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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論

Paramārtha (499–569 CE, Liang/Chen dynasty)

大正藏 T31n1610 · 冊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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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緣起分第一

問曰:佛何因緣說於佛性?

答曰:如來為除五
種過失、生五功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除五種過失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二
為離慢下品人故、三為離虛妄執故、四為離
誹謗真實法故、五為離我執故。一為令眾生離
下劣心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有佛性理,不
知自身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身起下劣想,
不能發菩提心。今欲令其發心,捨下劣意故,
說眾生悉有佛性。二為離高慢心者,若有人
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發心,既發心
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輕慢意,謂他
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三為離虛妄執者,若人有此慢心,則於如理
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虛妄者,是眾
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是客。一本無
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執,此執無
本。由無本執故,起無明等。由無明起業,由業
起果報。如此三種無實根本所執是無,故知
能執皆成虛妄故。由於此執所起無明諸業
果報並是虛妄故,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
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者,有為諸法皆
念念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罵二無所有,但

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罵所罵起而即
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怨,以於客中作
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妄。若起此執,正智
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
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無能罵所罵。通
達此理,離虛妄執。四為除誹謗真實法者,一
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由解此空故所
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言誹謗者,若不
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違謗真如,淨智
功德皆不成就。五離我執者,若不見虛妄過
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悲。由聞佛說
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則於眾生中
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為此五義因
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五功德者,一起正
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
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下劣
心;由恭敬故,翻輕慢意;由般若故,翻妄想
執;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翻
謗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執。翻我
執者,由佛性故觀一切眾生二無所有,息自
愛念;觀諸眾生二空所攝,一切功德而得成
就,是故於他而生愛念。由般若故,滅自愛念;
由大悲故,生他愛念。由般若故,捨凡夫執;由
大悲故,捨二乘執。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
悲故,不捨生死。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
故,成熟眾生。由二方便住無住處,無有退
轉速證菩提,滅五過失、生五功德,是故佛說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小乘執品第一

復次佛性有無,成、破立義應知。破有三種:一
破小乘執、二破外道執、三破菩薩執。初破小
乘執者,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
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不信心。

釋曰。所以
生疑者,由佛說故,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
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
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
者即大涅槃。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
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
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
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
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
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
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
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所以
然者,如經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
故。又阿鋡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照,眾生境
界有種種性,乃至麁妙等界不同,故稱性力。
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有性無性異故。有佛性
者則修種種妙行,無佛性者則起種種麁惡。
是故學小乘人見此二說皆有道理,未知何
者為定,故起疑心。復次生不信心者,於二說
中各偏一執,故不相信。何者?若從分別部說,
則不信有無性眾生;若薩婆多等部說,則不
信皆有佛性故。明有佛性者問執無性曰:汝
云何有無性眾生永不般涅槃?答曰:眾生既
有種種麁妙不同,故知理有有性、無性。汝若
不信有無性眾生永不涅槃,而信有眾生有
種種麁妙等界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執不平

等故。問曰:汝信有眾生種種麁妙等界,即令
信有無性眾生者,亦應信有無根眾生耶?何
以故?眾生由有根無根故有種種麁妙等界。
汝若不信有無根眾生者,云何信有麁妙等
界?若謂有麁妙等界不關有根無根者,我亦
信有麁妙等界不關有性無性之義,有何過
失?若汝言無有無根眾生者,我亦說無有無
性眾生。答曰:汝以有根無根例我有性無性,
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謂無根者,為是眾生、為
非眾生?若是眾生,有二過失:一者泰過過
失,若無六根而是眾生者,則一切無情草木
石等皆是眾生,同無根故。二者不及過失,本
說六根以為眾生,既無六根,更說何物為
眾生耶?而汝說無根眾生,是義不然,故知不
為有根無根說麁妙等界,正為有性無性說
麁妙耳。難曰:若汝謂我立無根眾生有二
過失者,汝立犯重。一闡提人無有佛性永不
得涅槃,亦有二失:一者泰過過失,眾生本以
我見無明為凡夫法。尋此無明由違人空故
起,既起無明故有業報。若不違人空則無無
明業報。既無無明業報等三輪,若爾應是聖
人作於凡夫。若謂眾生無佛性者,但聖為凡,
無凡得聖,此成泰過。二者不及過失,若汝謂
有眾生無佛性者,既無空性則無無明,若無
無明則無業報。既無業報,眾生豈有?故成
不及。而汝謂有眾生無佛性者,是義不然。何
以故?汝既不信有無根眾生,那忽信有無性
眾生?以二失同故。問曰:汝說有眾生無佛性
者,如剎底利種,為具有四性及地獄人天等

性、為不具有?若言不具有者,人應常人,永無
作諸道義。若具足有者,則違經。如經中說:如
來性力能了種種麁妙等界。此眾生性既其
平等,經不證故。又若汝謂有眾生永不般涅
槃者,義亦不然。如人先為剎底利,後作婆
羅門、或人或天,無決定相故。若汝說不具足
者,則與立譬相違。何以故?俱不具故。汝說無
佛性眾生永不得佛,如人無天性,則應永無
天報。若無天性而得天報者,亦應有無佛性
眾生而得涅槃。復次若具足性與譬相似者,
則無佛性眾生應具有佛性。若有有無二性,
為相違不?若相違者,則應一有一無,是義不
可。若無涅槃性眾生,則不應有涅槃性。汝言
具二性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如剎底利無
婆羅門性,二性相違,決定無故。後則不得為
婆羅門,乖世道故。又若俱有性義者,後時
決得;若不具性義者,後決不得。若一人具此
二義,定何所屬?又問:汝立無佛性眾生,始終
定無、為不定無?譬如大地初無金性,後時或
有,有已更無。汝立無佛性,亦如是不?若如此
者,則應得二乘性竟,後更不得;得大乘性竟,
後應更失;得定性已,後更不定。雖修得通達
解脫等功德,後還更失,則修道無用。決定立
性,並成無用故。又問:汝立無定性眾生如地,
或時轉為金寶等物。無佛性眾生住於下性,
是人性不定故能轉為涅槃者,為今生轉、為
未來轉?若汝謂今生轉者,云何得轉?為值三
寶得解脫三善根故轉、為不值而能得轉?若
言修功德分故現在轉者,何謂無佛性眾生

永住下性?是義自壞。若汝謂今世雖修善根
終不得轉,未來方轉,故名住下性者,此性於
未來中,為修善故轉、不修故轉?若修故轉,今
修何故不轉?若言未來不修善自然轉者,現
在未修,何故不轉?又若汝謂無佛性是定無
者,如火定熱性,不可轉為水冷性。佛性亦爾,
有無應定,皆不可轉。若不可轉者,汝立此定,
為由因故定、不由因故定?若由因故定,此定
不成定。何以故?本時未是定,由因方定故。若
說不由因而定者,則無窮過失。是故我說此
性亦復不定,不由因故,是義應成。如汝說定
等共無因,若爾,非理之事並應得成。二者不
平等過失,如人謂石女生兩兒,一白一黑。亦
如兔有兩角,一利一鈍。若人不由因說,此不
平等義亦應得成。如汝所說,此若不成,汝
亦不立。三者失同外道,有本定有、無本定無,
有不可滅、無不可生。此等過失,由汝邪執無
性義生故。問曰:若爾,云何佛說眾生不住於
性、永無般涅槃耶?答曰:若憎背大乘者。此法
是一闡提因,為令眾生捨此法故。若隨一闡
提因,於長時中輪轉不滅。以是義故,經作是
說。若依道理,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
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是故佛性決
定本有,離有離無故。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外道品第二

復次為外道不識佛性故,彼立義應知。有外
道說:一切諸法皆有自性,等有不空,性各異
故。若諸法悉空無自性者,則水火色心、生死
涅槃並無自性。自性既無,應可轉火為水、轉

於涅槃更作生死。何以故?等無自性故。現見
火性定熱,不可為水;水性定濕,不可為火。涅
槃生死亦復如是,不可互相轉作,如此二法
並有自性故。若互可轉,則修道無用。故知諸
法各有自性,是故不空。復次為破外道自性
義應知。難曰:汝說諸法各有自性不空,性定
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自性決定不可得故。
決定者,離此泰近泰遠八種不可見因外,若
物定有則應可見,若物定無則不可見,譬如
兔角及蛇耳等,以決定智、依道理覓決不
可得,定永無故。諸法自性亦復如是,故知諸
法無自性故空。若汝說瓶等諸物更互各異,
如瓶異衣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瓶與色等,
為即自性、為離自性?若定即離者,義皆不可。
若是一者,則不應有八,瓶與數相違故,一義
不立。若定異者,緣色則不應得瓶,如人緣牛
曾不見馬。故瓶等即離自性皆不可得。若汝
說有性有故諸法有,自性不空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有性無自性故。有性若是自性有者,
則不離空有二處。若有中有者,則二有相並
無能所用。法既以有,何勞復須自性有耶?若
無中有者,那不能令兔角龜毛等有?故知二
處不立。復次問曰:汝說自性與瓶等,為一、為
異?若一者,則不應有八性;若有八者,一數即
乖。若言異者,則不通有便無言智。何以故?汝
言由自性有,故有言說及生智慧。今既是異
故,知無言說。無言說故,智慧不生。有無即
離,皆不可得,故自性定無。又若汝說,汝言亦
空。是故一切諸法不空者,此義不然。何以故?

如是語言入諸法攝故。語言亦空,故知諸法
皆空。若汝說語言可聞故不空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語言自性不可得故,語言因緣種種
異故。異相者,有八事:一覺;二觀;三功用;四
風氣;五八處,八處者,臍、胸、喉、舌根、項、齒、鼻、
脣;六音聲;七名字;八開閉。具此八義故,
言聲得生。分別語言並入一切諸法攝,故知
同皆是空。又汝言,若汝說空平等者,云何於
八種因緣但生語言、不生餘法?是義不然。
何以故?汝不識他義本故。若有人立不從因
緣能出語言,汝對此人可施此難。我今說因
果決定、不無因緣。因果定者,如從因生果。若
果不從因生,則應本來有果。若因不生果,果
何緣有?若因果俱無性者,則自他同無。云何
自生、不生於他?為自果生,他果不生故,不得
無性。由因生故,不可說有;從他生故,不可說
無。以是義故,我說因果決定,汝難不成。如《中
論》偈言:

「一切處諸法,
從他二亦爾,

初言一切處諸法者,明處有三:一約四生處,
謂三界生處及無流界生處。此四攝一切內
外處盡,四中所有一切諸法攝法亦盡。二約
內道外道攝一切所有法,處通世出世皆盡。
三約有情無情攝一切法皆盡,處通三世攝
有皆盡,故言一切處諸法。次三句以四種因
緣覓諸法實生皆不可得:一從自、二從他、三
俱從自他、四不從自他。尋此四句皆無生義,
故知諸法悉非性有。一不從自生者,若從自

生,生則無用。自既以有,何勞復生?故文言從
自不得生。二若從他生,何不生於異果?同皆
是無故,故言從他不得生。三若俱從自他生
者,亦復不然。前約異體相續立自他義,如兩
物相望故互為自他。以張望王,張即為自、王
即為他;以王望張,王自張他,義亦如是。此二
他性為一、為異?若兩他性是一者,則無自他
義,非兩相望故。若彼他義異此他義者,彼即
不成他,以異他性故。彼他既非他,此他亦復
失本。由他望我故,我有他義;他既非他,我他
亦失,本由他故有。自他義既空,自性理失,竟
何俱從自他生耶?故言二亦然。次約同類因
果相望論自他者,本由種子為因,能生芽
果。芽必由因,故名為果;種必生果,故得名因。
因之與果為一、為異?若定一者,則無生義,本
已是有,復何用生?若定異者,則應生異果。既
俱是異因,何故但生自果、不生餘果?既自他
一異俱不可得,故知不俱從自他生,所以文
言二亦爾故。四不從自他生者,是無因義。若
汝謂諸法不從因緣而自有者,則一切諸法
互能相生,火應生水、水能生火,等無因緣故。
若不爾者,無因生義即不得成,故文言從無
因亦然。於四句中求覓生相並不可得,是
故當知決定無生。復次若汝難,即與證量相
違。若諸法無實性者,則能所皆不可得。聲不
至耳,耳不得聲,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
故知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證
量自性皆不可得故。汝言由自性得成故不
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此自性於根塵證量

中,一異有無等皆不可得故,自性不成。若汝
說云何不可得?由多因成故。若法有自性,即
不由因得成,已成物者更生無用故。若汝
言多因各生聲自性,譬如鼓聲必由手桴等
因緣,隨此手等各自分有得聲義者。是義不
然。何以故?前自他等四句中覓生不可得,由
性空以顯故。若一性不成者,多性云何成?若
汝立自性者,是因不勞立。何以故?自性自是
有,何復用因為?若汝說一果由一因得成,果
以因為體故。若爾,但應一人得聞。何以故?
由一人擊鼓,但一人應聞,餘人那並得聞?若
多人共聞,則知因果不得一體。若汝說有多
果,即從多因生,隨至而取。如人散種田中,人
田是一,而種子眾多,所生芽等亦復不少。亦
如一人打鼓,鼓聲眾多,故人聞亦多者。是義
不然。何以故?本不可取故。若本已有自性,何
得稱言現見因打鼓已後方聞聲?若汝說聲
自性本有,由八種不了故未得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雖近遠等亦不得聞,故知本無自性。
若汝說一聲轉作多聲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一多數相違故,倒義應成,汝義本壞。一多數
相違者,汝所立義聲有三種:一但與果相違、
二雙與因果相違、三但與因相違。初剎那聲
但與第二剎那聲相違,最後剎那聲但與
因相違,無更有別果。中間無數聲前後相
望,有無量因果,自俱相違。以是義故,一聲生
無量聲者,是義不可。何以故?一時俱聞故。若
前後生多聲者,則應前後而聞。不前後聞,一
時俱聞者,故知非一聲生無量聲。復次倒義

得成故者,若汝謂一能生多,我亦言多能生
一。汝若不信多能生一,我亦不信一能生多。
復次汝義本壞故者,汝義云有物德事等
三種,唯於物中可說有德有事,不於德中
更復立德。而汝今於聲德中分別有數量
德,寧不自乖本執耶?若汝說是數量但依
名句味、不依於聲,譬如劫來燒屋實是火
燒,以火與劫相應故,非是劫燒;由火依劫
故,故云劫燒。數量亦爾,實是名句味家德,此
名句味與聲相應故。數量德依聲而說故,
我義本不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名句味耳
根所得故。此名句味為是聲、非聲耶?若是聲
者,不應有德,諸德無體故。若非聲者,聞
聲之時則不應得。於名句味若一時得,云
何復言名句味等有於數量而聲無耶?故知
汝義自乖於本。此前破鞞世師。

復次破僧佉義應知。內曰:汝義云聲有自性,
與自性不異故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聲有
自性,則聲應為耳本故。若說聲是耳、耳即
是聲;可說自性即聲、聲即自性。若不許耳即
是聲者,亦不許汝聲即自性。若汝說聲是所
聞、耳不爾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聲與耳
為一、為異?若汝說聲是所聞與耳異者,已所
聞故,與自性亦異。若說聲與耳不異者,何故
不說聲能聞耳?若汝說德如耳者。是亦不
然。何以故?若聲滅時,耳應俱滅,聲耳是一
故。如耳聲一物不成,例餘成不成亦爾。故知
諸法決無自性,悉皆是空。若汝說證量云何
成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今我立證量顯了二

