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義疏
此文既別出大部,有人亦作三段分文,謂:初
問去為序、佛答去為正、持地去為流通。復有
云:「經家序者為序,無盡意白佛去為正,持
地去為流通。」今師有時亦作三段,有時不作
三段名,但分為三章:一、無盡意問,二、佛答,三、持
地歎;或為四章,三如前,四者、聞品得益;或
作二段,謂前後兩問答也,多種分章隨人意
用也。
若作問答分章,則有兩問答,初問答明
觀音、樹王冥益等義,後問答明普門、珠王顯
益等義。就前問答為二:一、問,二、答。就問為四:
一、時節,二、標人,三、敬儀,四、正問。
一、爾時者,
爾言即也,即是說東方妙音弘經已訖,次說
西方觀音弘經之時,故言爾時。或可大眾已
聞妙音弘經,歡喜已竟,宜聞觀音,發心生善
之時,故言爾時。或可時眾疑於妙音,若為
利益,上來說法,破眾疑情已竟,時眾有疑觀
音之德,正破此疑之時,故言爾時。或可時眾
機在妙音聞即得道,如二土菩薩得道已竟,
八萬四千悟理之時須聞觀音,故言爾時。諸
佛如來不空說法,有四悉檀因緣爾乃為說,
正是敷演四悉檀時,故言爾時也。
二、標人者,
即是無盡意也。名無盡者,非盡、非無盡,為
對小乘名盡,故言無盡。小乘明盡為對盡智、
無生智滅色取空之盡,故名無盡也。又,云何
無盡?所謂空不可盡、假不可盡、中不可盡,故
言無盡。《大品經》云:「即色是空,非色滅空。」空故
無盡也。
又,《大集經》釋無盡意:「東方過十恒
沙國微塵世界,國名不眴,佛號普賢,純諸菩
薩,無二乘名,但修念佛三昧,不滅、不生、不出,
心行平等,猶如虛空,是為念佛。即見佛時,即
具六波羅蜜,得無生忍,所謂:不取色即檀、除
色相即尸、觀色盡即羼提、觀色寂滅即毘
黎耶、不行色即禪、不戲論色即般若也。身
子問:『誰為汝作字,名無盡意?』答曰:『一切諸法
因緣果報無盡,一切諸法不可盡,初發無上菩
提心已不可盡,譬如虛空不可窮盡,為一切
智發菩提心,豈可盡乎?諸佛戒定慧解脫、解
脫知見、十力、無畏等無盡,因如是等發心故
不可盡。眾生性無盡、教化眾生無盡、知一切
法性無盡故無盡,是名菩薩發心無盡。又,檀
波羅蜜無盡,乃至方便無盡,凡八十無盡,八
十無盡悉能含受一切佛法,從是得名,名無
盡意也。』」又,《淨名》云:「何謂為盡?謂不盡有為。何
謂無盡?不住無為。」《華嚴》有十無盡法門,如此
等經皆就假名分別一切諸法因緣果報,以
明無盡意。
又如《勝鬘經》云:「如來色無盡,智慧
亦復然,一切法常住。」又,《大品經》云:「一切法
趣意,是趣不過。」意為法界,意則非盡、非無
盡。如是無盡,例如非常、非無常,是乃為常。又,
《淨名》云:「法若盡、若不盡,皆是無盡相。無盡
相即是空,空則無有盡與不盡,故知非盡、非
無盡是真無盡義。」又,《大品經》云:「癡如虛空不
可盡,乃至老、死如虛空不可盡,色不可盡,乃
至識不可盡。」如此等經皆約中道之理以名
無盡,通達空假中三諦之法不可盡,故名無
盡意菩薩,亦名無盡心智識、色、受、想、行等義,
不可說不可說,不能具載。
菩薩者,外國云摩
訶菩提質多薩埵,此云大道心眾生。始心行
者為煩惱所生、二乘為五分法身所生、六度
菩薩為福德所生、別圓為中道所生,故《大品》
云:「如來身者,不從一因一緣生如來身。」菩薩
為眾行生,故言眾生發心求佛,故言為大
道利益一切,以法道成他,或言成眾生,廣釋
菩薩義如別記。
三、敬儀者,為三:一、起,二、袒,三、
合掌。起者,《禮》云,請益起、請業起,菩薩於佛備
其二儀,故言起也。觀釋者,菩薩常修遠離行
故言起,亦是契諸法空,空即是座,於此空無
所染著,故言起也。又,菩薩安住空理,理本無
起,愍眾生故,乘機利益故言起。又,中道之寂,
非起、非不起,而能起、能不起。無起之起,起即
實相,亦起眾生實相,故言起也。
偏袒右肩者,
外國以袒為敬。露右者,示執奉為便,表弟
子事師充役之儀,是故以袒為恭也。此方以
袒為慢,然古有須賈肉袒謝於張儀,露兩
髀也,此方亦不一向是慢也。觀解者,覆露
表空、假二諦,又表權實,實不可說,如覆左表
有冥益;權於化便,如露右表有顯益也。
合掌
者,此方以拱手為恭,外國合掌為敬。手本
二邊,今合為一,表不敢散誕,專至一心,一
心相當,故以此表敬也。觀解者,昔權實不
合而今得合。又,五指表陰。《仁王經》云:「法性,
色、受、想、行、識。」此即實智真身亦有五陰也,應
化因緣亦有五陰也,眾生性德之理亦有五
陰也,眾生生死果報亦有五陰也。聖人為化
眾生,示有應身五陰,是則權實陰殊。若眾生
法性理顯,聖人亦息化歸真。權實不二,合掌
表於返本還源,入非權、非實,事理契合,故合
掌也。
向佛者,表萬善之因向萬德之果也,亦
是行人分證權實合,向於究竟權實合,故言
向佛也。
四、發問者,此下有兩番問答,初番
問觀世音,後番問普門。前問為三:一、稱歎,二、
標所問人,三、正問。《大經》云:「汝具二莊嚴能問
是義,我具二莊嚴能答是義。」今無盡意具二
莊嚴,欲顯觀音二種莊嚴,諮發如來;如來究
竟具二莊嚴,當答此義。《釋論》云:「問有多種,不
解問、試問、赴機問,今無盡意即是赴機問也。」
世尊者,即是稱歎尊號,十號具出。《釋論》:「用彼
釋此觀世音菩薩,即是標所問之人也。」具如
前釋。
何因緣者,因緣甚多,略言境智因緣。若
就眾生,則以善、惡兩機為因,聖人靈智慈悲為
緣;若就聖人,觀智慈悲為因,眾生機感為緣。
以是因緣,名觀世音,如上釋也。
第二、佛答,即
為三:初總答,次別答,三、勸持。
就初總答為
二:一、明機,二、明應。就機為四:一、標人數,二、
遭苦,三、聞名,四、稱號。
數者,十法界機實自無
量,而言百千萬億者,此乃通途商略。
業同者,
如一地獄界大略是同,其間優降復有何量?
如一獄復有百千萬億品格之殊,一一品格
復有百千萬億罪人,是罪業正同,所以同受
一品罪苦,將此意廣歷餓鬼、畜生、修羅、人、天
皆亦如是,故知此數是標同業之意也。所以
舉多數者,明百千萬億種業遭苦稱名,一時
有機,一時能應,皆得解脫,何況一人、一業、一
機獨來而不能救?此舉境、眾、機多,以顯觀深
應大也。
二、明遭苦者,即是受諸苦惱也。此語
成上義,上百千是業同,此言諸苦惱。一苦
惱是一業者,凡有百千萬億,故知有諸百千
萬億。上明數同,下明業別。用此意歷十法界
萬機之徒,不可說不可說也。今言受苦惱
者,正是現遭苦厄也,此苦由於結業果多,故
因亦多。此即總答,文略而意廣,遍該十界不
止人道而已;後別答中文廣而意狹,別舉人
間七難而已,故此處總答也。
三、聞名者,上明
遭苦,次明生善。善惡合為機,此即明文聞有
四義,如別記。若能如是通達四種聞義即聞
慧,心無所依、無住、無著即是思慧,一心稱名
即修慧,此文雖窄,三慧意顯。
四、稱名者,稱
名有二:一、事,二、理。若用心存念,念念相續,餘
心不間,故名一心;或可如《請觀音》中繫念
數息,十息不亂名一念;或可無量息不雜異
想,心想雖長,亦名一心;一心歸憑,更無二
意,故名事一心也。稱名者,或可略稱如此文,
或廣稱如下文。
南無者,歸命之辭,皆是事一
心稱名也。理一心者,達此心,自、他、共、無因不
可得,無心、無念,空慧相應。此乃無一亦無心,
知聲相空,呼響不實,能稱、所稱皆不可得,是
名無稱,是為理一心稱名也。
二、應者,先明應,
次明解脫。應有多種:三教之應,應不一時;圓
教觀音一時圓應眾機,厄急應速。一時聞
即稱是機速,稱即應是應速,皆得解脫者
即是蒙應利益也。皆者,非但顯於多機眾益,
亦是顯於圓遍之應也,或時為機速、應速、平等
利益速。貼文。
問:十法界眾生無量,機既無
量,云何一時令得解脫?
答:譬如父母,念子心
重,多智多才,具大勢力,眾子在難即能俱
拔之。菩薩亦如是,無緣慈悲重、權實二智深,
聖財無量神通力大,十界雖多,應有餘裕。《安
樂行》云:「忍辱大力智慧寶藏,以大慈悲如法
化世。」即此意也。又如毒龍罪報,尚能以一眼
遍視一切,視之皆死,何況菩薩種智圓明
耶?又如礠石,亦類明鏡。又是入王三昧力,
一時十番利益一切,此義具在《大本玄義》。
問:
一心稱名,皆得解脫,今見稱唱,累年不蒙寸
斆,何也?
答:經云:「一心稱名,有事一理一,二
途無取,可能感聖。」譬如臨鏡背視、對谷閉
口,何能致影響耶?
第二、別答,為三:一、口機
感應,二、意機感應,三、身機感應。就口機為二:
初明七難,次結口機。有人云:「次第三機者,
口顯居前,音成由意,意識成身也。」通論口機
亦脫三種苦:但先除果苦,次除苦因,次滿願
與樂。
問:此中明拔苦,那忽與樂?
