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義疏記
釋疏二:初、釋題目,二:初、正釋題。義者宜也,
謂解釋經文使合宜也。又義理也,斯蓋智者
入法華三昧,於觀行位中見第一義理,以此
義理解今經文。疏者,通意之辭。又音疎,即疏
通、疏條之義也。二、說記人。二、釋疏文,二:初、預
分章段,二:初、敘二家三段。此品既是讖師為
北涼沮渠蒙遜別傳于世,故涼陳已來講者
甚眾,於是分節經文三段有異。二、「今師」下,示
天台多種,二:初、泛明多種分文。二、「若作」下,正
依二段節目。
二、「就前」下,正釋經文,二:初、前問
答,二:初、分科。二、「一爾」下,隨釋,二:初:問,四:初、時
節,二:初、釋字義。二、「即是」下,明悉檀,二:初、別釋
相,四:初、世界。東方西方,隨機樂欲。二、「或可」下,
為人。或有根性,聞於前品已得世界,故云喜
竟;今聞此品即生宿善。三、「或可」下,對治。疑破
解事屬於對治,疑破悟理屬第一義;今從解
事,當第三悉。四、「或可」下,第一義。二、土者,謂淨
光莊嚴土。八萬四千隨妙音者,此土華德及
四萬二千天子,因彼菩薩來往得道。今八萬
發心,悟在觀音。二、「諸佛」下,總明悉。如來如鼓、
四機如桴,擊之有聲,聲不孤發。今乃四機扣
佛之時也。
二、標人,二:初、釋別名,三:初、中道對
小。此菩薩名由證中立,中必不偏。今偏從無
盡者,為對小乘是滅盡法,特彰中道性無盡
故。小乘盡智者,謂我見苦已、斷集已、證滅已、
修道已。如是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無生
智者,謂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斷集已不復更
斷、盡證已不復更證、修道已不復更修。如
是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二、「又云」下,三諦
明圓,二:初、總示。二、「大品」下,別示,三:初、圓空無
盡。揀析示體故,云即色是空。應知體空通衍
三教,通則但體生死即空,此偏空也。別圓能
體涅槃亦空,此中空也。離邊屬別,即邊屬圓。
今在圓也,圓中名空,此空無盡。二、「又大」下,圓
假無盡,二:初、引經示相,三:初、大集約八十明
假,二:初、本土所修。此是妙假,具於三觀。不滅
故假、不生故空、不出故中,蓋不流出二邊故
也。此觀觀佛,具觀三身,至分證位名為見佛。
一切佛法無不現前,且舉六度耳。二、「身子」下,
依法立字,二:初、身子問。二、菩薩答。具彰願行,
願行無盡名於此立。因緣果報即依苦集立
誓,因緣集也、果報苦也。為一切等依滅立誓,
以一切智及五分等佛果法故。「眾生性」下,依
道立誓,以順法性教化眾生知道法故。皆云
發心,知是立誓。「又檀」下,依誓立行,萬行皆為
檀等攝也。稱波羅蜜行,到果也。若願若行皆
無作故,方得無盡。「凡八」下,結上願行皆即法
界,是故皆含一切佛法。二、「又淨」下,淨名就二
諦明假。有為是俗可盡之法,無為是真不可
盡法。小乘智淺,盡於有為、住於無為,故歸灰
斷。圓人觀俗即是妙有,故行萬行;觀真能達
不空之真,是故不住三無為坑。是故二諦皆
是常住不思議假,故名無盡。三、華嚴約十藏
明假。新經二十〈十無盡藏品〉云「菩薩有十種
藏,三世諸佛皆說。所謂信藏、戒藏、慚藏、愧藏、
聞藏、施藏、慧藏、念藏、持藏、辯藏。」乃至云「此十
種無盡藏,有十種無盡,令諸菩薩究竟菩提。
何等為十?饒益一切眾生故;以本願善迴向
故;一切劫無斷絕故;盡虛空界悉開悟心無
限故;迴向有為而不著故;一念境界一切法
無盡故;大願心無變異故;善攝取諸陀羅尼
故;一切諸佛所護念故;了一切法皆如幻故。
是為十種無盡法,能令一切世間所作皆得
究竟無盡大藏。」二、「如此」下,結經明假。三、「又如」
下,圓中無盡,二:初、引經示相,四:初、《勝鬘》約佛
法明中,以一切法皆佛法故。法無不中,中故
常住,常住故無盡。二、《大品》約法界明中。法界
體是大總相故,諸法皆趣。如提綱領,毛目悉
歸。造境皆中,何法非總?今特言意,蓋為釋經。
意為法界,理必雙非。名無盡者,名偏意圓,故
例真常實無邊倒。今釋無盡,上下皆然。三、《淨
名》示即邊是中。空有當體皆是圓中,中性不
改,豈可有盡?此之無盡蕩二邊情,是故能空
盡與不盡。「故知」下,結成圓中是真無盡。四、《大
品》明諸法皆中,修惡全體是性惡故。十二因
緣及以五陰,一一如空常住周遍。非當宗義,
此文莫銷。二、「如此」下,結經明中。三、「通達」下,從
德立名,二:初、正立名。能達之意從所達法得
無盡名。學者須了意即三諦,無別所達,能達
亦無,若其不然非無盡意。二、「亦名」下,例諸法。
心智五陰及一切法既即三諦,故皆得立無
盡之名。二、「菩薩」下,釋通名,三:初、對梵翻名。二、
約華釋義,二:初、釋眾生,二:初、通明因果。能生
實法,所生假人。始自凡人訖尊極人,莫不從
於眾法而生。二、別明菩薩。從於無盡眾行而
生,故曰眾生。二、「發心」下,釋餘字。又約上求下
化而釋。前以眾行生己假人,今以道法成他
眾生。三、廣釋如別。
三、敬儀,二:初、分經。二、「起者」
下,隨釋,三:初、釋起,二:初、事釋。禮即《曲禮》,彼云:
請業則起,請益則起。鄭氏注云:尊師重道也。
起,若今摳衣前請也。業,謂篇卷也。益,謂受說
不了,欲師更明說之。今無盡意欲請觀音利
他之業,欲益己心菩薩之行,故從座而起。二、
觀釋,三:初、約空論起。文有二意:初、明空觀不
著諸法,次、明空觀自不著空,故名為起。二、「又
菩」下,約假論起。即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也。三、
「又中」下,約中論起。中道遮照皆絕待對,故起
不起無非中實。即遮之照名不起之起,此起
自能起發中實,亦能令他起發中實。二、「偏袒」
下,釋袒,二:初、事釋,二:初、約西土。二、「此方」下,約
此方。言須賈謝張儀者,合云張祿,字之誤也。
元是范睢,魏人也。初仕魏,與中大夫須賈使於
齊。齊以睢為賢,私賞金璧及牛酒,須賈嫉而
怒之。使還,讒睢於魏相魏齊云:「范睢以魏密
事告齊。」魏齊大怒,拉脅折齒遭簀卷棄之廁
中。睢不死,求守圊者出之。睢既得免,易姓名
曰張祿,隨秦使王稽入秦見昭王。昭王悅之,
拜為客卿,稍遷左丞相。後須賈為秦使,睢乃
微服而出杖於路。賈見而大驚,問睢曰:「復說
於秦乎?」睢曰:「逃亡之人免死而已,何敢說秦
乎?」又問睢曰:「秦相張君子知之乎?」睢曰:「主人
公亦得接近。」賈曰:「今欲因子請謁張君。」於是
同詣。下車,守門者驚起正色,賈疑之。睢入而
不出。賈問門人,知是秦相,失色戰懼,脫冠肉
袒請入謝罪。睢乃數而恕之。及賈使還,睢
曰:「為我報魏君,令斬魏齊;不然我將圖魏矣。」
魏齊後乃自縊,魏王斬首送秦。二、觀解。以事
表理既成法門,可以修觀故名觀解。三、釋合
掌,二:初、釋合掌,二:初、事釋。二、觀解,二:初、表權
實。昔分今合,順部表觀。百界一念,權實䐇二、「又五」下,表事理迷殊悟合。法性五陰凡聖
豈殊,但聖出纏、眾生在染,染中性陰起生死
陰以為能感,故使聖人出纏實陰起於權陰
而為能應。感若復性,應則歸真,故以兩掌表
今方合,欲令行人即觀事陰合於性陰。二、釋
向佛。文唯觀解,而有二意:初、直明向佛。次、兼
合掌明向義。
四、正發問,二:初、分文立意,三:初、
帶總分節。二、「大經」下,問答功德。三、「釋論」下,簡
示今問。二、「世尊」下,依文釋義,三:初、釋稱歎。二、
「觀世」下,釋所問。三、「何因」下,釋正問,二:初、問能
成因緣,二:初、別取境智。境是機感,智即聖應,
感應名局,因緣則通。二、「若就」下,互通凡聖。因
親緣疎,互論因發、互論緣助。二、「名觀」下,問所
成名號。因緣是實法,名號是假人,攬實成假
也。二、佛答,二:初、分科。二、「數者」下,隨釋,三:初、總
答,二:初、貼文,二:初、明機,四:初、標人數,二:初、舉
多數,三:初、牒經略示。經文所舉百千萬億、非
謂十界共有此數、蓋指一業有如許人。二、「如
一」下,同受一苦。以苦驗人,知同一業。若不然
者,那得同受一品苦邪?三、「將此」下,以例諸趣。
二、「所以」下,明多意。凡地發心尚能遍攝,果中
濟物豈有所遺?境眾等者,機薪若多,應火必
盛。二、遭苦,二:初、成上義顯無量,二:初、以別業
該同受。上言百千是同業者共受一苦,今言
諸苦即是有諸百千萬億。二、「用此」下,以此意
歷十界。界界有諸百千萬億,《華嚴》明數極至
不可說不可說。二、「今言」下,對別答彰遍該,二:
初、明總答。文略意廣。上明諸苦實遍十界,苦
由惑業,即顯能脫十界三障,廣豈過此?二、後
別答。文廣意狹,別答七難。約觀行解始通三
乘,今之總答文該十界。三、聞名,二:初、遭苦聞
名共作機。由過現惡故遭諸苦,復由二世之
善而得聞名。《妙玄》云「從闡提起改悔心,上至
等覺皆有善惡相帶為機。」二、「聞有」下,四、聞三
慧俱能感,二:初、釋相,二:初、別指四教四聞。三
藏能聞所聞皆是實有,通教即空,別教即假,
圓知能所皆是法界。聞既有四,思修亦然。故
《大本疏》解我聞,有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
不聞。二、「若能」下,正示圓教三慧。前三聞慧不
得圓聞,圓教聞慧四種遍達。達四皆是不聞
不聞,即聞而思何依何著?二慧導行、一心稱
名,名圓修慧。二、「此文」下,結示。四、稱號,二:初、牒
示事理。二、「若用」下,各示稱念,二:初、事,二:初、明
一心。有相續一心、有數息一心。二、明稱名。今
文但稱所歸之名,未稱能歸之辭,故是略非
廣。二、理,二:初、明一心。心有生滅,不名為一。今
達心性非四句生,既本不生亦復無滅,乃名
一心。然立一心,對他成二。若無一無心則無
諸無法,畢竟叵得,名理一心。言達此心者,即
是體達事中一心。二、「知聲」下,明稱名。既達心
空,從心所生一切皆空,故令聲響能稱所稱
皆非生滅,故曰理稱。事未必理,理必具事。以
此為因,安不感聖?二、明應,二:初、分科。二、「應有」
下,隨釋,二:初、明應相,二:初、判偏圓益相。三教
作意應不一時,圓任運應一時普遍。二、「眾機」
下,明機應速相。觀音應赴心內眾生,眾生機
感心內觀音,若不然者,不遍不速。二、「皆得」下,
明解脫,二:初、約多機顯圓應。故前釋人數云
此舉眾境機多以顯觀深應大。二、「或時」下,約
三速再貼文。經云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
聲皆得解脫。如何觀之能令眾苦普皆解脫?
說聽之者宜善思之。二、「問十」下,料簡,二:初、明
十界機應俱時遍,二:初、以多機差別難。二、「答
譬」下,以四事圓普答,五:初、以四喻示。二、「菩薩」
下,約四法合。三、「安樂」下,引此經證。智慧寶藏,
證財智二。四、「又如」下,又三喻顯。五、「又是」下,示
三昧力。中道為王,統攝二諦,一心圓入,十益
普霑。觀音入此三昧,即是遍入一切眾生心
性,常以三昧之力與其十番之益。但由機感
親疎,致使利益深淺。王三昧在《妙玄》第四十,
益在第六。二、「問一」下,明一心事理立能感,二:
初、久稱無効問。二、散心乖法答。若能一心稱於
事理,其猶形對影生、聲騰響答。第二、別答,二:
初、分科敘意,二:初、分科。二、敘意,二:初、敘他師
意,三,初、立三機,三:初、「有人」下,定三業前後。二、
「通論」下,論三機與拔。免難是除果,離毒是除
因,得子是與樂。三、敘三番料揀,三:初問:那忽
與樂者?古以得子為樂故也。答云:少分與樂,
不礙悲門。二問:禮拜乞子示求樂果,何不令
求戒善等業為樂因邪?答:樂果稱意,可引人
求修因勤苦,非引接法。其文在後者,十九說
法廣示修因也。三問并答可見。二、「有人」下,立
七難,二:初、明雙隻。鬼開去來者,去謂飄墮其
國,來謂到此惱人。王論輕重者,被害則重,檢
繫則輕。體則是五,開則成七。二、明次第。鬼王
相間者,三鬼國難、四臨害難、五來惱難、六枷
鎖難,三四相比,鬼難在海國則重、王難在城
邑似輕;四五相比,王難或死故重、鬼惱或不
死故輕。各論輕重故云相似,乃相間也。三、「有
師」下,立八難,二:初、一師立;二、一師破。二、「今明」
下,明今師意,二:初、明三機,二:初、斥他非,二:初、
斥情卜聖應;二、「今不」下,斥悲門與樂。
二、「今言」
下,明今意,二:初、隨世立次。此娑婆國,聲為佛
事,口機為初。意根冥密,起必先身。身業麁顯,
後心而動,三業之次豈不然乎?二、「若尋」下,聖
應無謀。且隨世俗立次如前,據聖無謀即扣
即應。二、「他既」下,明七難,二:初、明次第,二:初、且
一往立次。從重至輕,一往次第。二、「至如」下,誡
不可定執。二、「問諸」下,明所表,二:初、以難多唯
七責。二、「答此」下,以七難表六答,二:初、正示表
意,二:初、通明七六。經明七難,不止在事,故約
觀釋通亘三乘。若無所表不能該深,故約七
難以表六種。外水火風表內三種,刀鎖堅礙
表內地種,王等有情可表識種。大千世界雖
非正難,是難所依,可表內空。二、「云何」下,別示
空識,二:初、明表相。二、「空為」下,明為難,二:初、空。
雖非正難,而是難由。若論觀行,亦為所觀二
識。識起愛見,必該通別二種愛見。二、「所以」
下,結示唯七意。二、「一火」下,依義釋文,三:初、
口機,二:初、明七難,七:初、火難,二:初、科意,
三:初、節經文;二、「上總」下,敘經意;三、「釋諸」
下,列義門。二、「貼文」下,隨釋,三:初、貼文,四:初、
持名,二:初、釋文義,二:初、釋持名。秉持屬
口者,《大論》云「出入息是身行,覺觀是口行,
受為心行。」秉持之心既是覺觀,故屬口業。
二、釋若有。挑字去聲,不定貌也。二、「餘皆」下,明
先後,二:初、敘古。謂是互出,其義不然。二、今釋,
三:初、約義釋。二、「如慈」下,引事勸,二:初、引事證。
此是男子名慈童女,鬻薪養母督於孝誠,後
欲涉海,母抱其足不欲兒去,違母掣身絕母
一髮。海上失伴,入諸寶城,多歲受樂,行孝
報也。後入鐵城,火輪著頂,絕髮之報;若專行
孝,不遭火輪。二、「行人」下,勸憶持。三、「火難」下,約
重結二遭苦三應。四、「威神」下,結。二、「次約」下,舉
事,二:初、示二人著傳。二、「其傳」下,舉四人免難。
三、「就觀」下,觀釋,三:初、通標列。報是事火,眼見
身覺。業與煩惱但有燒義,令世善業及三觀
壞故名為火,是以稱為就觀行釋。
問:三觀所
對唯在煩惱,縱兼遠障只至於業,事相火等
全不妨觀,何得果報預觀釋邪?