空,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見幻事幻物者
證量,所見不如實有。諸法亦爾,不如所見而
有所見,由體不實故不有,由證量故不無;
由體無故空義得成,以證量故假有不失。復
次一切諸法無有自性。何以故?依因緣生故。
譬如火依他而生,離樵即不可見,亦如螢火。
若火有自性,則應離樵空中自燃。若自燃有,
則應離於燃具,為更生事則無有用,火成無
事,一切諸水所不能滅。若汝說有自性故是
故可滅。若無自性,如幻化火無有實性,無對
治故水不能滅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責汝此
火為本有性、為是無性?若本有性者,末亦是
有。本末既有則應是常,不應可滅。復次自性
各各自不同,可相壞故。譬如作事,後作事成,
前事則壞,如火為水所滅。若一切法各有自
性,何能相滅?若汝說若無自性,則火與樵不
得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多有過失,能所不
異故。若一不異者,有何能所?火樵二物亦可
說言:樵為能照、火為所照。若不爾者,則汝義
本立一不成。

外曰:若汝說火離一異者,云何
說火從因緣生耶?內曰:如樵中色等五塵,是
時不成樵,即於一時並成熱性故。四大四微
等八物皆不一不異,若言冷熱等八物一異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是一者,冷應至熱,即
墮常見。若言異者,簡空而生,即是斷見,緣
冷生熱。故若異者應有八火,火若有八,一火
不生,並如前說。是故諸法悉依緣生。何以故?
相續、不度故,相續故不斷、不度故不常、以是
義故,斷常見滅;不一不異,隨世間故亦說一

異。復次若汝說能量所量二法成就,所以諸
法各有自性故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量
從自生故。不緣所量境而能量智自成者,無
有是處。既無所量,能量之名對何而立?則量
何所量耶?若汝說由觀所量故得成能量者。
是義不然。何以故?若前境未有,即量何所緣?
所量者是所緣境,能量者是能緣智。若所量
已成,能量何用?所本由能,故得所名。若能量
未有已成所量,則能量無用。若所量不關
能量自得成者,有何能所?若汝說能量所量
更互相成,是二各有自性而更互相合故,一
名能量一名所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未
相對時兩法已成而後時得名者,有四過失:
一者相對無用。何以故?一切諸法未被緣時
已成所量。智亦如是,未能緣時已成能量。既
自性已成,何用相對?二者為何事未足復須
相對?若為立名須相對者,體既已立,何故無
名?若汝謂體本自性是有,但未相對故未有
名者。是義不可。既未有名,云何有體?三者所
量前成、能量後成者。若所量已成故得所量,
能量未成復何所對而名所量?四者若能所
俱時成者,則能所義壞。如牛角並生,則無能
所。既前後俱時求覓自性皆不可得,故知諸
法悉空。復次若汝說,譬如燈為能照、瓶為所
照,燈瓶二物本性是有,但相對時名能所照,
故量義得成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燈譬未成
故。與量不相似,豈得為譬耶?若汝說云何未
成者。燈中無暗故,故不照自體。若照自體,體
是所照。如瓶等譬,瓶既須別燈來照,燈亦應

更有別燈照之,此則照照無窮過故。而不然
者,汝謂證量相似故取燈為譬者,我明不相
似故不得為譬。何以故?燈但照他,決不照自。
若體有暗,可須自他來照;體既無暗,何勞自
他照耶?不如瓶等物,體暗不自顯,故須燈照。
若燈復須照,則應更有別燈來照。而不爾者,
定知燈但為能照,非是所照。量即不爾,是能
是所。能緣前境名為能量,即自智緣;及為他
智緣,故名所量。即自緣者,如眼識為證量,直
對前色,不能分別作是青意。若作是青意解,
即是意識,是則二心俱起。眼識取色,不能自
取。意識分別青黃,即是取。眼識不能取,自見
色境故。但分別眼識所得者即是所量,分別
眼識即是能量。是故證量由他分別故得成
立。燈則不爾,但是能照,非是所照,不由他照
故得成立。以是因緣,不得舉此譬於證量。若
燈能自照,不更須別燈照者,瓶等亦應自照,
不更須別燈來照。若燈體暗故應照自體,而
不須別燈照者,瓶亦應爾,瓶體有暗則應自
照自體,亦不勞別燈來照。瓶應自照故,是
則瓶燈一種俱應自照並不由他,則瓶與
燈復有何異?若燈不應照者,云何能照自體?
若體無暗不須照者,復何勞照?若照自體者,
則有二失:一者體應有暗故須照者,此則與
瓶為一,瓶有暗故。既不能自照,燈亦有暗,云
何能照?二者能所照一,既是一體,竟誰為
能所照耶?汝燈譬既不成,證量義亦壞。又不
但用一色為瓶而合八物為瓶者,唯見一色,
云何得瓶?若見一色即是瓶者,唯色是瓶,故

知證色不證於瓶。又色亦不可證。何以故?隣
虛色不成就故。汝謂隣虛微塵常不可空故,
聚眾多成塵,色義則爾者。為當就一塵中有
六方不?若有六方,即成六分;若無六方,非謂
為色。既有六分,即可分析;若有方無分,是則
六塵共入一塵。無量諸塵並應如是,則無成
大義。又如一塵,日光照時,為照一邊、為東西
俱達?若唯照一邊,則有六分;若東西俱達,色
則非有。故知方分不實,悉併是空。有何證見?
既無有證量,比等諸量理當自失。又如自性
離色等,諸塵不可得比,瓶亦如是。若汝云先
須證見、後則比知,如先曾證見火與烟相應,
有火比烟。後時見烟,雖不見火,而由於前曾
見火故,比度前時知有火者。是義不然。何以
故?汝謂由色等塵能比知自性。先來未見,云
何由色等而得比知瓶亦如是知?先來未曾
證見,云何見色能比知瓶?是則由證量故
有比量,此義不成。證既不成,比譬聖言等
量皆失。又有過失,因果無差別故,比智不
成。若汝謂自性生五唯等,自性為因,五
唯為果。因中已有果,果時亦有因,至五唯時
自性終不失,五唯自性即並本有故,自性五
唯其體則一。若爾,因果無差,云何說五唯
能比知自性?此即自體以比自體,義何謂乎?

復次破鞞世師義應知。若汝謂瓶等與色等
異者,云何得證?若離色等諸德是物可證
者,應如石女有兒、用炎水浴、被龜毛衣、著兔
角屣、戴空華鬘、入闥婆城、共化女戲是等亦
應可證;若此不可證者,瓶等亦爾。色等既無,

瓶云何有?如瓶,一切諸量亦皆不成,如是自
性悉不可得,故知諸法一切皆空。

復次為破
僧佉執應知。若汝說因中有果故,諸量不
成,如諸法有自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因
果一體故。汝謂自性因中即有果,諸法中即
有自性,故得比知。若爾,因果為一,為異?若一
者,一體無有異故,不可相比。若汝說因果不
一者,則自違汝義。若因中定有於果,即成二
失:一者以因即果則失於因,自性一故,只得
是果,云何有因?二者若已有果,因則何用?本
由因生,果既已有,何復用因?若汝說是因有
故自性不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自性處所
無故。若汝說由密空處故,云何無處所者。是
義不然。何以故?密空處並未有故。密者,謂四
大、四塵八物。空者,謂空大、聲塵二物。如此五
大五塵二處並未有者,自性云何得立?自性
未變異時,五唯五大,並未有故。空大是空處,
四大是密處,二處昔未有時,汝立自性為在
何處?若汝說先自性未有空密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生因違本故。若變異前未有空密,
則無因用。當變異時始有空密方有因用者,
是則變異,應能生自性。若汝說是時此二未
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因不成就故,何物為
先耶?若汝謂無物先自性者。是義不然,自性
無住處故,若無處所則違汝聖言故。迦毘羅
仙為阿修利婆羅門說:昔初唯有一暗冥,此
中但有智。由處所既無法引聖言,即自相違。
自性及我並不成就,復以何譬得立自性?若
汝說第三是其譬喻者。亦復不然。何以故?有

二過失故,一者自失本義、二者因性不成。若
汝說無異即是譬者。是義不然,第三不成故。
若汝說由無異故第三得成者。是亦不然,但
有數故。若汝說數有,即乖義本。若汝所說義
本若有數、數即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數
滅時義亦壞故,變異與自性則為無異,如不
如並皆不立。自性及變異無差別故,則因與
果為一並亦不成。若汝說若因果一者,則無
言語故,汝難亦無。若因果異者,一義不然。何
以故?有三過失故,一自違汝義、二成自顛倒、
三言語無因。一自違義本者云何?如此今我
取汝義還難汝,汝為信為不信?汝若信我難,
汝義即壞。若不信我難者,汝難亦非難。何以
知然?由我難故。汝語義得成者,我義亦立。汝
所立義,是何時中?為在我難前、為後、為俱
時?若在前者,我未有難,汝對破誰?若在我
難後,我義已成,汝義那立?若俱時者,則無能
所,如江海水一時和合,云何辯異?汝我二義
便無差別,即成我義。二自顛倒者,汝取生義
難我顯義,此非難處。若我立生義,汝可以
三時為難,難我生者不離三時故。若三時不
立,是生不成可爾。顯義者,由道理故立。若有
道理,則三時無異;若無道理,則不能顯義。是
故不成,不由三時故。是故難生,須依三時。今
所難者須依道理,汝將時節難道理義故,自
成顛倒。三言語無因者,言語由義得成,若無
義者語言不立,因果一體異義不成,故無語
言。若汝說是因是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
無常過故。果既無常,因亦應爾。若因無常,則

違汝義本。汝因是常、果是無常,果色等變
異不可得故。若汝說由色所比故非不可得
者。義亦不然,所比無有故,並如前破。證量不
成故,比量亦不成,未有空密處故,因無住所
故不得成。若汝說若無可比,比量亦得成,如
比有四句:一有比無、二無比有、三有比有、
四無比無者。是義不然。石女兒兔角等並應
可比,色等可證非可證此義何用?是因無道
理故,不可得成。若汝說如隣虛空塵以果
比因,自性亦爾者。是義不然。以隣虛不成故、
因果異故、離色等塵不可得故,故譬不得成
立。若汝說取非證比非所證,如地下水不可
知見,比自性我亦如是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若汝能因石女兒比龜毛者,我則信汝因隣
虛塵得比自性。若汝說如燈自成,比量亦爾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離色等八物,燈不可見
故。如隣虛塵離色等亦不可得,所比自性亦
不可得,故知無自性。若汝說憶知有故,故證
量比量並成,若無證比復何所憶者。是義不
然。若離三種知外方有憶知,證比不成故。三
種知者,一異境知、二能別知、三一知。異境知
者,如人見瓶,後時憶衣,此非謂憶。汝義亦爾,
色即異物,已見色時便憶於瓶,故義不可。二
能別知者,譬如張即見瓶,王即後憶者,無
有是處。汝義亦爾,覺能取境,我能憶知,此兩
別類不同。是覺前見,我後憶知,無是義故。三
一知者,如人正看瓶時,不得生憶,若有憶知
則二過失:一者兩知一時不得俱起,以心是
一故,心取色時不得取聲。二者根正對境未

捨,那復得憶餘境?汝覺亦爾,唯是一知,無念
念滅,從變異初至解脫前際恒是一故,是憶
知中無有憶知。若翻此三知,憶知得成。謂
境界同類、能知同類、知念念滅不得一時,
備此三義憶知得成。汝憶知不成,故證比等
量亦不得成,以是緣故自性義壞。若汝說憶
知由自性,所以得成一異有無等造。初念取
境則備三義:一境、二人、三智,並一時俱有。至
第二念時,前三已滅、後三續起,前後同類是
為一義,前後各一亦是一義,前無後有是為
異義,前能生後是其有義,前滅後生是其無
義。備此諸義,故有憶知。由自性故,憶知得
成者。內曰:若爾,我大歡喜,翻成我義,有何損
失。我今由此義故說無自性,譬如前種能生
後穀,此前後穀不一不二、不有不無。若一者
則無前後,若異者則前穀後豆,故無一異。自
性不有不無者,因滅果生故,因滅故不有、果
生故不無。因時未有果故不可說有,果生時
必由因故不可說無。以是義故,因果憶知並
得成就,故說無自性。如穀前後不一不異,能
作種種諸事。憶知亦爾,前後不一不異,故能
憶知種種諸境。若汝聞憶知若是無常,云何
修習者。答曰:已無常故則有修習,譬如劫波
婆種子種植於地,以佉陀羅汁而溉灌之,後
時出生芽莖枝葉是其自相無有異色,唯果
熟時即成佉陀羅色,為相紅赤,異劫波婆自
相本色。如是心者作法非法,是法次第前心
熏習後心,如是方便熏習不失,故不一異。至
果熟時,苦樂等果即各顯現,是故從無自性

心諸業得生,如劫波種子後同佉陀羅色。若
作此執,有自性心,是名憶知。或有人說,壽者
亦是憶知。若作此執,即無憶知心及壽者,有
自性故則無忘失。若汝說有忘失者,有二過
失:一者憶知若有自性則無忘失,若有忘失
則無憶知。如此忘失,為有自性、為無自性?若
有自性,與憶知性為相違不?若不相違,於一
物中便應一時俱有憶忘兩心並起。若相違
者,但有自性忘失則無憶知,憶知既無,何所
忘失?若汝說是知先生後滅故說忘失,若爾
者自性則不成。若有憶知,自性、作具無用,
憶知恒有故。若汝說由作具故得成者,則無
自性,有過失故。若作者與具一體,則無憶知,
知恒有故。若知無者,心或時無,則無自性。
心或時有,則無憶知。若無憶知,心則應滅。若
汝說有別物故心得是常者。證知之時應不
憶知。即以證知當憶知處,是故不失憶知體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物常住則無數習,
同類相似乃可數習。若無自性,似義可成。
若有自性,則應恒守一物一事,故無相似。無
相似故則無數習,無數習故則無憶知。若汝
立自性憶知者,比量等並不成就,以一體故。
一切疑心應是決智、欲即離欲、偷即是施、即
婦是母。是覺若與自性不異,為當先有、為當
後有?若先有者,所覺既無,覺何所覺?若後有
者,則因中果義即自壞。若汝說本有者,所覺
何物?若言我是所覺者。是義不然,以證比二
量我不可得故。物若是有,不離二量所得。譬
如五塵,五根五塵者,智不重生故,是名證

量。比量者,智重生故。先見識生,後比知有
根,以識不離根故。如先見烟,後知有火。我者
則不爾,不如色等可證,過根境故,不如諸根
可比。無有相應事故,故我非所覺。是故覺若
在前,則不成覺。故知一切法如實無自性,唯
真實空是其體性。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大乘見品第三

