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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隋 灌頂撰

大正藏 T38n1767 · 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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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科南本涅槃經序

吾佛大聖人,最後雙林會上,為末世比丘普
及大地眾生明心見性而說是經也。備明戒
檢、廣開常宗,《摩訶止觀》依之為扶律顯常,喻
之以贖命重寶。故經云「此經若在,佛法則在;
此經若滅,佛法則滅。」佛法命脈存亡繫焉。始
於沮渠蒙遜,請曇無讖及猛法師兩度翻譯,
共十三品,成四十軸,行之北方。至宋文帝勅

嚴、觀二師,同謝康樂更共治定,開為二十五
品,縮為三十六軸,行之江南。其間說聽領悟
甚眾,著述申明亦多,如《僧傳》所載也。去聖逾
遙神根轉鈍,吾祖章安尊者,約龍樹宗旨,用
天台義門製疏科經,深符佛意。荊溪刪補,法
道重明。自四明慈雲講唱孤山作記之後,寥
寥絕聞。其故何哉?蓋由經文浩博、疏義淵微,
加之科未入經,卒難尋討。師正刻志斯典,有年
于茲,宋之壬申寓古源法師永清輪下為座
首,遂倣法華光明體例,以疏科句分標經上。
凡疏不牒者,起盡難定,而與諸友往復徵折,
方丈主決,必歸於是。每夜集於猊峯軒下,經
科疏記輪環讀之。預斯集者,大慈懷總、報慈
大成、大雲居簡、壽星文勝、龍華清正、園華
懷坦、天竺法杭。始於是秋之八月,終於明年
之季春。無極東堂可度重加讐訂,白雲古山
僧錄、道安鋟梓流通。願與後人,受持讀誦,如
說而行。上不孤於佛祖,下不負於己靈。壽祝
一人,功霑九有云。時至元歲在壬午聖制日

序品上

上代直唱消文釋意,分章段起小山瑤、關內
憑等,因茲成則。此經文句盈縮非一,有二三

四五七八。梁武但制中前中後;開善唯序正,
光宅足流通;靈味問有緣起,答有餘勢;河西
五門,婆藪七分,興皇八門。雖蘭菊各美,而經
遮論開。牧女添水,遮也;派深析重,開也。今分
為五,又為七:一列章、二示處、三釋名、四生
起、五通別、六引證、七異解。

初、列章者,一召請
涅槃眾、二開演涅槃施、三示現涅槃行、四問
答涅槃義、五折攝涅槃用。

二、示文處者,
初從如是訖流血灑地是請,從純陀訖大眾
問是施,從現病訖德王是行,從師子吼訖品
是義,從迦葉訖經是用。

三、釋名者。道不孤運,
待時處伴。今涅槃時到而面門啟照,隨類發
聲,駭悟感動會此拘尸。緣牽曰召,招致曰請。
眾有權實,實者可召,權者宜請。五十二眾十
方奔集,咸為顯發大般涅槃,故名召請涅槃
眾也。佛於無量阿僧祇劫,修習難得大涅槃
藏,本無祕吝,但不盡能受,所以初用毒塗後
以水洗,前同末異,伺機時待。因純陀獻供,施
常色力。因比丘請住,斥偽談真。慇懃勸問,迦
葉承旨。隨問施與使無遺滯,法雨充溢滿拘
尸城,故名開演涅槃施也。然祕藏淵凝非行
不到,善巧方便示現令前,所之右脇而臥,默
無所說示現病行。迦葉推請,乃加趺融懌說三
指一。菩薩奉行五行十德,是故名為示涅槃
行。然涅槃以義浩然無盡,欲舉一蔽諸,若指
醎淡海,故專問佛性聯翩六重,佛一一酬名
涅槃義。然佛性之體非善非惡,善惡雙用彌
滿無涯,且囊括梗概以略該廣,用善則羅云
被攝,用惡則善星堪收,二子既然,餘皆可例。

又體非邪正,邪正雙用,用正則始攝陳如五
人,用邪則終收邪徒十外。初後既爾,中亦例
然。名涅槃用。

四、生起者,由眾有施,由施行立,
由行見義,證義有用;亦是用由於義,義由於
行,行由於施,施由眾集。逆順相由,故成次第。
無始而始故有召請,不終而終故有大用。惡
盡邪亡、善窮正息,折攝既休,畢竟寂滅入於
涅槃。

五、通別者。初中後說莫不對眾。若無眾
者,唐說授誰?故通是眾。別說眾集最在於初,
宣名召請。通論一言一事皆施眾生;別對問
緣因求而與。其文既廣其事亦明,是故名為
開演涅槃施。通論訓物莫非規矩,悉通是行;
別論五行十德。文多事顯,故名涅槃行也。此
經始終悉明佛性,佛性則通無處不辨,別以
一番問答純論佛性。文明事顯,名涅槃義。通
論一部導利群萌,如大地藥草為眾生用,我
法亦爾,是故名通。別論攝惡攝邪,文多意顯,
故別明用。

六、引證者,先引多文,次引一處。初
多文者,如聲光普告令疾至佛所,為最後問。
豈非召耶?又〈師子吼〉云「召請十方諸大菩薩,
集娑羅林大師子吼。」〈純陀品〉云「我今施汝常
命色力。」〈德王品〉云「汝今欲盡大涅槃海,值我
多有能相慧施。」〈聖行品〉云「菩薩應當於大涅
槃專心修習五種之行。」又云「修大涅槃得十
功德。」〈師子吼〉中則以六句問於佛性,以何義
故名為佛性?如來具答:佛性只是大涅槃義。
〈迦葉品〉云「慈心游世間」,世間不出善惡邪正,
翻十仙之邪、攝一子之惡,即涅槃用。次引一
處文者,〈師子吼〉云「佛性者,亦名首楞嚴三昧,

亦名般若波羅蜜,亦名金剛三昧,亦名師子
吼三昧,亦名佛性。」然佛性非一,云何有五?以
五名之令解非五。召請之眾悉是如來同行
知識,若從德本乃皆住楞嚴,若從示現即五
十二眾,故以首楞嚴名證召請眾。私謂:五十
二眾者,比丘等三眾,菩薩眾為一。從二恒至
千億恒,增數眾有二十一,同數眾有八,無數
眾一,中間眾有四,六天為六,梵眾一,修羅
一,魔天一,大自在天一,四方四,合五十二。
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周照機理纖芥無差,開
常顯性發掘覺藏以施時會。若從佛智應名
般若,若從設教名涅槃施,當知般若之名可
以證涅槃施。是五一行真正調直不可傾動,
復能碎散煩惱結惑,若從修習名之為行,若
從譬喻喻於金剛,當知金剛三昧可以證涅
槃之行。義者名之所以,故涅槃名下有佛性
所以,佛性即是涅槃之義。此義自在決定無
畏,若從能譬喻師子吼,若從所譬即佛性義,
當知師子吼名可證涅槃之義。體用相即,一
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無非佛性,即體而用
游化世間,攝惡攝邪皆歸正善,當知佛性之
名可證涅槃之用。今依經分章,文義有據,非
徒穿鑿。

七、出異解者。梁武中前中後,約時分
經,若以平旦中後可然,黃昏夜半復齊何文?
《居士請僧經》云「說此歷一周」,為是何年中前
中後?今隨法分章則無此難。開善為序、正,序
即召請,正即四章。光宅足流通,只是用章少
分。靈味取問有緣起、答有餘勢。既處處有問
答,應處處有餘勢。若河西,以初兩卷為引接

今昔有緣門,此得實失權;今言召請,具包權
實。以第三卷至大眾問為略廣門,此但約文
言多少;今開為演涅槃施,則兼於廣略。以五
行為涅槃行門,十功德為菩薩功德門。行與
功德俱是因中,今合為行章則不煩文。以師
子吼盡經為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混和難
解;今分義用,文則易明。地師以第一卷為神
通反示分,此得權失實;今言召請即無所偏。
彼以第二卷為種性破疑除執分,第三卷至
大眾問為正法實義分;今為一涅槃施,則兼
其二分。彼以五行十功德為方便修成分,彼
以師子吼為不放逸入證分,前之修成已是
入證,證又入證可非煩重?今為義章。彼以迦
葉為慈悲住持分,陳如為顯相分;持惡向善
顯邪還正,合為用章。興皇初為引接今昔有
緣門,此用朗意;二破疑除執門,此用地人意;
三略廣門、四行門、五位門、六行中道門,皆用
朗意;方便用門、邪正不二門,與河西開合之
殊名味不異。

第二別釋者,召請章是經家所
置,舊呼為通序、別序,三世道同故言通序,教
門機別故言別序。又今佛一期小大別圓悉
安如是,故名為通;經經由藉悉皆有異,故名
為別。又諸經初皆安如是,同是勸信之詞。於
通序中或五或六,由主處離合。如是者,所傳
之理。我聞者,能傳之人。一時者,能傳傳所
傳,會機會理之時。佛者,稟承之主。住者,所聞
之地。眾者,親承之伴。展轉相證勸信非虛,欲
使將來順而不惑。又小大諸經初皆勸信,信
大信小大小應異。若不異者則無小大共別

圓殊,如其有異如何分別?今略說之。若言能
傳所傳二事相似為如,能傳所傳無非曰是,
此信三藏意也。若言解與真合為如,身灰智
寂為是,此信通教意也。若言稱機為如,事逆
理順為是,此信別教意也。若言魔界即佛界
為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為是,此信圓教意
也。如是既爾,我聞等類之可解。故龍樹云:「其
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若
信初三,是信方便諸權如是;若信後一,是信
圓融一實如是。此通別序諸師皆用,世所常
聞,不俟多說,具如《法華疏》中。今此唯存約教
一義,他皆準彼。今明通序五句,亦可序於五
章:如是序請、我聞序施、一時序行、住處序
義、同聞序用。如是序涅槃眾者,夫不異曰如、
無非曰是。若不得如是,異則定異、非則定非。
達斯意者,異則不異、非則不非。始從列眾蛣
𧏙大千,巨細相傾精麁映奪。若以牛羊眼看,則
無非舛互,豈得如是?得如是者,知法身大士
作首楞嚴種種示現,悟異不異,是故稱如;知
非不非,所以言是,當知如是為召請眾作序
明矣。我聞序涅槃施者,我昔不聞而今得聞,
見八斛粳糧周遍大眾,聞二施果報等無差
別,新伊四德祕密佛性,種種法味不聞而聞,
故知我聞序涅槃施。一時序涅槃行者,一時
之行非次第行,一時之證非前後證。文云「復
有一行是如來行,非次第行,於一念中即能
具足現五趣身。」即一時證,當知一時序涅槃
行。住處序涅槃義者,處是歸身止息之所,表

佛性是宗極究竟之地。驅邪引惡向彼拘尸,
非枯非榮中間寂滅,若他若自到極而止,當
知住處序涅槃義。同聞序涅槃用者,山林河
海之神、牛羊螽螫之類為同聞眾,即知等教
三子併作三田,善惡俱收邪正悉度,故同聞
眾是序涅槃用。

已將五序別屬當竟,更說一
序各序五章。夫眾不出八佛,八佛與現佛不
異名如,無非佛者故名為是。二施無差故言
如,同入祕藏故言是。如來之行故言如,一行
遍攝故言是。同一佛性故言如,義體不二故
言是。邪惡不二故言如,更無過者故言是。當
知如是通序五章。

我聞亦然。昔聞四眾非八
佛,今聞八佛即四眾。我昔聞初後優劣五果
遷移,我今聞二施無差等皆常樂。我昔聞江
河迴曲不徑到海,今聞拘耶尼洲猶如直繩。
我昔聞肉眼尚不見空況能見性,今聞學大
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佛眼見性了了分
明。我昔聞善惡涇渭邪正異轍,今聞低彌神
龜同皆在水。是為我聞通序五章。

一時者,一
時奉聲光召請,一時集娑羅林,一時顯如來
密藏,一時聞涅槃常施,一時聞頂戴奉行,一
時安祕密藏中入涅槃義。一時已聞常住二字,
啟悟父母七世宗親及諸眾生冤親善惡,是
為一時通序五章。

住處者,聲光召請同向佛
住處也,佛以佛所住處施與時眾,從佛住處
起涅槃行,見佛住處乃是見義。以佛住處
引攝邪惡,是為住處通序五章。

同皆見聞常
住聲光為如,非餘方便之聞,故是同聞最後
問答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同聞拘耶直繩之

行,同聞西海祕藏之義,同聞邪惡有佛性用,
是為同聞眾通序五章。

復次五序序於三點,
如是總序三點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乃稱如
是,我聞序般若,一時序解脫,住處序法身,同
聞序三點不虛。

復次五序序四德者,如是總
序四德,我聞序樂,一時序淨,住處序常,同聞
序我。例以五序序經要義,皆悉準此不
復廣說,餘例思之。

我聞者,我我、我無我、無我
我、非我非無我。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
聞。三種我聞是昔所聞方便之義;非我非無
我、不聞不聞圓論我聞者,今經正意。

一時者,
一是數方,世間義耳;空為一者,即二乘義;真
俗合一,菩薩義也。一一切、一切一、非一非一
切、而一而一切,後一者今經正意。一時佛
者,三身四義。後義在今,準前可知。

住處者,具
存應言拘尸那竭,此無翻,或翻為角城,有三
角。《華嚴》云「角城南」者,即其城也。或云蓑草
城,或言茅城,此城草覆因以名之。或云仙人
城,昔仙人壽長崇其人,以人名名於住處。亦
以名名國,故言拘尸國。

力士生地者,人中
力士力敵千人,凡三十萬,共為群黨無所臣
屬,以法自持亦不暴亂,即士人也,故言生地。

阿夷羅跋提,此翻金沙,在城南,闊二十丈,或
言闊四十丈。

娑羅雙樹者,此翻堅固。一方二
株,四方八株,悉高五丈,四枯四榮。下根相連
上枝相合,相合似連理,榮枯似交讓。其葉豐
蔚,華如車輪,果大如缾,其甘如蜜,色香味
具。因茲八樹通名一林,以為堅固。只此一城
有種種見。若見土石者,人所住處,世間之義。

若見是無常苦空興廢者,二乘住處。若見是
發菩提心處、是值先世佛處、願處、修定等處
者,是菩薩住處。若見是四德圓滿究竟具足
慈憫示人,茅城表常,力士表我,吉河表淨,樹
間表樂。又一一事表四德者,城不可壞表常、
豐有表樂、御敵表我、無難表淨。力士無屬表
常、心安表樂、力壯表我、色悅表淨。河者,恒流
表常、金沙表淨、清涼表樂、吉福表我。樹者,下
文云「東雙表常、南雙表樂、西雙表我、北雙表
淨。又雙茂表常、陰涼表我、華以表淨、果以表
樂。」若能總別識四德者,即諸佛住處。若謂同
聞是生死人凡夫所見、謂是聖人二乘所見、
謂登地去菩薩所見、謂是九佛中之八佛即
諸佛所見。若得此意,下去句句作此消之。


同聞眾又二:初眾集、次威儀。初文者,私謂:準
一家意,須以五十二眾以為同聞,是故同聞
冠五十二。今比丘當初,故云同聞。同聞為五,
謂與、歎、類、眾、數,今文少眾,義合有之。

與者,共
也,《釋論》以七一釋共,謂一處、一時、一戒、一心、
一見、一道、一解脫。諸比丘與佛同此七一,故
言佛與。若三藏明義,丈六佛與諸比丘同
是拘尸處、同在涅槃時、同律儀戒、同禪定心、
同無漏見、同涅槃道、同有餘脫,七皆同佛,是
故言共。若通教明義,五同二別。何者?體法智
慧即色見空,非色滅空;此見不同摩訶衍道,
不同隘路,道不同也,當知二別。若別教明義,
尊特身佛時處等七,前兩比丘之所不見,如
為盲人設燭,何益無目者乎。戒、心、見、道、解脫
於前兩比丘,如為聾人奏樂,何益無耳者乎。

此佛不與前兩比丘共。此中比丘尚不與前
佛共,況比丘耶?若圓明義,佛之七一皆佛境
界,唯與圓菩薩共、住首楞嚴示比丘像者共,
尚不與前三佛共,況比丘耶?今言共者,皆是
大權及開顯竟故也。

大者,歎德也。《釋論》云「摩
訶者,翻大、多、勝。天王大人之所恭敬故言大,
通四韋陀三藏故言多,勝九十五種故言勝。」
此依三藏釋也。賢聖之所恭敬故言大,通達
析體法門故言多,勝析法心慧兩種解脫故
言勝,此依通教釋也。學無學人之所恭敬故
言大,通達大小法門故言多,出過聲聞辟支
佛上故言勝,此依別教釋也。七種方便之所
恭敬故言大,通達權實法門故言多,於畢定
眾而作上首故言勝,此依圓教釋也。大權開
顯如前。

比丘者,氣類也。以三義故名為比丘。
不仰不下、不方不維,次第行乞清淨活命,故
名乞士。戒禁七支、禪鎖心猨,怖無常狼、伏煩
惱脂,是名破惡。修此三法,天魔煩毒慮其出
境,復恐度人,是故愁怖。此三藏義。體達諸法,
非仰非下非方非維以資慧命,知惡非惡亦
無知者,是名破惡。不得怖喜,無怖喜者是名
怖魔。此釋通比丘義。從淺至深歷次第三,諦
求中道法喜,是名乞食。次第破五住,是名破
惡。以煩惱怖故業怖,業怖故陰怖,陰怖故天
魔怖,是為怖魔。此釋別比丘義。一切諸法中
悉有安樂性名真乳糜,以此自資安樂性中
純是佛法,無惡可破,名為破惡。魔如佛如,名
為怖魔。此釋圓比丘義。準諸經皆有眾字,四
人已上和合名眾。《釋論》有破戒、瘂羊、有羞、真

實四僧,後之二僧應百一羯磨、前二不堪,煖
等是有羞,四果是真實,即三藏眾。乾慧性地
是有羞,八人已上是真實,即通教眾。三十心
是有羞,十地是真實,此別教眾。十信是有羞,
四十一地是真實,圓教眾。餘二比丘,教教有
之,惡無差別,故不別說。有羞、真實復有四義:
一發起、二影響、三當機、四結緣,合而明之故
言眾。

八十億百千者,數也。或但人,或數人
法空,或數法門,或數實相。

次前後圍繞
者,威儀也。或以三業恭敬機動,或以四門入
空機動,或以四門入假機動,或以四門入中
機動。

從「二月十五日」下,第二別序,正是召請。
文為三:初明能召、次明所召、三結召。能召
又為三:一聲召、二光召、三動召。聲召有六:一
聲時表法、二聲時臨機、三聲之本末、四聲之
橫竪、五聲有感應、六聲中歎告。

初、「二月」下,聲
時表法者,二月是仲春之時。仲,中也,即表中
道。十五日是月滿之時,滿表圓常。故以仲時
滿月之日,表於中道圓明之法。

次、「臨涅槃時」
下,聲時臨機道機時熟,不待不過臨赴之時。
下文云「香山諸仙、拘尸力士、純陀、須跋善根
成熟」,故唱涅槃,令其得入祕密之藏。《法華》云
「應以滅度而得度者,示現滅度而度脫之。」即
此義也。

三、「以佛」下,聲本末者,神力為本,大聲
為末。從本垂迹,皆悉令悟非本非末。又空慧
為本,種智為本,寶相為本。四、「其聲」下,聲之
橫竪,遍滿是橫、有頂是竪。他解:有頂但是梵
世即尼吒天,無色無身不應聞聲,故非有頂。
有人引《仁王》云:無色定力能變化作香華雲

等以供養佛,何以不能變化作身?此亦堪難。
今作三番橫竪:一橫被六道、竪徹三界;二橫
被四生、竪徹三乘;三橫被十界、竪徹等覺。故
知不唯尼吒為有頂也,若以三有之頂即非
想是,又三有頂即無學是,復有一頂即妙覺
是,兩頂被召、一頂被請。此意既寬,豈比梵世。
五、「隨其」下,聲之感應,隨類則感不一,普告則
應無二。以無二之聲應不一之感,蓋不可思
議。六、「今日」下,聲之歎告又為二:先歎、後告。歎
令崇仰,告令悲戀。初歎又二:初雙歎兩德、次
雙結兩德。初先歎內德、次歎外德。

初文者,內
德無量,但歎三號者,欲明三事。初歎如來,允
同諸佛,生其尊仰,是為世父。應供者,是上福
田,能生善業,是為世主。正遍知者,能破疑滯
生其智解,是為世師。故下文云「我等從今無
主無親無所宗仰。」次外德者,外德無量,
但舉四等者,欲明本父君師本時誓願皆具
四等,今當利益拔苦與樂斯為要也。憐是大
慈,憫是大悲,覆護是大喜,等視是大捨。次、「為
作」下,結歎。為二:初為作歸依結三號、次為世
間舍結四等。

次、從「大覺」下,告也。告之言報,初
報令斷疑、次報令興問。大覺遍知能斷前疑,
四等慈悲必聽後問。後問則教道演暢,獲涅
槃施;斷疑則棄偽獲真,新伊方顯。大聲普告
為設教之序,此義明矣。前具歎三號,今但報
大覺。大覺正是遍知。明師即主即父,故不煩
文。復次如來是初號,大覺是後號。歎初告
後互舉一邊,其意則遍。若依前分別,應節節
明四義,得意自顯故不復云。

次、「爾時」下,光召。

文為四:一光時、次所出處、三光所照、四光利
益。初文者,夫昏明交際旭旦之時,表智明生、
惑闇消滅,涅槃力也。為此緣宜故晨朝放。次、
明光處者,面門口也。口非六色而六色在口,
表佛性非六不離六法。又青黃赤白是定色,
表隨自意。玻瓈瑪瑙是不定色,隨物而變,表
隨他意。又大涅槃海大身眾生所居之處,種
種龜魚種種珍寶其明雜色,正應表此。又濟
六道淨六根,故放六色。三、「光遍照此」下,明所
照。三千乃至十方,即是橫照。若例聲中應有
竪照,而不照者高廣互現。四、「其中」下,光益。他
人至此判為新眾。既有其中之言,何須云新?
又云三業等,可知。今文為二:初、蠲三障。六趣
眾生是報障,罪垢是業障,煩惱障如文。次、「是
諸」下,三業戀慕生善,在文易見。障除善生速
得見佛,指於光召,序涅槃行意在此也。

三、「爾
時大地」下,地動召中有陸動、水動,水地相依
是故俱動,表無明、愛見二互相依,將翻有緣
癡愛,故地動以表之。復言震者,起、涌、動是其
形,震、吼、覺是其聲,廣則六動十八動也。
然聲光動等,或前或後或復一時,感見不同
豈可定執?

從「時諸眾生」下,次明所召。文為二:
初總明所召,謂時諸眾生是也。二、「時有」下,別
明所召,謂隨類別出。總召為四:初抑苦、二興
請、三釋請、四釋苦。初文者,聞師父滅,何得不
苦?苦沒憂海自他無益,故言裁抑。次、「當共」下,
興請。若抑苦而住亦復無益,故須興請,故言
當往佛所。一劫減劫者,若請大劫則妨後佛,
只是請於小劫。從人壽八萬四千漸短至十

歲,是一小劫。三、「互相執手」下,是釋請。文為三:
初發起請、次正釋請、三結請。言執手者,只
是更互悲悼起發之端。次、復作是言,正釋請
意。夫如來者,乘如故來,世則有佛。如來若去,
世則無佛。故言世間虛空,欲請如來父也。佛
是應供,供福不窮。若無應供,善業則竭,故言
眾生福盡,欲請應供主也。遍知之智遮惡示
善,遍知若去無人示道,故言不善增長,欲請
正遍知師也。請意既爾,宜急詣佛不可停留。
三、結請者。速往速往。四、「又作是言」下,釋苦。夫
慈悲覆世,苦者拔之、貧者樂之;今慈悲雙去,
俱嬰貧苦。雙唱虛空無救無護無所宗仰,此
釋無主苦。貧窮孤露一旦遠離無上世尊,釋
無親苦。設有疑惑當復問誰,釋無師苦。如是
展轉釋成愁苦之意。

次從「時有無量」去,是別
召請。文為二:初召此土、次召他土。此土為
三:先召閻浮眾、次召中間眾、三召上界眾。閻
浮有三,謂聲聞、菩薩、雜眾。《釋論》明菩薩行中
道故居季孟間,具足應如《法華疏》文,有事有
表。他人先分二意:一增數列、二減數列。
於初分道俗眾等,今意如前。初聲聞又二:一
僧、二尼。僧又二:初佛邊眾、次外來眾。問:佛邊
何用召?答:雖不召來,駭令後問。又從多故亦
得言召。佛邊眾為三:一所召、二奉召、三順
召。初云時有無量者,上已定數。言無量者,上
列端首。此通徒屬,故言無量。大弟子者,如弟
如子,尊讓兩楹而目一事。尊者者,諸梵
行人互相敬重稱為尊者。如《阿含》中「諸比丘!
從今稱長者為大德,少者稱長老。」美其德業

故言長老。迦旃延,此翻扇繩。薄拘羅,此
云善容。優波羅陀,此翻大喜,或云重喜。其形
端正,父母字之為大喜。在家為輪王,捨身為
魔王。魔王知將來事,現十八變化,汝能出家
當得如是。父母聽之,得三明六通,故字為重
喜。次遇佛光者,是奉召。應言遇聲光地動,略
舉一兼二。三、「其身戰掉」去,是順召。上文遇光,
蠲三障、生三善;今略障存善,如文。問:羅漢憂
悲都盡,何頓至此?答:此是殘習,非正使也。又
示楷模,令物攀慕。又別惑未除,非通惑也。憂
悲者,是佛法界,攝一切法。下文「有憂無憂悉
是如來境界」。約四教分別,不復委言。次、「爾時
復有八十百千」去,召外來眾。為二:所召、奉召。
所召有四,數、類、歎、結。初、數,可解。次、比丘者,類
也。釋如前。皆阿羅漢去,先歎自行德。羅漢是
無學之位。心自在是俱解脫人,即歎不生德。
所作已辦,是歎無學智應供德。離惱調根,根
亦是賊,《遺教》云「此五根賊」,此歎殺賊德。次、「如
大龍王」去,歎化他德。既云有大威德,無容自
威,知是利物為他所仰。夫象是陸中力大譬
慧,龍是水中力大譬定。或只呼象為龍象,
如帝釋婆羅寶象步虛而行,眴息之間超忽萬
里。化其身為三十二牙,牙有七池,池七蓮華,
華七玉女,女奏樂音適悅三十三天。若取龍
象為喻者,彌順化他。旃檀譬以戒益物,師子
譬以慧益物。能以二法匠成於他,還為淨眾
之所圍繞。四、「如是無量功德」下,結也。既言無
量,知結自他。佛真子者,迹為小乘。真子本是
大乘真子,以大乘真子結上自他功德。次、

奉召。中三:初光、次聲、後動。初、光召。二、「各於
晨朝」去,是奉光召。朝是明初。用楊枝者,即表
行。初可表機動顯勝行。初、遇佛光明。次、「更相
謂言」下,順光召。望前亦無蠲三障之文,而有
三業善文。更相謂言是口業善,舉身毛竪是
身業善,生大苦惱是意業善。波羅奢是樹名,
葉青,華有三色,日未照則黑;日照則赤,赤脈
皆現;日沒則黃。表未奉召,三善不生如黑;奉
召悲哀如赤;無佛如黃。「為欲利益」去,簡
順召之意。利益眾生簡非自行,成就大乘簡
非小道,第一空行簡非淺近。此與佛之真子
文會。次從「顯發如來」去,是奉聲召。亦二:初、大
聲普告令最後問。今奉此召,顯發如來方便
密教,開常問極最後教興。次、「為不斷絕」下,順
聲召。若順佛聲教,則不斷說法。三、「為諸眾生」
去,奉地動召。亦二:初、上山海震動翻邪見性,
今奉此召。次、調伏因緣疾至佛所,即順動召。
能召所召互相領悟,智能知智此之謂矣。

二、列尼眾。為兩:初列眾、次發迹。列眾為二,謂
所奉。所召有四,名、數、位、歎。等列中列上首三
人。拘陀羅,未見翻。尼、姨、女,通是二方女人之
稱。別論者,在俗為女,受五戒等者為姨,出家
者為尼。但律中亦呼阿姨阿姊,以法為親作此
稱之。位,可知。歎中,先歎自行如上。次、「如大龍」
去,歎化他德,亦如上。次、「亦於晨朝時」去,是奉
順三召,如上說。次、「比丘尼眾中」去,發迹。為二:
初、明初比丘尼迹也,皆是菩薩本也。先指通
位,次別指高位。菩薩語通,未知高下,所以更
釋本高迹廣。初云人中龍者,若只於世人中

如龍,此不多奇,乃是賢聖人中之龍。次位階
十地者,釋其本高。現受女身者,明其迹廣。迹
何故廣?四無量心故。本何故高?得自在定故。
尚能作佛,何以不能為九界像。他分此
文為兩雙:初本迹一雙、後因果一雙。因果難
見。

次列菩薩眾,亦為二。所召六,謂數、
類、位、名、歎、結。初、一恒河沙者,數也。諸經多以
恒河為量者,有四義故:一人多識之;二入者
得福;三於八河中大;四是佛生處,大聖同鄉
故多用之。此乃四悉檀意。次菩薩摩訶薩者,
類也。此翻道心、大道心。《釋論》解菩薩十義:一
盡教化一切眾生、二盡供養一切諸佛、三盡
淨一切佛土、四盡持一切佛法、五盡令一切
佛種不斷、六盡分別一切佛土、七盡知一切
佛弟子眾、八盡分別一切眾生心、九盡知斷
一切眾生煩惱、十盡知一切眾生根。如是十
門為首,復有無量阿僧祇門,是故名為菩薩。
《大品》佛自明摩訶薩義,亦有十門:一當於無
量生死中大莊嚴;二當捨一切所有;三當等
心於一切眾生;四當以三乘度脫一切;五當
度一切,度一切已忘其度功;六當解一切諸
法不生法相;七純以薩婆若心行於六度;八
當學智慧了達一切法;九當了達諸法一相;
十當了無量相。是十門為首,名摩訶薩。龍樹
釋此十義。一大莊嚴者,不計日月歲數百千
萬億劫,於生死中利益度脫一切眾生。二捨
一切所有者,一切貴賤若內若外無所遺惜。
三一切眾生等心者,憎愛厚薄冤親悉均。四
三乘度脫者,隨其堪任皆使同到涅槃。五忘

其功者,不得彼我亦不見能度所度。六知不
生者,一切法皆不生。七行六度者,以清淨
無雜心,行六度迴向薩婆若。八了達一切法
者,世間所作之事皆悉了達。九一相門者,謂
畢竟空也,涅槃相離憶想分別。十無量門者,
一二三四諸增數法門。此十門為首,復有無
量法門,是名摩訶薩義。此中應明四種菩薩,
如別記文中多歎圓菩薩德。

卷 2

序品下

三、「人中之龍」去,明位。人中龍者,出方便位。位
階十地者,住真實位。安住不動者,本際常寂。
方便現身者,遍下地法界化益。四、「其名曰」下,
列名。一、恒沙眾,但列二人。海德者,如《大集》中
海慧菩薩,亦如下文大涅槃海八不思議,從
此立名名為海德。無盡意者,《大集》中此菩
薩自說其名,舉八十種法門明無盡意。五、
「其心皆悉」下,歎德。文為三:先單歎上求、次約
四弘兼下化、三結上求下化。初文敬重者,此
約理論,如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大品》
云「佛初成道,觀誰可敬?無過般若,我當敬重。」
即其義也。安住者,此約證論,下文云「一切眾
生及以諸佛悉皆安住祕密藏中」,即其義也。

深解者,此約智論,下文云「能生菩薩深廣智
慧,如函大蓋大、井深綆長」,即其義也。愛樂者,
約事行論,如下文云「雪山八字不以為難,日
割三兩未曾稱苦」,即其義也。守護者,此約教
論,如下文中仙豫行誅、覺德破陣,即其義也。
諸菩薩上求心大至此如海,略舉五義以示
其相。次、從「善能隨順」去,歎下化德。初總歎四
弘、次別歎。菩薩已階十地安住不動,不證涅
槃寧入生死,憶本誓願隨順世間,以大悲隨
順起兩弘誓,以大慈隨順起兩弘誓,即總歎
意也。次「作是誓言」去,別歎。未度者度,別歎初
誓。已於過去持戒,戒是罪垢對治,以對治故
垢縛得脫故。言解未解者,別歎第二誓。紹三
寶種者是法門無量,別歎第三誓。若言刻檀
鑄寶、書修多羅、剃頭染衣,此但事中相從三
寶不絕;若發菩提心名佛寶、體解大道名法
寶、事理和融名僧寶,此即理性三寶不絕。《小
般若》云「經卷所在,即有佛及尊重弟子。」下文
云「若知常住,當知此家即為有佛。」以此而推,
三寶不絕即是無量法門。「於未來世」去,是無
上佛道誓願成,別歎第四誓。三、「以大莊嚴」去,
是總結四弘,亦是雙結上求下化,故言大莊
嚴。若作別結第四誓者,未來作佛相好嚴身,
十力無畏以莊嚴心,名大莊嚴。《大品》多用六
度三十七品以為莊嚴,《小般若》中以無莊嚴
而為莊嚴,下文以六度福德、十地智慧為二
莊嚴。「六成就」下,結。又二:先總、次別。初總結上
求下化福德智慧。次、「等觀眾生如一子」下,即
是別結下化四弘也。次、「亦於晨朝」去,是奉光

召。次、「舉身毛竪」去,是順光召。存身意,略口善
及三障等,顯發去奉順聲召。「為諸眾生」去,奉
順地動召,釋如上。

三、「二恒河沙」下,列雜眾。
為三:初二十一眾增數、次八眾同數、三一眾
無數。初二恒河,文為三。初所召中,亦有數、
類、名、歎、結。初二恒數也,非世所知,故以恒量
之。「優婆塞」下,次類也。《舍利弗毘曇》云「離欲男
女」,《正法華》云「清信士女」,《大哀經》云「勳士勳
女」,或云「善宿男女」。雖有多種,通名在家二眾。
若別說者,形雖在俗,元未婚娶,常隨如來。為
二眾者,此是離欲二眾。若曾婚娶,今持五戒
永斷俗法,則於佛法有功,名曰勳士。若俗法
不虧,而持五戒加復八齋,名善宿男女。復次
直三歸者,名無分優婆塞。若一若二名少分,
若三若四名多分,若具持五名滿分。經言具
足即是滿分。又具持五戒,近求人天即無分;
兼畏生死,若志求涅槃是少分;若為眾生是
多分;若知戒是法界,攝一切法專為佛道是
滿分。威儀具足者,有威儀恒與禮俱,恒與戒
俱,恒與無常俱,恒與慈悲俱,恒與實相俱,恒
在首楞嚴定,能種種示現遍十界像,舉足下
足皆具佛法,婬舍酒肆無非正道,住佛威儀
乃名具足。當知五戒與威儀有本有迹,能於
本不動普現眾迹,是名具足戒威儀。問:優婆
塞義若此,聲聞菩薩佛復云何?答:義理必然,
未見名教,惑者不信。今試言之:四善根是無
分,聲聞初果是少分,二三果是多分,無學是
滿分。又此四分若於大乘俱是無分,若斷塵
沙是少分,若斷無明一兩品是多分,若盡無

明是滿分。故《法華》云「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
佛道聲令一切聞即多分聲聞。若乾慧性地
是無分菩薩,若八人至六地斷惑與羅漢齊
是少分,七地修方便道是多分,八地道觀雙
流是滿分。又三十心是無分,初地二地是少
分,三地至九地是多分,十地是滿分。又十信
是無分,十住是少分,行向是多分,十地是滿
分。又通教十地別三十心是無分,別十地圓
十住是少分,圓十行十回向是多分,圓十地
是滿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無見用即無
分佛,初住初地能百界作佛即少分佛,二住
二地已上是多分佛,妙覺是滿分佛。以是義
故,一一法門皆有權實本迹,即此義也。問:蛣
𧏙一惡法亦應如是,未見名教置而不論。且就
權者言之,小菩薩所作是無分,蝮蠆初地初
住所作是少分,乃至十地十住等所作是多
分,如來所作是滿分。是故得有權實之眾,實
召權請故稱召請。「其名曰」下,三、列名但列二
人。無垢稱王者,或是維摩羅詰彈斥八千、訶
詰五百,即其人也。善德者,或是父舍設施會
者,即其人也。即二恒之上首。「深樂觀察」下,四、
歎德。先歎、後結。歎有上求下化,從「十三對治」
去,是歎上求。舊云:以苦為藥治於樂病,常無
常等亦復如是。今明此乃初教,非今經意。舊
又云:此諸對治是六行觀,引下文云「無常者
即是生死,常者即大涅槃;無我者聲聞緣覺,
我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謂大涅
槃;不淨者有為諸法,淨者佛菩薩所有正法。」

而復料簡此六行觀前來未說,至第二卷方
乃說之,於鳥喻中始明雙游,不應以此歎優
婆塞德,此是經家取後大意向前而歎。興皇
並云:諸比丘初來之時悉未是羅漢,經家將
後悟無學向前歎之。比丘不然,俗眾豈爾?當
知佛同行人久達斯觀,所以歎耳。又料揀:一
者、藥病相主可是對治,六行雙游豈是對治?
解云:藥病相主,病去藥存,是偏對治;六行雙
游互為藥病,病去藥亡,是圓對治。若爾者,佛
同行人久通六觀歎則非疑,餘實行者復云何
耶?權引於實亦得有之,如下文云「稟前教者
以無常藥對治常病,常病雖去復執無常。」聞
常住藥破無常病,即是今教之所用,下文三
修以勝破劣,即此義也。二者、元不稟前教以
大涅槃次第而修,先修無常治常、次修常治
無常,破二十五有得二十五三昧,住大涅槃,
是為大涅槃海漸漸轉深。是即備有兩種對
治,云何推一是前教、一是後教說耶?三者、復
有一行是如來行,具足常、無常、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圓修六觀雙治常無常,更互藥
病病去藥亡病治俱捨,所以稱此為對治門。
若論一行一切行,如聖行明;若論雙游,如鳥
喻說。諸優婆塞具此德行,前二猶淺後一則
深,文云「深樂觀察諸對治門」,即歎第三意也。
五十二眾根性不同不出三種,權者同實引
向涅槃。得入涅槃尚無一種,況復三耶?則是
真對治門義,亦是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意。文
中正歎權引於實,若無實行權何所引?若無
權者實無所軌。既歎於權亦旁歎實,云何判

在前後教耶?若歷句分別,應言味俗為苦沈
真為樂,沈真為苦分別為樂,常我淨等亦復
如是。又沈空為苦大涅槃為樂,沈空為樂大
涅槃為苦,乃至增上非增上亦復如是。問:恒
與常何異?答:不從因緣為常,始終不異為恒。
此等皆是二邊之病,互為藥病名之為門,通
入中道非藥非病亡邊亡中。樂聞者,即前敬
重大乘意也,如海納流、如空容色。能為他說
者,知智在說,巧智解深亦兼下化。齊此是以
理為大乘意也。渴仰大乘者,即上安住充足。
餘渴仰者,意兼下化。善能攝取者,即上深解。
愛樂如上約事,守護如上約教,善能隨順即
歎下化。總別歎四弘誓願,具如上說。以大莊
嚴者,結歎文也,如上說。「悉能」下,五、結。如文。

次、
「亦於晨朝」下,奉光召。但明奉召之時,即是見
聞覺三召。「為欲闍毘」是順聲召。何者上文顯
發密教,此云闍毘,如何融會?上出家眾直言
顯發,此在家眾因事表理、藉財通法。闍毘,此
言燒然。辦香木者,因然以顯不然,寄滅以明
不滅,顯非滅非不滅。辦供獻食,因食以明不
食,顯非食非不食。則方便得開密教獲願,是
奉聲召。香木有種種莊嚴者,因滅明不滅,非
滅非不滅。有種種妙法食,有三德六味。寶蓋
寶座悉皆嚴好,此表慈悲弘濟。理中亦具種
種法門。從「諸優婆塞各作是念」去,是順動召。
上云為諸眾生調伏因緣,此中明檀攝眾生,
令其調伏意同也。從「是優婆塞等皆已安住」
去,是順光召。應蠲三障,今但生三業之善,並
如文。次從「各各齎持」去,是獻供,亦成順召之

文。次「三恒河眾」,文為三。所召為四,謂數、
類、名、歎。初、三恒是數。次、「優婆夷」下是類,如上
釋。三、「壽德」下,列三人名。以壽為德,即常等也。
有人言:德鬘是勝鬘。勝鬘是王夫人類,不應
在此。舍佉,是三十二卵之母。從「悉能堪任」去。
是歎德。歎文為兩:一略歎上求下化、二廣歎
上求下化。初堪任護持,即略歎上求。護者,護
正法之教,如上守護大乘。持者,持於正法事
理,如上敬重大乘乃至愛樂大乘。為度百千
者,弘誓緣由。現為女身者,弘誓所作。故指此
為略歎之文。次從「訶責家法」去,廣歎上求下
化,還是廣於護持之意。於廣歎中三:先上求、
次下化、三雙結上求下化。初、上求。文為二:初
論事觀、次結成功德。事觀為二:初標事境、
次出五門。初訶責家法者,即觀境也。若只以
箕帚婦禮為家法者太局,若三界輪迴為家法
者太奢。今以五陰為家法。果報卷局籠檻繫
閉,凡愚之所保養,聖賢之所鄙棄,故言訶責。
次「自觀己身」下,初是苦觀,四大相害諸蟲復
啑,四大互殘身為苦藪。是身臭穢者,是不淨
觀,即五種不淨也。貪欲縛者,薄皮覆之謂之為
淨,纏著無已故名欲縛。死狥者,究竟不淨。九
孔當流者,自相不淨。「如城」去,是空觀。瓦木土
石假緣虛立,三毒惡鬼止住其中,外誑內諂
是故名空。是身不堅者,是無我觀。是身無常
者,是無常觀。麁細兩觀,如文。次從「寧以牛迹」
去,結其功德。結其事觀合為七:一、舉譬結其
事觀,觀知此身過患彌廣。次、舉三三昧結其
事觀道理深微。因緣者事觀,即是內外推求

檢不可得故空,空無陰相亦無空相,以無相
故所以無作。《釋論》云「二乘緣真觀三三昧,菩
薩緣實相觀三三昧。」三、舉大乘結其事觀,
與修多羅合。四、舉能說結其上求不失下化
事觀,即是教他之法。五、「護持」下,舉護持結其
事觀,即是理觀不動本地。六、「毀訾」下,舉其訶
毀之事迹也,即菩薩之本結其事觀是願力
所為。七、結其事觀即是正觀,能壞生死。在文
可見。此意咸是優婆塞章對治之門,男性
剛直但論對治,女性愛染故備五門,五門同
緣緣於實相,即事而理是妙對治。於菩薩章
中是深樂大乘,守護大乘與上同也。雖現女
身實是菩薩,是上安住大乘。次、從「善能隨順」
去,歎下化德,如上釋。三、「以大莊嚴」去,雙
結上求下化也。釋如上。亦於晨朝者,奉召
也。「各相謂言」去,是順召。宜應者,宜順三召,獻
供敬儀。

次、四恒河眾,為二。所召有數、
類、歎、名。初、四恒,數也。次、毘舍離城等,類也。毘
舍離翻為好道,肇師翻廣嚴,什師翻廣博,皆
是國巷華整,從此得名。離車亦黎昌,亦彌離,
楚夏不同。此云邊地主,或云傳集國政。觀師
云:其國義讓,五百長者遞為國主,故言傳集
國政。罷政,即出外為邊地主。諸王眷屬者,
是諸離車皆更互為王,即有皇枝外戚等還
屬王類。三、「為求正法」下,歎德。為二:初歎、後結。
歎為二:初、為求法故一句明上求;次三雙是
下化,一戒施、二折攝、三聽說,如文。文似下化
而兼上求。次從「皆悉成就」去,結,如文。列名,如
文。二、「如是等各相謂言」去,是順召。若無奉召,

何得有順?舉順即知有奉順召。但明順動召,
餘可知。次、獻供敬儀,如文。七多羅樹者,王性
剛高不居物下,佛力接之高七樹也。或云只
是隨宜耳。

次、五恒大臣長者。文為二:所召、順
召。所召有數、類、歎、名。數、類,如文。歎中有上求、
下化,如文。列名。從「所設供具」去,是順召。
設具中因食開常是順聲召,詣雙樹間是順
動召,心懷憂惱是順光召。

次、列。舍離既言
六倍勝,前應是六恒。但王數可數,但除阿闍
一人,餘者不須恒量,故數不言耳。文為三:所
召、奉召、順召。初所中有類、有名。類中簡闍王
者,此王在後,列名如文。「嚴四兵」去,即是順召。
是諸王等,是歎德,具有上求下化。歎德而不
次第者,顯其無定。次「亦於晨朝」是奉召。三「持
甘膳」等是順召。

次、七恒夫人眾。上列當世夫
人,此列寡嬪淑等。文為二:所召、順召。所召有
數、類、名、歎也。類中簡世王。又出本是三三昧,
迹為女儀,悉是權類。列名,如文。「悉皆安住」,歎
德也。上求下化,悉如文。各相謂言者,順召,如
文。

次、八恒天女眾。文為三。所召有數、類、名、
歎。初,如文。次,天女類也。此中多是三光已上、
四埵已下天女之類。三、列名,如文。四「作如是
言」下,歎德,為三:先歎報得天眼所見、次是諸
下歎上求、三「善能」下歎下化。初,如文。次歎上
求中,「欲聞大乘」是深解大乘,「威儀具足」是安
住大乘,餘如文。三「善能隨順」下,是下化,釋如
前。亦於晨朝者,是奉召。各取天木香者,是順
召。如文。

次、九恒龍眾。亦為三。所召有
數、類、名,奉召如文。「設諸供具」下,是順召,如文。

次、十恒鬼神王眾。文為二:所召有數、類、名。此
應是同名,後列者是正四王。「仁等速詣」是順
召。供具如文。

次、二十恒鳥王。增數至千億
恒沙,鬼神至白濕王,但略列數語類,出名而
已。其中或有歎德,皆可解。是為增數。前二十
一眾意。從復有十萬億恒河沙天子風神雨
神,是三眾同數。復有二十恒沙象王至二十
恒沙仙人凡,五眾同數。同數文竟。閻浮提中
一切螽王者,是無數眾。

第二、列中間眾。閻浮
提是一邊,無量世界是一邊,其中間又為二:
一結前列後、二悲近召遠。結前者,結前三十
四眾。簡出二眾者,有事有顯。事者,迦葉入滅
定,定所持故不來。阿難為魔所羂故不來。有
所顯者,迦葉為顯不捨細戒故。迦葉最長子,
方持佛法,佛若臨滅應赦細戒,告阿難言:「我
滅度後,諸微細戒能持者善,不能者捨。」迦葉
後問:「何等是微細戒?」阿難言:「不知。」即訶阿難
云:「汝面受佛旨,今言不知可捨不可捨。又為
外道所譏:師所制戒,滅後皆捨。」復不可捨。迦
葉若來,寧得執正此事?阿難為顯最後佛稱
歎付囑顯神呪力。阿難若來,則不顧問亦不
稱歎,亦復不使文殊持呪解羂。二眾不來,其
意顯此。問:佛令捨細戒,迦葉不許。師弟相拒,
何也?答:不然。佛為利根,隨有利益;迦葉為鈍
根,還令如故。故非違拒。次、列後,為三:初人天、
次山神、三河海神。初文者,即是諸四天上下
之人天也。經言中間,中間何所不收?文雖不
云三天下及百億四天下,義推應有。何者?他
方遠國尚復能來,東弗西瞿何緣不至?十方

尚來,百億四天何意不來?若推中間之言,眾
最應多,唯可意知,不可文載。次「及諸山神」
下,他云山神山形,此未必爾。樹神示半身不
作樹形,山神不必為山形也,直是神道附山
而已。先列眾山、次談其相、後明詣佛。海神
亦爾,如文。熙連者,相傳云:只跋提是熙連。今
言不爾,跋提大,熙連小。或言廣四丈、或八丈,
在城北。跋提在城南,相去百里,佛居其間涅
槃,為散華所及。熙連未見翻。次「其林變白」下,
是悲近召遠,已集者悲、未集者召。又為二:先
悲近、次召遠。初悲近者,凡現三相。娑羅如前
釋。此林榮茂忽然變白,猶如白鶴。林中有鶴,
當林變時與鶴無別。此有所表,榮若定榮不
應忽變,枯若定枯不應如鶴。枯既如鶴則枯
非枯,榮既忽變則榮非榮。非榮非枯中間涅
槃者,表不生不滅而現生滅。雙林一變隨類
各解,上達其本、下悲其迹,中根在悲達之間。
〈現病品〉云「下愚凡見言必涅槃,唯諸菩薩文
殊師利等,能知如來常住不變。」即此義也。次
虛空堂閣綺飾分明者,表佛身相,天上天下
最為第一。今身緣已謝,無上智慧不復居御,
下士所悲。又堂本地架而今處空,則空中有
堂而彫文刻鏤綺飾分明。不動不墮妙麗莊
嚴,表空中藏具足無減,中士所尚。又華堂嚴
整光悅利益,是其有也。高處虛空無人受用,
是其無也。若有無事訖,當收此空有歸非空
有,此上士所達。下悲上達,中士悲達,季孟之
間。三、堂下多有流泉浴池者,表佛身口赴下
流出無量言教,猶如浴池。浴池有二:一能滌

垢穢、二除熱悶。表於佛教能令客塵外盡、無
明內除。有妙蓮華者,表遵佛教,即是修因。因
逾世果,故引兩處為喻。化緣將訖,如堂高舉。
言教流潤,如清泉在池。論其本體非去非留,
語其利益故言去留。文云「咸覩如來涅槃之
相」者,一往是下士所見。若具足論,應有上達下
悲,具如前說。此之三相前後雖異而意同前。
前以大聲勸問,問則祕密教顯,如今堂下清
泉流出利益多人。前面門放光五色遍照,除
三障、生三善,令立行升進。如今高堂逈出去
下陵空,綺飾分明種種莊嚴,校前動地動水
表於翻倒見性,今變林況鶴使不滯榮枯歸
中會極。物之難悟,再更抵掌悲近召遠,相雖
復異而意同前,但再令開曉。

從「四天王」下,即
是召遠。若從前開文,即第三召上界眾。凡有
五章:初欲界天,先明四王,即是類也。各相謂
言者,奉召。良由聞見聲光,即以天眼觀他獻
供,而自營辦。來至佛所,即順召也。釋天但有
所召、順召。乃至第六天,其間三天略不出
之。上至有頂,此應是色頂。加列大梵王,如文。
料揀三頂。前論佛力應徹三種頂,此中
論供具只明色頂。次列修羅王。舍脂父,正
報劣天、依報相亞。言光勝者,此是大菩薩光,
故可言勝。次魔眾。魔名殺者。波旬名為惡中
之惡,住六天頂,為欲界主。文為三:一類數、二
開恩赦下、三辦供上獻。上獻為兩:一奉呪、二
奉供。佛受呪不受供。問:魔既弊惡,寧得好呪?
答:此呪是先佛之法,偶爾得之。譬如有人在
國遇寶,還奉國王。他解:呪是鬼神名,聞名不

得為害。如盜者伺財,財主知名,覺喚其名,盜
則不行。次云:呪是鬼神王名,若喚主名:主勸
其黨亦不為害。三云:呪如霹靂,鬼神畏威不
敢為害。四云:呪是密語,如軍中號,相應即放、
不應則治。鬼神亦爾,順況則護、不順頭破。五
云:呪是佛勅無敢違者。有人彈云:呪是明呪
大明呪無等等呪。若是鬼名等五,云何令人
得悟道果?今解不爾。若一向解,不能契道,應
作法門解之。諸煩惱是鬼名,無明是鬼王,善
能破惡猶如霹靂,即事而真是為密語。第一
義諦為佛所勅,依此法門必能得道。又是通
別四悉檀意,前四別、後一通,此解無妨。次大
自在天即魔醯首羅,居色界頂,主大千界,十
地菩薩迹現其中。若法華中列世界主梵天
王者,此意云何?若言娑婆世界主者,正是首
羅。若言尸棄大梵等者,更舉二禪,等收三四
禪梵王耳。又云:若言為世界主者,其實只領
小千而已,經家美之故言世界主。私謂:此是
大千之中得為大千之主,降此不得。文為二:
一與同類是所召、二獻供是順召,如文。次「爾
時東方」下,召他土眾。或云聲光不至彼,彼佛
自遣命至此土。若依前文光遍照此三千世
界,乃至十方亦復如是,豈非光召?又彼佛遣
文三召意足,香飯奉佛,此光召也。往彼禮敬,
此動召也。請決所疑,聲召意也。文為二:初明
一方、次例三方。東方為三雙:初彼佛說此佛、
此眾見彼眾;次此間大眾以不思議不見而
見見彼無邊身,無邊身以不思議不來而來;
三復以彼供奉此佛,此佛不受彼佛之供。如

此三相,還是經初三種之瑞。彼佛說此,此眾
見彼,即是聲瑞。此眾見彼,彼眾來此,即動地
瑞。彼供獻此,此佛不受,即是光瑞。初雙中初
彼佛說此佛,文為四:一明遠近、二彼佛說此、
三發來、四現瑞,如文。次此眾見彼眾,亦為四:
一驚怖、二安慰、三見彼眾、四唱苦哉。然大眾
見佛應生歡喜,何以唱苦?聞彼佛說此佛應
當入於涅槃,還是前聲瑞。覺地動戰慄,還是
前地動瑞。見如鏡之光,還是前光瑞。聞見是
已,彼佛為此作涅槃相,是故唱苦。問:此眾皆
是佛同行人,何因驚怖?答:今論實者,意不在
權。又十地位有上下品,上品所作下品不知。
佛力所作,佛借神力昆蟲能知,不借神力則不
能知。此無邊身承佛神力而現此瑞,首羅驚
怖復何所疑?次第二雙。初從大眾見無邊身
一一毛孔,明此菩薩示不思議不見而見。明
一毛道即是見小,容七萬八千城莊嚴巨麗
即是見大。然其身量同等虛空,空非大小安
可說盡?而復不妨從彼而來。巨細相容,毛孔
不闊、城亦不小。復聞歡娛受樂之聲,復聞唱
言苦哉之聲,復聞純說大乘之聲,即是非苦
非樂不相障閡。菩薩所以現此事者,表於今
佛入般涅槃亦不可思議。次從爾時無邊身
菩薩與無量菩薩,是彼菩薩以不可思議不
來而來。次第三雙中,初供佛、次不受,如文。次
例餘三方,悉如文。問:身既無邊,此土他土俱
在毛端,那忽從彼以來於此?是即彼邊而來
此邊,此間大眾見從彼來,即是此邊見於彼
邊。舊云:少分無邊,故有來去。此不應爾。既言

量同虛空,虛空豈有少分多分?既言少分則
不同空。今明菩薩不思議色,即邊無邊、無邊
即邊、非邊非無邊。邊即無邊,量同虛空。無邊
即邊,自彼之此,此見彼來。雖邊無邊、非邊非
無邊,而能邊無邊,故稱不可思議。若有定者,
非不思議。例如丈六,梵不見頂,非見非不見、
能見能不見。譬如帶鏡身邊,身在鏡裏,裏而
非裏、非裏而裏。又如日不下池、水不上升而
影現水。頑閡之色尚復難思,況不思議寧以
情取?

從「娑羅雙樹」去,大段第三,結召請。中二:
初結眾集、次結瑞相。瑞本集眾,眾既已集,瑞
亦隨竟,故須兩結。初結眾集,又為二:先明其
處不可思議、次明其人不可思議。初文者,三
十二由旬能容五十二眾,長旛大蓋人無妨閡
供具無傷。又鍼鋒微塵容無邊身已不思議,
況受四方十方微塵無邊身菩薩。復有幾許
眷屬供具,人無障閡具無損傷。此是處不思
議。次人為四:初、從「十方」下,結他方眾。集在鍼
鋒及閻浮者,結此土眾集在雙樹。此是人不
可思議。二、簡應集不集、不應集而集。應集即
迦葉等三眾,不應集毒蟲、惡人、惡鬼等三眾。
此明集不集俱不可思議。三、明眾集利益。謂集
不集眾等起慈心,集不集處等皆嚴淨。羅那
婆神者是集眾,三千大千眾生是不集眾。又揀
除慈不慈。不慈者,一闡提是,不生慈心。慈不
慈者皆不思議。從「爾時三千世界以佛力故」
下,重明處。三千是眾集處,十方世界是不集
處,等皆嚴淨如極樂土,故言十方亦復如是。
以眾集故,致此利益。不集處、不集眾、不發心

尚不思議,況復如來示生示滅寧可思議?此
是結眾集竟。次從「如來面門」下,結瑞相竟。從
前至此總有九瑞,共成三意,但作一收。所以
然者,聲光及風皆從口出。若收光入口,風聲
例然,收聲則息教。疑者問誰,此表師去。收光
則息照,三障闇於道、三業善不生,此表主去。
收風則息神變,顛倒無由得轉,此表親去。大
眾見一解三,見收聲入口,知必失師,是故嗚
呼而哭。唱言不受人天供養,此哭失由,悲無
法食。見收光入口知必失主,是故哭言聖慧
日光從今永滅,三障誰除、三善誰發。見收風
入口知必失親,是故哭言法船沈沒,誰破無
明此岸度到涅槃彼岸。三種之哭,哭主、親、師。
嗚呼是意慟,號哭是口哀,戰動是身苦,三業
悲戀乃至於此。

卷 3

純陀品上

釋品為三:一辨疏密、二辨德行、三釋名。初意
者,依天竺文猶屬〈壽命品〉開破今昔常無常
義,於義則密、於文則疏;謝氏從人從事題純
陀品,於文則密、於義則疏。今明涅槃施章,於
梵漢兩文俱無所失,隨前人則施常命、隨後
事則施常修。

次德行者,純陀是二恒之

數,何故別立一品?略明十異:一時眾先供而
後請,純陀先請而後供;二時眾三請佛皆默
然,純陀一請如來即受;三因受大會;四因食
開常;五自請住;六騰眾請;七金口歎;八大眾
歎;九當徒問答;十往昔誓願。眾無其一,寧不
立品?問:純陀十異逈超眾表,何不前供而後
獻耶?答:後供者讓他德也。舊明五讓,謂賤讓
貴、凡讓聖、麁讓妙、少讓多、近讓遠。今依文宜
為十讓:初以俗讓道,謂僧尼眾;次以凡讓聖,
謂學無學;三以淺讓深,謂諸菩薩;四以賤讓
貴,即國王大臣;五以顯讓冥,謂天龍鬼神;六
以少麁讓多妙,謂人天等;七以財讓法,即是
魔眾;八以同類讓異類,即師子鳥蠭等;九以
近讓遠,謂十方菩薩;十以城旁讓隱遯,忍辱
仙眾。五讓收文不盡,十意粗周。問:何故昔默
今默而有受不受異?答:佛意難知,今通別兩
解。今昔二默俱是四悉,世人所默有受不受,
佛隨世界故有二默受不受異,或宜默受、宜默
不受,二俱生善。欲生彼善故有二默,破惡得
道亦復如是,聖無唐捐非凡所測。別釋者,時
眾無奇緣弱不感,令追責往緣,是名世界默
然不受。初若發言不受則後供息心,眾供都
集普皆等受,是名為人默然不受。默不受者,
貶其不能因食以明不食,開無常顯常無勝治
力,是名對治默然不受。若是食身可默受食,
法身常諸無食無受,是名第一義默然不受。
默然不受是佛境界,義不可盡,略言四耳。


釋名者,純陀名也。六卷云「姓華名子純,子之
與陀二文互出。」舊云:本名純陀,後大眾稱德

號為妙義。今則不然。純陀是彼音,妙義是此
語。先立嘉名為最後作瑞,所以大眾稱美,不
應名德兩分,例如善吉空生即其儔也。然妙
義淵博不可言盡,略示其十,謂義妙、解妙、檀
妙、位妙、德妙、感妙、通妙、說妙、田妙、益妙。義妙
者,三點四德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佛及眾生
皆悉安住祕密藏中。文云「諸佛境界不可思
議,一切法中有安樂性。」解妙者,解大涅槃微
妙智慧,照窮理性動合機宜,發心畢竟等無差
別。文云「言純陀者,名解妙義,雖受人身心如
佛心。」檀妙者,八斛四斗充足一切鍼鋒大眾。
文云「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位妙者,雖在居家
蓋諸無學,工巧之賤、釋梵歸仰,如盛滿月映蔽
星辰,是優婆塞等法王子。文云「如幼出家墮
大僧數。」德妙者,如前十異十讓,為佛為眾之
所稱歎。文云「南無純陀!南無純陀!而為我等
之所瞻仰。」感妙者,東方佛使作大神通,人天枯
燥,齎持香飯獻而不受。九方亦爾況復人天,
純陀一請即為哀納,故知物妙非妙、食麁不麁,
非麁非妙。文云「普為大會哀受純陀最後供
養。」神通妙者,始辦供具地六種動,正獻食時
說十三偈,如經,即神通妙。說妙者,巧興五難
善覆有為,如經。田妙者,最後入滅是良福田。
文云「汝為眾生作良福田。」益妙者,因受其供
普受大會則財益,一切因食開常即法益一切,
如經。純陀大士具此十妙及餘無量一切諸
妙,故名純陀品。若依經名應言十大,若依人
名故言十妙,妙之與大左右之異。

從此訖眾
問是涅槃施。分文為三:此品施常住五果,擬

對此土雜類眾;〈哀歎品〉施勝三修,擬對此土
聲聞眾;〈長壽品〉去隨問而施,擬對此土諸菩
薩眾。問:有他方眾,何文擬之?答:從〈現病品〉
去更明五行十德,〈師子吼〉問性及〈迦葉〉、〈陳如〉,
擬對他方諸菩薩眾。然佛平等說,普雨一切,
豈容分隔?一往分文以示起盡,於無分別中作
差別說。問:若爾,始終只是一涅槃施,則無餘
章。答:前明通意,得作此說。此品為四:
初因獻食以明不食。不食是常,破於無常,開
非常非無常。二因其請住,以不住破住,開非
住非不住。三因於論義,有為無為且共置之,
開非有為非無為。四因催供,明為滅須食、為
不滅不食,開非滅非不滅。四段在文可尋。生
起者,眾被召來意在開密,故因食明常。常則
應住,故因常請住。住非圓極,是故遮住以無
住破住。住與無住互成得失,故有為無為且
共置之。若置非求是,是亦無是,故即非是。是
故文言「方便涅槃即是而非」,故催其施今正
是時。第二第三亦復如是,是非俱非、寂滅為
樂,事窮理盡,故低頭飲淚而辦供也。通別者,
雖分四段,不可一向。何者?圓滿妙說義不可
盡,隨其類音各各得解,不可各解局於圓法。
今三意望之:一、別舉常破無常。文云「我今施
汝常命色力安無閡辯。」別明於我,以有我故
所以論於我住我觀,若無我者誰住誰觀?文
云「汝今當觀。」別明於淨,有為不淨、無為即淨。
文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別明於樂,樂即涅
槃,一切諸佛皆至是處。文云「生已不住,寂滅
為樂。」若一向從別則成對治,失於圓旨,此義

可知。二、明通者,今所明常,不言常異於我,
常即是我亦即淨樂,我即是常亦即淨樂,淨樂
亦爾。文云「是常法印即是諸佛之法界也。」若
但是常,常即缺減不具四德,寧當得是法界印
耶?三、明非通非別畢竟清淨。何者?若但是常
破於無常,是待對法,經論所害。《釋論》云「無常
者是對治法,非第一義。」常治無常亦復如是。
《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言常者,
非常無常,故非通別。若是通者,通即對別,別
既被非,通寧得是?當知常者非通非別。文云
「二施果報等無差別」,無通無別乃名為等。我
亦如是,非我無我。文云「汝今當觀諸佛境界。」
佛境界者,無我無無我,淨亦如是,非淨非不
淨。文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捨有捨無即非
淨非不淨,樂亦如是非樂非不樂,名寂滅樂。
文云「不應思惟長壽短壽。」無長無短即非樂非
不樂。如是三意不可定三,不縱不橫不並不
別,即通而別即非通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須
識圓妙乃解於常。又此四文成前起後。言成
前者,上大聲普告令最後問,為欲顯發方便
密教;今果為開雙非之教。上面門放光却障
生善,咸欲成就第一空行;今果勸觀諸佛境
界。上地動翻倒咸歸佛所;今果示有為無為
且共置之,欲求正法應如是學,如是學已寂
滅為樂,同於如來所至到處。故涅槃施成前召
請等義。言起後者,教觀諸佛境界,即般若德。
欲求正法應如是學,且共置之,即解脫德。寂
滅之樂佛所到處,即法身德。如此分文即顯
佛語上中下善,不徒開章。

初、獻供,文為四:一

請、二受、三難、四答。請又二:初經家敘德、二發
言陳請。敘德為二:一敘德、二敬儀。先敘其讓
德、次敘所為德。敘讓德中兼具十意。優婆塞,
如前釋,此即三讓,謂俗讓道、凡讓聖、淺讓深。
拘尸城,如前釋,此是以近讓遠,城旁讓隱遯。
工巧之子有二義,將作大匠子則貴,執斧子則
賤,未知是何?且指以賤讓貴、以麁讓妙。同類
十五人者,一本云五十,雙卷云五百。十五據
端首,五十據親近,五百據徒屬。或當如此,此
之一句是同類讓異類、以顯讓冥、以少讓多。
今敘意者,此人正為請佛受供,即是以財讓
法,依文證義義自滿足。次為令世間得善果
者,敘所為德。善果多塗,謂可意果、無漏果、隨
分果、究竟果。可意果者,賢聖所訶。文云「我今
於此處,不求人天身。」無漏果者,二乘灰滅,經
家所歎,必非自調自淨之果。隨分果者,三賢
十聖住果報,分而非極。下文云「我今所獻食,
願得無上報。」故非分果為令眾生得佛菩提
究竟之果。次「捨身威儀」下,敘敬儀。威儀不同,
謂俗威儀、道威儀、法門威儀、佛威儀。如波斯
匿王見諸佛時捨五威儀,冠劍𤧑無五,亦有脫巾解帶徒行等,皆俗威儀。道威
儀者,謂偏袒單縫、天冠天衣、法式規矩等。法
門威儀者,謂生忍法忍等諸法門也。佛威儀
者,謂相、好、力、無畏、不共等法。或可捨俗服服
道服,或捨事服入法門服,或即俗服是力無
畏。偏袒右肩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俗袒
者,如書中肉袒謝罪。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
便易,故袒右覆左。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

覆實。此釋他經,非今教意。今言袒實覆權,覆
無常之權、袒雙非之實,正當機利物便易得
宜,故言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者,日既右轉,隨
順世間以右著地,即世界也。日是陽精,表智
導行,此即為人。《文殊經》云「右是正道,左是邪
道。」用正去邪,此是對治。膝表於行,地表於理,
以行契理,故以膝著地,即第一義。此意通用,
可解他經。若依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
行到理,故膝著地,此是第一義也。不釋合掌,
私云事釋可知,如世歛手則表敬也。若所表
者,二表權實二理,諸教諸味各有此二。今經
合已,理無外也。悲感者,悲則悲他,感則感佛。
他行不同悲亦不一,諸供不受則福德不生,是
故悲也。供既不受,不得因供開常,是故悲也。
常既不開,雙非不顯,是故悲也。佛若受供,最
後檀成,我與同類眾願悉滿,故以悲助他、以
感祈佛。不釋禮足,私云以我之頂歸佛足下,
故諸教之果咸歸圓因。次「白佛」去,陳請,謂標
請、正請、結請。標為二:初標三寶舟杭、次標自
他求度。初世尊及比丘僧,即二寶也。佛及比
丘智斷具足,即是法寶。哀者慈悲法門,指此
一宇又是法寶。如是三寶即無供之眾,為有
供眾而作福田。若無無供,供無所供;供若無
受,供無由供,是故須請。受我等者,即是同類
群輩。言最後者,由初致後。如來出世初益眾
生,今入涅槃後益眾生。佛無再受之期,我無
再供之日,故言最後。為度無量者,標他也。如
此自他欲憑舟航,請求度脫。「世尊」去,正請,有
三:法、譬、合。法說為二:一所失故請、二所求故

請。所失為兩:初明所失、次釋所失。初所失
者,失於三寶。無主是失佛,無親是失法,無救
是失僧。「無護」去,釋所失。若無主,忠無所護;若
無親,孝無所歸;若無師,學無所趣。既不為主
護,又無主可護,則無榮無祿,是故言貧。既無
親可歸,又親去不歸,則無生無蔭,是故言窮。
無師可趣,又師不示趣,則無訓無成,是故言
困。釋所失意顯。次從「欲從如來」下,是所求故
請。又二:初明所求、次釋所求。初文者,求佛
一體即滿三益:佛是良田,即是從上求祿,故
言求將來食;佛能長養法身慧命,即是從親
求生;佛能訓導令得正轍,即是從師求成。若
從如來,即兼諸義。次「唯願」去,即釋所求。次從
「世尊譬如剎利」去,是譬請。開為兩:一、貧窮譬,
譬上所失無主無親等請,無主故貧、無親故
窮。二、役力譬,譬上所求,求將來食請。貧窮譬
中舉四姓者,舊云是四族姓。是義不然。現見
四族一方俱貴,不相忝謝。今文四姓高下不
同,於義不便。今明是四種姓:剎利翻田主,愛
民治國王者之類;婆羅門翻淨行,博學明文
之類;毘舍未見翻,應是平民耕農販賣之類。
首陀未見翻,應是底下客糞擔尸之類。舊以
四姓譬四生,又譬六道。是義不然。若四生六
道,譬太近收義不盡;今譬九法界根性,束九
以為四種。方便菩薩根性既有化他統物之
能,譬於剎利;聲聞緣覺同是無漏清淨涅槃,
譬婆羅門;天人兩界善道受報,譬於毘舍;地
獄等四同是惡趣,譬於首陀。所以然者,一切
眾生同一佛性其味真正,一體三寶等無差

別,而為煩惱之所覆蔽,輪迴六道受種種身。
界隔差別,其味混雜,或酢或鹹或甜或苦。無
主無親亡家亡國,一體三寶隱而不顯。外則
遠離三寶喪失善法,故言貧窮。善惡隔絕,故
言遠至。非己本源,故言他國。下〈性品〉云「一切
眾生雖有佛性皆不能見,而為三毒所覆,故
墮地獄畜生餓鬼,生剎利等種種家中。」即其
義也。若觀開譬,以剎利等譬四種人根性則
便;若觀合譬,云貧四姓者即我身是,可譬一
人有四根性,其義則便。而文又云拯及無量
苦惱眾生者,復似就於多人作譬。既有二文,
不可一向。若得此意,一人既然,多人亦爾,故
於一人兩用無妨。然此經宗明常辨性,尋初
法說通失三性,三性不顯義說為無,正性不
顯故言無親,緣性不顯故言無主,了性不顯
故言無救,通舉三失以為請端。法說所求中
云但從如來求將來食者,專從主求祿是求
緣因,緣能資了、了能顯正,此略舉一而為請
也。就譬失中別請三性,意言眾生本有正因
之性,一體三寶等無差別,而為惑覆,受種種
身四姓等異。此舉異以請不異,別請如來顯
於正性。以貧窮故遠至他國者,無主曰貧、無
親曰窮、無師曰困,此舉貧請富,別請如來顯
緣因性。役力農作乃至草薉,此明始從人天
乃至菩薩,偏除煩惱唯是少分,無上善根不
能開發。唯希天雨,天雨一灑即能發生,別請
如來顯了因性。然三佛性非通非別,隨順根
緣通別兩請。餘文如經。下如來受中亦有兩
意:我今為汝除斷貧窮,是許其作主,顯緣因

性;無上法雨,許為作師,顯於了性;雨汝身田
令生法芽,許為作親,顯於正性。此是別許三
因佛性。從「何以故?純陀!施食有二果報無差。」
云何無差?若許作主即是親師,若許親師即
是許主,是三如一等無差別。若顯緣因即顯
了正,了正若顯即顯緣因,是三性顯等無差
別。此是通許三因性也。惑者云:此未明佛性,
云何此解?答:經明佛性是其正宗,初若不
開,後何所躡?良以初請一體之佛作主親師,
一體之親施其常命色力,一體之主施其常
安,一體之師施其常辯,令其身內一體三
寶三佛性顯,自他內外等無差別。上根利智
已同純陀,為未解者至〈哀歎〉中開祕密藏,安
置諸子悉入其中。〈長壽〉、〈金剛〉次第相躡,乃
至〈迦葉〉、〈師子吼〉等廣顯佛性。若初開宗不明
佛性者,為開何義?何義為宗?恐帖文流散,
故懸示此義。次從「役力農作」去,譬上所求。此
譬略從人天二乘、方便菩薩所有善法悉是
緣因少分,故舉此為求。役力者,正明厭斃惡
趣貧窮,尚人天善,故言役力農作。得好調牛,
文有兩意:若以牛譬於身,身是善果猶屬
人天;若以調牛,譬身口七。此譬於戒,良田
譬定,平正譬慧。耘除草薉譬斷煩惱,此亦
兩意:若除四住,譬二乘善;若除塵沙,譬三菩
薩。「唯希法雨」去,正求了因。唯希如來,是求主
求親。法雨是求師,三求若允,如貧得主、如窮
得親、如蒙得師,則佛性顯,所求之要正在於
此。佛隨其求,應請而施,施常命色力是許為
親顯其正性,施其常安是許為主顯其緣性,

施其常辯是許為師顯其了性。前後無違,方
知文旨。三從「言調牛」下,合譬,先合役力、後合
貧窮。文不次者,貧之與役不定前後,只貧故
役、只役故貧。始從人天至三菩薩悉皆是貧,
雖少不同,皆貧如來無上財寶。不次第合,意
或在此。合役力譬,又兩:先歷法合,後一體合。
初歷法合中不合人天者,特是文略。身口七
支用戒防護,合上調牛。定能資慧,合上良田。
慧忘差別,合上平正。除四住惑,合上除薉。除
塵沙惑,合除沙鹵。次「世尊我今身有」下,就一
體合。體有於戒以合調牛,定合良田,慧合除
薉。雖少善緣不能顯正,「唯希如來」去,正是合
求了因言教。從「貧四姓者」去,合上貧窮。上歷
四姓,今就一體,已如前釋。從「拯及」下,合上歷
別四姓意也。

三從「我今所供」去,雙結。又三:初、
結上法譬中所求之請。法說中云受我微供
然後涅槃,似獨請佛。今結譬云冀得充足如
來大眾者,結其不獨在佛,善能充足五十二
眾。又是顯其能以一食普施大眾,眾多而供
足、供少而周多,不思議供供難思眾。次、「我
今無主無親」去,雙結上法譬中所失之請。三、
如羅睺羅者,雙結法譬中求失之請。佛是金
輪即羅睺主,又是親師,我及一切亦復如是,
事三如一同羅睺羅。

從「爾時世尊」去,第二、受
供。文為三:一許受施、二正受、三釋施。許受又
二:一敘許、二佛唱許。初經家舉三號。佛然其
所請,故以三號而對許之。舉世尊許為主,舉
種智許為師,舉調御許為親。既許為主即斷
其貧,既許為親即袪其窮,既許為師即除其

困,三失還得,三求遂克。世尊者,一切之所瞻
仰,如世孝子之事親,如婆羅門之事火,如諸
天之奉帝釋。事親即親義,事火即師義,奉釋
即主義。又世尊者,如學無學等眾星之瞻
佛月,如四種菩薩海水繞佛須彌寶山。檀林
師子等喻,喻戒定慧。世所崇仰,故言世尊。一
切種智者,或以相好色身遍對一切,一切各解,
故名一切種智。何者?世有眾生事八十神,一
神一好隨其所覩見其所事;如來一身遍令
其解,故名一切種智。又不以色身為佛,以一
切種智為佛,一切種智依此色身見相莊嚴,
當知智慧具足故名一切種智。調御者,稱適
機緣應生應滅應受不受,皆為調御一切眾
生。他經以調御、丈夫為兩號,今經合為一號。
文云「自既丈夫復調丈夫。」善哉善哉者,印其
法譬兩請。次「我今為汝除斷貧窮」去,是佛
唱許,斷貧是許主,法雨是許師,生法芽是
許親。從「汝今於我」去,是正受。汝今於我欲
求常命色力者,述其請父;安者,述其請主;
無閡辯者,述其請師。我當施汝者,即是許
三。舊明涅槃正體是常,治於無常,故序五
時云:《般若》雖明尊特之佛為成無生,《楞嚴》雖
云七百僧祇,豈及《法華》無量壽?《法華》無量壽
猶是無常,至涅槃教始明常樂。遠斥鹿苑、
近破法華,同歸涅槃圓常,窮源盡性之說。如
此說者,偏摘諸經對緣一句作無常義,偏取
涅槃破病之常以為正體,二塗俱失。何者?般
若佛母、涅槃佛師,楞嚴三佛、涅槃三點,法華
一乘、涅槃佛性。一乘即佛性,一切眾生悉一

乘故。云何一乘還破一乘?法身云何破於法
佛?佛師云何破於佛母?故知惑其方便迷於
部教,互相是非失其正旨。今所不用。地人雖
無五時之執,以當現常破無常義,義勢相似已
同舊壞。興皇解云:常無常者,藥病相治,無常
治常。若識無常是治常方便,病去藥盡;若不
識者,執藥為病。病即斷見,故云王今病重。常
治無常,亦是方便,病去藥盡;若不識者,即成
常見。識兩方便,能斷斷常則非斷常。故智者
見法生即滅斷見,見法滅即滅常見;若不識
者,還是二見。今明此釋與舊不同,若得意者
無所間然;逐語生想,俱同前病。何者?彈常無
常是互論方便,指非常非無常而為正體,如
避空求空,去空逾遠。何者?佛言二施果報等
無差別。若其昔說五果無常、今說是常,可是
差別;若常無常俱是非常非無常者,方是等無
差別,亦是顯發方便密教。若得此意,《般若》、《楞
嚴》莫非祕密。然此常義,斯教之喉衿、眾經之
心首、群聖之窟宅、諸佛之法界,不可思議,如
來智慧說不可盡。若嶷然常、若當現常、若破
病常,豈會圓理?今試言之。夫佛出世本為大
事因緣,大事因緣即是常住,常法包容故名
為大,常立諸法故名為事,常機常感故曰因
緣。常無差別,差別說常。下文云「諸佛所師,所
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三世諸佛悉師
此常。常無師弟,師弟俱常。如是分別,名世界
常。我今為汝除斷貧窮,無上法雨雨汝身田
令生法芽,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
閡辯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閡辯。」又云

「我今哀憫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若
諸天人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
報。」如此等文皆明常法發生常善,是名為人
常也。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是常樂我淨,
我是佛義、常是法身、樂是涅槃、淨是正法,以
此四種破四顛倒。又云「先所修習四法相貌
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
修我想常樂淨想。譬如明醫,先以鹹苦治其
本病,本病雖去復患鹹苦,後以淨乳治於鹹
苦。佛亦如是,先以無常治其常病,常病既去
更病無常,今以真常破昔無常。故云我為醫
王欲伏外道,是故唱言無我無人,為此因緣
而說有我。常破無常亦復如是。又東方雙者,
即是於常為破無常。又二鳥雙游,譬於如來
無二二用。如是等文皆明常法對破無常。」《釋
論》亦云「常與無常是對治法,非第一義。」是名
對治常也。第一義者則非常無常。今經亦云
「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若常破無常、無常異常,
是則差別,非第一義。第一義者非常無常,故
無差別。若二鳥雙游明其二用,二鳥俱息明
其雙寂,即用而寂寂滅為樂,是大涅槃。如是
等文皆第一義常也。當知是常四悉無閡。常
亦間隔因緣大事,常亦寂絕畢竟妙理,常亦
出生建立諸法,常亦對治破於倒惑,自在若
此。云何偏據,是於對治藥病互論,埋沒圓能、
害諸經論。又大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
二十五有悉皆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常。佛
性雄猛難可毀壞。此多文義即是現常。又云
「夫有心者皆當作佛,未來當得常樂我淨。」如

是等文即是當常。又三世有法無有是處,既
無三世,何得復有現常當常?《淨名》云「但以世
俗文字說有三世,非謂菩提有去來今。」若固
執當現、各據三世,不解我意,寧會偈旨?又此
常者,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昔覆於常,今開辯
常無別;今常異昔無常,開昔無常即是今常。
次我今為汝斷貧窮者,若除四趣貧窮,即開
諸惡無常而顯於常。下文云「懺四重禁,除謗
法心,盡五逆罪,滅一闡提。」即其義也。若斷人
天貧窮,即開諸善無常而顯於常。文云「我今
於此處,不求天人身,設使得之者,心亦不甘
樂。」又云「因滅是色,獲常色等。」即其義也。若斷
二乘貧窮,即開無漏無常而顯於常。文云「為諸
聲聞開發慧眼。」若斷方便菩薩貧窮,即開
六度通別無常而顯於常。文云「令諸菩薩了
見佛性。」又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總而言之,開諸有餘悉是無餘,開諸不了悉
是了義,是名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悉皆安置
三點四德祕密藏中。又此常者即是佛性,佛
性即常。既開於常,即開佛性。既為此等作親
開正、作主開緣、作師開了,除斷貧窮開境界
性,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即開果性。若例此義,
何人何法何教何行何位何用而不是常?何
法不是非常非無常?豈復更有善惡三乘差
別等性?畢竟悉是大般涅槃,言語道斷心行
處滅不可思議,竪深橫廣無邊無底,能建大
義充滿法界不可窮盡。何得判是嶷然破病
當現常耶?如此常義猶若虛空,略對四家示
其梗概。次正受中五果之名,文中不釋。私云:

五既並果,具攝因果一切萬德。先消名、次對
法。五法並常,故初云常。連持曰命。常命則
以無始無終而無斷絕,以非色為色。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作用為力遍一切處,用無窮盡。
不動名安。雖具力用,安固不動。被機有辯,無
緣慈悲普施法藥。次對法者,此即三密:命即
意密,色力及安即身密,無閡即口密。亦名四
德,意是常德、身是樂我、口即淨德。若得此意,
遍一切法無非此五。佛具此五故以施人,以
五常故施亦無盡,言無盡者即五果也。

卷 4

純陀品中

二、「何以故」去,即釋施也。釋初釋後,中間可知。
此意非但後教開常,開初亦爾。既舉諸教例
知行位,證人亦復如是。是常法印,印於一切
無不是常。初後供養即是行常,初後法施即
是教常,初後二施必有其人即是人常,初後
果報即是證常,證必有位即是位常,等無差
別即是法常。復次等無差別者,若依答文
有種種義:或初後皆受皆食皆不食故等,或
初後皆得五果故等,或初後皆見佛性、皆斷
煩惱、皆能說法故等。若依《楞嚴》,初後皆如皆
空故等;若依《釋論》,初後皆是諸法實相故等;

若此中意,即是初後皆常故等。常者即是非
常非無常之常故等。若得非常非無常意,歷
一切法、教、行、位、人,等無差別。問:一切眾生常
為現為當?答已如上說,三世皆常。問:若現常
者,眾生即佛耶?答:如胎中子,豈不同父姓?若
同父姓,寧責耆少?凡有六即:一切眾生即是
理常,聞大涅槃解知佛性即名字常,知性能
修即觀行常,如夜見杌即相似常,金錍抉眼
三指分明即分真常,無上大覺即究竟常。如
此諸常,疑何等常?阿耨菩提,翻名釋義如常
可見。受最後供,一期事畢法理具足。汝聞見
此依而行施,檀必具足。

三、純陀設難。文為二:
初總非,「不然」後別作難。冶城作四難、開善作
五難,名目不同。今明五難:一有智斷無
智斷、二有聖號無聖號、三具四身三身、四具
度眼不具度眼、五得五果不得五果。初
一難具論自他,後四難唯論於自。此難本明
受者福他,初既備舉後不煩文,是故略之。然
此五難芰角難解。何者?至理寂滅無大無小;
若垂迹化物,緣有利鈍、應有勝劣,小緣所見
初後俱劣、大緣所見初後俱勝。若始坐樹下
受牧女乳麋食,此食已十力充滿,此小緣劣
見。若始坐華臺,眷屬菩薩悉坐華葉,十方諸
佛放眉間光入華臺頂,諸佛眷屬放眉間光
入華葉頂,華臺菩薩三昧受職成於報佛,華
葉菩薩成於應佛,此大緣見勝。當知牧女與
諸佛不同,乳麋與光明永異,此即大小二佛
最初受施。若見佛自行乞食,到純陀舍食檀
耳羹,中夜入滅輿向雙林以火焚身,此小緣

劣見。若見純陀悲感,但獻八斛四斗不思議
供充飽一切,見十方佛遣大弟子鉢盛香飯
奉佛涅槃,大緣見勝。當知乞食與送食不同,
香飯與檀耳永異,大小二佛最後受施其相
若此。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純陀芰
角將大緣之後並小緣之初構差別之難,佛
約大緣所見初後無差以答,則涇渭皎然、初
後不二。今更引經而分別之。《勝天王》中,初坐
樹下有四種相:或見坐祥草、或見坐天衣、或
見坐七寶、或見坐虛空。《像法決疑經》,佛入涅
槃亦四種相:或見拘尸土石樹林、或見是七
寶莊嚴、或見是三世諸佛菩薩所游居處、或
見是真如實相純佛境界。前後既現四相不
同,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今更對教
主而略說之。若三藏佛,初受乳麋未有智斷,
不能化他令得智斷;凡法未離不得聖號,苦
行體羸外須雜食;無漏未發內有煩惱,果縛
尚在;是後邊身必歸磨滅,是無常身。雖行事
檀未得理度,檀不具足。乃至般若亦復如是。
父母之身但是肉眼,未有通明,故無四眼。既
受食已,自得五益能五益他。觀純陀言,專引
三藏佛初成為難。若通教佛,菩薩道時已斷
正使,無漏現前自得智斷,亦令他得;已捨凡
法入聖人位;誓願扶習,現坐道場示受食身,
無復四住但有習氣,名無常身後邊之身,非
是正使無常之身。後邊之身已具亡三,檀波羅
蜜乃至般若,已得四眼未得佛眼,示消揣食
福利於他令得五果。純陀所難都未涉此。若
別圓佛,初受施時如佛所答,我成佛來無量阿

僧祇劫,久具智斷令他智斷,乃至久已不食
不消,無五事果,示現初成初受、後成後受。豈
可以劣見之初難勝見之後?初後二果等無
差別,其義明矣。

四、佛答。為兩:初正答五難、次
普受大會。初答第三四身三身之難者,身有
離合故有四三,常是此教之首,故超而答之。
但純陀先舉三藏佛初以作難,三藏之佛六
年苦行,精氣殆絕乳麋資益身力充滿,則是食
身。如是食身,從業緣現故是煩惱身。三十四
心斷子縛盡,唯果縛在,是後邊身,終必入滅
是無常身,故舉為難。佛今以三破四,正言後
邊與無常同,故合為一無常身也。汝舉四身
乃小緣所見,大緣所覩則無此四。何者?光明
者即是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身則
非食身。又光明者即是智慧,智慧之光破煩
惱闇非煩惱身。若始斷煩惱猶有果縛是後
邊身,今非始斷故非後邊。四大果縛可是無
常,常住智慧猶如金剛故非無常。大緣所覩
唯三無四,何況如來已於無量阿僧祇劫無
此四身,大小雙非、四三俱遣,即是非食非不
食、非常非無常、非煩惱非不煩惱、非法非非
法、非邊非非邊、非金剛非不金剛,能赴兩緣
作四作三,而於如來非四非三玄而復玄,是
故二施果報無差明矣。

次、從「善男子未見佛
性」去,答第一有智斷無智斷難。純陀引三藏
佛為菩薩時,納妃生子棄國捐王、樹下坐草
起洗受食,是時未斷一毫煩惱,不能化物,據
此為難。佛以大緣所見為答,破於藏通二緣
成佛。何者,二緣所見,非但三藏未受食時不

見佛性,受已作佛亦不見性;通佛亦爾。當知
未見性者,雙破二教。若華臺菩薩受佛職時,
入金剛定登佛職位得三菩提,明見佛性常
身法身金剛之身,即名為智,無四種身,即是
於斷亦能令他具足智斷。又入金剛三昧即
金剛身破無常身,即一番智斷。得三菩提即
是法身破煩惱身,又一番智斷。究竟見性即
是常身破於食身,又一番智斷,亦能令他具
足智斷。是故二施果報無差、智斷無殊,得名
時異。

三、從「菩薩爾時破壞四魔」去,答第二有
尊號無尊號難。純陀據三藏菩薩在家之日,
有輪王相是人中天。從出家來至受食時猶
未得道,尚劣生天何得尊號?亦非生天之天,
乃至不得作生淨天之天。既無此號,故言猶是
眾生。佛今不以三藏為答,乃以大緣所覩華
臺。華臺菩薩已破四魔,故《釋論》云「得菩薩道
破煩惱魔,得法性身破陰死魔,得不動三昧
破天子魔。」今經亦爾,入金剛定是金剛身,破
天子魔,即是生天。得三菩提即是法身,破煩
惱陰。得見佛性即是常身,破於死魔。如此功
德豈非生天淨天天中之天?今入涅槃亦破無
常等四倒之魔,無四倒故破煩惱魔,無煩惱
陰死即無天魔。初成後滅既俱破四魔、俱非眾
生,俱得尊號,是天中天,等無差別。

四、從「菩薩
爾時雖不廣說」去,答第四六度五眼難。純陀
據三藏中棄國捨位不見說法,但有捨財不見
理檀,故言猶未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但
見障內,故言唯有肉眼,無有佛眼乃至慧眼。
佛今乃以華臺大緣所見,雖不說法,先已通

達財法事理,檀波羅蜜乃至般若皆已具足,
過於人天二乘菩薩之所見也,亦分得佛眼。
今佛答法檀一事,餘度五眼準此可知,故略
不答。先廣通達,今為眾生廣顯通達,是故二
施等無差別。

五、從「善男子如來之身」去,答第
五有五果無五果難。純陀以三藏中施食五
德命色力安,語施主還得五種果報。今聞佛
說我實不食,施主亦應無五事果。佛今以本
地初成答之。我無量劫不受不食畢竟清淨,
小緣初見口受乳糜,大緣初見頂受光明,而
於法身非食非不食。小緣後見受於檀羹,大
緣後見普受大會,而於如來無乞無受,是
故初後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次普受者,從「我
今」去,是受眾供次請住。文為四:一因請、二
騰請、三遮請、四重請。先生起四意,眾咸獻
供請住,供既不允,請住未申。佛因純陀許受
眾供,眾因純陀更請佛住,純陀順旨仍騰眾
心,佛受眾供普開於常。常法非住不應請住,
常法深奧眾未能達,眾意殷勤是故重請。興
皇解云:大眾同聞聲,告不久當滅。聞答難云
法身常身,又初聞滅謂如燈盡,聞常謂恒在
世。夫如來者本無去住,何曾如彼見住見去?
只去是住、只住是去,不起寂滅現身餘會,去
相宛然而恒在、住相不去而常去。若爾,如來
去住於眾何益。今明佛無去住,緣宜不
同,略有四種:或有見去而自慶,乃言無量眾
生墮佛前後,我今有幸見佛始終,自慰為得,
此是世界因緣見去。或悲泣懊惱拍頭號哭
三業戀慕,此是為人因緣見去。或有見去破

無量惡,如來尚去我云何著?是為對治因緣
見去。或有見去入祕密藏,至佛至處了了見
性與法王子等,是為第一義因緣見去。或可
一人具四、或但三但二、或可四人各一,種種
不同,而於如來都無去住。且舉純陀,或時悲
感、或時歡喜,或云:如來不般涅槃而我不能
不懷憂惱,或時自云:我今已與文殊師利法王
子等。若眾無緣,純陀豈然?故知純陀不爾,悉
為緣耳。於去一句四緣不同,餘住亦去亦住
非去非住,三句準知。

初、因請,文為二:初長行、
二偈頌。初為二,謂喜、歎。初不納供,是故悲塞。
今聞普納咸皆歡喜,喜由純陀是故稱歎,欲
遂本心所以進請。就歎為兩:一略、二廣。略舉
四歎,謂名、利、德、願。名者,嘉名先立妙義後興,
將後驗前名不虛稱,故同聲歎云希有純陀。
言大義者,橫闊無涯。言妙義者,竪深無底。又
常非常是深義,一常一切常是大義,非常非
非常是妙義,已如前說。次「汝今」下,利者,吉祥
福地。率土同集十方響會,旛懸梵世蓋覆
三千,如來默然一無所納。純陀後請前供普
收,如此聲譽絕倫蓋世,故眾歎言:汝今現世
得大名利。德者,即德之一字,十讓居後、五果
當先。一人而已八斛微小,用滿檀度,此其德
也。願者,願等三字滿足貫上四俱足故,前佛
立誓今佛願圓,故言願滿。從「甚奇純陀」去,廣
歎,從後向前以歎四德。初更舉六難廣歎第
四願滿。諸天命盡五衰相現,其餘天子為
呪願云:願生善處願得善利,處是人道利是
持戒。下文云「十方土多,爪上土少。」捨人天身

得三惡多,捨人天身得人天少;捨天得天諸
天不喜,捨天得人諸天所願。猶如兩人在兩
須彌,一彼豎竪孔,一因風放綖,得入鍼孔此
事甚難;若在人中能持戒者,復難於此。海底
盲龜千年一出,值浮木孔入孔中居,此事甚
難;若在人中值世有佛,難復過此。仰鍼於地,
梵宮投芥,墮在鍼鋒,此事甚難;值佛生信復
難於是,生信聞法復難於是,辦最後供復難
於是。此六於他為難,純陀則易,故大眾歎言:
甚奇純陀復得難得無上之利。如優曇華者,華
表輪王,能最後供得五事果,必作法王,大眾已
為授記。廣歎願滿竟,次從「南無」去,是廣歎德。
南無或言救我、或言歸命、或言屈膝,謂屈雙
膝。其有十讓五果檀度之德,故今歎之。又南
無者具有三義:口稱是口業、屈膝即身業、歸
命即意業。三從「猶如秋月」去,廣歎其利。秋是
陰時,月是陰精,至時即盛,映蓋眾星孤明獨
秀,麗天皎地一切瞻仰。純陀亦爾,既有妙利,
與勝妙時會、建立妙義,在大眾前眾莫能
先,對佛開常蒙普受供,一切大眾三業歸
崇。四從「南無純陀心如佛心」下,廣歎其名。上
云名斛妙義,名與法合;心如佛心,名與佛合;
真是佛子,名與僧合。與三寶合,即顯其身一
體三寶,亦是五果三點、四德五佛、性等一切
法界,具如向說。歎其得主心如佛心,歎其得
師名解妙義,歎其得親如羅喉羅。

次、偈頌,
中二:初一偈頌上歎、次三偈請。初文云汝者,
汝即純陀,頌上名也。生人道者,六難之一,頌
願滿也。超第六天而等梵王請佛開常,即頌

德也。我及一切,眾頌譽也。上同聲讚,此云我
及一切也。如有端首推下論義,似如文殊為
請首也。

次、請,中二:先二行為眾為一切、
次一行要請。要之以命者,佛不在世不蒙甘
露法身,慧命將不全也。次、騰請,為二:初長行,
經家所敘;次偈,是純陀請詞。初長行中云卒
喪者,略耳,具足應言喪主親師。前奉聲光,
大眾奔躄流血灑地,故今言卒喪。蒙施常命
色力安辯,該統法界,許主師親,故言忽然還
活。時眾大喜,於前純陀慶悅,於後復是一讓。
次、偈中十八行半為兩:初十一行半騰眾歎、
次七行騰眾請。初文中略騰三歎,初騰歎願、
中先騰六難、後「猶如」下作譬結。初云獲已利,
騰歎善利難。人身善處難,蠲除等是善利所
離。金寶聚者騰佛世難,不懼者所離也。優曇
華者騰生信難;投鍼鋒者騰最後供難;「佛不染
世法」去,騰聞法難;「我今所奉食」去,騰歎德也。
因供發願,願無上果不願諸有。「如伊蘭出栴檀」
去,因於微少,充足大眾。又因食顯不食非食
非不食,道香德風開發一切悉非常非無常。
「我今得現報」去,騰歎利,如文。從「一切諸世間」
去,正騰眾請,為三:初兩偈騰悲苦意、次三偈
騰請住益意、後兩偈結二意。文云世間無調
御者,無主親師,生大苦惱。次文「如來在僧中」
去,總明三寶益。如須彌山,別明師益。山若映
水,水同山色;師若說法,如法奉行,故是師益。
「佛智能善斷」半行是智度益,「雲起清涼」是善
權益,此兩明親益。「如來善能除」去是主益。
煩惱之賊寇亂行人,佛日照除撥亂反正,故是

主益。三、結者,若失三益增戀悲慟,結上苦惱
意也。若得三益信心增長,結上請住意也。


「佛告純陀如是如是」去,第三遮請,有長行、偈
頌。長行為二:初述歎難。次以難遮請。初文
者,夫六難展轉相依,三種無佛時亦有,三種
佛出乃有。今述佛出時三難,餘者可知。
次、以難遮請,為三:初以難遮請、二以佛境界
遮請、三以二用遮請。以諸難遮請者,汝騰眾
四歎自快六難,六難之與四歎,由我涅槃施汝
常命,種種功德普及一切。我若久住無最後供,
誓若不滿,眾不稱譽、名亦虛設,自失己利又
障他人,那忽自欣後供而請久住?久住無後
供、後供無久住,汝自矛盾,故遮言不應,意正有
此。次「汝今」下,舉佛境遮者,佛之境界唯佛能
知,非下地圖度,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至存彌
亡至亡彌存。非存非亡即住不住、不住即住、
非住非不住。如此境界,言之者訥、取之者失。
絕其情慮,故遮云不應。問:純陀住十住地,那忽
遮之同凡不知?答:知有六種。亦是為下而
抑於高,高尚不應,下自息望。三「悉皆」下,舉二
用遮請者,但佛境玄妙及佛勝用汝所不知。
謂常無常二鳥雙游,去住適宜稱機隱顯,或
時用住或用不住,只不住即住亦是非住非
不住。昔用無常施得五果,一切諸行悉皆無
常。若定無常,何得今教施常五果?遍一切法
悉開無常,當知非常非無常、能常能無常。又
昔用無常論五門觀,謂他境界;今教用常論五
門觀,即自境界。豈定自他能作如此之自他
耶?當知皆是佛之勝用,若用於常故無勞請,

若用無常復不須請,故舉二用遮言不應。


一行半偈,為兩:初十行半明無常用、後一行
明常用。初又二:前九行通明諸行無常、後一
行半正用無常。初又五:初三行半無常觀、次
一行苦觀、次一行空觀、次二行無我觀、次一
行半不淨觀。問:諸天化生,豈是不淨?答:雖無
臭薉,賢聖所訶,亦是不淨。次「諸欲」下,明正是
無常用。如《瑞應》云「出四城門起於厭患,故不
貪著。離欲思惟、六年苦行,證真實法,三十四
心發無漏慧。今日當涅槃,即最後無餘。」次我
度有彼岸一行,即常用。度者,度此彼之彼岸,
亦度非此非彼之彼岸。於諸此彼而得自在,
故我非但過一切苦,亦過諸樂及無苦樂,乃名
大樂。我淨例然。他判前九行半是佛同於
常無常行亦是真不真義,後兩行即是諸行
同於如來無常常、不真真義,此常無常顯非
常非無常真實法也。今言,若爾,常無常是二
方便,因兩方便得顯真實,即如《纓絡》二觀方
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此乃淺深三諦之意
菩薩境界,云何得與佛境界同?此文分明云
當觀諸佛境界,佛境界者三諦一諦、一諦三
諦,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一空一切空三諦皆
空,一假一切假三諦皆假,一中一切中三諦
皆中。只中是俗真、只俗真是中,無二無別,如
此乃名諸佛境界。所以用佛境界而遮請者,
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請住?乃至一中一切中,
云何請住?遮請之意正在於此,云何以菩薩
境界釋佛境界耶?若但隨文,難見此意。今更
就偈文以顯此意。前九行半明一空一切空,

離欲一偈明一假一切假,我度一偈明一中
一切中。偈中廣出,還釋長行佛境界意。且點
其意,在後更釋。

四、重請者,或云非重請,佛
不重答故。或言兩向望前為重請,望後為論
端。於中為三:初領旨、次謙謝、三正請。領旨
從以難遮請生,六難由佛,誠如聖言。謙謝從
佛境界生。諸佛境界浩無涯底,豈是蚊蚋能
知邊表?分知非究竟知,知是謙也。謝者從於
用生,蒙佛受供成最後檀。慳結漏斷等,於文
殊蒙佛受供,成彼岸智均大菩薩,故舉龍象
喻於智斷。又舉幼年自況,以初具戒況於先
達。拔淵泉之下處雲霄之上者,蓋佛菩薩之
恩,是故須謝,謝無常用。三、正請。常住之用能
生物善,大眾苦至,如來未然,是故重請。有法、
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言變吐者,有二解:一
云譬大眾戀慕饑渴,願如來住,終無變吐。故
文云「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故知為眾生作譬。
二云為佛作譬,物思物機亦如饑渴,願佛住世
亦無變吐。故合譬云「唯願世尊亦復如是」,故
知為佛作譬。夫聖言巧密,不可偏取。

第三、
旁論者,何名旁論?先釋名、次帖文。釋名又三:
一釋名、二出意、三料簡。初、釋名。言旁論者,前
獻供為正,為無為是旁。又時眾是旁人,時眾
未解,為旁故論。又兩人實慧為正,方便為旁,
興斯問答是其權巧,故名旁論。又如來境界
為正,二用為旁。今之所論論於二用,故言旁
論。斯乃四悉意,思之。出意者,何故旁論?佛因
獻供,施常以破無常,又明二施等無差別,利
者玄解非常無常,惑者便生勝負之見,鄙無

常而崇於常。如來又因請住,以不住破住,又
明諸佛境界不可思議,利者即解非住非不
住,惑者又謂不住勝住,迴惑自迷不能得解。
是故文殊以無常不住訶其請住,純陀以常
住難其無常不住,拒抗紛紜彰其非理,故云有
為無為且共置之,懸指如來後當廣說。舉是
顯非昭然可解,為是義故故須旁論。復次上
純陀自云文殊師利法王子等,時眾懷疑文
殊古佛,行遠解深能問能答;純陀初心位淺
解微,上雖能問,未見其答,云何稱等?是故旁
論。文殊深而墮負、純陀淺而獲勝,淺勝非勝、
深負非負,非負非勝方顯其等。約斯事理顯
旁論意,大略可見,不俟多釋。料簡者,問:文殊
明空三昧而為正法,應是無為;純陀對有論
無,無待有成,還應是有。那忽言文殊執有、純
陀執無?解云:文殊扶昔教之空,望大是有;純
陀扶於今教,對有論無,有去無無,還得是無。
又復純陀始具足檀則行淺,不應云勝;文殊
古佛則深,故不應負。解云:適物所宜更互椎
砧,非定勝負,不負而負於深無損、不勝而勝
於淺無增。文殊且共置之,則勝負雙捨。又文
殊執昔,就昔為是,望今為非;純陀執今,就今
為是,望昔為非。若作四句,各執二用顯體為
俱是,各執二用傷體無俱非,各辨體用各有
一是一非,即用而體即俱非是非非。

文為二:
一旁論、二復宗。旁論又三:一文殊訶勸、次純
陀訶勸、三文殊稱美。初文殊訶勸,又二:先訶、
次勸。先、訶中牒其請辭,汝今不應發如是言,
即訶也。次汝今當觀,應如是學,即勸也。次純

陀訶勸,又二:先雙訶說觀、次雙勸說觀。就雙
訶又二:初訶說觀之非、次雙結觀說之過。初
訶說觀之非又二:先訶說、次訶觀。初訶說又
三:一不應摧勝號同劣號、二不應舉劣法同
勝法、三結其失辱。初文者,夫如來者通是諸
佛之極號,今古不異故曰如來,豈可以極尊
同於諸行?夫諸行者生死賤名,卑鄙底下群
有勞累。若以如來同諸行者,摧常住為遷滅、
屈涅槃作生死,豈可然乎?次「譬如水泡」去,舉
三見一聞,不應以劣法同於勝法。勝法者即
四德也,劣法者即四倒也。水泡譬無常,車
輪譬苦。我聞諸天壽命極長,極長天者即是
非想,非想無色不可見故,故言我聞。舉長對
短,短即墮胎落孕,此舉不淨。問:無色云何是
不淨耶?答:雖非惡色,賢聖所訶,亦是不淨。如
聚落主失勢力者,譬無我也。當知不應舉四
倒法同四德法。三「世尊亦爾」去,彰其失辱。若
摧勝同劣,則失天中之尊號,亦失四德之勝
法。若舉劣同勝,則辱諸佛世尊之勝名,亦辱
常等之勝法。從「是故文殊」下,是訶其觀,亦為
三:一、不應觀勝名同劣名,文云「勿觀如來同
於諸行。」二、不應觀劣法同勝法,文云「為知而
說?不知而說?若知如來非是諸行強說同者,
令下法同上法。若不知如來非是諸行而言
同者,即闇惑上法混和下法。」三、彰其失辱。若
使如來同諸行者,則不得稱為天中天,則失
尊勝名及尊勝法。若使諸行同如來者,則辱
尊勝之名,亦辱尊勝之法。次從「譬如人王」
去,兩譬雙結觀說之過。初譬結觀過、次譬結

說過。初文又二:先譬、次合。初譬中云王者譬
眾生,力士譬佛。力士為王施功,佛為眾生施
化。王見力士多技藝者,厚賜封祿;眾生得佛
恩深,四事供養。力士以技德伏物,不以威加;
如來但以智慧神通,非那羅延力。佛具功德,
汝今云何憶想分別觀於如來同諸行耶?此
豈非結觀之過明矣。次短壽譬,結其說過,亦
二:先譬、次合。初譬中云父母譬眾生,子譬於
佛,相師譬文殊,眾生感佛譬如父母,佛隨機
應譬如生子。佛實長壽,文殊說短,豈非訶說
之過?此文明矣。次從「譬如貧女」者,是雙勸說
勸。舊云貧女譬生解、丈夫譬護法。開善云:貧
女譬生解,丈夫譬捨迷。冶城云:貧女譬護解,
丈夫譬慚愧。招提云:貧女譬說佛無為,丈夫
譬覆佛有為。今以女譬慈,生子譬說,丈夫譬
剛,遠行譬觀。譬文自現,又承躡上來,非徒臆
說。然對聖訓凡,寓上誡下,非訶勸文殊。又勸
博地無益、極聖不勞勸。不上不下,發心已去
未足已還,正須訶勸,譬文自明矣。

初、勸說。
譬有開有合,此開六慈,謂理乃至究竟。貧女
至加復病苦以譬理慈。貧譬無智,病譬無斷,
無有居家譬無常住五果,無救護者譬無主
無親。女雖貧病有生子義,理無智斷而有解
說之義。下文云「慈是一切諸善根本。」饑渴
所逼游行乞匃者,即名字慈。無智為饑、無定
為渴,癡散所逼欲求靜慧則素絲易染。薄知
名數微達方隅,名字慈也。止他客舍,觀行慈
也。觀五陰如逆旅暮合朝散,觀六入如空聚
貪者求物。觀六塵如惡賊,愚不知避,焚灼憫

之。豈非觀行慈也。齊此慈來通名解說,解說
未彰,如女雖能生而子未顯,可譬懷胎寄生
一子,相似慈也。向觀陰舍生清淨解,如寄生
子。此慈說已彰,譬子生出。通前慈說悉有障
難,至相似時,慈悉倚伏更五彊弱,故於此位
說諸障難,實通前也。舍主驅者,此譬報障障
於慧解。義言驅去,慈解同體,故言抱兒向涅
槃城,故至他國。名字慈後、分真慈前,兩楹之
間故言中路。遇惡風雨即內業障,蚊虻啑食
即外業障,經由恒河即煩惱障。抱兒而度者,
於三障中不捨正說,說陰界入非常非無常,
說諸惡業非縛非脫,說諸煩惱非明非闇。以
相似慈及相似解,障不能障,故言而度。水漂
疾者,三障力彊激奪慈說,慈說體妙不屈三
障,故言而不放捨。於是母子遂共俱沒者,慈
與解觀俱從相似轉入分真,故言俱沒。如是
女人慈念功德生於梵天,天者通是分真究
竟兩慈觀。下合譬,其義自顯。從「文殊若有
善男子」去,合譬,先通合四慈、後通合兩慈。通
塗明者,從前理慈已來,不應偏渾、偏解、偏說。
初文為三:一者正護不得偏說、二者引過不
得偏說、三者乖理不得偏說。偏說非正護、正
護不偏說,偏說無慧眼、慧眼不偏說,偏說乖
正理、正理豈偏說?此中三文廣有所破。從
「若正見」去,合後兩慈,合前許圓說不許偏說,
合後開偏說不云圓說。若通論前後皆有偏
圓而互現者,前未見機理,宜但許圓止偏,是
故文云「自責愚癡」。後見機理尚許偏說,何況圓
耶?是故文云正見者也。又正見者即是圓見,

若見有無不名無為,具有無者方乃名圓。就
文為四:先開偏說、次釋見機、三牒譬合初沒、
四牒譬合後證。初開偏如文。次釋見機者,能
為眾生是見世界機,生善法故見為人機亦
是見第一義機,生憐憫心即對治機。三四如
文。次從「如人遠行」是勸觀,有譬合。譬又二:初
正勸、次重勸。初文者,六卷名為丈夫譬。此開
六種觀義,謂理觀乃至究竟觀。遠行譬理觀,
去後位遙名遠,理寂而照名行。中道譬名字
觀,始末兩間通稱中耳。疲極者,煩惱勞累生
死拘逼,謙卑請益皆是疲極。寄止他舍譬觀行
觀,三界幻居猶如寄止,五欲非己為他權託,
陰入如舍,無明所壓如臥,沈昏不醒如寐。忽
然火起,火是無常,來無徑路,故言卒起。卒起無
常,即報障也。上具三障,此略舉一。即時驚寤
譬相似觀。昔來未得而今得之為驚,似解隣
真為寤。言定死者,解惑相排,惑雖彊盛不久
摩滅,如入海見平,故言定死。雖知定死即猶
未死。未能入聖但在白法,故言慚愧。衣纏身
者,衣以譬觀,身以譬境。若作偏觀,照境不周,
是為可恥。圓觀圓境,無所可恥,故言纏身。便
命終者,他以被問,難屈為死。然被難死,死者
無量應生梵天,既不生者,當知非也。今言死
者,似觀轉謝。生忉利天者,分真觀起,此譬兩
成就:三十二臣即分真義,若就一主即究竟
義。而言梵王及輪王者,更譬究竟觀,不生等
顯其所離。「善男子」下,重勸勿觀。從「文殊如來
真實」去,合譬,但合上即便命終分真觀去。「若
能如是」去,合上生忉利天。他以此文三十二

相合者,乃是合主,不是合臣。若爾,八十反應
合八十種好。輪王無敵,應合十八不共法耶?
今云八十種好亦不與他共,故皆合究竟。

卷 5

純陀品下

從「文殊讚言」去,是第三、文殊稱美。文為四:初
領成其說、二歎言行相應、三歎玄會佛旨、四
受勸,又勸領成前兩勸兼領兩訶。初,如文。次
「善男子汝今」下,言行相應。言長壽因緣者,正
見正知正護正說,即是常住因緣也。此領前
合譬中似解之意,故言因緣。能知如來是常
住法者,此領前合譬中分真之解。善覆如來,
此領後合譬似解也。常受安樂者,是領後合
譬中分真解也。若領真似二解,即是兼領六
位之意。然文殊止一言訶勸,純陀作爾許訶
勸,文殊竟不觝攘,翻更讚美,良由純陀所說
會教會機。聖人但說己法不說他法,驗知純
陀是分真位,是故文殊還以分真美其言行,
即是發純陀五戒之迹顯分真之本。私云:當
知十讓從迹而說,復以小初難大後者,亦恐時
會及未來世唯執小初以難大後,妨於大後
用破小初。言時會者,乃是新眾。何以故?一代
教門彈斥洮汰已會毫善,豈執如來定入涅

槃同於初小?正為未來鈍根小習而執於小,
故《法華》云「除佛滅後」。若不爾者,豈有如前幢
旛妙供人天雜類菩薩聲聞皆默不受,而於城
中工巧微供彰言納受,因茲普領時會之供,
復能難佛為佛所歎?又與文殊旁論往復,故
知純陀非聊爾人。三從「如來次後」去,歎玄會
佛旨,指〈哀歎〉等為廣說。四從「我之與汝」去,受
勸。又汝勸我覆於有為,我亦勸汝覆於無為。
雖終日說有不能盡其用,終日說無不能罄
其極,言所不洎,絕而置之。又言置者,指廣置
略,即世界置。涅槃正體,非體非用、非為無為。
既非正體,可共置之,即第一義置。汝勸我覆
有,我勸汝覆無,更互是非,莫知其正,即對治
置。有為無為乃是旁論,今此正以獻供為宗,
置旁復宗,故言且置,即為人置。

次從「汝可隨
時」去,是復宗論。文為四:初復宗勸供,有勸有
訶;二如來印讚,成前起後;三明悅可,有問有
答;四明讚發,讚純陀之說、發文殊之迹。初又
二:先勸、次訶。就勸供為三:一勸時、二勸速、三
勸奉佛。勸時者,如初行時、初到時、病時、物新
熟時,今最後供,是初去時。二勸速者,古佛道
法過中不食,今速赴此時。三勸奉佛者,正為
最後供佛涅槃。次「純陀下」訶,亦為三:一不知
時、二不知速、三不知佛。初令時者,汝令時施,
佛可時施,一切大眾不皆涅槃,此則非時。非
時索施,理涉於貪。次不知速者,佛六年苦行
尚一麻一米,今須臾間,何須速也。三不知佛
者,汝謂如來實須食耶?文殊同他見謂須雜
食,純陀申已解食即不食,故訶文殊墮三不

知。次「爾時佛告」去,如來印讚成前起後。印其
訶即是成前,讚其智即是起後。三、從「文殊語
純陀」去,是明悅可。文為五:一偏慶悅可、二破
偏悅可、三並悅可、四解悅可、五寂絕悅可。時
眾謂純陀行淺,故佛印其所悅以破時情。初、
文殊因此偏而慶之,汝說無為蒙佛悅可。次、
純陀即以圓破偏,非但悅可於我,亦悅一切。
三、文殊作兩番關並先定之,若定悅可一切
眾生,我說有為亦應悅可;若不悅我圓悅,則
破一切之義,是則不成還是偏悅,成佛愛憎,即
作伏並。四、純陀覺其伏並,還解兩關:一無偏染
悅可、二有普淨悅可。無偏為三:一彈無偏悅
可、二釋無偏之意、三舉譬顯如文。次從「等視
一切」去,明有普淨悅可,即是如來境界,非我
爾所知。五、從「國王」去,明寂絕悅可,不應作
偏普籌量。上文殊明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即
是絕言不可說悅。此中意明有悅無悅是佛
境界,不可籌量,即是絕思悅可。初譬分智不
及究竟。王家駕駟譬究竟智,群下驢乘譬分
真智。後譬分斷不及究竟。龜龍在水喻有無
明,菩薩行故見不了了。金翅騰空譬無明盡,
佛不行故見則了了。開善云:前是下不知上,
後是上能知下。冶城云:兩譬皆是下不知上,
初不知上智、後不知上境。靈味云:初不知法
身,後不知應身。四、「文殊」去,讚發。讚純陀
之說,故言如是如是。其既高推佛境不可度
量,是故讚美。發者,拂我執一塗之義。因汝試
我,試則非實,故言有為非有為。汝推未詳,故
言無為非無為。前文殊云且共置之,則言語

道斷。今純陀云是佛境界非我所知,則心行
處滅。覈微則言盡,研極則思窮,故說觀皆寂。
從「爾時面門」去,第四、催供。文為四:一催供、二
請住、三領解、四辦供。前來諸瑞各有所表,故
知此光正為催供。文殊前勸純陀時施靳固
彈訶,今佛躬催不敢前却。催文為兩:謂光催、
聲催。光催為兩:一催、二默。初催又三:一放
光、二解光、三騰光。初放光中,照文殊者,上佛
印純陀所說會教合機,今光照文殊亦扶上
化下,二人論難皆由佛力。次、即知是事者,解
也。數人云見色知心,文殊覩光遂解佛意。三、
騰光催供,如文。次、悲默者,催供故悲,未諾故
默。次聲催亦二:初三催、次悲哭。次「復白大眾」
去,請住。文為兩:初告眾共請、次重請。初告眾,
文為兩:初告眾請、次佛有酬。告請,如文。次佛
酬,中二,先止亂、次說五門觀。觀中二:先作
觀、次結。初六譬空,三譬無常,三譬不淨,兩譬
無我,後總結。何故說五門耶?汝請住世本為
開道,若能五觀與住不殊,若不能觀住世何
益?《遺教》云「能持戒時,與佛在不異。」即此義也。
次重請,亦二:有請、有酬。請,如文。重酬為兩:初
酬、次釋。初文者,汝請久住為哀憫,我以入滅
為哀憫。釋中二:長行、偈頌。長行如文。偈與
下二偈意同,後當說之。偈中二:先偈、次長行
止。

三、爾時純陀領解。又二:初領解、次述成。領
解者,雖知不滅,不能不悲、不能不請。雖知如
來滅而不滅,不能不慶、不能不悅。述成又兩:
一述不能不喜、二止其不能不悲。初喜者,汝
既能知如來方便,亦應合知如來真實,故舉

二鳥以譬權實不得相離。春陽之時譬適會
機宜,無煩熱池譬涅槃自在無畏。諸佛同以
二法逗緣無閡自在,能如此解,善哉善哉。次
「汝今不應思量長壽短壽」去,凡舉四義止其
不能不悲。一、舉如來境界不可思惟,若長若
短皆如幻化,幻長幻短非短非長,何所可悲。
二、舉如來方便若長若短,如來於中無所染著,
何所可悲。三、舉如來涅槃,成汝檀因克不動
果,因果具足,何所可悲。四、我為良田成汝因
果,汝克因果自是良田,復能令他因果圓滿,
自利利人,何所可悲。尋文可見。

四、「爾時純陀」
下,是辦供。先自謙、次辦供。初文中云涅槃非
涅槃者,亦是共行二鳥義也。即如來境界,故
下地絕思。次辦供中云尋與文殊者,有二解:
一云、文殊解最後供,故携友共辦。二、六卷云
燒香散華盡心供養佛及文殊,不云同去。

哀歎品上

荼毒居懷曰哀,悲號發言為歎,略從事標,言
哀歎品。廣而言之,內喪道法曰哀,外失慈覆
曰歎。文云「失廕及法味,如犢失其母」,世界也。
又已生善訛故哀,未生善翳故歎。文云「養育
諸子付旃陀羅,老少病苦而行險道」,生善也。
又現惡未盡故哀,將惡方起故歎。文云「猶如
困病人,食所不應食」,對治也。又應獲祕而不
獲故哀,應不失祕而失故歎。文云「獨以祕法
偏教文殊,遺棄我等」,第一義也。然四緣感佛,
佛則興世;四機若息,佛則唱滅,故約四悉釋
〈哀歎品〉。此文梵本猶屬〈壽命品〉,謝氏分為兩
者,略有十異:前品從人、後品從事;前品對俗、

今品對道;前品有供、今品無供;前品雙請、此
品單請;前品因人、此品率自;前品略明佛性
常住、此品具說三點四德;前品論今教、此品
具今昔;前品二人論、今品對佛論;前品動執
生疑、此品破執除疑;前品聞法抑割、此品見
地動哀歎。然此十義備有通別,今舉一邊別彰
其異。興皇釋此品有七,謂三請、三酬、結會生起。
云佛入涅槃,眾生孤露,故哀請住世。佛酬云:
汝本為獻供聞法,今已納供生汝福德,已說新
伊生汝智慧,而不肯學,知住何益?次祈請者,
如來昔教無常,五十許年始得成就;今說新伊
常樂我淨,應久住教詔,若入涅槃,不如還修舊
法。舉象迹秋耕,憚教不受。佛即酬云:非全不
教,終令汝等得解新伊,故云安置諸子祕密藏
中,我亦住中,名入涅槃。前已哀祈,既不許住,
只應譏諷以命要請。如來若具常樂我淨即
免四倒,便得自在久住於世;必入涅槃,便不
免倒,常樂之言便為徒設。若不住者,我等毒
身寧容久住,亦當同佛入於涅槃。佛即酬云:
我之去住豈汝所知,汝言去是定去、住是定
住,我之去住如二鳥雙遊,去而恒住,此何勞
請住?住而恒去,亦何須請?汝不解此,寧得同我
入於涅槃。既三請不允,情無所錯,即便生疑:
若無常非,昔不應說;常樂若是,何不早說?如來
則有差機之失。佛即會云:昔說無常,破汝常
病;汝今又以無常為病,為汝說常。汝病有前
後,故教有興廢。汝自橫謂施教早晚迂迴,如
來屈曲隨逐,豈佛差機早晚?自汝反咎如來。
如此生起,於義易見。而復三請在前、三酬居

後,其間子段處處相關。斯乃彼師玄談七意,
若欲消釋,殊背相生。今明此品是對比丘施
於新伊,勝三修法。

就文為四:一大眾請、二如
來答、三比丘疑執、四佛破除疑。就請又二:一
請緣、二正請。緣者,緣於地動知必涅槃,是故
悲請。問:誰動地為緣?答:法不在因亦不在緣,
不在因緣不離因緣,既從因緣寧有作者?雖
無作者,亦佛神通而動於地,令其悲戀安置有
緣於解脫中。亦佛智力說法,歡喜安置有緣
於般若中。亦佛體力非悲非喜,安置有緣於
法身中。亦是純陀文殊智力,令眾開解入般
若中。亦二人通力去時地動,令眾悲戀入解
脫中。亦是二人第一義力,令眾非悲非喜入
法身中。亦是大眾感對治力,聞法歡喜感為
人力。動地非哀,感第一義;非悲非喜,致地動
緣。其義無量。《淨名》云「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
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就地動又四,
謂時、處、相、由。時者,佛以四事止華氏之悲,純
陀腷臆小醒低頭飲淚,大眾聞法悲惱暫息。
二人既去,法音已停,更欲增其悲戀之善,於
其去後未久之頃,當是時也。震地動之,即是
時也。處者,大地是橫處,梵世是竪處。或言初
禪是梵世,或通四禪皆是梵世,雖不連地而
有寶宮,亦皆震搖,即其事也。問:上釋聲光徹
至非想以為有頂,今此地動焉止梵宮?答:上
云有頂,有頂文寬,得作遠解;此云梵世,齊文
而已。若依下文「動時能令眾生心動名大地
動」,無色四心亦應被動,即其例也。相者有三:
一小大動相、二六種動相、三十八動相。是三

種相皆以形聲為本,形有動、涌、起,聲有震、覺、
吼。若單形聲是為小動,形聲共動是名大動。
形聲各三是為六種,一中更三謂動、遍動、等
遍動,三六十八。若更分別,閻浮提、一四天下、
小千中千大千、十方,傳傳相望,作小大動大大
動等。有人云:此經六種,《華嚴》十八動。此豈應
爾?特是形中略言一動,聲中略言一震。又云
大動,又云能令眾生心動,當知義兼十八,不
同人情。由者,例此亦應有小由、大由、大大由。
若輪王生沒,地得主失主悲喜故動,是名小
動。若辟支羅漢生沒,地得應供失應供悲喜
故動,是名大動。若佛生滅,地神山神及諸天
龍等得應供失應供悲喜而動,即大大動。今
經正明如來八相,唯少升天、降魔,文略不
存。就八相中,是如來入滅,地大震動,此則別
語經由。若通論者,如前所解,純陀大眾皆是
動緣。舊云料簡地動之詞是經家所序,或言
佛說。觀師云:不然,當時聞語,豈是經家?文無
標告,焉知是佛?應是地震而有此詞。

次從「時
諸天龍」下,是正請。又為三:初長行及十一行
半偈是哀請、次二行是祈請、三長行五譬是
譏請。初長行敘語,以毛竪哀泣而為其相。次
十一行半偈,為三:初兩行一句略請、次七行
一句廣請、三二行結請。初標調御師人仙
犢母,即是略舉三事為哀請之端,可見。次「猶
如困病人」下,作喪師譬。「如國無君主」下,作
喪主譬。「長者子」下,作喪親譬。「如來入
涅槃」下兩行,結哀請上文。初明犢失母,今結
還明我等,及眾生悉無有救護。護字結無主,

救字結無師。次「譬如日初出」兩行,舉日山兩
譬是祈請,歎於一佛而具三益。日有三義:一
高圓明譬主益,生長萬物譬親益,照了除闇
譬師益。而譬文論照了,合文明除暗,正言師
義是本,兼有二能。山亦三義,高出水上譬主
益,深入水底譬親益,水色同山譬師益。師德
如山安處眾海,能宣妙慧照下昏迷,言略意兼
矣。舊解日還自照,爭論不同。開善莊嚴云:佛
有智,能自照。光宅云:佛果無有自反照智。觀
師難光宅云:佛無反照智,亦應不自知作佛
不作佛。彼救云:佛雖無智,知作不作。若欲知
時,借諸佛智,佛道同故。今更問之:佛道既同,
諸佛無智,何所可借?又並但能知他無智自
知者,唯應覺他,不名自覺。此是光宅四失,樏
隔真諦、牛糞淨土,指端種覺無記如來。次問
開善莊嚴:汝用反照智照一切種智者,復用何
智照反照智?是則無窮。觀師自云:佛無別反
照智,只自有智,智能反照。如此說者,即害兩
家。今明佛有一智三智,三智一智非三非
一而三而一。一、道種智,外破諸闇;二、一切智,
能反自照;三、一切種智,非內非外非自非他。
若即一而三,可難光宅;即三而一,可難開善;
三一難思,可難觀師。此二偈亦名祈請如
來在世所益若此,祈佛留光照益我等,故名
祈請。從長行去,即第三譏請。先述舊解譏請
凡作五譬:初作有始無終譬、二作怖畏譬、三
違本擔譬、四不平等譬、五無慈悲譬。初譬有
三,開、合、結。國王佛也,諸子四眾也。他云:技藝
者,始從鹿苑終至法華,所說諸經巨有所妨。

今則不爾,以二乘法合之則可見。端正,正見
也。愛念,禪定也。技藝,神通也。旃陀,無明也,亦
習氣也。初教三學似如有始,不盡餘惑故言
無終。二、怖畏譬者亦三。舊云諸論者譬通達
諸經。今謂不爾,譬破四魔,而今不住乃畏死
魔。三、違誓譬者,略無結請,有人佛也。作務
本誓,誓盡度生。官事譬起應,囹圄譬入生死。
人問者,舊云十方佛,或云實智問權,又云假
設此問。今以機為旁人,機謝告終,終如出獄,
故言安樂。夏曰夏臺,殷曰羑里,周曰囹圄。《白
虎通》曰「囹,令也。圄,舉也。令其思愆舉罪。」
四、不平等譬亦三。方藥,十二部法也。祕方,即
密教,教文殊諸菩薩也,不教外學二乘也。五、
無慈譬亦三,可尋。舊釋譏請但譏請於師,失
主親二義。今更會之,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譬
譏法主、後兩譬譏法師。初譬譏法親者,夫云
親者慈念為本,初生教訓似若親慈,付旃陀
羅頓乖骨肉。法親亦爾,從佛口生即是養育,
得佛法分即是端正。技藝者,學人思惟無學習
氣。若大乘意,凡有無明斯皆毒害。棄我而去,
是付旃陀。次兩譬譏法主者,夫云主者,以
威伏敵、以恩養民。前譬威武未暢,後譬恩惠
不充。通達諸論,如當敵怖畏;今畏此論者,如
為敵欺。法王亦爾,除眾生畏,眾生未免,故佛
有畏。初學作務,譬民有生業。收閉囹圄,譬民
無聊生。業廢譬無惠,閉獄譬無恩。法王亦爾,
初令學無學等修道品作務,而復猶在思習
無明獄中。百姓有罪在予一人,眾生苦惱云
何如來欲受安樂?次兩譬譏法師者,夫師有

訓導之德,前譬譏師內惜良方,後譬譏師外
祕坦道。觀諸譬文皆有深意,而此譬最明。攀
類文殊而恥行險路,豈非譏師意耶?

