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
辯相品第一
稽首造此論,
及教我等師,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真實,
即此修分位,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真
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
上乘。今於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虛妄分別有,
此中唯有空,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
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
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
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
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若於此
非有,由彼觀為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為有。
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復次頌曰:
故說一切法,
有無及有故,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
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依前理故,說此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
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有故
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
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
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
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
法非空非有。如是已顯虛妄分別有相無相,
此自相今當說。頌曰:
識生變似義、
此境實非有,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
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
識,了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
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
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
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虛妄分別性,
非實有全無,
論曰:虛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如所現
起非真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
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脫故。若
異此者,繫縛解脫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
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虛妄分別自相,此攝相
今當說。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
自性。頌曰:
唯所執、依他,
境故分別故,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
性。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依
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已顯虛
妄分別攝相,當說即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
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依境無所得,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
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
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故知二有得,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
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
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
等俱成無所得性。顯入虛妄分別無相方便
相已,此差別異門相今次當說。頌曰。
三界心心所,
唯了境名心,
論曰:虛妄分別差別相者,即是欲界色無色
界諸心心所。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
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今次當說此
生起相。頌曰:
一則名緣識,
此中能受用,
論曰: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藏識為
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此諸識中
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
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今次當說此雜
染相。頌曰:
覆障及安立、
三分別、受用、
現前、苦果故,
三、二、七雜染,
論曰:覆障故者,謂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真見
故。安立故者,謂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
將導故者,謂有取識引諸有情至生處故。攝
故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圓滿故者,謂六
內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三分別故者,謂觸
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受用故者,謂由
受支領納順違,非二境故。引起故者,謂由愛
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連縛故者,謂取
令識緣順欲等連縛生故。現前故者,謂由有
力令已作業所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苦
果故者,謂生老死性有逼迫,酬前因故。唯此
所說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三雜染
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雜染,謂行
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二雜染者,一因雜染、
謂煩惱業;二果雜染、謂所餘支。七雜染者,謂
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行;三
將導因,謂識;四攝受因,謂名色、六處;五受用
因,謂觸、受;六引起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
謂生、老死。此諸雜染無不皆由虛妄分別而得
生長。此前總顯虛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
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
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如是
已顯虛妄分別,今次當說所知空性。頌曰:
諸相及異門,
應知二空性,
論曰:應知所取能取空性,略說但由此相等
五。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
無二有無故,
非異亦非一,
論曰: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
無。此即顯空無性為性,故此空相非有非無。
云何非有?無二有故。云何非無?有二無故。此
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虛妄分別非異
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
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
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知空性異門云何?頌
曰:
略說空異門,
無相、勝義性、
論曰:略說空性,有此異門。云何應知此異門
義?頌曰:
由無變無倒,
及諸聖法因,
論曰:即此中說所知空性,由無變義說為真
如。真性常如,無轉易故。由無倒義說為實際,
非諸顛倒,依緣事故。由相滅義說為無相,此
中永絕一切相故。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
是最勝智所行義故。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
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無
我等義如理應知。云何應知空性差別?頌曰:
此雜染、清淨,
如水界金空,
論曰:空性差別略有二種,一雜染、二清淨。此
成染淨由分位別,謂有垢位說為雜染,出離
垢時說為清淨。雖先雜染、後成清淨,而非轉
變成無常失。如水界等出離客塵,空淨亦然,
非性轉變。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內空、外空、
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
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
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云何應知?頌曰:
能食及所食,
能見此如理,
為常益有情、
為善無窮盡,
為種性清淨、
為淨諸佛法,
論曰:能食空者,依內處說,即是內空。所食空
者,依外處說,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
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內外空。諸器世間說
為所住,此相寬廣故名為大,所住空故名為
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內處等空。空智空
故,說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
真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為得二
淨,即諸有為、無為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為空
及無為空。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
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
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
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為所修善至無餘依
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
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
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為
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菩薩為令
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
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
說名為空?頌曰:
補特伽羅法,
此無性、有性,