復次為破大乘中學有偏執者應知。若汝說
一切有皆由俗諦、一切無皆由真諦。應作此
問:善友!何者是真實?何者是俗諦?答曰:一切
諸法無有自性,是為真實。於無自性法中說
有自性,是名俗諦,以於無中假說有故。問曰:
是執無有自性,為當依世俗言故有、為當唯
是語言?若依世俗言有此執者,此執則不
可說。何以故?執是無故。若此執唯是語言,則
無所詮,世俗語言不成就故。若不成就是世
俗者,是義不然。又若汝謂於無自性中執有
自性是名為俗,若執有者云何是無?答曰:
為顛倒品類故,故無中說有,乃至於無常樂
我等諸法說言皆有。常等諸德其體實無,
但假說有。如此執者,為四倒攝,是故雖執是
有而得是無。問曰:如此顛倒為有為無?若是
有者,一切諸法無有自性,是義不然。若是
無者,此執顛倒亦不得成。若無性中執有自
性為俗諦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二諦不可說
有、不可說無,非有非無故。真諦不可說有、不
可說無者,無人法故不可說有、顯二空故不
可說無。俗諦亦爾,分別性故不可說有、依他
性故不可說無。復次真諦不定有無人法、無

不無二、空有不有。俗諦亦爾,分別性故非
決定無、依他性故非決定有。

卷 2

顯體分第三中三因品第一

復次佛性體有三種,三性所攝義應知。三種
者,所謂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
加行因、三圓滿因。應得因者,二空所現真如,
由此空故,應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
法身,故稱應得。加行因者,謂菩提心,由此心
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羅蜜助道之法,
乃至道後法身,是名加行因。圓滿因者,即是
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圓滿及果圓滿。因圓滿
者,謂福慧行。果圓滿者,謂智斷恩德。此三因,
前一則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則以有為願
行為體。三種佛性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
住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記曰:住自性
者,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從發心以上,窮
有學聖位。至得性者,無學聖位。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三性品第二

復次三性所攝者,所謂三無性及三自性。三
無性者,一無相性、二無生性、三無真性。此三
性攝如來性盡。何以故?以此三性通為體故。
無相性者,一切諸法但名言所顯,自性無相

貌故,名無相性。無生性者,一切諸法由因緣
生故,不由自能生、自他並不成就故,名無生
性。無真性者,一切諸法離真相故、無更別有
實性可得故,名無真實性。復次三種性者,一
分別、二依他、三真實。別有十種義應知。何
等為十?一分別名、二緣成、三攝持、四體相、
五應知、六因事說、七依境、八通達、九若無
等、十依止。一分別名者,為隨名言假說故,立
分別性。若無此名言則分別性不成,故知此
性但是名言所顯實無體相,是名分別性。依
他性者,是十二因緣所顯道理,為分別性作
依止故,故立依他性。真實性者,一切諸法真
如、聖人無分別智境,為清淨二性、為解脫三,
或為引出一切諸德故,立真實性,是名分別
名。

二緣成者,
問曰:分別性緣何因故而得顯現?
答曰:由緣相名相應故得顯現。
問曰:依他性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緣執分別性故得顯現。
問曰:真實性緣何因得成?
答曰:由分別、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
故名緣成。

三攝持者,性有三種,法有五分。言
三性者,所謂分別、依他、真實。五法者,一相、
二名、三分別思惟、四聖智、五如如。前三是世
間智,聖智是出世智,如如是無為境。為明此
五法攝前三性故。
問曰:於五法中,幾法攝第一性?答曰:五法並
不可攝。何以故?為無體故。問曰:第二性幾法
能攝?答曰:有四法攝。問曰:第三性幾法能

攝?答曰:唯如如一法能攝。問曰:若依他性為
聖智所攝者,云何說依他性緣分別性得成?
答曰:依他有二種,一染濁依他、二清淨依他。
染濁依他,緣分別得成;清淨依他,緣如如得
成故。

四體相者,有二:一通、二別。通者,由此三
性通能成就一切諸餘真諦,或二三四七諦等
法,故諸真諦不出三性,是以三性為諸真諦
通體。二別體者,於三性中各有實義。何者實
義?一者分別性體恒無所有,而此義於分別
性中非不為實。何以故?名言無倒故。二者依
他性體有而不實,由亂識根境故是有,以非
真如故不實。何以故?因緣義無倒故。是以對
分別性故名為有,對後真性故非實有,是名
有不真實。三者真實性體,有無皆真,如如之
體非有非無故。
問曰:是三性實相云何?
答曰:分別性實相者,人法增益及損減,由解
此性故,此執不生。是分別相人法者,是分別
所作。若依真諦觀,此人法為有,名增益執。若
依俗諦觀,此人法是無,名損減執。若通達此
分別性,則增益、減損二執不生,是名分別實
性相。復次依他實性相者,能執所執增益及
損減,由解此性故,故此執不生,是名依他性
相。此能執所執,若見真為有,則是增益,名為
常見。若見俗定無,則是損減,名為斷見。若通
此二性,斷常二執並不得生,是名依他實性
相。唯有似塵識故則無能所,無能所故無增
益執,由有似塵識故無損減執。復次真實性
相者,有無及增益損減執,由解此性故,執

不得生。所以者何?若執空為有,名增益謗。若
執空為無,名損減謗。若通達此性,則二執不
生,是名真實性相。

五應知等者,
問曰,是三性幾應知?幾不應知?
答曰:一切應知。何以故?由知三性,能通達三
解脫門,能除三障故。知分別性,能通達空解
脫門,能除肉煩惱。知依他性,通達無願解
脫門,能除皮煩惱。知真實性,能通達無相解
脫門,能除心煩惱。又初解脫障,次禪定障,
後一切智障故。問曰:三性中,幾性不可滅?幾
性可滅耶?答曰: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
以故?分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
來是真,故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
可滅。以是義故,說應知等。

六因事說,諸佛說
法有二種:一了義經、二不了義經。不了義經
者,由此三性,是故佛說不了義經。如緣有燈
故知物在暗中,後時因燈能得了現暗中之
物。如來亦爾,由有著三性者故說不了義經。
達三性者,自然顯了,名了義經。如經中說:若
人已得無生法忍則不退墮。問曰:此言云何
成立?答曰:由有三性故則得成立。如來約分
別性故說本來無生忍,約依他性故說自性
無生忍,約真實性故說惑垢苦本性無生忍。
問曰:如來約何性說如此義,言:一切諸法無
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耶?答曰:約無相
性說如是言。問曰:如來約何法說一切諸法
譬如幻化耶?答曰:約無生性說。問曰:如來約
何法說如是言:一切諸法譬如虛空。答曰:約
真實性說。是故佛因三性說故,有了不了義

經。

七依境者,問曰:此三性為何智境?答曰:
分別性者,唯是凡惑境非聖智境。何以故?無
體相故。依他性者。為聖凡俗智境,是俗有故。
真實性者,唯為無分別聖智境,如量如理故。
如量則攝一切,如理則無顛倒,是名依境。


通達者,
問曰:修觀行人若通達分別性者,為當可說
行執相中、為不可說行執相中耶?答曰:若由
世俗智分別,可說行執相中;若由出世無分
別智通達者,可說不行於執相中。是故依他
與分別同一無相。如分別依他,真實亦如是。
問曰:修觀行人能如真實理入分別性,照了
何性耶?答曰:了真實性。
問曰:修觀行人如真實理入真實性,照了何
性?答曰:了依他性故然後得真實性,是名通
達。

九若無等者,問曰:若分別性無,有何過
失?答曰:若無分別性則名言不立,名言不立
故則依他性不得成就,乃至淨不淨品並皆
不立。問曰:若無依他性,有何過失?答曰:若
無依他性,一切煩惱不由功用應自能滅。
若爾,淨品亦不得成。問曰:若真實性無,有何
過失?答曰:若無真實性,則一切一切種清淨
境不得成故。一切者,別攝真俗盡。一切種者,
通攝真俗故。問曰:是真實性者,為可立淨、為
立不淨?答曰:不可得說定淨不淨。若定淨
者,則一切眾生不勞修行,自得解脫故。若定
不淨者,一切眾生修道即無果報。若定淨者,
則無凡夫法;若定不淨者,則無聖人法。何以
故?淨不淨品皆以如為本故。若其定淨,不即

無明;若其不淨,不即般若。此兩處如性不異,
故此真如非淨非不淨。何以故?欲顯真如異
眼等諸根、異禪定心等故。異眼等諸根者,諸
根既不被染,亦應得同如理清淨。而不然者,
以有漏業為因故從本不淨。真如不爾,在於
佛地本性清淨,無有從本是不淨義,故異諸
根。異定心等者,定體本性自淨,可得同真,而
為四惑所噉故,轉成不淨。真如之理本來清
淨則不如是,雖復在無明㲉污。問曰:此三性,幾性無體能生有體?答曰:
唯分別一性無體,能生依他性體。問曰:此幾
性有體能生有體?答曰:唯是依他一性有不
實體,還能生依他體,猶如無明生諸行等。問
曰:此三性幾性有體,能生無體?答曰:真實一
性能滅依他令其無體故,是名若無等。

十依
止者,問曰:分別性依何法得成?答曰:依三法
故成。何者三?一相、二名、三思惟。依此三故,
分別性立。問曰:依他性依何得成?答曰:依四
法成。四法者,謂相、名、分別、聖智等。依此四法
故,依他性成。問曰:真實性依何法得成?答
曰:此性無住無著、無有依處,境無分別。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如來藏品第三

復次如來藏義有三種應知。何者為三?一所
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一所攝名藏者,佛
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如
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名
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
如來。故如來性雖因名,應得果名。至得其體
不二,但由清濁有異,在因時為違二空故起

無明,而為煩惱所雜,故名染濁。雖未即顯,必
當可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復
惑累,煩惱不染,說名為清。果已顯現,故名至
得。譬如水性體非清濁,但由穢不穢故,有清
濁名。若泥滓濁亂故不澄清,雖不澄清而水
清性不失,若方便澄渟即得清淨,故知淨不
淨名由有穢無穢故得,非關水性自有淨穢
應得至是。二種佛性亦復如是,同一真如無
有異體,但違空理故起惑著,煩惱染亂故名
為濁。若不違二空與如一相,則不起無明,煩
惑不染,所以假號為清。所言藏者,一切眾生
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
境故。一切眾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
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為如來藏。復次
藏有三種:一顯正境無比,離如如境無別一
境出此境故。二顯正行無比,離此智外無別
勝智過此智故。三為現正果無比,無別一果
過此果故。故曰無比。由此果能攝藏一切眾
生故,說眾生為如來藏。二隱覆為藏者,如來
自隱不現,故名為藏。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
現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為顛倒,不妄想
故名之為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
性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義。如來
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
藏。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
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故。若至果時
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始
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自體相品第一

復次佛性一切種相有十義應知。言十相者,
一自體相、二因相、三果相、四事能相、五總攝
相、六分別相、七階位相、八遍滿相、九無變異
相、十無差別相。一自體相者,有二種:一者別
相、二者通相。別相有三種。何者為三?一者如
意功德性、二者無異性、三者潤滑性。所言如
意功德相者,謂如來藏有五種。何等為五?
一如來藏自性是其藏義。一切諸法不出如
來自性,無我為相故,故說一切諸法為如來
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藏義。以一切聖人四
念處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
得滿,是故說名為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
是其藏義。此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信樂願聞,
由此信樂心故,令諸聖人得於四德,及過恒
沙數等一切如來功德,故說此性名法身藏。
四者出世藏,真實是其藏義。世有三失:一者
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
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心果報念
念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
見故,心在世間則恒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
決不得見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
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為出世藏。五者自性
清淨藏,以祕密是其藏義。若一切法隨順此
性則名為內,是正非邪則為清淨。若諸法違
逆此理則名為外,是邪非正名為染濁。故言
自性清淨藏。故《勝鬘經》言:世尊!佛性者,是如
來藏、是正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
清淨藏。由說此五藏義故,如意功德而得顯
現。佛為顯此義故說如意寶。譬如人以宿業

故感得如意寶珠,得此珠已,隨其意所樂事
自然得成。佛性亦爾,由伏事善知識、修諸福
慧感得此性,便隨修行者意,各各自得三乘
之果故。如意功德是其別相。二無別異性者,
凡夫聖人及諸佛,無分別心性過失、功德究
竟清淨處,平等遍滿譬如虛空。又如土、銀、金
器,此三雖異,而其性等皆是空,空處不別故,
名無別異性。

釋曰:言過失者,謂凡夫。功德者,即有學聖
人。究竟清淨者,即諸佛。此三處雖殊,而其性
不異。此即以土喻凡夫,銀喻學者,金喻諸佛。
雖復三器有異,而其空性一種故。又是有、清
淨、遍滿等三義。有者顯無為義,清淨顯無染
義,遍滿顯無礙義故。佛告舍利弗:眾生界不
異法身、法身不異眾生界。由此義故,無二無
別,唯有名字。如是佛性於三位中平等遍
滿,由淨不淨品無變異故,故說如虛空性。三
潤滑性者,辯如來性。於眾生中現因果義,由
大悲於眾生軟滑為相故。大悲者,有三義:一
體、二大、三別異。一體義者,以般若為體。般
若有二:一無分別真智、二有分別俗智。今
取有分別智為大悲體,以大悲緣眾生起故。
二大義者,有五:一為資糧、二為相、三為行處、
四為平等、五為最極。一資糧者,能作大福德、
智慧二行資糧故。二為相者,能觀三苦眾生
悉濟拔故。三為行處者,通三界眾生為境界
故。四為平等者,為於一切眾生處起平等心
故。五最極者,過此修外無更勝行故。三別異
義者,有八種:一為自性差別,悲無量者以無

瞋為性,大悲者以無癡為性。二為相差別,悲
者以苦苦為相,大悲者以三苦為相。三為行
處差別,悲者以欲界為境界,大悲者通三界
為境界。四為地差別,悲者以第四禪為其地,
大悲者以無流如來果為其地。五境界差別,
悲者以凡夫及二乘為境界,大悲者唯菩薩
與佛為境界。六為德差別,悲者以離欲欲界
德,大悲者離欲三界德。七為救濟有差別,悲
者但有拔苦之心、無拔苦事,大悲者有心有
事。八為究竟不究竟差別,悲者能小暫救濟、
不能真實救,大悲者能永救濟,恒不捨離故。
潤滑者,潤以顯其能攝義,滑者顯其背失向
德義。譬如水界亦有二能:一則能攝散物,唯
滑不澁故。由潤故能攝,由滑故不澁,故以
潤者為因,以滑者為果,故曰現因果義。復
次自性清淨是其通相義者,如前實空水界
等譬,並自性清淨是其通相故。如來性在煩
惱中無所染污故、此四相為四惑障故、為非
四人所得故、為四德作本故、為離四倒故、為
滅生死對治故,故說四相通一別三。一通相
者,唯有自性清淨相。三別相者,一不可思惟、
二應得、三無量功德。是名自體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明因品第二

復次有四種因,能除四障,得如來性義應知。
四因者,一信樂大乘、二無分別般若、三破虛
空三昧、四菩薩大悲。四障者,一憎背大乘、二
身見計執、三怖畏生死、四不樂觀利益他事。
初障闡提,二障外道,三障聲聞,四障獨覺。由
此四惑,能令四人不能得見自性清淨法身。