答:經列七難,
止在人中。智者深窮,救難之功在王三昧,即
二十五有真常我性,觀音證已,乃能遍拔眾
生之苦。於一一有十番破障,令與我性究竟
冥一,方盡大士拔苦之用。然十番破不出三
障,若盡理說,於一一番皆破三障,今欲易解
從增勝說。報且在事,業屬有漏,唯惑至極。觀
音修習王三昧,時,具有弘誓拔於法界三障
之苦。故今眾生三障苦逼,一心稱名皆得解
脫。其義若此,豈得不論果報火等。應知吾祖
說觀世音圓修三昧,圓發僧那、圓入法門、圓
救諸難,意令行人倣之修入。所列三障,豈獨
即今修觀之境,亦是將來所拔之苦。故知具
示七難淺深,正論觀行始末之相也。
二、「果報」
下,示分劑。報業煩惱,始自博地終至等覺,皆
具此三,故《輔行》明分段土至實報土各有三
道。分段三道,謂見思惑為煩惱道,煩惱潤業
名為業道,感界內生名為苦道。方便三道,謂
塵沙惑為煩惱道,以無漏業名為業道,變易
生死名為苦道。實報三道,謂無明惑為煩惱
道,非漏非無漏業為業道,彼土變易名為苦
道。今從增勝而說,故約事火而為果報只至
初禪,輪迴之因以為業火故至有頂。三觀所
破方名煩惱,故通三乘。下去諸難,其意準此。
三、「果報火難」下,隨次釋,三:初、果報火,二:初、遭
難,三:初、通明處;二、「如阿」下,別示相;三,「凡一」下
總結數。四趣四洲六天初禪,若加梵王合云
十六,同在初禪且云十五。二、「持是」下,感應,二:
初、機成獲脫。二、「直就」下,指數斥局。直就果報
地上清涼,驗於舊解所失者眾。因華已去九
番破有,他不聞名。二、「次明」下,惡業火,二:初、遭
難。二初明修因。上之所明於現報上求免苦
厄安其果身。今所論者,修行戒善及八地定,
求於未來人天樂果。二、「多為」下,明遭火,三:初、
釋相。宿習破戒、十惡業等,於修持時起作障
難,使戒定等善業不成,名為被燒。有頂等者,
然有漏善極非想定非惡業火,無所有下即
為惡業。且欲示於惡通三界,故引之耳。二、「術
婆」下,引證,二:初、引事。術婆伽婬欲熾盛火起
燒身,此即業火能生事火,驗三種火其性不
別。二、「金光」下,引經。三、「能破」下,被燒。上升之善
既為所焚,乃隨惡業牽墮於下。二、「若能」下,感
應,三:初、成機得脫。二、「故請」下,引消伏證。梵行
者,淨行也,謂大小諸戒是三乘之人清淨之
行。十惡是能破,梵行是所破。三、「由斯」下,用此
文結。三、煩惱火,二:初、就機應解釋,二:初、明偏
圓機感,二:初、別釋二:初、約聲聞廣示。見思之
因、分段之果,四心流動、三相遷移,名為火宅。
競共推排爭出此宅,若非一心稱觀世音,或
當墮落為火所燒。此教觀音身在此岸、度人
彼岸,故令聲聞得二涅槃。二、「次明」下,例餘位
俱機。劑於通教見思為火,別教正以塵沙為
火,圓教初後無明為火。上之二土通名變易。
未能伏斷無明惑者名鈍根人,若能伏斷稱
利根人。伏在方便,斷窮實報。二、「凡有」下,總示,
二:初、修觀被燒。唯除求離果報火者,戒善已
上皆名修道,故云九番。並為五住惑火燒者,
修因禪定,亦被愛惑三住所燒,況三毒業見
思通攝。二、「稱觀」下,稱名得脫。各依本法而修一
心及以稱號,若成機者無不得脫。
二、「問菩」下,
明漸頓慈悲,二:初、問起。如上所明二十五有
三障苦難,十番令脫。未知大士修何方便、證
何法門,得如是力?二、「答菩」下,釋出,二:初、略示。
二、「所以」下,廣釋,二:初、明漸次、二:初、修觀本誓,
三:初、果報慈悲。既於元始發菩提心,凡曰見
聞終期濟拔。二、「受持」下,修因慈悲。略云禁戒,
須兼根本十二門禪,以其業火皆能壞故。三、
「修無」下,無漏慈悲,二:初、事定。若據根本,味禪
之外有根本淨禪,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
禪,此等亦帶無漏,能滅煩惱。今但從觀骨光等
為無漏者,蓋取出世事禪之中有火名者辯
其觀相。此乃以事禪之火,滅見思之火。然事
禪有四,即觀、練、熏、修,觀謂九想、八背捨、八勝
處、十一切處;練謂九次第定;熏謂師子奮迅
三昧;修謂超越三昧。今於四中但舉觀禪中
三不引八背者,以八背中無火名故,蓋隨便
也。初云白骨流光者,即九想中於第八白骨
修八色流光。言八色者,見地色如黃白淨潔
之地,見水色如深淵清澄之水,見火色如無
煙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逈淨之風,見青
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薝蔔華,見赤色如春
期霞,見白色如珂貝雪,見色分明而無質礙。
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二內有色
相外觀色多、三內無色相內觀色少、四內無
色相外觀色多,此四句末皆云若好若醜,是
名勝知勝見。五地勝處、六水勝處、七火勝處、
八風勝處,此於緣中轉變自在,觀心淳熟勝前
八色故也。十一切處者,一青一切處、二黃一
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五地一切處、
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九空
一切處、十識一切處。此於所觀普遍,即觀禪
成就也。二、「又觀」下,三觀。諸火者,報、業、煩惱及
事定中火,皆是三觀所觀境也,此境緣生故。
先即空、次假、後中,故成別觀。節節慈悲,誓拔
報業及三惑火。二、「今住」下,熏心起應,二:初、乘
誓赴難,三:初、真悲妙力。即是隣極,同體慈悲
冥熏眾生,令成機感垂應拔苦。二、「若事」下,眾
機關誓。眾生若起三種火時,與本菩薩所起
無殊,故關分果之悲,以答因中之誓。肇師云:
「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三、「若眾」下,一
時普救。別教雖則修有次第,證必圓融,故十
種機能一時應。二、「如華」下,引經證成,二:初、引
經。
問:今家判《華嚴》善財未見彌勒文殊已前,
皆是別教歷別法門。今文既云此火山者,名
為無盡法門,若入此門能知諸法。此門豈非
圓融義邪?
答:此唯於火法門中能知諸法,不
能於餘法門知諸法故。以彼經云「我唯知此
一法門」,故知仍是教道之說。
若爾,此之三昧
住何諦理、破何等惑?
答:既云無盡法門,又云
能知諸法,即是中道三昧破無明惑。故《釋籤》
明善財若於知識得實相三昧,則破障中微
細無明,多分並約教道不融破無明惑。二、
「舉彼」下,結示。觀音若是別教救於煩惱火者,
即如方便命婆羅門所修之相也。十番利益
者,乃是通結前來三番慈悲。二、「次明」下,明圓
頓,二:初、明本修圓觀慈悲。初心觀火不思議
境,即一火門具三千法。雖皆互遍相相分明,
即於此境發菩提心,誓拔眾生三障火難,誓
與眾生三種火樂。二、「若法」下,明入位法界機
應,二:初、釋,三:初、無謀而應。圓修圓證,以圓誓
願。熏圓力用,不動一心,救十火難。二、「雖無」下,
不分而分。圓普之悲,徹底而拔實非前後,淺
深應之但就機感。三障分齊對二十五王三
昧力;自成多少免果報火,當於十五王三昧
力;修有漏善免惡業火,當二十四王三昧力。
關何一邪?若除惡業不用非想,若成善因不
用地獄,以地獄因無成就故,非想之因無破
除故。故修因惡業極上極下互論,不用一三
昧也。二乘已去至圓入中,節節皆用二十五
有王三昧力。三雖應下,入而不入,雖入諸有
三障之火,以其體了即空假中故,無相可得,
何有能燒及所燒邪?二、「菩薩」下,結。二、「常途」
下,示己他得失。如幻三昧破閻浮有,具論十
番。他師唯知果報一益,故云少分。
二、水難,二:
初、列義門。二、「貼文」下,隨門釋,三:初、貼文,二:初、
科經。二、「問何」下,釋義,三:初、遭水,二:初、問。二、答,
二:初、就水難答。二、「火難」下,對火難答。二、稱名。
三、「水論」下,蒙應。二、引證。三、觀釋,二:初、列三水。
從增勝意,同前火難。二、「如地」下,釋三水,三:初、
果報,二:初、遭難。二、「是時」下,機應。二、「次惡」下,惡
業,二:初、遭難。放捨浮囊等者,《大經》云「如人帶
持浮囊欲度大海。有一羅剎乞此浮囊,初則
全乞,其人不與。次乞其半,次乞三分之一,次
次乞手許,後乞微塵許。其人念言:『若與塵許,
氣當漸出。何由度海?』故悉不與。護持禁戒亦
復如是。常有煩惱羅剎令人破戒,若破根本
如全與,破僧殘如半與,破捨墮如與三分之
一,破波夜提如與手許,破突吉羅如與塵許。
所破雖少,若不發露則不能度生死彼岸。菩
薩護持重禁及突吉羅等無差別。」今明惡業,
故言放捨。二、「若能」下,機應。三、煩惱,二:初、明機,
二:初、論惑水,二:初、通。明諸有水,菩薩香象足
雖到底,若未達岸寧免被漂。緣覺觀集而為
初門,故云愛水增長諸有。二、「二乘」下,別示四
教機,二:初、示聲聞;二、「次支」下,例諸位。支佛修
行不立分果,深觀緣起久種三多,福慧既隆
預侵二習,雖未發真,四流莫動,名得淺處,頓
證極果安到彼岸。通教菩薩正盡得淺,習盡
到岸,變易二土同以別惑而為中流,上品寂
光方為彼岸。二、「復次」下,示四流。常途四流只
是界內之惑,今取別惑方名無明,故知即與
五住無異,但合色愛及無色愛為一有流耳。
二、「菩薩」下,明應。前之十番各有修相,皆所被
機求脫之事;今說本觀二種修相,皆是觀音
垂應之本。二、初通示二觀慈悲。兼別觀者,略
有二意:一者此教初心立行雖依漸次,以知
中實後心,能證王三昧故;二者欲以歷別之相,
顯於圓融一念具故。摩訶止觀十乘之初,先
明次第,顯不次故。今釋此品,本觀皆兩,有茲
二意。二、「所以」下,別明三昧漸頓,二:初、漸,二,初、
漸修。元始發心,上求下化。水光三昧,即觀白
骨八色流光中一色也。水勝處等,例如火難
中說。二、「今成」下,頓應,二:初、乘誓赴難。漸修頓
證,常鑑法界。十番機緣三障水漂,對於因中
節節誓願,令彼一切皆得解脫。二、「如華」下,引
經證成,二:初、證。託於事海,觀三障海。十二年
者,十二緣也。漸漸轉深見海十德,十觀成
也。生大蓮華,顯妙境也。天龍莊嚴者,具妙力
用也。有佛相好,常見盧舍那也。申右手者,權
智應也。摩我頂者,實智感也。即以感應道交
彰,始本分合也。說《普眼經》者,分得果法也。一
日所受至不能得盡者,一念心塵顯大千經
卷也。二、「當知」下,結。既如阿字具一切義,應知
亦是中道法門。但帶教道,唯知此一耳。二、「復
次」下,頓,二:初頓修十界趣水者,水為法界,攝
諸法盡,故言趣也。既立能趣及以所趣,故當
俗諦。水尚等者,所趣之水全體是性,無相可
得,無所趣故那有能趣?能所俱空名為真諦。
云何等者,水尚叵得,則無有趣。有趣既絕,不
趣自忘,即以雙非顯於中道。此之三諦同一
法性,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思議諦也。二、「如
此」下,頓應,二:初、明不應而應。《大經》云「慈若有
無非有非無名如來慈」,豈非三諦起慈悲邪?