第二、酬
請。初酬哀請,有長行、偈頌。長行初止外悲勸
修內觀。凡夫八風得失憂喜,道與俗反升沈
碩異。何者?失不可愁憂追、喜不可愁惱得。下
文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長,唐勞無益。」若能勤
遮二惡、勤生二善,惡是憂喜之本,善故則無
憂喜。唯當清淨,故勤精進止其苦惱,苦惱止
故則無攀緣,寂然無為謂之正念。正念者何?
即無念也。若無念者,親主師誰?誰臣子弟?誰
去誰住?誰度不度?誰是愁者?所愁者何?寂然
無眹。由是人天還得正路,止不啼哭。又以譬
顯之。佛是生善之緣,得善如愛子、失善如喪
子,今聞近慧不憂失善,故言殯送已訖。
次偈頌,為二:初一偈是止悲、次一偈是勸觀。
而互有二義,不可一向。初言開意者,開精進
意尚已無憂,況開定慧。又言開者,開意實相。
生死涅槃二邊俱寂,偈云「是故當默然」。又開
者,明解二用皆方便故,故云諸佛法爾。次
偈者,樂不放逸,勸正念慧,守心,勸定也。遠離,
勸進也。自慰者,結前勿悲。受樂者,守斯念慧。
汝應正念修心,勿如凡夫,悲號何益。然諸比
丘悉是上果,豈同下凡?特是對聖訶凡,此正
酬其哀請也。「復次比丘」下,酬其祈請歎請。汝
稱佛如日如山。鎮照等益,法身常在不出不
沒,隨機二用作隱乍顯。日雖照世,有目者覩;
山雖峙海,流入者見。汝同無目不流,復何益矣。
若言有益,今勸汝問。設不能問,我今為汝開

其問端;若能問者,為說甘露然後涅槃。既不
能問,請住何益?此乃貶其不及、止其祈請,兼
顯菩薩之德,正酬其歎請祈請也。舊解十五
雙,純就初教中作藥病義,謂空是藥、不空是
病,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有純約今教,謂空是
生死、不空是涅槃,乃至二不二亦如是。若能
問者則甘露門開,於汝有益;既不能問,請住
何益?興皇云:下文具有此意,下文正約始終
意也。空即昔教,不空今教,乃至二不二亦如
是。今明此義寬廣,兼開眾問,故文云「如是等
種種法中,我當隨順為汝斷之。」諸釋無咎,今
更約三種: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非
二非不二亦如是。又約四種:空、不空、亦空亦
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昔教今
教悉得同此三種、四種廣分別之,即是昔
教今教三門四門。

從「諸比丘佛世難值」下,是
酬譏請。興皇云:此為八階。是彼師之盛釋:一
歎五難、二歎離八歎、三舉佛昔因成佛今果、
四奪其果非、五奪其因非、六顯真法性勸今
修習、七勸捨昔依今、八正示新伊。先歎次示、
先奪後與,得成次第,以此八階酬五譏也。初
五難於餘人是難,於汝為易。八難難離而能
得離,是故歎之。既歎離歎得羅漢果,即是於
始;方令汝入祕密之藏,即是於終。云何而言
有始無終?復言空過於小為是、於大為非,故
言空過。舉於往因成今果者,正酬其譏,明如
來久劫捨頭目髓腦求大涅槃,只為利益,豈當
怖畏?所以非其果者,汝果虛偽,非正法寶無
戒定慧,不能莊嚴正法寶城。他取寶城證涅

槃是圓,總包含故,故不可翻。興皇云:涅槃非
總非別名含總別,取此酬其不違本誓。所以
非其因者,發菩薩心乃名出家,汝不發心則
非出家,袈裟但是染衣而已。汝不染正法,故
非大乘衣。汝雖剃頭,不為正法除諸結使,所
以示勸真實法性。昔之小乘是虛偽,今日大
乘是真實。昔以無為為法性,今以妙有為法
性,法性未曾是有是無,為他緣故說有說無。
知昔無為是法性者,如迦葉云:身是法性,身
云何存?身若存者,即非法性。當知昔以無為
為法性,佛即破之,滅非法性。夫法性者非是
滅法,取此酬其不平等譏。汝取滅度,非我不
等。所以捨昔依今,此正釋疑。疑云:令我捨昔
依今者,昔何不說?佛即解云:譬如大地,我法
亦爾。治眾生病,初說無常為治汝病,今說
於常亦治汝病,初後並為治病故也。所以說
新伊者,既勸捨昔依今,故須新伊祕密安置
汝等令住其中,非是棄汝不示坦道不是無
慈。前後共答五譏請也。今明不然,得五難離
八難同是一意。何以分為二?只就斥中酬五
譏請,文義具足,何煩八階共來答之,是故不
用。

今分文為三:一歎與、二斥奪、三勸獎。夫
欲奪之必先與之,其譏請既切,今斥奪亦深;
既斥其偽,復須示真,與奪抑揚自成次第。於
此三中即是三雙:初、歎與為一雙,謂能得能
離,是故須歎。次、斥奪為一雙,謂不得不離,不
得真實、不離虛偽,是故須斥。三、勸獎為一雙,
謂應離應得,昔教應離、新伊應得,是故須勸。
初從「佛出世難」下,是歎與得離。又三:先釋、次

譬、三結。初文五難,此與上文互有互無。上為
俗人,不歎出家割愛難、不歎阿羅漢難。此中
為出家人,不歎最後檀難、不歎聞法難,餘皆
相應。離八難者,得人身、離三塗、值佛、離佛前
後、欝單越、長壽天及邊地難,得出家離根不具
難,得羅漢離世智難。次舉金沙曇華譬之。次
「離於」下結之。從「汝等遇我」下,是斥奪不得
不離。今點此意酬五譏者,汝等遇我,我初令
汝得五難離八難,是我善始;今復使汝不應空
過,是我令終。云何謂我有始無終?又取意釋,
其上文云:生育諸子形貌端正是佛之始,付
旃陀羅是佛無終。若取佛意,不應以親認佛。
何者?其不識佛,非是王子、不識寶城、形不端正、
無明自覆,即栴陀羅,何須遣付,此即無始無
終迴過與諸比丘。從「我於往昔」下,第三即是
酬其違本誓譏。夫難行苦行非止一塗,我甘
之如薺。無上方便其門不小,未嘗吝惜。汝等
放逸不受不行,於此大乘不肯作務,非我無
惠。夫身命者,誰所不重?我輕生忽死經無量
劫,指山指地骸骨倍多,指海指江髓腦非喻,
況復妻子國城捐棄無數。如是恩德,但為汝
等放逸無慚,繫在囹圄不得解脫,非我無恩。
此以不慚不受之過還諸比丘。從「汝等比丘
云何莊嚴」下,酬第二怖畏譏。我正法寶城功
德具足,戒為牆壁,嚴峻絕險,眾魔群盜所不
能闚。定為其塹,深廣波瀾無涯無底,五塵六
賊沒溺沈淪。慧為埤堄,鑒微識遠,博達今古,
明了具足。我城如是,何所不威?何所可畏?汝
等比丘無城無嚴,有怖有畏,故迴怖畏還諸

比丘。從「汝今遇是」下,酬其第四不平等譏。此
正法城表裏皆寶,琳琅充溢、瓖琦煥爛,非但
無窮復無遮閡。商人遇之執持偽礫,取者鄙
吝非城不等,此以偏過迴還比丘。從「汝諸比
丘」下,酬其第五無大慈悲不示坦道。譏汝下
心知足是不厭小徑,不貪大乘是不欣坦道,
披服袈裟是不厭糞埽,不染淨法是不欣纓
絡,多處乞食是不厭貧里,不求法食是不欣
上昧,剃除鬚髮是不厭小智,不為正法是不
欣大明。汝既不厭,悲無所拔;汝既不欣,慈無
所與。盤桓隘路憎背坦道,此以無欣無厭之
過還諸比丘。已懸酬五譏竟,今更帖文。從「汝
等遇我」下,是第二不得不離一雙。文為二:先
略明不得不離、次廣明不得不離。汝等遇我
是略明不得,不應空過是略明不離。我者即
是真佛,此佛亦我亦常亦淨,即是法身金剛
之身,非後邊身、非雜食身。如此真佛汝所不
識,但識應化,化非真佛、非說法人。《淨名》云「汝
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與六師等。」不識真
佛是斥其不得,不應空過此奪其不離。云何
不離?雖離八難,不得無難;雖得四果,不得真
果。果既非真、難亦不離,故言空過,即是奪其
不得。次從「我於往昔」下,廣斥不得。文為二:一
斥不得真三寶、二廣示真三寶。斥文為三:一
廣釋真佛、二廣釋真法、三廣釋真僧。廣示此
三,彰其不得。初釋真佛又兩:先舉道前方便,
故言我於往昔;次舉道後方便,故言今得無
上方便。將後例前,皆是無上。無上方便者,道
前是圓因,下文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道後

是圓用,下文云「二鳥雙游。」舉前舉後無上方
便,釋成真佛常樂我淨汝所不識,而汝識者灰
斷入滅,無道後圓用,雖有道前非無上圓因,
此是斥其不見真佛。從「汝等云何莊嚴」下,廣
釋不見真法。夫真法者,即真善妙色,出生妙
善甘露,圓滿具足無缺。亦名醍醐,一切諸藥
悉入其中。一切三學種種功德,縱橫高廣充
溢彌滿,猶如寶城牆塹埤堄,乃名真法。汝以
空觀除惑,惑盡則觀亡,以身智為有餘涅槃;
若入無餘,灰身滅智同空永寂。《淨名》云貧所
樂法,《攝論》為下劣乘,《法華》云鄙事,此經稱偽
礫。此是斥其不得真法。從「汝諸比丘勿以下
心」下,廣斥不得真僧。又二:先總斥下心不慕
上法、次別約因果功德斥之。本以因果功德
名僧,汝之因果皆非真僧,雖服袈裟,非破五
住惡、非怖內外魔;雖行乞食,經歷多處,非應
供乞士;雖剃除鬚髮,非殺賊不生,則非真僧。
上舉真佛法斥偽佛法而不出於偽佛法相,
今斥偽僧亦不出真僧之相。前後互現,亦是
舉真即知偽、舉偽即知真。從「汝諸比丘今當
真實」下,示真三寶。文為二:先標,今當真實是
也。真對昔偽,實對昔虛。二正示者,今我現在
是也。我即佛寶,大眾和合即僧寶,如來法性
即法寶。法寶之中具於三點,如來即般若,法
性即法身,不倒即解脫。此三稱藏,藏一切法,
佛僧例然。三從「是故汝等」下,是應離應得一
雙。又二:初勸離偽、次勸修真。初文者,夫偽體
者,正由無明,無明未除不得免偽,故勸捨無
明。「諸比丘譬如大地」下,是勸修真。文為四:一

譬說祕密藏、二法說祕密藏、三釋祕密藏、四
結祕密藏。譬為三:一大地譬、二諸山藥草譬、
三為眾生用譬。大地非但普載而已,亦不生
而生生於藥草,亦無用而用為眾生用。藥草
所生不離能生,亦即所生為眾生用。眾生雖
復取用,亦業招大地福感藥草。三種宛轉不
得相離,種別不一。一即具三,可以譬祕;三即
是一,可以譬密;具一切物,可以譬藏。故舉此
譬祕密之藏。次從「我法亦爾」下,即以法合譬,
以明祕藏。於中有順合、超合,欲表祕藏自在
不定不可思議。初我法亦爾者,此順合。法身
如大地,大地如法身,故言亦爾。舉三法身,合
大地三義。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此舉三般若,
合諸山藥草三義。為眾生用,舉三解脫,合用
中三義。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入祕密藏,即超
合用。諸子四部入祕密藏,即超合藥草。我亦
自入,超合大地。病苦愈者,藥地之功息矣,安
住湛然,眾生得益;般若功亡,法身之用息矣,
同歸至寂祕密藏中。一切眾生是初發心,擬
初住位;四眾是中心,擬四十位;佛是後心,擬
妙覺位。同入祕藏,咸見佛性。問:眾生入者與
佛同耶?答:六位分別。

卷 6

哀歎品下

復次躡上文來,大地譬佛寶,諸山藥草譬法
寶,為眾生用譬僧寶。次合文者,我法亦爾是
佛,出生甘露是法,而為眾生是僧。三從「何等
名為」下,是釋祕密藏,先出他解、次帖文。地人
云:阿梨耶識在妄惑內稱祕密藏。成論人云:
當來果佛在眾生外,一切眾生當得佛果,此理
屬人是亦內,即時未有是亦外,外故非內、內
故非外名祕密藏。《涅槃本有論》云「眾生身內
有佛,亦非密身外有,非身內非身外有,非非
內非非外有,並非密也;眾生即是,故名為密。」
前兩種解為此論破。若昔教說者,隱故
名祕、覆故名藏,謂無常覆常、相覆無相、不了
覆了,令常等隱名祕密藏。如形殘人、如外道
論等種種譬喻,下文廣說,是名昔教祕密之
藏。今經開敞,如月處空清淨顯露,不如昔教,
但以正法微妙不可思議、絕名離相眾生不解
名為祕密;法界包含攝一切法,用不可盡名
之為藏。故下文云「不縱不橫、不並不別是祕
密義,三法具足無有缺減是其藏義。」文義炳
然,那忽餘解舉《涅槃論》破諸人師?舉涅槃經
破方便教,大風卷霧清漢昞然。

今釋祕
密藏,文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合以三
德。此之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是

文字,此約言教;三目是天眼,此約修行;三德
是佛師,此即約理。又是佛印印於教行,凡有
言說與此相應即祕密教,修習相應是祕密
行,證得相應是祕密理,故約三釋稱理、教、行。
初三點中言云何如世伊字,外國有舊新兩
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列火、
豎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列火、不豎不同
點水,應如此土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
相。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
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豎點水縱而
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
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
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
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
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
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不
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祕密藏,如世伊字。
此句是茲經之根本,為顯斯義廣立問答,致
二十五品洋洋無盡。若失此意全迷根本,將
何指歸。次約三目釋者,摩醯首羅居色界
頂,統領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單言
一三縱橫若並若別,能嚴天顏作世界主徹
照三千,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
亦爾,縱橫並別祕藏不成,不縱不橫祕密藏
則成。次約三德釋祕密藏者,果地眾德
但言三者,蓋舉略兼諸。法身之身非色非無
色,非色故不可形相見、非無色故不可心想
知,雖非色而色充滿十方,巨細相容不廣不
狹;雖非非色亦可尋求,能發眾生深廣智慧,

故曰如來色無盡等即法身德。般若者,非知
非字,非知故不可動慮分別、非字故不可言
說書紳,亦非不知非不字,非不知故不同灰
滅、非不字故不同偏空。雖非知,無所不照三
諦遍朗,極佛境界凡聖並明;雖非字,而半滿
具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諸字悉了,法
界流注若懸河海涌不可窮盡。《淨名》云「能以
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
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即般若德。解脫者,非
喧非寂、非縛非脫,非縛故五住不能繫、非脫
故十智不能虛。非脫而脫,二邊之所不拘,如
百句解脫中說;非縛而縛,為訥鈍邪癡闡提
外道所縛,故有病行、嬰兒行,住首楞嚴示現
善惡,隨所調伏眾生之處雖鄙必施,如醫療
病、如華在水無染無著,名解脫德。佛身業,不
可思議法身則攝;佛口業,不可思議般若則
攝;佛意業,不可思議解脫則攝。故知三德攝
一切德。又《大品》名為色淨般若淨,受想行識
淨般若淨。《法華》云如來莊嚴,又云六根清
淨。總諸經異說,悉為三德所收。包含總別囊
括事理,以略收廣不逾三德;若偏縱橫並別
一異,皆非祕藏。文云「法身亦非、般若亦非、解
脫亦非,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三一相即,一中
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者是名祕藏。」


「我今安住」下,第四結祕密藏安住三法。此結
三德入大涅槃結祕密藏。如世伊字是結三
點,文略不結天目。然佛常安住三法,而言我
今者,蓋隨緣宜,故云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即
此意也。

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疑執章。文

為三:一執、二請、三疑。佛上斥奪,奪是所證未
能即捨,是故有執。佛說新伊,一聞不解欲學
須請。今昔兩教皆是佛說,何故一偽一真?故
有斯疑執。文為兩:一敘悲苦、二正陳執。初文
者,其聞佛說安住三法名入涅槃,了不思惟
安住之義,而生去此住彼之解,是名悲苦。
次從「世尊快說」去,是陳執。他云:述上聞法。上
未曾說,但執昔教。就執為二:初執、後歎。執又
三:一約教執理、二約行執理、三正執理。快說
者,執昔之教,壯之言快,此教快能詮理故也。
次譬如象迹者,執昔之行,行是進趣中勝,故
以大迹為譬。行有智斷,想是智之初門,舉初
為言。從「精勤」去,是執斷,斷思則知亦斷邪見,
是故語後不言前耳。及無常想者,惑去智亡。
從「世尊若離無常」去,正執理。此理中適,非離
非不離,若離無常應不入涅槃,若不離無常
猶具諸惑,以非離非不離故能斷諸惑。冥理
會真豈復過此?斥言是偽。他解:離者則昔
教為非,若不離者則昔教為是。觀文難見。次
從「世尊譬如農夫」去,是歎也,歎上三執。秋時
耕者,法有二能:一草不生、二水地肥。肥即歎
教,草死歎斷。又肥即歎行,農法歎理,秋耕歎
教,象迹歎行,無常歎理。

次「世尊譬如帝
王」去,是請。上聞新伊欲欣修學,如來若去從
誰稟承?因是則請。上譏請中多作親譬,佛斥
非真,今不敢作親譬但作主師。譬正是統,訓
義寬故也。合有五譬:初一請主譬、後四請師
譬。觀合譬文,是請學新伊。何者?羅漢已破四
住無知,無明是所未除,既舉別惑,知請新伊。

初恩赦者,通為聲聞未除兩惑者作請,呪師譬
亦通為聲聞未除無明者作請,香象譬偏為
學人未除思惑者請,瘧病譬偏為無學人未
除一邊者作請,醉人譬通為一切凡聖作請。
前二譬如文。第三香象譬中,先譬、次合。合中
云五十七煩惱者,解者有三:五,五蓋也。十,十
纏也。七,七漏也。數人言:欲界四鈍,貪瞋癡慢
通迷五行。五行者,見諦四,思惟一。五行上各
有四,四五二十,上兩界各除一瞋,則五行下各
三,三五十五,兩界成三十,就欲界二十,成五
十。通心七使即七漏為根本。論人云:見諦十
使迷四諦為四十,思惟四使又迷四諦四四
成十六,合見諦為五十六,并無明是為五十
七。興皇云:五門觀一一有三倒,謂想、見、心,三
五十五,約三界成四十五。又四諦各三倒,三
四十二,足前成五十七。醉譬中行三業惡
得報,合中服藥吐惑。

三從「世尊譬如芭蕉
樹」去,是疑教。昔教若非,佛不應說;昔教若是,
佛不應非。今教若是,何不早說?今教若非,云
何稱實?是故致疑。就文為三:初明無我、次引
證、三明用。芭蕉約行陰,漿滓約色陰,七葉約
三陰。次引佛說一切法無我我所。三「如鳥迹
空中」下,明無我用者,昔教能除見思故也。所
以明無我者,佛昔教明無我,我修無我。若
有我者,無有是處。云何今日說言有我?故舉
無我為疑教端。

第四從「爾時世尊讚諸比丘」
去,是破執除疑。文為二:先讚、次破。初文者,
上有三意,何故獨讚無我?無我是執疑等本
故也。何故讚之?世間問答法爾故也。又初以

無我破邪其能服用,又將欲奪而先與之。又
執劣感勝,即四悉意也。次佛破,為三:初破其
偏理,下文云「是三種修無有實義。」二破其偏
行,下文云「先所修習悉是顛倒。」三破其偏教,
下文云「先所斷乳,此非實語。」此三意各二,謂
騰執、酬破。初破偏理,先騰、次酬。初騰為三:一
接讚騰執、二作譬、三「世尊」下結歎。醉有二過:
一倒亂、二乖善。三結歎,文二:初結醉過與不
修者、二歎無過與善修者。次佛破者,即以酬
為破。於中為二:初破不倒亂是倒亂,迴醉與
之;次破善修非善修,迴不善修而與之。初破
倒亂為四:一誡聽牒起、二明其倒亂、三出不
倒亂、四結過歸之。誡聽中言牒起者,重牒彼
計。但知文字不知其義者,文是語言、義是理
趣,醉亦聞語,不曉語意。亦自有語而無實錄,
汝亦如是,聞他流轉,他不流轉;自言善修,實
非善修。次倒亂中提日月來者,正破倒亂譬
也。眾生者,他云:正寄比丘,汎指眾生。今謂不
爾。既迴醉與之,當知比丘即是眾生。我計無
我者,破其倒亂,亦是破其執於無常無我為
是。汝以無常無我為是,此是亦非實,非無我
橫計無我,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三「我者」去,出不倒亂者即常樂我淨,汝之所
非則不非,乃非其所是。佛者覺義,以自在故
名我。常者法身,不從緣生故常。樂者即是涅
槃,涅槃無受名為大樂。淨即是法,法即無染。
汝所非者而今則是,是義不知良由於醉。
四「汝等比丘」下,結歸者,即迴醉還之。比丘謂
常是倒、無常不倒,佛迴無常是倒、常是不倒。

如日月不轉,醉見迴轉,日月豈醉?醉者過耳。
常樂我淨實非無常,橫計無常,是倒者過。次
從「汝等若言」去,破善修非善修。文為四:初雙
標兩修、次雙明八倒、三雙迴過還之、四專舉
勝修。初中云汝等若言者,是標其善修無有
實義。斥善非善,如醉偽言而無真實。次標勝
修。夫相對者,義有廣略,或作十門八倒六行
等不同,今但略對三。次從「苦者計樂」去,是雙
明八倒。汝行八倒,云何自樹稱為善修?文云
「是人不知正修諸法。」三從「汝諸比丘」去,是雙
迴八倒而反歸之。文為二:初迴常樂四倒歸
之、後迴無常四倒歸之。就初又二:初正迴倒、
次三番料簡。初如文。次三番者,謂世出世、有
不有、倒不倒等。初世出世者,夫至理如空非
世出世,惑之者成倒名為世間,解之者成德
名出世間,無明覆汝唯倒非德。彼若救云:若
是倒者,云何名為常樂我淨?次「世間法」下,有
不有,故於世間料簡字義。「義如」下,說但有其
名,是故非德而無其義。三「何以故」下,有倒無
倒,是則但有四倒三倒,顯其無義。舊云:三心
無倒,識心是倒。又云:識心無倒,餘三三倒,想
有想倒、受有心倒、行有見倒。又通別二釋三
倒,通在四心之中。差別對者,識心心倒,想受
想倒、行心見倒。又凡有心緣境即心倒,通是
想像即想倒,通能分別即見倒。又初心妄計
即心倒,心緣成想是想倒,想成水執是見倒。
又見倒在凡夫,心倒想倒是學人,無學則無
倒。今謂何故却以倒還比丘?是等比丘妄謂
心盡,心實不盡無漏,心空想遍見故,故成三

倒。一倒具四,成十二倒,故結過還之。問:世間
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爾者,亦應言世間亦
有無常無我,出世亦然耶?答?例二乘無常無我,
即是世間諸佛無常無我無上方便,即出世
間。問:有名無義。世間出世間、倒德非倒
德、勝修劣修,並應四句分別。又世間唯倒無
德、出世唯德無倒,即倒不倒是世倒之德,起
方便用是出世之德。例餘一切,諸義悉然。舊
云:無常無我是劣修,常樂我淨是勝修。又云:
單修者劣,雙修者勝。又非偏圓修乃是勝修。
今問:屬當諸修與誰分別。單勝修者是次
第人,雙勝修者是不定人,非偏非圓者是頓
人。四從「何等為義」去,是專明勝修。文為
二:一對劣明勝、二勸勝修。若通論其劣,備有
諸過。但偏破甚者,生死有縛著故無我,聲聞
更進趣故非常,外道以苦捨苦故是苦,有為
多染是不淨。偏舉勝破劣,如經。今通意者,
初文云我者即如來,只標三寶攝一切法;常
即法身,此標三點攝一切法;樂即涅槃,此標
四德攝一切法;淨即無為,此標法界攝一切
法。然此諸義不縱不橫不一不異不可思議,
故得是義故得是勝。次「若欲」下,勸修,如文。


從「時諸比丘」去,是破其偏行,亦名酬請。文為
二:初騰請、後酬請破行。初騰為三:一領旨歎
佛、二因歎正請、三要命結。請,如文。從「爾時佛
告」去,是酬請。又二:初訶不應、次正酬。初訶者,
如來去住非汝境界,汝既不能知佛往來,寧
得隨去?故言不應。次酬請,為二:初以人酬、次
以法酬。汝前請住,正欲學法;今留人法於學

頓足,更何所請?人酬中為三:一標付囑人、次
歎人同如來、三釋歎。初二,如文。第三釋中意
者,如王委任大臣。巡者行也,佛欲巡行餘方,
故委任迦葉。從「汝等當知」去,以法酬請。又二:
初酬請、次破偏行。初酬中有法譬。合譬中從
「春時」去,為偏行作譬。舊云:聞思修慧。觀文不
會。今隨河西朗師,分文為兩:先明起惑失理、
後修學求理。初一句是起惑。春時者,年初物
生,譬起惑之始。又因惑生解,故言春時。有諸
人等二句,失珠之處。舊云:大池是無常教。朗
師云:是生死海。浴字或作沼,多作浴。乘船游
戲三句,失珠之緣。舊云:聞慧解淺故云游戲。
河西云:恚慢心如乘船,五欲樂如游戲。失瑠
璃寶,喻失佛性。舊或言失理或失解。沒深水
中,一往沒失,非永失也。舊云:圓理蘊在無常
教下,故言沒深水中。又佛性理為恚慢生死
所沒,不能得現。次「是時諸人」下,習解求理。為
二:先依昔教偏修即是偽修、二明今教圓修
即是勝修。初云競捉者,即是偏修無常苦觀
而習學之。瓦石自傷害,譬苦。草木虛浮,譬無
我。砂礫水底分分離散,譬無常。各各自謂,無
非得理。次「歡喜持出」下,譬今教圓修。舊亦三
慧,今意不爾,猶是偏修之未明、理未極,故言
乃知非真。一往為四:一悟昔非真、二由佛性
力令眾生悟、三明信解、四明慧見即是得理。
初文即今教起已方悟昔非。舊兩釋:歡喜向
前,持出向後。莊嚴云:歡喜持向前,出非真向
後。今皆為一句。次「是時寶珠」下,由佛性力始
明真修。此聞今教說於佛性,由佛性力令眾

生悟。在水中者,佛性非遠,只在生死五陰
身中。水澄清者,由佛性力令眾生悟。三「於是
大眾」下,明一往信解,喻之如見而未得取。如
月形者,中道圓理究竟無缺。四「是時」下,慧見
也。安徐者,處在生死如在涅槃,故言安徐。次
「汝等比丘不應」下,合譬。又四:先合偏修、次合
圓修、三「復應當知」下重合偏修、四「欲得真實」
下重合圓修。此中經文是留心處,故存舊解,
請勿嫌煩。

今釋此章。諸比丘雖聞新伊未除
舊執,謂佛無常,所以請住。雖信法常,未信佛
常,口雖請新,意猶從舊。佛訶其舊執云:汝等
不應作如是語。佛酬其請新,故言:所有正法悉
付迦葉。如來緣謝故去,迦葉機興故付。內同
佛德,外委大臣秉正法教,乃指圓伊而作依止,
酬其所請。此中為學新伊者故,故言法付迦
葉。下文為不學新伊者故,故言迦葉無常不
堪付囑,各各為緣。今初、以法酬請中為二:一
法說破、二譬說破。法說者,汝欲學新伊,應改
迷生信,猶存偽執真法不染,故云:汝先修習
無常苦者非是真實。次譬中又二:譬、合。初「如
春時」去,先開放逸失寶譬、次開求得不得譬,
亦名有方便譬、無方便譬。春時者,年物俱新,
適悅時也,譬五塵六欲是耽湎之境。諸人者,
總譬放逸之徒。在大池浴者,大池譬生死河,
浴譬恚慢愛憎等也,乘船譬乘諸業,游戲譬
著可愛果。失瑠璃寶者譬無解,因於放蕩慧
解潛昏,故言失耳。故此章破行失為便,非先
解後失,著樂翳解義言失耳。沒深水中者,生
死陰覆也。從「是時諸人」去,為無方便求解不

得作譬。諸人者,通是迷徒,別擬三修。悉共入
水者,信於初教義如入水。求覓是寶者,作劣三
修。競捉瓦石者,證三為真。自謂得者,言得滅
度。歡喜持出一句,譬上稱歎象迹。第一善修
無我,內執在懷,故言歡喜。向佛稱歎,故言持
出。譬上封執生疑之意。乃知非真者,為有方
便求解得者作譬。譬聞今教破昔理行非實,
方知苦無常等偽同瓦礫,故言乃知非真。都
從上來合作六意,共消求得之文。夫寶珠者,
珠是本有,非適今也。而眾生著樂沈沒水底,
拙觀推求竟不能得即理寶珠。以聞今教知
前不實,知字知義始自今經,即名字寶珠。是
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者,觀行
寶珠。依教觀理,理為所詮,故言猶在水中。能
詮如所詮、所詮如能詮,故言以珠力故水則
澄清,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
觀虛空月形者,相似寶珠。仰觀於月彷彿類
珠,似解隣真故言乃見,相似位明矣。虛空譬
相似常,月圓譬相似樂,月光譬相似淨,非上
非下以上比下自在無閡譬相似我。是時
一人,譬分證寶珠。以一名人,人得其門,故言
一人。方便力者,道前圓修。安徐者,安於生死
作涅槃解。微妙正觀徐詳審諦不昏,教水不
動心波與理相應,即分得寶珠。此約六位顯
有方便勝修之人求得寶珠,約行義便。汝等
比丘者,合得失兩譬。又二。而復兩番合者,初
番合三修得失、後番合四修得失。應用此意
遍歷諸法,皆有劣勝兩種修也。故文云「在在
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豈獨今經,非止一

境觸處成觀,思之。

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
破疑教章。文為兩:初騰、後破。初騰具昔教行
用理,如佛先說教也,而修學者行也,離我慢
等用也,入涅槃者理也。行理等已破竟,語勢
相成,正意在教。昔教若是,今不應非;今教若
是,何不早說。就破為兩:先歎問、次答。答
又二:先譬、後合。譬為四:一譬四倒病、二譬三
修藥、三譬三修病、四譬四德藥。就初為六:初、
倒病者,王是也。內闇常淨、外舉我威,貪引取
樂,是為病者。次、秉倒師者,外道著常淨為頑、
著我樂為嚚,邪病師也。三、信受邪倒,謂厚賜
俸祿信邪術也。四、純用乳藥者,倒藥也。色白
是常、味甘是樂、膩潤為我、稱藥是淨,即邪藥
也。五、亦復不知自是邪也。六、「是王」下,亦不自
知病。王不別者是病者,不知是倒病也。已略
對竟,重更釋文。王者,王領為義。如受化者亦
有徒屬,譬之為王。無明為闇,著樂為鈍,世
智為少智。醫譬外道,其實不能治病,而亦欲
為眾生疆請。《春秋傳》云「心不則德義為頑,口
不談忠信為嚚。」外道亦爾,內無真解、外無巧
說。俸祿者,受化眾生供養外道。純用乳藥者,
總明藥少病多,俱不知藥病。不知病起根源
者,眾生三毒八倒由於取相,取相緣於無明。
其所不知,不知病也。雖知乳藥,是不知藥。佛
假說我,橫計即離,乍言青白黃黑。風冷
熱病者,逗藥失所。風喻瞋、冷喻癡、熱喻愛。是
王不別者,何但不知藥,亦不知病。次復有明
醫者,譬三修藥。文為三:初說明醫、二治病
緣、三正治病。初文明醫曉八術:一治身、二

治眼、三治胎、四治小兒、五治創、六治毒、七
治邪、八知星。內合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
。今通論醫,有十種:一者治病但增無損或
時致死,空見外道也。恣行惡法,善法既亡,慧
命亦死。二者治病不增不損,常見外道也。投
巖赴火,不生禪定,不能斷結。三者唯損無增,
即世醫,所治差已還發,斷結外道也。四治病
差已不發,所治不遍,即二乘也。五者雖能兼
遍而無巧術,六度菩薩也。六者治無痛惱,而
不能治必死之人,通菩薩也。七者治難愈病,
而不能一時治一切病,別菩薩也。八者能一
時治,不能令復本,圓十信也。九者能一時治,
亦令復本,而不能令過本,圓中心也。十者能
一時治,復令過本,圓後心也。今之明醫即第
十醫,通達常無常等二鳥雙游即是八術。次
從「是時舊醫」去,是治病緣。為二:初同、後異。同
為三:一同生業、二同學業、三同化緣。初同生
業者,明如來託生王宮、納妃生子,而眾生不
知咨受,反生貢高,如文。次同學業者,乘羊車
學書、後園講武,脫冠遣馬,詣阿羅羅六年苦行
等。四十八年者,《中阿含》云「就外道學,必先給
使四十八年,然後與法。」宗師云:自佛出世凡
五十許年,法華已來至涅槃時始明久本,前
三時教唯明此身成佛無別本身。然師弟之
敬必自終身,則猶是外道弟子,故言四十八
年。從法華已來別有本身,所餘二年始非其
弟子。此解太漫。又開善云:四十即四禪,八年
即八定。六卷云「四十八年」。冶城云:八禪中各
有六行,厭下苦麁障,攀上勝妙出,合四十八。

依天台止觀中四見為根本,一見三假,一假
四句,一見十二句,四見合四十八句,即是邪
法四十八年。三共入見王者,是化緣同。然外
道實無觀機之智,邪化先出,故言是同。次「是
時客醫為王說」去,即是後異。又為二:初少異、
後頓異。初文云醫方者,如為提謂說五戒、文
鱗三歸。技藝者,即是神通,如《瑞應》中明。治國
療病者,三歸翻邪入正,譬如治國;五戒治五
惡,譬之療病。又歸戒者皆能翻邪治惡,時王
聞已即是歸正,驅令出國即是捨邪從是。「時
客醫」去,即是頓異。又二:先觀機頓異、次設教
頓異。初觀機中有問有答,實非顯灼二往復
也。初求願者,唯觀一初教之機也。次王即答
者,根緣冥對。右臂身分者,右手動便譬初教中
無常苦。便餘身分者譬後機教並皆隨順,此
即已有大機意也。又解:右臂譬我見,餘分譬
諸惑。作此解者,於初教便。彼客醫言我不敢
多者,此重觀機,但唯須初教一機。多傷損者,我
是生惑妨害事多,若聞正教猶故計我,當斷
善根之首。橫死者,以解斷惑,此是壽終;以惑
障解,此名橫死。「時王答言」下,眾生受化。復傳
未聞,即上中下皆得悟也。次「爾時客醫」去,即
正施教。此中舉五味者,即五門觀,辛譬不淨、
苦譬無我、醎譬無常、甜譬空、酢譬苦。三
「其後不久」下,正治眾生復起無常之病。前破
邪常,說無常教。眾生不解,定執一切皆是無常,
還復成病。譬如癡人謂鹿為馬,智人語言:此
鹿非馬。雖知鹿無馬,而執無為馬。何處復有
無是馬耶?故無馬是病。起無常倒復有多種:

一謂佛果無常,此病易見;二謂生死無常,此
病難見。何者?生死即是真常佛性,既謂無常,
寧不是病?文云「王復得病」者,眾生病也。文為
二:一正起病、二根緣扣佛。初如文。次「即命
是醫」下,根緣扣佛,如遣使命醫。古本云「我今
病重,困苦欲死。」四「醫占王病」下,說今真常四
德之藥。文為四:一一往為說、二眾生不受、三
如來重說、四眾生方受。初文又四:一正說、二
開權、三顯實、四病藥相治。初即如來正為說
常。次「我於先時」下,開權。古本云「所斷乳藥是
大妄語。」今經治定,止言「昔非實語」,明昔權宜,
說非究竟。三「今若服」下,顯實,即顯今時常樂
之教。四「王今患熱」下,病藥相治。無常譬火,能
燒世間,故言患熱。今圓常之藥,猶如乳味,能
治熱病。

次「時王語醫」下,眾生不受,即前諸比
丘疑執不受常住之言。文中有四:雙驚、雙譏,
貶如來、褒外道。狂耶是一驚,熱病是一驚,故
云雙驚。狂謂失心之病,今驚如來為是失本
無常之解。熱病者是驚,如來為更起於邪常
惑耶?汝先言毒,今云何服?即是雙譏。汝先言
毒,今云何服?即是以昔譏今。今既令服,先那
言毒?即是以今譏昔。迴互此語,即兩譏也。欲
欺我耶者,還成上意。三「先醫所讚」下,是貶咎
如來。如來誤我,驅逐舊醫。四「如汝所言」下,褒
外道,如文。三「是時客醫」下,如來重說,即是此
中破執釋疑。文中有四:一止其所說、二正為
釋疑、三重問、四重答。此初,即一往止其所說。
次「如蟲食木」下,正為解釋。又二:先譬、後合。此
中通體是譬,今更為譬。作譬明外道橫計之

我,偶與正我名同而非解理,如蟲食木。次「大
王當知」下,合譬,可尋。

三「時王問言」下,重問。四
「客醫答言」下,重答。又二:先唱兩章門、次釋兩
章門。初唱章門者,初即毒藥邪常章門,二即
甘露真常章門。次「云何是乳」下,釋兩章門。又
二:先廣釋甘露、後略解毒藥。所以爾者,既廣
識甘露,反此即毒,不勞繁文。就初釋甘露章
又三:牒、釋、結。初牒可見。次「若是乳牛」下,釋章
門。舊解七事:初事者,本明於乳而言牛者,欲
明乳從牛出,譬教是佛說。此言牛者,為犢子
時不食酒糟等,後成大牛,其乳則善。譬為菩
薩時已不起斷常,果時多得。諸法師云:酒糟
能令荒醉,以譬五欲之愛。滑草滑利,則譬利
使。麥䴬糠則無,譬橫說求真,無復真味。又云:酒清浮
在上、糟沈濁在下,譬斷常高下。滑草譬貪欲,
麥䴬善好眷屬放牧之處。第三事,所行境界不高
不下。二解:一云慢心為高、愛心為下。又云:
二乘為高、凡夫在下。「飲以清水」下,第四事,明
唯有般若清水,無戲論馳動。「不與特牛」下,第
五事,外譬特牛是無乳之牛,內合諸惡知識
斷常之人,不受中道圓常之教,即是特牛。「飲
食調適」下,第六事,舊云:禪定之水譬之如飲,
智慧資糧喻之如食,明定慧二事並得所宜。
又云:正以此慧方便自資,不令失所,故言調
適。行住得所,第七事,舊云:精進勤策名為行,
取捨調停故言住。又云:常在中道平正,故
言行住得所。次「除是乳已」下,釋毒藥章門。

今明是義不然。何者?既舉甘露破於毒乳,應
辨常義破於無常,何用利鈍兩使釋滑草麥
䴬聞斷見思何異?共二乘無我我所何殊?同
於無常,如何破病?今所不用。今釋七事:牛譬
教主,即喻法身常身,舍那尊特異於無常丈
六。乳譬常教,此乳亦名醍醐,下文云「牛食
忍草即出醍醐。」是其義也。酒糟者,酒清譬無
為定,糟濁譬有為定。佛不耽染真諦三昧,如
不食酒。不味者,俗諦三昧如不食糟。滑草麥
䴬䴬智非一切智、非道種智。其犢調善者,得中道
理,柔和善順。不處高原下濕者,不以涅槃為
證,不以生死可住。飲以清水者,非五欲淤泥、
非無明闇濁,離此二邊,即佛性清水不馳空真、
不驟俗假。不與特牛同群者,特牛無乳,譬無
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飲食調適者,入空為
饑、出假為飽,中道不入不出,即不饑不飽。行
住得所者,住祕密藏是住得所,二鳥雙游是
行得所。如此釋者符經合義,常破無常文理
俱會,豈與他同?

四從「爾時大王」下,眾生受化。
又四:一受教傳化、二餘人不受、三重為說、四
方信受。初文前自信受,後更傳化。即上根
人自得解已,傳化中下皆令得悟。次「國人聞
之」下,中下不受。三「王言」下,重復傳化。四「爾時
大王」下,上中下根俱時領悟。次「汝等比丘」下,
合譬。上本有兩藥兩病,今此合中但合兩藥
不合兩病。所以然者,本疑經教有說不說,若
昔非者即不須說,今若是者何不早說。今用

此意除疑,為邪常故不得早說,今常復破邪
常病,故只得說於昔空無常。今直合兩藥,令
於教門可解,故不復言。病文中初合無常之
藥,後合真常之藥。上譬中先明始同,後明末
異。今亦偏合,此先合始同。今言如來為大醫
王,正合前時有明醫曉八種術。出現於世者,
今合從遠方來。次「降伏一切」下,合末異。初合
漸異,即合共入見王說種種醫方,及餘技藝治
國療病等。次「欲伏外道」下,合頓異。即此教意
無我無常,合前和合諸藥,謂辛苦鹹五味。次
「比丘當知」下,合此教意。前結外道之非、後結
今教為是,為調眾生,為知時故,須說此無。三
「如是無我」一句,二解:一云此語向後;二云此
猶屬前,有因緣故,合前真常之教。合後又三:
第一正說、二簡外道之非、三說如來之是。

卷 7

長壽品

前之三品嚴觀所安,此品存本但改「命」為「長」、
移「壽」在下,西方語倒不移亦善,譯人左右應
無別意。恐依上文,當知如來即是長壽。或
依偈初「云何得長壽」,長只是常,何不用常為
名?正言由常樂我淨,獲此長壽,從所得立名
故也。今釋長壽為四:一同諸佛法身智慧壽

命皆悉同等,故言長壽。二由物欣長惡短,引
令樹善故。三對破偏修無常之拙,明圓勝修
之常。四長短相形,是對治門。會非長短之長,
故言長壽。此是涅槃施中第三對菩薩眾隨
問而施。凡十四品,諸問答中長壽為首,從初
命品,餘各隨便。其文有勸問、正問,初勸比丘、
次勸大眾。初勸有三,佛法至三故;又表佛殷
勤故;又初勸除疑、二勸受寄、三勸益物。其上
疑既盡,初勸則默;既不堪寄付,次勸則辭;既
無化力,後勸則推。初文者,何故偏勸問戒律?
河西云:佛法有兩,一經、二律,上已問經,今勸
問律。是義不然。經深律淺,既能問經,豈不能
問律而待勸耶?觀師云:律是聲聞之本,又是
今經之宗。不殺為因,得長壽果,故偏勸問。是
亦不然。今案經云「於諸戒律」,是則律儀定道
俱名為戒。諸語不一,豈獨律儀?又將下驗上,
非偏勸問律。空者慧也,寂者定也,當知勸諸
比丘問戒定慧。有人作二諦消。是亦不然。二
諦文晦,三諦文明。何者?戒定慧三是入真之
梯隥即勸問真,本性空寂即是問中,明了通
達即是雙照二諦即勸問俗。又言莫謂如來
唯修空寂者,如來既不專修真俗,即是勸問
非真非俗第一義諦。

第二再勸,為二:初勸、次
辭。勸問戒律初者,一云略耳,具說如上。又取
下文意,佛欲寄付,故以戒律而為勸端。次辭
者,既於戒律不能問者,即辭不堪。有法、譬、合。
法說又三:正辭、釋、結。正辭,辭無智慧,不能問
於三號,如文。次釋辭,釋於三號皆不思議,如
來境界深微之法允同諸佛,故號如來。我不

能問,則是辭上本性空寂。所有諸定不可思
議,窮於甚深微妙禪定,能為一切而作福田,故
名應供。我不能問,則辭上明了通達。所演教
誨不可思議者,窮於一切言說邊底,示導眾
生是道非道,號正遍知。我不能問,則辭上戒
律。又釋辭不能問於三諦。諸佛境界,是不能
問中;所有諸定,是不能問真;所演教誨,是不
能問俗。三結辭中云無智慧者,無三智也。次
譬辭,為四:一聲聞不堪寄、二如來不應寄、三
聲聞彊受寄、四如來失所寄。初明不堪,言老
人者,閻浮果報將盡之年,譬諸聲聞十二緣
觀,支支十二,從過至現故百二十。過現滅故
老死滅,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故將入涅槃。身
嬰長病者,正使雖盡,習氣尚存。又無明別惑
未侵一毫,故言長病。寢臥床席者,沈空滯寂
失遊戲神通。不能起居者,不能入有如不能
起,不紹三寶如不能居。氣力虛劣者,無常住
命如無氣,無十力雄猛如無力,少真實故名
虛,非勝修故名劣,餘命無幾將入灰斷。次「有
一富人者」下,譬如來不應付囑。智斷圓滿故
言富人。緣事欲行者,適化多務故言緣事,乘
如起應故言欲行。以百金者,百句解脫。《漢書》
稱一萬為一金,既有百金即是百萬。一句解
脫既有一萬解脫以為眷屬,百句解脫即有
百萬解脫而為眷屬。或經十年二十年者,有
三解:一云十劫、二十劫。二云人中為十、天二
十。三云正法為十、像法二十。是義不然。若爾,
後時如何得歸會耶?今明通惑為十、別惑二
十。逗緣除物通別兩惑,名付家事。受寄者除

通別惑,即感我歸。還時歸我者,舊二解:一云
只指釋迦,餘方應盡;此土感興,後還猶見我
昔法寶。二云彌勒下生猶見釋迦真實之法,
法身不異故言歸我。今解:通別惑盡即是還
時、即是歸我,此義稍便。三「是老病人」下,聲聞
妄受。無繼嗣者,舊二解:一云無善心實男、慈
悲心女。二云無受化眷屬紹續其後。今言無
常住信心之子。病篤命終者,灰身入滅。四「財
主行還」下,如來失所寄,法寶喪失。癡人者,二
解:一云受寄者即是癡人,不能籌量妄受人
寄。二云能寄者名癡人,假設此言,若遂寄聲
聞則是癡人,若不寄者則非癡人。次「世尊」下,
合譬。但合妄受喪失,不合前二。合後二中先
合第三,次「我今」下合第四。

從「佛告」下,第三勸
益物。為三:一勸、二推、三贊。初如文。次推功,為
二:先譬、後合。譬又四:一譬歎菩薩。二十五
者,即二十五三昧。盛壯端正者,是諸三昧王。
多有財寶者,一切三昧悉入其中。父母者,三
諦一諦為母,一諦三諦為父,法喜為妻,善心
為子,道品為眷屬,十方諸佛即是宗親。次「時
有人」下,譬正應付囑,例上釋。三「是時壯夫」下,
譬秉持受寄。四其人遇病者,譬不失正法。「世
尊」下是合譬,先舉不應、次合應寄。三「爾時佛
贊」下,即贊也。無漏心羅漢心者,忘我推功也。
二緣者,緣聲聞不能,菩薩則能。或善能問答、
或法寶久住利益眾生,悉出上文。

從「爾時佛
告一切大眾」下,第二通勸大眾問。佛既普等,
若得問人,普皆利益。又對於偏勸,故普勸也。
先偏後普,明偏普不定,顯非偏非普。問:比丘

寡德,殷勤三勸。菩薩不爾,何俟二三勸耶?答:
佛如師子,殺象及兔皆盡其力,終無厚薄,故
皆三勸。若爾,菩薩亦應無疑而有辭讓。答:比
丘皆無,菩薩皆有。以有問故,故知有疑。是故
菩薩則可付囑,以慈心故,故能益他。又例作
無而意異,菩薩久解,是故無疑。自謙是退義,
稱佛菩薩乃是推功。問:何故約命言不可量,
約辯言不可盡,若戒若歸而勸問耶?答:多有
所關,略舉四意:一、如來是大富施主,隨其所
求而給與之。若問命,即開長壽、金剛身身密
等義。若問辯,即開般若四相口密等義。若問
歸戒,即開善業。首楞嚴能建大義,百句解脫
意密等義,乃至開邪正四倒、四諦、如來性、文字
月鳥等義,涅槃施得顯也。二、如來施主方便
無量,若問命即開天行,若問辯即開梵行,若
問歸戒即開聖行、嬰兒行,歸戒所防即開病
行。五行若立,十德自顯,涅槃行明。三、如來施
主正法寶城莊嚴無量,如來能問無可問處,
如來能答無能問人。百金妙寶初求付託得
能問人,問命即常莊嚴,問辯即樂莊嚴,問戒
即淨莊嚴,問歸即我莊嚴。能問能答具二莊嚴,
雙樹涅槃其義得顯。四、如來施主慈悲無量,
憫念邪僻哀憐不善,若能問歸即用常辯攝
耶,若能問戒即用常命攝惡,涅槃之用得顯。
為此義故,舉此三種以為問端。問:問端通後,亦
通前不?答:問命即是常修,問辯即是樂修,問
歸戒即是我修。又問命即常法身德,問辯即
樂般若德,問歸戒即淨我解脫德。又問命即
常命常色常力,問辯即常語,問歸戒即常安。

又文云「能如是問,則大利益一切眾生。」即通
前通後。問端該廣,籠括若此。

第二正問,為
四:一欲問、二許問、三謙問、四正問。欲問又
二:初經家敘起、次自咨發。敘中為四:一敘本
位、二敘迹宗、三敘感對、四敘威儀。初本位
者,有通有別,菩薩通位、童子別位。論云「十二
而能問者,即有四意:一正法非色,不可以人
幼而棄於法,重法重人故也;二生比丘善,於
菩薩道信念堅固;三折伏高心;四明佛力大。」
若依十住,即第九住;若類文殊童子,即十地
頂。聖位難知,且用十地釋童子也。次迹宗中
言婆羅門者,迹託高宗姓。大迦葉者,寄生貴
族,如此間甲族。三以佛神力者,感對也。為決
定眾而作上首,感佛威加作對揚主,令五十
二眾同飲甘露。非斯大器,孰能為之?四即從
座起,敘其威儀。次「而白佛言」下,自咨發者,佛
雖通勸,寧許問不?是故有咨。次「佛告」下,佛許,
如文。

三從「爾時迦葉」去,是謙問。文為三:初大
小為一雙、次高廣為一雙、三借助為一雙。初
文者,如來哀憫即大慈悲,大中之大;我以蚊
蚋小智,小中之小。以小問大,寧得相稱?次雙
者,佛德巍巍明佛威高,師子難伏明其眾廣,
如來之身猶真金剛,佛色大故智慧亦大,智
海圍繞則大眾智大。佛及大眾高廣若斯,我
以蚊蚋何能當此?第三雙者,若論巨細不言
自絕,今假佛威神、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我
機辯乃能發問。四從「即於佛前」,是正問。舊說
三種不同:一分偈、二問數、三因起。初分偈
不同者,河西云:前十九偈是問,後四偈請答。

又一師云:前二十一行是問,後二行自謙。又
一師云:從前至後無非是問。又一師云:從容
兩存,後亦非問,乃是迦葉巧致問之餘勢,為
諸品生起。又亦得是問甚深行等是問五行
十德,安樂性是問師子吼迦葉等。二問
數不同者,梁武三十二問;河西三十四問,靈
味亮、冶城素、莊嚴旻並用之;中寺安三十五
問;開善三十六問;光宅三十七問。三因起不
同者,開善云:一一問皆從純陀哀歎中生。太
昌宗云:悉是臨時致問,皆不從前文生。靈根
令正云: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豈可一例。
從前生者,云何得長壽問,從〈純陀品〉生。當知
如來即是長壽,生金剛身問,從法身常身金
剛身生。願佛開微密,從《哀歎品》祕密藏生。云
何得廣大,從迦葉為眾作依止生。有屬當者
可從上生。無屬當者不從上生。興皇云:此問
不應近自純陀,乃通論釋迦一化教門始自
王宮終乎雙樹。何者?文云「生死大海中,云何
作船師?」即是問始,即初成道時事。後問「云何
捨生死,如蛇脫故皮?」此即問終,是最後涅槃
時事。中間施化,法門非一,欲顯發如來方便
密教應來應去種種示現。此意宏壯包羅廣
大,大明覺道囊括古今。今觀此二十三偈,前
十九偈雖即是問,問中有請,唯願大仙說是
也。後四偈雖是請,請中有問,安樂性諸行等
是也。又開合不同,如初一偈合成兩問、開
成四問。云何知天魔一偈,合成一問、開成兩
問。若直數云何則有三十二問,若數合偈亦
只有三十二問;若數開偈則有三十四問,若

數請偈中三問足合偈則有三十五問,若數
請中三偈足諸云何亦有三十五問,若數請
中三偈足開偈者則有三十七問。各有去取,
致盈縮不同,意在於此。此是事數增減,在人
不勞生爭。今依河西數開偈不數請偈,但為
三十四問答,盡〈大眾問品〉。言因起遠近者,若
謂諸問因上文生,聲聞未曾聞常,聞可生疑;
菩薩久聞,何故致疑?又聲聞聞說,疑執已破;
菩薩利根,那忽未解?救云:為緣故疑。若爾,則
問不因上。又云:菩薩知佛應說此法,承佛神
力預為咨問者,佛力無所不至,何乃近在兩
品耶?又言:問於一化始終者,與經抗行全不
相應。經問長壽之因,佛答往昔至心聽法持
不殺戒是長壽因。今乃取一化從王宮來,佛
在何處聽法?從誰受戒?雙樹之終復聽誰經?
為受何戒?若無此事,一化不成。彼為極談。今
謂不與文會,故非極談。今試出其意。云何得
長壽?此問常果元本之因。佛答云:若業能為
菩提因者,至心聽受聞已轉說,我修是業得
三菩提,今復為人廣說是義。如此之因蓋非
近世,如《法華》中點塵數劫猶不能知。今正問
此久遠之因,本若無常,果不應常;本若是常,
常不可修。而未能知長壽常果所因云何?若
問此義,任運自顯非常非無常之常因,獲得非
常非無常之常果。因果常義既顯,果上萬德
悉是雙非之因,獲得雙非之果。義雖無邊,一
往結撮是問過去本初因果、行位誓願、功德
智慧、道品六度等諸法門。若問云何於此經
究竟到彼岸?即是問一化始終,現在逗緣所

施諸教。何者?若其無初,即無於後。今既問
後,任運問初;既問初後,中間可知。當知一化
始終,凡對無量機緣,所施言教不可窮盡。雖
不可盡,一往結撮是問現世隨他、隨自、隨自他
無量法門。若問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即
問來世所施方便,引導眾生國師、道士、儒林
之宗。住首楞嚴,種種示現無量無邊雖不可
盡,一往結撮是問來世權實曲巧,方便誘接
荷負度脫等諸法門。略舉三句,示斯問意不
出三世,故文云「如是甚深諸佛境界,自利利
他無量法門,豈出三世。」若尋古始,元元不窮;
若尋現世,廣廣無極;若尋來際,永永無盡。如
是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可謂諸佛之境
界,豈只近因兩品,亦非遠由一化。今敘問意
宏遠若此,猶懼不會諸佛境界之明文,況諸
師所言寧稱佛旨?興皇嘲人云:不知兔角有
無而空爭長短,不知諸問進不而爭於問數
少多何益?今用河西於問中分二十三偈為
兩:前十九偈正作三十四問,後四偈請答。初
一行問佛因果。佛修因得果,不可言是現未,強
可指於過去。次一行云何於此經,問今教。今
教當機而說,不可言是過未,彊可言是現在。
云何得廣大下十七行,雖義通三世,上已屬兩
世竟,彊可名為未來。何故言彊?大般涅槃非
三世攝,非謂菩提有去來今,皆以世間文字
彊說之耳。後四偈請答前三意。初一偈願為
諸菩薩說微妙諸行等,前問長壽果,果必有
因,因即是行,故知此偈請答過去法門。次一
行請答現在,前問云何開祕密,此中請答安樂

性。安樂性由來未開,故知是請答現在。後兩
偈請答未來,上問廣大依止,此請答未來法
門,甚自分明。已列問數結請文竟,次示答文
處。云何得長壽,凡四問,此品下文及〈金剛身
品〉答。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名字功德品〉
答。願佛開微密,〈四相品〉答。云何得廣大為眾
作依止、實非羅漢等,〈四依品〉答。云何知天魔
凡兩問,〈邪正品〉答。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
〈四諦品〉答。演說四顛倒,〈四倒品〉答。云何作善
業能見難見性,並〈如來性品〉答。云何解滿字,
〈文字品〉答。云何共聖行,〈鳥喻品〉答。云何如日
月太白與歲星,〈月喻品〉答。云何未發心下
有十二問,皆〈菩薩品〉答。云何未發心,夢見羅
剎偪令發心答。云何於大眾而得無所畏,三
偈答。云何處濁世,四華喻答。云何處煩惱,醫
師等十四譬答。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風
王四譬答。云何捨生死如蛇脫故皮,金師兩
譬答。云何觀三寶,菴羅閻浮樹答。三
乘若無性,文殊騰疑,本無偈答。云何諸菩薩
而得不壞眾,舉護法因緣答。云何為生盲而
作眼目導,如人口爽不知六味答。云何示多
頭,常為眾生而作父母答。云何說法者增長
如月初,如人有子始生六月答。云何復示現
究竟於涅槃,凡七問,皆〈大眾問品〉答。云何復示
現究竟於涅槃,放光奉供答。云何勇進者知
人天魔道,若有比丘能以如來誓願而發願者
於世最勝,不能觀了常者是旃陀羅答。云何
知法性而受於法樂,說二十一行偈答。云何
諸菩薩遠離一切病,三病人答。云何為眾生

演說於祕密,廣釋諸有餘偈,以無餘偈答。云
何說畢竟及與不畢竟,用云何名為無餘義
耶?云何復名一切義乎?唯除助道常樂我淨
善法,其餘一切皆名有餘答。云何而得近最
勝無上道,亦取前諸菩薩遠離一切病答。上
三種病人得滅罪後近無上道,兼答此問。若
有病人若遇不遇悉得差者,此去佛最近;若
遇即差、不遇不差,此則次近;若遇不遇皆不差
者,此去佛遠。又云取大眾發心、如來授記以
答此問。今引十證,明答問竟。一者偈中興問
次第而來,長行相對次第而答,故知答問盡。
二者偈中設問竟,即自謙云:甚深微妙安樂
性等非我所知,請於如來為諸菩薩自演說
之。若從此意,知答問盡。三者答若未盡,不應
謝恩。答問既竟,時眾得益,起禮燒香散華供
養,故知答問盡。四者上來召眾雲集慇懃勸
問答,若未竟,寧得倚臥涅槃?既右脇息言,知
答問盡。五者付囑文殊,寢而無說,大眾重請。
既受請已,加趺融懌方談五行,故知答問盡。
六者對告德王,賓主有異,知答問盡。七者師
子更問,問人既別,知答問盡。八者文云如來
初開涅槃經時說有三種人,三種人乃是答
問之末,實非創說之初。今云初開乃是後說
之初,非初說之初;既有初說後說不同,知答
問盡。九者前問多答卷少,後問少不應答卷
多,知答問盡。十者河西面對梵文口決、曇讖
指授,殷勤親說十九偈是問後四偈非問,斯
人不信,孰可信耶?

「爾時佛讚」下,第三佛答。又
二:初讚問、次答問。讚問又二:初讚、次謙。讚

又二:先總讚、次別讚,酬其上別總二請。若三
十四問是歷法別請,後則總請。先酬總請,故
初云善哉善哉。所以須此讚者,世間問答酬
往稱美,佛不違世法,是故先讚人。但見年幼
不期智深,見問淵玄,方知非淺。又若見佛讚,
皆發奇特心,是故須讚。他方來眾見小小菩
薩能問大大事,皆生敬伏,是故須讚。又此一一
問皆與理合,是故須讚。皆有所擬。次別
讚者,即是別讚三世之問。初讚其問過去法
門,有三義:一舉果讚因。言汝未得者,非全不
得,乃是因中分證,非是果地究竟,故言未得。
二舉甚深密藏讚其所問。汝問長壽,佛以一
切種智為命,此之智命果地所證,故言我已
得之。已得非始,得已圓滿,唯佛與佛乃能究
盡,故云甚深密藏而汝能問,是故讚其所問
之法。三讚其被加。其上請云承佛神力,今加
而讚之,故言等無有異。坐道場者,讚其問現。
其上問云: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佛即舉
三義讚之:一、舉初以成後,讚其巧問該現化
之始終,故言我坐道場初成正覺。二、讚其一
人以均大眾,故云有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
義。三、讚其現得大眾加助。其上請云及因大
眾善根之力,今明功德句義無異,是為讚問
現在法門。從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量眾生,
是讚問未來。上問言: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
止?此言利益可解。舊解:坐道場亦曾問
者,或言:是《華嚴》中問翻經不盡,其文未來。或
言:是偏方不定教,文亦不來。或言:是祕密教,
非顯露攝。義皆不然。今明道場乃是元初圓

滿始坐,非方便道場。第二卷云「我已久於無
量劫來久已成佛。」亦如《法華》「成佛已來甚大
久遠。」昔諸菩薩曾問此義,如今不異,正對過
去之問,非一化之始,不應據寂滅道場及偏
方祕密。「爾時迦葉」下,第二自謙。佛向讚其上
等如來、下齊菩薩。其謙亦兩:一謙所問橫竪
不及、二誓聞法頂戴增加。初文者,不能飛過
大海,橫不及也。不能周遍虛空,竪不及也。次
文云「頂戴」,守護高深;「增加」,守護廣大。何以知
然?文中次釋云「願令我得深廣智慧。」

從「佛告
迦葉」下,第二正答問。大分為兩:初次第答三
十四問、次大眾供養。初答者,初盡此品文是
答長壽之問,又兩:初答長壽因、後答長壽果,
更釋因果之名。一云:若有因果則墮常義,若
無因果則墮斷義。若言開因果之祕故說因
果,此語小勝;若為顯涅槃兼言因果,此語最
勝。涅槃無因果,方便說因果,從容抑按顯於
正法,故言因果。今明若因自是因、果自是果,
則墮自性。由因故果、由果故因,則墮他性。因
果因緣故因、因果因緣故果,則墮共性。非因
非果故因果,墮無因性。皆墮斷常。但以四悉
名為因果,顯非因果,故云因果。前文非不明
果、後文非不明因,從多從正分此二門。初答
因,為三:初誡聽、次正答、三論義。初誡聽者,
將說長壽甘露妙藥,若覆器不聞則思修俱失,
故須誡眾。《釋論》云「專視聽法如渴飲,一心入
於語義中。」從「如來所得長壽之業」去,是正
答。文為五雙:一指果人因人以標業、二指果
法因法以勸業、三明自行化他以證業、四開

譬合譬以況業、五示果報華報以結業。初果
人者,如來。因人者,菩薩。若無此業不名菩
薩,佛無此業不名如來。此業成因,因名菩薩;
此業成果,果名如來。業若定因不得作果,業
若定果不得作因,當知此業非因非果、能因
能果。雖能因果,因果叵得,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如來境界不可思議,精進菩薩亦不能知,
豈是凡情闇心圖度?不能已已,輒述所聞。次
果法者,菩提也。因法者,三慧也。聽是聞慧、受
是思慧、轉為人說即是修慧,若菩提無此業
不得成果,三慧無此業不得成因。至高無頂、
至廣無涯,多所成就,其相云何?若業能破業,
是為破業。從無住業立一切業,是為立業。非
破非立而破而立,是為正業。如是正業,不可
言三、不可言一,言一則失用、言三則傷體,即
體而用、即用而體。即體而用,故言此業能為
菩提之因,得菩提果。道前體用廣為人說,道
後體用即用而體,非因非果、非自非他。故上
文云「以珠力故水即澄清」,豈非即體而用?下
文云「大慈大悲名為佛性」,豈非即用而體?三
從「善男子我以修習」去,是舉自行化他證成
於業。我以修習故得菩提,即證道前體用。今
復為人廣說此法,即證道後體用。然我果久
成,道前之業非復今時,故知却明過去法門
答初之問。

四開譬中,先譬、次合譬。如王子者,
似譬道前。王譬菩薩,子譬群生,犯罪譬起惡
因,繫獄譬受惡果。憐憫譬天性相關,愛念譬
拔惡因,躬至繫所譬拔惡果。夫王子者,剎利
種也,罪為獄囚;眾生亦爾,同佛之性,罪業所

拘流浪生死,亦有佛性亦無佛性,如王子是囚、
囚是王子,為此義故慈悲與拔。「菩薩亦爾」下,
合譬。凡舉三法合譬:初、一子地合同體大悲、況
即體而用。次、四無量心拔苦因與善因、拔苦
果與樂果,大喜慶悅、大捨平等,況用不離體,
即用而體。三、四弘誓願遍約四諦。苦諦則通
不但四趣,集諦亦通不但十惡,道諦不但戒
善,滅諦不但灰斷。弘誓之境囊括則周,故用
三法合譬況業。五舉二報結者,聖人以慧為
命,智慧自在故壽命長,即譬果報。天上受樂,
則譬華報。

三從「爾時迦葉白佛」去,是論
義,凡四番問答。初番,先問、次答。問有三意:一
述不解、二謂不應、三正作難。不解者,領長壽
業非因非果、非自非他,故言深隱。次不應者,
一子之地同體大慈體無愛恚,云何子想?若
同子想,即是起愛,起愛云何同體?同體云何
起愛?故云不應。三作難者,破戒作逆應須治
罰,治罰乖慈,云何等視?等則無罰,云何言治?
治偏乖慈,慈之與治二俱乖體,展轉有妨,難
從此生。次佛以一言答其三意,云:我於眾
生同一子想。如羅睺羅者,同體之慈。是慈清
淨微妙第一,非染愛慈。是慈深隱,非但難解亦
復難說。即體而用,不妨等視如羅睺羅。既即
體而用,慈亦復然。一言答三,其意在此。然迦
葉問菩薩修慈,此問道前;佛以道後果慈答之,
云我於眾生亦一子想。舉後答前,前後不異。
次從「迦葉復白」去,是第二問答,先問、次答。初
問中舉昔事難今義。力士無慈碎聽戒童子,
童子命斷,即昔事也。若承佛力,即如來遣害

傷慈縱毒,頓乖一子,即難今義。次佛答中明
三世之慈為三:初明童子是昔事,若答此事
擬過去慈。童子、金剛二皆是化幻人,幻杵以
害幻命,寧有實耶?設權懲惡,正是大悲拔其
苦因;假設濟危,正是大慈與其樂果。至慈至
巧非一子義,何者是耶?他解:見機猶害五百
淨行,尚實有害事。若將此釋,都無所損。次從
「迦葉」去,明現世慈。本地指三業行慈。又三:初
如來之意於諸眾生生一子想,雖謗法闡提、
邪見毀戒悉如一子,況復餘人。心常平等,即
意慈也。次從「譬如國王」去,明口行慈,又二:一
先舉國憲、次明佛法、後結治罪。初、國之嚴刑
以酷為本。二、佛之法網以慈為宗。舉非顯是。
佛法有三:若擯,永出眾外。若四羯磨不出眾
外,唯不得為羯磨之主。十四知事人,今通名
羯磨,而實有輕重。初言驅遣羯磨,即是律中
驅出羯磨。馬師滿宿二比丘於聚落污他家
行惡行,佛令與驅出羯磨出此聚落。訶責者,
即律中苦切羯磨。般荼盧伽比丘喜鬪事鬪
構兩頭與人鬪競,至城中訴,乃以詞牒結著
衣帶數數如是。佛令作苦切羯磨,苦惱切勒。
置者,即依止羯磨是。施越比丘為人輕薄,數
犯可悔罪,數惱僧。佛令與作依止羯磨,令依
剛正有德之人住持教示,不令數犯。舉罪者,
即律中下意羯磨。欝多羅比丘為質多居士
菴羅寺主,恒得好食。居士後時遇優波斯那,
於舍供養,不與寺主相知。欝多羅生瞋,語居
士言:「飲食雖美,但無胡麻歡喜丸耳。」此居士
少年貧時曾為此業,故以刺之。居士因即說

譬,如鷄與烏共生一子,或作鷄鳴或作烏聲,
汝或善語或作惡語。而此比丘父母異國,故
以譏之。佛知,令與作下意羯磨,僧中遣一人
將是比丘往居士所下意懺悔。不可見,即是
三擯。八法之中以明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
擯、三惡邪不除擯,此中無不懺之名。是滅擯
一事,教門不同。不可見即是不見擯。車匿比
丘數數犯罪,諸比丘勸懺悔。答言:「我不見罪。」
佛令與不見擯。不懺者還。是車匿數犯,人勸,
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滅
即滅擯。未捨惡見,即惡邪不除擯。事起利咤
言欲不障道,三諫不從,與作惡邪不除擯。三
從「善男子如來所以」去,是結無對治罪之意。
使其無復惡因則無惡果,即是大慈施無恐
畏。

三從「善男子汝今」下,即是身行慈也。舊云:
照人為一、天為二、五道為五。又云:常光為
一、非常光為二、面門三、眉間四、通身為五。從「善男子未可見法」去,明來世行慈。而言
比丘糾治者,比丘護法,文為四:一標來世、二
明持毀、三譬、四結。初二可見。第三譬中言暴
惡者,譬破戒人。會遇重病者,譬所犯彰露。隣
王興兵者,譬持戒糾治。病王無力者,毀禁惡
止。恐怖修善者,明其得益。譬中有三,三種何
異?初為各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隣王為喻。
次為同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宅樹為喻。後
為同住同學行非法者,故以白髮為喻。又解:
斷四住惡解惑相治,如除隣王。斷塵沙惡除
體上垢,如除毒樹。斷無明惡同體之惑,如除
白髮。四「若善」下,結。即判真偽。不治毀禁

壞亂佛法,佛法中怨。無慈詐親,是彼人怨。能
糾治者,是護法聲聞,真我弟子,為彼除惡即
是彼親。

從「迦葉白佛」去,第三番問答,先問、次
答。問又為二:初非佛旨、次舉事難。初文者,領
前能訶責者是我弟子,不驅遣者佛法中怨。
此則一是一非、愛憎去取,則無等視一子之
心。升沈碩異,故仰非也。次舉事者,若一塗一
割等無憎愛,亦應一持一犯咸不賞黜;既賞持
黜犯,亦應治割賞塗。塗割既等,持犯應均。若
持毀禁,此言則失;若不治刀割,彼言則虛。進
退結難。

次佛答,為三:開譬、合譬、況顯。開譬為
四:一生諸子、二付嚴師、三囑苦教、四得福無
罪。初王大臣者,譬佛菩薩。生育諸子,譬生信
者,生信不同故言諸子。形貌端正,譬戒能防
色。聰明黠慧,譬定慧防心。二三四者,有人云:
一二是出家二眾,三四是在家二眾。此義不
然。舊云:若二是小大,若三是三根,四是四
部。此亦不然。一是一乘;二是小大,大是一
乘;三是三根,上根是一乘;四是四部,四部中
有一乘。若爾,一子諸子,皆處處著亦處處有,
是則太亂。今以信心為子,生信不同略為四
種,謂藏、通、別、圓,各有三學,通皆得論端正黠
慧。準下合文以壞法者為子,此不相乖三種
信,偏則破壞法性,即是可悲為子;就正信者,
可慈為子。次付嚴師者,舊云:四依為師。依下
合文,以國王四部為師。此是秉法之人。而秉
法者以法為師,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法有嚴與不嚴,不嚴有三、嚴即圓法。三「而作」
下,囑教。君可教詔者,教偏入圓。威儀禮節者,

譬圓戒。技藝譬圓定,書數譬圓慧。學圓速成
不須苦切,若不速成要當苦治。杖譬於智,藉
杖故子死。如由智故偏破,偏破故如三子死,
圓立故如一子成。言破偏者非但治毀,三藏
通別持毀悉皆苦治。何以故?於藏是持、於圓
是犯,通別亦爾。故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圓
子信常,是故不死。未階究竟,故言苦治。舊以
四部為四子。杖殺何部?何部不死?合義不成,
不會經文,今所不用。次合譬中,如來合王臣,
視壞法者合諸子,國王四部合師,三品法合
禮節等,應當苦治合杖死,不也者合唯福無
罪。三從「善男子」去,是況顯。王之與師,是
子則念非子不念,成就其子不成就他。偏念
偏治尚無有罪,況佛平等慈念、平等成就、平
等治之而當有罪?故云如來善修平等心。故
王之與師偏念偏教尚得福無量,況復如來
等念等教寧不獲福?故舉三世功德,善修是
現世、長壽是來世、宿命是過世。

卷 8

長壽品下

「迦葉復白」去,是第四番問答,先問、次答。初問
又三:初非佛旨、次譬釋非、三合譬結過。初非
佛旨者,領上修平等心得三世福,謂此旨為

非。次「何以故」下,舉譬,為三:一如知法人但有
其言、二還至家中都無其行、三是知法人結
言行相違。三合譬結過,亦為三:修習等心,
合上知法。「今者世尊」去,合上無行。「如來將無」
去,合上相違。若言慈心應得長壽,而今短壽,
必有怨心,此結意行相違。不殺命長,而今短
壽,凡殺幾生,此結身行相違。口行相違,已如
上說。興皇述他釋云:迦葉恒執迹為難,佛恒
用本為答,此則問答永不相關。不問本迹,何
以為答,而云執此生疑難耶?只約丈六一身,
疑者不達恒言無常,達者了此即是於常,常
若異此則非常也。此釋未明常義甚多,佛以
何常而為答問?無常亦多,迦葉為執何無常
耶?

次佛答,為兩:初彈其麁言、次明常壽
第一。今明麁言者,汝以果討因,乃謂如來怨
心殺害。汝何不以因討果,明如來命長。必無
惡因而謂有者,即是麁言。次於諸常中最為
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
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為常,斷煩惱得者名數
緣常,事緣差者名非數緣常,無此二者名虛
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
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又真諦之
常對生死虛偽,謂此真常既無生死,亦無此
真亦無照應。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
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又言常者,出
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直常而已。此約別
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
橫,是故此常最為第一。約圓教義。

從「白佛」去,
第二佛答長壽果。文為二:初明佛寶常、次明

三寶常。就初有二:先略問答、次論義。初問如
文。次佛答,舉四譬:初譬諸壽入常壽,常
壽第一。次常壽出諸壽,常壽第一。三譬常壽
非常非無常故,常壽第一。四常壽能出能入
故,常壽第一。亦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
涅槃河出生死河,非生死非涅槃,而生死而
涅槃。初文者,舊解:八河譬四生,各有因
果。又四生為四,人、天、地及虛空為八。今謂人
中、天上、地及虛空,各有生陰、中陰、壽、命,是為
八河。若為論其出入,凡是一切生陰中陰所
有壽命,若長若短,皆當作佛果地壽命,如八
河流必歸於海。一切諸命悉入常命,是為入
義。次言出者,大涅槃河常命為本,能出人天
地及虛空長短之壽,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大
品》云「由般若故出生剎利婆羅門等」,《淨名》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是為出義。三非出入者,
若定出入,何能出入?故非出入,舉虛空歎。四
能出能入,舉醍醐歎。

次就論義,文為三:一
躡宗作請、二問世性、三問法性。初躡宗中,問
如文。次答,為四:一非、二況、三結、四勸,可解。

就世性問,為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次難。難
又二:初難兩教無異、次難兩理無異。次佛答
中皆作異答。初答教者,先佛說常教,外道盜
常教。盜不盜異,云何不異?次理異者,佛理微
妙是故不現,外道理偽是故不現。微妙與偽,
云何不異?答此為四:一先佛被盜、次後佛認
歸、三結正、四勸修。初先佛章,有開有合。初開
譬中言長者者,先佛也。群牛,說教也。色種種,
逗機異也。同共一群,詮理等也。付放牧人,弘

經者也。令逐水草,隨機化益也。唯為醍醐,期
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無常。𤛓食,弘經人自益也。長者命終,先佛去世也。
賊掠群牛,佛教被盜也。無有婦女,無慈心
也。𤛓理也。我等無器,非根性也。設使得乳,無安置
處。設能持戒,非常住基。唯有皮囊,天人感報。
設能持戒,成諸有業。不知鑽搖,無定慧方便。
漿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後醍醐譬真道。加
之以水,譬起我人知見等也。一切皆失,起見
墮惡,人天善失。「凡夫亦爾」去,合又二:先略、次
廣。凡夫善者盜佛餘法,餘是像末之世,盜竊
得起,正法時不得起也。入涅槃後,合長者命
終。雖復得是,合不知鑽搖。為解脫者,合加之
以水。有少梵行,合𤛓行生梵天者,合無婦女。雖修行生天,實不知
因於佛法。從「是故如來出世之後」去,二明今
佛認歸。又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輪
王,今佛也。群賊退散者,驅逐外道。遍六大城
牛無損命,認常樂等。具足還歸付放牧者,付
弘經人。即得醍醐者,自他俱契法性常住。三
從「法輪王」去,合今佛出世。凡夫不能,合驅外
道。令諸菩薩去,合放牧人。三「如來是常不變」
去,結正是非,可解。四從「迦葉當知」下勸修。又
二:初勸修、次簡修。初又二:先勸迦葉、次通
勸。次簡修者,簡昔顯今。若修二字作滅相
者,昔教灰斷法性也。若修二字常住者,是今
教法性。

三、問答法性中,問為四:初標問作請、
次舉昔難今、三以今難昔、四結也。初可見。次

文者,然昔教身智兩捨,今問法性即是捨身。
不言捨智者,數師言:智有二種,有漏智滅即
是涅槃,無漏智滅是非數緣不取為涅槃。既
有是非,故不言捨智。論師云:兩智滅皆是涅
槃,而有二義。若言道能致滅,此邊則非;若言
果盡,此邊即是。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
觀師云:不應爾,特是略耳。若無所有者,難
也,故以法性難身。三「身若存者」下,以今難昔。
身若存者,是身難法性。法性是無,身即是有,
有無相害更互相難。四「身有法性」下,結其不
解。佛答為兩:先非、次譬。初非者,我不曾言滅
身滅智名為法性。此乃昔說,今則不爾,是故
非之。次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二:先正譬、
次譬斥非。初云無想天者,數師云:無想初念
猶有心起,從生愛結無想樂成,即便滅心則
有,非色非心。補處論師云:心不可滅,而言無
想者,爾時心細如蟄蟲氷魚似無細心。而言
無色想者,不復緣於麁色。次「不應」下,譬非。此
中具論五陰云何,住即色陰、受樂即受陰、想
行即兩陰、見聞即識陰。一解云:但是四陰。後
言若為行於想心,不別言行陰。次「善男子」下,
合譬,又二:初合正譬、次合斥非。初合無想天
成就色陰而無有色想。如來法性成就寂滅
而無有滅,不應作滅不滅問也。次「汝今不應」
下,合彈訶。

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二通明三
寶一體是常歸依。文為二:初明三寶常、次論
義。初又三:一勸修常、二明得失、三正辨歸
依。先勸作常想,後明無無常想。次「若於三法」
下,明得失。舉失為誡,舉得為勸。若昔四時都

不得言,三法異想而不得戒。何以故?以作別
體歸依故也。開善云:前已得道得戒,若不得
者,今教起時何不更受?既不更受,當知已得。
若見今時一體教起,猶執昔別不依今圓,即
是不信,故言無戒。若能於是者,更重勸也。三
「譬如因樹」去,是正辨歸依。又三:開、譬、合。譬,舉
非顯是。「迦葉」下,是論義。有兩:初番問答、次番
領讚,皆可見。興皇云:樹譬常住,影譬如
來,而為眾生作歸依處。迦葉難闇中有樹無
影,譬如來滅後則不為他作歸依處。佛答闇
中有影,肉眼不見,如來常為作依,薄福不見
而言非依。

金剛身品

金剛能譬,身是所譬。金剛四義:一紫磨金精
世界基本、二其體堅牢無能侵毀、三其用勁
利所擬無前、四其色不定煜爚難視。金精譬
法身至極攝一切法,體堅牢固譬常住不動
離百絕四,勁利譬寂而常照大覺大明,不定
譬無閡自在遍一切處。然法身具足無量功
德,此中正明離百、絕四、堅牢、常住,答上金剛
之問。若從能譬言金剛品,若從所譬應言法
身品,此則法譬雙題,故言金剛身品。復次上
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只長壽故。金剛之身即
堅固力而不可壞,法身常身非雜食身,圓通
無隔。若解長壽即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問皆
悉通達;若不解長壽,亦不解金剛之身乃至
諸句,為不解者更分別說。若以通當名非無
別義,若以別當名非無通義。通不當名則通
非通,別不當名則別非別,非通非別而通而

別。今從別意明金剛身答第二問。有人解:長
壽是法,此法附人。金剛是人,此人有壽。堅固
力是用。此是人法體用之異以判通別。今明
等欲分別何不附文?上文云「施汝常命色力
安無閡辯。」初已略說,今則廣說,言長壽者即
是常命,金剛身者即是常色,堅固者即是常
力,名字功德即是常安,言四相者常無閡辯。
後廣答問亦不離此常住五果,五果故別,常
住故通。若別若通、若束若散,皆非總非別、非
束非散,自在無閡。直明通別一意統攬理義,
推之自明,故不多說。又他明長命短命、可壞
不可壞、常無常等,各自兩邊不相關涉。非長
非短、非壞不壞、非常無常在兩邊外,此則縱
橫並別,乃是一塗,非經正意。今則不然,即長
而短故枯林入滅,即短而長故榮林入滅。東
方雙者,為破無常而說於常,即非短非長。雙
樹中間,非榮非枯中道法性。第一義諦,一中
一切中;榮即是真,一真一切真;枯即是俗,一
俗一切俗。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差別無
差別、無差別差別,非差別非不差別、而差別
而不差別,諸佛境界具足如此不可思議、不
可破壞,故名金剛身品。

就文為二:初明法身
果、次明法身因。上問中含兩,今答為兩章。初
明身果又兩:一明法身;二論義,略舉五身明
法身義。舊解:法身常身是當體得名,不可壞
身非雜食身從離過得名,金剛身從譬得名。
又言四身更互相成,常身故不壞,不壞故常
身;非雜食故成法身,法身故不雜食,故金剛
譬之。今明四句皆當體、皆離過、皆法、皆譬,亦

得相成。何者?金剛有四能,成顯法身;法身有
四德,成於譬意。金剛立世喻法身體,堅喻常
身,勁利喻不壞身,不定喻非雜食身。正用此
意標品,豈可作餘釋耶?從「迦葉白佛」去,第二
論義。文為三:謂問、答、領解。初問中二:先問、次
釋。初問者,舉所見難所不見。既應入滅,是無
常身。病苦所侵,是破壞身。碎為舍利,是塵土
身。受純陀供,是雜食身。既不見四身,亦不見
能譬金剛之身。次「何以故」去,是釋初無常身,
餘例可解。次從「佛告」去,答,又為三:初非其所
問、次正答、三結勸。初如文。次正答中,具百
非者,然此百非若單數則一百六十句,若複
數則一百句;既言百非,理應複數。然百非之
中,或有雙非兩捨、或一存一亡,雖不常住,非
念念滅即雙非之意,非身是身即一存一亡。
然古舊相承不解百非,唯釋非身是身一句,
今出七家。一云:非身者非是食身,是身者是
法身。又云:非身者非生身,是身是法身。又云:
非身非金剛前身,是身是金剛後身。此三家
悉用俗為非、以真為是。又非身者法身冥如,
是身者應現十方。又云:非身者真諦,是身者
俗諦。此二家以真為非、以俗為是。又云:非身
者非真身,是身者是好身。此一家漫漫,不知
何者為非、何者為是?雖復漫漫,終有是非。興
皇云:法身不為是之與非,是所不能是、非所
不能非,絕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能是能非,
故言是身非身。觀師云:是身非身因緣相成,
法身非身不妨是身,終日是身而復非身,終
日非身而復是身。文云:是空離空,雖不常

住非念念滅。此兩家是一意。今未能精識眾
家旨趣,且為書之。天台大師明三種四句:一
單、二複、三具足。單四句者,謂是、非、亦是亦
非、非是非非。複四句者,是是是非、非是非非、
亦是是非亦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非。
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是,
前句約非,次句約是,亦應前單後複。具足者,
是是是是、是是不是是是是、亦是是亦不是
是、是是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有句。非
是、非不是、非亦是亦不是、非非是非不是。非
是是非不是是、非亦是是亦不是是、非非是
是非非不是是,是名具足無句。餘兩具足句,
類之可解,不復能作。但依天台大師止觀文
中三四句相,則易可見。私云:既云但依止觀
文則易見,今比望彼文,是非各作三種四句。
先約是者,是、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
單也。是是、是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亦是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是、
非是非不是不是,複也。是是、是不是、是亦
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是、不是不
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亦
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
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次約非中
亦三四者,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
單也。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亦非亦
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
非非不非不非,複也。非非、非不非、非亦非亦

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不
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
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
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仍存章安先釋,
不敢擅易。然雖是非各別成句,不非即是、不
是即非,為成三四故須互對。將此三種四句,
望前諸師,所非為非。何四句未非、何四句非?
此等諸四句,彼但出四句之見,未出絕言之
見,那即結為法身耶?今言非身者,非如此
等諸見所得雜食之身、無常塵土之身,故言
非身。即非而是,是於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然
佛身非是非非,能為物現非身是身。又解:除
一法相者,不二也。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
法身者,蓋為緣耳,故云除一法相。《大品》云「除
為薩婆若心。」古來非唯不釋百非,亦不出其
意,何故唱百為非?何所屬當?今試言之。夫如
來身離於百非,佛身既權實不同,百非亦淺
深有異。百非者,下文云「具足百福成於一相,
如是展轉具足成就三十二相。」言百福者,持
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乃
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意決定
成就,是五十心名百福德,如是百福成於一
相。又云「一善具十,是為百福。」《釋論》云「大千人
應失眼失命,有能救得其眼命者是為一福。
如是百度,名百福德。」對百福論百惡,百惡為
非,從百惡感得四趣雜食、無常、塵土之身,名
為非身。從百福感得如來相好之身,法身、常

身、金剛之身。五分清淨名法身,得三無為名
曰常身,八十億魔不能壞名金剛身,故名是
身。此乃三藏佛身離百非也。又百福所感三
十二相清淨之身,悉是有有。有有果報賢聖
所訶,《釋論》云「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有心
行行不任得道,故知迦葉正難於此。我今唯
見雜食無常塵土之身,當知百福為非、福性
空故為是。故曰凡有相者悉是虛妄,若見諸
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以空法為法身,空無生
空為常身,空不得空便是金剛身。是為通教
佛身離百非。又空中無法無是無非亦復無
身,豈可以空為是?若不是者,即為非也。二乘
得空,何故不是?佛身如空不可窮盡,無相無
閡普能顯現,乃可稱是。二乘不能現者,但是
偏空。非時取證,名雜食身;此空可破,即無常
身;此空須棄,是塵土身,故空為非身。諸佛得
空,能現身者是中道空,中道即是法身、常身、
金剛之身。是名別教佛身離百非也。又非百
惡入百福、非百福入百空、非百空入百中,次
第淺深縱橫並別,皆為非也。次第取證即雜
食身,前後勝劣是無常身,差別隔閡是塵土
身,故別非也。佛身圓妙無復若干,一中無量、
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不一不異,具足無缺
名大涅槃。惡即中道,無二無別,一切諸法悉
安樂性。百惡尚中,況百福空而不即中?即中
之法,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乃可稱是。是名圓
佛離百非也。離前三非名佛身者,他經中意
第四即非名佛身者,今經正意古來諸師全
不料簡,雖唱百非不知何非,徒言法身未知

是何。此釋大意可見。此既諸佛境界,玄妙難
測鑽仰彌難。更又一解:初人天身一句即具
九十九句功德,後涅槃句亦具九十九句功
德,中間亦然。何者?一句既是法身,故備諸功
德。依經又三番:前三句為一番,明非人天身,
似如非俗入真。入真之意,即俗即真,雙非兩
捨,如放金剛到金剛際乃止。次八十句為一
番,明非身是身,似如非真出俗。出俗之意,即
空即中,一出一切出,隨應度者皆得見聞。後
十七句為一番,明無有知者、無不知者,似如
雙非二邊,即邊入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雖
此分別亦不一向,若一向者不成微妙。微妙
者即入即出即中,又即出即入即中,又即中
即出即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

三「如來」下,結
勸。又二:初結如是乃名微妙法身具足功
德,餘四身亦如是結。非聲聞緣覺所知,結成
常身。二乘無常不能知常非長養,結成非雜
食身。真身不同坏器,結成不壞身。結金剛身,
如文。又結不壞身云示病苦為調眾生者,即
是示破壞身。若例此文,亦應示非法身鹿馬
等身,亦應示無常身朝生暮殞等,亦應示雜
食身為臘師食肉等,亦應示非金剛身芭蕉
泡沫等,明五句法身即入非身意也,示五非
法之身即出是身意也,即入即出即出即入
即是微妙功德之意,非入非出是不可宣說
意也。依入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依出五
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是為一千。又即入即
出即出即入,又是二千。非即非非即、非即出
非即入,又是二千。總為五千句。文云「如是無

量微妙功德」,豈止五千?約此經文聊作五千。
次從「汝今日」去,勸也。勸自行化他,如文。三從
「白佛」去,是領解,領上兩勸。

從「唯然世尊」
去,是第二答法身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
力,即是答得大堅固力之問也。迦葉前疑無
常速朽,聞佛百非非於雜食塵土等身,然後
方顯常身不壞,悟解歡喜。而猶未知法身所
因云何,更騰疑牒問。金剛身是騰前所因,云
何是起後。佛答為三:一正答、二領解、三勸修。
初有略、廣。略為二:初明護法、次引證。初文者,
護法不壞今得常住,不壞之身取相似因而
為答問。次我於往昔,是略引證。從「善男子護
持正法」去,廣答。又二:初廣明護法、次廣引證。
初又二:一在家、二出家。在家護法取其元心
所為,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
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護法有四句:出家在
家共不能護者,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是
也。在家出家獨不能護者,還是兩種各各不
能。出家在家獨能護者,佛及仙豫是也。出家
在家共能護者,今文是也。昔是為今非,今非
為昔是;今昔俱非,今昔俱是。昔時平而法弘,
應持戒勿持仗;今時險而法翳,應持仗勿持
戒。今昔俱險應俱持仗,今昔俱平應俱持戒。
取捨得宜,不可一向。次從「迦葉白佛」去,是出
家之人護法,有問有答。問中棄理存事為難,
答中棄事存理為答,如文。二「善男子過去久
遠」去,是廣引證。文為四:一護法本緣。次從「爾
時有一」去,明護法行。三從「尋即命終」去,是護
法果報。四從「爾時王者」去,是結會前二,如

文。第三中云阿閦者,《道行》云無怒,《放光》云妙
樂,無怒妙樂二名相成。《淨名》云無動。王前生
是第一,比丘後生是第二。又約四依,王是初
依第一。比丘是第二依。為聲聞者非小乘也,
乃是大乘聲聞。舉此二人,定以何人為證?舊
取王能護為證,或雙取為證。第四如文。次迦
葉白佛如來常身猶如畫石,是領解。我以常
解解佛常身,耿耿不沒喻如畫石。三「以是因
緣」下,勸修。又二:初通舉因果以勸四眾、次別
勸在家開執刀仗。文即為二:先勸;次簡,又四:
一問、二答、三領、四述。就問為二:初問師之有
無、二問戒之持犯。問者問其與持刀仗者相
隨,猶有師德、為無師德?就佛答又兩:初正答、
後結歎。正答中二:初答戒之有無、次答師之
有無。初文二:初正答是無戒人與護法相隨,
而護法者非無戒人,如文。次既自持戒,云何
化他?更問此事。佛答與護法者俱,如文。從「迦
葉夫護法者」去,二答有師無師之問,先略、後
廣。略中三意:一持經、二持律、三摧伏破戒。具
此三德故可為師。正見是內解經律,遇弘緣
摧伏惡人是外用。「迦葉若有比丘」下,是廣答,
還廣前三而不次第。初廣摧伏為三:先出壞
眾師弟、次通舉三眾、三明淨眾能壞前二眾。
從「善持律」去,廣明持律能壞前二。律中明六
種五法:一學人、二無學人、三神解、四畜弟
子、五訓誨、六事用。此中正是神解五法,得離
依止堪為師位。四事與律問答小異,一事則
異。律謂為誦木叉,此中名隨時教化。神解五
法者,一是調伏眾生、二知輕、三知重、四是律

應證、五非律不證。云何調伏?調眾生時不得
選擇時節處所,又不得一向漫調。知重
可見。知輕者,即十三,前九無諫、後四有諫。兩
諫不從未結具方便罪,三諫不從方結正罪。
非律不證者,知他犯律不應證之。如有人云:
佛入凡夫中作五欲,便自忘是聖人。後遇善
知識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只覺自是聖
人。又佛入地獄代眾生受苦,實受割㓟如此等言予皆不證,聖人豈然?又云:彌勒應
為五百,我是一人。斯言皆不可證。善解一字
者,即律一字,應約律字解五名也,如止觀。「善持契經」去,廣明經亦復如是,例律應有
五事:一隨時教化、二知有餘、三知無餘、四非
經不證、五是經應證。二佛法無量,是結歎。「迦
葉」下,第三領解。「佛讚」下,第四述成。學人五
法者,謂信、戒、定、慧、多聞,從五停心至那舍也。
無學人五法,謂五分法身,齊第四果。神解五
法如前。畜弟子五法者,一謂十夏。十夏是長
宿,堪畜弟子。二持戒纖毫不犯。今時不犯初
篇即名不犯,後可悔故。三多聞。大小內外精
通者若不能具,會須一藏,無者不可。四能除
弟子憂悔。若退戒還俗,應說苦切之事。五能
除弟子惡邪。弟子既無衣食勢力,即欲越濟,
應為除其惡邪。餘兩五法不論。

名字功德品

夫世間名字有同有異,同者俱是體上之稱,
異者名召於體、字歎其德。佛法亦爾,隨順世
間強分同異,以大般涅槃為名,其餘稱歎不
可思議諸佛境界正法門等悉皆是字。而此

名字通有功德,今先分別名之功德。文中舉
七善七譬釋此經名,謂語善、義善、文善、純備
具足是獨一善、清淨是行善、梵行是慈善、金
剛寶藏是備具善。冶城取上中下足為十善,
開善合為八善,今依七譬釋七善文。又餘經
及下文皆言七善,不勞足之。初譬明大是廣
義,所謂八河入海。又是深義,所謂一方深奧
祕密。又大是極義,所謂希望永斷。又是第一
義,所謂象迹為最。又大是勝義,所謂秋耕為
勝。又大是寂義,所謂善治亂心。又大是具足
義,所謂八味具足。皆一一敘之,名大般涅槃,
此即名功德。次稱歎字功德。功德有三:一是
諸佛之師,文云「無量無邊諸佛世尊之所修
習。」二是菩薩之門,文云「菩薩修是大般涅槃,
得正法門能為良醫。」三杜眾生四惡之趣,文
云「眾生聞此經名,墮四趣者無有是處。」然涅
槃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略舉三條釋字
功德。六卷名受持品,此從能持人得名;此文
從所持法作名,互舉一邊。此品答上云何於
此經究竟到彼岸之問,文中明諸佛修習已
到彼岸,菩薩得聞則是中流眾生聞名發足
此岸。然涅槃之河非彼此中而彼此中,一問
三答,答過所問。

就文為四:一勸持、二問、三
答、四領解。初為二:一勸持、二受持。受持功
德不墮四趣者,舊云:聞經修行登於性地是
則不墮。二云:為作遠緣,起惡則墮,但藉此緣
後能反本。又云:聞經理解與聞慧相應,理數
不墮。興皇云:聞經名者,下文自云「名無名故,
聞不聞故。」如此聞名無生正解,尚無人天,寧

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德超度有流,是佛境界
二乘不知。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
德,何關歎於聞經功德?此不相應但持五戒
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夫大涅槃是
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為受,不
忘為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二「白
佛」去,是問。為二:一問名功德、二問持功德。向
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三佛
答其二問,即為兩章。答名為三:初判名、次明
七善、三明七譬。初文可見。次七善者,舊釋
序、正、流通為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德是初善,
萬善是中善,萬果為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
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為中善,得報為後
善。三、七譬者,他解:六譬釋大,後一譬釋
般涅槃。今觀文,初譬釋大,後六譬釋般涅槃。
然通釋名,不分別也。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
大釋常,便為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
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
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
命者,即陰死兩魔。餘五譬可見。最後譬中云
八味者,以譬四德開常出恒。不為緣生故常,
不為緣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為安,內
無所受為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
死同皆是我。問,云何是酥之八味?有人用八
功德水,為答此不爾?水乳體別,本不相關。
耎輕屬觸,不臭是香,飲時無苦調適是功能,
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為答,此亦
不然。苦辛醎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
足。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

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眾味可得為譬。酥
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
味也;就甜淡膩,即為八味。二「善男子」下,答奉
持問。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
受持功德亦復不少,故不多說。「白佛」下,領解
也,初領名、後領持。

卷 9

四相品上

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
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前諸問答皆含
三德,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為
眾生說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
明百句解解脫。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
相。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說於祕密。開演云
何?舊釋云:昔說法身般若無解脫,今開涅槃
具足三德。此但解開,未明於說。開善云:四相
答開密,現病答說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
興皇云:竪論是開,橫論是說。昔以無常覆常,
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
開佛,明今昔兩說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
常非無常。復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昔教
直言自正正他是為四相,今開為般若;昔
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說有為

解脫,即是智上意地能緣,今開為解脫。此三
皆常,並是涅槃方便,此即竪明開微密相。若
橫釋者,昔欲說常而不得說,為於邪常,今始
說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說有餘,江河迴曲;
今說無餘,河不迴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
即橫說微密相也。是義不然。常、無常、亦常亦
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皆覆正理。故《釋
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
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
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若爾,悉皆相覆,那
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
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
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
偏僻自壞,其間並決,可自思之。今明四句悉
互相覆,通是祕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
即理,皆得開祕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祕
密,如是敷演名說祕密。更以四句重分別之。
自有開非說、說非開、亦開亦說、非開非說,就
自行為開,教他為說,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說,
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說。今之四句該括凡聖,
不獨在佛。又一一句各論開說,自行顯理名
開,自說己證名說,說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
如分涅槃以為四相名開祕密,通塗廣演名
說。興皇只是此之一句。自行化他有二者,令
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說。不自不他
亦為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說。如
是分別開祕說祕,差別之相亦無差別。舊云:
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德。亦云:此品明三德,不

明三密。又云:只明三密即開三德,開口密是
般若、開身密是法身、開意密是解脫,三據不
同而為三章。今家用此三章消文。然呼為三
密亦互相有,而從多判以為三密。

約四相廣
開般若,一則破偏、二則顯圓。何者?昔說般若
無相離相,今明般若即相無相。只般若是四
相,只四相是般若,即相無相、不求無相。顯圓
者,開於涅槃以為四相,涅槃寂滅尚無涅槃,
而四相無缺。雖開四相,四相一相即大涅槃。
從涅槃開四即俗諦,四相即一相是真諦。一
相即四故非一,四相即一故非四,非一非四
名大涅槃,不並不別不縱不橫方顯圓意。約
十界身開法身者,亦破偏、顯圓。昔說法身無
我,今用無我而我、我即無我,例如般若。
約百句開解脫者,亦破偏、顯圓。昔離百非絕
四句名為解脫,今解脫即百句、百句即解脫,
解脫即非、非即解脫,例如前說。

就口密
為二:先正明口密、次兼明身意二密。初正明
口密中,文為二:初明四相、次料簡涅槃。初又
二:一明一相四相、次明四相一相。初為三:初
標、次列、三解釋。文自為四。然自正與善解是
自行,正他與答問是化他。就自行中有化他
意,從多則自行,攝化他亦爾。就口密中通有
身意,而多屬口,身意亦爾。標大涅槃一也,開
示分別四也。就自正為二:初明佛自正、次譬
比丘自正。初云若佛如來者,即是正人。見者,
正智。諸因緣者,正緣。於境而有所說,即是正
教。明正人中舉二號者,佛是正覺,如來與佛
其義不異。此之二號自正義便,故言若佛如

來。又復見者,是用。佛眼照因緣境,實相非
因故非自,亦不在緣故非他,不共、不無因,了
達實相,名之為見。以見正故,所說亦正。

次譬
比丘者,佛境難解,舉淺況深而令易了。又為
三:一見火、二誓、三結。見火聚者,火從緣生。
推此火聚,火為自生?為從薪生?為薪火生?為
離薪火生?若火滅時,為至東方南西北方耶?
生無所從、滅無所至,火聚因緣四不可取,邪
見所燒。觀身亦然,不有、不無、不亦有無、不非
有無悉不可得,是名正見。

次「便作是言」下,因
見立誓: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邪見,若有
若無乃至非有非無亦不邪說;十二部經佛
僧三寶,抱火燒身誓不邪見,利刀割舌誓不
邪說。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明自正見不為邪
動。於此說者復生憐憫,明其自誓不為邪行
之所滅沒。比丘正見及以正說尚復如此,況
復諸佛。

三「應如是」下,如觀火聚破身見定執,
結成自正。舊有問云:汝開涅槃以為四相,自
正正他而為兩相。亦應開一寶以為三寶,自
覺覺他應為二寶。寶不開二,自正正他豈為
兩相?觀師答云:教門不同,何得盡例?為緣異
說。今若例之,自覺覺他同就佛智,但是一寶;
自正正他約自他相,他相非自,不得為一;自
覺覺他,智唯佛智,不得為兩。

就正他,文為
四:初以歡喜正他、二以無我正他、三以常樂
正他、四以第一義正他。初文者知而故問。令
汝歡喜,豈非世界?以無我無常調伏賢聖令
生善根,豈非為人?出世常樂破世無常,豈非
對治?若欲遠行寶付善子,即第一義。尋文會

義,理甚分明。夫乳養嬰兒止可含酥,若耎強
食,食俱不可。正他亦爾,從微之著漸而正之。
女人能生,譬慈是善本。嬰兒,譬初信。始生
乳養,譬聞法自資。含酥,譬贊歎歡喜。贊歎逸
美益更成病,故云多含兒酥將無夭壽。酥尚
莫多,況強耎食。喜逸妨道,況生善與對治,故
須籌量。含酥譬世界,故文云「如來實說令我歡
喜。」又女人心疑,含酥太多不得聽法,佛為解
釋令得專心,是正他相。又嬰兒稍大,節乳與
食,此譬勸進生諸功德,即為人也,文云「亦說
無常苦空無我。」又兒長大能自行來,硬食尚
消況復耎乳,譬功德稍著,堪可切磋彈斥對
治,故文云「出世三味破世三味。」又兒長大委
業示寶,此譬生善破惡已周,歸宗會極入第
一義,故文云「應以寶藏付於善子。」推此經文
須作四悉。就歡喜正他,文為五:一女人默念、
二如來故問、三女人歎佛、四請法多少、五結
其歡喜。舊四釋。一云:正說法時此女人來。二
云:不爾,佛於爾時已年八十,呼女為姊,豈有
老姊乳養嬰兒?蓋引昔事。三云:佛化為女,例
如化童。四云:都無此女,假設寓言。從「世尊如
是」去,是生善正他。舊用此語以合上譬。又云
女人稱佛以為世尊,或云是佛自稱世尊。今
將此文成前起後,若消不消即是成前,說無
常等即是起後。文為三:初成前歡喜、次「亦說
下」正是生善、三「若佛」下料簡不堪對治。「復
告女人」去,是對治正他,文為二:先牒不堪;次
明對治,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醎酢苦
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

合稱為世間三味。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
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味。此別有意
。「復告女人」去,是第一義正他,文為二:初
以三悉即是惡子不付寶藏、後第一義名為善
子即付寶藏。不付聲聞,故不以真諦為第一
義。又取聲聞為生善者,既非獨大乘,此乃小
大通共以為四悉。當知是家則為有佛者,佛
是常義又是覺義,覺即解義。此人解常,故其
家有佛。

三者能隨問答,文為二:一正釋能問
答、二唱斷肉。初文佛舉無方之問,須作無方
之答。但約一施為端,餘事例爾。若不施名施,
應不持戒名尸,乃至不智名般若。答有五
句,例為兩釋:一初不知彼不食魚肉,以魚肉
施;彼既不受,於我無損而成大施。二云先知
不食,欲顯彼德故以施之,於我無損、於彼著
名。又見作福隨喜不障,亦是大施。又見苦者
方便解之,不損一毫而名大施。「迦葉白佛」下,
二立斷肉制,有六番問答。初番唱斷肉。有師十
義釋應斷肉:一云皆有佛性盡應作佛;二云
諸佛菩薩變化無方;三云眷屬輪迴;四云同
四大五陰;五云精血不淨;六云恕己不能而
欲啖他;七云本自無怨橫加酷害;八乖菩薩
化道;九食少罪多,既不斷肉望十方有分;十
怨對無窮,若殺一生五百生償,故不應食。如
食子肉者,父子同體天然之慈,垂淚而咽無耽
味心。一云有其昔事。昔國王在路,饑食子
肉以度險道。二云子捨身肉,供養父母。三云
舉譬,如食子肉。四云非但食肉如子肉想,凡
受施時及果菜等,皆他命分,如子肉想。第

二云斷大慈種。有三解:一云佛是大慈、二云
初地是大慈、三云性地是大慈。大慈必藉小
慈為種,若食肉者則無小慈,故言斷種。又云
只眾生是大慈種,定應作佛,《華嚴》名諸眾生
以為佛子,食之即是斷佛種也。第三云三種
淨肉,即是不見、聞、疑。有二解:一云不見為我
殺,不聞疑亦爾。二云若不見不聞但令是殺,
不問為我不為我。若是不疑,須云為我。第四
番明十種不淨肉者,下〈梵行〉云:人、蛇、象、馬、猪、
狗、鷄、狐、獅子、獼猴。獼猴似人,蛇似龍象,馬是
濟國之寶,猪狗狐是鄙惡之畜,獅子是獸王,
人是己類。九種清淨者,即是見聞疑各有前
後方便及以根本。第五番明美食。若隨他
語言是美食,若隨自意不言是美。第六番云。
五種牛味,乃至金銀盂器悉不應受。

佛答為
八。一訶不應同尼犍裸形自餓饕餮,若過若
不及也,此中應自斟酌。如寶物者,起重貪心,
尚不應畜。如五味者,非正身分,故聽受之。豈
如尼犍一向制之?二明須識如來開三遮十
之意,那得同彼外道見乎?以為眾生不可頓
斷,先斷三種,相三種外故;次斷十種,次斷十
種之外;斷貪想故一切悉斷。三頓制諸弟子
悉斷一切肉者,對昔唱今,而菩薩戒中久制
輕垢之罪,為度眾生雖現食肉而實不食。四
明食肉怨嫌長遠化道不行,與眾生隔絕。
五明執小乘食肉,謗大頓斷,起惡爭論。六明
食肉多起惡事、七除饑年污器、八結制,悉如
文。

云何善解因緣義,即第四相。若通論者,預
是經論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若別論者,三藏

事相是因緣教。今文偏指戒律者,如欲制戒
先須緣起,次明戒體,後廣出相,故名為因緣。
餘兩藏少,不如此多,故不別指。就文為二番
問答。初假設四問:一問何不頓說、二問墮、三
問律、四問木叉。先一是總,後三是別。如來何
故不為弟子頓說五篇七聚令其修行,待其有
犯方始制耶?波斯匿者,此翻和悅。王多仁慈,
若不醉時恒懷愛念,若得酒時應死判生。佛在其國,欲制盜戒,問王:國法盜幾入重?
王答五錢。佛依國法,有事制立多問於王。今
標國主,意在於此。深妙義者,何不頓說篇聚
戒律?戒是大乘常樂我淨,故言深妙。第二問
墮而不問戒與毘尼,誦者義得相兼。木叉名
解脫,毘尼名滅,只滅兼解脫。問木叉,兼得毘
尼。律有二義:一詮量輕重、二者遮制。今取遮
制邊,兼得戒義,戒是遮止,律攝。誦者書之在
文為律,闇諷在口為誦,一體而有兩名。佛答
四問,更重答木叉,舊用此為五問。就答中
不次第,初答木叉、次答墮、三重答木叉、四答
律、五答總問。初答木叉者,知足淨命是其義
也。次答墮者,墮通輕重,若犯五篇則墮四趣,
墮義則通。又復墮者偏在犯重。又墮者長
養,此偏在輕。輕墮二塗,重在地獄。「波羅提」下,
三重答木叉。「律者」下,四答律。初一句直順入
三藏,入戒威儀即毘尼藏、深經即修多羅藏、
善義即毘曇藏。《十誦》唯九十。《彌沙塞》九十二,
一尼不病不得往說法、二迴僧物向己。今言
九十一者,復是教門廣略。五「或復有人破一
切戒」去,是答總問何不頓說?所以不得頓制

五篇者,恐人屏破。若頓制五者,恐人不敢持。
所以漸漸從輕至重。具足者,具一切惡。盡一
切相者,一切善也。無有因緣者,無復佛法因
緣,亦是撥無因緣。

「爾時有善男子」去,第二番
假設問如來何不預說。文為二:先問何不預
說、次問將欲陷墜,在文可尋。佛答為二:先答
陷墜之譏、後答不先之意。於中有譬、有合。初
譬中作輪王譬,又有三意:初說十善,譬頓教;
次行惡者漸斷,譬漸教;三行聖王之法,即捨
位出家,譬會漸歸頓。合文亦爾。於中二:先正
合、次舉輪寶明開合意。初雖有所說,合頓意
也。要因比丘合漸意,乃見如來法身合會頓
意。次舉輪寶譬三寶不可思議者,顯如來頓
漸開合若先說不說,皆非眾生所能圖度,故
不可思議。

從「復次自正」去,是第二明四相一
相。前分別顯示大般涅槃,故明一相四相;今
明是一一相即,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明四相一
相。若定一四,豈得一四?故知非一非四得說
一四。他以異體一體三寶為例。今明不爾,異
體三寶是小乘,非此流例。一四四一皆大乘
意,一體三寶三寶一體可得類之。亦如上文
總稱涅槃,別稱三德。就文為二:初正明四
一、後反質釋疑。初正明者,證名自正。常破無
常是正他。因問廣衍為答問。分別三點為因
緣,名異體同,更非別法,故是一相。上文以法身
為別、涅槃是總,今以涅槃為別、祕藏為總,是
故不同。然顯名法身、隱名為藏,或時為總、或
時為別。解脫與般若既等無有異,例亦應然。
次反質中有疑有質、有答有通,可尋。問:四相

一相是四悉不?答:義理應通,觀其文相亦可
例作。大般涅槃即第一義,為聲聞說常是對
治,因問廣說即為人,三點而成即世界。

「佛告迦葉」去,第二料簡。若涅槃即四相等無
有異,何故料簡涅槃不料簡四相?四相名異
於昔,涅槃名與前同。昔滅因縛,無依無正名
為涅槃,故滅煩惱已無別涅槃;今涅槃滅煩
惱已有常住法。昔涅槃滅諸有,今涅槃有妙
有;昔涅槃無有依報,今涅槃有所師法;昔涅
槃無正報,今涅槃有如來。若不料簡,無以取
異。文為四:一佛料簡、二迦葉論義、三領解、
四述成。

