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聖教論
攝事品第一
善逝善說妙三身,
上乘真實牟尼子,
稽首次敬大慈尊,
無依世間所歸趣,
昔我無著從彼聞,
顯揚聖教慈悲故,
攝事淨義成善巧,
現觀瑜伽不思議,
一切界雜染,
補特伽羅果,
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為五?
頌曰:
心、心所有、色、
論曰: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
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
及意識。
阿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
無始時來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
熟識為體。此識能執受了別色根、根所依處
及戲論熏習,於一切時一類生滅不可了知。
又能執持了別外器世界,與不苦不樂受等相
應,一向無覆無記,與轉識等作所依因,與染淨
轉識受等俱轉,能增長有染轉識等為業,及能
損減清淨轉識等為業。云何知有此識?如薄
伽梵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有識
之身。此言顯有異熟阿賴耶識。又說:如五種
子,此則名為有取之識。此言顯有一切種子
阿賴耶識。又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
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
我。眼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眼
根,與彼俱轉,緣色境界,了別為性。如薄伽梵
說: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
正起,如是所生眼識得生。又說緣眼及色眼
識得生。如是應知,乃至身識。此中差別者,謂
各依自根、各緣自境、各別了別。一切應引如
前二經。
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還緣彼識,我
癡我愛我我所執我慢相應或翻彼相應,於
一切時恃舉為行或平等行,與彼俱轉,了別
為性。如薄伽梵說: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
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意識得生。意
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
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
心
所有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
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彼復云何?謂遍行有
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別境有五:一
欲、二勝解、三念、四等持、五慧。善有十一:一信、
二慚、三愧、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癡、七精進、八輕
安、九不放逸、十捨、十一不害。煩惱有六:一貪、
二瞋、三慢、四無明、五見、六疑。隨煩惱有二十:
一忿、二恨、三覆、四惱、五嫉、六慳、七誑、八諂、九憍、
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惛沈、十四掉舉、
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九
心亂、二十不正知。不定有四:一惡作、二睡眠、
三尋、四伺。
作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
與心俱轉相應,動心為體。引心為業。由此與
心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經中說:
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
作意。是故此二恒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
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可
思議。又說: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
等識生。
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
說:有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
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受緣。
受
者,謂領納為體。愛緣為業。如經說:有六受身。
又說:受為愛緣。
想者,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從阿賴耶識種
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取相為體。
發言議為業。如經說:有六想身。又說:如其所
想而起言議。
思者,謂令心造作得失俱非,意
業為體。或為和合、或為別離、或為隨與、或為
貪愛、或為瞋恚、或為棄捨、或起尋伺、或復為
起身語二業、或為染污、或為清淨行,善不
善非二為業。如經說:有六思身。又說:當知我
說今六觸處,即前世思所造故業。
欲者,謂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如經
說:欲為一切諸法根本。
勝解者,謂於決定境如其所應印解為體。不
可引轉為業。如經說: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
內六處必定無我。
念者,謂於串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體。等持
所依為業。如經說:諸念與隨念,別念念及憶,不
忘不失法,心明記為性。
等持者,謂於所觀境專住一緣為體。令心不
散智依為業。如經說:諸令心住與等住、安住、
近住及定住不亂不散攝寂止等持。心住一緣
性。
慧者,謂即於所觀境簡擇為體。如理、不如理、
非如理、非不如理,悟入所知為業。如經說:簡
擇諸法、最極簡擇、極簡擇法、遍了、近了、黠了、通
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鉢舍那。
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
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
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
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慚者,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
斷無慚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
說:慚於所慚,乃至廣說。
愧者,謂依世增上,羞
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
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乃至廣說。
無貪者,謂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
著為體。能斷貪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貪
為業。如經說:無貪善根。
無瞋者,謂於諸有情
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如前乃
至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無癡者,謂正了真實為體。能斷癡障為業,如
前乃至增長無癡為業。如經說:無癡善根。
精
進者:謂心勇無惰、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
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精進為業。如經說:起精
進住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
輕安者,謂遠離麁重、身心調暢為體。斷麁重
障為業,如前乃至能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
適悅於意,身及心安。
不放逸者,謂總攝無貪
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
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如前乃至
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說:所有無量善法生
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捨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
捨故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發動障
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捨為業。由不放逸除遣
染法,由彼捨故於已除遣不染污住。如經
說:為除貪憂,心依止捨。
不害者,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惻愴愍
物為體。能斷害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害
為業。如經說:由不害故知彼聰叡,乃至廣說。
貪者,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為體。或是
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貪為業、障得菩提資
糧圓滿為業、損害自他為業、能趣惡道為業、
增長貪欲為業。如經說:諸有貪愛者,為貪所
伏蔽。
瞋者。謂於有情欲興損害為體。或是俱生或
分別起,能障無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瞋恚
為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為瞋所伏蔽。
慢者,謂以他方己,計我為勝、我等、我劣,令心
恃舉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慢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慢為業。如經說:三種慢類,
我勝慢類、我等慢類、我劣慢類。
無明者,謂不
正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
了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明為業。如經說:諸
有愚癡者,無明所伏蔽。
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
計我我所,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
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
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
身見、戒禁取、疑。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
斷常,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
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
為業。如經說: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
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
壞實事,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
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取,謂於前三見
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
唯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
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經說:於自所見取
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
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為體。
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
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繫。
疑
者,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為體。唯分別起,能障
無疑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疑為業。如經說:猶
豫者疑。
忿者,謂於現在違緣令心憤發為體。能障無
瞋為業,乃至增長忿為業。
恨者,謂於過去違緣結怨不捨為體。能障無
瞋為業,乃至增長恨為業。
覆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祕所作
惡為體。能障發露悔過為業,乃至增長覆為
業。
惱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便發麁言,心暴不
忍為體,能障善友為業,乃至增長惱為業。
嫉者,謂於他所有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妬
不悅為體。能障慈仁為業,乃至增長嫉為業。
慳者,謂積聚悋著為體。能障無貪為業,乃
至增長慳為業。
誑者,謂為惑亂他,現不實事,心詭為體。能障
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誑為業。
諂者,謂為欺彼故,詐現恭順,心曲為體。能障
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諂為業。如經說:忿恨覆
惱嫉慳誑諂。
憍者,謂暫獲世間興盛等事,心恃高舉無所
忌憚為體。能障厭離為業,乃至增長憍為業。
如經說:無正聞愚夫,見少年無病壽命等暫住
而廣生憍逸,乃至廣說。
害者,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惻
為體。能障不害為業,乃至增長害為業。如經
說:諸有害者必損惱他。
無慚者,謂於自及法二種增上,不恥過惡為
體。能障慚為業,乃至增長無慚為業。如經說:
不慚所慚,無慚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無
愧者,謂於世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愧為
業,乃至增長無愧為業。如經說:不愧所愧,無
愧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惛沈者,謂依身麁重,甘執不進以為樂故,令
心沈沒為體。能障毘鉢舍那為業,乃至增長
惛沈為業。如經說:此人生起身意惛沈。
掉舉
者,謂依不正尋求,或復追念曾所經見戲樂
等事,心不靜息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
增長掉舉為業。如經說:汝為掉動亦復高舉,
乃至廣說。
不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不淨信為體。
障信為業,乃至增長不信為業。如經說:若人
不住不淨信心,終無退失所有善法,乃至廣說。
懈怠者,謂耽著睡眠倚臥樂故、怖畏升進自
輕蔑故,心不勉勵為體。能障發起正勤為業,
乃至增長懈怠為業。如經說:若有懈怠必退
正勤,乃至廣說。
放逸者,謂總貪、瞋、癡、懈怠為體。由依此故,心
不制止惡不善法,及不修習彼對治法,障不
放逸為業,乃至增長放逸為業。如經說:夫放
逸者是生死迹,乃至廣說。
失念者,謂於久所作所說所思,若法若義,染
污不記為體。障不忘念為業,乃至增長失念為
業。如經說:謂失念者無所能為,乃至廣說。
心亂者,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為依止故,馳
散外緣為體。能障等持為業,乃至增長心亂
為業。如經說:若於五欲其心散亂流轉不息,
乃至廣說。
不正知者,謂於身語意行不正了住,染污慧
為體。能障正知為業,乃至增長不正知為業。
如經說:有失念者住不正知,乃至廣說。
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
悵怏追變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
惡作為業。如經說:若懷追悔則不安隱,乃至
廣說。
睡眠者,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為體。能障毘
鉢舍那為業,乃至增長睡眠為業。如經說:貪
著睡眠味,如大魚所吞。
尋者,謂或時由思於
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心麁
轉為體。障心內淨為業,乃至增長尋為業。
伺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
心俱轉相應,於所尋法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為
體。餘如尋說。乃至增長伺為業,由此與心同
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薄伽梵說:若
於此伺察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
伺察,是故此二恒和合非不和合,此之二法
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
可思議。
證有此二,阿笈摩者,如薄伽梵說:由依尋伺
故發起言說,非無尋伺。
諸心法中略不說者,如其所應,廣說應知。如
識與心法不可思議,是諸心法展轉相望應
知亦爾。
色者有十五種,謂地、水、火、風、眼、耳、鼻、舌、身、色、
聲、香、味、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地有二種:一
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
之所依止,堅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
集,所謂髮毛爪齒、塵垢皮肉、筋骨脈等諸不
淨物,是內地體形段。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
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鞕所攝非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樹林甎等。水
等災起彼尋壞滅,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為
業、依持受用為業、破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
為業。
水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
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濕潤所攝有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洟淚涎汗、膏髓痰等諸
不淨物,是內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為業。外謂
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濕潤所攝非
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泉源溪沼巨壑
洪流等,火等災起彼尋消竭。是外水體。依持
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火
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
及彼居處之所依止,煖熱所攝有執受性。復
有增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遍溫增熱,又能
消化凡所飲噉。諸如是等是內火體。成熟和
合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
謂炎燎村城蔓延洲渚,乃至空逈無依故
滅,或鑽木擊石種種求火,此火生已不久灰
燼,是外火體。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風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
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諸
如是等是內風體。發動作事受用為業。外謂
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輕動所攝非
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摧破山崖偃伏
林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靜。若求風者動衣
搖扇,其不動搖無緣故息。諸如是等是外風
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
為業。
眼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四大所
造色為境界,緣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為體。
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如眼,如是耳鼻舌身
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緣自境識之
所依止。
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緣,四大所造若顯色、
若形色、若表色為體。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此
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云何?謂青、
黃、赤、白如是等顯色,長、短、方、圓、麁、細、高、下、正
及不正,煙、雲、塵、霧、光、影、明、闇,若空一顯色,若
彼影像之色,是名為色。
聲謂耳所行境,耳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聞音
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此復三種,謂可意、
不可意及俱相違。或因手等相擊出聲、或由
尋伺扣絃拊革,或依世俗、或為養命、或宣暢
法義而起言說,或依託崖谷而發響聲。如是
若自相、若分別、若響音,是名為聲。
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嗅物
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此復三種,謂
好香、惡香及俱非香。彼復云何?所謂根莖皮、
葉花果、煙末等香,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
名為香。
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緣,四大所造
可嘗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此復
三種,謂甘、不甘及俱相違。彼復云何?所謂
酥油、沙糖、石蜜、熟果等味,若俱生、若和合、若
變異,是名為味。
觸一分謂身所行境,身識所
緣,四大所造可觸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
對性。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
云何?所謂澁、滑、輕、重、緩、急、煖、冷、飢、渴、飽、悶、強、
弱、癢、病、老、死、疲、息、粘、勇,或緣光澤或不光
澤、或緣堅實或不堅實,或緣執縛、或緣增
聚、或緣乖違、或緣和順,若俱生、若和合、若變
異,是名觸一分。
法處所攝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
無見無對。此復三種,謂律儀色、不律儀色及
三摩地所行境色。律儀色云何?謂防護身語
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不現行
法建立色性。不律儀色云何?謂不防護身語
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現行法
建立色性。三摩地所行境色云何?謂由下中
上三摩地俱轉,相應心心法故,起彼所緣影
像色性,及彼所作成就色性,是名法處所攝。
色心不相應行者,謂諸行與心不相應,於心
心法及色法分位假施設性不可施設,與心
等法若一若異。彼復差別有二十四種,謂得、
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
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
相應、次第、勢速、時、方、數、和合、不和合。復有
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得者,此復三種:一
諸行種子所攝相續差別性、二自在生起相
續差別性、三自相生起相續差別性。
無想定
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地欲,觀想如病如
癰如箭,唯無想天寂靜微妙。由於無想天起
出離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恒現行心心法滅
性。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或入非想
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或入無想定、或復
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
不恒現行諸心心法及恒行一分諸心心法
滅性。
無想天者,謂先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
後生無想有情天處,不恒現行諸心心法滅
性。
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時決定
性。
眾同分者,謂諸有情互相似性。
異生性者,
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
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
性。無聞異生性者,謂如來法外諸邪道性。
生
者,謂諸行自相發起性。
老者,謂諸行前後變
異性。
住者,謂諸行生時相續不斷性。
無常者,
謂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
名身者,謂詮諸行
等法自體,想號假立性。
句身者,謂聚集諸名,
顯染淨義言說所依性。
文身者,謂前二所依
字性。
流轉者,謂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性。
定異
者,謂諸行因果各異性。
相應者,謂諸行因果
相稱性。
勢速者,謂諸行流轉迅疾性。
次第者,
謂諸行一一次第流轉性。
時者,謂諸行展轉
新新生滅性。
方者,謂諸色行遍分齊性。
數者,
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
和合者,謂
諸行緣會性。
不和合者,謂諸行緣乖性。
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
動、想受滅、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
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治境界
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
起,滅而非離繫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
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繫性。不動者,謂離
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繫性。
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
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
而離繫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
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復次如是五法復有三相應知,一增益相、二
增益所起相、三法性相。增益相者,謂諸法中
遍計所執自性。增益所起相者,謂諸法中如
其所應依他起自性。法性相者,謂諸法中圓
成實自性。如是已說一切,界今當說。頌曰:
界謂欲色等,
論曰:界有二種,一欲等三界、二三千世界。欲
等三界者,一欲界,謂未離欲地雜眾煩惱諸
蘊差別。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
差別。三無色界,謂離色欲地雜眾煩惱諸蘊
差別。如是三界復有五種差別應知,一相差
別、二麁重差別、三方處差別、四受用差別、五
任持差別。相差別者,謂欲界中色多相、不鮮
淨相、種種雜相;色界中色少相、鮮淨相、非種
種雜相;無色界中雖無業所生色,而有定所
生色無見無對。又欲界中有苦受相應相、瞋
恚相應相、多隨煩惱相應相;色無色界中有
苦受不相應相、瞋恚不相應相、少隨煩惱相
應相。麁重差別者,謂欲界中麁重麁而損害,
色無色界中麁重細而不損害。方處差別者,
謂欲界居下方,色界居上方,無色界無方處。
受用差別者,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色無色
界受用內門境界。任持差別者,謂欲廛諸蘊
依四食住,色無色廛諸蘊依三食住。三千世
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
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
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
東毘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
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
千樂變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
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
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
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
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已
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
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復有
三種。三災之頂,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彼第
四靜慮諸天,法爾與所居宮俱起俱滅。復有
中三劫起,所謂飢饉、疫病、刀兵。二十中劫世
間正壞,二十中劫壞已而住,二十中劫世間
正成,二十中劫成已而住。如是合有八十中
劫,名為大劫。譬如天雨𤁷猶車軸,無有間
斷從空而注,如是東方無邊世界無有間斷
或成或壞,或有正壞、或壞已住、或有正成、或
成已住,如是乃至十方世界,如是已說界,雜
染今當說。頌曰:
煩惱、業、生性,
論曰:雜染性有三種,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
三生雜染。煩惱雜染者,謂一切煩惱及隨煩
惱,合名煩惱雜染。煩惱者略有十種,一薩迦
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
六貪、七瞋、八無明、九慢、十疑。或復二種,一
見所斷、二修所斷。或復三種,一欲界繫、二色
界繫、三無色界繫。復有七種顛倒行,一邪解
行、二不解行、三非解非不解行、四執邪解行、
五彼因依處行、六彼怖生行、七任運起行。邪
解行者,所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於所知
事起邪執故。不解行者,所謂無明。非解非不
解行者,所謂疑也。執邪解行者,所謂見取、戒
禁取,及於諸見所起貪等。彼因依處行者,謂
見苦集所斷。彼怖生行者,謂見滅道所斷。任
運起行者,謂修所斷,見所斷。見所斷有百一
十二煩惱,修所斷有十六煩惱,如是見修所
斷合有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雜染,種
種義差別故,立種種名,所謂結、縛、隨眠、隨煩
惱、纏、暴流、軛、取、繫、蓋、株杌、垢、燒、害、箭、所有、惡
行、漏、匱、熱惱、鬪諍、熾然、火、稠林、拘礙,如是等
義名差別。
業雜染者,謂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
善法所生,如其所應三界所攝身業、語業、意
業。此復二種,一思、二思所起。此業差別復有
多種,欲界所攝名福非福、色無色界所攝名
為不動。復有引業,謂作及增長,能引種種有
情世間及器世間果及異熟。復有生業,謂前
所引助令生故。
生雜染者,謂因煩惱及業故生,因生故苦。苦
復多種,謂胎藏所迫苦、老病死苦、怨憎會
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與麁重行俱生長苦、
數死生苦、生諸難苦,是名為生。
如是已說雜染,諦今當說。頌曰:
諸諦有六種。
論曰:諦有六種,一世俗諦,二勝義諦,三苦諦,
四集諦,五滅諦,六道諦。世俗諦者,謂名句
文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
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勝義諦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
心心法等。
苦諦者,此有二種:一世俗諦所攝、二勝義諦
所攝。世俗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生苦、老苦、病
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勝義
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集諦者、此有四種:一全攝、二勝攝、三世俗諦
攝、四勝義諦攝。全攝者,謂一切三界煩惱及
業,皆名集諦。勝攝者,謂緣已得未得自體及
境所起愛、後有愛、喜俱行愛,處處喜愛,皆名
集諦。世俗諦攝者,若因能感世俗諦所攝苦
諦。勝義諦攝者,若因能感勝義諦所攝苦諦。
滅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全攝
集諦無餘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勝攝者,
謂勝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世俗諦攝
者,謂於世俗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
說。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集諦無餘
斷棄,如是廣說。
道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一切
覺分。勝攝者,謂八聖道支。世俗諦攝者,謂於
世俗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為永
斷故、為作證故。一切聖道勝義諦攝者,謂於
勝義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如是
廣說。
苦集滅道聖諦義者,若於此處聖智所行,此
處苦集滅道是諦,由諸聖者咸謂此是諦,是
故說名聖諦。如是已說諦,依止今當說。頌曰:
依止八與二。
論曰:依止有八種。何等為八?謂四靜慮及四
無色。復有二種。何等為二?謂初靜慮有二種,
世及出世,乃至無所有處有二種,世及出世;
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
世間初靜慮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
或緣離彼增上教授為境界已,由世間道作
意觀察熾然修習等故而得轉依,然不深入
所知義故,不能永害隨眠、自地煩惱之所依
處,是退還法。自地三摩地心及心法之所依
止,如世間初靜慮,如是乃至世間非想非非
想處,各緣離下地欲增上教法,廣說如前。出
世間初靜慮者,謂先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
相作意入初靜慮,今不以如是行、如是狀、如
是相作意,然或於色受想行識所攝諸法,思
惟如病如癰如箭障礙無常苦空無我,或復
思惟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或復思
惟真如、法性、實際。如是於諸法中思惟如病
乃至實際已,於如是法心生厭怖。生厭怖已,
於不死界攝心而住,或於真如法性實際攝
心而住。此處無分別智及彼相應心及心法,
及彼所依止轉依,由深入所知義故,則能永
害隨眠,非一切煩惱之所依處,不退轉法。如
是名為出世間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應當
廣說,於諸靜慮及與無色,復有四種應知:一
雜染、二潔白、三建立、四清淨。雜染者,謂於上
靜慮起深愛味、見慢及疑。愛味者,謂有十種:
一俱生作意愛味、二分別所起作意愛味、三
自地作意愛味、四異地作意愛味、五過去愛
味、六未來愛味、七現在愛味、八下愛味、九
中愛味、十上愛味。
潔白者,謂淨及無漏。淨者復有三種:一引發
故、二上練故、三除垢所攝堪任故。無漏者,此
亦三種:一出世間無漏、二此等流無漏、三離
繫無漏。
建立者,此復四種:一建立近分、二建立根本、
三建立定、四建立生。
建立近分及根本者,如經中說:所謂此身離
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
是謂初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
處,無有少分離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初
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即於此身等持所生喜樂之所滋
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第二靜慮
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
分等持所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二靜
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離喜之樂之所
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第三靜
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
少分離喜之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三靜慮
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清淨心及潔白心
意解遍滿具足住者,是謂第四靜慮近分。如
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清淨心
及潔白心所不遍滿者,是謂第四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一切色想出過故、一切有對想滅
沒故、一切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
無邊處者,是謂虛空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虛空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出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
識無邊處者,是謂識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識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
無所有處者,是謂無所有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無所有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
無想非想非非想處者,是謂非想非非想處
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非想非非想
處根本。
建立定者,如經中說:離欲惡不善法故,有尋
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離欲者,謂或
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
已,斷欲界煩惱雜染。離惡不善法者,謂斷欲
界業,雜染法能墮惡趣,故名為惡。能障於善,
故名不善。尋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尋、
無恚尋、無害尋。伺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
離伺、無恚伺、無害伺。離者,謂由修習對治,斷
所治障所得轉依。生者,謂從此所生。喜者,謂
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勇心適心調安適
受受所攝。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
攝所依,令身怡悅安適受受所攝。初者,謂次
第定中此數最先故。靜慮者,謂已斷欲界雜
染之法,尋伺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
性。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
意自在。
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
故,無尋無伺三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
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
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
靜不復現行。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
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
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
相續住,諸尋伺法恒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
證得尋伺斷法。三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住
一境性。生者,謂從三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
前說。第二靜慮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三
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
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離喜故,住捨念正知及樂身正
受,聖者宣說成就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足
住。離喜者,謂或緣離第二靜慮欲增上教法、
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見第二靜慮喜相過
失。住捨者,謂於已生喜想及作意,不忍可故、
有厭離故,不染污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
動而安住性。念者,謂於已觀察喜不行相中
不忘明了,令喜決定不復現行。正知者,謂或
時失念喜復現行,於現行喜相分別正知。樂
者,謂已轉依者,離喜離勇安適受受所攝。身
者,謂已轉依者,若轉識、若阿賴耶識,心性無
別,總名為身。正受者,謂已轉依者,能攝受身
令身怡悅,總集說為樂身正受。此處樂受深
極寂靜、最勝微妙,上下所無。聖者者,謂佛
及佛弟子。宣說者,謂顯示施設。成就捨念樂
住者,謂此地已上無妙樂故,下地亦無如是
勝樂及無捨念以為對治。第三靜慮者,謂離
喜已,捨念正知樂所依止,依於轉依,心住一
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斷樂故,及先已斷苦喜憂故,不
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斷樂者,
謂入第四靜慮時。先已斷苦者,謂入第二靜
慮時。先已斷喜者,謂入第三靜慮時。先已斷
憂者,謂入初靜慮時。不苦不樂者,謂已轉依
者,非安適非不安適,受受所攝色界最極增
上寂靜,最勝攝受無有動搖。捨清淨者,謂超
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
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
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了
性。第四者,由次第定中第四數故。靜慮者,謂
樂斷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之所依止,依於
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一切色想出過故、有對想滅沒故、
種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
具足住。一切者,謂諸行相。色想者,謂顯色想。
出過者,謂離彼欲故。如出過義,有對想滅沒、
種種想不作意,如是應知。有對想者,謂彼所
依四大想及餘所造色想。種種想者,謂即於
四大及造色中,長短麁細方圓高下正及不
正光影明闇,如是等類假色所攝種種想。若
正入無邊虛空處時,有對之想不現前故滅,
及種種想不起作意,由如是故超彼能依一
切色想。無邊者,謂十方諸相不可分別。虛空
者,謂色對治所緣境界。虛空無邊處者,謂此
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
識無邊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者,
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邊識者,謂緣無邊
虛空之識,今緣此為境界。識無邊處者,謂此
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
無所有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識無邊處者,謂
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少所有者,謂於識處
上境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
境界,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無所有處者,謂
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
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超過一切無所
有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非有想者,謂
超過無所有想。非無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
境界推求之時,唯得緣無所有極細心及心
法,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非想非非想處者,
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建立生者,謂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
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梵身天、梵輔天、大梵
天。若善修習無尋有伺初靜慮者,生大梵天
果,更無異所勝彼處故。若先於此間修下中
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光
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
上第三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
天、無量淨天、遍淨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
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天、
福生天、廣果天。從是已上離色貪故,無方處
差別,雖有修習下中上因,然不建立生果差
別。若下中上修虛空無邊處者,受虛空無邊
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識無邊處者,受識無
邊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無所有處者,受無
所有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非想非非想處
者,受非想非非想處天生果。由定寂靜有差
別故,及由住時滿不滿故,彼有差別。又由多
住愛味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故,不盡
壽命而有中夭。若雜修下品世間及無漏第
四靜慮者,受無煩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中品
者,受無熱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品者,受妙
現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勝品者,受妙見淨
宮天生果。若雜修上極品者,受無礙究竟淨
宮天生果。若善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
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
大自在天生果。清淨者,謂邊際初靜慮,依
此引生一切勝德及速疾神通。如初靜慮清
淨之相,餘靜慮及諸無色應如是知。此中
無色差別者,謂發彼地解脫等功德。如是彼
諸靜慮及無色定,雜染潔白建立清淨差別,
應知如是。已說依止,覺分今當說。頌曰:
覺分有眾多,
論曰:菩提分法品類多種,最初勝者有三十
七,謂四念住等,廣說如經。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謂或緣於身、或復緣身
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由聞思修
之所生慧,或唯影像或事成就,於身境處善
安住念,為令於身得離繫故。如於身念住,如
是於受、心、法念住應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
各於自境如其所應,乃至為令於法得離繫
故。又一切處應說與念相應心及心法。如是
發起觀察心時,所緣之境有四種事,一心所
執事、二心領納事、三心了別事、四心染淨事。
四正斷者,廣說如經。一、已生惡不善法,為令
斷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已生者,
謂麁纏所攝。惡不善法者,謂能起惡行欲界
煩惱及隨煩惱。惡不善義,已如前說。為令斷
故者,謂修彼對治,令微薄故。生欲者,謂起
證斷樂。欲策勵者,謂不忍受惡,及歸趣斷故。
發起正勤者,謂多種堅固修彼對治。此上三
句,顯不定地中聞思兩慧下品對治。策心者,
謂修彼對治修慧現行,若心沈沒煩惱染污,
策心令舉故。持心者,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
若心浮舉煩惱染污,持心令下故。二、未生惡
不善法,為不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增盛
隨眠所攝,能起麁纏之因。為不生故者,謂令
麁纏不現行故。生欲者,謂起為證不現行。欲
策勵者,謂由不忘住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
發起正勤、策心持心,皆如前說。三、未生善法為
令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所未得。善法者,
謂聞思修所生三慧,由無過義故名為善。為
令生故者,謂令彼得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
策勵者,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發起正勤者,
謂長時殷重多堅修習。此上三句,顯得不定
地對治惡不善法,聞思兩慧所攝善法。策心
持心者,謂為得修慧故。餘如前說。四、已生善
法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
大,生欲策勵,乃至廣說。已生者,謂已得故。令
住者,謂聞慧。令不忘者,謂思慧。令修滿者,謂
修慧。此上三句,顯唯守護已所得善。令倍修
令增長令廣大者,如其次第,不唯於彼生知
足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餘如前說。
四神足者,廣說如經。一、欲增上故得三摩地。
如有行者先世修習上品善根,於大師所或
於有智同梵行處,生信生欲聽聞正法。如所
信欲聞正法已,展轉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此
欲故三摩地成就。已生未生惡不善法,令斷令
不起故,生欲乃至持心;若未生彼對治善法,
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
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乃至持心。如是
行者復修欲、策勵、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八種
斷行。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者,謂於此中而
得自在。已生未生惡不善法者,謂彼下品諸
纏所攝及彼微薄未損未害隨眠所攝。令斷
令不起者,謂為離已生軟品纏故,及為損害
微薄隨眠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若未
生彼對治善法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
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
乃至持心,如前廣說應知。如是行者者,謂
如是修行多時住者。復修欲者,謂欲證彼不
現行及損害故。策勵者,謂欲為因,於奢摩他、
毘鉢舍那發起正勤故。信者,謂生欲之因,於
彼損害及所得中決定信故。安者,謂因策勵
除身心麁重,令身心堪任故。正念者,謂於防
護沈下浮舉隨煩惱中,令心不忘故。正知者,
謂或時失念隨煩惱現行之時,分別正知故。
思者,謂於止舉中造作心故。捨者,謂於不染
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如是一切諸
神足中,八種斷行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勤
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依於教授及教
誡法,或在空閑、或居林樹、或止靜室,於如是
處長時勇猛純熟熾然正勤,證得心住一境
性。由正勤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三、心
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已修習奢摩
他行,由此因緣思惟內法,速疾證得心住一
境性。由修心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四、
觀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多聞聞持,其
聞積集,獨處閑靜,即於彼法以慧簡擇、極細
簡擇、遍覺觀察,因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觀
察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
五根者,廣說如經。一、信根,由世間道,令心清
淨鮮白無穢,離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已後
求諦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得彼
對治故,起增上信。二、正勤根,謂依信根增進
勇猛,與信俱行。三、念根,謂依正勤明了不忘,
與彼俱行。四、等持根,謂依念根心住一境,與
彼俱行。五、慧根,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
俱行。
五力者,廣說如經。即信根等,由善修習、多修
習故,不復為彼不信等法之所雜亂,復能對
治諸雜亂法。不可伏義,說名為力。
七遍覺支者,廣說如經。一、念遍覺支,謂由世
間道得備善力見道現前,由先修習世間念
遍覺支,引得出世無功用無分別,於諦明了
於諦不忘。二、擇法遍覺支,謂由先所引無功
用無分別,依止於念與念俱行,於諦解了於
諦覺悟。如是一切諸遍覺支,由先所引無功
用無分別,後依止前與彼俱行,皆應了知。是
中差別者,第三、正勤遍覺支,於諦心勇。第四、
喜遍覺支,於諦心悅。第五、安遍覺支,於真諦
中身心堪任。第六、三摩地遍覺支,於真諦中
心住一境。第七、捨遍覺支,於真諦心平等、心
正直、心無轉動性。
又如經說:即於是中復善修習寂靜依止,乃
至廣說。寂靜依止者,謂欲界寂靜依故。離欲
依止者,謂色無色界離欲依故。滅依止者,謂
已得蘊界處無餘永斷依故。趣向棄捨者,謂
未來蘊界處不相續故。
八聖道支者,廣說如經。一、正見,謂於見道中
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於修道中安立後得
遍覺支見清淨,總合此二名為正見。二、正思
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
無害思惟,於修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諦,與
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
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三、
正語,謂於修道中依正思惟,由相續無漏作
意思惟諸諦故,得四種語業,聖愛戒所攝,不
樂離樂除滅種種離,澄淨防護不作離作,不
行不毀不犯,橋梁船筏遠離不違越,不種種
違越性。四、正業,謂於修道中由相續無漏作
意思惟諸諦故,得三種身業,聖愛戒所攝,不
樂離樂除滅種種離,廣說如前。五、正命,謂於
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遠離所作邪命惡
法,聖愛戒所攝,廣說如前。六、正策勵,謂於修
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於所修習念住、正斷、
神足、根、力之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任、難
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七、正念,謂於修道
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或依奢摩他道、或依毘
鉢舍那道、或依雙道,於所修習擇法、正勤、喜、
安、等持、捨遍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
忘念心明了性,及不忘失、極不忘失、極不忘
失諸法性。八、正等持,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
諸諦故,又依三道於所修中正念攝故,心住、
安住、近住、等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心
住一境性。此諸道支,後依於前相應俱起應
知。復次頌曰:
智與解脫門,
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一、法智,謂
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二、種
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
智。三、他心智,謂修所生修果,能知他心及心
法智,及諸如來知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
眠教授教誡轉起妙智。四、世俗智,謂世間慧,
由依此故如來為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
眠宣說妙法。五、苦智,謂於有漏諸行之中,無
常、苦、空、離我思惟,若智若見明了覺悟慧觀
察性。六、集智,謂於有漏諸行因中,因、集、生、緣
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七、滅智,謂於有
漏諸行滅中,滅、靜、妙、離思惟,若智若見,餘
如前說。八、道智,謂於能斷有漏諸行無漏道
中,道、如、行、出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九、
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
盡境或復為盡,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十、無
生智,謂苦已知不復當知、集已斷不復當斷、
滅已證不復當證、道已修不復當修,或緣無
生境或為無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
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
解脫門、三無願解脫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
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中,及法
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
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
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遍計性無,
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
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
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
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
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
所起諸行相貌。智者,謂緣彼境厭惡了知。
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俗
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
生無我性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
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者,謂
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
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
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
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若無差
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
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
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
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行者,謂四種行,廣說如經。一、苦遲通,謂鈍根
者,未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二、苦
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三、樂遲通,謂鈍根
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四、
樂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迹者,謂四法迹,廣說如經。一、無貪迹,謂能持
尸羅蘊法義故名迹,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
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如無貪,第二無
瞋亦爾。三、正念迹,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
名迹,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廣。四、正等持
迹,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法義故名
迹,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
令增令廣。
止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
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住心於
內。
觀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
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簡擇諸
法。復次頌曰:
居處及所依,
諸行、通達性,
論曰:居處者,謂四居處,廣說如經。一、慧居
處,謂諦觀方便世間之慧,為安立證諦出世
智義故。二諦居處,謂已得諦觀出世慧,為安
立有事顛倒斷義故。三、捨居處,謂有事顛倒
斷,為安立無餘煩惱息滅義故。四、寂靜居處,
謂無餘煩惱寂靜,為安立一切苦不生義故。
所依者,謂四種依,廣說如經。一、依法不依眾
生,謂若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十二分教
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行學亦不隨轉。二、
依義不依文,謂若法非飾詞者所造綺文字
句,唯能顯了獨滿清淨鮮白梵行,於此法中
恭敬信解,非於能顯顛倒梵行及不顯了梵
行但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三、依了義經不
依不了義經,謂於如來所說相似甚深空性
相應隨順諸緣緣起法中不妄執著,如言淺
義亦不住自內見取心,唯勤尋究顯了義經。
四、依智不依識,謂不唯聽聞而生知足便不
進修法隨法行,然為盡諸漏,勤求自內證真
諦智。
發心者,謂諸菩薩發菩提心。若諸菩薩住菩
薩法性,為欲利益十方世界所有有情,依彼
行相強勝因緣,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發
大誓願,受發心法,謂我必定當證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為度十方一切有情令離諸煩
惱故,及離諸苦難故。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
世俗發心、二證法性發心。世俗發心者,謂如
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發誓願
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拕
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
所修布施、持戒、忍辱、正勤、靜慮及慧,一切皆
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我今與諸
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
第二第三亦復如是。證法性發心者,謂如有
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
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
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
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
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
菩提願不退轉,是謂證法性發心。
悲愍者,謂如是已發心菩薩,於十方世界,或
三種退墮苦有情、或五趣定苦有情、或四種
極苦有情、或六種重苦苦有情、或三種相苦
苦有情,諸如是所令離苦行,不害為性。
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
法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
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由矜愍
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
聲宣揚闡讀,由宗仰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
解恭敬重心披讀法行。六、為欲修習法隨法
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
故以廣妙音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
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閑靜極善研
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
摩他、毘鉢舍那,為欲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
成就法行。
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
於三十二字無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
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通達,
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
義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
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
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
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
及麁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六、解脫通達,
謂於相縛解脫及麁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
如前說。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
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性如實覺了,
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
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
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
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
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
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
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
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
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
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
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四、
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
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
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
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地,謂諸菩
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
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
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
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
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
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
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
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七、遠行地,謂諸菩薩
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
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
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
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
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
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
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
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
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
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
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
地名為善慧。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
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
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
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
名為法雲。
波羅蜜多者,謂十波羅蜜多,廣說如經。一、施
波羅蜜多,謂依菩提心,悲為導首,十種法行
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財、或
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
無著故捨、二不觀故捨、三無失故捨、四無分
別故捨、五迴向故捨。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以
資生具攝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
資糧圓滿,當成無上正遍知果。如施波羅蜜
多,如是戒乃至慧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戒
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
或因利益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
此行故,諸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有情。第三
忍波羅蜜多,謂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性、
或因安受諸苦不亂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
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受一切不饒益事
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羅蜜多,謂或
因被發心鎧、或因方便加行、或因利益有情,
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欲引生一切善根。由
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
諸善。第五靜慮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
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一緣性。
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
法。第六慧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
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簡擇諸法性。由此
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
子。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以此
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同意樂、或
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
益攝諸有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