答:少分與樂,
欲引接之也。
問:何意不與其樂因?
答:因非
引接故不與。又,其文在後,為說法是與樂因。
問:悲門既少分與樂,慈門應少分拔苦。
答:前
悲全拔苦已竟,後但與樂,無苦可拔,何論少
分?有人解七難為兩雙一隻,火、水無識為
一雙,鬼非類為一隻,王、賤是類為一雙,鬼
開去、來,王論輕、重,故成七難也。
次第者,火水
無識,為難則重;鬼雖有識,非類為次;王賊有
識,是類故輕。然鬼王相間,初以鬼比王,王輕
則鬼重;又以王比鬼,王重鬼輕。此二相似,故
間出。有師以風足為八難,有人彈之,文云:
「稱名皆得解脫羅剎之難。」不道風為難,今
明聖人赴機,何必如此情卜次第?何必不次
第?今不同前者,此本明赴機拔苦,那得更以
與樂間之?
今言次第者,先入國隨俗,赴口
機為初,意冥身顯以為次也。若尋經意,一時
觀其音聲皆得解脫,經不云次第觀機,那可
作次第釋耶?他既作七難次第,今還復作對
之耳。入火即有焦身絕命之憂,最為卒重,故
居初。水漂沈浮,小緩於火。羅剎雖暴,如經云:
「有五百羅剎女,妻五百飄人,生子受樂,時節
猶長,然後頓食。」此復緩於水。王難非即得即
戮,研罪虛實,實刑虛赦,不同於鬼一概併食,
故復次羅剎也。鬼來取者,無的所取,衰乃逢
害,逃脫可免,不同王法定判死生,故復次
王難也。枷鎖節身,不慮失命,但有禁固之苦,
小緩於鬼。怨賊覓寶,輸寶即畢,若能卑辭,善
巧方便即可免脫。此一往次第爾,至如兇賊
忽發與火燒何異?
問:諸難眾多,何意取七
耶?
答:此有所表,人以六種成身,還以六種自
害。如人共七難同住,復以七為難,今通用七
難等來表六種也。火、水、風即表身內三種也,
刀、杖、枷鎖表地種也,鬼、賊、王等表識種也,三
千大千世界表空種也。云何空得為難?如人
身有內空,四大圍之,識於中住,何異大千界
圍,地、水、火、風,王、鬼、賊等於中住耶?空為難者,
空是來難之由。如身體堅實,外病不侵;身若
虛疎,眾疾逼惱。又如人家,宅無垣牆,盜賊則
進,能來難故,空亦成難。識種是難者,心識耶
計橫起愛見,毀滅法身慧命。如王、鬼、賊劫奪
財寶,斷傷壽命,故識種是難。所以不多取者,
正應表此,假令多舉諸難亦是表此。一、火難
為四:一、持名即是善為機,二、遭苦即是惡為
機,三、應,四、結。
上總云受諸苦惱,未判其相,今
別答,故舉水、火等也。釋諸難,例為三意:一、貼
文,二、舉事證,三、觀行解釋。
貼文者,持者,口
為誦持、心為秉持,秉持為理不失,雖非口持,
覺觀亦得是口行,故通屬口業機攝。若有、設
有、復有,皆是不定挑脫之辭也,餘皆難起方
稱名。此中前持名而遭難,此或是前後互
出爾。今為火難卒暴,須預憶持,憶持必無
此難。設脫有者,皆是放捨所持、背善從惡,稱
之為設。如慈童女因緣,若能至意修孝,不遭
火輪;違母絕髮,受地獄苦。此是秉孝不純,
廣出因緣云云。行人持名本不應遭難,緣
差忽忘,設入大火,若能憶先所持,即得免
難。火難既重,機亦須深,故先持後脫,其義可
見。威神力,是結火難也。
次約證者,晉世謝
敷作《觀世音應驗傳》,齊陸杲又續之,其傳
云:「竺長舒,晉元康年中於洛陽為延火所及,
草屋下風,豈有免理?一心稱名,風迴火轉
隣舍而滅。鄉里淺見,謂為自爾。因風燥日,
擲火燒之,三擲三滅,即叩頭懺謝。法力於魯
郡起精舍,於上谷乞得一車麻,於空野遇火,
法力疲極小臥,比覺火勢已及,因舉聲稱
觀,未得稱世音,應聲火滅。又,法智遇野火,頭
面作禮,至心稱名,餘處皆燒,智容身所無損。」
又,吳興郡吏,此皆記傳所明,非為虛說信矣。
三、就觀行釋者,火有多種,有果報火、業火、煩
惱火。果報火至初禪,業火通三界,煩惱火通
三乘人。
果報火難者,從地獄有,上至初禪皆
有火難,如阿鼻鬲子八萬四千,內外洞徹,
上下交炎;餓鬼支節煙起,舉體焦然;畜生
燠煮湯炭;修羅亦有火難,人中焚燒現見故。
若至劫盡,須彌洞然,諸天宮殿悉皆都盡,
初禪已下無免火災。凡一十五有眾生百千
萬億諸業苦惱,持是觀世音名,火不能燒,何
但止就閻浮提人作解耶?直就一十五有果
報,望舊解火,誠可笑哉,餘九番非彼所知。
次明修因惡業火者,隨有改惡修善之處,若
五戒十善,多為惡業所難,故經云:「燒諸善根
無過瞋恚,雖生有頂,頭上火然。」術婆伽欲
火所燒,《金光明》云:「憂愁盛火今來燒我。」能破
善業,退上墮下,皆名為火。若能稱名,得離惡
業,故《請觀音》云:「破梵行人作十惡業,蕩除糞
穢,今得清淨,由斯菩薩威神之力也。」
次明煩
惱火,若聲聞人厭惡生死,見三界因果猶如
火宅,四倒結業,煙炎俱起,輪轉墮落,為火
所燒,生死蔓延,晝夜不息,勤求方便,競共推
排,爭出火宅,稱觀世音,機成感應,乘於羊
車,速出火宅,入有餘、無餘涅槃,即得解脫也。
次明支佛、次明六度行、次明通教、次明別
教、次明圓教、次明變易土鈍根人、次明變易
土利根人,凡有九番行人,修道之時並為五
住煩惱惑火之所燒害,各修方便,方便未成,
火難恒逼,稱觀世音,方便即成,便得解脫,一
一當其法門細作機感之義。
問:菩薩住何法
門而能如是耶?
答:菩薩法門無量,不出別、圓兩
觀,本起慈悲,故能十番垂應。所以者何?菩薩
元初發菩提心,見果報火燒諸眾生,即起慈
悲,誓當度脫;受持禁戒,亦起慈悲救諸業火;
修無漏觀,白骨流光發火光三昧、八勝處中
有火勝處、十一切處中有火一切處,皆起慈
悲,當為眾生滅煩惱火。又,觀諸火悉是因緣
所生法,體之即空,又從火空而觀火假分別
因緣,又觀火中見火實相,如是次第節節皆
有慈悲,誓當利物。今住補處,力用無盡,以本
誓力熏諸眾生,未曾捨離,隨有機感即能垂
應。若事火起,稱名求救,即對本時果上慈悲
拔苦與樂,惡業火起即用持戒、修定中慈悲,
煩惱火起即用無漏入空、入假、入中等慈悲。
節節相關。若眾機競起,一時牽感,慈悲遍
應,皆得解脫。如《華嚴》第四十云:「善財詣進求
國,見方便命婆羅門修苦行,求一切智,有
大刀山四面火聚,從刀山上自投於火,語善
財云:『能入此者是菩薩行。』善財生疑,言是邪
法。梵語善財:『莫作此念,此是金剛大智人欲
竭愛海。』自在天云:『此菩薩五熱炙身,令我滅
邪見,離我心諸魔。』又云:『菩薩炙身時,我等宮
殿猶如聚墨,我即發菩提心,乃至他化自在
天於煩惱中得自在法門,乃至龍、鬼、阿鼻皆
發菩提心,捨本惡念。』善財聞空中語已,即時
悔過,登刀山,入大火聚,未至,得菩薩安住三
昧;入火,得菩薩寂靜安樂照明三昧。此火山
者,名為無盡法門,若入此門,能知諸法。」故舉
彼經火法門如此,證成觀音火法門,慈悲救
苦,十番利益也。
次明菩薩本修圓觀所起慈
悲者,但觀一火具十法界,一切諸法入火字
門,於一火門雖無分別,明識一切果報火、業
火、煩惱火等,明了通達,無緣慈悲遍覆一切,
是為火門入王三昧。若法界火起,菩薩以本
地誓願普應眾生,如磁石吸鐵。雖無分別而
分別說者,以十五三昧救果報火,用二十四
三昧救修因火;二十五三昧通救二乘通教
六度別圓等入空煩惱火;還用二十五三昧
救別教山假火;還用二十五三昧圓救圓教
人入中煩惱火,雖應入諸火,不為諸火所燒。
《大集經》云:「譬如虛空,火災起時所不能燒,菩
薩亦如是,以不思議慈悲普應一切,皆得解
脫也。」常途釋七難,止解得救人中苦,失二十
四有及變易中苦,止得如幻三昧少分,全失
二十四三昧廣大之用也。
第二、水難者,亦為
三意:一、貼文,二、引證,三、觀釋。貼文為三:
一、遭水是有苦,二、稱名是善,三、得淺處是應
也。
問:何意言為大水所漂?
