後顯其大。三中初對約行分異,
第二約心,第三約惑。初中,「若於佛法出家
有所分別為不如法」,是非小也。「若無分別是
如法」等,是顯大也。若無分別是則如法,汎
立道理。「觀諸菩薩花不著」下,就大顯德。此是
初對。「譬如人畏非人得便,如是弟子畏生死
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此復非小。「已離畏者
一切五欲不能為也」,還是顯大。此是兩對。「結
習未盡花著身耳」,此復非小。「結習盡者花不
著也」,此復顯大。此三對三番非小令人厭捨,
三番顯大使人慕求。
自下第二明即文字而
說解脫。於中四對:一、舍利問「天止此室其已
久如」。久近如何,故曰久如。天女具答「如耆年
解脫」。年長曰耆。天女以彼舍利長舊呼為耆
年。耆年脫來,我居此室。二舍利錯解「止此久
耶」。天女尋徵「耆年解脫亦何如久」。天女之意,
將舍利弗平性無縛以為解脫,此解脫來無有
時節。取彼類己身之實性,安住維摩如實
境界亦無久近,凡聖所依實無二故。舍利今
者謂得道來名為解脫,將此類彼,故答久耶。
天女知錯,故即徵責,耆年解脫亦何如久。三
舍利覺失,默然不答。天女尋責,「如何耆舊大
智而默」。道其耆舊彰其學久,云其大智顯其
能答。仁既耆舊而有大知,何故默然?四舍利
反答「其解脫者無所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
云」。天女因答,以理教呵。於中四句:一、以理正
教。「言說文字皆解脫相」,何須捨言?二、「所以」下
釋,先徵、後解。言「解脫者非內非外不在兩間」,
明脫同字。文字亦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明字
同脫。是義云何?十二入中六根名內、六塵名
外,約對此二說為兩間。字脫體實皆無所有,
體既不有說何為內、說何為外及在兩間?此
義不異,故說文字皆解脫相,謂同解脫之實
相耳。三、以理結呵。「是故舍利無離文字說解
脫也」。四、「所以」下釋,先徵、後解。「一切諸法皆解
脫相」,類以顯之。諸法性寂,無定無繫,即是解
脫。文字亦爾,是故不應捨離文字別說解脫。
自下第三明即三毒而辨解脫。舍利初問。「不
復以離婬怒癡等為解脫乎」,舍利聞前一切諸
法是解脫相,故為此問。「天女」下答。「佛為慢人
說離婬等為解脫」者,簡小異大。小乘之人實
未究竟,生究竟相名增上慢,佛為是人說離
婬等以為解脫。婬即是貪,怒即是瞋,癡即是
無明。「若無慢者佛說婬等即是解脫」,彰大異
小。婬怒癡等云何即是?解有兩義:一、就化說。
諸佛菩薩雖得涅槃而常現起,故下文言「八
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
即以此法而作佛事。」又復下說「菩薩現起一
切煩惱,名通佛道。」《地經》說為發起勝行。二、就
實說。貪瞋癡等用真為體,窮其體性即真解
脫,故經說言:凡夫未成佛,菩提為煩惱;聖若
成佛時,煩惱即菩提。共此相似。如人迷解,迷
方即正,非於迷外別求正方。解知貪等即真
解脫,雖得解脫,不捨貪等。
自下第四明無得
證。初先舍利嘆問起發。「汝何所得,以何為證,
辨乃如是」。「天女」下答。「無得無證故辨如是」,以
理正解何者是得、何者是證,而復宣說無得
無證。然得與證,通釋是一,隨義別分異有三
種:一、約解行二門分別。解觀納法名之為得,
行心相應說以為證。二、約空有二行分別。有
行成就說以為得,空行成就說以為證。三、約
滅道二門分別。道行成就名之為得,滅果相
應說以為證。無得無證,汎解有三:一、約人分
別。得證在人,菩薩見實知無我人,故無得證。
與前文中「眾生彌勒如故無得」其義相似。二、
約法分別。法謂身心,身心契會名得名證。菩
薩窮觀身心本無,故無得證。與上文中「菩提
不可身得心得」其義相似。三、就理分別。如理
空寂無可悕取,故無得證。又如體常不可取
捨,故無得證。又如無處,故無得證。與下文中
「菩提無處無得」相似。由去妄想得證之情,實
慧無礙,故辨如是。「所以」下釋,先徵、後解。「若有
得證則於佛法為增上慢」,舉失顯得。見我能
證增上之法名增上慢,有得證者必有此過,
我無此過故無得證。
自下第五明其所求。初
舍利弗問以起發。「汝於三乘為何志求」。「天女」
下答。文別有二:一、就化他,三乘等求。以聲聞
法化眾生故,我為聲聞;以因緣法化眾生故,
我為辟支佛;大悲化生,我為大乘。二、就自利,
唯求大乘。於中有四:初一喻一合,汎明一切
入此室者,但求佛德不樂二乘。法從喻稱,故
說為香。二、「其有釋梵四王」已下,舉他類己。明
一切眾入此室者,聞斯上人講說妙法,皆樂
佛香發心求。三、「吾止此」下,明己同他。入此室
來純聞大乘發心願求,此即顯己維摩所成。
「吾止此室十二年」者,彰其時分,即相而辨居
其室來始十二年。約法以論,菩薩住於一一
地中,若攝一切諸地功德,天女所成十二住
德皆依此成,名十二年。「初不聞說聲聞辟支」,
明己不求小乘所以。「但聞菩薩大慈大悲」,明
己偏求大乘所由。四、「此室常現八未曾」下,總明
自地入此室中求大所以。以此室中具八未
有,故有入者悉皆求大不求餘乘。此即彰彼
維摩所成不思議事。於中初列八未有事。「誰
有見斯不思議」下,約事顯心。前中初總、次列、
後結,文顯可知。
自下第六明無所轉。初先舍
利問以起發,「汝德如是應當自在,女身弊惡,
今有何以不轉女身?」「天女」下答,明其無轉。於
中有三:第一、天女明己無轉,令其生信。二、「譬
如」下,寄喻反問,令其生解。三、「即時天女以神
通」下,變女在彼令其證知。初中「我從十二年
來」,彰其分齊。居其室來求女不得,故云十二。
「求女人相了不可得,當何轉」者,正明無轉。男
女之相就陰身說,觀陰體空,故求不得。求既
不得,知何所轉?第二段中,初先就喻反問舍
利。「譬如幻師化作幻女,若有人問何以不轉,
為正問不?」幻師即是天女真身,化作幻女天
女應身,問人即是舍利弗是。次舍利弗以理
正答。「不也」總答。「幻無定相當何所轉」,釋以辨
答。「天女」下,即取其所答類顯諸法,彰問不應。
「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定相」,汎舉諸法類
同前幻。「云何乃」下,彰問不應。第三段中,文
別有二:一、就舍利變男為女,令知無轉。二、「即
時天女還攝神」下,就舍利弗變女為男,令知
無在。前中五句:一、「天女以力變舍利弗令如
天女,天自化身如舍利弗」,此即八地,能以自
身作眾生身、以眾生身作自身矣。二、天女問,
「何以不轉」。三、舍利答。「以天女像」,身為女也。
「而答言」下,口言答也。「不知何轉」,明無所轉。
女即無女,故無所轉;而變為女,明非無轉。
無轉非有,而變非無。第四、天女約其所答彰
顯一切。「舍利若能轉此女身則一切女亦當
能轉」,約前舍利不知何轉,明一切女悉皆無
轉。反以言之,舍利若能於無女處能轉女身,
一切女人實亦無女,於無女處亦應能轉。舍
利不能於無女處轉於女身,一切人於無女
處亦不能轉。云何使我轉於女身?「如舍利
弗非女現女,一切女人亦如是」下,約前舍利
而變為女,明一切女悉皆有轉。如者是其指
斥之辭。如舍利弗非女現女,牒前舍利而變
為女。一切女人亦如是等,類顯餘也。類之云
何?如舍利弗體實非女而現女身,一切女人
亦復如是,體實非女,隨其業幻變以為女。良
以非女變為女故,雖現女身而實非女。我亦
如是,雖現女身而非是女,更何須轉?五、「是故」
已下,引說證成。是一切女非女為女,雖現女
人而非女,故佛說諸法非男非女。
自下第二
就舍利弗變女為男,令知無在。於中亦五。第
一、天女自攝神力,令舍利身還復如故。二、天
女問「女身色相今何所在」。三、舍利答「女身色
相無在不在」。即身非女,故曰無在。亦非有女,
捨此之彼名無不在。亦可現無名為不在,亦
非先有後除為無名不在。亦可現無名為無
在,先化在身名無不在。第四、天女約其所答
類顯諸法,明法無在。「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
在不在」,解有兩義:一、法體非有,故曰無在;此
自體無,非是先有後除為無,名無不在。二、法
體非有名為無在,法相非無名無不在。五、「夫
無在」下,引說證成。
自下第七明無所生。舍利
初問「汝於此沒當生何所」。天女類答「佛化所
生吾如彼生」。如來化身生則無生、滅則無滅,
故取類己。舍利次領,「佛化所生無沒生也」。沒
猶滅矣。「天女」下,復取其所言類顯一切。如佛
化生,生則無生、滅則無滅。
自下第八明無所
得。於中三番:初舍利問「久如得阿耨菩提」。天
女反答「如舍利弗還為凡夫,我乃當得」。二、舍
利弗彰己作凡無有是處。天女約之,明己有
得阿耨菩提亦無是處。初先略辨,「所以」下釋。
「菩提無處故無得」者,如上文說「菩提離相,是
故不可身得心得。」今言無處,故不可得,別是
一義。
問曰:菩提在於後際,云何無處?釋言:據
凡望於菩提,菩提在當;若據菩提實性以論,
體外無凡。既無生死凡夫在此,焉得宣說菩
提為彼?故無住處。以無處故,修證無所,故無
得者。
三、舍利弗乘言作難。「現今諸佛證得菩
提,過去已得未來當得如恒河沙。皆謂何乎?」
「天女」下釋。於中初先解釋三世非三世義。「汝
得阿羅漢道」已下,解釋諸佛得無得義。前中
初言「世俗文字說三世」,簡相異實。「非謂菩提
有去來今」,明實異相。是義云何?汎解有四:一、
就真應相對分別。應化在時故有三世,真則
常住猶如虛空無去來今。二、就真中性淨方
便相對分別。依如《涅槃》,性淨之果悉名涅槃,
方便之果說為菩提。是則菩提藉緣修生,雖
三世攝,涅槃之體性出自古,不從緣生非去
來今。若依《金剛般若論》等,菩提門中自有性
淨、方便之別。方便修生說有三世,性淨體常
非三世攝,無去來今。第三、直就性淨之中約
就修證而為分別。性淨菩提藉緣修顯,修別
前後,淨非一時,故有三世。約證反望,從來常
淨。以常淨故,無隱無顯、非因非果,以是義故
無去來今。此之一義,與《涅槃》中「捨世諦慈得
第一義慈,第一義慈不從因緣」其言相似。第
四、直就性淨之中約緣就實而為分別。據緣
望實,緣外有實,緣外之實息緣方會,會之前
後,故有三世。就實論實,實外無緣,緣既不有
誰來覆我?故本無隱。本既無隱,豈有今顯?實
性常寂不隨緣變,以是義故無去來今。汎解
如是。今時所辨,義當第三;又據第四理亦無
傷。上來對難解釋三世義,下復對難明得無
得。於中天女先問「舍利得羅漢耶」。舍利次答
「無得而得」。解有三義:一、得羅漢時滅離情取
名無所得,得此無得名為而得。二、滅離情取
名為無得,證無我理名為而得。三、見法無性
無可貪取名為無得,得此無得故復無得。「天
女」下,即約其所答,明佛菩薩得菩提義無得而
得。解亦有三:一、息情取名為無得,得此無得
名為而得。二、息情取名為無得,故《涅槃》中說
十無得;實證相應名為得,故《涅槃》中宣說菩
薩得第一義、得道菩提及以涅槃,故非無得。
三、真性常寂無修無證名無所得。此無得法
本為妄隱,藉緣修顯名為而得。是則無得從
緣修得,反至得時得於無得。上來第二寄化
顯德。
自下第三辨實顯德。於中初明自利之
德;「以本願」下明利他德。前自利中,「爾時維摩
語舍利弗,天女已曾供養九十二億佛已」,彰
昔所修。「已能遊」等,明先所成。前所修中應供
多佛,今言九十二億佛者,當應現報一身為
論。後所成中,「已能遊戲菩薩神通」,明其用勝,
此八地上淨佛國土自在行也。「所願具足」,彰
其德備。「得無生忍」,明其證深。「住不退轉」,顯其
位高。七地已上同得無生,今住不退是八地
上。法流水中任運上昇,名住不退。他利可知。
「佛道品」者,通相論之,一切所修皆菩薩行、悉
是佛道。於中分別,捨相趣寂是菩薩行,證
寂起用名為佛道。今修此道,因以標品,名佛
道品。上來兩對是自分行,自下第三是勝進
行。約位且分,自分在於六地已還,準依《地經》,
六地已還修習捨相趣寂行故。勝進在於七
地已上,準依《地經》,七地已上修方便智發起
菩薩殊勝行故。實則兼通。就此品中,初明所
行;「普現問」下彰其所成。前所行中,初明通道,
彰其行體;下說煩惱為如來種,顯其行本,成
前行非通道之義。前中初先問答正辨,後總
結之。就正辨中,有兩問答。「文殊問言菩薩云
何通達佛道」,是初問也。「菩薩行非名通佛道」,
對問總答。染法非是出世正道名為非道,諸
佛常以此法化人名為佛道,菩薩行此名通
佛道。
問曰:非道,菩薩應斷,何用行乎?如上所
辨,法有三門:一、是對治修捨之門,有惡悉除、
有善皆習。故上文言「不善不生、善法不滅」。二、
息相門,善惡俱離,乃至無有一法可存。故論
說言「法尚須捨,何況非法」。三、立相門,染淨俱
行。言行染者,如《地經》說發起勝行,此中所說
行非通道,下文宣說「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
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如是
等也,行淨可知。
問曰:直爾修淨便足,何用行
染?解有四義:一、約行分別。行有自利利他之
異,自行修淨、化他現染,現染對破聲聞偏淨、
修淨對破凡夫偏染。故上文言「非垢非淨是
菩薩行」。第二、約就化人分別。人有凡聖,化凡
現染、化聖修淨。又復人有大小之別,教大起
染、化小唯淨。三、隨法分別。法有世間、涅槃之
異,願隨世間必須現染、欲求涅槃必須修淨。
四、顯實分別。如來藏中有二種門:一是寂滅
真如之門、二是緣起作用之門。欲證是二必
須了因,欲入寂門必須修淨而作了因,欲隨
用門必須行染以為了因。有此多義,故今此
中現行染法通達佛道。然此染行,人言唯應,
他見我作義實不作,此乃一相非謂一切。若
唯應者,今此所修豈可是其應通佛道?地經
所說發起勝行,豈可是其應殊勝行而非實
乎?實有所修,那得唯應?於中分別有修有成,
修必力厲學起,非我不為。成有三義:一、約情
分別。他見我為,我實不作,作染之情聖已斷
故。二、約因分別。所現染用皆是大悲願力因
起,非直他見。三、約法分別。所現染用皆是緣
起三昧法門之所示現,如如意珠雨眾寶物。
故《涅槃》云「大般涅槃能建大義,金剛三昧種
種示現。」如《華嚴》中善財所求法界之門,各有作
用。如是等也。既從悲願法門力起,何得定說
我實不為但是他見?
「又問云何行於非道」,重
問起發。下對廣辨,文別有四:一、起凡夫行;二、
從「示入聲聞」已下,起二乘行;三、「示入貧」下,隨
生死行;四、「現涅槃」下,入涅槃行。四中前二凡
聖相對,後二生死涅槃相對。初中有二:一、現
凡夫集生死行。二、「示行慳」下,現起凡夫障道
之行。集生死中,明其現起煩惱業苦。「行五無
間而無惱恚」,現起業因。殺父、殺母、殺羅漢、
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是其五也。此五業重,受
苦相續,因從果稱,故曰無間。凡夫五逆瞋惱
心起,菩薩不爾故無惱恚。至地獄等。示受苦
果。至于地獄餓鬼畜生。是三塗難。「至于地獄
無罪垢」者,地獄實從罪業所招,菩薩化受故
無罪垢。「至于畜生無有無明憍慢等」者,如《涅
槃》說:貪瞋癡慢多生地獄,從地獄出受諸畜
身。菩薩不爾,雖現受之而無煩惱,故無無明
憍慢等過。「至于餓鬼而具德」者,餓鬼多由慳
貪所致。菩薩不爾,雖現處之而多福善,名
具功德。「行色無色不為勝」者,是上二界長壽
天難,欲界人天非難不論。欝單雖難,文略不
舉。「示行貪」等,現起煩惱,三毒可知。下起凡
夫障道行中,初起凡夫損己之行。「示入魔」下,
明起凡夫惱他之行。損己行中初示慳等明
無正行,下示諂等無行方便。前中初言「示行
慳貪」,現起檀障。「而捨內外不惜身命」,則實能
施。身內、財外。「示行毀禁」,現起戒障。「而安淨戒
小罪大懼」,明實堅持。「示行瞋恚」,現起忍障。「而
常慈忍」,明實柔軟。「示行懈怠」,起精進障。「勤修
功德。明實策勤。示行亂意。明起禪障。而常念
定」,明實安靜。「示行愚癡」,現起慧障。「而通世間
出世間慧」,明實博知。善達五明名通世間,覺
了真諦名通出世。下彰諂慢妨求正法,是故
名為無行方便。於中三句。「示行諂偽」,現有卑
下。形曲名諂,心虛曰偽。「而善方便隨諸經義」,
明實巧直。而善方便,翻前諂也,巧便隨物故
非曲諂。隨諸經義,翻前偽也,心依法義故無
虛偽。「示行憍慢」,現起慢高。「而於眾生猶如橋
梁」,內實卑濡荷負一切,故於眾生猶如橋梁。
「示行諸惱」,現起染過。除諂除慢起餘煩惱。「而
心常淨」,明實不染。上來明起損己之行。「示入
於魔」,起惱他行。「順佛智慧」,明實善益。正法教
人名順佛慧。上來第一明起凡行。自下第二
起二乘行。「示入聲聞」,現同小乘。「而為眾生說
未聞法」,實有大解。「示入辟支」,現同中乘。「而成
大悲教化眾生」,實有大心。自下第三隨生死
行。於中十句,前之九句現在所為,末後一句
未來所作。就前九,初之五句在苦無惱,後之
四句處染不污。就前五中,「示入貧窮」,現有所
乏。「而有寶手功德無盡」,內實豐盈如轉輪王
主藏之臣。寶從手出名為寶手,此句依果。下
四正報。「示入形殘」,現有缺漏。「而具相好以
自莊嚴」,寶報殊美。「示入下賤」,現處卑劣。「而
生佛種具諸功德」,稟藉尊高。「示入羸醜」,現居
衰漏。「而得那羅眾生樂見」,色身堅妙。得那羅
延,色身堅也。那羅胡語,此云堅牢。眾生樂見,
色身妙也。「示入老病」,現有衰退。「永斷病根超
越死畏」,法身康盛。上來五句在苦無惱。自下
四句處染不污,初二無愛、次一無癡、後一無
見。就前二中,「示有資生」,現居豐逸。「恒觀無常
實無所貪」,內除保愛。「示有妻妾」,現處塵染。「而
常遠離五欲淤」,內心恒淨。此明離愛。「現於訥
鈍」,外示愚拙。「而成辨才總持無失」,內實明利。
此明離癡。「示入邪濟」,現同外道。「而以正濟渡
諸眾生」,心無異執。此明離見。上來九句現在
所為,下二明其未來所作。「現入諸道」,六趣皆
生。「而斷因緣」,實行常淨。上來第三隨生死行,
自下第四入涅槃行。「現於涅槃」,應取小滅。「不
斷生死」,常隨諸有。上來第一問答正辨。「文殊
師利能如是行為通佛道」,總以結之。
上來通
道明其所行,下說煩惱為如來種,彰其行本
成前行非通佛道義。云何成前?良以煩惱是
佛種故,向前行非名通佛道。文中有二:一問
答正辨、二迦葉述讚。前中維摩先問起發,「何
等為種」。前通佛道維摩自說,今如來種何不
自論,反問文殊?釋言:維摩上來宣說行非通
道,恐人不信,故今反問文殊佛種,欲令宣說
成己所辨。異人同說,明理決定。「文殊」下答,純
說一切煩惱惡法為如來種。何故而然?為欲
成前行非通道,所以偏舉。
問曰:生死煩惱業
等違障佛道,云何說之為如來種?汎解有三:
一、佛性緣起集成凡夫不善五陰,此不善陰
體是真心,能為如來正因種子,名如來種。故
《涅槃》云「無明等結悉是佛性」,性猶種也。二、不
善眾生能厭生死、上求佛道,故名一切惡不善
法為如來種。故《地持》云「以有煩惱,樂求淨法,
名以有因」,因猶種矣。三、有煩惱者能行非道
攝取眾生,以此能起通佛道行,名如來種。今
此所論,義當後二。
文中初說煩惱惡法為如
來種。「曰何謂」下,問答解釋。前中有其十二句
別:一、有身為種。二十五有生死之報名為有
身,說此有身為佛種也。第二、無明有愛為種。
前身苦果,此是集因。煩惱無量,無明有愛有
分根本,所以偏說。第三、宣說貪瞋癡等三毒
為種。義如別章,此應具論。第四、宣說四倒為
種。生死之法實無常無我不淨,妄計以為常
樂我淨,是其四也。第五、宣說五蓋為種。貪、瞋、
睡眠、掉悔及疑是其五也。第六、宣說六入為
種。眼等六根名為六入。第七、宣說七識處為
種。欲界人天合以為一也;色界地中下三禪
處即以為三,通前為四;無色界中下三空處
復以為三,通前說七。
問曰:欲界有三塗處,何
故不說?論言:三塗有苦前逼,識不樂安,故非
識處。於色界中,第四禪處何故不說?論言:彼
中有無想報殘害心識。又四禪中有五淨居,
樂求涅槃殘滅心識,不欲久安,故非識處。無
色界中非想天處何故不說?論言:彼中有滅
盡定,亦滅心識,識不樂安,故非識處。
第八、宣
說八邪為種。邪見、邪思惟、邪念、邪定、邪語、
邪業、邪命、邪精進,是其八也。第九、宣說九惱
處為種。愛我怨家、憎我善友及與我身,為三
惱處;三世分別,即為九也。第十、宣說十不善
業道以為佛種。殺、盜、邪婬、妄言、綺語、兩舌、
惡罵、貪、瞋、邪見,是其十也。其第十一、六十二
見以為佛種。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其第十二、
宣說一切煩惱為種。
上來別論,下總釋之。「曰
何謂也」,問前起後。此皆生死障道之法,今說
佛種,其義何謂?下對釋之,義意如前。有煩惱