令成立。第八願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中隨有
其一為性。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
善,令我未來獲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
由此因故,於餘生中如所發求咸果其願,於
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
薩由於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
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蜜多,謂諸
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所
引世間慧。依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
世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蜜
多。
如是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
增上者,施波羅蜜多唯在初地,如其次第乃
至智波羅蜜多在第十地應知。復次頌曰:
菩薩行、攝事,
三摩地等門,
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
到彼岸行,謂十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
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行,謂三十
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
一切所知義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
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界,令生恭敬
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
說為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
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
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
隨轉方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
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
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
善解脫攝。攝事者,謂四攝事,廣說如經。若安
立彼,如安立成熟有情行應知。
陀羅尼門者,謂諸菩薩無量陀羅尼門,廣說
如經。若欲略說陀羅尼相者,謂諸菩薩成就
字類,通達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種
類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隨一字中而能顯示
分別開演一切種染淨之義,是故說名陀羅
尼門。
三摩地門者,謂諸菩薩無量三摩地門,廣說
如經。若欲略說復有八種,謂初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諸菩薩摩訶薩依此一一三摩
地門,出生無量三摩地,諸聲聞獨覺不達其
名。此諸三摩地悉能建立十方世界一切三
摩地所作之事,是故說名三摩地門。無量作
意者,謂五無量作意,廣說如經。一、有情無量
作意,謂諸菩薩以增上法行所善修治微妙
作意,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攝一切有情世
間不可言說種種業報差別之相,或一足、二
足、四足、多足,或有色、無色,或有想、無想、非
有想非無想,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那洛迦、
傍生、鬼趣、人、天,或卵生、濕生、胎生、化生。既思
惟已如實了知,如是有情轉、如是有情還,如
是染污、如是清淨,如是邪行、如是正行,如是
如是行差別故,如是如是諸異熟生。二、世界
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
界器世間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世界染、
此世界淨,如實了知皆如幻化,唯是虛妄分
別影像虛偽不實,隨相流轉或成或壞,種種
形貌差別建立,或勝或劣、或麁或細、或遠或
近,或復分析至於極微,或於廣略、或於現化、
或於變異、或於遠近、或於隱顯,如是等事而
得自在如實了知。三、法界無量作意,謂諸菩
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
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法是色、此法非色,
如色非色,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善、不善、無記,有過失、無過失,欲
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斷、修
斷、無斷,轉法、還法,染法、淨法,流轉法、寂滅法,
異生法、賢聖法,聲聞法、獨覺法、如來法,如是
等法如實了知。四、所調伏無量作意,謂諸菩
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種種行
種種性,或聲聞種性、或獨覺種性、或如來
種性,諸如是等所調種性。既思惟已,如實
了知所調伏者,此軟根、此中根、此利根,此下
劣勝解、此廣大勝解,此貪行貪阿世耶、此瞋
行瞋阿世耶、此癡行癡阿世耶、此等分行等
分阿世耶、此升進阿世耶、此不升進阿世
耶、此微薄塵垢賢善阿世耶,此增盛隨眠、此
微薄隨眠、此極細隨眠,此羸損隨眠、此不羸
損隨眠,此全隨眠、此不全隨眠,此廣說方解、
此略聞即解,此擯遣所調伏、此攝受所調伏,
此軟所調伏、此麁所調伏、此麁軟俱調伏、此
應捨置方乃調伏,如是等處如實了知。五、調
伏方便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
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既思惟已如
實了知,此因說祕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說
顯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攝受方便、此因折
伏方便,此轉方便、此隨轉方便,此應隨順、此
應違逆,此因不同分阿世耶,此應作恩報恩、
此應示威奮威,此因清淨,此因示現奇特神
變、此因示現奇特記別、此因示現奇特教誡、
此因示現種種威勢、此因善誘種種教授,此
因麁相、此因軟相、此因麁軟俱相,此因捨置、
此因略說法要能令調伏、此因廣演法要方
令調伏,如是等方便如實了知。復次頌曰:
真如作意相,
廣大阿世耶,
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
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
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
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
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
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
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
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
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
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
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
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
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
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於難思處已得信
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此信解相,謂於最極
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
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
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
信解。
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
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菩薩由得自他平等
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
世耶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
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淨信欲。
應知諸自數者,謂應知種種覺分自數。如是
已說覺分,補特伽羅今當說。頌曰:
隨信行等七,
及極七返等,
論曰:補特伽羅當知多種。今最初釋七種賢
聖,謂隨信行等七,廣說如經。一、隨信行,謂如
有一,性是軟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恒信解
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
二、隨法行,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
昔已來恒擇法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擇
法行趣向諦觀。三、信解,即隨信行,已見聖諦。
四、見至,即隨法行,已見聖諦。五、身證,謂於八
解脫身證具足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六、慧
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
證具足住。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
及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八種者,謂預流果、
向等八,廣說如經。一、預流向,謂如有一,純熟
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
證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二、預流果,若隨勝
攝永斷三結,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
由此聖者已見諦故,最初證得逆流行果。三、
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
趣入正性離生,或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
惑修對治行。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性
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
惑故得。即依此斷,說名微薄欲貪瞋癡。此云
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心生於捨,無
習向心、無習趣心、無習著心,應知是人三毒
微薄。五、不還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
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斷欲界
餘煩惱故修對治行。六、不還果,或先離欲入
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
煩惱故得。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學已見迹,
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八、阿
羅漢果,謂永斷一切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
得。
極七返等者,謂極七返等八,依生建立,廣說
如經。一、極七返,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
或於天上、或於人間、或天上人間,受七有生
已得盡苦際。二、家家,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
道故,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
際。三、一間,謂即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
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
此處定證寂滅。四、中間證寂滅,謂即不還果。
已斷根本生結、未斷趣向生結,上品修習聖
道力故,生中有中即證寂滅、或有不進向生
處而證寂滅、或有進向生處未至本生而證
寂滅。五、生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中品修習聖
道故,未斷二種生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初
生之時即證寂滅。六、無行證寂滅,即此聖者
行少行已,及少精進而證寂滅,餘悉如前。七、
有行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
未斷二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行多行已,及
多精進而證寂滅。八、上流,謂即不還果。隨生
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盡,復進生
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退法等有六者,謂退法等六無學果,廣說如
經。一、退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不思
自害,若放逸、若不放逸,俱可退失現法樂住
及世間功德,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二、思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
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此人作是思惟:寧使
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
害。此亦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三、
護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不放逸
故能不退失;若心放逸即可退失,不能練根、
不能發起勝品功德。四、住不動,謂成就如是
軟根,雖不思自害及行放逸,然皆不退,不能
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五、堪能通達,謂成
就如是軟根堪能不退,能練諸根及能發起
勝品功德。六、不動法,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
根,此人於諸善根,不為已得退法之所搖動,
亦不為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是故
說名為不動法。復次頌曰:
軟根等七種,
聲聞乘等三,
軟根等七種者,一、軟根,謂成就信等五根,或
自性軟或未增長,求勝進時加行遲鈍。第二、
利根,應知反此。三、貪行,謂於前世久習貪欲,
及不修習貪欲對治。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雖
逢下劣可愛境界,亦起猛利相續貪愛,難離
難厭,於修善法加行遲鈍。如貪行,第四瞋行、
第五癡行亦爾。此中差別者,雖逢微小可瞋
境界,亦起猛利相續瞋恚;雖逢麁淺可癡境
界,亦起猛利相續愚癡。六、等分行,謂於前世
不習上品貪欲瞋癡,設有習者復已修習彼
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逢可愛等三種
境界,隨境品類起貪瞋癡三種纏惑,非難離
非易離、非難厭非易厭,於修善法不遲不速。
七、薄塵行,謂如有一,於過去生不久數習貪
欲瞋癡,然已修習彼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
世中雖逢勝上可愛等境,而能不起猛利相
續貪恚癡纏,雖或時起下品中品,然易離易
厭,於修善法加行速疾。
在俗者,謂處家白衣,受用五欲,營搆俗業
以自活命。
出家者,謂持出家威儀相貌,棄捨俗境受持
禁戒,如法乞求清淨自活。
聲聞乘等三者,一、聲聞乘,謂住聲聞法性,為
令自身證寂滅故,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二、獨
覺乘,謂住獨覺法性,為令自身證寂滅故,不
由師教,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三、大乘,謂住大
乘法性,為令自他證寂滅故,不由師教,發正
願已修方便行。
可救者,謂有三乘寂滅法性。
不可救者,謂無三乘寂滅法性。復次頌曰:
入方便等九,
復由諸界別,
論曰:入方便等九者,一、已入方便,謂於如來
自覺自說法毘奈耶得堅淨信,已受尸羅、已
聞正法,已增長捨、已具正見。第二、未入方
便,應知反此。三、有障,謂有三障:一煩惱障、
二業障、三報障,由能障礙修習善法。第四、無
障,應知反此。五、未成熟,謂未得善根資心相
續,不能現法證見諦理,不得現法下中上乘
所證寂滅。第六、已成熟,應知反此。七、具縛,
所謂異生。八、不具縛,謂彼六種有學聖者,從
預流果乃至第六阿羅漢向。九、無縛,謂彼無
學阿羅漢果。
生差別故二者,一、人趣,謂生人
趣,得人種類。二、非人趣,謂生餘趣那洛迦、傍
生及與鬼趣、天龍、藥叉、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
牟呼洛伽等生類差別。
復由諸界別應知十三種者,一、欲界異生,謂
生欲界未見諦者。二、欲界有學,謂生欲界已
見聖諦六種有學,謂從預流果乃至第六阿
羅漢向。三、欲界無學,謂生欲界阿羅漢果。四、
色界異生,謂生色界未見諦者。五、色界有學,
謂生色界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二
阿羅漢向。六、色界無學,謂生色界阿羅漢果。
七、無色異生,謂生無色未見諦者。八、無色有
學,謂生無色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
二阿羅漢向。九、無色無學,謂生無色阿羅漢
果。十、欲界獨覺,謂住獨覺法性,於前生中或
未見諦或已見諦,今生欲界,不由師教,依先
因力修覺分法,證得一切諸結永盡。此復二
種,一如朅伽獨一而行、二獨勝部眾而行。十
一、欲界菩薩,謂生欲界住菩薩法性,為令自
他證寂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
諸方便行。十二、色界菩薩,謂生色界中住菩
薩法性,遠離無色修諸靜慮,為令自他證寂
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諸方便
行。十三、不可思議諸佛如來,謂依修習不住
流轉及與寂滅無分別道,證得諸佛共有解
脫法身所攝無上轉依遍行,十方一切世界
作一切有情一切利益事無有斷盡。如是已
說補特伽羅,果今當說。頌曰:
果斷有五種,
淨、果、界、菩提,
論曰:果斷有五種者,謂諸果中斷有五種。一、
諸纏斷,謂由四種對治故,遠離現行諸煩惱
纏。四對治者,一散亂對治、二顯了對治、三羸
劣對治、四摧伏對治。散亂對治者,謂於前八
妙法行中方便修習,或復於餘定地善法方
便修習。顯了對治者,謂於第九法行方便修
習。羸劣對治者,謂由先善根資助心故煩惱
羸弱。摧伏對治者,謂由世間道隨力制伏煩
惱種子。二、隨眠斷,謂由出世間道,隨力永斷
煩惱種子。三、永盡貪斷,謂由永斷隨眠惑故,
貪煩惱斷。如永盡貪斷,如是第四永盡瞋斷、
第五永盡癡斷,應知由極淨善通達見力,諸
事煩惱畢竟斷故,名永盡斷。
遍知者,謂九遍知,諸果所攝,依斷遍知說。一、
欲繫見苦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諦有
漏攝故。二、色無色繫見苦及集所斷煩惱斷
遍知,由此二界定地攝故。三、欲繫見滅所斷
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無為攝故。四、色無色
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
故。五、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
有為攝故。六、色無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
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七、五順下分結斷遍
知,由出過下界故。八、色貪盡遍知,由出過中
界故。九、無色貪盡遍知,由出過妙界故。
清淨者,謂九種清淨,廣說如經。一、尸羅清淨,
謂如有一,善住尸羅及善守護別解脫戒,如
法威儀行處具足,於小罪中見大怖畏,受學
學處。二、心清淨,謂如有一,依戒清淨遠離欲
惡不善法,如前所說初靜慮第二第三第
四靜慮具足住。三、見清淨,謂如有一,具心清
淨鮮白無穢,離諸煩惱得住不動,為欲證得
漏盡智故觀察諸諦,如實了知,此苦聖諦、此
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行道聖諦。
四、度疑清淨,謂如有一,依見清淨於佛法僧
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
度疑清淨得妙智見,唯佛所說僧所行道能
得出離。此復云何?謂能盡苦及證苦邊。若諸
外道所說之道,不能盡苦及證苦邊。六、行智
見清淨,謂如有一,依道非道智見清淨得妙
智見,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下者,苦遲通行所
攝;中者,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者,樂速
通行所攝。七、行斷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行
智見清淨得妙智見,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
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緣寂滅清淨,謂如有
一,依行斷智見清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
國土清淨,謂諸佛共有無上功能,果能示現
不可思議國土莊嚴,極淨佛思及極淨菩薩思
及思眷屬法。
淨者,謂四證淨,廣說如經。一、佛證淨,謂已見
諦者,於如來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
住世間信。如佛證淨,如是第二法證淨、第三
僧證淨應知。四、聖所愛戒證淨,謂已見諦者,
於已得決定不作律儀聖所愛戒所善住出世
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
果者,謂四沙門果,廣說如經。一、預流沙門果,
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謂身見、戒禁取及疑;若
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彼斷故,
得預流果不墮落法,或極七返、或復家家。二、
一來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薄貪瞋癡;
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
繫修道所斷上品中品煩惱永斷。由彼斷故,
得一來果,或復一間。三、不還沙門果,若隨勝
攝,五順下分結永斷,所謂身見、戒禁取、疑、貪
欲、瞋恚;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
及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永斷,或色界繫煩
惱永斷,或無色界一分煩惱永斷。由彼斷故,
得不還果,或中間寂滅、或生寂滅、或無行寂
滅、或有行寂滅、或復上流。四、阿羅漢沙門果,
若隨勝攝,貪欲、瞋、癡無餘永斷;若全分攝,見
修所斷一切煩惱永斷無餘。由彼斷故,得阿
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阿羅漢六恒住法。
界者,謂三種界,廣說如經。一、斷界,謂斷見道
所斷諸行。二、離界,謂離修道所斷諸行。三、滅
界,謂滅所依所攝諸行。
菩提者,謂三種菩提,如經廣說。一、聲聞菩提,
謂聲聞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道。二、獨
覺菩提,謂獨覺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
道。三、無上正等菩提,所謂大乘轉依所得寂
滅趣寂滅道,及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道。
無
學者,謂十無學法,廣說如經。一、無學正見,謂
阿羅漢於苦思惟苦乃至於道思惟道,無漏
作意相應擇法極簡擇等,如前廣說。如無學
正見,如是乃至第八正三摩地,如前應知。九、
無學正解脫,謂離一切煩惱麁重,無學心上
離煩惱障調堪任法。十、無學正智,謂阿羅漢
盡智及無生智。
由自數者,前所說果,各由自數差別應知。復
次頌曰:
斷多因故斷,
由作意依修,
論曰:斷多因故斷者,斷果多因故煩惱斷,謂
四種因諸煩惱斷:一所依滅故、二所依轉故、
三知所緣故、四樂所緣故。復有五因斷諸煩
惱:一知彼體故、二知彼事故、三知彼過故、四
避彼緣故、五修彼對治作意法故。復有四因
煩惱已斷:一依無餘滅故、二依無餘轉故、三
對治無餘修故、四心無餘解脫故。
建立斷所從者,謂從所緣境斷諸煩惱,於所
緣境斷煩惱已無繫縛故,諸相應法亦復隨
斷。未來現在煩惱可斷,永害麁重說煩惱斷。
由作意者,謂由總緣諦修作意故斷諸煩惱。
由依者,謂由依止七依定故斷諸煩惱,謂初
靜慮乃至第七無所有處。
由修者,謂修四念住及四正斷,乃至修習八
聖道支故斷煩惱。
及得斷次第者,有五種次第諸煩惱斷,一先
斷見道所斷煩惱、二後斷修道所斷煩惱、三
先漸調伏諸現煩惱、四然後永斷一切煩惱、
五最後超過一切煩惱。復次頌曰:
斷差別應知,
如是如所說,
論曰:斷差別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多種差
別,謂有諸纏斷、有隨眠斷、有由世間道、有由
出世間道、有由聲聞乘作意、有由獨覺乘作
意、有由菩薩乘作意、有暫時斷、有畢竟斷,諸
如是等煩惱斷滅差別應知。
斷相利益復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有多種
相利益應知,如經廣說。謂不墜墮法、定趣菩
提、已至正法、臨至正法、證解正法、得證源底、
得遍證源底、聖智見成就,不復能計苦樂等
法自作、他作及自他作,及非自他二種共作。
亦不復計諸苦及樂無因而生,不復故斷傍
生等命,不復故越諸所學處,不復能起五無
間業,不復求請諸外道師亦不以彼為真福
田,不復瞻仰觀察餘沙門婆羅門等邪眾顏
面,不復於彼三世法中生疑生惑,不復受彼
第八有報。如是證得阿羅漢果,永盡諸漏,已
作所作。所作已辦得阿羅漢六恒住法,廣
說如經,謂成就六種相續住法。若眼見色,心
不憂喜,捨念正知。如是耳鼻舌身若意識法,
心不憂喜,捨念正知。諸所行行,為自利益、為
利益他、為利眾生、為樂眾生、為愍世間、為諸
天人得義利樂。諸如是等煩惱永斷,有多種
相利益應知。
如是已說果,諸功德今當說。頌曰:
無量諸解脫、
無諍、妙願智、
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
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
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
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
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
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
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
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
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
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
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
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
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
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
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
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
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
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
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
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
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
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
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
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
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
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
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
說。
此四無量體性云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
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
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
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
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
心法并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當知。先由增
上法行善修治心,復依清淨靜慮,方得清淨
無量應知。
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
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
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
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
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
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
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
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
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
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
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
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
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光色,作無邊虛空
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
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
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
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
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
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
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
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
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
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
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
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
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
八想受滅解脫。
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一、內有色想外
諸色觀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
知勝見,得如是想名初勝處。內有色想者,如
解脫中說。外者,謂除眼等根,顯餘色故。諸色
觀者,如前說。少者,謂資具攝色,意解思惟故。
若好若惡者,謂淨不淨色之所攝色,意解思惟
故。若劣若勝者,謂淨不淨聲香味觸之所攝
色,意解思惟故。於彼諸色勝者,謂能治所治
作意思惟,障礙功用所不惱故。知者,用奢摩
他道。見者,用毘鉢舍那道。得如是想者,謂於
實勝中得實勝,無慢想故;於不勝中得實不
勝,無慢想故。二、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多,乃至
名第二勝處。內無色想中觀少觀多二種亦
爾。內有色想外諸色觀者,如前說。多者,顯
示有情世間、器世間色遍思惟故。餘如前說。
五、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青。青顯、青可見、青光,
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痆斯染青衣色。如
是黃、赤、白色皆應廣說。此中差別者,黃色如
羯尼迦羅花,或如婆羅痆斯染黃衣色。赤色
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痆斯染赤衣色。
白色如烏奢那星,或如婆羅痆斯鮮白衣色。
青者,謂總句。青顯者,謂俱生青。青可見者,謂
和合成青。青光者,謂彼二所出鮮淨光青。如
青色,黃、赤、白色亦復如是廣說應知。餘如前
說。於一處說二譬喻者,此顯俱生、和合二種
色故。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
止,後四勝處意解思惟欲界天色及色界色。
又復應知、是諸勝處為治下地種子隨逐作
意思惟、非為對治自地所治作意思惟。
遍處
者、謂十遍處,廣說如經。謂地遍處,一能解
了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如是水、火、風遍。青、黃、
赤、白、虛空識遍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地遍處
者,由色所依遍滿故,彼能依色亦遍滿,由彼
增長故。一能解了者,謂能證此觀補特伽羅。
上下及傍者,謂遍滿諸方及四維故。無二者,
離餘諸界,及不雜顯色,遍滿故。無量者,無有
分齊,相遍滿故。如地遍處,餘水、火、風、青、黃、赤、
白亦復如是,如其所應。虛空遍處者,謂對治
一切色相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說。識遍
處者,謂緣無量識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
說。
此中由三解脫故得勝色自在,由得彼已方
可說言勝色自在,極成就故。識處已上無有
遍滿,所緣無量形段依止分別遠離故。應知
勝處及與遍處,是諸解脫能清淨道,由諸勝
處勝所緣故、由諸遍處所緣遍故,能令解脫
清淨應知。
無諍者,謂能守護他煩惱行之所引攝無癡
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
所行故。
妙願智者,謂於三世及非世攝所知法中,無
餘如實了知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
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廣說如經。一、法無礙
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差別名中,如實覺悟
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
心法。二、義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種
種相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
如前說。三、訓詞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
訓釋詞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
餘如前說。四、辯才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
法通達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
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神通者,謂六神通,如經廣說。一、神境智見作
證通,謂為示現一切種身業自在無癡智見
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行多決
定境界故。二、天耳智見作證通,謂為隨聞一
切種語業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三、心差別
智見作證通,謂為入一切種他心行無癡智
見性,餘如前說。四、宿住隨念智見作證通,謂
為入一切種前際趣行無癡智見性,餘如前
說。五、死生智見作證通,謂為入一切種有情
趣行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六、漏盡智見作
證通,謂為入出離一切煩惱及無餘苦無癡
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行
多決定境界故。復次頌曰:
諸相、好、清淨,
不護與念住,
論曰:諸相者,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廣說如經。
一、善安立足大丈夫相,由如來菩提資糧善
圓滿故、具足受持平等行故,感得此相。由此
相故,有暫見者即信如來是大丈夫。足相,足
幖幟、足形貌。如善安立足相,如是諸餘大丈
夫相、如其所應盡當知。謂於手中應說手相、
手幖幟、手形貌。如是於頭頂等所餘支節,各
隨其名應當廣說。
好者,謂八十種好,廣說如
經。是諸好等,若具足相攝,如〈菩薩地〉中說;若
隨眾生所宜,隨勝相攝,如《大慧度經》說;若廣
分別諸好應知,如廣分別相中說。
清淨者,謂
四一切相清淨,廣說如經。一、依止清淨,謂由
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
於依止取住捨中究竟無上自在。二、境界清
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
清淨斷故,於一切事變化境界中究竟無上
自在。三、心清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
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於一切相世出世善根
增長心中究竟無上自在。四、智清淨,謂由如
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
於一切相所知中無著無礙智究竟無上自
在。
諸力者,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
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記無礙智
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
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
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
摩鉢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
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
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
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
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
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
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
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
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
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
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
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
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
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
如實問記。
無畏者,謂四無畏,廣說如經。一、佛作誠言:我
是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覺。
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
妙善清淨一切種智故。二、佛作誠言:我諸漏
已盡。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此
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
淨一切種斷故。此二無畏依自利德。三、佛作
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
言:染習此法不能為障。我於此難正見無緣,
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
所對治法。四、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
修定出離。若有難言:雖修此道不能出離,不
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
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能對
治法。此二無畏依利他德。
不護者,謂三不護,廣說如經。一、如來現行身
業妙善清淨,無不清淨現行身業可須覆藏,
是故不護。謂如來一切種一切時身業妙善
清淨故,為所化有情正說法時,能以勝力折
伏攝受一切徒眾。如身業不護,如是第二語
業不護、第三意業不護應知。
念住者,謂三念住,廣說如經。此即攝受所化
眾時,於三種徒眾行差別中住最勝捨,不愛不
恚不染心性。
永斷諸習氣者,謂諸如來出離無始無量無
數大劫生死,為證自性不隨轉故,證得如來
妙淨智斷。復次頌曰:
無忘失妙法,
佛不共德法,
論曰:無忘失妙法者,謂為證一切種一切所
化有情一切所作事不過時故,證得如來妙
淨智斷。
及如來大悲者,謂如來悲由四種因緣說名
大悲。一、依止一切種妙善清淨轉依所作成
就故。二、長時修習所得故。三、妙善清淨智所
引故。四、緣極深固種種堅牢一切相苦境界
故。
佛不共德法者,謂十八不共佛法,廣說如經。
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故,彼建立應知。一、如
來無誤失業,謂無不染污誤犯失故。二、無卒
暴音,謂無不染污高笑暴音故。三、無忘失
念,謂無不染污久作久說不隨念故。四、無不
定心,謂於一切威儀行住等中,作意等持恒
隨轉故。五、無種種想,謂於流轉寂滅中證
得無分別無差別智故。六、無不擇已捨,謂究
竟不捨有情事故。七、欲無退,謂得所知障清
淨故。如欲無退,如是八正勤無退、九念無退、
十等持無退、十一慧無退、十二解脫解脫智
見無退應知。十三、於過去世無著無礙智,謂
欲作意頃一切種知故。如於過去,如是十四
於未來、十五於現在無著無礙智應知。十六、
如來一切身業,智為導首隨智而行,謂由智
發起攝受,於一切時善方便故。如身業,如是
十七語業、十八意業應知。
一切種妙智者,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
故。謂於染污清淨二法一切種數相差別中
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復如
來住無漏界,為作一切有情所作事故,於十
方土示佛生有現身言說,心有所行有所宣
說,成等正覺轉妙法輪,入大寂滅無礙智性,
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是亦名為一切種
妙智。
又相好等諸佛功德,為釋經義略已示現。若
廣分別,如〈菩薩地〉應知,如是已別說九事,總
分別今當說。頌曰:
當知前九事,
次二、後六種,
染依差別故、
心不流散故、
彼位差別故、
彼果故德故,
論曰:前九事中,初一切事為二所依:一雜染
所依、二清淨所依。由次二事攝諸雜染,一由
界事、二由雜染事。由後六事攝諸清淨,一由
諦事、二由依止事、三由覺分事、四由眾生事、
五由果事、六由功德事。由二種事攝雜染中
雜染所依故、雜染差別故。由六種事攝清淨
中清淨境界故、於境界中心不流散故、由不
散亂於所緣境正方便故、正方便者位差別
故、及言說等因故、正方便果故、彼果功德
故。此中位差別故、言說等因故,此二建立眾
生事應知。言說等因故者,為言說易故、為隨
順世間故、為避怖畏故、為令信知自他功德
過惡成就故。由是因緣,此九種事數決定,及
次第決定應知。為欲思量如此九事,復應廣
說。頌曰:
欲思量無量,
由諸佛語言,
論曰:若欲思量如上九事無量問答差別者,
由二種攝故應可思量:一由一切佛語言事
攝故、二由一切佛語言想攝故。此中一切佛
語言事攝者,謂由三種經應知,一由增十經、
二由廣義經、三由集異門經。一切佛語言想
攝者,由四種嗢拕南伽他。何者為四?頌曰:
句、迷惑、戲論,
寂靜、性、道理,
方所、位、分別,
闇、語、所覺、上,
簡擇與現行,相屬,
諸相攝、相應,
所作、境、瑜伽,
諸作意、教授,
論曰:句者,所謂六處,無量境界、無量方所、無
量時節。復有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復有三界,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
世界。復有四輩,一在家輩、二出家輩、三鄔波
索迦輩、四非人輩。復有三受,謂苦受、樂受、不
苦不樂受。復有三世,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
世。復有三寶,謂佛寶、法寶、僧寶。復有三法,謂
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復有三種雜染,謂煩惱
雜染,業雜染,生雜染。復有四聖諦,謂苦、集、滅、
道。復有九次第定,謂初靜慮乃至滅受想定。
復有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念住、正斷、神足、根、
力、覺支、道支。復有四種沙門果,謂預流果、一
來果、不還果、最勝阿羅漢果。復有眾多最勝
功德,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
辯、六神通等。復依廣乘有五種事,一相、二名、
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復有二種空性,一眾
生空性、二法空性。復有二種無我性,一眾生
無我性、二法無我性。復有遠離二邊處中之
行,謂遠離增益邊及損減邊。復有四種真實,
一世間所成、二道理所成、三煩惱障淨智所
行處、四所知障淨智所行處。復有四種尋思,
謂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
尋思。復有四種如實遍智,謂名尋思所引如
實遍智、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自性假立尋
思所引如實遍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遍智。復有三種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
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復有三種無自
性性,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
無自性性。復有五相大菩提、謂自性故、功用
故、方便故、轉故、還故。復有五種大乘,一種子、
二趣入、三次第、四正轉、五正轉果,謂最初發
心故、於諸有情起大悲故、波羅蜜多故、攝事
故、自他相續成熟故。復有五無量想,一有情
界無量想、二世界無量想、三法界無量想、四
所調伏界無量想、五所調伏方便界無量想。
復有真實義隨至,謂於一切無量法中隨至
真如及此中智。復有不思議威德信解。復有
無障礙智。復有三十二大丈夫相及八十種
隨形好。復有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
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斷習
氣、一切種妙智。如上所說,略唯二種:一聲聞
乘中所釋句、二大乘中所釋句。迷惑者,謂四
顛倒,一於無常中計常顛倒、二於苦中計樂
顛倒、三於不淨中計淨顛倒、四於無我中計
我顛倒。戲論者,謂諸煩惱及雜煩惱諸蘊。住
者,謂四識住及七識住。真實者,謂真如及四
聖諦。淨者,謂三種淨性:一自體淨性、二境界
淨性、三階位淨性。妙者,所謂三寶處勝建立,
故名為妙。寂靜者,謂自善法欲乃至一切菩
提分法及所證果,皆名寂靜。性者,謂諸法相,
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相、若因相、若果相,總
名為性。道理者,謂諸緣起及四道理。假施設
者,謂唯於法假立眾生,及唯於相假立諸法。
現觀者,謂六種現觀,如成現觀品當說。
方所者,所謂色蘊。位者,所謂受蘊。分別者,
所謂想蘊。作者,謂諸行蘊。執持者,所謂識
蘊。增者,此有二種應知,一煩惱增、二業增。如
增,減亦二種,謂煩惱減、業減。闇者,謂無明、
疑。語者,謂十二分語趣,說名為語。所覺者,謂
種種所說法義,名為所覺。上者,謂沙門果。遠
離者,謂五種遠離,一惡行遠離、二婬欲遠離、
三眾具遠離、四聚會遠離、五煩惱遠離。轉者,
所謂三界及與五趣。藏護者,所謂戀過去、希
未來、著現在。
簡擇者,所謂一行,順前句、順後
句、事句、無事句、色法非色法、有見無見、有
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有諍無諍、有味
著無味著、依耽嗜依出離、世間出世間、攝屬
不攝屬、內外麁細、勝劣遠近、有所緣無所緣、
相應不相應、有行無行、有所依無所依、因非
因、果非果、異熟非異熟、有因無因、有果無果、
有異熟無異熟、有執受無執受、四大種造非
四大種造、同分彼同分、有上無上、過去未來
現在、善不善無記、欲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
非學非無學、見斷修斷無斷。復有四緣,一因
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復有四
依,一依法不依眾生、二依義不依文、三依了
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依智不依識。復有四
無量、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
遍覺支、八聖道支、四種行、四法迹、奢摩他、
毘鉢舍那、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解脫、勝
處、遍處等。現行者,謂煩惱纏。睡眠者,謂煩
惱隨眠。相屬者,所謂六處,同一依止相屬應
知。復有諸法能引攝法,彼亦展轉相屬應知。
復有諸根境界,能取所取相屬應知。諸相攝
者,有十一種相攝:一更互攝、二界攝、三相攝、
四種類攝、五分位攝、六不相離攝、七時攝、八
方攝、九一分攝、十全分攝、十一勝義攝。相應
者,所謂五種應知,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
於他性相應中與不相違法相應非相違法、三
於不相違相應中下中上品相似相應非不相
似、四於下中上品相似相應中同時相應非
不同時、五於同時相應中同地相應非不同
地。說者,所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
三覺言說、四知言說。任持者,所謂四種食:一
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次第者,所謂
五種次第: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說
次第、四生次第、五現觀次第。
所作者,謂八種
所作:一依止滅、二依止轉、三遍知所緣、四喜
樂所緣、五得果、六離欲、七轉根、八發起神通。
境者,謂四種所緣:一遍所緣、二令行淨所緣、
三善巧所緣、四令煩惱淨所緣。瑜伽者,此或
四種或九種。四種者,一信、二欲、三正勤、四方
便。九種者,一世間道、二出世間道、三方便道、
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昇進道、七下品道、八
中品道、九上品道。奢摩他者,謂九種心住。觀
者,謂三種事觀,或四種觀、或六事差別所緣
觀應知。三事觀者,一有相觀、二尋求觀、三審
察觀。四種者,一簡擇諸法觀、二極簡擇諸法
觀、三遍籌量觀、四遍審察觀。六事差別所緣
觀者,一義所緣觀、二事所緣觀、三相所緣觀、
四分所緣觀、五時所緣觀、六道理所緣觀。諸
作意者,謂七種作意:一了相作意、二勝解作
意、三遠離作意、四攝樂作意、五觀察作意、六
方便究竟作意、七方便究竟果作意。教授者,
謂五種教授:一教教授、二證教授、三隨次教
授、四不顛倒教授、五神變教授。德者,謂如前
所說無量解脫等諸功德法。菩提者,謂三種
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正等
菩提。聖教者,謂授歸依、制立學處、施設聽者、
建立師資、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訶欲愛味示
欲過失、顯說雜染及清淨法、教導出離稱讚
功德,廣說一切清淨分法。復次頌曰:
若欲正修行,
由十種法行,
論曰:若諸行者於前九事欲正修行,遍知
永斷,作證修集諸功德等,由十法行及六理
趣,應當修學。十種法行,已如前說。六種理趣
者,一真義理趣、二證得理趣、三教導理趣、四
離二邊理趣、五不思議理趣、六意樂理趣。
攝淨義品第二之一
如是已說九事,淨義今當說。頌曰:
諸論中勝論,
清淨義應知,
論曰:此顯揚聖教論,於諸論中最為殊勝。何
者?諸論略有四種:一像正法論,謂依聖教倒
顯法相;二外醫治論,謂外醫方;三詰諍論,謂
諸外道虛妄推度;四矯誑論,謂婆羅門諸惡
呪術。云何此論能勝諸論?由此論中能顯無
倒諸法相故、究竟能治內心病故、對治詰諍
惡呪術故。又此論中四論可得,非於餘論,是
故最勝。何者四論?一非二邊論、二非一向論、
三一切取斷遍知論、四立正相論。非二邊論
者,謂非有非無、非異非不異、非我非無我、非
常非斷,如是等論。非一向論者,非一切樂悉
應習近,謂能引無義利者。非一切樂悉不習
近,謂能引有義利者。如樂苦亦爾。如是等論。
一切取斷遍知論者,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
語取斷遍知論。立正相論者,謂無倒施設一
切諸法自相共相、因相果相,如是等論。
亦善入瑜伽者,有四種瑜伽:一信、二欲、三正
勤、四方便。此論善順彼故,名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者,應知建立能顯不共德第二
名。
由具四淨德者,欲顯此名如義建立。云何此
論具四淨德?頌曰:
攝一切義故;
易入故;入已,
論曰:攝一切義故者,由此論中攝一切義,謂
九種義、或十種義、或五種義、或四種義、或三種
義。九種義者,已如攝事品中說。
十種義者,一盡所知義、二如所知義、三能取
義、四所取義、五所依住義、六所受用義、七顛
倒義、八不顛倒義、九雜染義、十清淨義。此中
盡所知義者,謂於雜染清淨法中窮一切種
差別邊際,是名盡所知義,如五數蘊、六數內
處如是等。如所知義者,即於雜染清淨法中
真如實性,是名如所知義。此復七種,謂流轉
真如乃至正行真如。能取義者,謂五內色處、
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
取義亦是所取。所依住義者,謂外世界,依此
所住有情界可得。所謂村田、百村田、千村田、
百千村田,如是廣說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乃
至無數百千世界極微塵等十方無量無數世
界。所受用義者,謂所攝受眾具。顛倒義者,謂
即於能取等義中,於無常常想顛倒,心顛倒、
見顛倒,如是乃至於無我我想顛倒,心顛倒、
見顛倒。不顛倒義者,謂對治如前所說顛
倒應知。雜染義者,有三種,於三界中煩惱
雜染、業雜染、生雜染。清淨義者,謂為證三種
雜染離繫故,所修一切菩提分法。此十種
義攝一切義應知。
五種義者,一所遍知事、二所遍知義、三應
知遍知、四得遍知果、五受用遍知果。所遍
知事者,謂一切所知事,若諸蘊事、若內處事、
若外處事,如是等。所遍知義者,謂盡一切種
如所應知,若世俗諦若勝義諦、若功德若過
失、若諸緣若三世、若起住壞相、若如病等、若
苦集、若真如實際法性、若廣若略、若一向記
若分別記若反問記若置記,若隱若顯,如是
等所遍知義應知。遍知者,謂能取前二境菩
提分法。得遍知果者,謂永滅貪欲瞋恚愚癡
及無遺餘貪瞋癡斷四沙門果,及諸聲聞、
獨覺、如來共不共世出世功德具足作證。受
用遍知果者,謂即於所證法中解脫智,及廣
為他開示演說分別。此五種義亦攝一切義
應知。
四種義者,一心所執義、二領納義、三了別義、
四雜染清淨義。此四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三種義者,一文義、二義義、三界義。文義者,
謂名身等。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
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
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
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
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
相。界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二有情世
界、三法界、四所調伏界、五所調伏方便界。此
三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彼外不壞故者,彼上諸義一切外道所不能
壞,正道理論不可制伏故。一切外道,略有五
種:一說我外道、二說常外道、三說斷外道、四
說現法涅槃外道、五說無因外道。
易入故者,由此論中文圓顯故,其義易入。非
如婆羅門諸惡呪論,文闕隱故義難可入。
入
已行不失壞故者,由此論中義圓正故,若已
入者如說修行,自義不失。非如外道邪論,彼
自入已雖如說行,空無自義。
如是此論攝義淨故、不可壞淨故、易入淨故、
行清淨故,名清淨義應知。今此論中顯薄伽
梵所說何法?頌曰:
諸佛說妙法,
一者名世俗、
論曰:世俗及勝義二諦之相,如前已說。復次
頌曰:
初說我、法、用,
七種及四種,
論曰:初世俗諦說我、說法及說作用。說我者,
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
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
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
世俗諦應知。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
問:若世俗諦非勝義故有,為何義故說?答:為
隨餘故說。謂為欲隨順勝義諦故說世俗諦。
問:何等為勝義諦?答:七種及四種真如名勝
義,如攝事品中說。
如是已略說二諦。此中如來復有廣說。頌曰:
自性、義、建立,
想差別應知,
論曰:自性者,謂變壞、領納、了置、造作、了別,
是諸蘊自性。
義者,謂聚積義,是蘊義。此聚積義有四種,如
成善巧品當說。
建立者,謂於色蘊有四種建立:一相建立、二
生建立、三損減建立、四差別建立。
相建立者,色蘊相略有五種:一自相、二共相、
三所依能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自相
者,謂堅等是地等相,各別清淨是眼等相。共
相者,謂一切色變壞相。所依能依相屬相者,
謂大種是所依、造色是能依。
受用相者,謂內處受用增上力故,各別外色
境界得生。或有色聚,唯有堅生、或唯有濕、或
唯有煖、或唯有動、或復雜生,由隨順內處受
用故。業相者,如地等大種有依持、攝受、成熟、
增長相,如是等。
生建立者,有五種生: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
勢引生、四順益生、五違損生。依止生者,謂依
止大種,即於大種處所有餘所造色生。由是
因故,說四大種造。所造色攝在一處是造義。
種子生者,謂從自種子生,如堅鞕聚或時遇
緣變生流濕、或流濕聚變生堅鞕、或不煖聚
變生煖熱、或有煖聚變生於冷、或從不動變
生於動、或復從動變生不動,如是好色惡色
等展轉相生差別應知。如是若就自相則互
無,若就其種則互有,是故從彼彼聚如是如
是差別色法生。如是等類名種子生應知。勢
引生者,謂內色根增上力故,現常相續外物
得生,如器世間。又先業勢引故,諸內處生若
樂欲現前,諸天及北洲人所有眾具多分,由
勢引生故流轉應知。若人中器世間,唯常相
續如是等類勢引生應知。順益生者,謂得自
順益緣,彼彼色法展轉滋長、展轉增勝而生,
猶如水等潤洽芽等。如是等類名順益生。翻
此故名違損生應知。
損減建立者,謂建立極微。復由五種極微建
立應知:一由分析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一
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性故。由分析故者,
謂由慧分析諸麁色法,漸漸轉減至最細邊
建立極微,非由體故。由如是因,故說極微無
起無滅,又亦非謂集諸極微以成麁色。由差
別故者,略有十五種極微,謂眼等根極微有
五種、色等境極微有五種、地等界極微有
四種、法處所攝實有色極微有一種。由獨一
故者,謂建立實極微自相。由助伴故者,謂建
立聚極微,由於地等一極微處,有餘色法同
處不相離故,建立聚極微。由無分性故者,非
一極微復有餘細分,由非聚故。若聚極微可
有眾分。若一極微所住之處,此處不可分析
更立餘分,是故極微無有細分。
差別建立者,有二十六種色。一欲界繫色,謂
具諸色。二色界繫色,謂除香味。三無色界繫
色,謂等持自在色,非業異熟色。四清淨界色,
謂出世法增上所生,如靜慮解脫色及佛菩
薩色。五內色,謂根及根所居處色。六外色,謂
除根及根所居處,餘色聲香味觸。七所依色,
謂眼等五根。八所緣色,謂五境界及法處所
攝色。九能取色,謂即所依色。十所取色,謂
即所緣色。十一執受色,謂受起所依,如諸色
根及根所居處,色、心及心法所居處故。同一
損益是執受義。十二無執受色,謂此外餘色。
十三同分色,謂自識不共根色,由與識同境
轉故。十四彼同分色,謂自識共根色,唯自
類相續相似轉故。十五有見有對色,謂色處
色。十六無見有對色,謂餘九處色。十七無見
無對色,謂法處所攝色。十八清淨色,謂五內
處。十九清淨所取色,謂五外處。二十意所取
色,謂法處所攝色。二十一所依住色,謂風輪
乃至大地。二十二覆護色,謂宅舍等。二十三
資具色,謂十種資具:一飲食、二衣及莊嚴具、
三眾具、四戲笑、五鼓舞、六歌詠、七音樂、八
香鬘塗飾、九眾明、十男女承事。二十四根所
居色,謂五種色根之所居處。二十五根色,謂
五種色根。二十六等持境界色,已如攝事品
中說。
受蘊建立有六種:一差別建立、二出離
建立、三觀察建立、四生建立、五相建立、六師
句建立。
差別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說諸所有受悉皆
是苦。或立二受,謂身受及心受。或立三受,謂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或立四受,謂欲繫、色
繫、無色繫及不繫受。或立五受,謂樂根、苦根、
喜根、憂根、捨根。或立六受,謂眼觸所生受乃
至意觸所生受。或立十八受,謂十八意近行:
六喜近行、六憂近行、六捨近行。或立三十六
受,謂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如喜,憂、捨亦
爾。或立一百八受,謂三十六受,各依三世。或
開無量受,如其所受起無數受。
出離建立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
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
離樂根、無相心法三摩地出離捨根。
觀察建
立者,謂八種觀察於受:何者是受?何者是受
集?何者是受滅?何者是趣受集行?何者是趣
受滅行?何者是受味?何者是受過?何者是受
出離?
生建立者,謂從十六觸諸受生。何等十六?一
眼觸、二耳觸、三鼻觸、四舌觸、五身觸、六意
觸、七有對觸、八增語觸、九順樂受觸、十順
苦受觸、十一順不苦不樂受觸、十二愛觸、十
三恚觸、十四明觸、十五無明觸、十六非明非
無明觸。
相建立者,謂八種相:一異熟相、二
非異熟相、三有味著相、四無味著相、五依耽
嗜相、六依出離相、七動相、八住相。異熟相
者,謂阿賴耶識相應受。非異熟相者,謂轉識
相應受。有味著相者,謂欲繫受。無味著相者,
謂色無色繫及不繫受。依耽嗜相者,謂欲貪
相應受。依出離相者,謂出家所引不定地善
法相應受。動相者,謂經中風喻所顯受,不久
相續住義故。住相者,謂經中客舍喻所顯受,
暫相續住義故。
師句建立者,謂三十六師句:六依耽嗜喜、六
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
嗜捨、六依出離捨。
依耽嗜喜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可
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
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
依耽嗜喜。
依出離喜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苦、變、
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
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
出離喜。
如是於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
觸、意所識法,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
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
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如是即
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苦變
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
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
出離喜。
依耽嗜憂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乃
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
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
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
依出離憂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
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
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
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
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如是於
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
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
已過去乃至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
耽嗜憂。
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
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
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
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
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
依耽嗜捨云何?謂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眼
所識色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
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
耽嗜捨。
依出離捨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
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
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如
是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耳所識聲乃至意
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法乃至
不超過法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
如是即
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
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
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
是中六依
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
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總攝為三十六
師句。
是中依止六依出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
耽嗜喜。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憂住故,捨除吐
害六依耽嗜憂。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捨住故,
捨除吐害六依耽嗜捨。又此中依止六依出
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憂。依止六依
出離捨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喜。復有二
種捨:一依種種性、二依一種性。依種種性捨
者,謂依於色乃至依於法。依一種性捨者,謂
依虛空無邊處,乃至依非想非非想處。此中
依止依一種性捨住故,捨除吐害依種種性
捨。
想蘊建立有三種:一依差別、二作意差別、三
境界差別。
依差別者,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
所生想。
作意差別者,有二種:一有相想、二無相想。有
相想者,謂除欲界中未善言說者想、第一有
想及出世間想,餘有相作意相應想。無相
想者,謂前所除無相作意相應想。
境界差別者,有四種:一小想、二大想、三無量
想、四無所有想。如其次第,緣欲界、緣色界、緣
無色界、緣無所有處想應知。
行蘊建立有三種:一勝差別、二依差別、三諸
行施設差別。
勝差別者,唯思最勝,行蘊所攝,由造作心令
成雜染及清淨法轉故。
依差別者,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
所生思。
諸行施設差別者,有三種:一雜染施設、二清
淨施設、三分位施設。雜染施設者,謂煩惱及
隨煩惱。清淨施設者,謂信等。分位施設者,謂
生等心不相應行。即此三蘊、法處所攝色及
與無為,總名法界,亦名法處。
識蘊建立有三種:一種類差別、二依差別、三
雜染清淨差別。
種類差別者,有二種:一阿賴耶識、二轉識。依
差別者,謂六識身。問:阿賴耶識於六識中何
識所攝?答:通六識所攝,藏彼種故。由此識密
記攝故,薄伽梵不為一切說,若善巧者即由
此隨解。雜染清淨差別者,如經中說:有貪心
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
有瞋離瞋、有癡離癡,乃至廣說。
此中有三品心,一未發趣三摩地心、二已發
趣而未得三摩地心、三已得三摩地心。此復
二種:一不清淨心、二極清淨心。第一品心者,
謂或時起染污心,由貪等纏所纏故;或時起
善無記心,遠離貪等纏故。第二品心者,謂或
時繫心內靜,或時失念馳散五欲,或時攝令
靜故,復為惛沈睡眠之所纏覆。或時為斷彼
故,復策心安置於勝淨境。或時復於彼境不
正安故,其心掉動;或正安故,心不掉動。或時
未斷沈掉蓋故,於二分中俱不寂靜;或斷彼
故,其心寂靜。能得根本靜慮作意故名定心,
未得彼故名不定心。道究竟故名極修心,斷
究竟故名極解脫心。翻彼二種,名不修心、不
解脫心。始從定心乃至於此,是第三品心應
知。數者,由五種事總攝一切流轉事故。何等
五事?一所受用事、二能受用事、三受用執取
事、四受用雜染事、五彼所依遍行法事。所受
用者,謂色蘊,五種色根依執門故為所受用,
諸色境界所緣門故為所受用。能受用者,謂
受蘊。受用執取者,謂想蘊。受用雜染者,謂行
蘊。彼所依遍行法者,謂識蘊。由計此識是受
用者乃至是所雜染者故,即由是義,次第得
成。復由餘五因緣建立次第:一由生起故、二
由對治故、三由流轉故、四由識住故、五由
顯了故。
由生起故者,如經說:緣眼及色眼識得生,乃
至緣意及法意識得生。此中初說色蘊,次說
識蘊,此二種蘊是諸心法之所依止,依此故
起受等心法故。次經言:三事合故觸,觸為緣
故受等法生。由此生起因緣說諸蘊次第。
由
對治故者,為對治四顛倒故,說四念住。四顛
倒者,一於不淨計淨顛倒、二於苦計樂顛倒、
三於無常計常顛倒、四於無我計我顛倒。此
中先說色蘊,次後受蘊,次後識蘊,最後想行
二蘊。如是由對治故,說諸蘊次第。
由流轉故者,諸根境界為所依故能起二蘊,
謂領納境界及彩畫境界。由此因緣,能起受
用現法境界諸惱亂法,及能造作善不善業。
由此因故,能感後世生等苦惱。識蘊一種是
所惱亂,故最後說。
由識住故者,謂四識住,由彼次第起能住識。
由顯了故者,謂見補特伽羅已,先記識其色
是故先說色蘊,次由受蘊顯彼貴賤苦樂,次
由想蘊顯彼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次
由行蘊顯彼如是愚癡、如是聰慧,後由識蘊
顯彼內我差別。謂於前諸蘊中,所記識者、有
苦樂者、所言說者、愚癡聰慧者是名,由顯了
故說諸蘊次第。
復由依止二種事故建立次第,一資助我事、
二自內我事。謂初依止身於諸境界,次受苦
樂,次隨說自他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
次依此二集起一切法非法行,如是等名助
我事。最後一蘊是內我事應知。
善巧者,成善巧品中當廣說。
想差別者,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
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問:何義幾種是
有色?答:即以有色自體義故,一蘊是有色。問:
何義幾種是有見?答:眼所行義故,一少分是
有見。問:何義幾種是有對?答:更相觸對,各據
處所及麁義故,一少分是有對。言麁義者,離
三種細。何者為三?一損減細、二種類細、三心
自在轉細。問:何義幾種是有漏?答:麁重隨逐
故、與諸煩惱互依生義故,一切少分是有漏。
復有餘有漏義,謂若處煩惱,於中能起四種
過,是處名有漏。何等為四?一不寂靜過、二內
外變異過、三發起惡行過、四因攝受過。此中
初過,謂諸纏現行所作應知。第二過,謂煩惱
所依緣事隨順煩惱所作應知。第三過,謂由
煩惱所作應知。第四過,謂牽引後有應知。問:
何義幾種是有為?答:從因已生正生可生義
故,一切是有為。問:何義幾種是有諍?答:瞋多
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有諍。問:何義幾
種是有味著?答:愛見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
少分是有味著。問:何義幾種是依耽嗜?答:欲
貪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依耽嗜。問:
何義幾種是世間?答:言論所依義故,一切少
分是世間。問:何義幾種是界攝?答:三界中世
間義故,一切少分是界攝。問:何義幾種是過
去?答:因果已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過去。
問:何義幾種是未來?答:因果未受用盡義故,
一切少分是未來。問:何義幾種是現在?答:因
已受用盡、果未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現
在。問:何義幾種是內?答:內六處及彼不相離
義故,四全一少分是內。問:何義幾種是外?答:
翻內義故,一少分是外。問:何義幾種是麁?答:
不細滑聚集充滿相義故,一切少分是麁。問:
何義幾種是細?答:翻麁義故,一切少分是細。
問:何義幾種是劣?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故,
一切少分是劣。問:何義幾種是勝?答:翻劣義
故,一切少分是勝。問:何義幾種是遠?答:處所
及過去未來時遙義故,一切少分是遠。問:何
義幾種是近?答:翻遠義故,一切少分是近。問:
何義幾種是欲界繫?答:若生於此未得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欲界
繫。問:何義幾種是色界繫?答:已得色界對治,
若住彼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
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色界繫。問:何
義幾種是無色繫?答:已得無色對治,若住彼
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出三時
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色繫。復有餘義,謂
安俱定不相應共有法及彼果法所攝義故。是
欲界繫。依色煩惱及翻前所攝義故,是色界
繫。已離色界所餘煩惱,及如前所攝義故,是
無色繫應知。問:何義幾種是善?答:感後樂果
義、煩惱苦斷義及彼對治義故,一切少分是
善。問:何義幾種是不善?答感後苦果義及起
惡行義故,一切少分是不善。問:何義幾種是
無記?答:彼俱相違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記。復
有餘義,謂無過失義、對治過失義、隨順功德
義故是善,與此相違義故是不善,彼俱相違
義故是無記。問:何義幾種是學?答:方便修學
善義故,一切少分是學。問:何義幾種是無學?
