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邊分別論
相品第一
恭敬善行子,
為我等宣說,
初立論體。
相障及真實,
修住而得果,
此七義是論所說。何者為七?一相、二障、三真
實、四研習對治、五修住、六得果、七無上乘。今
依相說此偈言:
虛妄分別有,
彼中唯有空,
此中虛妄分別者,謂分別能執、所執。有者,但
有分別。彼處者,謂虛妄分別。無有二者,謂能
執、所執此二永無。彼中者,謂分別中。唯有空
者,謂但此分別離能執所執,故唯有空。於此
者,謂能所空中。亦有彼者,謂有虛妄分別。若
法是處無,由此法故是處空,其所餘者則名
為有。若如是知,即於空相智無顛倒。次說偈言:
故說一切法,
有無及有故,
一切法者,謂有為名虛妄分別,無為名空。非
空者,謂由空由虛妄分別。非不空者,謂由能
執所執故。有者,謂虛妄分別有故。無者,謂
能所執無故。及有者,謂於虛妄中有真空
故,於真空中亦有虛妄分別故。是名中道義
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等文不違般若波羅蜜等,如經說:一切法非
空非不空。如是已說虛妄分別有相無相竟。
今當次說其自體相,故說偈言:
塵根我及識,
但識有無彼,
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色等。似根者,謂識
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顯現。似我者,謂意識
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本
識者,謂阿黎耶識。生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
但識有者,謂但有亂識。無彼者,謂無四物。
何以故?似塵似根非實形識故,似我似識顯
現不如境故。彼無故識無者,謂塵既是無,識
亦是無。是識所取四種境界,謂塵、根、我及識,
所攝實無體相。所取既無,能取亂識亦復是
無。如是說體相已。今當顯名義,故說偈言:
亂識虛妄性,
非實有無故,
亂識虛妄性由此義得成者,謂一切世間但
唯亂識。此亂識云何名虛妄?由境不實故、由
體散亂故。非實有者,謂顯現似四物,四物永
無故。非實無故者,謂非一切永無,由亂識生
故。云何不許亂識永無?故偈言:滅彼故解脫。
若執永無,繫縛、解脫皆不成就,則起邪見撥
淨不淨品。如是說虛妄體相已。今當次說虛
妄攝相。若言唯是虛妄,云何能攝三性?故說
偈言:
分別及依他、
由塵與亂識,
分別性者,謂是六塵永不可得,猶如空華。依
他性者,謂唯亂識,有非實故,猶如幻物。真實
性者,謂能取所取二無所有,真實有無故,猶
如虛空。說虛妄攝相已。今當說入虛妄無所
有方便相,故說偈言:
由依唯識故,
以塵無有體,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依如此義,外塵體相決
無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緣境無有體故,能緣
唯識亦不得生,以是方便即得入於能取所
取無所有相。
是故識成就,
所識諸塵既無有體,是故識性無理得成。
不識及與識,
不識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識。此法真實
無所有性,而能顯現似非實塵,故說為識。說
入虛妄無所有方便相已。今當顯虛妄總相,
故說偈言:
虛妄總類者,。
虛妄者,若約界立,謂欲、色、無色界。若約生立,
謂心及心法是總類相。說總相已。別相今當
說。
唯塵智名心,
心者但了別塵通相,若了塵別相說名為心
法,謂受想行等。說總別相已。次顯生起相。
第一名緣識,
於塵受分別,
緣識者,謂阿黎耶識,餘識生緣故。用識者,
謂因黎耶識於塵中起,名為用識。於塵受者,
謂領塵苦等,說名受陰。分別者,謂選擇塵差
別,是名想陰。引行者,能令心捨此取彼,謂欲、
思惟及作意等,名為行陰。如是受等名為心
法。說生起相已。當說虛妄染污相,故說偈
言:
覆藏及安立,
圓滿三分成,
執著及現前,
三種二種難,
覆藏者,由無明能障如實見故。安立者,由諸
行能安立業,熏習於本識中故。將導者,由本
識及意識能令眾生往受生處故。攝持者,謂
由色能攝持自體五聚故。圓滿者,謂由六入
能生長故。三分成者,依根、塵、識,諸觸成故。領
觸者,由樂苦等為損益故。牽引者,由貪愛令
業能牽後生故。執著者,由四取能令諸識染
著欲等四處,隨從得生故。現前者,由業有,謂
已作諸業趣向來生,為與果報故。苦者,由生
老死故。惱世間者,謂三界由無明乃至老死
等所逼惱,恒受苦難故。三種二種難亦七由
虛妄者,三種難者,謂煩惱、業、生等。煩惱難
者,謂無明、貪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
者,謂所餘七分。二種難者,所謂因果。因難
者,謂煩惱、業分。果難者,謂所餘分。七難者,
謂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
諸行。三將因,謂本意二識。四攝因,謂名色、
六入。五受用因,謂觸、受。六引出因,謂愛、取、
有。七厭怖因,謂生、老死。由虛妄者,如是苦
難從虛妄生。集虛妄義有九種相,所謂有相、
無相、自相、攝相、入無相、方便相、差別相、眾名相、
生緣相、染相,義現於前。
說虛妄已,當說方便為顯空義,由此相應故
說偈言:
體相及眾名,其義與分別,
成立理應知,
云何應知空相?偈言:
無二、有此無,
故非有非無,
無二者,謂無所取能取。有此無者,謂但有所
取,能取無。是二名空相者,謂無及有無是名
空相。此顯真空無有二相,是法以二無為性,
不可說有不可說無。云何非有?是二無故。云
何非無?是二無有故。故偈言:非有非無是名
真空相。不異亦不一者,與虛妄分別不異相
亦不一相。若異者,謂法性與法異,是義不然,
譬如五陰與無常性及苦性。若一者,清淨境
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顯現空與虛
妄離一異相,是故說不有非不有,非一非異
相。
云何眾名應知?