初佛料簡為二:先假作五難,一明滅
惑、二明滅有、三明滅依、四明滅正、五通滅
有。皆引昔教,悉據佛意,可尋。次「若有人作如
是難」去,是佛作答。為三:初訶、次答、三結異。初
訶有通、別。通訶是邪,以偏難圓,故言邪難。次
「迦葉」下別訶。迦葉不應者,不應名同混令無常,
故言不應憶想。

次答,為三:初答滅惑滅依兩
問。文云滅煩惱者,者謂主者既無煩惱,主者
依報則無所屬,故不名物。若依昔義,指此無
物以為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何以故」下
即明所得畢竟是淨,寂靜是樂,無上是我常,如
文。今之涅槃所離所得,與昔為異。次從「滅盡
諸相」去,是答滅有滅正兩問。相即是有,兼於
正報。若依昔義,滅有滅果即是涅槃;若依今
義,只是所離。「無遺餘」去,明所得無有遺餘是
樂,鮮白是淨,常住是常,不退是我。三從
「言星流」者,答第五通問。星流即煩惱滅,有餘
涅槃;散已尋滅不在五趣,無餘涅槃。若依昔

義即名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皆是常住
無有變易,即是所得與昔不同。三「復次迦葉」
去,結定其異。昔涅槃中無正報人,今涅槃中
有於諸佛。昔涅槃中無有依報,今涅槃中有
法為師。昔涅槃中無有諸有,今涅槃中而有
妙有所謂恭敬。昔涅槃滅煩惱已無復有法,
今涅槃中有常住法。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
仍略語,若具言之,以法樂我淨故佛亦復然。

次「迦葉復白」去,論義。兩番問答:初番中先
問次答。初問中,文有二:似作三難、似約煩惱
業有。初云煩惱火滅如來亦滅者,由煩惱故
是故有人,煩惱既滅何得有人,而言如來常
在不變?次意言迸鐵赤滅莫知所至,良以業
運業滅則不能有至,云何而言常樂我淨?下
文云「鐵熱赤色滅已則無復有」,良以惑業故
得有有,煩惱業滅那得妙有?次佛答言。鐵是
凡夫,如來不爾。今明凡夫二義:外道世智斷
惑,還更得生,即是凡夫無常。二乘斷通惑已,
復生別惑,亦是凡夫無常。如來不爾,不同二
邊,是故名常。「迦葉復言」去,是第二問答。此
問還躡前兩意,先問次答。初問中意者,凡夫
滅惑還更得生故是無常,如來既滅亦應還
生猶是無常。次佛答,中二:初彈非、次轉譬。初
彈不應。何者?佛非兩凡,久盡通別,豈生煩惱?
故言不應。次轉譬答。凡夫體熱,如鐵難融;佛
智猛盛,如火然木滅已有灰,滅煩惱已則有
涅槃。壞衣斬首破缾,物謝於前、名生於後;煩
惱滅已獲得涅槃,不同汝問。

三「迦葉」下,領解,
如文。

四述成者,後宮是統化之境,譬閻浮提。

後園是賞翫之所,譬常樂我淨。

「迦葉復問
我已度」去,是第二廣開身密。六道殊形為遮,
皆聖所作,餘人不能。今皆開顯法身之密。前
開般若為四相,合四相為涅槃。涅槃即是法
身解脫,此以一周開口密已,今更開法身出
種種身,合種種身只是涅槃般若解脫。他謂
一物覆一物開、一物顯一物隱,故各開各顯
永不相關。理豈然乎?只覆於開、只開於覆,成
論人謂:此是權巧,於凡不解。今明,若此不解,
餘何可解?地人云:是法界用。今明,豈離體而
有用?他明巨細相容是聖人之術事,今明何
有一術而非因緣?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唯應
度者乃能見之,寧非因緣?因緣妙慧,能以一
塵容於無量、無量容一塵,延促過現、引擲此
彼,自在無閡。莊周達體,化為蝴蝶。又識己夢
往至天涯。昏恍尚然,況復至德者哉。

就文為
二:初開身密、次論義。初開密為兩:一問、二答。
問為四:一領旨、二正難、三結問、四請答。初如
文。次難者,耶輸此言名聞,羅睺此言宮生。三四如文。答為三:初總非、次誡聽、三正答。
初如文。次「是大涅槃」下,誡聽。「若有菩薩」去,是
正答。正答又二:初通舉菩薩住大涅槃,有八
復次;後別舉釋迦。初文又二:初七復次正釋、
後一總結。初中舊解菩薩住大涅槃為三。一
云:是佛,應為菩薩示作因人為能住果,故言住
大涅槃。二云:不爾,若是佛者,還是佛在涅槃,
何謂菩薩住涅槃?住者有二種:一信住、二真
住。既是因人,但是信住。有人難此兩解:若其
是佛,應為菩薩,此還是佛住於涅槃,非關菩

薩;若是信住,何能作於如是大事?夫涅槃體
逈出因果,雖非因果而能因果。若將因人來
望涅槃,云涅槃是因,因人住故;若將果人來
望涅槃,云涅槃是果,果人住故。例如正性非
因非果而果而因。今明圓菩薩從初發心
常觀涅槃行道,故上文云「一切眾生皆悉安
住祕密藏中。」圓教菩薩何以不能住大涅槃?
所以明菩薩者,舉因以顯果。因尚若此,何況
於果。此義自成。何故?言佛應作菩薩,復何故
云菩薩不能作諸變現?下文云「菩薩住大涅
槃,修種種行。」何意不能住大涅槃種種神變?
故不用彼解此。七復次並從少至多,初直舉
一須彌入芥,乃至十方入塵,展轉相望,彌顯
不可思議之妙。次總結,可知。「善男子我已久
住」去,次別舉釋迦。文為三:一略明化道之法、
二廣辨方便之處、三總結。初如文。次「於此三
千」去,廣辨方便之處。又為三:初總明三千施
化、二別明閻浮施化、三總結諸方便。就別約
閻浮,又為四:一此生應現、二明餘生、三重明
此生、四重辨餘生。初此生中,言摩耶者,
《賢劫經》翻極妙,《瑞應》翻曰妙,又翻大智母。十
方各行七步者,河西云:象王初生即行七步,
如來示同象王行故。冶城云:示過六道,故行七
步。《大善權經》云「各行七步,應七覺分,覺未覺
故。」南方言作上福田者,河西云:梵本以南方
為右,右是便手,明佛法以淨戒為便,故為上
福田。開善云:南是陽方能生萬物,故言福田。
西方示七步者,河西云:西方是後,故曰生盡
為最後身。開善云:西是秋方,謂言死地。北方

者,河西云:梵本言勝,故云已度生死。東方是
諸方之首,生長為義。從「我於閻浮提示現出
家」,是第二辨餘生。若依一方示現出家,即生
成佛;今言四果,故是餘生。又蓋由眾生感見
不同,若作今生者,亦有此事,二乘之人咸言
如來是阿羅漢。《釋論》云「聲聞法中阿羅漢地
名為佛地。」「為欲度脫」去,即是第三重辨
此生成佛之事。輸頭檀亦云閱頭檀,此云白
淨,亦云淨飯。瞿曇者,《善見婆沙》翻為滅
惡,《阿含》云純淑。「我又示現」去,第四重辨餘
生。

「迦葉復言」去,第二論義,有兩問答。此
中論義牒前燈滅,譬滅已永不復生,何得無
方楞嚴示現?將前意難後義。答文為三:初訶
其問、二舉譬答、三反責迦葉奉答因以為難。
佛答,文四:一訶問、二定宗、三會譬、四料簡。
初二如文。三會燈滅,云是羅漢涅槃,永滅不
生;如來涅槃,滅而不滅、無生而生。「若更」
下,四料簡。中云那含不受生者,一云不受欲
界生,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也。

四相品下

從此卷初是第三開意密明解脫德。文為二:
初明開密、次明解脫。他解開意密,興皇云:開
身密未盡,今明通開三業之密。文云「如來之
言開發顯露」,豈非開口密?「如來心無慳吝」,豈
非開意密?「如來法身具足無缺」,豈非開身密?
經有通文,不須偏說。何者?佛示凡像說半字
法隨他所宜,方便三業覆真三業,愚者不了
名之為藏。今開方便即是真實,智者了達無
所祕藏,是約三業開密。又約四句開密,謂他

開佛密、佛開他密、佛開佛密、他開他密。他開
佛密者,品初迦葉云佛法不爾,咸令眾生悉
得知見。知即開意密,見即開身口兩密。
佛開他密者,示諸眾生諸覺寶藏,顯發額珠
置祕藏中,是開他密。佛開佛密者,我從得道
常說般若法身解脫。我今此身及諸色像即
是法身,若子長大有堪任力,如來則無慳吝
之心,是佛開佛密義也。他開他密者,如德王
云:「我解一句半句。以解一句至半句故,見少
佛性。如佛所說,我亦當得入大涅槃。」又十
二句開密,謂四句中各開三業,則十二句開
密。又無開無覆、無顯無密。何者?佛性之理
未曾是開,其誰為覆?既無開覆,寧有顯密?一
句叵得則無眾多。特以眾生聞不能解名之
為密,智者了達則無復顯密。無顯密故名之
為開,無開而開如前分別。問:《釋論》云「般若是
顯示,法華是祕密。」舊解此云:般若大道無住
之說而為顯示,法華斥小以為祕密。祕密不
了,顯示則了。此義不然。法性非顯非密,為緣
顯密,經經悉爾,豈可以龍樹別意通害諸經?
此文亦以無常斥常,豈是不了?故前開密此
說解脫者,兩義相關。何者?若定開定覆,為開
覆所局,不名解脫。非開非覆、能開能覆,開覆
自在方是解脫。故此兩文並屬解脫德攝。


開文為兩:前明開密、次論義。開文為三:一問、
二答、三領解。問為三:初非密藏而言無、次是
密語而言有、三結也。初文云藏者,理也。理無
開覆,云何言密?故是無也。次「何以故」去,是語。
故有語者,教也。教本為緣,緣有開覆,故有密

語。例有身意等密,就是密語,有法譬合等。初法如文。次譬中幻主、機關應是兩事。幻
有二義:一鄙術淺近不令人見、二畏他效術
不令人見。機關亦爾。二事既同,共為一譬。合結如文。第二佛答,為兩:初歎問答其無
有祕藏、次九譬答其唯有密語。然諸譬之中
或順或反、秋月是順譬、積金是反譬,在文可
見。就九譬分為三:初七譬,斥密三業開
顯三業;次長者教子一譬,釋開密因緣;三龍
王一譬,明無開密因緣。初文者,秋是陰時,月
是陰精,陰精在陰時其明轉熾。月譬佛能應,
秋譬機能感,感應相應唯開無密。第四譬云
雖負出世法者,河西云:佛本誓度一切眾生,
眾生未盡佛入涅槃,故言負之。興皇云:佛得
果時是為眾生,豈有行因而為眾生、得果不
為?但眾生未盡,故名為負。斯意俱不異河西。
今為兩釋:初心是小富,得果是大富。能度眾
生,生不肯度,如人不從債主求物,主當與誰?
義言為負,實無所負。下文龍王譬,乃兼顯之。
又佛初發心誓令眾生厭棄諸有,是名不負
世法。誓令修習出世之法荷負此事,如地持
物始終不捨,故言雖負出世之法。此乃荷負
之負,非負貸負。次長者教子譬,為兩:初為密
作譬、後為開作譬。初為二:先開、次合。初開為
四:一欲教大、二緣不堪且為說小、三不說大、
四結無覆藏。初二如文。三不說大中云毘伽
羅論者,此云字本論。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
本,典籍音聲之論,宣通四辯訶責世法、贊出
世法,言詞清雅義理深邃。雖是外論而無邪

法,將非善權大士之所為乎。其文問答等可
尋。四結如文。從「佛言善哉」下,合初譬也。初述
贊正,合欲說大教也。次「以諸聲聞」下,合且為
說小也。三「而不為」下,合不為說大。四「善男子
如彼」下,合無祕藏。次從「如彼長者教半字已」
下,為開密作譬。次「所謂」下,合,如文。舊引此文
證無常是小、常是大。興皇難此義云:《大品》亦
明無常,應是小乘。解云:無常通大小並云半,
滿亦應爾。今明無常是三藏,常無常是通,常
是別,即常無常而非常非無常是圓。應用四
意分別眾經,豈可一向而生爭論?三「復次」下,
「龍王雲雷」去,為無密因緣者作譬。不下種是
無密緣,不萌芽是無開緣,如文。三「迦葉復言」,
即領解文。

次「如佛所說」去,是論義。又二:先論
義、次領解。初論義有兩番問答。初問有三:先
領今常、次引昔無常、三問云何。佛答為二:初
明昔權、後明今實。初昔權中云波斯匿者,《鴦
掘經》云和悅。《阿含經》云祖母養。次「我今」下,明
實舌墮落者,以常為無常,致招此過。彭城寺
嵩法師云:佛智流動,臨無常時,舌爛口中,此
尚不易。「迦葉復言」去,是第二番問答。此問近
從如來常存無有變易生。偈迮但三問,長行
有四問。佛答初問有三意。無積聚者,舉積明
無積聚。積聚有二者,是明無積之積。僧亦如
是者,是明積之無積。聲聞是有為者,聲聞作
意故是有為,非時取證故名積聚。菩薩無作
中行故曰無為,不以空為證名無積聚。次
亦得名為者,答第二問。迹難尋者,答第三問。
我說是人者,答第四問。今明佛答四問廣顯

常住,無積是淨,知足是樂,難尋是我,無至處
是常。復此無積是無集,知足是無苦,難尋是
有道,無至是有滅。有滅故無苦,有道故無集,
道之與滅皆常樂我淨,常存之義明矣。次迦葉
復言者,是領解也。從「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去,
有人用此文述成。

「迦葉今從此」去,第二正明
解脫。文為三:初略明解脫、次廣明解脫、三總
結解脫。略又二:初略說解脫、次論義。略說為
三:一舉廣大、二舉無創疣、三解脫處。包攝無
外,不可求其涯底,故言廣博。淫怒癡盡,患累
都除,故無創疣。境智相應,故名為處。是為略
說三點不得相離,亦是體用成就,亦是自他
具足。三意雖略,義理粗周。就廣大文,有法有
譬。所言大者,其性廣博,此是隨名訓釋,不可
謂是待小之大。何者?上文以常釋大,此以廣
釋大,下以不思議釋大,當知此大乃是絕待
不思議大。譬有竪橫兩意,人雖多德要在壽
命,壽命無量即是竪譬,合於內行。行雖多塗
貴在正法,故言為人中勝。「如我所說」下,一人
具八,多有功能,即橫明眾德。將譬望法,具以
橫竪釋大。次從「所言涅槃」下,明無創疣。有人
引此翻涅槃為無累,無累即是無疣。興皇解
云:涅槃外國總名解脫,此間別稱理應。以此
總翻彼總、以此別翻彼別,何得用解脫別名
翻彼總名而翻涅槃為解脫?今不翻總而但
翻別為無疣者,正言總能兼別,別有無疣之
義,故以別釋總。如此翻名,那可混濫?就文有
法、譬、合。法說自無創疣,譬說治他創疣,只是
互現。三從「解脫處」,文為二:一自解脫、二調伏

他。初文中言處者,第一義諦而為處所,不會
此處不得解脫。自安此處,復調伏他。《普賢觀》
云「常波羅密所攝成處」,此又云「以是真實甚深
義處」,當知以第一義諦為處明矣。次「隨有調
伏」下,化他處者,非但顯圓亦是斥小。昔法身
般若雖化眾生而無解脫。無餘解脫無餘二
德一入永謝,尚自不能一處調他,況復處處。
今之解脫,隨十法界六道四聖,但是眾生須
調伏者,普於其處而調伏之。雖在地獄身心
不苦,雖在畜生而無怖畏,雖在餓鬼恒無饑
渴,雖在人天無人天事,雖在二乘以佛道聲
大悲教他,於一切處都無創疣染著之累,以
是義故名解脫處,非直觸處無染。又有般若
照明、法身自在,只解脫處三點具足,斥昔顯
今其義明矣。

二「迦葉白」下,是論義。上明三義,
此但論兩。初二番問答,論無創疣義,如文。後
三番問答,論解脫處。初番如文。次番問答為
二:初問雙標,次答中二:初雙釋、次雙結。舊
解常住佛果有色而引此文。又一師云:佛果
無色而言色者,妙慧顯然故名為色。二能應
為色。又有說云:三聚之中二聚非色、一聚是
色,取色聚顯然,喻佛果解脫。興皇云:若定有
色定無色者,不應安或,或者無緣作色無色。
然法身非色非無色,而或色者是無色色,或
無色者是色無色。以是義故,二乘不解,非其
境界。聲聞無色者,小乘患色猶如桎梏,為說
無色。菩薩能體色無色,故言妙色湛然。今皆
不然。解脫之體何曾是色及與非色,下文云
「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與不空。為

兩緣故,言色非色。非色亦色、色亦非色,色非色
不可思議。」第三問答正顯此義。乃是諸佛境
界,非聲聞緣覺所知,即其義也。

二「爾時迦葉
白佛唯願哀憫」下,是廣明解脫。有問有答。問
或為二:涅槃行是問因,解脫之義是問果。觀
師云:不須分別因之與果,直是問此解脫行
德,行德是行。今謂不然,乃是請廣上三義。行
者衡音,謂是施行演暢令其開廣,請廣上廣博
意。言解脫者,請廣上無創疣意。義者,請廣上
解脫處。上三義既略,今是廣請,云何餘解?次
答中相傳有百句。招提云:就頭首數止有八
十四五,若大小合數有九十七八,極細為言
有一百餘。但一百是數之圓名,故言百句。例
如《大品》百波羅蜜,唯有九十。古來未見
釋此百句,唯真諦三藏一卷義記,略不可解。
天台大師曾於靈石一夏釋此百句解脫,一
句之中皆作百句。凡萬法門先學自飽,而不
錄之,今無以傳。惜哉惜哉,後代無聞。上舉三
義略釋解脫,後百句廣明於一一句備於橫
竪。無有創疣,到解脫處,調伏眾生,句句悉爾。
何者?三點相即具足無缺。三義具足止可懸
照,豈可厝言?欲廣明之為力不足,鑽仰不已
輒分其文。初從「名為遠離去至譬如日月不
偪眾生」,廣上無創疣義;從「名無動法至不生
一念之善」,廣上解脫處義;從「譬如穀聚去
至譬如幻物」,廣上其性廣博義。又從「無有
身體去至能救一切怖畏者」,更廣上無創疣
義;又從「即是歸處去至洗浴還家」,更廣
上解脫處義;又從「無作樂去至斷一切貪一

切相」,更廣上無創疣義。此中既是廣說之
文,重釋無咎。觀師偏解一兩句云解脫不爾。
雖無此岸而有彼岸者,彼此相對。若雙非者,如
非彼此,此彼既去,然後以非彼非此結之。例
如絕待非小非大結之為大,非彼非此結為
彼岸。又相待釋,如惡墜善升,將非顯是。此岸
是生死,彼岸名涅槃,欲貶下劣尊於高勝,故
言雖無此岸而有彼岸。又解脫者斷四毒蛇,
取四鈍使以為四蛇,謂貪、瞋、癡、慢。正言此四
通於見思,能傷法身損慧命。問:斷惑是因,解
脫是果,云何解脫斷四毒蛇?開善引經云:無
明力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果有等覺妙覺,
等覺即斷。莊嚴引經云:上士者斷,無上不斷。
觀師云:果地非斷非不斷,緣宜聞斷,如開善;
緣宜不斷,如莊嚴。今若取四教義,三藏果斷、
因不斷。通教因時斷正、果起斷習。別教因斷
多分、果斷一分。圓教從因至果皆稱佛智,皆
非斷非不斷,不斷而斷、斷即不斷。「斷一切有」
去,是去理外生死;出生無漏善法,即是就理
內涅槃。斷塞諸道者,斷有所得諸道,若我無
我四句皆除。不除我見者,不除理內之我。今
明斷一切有即是破假,出生無漏即是入空,
斷塞諸道即是雙非二邊,不除我見即是入
中,名為解脫。此義比諸師,明哲自見之。

三從
「三跳三歸」去,是總結解脫。又二:一總結、二論
義。總結者,三跳免怖,結上無創疣。三歸,結上
解脫處。即一而三是橫廣,即三而一是豎深,
結上其性廣博。他解:畏獵師故三跳,怖魔外
故三歸。初跳喻歸僧,離蠟者猶近;第二跳喻

歸法;第三跳喻歸佛,方得安隱。故下文中怖
鴿入舍利弗影戰怖未安。又逐三寶次第,初
跳喻歸佛、次跳喻歸法、第三跳喻歸僧,具歸
三寶乃得無畏。有人云:前是別體三歸,後方
是一體三歸。今云不爾,只於此中即是一體
三歸。時眾未了,迦葉更問,而重顯之。「迦葉白
佛若涅槃佛性」下,舉三事論義:一問三歸、二
問無作樂、三問不生不滅。百句既廣,略舉三
問。私云:於解脫後設此三問,信此三問攝萬
法門。初問三歸者,既言解脫如來涅槃唯是
一法,只應一體一歸而已,云何言三?即是舉
三難一。佛答為四:一以體妙故應三、二名義
科簡故應三、三引證故應三、四自在故應三。
初體妙故應三,若解脫涅槃定是一體不得
三者,則非妙非寶,不可歸依;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乃是妙寶,是可歸依。文云「怖畏生死故
求三歸,以三歸故知涅槃一。」即其義也。次名
義科簡者,解脫如來及以涅槃同皆是常,所
以名同,其義則異。從同故一,從異故三。名一
義異尚得為三,名義俱異何得不三?三引證
應三者,昔別體僧上尚具三寶,況一體佛上
而不具三?四自在不定故應三者,昔為破邪
說一為三,三不乖一;今為破別說三為一,一
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非下所知。
「迦葉復言」去,問無作樂。問為二:初領旨、次「云
何」下作難。意云:若畢竟樂名涅槃者,即無所
有,誰受安樂?佛答為三,謂譬、合、結。以患故吐,
吐故無復所有,乃名為樂。佛無受樂亦復如
是。「迦葉復言」去,問不生滅,有七問答。前四如

文。第五問云何如來作二種說者,此問從何
生上來。或以虛空喻佛身或不用,或以雲雷
喻佛身或不用,或言一三或言三一,執此為
難云作二種說。佛以兩譬答。害佛害母,身雖
不壞,逆罪已成,皆不可定說。若言身壞,身實
不壞。若言無罪,其實得罪。如來知時,或時定
說、或不定說,以四悉檀皆不虛也。三「迦葉白
佛」去,是領解。四「佛贊」去,是述成也。

卷 10

四依品

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
言四依。憑有二種:一憑自法取益、二憑他取
益。若唯憑法不兼憑人,不名為依。若憑人者,
兼得於法。文云「四人出世,護持建立利益義
彊。」故立四依,答上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
問。廣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論廣大,亦可依止,
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問得法人,
今答得法人,故知從人立四依名。又昔人雜
真偽,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今依
正人取正法,故依於四人立四依品。又昔依
法簡人,則其人無法,法亦不遍,如捨此就彼以
求虛空。今明人即秉法,不捨此就彼,故從四
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釋品也。問:如

來是正人,何不作如來像?四果非正人,那作
四果像?答:佛雖正人,其出佛後,故不得作如
來之像。四果非正人,謂四果是真福田,化道
易行,宜作此像。問:餘像難者,《楞嚴》何故種種
示現?答:通論悉作,別存四果。自有如來為如
來、如來為四依、四依為如來、四依為四依,四
依為四果、四果為四果、四果不能為四依。雖
有諸義今取一塗,即是四依為四果像。問:如
來為四依,可得四依為一依不?答:上開一相
為四相,合四相為一相,開則百解脫,合則但
是如來涅槃。今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還是
佛為四依。問:何故初令依法,後令依人?答:佛
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
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
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來。」舊明四依
位行不同,地論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
心是師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師位。成論
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
依師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
心是初依師位。彼見《華嚴》十三心為主為導
為尊為勝。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
上是初依師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
十心道種終心是初依師位。中論師:十信皆
非師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師位,從
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
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別為論,初有煩
惱無涅槃、後有涅槃無煩惱。無差別論,初後
俱有煩惱、俱有涅槃。然地人是別義;《中論》是

圓義;《成論》三十心不斷別惑而於中立依,別
圓俱不成。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
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別義;約十信是初依,三
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圓義。就圓義
更作通別,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別者十信
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
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餘皆例爾。他明初
依有師弟位。今則不爾,四依通是師位,能為
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
論,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中間亦師亦弟子

分此品為八。

一標名相 二辨利益 三明出時
 四論植因 五判罪福 六勸供養
 七簡真偽 八會今昔

初文為三:一標章歎、二列數歎、三示相歎。標
章者,大涅槃中有四種人,此四皆得涅槃
法,故名涅槃中人。若俱得法,云何初依具煩
惱性?今明得法多種,初依相似得法,後三分
真得法,真似合論皆在涅槃。此中通歎四人
自行化他之德。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緣擾亂,
故言能護。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故言建立。
有無兩處皆能住持,故言憶念。此三句自行
德也。有佛法處能令增上,故言能多利益。無
佛法處能使見聞,故言憐憫。有無兩處雙作
依止,今按此句歎益他德。

二從「何等為四」者,
列數歎也。具煩惱性名第一者,依別教判即
三十心,依圓教判即十信位。此之兩位皆斷
通惑,則不得言具煩惱事;皆伏別惑,其事不

起其性猶存,故言具煩惱性。次二果名第二
者,依別教判初地至六地,若依圓教一塗別
判初住至六住。準通共乘,見地至薄地俱未
離欲。若準大乘,七地亦有未離肉身。三果
為第三依者,依別教判是八九地,若依圓教
一塗別判在八住位。準小乘判不還欲界,準
大乘判七地之位不還三界。第四果可解。
若細就圓教判者。

從「云何名為」去,是示相
歎,為二:先示四人相、後總歎德。初文自為四:
初人相,為三:一伏道相、二修行相、三位相。初
伏道者,煩惱未除,故名為具事。已被伏,但惑
體在,故名為性,故是伏道。次修行相者,伏惑
行行不出自他,自行不出戒慧二學,化他不
出生善破惡,總而言之不出權實二智。善知
方便權智也,祕密之法實智也,尋文可見。八
大人覺者,出《遺教經》,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
念、正定、正慧、不戲論。少欲是道、多欲非道,乃
至不戲論是道、戲論非道。三位相,為三:初
以凡簡聖、次以聖簡凡、後以因簡果而定其
位。初是凡非聖者,菩薩非佛。非第八人者,用
共地釋之,八人是斷道,初依是伏道,故非第
八。又從後向前八人地是第八,故言非第八
人。

第二依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
證相中若得正法者,是斷道證。別惑既除,佛
性乃顯,與法相應,修道得故,故云得法。次行
相中受持正法者,即從真起行,例如小乘修
道之行,亦不出於自行化他。然證道行行心
純是法無有非法,故言不淨之物,佛聽畜者,
無有是處。三「是名」下,位相。小難。舊云:未得

色無色定。又四忍為論,但得伏順未得無生
寂滅。今明若準前人亦應可照,以前簡後是
第二人,以後簡前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準小
乘中,佛為第一、身子第二、阿難第三。此中以
後向前簡之,故佛是第一,第四依是第二,第
三依是第三。此人未得如是第二第三住處,
名為菩薩,故是因位已得受記,定當得果。此
人斷無明見佛性,緣熟即能八相成道,故言
已得受記。古來三釋皆不可解。河西云:後人
從初人受名,第四從第三,第三從第二,第二
從第一,即名第一人,所以未得第二第三住
處。觀師云:合凡聖兩人共作一依,但是初依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依增一集初二,二果為
第二依人。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同是功用,故為一依。此
解易見,不同諸師。今明若依圓教,初依之人
已斷通惑長別三界,豈有第二依未得色無
色界住處?若依別教,地前初依亦斷通惑,早
過三界,不應以色無色為第二三,亦不應以
初果為一住處,斯陀含為第二住處。

第三人
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證相乃多
略示三業清淨。「不誹謗正法」去是口淨,「及為
客塵」去是意淨,「不藏舍利」去是身淨。骨肉所
覆法身隱沒,名如來藏。今法身顯,舍利不藏,
即是身淨。不論說我者,重明口淨。受身無蟲,
重明身淨。臨終不怖,即是意淨。次「阿那含者
為何謂」去,明行相,名為不還。如上說者,指第
四卷後。不還欲界乃至不還三界,即是往
行。能入欲界,不為二十五有過患所污,即是

反行。往反利物,即是周旋。三「名為菩薩」去,即
判位相。

第四依相,亦三:一證相、二位相、三行
相。雖不如前次第,三義是同。初文云斷諸煩
惱者,殺通別兩賊,明其因亡。捨於重擔者,不
受分段變易兩生,明其果喪。逮得己利,得佛
所得。得作已辦者,至第十地。學行窮滿,是名
應供。住第十地,即是判位出其處所。三「得自
在智」下,即行相。得自在智,即自行相。隨入所
樂,即化他行相。欲成佛即成,結自在之智。

「是
名四人」去,二總歎四人自行化他功德。

「迦葉
白佛」去,第二明依利益。外遣魔邪、內淨結業,
至功妙用利益世間。就文為二:初教聲聞降、
二不教菩薩降。初番有問答。問為三:初唱不
依、二釋不依、三結。唱不依,如文。釋中瞿師羅,
翻為美音。佛答為兩:一然問觀察、二正降魔。
佛是外緣,內須信智。智照邪非信受正法,於
佛尚須信智,況復餘耶。正降魔,為二:初譬、次
合。譬為三:初譬魔來、次譬魔降、三譬魔退。
偷狗譬魔,舍譬佛法。夜入譬正法衰羸,弟子
起無明為夜,六卷云賊狗。次「其家婢使」下,正
譬降魔。三乘之中聲聞最劣,譬之婢使。斷命
者,五繫繫之,魔偽不行,義如斷命。三「偷狗聞」
下,魔退。「汝等」下,合譬。合上三譬,可尋。五繫,二
釋:一五尸繫、二繫五處。五尸表五種不淨觀,
伏愛魔。五繫表五門觀,伏見魔。見魔是偷,愛
魔是狗。

「迦葉白佛」去,是第二不教菩薩降魔。
此章有問有答。問為兩:初明依法自足、二明
何用依人。佛答為三:初然問、次正答、三贊
歎。然問如文。次正答,為三:一法、二譬、三結

成。法說又二:初唱兩章門、次雙釋小大。聲聞
雖天而肉,不能徹理,為魔所羂,所以須教。菩
薩雖肉而佛,遍無不照,魔界即佛,所以不教
。二譬,為三:初譬佛教聲聞、次譬佛不教
菩薩、三譬菩薩教聲聞。初譬有開有合。開譬
有三,謂教方便、教起念、教破敵。初方便中云
勇健譬佛性,怯弱譬聲聞。聲聞之人常依附
佛。四念處如弓,五善根如箭,神通如矟,五繫
如羂索。次「又復告言」去,是教三勝念。不怖是
教戒,視他是教定,勇健是教慧。「或時有人」去,
是破敵。又為三,謂魔來、魔降、魔退。魔無智慧,
故言無膽。變為相好,詐作健相。邪定為弓,邪
慧為刀,世技為器仗。陣中大呼者,說五諦、六
陰、十九界、十三入等。「汝於是等正降如是輩」下,
是魔退。「善男子」去,合譬。但合後兩,不合初一。
精進堅固,合上教三勝念。「善男子」下,是第二
不教菩薩降魔。文為三:初不教降、次釋不降、
三譬顯。初聞深經者,聞魔界如即佛界,為此
義故不教降也。內乘大乘、外憑佛力,眾魔群
盜如螢見日則失威光,此乃釋其不降之意。
譬顯可尋。

「復次善男子」下,三譬菩薩教聲聞。
有譬有合。譬為四:一魔化聲聞、二聲聞受化、
三四依降魔、四聲聞還本復能發心。魔用通
力轉變,猶如大龍無慈善心。此弊惡魔攝化
聲聞,如欲害人。眼視譬神通,氣噓譬邪。「說次
是故」下,聲聞受化。見形者覩其變,聞聲者聞
其辯,觸身者惑其術,喪命者失善根。三「有善
呪者」下,四依降魔也。善呪者,即是大乘涅槃中
道之法力。四「如是等」下,聲聞還本乃至發心。

「聲聞緣覺」下,合譬。備合四譬:先合聲聞受化、
次合魔化聲聞、三「學大乘者」下合四依降魔、
四「聲聞」去合還本進發。

「復次」去,即是第三結
成。為三:初結為聲聞、次結不教菩薩、三雙結
兩意。

三「是大涅槃」去,贊歎文。還贊美菩薩人
法:初贊現在人法、次贊未來人法。

「爾時佛告」
去,是第三明四依出時。是時為用,非時無益。
若佛在世正法猶興,飽德豐道何勞助弘?若
佛滅後正法衰羸,無醫無藥應須治救,方
假四依。文為三:初佛通說時、二迦葉別問、三
迦葉料簡。通說時者,佛涅槃後時通正像
末,是通說時。次從「迦葉白佛」下,是別問時。
有問有答。問為兩:一滅後久近不如法時、二
滅後久近如法救時。次從「佛告」去,佛答二問。
後四十年者,正法八十年分為前後,即是後
四十年。經說不同。一云:正像各千年。一云:各
五百年。一云:正法五百,像法一千;或云正法
一百,或云八十。蓋由緣有濃淡,致說有賒促。
若前四十年,去佛猶近,如法人多;後四十年,
去佛小遠,猶有見佛者。如《釋論》優波毱多見
年百二十,尼問佛相好、比丘威儀。當知後四
十年猶有見佛人也,恐是後非法起時多誹
謗故。一解云:正法五百,除四百二十年,取八
十年分為前後,前四十年廣行流布,後四十
年隱沒於地。一云:不然。佛滅後百一十六年,
王作大會,異部起計。優波毱多不能融會,
爾時佛法稍有澆醨。豈唯四百六十方沒於
地?當知迦葉阿難持法四十年,與佛在不異;
後四十年去聖日遠,已就澆薄。而後文迦葉

問佛:去後四十年沒地,何時還出?佛答:正法欲
滅,餘八十年,前四十年還出,過此復沒。正當
此言正道四百二十年後之興沒。又一解:佛
三十成道,若年十歲人悟道者,至佛滅時其
年六十,見佛始終,能融會大小。於佛滅後四
十年,秉教如佛在不殊。過此已後不見佛始
者,不能整理,生斷常計,故言隱沒於地。而不
道百三十歲者,年耆根熟不能匡正,故不言
之。問:十歲者見佛始,迦葉、阿難佛得道日生,
此不見始,何能持法如佛在耶?答:此二人者,
迦葉是長子,阿難得佛覺三昧,不比餘人。

次從「善男子」去,答如法人能拔濟者。文為
兩:先正答、後歎勸正。答又二:初褒貶小大、
二正明救濟。初褒貶,開譬、合譬。開譬為四:一
譬大、二譬小、三結貶、四結褒。即此褒中,云粳
糧譬常,甘蔗譬樂,石蜜譬我,醍醐譬淨。粟稗
譬無常等也。合譬,如文。二「善男子」下,正明四
依救濟。先譬、後合。譬有三:一敘小乘化、二大
乘化、三小受大化。初文者,小乘之人各有眷
屬,有所王領,故言如王。小化者,小行偏曲,譬
如深山入無為坑,故言惡處。雖有甘蔗慳惜
不啖,懼其有盡者,小化也。專行小行妨於大
道,雖有大教,以求有心受持讀誦,譬之慳惜。
有所得故,譬懼其有盡。二「有異國王」,是四依
救濟。以大法統王,故稱為王。車載者,事解車
載,經論與之。又云:以神通化之,令大乘弘宣,
譬如車載。又云:方便智曉,令其得解。興皇云:
以身弘道,譬如車載。今明大行訓之,故言車
載。三其王得已,即受大化。次「是四種人」下,合

譬,但合後兩意。以五種過,合上貪惜積聚。為
利是為地獄,有為名譽是鬼,有以解法增長
我心是修羅,有為依止故是畜生,有為貿易
故是世智辯聰外道業也。次「又善男子」下,歎
勸。初歎經、後勸人。王至深山能令深山平坦,
譬經至曲見能令曲見大直。地即金剛,譬開
小乘理,即大乘理。人即金剛,開小乘人,即大
菩薩。

「迦葉白佛」去,第三科簡時。有問有答。問
意云:佛滅後四十年隱沒於地,為當永沒?復
更興耶?次佛答中云餘八十年者,一云:但正
法餘八十年在時,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已
即滅。一解云:正法一千五百年,未滅八十,前
四十興,後四十滅也。

「迦葉復白佛」下,是第四
植種深淺以顯四依。夫深經妙義不易可聞,
況復當徒開演分擘玄毫,指南宣揚卷舒宇
宙,非輕悰者所能為之。就文為兩:一問、二答。
初問為三:初舉惡時、次索好人、三請答。惡時
有四句:正戒、正教雙滅,惡人、惡法俱興。此四
句應是五濁亂時。何者?正法滅是見濁,正戒
毀是命濁,非法增是煩惱濁,無如法眾生是
眾生濁,時是劫濁。索好人有六句:信曰受、不
忘曰持、臨文曰讀、背文曰誦、傳文曰寫、傳義
曰說,即五種法師。又是三業,受持是意、讀誦
說是口、供養書寫是身。於五濁亂時能三業
如法者,請答此事。今答,為三:初歎問、次正答、
三勸。初如文。次正答中舉九河者,舊解云:值
一佛發一願下一沙,雖值多佛不發願不下
沙,雖發心不見佛亦不下沙,雖見一佛多發
心只下一沙,雖一發心見多佛亦只下一沙。

以如此數令滿一恒,是為一恒。熙連與恒河
異者,熙連在拘尸城北尚小跋提。恒河入東
海,四河中大,故異熙連。若就行者,熙連但聞
而不謗,一恒加有信樂,二恒加讀誦,三恒說
淺義,四恒加一分,五恒加八分,六恒加十二
分,七恒加十四分,八恒具足一十六分。四恒
從惑,取解則難。五恒從解,取解則易。六恒去
更深細為難,如仕至太尉則易,至丞相則難。
此猶難解。十六分者,譬如世間一十六兩以
為一斤。仙慧師云:熙連是弟子位,八恒是師
位,兩兩配四依。開善、冶城云:九恒皆初
依位。熙連至二恒是初心習種性,三恒至五
恒是中心性種性,六恒至八恒是後心道種
性。亦極難解。若全稱佛法以為一斤,則初依
人窮佛法盡,至三四依復何所為?若稱初依
以為一斤,此乃自是初依之法,何關佛法?今
明熙連至三恒為初依一分,八分為二依,十
二十四為三依,十六為四依。文云「具足解,
盡其味。」三從「若有始發心」去,是勸也。上
說九恒值佛窈窈至深,恐時情抑絕,更接引勸
之。但令發心,未來必能護持建立。

「善男子有
惡比丘」去,是第五明信謗罪福。前熙連已上
唯信而已,今熙連已前有信謗罪福,勸福以
遮罪。就文為二:初明罪福因果、次勸福結依。
初文明為四:初謗相。佛是一切眾生師父,入
涅槃時人天悲苦,乃至毒蠆懷仁無不戀仰。
惡人獨言滅快,是一惡也。少欲知足受持禁
戒威儀具足,名之為僧。其皆放捨,二惡也。大
乘之法賢聖之師,其獨拒逆不信三寶,即謗

相也。從「善男子汝今應當」去,次明信相。自行
生於二世之善,化他滅於二世之惡,互舉一
邊即信相也。從「若有不信」去,三明謗人之報。
現身去是現報,命終後去是生報,生生常處
去是後報。從「若復有人」去,四明信人之報。本
所受形去是轉報障,譬如霧露去是轉業障,
如人出家去是轉煩惱障。立譬多種。若作大
戒譬,譬十地真解。若作十戒譬,譬地前似
解。如純陀中意,此中作無戒譬。始自凡夫發
心即階十住,雖未斷惑,因中說果,即是轉煩
惱障。上惡人約三報橫論,今善人約三障豎
論,綺文互說耳。二從「或有眾生」去,是勸福結
依。此文甚寬,不問弟子非弟子、因善因惡,但
能發心聞一偈者,則近菩提因。貪希利養是
因三毒發心,況九恒植善四依功德耶?即是
能信。始終鑑戒謗者因果。

「善男子汝應供養」
去,是第六勸供養。文為二:初勸供養、次論義。
初又二:初勸供養、次問答。初文者,夫四依大
益九恒因厚,難可遭遇,故勸供養。次問,含二
意:云何識田?云何供養?佛答亦二:初正答、次
引偈。初文者,建立正法是福田相。河西云:發
心持戒、受持大乘、為人解說及護法等,是福田
相。今文但明護法,即兼眾事。當捨身命,是供
養相,以重奪輕。次偈者,初引事師偈、次引
事主偈。二「迦葉白」下,是論義。先問、次答。問有
領旨、陳疑、請答。領旨如文。次陳疑為三:初三
定、次三難、後三結。從「然出家人」去,是三難。若
從昔法皆不應禮,若從今義皆應供養,二旨
相違,是故作難。從「如佛言曰」去,是二結,如文。

或言三結,取持戒比丘亦名有犯,是結出家
不禮在家。二從「佛告」去,答。為二:先略答、次廣
答。略文少而意廣。何者?我為菩薩說如此偈,
不為聲聞,三三之疑皆遣故也。廣答文多而
但專明持禮,於破不言有罪,是為意陜。然答
此一條,餘二例遣。二廣答,文為三:一舉時、二
設譬、三結。時中又四:一舉時濁、二明救濁、
三和濁、四明無罪。初文云「如我上說者」,近指
前文。前文是迦葉問詞,被佛印竟即成佛說。
正法滅是見濁,毀正戒是命濁,增長非法是
煩惱濁,一切賢聖隱是眾生濁,受畜不淨是
劫濁。次從「是四人中」去,是救濁,即能救濁者。
此人出世,撥亂反正,使人之濁不濁。三見諸
比丘者,是惡濁之徒。不紏治者,且和濁光,未
得機便。四「善男子」去,結無罪。如此破戒,若年
少若在家,應須禮敬供養。次「善男子」去,設譬。
又二:先譬、次合。初譬,文為三:一為時作譬、二
為同作譬、三為紏作譬。此中既釋持毀,又開
大小乘,故須此事以消其文。秉法主如國王,
緣盡謝世如崩亡,儲君譬傳化弟子。熙連一
恒植善淺薄故言稺小,此譬正法毀滅之時。
旃陀羅者,破法身慧命之種。多饒財寶者,惡
業增長。多有眷屬者,破戒徒黨。篡居王位者,
破戒統位。此譬破戒增長,非法盛時。國人居
士婆羅門者,譬三種持戒之人。上品遠離故
投他國,中品不遠不同故言不欲眼視,下品
不能自移故言如樹。又樹譬上品,如童子不
遠而能匡正,此譬一切聖人隱不現時。「守邏
諸道」去,明其作威作福。守邏諸道,譬惡比丘

置立制網,塞持戒路。七日擊鼓,譬立制網,開
放逸門。灌頂師者,外國登位,使七世素貴缾
盛四海水灌於王頂,是曰國師,如此間授璽。
稱尊號時,譬惡眾中求羯磨師和僧三唱是
事如是持。分半國者,烏迴準此僧正,犍和吒
準此僧都。互相羯磨秉捉門徒皆無來者,譬
持戒人恥入惡眾,不共同事。「復作是言」去,再
作威福,非法轉盛。若不肯作羯磨師者,當舉
破戒者為主。甘露不死藥者,名聞利養安身
之具。是同此等皆譬非法盛時。

二「爾時有一
婆羅門子」去,是和同譬。文為四:一童子受慕、
二王大歡喜、三諸人瞋怪、四同事日久。婆羅
門者,淨行也。童子者,因位也。弱冠,二十盛時。
二智英勇,淨行戒也。長髮,慈也。善呪巧慧,我
昔為之同事也。次王大歡喜。喜惡化無壅。諸
人瞋者,是不見機,持戒者嫌也。三從「爾時童
子」下,為紏作譬。文為二:先治惡、次立善。治惡,
文為四:一相研定、二求取大法、三弘宣大乘、
四正作擯。初研定者,我捨家法息大乘持戒
來作王師者,作破戒眾主。教王微密者,元令
入大,此意不彰,故云微密。次「童子答言」下,是
求大法。不死藥者,佛性常住之理,隱在破戒
之下。言不知者,惡障妙理則是不知。言持去
者,不惜破戒之眾,任汝開化。三「是時童子」去,
攝來大化也。請諸大臣者,譬其來學者也。諸
臣白王者,迷徒得悟,傳化者也。王語師言者,
生信求解。四「爾時童子更與餘藥」者,依律苦
切對治訶責。王既服已,受治屈折。藥發悶亂
者,推尋事理,生重憂悔,方乃自知佛海死尸。

前大臣白王者,上根悟也。王求藥者,中根悟
也。悶絕者,下根悟也。次從「爾時童子立本儲
君」去,是立善人。中又為四:一立善、二驅惡、三
無犯、四旁歎。初文云立本儲君者,大乘本體
還得統立也。師子御座不應升者,第一義空與
破戒者不相應也。治國理民者,破戒亂常擾
善機民。次「爾時童子復以解藥」去,更說實相
懺悔之方。驅出國者,廢小乘中分別決定若
持若犯之限域也。三四如文。

次從「善男子我
涅槃後」去,合譬也。但合二,不合時。此初合和
同。以方便力,合上我捨家法也。與破戒等同
其事業者,合上來作王師。《釋論》明四種僧:破
戒僧名同雜僧,應是畜不淨僧,有差僧應是
假名僧。從「爾時菩薩」下,二合紏治破戒也。八
不淨者,謂畜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賣、耕種、
手自作食、不受而啖,污道污威儀,損妨處多,故
名不淨。

從「爾時菩薩雖復恭敬」去,是第三結
成。又二:初結有罪無罪、二結但為菩薩不為
聲聞。初中云「雖恭敬」去,明持禮毀無罪,雖受
不淨是亦無罪。「何以故」去,釋無罪意。從「以是
因緣」去,明持受毀供養亦無罪,如文。次明若
乖此說則有罪,若乖此心則有罪。次從「善男
子我於經中」者,結為菩薩。又二:先引偈、次判

「迦葉白佛」去,第七料簡。為三:先問答、次
約法簡、三領解。初中有問有答。問為兩意:一
問緩、二問失。只應是一問,佛有兩答,故為二
問。「佛言」去,答也。先答失不失,後答緩不緩。初
答不失中,先法、次譬。初法者,律中解云:若破
戒者,體解俱失。數師云:戒體常在,但是污戒。

下文云「失與不失悉是戲論,不解佛意。」今經
明四依示同破戒,故無所失。次「善男子如隄
塘」下,譬也。又二:先譬、次合。譬中又二意:無治
則漏,治則不漏;犯已懺悔則不失,不懺則失。
次合二譬,可解。當知菩薩不同隄塘。次於乘
緩者,答第一問。舊云:聲聞急戒緩乘,菩薩急
乘緩戒。有人云:乘如綱、戒如目,提綱則目正,
得中道本戒則自圓。今明不爾,經偏舉菩薩
急乘緩戒。若具論者,聲聞菩薩各有四句,如
別記。次約法簡,又三:初約福田簡、次約智簡、
三天眼簡。初福田中三:法、譬、合。問:下梵
行使平等施,與此相違。答:各有其意。此中明
四依,故簡真偽;梵行明慈心平等,故不分別。
又此中誡福田,梵行誡施主。二「復次善
男子如迦羅」下,用智簡,先譬、次合。六卷云迦
留治牟,皆不見翻。但知是甘毒二果,譬於持
犯。女人譬凡愚執事,小兒譬無智施主。問何
處得果者,推其根本。笑而捨去,譬知偽棄之。
「善男子大眾」下,合譬。受八不淨,合迦羅迦。不
受不淨,合鎮頭迦。持毀共住,合二果同林。有
優婆塞據教問,次引祇洹為證。次不許同住
等,合智者問。從「若有受者自毀誤人」,合上笑
而捨去。三從「譬如城」去,約天眼簡,於中二:先
譬、後合。雪山譬涅槃常住妙理,藥譬依涅槃
立清淨行。賣藥人譬姦狡執事,雜藥譬毀者
不別,不別者買譬無智施主。「迦葉」去,合。假名
合雜藥,真僧合妙藥,肉眼合不別者。天眼乃
能別,天眼非但別偽因,不應禮施。復能見果,
不應禮施。三「迦葉白佛」,是領解。初稱歎、次頂

受。

從「如佛所說」去,是第八會通。昔依四法,
今依四人。文有問答。問又二:先舉昔依、次請
會。初昔依者,然《阿含》中出次第,依法不依人、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
識,與今迦葉所列次第有異。梁武云:此文為
定。諸法師云:今經出昔依,以《阿含》為定。或言
出經者,誤。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故了義
在後。今且釋《阿含》次第者,昔人無常,故不可
依;以法常故,故法可依。法有小大,大法了義,
是故須依;語若生著,故不須依。了語下義,義
體無著,是故須依;識著智解,是故依智。從如
是四法非四種人,正請會通。次「佛言」下,答。又
為二:先別會、後總會。所以別會者,正言今依
人與昔依法二言相反,故偏須別會。文為四:
初會人法,依法即是依人。二明昔不依人者,
不依無法之人。三明今依人者,還是有法之
人。四舉下況上。初依法即依人者,人法不異。
興皇言:昔以法簡人,結還依智;今以人簡法,
結還依人。昔人既破,昔法亦除;今人既存,今
法須取。但今人法不二,昔人即聲聞緣覺,豈
依此人?昔法即方便半字,若不悟者亦須破
法,若了悟者不除此法。次「若復有」下,明昔不
依無法之人。三「如上所說」下,明今依有法之
人。又為四:一唱應依、二釋應依、三歎德、四
釋歎。四「若有人能」下,舉下況上。明外凡能知
佛常,不為利養所轉,尚復可依,況於四人而
不依耶?次從「依法者即是法性」去,總會四依。
又三:初就今教會、二舉今昔相對會、三結會。
初文又二:先會、次結。初還依問次第會之,文

自為四:初依法,為三雙:一雙標、二釋釋、三雙
結。初依法者即妙有之法,不依聲聞之人,即
雙標也。法性者即如來,聲聞者即有為,是雙
釋也。雙結,可尋。次文二:初會依義者、覺了即
般若、不羸劣即法身、滿足即解脫。昔教解脫
具則無身智,身智在則解脫不滿,又不得是
三寶。次「不依語」下又二:先明無理之語、後明
亂正之語。初文者,「如佛所說貪求無厭」去,有
二解:一云此是佛說外道經中之言;二解是
佛自說經生凡夫之過,不得依此為行。次「又
復唱言」下,是亂正之語。三釋依智不依識。若
知法身是常即是真智,若言無常即是識著。
四釋了義,為三:一標宗、二歷法、三辨宗。初約
一大乘兩緣來望,為了不了。次「又聲聞」下,是
歷法,有五雙相對。大小、常無常、大小所說、食
不食、滅不滅,可尋。三「聲聞乘」下,辨宗。初辨小、
後辨大,各有標、釋、結。次「如是」下,總結。「復次
依義」下,第二今昔相對會,通釋前兩依。文句相
涉,人謂但三。文為三:初兩依共釋、次釋第三、
三釋第四。初共釋,為三:一釋依義兼明依法、
次釋不依人、三釋不依語。此初第一,偏明依
義。次此後即不明依語,但語勢相仍,仍明不
依人。又明依義即是依法,是故無別依法之
文,但有不依人,此即第一偏明依義法者。「名
常」下,釋法也。後具結二種。「若有說言不可見」
下,釋不依人。「若復有人」下,釋不依語。「依智者」
下,二別釋第三依。依智不依識,所言識作識
受無和合僧者,但有識著作因受識著之果,皆
是生死,則無常住一體之僧。三依了義者,別釋

第四依,明了不了。若言有四緣得畜八不淨,
即是了義:一無檀越、二時饑、三建立、四淨施。
解者不同:一云具此四緣方乃得畜;二云隨
一皆得;三云前三一一皆得畜之,但須淨施。
淨施一事既不可無,是則皆須二緣得畜;若
說有時非時皆聽畜者,為不了義。三分即是
三藏。「我為肉眼」下,第三結會也。或時肉天兩
眼相對,則是障內外。或法慧相對,此論照真
俗異。今以肉慧相對者,此論凡聖之殊。

卷 11

邪正品

邪者魔也,正者聖也。邪魔多種,謂邪惡、邪俗、
邪偏、邪漸。邪惡者,闡提謗法、四重五逆十惡、
四趣等果是也。文云「聽畜八種不淨即謗佛,
執九部經謂無方等即謗法,若欲行淫應脫
法服即犯四重。」此等名為邪惡。邪俗者,通謂
二十五有,因緣煩惱業陰天魔等是。文云「依
因父母愛欲和合生育是身,愛即煩惱,是身
即陰,以有漏形作無漏身即是天魔。往昔苦
行即是業等」,即其義也。邪偏者,謂聲聞緣覺
無常苦空邪曲涅槃等是。文云「如來無常變
異、宣說無我」,即其義也。邪漸者,謂分別歷別
棄捨二邊別求中道,亦三昧魔、菩提心魔等

是。文云「如來於諸外道邪論無所知,於世
間湯藥無所知,無所知故故名如來。於刀割
香塗不生憎愛,唯能處中故名如來。」即是其
義。正者名聖,聖正多種,謂執正、善正、真正、方
正。對於四邪以論四正,四邪既出於文,翻邪
即正,不俟更論。此四邪四正即四悉意。邪惡
尤重,眾邪之根,即世界也。邪俗之邪,為清升
者立此名字,即為人也。邪偏偏破生死入涅
槃,即對治也。邪漸所到之處即是常住,從歷
別門立此邪名,即第一義。正亦如是,執正是
魔是欲界主,執正欲界,即世界也。善正是世
間之善,為成眾善,即為人也。真正是出世之
法,對破世間,方乃名正。是次第大乘,能到實
相,實相即第一義。通塗邪正其相如是。今經
所指兩法兩人,謂魔經魔律,持魔經律是為
四魔。此意則寬,該前諸邪。正亦四種,佛經佛
律,持佛經律是為四正,則冠前四正。從此立
名,故言邪正品。此品答前迦葉問云何知天
魔為眾作留難?如來波旬說云何分別知?然
四依有廣大之德,邪正有分別之能,雖二義
相成,而四依答廣大,邪正答分別。兩品備有
形聲兩偽,而前品多明形亂,後品多明聲亂

文為五:一略明邪正、二廣明邪正、三論
義、四領解、五述成。初略中有問有答,問則牒
上四依、答則出邪三寶。魔即邪佛,所說即邪
法,受持者即邪僧。如《百論》迦毘羅自謂為佛
所說,弟子等為此惑亂,須上四依。「迦葉白佛」
去,二廣說邪正。有問有答。問中雙問邪正三
寶云何分別?如文。上問云何知天魔為眾作

留難,是問形亂。如來波旬說云何分別知,此
問聲亂。今問魔及所說,即上兩問。而言隨魔
行者,即是徒黨還隨魔作形聲兩亂。

廣答,文
為二:先答形亂、次答聲亂。初云七百年者,正
法千年,由度女人減五百年。六百七百,入像
法時。《摩耶經》云「六百年馬鳴出,七百年龍樹
出。」是時魔盛,即有四依。魔有有漏通,能變為
四部四果及佛色像,猶如獵師外被袈裟內
懷殺害。魔亦如是,外為聖像內挾邪謀。夫無
漏在心不在於色,云何言作無漏之形?聖人
有無漏威儀,亦是無漏五陰,故魔學之。從「是
波旬當作是說」下,二是明聲亂。文為五:一亂
佛身、二亂結戒、三亂佛德、四亂經律、五亂罪
福。初亂佛身者,又四:一亂生,二亂行,三亂
入廟,四亂納妃。初文者,若言實生是魔說,言
不生生是佛說。次就行中亦應例爾。今不爾
者,明不行是魔說,行是佛說。何者?魔邪常欲
隱佛之德、顯佛之過,名亂佛行。入廟、納妃,皆
如文。從「佛在舍衛」去,是亂結戒,如文。六十四
能者,佛有三十二相,外道夸毘謂倍勝佛,故
云有六十四能。又佛有三十二相并業,外道
攀對求等,故立六十四能。三從「若有說言」去,
是亂佛德。此中明佛不知好惡、不別冤親,刀
割香塗悉不欣惡,如即人云刺眼不眴,此以
癡意亂德。四從「若有說言如來為我」者,是亂
經律。初通就經律作亂,後就常無常作亂,如
文。五從「復有人言」去,是亂罪福。文為三番:初
明正、次明邪、三更明正。初比丘自知非聖,答
云非聖是則無犯。次從「復有說言無波羅夷」

去,是邪。三從「若復說言於諸戒中」去,更明正。
若過一法者,說戒時最初問清淨不,三唱不
答,即犯妄語。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
戒者,佛性是正因,持戒是因緣。

「迦葉白
佛」去,是第三論義。文有三番:一論佛性、二論
過人、三論夢覺。初番先問。次答中如來
或說我或說無我是名中道者,《中論》云「諸法
實相中,無我非無我。」我無我皆是假名。言我
是假,言無我是實,非我非無我即是中道。次
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答中先明犯,次明不
犯,後重明犯如文。第三番問答中二,先
問次答。夢淫無罪,寤已應悔,若寤已贊歎得
罪,《大品》中意亦爾。摩訶楞伽,此云赤色,與
下文被服赤色相違,云何通?解云:下文說未
制戒時,此中說制戒後。又一解:赤亦多種,
大赤則遮,如乾陀;輕赤此則不遮。

「迦葉白
佛」去,第四是領解。第五述成。

四諦品

此品答上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舊云佛
昔隨情但說有量四諦,止在界內聖心不暢;
今緣常住說無量四諦,出三界外故佛心喜。
亦名有為無為四諦,亦名有作無作四諦。今
問:有量出分段不出變易,無量亦不出變易,
不出既同俱是有量。量與無量是對小大兩
緣,何足為喜?又有量是有為者,那言三是有
為、一是無為?若爾,有為義不成。若無量是無
為者,那得猶有變易生死?解言:不為分段身
命所為,故言無為,不無三相。若爾,實非無為。
無為不成,無作亦壞。《勝鬘》雖有此之名教,別

為一緣,不得用彼無量四諦釋此經文,義不
相會。舊又明五時四諦,初時約事,如苦是逼
迫相;第二時至第四時約理,如五受陰洞
達空無所有是苦義,義即是理。解言:入觀之
時亡名絕相無此四事,藉四方便故言四諦。
如見諦入真,無八忍八智但緣一滅。言忍智
者,從方便為名。為此義故,四時不明佛性,佛
心不喜,第五時以智為諦。文云「無苦而有真
實,故說佛性,佛心則喜。」今問:若還是前有量
無量,已如前難。若非有量無量,復是何諦則
無別名?既無別名則無別理,復何用此以釋
今經?今明此品與〈聖行品〉有同有異。〈聖行〉具
明四種四諦,今文但明一實四諦。其相云何?
佛性實相遍一切處,能於四事明了實相乃
可稱諦,若不了者倒而非諦。經有明文,何須
致惑?謂知如來甚深境界常住不變微密法
身名之為諦。此乃且舉佛果為端,實通一切
畜生地獄陰界諸入,悉了常住法身不變名
苦聖諦,於不淨中而生真智不壞正法名集
聖諦,於斷滅中識如來藏名滅聖諦,明識三
寶及正解脫名道聖諦。諦非四數,約四了諦,
故名四諦。如來出世元為說此,覆相今開塗
乳獲洗,故言心喜說真諦。從此立名,故言四
諦品。

文為二:初明四諦、二領解。初四諦即為
四章,章章各六,但有次第不次第之殊。苦諦
六者,一明惑、二明惑果、三明解、四明解果、
五結解、六結惑。一即是四四即是一,名不思
議,此文明矣。初明惑又兩:先直明苦、後不解
故苦。下明苦有三種:一是苦非諦非實、二是

苦是諦非實、三非苦非諦是實。「當知是人
必墮」下,是明惑果。「若有能知」下,是明解。「若一
經耳」下,是明解果。「若如是知」下,結解。「若不知」
下,結惑。次集章亦六,次第如前。此初明惑。「以
是不知」下,明惑果。「若有深智」下,明解。「以是因
緣」下,明解果。又牒昔,迷舉非顯是。「若能知」下,
結解。「若人不能」下,結惑。次滅諦章亦六,次第
小異。初明惑。言多修空者,一是二乘沈空、二
是外道撥無,即是多修空。次修苦滅者,是明
解,亦應言逆聲聞而偏語外道。有二義:一前
來以訶聲聞、二聲聞乖理即是外道。「若有修
習」下,明惑果。「若有不作」下,明解果。「若能如是」
下,結解。「若有不能」下,結惑。道諦章亦六,還如
前次第,但後結小異。初即明惑,先出所惑。次
正明惑。「以是因緣」下,明惑果。「若能發心」下,明
解。「乘此一念」下,明解果。「若有人言三寶無常」
下,結惑。「若修是法」下,結解。實結道滅。言四諦
者,道滅是四諦之後,當於第四。「迦葉白佛」去,
二是領解。

四倒品

倒者惑也。上云醉人眩亂日月迴轉,況顯惑
義。但倒數不定,或一二三四八乃至眾多。一
者只是無明虛妄羅籠自繞;二者是見想取
著而致毀傷;三者癡心心倒、狂狷想倒、分別
見倒;四者常樂我淨偽藝無實;八者無常樂
我淨瓦礫非真;眾多者但涅槃佛性畢竟清
淨非倒非諦。從解惑因緣而說倒諦。先佛出
世破倒之教遺法在世,時去聖遠執字亡旨,
不知方便藥變成毒,即起常樂我淨四倒。佛

初出世投無常藥而倒瀉之,病去藥存執之為
是,迷佛方便起無常等,佛觀是病,應用常等
以治其病。若後末世常等為病,傳付後佛乃
能治之。通亘前後皆名四倒。若治常等則如
昔教,治無常等如〈哀歎品〉。此品但明迷惑之
病,若其解病即能解藥。離倒無諦,緣宜別說,
故明四倒。文明八倒以四題品,經家從略就
合為四。今從合題者,欲對四諦使相成故。近
論三品相成,魔說佛說總論邪正,四諦別明
正解,四倒別明邪惑。若但解諦倒者,如偏識
人入,單知杌人非具足知,不名正善具成就,
不能作善業。雙解邪正倒諦俱通,即是正善
具成就,能作善業業者,即如來性。次第相成
合為四倒,其義則便,故言四倒品。

文為二:先
明四倒、後領解。初就四倒,即為四章。初章
為三:一出苦境、二出苦體、三結。於佛果非苦
為苦,此即是惑,應招苦報。遂言是解,即是苦
中生於樂想。無常變異者,謂佛行苦。捨身入
滅,謂佛壞苦。彼言如來是常謂為倒,無常謂
為諦。「我若說言」下,正是倒心,樂生苦想。
無常常想,即第二倒。境中雙舉二想,體中偏
釋一想。上已雙舉,不欲煩文亦出倒境,後明
倒體并結可見。所言不修者,即是不修般若
空慧。後二倒,可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解、後
述迷。別論取撥無因果名邪見,迦葉久無;通
取一切倒心為邪,迦葉猶有。

如來性品

此題不標佛而言如來者,允同三世,三世諸
佛皆初號如來。又舉初以標後。又如名不異,

破諸異計。又如來即佛、佛即如來,故言如來
性品,四悉檀。又如來是極果之勝號,性
是至理之本名。非但極果名曰如來,眾生本
性亦名如來。又如來擬果、性擬於因,雖因果
雙列,意在於因,故言如來性品。又果之本性
性隱難辨,舉顯以目隱,故言如來性品。又性
理含藏備種種性善惡三乘,舉勝棄劣,故言
如來性品。又如來名通,夫有心者悉未來如
來,四依開士猶如如來,十方諸佛同稱如來。
就一佛之上有化應報法,皆稱如來。今文中
正辨如來藏之如來。二十五有悉皆有我,以
我同故故名如,以如示人故言來,常不可壞
名之為性,從此立名名如來性品。當知此如
來藏即佛性也。諸師解藏義不同。論師言:佛
果在當,即時未有,故名為藏。又言:佛性,眾生
心神,心神自能避苦求樂,即是心神。開善云:
六法是佛性,義皆不然。此品以如來自性,不
以心神、不以六法。又如來藏隱,心神六法皆
顯;又如來藏常,心神六法遷變無常,與如來
性全不相關,今皆不用。地人云:惑覆於理名
之為藏。是義不然,私謂:非無一邊,但不與此
品題合。彼以惑與理異,故惑能覆理;今依經,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那得無性之惑覆
於無惑之性?不會經旨,故不用也。私謂:非但
惑性相即,一切何所不收?涅槃何法不在?一
切眾生即涅槃相,一切國土即涅槃相。又
論人云:當果為性,此即在外;六法為性,此即
在內。地人云:惑覆黎耶,此亦是內。興皇云:非
內非外,偏據正性。地人偏據本有,論人偏據

緣了,復據當果,果性果果性,悉為經訶,如盲
觸象不會玄旨。今明四句平等清淨無爭故
名為如,以四悉檀巧示眾生故名為來,常不
變易故名為性,豈獨一法為藏性耶?又人執
云:如來藏者,不得不有。是義不然。佛性非有、
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那得獨言是
有?雖非此四,有因緣時於一門中作四悉說,
故言如來藏者不得不有,以有接斷、以有破
常、以有令悟。悟佛性時佛性非有,三門亦爾,
云何執有而害三門?如人問橋,多爭何益?今
明佛性,其意若此。若得此意,亦在本性、中間、
極果,亦隱亦顯、亦外亦內。如經「舍內金藏,大
小不知。善能掘出,宗仰是人。」即其義也。問:藏
性理三,云何同異?答:只是一義。若欲分別,理
惑合論名之為藏,全不論惑稱之為理,不可
改變稱之為性。有師生起五譬,初問二
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舉貧女藏答,明其有我
但隱而不顯。若爾,何不早說?佛舉毒塗譬之,
由常病未歇,不得洗乳。前後兩病就眾生論,
隱顯塗洗就佛教論。若爾,眾生等有何故六
道區分升沈碩異?佛舉因鬪失珠,致有悲喜
不等。若爾,何故鬪耶?佛舉甜藥真正停留在
山,寡德所招流乎鹹酢。若爾,真味不變,誰能
毀傷?若叵毀傷則無殺罪。佛舉利钁能穿石
砂不損金剛,如佛不可害,興心逆罪;性不可
毀,毀陰得罪。然一答可解,何故聯翩?只為佛
性難明,須萬斧劈樹。生起五譬是彼之巧思,
故今存之。

然此一品答上兩問:初答云何
作善業、次答能見難見性。此兩相成,只由善

業能見於性。性由善業,業始性終,從終題品。
論人解善業義者,假名行人能御善惡,御善
則陶練心神得成正覺。中論人問:生死中有
假人,此人是佛性不?彼答:不得是佛性,即並
亦不得是我。既其無我,誰御善業?又汝明假
者是不自在,我是自在二事相害。地人明:法
界之體有善惡用,體用具足在妄惑內,如土
覆金無能沮壞。妄惑若爾,此用無用,何能作
業?今明此義如經金藏不可見者,是時不能
作於善業,掘出藏已何須善業耘除草穢?小
乘運作非是善業,異人方便示子金藏於舍
掘之,正是能作善業之義。若約六位,初位不
能、後位不須,中間四句是作業位。若約四句,
隱不能、顯不須,亦隱亦顯正能作業。就答善
業又二:一明佛性為善業作緣、二明佛性正
起善業。初為善業作緣又二:一明業緣、二論
義。初業緣中復有問答。問近從〈四倒品〉生,一
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出世真我名為
佛性。是故興問。二十五有若定有我,有則非
有;若定無我,誰作善業?故言二十五有有我
不耶?佛以兩譬答之。初譬則明本有不可見,
次譬不即得說以釋疑。初譬中有法、譬、合。法
說為兩:一本有、二不可見。然佛性非本非當,
為緣說之。次譬,文為四:一譬本有、二譬不可
見、三譬緣感、四譬顯說。初文意者,窘乏緣了
故言貧,有能生力故言女,棲託五陰故言舍,
有正佛性故言金,此性包含故言藏,此性廣
博故言多。次家人大小不知者,舊解四果聖
人為大、三界凡夫為小,此皆不知。中論人云:

但菩薩為大、但聲聞為小,亦皆不知。今明人
天為小、析空二乘為大,析空二乘為小、體空
二乘為大,但空聲聞為小、但空菩薩為大,但
空菩薩為小、出假菩薩為大,皆亦不知。三「時
有異人」去,譬緣感。於中問答,先以小道逗之,
故言耘除草穢。緣不肯受,故言不能。若示子
金,緣為化力。欲先於人,我亦欲見,即是後己。
四「是人即」去,顯說。三合譬,有二:先合、次帖。合,
可見。第二譬,為二:先譬、次合。初譬為四:一明
起有我病、二說無我藥、三邪我病息、四真我
教興。意同〈哀歎〉,彼譬顯、此譬隱。舊解女人良
醫,凡四師說。一云:女譬法身,醫譬應身。二云:
女譬實智,醫譬權智。三云:女譬前佛,醫譬後
佛。四云:女譬佛智,醫譬機緣。上文貧女譬眾
生身,此女既不言貧,用譬佛智勝應。生育一
子譬於眾生稟教生解,以解微故,故言嬰孩。
著邪常故,故言得病。次「是女愁惱」下,譬說無
我之藥,又三:一佛智觀機、二得機設化、三斷
邪我。初文者,權智起悲,故言愁惱。覓無我機,
故言求醫。次良醫既至,即得機施化。設三種
藥,譬無常三修。三「因告女人」下,斷邪我教。此
中乳譬真我。真我非時,故言莫興。苦味塗乳
者,譬以無我覆於真我,如苦與甜,其性相違。
前合三藥中何故復有乳?此亦是無我苦味,
與常相違。三「其兒渴乏」下,譬邪我病息。先明
病息、次明藥消。真我緣起故言渴乏,我無我
相違故言毒氣。無我治邪,邪消藥息,故言藥
消。四母乃洗乳,譬真我教興。又四:一為說、
二違情、三重說、四受行可見。次如來亦爾者,

合譬也。但合二藥,不合二病。本意疑於我無
我異,是故合藥;治病是旁,是故不合。〈哀歎〉亦
爾。問:隱名如來藏我是佛性者,一切眾生有
我性耶?答:一切眾生皆悉有性,未即是佛,是
故有我未是我德。何者?人別法通。法通故,有
性有我;人別故,非佛非德。問:法是人法,昔既
無別人,法是誰法?解云:法屬法性。

「迦葉
白佛」下,第二論義問答。初問者,前明二十五
有有我,今難此義。初總唱無。次「何以故」下,別
作十二難、合為四意:初四難約果、次兩難約
因、三四難又約果、四兩難難處。初為兩雙,謂
始生終沒,差別勝負,可見。次因難又兩:十惡
等是約惡因,酒後是約惡緣,可見。三重約果
四難者,一據苦果、二據苦緣、三據忘失、四據
憶念。四責處兩難,初難別在何處?次難遍在
身耶?或可但作六雙為十二難,或可十難難
現用、二難難處所。二「佛告」下,答也。還酬
十二難。初舉兩譬答覓現用,後利钁譬答覓
處。所言現用者,其難真我若常應無生滅。次
差別勝負難,佛答意實有真我,為瞋癡所覆
不能得見,故有終沒升沈。前譬得而失,後譬
失而得。但此妙解,凡夫未得那忽言失?此是
理數之言,應得不得故言得而復失,得無別
得還得於失,失無別失還失於得,得無所得、
失亦無失。於初二譬中,初譬三意,謂譬、合、
結。譬為四:一本有性理、二遇緣起惑、三根緣
扣召、四聖應破惑。初文中言王家者,佛所統
處。力士者,譬眾生有能降魔制外之用,故言
力士。眉間者,中道也。金剛珠者,或言理、或言

解、或言理解圓淨,不可破壞如金剛珠。次與
餘力士者,即遇緣起惑,失本有理。又二:一起
惑、二失理。初文餘力士者,天魔外道諸惡知
識。角力相撲者,斷常乖於正觀,正觀破
於斷常,故言相撲。以頭觸之者,乃以身見觸
中道解。次「其額上珠」下,明失正理,沒在斷常
邪見身中。三其處有創,即是機緣感苦。二見
傷正解為創,舊云感生死苦果為創。即命良
醫,機召於佛。時有明醫,即聖智達知失理招
苦。即便停住者,明失非失。四「是時良醫」下,說法
破惑,又二:初譬偏說、次譬圓說。初偏說者,無
我撿邪,如就覓珠。力士驚答,譬稟教作於無
我之觀。從迷得解,故言驚答。將非幻化,即無
我觀。為何所在,即無常觀。憂愁啼哭,即是苦
觀。此為說偏教。次「是時良醫」下,譬說圓教,又
為四:一為說、二不受、三重說、四即受,譬說
佛性一往不受也。初文中言皮裏者,隱斷常
中。影現外者,舊云:當果在當。興皇云:佛智
默照。今明性理虛通遍一切處,是影現於外。
次「是時力士」下,是眾生不受。舊云:皮裏譬現
在,筋裏譬未來。若在現在,何不破惑而出?若
在未來,不應可見。興皇云:惑輕曰皮,惑重曰
筋。三「時醫執鏡」去,是如來重說。鏡譬圓經,照
信心面,文明理顯,信諦明了。四力士見已,即
是信受。次「善男子」下,合譬。但合三,不合第一。
初合第二遇緣起惑。譬中有二,今唯合一,起
惑合相撲。次「故墮地獄」下,合第三招苦感失。
此中併得通答前十難。三如彼力士,合第四
聖應說法。初合偏說。前有佛說眾生作無我

觀,今但合後。意又二:先合作觀、後明不知。中
有牒譬,正合也。「譬如非聖」下,是雖觀無我,亦
不能解。何者?若解真我方識無我,既不解我
所以,無我不成。先牒譬,後合也。次「如來如是」
下,合為說圓。前譬有四,但合後二。此初,合第
三如來重說。「是諸眾生」下,合第四信受,先合、
後舉譬帖。正合中,先明有惑時不信,後明除
惑時信受。第三結歎不思議。次「復次善男子」
下,雪山甘藥譬。舊云:助答上問。觀師云:譬
失而復得。開譬、合譬。開為四:一失、二得、三重
失、四重得。初明失中二:初理性、次辨失。初
文者,雪山譬眾生身,一味藥譬中道不二,故
云一味。此理能除倒惑故名藥,名曰樂味。其
味極甜者,教理相稱,即是教樂理甜也。次「在
深叢下」者,明煩惱覆,所以失理。煩惱深邃,倒
惑交加,致使不見。次「有人聞香」下,是第二明
德,又二:先少分得、後具足得。初分得中云聞
香者,一云:依經信知,故言聞香。二云:十住菩
薩見未明了,故言聞香。「過去世中」下,第二明
具足得。即是前佛已證此理。造作木筒者,即
是說教。譬十地了因,以因承果,故言接藥。在
在處處者,過去生生修十地因。從地流出集
木筒中者,因果相應,了因克正,故言流出。三
「王既沒已」下,重明失。即是前佛去世,眾生縱
逸構諸煩惱,致使失之。六味,譬六道。本味真
正,從起惑後流入六道或酢或醎。是藥真味
停留在山,譬眾生身正性不異,隨六道流是
故有異。凡夫薄福加功不得者,譬有著心苦
行禪慧,求覓真理而不可得。亦譬種種掘鑿,

欲覓性理了不相關。四「復有聖王」下,重得。即
是今佛復證此理。「善男子」下,第二合譬,但合
兩失、不合兩得。此初,合有理而失。前云在深
叢下,今合為煩惱叢林所覆。前次譬云人無
見者,今合云無明眾生不見。「以煩惱」下,合第
三重明失。即是或酢或醎,正酬前勝負差別
之問。

「佛性雄猛」下,第二答前十二中後二責
覓處所之問也。前有別總之責,今正答總問。
雖約五陰論有此性,而身可毀、性不可毀。身
是性之住處,身家之性即是佛性,性家之身
無非佛性。又二,初正說、次論義。初正說,為三:
初牒不可壞、次廣辨、三總結。「迦葉白佛」下,二
論義,有問有答。問者,前云佛性雄猛不壞,應
無殺生之罪。次佛答,為二:先法、次譬。初法為
四:一云五陰可殺故成惡業。所言住五陰中
者,他用六法以為佛性,非解此文。六法只是
五陰,何容五陰住五陰中?眾生還住眾生之
中?若用心神為佛性者,心是四陰,是則心神
還住心神。他解當果為佛性者,當果繼屬眾
生,故言住五陰中。當果若有,復非當果;當果
若無,何所繼屬?地人以梨耶為佛性,為惑所
覆。釋此乃便,復當前難。若有佛性,即生之日
便應有知。今用下文釋之。佛性不即六法、不
離六法,不即故不如諸師所解,不離故言住
五陰中。實理言之,佛性豈應有住不住?特是
為緣作此異說,若定執此,妨前後文。畢竟清
淨,寧有內外、當之與現、住不住耶?私謂:此說
終窮。又五陰中者,約五陰論得有此性,不約
草木。私云:作此說者仍挾方便。次「以業因緣」

下,釋疑。疑云:或謂唯應殺墮地獄,那復得有
二十五有?故今釋云:業緣不同,致諸趣異。三
「非聖之人」下,簡諸外道自謂得聖,計我不同。
四「出世我相」下,明正我相。二「復次善男子」下,
譬也。又二:先譬、次合。初譬為二:先為五陰
可毀作譬、後為佛性不可毀作譬。初譬中云
善知伏藏者譬能殺人。利钁譬殺具,多殺於
磐石砂鹵等。次「唯至金剛」下,為佛性不可毀
作譬,可見。次合中,唯合不壞。

從「善男子方等
經者」下,是第二章,正明佛性能起善業。文為
二:初明作善業、次論義。初文者,有人云:佛性
能起,起於正道所作善業。今觀前譬,佛性但
為善業之緣;今文明以佛性教作善惡業,故
喻喻之。從「迦葉復白佛」去,二論義。初雙問甘
毒,如文。次佛答,為三:一明愚智二人、次明一
體三寶、三明中道圓觀。妙解次第相生,由智
不惑,教識一體三寶,妙觀得成,能作善業;愚者
反此,善業不成。初約愚智中三:先佛更徵問、
次迦葉答、三佛為釋。釋中初有七行半偈,又
二:前四行半雙辨愚智、次三行偏明智者。初
文兩譬兩合,前一行同服甘露有夭有壽,次
半偈同服毒藥有死有生。古來三解。一云:同
稟大乘有得有失,後譬同稟小乘有得有失。
二云:約師弟,師說大乘無得之教,弟子解者
為壽、迷者為夭。小乘師說有得之教,弟子作
大解為生、守小教為死。三者只是一大乘經,
於其得者作甘露名,於彼失者作毒藥名。又
只作一甘露名,說其稟行者有得有失;只作
一毒藥名,說諸有稟者有生有死,反覆相成。

今明於其失者俱名甘露及以毒藥。保愛染
著名為甘露,傷毀破壞故名毒藥。於其得者
俱名甘露亦名毒藥,入理生善故名甘露,顯
體破惡故名毒藥。具此二義,名善業教。諸文
之下各有合譬,尋之可見。譬如癩人服鴆病
差,解藥還醒。譬學無常苦空斷惑,知是大方
便,即入摩訶衍。從「聲聞及緣覺」下,偏明智者。
皆約人辨,初約二乘、次約菩薩、後約眾生。似
約三諦而作善業,菩薩即中增進善業,二乘
即空而中以作善業,眾生即假而中便作善
業,故舉三人意或在此。

從「迦葉汝今當」去,第
二辨一體三寶。然昔初教舉非顯是、破邪歸
正,明別體三寶,此義易知。前〈長壽〉中明護法,
舉法歸依,諸佛已成一體三寶,不許歸別,歸
別體者歸戒不具。今文勸歸己身當成一體
三寶,顯於自體成善業故,又免魔縛。各有所
據。就文為三:一勸、二論義、三領解。初文中
云善分別者,勸令分別己身之中一體三寶。
先勸、次釋。初如文。次若能諦觀者,釋勸也。得
入祕藏者,即生理善甘露之義。是人已出世
者,即是破惡毒藥之義。二俱有得,即此明文。
又知我者是佛寶,我所者是法僧,二寶雖無
異體義說為三。又佛覺、法不覺、僧和合,於一
佛性說此三義。二「爾時迦葉」下,論義。有二番
問答。初併不受、後併歸依,佛皆不許。初問有
十偈,為四:前一行半唱不知、次兩行問昔別
體、三四行半問今一體、四兩行結問請答。就
初,總,云不知。次無上者,別,不知歸佛。無畏者,
不知歸僧。云何作無我者,不知歸法。次云何

歸佛者,兩偈問昔別體,為三:此半偈問佛寶。
得安慰者,如前四相中說。次一行問法。三半
行問僧。轉得無上利者,如前波闍波提供僧
得佛法功德。僧是傳法之人,故言轉得無上
利。三「云何真實說」下四行半,問今一體中又
四:初一行半法說。「未來若不成」去,己身中隱
三寶,未來當成可得歸依。若其不成,為可依
不?不如次第依於別體。無預知者,無預約自
照,次第約從他。次「云何未懷妊」一行三句,是
譬說懷子。譬解懷子必十月,十月譬十地。若
有解者,十地若滿,可得成佛;若無解者,徒自
萬月,亦不成佛。三「眾生業亦然」一句,合譬。四
「如佛之所說」下一行,難佛不定說,或令歸現
或令歸當,致令愚者輪迴墮苦。四「假名」下二
行,結問請答。初一行明我不知結請,次一行
明佛知故請答。二「迦葉汝當知」下,佛答,還酬
四問,從後為次。初一行許斷疑,酬其請答,如
文。次一偈酬問一體。前舉懷妊,據了因作問。
佛以中道正因為答,明諸菩薩與佛不異,那
得云無十地包胎不可歸依?於諸菩薩者,舊
有三釋:一是及字即是汝及諸菩薩等,於第
七佛偈文迮,不安及字;二改於為及;三不須
改,明諸菩薩皆同是佛。賢劫則第四,若七佛
數即第七佛。佛是覺義,能覺佛性,與佛義同
。三兩行酬其別體之問。翻邪入正,故須歸
依。邪者天神為佛寶。殺法呪羊,云是婆藪殺
汝而得生天,即是法寶。能殺之人,即是僧寶。
翻此三邪,歸於三正。問:昔以正三翻於邪三,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若以無我翻邪我者,

何不以無三寶翻邪三寶?答:對治之法略有
二種,一用有門為對治者,立正破邪;二用空
門為對治者,故用無我破於邪我,各有便宜。
三寶是境,歸馮有在,宜用有門。邪我是內患,
宜以無虛之。四「如是」下半偈,酬前唱不知。
今言能知,得無所畏,不應不知。「迦葉白佛」下,
第二問答。初問中意者,併欲歸依。三種三寶
皆是佛說,何所取捨?初一行欲依昔別體,別
既翻邪即是正路;次兩行欲依自隱時一體;
後一行欲依他顯時一體。既出生死已成正
覺,故言諸有所無有。又解諸有,有現成佛。無
有,無二十五有。二「爾時佛告」下,佛答。佛欲更
為分別,不得妄依。文為三:初昔之別體有依
不依、二顯時一體有依不依、三隱時一體正
是所勸一向須依。初依不依者,為二:先明今
不須依、次明昔則須依。初又二:初別體既是
昔時為緣,今不須依;昔依時翻邪,昔日須依。
次「所以者何」去,更釋不依之意。於佛性中有
法僧二寶者,非但已成之佛,佛性之中具有
法僧。只當成佛,亦具二性,即佛、法。法佛不二,
即是僧寶。身既具三,何須依於別體三寶?次
須依,又二:初「為欲化度」下,明昔則須依。次「若
欲隨順」下,更釋須依之意。興皇明四假,理緣、
就緣、對緣、因緣。昔即是對邪明正,是故須依。
若依龍樹四悉,即對治意。次從「菩薩應作」
下,明顯時一體,又二:有依、不依。不依文為二:
初明不依。文云我今此身歸依佛者,即是自
歸己身佛寶,豈敬他佛。次「何以故」下,更釋不
依之意。然我與他佛既無異,何須歸他。次「若

欲尊重」去,明有依義。為相尊重,是故須依。
又二:先正明、後解釋。初正明者,法身是本地,
舍利是應身。欲令眾生敬我意者,為欲亦化眾
生生善。三從「亦令眾生」去,明今之所勸,隱時一
體一向須依。文有三:法、譬、合。初法中為五:
一分別一體。有三:此初文,則自身有佛寶也。
「一切眾生皆依」下,即是自身有於法寶。「又有
歸依非真」下,即自身僧寶。問:身有法僧,可爾;
何為有佛?答:身中佛性,佛性即是法身佛寶,
能說此法即是法寶,能受持者即是僧寶。他
尚歸依我身三寶,我今豈可不自歸耶?問:會
三乘歸一乘名一乘者,亦應會三寶歸一寶
名為一寶。若會三乘歸一乘無三乘異,會三
寶歸一寶亦無三寶之異。論師數師不敢為
例,觀師例之。會三寶歸一寶,上義說佛法僧
異,亦如會三乘為一乘,義說三乘異。故《法華》
云「真是聲聞真阿羅漢。」從「若有分別」下,
次為他作一體三寶。舉體是佛,佛是覺義。舉
體是法,法是不覺。舉體是僧,覺與不覺而不
相違。從「於生盲」下,三結別體。為生盲凡夫作
此分別。「復當為諸」下,四結一體。為二乘得聖
之人說我身有一體三寶。「如是菩薩」下五雙,
結兩義。為惡眾生而作佛事,則結自身說於
別體。為諸智者而作佛事,亦結自身說於一
體。次譬說,為三:一大將、二太子、三大臣。所
以舉三譬者,大將譬了因、太子譬正因、大臣
譬緣因。亦譬三寶,太子譬法寶、大將譬佛寶、
大臣譬僧寶。大將建意三:一臨陣制敵、二我
最第一、三諸兵依我。諸兵依我譬緣,制勝譬

了,第一譬正。太子亦爾,紹繼霸業譬正、調伏
王子譬了、餘王子依譬緣。如王如先王,成前
譬。王子大臣者,王子即屬大臣譬也。三菩薩
亦爾。合譬中二:先正合、後結勸。初合者,所言
三事與一體者,別說於三即是一體,一體之
上義說於三。如涅槃中具有三點,實非別異。
次「如來」下,結勸,又二:先勸捨昔別體之三、次
勸取今一體之三。初捨中又二:先出昔三寶、
後乃勸捨。昔別體中,舉頭譬佛寶,頭最為上。
支節手足譬法僧,為化眾生示此梯隥。次「是
故汝今」下,勸捨。次「汝於大乘」下,結勸。取自身
中一體,如大將大臣於自身中建決定意,不
取別體及他已成。

「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文
為四:一領解、二佛勸持、三稱歎、四佛述成。
初文又三:一發迹、二自領解、三誓化他,可尋。
「善男子」下,第二佛勸持。還只勸前自解化他,
自解即是高升祕藏,化他即是下度愚迷。
「迦葉復言」下,第三稱歎。稱歎佛性即是隱時
一體,相好等即是顯時一體。

「爾時佛讚」下,第
四述成從。「我今當更為汝」下,是第三明中道
圓觀。文為三:初許說、次正說、三歎教。初中
云入如來藏者,入藏由觀,非觀不入。次「若我
住」下,是正說。文為二:初略、後廣。略又為三:一
標中道、二明乖中之惑、三辨破惑之觀。初標
中道即明非有非無。若我住者,明非有。我住
在身中,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常即是我,身即
是苦,此即是有,此有非道。若無我者,明非無。
若定是無,則無修因趣果,亦無父母世間善
法,此無非道。既作有無兩責,不得有無,即非

有無,名中道說。次「若言諸法」下,是明乖中之
惑,又二:初明惑、次結惑。初明惑中有六句,
三雙相對:三句計常、三句計斷。於生死中自
作此計,障理不明,故名為惑。若開善云:生死
一向是苦無樂。光宅云:生死之中有定實樂。
莊嚴云:生死之中有虛妄樂。妄樂乃為行苦
所偪,故非實樂。然三師所說,皆為此訶。開善
云生死是苦,即是此中斷見。光宅云一向是
樂,即是此中常見。莊嚴云妄樂又為行苦所
逼,即是此中亦常亦斷。亦應有第四句計,不
知是誰。次從「修一切法常」下,結惑,又三,謂法、
譬、合。初法中言「修一切法常」下,結墮斷見者。
解有二意。一云:本自執常,他將斷難。常義不
立,便執於斷;本自執斷,他將常難。斷義不
立,更執於常。二云:兩見相因,見修斷過即自
修常,見修常過即自修斷。「如步屈蟲」下,譬。六
卷云折腰蟲。《周易》云「尺蠖之屈以求伸也。」時
俗云桑枝變作。未必全爾,桑根為蟬,腐草為
螢,其例亦然。此蟲腰折。修常斷者,合譬。明斷
因常生、常因斷生,故有此譬。「以是義故」下,第
三明破惑之觀,又二:初正明、次結解。初亦有
三雙六句。對前無我只應言我,而經中言常
者,有二解:一云誤;二云常是通名,我等是
別。佛果萬德,通得名常。言餘法者,中道之外
皆名餘法。常樂我淨即指如來祕藏佛法僧、
正解脫等。當知中道只是真法,二邊為餘。「當
知如是」下,是結解。又二:先法、後譬。初法中云
愚人無疑者,有二解。疑為解津,愚既無解,所
以不疑。二云:中道分明顯然易解,愚尚不疑,

何況智者。依文似如後解為勝。「如羸病人」下,
譬說,還餘前二解。若依惑意,即愚人分別而
生諸見,如服酥輕便。若依後解,酥是好藥,健
人服者本來自好,羸人服者亦得輕便。譬中
道法,愚人亦解。六卷云「服已迷悶」,即是不解
迷惑意也。「有無之法」下,第二廣明中道,又二:
初約諸法有無顯中道、二約諸法不二顯中
道。初文者,夫有無者不可定取,說有為無、說
無為有,有是無有,無是有無。於無上說有,有
不定有;於有上說無,無不定無。不有不無,即
是中道。次不二者,無二異不二、無不二異二,
二不二不可得,乃是非二非不二,是名中道。
初文有無中,有法、有譬。初法說極略,唯此一
句,直標有無其性不定。若他明三無為定無,
不可為有;三聚定有,不可為無,此非不定不
名中道。「譬如四大」下,次舉譬,先譬、次合。初
譬中欲明有無不定,如佛赴緣,若執有者,破
有說無;若執無者,破無說有。四大亦爾,如善
醫師別知諸病,若水病者以火藥治,若火病
者以水藥治,地風亦爾。不善醫師,不別病相,
妄授於藥。次「善男子」下,合譬,初總合、次別合。
初可見。次「若言」下,別合,又二:先舉有無為合、
後舉常無常例合。初又二:先別破有無、後總
結為誡。初文三句。初句云智不應染者,有二
解。一云:智聞佛說佛性是有,不應染著。愚便
責其現用處所,或六根中或遍身中。二若聞
佛性是有,應知佛意不定專在於有,有即表
無。無即妄語者,是第二句,破無。亦二意。一
云:道理不無,定無乖理,故是妄語。二云:佛

性雖有,未有現用,故言是無,汝有智人不應
云妄。若言有者,是第三句。為執有情多,故更
重破。不應默然者,若有佛性,應能現瑞。何以
默然?二云:若定有有者,就汝推撿,何以默然?
次「亦復不應」下,結不許爭論。言有言無乃至
四句,並是戲論。「若說於苦」下,第二舉苦無常
等例合。復有五:一約苦、二約無常、三約我無
我、四約空寂、五約幻化,皆解惑,對辨可見。文
云「雖有去來而常住無變」者,此是即去來不
去來、即動而寂。

從「若言無明」下,是第二約不
二不異明中道,亦有法、譬。法說為三:一約因
緣明不二、二約觀行明不二、三總結明不二。
因緣是境、觀是智照,總結是境智。初十二因
緣明不二,又三:先舉無明、次舉行識、三舉善
惡。舊解:無明是惑,明即是解。又云:無明行是
過去,識等是現在。三世分別,此不會經。經訶
云「明與無明行識等異,是愚人法。智者了達
其性無二。」「若言應修」下,第二約觀行明不二,
又三:一苦、二無常、三無我。「我與無我」下,第三
總結不二,又三:一結歎、二結勸、三結會。結歎
又二:先結佛所歎、後結說已。結勸又二:初勸
持不二法、二勸持不二經。「如我」下,三結會,懸
指般若。舊云:引〈深奧品〉中燈炷喻。或云:《大品》
度不盡,外國本經應有此文。或言:《大品》雖不
的當,而不二之義無差。又云:諸有二者名有
所得,無有二者名無所得。又二是眼、識,識內
了別、眼外見色,此則是二。眼識無二,乃是智
者,了達諸法亦爾。從「如因乳生酪」下,第二譬
成因緣不二之義。如五味相生無自他性即

是因緣,因緣即是中道,其意顯然。文為三:初
列五味、二廣破自他、三結因緣義。初列五味
者,五味相生成前不二。次「如是酪性」下,廣破
自他,先立章門、後解釋。初章門中,酪從乳生
為章門,次例四味。就初又兩:初從乳生酪即
是章門,從自生他生並是非門。次「若從他生」
下,第二釋二章門,先釋非門、次釋是章門。初
非門中,先釋不從他生、次釋不從自生。初破
他生可見。破自生中云「不應相似相續自生」,
是一往將誰相似相續,而今見續乳後有酪
等味,故知不從自生。自生即應五味一時,既
前後相續,豈得一時?「雖不一時」下,釋是章門。
破自他之後,因緣假記,云酪從乳生,而不自
不他。而言先有者,亦是因緣。甘味多故不能
自變者,乳味即甜、酪味即酢。下論義難此。「是
牛食啖」下,第三結是因緣,先譬、次合。初譬中
食水草譬稟經教,血變成乳譬變惡為善。若
食甘草譬稟大教,若食苦草譬稟小教。雪山
譬此經,肥膩譬佛性,牛若食者譬眾生,醍醐
譬佛果。能依此經修行,得無上佛果,無有青
黃赤白等色,譬依教而修,無聲聞天人之果,
純得醍醐涅槃果也。此中六位,文義宛然。
「是諸眾生」下,第二合譬中先合、次論義。初合
中,先合二、後合不二。不二中云無明轉變為
明者,他經復云「明起斷無明。」舊三解。一云:
只斷是變、變是斷,文兩義一。二云:變語就
體,斷語就用。一心體上有善惡兩義,只己心
上變善為惡、變惡為善,心即不變。次就用
者,須斷無明,只得於明,不斷不得。即莊嚴師

解。開善嫌莊嚴淺近,就修習緣了兩緣釋之。

從「迦葉」下,第二論義。從前乳中先有酪性生。
文為二:先難、次答。難中又二:先定、次難。難
中二:先難定有、次難定無。初難定有為三:一
正難乳中有酪者,即是已有,云何言生?夫生
義者,先無而有乃名為生。次「法若本無」下,釋
難。「若言乳中」下,三並難。若乳是酪因,草亦乳
因。又倒並,若草為乳因,亦應乳為草果。
草為乳因,草中得有乳者,乳為草果,乳中亦
應有草。乳酪因果亦例此,並文中但舉一耳。
「若言乳中」下,二難定無者,只應難有、不應難
無,恐佛轉計度入無中,是故逆遮而難無也。
「善男子」下,二佛答,文為三:初研譬、二重為合
譬、三結譬意。初又三:一非定執、二以理解、
三結非定執。初非執中,先作三章門、後次第
釋破,一定有門、二定無門、三他生。釋三門
者,初釋不得定有,云乳中有酪。何者?乳白酪
黃、乳甘酪酢,色味既異,何得定有?次釋乳中
不得定無酪者,文云「置毒乳中,酪即殺人。」先
得置毒於乳,後時乳變成酪,飲此酪者毒猶
殺人,何得言乳定無酪?「是牛食啖」下,第二以
理解釋,又二:先明乳從草生,還是因緣假說。
後明酪從乳生,亦是因緣假說。兩文各二:初
二者,先云從緣而有、後結是因緣。眾生福力
者,有三義:一牸牛之福,欲飲子時,血變為乳。
二犢子之福,令母有乳。三𤛓福,子尚不足,況得充人。「是乳滅已」下,二明酪
從乳生,又二:初明緣生、後結因緣。醪是以物
攪之,燸是火氣。經本或作「酢」字,而今酉邊著

翏者,非以物攪,字亦非酒名。酒名應酉邊,作
孝蓋書者謬。「是故不得定言」下,第三結非定
執。「善男子明與無明」下,第二重為合譬,此中
開轉斷義如前釋。「以是因緣」下,第三結譬
意。

「善男子眾生薄福」下,第三歎教勸持,又二:
先歎佛性理、次歎教。歎理為二:先舉忍草、後
牒兩譬。於中先牒兩譬,次「諸眾生」下總合兩
譬。次從「譬如虛空」下,是歎教,又二:先歎經、後
勸信。初文有譬有合,虛空譬法身,雷震譬說
法,起雲譬慈悲,象牙譬眾生,華譬佛性。有三
解。一云:別有象牙草,聞雷生華。二云:是象牙生
華。經云「四象優鉢羅等,聞天雷時,牙上有華。」
三云:此象牙非別生華,直是牙上有文彩如
華。「眾生佛性」下,合譬,有三番合之,可尋。「若有
善男子」下,是第二結令勸信。

從「迦葉白佛」下,
品中第二,答能見難見性。文有四問答:初兩
番辨深行證見、後兩番明淺行聞見。聞見酬
其能見,證見酬其難見。於證見中總有二番:
初番可見;次番中有問有答。答中總舉十譬。
初以百盲通譬一切眾生。百是一數之圓,例
如世姓甚多而言百姓。求解見性,譬如治目。
造詣良醫者,根緣感佛。是時良醫,譬佛垂應。
金錍教。亦云:金錍悟道,除膜譬斷無明煩惱。二云:三指譬三慧。
三云:初教一指,般若至法華二指,涅槃三指。
四云:譬三忍,信、順、無生。解三忍為二。一云:十
信信忍,三十心順忍,十地無生忍。又初地至
三地是信忍,四地至六地是順忍,七地至十

地是無生忍。今明不然。經合佛性,豈可餘釋?
一指示之,答云不見者,譬入真諦則不見性。
二指不見者,譬空假二諦亦不見性。三指示
之,答言少見,此譬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為
佛性。初住初地則能分見,故言少耳。「善男子」
下,合譬,又二:前正合、此況聲聞。初文者,若尋
合文,金𰼺三諦等也。文云「無我惑亂」者,即是不了。昔教
惑於無我,故不見性;今教真我,乃見佛性。次
九譬,可尋也。「迦葉白佛」下,是第二,有兩番,明
淺行聞見。初番問,可尋。佛答有四:一譬、二
合、三勸、四褒貶。初譬中云非想非非想天者,
三有四空之頂,無身而有識,無想而有想,此
事難知。佛性亦爾,非二乘所了。二合等三文,
可見。「迦葉白佛非聖凡夫」下,第二番問答。初
問中云非聖凡夫者,即外道也。其自稱聖,如
來奪之,故言非聖。若理內凡夫,即聖凡夫。內
道外道俱云有我,有我之性兩事云何?佛舉
貧富二人譬。有三:初譬、次合、三結成。譬為
三:初菩薩施化、二聲聞施化、三如來施化。初
菩薩化又為四:一說教、二稟受、三捨應、四起
惑。共為親友者,能化所化化道交通,義言親
友。王子富於法財,真我顯現,故言富眾生。取
我在身,具足諸見,故言貧人。互相往反者,感
應相關。「是時貧人」下,是第二眾生稟。受見王
子刀者,非是證見,聞菩薩說真我佛性。好刀
譬中道佛性真我。心中貪著者,愛樂此法。「王
子後時」下,第三菩薩捨應。持真我去,故言持
刀。機感事密,是故言逃。更化餘處,故言他國。

「貧人於後」,是第四凡夫起惑。菩薩捨應,眾生
流轉,受五陰身,故言寄宿。眠是闇時,譬無明
昏。自號有我,故喻囈言。古本曰「讇」,言寱者,《典
誥》囈字。「旁人聞」下,第二聲聞施化。應具論四
果,文略,闕第三王。初王是初果。私謂:餘子之
言,可兼二三。舊即旁人譬機,機將是人,是感
初果,故言收之。興皇云:旁人是五方便似解,
王是初果真解。似伏真斷破彼我見,言至王
所。眾生對初果,義言君臣。屠割者,譬分析五
眾求我叵得。曾稟此法,故言素為親厚。能化
所化既非異轍,故言一處。眼見譬聞慧,手觸
譬思慧,取譬修慧。並不得思修,故言不敢手
觸,況當故取。羊角者,邪曲計我。欣笑譬悲慘。
未欲破此邪計,故言隨意去。尋立餘子,即二
果施化。次第四王即四果。「却後」下,是第三如
來施化。但是前逃菩薩,今還成佛。數時者數
耳。唯明無我不言真我者,望下文合中應有
說我教也。優鉢羅華者,婆羅門計神白色。羊
角者,剎利神色黃。火聚者,毘舍神赤。黑蛇
者,首陀神黑。「善男子」合譬,還合三譬。譬云
有一好刀,合云說我真相。譬云持是淨刀逃
至他國,合云說已捨去。「聲聞緣覺」下,合前第
二四果施化。「為斷如是」下,合第三。如來施化
又二:先明無我之教,正是合前。「善男子」下,第
二更明真我之教。前譬中無,但有其義。「善男
子若有凡夫」下,第三結成答意,在文可見

卷 12

文字品

此品意有四:一次第者,上〈性品〉明字下之理,
此品明理上之字,答上問云何解滿字及與
半字義。前問名字功德,正論此經,專解出世
上上滿字;今品通論眾教,若半若滿、世間出
世間上上等文字。開密者,他解:無常為半、常
為滿。興皇彈云:如樝梨兩片,是半邊之滿。他
又解:昔說無常不名為滿,今教具說常與無
常是故名滿。又彈:若以常足無常者,一片梨
足半片樝;應為一果者,此是足滿。興皇解:涅
槃佛性之體,非常非無常,常無常具足,故名
為滿。今明彼家彈舊,或為半邊、或為足滿。
自說非常非無常,常無常為滿者,此亦是樝
梨柹栗四片合為一果。今依此品,開一切字
悉是滿字,文云「如來出世能滅半字,是故汝
今應離半字,隨逐滿字,於一切法無閡無著。」
本對半明滿,既無有半亦復無滿,當知字非
字。以無字為滿字,文云「半字是諸經書記論
文章根本。又半字是煩惱言說根本。」又云「滿
字是善法根本。一切善法言論根本,異論呪
術一切文字,悉是佛說非外道說。」當知佛所
說者悉是內道正法,此以正法而為滿字。又
云「若解文字能令眾生口業清淨。佛性不爾,
不假文字然後清淨,佛性自淨。」當知諸字悉

是佛性,佛性非字非非字,而能字能非字,故
稱滿字。雖有三義,勿作三解。即字無字、無字
即字,亦即非字非非字,具足無缺、不縱不橫,
爾乃名滿。譬如金銀種種等寶,同入爐冶,俱
成一器而種種不失,亦名種種亦名於一,一
即種種、種種即一,亦復非一非種種而一而
種種。開一一字悉是佛性。法性法界亦復如
是,包一切字,不得一字一切字而具一字一
切字,豈隔半邊而非滿字?是則名為開祕說
滿。從此立名,名文字品。

文中為三:一略標字
本、二廣明字義、三領解述成。初文先總標,異
論呪術皆是佛說。有二解。一云:根本皆在佛
法之中。三寶、四諦、涅槃四德,悉是佛法名教。
長者去後,劫掠群牛外道偷之,安其己典。二
云:是佛方便之說,如《清淨法行經》云「迦葉為
老子,儒童為顏回,光淨為孔子。」若如前解佛
則認歸,若如後解方便施與,若開一切文字
皆佛正法則非認非與。「迦葉白」下,第二廣
明字義。有二番問答。初問如文。「佛言」下,如來
重答,為三:初明文理之本。「持諸記論」下,二別
明字本。「凡夫人」下,三明學半得悟滿法。「迦葉
復白」下,第二番騰問請答。問如文。「善男子十
四音」下,如來答,為三:一通明諸字;二別釋半
滿;三結得失,亦是明無字之義。初又四:一以
音隨字,即是明音;二以字隨音,即是明字;三
音字所因;四音字利益。初文音隨字者,十四
音也,「是十四音」去是也。古來六解,大為二
塗:前四解襌、後二解複。一、宗師云:書缺二字,
師不能通,故無兩音,止有十二。二、招提足悉

曇二字。三、梁武足涅槃二字,引經云:所言字
者名曰涅槃。四、開善云:於十二字中止取十
字,除後庵痾,謂是餘聲故。經釋炮音,便云於
十四音是究竟義,更取下魯、留、盧、樓四音足
為十四插著中心,謂阿阿伊伊憂憂魯留盧
樓咽[[黑*(企-止+ㄎ)]]五相隨。又取後三三相對中四字耶囉和賒,
足前五成六,足上成十二。取羅沙娑訶羅為
一遲音,魯留盧樓為一速音,是為十四。六、冶
城云:前兩兩相隨有六,次五五相隨有五,後
三三相隨有三,合成十四音。觀師云:古來六
解,次第彈之。初云書缺二字者,外道師不解,
反啟問太子,太子自知。今說涅槃,豈不安二
字?猶言書缺。彈招提者,悉曇通是外國十四
音之總名,豈得將總足別?彈梁武者,涅槃亦
云槃利涅隷槃那,此則六字;亦云般涅槃那,
此則四字。何故止取兩字足之?彈開善者,除
庵痾兩字,足魯留盧樓四字;若魯留盧樓是
音者,何不在音次第而在字後安之?彈莊嚴
者,經文現云十四音,何時云以字足音?音字
兩異,何得相混?莊嚴不成,冶城亦壞。又河西
以前十二即是十二音,取後四字合為二音;
古經本云梨樓梨樓,即是四字為二音,足前
為十四。又梵本言字不言音,今十二字或十
六字,隨世所用。又一解云:初十二是音,後迦
佉下是字。又一解云:初十二字有三事,一字、
二語、三音。因此字以為言論端首,然後方及
餘字,故言字本。初半字者,世法名半字,佛性
名滿字。又以九部為半字,大乘為滿字。又云:

梵本無半滿之言,但以事未成為半、成就為
滿。興皇有半邊相足,無牽申等滿。河西
云:十二字喻之如飯,後二十五字喻之如羹。
後九字攝持諸句,如守門人亦如瓔珞。後九
字亦字亦音。魯留下之二字,童蒙所不習學。
「吸氣舌根」,是第三明諸字所因皆有差別,故
迦佉等是舌本聲,多他等是舌上聲,吒侘等
是舌頭聲,波頗等是脣間聲,遮車等是齒間
聲,故言皆因舌齒差別。「如是字義」下,第四明
字之利益。前舉字義,後明佛性云不如是。「又
半字」下,第二別釋半滿,為三:先法、次譬、三
合。「何等名」下,第三更明無字之義,亦是得失。
後番領解、述成,如文。

鳥喻品

河西云:〈文字〉、〈鳥〉、〈月〉三品,同明真應。文字半
滿只是鳥喻常無常。常無常只是月喻隱顯,
因字識理達常無常能隱能顯。今更次之,如
來常依二諦三諦說法,故知文字是佛教,即
文字達三諦,具足一教一切教。欲顯圓滿修
多羅,故題文字品。次鳥喻者,依教立行,即雙
流行二行,並觀一行一切行。下文云「復有一
行是如來行。」次文字之後明二鳥共行,故成
次第。亦是依教生智,智望於教,教即成境,由
境發智,由智立行,教轉成境,智轉成行,故為
次第。此品答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隣提。此還
舉鳥以況於行以為答問。能喻是娑羅迦隣
提,所喻是雙流共行。舊解不同,或言娑羅是
雙,迦隣是鳥。然娑羅翻為堅固,何得言雙?或
言娑羅是一隻,隣提是一隻。此乃兩類,不得

是雙。或言娑羅一雙,迦隣提一雙,引下文云
「鳥有二種,一名鴛鴦、二名隣提。」此乃兩類為
兩雙。或言娑羅翻為鴛鴦,問中問娑羅,答中
答鴛鴦,類異義同,乃以鴛鴦替於娑羅。或言
隣提無翻,或翻為天鶴,引六卷云「雁鶴舍利」。
然漢不善梵音,只增爭競,意在況喻取其雌
雄共俱飛息不離,以況一中無量、無量中一,
非一非無量而一而無量,呼為雙流,乃名共
行。問:為凡與凡共行?聖與聖共行?凡與聖共
行?他解云:觀生死無常,不識涅槃常。觀涅槃
常,不識生死無常。二解不明,如但識金不識
鍮、但識鍮不識金。若精識二物,乃是雙觀苦
樂,我無我亦如是。聖如是行,凡亦如是,故言
共行。此不應爾,與譬相違,譬明二鳥俱游。如
汝所釋,一鳥窮下之生死、一鳥窮高之涅槃,
升沈碩乖,雙游不顯。假令二鳥但雙游下不
雙游高、游高不游下,雙游不成。又一家引半
滿約一法,雙游約二法。若取生死無常、佛果
是常共為滿者,兩物各異、梨柰體別,安得是
滿?夫雙游者,觀生死中有常無常,觀佛果中
亦常無常,取生死涅槃兩常為一雙滿,取生
死涅槃兩無常為一雙半,即是兩法共起,乃
曰雙游。今明義皆不爾。兩常俱起乃是二雄
俱飛,兩無常起乃是二雌並飛,與譬相背,雙
游不成。今言雙游者,生死具常無常,涅槃亦
爾,在下在高雙飛雙息,即事而理、即理而事,
二諦即中、中即二諦,非二中而二中,是則雙
游義成,雌雄亦成。事理雙游其義既成,名字
觀行乃至究竟雙游皆成,橫竪具足無有缺

減。此中備有凡凡共行、凡聖共行、非凡非聖
共行,約人法分別俱成。以是義故,故言鳥喻
品。

文為二:先總、次別。總又二:初略、後論義。
略中,先譬、後合。初譬中舉二鳥譬常無常而
合文,以苦無我合者但是略耳。私謂:又顯義
同,是故互出,具論應六。次論義中,先問、後答。
答中,先法、後譬。初法中言異法是苦是樂者,
舊云:生死異涅槃、涅槃異生死,故言苦樂。觀
師言:前多斥倒,約竪以論常與無常;今品一
時明常無常,只生死中有異法而說苦,有異
法而說樂,乃至我無我亦如是。後譬五穀各
異,成前異意。下別譬中云華葉無常而果是
常者,非常住常。言華葉不定故無常,果已定
故是常,借此以顯無常成常。從「如是諸種」去,
別說共行,又為三:一就生死明無常、二就涅
槃明無我、三雙就生死涅槃以明苦樂。然前
兩是橫、後一是竪,理應備論,但文互現。初文
又二:初正明二行、次結章。初正明中,舉五譬。
初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三:一譬、二論義、
三領解。初萌芽譬生死中無常,熟時譬生死
中常。次論義,二:先問、次答。答中明生死常與
如來常異。三「迦葉」下,領解,又二:先領解、次述
成等,皆可見。「善男子雖修一切」下,二合
譬。未聞是經皆言無常,聞是經已皆云是常,
豈非生死中具常無常。契經諸定者,修多羅
翻名為契經,又是定藏,故言諸定。後四譬皆
有合。次譬云金朴者,玉未理者名璞,金未理
者亦名朴,此有木邊玉邊之異。金未理者亦
名礦,礦者異金名也。招提呼為朴音,觀

師呼為礦音,然朴字兩喚。「是故我言」下,
第二結章。正應明常無常,而復結言無我,欲
明例爾。

「迦葉白佛」下,第二就涅槃以明無我
我二行,無憂悲即有我,有憂悲即無我。文為
二:先問、後答。問為二:正問、結問。一往謂是
無端之問。然佛說涅槃亦有無常,無常是有
為,有為即憂悲。今問憂悲,是問涅槃有無常
不?佛答,為四:一釋問、二歎理、三重釋問、四
重歎理。初文二:先譬、後合。譬中三:先正作
譬、次更為譬作譬、三還以譬合譬。初云無想
天者是譬。次更舉樹神譬顯無想譬,即是為
譬作譬。「佛法亦爾」下,以譬合譬。二「復次善男
子無想天」下,歎理甚深,先譬、次合。如來實無
憂悲,但於無中說有。眾生有苦未得脫難,見
佛有苦,既其有苦即有憂悲。佛斷苦因受第
一樂,復無憂悲,有憂即無我,無憂即有我。若
應物云如來有憂,實理即無。今問既示有悲,
亦應有苦。如來心地不念眾生,應是無苦。問
如來實無憂喜,汝何以云如來實喜?今亦反
問佛無憂喜,何以定云如來無憂?我說如來
實非憂喜,義說憂悲,此是不定之言。三「譬如
空中」下,重釋問兩譬,先舉舍住譬、次舉幻師
譬,皆先譬次合。初譬中有二:前為法作譬。「心
亦如是」下,即為譬作譬。後復舉無想天壽,亦
為譬作譬。「如來憂悲」下,正是合譬。「如幻師」下,
次譬二譬合。「如來有憂及以無憂」下,重歎理,
又四:一法、二譬、三合、四結。此即法說。「譬如
下人」下,第二譬說。若依毘曇,有三種度義:一
人度、二根度、三地度。下果不知上果,上果能

知下,即是人度。鈍根不知中上,中上能知下,
即是根度。初禪不知上禪,上禪能知下禪,即
地度。成論不爾,互有知義,明獼猴尚見佛心,
豈有鈍根不能知利?今亦有少分故知,亦得
言知;不能具足知,故亦言不知。三合譬、四結,
可尋。

「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雙就生死涅槃以
明苦樂,即是竪論。文中有二:先釋、後論義。就
初釋中三,謂譬、合、結。此即譬說。二鳥喻法身,
子譬眾生,盛夏水長譬起倒。選擇高原者,病
無常即須常藥,常為高原。病常即無常為藥,
以無常為高原,即是非常非無常,常無常具
足能離諸倒。為長養者,譬令其解常無常理。
然後隨本安隱而游,譬如來度訖,然後游諸
覺華。「如來出世」下,第二合譬。「是名異法」下,第
三結成。

「迦葉白佛」下,第二論義。三番問答,具
簡六行。初番又二:先問、次答。問可見。此中
又兼常無常、我無我等。「佛言」下,第二如來答,
又四:先舉二偈為答、次長行解釋。初中又二:
初偈明生死涅槃二果、次偈明生死涅槃二
因。初偈上半明涅槃果,下半明生死果。次偈
亦爾,可見。次長行從「若放逸者」下,具釋上兩
偈,如文。三「如人在地」下,明下不知上以明於
苦,亦先譬、後合。初譬中明不見鳥迹者,欲明
空中鳥飛無行地迹。亦有毛羽氣息當其飛
處亦有此迹,但非地下人之所見。合如文。四
「精勤勇進」下,明上能知下,以明於樂。又二:初
舉兩偈正是解釋。此初偈明人、後偈明法。次
少長行通釋二偈。「迦葉白佛」下,第二番,先問、
次答。問中二:先非佛說、次則難。難意既無憂

無喜,云何復言升智慧臺?佛答:以凡夫有憂,
故云如來無憂,正是對治之義。又正念眾生
故言有憂,如《淨名》說「眾生病故菩薩亦病。」第
三番亦先問後答,皆可尋。

月喻品

前鳥喻俱游,橫論一時;今月喻隱顯,竪論前
後。先橫次竪,自成次第。又俱游是自行隱顯,
是適宜自行化他,復成次第。河西云:三品皆
是一真應意,此乃一塗。問答既三,意寧一耶?
自有兩問一答、一問兩答、一問一答。河西云:
只是一句,餘之二句推文可解。今云:其問既
異,答亦不同。前問共行,以鳥喻答之;今對三
光以立三問,以月喻答之。然其問中非獨問
月,備問三光。月取虧盈、日用長短、星以吉凶,
雖有少殊,同況隱顯。在先答月,故以標品。私
謂:月攝日星,故月題品。又名異義同,故月義
便。梁武勅學士撰天地義,有三:一宣夜、二周
髀、三靈憲。宣夜久廢不傳,諸學士推理不得。
周髀者,是周公問殷齊論天地義,云:天如圓
繖,邊下中高,為蓋天義。日月橫行,同於佛法。
靈憲即是渾天義也。張衡作渾天圖云:日如
雞子黃,天如雞子白。日從東出漸漸西沒,復
從土下入地東出繞天地轉,故言日出扶桑、
日入濛氾。日月竪行,《長阿含》及《樓炭》云「日月
天子果報與四王同,壽五百歲。」舊云:二百五
十。日形縱廣五十由旬,月形四十九由旬。星
小者不減三由旬,方百二十里。日城為兩寶
所成,二分火精、二分金精。月為二寶所成,二
分瑠璃精、二分白銀精。星唯一寶所成,謂水

精。繞須彌山,照四天下。《樓炭》第五云「劫初未
有三光,眾生福力,感亂風吹火精、黃金二寶
作日。日天子所居城郭七重,東西二千里,南
北高下亦然,周圍八千。又亂風吹二寶瑠璃、
白銀作月天子所居,其城七重,東西一千九
百六十里,南北高下亦然,周圍七千八百四
十里。又亂風吹水精作星天子所居,皆大風
持,猶如浮雲右轉而行,大者周圍七百二十
里,中者四百八十里,小者一百二十里。月以
三事故缺減:一者角行;二、侍臣形服如瑠璃
色在於月前;三、以日有六十光照之故減。有
三事故增:一、月正行故增;二、十五日處正殿,
侍臣不當前故增;三、日所放六十光照、月皆
不受是故增滿。」此品正答云何如日月太白
與歲星,既具答三光而以月喻當名者,如向
分別。一者月在中,從中題品。又月有虧盈譬
隱顯易見,有月譬文多,從易從多,以用題品。
古來云:品後明日出時眾露悉除十行六字,
屬〈菩薩品〉,出經者誤。招提云:非誤,只是歎經
力用之文。興皇:不定,或屬前品、或屬後品。觀
師云:屬前。今分為二:先答問、二結歎。經初
約三光分為三段,用答三問。就月為六:一出
沒、二虧盈、三大小、四善惡、五長短、六樂厭。
初明出沒中,先譬、後合,如文。從「善男子如此
滿月」下,次明虧盈,亦先譬、後合。《長阿含》云「從
十六日去黑衣侍臣,初一日一兩上侍,至三十
日諸臣併上,故稍稍虧。從月一日諸臣漸下,
至十五日諸臣都下,故稍稍滿。」二云:日天子
放六十種光,奪月故虧。若月天子處正殿後,

光對日天,是故盛滿。三云:從月初一出白銀
面,至十五日銀面全現、瑠璃全隱、從十六日
出瑠璃面,至三十日瑠璃全現、白銀全隱。因
須彌山者,為五風所吹,自然運轉。一持風、二
住風、三動風、四轉風、五行風。世云六月一
食者,書云:正由運行相遇,六月一周,陰陽相
御,故有此食。經云:修羅所為。三「復次譬如滿
月」者,明大小,先譬、次合。初譬中云鍑口者,關
西謂釜為鍑,關東謂鍑為釜。四「復次如羅睺」
去,是明善惡,亦明制戒。文為三:一制止、二輕
重、三如來教戒,皆有譬合。五「復次如人見月」
去,是明長短,亦有譬合。譬中諸天須臾見食
者,此據四天王同見此月,忉利身光不須日
月。六「復次譬如明月」下,是明樂厭,先譬、次合。
文云「眾生若有貪恚愚癡,則不得稱為樂見
者。為是眾生不樂見月?為是其月不樂見耶?」
解言兩意。一云:直由三毒眾生不樂見月。二
云:月名不樂見,如作盜人自名其月為不樂
見。「復次譬如日出」去,是第二舉日,亦先譬、次
合。三時異者,佛法無秋,故言三時。二云:佛法
有秋,經言「秋耕為上」,又云「過夏名秋,秋雨
連霔。」《金光明》云「三三本攝足滿四時,律明三
時為簡賊住。」今言三時非簡賊住,為春秋同,
不分為二。合譬有兩:初以如來壽命合、次以
經教合,可尋。譬如眾星者,第三舉星喻,文為
三:一舉眾星、二舉陰暗、三舉彗星,皆先譬後
合。前二可見。第三譬中言黑月者,《優婆塞戒
經》云「十六日至三十日名為黑月。」六卷云「支
斗星」,梁武翻為惡相星,或作歲音、或作戍音,

形如埽帚。世人或呼為刁、或呼為麻,謂其作
除故布新之怪,即如辟支佛出無佛世。

「復次
善男子譬如日出」下,第二結歎前喻。文為三:
一歎、二勸信、三結。歎又二:先歎滅惡、次歎
義深。「以是義」下,勸信,又二:先勸信、次勸學。
結歎,如文。今用此三文,結三光喻,歎教理行。
結日喻歎常住教,結月喻歎常住理,結星喻
歎常住行。

菩薩品

此品次第者,上有十三或十五問,是問佛事,
佛答已竟。從此品去有十九問,問菩薩事,佛
皆答之。諸師或言:此品答十二至十七問。今
明答十二問,諸問不可備題,從初為名,故言
菩薩。釋菩薩義,略有四重:一、三藏菩薩。從見
釋迦佛三事供養,名初發心;三阿僧祇百劫
修相,名為中心;坐菩提樹,名為後心。二、通菩
薩。從初虛信諸法幻化,未霑理水,名乾慧地;
理水霑神,伏斷見思,名為中心;游戲神通,淨
佛國土,餘有殘習微烟薄障,是名後心。三、別
菩薩。從十信三十心是初心,十地是中心,等
覺是後心。此三菩薩攝法不盡,退不攝一切
眾生、進不攝佛根性人。四、圓菩薩。初謂理性
菩薩,名字、觀行、相似、分真、究竟菩薩,始自理
性通諸眾生,終于妙覺皆名菩薩。所以迦葉
問云:云何未發心而名為菩薩者,故知不問
前三菩薩,正問於圓。就圓菩薩,不問五位,正
問理性。故從所問得名,正是理性菩薩標品。
就如來答中,正答理性,是未發心稱為菩薩。
而此理性為因,涅槃教光為緣,從謗而信轉

成名字,名字即是發心菩薩。理性即是未發
心者,問答之義炳然在文,安作餘解豈會經
宗?從此題名,故言菩薩品。然河西明此品答
四問,同為一意,謂未發心者因經發心得見
佛性,見佛性故處眾無畏,乃至見佛性故如
醫療病不為病污。今明經之圓意靡所不通,
何但答於四問而已?乃至見性,能為船師、能
脫故皮,如天意樹等,佛性之力無所不能,舉
體皆通而少於眉目。

今就答十二問為兩:先
自行、次利他。初自行又二:先答生善、次答滅
惡。初答生善中,先牒譬歎經旁答上問、次正
合問。初歎經旁答,文兩:一旁答、二料簡。興皇
云:以涅槃經力,令未發心者發心,又偪令發
心如夢羅剎,即是其義。若爾,乃是內因外緣
令得發心,發心方乃名為菩薩,非未發心得
菩薩名。又救云:先已聞經,中忘斯意,今蒙
聲光冥入其體方能發心,發心之前已是菩
薩。今不用此解。何者?中忘之前已曾發心,若
未曾發何名中忘?若已曾發已是發心,何謂
未發名為菩薩?涅槃光者,二解。一云:佛放身
光入彼毛孔,佛即涅槃,名涅槃光。二云:以涅
槃教詮理分明喻之若光,闡提無善光不入
心,四重五逆善根微少故言毛孔。光譬於教,
毛孔譬信。契經者脩多羅藏,故舉三藏以彰
劣,顯涅槃以為勝。又今經當機,勝餘契經。二
料簡中,先問、次答。問中先領歎旨、次仰非、後
作難。初領旨者,先領生善之,歎即此品之前;
次領滅惡之歎,即前品之末。次仰非,如文。後
作難,有三:一作持犯等難、二作賞善罰惡不

等難、三作難易難。初「何以故」去,即持犯等難。
若光入毛孔皆能發心,持戒毀戒、修善作惡有
何等異?次如來何故說四依義是不等難。
四依出世正欲賞罰,若因光發心,何用賞罰?
三「如佛言」下,即難易難。上說熙連三恒猶未
解義,此即是難。今云經耳能除煩惱,此即是
易。既不解義,焉能除惑?以此難難易。今明迦
葉以別難圓,就別明義,則持犯升沈賞罰自
異,云何得等?就圓為論皆即佛性,何故不等?
就別為言,積善方解;就圓為語,即理為解。故
佛答云大事大德,即是圓意。二「佛言」去,答,又
為兩:一正答、二釋答。初正答中二:初明去
取、次正答。初中二:初簡闡提、次明其餘皆能
發心。然發心者,非是隨宜,乃是大福大事。二
釋答者,大福大事乃是祕藏如來佛性,此即
不簡闡提,闡提寧非祕藏佛性?欲明名字等
菩薩,故簡闡提,通取其餘。欲明理性菩薩,故
言祕藏如來性也。若無一家圓別之義,如何
消經?