答:小水不成難,或
戲故入,水亦不成難。欲論其難,故言大水所
漂。火難所以言入者,小火亦能斷命,若故
入、若不故入,入則害命。今舉其重難,重難
既救,何況其輕?是故言其入火,不言入水;言
其大水,亦言大火。水論其淺即成應,火猶
少在未成應也。
二、引證者,《應驗傳》云:「海鹽有
溺水,同伴皆沈,此人稱觀音,遇得一石,困倦
如眠,夢見兩人乘船喚入,開眼果見有船人,
送達岸,不復見人船,此人為沙門,大精進。又,
劉澄隨費淹為廣州牧,行達宮停遭風,澄
母及兩尼聲聲不絕唱觀世音,忽見兩人
挾船,遂得安隱,澄妻在別船及他船皆不濟。
道冏三人乘氷度孟津,垂半,一人前陷,一
人次沒,冏進退氷上,必死不疑,一心稱觀世
音,脚如蹋板,夜遇赤光,徑得至岸。」此例甚
多,皆蒙聖力也。
三、約觀解者,果報水至二禪,
惡業水通三界,煩惱水通大小乘,如地獄鑊
湯沸屎、鹹海灰河,流漂沒溺;餓鬼道中亦有;
填河塞海,畜生淹沒,衝波致患;阿脩羅亦有
水難,人中可知。水災及二禪,汎瀁無岸,是時
若不稱名,尚不致淺處,何況永免耶?
次惡業
水者,諸惡破壞善業者,悉名惡業波浪,愛欲
因緣之所毀壞,澍入三惡道中,忘失正念,放
捨浮囊,見思羅剎退善入惡者即是水漂,何
必洪濤巨浪耶?若能一心稱名,即得淺處也。
次次明煩惱水者,經云:「煩惱大河能漂香象。」
緣覺觀愛欲之水增長二十五有稠林,潦
水波蕩,惱亂我心,暴風巨浪有河洄澓,沒
溺眾生,無明所盲而不能出,涅槃彼岸何
由可登?二乘人修三十七品之機,運手動足
截有生死險岸,前途遙遠,一心稱名,若發見
諦三果皆名淺處,無學為彼岸。次支佛侵習
為淺處,通教正習盡為彼岸。次別教,斷四住
為淺處,斷無明為彼岸。次明圓教,六根清淨
為淺處,入銅輪為彼岸;變易中分分是淺處,
究竟無明方稱彼岸。
復次,初果免見流、三
果免欲流、四果免有流,乃至圓教方免無
明流。菩薩所以遍應水難者,皆是本修別圓
二觀慈悲,今日成就王三昧力。所以者何?菩
薩修別觀時,見眾生漂果報水,起誓拯濟,
菩薩修戒定時以善治惡,於諸禪定、水光三
昧、水勝處、水一切處皆起慈悲,以善攻惡。
又從水假入空,發真無漏,從空出假,達水因
緣,入水中道,見水實相,節節法門皆起慈悲,
熏諸眾生。今成王三昧,寂而常照,眾生報水
所漂,稱名為機,對事慈悲救果報水、戒定慈
悲救惡業水、三觀慈悲救煩惱水,一切一時
皆得解脫。如《華嚴》三十八明:「善財至海門國,
海雲比丘為說《普眼經》,云:『十二年來常觀此
海漸漸轉深,大身居止,珍寶聚集。如是觀已,
則見海底生大蓮華,無量天龍八部莊嚴華
上,有佛相好無邊,即申右手摩於我頂,為說
《普眼經》千二百歲,一日所受阿僧祇品無量
無邊。若以海水為墨,須彌聚筆,書寫此經,不
能得盡。』」當知水法門攝一切法,亦如《大品》阿
字門具足一切義,觀音於水法門久已通達,
故能遍應一切水難。
復次,本修圓觀法門,無
緣慈悲遍應一切者,觀水字門,十法界趣水
字,是趣不過,水尚不可得,云何當有趣、不趣?
十法界趣水是俗諦,水尚不可得即真諦,云
何當有趣、不趣?即雙非顯中道第一義諦。如
此觀水字十法界三諦之法,即起無緣慈悲,
遍熏三諦十法界眾生,故能圓應一切。若分
別觀者,以十六三昧救果報水;以二十四三
昧救惡業水;以二十五三昧救二乘通別圓
入空有流等水;以二十五三昧救別教出假,
於有流中令無染濕;以二十五三昧救圓教
入中無明流水,一切一時俱得解脫也。
第
三、羅剎難者,亦為三:一、貼文,二、約事,三、
觀釋。貼文又為二:一、明難,二、結名。難中為
五:一、舉數,二、明遇難之由,三、遭苦,四、明機,
五、明應。
人數者,但舉百千總數,不定判多少,
明入海求珍,結伴無定,難無定數,終不可獨
往,故舉百千也。《賢愚》云:「田殖百倍、商估千倍、
仕宦萬倍、入海吉還得無量倍,故入海也。」
次遭風,是難由約下文證,今若開風為正難,
下文云:「皆得解脫羅剎之難。」此豈不獨是
羅剎難也?難由正應,無在由者,何但由風?
由風墮難、由入海遭風,求寶入海,由貪求珍
寶,展轉相由,風災難切,故風是墮難之由
也。
七寶是正寶,珠是偽寶。又,如意珠寶最
上。今言等者,等上、等下諸寶也。《樓炭》云:「巨
海有七種似寶,一百二十種真珠寶。」黑風者,
舊云風無色,吹黑沙故爾。有人彈云:「沙中
無船,水中無沙,非是吹黑沙,乃是吹黑雲爾。」
今還例此難,水中無雲,雲中無船,何得彈沙
而取雲?風能吹黑雲,何意不能吹黑沙?《請
觀音》云:「黑風洄波」,《仁王般若》有六色,風黑、赤、
青、天、地、火也。《受陰經》明五風。《阿含》亦云:「有黑
風,風加以黑,怖之甚也。」羅剎,是食人鬼,人屍
若臭,能呪養之令鮮。復有噉精氣鬼,人心中
有七渧甜水、和氣精神,鬼噉一渧令頭痛、
三渧悶絕、七渧盡即死。一人稱名,餘者悉脫
者,同憂慼休否是共,雖口不同唱,心助
覓福故,俱獲濟是均。若後值賊則同聲者,陸
地心多不并決,須稱號令使齊,與水難為
異。何意就此結觀音之名?此正就一人稱名
而賴兼群黨,明慈力廣被,救護平等,顯觀音
之名也。
二、約事證,《應驗傳》云:「外國百餘人
從師子國汎海向扶南,忽遇惡風,墮鬼國,
便欲盡食。一舶眾人怖稱觀音,中有一小乘
沙門不信觀音,不肯稱名,鬼索此沙門,沙門
狼狽學稱,亦得免脫。」
次觀釋者,不但明世界
中風,黑業名風。《華嚴》云:「嫌恨猛風吹罪心火
常令熾然,吹諸行商人墮落惡道,失人道善
寶及無漏聖財。」從地獄上至三禪皆有果報
風難,如《僧護經》明地獄種種形相,疾風猛浪
沒溺破壞,餓鬼所噉;若鬼道中,寒風裂骨,身
碎碑䃀;畜生飛走之類傾巢覆卵,何可勝
言?脩羅亦有風災,若風災起時,諸山擊搏,
上至三禪宮殿碎為微塵,當此之時,誰能
救濟?唯當一心稱觀世音菩薩,以王三昧力,
或以手障、或以口吸,無量方便令得解脫也。
次明若修諸善,惡業風吹,壞五戒十善船舫,
墮三途鬼國及愛見境中,《大經》云:「羅剎婦女
隨所生子而悉食之,食子既盡,復食其夫,急
須稱觀世音菩薩,以慈悲力能令解脫。」
次明
二乘人採聖財寶,為煩惱風吹慧行船,行
行舫墮見愛境,為見愛羅剎所害,若能稱觀
世音,得脫見愛二輪,永得免二十五有黑
業也。次明支佛六度行通別圓變易等,入
煩惱海採一切智寶,八倒暴風所吹,飄諸行
船墮二邊鬼國,用正觀心體達諸法不生不
滅,入實際中即得解脫。鬼義合前後章,故
不重說也。法界風難無量,一時圓應者,皆
由別圓慈悲所熏。菩薩本修別觀,見事中風
即起慈悲修戒定、見惡業風即起慈悲修三
觀時,節節慈悲令入風實相王三昧中,以事
慈悲救果報風、以戒定慈悲救惡業風、三觀
慈悲救煩惱風,故能十番拔難。若作圓觀論
機應者,但觀風字門具照十法界,三諦宛然,
通達無礙,慈悲遍覆。若分別說王三昧者,以
十七三昧救果報風、以二十四三昧救修因
風、以二十五三昧救二乘通別圓從假入空
煩惱風、以二十五三昧救別教出假無知風、
以二十五三昧救圓教入中無明風,變易可
解,如是遍救法界,一切一時皆得解脫也。
第
四、明刀杖難者,亦為三:一、貼文,二、約證,三、
觀釋。貼文為三:一、遭難即是苦,二、稱名即
是善,三、應。
今言刀杖段段壞者,明人執殺
具,一折一來,隨來隨斷,彌顯力大。
問:水火何
不令再滅耶?
答:刀杖折再來,重明聖力。水
火滅後,誰復持來?既無持來,滅何所顯?今只
令絕炎不燒、洪流更淺,存顯力大,各有其意,
不得一例作難也。
二、約事證者,《應驗傳》云:
「晉太元中,彭城有一人被枉為賊,本供養金像
帶在髻中。後伏法,刀下,但聞金聲,刀三斫,
頸終無異。解看像有三痕,由是得放。又,蜀
有一人,檀函盛像安髻中,值姚萇寇蜀,此人
與萇相遇,萇以手斫之,聞頂有聲,退後看像
果見有痕,其人悲感:『寧傷我身,反損聖容?』
益加精進。晉太元高簡,滎陽京人,犯法臨刑,
一心歸命,鉗鎖不復見處,下刀刀折,絞之
寸斷,遂賣妻子及自身,起五層塔在京縣。宋
太始初,四方兵亂,沈文秀牧青州,為土人明
僧駿所攻,秀將杜賀刑妻司馬氏云云。」
三、
明觀釋者,非但世間殺具名為刀杖,惡業亦
能傷善業身命,煩惱、六塵、三毒等皆名刀箭。
從地獄去即有刀山挂骨、劍樹傷身,鋸解屠
膾,狼籍痛楚;餓鬼更相斬刺,互相殘害;畜生
自有雌雄牙角自相觸突,又被剉切㓟
羅晝夜征戰;龍王降雨變成刀刃;人中前履
白刃,却怖難誅,復有橫屍塞外,復有銜刀東
市;天共脩羅鬪時五情失守,皆有刀杖怖畏
失命之苦。若能稱觀世音,若應刑所,刀尋
斷壞;若應戰陣立之等力,令得安和。
次明
修諸善因,為三毒刀箭惡業破壞善心,割斷
戒皮、定肉、慧骨,微妙心髓、法身慧命退失,墮
落失人天道,乃至正命登難崩易,萬劫不復,
起怖畏心,稱觀世音即蒙救護,三毒不傷,清
昇受樂,即菩薩力也。次明聲聞人厭患生死,
即時觀三界見思劇於刀箭,故《大經》云:「寧以
終身近旃陀羅,不能暫時親近五陰愛詐、親善
六拔刀賊,趣向正路如為怨逐。」《大論》云:「譬如
臨陣白刃間,結賊未滅害未除,如共毒蛇同
室居、如人被縛將去殺,爾時云何安可眠?」《五
苦章句》云:「十二重城、三重棘舘、五拔刀人
守門,爾時思惟:『如此怖畏何由得脫,著於正
路?』須一心稱觀世音,三業至到,機成感徹,則
能裂生死券、度恩愛河,不為煩惱刀杖所害,
欲主魔王無如之何。」次明支佛,次明六度
行,次明通別圓變易等,五住刀箭傷法身、損
慧命者,若能稱名即蒙聖應,免離通別刀杖,
脫二死地,豈非法身慈力耶?