如如及實際,
法界法身等,
云何眾名義應知?
非變異不到,
聖法因及依,
無異為義故,是故名如如,恒如是不捨故。無
顛倒為義,故說實際,非顛倒種類及境界故。
相滅為義,故說無相,離一切相故、無分別
聖智境界故、第一義智為體故。說真實聖法
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
因義是界義。攝持法身為義,故說法身。如是
空眾名義已顯。云何空分別應知?
亦染亦清淨,
何處位空不淨?何處位空淨?
有垢亦無垢。
若在此位中是諸垢法,未得出離與共相
應,是位處說不淨。若在此位出離諸垢,此位
處說淨。若已與垢相應後時無垢,不離變異
法故。云何不無常?為此問故答:
水界金空靜,
客塵故、離滅故、不是自性變異故。復有分別
此空有十六:一內空、二外空、三內外空、四大
空、五空空、六第一義空、七有為空、八無為
空、九畢竟空、十無前後空、十一不捨空、十
二性空、十三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非有
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說空應知。
食者所食空,
能見及如理,
此中能食空者,依內根故說。所食空者,依外
塵故說。身者是能食、所食者依處,是重空
故,說內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滿故,故說名
大,此空說大空。內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無
分別智能見此空,此無分別智空,故名空空。
如道理依第一義相觀此法空,是名第一義
空。為得此,菩薩修行空,是此法空。為何修行?
為至得二善:一有為善、二無為善,此空是名
有為無為空。為常利益他、為一向恒利益他
故,修此空故,說畢竟空。為不捨生死,此生死
無前後,諸眾生不見其空,疲厭故捨離生死,
此空是名無前後空。為善無窮盡,諸佛入無
餘涅槃,因此空不捨他利益事,是名不捨空。
為清淨界性,性義者種類義,自然得故,故立
名性,此空名性空。為得大相好,是大人相及
小相,為得此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為清
淨佛法故,菩薩行彼十力四無畏等諸佛不
共法,為清淨令出,菩薩修此空,是名一切法
空。如是十四種空已安立,應知分別此相。是
十四中何法名空?
人法二皆無,
彼無非是無,
人法二無有,是法名空。是無有法,決定有亦
空。如上說能食等十四處,此二法是名空,為
顯空真實相故,是故最後安立二空:一非有
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為?為離人法增
益、為離人法空毀謗,如次第。如是空分別應
知。云何空成立義應知?
若言不淨者,
若言無垢者,
若諸法空對治未起時,為客塵不染故,自然
清淨。煩惱障無故,不因功力,一切眾生應得
解脫。若對治已起,自性故不淨,為得解脫修
道功用無果報故。作如是果,故說:
不染非不染,
心本清淨故,
云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淨故。云何
非淨非不淨?煩惱客塵故。如是空分別略說
已。安立空眾義者,應知有二種:一為體相、二
為安立。何者為體相?為有相故、無有相故。是
有相者,離有離無相,離一離異相。安立者,眾
名等四義應知分別。中邊論相品為解釋
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今說二種障。
此中遍障者,煩惱障及一切智障,為菩薩種
性諸人,二障圓滿故。一方障者,煩惱障,為聲
聞性等諸人。重障者,是前諸人欲等諸行中
隨一麁煩惱。平等障者,平等諸行中隨行中
隨一生死。取捨障者,菩薩性諸人,為障無住
處涅槃故。如理相應二種人障已說,一菩薩
性人、二聲聞等性人。復有煩惱相九種。
九結名惑障。
九種諸惑結,此中說煩惱障。此諸煩惱障為
障誰?
厭離及除捨,見,
愛欲結者,障厭離心。心堅礙障者,障除捨心。
因此惑違逆,礙境界中不能生捨除心。諸餘
結者覆障真實見。云何起障?是諸煩惱次第。
及身見。
身見所依法,
利養恭敬等,
是諸餘煩惱,是此五處障。我慢障者,欲滅離
身見時障,對正觀智有異品無異品,無異品
我慢數行故,此身見不得滅。無明結者,欲遠
離身見依處時為真實見障,因此不得遠離
取陰故。見結者,欲通達滅諦時為作障,身見
及邊見於滅諦生怖畏故,邪見於滅諦起誹
謗故。取結者,是通達道諦時為作障,依別道
理思擇求得清淨故。疑結者,欲通達三寶時
為作障,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妬結者,欲遠
離利養恭敬時為作障,不見此過失故。慳悋
結者,欲行輕財知足時為作障,令貪著財物
等故。
善法障復十,復有別障十種善法等處應知。
何者為十處?
不行非處所,
不生不思量,
性友不相稱,
修行不相稱,
麁惑三隨一,
自性重煩惱,
著有及欲塵,劣心亦爾,
不信無願樂,
不敬法重利,
聞災及少聞,
如是諸障,何者為善法?
善菩提攝取,
迴向不怖嫉,
如是善等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為障應知?