答:修學究竟善義故,一切少分是無學。問:何
義幾種是非學非無學?答:除前二種,餘善染污
無記所攝義故,一切少分是非學非無學。問:
何義幾種是見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所斷
義故,一切少分是見所斷。問:何義幾種是修
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後修道所斷義故,
一切少分是修所斷。問:何義幾種是無斷?答:
究竟對治一切染污義及一切染污永斷義
故,一切少分是無斷。問:何義幾種是無色乃
至廣說?答:翻前所說色等義故是無色等義
應知。
論曰:如是廣說世俗諦已,勝義諦云何?頌
曰:
五三法、真實,
及四種尋思,
論曰: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
智。相者,若略說,謂一切言說所依處。名者,
謂於諸相中依增語。分別者,謂三界所攝諸
心心法。真如者,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一
切言說所不依處。正智者,略有二種:一唯出
世間、二世間出世間。唯出世間正智者,謂由
正智聲聞獨覺諸菩薩等通達真如。又諸菩
薩以世出世智,於五明處精勤學時,由遍滿
真如智多現在前故,速疾證得所知障淨。世
間出世間正智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初通
達真如已,由初一向出世間正智力,後所得
世間出世間正智故,於諸安立諦中起厭怖
三界心,及愛味三界寂靜處,又由彼正智多
現在前故,速疾證得煩惱障淨。
三法者,謂三自體,一遍計所執自體、二依
他起自體、三圓成實自體。遍計所執自體者,
謂依名言假立自體,為欲隨順世間言說故。
依他起自體者,謂從緣所生法自體。圓成實
自體者,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
智所緣,為欲證得極清淨故、為令一切相及
麁重二縛得解脫故、為欲引發諸功德故。
彼復四應知者,彼真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真
實、二道理真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
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世間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
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於地謂唯
是地非火等。如是於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飲
食服乘、諸莊嚴具,及諸什物香鬘塗飾、歌舞音
樂、眾朋男女、威儀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
於苦謂苦非樂,於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說者,
謂此是此非彼,如是謂彼是彼非餘。若事世
間有情決定勝解所行,一切世間自昔傳來
名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為真實,非邪思搆觀
察所取,是名世間真實。
道理真實者,謂正智者,有道理義。諸聰叡
者、諸黠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者、住尋思地
者、具自辯才者、處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
現、比、至教三量,極善決擇智所行所知事。
以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實。
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一切聲聞獨覺
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智
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由
緣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住無障
礙性,是故說為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問:此
中何者是真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所顯四
種聖諦,由簡擇如是四聖諦故得入現觀位,
於現觀位中真實智生。
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於所知中能礙
智故,名所知障。若真實性,是解脫所知障智
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
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為入法無我及
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說自性假說
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最勝真如
無上所知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簡擇,不能
迴轉、不能過越,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四種尋思者,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體假
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
見事。自體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假立自
體唯見假立自體。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
立尋思。此諸菩薩於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
合相觀,依名事合觀故,通達自體假立差別
假立。
四種如實智者,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
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
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名尋思
唯有名已,於名如實了知,謂此名為此義故
於此事中建立,為令世間起想見言說故。若
於色等所想事中不為建立色等名者,一切
世間無有能想此事;是色等若無想者,無有
能起增益執著;若不執著則無言說。若如是
如實了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
事
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事尋思唯
有事已,如實了知色等所想事性,離一切言
說不可言說,是名第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
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
色等所想事假立自體中尋思唯假立,故如
實通達假立自體,非實彼事自體而似彼事
自體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體,猶如變化影
像響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似有體性,是名
第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甚深義所行境如實
智。
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
差別假立尋思唯假立性故,於色等所想事
差別假立中善能通達不二之義。謂彼諸事
非有性非無性,由可言說自體不成就故,非
有性;由不可言說自體成就故,非無性。如是
非有色,猶勝義諦故;非無色,由世俗諦中假
立色故。如有性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
見等諸差別假立法門,彼一切由是理趣盡應
知。若能如實了知差別假立如是不二之義,
是名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如是
顯了所入事、能入因及能入已。復次頌曰:
三自體成立、
方便、攝、別異,
論曰:彼三種自體,成立、差別、業用、隱密、方便、
攝別異,應知各有多種。成立多種者,如成無
性品中當廣說。
差別者,問:遍計所執自體有幾種?答:如依他
起自體中所有假立自體差別,如是遍計所
執自體,是故遍計所執自體無有限量應知。
復次於依他起自體中有二種遍計所執自體
分別,謂隨勝覺及隨數習習氣隨眠。問:依他
起自體有幾種?答:即如諸相多種差別應知。
謂色相、心相、心法相、心不相應相如是等。復
次若略說,有二種依他起自體,謂遍計所執
自體分別所起及非分別所起。問:圓成實自
體有幾種?答:圓成實自體於一切處一味故,
不可建立差別。
業者,問:遍計所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
一能生依他起自體、二即於是中起諸言說、
三能生眾生執、四能生法執、五能攝受二執
習氣麁重。問:依他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
種,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為遍計所執自體
及圓成實自體所依、三能為眾生執所依、四
能為法執所依、五能為二執習氣麁重所依。
問:圓成實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謂能為
二種五業對治生起所緣性故。
隱密者,謂當隨三種自體義解釋一切不了
義經,由無量經中一切如來隱密語言,及一
切菩薩隱密語言,皆隨三種自體方可悟入
彼義故。問:如經中說三解脫門,彼云何建立?
答:由三自體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建立
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體故建立無願解脫
門,由圓成實自體故建立無相解脫門。問:如
經中說無生法忍,彼云何建立?答:由三自體
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說本來無生忍,由
依他起自體故說自然無生忍,由圓成實自
體故說煩惱苦垢無生忍。此三種忍在不退
轉地應知。由如是等差別義故,於餘一切隱
密語言皆應隨三自體解釋應知。
方便者,謂了知如是三種自體,能作一切聲
聞獨覺無上正等菩提方便。
攝者,謂三種自體及相名分別等五事相攝。
問:如是五事,初自體幾事攝?答:無。問:第二自
體幾事攝?答:四。問:第三自體幾事攝?答:一。
別
異者,謂遍計所執自體,唯正應知。依他起自
體,應知及應斷。圓成實自體,應知及應作證。
如是悟入俗諦勝義諦已。復次頌曰:
聞十二分教,
三學三菩提,
論曰:聞十二分教者,謂聞契經、應頌、記別、諷
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
論議聖教。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
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
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
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
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
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
攝法。
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
教得久住故,以諸善妙名句字身,如其所
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
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
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
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說,是為應頌。
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
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說,是為記別。
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句結成,
或二句、或三句、或四句、或五句、或六句,
是為諷頌。
自說者,謂諸經中不列請者姓名,為令正法
久住故及為聖教久住故,自然宣說,是為自
說。
緣起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為宣說,
及諸所有毘柰耶攝有緣起教別解脫戒經
等,是為緣起。
譬喻者,謂諸經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
明白,是為譬喻。
本事者,謂宣說前世諸相應事,是為本事。
本
生者,謂諸經中宣說如來於過去世處種種
生死行菩薩行,是為本生。
方廣者,謂諸經中宣說能證無上菩提諸菩
薩道,令彼證得十力無障智等,是為方廣。
未曾有法者,謂諸經中宣說諸佛及諸弟子,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鄔波
索迦、鄔波私迦等共不共功德,及餘最勝殊
特驚異甚深之法,是為未曾有法。
論議者,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毘達磨,研究解
釋諸經中義,是為論議。
如是十二分教中具有經、律、阿毘達磨藏。此
中所說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
生、方廣、未曾有法,是為經藏。此中所說緣
起,是為律藏。此中所說論議,是為阿毘達磨
藏。
三最勝歸依者,謂佛、法、僧三種歸趣。三學者,
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三菩提者、
謂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為有情淨說者,為令有情得清淨故,次第宣
說是三種法,謂能持方便果。能持者,謂聞及
歸依。方便者,謂三學。果者,謂三菩提。復次
如是聞等,云何分別應知。頌曰:
聞、歸、學、菩提,
隨名數次第,
論曰:聞六種分別者,一依處、二依攝、三依清
淨、四依行、五依理趣、六依義。
依處者,謂依
五明處: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
方明處、五工業明處。
依攝者,有二種,謂聲聞藏攝、菩薩藏攝。
依清淨者,謂十種清淨說。清淨有五:一善說
者說故、二顯了文句說故、三盡所知義如所
知義說故、四易方便修行說故、五能出離一
切苦說故。聽清淨有五:一不以求過意聽故、
二以求涅槃意聽故、三極善諦聽故、四依名
句字身義極善分別聽故、五以正修行意聽
故。
依行者,謂十種法行。
依理趣者,有六種理趣,謂真義理趣乃至意
樂理趣。此中前三理趣由後三理趣隨釋應
知。謂由離二邊理趣隨釋真義理趣,由不思
議理趣隨釋證得理趣,由意樂理趣隨釋教
導理趣。此中真義即是理趣,故名真義理趣。
乃至意樂即是理趣,故名意樂理趣。於彼彼
處無顛倒性,是理趣義。
真義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謂世間真實,乃
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及安立真實非安
立真實。此中前四種真實,如前分別應知。安
立真實者,謂四聖諦。苦真苦故安立為苦,乃
至道真道故安立為道。問:何因緣故名為安
立?答:由三種俗所安立故,一由世間俗、二由
道理俗、三由證得俗。世間俗者,謂安立田宅
瓶盆軍林數等,及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俗者,
謂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俗者,謂安立預流果
等,及安立彼所依住法。復有四種安立,謂前
三種,及由勝義俗安立勝義諦性不可安立,
由內自所證故,為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
立。非安立真實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
證得理趣者,略有四種:一一切有情業報證
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
得。
一切有情業報證得者,謂一切有情造作淨
不淨業,依自業故,於五趣流轉中感種種異
熟、受種種異熟。
聲聞乘證得者,謂初受三歸,乃至依止聞莊
嚴故,得五證得,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
得、四果證得、五功德證得。地證得者,謂得三
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智證得者、謂
得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
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俗智、八盡智、九
無生智。淨證得者,謂四證淨。果證得者,謂
四沙門果。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
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功德。復次聲聞
乘證得中證得依止者,謂先修世間道離欲,
次修順解脫分善根,後修順決擇分善根。
獨覺乘證得者,略有三種:一由先已得順決
擇分善根故、二由先已得無漏真證故、三由
次第得故。此中由前二證得者,名非獨勝覺;
由後證得者,名犀角喻覺。
大乘證得者,謂大悲證得、發心證得、波羅蜜
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中隨至
真如證得、不思議威德證得、不共佛法證得。
彼一切如前分別應知。
教導理趣者,謂略有三處所攝:一藏所攝、二
摩怛履迦所攝、三彼俱所攝。藏所攝者,謂聲
聞乘藏及大乘藏。摩怛履迦所攝者,謂十七
本地及四種攝。彼俱所攝者,謂略有十種,如
前分別義中十種義應知。此為攝前一切藏
所攝,及摩怛履迦所攝,故名為總略摩怛
履迦。
復有十二種教。一事教,謂宣說各別色等、眼
等一切法教。二想差別教,謂宣說蘊、界、處、緣
起、是處非處、諸根、諸諦、念住、有色無色、有見無
見、有對無對等,如是廣說無量佛薄伽梵想
差別教。三自宗觀察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
教,依攝釋中之所顯示。四他宗觀察教,謂
依七種因明摧伏他論成立自論教。七種因
明者,謂論體、論處所等,後當分別。五不了義
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中,薄伽梵略摽其義
未廣分別,應更開示教。六了義教,謂翻前應
知。七俗諦教,謂諸所有言路顯示,彼一切皆
名俗諦。又依名想言說增上所起相名分別,
亦是俗諦。八勝義諦教,謂四聖諦教,及真如
實際法性教。九隱密教,謂多分聲聞藏教。十
顯了教,謂多分大乘藏教。十一可記事教,如
四種法嗢拕南教,謂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
寂靜,如是等教。十二不可記事教,謂有問言:
世間為常、為無常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
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乃至問言:如來
滅後為非有非無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
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此中四因緣故
宣說不可記事應知。一無體性故不可記別,
如有問言:我與諸蘊為異不異、為常無常?如
是等。二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
葉經》說: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說。何以
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不可記別,
謂有問言:我為有為無耶?此不可記別。何以
故?若如來記別我有者,彼人或執蘊中有我、
或執離蘊有我;若記別我無者,彼人或謗世
俗言說我亦是無。乃至有問:如來滅後為有、
為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由甚深故皆不
記別。四彼相法爾故不可記別,謂諸法真如
與彼諸法若一若異不可記別,由彼如相法
爾不可安立若異性若不異性故。復有四種
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別事應知,一由此事
外道所說故、二不如理故、三不引義利故、四
唯能發起諍論纏故。有二因緣不引義利應
知,一遠離因果思惟故、二遠離雜染清淨思
惟故。
離二邊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一遠離於不
實有增益邊、二遠離於真實有損減邊、三遠
離執常邊、四遠離執斷邊、五遠離受用欲樂
邊、六遠離受用自苦邊。
不可思議理趣者,略有六種不可思議事:一
我不可思議、二有情不可思議、三世間不可
思議、四一切有情業報不可思議、五證靜慮
者及靜慮境界不可思議、六諸佛及諸佛境
界不可思議。
意樂理趣者,略有十六種意樂:一開示意樂、
二離欲意樂、三勸導意樂、四獎勵意樂、五
讚悅意樂、六令入意樂、七除疑意樂、八成熟
意樂、九安定意樂、十解脫意樂、十一依別義
意樂、十二發證行者無過歡喜意樂、十三令
聞行者於說法師起尊重意樂、十四法眼流
布意樂、十五善增廣意樂、十六摧壞一切相
意樂。
依義者,謂不了義及了義。
歸三種分別者,一成就、二建立、三差別。成就
者,唯佛法僧是真歸依,非餘天等。何以故?由
二因故,一無所能為故、二不現見故。
云何無所能為?謂諸天神不能為諸眾生作
利益事,此諸天神或無能故、或待敬事故、或
不忍疲苦故、或無慈悲故、或有障礙故。如是
一切非真歸處,謂無能故、墮偏黨故、避自疲
苦無自在故、無哀愍故、德微劣故。
云何不現見?謂諸天神非現證見。世間未見
不現見主能為所依,除可依信現攝受他,餘
現見依所不見故。問:夢中見故應是歸依?答:欲
想所見或實不實。又復覺時何不現見?雖於
夢中少見實相,此亦欲想所作。又眾緣現前
令處夢者少有所見,此亦多虛。復次由五種
因,諸天神等非歸依處。何等為五?一由相故、
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爾故、五由因果
故。
由相故者,謂諸天神世不現見,無談論故、容
色奮發有怖畏故、染習放逸有貪愛故、捨他
利益無悲愍故、不能解了作與不作不達實
義故,不可歸依。云何相故佛可歸依?謂世間
現見,有談論故、容色和靜無怖畏故、遠離放
逸無貪愛故、不捨利他有大悲故、善能解了
作與不作通達實義故。復由五相佛可歸依。
何等為五?為利有情證大菩提故、現處大眾
開正法眼故、怨親有情平等利益故、於諸家
室攝受捨離貪著諸根寂靜故、善除一切眾
生疑網故。
由體故者,謂由如來永斷諸漏,自既調御亦
調御他,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具諸漏故,尚不
自調御,況調御他,故非歸處。
由業故者,謂如來安住廣大無垢靜慮等業,
又復能為利眾生業,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安
住穢下受用欲業,又有殺害諸眾生業,故非
歸處。
由法爾故者,謂一切世間及出世間功德勝
利,皆依自己功用所得。若離自己功用,雖
於天神起深敬信,亦不能證;設於天神不生敬
信,但自用功必能證得,是故天神非歸依處。
由因果故者,今問事天神者:天神體性,為由
天業感得?為由供養天得?為無因得?若天業
得者,即應歸業,非天。若無因得者,應歸無因,
非天。若供養天神得者,為唯因供養感天神
體、為唯因天神為因二種。若唯因供養者,即
徒事天神,隨處供養皆應能感天報。若唯因
天神者,即徒設供養;雖不供養,但由天神
應得天報。若俱因二種者,但設供養,天神攝
受,諸所祈願悉應果遂。又於七種所祈願事
不定果遂,是故不然。一於供養緣攝受、二
於信解緣攝受、三於信解彼者發起信解
能感最勝天神自體、四於能感最勝所受富
樂、五於摧壞阿素洛等怨敵、六於出生、七於
終沒。
建立者,問:有幾種歸趣?答:三種歸趣,謂
佛、法、僧。問:何因唯有三種歸趣?答:由四因故,
唯有如來是可歸趣,謂善自調故、善解一切
種調伏方便故、以財供養不悅意故、以行供
養悅可意故。由具此德,彼所說法及弟子眾
亦可歸依。問:齊何當名能歸趣耶?答:具四因
故,名能歸趣,一善知有德故、二善知差別故、
三自誓受故、四更不餘歸趣故。問:歸趣正行
云何?答:有四種歸趣正行應知,一親近善
人、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復
有四種正行應知,一善攝諸根令不掉動、二
受正學處、三悲愍眾生、四時時如法供養三
寶。問:歸趣三寶有何利益?答:有四種利益,一
得廣大功德、二得廣大歡喜、三得勝等持、四
得善清淨。復有四種利益,一大護具足;二
一切邪解障礙漸得微薄遍盡滅沒;三得入
聰慧正至善人眾中,所謂大師同梵行眾;四
為信聖教諸天之所愛樂,彼諸天等若見有
受三歸趣者,生大歡喜展轉相告:我等往昔
皆由成就三歸趣故,從彼命終來生此間。是
善男子等,今亦成就此三歸趣多住不捨,不
久當來為我等伴。
差別者,謂由六種因故,三寶差別應知。一由
相故、二由業故、三由信解故、四由行故、五由
隨念故、六由生福故。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
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
行相是僧寶。由業故差別者,轉正說業是佛
寶,煩惱苦斷所緣境業是法寶,增勤勇業是
僧寶。由信解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親近敬
事,於正法寶應信敬作證,於諸僧寶應同法
共住敬信親近。由行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
起延請迎接承事供養行,於正法寶應起如
理方便修習行,於諸僧寶應起互共受用財
法行。由隨念故差別者,於三寶所應各起別
行隨念。如經中說:此薄伽梵、如來、應、正等覺,
乃至廣說。由生福故差別者,謂於佛寶依一
有情生最勝福,於正法寶依增上法生最勝
福,於諸僧寶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論曰:學十二種分別者,一差別分別、二生
起分別、三轉異分別、四能治所治分別、五能
引勝生定勝分別、六順法分別、七補特伽羅
分別、八下中上分別、九瑜伽分別、十作意分
別、十一引發分別、十二問答分別。
差別分別者,謂分別三學差別。增上戒學差
別者,如經中說:若諸比丘尸羅成就住,守別
解脫律儀,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
見怖畏,受學學處,名具戒者。
此中尸羅成就住者,謂於所受學處,身業無
犯、語業無犯,不破不穴,如是尸羅成就住。
守別解脫律儀者,謂七眾尸羅名別解脫律
儀。即此尸羅眾差別故,建立多種律儀。此中
義者,唯依比丘律儀相說。是名守別解脫律
儀。
軌則具足者,謂或於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
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世間、不違世間,
隨順毘柰耶、不違毘柰耶。
云何於威儀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若是時是處應行,及如是應行,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行,不為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如行,住坐臥亦如是知。
云何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齒木、入村
乞食、迴還受用、洗鉢安置、洗足敷具。又復略
作鉢業衣業,及餘所有如法作業,是名所作。
如其所應,若是時是處應作,及如是應作,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作,不為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是名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
違世間及毘柰耶。
云何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
世間及毘奈耶?謂讀誦經典和敬師長,修承
事業瞻侍疾患,互起慈心與欲宣說,方便修
習請問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
躬自供事,獎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為宣說深
妙之法,入靜密處結加趺坐。諸如是等及餘
善法,是名方便修諸善品。如是於方便修習
如所說善品中,若是時是處應修,及如是應
修,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
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
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方便修
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
若如是相軌則具足,是名軌則具足。
所行具足者,謂五處非比丘所行。何等為五?
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宮、五
旃荼羅羯耻那家;及如來餘所制不應行處。
除此餘是所行。如是以時行無過處,是名所
行具足。
於微細罪深見怖畏者,謂犯小隨小學處,犯
已可出者,皆名微細罪。復次若犯已少用功
出者,名微細罪。若於此中深見怖畏,謂勿令
我因此犯故便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勿復令我墮於惡趣起惡趣行,勿
復令我後自悔責,勿為大師、諸天、聰慧同梵
行者以法訶責,又勿令我惡名稱等流布十
方。因見如是現法後法不可樂事,深生怖懼,
為如是故,於小隨小學處乃至命難因緣終
不故犯。設復失念或時犯已,疾疾悔過如法
而出。如是名為於微細罪深見怖畏。
受學學處者,謂先受別解脫律儀時,由白四
羯磨受具足故,略已得聞學處體性;及於別
解脫經所說過一百五十學處唯自誓受,我
當盡學一切學處;復從鄔波柁耶、阿遮利耶,
及諸共談論者、互問難者、數習近者、善同意
者所數數聞已;又半月半月聞說別解脫經。
由如是受一切學處故,名得別解脫律儀。從
是已後,於諸所善學處無有毀犯,設有毀犯
即如法出。若於先所誓受學處不善不達者,
應如先所受,復於鄔波柁耶、阿遮利耶等所
數數請問聽受令善達解,如尊所說不增不
減善修學,已又無倒受持若文若義,如是名
為受學學處。
如是廣說尸羅律儀差別已。若略說彼義者,
謂此中薄伽梵以三種相顯了戒蘊,一無失
壞相、二自體相、三自體功德相。此中如前所
說尸羅成就住者,此顯尸羅律儀無失壞相。
次言守別解脫律儀者,此顯自體相。復言軌
則所行悉具足者,此顯如所受別解脫律儀
觀他增上功德名稱相。何以故?由他見此軌
則所行具足相故,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由
未信者依此信故,心無輕毀、無惡名聞。若不
爾者,雖具足尸羅,由越軌則所行故,則無觀
他增上德稱。若翻於此,則無過失。後言於微
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者,此顯觀自增上
功德名稱相。何以故?雖復軌則所行具足故
得觀他增上功德名稱,然毀尸羅已,由此因
緣,或生惡趣,或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若能於微細罪尚見怖畏,何況
上品。又受學學處,由此因緣,身壞命終生於
善趣,又復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
證。以是緣故,名尸羅律儀觀自增上功德名
稱相。
復次此中薄伽梵顯三種尸羅性:一受尸羅
性、二出離尸羅性、三修習尸羅性。初說尸羅
成就住者,此顯受尸羅性。次說守別解脫律
儀者,此顯出離尸羅性。何以故?由別解脫律
儀所攝尸羅,說名增上戒學。依增上戒學故,
能修增上心學及增上慧學。由依此故,能令
一切苦永盡出離。如是出離,先依尸羅行然
後方得,是故別解脫律儀說為出離尸羅性。
後說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見怖
畏,受學學處者,此顯修習尸羅性。若依如是
相修習別解脫律儀尸羅者,是名修習善修
習。如是名為增上戒學差別分別。
增上心學差別分別者,若比丘離欲惡不善
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復尋
伺寂靜內遍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三摩地生
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復離喜故住捨念,正
知身受樂,聖者宣說有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
足住。復斷樂,先已斷苦及喜憂沒,不苦不樂
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此差別義如前
已說,是名增上心學差別分別。
增上慧學差
別分別者,若比丘於苦聖諦如實知苦,於集
聖諦如實知集,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滅,於苦
滅趣行聖諦如實知趣行,是名增上慧學差
別分別。
生起分別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
故生悅,生悅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
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觀如實,觀如實故起
厭,起厭故離欲,離欲故解脫,解脫故自謂我
證解脫,復起如是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轉異分別者,謂或有增上戒學,無增上心、無
增上慧。或有增上戒學、增上心學,無增上慧。
若有增上慧學,必有增上戒及增上心。
能治所治分別者,謂增上戒學是煩惱纏止
息對治,增上心學是煩惱纏制伏對治,增上
慧學是煩惱隨眠永斷對治。
能引勝生定
勝分別者,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能引清淨地
及清淨勝生,增上慧學能引出世決定勝德。
順法分別者,謂十種隨順學法:一先因、二順
教、三如理方便、四無間殷重修、五猛利樂欲、
六修持力、七身心麁重安息、八數數觀察、九
無怯怖、十無增上慢。先因者,謂先世根熟及
根成滿。順教者,謂無倒次第之教。如理方便
者,謂如教修行,如是修時能生正見。無間殷
重修者,謂如是方便時無空過,修習善品及
至誠,速疾引發善品。猛利樂欲者,謂於增上
解脫起證樂欲念:我何時證於眾聖具足住
處。修持力者,謂二因緣得修持力:一性利根
故、二長時純熟修故。身心麁重安息者,若由
身疲倦起身心麁重,則易奪威儀令得安息。
若由極尋伺起身心麁重,則內修寂靜令得
安息。若由勵意極攝斂心,及沈下心惛沈睡
眠纏起身心麁重,則修慧觀及淨勝作意令
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斷煩惱順煩惱品身心
麁重隨逐不離,則正修聖道令得安息。
數數
觀察者,謂依尸羅數數觀察,惡作善作如實
了知。若於惡作不為不應捨離,若於善作不
為則應捨離;若於惡作為之則應捨離,若於
善作為之不應捨離。如是觀察作意增上力
故數數觀察,一切煩惱已斷未斷,若知已斷
應深慶悅,若知未斷數數應修此對治道。無
怯怖者,謂於時時中應知應觀於法,由不知
不觀不證入故,生於怯怖,心有萎悴、心有虛
乏。如是數數生時,心不執著除斷棄捨。無增
上慢者,謂於所得所悟所證中,離增上慢不
顛倒執,於已得中起已得想、於已悟中起已
悟想、於已證中起已證想。如是十法,樂正修
行諸學處者,由初中後隨順學處,是故名為
隨順學法。此十法中,先因一種,隨順增上戒
學最勝;餘之九種,隨順增上心學、增上慧學
最勝。
補特伽羅分別者,謂此三學通諸異生及見
諦者、下中上品分別者,謂由行故及方便故。
由行故者,謂苦遲通行名下品學,苦速通行
及樂遲通行名中品學,樂速通行名上品學。
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無間方便修
者名下品學,隨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學,具
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學。
瑜伽分別者,謂依四種瑜伽正學學處:一信、
二欲、三正勤、四方便。
信者,謂二行相及二依處。二行相者,一忍可
行相、二清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法道理依
處、二信解人威德依處。欲者,有四種欲:一為
證得欲、二為問論欲、三為證資糧欲、四為方
便修欲。為證得欲者,如一行者於上解脫起
證樂欲,廣說如前。為問論欲者,如一行者起
證欲已,趣僧伽藍中,詣有識者、同梵行者、
正行智者所,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
為證資糧欲者,如有行人於尸羅律儀清淨
中、飲食知量中、覺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
進上中起證樂欲。為方便修欲者,謂於無間
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聖道中,生希求作證
樂欲。
正勤者,謂四種正勤:一為聞法故、二為思惟
故、三為修習故、四為障淨故。為聞法故者,謂
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策勵於心方
便修習所未委處。為思惟故者,如所聞法,獨
在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為修習故者,謂
處靜室數修止觀。為障淨故者,謂為淨諸蓋,
晝夜精勤經行宴坐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
未委處。
方便者,亦有四種,謂守護尸羅及守護諸根
增上力故,令根律儀清淨善住於念。由善住
念故得不放逸,守護於心修習善法。由不放
逸故,令其內心與止相應,及得增上慧觀察
諸法。如是四種瑜伽分為十六行。此中由信
故,信當得義。由信當得義故,於諸善法起
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晝夜精勤,住於策勵堅
固勇猛。由正勤故,攝修方便,為令得所未得
義故、悟所未悟義故、證所未證義故。是故此
四種法說名瑜伽。
作意分別者,謂了相等七種作意。了相作意
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麁相及初靜慮靜相。
云何了達欲界麁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
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
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
多諸疫癘、多諸災橫。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
至多諸災橫,是為麁義。
尋思事者,謂或於內
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
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
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
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
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
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
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
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
隨行,如是名為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
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
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
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
為尋思諸欲共相。
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連鎖
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
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
杪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
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
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說
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
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
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增長、五習
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
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增染無厭,眾所共
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增長欲愛,智者捨遠
速疾散壞。依於諸緣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為
空為虛,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
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
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
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
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為障礙。由如是等
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是名
為尋思品類。
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
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橫、多諸過患,如是名為
尋思於時。
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
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
立增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增長成滿,然其
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
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
又復內身麁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
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
散壞滅之法。為治飢渴苦故受諸飯食,為治
寒熱苦惱及為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為
治惛睡逼苦及為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
為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為治
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
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麁相,或復內
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
欲自性無始世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
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道理。如是六
種了知諸欲麁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
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麁重相,由離如
是欲麁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為了知
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麁相
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
思間雜應知。
勝解作意者,謂如其所應,尋思了達欲界麁
相及初靜慮靜相,不為聞思之所間雜,純起
修行勝解。緣麁靜相修習止觀修習之時,如
所尋思麁靜之相數起勝解,是故名為勝解
作意。
遠離作意者,謂多修習此種類故,為欲斷除
初分煩惱,起對治道與斷煩惱能對治道俱
生作意,名遠離作意。
攝樂作意者,謂已斷欲
界初分煩惱,及已遠離彼品麁重,於後勝品
斷及遠離起於憙樂。又於斷處見勝功德,證
於少分遠離憙樂,於時時中以淨勝作意而
自慶悅,為欲斷除惛沈睡眠掉舉纏故,是名
攝樂作意。
觀察作意者,謂如是正修樂斷樂
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繫諸煩惱
纏若行若住不復現行。如是行者復自思惟:
我此身中為有貪欲、為無貪欲?而於諸欲境
不執受耶?為自觀察故,隨於一境思惟勝妙
清淨之相。而彼行者由未盡斷諸隨眠故,思
惟如是淨妙相時,隨順染習、趣向染習、臨至
染習,不住於捨亦不厭毀遮止違逆。行者爾
時如是自知:我於諸欲未正遠離,心未解脫,
故諸欲行繫攝我心。猶如持水法爾攝伏,我
今定當倍修治道,令餘隨眠無餘斷故。倍復
欣樂勝斷勝修,是名觀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者,謂倍修習止品,樂斷樂修
故,雙修止觀數數觀察。如是行者修習對治,
時時觀察斷與未斷,令心遠離欲界煩惱繫
縛。此暫時伏離,非是究竟永拔種子。行者爾
時得初靜慮方便道,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
意,是名方便究竟作意。
方便究竟果作意者,謂從此後無間,由前因
緣故證入根本初靜慮定。此根本初靜慮俱
生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如初靜慮有
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定如其所應盡當知。
復次麁相者,謂於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
所有處,略有三種諸下地法而可厭離應
知,一極苦住性、二極不寂靜住性、三極短壽
住性。
引發分別者,謂四種引發:一果引發、二離欲
引發、三轉根引發、四勝德引發。
問答分別者,謂無量門問答分別,今少顯示。
問:增上戒學云何不清淨、云何清淨?答:有十
種因,戒不清淨。何者為十?一初不如法受尸
羅律儀、二極沈下、三極浮散、四放逸懈怠所
攝、五發起邪願、六犯軌則攝、七犯邪命攝、八
墮於二邊、九不能出離、十違越所受。
初不如法受尸羅律儀者,如有一人,或避王
逼惱、或避強賊之所逼惱、或避債主逼惱、或
因恐怖逼惱、或怖不活等故,出家受戒,不為
營修聖道、不為清淨梵行、不為自調伏、不為
自寂靜、不為自涅槃。諸如是等,是為不如法
受尸羅律儀。
極沈下者,如有一人無慚無愧,悔心微劣其
性慢緩,於諸學處慢緩修習,如是名極沈下。
極浮散者,如有一人僻執所受非處生悔,於
不應悔處而生悔故,於他人所非處而生陵
蔑之心及損害心,數習不捨,如是名極浮散。
放逸懈怠所攝者,如有一人,於過去世已有
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於對治,如是於
未來現在起於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
於對治,先亦不起猛勵樂欲當於禁戒終不
違犯,謂我當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如所
應行、如所應住令無所犯。又復如是行、如是
住應可犯者而有毀犯。此人於前中後際及
先時所作俱隨行時,皆現成就於放逸故。又
執睡眠及與偃息以之為樂,慢緩嬾墮不樂
修營,於梵行智人身不供侍。如是名為放逸
懈怠所攝。
發起邪願者,如有一人,發起邪願行於梵行,
謂我今所修戒禁梵行,當為天主、或作餘天,
或復樂欲利養尊敬,謂從他人求諸利養及
與尊敬,或唯願證利養尊敬,如是名為發起
邪願。
犯軌則攝者,如有一人於諸威儀,或於
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如前所說,凡有所
行違於世間、越毘柰耶,如是名為犯軌則攝。
犯邪命攝者,如有一人,為性大欲及不知足,
難養難滿,又以非法求覓一切衣服飲食諸
坐臥具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不以法故。此人
為求衣服飲食等因,顯己功德故,於他人前
詐現非其自性及非串習威儀,又現諸根寂
靜無有掉動,意令他人謂己有德,當有所施
及以供事,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
及餘資具身業給使。又復此人形貌躁惡發
言麁獷無所忌憚,嚴飾其身稱揚己名及與
種姓,或復多聞、或廣持法,為得利養及恭
敬故,而為他人宣說諸佛及佛弟子所演之
法,或自說己實有功德或少增益。或令他人
稱顯異相,為求多勝衣服飲食及餘沙門種
種資具。雖復衣服無所闕少,故現受用弊壞
衣服,意令信我長者居士知闕少故,便多施
與上妙衣服。如衣服,餘沙門資命之具亦復
如是。又於信敬婆羅門諸長者所不得如所
欲物,或是所無、或是受用不可與故,而便逼
切訶罵求索。或得下劣之物,輕毀退還,對施
主前說如是語:咄善男子!有餘善男子善女
人,若比於汝族姓下劣資財貧匱,尚能捨施
如是如是妙可意物,況汝於彼族姓高勝富
有財產,而以如是鄙可惡物施於我耶!諸如
是等。或依詐現威儀、或依非法言說、或依稱
顯異相、或依逼切訶罵、或依以利比引於利,
非法求覓衣服飲食坐臥之具病緣醫藥及
餘資具,不以法求,是謂邪命。如是名為犯邪
命攝。
墮二邊者,如有一人,樂著受用諸欲妙樂,從
他而得衣服等具,或如法或不如法,不見過
患不知出離而受用之,此謂一邊。又如一人
修自苦行,無量種種苦事煎迫其身,受行種
種極苦禁戒,或依處棘刺、或依處灰、或依於
杵、或依於板、或依髑髏、或復蹲住、或修蹲
定、或復事火乃至日三、或復處水乃至日三、
或翹一足視日隨轉,諸如是等及餘修自苦
行,是第二邊。如是名為墮於二邊。
不能出離者,如有一人,執見尸羅及餘禁戒,
謂唯修習尸羅禁戒,當得清淨解脫出離。又
復執見善守善淨諸外道戒,當得清淨解脫
出離。如是二種非究竟淨故,不能出離。如是
名為不能出離。
違越所受者,如有一人都無
羞恥,曾不顧惜沙門儀範,違毀禁戒行諸惡
法,內懷朽爛隨順下流,如穢蝸虫螺音狗行,
非沙門稱沙門,無梵行稱梵行者,如是名為
違越所受。由是十因,增上戒學而不清淨。若
翻此者,是則清淨。
增上心學淨不淨義者,如攝事品清淨靜慮
中說。又由此清淨故,增上慧學清淨應知。如
是等類問答分別無量無邊,准義應知。
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
證覺、五解脫。
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提
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
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
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緣起善巧方便,無上正
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
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
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
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
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
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
師證覺。
解脫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解
脫煩惱障,解脫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
依,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脫身攝及
法身攝。
如是分別聞、歸等已。復次頌曰:
聖行、無上乘、
異論、論法、釋,
論曰:聖行多種者,謂四聖行:一到彼岸行、二
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到彼岸行者,謂如前所說十波羅蜜多,是名
到彼岸行。
菩提分行者,謂如前所說四念住等一切三
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遍智,是
名菩提分行。
神通行者,謂如前所說六種神通,名神通行。
成熟有情行者,謂如前所說二種無量:一所
調伏無量、二調伏方便無量。復有六種成熟,
一成熟自體、二所成熟者、三成熟差別、四成
熟方便、五能成熟者、六已成熟者相。如是名
為成熟有情行應知。
無上乘多種者,謂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
三次第、四正行、五正行果。如其次第,〈菩薩地〉
中種性品、發心品、住品、餘諸品大菩提建立
二品所攝應知。
大菩提多種者,謂五種大菩
提,一自性、二功用、三方便、四轉、五滅。
自性者,謂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得轉依。此
有四種應知,一生起依止、二不生依止、三善
觀察所知果、四法界淨相。
生起依止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依此轉依
方得生起,非不生起。若離此轉依亦生起者,
未轉依前應已生起。
不生依止者,謂一切煩
惱及彼習氣,依此轉依不復生起。若不爾者,
未轉依前眾緣和合一切煩惱及彼習氣,永
更不生已應可得。
善觀察所知果者,謂此轉依是善通達所知、
實際所知真如果。若不爾者,諸佛自體應更
了知、應更斷滅。
法界淨相者,謂此轉依無眾相故,極善清淨
法界所顯。若不爾者,應是無常可思議法。然
此轉依是常住相,不可思議無二所顯。
此不可思議性復有五種應知,一自性、二處
所、三住、四一性異性、五成立所作。
自性者,此轉依性即色離色不可思議。如是
即受想行識離受想行識不可思議,地界水
界火界風界若即若離不可思議,眼處耳處
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等若即若離不可思議,
若有若無等不可思議。
處所者,此轉依性若在欲界若離欲界不可
思議,若在色無色界若離色無色界不可思
議,人間天上若在若離不可思議,十方世界
若在若離不可思議。
住者,謂此轉依住如是如是狀貌安樂住不
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奢摩他住不可思
議住,有心住不可思議住、無心住不可思議
住,如是如是狀貌聖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
是狀貌天住梵住不可思議。
一性異性者,一切諸佛同處一無漏界中,一
性異性不可思議。
成立所作者,謂諸佛如來其性平等,智慧勢
力威德平等,住無漏界依止轉依,為利一切
諸有情故,成立如是如是利有情事不可思
議。此復二因緣故不可思議應知,一以離言
說義過言語道故不可思議、二以出世間義
世無比故不可思議。
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為功用。何者
為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眾具自在、四業
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
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
方便者,略而言之四種變化名為方便。一未
成熟者令成熟故,現諸菩薩所行行變化;二
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於三千大千世界百拘
胝贍部洲同時顯現如來變化;三方便攝受
聲聞變化;四為彼所調伏有情顯現一切獨
覺變化。佛薄伽梵於此四種變化法中,十方
世界無礙作用應知。
轉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轉、二究竟轉。暫
時轉者,謂乃至有情未成熟未解脫,諸佛如
來化轉不息。究竟轉者,如無盡不可思議諸
佛威德明轉,為諸有情作利益事,流轉不息
故。
滅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滅、二究竟滅。
暫時滅者,於已成熟已解脫有情,諸佛如來
暫時示現入般涅槃,非是究竟。究竟滅者,謂
一切煩惱及彼習氣及所依苦究竟永盡應
知。功德多種者,嗢拕南曰:
殊特、非殊特,
報恩與欣讚,
論曰: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
時,有五種殊特之法應知。何等為五?一於一
切有情非有因緣而起親愛、二唯為利益諸
有情故常處流轉忍受大苦、三於多煩惱難
調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於極難解真
實義理能隨悟入、五具足不思議威德。如是
五法非餘有情所共有,故名為殊特。
非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時,
有五種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
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何等為五?
謂諸菩薩以因利他苦即為己樂,是故菩薩
恒遍受行利他因苦,是名第一非殊特法。又
諸菩薩雖善了知生死涅槃過失功德,而樂
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
有情增上力故,恒誓受行處生死法,是名第
二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善了知默然樂味,
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
為淨有情增上力故,恒勤方便而為說法,是
名第三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已積集六波
羅蜜多善根,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
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以清淨意
而施與之,又不期彼施果異熟,是名第四非
殊特法。又諸菩薩以他利益事即為自利益
事,是故菩薩恒現受行一切有情利益之事,
是名第五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
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應知。
平等
心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有情所有五種平等
心。一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如為得大菩提
故起大誓願,如是亦為利益諸有情故起平
等心。二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悲愍俱平
等之心。三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如一子
愛俱平等之心。四菩薩摩訶薩於從眾緣已
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了達一有情法
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於一切有情所起平
等法性智俱平等之心。五菩薩摩訶薩如於
一有情行利益行,如是於一切有情亦行利
益行,故於一切有情所起欲作利益事俱平
等之心。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
於五種平等之心。
利益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作一切利
益事,有五種相應知。何等為五?一於違損
事說正命法而引攝之;二於不隨順能饒益
事說隨順法而引攝之;三無依苦惱貧匱無
怙有情為作依怙而引攝之;四宣說趣於善
趣之道而引攝之;五宣說三乘趣涅槃道而
引攝之。
報恩者,謂菩薩摩訶薩於有恩有情所起於
五種反報利益。何等為五?一安處有情令學
己德;二方便安處令學他德;三無依無怙苦
惱貧匱者為作依怙;四勸令供養諸佛如來;
五令自書寫佛所說法及受持供養。
欣讚者,有五種處,菩薩摩訶薩常應欣讚。何
等為五?一值佛出世而得承事;二於如來所
常聞六波羅蜜多相應菩薩藏法;三於成熟
一切有情行堪任修習;四速證無上正等菩
提;五證菩提已菩薩聲聞大眾和合。
不虛方便行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有五
種不虛利益方便勝行。何等為五?一菩薩摩
訶薩於諸有情以利益安樂意為先。二菩薩
摩訶薩成就不顛倒覺,於利益安樂事如實
了知。三以隨宜方便說種種法,令諸有情隨
所堪任悉得調伏,此唯如來究竟堪能。四菩
薩摩訶薩於一切時心無厭倦。五菩薩摩訶
薩平等大悲,於下中上諸有情所心無偏黨。
復次嗢拕南曰:
不顛倒方便,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德,
論曰:不顛倒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有五種
方便,攝一切正方便應知。何等為五?一隨護
方便、二無過方便、三擇力方便、四淨勝意樂
方便、五入決定方便。隨護方便者,謂菩薩摩
訶薩善護聰叡,以俱生智速攝受法。又善護
憶念,由憶念故所攝受法持不忘失。又善護
智慧,由智慧故於所攝受法善觀察義正慧
通達,由遠離隨順聰叡憶念智慧退分因故,
及由親近修習隨順住分勝分因故。又善護
自心,由善防護諸根門故。又善護他心,由正
方便護他心故。無過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
於諸善法無倒勇猛,無量無間迴向菩提。擇
力方便者,謂即此一切住勝解行地中應知。
淨勝意樂方便者,謂住淨勝意樂地及行正
行地應知。入決定方便者,謂住決定地決定
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如是五種方便,總攝菩
薩一切正方便應知。
退墮者,謂諸菩薩五退
分法應知,一不敬正法及說法者、二放逸懈
怠、三習近煩惱、四習近惡行、五與餘菩薩校
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
勝進者,謂諸菩薩五勝分法,即如其次第翻
前五種黑品應知。
相似功德者,謂諸菩薩五種相似功德,實是
過失應知。一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
緣作不饒益;二詐現具足威儀;三於隨順世
間矯飾文詞及外道書論相應諸法,得預智
者聰叡者數;四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宣說
建立相似正法廣令流布。
實功德者,謂諸菩薩五種真實功德應知。一
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緣起增上悲
心;二自性具足威儀;三於如來所說清淨真
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修習無
罪施等善行;五開示正法遮彼相似。
善調伏有情者,謂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
伏所化有情,一於離惡行處、二於離愛欲
處、三於無違犯犯已出處、四於守護一切諸
根門處、五於正知住處、六於離憒閙處、七於
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於離障處、九於離煩
惱纏處、十於離煩惱品麁重處。復次嗢拕南
曰:
諸菩薩受記,
定作、常應作,
論曰:諸菩薩受記者,謂諸菩薩於六種位蒙
諸如來授無上正等菩提記。一於種性位未
發菩提心;二已發菩提心;三現前住;四不現
前住;五有時限,謂齊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
菩提;六無時限,謂不說決定時限。
墮於決定數者,謂諸菩薩有三種墮決定位,
一種性墮決定、二發心墮決定、三不虛行墮
決定。
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墮
菩薩決定之數。何以故?由諸菩薩成就種
性,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故。
發心墮決定者,謂諸菩薩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起決定心,乃至證於無上正
等覺,不復退轉。
不虛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如其
所欲隨所造修諸菩薩行無有空過。依此最
後墮決定位故,如來為諸菩薩授墮決定記。
定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決定應作,若不
作者必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云何為
五?一發菩提心、二於諸有情起於憐愍、三勇
猛精勤、四於五明處方便修習、五心無厭倦。
常應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常應修作,一
常應修作不放逸行、二無依無怙苦惱有情
為作依怙、三常應修作供養佛行、四常應遍
知誤失不誤失、五於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
作意中常應修作,大菩提心以為導首。
最勝法者,謂諸菩薩於十種同意最勝法,應
受持、應建立,以為最上。云何為十?一菩薩種
性於諸種性最為殊勝、二初發菩提心於
諸正願最為殊勝、三正勤般若於一切度最
為殊勝、四愛語於諸攝法最為殊勝、五如來
於諸有情最為殊勝、六悲於諸無量最為殊
勝、七第四靜慮於諸靜慮最為殊勝、八空三
摩地於三三摩地最為殊勝、九滅盡定於九
次第定最為殊勝、十清淨方便善巧於諸方
便善巧最為殊勝。復次嗢拕南曰:
諸施設建立,
及如實遍智,
宣說果利益,
菩薩十應知,
論曰:諸施設建立者,謂諸菩薩四種施設建
立。唯有如來及諸菩薩能正施設建立,非餘
一切若天若人、若沙門若婆羅門所能施設建
立,除竊佛法安置己論。何等為四?一法施設
建立、二諦施設建立、三道理施設建立、四乘
施設建立。
法施設建立者,謂素怛纜等十二分教次第
撰集、次第安置、次第製造,是名法施設建立。
諦施設建立者,謂或立一諦,以不虛妄義唯
是一更無第二。或立二諦,一世俗諦、二勝義
諦。或立三諦,一相諦、二詮諦、三用諦。或立
四諦,一苦諦、二集諦、三滅諦、四道諦。或立
五諦,一因諦、二果諦、三能知諦、四所知諦、
五不二諦。或立六諦,一真諦、二妄諦、三應知
諦、四應斷諦、五應證諦、六應修諦。或立七
諦,一愛味諦、二過患諦、三出離諦、四法性
諦、五勝解諦、六聖諦、七非聖諦。或立八諦,
一行苦諦、二壞苦諦、三苦苦諦、四流轉諦、五
流息諦、六雜染諦、七清淨諦、八正方便諦。或
立九諦,一無常諦、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
諦、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七彼斷方便諦、八
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或立十諦,
一逼切苦諦、二所受用不具足苦諦、三界性
乖違苦諦、四愛壞苦諦、五麁重苦諦、六業
諦、七煩惱諦、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
見諦、十正見果諦。如是名為菩薩諦施設建
立,若廣分別無量應知。
道理施設建立者,有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
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是名
道理施設建立應知。
乘施設建立者,謂聲聞、
獨覺、無上大乘,各有七種施設建立應知。
聲聞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於四聖諦諸無
倒慧、二此慧所依、三此慧所緣、四此慧伴類、
五慧所作業、六助慧資糧、七慧所證果。如聲
聞乘,如是七種施設建立,獨覺乘亦爾。
無上大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緣離言說一
切法真如無分別平等出離慧、二此慧所依、
三此慧所緣、四此慧伴類、五慧所作業、六助
慧資糧、七慧所證果。是名三乘七種施設建
立應知。如是三世諸佛菩薩,皆由此四正施
設、正建立,無增無減。
一切法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為欲證
得如實遍智,起四尋思,如前已說。
如實遍智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起四種如
實遍智,如前已說。
諸無量者,謂諸菩薩依五無量,能起一切善
巧作用。何者為五?一有情界無量、二世界無
量、三法界無量、四所調伏界無量、五調伏方
便界無量。
有情界無量者,謂六十四種有情眾,一那洛
迦、二傍生、三鬼趣、四天、五人、六剎帝利、七
婆羅門、八吠舍、九戍達羅、十女、十一男、十
二非男非女、十三下品、十四中品、十五上品、
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九律儀、二
十不律儀、二十一非律儀非不律儀、二十二
已離欲、二十三未離欲、二十四邪定聚、二十
五正定聚、二十六不定聚、二十七苾芻、二十
八苾芻尼、二十九式叉摩那、三十勤策男、
三十一勤策女、三十二鄔波索迦、三十三鄔
波斯迦、三十四習三摩地者、三十五溫誦經
者、三十六供侍病者、三十七長宿、三十八中
年、三十九少年、四十阿遮利耶、四十一鄔
波柁耶、四十二共住、四十三近住、四十四賓
客、四十五監僧事者、四十六樂利養者、四十
七樂恭敬者、四十八樂遠離者、四十九多聞
者、五十有智者、五十一大福者、五十二法隨
法行者、五十三持素怛纜者、五十四持毘柰
耶者、五十五持摩怛理迦者、五十六異生者、
五十七見諦者、五十八學者、五十九無學者、
六十聲聞、六十一獨覺、六十二菩提薩埵、
六十三轉輪聖王、六十四如來,若依身相續
差別則無量無邊。
世界無量者,謂十方無量
世界無量名差別。如此世界名曰索訶,此界
梵王名索訶主,如是等無量差別應知。
法界無量者,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如是等
差別門無量應知。
所調伏界無量者,或立一種所調伏,謂一切
有情中可調伏者是一類故。或立二種,一具
縛、二不具縛。或立三種,一鈍根、二中根、三
利根。或立四種,一剎帝利、二婆羅門、三吠
舍、四戍達羅。或立五種,一貪行、二瞋行、三
癡行、四慢行、五覺行。或立六種,一在家、二
出家、三成熟、四未成熟、五解脫、六未解脫。
或立七種,一信敬;二輕毀;三中庸;四廣
說;五略開智;六常所調伏;七隨緣所
引,謂遇如是如是緣即如是如是轉變。或立
八種,謂八部眾,從剎帝利眾乃至梵眾。或立
九種,一如來所化、二聲聞所化、三獨覺所化、
四菩薩所化、五難調伏、六易調伏、七軟語調
伏、八訶擯調伏、九或遠或近調伏。或立十種,
一那落迦、二傍生、三鬼趣、四欲界天、五人、
六中有、七色有、八無色有、九有想無想、十
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略說五十五種,若依相
續差別則有無量應知。問:有情界無量、所調
伏界無量,有何差別?答:有情界者,謂無差別,
一切有情若有種性、若無種性。所調伏界
者,謂唯有種性諸位差別;調伏方便界無量
者,已如前說應知。此亦差別分別有無量種。
問:何故唯略說此五無量?答:諸菩薩摩訶薩
專為修習利眾生行,是故初立有情界無量。
是諸有情依於處所可得受化,是故第二立
世界無量。是諸有情於多世界由種種法得
有染淨差別,是故第三立法界無量。觀有情
中堪能究竟解脫苦者,建立第四所調伏界
無量。若諸方便善巧能令有情證於解脫,建
立第五調伏方便界無量。是故諸菩薩摩訶
薩依是五無量能起一切善巧作用。
宣說果
利益者,謂諸菩薩摩訶薩為諸有情宣說正
法,有五種廣大果利益應知。云何為五?一或
有有情聞說正法時,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
法眼生。二或有有情即說是正法時,得諸漏
盡。三或有有情因說此法,發於無上正等覺
心。四或有有情聞說此法,即得菩薩最勝法
忍。五或有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已,受持修
行展轉宣說,令正法眼久住不滅。是名五種
宣說廣大果利益應知。
大乘性者,謂菩薩乘與七大性相應故,說名
大乘。云何為七?一法大性,謂十二分教中菩
薩藏所攝方廣之教。二發心大性,謂已發無
上正等覺心。三勝解大性,謂於前所說法大
性境起勝信解。四勝意樂大性,謂已超過勝
解行地入淨勝意樂地。五資糧大性,謂已成
就福智二種大資糧故,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六時大性,謂三大劫阿僧企耶時能證無上
正等菩提。七成滿大性,謂即無上正等菩提。
此所成滿菩提自體,比餘成滿自體尚無與
等,何況超勝此中法大性乃至時大性。此之
六種是成滿大性之因,成滿大性一種是前
六之果應知。
攝者,謂八種法能具足攝一切大乘,一菩薩
藏教、二於菩薩藏中顯示諸法真實義教、三
於菩薩藏中顯示一切諸佛菩薩不可思議最
勝廣大甚深威德教、四於上所說如理聽聞、
五先如理思趣勝意樂、六得勝意樂入初修
行、七由入修行為先故修果成就、八由修果
成就故究竟出離。菩薩摩訶薩由如是修學,
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菩薩十應知者,謂如是修學能證無上正等
菩提諸菩薩,略有十種應知。一安住種性、
二趣入、三不淨勝意樂、四淨勝意樂、五未成
熟、六已成熟、七未得決定、八已得決定、九
一生所繫、十住最後有。此中安住種性菩
薩,若方便修學發菩提心,即名趣入。既趣入
已,乃至未入淨勝意樂地,即名不淨勝意樂;
若得入者,名淨勝意樂。即淨勝意樂菩薩乃
至未入到究竟地,名未成熟;若得入者,名已
成熟。即未成熟中乃至未入決定行地,名不
決定;若得入者,名得決定。已成熟中復有二
種:一、一生所繫,謂此生後無間證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二、住最後有,謂即在此生
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如是從住種性乃至無
上正等菩提,如前所說十種菩薩盡攝一切
菩薩。如前所說菩薩學處,盡攝菩薩所有學
處。
建立諸名號者,謂諸菩薩無有差別,隨德眾
名,所謂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成就覺慧、最上
明照、最勝之子、最勝所依、最勝所使、最勝
萌芽,亦名猛健、亦名上軌範師、亦名商主、亦
名具大名稱、亦名成就慈悲、亦名大福、亦名
富自在、亦名大法師。如是等十方無邊世界
中,依無量內德差別施設無數名號應知。是
中若諸菩薩自稱我是菩薩,而不正勤修諸
菩薩所有學處,當知此是相似菩薩,非實菩
薩。若諸菩薩自稱菩薩,亦復勤修菩薩學處,
當知此即真實菩薩。
異論多種者,謂十六種異論。何等十六?嗢柁
南曰:
執因中有果、
我、常、宿作因、
邊無邊、矯亂、
計勝、淨、吉祥,
論曰:十六異論者,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
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
宿作因論、七自在等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
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
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
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因中常恒具有果性。謂
雨眾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
於諸因中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有果?答:
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
傳授展轉至今,宣說因中先已有果。理者,謂
即如彼沙門及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
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
觀察行地,彼如是思:若從彼體此體得生,一
切世間共知共立,彼是此因非餘。又諸世間
欲求此果,唯取此因不取餘因。又即於彼彼
事中,如是如是加功營造,非於餘事。又若彼
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因中定已有果。
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又應求一一
果取一切因。又應於一切事加功營造為求
一果。又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建立故、
取故、作事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
不異者,即無決定因果二體,由此二相無差
別故。而言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
意云何?因中果體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
生相者,於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
道理。若已生相者,則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
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故待
緣而生。
彼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可得了知。
一於處所可得了知,謂如瓮中水。二於所依
止可得了知,如眼中眼識。三即於自相可得
了知,如因自體不由比決。四於自作業可得
了知。五由因變故果變可得,或由緣變故果
變可得。是故常時恒時說因中有果,不應道
理。由此義故,彼所立論非如理說。謂不異相
故、異相故、不生相故、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體自本有,從
眾緣顯非緣所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
相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
果性從緣顯了?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
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
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
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復以何緣而作功用?