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
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
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
相別立二空;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
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如是已顯空
性差別。此成立義云何應知?頌曰:
此若無雜染,
此若無清淨,
論曰:若諸法空,未生對治無客雜染者,一切
有情不由功用應自然解脫。若對治已生亦
不清淨,則應求解脫勤勞無果。既爾,頌曰:
非染非不染,
心性本淨故,
論曰:云何非染非不染?以心性本淨故。云何
非淨非不淨?由客塵所染故。是名成立空差
別義。此前空義總有二種,謂相安立。相復有
二,謂無及有。空性有相,離有離無、離異離一
以為其相。應知安立即異門等。
辯障品第二
已辯其相,障今當說。頌曰:
具分及一分,
於生死取捨,性。
論曰:具分障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於諸菩
薩種性法中具為障故。一分障者,謂煩惱
障,障聲聞等種性法故。增盛障者,謂即彼
貪等行。平等障者,謂即彼等分行。取捨生死,
能障菩薩種性所得無住涅槃,名於生死有
取捨障。如是五障隨其所應,說障菩薩及聲
聞等二種種性。復次頌曰:
九種煩惱相,
初二障厭捨,
謂能障身見,
利養恭敬等,
論曰: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愛
結障厭,由此於順境不能厭離故。恚結障捨,
由此於違境不能棄捨故。餘七結障真見,於
七遍知如次障故。謂慢結能障偽身見遍知,
修現觀時有間無間我慢現起,由此勢力彼
不斷故。無明結能障身見事遍知,由此不知
諸取蘊故。見結能障滅諦遍知,由薩迦耶及
邊執見怖畏滅故,由邪見謗滅故。取結能障
道諦遍知,取餘法為淨故。疑結能障三寶遍
知,由此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結能障利養
恭敬等遍知,由此不見彼過失故。慳結能障
遠離遍知,由此貪著資生具故。復有別障能
障善等十種淨法。其相云何?頌曰:
無加行非處,
不起正思惟,
闕種性善友,
及闕於正行,
倒麁重三餘,
及本性麁重,
著有著資財,
不信無勝解,
輕法重名利,
匱聞及少聞,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法障。所障善等其相云
何?頌曰:
善菩提攝受,
迴向不怖慳,
論曰:如是善等十種淨法,誰有前說幾種障
耶?頌曰:
如是善等十,
論曰: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
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
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為攝受,
此有三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
厭性。有慧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
闕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此中鄙
者,謂愚癡類,樂毀壞他名為惡者。無亂有三
障,一顛倒麁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
性、三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
障,此有三障,一俱生麁重、二懈怠性、三放逸
性。迴向有三障,令心向餘不向無上正等菩
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下劣性。不
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
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慳有三障,一不尊重正
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
悲愍。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匱聞生長
能感匱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復次如是諸障於善等十,隨餘義中有十能
作,即依彼義應知此名。十能作者:一生起能
作,如眼等於眼識等。二安住能作,如四食於
有情。三任持能作,謂能任持,如器世間於有
情世間。四照了能作,如光明於諸色。五變壞
能作,如火等於所熟等。六分離能作,如鎌等
於所斷等。七轉變能作,如金師等轉變金等
成鐶釧等。八信解能作,如烟等於火等。九顯
了能作,如因於宗。十至得能作,如聖道等於
涅槃等。依如是義,故說頌言:
「能作有十種,住、持、照、
變、分離、轉變、
如識、因、食、地、
烟、因聖道等,
於善等障,應知亦然。一生起障,謂於其善,以
諸善法應生起故。二安住障,謂於菩提,以大
菩提不可動故。三任持障,謂於攝受,以菩提
心能任持故。四照了障,謂於有慧,以有慧性
應照了故。五變壞障,謂於無亂,轉滅迷亂名
變壞故。六分離障,謂於無障,此於障離繫故。
七轉變障,謂於迴向,以菩提心轉變相故。八
信解障,謂於不怖,無信解者有怖畏故。九現
了障,謂於不慳,於法無慳者,為他顯了故。十
至得障,謂於自在此是能得自在相故。所障
十法次第義者,謂有欲證無上菩提,於勝善
根先應生起,勝善根力所任持故,必得安住
無上菩提。為令善根得增長故,次應發起
大菩提心,此菩提心與菩薩性為所依止。如
是菩薩由已發起大菩提心及勝善根力所持
故,斷諸亂倒起無亂倒。由見道中無亂倒故,
次於修道斷一切障。既斷障已,持諸善根迴
向無上正等菩提。由迴向力所任持故,於深
廣法便無怖畏。既無怖畏,便於彼法見勝功
德,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菩薩如是種種功德
力所持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於一切法皆
得自在,是名善等十義次第。雖善等法即是
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而總別異,今應顯
彼菩提分等諸障差別。頌曰:
於覺分度地,
論曰:復於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各有別
障。於菩提分有別障者,頌曰:
於事不善巧,
不植羸劣性,
論曰:於四念住有於諸事不善巧障。於四正
斷有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事障,
一於圓滿欲勤心觀隨減一故、二於修習八
斷行中隨減一故。於五根有不植圓滿順解
脫分勝善根障。於五力有羸劣性障,謂即五
根由障所雜有羸劣性。於七等覺支有見過
失障,此是見道所顯示故。於八聖道支有麁
重過失障,此是修道所顯示故。於到彼岸有
別障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於失德減增、
障施等諸善、
所作善決定、
論曰:此說十種波羅蜜多所得果障,以顯十
種波羅蜜多自性之障。謂於布施波羅蜜多
說富貴自在障;於淨戒波羅蜜多說善趣障;
於安忍波羅蜜多說不捨有情障;於精進波
羅蜜多說減過失增功德障;於靜慮波羅蜜
多說令所化趣入法障;於般若波羅蜜多說
解脫障;於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說施等善無
窮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
盡故;於願波羅蜜多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
障,由大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波羅
蜜多說所作善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
力能伏彼障,非彼伏故;於智波羅蜜多說自
他受用法成熟障,不如聞言而覺義故。於地
功德有別障者,頌曰:
遍行與最勝,
相續無差別,
種種法無別,
并無分別等,
於斯十法界,
障十地功德,
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
地功德如次建立為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
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
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
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
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
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
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
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
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
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為相續無差別
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
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
緣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
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
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
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
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
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
四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
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
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
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
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復
略頌曰:
已說諸煩惱,
許此二盡故,
論曰:由此二種攝一切障故,許此盡時一切
障解脫。前障總義有十一種:一廣大障,謂具
分障。二狹小障,謂一分障。三加行障,謂增盛
障。四至得障,謂平等障。五殊勝障,謂取捨生
死障。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障。七因障,謂
於善等十能作障。八入真實障,謂覺分障。九
無上淨障,謂到彼岸障。十此差別趣障,謂十
地障。十一攝障,謂略二障。
辯真實品第三
已辯其障,當說真實。頌曰:
真實唯有十,
無顛倒、因果,
極成、淨所行、
十善巧真實,
論曰:應知真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真實、二相
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因果真實、五麁細真
實、六極成真實、七淨所行真實、八攝受真實、
九差別真實、十善巧真實。此復十種,為欲除
遣十我見故。十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
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
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為
無為法善巧。此中云何根本真實?謂三自性,
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
自性,依此建立餘真實故。於此所說三自性
中,許何義為真實?頌曰:
許於三自性,
一有而不真,
論曰:即於如是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相常非
有。唯常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無顛倒故。
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於依他起許
為真實,有亂性故。圓成實相亦有非有。唯有
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有空性故。云何相
真實?頌曰:
於法數取趣,
有非有性中,
知此故不轉,
論曰:於一切法補特伽羅所有增益及損減
