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仙論
《金剛般若波羅蜜》者,總括八部之大宗,契眾
經之綱要。其所明也,唯論常果佛性及十地
因。因滿性顯則有感應應世,故說八部《般
若》,以十種義,釋對治十。其第一部十萬偈,第二部二萬五千偈,第三部一萬八千
偈,第四部八千偈,第五部四十千偈
,第六部二千五百偈,第七部六百偈,第八部三百偈。
此是八部之名。前之七部遣相未盡,但稱「般
若」;此第八部遣相最盡,故別立「金剛」之名也。
初第一部,如來成道五年在王舍城說。次五
部,亦王舍城說。第七、第八部,舍婆提城說。此
《金剛般若》,唯須菩提蒙加設問、如來答也。
十
障者:一者無物相障。如般若中說,有為無為
一切諸法乃至涅槃空。眾生不解,起於斷見,
謂一切法無。此障對治,佛告須菩提:「有菩薩
摩訶薩,行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如是
等。此經中對治者,謂第三分,經云「菩薩不住
於事行於布施」等,此遣斷見也。
二者有物相
障。眾生聞如來說有菩薩行六波羅蜜,眾生
計著起於常見,便謂一切法有。此障對治,佛
告須菩提:「菩薩不見我為菩薩及諸波羅蜜。」
如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修行分,經說「若菩
薩起眾生相人相則非菩薩」,此遣常見也。
三
者非有似有障者,如來說色等諸法是有,若
是有者不應復更說言諸法空也。此障對治,
佛告舍利弗:「色等諸法體相空,如陽炎,非有
似有。」如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但凡夫之人
貪著其事等,遣實有見也。此第三何異第
一?上第一總明有為無,以一切法空;此第三
偏明有為法空。但疑者云:若諸法空者,何故
可見而有用?以為異也。
四者謗相障。上聞如
來說色等諸法體相空如陽炎非有似有,眾
生不解便起謗意,謂佛性涅槃無為之法亦
同有為諸法性空無體之無,若爾則無修行
得果之者。此彰對治,佛告舍利弗:「非空空。」如
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第六諸法空分中亦
非無法相等,遣空見也。此第四障何異第一、
第二?第一明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空,第三偏
明有為法空;此第四唯明無為之法妙有之
體無萬相故空,不同有為之法無性故空。以
此為異也。
五者一有相障。聞如來說色是空,
而眾生起心不異空更有色。此障對治,佛告
舍利弗:「空者非色。」如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
「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等,遣即見也。
六者異
有相障。如來上說空者非色,眾生不解,謂異
色別有空。此障對治,佛告舍利弗:「不離空更
有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如是等。此經中對
治者,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
等,遣異見也。
七者實有相障。聞如來上說萬
法虛空體是空者,何故佛說色等諸法是有?
此障對治,佛告舍利弗:「色等諸法但有名用。」
如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如來說微塵即非
微塵,世界即非世界」等,遣報教見。此第七
何異上第一、第三、第四?此中明空不異於上,
但難言方法。若是空者,如來何故說有?以此
為異也。
八者異異相障。聞如來說色等諸法
體相空但有名用,眾生心色等諸法若是空
者,不應有生住滅;若實有生住滅,則非是空。
此障對治,佛告舍利弗:「諸法不生不住不滅、
不淨不染。」如是等。此經中對治者,謂量分中
第七分說「何以故?離一切諸法即名諸佛如
來」等,此遣有相見。
九者如名義相障。如來說色等諸法可見可
觸,眾生起心:如名,義亦如是可見可觸。此障
對治,佛告舍利弗:「諸法有名假施設」如是等。
此經中對治者,謂「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等,此
遣依名報義見。
十者如義名相障。如來上說色等法寂靜空
但有名假設。設若如是,眾生起心:如義,名亦
如是,有義故有名。若無義者,云何有名?此障
對治,佛告須菩提:「菩薩不見一切名。以不見
一切名故,不著一切義」如是等。此經中對治
者,謂第十一分中「一切有為法,如星醫燈幻」
等,此遣依義執名見。
對此十障故,說八部《般
若》,究竟一切智滿足。此十何故名障?已一一
或體皆能礙於實解,故通名為障也。
言「金
剛」者,從譬喻為名,取其堅實之義,如世間金
剛。有二義:一其體堅實能破萬物;二則萬物
不能壞於金剛。明此果頭無為法身金剛般
若及十地智惠。亦有二義:一能摧魔怨敵壞
諸煩惱;二者諸魔煩惱不能俎壞。故名金
剛。又凡夫二乘於此理教不能解入,故亦名
金剛也。
「般若」者,乃是西國正音,此魏播云慧明。此
金剛無相極理,體是西實。智慧能照達理原、
了諸法相、顯明常住佛果,故曰般若也。
「波羅蜜」者,魏云到彼岸。明此經所詮之理是
常住法身彼岸之體,能令眾生度生死河到涅
槃彼岸,故名波羅蜜也。
「經」者,舊人相傳訓之曰常。依西國正本,云修
多羅。若播其名者,外國云修多羅,此方播
之為本。此明理、教皆有本義。理為本者,明所
詮證法無為之理,能與十二部經言教為本,
故名理為本也。教為本者,明尋此言教能得
證法,故名言教與證法為本。故以教為本也。
故今言經者,非播名也。但此中人,義以經
字顯修多羅處,故言經也。
「論」者,如來滅度後之中,有高行大士號曰婆
藪槃豆,魏云天親。此人實是大權菩薩,現
形通化,遍見如來一代所說大小乘教意。以
此《金剛般若經》文句甚略、義富遠博,世人不
能解此深遠妙義,為眾生故作義釋之為論
也。
所以論初設此二偈者,然論主天親將欲作
論釋此金剛般若深遠妙義,若不㯹置於論初、遠馮佛僧在於經首者,則何以作
論解釋此經深遠之義?然如來滅後,聲聞菩
薩諸大論師,凡欲有所制遠解佛正經者,莫
不皆先歸敬三寶,假靈威然後作論。二偈之
興大意在此也。
就此二偈之中分為二段:初有一偈半六句,
明致敬三寶;後半偈二句,釋成致敬之意。就
初六句中,前一句,明此金剛般若理教深妙,
即是法寶之體。第二句,明上法門理教既深,
世間愚人不能解悟,即是出不解之人。第三
句,明諸佛菩薩俱能通達,此顯佛僧二寶,即
是出能解之者。第四句,以諸佛菩薩能通達
此理,故教導我等宜修吏教,此障吏敬之
或。第五、第六二句,重釋致敬之意也。下半偈
兩句,偏釋菩薩有可敬之德也。
「法」者,以軌則為能。又法名自體不失己相。何
者是法家自體相而言不失?明此金剛般若
甚深妙法能防生死非法,不令眾生墮三惡
道,能令眾生得人天二乘果,乃能令眾生十
地行滿終得佛果至極之樂,故名為法也。
「門」者,明此金剛般若理之與教皆能津通行
人遠詣佛果,故名為門也。「句」者,即此金剛般
若能詮之教也。「義」者,是所詮證理。明此般若
理教深妙,非諸凡夫二乘心心意識之所能
解,乃是如來八部之終、隱覆之說。所以得知,
如下經云「如來說眾生即非眾生」等,此即是
句義。理教難解,故言句義也。「及次第」者,明此
法門十二段分數次第。從此一段至此一段
生起法用,或時次第、或時超越,所以難知。下
經文「云何住」者,生下住分。「云何修行?云何
降伏其心」,生下如實修行分。此即是次第之
意難識,故言及次第也。
「世間不解離明慧」者,
上句雖明般若,理教難,法體未知,不解者
誰?是以第二句明世間愚人不能解。世間者,
眾生世間也。不能解者,此凡夫之人未得聞
思修等法出世間勝解斷除惑障永盡生死,
故不能窮達理原悟此深法也。應問:世間愚
人何故不解?即答云:以離明慧。離明慧者,前
愚人未得初地已上真無漏解斷除癡闇,故
言離明慧,以離此出世間明慧故,不能解此
般若深法也。
「大智通達教我等」者,上句雖明
不解之人,猶未影能解之者,是以第三句明
諸佛菩薩俱秉妙解能達斯理,此即並出佛
僧二寶也。大智通達者,諸佛如來二障永盡、
種智圓滿,照窮此法門理教斯盡,更無勝者,
故言大智通達也。若據菩薩而論,亦漸除惑
障,分有種智,片悟同佛,解此法門句義次第
所以,亦得云大智通達也。第二意若此般若
理教甚深難解者,論主何由得解作論解釋?
故答大智通達教我等也。教我等者,此明論
主自云諸佛菩薩有大方便,於己所得無名
相理作名相說,訓導於我并餘論師及一切
眾生,故得解此般若深義、作論解釋,功由大
聖,非我自力能解,故言教我等也。
「歸命無量
功德身」者,上雖辨所敬人法,未論致敬之意,
是以第四顯吏敬之。或此金剛般若甚深法
門,乃是諸佛之母,能出生現果常住涅槃體
偏無量功德,故所以歸命。又諸佛菩薩各有
十力、四無所畏等無量大功德聚,能以前理
教導於我,有莫大之恩,故亦言歸命。此一句
應遍在上第三句下,皆言歸命也。
「應當敬彼
如是等」者,此下兩句重釋第四句致敬之意。
上雖云歸命,猶未展敬仰之心,將欲更重以
三業致敬故,以總舉前所敬人法來,故應當
敬我如是等也。
「頭面禮足而頂戴」者,上雖云
致敬,未出致敬之所以,此句正辨恭敬之事
也。頭者一形之重,足者身之所輕,今以己
所尊,禮彼佛僧之早,此乃方顯處敬之至
也,故言頭面禮足而頂戴。亦應言意業尊重、
口業讚嘆,但以偈使故略也。此一句亦遍在
上三寶之下,皆言頂禮也。
「以能荷佛難勝事
者」,此兩句半偈別釋菩薩有可敬之德。論主
此中假設疑意云:諸佛如來具三達明解鑒
盡萬法,超學地之表,無能過者,可名大智,理
合致敬。菩薩既位居學地,處不足之境,理
解未圓、斷惑不盡,何得名為大智,敬同佛
也?故偈釋言以能荷佛難勝事。何者是佛
家難勝事而云菩薩荷負也?今明佛家難勝
事者,即此般若理教宗深致遠,非是凡夫二
乘圖度之境,故不堪受持流通益物。然菩薩
大士獨秉妙解負斯重任,於如來滅後像
正法中受持洪化、繼軌先聖。此即是荷負佛
難勝事,故功齊諸佛,故得名為大智通達,致
敬同佛也。此明菩薩有二種:一者初地已上
菩薩,已積行僧祇,現見理原,斷除煩惱,自證
而說,故能荷負受持流通益物。二者地前信
地菩薩,亦積行來久,一大僧祇欲滿不滿,雖
未現見理原,以能髣髴見理相似解,深伏煩
惱,故亦能荷負受持流通益物也。
「攝受眾生
利益故」者,今言菩薩在像正流通般若勝
法,為當自為悕於名利?為當為利於物?故
偈下句言攝受眾生利益故,明菩薩大士於
佛滅後流通此經,乃為曠兼群生、等潤含識。
故以法錄物令從己化,使獲出世無上菩
提無盡之福。此明不為自利,故言攝受眾生
利益故也。
此前二偈,是論主歸敬三寶,申己
造論之意也。如是已下訖於經末,正辨經體。
序、正、流通義如常辨。於中隨義曲分,凡有十
二段,始從序分終訖流通,即其事也。十二段
解名生起,如下次第廣釋釋可知也。
然十二
段中,所以初明序分者,然如來將欲說法故,
以威神冥加召集有緣為興發之由,故名為
序。然諸經明序義次第發起,皆先放光動地
召集有緣,廣作由致然後方說。此經所以異
於眾經者,以如來說法序義凡有多種:一、放
光動地召集有緣廣現瑞相,然後說法。二、不
放光動地廣現瑞相,如來知眾生機感,自然
說法不待請問。三、眾中有怯弱眾生,內心懷
疑不放問佛,是故如來自唱:「我是一切智人,
汝何故不問於我?汝若問我,我當為汝說法。」
四、如來威神冥加,與其智力令其說法。五、諸
菩薩在餘處說法竟,至如來所印其所說。
六、有人生疑發問,如來為說。七、如來直以己
相貌為說法之序。今此經序即是第四如來
威神冥加,故說此為序也。如十萬偈般若,如
來具足以三業加須菩提;如大品、八千偈般
若等,此六部中但以口意二業加須菩提;此
金剛般若唯以意加,不具身口也。若此經意
加故說,何故經文不辨其事?以如來說八部
般若,勢分相續不斷不絕故,更不別明也。
經
初五句,眾經通序: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四、
婆伽婆;五、住處也。所以一切經初置斯五句
者,有三種義:一、為證成經理不虛,末代生
信。二、為表異外道,以阿憂為吉。三、為息於諍
論,表己推宗有在也。等證生信,所以先明。
「如
是」者,欲使人識經達旨,明金剛般若理教正
如是我之所說,與佛昔說不異故,初明如是
也。雖云今說般若理教與佛昔說不異,而未
知聞者是誰;若無聞者,未必可信。是以第二
次言「我聞」,此明聞之有人,非為傳聽,所以可
信也。須菩提雖云我聞,然說必有時。若說無
時節,亦未必可信,故第三次明一時也。雖出
說經時節,然說必有人。未知說者是誰,若是
天魔外道餘人說者,未必可信,故第四次明
能說之人是佛婆伽婆,所說故所以可信也。
雖云此般若理教是佛之所說,未知如來在
何處說。若說無方所,亦未必可信,是故第五
次明說經之處在舍婆提城給孤獨園也。
五
句中何故初名「如是」者?若依世辨釋名,如是
之義乃有多途,略而言之凡有四種:一者發
心如是;二者教他;三者譬喻;四者決定。發心
如是者,自念:「我當如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
等,是名發心如是也。教他如是者,教前人言:
「汝當如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等也。譬喻如
是者,又威德熾盛如日光明,智慧深廣猶如
大海,面貌端政喻如滿月,勇健雄猛如師子
王,是名譬喻如是也。決定如是者,我如是見
聞等,是名決定如是也。今言如是者,但取第
四決定如是,明須菩提自云我親從如來聞
此金剛般若理之與教,我之所說如佛所說,
不多不少不飾不謬,決定如是,無有傳聞之
失,故曰如是也。
「我聞」者,如是之義聞必有人,
故次云我聞。此中誰自稱我而言我聞?解者
多道:須菩提言我與千二百五十比丘同聞
此經,故曰我聞。然理通而言亦得通。阿難云
我聞別義則非也。三種阿難,大小中乘傳持
三乘法藏,其義可知也。何以得知?須菩提云
我聞,非餘人也。凡有二義驗知也:一以經文
下校量分中須菩提問「當何名此經?我等云
何奉持」,以此文來驗,故知今言我聞者是
須菩提。雖復當時須菩提有如是問,後時言
我聞者,何必是須菩提也?復更以何文驗知
是須菩提云我聞也?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
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
丘結集法藏,舍利弗等諸羅漢比丘各自稱
言:某甲經如是我聞佛在某處說。後時為惡
國王壞滅佛法,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
結集法藏,皆云某甲經我從某甲比丘邊聞,
不云我從佛聞。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
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
二界中間,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
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
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
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