答:
此十各三障,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處修行、三修
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種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
三資糧不圓滿。
攝取菩提者,發菩提心是名攝取菩提。此心
有三種,一與性不相應行、二朋友不相應、三
心疲極厭離。有智者,是菩薩體性,為知此法
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稱、二惡友人共住、三與
惡怨人共住。此中惡人者,愚癡凡人。惡怨人
者,礙菩薩功德,觀菩薩過失。無迷者,心不散
亂,有三障:一顛倒麁失、二煩惱等、三障中隨
一有,餘三令成熟解脫般若未熟未滿。無障
者,滅離諸障,是名無障。此有三障,一自性
麁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迴向有三障,令心
迴向餘處,不得一向迴向無上菩提:一貪著
諸有、二貪著有資糧法、三下劣品心。無怖畏
有三障,一於人不生信重心、二於正法中不
生願欲、三如名字言語思量諸義。樂嫉妬
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養恭敬、
三於眾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
因此三不得自在:一無聞慧,無聞者生起業
惑,正法災故;二聞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
熟。還復是此障善等諸法中十種隨一分作
因,依此義故,應知障中何者為十因。第一生
因,譬如眼入為眼識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
種食為一切眾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攝持,譬
器世界為眾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為
色。五變異因,如火等為成熟等諸事。六相離
因,如鎌等為刈等。七迴轉因,如金銀師為
迴轉諸金銀令成鐶釧。八必比因,譬如烟為
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證因分為所
立義。十至得因,如道等為涅槃等諸果作因。
如是生障善處應知,此應令生故。住障者,菩
提處,此不應壞動故。持障者,菩提攝取處,菩
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處,此應顯了故。
變異障者,無迷處,迷轉滅故有變異。相離障
者,無障處,此障相離為體故。迴轉障者,迴向
處,菩提心迴向為體相故。必比障者,無怖畏
處,為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無嫉妬處,於法
不嫉妬,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處,無所繫
屬,至得為體相故。
助道十度地,復有餘別障。
助道品法處者:
處不明懈怠,
不種及羸弱,
念處者,依處不明了為障。四正勤處,懈怠。四
如意足處,禪定少二種為不圓滿。欲精進心
思量四種,隨一不具足,為修習不具足成,
資糧八法隨一不具故。五根處,不下解脫分,
善法種子故。力處,是五根羸弱,與非助道相
雜起故。覺分處,諸見過失,見道所顯故。道分
處,麁惡過失,此修道所顯現故。波羅蜜障者:
富貴及善道,
增減功德失,
解脫無盡量,
所作常決定,
此十種波羅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羅蜜果。
為障波羅蜜果故,是故顯說障波羅蜜。檀波
羅蜜者何法為障?自在增上障。尸羅波羅蜜
者障善道為障。羼提波羅蜜障不捨離眾生。
毘梨耶波羅蜜障增益功德損減過失。禪波
羅蜜者障受化眾生令入正位。般若波
羅蜜者障令他解脫。漚惒拘舍羅波羅蜜障
檀等波羅蜜無盡無減,為迴向菩提故諸波
羅蜜無盡無減。波抳陀那波羅蜜者障一切
生處善法中無間生起,依願力故能攝持隨
從善法生處。波羅波羅蜜者障善法決定事,
思擇修習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闍那
波羅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樂及成熟兩
處,不如聞言通達義故。於十種地中復有次
第障。
遍滿最勝義,
無所繫屬義,
無染清淨義,
不減不增義,
此法界無明,
非十地扶助,
法界中十種義,遍一切處等無染濁無明。此
無明,十種菩薩地中次第應知是障,非地助
道故。法界中何者為十種義?一者遍滿義,依
菩薩初地,法界義遍滿一切處,菩薩入觀得
通達。因此通達,得見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
勝義,依第二地觀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
共平等出離,一切種治淨出離應化勤行。三
者勝流義,因三地法界傳流知所聞正法第
一,為得此法,廣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
擲其中。四無所繫屬義,因此四地、因此觀法
愛一向不生。五身無差別義,因第五地,十種
心樂清淨平等。六無染清淨義,因第六地,十
二生因處無有一法可染可淨,如此通達故。
七法門無異義,因第七地無相故、修多羅等
法別異相不行不顯故。八不減不增義,因八
地得滿足無生法忍故,若不淨淨品中不見
一法有減有增故。
此中復有四種自在。何者為四?一無分別自
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此中法
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處。八地中通達智自
在依義,因九地得四無礙辯故。業自在依義,
因十地如意欲變化作眾生利益事。復有略
說。
已說煩惱障,
是攝一切障,
此二種障滅盡無餘故,得出離解脫一切障。
障總義者,一大障是遍滿故、二小障者一方
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煩惱、
五至得勝負障取捨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種
煩惱結、七因障善等處由十種因義故、八入
真實障者是助道障、九無上善障者十波羅
蜜障、十勝負捨離障。十地障攝集障略說有
二種:一解脫障、二一切智障。中邊分別論
障品第二竟。
真實品第三
此品真實應說。何者真實?
根本相真實,
果因俱真實,
成就清淨境,
勝智實十種,
如是十種真實。何者為十?一根本真實、二相
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果因真實、五細麁真
實、六成就真實、七清淨境界真實、八攝取真
實、九分破真實、十勝智真實。勝智又十種真
實,為對治十種我執應知。何者為十?一陰勝
智、二界勝智、三入勝智、四生緣勝智、五處非
處勝智、六根勝智、七世勝智、八諦勝智、九乘
勝智、十有為無為勝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實?三種自性,一分別自性、
二依他自性、三真實自性。一切餘真實,此中
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實可信受?
性三一恒無,
三有無真實,
分別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別性中是真
實,無顛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實,唯有散亂
執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實性。真實性相
者,有無真實。此相真實性中是真實。何者
相真實?
增益損減謗,
所取及能取,
知常見不生,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謗見、有損減謗見不得
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分別性中是真實相,
能執所執增益損減謗見不得起,為知見此
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實相,有中無中增
益損減見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真實
性中是真實相,如是根本真實相說名相真
實、無顛倒真實。無顛倒真實者,為對治常等
顛倒故。有四種,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此
四云何?根本真實所立。此中無常云何應
知?