復次,明刀杖機
應遍法界者,良由本修別圓觀時,見諸鋒刃
傷毀,即起慈悲,我當救護;修善遮惡時,於
善惡業復起慈悲;若觀刀杖是因緣生法,修
三觀時復起慈悲。願行填滿,今住王三昧
中,無量神力,以本事慈悲對果報刀箭、修善
慈悲救惡業刀箭、三觀慈悲救煩惱刀箭。
刀
杖是質礙,屬地字門攝,菩薩於質礙地門通
達明了。如《華嚴》四十明:「彌多羅童女於師子
奮迅城師子幢王宮中,處明淨寶藏法堂,不
可思議莊校此堂,一瑠璃柱、一金剛壁、一
摩尼鏡、諸寶、諸鈴、諸樹、諸形像、諸瓔珞中,住
是一切質礙具內,悉見一切如來從初發心
行菩薩道,乃至成等正覺、入滅皆於中現,無
不明了,如於淨水見月影像,此法門名般若
普莊嚴法門。善財入此地法門時,能得不可
說陀羅尼、大慈大悲陀羅尼、能作佛事陀羅
尼,一切法無不具足。」當知地字門普應一切,
令得解脫也。
復次,圓觀觀地大質礙之法,攝
一切十法界三諦宛然明了,在地門中圓起
慈悲,遍於法界,寂而常照,無機不應。若欲分
別說之令易解者,以十三昧救果報刀杖、以
二十四三昧救三毒刀杖、以二十五三昧救
入空煩惱刀杖、以二十五三昧救出假無知
刀杖、以二十五三昧救入中無明刀杖,一切
一時皆得解脫。
第五、鬼難亦為三:一、貼文,
二、約證,三、觀解。貼文為四:一、標處所,二、明
遭難即是苦,三、稱名即是善,四、應。
三千大千
滿中者,此假設之辭也。若言滿中,復更從何
處來?知是假言爾。上水、火何不假設滿大
千耶?鬼有心識相延故滿,假設為便;水、火無
心,假設為難。鬼所以畏者,觀音有威有恩,若
非懷恩則是畏威,所以聞名尚不能加於惡
眼,豈容興害心?害心、惡眼二俱歇也。
次約事
證者、次觀解者,若果報論鬼難者,地獄道亦
應有弊惡大力鬼惱諸罪人,鬼道中力大者惱
於小鬼,畜生道鬼亦噉畜生,人中可知,諸天
既領鬼,何容為鬼所惱?如《阿含》中云:「有大力
鬼忽坐帝釋床,帝釋大瞋,鬼光明轉盛,釋還
發慈心,鬼光明滅即去。」天主既為鬼所惱,
何況四王、脩羅道耶?如是等處鬼難怖畏,稱
觀世音即不能加害也。
次明修因者,自有惡
業名為鬼,自有鬼動三毒。如《阿含》云:「婬亦有
鬼,鬼入人心則使人婬佚無度,或鬼使瞋、使
邪,當知鬼亦破善。」三毒當體是鬼者,婬破梵
行、瞋破慈悲、貪鬼惱不盜戒、嗜鬼惱不飲
戒,乃至十善諸禪亦如是,皆為惡業鬼毀
損人天動、不動業,若能稱名即不加害也。次
明煩惱鬼者,見心為男鬼、愛心為女鬼,若論
此鬼即得滿三千大千世界,非復假設之言。
何以故?以見使歷三界有八十八、愛歷三
界合有九十八,豈不遍滿?此鬼欲來惱二乘
人乃至六度通別圓等行人。《大經》云:「唯願世
尊,善良呪師,當為我等除無明鬼。」又云:「愚癡
羅剎止住其中」,豈非煩惱鬼耶?若稱名誦念,
觀智成就,能令見愛塵勞隨意所轉,不能為
害也。
次別圓本觀慈悲機應者,別觀菩薩初
發心時,見諸惡鬼惱亂世間,無能救解,如訖
拏迦羅等惱毘舍離,是故菩薩興起慈悲,為
作擁護,若修諸善為惡所壞,亦起慈悲令善
成就。若觀此鬼及以業鬼皆是因緣生法,從
假入空、出假入中,皆節節慈悲誓願,於諸煩
惱深達實相,成王三昧,以誓願熏修法界眾
生,若遭鬼難,能遍法界救護,以事中慈悲救
果報上鬼、修善慈悲救惡業鬼、以三觀慈悲
救愛見無明等鬼,悉令諸鬼堪任乘御,不能
為惡眼視之。如《華嚴》四十三:「迦毘羅婆城,娑
婆陀夜天於日沒後見處虛空,見其身上有
一切星現一毛孔中,見所化眾生或生天上、
或得二乘、或修菩薩行,種種方便皆悉見聞。
爾時夜天告善財言:『我於惡眾生發大慈心,
不善眾生發大悲心,於聲聞、緣覺發安立一
切智道心,我見眾生遠離正道、趣於邪徑、著
諸顛倒、虛妄迷惑、受眾苦惱,我見此已,無量
方便除諸邪惑,安立正見。』」故知法身菩薩以
夜叉、鬼身能作如此安立眾生。觀音菩薩於
此鬼神法門豈不通達,普應一切令得無害?
若圓觀識種是愛見鬼門,一切法趣此識種
鬼法門,十法界三諦具足無緣慈悲,普被一
切,即是鬼門王三昧力遍應法界。若分別說
者,以十三昧救事鬼、二十四三昧救惡業鬼、
以二十五三昧救二乘通別圓入空鬼,乃至
入中道,一切一時俱不加害。
第六、枷鎖難亦
為三:一、貼文,二、約證,三、觀釋。貼文為四:
一、標有罪無罪,二、遭難,三、稱名,四、應。
上臨當
被害,此定入死目,此明有罪、無罪,或是推檢
未定、或可判入徒流,若判、未判,俱被禁節,明
聖心等本救其囚執,不論有罪、無罪也。
在手
名杻、在脚名械、在頸名枷、連身名鎖,此則三
木一鐵之名也。繫名繫礙,檢是封檢,繫未必
檢,檢必被繫,繫而具檢,憂怖亦深。鳥死聲哀,
人死言善,若能稱觀世音者,重關自開,鐵木
斷壞。
次引事證者,《應驗傳》云:「蓋護,山陽人,繫
獄應死,三日三夜心無間息,即眼見觀音放
光照之,鎖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明
方息。張暢為譙王長史,王及暢繫,廷尉誦經
千遍,鎖寸寸斷,不日即散,虛丞相云云。」
三、
觀釋者,地獄體是囹圄,鬼及畜生亦有籠繫,
修羅亦被五縛,北方及天上自在應無此難,
降是已還,無免幽厄,若能稱名,皆得斷壞也。
次明修因,惡業即名枷鎖也,諸業雖有力,不
逐不作者;若有造業,果終不失,故云不失法
如券。若人修習諸善,被惡業覆,如大山映覆
於心,使善敗壞,更增惡業,惡業即招果縛,無
由可解。若欲脫此業者,因時可救,急稱觀音,
能令三惡業壞。故經云:「妻子以為鎖械、錢財
以為牢獄、王法以為獄籍,遮礙行人不得修
道,望現在是果報縛、望過去是業。」次明聲聞
者,凡夫及三果皆是有罪,羅漢是無罪。《大品》
云:「摩訶那伽,雖有罪、無罪,同在三界獄中,五
陰繩所縛,三相無常,檢束印封之。」權實上惑
名杻、定慧上惑名械、中道上惑名枷、法身上
惑名鎖,如是等束縛行人不能得脫,稱名繫
念必蒙靈應。若發定慧是械斷、若發權實是
杻斷、若破無明是枷斷、法身顯現是鎖斷、入
無餘涅槃是縛斷、免三相是離檢、出三界是
出獄,此復有通別意。次明支佛六度行通別
圓,若論枷鎖猶是地質礙。別圓本觀所起慈
悲,遍應之義不異於前。若三千大千以表空
種,王、賊、鬼等以表識種,論其十番普應,此亦
如前論其本觀。
今當說菩薩見眾生以空識
成果報身,還為空識所惱,修諸善時,空識之
業亦能壞善,觀空識有三諦之障、有三諦之
理,如是節節皆起慈悲,悲欲拔眾生苦;慈欲
與眾生樂。故《淨名》云:「菩薩觀四大種、空種、識
種皆空空故。」無四大、無空、無識,是為入不
二法門,成王三昧,能遍十法界垂應,以事
中慈悲救果報空識難、以修善慈悲救惡業
空識難、以三觀慈悲救煩惱空識難,故知
觀音於空識法門而得自在。《華嚴》三十九:「善
住比丘於虛空中大作佛事。」若作圓觀,觀空
種因緣性相本末究竟等,則一切十法界悉
趣空門;識亦如是。起無綠慈悲熏諸眾生,
十法界有機,即能一切一時而得解脫。
第七、怨
賊難亦為三:一、貼文,二、約證,三、觀釋。貼
文為四:一、標難處,二、標遭難人,三、明有機,四、
明應。
難處者,先明處,即是大千國土。次明難,
即滿中怨賊。滿中,假設之辭也。國曠賊多,
聖力能救,顯功之至也。怨者,此難重也。賊本
求財,怨本奪命,今怨為賊,必財命兩圖。若過
去流血名怨、現在奪財名賊,如此怨賊遍滿
大千尚能護之,輕者豈不能救也?