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遍計所執自性真
實相。於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損減
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起自性真
實相。於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
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性真實相。此於
根本真實相中無顛倒故,名相真實。無顛倒
真實者,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治彼常等
四倒。云何應知此無常等依彼根本真實立
耶?頌曰:
無性與生滅、
所取及事相、
空亦有三種,
無相及異相、
如次四三種,
論曰: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遍計所執,此
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故;
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苦三種者,
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補特伽羅法執所
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
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
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
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
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
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無我三者,一
無相無我,謂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
相,即此無相說為無我;二異相無我,謂依
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遍計所執故名異
相,即此異相說為無我;三自相無我,謂圓
成實,無我所顯以為自相,即此自相說為無
我。如是所說無常、苦、空、無我四種,如其次第
依根本真實各分為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
知。因果真實謂四聖諦,云何此依根本真
實?頌曰:
苦三相已說,
謂習氣、等起,
自性、二不生、
遍知及永斷、
論曰:苦諦有三,謂無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
說。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
習氣;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
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謂自性不生
故;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
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真如。道諦三者,一
遍知道、二永斷道、三證得道。應知此中於遍
計所執唯有遍知,於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斷,
於圓成實有遍知及證得,故依此三建立道
諦。麁細真實,謂世俗勝義諦。云何此依根本
真實?頌曰:
應知世俗諦,
謂假、行、顯了,
勝義諦亦三,
依本一無變,
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
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
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真如勝
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
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為
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根本中圓成實
立。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為、有為有差別故。
無為總攝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有
為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
極成真實略有二種,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
者道理極成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
立耶?頌曰:
世極成依一,
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
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等,
是名世間極成真實。此於根本三真實中,但
依遍計所執而立。若有理義聰叡賢善能尋
思者,依止三量證成道理施設建立,是名道
理極成真實。此依根本三真實立。淨所行真
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二
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
真實而立?頌曰:
淨所行有二,
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唯依根
本三真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境故。
云何應知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攝在根本三真
實耶?頌曰:
名遍計所執,
真如及正智,
論曰:相等五事,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
實,謂名攝在遍計所執,相及分別攝在依他,
圓成實攝真如正智。差別真實略有七種:一
流轉真實、二實相真實、三唯識真實、四安立
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
云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本真實立耶?頌
曰:
流轉與安立,
實相唯識淨,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
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
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
成實立。善巧真實,謂為對治十我見故,說有
十種。云何於蘊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於蘊等我見,
作者、自在轉、
雜染清淨依、
論曰:於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
執因性、三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
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
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為除此
見,修十善巧。云何十種善巧真實依三根本
真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三種根本自
性中故。如何攝在三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
論曰: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
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
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為色故;
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
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應
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性
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三真實
而立。如是雖說為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
等善巧,而未說此蘊等別義。且初蘊義云何
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三種:一、非一義,如契經
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
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
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為一聚。三、分段義,
如契經言:說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
由斯聚義蘊義得成。又見世間聚義名蘊。已
說蘊義,界義云何?頌曰:
能所取、彼取,
論曰:能取種子義,謂眼等六內界。所取種子
義,謂色等六外界。彼取種子義,謂眼識等六
識界。已說界義,處義云何?頌曰:
能受、所了境,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
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已說處義,緣起義云
何?頌曰:
緣起義於因、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是緣起
義。應知此中增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等因。
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增益果者,執有我行等
緣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無行等果。
增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
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全無功能。若無
如是三增減執,應知彼於緣起善巧。已說緣
起義,處非處義云何?頌曰:
於非愛、愛、淨、
得、行不自在,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
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愛欲
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
無愛欲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自在,謂不
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
於俱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無二如來、二轉
輪王俱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
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不得自在,謂女不證
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
見諦者必不現行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
現行,《多界經》中廣說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
處。如是已說處非處義,根義云何?頌曰:
根於取、住、續、
論曰: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增上義立,謂於取
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住一期相續
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上義,於
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上義,於世
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
