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疏
金剛般若經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者,斯乃是三觀之虛明、
一實之淵致,昔仙人苑內未燿此摩尼、今長
者園中方灑茲甘露,良由小志先開,故早馳
羊鹿;大心始發,方駕此白牛。斯乃正教之供
範、薩埵明訓,非雲非雨,德潤四生;非日非月,
照明三界;統萬行,若滄海之納眾流;蕩紛異,
若冬霜之凋百草。若具存梵本,應云跋闍羅
般若波羅蜜修多羅,此土翻譯金剛智慧彼
岸到。經明無累不摧,稱曰金剛;無境不照,目
為般若;永勉彼此,名波羅蜜。經者,訓法、常也。
玄意十重:一、序說經意;二、明部儻多少;三、辨
開合;四、明前後;五、辨經宗;六、辨經題;七、明傳
譯;八、明應驗;九、章段、十、正辨文。
問:佛以種種因緣說摩訶般若,今有何等義
故演說是經?答:摩訶般若廣為菩薩說菩薩
行,此經為諸大人略說大法。如經云「佛告須
菩提:此經為發大乘者說,為最上乘者說」故。
問曰:云何為諸大人略說大法?答曰:佛法無
量,略說因果則總攝一切因者,所謂菩薩真
實大願、真實大行。言大願者,如經菩薩住般
若心中,欲遍度一切眾生,令入無餘涅槃,而
實無所度。言大行者,如經菩薩不住於法而
行布施等一切諸行,而無所行。若不以般若
心發願,則願不成願;若不以般若心修行,則
行不成行。是故菩薩欲修願行,要須般若,是
名因義。所言果者,菩薩以行無所得因,故得
無所得果,無所得果即是如來實相法身。如
經不可以諸相得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則
見如來無為法身。今欲為諸大人說此因果,
故說是經。復次,為現在未來一切眾生真實
分別利益功德,故說此經。如經云佛滅度後
後五百歲,般若中能生一念淨信,外為諸佛
護念,內得無邊功德勝捨大千珍寶,亦勝捨
恒沙身命。復次,為欲說第一義悉檀,故說是
經。第一義悉檀者,所謂諸法實相,滅一切戲
論、過一切言語,亦無所過、亦無所滅。譬如火
炎,四不可觸,的無所依止。如經「不可取、不可
說」,謂不可取,心行斷;不可說,言語滅,即是第
一義悉檀。復次,以大悲心受請說法,故說是
經。如《法華》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眾生
諸根鈍,著樂癡所盲,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
槃。爾時,梵王稽首勸請:眾生根性為上中下,
願開甘露門,為演說法。」是以如來便趣鹿苑說
乎四諦,乃至祇園演於般若。問曰:昔鹿苑說
四諦,可為梵王;今祇園演於般若,何闕受請?
答曰:梵王所請,非止小法;如來受請,本為大
事。大事者,所謂般若波羅蜜是。復次,佛欲集
諸法藥、癒難癒病,故說是經。所以者何?一切
眾生有二種病:一者、身病,謂老病死;二者、心
病,謂貪瞋癡。自有生死已來,不得般若藥故,
無人能治此病。佛以般若金剛摧破二病,故
說是經。復次,欲增諸菩薩念佛三昧,故說此
經。一切眾生雖欲念佛,不識如來,多墮邪觀。
如經以色見我,音聲求我,則墮邪道,不能見
法身。法身者,以正法為身,故秤法身。故《華嚴
經》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趣非趣,
悉皆寂滅相。」正法性者,則是實相,斯經盛明
實相,即是盛明法身,故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為斯觀者,名為正觀;異斯觀者,名為邪觀。復
次,欲顯示中道,拔二邊見,故說是經。如經發
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菩提心者,即
是道心。道謂正道,發正道心,豈墮斷常?若墮
斷常,即發斷常心,是則不名發正道心。今欲
令諸菩薩發正道心、斷常觀息,故說此經。復次,
欲說異法門、異念處故,故說此經。昔說善門
不善門、記門無記門、常無常、苦樂等念處,今
欲說非善門非不善門、非記門非無記門、非常
非無常念處。如經「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復次,
欲轉眾生深重鄣,故說此經;下云:應墮惡道,
以受持經故,三惡道消滅,當得三菩提。如是
種種因緣,竝是依經文及影龍樹《大論》故,說
般若因緣。問曰:為何等位人說是經耶?答曰:
有人言:般若是高位所行,我等凡夫豈預斯
事?故望岸自絕。今謂不然,此人乃是無礙法
中自作障礙,可不悲乎?若言般若必在高位,
高位之人本自不墮惡道,何俟習行方得離
耶?今經言:欲不墮惡道,不生卑賤家,欲世世
人天淨土受樂,乃至究竟大般涅槃,須學般
若。此意乃明應墮惡道者,行般若故不墮。故
從薄地凡夫已上,乃至十地已還,皆須學般
若也。復次,有婆藪盤豆弟子、金剛仙論師菩
提流支之所傳述,亦說般若緣起。所以說般
若者,為斷眾生十種障故。言十種障者:一、無
物相障;二、有物相障;三、非有似有相障;四、謗
相障;五、一有相障;六、異有相障;七、實有相障;
八、異異相障;九、如名義相障;十、如義名相障。
此之十障,障於般若。八部般若,一一部中
皆對十障。所言無物相障者,眾生久劫已來,
著我我所,多滯有病,是以如來說一切法皆
畢竟空。但稟教之徒聞畢竟空,便起邪見,謂
無因果,則失二諦。此之斷見,障於般若。為此
障故,佛說斯經。如經「菩薩不住一切法行於
布施等一切諸行」,故以萬行為因、法身為果,
所以雖畢竟空,而因果無失也。所言有物相
障者,前是斷見,今是常見。稟教之徒既聞菩
薩行因得果,便謂因是能感、果能酬有,能行
之人、所行之行,是則無見雖泯,有念還生,故
名為障。為是障故,說般若治之。如經:若菩薩
有我相、人相,則非菩薩,見有法相非法相,亦
非菩薩。雖復行施,三事恒空,因果宛然,而未
曾感應,類如空中種樹,亦同空裏織羅,豈得
聞有便起常見?所言非有似有相障者,稟教
之徒聞上菩薩不著有無,而便生異見:若使
有無皆不可得,何得有萬用不同?故如六塵
異對、四大互反,以有萬用,故知不無。問曰:云
何名為非有似有?答曰:譬如陽炎,非有似有。
眾生所見萬用之有,此所見有,非有似有,故
秤為障。云何治之?還以喻破。譬喻如陽炎,雖
復似有,而實非有;所見之有,亦本自非有。如
經:一合相者,則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
事,下夢、幻、泡、影亦是破之。言謗相障者,或者
聞上第二有物相障,法體是空,次聞第三萬
法用空,便謂生死、涅槃、眾生、佛性一切皆空,
作此空見,便謗佛性。所以者何?今辨空者,生
死虛妄,可得是空;佛性非妄,是故不空。是
以經言:空者,二十五有;不空者,大般涅槃。此
經下文云:亦非無相。非無相者,正明佛性
非是無性相。問曰:《涅槃》可明佛性,《般若》何
有此說?答曰:《涅槃》明佛性,《般若》未明佛性,此
是訶梨門人作如此說。今婆藪弟子明般若、
佛性,乃是眼目異名,是故般若亦明佛性。次
第五第六、一有相障異有相障者,此即一異
相對。斯之一異,通內外兩計、備一切諸法,如
僧佉計一,世師計異,尼乾子計亦一亦異,若提
子計非一非異,斯之四執皆障般若。又如學
佛教之徒,或言二諦一體異體,或言相續假
故一、實法滅故為異。如此定執,亦障般若。云
何治之?如下文說: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
相。亦應云如來說異散相,則非異散相。但凡
夫貪著見一合相,亦凡夫貪著見異散相故,諸
佛菩薩檢此一異究竟無從,名破一異。第七
第八、實有相障異異相障者,此之兩障,執教
執相以為一雙。言教執者,上來六章事竝皆
空破除,惑者便云:如其無者,佛何故說?以佛
說故,則知不無。由如色法,如其是無,不應說
色;以說色故,則知非無。以執佛說,言法實有,
故名為障。云何治之?如下文說:菩薩不應住
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若有六塵,
云何不住?以不住故,則知無六。如來雖說有
六,但假名字,云何執於假名,便言實有異異
相障者?惑者云:若諸法但有假名、無實體者,
云何諸法各各有相?如見鵠知池,見烟知火,
名為標相。頸細脣麁底平腹大是缾體相,角
夅垂壺是為牛體相。既有此諸相,不應但有
假名。作此執者,即名為障。云何治之?如經云: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若實有相,云何可離?以
其離故,則知無相。第九如名義相障、第十如
義名相障。所言如名義相障者,惑者云:若諸
法無有相者,云何有名?以有名故,則知有相。
如以火名召火,則得火來,不得水至。以水名
召水,則得水來,不亦得火至。故知有名以表
於法,則法體不無。作此謂者,即秤為障。然此
第九與第七障不同者,第七則執於佛教以
生迷著,今則直尋相名言有物體,所以為異。
云何治之?如下經云:說微塵,則非微塵,如聚
微塵則成細色,如聚細色乃至成於世界。雖
有世界之名而實無其體,乃至雖有微塵之
名而實無其體。既無其體,焉得有名?如肇公
云「名無得物之功,物無應名之實」。名無得物
之功則非名,物無應名之實則非物。非名非
物,名物安在?第十、如義名相障者,惑者言:若
諸法無體,云何眾生受用萬法?既其受用則
有萬法之體,以有萬法之體則有萬法之名。
以體證名,故秤為障。云何治之?如下經說:一
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內心外境悉無所有,
云何言有法體、以體證名耶?問曰:此之十障,
般若治之,今為當用此釋?為當不用?答曰:若
必言有惑是能障、解是能滅,還是生滅觀義,
即是障也,便須破之。若言般若為能破、障為
所破,為見故破?不見故破?為獨故破?為伴故
破?如此檢責,即不見惑之可滅、解之可生,此
即非解非惑、無生無滅。如此事了悟,始名般
若也。
第二、重明般若多少。問曰:般若波羅蜜凡有
幾種?答曰:備探南北,遍撿經論,部數不同。第
一、有二種,出《大智論》。第四十一及九十九卷
云:般若有二種,一、共聲聞說;二、但為十地諸
大菩薩說,下位之所不聞。今諸部般若多是
共聲聞說也。第二、有三種。三種者,《釋論》第六
十七卷云:般若部云般若部儻有多有少,有
上中下,謂《光讚》、《放光》、《道行》也。舊云《光讚》有五
百卷,此土零落,唯有十卷;或分為十二卷,有
三十七品,即是上品。次《放光》為中品,《道行》為
下品也。《放光》有二十卷,是古大品,道安法師
所講者;今新定本有二十七卷,或為二十四
卷,對小品為大品,於前三部實應是中品也。
《道行》即是小品,有十卷;即有新定本,有七卷。
《釋論》七十九卷云:般若義乃無邊,卷數有限,
謂小品、《放光》、《光讚》。既前列餘二同前,而以小
品名代道行也。故知《道行》即是小品也。第三、
明四種般若者,長安叡法師《小品.序》云「斯經
正文,凡有四種,多則十萬偈,少則六百偈。此
之大品,猶是外國中品耳。隨宜之言,復何足
計其多少?」雖習四名而不列數。有人云:當
以《金剛》足前三部以為四也。然《金剛》止有三
百許偈,叡公云「少則六百偈」,故知未必用《金
剛》足之。次明五時般若者,出《仁王經》。初云:釋
迦入大寂定,眾相謂言:「大覺世尊前已為我
等大眾,二十九年說摩訶般若波羅蜜、金剛般
若、天王問波若、光讚波若;今復放光,斯作何
事?」既列四種於前,第五最後說《仁王護國般
若》。又《大悲比丘尼本願經》末記、或在《仁王》末
記云五時波若者,是佛三十年中通化三乘人
也。第一、佛在王舍城說大品般若,小品從中
出。第二、佛在舍衛祇洹精舍,說《金剛波若》,本
有八卷,淮南零落,唯有〈格量功德〉一品別為
一卷,存其本名,亦云金剛。第三、佛在祇洹說
《天王問波若》,大本不來漢地,此土唯有《須真
天子問波若》七卷、《法才王子問波若》三卷、《四
天王問波若》一卷,竝出其中。第四、佛在王舍
城說《光讚般若》,《成具》、《道行》、《廣淨》此三部從《光
讚》中出。第五、佛在王舍城說護國波若。次流
支三藏云:波若應有八部。第一部有十萬偈、
第二部有二萬五千偈,此之二部猶在外國;
第三部有二萬二千偈,即是大品;第四部有
八千偈,即是小品;第五部有四千偈、第六部
有二千五百偈,此之二部亦未傳漢地;第七
部有六百偈,即是《文殊師利波若》;第八部三
百偈,即是此《金剛波若》。又言有《光讚》、《大空》、《道
行》等,流支三藏云:此皆十萬偈,波若中一品,
非是別部。今以《釋論》驗之,不同流支所說。《釋
論》云「波若部儻有多有少,有、上中、下」,云何言
《光讚》、《道行》非是別部耶?又《大論》第百卷云「如
此中波若,或有二萬二千偈,大波若有十萬
偈,諸龍天宮有千億萬偈,以其壽命長遠、念
力堅強故,堪聞多說。人中壽命短促、憶識力
弱,止有少許文字。」若爾,豈局在五時、限現於
八部耶?
第三、辨開合。問:餘經曾無再說,何故波若諸
部無量?答:佛經無量來漢地者,蓋不足言,但
今唯見波若多部,未見餘經多耳。而今且論
波若多部者,眾生入道,要由波若。所以者何?
一切凡夫未得道者,皆由有所依著。波若正
破眾生有所依著,故說無依著之法。波若是
真實懺悔,故諸大乘經辨真實懺悔皆依般
若。如《普賢經》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
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大涅槃》亦云「若聞無
作無受,王之重罪必得除滅。」問:諸經各說無
所得法、各滅重罪,云何獨言諸經滅罪皆依
波若?答:諸大乘經雖竝是無依無得;但波若
多作無依無得之說,正破眾生依得之病,餘
經不爾。至如《涅槃》正明常無常,《法華》明會三
歸一之法,《華嚴》廣明菩薩因果德行,不正辨
無依無得。為是義故,眾經說得道之與滅罪,
要須波若,是以般若有多部不同。取其大要,
眾生常有依得之病,是以如來常說無依得
法。如《二夜經》云「佛從得道夜訖至泥洹夜,常
說波若。」五時之與八部,何足為多?問:般若五
時為五部,華嚴八會何故不為八部?八會既
合為一部,五時何不合為一部?答:通而為論,
皆得相類。今不爾者,華嚴八會,此義則前後
相成,如前說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及
大小相海,此即淺深次第,因果相成,故得合
為一部。五時般若非是淺深次第、前後相成,
故各開五部。
第四、重明二經前後。問:《摩訶般若》、《金剛般若》
何者前說?答云:開善法師、會稽基法師、姑蘇
華山顏法師、大領師等,皆云:如《仁王》所列,前
說《摩訶》,次說《金剛》。更以兩義證之:一者、《大智
論》云「前未說菩薩行,今始欲為彌勒等說菩
薩行,故說波若。」若前已說《金剛波若》,則是已
說菩薩行,不應言未說也。二者、《金剛波若經》
初云「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屬諸菩薩」,未說《摩
訶般若》則未有菩薩,云何付屬護念耶?今說
《摩訶》竟,方有菩薩,故後說《金剛般若》始得明護
念付屬菩薩也。次有人言:前說《金剛》,後說《大
品》。何以知之?有三義、三文往證。三義:一、金剛
是破相之名,十二年中名有相教,受字之徒
生分別相,封執難祛。佛初開此經,明無相深
理,破彼相著心,故假金剛,強喻空解。二者、說
此經止集千二百五十比丘等,不廣集天人
菩薩,正為將明甚深空理、化著相眾生,欲令
親近弟子在前悟解,因此得使傳教義成,使
聲聞助佛揚化。菩薩理中近佛、事迹更遠,又
欲令菩薩轉教聲聞望岸而退,故前為常隨
佛者說於此經。三者、形小故有大。前說此經
甚略,未廣明菩薩萬行,名為小;後演《放光般
若》,此始復廣明無相、解萬行差別,名為摩訶
般若。以此義往推,故知《金剛般若》是第一時
說,《摩訶般若》次在第二。次文證亦有三:一者、
此經下文「須菩提問佛云:頗有眾生得聞如
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若爾,前已說《大品》,無
量眾生得信悟解,轉教說法。善吉於大品教
門曾無此疑;今至此經方復致問,在義難解。
二者、善吉領解云:「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
得聞如是之經。」若爾,前佛說《大品》,豈不能說
經轉教,那得言不聞深經?若聞而未悟,豈能
轉教?三者、善吉答佛「不應以三十二相見如
來」。若爾,前已聞《大品》,云何執色相是佛?若生
此執,非謂解空。故知直執昔日相教,故謂色
身為佛。而開善舉兩義為證,今須釋之:一者、
《大智論》云「說摩訶已前,未明菩薩行」者,此是
未廣明菩薩行耳,非不已略說《金剛》。二者、云
未說《大品》故未有菩薩善付屬者,此事不然。
今明佛初成道以三乘度人,豈無菩薩?付屬
彌勒,即是其人。以文義往推,故知前說《金剛
波若》也。今明此之二釋未可專判,隨宜之言
復何可定?其前後或可一時具說多部,或可
一部具經多時,至《大品》中更當委釋。
第五、辨經宗。問:此經以何為宗?答:釋者不同。
有人言:以無相境為宗。所以者何?明此經正
遣蕩萬相,明無相理,故以無相之理為此經宗。
有人言:此經以智慧為宗,自有二說:一說云
慧有二種,一者、因中智慧;二者、果中智慧。今
正以因中智慧為此經宗,凡有四文為證:一
者、《大品》初云「欲得一切種智,當學般若。」此意
言:欲得佛地智慧,當習因中智慧。二者、〈勸學
品〉通勸三乘學般若。此經未說二乘作佛,而
勸令學般若,證般若但在因中,非是果也。三
者、《釋論》初云「為彌勒等說菩薩行,故說般若」,
故知是般若因中之行,至果則轉名萬德。四
者、《釋論》四十九卷云「因中名般若,菩薩成佛
時轉名一切種智」,故般若不屬佛,但屬菩薩。
又云「般若成佛時,轉名薩般若」,佛智窮堅極
利,即是金剛薩波若。今既說波若,故知但明
十地無漏,所以是因中般若為宗。有人言:從
初地以上,終乎佛果皆平等,悉為經體。此則
因之與果竝為經宗,即開善舊用。因慧中復
有二說。有人言:但取無相實慧以為經宗。故
《勝鬘經》云「金剛喻者,是第一義智」。有人言:實
智、方便智悉為經宗。故《大品》二周之說,具明二
慧。有人言:境之與智,合為經宗。故瑤法師云
「語經宗極,則以實相為宗;明聖心,則以妙智
為主。」是故境智合為經宗。問:如斯等說,何者
是實?答:有人言:皆有道理,悉是佛語故。有人
言:如此諸說竝悉失般若意。又有人言:唯我
一解是,餘釋盡非。如莊嚴云:因名金剛,果非
金剛,以因中斷惑、果地不斷。開善云:因果俱
金剛,因果俱斷惑,故云佛智斷、佛菩提智斷。
今明般若無一定相,如大火炎,四邊不可觸,
豈得各定執?今當一一責之。若言境是波若,
而今般若於汝正是智慧,云何辨於般若不以
般若為宗,遂取非般若為宗。次責問:若以智
慧為宗者,《大智論》云「般若深重,智慧輕薄」。今
既說深重般若,何故不取深重般若為宗,而
取輕薄智慧為宗?次問:若取因中智慧以為
般若,是亦不然。所以者何?經中有種種說,或
云因名般若、果稱薩般若,或因果悉稱般若,
如《大經》三德之中有般若德,故知般若亦是
果名,不應偏執。次問:若言始從初地,終至佛
果,通取因果為宗者,是亦不然。《釋論》云「有人
言:漏、無漏慧皆是般若。有人言:但無漏慧是
般若。」龍樹無的取捨,何因緣故而汝偏執?又
問:若言般若通因果者,何故《釋論》但云是因?
斯則得通,復失其別。次責:若言境智合為宗
者,亦應境智合為般若。於汝義中,智是正般
若、境是相從般若,亦應智是正宗、境是相從
宗,此與前說更復何異?次問:若言七家皆是
者,此不識得失耳。如愚癡盲人,不知道路通
與不通,皆言是道,故復為失也。次問:若言莊
嚴為是、開善為非者,開善亦以開善為是、莊
嚴為非,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竟誰是耶?
如《大品》云「是見實,餘妄語耳。」問:山門解釋與
他,為同為異?答:若求由來眾解若得,可問與
今義同異;求竟不可得,將誰同異耶?能如此
不同不異、不自不他,無依無得、一無所住,即
是般若之玄宗也。作上解,有所依住,皆非般
若宗也。今明般若無有定相,隨緣善巧,義無
不通。而正般若未曾境與不境、智與不智,乃至
因與不因、果與不果,方便隨緣,在因名因、在
果名果,在境名境、在智名智,故果因境智必
得名悉得。如肇師云「原夫能境智因果者,豈
境智因果之所能?良以非境非智,能境能智;
非因非果,能因能果等耳。」而今就文為論,一
往方言般若非因非果,正以因果為宗。問:以
何義知因果為宗?答:經及論文竝作此說。經
云:發菩提心住般若,乃至無住相布施。如此
大願大行,即是因義。次得如來無為法身,即
是果義。論文至信者章中云「說因果深義,於
彼惡世時,不空必有實」,故知明因辨果事已究
竟,然後方明信受,故知因果為此經正宗耳。
第六、辨經名,更開五句。經
曰金剛般若波羅蜜,釋曰:經題有二種,一者
具足、二者不具足。具足應言「佛說金剛般若」,
不具足但云「金剛般若」。問曰:餘經何因緣故
不題佛說?答:一切諸經佛口自說,皆悉應題
為佛說也。而不題者,存略故。問曰:何故此經
題為佛說耶?答曰:《大智論》云「有五種人說:一
者佛口自說,二者弟子說,三者諸天說,四者
仙人說,五化人說。」今此經是佛口自說,非餘
人說,是故題佛說也。問曰:餘經亦是佛口自
說,非餘人說,何故不云佛自說?答曰:已如前
說,理實應題,以存略故。復次如《大品》等經命
須菩提說,非佛自說,是故不得題為佛說,但
云摩訶波若,波若具兼師弟子二說。此經不
爾,雖對須菩提而佛自說,非命說也。復次以
理言之,應題佛說。所以者何?諸外道六師等
輩亦皆說經,今恐墮邪見,欲簡異六師,故題
佛說,使人信受法也。復次道不孤運、必由人
弘,法雖佛師,要由佛說,法乃得弘。以是義故,
題能說之人、所說之法,則於義具足也。
二、釋
金剛。問曰:金剛為是譬名、為是法名?答曰:
有人言:金剛是譬,如世間中金剛寶堅而且
利,譬於波若體堅用利。今謂不然。所以者何?