二、標遭難
人者,即商主也。此又為四:一、明主,二、有
從,三、懷寶,四、涉險。商者訓量,此人擇
識貴賤,善解財利,商量得宜,堪為商人之
主。既有商主,即有將領。諸商人既涉險遠,
所齎者必是難得之貨,故言重寶也。險路
者,或可曠絕幽隘名為險路、或值怨賊衝
出之處名為險路者也。
機者亦四,先明:一、人
安慰,二、勸稱名,三、歎德,四、眾人俱稱。所以安
慰者,止其恐怖也;所以勸稱名者,設其上策
也;所以歎德者,獎令定膽也。若不安慰則怖
遽慞惶,雖安慰止怖,若不設計,唐慰何益?故
勸稱名。雖勸稱名,若不歎德設計,則心不定,
膽亦不勇,所以歎德。故知此菩薩決定能施
無畏,決果依憑,三義既足,俱時稱唱,機應即
得解脫也。南無云歸命,亦稱為救我,次結口
機也。
今言觀音勢力既大,加護亦曠,豈止
七難而已?當知遍法界皆能救護,故言巍
巍。巍巍者,重明高累之辭也。明觀音之力出
於分段之外,豎應二土,故言重明;載沐神
應,故言高累。以是義故,故言巍巍如是也。
二、約事證者,《應驗傳》云:「慧達以晉隆安二
年,北隴上掘甘草。于時羌餓,捕人食之。達
為羌所得,閉在柵中,擇肥者先食。達急,一心
稱名誦經,食餘人稍盡,唯達并一小兒,次擬
明日,達竟夜誦,猶冀一感,向曉羌來取之,忽
見一虎從草透出咆哮,諸羌散走,虎因齧
柵,作一穴而去,達將小兒走叛得免。又,裴
安起從虜叛還,南至河邊不能得過,望見
追騎在後,死至須臾,於是稱觀世音,見一白
狼,安起透抱,一擲便過南岸,即失狼所,追
騎共在北岸望之,歎惋無極。道明於武原劫
奪船道,往徑遇賊難等。」
三、觀釋者,若果報論
怨賊者,從地獄至第六天皆有鬪諍。如《阿含》
云:「忉利戰不如修羅,索援至第六天。」如此怨
會,稱名得脫也。次修善時,惡多是怨,猶如
氷炭,稱名惡退,善業成就,如闇滅明生。次
明煩惱為怨賊者,一切煩惱是出世法怨、商
主是三師羯磨、受戒人是商人、無作戒是
重寶、五塵是怨賊,或法師是商主、商人是
徒眾、理教是重寶、兩遇魔事是怨賊,或心王
是商主、心數是商人、正觀之智是重寶、覺觀
為怨賊,或般若是商主、五度萬行是商人、
法性實相是重寶、六蔽是怨賊,將此意歷諸
教義自在作悉成,稱名即得解脫也。復次,
約怨賊難結,成別圓慈悲應,例前可解云云。
第二、從若有眾生多於婬欲去,是明意機也。
釋此為二:初貼文,二、觀解。
貼文為二:初正
明意機,次結意機。
意機約三毒,為三章,章各
有三:一、明有苦,二、默念,此兩即是明機,三、明
離,即是明其應三也。
通稱毒者,侵害行人喻
之如毒。但名有單複,有人解云:「三毒多者,不
知其是過,故不求觀音;少者,念觀音梵行之
德,所以能感。」意謂此解乖文。文云:「若有眾生
多於婬欲,念即得離。」云何對面違經耶?今明
三毒多者,能念觀音,菩薩有力令多得離,何
況少相?此則以多況少爾。《大論》云:「女人
違戒垢,謗法餘殃,不擇禽獸、不避高牆廣塹
之難、不計名聞德行,破家亡國、滅族傾宗,
禍延其身,如術婆伽禍延其國、如周敗褒姒。」
《淨住》及《禪經》明:「多欲人有欲蟲,男蟲淚出而
青白,女蟲吐血而紅赤。」又言:「有欲鬼嬈動其
心,令生倒惑。」如《大經》云:「若習近貪欲,是報熟
時,此舉多欲相也。若少欲人,蟲鬼潛伏,無過
狂醉,是少欲相。」瞋恚多者,今世人不喜見,
如渴馬護水、如射師子母,故《遺教》云:「劫功德
賊無過瞋恚。」《華嚴》云:「一念瞋起,障百法明
門。」菩薩以瞋乖慈,障道事重。《大集》云:「一念起
瞋,一切魔鬼得便。」《涅槃》云:「習近瞋恚」,若例
婬恚亦應有鬼。如《柰女經》:「瞋則有蝎蟲,是
名多瞋相,與上相違是瞋少相。」愚癡多者,邪
畫諸見,撥無因果、謗毀大乘。如《大經》例前亦
應有蟲鬼。三毒過患如此,欲離此故,至心存
念觀音即得離也。有人解云:「起伏相違,稱之
為離,非滅離也。」今謂經文說離,何意言非?若
依《請觀音》者:「淨於三毒根,成佛道無疑。」今作
十番明救三毒:三番是伏惑論離,七番是斷
惑論離也。
問:離煩惱須智慧,但念豈得離耶?
答:經稱常念即是正念,體達煩惱性無所有,
住貪欲際即是實際,絕四句無能無所,念性
清淨,如此正念非是智慧,更何處覓智慧?此
慧不離煩惱,其誰能離耶?若如所難,必須別
用。
智慧破煩惱者,此則有惑可斷、有智能斷,
非唯惑不可斷,慧還成惑,豈得名斷惑之慧
耶?今此正念不以色念、不以非色念,如是四
句;亦以色念、亦以非色念,如是四句;或次第
論非念、或不次第論非念,或不次第論念、或
次第論念,或次第論離、或不次第論離。
次就
觀解者,七番例上可解,今但順、逆兩意約界
外作也,不取分段三毒相。今取善欲之心名
貪,《大經》云:「一切善法,欲為其本,二乘欲樂涅
槃名貪、厭生死名瞋、不達此理名癡,開三毒
即有八萬四千宛然具足。」《淨名》云:「結習未盡,
華則著身」,二乘未斷此三毒,即變易三毒相
也。未斷別惑菩薩亦同有此三毒,故云菩薩
貪求佛法,於恒沙劫未曾暫捨,多學問無厭
足即貪相。惡賤二乘,不喜聞其名,故言「寧起
惡癩野干心,不起二乘心。」如大樹折枝之譬,
豈非瞋相?無明重數甚多,佛菩提智之所能
斷,佛性未了了者皆是癡相。欲除此三煩
惱故,常念觀音,隨機應赴即得永離。永離有
兩種:若此菩薩於生身中全未除別惑,就變
易論全未永離;若生身中已侵別惑,就變易
中除殘論永離。
次明逆說三毒觀者,一切
眾生名為少欲瞋癡。何以故?止瞋三途之
苦,貪人天之樂。二乘只瞋生死,欲得涅槃樂,
皆名為少。菩薩不爾,樂求佛法,非但求一佛
法,遍求一切不可說佛法,如海吞眾流猶自
不滿,非但不受生死,亦不受涅槃,故《大品》五
不受,此即大瞋。無明力大,佛智能斷,菩薩於
無明大力之惑尚在。又,癡如虛空不可盡,乃
至老死如虛空不可盡。如此三毒即為三法
門:一、取,二、捨,三、不取不捨。大慈大悲,四攝、十
力、無畏、三昧、解脫、無上菩提、淨佛國土、化度
眾生,名為取門,即大貪也。一切法空無所有,
不住不著。般若如大火炎,四邊不可取。大涅
槃空、迦毘羅城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以
四句得菩提,無得無證即是捨門,名為大瞋
也。中道非取、非捨,不憎、不愛,不斷、不常,無去、
無來,無生、無滅,如鏡中像不可見而見、見而
不可見,非可見、非不可見,遮二邊故,不可言
說,淨名杜口,名為中道,此即大癡。故文殊云:
「我是貪欲尸利、瞋恚尸利、邪見尸利。」此即其
明證。欲滿此三法門,常念觀音即得滿願一
切,聖人自行、化他,無不從此三門而入,離此
更無有道。故《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
如是,如是三法中,具足一切佛法。」一切佛法
不出萬行波羅蜜、不受三昧廣大之用、中道
實相,此三法門不可宣示,愍眾生故,或作順
說、或作逆說,互有去取,此即四悉檀意赴緣
利益。如《華嚴》四十二明:「險難國寶莊嚴城
婆須密多女說離欲際法門:『一切眾生隨類
見我,我皆為其女像,見我者得歡喜三昧、共
我語得無礙妙音三昧、執我手得詣諸佛剎
三昧、共我宿者得解脫光明三昧、目視我者
得寂靜法門、見我嚬伸得壞散外道法門、
阿𪏭宜我者得攝一切眾生三昧、阿眾鞞我
者得諸功德密藏,住是離欲法門廣為利益。』」
此豈非逆順欲法門導利群品耶?又,四十一:
「滿幢城滿足王於正殿行王法,其犯法者斬
截、燒煮、劈裂、屠膾、嗔目、訶責,苦楚治罪。善財
生疑。王斷事已,執善財手入其宮,見不可思
議境界不可譬喻,語善財云:『我知幻化法門,
化作眾生而苦治之,以調一切,其見聞者發
菩提心。』」此豈非瞋法門?方便命婆羅門五熱
炙身即是癡法門,如前說。次此應明、別圓兩
觀觀三毒慈悲機,感例可知,不具記。
第三、從
若有女人去,明身業為機亦為三:一、貼文,
二、引事證,三、觀解。貼文為二:一、求願滿,二、
結歎求。
又為二:一、求男,二、求女。文云:「女人求
男,若是無子則絕嗣,有子則父母俱欣。」云何
獨標女人求男耶?解者或云:「女厭女身,非求
子也。」又解:「女性多愛,欣子偏重。」故標女人。今
解女人以無子為苦,夫之所棄、並婦所輕、旁
人所笑。又,婦有七失,六猶可忍,無子最劇:容
惡、性妬、不能事公、姑、貪食、無子、拙。無子既苦,
故以標女人求男也。
求男,文為三:一、立願,
二、修行,三、德業。願與行如文。德業者,明士有
百行,智居其首,若但智而無福則位卑而財
貧,觸途壈坎;智與福合,彌相扶顯,福則財位
高昇,慧則名聞博遠,故言便生福德智慧之
男也。
求女文中但明願與德業不明修行者,
行同禮拜,故不重論。願德既殊,故須各辯。女
人端正,七德之初,但端正無相者,或早孤少
寡,相祿不佳;今明貌與相相扶,彌顯其德,端
正則招寵愛,相則招於祿敬,故文云:「眾人愛
敬。」若愛帶慢,何謂為德?愛而敬之,故是相也。
有人解:「宿植德本是釋疑。」眾人咸謂:「觀
音但能交會父母,智慧端正,兒之宿植,若
是觀音與其智慧端正則墮無因之過。」私難
此語,若言福慧是兒業,觀音唯能會其受生,
兒無生緣,觀音會生,兒無福慧,觀音亦能使
有,觀音遂不能令無福種福,何能使無生而
生?論福畏墮無因,論生何不畏墮無因?若爾,
聖人全不能與福慧,只能作媒人。此不可解
也。難觀音不能令兒有福慧者,上一人稱名,
多人皆脫羅剎之難,此無因而不與彼,無機
那忽脫耶?今明聖力甚大,無所不與,能使先
世有福慧者託生也,縱令先世不植善緣,亦
能令其於中陰中修福,此義出《中陰經》也,今
不取此句為釋疑之意。
若有禮拜,福不唐捐,
此結成身業之機,亦是釋疑之義。結義可解。
釋疑者,若言禮拜願滿,自有禮拜不蒙願滿
者,何得云不唐捐?唐者言徒,捐者言棄,由心
不志即願未滿,禮拜之功冥資不失,此得
是釋疑也。
問:禮拜是身業機,亦應脫水、火等
難不?