者能厭生死、求大菩提,故名佛種。又能行非
通達佛道,亦名佛種。文中有三:一、就愛煩惱
釋為佛種;二、「又如殖」下,就見煩惱釋為佛種;
三、「是故當知一切煩」下,通釋一切煩惱為種。
前中初法、次喻、後合。法中「若見無為入正不
能復發三菩提心」,舉非顯是。聲聞見證無為
涅槃為入正位,於中樂著不能求大,是故不
能發菩提心。是中亦應明凡能發,文略不說,
翻前可知。喻中「高原不生蓮華」,喻前非也。取
著無為名高陸地。「卑濕淤泥乃生此華」,喻前
所明凡夫能也。合中「如是見無為法入正位
者不生佛法」,合前高原不生蓮華。「煩惱泥中
乃有眾生起佛法耳」,合濕淤泥乃生此華。就
見煩惱釋為種中,先喻、後合。喻中「殖種於空
不生」,喻小非種。菩提心法名之為種,用教聲
聞名之為殖。聲聞樂寂說之為空,以樂寂故
不起大心名終不生。「糞壤之地乃得滋茂」,喻
凡是種。我見眾生名糞壤地,此能決意求大
菩提名能滋茂。下合顯法。「入無為者不生佛
法」,合前殖種於空不生。「起我見心如須彌山
猶能發心」,合糞壤地乃能滋茂。五見斯能,我
見是本,所以偏說。自下第三通釋一切煩惱
為種。「是故當知一切煩惱為如來種」,乘前顯
後。是前愛見為佛種故,當知其餘一切煩惱
皆如來種。此顯是也,下彰其非,前喻、後合。
不能隨染行非通道,名為不入煩惱大海,以
不入故不能得生一切智寶。
自下第二、迦葉
述讚。「爾時迦葉嘆言:善哉快說是語」,是讚語
也。「誠如」下述。於中四對,皆初述前凡夫為種,
後述向前小乘非種。四對何別?第一、明其煩
惱眾生能為佛種,二乘不能;第二、明其惡業
眾生能為佛種,二乘不能;三、雙結前二;四、雙
釋前二。就初對中,「誠如所言,塵勞之疇為如
來種」,述前凡夫能為佛種。煩惱坌污名之為
塵,有能勞亂,說以為勞。疇謂疇輩,亦曰疇類。
起煩惱者疇輩品類,名塵勞疇,此等實能為
如來種。「我等今者不復堪任發菩提心」,呵毀
二乘、成前文中小乘不能。第二對中、初言乃
至「五無間罪猶能發意生於佛法」,述前凡夫
能為佛種。越輕舉重,故曰乃至。五逆名義,如
上所辨。言無間者,解有四義:一、趣報無間。造
作逆罪,捨此身已直入阿鼻,前念人間後念
已在,故曰無間。二、身形無間。阿鼻地獄縱廣
正等八萬由旬,一人入中身亦遍滿,第二人
入身亦遍滿,如是一切,故曰無間。三、壽命無
間。餘地獄中數生數死,阿鼻不爾,一生其中
壽命一劫,中無間絕,故曰無間。四、受苦無間。
餘地獄中苦樂間雜,阿鼻不爾,受苦相續時
無暫間,故曰無間。五逆之義具此四義,故曰
無間。此業雖重,猶能發意生於佛法,如世王
等。「而今我等永不能發」,呵毀二乘,成上文中
聲聞非種。於中初法、次以喻顯。眼等名根,根
壞名敗,根壞之人名「根敗士」。於色聲等不能
昭曯,不為五塵之所資益,名「於五欲不能復
利」。下合顯法。「如是聲聞諸結斷者」,合根敗士。
「於佛法中」,合於五欲。「無所復益永不志願」,合
不復利。第三結中言「是故」者,是塵勞疇為如
來種,五無間罪生佛法故。「凡於佛法有其反
復」,造惡違背還能趣求,名有反復,是前我等
不復堪任發菩提心;聲聞結斷,於佛法中無所
益故,聲聞無也。
第四釋中,「所以者何」,徵前起
後。何以凡夫偏有反復聲聞獨無?下對釋之。
「凡聞佛法起無上心不斷三寶」,釋前凡夫有
反復也。「正使聲聞終身聞法,力無畏等永不
能發」,解釋向前聲聞無也。聲聞樂寂,無苦可
厭,不能隨有悲念眾生,故不能發。上明所行。
下明所成。於中普現初問起發,此問由上空
室而起。「維摩」下答。「於是維摩以偈答曰」,經家
序列。偈言要略,少字之中能攝多義,故以偈
答。下彰答辭,辭中合有四十二偈:前三十九
隨問正答,後三結歎。前正答中,初十一偈明
其所成,即是所有;「摧滅」已下有二十八偈,彰
其所作。前十一中,相從為四:初有七句,約世
內親以顯其德;次有一句,約世住處以彰其
德;次有五句,約世外親以明其德;「四攝」已下
七行三句,約世資具以辨其德。初中「智度菩
薩母」者,照空實慧名為智度,此能內養故說
為母。所言「方便以為父」者,隨有巧智名為方
便,此能外資故說為父。智度之母,《大智論》中
名波若道。方便之父,《大智論》中名方便道。「一
切導師無不由生」,舉佛類己。「法喜妻」者,聞法
度悅,名為法喜。如妻逼情,故說為妻。「慈悲
女」者,慈悲愍物,如世女人多懷慈愛,故說為
女。「善心男」者,善心堅正名為誠實,如男性堅,
故說為男。次約住處以顯其德。所言「畢竟空
寂舍」者,因緣諸法性相皆空名畢竟空,此為
聖依,其猶舍宅,故名為舍。次約外親以顯其
德。初言「弟子眾塵勞」者,一切煩惱諸惡眾生
名眾塵勞,用此以為所化所攝,故名弟子。「隨
意所轉」,釋為弟子,任已化益,名隨意轉。所言
「道品善知識」者,三十七覺名為道品,此能導
人至大菩提,故名知識。「由成正覺」,釋為知識。
所言「諸度法等侶」者,十波羅蜜名諸度法,隨
人至果故為等侶。下約資具以顯其德。初言
「四攝眾伎女」者,四攝攝人如伎𭒒眾,故名伎
女。「歌詠法言以自娛」,釋名為音樂。「總持園」者,
陀羅尼德名為總持,統攝多法持而不忘。如
園苑中多有菓菜,故如園苑。「無漏樹」者,離垢
淨德名無漏法。差別如林,高出如樹。「覺意華」
者,七覺支行名為覺意,念、擇、精進、猗、定、喜、捨,
是其七也。此在修道親生佛德,如華生菓,故
說為華。華有三義:一、感果義,如草木華;二、清
淨義,如世蓮華,在泥不污;三、莊嚴義,如世華
鬘。此文具有,今言覺意淨如華者,是感果華。
「解脫菓」者,無學聖德是解脫智,從前七覺華
中出生,如世菓實,故說為菓。「八解池」者,八解
脫德能除垢染,如世池水,故名浴池,義如後
釋。「定水滿」者,八解位中諸定充盈,名定水滿。
「布七華」者,七淨之德清淨如華,名七淨華,此
華唯取清淨之義。何等為七?一是戒淨、二是
定淨、三是見淨、四度疑淨、五道非道淨,此前
五種大小名同、後二小異。小乘法中,第六行
淨、第七名為行斷智淨。大乘法中,第六行斷、
第七思量菩提分法上上淨矣。此七約行,要
唯三學:初一戒學,次一定學,後五慧學。約位
分之,初二在於見道已前,良以見前創捨外
凡麁重之過,持戒遮防故先明戒;欲求出道
非定不出,故後明定。次三在於見道之中創
捨外凡,以見道中斷除身見故立見淨,斷除
疑心說度疑淨,斷除戒取是故宣說道非道
淨,謂知無漏聖慧是道、戒等非道,名道非道。
問曰:見中是斷十使,以何義故偏說此三?如
《涅槃》釋:此三重故。所以偏說。又見道中雖斷
十使,五見及疑見道中盡,與其斷名;貪瞋癡
慢見中不盡,不與斷稱。就所斷中,三本、三隨。
身見是本、邊見是隨,戒取是本、見取是隨,疑
心是本、邪見是隨。經中就本,為是偏說斷二
結矣,以斷三結故說三淨。
後之二種大小不
同。若依小乘,在修道中宣說行淨,以起無漏
修道行故;在無學道說行斷淨,以得畢竟斷
結行故。若依大乘,後之二種竝在修道,七地
已還說行斷淨,以其修習斷結行故,八地已
上說思菩提上上淨矣。此以七淨位分上下,故
名為布。所言「浴此無垢人」者,彰前八解、定水、
七淨之功用也。依前三德蕩除心垢,故名為
浴。所浴是誰?謂無垢人。
問曰:無垢復何須
浴?釋言:由浴故得無垢,據終彰始,故言浴此
無垢人矣。此亦得名約始論終,是故名為浴
無垢人。
何誰是乎?汎爾論之,名佛如來為無
垢人;即文以求,名維摩詰為無垢人。所言「象
馬五通馳」者,神足、天眼、天耳、他心及與宿
命,是其五通。乘之去來,事同象馬。所任駿疾,
故名為馳。「大乘車」者,以大乘法運載一切物,
故名為車。依法巧修,名為「調御」。調由情專,故
云「一心」。「遊於八正」,出其行處。正見、正思、正
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其八也。
「相具嚴容」者,世人多以天冠、臂印、環玔等事
莊嚴形容,維摩不爾,具足三十二相功德,莊
嚴己容。「眾好飾姿」者,世人多以脂粉等事瑩
飾姿首,維摩不爾,八十種好莊飾其姿。「慚愧
服」者,慚愧之心能防諸過,如世衣服能遮形
醜,故為上服。「深心華鬘」者,信樂慇至名曰深
心,能嚴法身如世華鬘。此華唯取莊嚴義也。
「富有七財寶」者,家豐曰富。富有何等?謂七財
寶,信、戒、施、聞、慧及慚、愧,是其七也。此能資
助,故名財寶。「教授滋息」者,向前七財,因師教
授故得滋息。「如所說行迴向大利」者,依師教
授隨順修行,以己所行迴向菩提、迴施眾生、
迴於實際,令行增廣,名為大利。「四禪為床坐」
者,八禪定中前之四禪有多力用,聖者多依
故為床坐。「從於淨命生」者,一切世人邪命自
活,名之為生。菩薩不爾,正命自活,名淨命生。
「多聞增智慧」者,世人多以習誦外典而增智
慧,維摩不爾,博受聖教而增智慧。「以為自覺
音」者,用所聞法以為自覺之音聲也。「甘露法
之食」者,佛法美善,事同甘露,以此資神如食
資身,故名為食。食有二種:一者世間、二者出
世。世食有四:一者段食、二觸食、三者思食、
四者識食。出世之食有其五種:一法喜食、二
禪悅食、三者願食、四者念食、五解脫食。今就
出世,且舉法食。「解脫味漿」者,無漏解脫為聖
愛樂,名之為味。此能潤神,故說為漿。此亦即
是解脫食耳。「淨心澡浴」者,十五淨心名為淨
心,如《地持》說。出障離染,名為澡浴。前八解等
是其能浴,此是所浴。「戒品塗香」者,惡業臭弊,
戒能防息,故曰塗香。上來第一明其所成,亦
名所有。
自下第二明其所作。有二十八偈,於
中有四:初偈自利,起離過行;次有一偈,明其
利他,現化隨物;次有一偈,復明自利,起集善
行;「離知」已下有二十五偈,復明利他,變化度
物。初中「摧滅煩惱賊」者,正明所作。「勇健無踰」,
辨勝過劣。二乘近學治障不過,名無能踰。「降
伏四魔」,重明所作,義如上辨。「勝幡建場」,重復
顯勝。世人鬪勝立幡以表,菩薩鬪勝現坐道
樹成佛以表,法從喻稱,故言勝旛建道場矣。
就第二段利他行中,「雖知無起滅」,知理常寂。
「示彼故有生」,受身隨物。「悉現諸國」,有緣斯起。
「如日無不見」,立喻顯示。就第三段自利行中,
「供養十方無量如來」,供佛求福。「諸佛及己無
分別想」,觀空修智。己佛皆如,故無分別。就第
四段利他行中,二十五偈相從為二:初之一
偈淨土化生,後二十四偈神通益物。前中初
言「雖知佛國及與生空」,知理常寂。「而常修土
教化群生」,隨有益物。空不乖有,故知國空常
修淨土,知眾生空而常教化。就後神通益物
之中,二十四偈相從為三:初有八偈,明其變
化自在之行;「劫中有疾」下六偈之文,明其隨
苦救濟之行;「示受五欲」下十偈之文,明其巧
便攝物之行。初中八偈,相從為四:初有三偈,
明其眾生世間之化;次有一偈,器世間化;次
三偈半,重明眾生世間之化;下有半偈,重復
明其器世間化。就初眾生世間化中,初之一
偈化同物形。「諸有眾生類形聲及威儀」者,舉
其所同。行住坐臥名曰威儀,無畏菩薩一時
盡現,明其能同。十明之中,有一智明名為安
住無畏神力,菩薩住此,故能隨生一時盡現。
中間一偈化同物行。「覺知魔事內心明了」,壞
亂他善名為魔事,如《大品經.魔事品》說。菩薩
悉知而示隨行,現化隨物。「以善方便」,內心善
巧。十方便慧於空不著,名方便智。亦可權實
二智之中權巧之智名方便智。「隨意皆現」,廣
化隨物,以得巧慧,故能皆現。末後一偈化同
物報。「示老病死」,正化同物。亦能現生,偈迮不
說。「成就群生」,明化利益。「了知如幻」者,知有體
虛。知其生老病死等事猶如幻化,於中不畏。
「通達無礙」者,所作自在。由其通達如幻化故,
常能現為,故曰無礙。此初段竟。次下一偈器
世間化。「或現劫燒天地皆洞然」,彰其所為。劫
有內外,約就世界成壞明劫,名之為外;約就
眾生內報明劫,名之為內。外劫有三,謂水、火、
風。廣如經說,此應具論。然今文中且舉火劫,
內劫如後。「眾人有常想照令知無常」,明其化
意,謂令照知覺世無常。此第二竟。次三偈半
重明眾生世間之化。於中初偈出世法化。「無
數眾生俱請菩薩」,物機感聖。「一時到舍」,菩薩
等起。「化令向道」,因赴攝益。其次一偈世俗
法化。「經書呪術工巧伎藝盡現行此」,饒益群
生。次有一偈外道法化。「世眾道法」,外道法也。
「悉於出家」,菩薩示同,因以解人惑。因同化益,
漸教捨邪,名解人惑。「而不墮邪」,自解無失。下
有半偈諸天身化。「或作日月」,現作日月星宿
諸天,且言日月。「梵王世界主」者,作大梵王。千
世界主,餘天亦作,文略不明。此第三竟。下有
半偈重復明其器世間化。「或作地水或作風
火」。上來八偈,明其變化自在之行。
自下第二
明救苦行。有其六偈:初之四偈救濟人苦,後
之兩偈救惡道苦。前四偈中初之三偈,於三
劫時能救物苦。內劫有三,所謂飢饉、疾病、刀
兵,事如經說。人壽漸短至十歲時,飢饉劫起,
七年七月七日之頃,五穀不熟,人民死盡,希
在一二。度是已後,人相慈愛。以慈善故,人壽
轉長至八萬四千歲,樂極憍恣,人壽退減,還
至十歲復飢饉起,凡𨒬劫起,於其七月七日之中,惡氣流行遇者皆
死,度是還長。復𨒬𨒬七七飢劫、一七疫病,復𨒬劫起。人心極惡,手攬草木皆成刀劍,共相殘
害,七日都盡,希在一二而得免脫。三劫如是。
菩薩能於此三劫時救濟物苦,初救疫病、次
救飢饉、後救刀兵,文皆可知。第四一偈餘時
救苦。餘時亦五,救飢、病、刀兵苦。「若有大戰立
等力」者,二國相征,齊立兵刀,不相臣屬。菩薩
爾時現大威勢,降伏二家皆使和安。前救人
苦,下救地獄,後救畜生。亦救餓鬼,文略不
說。此之六偈明救苦行。
自下第三明其巧便
攝物之行。於中十偈,相從為四:初之四偈,自
有所為饒益眾生;次有三偈,隨他異作;次有
一偈,自有所為饒益眾生;末後兩偈,隨他異
作。就初四偈自所為中,初之兩偈亂行示現。
「在欲行禪」,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文皆可知。
第三一偈逆行示現,「現作婬女引諸好色,先
以欲牽後令入法」。第四一偈順行示現,「或為
邑主或作商導國師大臣,以此福祐利益眾
生」。此初段竟。次有三偈隨他作中,初偈「貧者
作無盡藏」,與其財物。於中初半正明所為,後
半攝益。中間一偈「有憍慢者,現作大力而降
伏之」。於中初半正明所作,後半攝益。末後一
偈「有恐怖」者,現作安慰。於中初半正明所為,
後半攝益。此第二竟。次有一偈,自所為中「現
離婬欲五通仙」,正明所為,下半化益。末後兩
偈隨他作中,前偈身益現作童僕,後偈財益
所須皆給。上來合有三十九偈,隨問別答。
自
下三偈總以結嘆。於中初偈自嘆顯勝,中間
一偈寄佛顯勝,末後一偈寄人顯勝。初自嘆
中,「如是道無量」,牒以總嘆。如上自利利他之
道,隨別細論,廣多無量。下別嘆之。「所行無崖
智慧無邊」,別嘆自行。所行功德無有崖畔,智
慧之行亦無邊際。「度無數眾」,別嘆利他。寄佛
歎中,「假令一切佛」,歎人廣也。「於無數億劫」,歎
時長也。「讚嘆其德猶尚不盡」,所嘆多也。諸佛
共嘆猶尚不盡,何況餘人。寄人顯中,「誰聞
是法不發心」者,寄智顯勝令人同發。「除不肖
人癡無智者」,簡愚顯勝。聞法拒違,不肯消伏,
名不消人。
「入不二法門品」者,〈問疾〉至此明修教行,教行
既成便能入證。此品廣明證入平等不二之
理,因以標品,是故名入不二品。此品之中四
門分別:一定其所辨、二釋來意、第三解不入
二門義、四隨文釋。所辨如何?有人釋言:此品
宗顯不二之理,非辨行德。即文以求,此品宗
明入不二行,非正論理。此云何知?向前標言
入不二品。「維摩」下問。「云何菩薩入不二門」下,
諸菩薩隨所辨說,皆悉結言「是為菩薩入不
二門」,明知宗顯入不二行,不唯明理。若唯明
理,何須言入?所辨如是。次釋來意。於中有二:
一、就維摩以釋來意。〈問疾〉至此,廣顯維摩所
修所成,明解脫相,此彰維摩入不二門,明解
脫性。性猶體也,相必依體故須辨之。又就維
摩顯德之中,義別四對:前之三對,教行門中
所行所成,從此以下是第四對,證行門中所
行所成。此品所行;下〈香積品〉取飯香積、小室
廣容,明其所成。所行實證,起用所依,故次辨
之。二、就所化菩薩以釋。〈問疾〉至此,教諸菩薩
修習教行,教行既成便能入證,故此品中廣
顯不二,教令證入。故下文中五千菩薩聞說
不二得無生忍,來意如是。次須解釋入不二
義,於中初先釋其名義、後辨其相。名義如何?
言不二者,無異之謂,即是經中一實義也。實
之理妙寂離相,如如平等亡於彼此,故云不
二。
問曰:諸法有一二三乃至眾多,翻彼說理,
理應不一不二不三乃至眾多,以何義故偏
言不二?釋言:不一乃至不多,經有說處。故《涅
槃》云「除一法相,不可算數。」但今且就一不二
門而辨道理,餘略不論。良以二者彼此通謂,
是故偏對而說不二。又復二者別法之始,今
此為明理體無別,故偏對二而說不二。雖說
不二,不一不三乃至眾多悉入其中。是義云
何?若立一相,以一對多,即是其二;翻對彼二,
故名不二。若立多相,以多對少,還即是二;翻
對彼二,故名不二。又立多相,於多法中兩兩
相對,亦即是二;翻對彼二,故名不二。以是義
故,遣一遣多悉入不二。多少既然,遣染遣淨、
遣縛遣解、遣有遣無,類皆同爾。若立有相,以
有對無,即是其二;翻對彼二,名為不二。若立
無相,以無對有,還是其二;翻對彼二,名為不
二。若當定立非有無相,以非有無對有對無,
即復是二:翻對彼二,名為不二。乃至建立不
二門相,不二對二,還復是二;翻對彼二,名為
不二。是故不二,有相皆遣、有理悉收,故偏名
之。
理體名法,此不二法形對佛性、空、如等義,
門別不同,故名為門。又能通人趣入名門,捨
相證會名之為入。名義如是。次辨其相。此不
二門是法界中一門義也。門別雖一,而妙旨
虛融,義無不在。無不在故,一切諸法皆是不
二。諸法皆是,豈有所局?但此文中且約三十
三人所辨以彰其異,所辨雖異要攝唯二:一、
遣相門。二相雙捨名為不二,非有所留。二、融
相門。二法同體名為不二,非有所遣。遣相門
中曲復有三:一、就妄情所取法中相對分二,
翻除彼二名為不二。如下文說「我我所二。因
有我故便有我所,若無有我則無我所,是為
不二。」如是等也。二、情實相對以別其二,翻對
此二名為不二。是義云何?據情望實,情外有
實,將實對情名之為二。據實望情,情本不有,
情既不有實亦亡對,故云不二。如下文說「實
不實二。其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如是
等也。三、唯就實。離相平等名為不二。是義云
何?就實論實,由來無異。異既不有,一亦亡對,
故曰不二。如下文中維摩默顯,義應當此。遣
相如是。融相門中義別亦三:一、就妄情所起
法中義別分二,二法同體名為不二。如經中
說「無常即苦,苦即無常。」是無常苦同體無別,
名為不二。如是一切真妄兩別名之為二,相
依不離名為不二。如下文說「明無明二。無明
實性即是明,名為不二。」如是等也。三、就真中
義別分二,二法同體名為不二。於此門中曲
分有四:一、就真體隨義分二。如來藏中具過
無量恒沙佛法,彼法同體名為不二。如經中
說「過恒沙法,不離不脫、不異不思。」如是等也。
又如下說「空即無相,無相即無願,名為不二。」
亦是其義。二、就真中體用分二。如依真心緣
起集成一切種法,體用無別名為不二。如經
中說「佛性如來無二無別。」如是等也。三、就真
體所起法中隨義分二。彼二同依一佛性體
名為不二。如經中說「佛性與彼不善法俱名
為無明,與善法俱稱之為明。明與無明凡夫
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
性。」如是等也。四、就真性所起法中相別分二。
如依佛性緣起集成一切行德,於彼德中諸
行同體,緣起相成名為不二。如下文說「布施
迴向一切智二,布施性即是迴向智性。」如是
等也。不二雖眾,要不出此。言其入者,義別有
四:一、就信明入。於此不二信順不違,故名為
入。二、就解說入。於此不二解觀相應,名之為
入。三、就行論入。依空照見明了現前,不見二
相,可以住中,名入不二。不見二相,是其心也。
明了不二,是其觀也。四、就證辨入。亡情契實
名之為證,於得證時不見如外有心能觀。既
無有心,寧復心外有如所觀,不見能觀,妄想
不行;不見所觀,虛偽不起。虛偽不起,如不離
心;妄想不行;心不離如。是則真名入不二門。
入不二義辨之麁爾。
次釋其文。於此品中文
別有二:第一廣辨入不二門,二明說益,五千
菩薩得無生忍。前中有三:一、維摩問,諸菩薩
等以言遣相名入不二。二、諸菩薩問,文殊對
之,以言遣言明其不二。三、文殊問,維摩因問
以默遣言而顯不二。此三皆是化之分齊,息
想教入之階降也。若論自覺相應境界,不可
言彰、叵以默顯。何故如是?據實以求,法外本
無音聲文字,何言能彰?法外亦無形相可得,
誰用默顯?無言能彰,證處亡詮;非默能顯,證
處絕相。詮相悉無,他所莫測,是故名為自覺
境界。覺處無他,自亦亡對。
問曰:此品闡玄之
極,若使默外猶有自覺相應境界,何故不論?