汝於法譬生二見,故謂金剛但譬而非法、波
若但法而非譬,則譬礙於法,不得以譬為法;
法礙於譬,不得以法為譬。復次若言借世金
剛喻般若者,亦應借世智慧以譬般若。若言
般若自有智慧,非世間智慧,亦應自有金剛,
非世間金剛也。復次若言金剛是譬喻者,摩
訶之名亦應是譬喻。若言般若廣大體是摩
訶,亦應般若堅利體是金剛。問:汝今何故作
如此難?答:波若名為真實之法,無所依止,不
可言大、不可言小,不可言法、不可言譬,過一
切語言、滅一切觀行。今非小大,歎美為大;非
金剛非不金剛,歎美為金剛。非小非大,寄大
以宣之;大既是法,非金剛非不金剛,寄金剛
以宣之,金剛亦得是法。借金剛以目之,金剛
既是譬;寄大以目之,大亦是譬。故以譬言之,
一切皆是譬;以法言之,一切皆是法。復次金
剛是譬,般若是法,金剛是喻,非喻為喻,所喻
之理非理為理。非理為理,雖理而事;非喻為
喻,雖事而理。雖理而事,故知非理;雖事而理,
故知非事。是以般若未曾理事,但無名相中
假名相說,故金剛為事,般若為理。此是不二
二義,為眾生故,假名相說二,豈定二耶?問:云
何是金剛耶?答曰:《大智論》云「外國名越闍,此
言金剛」,又《華嚴經》云「斫家羅,此翻金剛圍山」,
又舊相傳直云「跋闍羅」,真諦三藏云「跋闍羅
侈迦」。問曰:舊翻跋闍羅為金剛,出何
處文?答:《賢愚經》第二卷,波斯匿王醜女,名跋
闍羅,晉言金剛。問曰:汝以金剛喻般若者,此
有何義?答曰:如世間寶,金剛第一;出世間寶,
般若第一。復次如金剛寶,一切世人不能秤
價;般若法寶所有所生功德,一切世人不能秤
量。復次如金剛寶,若置山頂及在平地,直過
無礙,到金剛際,同性乃住。般若金剛亦復如
是,置福山頂,若罪平地直過無礙,到諸法實
相,非罪非福、非有非無,同性乃住。復次如世
金剛寶照徹清淨,故羅什云:方寸金剛照數
十里,物皆映現。般若亦爾,照實相水,明了清
淨。復次如金剛寶,除那羅延,一切眾生不能
執持;般若亦爾,除信悟無依無得大力觀人,
若樂小法及著見眾生,不能信持。如經說「為
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樂小法者
及著諸見,不能信持。復次譬如丈夫食小金
剛,終身不銷;波若亦爾,若能了悟不可朽滅,
必得作佛。復次若有眾生得金剛寶,遠離一
切貧窮困苦,受諸安樂;若得般若,離生死苦,
得大涅槃。復次如金剛寶所在之處,能銷惡
鬼及諸蠱毒;般若亦爾,所在之處,天魔外道
惡鬼不能得其便。復次如金剛寶,悉摧破一
切諸物,而是金剛無有折損;般若亦爾,悉能
摧破一切煩惱而無折損。復次金剛,一切諸
物不能摧破;般若亦爾,一切論者及諸煩惱
不能摧破。復次如金剛寶,若在日中,色則不
定;般若亦爾,在大眾中亦復不定,或說名因、
或說名果,在小心人中則名為小、在大心人
中則名為大,在境名境、在智名智,而是般若
無一定相,故偈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
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復次如金剛寶,雖
有如此種種勝用,未嘗有心,自言我勝;般若
亦爾,雖有無量種種功德,而未當有心,是故
般若不可思議。問:金剛出何處?答:《毘婆沙》云
「如從鑛出金,從金出金剛」,故知金中之精名金
剛。問:金剛與天如意珠,云何同異?答:《大智論》
云「帝釋手執金剛與修羅鬪,碎落閻浮提,變
成如意珠」,《毘婆沙》云「金剛能破頗梨山及如
意珠」,故知異也。復次,此明般若與金剛同,而
是般若超絕金剛,非可譬喻。金剛是世間物;
般若非世間。金剛失之則憂之、得之則喜;得般若者
無憂無喜。金剛是無知之物;般若無知、無所
不知,無量功德,今略說而已。復次,有人言:聲
聞法中,從假名空終至羅漢,通名金剛;菩薩
法中,從三十心終至佛慧,通名金剛。若別而
為論,從初地以去終至佛慧,始名真金剛。所
以者何?而三十心人但是學妄、未得真妄,但
是伏惑、未能斷惑,相由入體,所以未得秤真
金剛也,亦得相從名金剛。初地以去得於真
妄解,正能斷惑,相不入體,是真金剛。舊以窮
學之心喻金剛者,約開善義,伏惑既周,又無
明元品之惑此最難伏,唯是窮學之心而能
伏之,故至佛果起佛智斷之。以是義故,窮學
之心名曰金剛。復次,有人言:窮學之心正能
斷惑,故名金剛。如此等說竝言有惑之可斷、
有解之能斷,以是義故名有所得。有所得故
不能斷惑、無有金剛。如經中說:有所得者,不
從一地至一地。復次,汝言未斷惑時有惑無
解,斷惑之時有解無惑。此則惑是本有而今
無、解是本無而今有,是生滅觀。如經中說
諸法本有今無,又言「若諸法前有後無,諸佛
菩薩則有罪過。」今所明者,知惑本不有、今亦
不無,解本不無、今亦不有,是故諸法不有不
無、不生不滅,非縛非解、無觀無緣,乃名般若。
問曰:若如是者,云何經言「一念相應慧,斷煩
惱及習」?答:若見有生滅,則不能斷;以了諸法
不解不惑、非斷不斷,故煩惱斷也。問:金剛但
喻般若,亦喻餘法?答:借金剛種種喻,《大經》以
喻法身云金剛身,又喻三昧云金剛三昧,此
喻定為金剛也;今喻智慧名金剛也。問:金剛
是天上寶,是人中寶耶?答:人天具有,如轉輪
王金輪,是金剛寶故,所擬皆碎。帝釋執金剛
與修羅鬪,即是天上寶也。
第三、釋般若。般若
是外國語,《釋論》有二文:一者、「般若,秦言智慧」,
開善用之。次文云「般若深重,智慧輕薄,不可
以輕薄智慧秤量深重般若」。莊嚴法師云:般
若名含五義,智慧但是一條,非正翻譯。但解
智慧,經論不同。《淨名經》分二字解之:知眾生
心念,如應說法,起於智業;不取不捨,入一相
門,起於慧業。舊釋此文云:智是有解,慧是
空解,亦智是化他,慧是自行。《大品》云:道慧、道
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此則智慧名通空有
也。又因名慧、果秤智,如因名道慧、道種慧,果
秤一切智、一切種智。又智名通因果,如三智
義,聲聞一切智、菩薩道種智、佛一切種智。又
慧名通因果,《法華》云「諸佛平等大慧」也。《成論》
文合解智慧兩字云真慧名智,又云慧名智
人。又云慧義,經中說解脫智是慧義,故智猶
慧也。又《大智論》亦有二文:「般若者,秦言慧也」,
又云「秦言智慧」也。問:經論何故言語或出或
沒、乍合乍開,不分明一途示人,合分明得解
耶?答:聖人非不能一途分明示人,而今有出
沒言者,此有深意。以眾生本來有取著之心,
以是因緣繫屬於魔,生死不絕,若輪常轉,不
悟中道佛性,正觀般若。今若復作一途實說,
則更增其依著之心,所以不定出沒,動其生
死根識,令逈悟正法,故不定之說為益深矣。
若學者定執經論一文以成一家之義者,皆
是繫屬魔人耳。又眾生非一國土、一根性、一
善知識,是故諸佛種種說法也。問:已知般若
名,云何是般若體?答:地論人說,有二種般若:
一、真修般若,即第八識;二、緣修般若,即第七
識。成論師言:緣真諦心,忘懷絕相。以此解心
為般若體。阿毘曇師云:緣四諦理,無漏慧相
是般若體。此三解即世盛行,具須破洗,至《大
品玄》中廣明。但即世多誦此經,今輒言其要
句,冀參玄君子,領其指外。問:今以何為般若?
答:若行人了悟顛倒,豁然悟解,假名般若。問:
此豁然悟解,豈非心耶?答:此解悟非心非離
心。問:云何非心非離心?答:既言心悟解,豈離
心耶?此悟心畢竟不起有心無心,豈即心耶?
問:若言心悟,還是即心;若言悟此心,不得心
有無,便是離心。答:猶言即離,還是不悟。如其
得悟,竟有何即離?問:既不即離,應不迷悟。答:
迷故言其即離,悟故了無即離。既不即離,竟
復何有迷悟耶?可取其意,勿著其言也。
第四、
釋波羅蜜。波羅蜜,此云彼岸到。外國風俗法
凡作一事究竟,名波羅蜜。今悟道之人雖復
積功累劫,若不得般若,為行不成;若悟般若,
萬行周畢,故名波羅蜜。問:既有彼岸,云
何為此岸及中流耶?答:聖人直假名說彼岸,
令其因此悟入,何必須作此岸、彼岸、中流耶?
《大經》云「雖無此岸,而有彼岸」,即其事也。必須
作者,《大智論》云「有無見為此岸,破有無見智
慧為彼岸,檀為中流。」
第五、釋經。經有三種,或
文為經、或理為經、或文理合為經。地論師云:
三十心前人文為經;三十心,文理合為經;初
地已去,用理為經。今明文理因緣,故為經,因
文悟道故。以能表之,文為經也。
第七、辨傳譯。問:《大悲比丘尼本願經》末記云:
金剛般若本有八卷,今唯有〈格量功德〉一品。
此事云何?答:義不應爾。所以者何?此一卷經
具有三人翻譯:一者、羅什法師弘始四年,於
逍遙園正翻一卷。若有八卷,何不翻譯之?二
者、流支三藏於此土重復翻譯,經之與論合
有三卷,而經長有信者一章,論解釋始終事
義既畢,初則明經緣起歸敬之義,末則表隨
喜讚歎功德。若有八卷,何因緣故止解一品?
三者、真諦三藏於嶺南重翻此經,文小意廣,
不云有八卷。又且此經序、正、流通三分具足,
何得止言一品?問:《大悲比丘尼本願經》末記
又云:初說大品,小品出其中;後說光讚,道行
出其中。此事云何?答:是亦不然。道行由是小
品之異名。《大智論》前列光讚、放光、道行,後復
列云小品、放光、光讚,故知小品即道行之異
稱也。叡公《小品.序》云「此經三十章,貫之以道,
故稱道行。」當知道行由是小品。
第八、明應驗。問:誦持般若,有何驗益?答:此經
流行漢地二百餘年,誦者得益,不可稱記。昔
在山僧誦之,空中彈指,異香滿室。又開善法
師誦得延壽七年。又朱仕衡行,以大品投火,
火為之滅,而經不燒。廣益無量,不可具述。
第九、釋章段。此經文約理玄釋者,鮮得其意,
致使科段烟塵紛穢,遂令般若日月翳而不
明。今粗列眾師以示其得失。原夫大聖屬緣
吐教,意令表筌悟實,其旨則不在文字,希得
意之徒領其要歸其所寄也。自北土相承,流
支三藏具開經作十二分釋:一者、序分;二者、
護念付屬分;三者、住分;四者、修行分;五者、法
身非有為分;六者、信者分;七者、格量分;八者、
顯性分;九者、利益分;十者、斷疑分;十一者、不
住道分;十二者、流通分。夫大聖說法,必有由
致,故有序分。將說大法,必為諸菩薩,已悟之
徒則須加被,未悟之者付屬已悟,故有第二
護念付屬。既護念付屬,令其住般若中,故有
第三住分。雖得住立,更進修諸行,故次有第
四修行分也。以修無得之因,故得無為之果,
故次明法身非有為分。說此因果,必有信受
之人,故次須明信者分。信持則功德無邊,故
須明格量分。持說之人所以功德無邊,必由
佛性,若不識於佛性,則無此功德,故有顯性
分也。以依佛性所修功德利益無窮,故須明
利益分也。上來一周說法,利根已悟,中下未
了,更復生疑,故有第十斷疑分。疑心既除,則
無所依住,故有第十一不住道分。此之大法,
非止益現在,亦利益未來,故有第十二流通
分也。然分雖十二,不出因果,統其始末,凡有
四周:護念付屬至修行分,此則明因法身非
有為分,斯則辨果益,是一周明因果也。次從
信者分至于格量,此則為因,感得顯性之果,此
則次周明因果也。既明佛性,依性之修行即
因義,有因故得果,即利益分,謂三周明因果
也。斷疑為因,不住道為果,則四周明因果也。
然此之解釋盛行北地,世代相承,多歷年序,
而稟學之徒莫不承信。余鑽仰累年載,意謂
不然。今請問之,此十二分為出般若經文?為
是婆藪論釋?今所觀經論悉無斯意,蓋是人
情自穿鑿耳。渾沌之絞絡,良弊於此也。問:作
此分文,有何過失,而汝非之?答:其妨甚多,不
可具載。今略題數過,以示其通塞也。一者、作
此分文,則不識經之通別。所以者何?至如序
分則通序一經,如護念付屬等十分,此是正
說中之別段。云何取經之通文,以例正說之
別段?斯則失之大矣。又且汝云:從大千珍寶
至捨恒沙身命,名格量分。此則未識經始終,
故有斯謬耳。所以者何?此中格量凡舉內外
兩施,外施則有三千之與恒沙。內施之中亦
有二種:一者、直捨恒沙身施;二者、次舉日三
時捨恒沙身施。此方盡格量之極。汝何故但
取前三種為格量分,而不取三時捨身為格
量分?是以為失。又且論云「從法身非有為分
已來,竝是斷疑」,汝云何獨取須菩提重問已去
為斷疑分?又且此經有兩周之說,經論竝作
斯判,汝何故取前周之說以開多分、取後周
之說合為一分?抑大為小,患之甚也。又流通
實是大章,還依小段之例,亦所不可。其間碎
分章句,爰至異言語目,於經論竝穢,至文當
具顯之。復有人言:十二分開之,既其難解,取
其易見,裁為六章。六章者:一、序分;二、護念付
屬分;三、住分;四、修行分;五、斷疑分;六、流通
分。此之分別,蓋是學之劣者,過還同前,而患
復更甚。所以者何?若言後同是斷疑分,就斷
疑中不復更開,附前亦是同非斷疑,不斷疑
中亦應不開。不斷疑中有種種義,既開多分,
斷疑之中何因緣故取為分?若爾,塗行乞食
應是一分。若使塗行乞食既屬序分而不開
者,護念、付屬屬正說亦應不開。又元前解之
與後釋,都不識論文之大體。所以者何?論主
直是釋其難文,略其易句,云何後人見論解
釋,便取為科段?復有人注金剛般若開三門:
從如是我聞至願樂欲聞是因緣門,謂具此
因緣故得說般若。從佛告應如是降伏至見
諸相非相,明般若體門。從白佛頗有眾生下,
明功德門。然此解釋,義亦不盡。流通復屬何
門?又復後周重說,又屬何門?有人言:開為三
段:一者、序說;二者、正說;三者、流通說。大聖說
法,必有由漸,故有序說;序說既竟,正宗宜開,
故有正說;非唯近益當時,亦乃遠被來葉,故
有流通說。今謂三說開經,於理無妨,但開善
之流,不識三說起盡,故復為失。所以者何?至
如序文取善吉之問,為歎請序;如來之答始
屬正經,此事為謬。然一切經,若問若答,皆悉
是正,云何以問為序、以答為正?《大涅槃經》時
會獻供為序,純陀請受問難即以為正;此經
塗行乞食以之為序,善吉發問即應是正。大
品亦然,如來廣現神變以之為序,告舍利弗
即以為正。斯事易明,不應濫也。又且三說無
定,雖序說不妨有正,雖正說不妨有序,流通
亦爾。何者?以序於正,故名為序;以正於序,故
名為正。正說悟道,既得是正;序說悟道,亦得
是正。今但約一往方言,故開三不同耳。就此
三中,各開二段。序有二者:一、通序;二者、別序。
正文有二:第一、周廣說;第二、周略說。流通有
二:一、序佛說經究竟;二者、明時眾歡喜奉行。
序中二段,凡有四雙:一者、通;二者、別。通以同
為義,眾經六事悉同,故名通序。別以異為義,
眾經各異,或父母送書、或長者獻蓋、或天雨
四華、或塗行乞食,故名別序。次雙證信序、發
起序者,安此六事,令人生信,故名證信序。塗
行乞食,發起正經,名發起序。次雙遺教序與現
前序,明如來將入泥曰,阿難心沒憂海,不能
自喻。阿泥樓馳云:「汝是持佛法藏人,所應問
者,須及時問。」於是阿難作於四問,最後問云:
「一切經初置何等語?」佛言:「一切經初當安如
是我聞。」遺言令安此六事,故名遺教序。現說
經時,即有乞食等事,名現前序。次雙經前序、
經後序。說經竟後方有如是六事,名經後序。
說經之前,有乞食之事,名經前序。問曰:佛何
因緣故,一切經初令安六事?答曰:為證信故。
《大智論》云「說時、方、人,令人生信故。」復次,一切
外道皆以吉法貫在經初,故《百論》云「諸師作
經簡,初皆說吉。」今欲簡異外道故,故貫以六
事。問曰:若安六事異外道者,外道亦言安此
六事,何以簡耶?答曰:明此是般若六事,故以
證信、簡異外道。般若信者,此是無依無得之
信,故《大品》云「不信一切法,名為信般若。」一切
法不生,故名為般若生;不信一切法,故名信
般若也。
第十、正釋文。「如是我聞」。通序有六事如是者:
第一、明所聞之法。問曰:佛是一切智人,無師
自悟,不從他聞,何故言如是我聞?若言如是
我聞,即從他聞,非一切智人也。答曰:已如前
釋,此非佛自稱如是我聞,乃是勅於侍者
令稱我聞。復次,此是阿難等大弟子,自稱如
是我聞,如集法藏中說:阿難登高座,大迦葉
問曰:「何處最初說法?」阿難合掌向涅槃方,答
大迦葉云:「如是我聞,佛初在鹿苑,為五比丘
說法。」是故非佛自稱。真諦三藏述婆藪釋云
「阿難將誦出法藏,登無畏座,變身如佛,三十二
相、八十種好。是時,大眾生三種疑:一、謂釋迦
雖復前滅,今還重出,為我說法;二、謂釋迦已
滅,此是他方佛來;三、謂釋迦雖滅,阿難既為
佛弟子,今遂成佛,代於佛處。為有此三疑,是
以阿難即便釋疑,云:『如是我聞』,明如來如是
已滅,我從佛邊聞,非上三事也。」
言「如是」者,釋
此一句有二十餘師,今略而不述。一者、依龍
樹所解,云「如是者,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
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以信故言此事如是,
若不信則言此事不如是。今要由信得入佛
法,是故經初建言如是。」般若信者,明般若無
依、無得、無戲論,畢竟清淨、真實可信,故因此信
得入般若也。次婆藪盤豆釋云「如是者,謂決
定義。略明二種:一、教如是;二、理如是教。」如是
者,凡有數義:一者、如佛教度量,故云如是。所
以者何?三世諸佛或廣說法、或處中說、或略
說法。今阿難傳正法,還如佛廣略,不增不減,
故云如是。二者、如是諸佛次第而說。所以者
何?一切說法,凡有六事:一者、發起;二、略標宗;
三、廣解釋;四、難;五、通;六、流通付屬阿難。今且
次第誦持佛語,故云如是。三者、如經名字,故
云如是。傳持佛經,須識經名。若不識經名,云
何知義?所以者何?經之名題,總攝一經,如《大
品》章雖九十,總名摩訶般若,以摩訶之名,攝
九十章義。為是事故,須識經名。阿難如名誦
持,故云如是。四者、因緣如是,三世諸佛說經
因緣,略具四義:一者、根本有一切智,方能說
經;二者、有大悲心,然後說法;三者、為報正法
恩故,然後說法;四者、決定證信,有四:一知說
經有時、二知說經處所、三知能說之人即是
如來、四知有聽經之眾。如是時、處、聽眾、說者,
如我所說,實可信受,故云如是。理如是者,言
理是有,則名有見;言理是無,名為邪見;亦有
亦無,是名相違見;非有非無,名愚癡見。所明
之理,若墮此四中,即不名如是。今離此四謗,
無所依止,故名如是。
「我聞」者,此第二、明能聞
之人。我者,所以阿難自稱我者,一、欲證親從
佛邊聞故,非是傳聞。所以者何?我今親從如
來聞,是故稱我。二者、欲顯阿難過去世願行
成就,是故稱我。阿難無量劫來修習多聞,本
願力故得陀羅尼,一經於耳永無漏失,曾不
再問,譬如寫水置之異器。故《法華》云「我與阿
難於空王佛所同時發心,而我好精進,遂致
作佛。阿難常樂多聞,故持我法藏。」又如經云
「釋迦本昔為迦葉佛作沙彌,師日日限誦經
千言,兼為師乞食,恐誦經不上,一心憂懼。阿
難于時為長者,在路見之憂色,便問所以,故
具答上事。長者仍語沙彌:『日日給食,令得安
心誦經,莫復憂惱。』長者發願言:『若沙彌成佛,
我當為法藏第一弟子。』」以顯宿願滿足,故稱
為我。三者、以自在故,所以稱我。如《大經》云「阿
難具足多聞智慧。一切眾生不能一時具領
佛語;設能具領,無陀羅尼力,不能憶而不忘;
雖有憶而不忘,亦不能具三慧。」於聞法中不
能自在,不名為我。我者,是自在義。今阿難能
一時具領佛語,亦能永持不忘。四者、具足發
生三慧,於聞法中而得自在,是故稱我。問曰:
佛法無我,何故稱我?答:《中論》云「諸法實相中,
非我非無我,欲引導眾生,故假名說我。」是故
無過。「聞」者,所以稱聞,亦具數義:一者、欲顯所
聞人德。阿難所聞,不從外道,及佛弟子、仙人、
化人及諸天聞,今所聞者從一切智人邊聞。
二者、欲顯所聞法最勝。明佛法名句味巧妙,
義理深淨。若外道法,但有語言,無有實義;若
聞佛法,名為正聞。三者、所顯理最勝。佛法正
道圓滿具足,無有顛倒,如理而說,名為正說;
如理而聞,名為正聞。四者、行最勝,故名正聞。
依正教修行,即是行中最勝,故名為正聞。五
者、修行得正果,故為正聞。正果者,所謂大般
涅槃。問:為用神聞?為用識聞?為用根聞?為
和合聞?若用神聞,何故神用耳聞,不用眼聞?
若用識聞,亦如是難。若用根聞,無有識時,空根
應聞;若一一不能聞者,和合亦不能聞。以如
是義,悉無有聞。答曰:今言聞者,是因緣聞。因
緣聞者,是不聞聞,聞而無所聞。是以經云「其
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如來
說無所說,阿難聞無所聞,如此說聽,乃可相
成。
「一時」者,此第三、明說教之時。如轉輪王出
世,是寶物可得之時;如如來出世,法寶可得之
時,故云一時。二者、一切狂聾眾生聞如來說,
得醒悟時,故云一時。又有正師時、有正教時、
有正學時,故云一時。具此三時,眾生得道。《中
觀論》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若具此三
種,則生死有邊;若不具此三種,則生死無邊。
又眾生若未下信種時,不名一時。今說般若,
是下信種時;若已下信種時,是正觀增長時;
若正觀已增長時,是善根成就時,故云一時。
又阿難一時能具足領於佛說,故云一時。又
是逗一時根緣,故云一時。所以者何?諸佛說
法廣略不同,今所以略說波若者,此是逗一
時根緣故爾。又須知是般若一時。般若一時
者,不時假言時,不一假言一。
「佛」者,此第四標
說教之主。上來雖表三事,然邪正未分;第四、
標佛,方顯明得失。所以者何?雖言我聞一時,
未知從誰邊聞,是故今云從佛邊聞,非餘人
也。然論云:婆伽婆者,能斷煩惱,有大功德,故
名婆伽婆。「住」者,有二種:一者、外住;二者、內住。
言外住者,凡有四種:一、王化處住,謂釋迦住
在娑婆;二者、異俗住,謂住在一切僧伽藍內;
三、威儀住,謂行、住、坐、臥悉名為住;四、未捨壽
分住,謂如來未入涅槃。內住有四:一者、天住,
住施戒等;二、梵住,住四無量心;三者、聖住,住
空、無相、無願;四者、佛住,住諸法實相中。此是
般若無住無不住,為眾生故,假名為住。
「舍衛
國」者,此是第五、明住處。處有二種:一者、通處;
二者、別處。舍衛國即是通處,祇洹精舍即是
別處也。問:佛何因緣故,多住王舍城及舍衛
國?答:佛前受頻婆娑羅王請,故住王舍城;次
受須達多請,故住舍衛國。復次,欲報法身恩故,
住王舍城;為報生身恩故,住舍衛國。所以者
何?佛在王舍城摩伽陀國得道,是故為報法
身恩故,住王舍城。問:佛生中天竺迦毘羅衛
國,今舍衛國是東天竺國,今云何言為報生
身恩故,住舍衛城?答:佛上祖本在東天竺舍
衛國住,末來中天竺迦毘羅城。今從本立名,
故云報生身恩故,住舍衛國也。復次,王舍城
及舍衛國多人物故,佛欲於多人處教化眾
生。如經說舍衛國凡有九億家,如《賢愚經》說
有十八億人。復次,此二國生多智慧人及六
師輩,是故佛多住此城。問:何故名舍婆提?答:
有北土論師云:昔劫初有仙人兄弟二人,弟
名舍婆,此云幼小;兄稱阿婆提,此云不可害。
二人住此處求道,因以名之。弟略去婆、兄略
去阿,二名雙取,故云舍婆提。真諦三藏云「彼
國正音,應云奢羅摩死底,此云好名聞國。昔
有仙人,有好名聞,在此中住,從仙人作名,故
云好名聞國也。」又云「此國具足有四義:一、多
寶;二、此中人多受五欲樂;三、有諸法德,此國
中人多行施戒,謂之法德;四、未來得解脫果,
明此國中人未來多生人天中及得解脫果。
有此四義,遠聞餘國,故云好名聞國也。」從來
舊翻為聞物國,此土多出好物,遠聞諸國,故
名聞物國。《十二由經》云「無物不有,勝於餘處」
也。問:佛住舍衛,凡得幾年?答:經云「住舍衛國
得二十五年,有九億家,三億家見佛不聞法,
三億家亦聞法亦見佛,三億家不見佛不聞
法。」真諦三藏云「住舍衛始終得七年,住王舍
城得四年。」今未詳也。問:王城舍衛前住何處?