前總難中,十界眾生受苦稱名,菩薩即時觀
其音聲皆得解脫。不觀十界即空假中,那得
一時離於眾苦?良以三諦是生本性亦聖果
源,無有二體,故同體悲方能圓拔。二、明不分
而分。大意同前火難中說,今以四流對諸位
難。四教入空離於有流,等於見欲二流也。假
於有流無染濕者,假雖彼空亦不著有,以雙
流故。應知假顯,空亦彌著,名平等觀,義在
於斯。中破無明,如常所說。
三、羅剎難,二;初、列義門。二、隨門釋,三:初、貼文,
二:初、科經。二、「人數」下,隨釋,二:初:明難,五:初、舉
數,二,初、釋人數。若百若千或萬或億,以其泛
海必乘大舶,故云結伴不可獨往。二、「賢愚」下,
明入海。二、「次遭」下,難由,三:初、正釋難由,二:初、
證風非證難。以古師足風為八難,故據結
文但成鬼難。二、「難由」下,推。風是難由,若展轉
推之,皆是難由。於諸由中,風由最切,是故經
文特言風耳。二、「七寶」下,追釋寶物,二:初、分真
偽;二、示似真。三、「黑風」下,更釋風相,二:初、他解,
三:初、舊師立;二、「有人」下,他人彈;三、「今還」下,今
例難。二、「請觀」下,今釋,二:初、經明風色;二、「風加」
下,風黑怖甚。三、「羅剎」下,遭苦。羅剎鬼者,本毘
沙門天王所管。有其二部:一曰夜叉,捷疾鬼
也;二曰羅剎,食人鬼也。遍在諸處,然其本居
海外有國。或人飄往其國,或鬼來此惱人,皆
由惡因相關故也。四、「一人」下,明機。五、明應。二、
「何意」下,結名。二、約事。三、觀釋,二:初、明風義不
局世界中風,果報風也。黑業名風,至失人道
善寶,皆惡業風也。失無漏財,煩惱風也。以下
第五又明鬼難,具明三障惡鬼之義故。今觀
行且從難由風義。而示欲於六種,明別圓觀
即是一切觀境之式。二、「從地」下,釋風通三障,
三:初、果報,二:初、遭苦,二:初、上至三禪。二、「如僧」
下,下遍諸趣。僧護比丘明四阿含,為眾知識。
五百商人入海採寶,來就世尊,請此比丘船
中說法。佛知有益,許之令去。船還海岸,登陸
而行,夜宿樹下。商人早發,忘喚比丘,因茲
失伴,獨行山林。見僧伽藍比丘住處,若飲食、
若房舍、若溫室、若園林、若田地、若受用,皆是
苦具,日夜之間受種種苦,有百餘條。僧護問
故,皆答云:「當還問佛,自當知之。」既至佛所,
具陳所見。佛皆答之,悉是比丘破諸禁戒,毀
壞常住侵用眾物,於彼海山受地獄苦。學者
覽之,足以自誡。二、「當此」下,明機應。二、「次明」下,
惡業,二,初、遭難。三塗約果,愛見約因,皆由宿
業,令起愛見墮於三塗。貪欲之心如羅剎婦,
破戒定善如隨食子,失人天報如食其夫。二、
「急須」下,機應。三、「次明」下,煩惱,二:初、明機,二:初、
聲聞。聖財不出七種,一聞、二信、三戒、四定、
五進、六捨、七慚愧,慧行即無常析觀,行行即
不淨慈心等。二行約凡位所修,七財約聖位
所得。二、「次明」下,諸位。八倒風者,支佛六度通
別圓入空之觀以常等為倒,假中變易以無
常等為倒。用正觀一心稱觀世音,即出二邊
惡鬼境界,即能達到中道寶渚。鬼義合前後
章,前即此章,貼文約事,後即第五鬼難章也。
二、「法界」下,明應,二:初、通示二觀慈悲。別雖漸
修,果能圓應。二、「菩薩」下,別明三昧漸頓,二:初、
漸,二:初、修時逐行起誓。二、「今入」下,明證時隨
難相關。二、「若作」下,頓,二:初、修持三諦圓融。
風字門者,如《請觀音疏》釋六字章句,以六道
等為六字門。良由六道體是法界能通實相,
故名為門。今以風字為門,其義亦爾。字者,召
法之辭。二、「若分」下,用時一念差別。
四、刀杖難,
二:初、列門。二、解釋,三:初、貼文,二:初、科經。二、
釋義,三:初、遭難。二、稱名。三、「今言」下,蒙應,二:初、
據文消釋。二、「問」下,對前料簡,二:初、問;二、答。
二、約證。三、觀行,二:初、通示三障。二、「從地」下,別
釋三相,三:初、果報,二:初、明遭難。娑伽龍王本
宮安住興雲降雨,六天四域修羅龍鬼感見
不同,天見華寶、人得清水、修見刀劍。二、「若能」
下,明機應。二、「次明」下,惡業,二:初、遭難。惡業所
感三毒熾然,近障戒定,遠妨三觀。言思絕處,
即微妙心。二、「起怖」下,機應。三、「次明」下,煩惱,二:
初、機,二:初、聲聞,二:初、遭苦,二:初、釋相。二、「故大」
下,引證。彼經云「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
篋,令人養飴瞻視臥起。『若令一蛇生瞋恚者,
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聞已捨篋逃走,王
時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之。密遣一人詐為
親友,而語之言:『汝可來還。』其人不信,投一聚
落,都不見人、求物不得,即便坐地。聞空中聲:
『今夜當有六大賊來。』其人惶怖,復捨之去。乃
至路值一河,截流而去云云。」合云蛇若害人,
不墮惡道;無三學力,必為五陰旃陀羅害;若
不識愛,為詐親誑;觀於六入猶如空聚,群賊
住於六塵六入,欲捨復值;煩惱駛流,應以道
品船栰、運手動足過分段河。十住未免,唯佛
究竟。經文本喻三乘始終,今喻聲聞觀法。十
二因緣關禁如城,黑白不動三種之業繫屬
如館,五欲為害如拔刀人,魔境難出如門被
守。二、「爾時」下,得脫。二、「次明」下,諸位。各以本觀
一心稱名,即時解脫。二、「復次」下,應,二:初、漸,二:
初、明本誓。隨見隨修皆起誓願,拔於眾生三
障刀杖。二、「今住」下,明赴機,三:初、赴機相。三昧
神力稱本諸誓,一一能拔。二、「刀杖」下,所住法。
以七種難,表內六種對於觀門,此地種門今
修成也。三、「如華」下,引經證。六種遍收一切觀
境,刀杖堅礙屬地字門,故引屋壁。地種能現
諸佛及能發明善財定慧一切功德,當知地
門能成普應。二、「復次」下,頓,二:初、圓修。地為法
界,生佛依正無不趣入地字法門。當知一塵
無不具足三諦等者,一塵即空、一切皆空,假
中亦爾。二、「圓起」下,頓應,二:初、總示。三諦慈悲
無不遍攝,故能一時遍拔眾苦。二、「若欲」下,分
別。圓悲該亘不可別論,若欲易知對機分別。
四洲、四趣、四王、忉利,此之十有,有事刀杖,能
感一十王三昧力。修有漏善遮惡刀杖,感二
十四王三昧力。四教三觀一心稱名,感二十
五三昧之力。
第五、鬼難,二:初、列門。二、「貼文」下,
隨釋,三:初、貼文,二:初、科經。二、「三千」下,釋義,四:
初、標處,二:初、大千假設;二、對上料揀。二、遭
難。三、稱名。四、「鬼所」下,蒙應。恩威即是折攝二
門,以恩攝故害心惡眼二俱休歇,以威折故
惡害亦然。二、約事標而不釋,合注云云,上羅
剎難已彰其事,故不重說。三、觀解,三:初、果報,
二:初、明難。諸天等者。瞋增諸惡助鬼之威,慈
為善本消鬼之勢。行者當知,若多瞋恚,常與
惡鬼同其事業;若常慈悲,與佛菩薩同其出
處。二、「如是」下,明感。二、「次明」下,明惡業,二:初、明
難,二:初、鬼動三毒。雖是惡鬼使人婬佚,亦是
婬業所召,以其多起婬思,致令婬鬼得便。瞋
恚邪見亦復如是。又是宿業互相招集,故於
今日同造惡因破於善業。二、「三毒」下,諸惡名
鬼。如前業火業水業風,故今諸惡得名為鬼,
皆以三毒而名惡業,與煩惱何異?任運起者
名為煩惱,卒起決定能動身口名三毒業。今
既能破五戒十善,必非任運貪瞋癡也。人天
散善名為動業,四禪四定名不動業。二、「若能」
下,明感。三、「次明」下,煩惱,二:初、機,二:初、明難,二:
初、所遭難,二:初、明滿大千。男性剛利如見推
劃,女性柔染如愛纏綿。二、「何以」下,遍三界。二、
「此鬼」下,遭難人。小草已上八番行人,俱為煩
惱鬼之所害。二、「若稱」下,明感。見愛塵勞即染
而淨,是故淨名取譬,侍者隨意所轉。二、「次明」
下,明應,二:初、漸,二:初、隨修立願。如訖拏迦等,
即《請觀音經》緣起也。毘舍離,此翻廣嚴,彼國
人民遇大惡病,眼赤如血兩耳出膿,乃至六
識閉塞猶如醉人,有五夜叉名訖拏迦羅,吸
人精氣。二、「於諸」下,乘誓普救,三。初、示相。漸修
頓證法身自在,法界眾生三障鬼難關於本
誓,一一救之,能令諸鬼皆為佛乘。二、「如華」下,
引經。斯是菩薩住鬼法門,能以鬼身廣作佛
事,三障之鬼或破或用得自在故,一切鬼難
一時普救。三、「故知」下,結益。二、「若圓」下,頓,二:初、
明圓觀慈悲。識種乃通,今約鬼修。別從愛見
識種為境,一識一切識、一切識一識,非一非
一切、而一而一切。此是鬼門十界,三諦依此
妙境真正發心乃能遍應。二、「若分」下,明隨機
分別。事鬼既能惱於帝釋,故地居天四洲四
趣感於十種王三昧力,餘義同前。
六、枷鎖難,
二:初、列門。二、隨釋,三:初、貼文,二:初、節經。二、
「上臨」下,釋義,四:初、標罪。二、「在手」下,遭難。三、「鳥
死」下,稱名。曾子云:「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
將死,其言也善。」四、蒙應。二、約事。三、觀釋,二:初、
正明枷鎖,三:初、果報,二:初、明難。事繫唯在四
趣三洲。二、「若能」下,明感。二、「次明」下,惡業,三:初、
明難。二、「若欲」下,明感。三、「故經」下,引經。廷尉
檢繫可有散時,妻子錢財繫無脫日。望現在
等者,只今妻子及錢財等亦業亦報。何者?若
從現說名之為報,從過去說名之為業。應知
障善皆是宿惡,此之宿惡或已成報,乃附報
為障,即今妻子及自身依報等也。若未成報,
今在業道,亦自有力令善不成。又今妻等不
定為障,若於往世同營善因,今則能為修道
助緣,如妙莊嚴王因妻子故見佛悟道,現見
有人妻子勸善畜財能施。今從惡因所感,妻
等名鎖名獄,若歸觀音則成報之業及未成
者是惡皆息。三、「次明」下,煩惱,二:初、明機,二:初、
約聲聞,二:初、約小釋,二:初、明難。凡夫見思全
在,初二三果思惑未盡,皆名有罪;羅漢思盡,
名為無罪。《大品經》指學無學名為大龍,故云
摩訶那伽。學人殘思名為有罪,無學斷盡名
無罪,俱未無餘,名同在獄。既有果身,寧逃五
陰及以三相?乃名檢繫。權實等者,此約有罪
示也。礙於二智提拔名杻,妨於二行進趣名
械。小以斷常為中道枷,能障五分為法身鎖,
只是見思對於所障,得杻等名。二、「稱名」下,明
感。二、「此復」下,明通大。若就通惑論杻械等即
藏通人,若就別惑明杻械等即別圓人。二、「次
明」下,例諸位。二、「若論」下,明應。因中漸頓慈悲,
果上圓普與拔,皆如上說。二、「若三」下,兼明空
識,二:初、普應,指前。二、「論其」下,本觀今說,二:初、
漸,二:初、本觀慈悲,二:初、隨觀示。一切煩惱是
識所為,識最是難。空雖非難,能來難故,空亦
名難。空為業者,亦是業由身內有空,故能動
作造於業因。外空亦然。空為惑者,於境迷悟
成障成理。一切法邪、一切法正,而於節節起
誓與拔。二、「故淨」下,引經證。〈入不二法門品〉明
相菩薩曰:「四種異、空種異為二。四種性即是
空種性,如前際後際空故,中際亦空。若能如
是知諸種性者,是為入不二法門。」既云四種
性即是空種性,就性明空,空是中理。此以中
理不於事二,彼約五種即性故不二。今明六
種豈不即性?得經意故,加於識種,彌顯不二。
若其空識不即中道,將何以為王三昧體?二、
「成王」下,乘誓應赴,二:初、示相。二、「華嚴」下,引證。
見空實相,能於虛空立種種事利諸眾生。二、
「若作」下,頓,二:初、空識圓修。諸門觀法多推心
識,從近從要初心易故。人根不等,有宜觀外
而得益者。四念處中,下界眾生多著於外,故
令攝境觀於內心。上界眾生多著內心,故令
觀色奪於內著。今觀空種亦是色類,唯是一
色,空外無法,故一切十界悉趣空門;空即三
諦,故一切法皆即三諦。三諦慈悲,無生不攝。
二、「起無」下,慈悲普應。
第七、怨賊難,二:初、列門。
二、「貼文」下,隨釋,三:初、貼文,二:初、正釋怨賊,二:
初、科經。二、「難處」下,釋義,四:初、標難處,二:初、明
處。二、「次明」下,明難,二。初、釋滿中。二、「怨者」下,
釋怨賊。二、「二標」下,遭難人,二:初、示四義。二、「商
者」下,釋四義,四:初、釋商主。二、「既有」下,釋商人。
三、「既涉遠」下,釋重寶。以人眾路遠,顯所齎寶
貴。四、「險路」下,釋險路。以處以人,二事釋險。三、
「機者」下,明有機,二:初、示經四義。二、「所以」下,通
釋四義,二:初、明前三助進,二:初、釋,二:初、明設
三所以。一心稱名為計策者,更無過此,知德
可憑,其膽則定。二、「若不」下,明無三不進。二、「故
知」下,結。二、「三義」下,明後一能感,二:初、明因三
故唱。二、「南無」下,翻梵就華。四、明蒙應。二、「次結」
下,寄結口機,二:初、舉經。二、「今言」下,釋意,二:初、
約威力明。二、「巍巍」下,約字義顯。二、約事證。三、
觀釋,三:初、果報。二、「修善」下,惡業。修善治惡,若
惡多善少惡即怨賊,若善多惡少惡為僕從。
氷炭之勢多能滅少,繫念成機惡銷善立。三、
「次明」下,煩惱,二:初、略明機,二:初、通明四行遭
賊。以前六遍,備明八番破惑感應,故今怨賊
但明四行。遭煩惱賊將歷四教,自攝八番。言
四行者,一戒法受持、二聽習教理、三研修正
觀、四正助合行。出世行人要先稟戒隨境護
持,持心習教憑教顯理,稱理修觀以正導助。
若非此四,入聖何期?初、「商主」下,戒中三句明
受、一句明持。五塵能殺持護之心,名戒怨賊。
次、「或法」下,聽法中,師徒說聽皆欲依教而顯
至理。此二俱得名重寶者,以其詮旨,得則俱
得、失則俱失,其猶識指方乃見月。故知解教
誠為不易,何況理乎。而其徒主兩喜雜魔,二
寶俱失。師為利故說,徒為名故學,斯之兩人
皆成魔業。或師瞋弟子、或弟子恨師,亦是二
人值於魔事。「或心」下,修觀中,心王若正,心數
亦正,王數同求正智之寶。三毒覺觀能劫此
寶,最為怨賊。「或般」下,正助中,正觀般若導五
助行,共顯理寶。般若如知金藏,五度如用功
掘出。六蔽之賊害此二因,還今藏隱,是名怨
賊。二、「將此」下,歷諸教明感。四教行人一一須
四,若遇怨賊一心稱名,四行皆就。二、例明應。
例前六種,故略不說。第二、意業機,二:初、列門。
二、「貼文」下,隨釋,二:初、貼文,二:初、科經。二、釋
義,二:初、正明意機,二:初、總示經文。二、「通稱」下,
通釋經義,三:初、依經論釋三毒,二:初、通釋,二:
初、明單複。云貪、瞋、癡,此三單也。今從複列,故
云婬欲、瞋恚、愚癡。《大本疏》云「自愛為欲、愛他
為婬,自忿為恚、忿他為瞋,自惑為愚、惑他為
癡。」二、「有人」下,明多少,二:初、他明少。二、「意謂」下,
今明多,二:初、立少乖經。二、「今明」下,明多能感。
毒之多少,由習重輕;求之進不,由機有無。無
機者,毒多毒少俱不求離;若其有機,毒之多
少俱能求離。古人不解,執多不求;今明能念,
任多亦離。二、「大論」下,別釋,二:初、正別釋,三:初、
貪欲,四:初、《大論》明宿因,意同此經。謗經之罪
歷諸惡道,縱得人身,婬欲熾盛不擇禽獸。若
不求離,復淪苦趣無解脫期。二、「不擇」下,現事
明過患。術婆伽緣,略如《玄記》。褒姒者,褒國之
女也。周幽王伐褒,褒人以姒獻之,王甚惑
之。初幽王與諸侯約,有寇即擊鼓舉烽,諸侯
來赴。及惑褒姒,褒姒無笑,王欲其笑乃擊鼓
舉烽,諸侯皆至而無寇。姒乃笑。又好聞裂繒
之聲,發繒裂之,以適其意。及申侯與犬戎兵