根有增上義。已說根義,世義云何?頌曰:
因果已未用,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
別。謂於因果俱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因果
俱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
果,是現在義。已說世義,諦義云何?頌曰:
受及受資糧,
二寂滅對治,
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
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
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
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
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已說諦義,乘義云
何?頌曰:
由功德過失,
依他自出離,
論曰:應知乘者,謂即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
義。若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起此智,
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
槃功德、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
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
故得出離者,名無上乘。已說乘義,云何有為、
無為法義?頌曰:
有為、無為義,
若相;若寂靜、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
識;相謂器身并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思惟;
意謂恒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
惟即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
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為。若寂靜
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靜故。彼所觀義,
謂即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
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無為。應知此中緣蘊
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蘊等善巧。
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即能顯、所顯真實。能
顯真實,謂即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所顯
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所顯示故。所顯九
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
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
離所顯真實,由麁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
伏他論所顯真實,依喻導理降伏他故;六顯
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
實;八顯不虛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
一切祕密所顯真實。
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
提分法。此中先應說修念住。頌曰:
以麁重愛因,
為入四聖諦,
論曰:麁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
諦。身以有麁重諸行為相故,以諸麁重即行
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說為愛
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心是我執所依緣事,
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
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入道聖諦。是故
為入四聖諦理,最初說修四念住觀。已說修
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
已遍知障治,
為遠離修集,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
別。今為遠離所治障法,及為修集能對治道,
於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說已生惡不善法為
令斷故,乃至廣說。已說修正斷,當說修神足。
頌曰:
依住堪能性,
滅除五過失,
論曰:依前所修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
能,為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因故。
住謂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斷說四神足,此
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斷行。何者
名為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不作行作行,
論曰:應知此中惛沈掉舉合為一失、若為除
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掉舉、
復作加行俱為過失。為除此五、修八斷行。云
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為斷除懈怠,
即所依、能依,
為除餘四失,
記言覺沈掉,
論曰:為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三信、
四輕安。如次應知即所依等。所依,謂欲、勤所
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
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謂安
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為
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餘四種斷行:一念、
二正知、三思、四捨。如次應知即記言等。記言
謂,念能不忘境,記聖言故。覺沈掉者,謂即正
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
伏行謂思,由能隨覺沈掉失已,為欲伏除發
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既斷滅已,心便
住捨平等而流。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
修五根云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脫,
謂欲、行、不忘、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
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
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
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說修五根,當
說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頌曰:
即損障名力,因果立次第。
論曰: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說為
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為彼所陵雜
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
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為得此果發勤精進,勤
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
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
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說順解脫分既圓滿已
復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決擇分?為五根位、五
力位耶?頌曰:
順決擇二二,
論曰:順決擇分中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
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
所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出離并利益,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
道,廣有七種,略為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
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
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
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為三?頌曰:
由因緣所依,
故輕安、定、捨,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麁重為因生諸雜
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
故此無染義別有三。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
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對治障亦三,
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
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
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
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
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
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
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二各分為三?頌
曰:
表見戒遠離,
對治本隨惑,
論曰:正語等三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
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
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
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鉢等物,令他
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
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三種:一根
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三
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德。此中正精進別
能對治初,為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
治第二,繫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
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
發諸神通等勝功德故。修治差別云何應知?