答云:佛前住王舍城,後來舍衛也。言「祇樹給
孤獨園」者,此第二、名為別處。問:何因緣故,起
立此祇園精舍?答:如《十二由經》、《涅槃經》、《賢愚》
等經廣說。如《賢愚》第九卷云「舍衛國主波
斯匿王有一大臣,名曰須達,其人居家巨富,
財寶無限,好喜布施,燕濟貧窮及諸孤老。時
人因為其立號,名為給孤獨。爾時,長者生七
男兒,年竝長大,為其娉娶,次第至六。餘有第
七兒,端正殊異,偏心愛念,當為娶妻,欲得極
妙姿容端正有相之女,為兒求之。即語諸婆
羅門言:『誰有好女,相貌備足,當為我行求之。』
諸婆羅門便為推覓,展轉到王舍城中,有一
大臣,名曰護珍,財富無量,信敬三寶。時,婆羅
門到其家從乞食,彼國法施人物時,要令童
女持物布施。護珍長者時有一女,儀容端正,
顏色殊妙,持食出施婆羅門。婆羅門見之,心
大歡喜:『我所覓者,正當是爾!』即問女言:『頗有
人來求索汝未?』女答言:『未有。』更問言:『女子!汝
父在不?』女答云:『在。』婆羅門語言:『可令出外,我
欲見之,與共談語。』時女入內,白其父言:『外有
客來,欲得相見。』其父便出。時婆羅門問訊起
居安和善否?㬈有一大臣,字曰須達,為國輔相。識不?』答言:
『未見其人,但聞其名。』報言:『知不?是人於彼舍
衛國第一富貴,汝於此間富貴亦最第一。須
達有兒端正殊妙,卓犖多奇,欲取君子女,可
爾不?』答言:『可爾!』時,婆羅門未得自還,仍值估
客來舍衛國,即便因之寄書,逆報須達,具陳
其事。須達得書歡喜,即詣波斯匿王,求請小
許時,為兒娶婦。王即聽之。於是大載珍寶趣
王舍城,於其路次,拯濟貧乏。至王舍城,到護
珍家,為兒求妻護珍。長者歡喜迎達,安置敷
具,暮宿其舍;內則搔擾,辦具飲食。須達念言:
『今此長者,設何供具?欲作何等?將非欲請國
王太子、長者大臣及以婚姻者乎?』便問之曰:『長
者今暮躳自執營如是事務施設供具,為欲
請國王、太子、大臣者乎?』答言:『不也。』又問:『欲設
婚姻親戚會耶?』答言:『不也!』又問:『將何所作?』答
言:『明日欲請佛及比丘僧。』於時,須達聞佛
僧名,肅然毛竪,如其所得,心情悅豫。重問
曰:『云何名佛?願解其義。』長者答言:『汝不聞耶?
淨飯王子厥名曰悉達,其生之日,天降瑞應,
天神侍衛,即行七步,唱言:「天上天下!唯我為
尊!」』須達聞說如是等好事,歡喜踊躍,感念信
敬,於今夜即欲見佛。於是,天為之明,便爾而
去。中夜出門見天祠,即為作禮,忽忘念佛心,
於是曉還,更闇,自念言:『今夜闇,若我往者,要
為惡鬼猛狩之所見害,且還入城,待曉當去。』
爾時,即有天空中見其欲悔,便下語言:『居士
莫悔!我是汝昔善知識蜜肩婆羅門,因聞法
故,得生天中。汝往見佛,得無量利益。正使今
日得百車珍寶,乃至一四天下滿中珍寶,不
如舉足至世尊所,所得利益過百千倍。汝去,
莫悔!』須達聞天說如此語,益增敬念。於是在
闇還得明曉,便爾尋路往至世尊所。佛知爾
時須達來,便出外經行。是時,須達遙見世尊
猶如金山,相好威容,嚴然昺著覩之心悅,不
知禮法,直問世尊:『不審瞿曇起居何如?』世尊
即時令就坐。是時,首陀會天遙見須達雖覩
世尊,而不知禮足,諸天即化作四人行列而
來到世尊所,執佛足作禮,長跪問訊,右繞三
匝,却住一面。是時,須達見其如此,乃為愕然,
而自念言:『恭敬之法,事應如是。』即起離坐禮
敬,問訊起居,右繞三匝,却住一面。爾時,世尊
即為說法:四諦微妙,苦空無常。既其聞法歡
喜,即證須陀洹果。於是白佛:『唯願如來垂慈,
臨傾舍衛大城中眾生,除邪就正!』世尊告曰:
『出家之法,與俗有別,住止處所,應當有異。彼
無精舍,云何得去?』是時,須達白佛言:『世尊!弟
子能起,願見聽許。』世尊默然。須達辭往,因白
佛言:『還至本國,當造精舍。不知揩法,唯願世
尊使一弟子共往勅示。』世尊思惟:『舍衛城內
婆羅門信邪倒見,餘人往者,必不能辦。唯舍
利弗是婆羅門種,少小聰明,神通兼備,去必
有益。』即便命之,共須達往。於是還到舍衛國,
共舍利弗案行諸地,何處平博堪起精舍。悉
皆周遍,無叶意處,唯王太子祇陀有園,其地
平正,其樹欝茂,不近不遠,正得處所。時舍利
弗告須達云:『今此園地,宜起精舍。若遠作者,
乞食難得;近則憒鬧,妨廢行道。』須達歡喜,到
太子所,向太子言:『我今欲為如來起立精舍,
唯太子園地可以宜用,願欲買之。』太子笑曰:
『我何所乏?此園茂盛,當用遊戲,云何欲買耶?』
須達於是慇懃不已,太子聊復戲云:『卿若能
以黃金布地,令間無空地,便當相與。』須達於
是恭諾載金布地隨價。太子云:『我向戲言,何
得便買?』須達白言:『太子之法,不應戲言;而作
妄語,非謂儲君,無堪紹繼。』即共太子往詣斷
事人所。時首陀會天當為佛起精舍,恐諸斷
事大臣偏為太子,則便化作一人為斷事者,語
太子言:『夫太子者,不應妄語而有戲笑。既已
許賣,不宜中悔。』遂斷園與須達。須達歡喜,便
得勅使人以象馬負金,布八十頃,須臾欲滿,唯
殘有少地。須達思惟:『當出何藏金足?不多不
少當得滿足。』祇陀問言:『嫌高買臺。』答曰:『自
念必何金藏可足,當滿之。』祇陀念言:『佛必有大
德,乃使斯人輕財乃爾。』即語云:『齊是可止!勿
更出金。園屬卿,樹屬我,我自為佛造立門樓。』
須達歡喜,即便歸家,當施功作。六師聞之,即
往白王:『長者須達買太子園,欲為瞿曇造立
精舍,聽我與彼捔試道術,其若得勝,便聽起
立。』王即召長者問之:『今六師云:「卿買祇陀園,
為瞿曇起立精舍?彼求共沙門弟子捔其道
術,彼若得勝者,乃得起造;如其不能,不得起
造。」』長者歸家,著垢膩衣,愁惱不樂。身子明日
著衣持鉢至長者家,見其不樂,即問曰:『何故
爾耶?』長者答曰:『起立精舍,恐不得成,是故愁
耳。』身子曰:『有何事故?』答曰:『今諸六師詣王求
捔道術,尊者得勝,乃聽起立。若不如彼,即不
聽也。然六師輩等出家來久,素學伎術無能
及者,未知尊者能與彼捔道術以不?』身子答
言:『正使六師之徒滿三千世界、眾如竹林,不
能動吾一毛。欲捔術,但恣聽之。』長者歡喜,更
著新衣,往白王言:『六師欲捔,恣隨其意。』王即
告六師,宣語國人:『却後七日,當於城外六師
與沙門共捔道術。』國中十八億人。時彼國法
擊鼓集眾,若擊銅鼓,十二億人集;若打銀鼓,
十四億人集;若振金鼓,一切皆集。七日既滿,
打鼓一切皆集,六師眾有三億人。是時,人民
悉為王及六師敷坐。爾時,長者為身子施坐,
時身子在一樹下寂然入定,遊諸禪門,通達
無礙,作念云:『此會中大眾習邪來久,憍慢自
高。此之群生,當以何德而降伏之?』思惟是已,
即立誓言:『若我無數劫中慈孝父母、沙門、婆
羅門者,今我入眾,令一切人為我作禮。』時六
師眾已集,而身子獨未來,便白王言:『瞿曇弟
子自知無術,怖畏不來。』王告長者:『汝師今在
何許?』須達即至身子所,白言:『大眾已集,願來
詣會。』時,身子從禪定起,整衣安詳而趣,如師
子王,往詣大眾。是時,大眾及諸六師見其形容,
忽然起立,如風靡草,不覺為禮。時身子便昇
須達所敷之坐。六師眾中有一弟子,名勞度
差,善知幻術,於大眾前呪作大樹,蔭覆於眾,
眾咸謂言:『是勞度差作。』時舍利弗便以神力,
作毘嵐風,吹拔樹根,倒著於地,碎若微塵。眾
言:『舍利弗勝!』勞度差復呪作一池,四邊布七
寶,水中生於蓮華。眾人言:『勞度差所作。』舍利
弗作一六牙白象,牙上有華,華上有玉女,其
象徐行蹈池、含水蹹華。眾人皆言:『舍利弗勝!』
勞度差復作一山,七寶莊嚴,華菓茂盛。眾人
言:『勞度差所作。』舍利弗又作金剛力士,以金
剛杵打之,即便碎破。眾皆云:『舍利弗勝!』勞度
差復作一龍,有十頭,於虛空中,雨種種寶,電
雷振地。眾人皆言:『是勞度差作。』舍利弗作一
金翅鳥王,即擘裂食之。眾人皆言:『舍利弗勝!』
勞度差復作一牛王,身體肥大,峯角銳地,奔
突來前。時舍利弗化作師子王,即便擊裂食
之。眾人皆言:『舍利弗勝!』勞度差復變身作一
夜叉鬼,形體長大,頭上火然,目赤如血,口四
牙、目出火,驚懼奔走。時舍利弗復化作毘沙
門王,夜叉恐怖,即欲退走,四面火起,無有去
處,唯舍利弗邊清涼無火,即便屈伏頂禮,火
即還滅。眾人咸言:『舍利弗勝!勞度差不如。』爾
時,舍利弗身昇虛空,現十八變及八自在。時
會見其神力,咸懷歡喜。舍利弗即為說法,隨
其福行,各得道迹。六師弟子三億人,於舍利
弗所出家學道。捔伎術竟,四眾各還所止。長
者共身子還,圖精舍地,手自投繩一頭,舍利
弗欣然含笑。長者問:『尊人何笑?』答云:『始欲經
地,六天宮已成。』即借道眼,長者悉見。長者即
問舍利弗:『六欲天何處最勝?』舍利弗云:『第四
天中少欲知足,恒有一生補處菩薩來生其
中。』須達言:『我正當生第四天中。』長者出斯言
已,餘五宮悉滅,唯第四天宮湛然不變也。又
更投繩,時舍利弗慘然憂色,則問:『尊人何故
憂色?』答曰:『汝見此地中蟻子不?』答曰:『已見。』舍
利弗言:『汝於過去毘波尸佛時,亦於此地為
彼佛起精舍,而此蟻子在此中生,乃至今日,
凡九十一劫受一種身,不得解脫。生死長遠,
唯福是要,不可不勤。』是故身子慘傷,長者悲
愍也。長者起精舍,用妙栴檀為香泥別房,住
止千二百人,凡一百二十處,打揵槌施設,欲
往請佛。復思惟:『上有國王,應當令知。若不啟
白,儻有瞋恨。』往白波斯匿王:『我為佛已起精
舍,願大王遣使請佛。』時王聞已,遣使詣王舍
城,請佛及僧,願臨覆舍衛國。爾時,世尊與四
部眾前後圍繞,放光動地,至舍衛國。漸近城
邊,一切大眾持諸供具,迎待世尊。到已,放大
光明,以指案,三千世界皆悉震動,伎樂不鼓
自鳴,一切聾盲拘癖皆得具足。一切人民覩
佛歡喜,十八億人民竝聚佛所。世尊爾時隨
病為說法藥,各得道迹。」須達造精舍因緣事
如是。言「祇陀」者,真諦三藏云「外國應云鳩摩
羅祇陀,此云童真太子。又云祇陀者,此云戰
勝。昔有兵賊,欲破舍衛,波斯匿王遂拒破賊。
宮人啟云:『生於太子。』因以立名,故名戰勝。」須
達多者,此云善與,父母無兒,就神乞之,夢中
得兒,故名善與。彼土曾十二年中不雨,而須
達巨富,賑濟貧乏,故名給孤獨長者。今言「祇
樹給孤獨園」者,此是君臣兩舉,通別二名。祇
陀是君名,給孤獨即是臣稱;樹是其別所,園
即是通處。又祇樹是門處,故前明;園是精舍,
故後舉。又祇陀是本稱,給孤是末名。真諦三
藏云「須達為過去第四鳩留村馱佛已於此
地起精舍,爾時此地廣四十里,佛及人壽四
萬歲。須達爾時名毘沙長者,以金板布地,寶
衣覆之,供養佛也。第五俱那含牟尼佛時,人
及佛壽三萬歲。爾時須達名大家主長者,以
銀布地,滿中乳牛之子,以為供養。爾時地廣
三十里。第六迦葉佛壽及人三萬歲,須達爾
時名大番悉長者,以七寶布地,地廣二十里,
以為供養。第七釋迦佛及人壽百歲,地廣十
里,以金布地,此處供養。彌勒出世,地還廣四
十里,以七寶布地以為供養。佛及人壽八萬
歲,須達爾時名儴佉王。儴佉王,此云螺王,其
色白如螺也。出家得成羅漢。又須知此處是
般若處、般若依果,其猶彌勒樓館,亦如法尚
香城也。
「與大比丘眾」者,此是第六、明同聞眾。問:何因
緣故,要須六事?答:具足六事,義乃圓足。所以
者何?「如是」即所聞之法,「我聞」是能聞之人,「一
時」是說經之時,「佛」是演教之主,「祇洹」為說教
之處,今是同聞之眾,亦是教所為人,竝此亦
得是證經人,亦得是聽經人。若取釋迦同行
宿世善友多是證經之人,證如來所說可信、
證阿難所聞無僻,若是聽經之人多是實行
也。問:《大智論》云:菩薩經初有聲聞眾、有菩薩
眾,聲聞經初但有聲聞、無菩薩眾。若爾,今是
大乘經,何故有聲聞眾、無菩薩眾?答曰:具撿
大乘經,有四句不同:一者、大乘經初但有菩
薩眾,無聲聞眾,即如《華嚴》七處八會;二者、大
乘經初但有聲聞眾,無菩薩眾,即是此經;三
者、大乘經初具有大小兩眾,即如《涅槃》、《大品》;
四者、大乘經初俱無兩眾,則如《金光明》及《勝
鬘》等經也。問:何因緣故,此大乘經但有聲聞
眾?答曰:今此經中實具兩眾。何以知之?下
流通文廣列眾故。今但列聲聞眾者,示以此
般若要略門故。又應具四眾,今但列比丘者,
一者、釋迦出世,比丘最在前入道故;二者、心
形兩勝故,形則勝於在俗,心則勝比丘尼,是
故偏列。又此諸比丘是如來內眷屬,與佛共
住、常在佛邊,餘三眾不爾。又比丘眾能受正
法,能說正法助佛揚化,是故偏列。所以不列
菩薩者,菩薩是客來故,所以不列;聲聞舊眾
故,所以偏列之。又顯示教中聲聞威儀勝於
菩薩,菩薩形無定方,反常而化。又今正欲破
聲聞人邪曲之見,令信受般若,是故偏列;菩
薩不爾,所以不列。言「大比丘僧」者,外國應云
摩訶比丘僧。摩訶者,或大、或勝、或多。言大者,
具大戒故、具大德故、大名聞故。言多者,數至
千二百五十人故。言勝者,諸眾中最勝故、論
議能勝九十六種外道故。比丘名乞士,從俗
人乞食以資身,從諸佛乞法以練神也。言僧
者,《福田經》說:諸有五淨德,名曰福田:一者、發
心離俗,懷珮道故;二、毀於形好,應法服故;三
者、永割親愛,無的漠故;四者、委棄軀命,集善
法故;五者、志求大乘,欲度人故。千二百五十
人者,佛初成道,前度五人;次度優樓頻螺迦
葉、摩訶迦葉得五百人;次度那提迦葉、伽耶
迦葉兄弟二人,各有二百五十弟子,合成千
人。次度舍利弗、目連,復得二百五十人,合有
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但舉其大數、取有名
聞者,正云千二百五十也。
「爾時世尊」下,第二、
別序。就別序中大開為二:第一、明如來塗行
乞食;第二、明如來敷座而坐,入于三昧。就此
二章,各開兩段。初章二者:一、明往事;二、明還
事。後章二者:一、明敷座,即入定前方便;二、
而坐一句,第二正入三昧。問:何因緣故,前明
乞食,後入三昧?答曰:欲令眾生生福德故,所
以前明乞食;欲令眾生生智慧故,入三昧後
說法。復次,前利益在家眾生故,後通利益出
家、在家諸大眾故。亦云前益白衣則別益,何
故唯就白衣乞食,不就比丘、比丘尼乞食,故
稱別;後為四眾說法,則通利益。復次,前與眾
生世間利,後與眾生出世間利故。復次,前示
為福田,顯如來是應供故;後明佛為施主,以
般若法施眾生,即是釋迦如來正遍知義。復
次,初是中前利益眾生,後是中後利益眾生
故。復次,前是身業益物,後入三昧是意業益
物,次說般若是口業益物也。復次,前欲令生
身久住故,後欲令法身久住故。欲令生身久
住,乞食資於生身;後說般若,即是益於法身。
以有此兩住,令眾生得二身之益也。又乞食示
如來少欲知足之行,說法顯如來微妙之解。
又乞食明佛慈悲,說法明佛智慧。又乞食示
末世眾生身軌,說法示末世眾生心軌,合令
一切眾生心依般若也。又令弟子從俗人乞
食以資身,從如來受般若以練神,二事便足。
又乞食破憍慢心,說般若破愚癡心。問:《大經》
因食開涅槃,與此經何異?答:彼經因食開如
來法身,常身非雜食身;此經因乞食,明有上
來諸義也。又二經亦同初乞食,明與凡夫二
乘同;次說法,明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故如來
身非是食身。論云: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要須先同而後異,此即欲令凡夫、二乘皆發心
求佛身也。問:今說般若,何因緣故,前明乞食?
答云:至人動無非時,諸有所作悉皆益物,故
不應責所由。復次,以近顯遠故,將說般若,前
明乞食。所以者何?世間飲食,本以資身養命;
般若法食,資法身養於慧命。復次,乞食是四
聖之種,般若是眾聖之本。復次,道遠乎哉?體
之即神,是故飲食不離般若。若能了食清淨,
即是般若也。
就經文中凡有五句:一、標福物
之人;二、明乞食之時節;三、辨乞食儀容;四、明
乞食之處所;五、明乞食方法。「爾時世尊」者,此
即是第一、標福物之人。《成實論》云「具上九號,
故名世尊」。「食時」下,第二、明乞食之時。此乃是
世間麁事,而遠表佛法兩益,而自他無惱。然
世間居士食有定時,初旦則始營未辦,晚日
噉食既訖,今是營食初熟之時,於是行詣,可
謂得時。聖人心雖存道,身託有資,今內無積
畜之累、外有福物之功,乞若得時,彼我兼益;
乞若失時,則自他兩惱,故云食時。以知時故,
名大法師。信哉誠說!「著衣持鉢」下,第三、明整
於容儀明。衣有三種,著亦三時。若平常臥起,
著於五條,名安陀衛,此云下品衣,亦云內著
衣。若入眾法事,著於七條,名欝多羅僧,此云
中品衣。若入聚落見國王、長者,著僧伽梨,此
云大衣,亦云正著衣。從九條已上至二十五
條,略為三品,品中有三,合成九種。下品三者:
九條、十一、十三條也;中品三者,十五、十七、十
九條也。上品三者,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條
也。此隨形大小,故制條葉多少。佛身丈六,可
著二十五條,今人唯可十五條而已。外國通
稱袈裟,此云離塵服。若紅紫相糅,則增物染
心;今三種壞色,則貪心不起。二云消瘦衣,入
道之人,身被此服,則煩惱折落。三者云蓮華
服,此借喻為名,體淨離垢,有類芙蕖。四者云
間色衣,三色相間,共成一衣。真諦三藏云:「赤
血色衣,外國袈裟,雖復五部不同,同皆赤色。」
問:常云三種壞色,云何言竝赤色?答:常解云
新衣前取青染,次則入泥,次樹汁度之,名為
木蘭,故云若青、若泥、若木蘭。三藏云:預是中
國人,都無此法。言三種壞色者,三色之中,隨
用一色,以點印之。若有青處,即用青點;若無
有青處,用泥為點;無泥處,可磨鐵汁點之,竝
但應取一色便足。但為時處各異,一色不恒,
恐諸比丘生於疑悔,故言於三種隨取一色。
十八部義雖異,衣色是一,故《大經》云「見我弟
子著赤色衣,謂呼是血。」但點不同,故有諸部
為異。若薩婆多部點顯現處,上座部則節節
皆點;若正量部,但點四角也。三藏又云:外國
亦無五部著五種衣,但佛為波斯匿王解夢,
玄記末世有惡比丘破我法者分為五部。彼
土俗人有五性故,著五色衣,為表五種神異
故也。問:佛入涅槃之時,三衣為在何處?答:說
處不同。若依《胎經》云「佛將入涅槃,手自牒三
衣,置金棺中,以儭佛身。」若依《摩耶經》說,摩耶
從忉利天下不復見佛,唯見佛僧伽梨及錫
杖,而自悲歎云:「我子在世,著執此物,以用度
人,今空無主。」以此而推,三衣猶在。三藏云:佛
五條,即在彌梯羅國,七條在半遮尸國,大衣
及錫杖在罽賓國,尼師檀在迦毘羅國。持鉢
者:一、隨順三世佛法;二者為破外道,手自捧
食;三、顯威儀利物不同下賤乞人;四、為示永
功德器。《無量壽經》云「貯功德,示福田。著袈裟,
示福田。」律中云:佛將阿難往南山國,彼土多
有良田,隣壟可愛,仍令傳像之以製衣,表出
家之人為世福田,能令施心種子獲無量報。
有散種良田,收功而萬倍,故衣之條葉,擬似
田之壟畔,所以經云示福田也。鉢姼羅,此云
應量器,即表出家人體具智斷、內外相應,即
是應受人天供養之器也。佛初受二女乳糜,
即是金器盛之,廣於一尋,此是未成道時食
器也。至成道竟,次受提謂波利長者所施菓,
或言是麨手捧食法。是以四王奉以四鉢,佛以手案之,
合成一鉢,而四重文現。又三藏云:淨居天還
將過去四王石鉢以付四王,四王各用奉佛。
此鉢今在罽賓國,有塔盛之。至像法滅,四王
還將付淨居天;淨居天待彌勒出,令四王送
與彌勒。然鉢之大小,三品不同:上品容三鉢
他飯、一鉢他羹,餘可食物者半羹;下品則容
一鉢他飯、半鉢他羹,餘可食物半羹。若大於
少、少於大,是為中品鉢。鉢他是外國六舛器,
上品鉢則容三斗,可盛二斗七舛食,須空上
三舛,以示少欲;下品鉢容一斗半,可盛一斗
二舛食,須空上三舛,則是一斗二舛;兩盈之
間,名中品鉢也。《大智論》云「明鉢有八種,不許
弟子畜金銀鉢,恐生貪故,不許畜木鉢,受垢
故。但許畜二種,謂鐵、瓦等也。佛畜,石鉢也。」問
曰:頗有佛不著袈裟、不用鉢不耶?答:有。《大論》