釋言:為化極於言默,言默之外不復可陳。不
可陳處從來未辨,豈獨今哉!
就初段中,維摩
先問,菩薩後說。就前問中,「爾時維摩」,舉能問
人。「謂眾菩薩言:諸仁者」,告命所問。言告稱謂。
「云何菩薩入不二」等,正宣問辭。
問曰:維摩深
體不二,何不自說,乃問菩薩令使說乎?釋有
五義:第一、為彰不二之門,眾聖因證,顯法要
勝令人重敬,故須問之。第二、為顯不二之理
門別眾多,隨人示入。第三、為彰不二義廣,諸法
悉是,令人遍學。第四、為欲對之顯己所問淵
深,令人趣求,故須問之。五、維摩所得,藉淺趣
入,故須問之諸菩薩令說。
下諸菩薩隨得別
說。義門無量,隨義具說,說亦叵盡,今此略列
三十一人以彰所說。就初人中,言「有菩薩名
法自在」,標人別說。下明所說。言「諸仁者生滅
二」,反立二相。生滅之義汎解有二:一有為法
自相生滅、二染淨法對治生滅。自相生滅義
別有三:一、分段無常,報起名生、報盡稱滅。二、
念無常,初起名生、後謝稱滅。三、自性無常,相
有名生、虛無說滅。自相生滅,要略唯此。對治
生滅,義則有四:一、就染說,凡起名生、聖斷稱
滅。二、就淨說,修起名生、緣治終息說以為滅。
又復淨法為惡所敗亦名為滅。三、雙就染淨
約迷說之。染起名生、淨壞稱滅。又復真淨為
惑隱覆亦名為滅。四、雙就染淨約悟說之。淨
起名生,又復本隱性淨之法為緣顯了始現
名生,染息稱滅。汎辨如是。今此所論,通則皆
是。即文以求,偏就染淨對治門說,對治門中
偏就染說,染起名生、終斷稱滅。生滅兩分故
名為二。下翻此二以明不二。於此門中,二相
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初言「法本不
生,今則不滅」,解不二義。不生不滅,汎解有
四:一、生死染法虛集無性,以無性故,生無所
生、滅無所滅。二、生死染法妄相而有,妄體空
相則無相,以無相故,生無所生、滅無所滅。三、
生死染法妄想而有,如夢所見心外無法,妄
想情有道理實無,以實無故,生無所生、滅無
所滅。四、生死染法如來藏起,窮之即實,實性
平等,生則無生、滅則無滅。以是義故,本無所
生、今無所滅,不生不滅故曰不二。「得此不生」,
解釋入義。於前無生無滅法中,慧心安住名
無生忍,從緣亦應名無滅忍,初約彰名偏言
無生。上來正辨。「是為」下結。
第二人中,初「德
守曰」,標人別說。曰猶辭也。下彰所說。「我我
所二」,反舉二相。汎解有四:一、凡夫所立我人
等性名之為我,五陰諸法是我所有名為我
所。二、五陰集成假名眾生名之為我,五陰是
其我家所有名為我所。三、眾生內報名之為
我,外諸境界說為我所。四、就真法佛性為我,
真性三歸我中所有名為我所,故《涅槃》云「知
我我所,是人出世。」今此所論,義當前三。自下
翻之,以顯不二。於此門中,二相雙遣名為不
二,先辨、後結。辨中初言「因有我故便有我所」,
反明無二。「若無有我則無我所」,順明不二。經
中破法凡有八種:一、推因破。如推五陰破眾
生相,推其往因破現常性,如是一切。二、推果
破。如推當果破現無因,如是一切。三、推理破。
如下文說「色性自空」,如是等也。四、推實破。譬
如世人見繩為蛇,推繩破蛇;迷如來藏起於
生死,推藏破之,如是一切。五、推名破。如說
乳時不得酪名,明知無酪;女不名婦,明無兒
性,如是一切。六、推對破。如《地論》說「若有作者
則有作事,若無作者則無作事。」又如下說「有
縛有解,無縛無解」,如是一切。七、責情破。如經
中說「愚癡所盲,貪著於我」,「三界虛妄,但一心
作」,如是一切。八,推智破。如說「智者不得有無,
明法無、明法無性;牟尼不著,明法無性。」如是
一切。破法不同,有此八種。今言無我則無我
所,是前第六推對破之。云何無我?分別有三,
如上所辨。一、五陰法非是神我,名為無我。二、
假眾生中無其我性,故名無我。第三、假名眾
生亦無,名為無我。言無所者,誰前無我,亦有
三種:一、五陰法非是妄計神我所有,名無我
所。第二、假名我所法中無有定性,名無我所。
第三、假名我所亦無,無我及所,名為不二。「是
為」下結。
第三人中,初「不眴曰」,標人別說。下明
所說。「受不受二」,反明二相。汎解有二:一、約因
說。凡夫心識取著諸法,名之為受;聖人離取,
名為不受。二、約果說。凡夫受於生死之身,名
之為受;聖人不生,名為不受。今此所論,就初
言耳。下翻此二以顯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
矣。先辨、後結。「若法不受不可得」者,明無二相。
聖人了達諸法皆空,無可貪取,名為不受。以
不受故無法應心,名「不可得」。「無取無捨」,明無
二心。無法可取所以無受,無法可捨故無不
受。「無作無行」,明無二行。以無取故,無有凡夫
造作諸業,名為無作。以無捨故,亦無聖人除
斷之行,名為無行。「是為」下結。
第四人中,初「德
頂曰」,標人別說。下明所說。「垢淨為二」,反立二
相,煩惱名垢、聖德名淨。下翻此二以明不二,
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見垢實性則
無淨」者,第一義空是垢實性,是實性中無有
垢相,無垢相故亦無除垢淨相可取,名無淨
相。「順滅相」者,滅是涅槃,法本不然、今則無滅
是涅槃相。無垢無淨同涅槃相,名順滅矣。「是
為」下結。
第五人中,初「善宿曰」,標人別說。下明
所說。「動念為二」,反舉二相。心識有八,相從為
三:一、分別事識,謂六識心;二是妄識,謂第七
識;三是真識,謂第八識。此三如彼八識章中
具廣分別。彼妄識中麁細不同,義別六重:一
是根本不覺知心,謂無明地。二是業識,依前
無明,不覺妄念忽然而動,動故名業。三是轉
識,依前妄念,心相漸麁轉起外境,故名為轉。
四者現識,依前所起虛浪境界應現自心,如
夢所起一切境界現於夢心,故名為現。五是
智識,於己自心所現法中,分別違順染淨等
別,似於智解,故名智識。六相續識,論中亦名
不斷識矣。妄境牽心,心隨妄境,相乘不斷如
海波浪,名不斷識。又能持於事識業果令不斷
絕,亦名不斷。此六差別,如論具辨。今言是動,
是彼業識妄動之心。言是念者,是彼轉識乃
至不斷。根本無明不覺知心未有分別,所以
不舉。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
矣。先辨、後結。辨中「不動則無念」者,於情分齊,
依動起念;於真常寂,業動本無。以無動故,念
心不生。道言「無念無分別」者,無妄識中動念
心故,六種分別事識亦無,名無分別。此解不
二。通達此二,彰其入義。「是為」下結。
第六人中,
初「善眼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初言「一相無
相二」者,反立二相。此就真中義別分二:一相
是有,無相是無。於真法中攝別成總,諸法同
體名為一相;以別分總,諸法悉空名為無相。
有無兩分,名為二矣。下會此二以為不二。於
此門中二法同體,名為不二。先辨、後結。「若知
一相即是無相」,知有即無,亦不取無;知無即
有,以即有故不偏取無。「入平等者」,解釋入義。
有無同體離於偏著,故名平等。「是為」下結。
第
七人中,初「妙臂曰」,標人別說。下明所說。言「菩
薩心聲聞心二」,反舉二相。下翻此二以為不
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觀心相空
如幻化」者,破相入如。觀心相空,明心非有,不
但無性,乃至因緣心相亦無,名心相空。「如幻
化者」,明心非無。因緣之法有無同體,以同體
故說無為有,有即非有;說有為無,無即非無。
有即非有,故心相空;無即非無,故如幻化。「無
菩薩心無聲聞心」,證如遣相。理處無情,故無
菩薩聲聞心別。「是為」下結。
第八人中,初「弗沙
曰」,標人別說。下顯所說。「善不善二」,反舉二相。
分別有三:一、約情說,違損下沈名為不善,順
益上昇目之為善。若從是義,凡夫十惡名為
不善,從凡至佛一切善法悉名為善。二、望理
說。違理不善,順理名善。若從是義,凡夫一切
三性之業取性心起悉名不善三業,賢聖所
修善法方名為善。三、望實說。佛性是實,望彼
佛性如來藏法,性違不善,體順是善。若從是
義,凡夫諸業乃至三乘緣治善法相順性違
悉是不善,諸佛菩薩真證善法方為善。善惡
兩分故名為二。下翻此二以為不二,二相雙
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不起善不善」者,
善惡皆空,故悉不起,此明離相即解不二。「入
無相」等,明其證實,即解入義。第一義空名無
相際。始觀名入,窮證名達。「是為」下結。
第九人
中初「師子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罪福為二」,
反舉二相。前善不善據因分二,此罪與福就
果分二,罪為罪報、福名福報。下翻此二以為
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初
言「若達罪性與福無異」,破相入如。何者是性,
而言無異?淺如論之相空為性,空理不殊名
為不異。深則佛性真心為性,體一故曰無異。
「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解」,證實離相。破
相之智名金剛慧。明見罪福二種實相,名決
此相。於此實中罪福本無,名無縛解。以罪本
無,所以無縛,福亦不有,所以無解。「是為」下結。
第十人中「師子意曰」,標人別說。下明所說。「漏
無漏二」,反立二相。煩惱連注其猶刻漏,故名
為漏。聖德斷除,名為無漏。下翻此二以明不
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若得
諸法等」者,破相入如。染淨一如,名諸法等。言
「不起漏無漏相」者,契實離相。言不起漏,離前
漏相;不起不漏,離無漏相。此離染淨,名為不
二。言「不著相」,不取有相。「亦不住無」,不取無相。
此離有無,名為不二。「是為」下結。
第十一中初
「淨解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為無為二」,反舉
二相。言有為者,解有兩義:一、就法外四相以
釋。為之言作,法外四相能有所作,故曰有為,
生能生法乃至滅能滅諸法故。二、就法體四
相以釋。四相集起名之曰為,色等諸法皆此
有為,故曰有為。翻離此二名曰無為。何法是
乎?汎解有三:一、就色說。生死之色是其有為,
諸佛常色乃至佛性真常色等名曰無為。二、
就心說。妄心有為,諸佛常心乃至八識佛性
心等名曰無為。第、三約就非色心說。如《毘曇》
中所辨,十四不相應行名曰有為。諸明四
相、名字句等,是十四也。虛空、數法及非數滅,
乃至真如第一義空,通攝悉是非色心中無
為法也。汎論如是。今就心說,妄想之心生滅
流注名曰有為,真心常寂故曰無為。下反此
二以明不二。於此門中,遣妄唯真名為不二。
先辨、後結。辨中「若離一切數」者,明遣妄也。於
妄心中,諸心心法各各異別,名一切數,謂想
受等。證實反望,從來無此,是故名離一切數
矣。「即心如空」,明澄真也。真心之體性如虛
空,心外無有諸數之別,去妄唯真,故心如空。
有妄對真名之為二,離妄唯真,真即絕對,故
曰不二。今因此言,明諸心有數無數。心有三
重,義如上辨:一事識心、二妄識心、三真識心。
此三重中,初六事識,一向有數。想受行等雖
與心王同在一時,作用別故。第八真心一向
無數,諸法同體如虛空故。第七識中麁細六
重,已如上辨,是無明識乃至相續。此六重中,
根本四重心識微細,諸心心法未曾別起,別
相難得不說有數。以無數故,論中名為不相
應染。不相應者,論自釋言:即心不覺,常無別
異,名不相應。後之兩重心麁用別,別相可得,
說有諸數。以有數故,論中名為心相應染。言
相應者,論自釋言:心異念異,同知同緣,故號
相應。心是心王,念是心法,此二同緣,故曰相
應。細實如此。然今此中總相分之,妄中說數、
真中不辨。此解不二。「以清淨慧無所礙」者,釋
其人義。證真降妄名清淨慧,不為妄纏名無
所礙。此德成時名入不二。「是為」下結。
第十二
中「那羅延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世出世二」,
反舉二相。分別有三:一、約位以分。見道以前
名為世間,見道已上名為出世。二、隨義以別。
隨相之行,從凡至佛悉名世間。故《地論》言「世
行有三,廣、大、無量。廣謂初地乃至六地,大謂
七地,無量是其八地已上。」證如實慧名為出
世,故《地論》中法無我智名為出世。三、約理事
以彰二別。事為世間,理為出世。今據後門。下
翻此二以明不二。於此門中,會二同體以為
不二,非全破遣。先辨、後結。辨中初言「世間性
空即是出世」,正會二法以明不二。言性空者,
汎解有二:一、因緣法中無其定性,名為性空,
如《成實》說。二、妄相諸法自性空寂,不假因緣
分段為空,故名性空。如陽炎水,自性非水,不
待塵大分為無水。今據後義。以世體空,無世
可在,名為出世,非有可離名為出矣。即世無
世、無世恒世,故曰不二。下釋入義。「於其中」者,
於前世間出世間中。言「不入」者,明有即空,無
世可在,故曰不入。言「不出」者,明空即有,常隨
世間,故曰不出。言「不溢」者,溢是盈溢增長之
謂。以不入故不增世間,故曰不溢。言「不散」者,
以不出故,常隨世間而不除捨,故曰不散。「是
為」下結。
第十三中初「善意曰」,標人別說。下彰
所說。噵言「生死涅槃二」者,反舉二相。下反此
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
辨中初言「見生死性則無生死」,遣生死相。生
死體空名生死性,於此性中無生死相,故無
生死。下約此無遣涅槃相。言「無縛」者,生死性
中無生死故,所以無縛。言「無解」者,此推對破,
以無縛故,不可對之說涅槃解。言「不然」者,以
無縛故,本來不然。言「不滅」者,本無然故,今無
所滅。此解不二。「如是解者」,解釋入義。「是為」下
結。
第十四中初「現見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
「盡不盡二」,反立二相。妄息名盡,真德常住名
為不盡。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
二矣。先辨、後結。辨中「法若究竟盡」者,牒舉前
盡。簡異無常生滅之盡,故云究竟。「若不盡」者,
牒前不盡。「皆無盡」者,前二皆空。空理常住,故
曰無盡。又於空理無法可除,亦名無盡。言「無
盡相即是空」者,指斥其體。上來至此破相入
如。「空則無有盡不盡」者,明實離相。此解不二。
「如是入者」,彰其入義。「是為」下結。
第十五中初
「普守曰」,標人別說。下明所說。「我無我二」,反立
二相。分別有三:一、凡夫人取陰為我,聖智觀
察知陰非我。此一五陰於凡為我,於聖非我,
故名為二。二、五陰和合成假人,凡夫於中立
有定性名之為我,聖智觀察但假無性名為
無我。三、妄相諸法集成人相名之為我,聖智
深觀人相空無名為無我。下翻此二以明不
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我尚不可
得非我何可得」,破相入實。向前三重我皆叵
得,何有遣我無我可得?「見我實性不起二」者,
證實遣相。非有非無如來藏體是我實性,此
亦是其無我實性。且約我說,於此實中從來
無我,二無對我,無我可取,故不起二。「是為」下
結。
第十六中,初「電天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明
無明二」,返舉二相。分別有二:一、隨相說。闇惑
之心緣而不了名曰無明,緣智顯了說之為
明。二、約心說。妄心性闇,設有緣解亦是無明。
如人夢中雖有分別性是昏睡,亦如樂受性
是行苦。真心性照說之為明,乃至凡時性淨
之心亦說為明。今依後門。下翻此二以明不
二。於此門中,真妄同體以為不二。先辨、後結。
言「無明即是明」者,會妄即真。妄心體實即是
真心,故無明性即是明也,如昏睡體即是報
心。此句正顯不二義竟。噵言「明亦不可取」
者,簡真異妄。何故須簡?人聞是明,取同緣治。
為遮此見,故說是明不可取同緣治之。「明亦
不可取」,離一切數,釋前叵取緣治。之明是妄
心邊,慧數所攝。今言明者,是真心體,真心平
等性如虛空離一切數,是故不可取同緣治。
亦可是中二相雙遣以為不二。言無明性即
是明者,遣無明相。無明實性即明,故不可一
向取。離一切數,遣其明相。二相俱泯,名為不
二。此解不二。言「於其中等無二」者,釋其入義。
「是為」下結。
第十七中,初「喜見曰」,標人別說。下
明所說,先辨、後結。辨中初就色陰論之,後就
餘陰。前色陰中,「色空二」者,反舉二相。次解有
三:一、色非我所名之為空,如《毘曇》說。二、假名
色中無其定性名之為空,如《成實》說。三、假名
色相亦無所有名之為空,此唯在大。今此所
論,義當第三。下翻此二以明不二。於此門中,
二諦同體名為不二,非全破遣。「色即是空」,明
有即無。云色為色,色即無色,故色即空。「非
色滅空」,簡異對治事滅之空。「色性自空」,簡異
將因分果之空,如陽炎水自性非水,不待塵
大分為無水。色亦如是,自性空無,不待塵大
分之為空,名自性空。下餘陰中亦先舉二、後
明不二,文與前同。此解不二。言「於其中而通
達」者,釋其入義。「是為」下結。
第十八中,初「明相
曰」,標人別說。下明所說。言「四種異空種異」者,
反舉二相。言四種異,明有異空。地水火風為
四種,此有別空,名之為異;亦可四大各別名
異。空種異者,明空異有,空有相異故名為二。
下翻此二以明不二。於此門中,二法同體名
為不二。先辨、後結。言「四種性即是空性」,正解
不二。四大無性、四大無相,故即是空。言「如前
際後際空故中際亦空」,類顯不二。生死前際、
涅槃後際、聖道名中,前後空故,中際亦空;四
大同爾。此解不二。「若能如是知諸種性」,解釋
入義。「是為」下結。
第十九中,初「妙意曰」,標人別
說。下明所說,先辨、後結。辨中約就十二入法
以明不二,初先約就眼色論之。「眼色為二」,反
舉二相。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
二矣。「若知眼性於色不貪不恚不癡是名寂
滅」,破遣眼相。性空是其眼之體性,此眼性中
無眼。眼既不有,誰於色所生貪恚癡?貪等
不生故名為寂。此偏破眼破色,不論餘義。若
具為文,亦應說言若知色性,眼無所貪無恚
無癡是名寂滅。且舉一邊,一邊可知。下餘入
中,亦先舉二後明不二。明不中偏就意說,餘
類可解。「安住其中」,為入不二,牒以結之。
第二十中,「無盡意曰」,標人別說。下顯所說,先辨、
後結。辨中初先解不二義,後釋入義。解不二
中,約就六度及迴向心而辨不二,先就布施及
迴向說。「布施迴向一切智二」,反舉二相。諸佛
果德名一切智,用己施行迴求彼德名為迴向
一切智矣。下翻此二以為不二。於此門中,二
相同體名為不二,非令破遣。言「布施性即是
迴向智性」,解有兩義:一約空說,同一空性;二
約有說,此二同用真心為性,體無別故,故云
不二。下餘度中,亦先舉二後明不二,文同前
釋。此解不二。言「於其中入一相」者,釋其入義。
「是為」下結。
二十一中,初「深慧曰」,標人別說。下
明所說。「是空無相是無作二」,反舉二相。此三
廣釋,如三脫章。此乃三種,云何稱二?異故名
二。又於其中二二相對亦名為二。下會此二
以為不二。於此門中,二法同體為不二矣。「空
即無相,無相即無作」,遣其別相。一空理中隨
義分三,故得相即。故龍樹云「摩訶衍中三脫
體一。若人入空,即知無相亦知無作;乃至入
於無作之中,亦知於空及無相。」「若空無相無
作則無心意識」者,遣其別情。別曲情取,故須
遣之。心意識等,通釋是一,於中別分:七識名
心,集起本故;六識名意,同說塵故;五識名
識,了現境故。此三差別,如《楞伽》說。就理推求,
此三體空,相亦不有,作用叵得,故悉無之。上
來破別以歸其一。「於一解脫即是三脫」,觀一
開別,成前一義。下總結之,如是知者名入不
二。「是為」下結。
二十二中,初「寂根曰」,標人別說。
下彰所說。「佛法僧二」,反舉二相。三寶相二,故
名為二。又於三中二二相對亦名為二。三寶
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下會此二以為不
二。於此門中,異法同體名為不二,非有破遣。
先辨、後結。辨中先解不二之義。「佛即是法,法
即是眾」,歷別相即而顯不二。此即經中一體
三寶,亦名同體。是義云何?汎解有四:一、就事
辨一。一佛果上隨義分三,覺義名佛、可軌名
法、違淨過盡即名為僧。此之一義該通大
小,乃至《毘曇》亦有此義。二、就破性空理辨一。
三寶雖殊,皆無定性,無性理齊故名同體。此
通大小,乃至《成實》亦有此義,不唯在大。三、就
破相空理辨一。三寶雖別,皆空無相,不但無
性,相亦不有。無相理一,故名同體。此唯在
大。四、就真實緣起門中以辨其一。三寶皆用
真如來藏佛性為體,真識之心緣起集成三
寶義故,於此門中說一不定。若就涅槃以辨
三寶,三寶皆用涅槃為體,故名一體。故《涅槃》
中,菩薩思惟云何三事與我一體?佛自釋言:
我說三事即大涅槃,故名一體。若就佛性以
辨三寶,三寶皆用佛性為體,故名一體,故《涅
槃》云「如是三歸即是我性」。若就真諦以辨三
寶,三寶悉用真諦為體,故《涅槃》云「若能觀三
寶常住同真諦」。若就常義以論三寶,三寶皆
用常義為體,名為一體,故《涅槃》云「我亦不說
佛法眾僧無差別相,唯說常恒無有變易無
差別耳」。若就空門以分三寶,三寶悉用空理
為體。就不二門而辨三寶,齊以不二為體,如
是一切。此一切一,非一種一。今此所論,約就
真實緣起門說。一真如法緣起為三,三皆是
如,佛即法、法即眾矣。前別相即。言「是三寶皆
無為」者,總顯不二。三寶悉是真如常法,故皆
無為。「與虛空等」,類以顯之。如似虛空無礙不
動,隨義以分而體是一。三寶如是,故體是一。
言「一切法亦爾」者,以此三寶同體不二,類一
切法悉皆同體,故云亦爾。此解不二。「能隨此
行」,解釋入義。「是為」下結。
二十三中,「無礙曰」,標
人別說。下明所說。「身身滅二」,反舉二相。生死
之報名之為身,身滅涅槃名為身滅,有無兩
分名之為二。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
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身即是身滅」者,略
明不二。身之無處與彼身滅無處一理,故言
即是。「所以」下釋之,先問、後解。「見身實相不
起見身及滅身」者,觀一破別。第一義空是身
實相,於此實中由來無身,何有所滅?故見身
實,不起見身及與滅身。「身與滅身無二無
別」,破別歸一。身滅竝無,故云無二,此遣別相。
二相既無,取情亦息,名無分別,此遣別情。上
來辨竟。言「於其中不驚不懼為入不二」,牒以
結之。小乘眾生聞說無身及滅亦無,多生怖
畏,故頓宣說不驚不懼,於滅無處不生驚怪、
於身無處不生恐懼。且可於身無處不驚,於
彼身滅無處不懼。通則義齊。「是為」下結。
二十
四中,初「上善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身口意
善」,反舉二相。別故稱二。又於其中二二相
對亦名為二。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
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初先釋不二義。言
「是三業皆無作」者,總明不二。窮之皆空,無法
可起,名皆無作。「身無作相即口無作,口無作
相即意無作」,別顯不二。無義不殊,故得相即。
「是三無作即一切法無作相」者,牒此類餘,明
一切法悉皆不二。「能如是隨無作慧」者,釋其
入義。「是為」下結。
二十五中,初「福田曰」,標人別
說。下彰所說。「福行罪行不動行二」,反舉二相。
三塗惡業及人天中別報苦業名為罪行,欲
界人天一切善業及鬼畜中別報樂業名為福
行,上二界中稱定靜業名不動行。下翻此二
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
中初言「三行實性即是空」,破別歸一。空則無
有罪福不動,以一遣別。此解不二。「於此三行
不起」者,釋其入義。「是為」下結。
二十六中,初「華
嚴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從我起二」,反舉二
相。五陰及與和合假人名之為我,我所造作
一切諸法名我所起,此別名二。下翻此二以
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見我
實性不起二」者,破遣二相。無我之理是我實
相,此實相中本無有我,焉有所起?故不起二。
「不住二法則無有識」,破遣二情。「無所識者為
入不二」,牒以結之。
二十七中,初「德藏曰」,標人
別說。下明所說。「有所得二」,反舉二相。造作善
惡得苦樂報名為所得,所得之中苦樂等異
名之為二。下翻此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
不二矣。先辨、後結。「若無所得無取捨」者,於第
一義所得本無,無所得故無樂可取、無苦可
捨。「無取捨者」,牒以結之。
二十八中,初「月上曰」,
標人別說。下明所說。「闇與明二」,反舉二相。煩
惱闇惑名之為闇,智慧為明。下翻此二以明
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先
明不二之義。「無闇無明則無有二」,略以辨之。
「所以」下釋,先徵、後解。「如入滅定無闇無明」,
立喻顯示。「一切法相亦復如是」,合喻顯法。
此解不二。言「於其中平等入者」,釋其入義。「是
為」下結。
二十九中,「寶印手曰」,標人別說。下彰
所說。「樂涅槃不樂世間二」,反舉二相。下翻此
二以明不二,二相雙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
辨中初言「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無有二」,略
辨其相。「所以」下釋,先徵、後解。言「若有縛則有
解」者,反釋不二。「若本無縛其誰求解」,順解不
二,此遣二法。「無縛無解則無樂厭」,破遣二情,
無解可樂無縛可厭。「是為」下結。
第三十中,「珠
頂王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初言「正道邪道
二」者,反舉二相。汎解有二:一就行論、二就
法說。就行於三:一、凡聖相對。凡夫八邪名為
邪道,一切聖人所修八正悉名正道。二、大小
相對。小乘所明是異乘見名之為邪,大乘名
正。三、相實相對。緣相是邪,實證名正。就行
如是。言就法者亦有三種:一、外法名邪,佛法
為正。二、小法為邪,大法為正。三、妄法名邪,真
法為正。今就法論。等就法中,據第三說,邪正
兩分故名為二。下泯此二以為不二,二相雙
遣為不二矣。先辨、後結。辨中「住正則不分別
是邪正」者,妄情取法名住邪道,滅妄證真名
住正道。若據妄情住邪者說,邪外有正,對邪
為二;若就滅妄住正者說,正外無邪,以無邪
故正亦妄對,不可名正。以無邪故,不生分
別彼為邪道;正妄對故,亦不分別此為正道,
二相雙遣名住不二。「離此二」下,牒以結之。
三
十一中,初「樂實曰」,標人別說。下彰所說。「實不
實二」,反舉二相。世諦虛假名為不實,真諦名
實。下泯此二以為不二,先辨、後結。辨中初言
「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略明不二。就虛
望實,虛外有實,對虛為二。就實論實,實外無
虛,故實亦亡對。實亡對故,有實見者不取實
相。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是二俱泯名為不二。
「所以」下釋,初先徵問。問意如何?以見實故名
為實見。已言實見,有何所以言不見實及與
非實?下對釋之。「非肉眼見慧眼能見」,釋前實
見。眼有五種,所見各異:一、肉眼,見於障內麁
近之色。二是天眼,見於障外細遠之色。三
者法眼,見於一切苦無常等生滅法數,及見眾
生根欲性等。四者慧眼,見諸法空。五者佛眼,
見法實性。今說空以之為實,是故此實非肉
眼見。唯慧眼見,天眼法眼亦不見空,對初以
論,是故偏言非肉眼見。「而此慧眼無見無不
見」,釋前略中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是義云何?