豈非唯為顯了果故。彼作如是妄思惟已,說
顯了論。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無障緣故障、為有障
緣故障?若無者,無有障緣而有障者,不應道
理。若有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譬
如黑闇,障瓫中水亦能障瓫。若言亦障因者,
亦應顯了俱是所障,而但顯因中先有果性
而不顯因,不應道理。
汝又應說,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是障緣?若
有性是障緣者,是則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
理。又因亦是有,何故不是障緣?若果性是障
緣者,如是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
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顯與本法,為一為異?若
言一者,彼本有法常顯,已顯復顯,不應道理。
若言異者,此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
者,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
顯,非是因性,不顯之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
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
了一故、顯了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
性無是則無相、若法性有是則有相,若性是
無不可顯了、若性是有則可顯了者,不應道
理。
今當略說,雖實是有而不可取相,或有遠故
不可取、或由四種障因之所障故不可取、或
極微細故不可取、或心散亂故不可取、或根
損壞故不可取、或未得彼相應智故不可取。
如因中有果從緣顯論,不應道理。當知聲
相論亦爾。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聲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宣吐
方得顯了,而聲體是常。是故從緣顯了論,非
如理說。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或在此法,由不正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有過去、有未來自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
假。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
及理故。教如前說。
又於此法有不如理思惟所引經教。如經中
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是十二處自相故有。
又如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經中說:有過去
色、有未來色,乃至識亦如是。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
前。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
此若未來無者,彼時應未受自相。此若過去
無者,彼時應退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
應不成就,由是諸法應性不真實。若如是者,
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去來兩相與現在相,為
不異相、為是異相?若不異相者,立三世相,不
應道理。若異相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
無常相?若常相者,墮於三世,不應道理。若無
常相者,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
世、為計未來死滅生現在世、為計法住未來
以此為緣生現在世、為計本無業用今有業
用、為計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為計本相異
今相異、為計未來有現在分相?
若言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應有方所;又
未來、現在應無差別;又應是常,不應道理。若
言未來死滅生現在者,是則未來法不生於
今,現在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滅,
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以此為緣生現在世者,此應
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
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者,是則本有,今有便
有如前所說過故,不應道理。又此業用,汝意
云何?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不異相?若異相
者,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不異相
者,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不圓滿相、異相、未
來分相亦爾。此中差別者,復有自體雜亂過
失,不應道理。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
去,如其所應有過失應知,謂如前所計諸因
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滅故、生故、業
故、圓滿相故、異相故、未來分故,說過去未來
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
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覺轉者,云何不
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不
起?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
應是無,此不應道理。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
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
無。如是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何所欲此取
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者,取無
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此無
行覺汝何所欲?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
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
若緣無事轉者,無有緣無之覺,不應道理。
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
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
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
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者,諸修行人但知
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此不應
道理。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眾生受
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
說彼法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生
滅,由此因緣故,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
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
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
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
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
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
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又復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
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
生相、三待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應生法
相、六不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
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
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
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緣會相、四已生
種類相、五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
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
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過去
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
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
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
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
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有我、有薩埵、有命者、有生者、
有養者、有數取趣者,如是等是實是常。諸外
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
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二
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
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
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種有我之覺。一見色
形已,唯應起於色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
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
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
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
戍達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四見作淨不
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
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
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
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
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
有薩埵覺。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
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
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
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
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又於善業造作善業
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
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如是等用唯於諸行,
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
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
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
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
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我有勝劣、或
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
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於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
亦於餘體起此覺耶?若唯於此法自體起此
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
覺。若亦於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
一切境界覺因,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
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
若起者,是則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
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道理。若不起者,
則非撥現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計我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
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
我非現量義故,不應道理。若取比量義者,如
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
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
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先已思覺得有所
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為是無常、為是常耶?
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而執我有所
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則無變異,無變異法
執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
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
所作者,是則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
我能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
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
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
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
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
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
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
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
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非蘊性耶?若即
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
我是實是常,不應道理。若於諸蘊中者,此我
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
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
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
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
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
不應道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
有大過失故,不應道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
計我應是無為。若非蘊性者,我一切時應無
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
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上
假立有能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上別立有
能見者等相?若即於見等上假立有能見者
等相者,即應見等是能見者等,而汝立我為
能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
差別故。若離於見等上別立有能見者等相
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
若是我所成業者,此我若如種子,應是無常。
若言如陶師等假立士夫,此我應是無常、應
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若言如
具神通假立士夫,此我亦應是無常假立,於
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
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
業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
顯了可得故,謂能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
業顯了可得。若如虛空,應是無法,此不應道
理。何以故?唯於色無,假立空故。虛空雖是假
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道
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
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
成業,不應道理。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
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
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
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
等相別有我者,即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
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
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相應
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者,
即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
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相應。
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
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相應而有
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
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為不與流轉相
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
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轉相
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
起、五有變異。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
身牙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
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
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即所計我無
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
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
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
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
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
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
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
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
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者,世間不
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者,即
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為我、為
亦於餘法建立為我耶?若唯於我者,世間不
應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
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
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
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
故。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
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又不由方
便率爾而起,又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
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言不善,不應說正
及非顛倒。若是顛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
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
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
性非顛倒見,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
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
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
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
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
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
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
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
所作故、於諸蘊中建立是有故、由於彼相安
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
止息故、建立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故、施設有
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實有我,皆
不應道理。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
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
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
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
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
死法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薄伽梵說:苾
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
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當知由四因
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
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
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
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
非如理說。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是常住,非作非
作所作、非化非化所作、不可損害,積聚而住,
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
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
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
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
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
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
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
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
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
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
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
或見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
別,然不見我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
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
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計
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
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麁物果生,漸析麁物乃
至微住,是故麁物無常、極微常住。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執我論,差別
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
破訖。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
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
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
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
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在和合色境眼識起時,
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
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
轉者,由一境界於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
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
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
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有
種種想生,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
又先純有樂已,後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
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見我是色。若計命異
於身者,彼見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
者,彼見我亦色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
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見我非色非
非色。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見有邊。若見
彼無量者,彼見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
非色無量、或色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見亦有
邊亦有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
義異而起執者,彼見非有邊非有無邊,或見
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復次計諸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
答。汝為觀察已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
耶?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
理。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極微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
為由與麁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若由細
者,離散損減其性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
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
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果,不應道
理。又彼極微亦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麁物、為不異相、
為異相耶?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
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若異相者,
汝意云何?為從離散極微麁物得生、為從聚
集耶?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
則應無因果決定。若從聚集者,汝意云何?彼
麁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
過彼量耶?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
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若言過者,諸極
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麁物亦應是
常,此不中理。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
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造作麁物,為如種子
等、為如陶師等耶?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
子體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
有思慮,如陶師等。若言不如種等及陶師等
者,是則相似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
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麁物由有情生,所依細
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能於彼制其功能?
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
道理,如是隨念諸蘊及眾生故、由一境界一
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異不變異故,
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
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
造作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
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
復次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
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
由他亦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皆宿作因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凡諸世間士
夫所受者,謂現所受苦,皆由宿作為因者,謂
由宿惡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
法極自苦行。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
者,謂諸不善業。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
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由無漏故業盡者,謂
諸惡業。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感及現
法方便所招苦惱。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
證餘生相續苦盡。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
問:
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見現法所作
功用不決定故。所以者何?彼見世間雖具正
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彼如
是思:若由現法所作功用為彼因者,彼應顛
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
因。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
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若用宿作
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
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
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若用現法方便為因
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士夫所受,皆由宿作為
因,不應道理。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功用為
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復次我今當說如實因相,或有諸苦唯用宿
作為因。謂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
或於貧賤家生、或有苦等雜因所生。謂如有
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如事於王,
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
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
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或復有法
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
聽聞正法於法覺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
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方便
功用。
自在等作者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
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凡諸世間士夫所受,
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為因、或餘丈夫變化
為因,諸如是等。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
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由現見於因
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意轉,故作此計。所以者
何?現見世間有情,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
本心反更為惡;於彼果時願生善趣,不遂本
心反墮惡趣;意為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
由見如是故,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
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
復其餘。
今當問彼,嗢柁南曰:
功能無體性,
有用及無用,
論曰:汝何所欲?大自在天變化功能為用,業
方便為因、為無因耶?若用業方便為因者,唯
此功能用業方便為因,非餘世間,不應道理。
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非世間物,不應道
理。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為不攝
耶?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即同世法,而能遍生
世間,不應道理。若不攝者,即是解脫,而言
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須用故變生世間、為不須用
耶?若須用者,是則於彼須用無有自在,而於
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若不須用者,無有
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為唯大自在為因、為
亦取餘因耶?若唯大自在為因者,是則若時
有大自在是時即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
即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為因者,不
應道理。若言亦取餘因者,此為唯取樂欲為
因、為除樂欲更取餘因?若唯取樂欲為因者,
此樂欲,為唯取大自在為因、為取餘因耶?若
唯大自在為因者,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即有
樂欲,若時有樂欲是時即有大自在,便應無
始常有出生,此亦不應道理。若言亦取餘因
者,此因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彼欲無有
自在,而言於世間物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如是由功能故、攝不攝故、用無用故、為因性
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執害為正法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
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於彼祠中呪術為
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
彼一切皆得生天。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此違理論,諂誑所起,不由觀察道理建立。
然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
羅門法,為欲食肉妄起此計。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此呪術方為是法自體、
為是非法自體?若是法自體者,離彼殺生不
能感得自所愛果,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
道理。若是非法自體者,自是不愛果法,而能
轉餘不愛果法者,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救言:如世間毒,呪術所攝不
能為害,當知此呪術方亦復如是。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如呪術方能息外毒,亦
能息內貪瞋癡毒,為不爾耶?若能息者,無處
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故不中
理。若不能靜息者,汝先所說如呪術方能息
外毒亦能息除非法業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呪術方,為遍一切、為不遍耶?
若言遍者,自所愛親不先用祀者,不應道理。
若不遍者,此呪功能便非決定,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呪功能,為但轉因亦轉果耶?
若但轉因者,於果無能,不應道理。若亦轉果
者,應如轉變,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然捨羊
等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造呪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
若言有者,離殺彼命不能將彼往生天上,不
應道理。若言無者,彼所造呪能有所辦,不
應道理。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決定故、於果無能故、
呪術者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又我今說非法之相。若業損他而不治現過,
是名非法。又若業諸修道者,共知此業感不
愛果。又若業,一切智者決定說為不善。又若
業,自所不欲。又若業,染心所起。又若業,待邪
呪術方備功驗。又若業,自性無記。諸如是等,
皆非法相。
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依
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世間住有邊想、無邊
想、俱想不俱想,廣說如經。是故起如是見立
如是論: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
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當知此中已說因
緣及能計者。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即
於世間起有邊想。若憶念成劫,即於世間起
無邊想。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過無
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更無所得,傍一
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即於上下起有邊想,於
傍處所起無邊想。若為治此執,依於異文義
無差別,即於世間起非有邊想、非無邊想。今
應問彼,汝何所欲?從前壞劫已來,為更有世
間生起、為無起耶?若言有者,汝計世間有邊,
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汝今依此世間而住念
世間邊,不應道理。
如是從彼來有故、從彼來無故,皆不應道理,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不死矯亂論者,謂四種不死矯亂外道,如經
廣說應知。彼諸外道,若有人來依世間道問
善不善、依出世道問苦集滅道,爾時便自稱
言:我是不死亂者,隨於處所依不死淨天不
亂詰問,即於彼所問以言矯亂,或託餘事方
便避之、或但隨問者言詞而轉。
是中第一不死亂者覺未開悟,第二於所證
法起增上慢,第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
羸劣愚鈍。又復第一怖畏妄語及怖畏他人,
知其無智故,不分明答言我無所知。第二於
自所證未得無畏,懼他詰問怖畏妄語、怖畏
邪見故,不分明說我有所證。第三怖畏邪見、
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分明說我不決定。
如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第四唯懼他
詰問,於世間道及出世道皆不了達,於世文
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說言我是愚鈍都無
所了,但反問彼,隨彼言詞而轉以矯亂。彼此
四種論發起因緣及能計者,并破彼執,皆如
經說。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若有人
來有所詰問,即以諂曲而行矯亂。當知此見
是惡見攝,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不正思惟建立
二種,如經廣說應知。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不正思惟起如是
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無因而起。答:略而言
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
種種生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謂
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
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暴河彌漫,於一時
間宛然空竭。或時欝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
颯然衰悴。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今應問彼,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為念自我?若
念無體者,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
能隨念,不應道理。若念自我者,而計我先無
後欻然生,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
或欻然而起,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
種種生起、欻然而起忽復不生,不應道理。若
有因者,汝計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
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
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乃至我有麁色四大所造之
身,住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
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如是欲廛諸天、色
廛諸天、無色空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所攝,廣說如經。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
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
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若我
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異熟;若我體
性一切永無,是則所受業果亦應無有。觀此
二種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
身死已斷滅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
還合,彼亦如是應知。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蘊斷滅、為我斷耶?若
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
而言斷滅,不應道理。若我斷者,汝先所說麁
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廛諸天、
色廛諸天、無色空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所攝,不應道理。
如是若蘊斷滅、若我斷滅,皆不應理,是故此
論非如理說。
空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
祀,廣說乃至世間無有真阿羅漢。復有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又依世間諸靜
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恒行布施無有斷
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
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復見有人一期壽命恒
行妙行、或行惡行,見彼命終墮於惡趣生諸
那落迦、或往善趣生於天上樂世界中。彼作
是思: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亦無妙行惡行二
業異熟。復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
羅門、吠舍、戍達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
之後,生剎帝利、吠舍、戍達羅諸種姓中。吠舍、
戍達羅等亦復如是。彼作是思:定無此世剎
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
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
去。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又見母命
終已生而為女、女命終已還作其母,父終為
子、子還作父。彼見父母不決定已,作如是思:
世間必定無父無母。或復見人身壞命終,由
彼或生無想、或生無色、或入涅槃故,求彼生
處不能得見。彼作是思:決定無有化生眾生,
以彼處所不可知故。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
上慢已,臨命終時自見生相,彼作是念:世間
必無真阿羅漢。如是廣說。
問:復何因緣,或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
一切諸法體相。答:以於如來所說甚深經中
相似甚深離言說法,不能如實正覺了故。又
於安立法相,不如道理而思惟故,起於空見。
彼作是念:決定無有諸法體相。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有生所受業及有後
所受業、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若俱有者,汝
先所說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無有
妙行、無有惡行、無有妙行惡行諸業異熟、無
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若言無有後所
受者,諸有造作淨與不淨種種行業,彼命終
已,於彼生時頓受一切淨與不淨諸業異熟,
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凡從彼胎藏及從彼種子而生
者,彼等於此為是父母、為非父母耶?若言是
父母者,汝言無父無母,不應道理。若言彼非
父母者,從彼胎藏及彼種子所生,而言非父
非母,不應道理。若時為父母,是時非男女;若
時為男女,是時非父母,無不定過。
又汝何所欲?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
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無有化生眾生,不
應道理。若言無者,是則撥無離想欲者、離色
欲者、離三界欲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
慢、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世間必定無有
真阿羅漢,不應道理。若言無者,若有發起不
正思惟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此亦應是真阿
羅漢,不應道理。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圓成實相法、依他起相
法、遍計所執相法,為有、為無?若言有者,汝言
無有一切諸法體相,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應
無顛倒所執亦無雜染及無清淨,此不應理。
如是若生後所受故、非不決定故、有生處故、
有增上慢故、有三種相故,不應道理,是故此
論非如理說。
妄計最勝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
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色類,餘種
是黑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淨,非餘種類。諸
婆羅門是梵王子,腹口所生、從梵所出、梵
所變化、梵王體胤。謂鬪諍劫,諸婆羅門作如
是計。
問:何因緣故,諸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
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以見世間真婆
羅門性具戒故,又貪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
計。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唯餘種類從母產生、
為婆羅門亦爾耶?若唯餘種類者,世間現見
諸婆羅門從母產生,汝謗現事,不應道理。若
婆羅門亦爾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
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不應道理。如從
母產生,如是造不善業、造作善業,造身語意
惡行、造身語意妙行,於現法中受不愛果、若
受愛果,於彼後世生諸惡趣、若生善趣。若三
處現前,是彼是此,由彼由此,入於母胎從是
而生。若世間工巧處、若作業處、若善不善、若
王若臣、若機捷、若增進滿足、若為王顧錄以
為給侍若不顧錄、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
死法、若修梵住已生於梵世若復不爾、若修
菩提分法若不修習、若悟聲聞菩提獨覺菩
提無上菩提若復不爾。
又汝何所欲?為從勝種類生此名為勝、為由
戒聞等耶?若由從勝類生者,汝論中說,於祠
祀中若聞勝、若戒勝,取之為量,此言應不中
理。若由戒聞等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
勝類、餘是下劣,不應道理。
如是產生故、作業故、受生故、工巧業處故、增
上故、彼所顧錄故、梵住故、修覺分故、證菩提
故、戒聞勝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清淨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我解脫,心得自在、
觀得自在,名為清淨。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
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則名得現法
涅槃第一清淨。
又若離欲惡不善法,於初靜慮得具足住,乃
至第四靜慮得具足住,是亦名得現法涅槃
第一清淨。
復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於
孫陀利迦河中沐浴支體,所有罪障一切除
滅。如於孫陀利迦河,如是於婆胡陀河、伽耶
河、薩羅薩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所
有罪障一切除滅第一清淨。
復有外道計持狗戒以為清淨,或持牛戒、或
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自苦
戒、或持糞穢戒等,計為清淨。謂說現法涅槃
外道及說水等清淨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
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
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謂得諸縱任自在,欲
自在、瑜伽自在,名勝清淨。然不如實知縱任
自在等相。
又如有一,計由自苦身故,自惡解脫;或造過
惡,過惡解脫。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諸有於妙五欲嬉戲受
樂者,為離欲貪、為未離貪耶?若已離貪者,於
世五欲嬉戲受樂,不應道理。若未離貪者,計
為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得初靜慮乃至具足住第四靜
慮者,彼為已離一切貪欲、為未離耶?若言已
離一切貪欲者,但具足住乃至第四靜慮,不
應道理。若言未離一切貪者,計為究竟解脫
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由內清淨故究竟清淨、為由
外清淨故究竟清淨?若由內者,計於河中沐
浴而得清淨,不應道理。若由外者,內具貪瞋
癡等一切穢垢,但除外垢計究竟淨,不應道
理。
又汝何所欲?為執受淨物故而得清淨、為執
受不淨物故得清淨耶?若由執受淨物故得
清淨者,世間共許狗等不淨,而汝計執受狗
等戒得清淨者,不應道理。若由執受不淨物
者,自體不淨而能令他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受狗等戒者,為行身等邪惡
行故而得清淨、為行身等正妙行故得清淨
耶?若由行邪惡行者,行邪惡行而計清淨,不
應道理。若由行正妙行者,持狗等戒則為唐
捐,而汝計彼能得清淨,不應道理。
如是離欲不離欲故、內外故、受淨不淨故、邪
行正行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吉祥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世間日月薄蝕星宿
失度,所欲為事皆不成就,若彼隨順所欲皆
成。為此義故,精勤供養日月星等,祠火誦呪
安置茅草,滿瓮毘羅婆果及餉佉等。謂曆算
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
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
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由獲得世間靜慮,世
間同謂是阿羅漢,若有欲得自身富貴快樂
所祈果遂者便往請問。然彼不如實知業果
相應緣生道理,但見世間日月薄蝕星度行
時,爾時眾生淨不淨業果報成熟,彼即計為
日月等作。復為信樂此事者建立顯說。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世間興衰等事,為是日
月薄蝕星度等作、為淨不淨業之所作耶?若
言日等作者,現見盡壽隨造福非福業,感於
興衰苦樂等果,不應道理。若淨不淨業之所
作者,汝言由日等作,不應道理。
如是日等作故、淨不淨業作故,不應道理,是
故此論非如理說。
如是十六種異論,由二種門發起觀察,由正
道理推逐觀察,彼一切種皆不應理。
論法多種者,嗢柁南曰:
論體、論處所、
論負、論出離、
論曰:論法有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
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
所作法。
論體性者,復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
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
言論者,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
尚論者,謂世所樂聞語論。
諍論者,謂或依諸欲所起,若自所攝諸欲他
所逼奪、若他所攝諸欲自行逼奪,若於自他
所愛有情所攝諸欲互相侵奪,謂歌舞戲笑
等所攝,若倡女僕從等所攝,或為觀看、或為
受用。於如是等諸欲差別事中,未離欲者、為
欲界貪現所染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
嗜故、因貪愛故,發憤現威互相鬪諍,異諍乖
諍違害諍論。或依惡行所起,若自所作身語
惡行他所譏毀、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行譏
毀、若自他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
毀。於如是事中為作未作諸惡行者、重貪瞋
癡所拘執者,因堅執故、因攝受故、因貪愛故,
更相發憤,以染污心現威鬪諍,異諍乖諍違
害諍論。或依諸見所起,謂身見、斷常、無因、惡
因、雨眾外道等所起邪見,及餘種種諸惡見
類。於如是諸見中,或於自所執他所遮斷、或
於他所執自行遮斷、或為令他離所執見、或
為攝受所未執見。於此事中未離欲者,如前
乃至違害諍論,是名諍論。
毀謗論者,謂更相憤怒,以染污心振發威勢
互相謗毀,謂麁語所攝、或妄語所攝、或綺語
所攝。乃至惡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彼法,
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皆名毀謗論。何
以故?非撥實相故、引惡道故、徒設功勞無義
利故,是故此論名毀謗論。
順正論者,謂於善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
正法,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為斷有情
所起疑故、為善通達甚深義故、為令智見畢
竟淨故,皆名順正論。何以故?順正行故、順正
義故,是故此論名順正論。
教導論者,謂於順正論中,為令修習增上心
學增上慧學故,所有教誨,心未定者令心得
定、心已定者令心解脫、未得真實智者開悟
令得、已得真實智者令其修滿,名教導論。
何以故?分明委悉教導有情故,是故此論名
教導論。
問:如實觀察此六種論,幾論真實能引義利
所應修習?幾不真實能引無義所應遠離?答:
最後二論是真實引義利,應修習。中間二論,
不真實引無義,應遠離。初二種論應分別。
論處所者,當知亦有六種:一於國王前、二於
執理者前、三於大眾中、四於善解法義者前、
五於沙門婆羅門前、六於樂法義者前。
論所依者,有十種應知,謂所成義有二種、能
成法有八種。
所成義二種者,一自性、二差別所成。自性者,
謂有立為有、無立為無。所成差別者,謂有上
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立為常、無常立無常。
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差別義門,是名所
成差別應知。
能成法八種者,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
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至教。
立宗者,謂依二種所成義,各別攝受自宗所
許,若論教所攝、若自辯所立、若從他所聞,或
為成立自宗、或為顯他宗過、或為折伏憍慢、
或為摧屈陵侮、或為悲愍有情。
辯因者,謂為成就所立宗故,依所引喻同類
異類、現量比量及與至教辯道理因。
引喻者,亦為成就所立義故,引因所依諸餘
世間串習共許易了之法以為比況。
同類者,謂或於現在、或先所見相貌相屬遞
互相似。此復四種:一自體、二業、三法、四因
果。自體相似者,謂彼相貌更互相似。業相似
者,謂彼作用更互相似。法相似者,謂自體上
法門差別展轉相似,如無常法與苦法、苦法
與無我法、無我法與生法、生法與老法、老法
與死法。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
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法門差別
更互相似。因果相似者,謂彼因果能成所成
更互相似。是名同類。
異類者,所謂諸法隨其異義互不相似,此亦
四種,翻上應知。
現量者,有三種相:一非不現見相、二非思搆
所成相、三非錯亂所見相。
非不現見相者,復有四種應知,謂由諸根不
壞作意現前時,同類生、異類生、無障礙、不極
遠。同類生者,謂欲纏諸根於欲纏境、上地
諸根於上地境,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是名
同類生。異類生者,謂上地諸根於下地境若
已生等,是名異類生。無障礙者,復有四種:
一非覆障所礙、二非隱障所礙、三非映障
所礙、四非惑障所礙。覆障所礙者,謂黑闇無
明闇不澄淨色之所覆隔。隱障所礙者、謂
或藥草力、或呪術力、或神通力之所隱蔽。映
障所礙者,謂少為多物之所映奪故不可見、
或飲食等為諸毒藥之所映奪、或髮毛端為
餘麁物之所映奪,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
小光為大光所映不可得見,所謂日光映星月
等。又如能治映奪所治令不可得,謂不淨觀
映奪淨相,無常苦無我觀映奪常樂我相,無
相觀力映奪眾相。惑障所礙者,謂幻化所作、
或相貌差別、或復相似、或內所作目眩惛夢
悶亂酒醉放逸癲狂,如是等類名為惑障。若
不為此四障所礙,名無障礙。不極遠者,謂非
三種極遠:一處極遠、二時極遠、三推折極
遠。如是總名非不現見。由非不現見,故名現
量。
非思搆所成相者,復有二種:一纔取便成取
所依境、二建立境界取所依境。纔取便成取
所依境者,謂若境能作纔取便成取之所依,
猶如良醫授病者藥,色香味觸悉皆具足,有
大勢力成熟威德。當知此藥色香味觸纔取
便成取所依境,藥之所有大勢熟德,病若未
愈思搆所成,若病愈時便非思搆。如是等類,
名為纔取便成取所依境。建立境界取所依
境者,謂若境能為建立境界取之所依,如瑜
伽師假想思搆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若於地
界假為水解,即依地想建立水想。若於地界
假為火風二解,即依地想建立火風二想。此
中地想即是建立境界,取地界即是建立境
界取之所依。如於地想,如是於水火風想如
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建立境界取所依境。此
中建立境界取所依境,非是思搆所成假想所
解地等諸界。若解未成,是名思搆所立;解若
成就,即非思搆。如是名為非思搆所成。由非
思搆之所成故,名為現量。
非錯亂所見相者,當知或五種、或七種。五種
者,謂非五種錯亂所見。五種錯亂者,一想錯
亂、二數錯亂、三形錯亂、四顯錯亂、五業錯
亂。七種者,謂非七種錯亂所見。七種錯亂者,
即此五種錯亂,及餘二種遍行錯亂,合為七
種。二種錯亂者,一心錯亂、二見錯亂。想錯亂
者,謂於非彼相起彼相想,如於陽焰鹿渴
想起於水想。數錯亂者,謂於少數起多增上
慢,如瞖眩者於一月處見多月像。形錯亂
者,謂於餘形起餘形增上慢,如於旋火見彼
輪形。顯錯亂者,謂於餘顯色起餘顯色增上
慢,如為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非黃色悉見
黃相。業錯亂者,謂於無業起有業增上慢,如
執捲馳走見樹奔流。心錯亂者,謂即於五種
所錯亂義心生喜樂。見錯亂者,謂即於五種
所錯亂義忍受顯說、安立寶重妄想堅執。若
非如是錯亂所見,名為現量。
問:如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說四種所有,一
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
現量。色根現量者,謂色相五根所行境界,如
前所說現量體相。意受現量者,謂諸意根所
行境界,如前所說現量體相。世間現量者,謂
即前二種總名世間現量。清淨現量者,謂若
世間現量亦是清淨現量。有清淨現量非世
間現量,謂出世智於所行境,有知為有、無
知為無、有上知有上、無上知無上。不共世間,
名清淨現量。
比量者,謂與思擇俱推度境界,此復五種:一
相、二體、三業、四法、五因果。
相比量者,謂隨其所有相貌相屬,或由現在
及先所見推度境界,如以見幢故比知有車、
以見煙故比知有火。如是以王比國、以夫比
妻、以角犎比牛、以形軟髮黑輕舉色美比知
是少、以面皺髮白等比知是老、以執自相比
道比俗、以樂見聖者樂聞正法遠離憍慢比
正信者、以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比
聰叡者、以慈悲愛語勇猛樂施善能解釋甚
深義意比知菩薩、以掉動輕轉嬉戲歌笑等
比未離欲、以諸威儀恒寂靜故比知離欲、以
具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勝行辯才比知如
來應正等覺具一切智、見彼幼年所有相貌
比知老時當有是事。諸如是等,名相比量。
體
比量者,由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不現
見體。或現見彼一分自體,比類餘分。如以現
在比類去來、或以過去比未來事、或以現近
事比現遠事。又如衣服飲食嚴具車乘等事,
觀見少分得失之相比知一切。又以一分成
熟比餘熟分。如是等類,名體比量。
業比量者,謂以作用比業所依。如見遠物,無
有動搖、鳥集其上,如是等事比知是杌。若有
動搖等事,比知是人。若見跡步寬長比知是
象,身曳地行比知是蛇。若聞嘶聲比知是馬,
哮吼比師子,咆吼比牛王。見比於眼,聞比於
耳,嗅比於鼻,甞比於舌,觸比於身,識比於
意。以杖尋水礙杖比地,若見是處草木滋潤
莖葉青翠比知有水,若見熱灰比知有火,若
見草木搖動比知有風。若見瞑目執杖蹎蹷
失路等比知是盲,高聲側聽比知是聾。以所
作業比知正信聰叡菩薩未離欲離欲,如來
如前應知。
法比量者,謂於一切相屬著法,以一比餘。如
屬無常比知有苦,以屬苦故比空無我,以屬
生故比有老法,以屬老故比有死法,以屬有
色有見有礙比有處所及有形質。屬有漏故
比知有苦,屬無漏故比知無苦。屬有為故比
知生住異滅之法,屬無為故比知反彼。如是
等類,名法比量。
因果比量者,謂因果相比,如見物行比有所
至,見有所至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
比知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
法事王。若見有人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
財富;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見善惡
行,比當興衰;見有興衰,比先善惡。若見豐饒
飲食,比知飽滿;見有飽滿,比豐飲食。若見有
人食不平等,比知有病;若見有病,比知食不
平等。見有靜慮,比知離欲;見離欲者,比有靜
慮。若見修道,比知必獲四沙門果;若見有獲
四沙門果,比知修道,如是等類當知。是名因
果比量。如是總名比量。
至教者,謂一切智人所設言教,或從彼聞法
隨法行。此復三種:一聖言所攝、二對治雜染、
三不違法相。
聖言所攝者,所謂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經教,
展轉流布傳來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
對治雜染者,謂依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伏
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不違法相者,謂翻違法相當知,是名不違法
相。何等名為違法相耶?謂於無相增為有相,
如執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或常或斷、有色
無色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減為無相,或於決
定立為不定,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有漏
皆性是苦、一切諸法皆是無我,而妄建立一
分是常一分無常、一分是苦一分非苦、一分
有我一分無我。如是於佛所立不可記法,一
向記別,又復推求謂應立記。或於不定建立
為定,如執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一切苦受
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一切
苦樂皆是有漏、思已造業唯受苦報,如是等
類。或於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差
別相立為無別。如依有為差別之相,於無為
法亦別建立;依無為法無差別相,於有為法
亦不別立。如於有為無為,如是於有色無色、
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等,隨其所應
盡當了知。又於有相不如正理立因果相,如
立妙行感不愛果、立諸惡行能感愛果,計於
惡說法律之中習諸邪行能得清淨、於佛善
說法律之中修行正行不得清淨。又於雜染
立為清淨、於清淨法立為雜染,於不實相以
假言說立為真實、於真實相以假言說立不
真實,如於永離言說法中以言戲論建立勝
義,如是等類名違法相。翻此違相,名不違相,
是名至教。
問:若一切法自相成就自義差別法爾建立,
復何因緣立有二種所成義耶?答:為欲生成
他信解故,非為生成諸法相貌。問:為欲成就
所成立義,何故先說立宗耶?答:為先顯示自
所愛樂義故。問:何故次辯因耶?答:為欲開顯
依現見法決定道理,即於所立宗義不捨離
故。問:何故次引喻耶?答:為欲顯現能成道理
之所依止現見法故。問:何故後說同類異類、
現量比量、至教等耶?答:為欲開示因喻二種
相違不相違智故。又相違者,由二種因:一由
不決定故、二由同所成故。不相違者亦由二
因:一由決定故、二由異所成故。此中相違者
為成所立宗義不能為量,故不名量。不相違
者為成所立宗義能為正量,故名為量。是名
論所依。
論莊嚴者,有五種應知,一善自他宗、二語具
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供。善自他宗者,
謂如有一,於此正法及毘柰耶深生愛樂,即
於自論宗本讀誦受持、正聞審慮、純熟修行,
已善已說已明。復於彼法彼毘柰耶不愛不
樂,但於彼論宗本讀誦受持、聞思純熟而不
修行,然已善已說已明。是名善自他宗。
語具圓滿者,謂如有一,音聲圓滿不犯音聲。
音聲者,謂具五德: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
四相應、五義善。云何不鄙陋?謂離諸邊國鄙
俚詞故。云何輕易?謂世間共立非餘說故。云
何雄朗?所謂於義建立言詞,為成彼義巧妙
雄壯故。云何相應?所謂前後功德法義相符
順故。云何義善?謂能引發世出世利,無顛倒
故。又此相應論者,復由九種差別相故,語具
圓滿應知,一不雜亂、二不麁獷、三辯了、四
限量、五與義相應、六以時、七決定、八顯了、
九相續。以此足前,總名語具圓滿。
無畏者,謂
如有一,處在多眾異眾大眾、勝眾諦眾善眾等
中,其心無有下劣怯懼,身無戰汗面無怖色,
聲不動掉語不怯弱,如是等類名為無畏。
敦肅者,謂如有一,性不忿毒,面無變改、身不
掉動,如是等類名為敦肅。
應供者,謂如有一,性善可樂性不惱他,尋常
住善可樂地者,隨順他心而發言語知時如
實,為益自他能引義利,言詞柔軟如對親友,
是名應供。
若有依五論莊嚴相興言論者,當知復有二
十七種稱讚功德。何等名為二十七種?一眾
所敬重;二言必信受;三於大眾中轉加無畏;
四於他所宗深知過隙;五於自所宗知決定
德;六無有僻執;七於所受論情無偏黨;八於
自正法及毘柰耶無能引奪;九於他所說速
能了悟;十於他所說速能領受;十一於他所
說速解理趣;十二能以語德勝伏大眾;十三
悅可信解因明論者;十四能善宣釋義句文
字;十五身不勞倦;十六心不勞倦;十七言不
謇澁;十八辯才無盡;十九身不頓顇;二十
念無忘失;二十一心無損害;二十二咽喉無
損;二十三凡所宣吐分明易了;二十四善護
自心令無忿怒;二十五善順他心令無憤恚;
二十六令對論者心生淨信;二十七凡有所
行不招怨對,廣大名稱聲流十方,世咸傳唱
此大法師、處大師數。如受欲者以末尼真珠
瑠璃等寶廁環釧等寶莊嚴具以自莊嚴,威
德熾盛光明普照。如是論者以二十七種稱
讚功德廁此五種論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德
熾盛光明普照,是故名此為論莊嚴。
論墮負者,謂有三種應知,一捨言、二言屈、三
言過。
捨言者,謂立論者以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
所言論。何等名為十三種詞?謂立論者謝對
論者曰:我論不善、汝論為善、我不善觀、汝為
善觀、我論無理、汝論有理、我論無能、汝論有
能、我論屈伏、汝論成立、我之辯才唯極於此、
過此已上更善思量當為汝說、且置是事我
不復言。以如是等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所
言論。捨所論故,當知摧破,為他所勝、墮在他
後、屈伏於彼,是故捨言名墮負處。
言屈者,如立論人為對論者之所屈伏,或假
餘事方便而退,或引外言,或現憤發,或現瞋
恚,或現高慢,或顯彼所覆,或現惱害,或現不
忍,或現不信,或復默然,或復憂慼,或竦肩伏
面,或沈思詞窮。假託餘事方便而退者,謂捨
前所立更託餘宗,捨先因喻同類異類、現量
比量及至教量,更託餘因乃至至教。引外言
者,謂捨所論事,或論飲食、或論王臣盜賊衢
路倡穢等事,假託外緣捨本所立。現憤發
者,謂以麁言擯對論者。現瞋恚者,謂以怨報
之言責對論者。現高慢者,謂以卑賤種族等
言毀對論者。顯彼所覆者,謂以發他所覆惡
行之言舉對論者。現惱害者,謂以害酷怨言
罵對論者。現不忍者,謂發怨言怖對論者。
現不信者,謂以破戒行言謗對論者。或默然
者,謂語業頓盡。或憂慼者,謂意業焦惱。竦肩
伏面者,謂威勇身業而頓萎顇。沈思詞窮者,
謂才辯俱竭。如是十三種事,當知言屈。前二
妄行矯亂,中七發起邪行,後四計行窮盡。
是名言屈墮在負處。
言過者,謂立論人有九種過,故名言過。何等
為九?一雜亂、二麁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
五非義相應、六非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
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雜說異語。麁獷
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若法
若義,眾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於所
說義,言詞複重或復減少。非義相應者,當知
十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
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
不決定、九成立已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
非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
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
顯了者,謂犯聲明相不領而答,或先為典語
後作俗語,或復翻此。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
詞斷絕。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三種觀察興廢言論。云
何名為三種觀察?一觀察德失、二觀察眾會、
三觀察善不善。
云何觀察德失?謂立論者方欲立論,應如是
觀:我立是論,將無自損損他及俱損耶?不生
現法後法及俱罪耶?勿起身心所有諸憂苦
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鬪罵諍訟諂言妄語
而發起耶?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非
不利益安樂自及他耶?非不利益安樂多眾
生耶?非不憐愍於世間耶?不因此故諸天世
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彼立論者如是觀時,
若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為自損,乃至天人無
義無利及不安樂,便自思擇不應立論。若如
實知我所立論不為自損,乃至能引天人義
利安樂,便自思擇應當立論。是名第一論出
離相。
云何觀察眾會?謂立論者應當觀察現前眾
會,為有執著為無執耶?為有賢正為無有耶?