無常義有三,
有垢無垢義,
根本真實中有三種性,此性中次第應知三
種無常義:一無有物為義,故說無常;二生滅
為義;三有垢無垢為義。
苦三,一取苦、
根本真實中次第三種苦,一取苦,人法執著
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為相故。相應苦者;
與有為相應故。為有為法通相故,此三苦於
次第性中應立。
無空不如空,
分別性者,無別道理令有無有物是其空。依
他性相者,無有如所分別,不一向無此法,不
如有是空。真實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說名
自性空。
無相及異相、
分別性者,相體無有,是故此無相是其無我。
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別,不如相者是其
無我。真實性者,是二無我,是故自體是其無
我。如是三種根本真實中顯說
有三種無常:一無物無常、二生滅無常、三有
垢無垢無常。
三種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應苦。三種空:
一無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種無我:一
無相無我、二異相無我、三自性無我。果因真
實,此根本真實中應立何者果因?苦諦、集諦、
滅諦、道諦。云何根本真實得立?
苦相等已說,苦諦如前說。無倒真實中如三
苦、三無常等,因此四無倒應知苦諦。三種集
諦應知。何者為三?
集諦復有三,
及不相離等。
熏習集諦者,執著分別性。熏習發起集諦
者,煩惱及業。不相離集諦者,如如與惑障不
相離。三種滅義故應知滅諦。何者為三?
體滅二種滅,
自性無生,能執所執二法不生。垢寂滅二種,
一數緣滅、二法如如。是三種滅,一無體滅、二
二滅、三自性滅。道諦有三,於三根本真實中
云何得安立?
觀智及除滅、
說道諦如是,一者觀察分別性、二為觀察除
滅依他性、三為觀察證至真實性。如是此中
為觀察、為除滅、為證至故,安立道諦應知。麁
細真實者,俗諦及真諦。此二諦根本真實中
云何得立?
麁義有三種,
顯了名俗諦。
俗諦有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行俗諦、三顯
了俗諦。因此三義,根本真實中應安立三種
俗諦,次第應知。
真諦三中一,
勝境諦者,一真實性中應知此勝境。云何真
實?
一義、二正修、至得真實。
義真實者,法如如真實智境界故。至得真實
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實者,聖道無
勝境故。云何有為、無為法共得真實性所
攝?答:
無變異、無倒,
無為法者,無變異成就,得入真實性攝。一切
有為法,道所攝,無顛倒成就故、境界品類中
無顛倒故。成就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中云何?
安立成就者,
分別性中得立,是物處共立印定數習故,因
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間人一處同一
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聲,如是
等此俗成就屬一性。
離名無體故,成。
即三性,上品諸人於義於理中聰明,在於覺
觀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
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淨境真實有
二種,一清淨煩惱障智境、二清淨智障智境,
如是清淨智境真實。
清淨境二種,
一處者,真實性。云何如此?無別性作清淨智
境故。三種根本真實性中,五攝真實云何安
立?
相及於分別,
如義相應,依五種攝品類。根本性中云何得
立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名者,分別性中攝。
聖智與如如,
如如及聖智,依真實性中攝。三種根本性中
分破真實云何得立?分破真實有七種。何者
為七?
生實二性攝,
相、識及清淨、
一者生起真實、二相真實、三識真實、四依處
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
此中生起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中在二處應
知,分別、依他性處。如生起真實,依處及邪
行真實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攝。相、識、清淨、
正行四法,一真實性攝。此四種云何一性攝?
聖境聖智所顯故。勝智真實者,為對治十種
我見故說。何者陰等處十種我見?
一、因及食者,
增上義及常,
觀者及縛解,
如是十種我邪執,於陰等諸法中起。為對治
十種邪執故,說十種勝智。何者十種我邪執?
一者一執、二因執、三者受者執、四作者執、
五自在執、六增上執、七常住執、八染者淨者
執、九觀者執、十縛解作者執。云何十種勝智
根本真實中得立?三種性中五陰等諸法,如
義道理被攝故。云何得在三性中?
分別、種類色,
色陰有三種:一分別色,色處分別性?二種類
色,色處依他性種類。云何名依他?此立五法
中,體性不同故,立別種類名色。三法然色,色
處真實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諸陰亦如是,
及界、入諸法如是。三性中應等被攝故,十種
勝智真實、根本真實中應知如是。已說為對
治十種我見五陰等勝智。五陰等義未說,此
義今說。
不一及總舉,
立陰義有三:初立義者,是陰名字有三義,一
道路義、二燒熱義、三重擔義。復有聚義是陰
義。聚有三義,一者多義,如經中說:若色過去
現在未來、若遠若近、若麁若細等,經中廣說。
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攝在一處。此言顯
總舉色等諸陰,體相種種故、更互無相攝故,
說有差別。此三義,一多、二總、三異,是名聚義。
聚即是陰義,因此義相似世間中聚。
能取、所取、取,
復有別攝名界。界名顯何義?顯種子義。能取
種子者,名眼等諸界。所取種子者,色等諸界。
取種子者,識等諸界。
受塵分別用,
復有別法名入,此中三受為受用,三受門故
說六內入;分別塵境及受用門故,六種說外
入。何者十二因緣義?
因果及作事,
因果及事業,不增益、不損減義,是名十二因
緣義。增益因者,行等諸分別立不平等因故。
損減因者,分別立無因義故。增益果者,行等
諸分別有我,依無明得生,如是分別。損減
果者,無行等諸法從無明生。增益事者,無明
等諸因,生行等諸果,時節分別有作意事。損
減事者,分別無功用故。因果事中離此二執,
此義無增益、無損減,應知十二因緣義。
不欲欲清淨,
至得及起行,
處非處有七種,繫屬他義故。應知此中,一不
欲繫屬他者,因惡行若不欲決入惡道。二欲
繫屬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決入善道。
三清淨繫屬他者,不離滅五蓋,不修七覺分,
不得至苦邊際。四同生繫屬他者,兩如來無
前後、兩轉輪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增
上繫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轉輪王。六至得繫
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繫
屬他者,已見四諦人不得造殺等諸行,凡夫
能造行故。如《多界經》中廣說,如是隨思擇。根
者二十二種,因六義,佛立二十二根。復有六
義。何者為六?