答:此舉男女為言端爾。
次引事證者,
《應驗傳》「有人姓鬲,四月八日生月氏國,癡
人。」
次觀解者,果報求男女者,如《阿含》中,地獄
界已上乃至欲天皆有無子之苦,禮拜求願
亦能滿心。
次明修因論男女者,先辯法門,
次明與願。法門者,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
男、六塵女,識為媒嫁,生出無量煩惱之子孫,
此男女不勞願求,任運成眷屬也。若外書以天
陽、地陰,沈動為男女,何況佛法而無此耶?若
就佛為國王、經教為夫人,出生一切菩薩佛
子。又,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切諸導師,
無不由是生。又,慈悲為女、善心為男,或禪定
靜細為女、觀慧分別為男。二乘定多慧少、菩
薩定少慧多,《大經》云:「若聞大涅槃佛性之法,
當知是人有丈夫相。」正觀剛決為男、無緣慈
悲含覆一切為女。今借世間男女以表法門
爾。
問:那得以男女表法門,無男女故,即無法
門。如《大經》:「永離十相,名大涅槃。」《大論》云:「無
男女相,故名無相。」《淨名》云:「一切諸法非男、非
女,如佛所說亦非男、非女。」《安樂行》云:「亦不
分別是男、是女。」《入不二法門》云:「無聲聞心即
無於定,無菩薩心即無於慧。」小乘三藏緣諦
理,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成論》入空平等
亦無男女。男女既無,所表安在?故知無定慧
法門也。
答:大乘實相不當有男女及無男女,
善巧方便,以四悉檀說於有無。天女云:「無離
文字說解脫義,文字性離即是解脫。」皆以文
字有去、來、今,非謂菩提實相亦爾,非有、非無,
非二而二,明此二法未曾相離。譬如一身有
左、右手,定、慧亦爾,定靜慧照,雖復二分,不離
法性,言定即有慧、言慧即有定。譬如女人而
有左手,亦如男子而有右手,定、慧亦爾。
無緣之慈具正觀慧而以定當名,中道種智
具大慈定。以智標目,何但理然?今文亦爾。文
云:「便生福德智慧之男。」此語自具二法門,何
勞有疑而稱男子也?文云:「便生端正有相之
女。」端正無邪醜,表中道正觀,離二邊之醜,
即慧義也。相即三十二相,慈心所種,即表
定義也。雖具二而名女,故知此文若作男、
女二解,即表定、慧不二而二;若作不二解,
即表定、慧二而不二。理實非二、非不二,赴緣
為二、為不二,即是表二法門文義斯在。
次明
應機滿願者,果報滿願如前說。修因者,若就
修五戒事論,不殺是仁、不盜是廉,屬女,表定
法;不妄語是質直、不婬是貞良、不飲酒是
離邪昏,此屬男,表慧法。若不得此五戒男女
則失人天道,孤獨墮在三途;歸命求救,五戒
完全即男女願滿,十善例可知。修禪時,方
便、修慧、精進等三方便為男,念一心為女。若
就支林,覺觀喜為男,樂一心為女,乃至非想
禪禪中細作可解。次明聲聞男女者,五停心
觀,治瞋用慈、治散用數,此二為女;治貪用不
淨、治癡用因緣、治障道用念佛,此三屬男。又,
直緣諦理,正智決斷名為男;出觀用法,緣慈
為女。若不得此兩法,即當墮落凡夫,為火宅
燒害,貧窮孤露;若蒙垂應,五停心男女生
即得入真,出觀男女生得入假,二義既滿則
不復畏二十五有也。次支佛者,緣方便道起,
慈觀名女,慧觀為男;若發真緣理名男,出
觀緣慈名女。支佛譬鹿,猶有迴顧之慈也,若
不得如此定、慧,何由速出?殷勤求法,若得願
滿,坦然快樂。
次明六度菩薩,菩薩有慈悲,不
斷惑在生死利物名女,行六度方便智慧名
男。女人法應生子,慈悲法應受生死化物,化
於前人善心開發即是生子義,前人生五度
者是生女、前人生智慧是生男。若定、慧義不
成,則菩薩行不立,故求觀音而獲願滿。次
通菩薩既斷煩惱,則有智斷緣諦理之慧為
男,慈悲扶餘習入三界名女。何以故?如男法
不生表智慧決斷,斷於煩惱不生三界,而今
還生者,乃是慈扶餘習,故得更生,稱之為女,
求願觀音蒙此願滿。次明別教十信菩薩,修
福德莊嚴五波羅蜜為女,從一地、二地智慧
莊嚴為男,三十心名男女交處聖胎。初地中
道正智開發名為男生,無緣慈心發名為女
生,此兩要在初地方得開發,亦名男女雙生,
若不如此即墮二乘生死兩邊之過。生此男
女者生大歡喜,故稱歡喜地。慈悲被物,物荷
恩故,稱為大慈大悲。大慈大悲能成佛道,生
出般若,是諸佛之祖母,故稱為大女。十力、無
畏等眾生不知,故不名為大也。次圓教以無
緣慈悲種三十二相業亦名為女,此女端正
有相;以中道智慧為男,此男質直福德;十信
六根清淨名為處胎,初住慈智,男女雙生。若
得此男,不畏愛見,大悲順道法愛,亦不畏無
慧方便縛、無方便慧縛。方便與慧俱解者,即
男女具足。
二、求願滿也,變易兩番可解。
復次,
從五戒十善齊第六天已來皆無禪定,番番
悉是散心慧法,狂男子也。但慧無定,四禪有
支林,一心名為男女,福慧備也。從三界定慧
男女,男無破惑之功,女無生出無漏之力,此
無用之男女。從二乘、通教等,慧有斷惑之用,
則是幹事之男,女有發生無漏紹繼之德也。
從二乘通教,所有定、慧不能破無明、見佛性,雖
男而女;定則不能懷於中道之子,猶如石女,
雖女而男。故《大經》云:「二乘之人定多慧少,不
見佛性;通教菩薩之人慧多定少,亦不見佛
性。」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唯有別教
登地,真明慧發,無緣慈成,此乃名為真正男
女。圓教初住見中道時,定慧具足,男女相滿,
方稱經文:「男則福德,女則端正。」故知借事表
法,何得作媒嫁解觀音耶?
第三、從是故眾生
去,是勸受持也,即為三:一、勸持,二、格量,三、
結勸。
持者,上說觀音得名因緣,其力廣大,既
不辯形質相對,正述名論德,若欲歸崇,宜奉
持名號,故舉持名為勸也。
二、格量為四:一、格
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格量本者,舉三
多:六十二億舉福田多、盡形壽舉時節多、四
事具足舉種子多。舊但三意,今持名號多,凡
舉四多,為格量本也。
次問答,如文。
次正格量
者,還舉四少以格四多也。功德正等,持名少、
田少、時少、種子少。
問:何意以少敵多?
答:佛眼
稱量,不增、不減,四多重倍功德正齊如此,格
量秋毫無謬。問何意等?
舊解有五:一、云其福
實殊,引物論等,此解乃是虛談,觀音遂無實
德可貴也。二、云田有高下薄瘠所致,如供養
百初果,不如一二果,乃至無學,此亦非歎德之
意,乃是以下比高,法應優劣爾。三、心有濃
淡故令福不等,四、時得解、不得解,此二釋皆
是前人心力致福,何關觀音德高也?五、有緣、
無緣者,如供毀路人罪福淺、供毀父母罪福
深也。今明一、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一則非
一、多則非多,同入如實際,實際正等無異,一
中解無量,故說六十二億;無量中解一,故說
觀音展轉。生非實者,則是一無一實,一從無
量生故;多無多實,多從一生故。其理正均,故
言不異智者。無所畏者,照其事理既明,不生
疑畏,故言正等也。《法華論》云:「畢竟決定知法
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億佛名
與觀音名功德無差別也。
又,約觀解者,二觀
發中道,二觀實不等而言等者,以中道等故,
故言為等。如乞人等彼難勝如來,故言等也。
三、結成一時稱名,福不可盡。《大品》云:「一華散
空乃至畢苦,其福不盡。」如文第二問答,從無
盡意白佛言云何遊娑婆下前。
問:何緣得名
佛?