為有善解為無解耶?如是觀時,若知眾會有
所執著非無執著,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
善解無善解者,便自思擇於是眾中不應立
論。若知眾會無所執著非有執著,唯有賢正
無不賢正,唯有善解無不解者,便自思擇於
是眾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
云何觀察善不善?謂立論者應自觀察善與
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
等,為善為不善耶?我為有力建立自論摧伏
他論,於彼負處解脫不耶?如是觀時,若自了
知我為不善非善解了、我無力能非有力能,
便自思擇與對論者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我
善非不善、有力非無力,便自思擇與對論者
應共立論。是名第三論出離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一善自他宗、二無畏、三辯才。問:如是三
法,何故名為於所立論多有所作?答:由善了
達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由無畏
故,於一切眾能起談論。由辯才故,於諸問難
能善酬答。是故此三名為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
釋應知多種者,嗢柁南曰:
體釋文義法,
說眾聽讚佛,
論曰:體者,諸經體性略有二種,謂文及義。當
知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所知
境界。
釋者,略有五種應知:一法、二等起、三義、四
釋難、五次第。
文者,略有六種:一名身、二句身、三字身、四
語、五相、六機請。
名身者,謂共了增語。此復略說有十二種:一
假名、二實名、三總名、四別名、五隨義名、六
戲論名、七易名、八難名、九顯名、十隱名、十
一略名、十二廣名。假名者,謂於內諸蘊立我
有情命者等名,於外諸色立瓶衣車乘等名。
實名者,謂於眼等色等立根義等名。總名者,
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別名者,謂佛友德友
青黃等名。隨義名者,謂質礙故名色、領納故
名受、能照能燒故名為日,如是等名。戲論名
者,如呼貧名富如是等類,不觀於義施設彼
名。易名者,謂共所知想。難名者,謂翻於彼。
顯名者,謂其義易曉。隱名者,謂其義難曉,如
達羅弭荼明呪。略名者,謂一字名。廣名者,
謂多字名。
句身者,謂依名字釋義滿足。此復六種:一不
滿句、二滿句、三所成句、四能成句、五序句、
六釋句。不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更
加餘句方得成滿。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
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若唯言諸惡
則於文未足,若復言諸惡者又於義未足,若
具言諸惡者莫作則二俱滿足,是則名為第
二滿句。所成句者,所謂前句待後句成。如說
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此
中諸行無常是所成句,由有起盡法句之所
成立。能成句者,謂第二句以能成立第一句
故。序句者,如言善人。釋句者,如言謂趣正丈
夫。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之與句,二
種所依四十九字。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若唯一
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則唯字無
名。問:何因緣故,建立名等三種身耶?答:為領
增語觸所生受故。問:名者何義?答:目種種事
令世共知故,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又由語
言所傳述故,謂之為名。問:句者何義?答:攝受
於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為句。問:文者
何義?答:顯發名句,故謂之文。
如薄伽梵說:增語、增語路,如是廣說。增語
者,謂一切眾類共所立名增語。路者,謂眾類
之欲能起彼故。詞者,謂彼相應語及與各別
彼彼方言,彼所依故,名為彼路。施設者,謂分
析一法建立多種彼所依處,名為彼路。欲即
是詞,無有別欲,此詞即是增語施設之路。彼
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一法、二義、三補特伽
羅、四時、五數、六處所。彼廣分別,如〈聞所成
地〉。
語者,當知略有八分,謂上首美妙等由彼
語言具足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等德故能
說正法。上首語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美妙
語者,清美音故。顯了語者,文辭善故。易解
語者,巧辯說故。樂聞語者,引法義故。無依語
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不逆語者,言知量故。
無邊語者,善巧多故。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
德:一趣處德,謂初一種;二自體德,謂次二
種;三加行德,謂所餘種。相應者,謂名句文身
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共相應故。助
伴者,能成次第故。隨順者,解釋次第故。清亮
者,文句顯了清淨故。有用者,善入眾心故。相
稱者,如眾會故。應順者,稱法故。引義故,順
時故。常委分資糧者,常修委修故名常委。彼
分者,謂正見等。資糧者,是彼資糧故。
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
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如是等相應言
說。或聲聞說、或菩薩說、或如來說,是名為
相。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起於言說。此復根等
差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此中由根
差別故分成二種,謂鈍根、利根。行差別有七
種,謂貪行等,如〈聲聞地〉說。品類差別有二種,
謂在家、出家。願差別有三種,謂聲聞、獨覺、菩
薩。可救不可救差別有二種,謂涅槃法、不涅
槃法。方便差別有九種,謂已入正法、未入正
法、有障礙、無障礙、已熟、未熟、具縛、不具縛、
無縛。種類差別有二種,謂人及非人。
如是六文總攝為四:一所說,謂名身等及相
一分。二所為,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三能說,謂語言。四說者,謂佛菩薩及與聲聞。
如是一切六種相貌總顯於文,若減一種義
不顯了,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義者略有十種: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義、四
處所義、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
治義、九略義、十廣義。
地義者,略有五地,謂資糧地、方便地、見地、
修地、究竟地。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
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
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
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
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
相義者,當知五種:一自相、二共相、三假立
相、四因相、五果相。如是五相,若廣分別如〈思
所成地〉。復有五相:一差別相、二瑜伽相、三轉
異相、四染污相、五清淨相,此五種相當知如
前處處分別。復有五相:一所詮相、二能詮相、
三此二相屬相、四執著相、五不執著相。所詮
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法藏說。能詮相者,謂
即於彼法依止名等,為詮諸法自體差別所
有言說,此亦能顯遍計所執自體應知。此遍
計所執自體有多種名,所謂亦名遍分別所
計、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增益相、亦名虛妄
所執、亦名言說所顯、亦名文字方便、亦名唯
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如是等類差別應知。
此二相屬相者,謂能詮所詮互相屬著,遍計
所執自體執所依止。執著相者,謂無始流轉
一切愚夫遍計所執自體執及此隨眠。不執
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
及彼習氣,解脫正分別知,隨其所應分別,如
〈思所成地〉等。
作意義者,有七種作意,謂了相等,如前說。若
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十智,謂苦智、集智、滅
智、道智、法智、種類智、他心智、世俗智、盡智、
無生智,若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六識身,所
謂眼識乃至意識,如前略釋。若廣分別,如〈五
識身相應地〉及〈意地〉。復有九種遍知,謂欲繫
見苦集所斷斷初遍知、色無色繫見苦集所
斷斷二遍知、欲繫見滅所斷斷三遍知、色無
色繫見滅所斷斷四遍知、欲繫見道所斷斷
五遍知、色無色繫見道所斷斷六遍知、順下
分結斷七遍知、色愛盡八遍知、無色愛盡九
遍知。若廣分別,如〈三摩呬多地〉。又有三解脫
門,謂空、無願、無相,此亦如〈三摩呬多地〉廣說。
是中諸法應當觀察,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
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
脫門之所解脫?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
法。
處所義者,略有三種:一事依處、二時依處、
三補特伽羅依處。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根本事依處、二得方
便事依處、三愍他事依處。根本事依處有六
種:一善趣、二惡趣、三退墮、四升進、五流轉、
六寂滅。得方便事依處者,有十二種,謂十二
種行:一欲行、二離行、三善行、四不善行、五
苦行、六非苦行、七順退分行、八順進分行、九
染污行、十清淨行、十一自義行、十二他義行。
愍他事依處者,有五種:一令離欲、二示現、
三教導、四讚勵、五慶慰。
此中善趣者,謂人天。惡趣者,謂那洛迦等。
退墮者,復有二種,謂不方他及方他。不
方他者,所謂自然壽命退減。如壽命,當知色、
力、安樂、辯等亦爾。方他者,謂族姓退減、
自在增上退減,少枝屬言,不肅弊惡慧,不能
證獲微妙廣大色香味觸,於諸勝妙所受用
具心不憙樂。如是等類名為退墮。翻此退墮,
如其所應即名昇進。流轉者,謂即此善趣、惡
趣、退墮、昇進。寂滅者,謂有餘依、無餘依寂滅
界。
欲行者,如十種欲所引中說。離行者,謂即於
彼所受用事,知無常已厭欲出家,受持禁戒
守護根門等。善行者,謂施戒修有漏善行。不
善行者,謂三種惡行。苦行者,謂露形無衣,如
是等乃至廣說。非苦行者,謂受用如法所得
資具,棄捨樂行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
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勤行中道依止於法,
求衣鉢等及正受用。順退分行者,謂若行能
障昇進分等。順進分行者,謂與上相違。染污
行者,如《鸚鵡經》說略有三種,謂業雜染、煩
惱雜染、流轉雜染。當知此等有九根本句,謂
業雜染有三句,一貪、二瞋、三癡。煩惱雜染有
四句,謂四顛倒。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
有愛。所以者何?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
染故,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由無
明門引生種種諸出家者流轉雜染故,由有
愛門引生種種諸在家者流轉雜染故。清淨
行者,略有三學五地。此三學等,當知亦有九
根本句,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所攝無貪無
瞋無癡,在資糧地及方便地;增上慧學所攝
四無顛倒明及解脫,在見地修地及究竟地。
自義行者,謂自利行,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
起利他行,然本期願為自利故,亦名自義。他
義行者,謂利他行,如佛菩薩,究竟利益無量
眾生,乃至廣說。
令離欲者,訶毀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
離愛欲。示現者,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
種真實道理。教導者,謂示現已得。信解者,令
於學處正受正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而告
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
學。讚勵者,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
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發彼心,令於所知所
行所得中堪有勢力。慶慰者,謂彼有情於法
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說令其欣喜。
復次令離欲、示現者,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
如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某所言
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或怖彼言:汝
若作者,我當解作。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
友者,必不應作。或復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
者示現有情功德過失,而不遮彼令不造過。
或有亦示現亦離欲,如示彼過令其遠離。教
導者,初未受學令其受學。讚勵者,學已未進
令其昇進。慶慰者,有五種勝利:一令彼於已
所證心得決定、二令餘於彼所證勝德起心
趣求、三令誹謗者心處中住、四令不信者心
生淨信、五令已信者倍復增長。若有慶慰他
人善事,當知是人造作增長能感悅意眾天
生業;若命終已,彼彼所生常聞悅意美妙音
聲無不悅意。
復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
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
行若毀犯能感惡趣,若無毀犯能感善趣及
作寂滅資糧。善行,能感善趣及為寂滅資糧。
不善行,能感惡趣。苦行,由依邪見苦自身故
能感惡趣。非苦行,能為寂滅資糧及感善趣。
順退分行,能感退墮。順進分行,能感昇進。染
污行,能感流轉。清淨行,能證寂滅。自義行,唯
令自己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他義行,俱令
自他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
如是三事,根本事有六種,所謂善趣乃至涅
槃。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悲愍他事
有五種,所謂五種悲愍眾生。此中由根本事
增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
至慶慰時。
依處者,略有三種:一過去言依、二未來言依、
三現在言依,如經廣說。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鈍根等二十七種數取
趣應知。
如上所說,事、時、補特伽羅,佛薄伽梵依此三
處流布聖教,故名依處。
過患義者,謂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
眾生。
勝利義者,略而言之,於可稱讚義而起稱讚,
或法或眾生。
所治義者,略而言之,一切雜染行。
能治義者,謂一切清淨行。如貪是所治、不淨
是能治,瞋是所治、慈為能治,如是等盡當知。
略義者,謂說諸法通種類義。
廣義者,謂說諸法別種類義。
復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
復次略義有二種:一名略、二義略。廣義亦二
種,謂名廣及義廣。如薄伽梵說:舍利子!我
能廣略宣說正法,然悟解者甚難可得。於彼
經中,長行文廣義略,伽他義廣文略。
為攝十義,故說中間。嗢柁南曰:
諸地相作意,
所對治能治,
復次如是略說佛教體性十種義已,諸說法
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
應為他說。
如是建立文義體性已,諸說法者應以五相
隨順解釋一切佛經,謂初應略說法要、次應
說等起、次應釋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法
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契經者,謂縫綴義,多分長行直說攝諸法體。
應頌者,謂長行後諷頌及略舉所說不了義
經。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舉義,及記命過弟子
生處。
諷頌者,謂以一句說、或二句說、或三四五
六句等說。
自說者,謂不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
令上品所化眾生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名為
自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
因緣者,謂因請問說。如經言:世尊於一時
中,因沒力伽羅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
別解脫增上道毘奈耶所有言說,謂依如是
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世尊說如是如是
語。是名因緣。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
本
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
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
諸本生事。
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十地四菩薩行等,
及說如來百四十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
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廣說。又法無
量故、義深廣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
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希法者,謂佛及諸弟子說希奇法。如諸經中
因希有事故起於言說。
論議者,謂諸經所攝摩怛履迦。且如諸了義
經皆名摩怛履迦,所謂如來自廣分別諸法
體相;又諸弟子已見聖迹,依自所證無倒顯
示諸法體相,亦名摩怛履迦。摩怛履迦亦名
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皆有本
母,當知經中研究法相所有言說亦復如是。
又如世間若無諸字本母,字不顯了。如是十
二分教中若不建立諸法體相,法不明了。若
建立已,諸法自相共相皆得顯現。又復能顯
無雜法相故。即此摩怛履迦名阿毘達磨,依
此摩怛履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鄔波第
鑠。
等起者,略有三種,謂事、時、補特伽羅依處別
故。如經中說:於如是時,為如是補特伽羅,依
如是行,令彼離欲乃至慶慰。
義者,略有二種:一總義、二別義。當知總義復
有四種:一引了義經、二分別事究竟、三行、四
果。行復二種,謂邪行、正行。果亦二種,謂邪行
果、正行果。當知別義亦有四種,一分別差別
名、二分別自體相、三訓釋名言、四義門差別。
訓釋名言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二由自體、
三由業、四由法、五由因果。義門差別亦有五
種應知:一自體差別、二界差別、三時差別、
四位差別、五補特伽羅差別。自體差別者,謂
色自體有十色處差別,受自體有三受差別,
想自體有六想差別,行自體有三行差別,識
自體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自體差別應知。
界差別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時差別者,謂
去、來、今。位差別者,當知差別二十五種,謂下、
中、上三位,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善、不善、無記
三位,聞、思、修三位,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
位,內、外二位,所取、能取二位,所治、能治二位,
現前、不現前二位,及因、果二位。補特伽羅差
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應知。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當知
設難略有五因:一、為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
此文有何義耶?二、語相違故,如言:何故薄伽
梵前後說異?三、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
理相違之義。四、不定顯示故,如言:何故薄伽
梵於一種義種種異門差別顯示?五、究竟不
可見故,如言:內我之體有何相貌,而常恒不
變自性正住?如是等類。
於此五難,如其次第應當解釋。謂於不了義
難,方便顯了;於語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於語
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定顯示難、究竟
不可見難亦爾。於理相違難,或以黑教道理
而判決之,或復顯示四種道理,或顯因果相
應道理,謂此言顯果或復顯因。又於問難應
設四記:決定記者,謂為如理問者無倒建立
諸法體相故;分別記者,謂為如理不如理問
者開示差別相故;反詰記者,謂為止息戲諍
論故;默置記者,有四種因,謂無體性故乃至
彼相法爾故,如前已說。若廣分別,如〈思所成
地〉。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為無等,此於世
俗諦及勝義諦理趣皆不可記,是故默置。以
約勝義無如來故,不可記別;若約世俗所依
能依,道理違故,及斷滅果非真實故,亦不
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次第者,略有三種:一圓滿次第、二解釋次第、
三能成次第。為顯此三次第,略引聖教。如世
尊言:我出家時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
言即顯盛美圓滿次第。又復說言:曾處我父
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說。此言即顯盛
美解釋次第。又言:為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
老病死等法故。此言即顯能成次第。又復經
中略說諸法,如言三受,苦、樂、不苦不樂如是
等。此中唯顯圓滿次第。由所餘句圓滿此受,
故名圓滿。如受,應知四聖諦中先說初句,後
後次第隨順分析亦爾。能成次第,有二種,或
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當知
解釋次第亦爾。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說法師眾相圓滿。一善
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二能
廣宣說,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三具足無畏,
謂於剎帝利等勝大眾中宣說正法無有怯懼。
又因此故,聲不嘶破、腋不流汗、念無忘失。四
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分成就、言詞具足、
處眾說法。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
乃至廣說。八分成就者,謂上首美妙等,乃至
廣說。五善方便說,謂二十種善方便說,如以
時殷重等相。六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
聽聞語言為極,要如說行。七威儀具足,謂說
正法時,手足不亂、不搖頭動眉,口面支節無
有改變,進止去來端嚴庠序。八勇猛精勤,謂
常樂聽聞所未聞法,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
捨瑜伽不捨作意,心不捨離內奢摩他。九無
有疲厭,謂為四眾廣宣妙法身心無倦。十具
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蔑不
生忿慼,乃至廣說。
說眾者,謂處於五眾宣八種言。何等為八?一
可憙樂言、二善開發言、三善釋難言、四善分
析言、五善順入言、六引餘證言、七勝辯才言、
八隨宗趣言。
五眾者,一在家眾、二出家眾、三清淨信眾、四
邪怨眾、五中平眾。
可憙樂言者,有五種相應知,一有證因、二有
譬喻、三語業具足、四文字句美、五言詞顯了。
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顯現故,辯麁顯義
令深邃故。
善釋難言者,能善解釋五種難故,如前應知。
善分析言者,析一一法,依增一道理乃至十
種,或復過此,善分別故。如依一法建立二種
三種四念住等,乃至廣說。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釋契經、應頌等十二分
教,終不引攝邪道異論。
引餘證言者,謂引餘經成立所說。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隨宗趣言者,謂依摩怛履迦分別顯示,或依
餘無倒說者所說言教如理解釋。
復次處在家眾,應依毀諸惡行、稱讚善行現
前說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處出家眾,應依
增上戒等三學現前說法,令彼速疾修圓滿
故。處淨等眾,應依聖教廣大威德現前說法,
如其次第令倍增長、令處中住、令生淨信
故。
聽者,謂說法師說正法要安處聽者,令住恭
敬無倒聽聞。問:何故安處?答:謂或由一因或
乃至十。
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利益及安
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樂非利益,乃
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說。
二因者,謂善建立一切法故。善建立者,當知
離過失故、具大義故。又為說者,聽者速疾獲
得沙門果故。若不爾,諸說法者徒廢己業虛
設言論,諸聽法者空自疲勞無所證獲。
三因者,正法能令捨惡趣故、得善趣故、速能
引攝涅槃因故。如是三事,恭敬聽聞方可證
得。
四因者,一恭敬聽時能善了達契經等法;二
如是正法能令有情捨諸不善攝受諸善,若
善聽者即能精勤若捨若受;三由捨受故,捨
離惡因所招後苦;四由此受捨善惡因故,速
證寂滅。
五因者,謂薄伽梵所說正法,有由序、
有出離、有依趣、有勇猛、有神變。如是五種,若
廣分別,如攝異門分。
復有五因聽聞正法,謂我當聞所未聞、我當
聞已研究、我當除斷疑心、我當調伏諸見、我
當於深義句以慧通達。佛薄伽梵說:此五因
顯聞思修三種妙慧究竟方便。初二種因顯
聞慧,中二種因顯思慧,後一種因顯修慧。
六因者,一為欲敬報大師恩德,謂佛世尊為
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云何
今者而不聽聞?二觀自義利,謂佛正法有現
義利。三究竟遠離一切熱惱。四善順正理。五
易可了見。六諸聰慧者內證所知。
七因者,謂七正法,如經言:我當修習七種正
法,謂知法知義乃至知補特伽羅尊卑。
八因者,一佛法易得,乃至為旃荼羅等而開
示故;二易可修學,行住坐臥皆得習故;三引
發義利,謂能引世間出世間果故;四初善,五
中善,六後善,七感現樂果,八引後樂果。
九因者,謂能脫九種逼迫事故,一能出生死
大牢獄故;二永斷貪等堅牢縛故;三摧破七
種大貧本故,及建立七種大財富故;四超度
善行聽聞正法諸飢儉故,及建立彼諸豐足
故;五滅無明闇起慧明故;六度四暴流登涅
槃岸故;七對治煩惱諸內病故;八解脫一切
貪愛網故;九能度無始流轉曠野稠林雜染
行故。諸牢獄中生死牢獄最為第一,是故初
說。
十因者,一恭敬聽聞如來法已得思擇力,由
此能受聞法義利,如法求財不以非法,雖復
受用深見過患。二善知出離,謂退失財寶無
憂無慼亦不嗟怨,乃至廣說眷屬離喪不深
悲歎,若遭重病亦不愁惱。三深見諸欲多有
過患,及見出離最勝功德捨家入道,離臥具
等所有貪著,乃至證得諸妙靜慮。四恭敬無
倒聽聞正法,能順證解廣大甚深相似甚深
諸緣起法,又能引發廣大善根出離歡喜。如
薄伽梵說:我聖弟子專心屬耳聽聞正法,能
斷五法、能修七法速疾圓滿。五諸聖弟子恭
敬聽法,所有集起皆轉成滅。六解正法已遠
離塵垢,於諸法中生正法眼。七能善引攝證
預流果最勝資糧,乃至證得阿羅漢果,及能
引攝阿羅漢果最勝資糧。八能善引攝獨覺
資糧。九能善引攝無上正等菩提資糧。十引
發一切世出世間靜慮、等持、等至、等定。
讚佛略廣者,諸說法者說正法時,應先讚佛。
讚有二種,謂略及廣。
略者有五種:一妙色、二寂靜、三勝智、四正
行、五威德。妙色者,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及八
十種隨形好。寂靜者,謂善能守護諸根門等,
及能永拔煩惱習氣。勝智者,謂於過去未來
現在世法及非世法無有罣礙。正行者,謂自
他利樂正行圓滿。威德者,所謂如來神通遊
戲。復有六種略讚如來,謂德圓滿故、離垢染
故、無濁穢故、無與等故、唯利眾生以為業故、
於此業用得自在故。此廣分別,如攝決擇分。
廣者,謂廣讚如來無邊功德。如說是薄伽梵
無邊名稱,德無量故;能施光明,發智明故;能
除黑闇,永滅一切無智闇故;成就明眼,具三
眼故;見勝義諦,了達無等諸聖諦故;成就禁
戒,具足增上淨尸羅故。
又說是薄伽梵兩足中尊、調御中勝、沙門眾
中最為殊美,是諸世間難得珍寶。
又說是薄伽梵為愍物者、悲有情者、樂為義
者、求利物者、悲現前者。
又說是薄伽梵為眼為智,了達真理,於甚深
義決定顯了,凡有所作皆依義轉。
又說是薄伽梵能證一切所未證義,以先證
聖八支道故、自然證故、立未曾立聖梵行故。
又說是薄伽梵知聖道者、顯聖道者、說聖道
者、導聖道者。又說是薄伽梵人中師子,離怖
畏故;人中牛王,御大眾故;人中御者,眾上首
故;人中龍王。無誤失故;人中良馬,心調順
故;人中最勝,家姓色等超諸眾故;人中最上,
戒行智慧最勝威德越諸人故;人中蓮花,世
間八法所不染故、無等無與等故;無等等等,
去來今無有與等諸善逝故;第一,於諸有情
為最上故;大仙,上尸羅故、長時積集諸梵行
故、證古大仙所證法故。最勝者,調伏一切天
魔外道煩惱等故、牟尼無有一切掉慢等故、
與三寂靜具相應故、不可引奪一切生等及
諸異論不能奪故、沐浴離諸惡故、到彼岸越
度一切薩迦耶故。
又說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
上丈夫、善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
又說白法圓滿,一切智者正法之主,無忘失法,
有情堅勝,一切苦樂不纏擾心。
又說善調者,密護根門善滿足故。寂靜者,淨
尸羅受善滿足故。安隱者,已入決定地故。般
涅槃者,已證菩提故。拔毒箭者,永拔一切有
愛箭故。
又說調伏一切不調伏者,寂靜一切不寂靜
者,如前已說,安隱一切不安隱者,善能建立
諸凡夫等,令證預流一來果故。
又說無杻械者、出火坑者、度深塹者、制求欲
者、不傾動者、摧慢幢者、大常住者。
又說大阿羅漢諸漏永盡,如前廣說,乃至盡
諸有結。
又說永斷五分成就六分,如是廣說乃至純
善積集無上丈夫。
又說善知法者,乃至善知補特伽羅尊卑者。
又說大沙門、大婆羅門、離垢、無垢、良醫、商主、勝
觀察、世間依、眾生尊。此中離垢者,煩惱障斷
故。無垢者,所知障斷故。又永拔習氣,故名無
垢。日夜六返觀察世間故,名勝觀察。又說是
一切種善清淨者,大丈夫相及隨形好。莊嚴
身者,具足十力。為大力者,具四無畏。無所畏
者,成就大悲於三念住。安住念者,成就三種
不護及無忘失法,永害一切煩惱習氣,具足
一切種妙智者。此中大悲者,長時積集故,謂
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乃證得。又復依緣一
切眾生故,緣一切種苦為境界故,得諸眾生
一切損惱變異事等所不能轉故,於一切有
情起平等行故。
學勝利者,謂說法師應依如是建立釋經法
相,先應尋求若文若義,次應解了如先所說
五種為他說正法時解釋道理,次應如是安
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謂善法義等十種
圓滿。如是自安立已,然後依如先所說差別
道理應起言說。謂處五大眾,以如前所說可
憙樂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又安處他令於
恭敬無倒聽聞。又應先讚大師功德。若有具
足如是五分說正法者,當知猶如五分音樂
能令自他生大歡喜,又能引發自他利益。又
若能如是善修學者,當知具足五種勝利:一於
佛言義解了不難、二能善圓滿說諸法相、三
能善起發自他相續廣大歡喜、四引善出離
天上人中廣大名稱、五生起無量最勝功德。
復次如佛所說住學勝利經。此經體性,謂
文及義。文者,謂此經言:汝等苾芻應當安住
修學勝利。此中有十二字四名一句,如是則
攝名句字身;此中言說是學處相故,則攝於
相;如來言說本為苾芻請問,即攝機請;如來
所說言音,即攝於語。是故此經一句具攝六
文。如是慧為上首等諸句中,隨相應知。
復次義者,謂地義中但說聲聞地義,或具五
地。經言學勝利者,是資糧地。慧為上首者,
是方便地。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是見修等
地。是名地義。
相義中學勝利者,是戒自相。慧為上首者,具
二種相,謂慧所依助伴等中,唯慧自體是自
相,慧之眷屬及所緣等名為共相。解脫堅固
者,謂永離一切煩惱麁重,是解脫自相。念為
增上者,是念自相。如是等是名相義。
作意義中學勝利者,非作意體,唯顯作意建
立處所。慧為上首者,顯示了相、勝解二種作
意應知。解脫堅固者,當知顯示遠離、攝樂方
便、究竟方便、究竟果四種作意。念為增上者,
當知此顯觀察作意。如是等是作意義。由此
道理,於智等中亦應隨相分別。
處所義中依於涅槃攝受學處,依清淨行,如
其所應起教導等,所謂教導乃至慶慰當知。
此中亦通有善等行,隨其最勝唯說清淨行,
唯依出家補特伽羅。又於下根等一切眾生
中,應當發起慶慰等事。謂依過去現在時起
於慶慰,已證得故、正證得故;依現在時起於
示現;依未來時起於教導及讚勵。是名處所
義。
過患義中謂夫出家者不應行於異行、不應
貯餘財物。
勝利義中謂修三學滿足是可稱讚。所治義
中謂犯尸羅無智煩惱及忘失念,當知護尸
羅等即是能對治義。又一切雜染行皆是所
治義,三學行等是能治義。
略義中謂住學勝利乃至念為增上,此略序
宗,名為略義。廣義中謂廣分別此應知。是名
廣義,更無過上。
復次於解釋中,法者謂於十二分教中契經
所攝及記別攝,了義說故。
等起者,謂為開示遍行行智力自體故發起
此經。又為顯示精勤修習清淨行者,及示愛
重世財利者令信解此,所化眾生依住學勝
利等精勤修習,速得圓滿三學勝利故。又為
顯示四種苾芻體故。經言:學勝利者,為令遠
離種性形相苾芻體故,及令遠離詐現密護
軌則威儀苾芻體故。又言慧為上首者,為令
遠離計著虛妄名稱苾芻體故。解脫堅固念
增上者,勸彼修習真實行苾芻體故。所以者
何?若有愛樂名稱等人,但為名等勵己聽受
正法、不為增長智慧。若有遠離前所說過,是
名真實行攝,於正解脫樂欲證得。又為於下
劣法生知足者,勸令修學增上法故。謂為樂
求隨順世間文章呪術,於戒慢緩者,說學勝
利為唯守尸羅。捨多聞者,說慧為上首。為唯
於聞思生知足者,說解脫堅固。為於戒慧解
脫起增上慢者,說念為增上。如是等類是名
等起。
義者,總義中當知此經宣說正行及正行果,
如是戒等三學名學分量。經言如是住者,此
顯正方便行所攝四種瑜伽。又言如是住三
學者,此顯正行果。此中信欲為先故攝受尸
羅。聽受法時由正勤力修習慧等要假方便。
別義中所謂學者,是精進如教行,若習若修
名差別也。身語及命清淨現行,是學自相。由
戒忍等顯發正行,故名為學。又為求寂靜清
涼之果進習除滅,故名為學。如是等類訓釋
名言,如前應說,相故、自體故、業故、法故、因
果故。義門差別中先辯自體差別學者,顯示
七品尸羅,或過一百五十學處。界差別者,謂
欲纏中唯有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唯在色
無色纏,無漏律儀是不繫。時差別者,謂過去
世已學、未來世當學、現在世正學。位差別者,
謂已入正法補特伽羅,學未成熟是下位,學
正成熟是中位,學已成熟是上位。心不憙樂
勵力修行諸梵行者是苦位,其心憙樂不勵
力修行諸梵行者是樂位,任運修行諸梵行
者是不苦不樂位。唯是善位非不善位。若聽
受者是聞位,若審察者是思位,得定修者是
修位,若未證得增上心慧者是增上戒位,若
已證得者名增上心慧位。如是等類是位差
別。補特伽羅差別者,此中意說出家補特伽
羅,或鈍根或利根、或貪等行或等分行或薄
塵行,唯是聲聞非獨覺非菩薩,由彼獨覺各
別覺悟、諸菩薩等解脫堅固,是故如來不為
彼說共住修學。又復此中唯說般涅槃。為法
者、已入正法者、無有障礙者、具縛者不具
縛者非無縛者,唯人非天,是名補特伽羅差
別。如於學如是分別,當知於勝利性、慧上首
性、解脫堅固性、念增上性,隨其所應五種差
別應廣分別。此中勝利者,是功德增進圓
滿名之差別。如經說:觀十勝利者是其體
性。釋名者,是法於身隨攝利益及應稱讚,故
名勝利。又如是法隨生有情之所隨逐,故名
勝利。又如是法稱讚隨逐,故名勝利。義門差
別者,當知十種差別,謂能攝僧伽、令僧精懇,
乃至廣說。
經言苾芻者,是沙門、捨家趣非家等名之差
別,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苾芻體。釋名
者,於色形等精勤守護近惡趣等,又能攝引不
壞功德,故名苾芻。義門差別者,謂剎帝利等
差別、上族下族差別、少中老等差別應知。經
言住者,是俯就於時精勤修習,名之差別。此
住自體,離所說學無別有法。釋名者,由種種
威儀攝受時分,故名為住。義門差別者,謂威
儀差別、朝中後分差別、日夜差別應知。經言
慧者,是智見、明現觀等名之差別。簡擇法相
心所有法為體。釋名者,簡擇為體。非智對治,
故名為慧。又各各差別能了知此,故名為慧。
又能顯了識所了別,故名為慧。義門差別者,
隨其所應如前分別。
經言解脫者,是永斷、離繫、清淨、盡滅、離欲如
是等名之差別。麁重永除、煩惱斷滅為體。釋
名者,能脫種種貪等繫縛,故名解脫。又復世
尊為種種牟尼說此以為牟尼體性,故名解
脫。義門差別者,謂待時解脫、不動解脫、見所
斷煩惱解脫、修所斷煩惱解脫、欲纏解脫、
色纏解脫、無色纏解脫,如是等類,如前差
別應知。
經言念者,是不忘失、心明記憶等名之差別。
心所有法為體。釋名者,追憶諸法,故名為念。
又如所經事,隨所作意令心明記,故名為念。
義門差別者,謂念佛念法乃至廣說六念應
知。又念住差別等,隨其所應當廣說。
復次釋難中,問:學勝利者義何謂耶?答:此言
欲顯於增上戒學見勝功德勤修習住。問:慧
為上首者義何謂耶?答:此言顯示於諸根中
慧根第一。問:解脫堅固者義何謂耶
答:此言
顯示見修所斷煩惱永斷。問:念為增上者義
何謂耶?答:此言顯示於少下劣所得功德不
生知足。
問:於餘經中三學次第世尊異說,何故此中
增上戒後即說增上慧?又復不說增上心學
勝利耶?答:此言總攝聞思修等所成諸慧,欲
顯由無悔等次第發三摩地,即是顯示增上
心學。如薄伽梵說:於是五根最能攝受所攝
受者,所謂慧根,以諸苾芻成就如是勝慧根
故,乃至能修三摩地根,是故由慧根力乃至
三摩地根皆得成就。今此經中薄伽梵顯示
智慧是三摩地引因及能引斷煩惱,由說增
上慧學故,當知兼說慧俱增上心學。
問:若爾,餘經中說三學修習進趣圓滿,何故
不說增上心學修習滿耶?答:如前所說道理,
此中應知。
問:何故此中但說學勝利住,不說慧勝利住、解
脫勝利住?答:但勸攝受下劣勝利,當知亦令
所化有情攝受一切增上勝利。又攝僧等十
種勝利明顯易入,是故但說學勝利住。問:夫
解脫者於諸法中最為上首,何故但說慧上
首住,不說解脫上首住?答:於下劣中尚令所
化有情取增上性,當知亦令所化於增上法
取為增上。又於解脫顯差別故。何者差別?謂
望無常,上首之慧解脫最為常住堅實。問:何
等名為學勝利住?答:由於隨所建立眾多學
處觀十勝利故,常守尸羅、堅守尸羅恒作恒
轉,如是名為住學勝利。問:攝受僧等諸句何
義?答:攝受僧伽者是總句,餘是別句。令僧精
懇者,令離受用欲樂邊故。令僧安樂者,令離
受用自苦邊故。未信令信者,未入正法令趣
入故。已信令增長者,已入正法令成熟故。難
調伏令調伏者,犯尸羅者善驅擯故。令慚愧
者安樂住者,淨持戒者令無悔惱故。防護現
法漏者,順伏煩惱纏故。損害後法漏者,止息
邪願住梵行故、隨順永斷惑隨眠故。為令多
人梵行久住增廣乃至為諸天人正善開示
者,為令聖教相續不斷絕故。
如是十種勝利,略說則為三種勝利,廣開三
種則為十種。三種者:一令僧不染污住、二令
僧得安樂住、三令聖教長時隨轉。此中由七
種隨護,顯示不染污住及安樂住。七種隨護
者,一敬養隨護、二自苦行隨護、三眾具乏少
隨護、四展轉眾隨護、五心追變隨護、六煩惱
纏隨護、七邪願隨護。最後一句顯示聖教長
時隨轉。
云何名為常守尸羅?謂不捨學處故。云何名
為堅守尸羅?謂不犯學處故。云何恒作?謂學
處不穿穴故。云何恒轉?謂穿穴尸羅復轉還
故。云何受學學處?謂具足隨學諸學處故。如
是行者,常守尸羅、堅守尸羅,聞正法已,獨於
靜處繫念思惟籌量觀察,為欲發起增上心
慧故。又此行者,依聞思修所生智慧能證解
脫,此解脫性不退法故,說名為堅;出世智果
故,不可退轉。又此行者,由念力故審自觀察:
我尸羅蘊為圓滿不?我於諸法為通達不?我
於解脫為善證不?如是依止憶念力故,具學
勝利發上首慧證堅解脫。又復此念略有三
種,謂或因說法、或依教授、或復觀察作與不
作。
問:薄伽梵宣說尸羅有無量種,謂鄔波索迦
尸羅、苾芻尸羅、鄔波婆娑尸羅、靜慮尸羅、三
摩鉢底尸羅、聖愛尸羅,如是等。今於此中依
何尸羅而說住學勝利?答:苾芻尸羅,由最勝
故。
問:如薄伽梵說,慧亦多種,所謂聞所生慧、思
所生慧、修所生慧。今於此中依何等慧而說
住慧上首?答:具說三慧。問:佛說解脫亦有多
種,謂世間解脫、出世間解脫、有學解脫、無學
解脫、可動解脫、不動解脫,如是等。今於此
中依何解脫而說解脫堅住?答:依彼出世不
動解脫。
問:如來說念亦有多種,謂於身等境界住念
久作久說等隨念、讀誦等隨念、教授等隨念、
應作不應作隨念、念佛等隨念。今於此中依
何等念說念增上?答:從勝為論,說應作不作
觀察隨念。
復次次第中,謂先依苾芻尸羅住已,次聽受
正法,次應如理作意。如是行者,由淨持戒故
無有憂悔,由無悔等次第能發正三摩地。謂
由方便所攝慧如理思惟故增上心學成就,
是名圓滿次第。前前為因,後後得圓滿故。又
住學勝利為得慧上首故,住慧上首為證解
脫堅固故。云何能得住學勝利乃至解脫堅
固?謂由念增上力故,是名能成次第。又經言:
若如是住修習三學速得圓滿,是亦名為能
成次第。
解釋次第者,如經言。大師者,謂能善教誡聲
聞弟子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能化導
無量眾生證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
穢外道出現於世,故名大師。聲聞者,謂從他
聽聞正法音聲,故名聲聞。又能令他聞正法
聲,故名聲聞。
問:復何因緣唯為聲聞說住學勝利等?答:由
聲聞眾是薄伽梵隨順修學真實弟子故。法
者,所謂宣說名句文身。學處者,所謂宣說五
犯聚事。成就憐愍者,於處長夜諸眾生等,恒
住慈等四種無量。成就悲者,能拔眾生多苦
法故。樂義利者,能授眾生無量樂法故。求利
益者,欲令眾生攝受種種妙善法故。恒悲愍
者,能拔眾生種種諸惡不善法故。又言為令
多人梵行久住者,依剎帝利等大種姓說。增
廣者,謂即此等諸眾生類,後後眾會漸漸廣
大。乃至為諸天人者,謂即於如是增廣種類
中有勢力者,此顯世尊大悲普覆非唯一分。
正善開示者,謂如諸所有及盡諸所有一切諸
法。說正法者,謂十二分教聽受研尋住持讀
誦處靜思惟,如是境界是名為法。為利益者,
依增上戒說。為安樂者,謂不依止苦難不自
在行。為利益安樂者,謂諸離欲者增上心增
上慧行,此行善故名利益,順攝故名安樂。又
若處世尊讚說杜多功德,是名利益。若處世
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若處
世尊建立三學,是名利益安樂。如來於諸法
中以種種慧善觀察者,謂若為利益、若為安
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
上慧學說。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觀察,謂於長
夜遍了知故、不顛倒覺故。彼彼解脫善證得
者,依增上心、增上慧說。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證
得,謂究竟行故、不退轉法故。我尸羅蘊不圓
滿者,謂或於尸羅一分修習、或不依止如是
尸羅,圓滿修習諸等持戒。我於諸法不善觀
察者,由二種觀察,如前說。我於解脫不善證
得者,由二種證得,如前說。我所應說如是已
說者,謂總結前略說及廣分別應知。
復次由六種相應當解釋一切佛經:一由遍
知諸法故、二由捨惡行大小惑故、三由受善
行故、四由智遍知通達病等行故、五由彼果
故、六由自他受彼果故。由如是六相及由如
前建立諸相應,善解釋一切佛經。此中法者,
謂蘊界處、緣起、念住、正斷等。彼果者,謂厭、離
欲、解脫、般涅槃。自他受彼果者,謂我生已盡
等。如是總名攝釋分。今此品中顯示此論有
四種相:一最勝相、二自體相、三清淨相、四辯
教相。此中最勝相由二頌,自體相由五頌,清
淨相由二頌,辯教相由一頌。
成善巧品第三
復次於此論體九事等中,應善了知七種善
巧。何等為七?頌曰:
於諸蘊、界、處,
處非處、根、諦,
論曰:住正法者應善了達如是七種善巧之
事。問:何故唯立七種善巧?答:世間愚夫多如
是計。頌曰:
身者自在等,
流轉作諸業,
論曰:於諸蘊中不善巧故,執諸蘊體為我身
者。於諸界中不善巧故,執自在等為身生因,
或執無因身自然起,以不了達從自種因身
得生故。所以者何?界者,功能、種子、族姓因等
名差別故。於諸處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依
身而住取外境界。於緣起中不善巧故,執有
身者流轉生死。由不善知處非處故,執有身
者能造諸業。由不善知諸根諸諦,執有二種
增上身者,謂愛非愛業果增上者,及染污清
淨增上者。由不善知苦集兩諦,計有染污增
上者。由不善知滅道兩諦,計有清淨增上者。
頌曰:
於身者等起,
流轉者作者,
染污若清淨,
對治此應知,
論曰:如前總說二種增上,分別顯示二種愚
癡,謂增上義愚癡及染污清淨愚癡。誰依七
種身等愚轉?頌曰:
妄計我身者,
於境界迴轉,
言說所依住,
由於差別蘊,
論曰:身者愚者由不了知色蘊體故,計有一
我,依止五根於境界轉。由不了知受蘊體故,
計有受者,受用一切愛非愛事。由不了知想
蘊體故,別計有我言說依住,不知想是言說
依故。如薄伽梵說:如其所想起於言說。由不
了知行蘊體故,計有作者。由不了知識蘊體
故,計有覺者非唯有識,以諸世間於識蘊體
起覺想故。如是愚夫,於諸差別蘊自相中,總
起一種身者愚癡,即計身者以之為我。復次
等起愚者。頌曰:
迷惑初因故,
論曰:世間愚夫,或於身所有初因而生迷惑
故,執不平等因,謂有常住自在天、毘瑟弩天
自性等因。或說無因,謂撥無一切能生因體。
復次實我所住持愚者。頌曰:
我住持諸根,
論曰:計我住持諸根,能觸順苦受觸、順樂受
觸,及能領受若樂若苦。
復次流轉作者增上義及染污清淨愚者,謂
計有各別住持身者我已,頌曰:
從此死生處,
法非法作者,
於修習邪行,
於修習正行,妄計解脫者。
論曰:彼愚癡者,於彼彼死生處計有實我生
死流轉,即此實我造作後世法非法因,即
此實我於彼果自在受用故彼果法生,即此
實我依於果法習行邪行計為染者、修行正
行計為解脫者。頌曰:
佛未出於世,
由佛現世間,
論曰:此中顯示依如是時,如其所應外道愚
癡。眾生還滅,由此七種善巧言說不共一切
諸外道故。此中蘊善巧者,頌曰:
知世等別故,
即離與解脫,
多種及總略,
增益損減智,
論曰:世等別者,謂諸蘊去來等體性差別。如
薄伽梵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
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等,乃
至廣說。由勝智慧如實知故,於諸蘊中捨一
合想,即是還滅。又於諸蘊中補特伽羅性不
可得。何以故?即於諸蘊眾生不可得,離於諸
蘊眾生亦不可得,解脫諸蘊眾生亦不可得。
如薄伽梵告西你迦:汝於色蘊見如來耶?乃
至汝於識蘊見如來耶?西你迦答:不也。喬答
摩!如是乃至廣說。於彼經中說色等蘊,若總
若別補特伽羅皆不可得。今於此中但略說,
總於五蘊是不可得。如是已說,了知色等相
差別故,及能遠離彼所對治增益執故,於諸
蘊中自相共相皆得善巧。又復蘊者是積聚
義,能善了知是積聚義,名蘊善巧。此積聚義
復有四種,謂多種義、總略義、共有轉義、增益
損減義。此中顯示諸蘊自體及彼障斷勝利,
是名蘊善巧。云何界善巧?頌曰:
見三因生故,
從無始自種,
由此及於此,
依自智成故,
論曰:由觀根境識三法從自因而生,名界善
巧。所以者何?由彼諸法無始流轉從自種生
多生起及種種生起。當知多生起者,如經言:
非一界故。種種生起者,如經言:種種界故。復
次由依諸根於諸境界能取之我不可得故,
能知所作依自成立,不由大自在天等。是故
凡所欲為不生下劣,自在修習此中顯示界
善巧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界善巧。云何
處善巧?頌曰:
知諸觸諸受,
依止於觸故,
如法處天處,
由世俗諦故,
論曰:由善了知觸生門體建立二處,謂根及
境。如是由能生義故名為處,猶如世間修善
法所名為法處。又善了知諸受依觸,是故建
立觸為彼處。如是所居住義故名為處,猶如
世間天像住所名為天處。又復觸受二法生
時,依世俗故了知二性,謂觸者、受者,由觸能
觸對受能領納。此中顯示,就勝義諦,觸者受
者皆不可得;就世俗諦,二皆可得。是名處善
巧。云何緣起善巧?頌曰:
知未斷無常,
自相續相似,
眾生不可得,
由了達甚深,
論曰:能善了知從未永斷無常之因能生諸
果,名緣起善巧。謂如經說:此有故彼有,此
生故彼生。如其次第。又能善知由從此因於
自相續生諸果法,謂如經說:非緣餘生而有
老死等。又善了知從相似因生諸果法,謂如
經說:身惡行者,能感不憙不樂不愛不可意
異熟身。妙行者,能感與上相違可意等異熟。
如是等。復次即諸蘊相續名捨命者及續生
者,補特伽羅性不可得,由善了知四種甚深
緣起故,謂不從自生、不從他生、非自他生、非
無因生。此中顯示緣起自體及彼障斷勝利,
是名緣起善巧。云何處非處善巧?頌曰:
不作,不趣、得,
淨見無餘業,
如是智能知,
於自果定處,
論曰:若不見我,於因果二處而得自在,名處
非處善巧,謂不作故、不趣故、不得故、二體不
轉故、餘體不轉故、淨見無餘業故。云何不作?