菩薩慧眼見空之時,窮空畢竟,不見空外有
眼能見。既無空外有眼能見,為有眼外空為
所見?故《涅槃》云「菩薩摩訶薩明大涅槃不見
虛空,如此不見真名見空,名無不見。」故《涅槃》
云「唯有慧眼乃能見之。如是見者無見為見,
故名為見。」共此相似。此言正解尚不見實,不
見非實易解不論。見不實者不能見空,名為
不見。菩薩斷離此不見心,名無不見。「是為」下
結。上來第一維摩為問,菩薩等以言遣相其
不二。
自下第二諸菩薩問,文殊對之以言遣
言而顯不二。於中先問。「如是諸菩薩」,牒舉問
人。「各各說已」,結前起後。「問文殊」下,正宣問辭。
「何等菩薩入不二門」下,文殊答。「如我意者」,文
殊彰己隨自意語不隨他也。「於一切法無言
說」等,正辨其相。法有二種:一是世諦、二第一
義諦。通則此二皆有可說、不可說義。以名攝
法,法隨名轉,一切可說。以可說故,諸佛說法
常依二諦。就實推求,法皆離名。以無名故,一
切叵說。故《地持》中說「一切法離於言說、離假
名性。」於中別分,世諦可說、真諦叵說。故龍
樹云「第一義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今據末
後。分相門中明第一義妙寂離言,故云無言
說乃至離答為真不二。
問曰:言說示識有何
差異而別說無?答云:口陳文字謂之為言,以
言闡法方名為說。亦可依法施語為言,以言
闡法號之為說,顯法據人曰之為示,教人解法
說以為識。隨俗有是,真中悉無,說曰無言乃
至無識。
言說既無,請酬義絕,故「離問答」。「是為」
下結。前諸菩薩雖復遣相,留言對法即是其
二,亡言絕對方是不二,故今結之無言說等
為入不二。
自下第三文殊為問維摩默顯。於
中文殊初問起發,維摩次默,「文殊」下復一歎
以顯之。初中「文殊」,標舉問人。「問維摩詰」,啟告
所問。「我等說已」,結前起後。「仁者當說何等是」
下,正申問辭。次維摩詰默而顯之。維摩窮證
不二之實,實處亡情,言說悉無,故默顯之。又
前文殊對言期道,未若維摩淵默去求。亡言
即道,故默不言。無言之道居言莫測,欲令言
者息言同會,故下文殊嘆以顯之。「文殊嘆曰」,
總以標舉。「善哉善哉」,正是歎辭。亡言入實顯
理最勝,故名為善。哉是助辭。好中之極,重言
歎善。「乃至無有文字語」下,出其善事。超言至
默,故曰乃至。無言即道,道絕言對,是故名為
「真入不二」。上來第一明入不二,下明說益。五
千菩薩皆入不二,得無生忍。
「香積品」者,此品寄就香積如來以顯諸佛淨
土之果,就所寄人以題品目,名香積品。此品
之中三門分別:一定所辨、二釋來意、三隨文
解。所辨有二:一、就維摩顯德分別。此品亦為
顯示維摩不思議德,取飯香積、小室廣容,是
其所顯不思德也。二、就法分別。法謂法身淨
土因果,今此正顯淨土因果,明眾香界莊嚴
妙事是淨土果,下文所說修十修八是淨土
因。所辨如是。次釋來意。還約向前兩義釋之。
一、就維摩以釋來意。維摩德中義別四對,已
如上辨。〈入不二〉下是第四對。於此對中,前品
所行,修行實證;此品所成,成就不思解脫之
德。因行有就,故須辨之。又復前品入不二門
明解脫體,此品明其解脫之用。依體有用,故
次辨之。第二、約法以釋來意。從上以疾國王
大臣皆往問來,廣明如來法身因果;此品明佛
淨土因果。身必依土,故須辨之。來意如是,須
釋其文。此品有二:一、正辨法;二、「維摩文殊於
大眾」下明說利益。前中復二:一、因舍利念食
為由,取飯香積,明淨土果。二、「彼菩薩聞皆曰未」
下,因彼新來菩薩讚請,明淨土因。淨土之果
香積最顯,寄彼以彰。淨土之因,娑婆明勝,故
就此說。然此所明淨土因果,成上初會。云何
成乎?前初會中宣說菩薩成佛之時具足一
切功德國土,相猶未顯,今此寄就香積顯之,
故下文中明眾香即一切皆以香作,樓閣經
行香地苑薗皆香如是等也。又初會中宣說
菩薩成佛之時,大乘眾生來生其國,相亦未
顯,故今亦就香積顯之,故下文中明香積國
無有聲聞辟支佛名,唯有清淨大菩薩。又初
會中宣說菩薩成佛之時,具足一切功德眾生
來生其國,相亦未顯。今此亦寄香積顯之,故
下文中明香積國諸菩薩等生香樹下即獲
一切德藏三昧,得是三昧菩薩所有功德皆具。
成果如是。又前會中宣說六度四攝等行以
為土因,未出明處,今此辨之,故下文中明娑
婆界獨有十事,諸餘淨土之所無有。又前會
中宣說諸行為淨土因,未出明法,今此辨之,
故下文中明此菩薩成就八法,行無創疣生乎
淨土。此八純是攝明之法,依此攝起一切諸
行為淨土因。成因如是。
就初辨明淨土果中,
初舍利弗念食為由,後維摩詰為之取食,顯
示自己不思議力,并顯香積淨土之事。舍利
念中,「於是舍利」,舉興念人。以此慧勝能多起
發,故偏生念。下出所念。「日時欲至,此諸菩薩
當於何食」。因尚空室,故生此念。良以飲食,時
中所須,所以念之。又因念食多有開發,故今
念之。
問曰:何故前念床坐通為弟子,今此念
食偏為菩薩?釋言:床坐大小同須,是故通為。
食中聲聞有乞食法,故不為之。又前念坐通
為弟子,而被呵責,故今不舉。
就下維摩為取
食中,文曲有三:一、呵所念令捨穢食。二、「若欲」
下,許為取飲,令求淨食。三、「時維摩入三昧」下,
正為取食,遂其心欲。初中「維摩」,舉能呵人。「知
其意」者,明呵所由。「而語」已下,正出呵辭。「佛說
八解仁者受行」,舉其所明。八解是其離欲之
法,所以偏舉。義如別章,此應廣論,今且列
名。內有色想外觀色、內無色想外觀色、淨想
解脫以為第三,空處第四,識處第五,無所有
第六,非想第七,滅盡第八。此八離縛,名為解
脫。背離下過,是故經中名為背捨。又龍樹云
「背淨五欲,捨離著心,亦名背捨。」「仁者受行」,明
應無欲。「豈雜欲」等,約明以呵。豈謂可也。受行
八解,可得雜於貪欲食心而聞法乎?以此穢
食受用多過,故呵令捨。
問曰:舍利向前念食
為菩薩,維摩何故呵其自欲?釋言:舍利向前
念食,原從自己須食心起。自有所欲,謂他亦
須,故念菩薩當於何食。維摩今者深察其
本,故就呵之。
自下第二許為取食。「若欲食者」,
舉其所須。「當令汝得未曾有食」,許為取之。淨
土之食受用多益,欲令求故須許之。
自下第
三正為取食,顯示自己不思議力,令人習學
并顯眾香淨土之果,使人願求。於此文中,宗
為彰淨,對穢顯之。文有六段,攝為三對。言六
段者,第一、維摩以神通力顯示上方香積佛
界,遣他取食,令此眾見。二、「彼諸大士見化」已
下,明眾香國諸菩薩等因化往彼,知此娑婆,
而來聽法。此二一對,顯示異土,令互相知。三、
「維摩即化九百萬」下,明此娑婆小室廣容。四、
「維摩詰語舍利等可食」已下,明眾香界少飯
廣竟。此二一對,顯示異事,令互相敬。五、「維摩
問香積如來以何說」下,彰彼如來攝他之儀。
六、「彼菩薩問釋迦牟尼以何說」下,明此世尊
開道之法。此二一對,顯示異法,令互相學。六
中前四為彰食益,後之兩段為顯法益。彰食
益中,初維摩取、二彼佛與、第三維摩從他受
食、第四維摩與眾令食。初中有三:一、維摩詰
現眾香界令此眾見;二、「問菩薩」下命眾取食;
三、「於是維摩不起坐」下,命眾不得,遣化往取。
就初段中,維摩初現,後眾共見。
問曰:維摩何
故現彼令眾見乎?為顯淨土,令眾求故。又現
自己不思議力,令眾學故。
云何示現?分別有
二:一為彰所取是實非虛,寄實以顯不思議
力;二為彰所取是遠非近,寄遠以顯不思議
力。文中初言「即入三昧」,現化所依無時不在,
隨化現入,以神通力彰其所用此不思議如
意通力。「示諸大眾」,現化所為。下明所現,於中
有五:一示方界分;二、示遠近,「度四十二恒沙
佛土」;三、所現國,「國名眾香」;四、所現佛,「佛名香
積,於今現在」;五、就所現廣辨其相。辨相有四:
一土、二人、三土、四人。「其國香氣比於十方最
為第一」,是其初段明土勝也。汎論淨土有三
莊嚴,已如上辨:一、事莊嚴,五欲精勝;二、法莊
嚴,純說大乘;三、人莊嚴,純諸菩薩。此三莊嚴
眾香具有,此即第一事莊嚴中香莊嚴也。「彼
土無有聲聞辟支,唯有清淨大菩薩眾,佛為說
法」,是第二段明人勝也。此亦即是人法莊嚴。
「其界皆以香作樓」,是第三段重明大勝。「彼佛
與」下是第四段重明人勝。「佛與菩薩方共坐
食」,受供人勝。「有諸天子皆號香」等,能供人勝。
上來現土,眾見可知。
自下第二命眾取食。何
不望真遣化往取,乃須命眾?示不自高、不輕
眾故。又欲對彼顯己力勝,令眾尊敬起佛求
故。於中有四:一、維摩詰命眾取食,故問菩薩,
「仁者誰能致彼佛飯」。致是運致擔輦之謂。二、「以
文殊威神力故眾皆默然」。文殊為使維摩化
取,故制令默。文殊何意欲令維摩遣化往取?