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須菩提云
金剛般若經如是我聞佛在舍婆提城說,故
知今言我聞者是須菩提也。
「一時」者,既曰
我聞,說必有時,故次云一時。然時有多種,或
有一念時、有日夜時、有百年時、有一劫時、有
春秋冬夏時。今言一時者,非此等時,正是如
來說此金剛般若經時。雖言一時,不云某年
某月某日說,故不知何時也。如《大華嚴.世間
淨眼品》,如來即成道日,在寂滅道場說;〈十地
品〉,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說;如十萬偈
般若,如來成道五年說。經有成文。餘七部般
若但云一時,皆不知何年說也。《如來藏經》,佛
成道十年說。如《大集.寶幢品》,佛成道一年,
王舍城迦蘭陀竹園說。〈陀羅尼自在王品〉,
成道十六年,在欲色二界中間說。經有明
文者即便可知,經無明文者即不可知也。
然說此經時雖不知幾年,足知中後時說。何
以得知?經云「食時著衣持鉢入城乞食,得食
還園食訖,諸比丘方集說此經」,故知中後說
也。相傳云:如來一代成道乃至涅槃,恒說《摩
訶般若》、《華嚴》、《大集》未曾斷絕。此《金剛般若》八
部之中是最後說也,須菩提直道我聞一時,
不云幾年,是故但言一時也。上雖云如是
般若理教我聞一時,未知從誰邊聞。若餘人
邊聞,則不可信。今言我從佛聞,明知是如來
所說,所以可信故。
次言「婆伽婆」。然此名乃是
西國正音,魏無正名相播,故仍存胡本。義
釋云能破煩惱,或云具足功德智慧,亦言有
大名稱天人歸敬,亦云能降伏天摩制諸外
道。如是等義乃眾多,非可具論,且云斯四
耳。依西國正本,一切經首皆言婆伽婆。此
方經初多云佛在,時有安婆伽婆,亦有並存
二名者。此第四明能說人也。
前雖云從佛邊
聞,未知如來於何處說。若無方所,則不可信,
故次云「在舍婆提城」也。然如來法身妙絕形
相,常在聖行梵行中住。故下經言「諸佛以不
住道為處」,如是身者豈有頑域方處?而言
在舍婆提者,明諸佛應現正欲赴眾生感。眾
生既有方所,故聖亦同之。又欲令未來眾生
知如來在此處說金剛般若,生敬重心,或時
禮拜、或復讚嘆、或時起塔、香華供養尊重,器
世間生功德故。此舍婆提城者,昔劫初有仙
兄弟二人,弟名舍婆,魏云幼小;兄阿婆提,
魏云不可害。此二人住彼處求道,即因為
名。弟略去婆,兄略去阿,二名雙存,故曰
舍婆提城,亦言舍衛城。如因拘尸那仙人,名
拘尸那城;因迦毘羅仙人,名迦毘羅衛城。此
皆因人為名也。唯阿踰闍城因事為名,魏云
不可除伏城也。
「祇樹給孤獨園」者,上雖云在
舍婆提城,其處猶寬,是以第二指其別處也。
祇者,外國音,其國太子名祇陀鳩摩羅。祇陀
者魏播云太子,鳩摩羅者魏播云童子。
樹者此方之名也。此園先屬太子,須達長者
後時以黃金布地買得此園,廣集貧窮孤老
於中養濟,又復於中造立精舍,時人因名給
孤獨園。雙舉兩主,並置胡漢之名,故曰祇
樹給孤獨園也。
「與大比丘眾」者,前雖云我聞,主知與誰同
聞,故列同聞之人皆是羅漢眾也。「千二百五
十人」者,舉現在大數也。若作六句,此同聞人
應是第六句。若作五句,則我聞中攝也。依下
流通分中具列菩薩,四眾八部聞經歡喜,何
故此中但云千二百五十比丘,而不具列諸
眾者?出以此經其義雖廣而其文至略,故此
序分中不廣辨同聞之人,但出大比丘之數,
常隨徒眾後則具列也。餘經皆列名嘆德辨
數在先,所以此經𨷂不列名、不嘆德者,亦
以文略故也。大比丘者,義乃多種,今但取斷
煩惱盡得羅漢者以之為大比丘。此中不取
白四羯磨等九種比丘,故曰大也。比丘者,外
國正音,此方義釋或云乞士、或云破惡、或云
怖魔,無正名相播,故仍存西本也。
「爾時世尊食時」者,日中前時,表沙門少欲,食
必有時也。
「著衣持鉢」者,表出家人知足之相,
唯三衣鉢更無餘長,出入隨身猶如飛鳥不
捨二翼,去住隨意情無繫戀也。
「入舍婆提大
城」者,傳云祇園在此城東,從外而入也。大城
者,此城寬博縱廣十二由旬,居民凡有十八
億家,故曰大城也。如來所以入城者,為乞食
故也。然如來法身金剛之體不假食而立,所
言如來乞食者,如來現行乞食有多種利益,
是故如來入城乞食。若具辨乞食利益乃有
多種,經中但云二十,今且論其十種:一者如
來入城乞食,眾生見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妙相莊嚴如須彌山王,發菩提心求如來
身。二者聾盲瘖痾諸苦眾生見如來,暫時
止苦發菩提心。三者諸豪貴長者自恃種性
生於我慢,見如來威德嚴儀挺特異世,憍慢
心息發菩提心。四為守護女人有三鑒:在家
為父母所護,出嫁為夫主所護,老時為子所
護,及懈怠者不能見佛,見如來入城,情懷
歡喜發菩提心。五為釋梵四王、天龍八部導
從如來,各各以天香華伎樂讚嘆供養如來,
此中諸人見即生念:「諸天尚捨天樂供養如
來,我等何以不爾?」便學諸天神祇廣設供養
發菩提心。六如來入城乞食,四天王各奉一
鉢,如來受已合四鉢為一。佛現如此不思
議事,見者歡喜發菩提心。七為貧富二人施
食。然富人饒食,欲多施如來,便見如來鉢
空,故得多施。貪者食少,懼不敢施,便見如來
鉢滿,故得少施。令各稱意,都此希有之事,故
發菩提心。八為如來鉢中盛百味飲食,皆不
雜亂如異器盛;施一切眾僧及諸眾生,食之
不增不減,見者歡喜發菩提心。九為未來弟
子為俗人譏呵云:「汝師如來尚不乞食,汝
何故乞食?」是故如來現行乞食也。十者如來
金剛之體身內不空,又常在三昧,其實不食,
唯有諸天知如來不食,為化眾生入城乞食。
現行乞食有此多益,故入城乞食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食」者,西國法四性住城內,
屠兒魁膾居城外,若入城時搖鈴為拭,各自
別行不相雜合。今言次第者,城內四姓中不
捨貧從富,又不棄賤從貴,故云次第乞食。若
爾佛於眾生則心不平等也?此明如來心非
不等,但隨國法故也。然如來亦入下賤家乞
食,如來設至下賤家者不令人見,若剎利、婆
羅門等見則便譏呵云:「沙門不清淨人,乃從
下賤人乞食。」遂不生敬重。若諸貴不生敬
重,則佛法不立故。西國沙門多不從屠兒旃
陀羅而行乞食,又亦不到惡象惡馬惡狗等
家而乞食也。唯有如來一人得次第乞食,其
餘比丘一向不得次第乞食也。
「還至本處」者,
乞食得已,還至祇園也。
「飯食訖」者,如來不食
現食,所鉢分為三分,一分置草葉上施陸地
眾生,一分置水中施水中眾生,一分自食。
然如來其實不食,唯有諸天知如來不食現
食也。
「收衣鉢」者,疊僧伽梨,洗鉢已著常處
也。
「洗足已」者,然如來腳足猶如蓮華塵水不
著。諸佛常法受步行法,然如來行地,離地四
指足不躡地,下生蓮華承如來足,豈有塵
垢?而言洗足,示出家人威儀嚴淨有可敬之
相也。
「如常敷坐」者,此非是人天八部所造、弟
子所敷,亦非如來念故方有,明諸佛如來殖
因深厚,自然報有七寶堂閣眾寶妙坐,不假
施設,故云如常敷坐。佛欲坐則有,去已則無
也。結跏趺坐者,四威儀中坐威儀勝,若行住
者則多疲惓,久而無患又隨順三昧,見者歡
喜皆發菩意也。
「端身而住」者,此明如來身
業。表明如來離威儀濁,有三昧相儼然不動,
如鑄金像、如木索人也。
「正念不動」者,此明如
來意業。專心一境得勝三昧,更無移躁故不
動也。正念既是心法。何以可知?然正念雖是
心法,冥漠難惻,以形靜驗心足知有定。如得
定比丘,或一日不動、或七日不動。以身不動
故,明知內心有定。自此前其序分。
「爾時諸比丘」以下訖「善付囑諸菩薩」,此是第
二段經,名為善護念分也。此所以名善護念
者,須菩提既得如來冥加之力,將欲稟如來。
此冥加力故親對如來,為諸菩薩說金剛般
若,欲問地上三種事發起下經故。初首嘆言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善付屬諸菩薩」,此明如
來善能教化根熟未熟二種菩薩,令世間解
滿,速入性地及初地大乘法中故。次明此第
二分也。
「諸比丘」者,此猶是如來常隨徒眾千
二百五十比丘。而所以言「來詣佛所」者,此
諸比丘常法各在四面,離佛住處或一百二
百步外,隨己所宜如法行道,不得近佛。若近
佛者,則多妨丙,是故遠住。如來乞食自持
衣鉢不將弟子,又諸比丘各自乞食不隨如
來。如來常法,食後為四眾八部如應說法,是
故如來威力冥加,令諸比丘來詣佛所也。若
如來不以意力加者,則諸比丘無由得來也。
「爾時惠命須菩提恭敬而立,白佛言希有世尊」
者,一切聲聞菩薩於如來前凡欲有所發問,
若不蒙佛加被則不敢發問。然須菩提若實
是聲聞,則要假佛加方能發問;設是方便菩
薩權為聲聞,亦假如來加被方能問也。如來
向來始欲集眾而未有所說,須菩提有何因
緣,於大眾中便嘆如來言「希有世尊!如來善
護念善付屬諸菩薩」者,以須菩提先得如來
冥加力故,智惠辨才與佛無異,將異諸菩薩
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欲問如來地上三種事
發起下經,是故嘆言希有世尊也。此言希有
者,非謂以時時有故為希有也。此音希有,乃
云為增,亦言為能,亦可云善也。此明如來
快能護念付囑二種菩薩,應根授藥不差機會,
不令失受道之時,故曰希有也。
「如來、應、正遍
知」者,略嘆三號也。
「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屬諸
菩薩」者,汎論菩薩有二種:一者初地以上出
世間菩薩;二者地前世間菩薩。地前菩薩復
有二種:一者外凡;二者內凡。就內凡菩薩復
有二種:一根熟;二者根未熟。今言善護念者,
嘆如來善護地前姓種解行根熟菩薩。善付
屬者,嘆付屬習種性中根未熟菩薩。此二種
菩薩所以言護念付屬者,若如來不護念付
屬者,此菩薩起心發行所觀境界容有錯謬
退失,不能決定入於性地,乃至或時逕劫住
世不能速入初地,故須如來護念付屬也。根
熟者,性種解行中,觀三種二諦、二種無我,一
大僧祇欲滿不滿,欲證髣髴見理,無生法忍
光明已現在前分中,具足功德智惠二種莊
嚴等,八萬四千諸波羅蜜決定能證。初地永
不退失,故名根熟,而未得名為初地已上證
無生法忍大力菩薩也。根未熟者,習種性中。
然此習種性人亦有二種:一者一往決定;二
者不定。不定者雖習世間聞思修等功德智
惠諸波羅蜜行,未能決定入於性地乃至初
地,容有進退故,名此退人,為根未熟也。如七
種發菩提心人,前三種人多是不退,後四種
人或退不退,若遇諸佛菩薩善知識則不退
轉,若不遇善知識,退菩提心,轉入外凡二乘
之地。此是習種性人有退不退。或云性種菩
薩猶退墮地獄,《樂莊嚴經》中道「性地菩薩決
定不退」,是以《寶鬘論》中有人問龍樹菩薩
云:《地持經》中道「性地菩薩退墮阿鼻地獄」,此
義云何?龍樹菩薩答言:《地持經》雖云「性地
菩薩墮於地獄」,我不敢作如是說。何以故?《不
增不減經》中明性地菩薩畢竟不墮地獄。又
《樂莊嚴經》中說「性地菩薩若一時殺閻浮提眾
生,雖有此罪猶不墮地獄。若四天下乃至三
千大千世界眾生,亦不墮地獄。何以故?此人
曠劫修行、多供諸佛,功德智惠善根純熟。雖
造重罪,以福德力大故,罪即消滅不墮地獄。
如大熱鐵𨫼渧水投之於上即自消滅」。
以此驗知,性地菩薩不墮地獄。若爾者,二經
相違云何會通?解云:《地持經》中道言入者,催
怖地前菩薩,令其生懼,速證初地,非謂實入
阿鼻地獄。如《十地經》中七勸,勸八地菩薩言
「汝莫樂住寂滅定」,然八地菩薩既位出功用、
永絕識務,念念無生、運運自進,豈有樂住寂
滅假勸方進也?欲令速入九地十地乃至佛
地,是故如勸,非謂實樂住寂滅。何以知然?故
經言「亦莫捨此忍門」,明知非實樂住也。此亦
如是,實不墮地獄。言其墮者,欲令速證初地,
非謂實墮也。故知性種以上一向不退也。所以
言善護念者,唯依根熟菩薩,善付屬但依根
未熟者。明諸佛雖有自在之力,但能度於有
緣眾生,不度無緣。何者是有緣?如《海龍王經》
說「諸佛從因地來,以四攝六度等法所攝於
佛有緣者,如來自度故」。就根熟眾生,明其護
念。不為如來四攝等法所攝者,於佛無緣,付
囑諸菩薩有緣善知識,念於聞思修等,已得
行中不退,未得行中其於上上證法勝進不
失。然如來非不善護念根未熟者,亦非不善
付囑根熟之人,但出經者意不能煩文,且上
舉一邊也。
論曰「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等
者,論主先分處二種菩薩也。又言「云何善護
念善付屬」者,將偈解釋,故假設此問。問:
如來以何等心行、作何方法、與何念力名護念
力,名護念付屬二種菩薩?是故即以偈答「巧
護義應知」。然此論主凡作八十行偈,以釋此
經。前之二偈,論主將欲造論,先明歸敬三寶、
申己造論之意。自下有七十七行偈,正釋經
文。最後一偈,作論既竟,讚嘆迴向也。此巧護
一偈明何等義?正釋前經中希有等經。然此
希有,嘆如來快能念付囑二種菩薩,故名為
巧,即以此巧護為希有故,以此巧釋希有也。
「護」者,通釋善護念付屬。此偈應云善護念付
屬,但以偈俠故單舉護也。義應知者,理正如
此,勸問者令知也。
然此一句釋善護念付囑
已竟,第二句所以復言「加彼身同行」者,此為
釋上經中疑難。難云:此經不應如是說,應言
善護念諸眾生、善付屬諸眾生。所以然者,明
如來慈悲平等被物無私,應遍念六道不遺凡
聖。若言護念一切眾生,則義通凡聖;直云護
念菩薩,但攝修行之人,則統收不盡。何故
不云善護念諸眾生,但云護念諸菩薩也?故
答「加彼身同行」。言護念諸菩薩者,即是護念
一切眾生。加持彼身者,如來以智惠力加二
種菩薩身,令入性地,乃至初地證智也。若爾,
還復前疑:猶是如來唯護念菩薩,不護念眾
生。故下二字云同行也。同行者,即是菩薩以
四攝六度攝取一切眾生,以為伴侶、以為眷
屬也。若爾,菩薩也修萬行,而眾生未修,云
何言同行也?答:意欲明大士覩真如佛性,於
平等理中得相似解,亦得相似一體悲心,故
不見眾生異於我身、我異眾生,我身修行
即一切眾生修行。此明菩薩與眾生同,非異
眾生同於菩薩,故云加彼身同行也。明諸
佛加菩薩化眾生迭傳相攝,即拘瑣法門也。
此一句,理而言之,通釋二種菩薩;別而言之,
唯釋善護念也。
「不退得未得」者,釋經善付
囑。得者,已前修行也;未得者,所未修行也。
不退者,欲令習種性人於向已得行中堅固
不失、未得行中令勝進不退,故付善知識也。
「是名善付屬」者,結句,應言是名善護念、是名
善付囑,以偈俠故略也。
「云何加彼身同行」
者?論主提偈中第二句,依下答分為二問:一
問云何加彼身?二問云何為同行也?下答亦
有二:「謂於菩薩身中與智惠力,令成就佛法」
者,答第一加彼身。明菩薩蒙佛加故,得勝智力,
亦成就初地佛法也。「又彼菩薩攝取眾生與
教化力等」者,答第二同行。明菩薩以佛加故,
得教化力,能利益眾生,即是同行也。「云何不
退得未得」者,問偈中第三句,云何為得?主得
中不退也。故答「謂於得未得功德中懼其退
失,欲令習種菩薩於二行中固解不退,故付
智者。又得不退乃至付屬應知」者,雖云得未
得中不退,未知何等法中不退,故出「謂大乘
法中不退、大乘法中勝進也,不捨大乘」者,
令不捨因中菩提心慈悲無量等行,及果頭無
為法身大乘法也。
「世尊!云何菩薩於大乘中發阿耨菩提心乃至
則不名菩薩」,此第三段經,名為住分,亦名我
心。所以名為住者,欲明菩薩既道登初地,現
見真如法無我理,永斷四住習氣及無明麁
品,出二十五有分段生死、離五怖畏。爾時過
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在佛家,種性尊貴無可
譏嫌,具足廣等四種深心,畢竟利益一切眾
生,則能決定安住菩薩初地。所言住者,以不
住道解為住。云何不住?謂觀有為虛偽、斷生
死因盡,故不住世間。現見真如平等,得大
慈悲願力成就,故不住涅槃。以此不住為住,
故云住也。所以復名我心者,明初地菩薩既
證聖位,現見真如平等之理,由會此理,解知
我之所有真如佛性無為法身、眾生所有真如
佛性無為法身亦復如是,一體平等無二無差
