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識論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
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即是本
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何者分別識?即
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大小、男
女、樹藤諸物等,分別一切法。此識聚分別法
塵,名分別識。譬如依鏡色影色得起,如是緣
顯識分別識得起。是分別若起,安立熏習力
於阿梨耶識,由此熏力本識未來得生;緣此
未來顯識,未來分別識得起。以此因義,是故
生死無有前後。為顯此義,佛於《解節經》中說
偈言:
「顯識起分別,
熏習起顯識,輪轉。」
所言熏習者,一執著分別性、二觀習真實性。
以此二義故名熏習。第一熏習者,增長阿梨
耶識。阿梨耶識被增長,具足諸能,能生六道,
受生諸識,以是義故生死圓滿。第二熏習者,
名觀習真實性,此熏習能除執著分別性。是
第一熏習被損壞故,阿梨耶識亦被損。阿梨
耶識既被損,受生識亦被損。以阿梨耶識能
生三界,由被損故得三界轉。依此轉依義具
五種,如滅差別相中解說。
顯識者有九種:一
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
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
識。其次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
識。
前九識中,
第一身識者,謂轉作似身,是故識名身識。所
言似者,如所執身相貌似身而非真實,故名
似身。此識能作相似身,名為身識,即是五根。
餘塵等八種識亦如是,即是唯識義也。所言
身識者有五種,即眼根界等,是名身識,通是
五根。
第二塵識有六種,色界等乃至識塵,通名應
受識。
第三用識者,六種眼識界等,即是六識。大論
名為正受識。
第四世識者,有三種,即三世,過去、未來、現在
也。又生死相續不斷故名世。
第五器識者,大論名處識也。略即器世界,謂
外四大五塵,廣即十方三界等。
第六數識者,算計量度。
第七四種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一切
言說不出此四,若不說見即說聞;覺知亦
爾。
第八自他異識者,謂依處各異、六趣不同。依
處者身也,六趣身謂自他異識。
第九善惡趣生死識者,一切生死不離兩道,
善者人天、惡者四趣。此善惡道不離生死,即
生即滅無停住故。
又有身者,識者我見所覆。此識為我見貪
愛所覆故受六趣生。此識為生死身,若有此
識即有身識,此識若盡則生死身盡。我見生
一切肉惑、貪愛生一切皮惑,故有生死身。若
離愛我見,即無皮肉煩惱。若無皮肉煩惱,即
無三界身,故身識受生死也。
二受者識,意界
名受者識,即三種意識:一謂阿梨耶識,是細
品意識,恒受果報,不通善、惡,但是無覆無記;
二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受凡夫身果報;三
者謂常所明意識,是麁品意識,通受善、惡、無
記三性果。
五識亦爾。此三品意識,通能受用果報。但
今據興廢為言,故呼梨耶識為受者識。又梨
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由陀那執梨耶識作
我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分
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識、二身者識,合名意根。
大本染污根即陀那識,二次第緣意根體,即
緣本識作我境,自出彼緣相,彰顯識有九種。
如上顯識唯是梨耶,若是分別識則是陀那
及意識。陀那分別我,意識分別萬法。意識有
三種分別,五識但有自性分別。熏習有四種
方便:一忍、二名、三相、四世第一法。一忍有二:
一廣、二略。一切眾生皆迷真實性,今修習先