取住及相接,
能取為義故,乃至二種清淨為義故,此六事
中為增上故,說二十二法名根。為能取六塵
事增上故,眼等六法說為根。為攝相續令住
增上,乃至生死,說壽命為根。為處世相接續
增上,說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說為根。
意等業被受用故,世間清淨增上故,說信等
五法為根。為出世清淨增上故,說未知欲知
等三無漏為根。
果因已受用,
復有別,名三世,如義相應。果因已用故,立過
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來世。因已用謝、果未
謝故,立現在世。
受及受資糧,
滅彼及對治,
復有別,名四諦。何者為四?一者苦諦。何法名
苦?受及受資糧。如經中說:一切諸受皆是苦。
受資糧、受生緣、根塵等諸法應知。
為生彼行因。
何者集諦?為感諸苦一切邪行。
滅彼及對治,
為此因果二法寂滅,故說滅諦。為對治此二,
名道諦。因此世諦說不淨,因此真諦說淨。
得失無分別,
因智自出離。
復有別,名三乘,如義相應應知。涅槃及生死、
功德過失觀智,從他聞、依他得出離因果故,
立名聲聞乘。因此智慧如前說,自不從他、不
依他行出離因果,名辟支佛乘。依無分別智
自出離因果,是名大乘應知。
有言說有因,
寂靜義及境,
有別名有為、無為。言說者,名句味等。因者,種
子所攝阿黎耶識。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
起識所攝心及取分別。如此等法,有言說、有
因、有相、有相應法,是名說有為法。此中說心
者,是法恒起識相解相。取者,五識分別意識,
此有三分別故。無為法者,寂靜義及寂靜境。
寂靜義者,滅諦。寂靜境者,道諦如如。此中道
諦云何得寂靜名?此法若緣境界,若顯果依
寂靜。因此義,五陰等十處,聖智及聖智方便,
說名十種勝智應知。
此十名真實。
合真實義者,若略說真實有二種:一能顯真
實,譬如鏡;二所顯真實,譬如影。何者能顯真
實?三根本真實,所餘真實得顯現故。所顯真
實有九種,一無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
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辟
支乘出離所顯真實;五大乘出離所顯真實。
因此麁真實成就眾生及法,微細真實者解
脫眾生及法;六諸說墮負處所顯真實者,依
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諸說墮下負處;七顯
了大乘所顯真實;八一切種所知攝一切法
所顯真實;九顯了不如及如所顯真實;十我
執依處法一切義意入所顯真實。中邊分別
大乘論真實品說竟。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說。此論
中初說。
麁行貪因故,
為入四諦故,
由身故麁行得顯現,思擇麁行故得入苦諦。
此身者麁大,諸行為相故。麁大者名行苦。因
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
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
執依處,為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
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為思擇此法離不淨淨
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為令入四諦
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勤。
已知非助道,
為上二種故,
為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黑法及助道
品白法,一切種已明了所見故。為滅離非助
道法、為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為
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說。
隨事住於彼,
捨離五失故,
為離為得黑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
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
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說名四如意足,
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緣故。此中住者,心住名
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說四如意
足。隨事隨教住者,為滅五種過失、為修習八
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耶?
懈怠、忘尊教,
不作意作意,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
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為
一,憂喜為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
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
五過失。為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為
滅懈怠。何者為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
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
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
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
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意、四捨滅。餘四
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緣境界不迷,
滅彼心功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
沈浮兩事。覺知已,為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
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
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說修習五根。此五
根云何得立?
已下解脫種,
境界不迷沒,
此中增上次第五處流。為修四勤故,心已隨
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脫分善根種子,一欲
增上故、二勤修增上故、三不忘境界增上
故、四不散動增上故、五思擇法增上故。如次
第,信等五根應知。
說力損惑故,
信等五法如前所說。為有勝力,故說名力。勝
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
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說根力有次第。云何
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說?五種法如前後為因
果故。云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為求得此果
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
心得三昧。若心得定,
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
已下種解脫分善根已,說五根是其位。若人
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為在五根位中、為當在
力位中?
二二通達分,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
行五力。若人下解脫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
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說覺分。此云何安
立?
依分自體分,
第四功德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
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
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
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德分者名
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云何說三
法為無染障分?
因緣依處故,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為重行作因故,此猗
與麁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是
捨覺分。次說道分。此法云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對治不助法,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
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
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
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
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說言語,共相難正
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
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
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
衣服等四命緣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
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
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
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
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德。第一煩惱者,正
勤是其對治。云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
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
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
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
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德故。此修習對
治,若略說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無倒無隨倒,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
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
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
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
別?
境界及思惟,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
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
聞及緣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為滅離身等
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為滅離故修習
諸法,非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為至得無
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說。修住者何者?