謂不純作妙善行故,是故無有自在之我。云
何不趣?謂離妙行不往善趣故。如經言:無處
無容行身惡行乃至得生天上,必無是處,乃
至廣說。云何不得?謂離善方便無漏聖道,定
不能得道果所攝畢竟清淨。如經言:無處無
容不永斷五蓋乃至不修七遍覺支能正證
得苦盡邊際,必無是處。云何二體不轉?謂無
處無容非前非後有二如來出現於世,乃至
廣說。云何餘體不轉?謂離丈夫身外,餘身必
無有作轉輪王等。如經言:無處無容女人得
作轉輪聖王,乃至廣說。云何淨見無餘業?謂
如經言:無處無容聖見具足補特伽羅故斷
物命,乃至受第八有,必無是處。有是處者,
謂諸異生。
今於此中言不作者,謂所計我於因不得自
在。不得者通於因果,淨見無餘業亦爾,餘唯
於果。又處非處者,於自果決定名之為處,當
知於餘名為非處。由無倒慧於此善巧,是名
處非處善巧。此中顯示處非處善巧自體及
彼障斷勝利。云何根善巧?頌曰:
於能取生住,
無理我觀餘,
於如是方便,
謂於取生住,
論曰:若不見我於能取等是增上故,名根善
巧。何以故?非所計我觀餘因緣,於能取等增
上自在,即餘因緣於能取等是增上故,是故
計我不應道理。所言諸根於能取等是增上
者,謂眼等六根於取六境是增上,男女二根
於能生相續是增上,命根一種於相續住是
增上,五受根於染污是增上,信等八根於清
淨是增上。此中顯示根善巧自體及彼障斷
勝利,是名根善巧。云何諦善巧?頌曰:
二自性苦故,
由無因有因,
如是隨覺故,
隨覺未曾見,
論曰:由能善觀我於染淨二法非順道理,名
諦善巧。何等為二?謂自性苦故、與苦合故。云
何自性苦故?謂若我自性是苦者,為無因、為
有因?若無因者,常應染污;若有因者,應先清
淨後方染污,故不順理。云何與苦合故?謂引
五喻皆不順理。何以故?若言苦與我合者,不
應如兩木共合,有不攝出離性過故。亦非如
有情與木共合,有出離過故。亦非如火與薪
共合,有性壞過故。亦非如衣與染色共合,於
我體上如白淨色少分亦不可得故。亦非如
心心法合。何以故?心是能取,與此同緣一境
等可名相應;於我無此義,故不順道理。又由
觀見未曾見義及彼因緣,又復觀見未曾受
義及彼因緣,名諦善巧。謂從昔來未曾了見
苦集二諦及彼因緣,從昔已來未曾了見未
曾經受滅道兩諦及彼因緣。此中顯示出世
智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諦善巧。頌曰:
當知諸善巧,
異攝論為先,
論曰:應知蘊等善巧差別復有二十三種,謂
異攝論善巧、聞所生智善巧、思所生智善巧、
修所生智善巧、順決擇分智善巧、見道智善
巧、修道智善巧、究竟道智善巧、練根智善巧、
發神通智善巧、不善清淨世俗智善巧、善清
淨世俗智善巧、勝義智善巧、不善清淨相有
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
淨相無分別智善巧、成所作前行智善巧、成
所作智善巧、成所作後智善巧、聲聞智善巧、
獨覺智善巧、菩薩智善巧、最極清淨智善巧。
此中異攝論善巧復有二種,一種種攝善巧、
二種種論善巧。
種種攝善巧者有十一種,所謂界攝乃至更
互攝。界攝者,謂諸蘊等自種子所攝。相攝者,
謂諸蘊等自相共相所攝。種類攝者,謂諸蘊
等遍自種類所攝。分位攝者,謂諸蘊等順樂
受等分位所攝。不相離攝者,謂諸蘊等由一
法攝一切蘊等,以彼眷屬不相離故。時攝者,
謂諸蘊等過去未來現在各別相攝。方攝者,
謂諸蘊等依方而轉,若依此方所生即此方
所攝。全攝者,謂諸蘊等具足五十八十二等
所攝。一分攝者,謂諸蘊等各別少分所攝。勝
義攝者,謂諸蘊等真如相所攝。更互攝者,謂
諸蘊等更互相攝。
種種論善巧者,謂於蘊等種種問答方便善
巧,如以一行為。問:應以順前句、順後句、四句、
無事句?答:如有問言,若有界攝即有相攝耶?
設有相攝復有界攝耶?且應依眼以四句答,
或有界攝無相攝,謂生有色界不得眼、設得
已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或有相攝無界
攝,謂阿羅漢最後眼。或有界攝亦有相攝,謂
除上所說餘有眼位。或有無界攝亦無相攝,
謂阿羅漢眼壞失者、生無色界、已見諦者,及
已入無餘般涅槃界。如於眼如是分別,於餘
一切隨其所應當廣分別。如以界攝對相攝,
如是以界攝對餘攝,展轉一行應廣分別。如
是以餘攝對餘攝,除前前對後後,皆應以一
行道理如其所應當廣分別。復次若法蘊所
攝,此法界所攝耶?設法界所攝,此法蘊所攝
耶?此應以順前句答,若法蘊所攝,此法亦界
所攝。或法界所攝非蘊所攝,謂無為法。如以
蘊對界,如是以蘊乃至對諦,應依一行道理廣
辯相攝。如蘊對餘,如是以界對處等,乃至以
根對諦,應廣分別。
此中不善清淨世俗智善巧者,即是順決擇
分智善巧。善清淨世俗智善巧者,即是出世
後得世間智善巧。勝義智善巧者,即是見道
智善巧。如是三種即是不善清淨相有分別
智善巧、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
無分別智善巧。如是三種即是成所作前行
智善巧、成所作智善巧、成所作後智善巧。又
前三種差別者,未斷煩惱生非煩惱對治、已
斷煩惱生非煩惱對治、已斷煩惱生是煩惱
對治差別故。中三種差別者,即此三種由有
分別無分別、世俗勝義智性差別故。後三種
差別者,謂即此三種顯示斷前行智性、正斷
道智性、彼後時智性差別故。如是九智,依相
續補特伽羅差別,復建立四種應知。
顯揚聖教論
復次如先所說,若欲正修行遍知等功德者,
謂遍知苦等。云何於苦遍知?謂於苦諦遍知
無常、苦、空、無我。今隨次第應廣成立。此中成
無常者,謂應顯示無常體性及無常差別。云
何無常?何等差別?頌曰:
無常謂有為,
無常義如應,
論曰:無常性者,謂有為法,與三有為相共相
應故,一生相、二滅相、三住異相。又無常義
差別者,如其所應,或六或八應知。何等六、
八?頌曰:
無性壞轉異,
剎那、續、病等,
論曰:六種無常者,一無性無常、二失壞無常、
三轉異無常、四別離無常、五得無常、六當有
無常。八種無常者,一剎那門、二相續門、三病
門、四老門、五死門、六心門、七器門、八受用
門。此中剎那、相續二種無常遍一切處,病等
三無常在於內色,心無常唯在於名,器、受用
二無常在於外色。此中無性無常者,謂性常
無故,名曰無常。餘變異無常有十五種。頌曰:
變異應當知,
所謂分位等,
下界具一切,
具三種變異,
論曰:十五種變異者,謂分位變異,乃至一切
種不現盡變異。分位變異者,謂從嬰兒位乃
至老時,前後不相似各別變異。顯變異者,謂
從妙色鮮肌潤澤膚體,乃至變為惡色麁肌枯
顇膚體。形變異者,謂肥瘦等變異。興盛變
異者,謂眷屬資財及戒見等興盛。與此相違,
名衰退變。異支節變異者,謂先具諸支節,後
變為不具。寒熱變異者,謂於寒時踡跼戰慄,
熱則舒適流汗,希求冷煖等變異。他所損害
變異者,謂手足蹴搏、蚊虻觸等身體變異。疲
倦變異者,謂因走跳騰躑等身勞變異。威儀
變異者,謂四威儀前後易脫損益變異。觸對
變異者,謂由順苦樂等觸變異故,苦樂等受
變異。染污變異者,謂心所有貪瞋等大小兩
惑嬈亂變異。病等變異者,謂先無病苦,後為
重疾所逼身體變異。死變異者,謂先有壽命,
後空無識,前後變異。青瘀等變異者,謂命終
後身色青瘀脹爛乃至骨鎖等變異。一切種
不現盡變異者,謂骨鎖位燒壞離散,彼一切
種都無所見變異。
又此十五種變異,由與八緣相應。八緣者,一
積時貯畜、二他所損害、三受用虧減、四時
節推謝、五火所燒、六水所壞、七風所燥、八異
緣合。積時貯畜者,謂經時久故,有色之法不
離本處自然朽敗。他所損害者,謂由他種種
逼惱因緣前後變異。受用虧減者,謂於種種
所受用物,為各別主宰之所食用損減變異。
時節推謝者,謂冬時寒雪、夏日暑雨,叢林藥
草或盛或衰。火所燒者,謂大火縱逸,國城聚
落悉為灰燼。水所壞者,謂大水漂漫,閈里邑
居並隨淪沒。風所燥者,謂大風飄鼓,潤衣濕
地速令乾㬤。異緣合者,謂多貪者與瞋緣合
時,貪纏止息,發起瞋纏。如是多瞋多癡者與
餘煩惱緣合,應知亦爾。如是諸識,異境現前
亦爾。復次是無常義,於欲界中一切具有。於
色界中除病、老、受用三門無常,又有觸、染、死
三種變異。如色界所說諸無常義,當知無色
界亦爾,唯除器門。頌曰:
無性義無常,
所餘無常義,
論曰:無性義所攝無常義,當知遍計所執相
攝;餘無常義,依他起相攝;圓成實相中無無
常義。如是已顯無常義差別及三相所攝。又
如世尊說:諸無常者皆悉是苦。有何意耶?頌
曰:
諸無常皆苦,
迷法性愚夫,
論曰:由麁重苦所雜無常,此無常性是行苦
故苦,及由變壞苦所依止故苦。是故道諦非
苦,以非苦相所雜無常義故。於此法性迷惑
愚夫,不能了達常無常義,又為已得現前無
常之所惱害。前說剎那無常遍行一切,此無
常義非世間現證,故應成立。頌曰:
由彼心果故,
後變異可得,
論曰:彼一切行是心果故,其性纔生離滅因
緣自然滅壞。又復後時變異可得,當知諸行
皆剎那滅。云何應知諸行是心果耶?頌曰:
心熏習增上,
影像生道理,
論曰:由道理及聖教,證知諸行是心果性。道
理者,謂善不善法熏習於心,由心習氣增上
力故諸行得生。又脫定障心清淨者,一切諸
行隨心轉變,由彼意解自在力故種種轉變。
又由定心自在力故,隨其所欲定心境界影
像而生。是名道理。聖教者,謂三種聖言。如經
中說:心將引世間,心力所防護,隨心生起已,
自在皆隨轉。又說:是故苾芻應善專精,如正
道理觀察於心,乃至廣說。又說:苾芻當知,言
城主者,即是一切有取識蘊。是名聖教。問:彼
諸行自然滅壞道理,云何應知?答:由四種因
緣。頌曰:
生因相違故,
自然住常過,
論曰:非彼生因能滅諸行,生滅兩種互相違
故。又無住因令諸行住,若必有者,應成常住。
行既不住,何用滅因?又餘滅因性不可得。若
行生已自然住者,彼應常住則成大過。如是
有住滅因及自然住並有過故,當知諸行任
運壞滅。頌曰:
非水火風滅,
彼相應滅已,
論曰:若水火風是滅因者,不應道理,由俱生
滅故。若彼水等是滅因者,爛燒燥物不應前
相續滅已復變異相續生。何以故?即無體因
為有體因,不應理故。然水火風與爛等物相
應滅時,能為彼物後變生因。除此功能,水等
於彼更無餘力。復次若執滅相為滅因者,此
能滅相與所滅法,為俱時有、為不俱耶?若爾
何過?頌曰:
相違相續斷,
違世間現見,
論曰:彼能滅相與所滅法,若言俱有者,不應
道理,有相違過故。若言不俱,亦不應理,有彼
相續斷過失故。又此滅因能滅法者,為體是
滅、為體非滅?若體是滅,即應一法有二滅相;
若體非滅,應無滅相。有如是過,故不應理。又
違世間現見相故,不應執滅是滅壞因。何以
故?世間共見餘有體法是滅壞因,不見滅法
是滅因故。又若滅法是滅因者,為唯有滅
即能滅法、為更待餘事耶?此兩種因,俱有過
失。若唯有滅即能滅法者,若時有滅,爾時法
體畢竟應無。若更待餘事者,應即餘事為滅
壞因,不應計滅為滅壞因。復次云何應知後
變異可得故諸法剎那滅?頌曰:
非身乳林等,
亦非初不壞,
論曰:一切世間身乳林等內外諸法,於最後
時變異可得。是故先時體無變易,不應道理。
又非先時無有滅壞、最後方滅,無異因故。如
是先不變異後不變故,先無滅壞後不滅故,
當知諸行念念變滅,是故彼法剎那義成。如
是成立無常性已,一切外道邪分別所計我、
自在、自性、極微、覺等常住之法,皆不成立。云
何我常不得成立?頌曰:
位思煩惱分,
此若無變異,
論曰:由所計我有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瞋
等煩惱、時分差別,是故無常。所以者何?此所
計我由樂等故,有少變異者不應是常。若都
不變,不應計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彼法有
無我無別故。復次亦無自在,體性常住能生
世間。何以故?頌曰:
功能無有故,
有用及無用,
論曰:所計自在,無有功能出生世間。所以者
何?若此自在生世功能無有因緣自然有者,
汝何不許一切世間無因自有?若此功能業
為因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業為因?若此
功能以求方便為因生者,何不信受一切世
間以自功力為因得生?
又若自在世間所攝墮在世間,而言能生一
切世間,是則道理相違。若此自在非世間攝,
是則解脫,解脫之法能生世間,不應道理。又
若自在須有用故生諸世間,離生世間用不成
者,是則自在於此須用無有自在,自成過失。
若此自在雖生世間無所須者,不應化生一
切世間,或此自在有如顛狂愚夫之過。又此
自在生世間者,為唯自在為因生諸世間、為
亦更待其餘因耶?若唯自在體為因者,如自
在體本來常有,世間亦爾,不應更生。若亦少
待其餘因者,此所待因若無有因,一切世間
亦應如是。若有餘因,世間亦爾,從餘因生,何
須自在?故立自在有多過失。復次執有自性
常住為因,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自性變異相,
無差別無常,
無相亦無因,
先無有變異,
論曰:若計自性是常,則應非變異因。所以者
何?所計自性非有變異相,亦非無變異相,故
不應理。若此自性與餘變異相無差別者,應
是無常。若有差別,成五種過。一無相過,離變
異相,餘自性相少分亦不可得故。二非因過,
世間不見常住之法是生因體故。三非自性
過,世間不見非彼種類為彼自性故。四常住
自性於一切時起變異過,以不待餘因故。五
此自性未生變異之前我解脫過。若如是者,
後時不應起諸變異。復次計極微常,不應道
理。何以故?頌曰:
常、造不應理,
財有情增上,
論曰:所計極微常性造作,俱不應理。云何常
性不應道理?由二因故。汝極微性為由細故
性是常住、為由異類性是常耶?若由細者,細
羸劣故,不應常住。若由異類者,此相不可得。
從非地等造地等物,不應道理。云何造作不
應道理?由三因故,一由方所、二由因緣、三由
自體。云何由方所故造作不應道理?謂從極微
造作麁物,為過彼量、為不過耶?若不過者,麁
質礙物應如極微不可執取。又復世間不見
質礙不明淨物同在一處,故不應理。若過彼
量者,過量之處麁質礙物,非極微成,應是常
住。若復計有餘極微生,是則極微應非常住。
云何?由因緣故。謂若汝計由和合性為因緣
故建立餘物令和合者,此和合性為生已能
作因緣、為未生耶?若生已者,所和合物和合
已後,無有少異和合性可得,故不應理。若未
生者,則無體性。無體為因,不應道理。云何?由
自體故。此極微性造麁物時,不應如種生芽。
如種,極微應滅壞故。不應如乳,極微應變異
故。不應如陶師,極微勤劬不可得故。是故造
作不應道理。雖無常住極微,而有劫初器世
間等受用物生,諸有情業增上力故,不由極微。
是故極微常住,不應道理。復次執有常覺,不
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無常為彼依,
諸受等異故,
論曰:眼識等覺,依止無常眼等起故,於色等
義次第轉故、眾多相貌差別轉故、樂等諸受
貪等諸惑施等善思位分異故。於一常覺如
是轉異,不應道理。何因緣故,世間有情無常
性有而不取執,常住性無而種種執耶?頌曰:
於無常無智,
當知世上進,
論曰:以於無常無智起故,實有無常而不取
執,實無常性種種執生。非唯常倒無智為因,
然四顛倒皆以無智為其根本。何以故?以於
無常不如實知故,於無常法起常顛倒、於苦
起樂顛倒、於不淨起淨顛倒、於無我起我顛
倒。由有如是次第義故,薄伽梵說:若法無常
彼必是苦,若法是苦彼必無我。當知由世間
道得上進時,不斷無智漸進上地,於無常性
愚癡之力轉更增上。何以故?如欲界中破壞
變易及別離等諸無常相現可了知,上地無
有。復次何因緣故,於無常性無智起耶?頌
曰:
由放逸、懈怠、乏資糧、
惡友、非正法,
論曰:無常無智有七種因,一放逸、二懈怠、
三倒見、四愚昧、五未多積集菩提資糧、六由
惡友、七聞非正法。以於境界樂及靜慮樂起
放逸故,於無常性不如實知。設不放逸而復
懈怠,設不懈怠而復倒見,設無倒見而復愚
昧,設不愚昧而未積集菩提資糧,設已修習
菩提資糧而隨惡友,又復從彼聞非正法故,
於無常不如實知。復有何因,不了無常妄執
常轉?頌曰:
不如理作意,
相似相續轉,
論曰:由二種因起於常執,一由不如理作意、
二由憶念前際等事。由前際等事相似相續
轉故,於餘世間亦計常住。復次如前所說,三
有為相非唯剎那。何以故?頌曰:
生初後中間,
論曰:三有為相由眾同分一生所攝。謂初生
時取為生相,最後死時取為滅相,於二中間
相續住時取為住異。如是建立三有為相應
知。頌曰:
無常調伏智,
論曰:於無常性如實智入,由二種因:一由念
住、二由緣起。由念住故,於諸境界繫心令住。
由緣起故,達彼法性。如經中說:見集起法於
身念住,乃至廣說。頌曰:
彼見有六種,
論曰:無常性見當知六種。一世俗智,謂乃至
順決擇分位。二勝義智,謂乃至出世道位。三
聲聞智,謂除無性無常義。四菩薩智,謂於一
切無常義。五不善清淨,謂彼二學智。六善清
淨,謂彼二無學智。又緣起法當知有四種道
理。何等為四?頌曰:
自種故非他,
無作故非共,
論曰:由四道理入無常性。謂諸行法不從他
生,自種起故。亦非自生,待外緣故。亦非俱
生,俱無作故。亦非無因,彼二於生有功用故。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云何成立苦相?頌曰:
生為欲離因,
倒無倒厭離,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
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
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
相。復次頌曰:
依三受差別,
故說一切受,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
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
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
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
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
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
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
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
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
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當知行性苦,
樂、捨不應理,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
於一切位麁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
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
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
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
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
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
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
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
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利深等障礙,
執著性下劣,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
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
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
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
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
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
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
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
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
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如癰疥癩等,
彼能發三觸,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
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
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
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
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
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
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自相、自分別、
五十五應知,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
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
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
謂行苦性,煩惱麁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
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云何五十五種?頌
曰:
界、緣、身等、趣、
時、命、品異故,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
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
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
淨業緣苦。身等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
苦、位變壞苦、麁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
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
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
變壞苦、麁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
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
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
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
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
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
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
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
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
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
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
過去故;二嫉妬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
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
顛倒執故;二嫉妬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
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
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未離欲色等,
欲界一切種,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
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
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
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
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
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
苦。頌曰:
世俗有二種,
二緣通上地,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
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
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
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
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
緣苦。頌曰:
非無色重擔,
及諦最後邊,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麁重
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
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
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當知生等苦,
苦麁重相應,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
應故、麁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
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
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
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
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
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
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最後與最後,
謂生、生根本,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
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
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
壞苦所依。頌曰:
三世之所攝,
所說餘諸苦,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
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
生諸苦故,唯有現緣麁重所隨。除上所說,所
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失念無功用,
不正了愚癡,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
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
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
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麁重苦計為我故、
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
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昧故、羸劣故,
相續斷絕故,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
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
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
功用轉。頌曰:
昧故、放逸故、
不信當苦故,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
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
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
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相似相續轉、
串習、總取故,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
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
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
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界別、緣起別、
及相續差別,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
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
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
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
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
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
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
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
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
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
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
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
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
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
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
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
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
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信解與思擇,
見修及究竟,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
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
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決擇分智,由此
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
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
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
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
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
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
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
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
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
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纏、疑、不樂離,
下劣行所起,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
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
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
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
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
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
智獨滅自苦應知。
顯揚聖教論
如是已成立苦相。云何成立空相?當知空相
有三種:一自相、二甚深相、三差別相。
云何自相?頌曰:
若於此無有,
隨二種道理,
論曰:空自相者,非定有無。非定有者,謂於諸
行中眾生自性及法自性,畢竟無所有故。非
定無者,謂於此中眾生無我及法無我,有實
性故。隨二種道理者,謂即於此中無二種我
道理,及有二種無我道理,隨此二種故說空
性無有二相。一非有相,二我無故;二非無
相,二無我有故。何以故?此二我無,即是二無
我有;此二無我有,即是二我無故,是故空性
非定有相非定無相。云何甚深相?頌曰:
甚深相應知,
論曰:隨前所說無二道理,雖捨諸法而無所
減,雖取諸法而無所增。無取無捨、無增無減,
是甚深空相。云何差別相?頌曰:
差別有眾多,
論曰:即此空性,薄伽梵於處處經中顯示多
種差別,謂勝義空、內空、外空,如是等。今且分
別。勝義空以勝義故空,無所有故名勝義空。
此顯四種義。何者為四?一離我因義、二離我
相義、三離無因義、四離非自業得義。由六處
生時,不從我來亦不聚集依止於我,如是名
為離我因義。若執六處以我為因,應無分別
五趣別異。又由六處本無今有、有已散滅,故
離我相,以如是相非我有故。又由有業為因,
異熟生起,都無作者亦無有情捨續諸蘊,如
是名為離無因義。又由於有分法假立有情,
相續一類流至現在異熟法上非異相續,是
故名為離非自業得義。復次云何應知補特
伽羅我無所有?若有我者,為即蘊相、為住蘊
中、為住餘處、為非蘊相?頌曰:
唯假過失故,
我無身過故,
論曰:若所計我即是蘊相,應唯是假,違汝自
宗故成過失,以即於諸蘊假立我故。若離諸
蘊住餘處者,我應無蘊。是亦有過,於諸蘊
中無有我故。若非蘊相者,所計之我有無身
過,無身之我不應理故。是故三種不應道理。
復次若計實我住諸蘊中,是亦不然。何以故?
頌曰:
如主、火、明、空,他過,
無常無業用,
論曰:所計實我住諸蘊中,為如主住舍、為如
火在薪、為如明依燈、為如虛空處種種物?如
是一切皆不應理。何以故?有五種過失故。何
者為五?若如主住舍中者,形段應異,舍主與
舍形貌異故。若如火在薪者,有依他過,火依
薪力不自在故。若如明依燈者,有無常過,隨
燈有無明起滅故。又前二種亦有無常過失,
不見舍主有常住者,舍雖久住而彼舍主或
往餘處或死滅故;火隨薪力有無不定,無常
性故。若如虛空者,應有業用顯然過失。虛空
業用顯然可得,謂去來等業無障礙故;我即
不爾,故成過失。又所計我與果為因亦不可
得。何以故?無我外物諸種子等,與果為因亦
可得故。是故計我住諸蘊中與果為因,不應
道理,亦無所計實我體性。問:若唯有蘊無別
我者,誰見誰聞乃至誰能了別?答:若見聞等
即是我體、或是我業、或是我具,執我以為見
聞者等,皆不應理。何以故?頌曰:
我唯應是假,
七喻妄分別,
論曰:若汝執我即是見等,又名見者乃至了
別者,所計之我唯應是假,即於見等法上假
立我故。若執見等是業是具,此亦不然,無譬
喻故。雖妄分別七種譬喻,然有多過,是故三
種皆不應理。云何多過?頌曰:
若如種無常,
如成就神通,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聞等業如種於芽者,我
應無常,種非常故。若汝計我於見聞業等如
陶師於器者,我應是假。何以故?世間現見假
名士夫有造器用,不見餘故。若汝計我於見
等業猶如世間有神通者能起變化,即應同
彼世俗假立及自在過。何以故?離假者外,餘
成神通者所不見故。又復現見成神通者,於
變化事隨意自在,我於見等不假異緣應得
自在。復次頌曰:
我如地如空,
應如二無作,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大地能持萬
物者,我應無常,地非常故。若如虛空無
障礙故容所作業,我亦如是容見等業者,我
應無體,猶如虛空唯色無體,是虛空故。又如
大地、虛空,於任持等無動作用,我亦如是,於
彼見等應無作用。既無作用,執見者等,不應
道理。又大地、虛空,任持、無障二種功能分明
可得。我於見等諸所作業無別可得,故不應
理。復次若執見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何以
故?頌曰:
能燒及能斷,
我於見等具,
論曰:若汝計我執見等具能見能聞乃至了
別,如人執火能燒、執刀能斷者,不應道理。何
以故?世間現見離能執人,火自能燒、刀自能
割。見等亦爾,雖無有我,亦應自有見等作用,
而汝不許,故此非喻。又復世間諸蘊共合假
想立為我人眾生,執持鎌等能刈能斷,無別
實我,故此非喻。復次頌曰:
如光能照用,
是故於內外,
論曰:現見世間即於光體有能照用說為照
者,離光體外無別照者。如是眼等有見等用
說為見者,乃至了別者無別見者等,是故內
外諸法等無有我。問:若實無我,云何世間有
染有淨?答:染淨諸法從因緣生,不由實我。何
以故?頌曰:
如世間外物,
內雖無實我,
論曰:如世外物雖無有我,而有種種災橫順
益事業成就。如是內法雖無有我,而有種種
染淨義成,是故無過。復次若無我者,誰受果
報、誰能作業、誰脫眾苦?頌曰:
位、思、煩惱分,
我常無轉易,
論曰:汝所計我,於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等
煩惱,一切時分常無變異。無變異故,受者、作
者及解脫者皆不應理。如前已說,雖無實我
而有世俗假者三時變異,受者、作者及解脫
者、時分差別皆得成就。復次若無我者,誰轉
誰還?頌曰:
法性從緣生,
有因而不住,
如身牙河燈,
我常無變異,
論曰:不由有我而有轉還。何以故?現見轉者
必有生相,前後相續展轉不斷,恒現在前顯
了可見。有因不住而復變異說名流轉,相續
斷絕說名還滅。猶如身牙河燈有往來等種
種作用及有還滅,非汝所計常無變我有流
轉用。流轉尚無,何況還滅。復次若唯諸行無
有我者,世間現見彼彼有情,若名若想差別
應無。頌曰:
依我起名想,
是故遍一切,
論曰:不由名想實我得成。何以故?見二種過
失故。若世間人於實我上起佛救等種種名
想者,於身等法彼解應無。若於身等起名想
者,不應說我有諸作用。所以者何?世間現見
起諸言說,謂佛友能見、德友能聞等。又見二
種過失者,若執我見體性是善,任運現前能
生染法,不應道理。若是染污能證實我,不
應道理。又計我者執取我時,為我能執、為見
能執?若言我執我者,不應世間執我之人有
起疑惑,謂為有、為無、為是何等?何以故?現見
我故。若言見執我者,汝今不應說我能取。由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世間無真實我。復次
若爾,何故於正法中建立名想種種差別?頌
曰:
為言說易故、
斷除怖畏故、
論曰:雖無實我而立有情名想別者,有四種
因:一為令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令初學
者離怖畏故、四為顯自他功德過失有差別
故。復次若無我者,世間不應纔見形相率爾
便起有情之覺,又亦不應思覺為先起諸作
業。頌曰:
率爾覺亂起,
覺為先作業,
論曰:率爾生覺:非證我因。何以故?錯亂覺心
率爾而起,現可得故,如於女身起男子覺、於
男子身起女人覺、杌起人覺、人起杌覺。又汝
計我思覺為先起諸作業,有十種過。何等為
十?頌曰:
覺、我、因、功用、
有因及無因,
論曰:若汝執覺為因起諸作業,是即非我能
起諸業。若我為因、思覺非因,是則應無思覺
為先起諸作業。又若汝執以我為因能起作
業,即應常起一切作業。若我非因,是即我無
所作。又若汝執有餘因法能為因故起諸作
業,即所計我無所造作。若更無因,即應常起
一切作業。又若汝執由內功用能有所作,此
亦如前有二種過失。又若汝執我於作業得
自在者,即應常作一切所愛、不作不愛。若不
自在,即非我相。如是已說空相及成立。今當
顯示觀空真智所治薩迦耶見差別。頌曰:
不審決、遍行、
於事怖妄見,
論曰:薩迦耶見當知五種。一不審事見,如於
繩見蛇。二遍行見,謂染污意相應妄有身見,
於一切時常隨行故,如於夢中見所受用。所
以者何?猶如貧者於睡夢中自見受用可愛
境界。如是愚夫未起真如正覺已來,常起妄
計我見隨逐。三增益事見,猶如希望隨屬他
女。四無實事見,猶如小兒見幻化事。五於事
怖見,如人怖畏自畫藥叉。如是已說所治差
別,今當顯示能治差別。頌曰:
無體及遠離,
對治諸縛想,
論曰: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
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
又此三空對治諸縛諸想差別,有十六種。諸
縛者有十四種相縛、麁重縛應知。一根縛;二
有情互染縛;三所依縛,謂依器世間諸根流
轉;四於智無智縛;五於境妄境縛;六後有愛
縛;七無有愛縛;八執無因不平等因縛;九得
上慢縛;十遍計所執自體執縛;十一諸法自
體執縛;十二諸法遍智自體執縛;十三補特
伽羅自體執縛;十四補特伽羅遍智執縛。諸
想者,謂六種想縛。厭此想故,菩薩依空勤修
念住令心解脫。云何名為六種想縛?謂依身
受心法發起內想名初想縛;即依身等發起
外想是名第二;即依身等起內外想是名第
三;為欲度脫十方無量無數有情界故,發起
大願修諸念住,此分別想是名第四;於身等
境謂有智慧正觀察住,此分別想是名第五;
於身等境謂有我人正觀住者,此分別想是
名第六。又觀身等後後相成,有十一種想縛
差別應知。何等十一?謂於身等起隨身等正
觀察住,及於染淨二諦第一義中起分別想,
名初想縛;即於染污第一義中起有作想,是
名第二;即於清淨第一義中起無作想,是名
第三;即於有作第一義中起流轉想,是名第
四;即於無作第一義中起於常想,是名第五;
即於流轉由苦變異故起於苦想,是名第六;
即於常法起無變想,是名第七;即於流轉由
生滅住異自相故,及由自相有變異故,起自
相想,是名第八;即於有變無變染污清淨第
一義中起能攝受一切法想,是名第九;即於
染淨一切法所起染污清淨我所有想,是名
第十;即於染污清淨諸法起於自體自相之
想,是名第十一。菩薩摩訶薩於如是後後相
成想縛差別及彼境界正觀察已,依止於空
修諸念住令心解脫。若於如是諸妄想縛得
解脫時,當知解脫一切想縛。
十六空者,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
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初後空、無
損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
性空。復次於此空境有六種愚無始流轉。何
等為六?頌曰:
自性與執著、
一切遍、一分,
論曰:自性愚者,謂一切有情無始流轉無智
自體。執著愚者,謂諸外道倒見相應所起無
智。不開解愚者,謂無聞異生所起無智。失念
愚者,謂有聞異生及諸聖者所起無智。一切
遍愚者,謂諸異生於眾生空及與法空所起
無智。一分愚者,謂聲聞等唯於法空所起無
智。云何證得如是空理?謂由八種智。何等為
八?頌曰:
法住、求自心、
怖、無二、染、淨,
論曰:一法住智,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
二求自心智,謂於順決擇分位尋自心智。三
住自心智,謂於見道位證真如智。四除心縛
智,謂於修道位對治障智。五怖行相應智,謂
聖弟子智,怖畏流轉大苦惱故。六無二分別
智,謂菩薩智,流轉寂滅過惡功德不分別故。
七不善清淨智,謂有學智。八善清淨智,謂無
學智。
論曰:如是空理,依修故證。云何為修?頌曰:
修差別十八,
對治五種執,
論曰:修相差別有十八種。
一聲聞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
聞法性,或未入正性離生、或已入正性離
生,唯觀自利不觀利他,依安立諦作意門入
真如理,自內緣有分量法,起厭離無欲解脫
行,為盡自愛作意修習,是名聲聞相應作意
修。
二菩薩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
性,或未入正性離生、或已入正性離生,觀
自他俱利,依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
自內緣無分量法,大悲增上故起利益他攝受
方便行,履無上迹因,為盡自他愛作意修習,
是名菩薩作意修。
三影像作意修,謂或思惟有分別毘鉢舍那
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或復思
惟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
分影像,如是修習名為影像作意修。
四事究竟作意修,謂思惟諸法,若過去若未
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遠若近,或
復思惟諸法真如盡諸所有、如諸所有,如是
修習,是名事究竟作意修。
五事成就修,謂已證得根本靜慮及世出世
三摩鉢底,如是修習是名事成就修。
六得修,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習無常想,
或乃至修習死想時,此人所有不現在前所
餘善想,若自地攝若下地攝,及彼所引世及
出世所有功德,皆悉修習令其轉增,猛利清
淨當得生起,證得彼法自在成就,是名得
修。
七習修,謂如有一,現前思惟彼彼諸法起無
常等所有善想,及現修習諸餘善法,如是修
習是名習修。
八除遣修,謂如有一,思惟三摩地所行影像
相故除遣諸法根本性相令不復現,依以榍
出榍道理。猶如有人以其細榍除遣麁榍,或
以身安遣身麁重。如前已說,是名除遣修。
九對治修,謂思惟修習厭壞對治、斷對治、持
對治、遠分對治,是名對治修。此中聞思所生
道是厭壞對治,出世間道是斷對治,彼果轉
依是持對治,世間修慧道是遠分對治。
十身修、十一戒修、十二心修、十三慧修,如
其次第依根防護修習三學,當知是名身等
修性。
十四少分修,謂思惟諸法起無常等一一善
想及修所餘少分善法,是名少分修。
十五遍行修,謂思惟一切法一味真如,如是
修習名遍行修。
十六有動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於中間起
諸有相修,是名有動修。
十七功行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由功用行
無有間缺起無相修,是名功行修。
十八成滿修,謂或依聲聞乘、或依獨覺乘、或
依大乘,一切依已轉得一切法自在,如是修
習是名成滿修。
如是諸修略有二種,謂有毒修、無毒修,我我
所執雜不雜故。
又此諸修,當知對治五種邪執:一眾生邪執、二
法邪執、三損減邪執、四差別邪執、五變異邪
執。眾生邪執者,謂於諸蘊執有有情作者受
者。法邪執者,謂如所言說執有色等自體差
別。損減邪執者,謂執諸法一切相無。差別邪
執者,謂執諸法我無我等有別體性。變異邪
執者,謂執諸法先實有我、後成無我。又此諸
修略有二種,謂世間修、出世間修。復次頌曰:
修果應當知,
依止轉依性,
論曰:因修空故證得妙果,謂依止轉依證三
菩提,及得無諍、願智、無礙解等無量功德。及
所作事圓滿成就,謂即轉依究竟成滿。
顯揚聖教論
論曰:成空品中已成立眾生無我、非法無我,
今為成立法無我故,說成無性。頌曰:
三自性應知,
次依他起性,後圓成實。
論曰:當知無性不離自性,是故先說三自性
義,如是即顯三種無性密意故說。三自性者,
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
遍計所執者,所謂諸法依因言說所計自體。
依他起者,所謂諸法依諸因緣所生自體。圓
成實者,所謂諸法真如自體。頌曰:
三無性應知,
由相無、生無,
論曰:如是三種自性,當知由三無自性故說
三無性。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
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
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三勝義無性,謂
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
無性故。已說三種自性及三無性相,今當顯
示成立道理。云何應知遍計所執皆無自體
相?頌曰:
非五事所攝,
由名於義轉,
論曰:遍計所執自相是無。何以故?五事所不
攝故,除五事外更無所有。何等為五?一相、二
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問:若遍計所執相
無有自體,云何能起遍計執耶?答:由名於義
轉故。謂隨彼假名於義流轉,世間愚夫執有
名義決定相稱真實自性。問:云何應知此是
邪執?答:以二更互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於
義非稱體故,說之為客;義亦如名,無所有故
說之為客。云何知然?頌曰:
於名前無覺,
於有義無義,
論曰:若義自體如名有者,未得名前此覺於
義應先已有。又名多故,一義應有多種自體。
又名不定故,義之自體亦應不定。何以故?即
此一名於所餘義亦施設故。又復此名為於
有義轉、為於無義轉耶?若於有義轉者,不應
道理,即前所說三因緣故。若於無義轉者,即
前所說二互為客,道理成就。復次若執義是
實有,由名顯了如燈照色,不應道理。何以
故?頌曰:
取已立名故,
如眾生邪執,
論曰:先取義已,然後立名,非未取義能立名
字。已取得義,復須顯了,不應道理。又即由此
名,餘未解者不取得義。燈照了物即不如是,
非由此燈餘不能取所照了物。又不應執義
異名異,由唯依名起義執故。譬如唯有諸行
無始流轉自性異生,數習力故,於自他相續
起眾生邪執。如是於長夜中串習言說熏修
心故,由此方便起妄遍計執有諸法。此法邪
執,猶如眾生妄增益故,當知顛倒。如是顛倒
云何與雜染法展轉生起?頌曰:
由熏起依他,
如是互為緣,
論曰:由此顛倒熏習力故,後依他果自性得
生;又依此果,後時復生法執顛倒。如是二法
更互為緣,生死展轉相續不斷。已說成立道
理,今當顯示遍計所執自性差別。頌曰:
自性與差別,
加行、名遍計,
論曰:由有六種遍計差別故,遍計所執自性
亦有六種。何等名為六種遍計?一自性遍計,
謂遍計色等實有自相。二差別遍計,謂遍計
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諸差別
相。三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有遍計。四隨
眠遍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計。五加行遍
計,此復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三合
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隨捨加行。六名遍計,
此復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非文
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為何物?云何此物?此
物是何?此物云何?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
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或乃至識,或有為
或無為,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
是等。
復次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復由五種遍計。何
等為五?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
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
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依名遍計義自性
者,如有計執,此物既名為色,必應定有色
體真實。此物既名為受想行識,必應定有受
想行識體性真實。依義遍計名自性者,如
有計執,此物名色、為不名色?此物名受想行
識、為不名受想行識?依名遍計名自性者,
如有計執,不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色名,不
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受想行識名。依義遍
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不了色名但於色
體種種分別,不了受想行識名但於受想行
識體性種種分別。依二遍計二自性者,如
有計執,此物是色體性名之為色,此物是受
想行識體性名受想行識。已說遍計所執
自性差別。此遍計執由妄分別故生,此分別
差別今當更說。頌曰:
分別有八種,
分別體應知,二界心心法。
論曰:八種分別能生三事。何等為三?一分別
戲論所依緣事、二見我慢事、三貪愛等事。
八種分別者,一自性分別,謂於色等想事分
別色等所有自性。二差別分別,謂即於色等
想事起諸分別,此有色此無色、此有見此無
見、此有對此無對,如是等無量差別,以自
性分別為依處故,分別種種差別之義。三
總執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所立我及有情
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設所引分別,由於積聚
多法總執為因分別轉故。又於舍軍林等及
於飲食衣乘等想事所立舍等假想施設所
引尋思。四我分別,謂若事有漏有取,長時
數習我執所聚,由數習邪執自見處事為緣
所起虛妄分別。五我所分別,謂若事有漏有
取,長時數習我所執所聚,由數習邪執自見
處事為緣所起虛妄分別。六愛分別,謂緣淨
妙可意事境分別。七不愛分別,謂緣不淨妙
不可意事境分別。八愛不愛俱相違分別,謂
緣淨不淨可意不可意俱離事境分別。
如是略說有二種,謂分別自體及分別所依
所緣事。此中自性分別、差別分別、總執分別,
此三分別能生分別戲論所依事。分別戲論
所緣事,謂色等想事為依緣故。名想言說所
攝名想言說所顯分別戲論,即於此事分別
計度無量種種眾多差別。此中我分別、我所
分別,此二分別能生餘見根本及慢根本身
見,及能生餘慢根本我慢。此中愛分別不愛
分別俱相違分別,如其所應生貪瞋癡。是故
如是八種分別,為起此三種事。若欲略說分
別體性,所謂三界諸心心法。復次頌曰:
由二縛所縛,
故二縛解脫,
論曰:起前所說諸分別時,即為二縛所縛,所
謂相縛及麁重縛。由此二縛,執二自性,謂執
依他起自性及遍計所執自性。是故解脫二
種縛已,於二自性正無所得及無所見。所以
者何?由遍計所執自性畢竟無故不可得。依
他起自性雖復是有,不取相故無所見。如是
成立遍計所執自性已。為欲成立依他起自
性故,當說成立道理。頌曰:
假有所依因,二種,
雜染可得故,
論曰:不應宣說諸法唯是假有。何以故?假法
必有所依因故,非無實物假法成立。若異此
者,無實物故假亦是無,即應破壞二法。二法壞
故,雜染之法應不可得。由雜染法現可得故,
當知必有依他起自性。復次此依他起自性
有何相貌?頌曰:
相麁重為體,
非自然是有,
論曰:此依他起自性,以相及麁重為體。云何
說為依他起?由此二種更互為緣而得生故。
謂相為緣起於麁重,麁重為緣又能生相。若
爾,何故名生無性?謂緣力所生,非自然有故。
復次此依他起自性,為決定有、為決定無?頌
曰:
非決定有無,
通假實二性,
論曰:依他起自性非如施設決定是有,亦非
一切決定是無,故一切種非有非無。然許一
切種皆可言說,謂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
非無。問:此依他起自性,為是實有、為是假有?
答:應知此性通假實有。問:為由世俗故有、為
由勝義故有?答:當知由世俗故說之為有。復
次頌曰:
宣說我法用,
當知勝義諦,
論曰:世俗諦者,當知宣說我法作用,已如攝
淨義品中說。勝義諦者,謂七種真如,已如攝
事品中說。復次頌曰:
圓成實自性,
無有諸戲論,
論曰:此勝義諦,當知即是圓成實自性。問:何
因緣故,七種真如名勝義諦?答:由是二最勝
智所行故,謂出世間智及此後得世間智。由
此勝義無戲論故,非餘智境。又此勝義無戲
論故,於有相法離一異性。何以故?由此真如
於有相法不可說異亦非不異故。復次頌曰:
清淨之所緣,
善性及樂性,
論曰:由勝義諦離一異性故,當知即是清淨
所緣性。何以故?由緣此境得心清淨故。當知
亦是常,於一切時性無變異故。又由清淨所
緣故,當知是善。以是常故,當知是樂。復次
頌曰:
實勝義無性,
依他無彼相,亦勝義無性。
論曰: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說為無性。
何以故?由此自性即是勝義亦是無性,由無
戲論我法性故。是故圓成實自性,是勝義故
及無戲論性故,說為勝義無性應知。於依他
起自性,由異相故,亦得建立為勝義無性。何
以故?由無勝義性故。復次如前所說有五種
相,謂能詮相、所詮相、此二相屬相、執著相、
不執著相,又有三相,謂遍計所執相、依他起
相、圓成實相。為五攝三、為三攝五耶?頌曰:
依三相應知,
彼如其所應,
論曰:當知依三自相建立五相。所以者何?初
及第二依三自相,第三依遍計所執相,第四
依依他起相,第五依圓成實相。又三自性一
一各有五業,已如攝淨義品中說。復次前成
空品所遮眾生執,今此品中所遮法執。此二
種執,誰從誰生?頌曰:
法執故愚夫,
彼除覺法性,
論曰:由法執故,世間愚夫起眾生執。除眾生
執現起纏故,覺法實性。覺法性故,法執永斷。
法執斷時,當知亦斷眾生執隨眠。復次於何
未斷而成雜染?於何斷滅得成清淨?頌曰:
於依他執初,
無執圓成實,
雜染有漏性,
此當知轉依,
論曰:於依他起自性執著初自性故,起於熏
習則成雜染。當知圓成實自性無執著故,起
於熏習則成清淨。雜染即是有漏性,清淨即
是無漏性,此無漏性當知即是轉依相。又此
轉依不可思議及有二種。云何不可思議?頌曰:
真實及自體,
一切不思議,
論曰:如是轉依不可思議,由四道理:一由真
實,謂是常故;二由自體,謂非有色非無色如
是等故;三由寂靜,謂寂靜住故;四由功德,謂
此轉依有威德故。又此轉依不可思議,由四
種道方乃證得,謂四種正行、四種尋思、四如
實智、四種境事。何等為四?一遍滿境、二淨行
境、三善巧境、四淨惑境。此中遍滿境復有四
種:一有分別影像、二無分別影像、三事究
竟、四所作成就。有分別影像者,謂所知事同
分三摩地所行毘鉢舍那境。無分別影像者,
謂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奢摩他境。事究
竟者,謂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所作成就
者,謂轉依及依此無分別智。淨行境有五種:
一不淨、二慈悲、三緣起、四界差別、五入出
息念。善巧境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
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淨惑境,謂世間道
有二下地麁性,上地靜性等,出世間道有四
聖諦等。復次如前所說有二種轉依。何等為
二?謂聲聞、菩薩轉依差別。頌曰:
聲聞有二種,
依止變化身,
諸聲聞轉依,背修所得;
菩薩方便修,
不住生滅故;
利樂諸有情,
論曰:聲聞轉依當知復有二種,一趣寂滅、二
趣菩提。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依變化身住能證菩
提,非業報身。又聲聞轉依以於流轉背修故
得。菩薩轉依以方便修及無二智為依止故
得。云何以方便修?謂由無間達法性故、所緣
大故、發起最勝勤精進故、顧有情故、了諸行
故。云何無二智為依止?謂不住流轉及以寂
滅,不顧流轉故、顧諸有情故。由此因緣,當知
佛智最勝無上。所以者何?餘有情智,或住流
轉、或住寂滅,故非無上。又諸佛智利益安樂
一切有情,善能成滿自他利故,最勝無上。餘
有情智,或唯自利或不俱利,故非無上。以是
因故,諸佛智慧不可思議,不住二邊能作一
切眾生利益事故。又無有二,謂般涅槃、不涅
槃等,性無二故。
顯揚聖教論之一
論曰:如是正勤了知無常、苦、空、無我已,欲
何所觀?頌曰:
當知現所觀,
有漏及無漏,
論曰:為現觀察欲色無色三界所繫下中上
品所知事故。有漏者,謂即此苦集諦攝。無漏
者,謂此增上滅道諦攝。未見者,謂四諦所攝。
未受者,謂滅道所攝。遍者,謂現見不現見法
智種類智所行境界。復次以何現觀?頌曰:
出世間勝智,
無分別證得,
論曰:出世間智能為現觀,非世間智。為斷見
所斷惑,唯是見道,非修道故。問:彼復何行?答:
無分別證得。謂現前證得無分別行,非未現
證。問:彼何所依?答:唯依止靜慮,不依無色。
復次何處現觀?頌曰:
極慼非惡趣,
處欲界人天,
論曰:於惡趣中不起現觀,苦受恒隨極憂慼
故、不能證得三摩地故。色無色界亦無現觀,
欣掉重故、厭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不起現
觀,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現觀。
復次誰能現觀?頌曰:
未離欲、倍離,
獨、一證正覺,
論曰:有五種補特伽羅能入現觀,或無入者,
以無我故。何等為五?一未離欲者、二倍離欲
者、三已離欲者、四獨覺、五菩薩。云何應知唯
心能入現觀,非我能入?頌曰:
非我為智因,
我非自現觀,
無常有境界,
斷麁重等三,
論曰:若計有我能入現觀,不應道理。何以故?
