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相思塵論
若說隣虛,本因,
非境如根。
聚無有體,
外物非塵。
識似彼起,
若是實有,
隣虛若塵,
則識不同。
隣虛體量,
萬識不起,
於內塵相,
識似現故。
共立功能,
勝能為根。
勝能為塵,
若有人執眼等六識緣外境起,是人或分別
隣虛為境,是識因故。或分別隣虛聚為境,似
聚識起故。塵者何相?若識能了別其體相,
如其體相識起,是故說此名塵。隣虛無此事。
若隣虛實是識因,譬如五根,是故隣虛非塵。
若爾,隣虛聚應是境,如聚識起故。雖復如此
如其相起,識不從此生,是故聚亦非塵。何以
故?若塵能生識,似其體相可信為塵。何以故?
可說此塵為識生緣故。聚者則不如此,非實
有故。譬如二月由眼根亂識似二月起,二月
非識境界,實無有故。聚亦如此,離隣虛無有
實體故,聚非識境界。是故外塵,由此二義非
識境界,一一分不具故。有諸師說:是隣虛
聚集成萬物,有多種相具足,立此為境界。
何以故?有別相能生證智,非但隣虛及隣虛
聚,是故於隣虛及隣虛聚中有相為六識作
境。隣虛相者非塵,譬如堅等。隣虛中有堅濕
熱動觸,此物實有,非眼識境界,眼識不如其
起故。隣虛中萬物亦如此。何以故?隣虛者於
萬物中若生識,是識則無差別,以萬物中隣
虛無有異故。若汝言由相差別故生識異,瓶
等諸物相貌不同,緣此相故起識有異。是義
不然。何以故?如此相貌差別,於瓶等假名物
中不無,於隣虛實物中則無,隣虛體量不
異故。於萬物中隣虛體量,所謂圓細無有差
別,是故萬物相貌非是實有,是假名有。是假
名相者,謂瓶等諸物若除隣虛,似瓶等識不
生故。實物者,若析相應法,似實物識不滅。如
未析時,於瓶中五塵識生,析竟五塵識亦不
滅,故五塵等是實有。由此隣虛及聚萬物不
能生識,是故外塵非識境界。若爾,何法名塵?
於內塵相如外顯現,是名識塵。外塵實無所
有,於內識中眾生亂心分別故,起六塵分別,
此分別如在於外如此顯現,是四緣中名識
緣緣,以是識體相故由此識生故。所以者何?
是識作內塵相、從內塵生,具二法故,是故內
塵名境界。
問曰:如塵起識,是亦可然。內塵是
識一分,共一時起,云何得作緣緣?答曰:立緣
緣者,識緣此生,無有二故。緣者,或一時共起,
能成餘法從他生,決定隨逐生不生故。
問:若
次第生,所緣、能緣相云何?答曰:若因在前、
果在後,果隨因、因不隨果,若因有果必有、若
因無果必無,果隨因或有或無,是名因果相。
復次為安置功能次第故,立所緣、能緣。是似
塵識次第起為生,似果起功能生識相續。
問
曰:若內塵是識,緣緣是緣生,經當云何釋?經
言「依根緣色眼識得生」,廣說如經。答曰:功能
體相能共造果,說名為根。
問:根者體用云
何?答:勝能為體。此體因何法可比度知?有
由生自果故,是其勝能可得了別。非有四大
色,此功能於識中無有妨礙。此功能在識中
離識,其體不可顯示。如我所立根與汝所立
根,同功能為體,此有何異?如此功能及似塵
相更互為因;如此功能及似塵相生,從無始
來悉爾,依功能說名根,緣內塵相名境。是亂
識不可言其相,得生此法更互為因亦無有
始。何以故?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塵識、或似塵
識故功能得成。識者,或異二、或不異二、或不
可說,如此內塵具二法故可為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