云「天王佛作白衣威儀」也。「入舍衛大城乞食」
下,第四、明乞食之處所。舊解云:園去城有千
二百步。或有言:四里。如來受食,其法有三:一、
坐待日時,名膳自至;二則外來請佛。請佛有
二:一者、佛與眾僧俱去;二者、僧去而佛不去。
遣人請食,所以不去者,凡為五事:一、為入定;
二、為諸天說法;三、為看病比丘;四、為案行房
舍;五、為欲制戒也。三者、如來自行乞食,行法
有三:一則飛空而去;二者、足離地四寸,而印
文現地;三者、足踐蓮華而蓮華動而足不動。
佛所以塗步乞食者,依《瓔珞女經》,凡有十事:
一者、如來入城乞食,眾生見佛三十二相如須
彌山王故,發菩提心,必求如來身也;二者、城
中有盲聾疾病等人,乃至百苦不能得至如來
所,是故如來入城放光照之,眾苦休息,便發
菩提心。三者、為剎利、婆羅門、豪貴長者,自恃
種性,不生敬心,見如來威德嚴儀挺特,有異
於世故、憍慢心息故,發菩提心。四者、為守護
女人,有三監五礙故,不得見佛。又為懈怠者,
雖與如來鄰住,而不能往故。佛今入城,令其
因得禮拜問訊故,發菩提心也。五者、如來入
城,四王八部皆悉導從,各齎華香歌詠供養。
城中人見,即便生念云:諸天尚捨天樂供養
於佛,我等云何而不供養禮拜者哉?故因發
心也。六者、如來持四王所奉之鉢,實是一鉢
四緣宛然,為異城中人見此希有,是故發菩
提心也。七者、為貧富二人,若使富者見如來
鉢空,於是多施;若是貧者,便見如來鉢滿,即
少施,皆生歡喜故,發菩提心也。八者、如來鉢
中受百味飯食,皆悉不雜,還如異器盛食,一
切眾僧、諸眾生等,恣意而散,不增不減,見者
歡喜,無不發心也。九者、為未來弟子諸比丘
等現行乞食,作其儀軌,不畜有為。十者、如來
之身常在三昧,其身不食,但為利益眾生故,
現行乞食。以是因緣,故云入城乞食也。言「於
其城中次第乞已」者,第五句、明乞食方法。有
論師言:外國四姓豪族竝在城內住,若使庶
人、屠兒等竝在城外住。若入城時,各自別行,
不相參雜。今言次第乞者,由在城內四姓之
中,不擇其貧富,次第而從乞也。又善吉捨貧
從富,謂今雖受果,未來無因,今欲使其修未
來因,業果相續,是故捨貧從富也。迦葉則捨
富從貧,愍其交切之苦。又過去不施,今生貧
窮,今不行施,來世復貧貧相係,無得脫時,是
以捨富從貧。此之二人雖有慈悲,而不能平
等,是故為淨名所屈。今如來欲顯平等之道,
所以次第乞也。
「還至本處」下,第二、明得食後
事。然須識般若大意,此是去而不往、歸無所
還、受而不納、食而不飡也。此中亦有四句:第
一、明還至本處。然鉢他既滿,須反所住,以待
中時。又利物故往,利竟便還。所以令鉢滿即
還,不許隨得隨噉者,略有二:前供養師長;二、
兼濟老病。如來得食,分為三分:一、分布施陸
地眾生;一分布施水中眾生;一分自食,若有
老病,亦分施也。「飯食訖」者,第二句,明食事竟
究。「收衣鉢」者,第三、明攝容儀也。「洗足已」者,第
四句,亦有五:一者、明洗塵累,塗步行乞,雖離
地四寸,而示有塵垢,故便洗也;二、示尊敬般
若,故須身淨方說;三、為護僧臥具;四、為諸天
下,禮敬於足;五、為表眾生煩惱應淨。問:佛日
行幾里?答:如轉輪王法,日行四十里也。問:《樂
瓔珞女經》雖明乞食為於十事,今更有餘
義不耶?答:三藏云:佛欲為破惡世貪名利高
慢,出家人多貪積聚,是故如來自行乞食。又
為息外道譏謗,言沙門釋子多好著樂,是故
行乞。又為顯如來少欲知足,不受人天所奉
供養,躬自行乞。又有二外道:一者、樂行,坐受
供養;二者、苦行,過時而乞。所以過時者,正以
或得不得為苦行也。今如來為破二事:佛自
乞故,破著樂外道;以其乞得時故,破苦行外
道。「敷座而坐」下,第二、明將說般若故前入三
昧。文亦有二:一者、敷座,定前方便;二者、而坐,
正入三昧。所以自敷座者,般若名為佛母,今
欲尊敬般若,故自敷座。二者、隨順諸佛教戒,
若不自敷座、臥具,得突吉羅罪。又是示少欲
知足,不使人敷也。言而坐者,第二正入三昧。
論經長有結跏趺坐,是坐中最勝故、見者歡
喜故、身得安穩故、心得端直故。所以入三昧
者,如來靜散無二,實無出入,而今為說法人
作於模軌。夫說深法,必須靜心,若不靜心,則
不識根緣,亦不審法相。是故如來前入三昧,
然後說法,則是明照於根緣,明審法相。《毘婆
沙》云「依相書善法,示聰明人相。」聰明人相者,
善言所言、善行所行、善思所思,是故如來入
定思惟,然後方說也。又示輕賤薄眾生模軌
法則故,有人得少知見,他問即答而不思之;
如來不爾,久思惟竟,方乃說也。「時長老須菩
提」下,若依開善,此則猶屬序分,此之一文名
歎請序。今謂不爾,已如前說。善吉正問,如來
正答。 如《華嚴》普慧二百句問、普賢二千句答,
何故容割問為序、截答為正?北地論師云:此
文屬十二分中護念付屬分。是亦不然,如前
說善吉有歎有請,歎即是護念付屬,請即是
發乎四句。問若以歎為護念付屬分者,應以
請文為請問分。若言論解護念付屬以之為
分,不解請問故請問非分者,論亦不解通、別
二序,應無序分。然此是未見論家製作之意,
故生此謬耳。此是易故不釋、難故須解,豈是
解與不解而判分與不分耶?今從此文屬第
二正說般若分也。若三業分經者,乞食等身
業利益分,入三昧意業利益分,今是口業利
益分也。若以福慧為判者,上是生物福德門,
今是生物智慧門。亦上是利益在家門,今是
通益一切門,具如前十數對說,亦不可專作
序、正兩分。故經意無盡,言多不足;三段失旨,
意顯於茲。今聊寄一,名為序、正、流通之說耳。
就此正說,開為二周:第一周為利根人,廣說
般若;第二周為中下根未悟,略說般若。作此
開文,驚乎常聽;今具引事義,證其起盡。問:何
以知前是一周,後復是一周說耶?答:今當以
數義驗之:一者、經自有文,善吉有前問後問;
二問略同;如來前答後答,二答相類,是故當
知二周說也。又經語難明,今以論為證。論解
前經答四問竟,而後次第生起,釋玄疑伏難,
蟬聯而來;亦釋後問竟,次第生起,釋玄疑伏
難,相接而至,是故知為兩周也。斯乃經論兩
證,豈虛搆哉?問曰:聖人制作,理致玄遠、辭即
巧妙,豈當一軸之經遂有二周煩長?答曰:雖
曰兩周,其旨各異,非煩長也。所以者何?類如
《大品》兩周,前周明於實慧,後周辨於善權。今
之兩周在義亦異,前周則淨於緣,後周則盡
於觀。然要須緣淨觀盡,不緣不觀、無所依止,
方能悟於般若。故肇公云「法無有無之數,聖
無有無之智。法無有無之數,則無數於外;聖
無有無之智,則無心於內。於外無數,於內無
心,彼已寂滅,乃階其妙。」影公云「萬化非無宗,
宗之者無相;虛宗非無契,契之者無心。故至
人以無心之妙慧,契彼無相之虛宗,此則內
外兩冥,緣智俱寂,豈容名數於其間哉?」斯二
三子,言與經會,信而好古,餘豈異哉?問:何以
得知前周盡緣,後周盡觀耶?答:經有明文,論
有誠說。前經直云雖度眾生,而無眾生可度,
正歎菩薩依般若作無所得發心,乃至無所得
修行。而經意雖復緣觀俱息,但文未正顯灼
破於觀主,故鈍根之徒由言,有於菩薩巧度
眾生,巧能修行,故後周經文方息四心,無發
心人乃至修行者。然前周正勸生四心,後周
明四心亦息,豈不然乎?論偈云「於內心修行,
存我為菩薩,此則障於心,違於不住道。」以是
義故,當知此文正息觀至盡於觀主,文義昺
然,無所疑也。此之二周,非止是一經之大意,乃
是方等之旨歸、至人環中之妙術也。又前周
為前會,後周為後會,下當更辨。就前周文,科
為二別:一、善吉致問;二、如來答。就問之中復
開為二:一者、經家序能問之人儀容;二者、發
言正問。初序中又二:一者、標對揚之主;二、序
請法之儀。「爾時」者,此是如來加與善吉之時,
亦是時會發悟之時,故云爾時。問:此經加與
義,與《大品》何異?答:《大品》則具口意二加:發言
命說,稱為口加;與其智慧辨才,名為意加。今
此經但其與智慧辯才,為意加;不命之令說,
無有口加也。然下文亦有對揚之義,但無炳
然命說,故與《大品》不同。「須菩提」者,此人本迹,
其事難知。三藏云:是本東方世界青龍陀佛,
影嚮能仁,為弟子化,其猶文殊之例也。或有
經云:此是化人。《攝大乘論》明身子是化人,善
吉猶為其例。又經云:是舍衛國長者之子,位
登遺顏。言遺顏者,法身菩薩過阿鞞之位也。
復云:是舍衛國內有婆羅門,名曰鳩留,其人
無子,祈天神。天神云:「汝家大富,無堪生者。」因
見一大德天下,詫生其家。兒既長大,令父母
請佛還家,後送佛反於祇洹,即得羅漢果。復
有經說:昔為白衣人,見沙門乞食不得,空鉢
而反,因以食與之,後得十劫常生天中,故其
人福德深厚無比。又言是淨音嚮王太子。如
此等說,多出福報雜譬喻經。須菩提者,翻為
善業,亦言善學,舊云善吉。善吉與善財生異。
何者?善財生時,七寶踊現,故名善財。須菩提
生時,舉室皆空,父母疑怪,請問相師。相師云:
「唯善唯吉。」故名善吉。又云空生,即從生時受
稱。其人內祕菩薩行,外現聲聞,位高可崇,故
呼為長老也。「即從坐起」下,第二、明請法之儀。
此中凡有五句:一、避席修敬。弟子儀法既尊
人重法,不可晏然而坐,故將欲請道,所以避
席。「偏袒右肩」者,既表師弟之儀,則示永有驅
策之相。又是隨從國法,故修敬袒肩。「右膝著
地」者,此明屈曲伏從,示師弟無有違拒之貌。
「合掌向佛」者,此是斂肅容貌,專心受道也。「而
白佛言」者,上來經家序其身業,此之一句序
其口業也。「希有世尊」者,此下第二、正明發問。
就此為兩:第一、稱歎;第二、請問。言希有世尊
者,《中阿含》二十四卷云「昔時大王者,我身是
也。我從子至子、從孫至孫、從族至族,八萬四
千轉輪王,并前剃除髻髮、捨家趣非家。」又《增一
阿含》第二十一卷云「若如來不出家者,當二
千五百歲作轉輪王。」今捨轉輪王位,遂能為
物塗行乞食,故為希有。又善吉知般若無相
無貌,念想觀除、言語亦滅,而無名相中為眾
生故作名相說,雖作名字而不傷無名,故為
希有。譬如劫盡大火,世界洞然,有人擔一束
乾草而從火中過,不燒一葉,故為希有。「善護
念諸菩薩,善付屬諸菩薩」者,歎也。問:何因緣
故,有此歎耶?答:此一言貫於前後。如來所以
塗行乞食者,正為大慈大悲護念付屬諸菩
薩故也。又今說般若者,亦為護念付屬諸菩
薩故也。又歎上塗行乞食以為希有,則歎佛
身業;今歎護念菩薩,是歎如來意業;善付屬
諸菩薩,即是歎口業。如來既三業利物,故善
吉竝歎三業。問:云何名為善護念耶?答:欲使
其內德堅固,名為護念;令其外德成就,名為
善付囑。問:諸佛如來常念六道,何因緣故偏
念菩薩?答:雖常念六道,但菩薩堪受般若,有
其內因,是故外為諸佛護念。問:諸佛護念,有
何利益?答:猶如魚子,母念則成,不念則壞。菩
薩亦爾,佛若護念,善根則成;若不護念,善根
則壞。付囑者,以無上法寶付諸菩薩,以諸菩
薩善能問答,如是法寶則得久住無量千世。
所以通稱為善者,若護念付囑聲聞則不善;
今以護念付囑菩薩,故名為善。具如《大經》付囑
老少二人譬也。依論解釋,論曰「巧護義應知,
加彼身同行」者,此釋善護念也。善是巧之異
名,故云巧護,義應知也。加彼身同行者,護念
即是加與之義,謂加與二力:一者、加其智慧
力,令成就佛法故。此即是加其自行,故名為
身,身即自身也。次加其教化眾生力,即是加
其化他力,令受化之徒與其行同,故云同行
也。「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者,此之半偈,釋
付囑義。論云「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善付
囑者,依根未熟菩薩說。」根熟菩薩則堪加與
自行、化他二種之力,以如前明。今以根未熟
菩薩付囑根熟菩薩,令其未熟得熟也。不退
得未得者,已得功德令其不退,所未得者而
令得之,故云不退得未得也。問:論釋之與舊
解云何同異?答:論以人付囑於人,名善付囑;
舊釋以法寶付囑於人,名善付囑。兩言雖異,
會歸終一。以人付囑人,終令得悟法,即是付
囑法義;以法付囑人,終為化人義,即是付囑
人也。又一義防遏眾魔,不令得菩薩便,為護念
義;為說道法,令如說修行,為付囑也。問:根熟
與未熟,約何位耶?答:北地論師云:根熟菩薩
即是內凡習種性之人,必能趣於初地,名為
根熟。若是外凡,未能必入於初地,名為未熟。
「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此第二、正發問。
若依羅什法師翻經,唯可三問:一問菩提心、
二問云何應住、三問降伏。但解此三問,眾師
不同。第一師云:問雖有三,不出願之與行;菩
提心一問,即是問願;降伏住二問,即是問行。
菩薩之道,不出願行二門:行以涉行為義,願
以要期為旨。行若無願,行則無所御;願若無
行,願則不果。其猶鳥之二翼、車之兩輪,故行
以即事涉行,願以懸求未得。今明行願之義,
實如所說,若偏以菩提心為願,此事未然。今
以發正道心名菩提心,豈得空有其願而無行
耶?復有師云:應為三問:一問菩提心,即問平
等空;二問云何住,問實法空;三問云何降伏,
問假名空。然觀門次第,應從淺至深,今乃從
深至淺,此是說門,非是行門。問者唯慕其深,
前問深也。今謂此亦不然,三空乃通貫大小,
今正辨菩薩之行。又且問無三空之辭,佛答
無三空之意。初答乃明菩薩成廣大心,遍度
眾生而無所度,非謂但明假名空也。若但明
假名空,即應但辨無眾生,亦無度義,亦無廣
大心義。今乃明大心而無度,無度而大心,此
乃是無度度義、度無度義,二慧具足,云何偏
是假名空?次答住問亦非實空,若是實空,應
明無有諸法、無有修行。今乃明於一切法無
所依住而修檀等萬行,豈偏是實空耶?今依
論經,凡有四句問:一問云何發菩提心?二問
云何應住;三問云何修行;四問云何降伏。所
以有此四問者,凡為菩薩,必須發菩提心,故
前問發心。若不依般若發心,則住顛倒,不住
般若。今依般若發心,則住般若、不住顛倒,故
次問住菩提心。既得住立,故修行萬行,所以
次問修行。以修無所得行,故顛倒有得之心
析伏不起,所以次問降伏也。「佛言:善哉」,此下
第二如來答問。開為二別:一、答問緣起;二、正
答。答問緣起,復開為二:一、美其歎請;二則許
酬其問。然佛歎善吉者,良由善吉歎得時宜、
問復會道,故佛歎之。又善吉是聲聞人,今遂
能問菩薩事,此為希有,故復歎之。又時會恐
菩薩道深,小乘智淺,問容僻謬,故印歎之,令
眾尊人重法也。「汝今諦聽」下,此第二句許答
其問。就文為二:初、正誡許;次、受旨願聞。此兩
易知,皆如文所列。「佛告須菩提」下,第二、如來
正答。就正答中,若依論判,則應開為兩則酬
其四問。次從「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下
竟經,皆是斷疑,故論主判此章云:自下一切
修多羅中斷生疑心。前酬四問,名為略說般
若;後斷眾疑,即是廣說。今採論意,按致一經,
開為三別:第一、明般若體門;二、明信受門;三、
明格量門。明此三者,既稱般若波羅蜜經,故
前明般若體;既明般若體竟,必有信受人,故
次明信受門;信持則獲福無盡,故次明格量
門。又前就因果說般若,即是法門;次就信受
門說般若,即是人門;後就功德門說般若,明
人行法,故得功德也。就前門為二:一、答其四
問,即明因門;二、斷眾疑,次辨果門。因即無依
無住,果則無相無為,般若未曾因果,為眾生
故,故作因果名說。就明因門答其四問,唯有
兩章經文,由來舊釋初章經非答菩提心門,
乃是答降伏心問;次章經答其住問;後舉佛
果答菩提心問。北地論師云:初答其住問,不
答菩提心問。今謂并不然,若言此中遍度四
生,非答菩提心問者,汝復以何法名菩提心?
又下第二周中善吉更發三問,佛答發菩提
心者當生如是心,滅度一切眾生而無滅度,
此即是牒菩提心問而解釋之,云何言非答
菩提心耶?今明經雖兩章,共酬四問:初一章
經答住問,即是答菩提心問;次一章經答修
行問,即是答降伏心問也。問:云何答其住問,
即是答菩提心耶?解云:由發菩提心故,得住
大乘法。若不發菩提心,則不住大乘。故論云
「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就初經文復開為
二:第一、對於善吉總勸菩薩發菩提心;二者、
正明發心之義。初則如文。問曰:今正辨菩提
心,寧言如是降伏其心?答:以發一菩提心故,
不起凡夫及二乘心,即是降伏。初明遍度眾
生,故異二乘心,降伏二乘;後明度無所度,是
降伏凡夫心也。降伏二乘,即是以他降自;降
伏凡夫心,即是以無降有也。又降伏二乘,亦
得是以有降無,二乘無慈悲心、菩薩有慈悲
心,故是以有降無,復以無降有,如前說也。又
此中明大慈大悲,即降伏貪瞋煩惱,故名降
伏。又菩薩雖度眾生,實無眾生可度,即是降
伏眾生見也。又菩薩若言有眾生可度,即是
常見;若言無眾生可度,則見斷見。今雖度眾
生,實無所度,故降伏常見;雖無所度,而常度
眾生,故降伏斷見也。「所有一切眾生之類」下,
此第二、正明發菩提心。論偈云「廣大第一常,
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故用
於四心釋此經文。四心者:一、廣大心;二者、第
一心;三者、常心;四者、不顛倒心。問:何因緣建
乎四心?答:凡為菩薩,異凡夫、二乘,自調自度。
今言遍度三界六道,名廣大心。雖復遍度眾
生,若遍與眾生人天之樂,名為下心;若遍與
眾生二乘之樂,名曰中心;今遍與眾生大涅
槃樂,名第一心。菩薩雖復遍與眾生大涅槃
樂,或時休息,生死道長、眾生性多,云何可遍
度之令得常樂?是故於生死中起疲厭心。今
明生死邊如虛空、眾生性邊亦如虛空,是中
無生死往來亦無解脫者,故能菩薩常度眾
生、誨而不倦,名為常心。雖度眾生,而不見眾
生可度,是名菩薩不顛倒心。以建此四心,住
菩薩道,得大利益,故論云「利益深心住」。是故
建此四心,則菩提心滿足,故論云「此乘功德
滿」。雖有四心,不出慈悲般若,前三是慈悲心、
後一是般若心,前是功德、後是智慧,前亦是
方便、後名為實慧,故發心即具福慧,亦即具
二慧。如《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若望開善
義,假名空但是空心,但得四中之一,又二慧
中但得實慧意耳。問:何故名廣大心?答:從所
有一切眾生之類至非有想非無想已來,總
攝眾生,名廣大心。此中二句:所有一切眾生
之類,此總攝眾生。若卵生下,此有三句,別攝
眾生。第一句以一門攝眾生,謂一生門;第二、
有色、無色二門攝眾生,欲、色兩界名為有色,
無色一界名為無色。第三、以三門攝眾生,無
想者,即是色界第四禪中無想天也;非有想
非無想者,無色界最後天也;有想一句除
上二處,通三界也。問:何故不以六道攝眾生?
答:六道不攝中陰,四生則一切攝故也。「我皆
令入無餘涅槃」者,此下第二明第一心也。此
言「無餘」者,非灰身滅智,小乘無餘,斯乃無累
不盡、無復餘累,無德不圓、無復餘德,故云無
餘也。問:此乃是涅槃教意,云何釋般若文?答:
作此問者,乃是五時教意,非經論之說。《般若
論》云「此經正辨無為法身」,與大般涅槃更復
何異?「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者,此下第三
名為常心。問:《般若論》云「不見眾生異於菩薩,
常不離是心,名曰常心。」此意云何?答:今言常
心,可有二義:一者、常不離正觀心,名曰常心,
則是論意不見眾生異於菩薩、不見菩薩異
眾生,故眾生、菩薩皆畢竟淨,常作此觀,名曰
常心。二者、以正觀心常度眾生,不休不息,名
曰常心。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下,此第四明
不顛倒心。雖常度眾生,無眾生可度,名不顛
倒。若見有眾生,則是我見。凡夫自不能度,何
能度物耶?