別。於此理中,不自見我是菩薩修行之人有
真如法身、彼是眾生不修行者無真如法身,
解知一切眾生即是我身,然凡聖雖異而真
如平等,故云我心亦得。云何?一體悲心成
就,彼此無二,故曰我心,此以解真如自在我
為我心故。《十地經》云「於一切眾生起我心」也。
此住分經文所以來者,上第二段中既明如
來善護念地前二種菩薩,與其智力令證初
地,然上既明地前相似無漏能入之行,未出
證地之行,是故第三次正辨入初地已上真
如無漏行也。問:菩薩爾時以何等心、觀何境
界、修何等行、證何等法而得住於初地大
乘法中?住初地時有何相貌也?明菩薩爾
時僧祇行滿,具足四種深心、六度行成,現見真
如證無生法忍,過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在佛
家。有如是心行相貌則得住於初地,名為大
力菩薩。是故次明第三住分也。
此一段經中須菩提有總別二問。云何菩薩
於大乘中發阿耨三菩提心者,此問中總句。
然汎明大乘有二種:一者因中大乘,謂十地
六波羅蜜,明十地菩薩乘六波羅蜜趣於極
果,故曰因大乘也。二者果頭大乘,謂無為法
身佛果是也。今言於大乘中者,是因大乘,亦
得義通因果也。大乘之義乃有無量,且略辨
四種:一者體大,明大乘之體苞含萬德出生
五乘因果,故名體大也。二者大人所乘,明菩
薩大士乘此地行趣於佛果也。三者大人所
證,明唯諸佛如來窮會此法也。四者能成大
義,明諸佛既證常果復能化益眾生有大恩
義。故曰能成大義也。具此四義,故名大乘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菩提亦有二
種:一者因菩提,謂十地萬行也。二者果菩提,
無為法身是也。通此因果二種,以為無上菩
提也。今所言菩提心者,即是初地僧祇行滿,
現見真如所證無生法忍,以此為菩提心也;
隨分證用無為法身,即是果菩提也。發者,
亦言生成、證得也。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
名為無上,亦云最勝、最上。三之言正,藐言遍
知。正者真如智,即一切智也。遍智者有中一
切種智也。又言三者亦是正也,菩提言道。此
是如來果頭無上最勝正遍知,離斷常二邊、
知中道正理,初地菩薩證會此道,故言發阿
耨三菩提心也。亦有解言:三藐者正也,明聲
聞道不正、佛菩薩道正,此明不同聲聞。後三
言遍也,明緣覺之人觀境起行不能周遍,諸佛
菩薩能遍觀萬境廣修萬行,此明不同緣覺
也。
「云何住」等。此三問中別句:一、云何住者,
即起此住分經也。二、云何修行,三、云何降伏
其心者,此二問即起下第四如實修行分也。
如來所以讚言「善哉善哉須菩提」者,上第二
段中,須菩提雖嘆如來希有善護念付囑地
前根熟未熟二種菩薩,復發初地以上總別四
種問,然大眾意謂須菩提乃是聲聞之人,向
前所嘆如來善護念付屬二種菩薩,及聞初
地已上行,此乃諸佛菩薩境界,非其所知。懼
其此言未必契當於理、稱可聖心。有此疑念,
今將明須菩提得如來冥加力故,說當於理,
所嘆所問合其聖心,真實不虛非為謬說,
是故如來讚以善哉,佛去時眾疑心也。
「佛告須菩提:菩薩生如是心」以下一段經文,
答初問云何住也。就此答初問中,明菩薩具
足四種深心故住於初地。大乘法中生如是
心者,初地菩薩緣三種眾生決定證得四種
深心也。所有一切眾生所攝者等,論云廣心。
所以名廣心者,明初地菩薩現見佛性平等
之理,得一體慈悲,故能化度虛空法界一切
眾生,情無限局,故曰廣心也。然此心所化眾
生,有總別二周經文。
「所有一切眾生」者,謂先總明虛空法界一切
眾生也。「眾生所攝」者,明此所化者唯化有心
眾生,不化攝無情之物也。此下別明廣心所
攝眾生有三種差別。化生等四生,名生依止
差別也。有色無色等六,名麁細差別也。所有
眾生界眾生所攝者,二乘意生身差別,亦名
憍慢差別也。此第三別明二乘人既道出三
界,前二生不攝,所以別明也。然二乘人有二
種:一者發菩提心聲聞,如《法華》中舍利弗等
受記作佛者是;二者寂滅聲聞,斷三界惑盡,
出分段生死,生究竟想、起憍慢心、入寂滅
定,逕千萬億劫於此定中,而不免變易生
死微細行苦。後時定力既盡從禪定出,更無
所依故,還覓善知識,發菩提心求無上道故。
菩薩於此憍慢眾生亦興悲救度,故須明也。
亦得云十一種眾生,生依止中有四、麁細中
有六、意生身有一,合有十一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者,論云第一心
也。前雖云廣度濕生等一切眾生,未知化此
眾生與何等樂?是以第二次明唯以常住佛
果無餘涅槃第一之樂與此眾生,不以二乘
中道所證灰身涅槃而以與之,況人天樂,故
曰第一心也。此言「無餘」者,有二種:一、二障永盡;
二、萬德圓滿。備此二義,故曰無餘,非謂以小
乘身智亡處為無餘也。「涅槃」者,此幡云寂滅
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論云常心也。常有二種:一、就佛性法身
凝然常住彼此平等以明常。然佛性法身雖
復平等,若就行者而言,一法身上有三種名:
或覆法身全不淨者,名為眾生;修行斷惑半
淨半不淨,名為菩薩;十地行滿斷惑障盡具
足清淨者,名之為佛。若據真如等有法身,彼
此無二,故曰一體常心也。二、就得慈悲一體
常心,眾生如自己身,常現在前心不捨離,故
名常心。具此二義,故名常心也。依此,論釋一
體悲義道「初地菩薩得一子地」者,猶非盡理
之言。何以得知?如有女人,唯有一子,愛之甚
重,常言:「寧愍我身不愍我子。」王即使人以大
火炎此女人。此女人患熱,推子遮火,護惜
己身故。知言一子地者,非盡理之言,故引
事來證此一體悲義也。然此眾生所以護惜己
身者,以無量世來計著虛妄我見習久故爾。
如經中說,有人造五逆罪,逕五大劫在阿鼻
地獄。償罪將畢,有人謂曰:「汝明日得出地獄。
然雖復得出,而汝此身於即斷滅。」罪人聞之,
即答云:「我寧更爾許劫在地獄中,不用出已
斷滅。」以此眾生從無始世來,貪著妄我故護
惜己身,非實有我也。此菩薩亦復如是,從一
大阿僧祇來習此慈悲,證初地時於一切眾
生得一體心成,冥然一體,不見二相二差
別,故曰一體。以此為常心也。此常心者,亦得
二心:一、真如自在我;二、一體悲心分也。
「如是
滅度無量無邊眾生」者,牒前菩薩所化眾生
令入涅槃者來也。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明菩
薩雖度向無量眾生令入涅槃,而於真如平
等理中不見我是菩薩有真如佛性,亦不見
彼是眾生異於我身無真如佛性而可度者,
以真如平等理中泯然一觀彼此無二,故曰
實無眾生得滅度也。又此菩薩得一體悲成
故,取一切眾生如自己身,冥然一體,不見彼
此之異,故曰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何以故?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者,此釋
前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云何釋?明菩薩既廣
化法界眾生令入涅槃,而復言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何以故如此二言相違也?今將明菩薩
由證此真如平等及一體悲成,絕分別之心,
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而起心度之令得
解脫,故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非於妄想世
諦緣用明道中亦無眾生可度者,故此二言
不相違也。
「若菩薩有眾生想即非菩薩」者,明
若菩薩起心分別,謂離真如佛性平等利外,
別有定實眾生異於己身而可度者,故有眾
生等想,此未是初地解真如平等真我菩薩,
故曰即非菩薩。此舉有眾生相、不生不分別
相者非菩薩故,明得我心無眾生相者,此以
是非相形答也。何以故知?如《首楞嚴經》中堅
意菩薩白佛:「菩薩住何地中得首楞嚴三昧?」
佛告堅意菩薩:「非初地中得,乃至非九地中
得。」若爾竟何地得也?故答於第十地中得。又
云「若不得首楞嚴三昧者,則不名菩薩」。若爾,
九地已下豈可一向非菩薩也?即答亦得如分
力得此三昧。然此言即非菩薩者,明九地已
還雖是菩薩,而不得名為第十地中具足得首
楞嚴三昧菩薩,然非不分得此三昧也。《寶髣
論》中有人問龍樹菩薩:「菩薩從何地來得首
楞嚴三昧?」答:「初地中得,乃至第十地中得。」又
云「菩薩不得此三昧者,則不名為菩薩。」以是
文驗,足知九地已前亦名得此三昧,但遂
勝處彰名,故云不得首楞嚴三昧者不名菩
薩也。如《涅槃經》云「十地菩薩眼見佛性,九地
已還名為聞見。」然九地已下亦分有眼見,但
以下形上,云九地為聞見,非是全不眼見。何
以得知?又即云「唯佛一人眼見佛性,十地已
下皆名聞見」。以此驗知,亦得言初地以上眼
見佛性,地前凡夫名為聞見。此皆就人有上
下迭相形奪優劣中語,非稱實之談。故今道
則非菩薩者,則非初地解真如平等菩薩也。
「何以故非乃至不名菩薩」,此論釋云不顛倒
心。何故明此?眾生有人生疑:菩薩住初地
時,云何於一切眾生得我心者?此以何義故
名為我心?如外道凡夫以顛倒見故,於眾
生五陰無我法中橫計神我,未知此菩薩
我心者何異外道凡夫橫計神我,故言何以
故也。為除此疑故,佛將欲答菩薩起於我心
者非是橫神我,故言何以故也。為除此疑
故,佛將欲答菩薩起於我心者非是橫計顛
倒之我,故言非也。汎明我有二種:一者一切
眾生真如佛性一體平等自在之我;二者於
眾生五陰中橫計即離等神我顛倒心也。然
菩薩得真如平等自在我解故便住初地,故
此非橫計顛倒我也。應直作此答,何故乃云
有眾生相等不名菩薩答也?將以未得二種
無我平等解者,有眾生等相,非菩薩故。明知
得二種無我平等解者,無眾生相,是名菩薩。
以未得者非故,形得者為是,此轉答也。若菩
薩有眾生相至壽者相等者,此明若菩薩猶
有我人等相,則不名住初地已上解真如平等
得無我菩薩,故云則不名菩薩也。
論曰「云何菩薩大乘中住」等,此是論主將釋
前經,故設此論生起也。大乘中住者,取經
中問答所明之義為此一段經名也。「問」者,
須菩提問。「答」者,如來答也。「示現此義」者,明
此經辨具足四種深心永大乘中住義也。此
一段經雖科為四句,論以一偈釋盡。初廣
心者,別釋卵生等三種眾生,明菩薩發心
教化卵生等色無色等盡眾生界,情無限局,
故名廣心也。「大」者,與廣義一名異,但為
成偈故所以並置也。「第一」者,釋經中「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明菩薩乃以常住涅
槃至極之樂度於眾生,不以聲聞緣覺中道
所證而滅度之,況人天等樂,故名第一心也。
「常」者,釋前經中「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常有二
種:一明初地菩薩會真如佛性常住之理,然
此常理妙有湛然古今一定,無有凡聖彼此
之異。於此真如一體平等理中,何得見有眾
生異於己身而得滅度者?故言常心。二明菩
薩得一體慈悲平等之解,我所修善根即是
眾生善根,教化眾生如我自身,恒無休息,故
名常心也。「其心不顛倒」者,釋經中「若菩薩起
眾生相等則不名菩薩」者,明道言我心者非
妄計神我顛倒心也。「利益深心住」者,此是疾
轉,義通前四種心,下皆云利益深心住。此言
深心者,緣真如深理起此四心,故曰深。又復
深起悲心亦名深也。今言住者,具上四心故,
初地大乘法中決定住也。「此乘功德滿」者,明
初地菩薩具前四心故,初地僧祇大乘功德分
中滿足,非究竟滿也。
「此偈說何等義」者,論主作偈釋義訖竟,復以
長行論來釋,故先假設問其一偈所釋之
意說何等義也。既有此問,即答云「若菩薩有
四種深利益心」。「此是菩薩大乘住處」訖末,明
此下答意有二:初、辨以有四種深心故,此菩
薩能住初地大乘中。二、從「何等為四種心」以
下至末,廣別提四心,各舉經結之也。「若菩薩
有四種心」者,牒偈中上二句四種心也。「深利
益菩提心乃至大乘住處住」者,釋偈中第三
句也。「何以故?此深心功德滿足」者,舉偈中第
四句,以功德滿足故,釋成前第三句云何此
四種心得住於初地大乘中也,明具四種功
德滿足故得住初地大乘中也。「是故四種深
利益攝取心生」等者,結總釋四心也。是故者,
是四種深心滿足故,便近攝取初地、遠生佛
果也。「何等為四種心」者,將欲以一句經結一
種心,故問出四種心也。「一廣」等,數出四心也。
「云何廣心利益?如經」等,自下別提偈中四種
心各為問,各以一段經結之,更不委釋,即指
經為解,依論可知也。但第三常心其義猶隱,
故論主偏作問云「此義云何」。雖此一段明
於常心,猶未可解,不知此常心之義云何也。
「菩薩取一切眾生猶如我身」者,答於常心義,
明菩薩得一體心成,是故取一切眾生如我
身,不見眾生異於我也。「以此義故」者,以此菩
薩取眾生猶如我身義故也。令眾生得涅槃
滅度之者,即是我身涅槃故,異菩薩身外無
別眾生得滅度也。「若菩薩於眾生起眾生相,
不生我想」等,猶是經中舉非形是也。
論曰「自此以下說菩薩如大乘中住修行」者,
此是論主牒前住分生後脩行分也。「如大乘
中住」者,牒第三住分也。「修行」者,處分,生後大
段第四如實修行也。此正應直處分,如實修
行分,何故通牒住分來者?明菩薩雖得四種
深心住於初地,猶行未究竟,故須臾進修二地
以上諸行,故通牒前第三分生起第四分也。
「復次須菩提!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等一段經,
名為第四如實修行分也。云何名為如實修
行?明二地已上修道菩薩,既會真如平等、現
見佛性、得一體慈悲故,能以無分別不取相
心,而不為三事亦不見三事相,行八萬四千
諸波羅蜜,故名如實修行也。此經所以來
者,前第三段中已明菩薩現見真如具足四
種深利益心,則能永斷四住、出分段生死、離
五怖畏,生在佛家,住於初地大乘法中。然雖
一大僧祇行滿證初地無生見道之解,並觀三
種二諦平等照萬有,猶地行未圓、一切種智
未滿,觀境未周、斷惑未盡、大光明未具足,
必須重修萬行,增習見道備精眾德,更逕二
大阿僧祇行滿或盡,方能進趣證於佛果。
是故菩薩若能始從二地終于遠行,以不取
心行諸波羅蜜,遣功用相盡,乃得證於八地
已上無功用位,備修十地,得一切種智,是
故第四次辨如實修行分也。就此經中,始未
具明三道。何者是?前之住分,局在初地,即是
見道;此如實修行分,二地已上至于七地,即
是修道;下斷疑分中言違於不住道者,即是
八地至十地,無功用道也。
「不住於事行於布施」者,論云「不著自身事」者,
自五陰事也。以菩薩離不活畏,故不著自身。
所以教不著自身者,若著於身,則有二種過:
一、畏身不活,一向不施;二、說使布施著相心
求,不成彼岸義也。
「無所住」者,論云「不著」。「報
恩報恩」者,謂供養、恭敬。供養有三:一、奉施:
二、恭敬:三、尊重。恭敬亦有三也:一、給侍;二、
迎送;三、禮拜也。菩薩得一體心成,故常作
心念:「我應供養一切眾生,云何乃求他人供
養?」是故不著報恩也。「不住色」等者,論云「不著
果報」,此明菩薩為求無上菩提行於布施,不
為三界人天中色聲等五欲果報,故云不著
果報也。此三句答於問中云何修行也。以能
如是不住三事行於布施,方得名為如實修
行也。
有人乘此生疑:凡人所以行布施者,為自身、
報恩、果報。若菩薩不為自身、報恩、果報者,云
何而得行於布施?復布施之行云何得成?有
如此疑故,佛答須菩提「應如是布施」,此明雖
不為三事,以此菩薩為求佛果,復得一體慈
悲愍一切眾生故,所以能施。此是無相布施,
故彼岸義成,故言應如是布施。「應如是布施」
者,應如上不為三事行無相布施也。
雖言不著三事行無相布施,未知菩薩觀何
境界調伏其心,能如是不著三事行於布施?