從「迦葉白佛」下,第二正答問,又兩:一
問、二答。初問正是騰上作請。此有遠近,遠則
騰初偈十二問,近騰品初之說。從「佛告」下,答,
又二:初正答、後簡闡提。初正答又二:初因經
致夢、次歎經。初因經致夢者,即是答四位菩
薩,除前置後,但答中四。何者?其問菩提因,正
答其問,略舉四耳。得聞涅槃,是名字菩薩。夢
見羅剎,寤已發心,即觀行菩薩。不墮三惡,人
天續發,即相似菩薩。是大菩薩,即是分真。明
文在此。次歎經,可解。二從「善男子」去,舉
十譬簡闡提。文為四:初一譬雙簡、次一譬別

簡、三四譬重雙簡、四四譬重別簡。初譬除闡
提取善根,故言雙簡。虛空譬法身,雲譬報身,
雷雨譬應身說法。大地下田陂池,譬四位菩
薩。枯木石山高原堆阜,喻於闡提不受佛教。
次一譬唯簡闡提,是故云別。三四譬中,初譬
可見。第二譬中言藥樹王和乳酪六物者,舊
云依經作六行觀,若未譬長行散說。丸譬偈
頌,塗創譬聞慧,熏譬思慧,塗目譬修慧,見譬
讀,嗅譬誦,根譬法說,葉譬譬說,取身譬理
味,取皮譬文言。開善但九譬,不取最後金
剛譬。前第六金剛譬中云白羊角,《釋論》云山
羊角。「迦葉白佛」下,是品中第二,但前答未
發心是生善之義,次答三問是滅惡之義。生
善滅惡是菩提要路、得佛近因。迦葉為後世
開眼,故有斯問。就滅惡三問,即滅三障。初答
云何於大眾而得無所畏,是滅業障。次答云
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華,是滅報障。三答云何
處煩惱煩惱不能染,是滅煩惱障。今舉三偈
以答初問。前二偈明懺悔滅業障,後一偈明
護法滅業障,即是改惡修功補過。通論懺悔
凡有十意,謂逆順各十,如別記。懺護是其二
也。懺中二:初偈舉非、次偈顯是。初約惡以明
懺悔,先舉偈問、次釋偈為答,可見。二「迦葉復
言」下,是約善以明懺悔,亦先舉偈問、次釋偈
為答。凡三番釋偈:初番見所作即現在,生死
際即過去,至無至處即未來,通懺三世業障。
次番舉非。不見所作,謂一闡提。後從「若有菩
薩所作善業」,即是舉是。二「作惡不即受」下,第
三偈,是護法滅業。護法力大能滅業障,復感

長壽不壞眷屬等。亦先舉偈、次釋。釋此偈有
四意:初舉非、次明是、三重舉非、四歎經。初
舉非中,河西云:天竺熱,停乳少時,自然成酪。
文明惡即不受報,不如乳即成酪。而文不更
安不字者,不須加之,以上不字而冠於下。次
「譬如王使」下,明是正以護法滅業障,先譬、後
合。王譬佛,使譬四依,善談論譬內智慧,巧於
方便譬外能說法。實智居懷、巧說外化,如是
之人能護法利他。奉命即傳佛旨,他國是入
生死。寧喪身命不匿教者,身輕法重,死身弘
法,合譬可見。三「善男子有一闡提」下,重舉非,
更出前偈。四「是故當知」下,歎經。先歎滅惡,「如
蓮華」下歎生善,皆可見。

「復次善男子如優鉢
羅」下,是品第三,答上云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華,
滅報障之問。文為兩:初舉華喻正答、次舉風
喻助答,此釋報障。云何說華生淤泥耶?蓋由
煩惱能成於報,如華生泥相緣由故。明於煩
惱,正意在報,可尋。

「復次譬如良醫」下,品第四,
答上云何處煩惱煩惱不能染,是答滅煩惱
障問。凡十四譬,初十二譬譬所說教、次兩譬
譬能說人。初譬教中,初一譬譬昔小教,先譬、
次合。初譬譬昔教,八種譬八正,文云「無常不
淨等五門,因緣、慈悲、不淨觀為八種。」阿薩闍
無的翻,義言無可治。次良醫譬今教可解。第
三,如文。次第四譬雙明生善滅惡,為三:一正
舉譬、二更問答料簡、三重舉譬。初譬次合。舊
解:吐懺現在,下懺過去,通生善滅惡為塗身,
別持滅惡為灌鼻,求理為熏,受持文言為洗,
持偈頌為丸,持長行為散。興皇分此八句,初

四句譬昔無常,吐譬苦、下譬無常、塗身譬無
我、不淨譬灌鼻。後四句譬今教,常德譬熏、淨
德譬洗、樂德譬丸、我德譬散。貧愚不服醫將
還家,舊解云:眾生顛倒,憚教不受,故言不肯
服。將還家者,示三塗苦報是罪樓處所。興皇
云:一說不受,再更為說。今明慈悲是聖人之
家,慈心為說,故言將還。女人產者,舊云:女人
譬生善。闍樓,此言兒衣。兒譬常解,衣譬煩惱。
煩惱難除,譬衣不出。興皇云:女譬菩薩,產譬
正觀,衣譬常無常兩教。夫兒衣裹兒,兒若出
者衣亦須去,若不出者反為大患。常無常教
本生中觀,觀解若成此教須去,教若不去反
復成病。下雙合二譬,可見。次料簡中,先問、次
佛答,亦可見。三如彼嬰兒,即重舉譬,還明前
意正觀漸增,如嬰兒長大。先藉教生解,故言
是醫最良。藥病不同,故言善解。一切眾生未
聞經時常處無明,故言我本處胎。與母藥者,
母譬經教,藥譬常與無常相治。病去解生,故
言安隱。惑心既解,還歎於教,故言奇哉。十月
者,二解:一云十使所覆;二云十地行滿。推乾
去濕者,舊云:慢為乾,愛為濕。興皇云:二乘如
乾,凡夫如濕。除不淨者,舊云:除無明。興皇云:
除斷常諸倒,容受中道,故言長養其身。「犯四
重」下,合譬,可尋。「復次譬如良醫」下,第五譬。解
者不同。一云:醫譬佛,子譬菩薩,藥譬經教。二
云:醫通譬此教,子譬持戒滅罪,蛇譬謗法。蛇
似於龍,謗似闡提。龍譬五逆,蝮譬四重,良藥
譬理,塗屣譬教。觸毒譬破謗法之心。又云屣
是下物譬不善心,不善被調,能破惡毒。「譬如

有人以毒塗鼓」下,第六譬。人譬佛,毒藥譬今
教,塗鼓譬著教。又云:人譬此經,雖無心欲聞,
遇時聞者必能斷惑。「譬如闇夜」是第七譬。昔
教如夜,今教如明。「猶如天雨」是第八譬。八十
者,三解。一云:應言八千,如〈持品〉中八千得記
是也,出經者誤為八十。二云:外國本有八十
人受記,此文不來故無。三云:此非人數,乃是
指於諸老聲聞年已朽邁,於法華中方得信
解。後之兩解不可承用。若定以八十為數,數
陜不該諸得記人。若定是年,何必併同有過
有少,故不可用。「秋收冬藏」是第九譬。雖非正
譬教,要因於教得收藏故。「聞他人子」是第十
譬。醫譬此經,使譬弘者。又言是滅罪生福章
句。他人子者,往是佛子,起逆起重,即成他子。
非人所持,譬被外誘。卿若遲晚我當自去者,
譬弘經人不稱化緣,佛當自化。又遲晚者即
是差機,若能詣理即是自往。「聾人」是第十一
譬。「譬如良醫」是第十二譬。王譬犯罪眾生,必
死病者譬必入惡道,王不信者譬不受此教。
不見腹內者,不見未來。下藥,譬懺悔昔罪。王
不肯服,譬諸眾生不肯懺悔。以呪力故令隱
處生創者,譬經之力,令於夢中見墮地獄。

「復次善男子」下,有兩譬,是第二說教之人。文
為兩:先譬昔教主、後譬今教主。上十二譬亦
爾,前一譬譬昔教、後十一譬譬今教。初中昔
教云八術,今云過八。又下文中合譬,皆以佛
菩薩合之,以是得知譬今昔教主。

從「譬如大
船」去,品中第五,答上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
之問。前答除障但自解縛,今答船師能解他

縛。前是因時,藉經獲自行力;今是果時,藉經
有化他力。前是法身善逝力,今是應身應來
力。文舉四譬,前二譬是正答,後兩譬歎經助
答。就初明船,未明船師;後譬具明船師及所
度人。船譬涅槃,師即化主,所度之人即受化
者。風及風王兩譬,並歎經教,如文。

「復次如蛇
脫故皮」,即答第六應去之問。問:云何捨生死
如蛇脫故皮?此中還舉蛇喻為答,文有兩譬:
前蛇喻是正答、次金師譬助答。蛇譬譬一方
應去、金師譬處處應來、處處應去。「復次如
庵羅樹」下,是品中第七,答云何觀三寶猶如天
意樹。今還舉人間樹為答。天樹隨天,欲見華
果長短悉隨天意,譬佛適緣,宜見生王宮、宜
見滅雙樹。人樹三時榮枯不同,取其譬便,
亦應無在。文為五:一明佛身有三異、二明如
來密語、三明興衰、四勸立丈夫志、五論起沒。
前三是三寶,佛身是佛寶、密語是法寶、興衰
是僧寶。然三寶有兩:一體多約果人、別體並
約因果。佛是果人,僧是因人。此中既云僧有
興衰,即是別體。初佛身譬,又三:初譬、次合、三
領解,可尋。次「善男子如來密語」下,明法寶,文
有四:法、譬、合、結。莊嚴云:密是涅槃總名,不可
別翻。如四非常從大乘出,於一無常即備四
義,各有其意,苦為破樂,乃至空為破有。智者
應解如此密語。大乘亦爾,雖說一常,各有其
意。今奇一事論密語者,佛但說一具四種
意。如說有句,即具於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但作有解,不名智臣。此與四教義合。佛說生
滅,即不生滅、即亦生滅亦不生滅、即非生滅

非不生滅。但作三藏生滅之解,即非智臣。此
義又與四門義合。有門乃至非有非無門。
六卷譬與此異,三者劍、四澡槃。三合譬
中,先合無常、後合於常。初文具以四無常合
四種語,以是義故。「是正解脫」去,是舉常教為
合,亦四,而不與前相對,初明不動、次明無相、
三明常不變、四佛性。雖有四種只一涅槃,亦
如四句只先陀婆。四「是諸比丘」下,總結,可尋。

三「復次如波羅奢樹」下,雙明二寶衰相,為三:
初明經無威德,即法衰;次比丘起過,即僧衰;
三深誡弘經,即是雙明二寶。初文,先譬、後合。
夫藥樹值雨盡堪愈病,若值亢旱樹死無力。
正法亦爾,得好弟子弘宣此法能破顛倒,值
惡比丘法即衰滅。二「復次如來正法」去,是比
丘起過,即是僧衰。由末世惡人懈怠造過,令僧
衰訛。三「放牧」下,是深誡弘經,令好護持。由人
起過,致毀法僧。先譬、次合。譬者,舊云:本一斗
乳初加二分者,加二斗水成三斗,又加六斗
成九斗,又加二九成二十七斗,又加二分成
八斛一斗。又有解言:此不應爾。初本一斗,加
二分成三,又加二成五,又加二成七,又加二
成九。合譬有七句,前四度加水譬於添譯,後
正譬於弘法之人。牧女譬弘經者。女性諂曲,
譬弘經人不能亡懷為法,而多諂求利,故以
牧女譬之。初加二分者,一鈔略此經、二分為
多分。第二加二分者,一除深妙語、二安世言
詞。第三加二分者,一鈔前著後、二鈔後著前。
第四加二分者,前後著中、中著前後。有人解
第四加二分云:一所遮則開、二所開則遮。「是

時當有諸惡」下,合第三加二分也。「是諸惡人
雖復讀誦」下,合第四加三分。第五譬受學者
求法。為子納婦供賓客者,舊云子譬常解,婦
譬常境,餘知見譬賓客。又子譬中觀實智,婦
譬師資相繼。世人為後不絕納婦,譬欲使其
化不絕師授於資。急須此乳者,譬求法人速
請知解。賓客,譬以方便巧用。至市欲買,譬至
講堂求法。賣乳者,是第六弘經之人多求利
養。七是人語言者,即聽法人善別深淺。值我
客急者,譬聽人云為無聽處而來於此。取以
還家者,譬聽已作觀都無所以。猶勝千倍者,
雖無深旨猶是大乘,比於小典則勝數倍。二
「善男子」下,備合上七意也。天台大師釋云:牧
女譬佛,真乳譬於涅槃之法。佛欲說此法,法
不可說,說必依諦,所謂二諦,故言加二分水。
餘牧女譬作論通經菩薩,為經難解,更作優
波提舍申二諦教,即是第二加水。近城女人
譬弘論之師,為論難解,更作義疏以申此論,
即是第三加二分水。城中女人譬受學者,為疏
難解,更作記申釋,即第四加二分水。經文以
惡世比丘鈔略作多分,合初加水,不以如來
為緣說法,緣樂鈔略,為依二諦而分別之。佛
以所被緣合、智者以能被緣合,亦不違經合
第二加水云隱深密語,此似作論申經。

「復次
善男子」去,第四勸立丈夫志,為二:先勸、次領
解。初又二:先毀訾女身、次定判男子。初訶毀,
如文。「何以故」下,定判也。經判出兩句,若廣明
應有四句。

「復次如蚊子澤」下,第五明大法
起沒,又二:先沒相、次雙辨起沒。初文,先譬、次

合。惡世惡人多,弘宣人少,如蚊子澤不能救
旱。次「過夏名秋」去,雙辨起沒。沒如沒地,盛如
秋雨。

從「爾時文殊」下,是品中第八,答上三
乘若無性問。文為兩:初釋偈疑兼遣上問、二
迦葉論義正答上問。初文為五:一文殊騰純
陀疑、二如來許說、三文殊出疑、四如來為釋、
五文殊領解。然此是答問那忽騰疑?疑何不
決復使他騰?河西解云:文殊是游方大士,影
響釋迦,即眾中上座,恒為啟發之主,所以為
其騰疑。二云:聖無彼我,唯益是存。況復二人
為友,為騰何妨。純陀於何處生疑?前設五難,
佛答中未見性是無常、見性是常。如來受飯
食已入金剛三昧,是食消已則見佛性得三
菩提。如此之常即本無今有、已有還無,便是
無常,當知如來不得是常。何故復言兼答
迦葉?三乘若無性,云何得有三乘差別之問?
今舉此偈明差別無差別,所以得為兼答問
也。迦葉所問,懸與理同。若三乘人同一乘性,
何得三異?若三乘人全未有於一乘之性,云
何說有?若舉偈答差無差疑,一切皆遣,即兼
答意也。然純陀與佛論未見性是無常、見性
是常,時凡三根解悟,上根於〈哀歎品〉中已悟;
中根於迦葉問中悟;下根既未解悟,今文殊
更為騰疑。此一偈凡四出:一出此中、二出梵
行、三出二十五、四出二十六,大意是同而為
緣則異。此中釋差無差別義,梵行中釋得無
所得義,二十五釋有不定有、無不定無、非有
非無中道之義,二十六為釋破定性明無性
義。此之四出,亦為下品三根。成論師云:金剛

心未是常、後心是常,無常則本有而今無,常
則本無而今有。此釋正是純陀所疑,非關偈
意。又解:本有者,本有煩惱,此昔日之本;今無
者,今無般若,即昔日之今。皆是金剛心前本
有今無耳。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者,據金剛心
已後常住。佛果非三世攝,故言無有是處。復
云:上半不異前,而言三乘人同入無餘涅槃,
故言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復一解:本有煩惱、
今無煩惱,非三世攝;本無涅槃、今有涅槃,亦
非世攝。諸師雖作眾解,都不遣純陀疑。只為
汝本既無常今亦無常,本未得常今始得常,
本無今有三世所攝。疑難宛然,何關偈意?地
人云:常法非是始得,本來體用具足,但為妄
惑所覆,後時方顯。若爾,先隱後顯,亦應顯已
還隱。既顯已不隱,亦應隱而不顯。三藏師
云:生死無始而有終,涅槃有始而無終;今時
始得故言有始,一得永已故言無終。作此釋
者還同地人,小乘亦得作如此說。惑滅道存、
本無今有,悉是無常。作此說者,準舊不免純
陀之難。興皇云:迦葉難意,三乘各得涅槃,云
何同一佛性?同一佛性亦應同一佛乘。佛答
三乘只一佛性,昔於一為三,今只三為一,豈
可三乘。前來無性而今方有,但隨緣異辨,前
來未悟則本有而今無,今時始悟則本無而
今有。例如過去燈王、多寶,此是本有今無;未
來彌勒,即是本無今有,亦是現在過去、現在未
來,斯乃上半意也。至論佛性,何關有無及以今
本,即下半意。又彈他解云:有三可三便成差
別,有一可一便成無差,若差則失無差、若無

差則失差,開一為三則失一、合三為一則失
三。今明不爾。昔三猶是今一、今一猶是昔三,
開三不失一、合一不失三,即是差即無差、無
差即差。若得此意,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
是處。亦應例言,本無今有三世有法,斯有是
處。無常常境、智非境智、因果非因果,例皆如
是。又云:本有只是有,今無只是無。又本不有
今不無,只是非有非無。又云:上半是有,下半
是無,無有是處是非有非無,例本無今有亦
復如是。然興皇以同一佛性為本有,始悟
為今無釋上半,佛性非今非本釋下半,指此
為差別無差別義。斯乃分文兩派,義不相關。
今則不爾,只約一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一
諦即三諦故言本有,三諦即一諦故言今無,
即三一而非三一,故言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如是展轉不得相離,乃是差即無差、無差即
差、非差非無差,是則遣迦葉之難豁無遺餘。
亦是無常即常、常即無常,即非常非無常,釋
純陀之疑雲消氷冶。智悟亦然,悟一即三名
本有,悟三即一名今無,悟三一非三一名無
有是處。此則何難不遣、何疑不除?如是則本
有者,一有一切有,即是世界。今無者,一無一
切無,即是對治。合此有無,一切亦有亦無,即
為人。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即第一義。今此一
悉即具四悉,乃遣難釋疑。私謂:若二人疑難
皆遣皆釋,是則物機咸融悉會。本有即有句
有門,今無即無句無門。聲聞緣覺亦有差別
亦無差別,即亦有亦無句亦有亦無門。三世
有法無有是處,即非有非無句非有非無門。

一四相即,乃遣難釋疑。觀師三釋:一云上三
句出所非,除性有性無;後一句結無有是處。
二云:本有即不有,此有可令無。本無即不無,
此無可令有。此有不有故非有,此無不無故
非無。非有非無,故言三世不攝。三云:上半無
差別而差別,下半差別而無差別。釋此為二:
一者當體、二者為緣。當體即法身本地,故無
差別;約緣故有三乘之異、差別不同。又釋本
有今無即是無今之本,此本非今,即是非今之
本。本無今有即是無本之今,此今非本,即是
非本之今。故非世攝。此解大意可見,不復具
之。

「迦葉白」下,第二正答上問,又為四:一論無
差別、二論有差別、三雙領二義、四重論有差
別。初有問答。問如文。答有兩譬,前譬聞經信
見、後譬分明證見。初譬中二:先譬、次合。譬中
為三:初譬眾生同有佛性、次譬致疑、三譬解
悟。長者有二解:一云譬佛;二云譬眾生。諸牛,
譬六道不同。種種色者,譬於六道差別萬品。
一人守護,譬有信心。又云譬弘經菩薩,令教
化之。為祠祀者,譬弘經者能報佛恩,盡𤛓器,觀諸眾生同中道性。白色者,譬理性淨。次
「尋便驚怪」下,譬一往生疑,譏迦葉之問。眾生
既殊,佛性豈一?三「是人思惟」下,譬解悟。眾生
業報今乳色一,知是眾生正因之性即一中
道。次合譬中還合上三,初合同一佛性;次「而
諸眾生」下,合致疑;「是諸眾生久後」下,合解悟。
次「如金卝」下,譬於證見,先譬後合,可見。「迦葉
白」下,第二明有差別。兩番問答。初問三乘同
一佛性者,應同如來常住涅槃,不應灰斷令

三別異。文云「不同如來涅槃而般涅槃」,有文
云「不同如來涅槃不般涅槃」,此二並得。同般
者同證常住,不般者常住不變,何曾證入?次
佛答意,為懈怠者說有三乘,實同如來一般
涅槃。世若無佛者,假設之言,而實不爾,是故
實無二乘涅槃。佛不出世即有二乘得二涅
槃,佛若出世並同如來得一涅槃。第二番問
答,如文。「迦葉言」下,第三雙領兩義。「迦葉言云
何性差別」,即第四重論差別,有三:初二問答,
佛仍無差別中作差別答。第三「迦葉復言」下,
問意者,既言聲聞佛性勝者,那忽凡夫前得
記作佛?佛答意者,不以佛性故前作佛,有速
願者即速與記。

從「迦葉復白」下,是品中第九,
答上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眾。迦葉更牒問
為請,次佛答中還以護法為答。

「迦葉白佛何
緣」下,是品中第十,答上云何為生盲而作眼
目導。先騰脣口乾焦,即生盲義。佛答中,先答
口爽、次答生盲。初云口爽者,不知三寶常住
之味,名為口爽。口爽即是生盲,若計定有,撿
覓即無。從「復次善男子」下,答生盲。盲故即是
不識。不識手足者,不識身內之佛性也。

「復次
如來常為」下,是品中第十一,答上云何示多
頭之問。佛答如來示種種身即是多頭,說種
種法即是多舌。

「復次如人生子」下,是品中
第十二,答上云何說法者增長如月初之問。
前舉月問佛,今約生子悉有增長答之。十六
月者,二解:一云十箇六月,即是五歲;二解始
經十六月,即是過周四月。在文可見。

卷 13

一切大眾所問品

六卷稱隨喜品,古本稱憂悲歎頌品。六卷取
迦葉見純陀修成菩薩道我亦隨喜,古本取
佛受純陀供即入涅槃憂悲歎頌。今取何義
以題品目?有二解:文中實無大眾相問之言
及以大眾問佛之事,但有化佛受大眾供,即
為大眾所問之境。二云如來今日受我供已
當入涅槃,我等當復更供養誰?乃是大眾更
相慰問。觀師云:迦葉發問,元為大眾;佛是所
問。能問所問意在茲品,從此得名,故言大眾
所問品。今明文中不載問詞,據答顯問。上明
常住不變,今示涅槃之相。相與說反眾問斯
義,佛以偈答畢竟常住不入涅槃,從答顯問,
故言大眾問品。

文為兩:一次第答問、二歡喜
領解。初中,河西云:此品答七問,為四章:初章
答示現涅槃問,兼答示人天魔道問;次說偈
已下,答知法性問;三釋有餘偈,正答說祕密
問,兼答遠離病問及近無上道問;四云何復
名無餘義耶,答畢竟問。就初為二:一大眾奉
供、二如來受供。奉供又二:一緣起;二獻供緣
起,為五:一放光、二欲獻、三人天遮、四重放光、
五奉供。而以此為答示現涅槃問者,河西解
云:示現涅槃,有三種:一言說示現、二神通示
現、三即事示現。即事者,香木酥油受最後食

是也。神通者,放光現瑞是也。言說者,告純陀
言:「汝欲令我久住世者,宜當速奉最後供養。」
即答問意。「爾時天人」下,是第二獻供,又二:初
大眾供、次純陀供。初大眾供,又二:一大眾
供、二比丘持衣鉢。次純陀供,為四:一辦供、二
變土、三悲請、四稱歎。「爾時世尊」下,第二如來
受供,又四:一受大眾供、二受純陀供、三大眾
興念巨細相容、四大眾悲歎。所以兼答示人
天魔道者,河西云:世界嚴淨毛孔化佛,純陀
少供普充大眾,凡此殊勝希有大事,能令時
會了了覩見,故是兼答示人天魔道問。

「爾時
世尊」下,是第二章,答知法性問受於法樂,又
二:初正答問、二領瑞結成。初正答問又二:先
答知法性問、次答受法樂。初又二:先偈文中
正明知法性、後長行褒貶得失。初有二十一
行偈,為三:初四行止悲誡聽、次十三行正辨
法性、三四行結勸修習。初四行,如文。次十三
行,為二:前十二行,二二相對以為六雙,顯法
性之理;後一偈總結止悲。然正是十二偈,而
後文云十三偈者,兼取總偈。初一雙中初行
中云烏與鴟者,此二鳥得共處。若烏鵒與鴟
不得共處,鵒即鴝鵒只是鵂鶹,此鳥與鴟烏
不可共處。次雙,可見。第三雙中云七葉至臭
婆師極香,迦留毒樹,鎮頭甘果。餘三雙,可見。
後勸修中云三寶同真諦者,開善云:佛果冥
真,真既常絕,果亦常絕。莊嚴云:佛果出真,真
所不攝,是常妙絕與真同故,故同真諦。二師
猶作偏真釋之。言果出真外復與真同,既同
寧出?既出豈同?今明佛僧是人、諦即中道,中

道之法即法是人、即人是法,故言三寶同真
諦偈。後長行褒貶得失者,莊嚴用此文答示
人天魔道問,旃陀羅即是魔道,阿羅漢是人
天道。有師不用此釋,羅漢非人、旃陀羅非魔,
此但是結前得失之意。知三寶常,堪受供養,
如阿羅漢名之為得。若不知常,為害法身,如
旃陀羅名之為失。次「爾時人天眾」去,明受法
樂因事答問,又二:先受法樂、次伸供養。

「爾時
佛告」下,第二領瑞結成,為二:前命迦葉領、次
命純陀領。前迦葉文中云復見大眾說十三
偈者,一云:佛與大眾各說十三偈。此文是佛
說,大眾偈不來。二云:又見大眾屬上句,說十
三偈屬佛,不是大眾說十三偈。於命迦葉領
中,文為四:一命、二領、三推功在佛、四推菩薩
能知。次命純陀亦四:一命、二領、三佛重結、四
迦葉隨喜。「世尊一切契經」下,第三章,答上云
何為眾生演說於祕密問,兼答遠離一切病得
近無上道三問。但有餘之偈,是如來隱覆隨
緣之說,非平道顯理究竟之義。今演隱覆令
祕顯露,即是酬其上問。而文中明五逆、四重、
謗法三種病人罪滅病愈,即是兼答遠離一
切病,由病差罪滅得近無上道,兼答兩問意
在於此。文為二:初略問答、次廣出七偈。初中,
初略標有餘無餘之問、次略答有餘是不了
是密無餘是了是顯。次「純陀白」下,是廣
出七偈問答,即為七章,七章或是純陀舉、或
是文殊舉、或佛自出。初一章是純陀請
問,文為六:一簡闡提、二取三罪人、三釋取意、
四釋簡意、五結偈、六緣起。初簡闡提中有四

番問答。初舉偈請釋云何一切布施皆可讚
歎?布施持戒可讚,布施破戒云何可讚?次佛
答中,除一闡提。第二第三番問答,可見。第四
番問何名闡提。次佛答中有三番:初通說四
部弟子謗法造重究竟無改,雖非即是,而亦
趣向一闡提道;第二番指四重五逆;第三指
說言無佛法眾撥無因果。除三番外,施皆可
歎。「爾時純陀復白」下,是次問答取三罪人,即
四重等。於中三:初一問答略出三相、次廣明
四重謗法五逆可滅、後別明誹謗因緣。初略,
如文。次廣中,先問、次答中意為三:初明滅惡
法、次釋滅惡法、三正明惡滅。初滅惡法者,河
西云:有六妙藥,一發菩提心、二慚愧悔過、三
守護法、四恭敬護法者、五達罪相、六受持解
說大乘經典。此亦六緣,大同小異:一被法服、
二慚愧改悔、三生護法心、四供養護法者、五
自受持讀誦、六為他說。河西云:發心達罪亦
可會此。次「何以故」下,釋中即釋其意,有譬、合、
結三。「若有毀謗」下,正明惡滅。應具如前,而今
文略,直言還歸正法,舉是舉非。犯五逆者,明
五逆可滅,亦舉是舉非。此中三罪皆悉可滅,
即是兼答遠離一切病問。既得滅罪,即得近
於無上之道。「又善男子犯重罪者」下,第三釋
取三罪人意,有法、譬、合。譬為四:一未生解、二
已生解、三明護法、四得果報。初譬造罪破戒
時。女譬淺行菩薩有生解義,如女懷妊蘊解
未發。值國荒亂譬破戒眾。持犯路絕,故言遠
至他土。次在一天廟譬生解。天廟譬此經,依
經生解。舊邦豐熟,聞持戒功德所得果報。三

路經恒河譬護法,斷常邪眾譬恒河,邪辯忉
諂譬河水暴急。寧失報命不捨其解,故言不
獨濟也。四命終之後,是得果報生天。三「犯四
重」下合譬,可尋。四「純陀復言」下,釋簡闡提,先
問、次答。答中三:法、譬、合。法中意云施此人
不得福也。「譬如有」下譬,既破核竟,種則不生,
施一闡提如種破核。然闡提改悔則非闡提,
下文云「闡提作佛亦名謗佛,言不作佛亦名謗
佛。若言闡提悔而作佛,是不謗佛。」合,如文。五
「善男子」下,結偈意。前一切施可稱歎者,是有
餘說;今明差別,則無餘說。六「純陀復言」下,是
說偈緣起。

「復次善男子如我昔日」下,第二章,
佛自舉偈,為三:一佛舉偈、二文殊舉偈反質
佛偈、三如來解釋。初文可見。次文殊反質中
云方等阿含者,阿含翻法歸,眾法所歸。阿含
通小大,小直云阿含,大加方等。三「佛言」下,是
佛為釋。

「爾時文殊」下,第三章,文殊重難。於中
先難、次「佛告」下佛答。初問中意言九十五種
皆趣惡道,聲聞為正即是善道。《華嚴》云「九十
六種皆是邪道。」二文云何通?解言:《華嚴》指實
行二乘,故不名正。古《百論疏》云「順化聲聞皆
是外道。」次佛答,如文。

「爾時世尊」下,第四章,復
是佛舉偈,為三:初佛舉偈、次文殊疑、三佛印
讚。「爾時文殊」下,第五章,復是文殊舉偈,又二:
先文殊說偈、次如來印成。貪愛無明者,舊解
云:貪心是內向,喻之如母;無明是外境,喻父。
然只是貪愛,豈墮無間?因貪起邪見,是故墮
落。此義不然。貪愛無明俱有內外,無明是受
身之本如父,貪是枝末煩惱如母。又父是疏

緣如無明,母是親緣如貪愛。

「如來復為」下,第
六章,如來自舉偈,為三:一如來舉偈、二文殊
難、三如來釋。

第七章,文殊自舉偈,又二:先舉
偈、次如來違釋。

「爾時迦葉白佛」下,第四章,答
云何說畢竟及與不畢竟問。一番問答。答中
具騰上意,無餘即是究竟義,云何復名一切
義乎即不究竟?佛還酬兩問。唯除助道是無
餘義,酬其畢竟問。其餘諸法通餘無餘,酬其
復名一切義乎不畢竟義。唯除助道常樂善
法者,河西云:助道是因,常樂是果。修萬行因
得萬德果,此則無餘。為利根人作真實說,無
法不盡故云一切,亦皆無餘;其餘諸法悉是
有餘。就有餘中亦有無餘,如為聲聞說四諦,
為緣覺說十二緣,稱器取之,故言無餘。興皇
云:助道語通,不的是因。今以常為果、善法為
因,此果此因並是助道,為緣斥倒。非因非果
乃是正道,名無餘義。

「迦葉菩薩心大」下,即是
大段第二大眾歡喜領解。初開章為二:一次
第答問、二歡喜領解。今答問既竟,次大眾歡
喜,文為二:一正領解、二現病結成。初又兩:一
迦葉領解、二大眾領解。迦葉領又二:初領解
讚歎、次迦葉更問功德。「爾時諸天世人」下,是
第二大眾領解,又三:一大眾稱歎勸請、二如
來止悲酬請、三大眾供養發心。初文四偈,為
三:初一行標請;次兩行釋請,舉出家二人在
家一人未至,不應入滅;後一行結請。如來止
悲酬請兩行半,為二:初兩行酬請、次半行止
悲。但初酬中二人云「阿難多聞士,自然能解
了,是常及無常。」六卷云「觀如來兩足,自知常

無常。」如來涅槃時,一足黑黮、一足光淨。光淨
表法身常住,黑黮表迹應無常。「爾時大眾」下,
第三大眾供養發心,又三:一供養、二發心、三
進位,可見。

「爾時世尊」下,第二如來結成,又三:
一授記、二付囑、三現病。舊云:從付囑下便為
〈現病品〉。今則不然,現病為結成前,在此無妨
也。背痛者,出《大智論》,昔鹿王為後來跛兔忍
死待之,今佛為須跋故背痛也。

現病品

莊嚴名第二周。梁武稱中後。開善答離一切
病。興皇兩存,前雖答竟何妨更說,後雖更說
何妨答前。觀師兩望,望前是結成前答,望後
是生起五行。雖復兩望,望前是旁,望後為正。
今皆不然,從此品去是第三涅槃行。其文有
二:先明修五行、次明證十德。初文為五:一病
行、二聖行、三梵行、四天行、五嬰兒行,今說
初行,從此標名,故言現病品。然品題現病而
文明無病,此義云何?由前品末授記付囑竟,
即云我今背痛舉體皆痛,如彼小兒及常患
者,從此義故,題現病品。由現此病,致有三推
三請,明如來無病。

就文為四:一明推請、二現
無病相、三大眾供養、四廣明無病。初有三推
三請:一請說法、二請息惡慢、三雙請二事。
三推者,一推自行、二推化他、三推證果。兩三
相間,皆先推次請,合成三段,開成六章。初約
自行推者,佛萬行悉滿、眾苦屏除,寧當有病?
次化他推者,佛自行竟、化他功滿,能斷眾生
三毒之病,寧當有病?三證果推者,佛地圓足
種智現前,湛然常住,寧得有病?就推自行,文

為兩:初明無病因、後明有無病因。偏言四分
者、通見思故。五見及疑、別在見諦。通別病因、
佛必定無。「有二因緣」下、推有無病因。憐憫是
內心、給施是外捨,內救外濟除眾苦惱,即是
無病之因。先推竟。次「世尊世人有病」下,是請
說法,文為四:一請教弟子;二請大乘;三請教
不退,即是生善;四請治惡人,即是滅惡,在文
可見。此亦是四悉意也。

「諸菩薩等」下,是推化
他,文為二:先明化他除三障、次明化他及以
發願。初文三:先標三障、次釋、後結。初標可
見。次釋中又三:初釋煩惱障。四句料簡:利而
不深、亦深亦利。若數數起妨修道者,名煩惱
障。深而不利、不深不利,不數數起,雖是煩惱
而不名障。通論四句皆是煩惱,此別分別故
爾。七慢,如文。《成論》有大慢為八,但此文略。河
西有九慢,謂小中上、等中等,單慢開為兩。
小中上者,自恃我解勝他小愚,恒自慢於小
者。等中等者,我與他齊,起勝彼心。慢慢者,謂
其智解勝一切人,更無及者。大慢者,等中上、
上中等。不如慢者,多不如中言我小劣,而實
懸殊。我慢者,觀五陰為我,著我所由。邪慢者,
實無功勳,自以為有。次釋業障者,決定四趣
業能障初果,決定欲界業障第三果,決定色
無色業障第四果。此中重惡之病乃是報障,
何以釋業?舊二解:一云重惡之病實是報障,
而釋業者果中說因;二云五無間業如惡重
病,借此為譬。三釋報障云謗法闡提何關報
障,亦二解:一云生在謗法一闡提家,豈非報
障;二云惡人具二,一是惡業、二是惡報,故雀

欲蛇嗔皆先業果。「復次世尊」下,二即是請除
惡慢,文為二:初請除愚人之惡見。佛現病生
必死想,起斯惡念;後請息外道之慢。

「復次世
尊」下,三是推佛證果,身力具足豈當有病?又
二:先明身力、次明智力。初身力中,廣舉諸力
格量。優鉢羅等象者,此象色青。芬陀利,色赤。
二云象行時足下有華,如優鉢羅,因以名之。
大拏云:行蓮華上白象,即其證也。又云:雷震
時芽上生優鉢羅華,故以為名。餘者例之。鉢
建提,此翻堅固。那羅延,此翻金剛。

「如來今者」
下,三是雙請說法息惡,先長行略請、後偈廣
請。偈有七行,初三行正請、次三行釋請、後一
行結請。初正請又二:前一行請起說法、次兩
行請除惡慢。初文中,迦葉是佛弟子,何以同
彼外道稱佛為瞿曇?解云:凡稱瞿曇亦有所
簡,如人瞋喚及以喜喚皆云張王,況復但言
瞿曇,聖德豈同外道慢心喚耶?次釋請又二:
初一行釋息惡、次兩行釋說法。後結請,可知。
「爾時世尊大悲」下,是第二佛示無病相。文為
三:一光明利益、二蓮華利益、三化佛利益。而
此三意有事有理,事者病色萎悴、健色光悅;
今放光晃耀即無病相,蓮華是瑞非是病相。
化佛者如來所作,若是病人不能所為,有所
為者則非病相。表理者,光從身出表法身,華
能含果表解脫,佛是覺慧表般若。三德具足,
寧當有病?三章各二:初光明、次利益。初光
中云大悲熏心者,佛德無量,何獨大悲?上文
請云:三世如來大悲為本,如是慈悲今何所
在?今酬此請,故言大悲熏心。前亦放光,不言

過百千日,正為現病,非病所能現光破疑。「大
悲熏身惠施眾生」下,明利益。二「爾時世尊心
無疑慮」下,是蓮華利益,亦為二:初辨蓮華、次
「是諸光明」下利益。華益之處,遍於三塗彌見
其華,以表解脫明矣。八寒地獄,前四從聲、後
四從色。罪人初入見是華池,起愛即往,從見
得名。或言只是地獄,色如四華。擘字應作劈
裂讀之。三「如是一一華」下,化佛利益,亦為二,
如前。

「爾時一切天龍」下,是第三大眾供養
勸請。勸請意者,向謂臥病恐即涅槃,今見光
相知未入滅,是故請法。先供、後請。初文中云
建陀者,河西云:一肩鬼,使人肩痛。優摩陀,能
令人醉鬼。阿婆摩羅,令人狂鬼。二「說偈」下,是
勸請,十五行并少長行,分為二:初十四行正
請、次一行并長行經家敘事。初文三:初兩行
標請、次十行釋請、後兩行結請。初如文。次十
行為五:初本誓故請、次墮惡故請、三下愚不
知故請、四施甘露法故請、五療病故請。次結
請,如文。二「是諸大眾」下,是經家敘事,為二:初
請已默止、次請聲所至。至淨居者,色頂有形,
有耳識故;無色不爾,故不至彼。〈序品〉中云有
頂。例世間天,生天淨天,應言生淨居、無漏
淨居、第一義淨居。

「爾時佛告」下,品中第
四,廣說無病,又二:一明如來無病、二舉病行
對辨。初文為三:一明無病、二舉往證今、三云
現病是方便密語。此初,歎迦葉。迦葉是請首,
是故歎之。善哉是總歎;四句是別歎,歎得,歎
離,離外惡緣及內惡因,得內善因及外善緣。
二「善男子我於往昔」下,明我久無此病。過去

無量者,是舉昔證今。三「如言如來」下,現病是
方便密語。凡舉十二事密語,初十一事是舉
類、後一事合無病。「迦葉世有三人」下,是第二
舉有病對無病。如此之人可得有病,佛不如
此,豈得有病?又為二:先明三病人、次明五病
人。此中三病人異前三人,前三人不差,今三
人不差、差差、差,初是三種罪人,次是二乘小
道,三是聞經菩薩。初法、譬、合,後二皆有譬,合。
合第三人云為諛諂利養誑他故,受持是典,
與前碩異。寧當不受不持不用、破戒讀誦,此
乃與奪之意。初列三病人,不差者即開出三
不,差差者未開,差者即開出怖畏利養等六
事。約五法師合三十種中者,後更開五種病
人,都合三十八種。二「迦葉有五種人」下,還
成上第二病人。既言遇緣可差、不遇緣死,即
是四果緣覺,此等帶病修行,故言有病行處。
菩薩在因,亦應例此。如此之人可言有病,佛
斷惑盡即無復病。初果斷三結者,我見、疑、
戒取。人天七反者尚略,廣則十四二十八。此
文八萬劫成菩提,下文八萬劫發菩提心,須
會釋之。三果斷五下結,即欲界煩惱。更以貪、
瞋足我見疑戒取,為五下分。羅漢或出
有佛世、或出無佛世、故非獨一之行。辟支決
定出無佛世、故名獨一之行。

聖行品上

次第、釋名、枝本、說不說、次第者,河西明前略
廣門說涅槃果,五行修涅槃因,十德聚功獎
勸行因。舊云:五行辨因,十德明果。開善云:五
行明有行,十德明空行。義皆不然。河西以望

果行因,文乃承躡,義不相干。何者?前明圓極
之果,五行是梯隥之因。方圓非類,於義不允。
若舊以五行是因,不應言佛之所行故名聖
行。若十德是果,復不應言菩薩修行大涅槃
經得十事功德。又且五行非圓因、十德非極
果,不成次第。開善五行是有,是亦不然,聖行
是開空法道,梵行修十一空住平等地,天行
是第一義理,嬰兒行不來不去,病行是如來
密語,豈可偏據有行義耶?言十功德是空義
者,是亦不然,十是數法,昔所不得不聞不知,
今得聞知,以聞一句半句見少佛性,何獨偏
據空行耶?今明次第者,上因食論不食,廣明
大般涅槃施竟。今因病何不病,病有三種:一
不可治、二應須治、三不用治。不可不用皆不
須方,一須用治。治又為兩:一者次第、二不次
第。服此方法名為修行,修故有證,證十功德。
功德是不病,不病故體顯,體顯故見性,見性
故遍法界。用攝惡攝邪,攝惡邪竟,付囑焚身
分布舍利。若取斯義,善成次第。

次釋名者,文
云「聖者諸佛菩薩之所行故」,故名聖行。此含
兩意:菩薩所行即次第行,諸佛所行即非次
第。乃是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通稱聖行,其義
未顯,今當別釋。何者?聖名為正,菩薩所行前
淺後深,真不知俗、俗不知中,偏而非正,但通
稱聖行,未為別意。若復有一行是如來行,一
行一切行、一智一切智,故知圓行名正名聖。
故上文云「是大乘經名為佛乘」。如是佛乘最
勝最上,圓根性人行於佛乘,修如來行。《法華》
云「佛子行道已,來世成正覺。」即此義也。經文

有兩:通釋、別釋。人多從通,不識別意。今從別
釋名,故名聖行。梵行者,梵者淨也,涉有同塵
塵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者,就諦理立名。
嬰兒行者,就譬喻立名。病行者,就所治立名。
如來行者,就圓人立名。通稱行者,不住名行,
自證不著、令他不住,故稱為行。文列五行一
行,而聖行在初,從初立名,故稱聖行品。

枝本
者,有人言:病是根本,從病開四。是義不然。彼
見病行其文在前而言是本。此是讀文,何關
推義。何者?病同他惡乃是枝末,云何以末而
為本耶?文云「菩薩住於大般涅槃,專心修習
五種之行。」則涅槃為本,言涅槃者即是天行。
緣於涅槃自修名聖行,緣於涅槃化他名梵
行,涅槃理顯乘理自進名天行,乘理化物同
善名嬰兒行,同惡名病行。豈不以天行為本,
而棄本從末?有師言:五行通是病行,引文云
「是五種人有病行處,唯佛無病。」是義不然。五
人有病,修於聖行以治自病,何能病行?唯佛
無病,能作病行。若五行次第從淺至深,則病
行居後。若論一行即是五行,則一病行備於
五行。迦葉推佛,佛因無病,即是聖行。推果無
病,即是天行。大悲熏心,即是梵行。如彼小兒,
即嬰兒行。及常患者,即是病行。一即具五名
為圓行,是如來行。餘之四行亦復如是。若判
通別,亦以天行為通,餘行則別。雖作此釋,不
可一向。有師言:五行為因,一行為果。是
義不然。俱稱為行,云何偏判?有師言:五行別、
一行總,一五五一束散之異。其理乃爾,其行
不然。諸佛境界非是二乘菩薩所知,上能束

散於下,下不能卷舒於上。

此品列五行
名,說三不說二。何者?天行是眾行眾聖之本,
其意可見,故遙指雜華。私謂:以雜華中自始
之末偏圓菩薩事理行願因果義足,不可卒備,
不如指經以令因指往尋,覩彼廣文不逾一
理。初住已上天之行故,故名天行。行即天故,
故名天行。為天修行,故名天行。因天行進,故
名天行。遠指於天,故名天行。有通有別,思之
可知。病行前已現說道後自彰,故不說二,但
說於三。私云:既不說二,還成現品未有。若爾,
應云結前起後。病無病相,結前說常,酬迦葉
請。說行因果,起後不然,則云說四不說一也。

就文為三:初雙標五一、次雙釋五一、後單結
五行。標中先標次第行,為四:一標人,謂菩薩;
二標所緣法,謂大涅槃;三列名,即次第五行;
四結勸,謂治之即差、不治不差,是故勸也。標
不次第行,為三:一標行名,謂復有一行;二標
不次第人,謂如來也,以如來因行即因人也;
三標不次第法,謂大乘《大涅槃經》,大乘即圓
因,涅槃即圓果,即因而果具足無缺,是為一
行一切行。不結勸者,是人必差,是故不勸。問:
五一兩行俱緣涅槃,是義云何?答:同緣涅槃,
立行有異。一緣涅槃次第立行,從淺至深;一
緣涅槃,即以涅槃為行。於一一行無非涅槃,
而有偏圓;他不見此,而作因果束散之說,謬
濫多矣。

卷 14

從「迦葉云何菩薩」下,第二雙釋文,為三,謂聖、
梵、嬰。初聖行為二:初雙釋次不次行、次歎經。
初釋五一中,初釋聖行為三:一雙釋戒行、二
雙釋定行、三雙釋慧行。

初釋戒為三:初雙釋
戒行、次雙釋戒果、三雙釋行名。初釋行中二:
先釋次第、次釋不次第。初釋次第戒行為二:
一建心、二立行。建心為二:一遇人緣、二遇法
緣。初人緣者,若從聲聞,是遇瞻病者。若遇如
來,是遇良醫。聞大涅槃,是遇良藥。聞已生信,
建心欣厭。求無上道,是槃若。有大正法,是法
身。正行,是解脫。諸佛是佛寶,無上道是法寶,
大眾是僧寶。此中非無法緣,從多為名。名遇
人緣,即建心也。次法緣者,復有方等,即是從
經卷中聞於三德及三寶等。愛樂貪求,即是
起欣。捨離所愛,即是起厭。得法為緣,則能建
心,是為可治。既遇因緣,欣厭分明,動魔愁慮。
從「是時菩薩即至僧坊」去,是第二立行,文為
二:一受戒、二持戒。受文為二:一處師、二受,
如文。從「既出家已」,是第二持戒,文為二:謂法、
譬。譬中有二:先譬、次合。初譬為五,謂四重、
僧殘、偷蘭、波逸提、吉羅。合文為六,第三篇
三十九十開作兩合。或可捨墮經宿懺,提
對首懺,為此開二。羅剎,有二解:一云譬外惡
知識、二云譬內顛倒心,具如《止觀》第四持戒

清淨中。從「菩薩若能」下,二明不次第戒,文為
四:一具枝本、二具事理、三具輕重、四具誓
願。初根本者,即是性重。前後眷屬者,是方便
後起。此二屬律儀戒,非諸惡覺,是防意地定
共戒也。護持正法念清淨戒,即道共戒。是二
屬攝善法戒。迴向大乘,即攝眾生戒。性重為
本,派出諸戒。次從「迦葉復有二種戒」去,是具
事理戒。前之枝本皆屬事攝,凡人能行。「正法
戒」去與理相應,聖人能持。三「復二種」去,是具輕
重戒。前之事理皆名為重,「息世譏嫌」去名之
為輕,菩薩具持等無差別。疐子者,舊云接音
博,梨柹之類。觀師云:此是蔕音,漢廣成侯名
此。又《禮記》云「為士破瓜疐之直,除疐而已。」意
明諸子不得畜之。安黃木枕者,二解:一云其
中空如鼓簧;二云其木有文狀如黃華。波羅
塞者,梁武云:是雙陸,此起近代。牽道是夾食,
八道行成是塞戲。四從「善男子菩薩」去,是具
誓願,初自願、次願他。初自誓有十二:初一誓,
內不起破戒心;次有六誓,不受外施;三有五
誓,不為內根外塵所破。從「菩薩護持」下,次願
與他共。文有十種,護持一種則通清淨戒與
善法戒,攝善法攝。不缺、不坼兩屬,遮禁邊律
儀攝,離過邊善法攝。後五取其廣運無閡,皆
屬攝眾生也。不退者,酒肆王宮不今戒退。隨
順者,與理相應。畢竟者,一切周足。波羅蜜者,
彼此窮底。一持戒心具足一切諸戒,是名一
戒一切戒。戒為法界,攝一切法,即圓戒行。


從「菩薩修治」下,第二雙明戒果。若論報因應
招報果,近感人天勝報;若論習因招於習果,

遠感常住法身。今不近不遠,以不動地為果
者,舊有三釋:一云十地中第八是不動地;二
云初地真解成就名不動地;三云約地經明
尸羅配二地,此言不動者即是二地。今明不
爾。前雙明次第不次第行,如上分別。今合論
其果,必取證道,證道同處。言同處者,即是初
地。若單就次第三學明果則入理名住,住即
不動,十住是戒果。住生功德名為行,行以自
在為義,十行是定果。地能生載無所畏,地即
是慧果。此次第意。若就圓明戒果者,初住是
也。文意不單,宜須合辨。正是初地證道處同
以明戒果,於雙義便,至解釋中其義自顯。釋
文為四,標、譬、釋、結。初標、如文。次譬中云不動
等者,常故不動,樂故不墮,我故不退,淨故不
散。問:《釋論》云「八風不動,隨藍風至,碎如腐
草。」此復云何?今取尋常,隨藍不動論取劫盡。
三「菩薩」下,釋中三番:初番約三諦。若言色聲
香味者,俗諦中善果。若言地獄等者,是俗諦中
惡果。聲聞辟支佛者,是真諦中人。異見邪風
者,是真諦中法。生死善惡、涅槃人法皆不能
動,不墮不退不散,即顯中道戒果之地常樂我
淨。次番約三障以顯三身。三毒是煩惱障,四
重謗法是業障,退戒還家是報障。報障去法
身顯,業障去應身顯,煩惱障去報身顯。若至
初地,三身現前,三障皆除。第三番約四德,煩
惱魔不動即淨德,不為陰魔所墮即樂德,不
為天魔所退即我德,不為死魔所散即常德。
初地具足常樂我淨為戒果者,於兩義便。四
「善男子」下,是結戒聖行。

「善男子云何名聖行」

下,是第三雙釋聖行名。文為三:一標、二釋、三
結。釋中為三:一舉偏圓兩人彌顯雙釋、二別
舉定慧二法以成於戒、三總舉七財七覺法
釋聖人。聖人行聖法、聖法成聖人,故名聖行。
若證道同者,宜取初地戒定慧人七財七覺以
釋聖行名。第三結,如文。

「復次善男子」,第二明
定聖行,文為二:初明次第定、二明圓定。初文
二:先明行、次明果。開善釋定行作四念處觀,
諸師皆隨之。此義不然,凡有二謬,違經妨義。
違經者,文云「作此觀已得四念處」,四念處已
住堪忍地,若定聖行是四念處,亦應次之入
堪忍地。若未得是堪忍地者,何得是四念處
耶?妨義者,今明定行用四念處慧者,下明慧
行應用八定,亦應戒行即是定行,此失不小。此中關十六特勝、八背捨、九想等法門,既
非根本,皆有觀慧能知無常無我。我是眾惡
之本,故偏明之。諸師見作無我之觀,謂是念
處,實非念處。初文為兩:一特勝、二背捨。初特
勝為二:初明修、次明證。初言修者,觀察是身
從頭至足。次言證又二:初正證相、次「菩薩」下
明此證法與解俱發。初文云「其中唯有髮毛
爪齒三十六物」,證此特勝發開身倉,備見己
身內外中間,各有十二,合三十六。腦者在
上,胲者在足,總舉上下。河西及招提並云是
桃核,腦中有骨如桃梅核。《扁鵲方》云:足指三
毛處名胲,其中有脈。次從「菩薩專念」去,是特
勝定中與解俱發不生味著。此中文略,但推
無我,具論備須苦空無常。二從「除去皮肉」去,
是八背捨觀。文為二:一明修、二明證。初云修

者,謂除却皮肉,正是修相。次「唯觀白骨」下,證
相,亦二:初正是證相;次「復作是念」下,證中之
解無有味著,即得斷除一切色欲。「更增其證」
下去更四重。云復作是念者,只是更緣證起
觀。初云除三欲者,復是證相。此似九想之證,
而不見修文,是修背捨而證九想,亦有其義。
次「觀青骨時見此大地」去,復似勝處觀,觀青
骨時是修相,見此大地去是證相。從菩薩作
是觀時,復是修背捨相,眉間即出青黃等光
復是證相。「見已即問」去,緣證作於內觀外觀。
若彼罵辱至誰受罵者,即結內觀。「若聞其罵」
去,即是外觀。從「我若不忍」去,是結觀慧。所以
善識遮障,長養定心,不起惡法之因,則無地
獄之果。

從「菩薩爾時」去,是第二明定果。此中
明俱解脫人所修定慧雙修,故言作是觀已
得四念處。念處能斷結入位,位即堪忍地。文
有標、有釋。舊云:第五地禪波羅蜜備是堪忍
地。今明不爾。若各就別圓別論定果,已如前
釋;若圓別合論,還是初地。忍貪欲至饑渴是
法忍,忍蚊虻至楚撻是生忍。身心苦惱是總
結。

「迦葉白佛」下,第二明圓定行。他云是料簡
破戒。應在戒行後,而在此說者,解為三:一云
出經者誤;二云欲會兩地令無異體,前名不
動、此云堪忍,只是一地;三云直爾持戒未能見
機不得行殺,定能見機可為毀戒事。此義不
然。此中正是明圓定意。問:此文云「未入不動
地時得破戒不」,云何乃言是圓定耶?答:若非
圓戒,何得即毀而持。既持毀自在,例定亦然。
即散而靜,不起圓定而行於殺,仍是圓定。戒既

可解,即戒而定不復煩文,是故指此名圓定
行。問:前明圓戒竟乃明戒果,今明定果竟方
明圓定,何也?答:前後不定,彌顯圓定。文為三
番問答:初番略、次番廣、第三文殊述事。事乖
理順不應得惡果報問,佛答如文。

復次又有
聖行者,是第三明慧聖行,文為二:一明慧行、
二明慧果。就慧行文二:一釋慧行、二釋慧行
名。初釋慧行又兩:一釋次第慧、二釋圓慧。次
第慧為三:一釋四諦慧、二釋二諦慧、三釋一
實慧。他云:此是開合之義,畢竟空中說為一
諦,次開一為二,又開二為四,亦得開四為一
十六乃至無量。若合無量為十六,合十六為
四,二一合一入空。今明雖束散開合,而名義
不同、對緣悉異,大有所關。今一往對三藏緣
說四諦慧,對通緣說二諦慧,對別緣說一實
諦慧,於對緣義顯,次第義亦成。舊或以
境為四諦、或以智為四諦、或苦集滅道皆是
境,對境說智智即是諦。境能發智令智無所
有,智能照境了境本無,境智相成故言四諦。
興皇云:言聖諦者,只是佛性涅槃,非境非智、
非漏非無漏、非因非果、非世出世,故名聖諦。
若依諸師,各執一見解文不當,四諦義多,那一
向解?今文列出三種四諦。若言「苦者偪迫相」
去,即有作四諦。若言「解苦無苦而有真諦」去,
則是無生四聖諦。若從「苦有無量相」去,則是
無量四聖諦。此三種四諦,悉是菩薩觀境。菩
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者,即是無作四諦慧。
能所合論備有四種。就初為三:一略、二廣、三
結。略又六:初標列、二釋名、三釋用、四釋體、

五釋制立、六更廣體。初如文。次釋名者,以偪
迫釋苦。身是苦本,眾苦所集,故是偪迫。集能
生長,只是因能生果。滅者寂滅相,生死盡也。
道名大乘因,運向果。若謂四諦是三藏義者,
云何言道是大乘相?若一往將對三藏者,三
藏菩薩道最勝故亦名大乘。三釋用者,苦者
現相,是明其用。苦是果報,果報顯現。集是因
相,因相微隱,故言轉相。數人云:見著知微,從
微至著即是轉相。世人苦者皆據現事,不須
相續,故言現相。集是業力,用必相續兩心轉
變,故言轉相。滅是除相者,除於所除,即除苦
集。道是能除。復次「苦有三相」下,四釋體。集是
二十五有者,數人云:習續不斷名之為集。論
人云:招集為集,此集能習續二十五有、能招
二十五有果。「復次有漏」下,五明制立,約有漏
無漏兩因果立此四諦。「復次八相」下,六更明
四諦相,即是廣體。言十力等為道者,莊嚴云:
果地非道,道乃是因。而言十力者,因中分修
十力無畏。開善云:道通因果,果地以菩提為
道、涅槃為滅,更無異體,義說為二。

從「善男子」
去,是第二廣明四諦,即為四章。苦諦又三:一
略八苦、二廣八苦、三會通。初略者,八苦自為
八章。初生者,初託識枝,但有身根未具六根,
即初託胎。至終者,盡於一期,故言至終。增長
者,六包增長。出胎者,生時也。種類者,出胎之
後牙齒髮毛等老增長。滅壞者,有二解:一云
老時年疾增長健相滅壞;一云從生至長是
增長,從長至老是滅壞。病苦應具四大,但言
三者,地大轉動不如風火,是故略之。雜病客病

即攝地大。死者福命有三句:一云但失財物身
命猶在是福盡,財物在而失命是命盡,俱盡
可解。初句不是死義。河西云:命者本應
千年,止得百年,福盡故命亦隨亡,故言福盡
非命盡。命盡非福盡者,福業本長猶應未盡,
但為命盡不復得住,故言命盡非福盡。俱盡
可解。私謂:有二義故互盡不同:一由過去二
因互別;二由費財殺害致福命現在互損不
同。放逸破戒而命根斷者,反此名不放逸。持
戒捨命者直名壞命。又解云:此非捨命,直是
造罪,便名死屍,無復善根慧命也。謗法闡提
名為放逸,破四重禁名為破戒。五六七八如
文。夫八苦者,前七有別體,後一總七無復別
體。今依經文,以五陰盛是其別體。善惡陰盛
即是苦體,方便陰盛則非苦體。次「迦葉生
之根本」下,第二廣明八苦,文自為八。初生苦
為三:一明生為苦本、二明生死相關、三明生
多過患。初明生苦為七苦之本。又簡出一苦,
六苦生亦是本。「世間眾生」下,第二生死相關,
有法、有譬。法說中二:先明凡夫貪著、次明菩
薩厭離。譬中二,先譬、次合。初譬中二:先作厭
離譬、次作貪著譬。初文為四:一生可欣、二死
可惡、三生死相關、四明菩薩俱捨。初住復有
六,實無人間答,但是生境與菩薩觀智相研,
假為賓主耳。女譬生果,誑惑凡夫令生染愛,
喻之如女。菩薩之智觀生初起,故言入舍。端
正美麗為物欣好纓絡者,生果之處有多榮
華。主人譬菩薩撿責,女人答者譬生果對智。
次「復於門外」下,第二明死可惡,往復有六。死

在生後故言門外。死果誑人故譬於女。醜陋
者,死境壞果。使萬事鄙惡死生相違,故言𭽫血氣已盡,故言艾白。主人持刀,有二解。冶城
云:精勤重厭,譬之持刀。招提以智慧為刀,死
若不去修智斷之。三「主人問言」下,生死相關。
生在死前為姊,死在生後為妹,終不相離故
言共俱。「還入問天」去,菩薩檢生,知與死俱。「主
人即言」下,第四明菩薩俱捨。文為三:一俱捨、
二俱去。舊云:金心已還,故言還其所止。三菩
薩喜慶。

「是時二女」下,第二為貪著作譬,往復
有四:初明俱趣凡夫,凡夫乏善故言貧家。「貧
人」下,第二凡夫貪愛。「功德天言」下,第三生境,
撿讓凡心。「貧人答言」下,第四凡心應境,既其
欣生所以受死。「迦葉菩薩」下,合譬,先合菩薩
厭、後合凡夫貪。

「復次迦葉如婆羅門」下,第三
明生之過患,凡五譬:初譬淺善。又四婆羅門
淨行,譬菩薩初欲修般若畢竟淨道。幻童解
行淺弱饑所偪者,三塗苦偪。糞中果者,苦無
常中有生天果。「有智人」下,二深行訶責。「童子
聞已」下,三淺行懷愧。云非貪天樂,為欲於中
修道捨之。「智者語言」下,四菩薩勸捨。「善男子」
下合,但合後兩、不合前二。「復次」下,是第二譬。
有人譬佛,四衢譬四生初受身,器譬經教,盛
滿飯食譬佛說五戒十善招人天果。言而賣
者,以此化生。遠來譬從惡道中來,饑虛羸乏
譬重苦。問言者,實有此事不?食主答言譬佛
答。唯有一毒,不免無常,即死滅也。更復重審,
若無常者,如來何故令人修之?故言何以賣
之。佛還答言:深智令捨,愚淺凡夫一往接之。

三四兩譬可見。譬如險岸下,是第五譬。生死
果上有草覆,譬生死中有假名我及相續常。
多有甘露譬虛妄樂,深坑譬三塗,脚跌譬命
根斷。

第二觀老、第三觀病,二文可解。然生定
在死前,病不必在老後。今文先老後病者,少
時病者猶有望差,老時若病催死則病如將
崩更折,故在老後明病。文釋病苦而云身心安
隱者,解有二:一云只安隱是病,如大庾小庾。
父子分別十年後得相見,白日相慶,過夜即
死,此安隱是病。

第四觀死苦又二,先正觀死、
次「夫死者」下傷痛。初文者何等是死苦?若氣
未絕由生非死,若氣絕已不復覺苦。若受地
獄即是後身,非關死苦。此事難知。例如責滅,
為當未滅時是滅、滅已時是滅?進退難定,似
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今只取將絕未絕名
為死苦。至論菩薩未全免死,而言唯除菩薩
住於涅槃者,三解:初名佛為菩薩;二云金心
菩薩一轉成佛;三云初地菩薩雖未免生死,志
求涅槃,不為生死所亂。今明初解是應菩薩,
此不會經。次金心一轉,此正是死,何故被除?
後解菩薩雖不為所亂,而不免死,何故被除?
被除者,是圓教菩薩,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
槃,不可復滅。生死非生死亦非涅槃,生死尚
不能生死,生死何能生死非生死?如此菩薩
即是被除,不為生死所害。文云「如金剛雨能
破一切。」此雨復能破金剛不?若不能破,利義
不成;若其被破,堅義不成。死傷一切如金
剛雨,唯有菩薩不為所傷復喻金剛。當知金
剛碎散不能傷磐峙金剛,則菩薩不為死所

死。摩羅毒蛇者,河西云:黑蛇毒,觸人衣即死,
餘人觸此衣亦死。阿竭多星者,此星八月出,
若有人得此星呪者,能消其毒。次「夫死者」下,
有十句傷痛最為可悲,若離即成二十句。於
險難處病,其苦最重。無有資糧者,謂之善法。
去處懸遠者,其路無窮。而無伴侶者,孤魂獨
逝無隨去者。於十二時常無休息,晝夜常行
無前無後,故無邊際。如萬仞坑,故言深邃。以
內昏故而外不照,故無有燈明。死為窮道眾
路地塞,故言入無門戶。又云死亦不從六根
而入,故無門戶。必有來處,故言而有處所。當
時恍惚,故言雖無痛處。而良醫拱手,故言不
可療治。賢聖所不能制,故言往無遮止,到不
得脫。初死儼然,非是刑害,故言無所破壞。而
親友悲泣,故言見者愁毒。更非虎狼禽獸所
啖,故言非是惡色。無有不畏死者,故言令人
怖畏。此即陰身之後,故言敷在身邊。而不測
其好惡,故言不自覺知。若依此義,命絕中陰
是為死苦。

第五觀愛別離苦,從離緣生即是
壞苦。若論壞苦,因中說果,即指樂受為體。今
亦如是,即指恩愛是別離苦。文中明捨所愛
身者,若命斷時為死苦者,己屬前世。今取離
所愛身及所愛親屬并依報等,是愛別苦。《釋
論》云「離他人易,離親屬難。離親屬易,離父母
難。離父母易,離己身難。離己身易,離己心
難。」頂生者是濕生,實論人在天邊,猶如乞兒
在於王側,云何而言二王相似?然頂生是應,
故得類天;若實報者,是則不及。天王壽長故
眴疏,人王壽短故眴數。金輪至重,餘不能升,

王以德力應重則輕。髦尾者,古人讀此為䰒尾。不然。短者單作毛,長者髟,下作類,如呼多
技人為髦士,取其德長。劉孝標稱任昉為海
內髦傑,即是此字。昔魏王珠照十二車,況頂
生珠寧不照一由旬?此言大如車轂。又經云
衣帶中者,在其德力,不在大小。寶女者,能生
千子乃名寶女。《法顯傳》云「王妃生肉如瓜,有
千㼑㼑孕。」二文既異,如何會通?此各為時所重。

第六觀冤憎會苦。既從合會緣生,生即是苦
前境偪心,心領境偪憂惱,故名冤憎會苦。


七觀求不得苦。還約前愛離冤會,於愛求會
而離、於冤近離而會,二求不遂,即是求不得
苦。

第八總結上七苦,即是五盛陰苦,已如前
釋定有別體。

「爾時迦葉」下,第三會通苦
諦者,昔《阿含》等經皆言三受中有樂受,今言
五陰皆苦,都無樂義,今昔義乖。開善分此中
四番問答為四章;觀師分為二,後三番子章
只是作難。今先問、次答。就初問為三:一總非、
二作五難、三結。初領旨仰非。「何以故」下,作難,
初第一與第四問同據樂緣,第二問別據樂
體,第三與第五問同據樂因。初據樂緣者,佛
昔於《阿含》告釋摩男云:「色若定苦,不應求色。
色若定樂,不應厭色。但今單難無樂,不應求
色。」若求紅黃當知有樂,今日何緣全言無樂?
今具舉六根對於六塵以為樂緣。「如佛說偈」
下,是第五重據樂因。與第三同舉樂因而復
異者,前舉善為樂因,只言世間之善;今具舉
聲聞菩薩出世之善名為樂因。就五偈為四:

初兩偈明聲聞之善為樂因;次一偈明菩薩之
善為樂因;三一偈重結小乘;四一偈重結大
乘,明菩薩畢竟不得同佛畢竟,乃是分畢竟。
「世尊如諸經」下,三結非。諸經即指昔教,如佛
今說,故指此教無樂唯苦。

「佛告迦葉」下,第二
如來答。大分為二:初歎其所問、次「善男子一
切眾生」下正答。答又二:初總答、後別答。總答
中二:初答、後論義。初文者,昔隨他意以下苦
為樂,今隨自意故一切皆苦。前迦葉作五難
相次而來,世尊一答,五難玄解。今昔兩說不
復相違,實非是樂,謬情所計橫生樂想。「迦葉
白佛」下,第二論義,還難佛解下苦之義。又為
兩:初正難、後領解。就初為三:一謬領難、二
顛倒難、三據事難。謬難者,佛意以輕為下苦,
難意以重為下苦,故成謬領難。迦葉列八苦
皆為三品,下受三塗、中人、上天。若下苦有樂
者,三塗之中應有樂相。「若復有人」下,次倒難。
若下苦生樂想者,亦應下樂生於苦想。何者
下樂?且就世間歌姬舞女為上樂,中庸之歡
為下樂,於此下樂應生苦想。就其謬領作此
謬並。「世尊若下苦中」下,三據事難。如人受千
罰,初受一鞭應生樂耶?「佛告」下,答,又二:初且
然問、後正答。然其第三一罰之意,明實於下
苦而生樂想。若得免多罰,於一罰甘受亦以
為樂。從「以是義故」下正答,但答其第三據事
難時,前謬領倒難自然懸去。我實不云下是
重苦。下是輕苦,汝何謬領?故不答並,亦不然
其下樂而生苦想,故不須答。正答第三,應受
千罰初得一下即聞放脫,寧非下苦生樂想

耶?如人應刑,聞百鞭放,亦是於下苦中而生
樂想。次番領解,先領、後述。或謂此文是一
難,謂言此人不於一罰而生樂想,但於脫
多生樂想耳。此是得意領解,不名為難。佛述
言實不虛者,隨情之說。昔云有樂此是隨情,
今言無者道理如然。「迦葉有三受三苦」下,第
二別答五難,但有三文:第一答前第二樂體
之問、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樂因兩問、第三答
第一第四樂緣之問。此初答前第二樂體問
者,又三:第一出兩教、第二點三受、第三結虛
實。此初先出兩教:一三受教、二三苦教,可見。
「善男子苦受」下,是第二點三受者。但昔教亦
點三受,謂苦苦點苦受、壞苦點樂受、行苦點
捨受。此乃小乘之教,其義未極,止是單點,即
成論人所用;今此極教則複點此初苦受具三
苦。苦苦者,心緣苦境、苦境偪心,心境合舉故
是苦苦。樂不長有暫時而住,樂緣既謝即是
壞苦。無常所侵即是行苦。餘二受各二苦、或
云各一苦,故文云二。今解不然,前既複點,今
云何單用壞苦點樂受、用行苦點捨受?故知一
受具二苦,樂受亦具壞行兩苦,捨受亦具壞
行二苦。樂舉體可壞即壞苦,而復有無常所
切復具行苦。捨受亦二,捨必離壞故是壞苦,
而復未免無常是行苦。但此二苦不須境偪,
故無苦苦。「善男子以是因緣」下,第三結虛實,
又二:一結昔說妄樂非實,為凡夫言樂;菩薩
不爾,皆苦。文云「生死之中實有樂受」,文復云
「生死之中實無有樂者,皆是隨情之所妄計。」
梁三藏師計生死有樂無樂,並皆爭論如前。「善男子生死之中」下,二結,今說實苦,可尋。
「迦葉白佛」下,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據因之難。
又二:此初,迦葉重牒問以求答。或謂別是新
難。今則不然,還是牒前偈中世出世善之問,
更飾其詞,非別問也。佛答意者,我說善能感
樂,遠得菩提之樂,不言生死中樂。初言菩提
根本即是佛果生因,又言長養菩提即是佛
果了因。舊云:一向不得有於生因。今謂有因
緣,亦得說之。「善男子譬如世間」下,第三答第
一第四據樂緣問。又二:先正答、次舉解惑結。
正答又兩:先明為樂緣、後明為苦緣。緣既不
定,故無樂也。後出諸珍寶等,並皆是苦。且舉
一事如多畜寶,初謂是樂;為之失命,復是極苦。
「善男子」下,第二舉解惑結,又三:初結菩薩解
苦、次結二乘不解故隨情為說、三重舉菩薩
結也。

卷 15

聖行品中

起卷廣明集諦,文為三:初明集諦、次會通、三
料簡。初又三:一標名、二釋體、三明是非。初
標名二:先牒章門;次釋云集因能得陰果,故
言是陰因緣。「所謂集者」下,二釋體。昔教以業
煩惱為集,煩惱之中具足十使;今但言煩

惱,不明於業本是煩惱、煩惱潤業,於煩惱中
偏說貪愛。愛是繫地之惑,潤業故生。《華嚴》
云「無業無煩惱,苦諦無所住,無明無所行,平
等行世間。」又十二緣不生不滅是為平等,乃
名集諦。若十二因緣生滅,是集非諦。此中有
七番:一明集因。於果已起,即是五陰成辨於
愛,還愛此有,是愛陰身。次「愛有二種」下,是明
二種愛,己身是我,所須是所。三二種愛欲得
已得。四即三界愛。五三種,謂業因緣愛,以報
因故感此苦果,如鴿雀多欲皆先業果。次言
煩惱因緣愛者,以習因故生愛,可解。次苦因
緣愛,為脫重苦於輕苦生愛,如畏死苦而苦
治令差。然針炙實苦,因此得差即便生愛。六
復有四愛,即是四事。七復有五種愛,即是五
陰。「善男子愛有二種」下,第三明是非。若不善
愛則是集,若善愛則非集,其中復三番料簡:
初將聖對凡簡;次舉菩薩對二乘簡;三諦非
諦簡,故云凡夫愛名為集不名為諦,菩薩愛
者名為實諦不名為集。菩薩愛者名為實諦
不名集者,取其解智,故名為諦;凡夫不爾,故
但名集。若例此義,俗亦非諦,若望解了則得
名諦,若復隨情則稱於俗。

「迦葉白佛」下,第二
會通。昔說業惑為集,今云何獨說愛為苦因?
先問、次答。問中先引四經、次正結難。初引經
中言六觸者,即是六識取塵而有觸對,此亦
是集,緣此識心得來世果,如四識住處為五盛
陰。「今以何義」下,正結難。次佛答中又二:先歎
其問、次正答。初如文。次正答中意云昔教今
教兩不相違,是故今日說愛是陰界本。就今

教又二:初明愛是根本、二明愛之過患。根本
又二,謂法說、次譬說。凡三譬、謂大王、膩衣、濕
地,皆如文。

「善男子菩薩」下,第二明愛過患,又
二:先標列九章門、後一一廣釋。釋中自為九
章,一一章中仍當分合譬,前一為二乘作譬,
後八為凡夫作譬。初文者,二乘未斷習,如還財
未盡。下八為凡夫,尋文可見。

「次善男子以是
義故」下,第三料簡。苦集世間因果已竟,於四
諦中間結前有作苦集,起後無生四諦。忘前
是忘生死,忘後是忘涅槃。約此生滅,文中料
簡,即令第二三四三番皆顯。所以者何?若見
有苦則有苦生,若有苦生則有苦滅;既解苦
無苦苦則不生,苦既不生苦則不滅。《大品》云
「即色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空中無生亦復
無滅。《淨名》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若能如是解苦無苦而有真諦。夫集從苦生,
既解苦無苦,寧復有集?解集無集即是真諦。
苦集滅故,名為滅諦。既無苦集,寧得滅諦?滅
本不然,今則無滅,是為解滅無滅而有真諦。
道治苦集,既無所治亦無能治,故道不二。解道
無道而有真諦。又寄此中間簡無生者,明二
邊無生。世間因果既其不生,出世因果亦復
不生,則無四諦。只解世間苦集無苦集,只解
出世道滅無道滅,即是無生四諦。其意無量,
且略言之。若欲簡出第三番者,解苦無苦而
有實者,是就實中又有二意:次第實、不次第
實。次第實者即是無量四諦,不次第實是無
作四諦。還就簡四諦為四章。初簡苦諦,自有
兩本:若舊本,則言凡夫之人合聲聞緣覺皆

言有苦諦。若新定本,於集諦中則開凡夫二
乘有異,凡夫但有苦無諦,二乘則有苦有諦,
此於二乘而與奪之。舊云:苦是境,諦是智。凡
夫無智但有於境,所以唯苦無諦。二乘之人
有少分智,故有苦有諦。無真實者,不能觀苦
解苦無苦,故非真實。集諦例爾。道滅二諦不
論凡夫者,唯二乘與菩薩,道滅二諦有真偽
之異,以二乘人不能觀滅諦非諦故非真,
菩薩能知故是真實。

「從善男子」下,第三廣明
滅諦。雖復滅道寄彼生滅中間而料簡之,以
生滅滅道猶未釋故,故更釋之。無生等三,後
自廣釋。次釋滅諦,文為三:先唱兩章門、次
釋、三結。唱見滅、見滅諦兩門,若見滅即是斷
章門,見滅諦是離章門。二乘灰身滅智,但
有斷離兩事,菩薩具智德等事。二「所謂斷
一切煩惱」下,是解釋。初八字釋見滅門,是斷
惑之無,以之為斷。「若煩惱」下,是釋見滅諦章
門,為二:初用、次體。初用中凡五句:初四句是
四德,或謂五德。今且作四德,是就用為言。「常
於色聲」下,二就畢竟寂滅,是約體論。三「善男
子菩薩」下結,如文。

「善男子云何」下,第四廣明
道諦。文為二:初明道諦、次會通。初為三:一
章門、二解釋、三結。釋中,先譬、次合。初譬中言
因燈者,即譬八道。然燈照物,物即常無常等
雖異,終是一道隨緣異說。次合譬中云陀羅
驃者,河西云:是真實諦。求那,是莊嚴瓔珞功
德等。舊云主諦、依諦。非陀羅即非真,非求那
即非俗。

「迦葉白佛」下,第二會通。佛昔種種異
說,今但言八道,是故會通。文為二:先問、次答。

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為三:一唱不相應、二
釋不相應、三結不相應。初如文。次「何以故」下,
釋者,十四經多是《阿含》等教信心乃至布施,
說道不同。次「世尊若八聖道」下,難。又三:一以
今難昔、二以昔難今、三結過。初文者,若昔是
則今非。二若今是者,昔何不說?三結,如
文。佛答為二:第一歎問;「善男子」去正答,又
二,謂法、譬。法說中意者,以機別故說異,會齊
故理同。「譬如良醫」下,譬說也。凡舉六譬:一良
醫、二飲水、三金師、四然火、五一識、六一色,
皆先譬次合。初良醫譬,可見。河西解:水名尼
婆羅者,煮訶梨水名鉢晝羅。煮樹葉為湯,
以樹為名。次飲水中,波尼罽賓水名。欝特者,
東天竺水名,經本或言欝特。今未定,相承為
欝特𦀟耶藥和水名。三金師譬合。文云「或說五種,所
謂信行等。」見到道者,即信法兩行,是見諦道
中人。信解與見到亦名見得,此二是思惟道
中人。四人在兩道,各分利鈍。信行在見諦時
鈍,入思惟還成信解鈍;法行可知。一往如此,
數習則利,不習則鈍,翻覆不定。數人云:十五
心是見諦道,十六心去是思惟道。論家不爾,
十六皆是見諦道。論家分利鈍在五停心中,
入見道無利鈍。譬如平水乘船有遲有疾,得
風順流無復利鈍。餘三文可見。「善男子是四
諦」下,第三總結。

「迦葉白佛」下,第三明無量四
諦慧。文為三:初明無量無量、二結為四無量
慧、三結為二無量。他謂此文會通四諦,開善
謂是攝法盡不盡;今謂正是無量無量慧章。

初文,問、答。問中先舉昔事。昔舉大地草木喻
於無量無量,手中少許喻有作無生。當知先
說者少、不說者多,如此之多四諦攝盡。四攝
不盡,若盡不應言多,不盡應有第五諦。佛答
亦攝盡亦攝不盡,同名四諦,名攝則盡;分別
相貌,彼竟不說,攝則不盡。名同義異,故有盡
有不盡。今佛答之,以名往收則皆攝盡。「迦葉
復白」去,第二結無量無量為四無量慧。文有
問、答。答中二:先示根辨智、次正釋諦相。初文
者,具論諦智應有三品:下是凡夫,不足可論,
故不說之。但舉中上者,就四人中判於中上。
若就法者,應指四種四諦以判中上。有作無
生如前說,無量今當辨。夫無量者,非是超然
出四諦外,還是四諦,種別不同,故文云「分別
校計有無量種。」若委論者,應從地獄乃至於
佛,凡聖五陰種別不同,於一一陰復更分別
無量界入,豈是聲聞緣覺所知?是無量苦諦。
又從地獄乃至於佛行業不同,一一行業分
別校計有無量種,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
無量集諦。又從地獄乃至於佛,應以何身應
說何法令其修學,一一身法分別校計,無量
法門以為眷屬,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無
量道諦。又從地獄乃至於佛,得解脫時因緣
不同,一一解脫復有無量解脫,分別校計有
無量種,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無量滅諦。
如此四境既異,有作無生亦非二乘中智所
及。名稱同異為四諦相,如大地一名為無量。
其相浩然,今當略說。就正釋中,四諦為四:初
苦諦中,經文但約陰入界三,及重明陰,略示

苦相。初陰者,文云「知諸陰苦是名中智,分別
諸陰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別?六道陰
者是蓋覆義,蓋人天善及無漏善。蓋人天善
則沈沒三塗,蓋無漏善則輪迴諸有。二乘陰
者蓋覆等德,蓋四等則不能化度眾生,蓋四
德則不能至於寶所。菩薩陰則蓋覆生死涅
槃,蓋生死則大悲拔苦,蓋涅槃則大慈與樂。
佛陰則蓋覆法界事理,蓋事則以應身遍應
一切機根,蓋理則以法身遍一切處。又六道
陰苦,二乘陰樂,菩薩陰雙是,佛陰雙非。如此
分別,豈是二乘所知?次知入為門名為中智,
分別諸入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別?六
道六入,名為入門,亦名會入。眼根色塵會入
有為,乃至意根法塵會入有為。二乘入者,入
無常無我,會入無為。菩薩入者,眼根入施,會
入檀波羅蜜,乃至意亦如是。眼根入戒忍進
禪慧之門,會入諸波羅蜜,乃至意亦如是。諸
佛入者,佛眼是入普門,普門入一切法界慈
悲喜捨。法界咸應,會入薩婆若海。乃至意亦
如是。諸經中明六根為寂靜門、平等門,此義
甚多。又六道之入,是入苦門;二乘之入,
是入不苦門;菩薩之入,入亦樂亦苦門;諸佛
之入,入非苦非樂門。三又知界分性者是名
中智,分別諸界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
別?六道眼界性分唯見於色,不能聞聲。色界
性分但對於眼,不對於耳。乃至意界性分但
能知法,不能見聞。法界性分但對於意,不對
耳眼。二乘界者,眼界性分但是無常苦空無
我,不得常樂,乃至意界性分亦復如是。菩薩界

者,菩薩眼界性分但見色空,不能即空即假
即中。乃至意界性分但能即空,不能即假即
中,亦復如是。佛諸界者,眼是法界法性,性分
即能見色聞聲嗅香別味覺觸知法,即空即
假即中,不可思議,具足一切無量佛法,乃至意
亦如是。又六道以苦為界,二乘不苦為界,菩
薩亦樂亦苦為界,佛以非樂非苦為界。「又知
色壞相是名中智」下,重廣約陰,文云「分別諸
色無量壞相是名上智。」六道之色壞善壞定,
二乘之色壞因壞果,菩薩之色壞有壞無,佛
色者壞上諸壞。壞為法界,非壞非不壞悉是
法界。又六道色壞樂,二乘色壞苦,菩薩色壞
雙是,佛色壞雙非。又知受是覺相是名中
智,分別是受有無量相是名上智。六道之受,
受違、受順、受不違順,於違起瞋覺、於順起貪
覺、於不違順起癡覺。二乘之受,於三覺中一
一皆起五分法身,須陀洹人初覺無漏。菩
薩受者,受佛法,受眾生。受佛法時覺於十力
四無所畏諸波羅蜜,受眾生時覺於慈悲喜
捨四無量心。諸佛受者,自覺覺他,即覺、不覺、
非覺非不覺悉是法界。又知想取相名為中
智,分別是取有無量相是名上智。六道之取,
但取人我眾生壽命、色香味觸。二乘之取,取
於無常苦空無我,取於涅槃。菩薩之取,不取
二邊但取中道。如來取者,取即不取,即非取
非不取悉是法界。又知行作相是名中智,分
別是行無量作相是名上智。六道之行,能作
二十五有。二乘之行,能作涅槃。菩薩之行,作
諸波羅蜜。諸佛之行,即作不作、即非作非不

作,作等法界。又知識是分別是名中智,分別
是識無量知相是名上智。六道分別,取此取
彼,飲苦食毒。二乘分別,厭生死、沈涅槃。菩薩
分別,離邊會中。諸佛分別,非邊非中。經文約
苦諦竟。

二知愛因緣能生諸陰是名中智,知
一切愛是名上智。六道之愛是後陰因緣,二
乘之愛五分因緣,菩薩之愛是無等等色乃
至無等等識因緣,諸佛之愛是色解脫乃至
識解脫因緣。

三知滅煩惱是名中智,知滅煩
惱不可稱計、滅亦如是不可稱計是名上智。
凡夫六道亦得有滅,差已還生。二乘之滅,灰
斷不起。菩薩自滅,復令他滅。諸佛之滅,滅一
切滅,即是法界。

道離煩惱是名中智分別,能
離之道無量無邊是名上智。六道之道,離善
之惡、離惡之善。二乘之道,離漏之無漏。菩薩
之道,離邊之中。諸佛之道,無離無至。何以故?
一切諸法即是佛道,故動見修道品、不動見
修道品、亦動亦不動見修道品、非動見非不
動見修道品。是為分別無量四聖諦竟。


「知世諦者是名中智」去,是第三結四無量為
二無量,又二:先明二諦、次明二諦慧。初文即
是二諦。文中直知世諦是中智,分別世諦無
量無邊是上智。直知三法印即是中智,知第
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計是上智。世間人但
言第一義諦真諦涅槃,只得是一不得有二,
況復無邊;今文明第一義諦不可稱計,豈唯
一種。此中言無常涅槃等真諦者,與數論不
同。數云:四諦十六諦並皆見真得聖,悉是第
一義。論家唯無我一種通於真俗,餘皆世諦,

而皆相從言是真者,以無常盡於常等倒,苦
集隨真相從名真依。《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盡是實相,皆第一義,又是三法印。「爾時
文殊」下,第二明二諦慧者,先出舊解六種二
諦:一有空、二虛實、三世流布亦言隨事、四相
續、五相待、六因生。空有指《大品》,虛實流布
指《阿毘曇》,相續相待因生指《成論》。又解意同
名異,一凡聖、二虛實、三空有、四假實、五事
理、六親疏。舊釋名云:俗是浮虛,真名真實,世
是代謝,第一義是無過。俗待不俗,不俗名真;
真待不真,不真名俗。虛實相待,真俗名生。他
問:真是真實,可稱為諦。俗是浮虛,何以稱諦?
彼解云:審實浮虛。若爾,諦義兩釋。俗以浮虛
釋諦,真以審實釋諦。興皇云:諦未曾二,約緣
故二。俗於凡為實,真於聖為實,俱用實以釋
諦,不用浮虛。今問:真於聖為實,聖有照真實
智,可得稱為諦。凡於俗為實,凡無照俗智,安
得稱為諦?若凡無照俗智,而於俗為實,得稱
俗諦者,凡無照真智,於真亦為實,亦應稱真
諦。凡於真無智不稱真諦者,凡於俗無智,安
得稱俗諦?又聖於真為實而稱為諦者,聖何
以於俗不實不得稱為諦,是則聖人無權智。
今言諦者,還是審實。《淨名》云「四諦是菩提,不
虛誑故。」即是審實。有隨情審實、隨智審實。隨
情智審實故,隨凡隨聖、約真約俗俱得稱諦。
喻如一色,凡夫謂有,賢聖為無。亦如一日,醉
醒不同,有轉不轉。一諦二諦其義亦爾。舊解
二諦一體不異,龍光云:既稱二諦,寧當一體?
二諦有二,體亦俱通,緣假法為世體,無相理

為真體。雖有二體,而實相即俗,雖名相即無
名相,真無名相不妨名相。又言:二諦一體,空
為理本故,以真為體,俗是其用。或言從俗取
真,俗為其體,真是其用。開善云:二諦共以中
道為體。義皆不然。若二諦二體,則世無第一、
第一無世,但是不相即,不得有相即。若其一
體,但是一諦則無二諦。若其二諦以中為體,
取相障真、無知障俗,誰復障中?二諦之智不
能見中,焉得為體?若二諦二體,二體各異,不
論相即;若二諦一體,只是一諦,與誰相即?《仁
王般若》云「二諦不相即,猶如牛二角」,《大品》「即
色是空」,《淨名》「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及此經中皆云二諦相即。舊云:合四諦為
二諦。或言苦集世間是世諦,道滅出世是真
諦。或言三諦是世諦,唯滅是真諦。或言四
諦皆是世諦,明因果故;無相因果乃是真諦。
或言只四諦是世諦,即世諦是真諦。文云「解
苦無苦而有真諦,餘三亦爾。」今明非但四諦
開合不同,只就二諦開合非一,在後當說。就
文兩番問答。初問為三:一直審、次「世尊」下雙
定定相有不、三「如其有者」下雙難。難中意者,
若言有者,即是一諦,真俗相即故,真中有俗、
俗中有真,二諦不異,故言是一。如其無者,即
是虛妄。實而言之,定有定無、定一定異,皆是
虛妄。皆出經者,互現其文。若定有無,便成斷
常虛妄之說。「善男子」下,如來直答二諦相即,
不斷不常、定非虛妄。「世尊」下,第二番問答。初
問意者,還成一諦,故云則無二諦。如長在短
中則失長,真在俗中則失真,只成一諦。佛答

有二:初略明大意,理實中道唯有一體,善巧
方便為緣說二。「若隨言說」下,第二廣說。凡有
八種:一世出世、二名無名、三實不實、四定不
定、五法不法、六燒不燒、七苦不苦、八和合。
他亦作六種二諦,若言空有虛實等諦,皆言
有虛有實,兩理鏗然,故非經意。今文云「隨順
眾生說有二諦,如隨醉人說則有轉日。」當用
此意以釋經文。一師云:七種一統,隨緣說異。
一師言:七種各異。今明智者大師有七二
諦,名雖不同,其義可會:一生滅、二無生、三襌
俗複真、四襌俗襌中、五複俗襌中、六複俗複
中、七圓二諦。若依《法華玄》文,名相稍別,義意
必同,讀者應知。就一種中復各三種,謂隨情、
隨智、隨情智。今欲以彼七種二諦來釋此文,
佛旨難知,且出一師之見。八種不同,即為八
文。初約世出世兩人判二諦者,通冠下七,一
一二諦各有此意。世情多想束為世諦,聖智
多知束為真諦,此即隨情智判二諦。次善男
子五陰和合者,約名無名判。攬陰名生即世
諦,即陰離陰如性知之性即真諦,此約有作
四諦立之。三「復次善男子或有法有名有實」
者,他云:世諦有名,名名於體,物應於名。真諦
但有名而無實。今文反此,世但虛名而無真
實,不生不滅與法相稱即是真諦。不能即色
而空故有名無實,能即色是空故有實有名,
此依無生四諦立之。四「善男子眾生壽命如
旋火輪」,此襌俗複真以論二諦。假名幻化熱
焰火輪,但有其名而無其實,稱世流布即是
世諦。真與中合,共為真諦。若襌以真為第一

義者,不得言苦集滅道是第一義。俱指四諦
即真中,合此明無量四聖諦中若真若中同為
第一義諦,前文云「第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
說。」五「善男子世法五種」去,此約襌俗襌中以
明二諦。上以熱焰火輪五譬以譬人我而為
世諦,今以五法而為世諦。五法如焰輪,焰輪
譬法,法譬互舉同是襌俗。心無顛倒如實知
之,即襌指中道以為如實。此明有作無生等
苦集為俗,指下一實諦為真。六「善男子若燒
若割」去,此約複俗襌中以明二諦。若燒若死,
此明體法始終。若割若壞,此明析法始終。即
以兩始為有、兩終皆無,此之有無合之為俗
即是複俗。襌指中道非有非無,故無燒割即
第一義。明上有作無生之真俗同名為俗,指
下一實諦而以為真。七「善男子八苦有無」去,
此約複俗複中以明二諦。複俗如向。言複中
者非襌指理,即事而理、法界圓備名為複中。
此合上來有作無生真之與俗皆名為俗,指
下一實不可思議而為真諦。文雖不顯,義推
自成。然此一番猶是複俗複中二諦。八「復次
善男子」下,先譬、次合,明圓二諦真俗相即皆
不可思議,譬如父母和合生子。一人多能以
譬圓俗。十二緣和合三道,即是三德、即第一
義,以顯圓真。是名不可思議二諦。一切二諦
悉入此中,方便隨俗說諸二諦無量無邊,止
論七種何足驚怪。能如是知,名慧聖行。古來
皆迷此二諦文,今用天台大師七種二諦義
來釋八番,義則相應,真順聖慧。

「文殊師利下」,
第三明一實諦慧聖行。若前文中舉四舉二

共顯一實,何不從四至三而超至二?非無三
諦,但此中文束四為二,其義則便;束四為三,
義少不便,故不言三。解者不同。此間以常住
佛果是一,依一實諦,引《勝鬘》云「一苦滅諦即
是真實。」地人云:除妄顯黎耶即是實諦。中假
師云:除斷常顯中道為一實諦。興皇悉不用,
佛果所依能依焉是一實?妄惑與黎耶為一
為異?若一既除妄惑亦除,黎耶若異,待妄說
實,豈是一實?對邊說中,中還是邊,亦非一實。
然一切法本無所有畢竟清淨,實無所有,何
曾有實及以不實?諦與不諦,為緣方便假設
言教。依文正以一道清淨為一實諦,是正真
法,故《華嚴》云「法性遠離」。是故今明,若非彼是
此,非一實諦。若隨緣異說,得意無咎。文顯一
實,甚自分明。就文為二:一標宗、二論義。初標,
有問、有答。答中有八善男子,初二共成初義,
則有七不同:一約境、二約心、三約言說。私謂:
亦可約言行。四據人、五約教、六約因體、七約
果體。「文殊白佛」下,第二論義,還論七章。初約
境論義,有問、有答。問中先領問。一往似問如
來、虛空、佛性三種有何差別。尋下答意,正是
問此三種與一實諦有何差別。佛答有三:一
倡兩章門、二釋、三結。初倡章門又二:初倡昔
四諦、次倡今一實。興皇名初為實滅章門、次
為滅實章門,取教為實滅、取理為滅實。亦以
四諦教中之實即是實諦,若虛空佛性皆是
理實即為諦實,故名為諦。今此初倡昔四諦
章者,各有三句:苦是苦境,諦是苦教亦是苦
智,實是苦諦之理不二為實。又云:除苦一句,

餘二亦得判實。又但取實,除兩句,只用實為
諦。次「如來非苦」下,第二倡一實章門三種皆
是實。非苦者非境,非諦者非教,是實者是理。
後三諦亦爾。如來虛空佛性亦爾,顯時名如
來,隱名佛性,虛空取隱顯不二。「所言苦者」下,
第二釋兩章門。只約四諦即為四別,一一諦
中皆先釋實諦,實諦即是昔四諦中之實。次
釋諦實,皆如文。「復次言真實者即是如來」下,
第三結章門,又二:先結三法與真實相即更
無異體;次從「有苦有苦因」下,更結是非,又兩:
初結三法異於四諦故是諦實,次結三法異
於有為有漏是故是實。所言有苦即苦諦,苦
因即集諦,苦盡即滅諦,苦對即道諦。問:非虛
非實稱為實者,非虛非實亦應稱諦。答:如所
問。問:二義若齊,何故二乘稱諦、如來稱實?答:
與奪之殊,二乘審知是苦。又解:苦無苦與其諦
名,未窮理實,故奪其實。「文殊白佛言如佛」下,
釋第二據心章門,先問、次答。初問意云:諦攝
倒不?如其攝者,云何得言不倒為實?若不攝
者,復違前言攝法皆盡。進退兩望,悉皆有過。
然下文具明是苦集攝,此中但明是苦諦者,
偏據果報酬因之義。第三問答,釋約言說章
門,其中二事可見。私謂:準佛答文既約斷惑,
知是約行。「文殊言如佛所說」下,第四就人為
問,云二乘所說為實不實?佛不定判實與不
實。約斷惑邊是實,而非常住義當不實。「文殊
魔說」下,五就教為難。魔所說者,聖諦攝不?佛
答意云:四諦之中苦集諦攝。問:外道二十五
六等諦為屬何諦?又外道所說四諦之中為

壞幾諦?今明但壞苦集,不壞道滅。何者?彼云
冥初生覺,後生五大五微等。生覺是因,壞佛
集諦。大微是果,壞佛苦諦。二十五六,為佛苦
集二諦所攝。「文殊師利言如佛」下,第六釋約
因體章門。文殊牒佛一道清淨是實諦者,外道
亦云一道清淨應是實諦。佛答意明外道但
有苦集,無道滅。於非滅中而生滅想者,即橫
計非想以為涅槃。非道道想者,計雞狗戒而
以為道。非果果想者,計於萬物微塵世性之
果。非因因想者,計微塵世性是萬物因。問:前
云不壞滅道,今計非想雞狗等戒,豈非壞耶?
答:此起橫計,橫壞道滅。前則不爾,彼明二十
五諦直言冥初生覺等,六諦之中但言主諦
依諦,何處云計非想之與狗戒?故知不壞道
滅二諦。又問:外道有苦諦者,前何故云凡夫
有苦無諦?答:直言有苦境以為苦諦,非謂苦
智。「文殊言如佛所說」下,釋第七據果體章門,
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唱外道有四德、二釋、三
結。此初唱有,如文。「何以故」下釋。凡有二十四
復次,計有常樂我淨即為四別。初、八復次計
有常,二、五復次計有樂,三、三復次計有淨,四、
八復次計有我。此初八復次計常,文在初者,
通以因果故知有常;二列殺生因必得惡果
故常;三據能專念故常;四舉憶想據所念;五
舉修習;六舉算數;七據讀誦;八據形相,皆如
文。次、計樂有五復次:一據因果、二據有求、三
據樂因、四據樂緣、五據三品。三、三復次計有
淨:一據淨因、二據淨緣、三據淨器。四、八復次
計有我:一據造作、二據相貌、三據別味、四據

作業、五據求乳、六據名字、七據有遮、八據伴
類。「世尊諸外道等」下,第三總結外道應有實
諦。「佛言」下,二如來答。文為三:初略、次廣、三
結。初文二:初非、後釋。初如文。次「何以故」下,釋
非。

卷 16

聖行品下

起卷是如來次廣答所問,破前四執。文為三:
一廣破計常、二略破樂淨、三廣破計我常。我
是執之端首,故廣破之。初破常,文為三:一明
外道理非、二明其言謬、三正答所問。初又三:
一明非、二舉過、三結非。初文者,何故名非?橫
計有常。常非緣生,緣生無常。然諸外道,有計
自然,應不從緣。若自然者,法塵對意而起此
計,豈非緣生?是故外道悉是無常。「善男子佛
性無生」下,二舉過,即舉是對非。舊云:當果佛
性故不生滅,若是緣生即是生滅。此不應然,
今是舉正以對邪計。三結非者,正是一道清
淨之理佛性之性不生不滅,豈得唯作當果
釋耶?以是義故,故須結非。

「善男子是諸外道」
下,第二明外道言謬,又為三:一論其言謬、二
破其所執、三舉是顯非。初言謬者,以不見佛
性三寶真理,故有所說謬而非真;若見此理
言即真實。「諸凡夫人」下,第二破執。前文殊舉
邪計中第八復次執於大地、形相、衣服及車
乘等皆計有常,今破此執。「一切有為」下,第三
顯非。

「善男子有為之法」下,第三正答所問,又
為三:一雙辨色心兩章門、二偏明心無常、三
偏明色無常。舊云:總有三聚,引〈梵行〉云「色法
非色法、非色非非色法。」以非色非非色為無

作聚。又引〈聖行〉云「白四羯磨然後得者,得於
無作。」是義不然,非色非無色乃是中道雙忘
兩捨,豈是無作;無作有為,此過非小。白四羯
磨然後乃得,此受得戒,不足證於中道無作。
何者?作與無作皆有漏善,闡提信作不信無
作。若依小乘,無作有漏;若依今意,無作無漏,
如向引戒聖行受戒無作為證,何等無作耶?
彼救云:若不許有無作義者,下文那云言無
作是爭論耶?答:數人云無作是色,論人云無
作無色,各執不同致成爭論。我今設云有無
作者,終不計於色與無色,況各計耶?又我設
云有無作者,終不定執小有大無,則無爭論。
又準文,只云「色之與心」,何以強說作與無作?
若數人,心是心王,數隨王起。又識是心王,數
是想等。色有十一,謂五根、五塵并無教色。
論人明五根、五塵、四大為十四色。然此但明
四大五色,下文明十一色。所以然者,互現一
邊,不專一處。「善男子心名無常」下,第二偏明
心是無常。又為四:一無常、二破常執、三重明
無常、四重破常執。初明無常,為四復次:一攀
緣異、二六識異、三六塵異、四相應異。「善男子
心若常者」下,第二破執常四復次:一明識不
應獨緣、第二六識不應異、第三所因不應異、
第四謂名不應異。「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重明
無常五復次:一明三聖心異、二三凡夫心異、
三三受心異、四三毒心異、五三外道心異。初
如文。次三凡心中云在家遠離者,身在家而
心離遠。「善男子心若常者」下,第四重破常,正
是破於前八復次,文還有八,雖不相對,或破

前,或生後不破。私謂:前七破前,後一生後。又
出沒不同,沒四謂不破因果、殺生、算數、形相。
而賸生後,已作今作、非冤非親及我物他物。
最後第八復次總結無常。私謂:是則但有第
一破第三專念,第二破第四憶想,第三破第
七讀誦,賸有四五六。第七破第五修習,第八
生後亦是賸文。名有出沒者,皆是隨宜,非凡
所測。「我今於此非色法中」下,第三偏明色是
無常。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是色無常」下,正辨
無常,自有十句:一初生異、二時異、三味異、四
力異、五形狀異、六果報異、七名字異、八壞合
異、九次第生異、十次第滅異,皆舉外對辨,中
間或略,前後皆對。

「若無常即是苦」下,第二總
破前五復次計樂、三復次計淨。又二:先正破、
後指上已答。若無常即是苦,破其計樂。若苦
即是不淨,破其計淨。因迦葉上問已答者,有
三解。一開善云:前四諦慧聖行,初說苦諦明
五陰皆苦。迦葉以設諸難,明有樂緣樂因理
應有樂不應皆苦。佛答於下苦中橫生樂想,
是已答竟。二冶城云:前〈性品〉中,佛有真我之
性,迦葉即十二難責覓現用,佛舉力士額珠
等譬答竟。三諸師多用〈長壽品〉末迦葉問世
間亦說梵天是常,與佛說何殊?佛答外道皆
是竊得此言,如偷牛之喻,故言已答。河西記
中云:即是第七卷中已答。觀師云:是〈四倒品〉
中具說淨樂等倒,此中不復委悉,但略破樂
淨,故指上也。

「復次善男子」下,第三明無我以
答前八復次計我。文為二:初總明無我、二正
破彼執。初總唱色無色二章、次釋二章。前破

常中亦先標次釋,釋之則廣;此中釋章門即
略。前亦就色心破常,今破我亦就色心。「色非
我」下,釋初章門中先明色非我。色何故非我?
可壞可破故也。「非色之法」下,釋非色章。非色
是心,心則無定,從境生故。樂緣觸心,心即便
樂;苦及不苦不樂亦爾。既其從緣,故無常無
我。「若諸外道」下,二正破所執上有八復次。今
有九復次,亦不正相對。今是隨機不同,不破
第一造作、第四作業,賸第一專念、第二憶想、
第七三法。是則第三破第七、第四破第八、第
五破第六、第六破第五、第八破第二、第九破
第三。不次第者,但隨舉而破,應無別意。「善男
子是諸外道」下,三結過訶責。凡舉兩譬:初小
兒、後生盲。初小兒譬行非,生盲譬教非。如嬰
孩唐戲終日,不營家業;外道亦爾,無益苦身,
不成淨行,故文云「無慧方便」。次如生盲人,徒
聞四譬,不識真乳;外道亦爾,闇信韋陀,寧知
常樂?故文云「而問他言」。

「文殊白佛」下,第
二明圓慧行。舊云:破迷四諦二諦一諦之著。
又云:破前分別心,明畢竟盡淨無所住著。是
義不然。前標章說次第五行,戒定兩行尚無
破著,何獨慧耶?慧行被破,戒定自破,三行破
者即破聖行,聖行破五行亦破,五行若破即
無所修,無修即無證,無證則破十功德。此義
不然。當知此文明圓慧行。文為四:一發起、二
正說、三領解、四結章。初發起中,不稱四二但
稱一實。何以知之?昔初教中析法四諦,摩訶
衍中相即二諦,先已曾說非為希有,又非無
上。今臨涅槃方復更轉一實真諦,是為希有,

名為無上,故次第後發起圓慧。正說為二:一
明不般示圓慧、二約不更示圓慧。不般又為
三:一直示、二約不轉橫歷事示、三約如來虛
空豎示。就直示又二:初止其云何、二示其真
理。云何有二意:一寄文殊嗟於未達,故言云
何;二難文殊為是未達,為發起故,故言云何。
次示真理,如文。二「從善男子若計有我」去,明
不轉橫歷諸事以示圓慧。明不轉者,凡歷七
事,謂非果、非因、非轉、非生、非出、非作、非造,皆
即事而理,悉是常住。三「從善男子轉法輪佛
境界」去,是豎結圓慧無非常住。或云:如來約
果理,佛性約因理,虛空通因果。從「善男子
語有二種」下,是第二明不更,為二:先明異故
不更、次明同故不更。初異故不更者,既其兩
異,何得言更?異有八:一語異、二眾異、三根
異、四德異、五利益異、六請主異、七所說異、
八聲遍異。初轉法輪為五比丘:一陳如、二十
力迦葉、三跋提、四頞鞞、五摩男拘利,今總言
之。「復次凡有所說」下,二明同故不更。又三:法、
譬、結。初法中明同故無更。「譬如」下,譬釋無更。
凡三譬:初譬生善滅惡、二偏滅惡、三偏生善,
此等義同,是故無更。「是故汝今」下,是第三結
無更。

「爾時文殊」下,第三領解發迹。

「爾時世尊」
下,第四結初。先對迦葉,中間對文殊,今慧行
竟還對迦葉善始令終。

「迦葉白佛」下,是第二
釋行名。問:何故戒慧之後俱釋行名,定行無
耶?答:初後既釋,中間略無。今文為四:前佛復
宗通結竟,今初迦葉問、次則如來別結、三迦
葉更問、四如來開結次第五行。此之五行本

為五人有病行處說此法門。二乘之人得有
修義,即聲聞緣覺如是聞已則能奉行,故名
聖行。又有別根性拙度菩薩,約次第修,亦名
聖行。若是諸佛世尊之所行者,名為聖行。此
結圓行,如來行之,故作不治。遇與不遇悉皆
得差,正結此人及此法門。古來不見此結束
意,是故不作別圓兩釋。若二乘人及別根性
有病行處,聞佛說者修之則差、不修不差,此
結次第。

「善男子是菩薩」下,二明慧行果,文為
五:一倡地名、二釋地義、三明地體、四明地用、
五結下地況上地。初文者,舊明慧果得二地
謂無畏地。從初至六地,從七地至法雲,名自
在王地。所以得二地果者,慧行斷煩惱,通道
疾利。今謂不然,且戒定兩行不斷惑通道,鈍
者云何?舊解:不動、堪忍皆是初地一體異名。
若其同是戒定之果,何不二地通至法雲?今
明只是一地自在往生,乃是無畏用,不應更
開。「善男子若有菩薩」去,是第二釋地義。此文
與《十地經》合。彼解初地離五怖畏,今文亦然,
在名小異,意義則同。「不畏貪恚」下,無不活畏、
無死畏。「不畏惡道」下,無惡道畏。「惡有二種」下,
無惡名畏。「亦復不畏沙門」下,無大眾威德畏。
無死畏即常,無不活惡道畏即樂,無惡名畏即
淨,無大眾畏即我。具四德無五怖,是故此地
名無畏地。「亦復不畏受二十五有」去,第三明
地體,文為三:初出體所入位;次「善男子住無
畏」下,出體所證;三「是名」下,結。初如文。次所證
者,此地得二十五三昧,名諸三昧王,一切三昧
悉入其中;即是中道第一義三昧,總攝諸三

昧,所謂俗締三昧、真諦三昧皆來攝屬,故得
稱王。一諦三諦即是其體。舊言:二十五三昧
斷三界惑,故六地菩薩名無畏地,與羅漢齊。
今不用之。若二乘斷二十五有得稱王者,可
言其齊;既不是王,何得云齊?文云「聖行者諸
佛所行」,非諸聲聞緣覺境界,何得云齊?又六
地菩薩斷三界惑,是通菩薩,非此文意。諸師
謬用,全不相關。釋二十五三昧,具如《法華玄》
文第四卷中。彼釋二十五名具四悉意,雖二
十五無非是王,為辨異故立名不同,即世界
意。於二十五中,如日光月光等,即為人意。如
不退心樂等,即對治意。如常樂等,即第一義
意。一一三昧通皆四意:一明諸有過患,所謂
三惑。二本法功德,即修三諦三昧。三結行成,
即三昧成入於初地。四慈悲破有,謂得入初
地,即能現於十法界身,遍入諸有令他破有。
古人釋此全無片意。「善男子菩薩入如是
等諸三昧王」下,第四明地用,又二:初明力用
自在、次明生用自在。初力用中三雙:一依正
為一雙,須彌是依,眾生心是正。二自他為一
雙,內他入己、化己為他。三少多為一雙,可見。
次生用者,初總生諸處,即十界處。次別生處,
即是十界。壞須彌包世界,散合十方而不染,
游處地獄而不苦,即地之用。「善男子菩薩成
就」去,是第五結下況高,如文。問:是諸菩薩功
德悉等,云何復有高下不同?舊云:等中等悉
同無別,等中不等故復淺深。興皇釋云:橫論
一地具諸功德,豎論則有高下。橫豎亦復何
定?亦如一物推倒即橫,捧起即豎。

「爾時眾

中」下,是第二章歎經。經詮聖行,依教奉行,革
凡成聖,故可稱歎。文為四:一無垢歎教、二如
來述歎、三迦葉自誓、四如來述誓。歎教為二:
先經家敘、次正歎教。初經家敘內德外儀。初
內中有大威德者,總論無畏地之體用。威是
外用、德是內證,備內外德,故言具大威德。大
神通者,即歎外用,如自在地有吹山覆海之
用。得大總持者,得二十五三昧王,持諸三昧。
得無所畏者,備如佛說。上諸功德皆悉具足。
即從座起,是敘外儀。「世尊」下,是正歎教,又二:
先領佛旨結下況高百千功德、次歎上說次
第不次第別圓之教。何故謂佛菩薩不如大
乘?大乘是佛母,母能生子則教可尊崇,文云
「方等力故能生諸佛」。若就道不自弘、佛能說
教,則佛勝於教。佛能弘教,此就化他;教能生
佛,此就自行。藏王所歎,舉自行邊。

「時佛讚言」
下,二如來述歎,為三,謂述、釋、結。述如文。釋
中法說開譬合譬。開善謂譬五時教,佛合牛,
出十二部經指初教;修多羅指般若,言修多
羅是法本,般若是行本故;方等指《淨名》、《思益》,
稱歎菩薩故;般若是《法華》,法華明平等大慧,
大慧只是般若;涅槃可解。又云。般若始在十
二年中,終則隣於涅槃,乃在法華之後,引《釋
論.畢竟品》為證。若爾,修多羅是《淨名》,方等即
《法華》,般若即《般若》。招提云:前三明教,後二明
理。前三教者,十二部即小乘藏,修多羅即雜
藏,方等即菩薩藏,佛教不出此三故。後二理
者,般若是因、涅槃是果,行般若因得涅槃果。
興皇云:佛說法即是十二部經,學此十二即

了修多羅,知諸法本即達方等,達方等故生
於般若,般若生故能了涅槃。觀師云:此並從
多之少、從廣至略。初歎十二部,十二部通於
小大,此則是總。更別歎修多羅,修多羅又通,
更別歎方等。方等未為希有,復別歎般若。於
般若中更別歎涅槃一句佛性。如從牛出乳
乃至醍醐,則涅槃為最。義皆不然。何者?十二
部經通於大小,豈獨是小乘?又十二部謂是
初者,小非初說,故不可用。復何故以修多羅
為般若,餘經豈無長行耶?復何故以般若為
《法華》,名不相應,義云何會?假使以般若隣於
涅槃,般若則是第四時教,復違爾五時次
第。招提三教兩理者,此文是述其歎教,何故
喻理?縱如招提所說,乃歎他經,非歎今教。興
皇所說乃生解次第,復非歎教。藏王云:「諸佛
雖有無量功德,故不如是大般涅槃。」從教生
解,非文所歎。若觀師所說,從廣至略而為最
勝。文云「醍醐最上,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廣豈
過此?既其是廣,可不被歎?諸師皆欲包括收
攝,不覺咫尺,漏失正宗。邯鄲學步,兩無所獲
。今但依經,即如藏王聞佛說於次第之別、
不次第圓,次第之教能生漸行菩薩功德,不
次第教能生一切諸佛功德。歡喜踊躍雙歎
兩教,佛助其喜還述歎之。若次第相生,窮玄
極妙更加稱美。牛者即涅槃教主,乳者戒聖
行,酪者定聖行,生酥者四諦慧聖行,熟酥者
二諦慧聖行,醍醐者一實諦慧聖行。如五味
次第宗於醍醐,五行轉深極於一實,故言最
勝最上,此即述其歎次第教。若單說實慧,一