至,擊鼓舉烽,諸侯以為如前見欺,無復至者,
遂敗。三、「淨住」下,二經明蟲鬼。各是有情,以共
業故資人倒惑。又《阿含》云「婬亦有鬼,鬼入心
則使婬佚無度。」四、「如大」下,《大經》明多少。習果
若成,報果在即,故云熟也。如人災至,合當王
憲,即有惡人獎助為惡。蟲鬼如助者,地獄如
王憲,此多欲相也。若反此者,名為少相。二、瞋
恚,四:初、約喻明瞋相。二、「故遺」下,二經明障道。
慈是一切善法根本,瞋既乖慈,名劫名障。百
法明門者,即障別圓地住所證之法也。《仁王》
云「初地得百法明門,二地得千法」等。《地論》云
「入百法明門增長智慧,思惟種種法門義故。」
百法者,應如《百法論》所明。三、「大集」下,二經明
魔業。佛以慈定能伏天魔,是知瞋心為魔所
降,習近瞋恚是報熟時。四、「若例」下,例上有蟲
鬼。若蟲鬼潛伏,是瞋少相。三、愚癡,二:初、明過
患。三句明於邪癡之相。如大經者,合云習近
愚癡是報熟時,此乃邪癡習報二果。癡心習
成,地獄報熟也。二、「例前」下,例蟲鬼,多少隨人。
二、「三毒」下,總結過。二、「欲離」下,約伏斷明得離,
三:初、示念得離。二、「有人」下,斥非顯正,二:初、他
解非滅離。以由他師不解常念,致令三毒不
得滅離。二、「今謂」下,二經明盡淨。經直言離,那
專伏釋?若以念故唯能伏者,繫念六字能淨
毒根,至成佛道亦只伏邪。三、「今作」下,正明伏
斷果報修因。三藏菩薩此三伏惑,聲聞緣覺、
通別圓菩薩、方便土人、實報土人此七斷惑。
三、「問離」下,約問答明常念,二:初、約念非離惑
難。二、「答經」下,約念即智慧釋,二:初、略明正念
之德,二:初、即念明慧之功。念想觀智等諸名
字,有過有德、有偏有圓,須約六句定其法體。
故圓中念破偏小智,圓中之智破偏小念,偏
小之念修圓中智,偏小之智修圓中念,圓中
之念即圓中智,圓中之智即圓中念。以此六
句評法是非,方解一切經論名相。問家昧此,
故使非念而是於智;今此圓文既云常念,顯
非二邊有生滅念,雙遮雙照中正之念也。體
煩惱性是觀音身,不破煩惱不立觀音。破立
既忘能所斯絕,是為常念恭敬觀音,不離三
毒而離三毒。若有觀音可生緣念,若見三毒
須滅離者,此乃增毒,非離毒也。二、「若如」下,離
念說慧之過。二、「今此」下,委明修觀之相,二:初、
忘照各論四句。此之正念,染體既絕忘照不
妨,即照三諦即忘三觀。雖約四句唯忘三觀,
以雙非雙亦只是中,故不以色念忘俗也。以
色例於一切諸法,不以非色念忘真也,合云
不以非色非非色念,忘雙遮中也;不以亦色
亦非色念,忘雙照中也。約照三諦,復成四句,
亦以色念照俗也,亦以非色念照真也,亦以
非色非非色念照雙遮中也,亦以亦色亦非
色念照雙照中也。應知善忘假者方善照假,
善忘空者方善照空,善忘雙非方照雙非,善
忘雙亦方照雙亦。不須以空忘假、以假忘空,
雙非雙亦皆悉爾也。此就圓論念,即法界無
德不備,故作四句說之自在。終日忘四、終日
照四,如此方是常念觀音。二、「或次」下,漸頓
有諸四句。次第非念,忘四句也。次第論念,照
四句也。忘照本求離於三毒,故次第離亦有
四句。若得別教三觀之意,諸句可見。何者?如
照空時,必須忘空以遣著故;忘照成者,必離
見思。故此空觀有忘有照有離。次觀假、後觀
中,皆須論於忘照離三,若不次第忘照及離,
斯是圓觀,如向四句。二、「次就」下,觀釋,二:初、前
七番指上。果報已上至通菩薩,皆不能破無
作之集,別人雖破而在後心,今從初心故同
前指。二、「今但」下,後三番當說,二:初、三毒逆順
委示,二:初、約界外雙標。二、「今取」下,依法相廣
釋,二:初、逆順各示,二:初、順約煩惱釋。初明毒
害,二:初、二乘三毒,二:初、明毒相,二:初、合明三
毒。二、「開三」下,開成八萬。既有三毒須論等分,
四分各具二萬一千,是故成於八萬四千。界
內既爾,界外亦然。何者?以大乘說諸法不滅。
云斷惑者,但轉有漏而成無漏,入假入中。八
萬四千隨觀而轉,至果乃名八萬四千波羅
蜜也。二、「淨名」下,引經證。〈觀眾生品〉天女以天
華散諸菩薩大弟子上,華至諸菩薩即皆墮
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一切弟子神力去華
不能令去。爾時天女問舍利弗:「何故去華?」答
曰:「此華不如法,是以去之。」天曰:「勿謂此華為
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華無所分別,仁者自生
分別想耳。」乃至云:「結習未盡,華著身耳。結習
盡者,華不著也。」彼疏解云「華至菩薩皆墮落
者,表菩薩住不思議解脫,生實報土,已離別
惑,彼妙五欲所不能動,故華不著身皆自墮
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者,二乘但斷界內五
欲故,世間五欲所不能動;別惑未除故,為界
外上妙色聲之所染污,故訶言結習未盡華
則著身。」
下文料簡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何
關別惑?答:《大論》云「於聲聞經說為習氣,於摩
訶衍說為正使」,即是別惑。
二、「未斷」下,菩薩三
毒。同有此三毒者,望前二乘名同義異。前
但貪空,今貪俗中;前瞋生死,今瞋涅槃;前不
達真,即是中道為癡;今見中道,未得了了為
癡。如大樹折枝之譬者,《大論》三十云「譬如
澤有樹,名奢摩黎。枝觚廣大,眾鳥集宿。
一鴿後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時為之而折。澤
神問其故。樹神答云:『此鳥從我怨家樹來。食
彼尼俱類樹子來棲我上,或當放糞,子墮地
者惡樹復生,為害必大。是故懷憂,寧折一枝,
所全者大。』」彼喻菩薩畏於二乘壞滅佛乘心
也。二、「欲除」下,明機應,二:初、明正念機應。二、「永
離」下,明上土全分。生身菩薩若未得入別圓
地住、生方便土,故於變易論全未離無明之
惑。若在生身入地住者,即生實報,故於變易
除殘別惑。一變易土分於方便實報,異者只
由生身於無明惑有侵未侵不同故也。二、「次
明」下,逆約法門釋。以煩惱名立觀法稱,不順
常塗,故云逆說。然若不知性惡之義,云何三
毒而為三觀?於中二:初、明毒觀欲成,二:初、明
凡小毒少。法略於癡,人略菩薩,癡隨貪恚亦
名為少。菩薩偏假,三毒非多。二、「菩薩」下,示圓
人毒多,二:初、就毒名論大。語稍同前,意則永
異。前在二諦,偏論取捨,是可離法;今就三諦
說貪瞋癡,是究竟道,理性之毒莫不遍周,故
皆名大。五不受者,謂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
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
受亦不受。皆言不受者,即無生觀蕩於取著
也。前四,即離四句也;後一,謂觀亦自亡也。故
《大品》第三,身子問須菩提何故不受。答云:「般
若波羅蜜空故自性不受。」「無明」下,明癡毒,須
論即性,異前唯修。「又癡」下,明癡等若非即性,
豈皆如空不可盡邪?二、「如此」下,約法門明妙,
三:初、標列三門。理性之法德過一際,或稱毒
害、或稱功用;今明三毒是三法門,則佛菩薩
無不修證。二、「大慈」下,解釋。三相圓觀見思三
毒之境即三法門攝一切德,三:初、大貪法門。
大慈大悲者,諸佛以無緣慈悲普熏三業,於
十方世界普現色身而作佛事。慈悲之名雖
同四無量中,而體永異。四攝,一布施攝、二愛
語攝、三利行攝、四同事攝。眾生情所愛者即
是此之四法,以四接引導以正道而度脫之。
十力者,一是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
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
天眼力、十漏盡力。無畏者,即四無所畏,一一
切智無所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
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於八眾中廣說自他
智斷既決定無失,則無微致恐懼之相,故稱
無所畏。三昧,即百八三昧,解釋並如《法界次
第》也。二、大瞋門。般若,即三般若。四邊不可取
者,觀照般若即寂而照,不可以有取也。方便
般若即照而寂,不可以空取也。實相般若非
寂非照,不可以雙亦取也。而寂而照,不可以
雙非取也。迦毘羅城,如《玄記》。三、大癡法門。前
取捨二門雖具中道,而取門終以立法為宗,
捨門終以蕩相為主。今兩捨門,豈不具於二
邊?而終以雙非為體,不三而三,三門宛然;三
而不三,門門絕妙。初約無緣直示,二舉鑑像
難思,三引淨名杜口。三、引人證結。《諸法無行
經》云「諸天子白佛言:『世尊!文殊師利名為無
礙尸利、上尸利、無上尸利。』文殊語諸天子言:
『止止。諸天子!汝等勿取相分別,我不見諸法
是上中下。如汝所說文殊義者,我是貪欲尸
利、瞋恚尸利、愚癡尸利,是故我名文殊師利。』
乃至云『我是凡夫,從貪欲起、從瞋恚起、從愚
癡起。我是外道、是邪行人。』諸天子言:『以何事
故自言我是凡夫等?』文殊言:『是貪欲瞋恚愚
癡性,十方求不可得。我以不住是性中故,說
我是凡夫。』『文殊!汝云何名外道?』文殊言:『我終
不到外道,諸道性不可得故,我於一切道為
外。』諸天子言:『汝云何是邪見行人?』文殊言:『我
已知一切法皆是邪虛妄不實,是故我是邪
行人。』說是法時萬天子得無生法忍。」二、「欲滿」
下,常念感應,四:初、明機成德滿。二、「一切」下,明
諸聖所依。三、「故無」下,引無行經證。四、「一切」下,
結成佛法。二、「此三」下,逆順合談,二:初、被物雙
示。就三煩惱常念求離名為順說,約三法門
常念求滿名為逆說。滿離俱時,但約悉檀去
取說耳。二、「如華嚴」下,引經委證,三:初、證貪欲
逆順。說離欲際順也、隨類見女逆也。欲是煩
惱是故說離、欲是法門是故說住。即離即住、
唯離唯住,離深住深、離極住極。今觀世音乃
是際極住離貪欲,故一切機求離求住,皆須
常念。二、「又四」下,證瞋恚逆順。以調一切順也,
苦楚治罪逆也。恚害煩惱是故須調,瞋恚法
門是故須行。逆順無二,調行不偏,例前貪欲
其義是同。但欲是樂法,故作實事接物令離;
恚害是苦,故以幻事調他令離。若其機緣,宜
以實殺而得益者,即如仙豫殺婆羅門為瞋
法門,此乃假實互現例於貪癡。亦可幻設,但
得逆順相即之意,不拘假實也。三、「方便」下,證
愚癡假實。如前火難,具引經文逆順滿離,例
前二毒其義不殊。二、「次此」下,明二觀慈悲。例
前大士本修三毒滿離之觀,復見眾生為三
毒過之所惱害,亦見欲滿三毒法門,故起
慈悲,誓令眾生離三毒過滿三毒德。今成補
處,隣極三毒,故能任運遍法界應,普令眾生
滿離成就。然漸頓觀皆觀三毒,頓則滿離不
二而觀,漸則初心但觀於離,後乃滿離相即
而照。二、結意機。經文可見。
第三、身業機應,二:初、列門。二、「貼文」下,隨釋,三:
初、貼文,二:初、分經料簡,二:初、分經。二、「文云」下,
料簡,二:初、獨女求男問。二、「解者」下,女無子苦
答,二:初、他謬解。二、「今解」下,今正釋。二、「求男」下,
依經解釋,二:初、求願,二:初、大師銷文,二:初、釋
求男,二:初、唱經。二、釋義,二:初、分經三義。二、「願
與」下,略二解一,二:初、略願行。二、「德業」下,釋德
業。二、釋求女,二:初、唱經。二、「求女」下,解釋,二:初、
明存略意。二、「女人」下,明相貌意。二、「有人」下,章
安斥謬,二:初、斥非顯是,二:初、敘他謬立。宿植
德本眾人愛敬,此之二句據義猶是女之德
業。他師謬謂雙釋男女伏疑之文,意恐人疑。
男之智慧、女之端正,皆由修種忍智之因,非
聖能與,不修而得墮無因過,故出彼意云,眾
人咸謂觀音但能交會父母等也。二、「私難」下,
明今正義,二:初、難破,二:初、立義難。福慧受生
皆由緣辦,觀音既能與其生緣,何不能與福
慧緣邪?二、「難觀」下,引文難。兒不修因,聖不能
令有福慧者,眾不稱名,何故得脫?此以現文
破無因執,不用義解同心乞福也。二、「今明」下,
正立,二:初、釋。觀音用遍三千法界,於諸眾生
得大自在,無生緣者令植生緣,無福慧者亦
能令種,此等皆於中陰中作,故《中陰經》云「妙
覺如來以神足力,將於無量四眾八部入中
陰中,化作七寶講堂七寶座等。彼中陰眾生
七日至一日終者,盡令住壽。如來與化佛說
法教化,令七十八億百千那由他中陰眾生
起無上正真道意。」經說甚廣,尚能令彼中陰
眾生發菩提心,豈不能令植福慧邪?二、「今不」
下,結。二、結歎,二:初兩句解釋。四句經文雖是
結句,亦是釋疑,則可兩向。若宿植德本眾人
愛敬兩句經文,定屬生女德業句也。二、「問禮」
下,對前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引事。三、觀解,
二:初、明果報,二:初、無子苦。阿鼻地獄無求子
念。諸餘輕繫苦樂相間,六欲諸天皆有親愛,
故無子者而生苦惱。二、「禮拜」下,明機應。二、明
修因。有漏無漏一切善法不出定慧,即男女
義,皆須修習並名修因;不同諸難,別以有
漏之善名為修因,二:初、列章。二、「法門」下,釋義
二:初辯法門,二:初、以事表法,二:初、正表法,
二:初、表世間法,二:初、明苦集。無始至今常為
癡愛及根塵識習熏資熏,生於惑業無量男
女,此之眷屬一切眾生莫能捨離。二、「若外」下,
示外書。《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禮》云「天
子之與后,猶陰之與陽,天子修男教、后修女
順。」二、「若就」下,表出世法,二:初、表能生父母。佛
於一切而得自在,名為國王,尊嚴如父。經教
含理開發智慧,養育如母。佛法和合,生三乘
僧。故經云「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又
權智歷緣能成果用,實智冥理能生果智,故
一切佛皆由此生。初則果能生因,次則因能
生果,共成一義也。二、「又慈」下,表所生男女。《淨
名》云「慈悲心為女,善心誠實男。」先據此文立
於悲智名為男女,冥中道智即是誠實善心
故也,乃類此法立諸男女。初以禪慧對於男
女,次分三乘以對男女,後約佛性見對不見
而分男女。何者?既以見性為丈夫相,即彰不
見為女人相。復約照性自具男女,佛性正觀
決破無明為福德智慧之男;中道慈悲含覆
一切,為端正有相之女。二、「今借」下,結表意。二、
「問那」下,釋難明表,二:初、執無妨有難,二、初立
無男女理。二、「大經」下,引無男女文,二:初、正引
教文,二:初、引大乘文。《大經》二十八云「涅槃無
相」,謂色相聲相香味觸相、生住壞相、男相
女相,是名十相。無如是相,故名無相。次《大論》
《淨名》及〈安樂行〉皆列男女二名非之,以顯無
相。若〈不二門〉云「無定慧」,乃是男女所表之法
也。二、「小乘」下,引小乘文。理無相故不可言說,
無相即非男女相也。空平等故,離男女等一
切相也。二、「男女」下,結無所表。能表男女既無,
所表定慧安在?二、「答大」下,即遮而照釋,二:初、
廣釋,三:初、說默相即,二:初、據理妙絕。若論絕
理,尚不可說無男女相,豈可被論有男女邪?