我為智因,不應理故。若離於智,自然不能取
故。所以者何?若我能為智因,即是無常,或應
智是常有。若我自能取境界者,智未生前亦
應能取。又若計我能入現觀,此我亦應自觀
我性。若如是者,應無解脫,以緣執我及起愛
故。所以者何?無有取我不起我執及我愛者。
若說依心能入現觀,斯有道理。何以故?心
是無常,有境待緣能生智故。又依止心,若麁
重若我執及與我愛皆可斷滅。所以者何?心
無常故,為智生因;有所緣故,與智俱時同取
境界;待眾緣故,智不常有。又心是麁重之所
依故、性離我故。若證遍智,即能遠離麁重而
生,永除我執及與我愛。云何次第能入現觀?
頌曰:
已成熟相續,法,
自然極如理,
繫念於所緣,勤修靜定,
增上善根力,
論曰:修現觀者,先當成熟自相續已,或復聽
聞正法,謂聲聞乘;或復自然,謂菩薩及獨覺,
於自內心極善作意故,能入現觀。次繫念於
所緣者,謂四念住。精勤者,謂四正斷。修靜定
者,謂四神足。增上善根者,謂先證得增上資
糧信等善根。力者,謂彼所治不信等障所不
能雜。證聖覺分者,謂依彼故證遍覺支。證聖
道分者,謂證八聖道支。如是次第得入現觀。
復次齊何當言正入現觀?頌曰:
從是入見道,
永斷於三結,
論曰:從前所修如理作意故,於見道位出世
間正見得生。由正見故三結永斷,謂薩迦耶
見、戒禁取及疑,齊如是位當知已入現觀。然
此位中一切惡趣雜染之法皆悉遣除,云何
但言三結永斷?頌曰:
雖惡趣雜染,惑斷,
境見導師等,
論曰:由薩迦耶見於境迷失,由戒禁取於見
迷失,由彼疑故於佛導師所說正法及正行
僧而生迷惑,是故隨強唯說永斷三結。復次
現觀有何相貌?頌曰:
由先世間智,
於諦無加行,
智境和合相,
當知諦現觀,
論曰:由先世間智者,謂從聞所生智乃至世
間第一法智。簡擇諦究竟者,謂已於諸諦究
竟簡擇,於諦無加行。決定生起相者,謂於所
觀察諸諦境中不由加行功用決定生起相,是
現觀相。又此決定智與境和合相究竟到所
知故。所以者何?除是以外更無異境可須求
故,是故此觀名為現觀。當知此決定相復有
十種。何等為十?頌曰:
我性無三有,
無分別無怖,
論曰:十種決定者,一於眾生無中決定、二於
遍計所執自性無中決定、三於無我有、四於
相有、五於麁重有,是中並決定。六於不滅中
決定,謂或無故不滅,謂眾生我及法我或有
故不滅,謂二無我。七於無二中決定,謂法及
法空無有差別。八於空無分別決定、九於法
性無怖決定,謂諸愚夫於此性處生諸怖畏,
智者於此無有怖畏是故決定。十於自在能
斷決定,謂我不復從於他人求斷方便,是故
決定。復次如是現觀,云何次第修習應知?
頌曰:
發起、證、等流、
又法住智等,
論曰:現觀次第,或四、或八、或復七種。何等為
四?一發起,謂從聞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二
證得,謂見道。三等流,謂修道。四成滿,謂究
竟道。云何為八?謂法住智乃至善清淨智,如
前所說。云何七種?頌曰:
無悔住所緣,
道所依無惑,
論曰:七種次第者,謂尸羅淨乃至行斷智見
淨;由尸羅清淨故無有變悔;由無悔故心定
住境;由心定故於所知境得如實見;次於如
實智見道所依止佛法僧寶遠離疑惑,得四
證淨俱生智;次於善逝所證所說得決定智,
謂唯佛法中有純淨出離苦道,非於餘法;次
於此道得行差別智,謂苦遲通行是下品樂、
速通行是上品、餘二行是中品;次依上品正
行於餘斷滅生勝智見。復次此尸羅等七清
淨,若略說三學所攝,當知亦是三淨所攝。云
何三淨?頌曰:
三淨攝應知,
境界依止道,
論曰:三種淨者,所謂戒淨、心淨、慧淨。慧清淨
中復有三種:一於境界、二於道所依止、三於
道體。於道體中當知復有三種,謂純故、差別
故、斷故。復次於如是次第中,以何次第入於
現觀?頌曰:
知身等因緣,
次了知四苦,八苦應知。
論曰:先於四念住位應善了知身受心法四
種因緣,謂由食集故身集、觸集故受集、名色
集故識集、作意集故法集。次此身等於三世
中應善了知,謂於未來世集法隨觀、於過去
世滅法隨觀、於現在世集滅法隨觀。次應了
知即此身等四苦所苦,謂受重擔苦、位變異
苦、麁重苦及死生苦。以善不善法為因能感
流轉死及生苦,是故了知死生二苦即是了
知法苦。從此無間將觀諸諦,故先了知八種
苦法,所謂生苦乃至略說五取蘊苦。復次頌
曰:
從是正觀諦,
為治四顛倒,
論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
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
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
行、二為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
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
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
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
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
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復次頌曰:
從是轉修習,
諦簡擇、決定、
論曰:從十六行智後復轉修習,先緣自心總
厭心智生,此說名煖。從此已上諦簡擇智生,
此說名頂。從此已上決定覺智生,此說名忍。
復從此已上究竟覺智生,此說名為世第一
法。
論曰:如是已得煖等善根,當知從此入於現
觀。頌曰:
從此無加行,
一百一十二,
論曰:從此無間無有加行,解脫見道所斷隨
眠三心智生:一內遣有情假緣智、二內遣諸
法假緣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此
中前二是法智,第三是種類智。如是三智能
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如是煩惱十種所攝。一
百一十二煩惱者,謂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
有十種,色無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九種,
謂各除瞋。如是名為一百一十二煩惱。何等
十煩惱所攝?謂五見自性、五非見自性,如前
已說。復次頌曰:
此證菩提分,
行無分別故,
論曰:當知此智真證覺分、非方便位,亦是六
種清淨智相,所謂法智、種類智、苦智、集智、滅
智、道智相。此智無分別故,但隨所作建立六
智相貌,不由行差別故建立六種應知。復
次頌曰:
菩薩在此位,
於自他身苦,
論曰:在此現觀位中諸菩薩,由先修習勝資
糧力故,於自他相續苦中起五種平等心,謂
麁重平等心、無我平等心、斷精進平等心、無
愛味精進平等心、一切菩薩現觀平等心。復
次頌曰:
是大我意樂,
廣意樂當知,
論曰:當知此平等心性,即是大我阿世耶及
廣大阿世耶,於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故。於
有漏無漏二性過失功德亦無所得,由無分
別故。復次頌曰:
次上十六行,
對治界地故,
論曰:從此諦現觀已上,於修道中有十六行,
世出世清淨智生。謂於欲繫苦諦生二智,一
現觀審察智、二現觀決定智;於色無色繫苦
諦亦有如是二智。如於苦諦有四智,如是於
集滅道諦亦各有四智,如是總有十六種智。
復次如是現觀智,若聲聞等所得,為對治欲
色無色三界雜染。若諸菩薩所得,為對治十
種地障。如是當知諸所作事成就究竟,所謂
轉依究竟,亦是現觀智究竟,亦名究竟現觀。
復次頌曰:
此現觀差別,
相勝利眾多,
論曰:當知現觀差別復有六種,一思現觀、二
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五現觀
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問:思現觀以何為
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彼俱行菩
提分法為體。問:信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
世出世緣三寶淨信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
法為體。問:戒現觀以何為體?答:以聖所愛身
語等業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
觀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非安立諦聖
慧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邊
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安立諦聖慧為
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究竟現觀以
何為體?答: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彼俱
行菩提分法為體。
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
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決擇分智
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
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
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
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
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
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
復次如是現觀相貌勝利,隨諸經論多種應
知。問:思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思現
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
我、涅槃寂靜。雖住異生位,已能如是決定解
了一切;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餘世間,決
定無能如法引奪。問:信現觀有何相貌?答:若
有成就信現觀者,或住異生位或住非異生
位,若於現法若現後法,終不宣說於異眾中
別有大師、別有善說法、別有正行僧。問:戒現
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乃至
畜生終不故害其命及不與取行、邪佚行、知
而妄語、飲窣羅迷隷耶末陀放逸處酒。問:現
觀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觀智
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於自
所證起疑起惑、及染著一切生處計行吉相
而得清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
父害母等諸無間業、乃至終不生第八有。問:
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
觀邊智諦現觀者,於自所證,若他問難終不
怯怖。問:究竟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究
竟現觀者,終不墮於五種犯處、終不故害眾
生之命、及不與取習近婬佚非梵行法、故說
妄語貯積財物受用諸欲,又終不怖畏不可
記論事,終不計執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
作苦樂、非自非他作無因生苦樂。諸如是等
名為現觀相貌,當知此即現觀勝利。若隨
經隨論,如前廣說。
顯揚聖教論
論曰:前說菩薩於此位中先修因力等。云何
名為先因力耶?頌曰:
般若度瑜伽,
一切一切種,
論曰:依止三摩鉢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
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
方便,故名瑜伽。此所依止等至無有分別,於
一切法及一切種無分別故。云何一切及一
切種?頌曰:
一切一切種,
謂名相染淨,
論曰:一切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
三能知者。一切種者,謂三相:一名相、二染
淨、三俱非。名者,謂假立等十二種。名相者,
謂自相及共相。染者,謂染污法。淨者,謂諸
善法。俱非者,謂無覆無記法。復次如是所說
無分別者,於何等法說無分別耶?頌曰:
於法及法空,
無分別無窮,
論曰:法與法空俱無二種戲論,故名無分
別。云何為二?謂有及無。何以故?色非是有,
遍計所執相無故;亦非是無,彼假所依事有
故。色空亦非有,遍計所執相無所顯故;亦非
是無,諸法無我有所顯故。如於色、色空,如是
於餘一切法及一切法空當知亦爾、非離諸
法及法空外更有餘境是可得者、是故但說
二無分別。非無分別更無分別,有無窮過,此
上更無所知境故。復次頌曰:
若都無所取,
俱成取離言,
論曰:此若無有二種分別,即無有取。都無取
故,慧體尚無,況到彼岸。是故必有離言相取。
由此取故,慧到彼岸二俱成就。所以者何?由
此聖慧雖不取如所言相性,而取離言相性
故。問:若此聖慧不取如言相性者,宣說正法
應無所用。答:不然,為隨順故。所以者何?為
欲隨順離言相取,是故如來宣說正法。
顯揚聖教論
論曰:要先思惟方入現觀,是故應離不可
思議處方便思惟。云何名為不可思議處?頌
曰:
九事不思議,
有五種因故,德失俱三種。
論曰: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
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
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
引攝。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種
處所方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
五散亂。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依止於忍
思惟世界;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
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依止利養思
惟非正法;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
攝。問:何因緣故,如是九事不應思議?答:五因
緣故。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不應思議。二、世
界現成相故,不應思議。三、業報及二境界甚
深相故,不應思議。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
不應思議。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
引無義相故,不應思議。若有思議如是等事,
當知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
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若不思議,能引三種
功德,翻此應知。復次頌曰:
不應思不記,
非定一甚深,
論曰:又若略說,由四種因於不可思議事自
不應思惟,亦不應為他記別。一、我及有情若
有若無非一定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二、業
報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三、世界不可記事非正法,一切煩惱之所引
攝,引無義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四、真如於
行等法不即不離,其相法爾安住故,不可思
惟、不可記別。復次頌曰:
不思我有無,
於他亦二失,
論曰:不應思我若有若無。何以故?成二過失
故。若思為有,即於非實有義起增益執過;若
思為無,即於假有義起損減執過。於他有情
若執一異,亦成二過。若執為一,有情多過;若
執為異,非六處過。復次頌曰:
二雖不依見,成故不應思,
不思如是生,
論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種雖不依見,
亦不應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現成相故。問:何
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
思者,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
此三種過所隨逐故。復次頌曰:
善趣與惡趣,
過去善惡業,
論曰:於業報中不應思議修福行者定往善
趣、為惡行者定往惡趣,不決定故。又過去世
淨不淨業,若處若事、若因若報等,不可思議。
復次頌曰:
真如無漏性,
靜慮者如來,
論曰:靜慮者及佛二種境界中,真如及無漏
性皆不可思議。又諸佛等成所作義,謂所作
利益眾生事亦不可思議。何以故?無譬喻故,
一切世間無有少事能譬甚深二種境界。又
自在故,諸如來等由內證得心自在故起所作
事,世間所有一切作用若離因緣和合所不
見故。復次頌曰:
外道所宣說,
非理遠四處,
論曰:一切不應記事不應思議,諸邪外道之
所說故;能引諸無義利故;不如正理故;遠離
四種正思惟處故,謂因思惟處、果思惟處、雜
染思惟處、清淨思惟處。復次如前所說,若思
惟彼有三種過。云何而有?頌曰:
非處勤功用,我,
不修清淨善,
論曰:由於非處勤功用故起心亂過失,由於
得靜慮者及佛世尊毀謗最勝功德故生非福
過失,由不發起淨善法故有不得善過失。復
次頌曰:
遠離不思議,
具八種功德,
論曰:由於不可思議處強思議者有如是過
失,故應遠離。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若如是
思具八功德。何等為八?所謂能善了知闇
說大說、依義思惟不依文字、少以淨信信解、
少以慧觀觀察、堅固思惟、審諦思惟、常勤思
惟、於所思惟善能究竟中無懈退。復次頌
曰:
諸佛之所說,
五因二因故,
論曰:由五因故,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欣樂思
惟,謂諸佛所說故,及於四諦中遍知斷證修
不相違故。又略由二因故,謂教及證。教謂諸
佛所說,證謂遍知苦等。
顯揚聖教論之一
論曰:如是遠離不思議處方便思已,於九
種事應以十相發起種種最勝決擇。何等
為十?頌曰:
數、相、別、有、處、
想、善巧、攝等,
論曰:十種相者,一數、二相、三差別、四有性、
五處所、六邊際、七生起、八想、九善巧、十攝
等。此中數者,謂色數有十五,如是等。相者,謂
假立相、自相、共相。此中事亦名相,是所相故。
名亦名相,相應亦名相,俱是能相具故,如與
火色相應表知有煖。如是等眾生亦名相,
是相者故。取亦名相,是能相體故。差別者,謂
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差別。有性者,謂假有
性、實有性、勝義有性。處所者,如四大展轉及
與造色同一處住,又色心等同一處所,又依
欲界身色界等心展轉安住。邊際者,如色至
色界及與極微是其邊際樂受,乃至第三靜
慮是其邊際,如是等。生起者,謂由如是因緣
如是法生,如引勢生等。想者,謂句迷惑等。
善巧者,謂蘊善巧等。攝等者,謂若攝、若相應、
若依、若緣、若問論。如是問論復有多種,謂一
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若能如是善
了知者,名善問記。復次於一切事應起種種
最勝決擇,心事決擇今當先說。頌曰:
心性有二種,
初阿賴耶識,
論曰:略說心性有二種,一名異熟心、二名轉
心。異熟心者,即是阿賴耶識,亦名一切種子
識。此復二種應知,一證成、二建立。云何證
成?頌曰:
執受、初、明了、
無心定、命終,
論曰: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
無阿賴耶識,依止執受應不可得、最初生起
定不可得、明了生起應不可得、諸法種子應
不可得、四種業用應不可得、種種身受應不
可得、二無心定應不可得、命終時識應不可
得。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
耶?答:由五因故。何等為五?謂阿賴耶識先行
因生,眼等轉識現緣因起。如經言:根境作意
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說。是名初因。又六識
身善不善可得,是名第二因。又六識身一類
異熟無記,所攝必不可得,是名第三因。又六
識身各別依轉,若依彼彼所依彼彼識轉,彼
彼所依應有執受、餘無執受,不應道理。雖許
能執,亦不應理,識遠離故。是名第四因。又所
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眼識一
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名第五因。如是
先業因現緣因所生故、善不善故、一類不可
得故、各別所依故、數數執受過故,不應道理。
問:何故最初生起不可得耶?答:設有難言:若
有阿賴耶識,應有二識同時生起。應告彼言:
汝於無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同時轉故。所
以者何?謂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識,隨別
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
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緣故
識不俱轉?問:何故明了生起不可得耶?答:若
有定執識不俱生,與眼等識同行一境,明了
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緣過去境生
起憶念,爾時不明了意識現在前行,非於現
境意識現行。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應許
諸識俱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了性,是
即有過。問:何故種子不可得耶?答:六轉識身
各別異故。所以者何?是六轉識從善無間不
善性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
性生,劣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
如是妙界無間乃至劣界生,有漏無間無漏
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
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為種子體,應正道理。
又彼諸識長時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是
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
問:何故諸業不可得耶?答:若無諸識同時生
起諸業俱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若略說業
有四種:一器了別業、二依了別業、三我了別
業、四境了別業。如是四種了別業用,剎那剎
那俱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剎那中有如是等
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俱起。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身受不可得耶?答:謂
如有一,或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惟,所有推
尋,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眾多,
若無此識應不可得如是身受;既現可得,是
故定有阿賴耶識。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諸無心定不可得耶?
答:如薄伽梵說: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
時識不離身。若無此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
離身,便應捨命,非謂在定。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時識不可得耶?
答:謂如有一臨命終時,或從身上分識漸捨
離冷觸漸發,或從身下分,非彼意識有時不
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此識若捨,
於彼身分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是
故若無此識,不應道理。如是已說阿賴耶識
證成道理。云何建立?頌曰:
所緣境、相應,
識等俱流轉,
論曰:略說此識建立,由五種相:一所緣境相、
二相應相、三互為因相、四俱轉相、五雜染還
滅相。當知前四種相建立流轉,後
一種相建立還滅。
問:所緣境相建立云何?答:若略說此識由了
別二種所緣境故轉,一由了別內執受故、二
由了別外無分別相器故。了別內執受者,謂
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及諸色根根
所依處,謂在有色界若無色界,唯有妄執習
氣執受。了別外無分別相器者,謂了別依止
緣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
器世界相。譬如燈焰生時,內執炷膩,外發光
明。如是阿賴耶識,內緣執受境,外緣器世界
境,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即此識緣境微細,
世聰慧者難了知故。又即此識緣境無廢時
無變易,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
而流轉故。又即此識於所緣境念念生滅,當
知剎那相續流轉非常非一。又即此識於欲
界中緣狹小執受境,於色界中緣廣大執受
境,於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緣無量
執受境,無所有處緣微細執受境,非想非非
想處緣極微細執受境。如是了別二種所緣
境故、微細了別所緣境故、相似了別故、剎那
了別故、了別狹小執受所緣境故、了別廣大
執受所緣境故、了別無量執受所緣境故、了
別微細執受所緣境故、了別極微細執受所
緣境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所緣境相。
問:相應轉相建立云何?答:此阿賴耶識恒與
遍行五種心法相應,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如
是五法亦異熟攝,最極微細,世聰慧者亦
難了故。如是心法亦常一類緣境而轉。又即
此識相應受,一向不苦不樂無記性攝。當知
餘心所法行相亦爾。如是遍行心法相應故、
一類異熟相應故、最極微細相應故、恒常
一類緣境而起相應故、不苦不樂相應故、一
向無記相應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相應轉
相。
問:互為因相建立云何?答:阿賴耶識與彼轉
識為二種因,一為種子生因、二為所依止因。
種子生因者,謂諸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生
時,一切皆因阿賴耶識種子而生。所依止因
者,謂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五識
身轉,非無執受。又由有此識故得有意根,由
此意根為依止故意識得生。譬如依止眼等
五種色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
無意根。復次轉識與阿賴耶識為二種因,一
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為彼
得生攝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
者,謂隨依止阿賴耶識,如是如是善不善無
記轉識生時,於一依止同生同滅,如是如是
熏習此識。由是為因緣故,後後轉識善不善
無記性轉,復增上轉、復熾然轉,復明了而得
生起。於後法中攝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
類能引攝未來,即此異熟阿賴耶識。如是種
子因故、依止因故、長養種子故、攝殖種子
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轉識互為因相。
問:諸識俱轉相建立云何?答:阿賴耶識或於
一時唯與一轉識俱起,謂與意根。所以者何?
由此意根恒與我見我慢等相應高舉行相,
若有心位若無心位,恒與此識俱時生起。又
此意根恒緣阿賴耶識為其境界,執我及慢
高舉行相而起。又即此識於一時間或與二
轉識俱起,謂意及意識。於一時間或與三轉
識俱起,謂五識身隨一起時,前二及此一。於
一時間或與四轉識俱起,謂五識身隨二起
時,前二及此二。如是於一時間或乃至與七
轉識俱起,謂五識身和合起時,前二及此五。
復次前說意識依染污意生,意未滅時於相
了別縛不得解脫;若意滅已,相縛解脫。又此
意識能緣他境及緣自境。緣他境者,謂或總
或別緣五識身境。緣自境者,謂緣法境。復次
阿賴耶識或於一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俱轉。此受與轉識相應依轉識起,從此識種
子生。又於人趣,若於欲纏天中,及於一分鬼
畜趣中,俱生不苦不樂受,與彼苦樂不苦不
樂轉識身相應雜相續受一時俱轉。若於地
獄趣中他所映奪,不苦不樂受與彼轉識相應
純苦無雜相續受俱轉。當知此受被映奪故,
相難可了。如於地獄一向與苦受俱轉,如是
於下三靜慮地一向與樂受俱轉,於第四靜
慮地乃至有頂地中一向與不苦不樂受俱
轉。
復次阿賴耶識於一時間或與轉識相應善不
善無記諸心法俱轉。如是阿賴耶識與諸轉
識一時俱轉,亦與客受及客善不善無記
心法俱轉。然不應說與彼相應。何以故?由不
與彼同一緣轉故。猶如眼識與眼雖復俱轉,
然不相應。此亦如是,由與彼法少分相似故
得為喻,喻之道理應如是知。又如諸心法,心
法體義雖無差別,然相異故,一身俱轉互不
相違。如是此識與諸轉識,當知俱轉亦不相
違。又如依止暴流,有多波浪種種俱起互不
相違。又如依止清淨鏡面,種種影像同時俱
起互不相違。如是依止阿賴耶識有多轉識,
當知俱起亦不相違。又如一眼識於一時間
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相色,或於一時頓
取非一種種相色。如眼識於色,如是乃至身
識於觸,於一時一事境,或取一相,或復頓取
多種境相。如是分別意識於一時間,或取一
境或復頓取眾多境界,當知亦不相違。
復次如前所說意根常與此識俱轉,於一切
時乃至未斷,當知恒與任運俱生四種煩惱
相應,所謂薩迦耶見、我慢、我愛、無明。此四煩
惱,若在定地若不定地,當知恒行,不與善等
相違,是有覆無記性。如是與轉識俱轉故、諸
受俱轉故、善等俱轉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
俱轉相。
問: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建立云何?答:若略
說阿賴耶識,當知是一切雜染法根本。所以
者何?此阿賴耶識亦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
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
間生起根本,能生器世間故。又即此識亦是
一切有情互相生起根本,一切有情互為增
上緣故。所以者何?無有眾生於餘眾生見聞
等時,不受用彼起苦樂等受。由此義故,當知
眾生界互為增上緣。
復次阿賴耶識具一切種子故,於現在世是
苦諦體,是未來世苦諦生因,亦是現在世集
諦生因。如是有情世間生根本故、器世間生
根本故、是現在世苦諦體故、能生未來苦諦
故、能生現在集諦故,當知阿賴耶識是一切
雜染根本。
復次阿賴耶識所有攝持順解脫分及順決擇
分等善根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脫分善
根等違流轉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
故,轉復明淨。所以者何?由是緣故,彼所攝受
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而
得成立。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淨生。又
復能感後世增上可愛異熟。又依此一切種
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說:眼界色界眼識界,
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
種種界故。又如經說惡叉聚喻,由於阿賴耶
識中有非一界故。是故當知,即此雜染根本
阿賴耶識,以修習善法故即得轉滅。又此善
法修習,若諸異生以緣轉識為境作意故,方
便住心為欲入初諦現觀故。非未見諦者於
諸諦中未得法眼,而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
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
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通達一切法界
已,亦能通達阿賴耶識,當於爾時總觀各別
自內一切雜染。又復了知自身,外為相縛所
縛,內為麁重縛所縛。
又此行者由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
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總為一團一
積一聚。為一聚已。以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
習故。所依止轉轉依無間。當知已斷阿賴耶
識。由此斷故。當知已斷一切雜染。
又此轉依以相違故,當知能治阿賴耶識。又
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
取受性,以緣真如境聖道能轉故。又阿賴耶
識麁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麁重。又阿
賴耶識是煩惱生因、聖道不生因,轉依是煩
惱不生因、聖道生因。此是建立因體非生因
體。又阿賴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
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
復次此阿賴耶識斷滅相者,謂此阿賴耶識
正斷滅故便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
所以者何?未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未來後
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斷故,便捨現
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麁重遠離故,唯
有命緣暫住。由有此故,佛經中說:爾時但受
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說乃至即於現法一
切所受究竟滅盡。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
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是名建立
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如是由勝義道理建
立心意識已,隨此所說道理故,於三界中一
切心意識一切雜染道理及清淨道理,應隨
顯了。若於餘處所顯心意識道理,此由所化
有情差別故,但依具愚夫慧所化有情而說,
方便令彼易入法故。
問:若成就阿賴耶識,亦成就轉識耶?設成就
轉識,亦成就阿賴耶識耶?答:此應為四句,謂
或成就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者、無
心悶絕者、入無想定者、入滅盡定者、生無想
天者。或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住有心
位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或有
俱成就,謂所餘住有心位者。或有俱不成就,
謂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入滅盡
定,若處無餘依涅槃界。
復次心差別相建立應知。頌曰:
所依境界力,
復由七種行,
論曰:心差別相當知復由所依、所緣力而得
建立。由所依力者,謂立眼識乃至意識。所緣
力者,謂立色識乃至法識,青識黃識乃至苦
識樂識。如是等復由七種行相了知諸心難
知差別,一不可知相續久住器差別相、二多
種相境差別相、三俱有差別相、四能治所治
速疾迴轉差別相、五習氣差別相、六續生差
別相、七解脫心差別相。復次頌曰:
所緣無自在,
隨緣力所轉,
論曰:由三因故說心被縛,一於所緣境不自
在故、二安住穢惡所依止故、三隨眾緣力而
轉變故。此中於所緣境不自在者,謂於制伏
相、於化、於變等,不如所欲住境自在。復次頌曰:
散亂及安住,
緣境界六等,
論曰:當知心散亂有六種、心安住有十五種、
心緣境有六種等眾多差別,所對治心亦非
一種應知。
心散亂有六種者,一作意心散亂,謂諸菩薩
棄捨大乘相應作意,退習聲聞獨覺相應下
劣作意。二外心散亂,謂於外妙五欲中及憒
閙相貌尋思隨煩惱外境界中縱心流散。三
內心散亂,謂或由惛沈睡眠下劣。或由味著
諸定。或由種種定中隨煩惱故惱亂其心。四
相心散亂,謂依止外相作意思惟內境相貌。
五麁重心散亂,謂內作意為緣生起諸受,由
麁重身故計我我所。六自性心散亂,謂五識
身。心安住有十五種者,一初發安住心,謂修
三摩地方便。二證得安住心,謂已得未至三
摩地。三圓滿安住心,謂已得根本靜慮三摩
地。四自在安住心,謂即於此得隨所欲。五有
動安住心,謂於下三靜慮。六無動安住心,謂
於第四靜慮。七此上寂靜安住心,謂於寂靜
無色解脫。八最勝寂靜安住心,謂於想受滅
解脫。九信解安住心,謂於聞所生智。十決定
安住心,謂於思所生智。十一影像安住心,謂
於世間修所生智。十二成實安住心,謂出世
間修所生智。十三有增上慢出離安住心,謂
於世間靜慮無色。十四無增上慢出離安住
心,謂於出離世間靜慮無色。十五三行雜染
安住心,謂識隨色而住、緣色而住、依色而住,
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緣行而住、依行而住。此
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緣色而住者,
謂取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麁重故。如
是乃至隨行等三,當知識非識住,緣自心心
能盡愛故。復次緣境界六等者,謂常緣境、非
常緣境、遍滿緣境、淨行緣境、善巧緣境、淨惑
緣境。如是為先復有多種餘緣境界,謂欲界
繫心緣欲色無色及不繫境,如是色無色界
繫心及不繫心各緣四種境。又依欲界繫心
起欲色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依色界繫心
起色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依無色界繫心
起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又過去心緣過去
未來現在,如是未來、現在心各緣三種。又善
心緣善不善無記,如是不善、無記心各緣三
種。又樂俱行心緣樂俱行等三種境界,如是
苦俱行心、不苦不樂俱行心各緣三種。又貪
瞋癡相應心各緣貪等相應三種境界。
復次所治心非一者,謂欲界繫有五種心,謂
見苦所斷心乃至修道所斷心。如是色無色
界繫心各有五種,及無漏心,合為十六種心。
復有二十種心,謂欲界繫心有八種:一生得
善心、二方便善心、三不善心、四有覆無記心,
及無覆無記心,分為四種,謂異熟生心、威儀
路心、工巧處心、變化心。色界繫有六心,除不
善工巧處心。無色界繫有四心,謂除不善威
儀路、工巧處、變化心。不繫心有二種,謂學心、
無學心。復次心所有事勝決擇,今當說。頌曰:
依多境了別,
心法不應思,
論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緣多境八種識故,各
各造作自業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所有法。
不應更思彼所緣境,由彼與識等緣轉故。如
經言:若於此受,即於此思;若於此思,即於此想;
若於此想,即於此了別。復次今當略說作意、
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法作業。頌曰:
引心三分別,相,
德失等營為,
論曰:引發於心是作意業,三和分別是觸業,
領納違順俱相違位是受業,審了位相是想
業,為造功德過失俱非是思業。餘心法業,如
前廣說。復次色事決擇,今當說。頌曰:
上界無香味,
極微無自體,
論曰:上界無香味者,欲界已上香味無故。大
造隨可得者,四大及所造色,隨於聚中現可
得者即自相有,不可得者此中即無。極微無
自體者,謂諸極微但假想立,自體實無。非實
有七事者,謂七種事無有實體,一表色、二形
色、三影像、四響音、五觸處造色、六律儀色、
七不律儀色。復次頌曰:
微和合不離,
三相想外無,
論曰:微和合不離者,謂於大極微能依造色
處不相離,餘異處色若和若合亦不相離。善
惡無自然者,色非自體有善惡性,隨能發心
假說善惡故。三相想外無者,三相色外無別
有色,謂有見有對色、無見有對色、無見無對
色。三想所行色外亦無別色,謂色想、有對想、
種種別異想。法處色十二者,謂法處所攝色,
略說有十二種相:一影像相、二所作成就相、
三無見相、四無對相、五非實大種所生相、六
屬心相、七世間相、八不可思議相、九世間三
摩地果相、十出世間三摩地果相、十一自地
下地境界相、十二諸佛菩薩隨心自在轉變
不可思議相。復次心不相應行勝決擇,今當
說。頌曰:
當知不相應,
假有性六種,二過故。
論曰:當知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假有之性
略有六種。云何為六?謂若事能起六種言論。
何等名為六種言論?一屬主相應言論、二遠
離此彼言論、三眾共施設言論、四眾法聚集
言論、五不遍一切言論、六非常言論。屬主相
應言論者,謂諸言論配屬於主方解其相,非
不屬主。如說生時,此誰之生?觀所屬主起
此言論,所謂色之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說色
時,此誰之色?觀所屬主起此言論。如生,如是
住異無常等心不相應行類,如其所應盡當
知。是名屬主相應言論。若事能起如是言論,
當知此是假相。
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此顯此,亦
非以彼顯彼,此說名為遠離此彼言論。若以
此顯此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處起、亦於假
相處起。若以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
處起、亦於假相處起。若非以此顯此亦非以
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云何
以此顯此言論於實相處起?如言地之堅。云
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石之圓。如地之堅、
石之圓,如是水之濕、油之滑、火之煖、燬之焰、
風之動、飄之鼓當知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
論於實相處起?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
云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佛救德友之食
飲衣服嚴具,如是等。云何非以此顯此亦非
以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如舍之門、
舍之壁、甕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之樹、百之十、
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彼言論。眾共
施設言論者,謂六種相貌言說自體施設言
論。六種相貌者,謂事相、應識相、好等相、
益等相、言說狀相、邪行等相。事相者,謂若
相識所取。應識相者,謂若相由作意故能起
於識。好等相者,謂若相觸所取。益等相者,
謂若相受所取。言說狀相者,謂若相想所取。
邪行等相者,謂若相思所取。
眾法聚集言論者,謂於眾多和合安立自體
言論,如於內色受想行識說我等言論,於外
色香味觸安立差別說舍甕軍林等言論。
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有處
退還,如於舍舍言唯隨舍轉,於村亭等即便
退還;於甕甕言,於餘瓶器等即便退還;軍言
於別男女等退還;林言於別樹根莖葉花菓
等退還。
非常言論者,當知四種因,謂破壞故、不破壞
故、加行故、轉變故。破壞故者,如瓶壞已,瓶言
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如種種藥物共和
合已或丸或散,種種藥言捨,藥物丸散等言
生。加行故者,如於金段起諸加行,造作環釧
等異莊嚴具,爾時金段之言捨,異物環釧等言
生。轉變故者,如飲食等轉變時,飲食等言捨,
糞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非常言論,隨於
諸物發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皆是假
有。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云何應知?答:
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
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說名為生,是即
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為誰能生因故說之為
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說為
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復次彼
心等乃至心不相應行、諸有為法是因性故。
此因決擇今當說。頌曰:
三過因非五,
相依處差別,
論曰:有一異計立六種因,謂同類因,遍行因,
俱有因,相應因,異熟因。能作因。如是六種,
除異熟因,餘五因性不應道理,由有三種過
失故。何等為三?且如同類因有三過失。若言
同類之因,名同類因,有已成過。何以故?若善
等法善等體性先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
類即因,名同類因,是即無果,有不定過。何以
故?不示其果,是誰因耶?又非決定因體同類,
不相似法亦為因故。若言非同類即因亦非
同類之因,是即言名有虛設過,同類因言無
有所主浪施設故。如是於餘四因三種過失,
亦應如理廣說。
復次已破不如理因,今當建立如理因相。若
略說有二種因:一繫縛相因、二和合相因。繫
縛相因者,謂煩惱隨眠,此依能生後有而說。
和合相因者,謂因緣和合彼彼法生,此依能
生現在時說。
又應知此略所說因相及依處差別建立,復
有多種。
相者,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
彼諸法或生或得、或成立或成辦、或起作
用,當知說此即是彼因。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答:自種子為先,除所依種外所餘若色非色
所依及業以為建立,伴及所緣境為和合故,
如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答:聲聞、獨覺及與如來種性為先,內因力為
建立,外因力為和合故,證得煩惱離繫涅槃。
此中內因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
分善法。又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諸
業障,於如來所具淨信心,如是等法是名內
因力。外因力者,謂諸佛出世宣說妙法,住正
法者共為伴侶,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
法名外因力。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立?
答:於所知法勝解欲樂為先,宗因譬喻以為
建立,不相違眾及對論者為和合故,所欲立
義方得成立。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辦?
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勞為建立,工巧業處
眾具為和合故,彼彼工巧業處成辦。又愛為
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已
生有情存養得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作用?