慧一切慧,慧為法界攝一切慧,不由次第。佛即
醍醐,最上最妙,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如來即
是人醍醐也。一實諦者是法醍醐,醍醐之人
說醍醐法。醍醐之法或醍醐人,人之與法一
而無二,中間諸法無不醍醐。次第、一實,一而
無二,歎五行之一實,即是歎一實之五行。作
此釋者,次第歎教二義皆成。若望一期教次
第者,從佛出十二部者即指華嚴,華嚴最初
是十二部。修多羅者,即三藏中之一藏,物不
堪大即為說小。方等之教,折小彈偏歎大褒
圓。般若之教,三人同聞專歸一實,引小歸大
接偏成圓,及住方便未證小果,許其通學摩
訶衍道。大般涅槃尊極之教,已住小果斥廢
三修說勝常樂。若爾,何以不說《法華》?《法華》破
小果、滅化城,引入寶所,與《涅槃》同。又迦葉如
來二萬燈明皆說《法華》以為極唱,不說《涅槃》。
今此釋迦惡世垂迹,宜以異名顯於常樂。兩
教同極,不言法華意在於此。又前番小熟者,
以法華熟之;後番未熟,更以般若洮汰;今涅
槃熟之。《釋論》云「般若至法華後」,即此義也。又
歎此教與一期教亦不相乖。戒是聖行之首,又
戒廣攝如文所說,與華嚴中初照義同;定聖
行正與修多羅中定藏義合;四諦慧行以大
涅槃三修斥小無漏之非,與方等彈訶義合;
二諦慧行真俗相即,正與摩訶衍即色即空義
合;一實諦慧行即涅槃教。可知一期一經次
第皆成,義不相違。「以是義故」下,第三結歎。

「迦
葉白佛」下,第三迦葉自誓。文為三:一領旨、二
憫他、三自誓。自誓為四:一誓以正報皮骨以

為紙筆傳持五行、二誓以依報財力充足飽
滿令得宣行、三誓以智力折伏攝受、四誓於
同好傾盡三業而宗事之。

「爾時佛讚」下,第四
佛述其誓。又為三:一讚、二記、三證。此初,讚
也。「汝今」下,是記。記文有三:一記超越行、二記
成道果、三記轉法輪。三「乃往」下,引證,一引昔、
次證今。初舉昔中有三:一陳菩薩昔行、二者
諸天謀議、三者𭛷如是」下,諸天謀議。二輪者,福慧也。「大仙我當
與汝俱往」下,是第三𭛷次合三試者,一說半偈試有智無智,若知文
義未盡即是有智,若不知者即是無智。二示
可畏身試有畏無畏,若心堅固不生怖畏,若
其浮弱即生怖畏。三從索身試其能捨不捨。半偈者,但說無常一邊,不說常邊,故言半
偈。有為三相,何故但明生滅而不言住?一解:
四句偈迮,是故略之。問:若略,何不略餘字?答:
此復有義。住法不顯生滅遷謝,但明始終中
間宜略。問:三相遷法那得有住?住即是常,常
即不遷,又與無常異。答:言是無常之住,並三
相自是無常而有無常之住,亦應有無住之
常。文云「所說空義」,此偈明無常,那得是空?
舊解:無常未是空,但是空方便,後云得空。一
解:不然。只無常即是空之異名。《大品》云「無常
即動相,動相即空相。」《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今亦無常是不生不滅義。文云「寂滅為
樂」者,涅槃之體非生非滅,今此既云寂滅為
樂,亦得生滅生已寂滅。生為樂不?答:任道者
是例,不任則不例。生起相滅除相,正取除生

除滅,是寂滅樂。生是起相,涅槃無生,是故不
例。超越十二劫者,《出曜》、《佛藏》等經皆云超九
劫。或云:根緣不同,佛為增減說之。「次善男子
汝今亦爾」下,證今。

卷 17

梵行品

諸師謂梵行四心為體,聖行三品為體,引經
云「說四無量是梵天道,名轉梵輪;說四諦是
第一義天道,名轉法輪。」又師言:慧定戒為梵
行體,七善悉知,知即慧也;四心是十二門禪,
即定也;後明持戒得失,即是戒也。若然,與聖
行何異?異者,梵是化他,聖是自行。聖以慧為
正,戒定相成;梵以戒為正,慧定相成。聖是聖
人所行;梵是淨道,道通凡聖。聖先戒後慧,梵
先慧後戒。是為梵聖異也。又師言:因果是梵
行體。梵者言淨,是涅槃因,能得涅槃,故以因
果為梵行體。義皆不然。若四心為體,斯乃梵
天道,非大涅槃。若三品為體,雖異聖行,不出
二乘,非大涅槃。因果為體者,尚存因果,云何
名淨?非大涅槃。若非大涅槃,是誰梵行?名義
無取,故皆不用。今言梵者名淨,淨義有三,謂
淨淨、不淨淨、非淨淨非不淨淨。云何淨淨?所
謂七善、四無量心、三品六念,如是等法悉是

出世涅槃淨道。今以梵行遍淨諸淨,文云「誰
是一切諸善根本?當言慈是。」是名淨淨。云何
不淨淨?「我說是慈有無量門,所謂神通,調象
調狂、治眼治創。」慈游世間、悲入湯鑊,慈善根
力無所不現,使諸不淨悉皆得淨,是名不淨
淨。云何非淨淨非不淨淨,所謂大乘大般
涅槃,非因非果、非自非他、非染非淨,畢竟清
淨,即是如來常樂我淨。文云「慈若有無是有
是無,是聲聞慈。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如是之
慈是如來慈。」如來慈者,乃是非淨淨非不淨
淨。若此三慈縱橫並別,非妙非淨,即一而三即
三而一,不可思議,乃得名為清淨梵行。從三
得名,名梵行品。

文為二:初明梵行、次歎經。初
梵行為三:先七善、次四心、三持戒。初七善中
二:初徵、次釋。釋中三:標、釋、結。標則標章,唱數
列名。此七善者,前三通自他、次兩專自行、後
兩是化他。若旁正言之,正是化他,旁是自行。
釋中二:初明別七善、次明圓七善。別七善中
即為七章。初釋知法者,法通自他,以知法故
能自行化他。此章亦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
釋中二:先列、次釋。釋中十二部經為十二段。
初云修多羅者,舊云無翻,五義訓釋。或云契
經,是用此代彼;或云契經是正翻。開善云:但
通無別。莊嚴云:有別即是偈頌、長行,引《成論》
云「祇夜頌修多羅」。祇夜者,具足應云路伽祇
夜,祇夜翻為句亦云頌,開善云等句,莊嚴云
等頌,光宅云重頌,是頌長行之偈。受記者,梵
云和伽羅那,論云解義經,此翻受記,即授六
道三乘等記。伽陀經,一云不等句、二云不等

頌、三云直偈,即孤起偈。所言除修多羅者,除
別相被頌長行。又言及諸戒律者,又除戒律
中有此偈,知前有長行,無長行者即是孤起。
優陀那,論云無頌之長行。經云無問自說因
緣,此偈出《法句》。尼陀那,論云本末次第,即因
緣經。阿波陀那,論云即譬喻經。伊帝目多伽,
論云一竹伊帝目多伽,開善翻如是語,莊嚴
翻為本事。言我所說名界經者,各有界別,欲
明各有封印,名如是語。闍陀伽,論云本生,然
本生、本事不異,即合第九為本生,第八為如
是語。開異者,第八名本事,第九名本生。毘佛
略者,論云廣,今經方廣,亦云鞞佛略。直廣是
小乘中名,方廣是大乘中名。阿浮達磨,即未
曾有。優波提舍,即論義,亦云大教,亦云解義,
大乘中沒解義名。光宅以前和伽羅那名解
義,謂解受記義。「菩薩若能」下,是第三總
結。次釋知義者,即知十二部經所詮之理。今
明此解極略,應言解十二部經空平等義,又於
一句解無量義,又解畢竟清淨義。若解三義,
義勢則周。第三知時,如是時中任布施善即
是化他,餘句多是自行。四釋知足下,兩善是
自我。五自知者,諦視善不善,如曾子曰「吾日
三省吾身。」六「云何知眾」下,兩善皆屬化他。知
眾者,應備知十法界眾,文中略舉人及二乘。
於一一眾施三業化,但略舉身口。又化他多
用身口少用意,是故略之。七知尊卑者,應備
知十界尊卑,文亦簡略。不信是闡提,即地獄
界,此則極卑。不往僧坊,無事中福德,即餓鬼
界。不禮拜是憍慢,即畜生界。不聽法、不受法

訓,諂曲很戾,即修羅界。不至心聽,散善不專,
即人界。不思義者,雖至心聽,不能思義,是天
法界。不能修行,但有聞思,無有修慧,是二乘
方便道。淺劣皆卑,但求小乘無大志願,雖復
發真此亦為卑,若求大乘此乃為尊,次第相
望乃至圓別,是佛菩薩界,如是節節迭為尊
卑。

「善男子」去,即第二明圓七善。舉兩譬者,如
意珠譬圓生善,甘露譬圓滅惡。一善一切善,無
善不備;一滅一切滅,無惡不除,故舉兩譬。先
譬、次合。譬可見。次「如是」下,合譬云於人天中
最尊最勝。若直以世人天解者,未為允當。於
賢聖人天中尊勝,乃應合文。

「善男子是名」下,
第三總結。能具七善,即梵行中之一品。

第二
明四無量心者,亦名四等。無量從境,四等從
心。何者?前境非一,故名無量。在境雖多,我心
一相,故名為等。通而為言,境亦名等,心亦無
量。文為二:初明四心、後明心果。初辨四
心又二:先明次第四、後明圓四。次第又三:一
略標、二論義、三領解。初標如文。次「迦葉」下,論
義,先問、次答。問開五難:一難四心應三、二難
四心應一、三重難四心應三、四難四心應二、
五重難四心應一。合而言之亦成三難:第一
與第三難四令三、第二與第五難四令一、第
四一難難四令二。且依經文而分五難:第一
以兩心無異同能治瞋,應同是一。喜能與樂
捨能除癡,是故但三,不應有四。「慈有三緣」下,
第二皆同有三,難令唯一,先唱三緣、次釋三
心,三緣深淺,但為一義。然約境雖異,緣心無
別,如緣貧窮即眾生緣,知此貧人應須衣食

即是法緣,若知眾生須知如來受第一樂則
無所須即是無緣。能緣既一,不應有四,故只
是一緣。五陰名眾生緣者,五陰從何而生?緣
所須物而施與之,是名法緣。若緣如來,不須
此物,即是無緣。欲明緣境心遍,乃至上緣於
佛,況復餘境。「慈之所緣」下,第三舉三緣難。眾
生境淺,法空則深,無緣兩無是故極深。既有
三緣,寧得有四?只應有三。成論人云:緣生是
生空,緣法是法空,緣如來是平等空。此失文
意。文云「緣眾生者,緣於父母妻子,願與其樂。」
何時云空?「人有二種」下,第四難人有二種,見
行利根、愛行鈍根,利人好瞋為教鈍者,十遍
不解是故生瞋。為此義故,須修慈悲以捨瞋
心。鈍見利者恒生嫉妬,所以令其修於喜捨,
即除嫉妬。若爾,只見有二,不應有四。「夫無量
者」下,第二以名字離合作難,既言無量,豈得
唯四?既其但四,不應無量。若無量者,唯應是
一。次如來答,為二:先破定四之執、次答無四
之難。初有三:一明教門廣略不定、二明反常
不定、三明治惑不定。既其不定、何必須四?初
約十二因緣不定為答。或十一乃至二一因
緣,隨機利益,不可為定。除生一法者,河西云:
薩遮尼揵。聰明鍱腹、頭戴火冠來至佛所,其
心高逸不聽佛法,密迹杵擬怖方聽法。其父
是梵志、母是尼揵,俱共出家。以從非法父母
生故,唯此為恥,餘無所憚。佛將護之,故除生
一法,唯說十一。為迦葉說,以辟支根利復無
忌諱,具說十二。「善男子如來方便」下,第二反
常不定,或謂口密不定。佛實具足常樂我淨,

亦說無常不淨。生死實是無常不淨,亦說常
樂我淨。「善男子或有眾生」下,第三治惑不定,
謂身密不定。作轉輪王施財是捨,與五欲樂
是喜,作僕使趨走是慈,訶諫是悲。「善男子是
無量」下,第二答無四之問。又二:前總、後別。總
又二:初舉二事、次總非前問。舉二事者,前舉
體異、次明用異。初體異者,得報不同,慈得遍
淨,悲得空處,喜得識處,捨得不用處,處異故
治惑不同。「如是無量伴類」下,第二明用異者,
貪取人物,慈與人物;瞋與人苦,悲拔人苦;嫉
忌人樂,喜與人樂;癡長憎愛,捨亡愛憎。「以是
義故」下,二總結前非。非一者,非第二第五。非
二者,非第四。非三者,非第一第三。「如汝所說」
下,第二別答五問,即為五章。此初答第一治
惑難,唯三無四。今明雖同治瞋,瞋有輕重,是
故成四。有六復次,如文。「是故迦葉是無量」下,
答第二同緣難。治惑不同伴類有四,何得令
同?有三緣但共為一。「復以器」下,答第三淺深
難,難令有三。今明隨用有四,豈逐行為三?或
言器是境。「以行分別」下,答第四據人利鈍難。
欲明雖有兩人,而有四行,不得為二。「以無量
故」下,答第五名字難,為二:初列四章門、次廣
解釋。欲明無量有四句,何妨得有四種無量。
「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如文。「世尊頗有菩薩」
下,第二明不次第即圓四心,又二:初料簡小
慈、次顯大慈。此之大小,小亦不小,不可以凡
夫為小、二乘為大,二乘為小、菩薩為大。何以
故?凡夫二乘俱不住於大涅槃故。今以次第
慈為小、不次第慈為大,此兩俱住大涅槃故。

有人以似為小、真為大。此亦不然,次第似真
俱小,不次第似真俱大。故簡小有兩問答。初
問有菩薩住大涅槃,有慈悲心,非是大慈心
不?此正問次第梵行。次佛答,為三:一唱有、二
釋有、三結有。初倡如文。次釋有中二:先出境、
次明觀。初境有九品,冤、親、中人各有三品,或
謂中人唯一但七,中人於我無冤無親,不須
開三,一往如此。然此中人不無愚智貴賤之
殊,故可分三,便成九境,即有九慈。次「是菩薩」
下,正明修觀。若全未修,但欲與其三親三樂、
三冤三苦、三種中人不與苦樂。若初修慈,於
三親中與三品樂,於三中人與三品樂,於三
冤人上冤與下樂、中冤與中樂、下冤與上樂。
第二修時,上冤與中樂、中下兩冤與其上樂。
第三修時,三冤併與上樂,未是親中三種之
樂。第四修時,即以中人下樂併與三冤。第五
修時,以中人中樂併與三冤。第六修時,以中
人上樂併與三冤。第七修時,以三親下樂併
與三冤。第八修時,以三親中樂併與三冤。第
九修時,以三親上樂併與三冤,是名上冤與
增上樂,爾時得名慈心成就。又直取三品樂
與九種境,初入觀時三親與三樂,第二時中
親與上樂、下親與中樂,第三時下親與上樂,
第四時下中人與下樂,第五時下中人與中
樂,第六時下中人與上樂,第七時上冤與下
樂,第八時上冤與中樂,第九時上冤與上樂,
是名慈心成就。今文中但略,有四番入觀。初
番三親等與上樂,此總三親以為一番,別開
三冤以為三番。若明修觀,實有九品修習不

同,而今文中但明三品。「善男子是名得慈」下,
第三結有。「世尊何緣」下,是第二番,亦先問、次
答。答為三:一倡難成、二釋、三結。初文倡。次
「何以故」下,釋,先法、次譬。凡舉四譬,如文。惑彊
慈弱不得名大,達惑慈成方名大慈。「以是義」
下,第三結。「善男子菩薩住初地」下,是第二顯
大,明圓四心方是大慈。文為二:一明大慈、二
明虛實。初大慈又三:一正明大慈、二明兼用、
三明善本。初正明大慈又三,謂倡、釋、結。初倡
如文。次釋中意者,上來於上冤與上樂,未於
闡提與其上樂。今此圓慈,緣於闡提,但見實
相,不見其過故不生瞋,方是大慈。三結如文。

「善男子為諸眾生」下,是第二明慈兼用者。若
慈但與樂、悲唯拔苦,則非兼用。今明慈亦拔
苦、悲亦與樂。捨中亦二,如文。

「唯四無量心」下,
第三明善本,為三。初為六度本、次為發心本、
三自相本。

「迦葉白佛」下,第二明虛實。開善謂
為實觀。亦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奪難、二縱難、
三遮難。初奪難者又二:先法、次譬。初法者,明
雖欲拔苦,實未拔苦,皆是虛言。雖欲與樂,實
不得樂,此是假說。次舉譬顯。亦如比丘作假
想觀,觀羹為薉而實非薉,雖言與樂實不得
樂。「世尊若非虛妄」下,第二縱難。縱有實益,何
以不見得安樂者?若實與樂,今佛菩薩無量
無邊,何以不見與眾生樂?「若當真實」下,第三
遮難。佛若答言是虛無實,如來亦由往昔行
慈得為梵主最勝最上,何得無益?是故遮云
不得無益,故名遮難。次「佛言善男子」下,答前
三難:初答遮難、次答奪難、三答縱難。初答遮

難為二:先歎其遮、次正答。答中四偈,為三:初
一行明大慈、次一行大悲、三兩行格量。實能
與樂,功福無量。「善男子夫修慈者」下,二答奪
難。又二:初倡真實,故舉聲聞假想之非,顯菩
薩是實。云何知耶?第二廣明是實。又五:一實
能轉境、二實能治惑、三實能善本、四實能遍
諸法、五實不可思議。初為三:一倡、二釋、三
結。初如文。釋中意者,解此有二:一實能轉
境、二但能令見。若轉金為土則可實轉,若令
眾生為非眾生但能令見。一師云:經云能成,
云何二解?菩薩非但能轉金成土,亦轉眾生
成非眾生。非眾生者即是草木,轉非眾生成
於眾生。若言眾生本來虛妄無所有者,當知
眾生有非眾生。若言諸法有安樂性,即非眾
生亦是眾生。情與無情、有性無性準此可知。
私問:若眾生與非眾生實更互轉,情作無情、
無情作情,是義難信;若不實轉,聖力徒施。總
而言之,只是諸佛菩薩自既依正,不二而二
二而不二,能令眾生亦復如是。此則永轉。若
暫轉者,不無斯義,亦令轉者不自覺知。況復
慈即如來、如來即慈,慈即佛性、佛性即諸法,
敬請後德思之思之。「復次善男子」下,第二明
實能治惑。又三,謂倡、釋、結。舊云:四等但是功
德,猗樂相伏,非究竟斷。此中四等,即是般若
即是能斷。「復次善男子四無量」下,第三明實
為善本。又二:先明能為大乘善本、次明能為
三乘善本。初又二:初明通為一切善本、次明
能為布施之本。初文可見。「善男子菩薩」下,二
偏明為布施之本。又五:一正施本、二無相為

得、三有相為失、四明一心即四心、五廣發誓
願。初明施本,舉八事為下八事作本。「如是施
時」下,第二明無相為得。又三:初總、次別、三
結。初如文。次別中云不見因果者,施時是
因、得報是果,得果是常、不得是斷,菩薩皆不
作如此施。三「雖復」下,結,如文。「善男子菩薩若
見」下,第三明有相為失,為三:法、譬、合。法如文。
譬中,人譬淺行菩薩,箭譬慳起,眷屬請醫譬
知識勸施。言且待者,譬不肯時施。我當觀者,
取相分別。毒箭誰射,譬分別福田,若持若犯。
何箭竹柳,譬分別施物,何物可捨、何物不可。
所有毒者,譬執施之人竟不知施。而命終者,
既不得施,為慳所蔽,斷善根命。合譬,如文。「復
次善男子」下,第四一心即四顯圓慈相,明行
施時具有四等。施時生慈及以起悲,施時心
喜、施已是捨。「菩薩於慈心中」下,第五廣發誓
願。凡有八重。初明施食乃至燈明,初三如文。
第四施衣,云離身一尺六寸者,一依理云:裂
諸見衣,除十六知見;二依事云:面各四寸,即
一尺六。第五施華香中云無戒者,是無戒之
戒,非是不受及受不得之無。《華嚴》云「如虛空
戒、無所依戒。」《大集》云「無所住戒,見住戒非故。」
言無作戒者,非是非色非心之無作,乃是此
戒,不作生死涅槃之戒。餘如文。

「善男子一切
聲聞」下,第二為三乘本。又三:初明三乘、次一
切法、三總結。以此章用慈攝一切法無法不
遍,圓慈之義轉更明顯。然善本者,即是利他,
利他之中慈悲最勝。初文即是三乘。「菩薩摩
訶」下,第二別列一切法。不淨與出入息,即是

二甘露門。七方便者,數師云:一不淨、二別相、
三總相、四煗、五頂、六忍、七世第一。論師云:
一色苦、二色集、三色滅、四色道、五色過、六
色味、七色出。三觀處者,謂苦、無常、無我,此小
乘名;若大乘者,觀十二因緣苦、業、煩惱以為
三觀。又《瓔珞》云明三觀者:二諦觀、平等觀、
中道第一義觀。無爭,有三解:一云慈心成
故無爭;二云空解明故無爭;三云隨心覺照
與物不爭。本際智者,二解:一空解為本際,故
阿若憍陳如名了本際。二以邊際智緣延促
自在為本際智。

「以是義」下,第三總結。

「善男子
能為善者」下,是第四實遍即是諸善,亦是遍
於一切善法,明圓慈轉顯。又二:先明即大乘
諸善,一十五句;次明即小乘諸善,有十六句。
初十五句,句句中皆結是如來慈。「慈若無常」
下,是第二遍小乘善法十六句,亦句句後皆
結是聲聞慈。

「善男子慈若有無」下,第五明實
不可思議。又四:一歎大慈體、二歎行慈人、三
歎詮慈教即大涅槃、四歎說慈主。初歎慈體,
舊有三解。一云:眾生慈緣有,法緣緣無,無緣
緣非有非無。二云:初地至三地,空心多故是
無;四地至七地,有心多故是有;八地至十地,
有無並觀,故云非有非無。三云:同據佛果妙
有故是有,無生死界故是無,冥真故非有非
無。今言不然。緣五陰法,如何是無?若是無者,
即應入真。既不入真,何得是無?有若是無,無
緣何異?又初地至三地豈一向空?又非有無豈
皆佛地?今文歎於行慈之人,但行慈者皆有
雙非,不必唯佛,此乃正明梵行中意。若緣淨

淨是無,若緣不淨淨是有,若緣非淨非不淨
是非有非無,不並不別。又緣於三諦,緣真故
無,緣俗故有,緣中故非有非無。《中論》云「因
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道義。」問:四句是戲
論,何以釋經?答:定性四句即是戲論,假名四
句非是戲論。

「菩薩住於」下,第二歎行慈人。「是
大涅槃」下,第三歎詮慈之教。「諸佛如來」下,第
四歎說慈之主。

「迦葉白佛」下,第三追答第二
縱難。前難云:慈悲若實,應有利益,故更牒問
請答。還復進退兩難:一就實修慈為難。若佛
實修,應與眾生,何以眾生不得慈益?若慈不
能與眾生益,慈即無用。答又三:初明實有益、
二引事證、三結歎不思議。初又三:前倡有益、
次「善男子」下釋益、三「以是義故」下結益。初如
文。次釋益,若定業不轉則不得益,若不定業
則得益也。雖是定業,若修善者還成不定。如
定壽八十此不可轉,若中間非橫,慈即益之。
云何定業?如初興殺起重毒害,殺時決定,殺
後暢快,並起恚心。此業即定,則不能與樂。若
不定者,慈能與樂。問:業自不定,自應得樂,何
須慈與?答:業雖不定,或轉成定。若得慈益,轉
重為輕。見虎豹等自然生怖者,喻行慈者人
見生喜。「善男子我說是慈有無量門」下,第二
引事為證。凡舉八事,慈運神通以救眾生。初
事中文云謂呼是血者,有三解:此是十二年
前未制壞色,故純著赤。二云五部不同,十誦
一衣三種雜點,五分、四分三隨著一,謂青、泥、
木蘭,木蘭赤色。三云三色衣中,一衣即用三
色點之,如大豆許,但諸弟子併著點衣,但其

點雖小遙望猶赤。次五事,可見。第七事初云
憍薩羅舍衛者,或有言是一國異名。或云憍
薩是附庸國,其國有賊,故波斯遣兵。「善男子」
下,第三結歎。夫無量者不可思議,乃是通歎
菩薩所行。不可思議,歎次第慈。諸佛所行,即
歎圓慈。是大乘典,即是歎教。皆不思議俱會
一圓,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說不可量。

梵行品之二

起卷是第二明四心果。又為二:初明三心極
愛地果、次明捨心空平等地果。舊二解。一云:
三心未成,但共一果;一心已成,獨得一果。二
云:三心同是有行,故共一果;一心空行,獨得
一果。義皆不然。三心未成,何以得果?又四心
同緣眾生、同緣於法,同是有行;同緣無緣,同
是無行。有無既同,三一應等。今亦一往別圓
兩判。別者即理而事,慈悲喜三與愛相扶,故
制一果;捨心扶空,故獨一果。若圓判者,上明
一慈即悲喜捨,圓慈即遍一切諸法。無法不
收,果豈隔別?特是文略,亦是互現。一子地,
文為二:初明地果、後論義。初先倡章門、次解
釋。初文,舊云是性地;二云八地已上;三云
是初地。今明不然。先明聖行,即是自行,已云
初地;此明梵行,即是化他。先之自行已入初
地,化他何容但是性地?何容超至八地已上?
斯皆若過若不及。正是初地證化他果。「云何
此地」去,是解釋。先標兩章,謂極愛一子。然極
愛故一子、一子故極愛,不應有異。而今分別,
極愛就心、一子就境。子非我內,故言外境。次
釋中凡舉五譬:初譬釋極愛,四譬釋一子,結

判分明。初如文。「譬如父母」下,第二譬菩薩見
諸凡夫起惡,因是生悲。「如人小時」下,第三別
譬發心學人起於取著。土塊等譬五陰,下文
合云身口意業。左譬實智,右譬權智。又左譬
定觀,右譬智拔。捉頭救其身非,挑出救其口
過。「譬如父母」下,第四別譬眾生感於苦果,故
言同生地獄。「譬如父母」下,第五通譬救因果。
「迦葉白佛」去,第二論義,兩番問答,初番論義、
次番領解。初中先問、次答。初問為二:一直申
不解;次「若諸菩薩」下,正是論義。或云五難,或
云三難。一難殺婆羅門、二難罵提婆達多、三
舉須菩提為況。初殺婆羅門,又三:一何故殺、
二應護念、三何不墮獄。若使等視者,是第二
罵調達。三舉須菩提小乘況大。小乘尚乃護
生若此,況佛果滿猶有殺罵。若慈,何故令人
增長煩惱?「汝今不應」下,第二佛答。答前三問,
但不次第。初答況難、次答殺難、三答罵難。問:
何故不次?答:只是逐近,何必須次,是例甚多。
然況難最劇。何者?說師無慈不及弟子,是故
前遣,仍訶責之言其不應。先總訶、次舉七事
別別訶之。初言蚊嘴者,鳥口尖者曰嘴,蚊口
似此,以類名之。中五可見。最後文中更有
多事。於中云寧與毒蛇等,總寄迦葉誡制愚
蒙。

「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第二答殺難,還酬三
意。今初答何故殺而實非殺,廣舉六度。文為
三:先牒問、次正答、三結實不殺。「汝向所問」
下,酬其護念問,亦三:先牒問。次「我時已得」下,
是正釋。上迦葉問:未得不動地時得破戒不?
佛答言得。此中答云:殺時已得一子之地。二

文云何?一解云:上問家問未得,佛答云得
地及破戒。二解云:上言未得,未得於真;此中
言得,即得於真。舊解云:是見機殺,故云無罪。
河西云:一大悲心恐其墮獄;二為護法,其既
謗法,是故殺之,令免謗罪;三為滅邪見;四生
其信心。作此觀之,亦似實殺。興皇云:是示現
殺,如前童子盜聽,如後罵於調達。今問:若是
化殺,豈有地獄三念、甘露十劫之事?若皆是
化,如來所作,為利益誰?若俱非化,童子死已,
後生何處?故知二解不可偏用。若得意者,理
在其間。三「以是義」下,結。

「善男子若人掘地」下,
三酬其不墮問,又三:一更反問、二迦葉答,如
文。「佛讚」下,第三正答,又三:一歎述、二簡內外
諸殺、三會通所問。此初歎述。明惡心殺草尚
得罪者,若無惡心,殺人無罪。「婆羅門法」下,次
簡內外。初簡外殺,如文。「佛及菩薩」下,簡內。「善
男子若有能殺」下,第三會通。言殺無罪者,下
文云「施一闡提得千倍報,施一餓狗得百倍
報。」而此中云殺闡提言無罪者,互明與奪。若
據闡提現在無善,害之無罪。過去五戒感報
人身,勝於畜生,故報千倍。

「汝上所言」下,第三
答其罵難,亦為三:牒問、正釋、結會。初如文。
次釋中引昔七事為證,又為二:初總略述意、
次「如我一時」下別舉七事。「我於爾時」下,三結
會所問。

「迦葉白佛」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
次述成。四味者,即四諦味,出是出苦味、離是
離集味,滅道如文。「迦葉白佛」下,第二明捨心
果。文為二:初明空平等、二辨知見。所以然者,
即寂而照、即空而有、即實而權,上三心果,即

事而理。而後結云諸佛境界,即事而理,與今
互顯。初又三:一明平等果、二辨空義、三明利
益。初文先問、後答。答中二:初略明空門果、後
廣明空門果。歎須菩提者,於聲聞中解空第
一,舉小況大以明地體。舊有二解:一云七地,
引經云「七地能入寂滅」。二云八地,空有並觀
故是平等。今云初地與一子地,理同能異,故
立別名,何得淺深?例聖行中戒定之果同在
初地。「善男子」下,第二廣明空門果。又三:法、譬、
合。初法說,具明人法二空。不見父母等即是
生空,不見陰界即是法空。而復言眾生壽命
者,更牒前生空。次「譬如虛空」下,舉事空為譬。
「一切諸法」下,合。「迦葉白佛」下,第二廣辨空門
義。又二:先問、後答。答又三:一列十一空章、
二一一解釋、三結。初文者,若《大品》明十八空,
或論七空。今處中說,故但十一。然《大品》廣空
而略性,此經廣性而略空,總其二經互顯其
美。「菩薩云何」下,解釋十一空。舊有二說。冶城
云:前六空是互無空性空,下五空是任理空。
任理是真諦空,互無是世諦空。莊嚴用之。開
善皆是理空,而廣斥冶城,仍分為四:初六是
假名空、次二是實法空、次一是平等空、次二
是佛果空,以修行有漸故。觀師云:此十一空
皆是破病,引《釋論》云「如藥有十一,破十一病。
空十一有,名十一空,亦得皆明理,亦得言前
八是破病、後三是顯真。今明羅列十一,界分
不同,即世界。緣宜十一,說之生善,是為人。治
十一病,是對治。聞一一空即能見理,是第一
義。通方融治,豈應定執。私謂:經論不同,不逾

四悉,該括漸頓、融通顯密,豈逾於斯。此十一
空即為十一段。」初文明內空云無外法、外空無
內法,冶城呼為互無空。開善明外空時例解
內法亦空,內空時亦例解外法亦空。知有為
是空時例知無為亦空,知無為時有為亦空。
有人評此二解,謂冶城於文為得、於理為失,
開善於理為得、於文不便。有師言:待內明外,
既無內即無外。此還扶開善解。文解內空無
有常樂三寶等,後文又云「如來法僧不在二
空。」解言:前云無者,無理外橫計。後言不無者,
即理內正法。若釋內外空作互無釋,極不相
應;若作相待,意則易見。既待內外,得離內外
以為二空;既無內外,即無內外合為一空。有
為空者,如內外空。無為空者,而言佛等四法
非有為非無為,即中道正法。無始空者,一云
破外道冥初,故言無始;二云遠討其根,無初
來處,非今始空始破,明無無、無有始。性空,一
云破性說性空;二云本性皆空,如貧窮人一
切皆空。舊云:從眼生滅去,就法空明第一義。
從何等去,就人空明第一義。開善云:何得用
於淺近生法兩空釋大涅槃?又諸經無不前
明生空,何故此中前明法空?觀師云:眼生時
無所從來,即不生義;滅時無所去,即不滅義。
還是《中論》兩不之義。若眼是有,不應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推其實性,無眼無主,推一切法
亦應如是。

卷 18

梵行品二之餘

問:第一義空何得有業有報?答:此寄有以明
無、寄無以明有,不有不無即第一義。空空者,
為三,謂歎、釋、結。歎者,此是凡小所迷沒處。是
有是無,正釋也。一云:是有是無是二章門,後
言是是,還牒上兩是;又言非是者,兩是皆空。
二云:上明有無兩境皆空,下明權實二智皆
空,是是即權智,非是即實智。今更作三句責。
為空境名空空?為空來空智名空空?為空來
空能空之法名空空耶?若直空境空智,此猶
是偏,未得名圓。若將空來空空,乃是圓正中
道之空。《大品》云「一切諸法悉皆是空,是空亦
空。」有兩師不同,一云:一切法空者,空猶未妙,
今更將空來空此空。二云:不爾,前一切法已
是妙空,今空亦空,只能空之法亦空。河西同
後解,故云或謂萬法雖空而智體不空,遣破
惑情故曰空空。是有亦空、是無亦空,下句即
云:前計既空智不獨有,真悟之心理無並照。
雖無並照,遣義可知。有漏空無漏空,人多重
無漏空,將有漏空輕。有漏空、無漏空,二空體
一,豈應輕重?萬法既寂,智體又空,蓋謂妙空,
非二乘所及。有人言:大空即般若空者,色大
故般若大。《釋論》解大空有事理。事者,東方空
乃至十方空。理者,即涅槃第一義空。《大品》指

涅槃,涅槃般若更互相顯。今約三諦釋十一
空。內空者,真諦空。外空者,俗諦空。內外空者,
即二俱空。有為空者,生死俗空。無為空者,
涅槃真空。無始空者,三諦相即,不見元祖,名
無始空。性空者,三諦體性本來自空,故名
性空。第一義空者,真即是中、中即是真,名
第一義空。空空者,一空一切空。大空者,三
諦俱空。後歎文,亦約三諦為歎。三諦相即,
諸凡小聖所迷沒處。是有是無者,雙照二
諦,故言兩是;一一諦悉備真中,故言空空。是
是非是者,單照一諦即具空假,空故是是、假
故非是,即備中道,故言空空。若雙若隻若
三若一,皆不可思議,具足無缺,故非凡小
所議。「善男子菩薩」下,第三結歎。

「我今於」下,第
三明利益。又二:一明悟空;二「住是地已」下,說
功能即是前離後得之意。

「善男子菩薩住是
地中」去,第二廣辨知見。知見廣遠,良由空寂,
亦是即寂而照。文為四:一明知見、二無所得、
三會通、四結歎。即寂而照故明知見,即照而
寂故無所得。得無所得其性不二,是故會通。
此法奇特,是故稱歎。初文為三:一知十三法、
二得八種知見、三得四無閡智。初文云「行即
是心,緣即是境。」性即是內,相即是外。親者為
因,疏者為緣。「復次知而不見」下,第二明八知
見:一知非處、二知是處、三知共行、四知因
果、五知轉障、六知佛性、七知二諦、八知二智。
知外道邪法,是知非處。知善惡報,是知處。知
常無常四德等,是知共行。求大乘,是知因。到
彼岸,是知果。身戒心慧,是知轉障。佛性為三:

一據凡夫、二據十住、三就諸佛。不知不見是
知真,亦知亦見是知俗。惠施等是知權,不見
所施等是知實。「迦葉白佛」下,第三明四無閡
智。又二:前問、次答。答為三:一章門、二釋、三
料簡。初如文。次釋為五:一就世諦釋、二就出
世釋、三就無著釋、四就譬釋、五就往因釋。初
世諦釋者,法者,知法及法名字;義者,知法下
義及名下義;詞者,音聲清雅分別了亮;樂說
者,能宛轉變換無窮無盡。隨字論者,定其文
字善識字體。正音論者,正其音詞分明切齒。
闡陀者,法句論亦言合聲,如合聲唄。河西云:
即是此間詠歌聲也。又言:唯是外法。未必全
爾,乃是偈聲通於內外。「復次」下,次就出世釋
者,知三乘義悉皆歸一。三就無著釋,為二:初
釋、次論義。他云是遣執釋,今依難意為無著
釋。「迦葉」下,論義,先問、次答。初迦葉難意云知
即是著,佛答以無著故知。四就譬釋中,初舉
六譬釋法無閡解,還指六譬釋義無閡解。言
地持者,持眾生非眾生。《勝鬘》云「大地持四重
擔,謂山、海、草木、眾生。」彼廣此略。山取壓地,地
取安山,互相持故。眼能持光,有二解:優樓迦
計眼光與意合時能見,借此為譬。二云非借
外義,眼有清淨四大之色,因外光能見。「善男
子菩薩」下,五就往因釋。

「善男子聲聞緣覺」下,
第三料簡。又二:初料簡、後論義。初為三:一
明二乘無無閡、二別釋、三總結。初如文。次別
釋中,先釋緣覺、次聲聞。「迦葉」下,二論義,先
問、次答。答為三:一正答、二開昔權、三顯今
實,如文。

「迦葉白」下,第二明無所得知見。又三:

一明無所得、二引偈證、三無得而得。初又三:
一問、二答、三領解。問又三:初領指前文。前
文已遠,故言梵行。次「菩薩知見」下,正難。三「云
何如來」下,結難。佛答又二:初歎其問;次正答,
又二:先正答、次結正簡邪。初正答中凡十復
次。得無得相對,得者非謂得中之得,乃是無
得之得。此無非是析滅之無,是體達無。十對
者,所謂得無得、倒無倒、智慧無明、涅槃諸
有、大乘小乘、方等三藏、真空生死、常無常、
真空五見、菩提二乘。「次善男子汝之所問」下,
結,如文。《大品》明諸有二者是有所得,諸無二
者名無所得。「迦葉白佛」下,三領解,又二:
有領解有得益、次引偈證者。如來上云於此,
正在雙樹,云何更指雙樹?解言:直是語法,未
必別處指此雙樹。二云:見聞不同,寧有定所?
假使異處,指此何妨。此偈是第二出,釋得無
得。文為二:一舉偈請問、二釋偈為答。答為
三:一別釋、二總釋、三結釋。別又三:一略標、
二重問、三正釋。釋中二:先誡許、次正答。答
中凡有八番,前六番正釋、後二明不果得。說
一一並前釋上半、後釋下半,又須望下總釋
之意。舊釋此偈,本有煩惱即是昔本,今無涅
槃即是昔今,不得云是今日之今。何者?今有
涅槃故。若天魔梵說言如來有煩惱者,無有
是處,此乃今日佛果不為三世所攝。如此釋
文一往得去,不遣他難。只為昔日有無無常,
後乃是常,還是本無今有,焉能遣疑?興皇云:
本無今有皆是隨緣。本有煩惱,非有說有;今
無涅槃,非無說無。若天魔梵能解此者,說言

如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遣難釋文,二塗俱
了。今謂乃是總答中意。若別釋文,猶自未去。
此之偈意為化眾生,眾生唯作善惡之見,謂
昔有惡今則有善,二乘作真俗不一之見,菩
薩作三諦各別之見,文殊作三諦相即之解,
亦是四門四悉等解。豈可只作如上諸人一
種解耶?私謂:如來自作八重解釋,佛意乃將
此八為式,當知其義遍一切法。若如諸師各
一種見,佛何不唯一種釋耶?欲許諸師一一
皆是。若欲非之,假使諸釋寧得佛意?略如章
安四悉故悉是、離悉故俱非。故知四出則四
是,各計亦四非。四非故一切俱非,四是故八
番皆是。故更總釋以總冠別,方稱佛旨。四悉
四門,具如前釋。

「如來普為」下,第二總釋。總成
前意,故知言有不有、言無不無,皆為利益,悉
皆無定,隨國土人其相不同,是故輕重、犯不
犯異。「善男子一切世諦」下,第三總結釋。皆以
生死為世,涅槃為第一義。有時說世謂第一
義,或說諸法空寂即是生死謂說第一義,或
說妙有常住即是第一義,人謂是生死。如來
說空欲明不空、說有欲明不有,眾緣皆作有
無之見。

「善男子是故汝上不應難言」下,第三
明無得而得。又三:先標、次問、三答。初標如
文。次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者,若有得,應
是無常。自有法、譬、合。「夫道者非色」下,次難。若
常,則應無得。三佛答,為二:先答初問、次答後
難。初文先汎明道有二種,常道雖得而非無
常。「道與菩提悉皆名常」下,第二正答。今云道
定圓常,本來有之,為惑所覆,斷惑復本,義言

其得,得而是常。次「善男子道者雖無色像」下,
答後難,為三:法、譬、合。初法說。次「如眾生心」下,
譬說。然實是常,能修者得、不修不得。「善男子
見有二種」下,第三會通,又為二:一會通、二論
義。初會通者,會前所說知見等法皆有似真,
似是相貌,了了即真。真又為二:一菩薩了了、
二如來了了。此下盡卷是會通兩章,如文。

梵行品之三

起卷是第二論義,有問答。問為二:一問同世
間、二問異世不知。答為二:先正答、次結。初
答為三:初明異世間、二明同世間、三非世非
出世。異故即世間不知,不知十二部經。或同
者,世間橫計微塵等生,計世界有邊為終、無
邊為無終,皆墮斷常。舊云無始無終,有兩解:
一云無始無明全無始終;二云無始無明
有始有終,無有一始在此無始之初者,故知
有始,而復終於佛果。此之兩解,同於此中橫
計斷常。十一空中明無始空,為破此始亦破
此終。「於如是事」下,第三明非世出世。若菩薩
知謗言不知,即是謗人。言無菩提,即是謗法。
次結,如文。「爾時迦葉」下,第四說偈結歎。他云:
初半行歎大慈,次一行半歎大悲,後兩偈結
歎。今謂初半行如前,次半行歎大悲,次世醫
者一行半歎大喜,喜之所離故言不發,喜之
所得故言甘露。「眾生既服」下半行是歎大捨,
次一行結歎,如文。

「說是偈」下,是第三明戒為
梵行。開善云:前明深梵行,此明淺梵行。是義
不然。以戒為本,故能化他。就文為三:一持戒、
二護法、三六念。以持戒故能護法,以護法故

能修念,次第相成,法爾故也。持戒為二:初略
明持戒、次廣明得失。初文有問答。問為二:初
領旨、後正難。難中為兩:先難同世,若世間不
知見覺,菩薩亦應不知見覺;次難異世。佛答
有二:先開兩章、次釋兩章。「汝言有何異」下,釋
兩章門。先明不異,即釋同章。有同有異,不一
向同,如文。「菩薩聞是」下,第二釋異章門。又二:
先明聞經故得三法、次明三法相資。初文具
明三法,皆戒為本。「以修慧」下,第二明三法相
資。文略,故但言二:初明慧資戒、二明戒資慧。
「迦葉復言」下,第二廣辨得失,有問有答。答又
二:先舉不淨持戒不能相資、次明淨戒正答
問。初文又二:初明不淨、次無相資。有四不
淨:一為有,如難陀。二性不定,或時能持或
不能持。三非畢竟,不能從始至終永永長持。
四不為眾生,無廣大意,自局在己,不兼利他。
「菩薩摩訶薩」下,第二明於淨戒正答其問,亦
二:先明淨戒、次明相資。初淨中,四淨對前四
不淨戒,非戒即對前無始終。戒非戒非是五
戒律儀等,乃以無戒無持為戒,此是畢竟淨
戒。「於戒淨中」下,第二明相資之力。又二:初三
法相資、次五法佐助。相資中,次第傳傳釋前
句。於中二:初因戒故釋不悔,又有法、譬、合。譬
有三譬。次「以淨戒故」下,次釋歡喜。又二:先明
三相、次明悅樂。初文為三:初明持喜、二明毀
憂、三雙明二義。前二各有法、譬、合。於第三雙
明持犯中二:先譬、次合。初中牛譬經教,女譬
稟者,酪缾譬破戒,漿缾譬持戒,至城欲賣譬
俱求當果以因貿果。脚跌譬命終,二缾俱

破譬身壞,憂喜譬持毀。漿缾者,已𤛓餘漿汁,所直不多不得亦閑,譬持戒人已修
得道,只餘殘命,命存亦善、不存亦閑。若也酪
缾全未𤛓此命若終,其道亦失,是故憂畏。次「持戒」下,合,
如文。次「心歡喜故則便思惟」下,釋悅樂,又二:
初正釋、後論義。論義中,先問、後答。答中有四
重解釋,後展轉深入,成大涅槃皆由於戒。然
五受根中則樂淺喜深,禪定之中則喜淺樂
深,各有所據,今同禪支。次明五法佐助中,言
得五涅槃者,即脫五陰。涅槃非五,脫五陰縛
名五涅槃。

「善男子若我弟子」下,第二明護法。
護法即是護戒,護戒既牢即是持戒,持戒不
牢由無護法心。又二:先訶毀法、次勸護法。初
訶毀又三:一正訶破戒、二訶求有作業、三訶
是處非處。然極猥人無過破戒,一無所用。文
云「寧當不受不持,不用毀戒而受讀之。」問:上
文為僕趨令讀誦,今文寧可不受不持,兩言
相反者何耶?答:此各有意。前明汲引百方令
入,今誡人師令無瑕犯。初訶毀中不出三業:
初是訶身、次是訶心、三是訶口。初文者,若人
受持戒,所有弟子亦學是師;自既不正,號令
不嚴。次「當正身心」下,第二訶求有。若求三有
名為輕躁,不求果報名為沈審。望有修因是
則名為,為有造業。三「莫非時說」下,第三訶離
是處非處。審能弘宣,須離此等諸非法處。莫
不請者,然與不請之友相乖。釋云:事須適時。
今正須請,莫滅法說。不持戒說、不護法說,是
滅法說。熾然世法說者,即是求有,造業而說。

他解:多以世典詩書添足,令他不信,名熾世
法。今不爾,於所說中增長苦集是熾世法。「善
男子若欲受持」下,第二勸讚護法。他云:先列
十智、次勸淨心。今初言自他欲受持者,信故
名受、不忘為持,即是自行。口所說者,謂化他
也。涅槃宗體,行教用果。前說佛性為宗,後說
見性為果,兩塗並使三業清淨。

「復次善男子」
下,第三明六念。《大品》中明十念八念,小乘亦
有六念,即是晨朝唱者。一念何年月日、二念
戒臘年月、三念施食法、四念三衣長應說淨、
五念不別眾食、六念有病應治,皆各有意。今
此六念,為梵行者居於林野有懷恐怖,令修
六念,前三念他、後三念自。戒施是自因,生天
是自果。戒是止善,施是行善。天有近果遠果
。就文為二:先唱數列章。「云何」下,解釋六
念,即為六章。念佛章為二:先念佛果、後念佛
因。念因是念往因;念果是念現果,由何因得
今果。念果為四,謂兩章、兩釋。初立十號、眾德
兩章門;次釋十號、眾德兩章。釋十號是釋名
下義,釋眾德是釋體下義。先列十號章門。《成
論》與《阿含》皆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一號,至
世尊十數方滿。今經與《釋論》開無上士與調
御為兩,至佛則十名已足。總結上德十號,具
足為世所尊,就別釋中不稱世尊,但言婆伽
婆,此是佛之總名,將代世尊。「常不變易」下,二
列眾德章門。三「以知法」下,釋眾德章。前文皆
略直釋,最後大法師一事還以前七善為釋。
知我能持戒,能說大乘,復知中道,名大法師。
知小乘遍道,皆非法師。「云何名如來」下,第四

釋十號。梵云多陀阿伽度,舊但以乘如實道
來成正覺一義以釋如來。《釋論》四義釋如來,
謂如來、如去、如解、如說。依三世佛學十二部
經,修十一空而得成佛,故名如來。去離生死,
永免諸惡,即是如去。如如而解,如如而說。亦
是說我所解,解我所說。此中三復次,前後二
復次是如說義,中一是如來義,如去在善逝
中,如解在世間解中。「云何為應」,梵云阿羅訶,
有三義,謂殺賊、不生、應供。此中但云應,不言
供。有五復次,為兩:前四以殺賊為釋,後一以
應供為解。前殺賊兼不生,以破陰魔故即是
不生。「云何正遍知」下,是第三號。又二:初正釋、
次「云何不遍」下反釋。初文者,梵云三藐三佛
陀,有五復次,前四是佛能知四法皆悉遍故。
言因苦行定得苦果者,外道苦行。後一斥小。「云
何明行足」,是第四號。梵云毘侈遮羅那,有四
復次,前一就脚足釋、後三就滿足釋,皆先舉
世譬、次用佛合。明者名呪,般若是大明呪,因
呪得解,即解脫也。吉者菩提,果名涅槃,因於
菩提得涅槃故。三明者,菩薩明是因,佛明是
果。無明明三解:一云無明是惑、明是解,用明
解斷無明,故云無明明。二云畢竟空境,不當
明與無明,而能生明及以無明,故言無明明。
又一解,前分菩薩佛者作異解,後舉無明明
作不異解。佛與菩薩俱是無明明,無明即明
。「云何善逝」,第五號。梵名阿耨多羅,亦言修
伽陀,亦言修伽度。有三復次,最後復次有法
譬合。初中云善名高者,辨於高勝。逝名不高
者,雖出生死而不捨,就佛心為言。善知識者,

即是道品。「云何世間解」,第六號。梵云路伽憊。
世間有三,謂五陰、眾生、國土。此中六復次,即
六世間:一五陰、二五欲、三國土、四眾生、五
詺佛為世間、六照世名世間。「云何無上士」,第
七號。梵云富樓沙。有五復次,開斷惑不斷惑
義。文云體大涅槃無新無故者,過去諸佛已
成名故,眾生是當成名新。無新無故即無已
當,此任理之體達也。若為緣云有新故已當
也。「云何調御」下,第八號。梵云曇藐波羅提。先
明丈夫,次明調御。丈夫又二:先明能調,開二
章門,能調即如來,所調即眾生;後釋兩章。「如
來實非」下,釋能調實非丈夫,方便示為能調
丈夫。「一切男女」下,釋所調。丈夫具足四法乃
名丈夫,若無四法行同畜生。《大論》亦云「人頭
鹿,鹿頭人。」如御馬者,以此四種法釋能調
利鈍不同,如快馬見鞭、鈍馬痛手,利人說生、
鈍說老死。如《大論》野干。「云何天人師」,第九
號。梵云舍多提婆魔㝹舍喃。有十二復次,初
兩復次釋師;次五復次釋天,並用勝義釋天;
次四復次釋人。言驕慢者,非惡驕慢,欲立丈
夫弘護三寶,復能破慢。次一復次,總釋天人
師,如文。「云何名佛」釋第十號,前釋名、後歎德。
梵云佛陀耶,亦云佛陀四耶。此翻覺者,亦言
教寤,前緣覺者亦同此義,故覺應是正,如支
佛翻為獨覺,不言獨教。地人云自覺覺他,復
言他覺,此太煩矣。「婆伽婆」下,釋第十一。或謂
是世尊彼此之異。何者?前列章云世尊釋章
釋婆伽婆,故知是也。此恐不爾。世尊,梵云路
伽那他,此稱世尊。龍樹釋婆伽婆為四:一能

破煩惱、二有功德、三巧分別、四好名聲。今具
四義,初一復次釋破煩惱、次一復次釋有功
德、三一復次釋巧分別、四一復次釋好名聲。
初是釋破煩惱,可見。次「又能成就」下,釋有功
德,成就善法正是功德。三「又能善解」下,釋巧
分別。四「有大名聞」下,釋有聲名。餘三復次,屬
釋功德。當知婆伽婆有無量功德,功德據內;
世尊者為世所尊,此即據外。今將婆伽婆代
世尊,非即名世尊。文有二義:前七釋四義、後
一復次勸修。

「善男子何故」下,是二念佛因。欲
明得果,謂久修因。文為二:前徵起、次正釋。釋
中二:先明六度四等為因、後明五十四心為
因。於中云無為心者,非謂常住,謂無所為作。
無心無無心,雙捨此二。非但無心,亦無無心、無
無記心。光宅云:常住佛果有二無記,一知解
無記、二果報無記。即違今經。修因之時尚無
無記,云何佛果猶有無記?無報心者,不求果
報。不住心者,無住著。無常心者,無所定執。無
多少心者,不厚此薄彼。界知心者,分別諸法
各有界分。生界知心者,即生滅界。住界知心
者,知常住不滅界。自在界心者,於常無常皆
悉不生通達自在。生界者知俗,住界是知真,
自在是知中。

「云何念法」下,第二念。舊云二:先
念別體法;「唯此正法」下,念一體法。今不爾。文
云「最上最妙,能令眾生得現在果。」若準藏通,
能得現果而非上妙,別是上妙而非現果,動
經無量阿僧祇劫。唯圓上妙能得現果,當知
是圓一體之法。

「云何念僧」下,即第三念。舊亦
為二:先明別體事和僧;「不可覩見」下,次明一

體理和僧。今明不爾。文云「受正直法」,三教非
直,唯有圓僧是正直法。

「云何念戒」,是第四念。
雖無形色而可護持者,或謂以為無作之戒,
自有三釋。一云:僧祇部謂無無作色,故自無無
作。無作亦無色,但有其心,故言而可護持。二
薩婆多謂無作是色,即數人所用,故自有無
作。而復有色,色非質閡而有無教假色,故須
護持。三曇無德部,《成論》所用,無作是非色非
心。如此等說並是爭論,乃是小乘自論有無,
大乘之中都不明此。故上文云有漏之法凡
有二種,謂色非色,非色法者,心心數法;色法
者,地水火風。何時云有無作色耶?

「云何念施」
下,第五念,謂修善因。言雜華者,《觀佛三昧海
經》云「我於雜華已為普賢、賢首等說。」此土無
《雜華經》唯有《華嚴》,或謂別有《雜華》,不來此土。
一云:《觀佛三昧》云「雜華者是華嚴。」

「云何念天」
下,即第六念。或謂當果第一義天。今謂不爾。
通念諸天,直是念天不云當果。當果天與前
佛果無異,正是通念。此世天境,隨義別立,故
名為天。

「善男子」下,即大段第二歎經文,為二:
初盡此卷歎經生善,後兩卷歎能滅惡。初生
善,文為三:一正歎經、二歎弘經人、三歎興衰。
此三次第者,良由五行能顯於道,復有亡身
弘道之人,人弘故興、不弘故衰。初正歎經,又
二:初如來歎、次迦葉領。初佛歎中云十二部
經所不及者,二解:一云小乘十二部;二云大
十二部,亦不及涅槃,大乘方等當機故勝。又
涅槃之中有十二部,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
是故勝也。今明圓經勝於歷別十二。「迦葉白

佛」下,是第二領解。

從「世尊以何義故」下,第二
歎弘經人。文為三:一問、二答、三領。問如文。次
佛答,歎菩薩有十三不可思議:一能發心、二
受生死苦、三受地獄苦、四旋還赴救、五終不
退轉、六度生死海、七能稱量生死、八能說常
住、九生死不惱、十在胎不亂、十一於法不悋、
十二遠離十惡、十三忘於功用。不思議者,舊
云人所不測。是義不然,如人間事咸所不測,
豈可以此亂於聖賢?今明三諦相即,不可以
一二三思,心行處滅;亦不可作三二一說,言
語道斷。雖列十三,實非是數,名不可思議。初
不思議中云無有人教自能發心者,緣真發
心則墮聲聞,理須人教緣俗發心則墮分別。
須境教之,皆不得稱不可思議。若緣中道三
諦相即則非真俗。不從人境,故言無人教者。
明了佛性,故言自發。不雜名精,入流名進。地
獄是舉生死果,諸結是舉生死因。累劫為此
因果所燒,今了生死即是涅槃。又了諸結即
是菩提,非復二邊,故名為一。動寂不壞,故名
決定。燒身碎首無非正道,內不捨道、外不求
救。此約三諦發心明不思議,與《止觀》中發心
意同。次第二不可思議,文云所見生死無量
過患,非諸聲聞緣覺所及,不生厭離者,二乘但
知分段少分,而不知於變易過患。菩薩過之,
故言不及。即俗真中,故言不厭。即中真俗,故
言不離。約照三諦智明不思議,此與《止觀》安
心意同。第三不思議,文云受地獄苦如三禪
樂者,其文甚略,亦應更言受三界苦如涅槃
樂。此約三諦上障明不思議,此與《止觀》通塞

意同,亦似大慈。第四不可思議,文云如長者
救子。宅譬中道,故言旋還。燒譬於俗,故言火
起。出譬於真,故言出舍。此約三諦行,明不思
議,此與《止觀》真正悲心意同。第五不可思議,
文云見諸眾生厭生死過退為二乘,菩薩不
爾,知生死常,不見其過;知涅槃近,不退取小。
此約三諦證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道品意
同。第六不可思議,文云聖人神通,譬體法智。
修羅長大,譬次第智。人無兩種而能得度,譬
圓教智。非通非次即圓智度,此約三諦位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次位意同。第七不可思
議,文云藕絲懸山一念稱量生死者,即是稱
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
諦法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妙境意同。第八
不可思議,文云無常樂我說常樂我者,隨病
說藥逗會得所。此約三諦教明不可思議,此
與《止觀》中對治意同。第九不可思議,文云不
溺不燒者,雖在生死不為所害。第十不可思
議,文云在胎不亂者,前是死不能滅,此是胎
不能生。此約三諦報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
中安忍意同。第十一不可思議,文云菩提與
心皆不可說,說之無悋。此約三諦說默明不
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通塞意同。第十二不可
思議,文云從身離身等。此約三諦業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破法遍意同。第十三
不可思議,文云終不說言我破煩惱。此約三
諦無能無所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離愛
意同。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
意與《止觀》圓教菩薩十觀相應,故用釋此。文

云「慧不能破,火不能燒」,他云:如是實法元用
實慧,是一心故,故不能破。相續之法即是兩
心,前滅後起,故能破惑,復伐於慧。若斷惑
已,無所攻伐,故於實法而不能斷。然此中歎
菩薩弘經,何須假實?但是推求慧不可得,故
言慧不能破。例如求貪癡不可得故,故無貪
癡。又生來生滅,滅不能滅;滅來滅生,生不能
生。又生若是常,生不應滅;滅若是滅,滅不應
滅。諸法例爾。此中直歎一切諸法皆無所有,
智慧亦然,不存其相。

三「迦葉」下,領,如文。

「世尊
無上佛法」下,第三歎興衰,又四問答:一釋尊
佛法、二迦葉佛法、三一切佛法、四重結釋迦
佛法。初問答,問如文,答中二:先明修五行則
興、多犯戒則滅。

次「迦葉復白」下,明迦葉佛法,
亦有問答。初問又二:先領旨、次問。初文者,《賢
劫經》云「迦葉佛法住世二十年。」今言七日。答:
七日之時,與佛在無異;七日之後,佛法訛替
不如在時。二十年者,明住久近。「迦葉如來」下,
第二問,又二:先難定有不、次雙難。佛答為二:
先汎明有滅不滅、次正答所問。初汎答中又
二:先許、次正汎答。初中云文殊乃解者,指本
有今無偈,欲明滅是不滅、不滅而滅。次汎答
中,文相可見。次「善男子汝向所問」下,第二正
答所問。於中又四:一明先佛有經、二明不須
演說、三今佛對辨、四法實不滅。此初明先佛
有經。次「善男子迦葉佛時」下,二明不須演說。
「今世眾生」下,三今佛對辨。「寧說蚊嘴」下,四明
法實不滅。

「善男子若佛初出」下,第三通明一
切佛法,有六雙對辨:初解義不解義、二有檀

越無檀越、三為利不為利、四起爭不起爭、五
說過不說過、六種種說不種種說。

「善男子我
法滅時」下,第四重結釋迦佛法。又三:一明將
滅起爭、二明拘睒彌國佛法遂滅、三大眾悲
歎。初文,如〈迦葉品〉明。洛沙者,河西云:從波羅
奢樹出,出時純蟲,外國以染毛。「爾時拘睒彌」
下,第二明佛法遂滅,因六百起爭相害致滅。
「爾時拘尸」下,第三大眾悲歎。又三:初大眾悲
歎、次迦葉慰撫、三大眾悲止發心。言聞滅則
悲、聞不滅即悲止。達非滅非不滅即發心,故
知非滅非不滅而滅而非滅大作利益。

卷 19

梵行品之四

起卷是第二歎經滅惡之能。惡即闡提四重
五逆,皆能滅之。舊解:闍王是實逆,經力能滅。
非無此義,而《密迹經》云「闍王是方便示現滅
逆之方。」例知調達破僧定非實破,亦如善星
示為闡提實非闡提,那提犯重亦非實犯。此
經威力能除重惡,令實犯者決定歸依,即顯
梵行令不淨淨。梁武不見,謂此段文非經次
第,名為客品。若得不淨淨意,正是梵行,不名
客品。

就文為二:前明起惡、次明滅惡。初起惡
文為三:一惡因,即喜行殺戮具口四惡,其心

熾盛具十惡因。二惡緣,純以惡人而為眷屬。
「貪著現世」去,是三正明造惡因。「害父已」去,是
第二明滅惡,又三:一滅惡因、二滅惡緣、三正
滅惡。初滅惡因又四:一深生悔熱、二深信因
果、三母以藥塗、四深自鄙悼。「時有大臣」下,是
第二滅惡緣,又二:先明惡人為緣、後明善人
為緣。問:為惡可以惡人為緣,今論滅惡何用
惡人?答:惡人勸惡,不從惡教,亦滅罪緣。若爾,
善人勸善不從善勸而作惡者,善人亦是作
惡緣耶?一往亦例,如大涅槃亦名甘露亦名
毒藥。二往不例,原佛本心不為眾生作煩惱
緣,汝不受勸自是惡緣,惡勸不受於汝成善,
亦由於汝,當知一切皆由自心。惡人緣,約六
臣為六章,各為四別:一臣來朝白、二王報答、
三奏王明滅罪處、四倡歸依。舊或云:世王是
實,此即不可或言是應,或法界用。然此皆是
聖人權謀,世王開逆,方便顯經威力能滅諸
惡。刪闍耶者,《淨名》云夜,輕重音耳。此是刪詩
定禮之字,借音。胝者,丁尼切。阿耆多是名,翅
舍是敝壞衣,欽婆羅是古貝衣。穽有二音,一靜、
二淨,多用淨音。字有二體,一阜邊、二穴下,多用
穴下。

「爾時大醫」下,第二明善人緣,又二:一兄、二
父。初為四:一耆婆問、二王答、三勸往佛所、四
羞恥未從。初文者,耆婆此翻固活,童子生時
一手把藥囊、一手把針筒,昔誓為醫,善能治他,
從德立號翻為固活,菴羅女之子。

第二王以
偈答,偈有十七行半并少長行,分為三:初十
一行半偈汎明安眠者、次六行汎明不安眠
者、第三少長行正明王不得安眠。初文又四:

初四行明佛得安眠、次五行半明菩薩得安
眠、三一偈結佛、四一偈結菩薩。初就佛中二:
初兩偈明離生死得涅槃、次兩偈明離惡過
得常住。但佛實無眠,以無煩惱住安樂性,義
說安眠。「心無有取著」下五行半,明菩薩得安
眠。三四如文。「眾生無明冥」下,第二辨不得安
眠,又二:初三行法說、次三行譬說。太子未紹
位者,即是先帝已崩、嗣主未立,四方未寧不
得安眠,非謂東宮不得安眠。「耆婆我今」下,第
三少長行,正自明不得眠,又二:初標、次釋。初
標又二:初標病重、次言無醫。「何以故」下,釋此
兩事,又二:先釋病重、次釋無醫。「耆婆答言」下,
第三耆婆慰喻,勸往佛所。文為二:初酬前兩
意、次勸往佛所。初酬王意者,又二:初明王罪
輕、次示王醫藥。初文又四:一王有五德故輕、
二他無五德故重、三結無五德是一闡提、四
結王有五德非一闡提。初有五德中但四,略
無近善友一事者,以下望上,上理應有。然耆
婆正當善友之事,故讓不言。言四德者,一王
有慚愧、二王能懺悔、三王能發露。發露與懺
悔大勢相似不無小異,懺是懺謝、悔是悔愆。
言發露者,向人說過。四明王有信心。然四事
已定,而未信耆婆之言,若定信者即是善友,
為未定故但言其四。「若有眾生」下,第二明他無
五德故罪重。造罪即無發露德,覆藏不悔無
懺悔德,魯扈抵突無慚愧德,不見因果無信
心德,不能諮啟無知識德。「云何罪人」下,第三
就無五德結一闡提。「大王今者」下,第四就王
有五德結非一闡提。「如王所言」下,第二示王

醫藥,文為二:初示良醫、次示妙藥。初示良醫
中言字悉達多者,此翻成利。「善知眾生諸根」
下,第二示於妙藥,藥即勝法妙藥。良醫灼然
在近,云何言無藥?文為二:一明知根;次從「去
此十二由旬」是明說法。又二:初總、次別。初文
是總說法,次若有若無是別說法。別說又二:
初約二法、次約三法。初二法者,無有即二諦
有為無為,是煩惱、涅槃。有漏無漏即四諦,煩
惱果亦是苦集、善法果亦是道滅。「若色法非
色法」下,次說三種法,色、非色、非色非非色。數
人云:色是十一種色,非色即是心心數法,非
色非非色即是十四不相應行。論人云:色是
十四種色,非色只是心法,非色非非色即是
無作。觀師云:色是色法,非色是心,非色非非
色即是兩捨第一義諦中道之法。此之兩捨
只是俗諦,豈成中道?今明不爾。前明二諦,次
明三諦。色即俗諦,非色即真諦,非色非非色
即是中道第一義諦。自作自受,可解。自作他受,
下文云「無有我作、他人受果。」兩文相害,各各
有據。今且明自作他受。他云:如因諸人發心,
令王罪除。又諸菩薩所作功德悉施眾生,眾
生得樂,亦是他受。今明不爾。自作自受,自從
假入空。自作他受,從空出假。無作無受,即是
中道。諸文例然。下文云「若於佛所聞無作無受
罪即除滅」,故是中道。

「王今且聽」下,第二勸往佛
所。又三:一廣引昔十三事勸、二明佛心平等
勸、三格量福德勸。次第者,昔為惡者,眾皆見
佛得除。佛心平等,不厚昔薄今。初列十三事,
又二:先正列事、次「大王若能」下總結證意。次

「大王諸佛世尊」下,第二明佛心平等不隔也。
三「大王假使」下,第三格量福勝。

「爾時大王答」
下,是第四鄙恥未肯信從。

「爾時空中」下,第二
父王為緣,文為四:一空中出聲、二王反問、三
父王說實、四世王悲毀。初文為三:一佛法將
滅故勸。「大王汝今」下,二明罪重必招地獄故
勸。「大王我定知」下,三雙結兩事勸令急往。二
王反問、三父王實答、四世王悲毀,皆如文。問:
父王已死,何由出聲?答:為二。一云父王得道,
雖殺不死,是故能勸;二云非是本父,乃是諸
聖託為父言。

梵行品之五

起卷是第三正明滅罪。又二:前為住世、後
為滅罪。前文又二:一為住世、二論義。論義中
二:先問、次答。答為二:一正答、二密語。初答
意者,同在雙林之眾咸知不滅,唯世王謂滅,
故須云為。「善男子如我」下,第二明如來密語,
又三:一倡密語、二解釋、三結歎。唱密語,如文。
解有六番:初明此語多含,即是通為一切。二
云不為無為。無為三解:一云八地已上是無
為眾生;二云登地已上真證乃是無為;三云
此文自說無為者非眾生也,當知佛果方乃
稱為無為眾生,又說理內眾生皆是無為。然
非但眾師不同,經亦不定。文云為者為一
切,又云為五逆,五逆與一切不同。又云為未
發心者,下文又云汝於毘婆尸佛已曾發心,
發心與未發心不同。又云闍王者不見佛性
具煩惱人,又云闍王者名不生,不生者名涅
槃,涅槃者寧不見性?他云夫密語者所解不

同,今謂如來密語豈可定作深淺遠近?「如來
密語」下,第三結歎不可思議。

「爾時世尊」下,第
二正為滅罪。文為二:先身、次心。故云先治王
身然後及心。以其前言無有良醫治身心者,
是故放光治身、說法治心。初治身,文為二:先
放光、次論光。初放光,如文。次「王覺創愈」下,是
第二問答。論光有五文,於中又二:初四番論
光、後一番解月愛。初四番中各有問答,前三如
文,最後番亦先問次答。答中七子中一子遇
病者,三解:一云通譬六道眾生,以有罪者譬
於一子;二云六住菩薩并外凡為七,外凡是
病者;三云四果支佛菩薩為六,合取外凡為
七。一子遇病,即譬外凡起惡者是。今明不爾。
文云七子之中一子遇病,何曾的云是外凡
病?又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如前諸解,或進或
退收義不盡。今取圓家七方便根性為七子,
子之中起逆過者心則偏重。六住,二解:一
云即真解六地;二云似解六心。後番解月愛,
先指如來所入三昧、次問、次釋出,於中皆先
舉月為喻。凡六番,如文。「王語耆婆」,第二滅其
心罪,又二:先明滅罪緣、次正滅罪。初文為四:
一自未發、二受勸而往、三如來稱歎、四至佛
所。初明未發,有二番問答:一王不能發,耆婆
勸往。第二番論一闡提,先問、次答。答中先譬、
次答。初譬中為四:一闡提斷善、二根緣感佛、
三善不可生、四而為說法。就初文又二:先明
起五鈍、後明起五利。初又二:初起惡、次失
善。初又二:初總起惡、後別明五鈍。初總中兩
句:初是病,譬闡提有重惡。次句云夜夢者,譬

無明心。升一柱殿,譬闡提斷現未善盡,唯有
過去少善所感報身,譬如大殿唯有一柱將
頹不久。次「服酥油脂」下,別起五鈍。夫愛使黏
膩譬若酥油,貪欲浸潤譬之於脂,在口為服、
在身為途,意通身口。臥灰食灰譬起瞋使,瞋
體碎裂躁急譬之如灰。發瞋運身如臥灰,縱
毒在口如食灰,意通身口。攀上枯樹譬於起
慢,自舉陵人如上樹。何不攀上茂華之樹?若
賢聖自高可譬茂華,以惡自高故言枯樹。「或
與獼猴」下,譬起疑疑使不定,如獼猴騰擲。從
枝至枝捨一取一,譬疑心求理,計有計無、或
我無我。又獼猴似人而實非人,譬疑謂得理
實不得理。「沈水沒泥」下,譬於無明,輕者如沈
水,重者如沒泥。「墮墜樓殿」下,第二明失善。又
二:先失三品、次失三乘。初文者、墜樓譬失慧。
樓是高觀,譬於智慧升出照達,而今墜者是
失慧品。高山譬失戒品,樹木譬失定品。次象
馬牛羊譬失三乘。案此之意,應有四乘相承,
但云失三乘耳。四乘皆有墜落之言,但是文
略。「身著青黃」下,第二起利使,又二:初起利
使、二雜起惡緣。初身著衣譬起我見,如人計
我四種不同,婆羅門計黃、剎利計赤、毘舍計
青、首陀計黑。喜笑歌舞譬起見取。於無樂中
而生樂心、於無勝中而生勝想,譬之喜笑。烏
鷲狐狸譬起邪見。此之四類皆悉食肉故譬
邪見。吞啖善根齒髮墮落譬邊見,即斷常兩
邊,今偏言斷見。裸形枕狗譬戒取,即持狗戒。
狗為信首,故言枕狗。私謂:全計五陰,故云臥
糞穢中。「復與亡者」下,第二雜起惡緣值惡知

識。亡即死人譬斷善盡。私謂:四儀動運無生
善處,故云行住坐起。善纔欲生,邪念尋起,故
云携手。以邪自資,故云食啖。蛇譬多瞋。私謂:
心所行處常與瞋俱,故云滿路而從中過。被
髮女人,譬多愛人。樹葉為衣,譬無慚愧人。乘
壞驢車,譬惡法自運。正南者,三解:一云南是
離地、北是坎地,去坎就離,譬失善起惡;二云
就諸方為語,北是上方,譬斷善人從上墜下;
三云天子南面殺活自在,此人邪見判無因
果。此心自在身病轉增,譬諸惡向重。

「以病增
故」下,第二明根緣感佛。病增譬斷善心重。諸
家親屬者,三解:一云過去戒善感此人身,唯
此善在,譬之親屬;二云闡提斷過現善盡,而
當善方生,皆應作佛,名未生善以為親屬;三
云不然,自有善感佛、自有惡感佛,闡提無善
但以惡感,惡為親屬。即是遣使請醫形體缺
短者,若以善為使,此善為惡所瘵,故云缺短。
將若惡為使,此惡道理自是痤陋,善根微弱
故言缺,信不具故故言短。私云:信等不具故
云根不具足。頭蒙塵土者,五住所覆。著敝壞
衣者,被無慚愧。載故壞車者,藉先世善感此
人身殘缺善根。私云:冥機冥叩,故云語醫速
疾。上車者,立望感應。

「爾時良醫」下,第三觀善
不可生。又二:初觀察、二許應。初又二:一一
往觀機、二重觀察。初觀機不得善根,佛未欲
捨,故重更觀。二「復作是念」下,即是重觀,又二:
先觀現世、二觀過去。現在為三:一觀日譬上
根、次觀星譬中根、三觀時譬下根。時言夜者,
最下闡提;星劣於日,中品闡提。雖復三品,俱

斷善根。初觀日中,四日譬四倒、六日六蔽、八
日八邪、十二日撥無十二因緣亦十二我見、
十四日撥無十四諦。十四諦出《華嚴》十四相
差別示成事生起盡無生,說入道如來智等。
二觀星之中,凡占六星,譬受六師教。三觀時
中凡占五時,或云斷於五乘善根。「復作是念」
下,第二觀過去善根,觀二世善皆無善根。從
「思惟是已」下,第二許應,又二:一許應、二正應。
初許應又二:初正許應、二更觀察。初文云與
使俱者,一往許應感應道交,故言與俱在路。
「復念」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初觀現在、次觀未
來。初現在中云二小兒者,即是斷常有無等。
見持火滅者,火無光用,譬失慧品。斫樹木,譬
定盡。曳皮革,譬失戒品。闡提雖受,既不遵承,
猶如枯皮。遺落物者,出世善盡,唯有憐愛妻
子之善,聖人所棄。空器者,雖有身器,無道可
受。沙門獨行,譬出世法獨一無侶。復見虎狼
是啖肉獸,譬現在惡食善都盡。「復於前路」下,
第二觀未來,又二:一觀未來因、次觀未來果。
前路者,次此身後亦未生善。「復聞南方」下,觀
未來果,即三塗報。鳥獸聲,譬聞受苦之聲。「爾
時即入」下,第二正應,又二:先正應譬、次更觀
察。初譬即入宅,捨本地入生死,故言入病人
舍。「見彼病人」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先觀現
在、後觀過去。現在為四:一三毒、二五根、三
十使、四三業。初三毒者,寒凝結譬癡,熱躁變
譬貪,略無瞋。次骨節疼痛譬五根,骨節是身
根、目赤是眼根、耳聲是耳根、咽喉是舌根,略
無鼻根。三「其色正黑」下,是十使。黑色,譬無明

使。頭不自勝,譬慢使。欲將慢,自舉而不得高。
體枯無汗,譬瞋使。無有潤澤便利不通,譬斷
常二見。身卒肥大,譬我見。四「語聲不調」下,譬
三業,語聲是口業、舉體斑駁即身業、其腹脹
滿即意業。「醫見是已」,第二更觀過去,又二:先
檢根緣,既云昨來,豈非過去?次根緣對,凡五
句:初一失出世善,後四失世間善。一失信三
寶之善、二失惠施之善、三失少食無廉讓之
善、四失弊惡之善、五失慈孝之善。既云三寶,
知是出世;餘是世間,四善如文。本性弊惡今
和善者,但有憐妻愛子和純之善。弊惡是剛
烈,失護法之善。「醫聞是已」下,第四為說法,又
三:第一說法、第二息化、第三絕應。說法為
二:初一往為說、二窮源重說。初文者,嗅之譬
一往為說。知七香五臭,七香譬七漏、五臭譬
五欲。「觸身」下,第二譬窮源之說。轉復相近,如
觸身唯見三毒。「語瞻病者」下,第二息化。遽務
者,更餘方化。明當更來者,現在無善,化緣已
息,且遙指將來。恣意勿禁,非佛教所制。「明日
使到」下,第三絕應。使到,譬復更感佛。善既不
生,故言我事未訖。「大王世尊」下,第二合譬,文
為三:一正合、二簡闡提、三住三塗救拔。此初
正合,略合大意。若望前譬,唯合後兩不合前
二。初合第四而為說法、次合第三觀善不可
生。「闡提輩」下,第二料簡闡提。而此中言現在
生或後世生,若即事為言,三世皆無;若方將
遠望,有生善義。又二:初因時教化、次果時濟
拔。「譬如淨人」下,第三往三塗拔救也。「王語耆
婆」下,第二受勸而往,如文。

「爾時佛告」下,第三

如來稱歎,又為四:一王歎疑、二佛為決定、三
持一切問、四佛答。初言疑者,疑於佛智能除
不能除,疑己罪可除不可除。次「我今」下,佛作
決定,以能除智除可除罪。三「爾時」下,持一切
問。佛說一切無定,云何為王而作定說?四「佛
言」下答。王自謂可除不可除?我為其除,除其
不定為定。

「爾時大王」下,第四到佛所,又四:一王
來至;二佛慰問,總喚猶惑,別喚欣喜;三迦葉
騰述;四王獻供,如文。

「爾時彼告」下,第二正是
滅罪,為二:前略說法、次廣說法。初略,文又二:
初略說、次領解。略說又三:初許誡、次正說、三
結。正說中,先標二十事、次釋。釋中為十雙:初
明無無漏真法、次明無有漏似解,此真似為
一雙。次初通明有生死惡因、後明墮三塗惡
果為一雙。三初明無道前智慧方便、次明無
道前修定之力為一雙。四初明四倒生死唯
苦無常、後明不脫八難倒難為一雙。五冤讎
為一雙。六初不免三塗苦果、後不免苦因子
果兩縛為一雙。七無始無終為一雙。八空有
為一雙。九因果為一雙。十癡逸為一雙。今約
三諦釋二十觀。一無無漏無善根者,此無
真諦中真似之法生死未調。深坑怖畏者,此
俗諦中因果有畏。兩句佛性者,此無中道道
前慧定方便。四倒是煩惱道,八難是苦道,冤
家諸有是業道。「凡夫之人」下,第三結得失。
作二十種觀者為得、不觀為失,如文。「阿闍世
言」下,第二領解。

「世尊自我招殃」下,第二廣說,
又三:一世王起執、次佛廣破、三王奉教行。初
起執有四:一執重罪、二執父王、三執無辜、四

執定墮堅執,此四妨於入道,故須破之。「佛告」
下,第二佛破,又三:初別破、次總破、三結勸。初
別破,即破上四執,但不次第。初破第四定墮,
又三:初正破者,殺無定相,如《普賢觀》云「一切
諸罪業,皆從妄想生。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
露,慧日能消除。」若達妄想則罪業釋然,無業
故無墮。次世王領。三如來述成。「大王如汝所
言」下,第二破第二父王之執。雖雙牒父王無
辜,而先破父王,先明因緣假有故無父、次明
念念生滅故無父。初中以於諸法推求撿覓
父不可得。若就世諦天性尊重,父子炳然;若
就真空諸法平等,無有差別。既無父子之殊,
寧有能殺所殺之色?色有十種者,即五根五
塵,乃至應有四大,文略。亦是相攝五塵成四
大,四大成五根。四大成五根即是四大攝十
色,五塵成四大即十色攝四大,故不廣說。「雖
可見縛」下,第二明念念生滅故無罪。「大王一
切眾生」下,第三破其第一定重之執,混高下
之心、泯分別之見。「大王頻婆」下,第四破其第
三無辜之執,又二:先引昔事、次牒執破之。「大
王眾生狂惑」下,第二總破,又三:初舉四狂等,
袪其定執實有。次「如王宮中」下,破其無慈不
等。三「譬如涅槃」下,破其滯邊失理。初四狂中
二:先法、次譬。法中,貪狂猛盛倒亂尤甚,藥狂
迷悶衝突水火,呪狂被詛縱橫非法,業狂業
持令其失心。王無三狂,但有貪狂,貪狂所作,
貪之過耳。次譬中二:先醉、次幻。初醉又二:先
譬、次合。初舉醉人譬。若本時相瞋,寄酒後罵
者,不名為醉。若從此義,作罪得罪;若其醉後

全無所知都無避就,如此作罪,是則無罪。「王
今」下合,王亦如是,猶如醉人。次「大王譬如幻
師」下,次舉幻化等九譬破其實有,皆先譬、次
合。初譬正舉幻化以破實有。「如王宮中」下,第
二破其無慈不等。重死者,何人重死而輕生?
今不言故重於死。莫問人獸,皆以死苦為重,
故言保命重死人獸無異。若就結戒者,人犯
重、獸犯輕,此就往業善惡別論,不可相類。若
就施食,此就施心同緣實相故等,此復別論。「大
王譬如涅槃」下,第三破其滯邊失理。又二:先
舉涅槃為譬、次將殺來合譬。凡三番合,如文。
三番破竟,結勸其觀。「大王色是無常」下,第
三結勸觀行,又二:先勸作無常等觀、次「若殺
無常」下勸作常樂等觀。

「爾時阿闍世」下,第三
奉行,又二:前明觀行、次辨發心。初觀行,為三:
一正作觀、二諮佛、三自慶。初文中明作無常
又作常。何者?若不作常,不解無常,觀常無常
達非常非無常。二「作是觀已」,即是諮佛。三「世
尊我昔曾聞」下,歡喜自慶,又三:初明蒙佛覆
廕、次「須彌山王」下明仰同佛解、三「我見世間」
下正是自慶。無根信者,本時五根未立,今遂
得信,故曰無根。「世尊我若不遇」下,第二辨其
發心,又三:一偏明王發心、二夫人眷屬發心、
三辭退。王發心,又三:一王發心、二如來印、三
王重發心。二「爾時摩伽陀國」下,通明王及眷
屬發心,又三:一發心、二供養讚歎、三如來述
成。正發心,又三:一國人、二王夫人、三王慶喜。
國人發心令王罪輕者,以是滅罪之疏緣故。
何以故?由眾生病故菩薩病,眾生病愈菩薩

亦愈。若依此文,從毘婆尸佛所發心不墮。若
依《世王經》,已於七十二億佛所發菩提心。「說
是語已」下,第二供養讚歎,又二:初少長,行身
業供養;次偈,口業供養。偈有十五行半,為二:
初九行半稱歎、次六行發願。就九行半又三:
前七行半歎口密、次一行歎意密、三一行歎
身密。初口密又三:初三行歎實語、次一行半
歎軟語、三三行歎義語。實語對虛語、軟語對
麁語、義語對綺語,應有和合語對兩舌語,無
者文略。又實語兼和合語。二「如來為一切」下
一行,歎意業大慈之德。「世尊大慈悲」下一行,
歎身為物示現。「我今得見佛」下,第二六偈發
願懺悔,即五悔意:初一行明迴向、次一行明
勸請、次一行隨喜、次一行明懺悔、後兩行發
願。初行願悉發始心、次行終見佛性。「爾時世
尊」下,第三述成,又三:一述其現世;二「汝昔已
於」下,述其過去;三「從今已往」,述其未來,亦是
勸修。《世王經》中明佛為說、文殊為說,王之重
罪如須彌山一切皆滅,所不滅者如芥子許,
猶入賓吒地獄,雖復在中而無苦痛。又為授
記成佛,名惟首陀惟沙耶,此言淨其所朗。三
辭退,如文。天行,縣指《雜華》。

嬰兒行品

此是第三明嬰兒行。有師言:借譬得名,權智
為體、化物為用。今明涅槃非大小亦得論大
小,小即嬰兒行、大即如來行,權智為體可施
黃葉,此不得在如來之行。文為三:初明嬰兒、
次釋嬰兒意、三結嬰兒果,上聖梵兩行皆爾,
此不應無。

就初為二:一明圓行嬰兒、二明偏

行嬰兒。他解:不起不語是本地嬰兒。此義不
然。汝云嬰兒是化他行,本地化誰?今明本地
非大非小,能起大小兩化,作大小嬰兒。就圓
嬰兒為二:一譬、二合。譬為四:一不能起、二不
能住、三不能來、四不能語。不起譬常,不起邊
中諸法之相。不住者譬淨,不著生死涅槃。不
來譬我,不從淺至深動搖彼此。不語譬樂,寂
滅涅槃不可言說。此圓嬰兒,從初發心常觀
涅槃四德行道,故言不能起住來去語言,呼
此嬰兒為如來行。佛作此行引上根者,能化
所化皆行四德,悉如來行,故名如來嬰兒行。
上聖梵兩行,皆先釋次第行、後釋圓行。今品
先明圓行、後明次第,當是前後赴緣自在。從
「如來亦爾」去,是合。向四譬合前三為三,如文。
次合不語中為四:一究竟故不能語,已至大
涅槃故。二明說即無說,故不能語。三祕密之
言眾生不解,故不能語。四明隨類不同,隨他
言音於我非語,非語故不能語。是究竟樂,說
即無說是常,祕密不解是淨,隨類是我。不能
語中還具四德,餘三譬亦應如是。

從「又嬰兒
者能說大字」去,是第二明偏行嬰兒,文為五:
一大字嬰兒、二無知嬰兒、三不作嬰兒、四黃
葉嬰兒、五欣厭嬰兒。初大字中二:有譬、有合。
初譬中言大字者,婆和是也,正取和字而為
大字,即是六度菩薩嬰兒。此菩薩三僧祇劫
百劫種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為半字無常
之佛,故知是和字嬰兒。合文自釋,文甚分明。
二從「又嬰兒者不知苦樂」下,是無知嬰兒,有
譬、有合。譬中舉六字,無苦樂是不取捨、無晝

夜是無憎愛。尋譬文似自行,合文中合菩薩
化他,當是互現。前後皆以如來合譬,中間兩
種以菩薩合譬,亦是互出。佛與菩薩皆能具
行諸嬰兒行,下文云「迦葉及九十三萬人悉皆
得此五行。」無知是通教菩薩嬰兒,達幻化
相,苦樂平等、冤親不二,合文分明。三從「又嬰兒
者不能造作」去,是不作嬰兒,有譬、有合。初譬
中云不作大逆不作小乘,此是別教菩薩嬰
兒。次合文云「無五逆二乘等心」,即是非生死
非涅槃,行於中道菩薩之行。四從「又嬰兒者
啼哭之時」下,是黃葉嬰兒,有譬、有合。初譬中
云楊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
木男女譬妄我。次合文中合於天上常樂我
淨。此中義推應有人中四倒常樂我淨,文略
不出。五「又嬰兒者」下,欣厭嬰兒,直法說無譬。
文為二:初略標、二釋。厭生死時說於二乘,即
是標。然實無有者,是釋,又二:初略釋、二廣釋。
初略者,知生死過是識苦集,見涅槃樂是識
道滅。次廣者,有斷不斷,此約集諦。正使有斷,
習氣不斷,有真不真,此約苦諦。生死中無涅
槃則不真,離生死有涅槃此則有真。有修不
修,此約道諦。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處等是
修。有得不得,此約滅諦。利使鈍使名不得,見
道修道名為得。然此中先明道次明滅者,若
鈍根小乘望果修因滅前道後,中乘利根道
前滅後,此亦無在。問:此中偏明五種嬰兒,上
何不明五梵行、五聖行?答:彼之兩行,依文則
無,義推則有。所言義者,以大涅槃心修於三
品,即別菩薩聖行,諸佛說已,聲聞緣覺則能

奉行。則是二乘聖行,二乘既能奉行,例知六
度通別人天等亦能隨分隨說奉行,故則有
也。梵行中九品增修,即是別菩薩梵行。慈為
一切善法根本,自然攝得聲聞六度通教人
天等四無量心一切梵行。何以知然?此嬰兒
行同他小善,小善不一,故具列五偏嬰兒行。
聖行正是自行,但明次第不次第,故不列餘行。
梵行是淨行化他,但列佛菩薩次第不次第。梵
行六度,通教雖有化他,一是具惑、二是半惑,
非淨梵行故不列。二乘及以人天,皆無化他,
故不列之。有無之意大旨如此。

從「善男子如
彼嬰兒」下,第二釋嬰兒譬意,文為三:一牒譬、
二合、三釋。初牒。金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非
道譬妄常,木男女譬妄我。二「如來亦爾」,但合
木男女一意,餘三可解。三「若佛如來」下釋既
知是妄,何以誑彼眾生。若不以妄引,墮邪因
果無由得出。今以妄引破彼邪因,則因縛眾
生想破;破彼邪果,則果縛眾生想破,是名破
眾生相。眾生相破,由此妄引。人天嬰兒其意
既爾,顯餘可解。

「若於眾生中」下,第三明嬰兒
行果。若於眾生作眾生想者,但是嬰兒,非嬰
兒行。以於眾生不作眾生想故,能破眾生相,
即嬰兒行成。以行成故止不啼哭,以果成故
得大涅槃。得果之文,分明若此。古來不見如
何如何。前聖行梵行立果近在初地,今嬰兒
行立果遠到涅槃,近遠互現,勿起偏執。又初
地亦具常樂我淨,亦呼為大涅槃。「善男子」
下,是大段第三單結次第五行。文為三:一總
結、二迦葉領、三佛述,如文。

卷 20

德王品

瑤、亮云:五行是略,十功德廣。一二功德廣聖
行,乃至九十功德廣病行。太昌宗云:從初至
六廣前三行,主對相應;後四廣後兩,全不相
應。光宅云:五行十德體一義異,同是因善。起
自外凡終於窮學,感後集果謂之為行、酬前
習因謂之功德,是則行因德果。開善云:五行
據淺,十德據深。五行始於聞經、終於初地,十
德始於初地、終金剛心,故品初則歎不與聲
聞辟支佛共,聞者驚怪。第六功德以金心為
體。河西云:五行是涅槃因,其趣深遠恐憚不
修,故舉十德莊嚴獎勸令學。今皆不然。前兩
家以廣略主對。義不相應,如其所說。光宅云
習因習果。乃菩薩之位,不關佛乘。開善云行
淺德深。文云「第九功德初發,五事悉得成就。」
此不應深。聖行以大涅槃心修,嬰兒行云得
大涅槃,此那忽淺?河西云是獎勸之語。獎勸
則通,何處不勸?研其遺文,不與經會。皆不用
之。今依經文「菩薩當修五種之行」,行即是修。
文云「菩薩修行大涅槃經得十事功德」,豈非是
證?前三聖行各說行果,亦是於證,其文則少;
後十功德非不明修,而證文多。其事顯故,判

行為修、以德為證。

就文為三:一佛明十功德、
二高貴領解、三總結。初又二:一總唱十數、二
別釋。初倡數為三:有對告、倡數、稱歎。初對告
者,光明遍照論外化廣,高貴德王辨內行深。
又光明是般若,高貴是法身,德王是解脫。解
脫攝法故如王,般若理周故遍照,法性尊極
故高貴,三德具足以目一人,從德名人,從人
題品。次倡數者,直倡十數,不別列名,下別釋
中一一出名。三稱歎者,河西云:梵本云希有
奇特,鈍根小智聞則驚怪。翻者略希奇,但存
九句。獨佛境界不與小共,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故不可思議。深無底故驚,廣無邊故怪。不
真故非內,不假故非外。分別智所不知故非
難,泥洹智所不洎故非易。無色故非相,無心
故非非相。無去來今故非世法,無邊無中故
無相貌。絕四離百故世間所無。

「何等為十」下,
第二是歷別解釋,先徵起、次正釋,即為十章。
舊分此不同。冶城為兩周:初功德不聞而聞,
從淺至深,至第六功德金剛三昧為一周;第
七功德又始發心,至第十功德修三十七品見
佛性為一周。開善作三周:初周如前;第七第
八為二周,謂從善友生即是外緣;第九第十
為一周,由信心得即是因由。今謂若望《法華》
明三周義,初法、次譬、後因緣,皆重說前義,故
言三周。今之功德名義永異,豈同三周?今但
為十。初文為三:先明五事、次論義、三結。初
文又三:先標五章、次列、三別解。舊明五事為
三慧:初一聞慧、次一思慧、後三是修慧。有云:
初兩是聞思二慧,中間二是聞思功用,後一

是修慧。興皇以初一是本,後四相成,由聞得
益,益故斷疑,疑除故直,直故知祕。今明不然。
三慧似道,此文明證,修大涅槃得十功德,真證
炳然。尚不得以別真道釋,何用小共似道釋
之?去文逾遠。興皇以五法相由。是亦不然,夫
入證在懷,非復前後說非行時,何況證時猶
在次第。文明證得而作修解,文明不共而作
共解,文明不聞聞而作從他聞解,文明不思
議作思議解,文明祕密作顯露解,文明圓備
作偏缺解,文明驚怪作尋常解,文明無差作
差別解,文明中道作邊窮解。若依文者,無十
過失,不知何故拒抗佛經?私諮後學,請觀
初德五法之文,不聞而聞猶參因相,聞已利
益等四全是果上之名。初既多立果名,餘九
縱似修因,亦是正中之行。章安置多少之言,
意亦如是,乃至細尋九句之文,皆悉順於若
修若證。故知凡諸釋經,若尋文取義、若依義
判文,不然則罔象消文,必招眾失。三解五法,文
自為五。初釋不聞聞為三:標、釋、結。標不聞聞
者,乃是圓證妙悟,發解稱聞,非他邊領。若從
他聞,即是聞聞,何得是不聞聞?

次「所謂甚深」下,
此即是釋。釋此圓聞,一聞一切聞。不可具說,
略舉三種:初不聞,聞第一義諦;二不聞,聞俗諦;
三不聞,聞真諦。此之三諦,三法一心,非前非
後、不淺不深,故言不與聲聞辟支佛共。二乘
之人永不證中,故不與共;亦不證俗,復不與
共。其雖證真,不知真之祕密,亦不與共。如此
不共,是故驚怪。乃至非是世法,上所稱美正
歎於此。今初就不聞聞第一義中為二:初通

列、次通釋。初列中,一佛性、二一體三寶、三
四德、四涅槃常住、五如來涅槃。次通釋一一
事中無非中道甚深。凡二十句,餘亦如是。
次從「復有不聞聞一切外道經書」下,是第二
不聞,聞俗諦,又二:初列俗諦法、二明祕密。初
俗法者,然根本有三外道,各有經書,此但列
迦毘羅優婁佉,不明勒沙婆者略。又迦毘羅
計一,即陰是我。優婁計二,異陰是我。勒沙婆
計亦一亦二,亦即陰亦異陰。與二人略同,故
不說。「復有十二部經」去,是第三不聞,聞真諦
法,亦二:一聞真諦法、二聞祕密。皆言因此經
而得聞之,即是圓證之義。毘佛略中明三寶
一體、佛性、常住、涅槃,小乘所無,是故除之。三
結,如文。

次釋聞已利益者,為三:標、釋、結。標證
得之益,非是思慧之益,文云「得近三菩提」。思
慧猶未發真,豈近義耶?次釋,為二:一略:二廣。
略中又二:先提緣由,故言聽受;次顯真證是
一心三智,舉三譬譬之:真智照理如鏡內淨,
假智照事如炬了外物,中智圓照如日遍朗。
而三番說者,令人易解,證時一心俱得三智。
二「若有菩薩」去,是廣明利益,又二:初敘緣由、
次歷四法。明益如文。不從他聞是真證之益,
而能自知近三菩提,故知非思慧明矣。三結,
如文。

三釋斷疑心者,為三:標、釋、結。標如文。前
利益是內證斷疑。「是外論」去,離亦稱智斷。明
生暗滅雖前後互明,同顯圓證功德故。舊云
是聞思功能。若小乘聞思,何曾聞思佛性之
義?若大乘聞思,未見佛性,今作離斷之義,於
證義便。釋文為二:初略釋離、二廣釋離。略有

三番:初離名義兩疑、次離八倒之疑、三離權
實之疑。初名義可見。次疑八倒云疑佛涅槃
是無常倒。次明常倒理須具八,而文略,將三
單對一雙,是五種。涅槃四倒,總別之殊。三
「疑有三」下,離權實上疑。疑三乘是疑權,了眾
生佛性是實理,須具列佛性,今但互現。「復次」
下,二是廣離,又三:一離眾多疑。以無常為首
者、即離實法上疑。次「復次色是我」去,即是離
假名上疑。三「四重五逆」下,是離依正兩報上
疑。五逆四重就正報論重惡,有佛性無佛性
就正報論極善。世界有邊無邊是依報。初如
文。次假名中云生死之法有始有終者,有始
有終是邪外所計,內亦有之。一云生死都無
終始,十二因緣輪轉無際。二云無明一念即
是其始,金剛後心即是其終。三云無始而有
終,經云無始無明,即是無始;佛果,即是有終。
若定作三執,即是爭論,真證之時即便得離。
「聽是經」下,三結,如文。

四釋慧心正直無曲,亦
三:標、釋、結。初標。前明內證三智、外離諸疑,未
知何智?今標正直之智,非是二邊,所以雙舉
正直、邪曲兩章。次釋出,既識二邊,正直自顯。
菩薩修聖行時已能除凡夫二乘邪曲,當知五
行是修;曲見既除,所見則正,當知十德是證
明矣。釋聲聞曲見,如文。三「修行如是」下,結,可
解。

五釋祕密義,亦三:標、釋、結。初能知者,標也。
前無二邊邪曲,而有正直中道之慧,此慧能
知深密之義。次釋中為三:一果深密、二因深
密、三不思議深密。初「所謂」下,即是如來大般
涅槃,即果深密。次「一切」下,是約因。三「復次」下,

約不思議。「實無有我而於未來不失業果」下
二句,此寄無而言有。次「諸業」下四句,寄有而
言無。寄有無而言非有非無,寄非有非無而
言有無不可思議,不可思議復不可思議,玄
而復玄,約不思議而論深密。

「爾時光明」下,第
二論義,為四:一德王論、二琉光論、三無畏論、
四德王重論。初為兩:先問、次歎。問為兩:初領
旨仰非、二正難。上雖說五事,今正難初事,凡
作三雙:初一雙作奪門、次作縱門、三作況門。
初奪門為兩:先法、次譬。法說為三:初通約有
無奪、次正就不聞聞奪、三結。初有無奪又二:
初奪、次遮。初文奪分使成兩。次「無不應」下,遮
生滅不得作一。次「如其」下,就不聞聞奪。三「世
尊若不」下,正結。先結定成兩,次「云何」下結定
不應一。「譬如」下,是第二譬說,先譬、次合。譬中
奪,凡累三譬,至是住相何因有去?去既未至,
所以須去。生已生故,故不更生;若其不生,即
不生不生。不得不得例爾。皆定奪為兩。次「聞
已」下,合譬不得為一。譬中無不一譬,但是開
合互現耳。從「世尊若不聞聞」下,第二一雙,是
縱難。難有三:初縱眾生,有三縱一徵;次縱佛
果,有一縱一徵;三更結兩縱,如文。從「世尊凡
是色者」下,第三一雙,是況難。前就色聲況,次
就三世況。初文者,障內色可見、障外不可見,
麁可見、細不可見,質柱一邊見、餘邊不見。世
間之色尚有可見不可見,況涅槃微妙,云何
可見?聲亦類爾。次三世者,三世有為尚不可
見,涅槃無為何可見聞?

「爾時世尊」下,第二歎
答。舊云稱歎,此非是答。今明亦是答,其以定

相難佛,明幻等豈可得定,眾疑皆息,是為歎答。
琉璃光,光來非青見青、非黃見黃,豈非不聞
而聞?即是瑞答。後琉璃光答問,即兼答德王
無疑為眾興問。凡此三答,三答三根釋然。河
西亦言:歎是總答,下別答。

「時大眾中」下,第二
琉璃光論義,為二:一從遠來、二至已論義。初
又二:先現來相、次正明來。初現相中,先放光、
次問答。初放光者,乃是奇異。仍釋前問名為
瑞答,以示來相。放光是光體,大眾遇光是光
用。師子王定,即自在定。迹既自在,乃顯光體
不可思議。「爾時文殊」下,二問答,又二:先明
其本、次明其迹。初本又二:先無言辯本、次寄
言辯本。初四菩薩相問皆默者,一顯諸法無
言、二顯此疑應從文殊得解故餘人不答。文
殊問佛,佛默然。眾見佛默答,咸謂文殊玄解;
所以迦葉復問文殊,文殊又默,眾謂迦葉已
解。如是傳傳,乃至五百。「爾時世尊」下,第二寄
言明本。先問、次答,凡有七番,前六皆破定相、
次一明因緣。私謂:此因緣答是破是立,因滅
無明即是破也,如前皆默;熾然菩提即是立
也,如後世俗。又前是自行破立,故眾皆默;後
是為他破立,故答光緣。故知光之本者,莫逾菩
提之燈,是故此光非色現色;從真起應,自彼
而來放光召機,故非現而現。問:菩薩放光豈
是常住?一云:藉彼佛力,故有常光。二云:彼菩
薩是佛,自有此光。「佛言文殊」下,第二辨光迹,
亦有問答。佛言莫入,即止其本;應以世諦,宜
明其迹。迹文為三:初此述彼土、次彼述此土、
三明菩薩欲來。

「爾時琉光」下,第二彼菩薩正

來。非彼佛不能答,示佛道同。欲生此土善、滅
此土惡,令見性得道,是故遣來。問:若諸佛道
同,彼土遣來,此應遣往。答:亦應遣往,但略不
說。又隨化主所舉,此佛舉彼菩薩故菩薩來,
彼亦應舉此,但略不舉。問:迦葉好世不說此
經,今佛惡世對治無常故說常經。滿月如來
亦出好世,何以說之?問難皆與德王同耶?答:
常治無常,其土應無。若逗常機任理而說,是
故云同。並云昔所不聞而今得聞,可非對治。
又迦葉如來亦有常機,何故不說?今解不爾。
彼土雖無對治之說,亦二悉說,迦葉亦爾。

「爾
時世尊問」下,第二至已論義,為二:初旁論去
來、二正問上義。初文者,然問答前後隨緣不
定,此中佛先問、次菩薩問。此中旁論與純陀
異,上文對佛而文殊旁難,即是人旁而法不
旁;此中正應問不聞聞而問去來,即是法旁
而人不旁。佛問意者,汝見諸法有去來故來?
無去來故來?琉光答,十番:初兩就前境明無
來;後八番約迷悟,悟無去來、迷有去來。琉光
明理不去來而迹有去來,迷悟亦爾,兼答高
貴不聞而聞。「世尊且置」下,正論義,為四:一請
許、二問答、三重研、四結難。請許如文。次「琉光」
下,問。若具足問,應如德王三雙六隻,此中直
問聞所不聞。凡有三異:一德王問廣、琉光問
略;二德王問證、琉光問修;三德王問不聞聞、
琉光問聞所不聞。云何會通?解云:琉光在本
土亦作三雙之問,眾已聞廣,是故但略。德王
通問五行之證,證是內悟不由外聞,故言不
聞聞。琉光問證中之修,即是天行,天行任運

念念增明,故言聞所不聞。詞異理同。佛答
為二:初緣起、二正答。初緣起中二:有讚許、誡
聽。許有六句,似如六度而不次第。汝欲盡海
我能善說,此約精進許。拔毒箭,此約戒度許。
慧炬照明,此約般若許。其問不聞聞,佛許汝
於佛性未得明了,我有慧炬能為照明,當知
廣說不聞聞即廣佛性。上文云「云何不聞聞?
得聞常樂我淨。」復是其義。若琉光問與德王
同,琉光得了因,高貴亦然。下文云「我因是事
即得悟解一句半句,得見佛性入大涅槃。」若
不聞聞是佛性者,三句:云何不聞聞是了因?
聞不聞是緣因?不聞不聞是正因?聞聞是境
界又是因性,聞不聞是因因性。例來不來、
生不生、至不至等,亦復如是。作船師,此約忍
度許。生赤子心,此約禪度許。惠施,此約檀度
許。次「諦聽」去,是誡聽,又二:初誡未聞、次誡聞
已。誡未聞有三:諦聽令不覆器、善思令不漏
器、念之令不污器,不覆故能受、不漏故不失、
不污故堪飲。誡聞已亦三:初三事誡覆、次二
事誡漏、次五事誡污。初標覆、次釋覆。當生敬
信,標法。至心聽受,標已。恭敬尊重,標師。莫求
其過,釋覆法。莫起三毒,釋覆已。不觀種姓,釋
覆師。若無三事,即器不覆。從「既聞法已」下,二
是誡漏。「莫生驕慢」去,是勿漏生死。「亦莫生念」
去,勿漏涅槃。無此二邊即是不漏。從「於佛法
僧」去,誡勿污:一勿污一體、二勿污四德、三勿
污大乘、四勿污無住、五勿污法相。若作別體
污即不能尊師,若起四倒污即不能尊法,若
起小乘住著生貪污即不能尊自。無此五失

即是不污。凡行十法,結是至心。問:琉光放
光,光即常住,安被斯誡?答:椎堪叩物,寄聖誡
凡。

「善男子有不聞聞」下,第二正答,即為二:初
約不聞聞四句、次廣開不生生兩番四句。南
方舊解:初四句是法說、後兩四句是譬說。地
論人:初四句是教相、次二是證相。觀師云:諸
四句無異,為逗三根,三番說之。舊解初番四
句,諸師不同。一師約二諦,云不聞聞即真為
俗,故真得有聞、不聞不聞。此但真諦絕無見
聞,聞不聞即俗為真無所聞也,聞聞但是俗
中有於見聞。一師約真應,不聞聞者法身起
應,不聞不聞法身嶷然,聞不聞者攝應還真,
聞聞應迹聞見。一師約生死涅槃,涅槃真寂
不聞不聞有感便應,不聞而聞生死紛紏。若
能修道則聞不聞,若不修道常是聞聞。一師
云:聞聞四句非是正意,後重研不生四句方
是正意,宜就不生等解。不聞不聞是涅槃無
始無終,不生生是涅槃無始而始,生不生是
涅槃無終而終。生死亦然,生生是生死無始
無終,不生生是無始而始,生不生是無終而
終。今謂:義皆不然。何者?此三番四句圓冠
諸法靡不該通,用圓釋經猶懼不會,安得偏
作若教行證法譬解耶?非但方不會圓,兼復
屠割傷體。又一師依於一諦以釋四句,雖言
親密,彌益疏遺。況作二諦,疣累轉多。真應生
死涅槃等二,亦復如是。況作生生等三句解
者,損失事深。況作互無,只是小乘少分意耳,
不關大道。今皆不用。又此十事皆是內證,德
王難不聞聞、琉光難聞不聞,二詞雖異而同

問證,答正廣明四句。若欲釋之,千塗萬轍同
顯斯證猶懼不當,而諸師蓬飛野外、蓱流海
表,偏據事相執一害諸,非但乖圓,永不聞證。
若以四句通釋諸義,觸處皆通。欲解初四句,應
扶佛語。佛雖答證,意在通修。初入證道,修道
忽謝,無所可有,名為不聞。真明豁開,無所不照,
即是於聞,故名不聞聞。證得如是大般涅槃,
大般涅槃無有聞相,故名不聞不聞。證起惑
滅,名聞不聞。寂而常照隨扣則應,名曰聞聞。
今取佛解不生生中四句釋此,既是佛解,非
徒穿鑿。初句明證智、次句明證理、第三句明
證斷、第四句明證應。若事若理、智斷自他,於
初證中具足無缺。如此之證,不與小共、不可
思議,聞則驚怪,盡涅槃海。此一妙證,釋二人
疑。復此不聞聞是證聖行、聞不聞是證梵行、
不聞不聞是證天行、聞聞是證嬰兒行病行,
一證一切證,圓證具足。故上文「佛告迦葉不
獨汝得如是五行,今此眾中五十三萬人悉
皆同得如是五行。」即其義也。復次不聞聞是
證了因、聞不聞是證緣因、不聞不聞是證正
因、聞聞是證境界,故佛答琉光云「汝於佛性
猶未明了,我有慧炬能為照明。」即其義也。復
次不聞聞是證圓淨、不聞不聞是證性淨、聞
不聞聞聞是證方便淨,故佛答琉光云「汝今
欲盡大涅槃海,我能為汝具足解釋。」即其義
也。若得此意,於一證中自在廣說。

第二廣
明四句。從「如不生生」去,明兩種四句。云何名
如,是不異義,彼此四句不可異故。於彼四句
更立名義互相顯釋,類例可通。略舉兩種,顯

廣義端遍冠一切內外諸法,那言此四是譬
說耶?興皇例以此四句通於本有今無、雪山
割肉等偈,不生生是本無今有、生不生是本
有今無、生生即是三世有法、不生不生即是
無有是處、生不生是諸行無常、不生生是是
生滅法、生生即是生滅滅已、不生不生是寂
滅為樂、不生生是如來證涅槃、生不生是永
斷於生死、生死即是生生、若能志心聽常得
無量樂即是不生不生。今明初約圓證根本,
其義既立,遍通一切內外之法,何但通諸大
經,亦通小律。生生是諸惡、生不生即是莫作、
不生生是諸善奉行、不生不生是自淨其意
。非但通於大小經律,亦得通於菩薩之論,
生生是因緣所生法、生不生是我說即是空、
不生生是亦名為假名、不生不生是亦名中
道義。

「世尊云何不生生」下,第三重研。何故
重研?良由不聞聞等義猶難解,更研不生生
等重助釋之。若了不聞聞等則不重研不生
生等,今欲類例通之使遍一切,故重研也。又
為二:一約內四句、二約外四句。內四句中,句
句皆先問次答。安住世諦者,有二義:若就生
死外法,即是初念託胎來名安住世諦;若就
涅槃內法,修習方便位名安住世諦。從修發
證,無明豁破,即是初出胎時,亦是涅槃無始
而言於始。將此類通不聞聞等,即是圓證,其
義轉明。世諦死時,亦有二義:若就生死外法,
福命俱盡名世諦死;若就涅槃內法,即是無
明盡時名世諦死,亦是生死無終而終。四住
菩薩,舊云:十住中第四生貴,住於生自在。又

云:十地中第四地斷見諦盡,不生三塗,能以
神力示自在生。今觀二解,一似別義、一似通
義,未會此文。尋此義意,但令菩薩四住惑盡,
非是結業牽生三界而能示現,名生自在地。
經有六住義,第四住與此義相應,具如《止觀》
第五,是引彼亦引證不生生等。第二約外法
四句而言未生生者,未之與不各隨義便。

「琉
璃光」下,第四結難。於三四中但難不生生等,
於不生生等四句中但難生生,欲因生生廣
解諸句。就文為三:一難、二解、三領。就難為
六隻三雙:初就常無常難、次就自生生他難、
三就本有本無難。皆難生生,為常故生、無常
故生?為自生、為他生?為本有生、為本無生?
初文常無常者,生若是常有漏之法,應無此
生。生若無常則有漏,是常生自無常,無常
則滅,不能自固,豈生有漏?有漏既其不為生
之所生,故應是常。次「世尊若生自生」下,第二
結自生生他難。生若自生生無自性者,言生
既自是所生,非復能生,無能生性,故言生無
自性。二云生本假緣,未有自性,何能自生?若
無自性,何能生他?能生他者,等是生他,何故
但能生於有漏之他,而不能生無漏之他?有
漏無漏,望自俱他。「世尊若未生時」,第三難。若
本有者未生之時已是於生,何故於今方名
為生?於今乃是緣合之時。若本無生而可生
者,虛空是無,那不復云虛空生耶?「佛言」下,第
二解釋,為三:先非六問、次釋六非、三答六問。
合有六非一是,為七章門。初非六問者,若定
如汝問,則皆不可說。初言不生生不可說,即

非初難生定是常。生生不可說,非第二難生
定無常。生不生不可說,非其第三自生則失
自性故是生不生。不生不生不可說,非其第
四生他之難。前云若能生他何不生無漏,故
言不生,不生不可說。生亦不可說,非其第五
本有之難。不生不可說,非其第六本無之難。
後一結有因緣亦可得說,即是顯四悉檀因
緣而可得說。「云何不生生不可說」下,第二釋
上六非章門。釋第一云:自云是生;復云不生,
不生即常。兩事相乖,故不可說。釋第二章,生
若無常則生復生,生為生所生,舉體皆生;復
為滅所滅,舉體皆滅。生生故生,即舉體皆生;
生生故不生,即舉體皆滅,故不可說。釋第三
章門,生不自生,本取生死。釋第四章門,涅槃
亦有生義,不可定言涅槃不生。前難云:等是
生他,何不生於無漏?無漏只是涅槃,涅槃亦
有生義,如是修道得故,故復是生。是生不為
滅之所滅,此生即常,故不可說。釋第五章門,
本無有生,豈可言未生已是有?釋第六章門,
不可定言有於不生,而復有於可得之事所
以復生,不同虛空一向無生。第七可說章門,
十因緣者,除後兩支,前十為生而作因緣,故
可得說。此只消文,《止觀》中釋四句稍廣。私謂:
準彼釋意,與今大經文理雅合,深會彼文無
生之觀,咸契涅槃無生之文。莫入空定,大眾
鈍故。有二解:一云眾實是鈍,不解空定,故言
莫入。二云若作空定之說,眾解則遲,空義深
隱取解為難,以遲難為鈍。然經文偈六句
皆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佛六番釋不

可說竟,又指因緣亦可說竟,此義猶略。今更
兩番說有因緣皆可得說,具於一句作四句
說,所謂不生生、生生、生不生、不生不生四句
皆如此說,是為因緣亦可得說。亦應言有因
緣故皆不可說。何以故?一句具四,何可偏作
一二三說?為此因緣則不可說。乃至四句悉
具四句,那可偏作一二三說?為是因緣皆不
可說。又四句即事而理,理皆不可說;又四句
即理而事,事皆可說。何以故?下文云「若知如
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今例此義,若知四句
即事而理即是說。地師名前三種四句約教
行證。一往而言非無此義,今欲分別此之六
句,似如襌複通別惑解。初兩句明通別惑、次
兩句明通別解。不生生是別惑襌、生生是通
惑複、不生生是通解襌、不生不生是別解複。
次生句,結前襌生複生同是惑生。次不生句,
結前襌不生複不生同是解故。如此襌複惑
解皆不可說,因緣可說,具如前辨。「善男子
有為之法」下,第三答,即正答六問。答前六句
為兩:初答前兩問、次答後四問。答前又二:先
別就四相、次合就四相。初別就四相即為四。
初言生是常者,當其分部守其自性,故得
是常。言無常者,住來住生,生即改變復是
無常,住亦如是,為生所生不得是常。異亦如
是。而言法無常者,前生中云「住若無常,生亦
無常。」今舉法對異,還是前生住無常法。異亦
有常無常義,具如生住。壞亦如是,文云本無
今有壞亦無常者,本無今有只是生義,已生
來生壞,壞不得是常,本有今無復是無常。「善

男子以性故」下,合明四相各守性分皆得是
常,以二義故不得是常。近論念念遷變,遠望
涅槃即復非常,為涅槃所斷是故非常。「善男
子有漏之法」下,二答後四難,又為二:一正答
第五兼答第六、二正答第四兼答第三。此初,
答第五問者,上問:若本有者,云何於今乃名
為生?今答云:本有生理,非是已有今方是生。
即兼答第六,等是無生,何故不說虛空為生?
今答亦云:有可生之理方得有生,虛空無可
生之理,何得說空以之為生?「無漏之法」下,答
第四難,有法、譬、合。初文者,初難云:若能生他,
應生無漏。今答:無有生於無漏之理,故不能
生。有漏之法有生性故,故可得生。兼答第三
生無自性難。若有自性,生能生之;既無自性;
豈可得生?兼答兩意,自然懸去。次譬中舉火
眼者,各有其性,火性能生、眼性能見。此中言
有生性故生能生者,即是破性義竟。然後說
性是則無爽,如前非性執竟,後方云有因緣
時則可得說。合如文。

「爾時琉光」下,第三領解,
又二:初經家敘相、次正陳解。陳解又二:自陳、
陳眾。初陳自云聞不聞、陳眾云不生生,此即
陳其得解之門。只為不至至四句有未解者,
無畏更問生不動國,德王更論不至至等。

「世
尊我今已解」下,第三無畏論義,為三:一請許、
二論義、三請答德王之問。請許如文。二無畏
論義,有三問答。領解問中又二:初問此生彼、
次問彼利根,此兩相成,轉側為異。問:經說淨
穢二土菩薩互有勝負,今云何通?答:若敵對
相望,淨土則勝;若權實相望,若入實淨土勝、

若入權穢土勝。次佛答:正答初問兼遣後問。
偈有二十一行:為兩:初十行是止善、後十一
行明行善。然淨土之業即菩提心,今論別行,
乃是總別不異。三領解,如文。「是光明遍照」下,
第三請答德王之問。上中已解為未悟者更
請,先問、次佛答。問如文。佛答為二:先讚誡
聽、次正答。答中先舉未至不至、次牒聞不聞。
初又二:初標至不至章、次解釋。釋中意者,然
德王初問有三種六種,佛說六喻及光瑞答
不聞聞竟,次琉光論義已答不生生竟,今更
重牒不至至爾。初聞不聞四句,上根已了;次
不生生四句,中根又悟;今為下根釋不至至
緣之所宜,故前後間出爾。就此四句,前兩句
明涅槃有至不至,修道除惑則至、不爾不至。
下兩句明生死有至不至、若修道背厭則不
至、不爾則至。還重反覆,成上諸句。然此中解
釋還須望前,前云不生不生即大涅槃,此言
不至還是不生,更無別異。若爾,何以不同前
明不至不至?答:為緣襌複。不至者,即是凡夫
不能修習所以不至。不至至者,亦望前初出
胎時名不生生,此中言不至至,於生死互舉
一邊。至不至者,亦須望前。世諦死時名生不
生,亦是互舉。至至亦須望前,前云生生不斷,
此中還論生死,故與前同。次牒聞所不聞,又
二:前列四章;次釋中但釋一句,前已釋竟不
欲煩文。地人別分教證淺深之異,然今文意
只是緣宜,宜作三說。但是悟有前後,非關法
有淺深。何以故?語異義同故。

「爾時光明」下,第
四德王重論,為二:初襌問果、次雙問因果。初

問為二:一問、二答。問為三:一問涅槃始有即
是無常;二問因莊嚴故復是無常;三問涅槃
若有亦是無常,於第三問中復有四章。不者,
直作七問:一問本無今有故無常、二問因莊
嚴故無常、三問若是有故無常、四問可見故
無常、五問不平等故無常、六問有須待故無
常、七問有名字故無常。初問又三:謂領旨、略
問、廣問。廣問有法、譬、合。第二第三第四,如文。
第五有兩重譬合,第六有譬有合引昔,第七
如文。「爾時世尊」下,第二佛答三問。初答本無
今有,有法、有譬、有合。地人作真緣兩修釋,言
真修是本有、緣修是始有。三論師用正因緣
因釋,正因是本有、緣因是始有。從「汝言因莊
嚴故」下,答第二,有法、有譬。譬中三重譬,合如
文。從「汝言因緣故」下,答第三涅槃是有,一往
問答似不相應。問直云涅槃是有即應無常,
今舉五因者,明涅槃不同五因之有,後舉生
了而復簡生,但同於了,只答此問即兼餘四。
前舉五因,似四緣三因,生因即報因但長有;
草木和合因,即是習因,善惡自然相似;住因
即依因。增長因即增上緣,遠因即緣緣,但無
次第緣。後二因者,不同作因,同於了因,如文。
以後二因簡前五因,皆作因故。「爾時光明」下,
第二雙,問因果。問中二:先六度,即是問因;次
問涅槃,即是問果。佛答又二:一雙答因果、二
別答因果。初雙答,如文。「善男子云何是施」下,
二別答因果,又二:先因、次果。初因中又二:初
明順因、次明違因。初文又二:初正答:次歎經。
初正答為六辨度非度,前五是少分涅槃、後

一正是判度。有相有得則非度義,無相無得
乃名為度。其中廣舉一檀為首,餘五悉指《雜
華》。「云何菩薩不聞十二」,歎經,先結菩薩為歎、
次結三乘為歎。初文中云十二部經其義深
粹者,昔十二部但明於空,比生死為深而非
邃。此經明生生即不生生、即生不生、即不生
不生,故為深邃。亦是即有不有、即空不空、即
非空非不空,是故深邃。

卷 21

德王品之二

起卷德王問。「若犯重」下,第二明違因。於中為
三,謂問、答、領解。冶城為六問,開善為五問,只
是三意:初兩問四罪、次兩問一闡提、三一問
不定。初問四罪者,若有佛性,不應墮地獄;如
其退落,佛性不持。第二問若有佛性,云何復
言無常樂我淨?若無四德,豈有佛性?第三問
闡提斷善,應斷佛性。第四問不斷佛性,何名
闡提?第五問四罪與闡提等不定,還生善根;
涅槃不定,還成凡夫。難文小廣。入涅槃已若
還出者,聖還成凡。若爾,佛無四德;若不爾者,
闡提亦無成佛之義。前難令涅槃無常,佛答
非無常。此中作不定難,一切不定則一切無
常,則涅槃亦是一切之限,亦應無常。此難難

一切人悉令皆轉。佛答為兩:先歎問、次答
問。初歎問為四:一歎現德、二歎往因、三歎所
問超逾人天、四誡聽許說,如文。「善男子一闡
提」下,正答,為三:一答第五不定問;第二答第
三斷善問,即兼答第一第二罪人問;第三重
答第五不定問,兼答第四問。初答第五中三:
先標、次答、三結。從「如汝所言」下,第二正答第
三,有三番:一約內外、二約漏無漏、三約常無
常。佛性中道非此二邊,故不可斷。人天是善、
三塗是惡,凡法為外、聖法為內,世間是漏、出
世無漏,有為無常、無為是常,佛性悉非此之
兩邊,故不可斷。「若是斷者」下,兼答第一第二
罪人問。彼雖作罪終不斷性,明罪不定,以不
定故得三菩提。本取斷已名一闡提,性非已
得,云何可斷?既非定有,豈能遮墮?答第一問。
若非定有,遣第二問。又斷已得方名闡提,今
性非已得,亦遣第四問。「犯四重」下,第三重答
第五問,為三:初汎明不定、二廣明不定、三結
不定。初文又四:一明惡人不定、二明諸法不
定、三明善人不定、四明如來不定。此即惡人
不定也。「色與色相」下,第二明諸法不定,有法、
譬。初法如文。次譬中凡三譬三合,如文。而言
亦有定相謂常樂我淨者,為其前難不定云
如來入已亦應出聖成凡即無常樂,今答不
爾,無定之中亦有定相,謂如來常樂我淨,故
言亦有定相。「須陀洹」下,第三明善人不定。「如
來今於」下,第四明如來不定。方便道中如來
不定;法身本地定不為凡,是名為定。二端不
可得燒者,兩解:一云襯身譬本地、在外譬迹

應,此二不滅;二云襯身譬佛智觀機、在外譬
神通應物,物機無窮故神通不盡,是故不燒。
襯音者非,應言親音。此衣在裏,名為襯衣。

「善
男子當知如來」下,第二廣明不定。舊解諸句
作一存一亡,非鬼至亡法身,非非鬼至存應
身。今謂法應兩分還是定義,豈是不定?興皇
云?非鬼法身不定,法身則亡非亡。非非鬼應
身不定,應身則存非存。存非存,能鬼能非鬼;
亡非亡,能非鬼能鬼。今謂皆未免定。何者?鬼
定能非鬼、非鬼定能鬼,雖言不定,亦名為定。
今明鬼即非鬼,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即鬼,
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非非鬼亦即鬼非鬼,
是一即三是三即一,無一無三一三不定,斯
則真不定義。餘句例然。今先唱章門、次解釋。
凡二十章門,但解十六,不釋四門。於第九短
非短門中云現三尺身者,河西云:其家無兒,
產一子,長三尺而死,父母悲苦失性。佛現兒
像,父母見子還得本心,謂兒言:「我言汝死,汝
何處來?」答言:「從死處來。因緣暫會,身屬眾緣,
四大假合。遍觀眾緣,何者是身?」種種說法,惑
心即斷,便現三尺佛身光明色相,長者得阿
那含。非漏非無漏是第十六章,而最在後釋。
何故爾?佛欲廣釋此章,故留在後。又私謂:諸
門之中若漏無漏,凡夫聞之多易解故。又二:
初明非有漏,其文極廣;後明非無漏,其文甚
少。廣略相望,亦應可見。初非有漏,文為二:先
明三漏、後明七漏。問:何不取三界煩惱為三
漏,而取色無色為有漏、通取無明為無明漏?
答:佛說無定,或轉三漏以為四流。然作三漏

者,欲重故獨為一,色無色小輕故合為一,無
明是根本通共為一。但數家稱為漏落生死,
論家稱為漏失道理。今經意者,只是煩惱則
名為漏。

「復次一切凡夫」下,第二明七漏:一見、
二思惟、三根、四惡、五親近、六受、七念,前兩
是漏體,後五是漏緣。見是利使、思是鈍使、根
是內五根、惡是外惡法、近是惡人、受是受取
色欲等法、念是晝夜念念不斷。今文無思漏。
又惡漏作離漏名,能離是道,所離是惡。初解
見漏中應具十使,但舉疑見者,欲明貪瞋癡
慢四使通於見思五見及疑,但在見諦思惟
門中則為慢攝。文又二:先廣明疑心、後別明
見使。疑乃非見,但疑見相關,故言疑見。生六
種心者,具列諸見。莊嚴云:只是五見,開邊為
斷常,故言六。開善云:決定有我、決定無我,未
是六數,但總唱決定。從「我見我一」下,即是六數:
一我見我、二我見無我、三無我見我、四我作、
五我受、六我知。所言六者,一於假我計有真
我,故言我見我。二於假我上計無此我,故言
我見無我。三於陰身上計有真我,故言無我
見我。「我作」下三種,即十六知見中三,河西以
決定有無為二。我見我者,本計有我,入定之
時見妙光明猶如日月,即以所見證定有我,
故言我見我。我見無我者,計現有我、過未無
我,即斷見外道。無我見我,謂諸有情悉無有
我,離五陰外別見有我,如麻麥等。我作我受
者,謂始終常有,即是常見,謂我能作因、我能
受果及以能知。

「從凡夫不能善攝」下,三釋根
漏,又三:一明凡夫因根起漏、二明菩薩不爾、

三結如來無漏。凡夫如文。「菩薩」下,二明雖復
因根,不起諸漏。行苦者,二解:一云即三苦中
之行苦,此苦最通;二云行是無常,苦但是報,
不得為一。言二十五里者,譬二十五有。鉢譬
色心,油譬於戒,不棄一滴譬不犯一戒。王譬
佛,臣譬行人,拔刀在後譬於無常。「如來拔出」
下,第三結如來無漏也。「復有離漏」下,第四釋
惡漏。當體名惡,從治道名離。又二:先明能離
之道、後明所離之惡。初又二:先明菩薩修行、
後引昔證今。初文有五種法師,而言一經於
耳七劫不墮者,前〈名字功德品〉云「若聞常住
二字生生不墮」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
說行者,即生生不墮。若不能深思惟行者,只
得少益。八魔者,舊云:無常等四各有其因,是
為八魔。又一解:煩惱等四及無常等四為八。
「善男子我念過去」下,第二引昔證今,於中有
偈。舊解:上半明果、下半辨因。證涅槃是果,至
心聽是因。果中有得離二事,證涅槃是得、永
斷是離。因亦有二:至心是修行、無量樂是得
果。言得樂果者,非常樂果,乃是行因得因中
之樂果。有人評之:比太近局,全無所以。若只
有此事,何能賣身?復云何聞此而得成佛?觀
師云:偈意無量不可得盡,所該甚廣義味無
竭,且出十義:一三寶、二四諦、三三德、四四
德、五生不生等四句、六本有今無偈、七雪山
偈、八四悉檀意、九中論偈、十四種佛性。所言
偈含三寶者,只如來證涅槃此一句,即是佛
法三寶。能證之人是如來,即是佛寶;所證之
法是涅槃,即名法寶;永斷一句只是助語,若

能至心即是僧寶。能至心聽即是秉行之眾,
豈非僧寶?但此一句亦得兩望,至心亦得是
法寶,至期何處即是聽法,今且屬僧。得無量
樂亦是助句。明三寶者只是兩句,且置兩句
言四諦者,不取諦義但取行證。證此法者,佛
證涅槃,即是證滅。何故知爾?涅槃翻滅,豈非
滅諦?永斷於生死,即是除集,集是煩惱及以
結業,今生死亦是煩惱及以結業。若能至心
聽,即是道諦。由至心聽,故即證道。常得無量
樂即是苦諦。何以故?苦果既遣,便獲樂報。三
三德者,即是摩醯首羅三目,亦是伊字三點。
如來證涅槃,即法身德;永斷於生死,即解脫
德;至心聽,即般若德。更須一一釋之。〈四依品〉
中明三德者,一法身、二解脫、三般若。〈四相品〉
中不爾,一者涅槃、二者解脫、三者般若,即取
涅槃代法身。今此中既云涅槃者,豈非法身?
永斷生死是解脫者,有生死即有累不脫?今
既斷除,即是無累,寧非解脫?至心聽即是般
若者,由聽法故能生智慧,智慧既生寧非般
若?不至心者容可不生,今既至心聽,即能生
智,復得法樂自娛,非復世間之樂。言四德者,
即常樂我淨,如來證涅槃即常德。問:為將如
來為常?涅槃為常?今明人法皆常,故前文云
「以法常故,人亦是常。」永斷即淨德。生死是可
惡,不淨充盈;既除不淨便得淨法,豈非淨德?
至心聽,即我德。由我能聽,無我誰聽?常得無
量樂,自是樂德,亦云復是重明常德。生不生
等四句者,前已委悉解竟,今不復釋。應本
有今無偈者,如來證涅槃,即本無今有,未證

涅槃即是本無,今既證竟即是今有。永斷生
死,即是本有今無。如來未斷生死之時,由有
煩惱,即本有義;既證法身,無復煩惱,豈非今
無?下之兩句不可分張。只此三世是無有是
處,故直合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何者是三
世法耶?只證此法涅槃常果,即是三世無有
是處。雪山偈者,文小交加,須善分別。上半不
應此中文義,但取下半,而復不全應今四句,
但應今兩句。生滅滅已,即是永斷於生死。寂
滅為樂,即是常得無量樂。此兩偈相望,互有
所無。此偈望彼,即無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彼
偈望此,即無如來證涅槃。若能至心聽,亦應
四悉。如來證涅槃,即第一義,有時說涅槃為
第一義。永斷於生死,即對治。論中云「以三觀
治三漏」,今正斷生死,豈非對治?若能至心聽,
即是世界。世界之中,或言有我、或言無我,皆
當至心領受。此我無我常得無量樂,即各各
為人,論中云「一法分為兩種說之。為計我者
即說無我,計無我者即說有我。著苦說樂,執
樂說苦。」今此為除計無常苦者,故明常樂等
法。《中論》偈者,因緣所生法,即如來證涅槃,涅
槃只是因緣之法,若非因緣即成性義。我說
即是空,是永斷生死,既斷生死故得是空。亦
名為假名者,即是至心聽,若有假我方能聽
受。亦是中道義,即是常得無量樂,中道即是
非有非無,亦是非常非無常,結之為常。無苦
無樂,結為大樂。今此常樂,即是中道之常樂
也。四種佛性者,除正因性,但取果果因因四
緣佛性。如來證涅槃,即是果果性,故下文云

「果果者謂大涅槃」。永斷生死,即因因性,下文
云「因因者,十二因緣所生之法。」亦斷十二因
緣煩惱盡者生觀智解,豈非因因?至心聽者,
即了因性。三十七品、六度、四等並是了因。常
得無量樂是菩提果,以常樂故,豈非果性?觀
師云:聊爾思惟即便得此十科大義,是故當
知其理無量非可述盡。前〈梵行〉中言痛,此中
云不痛,舊解云:只是淺深。次明所離之惡。
謂惡象惡馬諸惡獸等能害人者,能生惡念
動身口惡;惡城惡舍無情之物,何能為惡?如
在邊城持弓執箭警柝遏道,豈不生人殺害
心耶?惡舍亦爾。此是惡緣。惡知識者,甘談詐
媚巧言令色,牽人作惡,是故須離。

次釋第五
親近漏,如文。

「復次一切凡夫」下,第六釋受漏。
文云覺覺,即受也。〈聖行品〉云「受為覺相」。因三
受後起三煩惱,故名受漏。其中復釋沙門等
名,皆有多義,不可定執。此中六難與上純陀
有異,上以檀為難,〈哀歎品〉以羅漢果為難,此
中以怖心為難。何故?三處辨難而五同一異。
〈純陀品〉對俗,故云最後檀難;〈哀歎〉對道,故羅
漢難;此中通對著有凡夫,故怖心難。

德王品之三

起卷釋第七念漏。又二:先明漏相、次明菩薩
無漏能斷念漏。行心邪念為漏,理應具三受
中生念漏,今偏據苦中生念漏,起貪瞋等過。
「菩薩」下,第二明菩薩無漏,又三:法、譬、結。初少
許法說,正明菩薩思惟能斷念漏,凡夫愚人
不能思惟令其漏滅。從「譬如有王」下,第二譬
說,為二:先譬、次合。初譬者,說之不同,或七八

九,望下合文應是八譬:一四蛇、二五旃陀羅、
三詐親、四聚落、五六賊、六大河、七草筏、八
到岸。束八為三:初六譬道緣、次一譬修道、後
一譬得果。初言王者,三解:一云佛說眾生身
中四大;二云無明能構眾生四大之身;三云
此經詮眾生四大各相違害譬之如蛇。篋譬
一身,養食譬摩洗。準法者,依所作惡,品有輕
重。戮之都市者,斷善根、絕慧命,其事顯然,故
云都市。切令者,敦惡莫作、誡善奉行。逃走者,
若得真解,彰顯而去;今初伏惑,故言逃走。次
「王時復遣」下,五旃陀羅用譬五陰,刀譬無常
苦。迴顧者,欣涅槃為逃走,厭生死為迴顧。三
「是時五人」下,詐親譬。藏刀者,以虛妄我覆於
無我,妄樂覆苦。密遣一人,一人譬愛。五陰行
心有此貪愛能惑眾生,故言詐親。四「其人不
信」下,聚落譬,譬於五根。五根即是識所棲託,
如人居聚落。𬎩重。沓字書為洪音。既不見人即人空、求物不
得即法空。坐地者、安心空境。五「聞空中聲」下,
六賊譬,譬於六塵能劫善財。空聲,譬於聞佛
教中說有六塵。夜來者,無明闇心蔽此六塵。
六「路值一河」下,譬遇惑流。但諸眾生恒在煩
惱,那忽云值?然都未修道,則不知惑過;今始
研心,知其為閡,故名為值。斷常衝擊,譬之漂
急。乏戒定慧,故無船筏。七「即取種種」下,筏譬
修道,運手動足譬道用。筏不可依,慮善微弱
不能勝濟。身倚者,心依此善截流而去。草木,
譬眾善法。兩手,譬權實二智。兩足,譬戒定二
善。八「即達彼岸」下,譬得涅槃果。在此在流多

有所畏,既度到果必無所怖。

次合八譬。初合
四蛇即是四大。大有內外,內身四大正合四
蛇,四大共造眼根合見毒,共造身根合觸毒,
共造鼻根合氣毒,共造舌根合齧毒。次合五
旃陀,如文。三合詐親。親只是愛,愛能諛讇誘
害眾生。但前三心不能生愛,唯行心中能生
親愛。然此五陰盡能為惡,但起愛取要在行
心,故云一怨。文云「怨詐親者有始有終,愛心
不爾,無始無終。」復有二義:一者如十二緣,猶
如車輪無有始終,愛心亦爾無有始終。然十
二緣復有始終,即無明為始,老死為終。言無
始終義者,求愛來處永不可得,即無始義;去
處無從,復是無終。次合第四空聚落者,即內
六入。外世間聚人所住處,無人故空。六根即
是我之棲託,求不可得故空。如人望舍謂內,
有人比至,進覓都不見有。菩薩亦爾,觀於六
根皆空無我。但此六入即為六根,并外六塵
內外十二。六根亦名六情,亦云六識。根以能
生為義,情從生識得名。然六根無情,識即有
情,從能受名故云六情。識取和會,根塵和會
故能生識。次合第五六賊,即是六塵。賊從外
來劫人資財,六塵之賊劫人善法。但此六塵
生三種法,四事能生細煩惱者名為四微,所
生者麁故名四大。言四事者,色香味觸。四
大各四,亦不具四。五事生者名為五欲。言五
事者,足一聲塵。六事生者即名六塵,塵是滓
累之名。次合第六一河,河是煩惱。但此關二
河六河,不暇併述。有生死河涅槃河、善法河
佛性河。但此經中三河不同。〈師子〉中明生

死河,〈迦葉〉中明涅槃河,此中明煩惱河。「既至
河上取草為筏」下,合第七譬,戒定智慧以為
三品。「到於彼岸」下,合第八到彼岸,譬常樂涅
槃。

「云何如來非無漏」下,第二釋非無漏,半句。
文云如來常行有漏者,數人云:有漏無漏逐
境為判,若緣漏境名為有漏,緣無漏境即名
無漏。此中明如來有漏,似數人解。何故爾?文
云「如來常行有漏」,有漏即是二十五有,故知
是從二十五有境為名。論人從心,何時逐境?
我體清淨無煩惱時,雖緣漏境心不成漏。此
之兩解,為鬪爭本。此中具明如來非有漏非
無漏。非有漏者,乃明如來無復諸漏。非無漏
者,明佛猶有漏。此漏無漏,欲明佛是非有漏
非無漏,漏無漏雙非,何曾云是有漏無漏?