答:眾生三業顯機為境,法身靈智冥應境
智因緣,名觀世音,此義已竟。
今問:「云何遊此
娑婆世界?」佛答:「以普門示現。」三業顯應,應眾
生冥機等十義。一問二答,問即為三:一云
何遊是問身業、云何說是問口業、方便是問
意業,此是聖人三業無謀而遍應一切,亦名
三不失,三輪不思議化也,亦名三不護。三不
護者,明觀音住不思議圓普法門,實不作意
計校籌量,次第經營方施此應;既無分別,
亦無前後,任運成就,譬如明鏡隨對即現,一
時等應,故言三業不護也。三無失者,眾生根
機不同,深淺有異,觀音雖不作念逗機,逗機
無失,契當前人,冥會事理,故言不失。三輪不
思議化者,若示為佛身,亦示佛心、佛口,乃至
示執金剛神身,亦示金剛心、口。雖普現色身,
屈曲利物,於法身智慧無所損減。《淨名》云:「善
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不動而動,
此乃不思義化故也。
問:意業云何可示?
答:聖
意無能測者,若欲示之,乃至昆蟲亦能得知
也。
佛答為三:一、別答,二、總答,三、勸供養。
初
別答還答三問,應以之言是答其方便之力,
意業問也。何以故?意地觀機見其所宜,宜示
何身、宜說何法,隨而化之,故知應以是答意
也。現身是答身業、說法是答口業,故知具
答三問也。又但作二答兼得於三,論其現
身不止色陰而已,必具五陰,即兼答意也;口
亦依身,即兼答口。若說法者,不止如樹木無
心,欲知智在說巧,運四悉檀方便,即兼口以
答意也。
二、釋俱明答三問也,從別答中凡現
三十三身十九說法,束為十界身,而文闕二
界者,或指上品云菩薩身、或翻脫落、或依
古本《正法華》文、或言觀音即是菩薩身,何須
更現?若三解皆有難,今所不用。今依古本,為
明菩薩義故。然菩薩一界,或權、或實,種種應
化義不可闕,故釋菩薩界也。又,無地獄界身
者,或指上品、或言苦重不可度、或言其形破
壞,人見驚畏故不現。今明別釋,雖無總答,中
有文云以種種形遊諸國土,何得言無耶?又,
《請觀音》云:「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或言止
代受苦,不論說法,若依方等,婆藪教化即有
說法。《釋論》云:「菩薩化地獄多作佛身,獄卒見
不敢遮。」以此而推,應有地獄界身說法也。
若爾,十法界身則為具足。
今通約十身,四句
料簡:自有一界身度一界、自有十界身度十
界、自有一界身度十界、自有十界身度一界
也。若妙覺法身應實報土,為舍那佛受化之
人,純諸菩薩皆求佛道,更無異身,此一界度
一界也。若方便有餘土,五人同生皆求大乘,
上文云:「而於彼土求佛智慧,於此土為佛。」亦
是一界度一界也。若同居土,寂滅道場初成
佛,先開頓說,稟教之徒皆有見思煩惱之人,
而是圓機同感佛身,亦得是一界身度一界
也。若寂滅道場,稟教之徒諸界不同,或人、或
天、龍、神、鬼等,又根性圓別兩異,雖諸界不同,
同見一佛身而為說法者,即是一界度多界
也。若有一界之機,但見一界身現則不得度,
則示種種之身眷屬圍繞,共逗一緣,是名多
界身度一界也。若佛身、菩薩身遍作十法界
身,遍入諸道,各令得見,同其形像而為說法,
此是多界度多界。用此四句,歷五味五時現
身皆如此。
復次,約說法多少者,如善財從百
一十知識聞諸法門,則多法為一人說。如
《淨名》云:「為聲聞說四諦,為緣覺說十二因緣,
乃至為梵王說勝慧,為帝釋說無常。」一人用
一法為一人說;若如通教說般若,三乘人同
稟,此則一法為多人說也;若是一切無礙人
一道出生死,開佛知見,此則多法為多人說。
復次,因果相對明多少者,五戒、十善,因少果
亦少;聲聞五停心、煖頂等入二涅槃,此因多
果少;支佛見花飛葉落即得道,此因少果多;
諸菩薩萬行成就萬德果圓,因多果亦多。觀
音明了眾生根之所趣,或示現身多少、或說
法多少、或修因多少、或證果多少,逗彼機宜,
必無有差。有人云:「現因身說果法、現果身說
因法,現一身說多法、現多身說一法、或現身
而無說。」此比十法界機狹。
舊釋三十三身為
三:初三乘人,二、四眾,三、八部,各有枝末,以
人、天為聖末,以其是受道器故;童男、童女
為四眾未,可成四眾故;執金剛為八部末,
同有大力故。若爾,執金剛力大,何意為末?
答:此最在後,為掩跡故也。今明三十三身文
為八番:一、聖身,二、天身,三、人身,四、四眾身,
五、婦女身,六、童男、女身,七、八部身,八、金剛身,
明其次第出自人意爾。
一、明聖人,先明佛者,
為是應佛、為是化佛?但聖人逗物具有二義,
若一時欻有,為化應同,始終名應,若尋此
文,明於應義也。
問:何不以真佛為眾生說法
而以應耶?
答:佛身多種,若應化非真佛,亦非
說法人。真佛者,據妙覺法身,究竟極地毘盧
遮那乃名真佛。真佛淵遠,不可說示,云何能
解?如妙音所作,文殊不知,況下地凡夫為示
真身耶?如為牛羊彈琴,不如作蚊虻之聲。
若
從妙覺,應為實報,圓滿相好,光明無量,同四
十一地實報土眾生,為說一實諦正真之法
而教化之,如此之應非餘界所堪也。何以故?
此等諸地已分入地位,不可以餘界身應,亦
不得以餘佛身應,如此應者唯應彼土,非餘
土所堪也。
復次,變易土明應佛者,小乘經云:
「三界外無生,大乘五種意生身方生方便土。」
此即三界外受生生變易土也。《釋論》云:「法性
身菩薩生三界外。」既有生,寧無應佛?《法華》云:
「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即是此義也。此
應佛即有兩相:一、示勝應身,圓滿相海,如前
實報之應,二、示劣應,令見者劣於前。但為二
佛更,不示為種種諸身。何故爾?五種意生
利鈍之別,赴此根性,故示二身,但說次第、不
次第兩種大乘,故不須餘身、餘法化也。若圓
人無明未破及已分破、別人於回向中及分
破無明者,此人生於彼土則利,別人未修未
破,及通教斷惑者、三藏中斷惑者,生彼皆鈍
也。
凡聖同居土明應佛者,土有二種:一、淨,二、
穢。如富樓那土、西方等土,其中眾生具三毒
見思,無三惡名,果報嚴淨,此名淨土;如此娑
婆,三惡四趣,荊棘丘墟,是名穢土。若淨、若穢,
皆是凡聖同居土也。二土眾生各有二種:根
利濁重、根鈍濁重、根利濁輕、根鈍濁輕。濁重
者,若娑婆眾生,身形醜惡,矬短卑小,命止
八十、或復中夭,煩惱熾盛,諸見心彊,時節麁
險,是為五濁重也。淨土不爾,是為五濁輕也。
何故爾?不多修福德生重濁土,多修福德生
於輕土。若穢土中生,有戒乘俱緩、有乘急戒
緩、有乘緩戒急、有戒乘俱急。戒急受人、天
身,乘急有感聖之機。機有二種:一、大,二、小。小
機則示三藏佛身說法,大機應以舍那佛身
說法。是故降神母胎即示兩相,頓機所感即
見舍那菩薩與百千圍繞處胎說法,十方眾
聖皆在胎中,出胎光明遍滿寂滅道場,成盧
舍那佛,轉一實諦無量四諦等法輪。譬如日
出,高山前照,即聞頓教見佛性得度也,故《涅
槃》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
醐。」此之謂也。若小機之人感佛,正念入母胎,
出生王宮,六年苦行,樹下坐草,成老比丘。佛
於鹿野苑轉生滅四諦法輪,拘隣五人初得
甘露,悟小乘道,既非醍醐,未名得度,故云:「但
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堪
大教,如聾如啞,於其無益,於大教中止有冥
勳之力,取譬如乳;聞方便說三界斷見思
時,爾時轉乳名酪;次聞方等四種四諦,用大
彈小,恥權慕實,起殷重心,名為生酥;次聞
般若三種四諦,轉教其心稍純,名為熟酥;次
聞法華,捨三方便,但說一實佛之知見,聲聞
疑除,受記作佛,菩薩迷去,增道損生,爾時名
為醍醐。
菩薩之人處處得去,鈍者亦同二乘,
二乘之人始自於此得見佛性,故云:「始見我
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證前大機
人初得醍醐也。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
令得聞此經,入如來慧,即證小機,始於《法華》
得入醍醐也。若復有鈍根,於《法華》不悟,更於
《般若》調熟,至于《涅槃》說勝三修,即明常住,得
見佛性,乃是醍醐。是為同居穢國,示現佛身,
說圓漸法;或示種種身,說圓漸法。
四句此開
五味義,穢國既爾,淨國亦然。既有利、鈍兩機,
寧不頓、漸二說以明應身及說法也?此中應
明別圓本觀所起慈悲,今遍法界起,應例前
思之云云。
問:經但言遊於娑婆,不言實報方
便等國。
答:總答中云遊諸國土,諸是不一,豈
止獨娑婆耶?又如大本文云:「若能深觀,見我
在耆闍崛山共聲聞菩薩僧。」此即娑婆而是
方便也。又云即見我純諸菩薩,無聲聞、緣覺
者,即此是實報也。故約二土,明義無咎。
問:
二土同稱為法性,云何異?