二、「善巧」下,被機有無。若於眾生有四益者,或
說無男女、或說有男女,故引天女不離文字
說解脫相。性空即脫,何妨文字?真無三世俗
即有,二諦既即,說默無違。二、「非有」下,明一二
本融,三:初、法。中道雙非則無定慧,當體雙照
定慧宛然。言未曾相離者,即定慧不離法性
也。二、「譬如」下,喻。豈因左右令一身異?豈可一
身而廢左右?三、合只一覺性,有寂照德名為
定慧,豈此二德暫離覺性。三、「言定」下,明定慧互
具,二:初、約義明具,三:初、法。一覺靜明名為定
慧,是故此二終不孤立。二、譬。上以一身左右,
譬於二德不離一性,猶恐謂其二德相離,故
以二人左右譬之。此如修性不二門云「二與
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當以彼
喻而尋此喻。三、「定慧」下,合。二、「何但」下,據文證
釋,二:初、慧具定。男本表慧而兼福德,即慧具
定也。二、「文云」下,定具慧。慈心種相者,經云「清
淨慈門剎塵數,共生如來一妙相。」即無緣慈
定而修其相也。互具可知。二、「故知」下,總結,二:
初、以一二相即結。此文男女各具二德,即表
定慧二法互具。若非體一何能互具?故以互
具顯乎體一,故二不二舒卷自在。二、「理實」下,
以說默相即結。理非一二,赴緣兩說,如此說
者何異不說。經示男女其德互具,表於定慧
一二無異、說默不殊。能此解者,方得經文表
法之義。二、「次明」下,與願,二:初、示義門,二:初、明
十番感應,四:初、果報。二、「修因」下,世善,三:初、五
戒,二:初、表行法。二、「若不」下,求願滿。行人若為
五種惑業牽破持心,當念未來感報苦樂,歸
命觀音,障退戒完,二求即滿。二十善,若例五
戒,妄攝口四、酒即意三,並慧屬男。若自細作,
不綺是真實屬男,不兩舌是和愛、不惡口是
柔善屬女,不貪癡是無染智慧屬男,不瞋
是慈屬女,餘同五戒。三、「修禪」下,八定定即四
禪、四空,各有修證。且論初禪,五法為修、五支
為證。修以樂欲、精進、巧慧,此三方便分別屬
男;憶念、一心此二方便靜細屬女。若證支林,
三支慧多屬男,二支定多屬女。若論二禪四
支,一內淨、二喜屬男,三樂、四一心屬女。三
禪五支,一捨、二念、三慧屬男,四樂、五一心屬
女。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與第四一心屬女,
二捨、三念清淨屬男。若論四空,一空處定、二
識處定、三無所有處定、四非有想非無想定,
此四雖無支林男女,而有微細四陰,通以四
處受想為女、行識為男。若論四無量心,慈悲
屬女,喜捨屬男。今且麁辯,備在《禪門》,須者應
檢。三、四教,四:初、三藏,三:初、聲聞,二:初、表行法。
略舉停心以為所表,念處乃至正道節節應
明男女之義,以諸道品不出定慧二法故也。
直緣諦理者,即四諦十六行觀也。出觀等者,
歷事之時,愍物執常為說四諦,名法緣慈。二,
「若不」下,求願滿。出觀男女者,法緣即正智之
男,慈悲即柔和之女。既帶空入假則歷事不
染,故不畏諸有也。二、支佛,二:初、表行法。緣
方便等者,即凡地修福種相之時,名起慈觀。
慧觀者,即觀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發真約頓
證之位,出觀能用生法二緣之慈。譬鹿迴顧
者,《大論》譬三獸在獵圍,求出不同。聲聞如麞,
驚怖跳出,都不顧群;緣覺如鹿,雖顧盻群,怖
不停待;菩薩如大香象,雖遭刀箭,擁群共出。
二、「若不」下,求願滿。三、「次明」下,菩薩,二:初、表行
法。方便智慧,或第六度分地世智、或辯六
度邪正之智、或是事中伏惑之智,此皆方便
也。此等猶是能生男女,所被之機必修六度,
乃以五一而為所生之男女也。二、「若定」下,求
願滿。二、通教,二:初、表法。小同三藏,唯論菩薩。
凡亦同前,唯於真位以智為男、以慈為女。二、
「求願」下,願滿。三、別教,二:初、明男女生相。此教
外凡為破見思,所修正助作意趣空,望中猶
名有為有漏,五度福嚴故稱為女。而知地上
無作智嚴在今心性,乃緣此性通伏無明,名
之為男。雖緣無作,為偏修空,尚違中理,故男
女相遙。若入內凡見思破處,心趣假中順於
本性,名男女交。至回向位,正修中觀,名懷聖
胎。證初地時,即遮而照慈智合發,名為雙生。
得念不退無兩邊過,副本期故,地名歡喜。二、
「慈悲」下,明男女有能所生。初地慈智男女既
是真因,任運能生上地男女,上地復生極果
男女,是故諸佛皆以初地為祖父母,仍辯
慈智得名。所以慈悲稱大者,以拔苦與樂物
荷深恩故稱為大。十力無畏既唯自證,物莫
能知,故不稱大。四、圓教,二:初、表法。此教頓
修,始心即用性德慈智以為男女,方稱經文
雙具德業。慈無偏緣故名端正,慈即佛相故
名有相,女德備矣。智離邊邪故名質直,智含
萬善故名福德,男德備矣。似位無明不覆而
覆,名曰處胎。初住慈智不顯而顯,名曰雙生。
真慈出假愛見莫拘,真智趣果無似愛滯。亦
不畏者,同體權實,二皆無縛。二、「方便」下,願滿。
四、變易。言兩番者,方便、實報同名變易,乃以
二土名為兩番。若實報人,斷證雖分四十一
品,皆是破於障果無明,唯求究竟慈智男女,
故於此土論一番益。其方便人,根雖利鈍、法
分漸頓,而皆大乘、俱求佛智,此土唯望實報
為益,唯求分真慈智男女,是故論益亦只一
番。二、「復次」下,作三差料簡,三:初、明人天定散,
二:初、明有善禪之德。空居四天因亦修定,以
散心強故但名男。例此四空,以定強故,合云
唯女。四禪諸支既對定慧即名男女,俱時而
得故曰一心。二、「從三」下,斥無動出之功。三界
功德雖名定慧,而皆愛味或雜邪見,都屬有
漏,是故男女無動出用。二、「從二」下,明藏通智
斷,二:初、明有無漏之德。二、「從二」下,明無中道
之失。《大經》既以見佛性者名為丈夫,故不見
性皆名女人。無漏諸定不能發生中道之智,
故如石女,二乘偏空名為定多,菩薩偏假名
為慧多。此之定慧,俱不能見寂照平等三德
之性。迦葉菩薩涅槃之前豈是外道名邪見
者?蓋未出二邊,望中名邪。三、「唯有」下,明別圓
地住。修因雖異、證道是同,斯乃性德緣了,顯
為果中定慧。二、「故知」下,斥他局。
第三、勸持,二:
初、科經。二、「勸持」下,釋義,三:初、勸持。二、格量,二:
初、科。二、「格量」下,釋,四:初、格量。本經舉六十二
億恒河沙不多不少者,《佛頂首楞嚴》云「此三
千大千世界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億
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
便智慧各各不同。」既是現住娑婆菩薩,是故
特舉為格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二:初、約
教釋,二:初、約佛眼略示,二:初、以少格多。二、
問起答釋,二:初、以人情問。二、「答佛」下,約佛眼
答。佛眼所照稱法界量,四多法界不增、四少
法界不減,故云功德正齊。二、「問何」下,對他解
廣釋,二:初、問。雖示佛眼稱量不謬,其意難明,
故須問起。先引古釋,方彰今義。二、「舊解」下,答,
二:初、敘舊解非,五:初、引物論等。其福實殊者,
謂六十二億之福實勝觀音,但是方便引物
論等。此解最謬,破意可知。二、「二云」下,田有高
下,對劣顯勝。不見觀音證理之德,何名為歎?
三、心有濃淡。四、時解不解。意謂觀音雖少,稱
名之時解心現前。六十雖多,供養之時解心
不發,是故多少得福乃等。此之二釋皆在持
供心之優劣,歎德遠矣。五、有緣無緣。父母有
生育之緣,故供之福深、毀之罪重,路人無緣
故淺。文雖不斥,理亦全疎,豈可觀音但與眾
生有緣而已?二、「今明」下,明今義是,二:初、明今
立義,二:初、約實際釋。一多人法皆無性相,二
空既顯一實斯彰,存則假實暫分、亡則一多
齊致,存亡不二方名正等。二、「一中」下,以經偈
釋。舉《華嚴》偈釋今經意。良由一與無量俱同
實際,故互能圓解也。以實際之多生觀音之
一,故非是一;以實際之一生河沙之多,故非
是多。既其一多無決定性,故互生非實也。照
其事理者,事謂一多之相、理謂融即之體,慎
勿以多為事、以一為理。二、「法華」下,引本論證
論。以持六十二億河沙佛名為校量者,古云
論誤,蓋不解論意也。今具引論文并荊溪解
釋,方曉其義。論云「受持觀音名,與六十二億
恒沙諸佛名,彼福平等」者,有二種義:一、信力
故;二、畢竟知故。信力復二:一者、求我如觀音,
畢竟信故。二、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得故。
二、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為法
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故。平
等身者,謂真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與六十
二億恒沙諸佛功德無差。荊溪云:「以此驗知,
須依圓釋。何者?於二義中,信力約事、畢竟約
理,事理相資方成所念。如信力二中既云求
我身如觀音,即指化身。又云觀音功德我亦
得之,乃指報身願齊報應方乃成念。但念果
德者,何必識理?故次義云知法界等。次引證
位,即是初地且引分證令人識之。故知若念
觀音三身,須却以念佛校之。若以念法身論
之,縱引十方諸佛其功亦等,何但六十二邪?
所以論文雖似舉經,乃是增句釋義。亦如方
便初加難解難知,欲說大法乃增三句而為
申釋,今六十二億菩薩加以佛釋。」二、「又約」下,
約觀釋。雖三種觀俱受修名,而中是性,是故
得云二觀發中。二觀實不等者,破立不等也。
雖乃不等,而二皆是中道之德,二與中道畢
竟不異。中道既等,二豈不等?是故言空三皆
是空、假則皆假、中則皆中。乞人、難勝,其實不
等,亦以此二同一法性是故等也。三、結成。此
但通云受持名號,以正格中言一時故。復引
《大品》一華供佛,以類一時持觀音名,其善流
入法性海,故如海無盡。言至畢苦者,二死
盡也,蓋言成佛散華之福猶尚不盡。
大章第
二、問答,二:初、標章述意,二:初、標章、二、「前問」下,
述意,二:初、述前科。稱名常念及以禮拜,三業
現前,故曰顯機,菩薩以此為所觀境。法身靈
智,即始本二覺分合之真身也。望於眾生即能
觀智,乃以此知冥應拔苦。即此境智而為因
緣亦名感應,以此因緣名觀世音。蒙說已領。
二、「今問」下,示今意。乃明觀音意業鑒機、身業現
相、口業說法,既令眾生知覺見聞,故云顯應。
而且不說眾生三業修行之相,此由宿善冥
伏在懷乃能致感,故曰冥機。通釋十雙,即當
法、慈、福、應、珠、顯、權、跡、緣、斷十隻之義。二、分科
釋經,二:初、分科。二、「一云」下,釋經,二:初、問,二:初、
示三業文。方便問意者,非是道前取理方便,
正當證後鑒機方便。二、「此是」下,明三業德,二:
初、通釋三業,二:初、標列三義。二、「三不」下,解釋
三義,三:初、釋三不護,二:初、法。「作意」等十字是
其護義,「實不」兩字彰於任運。然須不其三惑
之護,即能三業任運度生。二、「譬如」下,諭。二、「三
無」下,釋三無失。不護,顯於思義寂絕。無失,彰
其逗會稱宜。得三悉益,即會事也。得第一義,
即冥理也。三、「三輪」下,釋三輪,二:初、遍示三輪。
三業應機旋轉自在,能為眾生摧破三障,故
名為輪。二、「雖音」下,釋不思議化,二:初、約義釋
相。心體離念,即是法身本性智慧。今雖垂應,
委悉被機。而能稱本,離於思念,故於法身無
所損減。二、「淨名」下,引經證釋。分別諸法證於
垂化於義不動,證不思議即理而事,名不
動而動。二、「問意」下,別明示意,二:初、問。二、答。若
隨自意無能測者,若隨他意蜫蟲亦知。又無
機者不測,有緣者令知。二、「佛答」下,答,二:初、分
經,二:初、別下釋義,三:初、別答、二:初、懸示經意,
三:初、明諸身皆答三業,二:初、釋相,二:初、以三
答三。二、「又但」下,約二答三,二:初、現身具三。二、
「若說」下,說法具三。不如樹木風吹作聲,口兼
身業其義易明,故不言也。二、「二釋」下,結示。二、
「從別」下,以諸身束對十界,二:初、約義示。若據
身說理合齊等,但約經中結說文少,故云十
九。如八部四眾但結一說耳。二、「而文」下,足闕
文,二:初、明菩薩,二:初、敘他四解。二、「若三」下,今
取古本。若指上品,今品那闕?若云脫落,餘何
不脫?若言觀音即是菩薩不須更現,妙音菩
薩何故更現?故云三解皆有難也。若依古本,
即今品文菩薩一界為化義廣,最不可闕。二、
「又無」下,明地獄,二:初、敘三釋。若指上品亦可
為例,其次二釋人之局情耳。二、「今明」下,明今
有義,二:初、依總答明有。總文既云現種種形,
豈可無於地獄形邪?二、「又請」下,據二經明有。
《請觀音經》遊戲五道文,先明地獄。《方等陀羅
尼經》說婆藪大權示為商主,堅執邪見殺羊
祀天,生陷地獄於地獄中,說法教化九十億
罪人,來至佛會皆令得道。那言代苦不論說
法?況復論云多作佛身,豈不說法?三、「今通」下,
約諸身對機四句,二:初、釋相,二:初、通示四句。
經云「眾生應以佛身得度,即現佛身為獨現
佛」,為兼餘身同度彼生?又為一界獨感於佛,
為兼餘界同感於佛諸身?乃至執金剛神能
應共獨,能感共獨不可偏執,故今通就十法
界應對十界機,一多相對立以四句,方見經
文感應之相。二、別對三相。不唯感應多少成
於四句,人法因果亦有多少,故須更立兩重
四句。初、機應四句,二:初、「若妙」下,釋四句,四:初、
一界度一界。三即下三土以現佛身必遍三
處,蓋等覺下至于凡夫皆能感佛,故須三土
以明其應。初實報能度所度純一佛界。二方
便土就本而說,故曰五人。生彼土已沒其異
稱,以皆求佛,是故感應亦純一界。三同居土
且明寂場圓機感佛,不論形類及兼別機,是
故亦當第一句也。二、「若寂」下,一界度多界。更
以寂場對於次句,不唯形異亦乃根殊,能感
雖多能應唯一。
問:何不二酥對於次句,那將
初乳配兩句邪?答:本論佛界度於多界,二酥
之佛勝劣相合,鈍見劣身尚是偏空、體非佛
界,故以寂場一中道佛度於圓別佛菩薩界
及五道形,方名一界度多界句。
三、「若有」下,多
界度一界。諸時諸會三乘八部翼從世尊共
化一機,或諸大權共成化事、或佛自遍現而
度一機。若有一人應以十界身而得度者,觀
音即現十身而為說法。四、「若佛」下,多界度多
界。文中且約作十界身遍入諸道而為此句。
若委論者,或有多機同在一處應以十身而
得度者,亦隨彼現也。「用此」下,歷五味。若就
根性為能感機,就所證體而為能應,則乳唯
得一界度二界,醍醐唯得一界度一界。若就
形相為感應者,則味味中各有四句。既云應
以何身得度,知正約形為感應也。學者應知
約土約味,別對句者欲易解故。若見一多四
句相已,一切時處應自在作。二、「復次」下,人法
四句。上之四句以人對人,今之四句以法對
人。此由經云「而為說法」,故須更論人法四句。
初句云善財從百一十者,所歷之城也。知識,
即五十三人也。雖帶人辯,意在所說法異。二
三兩句可見。第四句云一道出生死,而言多
法者,蓋於法法開佛知見。以開十界十如皆
是實相,即不思議之多法。此四能被多少之
法,雖引諸經,皆顯觀音能應之德。三、「復」下,因
果四句。上二四句對機說法。法須修證從因
至果,自若不然,他何所効?如轉四諦,滅我已
證、道我已修。故諸身說一一皆有因果始終,
方能被物。故四句中戒善麁略,感報亦然,
故因果俱少。聲聞因中凡分內外,聖有見修
正助行法,遍於三藏,而只證得二種涅槃,故
因多果少。獨覺不稟三學行法,但觀彫變頓
成果已,能具種種神通化事,故因少果多。菩
薩修因時長行廣,及成佛果二智萬德,故因
果俱多。此等皆是悉檀示現,修因證果大略
如是。二、「觀音」下,結示,二:初、結歸聖能。二、「有人」
下,敘他斥局。雖因果迭論、一多互說,不能顯
於權實體相。今以十界三重四句,望彼之義
塵嶽相殊。