「善
男子以是因緣」下,第三結不定。

「爾時德王」下,
第三領解。

「如佛上說」下,第二德王更請答
上果問者,前問既遠,故重牒之。就上第二雙
問因緣中,先雙答因果、次別答因果。別答中
如來既廣答因竟,今德王更騰果問。文為二:
先騰果問;「爾時佛讚」下,第二如來答。又二:
一歎問、二正答。初但歎問,即有二意:一歎其
有憶持不忘。既經長時,猶憶前問,能請佛答,
故是得念總持之力。二者此涅槃中多有所
含,汝今併欲而總持之,是故復云得念總持。
「如世人言」下,第二正答,又二:一者舉大小相
對,是就相待義答;二者就絕待義答其大涅
槃問。初明相待,即有十對。絕待義者,如下文
中「譬如虛空,不因小空名為大空。涅槃亦爾,
不因小相名為大相。」就相待中,先舉十對以

為十譬、次合。合中為兩:先總合、次別舉譬帖
合。總合又兩:先列大小兩章門;次「云何涅槃」
下,釋兩章,先釋小、次釋大。初釋小又二:先舉
五事少分有滅苦之義,名為涅槃,非大涅槃。
「若凡夫人」下,第二舉斷伏之滅名為涅槃。先
出凡聖兩章門。次釋中二:先釋、次釋成。初從
「或因世俗」下,釋上凡夫。「或因聖道」下,釋上聲
聞。世俗即是外道得禪伏惑之人,聖道即是
小乘斷惑之人。「何以故」下,二釋成上兩。還生
煩惱,即釋凡夫。有習氣者,即釋小乘。次文中
具出習氣之義。通論十使皆有習氣,如舍利
難陀畢陵伽等,今偏就我見明習。無我無
樂唯有常淨。無我樂者,此是與其常淨,奪則
皆無常樂我淨。「常樂我淨」下,此三句合十二
字,釋上大涅槃章門。「善男子譬如」下,第二舉
譬帖合。上有十譬,今但別合七,餘三則兼合。
王、城、地三事共一合,此三事相兼,王即有城,
城即有地,義勢相隨。人天又共合。於別合中,
先合海、次合河、三合山。摩訶那伽鉢建提者,
《大論》云「大龍大象,天中力士。」梁武翻為極牡。
「隨小王」下,第四併合三譬,大王、大城等也。「四
種兵」下,第五合前第七眾生、大眾生譬。「若有
人能」下,六併合前人大人、天大天兩譬。「普示
眾生一實」下,七合前有道、大道。

「大名不可思
議」下,第二釋大涅槃,即絕待釋,又二:先總、次
別。初總釋又二:初明不可說、次可說。次別釋
中但約三德不言常者,二義:一云前開宗廣
明常竟,故略不言;二云〈名字品〉云「所言大者
名之為常」,此更明大,不復言常。就三德中亦

各有二:初大我中二者,先不可思議釋大、次
多因緣釋大,即可說不可說也。今文中云「有
大我故名大涅槃」,又云「涅槃無我」。舊有二
解:一云無我者,絕名冥真,故涅槃無我;俗諦
寄名,故涅槃有我。二云無我者,涅槃中無我
者,無生死妄我;有我者,有常樂之我。觀師難
此二解:若絕名冥真名無我者,亦應絕名冥
真名為無常。彼解云:不得無常,涅槃是常,故
以冥真四絕名為無我。更並冥真四絕,故無
常。難次家云:既言無生死中我,亦應無
生死中常。彼即反難:生死中何處有常?即應
反問:生死中何得有知?彼若解云:生死無真
我,而有假我者。又並無凝然常,有相續常。若
爾,非但無生死之我,亦無生死之常,並之無
窮。八自在者,一一多、二小大、三輕重、四色
心、五根、六得、七說、八見,如文。「復次譬如寶
藏」下,第二釋多因緣故名大我。次大樂,又二:
一明不可說大樂;次「世間」下,明多因緣大樂。
初文釋四樂,於中初樂之中有三復次,明無
苦無樂之樂。二「大寂靜」下,即是明無喧無靜
名大寂靜,名之為樂。三「一切」下,釋非知非無知
乃名大知,名之為樂。四釋身不壞者,即是非
生死非涅槃之身,是故不壞名為大樂。次「世
間名字」下,第二釋有因緣。還對無緣以之為
釋,故分有因、無因二文釋之,先明有因緣、次
辨無因緣。涅槃即同,無有因緣,還是前絕待
之意。初有因緣中云迦迦者,烏聲。究究者,雞
聲。怛怛者,雉聲。次無因緣中云曼陀等者,河
西云:曼陀婆者,梵本一音二物:一者高座敞

堂、二者藥湯,而出經者言殿堂飲漿。薩婆車
多,云似馬芹,一音二名。坻羅婆夷,是燕雀,亦
一音二名。

次「有法不可稱量」下,第三就不可
量釋淨。初釋中文多因緣,但是文略;次以純
淨故名為大;後釋淨義。凡舉四淨義,如文。「善
男子是名」下,大章第三總結也。

德王品之四上

起卷明第二功德。他釋十德各各論體,謂初
功德以五事為體,此功德以五通為體。今云
不爾。此文云「以得大涅槃威神力故」,當知十
功德皆以涅槃為其體,隨事分別種種不同,
體應根本、義從枝末,而言十德、五通者,皆約
無分別中而論分別。若十若五,舊云:初功德
深、第二功德淺。此不應爾。上以四句開拓人
謂為深,此中直說人謂為淺。若欲開此為四
句者,不得得、得不得、不得不得、得得,餘章
亦爾,何淺之有?舊云:大乘異小,唯佛乃
具漏盡。菩薩乃是因人,故但五通,不說漏盡。
此乃一往以因讓果,若具足論,唯佛世尊有
真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國,他心宿命究竟
在佛。菩薩既其分得五通,何以不云分得無
漏?今此文中雖列五章,六通意足。舊用不得
而得,是總標五通。今云不爾。不得得者得大
涅槃,大涅槃者中道佛性,非漏非無漏之無
漏,故文中非外道即非漏,非二乘即非無漏,
而言得大涅槃,即非漏非無漏之無漏。釋云:
所謂神通者,不如小乘十八變化之神通。神
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即是中道,無二
邊漏名大涅槃,指此而為無漏通也。私謂:驗

此十德皆證。初文既有知於略藏,豈有不能
分證六通?故知德文皆悉互通為辨,不別而
別故十相不同,別而不別同一涅槃,是故對
地亦應無失。況復十地義通圓別,別而不別
圓義也,不別而別別義也。若依此意,以此十
德中之法門,一一皆挾十地,帶圓法門作通
別釋,彌益其美。此則與經部會、與五時會、與
諸教會、與逗機會。

就文為四:初標、次列章門、
三解釋、四結。二列六名,既異小乘,當知六通
不與彼共,文中解釋一一簡出。列名雖異,今
指此文亦名六通。不得而得即漏盡通,不聞
而聞即天耳通,不見而見即天眼通,不至而
至即如意通,不知而知即他心宿命二通。三
解釋,文即為五。然列章與解釋小不次第,緣
宜不同是故耳。就初不得得章為三:一標、二
簡顯、三結。標者,即標神通。神是大涅槃天然
之理,此理融通自在無閡,故稱神通。其名雖
同,其理永別,故簡除凡小,顯出中道圓具自
在,故知漏盡方名神通。從「通有二種」去,是簡
顯。即為二:標釋;釋中二:一簡非、二顯是。初
簡非中,即簡出外道二乘,如文。顯是為兩:一
明一心中神通圓滿具足,如文;二顯身心自
在具足,就其體圓自在明其用妙。就自在天,
又二:先簡出不自在、次明自在。第三結文,可
解。「復次所現身相」下,二釋不至至章門,即是
身通。文為三:一明遠到、二簡異二乘、三明自
在,如文。「復次善男子」下,三釋不聞而聞,即是
天耳通。文為二:初釋、次論義。釋文為四:一修、
二得、三簡、四無著。前二如文。第三文中云

復轉修習得異耳根者,明其修得皆異小外,
轉修即是大涅槃心。無閡自在之修。又雖聞
音聲,無音聲想,是名轉修。得異耳根者,不與
小共。第四無著中云主相依相者,不同外道
陀驃求那。不作果相等者,不以禪定為因、神
通為果,簡異於小。餘文可見。「爾時光明」下,第
二論義,有二番問答。初問為兩:一領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兩難:一難善聲、二難惡聲,皆作
定難。佛答為二:初歎問、次正答。答又二:初
總答、次別答。就初總復二:初皆不定;次復明
定,還是不定中之定。初有二重:皆先法、次舉
譬、後結。次「如汝言」下,別答,為兩:初答善聲、次
答惡聲。欲明原由惡心,不關惡聲。「世尊聲若
無定」下,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如文。「善男子」
下,四釋不見而見,是天眼通。文為六:一修、二
得、三簡、四不著、五明異知、六結。此有數番,
明知非是後知,乃借知明見。後結文,乃借天
眼文助結,以不共故。「善男子云何」下,五釋不
知而知,即是他心宿命兩通。文為四:一知他
心、二知宿命、三重明他心、四「以是義故」下結。
初他心又二:先知他心、次知佛性。

卷 22

德王品

「復次」下,二明知宿命,又二:初正明宿命、次念
過去。簡異準前可知,略不具說也。「復次云何」
下,三重釋他心,又二:先橫知六道、次竪知十
六心。此文明十六,扶順數義。論云「見道無量
心,此心疾利,名無間心。」《成論》云「聲聞欲知第
三心,乃見十六心。緣覺欲知第三心,乃見第
七心。唯菩薩能備知。」小乘根鈍欲知第三心
來去,併欲知後諸心,比欲知已至第十六心。
中乘人小利,欲知第三心去得知第七心。菩
薩不爾,併知逐之,無有一心而不知者。此乃
是三乘共義,而有三人不同而同。此十六心
非今經意。前知六道是知有邊,次十六心是
知無邊,以非有非無中道之體能知有無。

「復
次」下,明第三功德。舊言:此中明慈,成上〈梵行
品〉。於中先標、次釋。釋中二:先釋、次結。初
釋中意者,然此中功德應具明四心,而偏明
慈者,一云特是文略,義應具有;二云慈尚是
一切善法根本,何意不得?即是三心,捨偏得
圓,舉一知三,略不說之。釋文為二:先唱捨得
二章門、次釋。釋中先徵起、次釋。釋中凡有五
番:初約二諦、次約凡聖、三約闡提對如來即
是善惡、四約卑鄙對菩薩即是勝劣、五無著;
次結,如文。

次明第四功德,文為二:初明功德、

次論義。初為四:初標、次列章門、三解釋、四
結。冶城云:前兩是地前、後八配八地。前言根
深即性地,亦是生空。決定心入初依,亦是法
空。後八,初不觀福田即初地檀滿,第十斷除
二邊即八地。是義不然,今並是真證功德。「云
何根深」下,第三解釋,文中第五第六合為一
釋。釋初章,文為三:標、釋、結。初事中具足五義:
一根本、二根深、三根廣、四根長、五根勝。不
放逸即是根本。若通塗行善皆不放逸,若別
論者以初檢心為不放逸,具此兩意以為根
本。次阿耨三菩提根者,即是根深。深窮實相
到際即真,是菩提根,故言深也。一切諸佛諸
善根本皆不放逸,即是根廣。以能增長,即是
根長。諸善中勝,即是根勝。凡舉十三譬,譬其
勝相。「云何不放逸」下,凡舉十根重釋根長。具
此十義,深固難拔。私謂:長勝既以多義解釋,
驗三亦然。餘四皆十、皆十三。

「云何於身」下,釋
第二章門,文為三:標、釋、結。標如文。釋為二:
一定身、二定心。初定身中,觀身是有,是生死
器;觀身是無,是涅槃器。今觀身非有非無,正
顯中道即三菩提器,名身決定。次心亦如是。
若陜小者,即自為心。變易二義:若論修因,生
滅無常名為變易;若論受果,變易生死名為
變易。聲聞辟支從人標心,此屬無為邊。魔心,
即魔天。自樂心,通諸天。樂生死心,通三界。此
三心是有邊非決定。求慈慈於無、求悲悲於
有,是為決定。

「云何不觀福田」下,釋第三章。文
為三:標、釋、結。上〈四依品〉匡持佛法,須簡持犯;
此中自修,宜用平等。又前誡出家,令遵戒行;

今誡在家,修亡相檀。異念處者,異於二邊,正
觀中道。持戒外道者,非但持戒,又得上定。下
文云「施斷結外道,勝持戒比丘。」持戒比丘止
伏欲界惡,比之言勝。施雖四種俱得淨報者,
以無施無報乃為淨報。

「云何淨佛土」下,釋第
四章。文亦三:標、釋、結。標如文。釋中但淨土業
菩提為本。此中十善者,非直十善,與菩提心
和合而行,例如上答無畏之問。然十善者,明
相似因得相似果。離妄語得華果者,明妄無
實如華無果,今不妄語有實果報,受報之時
感好華果。「云何滅除」下,合釋第五第六兩章,
義勢相關合為一釋。解者不同。一云:此中開
章明三種有餘,初兩事釋第五滅除有餘,後
一事釋第六斷除業緣。二云:煩惱餘報釋滅
除有餘,餘業釋上斷除業緣,餘有一事但是
賸出。就文為三:先倡三章門、二次第釋、三結。
二釋三章中,初釋煩惱。若以習報分門,則習
因為煩惱、報因為業;今分習報之異,故言煩
惱餘報。然感報由業,煩惱但能滋潤此業。若
《大論》中,只任煩惱亦能得報。「云何餘業」下,第
二釋上除業緣,總明凡夫與二乘業。言須陀
洹人受七有業者,然須陀洹人雖斷見盡,猶
有思惟潤生人天,七人七天,往還合數只是
七有,往還離數即十四有。斯陀含人受二有
業者,斯陀含人但人天中各有一生。此則兩
生離數,若合數者只是一有。問:何故初果合
數、二果離耶?解云:只是互現。阿那含人受色
有業者,阿那含人斷欲思盡,餘色惑在,故云
受色有業。然那含有五種,但出一上流者,上

流有二:一者至阿迦尼吒、二至無色。所以經
云「樂論義者生五淨居,樂禪定者生無色界。」
然生尼吒即遍歷四禪,若於初禪不得滅者
復生二禪,二禪不滅生第三禪,三禪不滅復
生第四禪方滅。於中復三:超、半超、遍沒。若生
無色名無色般。若生無色即不更生,亦生
即滅,不同色界四禪受生,故略不云受無色
業,只云受色業,中不生故。亦云有行無行,生
同於色,故亦不云。「云何餘有」下,第三釋上除
餘有。無業無結而轉二果者,莊嚴云:羅漢轉
為六地菩薩,支佛轉為七地菩薩,故言而轉
二果。今明此乃通教之義,非釋今經。開善云:
無此事轉者,本是鈍根羅漢,轉為利根;支佛
亦爾,數習故轉為二果。今明還是二乘,全非
今經。河西云:上句二果得道得向,轉羅漢向
得羅漢果,支佛亦然。文中自云得及果者,豈
可不作此釋?今明還是二乘之義,非今經意。
又一解云:煩惱因盡、果報亦亡,而今不滅者,
只是輪轉餘勢。然業既除,唯此二果於菩薩
為累,是故言轉。轉即是捨,還是他義,不關今
經。興皇云:轉二果者,二乘果身有寒熱饑渴,
此果得除,故言轉二果。亦小乘義。今明此果
不生,任盡則止。何用因經轉之?答:三界果雖
盡,界外果方生。言轉果者,轉界外果。今明此
是別教義,亦非圓意。

「云何修清淨身」下,釋第
七章。亦三:標、釋、結。初標。次釋中〈師子吼品〉
明或一業一相、或一業二相三相,此中明百
福成一相。文為二:先明相業、次明好業。外道
所事各指一相,佛集眾相備在一身。十二日

者,即子丑等十二日。河西云:一年有十二吉
日,堪祠祀求福。然修相好亦四悉意:一者法
王之體應以相好而自嚴身,諸佛皆爾,是為
世界。令人見者生信起善,是為人。一身具眾
好,對破外道,是為對治。色淨故般若淨,般若
淨故色淨,是第一義。文舉四譬,或當主此。

「云何了知諸緣」下,第八章。此中亦三:標、釋、
結。初如文。釋中,他云:知因緣和合即是世
諦。是義不然。不見色相是行支滅,不見色緣
是無明滅,不見色體是識名色六入觸受滅,
不見色生是愛取有生等滅,不見色滅是老
死滅。不見一相是不見十二因緣空,不見見
者是不見因緣假。真俗雙云、二諦俱泯,亦不
見中,如是通達了知因緣為若此,云何只是
世諦耶?一切法亦如是。

「云何菩薩」下,釋第九
章。文為三:標、釋、結。標如文。次釋,文為二:初
明離怨、次簡出怨。初離怨又二:初自離怨、次
為他離怨。初文者,遠離煩惱是自離怨。次五
住者,是為他離怨。次「何等為怨」下,是簡出怨
敵。河西釋八魔者,謗方等等四惡是四魔,
即生死魔,無常無我等四即涅槃魔。

「云何
遠離」,是第十章,亦有標、釋、結。標如文。釋文中
以二十五有愛、煩惱為二邊,即是因果二法。
私謂:破二十五有中三種惑故,故離二邊。河
西以業與煩惱為二邊。私謂:若云三惑有三
種業,方會今意。直以界內惑業以為二邊,全
非今意。既得此意,例一切法,有無常斷、垢
淨縛脫等皆是二邊。

「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
有問答。問意者,若菩薩具修十事,如來何故

不修淨土?佛答為四:一我因具十事,眾聖亦
然;二「若使世界」下,訶其所問;三「西方」下,示其
無勝淨土;四「為化眾生」下,為化眾生出穢土。
悉如文。

「復次」下,第五功德,文為三:標、釋、結。標
如文。釋中二:先釋、次論義。初釋者,舊解五事
有三說。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既言不生
邊地、諸根完具,即是其證。二云:此德不淺。何
者?登地已上皆因事表裏。言諸根完具者,非
耳眼等,乃是出世信首根。諸邊地者,非世間
邊陲無佛法處,乃是離斷離常。諸天護念者,
以佛為天。四眾恭敬者,為物福田。三開善云:
此乃登地菩薩猶生欲界,故言完具等。若論
無漏,得變易報;而此菩薩猶有有漏,故今受
生。雖有此五,心不存著,正以不著為體。今評
之。開善全是三藏菩薩義。初家通地前,是別
教初心,不關經意。中間登地,是證道意。就文
為二:先明功德、後論義。初功德者,有標、釋、結。
標如文。釋者,此五前四是報果,後一是習果。
次論義中,先問;次佛答,又二:先贊問、次正答。
答中有二:初是勝劣章;次「善男子」下,是顯勝
劣相。初舉五章定是樂勝是我常淨可見,異
是中道不共,無漏是證中道,利益安樂等是
化他。次文云離渴愛,是釋定釋樂。生死斷不
相續,是釋常。得作菩薩,是釋淨。斷一切貧善
法,是釋勝釋我。無分無果,是釋異釋不共,兼
得釋無漏利益眾生。佛說五事因大涅槃得,
人師解通內外三十心,當知地前不名為得。
佛自說是無漏,開善云是有漏,既公抗佛語,
豈不疑誤後生?故知人解全不可信,將來學

者但自依經。

「善男子」下,第六功德。舊解金剛
三昧。若論十地是最後終心,若論三忍即是
上忍,退非菩薩名等覺,進非妙覺是金心菩
薩。一釋云:具空有二解。二云:但取照有之解,不
取空解,空解未足。莊嚴云:金心斷惑盡,引此
文「由乾陀山七日並照一切燒盡」,故知等覺
斷惑盡。開善解:金心但伏無明,至妙覺佛時
斷此一念輕惑即得成佛。《勝鬘》云「佛菩提智
能斷」,此文說伏為盡。金心有解乃滿,空解未
足引《二十二遇經》及《夫人經》證,廣論其義。觀
師云:不可定判其位,應例如般若通貫諸地。
又十地太高,第五功德復是何地,不應懸殊。
但使與三昧相應,亦不簡高下。舊又解:十地
得百三昧已,方得首楞嚴、方入金剛三昧者,
進非佛果,退非下地,唯在窮學。此亦不然。此
一三昧亦有通別,別據窮學,通亘諸地亦通
似道,何異金剛般若通初後地。般若既通,三
昧寧別。何者?舉體堅如金剛,舉體定如三昧,
舉體利如般若,故經云「金剛三昧有三種名」,
下文亦云「佛性五名」。若言終心有斷無斷,乃
是二家相扼。為緣利益故作斷不斷說,而其
實理非斷不斷。今謂:莊嚴家引由乾陀山
譬偏。何者?夫七日現時,非但能燒由乾陀山,
一切洞然。而今不以洞然為諭,但燒草存山
者,非譬十地終心斷惑。取七日初出,先照由
乾陀,故其草然。明此三昧是初地功德最初
斷惑,故以燒草為譬。標、釋、結。初如文。次釋中
為三:一略明三昧、二廣明三昧、三釋其名。略
中又二:前明自德、次辨化他。自德又二:初明

能斷、次舉非。悉能破散是能斷,見一切法是
舉非。「住是三昧雖施眾生」下,第二明化他也。
「譬如金剛」下,第二廣明,又二:初廣自行、後廣
化他。廣自行又三:初能斷、次能見、三重明
能斷。初能斷中凡舉八譬,初一譬能斷、後七
譬稱歎。「善男子若有菩薩安住」下,第二廣明
能見。初一譬能見、次三譬稱歎。「善男子如由
乾陀山」下,第三重明能斷,亦有三譬:初一譬
能斷、次二譬亡功。「若有菩薩安住」下,第二廣
明化他,為四:一變身如佛、二還本處、三斷他
惑、四三密示現。示現又四:一口密;二身密;
三重明口密,前則一音異適,今明一法異適;
四「菩薩」下意密。「何故名為」下,第三釋名。譬有
三:初不定譬無相、次不平價譬無苦、後離苦
毒譬無畏。結,如文。

德王品之五

起卷明第七功德。開善用此下兩功德為第
二周,由近善友初聞正法於位則淺,下第八
功德九事為體,辨心慧解脫,明義深極。今謂
不爾。悉是初證不聞聞時所獲功德。佛作第
七第八番說,明其洞識涅槃近因之法,堪為
眾生作善知識。那忽棄其內德化他之功,而
作外求師範自行之解?縱令自求善知識者,
亦是寄事而表於理。例如淨名念佛之時,師
子嚮等皆來說法,說已而去。如此知識聞法
思修,何得是淺?

就文為三:初標章、次釋、三
結。標如文。次釋又二:初明四事、次論義。初
又二:一標章、二解釋。標章又三:一明是、二
舉非、三正列名。明是,如文。次舉苦行非中,兩

解:一云外道無益苦行;二云只佛法中直
修苦行不能得道,要須慧品為正、餘行相資。
三列名,如文。

「譬如有人」下,第二解釋,又二:先
總釋、後別釋。初總中舉三譬:初兩譬菩薩、後
一譬凡夫。初菩薩譬中,初譬自行,亦具四事。
菩薩居因,聖法未滿,亦須善友、聽法、修行。
次一譬,譬菩薩化他。化他亦須四事,諸佛起
發,如教行行。後譬,譬凡夫。凡夫罪重,故言
如癩。如是三譬,一一有合。初譬中,熱譬
愛,冷譬癡,勞譬慢,下譬瞋,𭼠譬五利。問:菩薩利鈍俱盡,寧有此病?答:寄
通指別耳。菩薩別惑至佛方盡,寧得無病?私
云:通別之惑名同體一,二三異譬。

「如畜弟子」
下,第二別釋四事,又二:先略、後廣。初略釋知
識,又四:一善知識、二聽法、三思惟、四修行。
初又四:先稱歎,有譬有合,如文。「善知識者」下,
第二出其人。人有五別:一菩薩、二佛、三緣
覺、四聲聞、五人中信者。「何故名為」下,第三辨
其位。初明五位:一教離惡行善、二如說如行、
三修菩提、四行戒施、五不自為為他。或以配
前五人,未必須爾。「如空中」下,第四得善知識
益。夫初月雖不可見,不得言無。初近知識,謂
未有益,而實已潤。「若能聽」下,是第二釋聽法
人,又二:先聽三經、後得三解。三經者,謂十二
部、方等大乘、此經。尋此文意,似如一化初中
後教。次「專心聽法」下,明三解,謂八聖道、
十一空、大涅槃。有人以三解對前三教,今明
未必全爾。於一一教中具生三解,文「以修習
故得大涅槃。」若有能修八聖道者,即是佛性

得大涅槃;徒聞涅槃不修習者,豈有能得三
菩提耶?譬如病人下,釋第三思惟。下文以五
塵、四相、無常為十相;今以五塵、三相、男女為
十,只是教門不同。「云何名如法」下,釋第四,如
文。「善男子第一真實」下,第二廣釋四法,亦為
四。此是初,明善知識人略而文廣。先法說、次
舉七譬。初法說中有三種語,悉是如來善達
根機,應以耎語為說善法,應須訶責為說苦
切,應須兩說即便雙用。七譬之中,或前喻或
後喻。「云何聽法」下,第二廣釋聽法,又二:先
釋、後引證。釋中有法、有譬。譬中有四譬。「是故
我於」下,第二引證,又二:先引諸經、後引兩事。
初汎引諸經。二從「以聽法故須陀洹」下,引二
事證。先明初果事,即是須達得病,聞身子四
說十慰喻,便得病愈。四種,即是此中四法。十
慰喻者,舊云:八正道盡無生智。然初果無兩
智。彼救云:見諦盡為盡智,見諦不生即無生
智。此言無據。河西云:八正正智正解脫。此出
《阿含》不得作餘解。無目謂凡夫,一目謂法眼,
二目謂法慧。又無目謂散心凡夫,又一目謂
天眼,二目謂天慧。「如我昔」下,二引身子事。
佛遣阿難為其說法,阿難是初果,上果不伏
聽下果法,令人舉床往佛所聽法便愈。「云何
思惟」下,第三廣釋思惟,為五:一離五欲、二離
四倒、三離四苦、四知住因、五解常。初文者,心
思於法,寧復有心緣於五欲?若未聞法,橫計
我常;既已思惟,我常倒遣。此中明滅,滅只是
死。「云何如法」下,第四廣釋修行,又三:一明止
行二善、二明空無常解、三明七種知見。知見

又三:先標章門、次釋、三料簡。初標章門。次略
列中舉實、不實兩章。實即有七知見,不實中
無。「云何名為知」下,第二釋也。第一知涅槃,又
二:先略出三涅槃、後解釋。一佛涅槃、二凡夫、
三聲聞,後二皆少分滅耳。初明佛涅槃者,然
佛具萬德,略言八耳。盡謂一切煩惱盡。善性
謂如來所作一切皆善。實是不虛。真是不偽。
餘四如文。外道涅槃八事者。若散心外道不
涉此文。今取得非想定。能脫下地惑。故名解
脫。即有善性;但非究竟真實常樂我淨。是故
言無聲聞。六事者,互有與奪。不及佛故,奪其
常我,只有六事;勝外道故,與其樂淨。此據有
餘涅槃,故云無漏八聖道。有身智在,故云安
樂。斷於子縛,故言清淨。「若有眾生」下,二釋上
章門。不釋前一,唯釋後二。以佛涅槃此經盛
談,無俟更廣,後二須解。此初,釋凡夫涅槃。「云
何六相」下,釋二乘,文中明不真不實,以得無
漏八聖道故,故言淨樂。未來當得大涅槃故,
所以無常。後仍結異。次釋第二知佛性章門。
下〈迦葉品〉中明五種性異:一者、佛佛性有七
事,一常、二我、三樂、四淨、五真、六實、七善。二
者、後身佛性有六:一常、二淨、三真、四實、五善、
六少見。三者、九住佛性亦六,五不異前,第六
可見。今此所明皆非佛佛性,以義異故。開善
云:此二皆是九地佛性。若〈迦葉品〉則是約位
分別,初地至五地有五性,六地至七地有五
性,八九二地有六性,十地亦六性。後身佛性
有七,即分判之。今此文不約位明六七,通據
十地因位不可分別以配諸地。然須直知通

辨十地,當見與可證並未具得,降佛已還通
作此說。四者、八住下至六住,有五事,與常名
不異。五者、五住至初住有五事,善與不善異
耳。次釋第三知如來相具有一體別體,先明
常樂之體、次言示道可見即別體。次釋第四
知法章,亦具二義:一云常樂我淨一體法,後
無常等即別體。次釋第五知僧章。常樂即一
體僧,是弟子相即別體僧。次釋第六知實相。
實相之體則非因非果非有非無,若據用者
遍通諸果皆有異義。次釋第七知虛空。此前
未說,而有行結之言。又三:一明真空、二辨事
空、三明涅槃空。空乃無異,約法為三。又唯二
空,涅槃自屬第一故也。初明真空,故言慧眼
見,此見無見。「善男子空名無法」下,第二明事
斷之空,舉此為譬。「善男子眾生之性」下,三明
涅槃空。文云光明故名虛空者,二解:一云
虛空不可見,但有通光明之用,若但空者無
光明色,色若因空故得見色,若有障者即不
見色因,空無障即見光色。二云虛空非識心
所見,識心見光導生行心方得見空。

「涅槃雖
樂」下,第三料簡。簡前四種,即為四文。初簡涅
槃,是別德故,唯寂滅樂。次簡佛是人,人總於
法,故有二樂:證於涅槃,有寂滅樂;有智照境,
有覺知樂。三簡實相既通,故有三樂。四簡佛
性中道當來可見,故有菩提之樂。此據正因
為言。

「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問為二:一正問、
二結難。初正問為三:一問斷煩惱處是涅槃、
二問斷煩惱處非涅槃、三重問斷煩惱處是
涅槃。初文又二:初領旨仰非、次正難。難又

二:初據答魔、二據菩薩亦斷此惑。此難從前
云直是諸佛斷煩惱處故名涅槃。準理只應
難斷煩惱,而言處非涅槃者,恐佛轉宗,逆遮
佛意以處作難。初據答魔者,若斷煩惱為涅
槃者,初成道時已斷煩惱便是涅槃,何故待
有多聞弟子方乃涅槃?及云却後三月是涅
槃者,當知初斷煩惱未是涅槃。答魔之詞出
《長阿含》。二引菩薩為難者,若必斷煩惱是涅
槃者,菩薩亦斷應是涅槃。「若斷煩惱非涅槃」
下,第二難,此遮佛意,非是正難,故文不多。若
斷惑非涅槃者,何故昔告婆羅門云:「我今此
身即是涅槃。」身若是者,斷非涅槃;斷若是者,
身處即非。「如來又時」下,第三重難斷處是涅
槃,又三:一還據答魔。云三月者,月令不同,
亦得言却後二月三月四月,四月是周時,三
月是殷時,二月是夏時。此云三月,用殷時。二
云不爾,如今年十一月中魔催佛去,佛答却
後三月我應涅槃。二據在道場時,三據語力
士等為難。爾時者,二解:一云爾於道場時。爾
時既是涅槃,何須今日後夜涅槃?二云爾
者爾於二月十五日朝已是涅槃,何故方云
後夜涅槃?佛答為二:先直答結其過。直是誠
諦之言,已是不虛,況乃出廣長舌,寧當妄語?
又復如來善識機緣適時逗益,或說斷為涅
槃、或說斷非涅槃,皆是佛教,無非實者。後正
答三難,但不次第。前答初難、第二答後難、第
三答中間難。答初為二:先答魔。答魔不識涅
槃,謂默為滅。佛隨其情,豈是涅槃之體?「善男
子」下,二答菩薩之難,明佛菩薩同而有異者,

佛有涅槃,菩薩即無,是僧寶故,故云三寶各
有別相,但言常住清淨二事無異。後兩釋亦
爾。「善男子爾時我」下,第二答第三重難斷處
問,先明滅惡故唱涅槃、後明生善故唱涅槃。
初滅惡中,先法說、次廣舉五譬。次「善男子如
來懸見」下,是生善之時,故唱言涅槃。「善男子
有名涅槃」下,第三答中間難斷處非涅槃,明
有是有非。若不見佛性,唯斷煩惱,得名涅槃,
非大涅槃;若見佛性斷煩惱者,是大涅槃。是
非既爾,何得一向?又為二:初分別是非、二廣
解大涅槃。凡十一復次,由來人引此中初文
云「般涅言不,槃那言織。」將此為翻。文中了無
槃那之語。又是「織」「識」二字,經本不同。餘之十
文,文相可見。三結,如文。

釋第八功德,有三:
標、釋、結。初如文。次釋中有九事,文為二:先明
功德、後論義。初為二:先列九事章門、後次第
釋。列章門,如文。釋初除斷五事,即是五陰,而
菩薩實未全除五陰,而復不為陰之所蓋。初
釋陰中二:先總釋、次別釋。初總言陰蓋及重
擔等。「雖見陰」下,第二別釋色陰。五根五塵以
為十色,皆是因緣,故言無性。受有百八,有二
釋:一云受陰之中無百八語,但行陰中有諸
煩惱九十八使及以十纏,足為百八。二依《釋
論》只受陰中自有百八。通約六根,一根有三
即成十八,就一根中復有善不善即成三十
六,復約三世,合成百八。「云何遠離」下,釋第二
章門,謂離五見。又云因是五見生六十二,兩
解:一云合我邊二種為六十二,我見有五十
六,邊見有六。我見五十六者,欲界五陰各有

即離四見為二十,色界亦爾為四十,無色但
有四心各四見為十六,足前為五十六。邊見
有六者,三界各有斷常為六。二云但結邊見
為六十二,不論身見。約三世辯,現在有我無
我四見,約五陰為二十,未來邊無邊為二十,
過去如去不如去為二十,即有六十。俱不離
斷常,以斷常足為六十二。《中論.觀涅槃品》明
佛滅度後依佛起於斷常二見,約過去未來,
不明現在;計如來如去不如去,約五陰為二
十,常無常為二十,未來邊無邊為二十,斷常
足之為六十二。「云何成就」下,釋第三章,成就
六念。與〈梵行品〉同,但小不次第。「云何修習」下,
釋第四章,即修習五定,前是四禪,後是般若。
知定即初禪,以有覺觀故。寂定即二禪,無覺
觀故,亦名聖默然,故名為寂。受快樂即三禪,
樂受極故。無樂定即四禪,已斷苦樂,是捨受
故。首楞嚴者,自有通別。通則亘於十地乃至
地前,別則於十地中更修百八三昧方得此
定。「云何守護」下,釋第五章門,謂護菩提之心,
隨所修善皆菩提行。有法、譬、合。「云何親近」下,
釋第六章,即四無量心。「云何信順」下,釋第七
章門,即是一乘,一乘為實。《法華》云「唯此一事
實,餘二則非真。」「云何心善」下,釋第八章門。心
慧異者,二解。一冶城云:緣俗諦心無復貪恚,
是心解脫;緣真諦心無復無知,是慧解脫。二
云:斷貪恚等故心解脫,斷除無明故慧解脫,
引論云「煩惱趣心,無明趣慧。」「云何慧善解脫」
下,釋第九章門,如上釋。所言因慧解脫昔所
不聞等三句者,二解:一云聞即天耳,見即天

眼,至即身通。二云九地為聞,見佛性十地為
眼。見佛性具足明了,今因慧解脫至第九地,
是不聞而聞;因九地至十地,即不見而見;因
十地至佛地,為不至而至。

「爾時光明」下,第二
論義。論前第八章心解脫,先問、次答。初問有
三:先就本無奪難、次就本有縱難、三就不定
難,皆令縛解。初文者又二:先領旨仰非、次正
問。問中意者,若心本有煩惱,此亦不可;本無
煩惱,此亦不可。定有煩惱,此亦不可;定無,亦
不可。就初立本無難中有九,世尊為三意:初
一雙明心無縛無脫、次有五偏明無縛、後三
偏明無脫。此即初文,正難無縛無脫。「若心本
性」下,第二、五中偏明無縛,又二:前四明無所
縛、後一明無能縛。舉安橛譬木卓空中無因
倚住。「若心無貪」下,第三、三者偏明無解,為
三:初明無解、二明無得解者、三明無得解道。
「世尊貪亦是有」下,第二據本有作縱問,又二
意:一明若本有者:應善心中有貪;二「譬如鑽
火」下,明應前境中有貪。初中又二:先法說、次
舉二譬。初法說中意者,若言心本有貪,是亦
不可,本有則不從因緣。既借他色而生貪者,
當知非有。又心本有貪,不可令無,應不得脫,
心應常貪。次以境對心,亦如是難。「世尊心亦
不定」下,第三據不定為難,又三:初明心不定、
次明貪不定、三明貪及境亦俱不定。

「爾時世
尊」下,第二佛答。有云:即次第答前三問,即為
三別:初答本無之問;「有諸外道」下,答第二本
有之問;「善男子諸佛終不定」下,答前第三不
定之問。又謂不然,次第安處似相主對,亦觀

文意全不相關。但隨義為三:先據正義、第二
破執、第三廣辨因緣。中道此即第一,明心體
非有非無、非心非不心、非貪非不貪,事事雙
非兩捨,寧非中道正義?次「有諸外道」下,第二
破於定執,又二:先破計有、次破執無。汝若謂
心定有、貪定無,貪則同尼乾。初文又二:先廣
出所計;「一切凡夫無明所盲」下,二結過訶之。
「有諸凡夫」下,第二破其執無,亦二:先出所執;
「如是等輩」下,正是訶責結過,有法說、譬說。「善
男子諸佛菩薩」下,第三廣說中道因緣之義
無所定執,又二:一明因果諸法非有非無,因
緣故有;第二明心之有貪亦非有非無,因緣
故有。初文為三:一明離於四句;「若言因中先
定有果」下,第二定執為非;「諸佛菩薩」下,第三
正顯中道之法。「善男子諸佛菩薩終不定說」
下,第二章,正明心之有貪非有非無,因緣故
有。又二:第一明心性本淨不定,非有非無;第
二明心性本淨,無有和合。初文有三:一標、二
釋、三結。釋中又三:先唱章門,從緣生貪、從緣
解脫二章門。「因緣有二」下,第二、釋兩章門。「有
因緣故」下,第三、四句料簡也。三「以是義故」下,
因緣結。「善男子是心不與」下,第二明心性本
淨故無和合,又二:先明無和合、次明因緣和
合故有縛脫。此即初文,明畢竟清淨,故無和
合。「諸佛菩薩」下,第二明因緣和合得有縛脫,
又二:先明縛脫之境、次明縛脫之人。就境中
又二:先標、次釋。標出境章,除貪欲是解境、
有貪欲是縛境。次「譬如雪山」下,釋二章門,又
二:初釋縛境,先譬、次合。初譬中,山譬八正

道懸險,難行苦行。人譬魔、獼猴譬外道,俱不
能行,悉不修聖道。獼猴能行,即是得上界定
外外道。人不能行,即魔住欲界。二俱能行,即
五塵六欲俱能行之。獵師者,還譬魔邪。黐膠,
譬愛欲之境。置案上,譬五欲置果報上,以誑
眾生。手觸,譬眼耳等觸色聲等。黏手者,於行
心中以起繫著。五處皆著者,五根起染。杖貫
之者,魔邪化行。負還歸者,將入三塗。合譬,如
文。「譬國王」下,第二釋得解境,即四念處。「云何
繫屬」下,第二明縛脫之人,為二:先明縛人、次
明脫人。縛人為四:一起到故縛、二取相故縛、
三我見故縛、四非法故縛,如文。最後文中云
慳惜他家者,此家與我最為親厚,不許他往。
稱譽者,唯應稱我,不許稱他。「若有不受」下,第
二明得解之人,文略但一。後結,如文。

卷 23

德王品之六

起卷第九功德。開善云:第一至第六,始不聞
聞至金心;第七第八,始於善友至慧解脫;第
九第十,始於信心至三十七品,此卷即是第
三周。又有師言:不爾,而此十德,兩兩莊嚴前
之五行,乍淺乍深。今皆不然,前五行是修,今
十德是證,證中功德淺深非一。若爾,何以前深

後淺?答?亦有此義。如初功德已言不與聲聞
辟支佛共,最後而言三十七品,聞道品名謂
其初淺,論其義理超絕二乘。於中先標、次
釋、三結。初標如文。次釋中為二:初明五事、
次論義。初又三:一列、二釋、三歎。初文二:先
徵。次列名者,信由內發得見聖性,直起中懷
不為緣由,戒是信成。友全具菩提,聞於不說,
如此五事多就理明,豈可言淺?在文可見。

「云
何為信」下,第二解釋,即為五章。初信又三:前
出信體、次釋信德、三結。初信體者,信何等法?
凡舉五種:一信三寶、二信因果、三信二諦、四
信一乘、五信三諦。一師云:信第一義是信真,
信善方便是信俗。一師云:前已二諦竟,何容
重說?依《華嚴經》云「若歎菩薩作二智名,若歎
佛者作二身名,只是一體隱顯為異。」有言:第
一義諦善方便者,即是二身,亦是二智。今明
此文自稱第一義諦,何容改諦為智,復改為
身?今作三諦,自異二諦,不成重說。而文約一
乘顯其信意,為眾生故分別說三,知無異趣
是故說一。準此一條,例通四法。三寶亦爾,為
眾生故分別二體,知歸至極故說一體。因果
亦爾,為眾生故說因致果,到於彼岸無施無
受。二諦三諦亦復如是。次「如是信者」下,釋信
德。釋有四意,相次而來。此信堅固無能壞者,
何故不壞?得聖人性以為根本,即是見性之
信,深固難拔。以根深故即能增長,近大涅槃
成就戒等。初一切諸法從於聖性,近大涅槃
即是豎高,戒聞智慧等即是橫廣。雖有橫豎
深廣之異,而亦不見橫豎之相,彌著彌亡。如

此明信,那忽云淺?三結,如文。云何直心?釋第
二事,又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釋中,文為兩:
初以不諂為直、後以懺悔為直。初明不諂中
二:先釋、次論義。初中二:初正釋、次釋疑。初
文者,以解因緣故不諂。次「雖見惡」下,釋疑,左
右解之,初見惡不說,後見善則歎。疑者云:見
惡應說而不說者,乃是不直,何名直心?即釋
云:恐生煩惱。即復疑云:既見惡不說,見善亦
應不說,乃是直心。次明不爾,即釋云:讚佛性
故令得菩提。次論義中有問答。初問有六,而
為三雙:初兩從現病生,彼明三種五種病人;
次兩從初功德生;後兩從此文生。就初兩中,
初一又為三:先非佛旨;次領初開經時說;「若
言遇不遇」下,第三正難,既能自發菩提之心,
何須歎於佛性令得菩提?是取第三病人為
難。初中第二又兩:先領旨仰非;次正難,明闡
提人亦應發心。何故爾?其既有性,應自發心,
何俟須歎?此是取第二病人為難。「如佛所說」
下,是第二兩難,從初功德生。第二十卷中明
五難:初兩難據四種罪人、中兩難據闡提、後
一難據不定。佛答中,明佛性非內非外、非常
非無常,所以不斷。今還因此生問:先領旨仰
非、次正難。正言不斷佛性,云何言斷善根?只
此佛性即是善根,既其斷善,即斷佛性。云何
復言佛性非內非外?「如佛往昔」下,後難。若佛
性不斷,何故不遮令不墮地獄?既不斷佛性
但斷善根,由有佛性應能遮惡。答未了,故更
論義。「若因佛性」下,第三,復有兩難:近從此生,
若歎佛性令發心者,何須復說十二部經?直

歎佛性其義自足。有法、有譬合。「諸佛如來」下,
即是後難。從第八功德,佛答貪心非有非無、
非因非果,或即因中有果、或因中無果。今還
取此為難。若爾,乳應無酪、樹無五丈。若乳有
酪、樹有五丈者,當知因中有果,不得汎言或
無。

「爾時世尊」下,佛答為二:初讚、次答。初又
二:初讚問、次舉五句歎其功用。初六種二人,
歎其能開發大眾、能令得解,非但能除見世
者疑,亦使未來無有滯閡,實為希有,是故歎
之。初兩人:一者本不造惡、二者作已能悔,即
是前二健兒。第二知恩報恩。他與我恩,我復
須報。第三,聽受新法、二者直溫故不忘。書云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第四,造創新好、二
者治葺故壞。第五,樂說樂聽。若無說者,聽何
所聽?若無聽者,說為誰說?第六,能難能答,正
意在此二人。前之五雙乃為弄引。「善問是汝
身,善答即我是。若無汝精問,何得我善解?無
我巧答,何得汝能問?」自有人身左能右能,口
辯通敏能主能客;自有人專一無二。昔莊嚴
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有善
解釋不便論義者,即彭城正公。今推前六
雙,成後五句。能問能答能聽能說,成後轉于
法輪句。造新修故,成枯十二因緣大樹。取有
是新、無明是故,不生生是新、世諦死時是故。
以新破新名造新,以故破故名修故。作恩念
恩成度海句,世恩為他、舟航念恩,自運舟航
故成度海句。不作惡悔惡成摧魔幢句,魔以
惡為幢,今能倒之,復自能建,故前後相成。歎
生善,即初一句;歎滅惡,即後四句。既言因此

善問即能轉於無上法輪,寧非生善?後四句
復為二:初兩句歎能滅惡、次兩句歎摧惡。於
初二句又二:上句即歎枯十二因緣大樹者,
十二因緣枝條森聳喻之大樹,今枯此樹,使
華葉不生。能度無邊生死大海者,即此生死
海中勇浪可畏,今得度此永免驚懼,無復可
畏。能與魔王共戰者,此明其始。摧波旬所立
勝幢者,此明其終,舉終攝始。外國亦戰得勝
樹幢麾,不勝者即倒此麾,今魔戰敗即摧其
幢。

次就答中,次第答三雙六問。初答前舉三
病二問,次答舉初功德兩問,後答此中兩問。
但答前兩問不次第答,直解三種病人竟即
是答第一兩問了。依理只應解於初後二種
病人,而今復解中間者,不用此為答,只為中
間舉來。今還次第為釋,彼不舉來,今亦不解。
「一闡名信」下,二、答第三難。前言若不斷佛性
亦應不斷善根,只善根即是佛性、佛性即是
善根。今答佛性中道,不同善根。何者?一闡名
信、提名不具,佛性非信亦復非具,云何可斷?
佛性非善非惡,闡提但能斷善,云何斷性?其
中諸句例爾。古來云:闡提具含眾惡。不知的
翻。唯河西翻為極欲,言極惡欲之邊。此乃於
總惡之內取一事為翻。例如涅槃名含眾德,
亦無的翻,而翻為滅度者,亦是總中取此一
事為翻。又善法者,名生已得。依數人義,善有
二種:一生得善、二方便善。世間慈孝名生得
善,闡提亦無,故言已斷。「如汝所言」下,答第四
難,前難云何不遮墮?今牒問作答,明闡提佛
性非有非無,即事求而頗得故非有,而有是

理故非無。又善巧方便則非無,無巧方便則
非有。故舉箜篌,喻此有無,先譬、次合。初譬中
所言王者譬眾生,箜篌譬眾生身,音聲譬佛
性,大臣譬佛菩薩能善說之,斷絃譬就此身
盡命終,皮木坼裂譬五根四大求之頗得,即
無方便故非有也。合譬者,佛性無有住處即
非有,以善方便故可得見即是非無。「如汝所
說若乳無酪」下,第三、答第五第六兩難,明應
有定性。答意非定有性,因緣故有。若乳定有
酪,即應自生,不假頗求樹汁;既其假緣,當知
因中無果。然前作六難,今但舉一訶者,何也?
答:與奪適時,皆為利益。正言此難是計性義,
與外道同,寄正訶邪,云是癡人,實不訶德王。
此答即兼答第五,歎善自足何須說十二部
經。今明既無定性,因緣而有,是故須說十二
為緣。次以懺悔明直心者,若有失不悔則非
直心,犯愆發露乃名直心。文為三:初「設有過」
下,正懺悔;次「於師同學」下,即是發露;三「慚愧
自責」下,即斷相續心。結,如文。

「云何修戒」下,第
三釋戒,文為二:一離惡戒,即牛狗等,並取其
相而為護持。外道得通者,見牛狗等死後生
天,便學彼行望得生天;餘皆例爾。次得善戒,
如文。

「云何菩薩親近」下,第四釋善友,為四:一
辨明是、二辨非、三證非、四證是。初明是,為
二:一菩薩是、二如來是。「剎多見佛得生天」者,
二解。數義:必須上定乃得生天,今見佛力發
昔修定,故得生天。二云:但令伏下界惡,隨有
散善皆得生天。「雖有舍利」下,第二明非。既未
識機,不能稱緣,是故云非。如來稱緣,知病識

藥,是故名是。「我昔住於」下,第三證非。觀白骨
者即背捨禪,數息即根本禪。舊云:金師子善
取火色,故應教數息。今明不爾,金師之子善
解調椎,宜扶其習,故教數息。私云:準《莊嚴論》
云「善解韛囊,善知息相。澣衣之人,善取淨相,
故教骨觀。」今明不爾,澣人厭穢,作背捨易。「若
使眾生」下,第四證是,如文。

「云何具足多聞」下,
釋第五章,文為五:前一就文言、後四就義理。
十二文多而義奢,佛略文少而義要,義要故
是多聞。又除十二唯此涅槃者,不言涅槃之
理出十二外,正言十二文言浩博,除廣就略
其理存焉,即是多聞,何必在言?故復除全體
但取四偈,又除四偈但取常住,復除常住取
寂默,故知損之又損遂至無為,但貴其理以
為多聞,不取博言而為多聞。

「次善男子若有」
下,第三稱歎,又二:一法說歎、二譬說。歎法說
為二:一唱三章門、二解釋。解釋為兩:一釋三
事、二不存著,如文。譬為三:初為難施作譬,亦
有合。次為難忍難作作譬,亦有合。三為無著
作譬,有法、譬、合。

「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兩番
問答。初問又二:先兩定、次兩難。先兩定者,一
定自空、二定空空。若性自是空,此結初定為
一難。若性自不空,此結後定為一難。「善男子」
下,答,為二:先答初定者,性本自空。「何以故」下,
明一切法不可得故。既不可得,豈不是空?次
答後定,亦須修空然後見空。而其本性理本
是空,但不能見,要修於空方乃見空。既答兩
定,二難自遣。答初定中為三:一略標;次「何以
故」下,廣釋;三「相似相續」下,舉得失致結,於中

又三:初舉凡夫失、次菩薩得、三更訶凡夫失。
「善男子一切諸法」下,答第二定。意明雖復本
空,復須修習然後乃見。有無常性故滅能滅
之,有空性故修空得空,當知本空。具有法、譬、
合。譬有二:初「如一切法」下,舉內法為譬。「如鹽」
下,舉外法為譬。「菩薩修空」下,合也。

「光明」下,第
二番論義。還從鹽譬生問,為二:一問觀空是
倒。何者?本來不空而修空見空,是於不空見
空,寧非顛倒?例如實常而見無常、無常見常,
皆是顛倒。亦有譬、合,還轉鹽譬來此為譬。二
問空既是無,為何所見?若有可見即非是空,
若無可見不應言見。佛答兩問,為二章:答初
為三:一總標、二廣釋、三重結。初總標中有法、
譬、合。佛答意云:見不空法能令其空,而非顛
倒。但就理論無非空者,而於眾生乃是不空,
只滅其謂情,故云能令不空作空,是故非
倒。「善男子貪是有性」下,第二廣釋,又二:先廣
釋非空作空、後廣釋非是顛倒。初文云非空
者,於緣是有。又二:一明貪欲於其是有、次明
色性於其是有。若不是有,云何貪著?今言非
空使空者,此法皆空。「以是義故」下,第二廣釋
非倒,又二:初標非倒。「一切凡夫」下,正是廣釋,
又二:一不生貪相故非倒、次見佛性故非倒。
問:入初地時已能見空,此文云住九地者見
法有性,其義云何?解云:約二忍明義。初地至
十地是無生忍,唯佛地是寂滅忍。今約二忍,
九地望佛寂滅,則見法有性,雖比於佛非究竟
空,亦分有空。故《華嚴》云「七地菩薩能入寂滅」,
寂滅即空,赴緣異說不應迷執。「諸佛菩薩」下,

第三重結。佛亦有時說有說無,當知為緣,故
今皆說以為空也。「善男子汝言見空」下,第二
答後難,又二:先牒問;「善男子」下,第二正答。正
答又二:初正答、次引昔證。初文者,以無見為
見,例如般若無知無所不知。「是故我」下,廣引
昔證如文。

次明第十功德,亦先標、次釋。釋中
舊用三十七品為體。興皇云:涅槃佛性為體。
舊以菩薩行因,道品是因,故以前文為體。興
皇云:前諸功德未以涅槃為體,最後義深故
取後文為體。問:此中何不用六度而用道品?
一解云:但是略耳。一解云:《釋論》云「六度是遠
因,道品是近因。」今明不爾,道品攝度、捨覺攝
檀,餘皆可見。《婆沙》文中以十一法攝於道品,
十一與六名體相當,但餘二念通於諸度。就
文為二:初明功德、次論義。初又二:先明道品
入涅槃;次簡得失,信者為得、不信者為失。初
功德云不聞聞者,常住祕藏即是中道。不聞
聞者外道經書毘伽羅論即俗諦,不聞聞十
一部經即真諦。三諦一心中不聞而聞,今第十
功德亦如是。三十七品即真諦,入大涅槃即
中道,為諸眾生分別演說即俗諦。此亦一心
三諦,始終不異。若能信者入大涅槃,意謂此
解方近於理。興皇以最後功德涅槃為體,
第九已上皆不如此。此解大失,已如前難。論
義為二:一問、二答。答為二:先舉惡人為誡、
次舉善人為勸。惡人為三:先法說;次舉五譬;
三還合五譬,先別合、後總合。初譬栴檀貿凡
木者,二車並載,一炭一檀。值冬炭,售檀者遂
乃燒香為炭,雖得易售而無所直。持戒者貧

寒饑渴,見破戒者富𥈇飲食,所利無幾所失者大。次譬中云金易鍮
石者,昔人乘馬腰著金帶,見乘驢者著驢絛
帶,即便問之:「市中何物貴?」彼即答云:「驢絛甚
貴。」其即易之。人為色聲而棄正法,其猶如是。
餘三譬,如文。別合,如文。「善男子當爾之時」下,
二舉善人。

次「光明」下領解者,是品中第二領
解段,如文。

三「是名」下,總結。

師子吼品之一上

諸師咸言:此品譬能問者得名,非為不爾。不
一向然。此俱譬能問能答,雙題品目。何者?菩
薩與佛皆二莊嚴,下文中有師子王及師子
子,若師子子足滿三年則能哮吼。又若能師
子吼讚於大悲,能吼無量師子吼。徵文據義,
二種雙明,講者因何只作一解?惑者云:題中只
稱師子吼菩薩品,云何強作兩種釋之?答:依
題則失文,依文不失題,廣能兼略。師子擬王、
菩薩擬子,吼通兩處,二義炳然更何所惑?又
師字自邊,安匝言師。居左位事理皆匝,則自
行圓滿。又師字訓帥,帥帥也。師有他化之能,
故知師者擬佛明矣。子者訓資,弟子之禮受
稟於師,若從師者日新月益,故知子字者擬
菩薩明矣。吼通兩處者,吼是口密,通有六位
。今明究竟與分吼通兩處,身口意密皆有
六位。口密通六,此是世界。𭁏人。𭁏𭁏故題具多意。地人呼此品是入證分。開善云:
答安樂性問。河西、興皇,同為佛性門。今悉不
用。若是入證,入證則無說。若說入證,非菩薩

說。若答安樂性問,安樂性問為是誰問,而今
以此品答之?若明佛性,佛性誰說,而以此品
用目說人?諸說乖舛,故皆不用。今明此品是
第四問答涅槃義,是師子子問、是師子王答。
若從其文,應言問答佛性義。前章皆稱涅槃,
相從稱為涅槃義。涅槃只是佛性,佛性只是
涅槃,涅槃名總、佛性名別,總攝於別。

就品又
為二:初明佛性、後歎經。初文又四:一明佛性、
二明中道、三明縛解、四明修道。佛性是基本,
由佛性故中當通達,不識故縛、識之則解。欲
得解縛,應須修習。初文有問有答。問為四:一
勸問、二求問、三許問、四正問。勸問中,先舉
諸法門、後正勸。初舉諸法中有六門:一舉三
寶、次舉四諦、三舉實諦、四舉四德、五舉五佛
性、六舉因果等。有乘無乘是舉了因性。何者?
萬善一乘皆屬了因。有性無性是舉果性、果
果性。有眾生無眾生是舉正因性。有有無有、
有真無真舉境界性。何者?夫二諦是智所緣
境,境又生智,故是境界性。有因無因者,𭁏因果。一解云:先兩句明習因因果,又三句明
報因因果。有作無作是煩惱因,業非煩惱;是
善惡業報,是煩惱業果。二解云:上兩句明出
世因果,下三句明世間因果。復次舉法門勸
者,總論是舉二諦法門,有佛即世諦、無佛即
真諦,乃至有報是世諦、無報是真諦。文但二
諦,若準恣汝所問,寧只二諦?二門四門等一
切諸法,豈止二諦?且通三諦乃至四門。通三
諦者,有佛俗、無佛真、非有佛非無佛中道,乃
至報亦如是。通二門者,有佛是有門、無佛是

空門,乃至有報無報亦如是。若準恣汝所問
應有四門,兩門如上,亦有佛亦無佛是兩亦
門,非有佛非無佛是雙非門,乃至亦有報亦
無報、非有報非無報亦如是。問:佛勸問諸法
門,何不依佛所勸而別問佛性?答諸法門雖
別,通入佛性。若問佛性,總能攝別。何者?依有
乘無乘五句之勸,即是問五種佛性。又依三
寶,是問云何為佛性果。依苦集二諦,即問境
界佛性。依道滅,即問緣了。依實無實,即問正
性。依因果,即問因性、因因性、果性、果果性。
依作無作,即是問因性。依業無業,即問緣性。
復次依乘無乘,是問云何為佛性體。依報依
三寶四諦等,即是問何義故名佛性。依四德,
即是問何故名佛性。依有因無因,即問菩薩何
眼不了了見。依有果無果,即問佛以何眼能了
了見。依有作無作等二句,即問眾生何故不
見。依報無報,即問正性。佛有十八條勸,菩薩
依此勸門起六種問,同異若此,而人不見。私
謂:勸別問別,實稱佛言,但未為得意。總勸別
問,收法不遍,未為得意。總勸總問,亦稱佛意,
但恐時眾不曉總中之別,故佛別勸而設總
問,深得佛旨、時會易曉,故佛別勸而師子吼
總問,良由此也。

此從「今恣汝問」下,即是正勸。
正勸中有正勸、敦勸佛殷勤令眾得益。

「爾時
會中」下,即是第二求問,先經家敘、次正發言。
「歛」字亦為「撿」字,皆是恭敬之貌。次正發言。「爾
時佛告」下,即是第三許問,先勸供養、次正許。
初勸中三:先正勸、次釋、三結。初勸供中備勸
三業,尊重是意、讚歎是口、迎送是身。「所以者

何」下,二釋勸,文有法、譬、合。法中先明過去德、
次明現在德。「善男子如師子」下,譬說,又二:先
為佛作譬、次為菩薩作譬。佛譬中,先譬法身、
次譬應迹。法身又為三:先總、次別、後結。初
一句總譬。「自知身力」下五句別譬。諸德身即
六度。力即十力。牙齒即智慧,斷截煩惱。四足
即四如意。地即尸羅。巖穴即禪定。境尾即大
悲大悲。俯救如尾下垂。聲即八音說法。三「若
有能具」下,總結。「晨朝出穴」下,二明應身方便,
又三:一正應,晨朝是暗終明始,譬惡滅善生
之機,而能應之。次出穴,即是從法身起,頻伸
為滅惡、欠呿為生善、四望即四無閡、發聲即
說法,有十一事。三「一切禽獸」下,即是眾生得
道。水性譬凡夫愛染,陸行譬二乘高原,飛譬
降眾魔,香象譬制外道。「如彼野干」下,第二為
菩薩作譬。野干者,先舉非、次明是。三年譬三
行,然下合文於五行中略說此三。又梵行是
化他。化他中,同其斷惑是病行、同其生善是
嬰兒行,梵行兼之故不具說。「如來正覺」下,合
譬,初合佛譬、次合菩薩譬。初文二:先合妙本
為眾生、次合應迹。合初小不次第,備合十一
事。合前欲壞實非師子詐作師子,合云為諸
眾生而師子吼。前文云欲試身力,合云示眾
十力。從「聖行」下,第二合應,但不合晨朝。「師
子吼者」下,第三合前眾生得益。前有四句,今
合直言決定說,所以降魔制外,兼釋師子吼
義。次「聲聞緣覺」下,合菩薩譬,亦前合舉非、次
合明是,如文。開譬合譬明佛、菩薩,二義宛然,
豈可單釋品耶?「諸善男子」下,第三結勸供養。

「爾時世尊」下,二正是許問。

「師子吼白佛」下,第
四正問。凡發六問,但為兩意:前三問問法、後
三問問人。初三問者,舊解:初一問果性、次問
因性、後雙問因果性。觀師云:此與文不相應,
直依文者,初問佛性體、次問佛性義、後問佛
性名。河西意亦爾。今將後人來問前法,初問
理佛性體、次問分佛性義、後問究竟佛性名。
「若一切眾生」下,問見不見人。初問,問不見性
人;後兩問,問見性人。於中又二:初問何法有
了不了、次問何眼有了不了。法據性體,眼約
性用。佛答為兩:初歎問、次正答。歎問又兩:
初歎、次論義。初歎又二:初歎二莊嚴、次歎解
六義。汝自解六,為他故問。歎六義中,歎初後
各二,中兩則略。「師子吼」下,第二論義,兩番問
答。初問如文。答中為四:前三就勝劣義解,智
莊嚴勝於福德;後一就平等解。有云:初番以
空解為智慧、有解為福德。十地為智、五度為
福,直言般若即是有中智慧,故屬福德;若識
波羅蜜即是空解,屬智慧。次番又取九住已
還為福德,十住及佛屬智慧。後以果地為智
慧,因中為福德。此就法體相望,如此勝劣。若
此土則福勝慧,若淨土慧勝福。令樹出衣食,
但企尚智慧,故言慧勝耳。篤論,具足者善也。
今明三番,應約三教而分別之。十地發真破
無明故是智慧者,此別教意。十住菩薩與佛
同為智慧者,通教意。因中為福果上為智者,
六度因中都不斷惑故是福德,佛斷惑故是
智慧。而文云常住者,此非全是六度菩薩。若
消此文,應云利根人於三藏中宜聞常住,聞

即得解,如初轉法輪時八萬天子得無生忍。
最下既然,例餘亦爾。乃是密教意,但差別不
定,不可執一。「汝今具足」下,就平等答,故云「汝
之與我各具二莊嚴,故能問能答。」寧非平等
無差別義?今謂此釋似約圓教。

「師子吼言」下,
第二番問答。問為三:正難、釋難、結過。初正難
者,我若二嚴則不應問,佛若二嚴則不應答,
以問答非二嚴故。「所以者何」下,釋難,明諸法
無有一種二種。「一種二種」下,結過,是凡夫相。
佛答,還詶其三:一詶初難。只由具二莊嚴,一
能問、二能答。二「若言」下,詶其釋難。只由解一
二無一二故,能問一二,能答一二。眾生不解
一二無一二,今示其一二,令知無一二,非是
一二於一二,乃是無一二之一二,亦是言於
無言,非是言於言。「善男子若言」下,詶其結過,
翻其前難。前云是凡夫相,今云是十住
相。先唱生死、涅槃兩章門;次釋一名涅槃,是
常,常即無二;次釋二名生死愛無明,過現故
為二,二則非一。此之一二,非凡夫相。解為兩:
一云正須此語,其云一二是凡夫相,佛言一
二非凡夫相。二解云凡夫不知一亦不知二,
雖在生死不識生死,若知一二者非凡夫相。
今解不爾,一者是常,此大涅槃常,故非凡夫
相。二者生死無明與愛,此即二乘涅槃,未除
無明沈空之愛,即是生死之二。此二非凡夫。
菩薩能知此二此不二,無一二過,則非凡夫。
福慧平等是圓教義,今師子吼難此圓義,圓
教雙亡無一無二,那忽能問一二能答一二?
佛還以圓教雙照答之。良以雙亡一二則能

雙照一二,雙照一二即能雙答一二。還以雙
照答其釋難,良以一二故能無一二,若無一
二何能無一二?又以雙照答其結過。汝言一
二是凡夫相?我言一二非凡夫相?雙照一二
豈非凡夫相?不作圓教問答,此義難解。

「善男
子」下,第二正答五問兼答一問。答初問又二:
先牒問誡聽,如文。次「佛性者」下,正答。初問又
二:一明佛性體、二簡不見者。初明體又三:一
標名、二釋相、三結體。標者,佛性名第一義空,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智慧是有,即空而有、即
有而空。空則三諦皆空,一空一切空,乃是第
一義空。名智慧者,三諦皆照,一照一切照乃
是智慧,當知空有非空非有,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即非三非一即空,故盡一切相。即智故
照一切境,即非空非智,故云一切中,是故名
為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名為佛性,
如此標名,貴在得意,不可言盡。次「所言空者」
下,釋相者為二:先釋空、次釋智。初釋空,則三
諦皆空。文云「空者不見空與不空。」不見空者,
不見空邊、不見不空,是不見中無邊無中,是
第一義空。次釋智,智則三諦皆照。文云「智者
見空及與不空。」見空是見邊,見不空是見中。
見邊見中,是第一義智慧。若此空智,非前非
後、不淺不深,即空即智、即智即空,亦即非空
非智而空而智,是為佛性之相。文又釋不空
者即是四德,空者即是二邊無有四德。對非
顯是,解釋分明。三結體者,佛性名中道。中道
之法常恒無變,如文。從「無明覆故」下,第二簡
不見者,又二:先簡二邊異故不見、次簡起中

道見故不見。初文者,無明所覆,此簡生死有
邊,異故不見第一義空,次簡二乘偏證空邊,
異故不見第一義空,如文。次從「善男子」去,是
簡起中道見故不見。有人解云:兩種不見一
種見,而皆言不見者,以隨情故。是義不然,前
唱中道見凡有三種,全未見而言見中道者,
此乃名同而於名起見,後結以是義故不見佛
性,當知三種並不見性。將後驗前,前是唱中
道見。凡夫惑心雖作中道想,而因苦果苦,是
定苦行,是故不見第一義空。二乘自行勝於
凡夫,化他邊劣於菩薩,雖作中道之想,名定
苦樂行。二乘偏空,故不見第一義空。菩薩慈
悲甘苦如樂,是定樂行,即是偏假,故不見第
一義空。如此三種雖同名中道,與上名相違,
相違故無圓遍之義,是故不見。「如汝所言」下,
正答第二問。舊云:此答因性。觀師云:此具明
五性,豈獨因耶?就文為兩:初答第二問、後論
義。初答問為二:先牒問、次正答。初具提其問。
其問何義?義者,名之所以。有何所以稱為佛
性?佛答為三:初總舉圓義、二別舉遍義、三結
歎。初總答意者,善得圓旨是其所以。佛是圓
人、性是圓法,人法合稱,故言佛性。又一切諸
佛是圓人,菩提是圓果,兼得涅槃之果果也。
既言果與果果,即知此果從因,因生此果、果
從因生。中道者,非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皆
顯現者,悉由佛性為種子,故知此中道即是
佛性。佛性既為種子,種子能生兩因兩果;此
兩因果又是種子,能顯中道。即是更互以為
種子。不作此釋,無奈此文何。通塗雖爾,別說

即是佛性以為種子。問:佛性既為四性種子,
何獨是於菩提種子?答:特是略出,又是旁正。
如十二因緣非無旁義,正發觀智生於菩提,
種子義彰。餘之三性,其義則旁。譬如胡瓜,正
能發熱,是熱病緣。

卷 24

師子吼品之一下

「復次善男子」下,二別舉遍義應遍一切。別舉
四種遍有中道:一顛倒上下、二生死、三斷常、
四因果。他解:此四是《中論》八不,不上不下是
不來不出,不因不果是不一不異,餘兩可知。
一師云:法門無量,何必如此。今明初以上下
屬當凡夫顛倒,橫計上下,不見中道。諸佛體
之不上不下,得見中道。次生死約六度遍行,
既不斷於無明愛惑、惑心求佛,是二中間則
有生老病死,不見中道。諸佛體之不生不死,
得見中道。三斷常,約二乘厭生死,是背常入
涅槃,是向斷,不見中道。諸佛體之非常非斷,
於二乘法得見中道。四者十二因緣觀智是
因、得菩提是果、修因克果次第淺深、此約別
教地前不見中道。諸佛體之知非因果、於菩
薩法能見中道。上文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
樂性」,《普賢觀》云「毘盧遮那遍一切處」。譬如耆

婆執草成藥,佛亦如是,遍一切法無非中道。
中道即是佛性。汝問何義?其義如是。略屬當
竟,今更帖文。初云道有三種者,先唱三章門。
次「下者」下,解釋。下者,外道邪見謬謂梵天以
為涅槃;實非涅槃,還是生死,故名為下。所言
上者即是凡夫,未免八倒,無常計常,常是上
法當得上果,故名為上。所言中者,第一義空
智慧,無常見無常,如理而見,不同外道故不
名下、不同凡夫故不名上,而是兩邊之上故
言是上,又言與佛不異故言是上。

「復次生死
本際」下,第二明不生不死中道之義。文為二:
初明中道、次舉解惑。初為三:一唱中道、二明
能破生死、三結是。「佛性無明有愛」下,但中間
只是行識名色六入等,何以云有生老死耶?
解云:後文云現在世識名未來生,現在六入
等名未來老死,中間即是生死義。言中道者,
兩因夾一果,一果居中,如此論中方是妙中,
破生死義。云何只以因緣因果不生不滅名
為中道?今作易解。無明與愛即現過見,煩惱
道也。點煩惱道即是般若,中間是苦道即是
法身,法身即中道。若是中道則無生死,無生
死故名破生死。「以是義故」下,第三結為佛性。
既是中道,寧非佛性?「以諸眾生」下,第二舉解
惑,有法、譬、合。法中初明惑者,不見則是無常;
後明解者,能見則非無常。正用此語兼答第
三難。難云:以何義故名常樂我淨?以見佛性
故常樂我淨。「譬如」下,為惑解者作譬,與上貧
女譬同。合如文。

「復次眾生起見」下,是第三不
斷不常明中道,又三:一唱章門、二釋、三結。初

章門中,明凡夫菩薩二乘,前後舉非、中間明
是。次「佛性雖常」下,即釋也。又三:先釋凡夫,為
無明所覆故起斷常。次「又未能度」下,釋二乘,
只為兔馬不盡河底。二乘智偏沈空取證,不
見佛性無常無斷。「是觀十二因緣」下,第三釋
菩薩章。十二因緣即是觀境,菩薩觀境生智,
合取境智皆名中道。

「善男子佛性者」下,第四
約因果明中道,為三:一明有因有果、二明非因
非果、三明亦是因果亦非因果。只應明非因
非果,何得云因果?若不明因果,何所辨非?初
文有法、譬。法說中論兩因兩果,兩因者謂因、
因因,兩果者謂果、果果。尋此文意,不得以因
家之因為因因,而得以果家之果為果果。得
以因家之果為因因,得以果家之果為果果。
何故爾?𭁏𭁏果是涅槃。境但是因,不從因至於因,但因非
因因,觀智從因至於因故。得是因因,菩提但
是果,不從果至於果,但果非果果,涅槃從果
至於果故。得是果果,譬說中意,是則不然。譬
中以無明為因因。無明當體是因,而復為行
作因,故是因因。識當體是果,復為行作果,故
是果果。以譬例法,境是因因,菩提應是果果。
而不例者,境體非因,不從因至於因,但是因
非因因。觀智體非果,不從果至於果。若然,譬
與法乖。答:取少分譬。私謂:亦非全取無明行
識以為境智菩提涅槃之譬,但是先舉無明
行等亦有因果、因因、果果之名,故下文中具
舉四句:佛性涅槃為初二句,十二因緣為第
三句。言少分者,名同義異,故云少分。若欲將

境智為二因、菩提涅槃為二果,是則境體是
因,復為智作因,故名因因。智體是因,復為二
果作因,例二果亦爾。準因作之,亦應可見。「以
是義故」下,第二明非因非果即中道正性。此
中十不賸,《中論》中有不因不果。從「是因非果」
下,第三明亦是因果亦非因果。開善作五性:
是因非果即境界性,是果非因即果果性,是
因即了因,是果即菩提果,非因非果即正性。
而彼家用眾生為正性,與非因非果義不相
應。莊嚴作四性:是因即了因,是果即涅槃,是
因即正因,是果即菩提。非因非果非復是性,
但非前義。觀師亦作五性:是因非果即境界
性,是果非因即果果性,是因是果即了因性
及菩提性。言了因者,以望境界為果、望菩提
是因。若爾,菩提性亦應兩望,望了因是果、望
果果是因。非因非果即正性。興皇但名正法
正性,不許稱為正因。今經中有正因之名,何
以不許?然此五性乃是開合之異。正性不二,緣
性則二。二是因果,開因出因因,開果出果果,
合四為二,所謂因果;合二為一,合緣為正,正
無復數。「以是義故」下,第三結歎甚深,又為三:
一略歎、二廣歎、三總結。初略歎者,簡凡小不
見,唯佛能見。

「以何義故」下,二廣釋甚深,有六:
一明因緣甚深、二明凡夫不見故甚深、三唯佛
能見、四重明甚深難見、五重明能見、六雙明
見與不見。初中云不常不斷者,諸句例作中
道以明甚深。雖念念滅即是不常,而無所失
即是不斷,不斷不常即中道甚深。雖無作者
即不有,而有作業即不無,即不可思議中道

甚深。「一切眾生」下,二明凡夫不見。「十住」下,三
唯佛能見。菩薩少見,如來具見。然十住既少
見於終,亦應少見其始。今互顯沒者,正言十
地一轉即便作佛,去終處近,故言能見其終;
始則杳然,故言不見。舊云:十住破元品無明,
當果不起,故云知終;生死久遠,其始難知。興
皇云:自性無所有為易,因緣所起不有而有
則難。今言十住有治,道能分斷則分見其終,
而不能分見其始。譬如健人破賊,而不知賊
起根元。私謂:亦可云初住所斷,斷其始故,故
云見始。並始斷故,亦云見始。故知賢位非但
不見中道,亦不見於無明,故從初斷始邊名
為見始。等覺菩薩餘一品在,在者名終,由未
斷終故不見終,斷之終故亦名見終。故知等
覺非但不見最後真如,亦不見於終品無明,
故唯佛斷、唯佛方見。諸佛見始見終者,究竟知
無始終,究竟鑑其始終。文中從惑起邊,是故
反此。始謂元品,終謂終末,最麁著故。見謂知
見,有智能治,故名為見。初住智淺,但見終末,
故云見終;未有治於元品之智,故云不見。「一切
眾生」下,四重明不見。「是故我」下,五重明能見。
「觀十二緣智」下,六雙明見不見,又二:先唱四
章門、次釋四章。三種不見,唯上上能見,可將
此義類前定樂行等三皆不見,於義明矣。問:
十住少見者,為唯第十住少見?九住至初住
亦少見耶?舊解為二:一云唯第十住分見,九
住至初住皆不分見。二云初住至十住皆少
分見,而須兩望:初至九住望二乘為少見,望
十住為不見。有人難前解云:二乘不見,各得

菩提。九住既不見,得何等菩提?進不同佛?退
非二乘,應當別得一箇菩提。今明若指住
是地,而言十住皆分見者,此是別義。若住非
地,十地則見、十住不見,此亦別義。若言十住
即十地,地住皆少見者,此即圓義。若言十住
非十地,十住亦少見者,此亦圓義。若言十住
非十地,而言九住不見、十住少見者,此是別
接通義。人不識此,於文於義往往不通。「以
是義故」下,第三總結甚深。即五佛性、十二因
緣名為佛性者結因性,第一義空結因因性,
中道者結正因性,即名為佛結果性,涅槃結
果果性。文義具足,此結甚妙。

「爾時師子」下,第
二論義。此義起上結眾生行業甚深甚深,若
眾生與佛平等不二,何用修道?初似是一問,
佛為兩答則成二問。下佛答中,一答佛與佛
性平等、二答修道,故知兩問。地人云:眾生是
佛,具足在妄,便不用修道。正當此難。若成論
人云:佛果在當,則不當此難。而不得言即是
佛,此應作無差別差別答。無差別故即是佛,
差別故未具足。如父生子姓無差別,用未具
足故須莊嚴,莊嚴故後則具足。然但明佛
性,何關具足不具足?具足既藉緣而具,佛性
亦應藉緣而具。若言佛性在當,此據果性果
果性。若言佛性在現,此取因性因因性。若言
佛性非當非現,此取正因性。若各以為是,如
盲觸象。若見此意,無當現之爭。佛答為三:一
非問、二正答、三引證。非問,如文。正答為兩:
一答無差別亦有差別、二答何用修道。初答
為三:一正答、二引偈、三舉乳酪而譬。此意

者,據體不殊,約緣成異。初文有法、有譬。法說
中云未具足者,但有其理,事用未足,故言不
具,非謂悉無名為不具。「譬如」下,二譬,為二:先
譬、次合。初譬又二:先舉惡譬、次引善惡例。
初文者,必定當墮。如害母者悔,身雖未墮,必
去不疑。眾生亦爾,有佛性理,未來必得。次佛
復引云行十善者名見天人,行十惡者名見
地獄,亦是當報。「一切眾生」下,二合譬。一切眾
生未有相好,以當得故。一解云:當得相好之
果。一解云:當得果佛性。佛性云何是當?若是
當者,為三世攝,即是無常,則不應言當果佛
性。二引偈答者,略釋偈意,已如前文。此偈四
出:初答常無常、二答得無得。下二十六答破
定性,今答有無不定以明中道。若但以有無
別解,俱不會偈旨,常無常等亦應如是。此中
準經應作差、無差、亦差亦無差、非差非無差,
不一不異、不思議釋,乃會偈旨。餘常無常等
亦復如是。今長行釋本有云三世皆本有,如
文。準此而言,生死與涅槃各應本有、各應今
無。若生死本有者,具足無量煩惱;生死本無
者,本無涅槃。涅槃本有者,涅槃本有非適今;
涅槃本無者,久已成佛無諸煩惱。生死雖復
本有今無、本無今有,悉束為有,以涅槃望生
死,生死有所得故。涅槃雖復本有今無、本無
今有,悉束為無,以生死望涅槃無所得故。又
即本有是今無,不離有而論無;即本無是今
有,不離無而論有。此前三句,即是差別三世
所攝。本有之有非有,今無之無不無,不有不
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此一句是無差別,不

為三世所攝。更約本末重明四句,自有兩本
兩末;一本一末;末而不本、本而不末;非本非
末。上文云寄生一子舍主驅逐。舍主是境,豈
非生死為本?一子正觀,豈非涅槃為末?文云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又如來藏依持建立,豈
非涅槃為本?迷理起惑,豈非生死為末?若各
有其本則各有其末,為是義故兩本兩末。又
生死無終,將涅槃之始為生死之終;涅槃無
始,將生死之終為涅槃之始。二河相望互作
終始,是為一本一末。又生死若本若末皆束
名為末,以其虛妄無根本故,故末而不本。涅
槃若本若末皆名為本,以其真實無偽故,本
而不末。末本非本、本末非末,非本非末,三世
不攝。分別本末四句既成,例具不具、得無得、
常無常,皆悉不定,不可思議亦復如是。四句
不定不可思議,即是三諦不並不別,如前說。
「譬如有人」下,第三舉乳酪譬以證當有。此謂
約有心論有佛性,不即心為佛性。何異眾生
有佛性之理,後得佛時不取眾生為佛心。佛
心亦爾,只云有心為佛性,心不即為佛性。

「畢
竟有二種」下,第二應須修道。正答前何用修
道之問。眾生等有一乘正性,應須修於六度
莊嚴,若不修不得正性。他云:一乘是萬善。今
此文中則以一乘為中道正性,此一道清淨
能運眾生作佛,故名一乘,豈同萬善?文中為
二:先唱章門、次解釋。初章門有兩雙四隻。次
釋中,先釋以六度為莊嚴,一乘為究竟;次釋
世間出世間。初六度與一乘更無別體,但隨
義異釋,其間有譬、有合。初譬云忉利、欝越果

報雖勝,人不得見佛性。既為無明所覆不能
得見,故須修道。「復次佛性」下,釋後兩隻,又二:
先偏釋出世畢竟、後雙釋世出世兩畢竟。初
又三:一出體、二釋名、三舉類。初如文。次釋
名中云首楞嚴,翻為堅固。和闍黎,翻修治心。
而此三昧有通有別,別在終心,通通諸地。「如
一三昧」下,三舉類。覺名定覺,即七覺中定覺
分。正名正定,即八正中正定。又云覺名定覺,
即八大人中定覺。楞嚴亦爾,有五種名。「善
男子一切眾生」下,第二雙釋世出世兩畢竟,
下中即世間畢竟,上定即出世畢竟。於中二:
先具釋三定、後重釋上定。初釋三定中,先釋
上定即是佛性,或云了因、或云正因;中定即
色界定;下定即心數定。數人云:十數並起呼
為大地,通五品,謂善、惡、無記、不共、穢污等。成
論云:法起十數,義說為十。或云欲界十居,止
是十數,三塗、人、六天。「一切眾生悉有」下,重釋
出世,即首楞嚴,《釋論》名為健相三昧。「善男子
我於一時」下,第三引證答。此明如來觀機可
不,或說佛與佛性無差、或時說異,或說修道、
或說不修。例如知外道機,應須說我、應說無
我。文為二:先正引昔證今、次更會通。初
引昔證今,又二:先引昔、次證今。引昔又三:一
明洗浴、二外道論義、三時眾得益。「是佛性」下,
二證今。正言佛性非我而說為我,不應定執,
詶修道之問。「如來有因緣」下,二是會通。如來
自在,或以我為無我、無我為我。又一解、在因
佛性,故言無我;在果佛性,故言有我。

「爾時
師子」下,第三答上第四問,為二:先申問、次正

答。初申問,長有金剛力士語。正答為兩:初正
答、後結歎。初正答中凡舉七譬,大為三意:初
三譬,譬有而不見;中間一譬,譬平等皆有;第
三三譬,譬待緣故見。三意次第而來。雖復云
有而復不見,未知定有故不見?定無故不見?
次一譬譬其定有。既其定有,何故不見?次答
須待因緣然後乃見。初三譬,一一皆先譬、次
合。初是盲人譬,譬底下凡夫如盲故不見。色
譬佛性。數人解色,有二十種:青黃赤白、高下
邪正方圓長短、光影明闇、烟雲塵霧。或加虛
空為空一顯色,如眼膚翳。第二眼病譬,譬諸
菩薩眼有少翳不得見色,譬諸菩薩有煩惱
故不見佛性,不同前盲。合譬中先舉十地菩
薩;後更舉四人,凡夫、二乘、十住、如來。如來全
見,菩薩少見,兩全不見。「譬如初月」下,第三譬,
亦譬眾生未斷惑者不見、斷惑者見。如初日月
則不可見,漸漸可見。佛性亦爾,本有此理,眾
生煩惱不能得見,惑稍稍盡稍稍得見。文云
大悲十力等一切眾生悉有性者,舊云當有,
即事未有,引下文云「破一闡提然後乃得」。地
人解云:真神佛性如敝帛裏金,大慈大悲十
力相好此事具有,為惑所覆;若除煩惱,即得
見之,除敝帛已即得黃金。觀師云:此二解相
害。若當有此經文云大悲十力四無所畏眾
生有之。既言悉有,寧得言當?若言現有,如金
為所覆者,夫佛性雄猛何不排惑?若執當現,
便是爭論。只具此理,不可推當;修道乃得,不
可言現。彼三解偏據,未會圓旨。何者?佛性非
一二三,而為眾生作四門分別:或言第一義

空,迦毘羅城空;或言不空者,即是智慧貧藏
額珠;或言亦空亦有,如水酒瓶;或言非有非
無,名為中道。欲使因四悟於不四,捨執四以
求通。論人指當,此執則無。地人或覆,此執即
有。觀師所說,此執亦有亦無門。今明佛性如
王見象,眾師所覩全同盲觸。合最後譬中
言三種破煩惱者,舊有二解。一云:二國煩惱,
見思二,或是界內穢土煩惱;習氣是兩國中
間淨土煩惱;無明是界外煩惱。七地菩薩斷
二國中間煩惱,莊嚴所用。二解云:見諦為一
煩惱,思惟為二煩惱,習氣是三煩惱。無明元
品品數與習氣是同,故不別說。初地至三地
斷見諦,四地至六地斷思惟,七八地者並斷
習氣無明。此是開善解。又一師難此二解:文
云三種破煩惱竟,不出破煩惱。意但出三種
名,與經乖較。若論破意,應如《釋論》三觀治三
種病,亦如《瓔珞本業》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
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
一義諦觀,用是三觀能破煩惱。又世諦破性
病,真諦破假病。此二諦但說伏為斷,若非真
非有即是中道觀,雙除性假二病,名斷煩惱。
今明是義不然,前二解乖經,觀師破其違經,
今難其義僻。若三種破煩惱已見佛性,破見
思穢土煩惱,及破中間淨土煩惱,為見性不
見性?若見性者,二乘之人亦破見思,何故不
見?若不見性,與經相違。開善云:破見為一、破
思為二。須陀洹人乃至四果悉破見思,為見
性不?若見性者,無有此義;若不見者,與經相
違。又二諦觀、平等觀皆是方便,不入中道亦

不見性,復與經違。世諦破性、真諦破假,是伏
非斷,又不見性,此亦違經。唯非真俗斷煩惱
者乃得見性。雖唱三種破煩惱名,二種破者
則不見性,唯一種破得見。經稱三種破於煩
惱皆見佛性,若一種破見、二破不見者,寧得
相應?今明七地修方便、八地道觀雙流,破無
明見佛性者,此以別接通,是一種破煩惱得
見佛性。若入理般若名為住,破四住惑出生
功德名十行,破塵沙惑未見佛性,十迴向伏
無明,登地破無明見佛性。此是別教次第破
惑,又是一種破煩惱見佛性。若圓觀法界,煩
惱即菩提,初法心時便成正覺入銅輪位,登
初住時破無明見佛性。三種破惑其義炳然,
而皆見性,與經文會,諸德寧知?又一空一切
空,三諦皆空,此觀破五住惑,能見佛性。又一
假一切假,三諦皆假,此觀亦破五住惑,能見
佛性。又一中一切中,三諦皆中,此觀亦破五住
惑,能見佛性。如此三種,數之與義正與經合,
諸德亦未能知,前三種破惑是就別意,後三
種觀是約圓意。「善男子十二因緣」下,二有一
譬,譬平等皆有,先譬、後合。前譬就外,今譬就
內,即為四:一唱等有、二出因緣體、三明有具
不具、四結等有。初明平等皆有,而言亦內亦
外者,此唯在人,非謂外物。心則為內、色則為
外,具有色心故云內外。又云:在胎為內、出胎
為外。私謂:文中自云內外貪求及為內外事。
然此文中非謂以十二緣而為觀境,但取十
二以為佛性。例如十二緣支支別辨,為令眾
生識於三世輪迴之相,豈可無明之時唯有

無明?故知乃至老死常具十二。故下合云佛
性亦爾,豈可在眾生時唯是眾生?況一切眾
生一一無不念念具足十界百界依正因緣,
故界界中無非佛性。故內外之言,意兼多義。
「何等十二」下,二出因緣體具解十二支。過去
具有因果,何以取二因而不取果?然過去之
果自酬前因,是故不取。是則二因生今五果,
取今三因生後二果。識支二解:一云初受胎
七日為識,爾時有色,色未顯現、識義已顯,故
受識名。二云但取託胎初念雖即有色,色乃
未足。而名識者,識是報主,是故言識。亦至第
二念即是色支。此解稍勝。入胎五分釋第四
名色支,亦云五胞,二手二脚及頭。四根未具
者,但有身意,未有眼耳鼻舌。言名色者,二解:
一云色陰是色,四陰名名。二云:只此色與眾
生之名,故言名色。次具足四根,即第五支,既
具四根,六根都具,故言六入。從此已去有麁
細相生,若細相生,即是胎內識心,未有想受;
若麁相生,即是初出胎時,未能捉火觸毒,如
一兩月小兒未別苦樂。下第六觸支,若細生
相,是胎內想心未知苦樂;若麁相生,即一兩
歲已能捉火觸毒而未有所知,手內有物未
辨貴賤。染習一愛,第七受支,五果之後若細
相生,即胎內受心。言一愛者,於一樂緣而生
想著。若麁相生,即三四歲但知食愛,未知五
欲。習近五欲,第八愛支,即三因之初。若細相
生,即胎內行心之初。就行心為三:初名愛、中
名取、後名有。若麁相生,即八九歲,稍知欲愛。
內外貪求,第九支,即十餘歲稍復長大,轉能

貪求,行中稍增。「為內外事」下,第十支起,即十
餘歲,身成長大盡屬百年。「現在世識」下,第十
一支,即未來二果之初,還同現在識支時節,
即初託胎一念。「現在名色」下,第十二支,還同
現在名色等時,即未來老死支。識名色六入
等,並是未來二果,未來二果還是現在識名。
色六入等,但轉名名之。三具不具中,約色界
言無三受者,二解:一云於三受中不具苦受,
故言無三。亦無苦受家想,故言無三種觸。亦
無苦受家行,故言無三種愛。若色無色不具
十二,云何文云亦得名為具足十二?然歌羅
邏死及色無色界生,雖復不具十二,而苦輪
未息。往還三界,終具十二。二解:據第四禪至
無色界,無復苦樂,亦無中容之捨,故言無三
受。無色既無色,不具十二。「以定得故」下,第四
總結皆具十二。既未息苦輪,始終長望,故云
皆具。佛性亦爾。第二合譬,六道四生皆有十
二,譬諸眾生等有佛性。「雪山有草」下,第三三
譬,明待緣方見。即為三。初文譬、合。合中二:先
正合、次明理。明理又三:初唱九章門,門門有
三句,合二十七句。第二解釋,釋中長出三事
非章,所列合三十六句。後兩善男子,是第三
總結。第二舉黑鐵譬、第三舉種子譬。前二
譬皆先譬後合,後譬無合文。「是大涅槃」下,第
二結歎,如文。

「爾時師子」下,答第五問,先騰上
兩問、後作兩答以答前問。答文為二:初唱十
章;後解釋其八是八大人覺屬自行,後兩章
是化他。八覺是小乘名教,云何是菩薩行?一
解云:法門無定,在大即大。二解云:只八大人,

自行為小;復有化他,故得是大。今明以大涅
槃心修,即異小乘。「師子吼」下,第二解釋十法。
有五番:初番有問答。答但以少欲知足共為
一解,以義相帶故;餘者各解。就初釋少欲知
足,復數番:初約善惡共解。後「有少欲」下,約小
大共解。文為四句:初句少欲是須陀洹。前云
少欲知足為善,今釋不少欲不知足為善。《法
華》云「得少便為足」,自保守小謂是為足。今釋
少欲是須陀洹,知足是中乘,皆是保非為極
少欲知足,即知四果最極。對菩薩不少欲不
知足,菩薩上求佛果無窮故不知足,下化無
窮復不知足。餘如文。第八釋解脫。即是無上
涅槃者,二解:靈味令正翻涅槃為解脫。此
明涅槃與解脫異。開善云:涅槃翻滅度,解脫
翻無累。觀師云:涅槃與解脫同是斷德,因滅
煩惱故得解脫,得解脫故得大涅槃,即是不
異。又云四暴河者,即前三漏長有見暴河,即
通覽三界見為見暴河。「復次出家之人」下,第
二番,約出家人釋十法。但有八文,前合少欲
知足、後但釋解脫,不明涅槃,是故略耳。四樂
者,大樂即出家人樂,應是戒樂;寂靜即禪定
樂;永滅即智慧斷惑樂;畢竟即菩薩樂。四精
進即四正勤。「復次菩薩」下,第三番,據菩薩釋
十法。但有九者,菩薩以涅槃心修,故不說之。
隨順天行為正定者,此明天行以定為體。今
寄一並,若正定隨順天行,天行遂以定為體;
應身隨順眾生,眾生應以應身為體。今明天
行是理,以理為本,故言正定。「復次夫少欲者」
下,第四番解十法,文亦可解。八解脫為正定

者,數人云:八解脫以定為體。論人:八解脫以
慧為體。私云:皆不爾。「復次善男子」下,第
五番,但解九。五種樂者,河西云:一因樂、受
樂、斷樂、遠離樂、菩薩樂。因樂者,因內外緣
得樂。受樂者,從內外緣,身得增長、心得安隱,
名為受樂。修習聖道斷除諸受,令道增長,名
斷受樂。永離煩惱,身心無患,名遠離樂。以常
樂故,名菩薩樂。五樂皆從淺至深,出《菩薩
地經》。

「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答第六問,先牒問、
後正答。答為二:先答、後勸。初答又為兩:先明
了與不了、次明眼見聞見。初了不了中有五
番,最後釋一切覺者,一心三智照一諦三諦,
名一切覺。十住亦得此覺,比佛猶昧故不了
了;地前十住全不見性,是故不論了與不了。
次眼見聞見中有兩番:初以十住為聞見,佛
地為眼見。次番以九地已還為聞見,第十住
為眼見。此中應作四句:第十住亦聞見亦眼
見,九地已下但有聞見,佛地但有眼見,文中
自出此之三句。若眾生聞不信者,非聞見非
眼見。若十住與十地異者,非唯初住不見,
十住亦不見,即是別位。若十住與十地同者,
豈第十住見,初住亦見。今文云住,又復云地,
故知此中住地不異,即是圓位。而簡九地是
聞者,以其見不了了,抑之為聞;第十住勝,加
之以眼。蓋是圓位得作此釋,餘位不得。

卷 25

師子吼品之二

起卷是第二勸修,初勸修、後論義。上云十住
聞見至佛眼見,若欲聞見、眼見,應當受持十
二部經,故有勸修。「師子吼言」下,第二論義,六
番問答:初一番明見義、中間四番明能見之
行、後一結成。初文者,先問、次答。初問文者,
上云如來妙絕凡夫。云何見聞?是故興問。次
「善男子」下,答中二:初明實不可知;次「若欲觀
察」下,明亦有可知。上就究竟證為眼見、分證
為聞見,今約凡夫修習中取聞見、得道力強
眼見。色身則弱,上〈德王品〉說:見佛初生、出家,
不達妙本,悉是曲見。今覩如來生行七步,知
是方便,則得見佛。各有所據,不得一槩。於中
三:先標章、次解釋、三結。初標如文。就解釋,文
有六番:初身口二業、次形聲兩勝、三身通心
通、四受身說、法五身口忍、六身形聲說。前五
可見。第六文中,於聞見文末云為梵王說中
道者,約顯露教;說四諦五人得初果,約密教;
說中道無量菩薩得無生忍乃至補處。又鈍
根聞生滅四諦,中根聞無生四諦,則不聞說
中道。利根聞說無量無作四諦,即說中道。明
中道有五番,或雙捨論中道、或相成論中道、
或雙照論中道。私云:兩捨是兩教,相成是別
教,雙照是圓教,在文可尋。「如來心相」下,第三

結成,如文。

「爾時師子吼」下,第二有四番問答,
明能見之行。初番先問、次答。問又二:先舉僧
寶問、次舉佛說難。初文者,即四依人問,心是
內本、行是外迹。言初二種者,以初二濫後二,
故不可知。「如佛所說」下,第二正舉佛難。直置
僧寶尚已難知,況乃如來。但見色身聞說法,
云何依此二事知是如來?佛答又二:先答僧、
次答佛。初答僧為三:一結問。「以難知」下,次以
四緣故知。「具足四事」下,三結成,可知。「戒有二
種」下,第二答佛問。復有六番:初番,持戒究竟
不究竟?「復有二種」下,第二番,為利不為利?後
四番,悉如文,可尋。

「師子吼言」下,是次番問答。
前云持菩薩戒得見佛性,為作要求、為不要
求?要求者,是市易法;若不要求,行而無願。未
知云何,故有此問。佛答有兩:初發起十四句。
法性自爾而相隣接,任運法爾,非作要求。若
心不悔,持戒不淺。次「持戒」下,心任運成,得見
佛性,住大涅槃。

第三番問答,問中又三:
先領旨、次作難、三結。初如文。次難中,初難
戒是眾行之本,有果而無因,應是真是常。涅
槃居在諸行之末,有因而無果,應是無常。後
偏結一邊,可見。佛答,先歎、次答。歎中為
三:一歎因深、二歎持力、三誡聽。初如文。次
文中善得時長釋迦日短者,以緣宜故也,例
如日月燈明六十小劫,此間食頃。二佛答。
初答持戒無因之問,有法、譬、合。法中為二:一
唱有因、二遮無盡。初有因者,以聽法善友等
為作戒因。從「信心因於聽法」下,二遮恐無窮
之難,故指二法互為因果。次「譬如」下,凡舉三

譬:初為遮無窮作譬。諸師多言:尼乾淨行不
以瓶著地,三木為拒以支一瓶,瓶由拒立、拒
藉瓶成。二梁武云:尼乾口啖牛糞、身裸穢根,
有何淨行而可稱耶?拒者,今之渴烏取水者
是,亦名轆轤,井上施之更互上下,即是互為
因果之義。而言尼乾者,指其家有此拒。次舉
十二因緣譬,若克定三世譬此不便,取輪迴
不窮,更互義成。三舉小乘中八相為譬,大生
直名為生、小生言生生。成論人破毘曇大小
生義,解此文云:一期之壽是大生,念念生滅
是小生,由一期有念念、由念念有一期。解文
不了,而復不許用毘曇義。此不應然,破立適
時,借譬何爽。私謂:古人以一期與念念更互
相生,何以不得?然不及剎那,八相只一剎那
是生是生生。故一剎那中,大相是因、小相是
因因,小相是果、大相是果果,是則更互為因、
更互為果。如一信心,即此信心是聽法心,即
聽法心是於信心,雖同一念而更互相因,既
互相因即互成果。「信心聽法」下,合譬,答前初
難,明戒有因。從「是果非因」下,答後難,明涅槃
是果而無因答。後又三:初唱兩章門,一是果、
二非因。次「何故名果」下,釋是果章門。是出世
果,故言上果。是習果故,故是沙門。婆羅門果
是佛果故,故言斷生死。是絕待果故,故言無
煩惱。煩惱名過過者,體是死因,一過復得苦
果,故言過過。又無明能迷理,復能障智,故是
過過。從「涅槃無因」下,二釋非因章門。無生滅
者,無世間因。無所作者,無報因。非有為者,無
生因。常不變等三句,是無相待因。三「善男子」

下,結無因義。

次第四番問答。問為三:初領旨
仰非、次舉六無為難、三結。次畢竟無,但是語
勢,非是正意,正取有時無故為難。言有因者,
有習因、了因;言無因者,無生因、報因。故舉有
時無以之為難。如池沼之雨旱、如日月之籠
散,因之有無,似同於此。少無者,以少故無,非
是全無。不受無者,只是不受為無,非無彼法;
不受惡亦如是,不對亦爾。後之三無,俱是互
無之意。三結,如文。佛答為二:先明無因、次明
有因。初答無因為三:先非五就一、次六喻併
非、三結無因。初非五就一者,汝以畢竟無以
為正難,尚不全是,有少分是,是故就之,況以
五喻寧得會耶?次併非六喻。六是世法,不可
對於出世之法而復重非畢竟無者,以其墮
斷無我無我所,故與涅槃乖。涅槃有我,故重
說之。三「善男子」下,結意如文。「是因非果」下,二
答涅槃是因而非於果。文為二:初標章、次釋。
標者,明涅槃是因,以佛性為因即是了因。復
簡出非因,即非生因;標其非果,非沙門小果。
前云沙門果者,指佛果為沙門婆羅門果。「因
有二種」下,釋文為三:一明有生了二因、二舉
三譬譬之、三三番舉法門合之。合中悉用親
為生因、疏為了因。此雖明不可思議之法,略
須分別。前一番事理相對,六度是事為生因、
佛性是理為了因;次定散相對;後橫豎相對
。而初文中云菩提者,此欲明因取果,又舉
果成因。問:涅槃無因,而義說生因了因,亦應
義說生了二果。答:了因所成即是了果,生因
所出即是生果,何不得並別有二果?生果即

是無常,了果即是於常,世人謂屈此並。此乃
不思議法門,何所不得?且用首楞嚴通之,譬
如術人於眾前死,得財物已而復還生。今經
二鳥雙游即是其義。「近是」下,文云佛身二種,
一常、二無常。「師子吼」下,第三,有一番問答,
結成本宗。此問從前眼見聞見如來佛性生。
夫佛性之性絕色非色,云何可見?佛答此為
二者,皆悉再答,悉開兩意,故有可見、不可見,
如文。

「佛性非內非外」下,是品中第二大段。前
作佛性說,此作中道說。文為三:一略標中道、
二廣破邊執、三結歎佛性。初標中道有三句。
初句云非內非外者,舊解云:不定在眾生身
內,故言非內;復不離眾生,即此識神而得成
佛,故言非外。觀師解云:非在眾生身內故言
非內,亦不在眾生身外故言非外。今皆不然,
舊說取捨如步屈蟲,次說如鳥除二翅。何者?
眾生五陰是因緣生法,即是空,不在俗諦,故
非外;此法即假,不在真諦,故非內;此法即中,
故不俱在二諦。此法遍一切處,故不獨在中
道諦,此法不可思議,不縱不橫、不並不別,豈
作單能說之?上文云一切覺者名為佛性,諸
師單說非一切覺則非佛性,不名中道。三點
具足名一切覺,是名佛性,乃是中道。只以即
空非外不在俗諦,只依此意,任運破諸師所
說。標第二句,云雖非內外而不失壞,此還成
上意。舊云:非外故不失、非內故不壞。若定在
外,應東西散失;若定在內,應同於死身有臭
壞,故言非失非壞。觀師云:其本無成所以不
壞,其本無得所以非失。今明二師解初句未