若略說世間有三種眾生:一樂生死恒有,二
樂滅生死有,三兩俱不樂、有滅並忘。一樂生
死有者,復有二種:一憎背解脫道、無涅槃性,
決樂生死、不樂涅槃。二已墮定位。定位者,
非聖非凡、進退無取,而是佛法內人,背大乘
法。因此人故,佛說是言:我非是其師,其非
我弟子。舍利弗!此人從輕暗入重暗,復從重
暗入於盲暗。取暗為友,復取闡提為友,是故
我說此人如是二樂。滅生死有者,有二種:一
墮非方便、二墮方便中。就墮非方便,復有二:
一外道,謂九十六種。二是佛法內人,與外道
同執,約正法起邪執我見故,於正教義不能
了達。因此人故,佛說是言:若不信樂真空,則
與外道無異。復次有增上慢人,取空為見,是
真空實解脫門。約此空解脫門起於空執,謂
一切有無並皆是空。此空執者即無所有,無
所有故因果二諦道理並失,執此空過故即
墮邪無。是等執者由空而起,故成邪執。一
切邪執莫不由空故能滅除,此執既依空起
故不可治。因此人故,故佛語迦葉:若人起我
見執如須彌山大,我亦許之。何以故?以可滅
故。若此增上慢人所起空執猶如髮端四分
之一,我急呵責決定不許。二墮方便中有二:
一聲聞人,自利修行,但為自度,不為利他。二
獨覺人,於利他心無樂無事,但起捨心。無樂
者,不樂利他。無事者,了無度人之事,唯為自
覺自利故。但起捨心者,捨是平等住心,不願
利人亦無所損,獨自覺悟,故言獨覺。墮方
便聲聞亦爾。如末田地及阿斯那二比丘,佛

涅槃時其皆不往,後至迦葉集法藏時被召
方出。迦葉呵責之言:汝為從佛得聖道不?答
云實爾。又呵責言:汝大過失,今去當以佛
法付汝任持。若不如法,罪失屬汝。其人甘失
懺悔,受旨奉行。三俱不樂者,謂修行大乘最
利根人,既不同闡提樂生死有,亦不墮非方
便中同外道執,亦不墮方便中如二乘人。
是故此人具行生死涅槃平等之道,住無住
處,雖行生死而不染、雖行涅槃亦非淨,但
為大悲故不捨生死、為般若故不捨涅槃。
不離涅槃者,異聲聞執永住無為。不捨生死
者,異一闡提樂於生死。若樂著生死者,名
一闡提。佛法內人墮定位者,亦同闡提。如
是二人墮在邪定聚中。若樂滅生死有者,是
人墮非方便中,則在不定聚。若人樂滅生死
有,是人墮方便中及俱不樂。得前二者,修
平等道,是人在正定聚中。離發行大乘修習
無障道人之外,所餘闡提、外道、聲聞、獨覺等
四人,有四種障故不見佛性。何者四障?一
憎背大乘,是闡提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
薩修習信樂大乘之法。二於諸法中起我見
執,是外道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薩修習
般若波羅蜜。三於生死中定執苦想及厭
怖心,是聲聞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薩修
習破空三昧。空三昧者,從初地以上能得此
三昧,則破虛空等執,入觀之時不即有無、不
離有無,喻如八地真俗雙觀。而異八地者,
八地以上無出入觀,初地入時則同、出時則
異。四背眾生利益事、作捨眾生意,是獨覺障。

為對治此故,佛說修習菩薩大悲。菩薩大悲
利他為事。明獨覺人但自觀因緣,無度他意,
故無大悲。聲聞亦爾。為滅此四障故,以信樂
等四種為因,令諸菩薩修習此因,得至無上
法身清淨波羅蜜,是名佛性清淨因。如是之
人得名佛子,是故佛子有於四義:一因、二
緣、三依止、四成就。初言因者,有二:一佛性、
二信樂。此兩法,佛性是無為,信樂是有為。信
樂約性得佛性為了因,能顯了正因性故。信
樂約加行為生因,能生起眾行故。二緣者,謂
般若波羅蜜能生菩薩身,是無為功德家緣
故。三依止者,破空定等。樂有之人執斷,無處
有樂淨等故。菩薩修破空三昧,能除彼執。由
此定力,是故菩薩法身堅固則不羸弱。四成
就者,菩薩大悲利益他事無盡故。由真如不
盡,眾生無數故,利益事亦復無盡,是佛性為
應得家因故。一因如父身分,二緣如母,三依
止如胞胎,四成就如乳母故,諸菩薩由此四
義名為佛子。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顯果品第三

復次果相義應知。果相者,有二處:一者地前
凡聖二位,不得四德。二者十地諸位,地前有
如是信樂等四德為清淨佛性因,為對治四
倒。如來法身四相功德波羅蜜是其果應知。
四倒者,於色等五陰實是無常起於常見、實
苦起樂見、實無我起我見、實不淨起淨見,是
名四倒。倒者有三義:一見所滅、二修所滅、三
非二所滅。見真諦時能除見倒,定破思惑能
除想倒,非二所滅能除心倒。為對治此四,說

四無倒。何者為四?於色等五陰未有有、已有
應滅,故實無常,如實起無常解。苦時苦故、樂
滅時苦故、捨三時苦故,故實是苦,於中生苦
解。無常為因、無常為果,由因果得成,以依他
執故果不自在。因亦如是,未有有、已有還無。
既由前因,是故依他亦不自在。離因果外無
別餘法為我,是故無我為實,生無我解。不淨
有二種:一色、二非色。色不淨有三,謂初、中、
後。初者,始入胎和合,種子不淨。中者,出胎
已後,飲食資養多諸不淨。後者,捨身已後,
身體壞時,種種不淨故。非色者,或喜、或憂、
或惡、或無記、或不離欲諸繫縛等故非色,由
此等法故不淨。是以聖人通觀三界皆是不
淨。如是五陰,如實不淨,生不淨解。此四皆
實,是故非倒。若約佛性常等四德,此四無
倒還成顛倒;為對此倒,是故安立如來法身
四德。四德者,一常波羅蜜、二樂波羅蜜、三我
波羅蜜、四淨波羅蜜。如《勝鬘經》說:世尊!是諸
眾生生顛倒心,於內五取陰,無常見常、苦中
見樂、無我見我、不淨見淨。世尊!一切聲聞獨
覺由空解未曾見一切智智境,如來法身應
修不修故。若大乘人由信世尊故,於如來法
身便作常樂我淨等解,是人則不名倒,名得
正見。云何如此?世尊!如來法身是常樂我淨
諸波羅蜜。若人作是見者名為正見,是如來
胸子。胸子者,恒在佛心胸故。復次如來四德
波羅蜜,由因次第漸深,應知逆說翻後為
前,謂淨我樂常。由一闡提憎背大乘,為翻彼
樂住生死不淨故。修習菩薩信樂大乘法,得

淨波羅蜜是其果應知。由一切外道色等五
陰無我性類計執為我,而是色等法與汝執
我相相違故恒常無我。諸佛菩薩由真如智
至得一切法無我波羅蜜,是無我波羅蜜。與
汝所見無我相不相違故,如來說是相恒常
無我,是一切法真體性故,故說無我波羅蜜
是我。如經偈說:

「二空已清淨,
佛得淨性故,

諸外道等於五取陰中執見有我。為翻其我
執虛妄,故修習般若波羅蜜至得最勝無我,
即我波羅蜜是其果應知。由諸聲聞人怖畏
生死苦樂,住生死苦滅靜中。為翻此樂意,故
修習破虛空三昧,一切相世出世法樂波羅
蜜是其果應知。由獨覺聖人者不觀眾生利
益等事,但樂獨處靜住。為翻此意,故修習
菩薩大悲為利益眾生事,乃至窮於生死常
所持護,常波羅蜜是其果應知。如是信樂大
乘般若波羅蜜、破虛空三昧、菩薩大悲等四
因,能成就如來法身四功德波羅蜜,是故佛
說由此四德一切如來唯法界為勝。由如虛
空,取虛空為邊際極後際之後。如是四句現
何等義?由修習信樂大乘法故,諸佛至得最
極清淨波羅蜜故,佛說唯法界為勝為上。由
修習般若波羅蜜故,至得眾生世界器世界
極無我波羅蜜。五陰名眾生世間即人空,國
土四大名器世界即是法空,是二空所顯故,
故說由如虛空。為修習破空三昧等故,一切處
諸法自在如意應得,故取虛空為邊際。由修

習菩薩大悲故,於諸眾生常起悲心,護持無
有邊際,故說極後際之後。後際之後者,假令
後際有後,菩薩大悲亦能過之,是故通辯地
前聖凡二位不得四德。復次十地由四障故,
未得極果四德,金剛後心方乃得之應知。何
以故?以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聲聞、獨覺、
大力菩薩。住無流界有四種怨障,由此四怨
障故不得如來法身四種功德波羅蜜。四怨
障者,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三有有生死、
四無有生死。一方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
生新無漏業,譬如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
便生同類果,名為因緣,如無明生不善行。若
生不同類果,但名方便,如無明生善行、不動
行故。今無明住地生新無漏業亦爾,或生同
類、或不同類,生福行名為同類,以同緣俗
故;生智慧行名不同類,以智是真慧故。是
名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
生無漏業,是業名為因緣生死。譬如無明所
生行是業,但感同類、不生不同類果,善行但
生樂果、不善但招苦報,故名因緣生死。方便
生死,譬凡夫位;因緣生死,譬須陀洹以上但
用故業不生新業。三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
地為方便、無漏業為因,三種聖人是意所生
身。譬如四取為緣,有漏業為因,三界內生身。
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為有有。如上
流阿那含人於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餘有一生
故,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者,是三聖意生最
後身為緣,是不可思惟退墮。譬如生為緣,老
死等為過失。是故無明住地為一切煩惱所

依止處,而一切煩惱通名無明者,以無明為
眾惑根本,根本既未滅盡,由為一切煩惱垢
臭穢熏習故,阿羅漢、辟支佛及自在菩薩不
能至得無所染污大淨波羅蜜。復次依此緣,
此無明住地微細妄想相遊行未息,故極不
能至得無行無想大我波羅蜜。因此無明住
地為緣,及微細妄想所起無漏業為因,得起
三種意生身故,不能至得極離因果苦大樂
波羅蜜。若未證得業難生難滅盡無餘如來
甘露界,及未證得不可思惟退墮界,未滅謝
故,不能至得極無別異老死等大常波羅蜜。
復次應知,無明住地如煩惱難,無漏業如業
難,三種意生身如果報難,不可思惟退墮如
過失難。若在三種意生身中,則無常樂我淨
波羅蜜。故如來法身是常等四波羅蜜,以如
來法身一切煩惱習氣皆滅盡故,是名極淨;
一切我無我虛妄執滅息故,故名大我;意所
生身因果究竟盡故,故名大樂;生死涅槃
平等通達故,故名大常。復次四德各有二緣
義應知。初有二因緣故,說如來法身有大淨
波羅蜜:一者本性清淨名為通相、二者無垢
清淨故名別相。本性清淨通聖凡有,故名為
通。無垢清淨但佛果有,所以名別。復有二種
因緣,說如來法身有大我波羅蜜:一由遠離
外道邊見執故無有我執、二由遠離二乘所
執無我邊故則無無我妄執,兩執滅息,故說
大我波羅蜜。復有二種因緣,說如來法身有
大樂波羅蜜:一由一切苦集相滅盡無餘故、
拔除習氣相續盡故;二由一切苦滅相證得

故,三種意生身滅不更生故,苦滅無餘,是名
大樂波羅蜜。復有二種因緣,說如來法身有
大常波羅蜜:一無常生死不損減者遠離斷
邊、二常住涅槃無增益者遠離常邊,由離此
斷常二執故,名大常波羅蜜。故《勝鬘經》說:若
見諸行無常,是名斷見,不名正見。若見涅
槃常住,是名常見,非是正見。是故如來法身
離於二見,名為大常波羅蜜。由此如實法界
道理門故,即是涅槃、即是生死,不可分別。即
是得入不二法門,亦不一不二,住無住處故。
由滅諸惑不住生死,由本願故不住涅槃。由
般若故諸惑得滅,由大悲故本願得成。故《不
可思量經》偈中說:

「諸惑成覺分,
修習大方便,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事能品第四

復次事能相義應知。此清淨性,事能有二:一
於生死苦中能生厭離、二於涅槃欲求樂願。
若無清淨之性,如是二事則不得成。故經中
說:世尊!若無如來藏,於生死苦無厭離意,
亦無欲求樂願之心。故不定聚眾生起此二
事為用:一於生死苦,觀於過失為依止處,生
不定聚眾生厭離心故。二於涅槃樂,觀於功
德為依止處,生不定聚眾生欲、求、樂、願。欲
求願樂是四種心,云何為異?初欲者名信。信
有四種:一信有、二信不可思議、三信應可得、
四信有無量功德,具是四義故名為欲。二求
者,為至得此法,心恒勤求無有退悔,名之為
求。三樂者,思擇如不如方便,如方便者謂涅

槃、不如方便謂生死。思擇涅槃不求速證、
思擇生死不求捨離,故名為樂。四願者,從今
發願,窮未來際恒以願攝一切眾生未曾捨
離,隨所行道並入菩提願海所攝。以自利故
不捨涅槃,為利他故不捨生死,故有二觀:一
於生死觀苦過失、二於涅槃觀樂功德。故淨
分人由清淨性此觀得成。言淨分者,一福德
分、二解脫分、三通達分。福德分者,宿世善根
能感此身,具足諸根為受法器。解脫分者,已
下功德種子,能感未來世中解脫果報。通達
分者,由聖道故能通達真如。是名淨分。是人
由淨分為緣、淨性為因,故成此觀,非無因緣。
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因緣,如闡提人無
涅槃性應得此觀。而一闡提既無此觀,故知
定須因緣觀方可現。是清淨性,不為客塵之
所染污,隨三乘中未起一乘信樂。又復未能
親事善知識等,乃至四種聖輪亦未相應。言
四輪者,一住如法國土、二依善知識、三調伏
自身、四宿植善根。輪有三義:一者未得令得、
得令不失;二者能度,從此至彼,從他相續至
自相續、從自相續復至於他。三者能載,為能
從生死得至涅槃。一住善處者,即是能修正
行善人所住之處。若於中住恒見此人,故得
覺意。覺者覺悟,意者善心,因此受持善法等
事。故佛說偈言:

「無知無善識,
蜘蛛落乳中,

是名應住如法國土。二近善友善友者,有七
分。如偈言:

能施重可信,
說深為善友,

七分者,一能施,由能施故令他憐愛,愛故尊
重,重故可信,可信故能說,由能說故能忍
受外難,能忍受故能說深理利於善友。由說
深法故,能安善友置於善處。若有能備此七
德者,可堪依止為善知識。若總論此七,不出
三義:一樂憐愍、二聰明、三堪忍。三義若少一
種則非善友。若但憐愍不能聰明,譬如父母
雖念子病不能救治。若但聰明無慈愍者,如
怨家師不治他疾。若不能堪忍,則自行不足,
憐愍、聰明亦不成就故。離雖七種,合不出三。
能施、尊重、可信,此三屬憐愍攝。能說及說深
理,此二屬聰明攝。能忍屬堪忍攝。安善處並
通三種。其聰明者表離愚癡,能堪忍者表異
凡夫,三憐愍者表異二乘。唯佛世尊備此三
德,故堪為眾生真善知識。三調伏自身心者,
如正教行,聞時無散亂心、思時無輕慢心、修
時無顛倒心。若不自調伏身心者,善處善友
則無所用。四宿植善根者,以為解脫分故修
善根。善根者,謂信、戒、聞、捨、智。信者不離三寶
正念。戒者為不離善道。聞者自聞令他聞,不
令他倒聞、不障他聞。因四聞故,今世得聞及
思修等,可為法器,三慧具足。捨者有二:一由
昔捨物施他,今則損於貪愛。二由昔捨法施
人,今則輕滅無明。由此捨故,貪愛無明並稍
輕薄,以是因緣得解脫果。智者是人先世已
曾思擇三寶四諦故,於此生得世正見,乃至
盡智及無生智。如是之人雖具三輪,若無宿

善,今生五根則不具足,便是生於八難等處。
故知若無宿世善根,則前三輪無所復用。總
此四義,譬之為輪四。若少一輪則不成,解脫
之名無由得立。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脫
道者,如輪能運能轉,至解脫時無復此能。如
聖王輪備有四物,所謂轂、輞、輻、軸。若無此四,
輪則不成。以是義故,若未與四輪相應者,是
時厭離生死觀及涅槃功德觀並不得成。故
經中說:一闡提人墮邪定聚,有二種身,一本
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
者即真如理,隨意身者即從如理起。佛光
明為憐愍闡提二身者,一為令法身得生、二
為令加行得長修菩提行,故觀得成。復有經
說:闡提眾生決無般涅槃性。若爾,二經便自
相違。會此二說,一了一不了,故不相違。言有
性者是名了說,言無性者是不了說,故佛說:
若不信樂大乘名一闡提。欲令捨離一闡提
心故,說作闡提時決無解脫。若有眾生有自
性清淨永不得解脫者,無有是處。故佛觀
一切眾生有自性故,後時決得清淨法身。故
經偈言:

「聰明人次第,
除滅自身垢,鍊金。」

聰明人次第者,明此人有解、不倒修,能如次
學。數數者,時無暫捨,恒自研求。細細者,從
微至著,如聞思修慧細細而習。除滅自垢者,
稍除無明重輕諸惑,令清淨本性永得顯現。
故說猶如金師能鍊於金,除諸滓璞金,得
淨光明。

卷 3

辯相分第四中總攝品第五

復次總攝義應知。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
由果。由因攝者,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三
種法與三譬相似,故取海為喻。三法者,一法
身清淨因、二佛智德生因、三佛恩德因。法身
清淨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佛智德生因
者,修習般若及禪定應知。恩德因者,修習菩
薩大悲應知。修習信樂大乘者,與器相似,
此中有無量定慧大寶所遍滿故,故說與器
相似。修習般若禪定與寶相似者,般若無分
別故;禪定不可思惟,功德所依止故。般若如
淨寶,禪定如如意寶。修習菩薩大悲如清淨
水,於一切世間眾生潤滑一味故,譬如大海
唯一醎味。菩薩大悲潤諸眾生亦復如是,故
此三法於因地中為所依能依,故說總攝名
如來法海。是名因攝。次由果攝者,明如來法
身有三種法,與三譬相似故,能總攝三譬。相
似者,如日有三:一體、二光、三明。此與三身
相似故。三法者:一神通、二流滅、三顯淨。一
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無明之暗,
以為事用故,與日明相似。二流滅者,謂盡、無
生智能燒除業煩惱令無餘,以為事用故,與

日光相似。所言滅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
與滅名盡者,即惑無時名為解脫,故與盡稱。
三顯淨者,謂盡、無生境名轉依,極清淨故、無
垢故、澄靜故,與日輪相似。清淨者,解脫障滅
故。無垢者,一切智障滅故。澄靜者,客塵所不
能染,以本性清淨故。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
薩三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
為生依、二滅依、三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
相。一生依者,佛無分別道相續依止,若不緣
此法,無分別道即不得生,以依緣此故,名
此法為道生依。二滅依者,一切諸惑及習氣
究竟滅不生,無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轉依法
究竟滅惑者,則聲聞獨覺與佛滅惑不異。由
不同故,故知此法為究竟滅惑依止。三善熟
思量果者,善正通達長時恭敬無間無餘等
修習所知真如,是轉依果。若在道中,轉依為
因;若在道後,即名為果。若轉依非是善熟思
量果者,則諸佛自性應更熟思量、更滅、更淨。
而不然者,故知轉依為善熟思量之果。四法
界清淨相者,一切妄想於中滅盡故。此法界
過思量、過言說所顯現故,故以法界清淨為
相。此即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不可詮詺,方是
得無所得真如理故。復次如來轉依有八種
法攝持應知。八法者,一不可思量、二無二、三
無分別、四清淨、五照了因、六對治、七離欲、
八離欲因。此八合有二意:一離欲,是滅諦;二
離欲因,即是道諦。前不可思量等三句屬滅
諦攝,次清淨等三句屬道諦攝。初離欲有三
句:一者云何不可思量於有無等四句,覺觀

思量不能通達故、一切眾生言語名句味等
不能詮辯故、唯聖人無分別智所證知故,故
名不可思量。二無二者,如經中說:舍利弗!諸
佛法身無二法、無分別法。所言二者,煩惱及
業是名為二。如來法身無此二法,故名無二。
三無分別,分別者,煩惱業家習不正思惟,由
不正思惟故起二。由通達自性故滅二,是二
及分別不應不行。不應者,上心煩惱不相應
共行;不行者,隨眠煩惱不共隨行。既不應不
行此二處故,故說如來法身苦滅究竟永無
生起。云何如此?非為除滅一法故名為滅,以
本來不生故名為滅。如《無上依經》中說:阿難!
於無生無滅法中,心意及識決定不生故。

釋曰: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
梨耶識,於此三中不得生故。此中若無三識
則無分別,分別既無亦無不正思惟等。既無
三識則不得起無明,是以如來法身離不正
思惟故則不起無明。若不起無明,十二有分
不為生緣,故名不生。又《勝鬘經》說:是苦滅者,
非滅壞法名為苦滅。壞者,破三界見諦,得有
餘涅槃。滅者,除四種生死思惟煩惱,得無餘
涅槃,故言滅壞。由苦滅名無始時節非作非
生、無滅離盡、常住恒寂、湛然自性清淨、解脫
一切煩惱㲉捨離智、不可思惟,與如來法相應。如來法身
諸佛所說,是如來法身,說名離欲。二離欲因
者,為得此法身,見諦道、修道所攝。由境界故,
說無分別智有三義與日相似:無流清淨故,
與日輪相似;能照了一切境界故,與日明相

似;能對治一切真見暗障故,與日光相似。

釋曰:真見暗障者,謂具足想、煩惱難、業難、
果報難。具足想者,以隨眠煩惱為因、五塵欲
為緣、不正思惟為俱起因,具此三故,名為具
足想。是暗障如實不見不知離欲法身一界
故,即得生起如此應見應知如來法身離欲。
云何見知?謂如實思量不見想及不見境。境
者名分別性、想名依他,不見分別、依他二性
故,名為真實見知一界。又想者人,境者法,不
見此人法想境,故名二空。如是一切諸法,如
來悉見悉知,由平等平等已通達如真實故。
境智等無增減,是名平等觀。此觀能除真實
見暗障,是如來法身至得家因,見修二道所
攝故。以是義故,此離欲因不離二修而得成
就。二修者,一如理修、二如量修。故世間所知
唯有二種:一人、二法。若能通達此二空者,則
為永得應如實際,是故名為如理。如量際者,
窮源達性究法界源,故名為際。如理修者,不
壞人法。何以故?如此人法,本來妙極寂靜為
性故,無增無減、離有離無。寂靜相者,自性清
淨、諸惑本來無生,見此二空,名寂靜相。自性
清淨心名為道諦。惑本無生、淨心不執名為滅
諦。是心有自性清淨及有煩惱惑障,如此兩
法無流界中善心惡心獨自行故、於一念中。
兩心不相應故,此兩法難可通達。如《勝鬘經》
說:世尊!善心念念滅不住,諸惑不能染;惡心
念念滅,諸惑亦不染。世尊!煩惱不觸心、心不
觸煩惱。云何無觸法而能得染心?如此而知,
名如理智。如量智者,究竟窮知一切境,名如

量智。若見一切眾生乖如境智則成生死,若
扶從境智則得涅槃。一切如來法以是義故
名為如量。至初地菩薩得此二智,以通達遍
滿法界理故,生死、涅槃二法俱知。又此兩智
是自證智見,由自得解不從他得,但自得證
知、不令他知故,名自證知見。又此二智有二
種相: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眾生
界自性清淨,名為無著,是如理智相。無礙者,
能通達觀無量無邊界故,是名無礙,是如量
智相。又此二智有二義,如理智為因、如量智
為果。言如理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如
量為果者,由此理故,知於如來真俗等法具
足成就。又如理智者是清淨因,如量智者是
圓滿因。清淨因者,由如理智三惑滅盡。圓滿
因者,由如量智三德圓滿故。前不可思量、無
二、無分別等三,名為離欲;以清淨、照了、對治等
三,名離欲因。是名如來轉依攝持八種功德。

復次轉依法身有七種名應知。一沈沒,沈沒
取陰故;二寂靜,諸行無生故;三棄捨,棄捨諸
餘伴故;四過度,出二苦故;五拔除,拔除本識
故;六濟度,濟度五怖畏故;七斷,斷於六道果
報故。

釋曰:言沈沒取陰者,取名貪愛,有四
種:一欲取、二見取、三戒取、四我語取。取有二
義:一受取、二受資糧。受取者,如因受生愛。
受資糧者,為貪此受故,取四種資糧。四資糧
者,即四取也。一欲取者,貪欲界六塵。二見取
者,於欲界中唯除戒取與常見二種,所餘四
見名之為見,貪愛此見,名為見取。三戒取者,
於三界中取世間邪正二道為離苦得樂,是

名為戒,貪著此戒故名為取。四我語取,我語
者緣內身故,一切內法為我語,貪著內法名
我語取。色無色界定緣內法成,故名我語,貪
著此定名之為取。此四取,前二屬斷見,但執
現在謂無未來;後二屬常見,執有未來故。又
前二是在家人起,後二是出家人執。又前二
在家出家鬪諍因,後二為在家出家修行因。
又前二欲取為所成、見取為能成,後二我語
為能成、戒取為所成。復次陰者,有眾多義,如
別釋。今略明有二義:一能生取,凡夫五陰能
為取因緣故;二從取生,即此五陰是取家果
故,故言取陰。而言沈沒者,於法身中因果俱
無,故稱沈沒。取為對治故沈,陰為報盡稱
沒,故說法身約取陰永無,是名沈沒。二寂
靜諸行者,一切有為法名行,與四相相應故。
四相者,一生、二異、三住、四滅。一切有為法,約
前際與生相相應、約後際與滅相相應、約中
與異住相相應,行役不息,故名為行。如來法
身則不如是,約前無生、約後無滅、中無病老,
湛然常住,無生故說寂、無滅故說靜。約前不
更生,離意生身故;約後不更死,已過不可思
惟退墮故。約前後際不被損污,過無明住地
煩惱病故。三棄捨諸餘,諸餘者,二乘人有三
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業餘,即無漏
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一煩惱餘應滅,二道
餘應修,三虛妄餘應除。如來已離虛妄說名
無餘,二乘未離故名為餘。如來轉依法身,已
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
切道已修故、棄生死捨道諦故。此二無四德

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是名棄捨諸餘。
四過度二苦者,苦,違逆為義。逆有二:一違
聖人意,是聖人怨,能惱聖故;二聖意違逆,以
聖能除之故。二苦者,一凡夫苦樂二受、二聖
人行苦即捨受。又二者,一身苦、二心苦。又二
者,一名苦、二色苦。又二者,一二乘界內苦、
二菩薩界外苦。故法身地中無二乘麁苦,故
名為過;無菩薩四種生死細苦,故名為度,是
名過度二苦。五拔除阿梨耶,阿梨耶者,依隱
為義,是生死本,能生四種末故。四末者,煩
惱有二、業一、果報一。初煩惱本二者,一者一
切諸見以無明為本,無相解脫門為治道。
二者離諸見外,一切煩惱以貪愛為本,無願
解脫為對治道。次業本一者,以凡夫性為
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見故。次果報本一者,一
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為本故,以未離此
識果報不斷,於法身中由兩道故二世滅
盡故說拔除。言兩道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
現在虛妄、能清淨法身,即名盡智。二無分別
後智,能令未來虛妄永不得起、圓滿法身,即
無生智。拔者清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
來惑故名拔除。六濟五怖畏,五怖畏者,一
自責畏、二畏他責、三畏治罰、四畏惡道、五畏
眾集。一自責畏者,如人作諸罪惡,晝夜怖
畏。二他責畏者,既自作惡,恒恐他及冥中
天神見之,而懷怖畏。三治罰畏者,身所作惡,
恒懼王治。四惡道畏者,既有罪自隨,畏生
惡道。五眾集畏者,三業不淨兼知解不深,
恒怖畏德眾。若人已證見法身,則離此五畏,

故說法身為濟五怖畏。七斷六道果報者,道
義眾多,略說二種:一行處故名為道,五陰為
所行處、三世為能行,又以生老病死四苦所
遊處,故名為道。二者六種同異故名為道,如
人同人異於五道,餘亦如是。是同異類,云何
名道?有二:一眾生所輪轉處、二業所行處
故,以此二義立名為道。如來法身無復此道,
若有餘涅槃業盡、眾生輪轉果未盡。無餘涅
槃因果二種俱盡,故名斷滅六道。若有處說
如來法身,當知與此七名相應,是說名竟。
復次說法身相者,諸苦靜息是法身相,為
靜苦緣故。復次說法身味。味者有二:一不退
墮故名為味、二安樂故名為味。眾生在生死
中乃至夢中並未曾見;若修正行人求見
此法,得見之時即得不退安樂,故以安樂
為味。復次說法身事。事者,以無相為事,五陰
相於中盡無餘故。又以無戲論為事。戲論有
三:一貪愛、二我慢、三諸見,是三戲論如來滅
之已盡,故以無戲論為事。戲論者有三義:一
能違礙實理、二名虛誑世間、三障隔解脫,初
違正境,次違正行,後違正得。合此三義,名為
戲論。又戲論有九種:一通計我、二的計是我、
三計我應生、四計我不更生、五計我有色應
生、六計我無色應生、七計我有想應生、八計
我無想應生、九計我非想非非想應生。一通
計我者,於五陰中通執有我,而不能分別即
離,但漫執故。二是我者,於現世五陰中隨取
一陰為我。而言是者,是的別義,定是二處:一
定在現世有、二定在一陰上執,故名為是。三