二、「舊釋」下,科釋經文,二:初、科經,
二:初、舊科,二:初、分三枝末。二、「若爾」下,釋疑問
答。二、「今明」下,今科。二、「一明」下,釋義,八:初、聖身,
四:初、佛身,三:初、垂應相狀,二:初、約身簡定,二:
初、定應化。化則變化,歘然而有、歘爾而無,蓋
是暫時益物相也。應則應答,同物始終,如極
樂人民壽不可數佛同無量,此土壽促佛同
八十,有降生日有入滅時,即八相佛也。若尋
等者,據列三乘八部四眾。至金剛神,宛是一
期化物之相,知非歘爾也。二、「問何」下,揀真應,
二:初、問。因向文云:妙覺法身應於三土說法
被機。既本是真佛,何用垂應方說法邪?二、答。
雖云多種,豈出四身法報應化?法身則遠而
難示,應化則近而易狎,報身則亦遠亦近、智
同法身像屬勝應。《般若讚》云「應化非真等」者,
此以真法而奪應化。是則無相之相方名真
佛,無說之說方名說法。據妙覺法身等者,此
據住上品寂光方是真法,上地菩薩亦莫能
覩,以等覺還皆住果報並依業識見佛,若望
妙覺俱是勝應,故云真法淵遠。如妙音等者。
問:妙音東來,先現八萬四千眾寶蓮華,文殊
見已而問於佛。據此亦是不識應相,那忽引
證不知真身?答:斯乃見跡不識其本,即是不
知真身也。故下問云:是菩薩種何善本?修何
功德?行何三昧?即真法也。二、「若從」下,就土分
別,三:初、實報,二:初、示應相。圓滿相好者,如《華
嚴.如來相海品》及〈隨好光明品〉說十蓮華藏世
界微塵數相,一一皆以妙相莊嚴。說一實諦
者,若約教道,實報猶有別教根緣,亦說無量
四諦;今約實論也。二、示機宜。四十一地皆與
妙覺分同體用,故不可以九界之身并劣應
應之。二、「復次」下,有餘,二:初、論有無,二:初、大小
有無。方便實報二土俱受變易生死,偏目此
者,上土分破、此中全在,從強受稱也。小乘不
說常住佛性,見思若盡果報永亡。大乘談常,
故三界外更立三土,無明全破則居寂光,分
破實報,全在有餘。五種意生身,即全在者也。
《楞伽》但明三種意生身,今家約義開為五種。
且三種者,一、入三昧樂意成身,此擬二乘入
空意也;二、覺法自性意成身,此擬通教菩薩
出假意也;三、種類俱生無作意成身,此擬別
教菩薩修中意也。若開為五者,於三昧開兩
教二乘,於覺法開別教十行。或作七種兩教
二乘,各開為二。不云別教十住者,義同二乘
入空故也。若論九人生方便土,更取別教十
住及取圓教十信攝入三種意生身中,以未
斷無明未生實報。通言意者,以未發真,皆是
作意成之,以生並從果說。此依《妙玄》并《輔行》
撮略而辯。二、「釋論」下,經論定判。二、「此應」下,明
機應,二:初、明但示兩應。初示勝應者,問:前實
報身,而云此應,非餘土堪。至此那云圓滿相
海,如前實報?答:彼應真機,與應分合;此應似
機,與應未合。此猶作意、彼則任真,能見既殊,
所見寧一?但為此機無明已伏或少分除,故
用報相引令入真。云如前者,稍似實報,非謂
全同。二、示劣應者,問:此土一佛,示於勝劣兩
種相貌,與同居土尊特丈六合身之相同異
如何?答:方便兩應,但說次第及不次第二種
大乘五種意生。其土稟教雖有利鈍,既皆稟
大學佛智慧,俱知佛身是大覺性。能修中觀
伏無明者,見相則勝;若在二觀未伏無明,見
相則劣。相雖勝劣,只一尊特,故非合身。若同
居土說通教時,鈍但見空,故感丈六;利見不
空,故感尊特。大小二機,於一佛身見解有異,
故名丈六尊特合身;此純大見,故不名合。二、
「何故」下,明唯被二機,二:初、總示。二、「若圓」下,別
示。言圓人無明未破者,即七信已上。言分
破者,《仁王般若》說十地惑有三十品,既於一
地自有三品,是知圓聖四十二位皆有三品。
初住三品即第十信,三心用觀而對破之。初
心用觀對於上品,破則中心;中心用觀對於
中品,破則後心;後心用觀對於下品,此品若
破方名初住,生實報土。今云分破,猶生方便,
即第十信中後心也。如等覺人住於後心,經
歷多劫方破下品證入妙覺。別九向位、十向
初心俱名未破,第十迴向中後二心名為分
破。此圓別人俱修中觀伏破無明,雖生方便,
其根既利,感佛勝身說圓頓法。別第七住至
十行位及通菩薩偏觀於假,藏通二乘偏在
於空,此等生在方便有餘。雖已知常,求佛智
慧尚滯二邊,並未觀伏無明之惑,其根既鈍,
但感劣身說漸次法。三、凡聖同居土,或稱淨
穢同居土,謂淨土穢土各有凡聖而同居之。
釋此為二:初、釋相,二:初、通明二土二根,二:初、
明所感二相,三:初、二土淨穢。論土淨穢,有橫
有竪。若以分段對於變易為淨穢者,則約通
惑盡不盡說,即竪論也。如《釋論》云「出三界外
有淨國土,聲聞緣覺出生其中。」若於分段自
說淨穢,則約五濁輕重相對,即橫論也。今
以極樂及善淨國對於堪忍,是橫非竪。故
使淨土有見思毒、無惡道名,毒非苦因則見
與煩惱二濁輕也,果報嚴淨劫命輕也。眾生
居此有何鄙稱?彌陀願行攝之故輕,非是斷
惑方生其中,以世慈善、五逆稱佛亦能生,故
娑婆穢相目擊可知。此是橫論淨穢二土,而
此二土皆有凡聖。凡如前說。聖有二種,謂應
來聖、有修得聖,二土皆然。二、兩根利鈍。濁重
之土論悟道根自有利鈍濁輕,土根亦有利
鈍,以土對根故成四句。三、五濁輕重。身形至
卑小即眾生濁,時節麁險即劫濁,餘三名顯。
淨土不爾者,如《大本疏》問云:「既言五濁,何者
是五清?」答:「準例邪正三毒,邪是五濁、正是五
清。」他方淨土無邪三毒,則五障輕也。二、「何故」
下,明能感二行。言福德者,即三種福也。如《觀
無量壽佛經》云「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
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
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
勸進行者。」此三種業,三世諸佛淨土正因。彼
疏云「初業共凡夫,第二共二乘,第三是大乘
不共之業。」彼經云「欲生極樂國者,當修三福。」
故今云「多修福德」,不多修福為二土行,就此
福而論也。二、「若穢」下,別示穢土二根,二:初、示
乘戒四句,二:初、立句相。戒論十戒,唯取不缺、
不破、不穿、不雜。此之四種,前三事戒、後一事
定,皆人天因。不取隨道、無著、智所讚、自在,隨
定、具足。以此六種雖名為戒,體是三觀,自屬
於乘。乘論五乘,不取人天,以其二種雖名為
乘,不動不出,體是漏善,事戒所攝。唯取三乘,
以聲聞等該於四教,是入理智雖分深淺,皆
能動出煩惱生死,故得名乘。今以四戒而對
三乘論於緩急,以成四句。二、「戒急」下,判所
感。乘戒約過去,機感約現在。二、「機有」下,明大
小二根,二:初、通明大小感佛。不問事戒有持
有毀,但論習學理乘大小,是故文中置戒明
乘。故《涅槃》云「其戒緩者未名為緩,於乘緩者
方名為緩。以戒緩者唯失人天,若其乘緩無
解脫路。」乘分大小,昔為偏真修觀行者,今作
小機,唯感劣應佛之形聲。昔為中道修觀行
者,今作大機,能感勝應佛之形聲。言降神等
者,如來昔於大通佛所覆講《法華》,與無量眾
生作一乘因。中間退大染著五塵,佛恐墮苦,
遂以小乘而救拔之,或用衍三而引導之。如
是大小種種成熟,堪於今世悟入佛乘,是故
如來為此一事出現於世。然其機發復少差
別,故於一代而分五時。有機堪能直入於
實、有機但能迂入於實,雖此二類,熟在一時,
故於《華嚴》頓談圓別被二種機,此機從始即
見勝相。若於中間習小深者,雖於今世入一
佛乘,而小先熟,故為此機示現劣身,初說三
藏諸味調熟,來至《法華》方開佛慧。此機於始
唯見劣身,故降母胎即示兩相。
問:《華嚴》頓後
方施小化。譬如窮子急追不至,徐語方來。前
頓後漸,其義善成。今那忽云降神母胎即示
兩相?答:諸文所論初頓次漸,蓋是化儀施設
之語。今此所說大小雙應終歸一乘,方盡鑑
機始末之事。如〈方便品〉思無大機念欲息化,
諸佛勸諭方施小乘。次文却云「無量劫來讚
涅槃法,生死永盡我常是說。」是故思機然後
施小。此等之說皆是儀式,不可據此以難今
文。預鑒群機原始要終,度物之意也。
二、「頓機」
下,別示大小得益,二:初、大機益相。一類眾生
大種先熟即感勝應,入胎住胎出胎成佛其
相皆勝,轉一實諦即華嚴部頓說圓教,既兼
別教,故云無量。彼經預敘一代始終,故立譬
云「猶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後照平地。」
今家義開平地為三,對於《涅槃》五種牛味。高
山大機能感頓教,日光前照,即有次第及不
次第見佛性也。若《涅槃》中譬從牛出乳,次第
五味,則對一代五時教味次第相生。今明頓
機能見佛性,是故兼用食草之譬。乃以雪山
譬舍那佛,忍草譬十二部經,牛食譬大機修
觀,即得醍醐譬見佛性。
二、「若小」下,小機益相,四:初、酪益,二:初、明小機
應。即是小種先熟之者,初感劣應,始從入胎
至于成佛其相皆劣。拘隣,或隣兒、或憍陳
如,此五人首也。其四人者,即阿鞞、跋提、摩訶
男、拘利。太子初於鹿園證四諦理,名得甘露,
此乃佛日次照幽谷。二、「既非」下,對大甄揀,二:
初、進對《法華》揀悟。初教得道雖曰甘露,既非
第五醍醐之味,豈得度於二種生死?故未名
得度。故云等者,引此經也。但用一門解脫虛
妄見思之縛,其實未得一切境界解脫塵沙無
明惑累,其至靈山方證斯脫。二、「未堪」下,退就
華嚴辯機,二:初於大名乳。此中乃以證小之
後遇大不聞,以驗在凡機不受大,以聾啞文
在經後分。其時仍長,義當方等般若之時,亦
可通在鹿苑之前。是故迦葉却敘小機蒙大擬
時迷悶躄地,以後顯前,機未堪大,其意宛然。
雖有冥益,其如見愛熾然現行,故機在華嚴,
全生如乳。二、「聞方」下,於小名酪。急追付財稱
怨大喚,徐語除糞歡喜隨來,乃施方便說三
界苦,以畏苦故斷見思集,既革凡成聖,名轉
乳為酪。「次聞」下,生酥。四教俱演橫攝眾機,小
聞彈訶漸能慕大密得通益,鈍根菩薩益同
二乘,調此等機得生酥味。應知約教明五味
者,不取濃淡,但語相生,以其頓乳即醍醐故。
若約機者有濃淡義,然就三乘極鈍者說,為
此一類於彼華嚴全無顯益,如鯹血乳;說三
藏時,此機成酪,次第漸濃至於極味。「次聞」
下,熟酥。不談三藏,具示衍三,利根之人入圓
者眾,聲聞至此被加轉教。既於真空具談萬
行,故令鈍根冥得別益,約調漸機名熟酥味。
四、「次聞」下,醍醐,二:初法華,二:初、明三乘皆得
成佛。捨前三教方便四諦,但說一實無上之
道,復開三教方便之門皆是一乘真實之相,
乃是此經待絕二妙。談茲妙故,方令二乘焦
穀更生,三教菩薩權疑永息,是故無一不成
佛者。二、「故云」下,證一代俱入醍醐。若大機先
熟,華嚴初見即入佛慧;若小機先熟,即須漸
引,今聞開廢方得佛慧。初得今得皆是佛慧,
俱譬醍醐,但彼兼別、至此純圓。二、「若復」下,涅
槃開顯之意法華具彰。執權之機大陣已破,
更須涅槃收其餘黨。故法華後復談般若調
熟其心,令於涅槃得醍醐味。是故彼經就《般
若》部後分結撮五味次第云「從摩訶般若出
大涅槃」。說勝三修者,彼經明三種三修:一邪、
二劣、三勝,邪即世間邪師所教常樂我也;劣
即依佛半教破於邪執,謂無常無樂無我也;
勝即依佛勝教破於劣修,謂常樂我也。法身
常恒無有變易,遊諸覺華歡娛受樂,具八自
在無能遏絕,如是修者入祕密藏,名勝三修。
二、「是為」下,結例,三:初、結佛身。二、「或示」下,例餘
身。佛身既能說五時教,若示餘身,亦於五時
引諸實行隨味而轉。復須論於示現多身度
於一人,或一度多、或一度一、或多度多。約人
既爾,人法因果多少相對各成四句,故初懸
敘立三四句,方盡身說感應之相。三、「穢國」下,
例淨土。如安樂世界,菩薩無數聲聞亦然,良
以法有頓漸,是故人分大小。具如九品生彼
土後,入大小位,皆由聞法。驗知應彼淨土度
生,須論漸頓二種身說。二、「此中」下,本觀慈悲,
如上所明,三土垂形、五時化物,穢指釋迦、淨
約彌陀,二佛化事教文備彰,以顯觀音示現
佛身與此不異,分真究竟體用同故。果用若
此,豈無本因?故今却尋本觀誓願,是修別圓
觀行之時起慈悲誓,期遍法界現身說法度
諸眾生。今住寂光本誓所熏,能遍三土,形聲
利益例前赴難。本誓文中已備說也。三、「問經」
下,簡土名體,二、初辯土名,二:初、問。娑婆之
名翻為堪忍,於同居中尚不通淨,那得具約
三土釋邪?二、答。菩薩舉一以為問端,如來稱
法周遍為答,故云以種種形遊諸國土。橫亘
十方竪徹三土,故言諸也,皆是觀音應身遊
處。此約如來答過於問,據文釋也。若更約義,
其相宛然。何者?經示方便及實報土不離娑
婆,故云「若聞長壽深心信解,則為見佛常在
耆闍崛山,共大菩薩諸聲聞眾圍繞說法。」既
云常在耆山,則劫火洞然此土安隱。復以菩
薩共諸聲聞而為聽眾,豈非娑婆即方便土?
復云「又見娑婆世界其地瑠璃,乃至樓觀皆
悉寶成,其菩薩眾咸處其中。」既云又見,即非
前處唯有菩薩不共聲聞,即純菩薩而為僧
也。驗知娑婆即是實報。此文皆是四信妙觀,
即於堪忍而見二土。觀音深智遊於娑婆,豈
容獨應同居穢邪?二、「問二」下,明土體,二:初:問。
《大論》云「出三界外有淨土,聲聞辟支佛出生
其中,受法性身非分段生」,即方便土也。《大品》
云「法身佛為法性身菩薩說法」,其聽法眾非
生死人,但云菩薩不共二乘,即實報土也。二
土不同皆稱法性,云何分別?二、答。小乘灰斷
無界外生,論云出界復云受身,此據大說。大
乘法性體本常住,即是一切色心之源。何者?
小謂色心因見思有,故因縛斷,其果永忘。大
說色心因惑生滅,不因惑有,體是法性,見思
若盡,無明全在,則當真諦法性色心。方便生滅
無明分破,本性分顯,義當中道法性色心。實
報生滅,無明究盡,則復本性常住色心離生
滅相,常寂光也。今明方便及實報土,法性名
同,約斷惑論,真中大異。二、「次明」下,菩薩,二:初、
明應相,二:初、輔佛不同。橫論四教、竪則三土,
同居四教各有教主,各有菩薩輔翊化機。方
便二教、實報一圓,各須菩薩輔佛逗緣。二、「赴
利」下,赴緣有異。大略而分,頓部根利、漸教根
鈍。若委論者,頓中別鈍、漸中圓利。所說之法
隨機廢興,輔佛菩薩亦隨改轉,不可文備宜
準教思。二、「此中」下,明本觀。佛章,略述。二、支佛。
若論獨覺,既不值佛稟教,何能說法?欲化眾
生,但現神變。今云說法,乃論佛世稟因緣教
者也。此明權示,亦引其類隨味而轉,同聲聞
也。四、「次明」下,聲聞,二:初明所現。二、「內祕」下,明
能現。前列所現全同實行,今明能現知是大
權。此中有四:初、能現意。外示權跡,意在莊嚴
涅槃雙樹。言雙樹者,四方各雙,東方一雙一
枯一榮,南西北方亦復如是。東方枯榮表常
無常,南樂無樂,西我無我,北淨不淨。如來
於中,北首而臥入般涅槃,則表雙非常無常
等。經文略舉因中六人,即是身子、目連、空生、
那律、迦葉、阿難,及果一人即如來是,此皆善
能莊嚴雙樹。斯蓋如來與身子等久證三德,
欲令眾生得入祕藏,雙非常等真四德故。初
於三藏主伴相與同諸實行,殷勤修證無常
無樂無我無淨,成四枯也。次於二酥,褒圓折
偏恥小慕大,說菩薩法,引諸眾生破於無常
修學常等,成四榮也。至法華會及今涅槃,引
諸眾生皆同證入非枯非榮中道四德大般
涅槃。經示主伴一代化功今已成就,乃於雙
樹中間涅槃而表顯之,故云六人及以如來
能嚴雙樹。觀音示現聲聞之身,其意如是。二、
「次引」下,能現人。善財所見諸善知識,如海雲
比丘、善住比丘,現聲聞身說別圓法,二乘機
扣即說藏通。既住不思議法門,何所不說?此
合今文人法四句。三、「次引大」下,能現法。上總
約法彰能現人,今此的示現小之術,故引大
經四種之智觀十二緣得四乘果。觀音若修
別觀則次第用四智觀緣,若修圓觀則一心
用四因緣智,而於一一皆起誓願度諸眾生。
不取四相、不捨四法,不取故非有、不捨故非
空,雙遮二邊即無緣誓,雙照生法即四慈悲。
今行願成,故遍法界現四形聲普應一切。今
於四中,的取下智為能現法。
四、「問」下,寄料簡,
二:初、問。因前分別以十界身應十界機,一多
交互雖成四句,而終有佛度於佛界,故有今
問。答中等覺度初地者,約別教義也。以圓
六即佛義太寬,別教登地佛界義顯。何者?