作廣觀、次作略觀,得入真實。所言廣者即觀
四諦,苦集即是凡夫俗諦,滅道即聖人真諦。
各有九種,觀苦九分,即三界各有三世成九。
又欲界一有、色界四有、無色界四有,故為
九種。集諦九分,即是九結分者,滅此九結
為九滅諦。道諦九分者,九次第三摩提即
九次第定。
次略觀,先觀苦諦為八種者,觀四
大四名,四大即色陰,四名即四陰,以為八種。
苦集有八者,即八邪乖八聖道。滅諦八種
者,滅八邪即名八種滅。道諦八者,修八聖
道以為道諦。
次復略觀苦為七,六趣及中陰。
集七者,即是七使。七使者,貪、瞋、癡、慢、疑、見欲
界欲名欲使,色無色界名為有使,合為七種
使,滅七使名七種滅。道諦七者,即七覺分。
次
略觀苦為六種,謂六種內入。集六種,謂六種
貪愛,即六塵生六種貪。滅六貪為六滅。道六
者,六種出離界:一出離殺他瞋修慈界、二出
離逼惱瞋修悲界、三出離嫉妬瞋修喜界、四
出離貪欲修捨界、五出離覺觀熏修念出入
息界、六出離無明惑修無我界。修此六種名
出離界。
次略觀苦為五,即五陰。集為五,即五蓋。滅此
五蓋為五種滅。道五者,即五根五,即五力
等。
次略觀苦四種,即四念處,謂身受心法。集
四者,即四取亦即四流。四取者,取只是貪,有
四種貪,即是取有四種:一欲取、二見取、三戒
取、四我語取。我語取者,是內取緣內五陰,貪
色無色八禪定內法,名我語取。於中取名我
語取。若貪欲界塵名外法,名為欲取。欲取者
是斷見眾生、我語取是常見眾生,此兩法緣
事起見取、戒取。取常見,緣理起。此四取,是受
資糧。明受愛有三種:一遠離貪愛,即一切三
塗眾生。二求得貪愛,即人天至三空;三安住
貪愛,即非想非非想謂為涅槃。如四種取名
集諦。滅四取名四滅諦。道諦四者謂四念處,
即是四種般若:觀身通達苦諦、觀受通達集
諦、觀心通達滅諦、觀法通達道諦。觀身為麁,
觀三界身麁為苦,觀欲界身寒熱等為苦,觀
色界身四威儀為苦,觀無色界心念念不住
苦。觀受通達集諦者,眾生一切貪愛緣受故
起,若無受貪不生,故觀受通達集諦。若觀心
通達滅諦者,一切眾生安立我見於心中,是
故眾生執我見則不信有滅,只由陀那識執
梨耶是一是常,故我體非滅。觀心非我故信
有滅以捨我見。觀人法二無我故,觀心通達
滅諦。觀法通達道諦者,法有二:一淨品、二
不淨品。觀不淨品為苦集,淨法為滅道。又
不淨品即一切諸惑,淨品者一切治道故,應
須通達道諦。
次略觀苦三種,即觀三界為
苦:觀欲界為苦苦;觀色界為壞苦,生住不
停,樂壞時即苦故壞苦;觀無色界為行苦,生
住壞三時皆苦。但眾生有二道,惡道為苦、善
道為樂,捨此二邊謂為涅槃。此心有行有動,
是故無常故苦也。集有三者即三毒,又三種:
身見、戒取、疑。身見者,眾生著身見,執有常樂
我淨,故住生死,不修出世道。戒取者,不肯修
正道。疑者,疑不決了。滅諦滅此三種煩惱,即
為三滅。道三者,謂戒、定、慧。
次略觀苦為二,謂身、心;又名、色亦是。集二者,
十二因緣中謂無明、貪愛。滅此二種為二種
滅。道諦二者即定、慧。
次略觀苦為一,謂無常
為苦。集者,謂不正思惟。滅此思惟為滅。道謂
身念處,即總觀四念處名為身念處。又義若
自思惟為道諦,不正思惟為集諦,欲令實慧
分明故。
作廣略二種觀觀苦,一切法作九分
乃至一分,餘三諦亦然。語言及分別熏習
有四種方便處。語言熏習者,從忍名乃至自
性法處。所言處者,即名為所及境界為處。分
別熏習,從相至第一一切修得法。一切修得
法處者,從下品至上品相第一一切為處。若
人依名為思擇,是名語言熏習;若人離名句
等直思擇義,是名分別熏習。
是顯識顯後兩
識。兩識者:一四種言說識、二自他差別
識,顯此兩識。餘七種識及分別識,此八種識
緣語言熏習得起。又兩識:一身識、二受者識。
及自他異識,此三識緣身見熏習得生。又善
惡生死識,緣有分熏習得起。如是諸識,是名
一切三界唯有識也。
論曰:一切三界唯有識。問曰:一切法只是
三界,何用二言?答:兩義。一者分段是三
界變易是界外,四種生死是一切也,二者
廣言一切是。何謂十方?十方非三界,故云一
切三界也。今唯有識者,上七種死唯識所顯
現,離識無別體,故言三界唯有識也。界者自
性義。自性有兩:一者不雜義,欲性異色,色
非無色也。二者性是不改不轉為義,欲為欲、
色為色、無色為無色,善惡亦爾,三性不改為
義。唯有識者,離識無有別境也。由識見有
似塵,離識塵無體也。
論曰:何者為識?所謂
三界。
釋曰:前明離識無三界,此明離三界
無識。又前明二識用。