修住品第五
修住有四種,
有作不作意,
願樂位、入位、
說者位、灌位、
作事位已說。
修住位有十八。何者十八?一因位修住,若人
已住自性中。二入位修住,已發心。三行位修
住,從發心後未至果。四果位修住,已得時。五
有功用位修住,有學聖人。六無功用位修住,
無學聖人。七勝德位修住,求行得六神通人。
八有上位修住,過聲聞等位,未入初地菩薩
人。九無上位修住,諸佛如來,此位後無別位
故。十願樂位修住,諸菩薩人,一切願樂行位
中。十一入位修住者,初菩薩地。十二出離位
修住,初地後六地。十三受記位修住,第八地。
十四能說師位修住,第九地。十五灌頂位修
住,第十地。十六至得位修住,諸佛法身。十七
功德位修住,諸佛應身。十八作事位修住,諸
佛化身。一切諸住無量應知,今但略說。
法界復有三,
清淨如次第。
若略說此位有三:一不淨位住者,從因位乃
至行住。二不淨淨位住者,有學聖人。三清淨
位住,無學聖人。
此中安立人,
因此住別異故,如道理應知,諸凡聖別異安
立,此人者自性中住,此人已入位。如是等修
住已說。何者得果?
得果品第六
器果及報果,
愛樂及增長,
器果者,果報與善根相應。報果者,器果增上
故,善根最上品。愛樂果者,宿世數習故,愛樂
善法。增長果者,現世數習功德善根故,善根
圓滿。清淨果者,滅離諸障。此位果有五種次
第應知,一者報果、二者增上果、三者隨流
果、四功用果、五相離果。
上上及初果,
隨順及對治,
有上無上故,
若略說果有十種:一者上上果,從自性發心
乃至修行應知,後後次第。二初果者,初得出
世諸法。數習果者,從初果後有學位中。究竟
果者,無學諸法。隨順果者,為因緣故應知。上
上果、對治果者,是滅道因,此得初果。此中初
道名對治果、相離果、數習果、圓滿果,為遠離
惑障故。如次第,有學無學諸聖人果。勝位果
者,神通等諸功德。有上果者,菩薩地,為勝餘
乘故。無上果者,諸如來地。如是四種果,為分
別圓滿果故。為略說如是多,若廣說則無
量。此中修習對治合集眾義,覺悟修習、令薄
修習、熟治修習、上事修習、密合修習,智到
境一家故,上品修、勝品得修、初發修、中行修、
最後修、有上修。無上修者,境界無勝、思量無
集、至得無勝故修住,合集眾義應成修住,住
者此人住自性中。作事修住者,從發心乃至
修行位,名最淨住、最淨位住、有莊嚴位住,遍
滿十地故無上位住。果合集眾義,一攝持果、
二最勝果、三宿習果、四上上引出果、五略果、
六廣果。此中攝持果者五種果,餘果是五種
果別異。宿世所集故名果報果,上上引出故。
有四種餘果,若略說,上上果有四種;若廣說,
隨順果有六。是四種果分別廣說故,中邊分
別論中此處有四三品:一對治品、二修住品、
三得果品。已廣說究竟。
無上乘品第七
無上乘今當說。
無上乘三處,
亦說聚集起。
無上有三種,大乘中因此三義乘成無上。何
者三義?一修行無上、二境界無上、三集起得
無上。此中何者名修行無上?十波羅蜜修行
中應知。
修行復六種。
此十波羅蜜中隨一有六種。何者六?
無比及思擇,
別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無比修、二思擇修、三隨法修、四
離邊修、五別修、六通修。此中無比十二種。何
者為十二?
廣大及長時,
無間及無難,
極作、至得、流,
此處無比義,
如是十二種無比修行:一廣大無比、二長時
無比、三增上、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
在、八攝治、九極作、十至得、十一勝流、十二
究竟。何者廣大無比?不欲樂一切世間及出
世富樂故,是故廣大無比應知。何者長時無
比?一一處三阿僧祇劫修習得成故。何者增
上無比?一切眾生遍滿利益事故。何者無盡
無比?由迴向無上菩提故,最極無窮無盡
故。何者無間修無比?由得自他平等樂修故,
因一切眾生施等功德能圓滿成就十波羅
蜜故。何者無難無比?隨喜他所行諸波羅蜜,
自波羅蜜得圓滿故。何者自在無比?由破虛
空等諸禪定力故,施等波羅蜜得滿足成就。
何者攝治無比?由一切波羅蜜無分別智所
攝治護故。何者極作無比?地前方便願樂行
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隨一所成故。何者至
得無比?於初地中得未曾見出世法故。何者
勝流無比?離初地應知,餘八種上地中。何者
究竟無比?第十地及佛地中應知。何以故?菩
薩道及佛果圓滿故。此處無比義知十波羅
蜜者,如是十二無比義,於十法中皆悉具有,
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羅蜜多。何者名十波羅
蜜?為顯此十法別名,故說偈言:
施、戒、忍、精進、
願、力及闍那,
此十波羅蜜別事云何?
財利不損害,
除惡及令入,
常起及決定,
如是十波羅蜜次第事應知。由施故菩薩能
利益眾生。由持戒故不損害眾生壽命財物
及眷屬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損惱等事安心
忍受。由精進故生長他功德、損滅他罪障等。
由禪定故因神通等諸功德,令他眾生背惡
歸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顯說正教令他解
脫。由方便故迴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德
令流無盡。由願力故能受住捨隨樂生處,於
彼生中能事諸佛及聞正法,於施等中恒行
不息利益眾生,由思擇修習力故伏滅對治,
決定能行施等諸度利益眾生。由智故滅離
如言法無明,施等諸行及施等增上緣法得
共受用。此二菩薩能成熟眾生。無比修行已
說。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說正法,
是菩薩常事,
依十種施等波羅蜜,如諸佛所安立所說修
多羅等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數數聽聞、思
量修習故,聞思修慧恒思惟行。若因三慧修
行思惟生何功德?
為長養界入,
若人因聞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
得增長。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聞名句
義,此理得入意,得生顯現故。若因修慧修行
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為入地、為治淨
故。此修行思惟有伴應知。
十種正行法,
此思惟修行者,十種正法行所攝持應知。何
者十種法行?