頌曰:
有倒順無倒,
無倒無倒隨,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三種,一有顛倒順無顛
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三無顛倒無顛倒隨。
如是三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
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云何應知?
頌曰:
菩薩所修習,
證得殊勝故,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
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
聲聞獨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
修對治;若諸菩薩於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
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為身
等速得離繫;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為身等
速得離繫,但為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
所修對治,由此三緣故而有差別。
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
上修;隣近修,謂隣近見道故;證入修;增勝修;
初位修;中位修;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緣
作意至得殊勝。
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云何?頌曰:
所說修對治,
謂因、入、行、果、
上、無上、解行、
灌頂及證得、
論曰: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
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
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
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
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
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
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
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
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
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
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
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
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
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不淨、淨不淨、
論曰:於真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
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
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云何應知
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隨所應建立,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
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
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
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愛樂增長淨,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
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
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
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
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
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究竟順障滅,
論曰:略說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
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
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
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
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
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
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
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
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
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
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
但是略說,若廣說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
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
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
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
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
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說。頌曰:
總由三無上,
謂正行、所緣,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
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
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
此正行相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隨法、離二邊、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
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
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
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依處及無盡、
自在、攝、發起、
由斯說十度,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
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
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
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
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
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
數劫熏習成故。依處最勝者,普為利樂一切
有情為依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
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得自他平等
勝解,於諸有情發起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
故。無難最勝者,於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
喜,令自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自在最勝
者,由虛空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圓
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
施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最
上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
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及佛地
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施等十波羅蜜多
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
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精進、定、般若、
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
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無盡、常起、定、
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
知。謂諸菩薩由布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
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
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
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
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
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
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
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
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值
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
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
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
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
如是已說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云何?頌
曰:
菩薩以三慧,
如所施設法,
論曰:若諸菩薩以聞思修所成妙慧,數數作
意思惟大乘,依布施等如所施設契經等法,
如是名為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
惟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此增長善界,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
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
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
能趣入修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
受。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
受持、正開演、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
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
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
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
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
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
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
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
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如是
已說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無顛倒轉變,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一無散亂轉變、二
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應正了知。此中六種
散亂無故,名無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
二外散亂、三內散亂、四相散亂、五麁重散亂、
六作意散亂。此六種相云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我執、心下劣,
論曰: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
亂。於境流者,馳散外緣,即外散亂。味沈掉者,
味著等持惛沈掉舉,即內散亂。矯示者,即相
散亂,矯現相已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麁重
散亂,由麁重力我慢現行故。心下劣者,即作
意散亂,依下劣乘起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
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已說無散亂
轉變,無顛倒轉變云何應知?頌曰:
智見於文義,
二相染淨客,
論曰:依十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十無倒
名。此中云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有義及非有,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說名相
應。共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名為串
習。但由此二,成有義文;與此相,違文成無義。
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知是名於文無倒。於
義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似二性顯現,
知離有非有,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
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實非有者,謂如所顯
現,實不如是有。離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性
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
知見此中義者,應知是名於義無倒。於作意
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言作意彼依,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名言作意,即此作
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
由此作意是戲論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如