「復次,須菩提!於法應無所住行於
布施」下,此第二章經答修行、降伏心二問。前
明以初發心故,得住大乘不發心、不得住大
乘,故發心與住二事相成,故合詶也。今二門
亦爾,以修行故,得降伏顛倒。若不修無得萬
行,以何降伏有得煩惱?故二門相成,故須合
詶也。又四門次第,前須發心,發心故得住大
乘,住大乘故修行,修行故煩惱得降伏也。然
此經文略,意含非可一言得盡,今更以數義
釋之:一者、前章正辨發菩提心,今此一章辨
於修行。所以明此二者,如《華嚴經》善財童子
於一一善知識所,皆自稱云「已發菩提之心,
未知云何修菩薩行,學菩薩道?」故知前須發
心,然後修行菩提心,即是願義。今之一章辨
菩薩行義。菩薩之道雖復多門,統其大歸,不
出願、行。然願門雖多,略為四弘誓願;行門無
量,略為六波羅蜜。四弘誓願者:一、未度苦海,
令其得度;二、未脫業煩惱縛,令得脫之;三、未
得道諦之安,令得安之;四、未得滅諦涅槃,令
得涅槃。前章明一切眾生皆得涅槃,即是四
願之中略舉後究竟願也。今一章經略舉六
度中最初行也。然前章舉於後願,則攝得三
願;後章舉初行,則攝於五行。問:云何後願得
攝前願,云何初行得攝後行耶?答:後願既令
眾生皆得滅諦涅槃,豈不度苦脫集見道諦
耶?次辨初行攝後行者,論云「檀義攝於六,
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此偈
意明六度悉名為檀義。但檀義有三種:一、資
生檀,即是布施資益眾生,亦是以資生之物
以用布施;二者、無畏檀,持戒、忍辱、持戒,即不
犯財奪命,即是施物無畏;忍辱不加報於物,
亦是施物無畏,故此兩度名無畏檀。精進、禪
定、智慧此之三度,名為法檀。言法檀者,以法
施物,故名法檀。精進則說法無倦,禪定則知
他人心方能說法,般若是智慧、正能說法,故
此三種名為法檀。言一二三者:一、即是資生
檀也;二、則戒忍;三、即後三度也。又此中依般
若修行但明布施者,如攝五品檀說,具攝於
五故,又略舉初故,又檀則攝眾生之要法故
也。又前章經明菩薩內有大慈大悲,此一章
經明菩薩方便,外能赴救。所以者何?菩薩發
菩提心,以赴緣度物為務。故《大品》云「菩薩大
事者,所謂不捨一切眾生。」然度眾生,必須二
事:一者、內有慈悲心;二者、外有方便救濟。前
章明遍拔眾生生死苦,即是大悲心義;與眾
生大涅槃樂,即是大慈心義。雖內有慈悲之
心,未有慈悲之事,是故今辨菩薩修行布施
等萬行而拔濟之,令其離苦、使其得樂,即是
成上慈悲之義。問曰:上辨內有慈悲,今明外
能赴救,何須般若?答:上辨內有慈悲,要須般
若;若無般若,則慈悲不成。故《大論》云「慈悲與
實相合行」。大悲雖拔其苦,而實無所拔;大慈
雖與其樂,而實無所與。故慈悲不妨畢竟空,
畢竟空不妨慈悲心,故雖行畢竟空觀,而不
捨大慈大悲;雖行大慈大悲,不捨畢竟空觀。
故知即以畢竟空為慈悲、即以慈悲為畢竟
空,故慈悲未曾不空、空未曾不慈悲也。今明
修行亦與實相合行,故雖修萬行而實無所
行、雖無所行而常修萬行,故行無所行,無所
行故,具二慧也。又前章經正明菩薩度於眾
生,始識眾生相、識於度相。知度無所度,方是
識度;知眾生無眾生,方始識眾生。今此章經
正辨度義,前雖識度,猶未正度,如雖復識病,
猶未授藥。今此章經正明度義,即是正授於
藥。亦前章正明識病,此章正明識藥。眾生即
是病,由般若故,能識眾生,即是由般若故能
識病也。今修萬行,竝為眾生,是故萬行悉名
為藥。由般若故,解悟萬行;由般若故,方能識
藥。又前章經正辨眾生空,今此章經明諸法
空。前辨雖度眾生,無眾生可度,故是眾生空;
今明雖修萬行,實無所修,即是法空。問曰:《大
品》開宗則云「不見菩薩及菩薩字」,此經開宗
何因緣故,但言「不見眾生」?答:《大品》不見菩薩,
即不見眾生;此經辨不見眾生,即不見菩薩。
但兩經互舉,能所不同耳。又《大品》正勸菩薩
學般若,或者便謂有菩薩能學、般若所學。為
此義故,前破菩薩,明不見菩薩。此經明菩薩
發菩提心,欲度眾生,便謂有眾生可度,是故
今破無有眾生。問曰:何因緣故,前辨眾生空,
今明法空以為說般若耶?答曰:般若未曾空
與不空,但眾生多滯有病,故破有病,明於空
耳。有病既息,空則不留,如大火炎,不可四觸。
但佛在世時,眾生根利,直聞說空,不取空相,
故無所依止,即便得道也。
就此章經開為三
段:第一、正明無住相以修行;第二、明得無所
得果;第三、結勸。就初為二:第一、正答修行問;
第二、答降伏心問。此即第一。言「無所住行布
施」者,即如《大品》開宗不住法、住般若,無所捨,
具足檀。然此中既云不住六塵,亦即不住六
根六識,但文略故,偏明不住六塵耳。《大品.問
住品》明不住一切法,故是住般若。今言不住
六塵,六塵攝法盡矣。然菩薩身、口、意業一切
所為,行住坐、臥,乃至舉動施為產業之事,皆
是無依無得。今偏言不住行施,豈非略舉一
以例諸耶?若依論經,便有三種:一者、不著自
身,故行布施。若著自身,則惜外物,故不行施;
今不著自身,則不惜外物,故能行施也。二者、
無所住一句,即是不著報恩。報恩者,謂供養
恭敬等也。三者、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即
是不著果報。果報者,謂人天樂等。菩薩若著
報恩及以果報,則捨遠佛道,是故不著報恩
及以果報也。「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下,若
依論意,即是答第四、降心問。然要須修行,故
有所得心乃降伏耳。故次修行,後明降伏也。
以菩薩不見三事故行布施,名為降伏。言三
事者,謂施者、受者、財物等。以不見財物故,
得諸法空;不見施者、受者故,得眾生空。以
得此二空,即是降伏人法見也。然論作此意,
正以修無所得行,即是降伏有所得心,故
兩問相成、兩答相成也。問:初章經親有降伏
言,何故不答降伏問,今始答之耶?有釋云:先
但明眾生空,未明法空,故生、法二空未具
得,不得稱降伏。今具得生法二空,始是降伏
名也。又前始明是菩提心、未明菩薩行,故降
義未成;今願行俱成,降伏義始顯也。「若菩薩
不住相布施」下,此第二明修無所住因,得無
所得果。所以有此文來者,有二義:一者、即是
舉果勸修,良以修無住因、得福無邊,是故勸
修無住相布施也。二者、即是釋疑。疑者云:有
住布施,可有福德;無住布施,應無福德。是故
釋云:有所得施,功德則少;無所得施,其福無邊。
問:今持戒行道、書經造佛,功德可多,云何以
無住心而作福與十力空等?此言極成過差
也。答:覆面之舌,言豈虛哉?子若不信,今當略
述。夫福德因扶理而生,故釋善以扶理為義。
以無所住蓋是扶理之極,福豈不多?以此而
思,煥然可解也。故一切有所得心,積劫種種
修行,持戒、坐禪,皆是乖道,故福不多。今無得
施,與道相應故福多,故爾前一切功德不及
五華施福多也。就此文開為三別:第一、法說;
第二、譬說;第三、合譬。法說如文。「東方虛空」下,
第二、譬說。就中有兩:初舉東方虛空為喻;次
舉九方虛空為喻。各有問答,如文尋之。問:何
因緣故,借虛空為喻?答:凡有二義:一者、虛空
無相無為,無住相施無依無得,是故假此為
喻;二者、虛空包含廣大,無住相施果報亦大,
故假喻也。「須菩提!無住相布施亦如是」下,第
三合譬,如文可尋。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
住」下,此第三章結勸也。所言如所教住者,如
上來無所得之教,應須依此而住、依此而修
行也。「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下,若依開善,舉平等空,答菩提心問。今謂
二義不然:一者、有顛倒過。要先發菩提心,然
後行菩薩行;豈得前明菩薩行竟,今始辨發
菩提心耶?二者、此中文云可以身相見如來
不?若是平等空,則無復如來,何名見佛耶?今
作五義,生起此章:一者、若依論釋,自上已來
答四問竟,從此下第二章斷生疑心,答於四
問,即是略說般若。若斷生疑心,則是廣說般
若,故論云「自下一切修多羅中斷生疑心」,故
知說經皆是斷生疑故也。若依因果分門,上
來酬於四問,即是辨無所得因;此下第二、明
無為法身之果。若行有所得因,還得有所得
果,故《大經》云「有所得者,名曰無明;有所得者,
名二十五有。」今無所得因故,得無為法身之
果。故《大經》云「無所得者,名為智慧;無所得者,
名大涅槃。」又初章經明發菩提心,次章經明
修菩薩行,今一章經辨得於佛道,此三即是
次第,是故斯經其義要也。又成上菩提心義,
發菩提心、下度眾生,上求佛道、下度眾生。已
辨眾生之相,故度無所度。今上求佛道故,須
識法身,即是求無所求。若不識眾生,則不能
度眾生;若不識法身,則不能上求佛道也。若
有所得,發心求佛,如淨名所呵,即欲令其捨
菩提見;而是發菩提心,捨於佛見,乃見佛耳。
亦上辨度眾生,即辨眾生空;次辨修萬行,則
辨六塵諸法空。此人之與法,竝是世間畢竟
空。今明不可以諸相得見如來,即是諸佛空。
故眾生無所有,則非眾生;諸佛無所有,是即
非佛。故非眾生非佛,非生死非涅槃,故眾生
與佛本來不二。然為破二見,故云不二。在二
既息,不二亦除,故《華嚴》云「不著不二法,以無
一二故」也。若能如此而悟一切諸見畢竟不
起,始是金剛,稱為般若。就此文中開為三意:
第一、如來騰眾疑,以問善吉;二、善吉對如來
以釋疑;第三、如來印述,結成得失。此即是初。
所言疑者,上云菩薩行無住相,圓因時眾生
疑。因若無住,果應無為;今見果是有為,云何
因是無住?所以者何?小乘人言:釋迦之身體
具有三相:初生王宮,即是生義;次八十年住
世,即是住義;雙林入滅,即是滅義也。今果既
具此三相,豈得言因是無所住耶?是故佛騰
眾疑,以問善吉:可以身有三相,見如來法身不
耶?「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下,此第二、善吉對佛
釋時會之疑。問:佛應自釋,何故令善吉釋?答:
欲示有得解之人,故令善吉釋。又善吉是小
乘人,今欲引接小乘人,令信如來身是無為,
故令善吉釋也。又如雀母引子,善吉亦爾,欲
引聲聞,令同其所解。善吉是聲聞,既知如來
身是無為;我亦是聲聞,亦須知如來身是無
為,不為三相所相也。又善吉欲引菩薩令求
如來法身。所以者何?小乘之人尚知如來身
是無為,云何菩薩言佛是有為?問:涅槃經可
辨佛是無為,般若經云何有於此說?答:蓋是
五時教人作此問耳。今《般若論》中正破此問,
故偈云「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豈得般若
教中,佛是有為?又今辨般若正法即是法身,
般若非為非無為,即是法身。非為非無為,但
為對凡夫、二乘身是有為,故歎美作無為耳。
亦不同北土論師,謂如來身定是無為,為與
無為竝是般若功用也。「不可以身相見如來」
者,不可以生、住、滅三相見如來無為法身也。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者,時會復疑:若言三
相非如來者,何故如來昔說有三相耶?昔說
生在淨飯王家,即是說有生相;却後三月當
入涅槃,即是滅相;八十年住世,即是住相。是
故釋云「如來所說有三相者,即非身相」。言非
身相者,非是法身無為相也。此是無生生方
便,即是生身,故有三相。若生無生方便,即是
法身,無三相也。「佛告須菩提」下,此第三、如來
述成,結其得失。所以須述成者,時會恐善吉
所解未能不謬,是故如來述成其解。就此文
中,凡有兩句:初句明失。凡有名相,皆是憶想
而有,悉是虛妄,豈但計生住滅非虛妄耶?「若
見諸法相非相」下,第二句明得。若見一切諸
相非法身相,即是見法身。故《華嚴》云「一切法
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此觀,諸佛常現前
也。
「須菩提白佛言:頗有眾生」者,此下第二段、明
信受波若義。所以明信受者,上說波若即是
能被之教,今明信受即是所被之緣,此即是
緣教相稱。若緣非教緣,此教則不稱緣;若教
非緣教,此緣則不稟教。以今緣是教緣故,此緣
稟教得益,以教是緣教故,此則不空說。為此
因緣,故緣教相稱也。又佛種種門說於波若,
上已因果門說波若竟;今就信受門說於般
若,所以了悟無依無得,故名信受。說此無依
無得之信,即是說般若義也。就此門中問答
為二:初、即是善吉發問。所以問者,上明因辨
果義已周滿,是故今問信受之人。然因是無
所得因、果是無所得果,因是無所得因,雖行
萬行而實無所行;果是無所得果,雖得菩提而
實無所得。此事難信。若實有萬行可行、實有
佛果可得,信之則易;若實無萬行可行、實無
佛果可得,信之了亦易;若言俗諦自有因果、
真諦自無因果,有無各轍,信之亦易。今竝不
然,雖修萬行,而不見菩薩能行、不見萬行可
行,無所依止而修萬行,濟度眾生,此事希有,
是以難信。如空中種樹,不依於地,而溉灌修
治有於華實,此事為難,是故今問明有信者。
若言佛身同於二乘,是生滅法,亦易信;若言
佛身是常住法,凝然在金剛後心,此亦易信;
若言應身自無常,法身自是常,此亦易信。今
明如來雖生,畢竟不生;雖滅,畢竟不滅。雖無
生無滅,而生滅方便利益眾生,此事希有,是
故難信,所以問也。問曰:此為問現在信?為問
未來信耶?答曰:現在眾生福慧深厚,三多具
足,在祇洹受道,聞必生信,故不問現在。但佛
滅度後,後五百歲入像法中,此時眾生薄福
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了,故聞不生信。《大智
論》解信毀品文云「佛滅度後五百歲後,有五百
部皆執佛語,不知佛意為解脫故,聞畢竟空,
如刀傷心。」故知未來能信人少,故知問未來
世也。又此舉未來有信以況現在,未來是惡
世,外不值佛、內薄福鈍根尚信波若,況現世
之人聞不生信?「佛告須菩提」下,此第二章明
如來答。就文為二:一者、遮無答;二者、明有信
答。「莫作是說」者,即是遮無答也。汝勿謂現在
有信受之人,言未來起信受也,故云莫作是
說也。「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下,此第二、明有信
答。就文大開七別:第一、明信之時節;第二、明
能信之人;第三、明所信之法;第四、正出信心;
第五、明信之所由;第六、明信之利益;第七、廣
釋信義。此即第一。言後五百歲者,有人言:正
法五百年為初五百,次像法五百年為中五
百,次像法後五百年名後五百。今舉最後五
百,此是像法將滅衰弊之時,亦有信般若者,
況前兩五百無信人耶?今謂不然,言後五百
歲者,如《大智論》明五百歲已後也。前五百年
得道者多、不得者少,故名正法。次五百年,得
道者少、不得者多,名為像法。既正法滅已,次
入像法,名後五百歲。此中雖多不信,如五百
部之例,然亦有信受之人,故《大品》云「是波若
波羅蜜,佛滅度後,南方轉至北方。」是中四眾
要有信持乃至供養也。又解云:佛滅後千年,
為斷疑云:前五百是正法故聞有信,後五百
是像法故聞不信。若爾,後五百年無信波若,
故佛今答云後五百亦有信者,不應言無信
者也。此時亦有信持乃至供養也。「有持戒修
福者」下,此第二明有能信之人。什師翻經但
明二人:一者、持戒人;二者、修福人。持戒人多
是出家菩薩,修福多是在家菩薩。《大智論》云
「出家菩薩以尸羅為首,在家菩薩以檀為首。」
是故今文但明二人。然此二人具通大小,若
有所得小乘二人,則不信波若,故下文云「若樂
小法者,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若大乘二人
樂無所得,乃信是法。故下文云「此經為大乘
者說,為最上乘者說」。若是論經,便有三人。論
云「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第三即是智慧
人也。前之二人,名為聞信;若智慧人,此是證
信也。又言能信之人既是勝人,故舉止行二
善,物情所貴,以褒歎之,令得信受。持戒是止
善、修福是行善,此二攝一切善盡,則諸惡莫
作、諸善奉行,故舉此二攝一切人也。於此章
句下,第三、明所信之法,即上因果法門名為
章句也。「能生信心」下,此第四、正辨於經生信。
「以此為實」者,即是無所得實信。若有所得信,
雖異小乘不信;若望無所得信,還成不信。故
《大品》有信毀之品,欲明有所得信,此即成毀。
今此是無所得實相正信,故言以此為實;亦
信波若是法之實相,故云以此為實也。「當知
是人」下,此第五、明信之所由。所以聞經決能
信者,良以殖因積久,故能信受。故《涅槃》云「熙
連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
世中不謗是經。」今亦爾,三多久殖,故能信而
不謗。文有二句:前句明非值少佛;「以於」下,第
二句明值於多佛也。「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
淨信者」下,第六章明信得利益。凡有二益:一
者、外為諸佛知見;二者、內得無邊功德。然信
波若之利,難可稱量,今舉一念之信尚獲無
邊功德,始終之信故復難言。如來懸鑒,信謗
皆知,而今偏舉信人者,略有三義:一者、此經
是諸佛之母,為佛守護故,若生希向,則為佛
所記錄。故《大品》云「佛常以佛眼觀此經卷,若
受持者,則為佛護念。」為如來之所齒錄,直置
世間為天王,貴勝知友尚自歡喜,況為如來
之所親愛耶?二者、此福與虛空等,豈下地所
能知?唯佛窮其邊底。三者、佛無二言,言必可
信,今明信得多福,故其福必知多。問:何因緣
故,名為知見?答:論云「如來願智力知,非是比
智知。佛眼所見,非肉眼見。」又佛知此人行菩
提因,見此人得菩提果,故言知見。「何以故」下,
此是第七、廣釋淨信之義。若依論師釋,上來
通明三種人信,此的辨第三智慧人信。今明
此言,即通上釋於信得德福無邊;今釋無邊
所以,良由得無生信故,其福無邊。但無生信
自具二種:一者、聞信;二者、證信。就此釋中有
三。何以故大開三別?第一、明得;第二、明失;第
三、勸捨失從得。此是初。自有兩句:初句明眾
生空,次句明諸法空。所以明此二空釋信義
者,《大智論》云「知眾生及法不生,故名無生法
忍。」雖渡眾生,眾生畢竟不可得,即是無眾生。
雖行萬行,諸法畢竟不可得,此即無生法忍,
是故今辨此二空為無生淨信。又眾生空故,
是無果患;諸法空故,即無因患。所以者何?會
法已成人故。法因而人果,因果兩患雙離,故
其福無邊。又無人見故,超凡夫地。凡夫著我,
不知無我;今辨無我,即離凡夫地。又知法空
故,離二乘地。二乘之人但得人無我,不得法
無我。又以無人故,離煩惱障;已無法故,離於
智障。超凡越聖,兼二障俱盡,是故其福無邊。
離人見中,具無十六,今但略故,止言無四。五
陰中起我、我所心,故名為我。不斷不絕,相續
住世,名為眾生。計有一根之命不斷,猶有我
故,稱為命者,亦名為人。外道計有神我,死此
生彼,經遊六道,故名壽者也。「無法相,無非法
相」者,第二句明法空。雖不見我,猶見有五
陰之法,故今明亦無法相。五陰之法既無,
五陰本無,名為非法,空病亦空,故云無非法
相。此應如《淨名》三種次第:初不見我,為眾生
空;次不見法,名為法空,不見非法,亦名空病
亦空。所以明此三空者,我見是眾結之根本,
故明我見。次有見無見,又是斷常之本,乖道
事深,故明有無見也。有人言:修善離惡,以善
為法,惡為非法。又有人言:以空遣有,以空為
法,有為非法。若依論經,人空之中有於四句,
法空之中亦有四句,故論偈云「依八八義別」。
言八八義者,人四法四,名為一八,破人四,破
法四,不此八病復為一八,故云八八。言法四
者:一者、法相;二者、非法相;三者、相;四者、非相。
此四是病也。問:外道計我可是病,今見法生
時是有、滅時是無,何故言病耶?答:作此問者,
未讀大乘經論也。破第一句法相言非法相
者,陰、界、入等法不可得,故言無法相。破第二
句者言非無法相者,惑者聞陰、入、界虛誑故
空,便謂諸法實相亦空。如《大經》云「既聞生死
虛誑,謂涅槃亦虛誑。」為破此執生死自虛誑
空,實相涅槃此非是空,故云「空者二十五有,
不空者大般涅槃。」破第三句者云無相者,惑
者云:涅槃實相若不可空,便還同有;若不可
有,還應是空。是故今云不可謂涅槃還是有
無相也。涅槃實相不可說有無相破第四句
者,惑者既聞實相不可有無,便應不可得說,
是故今明雖絕有無,為眾生故,無說而說。云
何言不可說?但舊經文略,但云無非法相也。
「何以故?若心取相」下,此第二對得明失,亦是
舉失顯得。就此為二:初明計人為失,次明計
法為失。今失即是初。若心取相,即取眾生相,
則同外道計有我人,是故為失也。「若取法相」
下,此第二明計法為失。就中有兩:前明見法
為失,次明見非法為失。問曰:若計法為失,應
云著於法相;何因緣故,計法為失,著我相也?
答:理實應然。計人故著人,計法故著法。今明
欲顯其失患之甚,計法之人非但起於法見,
計法之人還起我見,以法是我因緣故也。《成
實論》云「灰炭不盡,樹想還生。」又數論取一切
有相非病,取我相為病。《成實論》云「有二諦則
非病,取我人故是病」耳。今明不然,但使生心
動念,則過同我人。何以故?「若取非法相」下,此
第二明著於非法,此亦為失。既聞計法為失,
或者便謂無法為得;是故今云若計非法,是亦
為失。所以者何?計有非法必起法見,若有法
見則有我見。又若無有我則無所計,以有所
計故知有我。所以計於非法,亦復著我。「是故
不應取非法」下,此第三章勸捨失從得。此文
有二:一者、正勸捨失;二者、引證。此即是初勸
捨失。然法與非法尚自須捨,我人之見云何
不捨?是故舉法況人,但勸捨法,不勸捨人。以
是義故,「如來常說」下,第二引證。《阿含經》中,佛
為比丘作於筏喻,譬如有人為賊所逐,取草
為栰度於彼岸。既至彼岸,則便捨筏。初則取
筏度河,既至彼岸,則河筏兩捨矣。譬意初則
以善捨惡,後則善惡雙捨。初則以法捨人,以
空捨有;次則人法兩除,空有雙淨。如是生死、
涅槃、萬善類然。若依論經,大意略同,其文小
異,論經亦有三何以故,與舊經意同。第三何
以故云不應取法非不取法,此明理教之義。
以得理忘教、得月捨指故,故云不應取法。而
藉教悟理,因指得月,故非不取法。如到岸捨
栰,故不應取。栰為欲度河,故非不取栰也。問:
筏喻是小乘經,云何證大乘耶?答:筏在小名
小,在大名大也。又舉小況大,於小乘法中尚
明兩捨,況於大乘耶?如《中論》引《迦旃延論》是
小乘尚捨有無,況大乘耶?「法尚應捨,何況非
法」,明有是物情所安,尚應須捨;無非六情所
對,豈可執也?「須菩提!於意云何」下,此文所以
來者,凡有二義:一者、證信故來。上辨無依無
得之信,乃至法非法皆捨;今明一切賢聖同
作此悟,故知此法可信受也。二者、依論釋疑
故來。論主至此章凡釋三疑:初舉法身非有
為釋,以果徵因疑;次信者章雙釋因果之疑,
謂說因果法門便無信者,上明有信者即釋
此疑。今此一章經釋以果徵果,疑上法身非
有為章云生住滅相非是無為法身,故不可
以此三相見如來法身。疑者云:若言三相非
是佛者,應亦釋迦不得菩提、不為物說法;而
今釋迦樹王下實證得菩提,趣於鹿苑,為物
說法。若爾,則應王宮實生、雙樹實滅,不應言
三相非佛。今正破此疑。就文為二:一者、佛騰
眾疑,以問善吉;二者、善吉奉對,以破眾疑。今
即是初、佛問意。云「於意云何」下,汝言佛於樹
王下實得菩提耶?五十年住世實為說法耶?
善吉答中大開二別:第一、正破實證實說之
疑;第二、更破異疑。此即是初。善吉云:無有
實得菩提、無有實說法。論偈云「應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明佛有三種:一者、法身佛,即以
正法為身;二者、報身佛,即是脩因已滿,果起
酬因,名為報佛;三者、化身佛,今言無有實證、
無有實說者,釋迦即是化身佛,非是真佛,即
是化證化說,非是實證實說。以此例前,釋迦
即是化生化滅,非實生實滅,是故如來身是
無為,故云「無有定法名菩提,亦無有定法如
來可說」也。「何以故?如來所說法」者,此下第二
破無說之疑。惑者聞上釋迦是化佛,無有實
證、無有實說,便謂無有化說、無有化證。是故
今明雖無實證而有化證,雖無實說而有化
說,故云「如來所說法」即是化說。前即破實說
之疑,今則破無化說之疑也。「不可取不可說」
者,此句更復破疑。惑者既聞有於化說,便謂
有法可說,佛若有說,聽者便應有取。以有說
故,則言語不斷;聽者有取故,則心行不滅。今
以言語滅故不可說,以心行滅故不可取。《大
智論》云「波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相觀已
除,言語法亦滅。」即是此意也。「非法非非法」者,
此句成上不可取、不可說意,諸法實相非有
非無,非有故非法、非無故非非法。既離有離
無,云何可說?既離有離無,云何可取?即此如
《淨名》、《仁王》所辨,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者
無聞無得。「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者,所以有此文來者,成上非法非非法、非有
非無義也。以一切賢聖皆體悟無為,無為無
有無無,是故當知諸法實相非有非無,豈可
取說?論文云「佛所以能說實相無為法者,由
體悟無為法故耳。」故無為是說因也。又一切
聖人所證尚不可說,聽者豈可取也?此中不
獨舉佛,乃至廣引眾聖者,此意欲證一切賢
聖同悟此法,當知此法必可信受。問:何故言
一切賢聖無為而有差別?答:復為釋疑。既言
同悟無為,則眾聖無異,便無十地階級、四果
淺深。是故今明雖同悟無為,所悟不同,故有
三聖為異。三鳥出網、三獸度河,而昇空有近
遠、涉水有淺深,即是其事。問:三佛乃是地論
師說,汝今何故乃用斯義?答:作此問者,非是
通方之論。今一師辨無一豪可得,一切皆是
義,如《思益》云「一切法正,一切法邪」。若有所得
心,非唯三佛不可得,一佛、二佛悉是戲論。若
以無所得了悟之心,隨緣所說一佛、二佛、
三佛、十佛至無量佛,並皆無礙,云何苟存二
身,疑於三佛?問:何故須立三佛?答:義要有三:
由有法佛,故有報佛;由有報佛,故有化佛。法
佛是佛性,要由佛性故,修因滿,成報身。此
二即是自德;然後化眾生,即是化他德,故
有化佛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
千世界七寶布施」下,此是第三、格量顯勝,稱
嘆勸修門。若以福慧而判,上來就智慧門
說般若已,今以功德門說般若。般若未曾
福慧,為眾生故,作福慧名說也。又上來就無
依無得說波若,今就稱歎門說波若。又上來
明波若體,今明波若用,以能受持生無邊功
德,是故用也。就此門中開為三別:第一、舉外
施格量;第二、舉內施格量;第三、舉釋迦往因
格量。就舉外施格量中更開為二:第一、正舉
外施格量;第二、釋成格量優劣之意。就正格
量中復開為二:第一、正舉二種財施格量稱
嘆;第二、辨於經名。就初亦開為二:第一、正舉
二施格量,受持波若一四句偈;第二、稱歎波
若,在處處貴、在人人尊。就第一、舉二施格量
四句,開為二別:第一、舉三千世界七寶布施
格量四句;第二、舉恒沙界七寶布施格量四
句。就初章中復開二別:第一、正舉財施格量;
第二、釋成格量之義。今即是初。問:何因緣故,
有此文來?答:此文來意,凡有近遠。所言遠者,
如向數義。所言近者,論生起云:若諸法實相
不可取說、文字則是可取可說,受持應無功
德。為釋此疑,明文字雖是可取可說,因此文
字得悟波若,則是因說悟無說,是以受持者
其福無邊,故格量也。就文為二:第一、正舉財
施;第二、格量波若。舉財施中自開為二:第一、
佛問;第二、善吉答。開為二別:初正答,次簡擇
答。正答如文。阿泥樓馱以一食施,九十一劫
常受安樂,況今大千妙寶以用布施,其福不
多?問:實有以大千妙寶布施以不?答:亦得言
實有,亦得言假說。言實有者,轉輪聖王領四
天下,能以四天下滿中妙寶以用布施;大梵
天王主領大千世界,能以大千妙寶布施,故
知得是實有。言假設者,若無此事,假說言有,
亦不及受持波若。佛欲令人尊重波若故,雖
無事,假說明也。「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者,
此下第二簡擇答。有人言:福德即是世諦,即
非福德即真諦,明此福德虛假即真,是名福
德多者,世諦故說多也。一切諸法不出二諦,
故就二諦明之。今謂此釋似無次第,今乃是
釋福德多之義,何因緣故明二諦也?復有人
言:此是福德非福德,非福德福德此是波若
福德。但波若中有財施法施,波若財施法施
實無優劣,但受財施人一生富樂,未能未來
滅惡道之苦;受法施人能滅三惡道報,未來
生天人好家乃至作佛,是故財施不及法施。
今謂約受人,其實如此,但此中約能施人格
之耳,不約受人格之,故不同此釋也。但施不
同,有得財施不及無得法施,此是互對。自有
無得財施勝有得法施,自有無得財法勝有
得財法。問:無得財施何如?無得法施、有得財
施亦作此問。答:財法不二,則無得財施與無
得法施無有優劣,但無優劣優劣義,則法施
為勝、財施為劣也。有得法施亦勝有得財施,
大格如此也。今依論釋,論云「福不趣菩提」,此
簡布施之福雖多,此是有漏福德,即非福德
者,非無漏無所得福德也。是名福德者,論經
重言「福德福德」,此意略判福德凡有二種:一
者、有漏福德;二者、無漏福德。是故重言福德
福德。問:善吉但應答佛明布施福多,何因緣
故,忽簡福德、漏與無漏?答:善吉領解佛意,佛
意欲明布施之福雖多,而是有漏,是故答佛如
我所解。布施福多者,此是有漏之福多耳,非
無漏也。「佛言」下,第二、正舉財施格量法施。就
中有二:初、明持經勝於布施;第二、釋勝所以。
今即是初。問:云何名為四句偈耶?有人言:此
經下文兩四句偈,即是其事。今謂此人得經
語,不得經意。若取下偈為四句偈者,自經初
已來,便應非偈,受持之者,便無功德。又當佛
說經時,至此中未有後兩偈,云何逆格量耶?