論曰:識有二種,一
顯識、二分別識。
釋曰:初一是本識,本識
顯六塵也。次一是六識,六識分別此異彼也。
又前一明所緣,後一明能緣。就顯識有二種
迴轉:一迴轉作六塵、二迴轉作五根。次分別
識迴轉作似我。如是意執二識計我也,即陀
那與意識共作我見。陀那執本識起我體相,
意識分別計我有種種差別用故。一切法不
有不無,由六塵有六識,不可定無也;離六識
無六塵,不可定有。又一切法不可定說有亦
不可定說無也,人法二我不實故不可說有
有,人法二空真實故不可言無。又義一切法
決定有決定無,人法決定無,此人法二空是
決定有。此三悉共顯俗是有、顯真是無。二明
識用。
論曰:此分別識若起,安立熏習力於阿梨耶
識中。
釋曰:熏習力者,譬如燒香熏習衣,
香體滅而香氣猶在衣中名為熏衣。此香不
可言有,香體滅故;不可言無,香氣在故,故名
為熏。如六識起善惡,留在熏力於本識中,能
得未來報,名為種子。若小乘義,正量部名為
無失,譬如券約。故佛說偈:
「諸業不失,
與眾生報。」
摩訶僧祇柯部名為攝識,即是不相應行。
譬如誦經,初一遍未得,第二遍誦攝前第一,
如是乃至第十遍誦通利時即通攝前九。如
是初識能變異在第一,如是乃至第九變異
在第十中,第十能攝前九,即此第十變異之
用名為攝識。有前九用,故不失前九也。薩婆
多部名同隨得,同者與數處時等相應長,
隨者與三性不相妨,而得者不失義,同亦不
失、隨亦不失。譬如摩斗樓,此言榆華,取洛
柯汁謂赤色汁,點摩斗樓華鬚,華鬚與赤
色俱,後結實成熟則有赤色出,是名同時修
得。赤色至果不失,故名同。同前有赤色出,是
名同修得。赤色至果不失故名同,前來至後
不失名隨,隨最後顯故名得也。若是他毘梨
部名有分識。有者三有,即三界也。亦有七有:
一中有、二生有、三業有、四死有,通前三有為
七有也。慾色二界具四有,若無色界無中
有。中有者,正辯名為向生處。處者,有因緣名
處也。如十二因緣有支,是事有故是事有,是
事生故是事生。有者是因,因有二:一前因、
二同時因。如橘子生芽,是前時因,芽生則有
並橘。同時因,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
入、六入緣觸受等是同時。所以言是事有故
是事有者,為破外道生有義。外義云:一切眾
生從自在天我有,故生死是有,言內義同。今
破由前因生故得生。汝自在天無有,非生生
死,有是生故,不得是有。故不得是有,故是
有也。故佛立義是事有即有生,汝自在天是
有,非是生生,不同內義。乃至從世性、微塵等
生亦爾。又外道立無因有果,果自然生。故破
外道,此物有是因有,故果事是也。所以明二
義者,為明因緣具故得生。若此物有,故此物
有是緣。若此物生故此物生,是明因義。有分
者,生處即是生因生緣。此有分識體,是果
報法,決是自性無記也。
四有者,從識支至六歲是生有;從七歲已上
能分別生熟起貪至未捨命是業有;死有者
唯一念中有即中陰。就業有中,六識起三種
業,善、不善、不動等三業。有為有為有分識,所
攝持六識自謝滅,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
問
曰:何故立有分識?一期生中常緣一境,若生
人天,此識見樓觀等事報。若起六識,用麁覆
障,則不覺此識用。若生惡道,此識但緣火車
等。若報起六識用強,則不覺此識緣也。若欲
界六識緣欲境,凡夫不能覺,乃至無色亦
然。若無色諸識滅,此有分識用則顯,如梨耶
及意識也。
言種子者,此相續變異,能感未來果報,是名
種子。相續無變異亦非種子,若但變異無相
續亦非種子;相續變異不相離,故成種子。如
螺白色非一非異。若白色是螺,螺則無三塵;
若白色異螺,則見白色不得螺故。不可言定
異,以不異故,名白螺也。相續變異亦爾,故成
種子。緣此熏習力,本識未來得生者。
釋
曰:緣熏習力種子若成,本識得生;緣未來顯
識,未來分別六識得生也。是故生死無前後
者。若離煩惱,業則不得生。若生死有前分,則
別有前分眾生處起煩惱業感前分處;既無
前分眾生起業,則無有前分生死,故知生死
無始無初。四義明無。初一非本,若眾生初無
後有者,此無不作有本,有二種過失:一者若
無不能生後,若能生有則非無;二者平等過
失,若虛空花生有事者,可得從無生有。二者
不見離欲眾生生故,生死無初也。若生死初
無貪欲等,後方有貪欲等者,離欲阿羅漢等
無欲亦應生欲;以是羅漢更不生欲故,知