故下云「不住於相想」。此經答上問中云何降
伏其心,釋成前云何修行中不著三事,明所
以能於自身、報恩、果報不著而修布施等行
者。明此菩薩由證真如平等得勝三昧,柔伏
其心,便不見我是施者、彼是受者。既會平等,
不見彼此施主福田二相差別之異,不見財物
但是我許非餘人物,而用施前眾生。又亦於
平等理中,不見有菩提果報可求。明菩薩於
真如理中得勝三昧,於此事中降伏其心,得
柔軟自在故,能不著三事而行布施。此三種
事有二種:一、外;二、內。一不住相者,謂受者、財
物二種外相也。不住想者,謂施者內心想
也。若能如是不取內外法相,以無分別,能降
伏心而行布施,故成上不著自身等三事布
施行也。云何而言若不住自身等相何得布
施?不施之行云何得成也?明真如平等理中
不見三事而行布施者,乃真成無相檀,非謂
性空中不見也。
因何不著果報?更生一疑:若不著果報行布
施者,無上菩提亦是果報,云何為佛菩提行
於布施而不名著果報也?此中未答,指下第
五段,彼處明法身菩提是無為相。設使為此
菩提行布施者,不名取相,故遙以此為答
也。「何以故?若不住相布施,其福德聚不可思
量」者,此乃為釋。前疑者云:若不見施者、受者、
財物三種相者,未知此為有心故言不見,為
無心故而云不見也?若無心者,此何異欝單
越人,彼處人無我所心,他來取物者劫無心
悋惜。以無施心故,雖捨布施無福。此亦如是,
若無心分別,不成彼岸行也。若不見三事行
布施者,此施為有福德?為無福德也?故答不
住相布施,其福德聚多,不可思量。明此布施
得平等真如一體心成故,但於此三事中不
生取著,名為不住,非無真如平等知慧解心
而行布施,此明有心,非是無心也。若取相布
施,是有漏因,但感三界有為果報,其福有盡
故少。不見三事行布施者,不取相是無漏之
因,乃遠招佛果、不感三有果報,故無相福德
轉多不可思量。此明無相心布施得佛果無
量功德聚,故非無心無福也。故以此一。「何以
故」等,雙釋二疑也。然此雖法說云福德不可
思量,義猶未顯,故復別虛空譬喻證成福德
多也。然既行不取相因,必得無為法身大功
德聚;此云功德,非凡夫二乘下情圖度,故云
不可思量。此因中說果,亦得道十地因行亦
不可思量。所以須說十方虛空者,恐人謂東
方世界虛空不可思量,餘方世界虛空是可
思量。復為彰施福多故,亦得云一一法門中
功德不可思量,如十方虛空也。然如來雖如
是廣釋菩薩不住相布施之義,其福德聚如十
方虛空不可思量,而大眾疑心猶故不盡,復
云:未知此之布施波羅蜜行,為畢竟成得大菩
提無量功德?為不成就也?為除此疑,是故佛
答「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此明應如我上來所
教,不住三事、不見三事,調伏其心行於布
施,必得無為法身大功德聚,但信我語勿復
生疑。
又復一解:疑云,若不取相行布施者,然亦不
應為佛菩提行於布施;若為佛菩提行於布
施者,雖捨世間有為法中著,還於出世間法
中取著,云何而言不住相布施得福多如虛
空也?故佛答「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明雖為佛
菩提而行布施,然佛答菩提無為、法身非有
為相故,為無為佛菩提行於布施,非取相也。
然下長行,論中更不別釋此疑,即指第五段
中如來非有為相答也。
此一段經,凡以三行偈釋:初一偈真釋何
故此經六度之中獨明檀度之疑;第二偈
釋經中不住於事等三種修行;第三偈釋經
中不住於相想等盡經也。初偈云釋疑。何者
是疑?疑云:如來前七部般若中及以餘經,皆
具說六波羅蜜以攝萬行,此中何故單明
檀波羅蜜,不說餘五也?若有此疑,還應有問,
以此經多不作問答故,論主隨順經意亦不
作問答,故宜答言「檀義攝於六」。既有此答,即
知有問,故不作問也。此偈言「檀義攝於六」者,
此明如來說法有二種:一者總相法門、二者
別相法門。此即是總相法門也。明以一檀之
義攝取餘五,以此五中皆有檀義,故得相攝。
是故此經單說一檀之名以通收於六,故不
明餘五也。雖言檀義攝六,未知此六云何皆
有檀義,故下句行出云「資生無畏法」。「資生」
者,謂以珍寶飲食衣服財帛等資生之具惠
施於人,故名為檀也。「無畏」者,攝戒、忍二波羅
蜜亦名為檀。由持戒故,不報外惡;以有羼提
波羅蜜故,能忍加毀。即以此二能施前人無
畏,故名為無畏檀也。「法」者,攝精進等後三波
羅蜜有於檀義。以此後三波羅蜜故,便能以
勝法施人,故說此三說在法施檀,義釋在
長行論中也。
又復一解:云何菩薩布施攝尸波羅蜜?菩薩
布施時,受時不如法,修行菩薩爾時其心清
淨不生慊恨,是故布施攝尸波羅蜜。云何菩
薩布施攝忍辱波羅蜜?菩薩布施時,受者瞋
恚打罵,菩薩爾時忍不生瞋,是故布施攝
羼提波羅蜜。云何菩薩布施攝精進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受者瞋恚慊物少惡,毀罵菩薩,
菩薩轉轉精進勤行布施不休不息,是故布
施攝毘梨耶波羅蜜。云何菩薩布施攝禪波
羅蜜?菩薩布施時,不求人天二乘果報,但求
無上菩提,故布施攝禪波蜜。云何菩薩布
施攝般若波羅蜜?菩薩布施時,不見施者、受
者、財物,是故布施攝般若波羅蜜也。此中「一
二三」者,前句明其六檀之體,此句還出上六
檀之數。一若資生檀也,二者或忍二度無
畏檀也,三者攝法中精進等後三檀也。此中
非但唯檀波羅蜜攝於餘六,下五度皆迭互
有攝六之義也。「名為修行住」者結句,明以此
一檀攝六波羅蜜,故得名為二地已上修道
菩薩如實行住也。何故唯一檀波羅蜜名說
六波羅蜜,乃至相義亦現此中?有一問答,釋
偈中初句,以一檀波羅蜜攝六之義也。「一切
波羅蜜檀相義」者,自下論主將欲解第二句,
六波羅蜜皆有檀義,故還牒前句也。「謂資生、
無畏、法等應知」者,正出第二句,明資生、無畏、
法攝,以六波羅蜜皆有檀義勸人知也。「此義
云何」以下,一一別釋句三攝六皆有檀義也。
「於已作未作惡不生怖畏」者,此解戒、忍二度
作無畏檀義。已作者,前人已曾誹謗菩薩言:
「汝是破戒毀禁行惡之人,非持戒人。」故云已
作惡。未作惡者,前人雖起惡心欲誹謗菩薩,
猶未誹謗,故言未作惡。又云已作惡者,眾生
已曾加毀打罵菩薩,名為已作惡。未作惡者,
眾生始起心,猶未打罵,故未作惡也。「不生
怖畏」者,明菩薩於此二種已作、未作惡人若
加報者,則令前人恐懼。以菩薩持戒、忍辱故
不報其惡,便施前人無畏。此解戒、忍二波羅
蜜有檀義,故言不生怖畏也。「法檀波羅蜜不
疲惓」者,明菩薩以有精進波羅蜜故日夜精
勤求五明論智,為一切眾生說法教化無有
休息也。「善知心」者,禪波羅蜜此云思惟,以
得禪波羅蜜故獲他心智,眾生三乘根性利
鈍不同、欲樂厚薄有貪心離貪心等,稱機說
法;或應與念而得度者,如禪默眾生等是;或
有乃是斷命而得度者,如佛昔作仙預國王
殺五百婆羅門等;或有應說顛倒法門者,為
說顛倒法門,如持戒之人應因破戒而得度
者,教破戒等是也。以因禪定故善識根機。故
名禪波羅蜜為善知心也。「如實說法故」者,以
般若波羅蜜故,善解二諦法藥,稱於法相如
實為眾生說法也。此三解精進般若等有法
施檀義也。「此即是菩薩摩訶薩修行住」者,近
結別釋三檀攝六,以為二地已上如實修行
住也。如向說三種檀攝六至是名修行住者,
此句遠結總別釋一波羅蜜攝六之義,皆為
修道菩薩修行住義也。
「云何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等者,此論主
將欲作第二偈正釋經中不住三事,故舉此
經文來問,故云云何也。第二偈釋經中不住
於事等三種修行經文。「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
著」,應云自身不著、報恩不著、果報不著,但
以偈狹,先具列三事,後云不著也。「自身」者,釋
經中不住於事行於布施,明菩薩證初地解
時已離五怖畏,無有不活之畏,故能不著自
身而行布施也。「報恩」者,釋經中無所住行於
布施,明菩薩行布施於不為供養恭敬衣服
飲食種種恩惠之報也。「果報」者,釋經中不住
色布施等。世人布施為求未來人天中五欲
果報,今明菩薩布施不為人天中色聲等報,
乃為遠求佛果故。此三句下皆云不著,故曰
「斯」也。下半偈二句,還釋上二句。「護存己不施」
者,釋初句中自身。若存著己身,畏身不活悋
財不施。遮此著心,故言護存己不施也。「防求
於異事」者,釋上報恩、果報。又雖布施,若為世
間報恩、果報,即是求於世間有為異事,不求
出世無為佛菩提。為遮此事,故云防求異事
也。
「不住於事」者,論中提經也。「謂不著自身」者,直
以偈論屬經也。「無所住,謂不著報恩乃至如
經無所住」者,此亦經論相屬,并釋出報恩事,
復以經結之也。「不住色等,謂不著果報」者,亦
是經論相屬。「何故如是不住行布施」者,問上
二句中不住三事所由,提下半偈為答,然後
就偈中次第釋不住三事之所以也。
第三偈「調伏彼事中」者,釋經中應如是布施
不住於相想也。菩薩既證真如之解得理中
定,能除惑障得喜樂意,心得柔軟自在猶
如良馬,亦如真金無取三事相剛鑛,故云調
伏也。「彼事中」者,雖云調伏,未知於何處調伏?
明菩薩得佛性真如平等,解一切眾生即是我
身故,不見我是能施、前人是受施者,又復不
見財物唯是我許非前人物,以我財物施與前
人。於此施、受、財物三法中調伏故,言彼事中
也。上雖云三事中調伏,未知云何調伏?故
次第二句「遠離取相心」也。於三事之中不生
取著,故言遠離也。此上半偈,唯釋不住於相
想經。第三句通釋上下生疑也。「及斷種種疑」
者,此種種疑,即上經中三種疑。又亦通生下
第五第六疑中斷疑經文,故云及斷種種疑
也。「亦防生成心」者,次前句釋上下其義已竟,
所以復作此一句者,但為偈故還重指出上
疑。若不取三事相,云何布施?若不見三事而
行布施者,為有心?為無心?若無心者,為有福
德?為無福德?若有福德,為多為少?波羅蜜
行,為成不成?此是生疑也。遮此疑心令使不
起,故云亦防生心也。「成」者,即答布施行成,有
多福德。釋云前疑斯一句中合有疑答也。又
解上生疑,若菩薩不住三事相,復不見三事,
為有心有福?為無心無福?彼岸功德成以不
成?遮前人如此疑心,故言亦防生成心也。
「此
文說何義」者,問上不住於相想經文中為說
何等義也?故答「所謂不見施物受者及施者」,
此列經中所明事,即指上半偈為解,復舉經
來結可知也。「次說布施利益」者,將以下半偈
釋菩薩不住相布施,以下經故作此一句,生
起下疑答之意,如論可知也。
「何故說修行後,次顯布施利益」者,此中論主
設難云:布施之行正是其因,所得利益乃是
其果。夫說法之來,應先說果在前,然後勸修
其因,此是聖人說法之常式,何故今者先說
因於前,後方說其果也?故答「以得降伏心故,
後說布施利益」。明若此菩薩未修行時,須先
說果以示之,勸修因行。今明此二地以上菩
薩已能現真如,降伏其心不著三事,布施等
行久已成就。既有此因,直須次第為說因所
得果也。「此義云何」等者,故釋前問答之意也。
「自此以下一切修多羅示現斷生疑心」等,此
一段論生起下經。凡作二意:初、斷生疑心,
以前通生起第五段以下訖末經中疑也。「云
何生疑」以下,次第別生疑意。然疑答之意如
後,就經中生起,若以經答時,會須作疑,故不
二處具作生疑意也。「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
相成就見如來不」者,此段經第五,名如來非
有為相分。何故此名非有為相者?明法身如
來古今湛然萬德圓滿,體是無為,永絕生住滅
等有為三相,故曰如來非有為相也。次、何
次第起者,上第四段中明菩薩以不取相心
行於布施,此辨無相之因。疑云:若有無相之
因,還應得無相之果。然今現見釋迦如來,
始生、中住、終滅。果頭既有此三相,以果驗
因,明知因亦應是有相,故知無有無相之因
也。那得上言不取相行於布施,能得果頭無
為法身無量福德也?為斷此疑,故佛應答「須
菩提!莫作是念」。汝言果頭如來有生住滅有
為三相者,是方便身隨感故有,非是無為法
身。然無為法身,古今湛然萬德圓滿,體絕三
相,故非有為。汝云何以方便身有三相故,謂
即是無為法身名三相也?此中應作問答,所
以不作問答者,此經始末多不問答。然須菩
提既是法身菩薩現為聲聞,又得如來冥如
力故,善解如來意,故佛直問「須菩提!於意云
何?以相成就見如來不」,明可以生住滅等有
為三相成就,見果頭無為法身如來不也。故
須菩提解如來意,即答「不可以相成就見如
來」者,此明法佛如來無為法身,體無三相,故
不可以有為三相而見也。又有二乘凡夫,即
執丈六如來二種涅槃以為無為亦是常住
無為者,謂釋迦如來從發心已來,三大阿僧
祇劫脩十地行滿,菩提樹下證正覺時,始降
伏天魔及斷煩惱魔,身智猶存,此名有餘涅
槃;不為煩惱所為,故名無為。無餘涅槃者,身
智盡時,不為生住滅等三相所為,故曰無為。
有此二義,故名丈六為無為法身。名常住者,
明丈六如來一入涅槃,更不還來二十五有,
故名丈六為常也。
自此以下訖經,廣解三佛一異之義。今此段
中唯明法佛者,就別相中論從此以下明報
應二佛。經文歷然自廣明之。此中乘生疑念:
應佛既有三相,非無為法身佛者,此丈六身
為當是佛?為非佛也?又亦疑:報佛妙色無量
相好莊嚴身既非法身,為是有為、為是無為
也?為是有漏、為是無漏?為是常耶、為無常
也?又復報佛依報淨土,為是有為法、為是無
為法?為當三界所攝、為非三界攝也?有如此
疑。下經當自一一別釋可知。「何以故」者,因
前不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乘生疑難:若法身
如來無三相者,何以故如來自說我三大阿
僧祇劫修道,最後身生於釋種白淨王家,六
年苦行,道場成佛,八十餘年處世說法,自云
我身無常却後三月當般涅槃,於雙林滅度?