有人言:一切大乘經四句要偈,如雪山之四
句等,即是其事。是亦不然。今正論波若,不涉
餘經。有人言:凡是言說成就一義者,此即是
偈,故偈名為竭義,取其竭盡則名為偈。今謂
亦不然。經乃明四句偈,今云其義竭盡,何必
的論四句?自有一句於義亦盡。若是別偈,則句
定言不定;若是通偈,則言定句不定。別偈句
定言不定者,要須四句故句定,或五言、四、七、
六等,故言不定也。通偈言定者,要滿三十二
字也。句不定者,三十二字或一、三、四句不定
也。今既云四句,則是別偈,云何以通釋耶?有
人言:三十二字名為一偈。是亦不然,乃是外
國數經法耳,非關四句偈也。有人言:凡是經
論能顯道者,悉名為偈。此亦不然,今的云四
句偈,云何乃通取顯道之言?顯道何必四句
耶?有人言:假名四句,如一假有,不可定有定
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亦得言假有即不有,
乃至假有未曾有無,故此假四句即名為偈。
今謂上來亦無此說,乃是通方之論耳。有人
言:上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即是一四
句偈。今謂是亦不然。若唯此是偈,餘應非偈。
有人言:前答善吉四句問,即是四句偈也。是
亦不然。前乃是答於四句,豈關偈耶?今世俗
中以四句為一偈,佛隨世俗亦以四句為一
偈,明此乃是舉少況多之言耳。然一四句斯
言最少,若能受持一四句其福無邊,況復一
段、一章、一品、一部耶?故須得經意,勿著語言
也。「何以故」下,此第二釋勝所以。至人極法從
是經生,是故持經,其福為勝。論云「二能趣菩
提」,即是受持四句及演說四句也。「所謂佛法
即非佛法」者,有人言:此是遣執,向明出生極
果人法,恐物著故,須遣即空。今謂不然。前明
即非福德,亦應恐生物著,故須遣也。有人言:
佛法非佛法,如中假之流。是亦不然,恐是玉
巵無璫也。今依論釋,成上持經福多之義。偈
云「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所言佛法者,唯
佛是無上菩提之法也。即非佛法者,自佛以
外,二乘菩薩無有此法,故云即非佛法也。以
佛獨有故,此法第一。今持經福能生第一之
法,是故持經之福其福最勝。
「須菩提!於意云
何?須陀洹能作是念」下,此第二、釋成格量之
義。就此章中大開二別:第一、舉小乘因果釋
成格量之義;第二、舉大乘因果釋格量之義。
就此二章,各開兩別。初段兩者:第一、舉小乘
因成格量義;第二、舉小乘果成格量義。今即
是初。問曰:云何舉大小乘義成格量耶?答:前
章云:如來所說皆不可取不可說,乃至一切
賢聖皆體悟實相無為而有差別。然此語意
即是明悟實相無依無得之義,以悟無依無
得故,須有大小乘賢聖不同。疑者云:若言諸
法不可取、不可說、無依無得者,云何小乘取
得四果乃至大乘證得佛耶?以大小乘皆有
證得,故知非是無依無得;以大小乘皆說有
證得,故知非是不可說義。今為釋此疑故,明
大小乘雖有證得,而實無所得;雖有所說,實
無所說。是故當知無取無說、無依無得,是以
舉大小乘釋成上不可取不可說,乃至皆以
無為法而有差別也。問曰:云何成上格量?答:
諸法若是可取可說、有依有得者,受持則無
功德;良由波若無取無說,是以受持,其福無
邊。問曰:此經下文云「為大乘者說,若樂小法
者,不能聽受」,《大品》云「波若是菩薩法,不屬二
乘」。今云何乃引小乘為證成?答:此舉小況大,
明小乘人尚悟無依無得、無取無說,云何菩
薩而不信無所得法耶?如大品引先尼為證,
聽者聞諸法畢竟空不信受,故引先尼小乘
人尚信法空,今大乘人無相法中豈不信空
耶?又今是無所得三乘,是波若善巧方便用,
此是大小,非有所得小也。又欲引學小乘人
令入大法,欲為小乘亦須學此法。如《大品》云
「諸天子!汝欲住須陀洹果,亦不離是忍也。」問:
若爾,此法便是通三乘法。答:如觀中道者有
三品: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
覺菩提;上智觀故,得佛菩提也。問:何故聲聞
法中立於四果,菩薩法中開於十地?師云:今
須開此一路,此一路擁塞來久。今明無礙通
方悉得聖人善巧,為欲出處眾生,隨其根性
故開大小。然至論道門未曾大小,今作大小
者,並是赴根緣故開大小方便。然大小不同,
由有其通別。若通而為論,大小皆得名地、大
小悉得稱果,故如三乘共十地,八人地見地
即須陀洹果,薄地即斯陀含果,離欲地即阿
那含果,已辦地即阿羅漢果,菩薩法中已辦
地屬佛地,是知大小皆得名地。然大小皆名
果者,小乘既名四果,菩薩十地亦名十果,故
《大品》云「有法是菩薩道,無法是菩薩果」也。若
就別為論,開大小不同,則果地為異,小乘則
名因果,菩薩稱為十地。所以菩薩名地是勝
持廣普,能生能成,有此眾義故,與其地名;聲
聞無此諸義,故不名為地。聲聞之人厭老病
死,欲入無餘故斷除煩惱;數辨蘇息遂其心
期,故與其果稱。菩薩無此諸事,故不名為果。
然復有互舉之義,其事常通。何以知之?如三
種皆乘、三種皆道、三種皆地、三種皆聖人,然
地豈不通耶?故知隨舉一義耳。問:依小乘義,
明惑唯有見諦,思惟斷三界見諦惑既立初
果,斷思惟亦立一果。若爾,唯應有二果,何得
有四果耶?若斷三界思惟既立三果,三界見
諦亦應立三果。又若約界而判,既有三界,斷
三界惑應有三果,何故斷欲界惑立於二果,
斷上二界惑立一果耶?若依靜散而判,欲界
已為散地,斷欲界惑應立一果。上二界已為
靜地,斷二界惑亦應立一果。今何因緣故,不
依此諸義立因果耶?答:此是如來善巧假名
制立,無有定相,通而為論,具如問也。而今不
爾者,斷三界見諦出三塗之表,為聖人故,
立初果人。見惡道塵散八十八頭蛇死,就斷
三界思惟,更立三果,斷欲界思惟立於二果,
斷上二界思惟立羅漢。所以然者,欲界是苦
難地,此既難可過度,是以斷欲界惑立於
二果。上二界非苦難地,已有解基,惑則易斷,
是以斷上二界惑立阿羅漢果。言斷欲界惑
立二果者,欲界思惟有九品,斷前六品名斯
陀含果,具斷後三品立阿那含果。所以斷前
六品立斯陀含果者,《毘婆娑》中和須密論師
云:「前六品煩惱能發無作潤於三塗,是故斷
此六品制於一果。又且既開惑以為九品,是
則上中二三品其惑則重,是以斷之立於一
果,後三品既輕故斷之而立阿那含果。」莊嚴
師云:欲界思惟九品煩惱潤業不同,前之三
品潤邊地貧窮,次有三品潤邊地富貴。問曰:
立此四果,出何處文?答:《毘婆娑》以五義故立:
一者、捨於曾道;二者、得未曾道;三者、得一味
解脫;四者、具修十六行;五者、修得八智。今以
五義具立初果,下三果者可具三義,謂捨於
曾道、得未曾道及一味解脫也。如此等義,數
論中廣釋,但知是假名方便,不如數論有所
得解,數論但得名字,不知佛意也。就初果文,
前問、次答。就答中有三:一、正答,明悟初果時
不見得與不得、證與不證,即成上不可取、不
可說義也。「何以故」下,第二句、釋於上義。須陀
洹者,此言修習無漏,亦名逆生死流。流有二
種:一、生死流,即是煩惱;二者、道流,名為正觀。
今此中具明二流,名為入流,即是入於道流;
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即是逆生死流,由入道
流故。逆生死流,故入道流。然入道流而實
無所入,亦逆生死流實無所逆。第三句「是
名須陀洹」者,結名也。餘經云:得須陀,名為
溝巷斷結,前觀欲界苦,斷欲界苦下煩惱。次
觀上界苦,斷上界苦下煩惱,還觀欲界集,次
觀上界集,如是上下屈曲,似於溝巷,故云
溝巷斷結。三藏師云:得須陀洹者,此云至
流,如煩惱引人至生死流,八正道引人至
涅槃流也。問:何故但云不入六塵?答:既不
入六塵,亦不入六情六識,即明於法空。不
見須陀洹故,即是人空入道流;無所入故,則
涅槃不可得;逆生死流無所逆故、生死不可
得故,不人、不法、不生死、不涅槃,乃名波若
須陀洹也。第二果亦有問答,文來可知。斯
陀含者,此云薄婬怒癡,亦名一往來。此人
猶感欲界兩生,一生天上、一生人中便成羅
漢,故名一往來,亦名頻來。以頻受兩生,故
名曰頻來。第三、阿那含者,此云不還,亦云不
來,斷欲界結盡,不生欲界,故名不來也。「而實
無來」者,問:阿那含名不來,既云實不來;斯陀
含名一往來,應云實往來。上云一往來實無
往來,時阿那含名不來,應云無不來。答:其實
應爾,但互文現意而不爾者,那含名不來,而
云實無來者,此不來之名而無得之語,其義
相稱,故以無來之語還釋不生之名。上二果
名不同,此所以非類也。又意實應言而無不
來,今少不字但云無來者,無即兼不,故省煩
言也。問:四果,十智中具有幾智?答:初二果,十
智中除盡、無生及他心。問:凡夫外道尚得他
心,二果聖人何故不得?答:聖人非不能得,若
得他心,即得四禪斷欲界,非復初二果也。第
三果人八智加他心,第四果具十智也。從第
四果去,即是第二、舉小乘果以成格量之義。
上來三種雖並稱果,若望羅漢,並皆是因。就
此文中復開為二:一者、通舉羅漢;二者、別明
善吉。初亦有問答。答中有三:一、直答;二、順釋
答;三、反釋答。問:四人並皆稱果,何故前三云
果,羅漢稱道?答:果道之名皆通四人,但羅漢
既其德極,簡異上三,偏云道也。所以然者,《大
經》云「菩提名盡智、無生智」。菩提,此稱為道。羅
漢既得此二智與其道名,上之三果未得二
智,不名與道也。第二、偏據善吉悟解勝為證
者,善吉猶是羅漢,但今是對揚之主,又復別
得勝定異於餘人,又自引為證,欲使於義明
顯也。就文有四:一、明佛就其得上果;二、明其
果不作得意;三、明若有得意,則不為佛所印
可;四、明以無著故為佛所歎。「人中最為第一」
者,凡有三種第一:一者、人第一。二者、離第一,
謂離二種障:一、離煩惱障;二、離定障也。三者、
德第一,即得無諍定及斷煩惱障智、斷定障
智。問:何因緣修無諍三昧?答:凡有三義:一
者、昔聞佛說此三昧有種種功德,心信願得,
今成羅漢故修此定,由昔因故,便習得也。二
者、在凡夫時,於多眾生起諍,故受苦報。今得
無學,還憶昔憂悔,故修此定。三者、欲令多人
得現果報,故復修之。得此定已,前作方便守
護他心,無一眾生於我起諍,然後現身,故名
無諍。問:以何方便法修此定耶?答:前散心中
發願,隨其心願,要期近遠,或一土一村人物
處所,悉願見其形相、姓族名字及知其心所
趣向。發此願已,入達分三昧,如昔所願,皆悉
分明。此事已還出散心,憶念定中所見,如夢
中所見覺已還憶。以是義故,能遮惡生善,不
煩惱他,故名無諍。無諍與願智相成,如前說
也。問:云何名為無諍?答:有人言:以慈心為
無諍,以慈心故,不與物諍。有人言:第四禪
名無諍,以此定離三災,免四受故也。有人言:
空解為無諍定。有人言:即以無諍智為無諍
定。今依論釋。論云「依彼善吉者,遠離二種障,
斷煩惱故得羅漢,斷三昧鄣得無諍定。」故知
此別是方法定,非是空解,亦非四禪,亦非慈
心也。問:文云「離欲羅漢」,離何欲耶?答:非是離
煩惱之欲,乃是善吉好修阿蘭若行,遠離五
欲五塵之境,名為離欲。阿蘭若者,此云無事,
即是優遊任放,不為塵累所拘。四段文處易
知,不須出也。「佛告須菩提:如來昔在然燈佛
所」下,是第二章,舉大乘因果釋成上義。就文
為兩:第一、舉大乘因釋成前義;第二、舉大乘
果釋成前義。就舉大乘因中,開為二別:第一、
舉受記;第二、明嚴土。今即初。所以有此文來
者,從上如來所說法不可取、不可說文生。若
言諸法不可取者,昔為儒童菩薩應不得記;
若昔為儒童菩薩遂得記者,則諸法可取。若
言諸法不可說者,然燈佛不應為其授記。既
為釋迦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則是可說。
以時會有於此疑故,佛騰眾疑問於善吉,故
云「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善吉答
云:「於然燈佛所實無所得。」此意明不見人是
能得、無有記之可得,具如《淨名.彌勒章》記,如
是無得無不得乃名得受記,此得實無所得
也。北人云:凡有四時受記:一是習種性不現
前受記;二是道種性亦不現前受記;三是初
地現前受記;四是八地大無生忍現前受記。
此中文明釋迦由是習種性菩薩,未得初地
已上無生法忍記。今佛問善吉云:「我於爾時
已證初地無生法忍三菩提耶?乃至金剛已
後常住現果證三菩提耶?」善吉答云:「如來爾
時未得初地無生法忍三菩提,亦未得金剛
後常住三菩提。」今謂論無此義,又未見經說,
若就義推,於理不可。此中乃明無依無得之
義,破有依有得之疑,成上不可取、不可說意,
云何乃作行位淺深解釋?故於義不然。但經
中不無三賢十聖之說,《首楞嚴經》亦有四種
受記之文,非此中正意也。「於意云何?莊嚴佛
土不」下,此第二、次辨嚴土釋成上義。來意同
前。若言諸法不可取、不可說,云何菩薩取淨
佛土行?為釋此疑,故有此文來也。問:因行無
量,何故前辨受記,今明嚴土?答:受記是菩薩
自行,嚴土是化他行,自悟無生故佛授記。是
自行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故嚴土之行則
是化他行,行門雖多不出此二,是故明也。又
前論得記則是正果,今論嚴土則依果。又菩
薩得無生已後更無餘事,唯成就眾生、淨佛
國土故。次第二句來文亦有二:一、問;二、答。問
意可知。就答中有二:第一、正明嚴土之真偽;
第二、勸修淨土因。今即是初。若依《大品經》說,
此中始終圓成一意,即是菩薩無大莊嚴為
大莊嚴,雖大莊嚴實無莊嚴。然依論釋,此中
文云「須菩提言:不也。世尊」者,此明如來法身
實無七寶形相莊嚴,故不應言菩薩有七寶
淨土之可取也。如來說莊嚴佛土者,疑者云:
若形相莊嚴非真土者,佛何故說七寶等為
淨土,令菩薩修淨土因取淨土果耶?故今釋
云:如來以正法為身、無身非身,是故無土。今
說形相為淨土者,此為始行之人,令棄土沙
之穢、取寶玉之淨耳,非是第一義真淨土也,
故言如來莊嚴佛土則非莊嚴也。「是名莊嚴」
者,此是第一義真實莊嚴。正以諸法實相無
德不備、無累不淨,故名莊嚴;為至人之所栖
止,故名之為土。「應如是生清淨心」下,此第二、
明淨土因。然上明土果,破別相世俗之土,明
第一義真淨佛土,故明二土真偽不同,此中
辨因有得失之異。就文開為三別:第一、正勸
修得;二者、勸捨失;三者、重勸修得。「應如是生
清淨信心」,此即是勸修得也。「不應住聲香味
觸法生心」者,此第二句勸失捨。「應無所住」下,
第三句、勸修得。「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
山王」下,第二、明大乘果證前無取無說成格
量之義。就文為二:前佛問,次善吉答。今即初
問。成論人釋云:山王廣大譬無相理廣大也。
今謂不然,非但義無次第,亦是文無所出。今
依論生起,猶為釋疑。疑云:若無取無說者,云
何諸佛取得菩提而為他說得菩提耶?所以
舉須彌山者,明須彌於十寶山中最大,譬佛
於十地中最大。須彌,此云妙高山,亦云安明
山也。釋意云:如須彌山雖於十寶山中之大,
亦無心言大。佛亦爾,雖於眾聖中大,亦云無
心言大;雖得菩提,亦無心言得也。「佛說非身
是名大身」者,又釋疑,疑云:聞須彌無心言大,
謂與佛齊,須彌既是有為有漏,言佛亦是有
為有漏。故今釋云「佛說非身」者,明佛不同須
彌,非是有為有漏身,故云非身。「是名大身」,即
是無為無漏身也,故云是名大身也。問:此舉
三佛中何佛耶?答:正舉報佛。所以然者,報佛
正是修因滿故得菩提。法佛是佛性,未得菩
提,故不說法佛;得報佛竟方起應化,故化佛
亦非得菩提,故但舉報佛也。「須菩提!於意云
何?如恒河中所有沙數」下,此第二、舉諸恒河沙
珍寶布施格量持說四句偈也。所以有此文
來者,凡有二義:一者、上明布施少,正是三千
世界珍寶故不及持經。今明布施多,謂諸恒
沙世界珍寶應及持經。又上大千珍寶但施
眾生,故是福田劣。今恒沙珍寶供養諸佛,此
是福田勝,應及持經。今明雖施多田勝,由是
有所得施,亦不及持經也。問:先說大千格量
既不及持經,何故不即說恒沙珍寶以格量
持經耶?答:增數明義從小至多,實應相次,但
上聞大千格量不及持經,時會或未了,不及
之所以,謂波若猶是可取可說,云何受持四
句及勝大千珍寶?是以上廣釋疑,明波若非
可取可說故,四句雖少,若持若說其福則多;
布施雖多,是可取可說,故其福則少。所以釋
前疑竟,方顯勝之所由,故方更格量也。就此
文中為二:一、明財施福多;二、明法施格量。就
初有兩問答,即為二意:初一番明沙數多,後
一番明福德多。今以問答相承,直為四別:一、
舉沙數為問;二、稱事而答;三、舉財施為問;四、
明施福多也。初問中有三意:前舉一恒沙為
本,二以沙數河,三以彼沙數河中之沙為問。
第二答中有兩意:初、直答,多從後德。「但諸恒
河」下,顯多之義,明諸河顯數尚以無邊,況河
中之沙云何可數?問:何因緣故,佛經之中多
舉恒河為喻?答:於四河中恒河最大,其沙又
多,故舉為喻。二者、外道云此是吉河,入中洗
者罪垢清淨,故舉為喻。三者、餘河名字數轉,
此河世世名字不轉也。又五天竺國在此河
邊住,佛弟子眼見,故舉為喻。香山頂有阿耨
達池,流出四河,恒河即是四河中一也。有人
言:此河長八千里,廣處四十里,狹處十里,此
中沙極細如麨度皆沒。次、舉經格量,其文可見。財施不及法
施者,具有多義:一者、明法施之時,能施之人
多是聖人智人;若使財施,能施之者則不爾。
愚人無能行施,所以財施則劣,法施則勝也。
二、明受法施之人亦必是智人方能領受,愚者
之與畜生不能受此,故明法施為勝。三者、明
得福為勝,財施則但明能施之者得福,受施
之者則不得;若使法施,則能所二人竝皆得
福,是故為勝也。四者、法施則能施所施皆得
而不失;若使財施,則受施之人得五事果,能
施則失也。五者、財施則但益肉身,法施則益
法身。六者、則法施能斷惑,財施正是伏慳。七
者、法施則出有法,財施則是有流。八者、財施
果有盡,法施果無盡;九者、財施不一時得,法
施則一時而得。十者、明法施具四攝,財施但
一攝,是故法施勝於財施也。
「復次,隨說是經」
下,上來舉二財施格量四句經竟,此下第二、
歎經之處及美受持之人,明經在處則處貴、
在人則人尊。就文有四:一、明經在處則處重;
二、明在人則人尊;三、釋人尊;四、釋處重。「如塔」
者,塔婆,外國語亦云支提,此云方墳。然為
尊法身是故敬塔,為重此經故供養所在處。
問:《大品》云「滿十方舍利作一分,波若經卷為
一分。佛問天主:二分之中意取何所分?天主
答:寧取波若經卷,以能生舍利及一切佛法
故。」若爾,經既勝於舍利,則應經所在處過於
塔廟,今云何言如塔經處?若言如塔,則波若
經卷應如塔舍利。以理言之實應過塔,但世
間敬塔以為尊極,是故今借以喻耳。「何況有
人」下,第二、明在人則人尊。「當知是人」下,第三、
釋人尊。「若是經典」下,第四、釋處貴。此經諸佛
之母,能生諸佛及三乘十地。《大品》云「波若所
在之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欲供養佛,當
知供養波若,波若與佛無二無別,故云「則為
有佛」也。「及尊重弟子」者,此處乃有文殊、普賢,
非止目連、身子。《大品》云「諸天日作三時禮敬,
六齋日彌多。」故經所在處,四面皆令清淨也。
「當何名此經」下,若依開善,從上已來並是說
波若體,此之一章明波若名,即是名說也。今
明名說體說,非無此義,但此文猶屬格量段
也。前格量中開為二別:第一、正舉二種財施
格量稱嘆;第二章、辨於經名。所以辨經者,
上舉二施格量及稱歎,經在處則處貴、居人
則人尊。時眾聞經有斯勝德,咸欲受持,但未
識名字,是故此中辨名也。就文為二:初問,次
答。問中有二:一、問經名;二、問受持也。「佛告須
菩提:是經名為金剛波若」下,第二、答經名。前
問有二:一、問經名;二、問受持。今具答二問,開
為二別:第一、正答二問;第二、釋成答問意。今
前答二問即為二:初、答名;二、答受持。今前答。
「名金剛般若」者,波若未曾法譬,非譬不譬假
設譬名,非法不法強作法名,非名不名強為
立名,名金剛波若耳。「以是名字」下,第二、答持
經問。「所以者何」下,第二、釋成答問意。他云:答
名中三段:一、標金剛之名,即辨堅利之義;第
二、遣於體堅;第三、遣其用利。上答名即標堅
利義竟,此下即是遣其體堅。就遣體堅中二
句:初明佛說波若,即非般若,明心行斷也;下
如來無所說,明絕言語也。今問:上不可取不
可說,已明心行斷、語言絕,今何因緣更復明
絕?今依論判此二句,初句明下有所異,次句
明上有所同。問:何故明下有所異、上有所同
耶?答:下同二乘、上異諸佛,則波若不足可尊
敬受持。良由下異二乘、上同諸佛故可尊敬。
以勸物之意,故作此說也。下有異者,上標此
經名為金剛,但二乘斷惑之智亦名金剛,未
知此經名金剛者,是何金剛耶?故釋云佛說
波若者,此是佛波若、佛金剛也。則非般若者,
非是二乘智慧、非二乘金剛也。「須菩提!於意
云何」下,他云前明斷心行,今辨絕語言。今依
論意不然,前文明下有異,今句明上有所同。
時會疑云:但釋迦作此說般若,餘佛亦作此
說耶?故佛牒時眾疑,問善吉如來有所說不?
此問意明釋迦獨有此說,餘佛不作此說耶?
「須菩提云:如來無所說」者,此明釋迦無別有
說,還同十方三世佛說,離三世佛說外無別
有說也。故《大品.無作品》云「說是波若時,十方
各千佛現,同說是波若經,難問者皆號釋提桓
因,解釋波若者皆名須菩提。天主更問:但現
在十方佛作此說,未來諸佛亦作此說?佛答:
當來彌勒亦作如是說。」故知十方三世佛同
作此說,《大品》廣故廣明同,今文略故略明同。
所以同者,明波若只是一正觀,正道豈當有
異耶?「須菩提!於意云何」下,他云:此是第三遣
於用利。波若能斷假實二惑、得假實二解,故
是波若之用。今此中明假實兩境皆空,豈有
兩惑可斷、二解能斷?故是遣其用利也。他就
此中為二:初明依果空,次「身相」下,明正果空。
初中又兩:一者、舉微塵明實法空;二者、舉世
界辨假名空也。今依論第二釋成格量優劣
所以。時眾疑:何故持經小而福多、布施多而
福少耶?故今釋云:布施雖多,是煩惱塵染因,
還得顛倒生死果。譬如大千世界微塵雖多,
還成世界塵土之果。明四句雖小,此是不顛倒
因,還得不顛倒果,故持經雖少而得福多,布
施雖多而福小也。文云「諸微塵」者,明微塵有
兩種:一者、塵染之塵;二者、成世界無記之塵。
以兩塵相濫,故今簡之。「諸微塵」者,是成地微
塵也。「非微塵」者,非塵染微塵也。「是名微塵」者,
結是成地微塵也。「如來說世界」下,前明因,今
辨果,如文。次舉三十二相者,他云:前明依果
空,今明正果空,依果空中有假實,今正果空
有問答。今明前云不可以身相見如來,已明
正果空,此中何因緣復明耶?故不同常說。依
論猶是釋成上格量意,明何但布施塵染之
福不及持經,只相好之業亦不及持經。又持
經之福尚勝相好之業,豈不勝布施耶?故有
此文來。此中直明二果優劣,即顯二因優劣
也。何者?法身之果勝相好之果,顯法身因勝
相好因,以持經是法身法,故持經福勝相好
業也。「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者,可以
相好身見法身以不?作此問也。「須菩提答云:
不可以身相見如來」者,不可以相好見法身
也。「如來所說身相則非身相」者,此明所說身
相非法身也。「是名身相」,是相好身也。「須菩提!