維摩化往,彼多菩薩尋化推本來此聽法。餘
往無宜,故制使默。三、維摩詰擊眾令取。仁德
眾多不堪取食,可明之甚。故今反擊「仁此大
眾無乃可恥」。四、文殊師利為眾解過。「如佛所
言勿輕未學」,以眾生學解脫之德,不堪往取,
願莫輕辱。
自下第三彼維摩詰命眾不得,遣
化往取。何不身往,乃使化乎?維摩即是此食
化主,客在其室,無宜輒捨。又欲使彼諸菩薩
等尋化推本來此聽法,故身不去。於中有三:
一、化為菩薩,相好殊勝;二、「而告之」下,教往取
食;三、「時化」下,明化菩薩蒙命往取。初中「維摩
不起於坐居眾會前」,明起化處。「化作菩薩相
好光明威德勝」等,明化所作。依《金光明》,聖身
有三:一是真身,謂法與報;二是應身,隨化現
生;三是化身,從應化起。今維摩詰備此三身:
彼維摩詰真德之體即是真身,毘耶所受即
是應身,所化菩薩即是化身。第二教中「而告
之曰」,總舉教辭。下別顯之,先示其處須教身
往,下教乞辭。「如我辭曰」,總舉教辭。下別,於中
先教問訊世尊。「願得」已下,教從求食。「令此樂」
下,明乞所為。「令樂小者得弘大道」,通法之益。
「亦使如來名聲普聞」,傳人之益。又弘大道,受
法之益。亦使如來名聲普聞,聞佛之益。
問曰:
何故舍利念食偏為菩薩,維摩取食偏為樂
小?答:舍利念食偏為菩薩,義如前解。又復舍
利實謂菩薩身有所待,故為念食。維摩深知
菩薩無須,今時取食,專欲使彼樂小法者覩
佛菩薩淨土境界妙用難測,發心願求。
第三
化往取食之中,初化菩薩昇于上方舉眾皆
見,後化菩薩發言求食,合眾同聞言如前
教。上來第一現眾香界,遣化取食,合眾同見。
自下第二、明眾香國諸菩薩等因化知此而
來聽法。
問曰:諸佛同不異,即彼佛所聽法足
得,何勞來此?汎解有三:一、自為故來。欲於此
方佛菩薩所供養聽法,以於此方佛菩薩所
有最因緣,供養聽法獲多益故。二、為他故來。
所為有二:一、為彼土眾生於此佛所有最因
緣,應見得益。德力微劣莫能自運,須大菩薩
導引將來。如無邊身、流離光等,各將無量菩
薩來此而得利益。如是等也。二、為此土眾生
故來。此土眾生應見彼來,得多益故。此是第
二為他故來。三、為讚揚三寶功德是故須來。
於中或有讚揚佛德,如佛初成,菩薩眾集讚
歎等是。或為顯法,顯法多端不可具列。或為
顯揚菩薩功德,德義非一。今諸菩薩從眾香
來,應具前意。文中正求,為自故來,并欲顯揚
維摩之德。
文中有五:一、眾香菩薩覩化致
問,彼佛具答。二、菩薩審問,維摩其人如何能
作是化?彼佛具答。三、彼如來鉢盛香飯與化
菩薩。四、眾香菩薩請欲來此,彼佛聽許。五、「時
化菩薩既受鉢」下,化及彼眾承力至此。初中
先問,彼佛酬答。問中初言「彼諸大士」,舉能問
人。「見化菩薩」,彰其所覩。「歎未曾有」,嗟其高勝。
下正為問。「今此上人從何所來」,問其所從。「娑
婆世界為在何許」,問其方所。言「何名為樂少
法者」,問其所為。彼國無小,所以問之。由化菩
薩前請彼佛,欲於娑婆施作佛事,令樂小者
得弘大道,故發斯問。「即問佛」者,請聖辨答。下
佛答之。「佛告之曰」,總舉答辭。「下方度」等,隨問
別答。於中初至「界名娑婆」,答上問中娑婆世
界為在何許。娑婆,胡語,此翻名忍。《悲華經》釋:
此土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土從人稱故
名為忍。「佛號釋迦,於五濁世,為樂小眾生敷
演道教」,答上問中云何樂小法者。彼佛所化
五濁惡世樂小眾生,名樂小者。「彼有菩薩名
維摩」下,答上問中今此上人從何所來,明此
化人維摩遣來。先列維摩住不思議,辨其所
得。「為菩薩說」,明其所作。「故遣化來」,彰其所遣。
「稱揚我名并讚此土,令彼菩薩增益功德」,明
遣所為,使此慕求,名增功德。自下第二彼諸
菩薩審定維摩。「其人何如乃作是化」,問其人
也。「德力無畏神足若斯」,問其德也。下佛答之。
「佛言甚大」,嗟其人高,對其初問。「一切十方皆
遣化往」,歎其化廣,對其後問。第三彼佛以眾
香鉢盛滿香飯授化菩薩。文顯可知。自下第
四眾香菩薩請佛來此,彼佛聽許。聽中先請,
初列請人。「俱發聲」等,發言正請。「供養釋迦見
維摩」等,彰請所為。下佛聽許。「可往」,聽去。下
為誡約,先誡其身、後誡其心。身有二:一、教攝
身香。「無令」已下,明教所為。彼見受染,名起惑
著。二、教捨本形。「勿使」已下,明教所為。覩勝卑
退,名自鄙恥。誡心中,「又汝於彼莫懷輕賤而
作礙想」,正勸捨過。於人莫輕、於直莫礙、畏而
不入,名為礙想。「所以」下釋,先徵、後解。「十方如
空」,明土實淨。土等如空,非無如空。「又為化
小不盡現淨」,明化現穢。亦可十方皆如虛空,
明其性淨。佛為化小不盡現淨,明其報淨。彼
土實淨,為化不現,故莫輕賤而作礙想。自下
第五化及彼眾承力至此。「時化菩薩既受鉢
飯」,所求遂心。「與九百萬」,所攝稱意。「俱承佛威
及維摩力」,明來所依。於中分別,眾香菩薩承
彼佛威,其化菩薩承維摩力,通則義有。「於彼
世界忽然不現」,發之速也。「須臾之間至維摩
舍」,所至疾也。由承聖力故彼不現,須臾至此。
彼彰忽然,此云須臾,言左右耳。上來五段合
為第二。
自下第三明維摩詰從化受飯,并顯
維摩不思議力小室廣容,令彼新來菩薩深
敬。於中有四:一、維摩詰化九百萬師子之坐,
高廣如前,令彼新來菩薩坐上。二、化菩薩以
所取飯受維摩詰。三、明飯香普薰毘耶及三
千界。四、由香普薰,諸眾雲集。此即香飯之益
也。於中初明聞香快樂,口歎未有。明雲集
中,初明人眾雲集。「諸地神」下,餘眾雲集。人中
初先辨列其眾,次來入舍,後明所見歡喜設
禮。下明却住,餘眾可知。此第三竟。
自下第四
維摩得飯,命眾同食,即顯香積少飯廣竟,令
此尊敬。於中有二:一命共食,彰食無盡。二「其
諸菩薩聲聞」已下,明食身樂,顯食殊勝。前中
偏告聲聞令食,不命菩薩。
問曰:前坐大小通
告,今此何故偏命聲聞?解有四義:一、前者念
坐通為大小,故前等告。今此念食,偏為菩薩,
恐彼聲聞不敢取食,故偏告之。第二、床坐大
小通須,故所通告。食中聲聞別有乞法,於此
所取無心欲食,故偏告之。第三義者,前所取
坐至極高大,通此人量,須教菩薩變身如坐,
須教聲聞禮佛而坐,為是通告。今所取食至
少不多,聲聞心局畏少不足,無心欲食,為是
次告。菩薩意廣,知少竟多,不慮不食,是故
不告。第四義者,向前取坐不簡大小,故前通
告。今此取食,云言此樂小法者得弘大道,彼
佛與食意亦如之,良以聲聞正是所為,故今
偏告,欲使共食,知飯無盡,發心願求。義意如
是。
文中有三:一、告聲聞直勸命食;二、自果
聲聞念其食小,化菩薩彰食無盡。三、「於是鉢
飯悉飽眾」下,者食無盡。初中先告舍利弗等,
勸之令食。「大悲勳」下,誡捨小意。食從悲起,
名大悲勳。取為定少,名為限意。用不應法,名
為不消。此食無宜,故須預誡「無以限意使不
消也」。第二段中,文別有二:初、異聲聞念其飯
少。異有兩種:一、別大稱異。大乘法中見道
已前依教明行,名大聲聞。彼不同此,故名為
異。二、於小中簡大稱異。簡彼舍利、目健連等
諸大聲聞,故名為異。而此大眾人人當食。
二、「化菩薩」下,呵其所念,明食無盡。「勿以聲聞
小德小智稱量如來無量福慧」,言小德者,聲
聞福德莊嚴少也。言小智者,聲聞智慧莊嚴
小也。無量福者,佛福多也。無量慧者,佛智多
也。用少量多,理所不合,故云勿以。「四海竭」下,
明飯無盡,成念不應。「四海有竭此飯無盡」,假
約世事明食無盡。「一切人食揣若須彌乃至
一劫亦不盡」者,假約世人明食無盡。一切人
食,食人廣也。揣若須彌,所食多也。人別須彌,
「乃至一劫」,食時久也。假使如此,猶亦不盡。「所
以」下釋,初先徵問。一鉢之飯所以我言不盡
者何?下對釋之。無盡德人所食之餘終不可
盡。「無盡戒」等,是五分身。「功德具」者,餘德具
也。「於是鉢飯悉飽眾」下,是第三段明諸大眾
共食不盡。上來三段合為第一明食無盡。下
明食者身安快樂,顯食彌勝。於中初明食者
身樂,次喻顯,後明食者身皆出香。下以喻顯。
此第四竟。
自下第五明香積佛攝化儀,令此
眾生捨言習學。維摩先問「香積如來以何說
法」,下具答之。「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
彰彼異此。「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等,正
辨其相。但以眾香得入律行,依香通道。「菩薩
各各坐香樹」等,依香具善。文顯可知。
自下第
六彰此如來開導之法,使彼習學。於中初先
眾菩薩問維摩詰「釋迦牟尼以何說法」。「維摩」
下答。於中初總、次別、後結。「此土眾生剛強難
化,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是初總也。「是
地獄」等,是其別也。別中約就四諦分四:一苦、
二集、三道、四滅。何故偏約此四明法?上說說
釋迦於五濁世為樂少眾生敷演道教,教少
眾生多說四諦,故偏舉之。苦中「地獄、畜生、餓
鬼」,是三塗難。「是諸難處」者,謂欝單越、長壽天
等難處也。「愚人生處」,謂餘邊地無法處也。次
明其集。於中雖復因果通舉,約果顯因,宗成
集義。先舉三邪。「是殺生」等,明其十惡。「是慳悋」
等,彰其六弊。文皆可知。次明其道。於中雖
復邪政通舉,對邪辨正。道行雖眾,要唯三
學。先明其戒。「是結戒」者,明其戒法。「是持戒」等,
明其戒行。持戒者是止持也。「是犯戒」者,是止
犯也。「是應作」者,是作持也。「是不應作」,是作犯
也。「是障礙」者,明前二犯能障道也。「是不障」者,
明前二持不障道也。「是得罪」者,明前二犯得
罪報也。「是離罪」者,明前二持離罪報也。次明
定學。言「是淨」者,世俗淨定也。言「是垢」者,味相
應定。亦可淨者是無漏定,垢者一切世俗定
也。下明慧學。「是有漏」者,世俗等智。「是無漏」者,
出世聖智。「是邪道」者,外道邪智。「是正道」者,內
學正智。下明滅諦。是非通舉,對非彰是。「是有
為」者,生死因也。業煩惱等興集生死,故曰有
為。「是無為」者,因中之滅。「是世間」者,生死果也。
「是涅槃」者,果中滅也。亦可分段因之與果名
曰有為,盡此之滅稱無為。變易因果名為世
間,除此之滅說為涅槃。上來別相,下總結之。
於中初法、次喻、後合。「以難化人心如猨猴,以
若干法制御乃調」,是法說也。「譬如」下喻
可知。上來明果,自下第二明因。彼菩薩讚歎
請問明淨土因。起因此勝,就辨之。於中有二:
一、因彼讚歎,彰此明勝。二、因彼請問淨土因,
顯此明法。又復前段明攝善行,後明離過,故
下名為行無瘡疣生乎淨土。又復前段明攝
土行,自攝常土。後段明其生淨土,現生他國。
前中先歎,後對辨勝。歎中,「彼諸菩薩聞已
皆曰未有」,是總歎也。下別歎之,初先歎佛。「隱
其無量自在之力,以貧樂法度眾生」者,此國
眾生無有大乘法財自資,名之為貧。唯樂小
乘,說小以為貧所樂法,如來以此度眾生也。
下歎菩薩。「斯諸菩薩亦能勞謙,無量大悲生
在土」者,勞謂懃勞,懃化人。謙謂謙下,謙卑謙
物。憐苦隨生,名無量悲生是佛土。上來歎竟。
下維摩詰因歎顯勝。明此修勝,故生此土。於
中初明「菩薩於諸眾生大悲堅固,一世所行
多於彼國百千劫行」。所言非虛,故曰誠如。「所
以」下釋,先徵、後解。「此娑婆界有十事善,淨土
所無」,對問總釋。「何等」下別,先問、後別,通皆利
他。於中別分,前六以己所修六度攝益利眾
生,後四以其化他之法隨宜度物。於中前三
是化他法,後一化行。法中初句「說除難法度
八難者」,小乘法化。「以大乘法度樂小者」,大乘
法化。「以諸善根濟無德者」,人天法化。化他行
中,「常以四攝成就眾生」。「是為」下結。
自下第二
因彼諸聞顯此修法。於中先問「此土菩薩
成就幾法,於此世界行無瘡疣,生于淨土」。此
菩薩來意,導人往生淨土,故為此問。與《涅槃》
中無畏菩薩問生淨土,其義相似。「維摩」下答。
「成就八法,行無創疣,生乎淨土」,是總答也。行
無瘡疣,能淨其因。生乎淨土,能招淨果。又無
創疣能捨穢國,生于淨土能入淨國。「何等」下
別,先徵、後列。此乃約就修義不同以分以種。
此八悉是攝修之法,用此攝起初會之中淨
土行也。八中初四是利他法。「饒益眾生而不
望報」,是第一句,慈無量也。慈怜心益,故不
望報。「代一切生受諸苦惱」,是第二句,悲無量
也。悲心深厚,故代一切受諸苦惱。
問曰:若是
眾生法報,何可代受?由其菩薩住苦教化,彼
得出離,故名代受。又復繫囚鞭杖等苦,有可
代處,菩薩亦代。
「功德盡施」,是第三句,喜無量
也。以喜除嫉,故能盡施。「等心眾生謙下無」等,
是第四句,捨無量也。捨除憎愛,名為等心。
齊能卑敬,故曰謙下。絕離怨親差別之異,故
言無礙。後四自利。「於諸菩薩視之如佛,所
未聞經聞之不疑」,是第一句。於自學處起敬信
心,於菩薩視之如佛,於人敬也。所未聞經聞
之不疑,於法信也。「不與聲聞而相違背」,是第
二句,於他學處去恚礙心。「不嫉彼供、不高己
利,而於其中調伏其心」,是第三句,於受用事
恩癡穢心。彼供己利,言之左右。有過背捨,名
為調伏。「常省己過、不訟彼短,恒以一心求諸
功德」,是第四句,於明行事起專精心。常省
己過、不訟彼短,離過心精。恒以一心求諸功
德,慕善心專。不離餘想,名為一心。有善皆
欲,名求功德。以此通前,合為八也。「是為」下結。
上來辨法。
「維摩文殊於大眾」下,大段第二明
說利益。此即通明一會之益,故言「維摩文殊
說時,百千天天人發菩提心,十千菩薩得無生
忍。」若準此品,文殊不說。第二會竟。
「菩薩行品」者,於此品中,因彼眾香菩薩請法,
廣辨菩薩盡不盡行,因以標品,是故名為菩
薩行品。從此已下,第三會說。於中頌以四門
分別:一釋來意、二就維摩顯德分別、三就法
分別、四科文辨釋。來意如何?釋有四義:一、維
摩室中所辨之法,須佛述讚,傳希於後,故為
此會。二、維摩所現不思議,菴羅未覩,化事未
周,故興此會。三、香積之飯,菴羅未知,欲使同
知,彼此共求,故須此會。四、眾香菩薩來為見佛
土,上來未覩,今須往見請法還土,故集此會。
來意如是。次維摩顯德。分別有二:一明維摩
解脫之行。寄往見佛明因趣果,趣入如來實
證法身,名解脫體。二彰維摩解脫之用。掌持
大眾往詣菴羅,遠接妙喜安置此土,是不思
議解脫用也。顯德如是,須辨其法。法謂因果。
此品總明法身、淨土二種之因。〈阿閦品〉明其
身淨土之果。
問曰:此中所辨因果,與上何異
而須更論?異如上辨,今更顯之。先就因明,後
就異說。因異有二:一、約人分別。向前兩會,
為化娑婆穢土眾生,專教求淨,明所行專求
淨土。此會為化眾香世界淨土菩薩,教其隨
深,不盡不為、不住無為。二、常法分別。前初會
中直出法體,未明修相;後之兩會明修成相。
於中前會教修趣寂,破離有無趣入不二。〈問
疾〉訖盡〈觀眾生品〉,破離凡夫著有趣寂。〈佛道〉
一品,破離二乘著無趣寂。〈不二門品〉,破離菩
薩差別二見以趣一寂。此會明其從寂起用,
不盡有為是其用也。麁分且然,細分實兼通。
因異如是。果異如何?先就身論,後就土說。身
中初會明應身果,前寄寶積歎以顯之,始在
佛樹力降魔等,悉明應也。第二會中明報身
果,說從一無量功德生等。此會明其法身之
果,如下文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我觀如來,
前際不來、後際不去。」如是等也。細求亦通,麁
分亦然。土果如何?前初會中寄就釋迦顯其
淨土,第二會中寄就香積而辨淨土,此會寄
就無動如來而彰淨土。前寄釋迦,即染彰淨,
明淨土體。第二寄就香積如來,染外彰淨,明
淨土相。此會寄就無動如來而辨淨土,取之
置此,彰淨隨染,明淨土用。通則前會取飯、
此食亦是用矣。辨法如是。
次第四門科分辨
釋。就此會中,初明由序。「眾坐定」下是其正宗。
序中有三:一、維摩詰欲往佛所先現瑞相發
起眾心;二、掌持大眾往詣佛所起眾所欲;三、
佛為化益勅眾令坐。初中復三:一、維摩現相;
二、阿難請;三、如來辨。初中「是時佛說法」者,明
現相時。「於菴羅薗」,明現相處。「其地忽然廣博
嚴」等,正明現相。為容多眾,故令地廣。為安淨
眾現宣淨法,故令嚴淨。使大眾咸皆慕仰,故
令眾會皆作金色,此亦即顯不思議也。二、阿
難請,三、佛辨答,文皆可知。此初段竟。自下第
二掌持大眾往詣菴羅。於中,維摩初命文
殊,可共見佛,與諸菩薩禮事供養。次、文殊述。
「善哉行矣。今正是時」。下維摩詰正持眾往,先
標其人。「即以神力」,明其所用。謂不思議如意
通力,持諸眾等,顯其所作。先持眾往,須到
著地。下與諸眾禮敬如來。維摩先禮。「稽首足」
下,禮之別稱,此表敬也。屈首接足,是自卑相,
故用表敬。右遶表愛。𧞽還不離,是愛戀相,故
用表愛。「一心合掌」,明心專也。恭敬如來,故「一
面立」。次諸菩薩、後餘聲聞釋梵等眾,咸皆避
坐,稽首佛足。以此諸眾前皆在坐,維摩持來,
故須比之。上來第二維摩持眾往詣菴羅,自
下第三佛勅令坐。先勅、後坐,文顯可知。上來
由序。
自下正宗。於中有三:一、重辨前事,令
菴羅薗舊眾同知;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作
佛事」下,淨眾心器;三、「爾時眾香世界菩薩來
者」已下,以法正教。初中有二:一、問舍利所見
維摩神異之事,令此眾知;二、「阿難白」下,辨前
所取香積之飯,令此眾知。前中初言「眾坐已
定」,彰問時也。下正問之,二問兩答。「佛語舍利
汝見大士之所為乎」,問其見不。良以舍利前
與文殊共往,維摩所現舍利具見,故今問之。
「唯然已見」,舍利隨答。「汝意云何」,問其勝劣。「我
覩其為不可思」等,舍利辨答。不可思議,總歎
顯勝。「非意所圖非度所測」,別歎顯勝。非意所
圖,明其不可以識識也。心意識等,眼目之別。
圖謂圖量,凡夫心識不能圖量,是故名為非
意所圖。非度所測,明其不可以智知也。聖以
智慧測度不及,是故名為非度所測。自下第
二辨前香飯令此眾知。文別有四:一、阿難怪
問,如來為辨。二、舍利弗自說身香。阿難審問,
舍利具答。第三、阿難問維摩詰飯消久如,維
摩為辨。四、阿難讚歎,如來述成。初中阿難先
問起發。「今所聞香自昔未有,是為何香」。下佛
為辨。「是彼菩薩毛孔之香」。第二段中,初先舍
利自說身香,阿難次問此所從來,舍利後辨。
「長者維摩從眾香國取佛餘飯,於舍食者一切
毛孔皆香若此,故我身香。」第三段中有兩問
答。初阿難問「香住久如」,維摩次答「至此飯消」。
阿難重問「久如當消」,維摩下答。於中,初約行
德以答,後約斷德。前約行中,初就凡論。「此飯
勢力至于七日後乃消」,凡夫感薄,故唯七日。
次就聲聞。「未入正位食此飯者,得入正位然
後乃消」,謂見道已上。「入正位食此飯者,得心
解脫然後乃消」,謂無學果。下就大說。「若未發
意食此飯者,發意乃消」,種姓已上,亦可是其
初地已上。「發意食者得無生忍」,謂七地已上。
「得無生忍至一生補處然後消」者,謂第十地。
十地學窮度一生已便得菩提,是故名為一生
補處。上來約行明消久近。下就斷絕,先喻、後
合。「譬如有藥名上味」等,立喻顯食。「此飯如是
滅一切煩惱然後乃消」,辨食同喻。
問曰:此
飯為實是食、為當是法假說為飯?慕訖之
家言此是法,假說名飯。若實是飯,安能如此?