故云何以故。經答言「如來所說相即非相」。云
何所說相即非相?明從王宮生至雙林滅相,
此是應身方便之相,非即此相是法身無為
相也。此應佛隨眾生感見故有,無其實狀。論
其體也,則唯一法性寂滅湛然,亦無四大色
香等相也。「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
者,此汎論世間心心意識虛妄分別。應佛所
有為三相所成者,皆是虛妄不實。亦得云凡
所有果頭報佛萬功德相別相義邊,非古今一
定虛空法身,故言凡所有相皆是妄語也。「若
見諸相非相,即非妄語」者,若見有為三相非
是無為法身相者,非是虛妄也。若爾有人疑:
如來正可無有為三相,諸佛果頭萬德相者
可是無也。答「如是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
是知有為三相非無為法身相者,此人能見
真實法身如來也。此明法身如來有真如解
脫相,而不同生住滅等有為三相也。
此一段經,以一偈論釋。「分別有為體」者,明諸
小菩薩二乘之人起心意識虛妄分別,謂有
為三相所成者即是第一法身如來,更無別
無為法身。道無為法身者,雖指虛空以為
法身,而不可見,明知無有無為法身也。此
一句將欲釋疑,先舉惑者之計,故言分別有
為體也。第二句云「防彼成就得」。防者,遮前
人計,勿取三相所成者是第一法身如來
也,故言防彼成就得。此一句釋經中「於意云
何」以下至「不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以前經
也。「三相異體故」者,此一句釋經中「何以故?如
來所說相即非相」至「是妄語」,明應佛三相及
報佛萬功德相異法身如來體,以法身如來
別相義邊離於三相及報佛佛萬相故也。「離
彼是如來」者,此句釋經中「若見諸相非相」以
下經文,明無為法身湛然常住古今一定,體
相寂滅,自性離三相等相,非斷故離也。
「此義云何」者,一偈釋經之義意云何也。自下
答釋云何之意也。答「分別有為體」等三句,指
出偈中上句惑者計情也。為防彼相成就得
如來身者,提偈中第二句,遮上計情,即釋經
中「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故引經也。「何以故」
者,何以故遮言不可以應佛三相見法身如
來也,故釋云如來名無為法身故,明此法身
體無三相故是無為,故不可以相見也。「如經」
等者,並引經偈來證也。「彼相成就即非相成
就」者,釋於經偈也。「彼相成就」者,明應佛三相
也。「即非相成就」,此應佛三相即非無為法身
相成就也。此經偈明法身無有為相,故得為
證也。「何以故」者,復欲將舉下偈釋於下經問:
何以故應佛三相成就非是法身相成就,故
云何以故也。「三相異如來體故」者,還舉前偈
為解。上已將此偈證所以,此中復牽為解者,
以此一句通釋兩處經文,是故中重提偈來
釋下經也。此句顯有為虛妄故者,此是論主
屬當凡所有相等經之與論也。偈言「離彼是
如來」者,此偈何故別提者,上通牽證義,未別
釋經文,故更提此偈來釋。「若見諸相非相」等
以下結也。「此句明如來體非有為故」者,此
論主屬當若見諸相非相等經論也。「菩薩如
是知如來」已下,以經釋疑竟,結釋疑答之意
也。
自此以下,尊者須菩提生疑致問。
「須菩提白佛言:頗有眾生,未來世於此脩多
羅生實相」等者,自此以下有二段經,是大段
第六,名為我空法空分也,此亦名住放辨
才段。所以名我空法空者,就對計我四句,明
無我四句以釋我空。明能信菩薩,於眾生五
陰中,解從本以來無定實神我、眾生、壽命等
四以之為我,又無定實五陰因緣以為我所。
以不見定性我所可以除蕩,故名我空。法
空者,就對法中四句以明法空。上我空,直
見生陰定性我無定性,所猶未空生陰因緣
法體。今明此生陰非直無有定實神我,其體
生滅因緣虛妄,本來寂靜乃至假名亦無,故
名法空。又知佛性真如古今一定體無方相,
亦名法空也。
亦名任放辨才段,所以名任放辨才者,明諸
佛菩薩得不妄陀羅尼自在辨才,故能隨問
而答超越解釋,前後任意義不相違,故曰任
放辨才。就此段中有任放辨才義故,名任放
辨才段也。
亦得名有能信者分,以此段中明三種人能
信此經故也。此經以何次第起?上第四段中,
明不住相行於布施,說因深義。第五段中,辨
如來非有為相,說果深義。有人生疑:如來說
法非直為利現坐大眾,乃亦被益未來像法
眾生。然現坐大眾親覩如來,復是久行大士,
善根淳厚智慧深妙,是人於此深經可容生
信,未來世眾生善根微薄智慧尠少,於此
因果深經不能生信。若爾,則為如來空說無
益,云何如來得言不空說法也?若空說無益,
如來則非一切智人。如是因果二種甚深修
多羅,未來末世為當有人能信、為無人能信
也?有如此疑故。須菩提騰大眾疑意,故白佛
言:於如來滅後惡世之中,頗有眾生能信此
經以之為實相不也。佛下答:有人能信,明於
未來惡世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三人,能信
此經生於實相,故次明也。
應問:能信之人乃有其三,何故單以我法二
空㯹第六段名者?明持戒、修福德二人,在
於地前,仰習二空,聞中生信;有智慧人,乃是
初地以上,現見我法二空,證中生信。然前之
二人雖未現證,以其亦同觀二空,髣髴見
理,故俱列為能信之人。今明雖有三人能
信,但逐三人所觀勝境為名,故曰我空法
空分也。然今將欲道有人能信,故先遮言莫
作是說,明未來惡世中有人能信此經,不應
問言頗有人能生信不也。
須菩提既聞如來遮言莫作是說,即復生疑:
我今不解佛意,為當一向無人能信,直止我
令默?為有人能信而止我令諦聽也?故佛
答有言,有者明有人能信也。雖云有人能信,
未知何等人能信故,即云未來世有菩薩
能信。又此菩薩有何等德行、觀何境界,故能
信此經也?故次云有持戒、修福德、智慧也,此
總明三種人有能信之德。所以名「持戒」者,明
此人已久供諸佛,曾聞此《金剛般若》及以餘
大乘經,於中生信受持讀誦如說修行,知一
切眾生皆有佛性,發菩提心、慎教修行者,
乃名真實究竟持戒,非唯持律儀戒者為持
戒也。「福德」者,明此菩薩於諸佛所,廣以珍財
奉施,修波羅蜜行,名福德也。此之二人,在於
地前,聞中仰信。「智慧」者,明此人已僧祇行滿,
道登初地,現見我法二空,自證而信,名有智
慧也。明此三人於斯經能生實相之信也。此
言「實相」者,明彼三種人,能信上不取相行是
無相之因實能感無為法法身,亦信無為法
身是無相之果真實不虛,能生實相之解,故
言以此為實也。然上雖總出三人能信之德,
明前二種人在於地前聞中生信,有智慧人
地上證信。然此前二人若在地前,此人為曾
供養諸佛、發菩提心已修行未故信,為當未
修行來而能信此經也?若曾供養諸佛、久修行
來者、為當供養幾許佛來也?故佛告須菩提,
當知彼菩薩非於一佛二三四五佛所供養
種善根來也。然就三人之中,先別明前二人
非近修行來具能信之德也。此經正直爾汎
明斯二人能信之德,不可定指在習種性、性
種、道種性中,以其義通上下故也。「一二三四五
佛所修供養」者,此別出持戒人,明彼菩薩能
信此經,如此經如說修行稱可聖心,名為第
一供養,非謂香華等為供養也。又「非一二三
四五佛所種善根」者,廣以衣服珍寶財物等
奉施諸佛,修波羅蜜行,名為有福德人也。「於
無量諸佛所,修行供養種善根」者,直云非一
二三四五佛所修行供養種善根,未知幾許
佛所?今者明此人已於無量百千萬乃至不可
說不可說諸佛所,持戒修福德來,非是近
行之人能生信也。「乃至一念能生淨信」者,此
並明二人久供養諸佛殖因來遠,於此深經
能生信心。此是聞中髣髴信,非證信也。然此
一念信決定不退,無有疑濁,尚得名為淨信,
況多時也。上如來雖答此二種人曾供諸佛
能信此經,然大眾猶有疑心言:何故此人供
養諸佛乃多,而唯言生一念信,此則太少。
若爾,未知此二人,為決定能信此經、為不能
信?故佛答「如來悉知見是諸眾生」,明如來自
云我是一切種智人,凡有所說,此了了知
終不虛說,汝等應信我語勿生疑也。今言「悉
知」者,以現智知;「悉見」者,以佛眼見也。知之
與見,乃理通三種人。今始明前二人,未明第
三人。何故?此中已明者,是任放辨才,前後隨
意明也。然諸佛菩薩得自在陀羅尼故,說則
當理,前後隨意,超越說法而文義俱順,不
失次第亦不相違背,不同凡夫二乘要次
第誦,設越誦則失也。亦得言但知見前二人,
不論第三人也。何以得知?義該三人。下論釋
時解三種人竟,然後方釋悉知悉見,故知任
放辨才者前後隨意也。
「生如是無量福德聚」等者,上雖明二種人具
持戒、福德二行,故能信上二種深經,乃至生
一念淨信,未知此人以此能信功德,於未來
世為有所得、為無所得也。故答言「生如是無
量福德聚,取如是無量福德」也。此明能信之
人未來世更得多福,非無所得也。生福德者,
明二種菩薩能信之心,近與初地作因,遠則
畢竟能與無上佛果作其勝因,故云生福德
聚也。取無量福德者,明此福德者非但唯能
作因而已,復藉此信心能決定修行,顯出法
界身,證於佛果無量福德,故云取也。
「何以故?須菩提!是諸菩薩無復我相」等者,此
別明第三有智慧人能信此經也。「何以故」者,
上已別明前二人有持戒、修福德能信之行,
未別明第三人有能信之德。今疑者問意:未
知上第三有智慧人,復有何義、有何行、何所解、
何所證,故名有智慧人能信此經。有如是問,
故言何以故也。今欲出第三人能信之行,故
答言「是諸菩薩無復我相」等,明此人以得初
地已上,我空法空之解自證而信,故名有智
慧人能信此經;不同前二人,從他聞法、依教
生信也。
「是諸菩薩無復我相」等者,此四,論釋云我空,
依四種所治我相,說四種能治無我相也。「無
復我相」者,對治我相也。外道凡夫計,謂有一
神我,與五陰一、與五陰異、不一不異,若無
我者,何由能府視眴、行來進止、覺苦覺樂,以
此知有我也。以對此計,故言無我相,明眾生
五陰因緣法中無有定實神我及以我所,故
曰無我相也。「無眾生相」者,有外道橫計,眾生
所以不斷不絕相續住世者,以有神我眾生
故也。為對治此計,故言無眾生相,明唯有虛
假生陰相續生滅,不由有神我不斷不滅,故
言無眾生相也。「無人相」者,對治人相。有外
道橫計,所以有一報之命不斷絕者,由有神
我,故命有長短之限、差品不同。為對治此計,
故言無人相。此經云「無人相」者,下論中名為
「命相」,明此命所以有長短者,以眾生業有厚
薄故命有脩促,不由於我。而菩薩解虛假之
命悉皆空寂,不見有神我之命,故云無人相
也。
「無壽者相」,對治壽者相也。有外道橫計,以有
神我故,死此生彼,逕由六道受生。若無我
者,誰受諸趣之報?對治此計,故云無壽者相,
明神我是常,何由六道受生?然今所以有生
死者,皆由有無神我而但假名行者,乘善
惡等業,逕諸趣受報。若有我者,無受生義。菩
薩解眾生五陰虛妄不實無有神我壽者,以
不見此相,故云無壽者相也。然依世辨論,我
與眾生有一百種名,不可一一具說,且對四
種虛妄我相辨此四法,以明無我空也。
「須菩提!是諸菩薩無法相」等者,此四,論釋云
「法空」,依四種所治之法相故,說四種能治之
法。「無法相」者,對治法相也。何者是法相?凡夫
人於十二入中,見有能取可取不同,故計謂
實有。對治此心,故言無法相,明十二入能取
六識、可取六塵悉皆空寂本來不生故。《大品
經》云「無有一法出法性者,乃至涅槃我亦說
言如幻如化」。「亦非無法相」者,對治非法相。
疑者聞十二入一切法空,便謂真如佛性無
為之法亦皆性空故空,同虛空、龜毛、兔角
等無為。對治此疑故,答云亦非無,明相今
言一切法空者,有為之法無體相故空,然
真如佛性法萬德圓滿,體是妙有湛然常住,
非是空法,直以體無萬相故說為空。不同前
有為諸法性空之無,又亦不同兔角等無,故
言亦非無法相也。
「無相」者,對治於相。疑者聞真如是有體相不
空,便謂還同色等有為之有。又云:若有,應
同色香味觸有為之有;若無,應同性空兔角
等無,此名為相。對此疑故,答云無相,明真如
法體妙有妙無。語真妙雖有,不同前色等
法有;雖無,不同兔角等無,故云無相也。此
就理教別義邊明真如證法一向不可以有無
名相而說也。此第三何異第一?上第一明有
為無為一切法空,此第三唯明真如法體雙
絕有無二相,以此為異也。「亦非無相」者,對治
無相。何者是無相?疑者聞真證法並絕有無
二相,便謂真如證法一向絕於言相,不復可
藉詮得聞、假教悟理,此名無相。為對此疑,故
答亦非無相,明真如證法雖無名相可說,非
不尋此名相言教會於真如無名相理,明由
證此真如無為法故還說無為法,亦非無相,
此明就理教一義邊,真如非不有相,可藉聲
聞假教會也。此第四何異第二?上之第二明
真如法體雖空無萬相而體是妙有,今此第
四明真如法體絕字等有有為萬相,而由
詮悟理、因證有說,如此本末相推理無條然,
故得言即真如證法中有名字聲教可說,以
此為異也。然此我法二空,下偈論中釋之也。
又「何以故?須菩提!是諸菩薩若取法相則為著
我」等者,此第二何以故所以來者,聞上法空
中第四句言亦非無相,還取證法同於名相,
疑云:若此菩薩有智慧人,已得彼我法二空
之解、斷我法上或者,何故猶起心謂此證法
同於名相,復言我有智慧能觀我法二空、
我能脩行斷煩惱、我能教化眾生。若爾,此菩
薩則斷滅我相等或不盡。有如此疑,故言何
以故也。又能解何以故者作難,或者聞法空
中第四句釋言,真如雖無名相,非不因此真
如證法有於言說,此音聲言教還詮證智,復
藉此言教得彼證智。若爾,真如證法中便有
名相,何以故言真如無名相不同有無也?故
答是諸菩薩若取法則為著我人等也,明初
地菩薩雖得我法二空之解,但斷初地所斷一
品麁惑,猶有二地以上四住根本無明住地
善法封著微分別心功用煩惱,故言則為著
我人等,非謂猶有四住麁惑取證法有名相
也。上已云是菩薩無相,復云無法相;此已
明菩薩得我法二空之解,此中復言「若取法
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此之二文所以相
違也。今者明斯之二文雖似相違,而其理冥
順。云何相順?前明初地菩薩得我法二空能
治之解,言無我相等者,但明初地所斷四住
麁惑,猶有二地以上修道中善法煩惱無明
細闇根本之惑,如《十地經》中言「我能知法入
定、能化眾生」等,猶有微惑未盡。所以知然,下
論釋云「但有無明,使無現行麁煩惱」,以此知
也。「若取法相」者,明此菩薩雖得我法二空之
解故起分別,由我有智慧能解我法二空,此
微分別是我見家根本,從麁為言,故云「著我
人」等,此釋前我空也。
若有法相者,亦分別言,我有智慧故能解二
種法空。此釋前法空,亦得言先釋法空也。然
此二所以不定者,明同是善法中取著,更無
別境,故前後皆無妨也。若依次第,應先釋我
空、後釋法空,次第二明法空故棄釋法空,復
方釋我空也。
又此「若取法相」二句,經中列之在先;「不應取
法非不取法」者,依經列之在後。及下論釋在
二句之前。何以故然?此第三經文為釋,須明
三人有生信差別,義便故釋在先也。此前二
句所以復在「悉知悉見」後釋者,為證成前二
人能信之行,然後方釋前之二句也。
「何以故」者,此是第三何以故也。疑者聞前法
空中第三第四句釋,疑云:證法雖無名相,非
不可依言辭而說,故言亦非無相,便執言若
前證法可以名句詮說,此能詮名句則是證
智中有。若爾,證法便是有相,那得上言真如
證法體無名相?然如來言自不定,我謂為有,
如來說無,我適謂無、如來復為我說有。何以
故?不為我定說,故言何以故也。為遣此執,故
答言不應取法非不取法,此明中道之理不
可定說有無,若定說有無恐墮二邊,若墮二
邊則著我人眾生等相,故不得定說也。「不應
取法」者,明雖藉詮而說,而亦理非名相,不
應取聲教為證法謂是有相也。「非不取法」者,
聞言不應取法,便證法一向無名相,不可假
教而說。若無名相不可假教說者,則復謂音
聲言教令非是法,棄其能詮之義。為遣此疑,
故言非不取法。此明無言之旨,非不可寄名
相而說、藉詮而悟,言教非是一向非法,故言
非不取法也。所以不得定說有無者,明此法
亦有無義復有有義,而真如法體雖是妙有,
而無名無相,故不得定說為有,恐人取同名
相有。然此真如雖無名相而不得定說為無,
恐人取同兔角等無也。「以是義故」者,雙釋二
句。以是不應取聲教,即是真如證法無名相
理故;以是非不藉言教而會證法,言教名相
非是一向非法,不得捨義故。「如來常說筏喻
法門」者,如人乘船亦捨亦取,下論委釋,故不
具辨也。「是法應捨」者,此合前筏喻也。又餘
經或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依小乘經,言法
尚應捨者,明小乘羅漢入無餘涅槃時,八正
道十智三三昧等無漏善法尚尚應捨,何況
十惡等非法而不捨也。又《楞伽經》中「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者,色等諸法是有猶尚應捨,何
況龜毛兔角名字等法虛妄無實而不捨也。
又餘經亦同此經云「是法應捨,非捨法故」。「是
法應捨」者,明雖尋詮會旨得理,法須亡詮,
故應捨教,成上不應取法也。「非捨法」者,明始
行發菩提心乃至成佛,莫不皆因教悟理藉
詮會旨,須此言教不得全捨,故言非捨法故,
成上非不取法也。
「論曰此義云何」者,論主問斯一段經來意云
何也。「向依」以下說因深果深者,將序生疑之
意,牒前第四、第五段經出生疑之處。「若爾」以
下至「非捨法故」,正作疑答法用,如經初次第
生起中解釋可知也。「此義云何」者,向未難
牒前經設疑,即通舉此一段經答疑問之意,
猶未廣釋。論主今欲設偈廣解,故問此經答
疑問之意云何也。此一段經,凡以八行偈釋。
初一偈釋經中須菩提問如來答,明未來惡
世時有三種人,具三種德,故能信此經。第二
偈別釋前二人殖因來久,故有能信之德。第
三偈欲釋第三智慧人有能信之德,故復總
舉我法二空能治所治,為下別釋作論本。第
四偈正釋四種我空。第五偈正釋四種法空。
第六偈為答,但應明第三人,不須明前二人
疑難,故復總舉來釋,明前三人能信有差別
俱足信人,故須明三人也。第七偈釋悉知悉
見。第八偈釋筏喻也。初一偈,上一句釋須菩
提問,後三句釋如來答須菩提未來世有菩
薩信乃至以此為實也。「說因果深義」者,釋前
一經中聞說如是脩多羅,雙舉第四、第五因
果經文來作問也。疑問意:云何如來所說因
果無相二種深義,於後末世人不能生信?云
何如來常自道言:我是一切智人,善知眾生
機根,稱機說法,說必有益,終不虛也。故偈答
言「於彼惡世時,不空以有實」,正釋經中佛答
須菩提未來世有菩薩摩訶薩,明雖復惡世
信者難得,有人能信,非為空說。何者是能信
之人?下句指云「菩薩三德備」。此句正釋經中
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此總出三種人能信
之德,故知不空說也。
第二偈別釋前二種人能信之德,從「佛告須
菩提:非於一佛二佛乃至能生一念淨信」也。
「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者,此二句指出持
戒、修福德二種人,明此人曾供諸佛、聞大乘
經生信不謗,能發菩提心、如說修行,名為持
戒。廣以內外珍財奉施諸佛及一切眾生,
修波羅蜜行,名種諸善根,正釋經中「非於一
佛二佛三四五佛所修行供養而種善根」也。
問:若此人已供養諸佛,為當供養幾許佛來?