以恒河沙身命」下,第二、明內施格量。上外施
格量中有二:初、捨三千世界七寶;次捨恒沙
世界七寶。今內施格量中亦二:初、捨恒沙身
命,次、舉日三時捨恒沙身命布施。今初。所以
有此文來者,上明外施格量,此未足稱易;今
捨內身命,方乃為重也。又上明外施是下施
格量,今明內施是中施格量。何以知之?《大論》
呵迦旃延以內施為上,若是財施此明名下
施,內施名中施。若無依無得施方是上施,汝
何得以中為上耶?故知內施是中施。故從下
施格,次至中施格也。此文為二:初、正明格;第
二、領解釋疑。初復為二:初、正明捨恒沙身;第
二、正格。今初。云「捨恒沙身」者,今生捨一身命
施,次生復捨一身命布施,如是捨恒沙身命
布施也。就受施中具有三句:一、須身不須命,
如止須食肉;二、須命不須身,如怨家止欲得
命;三、身命俱須,通上二句也。「若復有人」下,第
二、正格量。然持說俱得功德,如文。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下,第二、領解釋疑。文
為二:初領解,次釋疑。領解中為二:初、領解;
第二、佛述成。初領解為四:第一、自領解;第二、
明他領解;三、明自領解為易;四、明他領解為
難。初領解又二:第一、經家序其悟解相貌;第
二、正明領解。初序其相貌者,有四:一、標領解
人;二、明所領解法;三、正明領解;第四、領解相
貌。問:得解應歡喜,云何乃悲泣耶?答:領解相
貌不同,凡有三句:一者、得解歡喜,如《法華》身
子踊躍歡喜;二者、得解悲泣,如此文;三、得解
亦歡喜亦悲泣,如善集王悲喜交集,喜則欣
今悟、悲則慨昔迷,悲喜雙兼二事也。「希有世
尊」下,第二、明得解。「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
得聞」者,古來釋經前後不同。一家云:此經在
《大品》初說,以此文為證,既云未曾聞般若,故
知在前。第二師云:此經在《大品》後說。既在《大
品》後,何得善吉云昔來未曾得聞耶?彼釋云:
前於《大品》中雖善吉已悟,而中下根人未悟,
今同其未悟,故云未曾得聞;中下根人於今得
悟,故同其得悟,故言今始得聞耳。此事已如
前明,今更開一意:上外施格量竟,如來自稱
歎經,勸物受持;今內施格量竟,善吉自稱歎
經,勸物受持,是故師弟互文勸緣信悟耳。「若
復有人得聞是經」下,第二、陳他得解。「則生實
相」者,他云世諦生、真諦不生,即問:實相即是
真諦,既生實相,何不生真諦耶?彼釋云:生實
相之慧耳。實相不可生,但慧從境作名,稱為
實慧,境從慧作名,故生慧言生境耳。今明二
諦俱生不生,如義中釋,斯文即證也。但一師
有觀發中、中發觀義,此明生實相即是觀發
中,正觀明了則實相現前,故名生實相。此約
迷悟為論,於迷者不現前名實相不生,悟者
現前名為生實相。令生實相既爾,佛性等例
然,至論實相未曾生不生也。「是實相者則非
實相」者,他還以二諦釋此文如常彈,今依論
釋簡成實相義,「是實相」者,獨佛法大乘有此
實相,故云實相。「即非實相」者,天魔外道無實
相,故言非實相。「是名實相」者,論經長有一句
云「實相實相」,此句簡二乘實相有二種:一、大
乘實相;二、小乘實相。今明是大乘實相、非二
乘實相,故云實相實相。前句簡外實相,此句
簡內實相。所以二簡者,以獨佛法有實相,及
獨大乘有實相生實相之慧,方是希有耳。「世
尊我今得聞」下,第三、述自悟為易。所以易者:
一者、明過去久殖三多;二者、現在者值佛,內
因外緣具足,故信受為易也。又就迹中為論,
須菩提是大阿羅漢,如《大品》云「般若甚深,誰
能信解?答云:正見成就人,漏盡阿羅漢能信。」
今須菩提既是羅漢,所以信解不難也。若就
本為論,須菩提內祕菩薩行,或可是往古如
來示同眾迷,所以悟解為易。「若當來世」下,第
四、陳他悟為難。所以難者,良由生在末世後
五百歲故也。叡法師云:「前五百歲得道者多,
不得道者少;後五百歲不得道者多,得道者
少。前五百歲信無生者多,不信者少;後五百
歲不信者多、信者為少。是以前五百年名正
法,後五百年名像法。」能於像法中信,所以為
難也。又明此時眾生不久殖三多、不久值佛,
無內因外緣,能於中生信,是故為難。「何以故」
下,此釋信為難意也。若言有人能信、般若所
信,則是人法之見,不名為信也,此信亦不難
也。明若不見我是能信,即是人空,即是無有
人見;不見般若是所信,即是法空,即是無法
見。「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者,所以不取我
等相者,非有我相,是故不取我相,以實無我
故無所取耳,故云我相即是非相也。又道理
若實有我人之相則不可離,以道理實無我人
之相,但眾生妄謂為有,故我相可離耳,故云
我相即是非相也。《大品》云「眾生所著,若有一
毫末之可有,則不可離,以所著處無如毛髮
許有可離也。」他云所謂之我見是無耳,能謂
之心是有,此不無也。如所謂陽炎是無,能謂
之心是有。今明能謂之心,如所謂不異也。若
依論釋者,此明人、法兩空。前云無我人相,此
是人空;今云我相即是非相,此則明法空。問:
若言此明法空,應云法相即是非法相,何云
我相即是非相耶?答:無我有二種:一者、人無
我;二、法無我。今法無我也。「何以故?離一切諸
相則名諸佛」者,此重釋無相所以也。若有諸
相,佛應見之;以離一切諸相名為諸佛故,則
知諸法無此相也。問:佛何故離一切相耶?答:
有一切相則是有所得,無一切相則是無所
得。有所得故,是生死凡夫;無所得名為涅槃,
名為諸佛也。「佛告須菩提」下,第二、佛述成。前
領解有四章,今但述第四、陳他悟難。明無始
以來習有所得久,昔日又稟小乘有所得教,
忽聞般若無人無法,多生怖畏;是故今明能
不怖畏,此則為難。所言「不驚不怖」者,一往怛
愕謂之為驚,內心怯弱名之為畏,一向深惡
前事稱之為怖也。「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他
云般若是六度中第一,故言第一則非第一
者,真諦遣第一也。「是名第一」者,世諦假名說
第一也。依論解,此般若一經勝餘修多羅,故
名此經為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者,餘
修多羅非第一。「是名第一」,還結此經為第一
也。所以有此文來者,是近遠二義:近者成上
希有之言,以此經第一故,信此經方是希有
耳。此經若非第一,信之不足稱為希有也。遠
成上者,上來所明內外二施不及持經四句
者,由此經是諸經中之第一法也。「須菩提!忍
辱」下,第二、釋疑念也。問:何因緣故,次般若明
忍辱耶?依六度數,前後並非次第,今有何次
第生此文耶?答:開善解云:三門說般若,前就
體、名,二門說竟,今次第三功用門說,明般若
功用無窮,能生諸佛,能示世間能斷煩惱。又
攝用、導用、忘用諸用非一,今此明忘懷忍辱
之用者,以得此用故,則逢苦不憂、值樂不喜,
其功最要,故偏明之。又解云:忍與般若俱是
慧,與慧同體,故共明也。今明無方之意,不妨
此義;若依論意,釋疑故來。眾所以疑者,遠從
前捨身命格量生上云捨身施不及持經四
句。所以不及者,為捨身是有所得顛倒苦因,
還得有所得苦果,故不及持經。眾即疑:佛昔
來種種苦行,亦應是顛倒之因,應得顛倒之
果,不得菩提也。故今釋云:佛昔行苦行,此是
無生忍心,雖復捨身而不苦惱,非但無苦而
還更有樂。故論偈云「苦樂有慈悲,如是苦行
果」,以修無所得忍故得菩提也,故云「如來說
忍辱波羅蜜」也。「非忍辱」者,非是有得捨身忍
辱也。又非忍辱者,此無所得忍不可稱量也。
故論云「彼忍辱岸難量」也。「何以故?我於爾時
無我相」者,此二義故來:一者、反釋無瞋義,若
有我相則應生瞋;以無我相故,令誰瞋耶?復
瞋者誰耶?二者、明無忍義,即是不忍不瞋為
忍波羅蜜。若有能忍之人則應生瞋,今尚不
見能忍之人,何由有他起瞋之者?此是跨節
釋也。「歌利王」者,引事證因緣。歌利王即是
陳如本身,昔曾害仙人,仙人發願:「汝今無罪
害我,我得道時要前度汝。」如出《毘婆娑》文。「是
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下,所以有此文
者,為成前忍辱義。新發意菩薩既聞歷世修
忍得於菩提,彼既見有身心或生退轉,如身
子六十劫行菩薩行,後因捨眼遂退成聲聞。
故今勸云:欲不退菩提心者,應離一切相發
三菩提心也。問:從上來三處明不住,何異?釋
云:初不住為成檀度義,勸行無得施也。次不
住為成淨土因義,若心有住則心有穢,心穢
故則土穢;以心無所住故心淨,心淨故土淨
也。今明不住為成菩提心,勸不住發心。若心
有住則乖正道,豈是道心耶?菩提是正道,今
發道心,故名菩提心耳。「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者,若心有住則是住顛倒,則為非住不住般
若也。如《大經》「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不信
一切法,是名信般若。」生義亦爾。「是故佛說菩
薩心不應住」下,前明勸無住發菩提心,今勸
無住修菩薩行,如善財之言也。問:經初已明
發心修行,今何得更說?答:前明建廣大等四
心名發心,就不住義以明修行;今此中通就
不住,即明發心之與修行。故前離明,今是合
辨也。但舉布施者,布施居六度之初,又檀義
攝六也。如論偈云云。「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
切眾生」者,前既明無住發心、無住修行,人便
謂既無所住,何故發心?何故修行耶?即釋曰:
為利眾生故,發心修行也。又無住修行方能
利眾生耳,有所住修行不能自利利人也。「如
來說一切諸相」下,此為成上修行及為眾生。
既言修行,便有行可修,既言利益眾生,有
眾生可利,便是人法見耳。故今明如來說一
切相則非一切相,故雖修萬行,無行可修;雖
利眾生,實無眾生可利。又引佛誠言,勸菩薩
如說修行。佛說眾生與法皆不可得,菩薩亦
須如此而學也。「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下,此
文來有近遠。遠意成前內外二施格量義。何
者?前明雖捨內外二施,終不及持經四句。人
聞此生疑:諸法實相絕言,云何名字文句能
表實相,而受持四句頓有如此福耶?故今釋
云:實相雖絕言,言是無言因,因言故得表無
言,故受持此言功德無量。問:此乃釋言能表
道,云何是釋五語文耶?答:以言必能表道故
佛言是實,由能表道故受持福多。近意者,上
引佛說一切諸相則是非相,說一切眾生則
非眾生,勸菩薩如說而行,今重釋所以須信
佛說者,良由佛語不虛故也。「真語者」,依真諦
說也。「實語者」,依世諦說也。所以舉二語者,為
如來常依二諦說法故也。「如語者」,如十方三
世諸佛依二諦說法,此上同諸佛也。「不誑語
者」,佛不誑眾生,如《大經》言「何緣當誑如子想
者令墮地獄」也。「不異語者」,為釋疑故來。人疑:
若不誑眾生,何得一佛作種種異說,初三後
一乃至今常昔無常耶?故釋云:雖有諸說,為
成一道,所以不異。如經云「智者終不謂我二
語,我於是人亦不二語。」《法華》云「雖說種種乘,
皆為一乘也。」次依論釋,唯有四語,故偈云「實
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記於三世事,是名四
種語。」實智即真語,謂說佛菩提也;及小乘說
四諦即實語。說摩訶衍法為菩提,即是如語
也。記三世事,合後二為不異語也。此四語含
小大、理事、因果,真語是果也,如語是因;此二
是大,實語為小;記三世是事也,三語是理。「須
菩提!如來所得法」者,有此文來者,上來至此,
凡有三文引佛語勸信:初引如來說一切相
則非相,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此勸菩薩捨
人法見,令信無所住教。次引五語證佛語不
虛,勸菩薩信佛說無所住教也。今第三引佛
所證得法,復勸信無所住教,以佛親依無所
住教證得菩提,故菩薩須信無所住教門也。
論經長有一句,謂「如來所得法,如來所說法」,
如來所得法,釋已如向也。「如來所說無實無
虛」者,上來三過勸信語,但恐鈍根守語而住,
故今明佛語非實非虛,以正道絕言,若守言
則失道,故言則非實,非不因言表道,故言則
非虛,指月之譬即其事也。斯乃貫一化之意,
豈一章經耶?「須菩提!如人入闇」下,依流支十
二分,前格量分竟,今是顯性分。今三種彈之:
一者、顯性分經論無文,故所以不用。二者、若
就布施以明得失判顯性分者,前明忍辱修
行亦應是分也。三者、內外格量中各有二格,
今內格中止一章竟,餘有一格量在,何得合
取後格量為顯性分耶?今明二意故有此文
來:一者、近生上來至此,凡有三處勸修不住、
捨於住義,未知住有何失、不住有何得,勸修
不住捨於住耶?故今最後釋其得失。心有所
得則如外無光明、內有黑暗,故不見正道;心
無所住,如外有光明、內有眼目,能見正道。為
此得失,故有上來三勸也。依無住之教,如外
有光明,得無所住觀解,如內有眼目,如此
之人見正道也。有住之失,反此可知也。依論
生起云「真如一切處,一切時常有」,何故眾生
有得如、有不得如耶?論師云:真如即是佛性,
一切凡聖眾生皆有佛性,何故聖見、凡不見
耶?即用經文釋之。如雖常有一色,若外有光
明,內有眼目則見,無此內外則不見也。雖常
有真如佛性,心無所住則見,有所住則不見
也。顯性之言,事在斯也。今明作此意,亦於義
無失。《大智論》云「或名如,或名實相、法性、涅槃。」
但約眾生悟迷,故有得不得;至論佛性、涅槃,
未曾得失隱顯也。問:依論乃明見如不見如,
似無次第,便是孤生此文。答:此文即接前布
施得失生,故有住布施則不見如,無住布施
則便見如,故非無次第也。但講論者不見其
近,便謂孤生為顯性分耳。講經師雖見其近
文兩施之得失,不得見其因施得失,遠明皆
有佛性,為有方便、無方便,故有見不見異也。
若取近遠兩義,則經論皆成也。「須菩提!若當
來世」下,有此一章來者,還成上捨失從得之
義也。菩薩若捨失從得者,要須受持讀誦般
若故也。問:信受門已明若生一念淨信,則為
佛智見、得無量功德竟,今何故重說為佛智
見、得無量功德耶?答:此般若經有三門明功
德:一、自信門;二、自受持讀誦,復為他說門;三、
但自受持讀誦門也。初明一念信為佛智見、得
無量功德,是自信門明功德也。從三千七寶
施至恒沙身命施,此明自行化他門明功德
也。今此章明受持讀誦自行門功德,故非重
說也。此三門攝一切般若經明功德也。「初日
分」下,第二、三時捨身格量功德也,為二:初、明
格量;第二、稱歎勸修。格量中為二:初、正舉
捨身;第二、格量也。異上捨身者,有二義:一者、
施多,謂日三時捨身,此日初分、日中分、日後
分,非是三日為三分也。二者、時節久,謂無量
千萬億劫常行捨身事也。次格量般若,直明
信心不逆其福已勝,況自受持讀誦、為他說
耶?此則格量轉高、般若之福轉重也。又此文
所以來者,上信受門中直明信心為佛知見、
得無量功德,猶未格量信心功德少多;今欲
格量信心功德少多,故有此文來也。問:何故
須格量信心功德耶?答:既三門明功德,則三
門明格量。上已三處格量自行化他功德門
竟,謂三千布施、恒沙布施、捨身布施皆自行
化他門,猶未格量信心門,故今明之也。問:何
故格量自信門功德多上自行化他功德耶?
答:格量自信門功德尚多,自行化他則不可
量,故今文云「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受持
讀誦為他說」耶?故此文來有其深旨,欲講誦
者當依此意也。「須菩提!以要言之」下,第二、稱
歎勸修。開文為四:第一、歎法;第二、歎人;第三、
重歎法;第四、重歎人。今初歎法。前格量竟,既
稱歎;今格量竟,亦稱歎也。「如來為發大乘者
說」下,第二、歎人。問:大乘與最上乘何異?答:通
論不異,此種種歎耳。別者,大包含廣博義最
上高絕取,超出二乘義,廣博等即是得義,出
二乘即是離義。又大是其始義,據淺行之人,
最上是其終義,據深行人也。「如來悉知是人」
者,問:前已二處明知見竟,今復明者,有何異
耶?解云:初知見自信功德,次知見自受持讀
誦功德,今知見受持復為人說得功德,故三
知見異也。「若樂小法者」,此明舉失顯得,歎此
中舉二人。「樂小法者」,此是小乘。「著我見」者,此
是外道。此二人不能聽受。小乘之人所以不
能聽受者,以是有所得故不信無得。又此經
明如來法身常住,小乘人謂佛無常、畢竟滅,
故不信。故《大智論》云「五百歲五百部聞大乘
法說畢竟空,如刀傷心。」叡法師《喻疑論》云「外
國三十六國皆小乘學,不信大乘。」問:小乘亦
明空,大乘亦明空,小乘人何意不信大耶?答:
《大論》云「空有二種:一者、但空;二者、不但空。小
乘唯得但空,不得不但空。」此經明不但空,故
不信空也。又小乘人但得生空,不得法空。《大
智論》云「佛滅後分為二分:一、信眾生空,不信
法空;二、俱信二空。」今此經具明二空,故小
乘人不信也。外道著我見不信,則易知也。「須
菩提在在處處」下,第三、重歎法。問:此歎法與
初何異?答:初直歎經法,今歎法所在之處,故
異也。問:上已歎經在處則處貴,猶如塔廟竟,
今何故復歎如塔耶?答:前略歎,今廣歎。前直
云如塔廟,故是略;今云種種供養,故是廣。前
略歎人,今廣歎人;前略歎處,今廣歎處也。又
前歎經所在處則處貴也;今歎非但經所在
處處貴,即持此經人行住坐臥之處皆如塔
廟,皆應恭敬供養。如《法華》云「持法華經人所
在方面,皆應為作禮」也。論意作此釋,勿不信
也。「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此經,
若為人輕賤」下,此是第四重歎人。問:今歎人
與前何異?答:上就得門歎,今就離門歎。何以
知之?前文云持經得無邊功德;今言持經離
於惡道,此即是金剛能摧諸患難。次意釋疑
故來,自上以來竝明持經之人無邊功德;今
那見持經之人有諸障礙,所謂疾病、遭官橫、
得打罵不如意事耶?為釋此疑,故明此人先
世罪業應墮八難,以持經力故現世輕受也。
「我念過去」下,第三、舉釋迦往因格量。前內外
兩施具舉現世也;今明往因,此就過去世格
量現在世。前就所化功德格量,今就能化功
德格量,如此格量方盡格量之極也。問:何意
舉能化所化功德格量皆不及持經耶?答:此終
是有所得功德,不及持經。問:何以得知皆是
舉有所得功德格量耶?答:經論皆有證,論釋
初三千施云「二能趣菩提,福不趣菩提」。所言
二者,即是自能受持、復為他說,此二能趣菩
提也。施福是有漏,有所得不能趣菩提也。經
證者,此取然燈佛前,爾前是有所得,故未得
無生,故知取有所得施也。又一意所以舉釋
迦往因格量者,三門明功德,上來已格量兩
門功德竟,未格量自受持讀誦功德;今歎格
自受持讀誦功德,故有此文也。問:格自受持
讀誦,何故功德轉重耶?答:自受持讀誦其福
尚重,具自行化他豈可稱量耶?此是顯功德
之重,故格自行。講誦者須細看經,不爾不覺
也。問:三門明功德格量三門何異耶?答云:自
行化他門,則功德即格量,從三千至恒沙身
命是也。自信門、自受持門,此二門前明功德
後格量,故文有開合之異也。問:三門明功德
何異耶?答:即是三品。但生信心為下品,受持
讀誦不為他說為中品,次受持復為他說為
上品。又前是自行,後一具自他也。
「須菩提!善
男子善女人」下,大章第二。前第一、明格量;今
明格量所不能格量,會不格量所及。若其更
格則人不信,故云不思議也。「爾時須菩提白
佛」下,二周說法中,此是第二。依論師十二分,
此是第十斷疑。今所不用,何故爾耶?論云「從
如來非有為分下,皆是斷生疑」,何得言此中
始是斷疑?復有人言:上來始答住問、降伏心
問,今次答菩提心問。今明前具答四問竟,
云何於此始答菩提心問耶?又前答後答無
異,云何前非答菩提心,今始是答耶?其人見
近不見遠也。次有人言:前明因空,今明果空。
彼謂修行等是因,前辨修行空故是因,空菩
提是果;今云實無菩提可得故是果空。此亦
不然。上已具說因果深義竟,何得上言因空
此亦是果空?今明此是第二周說。何以知耶?