成、釋後句無託。此句釋成上非內非外,而復
即中,故言不壞;而復雙照,故言不失。標第三
句,云故名眾生悉有者,觀師云:雖非內外亦
不有無,而假名為有。今相釋上不失不壞,即
遍一切處故名悉有。

「師子吼言」下,第二廣破
邊執,文為二:先破因中有果執成上非內、次
破因中無果執成上非外。此執若除,不失不
壞佛性中道悉皆可解。就破因中有果,更為
四:一據佛教、二據世情、三據緣因、四據正
因。初據教者,近據前文,故名一切眾生悉有
佛性;遠據前品,貧女寶藏、力士額珠。此皆內
有,寧言非內?世情者,世人求酪取乳、求油取
麻,若無油酪,人何故取?舉緣因者,內若無正,
何須外緣?如穀無芽,不須水土。舉正因者,由
外有緣,使正得生。此皆據於因中有果,顯眾
生中悉有佛性,性應在內。就初,據教有六番
問答。初引品初及〈如來性品〉為問。佛答明乳
即是空,故不定說有;但言酪從乳生,乳即是
假,故從因緣有,如文。第二番問答,問一切法
各有時節,乳中有酪待時而生,如穀有芽春
來方出。佛答為三:初作即空奪破,故言乳時
無酪。二作縱答,如其有者,何故不得二種名
字?如文。三從「因有二種」下,更示乳即是假,是
故言有。第三番問答,若乳無酪,何不從角而
生?此舉非因作難。佛一往縱答,角亦生酪。第
四番問答,即取此為難。求酪之人何不取角?
佛答乳是正因:是故取之;角是緣因,是故不
取。第五番舉非果為難。佛先縱答,乳亦生樹,
如文。次則奪答,若一因生者,可得如難;須兩

因乃生,乳非樹之正因,因緣各異,何得生樹?
尋文可見。第六番問答,直問眾生佛性復有
幾因。佛答亦具二因:正謂眾生,緣謂六度。莊
嚴家據此文,明假名是正因佛性。觀師不用,
云緣因不但唯有六度,復有境界及道品等,
皆是緣因。正因何得但是假名?亦有五陰及
心神等。今明莊嚴覽陰成眾生,此據外;觀師
取五陰,此即據內。豈可然耶?上文云佛性非
內非外、不失不壞,今謂眾生是正因時,眾生
假名,為定在內、為定在外?內外求不可得,還
是非內非外,雖非內外而有六度。生其陰軀
則不失不壞,一切眾生悉有於陰,還是向義,
不應餘解。雖作此消文,可更思之。

「師子吼言
我今定知」下,二據世情執有為難。佛答為二:
初正破執、次示正義。初文二:初作三番、次更
重破。初三番者,初番問取乳不取水,據乳有
酪為問。佛答為二:先非問、次並難。初如文。
次難中云汝言求酪取乳不取水者,並云如
人求面而取於刀。不舉鏡者,欲作橫竪並之。
又鏡亦得為刀,仙人孫博屈刀為鏡、伸鏡為
刀。第二番即執刀有面為問。佛答:若定
有面,何故顛倒,竪長橫短?若有己面,何故狹
長?實不狹長而見狹長。若因己面見他面者,
何故不見驢馬面?第三番仍併通。佛並眼光
到刀中則見己面像,不見驢馬面像。又眼光
到刀中,同刀竪而長、同刀之橫闊,是故見之。
佛答為三:一奪破,光實不到;二縱破,假到則
多過;三結奪。初奪如文。「光若到」下,縱破,有四
過:一若光到火,火應燒眼;眼既不燒,知光不

到火。二若光到遠,那忽生疑?三光若到者,不
應見水精中物,水精閡眼不見外物;淵中魚
石,水應閡眼,眼何得到?四光若不到能見者,
何故不見壁外?若見壁外,應見外物。「是故」下,
第三結奪。「善男子」下,二重破。上未委悉,故更
重破。文亦為三:一縱、二奪、三結訶。初縱為三:一
應責酪駒、二應壞子孫、三應含五丈。其既舉
世情為執,佛亦用世情破之。若乳有酪,賣乳
之人應責酪直。縱若有酪,亦應五味一時。若
無醍醐,那獨有酪?賣騲馬者應責駒直。駒復
有駒,駒駒無已;如其不然,知馬無駒。世人為
子騁妻,妻若有子不得名女。女則無子,有子
非女。若女有子,子復有孫,孫孫無窮,一腹所
生併是兄弟。世豈然乎?如其不然,知女無子。
子中有樹,應具五丈,已是亭亭雲外,交柯接葉
布濩八方;如其不然,知子無樹。「乳色味異」下,
二是奪破。色異者,乳白、酪黃。味異者,乳甜、酪
酢。果異者,乳治熱、酪治冷。既無此等,云何有
酪?「譬如服酥」下,第三結訶,明當服酥,今已患
臭。亦當明當醪渜,今已飽飫得酪食用。何有
是事?「譬如有人」下,第二示正義,文為四:一舉
譬示正義、二引偈證、三下約眾生、四高推佛
境。初舉三譬,又二:先譬、次合。初譬中示於無
性,假緣而有,譬如文。「一切諸法」下合譬。「以是
義故」下,第二引偈證成。但取初二句證無性
足。若定有性,不應本無而今有,亦不應本有
而今無。本有應常有、本無應常無,既其不定,
云何而言乳有酪性?下二句相仍而來。此偈
是第四出,以證今義。「若諸眾生」下,第三約眾

生身空以示正義,自有法、譬、合。重譬如文。「眾
生佛性諸佛境界」下,第四高推在佛,如文。觀
上經文,縱奪破竟,明佛性即空。次舉三譬,明
佛性是假。次引偈證,佛性即空即假。次明眾
生身空,譬於佛性遍一切處。引諸佛境界,明
佛性即中。觀文甚會。亦與上文佛性名為第
一義空,空名智慧等,義甚相應。私謂:章安依
經具知佛性遍一切處,而未肯彰言,以為時
人尚未信有,安示其遍?佛性既具空等三義
即三諦,是則一切諸法無非三諦、無非佛性。
若不爾者,如何得云眾生身中有於虛空?眾
生既有,餘處豈無?餘處若無,不名虛空。思之
思之。

「師子吼」下,第三據緣能發。因中之果若
都無者,何用緣耶?又有五番問答。初番問意:
若乳無酪性,何用緣因?虛空無性,不俟二因。
答如文。第二番,轉緣因作了因名。問中有三
譬,次引乳譬合,如文。佛答為四:一明性即是
了因、二明了應自了、三應能兩了、四舉正因
為決。初言性即是了者,了本了其令出,若己
有性,性自是了,何須他了?乳已有酪性,性自
是了,何須酵渜而了出之?次「若是了因」下,正
言酵渜為了,應能自了;若不自了,何能為乳
而作了因?初若自了者,應能自了而出於酪,
不須了乳令乳出酪。「若言了因有二」下,第三應
能兩了。只酵渜自能了出於酪,復能了乳出
酪。「若有二者」下,第四舉正為決。欲明酵渜能
兩了者,乳亦應能作於兩正,自作酪正、復為
酵渜作正。第三番問意:前雖四難,正執第三
自了了他故。言我共八人者,如數他為七,己

足為八,此是自數他數。他亦如是,自了了他。
佛答為二:先破執、二示正義。初破又二:初破
若爾,則非了因。次「何以故」下釋。夫智能自數
己色復數他色,色不能自數數他。了因如色,
何能自了復能了他?別有一法自了了他,故
言了因即非了因。「一切眾生」下,第二示正義,
欲明非本定有,藉緣能有。第四番,更復轉難。
還引佛言,明有乳有酪故知是有。佛答為二:
先汎舉三答:轉答,即隨問答;默答,即置答;疑
答,即不定答。後正用轉答,如文。「師子吼」下,第
五番,不許當有之說,故設此難。問為二:先仰
非;次正問,為三:法、譬、合。佛答為二:先譬、次合。
譬為四:一明過去有、二明未來有、三重明過
去有、四重明未來有。未來有即是當有,答問
即足。而復更明過去者,當由異部不同、眾計
非一。薩婆多計三世皆有,曾有、當有、正有。曇
無德計過去未來是無,唯現在為有。已上破
有竟。今若用之,但是假名隨俗之用。且法王
所為,豈可以人情測?前云種橘芽甜熟酢,後
之酢味本在前甜,證過去有。今時此橘初酢
後甜者,或是國土物異,或是取爛熟時為後,
此時味酢。「眾生佛性」下合譬,正明當有即眾
生當得。

「師子吼」下,第四據正因執有,凡四問
答。初番又四:一法、二譬、三合、四結。初法中言
正因佛性者,即中道正性。「尼拘陀」下,舉譬,又
四:一正舉譬;二旁舉瞿曇姓;三合譬;四「猶如」
下,以譬帖姓為難。難意:若尼拘陀子無樹性
者,云何得名尼拘陀子?應名佉陀羅子。乳無
酪性亦不名乳,應別生餘事。「佛性亦復」下合。

佛答為二:初舉八事不可見。尼拘陀子若有
樹性,何故不見?次「若言細障」下,更破二事,又
二:先總非、次「何以故」下正破。破中又二:先破
細、次破障。初破細者,夫樹相甚麁,何得不見?
若本細,者後不應大;後若大者,初亦應大。次
破障者,若尼拘陀子障尼拘陀樹不可見者,
障常應障,常不可見。第二番問答。問中還舉
兩因,了因了無,正云何無耶?良以了細成大,
所以可見。佛答有五重:一明本有本無皆不
須了。「若尼拘陀」下,二舉非果為難,難於本無。
尼拘陀子本無尼拘陀樹麁相者,亦無佉陀
羅之麁相,何故不生佉陀羅樹?「若細」下,三難
麁應可見。四舉燒相為並若樹。樹本有性後
生樹者,亦應本有燒相,後時可燒。子性被燒,
不應生樹。五更取意破其先生後滅。文舉一
切法生滅一時,且就尼拘陀子生滅一時者,
云何先生而後方滅?既生滅一時,遂得先生
後滅,亦應先滅後生。第三番問答,舉非因為
問。等是無性,何不出油?次佛云:亦得出油。壓
子汁出,汁即是油。第四更問。亦應得稱為胡
麻油。佛答:隨緣各異,受名不同。不得名麻
油,得名尼拘陀油。眾生佛性亦爾,眾生中有
佛性,草木中無佛性而有草木等性。

「師子吼
言」下,第二破因中無果執。既非外義,唯一番
問。答問為三:一領旨、二正難、三結歎。領旨仰
非者,領無果之旨,不復致疑。因中既其不得
有果,眾生之中亦無佛性。此義可信,眾生即
執定無為實。既其定無,不復得言一切有性,
故云是義不然。不然者,豈非執無。「何以故」下,

第二正難,又二:先難、次答。初文凡作七番:一
據業行、二據斷善、三據發心、四據退轉不退
轉、五據修萬行六度、六據退萬行、七據僧寶。
初就行業為難者,人天無性,但有業緣,五戒
得人、十善得天,天得作人、人得作天。菩薩亦
爾,但以業緣而得成佛,非謂佛性。次就斷善
作難者,若眾生有性善,不可斷墮於地獄,以
佛性力應止地獄。夫佛性是常,常何可斷?既
斷於善,即知無常,若無常者則無佛性。三據
初發心難者,若本有性,應本發心;心既始發,
知本無性。又佛性無發,發則非性。四據退不
退為難者,若本有性,不應毘跋致,只應阿毘
跋致,唯應不退,不應有退。既其有退,知無佛
性。五據萬行難者,若本有性,何須萬行?修萬
行者,知無佛性。六據退萬行為難者,佛性是
常,何得有退?既見三惡而有退者,知無佛性。
七據三寶為難者,如佛所說三寶是常,僧既
是常只應常住,何得進修令後成佛?進修則
無常,無常故無性,何故云一切眾生悉有?次「佛
言」下,正答七難,但不次第。第一答第一業行問,
第二答第三發心問,第三答第六退轉萬行
問,第四答第二斷善問,第五答第五萬行問,
第六答第七僧寶問,第七答第四退不退問。
此答第一問,止有八字具答。問意舉人天由
業不關佛性,亦應由業致佛不關佛性。佛答:
人天不須佛性,只由於業致有往反,不關佛
性。佛性常故作佛亦常,知有佛性。「汝言」下,第
二,超答第三發心,先牒問、次正答。「汝言何故
有退」下,第三,超答第六退轉萬行,明實無退,

只是遲得謂之為退。而不答萬行,為下答可
酬之。「此菩提心實非佛性」下,第四,追答第二
斷善問,明菩提心非佛性。闡提不發菩提心,
而佛性不斷。「善男子汝言」下,第五,答第五萬
行之問,為二:一正答、二更取意難前無此言。
一解云:前應有此問,翻者脫落。二解云:本無
此問,直是取意。「善男子汝言僧寶」下,第六,答
第七問,有四復次:初有二種和合、次十二部
經和合、三十二因緣和合、四諸佛和合,皆明
僧常乃是一體之僧,非今事僧。「善男子汝言
眾生若有佛性」下,第七,追答第四退不退問,
文為二:先牒問誡聽、次正答其難云若有佛
性豈合跋致阿跋致異。答文為四:一明退轉
行、二明不退願、三雙明退不退兩人、四重明
不退行。佛答意者,不關佛性有退不退,只由
志願彊弱不同,致退不退。雖退非失,遲得名
退。初論退行,又為四:一明十三法、二明六法、
三明五法、四明二法。初十三法,如文。次六法
中有營世務者,出家學道經營俗法,巨有所
妨。言俗法者,真修之外皆名為俗。春秋中臧
文仲有三不仁,使妾編蒲席賣,為外邦所彈,
曰:「汝國之大夫失德,與百姓爭利。」俗人尚誡
貪,況驅馳耕販,必應休道。設使彈訶,何足以
言。又句句應論觀慧,文煩不書,得意自在。夫
觀解者,非但執來運斤名為俗務,坐馳五塵
六欲即是世務。又專念空無相願亦是世務,
又念蒼生塗炭慈悲慰拔亦是世務。若能無
念念於無念,非念非無念,一心中覺,方非世
務。私謂:如大師釋經,句句之中依文消竟,即

句句觀解;於文非要,但為法行者隨語起觀,
故處處明。二「云何」下,第二明不退之願。願作
心師,有二解。一云:只是前後兩心,前心起惡
後心隨流者,此非心師;前心起惡後心能止,
是則心師。二解:以假人制心,不隨心作。所作
假人,人是心師。今明太近,上文云諸佛所師
所謂法也。心緣於法,法為心師,深淺自在。「善
男子不可以」下,第三雙明退不退兩人,正酬
其問,有譬、有合,如文。

「師子吼」下,第四重明不
退之行,先問、次答。通論六度皆是不退之行,
今趣舉三十二相業,約求佛心便。上文明百
福成一相;今文或一業成一相、或多業得多
相;此就相似因果為語。一業一相、多業多相,
示因果不差。佛實有四牙,而文但二牙者,二
牙大、二牙白,兩白為一、兩大為一,故言二牙。又
一解:若論牙則有四,若論邊則有二。今明二
邊牙,故言二牙。

「善男子一切眾生」下,第三結
歎佛性。此文具五種佛性:眾生即正因,諸佛
境界即果性、果果性,業果即了因,佛性即境
界性。又一解:眾生是正因,諸佛境界是境界
性,業是了因性,果是果性、果果性,後佛性是
總結章耳。又一解:一切眾生明凡夫,諸佛明
聖人,業即是因性、因因性,果即是果性、果果
性,佛性即正因性。下總結四法,即指此為四。
皆稱不可思議者,不可以定相取,即一性是五
性、五性即一性,非一五性而一五性,不縱橫
不並別,如是乃名不可思議。若得此意,望上
兩番破義,無性即有性、有性即無性,非有性
非無性而有性而無性,即是非內非外。雖非

內外而不失壞,名諸眾生悉有佛性。若失此
意,全非祕藏之宗,文理抗行焉釋涅槃?文云
四法者,眾生、諸佛、境界、業果是為四法。文云
眾生煩惱覆障故常者,只名此為常,以其煩
惱起故是常。又一解云:只眾生中有佛性之
理,是故名常。今謂此解淺近,常義亦不成。眾
生煩惱障覆即是常者,眾生是生死,生死即
涅槃,煩惱即菩提。既言即是,寧不是常?問:果
果、了因、萬善如何是常?一解云:能了佛性故
云是常。今謂此不然,皆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故常。明文在茲,何勞餘解。不可思議故常,此
是圓義。無常覆障,破無常已,得受樂故,此是
別義。

卷 26

師子吼品之三

起卷第三明縛解。眾生雖有佛性,為惑所覆
不能得見,須修萬行解生惑盡,佛性理彰,故
明縛解。文有五番問答。初問答中,初問為二:
先領旨唱無;次「是五陰」下,生滅為難。若正性
不生不滅,故無縛解。緣性念念不住,又無縛
解。此惑體性即起即滅,云何此惑能縛眾生?
既其無縛,即亦無解。有法、有譬、有合。答為二:
初誡許;次正答,又二:初明縛、後明解。就初縛

為三:一死陰、二中陰、三生陰。就初死陰中三:
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日既西沒,雖
殘光東照終不歸東。人命將盡,雖有餘氣終
不更生。此陰滅已彼陰續生,此乃即死明生。
「眾生」下,合,又二:先正合;次如燈生闇滅,重更
引譬。次「如蠟印印泥」下,第二明中陰,又二:先
譬、後合。蠟譬死陰,泥譬中陰。印滅文成者,譬
死陰若滅中陰即起。文非泥出者,此身非是
中陰所出,又非無因,亦不餘來,藉於死陰而
得現也。不可求其處所,但因緣故有。問:亦有
不受中陰者不?答:通論皆受。如大理獄責定
行刑,中陰亦爾,覈定善惡,惡墜、善升。若有別
從猛利善惡,如五逆者徑墜、十善者徑升,𥎞矛離手遂到彼方,則不論中陰。「現在陰滅」下,
第二合譬,初正合、次二眼三食。初又二:初正
合、次舉譬帖合。二料簡二眼三食者,自無摶食,
既是改報,寧得有飯而摶。既有想陰則有思
食;有身故則有觸食;以有意故則有識食。《俱
舍》中廣明中陰等,古人有四食章等,於此非
要。「父母交會」下,第三明生陰。通論六道並有
生陰,且就人道,初明起三煩惱、次明具四顛
倒,所以為縛,不得難言念念滅故故無有縛。
三煩惱者,一愛;二瞋;三謂己有,此是我見亦
即是癡。

「是人若得」下,第二明解,又四:初明近
聽思行,皆如文。「師子吼言空中無刺」下,第二
番,先問、後答。初問又二:初作逆喻,舉空中無
刺。後舉陰無繫者,云何繫縛?上〈德王〉云「心
本無貪,云何貪欲能繫於心?」即是此義。答為
二,謂法、譬。初法者,就理為論,謂續故不斷、壞

故不常,不斷不常非縛非解。若未達斯理即
有縛解。舉屋舉拳,約掌合時論縛、掌離時論
開,本不合時論不縛不開,繫縛等三即此意
也。縛即論假、脫即論真、不縛不脫即論中道,
乃是三諦相即之相。「師子吼言如眼」下,第三
番,先問、次答。此問躡前答文作難。前云名色
縛眾生、眾生縛名色。名色只是眾生,云何自
縛?如刀不自割。故後復難:若其眾生只是名
色者,還是名色縛於名色,云何名色能縛眾
生?答,如文。「師子吼言若有名色是繫縛」下,第
四番問答。問,如文。答中有法、譬、合。初法說
中,羅漢子爛故無縛,報在故有縛。而言未見
佛性者,大乘望之,子果俱縛,小乘不爾。次譬
合,如文。「師子吼言燈之與油」下,第五番,亦先
問、次答。初問意者,佛前言燈喻眾生、油喻煩
惱;今難此語,有兩解。一云:燈覽眾法,明油器
等共成一燈,明名燈明、器名燈器。二云:明與
油異,正取明為燈。燈是火性、油是濕性,正取
後意為難。燈之與油二性各異,眾生煩惱本來
不異,云何為喻?佛答為二:初舉八喻、後合燈
喻。八喻為二:初列章、次解釋。從小向大為順
喻,從大向小為逆喻。現者,取現事為現喻,前
逆順亦是現事,除逆順邊取餘現事。非者,都
非其類。先者,先喻後合。後者,先法後譬。渧,此
是帝音。滴,此是的音。先後可解。此中應作養
音,上看下為養,下看上為樣音。遍喻者,盡其
始末。

「師子吼言眾生五陰」下,大段第四明修
道。既其有縛,云何得脫?故論修道而脫其縛。
文有四問答:初明道可修、二正明修道、三修

道之用、四勸修。此四次第者,諸法雖畢竟空,
而道可修,是故正修。修能斷惑,是故有勸。初
番有三問答。初問五陰眾生人法皆空,何故有
修?佛答:諸心念念相續不斷。雖念念滅,煩惱
連接,所以有修。是故第二更問:心念念滅,何
有修道?佛答:雖念念滅,得論修道,如燈雖念
念滅而能破闇。「汝言念念滅」下,更復取意解。
汝言無增長者,不爾。後舉六譬,皆明有增長,
如文。第三番問,更躡前六譬為難。雖念念滅
而能破闇等。修道亦爾,初雖未圓,久能破惑。
師子吼承此更難:如初果人善法五陰,亦應
相似相續生淨國土,那忽至於惡國生殺羊
家?佛答:雖生惡國不失名者,名謂無漏,無漏
恒在,陰則不爾。善陰惡陰由業所得,非無漏
法之取招也。故佛答不相似,雖生惡國不作
惡者,由無漏力持故。答中先法,兼出六譬。香
山譬初身,師子譬見諦無漏,雪山譬惡五陰,
飛鳥走獸譬諸惡法。又香山譬善陰,雪山譬
惡陰,雪山鳥獸並不敢住譬在善惡兩國之
中皆不生惡法。此關習報兩因之義,習因種
類相似常生終不為惡,報因牽於異類之果
故生惡國。有人譬須陀洹身,貲產巨富譬見
諦無漏斷惑之功。唯有一子者,四果中之初
果也。又見思兩道中唯是見道,故言一子。先
已終亡者,見諦無漏而不現前,出觀則無。其
子等者,思惟無漏因見諦生,故言其子有子。
復在他土者,思惟無漏望於見諦名為他土。
奄便終亡者,須陀洹人七生終沒。孫聞是已
還收產業者,思惟道中還承接前見諦之功。雖

知財貨非其所有者,見諦無漏,非思惟中無
漏。無遮護者,見思雖別,同一無漏。

「師子吼言
如佛說偈」下,第二正明修道,又二:初明修道、
次明修道因緣。初又二:先釋、次論義。初舉偈
問者,上兩句修道、下兩句得果,能修三品不
退得果,三品是因,近大涅槃是果。初牒偈問、
次一一請答。答中三番解釋:初番真偽對辨、次
番偏為破惡、後番偏為生善。就真偽為二:先
偽、次真。初偽,為三品,下下一向不能持戒,下
中畏於惡道之苦是故持戒,下上為度眾生
苦惱是故持戒。此三並偽,今取此人尚不可
得。次真者,知諸法空而能持戒,為諸眾生而
求佛果。果不可得,眾生尚無,況有佛果,名真
持戒。次能破十六惡律儀者,此就滅惡更釋
三品。魁膾者,舊云:是販魚肉典軍之人。又云:
是行杖者。無身三昧者,空定滅色,故言無身。
無邊心者,即識處定。淨聚者,即不用處。世邊
者,非想,此定能知八萬劫,以此為邊。又非想
在三界表,故言世邊。世斷者,八萬劫外既不
能知,便謂為斷。世性者,即是冥初,是世之本
性。世丈夫者,以此定力能見劫初水中丈夫,
即韋紐天。非想非非想者,即是存亡觀為定
體。「修習戒者為身寂靜」下,第三就生善釋三
品。諸有者,即是三有、二十五有。諸界者,即是
三界及十八界等。諸諦者,即二十五諦及以六
諦。「師子吼言不生不滅」下,第二論義。因前修
道,故見佛性、得菩提涅槃。今難涅槃及以佛
性,凡七番問答:初三番難涅槃、次四番難佛
性。初云若不生滅為涅槃者,只凡夫人亦不生

滅,應是涅槃。凡人一期從生至老不更生故,
故名不生;而復未滅,亦是不滅。此不生滅是
涅槃不?又云:若以三相中生相為難,只此一
念生已生故故是不生,復未滅故故是不滅。
是涅槃不?答中,先印述之、後解。既非涅槃,為
始終故。亦須更通上之兩解,成始終義。初生
為始、命盡為終;一念三相生相亦爾,初起為
始、念滅為終。「世尊」下,第二難,明生死法亦無
始終。十二因緣輪轉不住,何有始終?佛答者,
生死之法有因有果,十二因緣輪轉不住,過
去二因、現在五果,故非涅槃。第三番難,明涅
槃之中亦有因果。戒定慧等能得涅槃,豈非
因果?佛答:涅槃有因而非果,又復是果而非
所得。又佛性為涅槃因,復不能生涅槃之果
。第二有四番問答論佛性義。初番就共有
不共有為難,先標兩章門、後釋如文。佛答又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言不一不二,不一故非共、
不二故非各。雖爾,終是一切眾生同共有之。地
人云:一切眾生同梨耶識法界體性。若爾,一
人得時應多人得。成論師云:眾生各有佛性,
但成佛時權智齊等同一法身,力無畏等亦
復如是。若爾,佛性可數即是無常,正當此難。
然佛性平等,非一非二、非共非各,亦如今之
持戒修行之人,不可一、不可異,人人各修豈
得是一?我解彼解、彼解我解,是故不異。又如
五種佛性並不一異,眾生等有豈可異?五種
不同豈可一?問:眾生於五佛性中為具幾
許?答:盡有盡無。眾生無觀智之了則不能發
境,發境之智既無亦無觀境。因既無因,寧別

得果及以果果?既無因果,云何非因非果?盡
有者,必當得故、從緣現故,故言盡有,今時雖
無必當有之。次譬,如文。第二番,難忍辱草譬。
若一者,一人修已,餘人亦得。佛答:佛性是一,
隨多人修,各各得之,不相妨閡。第三番,問:如
多人在路,於後為妨。佛性亦爾,前人修時亦
妨後者。佛答者,如路橋醫並是少分,聖道之
路則不如是,橋等亦然。第四難,天人六道其
相非一,云何共有一佛性耶?佛答:置毒乳中,
隨其五味毒能遍殺。佛性亦爾,偏一切處。

「十六大國」下,第二明修道因緣,又二:初明道
緣、二明道因。初道緣又三:一處緣、二時緣、
三人緣。非處、非時、非善知識,皆不能得,故云
待處、待時、待伴。就處又二:先城處、二樹處。城
處又二:先問、次答。問意:言十六大國,有六大
城,如來何故在此小城?答為二:先訶、次正釋。
初訶問者,佛所居處不應言小,舉三譬況,如
來世尊是人中之尊,居止之處其處則尊,君
子居之何陋之有。「我念往昔」下,第二正釋,又
二:一報地恩、二驅邪黨。初報恩又三:一報發
心、二報四無量、三報弘誓,如文。次驅邪黨又
二:初遍六大城、後明至此降伏。既了邪窮正
盡,即寂滅涅槃。六城為六,初即至王城,然外
道潰亂誘引眾生令墮三惡,故須來此而驅
遣之。又國主有請,佛不違言,故往王城。外道
自知其術淺薄,仍奔舍衛,佛因化三迦葉及
通慧二人。「時彼城中有一長者」下,是第二往
舍衛逐外道。就文為三:一明往之緣起、二共
試神力正論往彼。然諸外道在王舍城不敢

拒抗,行至舍衛仍求面論。珊檀那者,是王舍
城人,此翻護彌。祇陀,此翻勝氏。須達多者,是
舍衛人,此翻善溫。問:佛名聞十方,須達亦是
六大居士,何以聘婚夜宿始聞佛名?答:初非
不聞孟浪飄瞥,今道機時熟,聞則毛衣遍竪。

師子吼品之四

起卷是第二至城共試神力。文為三:一試緣、
二正試、三眾益。初又四:一求試、二王不許、
三重求、四王許。所以求者,前於王城已被斥
逐,今復更來舍衛城中,奪名失利不可容忍,
訴王求試。就初為二:一褒美於王巧言令色、二
貶挫於佛動容劇謗。年既幼穉者,佛既三十
成道,于時只可年三十餘。苦行止六年而已,
故言學淺。真實不生王種中者,彼言佛是幻
化,必非王種。劫奪他人父母者,佛教令人離
俗出家,即是劫奪父母之兒,亦是斷他父母
子胤。不許妻娶,亦是劫奪家他父母。「王言
大德」下,二是王不許。「六師答言云何無妨」,是
第三重求。「王言善哉」下,是第四王許。王雖私
許,又須咨佛。「佛言善哉」下,是第二正試,又二:
初命王多造;二正現神變,如《賢愚經》。三時
眾得益。此中不明交論往復,直爾示於希有
奇異,外道覩變自知不逮,仍奔至於婆枳多
城。問:何不交論?答:三輪之中宜神通輪,當是
時也。時眾及以外道徒屬得益,其外道師猶
未信伏。「爾時六師內心」下,是第三,佛復向彼
城。問:佛有大悲不惱眾生,云何處處追逐六
師不得停足?答:欲摧異見,救無量人令出邪
濟,除生死縛,得大涅槃。此非哀憫,更以何等

為慈悲耶?「於是六師復相集」下,是第四向毘
舍離。如來復往,為菴羅女及離車等種種說
法。此即耆婆之母瓶沙夫人,既有麗色,誡諸
比丘觀身念處。次為離車說不放逸,破其憍
慢。國法每選智能為主,餘者參議,是故翻之
為邊地主,亦云傳參國事。「是時六師」下,第五
復至波羅奈城。「六師聞已」下,第六復至瞻婆
城。

「爾時六師周遍六城」下,二明至拘尸皆被
追逐不知何去。正言拘尸陜小,且自保而住,
不意佛來。就此文為三:一邪教、二正教、三
邪正論義。初是外道至拘尸城,廣談佛過,令
人起邪。文云「母既是幻,子不得非。」此有何意?
意言:人之生法自有常儀,何因乃從右腋而
生?豈非幻母而生幻子?二佛至說正。撥邪歸
正則邪正各行。

「爾時六師復作」下,第三邪正
合論。凡七番問答,前六番正論、後一番降伏。
此即初番。先立邪義,以見者為我,即十六知
見中一。佛破有三:初令六根俱用,其上舉向
為譬,今還難之。人在向中見色聞聲俱取六
塵,汝以我在眼中只能見色不能遍取諸塵
者,當知汝非。次令老少不殊,如在向中乃至
一百年見外分明,我在眼中百年見物亦應
分明。若老我在眼不及少者,何得用向而為
譬耶?第三令內外俱見。人在向中內外俱見,
我在眼中何不見內?「六師復言若無我者」下,
第二番,進問此非正難。為前難甚,故更問我。
「佛言有色」下答,又三:一示因緣、二破邪我、三
結正我。此即初示,藉諸因緣而得見色,曾非
我見但橫見言有。「六師若言」下,第二破其邪我,

又三:初標唱不然。次「何以故」下別出諸過。我
以自在為義,只應唯作婆羅門種,何故復受
六道不同?色既無我,受想行識悉無有我。「以
無我」下,三結過六師。「如來」下,第三結示正我,
又二:初略示、次對辨。初文意者,前既破色受
等無我,其即更問如來為是色等已不?今懸
取其意,答云:如來我者無復色縛,亦無受想
行識之縛,具於四德。汝所言我,不免四縛。次
更結,亦與外對辨。外道言我從因緣故,是故
無常。如來我者,非因緣得,故常樂我淨。「六師
言瞿曇」下,第三番,外道改宗,或云部別。以偏
一切處為我,不取色為我。「佛言」下,如來破之。
有二意:初直就遍破、後更就一異檢。初文又
兩復次:初復次責遍。我既遍者,不應初不見,
應常見也。次責我遍者,應遍五道,何故畏三
惡道,為人天身持於戒善?次就一異者,又二:
初先唱兩章門、次一一釋。就一責,如文。就多
責者,一一身中各有一我,我是自在,云何利
鈍愚智不等?「瞿曇眾生我」下,第四番,外道重
救。我則是一,又亦恒遍,眾生修業自有差別,
業果不同。佛破云:我既遍而且常,豈得善惡
迭謝?便應罪福俱有,故言行惡應有善、行善
應有惡,若不俱有即是不遍。又我是自在,應
善惡自行。「瞿曇譬如一室」下,是第五番,外
道復救以然燈譬。雖同一明而燈體各異,我
終是遍,但善惡用異,如一室中然百千燈。
佛破又二:先唱不然。次三種破:一從緣破、二
就明出異處破、三就明闇共住破。初破云:汝
燈譬於法、明譬我者,明由於燈。多油炷者,燈

則明盛。若爾,我由於業,業滅我死。業既陜小,
我則不遍。第二責處者,明從燈出。若爾者,我
從業出,則業有我,非我有業。第三明初燈時
與闇共住。若爾,汝之常我,皆應在於無常我
中,無常之我亦應在於常我之中。「瞿曇若無
我者」下,第六番,外更請問。佛答又二:一破邪
我。我既是常,云何能作?常何有作?設令有作,
何不作善而或作惡?既善惡不定則無常也。
次明正我,即是如來常住無閡。第七一番,外
道歸伏,如來結章,如文。

「善男子以是因緣」下,
第二明樹處,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正明處。初
如文。「東方雙者」下,第二正明樹處,為三:一表
理、二護法、三法味利益。初表理,理即四德。何
意以東譬常無常等?一解云:趣取一事,無的
所在,亦可以東譬樂無樂。二河西云:二株枯
乾,表應化身滅;二株敷榮,表法身常存。然菩
提樹亦一觚生、一觚枯,至佛法滅二株皆枯。
若爾,何必定破常無常等?然佛隨緣化,應有
所以。河西云:東方雙表常無常者,外道所事
大自在天在東方住,教行於西。今佛法常破
其無常,故言東方雙者表常無常。南方表我
者,南是右方,右手作便,譬我用自在。西方表
樂者,西方行佛教即得樂,表佛法樂。北是淨
方,又是出家之處,故表佛法中淨。又云:自在
天面向東,則右手在南,皆是為破外道四倒,
表佛法四德,故作此配。「此中眾生為雙樹故」
下,第二護法,先舉事、後明理。事者,佛在樹下
入於涅槃,四天大王常護此樹,不令外人侵
毀其枝葉。昔召伯治理有善政,常聽訟於小

棠之下。及其既沒,百姓思其仁、愛其樹,而作
勿剪勿伐之詩。況復如來娑羅樹耶!從「華果
常茂」下,第三明法味利益,先譬、次合釋。華果
者,華敷嚴飾見者生愛,譬法身湛然常住無
變,故用華表我。果表樂者,其味甘甜色香具
足,見聞嗅觸嘗食遍樂;法身亦爾,一切眾生
皆同此樂。

「師子吼言如來何故」下,第二時緣,
又二:初二月時、次十五日時。前二月時,有問
答。答為二:初舉喻明事、次合譬明理。初文
者,若依夏時即是二月,若依周時即是四月。
眾生悅時,皆保常故,破著悟道。又云六時中
者,二解。河西云:外國二月為一時,年有六時,
是則春夏冬三時各有前後。《金光明》云「若二
二說,足滿六時。三三而說,一歲四時。」今此正
取二二,足滿六時。招提云:舉春冬兩時各有
孟仲季,故言六時,文中舉孟冬對陽春。「言
二月者」下,第二合譬明理。二法身者,即是真
應。河西云:常身無常身俱為照世。果喻四果。
一云:是小乘四果,大能兼小故也。二云:是四
德。「師子吼言」下,第二明日時,亦先問、次答。
問者,《長阿含》說八日出家,八日入涅槃。此云
十五日,蓋由感見不同,亦是如來身密自在。
次佛答,為二:初就本、次就迹。初本者,欲明妙
本圓極,故以十五日為譬。「如十五日」下,即是
就迹。

「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是第三明人緣。
於中又二:先出人、次論義。初明人中有問答。
言莊嚴者,此人具德具行、多知多見、巧示巧
說,故能莊嚴雙樹。亦是德行具足,堪可依憑,
故得是緣。佛答為二:初明因中六人。六人者,

或是略說、或是物宜、或是對上六師,故舉六
耳。問:何不取菩薩莊嚴雙樹?答:菩薩游化無
定,不常隨佛;此六人者常隨侍佛,得是人緣。
又此比丘即是菩薩。文云身子聞涅槃不
憂、聞常住不喜者,《阿含》中云「身子聞佛欲涅
槃,不忍見佛去世,乃前入滅。」云何言聞涅槃
不憂?佛答中述其德果,知正是菩薩之義,不
可作小乘意釋。「若有比丘能說」下,第二明果
人,即如來是。前出人竟。

次「惟願」下,是論義,有
三番問答。初雖非正難,亦得稱問。「佛言」下,答,
為二:先明本、次辨迹。本為兩:一略無住;二
廣無住,又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二:先釋住、
此釋無住。於中云名虛空者,妙體非有,故言
虛空。金剛三昧即是如來者,舊解云:十地窮
學乃未是佛,相續道中轉金剛心即名為佛。
今依此文云是如來。此名通於因果,例如首
楞嚴通因果。檀波羅蜜等者,非謂六行能成
於果。上文云六波羅蜜滿足之身,道品亦然。
「譬如虛空」下,二就譬說無住,又二:先譬、次合。
初譬如文。次合中反以差別簡空,空即無住。
於中云六住菩薩煩惱因緣墮三惡道者,或
言六心、或言六地。私云:恐是六地。「善男子如
來今於此」下,第二明迹。方便道中還歸寂定,
眾生不見謂佛入涅槃。「師子吼」下,第二番問
答。如來何故不常利生而入寂耶?佛廣答其
意。不共法藏者,不與二乘人共。其中或為滅
惡、或為生善,即四悉意須入寂定。「師子吼言」
下,第三番問答。問:云何名涅槃為無相耶?佛
答,為三:初直明十無相、次明有相之失、三明

無相之得。

「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第三明修
道之用。文為三:初明三法、次辨二法相資、三
明力用。初文,前略問答、後廣問答。略問答如
文。然三法不同,若聖行以戒定慧為三法,今
文以定慧捨為三法,定慧為正,捨是調停。而
言時時者,非專一品,應時時調均令得自在。
「師子吼言云何名」下,第二廣問答。問中二:初
通問云何為定慧捨相耶?次別問三法,為二:
初廣約定問、次以慧捨例。初問定為三:初據
本有、次就一境、三就一行。初本有中言皆有
者,謂一切眾生皆有三昧。數師明十大地中
有三摩提是定數。此定本有,何須修習?河西
云:取造事心專,不必十大地中定數。次心在
一境者,若但行一境為定者,更復緣餘便非
是定;若不餘緣,云何得名一切智人?三就一
行為問者,若一行是三昧行,餘行時即非三
昧;若不行餘行,非一切智。次慧捨二事,例亦
如是問。佛答中,先答別問、次答通問。先答別
問中二:先答定、次答慧捨。先答定中,前問定
有三,今先答第二問,以第三問例,次追答第
一本有之問。今初,第二云如是餘緣亦是一
境,謂心專一緣此是定境,以定緣之無境不
定,非謂猶是問境之一,蓋是定心緣境非是
散心。以定一於一切,名一切智。若是散心緣
境,為境所牽;若定心緣境,設改緣易觀,非境
牽心,故得是定。行亦如是者,即兼答第三一
行之問。若以散心而行諸行,行牽於心;若以
定心行於諸行,令諸行一。「又言眾生」下,追答
第一本有之問。善三昧者,不取大地。通三性

定,乃取善修之定。次「以住如是」下,答慧捨,又
二:先答其慧相;不見三昧慧異,答其捨相。「復
次若取色相」下,第二答前通問。文為四:一略
標三法體、二釋三法名、三更廣三法體、四明
功用。初略標體為三,先標定體。言取色相者,
非定執色相之心,乃是禪定門戶入住出相。
不能觀色常無常者,正作靜攝,不作照知,故
不能觀。次「若能觀色」下,出於慧體。常無常俱
照,故非偏慧。三「三昧慧等」下,明捨體。二事合
調,故云平等。又三:先法、次譬、三合法,如文。次
譬者,偏定是遲,偏慧是疾,二法均平,故以駕
駟為喻。三「菩薩亦爾」下,合。合中云十住菩薩
智慧多三昧少者,河西云:十住進求勝地,方
建大乘嚴土化人,智用偏起,故不見性。二乘
自調自淨,志求證得,定多智少,亦不見性。於
二平等則能見性。今明入空多則是遲相、入
假多是疾相,空假雙亡是平等相,能見性者,
是別教意。即空即假即中,乃不遲不疾,是善
駕駟,即圓教意,乃能見性。

「奢摩他」下,第二釋
名。先釋定名。一本云陀亦云舍,皆梵音輕重,
翻名不同。一翻為止,止息惡緣。或名為定。此
名多訓,故留本音,不可偏判。毘婆舍那,此翻
為觀,亦云見。憂畢差,翻為捨相,亦平等不爭
等。

「奢摩他有二種」下,第三更廣三法體,皆增
數辨之。初廣定中增至十法。能大利益者,《百
論》云「達分三昧」。因果俱樂者,河西云:謂佛所
得定,入出自在,始終常樂。念覺觀者,善惡覺
觀俱是過患。觀生滅者,人多於生滅起斷常
觀。十一切處者,但列地水風不明火者,有人

言:經本誤失火字。河西云:行人觀身內四大,
非觀外四大。身內三大顯,骨肉等是地、洟唾
等是水、氣息是風,此三顯現。火大劣,有少煖,
所以但三。而言不用處者,明自下地至不用
處。招提云:火大不恒,假薪而有、無薪不發,三
大恒有,所以用之。不用處者,明此觀成,窮不
用處,故數為一。「慧有二種者」下,廣出慧體。般
若正是慧。毘婆正是觀,亦名見。闍那正是智。
釋般若云名一切眾生者,顯般若是慧,能知
一切眾生數故。又釋毘婆是總相,亦言是三
昧,所以三昧慧能總知也。常塗解云:慧是不
癡,故在凡夫;見名小勝,故在聖人;智是決斷,
最勝在諸佛。別相總相破相,亦據優劣。興皇
云:凡夫分別是別相,二乘聖人總前諸法無
常是總相,諸佛菩薩皆破此故是破相。今明
不然,斯乃論一心三智,破相是照空、別相是
照假、總相是照中,三智一心中得論不思議
慧。不云捨者,異體非故。

四功用,如文。

卷 27

師子吼品之五

起卷是第二明定慧相資亦是相即,亦應言
捨,但是略耳。又捨無別法,定慧均平即名為
捨。文中先問、後答。問意云:慧能斷惑,何須用
定?舉偏別之難,以祈圓融之說。初師子吼引

佛經為難,果知不破外人亦非破問者,只是
破佛為緣之經。佛經不出四教,觀此義意正
用圓破別。別既被破,餘例可知。

次佛答中,初
文為兩:初總破、次別破。初總中總唱是義不
然,何所不該?若邪執、若小教、若共教、若漸次,
皆墮不然之中。但是治內之流滯,非破外之
閑邪。

次別破為二:先以法料簡、後示圓融無
方定慧。於初文中為七:一約無異、二約無有、
三約無所、四約無缺、五約無動、六約無能、七
約無作。初約無異破者,文為二:一論體同、次
舉譬譬體同也。何者?惑者咸謂煩惱與智慧
其猶水火怨賊,須修智慧故破煩惱。自別教
已還莫不如此,故師子吼挾此設難,祈於異
聞。佛以圓破別。何者智慧?何者煩惱?蓋是法
界之解、惑,解惑同體無二無別。若惑時舉體
是惑,惑外無智;若解時舉體是解,解外無惑。
經言「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又經言「出法
性外,更無有法。出外有法,即非法界。」若然,有
煩惱時則無智慧,何所論破?若有智慧,無復
煩惱,復何所破?而言智慧能破煩惱,故舉明
時無闇、闇時無明,喻此圓法。斯理斯文彪炳
灼然,不應餘解。從「誰有智慧」下,第二約無有
以破,文為二:先責人法、次結無破。初文者,
自三藏已上別教已還,不能法界圓融虛己
忘物,二乘猶存我衣我鉢,菩薩則嚴土化人,
彼我雙存智斷俱證,此則有誰不得無誰。佛
以圓法責之,只此智慧是煩惱,誰以煩惱斷
於煩惱?只此煩惱是智慧,誰以智慧斷於智
慧?尚無煩惱斷於煩惱,何得智慧斷於智慧?

是故結云如其無者則無所破。從「善男子若
言智慧」下,第三約無所以破,文為二:先雙明
不到到、次雙結無破。何者?智慧是法界,縱令
出法界外有煩惱,用法界內智慧破外煩惱,
為不到彼所能破?為到彼所能破?若不到彼
所能破,凡人不到,亦應能破。若到彼所即能
破者,為初念能破?後念能破?若初念不能,後
亦不能。是故結云到與不到若能破者是義
不然。法界之外更無復法,是故無所。從「復次
毘婆」下,第四約無缺以破,文為二:先約法正
破、次舉譬。初法意者,智慧是法界,圓滿具足
無有缺減,智慧即是戒定等而無有異,那忽
法界外而猶有伴,共破法界外之煩惱?既無
伴破,獨亦不能,故舉盲譬。若獨若伴俱不見
色,若獨若伴是缺減義。從「善男子如地堅性」
下,第五約無動以破,文為二。先舉類破、次結
破。如四大性不可動轉,更無一物改動四大
令失本性。煩惱亦爾,與智同性。智性自斷,煩
惱之性亦自是斷,云何以斷能斷於斷?次結
文云毘婆舍那決定不能破諸煩惱。從「善男
子如鹽性鹹」下,第六約無能以破,文為四:前
奪、次縱、三更奪、四復縱。初舉鹽蜜轉他同己,
即奪智慧不能如鹽蜜。不滅之法,智慧不能
彊令其滅,此奪智慧無斷惑之功。次「若言」下,
引鹽能鹹者,縱於智慧能滅他者。智慧自念
念滅,豈令他滅?如溺人自沈,何得浮他?三「善
男子有二種」下更奪,正以性滅奪之。智是性
滅,不能令煩惱滅。四「若言智慧能滅」下,復重
縱之。舉火燼斧伐,求其滅處不可得也。前一

縱奪,明無常苦空及緣修等智慧自是無常,
何能斷惑?歷然可見。後一縱奪,責不見能斷
所斷方所,此破法界外別有於惑為智所斷。
何以不見處所?如火燼、如斧㾗無惑可破。既其無惑,智慧破誰?用圓破別,文
義明矣。從「善男子一切」下,第七約無作以破,
亦呼此為總結於前。此中明一切諸法性自
空者,誰令生滅?無造作者,那得智慧破於煩
惱?

「若修習定」下,第二示圓融。無方定慧皆是
法界,非但慧能斷惑,定亦斷惑。文為四:一明
定慧相具,亦具一切法;二明定慧相即,即寂
能斷、即斷能寂;三明定慧名相;四明自在適
時。開此四科,即四悉意:定慧具足三菩提,即
第一義;即寂能斷,即對治;定慧名相,即是世
界;適時利益,即是為人。就初定慧相具,文為
三:一即定具慧,謂正智見也;二定具世間生
滅無常等法,引證是也;三具三菩提是也。定
為法界包含既爾,慧捨亦然。次「菩薩具足二
法」下,明定慧相即若言相資,此義則疏。又為
二,初即定而慧、次即慧而定。初文中凡舉八
譬,即定而慧妙能斷惑;次「復調攝五根」去,明
即慧而定,在危而安處損能益。初譬如刈
菅草者,字音姦,《詩》云「白華菅兮」,又云「無棄菅
蒯」。《爾雅》云「白華野菅」,郭璞云「茅類也」。甘鍋者,
融金之器,土釜也。字當作𩰭者,謂口歛也。次文又二,先正明、次「善男子」下
明功能,並如文。「定相」下,第三明名相者,無名
而名。緣一實相而言三相,約三相立三名,名
相皆是法界,具一切法。定無定相故名空,慧

達清淨法故無願求,捨無能所故有無相。「若
有菩薩」下,第四自在適時巧用。文為二:先唱
時非時、後更問答。答中明三法時非時,即是
自行四悉。受樂等生慢宜修定者,此巧用為
人;精進等起悔心宜修慧者,此巧修對治;二
法平等宜修捨者,此巧修第一義;起煩惱宜
讀誦六念者,此巧修世界。經云「修習三相,以
是因緣成無相涅槃。」既言因緣,即是巧修悉
檀以為因緣成大涅槃。又宜修於定即是有
門,宜修於慧即是空門,宜修於捨即非空非
有門,宜修十二部六念等即亦空亦有門,從
四門因緣成大涅槃。復應巧作化他四悉,不
能煩文,修者須具。

「善男子若有菩薩修習」
下,第三修道力用,文為二:初明感樂得涅槃、
後明離苦轉障。初文又二:初明得涅槃、次論
義。論義有兩番問答:初問躡修三法能得涅
槃故問其相。文為二:初牒無十相名大涅槃。
但因答竟,此旨已領,未解其餘,更以十法為
問。開善取此諸結火滅名為滅度,以翻涅槃。
莊嚴取離諸覺觀名為涅槃,以彈開善,云:子
縛盡名滅度,果縛盡名涅槃。云何取子縛之
文翻涅槃之果?開善救云:具存外國,子果縛
盡俱名解脫,有餘無餘二滅俱名滅度,而出
經者巧互其詞,以子縛盡存此音為滅度,果
縛盡存彼音為解脫。然此中十答,皆答涅槃
之圓德,兩師各執一句而起於爭,此是因於
解義而起煩惱,又同觸象。「師子吼」下,師子
吼重問。已聞十義未知修者,為修幾法得涅
槃耶?次「佛言」下,佛答。答意者,向之十法但是

涅槃果果之異耳。若欲修行,復具十法。於中
三:標、釋、結。「師子吼言如佛先告」下,第二明離
苦轉障,又二:先明所轉之業障、次明能轉之
治道。初有二番問答:初番明業不定故障可
轉、次明業不定故道可修。初問答為二:先問
善業、次問惡業。初問善業為五:一明無窮、二
明必定、三重無窮、四重必定、五舉況結問。初
又三:一語端、二領旨、三結問。初告純陀者,
此欲設問之由。「漸如佛」下,領旨。施畜生百倍、
闡提千倍者,畜生前因惡今報卑,闡提取前
因善今報勝,故有百千之殊。上文殺畜生得
下罪、殺闡提無罪,此復云何?答:畜無斷善謗
法之愆,闡提有此之失。「純陀大士」下,結問。次
「世尊經中復說」下,問必定,又二:先領、次正問
純陀。心重而因勝,此業決定,何得成佛?三「世
尊經中說」下,重明無窮。四「世尊經中說」下,重
明必定。五「又阿尼樓馱」下,舉況結問。

次「世尊
若善果」下,第二,舉四人惡業無窮,云何能得
菩提?「佛言」下答,又為二:一讚問、二答。答又
二:初緣起、次正答。初歎業力深,是答問緣起。
然佛十力亦無優降,特是宜爾。又業輕重、定
不定等難知,餘人不解,故稱為大。「有諸眾生」
下,正答,又四:一開權、二顯實、三釋權、四釋
實。初開權者,為不信人唱言決定。「一切作業」
下,第二顯實。業法不同,有輕有重、有定有不
定,安得一向決定?「或有人」下,釋權。只緣邪者
不信,為其定說。「或重業」下,釋實,又二:先出愚
智二人。從「一切眾生」下,二雙出二轉。智轉重
為輕、定為不定,愚轉輕為重、不定為定。

「若如

是」下,第二番問答,明業不定,可得修道。問意
有兩:一以惡業不定,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二
以善業不定故,亦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佛答
此問,其文甚廣,所破疑惑處多,故不可不委。
若不曉此,一切行不成。是故此文,文相稍長。
文為四:一正明業不定故修道、二明業定有
多過、三雙明業定不定、四結不定故修道。


又二:先明不定、次善惡相奪。初又二:先若定
者不勞修道、二以不定可得修道。「若能遠離」
下,明善惡相奪,以惡不定故可得為善,善不
定故可得為惡。「若一切業定得果」下,二明定
則多過,又二:初明定則無修道、次明定故則
有多過。就初又二:前略、次廣。略中二:初明若
定則不須修道、次明若不修道則無解脫。「若
一切業」下,二明廣說,亦二:先廣明定則不須
修;次「若人遠離」下,廣明若不修則無解脫期。

「善男子一切業定」下,是第二明業定多有過,
又二:初明業定過、次明人時定過。前文又二:
初正明有過,則應一作善惡業,永受善惡、永
無息期。次「業果若爾」下,結無修道。「人作人受」
下,第二明人時定過,又二:初正明過、次結不
須修道。前又二:初明人定之過。業若定者,人
天六道貴賤好醜永應常爾,不可改動。「小時
作業」下,二明時定之過。小時作業還小時受,
壯老亦爾。次「業若無失」下,結無修道。

「善男子
業有二種」下,第三廣明業有定不定,又二:初
唱定不定兩章、次解釋。然業有四句:一報定
時不定、二時定報不定、三俱定、四俱不定。今
合為兩章:報定時不定、時報俱定,同入定章

門;時定報不定、時報俱不定,同入不定章門。
所以然者,正意皆據報定為正。「定業有二」下,
第二釋章門,又二:初釋定章門甚多;次釋不
定章門極少,止十二字。初釋定門,更為兩章:
一報定時定、二報定時不定。「緣合則受」下,即
釋。先釋報定時不定。時不定者,於現生後三
時應受而不受者,此永不受,必時不定。報定
者,善惡報具唯待緣合,緣合即受無有毫差。
「若定心作」下,第二釋俱定,又三:一釋報定、二
釋時定、三雙結。初文又三:一明定業、二還復
不定、三釋疑證轉。此初,正明定。復有四事莊
嚴:一信心、二歡喜、三發願、四供養。此據善
業,四事飾之。惡亦例爾:一信惡、二歡喜、三發
願、四供養惡黨,以此嚴於惡智者。「善根」下,第
二明此業復遇緣迴轉還復不定,又三:一智
人轉重為輕、二愚人轉輕為重、三結是不定。
「菩薩無地獄業」下,第三釋疑證轉。恐物情疑,
見諸聖人而生地獄,豈非業定?故今釋之,實
無彼業,但是願力而生其中,為度眾生故。結
云非現生後受是果報。所言證轉者,前文雖
言愚智轉業,未見其證;今明聖人入惡化物,
若業不轉則在彼無益,既其有益當知可轉。
其中又二:初略、次廣。「我念往昔與提婆」下,第
二釋時定,又二:先釋現報、次雙結生後。現報
又二:前明為調達所弊是現事、次為迦羅富
所弊。小《般若》云歌利,《賢愚經》云迦利,《釋論》云
迦梨,同是一人,梵音不同。忍辱名戒者,次第
六度相攝皆不言忍是戒,今云忍名為戒者,
何也?此是戒忍更互相成,忍若內明,戒亦外

淨。於忍只是忍於殺盜婬妄,戒只防此,是故
忍有成戒之力,故言忍名為戒。今明忍為法
界具一切法,不能具說,且舉一端,故言忍名
為戒。《說文》云「劓者割鼻,刖者斷足。」「善業生報
後報」下,第二雙結兩報。「菩薩得菩提」下,第三
雙結報時兩定,又二:初雙結、次偏結時。初文
者,闡提犯五逆惡業,雖不可現報,復不得受
後報,應生報,此時報定。文云得菩提時一切
諸業悉得現報者,此時菩薩斷一切惑,無生
後報,唯一生在即得佛果,故云得現報。又解:
若以一生之言同於分段,則不名現報,以增
一品智斷名為一生,故雖一生仍名現報。一
云:只法身佛有此現報。二云:是迹身佛有此
現報,即指應身。「若業定得現世報」下,第二偏
結時定。正為時定,故只得現報,不得生後。又
修三十二相業不得現報者,以此業難成,必
為佛因,故都無現報。「若業不得三種」下十二
字,即釋不定章門,對前可知故不廣說。「若言
諸業定得」下,第四結成不定故有修道,又二:
初結定則為失、次「一切眾生」下結不定為得。

「有二種人」下,第二明能轉障治道,又三:初轉
障人、次轉障行、三明轉相。初人又二:先法說、
次舉十二譬。初後二譬有合,中十無合。中十
譬中,第九譬云無副軸者,二說:一云乘車遠
行須儲軸為副,擬備折傷,如天子御車,有副
牛代倦。二解云此字誤,應是「輻軸」。若欲乘車,
須此輻軸。「師子吼言」下,第二明轉障之行,有
問有答。初問中二:先領旨、次正問。問意:何
等輕業重受?何等重業輕受?佛答,又三:先出

愚智二人輕重不定、次舉六復次、次以十四
善男子譬說及多雜喻。初文又二:初出人、次
法說廣明其相。云身戒心慧者,合束為言只
是戒慧二事。若然,修此戒慧能令重業為輕,
無此二事令輕為重。離而為語,故云修身修
戒、修心修慧。身是七支,戒防意地,修心靜攝,
修慧者是般若。七種淨戒者,即七支戒。不修
心謂不修三種相,即是入住出三相,又不能
觀生住滅三相無生無住無滅。不修慧者,謂
不修梵行,梵行中具三法,以慧為正。次六復
次者,第一可見。第二文中身數者,五陰五根
四大等數。下戒者,即雞狗牛雉等戒。又言為
天五欲而持戒者,即是下戒。邊戒者,河西云:
外道五戒非佛法內,內方名中,故名曰邊。或
言窮惡欲邊,持樂戒者即是窮於樂邊,持苦
戒者即窮於苦邊。餘四如文。十四善男子中,
第二云火天者,火是天口。若供養之無燒魚
肉煙氣至天,天得此氣故是天口。又外道事
火以火為師,又用此火供養於師,以尊師故
呼火為天口。最後雜喻中云兜羅茸者,楊華。
身者,八尺。相者,五包也。因者,飯食等也。果者,
過去五戒感身為果。聚者,色陰聚也。身一者,
總彼假實合成一身。身二者,四大和合所得。
此身自身,他者彼身。又此身者,業力所得;他
身者,即遺體。身滅者,念念不住。身等者,有人
觀身與虛空等。又言六道各有身,故言等。身
修即所修之法,修者能修之人,還是人法。後
戒慧例應可解。

「師子吼言是人」下,第三明業
轉之相,二番問答。初問云何轉輕為重、後問

云何轉重為輕。答如文。

師子吼品之六

起卷第四勸修,文為二:一舉法勸、二舉人勸。
初舉法中,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問佛性力故
應同得涅槃,那有六道差別?二問既有佛性,
應自得菩提,何用修道?三問既有佛性,即能
吸得菩提。初問,先領旨、次作問,如文。「世尊」下,
第二問,又四:一領經、二作譬、三合、四結難,如
文。「若一闡提」下,第三問,又為三:法、譬、合,如文。

次佛答,為二:初正答、次總結。初為四:一答同
得涅槃難、二答吸取菩提難、三答不須修道
難、四重答吸取難。答初,有譬、合、結。譬中,先總
大意。河邊七人咸備手足,手足雖同而有度
與不度。次別列七人。初七人者,前二是外凡、
次一是內凡、後四是聖人。外凡窮惡闡提,次
將立而退,故為二人。內凡有五方便,同為一
者,雖復優劣俱未發真。聖人為四者,聲聞不
侵習,支佛侵習,菩薩侵習復化眾生,佛習氣
盡。若不作此解,無以取異。上說眾生皆有佛
性,眾生何故不同得涅槃?欲令分明,更作一
河七人不同。此經前後凡說六河,謂生死涅
槃河、煩惱佛性河、善法惡法河,兩兩相對。生
死論得出不得出,涅槃論得入不得入,煩惱
論能斷不能斷,佛性論能見不能見,惡法論
能離不能離,善法論至極不至極。此中正明
恒河,譬生死。〈迦葉品〉以大涅槃為河,河中七
人離合不同。此文明七人,後品明七眾生。此
中合四果為一,第四離三乘為三人,後品離
四果為四人,合支佛菩薩佛為第七人,至下

當更分別。言洗浴者,譬出家受戒,自身清淨。
怖畏寇賊者,譬煩惱。采華者,二解:一云七淨
華即是求因;二云游諸覺華即是求果。出家
應是出河,而言入河者,欲明生死涅槃非迢
然別,須於生死中而求涅槃。「第一人者」下,別
列七人。沒即闡提,過去乏善,宿因既劣,現在
無信,故不習浮。第二人是將立而退身力大
者,過去善深,今生不修,名不習浮能斷善根。
第三人即是得住,以譬內凡。沒已出者,昔日
經沒。第四人即是四果,以譬四方。四方者,下
文以四方譬四諦,非今用譬。文云「不知出處
故觀方」,以昔不知出處故不觀,今知出處故
言觀方。又不知大乘出處,故取小果。第五人
即支佛,亦云觀方過於四果,以利根故不取
四果,但為自證故言而去,同畏生死故言怖。
第六人即菩薩,去不住者,不住生死。淺處住
者,心安生死,從其心邊故言淺處。第七人即
是佛。「善男子生死大河」下,第二合譬。先合總
譬。畏煩惱賊,合前怖畏。發意欲度,合前入河。
出家剃髮,合前洗浴。身披法服,合前采華。「既
出家已」下,第二合別譬七人。初合常沒,即一
闡提,此中略合。「有六因緣」下,廣合。五部僧者,
二解:一云五眾向五眾邊更互說過。二云是
五部律。佛滅度後一百餘年,育王設會,上座
他鞞羅立義,摩訶僧祇大眾不同,分為二部。
後上座部更生二部,謂雪山、薩婆多。雪山絕
後,薩婆多更習僧祇,生於三部,謂彌沙塞、曇
無德、迦葉遺,就婆多、僧祇為五部。如來預見
互相是非,《大集經》亦預指五部,如《宗輪論》廣

明分部以為二十,非今文要,故不引。「第二人」
下,合將立而退。即外凡人,亦能斷善而不同
恒沒。「第三人者」下,此合內凡得住之人。小大
兩位俱在中者,豈非通教三人共位?若作別
義,大乘教異不應同位。文云「信如來是一切
智常恒無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云:此是
三乘初業不愚於法,如《勝鬘》說。此文多有所
關。若信如來常不變易、眾生有佛性,則似別
義,以大涅槃心修方便行入方便位,下文須
跋得果,即是其義。第四人者,合四為一,但斷
正不侵習。第五人是支佛,但侵少許習。第六
人是菩薩,能侵多習,復化眾生。第七人是佛,
習究竟盡。為此義故,分四人之異,此是通義。
既具兩文,未可專是。今作一種推之,只是通
義。俱指分段生死為河,以大涅槃心發意求
度,而有七種差別不同。同有佛性義、同成涅
槃義,亦成答問,宜作此說。「是恒河邊」下,第三
結譬,酬其應同涅槃之問。手足俱備,答其佛
性是同。習浮不習浮、得度不得度,答其不同
得涅槃之問。文為二:初明不修不得,非如來
咎。法、譬如文。次明修者必得,舉三譬譬之,又
二:先譬、次合,如文。「汝言眾生」下,第二超答第
三問,又二:初牒問褒貶。若能修者必得不疑,
是故褒歎;若不肯修,自恃有性,欲令吸取者,
故貶之為非。次「譬如有人」下,正答,中二:初答
修者必得故,舉汲井喻之。井譬五陰身,渴乏
譬厭苦求樂心,井深譬身性理遠雖不見而
必有,汲取譬因修見性。「佛性亦爾」下,合,如文。
次「胡麻」下,譬不修則不得。合,如文。「如汝所說

世有病人」下,第三追答第二問,又二:初訶其
引經謬。解六住不同,一云:是十住中之第六
住。二云:是十地中第六地,此地般若現前,有
自差之義。佛訶云我言遇病自差者,為六住
菩薩說,不為凡人,示其僻引。次「譬如虛空」下,
正答,凡舉三譬。有人云:此舉世間眼所見空
以之為喻,有取真諦空為喻。有云:即是理內
非內非外之空。《中論》云「虛空非有非無,非內
非外。」此譬佛性。次文中云財物者,財在他方,
雖不現用,往取即得。譬佛性雖未能見,修之
即會。後文中云造業者,造譬初心,業譬修習,
果譬見性。其中有六句:一非內、二非外、三非
有、四非無、五非本無今有、六非無因出。「非此
作此受」下,二明修者必得。有五句,次第釋之。
一云:非此陰作業此陰受果,若此作此受則
是一陰,一即是常。又不由此陰而有後陰,此
則為斷。第二句非字冠下,即非此作彼受者,
非此陰作業,彼陰受果。河西云:人作天受者,
則有因而無果、有果而無因,有果無因是常
見,有因無果是斷見。亦應有彼作此受,無者
可解。彼作彼受,同第一句。第四無作無受,都
無因果,是則不可。時節和合,是第五句。「眾生
佛性」下,合譬。初合造業六句,但合五,不合非
無因出。初合第五句。非內非外,合第一雙。非
有非無,合第二雙。非此非彼下,合第二修者
必得感果之相。前有五句,今備合。初非彼非
此,即合兩句。非彼是合非彼作彼受,非此即
合非此作此受。非餘處來即合非此作彼受,
非無因緣合上無作無受。「亦非一切眾生」下,

合前時節和合而有。「善男子」下,第四重答第
三問。前問答有法說譬說,今直答譬。初非其
問。次答初非者,夫磁石不能吸鐵。次「何以故」
下,釋不吸意,又二:先釋、次譬。初文者,石無心
識,寧能吸取?如葵藿無心而隨日東西,芭蕉
無耳聞雷出華,皆異法出生能隨能聽,琥珀
吸芥亦復如是,安得以此例佛性耶?今釋異
法出生異法滅壞者,異法有故異法出生,諸
法皆為因緣所起,因緣於諸法名之為異,有
異因緣便有諸法,故言異法有故異法出生。
亦如水土為芽緣,芽與水土何時有心領解
生法,云我與汝生、汝可受生。但有此異緣,芽
則得生。亦如水因緣故火便盡滅,水火亦無
更相領解:我起汝滅。次舉葵藿東西向日,豈
應有心而作此事?故更為譬作譬,凡舉五譬。
次「磁石吸」下又二:初還以譬合譬;次「眾生佛
性」下,更以法合所譬之法即是佛性。文為三:
一明因不吸果、二明佛性無有住處、三廣辨
佛性。初文又三:初正合磁石之譬。次舉十二
因緣顯無吸之義。無明為因、諸行為果,乃至
生因死果,無明豈能吸諸行耶?亦如佛性不
能吸菩提。三「有佛」下,正顯不吸。

次「善男子若
言佛性」下,第二明佛性無住處,有法、譬、合。法
可見。「如十二因緣」下,譬,又二:先正舉譬;次舉
如來帖譬,如來是舉顯、佛性是舉隱。次「佛性」
下,合譬,如文。

「譬如四大」下,第三廣明佛性,為
四:一明非當非現而說當有、第二明非即非
離、第三簡邪正、第四廣出體性。初非當非現,
約眾生當得,故名當有。有譬、有合。然四大無

的,一業能感地大,復有一業能感火大,餘二
亦爾。但聽業緣,總能感得。佛性亦爾,時至即
現,故以四大為譬。譬云有輕有重者,風火輕、
地水重。又言赤白黃黑者,此配其色,火赤、風
白、地黃、水黑。若配五行,火赤、金白、地黃、水黑、
木青。又小乘中明風無色,大乘明風有色。五
行中金在西方,主白又主秋,秋氣白,秋風蕭
飋,故言風白,未詳。合,如文。「譬如有王」下,二明
佛性非即非離,有譬、有合。初文中言萊茯根
者,《爾雅》作蘆菔,郭注為蘿茯,蘿茯為正。牽象
示眾盲者,他作一存一亡釋之,頭足等皆非
象,亡也;不離頭足等是象,存也。佛性非六法,
亡也;六法之外無別佛性,還用六法,存也。如
此釋者,不得出於即離兩句,況得絕於四句
離百非耶?此文雙彈即離,非頭足為象,此
彈即也;離是無象,此彈離也。頭足之中既無
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既無別象,不可離
也。非即非離、非內非外而得言象。眾生佛性
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非內非外故
名中道,名為佛性。若取六法為佛性者,乃是
眾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為佛性者,如指虛空
為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為仙豫所害。取不
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如大王臣智所見佛
性。若得不即不離意,廣歷諸法悉是佛性。四
無量、六度等,悉如文。於合文中,又二:先總合;
次「是諸眾生」下別合,於中又三:先正合:次更
舉本盲帖合:三結。初正合中六,一一皆三:先
合六法、次舉譬帖、三結,悉如文。

「有諸外道」
下,第三簡邪正,為二:初簡邪我,非外道所計,

或言常遍、或言如芥子,並是邪執。次明正我,
又二:初明假我、次明真我。初明假我,文為二:
初法、次譬。譬中有六:初後有合,中四無合。開
善:假名有用,有名無體。莊嚴:名用體俱有。此
兩皆不可。若名用體皆有者,何謂為假?開善
雖無體,既有名用,亦復非假。觀師引《中論》「無
我無無我」,無我破常、無無我破斷,亦破即離。
為破此等,故言我與無我。雖說此二皆是假
名,故文中舉六譬譬於假我。「如來常住」下,第
二明真我。此之真我對破妄我,畢竟清淨,即
無我無無我。眾生亦應得此真我。

「大慈大悲」
下,第四廣出佛性,又三:初明佛性,有八復次;
次「如我上說」下,還結是當;三「我若說色」下,結
非五陰。前四如文。第五云第四力者,一云:是
十力中第四根力,知物根緣,化道之要。二云:
別有名教:一信力、二忍力、三定力、四善權
力。善權力者,化道便故,故言第四力。第六云
十二因緣即佛性者,於他兩解,並皆不便。一
云:十二因緣是觀智。何得有境界性?二云:是
果性。此亦不可。今明十二因緣是佛性,別有
所出。餘二如文。

「善男子若諸眾生」下,第二
總結酬前問,又三:初結問不須修道、次「若諸
眾生」下,結勸。三「佛性不可思議」下,結歎,為二:
初佛歎、次師子吼歎。

「師子吼言云何不退」下,
第二以見佛性人勸修,有問、有答。問,如文。佛
答,有三:一自試其心、二為物受苦、三用六度
化他。初一是自行,後二是化他。初自試者,猶
是淺行,深者不俟言。粟𢇲也。復云黎音、復云𢇲
菩薩為破」下,二明為物受苦。「復次菩薩」下,三
明六度化他,如文。

「復次菩薩」下,品中大段第
二歎教,為三:一歎弘經人、即菩薩也;二歎所
弘法、即涅槃教也;三歎說教主、即是如來。教
不自弘,弘之在人;教不自宣,宣之由佛,故相
因而歎。亦是稱歎三寶。初文二:前總略歎、次
廣釋。初略歎中二:初通歎菩薩、次別歎補處。
諸大士謙勞勤苦利益眾生,是故歎之。補處
方紹尊位,是故別歎。初有九復次通歎,如文。
次「受後邊身」下,別歎,有七復次。第二文中云
三事勝者,欲天之中此天命定,人中欝單越
命定,將梵足之為七。此天處中,文中云或怖
或悎,舊云盍音是教音。中寺安法師問王儉,
儉是僧達之子,博學有名。古人作教字,穴下竪
心邊安告,今人省穴單作耳。「善男子」下,二歎
經,為二:先歎、次料簡。初文,法、譬、合。法可見。
次譬中云深難得底者,人解云:竪論唯常樂
我淨,不得有無常苦等;橫論具常無常等,故
言深難得底。此亦不然,經但云深,那作單解?
今謂常無常、非常非無常,不一不二不可思
議,是故云深耳。合,如文。「師子吼言」下,二料
簡,有問、有答。問從前深難得底不生不滅,不
三種生,獨一種耶?佛答,初總明不受卵濕二
生、次別明不受化生。「爾時師子吼」下,三偈
歎說經主,四十行偈。初兩行請求說,中三十
七行歎,三一行結。

卷 28

迦葉品之一

此是善始發問,今欲令終,是故更請。前隨義
題品,今從人立名,故云迦葉。迦葉,如前說。開
善用此答安樂性問;地師為慈光善巧住持
分;河西、興皇同為佛性門。今明第五涅槃用。
此經初後通論佛性,此品與前有何同異?異
略為五:一義用異。前品明中道佛性義,為菩
提種子;今品明佛性勝用,能攝極惡闡提、偏
邪外道。二因果異。前品明因性在因不在果,
果性在果不在因。此品明一切惡陰皆是佛
性,此即因性;從惡五陰生善五陰,此亦果性。
又云佛性有三世、有非三世,聖人果性通三
世、不通三世。由來解果性,通三世是應身佛
性、不通三世是法身佛性。此不然,只說果性
通於因果,何須分應法兩身?若善,五陰佛性
通因果,因中佛性即三世攝、果佛性即非三
世。三開合異。前品生死河,合四果、離三乘;
此品涅槃河,離四果,合三乘。四通別異。前品
通明五種佛性,天人六道皆有佛性;此品專
明正因佛性,闡提由正因故還生善根。前品
別據萬善了因佛性;今品通據善惡皆是佛
性,故云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
人無。五者前品對告一人,今品再對迦葉。諸
異乃多。起品初明用異,從初意立章,故言涅

槃用。

就文為二:初明攝惡、後明攝邪。就攝惡
中二:先明佛性用、二歎經。初明用又二:先明
斷善、後明生善。以虛妄力故斷善,以佛性力
故生善。舊解云:作惡生善兩人,更遞然不相
關。又一師云:只是一人,前顛倒故起惡,後遇
知識故生善。今明不然,或是一人或是多人,
如河中七種,即是多人;若一人始沒乃至成
佛,即是一人。舊云:生善有接識義。眾生從界
外無明識窟中始起一品無明而來,未起四
住,有佛接去即得成佛。此義大妨。設有此經,
亦是一時改惡為緣;若無此經,全不堪依。若
言必須起五住竟方能改惡作善,亦無一經
定作此說;設有此經,亦以一時為緣而已。若
爾,任惡極而任運被接,何須修道?與八萬劫
得道何異?若言從識窟中來者,即是從無明
中來,云何言始起一品無明?若未起惑,應在
別處。若從窟中來始起一品而被接者,自後
起品乃至四住何不被接?若無明窟中既被
接,四住窟中何不接之?故是難信。若爾,併不
須修。上數破此義。若佛性力任得菩提不須
修者,正破於此。舊言:善星無發迹處,是實惡
人。是義不然,雖未見經,義推是權。何者?佛兩
弟兩子各行善惡,阿難為善、調達作惡,悉皆
是權;今羅云為善、善星作惡,例知是權。

斷善
文為三:一明斷善人、二明斷善相、三明斷善
見。斷善人者,即善星是。斷善相者,不定根性,
是聞不定教執成定解。斷善見者,分別推求
諸法道理。初就人中二:先問、次答。問為二:
先緣起、次正問。緣起中二:先明佛有能化之

德、次明善星有可化之緣。就佛又二:初內有
慈悲、二外有方便。初文者,憐即大慈,憫即大
悲。次「不調能調」下,有七句,即外方便。「善星比
丘」下,第二明有可化之機,又二:初明是子即
羅云庶兄,此緣則重。次出家之後是有信戒,
受持十二部經是慧,壞欲界結獲得四禪是
定,具足三德豈非因深?次「云何如來」下,正問,
先作兩難、後作兩結。初難何故記是惡人、後
難何故不先為說法。初又二:初難何故記是
闡提,即惡因;次難何故地獄劫住,是惡果。「如
來何故」下,是第二難,與佛緣重何不先為說
法。「如來世尊」下,結兩難。「云何得名有大慈憫」
下,結初難。佛有慈悲,云何名為廝下劫住?既
為廝下,當知佛無慈悲。次「有大方便」下,結後
難。佛既不先為其說法,云何名為有大方便?
若有方便,應為說法。佛答中,不答緣起,但答
兩難兩結,先答後、後答前。前答後中凡七譬,
前六譬明緣有淺深故說有次第,後一譬明
佛心平等等說無偏。前六譬中例有三:一舉
譬問、二述事奉答、三合譬作解。何以有此三
之次第?解云:如佛初為提謂、文鱗瞽龍說人
天五戒,次赴鹿苑為二乘人轉四諦法,後明
方等教諸菩薩,自是一塗約小為初。若初成
佛道以舍那教,初照山王,次照平地,此復一
塗約大為初。今此文意包括始終,以山王為
初,文鱗為中,雙林為後。然第三子雖復極惡,
以體同故,是故須教;下田雖瘠,以家業故,是
故不廢。下器雖破,防急用故;下病雖必死,以
親屬故;下馬雖老,以代倦故;下人雖卑,以等

施故。前六譬中雖差別答,義兼無差,意猶未
顯。第七譬中文轉分明,舉師子王不重象輕
兔俱盡壯勢,譬佛不厚善薄惡等運大悲。若
巨細而觀,象不足、兔有餘;若量力而觀,象須
疾、兔須徐。獸王不爾,等一無殊。就緣而觀,菩
薩教深細、聲聞教淺近、闡提教世間、佛不二
三大悲平等。「我於一時住王城」下,二追答記
彼之問。問有二句,初答闡提、次答記意。初答
闡提自謂有信慧定,盡非其問,不許有之。明
無信又三:一不信佛是無所畏人;「我於一時
在迦尸」下,二明不信佛是無妄語人;「我於一
時與善星」下,三明不信佛是無嫉妬人。初文
者,汝言出家表其有信,今以三事顯其無信。
第二佛行時足離地四寸,千輻印文常現迹
中,人皆欲見、其常滅之。既不能滅,取死蚯蚓
置佛迹中,令無量人起踐害想。第三文者,
夫人鬼報別而宛然相見,詶往問答豈實惡
人所能為也。驗知是權。「善星雖復讀誦」下,
二明其無慧。但得文字不解其義,是則非慧。
「親近惡友」下,第三明無定,又二:初明雖得後
失,故言無定。次「退禪」下,總結起邪,所以記之。
「善男子汝若不信」下,第二答其前問記意,又
二:先明記意、次明不可治。初文者,以其必入,
故我記之;顯必入相,故往見之。見佛起惡即
入地獄,必入明矣。往善星所者,或謂舉往事,
或難思力不動而往。「善男子善星雖入佛
法」下,二答不可治人。由彼放逸故不可治,憫
之而已。有法、譬、合。合中二番,各二:皆先正合、
次以譬帖合。「我後昔來」下,二答其兩結。初答

先結無慈悲心,又二:先正答、次料簡。初正答
中有法、譬、合。二更問答料簡,於中二:先問、次
答。答中二:先正答、次「善男子」下引昔顯實。於
中引目連記事,非全不著,但見前兩不見
後接,但見頭白不見體駿。如來不爾,是
故無二。「善星比丘常為無量」下,答後方便之
結。明我令其恒在左右不令遠去,恐其為惡,
云何是無方便。第五解力即是欲力,知眾生
欲解也。

「世尊一闡提輩」下,第二斷善之相,
文為三:初正明斷善、二明根性不定故斷
善、三明說教不定故斷善。初有五番問答。初
番,先問;次佛答中以斷善根故所以無善。
依數人解,闡提起惡邪無閡斷此善根,如無
漏無閡道斷煩惱。若爾,當知畢竟不復生善,
云何能得還生善根?是義不然,闡提身中有
重惡障,善不並興,名此被障善不得生。後惡
稍滅,善復得生,故言還生善根。問:闡提為有
善可斷?無善可斷?答:具有兩義。其曾作善,後
遇惡友斷滅此善,故言有善可斷。無善可斷
者,向時作惡全未有善,而惡業將滅、善業應
生,而復起障,善不得起,名無善可斷。文云眾
生悉有信等五根闡提永斷者,相承釋云:理
內眾生有信等五根,理外顛倒虛妄,故無信
等五根。此義不然,只此理外亦有信等。闡提
既是理外,起惡斷此五根。但作惡眾生既有
佛性,應生五根;而即事未有,義說應有,故云
一切眾生悉有。文云殺闡提無罪、殺蚊螘有
罪者,闡提有重惡在身,殺之無罪;蚊螘無重
惡,故殺之有罪。文云施畜生得百倍報、施一

闡提得千倍報者,闡提過去五戒感人,施之
福重;畜生先世惡業感此畜身,施之福輕。「世
尊一闡提者」下,第二番問答。問中定宗,答可
見。「世尊一切眾生」下,第三番問答。問中明闡
提不斷未來,云何斷善?佛答斷有二種:一現
滅、二障未來。若現起惡,善法不生,故是現滅。
既現作惡,復遮未來善不得起,故斷未來。亦
具斷三世,過去作惡而復不悔,即無復善;未
來復有還生善義,但自微弱不能救之。「世尊
一闡提輩」下,第四番問答,明不斷佛性。佛性
是善,此善不斷名不斷性。又佛性是常,實不
可斷。所言如世間眾生我性佛性者,三解:一
云借外道我以之為譬,都無邪我,故三世不
攝;真我是常,三世不攝。二云不爾,只是世間
眾生我性即是佛性,是佛性故三世不攝。三
云即是真我,語勢牽令佛性是常。後文云佛
性未來,前云非三世攝,兩語相違,今須會通。
前云三世所不攝者,就佛性體;後言未來,約
眾生修。一切眾生未來當得清淨之身,故言
未來。「迦葉言佛性」下,第五番問答。初問佛性、
次問闡提。初問者,佛性既其三世不攝,云何
言未來?「如來若言」下,次問闡提。若言闡提全
無善法,何以得有憐愛等心?若有此心即是
有善。「佛言」下,答。先答初問,又二:先答問、次論
義。初答中二:先歎問、次正答。性非三世,約未
來得故言未來,故下舉例說因為果、說果為
因。佛性亦爾,云未來者,因中說果。言食及觸
者,食可見;觸名不同,或以識為觸、或根為觸。
今具二義,故論云「觸不定故,故無別法。」若意

識在緣名觸,此觸在識。若言眼識眼觸,此觸
在想。今言見色名觸,此謂識心以之為觸。色
是前塵能生識觸,故謂色為觸,亦因中說果。

「世尊」下,第二論義,先問、次答。問:因前生果性
既非三世,云何言眾生有?佛答:性非內外猶
如虛空,而諸眾生定有此性,文云悉皆有之。
「如汝所言」下,答次問,初牒問非之;「何以故」下
正答,有法、譬、合。法說;雖有孝慈等善,文云皆
是邪業。雖有見聞,皆是無記。既無正善,皆名
邪惡。取業求業者,對翻於善。善中先生善欲、
次生善思,今以取業對善欲、求業對善思,雖
皆言善,猶是無記。次舉譬云如訶梨勒味唯
是苦,色香非苦。然前難闡提豈得無善?其有
憐愛即名為善。故佛答云:悉是邪惡。莊嚴云:
無出世善,有憐愛善。光宅云:設有憐愛,並無
記性,不名善性,如棋書等是工巧無記。開善
云:斷善作惡:設有憐愛並屬惡邪:何得有善。
觀師同開善云:重惡居身,如種苦瓠根葉悉
苦。合,如文。

「善男子如來具足」下,第二明根性
不定或惡或善。又二:初正明不定、後更問答
論義。初又二:初明不定、次斷善根。初明不定
又三:一知不定根、二出不定相、三結不定。初
如文。次文者,數習則利,轉下為中上;不習則
鈍,轉上為中下。三結,如文。「以無定故」下,二
明不定故故斷善根。又三:初明不定斷善、次
明若定則不爾、三「是故」下證不定。「迦葉白佛」
下,第二論義。問可見。佛答為二:初就善星
答、後就餘人答,非但知善星根性,亦知餘人
根性。初又三:初明其居王位即能破滅。「善星

若不」下,二明出家不出家俱能斷善。出家增
其敬長、讀誦、修定等善,具如上說。「若我不聽」
下,三結知根力。次「佛觀眾生」下,約餘人為答,
又二:初明不定、次辨升沈。初又二,有斷善、生
善。初斷善又三:一正斷善、次「何以故」下出斷
善之行、三「以是因緣」下結其斷善。次「如來復
知」下,二明生善,有法、譬、合。法可見。譬中,泉譬
佛性,村譬陰身,熱渴譬苦逼,欲往譬求樂心,
邊智者譬佛菩薩。合譬中二:先合、次結知根
力。「爾時世尊取地少土」下,二明升沈不同,沈
多升寡。又三:初舉事問;次領旨奉答;三合,又
三:初就果合、次就因合、三結知根力。

「迦葉白
佛如來具足」下,第三明說教不定。佛照根不
同,說教則異。眾生不達根教之殊,執成爭論,
能斷善根。為二:先問、次答。初問為三:一明
知根、二明執爭、三結問何故作不定說致令
起爭。初明知根,亦應知過去,特是略爾。「如是
眾生」下,次明執爭,因茲廣出爭論之相,開善
云二十爭論,冶城云二十一爭論。三「如
其如來」下,結難。次答中,佛具答三問,此卷
內答前兩問、後卷初答第三問。答初為二:初
正明說教不定、次廣明不定法。初文為四:一
明理深難解、二出愚智兩人、三明須不定說、
四結知根力即四悉意。初言理深者,非六凡
識所知,唯聖智能解,故是理深。此第一義意。
次愚智中又二:先出智、次出愚。初智人聞有
知無、聞無知有、聞有無知非有無,一二等亦
如是。次愚人聞有執有以拒無、聞無是無而
非有、聞亦有無以封雙存、聞俱棄而著兩捨,

面聞尚然,末世轉尤,斯由不解對治悉意。三
「如來所有」下,須說不定。此總據不定,有法、譬、
合。初法者,為度眾生須說不定,本令得益,不
令其執不定為爭。次譬中,如醫用藥元為差
病,終不願其服藥成病。合譬中,為國土封疆
不同,豈可一類。一類則無益國土者,如多寒
國用毛褥、著皮鞾。時節者,饑饉時乞,唯得肉
食。為他語者,如九住言不見,十住言少見。為
人者,隨人根性。此即為人意也。四結知根力,
即世界意。有一經文無結,應是遺漏。「於一
名」下,二廣出不定法,又三:初正明不定法、次
引證、三結非二乘所知。初文又二:初名義不
定、後廣略不定。初名義中二:初列章門、次解
釋。初列中,列三章門,如經。若欲對明,應有六
句。對一名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名說一名;
對一義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義說一名;對
無量義說無量名,應云對無量名說無量義。
今文略舉一邊。「云何一名」下,釋出,先釋三章
門、後重釋第二門。釋初章,舉涅槃一名具含
眾名。大亮云:涅槃八味之都名、眾德之總稱。
意在於此。而諸師種種翻涅槃者,亦只因此
而生爭論。次釋一義說無量名,舉帝釋釋者,
與前何異?「前寄法後寄人」下,重釋中復寄五
陰者,此寄果法,亦是一義而復多名,種種分
別令易解故。河西翻婆蹉婆為好嚴飾,昔好
衣布施,今報得麗服。富闌陀羅翻為調伏諸
根,明天帝外以麗服嚴容、內以善法調意。摩
佉婆翻為無勝,無過超諸天故。因陀羅翻為
光明,光明最勝。千眼者,一時知千義、斷千事。

金剛者,身相堅固。三釋無量義說無量名者,
就如來萬德具足釋之,即是無量義;一義一
名,即是無量名。八智有三解:一云常等無常
等八。二云四諦各有法比為八。數人就欲界
論法,色無色為比。論家就現在論法,過未為
比。三云《優婆塞戒經》有八智,七如〈梵行〉中七
善法,足一知根。四「復有一義」下,重釋第二章
門。前約帝釋,止就善義有無量名,名不通惡。
為顯斯意,重約五陰,此是有漏復名顛倒。陰
是苦諦境,為念處所觀。觀色不淨、受苦、想行
無我、識無常,復名四念處。但除色陰,餘四陰
即是四識住處。陰通內外,故名四食。能通名
道。因於實法有假名時,故云時;體即無相,名
第一義。三修,即身戒心。煩惱者,正在行陰。解
脫者,即有為解脫。亦名十二因緣者,即以五
陰為因緣體。亦名三乘者,能成三乘之身。餘
皆可解,不復釋。

「善男子如來世尊」下,第二
明廣略不定,為三:初列四章門、次「云何」下釋
出、三結。釋中云世諦為第一義者,阿之言無,
若之言智,謂其得無生智,此即約世諦說第
一義諦。餘可意推。三「是故隨人」下結,又二:先
結不定;次「我若當於」下,結知根力,又二:初明
佛知,「有智人」下,明非淺識所知。次「何以故」下,
明為人不定。不為五人說五種法者,不用對
治,但用為人。只教慳人戒忍禪慧,自能行施;
破戒之人令禪慧等,自能持戒。「是故我先」下,
第二引證。「廣略說法」下,第三結非二乘所知。

「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第二答第二執爭之問。
又二:先略答、次廣答。初略中言第五解力,亦

云欲力,是知眾生欲解之法。文又云是二力
者,由第四力名根力、第五名解力,以成二力。
「善男子若言如來」下,第二廣答中明佛赴緣
異說,眾生不解致成爭論。凡二十一條。一是
涅槃不涅槃,須解異部。菩薩婆多據事明畢
竟涅槃,曇無德及僧祇據理云不畢竟涅槃。
古來評云:婆多非而短,無德是而長,皆失佛
意。文云「若言如來畢竟涅槃不畢竟涅槃,同
是爭論,不得我意。」云何評之妄判長短?河西
云:畢竟是斷,不畢竟是常。言斷常者,豈是斷
常?乃是非斷非常、能斷能常。言斷不違常,言
常不違斷,斷常不相異,斷常俱圓滿。觀師云:
佛赴機說,何得是非,則失佛意。如醫治病授
藥不同,弟子不解妄執失旨。此初爭論,又二:
初章門、次解釋。釋中又二:初釋執定涅槃、次
釋執不定涅槃。前文又二:先釋、次結。初文者,
佛為五事說涅槃:一為諸仙、二為力士、三為
純陀、四為須跋、五為世王。先為諸仙者,然仙
生香山而言展轉者,從於諸天轉至山上仙
人住處,皆得羅漢,有權有實,破其保常故說
無常。「拘尸那」下,第二為力士。「有一工巧」下,第
三為純陀。「王舍城」下,第四為須跋。「羅閱祇」下,
第五為世王。失通墮而不死者,以餘勢故。頻
婆娑羅王,亦云瓶沙,國曰摩伽陀,亦云摩竭
提。羅閱祇,此翻王舍城。後總結,可解。「菩薩二
種」下,第二釋執定不涅槃,又二:先釋、次結。初
文者,為假名菩薩言不涅槃;真實菩薩即不
言涅槃及非涅槃,此菩薩能知如來非常非
無常,豈偏作常無常解。「善男子有諸眾生」下,

第二爭論明有我無我者,須善異部意。數人
宗薩婆,多純明無我,破諸外道謂之邪我。無
假名我,一向明無。雖明無我,終了無我無常
而得入道,不同外道。論人同曇無德,明有假
我,破諸外道即陰離陰,有相續假我、因成假
我;復言實法念念遷滅,無復假名相續假我、
因成假我。復言實法念念滅故無我,假名相
續不斷故有我。又云真諦無我,世諦有我。此
即一向明有我義。而此二家不得佛意,故成
爭論。招提解云:此之二文明我無我者,以破
兩病;言有我者,破邪見無我不言假我,言無
我者破即離我。常見之人直說無我,亦不言
假。真諦難云:若我無我破我無我者,有此理
不?理中若不得有我無我者,亦應不得用我
無我破病。更並生死之中既用我無我破病,
涅槃中亦應用常無常破病。若涅槃唯有常
不得有無常者,生死中唯得是無我,不得有
我。若《中論》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
實相中,無我無非我。」應將此意例諸爭論。就
文為二:先明有我、次明無我。初又二:前明相
續假我以破邪見無我。次「又我一時」下,明因
成我,又二:初正明因成、次明因成所成。初文
者,文云我者即性。舊有二解:一云是佛性之
性,引前文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二還以
假名性為我性。性即是體,體即因成,三假之
中唯因成是體、續待是用,內謂四陰、外謂四
大。十二緣者色心之總名,眾生者假名性也,
此等成身,即因成假。若為其作佛性義者,眾
生具為五陰所成,佛性正約眾生身內五陰

實法性也。心界者,五陰中心王也。「功德業行」
下,次明因成所成。業行即因,自在天即果,修
因得果。言自在者,不止但標欲自在天,總語
諸天升舉自在。世者,餘四趣也。「復於異時」下,
第二明無我,又二:先佛說、後起執。初為三:一
假問、二假答、三觀無我得益。問為三:一問名
云何名我、二問體誰是我、三問何緣故我。「我
時即為」下,二假答。答為三:初總大意答、次別
答、三結無益。大意為二:先舉章門、次釋出。「如
汝所問」下,二別答三問。大意已足,何須別答?
然總論無我,次答別假名、假體、假因緣。初答
假名中而言期者,河西云:如人期契,應期而
來即是合義,不應期者是不合義。五陰和合即
成假名,故是期義。次舉業以答體問。次舉愛
以答緣問。業正能成果,故是體義。愛是煩惱
潤生,於業復是緣義。「譬如二手」下,三結無,又
四:一明假名故有即先譬,次合二手能出聲,
其聲譬體,相拍譬愛。「比丘一切」下,第二明即
離皆無。「諸外道」下,第三簡也。文云終不離陰
者,外道起於即離之計;此中云離陰無是處
者,云何解此?為兩:一云元本皆計即陰是我,
無計離陰於草木計我;佛破即陰無我,即更
計離陰有我。今此中存破,故云若離陰有我
無有是處。二云佛法小乘亦有計即陰我義,
所以破之,亦不得計離陰有我。「一切眾生」下,
第四結無我。「爾時多有」下,第三觀無我得益。
當時說此,會機得益,後執成爭。

「善男子我
於經中」下,第三有中陰無中陰爭論。《婆沙》云
「育多提色婆說地受生定有中陰,毘婆闍婆

云定無中陰,薩婆多亦言定有,論家亦云有。
舉業利鈍如𥎞善業強者徑生人天,並無中陰。」文中前說定
有,有三復次;後說定無,有四復次。若說有中
陰,即有六有。又六有者,只是六道。佛為帝釋
別開修羅,修羅只是鬼道,則但五而不六。

「善
男子復說有退」下,第四爭論。數人明無漏有
退,如初果見諦一向無退,入思惟中二果用
等智斷惑即有退義,羅漢無漏理應不退。前
兩果退,牽羅漢退,舉沙井喻。上下有甎,中間
有沙,中沙既頹,上去到下。論家云:無漏不退,
但禪定退。修得欲界電光之定,此定難捉,有
時退失,名之為退。無漏無退文中,先明退、次
執無退。初退又三:法、譬、合。法又三:先通明比
丘退、二別明羅漢、三通舉六人。初通明中二:
先通明、次明退緣有五因緣。次「復有二種」下,
是別明羅漢,又二:初直云羅漢有退、次別舉
瞿坻即是死想羅漢。「我復或說」下,三通舉六
人:一退、二不退、三慧、四俱、五時、六不時。時
鈍好退,不時利不退。次「善男子」下,舉譬。三「煩
惱亦爾」下,是合譬。因緣者,即外惡緣。「而羅漢」
下,二正明不退。內無惡因、外不能亂,所以無
退。

「善男子我經中」下,第五爭論,明佛身有為
無為。薩婆多說有為;僧祇說無為;《成論》兩說,
絕言故無為、寄言故有為,應身有為、真身無
為。文中先明有為、次明無為。

「善男子我經中
說十二因緣」下,第六爭論,先明執、次解釋。初
文者,薩婆多執因緣是有為,僧祇說是無為。
言有為者,謂三世因果輪轉無窮,寧非有為?

言無為者,十二因緣理是無為,雖因果無常
而其理無為。初執文中二:先執有為、次執無
為。次解釋中,先唱章門、次釋。初句云不從
緣生謂未來十二支者,然未來但有生死兩
支,云何言十二耶?即事未有,輪轉必然。雖不
從緣,十二義足,豈非無為?用此一句證是無
為,餘三句便來。釋第二句云從緣生非十二
者,即是羅漢已壞三因復無生死,即是已破
十二緣竟,而此身五陰從十二緣得。釋後
兩句可見。

「我經中說一切眾生」下,第七爭
論心常無常。薩婆多云:心無相續即是無常。
僧祇云:心有相續即是常義。《成論》用薩婆提
義,心有相續即是常也。文為二:先執心常、次
執無常。初執常云:四大散壞是身破滅,作善
業者心即上行即生好處,還將此心至於好
處,豈非常義?作惡亦爾。

「我經中說」下,第八爭
論五欲障道不障道。薩婆多云障道,僧祇云
不障,《成論》有障不障皆有其義。

「我經中說遠
離」下。第九爭論,世第一在欲界通三界。若薩
婆多云:色界四根本禪能發世第一法。曇無
德人云:色欲兩界通發五方便,無有論明無
色界發五方便者。唯犢子部云三界併發,在
凡夫時已作等智斷惑至無色界,而後時更
修無漏斷惑至無色界,仍前所斷,即發方便,
故云三界併發。文中為三,即各執一界。

「我經
中說四種施」下,第十爭論施通三業不通三
業。《成論》云:唯在意地,以捨財相應,思為正體,
亦以身口暢之。毘曇用薩婆多云:施定三業,
但意地善,故身口亦善。文為二:先執在意、次

通五陰。明四句施主信因果等並是意地,後
明色力等是身、辨是口、命是意。

「我於一時」下,
第十一爭論有三無為無三無為。然諸部中
不見計無三無為者,何有此文?此亦有意,若
成論人云:三無為既同是無為,寧有異體?此
即是計無三無為。數人計三無為別有異體,
既言三種,豈無異體?此即計有三無為義。

「我
又一時為跋波」下,第十二爭論有造色無造
色。毘曇定有,因四大故有形顯等色。《成論》則
無。文即為二:初明有者又為二:初明能造之
四大;「譬如因鏡」下,第二出青黃等是所造色,
輕重澁滑是所造之觸。次明無造,文極略不
廣者,以就事為言,多因四大則有造義,故不
廣明無。

「往昔一時」下,第十三爭論有無作色無
無作色。薩婆多定云無作有色,《成論》、曇無德
定云無作非色,僧祇總云無作不可言有色
無色。文中先執有色。非異色因果者,異色是
心。言無作不為心作因,又不作心果,故知是
色。河西云:不生餘色。文亦二:先明有、次明
無。

「我於經中」下,第十四爭論明有心數無心
數。薩婆多別有異體心數一時俱起;僧祇說
無心數;佛陀提婆無異體,起亦相次,前起為
心、後起為數,《成論》同之。就文為二:前明無心
數、次明有心數。就明無中二:先舉聖人十二
因緣。次正明凡夫十二因緣,於中又二:先明
後即前、次明前生後。既其相即,即是一也,故
無心數。初文可細尋之。從「受因緣」下,二明前
生後,須細尋。釋此中言受,或謂以未來生支
為受,非今世支。「我於經中作如是說」下,二執

有心數。亦具約五陰十二緣明其相可見,雖
復相生而不相即,故是別有心數不同。

「我或
時說」下,第十五爭論明五有六有。餘部多說
五道,唯犢子部說有六道,《釋論》亦言有六。然
修羅一道,《婆娑》二釋:一云天攝、二云鬼攝。言
一有者,通是一有為。私謂:通是二十五有中
一有。所言通者,如下三趣亦只通為一有,不
同人天各離為多有,即人四、天十七。二即因
果善惡。三即三界。四即四生。五即五道。六即
六道。七即七識處,河西云:色無色足五道為
七。八即八福,河西云:色無色足六道為八福。
此不應然,三塗云何是福?九即九眾生,居二
十五有等。河西云:九即八禪及欲界。

「我往一
時」下,第十六爭論五戒八戒具受不具受。薩
婆多具受乃得,《成論》不具亦得。如《優婆塞戒
經》云「直受三歸未受一戒,即名無分優婆塞。
如是二分、多分、滿分。」又人師解云:併受五,但
持一二名一二分。文為二:先明五戒不具、
次明八戒具,但是互出。

「我於經中」下,第十七
明犯重失不失。《四卷毘曇》有犯重捨即是失。
故《毘曇》云「調御戒律儀有五時捨:一邪見增、
二法滅盡、三命根斷、四犯重禁、五罷道時。」若
《雜心毘曇》更增損之,但是薉戒,除法滅盡及
犯重禁,並言不捨。二根生時不入僧數,又非
尼攝。餘部多言不失。文為二:初執定失、次執
不失。到道即真無漏,示道即相似無漏,受道
即持戒,污道即犯戒。

「我於經」下,第十八明一
乘三乘。諸部之中無此計。何者?一三皆是大
乘所說,非其境界,所以無此。文云一乘一道

一因等,並云不解我意者。《法華》明解一乘一
道,即知三乘同還一理,即是此乘,何得言非?
解云:前文亦云能得常住二子不墮惡道,此
那更云執常不解佛意?何異執一乘一道不
解佛意耶?又若言三乘同歸一乘得成佛者,
《大論》何故問云:聲聞人成佛不成佛?論主答
云:此事非論義者所知。若爾,豈可得言同歸
一理為定是耶?文中二:初明皆得佛道,即是
一乘;後明不得,即是三乘。言羅漢二種現在
未來者,現在正斷,未來不生。「我經中」下,第十
九明佛性離眾生即眾生。諸部亦無,並是近
代所計即離。當果與真神即是離眾生有,心
及眾生即眾生有,並不得佛意。文中二:先舉
六事及三文明離、後說眾生即是佛性。

「以是
因緣」下,第二十犯四重人有佛性無佛性。開
善云:二十者,此還屬第十九佛性即離之義。
若冶城云二十一,此是第二十,何故屬前?前
云即眾生離眾生,此中云作五逆犯重佛性
有無,云何是同?故為異。

「我於處處」下,第二十
一有十方佛無十方佛。薩婆多明無,僧祇明
有,《成實》一世界則無、多世界則有。

卷 29

迦葉品之二

起卷詶其第三結問。如來善知根性,何故作
不定說,使其爭論?文為二:初歎理深、次簡疑
執。初歎又二:初明不定之說是佛境界,故是
理深,非佛故作不定相違之說令其爭論,由
其不達所以執爭。「若人於是」下,次誡勸,又二:
先勸生疑、次誡勿執。聞不定說而生疑者,必
牽於解,是故有勸。若聞不定執之為是,必成
惑本,是故有誡。初文者,夫疑是解津,復是惑
本。若十使中疑者是見疑,此疑非解津,不能
破惑。如須彌山者,一云:煩惱高廣,如須彌之
隆闊,疑能破之。又云:煩惱磐固,如須彌之安
峙,疑能拔之。故以為喻。「迦葉白佛」下,二簡疑
執,為二:前兩番問執、後四番問疑。前兩番,各
有問答,如文。後問意者,未見涅槃,那忽疑之
為有為無?佛答:生死名苦,涅槃非苦,其必因
苦以疑非苦,定有非苦能斷苦耶?第二番舉
現事問疑。若見苦疑非苦者,人見初果應疑
墮苦。佛答中四:初責斯乃定義,不合疑之。我
唯定說此果不墮,未嘗說墮。亦如言佛定一
切智,何得於定生不定疑?次「何以故」下,出疑
心相以顯不疑。中有三譬,並云先見後疑。三
「一切眾生先見二物」下,結定疑執。四「何以故」
下,釋出疑由。次第三番,問有二:先問涅槃、次

問濁水。如此事理並未曾見而亦生疑,何必
先見後生疑耶?佛答:亦先想度涅槃生死。生
死是所治,涅槃是能治,故使比度能治為有
為無。「汝意若謂」下,答後濁水,又二:先牒問非
之、次「何以故」下正答。將餘先見有淺有深,以
疑此中深之與淺。次第四番問答,如文。

「迦葉
白佛」下,大段第三明斷善之見,又三:一更出
其人、二明起見、三能斷善根。前已出善星,今
更出者,將明起見,故更舉人。「離是四事」下,第
二出其起見。文為四:一有六復次,明無施業;
二六復次,明無父母;三三復次,明無因果;四
九復次,明無聖人。夫福從緣生,施受緣合自
能生福。如種良田,天雨地水因緣具足則能
生芽,豈容施貧還得貧報?貧是劣果、施得勝
報,不應種穀而變為稗,田瘠收少置而不論。
私謂:若施貧得貧,應下種於地,冬收水土。若
起見斷善、斷善起見者,多在閻浮。三洲柔弱、
諸天著樂、地獄苦重,皆無剛決,故少此心。初
六復次中,先一復次以子果相似以明無因。
第二復次能施所受財物皆無。第三復次施
與前人,前人得物作善作惡。作惡既其不資
施主,善亦不資。若有施主施其利刀令殺前
人,此惡寧不資於施主?第四復次施既施物,
物既無記,焉得善果?第五復次作不可見,推
施由意,意不可見,施豈可見?但見於善惡之
果。第六復次,無作無受。若為過去亡者修福,
何處有人而受此福?「無父無母」下,第二六復
次,明無父母,如文。第三三復次,明無因果。第
二文中云行善死生三惡,行惡者死生天人。

解云:皆由臨終一念善惡而墮而升,餘未償
者終不敗亡。以現生後三世分別,理則可思。
餘悉可見。第四九復次,悉如文。

「作是觀時」下,
第三能斷善根,又為二:初明斷善、次料簡利
鈍,悉如文。問:闡提昔有智慧習因,應有習果,
何以斷善?答:但有世智,無出世智。以世智慧
斷出世善,亦能斷於清升善根。世間此例其
實不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為上虞,令犯事。
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此
上智人闇於世事。而是闡提雖有世智,何必能
知出世之法。

「迦葉白佛」下,是大段中第二
明生善。文為三:初雙明中道生善、二單明中
道、三單明生善。初有五番問答,亦可為三:初
一番明生善時節、次一番明不斷佛性、三三
番因性生善。初番,問如文。佛答中二:先明時
節、次明生善。初文者,利人初入,鈍者後出。道
理應有中根之人在中生善,在獄受苦無暇
能生,是故不說。「善有三種」下,更對生善而論
斷善。但斷現善,不斷過未,由有此善令善得
生。又三:先唱三世、次釋、三結。釋中二:過去之
善,善已隱伏,不可得斷。因雖滅盡果未熟者,
未來未起,復不可斷。三「是故不名」下,雙結,又二:
初明過未世不可斷、次明現善可斷。初文者,
過未二世皆不可斷。過去即結過去不斷,又
言果字即結未來不斷。次「斷三世」下,正明斷
三世因者,正斷現在善因,現善因滅即無當
善,當善不起義說為斷。既無現未,過去亦息,
義說為斷,即是具斷三世之善。習因既盡,亦
不能牽三世習果。第二番問答,明佛性不斷。

問為二:初問佛性是三世不?次問佛性是可
斷不。初先領旨、次定宗、後結難。於定宗中有
四問,即是通別三世結難,但難別三世義。初
難云:若過去者,佛性若常即非過去,云何乃
言過去斷耶?若未來者,即有兩難:一難令非
未來、二難令在未來。佛性既常,常非未來。若
非未來者,未來皆當得三菩提,豈非未來?現
在亦兩難:初難令非現在,以其常故。二難令
是現在。何者?性既可見,寧非現在?「如來亦說」
下,第二問可斷不可斷,又二:先舉六事、次方
正問。初之六事為問緣起六義,二解:一云是
了因;二謂正因。望下法性,即是九地佛性,故
其數相應。「若斷善根」下,第二正問中三問:初
問闡提若有佛性,不應斷善。此從六事中第
四佛性是生善。「若無佛性」下,第二問,若斷佛
性,云何說言一切悉有?此從六中第六可見
生。既一切可見,云何斷耶?「若言佛性」下,第三
問,懸取答意難。若謂往時等有,後自被斷者,
則亦有亦斷,云何言常?此從六中第一常生。
佛答為二:初唱四章門、次解釋。釋中先解三
門,仍重釋分別;後方釋置。釋前三答即為三。
文就重釋分別,答正用遣問,所以重釋,前答
後問、後答前問。初答後問有四:一從「如來十
力」下舉佛性七事、次舉後身六事。若七若六,
皆是答之緣由。「如汝先問」下,三正牒問。其問
有三,今牒初問。「亦有如來」下正答,初明雖有
而無、後明雖無而有,即通答前三。「如來佛性
非過去」下,第二追答前三世問。前問佛性是
常則非三世,佛今答之,先分別如來九八五

住等佛性不同。然斷善人悉皆有此七種六
種等性,未來當得,故不得言非三世法;當相
即非三世所攝,而未來得復云未來。文為五:
一如來及後身佛性、二九住佛性、三八住至
六住佛性、四五住至初住佛性、五結其所問。
初又四:一如來性則非三世;二後身性則有
三世,現在少見,未來全見;三重明如來因是
三世、果有是非,若善五陰猶是三世,若菩提
果則非三世;四重明後身皆是三世可見。「九
住」下,第二九住六事,但言可見,與前為異。「八
住」下,第三明八住至六住,但有五事不與常
名。「五住」下,第四明五住至初住,但有五事言
善不善,異前後身六事。言少見者,其位既高
能得少見,隨分見性故言少見。九地至初地,
其位既下未能見性,當應得見故言可見。五
地至初地言善不善者,善有修不修義,修得
是善、不修不善。並云亦應真不真,解云:真實
是佛性體,不有而已有。即真實只為此真,所
以有於善不善異。舊解:六地般若現前,有時
失念,失念不善、不失是善。問:後身與九地同
有六事,六事之中同有常之一事。八地至初
地同有五事,何故無常一事?人解云:後身位
高、九地位下、故長有常。仍未遣難、故更並五
地至初地位下,同有無常一事,後身望佛亦
應無常。有人答云:佛隨自意語,不可彊分別。
難亦未去。問:後身有常淨,何意無我樂?答菩
薩常具二慧,化物故言常,境智俱明故言淨。
真是對偽,實是待虛。無惡名善。分見故少。無
八自在,是故無我。有報身在,是故無樂。今謂

此解非圓,後當別釋。「是五種六種」下,五結詶
前問。「若有說言」下,釋置答,先正釋、後明問答。
置答有二:置而不答,是置答。反質答之,亦是
置答。私云:以置為答,名為置答。

「迦葉白佛」下,
是第三明因於佛性而生善者。為三番問答:
初明因果性、次正明因性生善、三釋疑。初番
問意言:如來果性非三世攝,可是佛性;因中
因果是三世者,何名佛性?佛答為二:先正答、
次結性為惑隱。初為三:一分別因果二性,有
是三世、有非三世;次出因果性體;三引證。初
又二:初明因果章門、次則解釋。初章門中,所
言五陰有因果者,五陰之中惑業為因,善陰
是果。因中二乘即是三世,若大菩提則非三
世。前文云「如來未得菩提時,因性即是過去,
未來果性不爾,有是過未、有非過未。」今至此
中方始解釋。次釋因者,一切無明煩惱結業
惡五陰者,因佛性也。從於無明煩惱等生善
五陰者,即是果性。惡法五陰一向因性,善五
陰者即通因果,因即三世,果非三世。前文云
「果性亦三世、亦非三世。」有人解云:應身果性
是三世,法身果性非三世。「善男子一切無明」
下,第二出因果體,為二:初出因體、次出果體。
初文者、欲明中道性即諸法、若約煩惱即名
為因。從「無明行」下,第二出果體,又二:初明善
陰果性通因,即是四果十地之果,即是三世。
次明陰果唯在於果,即非三世。「是故我於經
中」下,第三引證,又二:初證因,有法、譬、合。「是故
我說」下,二證果,亦有法、譬、合。就果中備有因
中之果及菩提果。「現在煩惱」下,第二結性為

惑隱,還明中道而被惑覆。又為三:法、譬、合。

「迦
葉白佛五種六種」下,第二番正明因性生善,
先問、次答。問中,先牒前七六五佛性;次正問
中意既在未來,云何言有而能生善?佛答為
三:一雙譬、二雙合、三雙結。初又二:先舉過
去業故現受樂報、次舉未來業未生故終不
生果。「有現在煩惱」下,二雙合,又二:初一句合
前過去業現在樂果,即合現在。以煩惱故能
令斷善,必由過去。今言現在煩惱者,本是過
去,今來現在。次「若無煩惱」下,合第二譬未來
業未生終不生果,即合未來佛性因緣故能
生善根。「是故斷善根人」下,三雙結,如文。

「迦葉
言未來云何」下,第三番釋疑。疑云:未來未有,
云何生善?佛答又二:先譬、次合。初文先舉燈
日譬。若鏗然固執,燈日未出不能破闇;若因
緣假名,燈日未生亦能破闇。次「佛性亦爾」下,
合眾生皆有未來之善能生佛性。

「迦葉白佛
若言五陰」下,第二單明中道為成生善。眾生
若無中道之理,何能生善?由有佛性依持建
立。文為三:一明非內非外中道、二非有非無
中道、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得言前兩正明
中道體,後一廣明中道用。初文,兩番問答。初
番如文。次番,先迦葉自申非是我意,專為利
物。佛答有六復次:一就解惑明中、二約內外
道明中、三就果內外明中、四就內外因緣明
中、五就內外行明中、六就身內外明中。六中
為二:初一略明大意,故約解惑;後五廣此非
內非外。初略明又三:一標是中道、二釋、三結。
此初標。「善男子我為眾生」下,第二釋,總明為

物。非內者,非內六根。非外者,非外六塵,但後
五別為破兩執。「是故如來」下,第三結。私謂:此
之一經大分五章皆稱涅槃,涅槃只是佛性,
即三而一即正因性,即一而三即三德性。今
明眾生有佛性者,備此二義。章安至此稱為
中道,豈有無真俗之中名佛性耶?是故佛性
中道,佛性咸遍。故上下文多處論遍。所以至
此云非內非。外言雙非者,不唯雙非,復應雙
是,故下諸文云亦內亦外。若無雙是,云何言
遍?故文斥云「凡夫眾生或言佛性在五陰中,
如器中果及如虛空。」世言佛性唯有情者,如
器中果耳,尚未能計,猶如虛空,安能曉了非
內非外?況經文自釋,根塵合故乃名中道。根
塵合者豈非體一?豈非相即?豈非性遍?豈同
器果?今問:牆壁為是根耶?為是塵耶?為二合
耶?為雙非耶?若雙非者,亦非五陰,何但牆壁。
哀哉世人、苦哉講者,請細將六門以括一部,
願以一部統收一期釋迦,以望十方三世,理
無二是、事弗毫差,所失不輕,故勤勤耳。「復次」
下,第二廣明中道有五復次,皆明非內非外。
於中二:初一復次先出二執、次四復次正結
中道。「善男子眾生佛性非有非無」下,第二文
二:一明宗、二廣破執。初明宗又三:先明非
有非無、次明亦有亦無、三結非有非無。初又
三:先倡兩非、次釋兩非、三結兩非。次亦有亦
無,文為三:雙倡、雙釋、雙結。倡釋如文。「有無」
下結。「是故佛說」下,三結兩非,如文。

「善男子若
有人問」下,二廣破乖中之執,多寄譬文。文為
三:初種子譬破、次乳酪譬破、三舉鹽鹹譬破。

初種子中三:譬、合、結。私謂:合文為二,先示、次
釋。初示中言眾生別有佛性,是義不然。次釋
云,眾生即性、性即眾生,既非內外又亦內外,
內外不二。亦可云色即佛性、佛性即色。故前
第二復次以相好為外,力無畏等為內,若色
等無,相好亦無。下三復次,準此可知。次乳酪
譬中二:先正作乳譬、次更為乳作生識譬。初
又三:先正定中道、次破偏執、三結就性理。初
正定中,先問、次答。答中為三:初定、二結假
說亦有亦無、三釋。「善男子」,二破偏執。亦應雙
破有無,今但破有。文為三:初作因果同時互
出難、次明因中有果例並難、三明果中有因
例並難。初明乳酪既其同時,亦應酥醍醐等
一時而出。以同時故,是故更責,若不時出,誰
作次第?「善男子若有」下,第二因中有果難,又
二:先作例並、次難不例。初例並者,乳是酪因
而能出酪,水草乳因亦應生乳。次「何以故」
下,不例。「善男子若言乳中」下,第三果中有因
例並難。言例並者,乳為酪因,酪為乳果。乳為
酪因因中有果者,酪為乳果果應有因。其中
又二:先正難;次結難,於中二:先結本無、次
結非有非無。「善男子是故如來」下,第三結性
理,又二,先結離偏、後結中道。次「善男子四事
和合」下,二舉生識譬為譬作譬,又二:先正舉
生識譬;次「乳中酪性」下,還以乳酪合譬,又二:
初正合、次破執。破執又二:先牒執、次正破。
破中二:先兩章門、次釋章門。初一異因異
果,是初章門。次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
從一因生,是第二章門。「如是四事」下,二釋兩

章門。先釋後章。然眼識者但生眼證,即不能
生耳鼻等識,豈是一因生一切果?乳能生酪
亦復如是。必待眾緣,眾緣生者即是無。後釋
前章門,初釋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從
一因生章門,如文。次「是故我於」下,追釋前異
因異果章門。因生故計有、因滅故計無,有滅
不滅即異因異果。「善男子如鹽」下,第三舉鹽
鹹破,又二:初正舉譬、次更破執。破執為二:先
牒執、次破執。初牒中凡牒二執:一牒鹽中有
鹹執、二牒種子中有四大執。次「鹽性亦爾」下,
正破二執,又二:先破不鹹中有鹹、次破四大。
初破又二:先非;次「何以故」下正破,又二:先責
難、次例餘物。正責難意者,若鹽置不鹹而鹹
者,當知即無本性。本來無鹹而今鹹者,豈非
本無,次並之。將一升鹽置多水中,失本鹹性,
而水中又無鹹性。既兩處皆無,何有鹹性?次
例一切皆爾。「若言外四大」下,二破四大,即破
其後執,亦二:先破、後例。

「如我所說十二部」
下,第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云明用。為三:一
依理起教用、二明修因趣果用、三習解除惑
用。初教用中又二:先標、次釋。釋中又二:初
通明三語、次別明自意語。初又兩:一就昔教
明三語、次就今教明三語。初昔教中具解三
語,為三文。初隨自者,如諸比丘各說身因,佛
亦自說,即隨自意語。如長者稱幻,佛隨其說
幻,即隨他意語。隨自他意可知。「善男子
如我」下,二就今教明三語。文亦自三,如文。「善
男子如來或時」下,次別明隨自意,為三:初廣略
隨自意、次明七種隨自意、三明有無隨自意。

初文者,就一法即略,就無量法即廣。次七種
又二:先列、次釋。釋中自為七文。初因中說果
者,行善見天人、行惡見地獄是也。次果中說
因者,見貧知慳、見富知施是也。餘五如文。三
「如來復有」下,明有無隨自意,為三:一正明有
無、二明眾生不解、三作四句分別。就有無又
二:初就如來佛性有無、二明闡提佛性有無。
初明如來又二:初明有無、次類例釋。初又二:
初明無所有、次明有所無。初文者,十力無畏
等並是無有而有。次明有所無者,不善無記
一切煩惱等並是昔有今無。次「如有無善不
善」下,舉二十二雙法,雙類前二事。有漏無漏
者,有漏類有所無,無漏類無所有。世間類有
所無,非世間類無所有。下去皆爾。次「一闡提
佛性」下,是明闡提佛性有無,皆悉反上如來
有無。如來有善,闡提即無;如來無惡,闡提即
有。「我雖說」下,次明眾生不解如來是語,又
二:初正出不解、次引昔證。初文有二:初不
解、次舉深況淺。深行菩薩尚自不了,況復淺
人?次「我往一時」下,引證。佛說世諦聲聞不解
者,二解:一云世諦種別,事關業行,因果深隱
故難解。二云應身為世諦,故二乘不了。問:佛
於何處說世諦,五百不解?一云:華嚴中說,五
百聾啞。二云:外國經多,度此者少。天台大
師解此,別有所關。「或有佛性」下,第三四句
分別,此為二:先正約四句、次勸分別。舊解者,
闡提人有,有於惡邪境界性。善根人有,有萬
善了因亦名緣因。二人俱有,併有正性或眾
生性。俱無者,無果果果性。河西云:闡提有,有