故以下半偈答云「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正釋經中「已於無量百千萬諸佛所修行供養
而種善根」,明此二人非但於一二三四五佛所
修行種善根,乃於無量佛所修行供養,久積
勝因方能於此經中生淨信也。此下半偈重
明上二人,所以復來,以經中有兩重故,論主
學經再舉也。「如經」已下訖「種諸善根」,此是論
主以偈釋經已竟,通舉兩段經結偈。此經文
以下至「功德具足故」者,論主以經中解不
能廣釋,故略申經偈所明之義也。
第三偈以下有三偈,釋經中第三有智慧人。
依經中次第,應釋「悉知悉見」等經文,但此知
見等義通,前後隨意,此乃依任放辨才,故經
文先列、論中後釋也。「彼壽者」,乃舉我相中四
種,所以單言壽者,此中雖並明四計,莫不
同計於我,且舉一名,餘三可知。「及法」者,此舉
法相中四種,亦且舉法相中一名也。應言法
相,但以五言偈俠,直言及法也。此一句,總
舉八種所治法也。「遠離於取相」者,正釋經「是
諸菩薩無我相乃至亦非無相」我空法空二
段經文,明得此八種勝解能治前八種取相
之惑,故言遠離於取相也。「亦說知彼相」者,明
所以牒我法二空能治所治法來者,將欲更廣
釋第三有智慧人義,故言亦說知彼智慧人
義不斷相也;復非但智慧人不斷相,亦說知
前二人不斷相也。「依八八義別」者,依八種所
治,有八種能治之義。此一偈與下我空法空
二偈為本,不別釋經文也。「此義云何」也者,
聞此一偈義意云何也,故答「復說般若義不
斷故」。此文先解第三句,然後復設問云說何
等義,問此說般若義不斷者義云何,後方舉
上二句能治所治略釋能治所治之義也。雖
略釋能治所治,猶未列其數,故提偈第四句
結出其數也。「此復云何」以下,能治所治迭互
相屬對也。
「此義復云何」者,論主生下第四偈故設此問。
前偈雖總解四種壽者相,還總解四種義,今
一一別釋者,義意復云何?故答「差別相續體」,
此一偈釋前經中無復我相等四句也。「差別」
者,明我相也。「相續」者,眾生相也。「不斷至命住」
者,人相也。「復趣於異道」者,壽者相也。「是我相
四種」者,四種我相也。此一偈唯舉所治四法
也。「此義云何」以下,初列我中四種名,次解四
種計我義,然後舉經中四種能治無我解來
對四種計心。
「云何及法」者,前偈以釋壽者等四句,今次釋
法中句,故重舉前論本偈上句下兩字來作
問,生起後偈,故言云何及法,故即以偈答。此
第五偈釋經中「無法相」等四句也。「一切空無
相」者,正釋經中是諸菩薩無法相,明外人計
眾生五陰法、十二入六塵可取能取一切法是
實有,此名法相。對治此計故,言一切空也。「空」
者,此十二入有為諸法,本來不生無體相故
空;無為之法,佛性涅槃無萬相故空也。應問
何故空?即答以無物故。「無物」者,空無色等物
也。「實有」者,正釋經中「亦非無法相」。聞言有為
無為一切法空,疑者謂涅槃佛性無為之法
亦同有為無體之空,此名非法相。對治此計
故,答言實有,明佛性涅槃體是妙有,以無萬
相故空,勿得聞諸法空便謂涅槃佛性同於
有為之法虛妄分別無體故空,故言實有也。
「不可說」者,正釋經中無相。聞言萬法皆空,疑
者便謂真如無為法同有為諸法無性之空,
亦同龜毛兔角之無,故答言實有。既聞真如
實有,疑者計謂真如同色香味觸有為之有,
聞無謂真如同色兔角等無。此二種計名
之為相,對治此計故,答言不可說。此言不可
說者,明真如法體妙有妙無,而不同世諦色
香之有、性空等無,雙遣有無二種計情故,言
不可說也。
「依言辭而說」者,正釋經中「亦非無相」。聞言不
可說,疑者便謂真如一向不可說。若爾真如
令不可說者,云何依經教發心、憑詮修行
而得佛果也?此名為非相。對治此計故,答依
言辭而說,明真如雖體絕言相,非不假於聲
教而得此理,故言依言辭而說也。
「是法相四種」者,舉所治四種相,結前三句中
能治四種無法相也。而此一偈通舉能治所
治法也。「何者是四種」等者,上偈第四句中雖
云「是法相四種」,猶未出其名,今列出四名也。
「此義云何」者,前偈中上三句并長行四種名
列所治,而問此能治所治其義意云何也。「有
能取可取至以無物故」,此解初對法相無法
相能治所治也。「彼法無我空實有故」,言亦非
無法相,此解第二對非法相亦非無法相能
治所治也。然云「彼法」者,彼真如證法也。「無我
空」者,明彼真如法體,非但空於我法,亦復空
於無我無法也。「實有」者,恐或者聞言真如證
法雙絕有無名無我空,便謂證法一向空寂,
故云實有非無體空也。「彼空無物而此不可
說有無故言無相」者,此解第三對相無相能
治所治也。「依言辭而說至依言相說」,此解第
四對非相亦非無相能治所治也。「依八種差
別義離八種相」者,此既別釋義我法二空
竟,並舉能治所治雙結二空也。
「是故說有智慧」者,上問第三人復有何德行
故能信此經,今既明此人能解我空法空,經
論中具釋意,所以舉智慧來通結其能信之
德也。如經「無法相」等,別結法空中四也。「有智
慧便足」者,難云:若此第三人具二空之解能現
信者,此人則為最勝。若然,但說有智慧人則
足,何須復明持戒、修福德二種人也?答云「為
生實相差別義故」。將欲便論主釋其示現生
實相差別所以故,問「云何示現」?然即偈答「彼
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所以復明此一偈者,
前長行論云,有智慧人證二空之解,決定能
信此經,不隨他教。若爾,此第三人則為最勝,
唯應明此有智慧人,何須復說持戒功德二
種人也?故設此偈,明信有多種、義通三人,非
唯有智慧者,由他前二人以持戒、修福德仰
信為因故,能得地上我法二空無漏智慧故,
須明前二人,不得單明智慧人也。是故下長
行論云「不但說般若」也。「彼人依信心」者,釋
持戒、修福德二種人,是地前菩薩,未能現見
現原,從佛聞法憑信生解故,言依信心也。「恭
敬生實相」者,明此二人恭敬如來,隨慎佛
語能信此經,以之為實相也,故復超舉前經
來也。
「聞說如是脩多羅能生淨信」者,結成須明前
二種人,非唯獨明智慧足也。「聞聲不正取」
者,此下半偈復明第三有智慧人。依如前疑,
正應但明上二種人有差別信,何故復舉有
智慧者?有二意:一為以智慧者是證信之人,
上二人是其聞信;二為乘釋經中「不應取法
非不取法」故來也。「聞聲不正取」者,明有智慧
人得二空解,故聞音聲言教不取,即同所詮
證義無名相理,故下論釋云「又智慧者不如
聲取義」也。「正說如是取」者,雖不取聲教同於
證義,然所詮之理非不藉聲教而得,非是一
向非法故。下論云「隨順第一義智正說如是
取」也。言說家果所謂義也,因能隨果,故云
隨慎也。「此義云何」者,此一偈所明之義云何
也。而下釋分為二:「彼人有持戒功德乃至不
但說般若」,釋上半偈,明上二人恭敬如來,憑
聖經教能生淨信。雖不同第三證而生信,亦
能於經生決定解,故超舉上淨信經來結也。
「又有智慧」以下,釋下半偈,明第三智慧人,不
如聲取證,現中生信,勝於前二。復越釋下第
三「何以故不應取法」等也。「故次言須菩提不
應取法」者,如前下半偈所釋也。如經次第,此
經文次應在若取法相有法相則為著我眾
生等後,今所以在此釋者,為欲證有智慧人
能不如聲取義,以便故越釋之。是故論云「次
言」者,義中次第,非經中次也。
「又經復言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者,上來諸
偈皆先作偈釋,舉經結之。此中何故先列
經於前,後方作偈論而釋?以上超釋後兩段
經,此猶未解,所以先舉也。然此論主解義多
途,或先舉後釋、或先釋後結,而此依闡陀論
法也。此所以超釋後二經文,今方在此釋「悉
知悉見」者,前明三種信人勢相屬著,以此知
見是任放辨才、義通三人,列三人訖,明知見
義顯故方釋之。「此明何義」者,論主欲釋如來
悉知悉見是諸眾生義故,問此悉知悉見明
何等義。即以偈答云「佛非見果知」。此一偈,正
釋經中「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佛非見果
知」者,明如來以現智了了知此人決定能信
名為持戒,非見有威儀相貌者謂為能信名
持戒人。如此假相知者,此為藉相比知,今明
佛非以此相貇解,故云佛非見果知也。應問:
若非比智知者,云何知?答曰「願智力現見」。
「願智」者,如來百四十不共法中願智力,亦
云自在力也,非同小乘發願後方有智也。「求
供養恭敬,彼人不能說」者,上半偈明引佛為
證成前二種能信人也,此下半偈出破戒不
信之實不持戒,為利養故詐言持戒者,彼
人不能自說我是持戒有功德能信之人,以
如來力加也。
「此義云何」以下一段長行論,凡有二意:從初
至「不能自說」已前,釋上一偈。「又是諸菩薩」以
下,釋偈外兩處經也。就初釋偈中復有二意:
從「持戒」等至「以有二語」,釋上半偈「彼持戒等
人至願智力現見」故,釋前半偈中知見之義。
「如來悉知便足」以下至「以有二語故」,論主設
不須並明知見二法之難,即答須並明知見
二法之義也。「何故如是說」者,論主設問何故
作此不須知見之問,答須知見之說故。云何
故如是說也,即答以有二語故,明知有現智
知、有比智知,有佛眼見、肉眼等見,以有此二
語不同故,設此問答,欲使人識如來云知見
者是現智知佛眼見,非比智知肉眼見也。
「又何故如來如是說」以下,明知見中第二意,
釋下半偈。「又何故如來如是說」者,論主設問
云:如來唯知二人有信,明於知之與見為當
更餘意也。故即引下半偈答,明如來不但知
見此二人有能信之德,若有人實不信此經、
實不持戒,為求供養恭敬,詐言持戒有信
者,如來亦知見故。明下以論釋「求供養」等半
偈也。「是諸菩薩生無量福德聚取無量福德」
者,「生」者此明前二人能信之福決定能作菩
提因故,云能生因也。「取」者論釋云「勳脩自體
果義」者,明此一念信心非但能與佛果作決定
因義,由此一念信心為因,復能修行斷惑顯
出法身無上佛果也,明此前二人決定能脩
行取佛果也。
「又何以故?須菩提!若取法相為著我」等者,此
一段經在我法二空經文之後,所以解在於
此,餘經文其經在下而在前釋者,明餘經共
成有智慧人我法二空之解,義勢相屬,引之
前釋此經文,乃明二地已上修道中所斷之
惑,在下義便,故遺之於此也。「但有無明使」者,
此是功用之惑、善法煩惱,釋經中「若取法相
則為著我」等二句經也。「無現行麁煩惱」者,無
三界四住我見等麁惑故,言無現行麁煩惱,
以示無我我見。四住煩惱以我者為本,六十
二見亦因而有,談其無本足知亦無餘惑
也。「彼不住隨順」一偈,釋經中筏喻,成上不
應取法非不取法,此經論俱次先舉後釋。「彼」
者,彼於十二部經,言教法也。「不住」者,彼經教
法不住無名相證法中,正釋經中「是法應捨」,
明所詮之理絕於名相言教法故也。即有難
云:所詮證理絕於言教名相者,能詮之教便
一向非為法也。偈即答云「隨順」,雖能詮之教
非即是所證法,非不因於能詮得證法故,言
隨順也。此二字釋經中「非捨法故」,由教得理,
不全捨也。「於法中證智」者,釋上句「彼不住」也。
直言不住,未知於何處不住,故出於所證智
中音聲言教法不住也。「如人捨船筏」,釋經中
筏喻也。「法中義亦」者,合喻也。此應云如人
取船筏,法中義亦然。所以偏云捨者,以偈狹
故也。
「此義云何」以下至「以得證智捨法故」,釋偈上
句中「彼不住」。第二句「於法中證智」,明能詮教
法非證法故,不取教法為證,即引筏喻來怗
成也。「隨慎」者以下,釋偈初句中「隨慎」二字,
明言教雖非即所證法,非不隨慎於法故,
取言教為法,不得全捨。所以復引取筏喻,怗
結也。「自此以下」等,論主生下我空法空第二
段經文。從初至「非有為相得名」,將出生異疑
之處故,牒前第五段經來也。「若如是」以下,作
生疑法用,正出疑體也。廣釋如經中生起無
異也。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三菩提也」者,
此經猶屬我空法空段,成上有能信人也。以
何次第起?上第五段中言,不可以相成就見
如來者,明不可以三相所成丈六應見法佛
如來,以法身如來無生住滅非有為相故。有
人乘此更生疑:若釋迦如來,從王宮生,六年
苦行,修道成佛,四十五年住世說法,後入涅
槃。有此三相非是佛者,今此三相所成丈六
如來,為當是佛、為一向非佛?若是佛者,不應
言不可以相成就見如來;若非是佛,不應言
我發菩提心修苦行道場成佛轉法輪。此釋
迦如來為實發菩提心修苦行道場成佛有所
證有所說?為不發菩提心不修苦行不成道
無所證無所說也?有如此疑,故次答意明
釋迦如來非法身佛,非不是應化佛。化佛
以眾生感見故有,無實眾生體,亦無四大,無
心意識,不從修成故,非是實佛。既非實佛,
然不發菩提心修苦行道場成佛實有所證,
既無實證亦不說法。為斷此前疑,故次明此
段經也。前第五段中已別相法身佛,今此經
中亦別相中明應佛也。「須菩提於意云何」者,
明須菩提懷疑在心即應有問,如來亦應有
答。以此經文略義隱,多不作問答故,直問須
菩提於意云何也,欲使須菩提稟如來冥加
力故,自答此義也。須菩提解佛意故即答,世
尊無有定法如來得三菩提也,明應佛以眾
生感見故有,道理而言無有定法。應化如來
有實行者,發心修行斷煩惱證於菩提故。云
「無定法如來得三菩提」,非謂一向無菩提可
證亦無實修行證菩提人也。「亦無定法如來可
說」者,凡以有證故有說、無證故無說,然應佛
既不證果亦不因證而說也。「何以故」者,有人
聞言應佛如來不修道證果復不說法,更生
疑謗,謂一向無菩提,亦無菩薩修道證果作
佛,亦令不說法。若無佛無法者,何以故釋
迦如來云:我三阿僧祇修行滿足,證大菩提、
轉法輪。便有證有說,云何而言如來不得三
菩提亦不說法也?又若一向無佛無法者,云
何諸菩薩發菩提心、修諸苦行求於佛果?有
如此疑問,故言何以故也。即答云「如來所說
法」,答意明如來實有證說。但上言不證說者,
此明應化佛不證不說。今言「如來所說法」
者,明釋佛如來非不有實行者發心修行斷
惑證果有所說法也,那得以應佛不實證說,
便謂報佛亦一向不證不說也。若報佛說法
者,法佛為說法以不?此中應有是疑,而此中
不答,下斷疑分中當釋法佛有說不說。或者
聞言實有證說者,乘更生疑:若報佛如來
實有證說者,則所證之法體是名相可取說,
云何上言真如證法體無名相,言語道斷、心
行處滅,不可取說也?故經答「皆不可取不可
說」也。此答意言報佛說法者,依世諦名相道
中得言有行者修行證果為人說法,若據真
如理中泯然一相無有修得亦無證說也。「不
可取不可說」者,明真如證法體非名相,不為
耳識所得,故言不可取。非音聲性,難以言辨,
故言不可說也。「非法」者,明上證法體非名相
不可取說故,聲教非證法,成上不可取不可
說也。「非非法」者,若前證智法,非音聲性故,不
可取說者,則能詮經教條然離於所詮之理亦
爾,經教則一向非法。為釋此疑,故言「非非法」
也,明能詮經教雖非即證法,非不由教得理
故,不得云全一向非法亦是法,成上來所說
法也。「何以故?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者,
何故明此上言非非法者?明能詮之教雖非
證法,要因證能說;藉教得證,明知言教是法,
非是一向非法,故引此一切聖人以釋成此
義。「何以故」者,此言教何故是法、非是非法,以
是初地以上一切聖人證真如無為法,還說
無為法故,知是法、非是非法也。「皆以無為法
得名」者,謂真如法名無為也,明初地菩薩並
觀三種二諦,就現得二空故,斷除五住習氣無
明、離心意識,名為見道,乃至十地皆分有
對治除斷。此明由見真如正理能斷煩惱,故
曰聖人無為法得名也。
「論曰以是義故」者,論主未甞有釋,何得直云
以是義故?此即指前經文,如來設問,須菩
提仰答:如來無有定法,如來有得有說。如前
經中二聖問答相解,我亦如是解此經意,更
不別釋,即指經為解,故云「以是義故,釋迦
牟尼佛非佛亦非說法」者也。「此義云何」者,此
一段經,一行論釋義意云何也,故即偈答云「應
化非真佛」。此一偈,釋前一段經。「應化非真佛」
者,正釋經中「無有定法如來得三菩提」也,明
釋迦如來從感故有八相成道。言佛者,是應
化佛。「非真佛」者,非是法、報二種真佛也。「亦非
說法者」,此釋經中「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上
云應佛不證菩提,此句云應佛既不證菩提
亦不說也。「說法不二取」者,說法二字釋經
中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明報佛如來實證菩提、
實說法也。「不二取」者,釋經中「皆不可取不可
說」也。云何不二取?聽者不取所說言教以為
證法,亦不取言教以為一向非法;而說者亦
不取聲教以為證法,不取聲教以為一向非
法,故云不二取也。「無說離言相」者,釋經中
「非法非非法」,還釋成上不二取。非法者,云名
相言教非真如證法也,明此證法從本際來
自性清淨體絕名相故,不應以所詮證法同
於聲教,故云無說離言相。此還成上非非
法,明言教是法、非是非法。若證法無名相、
言教非是法者,便應一向絕於言說,不復可
假教而說、尋詮可會。有如此難故,正應答言
「不離言相」,但以偈俠直云「離言相」,明要
假言證得於無言也。「此義云何」乃至「亦非說
法者故」,通釋偈中上二句。於中有二意:從初
至「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此出二句所明義意,
雖並舉三佛來,意欲但取應佛。明釋迦如
來既是應佛,故不實證三菩提亦不說法,即
舉經結之也。「若爾」以下至「亦非說法者故」,聞
上釋言如來不得菩提亦不說法,論主便執
經中「如來所說法」等假興難意,即引疑者之
難以答其難,明遮人謗,故云「報佛有證說
非論應佛有證說」也。復引偈來結,明應佛
無實說也。「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者,乃至
「無我相實有」故,此提偈中下二句次第釋之,
聽者說者皆不二取,釋偈中第三句也。「何以
故」者,將釋偈中第四句,故問何以故。上聽說
二人於所說法中皆不二取也,即釋言彼法
非法、非非法。然此依次第,應釋「無說離言
相」,但此句本為釋經中非非法,故引此經
文釋於何以故聞即當解偈也。
「依何義說」者,問此所說法言非非法者,依何
義說也。即答依真如義說。言「依真如義說」者,
明如來證真如法,還為眾生說彼真如法,而此
佛教非法非非法也。「非法者,一切法無體相故」
者,「一切法」謂十二部經聲教法也。「無體相」者,
此言教法中無所證智體相也。「非非法者,彼
真如無我相實有故」者,明此真如法體雖雙
絕有無名為無我,而體備萬德妙有湛然故
名為實有。而如來依此法故有於言說,此言
說還詮真如法故,言教是法故云非非法也。
自此已前釋偈已竟,從此以下將釋偈所
不攝經故,先問上經中云,若依真如有說者,
何故唯言如來所說法,不言如來所證法也?