計我應生者,一切諸見不出有無二種,由有
見故所以執常。於無見中復有二種:一邪見
者,謂一切無因無果,並撥三世故;二斷見者,
謂唯有現在,不信未來故。四計我不更生者,
此計因斷見起。五計我有色應生者,於欲色
二界中以色為我,此執則因常見故起。六計
我無色應生者,於無色界中計受心法為我。
觀色壞滅,此三法不滅,因常見故起。七計
我有想應生者,於三界中除無想及非想天,
所餘諸處並計有想為我,因常見起。八計我
無想應生者,計無想天及草木等為我,以同
無想心故,由因常見起。九計我非想非非想
應生者,此計有頂處為我,以觀想為繫縛,計
涅槃為坑塹,若不除想無由解脫,有繫縛故。
若併除想,復恐失我,墮涅槃塹。何以故?想與
於我不得相離故。不得棄及與不棄,為繫縛
故欲除於想,故名非想;恐失我故不敢併除,
故名非非想。由此散亂心,不得涅槃,故說此
等名為戲論。若能觀證法身,一切戲論並不
復生。外曰:於法身中何用立此相等諸義?
如汝所立,法身應決定是無,不可執故。若物
非六識所得,決定是無,如兔角。兔角者,非六
識所得,定是無故。法身亦爾,是故法身決
定是無,何用諸義?答曰:汝言非六識所見故
法身無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由方便能證
涅槃故。想稱正行是名方便,由此方便是故
法身可知可見,譬如由他心通故則能得見
出世聖心。

釋曰:他心通者,有三種因緣所得,
兩是方便,一是正道方便,二者一因天耳、二

由天眼。因天耳故聞覺觀聲,由此聲故得知
他心。依天眼能見他肉心孔中有水水相,若
黑則知癡、生黃則知貪、赤則知瞋、青白則
知善、見縹色時知是無記。因於耳目方便故,
比知他心。次正道者,若欲得他心通,須緣自
心。先修觀行不用現在心觀現世,心自體不
得一時見故,以現在心能觀過去心。何以故?
可追緣故,從遠至近,次第向後。初則觀無量
念,如是漸漸至一剎那。乃至滅一剎那,於自
心觀中而得自在,然後取前人心作自境界
以修觀行。初入觀時須作願心,起要期意。先
須假想觀前人身身相具足,如是遣析除皮
肉骨三相都盡,唯餘心在,細細修習。緣前人
心,隨其利鈍、遠近、奢促,自能徹見。如彼所
緣,我皆能見種種諸心故。如他聖心,雖過六
根境,亦能得見。如來法身亦復如是,雖非六
識所見,由方便正行所以能見,故知是有、不
得同無。復次更有別義知法身不無。何以故?
若法身無者,則諸正行皆應空失。以正見為
先行,攝戒定慧等善法故,所修正行不空無
果,由此正行能得果故,故知法身非無。若汝
說法身定無,而正行能令至五陰入等滅盡
故,當知正行不無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涅
槃不有故。若五陰等無是涅槃者,則去來二
世陰等並無應是涅槃,而此二世陰等無處
既非涅槃,故知不取陰無之處名為涅槃。又
若汝取此為涅槃者,狂醉等人應有涅槃。而
其無者,故知陰等無處非涅槃也。又若汝言
現世五陰無為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無

是無故。若法現在則非是無,更互相違故。若
法已滅則非現在,若現在則不滅,以有無不
得並故;復次依現在陰修聖道時,不應得涅
槃故。八聖道者依現在五陰得成,是時現世
五陰實有未無,此中永無得涅槃義。云何如
此?汝立計言現世五陰無處名為涅槃。依現
五陰修八聖道得於涅槃,是故汝執現世五
陰無名涅槃者,是義不然。若汝言是時煩惱
非現在故,無過失者。是亦不然,若汝言修八
聖道時五陰現在者,則諸煩惱非是現世,是
時煩惱不得生故。由八聖道得證得見,是故
現世得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煩惱先非
現世故,修道則無用,修聖道時是諸煩惱未
除滅故。汝見非相應,便言非現世,若隨逆流。
初修行時煩惱已不相應,此不相應則非現
世,此即是汝所計涅槃。若汝執此是涅槃者,
聖道未起時已應滅惑,已得涅槃故,後修聖
道則無復用。是八聖道能滅諸惑及得涅槃
者是義不可,故知煩惱滅處不名涅槃。若汝
說由聖言故,欲等滅盡名為涅槃,如《吉祥經》
偈說:

「滅盡及離欲,
若人見此經,
無法與此等,
是真妙法寶,

若汝言欲等諸惑非現世非有是盡,由此三
義名滅諦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第四果同此
義故。佛經中說:何者名阿羅漢果?以三界惑
盡名羅漢果。但以欲等滅為果,此果實不如

此,正以出世果報四陰戒等五身為羅漢果,
但由此惑滅,羅漢果得成故,於果中說此因
名。涅槃亦爾,由涅槃故諸惑得滅,是故因中
說於果名。是故汝說由八聖道能得涅槃道
不空者,是義不然。復次法身,住時短促、有為
法相、非功用得,是三過失,於汝義則壞。若
汝所說欲等惑滅說名法身,汝所立義中則
有三失:一是住時短促。短促者,諸法念念不
住是名滅盡,以滅盡故不得暫住。汝云何
立此滅盡義為法身耶?以短促時故,失法身
常義。二有為法相過失者,若此滅盡是法身,
法身則是有為法相。法身若是有為相者,無
有是處。三有非功用過失者,此一切諸法依
因緣滅則是自性。何以故?滅為本故。若滅
非功用得,法身亦不因功用而得。既無功
而得者,睡眠狂醉等亦應皆得涅槃。以此三
失故,汝義不成。復次若滅盡為涅槃者,則與
有為諸法相應,以滅有同動苦二法故。夫有
為法皆為欲等惑火所燃,故恒散動不住,則
為生老死等所壞,是故恒苦。如佛說言:比丘!
生老死等是有為法。故一切有為恒燃恒苦。
是死者即是滅盡,此滅盡即有為。若是有為,
故知汝立法身不得是常。既非常者,汝義寧
立?何以故?則汝義計最靜為動、最樂為苦,是
故不然。若汝說從此一滅永無復生為涅槃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離前諸過失故。汝言
永滅者,生與死滅不異故,是義不可。若汝說
永滅為涅槃者,道亦應成涅槃。何以故?無有
一滅永不復生。無有此法,我今隨汝意說我

願有此滅。若有此滅,終不能離前諸失故。又
道滅後煩惱亦復不生。若謂永滅是涅槃者,
是道用滅應是涅槃。又若汝說能滅為涅槃
者,無別涅槃以為能滅,唯以道用正為能滅,
故知道體應能為滅。若汝說煩惱不生為涅
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免二種失故。若煩
惱不生,即與滅盡同體,如前死滅等五難過
失故。是不生者,為在道前、為在道後?若在道
前,未修道時已應得之,修道無用。若在道
後,則屬未來,過三世義則不成立。又汝立無
生,其義云何?為是有惑故無生、為是無惑故
無生?若煩惱有,則無無生。何以故?有無二法
不得一時同處故。譬如一人行時不住、住時
不行,以二法相違,行住不得俱故。故知煩惱
在時則不得立,以無生故。若無煩惱立無生
者,是時煩惱既無,約誰而辯無生耶?譬如人
說石女之女不能生兒。復次汝立煩惱無生
者,為是物有、為非物有?是物有者,如四大
等有實法有,假名此等是有物。非物有者,
如空花兔角等,了自無故,故言非物有。若言
是有物者,則由四緣所成。四緣所成故,無生
義則不立。以是義故,有為無為則無差別。若
汝說是物有,不為四緣成者,即同邪見外道
所執自性、隣虛、我、時、方等故。若非有物是涅
槃者,但有名字,便如人說兔角尖利。若爾,即
同前破,則修道無用。外曰:若不取無生為涅
槃者,云何佛說無生滅盡為涅槃耶?答曰:道
依涅槃能使煩惱未來不生、現在者滅,因中
說果,故名涅槃為無生滅盡。外曰:何故果說

因名而不直取果體自名?答曰:極微細故。一
切法中無有能細涅槃之者,是故若得此法,
一切欲等諸惑滅不更生,故假此麁名顯
以細理,理相可知,故此經中作此說也。問曰:
云何知此涅槃極微細耶?答曰:大仙不樂說
法故,無分別聖智所知故。大師觀涅槃極微
細故,觀眾生根性不相稱故,是故佛心迴向
寂靜入於涅槃,不欲說法。故經言:我寧不說
法,疾入於涅槃故。無分別聖智所知者,如《摩
健持經》說:世尊!若涅槃是有,我今自有聰
明利智,云何不見?佛言:涅槃實有,汝今未得
無分別聖智故不得見。以微細故,非聞慧所
得;以真實故,非思慧所得。思慧雙能通達真
俗諦故,不得周於妙理無思之界。以甚深
故,非世間修慧所得。修慧但得淺理,未能通
達甚深之理,以此微細非言語能說故,借麁
名顯於妙理。由無分別聖智所見故,故言微
細得成。外曰:若涅槃是修道所得者,與未能
修道之人不得相應,既不相應是故不共,若
不共則是無常。答曰:若從此向前是無、向
後是有者,可說無常。無此義故,前際無有故
說無生。若汝說未修道時不能得故無無生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非道所生故。此法必須
因道得至,非道能生,是故未修時不得言無,
是故無生義立。無後際故,是故無滅。中際無
業煩惱等,故無變異。以無生異滅等三失,故
說常住,不同外道以無因故一名常住也。正
義者不取因為常住法,如涅槃不由因故有。
汝謂隣虛等亦不由因故有,無如是義。何以

故?涅槃離有離無、四謗不及,以不由因,故得
是常。汝計隣虛既有,有故不得無因,是有因
即無常故。若汝說涅槃無三失故常住,隣虛
等亦無三失,故常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
證義相不成就故。涅槃常住不與隣虛同相
異相,隣虛等是有分別故,無有證義得成;涅
槃是無分別故,涅槃常住,隣虛等常住則不
得立。復次隣虛等亦不成就。何以故?以獨聚
不成故。獨者義不成,以四大不相離故。若聚
者亦不成就,以相麁故,並非隣虛塵故。若離
涅槃,無有一法是常住故。以涅槃實有常住,
依方便得解脫故、修道不空過故,故有涅槃。
前際等無故,故知常住。過色等相故,故說非
色。不離清涼等色相故,故說非非色。大功用
無分別智所得故,故說真有。因出世大精進
所成就道佛所得故,故知實有。如經中說:比
丘!是法實有,不生不起、不作無為。故知涅槃
實常住。此法是如來轉依,是故名總攝竟,亦
云相應。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分別品第六

復次分別相義應知。分別者,是如來性明一
切法如如清淨,是其通相,如般若等經中所
說。一切法者,即三性法。如如者,俗如即真
如、真如即俗如,真俗二如,無別異故。清淨
者有二種:一者因中如如,未得無垢果地如
如,無復垢穢故。二者因果俱淨,因中是無染
清淨,至果無垢清淨故。如此等義,是佛性通
相。為顯此義故,佛說般若波羅蜜等諸經。是
佛性中分別眾生自有三種:一者不證見佛

性,名為凡夫;二者能證見佛性,名為聖人;三
者證至此理究竟清淨,說名如來。復次約此
佛性,眾生事用有三:一者顛倒為事、二者無
顛倒為事、三者無顛倒無散亂有別法為正
事。顛倒者,一切凡夫。無倒者,一切有學聖
人。無倒散者,道後法身。有別法為正事者,是
應化二身,為度眾生,皆由大悲本願力故。言
顛倒者,一切凡夫有三倒,謂想見心,即皮肉
心等三煩惱故。二無顛倒者,無惑無行二種
倒故,即一切菩薩有學聖人。惑倒者,違逆真
如故,起一切煩惱,名為惑倒。行倒者,二乘人
應修常等四德,翻四顛倒、行菩提道,而今不
修,但修無常苦等為解脫因,故名行倒。此明
是無小乘偏修之行。離此兩倒故,說大乘有
學聖人。三無倒散有別法為正事者,是滅除
禪定解脫一切智等三障故。法界澄淨,澄故
靜寂,淨故無垢,不捨正事,大悲本願恒化眾
生,名為如來。故約此性分別眾生,是名分別
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階位品第七

復次階位相義應知。階位義者,於種種法門
中若有分別,廣說無流法界不出六種:一自
性、二因、三果、四事、五總攝、六分別。為顯無
流界自體故,先說自性。依止此性故,起信樂
等四種勝因。由此因故,得常住等四德之果。
由佛性故,起厭惡生死、樂求涅槃事用得成。
由此自性故得離欲,得離欲因名為總攝。約
佛性故,故得分別三種眾生。如來所說八萬
四千法門,為六種所攝,次第在三位中。三位

者,一不淨位,謂眾生界。二者淨位,謂菩薩
地。三者最清淨位,即是佛地。故《無上依經》說:
阿難!是如來法界,無量無邊諸煩惱㲉隱蔽,隨生死流漂沒六道無始輪轉,我說名
眾生界。阿難!是眾生界,於生死苦而起厭離、
除六塵欲,依八萬四千法門諸波羅蜜所攝
修菩提道,我說名菩薩。阿難!是眾生界,已得
出離諸煩惱㲉法然清淨澄潔,為諸眾生之所願見,微妙上
地、一切智地,一切無礙,入此中住,至無比
能,已得法王大自在力,我說名如來。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遍滿品第八

復次遍滿相應知。遍滿者,凡夫聖人及諸如
來無分別性。次第三位中,一顛倒虛妄、二無
倒聖道、三四德究竟清淨。此三處平等通達
相,並隨道理遍滿故。譬如土銀金等器中,虛
空遍滿平等無差別。如來法界遍滿三位中
亦復如是,是故從位次第說此遍滿。如《無上
依經》說:阿難!是如來界,於三位中一切處等
悉無罣礙,本來寂靜。譬如虛空一切色種不
能覆不能塞,若土銀金器虛空處等悉無罣
礙,是名遍滿。

卷 4

辯相分第四中無變異品第九

復次無變異義應知。離有六義,合則成三。
離有六種者,一無前後際變異、二無染淨異、
三無生異、四無轉異、五無依住異、六無滅異。
言無前後際變異者,如佛為海智菩薩說《解
節經》偈言:

「客塵相應故,
如前後亦爾,

復次釋不淨位中,有九種客塵,非所染污故
不淨;淨位中,常樂我淨四德及如來恒沙功
德,恒相應故,故說如來性前後無變異。若略
說一切煩惱客塵,凡有九種:一者隨眠貪欲
煩惱、二隨眠瞋、三隨眠癡、四貪瞋癡等極重
上心惑、五無明住地、六見諦所滅、七修習所
滅、八不淨地、九淨地惑。若煩惱在世間離欲
眾生相續中,為不動業增長家因,能生色無
色界,為出世無分別智所滅,是名隨眠欲瞋
癡等三毒。

釋曰:言煩惱在者,有二:一有體說
在、二無體,約因在故說在。言體在者,即見
諦。隨眠未得治道,故言在。約因在者,即思惟
隨眠,已得治道故。以思惟用見諦為因,思惟
雖滅,由有見諦為思惟因,故言因在。思惟必
由見諦而生,若除思惟因,有根本見諦惑在,
後更能生思惟之惑,故言思惟因在。不動業