別教三賢用於三乘所修觀法,入地證中逈
超九界,始本分合體用同佛故。然是分證,
惑必厚薄、智論淺深,是故上位現化他佛,度
於下位自行之佛。取譬人中師度弟子,須知
能度之佛或現八相、或坐華王,所度之佛必
作因身,以佛威儀非稟法相,故四教佛皆無
師智。又今一往且云等覺度於初地,若本下
跡高,可云初地度於等覺,以示佛跡是妙覺
身,乃由極果加被故也。二、「二明」下,天身,六:
初、梵王,二:初、釋名相。二、「觀音」下,明本觀。此
天依正多是白色,觀音因時觀於白色,即空
假中住白法界,即是此有真常我性,名王三
昧。不取不捨者,不取此禪有相,謂見思也;不
取此禪空相,塵沙也。不取此禪亦有亦無相、
非有非無相,無明也。則不隨三惑,生於此禪
三土也。以不捨故,即能應為凡夫梵王同居
也,復能應為方便梵王。即《阿含》云「已證三
果」,將入方便土也。復能應為實報梵王,即《仁
王》云「證七地故,說出欲論,亦三惑欲」也。四
句現身,即是感應,一多相對以成四句。以
權引實,引三土實行人也。具如佛章。下去
諸身,皆應例此。二、帝釋。三、自在。四、大自在。五、
天大將軍。闕釋毘沙門,以可見故。三、「小王」下,
人身,五:初、小王。二、長者。十長人之德,如《大本
疏》第五云「世間長者備十種德,一姓貴、二位
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
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姓則三皇五帝之
裔、左貂右插之家,位則輔弼丞相鹽梅阿衡,
富則銅陵金谷豐饒侈靡,威則嚴霜隆重不
肅而成,智則胸如武庫權奇超拔,年則蒼蒼
稜稜物儀所伏,行則白珪無玷所行如言,禮
則節度庠序世所式瞻,上則一人所敬,下則
四海所歸。」內合如來十種功德,及觀心十德,
具彰彼疏。三、居士,四、宰官,五、婆羅門。四、「次列」
下,四眾。比丘者,或言有翻、或言無翻。有翻
者,此云除饉。眾生在因無法自資,得報多所
饉乏,出家戒行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因果
之饉乏也。無翻者,名含三義:一破惡、二怖魔、
三乞云云。比丘尼者,比丘同前。尼者,此翻
女也。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優婆夷,此云近事
女。以受歸戒,堪近事出家二眾。又在家二眾,
或翻為清信士、清信女。五、婦女,六、童真。七、
八部,八:初天、二龍、三夜叉、四乾闥婆、五阿
修羅、六迦樓羅、七緊那羅、八摩睺羅伽。八、金
剛,二:初、釋相。二、問答,二:初問、二答。
第二、總
答,三:初、牒章示文意,二:初、牒章。二、示文,二:
初、「名」下,依文明義廣,二:初、依文釋,二:初、明垂
應遍三土。就同居說十方土異,約上二土則
無異域,故同居對方便一異分之,方便對實
報融不融別,實報對寂光相無相簡。若同居
中眾生種類,塵沙莫喻,觀音悉能示其三業
而度脫之。經文所列三十三身,蓋略示也。欲
彰周遍,故總示云以種種形遊諸國土度脫
眾生也。二、「以種」下,據總文示三廣。不明三廣
但依別答,則成限局觀音應化矣。二、「言雖」下,
結義廣。三、「善財」下,按義顯他狹,二:初、明文廣
義狹。二、斥違義立宗。若尋今意,一菩薩身能
現十界,復云以種種形遊諸國土度脫眾生,
三廣義彰不可思說。經文明示普門示現,佛
意令知本性發明。就何文義云夢幻不真?乃
是剛然貶挫妙典。故知此師但見文略、不究
理圓,故作斯判矣。
第三、勸供養,二:初、標章立
意,二:初、標章。二、「佛答」下,立意,二:初、明始終相
稱,二:初、示今立章,二:初、前後皆三,二:初、敘前
三。二、「佛答後」下,示今三。二、「而總」下,明總別互
舉。二、「有人」下,斥他傷義。前三後三始終開合,
各得相稱。若以總答為歎德者,則令後三義
不相稱;佛以總答廣前別答,若廢總答,則令
三廣義意不顯。故云傷義。二、「問後」下,問答釋
疑,二:初番,二:初、疑前無奉旨。二、答默念成機,
二:初、明默念。前勸持名,唯令心念,是故受旨
但當冥默。後勸供養,必假外物以表內懷,是
故解瓔而為法施。二、「又欲」下,互成機。前陳三
業已是顯機,奉旨默念更成冥感;今但宿善
即是冥機,奉旨解瓔即成顯感。前後互現,各
有深致。二番,二:初、問。以機難應。二、答。以機顯
應。二、「初勸」下,依文釋義,二:初、分文。二、「先稱」下,
釋義,二:初、勸供養,二:初、稱美。二、「出供」下,出
意。若《佛頂首楞嚴經》明十四種無畏功德,即
以救七難、赴二求、免三毒等為施無畏。今品
既在第二問答之後明施無畏,似用現身說
法為施無畏。若據文云「於怖畏急難之中能
施無畏」,亦可總該前番問答,是則真應二身
俱為能施,冥顯二益皆得無畏。二、奉旨,二:初、
科。二、「經文」下,釋,六:初、奉命,二:初、釋解瓔,二:初、
事釋,二:初、評眾寶文。二、「若依」下,釋百千價,二:
初、問。經以事瓔表於行瓔,諸地功德莊嚴法
身既有階差,故以世寶貴賤為表。今無盡意
入位既高,瓔珞合用無價之寶,豈可止直十
萬兩金?二、答。言百千者,略舉多數,如云百姓,
豈局一百?萬民亦然。約位辯瓔,必無價也。
二、「若就」下,觀解。所言百千,乃以事數表於理
觀,豈專約事定其多少?頸是所嚴,故表中道,
此性德也。全性起修,故能嚴行皆無著也。此
行稱性,如瓔在頸。而言解者,菩薩雖有上求
下化一切功德,未始不與常捨相應;欲示眾
生常捨行故,乃解瓔珞而為施也。《大集》蓋明
行瓔嚴理。一地成萬者,了達一心,十界百法、
百界千法、千界萬法,此之萬法性本具足,全
性起修轉名萬德,即三學、六度、三昧、總持、神
通、智慧、四等、四攝、三念、八脫、十力、無畏,十地
悉能分證。萬德即成十萬,故知言數不專事
也。二、「法施」下,釋法施,二:初、舊取重法施。因重
聖法故行財施,是則財法分為兩派,理豈然
乎?二、今明如法施。法是三諦圓常理性,今體
財即性,諸法趣財是趣不過。財尚叵得,云何
當有趣與非趣?故財與法無二無別。財外無
法、法外無財。豈唯財爾?施及受者皆空假中
無非法界,如是乃名以法界心對法界境起
法界施。「於財」下,引《淨名經》以一瓔珞分作二
分,一分施與最下乞人、一分奉於難勝如來。
而作是言:「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
如來福田之相無所分別,等于大悲不求果
報,是則名曰具足法施。」彼疏釋云「此即觀所
施田,入平等法界無有二相,成無緣悲,具足
一切佛法。不求緣修之報,即是具足法施之
會。」如此明文,諸師何得但約說法以明法施?
疏文彼經居士觀於悲田,法界等佛。今無盡
意對於敬田,既稱法施,豈不等彼一切眾生
邪?二、「不肯」下,不受,二:初、事釋;二、觀解。不受
三昧,即畢竟空。一心三觀破無不遍,以即空
故不受於有,以即假故不受於空,以即中故不
受二邊,照空假故不受中道。如是不受在一
心中,方離次第及以但空。以五不受義遍衍
門,應當料簡。三、「重白」下,重奉。三義解愍,前二
自行、後一利他,此猶事釋。以無等者,復約理
觀求觀音受。何者?圓論不受,則於諸法無所
遺,故畢竟不受即畢竟受。故云「以無所受而
受諸受」。四、佛勸。五、受施。觀音本地唯佛能知,
今現因身須求極果,故雖受施迴奉敬田。以
一瓔珞作二分者,表於一行必具二因,理則正
因、事則緣了,事理不二名曰妙因,能成二身
不思議果。法無增減而能出纏,性即修故、報
有斷證。然匪功成,修即性故。若其然者,方曰
事理之因趣於法報之果。不論應身者,因人
趣果,合表二身;法報若成,應用自發。六、結德。
文後重頌,什公不譯,諸師皆謂梵本中有。荊
谿云:「此亦未測什公深意。」《續高僧傳》云「偈是
闍那崛多所譯」,智者出時此偈未行,故無所
解。荊谿亦於《輔行記》中,引還著於本人之文,
故知具釋理亦無妨。近有天竺寺式法師,分
節其文對於長行,二種問答宛如符契,今依
彼科略消此偈。偈有二十六行,分三:初一行
雙頌二問,二:初一句歎德。世尊具相,誠由萬
德之所莊嚴,是故歎相即是美德。次、「我今」下
三句,雙問,二:初一句含上二問。長行先問得
名因緣,次問三業遊化之相。今既重頌,豈闕
後問?故知句中問彼兩字兼含次問也。二、「佛子」
下兩句,別頌初問,文甚顯著。二、「具足」下二十
二行雙頌二答,二:初二句經家敘緝綴之語,
合當直說。今為偈者,或集經者乘便頌之,或
是崛多以偈翻之,貫散無在。二、「汝聽」下,正頌
佛答,二:初一行半加頌總歎願行。汝聽二字,
勅令審諦。觀音行者,一心三智觀彼類音。令
無量苦一時解脫,即是已成利他行也。不動
真心垂形三土,方名善應。處處現往,故曰諸
方。此二句總歎所剋真應二身,次則總論能
成行願。初明始心四弘願廣,復示行行經劫
難量。以誓深故長時不退,以時長故值佛唯
多。隨佛作為,方名侍佛修諸佛行也。一一佛
所皆發淨願,後心別願也。若不爾者,安得真
智遍拔眾苦,安能應身普度一切?二、「我為」下,
別頌二答,二:初頌初答觀音得名,二:初一行
頌總答。舉要言之,故云略說。聞名故稱口業
機也,見身故禮身業機也,心念正當意業機
也。上明冥應,今云見身,二應具也。亦可見於
妙智之身,不虧冥應。長行總答機但稱名,而
別答中機具三業,至今重頌總中三業,別但
心念綺文互現,頌之巧也。二、「假使」下,頌別答,
二:初十二行頌七難,十二:初一行頌第一火
難,如前疏釋。下去諸難,皆可例知。
問:上長
行中求離三毒,常念觀音。疏云「常念乃是正
念,體達煩惱即是實際,無能無所。」今偈那云
念彼觀音?彼此既分,豈忘能所?答:圓妙之教
不可情求。文似相違義歸一揆,即於無差而
說差故,豈有差別異無差邪?今文言彼,義當
兩向。若就佛說,觀音為彼,即是師弟而分彼
此。若就眾生念彼觀音,此乃感應而分彼此。
師弟感應妙教詮之,皆是法界一一圓融,眾
生乃感心中彼佛,諸佛還應心內彼生。此教
行人或遭苦難,念彼觀音,豈謂能念異所念
邪?以知皆是法界故也。達彼觀音即念而具,
既知即念有何能所?故彼此雖分,能所俱絕。
是故偈文雖云念彼,與上正念全不相違。
問:
求脫苦難,心念觀音,一切機緣俱能感聖。今
釋念彼,那但約圓?豈果報等機全不能感?答:
王三昧力救一一難,皆論十番,始離惡報、終
入寂光,十界眾機誰不蒙益?疏釋前答,此義
備彰。頌開七難而為十二,各合具明十番感
應,但以部意正在醍醐,是故長行佛示意機
唯令常念,常念必須絕於破立。今聞重頌念
彼觀音,必合疑云前令絕所,今教念彼豈不
相違?故須約圓釋此伏難,彼此即念能所豈
存?學者應知,觀音應物雖無所遺,今宗示人
唯在妙觀。是故前疏釋乎意機,全廢餘塗,一
向圓解;至今重頌念彼觀音,豈可異前?自從
淺解,違大師意。勸今學人,若說若行勿離圓
觀。一苦一樂常念觀音,既成妙機何爽圓應?
一實事益念念常霑。
二、「或漂」下一行,頌第二
水難。三、「或在」下一行,加頌墮須彌峯。四、「或被」
下一行,加頌墮金剛山。五、「或值」下一行,超頌
怨賊難。六、「或遭」下一行,頌刀杖難。七、「或囚」下,
頌幽執難。八、「呪詛」下,加頌呪詛難。還著本人
者,凡呪毒藥乃用鬼法欲害於人,前人邪念
方受其害,若能正念還著本人。如《譬喻經》中,
有清信士初持五戒,後時衰老多有廢忘。爾
時山中有渴梵志,從其乞飲。田家事忙不暇
看之,遂恨而去。梵志能起尸使鬼,召得殺鬼,
勅曰:「彼辱我,往殺之。」山中有羅漢,知,往詣田
家,語言:「汝今夜早然燈,勤三自歸口誦,守口
身莫犯偈,慈念眾生可得安隱。」主人如教通
曉念佛誦戒。鬼至曉求其微尤,無能得害。鬼
神之法人令其殺即便欲殺,但彼有不可殺
之德,法當却殺其使鬼者,其鬼乃恚欲害梵
志。羅漢蔽之,令鬼不見。田家悟道,梵志得活。
《輔行》引此云「正是觀音經中還著於本人之
文。」九、「或遇」下,追頌羅剎難。十、「若惡」下,加頌惡
獸難。十一、「蚖蛇」下,加頌蛇蠍難。十二、「雲雷」下,
加雷雨難。足前七難而為十二,皆須具約報
業煩惱六道四教一一釋之。若論所表,不出
六種,須彌金剛亦是地種、雷雨屬水、獸蛇呪
詛同是有情皆表識種。菩薩因中於此大種
修別圓觀,今住六種如實之際,故遍法界
救諸苦難,皆令得住六種本際。斯是觀音證
惡法性、於惡自在,方能任運遍赴諸難。以要
言之,一切依正皆是觀音妙身妙心,一切眾
生於聖色心而自為難,求救三業亦即觀音,
是故機成即時而應。當以此義念念觀之,何
患不同觀音利物。二、「眾生」下一行,總頌三毒
二求。一切眾生多於界內貪瞋邪見,及以界
外三毒之惑,外則無於報得男女、內則乏於
定慧男女,致招二種生死困厄,是故名為無
量苦逼。若其能以正助為機,即感真身妙智
之力,救於二種世間之苦。疏解長行三毒二
求,義該一切,對今重頌更無所遺。二、「具足」下,
頌次答普門示現,二:初、正頌示現,二:初、一行
超頌總答。長行先別後總,以總結別;今頌先
總後別,開總出別。前後互顯矣。長行總答云
「以種種形遊諸國土度脫眾生」,今頌却論能
應之由,由神通力及智方便也。若匪千如全
體之用,不名具足神通力也。通雖性具,復由
廣修妙智方便照性發通,故得普門示現自
在。十方無外、三土非他,不離一心遍應諸剎。
二、「種種」下,追頌別答。上長行中別列諸身,身
皆三業;今頌別示三業,業皆遍周。重頌之巧
也。文三:初一行別頌身業普應。合明十界,但
示三塗,以下況上也。又種種惡趣通指九界,
九界望佛皆名為惡。次別舉三塗,極惡故也。
九界二死皆有四相,漸令除滅歸於常寂。二、
「真觀」下,頌意業普觀,二:初一行明本觀慈悲
有五,觀字皆去聲呼,具明三觀及以慈悲。真
觀,空也。清淨觀,假也。假從空得,無見思染,故
名清淨。又空唯自淨,假令他淨,故名清淨。又
不思議假,三觀具足離三惑染,故名清淨。廣
大智慧觀,中也。雙遮雙照、無偏無待,即平等
大慧也。此之三觀,或次第修、或不次修,無不
皆以慈悲合運。而其慈悲皆稱觀者,其意有
二:一者慈悲是觀,如四無量心,名四種禪,禪
即觀也。觀音乃以無緣慈悲觀察眾生,名慈
悲觀。二者慈悲之法必用三觀,良以三觀能
成眾行,用三觀拔苦故名悲觀,用三觀與樂
故名慈觀。故上文云「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
脫」,豈非悲心用於三觀?雖有二解,體是一也。
菩薩從初至于鄰極,三觀慈悲未始離念,故
令眾生常願修此、常仰茲觀。疏解長行冥顯
二應,因中合有本觀慈悲,後譯重頌果有其
文,信智者言冥符佛意。二、「無垢」下一行,明智
光遍照。三觀慈悲,因中立誓也;智光遍照,果
上益物鑒機也。無垢淨光照窮正性察其本
末,若其不破三惑諸暗,二死風火何能普益?