即答云「有言說者即成證義」等,明若不證者
不能說故,明知今道如來所說法者,已知有
證也。「如經」以下,即提所未釋經來結成。結成
竟,然後次第釋此經文也。「此句明何義」者,問
此一句經明何等義,得結成上有言說者已
知證義也。即答「彼法是說因故」,明聖人由證
真如故方有言說,故引此經證成上有說則
有證也。「何以故」者,彼真如無為法何以故
得作言說家因?即云「一切聖人依真如清淨
得名」,明初地以上聖人皆證真如無為法故,
斷除二障得聖人之名,即結云「以無為法得
名故」也。「以此義故」者,以此聖人無為法得名
義故,彼聖人還說無為法,是故得成證法
是言說因也。「復以何義」者,作難云:若聖人證
無為法,還說無為法者,是則真如證法有於
名相,便應可取可說。復以何義故,云何真如
證法無名無相不可取說也?即答云「彼聖人
所證法,不可如是說,何況如是取」,明彼證
法體非聲性故,尚不可以言說,何況以耳識
往取,故云不可如是說,何況如是取也。
故即釋言「何以故?彼法遠離言語相,非可說
事故」,明雖彼聖人證無為法、還說無為法,而
此無為法離言語故,不可取說也。「何故不但
言佛,乃說一切聖人」者,論主假設難云:若一
切聖人以無為法得名者,唯佛一人會無為
理盡,可以無為法得名;初地以上聖人見理
未窮,不應以無為法得名,何故乃說一切聖
人皆以無為法得名也,即答「以一切聖人依
真如清淨得名故」,明初地以上聖人皆現見
真如處同,故得名為聖,是故不唯言佛也。
乘即難云:若初地以上一切聖人,皆現會真
如名為聖者,佛與菩薩有何異也?故答「如是
具足清淨如分清淨」,明如來萬德圓滿、見真
如理窮、二障永盡,故名佛為聖人,具足清淨
也。
初地以上十地以還,雖復見勝理未圓、斷惑
不盡,非不如分如力見理除惑,勝分解成故,
名菩薩為聖人,如分清淨也。若然,佛與菩薩
便優劣不同,那得難言若初地以上一切聖
人皆以無為法得名者,佛與菩薩有何異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滿三千七寶布施」以下,
此中有九段經文,名為第七具足功德挍量
分。云何名挍量分者?明以三千七寶布施得
福雖多,取相心施是有漏因,但招三界人天
有為果報;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乃與無
上佛果具足功德作無漏勝因。如此比挍優
劣上下勝如不同故,名具足功德挍量分也。
有何次第起者?此有疑故也。此疑從何處生?
從前第六段中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說中
生。第二疑云何生?若所證法非是名相、不可
取說,所說經教是名相可取可說者,則證說
二法名相、無名相條然有異。若爾,尋此言教
不能得證。若不能得證者,受持讀誦此所說
經教應無福德。若無福德者,則因義不成。若
因義不成,則為空說,無有利益。若無利益,則
無修道得果。云何餘經中言如來不空說法
也。若然,受持此能詮言教,為有福德、為無福
德?有此疑也,故引三千世界等經文答之。
答意云受持此經一四句偈所得功德勝前
七寶施福。所以然者,明此一偈經教雖證法
中無,而由得證故、方能說法故,此言教乃證
中一分。要尋此言教,解無為法身、發聞思修
慧等,然後得證。明知一偈經教能與佛果證
法作因,勝七寶施福,故次明此挍量分也。
「三千大千世界」者,百億須彌、百億四天下、百
億日月,上至有頂、下至風輪,名此為三千大
千世界也。「滿中七寶持用布施得福多不」
者,如來將欲以受持經教一四句偈挍量勝
如故,先引七寶施福以問須菩提得福多不
也。「甚多。婆伽婆!甚多。脩伽陀」者,今須菩提將
明施者用寶既多得福亦多,敬答於佛,故仰
并如來二號也。「婆伽婆」者,西國正音,義翻
云一切種智人。「脩伽陀」者,漢翻善逝。略舉
二德答佛施福多也。「何以故」者,問如來何
以故,明此三千七寶布施得福甚多譬喻,故
云何以故也。即答「是福德聚即非福德聚」,上
言七寶布施得福甚多,今復云是福德聚即
非福德聚,此二言何故前後相違?似須菩提
失冥加力,謂此福甚多而似答不契。今須菩
提申己不失冥加之力;又亦非說多不當理,
我得冥加力故,玄知下如來以七寶施福雖
多,是有漏福德不能遠趣佛果故,挍量不及
持經四句偈得出世無為法身無漏福多故,
此採取下挍量之意也。「是福德聚」者,是七寶
布施福德聚也。「非福德聚」者,明此福雖多,是
取相因,但感人天有漏果報,非是得出世間
無漏福德聚也。「是故如來說福德聚福德聚」
者,前既明七寶布施非福德聚者,恐人謂今
無福名非福德。以如此義故,引如來說有二
種福德聚:一是有漏福德聚,二是無漏福德
聚。有漏若非福德者,但應有一,不應說二,
是故當知有世間福,但非出世福耳,故知不
得聞非福德謂全無漏也。從「佛言」以下至「七
寶布施」,將欲挍量故,還牒上譬喻來也。「若復
有人於此經中」至「不可數」者,明有人受持此
經四句偈福,能得無為法身無量福德,勝前
七寶施福不可算數也。此言「一四句偈」者,莫
問偈及長行,但使表法身理足者以為一四
句偈,不取說因緣事等經文為一四句偈也。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菩提皆從此經出,
諸佛如來皆從此經生」者,此釋前挍量中疑。
「何以故」者,有人疑云:何故七寶布施是其了
因,其功甚多,得福乃少?受持一偈亦是了
因,其功甚少,得福乃多。故云何以故也。答意
明前布施是取相之福,唯獲三界報,不能得
三種佛菩提;受持此經,獲不取相福,能得三
種佛菩提,是故受持一偈之福勝七寶施
福。所以然者,以此一偈經教,用功雖少得福
乃多,能出生佛果故。受持此經生聞乃至能
得十地證智,終與法身作其了因,與報、應
二佛以為生因故,所以勝也。此言「阿耨菩提」
者,即無為法身無上正遍知正道也,明此法
身古今一定湛然常住,體非作法。受持此經
教,但能作其了因,不能作生因,故言皆從此
經出。「一切諸佛如來皆從此經生」者,有受持
此經言教,能與報佛如來以為生因。以此報
佛要因受持此經,發菩提心,始從習種終于
解行,修世間功德智慧,逕一大阿僧祇行道
證初地,名為見道。逕三阿僧祇,十地行滿金
剛心謝,即本有之性顯時有二種莊嚴,用此
詶往因,故名為報因。受持經教依而修行,
報得佛果,用義說了為生,故言從此經生,非
如世間法辨體為生也。若報佛為生因,所生
為當是有為、為是無為?若是有為,則應無
常,故下經引須彌山王喻釋也。若應佛藉經
教從生因生者,應是實佛。若是實佛,何故上
經云「無有定法應佛如來得三菩提」也。若定
非實佛,供養此佛為有福德、為無福德?此疑
下微塵喻,經未當釋也。既有報佛,必有應佛
影像之用,故應佛亦言從此經生也。既聞法
佛從此經出,報應二佛從此經生,有人乘即生
疑云:七寶施福用功乃多,得福亦應是多。受
持一偈經教,用功甚少,得福亦應是少。而
所以言受持此經一四句偈出生三種佛菩提,
勝七寶施福。若然,此三種佛菩提,為決定從
此經出、從此經生,勝七寶施福?為不決定?有
此疑念也。又云:此三種佛甚深法界若從此
經出、從此經生,體是有者,我等應見應知。然
此我今不知不見故,當知是無。若爾,云何道
法佛從此經出、報應二佛從此經生也?知如來
說此三佛其義甚深,乃云從一偈言教經生,
為有人能信、為無人能信?此謂為疑也。故
佛答須菩提「所謂佛法佛法者即非佛法」,明
諸佛如來證三種佛菩提法故說此經教,還
詮彼三種佛菩提。是故若受持此經,即是
受持三佛菩提,故得為因。此三佛果頭甚深
法界雖從此一偈經出生,而正可是佛家所
得法,非凡夫二乘下人境界故。不知不解而
生疑云:此三種佛,為決定從此經出生?為不
決定?如此勸信也。而此經所以重言「佛法佛
法」者,牒前經法佛從此經出、報佛應佛從此
經生也,故云佛法佛法也。有言佛法佛法者,
明此三種佛菩提法唯是佛家法,故重云佛
法佛法也。「即非佛法」者,明即此佛所得法,非
餘凡夫二乘所得,以彼二乘非佛法故,即云
非佛法也。然此佛法非二乘境界,是故不見
不得也。亦可福德多少之義,唯佛境界,非餘
人境界也。亦應言是名佛法,明唯是如來果
頭佛法。故但應生信,勿復疑也。
「論曰:此勝福德譬喻,示現何義」者,論主將欲
以偈釋此經故,先問於與喻挍量之意示現
何義也。即答「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不空
故」。疑者謂若法不可取說者,受持此經教應
無福德。今論主申此經來意,為欲釋疑,明持
經有福,挍量勝七寶施福,非為空也。
此一段經凡二偈論釋。初偈作問答意,釋經
中「三千世界七寶乃至無量不可數」等挍量經
文。第二偈釋「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皆從
此經出乃至即非佛法」也。
「受持法」者,釋經中「受持一四句偈」也。「及說」者,
釋經中「為他人說」也。「不空於福德」者,釋經中
「其福勝彼無量不可數」也。此偈上之二句經
文在下,所以論主釋之在先;此偈後之二句
經文在上,所以釋在後也。論主相上疑意,以
此「受持法及說」二句經雖在後,義乃在前,故
引之初釋;下二句經雖在先,義勢在後,故列
在後解也。雖言相上疑意,其義云何也?上云
證法不同名相,不可取不可說。惑者便謂:受
持經教空無利益。故以喻挍量,明持經有福
不空。以義勢在前,故先釋也。
「福不趣菩提」者,釋經中「三千七寶布施」初福
德聚,明此有漏福德聚體是取相,故不能趣
菩提也。「二能趣菩提」者,明受持經教及為人
說是不取相福,能趣佛菩提也。
「何故說言世尊是福德聚」等者,將欲釋此一
偈,先舉下半偈所釋經來也。「偈言」以下,提下
半偈來,與經相屬當。「此義云何」以下,然後設
問,通釋此經偈也。然偈中上二句猶故未釋,
何故超提下半偈來屬當所釋經者?但上二
句為釋挍量之意,以此意在前,故先作偈上二
句釋下挍量經文,今長行論中欲從經初次
第釋之故,所以先提「世尊是福德聚」等經,超
用下半偈屬當釋之也。「何者為二」者,將欲釋
上半偈故問,第四句「二能趣菩提」者為二也。
即出其二云「一者受持;二者演說」。此就自他、
內外為二,即舉所釋經來結也。「何故名福
德聚」者,問此七寶施福及持經福,何故皆名
為聚也。即答「聚義有二種」。「一者積聚義」者,通
解七寶施福持經之福等皆有積聚義,故俱得
名為聚也。「二者進趣義」者,明此二種福德雖
有聚義,而有進趣、不進趣異。七寶施福唯有
聚義而不能進趣,明持經之福有積聚義復
有進趣義也。「如人擔重說名為聚」者,此徧喻
持經之福,是聚而有進趣義也。「如是彼福德
聚」等者,此解聚而不進趣者,明七寶施福得
人天因果,有積聚之義故名為聚,但不能感
得菩提故,名為非福德聚也。「此二能趣大菩
提」者,此解受持演說能遠得菩提,是聚而有
進趣義也。「是故於彼福德聚中此福為勝」者,
論主以偈及長行釋此經竟,結受持經福勝
七寶布施福也。「云何此二能得大菩提」者,論
主將欲作第二偈釋於下經故,拘鎻問上偈
中二能趣菩提,此受持演說一偈經教於菩
提有何因義也。「如經」以下,即引經答有因義
也。雖舉此經於菩提有其因義,而未釋作因
義之所以,故復牒「云何說諸佛菩提」等經為
問,以偈解釋也。
「於實名了因」者,此第二偈釋經中「一切諸佛
阿耨菩提皆從此經出」,明受持此經與法佛
為了因,非作生因也,故但言「於實名了因」也。
「實」者,明無為法身古今湛然,體絕有為虛偽
顛倒,故曰為實也。「亦為餘生因」者,釋經中「諸
佛如來皆從此經生」,明此經不但能與法化
為了因,亦與報應二佛以為生因。明報佛為
萬行所剋,酬於往因,用義如起。竪此用義,
得說了為生,故言亦為餘生因。所以復與應
佛為生因者,明應從真有,理條然故,亦得
言生也。
「唯獨諸佛法佛法」者,釋經中「佛法者即非
佛法」也。「唯獨諸佛法」者,唯是諸佛所得,非餘
凡夫二乘所能得也。第四句「福成第一體」者,
結句,明福者受持經福也。「第一體」者,成前生
了二因所得法報及應三種無上佛果第一
體故,非凡夫二乘所得法也。受持此經,能得
三種佛菩提,則有福德,便為因義,成不空說
法。那得道言,若不可取說則為空說無益也。
「此義云何」以下長行,論作二意來釋向所引
一段經。從初至「皆從此經生」故,釋上半偈,解
經中「從此經出、從此經生」等也。「菩提者名無
為法身,彼體寶無為」者,釋偈上句中「於實」二
字,將欲解受持演說於法身為了因故,先明
法身體非作法名無為也。「是故於彼法身,此
二能作了因也,不作生因」者,明受持經福不
能辨法身體,不作生因,但能顯出法身故,作
了因也。「餘者受報相好」,佛應化佛等假受持
演說此經故,辨得二佛之用故,結於此為生
因也。「以能作菩提因,是故名因」者,通解作生、
了因義也。「顯彼福德中此福勝」者,解竟,結其
勝義也。「如經」以下,舉所釋經來結也。
「云何成此義」以下,此是論中第二意,釋偈中
下二句,復解經中「佛法佛法」等也。「云何成此
義」者,還提上經中疑問之意。問云:何受持此
一偈經教,能為三佛生了因義,我能生信,
故言云何成此義也。故即提偈答「唯獨諸佛
法,福成第一體」,明三種佛菩提,從此一偈經
出生作二因之義,是佛境界,非汝所知故,但
應生信也。「須菩提!所謂佛法」者等至「第一不
共義」,復舉下半偈所釋經來略解其經中義,
提偈來結也。「以能作第一法因」者,以此持經
之福與三種佛菩提第一法作因也。「是故彼
福中此福為勝」者,論主以偈及長行論釋此
一段經竟,通結持經有福勝七寶施福,故不
空說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果
不」者等,此挍量分中第二段經文。所以來者,
此有疑故也。此疑亦從第六段如來所說法
不可取不可說聖人無為法得名中生第三
疑。云何生疑?若一切聖人無為法得名是法
不可取說者,須陀洹等亦是聖人,為是無為
法得名、為當有為法得名?若有為法得名,則
不應言離分段生死;若無為得名,此無為為
可取可說、為不可取不可說?若不可取不可
說,與上諸佛菩薩所得無為,為一、為異?無為
若異者,不應名聖;無為若一,應無有異。又須
陀洹等證四沙門果,云何言不可取?復向
人說我得沙門果,云何言不可說?若爾,證法
便應是可取可說,云何言證法不可取說?有
如此疑故,答意明此四沙門果亦是不可取
不可說,故經言「實無有法名須陀洹,乃至實
無法名羅漢」等。此四人當證果時,不見有一
法可證為果,名須陀洹乃至羅漢故,此四沙
門果亦不可取說也。此所以言「實無有法名
須陀洹」等者,為答有可取說疑,故偏論之。若
汎解此四沙門果,亦得言可取說、亦得言不
可取說,亦得言有為、亦得言無為。四沙門
果無漏智慧,體是無常不免生滅,是其有
為,故亦得云有為也。以解生陰無定性,能斷
三結煩惱,無處無為之果不受三塗報,乃至
羅漢斷四住惑,不受三界報,此是無為樂故,
亦得言無為。此二乘之人無我正理及滅結
無為,故名為聖;未得因緣真如二種法空,未
能盡無明變易生死究竟無為,故不如佛菩
薩也。既所證有深淺不同,則條然有別,何得
無為名同,便以二乘臨佛菩薩也。此以聖無
為名一故,須此經料簡便異也。此四沙門
果言可取者,取無為果也。可說者,如己所
證,依虛妄名字向餘人說也。言不可取者,證
四沙門果時,得無我空解故,於眾生五陰法
中無有一法名為須陀洹等。又復不取者,不
取色等六塵境界也。不可說者,明所證法但
可以心知,非可以言及,故言不可說也。四果
人但緣生空證果,尚不可取說,況諸佛菩薩
乃以真如清淨得名而可取說也。為除此
疑,次來也。「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
須陀洹果不」者,如來問須菩提,於汝意云何,
須陀洹等既得無我之解,斷身見戒取疑證
聖果時,猶能作念分別我能得須陀洹果不?