若法能然,何是稱奇?飯食能示,方是叵思。又
法能示,淺而非深;飯食能示,方為深極。實深
為淺,更別求深,入之謬矣。諸佛菩薩凡所受
用一切境界悉皆如是,能資行用非獨此飯。
如轉輪王所生𤴻得四禪;玉女雖見,如覩佛像不生欲染。況菩
薩所受境界,如經中說「菩薩有一照法性冠,
著此冠時一切法性悉來現心,諸事齊爾。」
第
四段中,阿難先歎。「未有」總歎。「如此香飯能作
佛事」,重復辨歎。下佛述成。如是所歎契當,故
重印之。
自下第二淨眾心器。心垢染妨於受
法,故須淨之。所淨有二:一淨眾香菩薩之心;
二淨菴羅聲聞之心。眾香菩薩前來見此,生
下劣心,故須淨之。菴羅薗中聲聞之眾,未
覩維摩妙德神奇,尊仰不深,故亦須淨。文
中初先淨彼眾香菩薩之心;「且止阿難其有
智」下,淨彼菴羅聲聞之心。前中初明諸佛如
來法門不同,去彼輕心。「阿難汝見諸佛國土
地若干」下,彰實平等,生其重心,尊重釋迦同
彼佛也。復就前中,先明如來化門不同。「是名
入」下,結明知益,使彼解入除離心過。前中文
別有十五句。初言「阿難或有佛土以佛光明
作佛事」等;十四種別,順行示現;末後一句「八
萬四千諸煩惱門作佛事」者,逆行示現。何者
八萬四千煩惱?未見說處,不可輒言。若翻八
萬四千度門而為八萬四千煩惱,義則可知。
何者八萬四千度門?如《賢劫經》具廣辨列。彼
有菩薩名曰喜王,心自思惟:「行何三昧,便
速能致八萬四千諸度法門、諸陀羅尼、解脫門
等?」思已請佛,佛隨答之,言:「有三昧,名了法
本。菩薩行之,便速遂致八萬四千諸度門等。」
何者是乎?彼說:佛德具有三百五十種門,一
一門中皆修六度為因,便有二千一百諸度。
用此諸度對治四大、六衰之患,便為二萬一
千諸度。言四大者,凡夫用其地水火風四大
為身。聖修諸度得淨法身,捨彼四大,名為對
治。言六衰者,六塵大賊衰耗善法故名六衰。
聖修諸度諸入佛境,捨彼六塵,名治六衰。用
此二萬一千諸度治四心病,是故便有八萬
四千。何者是乎?治多貪病二萬一千,治多瞋
病二萬一千,治多癡病二萬一千,三毒等分二
萬一千,是故合有八萬四千。此諸煩惱,驅眾
生六道往來受苦不息,多為瘦勞。諸佛現起,
攝化眾生,是故以此而作佛事。煩惱既然,業
苦亦爾。文略不說。化門無量,且舉斯耳。上來
廣舉諸佛化門。下結知益,使彼斯來菩薩入
中際遣心過。「名入一切諸佛法門」,是結言
也。依前具解,名之為入。下彰知益。「菩薩入此
門者」,舉能知。下就論益。益有二種:一於佛土
離分別益、二於諸佛齊敬之益。前中初言「若
見一切淨好佛土不以為喜不貪不高」,見淨
無過。始無欣慶名為不喜,中無貪求偏欲往
生稱曰不貪,終在離慢說為不高。「若見一切
不淨佛土不以為憂不礙不沒」,覩染無失。始
無憂畏名為不憂,中無局難捨而不生說為
無礙,身在不下生退沒想名為不沒。下明
於佛齊敬之益。「但於諸佛生清淨心」,總以標
舉信佛地異、非行不純,名清淨心。無穢唯淨,
故說為但。「歡喜恭敬未曾有也」,顯前清淨慶
佛巧化,所以歡喜。重佛化能,故云恭敬。讚佛
化希,故云未有。「諸佛如來功德平等為化眾
生現土不同」,出其所敬未曾有事。上來第一
明佛化異去眾輕心。自下第二明佛實等生
眾重心。於中初明佛實平等生眾等心;「是故
名為三藐」已下,結歎顯勝,生眾重心。前明等
中,「阿難汝見諸佛國土地有若干空無若干」,
立喻顯法,即明土等。「如是見」下,辨法同喻,即
明佛等。於中初言「諸佛色身有若干耳,其無
礙慧無若干也」,略明佛等,此即明佛證智等
也。「諸佛色身威相種」等,別明佛等、此亦
即顯餘德等也。於中先別,「具諸」下結。別中初
明身德平等,後明土等。前身德中初明自德,
「大慈悲」下明利他德。「威儀所行及其壽命」,復
明自德。「說法教化」,重明化德。自德中有五
種等:一色身等、二威神等、三相好等、四種姓
等、五「戒定」下明功德等,餘皆可知。上來明等
生眾等心。自下第二結歎顯勝生眾重心,尊
重釋迦同於香積。先法三名,後就顯勝。名別
無量,且彰三種。「是故名為三藐三佛」,此翻名
為正真正覺。三言正,藐之言真,三復名正。佛
陀名覺。「名為多陀阿伽度者」,此名如來,乘
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又復如後諸佛
而來,亦名如來。「名為佛陀」,此直名佛。良以諸
佛功德平等,是故一切悉名三藐乃至名佛。
下就顯勝。於中有三:一、正歎顯勝。明此三義
若具廣說,阿難等輩所不能受。二、阿難聞已
不能受持,便生退心,不敢自謂以為多聞。三、
如來安慰。前正歎中,「若我廣說此三句義」,明
其義廣。「汝以劫壽不能受」等,顯其廣相。於中
初明阿難一人壽命一劫不能受持。「正使」已
下,假舉三千大千眾生皆如阿難,壽命一劫,
亦不能受。「如是阿難諸佛阿耨菩提」已下,舉
佛德廣,成前不能受持所以。「阿耨菩提無有
限量」,明佛體廣。「智慧辨才不可思」者,明佛用
廣。「阿難白佛不敢自謂為多聞」者,是第二句
阿難自退。聞已不能受三句義,故生退心。「佛
告」已下是第三句如來安慰。「佛告阿難勿起
退意」,正安其心。佛義廣多,聲聞不及,故不能
受,非是阿難退失聞持故不能受。已告之勿
起退意。「所以」下釋,初先徵問。所以白前道
汝不能受三句義,今言勿起退意者何?下對
釋之。「我昔說汝聲聞人中為最多聞,不同菩
薩」,良以說汝聲聞人中為最多聞,非菩薩故,
雖復多聞而不能受諸佛功德,非由退失方
妨不能。是故勸汝勿起退意。上來一段淨彼
新來菩薩之心。
下次淨彼菴羅薗中聲聞之
心,令於維摩起深敬意。於中先明維摩智德
聲聞不量,後彰維摩所有神通二乘不作。先
中初言「且止阿難」,止其前言。亦可止其測度之
心,故曰且止。下正誡之。「其有智者不應限度
諸菩薩也」,明人叵測。「一切海淵尚可測」等,
明德難量,別言菩薩,正論維摩。下明神通不
可作中,「汝等捨置菩薩所行」,簡去前行。「是維
摩詰一時所現神通力」等,正就神通明不能
作。「是維摩詰」,人之劣也。「一時所現」,時中從
也。「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明人多也。「於百千劫」,
時之長也。多人多劫尚不能為,何況少人少
時而能作也。上來第二淨眾心器。
自下第三
正教以法。於中分二:盡此品來以為初段,〈見
閦品〉為第二段。此兩段中,三句分別:一約化分
別。此品化益眾香菩薩,後品化益娑婆之眾。
二、約修分別。此品明其自分所修,後品彰其
勝進所習,行修上進入佛境界能見佛故。三、
約法分別。法謂因果,此品明因,後品明果。
就此品中,文別有三:一、眾香菩薩請法還土;
二、「佛告」下,如來為說;三、「爾時彼諸菩薩聞」下,
明諸菩薩聞法歡喜禮敬辭去。就初請中,先
悔前過。「唯然」下,請求後法。悔前過中,「爾時眾
香世界」者,標列其人。「合掌向佛」,啟告所請。「我
見此生下劣心」,自申己過。「今自悔責」,捨離是
心,悔愧前愆。「所以者何」下,領佛前教,明悔所
以。「諸佛方便不可思議,為度眾生現佛國異」,
我前不知妄生分別,故今自責。下請法中,言
「唯然」者,求佛許可。唯是專義,然是可義。專求
如來然可於己,故曰唯然。「願賜少法」,正請佛
說。「還於彼土當念如來」,明佛教益。亦可此言
明己敬順念簡佛恩。隨順修行名念如來,亦
可念佛所教之法名念如來。下佛為說。說中
有三:第一總勸。「有盡無盡解脫法門汝等當
學」。二、「何謂」下,隨別以教。三、「是為有盡無盡法
門汝等當學」,結勸修習。就初總中,言「有盡」者
世諦可思言。言「無盡」者,真諦常住。此二無
礙,名為解脫。此舉其法。「汝等當學」,勸之修習。
下文別教。於中初略,「何為不盡有為」下廣。
略中初言「何謂為盡謂有為法」,釋前有盡。世
諦起作名曰有為。以有為故,經可息滅,故名
有盡。「何謂無盡謂無為法」,釋前無盡。真諦常
住,故曰無為。以無為故,不可息滅,故名無盡。
此釋向前有盡無盡解脫法門。「如菩薩」下,釋
顯學法。汎論有三:一、取寂門。同聲聞行,不住
有為、不離無為。二、起用門。別二乘行,不盡有
為、不住無為。三、䨥有為法
不住不捨,無為亦然。有為不住,即於有為不
生染著。有為不捨,即於有為不生怖畏。離此
二過,名於有為得解脫矣。於無為法不一向
住,於空不著;於無為法不一向捨,於空不畏。
離此二過,名於無為而得解脫。今此為教眾
香菩薩隨有起用,是故偏授第二門說。「如菩
薩者」,標別二乘。「不盡有為」,即是《地經》發起勝
行常隨有也。「不住無為」,即是《地經》修方便智
不住空。此二為門,下廣顯之。於中初就始修
行中以明不盡不住之義,又具論下終成行
中明其不盡不住之義。前中先明不盡有為,
後顯不住無為之義。就明不盡有為之中,初
問、後總結之。「何謂不盡」,是初問也。「謂不離」等,
是廣辨也。法多難識,今且言之。麁分為二:一、
明地前世間之行;二、「發行善根」下明初地上
出世間行。世間行中,初發正修;「在諸禪定如
地獄」下,教起正心。前正修中,初教悲願以
為行因;後教正行。前教因中,「不離大慈不捨
大悲」,是利他因。慈言不離、悲云不捨,左右言
耳。「深發智心而不忽忘」,是菩提願自行因
也。發意求佛一切種智,是故名發一切智心。
忽謂輕忽。於菩提心重而不輕,名為不忽;堅
守不失,故言不忘。如《涅槃》說。下教正行,於中
初明自分之行,「求法」已下明勝進行。前自分
中,先明利他。「教化眾生終不厭惓」,常化行也。
「於四攝法常念順行」,功攝行也。下明自利。「護
持正法不惜身命」,堅守正法以為行本。「種諸
善根無疲厭」者,依法造修。種諸善根,明修頓
也。無有疲厭,明修常也。「志常安住方便迴向」,
用前所修上求佛也。求心不退,名為安住。巧
以諸善迴求菩提,是故名為方便迴向。此三
行修之次第矣。下勝進中,初智、後福。前修智
中,「求法不懈」,是其自利。「說法不悋」,是其利他。
後修福中,「懃供諸佛」,是其自利。下「不畏」等,是
其利他。於中七句。初「不畏生死」,是勇猛心,以
不畏故常在教化。亦有經言「入生死而無所
畏」,其義相似,翻譯不同。二「於諸榮辱心無憂
喜」,是不動心,榮辱不動故能常化;此亦即是
平等心也,以無憂喜故能齊化。三「不輕未學
敬學如佛」,是離慢心,情無慢高故能接化。四
「墮煩惱者令發正念」,是開導心,教修六念四
念處等令離煩惱。五「於遠離樂不以為貴」,是
隨有心,不貴涅槃遠離樂故,常能隨有教化
眾生。六「不著己樂」,是離著心。得樂不著,故能
捨之利益眾生。七「慶於彼樂」,是隨喜心。菩薩
專以利物為意,故於自樂心不愛著,化樂慶
喜。上來第一教修正行。下教正心,於中有四:
一、利他心。「在諸禪定如地獄想」,離凡夫心,得
而不味,故如地獄。「於生死中如薗觀想」,離二乘
心,常樂遊處,故如薗觀。二、自利心。「見來求者
起善師想」,起敬喜心,凡是善師教人生善,來
乞求者能生我善心,故如師想。「捨諸所有具
一切智想」,生福利心,如施能生一切種智,故
喜不悔。三、重明利他。「見毀戒人起救護想」。四、
重明自利。「諸波羅蜜為父母想」,能生法身。「道
品法為眷屬想者」,能親益己,故如眷屬。上來
明其世間之行。下明出世,於中有二:一、修廣
行。「生死無數劫意而勇」下,明修勝行。前廣行
中,「發行善根無齊限」者,始修寬廣,初地已上
發生廣願,有行皆修,名發善根無有齊限。「以
諸淨國成己土」者,成行寬廣。於中四句:一、依
淨土攝報寬廣,「以諸淨國嚴飾之事成己佛
土」。是義云何?廣修淨因,令一切因莊嚴妙事
於己土中悉皆備有,故云以諸淨國嚴飾之
事成己佛土。二、依淨土起自寬廣,行無限施。
亦有經言「開門大施」,其義相似。諸行皆因,且
舉布施。三、依法身攝報寬廣,具足相好。四、依
法身起因寬廣,「除一切惡淨身口意」,諸行皆
因,且舉持戒,生相好中戒行強故。故《地持》云
「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是持戒。」若不持戒,尚
不能得下賤人身,況大人相。前明廣行,下
修勝行。「生死無數意而有勇,聞佛無量德志
而不惓」,起以勝也。於彼生死無數劫苦,
力能伏斷,故意有勇。聞佛廣德決修不退,名
志不惓。前意、後志,眼目異辭。「以智慧」下,發行
勝也。於中有二:一、依前生死意而有勇,起治
過行;二、「不壞」下,依前聞佛志而不惓,修攝善
行。前中四句,初二破障、後二攝治。前破障
中,初以智慧破諸煩惱障,後以精進摧伏魔
軍遠離業障。又破煩惱明離解障,後摧魔軍
明除行障。又破煩惱明除慧障,後催魔軍明除
福障。前中初先自破煩惱。「以智慧劍破煩惱
賊」,斷戒因也。慧能破裂故說為劍,煩惱侵害
就喻名賊。「出陰界入」,雜戒果也。下明兼他,
「荷負眾生永使解脫」。就後句中,「以大精進摧
魔軍」者,魔謂四魔,煩惱、陰、死及與天魔。軍謂
十軍,如龍樹說。故彼文言「欲是汝初軍,憂愁
為第二,飢渴第三軍,渴愛第四,睡眠第五軍,
怖畏為第六,疑悔第七軍,瞋恚為第八,利養
軍第九,自高蔑人第十。如是等軍眾,塵沒出
家人,我以禪智力,破汝等諸軍。」得成佛道已,
廣脫一切。亦可正名魔眾為軍,令以精進而摧
伏之。上來兩句明其破障,下二攝治。「常求無
念實相智慧」,對上初句,明攝對治,修起向前
破煩惱慧。真慧離妄名為無念,真慧證實名
實相慧,此常求之於世間法。「少欲知足而不
捨世」,對上後句,明攝對治,修前摧魔精
進行也。「少欲知足」,自行離染。「而不捨世」,隨有
益物。勤修此行,故摧魔事。上來第一依前意
勇,明修對治破生死行。自下依前志而不惓,
修攝善行。於中初明三業化他,「淨十善」下明
具自德。前中初言「不壞威儀能隨俗」等,明身
業化。不壞威儀而能隨俗,俗法益人,所謂不
捨道法能隨俗也。「起神通慧引導眾生」,道法
利物。「得念總」下,明意業化。「得念總持所聞不
忘」,明閑法藥。「善別諸根斷眾生疑」,知物心器。
「以樂說辨演法無礙」,明口業化。上來利他,下
明自德。於中初攝凡夫善法,「勸請說」下明攝
佛善,「深修善」下攝菩薩善。攝凡善中,「淨十善
道」,明修戒因。「受人天福」,明具戒果。於人天中
受八勝報名人天福,此欲界善。「修四無量」,明
修定因。「開梵天道」,明攝定果。四無量心能生
梵果,名開梵道,此上界善。次攝佛善。「隨喜讚
善得佛音聲」,具佛口業。法螺聲相是佛音聲,
良以勸請諸佛說法,故得佛聲。又見眾生所
作善業隨喜讚善,故得佛聲。「身口意善得佛
威儀」,具佛身業。下明攝修菩薩善法。「深修善
法所行轉勝」,因修成德。亦有經言「深行善
法」,其義相似。「以大乘教成菩薩僧」,依法成德。
依大乘法而起行,故與菩薩行德不乖,是故
得成菩薩僧矣。「心無放逸不失眾善」,依心成
德。此三句中,若就所依初句明勝,第三心勝。
若論所成初句報,第二人勝、第三德勝。上來
廣辨,「行如此」下總以結之。
下次明其不住無
為,先問、次辨、後總結之。「何謂菩薩不住無為」,
是初問也。下廣辨之。於中初明地前所修,「觀
無常」下地上所成。地前修中,依空、無相、無作、
無起四門修之。諸法體空名定為空,於此空
中無相可得名為無相,無果可造名為無作,
無因可生稱曰無起。於此四中雖復學觀,而
不住著故云「不證」,以不證故能起有行。上來
明其世間所修,下明出世。如實正觀理實同
時,寄從且分。於中初至「觀於寂滅」是初地中
見道解也,見無常等四法即名為見道。「觀於
無常而不厭善本」者,雖見有為無常多過,而
常在中種善根也。「觀世間苦而不惡生死」者,
雖知苦過,願恒處之度眾生也。「觀於無我誨
人不惓」者,見生無實,而隨假名常教誨也。「觀
於寂滅而不永滅」者,雖知涅槃寂滅之樂,為
他在有,不取證也。「觀於遠離而身心修善」,是
二地上修道行也。觀第一義離身心相名觀遠
離,而依身心修智善行。二地持戒名身修
善也,三地修定名心修善。「觀無所歸而歸善
法」,是四地上順忍行也。觀第一義無所歸趣
而修順忍,歸趣土地無生善法。「觀於無生而
以生法荷負一切」,是七地上無生忍也。雖復
觀理無生無起,而常現生教化眾生。「觀於無
漏而不斷漏」,是七地上發起勝行。知諸煩惱
本來寂滅名觀無漏,而常現起煩惱業行名不
斷漏。「觀無所行而以行法教化眾生」,是九地
中化應生行。了知諸行空寂不有,而以諸行
教化應生。「觀於空無不捨大悲」,是九地中化
眾生心。雖知眾生空無所有,大捨大悲怜念
眾生。亦可前句以行教化明其慈益,此不捨
悲彰其悲益。「觀正法位不隨小乘」,是十地中
見分堅固。觀法體空名正法位,於空不著故
不墮小。「觀法虛妄」,知法假有。「無牢人」等,知法
實無。虛妄法中無有真實堅牢之性,故曰無
牢。我人體空,名無人主。假名眾生相亦不有,
名為無相。下明不著。隨有起行,本昔所發求
佛云願。十地未滿,是故名為「本心未滿」。為滿
彼願起修所行,是故名為「不虛福德禪定智
慧」。實心修行故曰不虛,所行施戒忍辱精進
說為福德。禪云度,智慧即是波若度也。此等
隨相約位且分,未可專定。上來廣辨。「修如此
下」總已結之。上來一對始修行中,明其不住
不盡之義;下次就其終成行中,明其不盡之
義。於中四對,初對自利、後三利他。前自利
中,「又具福德不住無」者,福隨有生,故不住無。
「具智慧故不盡有」者,慧知有為幻化非實,於
中不畏,常能處之,故具智慧不盡有為。後利
他中,初之一對見利他始、第二一對是利他
次、第三對是利他終。就初對中,「大慈悲故不
住無」者,慈悲隨有,故不住無。「滿本願故不盡
有」者,本願在有常化眾生,今為滿之故不盡
有。第二對中,「集法藥故不住無」者,從師求於
化眾生法名集法藥。求法在有,故不住無。「隨
授藥故不盡有」者,普隨眾生授法不休,故不
盡有。第三對中,「知眾生病不住無」者,知病在
有,故不住無。「滅眾生病不盡有」者,生病無邊、
隨滅難窮,故不盡有。前總勸學、次別教之,下
總結勸。言「諸正士」,告命所勸。「菩薩已修不盡
有為不住無為,名盡無盡解脫法門」,是結辭
也。「汝等當學」,是勸學也。前諸菩薩請法還
土、次佛為說,下明菩薩聞法歡喜禮讚辭去。
於中初先三業敬養,後辭還土。前中初言「彼
諸菩薩聞說喜」,意業喜也。「以眾華」等,身供養
也。於中先以香華等事供養三寶,後為設禮。
供養中,「以眾妙華若干種色若干種香散遍三
千供養於佛」,供佛寶也。「及此經法」,供法寶也。
「并諸菩薩」,供僧寶也。上來供養。下為設禮,此
身業竟。「歎未」等,口業歎也。上來敬養。「言已不
現還本國」者,辭還土也。
「見阿閦品」者,因行既成,入佛境界,能見諸佛,
此品具論。於中初明見釋迦佛,後見阿閦。從
後立稱,名見阿閦。阿閦,胡語,此云無動。此品
明見無動如來,是故名見阿閦佛品。
問曰:此
品亦見釋迦,何故偏言見阿閦乎?釋迦此土
恒見,阿閦如來今時親覩,就新立稱名見阿
閦。又見釋迦在於前品,見阿閦佛在於此品。
以阿閦佛此品始見,名見阿閦。
就此品中五
門分別:一就維摩顯德分別、二就法分別、三
釋來意、四對上辨異、五隨文釋。初就維摩顯
德如何?彼德有二:一、解脫體。內正觀力見
法身佛;二、解脫用,遠接妙喜安置此土令
此眾見。前即自利,後即利他。顯德如是。
次
第二門就法分別。於此品中辨法有二:一為
成因,約法明見。因行既成,能入佛境,見諸佛
故。二、為成果,約見明佛。佛果難彰,寄見顯故。
顯法如是。
次第三門解釋來意。有二:一、約見
以解。前品明其因行之體,因行增長能入佛
境見於如來,故次辨之。二、就佛以釋。前品明
因,因成得果,果體微隱寄見以顯,故須辨之。
來意如是。
次第四門對上辨異。異有三種,已
如上辨。一、化人異。前品化益眾香菩薩,此品
化益娑婆之眾。二、起明異。前品明修自分之
行,行修增長入佛境界能見諸佛,是勝進也。
三、辨法異。前品明因,此品論果,果謂佛德。辨
異如是。
次第五門隨文解釋。此品有二:一、見
釋迦;二、「爾時舍利問維摩」下明見阿閦。於此
二中有七種異:一、能見人異。前維摩見,後大
眾見。二,所見佛異。前見釋迦,後見阿閦。三、能
見行異。前維摩詰內正觀力故能見佛,後諸
大眾願求之力故能見佛。四、所現身異。前維
摩詰內正觀力見法身佛,後段大眾以維摩
詰勝神通力見色身佛。維摩德高故是法身,
大眾行劣故見色身。五、通局異。前段之中局
唯見佛,後段見佛及見佛土。六、成行異。前段
維摩內正觀力見法身佛成就自德,後段維
摩以神通力令諸大眾見色身佛成利他德。
七、化益異。前段化人捨相入實成就證行,證
入如來法身之體;後段化人發願求生成就
教行,故下大眾因見妙喜發願求生。兩段不
同,有此七異。就前段中,如來先問以為起
發。「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向前
自從其舍欲往見佛,說之以為欲見如來。隨
其化相自覩佛形名之為見,實則內證相應
名見。內覺證見,大眾未知,故問顯之,為以何
等觀如來乎?下維摩詰身已所見令眾同入。
於中初先觀身類佛,略明所見;「我觀」已下,觀
佛同己,廣明所見。
問曰:何不望直就佛已明
所見,乃先觀己以類佛乎?解有四義:一、欲使
人尋因知果。觀察自實,類知如來法身體故。
二、欲使人準果知因。知佛法身與己體同,悟
窮自實成佛道故。三、欲使人知果與因同體
無別,於自身處求佛如來一切法故。四、欲使
人知因與果同體無別,息去異見,證入平等
真如法故。
前中「如自觀身實相」,觀因類果,觀
佛同己故曰如自。何者身實?謂如來藏佛性
真我。此身本性故名為實,實之體狀目之為
相。相狀如何?似下佛身。要而論之義門唯
二:一如實空、二如實不空。如實空中略有二
種:一離相名空、二離性名空。言離相者,如論
中說,謂非有相亦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
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
俱相。非自相非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相,非
自他俱相。如是一切妄心分別,悉不相應唯
證境界。言離性者,如來藏中具過一切恒沙
佛法,是諸佛法同一體性緣起相成,以同體
故攝別成總一切皆有,將別分總一切悉無,
是則真法常有常無。今說無義,為離性空。空
義如是。言不空者,如來藏中法雖無量,略要
唯二:一如實色、二如實心。如實色者,如《涅槃》
說,佛性亦色,亦是色故可以眼見;又復如彼
《如來藏經》說,眾生中具足如來眼耳等根如
橫中像。此等名為如實色也,此乃是其色性
法門而非色事。相狀如何?似此比丘無作戒
法,亦如陰陽五行等法,體雖是色而無色相,
無色相故不可青黃赤白已取真色。似彼體
雖是色而無色相,無色相故聖人證得。法身
無形,體是色故,聖人證得具足諸根。又是色
性緣起門故,聖人證得,無緣不現。如實心者,
如經中說真心是也。如來藏中過恒沙法緣
起集成,集成覺知心性。是知性故,與無明合
便起妄知,息去無明便為正知。此亦是其如
實覺知。心性法同而非情事。相狀似何?如鏡
照物而無分別。真心亦爾,體雖是心而無分
別,無分別故,聖人證得神知永亡。是心性故,
聖人證得,具知如實慧。有是知性緣起門故,
聖人證得,於一切法無不覺了。此如實色及
如實心名為不空。如實空、如實不空,似後佛
身,故將類佛。「觀佛亦然」,正將類佛。佛與佛性
同體義分,故觀佛身同己實矣。是義云何?凡
佛體一,以體一故,據佛望之,眾生之體從來
常淨無障無染,即是諸佛圓淨法身。故上文
言「佛知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涅
槃既然佛身亦爾。據凡望之,彼淨法身為惑
隱覆,與後顯時淨德為本,說為佛性,故與佛
同體無別。故《涅槃》說實,苦集等實即是如來
佛性虛空。又如彼說三歸即我,以即我故,觀
身實相,觀佛亦然。
自下第二觀佛同己廣明
所見。於中先別、後總結之。別中義多,要而論
之,妙絕諸相圓具諸義,妙絕諸相乃至無有
一相可存,圓具眾義乃至無有一相可捨。經
中說真極唯在斯,離此別立悉是虛妄。故下
文言「作如是觀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
觀」。以此真極,經中所說悉與此同。故《涅槃經.
金剛身品》明佛法身十功德中明涅槃相,〈聖
行品〉中明性,〈梵行品〉中念法念僧,悉皆同此;
《無量經》歎佛法身亦與此同。是故應以此之
所說,類顯一切真實法矣。有人宣說如來法
身唯空非有,此乃外道所立定空。宣說如來
法身唯有非空,此亦外道所立性有,非佛法
身。有人復言如來法身定非有無,此亦外道
所立定義,非佛法身。有人復言如來法身亦
有亦無,有真色心、無於眾相,有不為無、無不
為有,此亦外道所立有無,非佛法身。有人復
言如來法身出於四句定不可說,此亦外道
所立第五不可說藏,如《成實》說非佛法身。離
此偏過,諸義通取無非法身。即無說有,有非
定有;即有說無,無非定無。即此有無說非
有無,非有非無亦非定性;即非有無而說有
無,當知有無亦非定性。即此四句不可定說
名不可說,彼不可說亦非定性。佛身既爾,菩
提、涅槃、佛性等法類皆同爾。文中合有一百
二句,相從為三:初至「不可以識識」來,明離
妄想,智知識識是妄想故。二「無晦」下乃至「一
切言語道斷」,明離假名,名字是其言語道故。
三「非福田」下乃至「不可言說顯示」,明離言說,
不可言說分別顯故。
問曰:妄想、假名、言說何
異而別說離?妄取之情,說為妄想。相所施名
呼召諸法,說為假名。依起言辨說諸法,名為
言說。於真本無名之為離,又佛除捨亦名為
離。《地持論》中辨真實義亦離此三。
就初段中,
初先彰其佛體離相,明離所取;末後「不可智
知識識」彰離妄想,明離能取。前離相有十四
門,初八約對諸法別門辨佛體相,後六約對
諸法通門辨佛體相。前八門中,初六離相明
其非有,後二顯實彰其非無。就前六中,第
一約對三世法門明佛離相。不從前來、不去至
後、今則不住,前際、未來、今是現在。有為遷流,
可從前來向後際去,來去之間住今現在。佛
身常住性如虛空,故前不來、後際不去、今不
住矣。餘處多說前際過去、後際未來,今以何
故前際名來翻名不來,後際名去翻稱不去?