二世間機火災至初禪,喻同居生死。風災至
三禪,喻實報生死。水災至二禪,喻方便生死。
舉二不言水者,中可例知。三、「悲體」下一行,頌
口業普說,二:初二句頌二輪化本。說雖在口,
必假身意為授法本。初句者,為法現形本期
救苦,故說法身名為悲體。此身先用戒德警
人,如天震雷,物無不肅。次句者,菩薩以慈而
為心意,無緣而被名之為妙,物無不覆,譬若
大雲。二輪既施,然可授法。二、「澍甘」下二句,正
頌口輪說法。甘露者,智者云:「諸天不死之神
藥」也。所宣至理解必無生,若匪無生焉能不
死?本性常法非說那知?於慈雲中澍大法雨,
眾生受者三惑焰滅,以茲三普為入道門,故
當別頌普門義也。二、「諍訟」下,加頌顯機。長行
顯應以被冥機,疏以施瓔彰顯機義;今逢重
頌有顯機文,益見天台冥契聖旨。事係訟庭
身臨戰陣,心憂刑罰命慮兵殘,今昔冤仇此
時合會,一心致感眾難皆祛。亦可例前疏釋
七難、通於三障,即諍訟等義該諸有及以三
乘。思之可見。三、「妙音」下三行,雙頌二勸,二:初、
頌勸受持,二:初一行明智境深妙以勸常念。
初三句中有五音字,皆是眾生稱唱言音。以
由菩薩妙智觀故皆成妙境,三智照故音成
三境,雙遮空有即成妙音,雙照空有即成世
音。世即二世間也。不別而別,此二音字中智
境也。梵是四等慈悲喜捨四觀照之,即成俗
諦,故名梵音。稱俗照機,若熟若脫時節不差,
名海潮音。此二音字,假智境也。畢竟空智出
九界情,照眾生音超二世相,是故名為勝世
間音。此一音字,空智境也。言雖次第,觀在一
心,智外無音、音外無智,境智冥一思慮頓忘。
是故須常念者,正勤持念也。此之類音雖是
眾生口業所發,大聖三智照成三諦即是三
身,故勸行者念此三身。言常念者,如疏解云
「即是正念,非破非立、無能無所,三諦俱照、三
觀俱亡,不次不偏名常名正,若其然者名為
妙機。」二、「念念」下一行,明感應難測以勸勿疑。
上先舉境智,次勸常念;今先勸勿疑,次陳感
應。左右互顯耳。言念念者,相續繫念也。念即
觀音深妙智境,雖達常住未免遷流,即於遷
流照常境智,是則念念不離觀音。如大師示
眾偈云「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
注,自然入實理。」言實緣者,剎那念也。次第而
起,一一皆是實觀之緣。如是繫念唯慎生疑,
疑兕若生理境斯障,故明聖德以勸息疑。縱
久修不成、求之未應,須知淨聖冥資不虛,於
二死中如父如母可依可怙,念念持護感應
必彰。然疑有三,所謂疑人、疑法、疑自。今但舉
人,其二可息。勸令常念復誡生疑,疑去念成,
勸持意足。二、「具一」下一行,頌勸供養。先舉功
德,方勸頂禮。初句總示一切功德,次二句別
彰慈眼及以福聚。慈為善本、福收萬行,結示
普門勸修供養。禮既屬身,身必具口,非意不
行,頂禮已成三業供養。
第三、歎聞品功德,
二:初、持地歎功德,二:初、釋聞上二益。經云持
地者,《寶雲經》云「菩薩有十法,名持地三昧,如
世間地。一者廣大、二眾生依、三無好惡、四受
大雨、五生草木、六種子所依、七生眾寶、八生
眾藥、九風不動、十師子吼亦不能驚。菩薩亦
爾。」經一一合。妙樂引彼釋今持地,結云「以八
教判,方應今經。」二、「此中」下,釋自在之業。業有
多種,大約論三:一有漏業,為見思所潤,受分
段土生;二無漏業、三非漏非無漏業,同為無
明所潤,受變易土生。此約自行受生以說。若
利他者,皆以慈悲潤彼彼業,同他受生。三藏
菩薩眾生緣慈,潤有漏業,同居業生。通教菩
薩法緣慈,潤有漏業習,於同居土神通受生。
法身菩薩無緣慈,潤不思議業,三土應生。今
觀世音等覺後心無緣慈悲,潤於中道自在
之業,故云中諦攝也。應十界、感十方,淨穢方
便實報,同彼機類現身說法,故云於二諦得
自在也,即普門示現神通力矣。聞者能得觀
行真似微妙功德,故云不少。二、「無等」下,聞品
獲利益,二:初、約四悉釋無等等。疏有四節,結
云「四悉以明發心」。初、釋,四:初、世界。二乘有上,
是可等法;佛智無上,是無等法。初發大心等
於無等,即無等中而論於等,只是等於佛智
故也。大小體別,名世界也。二、「又約」下,為人。乃
以人數用表法門,剎那剎那莫不具足八萬
四千淨穢之法,此一一法無非實相。若緣諸
法作念而修,塵劫不等性中八萬;若即實相
無緣發心,剎那能等八萬四千究竟之法。發
實相心,是生理善,即為人也。三、「亦是」下,對治。
八萬四千始終無改,迷即塵勞、悟即彼岸。說
波羅蜜翻彼塵勞,即對治也。四、「故經」下,第一
義。前心難者,初破無明實為難事。大經所讚,
正在分真,是故頂禮。初發心即發心住也,此
位能具四十一位真應功德,此心超勝已不
可等,此不可等等於妙覺。既是真發,即第一
義。二、「此即」下,結上之四釋。初四等果、二三等
理,果理不二,豈有階差?然約諸文,三慧四悉
多就位辯,故須四釋。不別而別,約位而明。
五品聞慧即超二乘,不二觀成凡心等佛。小
果有上、大果無等,小大差別故當世界。初信
至七位當思慧,既麁垢先除,發實相似解,照
乎性德八萬法門,既生理善故屬為人。八信
至十位當修慧,內外塵沙不除自遣,能以性
中八萬功德,對破逆修八萬塵勞,自他惡破,
故屬對治。初發心住三慧功成,性三圓發,四
十二位互具雖等,較其難易初入功深。此位
始得,真心開發,名第一義。二、「發心」下,約三即
顯真發。名字發者,於能詮名,豁然開發三
種菩提願行之心,對違順境此心彌熾。圓伏
三惑名觀行成。若名字即,縱能勤修八法成
乘,以未開悟不名為發。今發觀行稱名字者,
蓋此五品非真非似,但是信解詮妙名字,於
妙三諦決無疑滯,能伏無明不為境動,是故
稱為名字發也。相似發者,因觀加功,故三菩
提倍前開發。似於本性六根互用,稍類分真,
如鍮比金、猶火先暖,故名相似發菩提心。真
心發者,一發一切發,發一切方便、發一切觀
照、發一切真性,此三菩提圓融通達,不前不
後亦不一時,分證三德分同果佛。故《華嚴》云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微
妙淨法身,湛然應一切。始從初住終至等覺,
皆有此發,位位轉深。前之二發相顯故來,經
文結益正在真發。
釋重頌
第二重頌,是隋煬大業中智者滅後笈多所
譯,方入大部,故疏闕釋。《靈感傳》天人語南山
云:「什師八地菩薩,譯《法華》闕觀音重頌。」既涉
冥報,信有此文。今扶上二番問答,隨文略釋
固難盡理。講者但令不失上文,大途梗概何
必騁異。此頌二十六行為二:初一偈雙問二
章,次二十五偈雙答二問。初問中一句歎德,
三句正問。一句之內名體合歎世尊名也,所
以略舉尊號,則知上九並為三世中尊歎之
要也,具相質也。相妙而具,妙是歎辭,具謂三
十二滿足。又可妙即是好,以八十種好嚴其
相令妙好也。復次名實俱歎法身。名是妙名,
相為妙相。上文云「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種好,
用莊嚴法身。」即此意也。具此相好者,即具二
嚴能答我問,故舉而歎也。正問中,初句兼於
二問,文云重問,即重問上二段之事。孰謂不
然?次二句別問觀音,欲佛先答。初章就近更
徵故也。亦可三句併問初章,自招後答。既有
真身冥益,豈無應像顯赴耶?故許說中雙許
二番,謂聞名及見身是也。
第二、答中作三意:
初、二偈總答二章,次、十九偈別答二章,三、四
偈勸持名供養。總答中,初、一偈正答,次、一偈
「依本觀慈悲,汝聽觀音行」是總答前章。觀音
即境智因緣得名,善應諸方所,是總答後段
普門示現,並用上總意消之。次一偈却尋本
觀慈誓,顯今智斷十番利益。本依別圓無量
無作四諦起於願行,由誓境深廣,故弘誓如
海。弘即廣也。歷劫顯時久遠,一一劫中侍多
千億,顯值復多。一一佛所復發別願,如四十
八等。一一願含法界,故復云大也。歷劫約竪、
侍多約橫,一一竪中有橫、一一橫中有所歷
之時,廣說云云。將此總中本誓,歷下別答一
一難,及普門後廣作可知。
第二、別答復二:初、
一偈是雙許說二章。聞名是許前章,見身是
許後章。向誡聽,今許說。言略說者,即別答也。
總答多含,即文略而意廣。別答陳列,且約人
界果報邊明七難等,普門且約三十三身等,
即文廣而意略。今取意略,信是許別答也。聞
名,聞觀世音境智名也。上文約四種聞釋成
三慧,義觀兩全,可解。見身即普門示現,顯應
三業也。心念不空者,明二段應益也。心念屬
意,不云身口者,此從冥顯。二機攝二章,語便。
何者?初章顯機,若身若口俱須域意,故意能
總攝也。故上釋持名,云口為誦持、心為秉持,
為理不失。雖非口持,覺觀是口行,通屬口業
機攝。例如《小彌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亦不
妨口機。下文皆云念彼觀音力,例同此釋。後
段冥機約心為便,可解。不空者,縱使稱名都
無顯驗,冥益不虛。
第二、十八偈正答,又二:初、
十三偈頌初章,次、五偈頌後章。初又二:初、十
二偈明口業機應。次、一行略頌身意二種機
應。上文七難表六大種,而云假令,多舉諸難
亦是表此。今偈加推墮二山、惡獸蛇蠍,此四
皆識種攝。毒藥從人及蟲鬼識種攝,從塵體
地種攝,雨雹水種攝,又合羅剎鬼難,加六成
十二難。初、一偈火難,上文例作三科釋,貼文、
事證、觀解。於觀中,初、廣約十番,遭苦稱名成
機致感。次、約別圓二種本住法門及慈悲誓
願,顯前十界圓益。今但略作貼文一釋,餘可
準上,不復備敘。講者應具示其意,使義觀不
壅,有益來者。言大火坑者,上直云大火,此加
之以坑,大而更深,意顯聖力。火無淺小皆能
成難,況乎大坑。設使劫火從地獄至初禪,如
此大坑滿中紅焰,菩薩亦能或以吹滅,或以
口噏、或復手遮,令其不燒或作涼池。次、一偈
水難,上得淺處即能免難。若加龍鬼,淺亦可
畏,故值死緣多重於上,文彌彰聖應爾。次、一
偈墮須彌難,如日住空,顯聖力難思。然但是
假設,何人能到?復被推等,設有此事,聖無不
為。頂生人王能上妙高,因貪帝位還降人間,
若能稱名必有免理。四、一偈墮金山難,五、一
偈怨賊難,六、一偈王難,七、一偈枷鎖難,八、一
偈毒藥難,大慈等愛,理合均除。而還著本人
者,被害稱名,機成須救。能害無機,惡心自剋,
非聖使然。又毒藥有鬼,須得著人;若不殺他,
必須自害。
問:若惡心自剋怨賊,何故但令起
慈?答:賊害事顯,但令起慈,即彰聖力;毒藥陰
謀,反害方驗。然賊亦有自害,如東林老僧為
賊所斬,賊反以劍自刺心入背出,群黨奔迸。
又毒藥未必例皆還著。有作折攝二用釋者,
若二俱有機則可然;若能害者無冥顯二機,
折亦徒施。
九、一偈羅剎鬼難,然兼毒龍。前有
魚龍及鬼,此重言者,龍鬼通水陸,前但在水
也。上文四種龍等云云。十、一偈惡獸難,十一、
一偈蛇蠍難,十二、一偈雨雹難,欲益觀行者,
應巧約惡業煩惱,作蛇虎等法門釋之,使順
道理。若準《請觀音疏》作三義明消伏力用,謂
約事、約行、約理,對此中果報、煩惱及所住法
門會之,亦應可解。口業機應竟。
第二、一偈總
頌身意二種機應。三毒猛盛心不自在,名之
困厄。四類同棲各說所苦,鴿說婬為最苦,蛇
說瞋為最苦云云。女無子苦,如上說。或分二
句,對意對身,細作可了。若作觀解,十番為三
毒所困。及約界外,作順逆法門應釋,應用上
文意消三毒義。身業無子,無修因男女,乃至
無圓頓男女,尋上文消之。若心念身禮二業
成機,斷除三毒根,滿足二莊嚴,永拔十界三
土世間之苦,故云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
亦應更明別圓本觀慈悲云云。
第二、五偈別
答普門示現。此中文狹,望上別文此仍成總。
又為三:初、二偈頌普現,次、二偈頌本觀,三、一
偈結成聖者三業。初又二:初一偈直頌普現,
二一偈別舉所化。三種法界,上文列聖身,至
金剛神,闕地獄界。此中舉劣況勝,成互出耳。
一一身說約四句,如前。又上文約三土為所
應,此十方當約三土釋十方云云。次、二偈本
觀,又二:初偈行願,次偈觀成普益。初又三:
二句辯觀,一句慈誓,一句誡歸。向真觀了空
成一切智,清淨觀出假處有無染成,道種智
廣大智慧即中道觀,遍於諸法名廣,勝出二
邊名大。中道體即智慧觀,此體故名智慧觀。
問:何以智慧名中體耶?答:順此經意。此經以
寂照合法身為體、感應為宗,得作此說。
三智
實在一心中得,不可一異。悲觀等者,誓願通
稱,為觀緣諦發故。如《止觀》十法通名為觀。次
偈辯益,又二:上二句明智光,次二句慈光,破
暗照世云云。三、一偈結成聖者三業顯應。戒
雷對身業,慈雲對意業,澍雨對口業。戒檢七
支,身業為便。戒淨能拔三惡之苦,故名悲體。
身輪現通,駭動群情,復如雷震。內心愛念,名
慈普覆一切如雲。無謀而應逗會不差,復名
為妙意業也。口輪演實相之法,為甘露雨,三
草二木平等蒙潤,三惑熱惱為之清涼。廣釋
三無緣、三不護等如上文。一一應跡、一一說
法,皆須明別圓菩薩所住法門,方有事用。釋
普門一番竟。
第三、四偈勸持供養,又為二:初、
二行一句勸持,二、一行三句勸供養。初又二:
初、一行重舉前口業機應,以為勸由。由前口
業居初,舉一攝二,所以特舉。官訟軍陣者,水
火難稀、鬼虎事寡,運衰方值,諍訟事眾世之諍
本,財色田宅日用有之,勸持則要也。刀杖幽
執有過方遭,軍陣王役事非由己。又捔力相
持白刃森目,刀杖案籍賒死之難。賊奪有財
非如師旅,斯亦勸之要也。次、一行一句正勸,
又二:初、三句約權實格量,次、二句結勸。先舉
菩薩實證實益為格量本,勝彼九界權乘慈
智,故云勝世間音。秖音塵一法,以實智佛眼
觀之,即實諦妙音;權智法眼觀之,即俗諦世
音。此實證也。緣中道修慈名為梵音,此慈能
與機會名海潮音。譬不失度,此實益也。與夫
九界生法二慈作意應物,豈復為類?故云勝
彼格量明矣。二句結勸。初勸常念,有事理二
行云云。若事理行成,自見菩薩色法二身,故
一句復止疑勸也。次、一行三句勸供養。初一
句歎菩薩清淨三業。從正命生故云淨聖,言
共堪受供養也。正命是聖法,人稟此法名人
為聖,故云觀音淨聖。次、別舉德以為勸由。「於
苦惱」下二句,頌上施無畏德。苦惱死厄,怖畏
處也。作依怙,無畏力也。如幼子恃怙父母,更
何所畏?即指前現權實身說為父母,護三乘
子免二死厄。「具一切」下三句,舉福田勸。具一
切功德,舉菩薩報身敬田。慈眼視眾生,舉應
身恩田。福聚海無量,總歎二田。高出如山之
謂聚,深廣無際之謂海,亦是二田所依,歎法
身也。頂禮,正勸以三業供養也,身儀事顯,故
特舉之,必具三業。上文脫瓔珞,望今乃互舉
耳。又此勸事,普一切皆得供養。百金之瓔孰
人可辯?又能嚴,尚貴所嚴,豈復輕耶?觀心者
身業勤,則增長福德,供養應身口業勤,則說
般若供養。報身意業勤,則會理供養法身云
云。釋偈竟。
宋慈雲尊者疏別行重頌,附大部入藏,而
南方教苑不傳幾二百年矣。至元甲午,為
教門入京,於燕城弘法寺得之東歸。猶至
寶然,不敢自祕,遂鋟諸梓以惠來學大德。
壬寅夏五興元住山苾芻性澄謹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