實知見此作意者,應知是於作意無倒。於不
動無倒者,頌曰:
於不動無倒,
非無如幻等,
論曰:前說諸義離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
故。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
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
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
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聲顯
示陽焰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以能諦觀
義如幻等,於有無品心不動散,如實知見此
不動者,應知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
謂於自相及共相中俱無顛倒。於自相無倒
者,頌曰:
於自相無倒,
離一切分別,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
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知是於自相無倒。
此依勝義自相而說。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
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真法界,
故通達此者,
論曰: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真法界諸法
共相攝。如實知見此共相者,應知是於共相
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知顛倒作意,
於法界雜染,
論曰:若未斷滅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說為雜
染,已斷滅時說為清淨。如實知見此染淨者,
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云何?頌
曰:
知法界本性,
故染淨非主,
論曰:法界本性淨若虛空,由此應知先染後
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
應知是名於客無倒。於無怖無高俱無顛倒
者,頌曰:
有情法無故,
知此無怖高,
論曰:有情及法俱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
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增,
由此於中無怖無慢。如實知見無怖高者,應
知是名於二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
二相;由義無倒,能正通達諸顛倒相;由作意
無倒,於倒因緣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善取
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
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
知未斷及已斷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
二相;由無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得永
出離。此十無倒如次安立於彼十種金剛句
中。何等名為十金剛句?謂有非有無顛倒。所
依幻等喻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虛空
喻無減無增。為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幻等無分別,
及雜染清淨,
無減亦無增,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緣
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
即圓成實、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
次應知。所緣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
由此無分別,即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即
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及
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有難言:遍計
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云何可得?若實是
有,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為釋此難,說幻等喻,
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有難言:若
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得有先染後淨?為釋
此難,說有染淨及虛空喻,謂如虛空雖本性
淨,而有雜染及清淨時。復有難言:有無量佛
出現於世,一一能度無量有情,令出生死
入於涅槃。云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中無
增益過?為釋此難,說染及淨無減無增。又有
情界及清淨品俱無量故。第二安立彼自性
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因,
亂無亂二果,
如是已說隨法正行。離二邊正行云何應知?
如《寶積經》所說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
頌曰:
異性與一性,
增益損減邊,
所治及能治,
所取能取邊,
分別二邊性,
謂有非有邊,
所能取正邪,
不起及時等,
論曰:若於色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各為一
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無我乃至儒童,
見有我者定起此執,我異於身、或即身故。若
於色等執為常住是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
聞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色等非常無
常。定執有我是增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是損
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為離此執說
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
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為離此
執說中道行,謂於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
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
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
於二邊不隨觀說。於有情法定執為有是常
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為離此執說中道
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明所取能取
各為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如
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為,乃至老死及能
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為一邊。此所能
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為離此執
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
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雜染有三,
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復有
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
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
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三種:一
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三後有相續。
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
三種雜染除滅,說為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
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
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
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為一邊,本性
無染,非染淨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
空能空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
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
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為無,為離如
是二邊分別說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
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
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
能寂各為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
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
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
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
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
喻為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
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幻
師喻。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
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
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
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性故。
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火喻。謂如兩
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
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
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
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
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
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
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
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
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
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如是已說
離二邊正行。差別、無差別正行云何?頌曰:
差別無差別,
十波羅蜜多,
論曰:於十地中十到彼岸隨一增上而修集
者,應知說為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
布施等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名無差別。六
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品類最勝,由此思惟
如所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品無亂轉變修
奢摩他,及無倒轉變修毘鉢舍那,為如是義
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中修習差別無
差別行。如是已說正行無上。所緣無上其相
云何?頌曰:
所緣謂安、界、
印內持、通達,
論曰:如是所緣有十二種,一安立法施設所
緣、二法界所緣、三所立所緣、四能立所緣、五
任持所緣、六印持所緣、七內持所緣、八通達
所緣、九增長所緣、十分證所緣、十一等運
所緣、十二最勝所緣。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
彼岸等差別法門;第二謂真如;第三第四如
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等差別法門,要由
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聞所成慧境,任持文
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
所成慧境,內別持故;第八謂初地中見道境;
第九謂修道中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
中世出世道品類差別分分證境;第十一謂
第八地境;第十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
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
已說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起、堅固、調柔、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一種性修證,緣
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
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
蜜多得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六
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長時集故。七淨土
修證,心調柔故。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
住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所退轉故。九佛地
修證,無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
無上乘總義者,略有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
無上故、正行持無上故、正行果無上故。何故
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廣大一切義,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
了處中二邊能緣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
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緣境義。或
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論
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堅實
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辯利
樂自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
又能除滅諸不吉祥,永斷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德,
令獲勝生增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