書寫、供養、施,
廣說及讀誦,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書寫、二供養、三施與他、
四若他讀誦一心聽聞、五自讀、六自如理取
名句味及義、七如道理及名句味顯說、八正
心聞誦、九空處如理思量、十已入意為不退
失故修習。
無量功德聚,
此十種正行有三種功德:一無量功德道、二
行方便功德道、三清淨功德道。云何大乘中
佛說最極大果報,聲聞乘等法不如是說?云
何如此?有二種因。
最勝無盡故,
最勝者,小乘經但為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
平等,是故最勝。第一為自利故,第二為利他
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說勝。大菩提者,至無
餘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無息故,故說無
盡,無盡故勝小乘。思惟修行已說。何者隨
法修行?
隨法有二種,
隨法修行者如是二種:一無散動修行、二無
顛倒變異修行。此中散動有六種,滅除此六
種散動故,說無散動。何者六種散動?一自性
散動、二外緣散動、三內散動、四相散動、五麁
惑散動、六思惟散動。此六散動何者為相應
知,故說:
起觀行六塵,
無決意於定,
下劣心散亂,
如是為相六種散動,菩薩應知應離。何者六
相?一從禪定起散動,由五識故,是名性散動。
六塵中若心行動,是名外散動。是禪定貪味
憂悔掉起,是名內散動。下地意未決未息,
是名相散動,因此相入定故。有我執思惟定
中所起,名麁散動,因此麁思惟生我慢起行
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動,下乘思惟起行
故。前兩散動未得令不得,次兩已得令退。第
五令不得解脫,第六令不得無上菩提應知。
此中無倒十種處應知。何者十?
言辭義思惟,
不淨及淨客,
此中何法名無倒?無倒者,如理如量知見。此
無倒十種處,一者名句味無倒。如偈說:
聚集數習故,
是言辭無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名言無間不相離說故,
此物是其名。數數習故,名句等有義。若翻此
三無義。若有如此知見,名名句味無倒。何者
義無倒?
顯現似二種,
是名義無倒,
諸義顯現有二:一顯所執、二顯能執,由二相
生故。如是無所有,如所顯現義中若生如此
知見,是名義無倒。云何?如此義者,遠離有相,
能執所執無有故;遠離無相,似能似所散亂
有故。何者思惟無倒?
此言熏言思,
為顯二種因。
所執能執言、所熏習言語思惟,是能執所執
虛妄分別依處。若起如此知見,一切處是名思
惟無倒。何者思惟?為能執所執虛妄作顯現。
因此思惟,言語、名句味兩法所生故,為二法作
依處。離此思惟,無倒境故。何者不動無倒?
如幻等不有,
是不動無倒,
是義亦有亦無,如前已說。此有無,譬如幻化。
幻化者,為象馬等實體故無有,非無,唯似象
等,散亂有故。義亦如是不有,如所顯現能執
所執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亂相有故。等者,如
野馬、夢、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應知。已見幻
等譬義,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動無倒。因此無
倒心,有無執中心不散動故。何者二相無倒?
一切唯有名,
是別相無倒。
一切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
至心及法。如此知見。
一切虛妄分別,為對治故,說名別相無倒。何
者名別相?為虛妄、為真實?
此相名真實,真實別相中是無倒。云何如此?
若為俗諦故,一切諸法不但有名,如是執故。
何者通相無倒?
出離於法界,
故法界通相,智是無倒。
無有別法離無我真實有體,是故法界,一切
通相,體平等故。如是知見,是名通相無倒。何
者淨不淨無倒?
顛倒邪思惟,
此不淨及淨,
顛倒不正思惟在及未盡,是名法界不清淨。
若不在及盡,是名法界清淨。若有此知見,是
名不淨及淨無倒,如次第。何者客無倒?
法界性淨故,
此二種是客,
復有法界、如、真、虛空,自性淨故。是二種法,非
舊法故名客,先不淨後及淨。若有此知見,
是名客相無倒。何者無怖及無高無倒?