惡五陰不善性。善根人有,有善五陰善性。二
人俱有者,俱有無記五陰性。俱無者,俱無妙
絕涅槃果性。此與舊語異意同。興皇釋此,從
一句至七句:一句只是中道。二句是如來闡
提佛性,若有若無。三句是三種語,佛自語闡
提有性,他語闡提無性,自他語亦有亦無。四
句是此中四句。七句是七眾生,前二人是惡,
後五人是善。復作三種釋:一總就諸義、二就
理內外、三單就理內通。就諸義者,理非善惡
而有善惡二用,善根人有有善用,闡提人有
有惡用。俱有者,各有一邊。俱無者,各無一邊。
次就理內外者,佛性本非得無得,約緣故有
得無得。理外闡提是有得,理內是無得。善根
人有無得之性,闡提有有得之性,俱有俱無
如上說。次單約理內,闡提即是善星,善根人
即是羅云,此是順逆二化。闡提有逆化不善
之性,善根人有順化善法之性,俱有俱無如
上說。謂此為能解難解之說。今明欲依此
文作四句者,闡提人有,但有於沒。善根人有,
但有於出。二人俱有,俱在恒河。二人俱無,俱
不到岸。欲思作者,亦應無量,略出如此。又
約三諦者,闡提人有者,世諦惡因。善根人有
者,出世善因。二人俱有,俱有世諦果報之身。
二人俱無,俱無中道因果。次「我諸」下,勸分別,
如文。

「如恒河中」下,第二修因趣果用,亦是約
譬明中道,有譬、合、結。譬說二:先總、次別。舉七
眾生不同,而佛性是一。「如是微妙」下,合譬,具
合前品以河譬生死,今以河譬涅槃。初合總,
如文。次「常沒者」下,合別譬。合初常沒闡提,為

四:初合背善。次「作是念」下,合其向惡。三「如惡
法住」下,合住惡。四「是人具足」下,合是斷善人。
「我雖復說」下,合第二暫出還沒人,亦四:初起
行背理,即是為有修善。次「何故名沒」下,是第
二釋出沒義。「是人雖信」下,第三明行不具足。
「出還沒」下,第四別出其人。就行不具足。又二:
初正出五事、次結。初五事者,一信不具、二
戒不足、三聞、四施、五慧信,可見。第二戒中
言威儀戒者,內無實德、外揚廉儉,欲人恭敬。
從戒戒者,內外相稱,不為人事。但求實利而
持戒者,謂從戒戒也。求戒者,求三有也。捨戒
者,捨三有也。第三聞中云信六部不信六部
者,河西云:修多羅、祇夜、毘伽羅、優陀那、伊
帝目多伽、優波提舍,此六顯現易解故信,餘
六深隱難解故不信。復有人言:但於十二中
信六、不信六。餘者可見。「是人不具」下,第二結。
「第二之人」下,第三合得住之人。準理應言第
三,那云是第二人耶?解云:此第二人習行,應
得作第三人,故言第二。〈師子品〉通五方便三
十心皆是得住,今此中但據初得位且據小
乘,即前二方便念處、煗法。若作七方便,即前
四方便,從頂法、忍法已上至初果,便屬觀方
人。若據大乘,則通三十心為觀方人,登地已
上屬到彼岸。文為四:一本起、二出其人、三明
得住、四辨行法。前三在此卷末。今第一明本
起。因前第二為今第三,或改為第三者非。「我
佛法中」下,第二出其人。應出似解之人,而今
身子目連並是真解者,舊有二義:一云此第
三人位通上至羅漢,所以通舉其人。二者取

其昔初是似解人修得入真,今仍本似位,所
以列之。「云何為住」下,第三明得住。問:涅槃河
中四人同得涅槃,羅漢、支佛、菩薩、佛。生死河
中唯佛一人是第七人,餘三未度。有人解云:
涅槃河中三乘同得涅槃,所以皆是第七人。
生死河中四果未免生死河,故不得度也。羅
漢後雖無生,而猶有此生在,故是不度。所以
得涅槃,未必免生死;度生死已,必得涅槃。
今評此解,解語似去,其理未明。今更問:涅槃
河中四人同得涅槃者,四人同見佛性不?彼
若答云同見性者,此殊不見理。若答不同見
者,亦不同得涅槃。那忽前文同為第七?既同
第七有見性不見性者,故知涅槃有異、生死
不同。今觀經意,生死河者亘於變易,唯佛得
度,餘悉河中。涅槃河者專在分段,通於四人,
即小乘七人。故《釋論》云「阿羅漢地名為佛地」。
又迦葉共佛同解脫床,即是其義。通別互舉,
適悅時宜,不可定執。

卷 30

迦葉品之三

起卷是第四辨行法,又五:一修行、二通別、三
名體、四人數、五結住。初文又四:一不淨觀、二
念處觀、三因緣觀、四煗法觀。然得住人但具

二方便,何用四耶?不淨、因緣是念、煗前方便,
開則列四,合只是念、煗。初又二:先明緣起中
云智不具足有五事者,即前信、戒、施、聞、慧;次
正明四法,而以不淨當名。若依《雜心》三度門,
此中賸有著我多者說十八界;依《地持》五度
門,則足因緣。次「如法行已」下,是念處觀。觀有
總別,總深、別淺。「得是觀」下,第三因緣觀。「如
是觀已」下,第四煗法觀。通論前二方便亦皆得
住,別論正據煗法。空解成時決定不退,名為
住人。次「迦葉白」下,明通別料簡煗法,先問、次
答。初問又二:初問人,通舉煗觸為問;次引佛
說為證。佛答為二:初非其問,汝之所據非我
所說。次「如是煗法」下,正答,又二:初明地別、次
明人別。初地別者,色有欲無。次人別者,我弟
子有,外道則無。文云「煗法以色有欲無」,仍作
三義釋之:一多用色定發煗法觀,從多為言;
二據中間,三界皆能發於煗法,而色界居中
言色界有;三據勝處為語,色發煗為易,欲界
為難。「色界雖有」下,第二明人別,簡除外道,唯
佛弟子。外六行觀者,攀上勝妙出,厭下苦麁
重。佛弟子十六行者,即十六諦,亦是苦法忍
苦法智、苦比忍苦比智等。此中既未斷惑,只
是十六諦觀。私謂:緣此諦觀而修欣厭,是佛
弟子亦修欣厭,若外道修唯約地也。

「迦葉白
佛」下,第三定名體,先問、次答。問中二:先問名、
次問體,如文。佛答中,先答後問、後答前問。初
答體為二:初正答;次料簡中先問、次答。初引
佛明馬師無信,即是無煗。次佛答:我亦不取
信心為煗,信是煗因,煗者從觀四諦智生。言

十六者,即四諦下之十六也。「如汝所問何因
緣」下,次答名,又二:前正答、次重論。初又二:
初牒煗略答,明從譬得名。次「譬如」下,第二廣
答,又二:先譬、次合,如文。次重問答。初問中二:
先領旨、次「若是有為」下正問。所言報得色五
陰者,若依數師,實用煗法得色界報,但不為
受身,為無漏業即是滅報。論師解:煗焦生死
不復受報,但是色定得報,故從之受名。佛答
中二:先然其問。「如是煗法」下正答,有三:法、譬、
合。意同數解,以想心為愛,愛故受生;厭故觀
行,為無漏相。

「得煗法人」下,第四明人數。言七
十三者,三解。一莊嚴云:欲界十善相應心名
電光定,時得時失故名電光,此人名具煩惱
性,而不開品數。若論方法,定有九品,惑亦九
品,以九定斷九惑,足電光人合成十人。色界
四禪、無色三空,一一地中皆有九品惑九品
定,七九六十三。足前十人,合七十三。二開善
云:無別電光異方法,亦無方法異電光,只電
光定以對九惑而成九定。初一品定只是實
法,未賴於假,猶與惑抗行,未能伏惑。第二品
定與初品定作相續假,共為力用,方乃能伏
初一品惑。第三品定伏第二品惑,乃至第九
品定即伏第八品惑,餘有欲界一品惑在,牽
於初禪,一品定起而共伏之。并四禪三空,一
一皆有九惑九定,乃至不用處第九品定伏第
八品惑,猶餘第九品惑在,更將非想定來伏
不用處第九品惑,八九七十二。復取非想定
足之,合為七十三。引欝頭藍弗得非想定,即
其義也。此中云欲界初禪乃至無所有處,前

文得非想定斷不用處惑,皆是良證。三數人
解者,亦二不同,事障未來、性障根本。一云:分
為九品解,一品解對一品惑。復有十善相應
心,即具煩惱性,足前成十。具煩惱人與初品
定共斷一品惑,後去一品解對斷一品惑,四
禪三空一一九定九惑,亦成七十三人。第二
解云:性障根本者,未來禪九品定斷欲界九
品惑,取欲界具煩惱性一人,足九品合成十
人。如是八人皆有未來,二禪未來定斷初禪
九品惑,三禪未來九品定斷第二禪九品惑,
乃至非想未來定斷不用處九品惑,亦得七十
三人。問:前云煗是色界法,何得通三界作七
十三人?答:初學之人須依四禪,據後利時則
通三界。又昔在凡夫外道曾得七十三定,今
入佛法中作煗法觀。

「如是等人」下,第五結得
住人,不復斷善根、不犯四重。「是人二種」下,合
第四觀方之人,又二:前列觀方人體、次更問
答論初果義。初又二:此先牒前、次正合。初文
者,牒前第二暫出還沒人。若遇惡友即恒為
此人,若遇善友則進為住人,復成觀方,是故
先還論於前人。次「觀四方者」下,第二出觀方
人體。或謂從苦忍去至於初果,方是此中人。
文意不然,凡有五人:一頂法、二忍法、三世第
一法、四苦忍至十五心、五初果至第十六心。
以此五人皆觀四諦,並名觀方。然前煗法亦
觀四方,且從得住立名,沒觀方義;頂法已上
方受其名。明此五位即為五章,文悉可見。但
前二文皆云性是五陰,實論頂法唯是行陰。
而言五者,以其未免陰之所蓋,是故通以五

陰為言。而能觀四諦世第一法言五根者,以
最深勝,近生真解,顯是根義。別本亦云陰。次
得苦忍即是真解。緣一諦者,得於平等真空
一諦。〈師子吼〉中則以四方用譬四果,今譬四
諦者,各有所據。而《婆沙》云「東方是苦,乃至北
方為道。」次「迦葉白佛」下,第二論義,即初果義。
三番問答。初番中先問,有四:一問斷惑、二問
觀方、三問名義、四問譬喻。見思共有九十八
使,見諦有八十八,思惟有十。八十八先盡,但
有十使,故言輕也。有經言「須陀洹夢八十八
頭蛇死」,即表此意。如四十里水者,如《池喻經》
。佛答四問為四:先答斷惑之問,為二:初正
答、次明所為。初又二:先倡兩章門、次釋。初
又二,一重章門、二攝一切煩惱章門。「譬如」下,
次釋兩章門。先釋攝章,有譬、有合。此三煩惱
能攝一切,如王行多從世人,但言王來王去,
三是惑本遍攝諸惑。「何因緣」下,次釋初重章
門,凡有五句:一常所起故、二微難識故、三難
斷除故、四為惑困故、五是三對治諸怨敵故。
初言常所起者,恒存有我即是我見,皆信邪
神即戒取,猶豫未了即疑心。次難識者,我見
似正見,戒取似正戒,疑心似正解。三四可見。
五是三對治怨者,我見乖見慧,戒取乖正戒,
疑心乖正定。「有諸眾生」下,第二明所為,即是
為引物,故略言此三。若言斷無量煩惱者,眾
生或當生於退意,故不說多。次答觀方,又二:
先牒問、次「善男子」下正答。答中言五根者,即
信首五根。言訶內外煩惱者,以三毒為內,疑
及諸見為外。次答第三名義,又二:初正答、次

重顯。初正答中二:先牒問;次正答中正答二:
先釋修無漏名、次「二種」下釋逆流名。流有二
種:一生死流,須陀洹人即逆此流,眾生順之;
二者道流,須陀洹人順入此流,小《般若》云「名
為入流而無所入。」次論義重顯。初問通義:若
逆流者,後三果人亦皆逆流,盡名須陀洹不?
佛答又二:初正答、次明根別。初正答中二:先
明下名通上、次明上名通下。下名通上又二:
初明修無漏名通、次明逆流名通。所以下名
通上者,以初得故名須陀洹,後得者名斯陀
含。「須陀洹者亦名菩薩」下,是第二上名通
下,又為二:初明菩薩名通下、次明佛名通下。
佛只是覺,能見理故。今須陀洹覺知諸法斷
惑見理,豈不名佛?「是須陀洹」下,第二明根別,
又二:先倡兩根、次別釋。別中釋二:先釋鈍根,
極鈍七反生死,乍減無出,鈍中又有六五四
三二也。次釋利根,即生至第四果。次答第四
譬喻,又二:先牒問;次釋,於中二:標、釋。釋中堅
持者,如魔說五諦,長者不信,是為堅持。

「迦葉
白佛」下,第二番,先問、次答。先問中有兩定、兩
結難。初兩定,如文。「若先得道」下,結兩難。先結
初難。若初得道則名須陀洹者,得苦忍真解
亦應名須陀洹,不應名向。次結次難。舉外
道昔斷煩惱得上定伏下結,後迴心時,齊所
伏而斷即成那含;既是初果,應名須陀洹。佛
答有二。此答初難。本以初果名須陀洹,苦忍
之時未得初果,由是向故,是故非也。「如汝所
問」下,答後問,又二:初牒問、後正答,可見。

「迦葉
言得阿那含」下,第三番,先問、次答。問云:那含

亦具八智十六行。佛答又二:初明行異、次明
境異。此先明行異。所言十六行,即觀十六諦。
言有漏者,即似解。有共不共者,三解。一毘曇
師云:前十五心共觀,十六不共一時併觀苦。
觀苦時只得觀苦,不通餘諦。乃至道亦爾,故
言共。若得十六心一時獨觀十六諦者,故言
不共。第二愛師言:有漏十六與凡夫共,無漏
十六不與凡共。此解不然,經本云「有漏有共
有不共」,何以無漏釋之?第三河西云:以七方
便中前三方便亦觀十六,是則名共;後四方
便則是不共。若初果次第行則備作七方便
觀,捨共得不共。若超越人,但作後四方便仍
證三果,故言不爾。無漏十六行亦有二種,一
向二得者,論家解云:初果前未有果,故言捨
向得果。那含前已有二果,超越者雖不取證,
皆從中過,故云不爾。若依數義,超越之人懸
得那含,亦不從前二果而過,則從方便道入
十六心,十五心是那含向、十六心證那含果,
亦是捨向得果。解此不便,彼亦釋云:若初
果定爾,那含不定;若超越者亦爾,次第者不
爾。既其不定,故言不爾。八智亦二者,即四諦
各有比、現,故為八,非十智之八。若依數師,則
向中但有七智,果唯一智。此亦不便。「須陀洹
人緣於四諦」下,第二明境別。所言初果緣四
諦那含緣一諦者,初果入道之初,方便之時
具游十六行觀,故備緣四諦。那含在思惟道,
擇法覺支隨得一諦為緣,故言一諦。遍觀己
行者,合第五譬,即是斯陀含果。若攝諸賢聖
者,即攝得那含向,復攝得斯陀含向并自地

果。攝此三事,何故攝阿那含向?那含本取觀
已即住,汝在向時猶行非住,所以攝得,已上
向屬下果攝故。若得那含,便名行已復住,例
如羅漢內屬那含果攝。若依此例,斯陀含向
應屬初果攝。而不然者,以初果但明正位、不
說進行,又見思道異,故不相攝。今斯陀含果
位則有一果兩向。文云為斷四惑三毒及慢
者,乃應具言十使,以思惟道中五見及疑皆
攝入慢,所以不述。文有二:先正合、次舉譬
帖。「行已復住」下,合第六譬阿那含人,又四:第
一章門、第二解釋、第三簡中滅、第四釋復住。
此初章門中又四:一列二人、二列五人、三列
六人、四列七人。此初先列二人,即經生、不經
生,經生者即上行人。問:依莊嚴即有十一那
含,於九人中即更明信解與見得人,足成十
一。開善師但云有九,又彈莊嚴云:此簡利鈍,
非是二人。今只問此文於九,何故但出其七,
不言身證及轉世人?答有三義:一者不言轉
世與身證者,以轉世人竟不出觀,故不說;身
證人乃入滅盡定,大乘不說此定,故無二人。
二者只是廣略不同。三者身證與轉世,目足
論所明,我大乘所無。

「行般涅槃復有二種」下,
第二釋章門。上雖有四,今但釋兩:先釋二人、
次釋五人。六七兩章門並略不釋。此初,釋二
人。於二人中,第一現滅人,雖在章門,前章已
釋。又現在身得那含已,亦更進修即得羅漢,
竟不滅此身,於現身上即得兩果,極是利根,
易解故不釋,但釋上行之人。又二:初明生數、
次辨行別。此即初文。言行般,即上流,貪著色

無色人也。或受二身者,初禪死,生二禪。四身
者,遍四禪受生。二身為利,四身為鈍。利鈍亦
不正關生數,今約多少明之。利根那含,初禪
死生二禪,即得羅漢果。鈍人,本從初禪生二
禪,不得羅漢復更生三禪,不得已復生四禪,
爾時始名得羅漢果。今約四禪,故作此說。「復
有二種」下,第二明行別,并言二種,即是四句,
約進定兩行有無。

從「欲色界眾生有二業」下,
釋第二五人章門,即為五。此先釋中陰滅人。
何者是耶?即已離欲、未及色界,於中即得阿
羅漢果。又三:初明用業、二釋中陰名、三明入
滅。此初明用業中言二業者,業即散業,受生
即上界定業。「又捨欲界身」下,第二釋中陰名,
在兩生中間故。私謂:是於色界中陰而入涅
槃,既不受正生,故言利根。「是中涅槃」下,第三
明入滅之心。言四種心者,二解:一云前兩是
那含果空有二心,後兩即羅漢果空有二心。
一非學非無學者,即那含緣世諦心;二者學,
即那含緣真諦心;三無學,即羅漢緣真諦心;
四非學非無學,即羅漢緣世諦心。以那含得
滅即是羅漢果,就兩故明之。二解云:此四句
同就那含果上明之,一非學非無學即被導
心;二學即緣真心;三無學即修舊心;四非學
無學即失念心。有師云:此解不可。其見文云
「阿那含四心」,應言那含自有此四心,前解當
理,初二心是那含、後兩心是羅漢。問:既其二
果共四心者,何得云那含四心?解云:今云那
含四心者,此是帶本為語,此中是釋中滅人,
只滅已是羅漢。又言:一是二非,還應兩解。若

前解者,則言羅漢兩心是涅槃,那含兩心非
涅槃。羅漢得無餘極果,所以是涅槃。那含未
得無餘,非極果,故非涅槃。若後解,則世諦兩
心是,真諦兩心非,更須釋之。

次釋第二受身
涅槃,又二:初正釋、次論義。此初正釋,即生滅
之人生初禪滅。次論義,先問、次答,可見。次釋
第三行滅。常修行者,即是鈍根。言三昧者,慧
心靜故,作三昧名。次釋第四不行滅。不待自
勤然後得滅,故是利也。次釋第五上流人,又
二:初單就色界、次遍就上二界。此即初文。所
言得第四禪已退生初禪者,解云:實無聖人
得上界定,生上界已退生下者。有此言者,以
曾懸修得上定已而退故生下,非身在上界
而退。又言以道流故上生者,即是方便,非實
煩惱受生。「是四禪」下中第二遍上二界,從此
分流生於兩界,樂論義者即生尼吒,樂三昧
者生不用處。問:自有人從於初禪即生尼吒,
即得入滅。復有人生不用處,方得入滅。有
人未至阿尼吒即滅,未至不用處即滅,此屬
何人?答云:此屬見得、信解兩人,不名上流。凡
四義相對:初據樂定樂慧、二明修五差不修
五差、三明樂寂靜樂論義、四修熏禪不修熏
禪。此之四義還成兩意:第三成第一樂智慧
樂三昧,第四還成前有五差無差之異。前三
如文。於第四中所言熏者,二解:一數師云兩
無漏心挾熏一有漏心;二者論師云以慈悲
心而熏此定。所以不釋後兩章門者,前六人
本加現滅人,上章門已解現滅人竟,故今不
釋。前七人本加上行人至無色處滅,上已兼

釋第五人竟,故不須解。

「迦葉白」下,第三論義
料簡中滅,先問、次答。問中有二:初問中滅既
是利根,何不現滅即得羅漢?二問何故欲界
有中,色界則無?佛答為二。此答初問,以三義
故故不現滅:一羸劣、二乏眾緣、三喜作世俗
怱務等事。餘皆可見。初如文。二乏眾緣事,出
《婆沙》,彼云「天須菩提,非今解空須菩提。」「如汝
所問」下,答第二問,又二:初明緣別、次明根別。
初緣別中又二:初明欲界多在緣;二明性勇
健故,色界中為無外諸苦,所以不得。欲界既有
外諸煩惱,以厭此故即修道品,名修為勇。若
依數解,上界全無初入道者。論師亦有同前
云無,或云上界亦有初入。故《普曜經》云「八萬
諸天得法眼淨」,是則上界亦證初果。而有此
文者,以信法行人初在方便,可得出觀上生
故言得果,非元發始從凡至聖。次明根性勇
健。次「有三種」下,明根不同,如文。

「喻以䱜第四釋行已復住到彼岸者合第七人。又有
四人:一羅漢、二支佛、三菩薩、四佛。前三皆分
到,佛究竟到。「如恒河中」下,第三結譬,又三:初
正結譬、次明得失、三辨同異還成前意。初正
結中又三:一通結七人、二更問答論義、三偏
結到彼岸人。初文又兩:初結七人,即見佛性
人;次結七法,法即佛性。此初,明七人悉皆不
離佛性之水,有譬、有合。「是七眾生」下,第二明
七法即佛性,一善、二不善、三方便、四解脫、
五次第、六因、七果。前後可見,中間三者即婆
沙三道,方便是似解、解脫是解脫道、次第是
無閡道,故論文〈念處品〉云「如次無閡必生解

脫」。然此七法為佛性者,即有二意:一次第合
上七人、二總合。次第合者,若善法即合第二
人,凡夫眾生有少善根。不善者即合第一常
沒人,極重闡提無善可論,故言不善。方便道
者即是第三得住人,具四念處、煗法二方便
也。若解脫道即合第四觀方之人,從頂法去
至十六心是真解脫人,故名解脫道。次第道
者即合第五觀已行,從見諦道次入思惟得
斯陀含,故云次第。因者即是行已復住,未得
羅漢始是那含,故云因也。果者即是第七到
彼岸人,羅漢、中乘、菩薩、佛四人。二總合七人
者,於前善惡兩人,故是河中常沒及出已沒。
若因者,即從得住至阿那含,並皆是因。果者,
即羅漢等四人,盡皆是果。前方便道者,盡是因
位。「迦葉菩薩言」下,第二論義,為二番問答。初
問有二:前問涅槃無因,那得名果?次問云何
涅槃復名沙門果?佛答為二:先答初問、次答
後問。此先答初問,又二:先明七果,涅槃是遠
離果;次明二因,涅槃有了因。汎論亦得義說
不生名為生因,其實是了。文云三解脫門能
為煩惱作不生生因者,令煩惱不生而善法
得生,即是義說三解脫了因而為生因,而復
能為涅槃作了因,此即正義。「如汝所問」下,答
其後問具於三義:一斷乏、二樂靜、三上人。
「迦葉言」下,第二番問答。初問者,更論前意。佛
答云:翻那即道,沙門名乏。斷餘乏餘道名八
正道,即兩非意。「阿羅漢人」下,第三偏結到彼
岸四人,又二:前結羅漢支佛、次結菩薩佛。初
文者,問支佛是果屬到彼岸,其向屬何所攝?

答:前既云那含向,屬第五觀已即行。本取住
為第六,向中猶行,那不屬第五行人?亦是本
果為第七人,向猶是因,所以屬第六行已復
住。問:本用得果為第七人,菩薩未得果,云何
是第七人?答:經中解云「何故為菩薩?以行六
波羅蜜。」波羅蜜者,翻度彼岸。又十地是十波
羅蜜,云何非度彼岸人?今謂此答未遣難,別
有意也。

「是七眾生不修身」下,第二明得失,
又三:初更結中道不定、次正明得失、三總結
大宗。初文又四,此第一明沒人。言七人皆不
能修身戒心慧者,四種果人正是能修,云何
不能?解云:初皆不修,後時佛菩薩修故得到
彼岸,闡提不能修即不到彼岸。佛性亦有亦
無,得此亦有亦無,即是兩破。今謂不應作
此解。七人初皆未修,未修之時非是第七人,
修已方名第七人。經文現云「七人皆不能修」,
云何言初初非第七人。今明此是以別破通,
故七人皆不能修身戒心慧。此中以通涅槃為
河,明文在此,不須致惑。「是七人中」下,第二明
出人。「若有說言」下,第三明偏執不可。「是七種
人」下,第四正明中道不定。或一人具七,則始
終為語。初雖作惡、後漸修行,成第二三及以
第七。或七人各一,則當分為言。「若人心口」下,
第二正明得失,又二:初單明失、次雙明得失。
初又二:先就三法明失、次結於失。初為三:
初就闡提、次就聖道、三就佛性,定皆不可。「是
故我於契經」下,第二結失義,又四:初倡二人
能謗。「若信心」下,第二倡信慧互無。「不信之人」
下,第三結皆是謗。「是故我說」下,第四結互無。

「若有說言」下,第二雙明得失,又二:先就闡提
成佛不成佛、次就眾生有佛性無佛性,各有
三句。初三者,前兩是謗、後一不謗。何故爾?各
據一邊取有取無,故兩句成謗。若以從容中
道之解,故一句不謗。有人云:闡提不捨惡心
即得成佛,是謗義。復言闡提只即此身不得
成佛,於異身中乃得成佛,復是謗義。有人云:
闡提改惡修善,善心相續不斷,即非謗義。佛
性義亦爾。有人云:眾生有佛性,身中已有相
好常樂具足,斷惑即得者,亦是謗義。若言眾
生全無佛性,亦名為謗。今時有說當果佛性,
則墮此中。後之三句,初二是謗、後一不謗,如
文。「夫佛性者不名」下,第三總結大宗,又四:一
明佛性之理。「未得菩提」下,二明約法,因中說
果。三引證,明如來或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
名如來」下,四結隨自意語。

「迦葉菩薩言」下,第
三明異同,又三:初明佛性同虛空、次明異虛
空、三破外道執虛空佛性。言同異者,肇云「為
好同者說同,雖同而異;為好異者說異,雖異
而同。」前明佛性有同虛空、不同虛空,此乃法
王正典,有同不同。破外道虛空者,此乃破世
性眼所見之虛空。初明同義,先問、次答。答中
有三:先明佛性同虛空非三世攝、次明同虛
空非內非外、三明同虛空無罣閡。初文廣明
三世相待是無,故不得有三世。三世既無,虛
空即不為三世所攝,文云「虛空無故,非三世
攝。」其相如何?空只是無,無即是常。佛性是有
而復是常,故三世所不攝;虛空是無而常,亦
非世攝。問:若爾,即應佛性是有,不為世攝。何

因云常非三世耶?解云:佛性不全有,故不云
有。「又虛空無故非內外」下,第二佛性同空非
內非外。「如世間中」下,第三佛性同虛空無罣
閡,不復細開。

卷 31

迦葉品之四

「迦葉白」下,第二明異虛空義,又兩番問答。此
初番問者,正言佛性、涅槃、虛空等並非三世。
虛空非三世而名為無,涅槃非三世而名為
常。同無三世,何不同有?佛答為三:一章門、二
解釋、三結酬。先唱章門,如文。「云何名」下,次釋
三門皆有所以。涅槃等三,為利益故相待而
說;空無利益故無相待,但得是無不名為常。
私謂:言利益者,只為將護末代權機者不宜
聞於生死是涅槃、二乘是如來、瓦礫是佛性,
忽有機緣不可不說,但依下答,其言有歸。《法
華》已說,豈可固違。故經云「世間相常住」,世間
之言豈過五陰國土等耶?況陰界入色大小
兩乘不唯正報。「一切世間」下,第三結酬。以虛
空無待故,所以名無;涅槃有待,故名為常。問:
涅槃對非涅槃、虛空亦對非虛空,何故非待?
解云:欲互顯故。涅槃本絕而名為待,虛空本
待而名為絕。涅槃相待故得是有,明是妙有;

虛空絕待故得是無,明是妙無。此即不例,後
番迦葉因佛上答即設並云:如來向云涅槃
有對是故名有、虛空無對即是無者,四大無
對亦應是無。四大無對而是有者,虛空無對
亦應是有。此文不易,故一切世間無非四大
對。猶名四大有者,一切世間凡所有物,皆是
四大即皆是有,無非四大對於四大。雖復作
並,佛竟不答,但牒虛空以對涅槃問。何故不
答?亦有深意。迦葉本云:四大無對是故名有,
虛空亦應無對是有。今明四大雖無外計,非
四大來對於四大,而四大中自有相對,如地
水等各自相對。而虛空中更無有物自相對
者,所以是無。此並虛出,故佛不答。佛答有三:
初牒問非之。「何以故」下,二釋,明涅槃有十五
句所以有,虛空無十五句故所以無。「若有離
於」下,第三正答,有五句,先明虛空若有,應同
四大有三世攝。「如世人說」下,第二明虛空若
有應同心數,自有三句。「虛空若同」下,第三明
若有待者,是三世攝。「若三世攝」下,第四明應
是四陰,但同四陰。除色一事,餘名四陰。四陰
非見,虛空亦然。陰三世攝,空亦然耶?「是故離
四陰」下,第五結非有。此意正明法若是有,可
論相待。空既是無,無何所待?

「復次諸外道言」
下,第三破外道計空,又二:初正破執、次結同
異。就正破又二:先別破八執、次總舉五大例
破。初別破八執,一破空是光明、二破空是住
處、三破空是次第、四破空在三處、五破空是
可作、六破空在無閡處、七雙破兩執、八重破
空是住處。

初破空是光明者,數家亦謂二十

一色空屬明色。於中又二:先牒執、次破之。文
云亦可說言虛空是常者,具足應云亦不可
說是常。文中略故,而無不字。虛空雖無,不可
說常,終是無常。但此外道不解空義,云空是
色。乃是空中容於光色,何得乃言空是色耶?
言亦可者,應言不可,語略故爾。

「復有人言」下,
第二破空是住處,亦先牒、次破、三結。光宅云:
既言真諦有重數,亦言虛空有處所。如東西
二室,一滿一空,當知有處亦同此破。

「復有說
言」下,第三破空是次第。言次第者,如簫管中
及門向內。數人云:窓內見於外間之空,先於
第一窓櫺中見,復於第二第三中見,此是次
第。亦先牒、次破。

「若復說言」下,第四破空在於
三處,即有三計。亦二:先牒、次破彼計。一云:
空還在空處,有中無空。二云:空在有處,無處
無空。三云:在有無處,如濕爛物當爛,未爛即
名有空。破執如文。

「如說虛空可作」下,第五破
空是作法,亦先牒執、次破之。今時數論等各
計穿地斫樹等悉皆得空,並是作空。

「世間人
說」下,第六破無閡處,先牒執、次破彼執。於中
二:初「具不具」下,先兩句定。次「若具」下,難。只問
無閡處為空者,此空為具足容十方空、為不
具足容十方空耶?若具十方虛空者,當知十
方無有虛空;若不併著者,亦是此有彼無。

「若有
人說」下,第七雙破兩執:一執空與有並、二執
虛空在於物中。先牒兩執;二「俱不然」下,正破。
先總倡不然。次「何以故」下,雙破兩執,又二:前
破空與有並、次破器中。初文又二:先作三章
門、次次第解釋。三章門者,一異業合,如飛鳥

集樹,唯鳥來棲樹,樹不來棲鳥。亦如物來
合空,空不來合物。二二業共合,如兩羊相觸,
空亦合物,物亦合空。三已合共合,如二雙指
合者,物用與物已合。物只是體,用是物家,動
用此二事體用已合。空用與空已合,空即是
空體,用即是空。所容受用,此體用已合。復更
以物合空,如兩指先已合,後更兩兩共合。「若
言異業」下,次釋上三章。先釋第一,文自有三:
一無常難、二常難、三亦常無常難。今初先作
無常難中,言一是物業即是動業,二虛空業
即是空業。言空業合物,空則無常。物既無常,
而空與其合,豈不無常?若物來合空物則不
遍者,此既合彼,應隨空亦遍,復應物隨空是
常。《百論》中或心神等覺,以覺等神破。然今
在言小異,而其還於此執。正言物既不遍,云
何合空?言則是無常者,空亦無常耶?「若言虛
空是常」下,第二作常難,又二:先牒執非之、次
正難。難意並之,令併無常。「若言虛空亦常無
常」下,第三作常無常難。彼意或言:合物之空
自是無常,不合物空恒自是常,云亦常無常
者。今直難云無有是處,謂法相中無有一法
半常半無常者。「若共業合」下,釋第二章門,又
二:此初,牒執非之;「何以故」下正破。言若空與
業合業亦應遍者,謂空體與用合,用亦應遍。
若空用遍,則應遍與物合,不得更有離物之空,
不應說有合與不合。「若言已合共合」下,釋第
三章門,又二:此先牒章門非之;「何以故」下正
破,其中有法、譬、合。言先無後有者,謂空之與
物先時不合、後時方合,則是本無今有,應是

無常。然此唯破後合,不破前合。所以然者,前
空體與空業用、物體與物業用,不有則已有
則俱時,豈可得言先時無合、後時方合?而淺
識者謂空是體,有若來時方有空用;物亦如
是,體移動時方有動用。只此前合亦是本無
今有,破則應云無常。只此先無今有,破者即
具破於前後二合,正破後雙合、旁破前單合。
「若言虛空在物」下,破其後執,明空在物中,又
三:初牒執非之、次正難、後結句。此初,牒執非
之。「何以故」下正難,又二:初作理責、次作並難。
初又為三:此初正責。若言有器空在器中者,
本無器時,空在何處?「若有住處」下,第二難應
有多空。未有器時已有一空,後有器時復有
一空,寧非多空?「如其多者」下,第三結過。凡結
三過:一不得言常,謂先是無器之空,今是有
器之空,寧得是常?二者不得言一,可解。三者
不得言遍,有器時空非無器時空,空寧得遍?
「若使虛空離空有住」下,第二並難。若謂無器
時空離有器時空而有住處者,物亦離空而
有住處。「是故當知」下,第三結句,可見。

「若有說
言指住」下,第八重破空是住處,亦先牒、次破。
所言指住處者,若言即指一切住處為虛空
住處,既有四方,方若異者,空應四方隨空住
處。

「有法若從因緣」下,第二總結,舉五大住例
破,可尋。

「虛空無故非是過去」下,破外道執中
次結同異。所言同者,涅槃、虛空同無三世。所
言異者,涅槃是常,虛空是無。又三:初明空非
三世;次舉兔角亦非;「是故我說」下,三結同異。

「善男子我終不與」下,明用中第三習解除惑

之用,亦言無爭之用。何以除惑?已得中道觀
故能去之,若無此觀何由能斷。大分為二,先
明如來習解已滿故不與世爭、二明諸菩薩
等觀解除惑。前文又三:一觀解、二論義、三結
成不爭之用。此即初文。世間智人體中道理
雙說有無,佛亦如是不違彼說。復是由佛得
中道故,故與物和,所以不爭,豈非中道觀解
之用?世間愚人所述乖理,不當法相,言有言
無違於佛旨,如與佛爭,況世間人。

「迦葉菩薩
言」下,第二論義,有四番問答。此初番,先問、次
答。答中有三:初唱十法、次列十法、三結不
爭。倡結二文之中皆有沾字,須作點音。次第
二番問答,論世智所說有無。問可見。答中定
於法體,又二:先明有、次明無。次第三番,問中
二:先正作相違之問、次結佛有顛倒。答中明
不相違,各有所據。眾生之色從煩惱生,故色
是無;佛色不然,故得是有。次第四問答,明色
常無常相。問含二意:一問云何色陰從煩惱
生而是無常?二問云何色不從煩惱生而得
是常?答中具明二義。今問中略,故但舉色從
煩惱生是無常一邊。佛答有三:一明觀與不
觀為常無常之本、二正明常無常果、三結所
屬之人。初文又二:初總明觀與不觀。次單明
觀者,亦可云先略後廣,廣中唯明一義。前文
又四,此即:一明生三漏是所觀境。「智者應當」
下,二出能觀人。「如人將盲」下,三出不能觀者。
「有四種人」下,第四雙舉二人。前二如文。第三
文中不觀之人,人譬三漏,盲譬眾生,棘譬惡
道。欲明三漏牽諸眾生令墮三惡,縱出惡道,

法身破壞。法身破壞,故三身盡壞。四雙結兩
人中有四句,前二即是觀不觀者,後二即是任
業之人。「若人能觀」下,第二單出能觀人,又二:
先單出人。次廣明其人,又二:初總、後別。總中
又二:此初,正明觀漏,有六句。「復作是念」下,二
明其自能勤修,亦有五句。「是故我於」下,第二
別明觀漏,亦二:初正明觀漏、次明能自勤修。
前文有三:此初,先觀因,有法、譬、合。「有智之人」
下,次觀果報。「觀果報已」下,三觀於輕重。「智者
若知」下,二明自能勤修,亦有法、譬、合。「有人能
知煩惱」下,二正明常無常果,又二:先明不從
煩惱生則得常果、次明從煩惱生得無常果。
「知煩惱煩惱因」下,三結所屬人,又二:先結得
常果者,即是如來;次明得無常果者,是凡夫。
「世間智者」下,第三還結成不爭之用。

「迦葉白
佛」下,第二明菩薩除惑。即是諸菩薩等習此觀
解,離諸結漏。若無中道力用,云何能令惑使俱
盡?又四:一觀漏體、二觀漏因、三觀漏果、四結
觀智。初觀漏體,有三番問答。此初文,先問三漏
之體。佛答中,三漏為三。初明欲漏,又三:一出
體、二引證、三結名。初出體,內惡覺觀即內心,
因於外緣即是外境。「是故我昔」下,第二引證。
此偈出《出耀經》。佛將阿難共行,見一女人將
兒汲水,見一男子遂生染心,瞻目不已,因繫
兒頸內兒井中。乃說偈自責云:「欲欲,我知汝
根本,意以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則汝不得生。」
說者或小不同,但明三漏,兩處不同。前〈德王
品〉以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是欲漏;上二界煩
惱,除無明,是有漏;總三界無明,是無明漏。今

文所明,以欲界中愛為欲漏,上二界愛為有
漏,無明與我見合為無明漏。「是故一切」下,第
三結名。次明有漏中亦三:初出漏體、次簡異
欲漏、三結名。次明無明漏中又二:初出體、次
明能生諸漏。此初一行餘,出體。從「無明即一切」
下,第二明能生諸漏。文有三:倡、釋、結。「迦葉言
如來」下,第二番問答。先問何以異說。「如是二
法」下佛答,有三:初倡兩章門,一互因果、二互
增長。「不善思惟」下,第二釋章門,先釋互為因
果,「其能生長」下釋增長。「如子生牙」下,第三譬
結。「迦葉白佛」下,第三番問答。問意言:佛前說
第三漏云是無明,今復云何從無明生?「佛言
如我所說」下,佛答,又三:先倡有兩無明。「若說
無明」下,第二釋兩無明,又二:先明無明漏是
內無明;次解從生是外漏,內心不了是一無明,
而外復生煩惱,是外無明。「若說無明漏」下,第
三結兩果。言無明漏名無始終者,謂得無始
無終果。十二因緣無明最初,而能生於行識
等果,如是因緣三世輪轉,名無始終。若得中
觀,能焦因緣,成有始終,翻彼生死歸涅槃終。
從無明生陰入等者,謂從無明生於諸漏,亦
招陰果。

「迦葉白佛」下,第二觀漏因,有兩番問
答。此即初問。「智者當觀」下,佛答,有四:此初,明
外因。「何緣轉下作中」下,第二明內因。「菩薩作
是觀時」下,第三明為觀得道。「是故我於」下,第
四引證。「迦葉言眾生一身」下,次番問答。初問;
次「如一器中」下佛答,先譬、次合。初譬中言如
一器者,譬一神明。有種種子者,譬成就諸惑。
得雨各生者,謂得取相,各自相生。若取好相

生貪,取惡相生瞋。次合譬云愛因緣故生煩
惱者,還復取相,名之為愛。或復說愛,未必明
取相。

「迦葉言」下,第三觀漏果,亦兩問答。此初
問答中又二:先明報果、次明習果。就報果中
有三種苦及三無常者,二解:一云三苦即苦
苦、行苦、壞苦。三無常者,一生滅、二流動、三大
期。二云此謂三界為三苦,三無常者即是三
界皆無常也。

「迦葉言佛有無漏」下,第二番簡
無漏果報。問中有二:初略、次廣。初略問又三:
一倡有無漏果、二明智者斷果、三問斷無漏
果不。「諸得道人」下,第二廣問,亦三:此初倡有
無漏之果。「如其智者」下,第二明云何言斷。「如
其斷者」下,第三問云何言有。問意云:有有漏
果復有無漏果,聖人若當斷無漏果者,云何
能得聖人果報?然佛答有二意:一云當體為
言,即無漏無有果報,今言有者是因中說果。
佛答有三:初舉因果互說、次明無漏無果、三
明無煩惱果。前文三句,初倡如來,有兩種說。
「如世間人」下,第二明世人之說。「我亦如是」下,
第三出如來之說。言身從心至梵天邊者,是
因中說果。謂色界為身,初禪之定為心,定是
意業所以名心。所以常,謂色界為心。生身是
為定心,心實非身,但能得身,故名為身。即是
因中說果。果中說因,可見。「一切聖人」下,第二
明無漏無果。果謂三界中但以漏業得報,故
云無無漏果。下句復云無漏果者,此是因中
說果。因此無漏能得佛果,因實非果,能得果
故名因為果。「有智之人」下,第三明無煩惱果,
又二:初明斷惑、次「智者」下明修道。

「聖道者」下

第四結觀智。

迦葉品之五

起卷是第三單明生善,兩番問答。初為三:一
緣起、二正問、三結問。緣起中法、譬、合。「若
從是義」下,二正問。用煩惱為眾生,眾生復是
煩惱。煩惱為眾生,即是因苦而無善;眾生復
是煩惱,即是果苦不善。若爾,俱不善,云何而
得生於善法?何得復有妙藥王耶?「若言」下,三
結問。佛答為三:初歎問、次合前譬、三結能修
之人即佛性力。初歎如文。「雪山」下,次合前譬。
然前妙藥譬於佛性,今云藥王即淨梵行,在
言少異。「若有眾生」下,三結,如文。「迦葉白佛」下,
第二問答,正出所生之行,此更問前意,何等
眾生有清淨梵行。佛答為二,初總答所問、次
別答。初總中,先譬、次合。佛答意者,眾生亦不
盡具有此梵行。如世果子其已是果,但此果
不必併生於子,鳥食火燒水爛則不能生;不
被三事,即能生子。眾生亦爾,不能修者是煩
惱果,而於果上復生惑因。若修善者,即但有
惑果,無有惑因,即此眾生身中有清淨梵行。

「眾生觀受」下,第二別答,明修觀解。文為五:一
觀受、二觀想、三觀欲、四觀業、五觀十二因
緣。此之五觀但成兩科:前四觀五陰、後一觀
因緣。觀五陰中何故不觀識色兩陰?識初起
時未別苦樂。論人云:識得實法,想得假名,未
能分別是故不觀,色陰麁淺故亦不觀,三
陰猛盛所以觀之。於三陰中受想不開,行陰
開二,謂欲、業是。所以然者,行陰過重,是故開
之。觀中一一例皆有四:一觀受體、二觀受因、

三觀受果、四明修道。初觀受體,夫受心者只
是果報。言近因者,以受是五果之末,從於此
處復起三因生諸煩惱,名觸因緣。言因緣者,
觸名不定無別自體,亦可說識為觸、亦可說
想為觸,此是次第因緣。言無明觸,即是煩惱
前心。言明觸者,即是無漏前心。言非明無明
觸者,即是有漏諸善前心。「復當更觀」下,第二
觀受因。前討受因,無所從生,後明從和合生。
次「觀果報」下,即第三觀果。「若人能作如是」下,
第四修道。文云觸有三種。一無明觸者,若行
心作惡,即識想受三名無明觸;行心起善,即
前三心名為明觸;行在無記。非善非惡。即前
三心名非明無明觸。又一解:如次文云「明觸
即入聖道,餘之二觸增長諸惡。」「復次善男子」
下,第二觀想,例前為四。此言想者,非謂想陰,
以行心中別有想倒。又思惟中名想倒心倒,
見諦之中名為見倒。今乃總論,不得名見,通
名為想。又云無色界為一切想者,無色界中
乃有不用處,非謂一切,但前二是一切,故以
為名。觀想體中又二:先正觀體、次問答。初
問中云滅受想名解脫者,數人云:得解脫者
不止滅此二心,滅一切心乃得解脫。今偏言
二心者,過患多故。受心修禪,想修無色;受心
味禪,想計無色以為涅槃。論家不爾,緣世諦
名想受,緣真諦名慧心。世諦想心可滅得脫,
真諦慧心不可滅,與數大同。故迦葉難云:滅
一切法名為解脫。豈滅兩心得解脫耶?佛答:
須滅一切方得解脫。佛或時總說即攝一切,或
時別說。今說受想二滅即得解脫,此則總論

已說一切。文中初云因眾生說聞者解法者,
即是因於眾生說善惡等法,聞即得解。又云
因法說眾生眾生得解者,先說善法須近、惡
法須捨,眾生聞此即能得解。此兩意,正酬前
問。次觀想因,亦二:先正觀因、次兩番問答。三
觀果、四修道,悉如文。「復次智者觀欲」下,第三
觀欲,即是煩惱門,亦例有四。此初觀欲體,正
是內心。今但舉外塵者,能生心欲,故名塵為
欲,此即因中說果。「倒想因緣便生於受」下,第
二觀欲因。「次觀」下,三觀果報。「是故」下,四修道。
「復次智者」下,第四觀業,亦為四。先觀體。文云
受想觸欲是煩惱者,數論二解。一云:受想觸
欲心王起時,數即隨起。此中云受想者,即是
十通心數中四數,受即痛數。既屬通心,俱通
善惡,心數起善即名為善,心數起惡即名煩
惱,今據起惡言之。論云無王數異,此中云受
想四者,即是四心,但無色陰。觸即是識,欲即
行陰。若行起善即名為善,若行起惡即名煩
惱,此中正明作惡義也。又言能作生業不作
受業者,二釋:一云由此煩惱因緣不絕,故云
生業;而不能分別五蓋果報諸受差別,故不
作受。二云由此煩惱潤業得生,故言能作生
業;而不能招。捨受二捨中容捨心,既是煩惱
云何能潤生?於受樂受正是樂心,復不能潤。
此並論潤業生義。與業共行則有二種者,欲
出業體,比論業時猶有於惑,故言與業共行。
而業法不同,故具為生受二業。又云身口二
業亦名為業亦名果者,其能造作即名為業,
復暢口意即名為果。意但是業,無自暢義,故

不名果。又云正業是意,以意正是業體故也。
期業為身口業者,以身口自然符會,有若期
契,故云期業也。第三觀果報,又二:初正解四
業、次兩番問答料簡。初如文。初番問如文。答
中云無漏名果不名報者,或時云果報不異,
此中判別。私謂:無漏是習果,故但云果,不得
云報。次番問如文。答中云又言十不善法有
上中下,重苦入地獄、輕苦入餓鬼、不重不輕
在畜生。十善有四報在四洲,閻浮年命果報
最劣,下業之果;而言上上者,取其修道行善
邊勝。四「有智之人」下,修道。「復次智者觀業煩
惱已」下,第五是觀十二緣。文亦有四,謂煩惱
業有苦。但今文準前受想等皆具四門,今文
但云煩惱等。私云:十二緣中體、因、果報三義具
足。能觀之智即是修道,且依現文即是果報。
以此文推,煩惱得苦,業亦得苦,不應云煩惱
不能招報。《十地經》分十二因緣為三道,謂煩
惱、業、苦。無明愛取是煩惱道,行有是業道,識
等及老死是苦道。此中為四,長出於有,即指
現在五果為有。生死為苦,苦之與有,此亦無
定。而上文明八苦,不取識名色但取老死,故
作此說。然此四句,若具存其相,一從煩惱生
煩惱、二從煩惱生業、三從煩惱生有、四從煩
惱生苦。次更約業,一從業生業、二從業生惑、
三從業生有、四從業生苦。後兩句亦爾,即應
十六句,今文但九句。亦有經本說十二句者,
但九句少。十二句多。準理應有十一句。何者?
十二因緣次第相生,如因無明生行,因行生
識,乃至因生生老死,老死不知更生何等。若

爾,只十一句。但出經者安十二時,意欲彰於
十二因緣。今此不足,只是廣略不同。夫相生
者,有前生後、後逆生前,復有跨節相生。且作
初句煩惱生煩惱,無明是本,即是煩惱而生
愛取。煩惱生業,即是無明生行。煩惱生有者,
即是無明生識等。煩惱生苦,即生老死。第二
句從業生業者,從行生有。從業生煩惱者,行
生無明。從業生有者,行生識等。從業生苦者,
即是行生老死。第三句,從有生有者,識生六
入等。從有生煩惱者,即識生無明。從有生業
者,識生行。從有生苦者,即識生老死。第四句,
從苦生苦,是從生生老死。從苦生煩惱者,從
老死生無明。從苦生業者,即老死生行有。從
苦生有者,即識等五果。文云內外愛則有愛
苦者,經有二文,一云「受苦」、二云「愛苦」。愛義稍
弱,義解皆通。言受者,由此受故則受於苦。言
愛苦者,經中多言恩愛為苦。就觀因緣,今亦
準前四觀不同,體中為四:一明因果相生、二
觀五道皆苦、三觀三界皆苦、四觀八苦。初又
二:初正辨相生、後結十二義。相生九句並相
關,如文。「有智之人觀地」下,第二觀五道苦。就
五道中具有十二因緣,中煩惱等四地獄即
是苦,煩惱即是煩惱,業即是業,體即是有。例
餘道亦然。「智者深觀三界」下,第三觀三界皆
苦。然三界未必皆苦,唯三塗是苦,人天至第
三禪皆樂、第四禪是捨,此且一邊。若依如來
初成道時,手指上下三界皆苦。「智者若能」下,
第四觀八苦。「智者深觀」下,第二觀苦因。文云
苦因即愛無明者,小乘中業煩惱為苦因,大

乘中即愛有無明為苦因。小乘業為苦本,無
明為旁,是故文云愛為集諦皆用煩惱為苦
本。文云愛無明有內外者,有二義。且出愛內
外者,見外色境,生心想著,名為外愛;自心起
染,名為內愛。見他人身是外愛,見自己身是
內愛。無明者,內心不了名內無明,不別外事
即外無明。文云愛因緣取、取因緣愛者,此如
十二因緣,順則愛緣取,逆則取緣愛。此二義
者還是取愛互相因待,如無明緣行行緣無
明,亦因亦果。三觀果報。四「智者」下,修道,如文。

「迦葉白佛云何」下,品中第二歎經,分文為三:
一正就教歎、二就行歎、三就佛歎。初正歎教。
能生中道佛性遂使闡提還生善根,是故歎
教。依教而行,此行希有,是故歎行。佛是教主,
是故歎佛。此即歎三寶也。初教中,文有二番
問答。初問意者,云何梵行之緣?此非正問梵
行之體。佛答一切法是,此乃通答,一切諸法
皆能生行。此文意在涅槃滿教含一切法,後
義自現。第二番問答正是歎經。問意者,經能
生行,云何通言一切法是?佛答二:先歎、後
答。答中意者,只此涅槃是一切法。又二:先廣
舉二十五譬、後「善男子」下結指涅槃歎此經
也。第二十五中云割習氣者,輕品同斷。今斷
最輕無明,以習氣為言。若三藏通教,皆先斷
正、後斷習,正是界內正習。若依別教,先斷界
內正習、次斷界外正、次斷界外習。依圓教,界
內外正習一時同斷。今文云斷習者,即是歎
圓教同斷之意,非方便也。

「如我先說」下,第二
就行為歎,為二:初明道品、次明十想。此有兩

義:一為行之要、二皆是大行。言行要者,菩薩
應修六度四等為行之要,何得以聲聞道品
十想為要?此明道品取真解之位已上,十想
取方便之位,此是似解。正觀是入道宗,寧非
要耶?又以大涅槃心修,則非二乘法。言大行
者,欲攝眾善無非大士之所行故。初明道品,
於中為二:初正明道品體、次明道品因緣。初
體又三:一明真解為是、二明有漏則非、三還
結真是。莊嚴解道品云:三四是外凡所觀,二
五是內凡能觀,八七是真聖作觀。開善云:不
爾。三十七品通內外凡,三四二五並是內凡
似解之觀;八七皆是真聖觀之,八正是見諦,
七覺是思惟。觀師彈莊嚴云:《大品》明三十七
品是出世法,云何三四是外凡?彈開善云:此
文世第一法非淨梵行,三十七品是清淨梵
行,云何外凡而能觀之?天台明道品多種,具
在《止觀》道品文中。莊嚴據約位道品、開善據
通修道品,皆是一塗。就初明是,有四:第一
明三十七品為梵行之宗。「若離如是」下,第二
明離道品則不得果。「以是因緣」下,第三結是。
「何以故」下,第四釋是之意。「迦葉白佛有漏之
法」下,第二明非,有四番問答。此初番問中明有
漏善非。問意云:有漏之善亦資生無漏,何故
不說以為梵行?答:以其體是倒故,是故不得
言是。倒者,不明有漏之善有常無常等倒,但
既是有漏則有執心,不能無得,故名為倒。「迦
葉白佛世第一法」下,第二問答。問意欲舉世
法為難,故先定義宗。佛言有漏者,佛答。開善
云:五方便皆帶取相實是有漏,然又是相似

無漏,但未能斷漏。不攝無漏之異,故言有漏。
然其體實不執,故難文即云性非倒也。「世尊
雖是有漏」下,第三問答,正難。問意云:雖復謂
為有漏,而能生解,體非顛倒。既其若是,何故
非梵行?佛答有二:此初,言向無漏故不名倒
者,明此觀發無漏,故不名倒,而自體有執。次
又言世第一法唯是一心者,正取隣於苦忍
為第一法,則唯一剎那心。今佛答意,明我說
梵行本令眾生發心相續,世法即唯一心,是
故不取。「迦葉白佛眾生五識」下,第四問答。問
中舉五識為問。文云眾生五識非是顛倒者,
諸解不同:有說識陰未有取相;或言識心有
相,但輕後三心。而今問家云五識非倒者,謂
但一往得境,未分別三假參差之相,故說非
倒。而復云非一心者,如眼見色即心心相續,
若爾者,不得不為梵行。佛答云然是有漏,復
是顛倒,故知識心已有取相。又云體非真實,
非著想故倒。下文釋云生男女想乃至舍宅
缾衣等想者,識心未得男女形心缾衣等解,
此乃想心而有。此文者,欲明想時何故有執?
正由前識心已著色聲,故生今想著,舉果明
因也。「善男子三十七品」下,第三結是也。

「善男
子若有菩薩於三十七品」下,第二明道品因
緣,即能知九義,九義即是道品之用。《婆沙》中
明道品有九性,此則是性。若論其體,各有所
據。言九性者,一戒、二定、三慧、四念、五信、六
精進、七喜、八猗、九捨。約道品中惟三是戒,
即正語、業、命。八種是定,四如意為四定、五定
根、六定力、七定覺、八正定。九種是慧,四念

處為四、慧根慧力為六、擇法覺分為七、正見
正思惟為九。四種是念,念根、念力、正念、念覺
分。兩種是信,信根、信力。八種是精進,四正勤
為四、根力為六、正精進及精進覺分為八。所
餘各一。此文有五:一列名、二明體、三釋義、
四約法、五料簡。此第一列名。然此九義即為
三別:初四是道品之因、中三是道品之體、後
二是道品之果。言前四因者,根是欲,欲發心
求於菩提。因是明無明,善因是明、惡因是無
明。攝是收攝不令散失。增是善思惟,思惟作
善。所以此四是因。主是念、導是定、勝是慧。
既云念定慧,寧非是體?實是解脫,即少分;畢
竟,即涅槃果。此二豈非是果?「迦葉白佛」下,第
二明體,先問、次答。答又二:先讚問、次正答。
答中云因名明觸者,即善知識之緣。「善男子
善欲即是」下,第三釋九義,即為九文。此先釋
欲為根本,又二:先釋、次料簡。釋中二:先答、
次譬。次料簡中有兩番問答。「世尊云何明觸」
下,第二釋觸。最有多句,以觸無定。然則隨有
觸對之義,皆得說也。文云「因正命故得淨根
戒」,前明正命已是木叉,木叉云戒。此中又未
明定共、道共。何以知然?下文自云「因淨根戒
得樂寂靜始是得定,能善思惟始是得慧。」既
未明定慧,云何已有道定戒耶?而今得木叉
竟,在道定前而說淨根戒者,有二釋:初云前
明正命是木叉戒,正是堅持不犯。此復明淨
根者,更明此戒漸細,乃能攝護五根不令起
過,故謂淨根。二云不言淨於五根,但菩薩自
有信等諸根。戒有能生之義,即戒為根。此戒

既淨,能生定慧等法,故謂淨根戒。《十住論》、《優
婆塞戒經》並有淨根之說。「受名攝取」下,第三
釋攝受。前明觀受,受是生煩惱之始,攝取煩
惱;今明受生道品,故還謂受為攝取。「因善思
惟」下,第四釋增,謂因思惟故心解增進,故名
為增。其中先倡、次釋。「若觀能破」下,第五釋念,
有法、譬、合也。「既入定已」下,第六釋導,謂定能
導生於智,故有導名。「是三十七品」下,第七釋
勝,有法、譬、合。意言慧能正斷,故名為勝。「雖因
修習」下,第八釋實。先舉定伏非實,次正明智
斷是實。「是三十七品」下,第九釋畢竟。其中二:
先明四沙門果猶非畢竟、後正明得大涅槃
乃為究竟。而文言除斷三十七品所行之事,
謂得果之日,因中有為諸慧悉捨。

「復次善愛
念心」下,第四明約法,又三:一約法、二約人、
三就譬。此初就法,明其中九法,為三意:前四
是因、中三是體、後二是果。「復次欲者即發心」
下,第二就人。此中九法為二:前四就因、後五
就果。然因中通內凡,果地通學與無學。「復次
欲名為識」下,第三就譬。此又三解。一開善云:
此舉十二因緣是九法之境,道品緣此境也。
二者今之所用,此是就譬明此九法次第,如
十二緣相生,此九法亦爾,次第相生。然此十
二因緣有三事難解:一不具足、二識支重出、
三不次第。所以不具者,正為存略。而略行不
略無明者,以無明是因緣根本。所以識支重
出者,一正是識支、二謂觸為識。所以不次第
者,正欲明因緣輪轉無窮,不定次第。

「迦葉菩
薩言根本因增」下,第五料簡,先問、次答。答有

五復次。初復次云根者,初發可解。因者即是
相似,是即初後兩心相續不斷。增者滅相似
得相似者,即滅前相似心,更復得後相似之
心。而但簡三法,其中有三道之說,見道即見
諦道;修道即思惟道,唯除羅漢果;無學即羅
漢。

「迦葉菩薩言如佛所說」下,第二就十想明
行,先問、次答。答中有三:初總標、次解釋、三總
結。此初總標十想次列,然論其體,實是慧也,
以想名說之。初作觀時未能明了,想像其事;
後觀成時,從方便立名,亦名為想。若論其位則
通淺深,以其初習亦名十想。《大品》中亦有十
想,《釋論》云「初習名九想,成就名十想。」名數大
略與此是同,但有兩異:一者《大品》賸有不淨想、
斷想;二者《大品》無有多過罪想及無愛想。其
中離惡想即離解脫想,盡想即滅想。但此十想
為二:前六明觀行、後四明出離。就前六為二:
初三是正觀,謂苦、無常、無我;後之三想相成
而已。古來二解。一云:別相主對,以死想成無
常、不可樂想成苦、厭離食想成無我。言食厭
成無我者,然世間人於食生貪者,只由計我
欲美其色故。佛知無我,即不貪求精好飲食,
故知厭食成無我想。不可樂成苦想者,所以
《瑞應經》云「三界皆苦,何可樂者。」死想成無常
者,此最易見,以死故無常。言通相成者,只由
食厭不可樂,死故無我。亦只由食厭不可樂,死
故苦。由食厭不可樂,死故無常。後四想者多
過罪想,通厭世間。離解脫想與滅想為異者,三
解。一云:斷因盡為離,斷果盡為滅。二云:分知
為離,全盡為滅。三云:伏惑為離,斷除為滅。

無愛想者,既離滅之後,故心無愛著,文云稱
比丘義可知,故下云稱可沙門之相。

「迦葉言
云何名為」下,第二解釋,又三:初別解六想、次
總歎六想、三略標四想。此初,先別解六想,無
常為初,先問、次答。答中六想自為六文。初無
常中二,先標、次釋。釋中二:先麁、次細。言二
苦因者,二解:一云因內生內苦,因外生外苦。
二云出在文中,饑渴為內,寒熱為外。言行六
處者,即是六塵。次「修苦想」下,第二解苦想。云
深觀此身即無常器者,身中三苦八苦皆在
身內,故言苦器。文又云無常故苦者,數人云:
無常力切故苦,若無常所偪則不苦。論師云:
不爾,苦必無常,無常未必有苦。如一切草木
亦無常而不苦,有情之類有苦必無常。三聚
為色,與無記並皆無常而不苦,唯心一事是
苦。從「智者復觀」下,第三無我想,可見。次明食
厭想,又三:初正明、次論義、三結成。文中云
四食揣正搏觸思識者,揣只是今時人飯食,
可分段故。觸食,即是依報,衣服臥具彊軟諸
觸。思食是業食。識食只是意食。次明不可樂
想,如文。次明死想,又二:初明大期之死;後明
念念死,又二:初問、次答。文云一息一眴四百
生滅,《成論》云「一念六十生滅」。問:云何兩文不
相應耶?解有二意。一云:《成論》是小乘,明無常
猶奢,所以六十生滅。經是大乘,明無常稍切,
故所以四百。二云:論云一念者,此念短故但
六十。經云息者,息長故有四百。「智者具足」下,
第二總歎六想,明從六想得於七想。文云一
常修想,非觀常境,但常作此修故也。樂修想,

作願樂之音,亦是恒樂欲修也。「若人具足如
上六想」下,第三略標四想。文云能訶三界,即
是過罪想。遠離三界,即離想。滅除三界,即滅
想。不生愛著,即無愛想。「是名智者」下,第三總
結。

「爾時迦葉」下,次偈歎中第三就佛為歎。三
十六行偈,大分為三:初兩行總標、次三十行
正歎、三四行結歎。靈味師云:〈師子吼〉歎佛大
慈,此品歎佛大悲。今謂不爾,文中自言佛具
一味大慈心,復云所謂慈心救世間,寧直大
悲?今謂應如靈味,〈師子吼〉明佛性,即是大慈
與樂;此品明闡提生善,即是大悲拔苦。別說
若是。雖明大悲,非無大慈;雖說大慈,非無大
悲。

卷 32

憍陳如品之一

憍陳如,翻火器,姓也。阿若,翻無知,名也。其義
甚多,且出四意:在先得道,是最初上座,左面
右面。前佛滅度持法領法,于今未來耆年長
德,為最後座首。佛欲善始令終。故對其人。二初
轉法輪最先對之布衍甘露,後轉法輪復更
對之以開祕藏。三本行理外最初翻邪,今因
其人最後破外。四初對之令五人見諦,後對
之令十仙見理,以是義故,從人得名。若作付

法對陳如者,若領受言教應在阿難,若住持
紹繼應在迦葉,弘闡大旨應在文殊。而諸大
弟子,或已滅度、或復未來,耆年長德見佛始
終,必藉上座堪任付囑,故對告之,流通遺命。
開善云:翻經未盡只,有序、正。正又為三:初開
宗略說、二辨宗廣說、此品是第三攝邪歸正
說。光宅云:翻雖未盡,三段且足,此品即是流
通段也。又云:此品答第三十七,今欲問諸陰,
而我無智慧。興皇云:若是答問,得前少意、失
後諸文。若言流通,得命阿難文,又失其餘。若
評諸師,各得一意。若引曇無讖言:此經義足,而
文未盡。若引《居士請僧經》云:三品未來。又引
下文命阿難,則有二事:一令化須跋、二應付
囑。命化已竟未見付囑,當知未盡。言有流通
者,一攝邪歸正流通、二付囑流通。雖無付囑
之文,而有攝邪,故言有流通分。今明此品猶
是涅槃用,其義則寬。現在有攝邪攝惡之用,
將來有救惡救邪之用,欲為正說、流通兩塗,
皆得欲作翻盡不盡,二義無妨。今明涅槃用,
前品是攝惡用、此品是攝邪用。就文為二:第
一結正觀行、第二破諸邪說,修行之要莫過
此兩。正觀是自行上求,破邪是利他下化。正
觀是行善,破邪是止善。正觀是解生,破邪是
惑滅。正觀是智德,破邪是斷德。即四悉意。初
明正觀,又二:第一正辨觀行、第二總結褒貶。
此初,雙明常無常觀,皆憑陰為境。不論餘法
者,總有四義:一化道始終、二隨物所宜、三結
一經首末、四諸法初後。一化道始終者,《法華》
云「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

眾之生滅。」五眾即五陰,生滅即無常。今入涅
槃,還滅五無常,得五皆常。二隨所宜者,可見。
三言結一經首末者,此經開宗便言我今施
汝常命色力,今最後經還結此意。辨五陰是
常,欲明命色安辨即是五陰。四言結諸法始
終者,凡觀行之體,無不先以五陰為始、種智
為終。故《大品》等經多言色空受想等空,乃至
種智。五陰即其始,涅槃即其終,略其中間。他
解:色是閡法、心是緣法,佛無閡無緣,故無色
心。若有色者,應覆之以屋、著之以衣。所言色
者,辨智明淨,譬之於色。今明此解違經,經云
「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亦應滅於閡色獲無閡
色,亦應滅於緣心獲無緣心。何得猶存緣心,
復呼緣心而為色耶?若以色譬智慧,受想行
識復譬何等?豈可以小乘牛迹乘於大海?又
一師云:據實論之,佛無色心。引經云「爾時過
意界,住在智業中。」雖引此經,還成自害。智業
是何,豈非佛心?又言凡夫名陰,佛豈然乎?佛
名五分何者?陰名蓋覆。佛無蓋覆,故非是陰。
例如因名萬行、果名萬德。此亦違經。經云「獲
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豈非常陰常色
心耶?上文云「我今施汝常命色力安無閡辨」,
即常住陰覆蓋法界,何所妨害而言非陰?夫
法身者,非常陰非無常陰,界入亦爾;而能常
陰、能無常陰。此中正對陳如說於前義,破無
常色獲得常色,即常色陰。云何違經言無色
陰?若作圓說,即無常色仍是常色,受等亦爾,
即無常陰是於常陰,界入亦爾。雖別圓二種,
同明常陰常界入等。二結成褒貶,其文可見,

因此破邪。

「爾時外道」下,第二破邪,又二:初緣
起、次正破。就緣起中二:初謀議、次求佛角力。
謀議有五番,可見。「爾時多有」下,次欲求角力。
「爾時眾中闍提」下,第二正破十仙,即為十章。
此是其一。闍提首那,宗迦毘羅,執因有果因
果同時。故《百論》云「迦毘羅弟子,誦僧佉經二
十五諦。」今此具出,故知是也。此章為二:一論
義、二歸伏。論義為四:一定義宗、二受定、三
正難、四通釋。初定宗者,我聞瞿曇涅槃常者,
為定爾不?次答如是如是,即是受定。然涅槃
何曾定是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耶?欲以常破之,故言如是如是。「婆羅門言」下,
第三正難,又三:先非佛義、次正難、三取意結。
初如文。次正難中有五難,不出兩意:初四難
同令無常,後一難非但無常亦無樂淨我。初
明修無常想得常涅槃,不應無常因得於常
果。舊當此難。彼云涅槃是果,修於習因還生
習果。涅槃之果既其是常,復以何等為此常
因?乃至我淨亦復如是。彼若答言我之涅槃
自是常果,墮自然義。「瞿曇又說解脫欲貪」
下,第二難,明解脫欲貪得於涅槃。所脫欲貪
既無常者,能脫涅槃亦是無常。此難最拙。「瞿
曇又說從因故生天」下,第三直明從因生故
故是無常。涅槃是果,即從因生,不得是常。「瞿
曇亦說色從緣生」下,第四開作兩難:若涅槃
即陰,陰既無常,涅槃亦爾。若離五陰,與五陰
異,猶如虛空,即不可得。云何眾生能得涅槃?
「瞿曇亦說從因生」下,第五難,明涅槃既是無
常不得是常者,何但無常亦無樂淨我。「若瞿

曇說亦常無常」下,第三取意結。難意云:佛見
難常既不可通,恐佛移宗向亦常亦無常,即
成二語。若二語者,即不名佛。「佛言」下,第四通釋,
文為二:初答正難、次答結難。初文又二:初答
第一難、次答第三難。所以不答餘三難者,其
難涅槃令是無常,故餘從例。不答第二所斷
欲貪者,欲貪無常,云何能令斷亦無常?不答
第四者,涅槃是常,何論即離?不答第五者,涅
槃是常,寧無樂淨?今先答初難。佛先問之令
出彼義,其向拒抗不出其義,佛因餘難遂出
其義。我性是常,大等諸法何妨無常。若爾,即
是能生之因是常,所生之果無常。佛便並通,
如汝法中因常果無常者,何妨我法因是無常
而果是常。此二十五諦與《百論》中有同有
異,總為三:一者名異體同。論云「從冥生覺,從
覺生我心。」此中云「從性生大,從大生慢。」即是
名異體同者,冥是八萬劫外冥然不知。此中
言性是萬法性,冥伏在於八萬劫外不可得
知。論云覺者,即是覺知八萬劫事。此中言大,
只是能大,覺知慢我,易見。二者名體俱同,即
是五大五塵、五情五業,并心平等。三名體俱
異者,論云「神我為主即是一根。」此云「染麁黑
者亦是一根。」此即大異,染、麁、黑三,云何為一?
解云:三不並起。貪等後前,隨取其一,足二十
四。問:此闍提既其宗於迦毘羅義,何故不同?
解云?當佛世時,不見三師但見其徒,其徒改
本,故說不同,有染等異。如莊嚴云:佛果無有
續、待、因成三假。後招提琰是彼學士,即改云
佛果無因成,不妨有續待。開善云:二諦同體。

後龍光是其學士,即改二諦各各有體。五
業中云男女二根,論以大小便為二根,各有
所據。論就一體,經就二人。但此性諦,或
謂即是神我,或謂是冥初,皆有其義。冥初據
二十五諦之初,以是冥諦。又言是常,乃是神
我,未測何異。於中云從慢生十六法者,此未
即生一十六法,無有染黑麁三一時而起,隨
從其一生,此不定故,先不說言。十六法者,即
是五大、五知根、五業根、心平等根。列五根
名,乃云觸者謂身為觸。問:平等根者,論家所
明意識以託五根起者為五知根,心既遍緣
故名平等。文言是二十五法皆性生者,其實
性生二十四法,能所合數故二十五。準彼義
者,性即是常,所生無常,佛以彼義而並通,云
何妨我義因是無常而果是常。從「汝等法中
有二因不」下,第二答彼第三難,亦先一一覈
出彼義。文言了因所了即同了不者,謂了因
所了之果,必與了同不。如燈是了因,了出缾
盆之果。此之了因與缾盆等了果同不?彼云
不同。何故爾?如燈名了因,因人息之火滅,豈
令缾滅?涅槃亦爾。雖從了出涅槃果常,汝不
得云從因生果即是無常。若答汝義既有二
因,了因所了之果不同能了之因,我亦如是,
此之涅槃從了因有,了因無常涅槃果常。「是
故如來所說有二」下,第二破其取意結難。明
佛無二言,隨根說法,有時說有、有時說無,意
欲令解中道正法,寧是二語?後文更取眼色
生識釋所說意。佛之二語為了一語者,謂眼
色雖二而同生識,識是一故,故言一語。

從「婆

羅門言」下,二歸伏,又六:一請、二說、三述、四
印、五歸、六許。初,更請佛說。「爾時世尊」下,二
佛即答。云苦諦者,亦二亦一,乃至道諦亦復
如是。此有二解。一愛法師云:以實法苦樂為
二,而相續道中終以苦識研成此樂,故是一
義,故言亦二亦一。道諦例爾。又有師解:佛說
四真諦,首那因此四諦悟道,不應只是相續
假義。所以有此文者,如《大品.差別品》中善吉
問佛:為以苦諦得度?為以苦智乃至道智得
度?佛答云:不以苦諦苦智乃至道智,我說四
諦平等名為得道。又云:四諦平等即是涅槃。
是則苦諦是境、苦智是智,世諦道中有境智
二;若見無生,則不見有境智之別,皆是一相,
故亦二亦一。「婆羅門言」下,三述。言苦諦一切
凡夫是二、聖人是一者,若依愛師,寧解此文?
後用凡夫分別,故見有境智之二;聖忘境智,
皆是一真,故言聖一。四印、五歸,如文。

陳如品之一

六許。佛告陳如聽其出家者,陳如是最後付
囑。汝既上座,須知僧事。得羅漢果者,若依開
善,此皆現迹。若依莊嚴,實得羅漢。以佛神力
說法之功,即令此人從凡入聖,極為奇特。但
前文明已得正見,此中復言出家之後方得
羅漢,故知前明正見難測淺深,亦可始得初
果,亦可只是方便,是故今方得羅漢果。私謂:
迴邪入正即是正見,何論入位之淺深耶?

「婆
私吒」下,第二人,此是優樓僧佉學徒。文亦有
二:初論義、後明歸伏。論義有四番,前二文各
有問答,可尋。然問佛涅槃常耶?佛亦答言如

是。至論涅槃何曾定常,復問無煩惱為涅槃
耶?佛亦答如是。佛何曾云無煩惱為涅槃耶?
前文不云已斷煩惱為涅槃,但以不生煩惱
為涅槃。今對此外道宜作此說,為其是計斷
見之人。但第三番所舉四無,意以滅無為難。
若法滅無,云何復有常樂?未生即是未來之
無,滅無即是過去之無。佛答云同於互無,此
亦對於外道故說。若論正理,非全互無。所以
然者,本以牛馬互無名為互無,今明生死之
中本有涅槃,是故正理非全互無。其中第四
番,彼仍復難:若是互無,亦應無常。雖牛中無
馬而言有馬,馬中無牛亦爾,牛馬終是本無
今有。涅槃亦爾,涅槃中無生死而有涅槃者,
即是本無今有,亦是無常。佛今若之,雖同互
無而復不同,為異無中有三種無:一是互無、
二是先無後有、三已有還無。當知涅槃同是
異無,即無此三事,是故常樂。文中有三:此先
法說、次舉三病三藥為譬、三舉譬明果。次
文中云「蜜能治冷」,依醫者說,蜜性乃冷。是
土宜異,不必皆爾。又譬中云三種病中無三
種藥、三種藥中無三種病者,舊以此文證無
同體。若使慧中得有無明,藥乃有病,乖於此
說。然莊嚴舊解,明無漏中實有有無之惑,此
言無者但無取相等惑。若招提解:以真無漏
實不得報,無勞說於無明以入解體。而《勝鬘》
中說無明住地緣無漏業為因者,此說相似
無漏及被導無漏,不言真無漏。「婆私吒言如
來為我說常無常」下,第二歸伏。其文云色是
無常解脫色常者,有二解:一者色既無常,我

解脫色則無復色,故所以常。二云解脫即色,
色即是常。故前文云「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後
解為勝。此中寄陳如懺悔文。言禰瞿曇姓者,
舊為禰音,謂彼呼汝為禰,故言禰瞿曇姓。今
依冶城西房,從法師說為苨音。但翻此在北,
北人多云苨,亦云禰我之音。《大集經》中亦用
此字,彼經即是人旁作爾。文云瞿曇姓者,若
佛弟子稱佛為瞿曇,如前〈現病品〉偈中云「瞿
曇大聖德,願起演說法」者,此謂稱歎之詞。明
佛雖復七世已來釋種王世,而其本族起自
瞿曇大姓,世胄殊遠非始今日。若外道意稱
瞿曇者,此不論德,直以姓為言,此是經略之
謂。如世人言不呼人位但呼姓者,遂為輕略。
又云我亦不能久住毒身今欲入滅者,謂本
有神通即得聖果,用邊際智故入涅槃。前文
云得阿羅漢施三衣者,準理得羅漢已具足
衣鉢,今言無者,若善來羅漢,即有三衣。既自
得羅漢,是故須衣。又此人本是出家外道,不
俟剃髮。何以知之?前文闍提云婆羅門,今婆
私吒但言梵志,梵志即是出家外道,所以更
須施其應器。

「爾時眾中復有先尼」,是第三外
道。外道先尼非止一人,今此非是前卷先尼,
如佛弟子中同名迦葉者眾。此章有四:一緣
起、二破執、三論義、四歸伏。然佛說不定,自
有先明正義使外道得解;自有先須默然待彼
立義,然後破之以申正理。今宜先默然,故三
問不答。然不答凡有三義:一者根緣所宜,雖
復不答,是默然答。二者定問有無皆是邪意,
故《大論》中有十四難佛皆不答,有邊無邊、有

常無常、如去不如去等,所以不答。三者佛欲
對彼自立之義,出其綱宗然後乃破。如來上
答恒被彼難,竟未得破,所以默然。有此三意。
「先尼言若一切眾生」下,第二破執。其中有二:
先立宗、次正破。此下是立宗,凡有三義:一者
立我是遍、二者立我是一、三者立我是作者。
我即眾生、士夫、壽命,我既被破,人及士夫、眾
生自去。作者、知者既被破已,起者即是作者
之類亦皆被破。今問外計,為是即陰、為是離
陰?今謂計我是作者者,作即行陰,計行為我。
若計是知者見者,並是計即陰為我。其計我
是作者,所作之業雖復不同,而同是作者。「佛
言先尼」下,第二明正破,有二:初正破前三、次
別破餘三見者知者受者。就初文為三:初破
遍、次破一、後破作。初有四番:此初第一,先定
彼義。「佛言若我周遍」下,第二正破,明若我遍
者,應在五道,何須修善欲受天報離惡道耶?
惡與生天,我應常在,不須修善。先尼言我有
二種:一作身我、二常身我者,先尼本計常身
之我,為被破故,轉成二我。「佛言如汝說我」下,
第三佛更逐破。若常身我在作身中,作身無
常,常身之我亦應無常;若常身我不在作身,
則非遍義。先尼因此更舉舍譬。舍主譬常身,
舍譬作身。舍既被燒,主即出去。如作身無常,
常身即去。「佛言如汝說我」下,第四便逐破之。
明常身我既其遍在,常即無常,在常此常,在
無常中寧不無常?如是遍在色與非色,在非
色既即非色,在色寧得不即是色?舍與主異,
有燒不燒,不得俱明。舍主可爾,常身作身此

則不然,何以得云作身無常我即出去?今當
問汝:出何處去?常身既常,常體恒遍,出無去
處。「汝意若謂一切眾生」下,第二次破一義,凡
有八番。此下初番,我既是一,父我子我,二我
何異?次先尼救云,謂一人一我,非一切人同
共一我,故有父子二我不同。此即破竟,便轉
義宗。「佛言若言一人」下,第二佛便逐破。若一
人一我,我有眾多則不名常。先尼若言一切
眾生業報應同,汝言一人各一我者,我既是
遍,無處不有,如張人我亦來在於王人我中,
王人之我亦來在於張人我中。若爾者,我既
互通,即無愚智亦無貴賤。亦如天得我既在
佛得眼見,佛得之我亦在天得。佛得之我既
因眼見,天得之我亦應因佛得眼見。天得、佛
得是人名也。先尼救云:我遍一切法,而諸法
不相遍,故天得、佛得二作不同。「佛言法與非
法」下,第三佛復逐破。法與非法,非業作耶?以
定先尼。或釋先尼所計我是作者,業字應
作我字。義則可然,不須改字,隨下文業字。
既計我是作者,所言業作即是我作。次先
尼答可見。「佛言法非法」下,第四又破。既同
是我作,故天得作時即佛得作。二作既同,
報應不異,下舉業平等果亦應同。次先尼舉
燈明救。「佛言汝說燈明」下,第五逐破彼譬。
明在炷邊,復照於堂,譬有邊表之處,我亦
應有眼識處所。我既遍於法與非法,法與非
法亦應遍我,是則相與俱遍。「先尼言汝引
燈喻」下,復救於譬。「善男子我所引喻者則是
非喻」下,第六又破彼譬。如是喻者則是非喻,
故知燈明不得喻我。若喻我者,則於彼不吉,

於佛為吉。先尼言:汝先責,我又救,明佛亦不
平。「佛言如我不平」下,第七明我之不平破汝
不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平,同諸聖人得平等
者始是大平。先尼救云:一切眾生平等有我,
即是我平。「汝亦說言」下,第八佛更逐破平等
之義。既言當受五道之身,我豈得等?「汝意若
謂我是作者」下,第三破作者,有六:「善男子」,此
初文者,約受苦破。若我是作者,那自作苦?
若苦非我作,一切諸法應非我作。「眾生苦樂」
下,第二明憂喜。「汝說我常」下,第三明有十時。
「若我作者」下,第四明有盛衰,眾生亦有盛
衰。眾生既即我,我應盛衰,豈是常邪?「我若作
者」下,第五明不應利鈍。那得此人於書利、於
棋鈍,彼人於棋利、於書鈍?餘例皆爾。「我若作
者」下,第六明汝自說無我,而疑我有無。

「汝意
若謂離眼有見」下,第二破餘三義,故言別破。
此中有三:初破見者、次破受者、三破知者。初
破見者,自復有三:此初正破。若謂離眼有見
者,此謂我是能見。衛世師執神使智知,而神
異知,此義同僧佉所計神即能知,故言離眼
有見。是義不然,若離眼有我而能見者,何須
此眼?若離我見用眼能見者,如言華能燒村,
但因華裹火擲在屋上,故云華燒者;神因眼
見,亦復如是,終是眼見神不能見。「先尼言」下,
第二救云:如人執鎌則能刈草,譬我因眼則
能見色。就正義中乃是假我令眼能見,必無
實我須因眼見。「善男子鎌人各異」下,第三重
破。鎌人不同,可得刈草。若離根外無別有我,
故不為例。「汝意若謂身作我受」下,第二破受

者。「是我身作即是我作」下,乃自顯。「先尼言我
有二種」下,第三破知者是我,於中有二:此先
明執。「佛言善男子所言知者」下,正破。我因智
知同華喻壞者,還是前義。華能裹火,火能燒
屋,名華燒者。神雖能知,而復更用智為知者,
終是智自能知,神不能知。前已破竟,故言同
華喻壞。佛法正義亦有假我御智知義,但不
同實我因智知能。

「先尼言若無我者」下,第三
論義。上佛句句破先尼義。邪義既除,今更與
佛共論此義,為定有我、定無我耶?一者亦是
難佛無有我義,二者復立我義難佛無我義。
佛義不立,有我義顯。自有五番:此先尼第一
問,若無我者誰能憶念?佛答:若以憶故知有
我者,今以忘故知應無我。汝以有念證有我
者,既有忘失證知無我。若暫時憶顯有我者,
亦應暫忘顯無有我。我既自在,云何念惡而
不念善?又云念所不念正在定中,應當思惟
憶念定境,何故更緣其餘事耶?又云不念所
念者,正作惡時復存善法,既其有我何得不
定?「先尼誰見誰聞」下,第二問,若無我者誰能
見聞?佛答意者,根塵和合故有見聞,實不由
我而能見聞。自舉二譬。「先尼言若無我者」下,
第三問意,以名責之,云何名為我見我聞?世
人並云我見我聞、我苦樂憂喜等。佛答有二
意:一者却反還之,言我見聞知有我者,如他
作罪云不見聞,亦應無我。「次如四兵」下,復舉
假名合我見聞。「先尼言如汝所說」下,第四更
問,若內外和合者誰出聲耶?佛即答言:因無
明者,即是因十二因緣和合成身,以有身故

覺勸動風,風擊脣舌出聲說我。如《大論》云「風
名阿優陀,觸臍而上去,至牙齒脣舌,鼓動故
出聲。」風鈴熱鐵,亦復如是。「先尼言如瞿曇說」
下,第五問,明若隨理者全無有我,如來何緣
得有常樂?由有我故有常等法,若無我者何
得此法?佛答意者,得常我者須滅身後爾乃
得之,豈即此身得常我耶?

「先尼言唯願大慈」
下,第四歸伏。復有四番:此初請佛說。佛廣為
說,因說慢義,欲彈斥彼本慢之心。「先尼言如
是如是」下,第二領旨,如來因此重說,又二:先
誡、次說。言非自非他非眾生者,明法與眾生
同一平等。「先尼言我已解已」下,第三自獲得
解,如來因更責出其相。「世尊所言色者」下,第
四出己所解,又二:先自述、次佛命善來得慧
眼淨。言法眼者,即是初果。言慧眼淨,是第四
果。但其與佛言論之時已得初果,後命善來
得第四果。

「外道眾中復有姓迦葉」下,第四外
道,文為三:初緣起、次論義、後歸伏。此初三問
皆默以為緣起,是故不答,如來欲令彼出己
義。

「梵志復言」下,第二論義,自有五番。此初,彼
先立義,明身異命異。如人捨身未及後身受
中陰時,爾時身命異先身命,非因所得。次「善
男子我說身命」下,如來破,明萬法從緣。不但
身命,諸法悉然。陰死之時,此命假緣續其中
陰。「梵志復言我見世間」下,第二番出彼立義。
彼明有法不從緣生。「如來復責梵志言我見
大火」下,第三彼因立事。言凡明絕焰是不從
緣。如來復破,明亦從緣。其中榛木之字,或以
為臻音,或以為愁申反,今以臻音為正。《詩》云

「樹之榛栗」,《傳》云「榛栗棗羞」。《說文》云「榛以梓實
如小栗」。「梵志言絕焰去時」下,第四重申,明不
因薪炭。佛即破之,明因風而至。「瞿曇若人捨
身」下,第五復出彼難,明兩身中間誰為因緣?
佛即答言:終以煩惱而為其緣,言有因緣。身
即是命,命即是身,此據一期果報,一業所得有
因緣故。身異命異者,據色心連持,謂之為命,
五陰名身,其義異也。

「梵志言唯願為我」下,第
三歸伏,又有三番。此初請說。次佛答,又二:先
答、次牒。計之亦名印述。「世尊我已知已」下,第
二領解。次佛重徵。次「世尊火即煩惱」下,第三
委陳已解。經五日已得羅漢果者,說其證果
賒促、機悟早晚。

「外道眾中復有富那」下,第五
外道,彼之所執即是邊見。雖有其執,恐有屈
滯,不敢述之,故且舉問。就文有二:初論義、後
歸伏。此初論義,自有四番。此即初番,舉六十
二見問。六十二見,有二解:一云身見邊見共六
十二。何者?身見五十六,邊見有六。約於五陰
各有四執,即色、離色、亦即亦離、不即不離。餘
四例然,則為二十。欲界、色界則為四十,無色
無色但說四陰。四四十六,故知身見有五十
六。邊見六者,謂三界中各有斷常,以足身見
成六十二。故《大品》云「譬如我見攝六十二見。」
二直就邊見自六十二,現在世中即色為我
則色滅我斷,離色為我則色滅我常。亦即亦
離、亦斷亦常、不即不離則不斷不常。四陰亦
然,則我二十。去來例然,則成六十。雖有六十
不出斷常,故以斷常而標其首,為六十二。今
文中云常無常者則是過去,有邊無邊則據

未來。此言邊者非謂闊陜竪論分際,故是彼
邊。如去不如去者,據佛滅後,乃計如來即色
涅槃畢竟永滅,此是如去。若身不滅,是不如
去。亦如去亦不如去等。足前成六十。復云
是身是命,即常見。身異命異,即斷見。合成六
十二見。而此文云如來滅後者,他人不見此。
既不許約如來作二十計,即自解云:我如色
來,即如色去、不如色去?故云如去不如去。佛
即答之:我不作此說。「梵志言今者見何罪過」
下,第二問此有何過而不為說?佛答,明此是
見取之過,故不作說。「瞿曇若見如是罪過」下,
第三問如來何所見著、何所說耶?佛答之,先
遣見著之言、後明就見能說。「瞿曇云何」下,第
四重責見說。佛乃廣答,又二:先正答、後更反
責以出其相。

「富那言請說一喻」下,第二歸伏。譬
云如大村外者,此譬佛果涅槃。有娑羅林者,
有人譬金剛心,今譬眾生心。中有一樹者,譬
佛性。足一百年者,是一數之圓名,譬中道佛
性圓滿端正。文云「一樹先林而生」,一樹既譬
佛性,可云佛性在眾生前。無眾生而已,有眾
生即有佛性。今何以云先林而生?若言佛性
眾生有先有後、若共若離,皆悉不可,並須破
之。性執破已,方得假說有前有後,此之前後
則不相乖。既不相乖,乍可義說佛性在前。何
以故?佛性本有。以本有故,故義云先,即不失
理。林主修治者,即修持人。其樹陳朽皮膚悉
脫者,譬煩惱諸惡一切都盡。唯真實在,即是
萬德。

卷 33

陳如品之二

起卷是第六外道,文為二:初論義、後歸伏。論
義有二番:初番問眾生何法故起常無常等
六十二見。佛答:不知色故起常無常,乃至不
知識故起常無常等。夫言色者,先業為因,今
世父母衣食為緣,虛偽假合謂有定性,所以
能起常無常等,乃至不知於識亦起諸見。次
番更問知何色、知何識故不起諸見?佛言:知
色但是因緣和合,無主無我,即無諸見,乃至
知識亦復如是。「梵志言唯願為我」下,二是歸
伏。文云捨故等者故名無明與愛,新名取有。
解者為二。一云:無明與愛是過去,所以名故。
取有現在,所以名新。愛是現在,那忽言故?乃強
解云由行得愛。此解不然。二云:若據煩惱無
明愛為新,若據業者取有為故。此亦不可,取
是煩惱,那忽為新?無明愛新,那忽屬業?最為
不可。又一解云:不須云過現及煩惱業,但論
無明與愛是起身本,取從無明愛起即是枝
末,所以名新。無前諸失。上云無明為父、貪愛
為母,若尊敬此,死入無間。又云生死本際凡
有二種,無明與愛。此豈非故?今約三世,現在
望過去無明是故,未來望現在愛即是故。與
觀師同,又不失三世。文云我今已得正法淨
眼,或法眼淨,此應無異,特是左右之異。十五

日後得羅漢者,悟有早晚。

「犢子梵志」下,第七
外道,文為三:一緣起、二論義、三歸伏。亦以默
然為緣起者,不得例前表其儒雅,是故徐詳
待三方答。「犢子言」下,二是論義。此無自執但
咨正義,故因佛默先問默意。次佛思默意,乃
開問端。

次「犢子言」下,正論義。既無自執,但問
正義。於中二:先問法、次問人。初問法中二:
先問、次佛答。答中又二:先許、次正答三種十
種。於中先雙釋、次雙結。於釋中云解脫欲者,
此是無貪善根。次問能修善斷惑之人者,其
欲修習先訪其人,若有高例我亦隨修。此中
但問出家二眾,兼得四眾。斷一切有者,此明
羅漢即出家二眾。得阿那含者,即問在家二
眾。度疑彼岸者,少分稱得度。此中再明優婆
塞者,有離欲者、有妻子者。文云受五欲樂而
心無疑網者是。佛皆答非一二三乃至五百
者何?如《大品》明大數五千分,然諸經中多明
五百弟子,此是數方之言。

從「世尊我於今者
樂說譬」下,第三歸伏。於中五:先請述;次佛許;
三述己;四請出家,佛令四月試,《優婆塞經》明
必四月,言四月者只是一時,根性不同復不
一種,聞不一種即求出家;五佛聽出家,出家
後修行得益。言二法者,或言止觀、或定慧。奢
摩、舍摩,輕重音異。報佛恩者,依法修行是報
佛恩。

「納衣梵志」下,第八外道。此亦出家外道,
常服此納,因衣名人。此間亦有麻襦、杯度之
流。文為二:初論義、後歸伏。論義又二:初執、後
破。初執者,開善分初文為八復次:一據煩惱、
二據五大、三據鐶釧、四據自性、五據五塵、六

據五根、七據小兒、八據有無。招提分此文為
二:初難正義、後立邪義。就初復二:一非業行、
後難煩惱。觀師分為四:初一復次難因緣義、
次三復次立自性義、三一復次重難正義、四
三復次重立自性。但分文在人,孰是孰非,且
依觀師。諸師多云:納衣正問眾生之始三界
流來,弘廣問終咨決如來涅槃。問始是問流
來,問終是問反出。觀師據三文推之:一陳
如若弘廣,云若人來問常無常有始,佛常默
然。若納衣問始,佛何故答。二其初難。眾生無
量世中作善不善業,未來還得善不善報。此
問行業因果,何關問始?三可中問於初流來
者,佛答不去。何者?界外初起一念流來,此之
流來復何處來?向前推之永不可得。知答不
去,由不作此問,故如來解釋。納衣正問因緣,
愛闡生義,惡因緣死見地獄時,反更生愛而
生其中;善因緣死則見天堂,而生愛者則生
其中。解此,數論不同。數人言:於生陰前起愛
潤生,有身有惑,同在一時亦起愛心,即便得
身。此即身先,煩惱在後。論人云:於死陰後起
愛潤生,即煩惱在前,身乃在後。初難因緣又
兩:初領旨而非、次難煩惱。文又為四:一領旨、
二雙難、三別難、四總結。此下牒佛所說煩惱
與身,故云領旨。「若因煩惱」下,第二雙難,又三:
先兩定、次兩難、三兩結。初兩定可見。兩難者,
初云若煩惱在先,全未有身,那得煩惱?煩惱
何處住?煩惱因誰生?若煩惱復因煩惱,煩惱
知不是先,故言不可。次難身在先者,則不從
煩惱而得是身。身既不從煩惱,煩惱亦不因

身,此俱不可。「若言一時」下,三別難。既言因果,
不應一時。「先後一時」下,四是總結三義。三皆不
可,故知諸法不從因緣。「復次瞿曇堅是地性」
下,次立邪自性之義,有三復次。彼明地性堅
乃至空性無閡,體性如此,非因緣成。五大
既爾,一切亦然,即自性義。復次世間之法有
定用處,證成前義。在額名鬘等者,如此土嚴
具。故初舉工匠揆木為難,直者任床、曲者任
機。復舉五道為難,乃言自性生地獄等。又舉
陸龜生即入水,海裏蚶蛤,誰之刻畫?三舉貪
欲一復次,更難因緣前非佛旨,後乃作難。難
有四意:一難貪不對塵,如人睡時亦不對塵
而生欲貪。二難小兒初生無所分別,亦復生
貪。三難賢聖在於山林,雖離五塵,亦復生貪。
四難自有對塵貪、對塵不貪,並是自性。第四
有三復次,重立邪義。初明五根不具而多財、
五根雖具而少祿。根若不具則過去作惡,今
生何以多財?若根具者過去行善,今生何以
貧窮?並是性爾,不關因緣。第二復次,可見。第
三復次,舉有無難。彼以虛空為有、兔角為無,
誰作虛空之有?誰使兔角令無?二事既然,一
切亦爾,皆是自性。「佛言」下答。以答望問,略有
三異:一有無、二鄭重、三不次第。言有無者,
前有四難為八復次,今但七復次。何故爾?佛
答七難竟,其即領解,是故不答第八難也。鄭
重者,重答第二難。何故爾?性是其宗,故再破
之。不次第者,第一答第二,第二答第三,第三
答第四,第四答第一,第五重答第二,第六答
第五,第七答第六,第八答第七。初答第二破

立自性義者,彼以五大不從緣生,例一切法
亦不從緣。佛逐破之。汝立五大不從緣生,是
故名常,例一切法不從緣生亦應是常。「汝言
用處」下,是第二答第三,破其證義。彼云鐶釧
無有因緣。佛破云:皆從因緣得名,亦從因緣
得義。名鬘名纓,此是從因得名;匠為箭槊,此
從因得義。若性是箭,無假工匠;況本是鐶,今
打為釧,改釧為鐶。向是曲者任機,熨機直為
床;向時直者為床,今熨床曲為機。皆是因緣,
何性之有?「汝言如龜陸生」下,第三破彼第四
復次,中有七事。為破七事。此即初事。何不入
火𡂡二事,其上復次中全無此語,但言誰有教者,
而今有此破者。既云利是性爾,鈍亦如之,豈
有教而長耶?「若一切法有自性」下,第三事,明
婆羅門不應祠祀。「世間語法有三」下,第四事,
明皆有造作之語,寧是自然?「若言諸法悉有自
性」下,第五事,縱則應定。「若一切法有定性」下,
第六事,明既其無定,則應從緣。「汝說一切法」
下,第七事,明說喻故,故知無性。若使解則性
解,何勞為說?若不解者,性自不解,雖復說喻
無所成益。「善男子汝言身為在先」下,第四追
破彼第一復次。但前難本有四:一領旨、二雙
難、三別難、四總結。今答不一一相對,但總答
之。而此四意,但正難中本來有三:一者難身
在先、二難煩惱在先、三煩惱與身一時,別難
中即無,結難中有之。今亦答三:初答身在先
難、次答一時之難、後答煩惱在先難。初又二:
先雙非、次正答三難。此下第一答身在先。然

佛之本義說煩惱為身因,則彼應正難煩惱
在先所以。又難身在先者,相對而來,非其本
意。今欲答,正先發遣旁,故先云我無此說。汝
義亦然,何忽難此?本欲難我,還成我義。「善男
子一切眾生」下,第二答一時之難。就文為三:
初明一時、次明前後、第三更取意答。初言一
時者,除彼所計之一時。若是其所解言一時
者,此則不可。今言一時,此是前後而一時,亦
是一時而前後。第二文中言其前後者,此
是一時中之前後,無前後異一時,亦無一時異
前後。今只於一時義中說有前後,即煩惱為
前、身屬於後。煩惱是因,身即是果,豈非因前
果後?若如《中論》所明緣成由果,此有別意。
私謂:諸大乘經云無始者,不獨云身、不獨煩
惱,若一在前,一則有始。今經從於對治化機
以說,故云要因煩惱故而得有身,仍帶理說,
故云雖無前後。雖是不盡之詞,不盡是有餘
之說,故知實理却是權道之有餘。實而言之,
非但過去言無先後,只於現在煩惱為身,而
作因時亦無先後。何以故?因果無二、色心體
一,三道三德一念無乖、五陰五脫剎那理等。
貴在衲衣執破,破已了性同空,空無前後內
外誰施?三十六軸唯從涅槃、五十二眾咸成
佛性,至此不了,終歸結緣。此兩段只有二行,
餘經文是釋疑之要也。「從汝意若謂如人二眼」
下,第三更取意破。若言煩惱與身是一時者,
不應前後。如牛二角,左不因右、右不因左。是
事不爾,如炷與明是一時有,而要因炷有明,
終不因明有炷。煩惱與身亦然,但炷是燈器,

因燈有明。而云炷者,但齊火燒者名炷,未燒
之時不得名炷,明佛此義正是一時因果。
舊說多謂此明眾生之始是一時因果,今謂
不然,此不明眾生之始,但明眾生用業得身
必由煩惱。自有二種:一者潤業、二者潤生。若
潤業者,身果為奢,今之所明正取潤生。若依
數解,正以生陰之初有染污識為潤生惑,即
結一期果報,是為煩惱與身一時而有。於義為
便,但今依後解。若靈味法師亦用生陰,云初
起潤生愛,極似數義。其餘師並云死陰之中
起潤生愛,得言一時因果者,此前迦葉章中
云由愛無明二因緣故得住壽命,《十地經》云
「有漏有取,心生熱惱,種子漸備。」經云有漏有
取心生有漏種子,潤生之惑雖在前起,而正
由識是有漏故潤生之愛,所以結之是為取
識。有漏已有,即是一時因果之義,故此義意
微采靈味之說。彼前難云若言一時義亦不
可,今答一時而有此義,殊堪反於邪難故也。
故云汝意若謂如人二眼下,正取彼意破之。明
雖俱是同時,實有相因之義,如炷之有明,一
時而有而復相因。「汝意若謂身不在先」下,第
三答煩惱在前難,又二:此先牒彼難、「何以故」
下正破。但此中文有兩家讀之,一云:若以身
先,無因緣故名為無者,此是牒於難。汝不應
說者,即是非之。汝不應作如此說一切皆有
因緣者,還明一切法實有因緣。然不須如此分
句,直云汝不應說一切法有因緣也。然彼是
自然之義,無有因緣,而言汝不應說一切法
有因緣者。然此三師外道云有二十五諦,皆

悉相生,即因緣義,而與佛因緣義異。佛法據
過去為因、現在得果,彼家直據現在一世相
生以為因緣。又如勒叉婆有依諦、主諦,如五
大造五根,五大是主諦、五根是依諦,並是因
緣。如火大造眼令能見色,色是火家之求那。
亦如空大造耳可能聞聲,聲是耳家之求那
。「若言不見」下,復取彼意破之。汝若言不見
身因故不說者,今現見缾從泥出,何故不說?
見故不說乃是違心。「若見不見」下,此明誰論
汝見與不見?但云現論諸法皆從因緣。「善男
子若言一切諸法悉有自性」下,第五重破第
二五大性難。先且破其地大,佛翻其義。酥蠟
等物是彼家地,但酥蠟不定,或時為水、或時
名地,是不定,後更破之。白蠟等物,舉為五大
。不言三大四大寧非因緣耶,此中兩雙:
前謂汝義說有五大,後說有香為地、有色為
火,如論文香相品中明。衛世師義,不言香為
水、色為地,寧非因緣耶?後雙者,前謂汝義云
從泥出缾、從縷得衣,寧非因緣,後謂汝義濕
是水大,假使由寒緣故凍,汝猶隨濕緣,是水
不隨寒緣是地。又水凍時不名為地,故名為
水。何故波動時不名為風者,此是芰角並難。
若例難者,應言水本流性,凍時不流而尚名
為水者;風本動性,應有物不動尚不名風。而
今此文若作芰角並意者,水本流性,凍時不
流尚為水者;風本動性,波既是動應名為風。
波雖是動,不得名風;水既不流,不得名水。又
解:此是例難。如水本流遇寒因緣凍而不流,
而猶隨本為水;風本性動,遇水因緣激而成

波,應猶隨本是風。若波動遂逐因緣成水,不
名為風;凍時亦應逐因緣成地,地非是水,並
意為水。本是流濕之性,凍時無流,守本濕性
猶名為水者,風本動性,風激成波,猶自名水
不名風者;水凍成氷應名為地,水凍成氷,守
本濕性猶名水者,何異波動時守本動性應
名為風?只為波動名水、凍時名凍,所以得並。
動是風大,水為浪時雖藉風為緣,猶隨因屬
水,不隨動為風。寧非因緣?「汝言非因五塵」下,
第六破彼第五,明五塵但為外緣。復由覺觀
內因善惡,覺觀即生貪瞋。「汝言具足諸根」下,
第七破彼第六,明業因不同,致果報參差。「如
汝所言世間小兒」下,第八破第七,明兒有啼
笑則知有緣。又不破第八者,二解。開善舊云:
第八是二種,無法無不從緣,則無勞破。二冶
城云:此破七竟,彼便領解,是故不破。

「梵志言
若一切法」下,此是第二歸伏,文為二:初作兩問
汎爾求解、次從「唯願為我」去是正歸伏。佛知
根利,直說二邊及與中間,彼即領悟。夫破義
多方不唯一種,隨病用藥不定後前,若棄通
從別須論次第。初起道樹多用因緣破性,次
用無常苦空以破因緣,次用體破析,次用分
別破析體空,次用中道破於二邊,次用圓常
破於偏漸。如此等義,遍乎經論。今大涅槃圓
常極說,而用因緣破彼納衣自性計者,蓋隨
其病,以此初藥而後用之。初後既然,中間亦
爾。於一切處以智方便,或隨欲、隨宜、隨治、隨悟,
互用無失而次第宛然。私謂:四悉義兼祕密
不定,雖祕不定,次第宛然。若得此意,應具作

所以,使文義分明。因緣破性雖具經文,更須
懸作無常析空乃至圓常等義,令法行成就。
節目顯然,皆與修多羅合。此義若成,破諸外
道邪教邪執,破一切內道正教正義,破一切
小乘聖賢教行位理,破一切大乘賢聖教行
位理,包括佛法尚盡,況復執性外道耶?於十
仙文中,一一須作具載則文煩,故於納衣章
中略出此意。得斯問意,將對前後縱橫用之

「復有婆羅門名弘廣」下。第九外道,文為二:
初論義、後歸伏。彼無所執,直問知心念不。佛
知其念,故作異說。其本有四念,佛亦作四句
答者,涅槃是常、有為無常,曲即邪見、直即八
正。此四義者,與其名同而意則異,故重問之,
佛方為說。即云乞食是常、別請無常。曲是戶
蘥、直是帝幢,即是以所懷之事默以試佛。佛
知其意,乃跨節用所表之理而以答之。答過其
表,所以更請。然𨷲𨷲下柱」。今經中草下作,此乃草名,《說文》言雀麥
也。後問八正能令滅盡,佛不答者,以此問意
眾生修道皆滅盡者,應無復眾生。然至理中
眾生無盡,是故不答。若有可盡,即是有邊。私
謂:準文恐且約事。舊用此文謂弘廣問終。

「善
哉善哉」下,二此明歸伏。其中發迹植因已久,
賢劫近成。靈味以此一人例九外道,皆並
是權。觀師不許並,云:若見一人發迹,例九非
實;亦可九人是實,反例一人非權。但諸人直
云證果、不明是迹。此人欲知城知道自作守
門,既發大心,非為小事。隨文判之,不須盡例。

「爾時世尊」下,第十外道。有人云:此章有三,與

前小異,不止化外。一為付囑、二為降魔、三化須
跋為付囑者。以說經竟,須付囑阿難。為降魔
者,正法之障本由天魔,今以呪降令法無壅。
為化須跋者,前諸外道恊邪難佛,佛降伏竟,
須跋自恃不來,顧命阿難喚來得道。今明不
然,皆化外道,詞異意同。何者?佛大慈無量,非
但當時破執,亦使將來救邪,所以顧命阿難
付囑流通。阿難現為魔羂,魔亦能羂障未來,
故以神呪呪之,使二世無壅。須跋自很,表將
來背化,遣阿難往召,表流通傳法。故須跋來
而得道,表於將來咸得歸正。作此消文,化外
義成,流通不失。

就文為四:初顧命阿難、二更
論義、三正命阿難、四兼化須跋。初文二:先問、
次答。此下是問。欲為付囑此經兼化須跋,所
以顧命阿難所在。「陳如言」下,二答。文為二:初
明眾魔為亂、次明阿難受亂。先眾魔亂中二:
先眾說為亂、次神通為亂。初眾說中云毘伽
羅那,即是論文,亦言和伽羅那,梵音不同。然
此中魔說,盡明佛法正義,不說魔邪之法。若
說魔義,念阿難解之。然其常聞如來所說,纔
聞異義即不信受。若爾,云何為亂?解云:或說
十二因緣、或說四緣、復說四諦八諦等,以為
惑亂。文云三觀者,有多種:一云苦無常無我;
一云觀陰入界,亦云觀三毒。言七方便者,數
人云:不淨觀、總別四念處,并煗法、頂、忍、世第
一。成論人云:一者觀色苦、二觀苦集、三觀苦
滅、四觀苦道、五觀苦過、六觀苦出、七觀苦入,
約一切法皆爾。從「世尊阿難比丘見是事已」
下,二明阿難受亂。而阿難得初果,親為佛侍,

而今忽受眾魔所亂。此有二義:一者迹中現
受,表神呪功方能降魔;二者阿難既不在座,
欲令如來顧問,文殊往復論其德業,堪為付
囑。河西解云:阿難所以為魔所惱,凡有五義:
一者陳如應是對揚化諸外道,所以阿難不來
在座;二者謂魔得度,故示在彼;三者欲顯阿
難內德八事;四者欲令阿難往召須跋;五者
欲折阿難高心。

「爾時文殊白佛」下,第二更論
義釋疑。復為二:初問、次答。問中復二:初問
具出菩薩自能流通。從「何因緣故」下,此問阿
難何為獨蒙顧問。「爾時世尊告文殊言」下,二
答,文為三:初具述本緣、次現前稱歎、三正答
二問。此初具述本緣。即是如來昔於僧中,命
覓侍者之本緣。「文殊師利阿難」下,第二現
前稱歎。若阿難在眾,豈得歎美?又二:前歎八
事不可思議、次歎希有。又云毘舍浮佛七佛
之名,定應如此脫。有本有舍浮者,非。從「如汝
所說」下,第三正答二問,明菩薩雖能流通,各
有重任調伏眷屬,故不付囑。阿難下果,親為
侍者,多聞最上,所以付之。〈長壽品〉初盛明聲
聞不堪、菩薩堪受,今付阿難、不付菩薩,此有
三義:一者前訶實行故言不堪,今明是權故
言其堪。二者對揚大法弘宣深理其即不堪,
於教文言受持章段其即堪能。下文自云若
阿難所不知者,弘廣菩薩自為宣說。深義正
理即付菩薩。三者明聲聞者自有與奪,奪故
不堪、與故言堪。文云是吾弟者,此是從弟,但
欲論近,不復言從,直云是吾之弟。所未聞者
弘廣菩薩當能流布者,此有三解。一冶城云:

十外數中迹居第九,實是菩薩,是故佛言弘
廣菩薩自能流布。二者招提云:佛法之中大
士何𮥍者非據一人,但能弘通教化利益即是弘廣。
故《大智論》結集法藏中具明其事。迦葉對阿
難則出修多羅、阿毘曇,對優波離出於毘尼
即是律藏。若文殊師利與彌勒等對阿難出
大乘藏,是則文殊彌勒即是弘廣菩薩。第三
解:既非外道又非通說,別有菩薩名為弘廣,
如言普賢、文殊等之流。

從「文殊師利阿難比
丘今在他處」下,第三正命阿難。舊明三義,而
文中唯有降天魔。喚須跋應有付教之事,文
少不來。今就文有五:一佛命文殊、二如來說
呪、三文殊奉命、四魔王發心、五阿難致敬。第
一佛命文殊,令其持呪以解阿難。文云大陀
羅尼者,翻音不同,亦云總持、亦云能持。能持
正法不失、邪法不起,故謂為持。亦翻辯才,是
梵音兼義。正翻為持,故其文云聞是持名。其
中令持呪人行於五事斷辛等,悉如文。「爾時
世尊即便說之」下,二如來說呪。呪之名義已
如前解。但呪中云若竭裨,經本不同,或作衣
邊、或為土邊,今以衣邊為正。而有二音,一徐
愛音云此是卑音,今以為婢離反。然土邊作
亦有二音。又云婆嵐彌,其字山下風,此本是
攜字,若作攜音者字當作[[山/(几@(上/土))]]從圭聲。」又賴綈之字或為第音,今為提音。《說
文》云「厚繒也。」然新《金光明經.陀羅尼淨地品》
佛為十地菩薩說十篇呪,此之一呪即是彼
經第十篇擁護十地,此呪正護第十地菩薩。

若爾,當知阿難位行即高,乃是十地菩薩,如
來說呪而擁護之。彼經云「得此呪者不畏毒
蛇師子虎狼等。」圓教一生既許超登十地,肉
身未免如是等畏,故呪護之。然阿難縱非此
生始證,本迹何殊?呪護之意,思之可見。若不
爾者,菩薩斷煩惱無復怖畏,今何得云得呪
方乃免怖?故人多釋:或云其事實是難知,不
可淺情所度。而有一義:法身之體而無所畏,
就應身為論,此當示畏。如來道登種覺尚有
九惱,況乃菩薩。皆依前釋。「爾時文殊受呪」下,
第三文殊奉命。「魔王聞是」下,第四眾魔發心。
「文殊與阿難俱」下,第五明阿難致敬。但古來
呪文不譯,而有五義:一是三寶名、二四諦名、
三空境名、四勝行名、五鬼神名。總此五義,故
稱為總。能持善不失、持惡不生,故名為持。三
寶名者,《請觀音》云「南無佛陀達摩僧伽。」但三
寶名種種不同,或當如此,所以摩竭大魚聞
三寶名即便合口。四諦名者,《賢愚經》中聞四
諦名鸚鵡生天。空理名者,真境無名無所不
名,故聞此空名即便悟道成聖斷惑。勝行名
者,《大品》言「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呪無上明呪。」
又《請觀音》明六字章句,即六妙門:一數、二隨、
三止、四觀、五還、六淨。鬼神名者,一者善神
王名、二者惡神王名。

「佛告阿難是娑羅林外」
下,第四兼化須跋。文為三:一緣起、二論義、
三歸伏。初緣起又三:一告阿難、二阿難奉命、
三相隨而來。初文須跋陀羅,此有二翻:一云
好賢、二云善賢。雖得五通未捨憍慢者,慢是
散心之惑。既得上定應伏下惑,而言未捨憍

慢者,數論兩解:若依數義,慢從他使背上而
起。彼既得非想定,即緣彼地而起慢也,故言
未捨憍慢。若依論解:慢是散心煩惱,此實已
伏,非想一地猶有慢在。且慢本自高,而彼得
下定,我心殊多。以有我心故,得名為未捨憍
慢。生一切智起涅槃想者,此是須跋長存之
想,謂生一切智想及涅槃想。又云其人愛心
習猶未盡者,可有二義:一云此是善愛,謂父
慈子孝之愛。此乃有煩惱愛,故生此心,但生
判屬世中之善。而謂為習猶未盡者,未必便
是習氣,但明數起。此善其事既數數習不已,
是故便云習猶未盡。二者此論煩惱之習。若
煩惱習,有二解。舊云:要永伏斷方始起之,即
是所用。二解:明凡夫所起之習,而言未盡者,
以其得上地定伏於重惑,餘輕者在,故云習
猶未盡。

「時須跋陀到已問訊」下,二是論義。文
為二:初論業行、後論解脫。初業行者,即是世
間解脫即出世間,具與佛論世出世二事。就
前文為四:此下第一求聽。「佛言今正是時」,第
二佛許。「瞿曇有諸沙門」下,第三彼正問佛。四
如來答。前二如文。第三問佛中,不云是其己
義,但言世間有諸沙門等皆作此說。何故不
自出己義宗?此亦有意。前來聞佛破諸外道
所立之義,所以今時不自立宗,恐為佛破,直
舉諸人所解問佛,明一切善惡果報皆由本
業,無有現身起業及現因緣。有業之義殊近
正說,但無現在因緣,即便為邪。只因過去之
業能感苦樂二報,若現在能修斷苦樂報,既
能修道現在此身便得涅槃。故云一切眾生

苦樂果報,皆悉不由現在之業,因在過去,現
在受果;現在無因,未來無果。「若有沙門」下,第
四佛答。文自為三:初難彼邪說、次責其邪師、
後為明正義。此下先難彼邪說,有四重假設,
皆立一彼一我相對,文皆可見。從「我言仁者」
下,第二責彼邪師。文中言彼若見答富蘭那,
然須跋之師實是欝頭藍弗,故下文云汝師
欝頭藍弗利根聰明。而今言是富蘭那者,是
假設之詞。蘭那是六師之宗,其人邪見撥無
實不說業行,但云假使是火師富蘭那者,亦
須併責。文云下苦因緣受中上苦不者,實論
因果則下因得下果,亦有轉障,隨緣不定。故
言下因得中上苦、上因得下果,可有轉障。又
云能令樂業受苦果不者,謂行善是樂業,而
轉於地獄獲報、人中受果,即是樂業受樂果
也。苦業受樂果者,即是為王除賊,此是苦業
而得富貴,是苦業受樂果。令無苦無樂業作
不受果者,此非無起之業為無苦無樂,今以
下善為捨受之因,即是無苦樂業。隨緣異故
都不得報,故云不受果也。又文云能令無報
作定報不者,此非超然無報,正謂無定之報
能令作定報不?

「仁者當知定有」下,第三正義。

「仁者若以斷業因緣力故」下,第二論解脫義。
此有五番,此初番也。「世尊我已先調伏心」下,
第二述已自陳。「佛言汝今云何」下,第三重責。
「世尊我先思惟」下,第四,文云我先觀欲是無
常無樂無淨者,然外道所觀多作六行,謂苦、
麁、障、止、妙、離。若佛法弟子作八行觀,謂無常、
苦、空、無我、不淨、如癰如創、如毒、如箭。今此須

跋亦作八觀,但例而為言,應觀欲界為無常
無樂無我無淨,而今獨不言無我者,以外道
為我修禪令我出離,無無我觀。然此須跋次
第斷三界煩惱,得非想處謂為涅槃,是先謂
心。「佛言汝云何」下,第五如來重破。汝雖言調
心,而猶有計非想處而為涅槃。涅槃無想,汝
自計之,豈是調心?前斷三界思惟煩惱,是除
麁想;而復計有涅槃,是存細想。其中云汝師
欝頭藍弗後退非想定作飛貍身,所以然者,
此外道本欲界身得非想定,為眾鳥所鬧,乃
發誓願:願作飛貍殘害魚鳥。後時退定,遂受
此身。然其得定以為涅槃,生大邪見,後墮無
間是受惡身。

「世尊云何能斷諸有」下,第三歸
伏。文為三:一請說無想之法、二時眾得益、三
須跋悟道。私謂:此悟道文少,應如後分。此下
請說無想之法,又二:先請、次答。答文自二:初
略、後廣。此初略說實想者,若從境為名應言
實相,若從智為名即云實想。想是智名,相是
境名。「須跋言云何」下,第二更請廣說。於中先
請、次佛答。答中文云隨所滅處名真實想者,
此有二義:一者以真實智斷諸煩惱,故云隨
所滅處;二以此空遣於俗有,故言隨所滅也。
又言名第一義諦第一義空者,涅槃果上亦
有此名,如〈師子吼〉初說。今文中則正明真空
為第一義,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得緣
覺菩提者。古來有解,謂三乘異觀。今此文中
明三乘同觀第一義空,但智有下中成三乘
別,例如三獸度河得水深淺。三乘同觀中道,
深智即得無上菩提,淺智但得辟支與聲聞

菩提。「說是法時十千菩薩」下,第二明時眾得
益。文云得一生實相二生法界者,謂十地補
處大士以為一生,九地則是二生。若具論者,
則如《法華經》損生義說。「須跋陀羅」下,第三明
須跋悟道。應有正付囑,而文來未盡。開善云:
自斯已後幾可哀傷。然皆已蒙作得度因緣,
故如來滅後得道不一。今經教滿足,唯宜自
勵,脫復不遇,沒苦如何?《居士請僧經》云「《涅槃》
後分更有〈燒身品〉、〈起塔品〉、〈囑累品〉。」此文三品
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