釋言:三世是其時分,約法而辨。時雖約法,法
恒是通、時恒是局。如一色法通於三世名
之為通,三世而別說之為局,餘亦如是。又
時是總、法恒是別,一現在時統攝多法名之
為總,諸法各異目之為別。如現既然,過未
亦爾。時之與法有斯不同,若將別時別分一
法,一法隨時分為三法。彼三法中,一分過去、
一分未來、一分現在。是以經中前名過去、後
云未來、今為現在。若約三時辨一通法,得言
此法從前際來、住今現在、向後際去。如世人
言:我從小來向於老去。故今此中前際名來
翻為不來,後際稱去翻為不去。第二約對五
陰法門明佛離相。先就色說。「不觀色」者,不觀
佛身同色有也。「不觀如」者,不觀佛身同色無
也。「不觀性」者,非有非無是色自性,不觀佛身
同彼色性非有無也。於佛平等法性身中從
來無色,就何說有?故不觀色。色本不有,對何
況無,故不觀色如。有無並絕,無可就之說
非有無,故不觀性。色陰既然,餘陰亦爾。第三
約對四大法門明佛離相,「非四大起同於虛
空」。第四約對六入法門明佛離相。「六入無積,
眼耳鼻舌身心過」,現不造因聚積當果名為
無積。先有已捨,故云眼耳鼻等已過。第五約
對三界法門明佛離相。生死報謝,「不在三界」。
第六約對三毒法門明佛離相。生死因盡,見
故名為「三垢已離」。貪嗔癡惑名為三垢,佛先
斷竟名為已離。上來六門明佛離相。
次下
兩門顯佛實得彰其非無。「順三脫門」,明其稱
理。空無相願是三脫門,證會名順。亦可如來
法身之體與彼三脫同體義分,同體不乖故
名為順。「具足三明」,影其德備。三明有二:一宿命、
天眼及與漏盡說以為三,佛悉具足。二菩薩
明、佛明及與無明明等說以為三,佛悉具足。
如《涅槃》釋,菩薩明者所謂般若波羅蜜是,言
佛明者所謂佛眼,此二當體。無明明者,謂十
一空,空非慧照故曰無明,能生智明故復名
明。如世五塵名為五欲,能生欲故。無明等者
雖具三明而無分別,是故說之「與無明等」。前
八約對諸法別門而顯佛身。
下六約對諸法
通門而顯佛身。彼一異等通諸法故,於中初
明不一不異。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一異并
絕,是故名為不一不異。二、顯德分別。體備萬
德名「不一相」,萬德圓體如世虛空無礙不動,
非全別體名「非異相」。第二明其不自不他。解
有兩義:一、遣相分別。自他並無,名不自他。二、
顯德分別。隨化現形名「不自相」,法身體寂不
隨緣變,名「不他相」。第三明其非無非取。亦有
二解:一、遣相分別。有無俱絕,是故名為非無
非取。言「非無相」,不著無也。言「非取相」,不取有
也。二、顯德分別。隨化現形故非無相,自德常
寂而無分別名非取相。第四明其不此彼岸
等。解亦有二:一、遣相分別。此彼中間一切皆
無,名「不此岸及不彼岸不中流」等。生死此岸、
涅槃彼岸、聖道為中,對治門中說有此等。就
實以求,本無生死故無此岸。既無生死,知復
對何說為彼岸?故上文言「有縛有解」。若本無
縛,其誰求解?兩邊既無,約何說中?故無中流。
二、顯德分別。捨相證寂,故不此岸。得大涅槃
不捨世間,名不彼岸。染淨俱行不偏在中,名
不中流。第五明其而化眾生。「觀於寂滅亦不
永滅」,解亦有二:一、遣相分別。雖化眾生,觀於
寂滅,不取有相。為化眾生,導以入寂,故化眾
生而觀寂滅。滅而不取,義有兩兼,是以言雖。
亦不永滅,不著無相。二、顯德分別。雖化觀寂,
是入寂行。而不永滅,是隨有行。第六明其「不
此不彼」。解亦有二:一、遣相分別。不此不彼就
身以論,法身離相,故不在此亦不在彼。又佛
國土一切皆如,無此可在名為不此,無彼可
在名為不彼。言「不以此不以彼」者,就心而辨。
以是為也。真心常寂,不為於此,名不以此;不
為於彼,名不以彼。又復眾生一切皆無,無此
可為,名不以此;無彼可為,名不以彼。二、顯德
分別。法身充滿一切法界,不偏在此、不偏在
彼,是故名為不此不彼。大悲普覆,不偏為彼,
名不以此及不以彼。上來離相明無所取。「不
可智知不可識識」,明離妄想彰無能取。聖不
能解,是故名為不可智知。凡不能緣,是故名
為不可識識。上來第一明離妄想。
自下第二
彰離假名。於中初明佛體離相,彰無所名;末
後一切言語道斷,彰離假名,明無能名。前離
相中有十一門。第一約對明闇法明佛離相。
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明闇竝絕,是故說言
「無晦無明」。晦猶闇也。明闇在情,真處無情故
無晦明。二、顯德分別。真慧照明故云無晦,實
證止緣故曰無明。二、「無名無相」,此直遣相。稱
體本無故曰無名,形狀叵得說為無相。三、「無
強無弱」,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強弱竝絕,名
無強弱。體外無他,知復對誰說強說弱?二、顯
德分別。內心卑濡,故曰無強。德行高勝,故云
無弱。四、「非淨非穢」,解亦有二:一、遣相分別。染
淨兩泯,名非淨穢。若本有穢,可除為淨;穢本
不為,除何說淨?二、顯德分別。現起染過名為
非淨,體出塵染故曰非穢。五、「不在方及不離
方」,解亦有二:一、遣相分別。在離竝無。方謂處
也,無處可在名不在方,無處可遠名不離方。
二、顯德分別。法身出相名不在方,爾化在處
名不離方。六、「非有為非無為」,解亦有二:一、遣
相分別。有為無為二相雙絕,名非有為非無
為矣。
問曰:佛常可非有為無為應好,何故非
乎?釋言:據實有為本無,知復對何說為無為?
故亦非之。
二、顯德分別。法身體寂故非有為,
妙用煩興故非無為。七、「無示說」,此唯遣相。將
言對人名之為示,以言宣法目之為說。於真
無言,故無示說。八、約六度六弊法門而顯佛
身。解有三義:一、遣相分別。六度六弊一切悉
無,是故說言「不施不慳乃至第六不智不愚」。
二、就遣相顯德分別。就檀度中,於真無捨故
云無施,此句遣相;隨世修檀故曰不慳,此句
顯德。就戒度中,於第一義無惡可防故云不
戒,此句遣相;隨世離罪故曰不犯,此句顯德。
就忍辱中,於第一義無辱可忍故云不忍,此
句遣相;隨世離瞋故曰不恚,此句顯德。就精
進中,於理無修故曰不進,此句遣相;隨世懃
策故言不怠,此句顯德。就禪度中,於第一義
無心可靜故云不定,此句遣相;隨世修禪故
曰不亂,此句顯德。就慧度中,於第一義無慧
可修故云不智,此句遣相;隨世修智稱曰不
愚。此就遣相顯德分別。第三唯就顯德分別。
示起染過故無施等,常行淨德故無慳等。九、
「不誠不欺」,就口誠謂實也,欺是誑也。實
語名誠,虛言曰欺。解有三義:一、遣相分別。誠
欺竝無,是故名為不誠不欺,以無言故。二、就
遣相顯德分別。於真法中實言亦無故曰不
誠,此遣相也。隨世實語,故言不欺。第三唯就
顯德分別。權言度物故曰不誠,真語化物稱
曰不欺。十、「不來不去」。來去就身,解有兩義:一、
遣相分別,來去悉無名不來去。二、顯德分別,
法身常住名不來去。第十一門「不出不入」。出
入就意,隨有名出、證知云入。解亦有二:一、遣
相分別,出入悉無名不出入。二、顯德分別,行
常入如故曰不出,隨化常有故曰不入。上來
明其佛體離相乃至一切言語道斷,彰佛離
名。名字是其言說所依,名言語道。名由相生,
情相本無,依何施名?是一切言語道斷。上來
第二明離假名。
自下第三明離言說。於中初
明佛體離相,彰離所說;末後不可言說顯示,
正明離言,彰離能說。前離相中有十六門。一、
「非福田非不福田」。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田
與非田一切悉無,名非福田非不福田。不同
善人故非福田,不同罪人故非不福。二、就遣
相顯德分別。法身平等無受供者名非福田,
此是遣相;隨化示受故非不田,此句顯德。二、
「非供養非不應供」,兩解同前。三、「非取非捨」,取
淨捨染名為取捨。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取
捨悉離名不取捨。二、顯德分別,不偏住著名
為非取,染淨雙隨故曰非捨。四、「非相無相」。有
名為相,空名無相。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就
真以求,相本不有,故曰非相;亦無遣有非相
可存,名非無相。二、就遣相顯德分別。法身常
寂故曰非相,妙用隨緣故非無相。五、「同真際
等法性」,此句唯就顯實分別。如來法身與彼
真際法性體同,同體無別故曰同矣。六、「不可
稱量」,此句唯就遣相分別。口言不及,名不可
稱。心緣不至,名不可量。超過世人稱量分齊,
是故名為過諸稱量。七、「非大非小」,解有兩義:
一、遣相分別,大小竝絕名非大小。二、顯德分
別。能小非大、能大非小,是故名為非大非小。
八、「非見聞覺知」,眼識隨生見、耳識隨生聞、三
識隨生覺、意識隨生知。此句唯就遣相分別。
如來法身不同事相六情諸根,亦不同彼六
塵境界,是故非見乃至非知。九、「離結縛」,此唯
遣相。一切煩惱佛悉斷除,名離結縛。又復據
實從來不有,名離結縛。十、「等諸智及同眾生」,
實性平等凡聖一如,故等諸智同眾生矣。第
十一門、「於諸法無分別」,前等於人,此等於法。
染淨平等,故無分別。第十二門、「一切無失無
濁無惱」,口無過失、心無濁亂、身無衰惱。第
十三門、「無作無起」,無果可作、無因可起。第十
四門、「無生無滅」,體真常住,無有始生亦無終
滅。第十五門、「無畏無憂無喜無厭」,情相悉無,
故無畏憂及喜厭矣。第十六門,明「無已有當
有今有」。無有起已謝性過去,故非已有。亦非
現無當來始生,故無當有。亦非本無今生之
義,故無今有。上來廣舉佛體離相,明無所
說。「不可一切言說顯示」,正明離言,彰無能說。
言依相起,無相可論,知何所說?是故不可一
切言說分別顯示。又復言說皆依情起,情想
本無,誰起言論?是故不可言說顯示。上來別
觀。
下總結之。言「如來身為若此」者,結明所觀。
「作如是」下,結明能觀。「作如是觀」,結已能觀。「以
觀」下,辨觀邪政,令他正覺。上來維摩見釋迦
佛。
自下第二維摩以神力令諸大眾見阿閦
佛。於中有四:一、舍利弗問維摩詰前所從來
處。如來為辨。二、大眾聞說求欲見之,如來遣
示。三、維摩為現,遠接妙喜安置此土,大眾同
見。四、為化事訖,土還本處,大眾同見。就初段
中,舍利初問、後佛為辨。舍利問中,「汝從何沒
來生此」者,彼舍利弗欲使維摩現本來處,使
眾同見發願求生,所以問之。下維摩詰呵其
所問,彰實無生,令眾趣入。於中有三:一、就
舍利所得之法明理無生;二、「於意云何譬如
幻」下,明法虛幻,彰事無生;三、「沒者」已下,簡
聖異凡,明己無生。前中三句,初維摩詰反問
舍利,「汝所得法有沒生乎」。沒猶滅也。二、舍
利答,「無沒生也」,舍利所得空無我理,不同事
有故無生沒。三、維摩詰約答反呵。「若所得
法無沒生相。云何問云汝於何沒而來至此」。
第二段中句別有五。一、維摩詰舉喻反問。「於
意云何譬如幻師幻作男女寧沒生也」,隨相論
之。業如幻師,由業造作六道之報名作男女。
就本以說,心如幻師,由心造作一切種形名
作男女。二、舍利正答。「無沒生也」,幻無定實,故
無生沒。三、維摩詰舉法反問。「汝豈不聞佛
說諸法如幻相乎」。四、舍利弗答曰如是。五、維
摩詰約答反呵。「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問
云汝於何沒而來生此」。第三段中初云「沒者
為虛誑法壞敗之相,生者為虛誑法相續之相」,
簡凡異聖。「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
惡」,彰聖異凡,明己無生。
自下第二如來為辨。
於中有三:一、如來因問,辨出維摩所從來處;
二、舍利歎;三、維摩因歎,辨己來意。就初段中,
「佛告舍利國名妙喜佛號無動」,正出來處。《法
華經》中說阿閦佛在歡喜國,今云妙喜,大況
相似。「是維摩詰於彼國沒而來生此」,就人辨
來。前舍利弗問,維摩何故不自辨出,使佛說
乎?釋云:維摩前彰己體實無生沒,今人捨
相觀察趣求。今若自說彼沒此生,與前交反,
故自不說,如來為辨之。二、舍利讚歎之中,未
有總歎。「是人乃能捨清淨土而來樂此多怒
害處」,別以歎之。第三、維摩顯來意中,句別有
五:一、維摩問「日光出時與冥合乎」。冥謂闇也。
二、舍利答。「不也」總答,「日出無冥」別以答之。三、
維摩重問。「夫日何故行閻浮提」。四、舍利答。「欲
以明照為之除冥」。五維摩詰約答顯己。「菩薩
如是」,合前日也。「雖生不淨」,合行閻浮。「為化眾
生」,合欲明照。「不與愚合」,日光出則無眾冥。「但
滅眾生煩惱闇耳」,合為除冥。此初段竟。第二
段中,初明大眾聞說求見,後佛遣示。眾求見
中,「渴仰欲見妙喜世界」,求見其土。「不動如來
及菩薩等」,求見其人。佛遣示中,「佛知一切眾
會所念」,明告所由。「告維摩」等,正勸令現。「眾皆
欲見」,彰勸所以。此兩段竟。第三段中,初維摩
詰為現妙喜,後眾同見。維摩現中,先自思念。
「我當不起,接妙喜國安置此土」。「作是念已入
三昧」下,如念正取。前中初言「不起坐」者,彰化
自在,顯己力能,示不思議解脫德也。「接妙喜
國鐵圍山」等,舉所取事,謂土及人。於中前別,
「妙喜世界成就如是無量功德」,總以結之。「上
至阿迦下至水際」,明取分齊。「以右手」等,顯接
取相。在手迴轉「如陶家輪」,迴來至此。名「入此
界」。驚之不重,如「持華鬘」。令眾同見,名「示一切」。
後正取中,句別有四:一、入三昧取彼置此。二、
彰彼眾有覺不覺,先彰覺者、後顯不覺。前明
覺中,先彰彼眾請問取者并求佛護,下佛答
之,非我維摩,不覺可知。三、明妙喜雖入此界
而不增減。四、娑婆雖容彼土亦不迫隘,如本
不異。自下第二大眾同見。於中五句:一、佛觀
察。「汝等且觀妙喜世界」,勸觀彼佛。「其國嚴飾」,
重勸觀土。「菩薩行淨弟子清白」,勸觀彼眾。二、
大眾同答,「皆曰已見」。三、佛勸修學。「欲得如
是清淨佛土當學無動所行之道」。四、明此眾
發願求生。五、如來為記,堅其去心。以斯驗求,
明知此會亦明淨土,非唯明身。此三段竟。
第
四初明化訖土還本處,後明大眾咸皆覩見。
文顯可知。上來三會別經已竟。
「佛告舍利汝
見妙喜無動佛」下,總明流通。流通有二:一是
勸學修行流通;二、「囑累」下明其付屬傳教流
通。人行法住,故須勸學。傳教法流,故須付
屬。前勸學中,隨人分三:一、舍利勸學;二、〈法供
品〉初天帝勸學;三、〈法供品〉後如來勸學。舍利
勸學既是流通,何故在於此品宣說?釋言:因
佛告言見妙喜不?舍利答見,遂即興願歡喜
自慶,乘勸他學,故此論之。初中有二:一、「佛言
舍利汝見妙喜不動佛不」。二、「舍利」下答。答有
四句:一、彰己已見,故曰「唯然」。二、「願使」下因見
興願。「願一切生得清淨土如無動佛,獲神通
力如維摩詰」。三、「我等快」下,慶己所得。初言「我
等快得善利」,是慶喜辭。「得見是人親近供養」,
出所慶事。四、「其諸眾生若今現」下,正勸修學。
於中七句:「其諸眾生若今現在若佛滅後,聞
是經者亦得善利,況復聞已信解受」等,是第一
句,明聞者益。得益同己,故云亦得。亦可此句
舉劣顯勝,明修行益。「若有手得是經典」下,是
第二句,明得經益。「若有讀誦解釋」已下,是第
三句,明其讀誦解釋等益。「為佛護念」,是其益
也。「其有供養如是人」下,是第四句,明其供養
維摩之益。良以維摩體與佛同,故供維摩則
為供佛。亦可供前讀誦等人則為供佛,傳佛
法故。「其有書」下,是第五句,明其書寫經卷之
益。以此中明佛法身,故書經處室有如來。
「若聞是經能隨喜」下,是第六句,隨喜益。聞經
隨喜,得佛不遙,是故名為「取一切智」。「若能信
解此經」已下,是第七句,明其為化宣說之益。
「信解此經乃至一四句為他說者,當知此人受
菩提記」,佛其人定作佛故。一偈尚然,何況
全部。
「法供品」者,下明天帝、如來勸學。如來勸中明
依法行,上順聖心名法供養,就之標品,是故
名為法供養品。此法供養,《地論》之中名行供
養,《地持》名為至處道供養。名雖變改,其義不
殊。就此品中,初明天帝勸學流通;二、「此經廣
說過去未來現在佛」下,明如來勸學。前中初
先天帝勸學,「佛言善」下如來述讚。天帝勸中,
文別有三:一、嘆經勝,令人愛樂。二、「如我解」下,
明學多益,令人修習。三、「若有愛」下,天帝彰己
供養守護,令人重敬。初中「爾時釋提桓因」,舉
嘆經人,此乃天帝之別名也。「於大眾中」,明嘆
經處。「白佛言」等,彰嘆經辭。「我雖從佛聞百千
經」,舉劣顯勝。「未曾聞此不思議」等,對劣顯勝。
如此經中說維摩詰不思議德,名不思議神
通經典。又此經中宣說諸法決定實義,名為
決定實相經典。第二段中,「如我解佛所說義
趣」,申己所解,明學多益。益有二種:一、依經教
受持之益;二、「何況」下,明依經義修行之益。前
中「若有聞信解受持讀誦之者」,舉持經人。「必
得不疑」,明持經益,謂是經中所說不思議解
法必得不疑。修行益中,初言「何況如說修行」,
以劣況勝。下就論益。益隨位別,上下論之。「斯
人則為閉諸惡趣開眾善門」,是種性前善趣
益也。依經離過名閉惡趣,依經修善名開善
門。「常為佛護」,是種性上所得之益。佛種成立
故為佛護。護令離過,念使增善。「降伏外學摧
滅魔怨修菩提」,是初地上所得益也。降外摧
魔是破邪益,亦即是其利他益也。彼具正智
故破外道,彼具勝道故能摧魔。修菩提道是
住正益,亦即是其自利益也。善學佛德名修
菩提,亦有經言修治佛道,翻譯別耳。「安處道
場」,是八地上所得利益。道場之義,如上廣辨。
地前漸學、地上成就相應,名為安處。「履踐如
來所行之跡」,是十地上所得益也。通則一切
智慧、三昧、神通、解脫、陀羅尼等皆是佛跡,十
地順行名為履踐;別則末後金剛三昧是其
佛跡。此第二竟。自下第三帝釋彰己供養守
護令人重敬。於中有二:一、明依經修行之者
往為供養;二、「所在」下,明有經處往彼守護,未
信令信、已信作護。上來帝釋嘆經勸學。下佛
述讚。「善哉」總嘆,下別述之。「如汝所說」,是即辭
也。即前兩段經勝學益,悉如帝語,名如汝說。
「吾助爾喜」,是述言也。述上第三行者往供、經
處往護,此事大善,故助爾喜。爾猶爾也。
自下
如來勸學流通。於中有三:一、明此經說三世
佛阿耨菩提,有人受持供養是經,則為供養
去來今佛。二、「正使」下,明財供養不及修經。三、
「過去無量阿僧祇」下,引事證成。初中此經廣
說過去未來現佛阿耨菩提,明經說佛。前〈佛
國品〉明佛應身,〈方便品〉中明佛報身,〈見阿閦
品〉明佛法身,名說菩提。「是故天帝若男女」下,
明其受持供養經者則為供佛。行順名供,供
佛真身順佛化意亦供應身。自下第二明財
供養不及修經。於中有四:第一、廣舉供佛之
事。二、反問天帝此人供養福寧多不?三、天帝
正答甚多無量。四、佛取所答,約對持經明福
不及。初中先明所供之佛多少之相。「政使三
千如來滿中」,法說明多。「如甘蔗」等,喻說明多。
下對此佛明興供養。於中先明現前供養。「至
佛滅」下,彰佛滅後不現前供。初中「男子女人」,
舉興供人。「或一劫」等,明供時節。下顯供相。「恭
敬尊重」,意業。「供養讚歎」,口業。下言供養「奉諸
所安」,身業供養。不現供中,「至佛滅後」,明供時
也。言「一一全身舍利」,所供事也。舍利胡語,此
翻名身。諸佛或有全身舍利,身形如本。或復
為其分身舍利,如似阿難般涅槃時分身四
分,如是等也。或復為其碎身舍利,如此釋迦
般涅槃時,焚燒骨身碎如芥子。全身舍利供
之最勝,故偏舉之。「若一劫」等,明供久近。上來
第一舉供佛事。
自下第二反問天帝其人殖
德寧為多不?第三天帝以理正答多矣。總答
福多。「若百劫」等,別答顯多。自下第四佛取所
答,約對持經,明福不及。於中初明「聞是經典
信解受持讀誦修行」,福多前供。「所以」下釋,先
徵、後解。「諸佛菩提皆從是生」,明佛真德由經
所起。「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緣福不可
量」,約佛真德顯經殊勝,明持福多。上來第二
明財供佛不及持經。
自下第三引事證成,於
中有三:一、正舉往事明財供養不及法供。二、
「時王寶蓋豈異人」下,會通古今。三、「如是天帝