增長家因者,一思惟能成業、二見諦能得果。
何以故?斷思惟盡,業不成故。斷見諦盡,不感
果故,故說不動業。為增長家因,能生色無色
界故,為出世無分別智所滅者,有二種滅:一
者性滅、二治道滅。一性滅者有二,謂念念滅
及相違滅。相違滅又有二種,一等類相違,如
貪違瞋等;二不等類相違,如正思惟違欲瞋
等,是名性滅。二治道滅者,有二種:一通、二
別。通道者,謂觀真如,滅三界煩惱。二別道
者,如不淨觀等能滅貪瞋等煩惱,如苦諦觀
滅苦諦惑、不滅集諦惑故,名隨眠欲瞋癡等。
四三毒極重上心惑者,有諸煩惱在欲行眾生
相續中,為罪福兩行增長家因,但生欲界,修
不淨觀等所破,是名貪瞋癡極重上心煩惱。
五無明住地惑者,在阿羅漢相續中,為無流
業生家因,能生意所生身,為如來菩提所破,
是名無明住地惑,故阿羅漢約安立諦觀能
破諸煩惱。此無明住地,非安立諦觀所能破
故,猶在羅漢相續中,為無流業生家因。無流
業生家因者,流有三義:一者流入三界生死。
二者退失,如失欲界流往色界,或失色界流
下欲界,則隨生死不定一處故名為流。三者
流脫功德善根失戒定慧,譬如破塘水則不
住。無此三流,故名無流。業者,作意為義,此意
業能生四種生死。如來菩提破者,如來菩提
非安立諦觀,是名如來菩提。因此道故,能滅
此惑故,名無明住地。六見諦所滅惑者,有二
種學人:一凡夫、二聖人。此惑在學道凡夫相
續中,無始已來未曾見理,因初出世聖道所

破,名為見諦。

釋曰:學道凡夫相續中者,若小
乘則從煖、頂、忍、世法,此四是學道凡夫位,見
諦隨眠其未能滅,故言在中。無始時節未見
者,從無始以來迄至此道所未曾見安立聖
諦,故言未曾得見。初出世聖道所破者,始自
苦法忍初念之道,能破煩惱,名為見諦。自此
後去並屬思惟。平等觀者,有利有鈍。若利根
人,於一念中則等觀四諦,八十八惑一時俱
斷,皆名見諦。若鈍根人,於次第觀者,則初念
觀苦、不見餘三諦,但斷苦下四諦,名為見諦,
餘未斷者皆屬思惟,是名見諦所滅惑。若大
乘則十信等諸位。聖人者,初地以上。七修道
所滅惑者,在學道聖人相續中,昔已曾見出
世聖道所破,是名由修道所滅惑。八不淨地
惑者,在未究竟行菩薩相續中,對障菩薩七
地,為無相無功用道所破,對障故。

釋曰:七地
者,即前七地已還故。無相無功用道者,即八
地以上。無相者,即真如境。無功用者,即自然
昇進道。是名不淨地惑。九淨地惑者,在究竟
行菩薩相續中,能障八地以上三地,譬金剛
定慧所破。言究竟者,八地以上見境皆周,
無更別境所未見者,故名究竟。但方便由有
淺深故、諸地為別故,分別煩惱有此九種。約
此煩惱立眾生有四種:一凡夫、二羅漢、三有
學、四菩薩。此四種眾生,依無流界,由四煩惱
故不淨。第一眾生由四煩惱故不淨,第二眾
生由一煩惱故不淨,第三眾生由兩煩惱故
不淨,第四眾生由兩煩惱故不淨。第一凡夫
由四惑者,前三是隨眠貪瞋癡等,後一即

上心煩惱,由此四故不淨。二由一惑者,即
羅漢由無明住地故不淨。三由二惑者,謂見
諦思惟,即有學聖、凡夫學道。凡夫由見諦煩
惱故不淨,有學聖人由思惟煩惱故不淨,是
名由二惑。四由二惑者,謂淨不淨,即是從初
地已上至七地菩薩,由不淨地惑故不淨;若
從八地已上三地,由淨地惑故不淨,是名由
二惑故言不淨。

復次為現此九種煩惱故立九譬者,一為顯
貪欲煩惱故,立蓮花化佛譬。譬如蓮花初開
之時甚可愛樂,後時萎悴,人厭惡之。貪欲亦
爾,初依塵成,後依塵壞,故以華譬貪。而華壞
時,化佛出世,如貪覆法身。二為瞋煩惱故,以
蜂為譬者,如蜂若為他所觸,放毒螫人。瞋亦
如是,若心起瞋,即能自害復能害他。而有甘
蜜,即譬法身,為瞋所覆故。三為無明惑故,立
穀中粳糧譬。譬如白米,為糠所覆,不得受用。
法身亦爾,為無明㲉上心三種煩惱,立金墮不淨譬。譬如淨潔金
寶為糞所塗,違逆人心。離欲之人亦復如是,
為上心煩惱違逆其意,故說此譬。法身本淨,
為上心惑所覆,故言不淨。五為顯無明住地
故,立貧女寶藏譬。譬如貧女宅中,地下有金
寶藏,為地覆故,受貧窮苦。二乘亦爾,為無明
所覆,不見佛果故,受四種生死之苦。六為顯
見諦惑,立菴羅樹子譬。譬如菴羅子,生芽之
時必破其皮,然後得出。皮譬見諦,芽譬法
身。見諦亦爾,初見真理即破此惑,法身顯現
故。七為顯思惟惑故,立弊帛裹金寶譬。譬

如敗衣,不堪服用。身見真實先來已破,聖道
對治數數習故。思惟煩惱無復勢力,譬彼敗
衣;金如法身,為思惑所障。八為顯不淨地惑,
立貧女懷王子譬。譬如轉輪王子在貧女腹
中,胎不能污。七地以還煩惱亦爾,雖名煩
惱而有三德:一者無染濁,智慧慈悲所含養
故;二者無過失,以不損自他故;三者無量功
德,能成熟佛法及眾生故。若長煩惱即成凡
夫,不能成熟佛法。若斷煩惱即成二乘,不能
成熟眾生。九為顯淨地惑故,立摸中金像譬。
譬如鑄金像,未開摸時像已成熟,水等諸物
不能破,唯斧等乃能破故。八地以上惑亦如
是,唯金剛心能破究竟故。因三種自性,為顯
心清淨界名如來藏,故說九種如蓮花等譬。
三種自性者,一者法身、二如如、三佛性。合
此九譬為三,初三譬法身、次一譬如如、後五
譬佛性。云何如此?明諸佛法身有二種:一正
得、二正說。言正得法身者,最清淨法界是無
分別智境,諸佛當體是自所得法。二正說法
身者,為得此法身清淨法界正流從如所化
眾生識生,名為正說法身。正說法身又有二
種:一深妙、二麁淺,為安立此二道理。一深妙
者,為安大乘道理。二麁淺,為二乘人說此道
理。復次第一義諦,為安立菩薩甚深法藏。約
真俗二諦,安立二乘十二部等種種法藏。

釋曰:一正得法身者,體是真如。世間無物可
為譬者,故還取花中佛像為譬。二正說深妙
法身者,以真如一味故,故取蜂家蜜為譬。三
麁淺正說法身者,以顯真俗種種義味故,故

取糠中米為譬。由此三譬,顯諸佛正得法身、
正說法身。是三法身遍滿攝藏一切眾生界
無餘故,故經說無一眾生出如來法身外者,
如無一色出虛空外者故。次金墮不淨一譬
譬如如者,如如有三義,故取金為譬。一者性
無變異、二者功德無窮、三者清淨無二。自性
亦如,無變異故;功德亦如,無增減故;清淨亦
如,無染污故,故曰如如是真如。如在一切邪
定聚及一闡提諸眾生中本無差別,若至客
塵滅後說名如來藏,故說一切眾生為如來
藏,能藏如來不得顯現。為顯此清淨無二故,
佛說此經:文殊師利!諸佛已出離於我取根
本,由此自性清淨,應一切眾生清淨。是自性
清淨與眾生清淨無有二故,為顯此如故說金
寶譬。後五譬佛性者,佛性有二種:一者住自
性性、二者引出性,諸佛三身因此二性故得
成就。為顯住自性故,說地中寶藏譬。此住自
性佛性者,有六種德故如寶藏:一者最難得。
佛性亦爾,於無數時節起正勤心,因福德智
慧滿足莊嚴方始顯現故。譬如意寶藏,由勝
因乃感。二者清淨無垢。由佛性與煩惱不相
染故,是故譬如意寶不為不淨所污。三者威
神無窮,明六神通等功德圓滿故。如意寶亦
爾,隨意能辦故說寶藏譬。四者能莊嚴一切
世間功德善根,於一切處相稱可故。如意寶
亦爾,能為世間種種莊嚴具。五者最勝,於一
切法中無與等故。亦如如意寶,物中最勝故,
說寶藏為譬。六者八種世法中無有變異,為
十種常住因故。真寶亦爾,雖燒打磨不能改

其自性,故取寶藏以譬住自性佛性。二者引
出佛性。從初發意至金剛心,此中佛性名為
引出。言引出者,凡有五位:一能出闡提位、二
能出外道位、三出聲聞位、四出獨覺位、五出
菩薩無明住地位。此法身能破煩惱㲉顯現故。第六說菴羅樹芽為譬,如彼樹芽能
破皮肉,得出生為大樹王故。說引出佛性,如
菴羅樹芽能生大樹王故。為約此兩因故,佛
說三身果。一者因住自性佛性故說法身。法
身有四種功德,是故第七說敗帛裹真金譬。
四功德者:一自性有,如金本有,非所造作。二
清淨,如金本淨,塵垢不能染污。三為一切功
德所依處,如金能感種種貴物故。四平等所
得,謂一切眾生並同應得,如金無的主,眾人
共有,隨其功力修者即得,故說法身猶如真
金。二者因引出佛性故說應身。應身有四種
功德,是故第八說如貧賤女人有轉輪王胎。
四功德者:一依止,依止者,三十七道品是所
依止。二者正生,謂欲得應得,即是未知欲知
根。三者正住,謂正得,即是知根。四正受用,
即知已根。合此四義,名為應身。如胎中轉輪
王子,亦有四義:一以宿業為依止;二未得王
位欲得,如初生;三正得王位,如住;四得已不
失,如受用,是故應身以胎中轉輪王為譬。三
者因引出佛性復出化身。化身者,有三事:一
有相,如水中月,以影相為體故;二由功力,以
宿願所作故;三有始有終,故第九立摸中佛
像為譬。

釋曰:三義者,一有相貌,譬如月影,但
似而不真實。化身亦爾,非實體故。二由人工

造作者,譬化身宿願所起。三明有始有終者,
譬化身隨緣變化,故能有始有終。復次以三
義故顯此三身,初甚深義,顯於法身。甚深
者,體微細故。故此法身具足五相、五種功德。
五相者,一者無為相,離生老等四相過失故。
二者無一異相,真與俗諦不一不異。復有二
種:一約法辯、二就人論。約法辯不一不異者,
為真通故不可言異,以俗別故不得言一。如
螺白色,螺之與色不一不二。若言異者,見取
螺白色時,不應得於螺解。若言一者,不應有
香味觸異,但應是色。二約人論真俗不一不
異者,若真與俗一,凡人見俗則應通真;若通
真者,應是聖人,以不見真故,故知不一。若言
異者,聖人見俗不應通真,若不通真即是凡
夫;以聖人見故,不得為異,是故不一不異。三
離二邊相者,有六種中道故,能出離六種二
邊。何者為六?一者執可滅滅、二者執可畏畏、
三者執可執執、四者執正與邪、五者執有作
無作、六者執不生同生一。執可滅與滅者,有
人謂言一切諸法畢竟可滅,是名一邊。畢竟
滅盡是名為空,復是一邊。因此二邊偏執而
生怖畏。為離此二邊偏執故,佛說諸法不有
故非可滅,不無故非不滅。非滅非不滅,是
名中道,故佛立虛空譬。所以《寶頂經》云:迦葉!
譬如有人怖畏虛空,椎胸叫呼,作如是言:「善
友!汝等為我除此虛空,除此虛空。」迦葉!於汝
意云何?此空為可除不?迦葉言:不可。世尊!佛
言:迦葉!若有如是沙門婆羅門怖畏性空,我
說是人失心狂亂。所以者何?迦葉!一切諸法

並是說空方便。若畏此空,云何不畏一切諸
法?若惜諸法,云何不惜此空?問曰:此經為顯
何義?答曰:為示一切諸法本性非有故說法
空,非關法滅然後得空,故於空性不應生怖。
是名離可滅滅二邊顯非能滅所滅中道。二
執可畏畏。二邊者,以分別性所起色等六塵
執為實苦是為一邊,生怖畏心復為一邊,此
是因依他性執分別性,於中計有實苦而生
怖畏。為離此二邊偏執、欲顯中道故,佛以畫
師為譬:迦葉!譬如畫師作羅剎像,像甚可畏。
畫師見像,自生怖畏,覆面不敢看,失心顛
狂。迦葉!如是凡夫由自所作色等諸塵流轉
生死,於如是法不能通達如實道理。此譬為
顯何義?為明色等諸塵非是實有,但以妄想分
別所作。如彼畫師自分別作羅剎惡像,見還
生怖。是人亦爾,自於空中而生怖畏。

釋曰:
初一譬約聲聞小乘說,此第二譬約大乘說。
云何如此?以小乘人於真如中不數習故,故
生怖畏。大乘人能數數習空,故不生畏。如師
子子,聞師子吼不生怖畏。若不了分別、依他
二性,執為實有,故被染污。三可執執二邊者,
分別可執與能執以為實有。為離此二邊故,
經中佛以幻師為譬:迦葉!譬如幻師作諸幻
像,所作虎等還食幻師。迦葉!如是觀行比丘
隨觀一境,顯現唯空故,實無所有、虛無真實。
云何能得離此二邊?由依意識生唯識智。唯
識智者,即無塵體智。是唯識智若成,則能還
滅自本意識。何以故?以塵無體故意識不
生,意識不生故唯識自滅故。意識如幻師,唯

識智如幻虎。以意識能生唯識故,唯識觀成
還能滅於意識。何以故?由塵等無故,意識不
生。譬如幻虎還食幻師。如提婆法師說偈
言:

「意識三有本,
若見塵無體,

四邪正二邊者,正者通達位中真實觀行分
別為正,未通達前分別為邪。為離此二邊故,
以兩木生火為譬。如經中說:迦葉!譬如二木
相揩即能生火,火生之時還自燒木。如是正
相真實觀行,與邪相治生聖智根。智根若成,
還除邪正二分別故。譬如火生還燒兩木,兩
木若盡,火亦無依。邪正不二,故言中道。五有
作無作二邊者,有作者,有人執言,欲修智慧
必先作意,然後事成。無作者,有人執言,智慧
無事無能。何以故?由解惑相對,由解生故惑
自然滅,非解能除,故說智慧無事無能。為離
此二,是故立於油燈為譬。如經:迦葉!譬如燃
燈,燈光既起,黑暗即滅。而彼燈光雖不作意
言能滅暗、暗由我滅。而必因於光起,暗方得
滅。是故燈光雖不作意,不無事能。智慧亦爾,
不作是意我能滅惑,而亦非不由智慧生惑
便除滅,故知智慧不無事能。若說作意我能
滅惑,是名增益,即有作邊。若說智慧起時,無
明自滅不由智慧,是名損減,即無作邊。為離
此二邊故,說智慧生不作意、非不作意;非作
故不增,非不作故不減,是名中道。六不生同
生二邊者,一不生執者,譬如凡夫相續中,煩
惱恒起,未曾生道,由惑礙故。未來亦爾,故知

永不解脫,即是一邊。二同生者,明諸惑於無
始長時本有,若對治道與惑同時起者,可能
滅惑。若道始生,此道力弱,不能滅惑,故知
永不解脫。為離此二邊,是故佛說第二燈譬:
迦葉!如嶮暗山巖及廟堂房舍,無數千年暗
在其中,未曾有人燃燈照了。設有人能於中
燃燈,得成以不?答言:得成。迦葉!此中諸暗得
作念言:我住此已久,我今不去。是暗能作此
意以不?不可。世尊!何以故?燈光既成,不得不
去。迦葉!如是煩惱及業,從無數劫來在眾生
相續中,若能生一念正思惟者,則久劫煩惱
悉皆自滅。迦葉!是燈光者,即譬聖無分別智。
黑暗者,即譬眾生煩惱業。由此燈譬,破道不
生執。何以故?以道依因緣生故。若因緣未合,
道不得生;因緣具者,道即得生。由如燃燈後
方暗滅。暗滅譬者,破同生執,以暗分羸弱故
可滅,是無顛倒境界故。以白淨最強有真實
境,無顛倒故。是名離六種二邊,顯六種中道。
四離障相者,障有三種:一煩惱障,能離此障,
得慧解脫阿羅漢。二禪定障,由離此障,故得
俱解脫阿羅漢及獨覺等。三一切智障,是
菩薩道所破,離此障故得成正覺。如來法身
在三位中,雖有三障,非所染污。五法身界清
淨相者,凡有四譬,譬各四義。初四義者,法身
不改如金,如如清淨如水,第一義諦無相如
空,大般涅槃顯了如覺。二四義者,神通轉變
如金,慈悲潤澤如水,自性不捨眾生如空,般
若解淨如覺。三四義者,因本清淨無染如金,
勝道洗浣如水,解脫無累如空,果體顯現如

覺。四四義者,樂性利益如金,淨體清潔如水,
常德無壞如空,我義無著如覺。

問曰:此五相各顯何義?答曰:初無為相者,為
顯種類義。何以故?如來法身以無為為種類
相故。二無別異者,為顯相義。明如來相者應
知不一不二為相故。三離二邊相者,為顯足
趺義。足者即菩薩一切聖道,趺者聖道所
依止處。捨離二邊,能依中道之理,得至法身
故。四離一切障相者,為顯法身功德無諸染
污,智障永度故。五清淨法身相者,顯法身果
無垢澄寂故。復次五相次第義應知,初無為
相者顯常住,二無別異相者顯真實義,三離
二邊相者顯對治義,四離一切障相者顯解
脫義,五法界清淨者顯自性清淨義。如是相
生,亦得從前向後、從後向前故。復次五義次
第者,一自性故說無為,二無分別故說不一
不二,三聖智境界故說離二邊,四自性清淨
故說離一切障,五究竟成就故說法界清淨。
是名五相。復次五德者,一不可量、二不可數、
三不可思、四無與等、五究竟清淨。一不可量
者,有四義:一由時節久故不可量;二功用大
故不可量;三無餘不足故不可量;四無中間
故不可量,如佛問舍利弗:汝能如量通達如
來功德不?舍利弗言:不能。世尊!又問:汝云何
得信如來功德?舍利弗言:我今依聲聞能觀
見如來戒等功德,無處不生希有。譬如有人
行天園,路見寶莊嚴樹,生希有心。我今亦爾。
世尊!譬如有人在大城外,見彼諸人出入,無
不可怜。作如是計:此城中人,皆應可怜。我

亦如是,依聲聞故,能觀如來戒等功德,無非
希有,以信知故。二不可數者,是不可量功德
為一為多?其數無窮,過恒沙數。如《馬先行經》
中說偈:

「若人有千頭,
口口百言舌,
十力等一分,

三不可思者,非覺觀境界故。四無與等者,不
與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等共得故。五究竟清
淨者,無明住地永滅無餘故。是名法身五德。
復次應身者,勢用廣大故。此身本有三德:一
大般若、二大禪定、三大慈悲。大般若者,無分
別聖智是其體相。大禪定者,無作意是其體
相,已離出入意故。大慈悲者,能拔能救是
其體相。如眾生意令得圓滿,故須此三。一為
法樂、二為六通、三為拔濟,是故大悲為拔三
惡道苦,安置人天,大定能顯六通,令生信樂。
般若為受法樂,能成熟解脫。是名應身。復次
化身者,大悲為本,禪定為變現,般若能令有
五種能:一令生厭怖、二令入聖道、三令捨昔
執、四令信樂大法、五令受大菩提記。此三大
法在因地中,熏修如如,安立本願。由此本
願,至道後時,隨於三身能作利益眾生之事。
是故出現五濁世中,事有十四:一現本生事、
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處中陰、四入胎、五
出胎、六學技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
行、十詣菩提樹、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十三
轉法輪、十四般涅槃。此十四事現五濁世,至
眾生盡。此十四事為五因緣:一為說無常苦

無我空涅槃寂靜,由此正說音聲,能令眾生
於三有中而生怖畏。二生怖畏已,令入二乘
聖道。三入聖道已,生究竟涅槃心。為破如此
增上慢心故,說大乘法花等真實法教,令諸
眾生捨本所執,攝取慈悲般若方便四攝,已
於無上乘中而成熟之。五成熟已,授其無上
菩提道記。是名化身事。復次依此三身,隨一
一身各有一德。法身微細故,甚深是其德。應
身威神具足故,廣大是其德。化身能濟度凡
夫等諸眾生故,和善是其德。復次此三身者,
恒能生起世間利益等事,故說常住。常住者,
依十種因緣。十者,一因緣無邊、二眾生界無
邊、三大悲無邊、四如意足無邊、五無分別智
無邊、六恒在禪定無散、七安樂清涼、八行於
世間八法不染、九甘露寂靜遠離死魔、十本
性法然無生無滅。一因緣無邊故常者,無量
劫來捨身命財、為攝正法,正法既無邊際無
窮無盡,還以無窮之因感無窮果,果即三身,
故得是常。二眾生無邊故常者,初發心時結
四弘誓、起十無盡大願:若眾生不可盡,我願
無盡;眾生若盡,我願乃盡。眾生既其無盡,是
故化身常在世間,教導眾生無有窮盡。三大
悲無邊故常者,若諸菩薩分有大悲,尚能恒
救眾生心無齊限,久住生死不入涅槃,何況
如來眾德圓滿,常在大悲,救拔恒恩,豈有邊
際?是故言常。四四如意無邊故常者,世間有
得四神足者,尚能住壽四十小劫,何況如來
為大神足師,而當不能住壽自在億百千劫廣
化眾生?是故名常。五無分別慧無邊故常者,

遠離生死涅槃二執,一向與第一義諦相應,
不動不出,故知是常。六恒在禪定故常者,世
間有人得禪定者,尚能不為水火燼溺刀箭
所傷,何況如來常在禪定而應可壞?是故名
常。七安樂清涼故常者,安樂即是金剛心,能
除無明住地最後念無常苦。以無苦故,故名
安樂。佛果顯成,故名清涼。是解脫道,故名為
常。八行於世間八法不染故常者,佛身雖復
在於道前,生死相應而不為彼煩惱所染,無
妄想緣,故是常住。九甘露寂靜遠離死魔故
常者,甘露令人長仙不死,金剛之心能除無
明最後念惑,故得佛果常樂,常樂故寂靜,寂
靜故遠離死魔,離死魔故是常住法。十性無
生滅故是常者,法身非本無今有、本有今無,
雖行三世,非三世法。何以故?此是本有,非始
今有。過三世法,是故名常。

問曰:佛說大乘諸經,一向皆言顯諸法空如
雲夢幻。煩惱能障故,以雲為譬;一切諸業不
真實故,以夢為譬;一切五陰果報煩惱業所
起故,故以幻為譬。前說此經顯於此義,云何
更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答曰:已如初說,五
種功德除五過失,明有佛性,是故言有。復次
此九種譬,為顯佛性有五義應知。五義者,一
真實有、二依方便則可得見、三得見已功德
無窮、四無初不應相應㲉惱業報並皆無始,故言無初。不應者,由此三
故違逆法身,故言不應。相應者,由依法身得
起此三,故說相應。㲉為㲉
者,以性得般若大悲禪定,法身並本有故,故
言無初。體用未曾相離,故言相應。是名無初
相應。善性為法者,法身自性無改,由般若故;
性有威德,由禪定故;性能潤滑,由大悲故,故
稱善性為法。如是九譬,釋無前後際變異義
竟。二無染淨變異者,法身不為生死陰界入
等所污,故言無染。非智數所作,故言無淨。三
無生變異者,法身無生故非起成,非起成
故非是始有,不論變異。四無老變異者,法身
無動轉故無所改異,故言無老。五無依住變
異者,若法有依有住即有變異,法身不由他
故,無依無所的在,故言無住。六無滅變異者,
法身常住、不可破壞,故言無滅變異,是名無
變異。六種別義究竟。復次合六為三者,一前
後寂靜,謂無前後際異。二無流,即無染淨異。
三無為,謂無四相生住滅等故無有變異。是
故一切妄想諸法有三變異:一果報盡故變
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剎那念念滅故變
異。法身不爾,離三過失故一;前後寂靜故無
果報,盡變異二;無流故無對治,破變異三。非
有為法故、無念念壞變異故,名無變異。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無差別品第十

復次無差別義應知。無差別者,此如來性已
至極清淨位。若略說,是無流界中,約如來性
有四義,因此四義故立四名,約於四人顯以
四德。四義者,一者一切佛法前後不相離、二
者一切處皆如、三者非妄想倒法、四者本性
寂靜。

釋曰:一切佛法前後不相離者,如《勝鬘
經》說:世尊!如來藏不空過恒沙數等不相離

不捨智不可思惟諸佛功德故。知如來藏由
如來功德故不空。不空者,即明佛具足一切
功德故。此性一切處皆如者,一切諸法無自
性故。如《無上依經》說:一切眾生有陰界入,
勝負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續流轉,法
然所得至明妙善。以是義故,故知一切處皆
如。非妄想顛倒法者,如《解節經》中說,佛告無
盡意菩薩:善男子!如來性者是真實諦,若如
來出世及不出世,性相常然,非虛妄法。由此
經故,知無妄想倒法名真實諦。本性寂靜者,
如《文殊師利遍行經》說,佛言:文殊師利!諸佛
如來本性自般涅槃,不生不滅。以是義故,故
知本來自性寂靜。復次立四名者,一由佛法
不相離故說名法身、二由性一切處如故名
如來、三由無虛妄顛倒故名真實諦、四由本
來寂靜故名般涅槃。是四義四名,於如來性
無有差別故,說無差別相。復次約四人者,一
者非身見眾生境界,由此真性是邪執對治
故,為身見人說名法身。

問曰:云何對此人以真如名法身?

答曰:是諸凡夫色等諸陰無有此性,強橫執
有我及有我所,由此人法二執染污其心,身
見滅處是甘露界不能信樂,何能通達如來
法界?若見此界身見執滅,雖復身見已除未
除此界恒爾,是故此界乃名真身。凡夫所執
既非真實,故不俱在不得名身,為對如是身
見凡夫立名為身。二者對顛倒人說名如來,
顛倒人者謂二乘人。如來常住應修應行,而
翻倒修無常想等。何以故?此修依於虛妄境

起,故名倒修。樂我淨等亦復如是,由倒行故,
一切二乘不能進修得與如來道果相稱,是故
常等真如非其境界。此真如者,不如無常等
世間對治故。此真如非如中,有如無非如;亦
如二乘如者,是非如中如,無非如中非如。云
何如此二乘之人,約虛妄觀無常等相以為
真如?此虛妄觀唯因中有,果地則無。是故此
如或成或壞,因中則成、果地則壞。菩薩如者
離於虛妄,約真性以觀真故如。此如於因果
中二處無異故,唯成不壞。是故二乘人如,逐
其定滅,去而不來。菩薩如者,因果恒有,去來
不異,捨因到果,故稱如去。從果出用,故曰如
來。是故如來非二乘境界,故對二乘立如來
名。三者對散動心人說名真諦,真如者是無
增減法。散動心人者,始行大乘菩薩迷如來
藏,有二種人:一者唯信滅除諸法名之為空,
一切諸法未分析時是名為有,若分析竟乃
名為空。二者謂有實法名之為空,我今應修
應得。此二人者迷如來藏,前則執無故迷,後
人執有故迷。如來藏者,道理何相?如偈說言:

無一法可損,
應見實如實,
由客塵故空,
無上法不空,

如來性者,自清淨故;能染客塵者,自性空故,
故言無一法可損。真如者,與清淨因不相離,
過恒沙數等不捨智不可思惟諸佛功德恒
相應故,故言無一法可增。若法無,因此無法
觀真如空,以餘法有故,觀如不空,故言真如

亦空不空。何以故?以離增減二邊故,無一法
可損,故是空;無一法可增,故非空,若作是觀
名真實觀,故得遠離增減二邊。為始行菩薩
不能得見此藏理故,為對此人說真實諦,從
初地至十地是其境界,觀於此理行十地行,
是故非關始行境界。四者對十地菩薩說名
涅槃。唯佛一人能得涅槃,餘諸菩薩不能至
故。如《勝鬘經》說:世尊!由得涅槃故,世尊
成就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得一切無量
不可思惟究竟清淨諸佛功德。是故涅槃四
種功德無差別相。復次四功德者,一一切功
德、二無量功德、三不可思惟功德、四究竟清
淨功德。由得涅槃故成如來,是故如來與於
涅槃無有差別。何以故?若離佛者無得涅
槃,若離涅槃無得佛故。

釋曰:功德者,初一切功德,即是第八不動地
位,無分別、無穿漏、無中間、自然成,菩薩聖
道恒相應故,諸佛如來無流界中一切功德
皆得成就。二無量功德者,是第九善慧地位,
無數禪定陀羅尼門海,能攝無量功德,智所
依止故,無量功德皆得成就。三不可思惟功
德,是第十法雲地位,一切如來祕密法藏證
見明了,智慧所依故,故不可思惟皆得成就。
四究竟清淨者,一切惑及習氣、一切智障已滅
盡故,由滅盡智障故究竟清淨,功德圓滿成
就涅槃。與此四功德相攝不相離故,唯佛得
涅槃,餘人未得。是故如來性,於此四義、四名、
四人、四德無有差別,故言無差別德。以是因
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

思議竟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
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