答:真諦、中道,此則
大異。
次明應以菩薩得度者,或上地、下地,三
藏通別圓等,輔佛不同。若佛於實報作佛,觀
音即為實報菩薩形;或作方便土菩薩形、或
作同居土菩薩形,赴利、鈍兩緣。赴利緣者,即
如《華嚴》中法慧、金剛藏等;赴鈍緣者,或如彌
勒等。若佛轉五味法門,法門興廢,輔佛菩薩
亦節節興廢,若權、若實,廣利眾生,此中亦應
明別圓本觀機應。
次明應以支佛者,如文殊
二萬億劫作支佛,化眾生現身說法。
次明應
以聲聞身者,或作三藏、或作通教聲聞、或作
隨五味轉,聲聞內祕,外現莊嚴,四枯四榮,引
導眾生。次引《華嚴》中諸菩薩比丘入法界所
見住不思議法門者,成此義也。次引《大經》四
種觀十二因緣觀,別圓本地慈悲,不取、不捨,
今作四種聖人普應一切。
問:佛云何度佛?
答:
等覺菩薩作佛身度初地佛,何意不得?如人
亦能度人云云。
二、明梵身者,梵即色天主,名
為尸棄,此云頂髻。《瓔珞》明四禪皆有王,此言
梵者,應是初禪頂,猶有覺觀語法,得為千界
之主也。觀音修白色三昧,不取、不捨。不取故,
不隨禪生;不捨故,應為梵王說出欲論四句,
現身,以權引實。
應以帝釋身者,此地居天主
也,具云釋迦提桓因陀羅,釋迦言能,桓只
是提婆,提婆即是天,因陀羅名主,能作天主。
菩薩修難伏三昧,不取、不捨,說種種勝論,四
句現身,以權引實。
自在天是欲界頂,具云婆
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樂,
即是魔主也。《淨名》云:「多是不思議解脫。」菩薩
住赤色三昧,不取、不捨,應為魔王,令諸魔界
即是佛界,四句現身,以權引實。
大自在即色
界頂魔醯首羅也,《樓炭》稱為阿迦尼吒,《華嚴》
稱為色究竟,或有人以為第六天,而諸經論
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釋論》云:「過淨居天有
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大千界主。」《十住經》云:「大
自在天光明勝一切眾生,涅槃獻供大自在
天最勝故,非第六天。」《釋論》云:「魔醯首羅,此稱
大自在,騎白牛,八臂三眼,是諸天將。」未知此
是同名,為即指王為將。
天大將軍者,如《金光
明》即以散脂為大將,《大經》云:「八健提,天中力
士。」《釋論》稱魔醯首羅如前,又稱鳩摩伽,此云
童子,騎孔雀、擎雞、持鐸、捉赤旛。韋紐此稱遍
聞,四臂,捉貝持輪,騎金翅烏,皆是諸天大將,
未知此大將軍定是何等四句相對?
小王身
者,或云天王為大、人王為小。就人王中四種
轉輪王自有大小,如非四輪王者,名粟散王,
自有小大,中國名大,附庸名小,傳傳相望。今
言小者,小尚為之,何況其大耶?此亦有四
句,何獨為福業受報?入同居土,具足化他,
共修功德,慈心利物,是為王也。
長者身者,應
釋十長人之德,內合法門。
居士者,多積賄貨,
居業豐盈,以此為名也。
宰官者,宰主義官是
功能義,謂三台以功能,能輔政於主,故云
宰官。郡縣亦稱為宰官,宰政民下也。
婆羅
門者,稱為淨行,劫初種族、山野、自閑人以稱
之也,一一身皆有四句本觀。
次列四眾,釋如
舊。
次婦女者,不明小王婦女者,王家禁固,不
得遊散,化物為難,故不作。若如妙音,即云於
王後宮變為女像也。
童男、女者,取妙莊嚴
二子釋之,華嚴童子算砂嬉戲也。
七、明八部
者,上列大威德天,今更舉二十八天等,或可
星宿掌人間者也。
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殿,持
令不落人間,屋上作龍像之爾;二、興雲致
雨,益人間者;三、地龍,決江開瀆;四、伏藏,守轉
輪王大福人藏也,肇師但出三,不出天龍。
夜
叉,此云捷疾,此有三處,海島、空中、天上,傳傳
相持,不得食人,佛初成道及說法傳唱至天。
乾闥婆,此云香陰,帝釋樂神,在須彌南金剛
窟住,天欲作樂,其心動。什師云:「在寶山中住,
身有異相。」即上奏樂也。
阿脩羅,千頭二千手、
萬頭二萬手、或三頭六手,此云無酒,一持
不飲酒戒,男醜女端,在眾相山中住,或言居
海底,風輪持水如雲居其下。上文云:「居在
大海邊,有大力,口訶日月,日月為之失光;掌
搏須彌,須彌為之跛𨁟,入海齊腰,見天飲
甘露,而四天下採華,置四海中釀,海中眾
生業力持,進失甘露,退不成酒,即斷酒。」故云
無酒。神不飲酒,故得大力也。
迦樓羅者,此云
金翅,翅頭金色,因以名之。此鳥與龍約:「汝繞
須彌令斷,我搏海見泥。我不如,輸子為汝給
使;汝不如,輸子與我噉。」天力持須彌不可斷,
故龍輸子,卵生食卵龍,不能食三生,濕生
食二、胎生食三、化生食四。
緊那羅者,天帝絲
竹樂神,小不如乾闥婆,形似人而頭有角,亦
呼為疑神,亦為人非人,今不取人非人,釋緊
那羅,此乃是結八部數爾。
摩睺者,什師云:
「是地龍。」肇師云:「是大蟒腹行也。」八部皆能變
本形,在座聽法也。
金剛,非八部數,手執此寶
護持佛法。或言:「在欲色天中教化諸天,即大
權神也。」經云:「是吾之兄。」
問:上界身可化下,下
界身云何化上?
答:菩薩所為,應以得度乃應
之爾,如王聞蟻鬪。
第二、從成就如是功德
者,是總答也,此則結別開總,成就如是功德,
是結別也。以種種形遊諸國土,是總答也。諸
名不一,橫則遍周十方,豎則冠通三土,隨機
變現,何止三十三身?託化逐緣,豈局在娑
婆世界?以種種形,總明示現身廣。遊諸國土,
總明所化處廣。度脫眾生,總明得益廣。言雖
略上,義極廣前,故稱為總答也。善財入法界
文雖廣,義未必該十法界。地人見文廣判為
圓宗,見《法華》文略判為不真宗。若尋此意,無
不真之義也。
三、從是故汝等去,是勸供養也。
佛答前問,先總、後別;末勸受持,而眾生仰
荷冥益,但可持名秉字而已。故前開三段,始
終開合,於義相稱。佛答後問,前別、後總,末
勸供養。眾生既荷顯益,見色聞聲,故勸供
養。此則開合始終相稱,而總別前後者互舉
爾。有人以總答為歎德,此分文傷義。
問:後
勸供養,受旨奉瓔珞;前勸持名,何得無耶?
答:
默然持名,故不彰文;供養事顯,須脫瓔珞也。
又,欲成冥顯義,前是顯機,更持名默念即成
冥機;後是冥機,復更供養即成顯機,合二
義具足。
問:亦應更成二應耶?
答:二機既具,必
知有應,故不更說。
初勸供養,二、奉旨。初又
二:先稱美功德如文,二、出供養之意。意者正
由能施眾生無畏,從德受名,眾生於畏得脫,
為作此名,德既無量,名亦應多,不可說不可
說也。
奉旨供養中為六:一、奉命,二、不受,三、
重奉,四、佛勸,五、受,六、結其德。經文不定,或
眾寶瓔珞、或珠、或眾寶珠,此翻譯減長爾。
眾寶者,眾寶間珠共為嚴飾也。若依《瓔珞經》,
從初住銅寶瓔珞,乃至等覺摩尼瓔珞。今無
盡意位高,那忽止直百千兩金?答:此略言百
姓萬氏爾,實不啻堪此也。若就觀解者,
將事表理,何得一向事解耶?頸者,表中道一
實之理,以眾多無著法門莊嚴實相,如瓔珞
在頸。解者,表菩薩為常捨行故,一切願行功
德,乃至佛智菩提涅槃,亦不住、不著,無依、無
倚,故言解也。《大集》云:「戒、定、慧、陀羅尼以為瓔
珞,莊嚴法身也。」百千是十萬,此表一地有萬
功德,即十萬也。法施者,舊云:「如法施、重法施、
求法施、學法施,皆名法施。」無盡意重法故施
也。今明如法施也,正以財通於法名,財即是
法財,即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一心,
一切具足,於法平等,於財亦等,如此施者即
是法施。
不肯受者,事解無盡意奉命供養,我
未奉命,那忽輒受?亦是事須遜讓。觀解者,不
受三昧廣大之用,故無所受。重白愍我者,或
可請上愍下、或可地位相齊故相愍,或可我
為四眾故施、仁愍四眾故受,以無所受而受
諸受。
佛勸愍者,即是愍一切眾生及四眾
也,正以菩薩為物故施、為物故受。二分者,表
事理二。因奉二佛者,將二因趣二果也,理圓
即法佛、事圓即報佛,二佛表二果也。
第三、從
持地說去,歎聞品功德也。文云聞是觀世
音者,是聞上冥益一段問答也。普門品者,是
聞顯益一段問答也。此中明自在業者,若是
凡夫之業,為愛所潤,有漏因緣不得自在。觀
音為調伏十法界,示此三業慈悲力潤,隨感
受生,不為煩惱所累,故言自在業,為中道第
一義諦所攝,於二諦中得自在。無等等者,二
乘雖出三界,猶有上法,非是無等。佛是極地,
故言無等。發求佛心,故言無等等,等於佛
也。又約心,心中具足八萬四千法門,若發
實相心即是等八萬四千法門也,亦是八萬四
千波羅蜜,亦是八萬四千塵勞門,為如來種
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
今發初心等於後心。初心難發,故言是無等;
等於後心,名無等等。此即四悉檀意,明發心
也。發心有三:一、名字發,即五品弟子,二、相似
發,是六根清淨,三、分真發,即初住已上,此
發心是真發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