當知此」下,結嘆勸學。初中有二:一、舉財供。
二、「時王一子名月蓋」下,約對法供以顯不及。
前財供中,初先辨列所供之佛。「時有輪王名
寶蓋」下,彰能供人。「爾時寶蓋與眷屬」下,明供
養事。所供佛中,「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明時久
近。「時世有佛號藥王」等,正列所供。藥王別號,
如來等十是佛通稱。「世界大嚴,劫曰莊嚴」,辨
其劫國。「壽二十劫」,明壽長短。劫有內外大小
之別,內外之相已如上辨。飢饉、疾病及與刀
兵,傷害眾生,名為內劫。水火及風壞滅世界,
名為外劫。此二之中各有大小。內中小者,直
爾飢劫、疾病、刀兵,當分名小。言其大者,從初
飢劫至後刀兵,是中凡有六十四劫合為一
劫,名之為大。何故定言六十四乎?兵劫最小,
疫病七倍多於刀兵,飢饉七倍多於疫病,是
故七飢有一疫病,七七飢劫方有七病。從初
飢劫至後病劫五十六劫,於彼最後病劫之
後,復經七飢方有兵劫,以此通前合說以為
六十四矣。外劫之中亦有大小,直爾火劫風
劫水劫名之為小。從初火劫至後風劫,是中
亦有六十四劫合為一劫,名之為大。何故定
言六十四者?義之似前。風劫最少,水劫七倍
多於風劫,大劫七倍多於水劫,是故七火
有一水劫,復經七火方一風劫,為是定言六
十四矣。今言佛壽二十小劫,當應就彼內劫
之中小劫為言。「其聲聞僧三十六億那由他」
等,明眾多少。能供人中,「時有輪王」,舉其人也。
「名曰寶蓋」,列其名諱。「七寶具足」,彰其所有。言
七寶者,一輪寶、二是珠寶,此二非情。三是象
寶、四是馬寶,此二畜生;五典藏臣,龍樹說
云是夜叉神,與人交接。六主兵寶、七玉女
寶,此三是人。此等相狀功能勢力,悉如經說,
不可具辨。「主四天下」,明其所王。須彌四面大
海之中有四洲渚,名四天下。東方有渚名弗
婆提,形如滿月,人面像之。南方有渚名閻浮
提,其形尖邪,人面像之。西方有渚名瞿耶尼,
形如半月,人面像之。北方有渚名欝單越,其
形正方,人面像之。此四天下,金輪聖王通皆
鎮之;銀輪之王王三天下;銅輪之王王二天
下,除東及北;鐵輪之王但王閻浮。為簡後三,
故說寶蓋主四天下。「王有千子端正勇」等,彰
其所生。下明供事,於中初明王自供養。「供藥
王佛至滿五劫」下,教千子供養。王先勅告,後
明諸子奉命供養。上來第一明財供養。自下
第二約對法供以顯不及。於中有四:一、王子
月蓋思己所為財供為勝,空天告之不及法
供。二、月蓋聞已仰請法供,空天教問藥王如
來。三、月蓋受教問藥王佛,如來為說。四、「王子
月蓋從藥王佛聞如是」下,聞法獲益,修行法
供。初中兩句:一、王子月蓋獨坐思惟,寧有供
養殊過此者。二、「以神通」下,明以佛力,空天告
之法供為勝。第二段中句亦有二:一、月蓋王
子聞勝請問,何謂法供?二、空天教之問藥王
佛,當為汝說。第三段中文亦有二一王子月蓋
詣藥王請問法供。二如來為說之中,初言「法
供養」,者牒其所請。下辨有二:一、出法體;二、「若
聞如是等經」已下,約對前法以明供養。明法
體中,文別有二:一、辨法體相;二、「能令眾生坐
道場」下,顯其法能。前中有四:一明法深。二、「菩
薩藏攝」,彰其法大。三、「陀羅尼印印之至不退
轉」,明其法定。四、「成六度」下,彰其法勝,亦名義
備。初中「諸佛所說深經」,總以標舉。顯示深義
故曰深經。下別顯之。深有三種:一、難信深,難
生決定;二、難受深,難領入心;三、難解深,難可
悟入。初言「一切世間難信」,是初深也。言「難受」
者,第二深也。「微妙」已下,是第三深。明經所說
第一實義,出過世人四心分齊,故難解入。言
「微妙」者,明其出過聞慧境界。言教麁事聞慧
能得,深經所顯第一實義不同後麁,故曰
微妙,微妙故聞慧不得。言「難見」者,明其出過
思慧境界。易見之法思能得之,法性實義難
可得見,故思不得。「清淨無染」,明其出過修慧
境界。如來藏性妙出情妄,名淨無染。情緣不
及,是故亦非修慧能得。「非但分別思惟能得」,
明過報生識知境界。前聞思修是變易因,報
生識知是變易果。以修無漏業因力故生便
知法,是故名為報生識知。此知亦以妄心為
體,性是攀緣分別之法,故說以為分別思惟。
以分別故,彰於平等無分別法。然彼平等無
分別法,滅觀方證,非但分別思惟能得。上來
第一明其法深。自下第二明其法大。明前深
法是其菩薩法藏所攝,不同小乘。自下第三
明其法定,約行顯之。「陀羅尼」即舉其行也。即
是外國語,此翻名持,持諸法故。論其體性,唯
念與智。記法不妄是其念也,知法不失是其
智也。持隨義別,廣多無量,要攝唯二:一者法
持亦名聞持,持教不忘。二名義持,持義不失。
隨所記持,如法不改,故說為印。下約顯法。菩
薩以此陀羅尼印印證諸法,故曰「印之」。以法
定故,一得不捨,故至不退。舉至不退,彰法定
矣。此第三竟。自下第四明其法勝,亦名義備。
於中初明修善之法,「離眾魔」下明治過法。前
修善中初明自利,「入大慈悲」,彰其利他。前自
利中,「成就六度」,明能起因。「善分別義」,嘆其教
勝。能善分別行修之義,故成六度。「順菩提法」,
明能趣果。辨果令求,名順菩提。「眾經之上」,嘆
其教勝。善順菩提,故名為上。此起自利。「入大
慈悲」,明起利他。入猶順也。善教菩薩化益眾
生,名入慈悲。上來修善,下明治過。於中初言
「離眾魔事及諸邪見」,明其離障。「離眾魔事」,
除邪業也。「及諸邪見」,滅邪解也。下明攝治。「順
因緣法」,明說世諦令人解也。言不乖法,故曰
為順。說生死法因緣虛集,名順因緣。「無我生」
等,明說真諦令人證也。「無我無生及無壽命」,
明說生空。「空無相」等,明說法空。諸法無性名
之為空,緣相亦無故云無相,無果可造故
云無作,無因可為稱曰無起。凡欲滅邪,要須
觀察十二緣法,上下多然,故約因緣以明攝
治。此第四段明其義備。上來第一辨法體相。
自下第二彰其法能。於中麁分有三,細分有
六。言麁三者,一者能令眾生坐乎道場成佛
正覺;二「令眾生入佛法」下令人起行;三「背生
死」下令人發心。細分六者,一令眾生坐於道
場成佛正覺。二「諸天」下為人稱讚。三「能令生
入佛法」下令人起行。四「諸佛賢聖所共稱」下
為聖稱讚。五「背生死」下令人發心。六「十方三
世諸佛所說」為佛稱說。此六段中,初二一對、
次二一對、後二一對。就初段中,「能令眾生坐
道場」者,此大乘法能令眾生成佛道也。辨義
有三:一直論真。金剛三昧親生佛德名為道
場,依之得果故名為坐。通則諸行能生佛德
悉名道場,如上光嚴問疾中說。坐義如向。二
唯就應。菩提樹下得佛道處名為道場,居中
得果名之為坐。三、約應顯真。寄約應坐心顯
真成,今此所論約應顯真。「而轉法」者,內證真
道能為他說,舉為他說顯己得也。第二段中,
「諸天龍神乾闥等所共嘆」者,為凡歎也,唯後
應爾。第三段中,初能令人起自利行,「說眾菩
薩所行道」下,起利他行。前自利中,「能令眾生
入佛法藏」,入佛教法。「攝諸賢聖一切智慧入
佛義海」,成就證行。亦可令生入法藏、入佛字
義二種法藏。攝眾賢聖一切智慧,成就證教
二種智慧。下利他中,文別有二:一、於法能說;
二、「能救」下於人能益。前能說中,「說眾菩薩所
行之道」,能說行法。「依於諸法實相之義明宣
無常苦空無我」,能說理法。於人益中,初於一
切毀禁眾生能為救濟,教令悔除,名為救矣;
後於一切諸魔外道及貪著者能使怖畏。諸
魔是其邪業眾生,外道及貪煩惱眾生。外道
有見及貪有愛,皆使怖畏厭離斷除。此第三
竟。第四段中,「諸佛賢聖所共稱嘆」,為聖嘆也,
亦嘆其法。第五令人發心之中,「背生死苦」,令
人生厭。「示涅槃樂」,使人生欣。第六段中,「十方
三世諸佛說」者,明此經法能令眾生背生死
苦、求涅槃故,諸佛共說。上來明法。
自下第二
約對前法以明供養。於中有二:一、於前教令
信解受持讀誦解說,為法供養;二、依前義旨
如說修行,為法供養。前中先辨,後總結之。辨
中「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等,依法自覺,為法
供養。「以方便力為眾生」等,以法化他,為法供
養。「是名」下結。下依法行為供養中,先辨、後結。
辨中義二,文別有四。言義二者,一則依前成
六度等集善之法修習善行,為法供養;二則
依前離眾魔等治道之法修離過行,為法供
養。文別四者,第一、總明依四依法修集善行。
第二、「隨順十二緣」下,依向前十二緣法修離
過行。三、「依義」下,重廣初段明依修集善行。四、
「隨順法相無所入」下,重廣第二依十二緣修
離過行。就初段中,「又於諸法如說行」者,準後
明依四依之法而修行也。第二段中,「隨十二
緣」,觀法緣有。十二緣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
「離邪見」等,知法實無,離法邪見,依空所除。「得
無生忍」,依空所滅。「決定無我無有眾生」,正明
所解。此前一對明眾生空。「而於因緣無違無
諍」,復觀緣有。空不乖有名無違諍,於法無違、
於人無諍。「離諸我所」,復觀實無。法為我所,於
理無也。此後一對明法體空。自下第三重就
四依明修善行。四依之義,廣如別章。此廣具
辨,今且釋名并論次第。名字如何?初言「依義
不依語」者,義解有四:一、對相顯實,所以名義;
二、對體彰用,義用名義;三、對惡論善,義利名
義。如《地持》說「善法名為義饒益聚,不善名為
非義饒益,無記名為非義非非義。」四、對因彰
果,德義名義。故《地持》中無上菩提名為得義,
菩薩所行名得方便。諸經說義,具此多種。今
此所論,理法為義,義當初門。憑之起行,故說
為依。「不依語」者,詮談為語。不依有二:一、自未
知義,但可不依乖法之語。二、自己知義,一切
不依。第二「依智不依識」者,解法決了目之為
智,憑之取法故說為依。闇心分別名之為識,
棄而不從故曰不依。第三「依了義經不依不
了義」者,顯實分明名了義經,憑之取義故說
為依。覆障之言名不了經,棄而不從故曰不
依。第四「依法不依人」者,法解有二:一、軌則名
法;二、法名自體。憑之起行目之為依,又憑取
義亦名為依。宰用名人。不依有二:一、自未知,
但可不依乖法之人,非令不依如法之人。二、
自己知,一切不依。名義如是。次第如何?經論
不同,略有五種:一、觀入次第。如《成實》說「第一
依法不依於人,第二依了不依不了,第三依
義不依於語,第四依智不依於識。」此乃約就
聞思修等觀入以辨。依初兩門修成聞慧,於
中初門簡人取法、後門就法簡非取是;第三
依義修起思慧,思知義故;第四依智,依諸賢
聖智行之法起於修慧。第二、從體起用次第,
如《涅槃》說:第一依法不依於人,法者所謂大
涅槃。涅槃果體,故先辨之。第二依義,義者所
謂法身解脫摩訶般若,是佛果德。依體有德,
是以次論。第三依智,智者謂佛一切種智,依
德有用,故須辨之。第四明依了義經,依智起
說,是以後論。第三據果尋因次第,亦如《涅槃》:
第一依義,義謂法身解脫等法。此佛果德,是
以先論。第二依法,所謂法性。果依理成,是
以次辨。第三依智,智者所謂僧行,常住無為
不變。果由因成,所以次說。第四明依了義經,
所謂一切大乘經典。因依教起,所以後辨。又
前果德因之而起,故明依智。前所依法藉教
而顯,故明了義。第四據深尋淺次第,如此中
說:第一依義,義是理體成德所依,故先辨之。
第二依智,智是證智依義成德,故次論之。第
三明依了義之經,經是義詮,前所依義由詮
而顯,所以次辨。第四依法,法謂行法,前智依
於行法修成,故復明法。第五攝法起修次第,
如《地持》說:第一依義,義是理義,起行所依,是
以先論。第二依法,法是教法,義由詮顯,故次
辨之。此二是其攝法次第,後二起修。第三明
其依了義經,依教修解。於此門中正解取教,
莫問大小一切悉了,隨分所說皆當法故。故
彼文言「於如來說深住清淨一切悉了」,與此
相違名為不了。第四依智,智謂修慧,此依前
義起修慧行,故彼文言「以修慧知,不以聞思
議諸法義。」義有多途各據一門,今此且修一
相之言。
自下第四重就向前十二因緣修離
過行。於中初辨,「作如是」下結以顯益。辨中初
言「隨順法相」,明觀世諦。「無所入」下,明觀真諦。
言「無所入無所歸」者,總明真觀。因緣空寂,始
無所入、終無所歸。「無明滅」下,別明真觀。初言
「無明畢竟滅故行畢竟滅」,就始觀也。因緣法
中觀法有二:一順、二逆。逆順不同,汎釋有四:
一、就事相次第分別。從前向後尋因趣果,名
之為順;從後向前尋果推因,說之為逆。二、就
法相生滅分別。觀十二緣集生名順,散滅為
逆。三、就理相破性分別。觀十二緣假有名順,
順法有故;無性空寂說以為逆,逆於有故。四、
就理義破相分別。觀十二緣妄相虛有,名之
為順;如空中華如陽炎水,相即無相,名之為
逆。如陽炎水,就觀本無,不但無性,相亦不有。
此反緣相,故說為逆。四中前三大小同知,後
一唯大。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向前宣說隨順
法相,是順觀也;此言無明畢竟等,是逆觀也。
乃至因緣相亦不有,名畢竟滅。「乃至生滅老
死滅」者,越餘舉終。義皆爾也。上來別觀,下結
顯益。「作如是觀十二因緣」,牒前順觀。「無有盡
相」,牒前逆觀。法本無生、今無可滅,名無盡相。
無法可盡,方乃足其畢竟滅矣。「不復起見」,正
顯觀益,一切斷常有等見不復起也。前明法
中,先明離見,後方宣說順因緣法;今此先說
順因緣觀,後明離見。言左右取。上來別明修
行供養。「是名四最上法之供養」,總以結嘆。上
來第三月蓋請問如來為說。
自下第四明其
月蓋聞法獲益修行法供。「王子月蓋從藥王
佛聞如是法得柔順忍」,聞法益也,此四地上。
云何得知?五忍別分,地前伏忍;初二三地見
是其信忍;四五六地是其順忍;七八九地是
無生忍;十地及佛是寂滅忍。今言柔順,是
彼第三忍所收,故四地上。「即解寶衣教具供」
等,荷恩供養。「白佛」已後,修行法供。於中有三:
一、自宣己心,彰己欲於如來滅後修行法供,請
佛加護。二、如來為記。三、月蓋蒙記,正行法供。
初中「白佛如來滅後我行法供」,自宣己心,守
護正法,彰己所作,願以神力加哀建立,請佛
加護冥助以力,名威神加哀怜助念。第二
段中「佛知其念」,內心知也。「而記曰」等,口言記
也。法能遮防,從喻名城。知必能護,所以記之。
第三月蓋行法供中,文別有二:一、於佛現在,
修行自德為法供養。二、「於佛滅」下,明佛滅後
以經化他為法供養。前中初先聞佛授記,以
信出家;次「修善法精進不久得五通」下,明其
所得。得五神通,行用無礙。通菩薩道,行體自
在。此二自德。「得陀羅尼」,意業成就。「無斷
辨才」,口業成就。此二化德。就佛滅後行法供
中,初明月蓋依法起說,「月蓋比丘以守護」下
明說益人。前起說中,「於佛滅後」,起說時也。「以
其所得神通總」等,起說德也。「滿十小劫」,彰說
久近。「藥王如來所轉法輪舉所說法隨而分
布」,正明說也。後益人中,「月蓋比丘守護法故
勤行精進」,牒前起後。下正論益。初益菩薩,「即
身化益百萬億人,於大菩提立不退轉」。後益
二乘,「能令十四那由他人發二乘心」。後益凡
夫,「無量眾生得生天上」。就引證中,上來第二
正引往事明財供養不及法供。自下第二會
通古今。明供多益悉得作佛,令人□學。文顯
可知。
「如是天帝當知此要以法供」下,是第三
段結嘆勸學。「當知法供於諸供養為上為最
第一無比」,是結嘆也。「是故天帝當知法供供
養於佛」,是勸學也。
「囑累品者」,上來廣明勸學流通,自下明其付
囑流通。累是擔累。法是傳者之重擔,故名為
擔累。以此囑付令人傳通,故名囑累。就斯標
品,名囑累品。亦可累者是其重累,如來慇懃
重累付囑,故云囑累。約斯標品,名囑累品。此
品有二:一、如來付囑令人傳通;二、「佛說是」下,
明其所說當法稱機,大眾同喜。就初段中,付
人有二,傳者有四。付人二者,一付彌勒、二付
阿難。彌勒將於此界成佛,成就眾生,故須付
之,令以神力冥明弘通。阿難是其傳法藏人,
故復須付,令使結集傳布宣通。傳人四者,一
彌勒菩薩奉命流通、二餘菩薩自誓宣通、三
四天王自誓護通、四阿難比丘受教傳通。初
中有三:一、佛付彌勒;二、彌勒聞付奉命弘通;
三、如來述讚。初佛付中,如來初先以法正付
彌勒;「當知菩薩二」下,舉其得失告示彌勒,令
教捨遠。前正付中,文別有三:一、舉法正付。「我
今以是無量億劫所集菩提付囑汝」,此經宣
說菩提真德,約就所說以名其經,名曰所集
阿耨菩提。故上文言「此經廣說過去未來現
在諸佛阿耨菩提,亦說佛因。」從勝言之,亦可
此經能生菩提。菩提從此經生,從其所生以
名其經,名為所集阿耨菩提。故上文言「法佛
菩提皆從是生」,生佛之因,就勝為言。二、「如是
輩經於佛滅後」,勸於未來傳布流通。如是輩
經,牒前所付。輩猶等也,亦是類也。「於佛滅後
末世之中」,流布時也。末世難通,故須勸之。「汝
等當以神力流布」,正勸傳通。「於閻浮提」,須流
處也。閻浮眾生行法最勝,故遍言之。「無令斷
絕」,滅後常通。二、「所以」下,釋勸所以。初先徵問。
我有何所以勸汝傳通?下對釋之。於中初明
不傳之損。「未來當有男子女人及天龍等發
菩提心樂乎大法,若使不聞如是等經則失善
利」,是其損也。下明傳益。「如是輩人聞是等經
必多信」等,是其益也。「如此輩人」,牒前未來發
心之人。「聞是等經必多信樂發希有心當以
頂受」,自行益也。念經希有,名希有心。「隨生得
利而為廣說」,化他益也。上來如來以法正付。
下舉得失告示彌勒令教捨遠。於中三對:一
約理教以辨得失,入理為得;二唯就教以明
其失;三唯就理以彰其失。前中,「有二」舉數,
次列兩名。先問、後辨。「一好雜句文飾之事」,著
教失也。「二不畏深義如實能入」,解理得也。入
猶解矣。下辨其相。「若好雜句是為新學」,彰
劣顯勝。「若於如是無染著等」,辨勝彰得。第二
對中,「復二」舉數。「名新學者,不能決定於甚深
法」,總顯其失。「何等」下別,先問、後辨。初「聞深經
驚怖疑」等,於法起過。「若有護持解脫經者不
肯親」等,於人起過。「有此二」下總河顯失。「有
此」總牒。「當知新學」,明劣非勝。「為自毀傷」,明其
有罪。謗法毀人當墮阿鼻,名曰毀傷。「不能於
深調伏其心」,彰其無善。第三對中,「復二」舉數。
「雖信深」等,總顯其過。「雖信深法猶自毀傷」,明
有罪也。辨得兼失,是以言雖。「而不能得無生
法忍」,明無善也。「何等」下別,先徵,後辨。「輕慢新
學而不教誨」,於人起過,違利他也。「雖解深法
取相分別」,於理起過,違自利也。「是為」總結。上
來第一如來付囑。
自下第二彌勒傳通。於中
有二:一、對佛向前舉過告示,驚嘆未有,自誓
捨離。彌勒久無,今為此言,欲使諸人同也捨
遠。二、「奉持」下,對佛向前舉法付囑,自誓弘通。
於中初先對佛向前「所集菩提付囑於汝」,雜
己奉持。「若未來」下,對佛向前「於佛滅後汝等
當以神力流布」,彰己傳通。於中三句:一、明未
來男子女人求大乘者,當令普得如是等經。
二、與其念力,使堪受持,為他廣說。三、明未來
受持說者悉是己力。由佛前勸,當以神力廣
宣流布,故明未來有受學者,悉是己力之所
建立。
自下第三如來述讚。「善哉」嘆也。「如汝所
說佛助爾喜」,是述可也。上來彌勒此土流通。
自下第二明餘菩薩他方傳通。「於是一切」,舉
傳通人。「合掌白」等,舉傳通辭。「如來滅後」,流通
時也。「十方國土」,流通處也。「廣宣布」,流通事也。
「廣宣流布阿耨菩提」,明傳證法,令他自學。「復
當開導諸說法者令得是經」,明傳教法,使他
化人。自下第三四王護通。明經卷讀誦說者。
為聽法故往詣其所擁護其人。面百由旬無
令得便。
自下第四阿難傳通。於中三句:一、如
來告勸令使傳通。二、阿難奉教,彰己受持,并
問名經。此經義多,當□□□□義而名斯
經。三、如來為說。「此經名為維摩所說」,約人以
名。此經三會:初會佛說,中間一會是維摩說,
第三一會佛及維摩二人共說。今此偏就維
摩所說以立其名,名維摩詰不思解脫,寄其
顯故。「亦名不思解脫法門」,就法彰名,悉如上
解。「如是受持」,依名勸持。上來第一付囑傳通。
自下第二明其所說當法稱機,大眾同喜。從
初訖後,名「佛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