以前後四問皆同、佛答亦同,故知是二周說
也。問:二周說何異?答:前廣說,今略說。前為前
會眾說,後為後會眾說。故《大智論》解無生品
云「問曰:前已說般若竟,今何得更說?答云:前
為前來眾說,後為後來眾說也。如清涼池前
來者飲竟而去,後來者更飲也。」問:《大經》云「為
後來眾生以偈頌說」,今何故不作偈耶?答:說
法多體,不可一勢。自有前會長行後來者偈,
自有二俱偈、二俱長行,如《大智論》說,即是證
也。問:今何故不作偈耶?答:諸般若多不作偈,
以偈安字有限,於深義不能曲盡也。次明還
是一會而有二周說。初周為利根人說,鈍根
未悟,更為後周說也。問:前說後說無異,云何
前說為利根人,後說為鈍根人耶?答:大意乃
同,其中轉易形勢,故鈍根聞之仍得了悟。如
一種義作此語說之不解,更作異門釋之則
悟。猶如一米作一種食不能食,更作異食則
能食也。雖是近事,斯乃聖人制作之大體也。
「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
立異字。」即其證也。次意:前周盡緣,後周盡觀。
前周盡緣者,正教菩薩無所得發心,破有所
得發心,乃至無所得修行,破有所得修行,故
是盡緣也。今此章明無有發菩提心人,亦無
有修行人,故是盡觀也。論云「於內心修行,存
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斯經論
之作,豈空稱哉?盡緣故無緣,盡觀故無觀,
無緣無觀,不知何以目之,歎美強名正觀;正
觀即是般若,即是金剛也。又前周正明觀行,
後周除觀主。故《大智論》釋習應品云「問曰:前
已明生法二空,今何故復辨生空?答:前為破
生法二病,明生法二空,今為破觀空人也。」若
無論經有十五章,有論經凡有十六章,有長
信受一章經也。問:前周說既開三門:一、般若
體門;二、信受門;三、功德門。今後周為後會,亦
得如此以不?答:依論經亦得如此。初即般若
體門,信受即第二門,三千世界須彌山七寶
聚去是功德門也。今觀形勢小異於上,故不
開三門,但依十五章鉤鎖相生,故釋疑解難
以為次第也。初章為二:前問、次答。若約後會
為論,則問意同前。昔來未依般若,不成發心
修行,故今請問發心修行之義也。若約空觀
為論,則前問成發心修行,後問請佛泯發心
泯修行故也。問:前為成發心修行,後泯發心
修行,將不相違耶?答:終為成一意耳。由泯發
心,乃成發心耳;若見有發心,不成發心耳。故
前來成發心即是泯發心,今泯發心即是發
心也。佛答中為二:初、牒問,明發心即是緣盡
義。從何以故實無發心者,明盡觀也。問:佛答
與上何異?答:上但盡緣,今緣觀俱盡,即是異
也。又上是廣答,具答四問;今是略答,但答發
心。發心既爾,三問例然,為顯後周是略說故
也。又意初發心尚緣觀俱息,況復修行等猶
存有所得耶?「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下,
第二章來者,論生起云「若無發心菩薩,今那
得有受記菩薩耶?既有受記之人,必有發心
之者,以受記是果、發心是因,何容有果而無
因耶?」此終是歷破有所得我人見耳。前已破
發心人見,今破受記人見也。就文有八菩提,
開為二:初五菩提,引昔時了悟無受記菩薩
以釋疑;次有三菩提,引現在佛果得菩提以
釋疑。初中為三:一、佛問;二、須菩提答;三、佛述
成。初、二如文。第三、佛述釋中有三菩提句,開
為四意:一、直述理實無相,故無所得也;二、從
「若有法」下,此是反釋,若有所得則不得記也。
三、「以實無有法」下,順釋,以無所得故乃得記
耳。「何以故」下,第四、釋無所得故得記之義也。
言何以故無所得乃得記耶?釋云:如來者即
諸法如義,以體如故名如來,亦體如故名得
記,如中豈有法可得耶?若有得則不體如,不
體如不名如來,亦不得受記也。「若有人言」下,
第二、引現在得果時以釋疑也。疑云:無得受
記之菩薩,今寧有得菩提之佛耶?以實有佛
果得菩提,則實有菩薩得受記及發心也。此
終是歷法破有所得我人見耳。故經云「菩提
心見、受記見、佛見、菩提見、斷見、常見等,猶是
一例義耳。」「實無佛得菩提」者,初發菩提心及
受記時,尚了悟無所得,況至佛時猶有我人
得菩提耶?如來所得三菩提無實無虛者,上
破有見,今破無見也。明佛得三菩提,無所得
為得,何故不得耶?肇師云「玄道在乎絕域,不
得以得之」,即其義也。「無實無虛」者,前各彈有
無見,此雙結非有非無也。無有有得之得故
言無實,非無無得之得故言非虛,論意爾也。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者,此成上非
實非無義,虛非有耳。以體一切諸法如故名為
如來,故一切法如即是如來,故云一切皆是
佛法也。「即非一切法」者,一切顛倒之法,此非
如來所證,故云則非一切法也。以一切如是
如來故非無,一切顛倒非如來故非有,故成
上非有無也。此猶是《大經》有所無無所有義
耳。以無所有名大涅槃,故是如來也。有所無
是顛倒生死,故非如來也。「是名一切法」者,還
結一切諸法如也。問:上兩句已足,何用下更
結耶?答:初句直明一切法是如來;次下兩句
簡其有無,初句明無一切顛倒,次句明有一
切法如也。問:上明然燈佛,與今何異?答:上為
成不可取不可說義來也,今為成菩薩無義
故來也。又上是略明義,此下八菩提是廣明
義也。依論釋佛答中,論偈云「以後時受記,然
燈行非上」,論師釋云「有四時然燈、四時受記,
謂習種、性種、道種及初地。前然燈是習種時
也,今此是性種、道種二時然燈。此中但是名
字受記,未得真無生記,故云無有法得菩提。
若此時已得真無生記者,後一然燈不更與
受記也。」今謂此釋無所出,論直云「以後時受
記,然燈行非上」,此言自難解,亦無四時受記、
四時然燈也。又設有此義,於文義相皆不順,
故於今無取也。
「譬如人身長大」下,第三章經
論無生起觀。此文舉山王譬法身,成上菩提
非有非無義耳。法身無一切患故非有,具一
切功德故非無,然菩提既非有無,故法身亦
非有無也。文有二:初、佛舉大身為問,如文;次、
「須菩提答云:如來說人身長大」者,論云「佛以
真如為身,二義故名大:一者、遍一切處;二者、
具一切功德。」問:法身云何遍一切處耶?答:《華
嚴》云「無盡平等妙法界,皆悉充滿如來身。」如
來身未曾大小、遍與不遍,為眾生歎美為大
耳。「即非大身」者,無一切患累故也。論云「遠離
煩惱障及智障」,故云非身也。「是名大身」者,具
一切功德也。初句直明大身耳,次句無患累
故非有,次句明有眾德故非無也。問:與上明
山王何異?答:前為前會,後為後會。又上為成
無取說義來,今為成菩提非有無義來也。上
明報佛,今明法身佛也。上,惑者謂初得佛時
言有菩提可取,故是報佛,今直明法身體非
有無,故是法身也。
「菩薩亦如是」下,此第四章
經來者,論生起云「若上來明無發心菩薩、受
記菩薩,又無諸佛得無上菩提;若因果皆不
可得者,眾生亦不應入涅槃,亦無淨佛土事,
菩薩何故欲成就眾生令入涅槃、修淨土行
耶?此終是有所得心歷法生疑故。」歷法破未
竟,故生此章。「菩薩亦如是」者,此是成就眾生
菩薩、淨佛土菩薩也,亦如上發心受記菩薩
不可得,故云亦如是也。是亦上求菩提法身
有無不可得故,求菩薩有無亦不可得,故云
亦如是也。此中三句經:一、破成就眾生菩薩;
二、破淨佛土菩薩;三、結正菩薩之義。問:上已
二處明滅度眾生,與今何異?答:經初且明滅
度眾生,為答菩提心故來;次第二周初答泯
菩提心故來,今為破成就眾生菩薩義故來
也。問:上已明淨土,與今何異?答:上為成無取
無說之義,今為明無淨土之菩薩,故異也。「若
菩薩通達無我法」者,此第三句結正菩薩之
名。此文意有近有遠。近者從第二周初已來,
云無發菩提心菩薩、無受記菩薩,乃至今明
無成就眾生、淨佛土菩薩。人聞生疑:若爾,應
都無菩薩也。故釋云:由了悟無菩薩故始是
菩薩耳,見有菩薩則非菩薩也。遠即貫於一
經,此經始終皆明無菩薩破我人之見。若能
了悟無菩薩,方是菩薩;見有菩薩,見有則是
凡夫我見,非菩薩也。問:了悟無菩薩者,此是
知無有我;二乘亦悟無我,何故不名菩薩?答:
論云「悟二種無我,故名菩薩。聲聞但悟人無
我,故不名菩薩也。」又菩薩知我無我不二,故
名菩薩;二乘見我無我異,是二見之人,非菩
薩也。
「五眼」下,第五章經。文來有二:一者、近生,
還從上四章生。前來四章竝不見菩薩,時會
即疑:若如來云無所見者,則應無眼;若有眼,
何故不見?故舉五眼答:今言不見者,非無眼
故不見,五眼見宛然而無所見。如《淨名》阿那
律章云「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見諸法不以
二相。」《大品》復云「我五眼尚不見諸法,況凡夫
無目而言得菩提耶?」二者、遠生,經初已來皆
明無得無見,故有今文。又上破有見故云無
見,今破無見故有見,未曾見不見也。五眼義
別須釋,今且示數意。然五眼具得,約五人有
五,謂:人有肉眼、天有天眼、二乘見四諦有慧
眼、菩薩照三乘根性說三乘法有法眼、佛有
佛眼。次約二人:因人四眼、果人一眼。因人四
眼,如《仁王經》歎菩薩得四眼;五通果人一眼,
即佛有佛眼也。次明一人具足五眼,即是佛。
問:何故具足五眼?答:此是無差別差別用。舉
障內境約佛智故名肉眼,舉障外境目佛智
故名天眼,約二慧境名慧眼。《無量壽經》言「慧
眼見真境,見真境名慧眼」。《大品.往生品》中云
「慧眼無法不見」,又云「而無所見」。《大智論》言「具
總相慧、別相慧名眼」,故知慧眼具二慧也。法
眼可知,四眼不了,佛眼具了故名佛眼;亦見
佛性故名佛眼也。「須菩提!恒河中有沙」者,此
章為成五眼。依論師生起,明五眼既少而境
多,何得以少眼知多境?境既多,眼亦應多,而
今眼少何能盡知多境?為此疑故,今明眼雖
少而能遍知一切境也。論既無文,今明亦復
無妨也。但知前既辨五眼,今出所照之境也。
問:前舉恒河、今明恒河,何異耶?答:前為成格
量四句偈,故舉恒河;今為五眼所照境,故舉
恒河也。問:境既多,何獨云知心?答:有二意:
一者、廣略,前明能照之眼廣,故具明五眼;今
辨所照之境略,故止言心也。二者、心無形觸
最難知,今舉其難知尚知,易可明也。「如來
說諸心」者,明如來見一切眾生心唯在顛倒
中行也。「則為非心」,不在正觀中行也。「是名為
心」者,結顛倒心也。三世心來者,釋成顛倒心
義。何故名顛倒心耶?以三世求心不可得,而
眾生見有心,此是無而謂有,故名顛倒也。「須
菩提!滿三千世界七寶」者,文來為釋疑。上言
佛知眾生心皆顛倒,則顛倒心所作布施等
眾行皆是顛倒。若爾,應無佛因;既無佛因,應
無佛果。故釋此疑,明無所得心布施等則是
佛因,既有佛因則有佛果。問曰:何由有不顛
倒?為從顛倒得不顛倒、為從不顛倒得不顛
倒?二俱有過。若從顛倒生不顛倒,則倒為不
倒因;若從不顛倒生不顛倒,則不顛倒便無
因。答。《大品.三慧品》佛答此問,「不從有得生無
得,不從無得生無得,得無得平等故是無所
得」,即其事也。問:前已明三千世界七寶,與今
何異?答:前七寶為格四句偈,今七寶為成佛
因也。「若福德有實」,此便釋疑。疑云:上亦三
千七寶,今亦爾,何故是佛因耶?故釋云:若福
德有實,此明有得福德。「以福德無故」,此明無
得福德,故是佛因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
以具足色身」下,第六章經。上來至此三處明
色身,何異?答:初為明相好身異法身,相好身
有三相,法身無三相也。次文為成兩因優劣
義,二身兩果既優劣,二身兩因亦應優劣,成
格量經義故來。今文為破二身一異見故來,
上兩處明二身異,尋語之流即云有相好身
與法身異,如從來本迹異、三佛異義,故此章
經破一異見。論有二偈,上半云「法身畢竟體,
非彼相好身」,此即破其二身一見,明相好身
有相好、法身無相好,二身有異,何得一耶?次
偈上半云「不離於法身,此二非不佛」,此破異
見,何處離相好有別法身耶?故云此二非不
佛也。問:二身定一定異、非一非異耶?答:諸法
無有定相,而具有三句。昔日明相好身亦生
滅、五分法身亦生滅,故二身同生滅則是一
義。次此經上來兩處開二身之異,相好身有
生滅、法身無為無生滅,此是異義。今此一章
雙破一異,故佛具有三種方便。問:昔何故說
一方便,乃至今何故說不一不異?答:昔為破
常見故,明佛二身皆生滅無常,故二身是一,
小乘人便作一解,故經初開二身生不生異,
時會便云小乘二身是一、大乘二身是異,故
今具破一異。得意者,三俱會道利物;不達者,
皆是顛倒戲論也。破二身一異見既爾,破法
身有色無色亦然。論云「此亦無亦有法身絕
相,不可言有相好;離相好無別法身,不可言
法身無相好也。」所言「具足色身」者,唯佛一人
盡形相之美,故言具足;餘人乃至輪王,相不
明了,故不具足也。「如來說具足即非具足」者,
破一見,明色身非法身,何得為一?「是名具足」,
此破異見,何處離相好別有法身也?「可以諸
相見不」下,意與前同,但身總相別相為異耳。
「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下,此第七章來
者,此破法身有說法疑。疑云:若具足色身非
法身者,云何言如來有所說法耶?故佛破云:
「須菩提!汝勿言如來法身有所說。若言如來
法身有所說,則謗法身,法身非色故,法身非
說也。」何以故說此一句破法身無說疑?若言
法身不說、相好身說,此亦不然。上明不可離
相好身別有法身,便謂法身無相好,亦不可
離相好身說別有法身說,而謂法身無說。問:
何以知經文如此?答:論偈云「如佛法亦然」,故
舉佛例法也。「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者,此更破
疑人聞法身有說,便言有法可說。故今釋云:
雖復說法,無法可說,假名說法耳。論次此章
後長有信受一章經。問:上信、今信何異?答:上
明信,信因果深義;今明信,信上如來雖說無
所說也。問:何等人能信此法耶?答:論偈云「非
眾生眾生,非聖非不聖。」此人非凡夫眾生,故
言非眾生;而是聖體眾生,故言眾生也。非眾
生故非聖,是聖體眾生故非不聖也。問:若言
凡夫不信不可為凡,聖人能信不須為聖,今
說此經竟為何人耶?答:觀此論意,具足顛倒
有所得凡夫不能了,此是習無所得觀眾生
則能信。此眾生望有所得人,故非眾生;未具
足了悟,故非不眾生也。
「於意云何」下,第八章
經論生起, 從上第二章經生。上第二章經云
佛無菩提可得者,今云何有階級位行耶?如
謂從十信至十住,從十住至十行,從十行至
十迴向、十地等,既有進行階級,則佛果應有
所得也。近文生者,相好論身業,無所說辨口
業,今得菩提明意業。佛既無所說,應無所得;
今實有所得,應實有所說也。問:初周中已明
佛無所說、無得菩提,與今何異?答:前後兩會
利鈍兩緣,此二義通貫十五章也。但今文與
上有開合之別及來意不同。來意不同,上明
釋迦是化佛,破實說之疑;今明不可言法身
有說、不可言無說,破法身有說、法身無說之
義疑。上明無得菩提,破實得之疑;今明無得,
破舉因行階級證果實得疑也。又上云如來
有所說耶?有菩提可得耶?此得說合論。今則
開得說為二章經:前章經明無所說,此章明
無所得也。文三:初、佛牒疑情反問善吉,次、善
吉奉答明佛無少法得菩提。若有一豪之得
則不得道,以畢竟無得爾乃得道耳。以得果
實無一法可得,行因實無一行可行,無所得
故始得果,無所行故乃是行因也。次佛述四
義釋無上菩提,初即述以無所得故名無上
也。二、以體悟法界平等義,故名無上菩提。以
無我無人故得菩提者,第三義,彼菩提體無
二種我,名無上也。上之二義就得門釋無上
菩提;今就離門釋,謂菩提體有我人則非無
上,以體無有我人故名無上菩提也。「修一切
善法」者,上三門就果釋無上,此第四義就因
門釋無上,以有無上方便修一切眾行滿足,
故是無上;餘菩薩修因行不滿,故非無上也。
「如來說善法則非善法」者,簡上修善法義,今
明是無所得善法耳。得非是有所善法,故云
「則非善法」。「是名善法」者,還結取無所得善法
也。
「三千世界須彌七寶」下,此第九章。問:前周
已舉內外兩施明格量竟,今何故更說?答:上
已明前後說為兩會之眾,不應問也。又上來
明般若體門及信受門竟,今說經是功德門
也。又依論生起,從上修一切善法得菩提文
生。若言修善法得菩提者,受持此經章句不
得菩提。何以故?薩婆多等諸部人云名字句
是無記法故也。為破此疑,故重舉也,明名
字句雖是無記,能表實相,故受持四句功德
無邊。又汝法中言是無記,我法中明此是般
若名字句,豈是無記?故受持四句勝大千廣
施也。問:等是破無疑,何故不舉恒沙七寶及
舉恒沙身命耶?答:三千寶是最初格,故舉初
章耳。又為後會人須漸次格,不得頓格超說
恒沙。又今三千財與上為異,上但明三千財
不及持經四句,今明百分不及一等也。依論,
經有四種勝:一者云百分不及一乃至百千
分不及一,此是數勝,持經福不可數也。二者、
歌羅分不及一,此是力用勝,明經力用勝七
寶施力用;三者、優婆尼沙陀分不及一,此云
不相似數勝,此是數中微細之數,乃至持經
少許福德數,無有與此數相似,故云數勝。四
者、因果勝,此經因果勝餘因果也。「須菩提!於
意云何」下,第十章經來者,論云「從上菩提無
高下生,無高則諸佛不高,佛非能度。若無有
下,則眾生非下,不下度眾生。而佛是能度故
佛為高,眾生是所度故眾生為下,不應無高
下也。」又從上為他說四句生者,時會既聞為
他說四句功德無邊,便謂有眾生可為,故今
破之也。前文止於疑念,次「何以故」,釋止疑念
所以,明實無眾生可度,汝不應念佛度眾生
也。「若有眾生如來度者」,此是反釋,若見有眾
生可度,佛則有取我之過也。以眾生見眾生、
眾生名眾生,不能自度,何能度眾生?佛亦見
眾生,佛亦名眾生,不能自度,何能度眾生?佛
若見眾生,佛能度眾生,眾生亦見眾生,眾生
應能度佛。有如是大過故,佛不應見有眾生
也。「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又釋疑,疑云:
若無眾生可度,佛口中何故自稱我耶?如云
我本行菩薩道等,故知有我。答云:如來隨俗
說有我耳,實無有我可說。而凡夫之人以為
有我者,更疑:若無我者,何故世間皆云我來
我去、我生我死等耶?即釋云:此是凡夫人於
無我中橫計有我耳,故云凡夫以為有我也。
「凡夫者,如來說非凡夫」,論經具足云「須菩提!
凡夫生者,如來說非生,是名毛道凡夫生。」所
以有此語來者,上既云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故今釋凡夫義也。所以言凡夫生如來說非
生者,以不生聖觀故名非生,生凡夫顛倒心
故是名凡夫生也。問:論經何故云毛道凡夫
耶?答:愚癡不解一毛端聖法故也。數人別有
凡夫法、凡夫性,凡夫性是非色非心不相應
行無記法也。凡夫法通五陰、通三性也。成論
義無別凡夫性法,但無無漏聖法,故名凡夫
法耳。
「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下,此第十一
章經。上已三章來各有其義,今復來者,上第
三章中雖破如來法身有相無相一異等見,
但耳眼之徒多言三十二相是佛,即更復生
疑:以修三十二相業等故得三十二相身,有
三十二相身即有法身,故知法身應有相好。
為破此疑,故有此章來。又初周兩過明相好,
後周亦兩過明相好,二會之信亦不可失。又
近接前章總明正法平等無有高下;次章明
無眾生可度,釋無下義。今了三十二相非佛,
釋無高義。此一章經凡五句:一、佛牒疑情問;
二、須菩提同迷答;三、佛舉輪王竝破;四、須菩
提悟解;五、佛說偈呵之。問:《觀佛三昧經》云「若
觀佛色聲皆滅重罪」,今云何見色聞聲行邪
道耶?答:若得般若方便用,見色聞聲亦是佛,
非色聲亦是佛,乃至非非色聲亦是佛。若不
得般若方便,用五句皆非佛。故觀般若偈云
「若人見般若,是則得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
得解脫。若人見般若,是則為繫縛;若不見般
若,亦為繫縛也。」
「汝若作是念」下,第十二章經
來者,論生起云「若言不以色相好見法身者,
則修相好業不得菩提。若爾,應無福德之因、
福德之果。為破此疑故,明汝勿言無福因及
福果。」佛有二種莊嚴:福因得相好果,此是福
莊嚴;修智慧因得智慧果,是慧莊嚴。如來具
有福慧二莊嚴,何故無相好果耶?汝若作是
念,發菩提心,說諸法斷滅。又疑:菩薩得無生
忍、出世間智慧,爾時捨肉身、受法身,則應無
復福德因福德果。為破此疑故,明菩薩得無
生忍,得妙智慧妙福德,豈失福德因果墮斷
滅中耶?問:此中云發菩提心,何故釋云得無
生忍耶?答:初得無生忍,亦名初發心也。又此
中明從初發心不習斷滅觀,亦不起常觀,後
心皆爾,故初後不二,如云「發心、畢竟二不別」
也。前明佛果非有相非無相,今明因非斷非
常,可謂因果皆是正觀、皆離斷常。問:若爾,因
果何異?答:明晦不同,故開因果耳。「以滿恒河
沙世界七寶布施」者,問:上已恒沙格竟,何故
重說?答:前周從三千至恒沙,後周亦爾,兩會
之義不失也。又來意異,前為格量持經四句,
今為格量菩薩無我忍也。此是人法無我,故名
無我忍也。「不受福德」者,不受有所得福德故
此菩薩勝前菩薩,前菩薩受有得福德故不
及後菩薩也。次、問答料簡不受之義。問:菩薩
既作福德,云何不貪著耶?答:菩薩以無受心
作故不生貪心,多非作福德,然復不貪也。
「若
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下,第十三章來者,論
生起云「菩薩既不受福德,則不受世間人王。
天王云何往來六道利益眾生耶?故今釋云:
菩薩雖不受世間果,而化身往來六道,作人
王天王利益眾生,法身常住則無有去來。勿
見化身去來利物,便言法身亦有去來;勿見
法身無去來,謂生身亦無去來。」此中正明化
身有去來,破法身有去來疑,故云「若言如來
法身有去來者,不解法身之義也。」問:若化身
有來去、法身無來去,還是從來義耳。答:此是
不二二義,故開二身無去來。去來是化身,去
來無去來是法身,皆是為物作此名字耳。至
論正般若,未曾二不二、去來不去來也。
「須菩
提!以三千世界碎為微塵」下,第十四章經。前
已明微塵,今復明,何異?釋:有同有異。有同者,
同取為譬喻,異者來意各別。前舉有微塵譬
有所得布施,成格量優劣義故來。明有得布
施,此是塵染因,還得塵染果,故不及持經四
句。今舉微塵喻,破十方佛法身一異之疑,如
世界碎末為塵,不可言一處住,以其各散故;
亦非異處,既無聚云何散耶?十方佛法身不
可一處住、不可異處住,以不可一處住,非是
混成一法身;不可異處住,故不可各各有法
身。故論偈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不異。」此破
由來兩解,或言十方佛混成一法身,或言各
各有法身義也。問:何故舉微塵喻破法身一
異疑耶?答:如微塵散滅故不可說一異處,如
是十方佛煩惱盡故不可說法身一異處住,
故論偈云「微塵碎為末,示現煩惱盡」也。問:
何因緣故,破法身一異疑耶?答:上明化身有來
去、法身無有來去。法身無來去,故時會生疑:
十方佛法身同為無來去,為成一法身同處
住?為各各有法身異處住耶?又上來廣破二
身一異之見,令識正果;今破微塵世界聚散
之見,令識依果,故令了悟不依不正畢竟空
義,故有此文來也。此中前牒彼疑,而頓舉三
千世界微塵者,欲明十方一切佛法身同異義
也。答云甚多者,十方諸佛多也。「說微塵」者,舉
微塵為喻也。假名微塵無所有,故云「非微塵」
也。「是名微塵」者,還結正假名義也。「世界一合
相」者,若微塵、世界相對,微塵喻十方法身不
一,世界喻十方法身不異。但論意用微塵通
喻不一異,世界偏喻不一也。問:前微塵通喻
不一異,何故舉世界別喻不一耶?答:人聞十
方法身皆無來去大小,應是一也。以多有一
疑,故偏破一也。一合相者,合眾塵成世界也。
一合相不可說者,聖人了合無所合,如〈破合
品〉「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合法及合時,合
者亦皆無。」故無有合。但凡夫見有世界,故起
貪著心,言有世界耳。「若人言佛說我見」者,此
文近接前生,明凡夫貪著其事生也。凡夫貪
著由於我見,我見既無,貪著何由有耶?又遠
釋一經,上來處處歎無我無人,但凡夫顛倒
起我見人見耳。時會便疑:佛說凡夫起我見,
故知有我見可起;若無我見,佛不應說凡夫
起我見。此是一疑也。又二乘人云:先有我見
故斷我見,故得無我智,是名得道。此是二疑。
破初疑云:若人言說我見,便有我見可說者,
則不解佛所說義。佛欲明我見是無故說我
見耳,非說我見便有我見可說也。故《中論》最
後偈云「一切諸法空,世間常等見,何處於何
時?誰起是諸見?」故非但正見不可得,邪見亦
不可得,故知道門未曾邪正。此經將竟。上破
昔有所得正見不可得,今破其邪見亦無得,
顯正般若未曾邪正也。即是答二乘人,亦不
得言先有我見,斷我見故得無我智。今乃明
我本來畢竟不可得,何所斷故言無我耶?「應
如是知」者,上明我見本來不可得,今明法
見亦本來不可得,故舉我列法,故云應如是
知、見、信解,不生法相也。「所言法相者,則非法
相」者,亦如我義。佛說我既非我,說法相亦
非法相也。問:如是知、見、信解,何異耶?答:論偈
云「二智及三昧,知是世諦智」,見是第一義諦
智。信解者,是二智所依三昧,依三昧故發生
二智也。問:何故明二智?答:菩薩了人法空,具
足二智也。又始行菩薩未得無生,了悟淺名
世諦智。深行菩薩得無生忍,了悟二空,名第
一義諦智。三昧通是二人智所依也。
「若人以
滿無量」下,此第十五章經。上「如來者無所從
來」,總明二身;微塵譬喻,別料簡法身。今此一
章經,別料簡化身。疑云:化佛既有去來,供養
化佛、持化佛所說,何如真佛耶?故今明若能
於化佛所發心受持化佛四句偈者,功德勝
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施。「云何為人演說」,釋
為他說義,明上來數勸為人說法。今經之欲
竟,示說法之方,當如如而說。下「如」字則是如
法性之如,勸行者當如法性如而說,勿生心
動念也。下偈即明說法之辭,亦如十喻之說,
故居士經云「說法者無說無示,譬如幻士為
幻人說法。」什法師云「十喻以喻空,空必持此
喻。借言以會意,意盡無會處,既得出長羅,住
此無所住」也。若依論經明之,經曰「云何為人
演說」而不名說,是名為說。此釋化佛說法義。
化佛說法,不自稱是化;若自稱是化,則眾生
不生信敬,故言不名為說。是名為說者,直化
佛說法也。一切有為法偈來者,更釋疑。疑云:
諸佛常為眾生說法,何故復入涅槃?故明諸
佛如來不住涅槃、不住有為,以諸佛為利眾
生化身說法,故不住涅槃;觀有為如夢幻,故
不住世間也。論經廣有九喻,云「一切有為法,
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一者、如星,日未出
有用,日出則無用。未有正觀日出,則妄心有
用;正觀日出,則妄想不可得。第二、翳喻,如眼
有翳,故見空有毛輪,故可得翳;慧眼故無六
塵,妄見六塵也。第三、如燈,還喻能見識法,如
有油、炷、器,三法合故有燈,根、塵及貪受故有
識生。燈和合有無所有法,亦和合有無所有,
燈念念滅,識亦爾也。第四、如幻喻,如幻師作
種種物而無實;眾生業幻故,見種種國土亦
無實也。第五、露喻,露少時住,身亦爾。第六泡
喻,如天雨渧成泡,小兒謂之即為珠,心生貪
著;眾生三受亦爾,從根塵識生,亦不實也。第
七、夢喻過去法,如昨夜夢見有,了悟則無也。
八者、如電喻,纔現即滅,現在法亦爾。第九、雲
喻,空中淨,忽然雲生,即時便滅;未來法亦爾,
忽然而起,即時散滅也。委曲須講釋,今略示
耳。
第三、流通,如文意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