染污及清淨,
無故無怖慢,
人者,無染污、無清淨。法亦如是,先無染污,後
無清淨。云何如此?人及法非實有故,是故二
中無有一物是淨品及不淨品。不淨品時,無
有一法被損減;清淨品時,無有一物被增益。
為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見,是
名無怖畏無高慢無倒。如是十種無倒,十種
金剛足中如次第應安立。何者名十種金剛
足?一有無無倒、二依處無倒、三幻化譬無倒、
四無分別無倒、五自性清淨無倒、六不淨無
倒、七淨無倒、八如真空譬無倒、九不減無倒、
十不增無倒。已說隨法修行。何者遠離二邊
修行?如《寶頂經》中佛為迦葉等說無相中道。
何者二邊?為遠離此故,此中道應知。
別異邊一邊,
增益與損減,
非助對治邊,
能取及所取,
分別二種邊,
有無及應止,
能取所取邊,
不生及俱時,
色等諸陰,立我別異一邊,立我與色一一邊,
為離此二邊,佛說中道,不見我、不見人、不見
眾生及不見壽者。云何如此?若人執我見者,
不離此二邊,壽者別異、身亦別異。若不取執,
異即是壽,名即是身。此二見決定有,為此
中道,此二執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邊,無
常是聲聞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色等
諸法不觀常及無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增
益邊毀謗,無我者損減邊毀謗,有假名人故。
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有我無我二,彼中
間非二,所觸無分別故。心實有是增益法邊,
不實有損減法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
此處無意無心無識無作意。一切不善法名
不淨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淨品,名對
治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佛說此二種
邊不去不來、無譬無言。有者名常邊人及法,
無者名斷邊人及法。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
是二種中間名中道,如前說。無明者所取一
邊,能取第二邊;如無明,明亦如是。一切有為
法,所取一邊,能取一邊;無為法亦如是。如無
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滅所取一邊,能
取第二邊。是滅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
取二邊,由黑分白分別異故。為離此二邊,故
佛說中道。佛說無明及明,此二無二無,如經
廣說。云何如此?無明及明等,所取能取體無
故。染污有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染污。煩
惱染污復有三,一者諸見、二者欲瞋癡起相、
三更有生願。為對治此三,佛說知空解脫門、
知無相解脫門、知無願解脫門。業染污者,善
惡造作。為對治此業,佛說智慧無造作。生染
污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念念生,有
生相續不斷。為對治此,佛說智慧無生、智慧
無起、智慧無自性。如是三種染污滅除,名清
淨。知空等者及染污空等,是名境界清淨智。
及一切對治,名行清淨。因此行,煩惱除,不更
起,名果清淨。此三種清淨染污空等,如三種
清淨所作空等,諸法自性無故、法界自性無
別異故。復有智慧空等諸法,非染污所造及非
智所造作。云何?如是空等諸法,自性有故。法
界自性無染污故。若人思惟分別法界有時
染污有時清淨是邊,自性無染污法自體無
染淨故,此執成邊。為遠離此邊故,佛說此中
道非二空作空令諸法空,諸法自體空。如是
等如《寶頂經》廣說。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者
七?一有中分別一邊,二無中分別一邊。有真
實人,為滅此人,是故立空。有真實無我,為滅
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別,起有執無執。
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空者不滅人等。何
所為?無所為,一切諸法自然性故,如經廣說。
一切無明等諸惑應止令滅,明等諸法道應
生,能令止滅。如此分別應止及能止故,空中
生怖畏。為離此二種分別邊,佛說空譬。可
怖畏分別一邊,因此可畏起怖畏復是一邊,
分別所作色等諸塵,起怖畏及起苦怖畏。為
離此二種怖畏分別邊,佛說畫師譬。前譬者
依小乘人說,今譬依菩薩說。所取分別一邊,
能取分別一邊。為離此二邊,佛說幻師譬。云
何如此?唯識智所作無塵智。無塵智者,滅除
唯識智。塵無體故,識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
位分別一邊,邪位分別一邊。分別真實見為
正位分別邪位。為離此二邊,佛說兩木截火
譬。譬如兩木無火相,從此起火,火起成還燒
兩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真實見正通
達為相。聖智根起成已,是真實見相正位。復
有了滅,此中譬與其相似,真實見邪位相無
有邪位相,邪位亦無,隨順真實位故。分別有
事一邊,分別無事一邊。有事者,智慧先分別
作意,復有分別無功用。為離此二種功德邊,
佛說燈光譬。分別無生一邊,分別等時一邊。
若分別對治道無生,分別煩惱長時。為離此
二邊,佛說第二燈光譬。離十四二邊修行已
說。云何勝有等修行?
勝有等修行,
何者勝有等修行?十地中隨一此中波羅蜜
最勝無比,此波羅蜜名勝修行。若一切處同
無差別,是名有等修行。修行無上已說。何者
境界無上?
安立及性界,
持決定依止,
品行及生界,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
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
五持境界、六決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
達境界、九相續境界、十勝得境界、十一生
境界、十二最勝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羅蜜等
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
二如前次第,通達法界故、得行波羅蜜等諸
法故。第五聞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云何名
決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內
依體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見境界。第九修道
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種地中世及出
世道,如品類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
十二九地等三處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說
處處位中平等境界。所餘境界者,前二所顯
差別。境界已說。何者習起?
具足及不毀,
生起及堅固,
無障及不捨,
如是習起有十種。此中因緣具足,名性習起。
不毀謗大乘法,是名願樂習起。避下乘法,是
名發心習起。修行圓滿波羅蜜,名修行習起。
生起聖道,名入正位習起。堅固善根長時數
習故,名成熟眾生習起。心隨事得成,名淨土
習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記,不
退墮生死涅槃故,滅盡諸障,名佛地習起。不
捨此等事,名顯菩薩習起。如是此論名「中邊
分別」,了中道故。復有分別中道及二邊故,是
中兩邊能現故;離初後此中兩處不著,如理
分別顯現故。故名中邊分別論。
此論分別中,
大義一切義,
此中邊分別論,名義如前說。甚深祕密義,非
覺觀等境界故。真實堅義,諸說不可破故;無
上菩提果故,大義;自他利益事為義故,一切
義。因此論三乘義得顯現故,能除一切不吉
祥。不吉祥者,三品煩惱及三品生死,能離滅
此生死及煩惱不吉祥故。能滅四德障故、能
攝持四德故,故說除不吉祥。無上眾義者,略
說無上有三種: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
此修行,如品類無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諸法
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說。如道理無散動、無倒,
若修奢摩他無散動,若修毘婆舍那無顛倒
變異。如所為,為出離,隨中道故。如處十地中,
如勝有等行。無倒眾義者,名句無倒故。通達
禪定相,義無倒故。通達智慧相,思惟無倒故、
得遠離顛倒因緣故、無不散動顛倒故。是中
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別相無倒故。依此起
對治,得生死分別道。通相無倒故,得通達淨
品。自性不淨及淨無倒故,惑障未滅及滅。得
智各無倒故,不淨及淨如實見。無怖畏無高
慢無倒故,滅除諸障,得出離故。
空涅槃一路,光照,
聖眾行純熟,
已知佛正教,
諸惑力盛時,
此中邊分別論無上乘品究竟。婆藪槃豆釋
迦道人大乘學所造。
我今造此論,
普令一切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