生死無初。三者修行梵行無用故,故生死無
初。一切聖人修八聖行,為滅令不生修梵行,
離欲人更不生滅故,故知生死無初。四者生
死有二種,一惡報、二善道。是善惡由善惡二
因,不得無因。是生死初為善道、為惡道?若善
道者,未有善因;若惡道者,未有惡因。離善惡
二道,更無第三道故,知無初也。
難曰:初者自
然不用因緣,後者須因緣。若爾者,是義不
然。有二過:一即理不平等故、二因果不相
似。若汝說生死不由因,後由因者則不平等,
初後皆是生死,何故一由因、一不由因?二不
相似者,果亦有因、因亦有因,因果皆有因故
得相似,若相似能生同類。汝若前無因故,後
亦應無因。若前無因、後有因者,則不能生。若
能生者,豆應生麥,麥亦應生豆。而不然者,故
知汝前為後果作因,前因不成因也。佛說偈,
初句顯識即是梨耶,梨耶則果報識,分別
識即是煩惱識。是從果報識起煩惱識,煩惱
識即陀那等。次句明從煩惱起識、識起熏習,
熏習即是業功能,能轉變本識成種子識也。
次句從業起果報。次句總結生死輪轉。輪轉
者,以不定故,或因轉作果、或果轉作因也。
所言熏習有二種者下,為顯二義:一顯生死
方便名為邪亦名違逆,二顯涅槃方便名正
亦名隨順。執著分別性者,一切諸法有三種
性:一分別性、二依他性、三真實性。分別性
者,名言所顯諸法。依他性者,一切諸法因果
道理所顯。真實性者,一切諸法如如性。分別
者,無相為其性。依他者,無生是其性。所言性
者,自有五義:一者自性種類義,一切瓶衣等
不離四大種類義,同是四大性,是自性義。二
者因性義,一切四念處聖法所緣道理,緣此
道理能生聖法,亦是因義。三者生義,若物無
生則性不可見,生義可見,故性訓生。五分法
身是生性義。如來正說眾生信樂生三種信:
一信有真實道理、二信得五分法身功德、三
自利利他德備修五分身。五分身生則顯至
得性故,故五分法身生以此為性義。四不壞
義,此性在凡夫不染、在聖不淨,故名不壞。五
祕密藏義,親近則行淨、乖違則遠離。此法難
得幽隱,故名祕密,即名藏義。生有四種:一觸
生,如男女交會有子。二嗅生,如牛羊等類,
雌雄有欲心,雄以鼻嗅雌等根則便有子。三
沙生,如雞雀等,雌雀起欲心,以身坌塵沙
之中,而有卵等生子。四聲生,如鶴孔雀等類,
有欲心聞雄鳴聲,亦生卵生子。一切出卵不
可食,皆有子也。分別性是無有空,分別無法
可得故。依他性是不如空,如是破所執。真實
性是自性空,無人法二我,是自性空也。復次
分別性如空花,是極無。依他性異空花,似幻
化非空有無,觀依他性不有不無故,能得道
成聖。空無是斷,觀空無不能得道成聖。一切
煩惱別執著分別性,一切諸法欲樂觀習真
實性。執著、觀習此二屬依他性。此二種法是
名熏習:一煩惱種子熏習、二道種子熏習也。
第二熏習增長本識者,以同類故。本識緣如
如起四謗,是虛妄熏習。種子、煩惱同是虛妄,
是故熏習能增長本識。譬如甜物能增長淡,
淡亦是甜性,同性故能增長。具足諸能者,明
業有四種:一被作不被長,如利智人遇惡知
識起不善業是作,復即追悔故不被長。二被
長不被作,如羞慚人隨人修行,此善被增轉
廣,不能自起若心故不作。三亦作亦長者,
如人作善業復恒數習,此善業轉廣大也。四
不作不長者,即無漏善業。若轉增長生死報
名為作者,無漏能除生死,作者故不長。前三
是業,後一分非。就前三中,取第三句亦作亦
長,故云具足諸法。能生六趣者,即能得六趣
生死果報,生阿梨耶識因。此生死圓滿身因
熏習方便故生死得成,故云此因義生死圓
滿。第二觀習真實性,觀三種無性是名觀習
真實性。觀有四用:一者除觀、二滅觀、三證
觀、四修觀。觀如如是苦諦性性,三諦亦然。觀
四諦如如具四用,觀如如滅苦滅集,觀如如
即證滅,會如如即修道也。能除執著分別性
者,分別於無中作有,真實觀者顯有無與自
性相違故云除。分別性是第一熏習被損壞
者,現在被損、未來被壞。若損集諦,苦亦被
損。阿梨耶識被損者,本有七重苦諦,三界即
為三重。三重被損竟,阿梨耶識是受果報本,
雖無惑業所引,不復入三界生,而在無流界
中四種生死內受生,如是乃至無有生死位
也。梨耶被損故受生亦被損。何以故?顯識是
分別識,因顯識被損故,知分別識亦被損。此
分別人我及六塵等識,又已滅盡,何止被損
耶!今言被損者,據淨品為語。此與本識俱
盡也,是阿梨耶能下者可滅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