答:自種為先,即彼前生為建立,彼生緣為和
合故,自作業者自所作用而得成辦。自所作
業者,如眼之見業。如是所餘諸根,當知各別
作業。又如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
是等類是名外法各別作業。
依處者,有十五種因緣所依處:一語、二領受、
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
根、八作用、九士夫用、十真實見、十一隨順、
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不
障礙。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十因者,謂隨
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
因、定別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四緣
者,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五果
者,謂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
果。
此中隨一切法,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是
謂彼諸法隨說因。若觀待此故、若因此故,於
彼諸事若求若取,是謂觀待因。如觀待手故、
手為因故,起執取業。觀待足故、足為因故、起
往來業。觀待節故、節為因故,起屈伸業。觀待
飢渴故、飢渴為因故,追求飲食。隨如是等
無量道理,當知皆名觀待因。若種子於最後
自果是牽引因。即此種子是自果生起因。除
種子外所餘緣是攝受因。即此種子所生起果,
是後種所牽引果引發因。能作種種異類各
別之因,是名定別因。若觀待因、若牽引因、若
生起因、若攝受因、若引發因、若定別因,總攝
如是等因名同事因。若於所生能為障礙,
是名相違因。若離障礙,是名不相違因。
諸法種子是因緣、等無間緣者,若從此識等
無間,諸識等決定生,此是彼等無間緣。若諸
心心所有法所緣境,是所緣緣。增上緣者,除
種子外餘所依,如眼及諸共有法於眼識等,
如是所餘諸根等於餘識等。又善不善法攝
受愛不愛果,如是等類是增上緣。諸不善法
所招惡趣報,有漏善法所招善趣報,是名
異熟果。若由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增多;
修習善故,樂住於善,善法增多。又與前業相
似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若由聖八支道諸
煩惱滅,是離繫果。若諸異生由世間道諸煩
惱滅,非究竟轉故,非離繫果。若諸世間於現
法中隨依一種工巧業處起士夫用,謂營農
商賈、事王、書算計數造印等。由依此故苗稼
成滿,獲商利等果法成就,是名士用果。眼識
是眼根增上果,如是乃至意識是意根增上
果。又諸眾生身不散壞,是命根增上果。又二
十二根一切各別增上力故彼果得生,應知
彼果皆名增上果。
問:建立云何?答?依語因依處建立隨說
因。何以故?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
不繫法建立,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起語,
由語故隨見隨聞隨覺隨知起諸言說,是故
依語依處建立隨說因。
依領受因依處建立觀待因。何以故?諸有欲
求欲界繫樂者,彼觀此故,於諸欲具或為求
得、或求積集、或求受用。諸有欲求色無色繫
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求受
用。諸有欲求不繫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緣
或為求得、或求受用。諸有不欲苦者,彼觀此
故,於得彼緣於斷彼緣,或求遠離、或求受用。
是故依領受依處建立觀待因。
依習氣因依處建立牽引因。何以故?由淨不
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能感愛
不愛自身。又即由此增上力故,諸外資具或
成滿或損減。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
處建立牽引因。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建立生起因。何以故?欲
繫諸法及色無色繫諸法,各從自種而得生
起。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
先所牽引各別自身今得生起。如經言:業為
感生因,愛為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
建立生起因。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
因依處建立攝受因。何以故?由欲繫諸法無
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
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如欲繫諸行,如
是色無色繫諸行亦爾。真實見攝受故,餘不
繫諸行轉。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
真實見依處建立攝受因。
依隨順因依處建立引發因。何以故?欲繫善
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
無色繫諸勝善法,隨順彼故。如欲繫善法,如
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若
不繫諸勝善法。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
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如無
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
法及能引無為作證之法。又不善法能引勝
不善法,謂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
惡行意惡行。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如其
所應盡當知。如是無記之法能引善不善無
記法,所謂能持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
又無記法能引同類勝無記法,謂諸段食能
引已生有情令住不壞,及能引彼適悅勢力
令其增長,隨順彼故。是故依隨順因依處建
立引發因。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建立定別因。何以故?由
欲繫法自體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體差
別法。如欲繫法,如是色繫法、無色繫法及不
繫法亦爾。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建立定別
因。
依和合因依處建立同事因。何以故?要由
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如欲繫法,如是
色繫法、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和合,
如是得和合、成立和合、成辦和合、作用和合亦
爾。是故依和合依處建立同事因。
依有障礙因依處建立相違因。何以故?若欲
繫法將生時,若有障礙現前便不得起。如欲
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為
欲生,如是為欲得、為欲成立、為欲成辦、為欲作
用亦爾。是故依障礙依處建立相違因。
依無
障礙因依處建立不相違因。何以故?若欲繫
法將生時,若無障礙現前便得生起。如欲繫
法,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
是得、成立、成辦、作用亦爾。是故依無障礙依
處建立不相違因。
復次依種子緣依處建立因緣,依無間滅緣
依處建立等無間緣,依境界緣依處建立所
緣緣,依所餘緣依處建立增上緣。
復次依習氣及隨順因依處緣依處建立異
熟果及等流果、依真實見因依處緣依處建
立離繫果、依士用因依處緣依處建立士用
果、依所餘因依處緣依處建立增上果。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
是果義。復次建立因有五種相、謂能生因、方
便因、俱有因、無間滅因、久遠滅因。能生因
者,謂生起因。方便因者,謂所餘因。俱有因
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
所餘識。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久遠滅因者,
謂牽引因。又建立因有五種相,謂可愛因、不
可愛因、增長因、流轉因、還滅因。又建立因有
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相。無有常法得名為
因,謂若生因、若得因、若成立因、若成辦因、若
作用因。又無常法為無常法因時,與他性為
因非己性,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又
與他性為因及後自性為因時,必已生未滅,
非未生已滅。又已生未滅為因時,必得餘緣,
非不得。又得餘緣時,必成變異,非未成變異。
又成變異時,必有功能相應,非功能退失。又
功能相應時,必相稱隨順,非不相稱不隨順。
如是七種因相,如其所應建立應知。復次無
為決擇今當說。頌曰:
心所緣等故,
四種離繫故,
論曰:八種無為,如攝事品已說。虛空無為者,
由心所緣境相相似故立為常,非緣彼心緣
彼境界有時變異故。由清淨所緣故建立真
如,由此真如如清淨時,所緣體相常如是住
故。由四種離繫故,建立餘四無為,謂非擇
滅等四種。離繫者,謂緣差脫畢竟離繫、簡
擇煩惱究竟離繫、苦樂暫時離繫、心心法暫
時離繫。如是已說一切決擇,界事決擇今當
說。頌曰:
三界應當知,
所治及能治,
論曰:當知欲色無色三界,有十二種相差別。
一多種差別,此復六種應知,謂多種所依、多
種相貌、多種處所、多種境界、多種煩惱、多種
作業。二趣差別。三苦樂不苦不樂俱行差別。
四有難無難差別,謂欲界或有難或無難,上
二界唯有難少功能故。五不清淨處不清淨
身等差別,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
無難處生。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色無色
界異生。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
難處生。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
見諦者。六受用差別,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
及受用四食,上二界受用內門境界及受用
三食。七善根勝劣差別。八雜惡行不雜惡行
善根差別。九麁重厚薄差別。十生差別。十一
得自體差別,謂於欲界具四種得自體,上二
界唯有一種,由彼界無故、自害亦無他害故。
十二言說差別,謂欲界中具四種言說,色界
無覺無推度故,無色界中一切無有。又此三
界能治所治差別應知,謂欲界是所治,色界
是能治;色界是所治,無色界是能治。又下地
是所治,上地是能治。如是對治,唯損伏種令
其微劣,非是永害,以更生故。復次頌曰:
法王、海醎味、
多世界共一,
論曰:何因緣故焰魔鬼王說名法王?謂由攝
益彼眾生故。由二種因能為攝益:一令彼憶
念前生所作,令自訶厭先世惡業故;二令於
地獄卒所不造餘惡業故,從彼地獄速得
出離。何因緣故諸大海水皆悉醎味?謂由二
因故:一水生眾生福力增上故,令餘眾生不
能趣入;二陸生眾生非福增上故,令彼不得
入取珍寶。何因緣故,於地獄、畜生趣一分
眾生壽量長遠,非於欲界所攝善趣?謂惡趣
長壽由二因故,一欲界善法思擇勵力方能
起故、二諸不善法不由思擇任運起故。何因
緣故,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多世界乃至色
究竟天,而同說為一世界但至梵世?謂亦由
二因故,一同成壞故、二建立眾會故。
論曰:如是已說界事決擇。於雜染事勝決擇
中煩惱雜染勝決擇,今當先說。頌曰:
意相應四惑,
無記最後滅,
論曰:當知意相應煩惱遍行一切位,與一切
有漏善等心俱時現行,不相違故。又此煩惱
皆是俱生,非分別起;是有覆無記性,非不善
性,最後金剛喻定之所頓斷。又此煩惱有四
種,所謂無明、薩迦耶見、我慢、我愛。若生此界
中補特伽羅,當知此意相應煩惱即是此界
體性所攝。復次頌曰:
一切生相續,
隨眠、境麁重,
論曰:若生此界此地,即此界地一切煩惱令
生相續。又此煩惱雜染,若現行、若緣、若隨眠、
若所緣境、若麁重,當知各有二十種相煩惱。
現行有二十種者,一隨所欲纏現行,謂在家
者;二不隨所欲纏現行,謂出家者;三無所了
別,謂處惡說法者;四有所了別,謂處善說法
者;五互增上,謂貪等行者;六皆平等,謂等分
行者;七微薄,謂薄塵行者;八外門纏現行,謂
未離欲者;九內門纏現行,謂由世間道離欲
者;十增上纏現行,謂諸異生;十一失念纏現
行,謂諸有學;十二分別纏現行,謂堅執著者;
十三俱生纏現行,謂不堅執著者;十四觀察
現行,謂憙觀察者;十五不自在現行,謂睡眠
者;十六自在現行,謂覺悟者;十七不可救現
行,謂無涅槃法者;十八可救現行,謂有涅槃
法者;十九取相現行,謂尋思彼隨法而取相
貌者;二十不取相貌現行,謂不尋思彼隨法
不取相貌者。
煩惱緣有二十種者,一樂、二苦、
三不苦不樂、四欲、五尋、六觸、七先所串習、
八隨眠、九不親近善友、十不聽聞正法、十一
不如理作意、十二不信、十三懈怠、十四失念、
十五散亂、十六不正知、十七放逸煩惱、十八
異生性、十九由離欲、二十由受生。
煩惱隨眠有二十種者,一不定地隨眠、二定
地隨眠、三隨自境隨眠、四隨他境隨眠、五被
損隨眠、六未被損隨眠、七隨順隨眠、八不隨
順隨眠、九具滿隨眠、十缺減隨眠、十一可害
隨眠、十二不可害隨眠、十三增上隨眠、十四
平等隨眠、十五微薄隨眠、十六有覺隨眠、十
七無覺隨眠、十八生多苦隨眠、十九生少苦
隨眠、二十不生苦隨眠。
煩惱所緣境有二十種者,一緣有事境、二緣
無事境、三緣自相境、四緣共相境、五緣現見
境、六緣不現見境、七緣外門境、八緣內門境、
九緣自類煩惱境、十緣他類煩惱境、十一緣
自境、十二緣他境、十三緣無境、十四緣有漏
境、十五緣無漏境、十六緣有為境、十七緣無
為境、十八緣自心分別境、十九緣憶念分別
境、二十緣事相境。
麁重有二十種者,一性
報麁重、二性煩惱麁重、三性業麁重、四煩
惱障麁重、五所知障麁重、六定障麁重、七業
障麁重、八報障麁重、九蓋障麁重、十不正尋
思麁重、十一愁惱麁重、十二怖畏麁重、十三
勞倦麁重、十四食麁重、十五眠夢麁重、十六
婬欲麁重、十七大種乖違麁重、十八時分變
異麁重、十九死麁重、二十遍行麁重。又若略
說,了知煩惱由五種相,謂自體相、因相、品類
相、於境心亂相及果相。復次齊何當說煩惱
隨眠及不善?頌曰:
隨順自生故,
生四過失故,
論曰:由四種因故說名隨眠,一隨順自生故,
謂若煩惱事隨順此煩惱;二種子隨縛故;三
彼增上事故;四生四過失故。四過失者,一不
寂靜過失、二差別過失、三發行過失、四攝因
過失。此中前一由二所顯,三種由四所顯。
問:齊何當知不善煩惱相?答:由三因故,謂猛
盛故、惱亂有情故、能障礙善故。復次業雜染
勝決擇今當說。頌曰:
業思及思已,
彼果六、三位,
論曰:若略說業,有二種,謂思及思已。此業差
別復有十三種:一身業、二語業、三意業、四律
儀所攝業、五不律儀所攝業、六俱非所攝業、
七福業、八非福業、九不動業、十黑黑異熟業、
十一白白異熟業、十二黑白黑白異熟業、十
三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如是等業當
知有六種果、三種位。六種果者,謂可愛果、不
可愛果、清淨果、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三
位者,謂作用位、習氣位與果位。又如是業有
五種決定:一現法受決定、二生受決定、三後
差別受決定、四受報決定、五作業決定。復次
頌曰:
自業等四種,
復九種當知,
論曰:如薄伽梵說:摩納婆當知,一切有情自
業所作,業為諍本,從業所生,業為依趣。如是
此業自所作業,四種應知:於自相續能與果
故、能治所治現在前故、從過去世生現世
故、為未來有故。為業盡故,名業依趣。又此業
報當知四種先後報熟,所謂最先重業報熟、
次最近者、次串習者、後先作者。又不可斷業
當知異熟決定;若不定報業,於離欲斷不能
為礙。又諸外道起如是見說如是論:隨諸眾
生造作諸業,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所受異熟
亦復如是。彼諸外道皆是妄執。何以故?具二
受故。謂諸善業亦受苦報亦受樂報,不善之
業亦復如是。又當知業依二根故成善不善
性,謂依善根故起諸善業,依不善根故起不
善業。又善不善業差別之相,當知由九種因。
一由因及田故,謂由善不善根及尊重等田
有差別。二由事故,謂由圓滿不圓滿事。三由
方便故,謂由無間殷重方便。四由依止故,謂
由依止或淨不淨。五由作意故,謂由猛利淨
信及增上纏。六由欲解故,謂由迴向願求勝
劣果報。七由助伴故,謂由所餘善不善法之
所攝受。八由多修習故,謂自修行亦教他作、
讚歎隨喜,見同法者心生喜悅。九由多人故,
謂與多人共行此業。復次生雜染勝決擇今
當說。頌曰:
命終定不定,夭由六因,
明了位三心,
論曰:有二種命終,一決定,謂北勝上洲;二不
決定,謂餘處。又復中夭由六種因,一不避
不平等故、二念忘失故、三意瞋忿故、四壽盡
故、五業盡故、六福盡故。又命終時有三種心,
謂善心、不善心、無記心,此在分明心位;若至
不分明位,定唯無記。又命終後或有中有,謂
將生有色界者;或無中有,謂將生無色界者。
復次頌曰:
依餘有所緣,
於四種生中,
論曰:依止餘中有,緣生處為境,染污心生起,
令生有相續。又於四種生中受諸生死,謂卵
生、胎生、濕生、化生。又於欲色無色三界中及
於地獄等五趣中受諸生死。如是若死若生
若處所,已顯生雜染勝決擇。諦事決擇今當
說。頌曰:
當知世俗諦,
淨所緣彼性,
論曰:一切言說及因彼意解所得義,皆名世
俗諦。若清淨所緣、若清淨性、若彼方便,皆名
勝義諦。清淨所緣者,謂四聖諦及真如。清淨
性者,謂滅諦清淨。方便者,謂道諦。復次頌
曰:
當知是四種,
未見、未經受,
論曰:當知四諦,染污清淨二法所攝。染污二
種,若果、若因。清淨亦爾。如是四諦,從無始來
一切有情,未如實見滅道二諦,亦未經受。又
如病、病滅及彼二因,建立四諦。苦諦如病,集
諦如病因,滅諦如病滅,道諦如病滅因。復次
頌曰:
當知是四諦,
遍知等四種,
論曰:當知四聖諦一一有四種相。苦諦有四
相者,一起苦、二內緣苦、三外緣苦、四麁重苦。
初謂生苦,第二謂老病死苦,第三謂怨憎會
苦、愛別離苦、所欲匱苦,第四謂五取蘊苦。集
諦有四相者,一總愛、二後有愛、三喜貪俱行
愛、四彼彼處喜愛。滅諦有四相者,一愛盡、二
離欲、三滅、四涅槃。道諦有四相者,謂苦遲通
等四種行迹,前已說。又一一諦各有四行當
知,如成現觀品已說。又於諸諦,有遍知、永斷、
作證、修道因果體性應知。前三是果,修道是
因,謂遍知苦因、永斷集因、及證滅因。
云何世俗等說名為諦?頌曰:
彼覺無乖諍,
諦三種唯善,
論曰:彼覺無乖諍法爾者,謂世間愚夫等由
法爾故,於彼諸法覺無乖諍,名世俗諦法爾。
證亦然者,謂諸已見諦者,如其法性證無乖
諍,名勝義諦由此道理。薄伽梵說:一切聖
者以此為諦,故名聖諦。又苦等四諦當知,初
二通善、不善、無記三性,餘唯是善。又善有二
種,謂世間、出世間。此復二種,謂斷及道所攝。
如是已說諦事決擇,依止決擇今當說。頌曰:
當知七依止,
彼善巧二種,
論曰:當知由三種所依性故,薄伽梵說七種
依止。何等名為三種所依?一漏盡所依、二功
德發起所依、三現法樂住所依。又此依止有
二種善巧應知:一、三摩地善巧;二、三摩鉢底
善巧。此有四句等廣分別,如薄伽梵說嗢柁
南伽他曰:
「或有靜慮者,
或三摩鉢底,
云何三摩地善巧非三摩鉢底善巧?謂於空
等三三摩地善巧故,非於勝處、遍處、滅盡定
等善巧故。云何三摩鉢底善巧非三摩地善
巧?謂於勝處、遍處、無想定等若入若出三摩
鉢底善巧故,非於三三摩地善巧故。云何俱
善巧?謂於所說三摩地、三摩鉢底差別俱善
巧故。云何俱非善巧?謂於所說三摩地、三摩
鉢底差別俱不善巧故。復次三摩地善巧非
三摩鉢底善巧者,謂善了知所入三摩地名
句文差別故,不善了知能入三摩地諸行狀
相故。三摩鉢底善巧非三摩地善巧者,謂如
有一能善了知所入三摩地諸行狀相而入
彼定,不善了知此三摩地名句文差別,謂我
今入如此如此名三摩地。又有菩薩能入若
百三摩地、若千三摩地等,然彼不能了知彼
定名句文身差別,謂我今入如此如此名三
摩地,乃至未從諸佛及得第一究竟菩薩摩
訶薩所聞,或自未得第一究竟。
問:云何住定?答: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諸行狀相
善能了取,善了取故隨其所欲住所入定。又
於所入諸三摩地無有退失。如是有二種住:
一安住於定故名為住、二能不退失故名為
住。問:云何起定?答: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諸行
狀相不復思惟,但以不定地分別相所攝定
地同分作意思惟諸法故,從此三摩地起;或
因隨所作故起、或因決定所作故起、或因期
願所作故起。隨所作者,謂衣鉢眾具業。決定
所作者,謂大小便利、供事師長、乞食等行。期
願所作者,謂如有一,期許為他隨有所作,或
為更入餘定,故從定起。問:云何為行?答:行所
緣境而入於定,故名為行。謂依三摩地所起
麁、靜、病、癰、箭、無常等行。問:云何名狀?答:若有
將入定者,爾時必有定相生起。由此相故行
者自知,我當不久將入如是如是相定,或復
已入。又教授師亦知,此行者有如是如是相
起,不久當入如是如是定。
問:云何名相?答:相有二種,一者境相、二者因
相。境相者,謂分別相,由緣此故而入於定。因
相者,謂能入定所有資糧,如隨順言教定具
積集修俱樂欲厭離之心,極善了知亂不亂
相,及不為他之所觸惱,或人非人或聲所作
或用所作。
問:云何名調順?答:若三摩地為諸行相之所
拘執,猶如持水法爾被執,不靜不妙非安隱
道,不能證得心定一趣。當知爾時此三摩地
不名調順,不隨意住。與此相違名為調順。
問:云何名所行?答:謂三摩地境界,若過此境
定不能知。如入初靜慮,不能知見第二靜慮
等事,如是根度及補特伽羅度亦不知見。
問:云何引發?答:謂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發
起諸勝功德。
問:何等三摩地名為可愛?答:謂具慚愧愛敬
淨信、如理作意憶念正知、守護諸根持戒無悔
等,乃至樂為最後如其所樂入三摩地。當知
翻此名非可愛。
問:云何可愛不可愛?謂慚愧等少分成就、少分
不成就,謂具慚愧,非愛敬相應等,乃至廣
說。
問:云何為增?答:謂三摩地已得增長。問:云何
為減?答:謂三摩地得已退失。問:云何方便?答:
謂趣二之道。
問:云何奢摩他?答:謂無分別影像作意相。
問:云何執受?答:謂由隨一若清淨相或光明
相起執取相。
問:云何棄捨?答:謂於善品已得平等增上捨
相。復次依諸靜慮勝決擇今當說。頌曰:
靜慮數障分,
遠離於苦動,
論曰:如上所說四種靜慮,云何唯四不多不
少?由出苦樂事究竟故。所以者何?漸次乃至
第四靜慮,憂苦喜樂得超度故。
問:初靜慮所治障云何?答:有五種應知,一貪
恚害尋、二苦、三憂、四犯戒、五散亂。
問:第二靜慮所治障云何?答:亦有五種應知,
一初靜慮貪、二尋伺、三苦、四掉、五定下劣
性。
問:第三靜慮所治障云何?答:有四種應知,一
第二靜慮貪、二喜、三踊躍、四定下劣性。
問:第四靜慮所治障云何?答:亦有五種應知,
一入出息、二第三靜慮貪、三樂、四樂作意、五
定下劣性。
問:於諸靜慮有幾支耶?答:初有五支。何等為
五?謂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
謂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問:內等淨以何法
為體?答:以念正知及捨為體。第三靜慮有五
支,謂念、正知、捨、樂、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
支,謂捨清淨、念清淨、不苦不樂、心一境性。問:
念、正知、捨一切處有,何故於初靜慮等不說
耶?答:初靜慮中由尋伺門所引發故,雖有不
說;第二靜慮中有踊躍自體之所作業,及心
所有少分煩惱所纏覆故,總以內等淨名顯
之;第三靜慮中彼心所有少分煩惱皆遠離
故,顯彼自相故,經中說遠離喜貪。初靜慮中
雖離欲貪,未離喜貪;第二靜慮中雖離尋伺
貪,未離喜貪;第四靜慮中即此捨念極善清
淨顯了。是故於諸靜慮中如其所應彼差別
應知。
問:何故於四靜慮建立四支五支耶?答:住所依
故、住順益故、住自體故。復次思惟境界故、受
用境界故、於境不散故。復次順益所依故、增
上心所依故、增上慧所依故。復次為對治三
種惱亂住障故。三種惱亂住者,謂染污住、苦
住、迷亂住。復次如受用五欲者有三種正所
作事,顯彼受用諸欲,一以正方便求所受用、
二求得已正受用、三自在隨轉。如是修靜慮
者依三種正所作事,如其所應建立支分應
知。復次為對治自苦行故,修靜慮者建立支
分應知。此復三種對治:一離欲對治、二止息
身心逼惱對治、三外心散亂寂靜對治。問:何
故初靜慮中說離欲已,復說遠離惡不善法?
答:為顯諸欲自相及顯過患相故。過患相者,
謂彼諸欲起惡行已墮極下處,故名為惡;違
善法生,故名不善。復次為顯能斷煩惱雜染
故,及顯能斷先所積集業雜染故。復次為顯
斷在家者受用事門所生欲故,及顯斷出家
者於尋伺門所生法故。復次為顯斷欲尋故,
及顯斷恚尋害尋故。復次為顯同彼外仙所
得相故,及顯斷彼退已起惡呪故。
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品麁
重未遠離故。若初靜慮已斷苦根麁重品者,
與住第二靜慮時應無差別,是故當知初靜
慮中未斷麁重苦品。問:尋伺等法於初靜慮
等中能為順益攝受自地令得清淨,何故如
來說彼名動?答:望他地故說名為動,非望
自地。
問:何故從欲界及於初靜慮等中建立後後支
耶?答:略有三因,謂能治所治故、證利益故、證
自體故。如是三因,於四靜慮中五支所攝,如
其所應當知。問:第二靜慮望初靜慮有何
勝異?答:三摩地圓滿勝異。問:第三靜慮望第
二靜慮有何勝異?答:順益圓滿勝異。問:第四
靜慮望第三靜慮有何勝異?答:清淨圓滿勝
異。復次頌曰:
近分喜有動,
亦二種緣聲,
論曰:初靜慮近分喜有動,非如根本靜慮喜。
又初近分未至所攝定能盡諸漏非餘。又初
近分有二種,謂世間、出世間。餘近分唯世間,
由已得初根本無漏靜慮故,非於上地諸近
分定無漏現前。又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
二種取:一由了別定所緣境及種種所緣境
意識故、二由此俱生耳識故。八等至捨八者,
謂八種三摩鉢底能捨八事捨。何等八?謂捨
語、尋、喜、樂故,證四靜慮三摩鉢底;捨色、空、識、
無所有處想故,證四無色三摩鉢底。復次頌
曰:
現法安樂住,
讚說想解脫,
論曰:唯諸靜慮是現法安樂住性,具有身心
二種安故;非無色定,無身安故。又依靜慮能
入現觀,非無色定,以諸靜慮毘鉢舍那極猛
利故。又修靜慮及諸定者,於無色解脫數入
數出讚說彼相,極寂靜故。又諸外道於無色
定起解脫想故數數讚說。又依有想三摩地
解脫能盡諸漏,乃至無所有處三摩地極猛
利故。是故薄伽梵說:唯依有想三摩鉢底領
解通達,非於餘地。四種因者,謂諸三摩鉢底
能為現法安樂住等四種依因,如其次第應
知。復次頌曰:
愛味等當知,
退相續障治,
論曰:愛味相應清淨無漏三種靜慮,如其次
第有十種、六種、三種應知。云何十種?謂如攝
事品已說。云何六種?謂六種清淨:一引發清
淨、二上練清淨、三後得清淨、四垢染清淨、五
攝清淨、六堪任清淨。云何三種?謂出世間無
漏、離繫無漏、後得無漏。
又從離欲退彼相續,彼障治應知各有多種。
謂或由依止不平等故退,謂如有一遭於重
疾退失於定。如尊者伐勒迦梨說:我今於此
三摩地不能證入,將無於此三摩地由多麁
重故而退失耶?又如有一,為性多麁重,由宿
習故,由此多麁重故退三摩地。或由境界
勝妙故退,謂如有一,得勝妙境界現前故退
失定,如聞有外道仙人乃至得非想非非想
處定,由觸可愛妙色少女身故退失彼定。或
由敬養故退,謂如有一,現前獲得勝妙敬養
便退失定,如天與等。或由輕毀故退,謂如有
一,被他瞋毀訶責便退失定,如諸外仙瞋忿
退已行諸惡呪。或由憍慢故退,謂如有一,因
所得定自舉陵他退失於定。或由增上慢故
退,謂如有一,於所未得定起已,得增上慢
故退所得定。或由不作意故退,謂如有一,先
由如是諸行狀相得入諸定,彼於後時更不
思惟此行狀相故退失於定。或由不純熟故
退,謂如有一,修習始業創發善品。或由自煩
惱多現在前故退失定,謂如有一,愛上靜慮
乃至疑上靜慮故退失定。或由壽盡、福盡、業
盡故退,謂如有一,從上地生處捨命墮下地
生。復次若下品煩惱、下品善根補特伽羅,由
多剎那用功方退,由多剎那用功方得入定。
若下品煩惱、上品善根補特伽羅,由多剎那
用功方退,由一剎那速得入定。若上品煩惱、
下品善根補特伽羅,由一剎那速退失定,多
念用功方能入定。若上品煩惱、上品善根補
特伽羅,由一剎那速退失定,由一剎那速能
入定。復次頌曰:
利根及生轉,
依下地發定,
論曰:如是退定,利根者無。若轉易生,雖鈍根
者亦無有退。又靜慮等定必先依下地發起,
以先於此間入定然後生彼。何以故?要先離
欲者,後時得生彼故。如是已說依止決擇,覺
分決擇今當說。頌曰:
依二乘大乘,
正方便當知,
論曰:依聲聞獨覺二乘及依大乘建立覺分,
由二十七種相正方便應知。何等名為二十
七種正方便?謂繫屬所緣正觀方便、捨離染
污攝淨方便、修治內心調順方便、引發出世
正法方便、彼無間缺方便、真實現覺方便、證
餘寂滅方便、入所知方便、入斷方便、通達不
淨無樂有苦方便、學圓滿方便、於境無散觀
察方便、聖教不壞方便、攝智所知彼果方
便、願方便、悲愍有情方便、修治智方便、法現
觀方便、能治所治進趣方便、福德資糧積集
方便、成熟有情方便、攝一切菩薩道方便、引
發威德方便、引發言教方便、廣大甚深心積
習方便、遠離匱法業方便、安住有情涅槃二
界方便。復次頌曰:
身等三差別,
由聞等三智,
論曰:當知身等各有三種差別。身三種者,或
有身分自性不淨,如身內分;或有身分相似
清淨,如身皮分;或有身分變壞不淨,如命終
已青瘀等身分。受有三種者,所謂苦、樂、不苦
不樂。心有三種者,謂樂等。受相應法有三種
者,謂黑、白、雜。彼影像隨觀者,如尋思經說:於
彼身等影像隨觀,與所知事同分類故,名為
影像。所言隨者,是相似義。又此隨觀即是
三智,謂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如
是三智,由念力故,於彼增上緣修多羅等法
無有迷惑,是故說名念住於身、受、心法,由念
力住故。復次頌曰:
彼所治九種,
修差別有三,
論曰:當知諸念住有九種所治障,一不厭離、
二不作意、三止觀隨煩惱、四沈下、五不能堪
忍、六於少劣知足、七忘失教授、八違犯戒行、
九棄捨欲樂增上猛利諸妙善軛。又於修念
住有二種作意,謂不緩作意、不染作意。經
言:熾盛者此顯第一,正智憶念除世間貪憂
者此顯第二。又此第二能除三種雜染。何者
名為三種雜染?一犯戒因緣心生變悔,由此
障故能令初時心不得定。二內心惛略,由此
障故雖已得定心於所緣忘失沈沒。三外心
散亂,由此障故雖證勝法而著世間名聞利
養,或未能證勝進之法心生憂惱。修差別有
三者,修諸念住各有三種,謂於內、外、俱身等
隨觀。又復於身,或唯觀影像、或以影像比類
於身、或復和合總觀。如於身三種,如是乃至
於法亦爾。又有二種於諸念住無有失壞:一
初無失壞,謂不散亂,由此力故能善發起;二
後無失壞,謂無增上慢,由此力故善修究竟。
復次頌曰:
為斷於沈掉,
觀察捨煩惱,
論曰:於念住修位中,為斷沈掉故,應修二種
相應道。如《比丘尼經》及《取自心相經》說。云何
《比丘尼經》說?如彼經言:為斷沈沒故,應當思
惟少分可愛清淨相貌。為斷掉動故,復應略
攝。云何《取自心相經》說?如彼經言:由不取自
心相故令心沈沒,由取少分可愛外相故沈
隨煩惱暫時斷息。然心未得定,復更略攝其
心,見沈沒過復取外相,見掉動過後復更取
自心之相,爾時能斷沈掉隨煩惱心得正定,
略攝其心取自心相離沈掉故。
復次由相應道觀察故,能捨煩惱應知,如《鷃
經》說。故彼經言:所言鷃者,喻行者心行。非所
行處者,喻彼行者思惟可愛境界。被鷂所執
者,喻彼行者為貪纏所執。鷃怨訴者,喻彼行
者心生變悔。暫放捨者,喻彼行者貪纏暫息。
土塊者,喻五取蘊。大場壠者,喻無常觀。窟穴
者,喻通達真如觀。喚鷂子者,喻觀察作意。鷂
迅來者,喻彼貪纏將現在前。入窟穴者,喻思
惟真如觀。鷂自苦害者,喻隨眠斷。
復次此相應道,當知能盡三愛,謂助伴愛、利
養愛、後有愛。為對治此故,顯我與法無有差
別。復次頌曰:
為斷增上慢,
及三心趣入,
論曰:為欲對治增上慢故、為欲對治愛味所
依定故,及為對治四顛倒故,修習念住。為對
治增上慢者,如經說:唯應於此身受心法若
住憶念,乃至或唯有智、或唯有見、或唯繫念。
此增上慢有二種,謂於未斷身等麁重障起,
及於未圓滿止觀俱品治起。為對治愛味所
依定者,如經說:無所依止故。為對治顛倒故
者,如經說:於諸世間無少執取,由顛倒斷故,
更不復執少五取蘊為常為樂為我為淨。又
為三心趣入修習念住應知,謂遊行聚落時
心趣於出、住憒閙時心趣遠離、處於靜室心
趣涅槃。又趣出生死趣、離煩惱、樂寂滅故,心
趣涅槃。
如是已說覺分決擇。補特伽羅勝決擇今當
說。頌曰:
由根等差別,
假設五應知,
論曰:當知由根等差別故,建立五種唯二。如
經中說:由緣唯二根故,唯二作意可知;緣唯
二作意故,唯二修可知;緣唯二修故,唯二行
可知;緣唯二行故,唯二補特伽羅可知。行者,
謂修所引習氣。又假設補特伽羅應知由
五種因:一由種性故,謂可救不可救。二由
趣入故,謂聲聞乘等。三由學故,謂學無學。四
由得故,謂住四果及三向。五由過失功德故,
謂有障無障、具縛不具縛。又由三事故建立
三滿:一根滿,謂不動法;二定滿,謂得滅定;
三果滿,謂阿羅漢。
如是已說補特伽羅決擇。果事決擇今當說。
頌曰:
證轉依不起,
三因故斷常,
論曰:由證轉依故諸煩惱不起,當知轉依
說名為斷。又由二種因故果無有退,謂若未
永害煩惱種子證阿羅漢,不應道理故。若已
永害煩惱種子,即應煩惱必定不生,種因無
故。又三因緣故斷是常性;一無戲論故,現見
戲論是無常性;二清淨真如之所顯故,猶如
真金調柔之性;三煩惱不生性,前後無別故。
又三種果,由三因故如來記別:一證淨記別,
謂預流果,由得見道四證淨故。二喜處記別,
謂一來果,將得根本定已受少喜故。三隨念
記別,謂不還果,已得根本定,現見諸天眾與
梵眾等共興言論,隨念所求自乘功德未圓
滿故。如是已說果事決擇,功德決擇今當說。
頌曰:
建立諸功德,
彼差別無邊,
論曰:當知由十七種增上力故建立功德。一
由愍有情增上故,謂四無量。二由六障淨增
上故,謂解脫、勝處、遍處。此中解脫為方便,由
餘故成滿。六障淨者,一變化障清淨,由前二
解脫;二最極現法樂住障清淨,由第三解脫
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三往還障清淨,由
第四解脫;四引無諍等聖功德障清淨,由第
五解脫;五諸漏及有障清淨,由第六第七解
脫;六寂靜最極住障清淨,當知由第八解脫。
三由知時往增上故,謂無諍功德。四由觀察
所知增上故,謂願智。五由言教增上故,謂無
礙解。六由六處善巧增上故,謂六神通。六
處善巧者,一引攝善巧;二審聽語言善巧,由
此善巧以彼語言論難折伏為說正法;三欲
解隨眠善巧;四來善巧;五往善巧;六解脫善
巧。七由他信增上故,謂諸相好。八由三障清
淨增上故,謂四種遍清淨。三障者,謂所依
障、所緣障、心智障。九由一切問記增上故,謂
諸力。十由摧伏一切他論增上故,謂諸無畏。
十一由於所攝眾無偏黨增上故,謂諸不護。
十二由能攝化徒眾增上故,謂諸念住。十三
由於一切時顯現一切智者所作增上故,謂
永拔習氣。十四由於所應化不過時增上故,
謂無忘失法。十五由日夜六反觀察世間增
上故,謂大悲。十六由超過聲聞獨覺增上故,
謂諸不共佛法。十七由成諸如來所作事增
上故,謂一切種妙智。又此諸功德對治所治
障差別故,當知無邊差別。復次頌曰:
思惟義、樂、苦,
艱難與相貌、特。
論曰。彼諸功德,若所對治、若能對治,皆應思
惟。云何思惟?所謂若義、若樂、若苦、若作意、若
安住、若艱難、若相貌、若殊特非殊特。
此中思惟義者,謂慧到彼岸義所攝諸句。有
五種所為義,一為於說者起恭敬義、二為攝
眾義、三為於言教起尊重義、四為敘述事義、
五為於真實義教起多所作義。
又一切法有三種義,謂能增益義、所增益義
及法性義。如色有三種,能增益色、所增益色
及色法性。如是一切處應知。
復有三輪理趣義宣說諸法,謂依世俗諦理
趣,宣說作者、宣說作具、宣說作業。如施者、施
行、受施物者,謂能行施者,由此行施,及施物
受者。如是一切處應知。
復有四種理趣言教義,一差別理趣言教、二
建立理趣言教、三無異理趣言教、四無作用
理趣言教。此中差別理趣者,謂色乃至一切
種智性差別。建立理趣者,謂五種建立:一趣
入建立、二教授建立、三學建立、四證得建立、
五過失功德建立。無異理趣者,有六種:一有
非有無異,謂色與色空性,如是一切處應知;
二更互無異,謂諸蘊更互相望,如是一切處
應知;三世無異,謂於前際觀中後際,如是一
切處應知;四補特伽羅無異,謂諸有情展轉
相望;五障治無異,謂常無常乃至流轉寂滅;
六文字無異,謂名身等。無作用理趣者,謂三
輪清淨,隨於諸處無有作者真實可得,無有
作具亦無作業;無有補特伽羅能說、無法可
說。無補特伽羅能學、無法可學。無補特伽羅
能證、無法可證。無補特伽羅能住過失及與
功德,亦無所住、無取、無法。如是一切。
復有二種無量義,一發起問論無量、二迴向
無所得無量。
又為對治三種處所故,說不應住色義,乃至
不應住一切法義。三種處所者,一執著處所、
二隨轉處所、三戲論慧行處所。
復有三種無相義,一無體無相、二非彼體無
相、三不顯現無相。如無相,如是無性、無自體、
不生不滅、無所執著、無所為作、無所攝受,應知
亦爾。
復有三種有所得義,一事有所得、二有所得
有所得、三無所得有所得。如有所得,如是有
執著、為作、戲論、取見計執,應知亦爾。
復有三種有所得義,一自體有所得、二不遠
離有所得、三不推析有所得。復有三種無所
得義,一自體無所得、二遠離無所得、三推析
無所得。如無所得,如是空、無執著、無為作、無
戲論、無取無見無計執,應知亦爾。復有三種
無所得義,一有性無所得、二彼體無所得、三
不顯現無所得。無所得者,推求諸法不見自
性,非一切種都無所得,然於遍計所執自性
無所得時,亦不觀彼依他自相。
又復經言無所得相應故者,若無所得,彼相
應耶?應作四句。或無所得非相應者,謂如有
一,於廣大事都無所得。或有相應非無所得
者,謂由世間道修諸善法。或無所得亦相應
者,謂由出世間道修諸善法。或非無所得亦
非相應者,謂染污及無記法現在前。
復有五種不正取義,謂補特伽羅不正取、法
不正取、變異不正取、損減不正取、差別不正
取。
復有四種言教義,一言定意不定、二意定言
不定、三言意俱定、四言意俱不定。
復有二種所對治義:一解脫門所對治,謂分
別相願;二到彼岸所對治,謂慳悋、犯戒、忿恚、
懈怠、散亂、惡慧。
復有二種空所對治義,謂十六種邪想現行
及十四種相縛。
復有二種到彼岸行義,謂世間有所得行,及
出世間無所得行。又復世間到彼岸行,但是
相似非真實。如相似,如是有毒、有障、無方便,
應知亦爾。當知出世間到彼岸行,與此相違。
復次若略說慧到彼岸自體義,當知由三種
相:一所依相、二所緣相、三行相。所依相者,
謂菩提心。所緣相者,謂色等法。行相有二種,
謂世間、出世間。世間行者,謂無常、苦、空、無我、
如病、如癰等行。出世間行者,謂無所得相應
行。復有三種波羅蜜多善積集修義:一以一
切智性相應作意,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二以諸波羅蜜多安住實
際;三於實際而不作證。
復次如說此心不可思議故者,何因緣故不
可思議?謂由此所依、由此所緣令心安住,此
俱無性故。若是無性,即是清淨亦不可思議。
此不可思議若有性、若無性,及與彼心若是
異性、若不異性故。
又復一切戲論行相,三因緣故令心流轉,一
由親近故、二由所緣故、三由建立故。親近故
者,謂得報時執持所依。所緣故者,謂領受種
種境界,及起作種種加行。建立故者,謂無始
時來妄想熏習。
復有四種分別義,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三、二
分別;四、不二分別。
復有四種無分別義,一愚癡無分別、二非情
無分別、三無作用無分別、四法性無分別。
復有二種言教義,謂世俗言教、勝義言教。世
俗言教者,謂差別建立二種理趣。勝義言教
者,謂無異無作用二種理趣。
復次於勝義諦中不可宣說,於言說中當知
有三種相:一相相、二雜染相、三清淨相。
又由三種遍知相現觀諸法。三種相者,一假
立、二了別、三彼唯量。諸菩薩等以何為樂?謂
眾生攝益為樂。以何為苦?謂眾生損惱為苦。
以何為作意?謂思惟一切眾生利益事為作
意。以何為住?謂以無所分別為住。
復次菩薩摩訶薩有十二種艱難之事,聰叡
菩薩應當了知。一者於違越法式眾生若罰
若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二者方便現行苦
逼惱事,防護自心令不起煩惱,是諸菩薩艱
難之事。三者無量眾生現前求索現在所有
非法財物,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四者菩薩唯
有一身,無量眾生諸所作事同時現前請為
助伴,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五者處放逸處,若
處世間可愛妙定、若生天上令心調順,是諸
菩薩艱難之事。六者常求遍作利眾生事,而
於此事無力無能,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七者
愚鈍諂詐剛強眾生,若為說法若復棄捨,是
諸菩薩艱難之事。八者常於生死見大過失,
為利眾生而不應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九
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多分失念命終,是諸
菩薩艱難之事。十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他
來求索最極第一所珍愛事,是諸菩薩艱難
之事。十一者種種意見、種種樂欲眾生現前,
若教示、若棄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二者
常行最極不放逸行,而不盡斷一切煩惱,是
諸菩薩艱難之事。
若諸菩薩遭遇如是艱難之事,或應觀其輕
重如其所應建立方便,或應簡擇補特伽羅,
或應勵力攝受隨因緣轉。若發正願,或復制
心令不縱逸,或應住心猛利觀察,不生厭倦
而自安忍。或慈悲故心生放捨,或應發起熾
然精進,或復思惟善權方便。如是正對治善
巧,菩薩摩訶薩雖遇如是諸艱難事正現在
前而無怯怖,自正能免。
復次有五種真實菩薩相,由成就此故入菩
薩數。云何為五?謂哀愍眾生、常說愛語、所作
勇決、舒手惠施、能善剖析甚深義節。哀愍者,
有二種性,一者樂欲、二者正行。言樂欲者,所
謂菩薩於諸眾生起利益意及安樂意。言正
行者,謂諸菩薩於眾生所如其欲樂,隨力隨
能以身語業而行攝化。是名哀愍。愛語者,歡
喜慰喻宣布恩德,是名菩薩於諸眾生常說
愛語。所作勇決者,謂威猛無怯成就勝力,是
名菩薩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者,若諸菩薩行
廣大施、行無染施,是名菩薩舒手惠施。若諸
菩薩善能發起四無礙解正方便智,是名菩
薩能善剖析甚深義節自體。
復有五種殊特五種非殊特菩薩相,如前攝
淨義品中說。
又於功德事中依止大乘勝決擇,今當說。頌
曰:
種性、如來說、與一乘,
五種及十種、
論曰:種性差別、大乘言教是如來說、於一時
間多佛出世及一乘性,如其次第,五種、十種、
六種、六種道理應知。
問: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答:謂一切界
差別可得故、無根有情不應理故、同類譬喻
不應理故、異類譬喻不應理故、唯現在世非
般涅槃法不應理故。
云何一切界差別可得故?謂佛所說諸有情
界有種種,非一有情界,有下劣勝妙有情界,
有聲聞乘等般涅槃種性有情界,有不般涅
槃種性有情界。
云何無根有情不應理故?謂不可說由此道
理亦應得有無根有情。何以故?以無根者如
外地等非有情故。
云何同類譬喻不應理故?謂不應言如剎帝
利非剎帝利等種類可轉,及那落迦非那落
迦等趣性可轉,如是般涅槃不般涅槃種性
亦應可轉。何以故?剎帝利等及那落迦等,
具足一切種類界性及諸趣界性故,般涅槃
不般涅槃二種種性更互相違故。彼若無有
諸界性者,彼應畢竟不可迴轉,是故同類譬
喻不應道理。
云何異類譬喻不應理故?謂不可說如於彼
彼地方所,或先有彼彼金銀銅鐵鹽等物類
種性,後便無有;或先無後有。如是般涅槃法
種性,亦應先有後無、先無後有。何以故?若有
此理,順解脫分應空無果,是故異類譬喻亦
不應理。
云何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應理故?謂不
應言於現在生雖非般涅槃法,於餘生中復可
轉為般涅槃法。何以故?無般涅槃種性法故。
又若於此生先已積集順解脫分善根,何故
不名般涅槃法?若於此生都未積集順解脫
分善根,云何後生能般涅槃?是故定有非般
涅槃種性有情。
問:云何應知大乘言教是佛所說?答:由十種
因故,一先不記別故;二今不可知故;三多有
所作故;四極重障故;五非尋伺境界故,若不
先聞,不能如是尋思計度,是故若言是餘所
說,不應道理;六證大覺故,若未成佛能說佛
教,不應道理;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八此若無
有,應無一切智者,成過失故;九緣此為境如
理思惟,對治一切諸煩惱故;十不應如言取
彼意故。
問:云何應知於一時間有多如來出現於世?
答:由六因故,一無量有情同於一時發大覺
願,現可得故;二無量有情同修方便菩提資
糧,現可得故;三更相障礙,不應理故;四菩提
資糧同時圓滿俱出世間,應道理故;五次第
出現,不應理故;六畢竟不成,不應理故。
問:何故如來宣說一乘?答:由六因故,一即彼
諸法約無差別相說故;二約無分別行相說
故;三眾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四解脫平
等故,謂差別求者有事虛妄分別煩惱對治
所緣法性不相違故;五善能變化住故;六行
究竟故。復次頌曰:
諸佛妙功能,
解脫與法身,
論曰:一切如來於一切所作事功能平等。又
彼功能果,佛國土清淨、解脫身及法身,一切
諸佛皆平等、皆不可思議、皆無有上應知。復
次頌曰:
雖不用加行,
依無為發起,
論曰:依止無為法身,雖無加行功用,由本願
力之所引故,任運發起一切如來所作佛事,
譬如行者從滅定起。又此所起佛事,當知是
無盡相,非生死相亦非涅槃相。
云何素怛纜藏?云何毘奈耶藏?云何摩怛履
迦藏?頌曰:
宣說諸事法,
諸法相十一,
論曰:諸佛世尊唯依攝事顯了諸法,是名素
怛纜藏。問:何等名攝事?答:謂四事、九事、二十
九事。何等四事?謂聞事、歸趣事、學事、菩提事。
九種事者,一假立有情事、二彼所受用事、三
彼生起事、四彼生已住事、五彼染污清淨
事、六彼種種差別事、七能說者事、八所說法
事、九眾會事。二十九種事者,謂於《遍攝九事
經》中依雜染品說有四事,一攝諸行事、二即
於此中次第轉事、三即於此中立眾生想後
轉因事、四即於此中建立法想後轉因事。又
依清淨品說有二十五事,一於所緣境安住
事;二即於此中劬勞事;三心安住事;四現法
樂住事;五出一切苦所緣方便事;六彼遍知
事,此有三種,謂顛倒依處遍知故、依有情想
於外有情邪行依處遍知故、內離增上慢依
處遍知故;七修依處事;八作證事;九修習
事;十彼堅固事;十一彼行相事;十二彼所緣
事;十三觀斷未斷善巧事;十四彼散亂事;十
五彼不散亂事;十六不散亂依處事;十七修
習無倦方便不遠離事;十八修習勝利事;十
九彼堅固事;二十攝賢聖品事;二十一攝
賢聖品所遠離事;二十二真實通達事;二十
三證涅槃事;二十四於善說法律中所得世
間正見超過一切外正見事;二十五不修習
此退減事。此由於善說法律中不修習故名
為退減,不由邪見過失故。
復次佛世尊為諸聲聞及諸菩薩說別解脫及
廣分別別解脫相應法,是名毘奈耶藏。此中
由七種相略攝菩薩別解脫應知,一者宣說
受持軌則、二者宣說波羅闍已迦處事、三者
宣說毀犯處事、四者宣說毀犯體性、五者宣
說無犯體性、六者宣說出所毀犯、七者宣說
捨律儀事。
復次佛世尊以十一種相顯了分別開示諸
法,是名摩怛履迦藏。云何名為十一種相?一
世俗諦相、二勝義諦相、三菩提分法所緣相、
四此行相、五此自體相、六得此果相、七此領
受顯了相、八此障礙法相、九此隨順法相、十
此過患相、十一此稱讚相。
世俗相者,當知宣說補特伽羅、宣說遍計所
執自性、宣說諸法作用業具等相。勝義相者,
當知宣說七種真如相菩提分法。所緣相者,
當知宣說一切種所知事。
此行相者,當知宣說八觀察行。何等為八?一
觀察諦行、二觀察建立行、三觀察過失行、四
觀察功德行、五觀察理趣行、六觀察流轉行、
七觀察道理行、八觀察廣略行。諦者,謂真如。
建立者,謂若建立補特伽羅、若建立遍計所
執自性、若建立一向分別反問置記論、若建
立隱密顯了記論。過失者,謂佛所說諸雜染
法非一種種差別過失。功德者,如佛所說諸
清淨法非一種種差別勝利。理趣者,有六種
理趣,如攝事品已說。流轉者,謂三世三有
為相及與四緣。道理者,謂四種道理,一觀待
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
若由諸因諸緣故,諸行生起及隨顯說,是名
觀待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
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若
由諸因諸緣故,所立所說所摽舉義,得成立、
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此復略有二種,一清
淨、二不清淨。清淨者,由五種相。不清淨者,
由七種相。五種清淨相者,一現量所得相、二
依止現量所得相、三引自類譬喻相、四成就
相、五善清淨言教相。此中一切行無常性、一
切行苦性、一切法無我性,是諸世間現量所
得。如是等類,是名現量所得相。若一切行剎
那性、後世有性、淨不淨業不失壞性,此依麁
無常現量所得、依有情種種差別業現量所
得,及依苦樂有情淨不淨業現量所得。由此
現量所得故,比類所不現見法,是名依止現
量所得相。若於內外諸行中引一切世間共
知共得生滅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等
苦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不自在相,及於
外事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興盛衰壞相,如
是等類是名引自類譬喻相。即現量所得相
及引自類譬喻相,此二於所成立一向決定
故,當知即名成就相。若諸言教是一切智者
所說,如言涅槃寂靜如是等類,是名善清淨
言教相。此中有五種相,能表真實一切智者。
何等為五?一者若有出現世間一切智者,正
實聲名流布世界;二者具三十二大丈夫相;
三者成就十力斷諸有情所有疑網;四者自
稱具足四無所畏,不為一切他論難屈,又能
摧伏一切外論;五者於其法律八支聖道及
四沙門果等可得。如是出現故、妙相故、斷疑
故、立破故、道果故,由此五相表是真實一切
智者。如是於證成道理中,由現量故、由比
量故、譬喻故、成就故、至教量故,由此五相
名為清淨。七種不清淨相者,一餘分同類所
得相、二餘分異類所得相、三一切同類所得
相、四一切異類所得相、五引異類譬喻相、六
不成就相、七不清淨言教相。若一切法意識
所識性,是名一切同類所得相。若相貌若自
體、若業若法、若因若果等同異之相,或隨一
分更互同異之相,是名餘分同異類所得相。
或決定更互異相,是名一切異類所得相。若
并譬喻有餘分同類所得相,及有一切異類
所得相,由此相於所成立義不決定故,說名
不成就相。若并譬喻有餘分異類所得相,及
有一切同類所得相,由此相於所成立義不
決定故,亦名不成就相。由不成就故,名不清
淨道理觀。此觀不清淨故,不應修習。不清淨
言教相者,謂諸言教自性不清淨應知。法爾
道理者,謂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界
安住無變,是名法爾道理。略廣者,謂先說一
句法,後後以無量句展轉分別顯了究竟。
此自體相者,所謂能取若行若緣菩提分法
四念住等,是名此自體相。得此果相者,謂若
世間出世間煩惱斷果,及所引發世間出世
間功德,是名得此果相。
此領受顯了相者,謂由解脫智故,即領受此
所得果相,及廣為他顯說其相,是名此領受
顯了相。
此障礙法相者,謂若修菩提分法時,能為障
礙染污之法,是名此障礙法相。此隨順法相
者,謂即於此菩提分法能為隨順多所作法,
是名此隨順法相。
此過患相者,謂能障礙所有過失,是名此過
患相。
此稱讚相者,謂隨順法所有功德,是名此稱
讚相。隨所有處,諸佛世尊以如是等十一種
相,顯了分別開示諸法,是名摩怛履迦。復次
頌曰:
諸相與斷滅、
彼二果、差別,
論曰:當知諸經義略說有五種,一相、二斷滅、
三無失壞方便、四彼二果、五相等差別。此五
略說,如《善生經》。佛告善生:族姓子!有二種事
俱為美妙者,是美妙相。斷滅有二種,謂欲取
斷滅及依事取斷滅者。此言兼顯二種無失
壞方便。二種無失壞方便者,謂若落鬚髮乃
至趣於非家,若盡諸漏乃至覺受我生已盡,
乃至廣說。彼二果者,謂無失壞方便果。寂靜
性差別者,謂五種寂靜差別,一諸纏寂靜、二
世間離欲寂靜、三順下分寂靜、四順上分寂
靜、五依事寂靜。為顯此故,於彼經中說伽他
曰:
「諸比丘美妙,
離欲離繫縛,
任持最後身,魔所使。」
復次頌曰:
略說瑜伽道,
奢摩他與觀,
論曰:若略說瑜伽道,當知多聞所攝:正法
為境界,奢摩他毘鉢舍那為自體,依止影像
及依止事成就。如薄伽梵說:有五種法能攝
一切瑜伽行者諸瑜伽地,謂持住明鏡及與
轉依。當知聞正法是持,所緣是住,止觀是
明,影像是鏡事,成就是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