故須菩提答言不也,即釋云何以故不也,以
實無有法名須陀洹,明須陀洹等於證果時
得無我之解,於假名眾生及五陰法泯然一
空無所分別,乃至六塵亦空。於此眾生五陰
內法中,不見一法定實可名須陀洹等,於六
塵境界中亦不見一法是可取故,不作是念
我得須陀洹等果也。從「須陀洹乃至無有一
法名為羅漢」,通舉四果,明不可取說以釋前
疑,類義可知也。因問阿羅漢不作是念言我
得羅漢,生於疑難:若羅漢證果時不生念言
我得果者,何故羅漢猶作云我得羅漢也?故
答「世尊!若羅漢作是念:我得羅漢。則為著我
人」等也。答意明前言「我不作念得羅漢」者,謂
證羅漢果時斷四住惑盡,故不作念我能得
果。此阿羅漢猶有習氣無明之惑未斷故,後
更作念言我能得果,非謂有四住我人壽
者等我見也。然依此經,但偏論羅漢所未
除習,或不論前三果所未斷或。依下論釋
則通辨前三人,明前二人始斷我常二到,未
斷二到故有行煩惱。後之二人,樂淨亦除
故無行煩惱,唯有無明習氣也。
「世尊!我得無諍三昧等第一」等者,如來常
說惡事發露、善法覆藏,此中須菩提何故自
云「佛說我得無諍三昧第一」也?然須菩提將
欲引己所得,不作是念:我得無諍三昧離
欲阿羅漢證,成第四果。不取之義有同不同。
明其餘羅漢言我不作念者,無四住麁,或猶
未斷習我。今須菩提言不作念者,習我亦無,
以善伏故非為永斷。所以道此,欲使人生信,
如須菩提實證此法也。然須菩提言不作念
者,恒作心防護,令習氣我不起也。又復須菩
提是法身菩薩現為聲聞,永無習氣故,不作
念我得羅漢也。「佛說我得無諍三昧最為第
一」者,此三昧所以名無諍三昧者,以須菩提
能善作心防護習氣,自於眾生不起貪瞋癡
心,復不命眾生於已起貪瞋癡心。故經中須
菩提自云「若有人嫌我坐者,我當終日立不
移處。若有人嫌我立者,我當終日坐」等。故須
菩提至於行乞,每以定心觀察眾生,前人於
我不起障者便入聚落,若起障者則止不行
乞。明須菩提於四威儀中常自善防護習氣
令使不起,以得此三昧不與人競,此煩惱
障分盡故,名得無諍三昧也。
如舍利弗等其餘羅漢,不能善防習氣故與
物競。與物競故,無有無諍三昧。若爾,有人生
難:如來塵習皆盡,何故猶為孫陀梨等之所
謗毀?豈有習氣未盡也?答意如來非以有習
氣故為人所謗,有二義故。如來知眾生根機
故聽人謗:一、因此毀謗度彼眾生;二、欲為
顯佛功德故也。然如來五百大弟子皆得三
昧,乃多少不同而各得第一之名。如舍利弗
得十千三昧智慧第一,目連亦得十千三昧
而神足第一。須菩提得六萬三昧,於弟子中
無諍三昧最為第一,故如來於大眾中每嘆
其德。須菩提既得六萬三昧等種種功德,何
故唯嘆此一?以此三昧六萬三昧功德中勝,
故偏嘆也。
「世尊說我是離欲羅漢」等,此歎空行第一。離
何等欲?五塵境界名之為欲。此明前境為欲,
非謂貪欲煩惱名之為欲,以貪等煩惱久已
斷盡。明須菩提善得五塵境空,雖緣五塵而
此欲境不能閡其心。為譴此三昧障分盡,於
己所得三昧隨分自在,故云離欲也。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者,明須菩提離二障故,
不作念取我無諍三昧第一、我是離欲羅漢,
故言實無所行也。「而名須菩提無諍無諍行」
者,此雙牒前「無諍三昧、離欲羅漢」二句經來,
明須菩提以無心念我無諍三昧第一、我為羅
漢,乃至習氣不行故離二種障,竝立二無諍
名也。
何者二種障?一是煩惱障,二是三昧障。而須
菩提善得空行故,當所除無知分盡,清淨所
得三昧明審,所未得者則不能知、已得者如
實而知,無有錯謬,此無知之或不能拘閡
擁塞其心,故名無三昧障也。煩惱障者,謂貪
瞋癡等習氣煩惱。明須菩提得無我空解,先
斷四住執性惑盡,復善防護心,自於眾生不
起貪瞋癡習,亦令眾生於己身上不起貪欲
等煩惱。不為此麁細二惑拘閡其心故,無煩
惱障;以善伏習氣故,離煩惱障,故能識人心、
不與物諍。以善達前境空故離三昧障,不為
境界擁塞其心、不與境違,故云無諍無諍行
也。其餘羅漢不能善達五塵體空,故所得
三昧中多有錯謬。如目連記其日當雨,爾
時天竟不雨。以彼聲聞人智慧微淺觀心不
徹,為前境所閡故,當分所得三昧中不清淨
故有三昧障,又復不善防習氣故有煩惱障。
以有此三段無二無諍行也。然聲聞人非但
所得三昧不清淨,有設使作神通變化雖百
千萬,但能令一心一作,不能令多心多作。然
菩薩則不爾,菩薩之人解五塵虛妄本來空
寂,復能現見真如平等之理,故萬境不能擁
閡其心,所得神通隨意自在,遍周法界多心
異作。聲聞非但一心一作,而所知復近不達
久遠。如有一人至祇洹精舍求欲出家。爾時
五百羅漢俱時入定觀此人根機,時出定
已語其人言:「汝過無善根。設令入道,會不
證果,故汝不得出家。」此人煩惱便欲出去,至
精舍門邊渧泣。值如來從外而至,見此人
即問:「汝何故渧泣?」彼人白佛:「我欲出家,諸比
丘不聽,故渧哭欲去耳。」佛知此人雖近無善
根,曾過去久遠有善,今欲得道。佛即告言:「善
來比丘。」即成羅漢,衣鉢具足。雖得羅漢,以新
出家故,不解比丘威儀。如來將欲使其現神
通力令諸弟子見而問之故,教言:「汝洗鉢盂
莫著地上。」亦不教置其鉢床上若草葉上等。
此比丘洗訖置虛空中,以神通力故而鉢住
空不墮。諸比丘見已怪問:「此何比丘神力乃
爾?」佛即答言:「向者白衣求欲出家,汝等皆
言無善根者,此人是也。」諸比丘既聞此已,深
生慚愧。故知小乘羅漢所得三昧不但錯謬,
設令善得亦不知遠事也。
「論曰:向說聖人至
不可說」等,牒前第六段中生疑處經來也。「若
須陀洹等至云何成不可說」,舉四果來作難,
難辭不異經中生起也。「自下經文為斷此疑」
以下,指前經中作釋疑意,成不可取說義也。
此一段經設一偈論釋盡耶?偈上二句通釋
四果經文,下二句偏釋須菩提獨得無諍三
昧以下經文也。
「不可取及說」者,明行者證四果時,以離身見
或等故,於眾生五陰中及以六塵不見一
法,名之為果。亦無心念我能得果,故不可取。
既無一定法可證為果,亦無證法兆狀可
說示人,故言不可取及說也。「何以故然」下,第
二句云自果不取故也。此亦應言四果是可
說,但為成上不可取說義故,𨷂不論也。「依
彼善吉」者,正𭻬須菩提名。「說離二種障」者,
明須菩提得無諍三昧及離欲空行,故離二障
也。
「此義云何」以下一段論,凡有二意:從初至「我
能得果」,釋偈中二句,解經中四果經文也。「以
聖人無為法得名至名羅漢」,解四果人證無
為法得名為聖故。「須陀洹乃至羅漢」,釋上疑,
成不可取說也。「然聖人非不取無為法,以取
自果」,明此四果聖人雖當證時不取以成不
可取說,然出證後還自謂得此無為果,亦有
可取說義也。
「若聖人起心我能得果,則為著我人」等者,此
義云何?即釋云「以有使煩惱非現行煩惱」。「使
煩惱」者,習氣、無明二煩惱也。「非現煩惱」者,後
二果人無有示相不示相畜妻為世事麁惑行
煩惱也。四果之中,前二果在家,須陀洹、斯陀
含雖斷示相我,故有不示相我;猶畜妻婦行
於世事,故有行煩惱;復有無明習氣故,亦有
使煩惱。後二果無有示相不示相、不行世事
故、無行煩惱;有無明及習故,有使煩惱也。
今言無煩惱者,此偏釋那含、羅漢也,亦應通
云前二果也有使煩惱、有行煩惱,但論主
好略,唯辨後之二人也。
「何以故?彼於證時離取我等煩惱」者,何故明
此中論主欲顯此義?假疑難:若在家二果猶
有行煩惱者,何故言須陀洹等二果離取我
見等或而名聖人也?故云「何以故」也。即答
「彼於證時離取我等煩惱」,此明前之二人當
證果時,得無我之解,除身見等示相之惑,
無取果之心,名為聖人。所以有現行煩惱者,
出證更起不示相我見等或、行於世事,故
有行煩惱也。「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者,結
前二果人證時不取之義也。故經中說「有一
比丘得須陀洹,自唱言:婬欲煩惱焚燒我
心。遂即休道還家行世法。」以此驗知,前之二
人有行煩惱也。
「何故須菩提自歎身得受記」以下,此段第二,
意釋下半偈,解「無諍三昧」等經文故先設問。
如來常說惡事發覆、善法覆藏,何故須菩提
眾中自歎身得受記?故釋云「以自身證果」,明
此無諍三昧唯須菩提得、餘人不得,顯己功
德故也。
「為於彼義中生信心故」者,此答前疑難。疑意
云:有人生念,如來雖道須菩提得無諍三昧
是離欲羅漢,不知為得不得?以何驗之,知須
菩提得?生疑不信故,須菩提於大眾中歎云
「世尊說我得無諍三昧」,拂去眾疑,令其生信,
成上「不作是念我能得果」。須菩提得故,不作
念也。
又解云:須菩提何故顯己功德?故答「為於彼
義中生信心故」,明須菩提以己所得勝法,勸
餘二乘令生信故也。
「何故唯說無諍行」者,問云:須菩提所得三昧
乃有六萬,何故唯歎無諍三昧者而不歎餘
德也?故答「有二義故」也。一「為明勝功德」,明聲
聞法中無諍三昧是最勝功德第一之法,獨
須菩提得,餘者不得。設得不如,故偏歎之。
二「為生深信」故,欲使餘羅漢未得之流,於此
三昧生決定信求證此法,故曰深信也。
「何故言以須菩提至說離二種障故」,此舉經
設問以偈來答也。「二種障者至故言無所行」,
出偈中須菩提所離二障之名,釋經中實無
所行也。
「以是義故說名二種諍」者以下,雙釋二諍、二
無諍名。「以是義故」者,此一句通釋諍、無諍二
句。若不善護人心,為五欲境所閡,故有二種。
以是有二障義故,與人物違境故,說為二種
諍名也。「離彼二種障故名無所行」者,明須菩
提善防人心、不為欲境所雍,故離二障。以是
離二障義故,說名二種無諍行也。
「佛告須菩提:如來昔在燃燈佛所受記」者,此
第七挍量分中第三段文說。此何以來?由前
第六大分中明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疑:云何如來昔為菩薩時,於燃燈佛所受記
作佛者,便是證法可取可說。若爾者,是證法
有名相可取可說,云何言證法名相不可取
說也?疑謂菩薩於爾時已得無生忍記故。為
斷此疑,答云:燃燈時言語授記,未得證智,
故彼言語可取說也。及後證時絕於名相,那
得以言語授記難證法同名相可取說也!為
斷此疑,明如來昔在燃燈佛所得菩提不,釋
此是應佛如來。若是應佛者,則不修證果,何
故乃引燃燈佛所授記實菩薩證成此義?然
應佛雖復不實,終不道言我是應化,以由真
有應據本而談故,引燃燈佛時實行菩薩為
證也。此明非無菩薩,以未有所證,故言實無所
得,成上不可取說義也。如來爾時猶是地前
習種性中凡夫菩薩不現前授記,唯有言語,
未有證法,故可取說,然復非不有實證菩薩。
但難家據地前未證為問,故就問處答之。然
實證菩薩者,下經中言「通達無我無我法,離
二無我者,是名真是菩薩菩薩」指此為正答也。
此言「燃燈」者,凡有四種三時授記:一是習種
性中;二性種性中不現前授記;三是初地中
現前授記;四在佛地中無生忍授記。今言「燃
燈記」者,釋迦爾時猶是習種性菩薩,未得初
地以上無生忍證法也。今明如來問須菩提:
汝謂我爾時已證初地無生菩提記也?須菩
提解答:如來在燃燈所言語受記,未得初地
無生記也,故云燃燈所實無所得也。如《婆伽
羅經》說「我昔在習種性時,於星宿劫中供養
七十億那由他佛,一一佛住世逕六十億那
由他劫,而彼佛皆不與我受記。」何以故?以未
得無生忍地故。
「論曰:復有疑」,論主將欲設偈釋此分第三經
文故,序上不可取說中第四疑意。先舉疑者,
謬引過去佛所有取說,來難今說證法便
同可取說也。為斷此疑,以下論主取經答,意
明菩薩於過去佛所未得證法,成不可取說,
答有取說疑。「如經」者,總舉釋疑經結也。「何故
如是說」者,疑者引燃燈佛來作可取說難,還
應答以不可取說意,何故乃云實無所得阿
耨三菩提,作此不正答也?
「佛於燃燈語」一偈,釋此一段經也。此言「佛」者,
今釋迦佛也。「於燃燈語」者,於彼燃燈佛時,唯
言語受記也。「不取理實智」者,明當受記時,未
得無生忍證法實智也。「以是真實義」者,有二
種:一者成上第六段中不可取說,二者成
上非法也。云何成上不可取說?前言證法
絕名相故不可取說,難言乃引昔燃燈佛時
授記為難,答者意明本燃燈授記唯有言語,
言語是音聲之性故可取說,非是證法可取
可說,故得成上不可取說也。二者若證法
猶是無名相不可取說者,還復上第二疑言
教一向非法故,答意明證法雖無言,得證
故能說,尋此言說還能得證,故言教是法,
非是非法也。故言「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也。以是言語授記不得證智真實義故,猶
得成彼證智不可取說也。二者直以證智之
體無有名相故亦不可取,說真實義,故下句
云「成彼無取說」也。
「此義云何」以下長行,論有二意:從初至「無取
說故」,釋上半偈及經釋竟,以下半偈來結
也。「又若聖人」以下,此是第二論主序疑者
意,生下淨土山王喻經也。從「聖人」至「不可說」,
舉上第六段中經文也。「云何諸菩薩取淨佛
國土」者,此一疑別生下淨土經也。「云何受樂
報佛」以下二疑,別生下山王喻經也。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土」者,
此挍量分中第四經文。何以故起?由第六段
中皆不可取說生第五疑。上疑云:若聖人無
為法得名,是法不可取說者,諸佛菩薩所得
依報淨土,為是世諦、為是第一義也?若是第
一義者,可是不可取說;若是有為世諦者,則
是可取可說也。
疑者言:此淨土若是有為者,諸菩薩既取此
淨土,云何言不可取說?若使依報淨土是有
為者,聖人猶受有報,云何言聖人無為法得
名不可取說也?此疑謂出世淨土同於有為
土也。故下經中佛答言,淨土有二種:一是地
前,有為形相七寶莊嚴,三界所攝;二是地上,
出世間淨土第一義莊嚴,非三界所攝。以初
地以上聖人報出三界土也,汝那得以世間
淨土難於出世間淨土?此真淨土不同於
世間淨土可取說也。此近答第六段不可取
說疑,亦遠答第五段中疑也。
「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者,猶釋第六段不
可取說中疑。若聖人無為法得名,是法不可
取說者,報佛如來十地行滿,華臺受報佛職,
得無量功德,自謂我是法王,復取莊嚴淨土。
若如是,則證法可取說。若是可取說者,此報
佛是有為所攝也。若有為攝者,則是無常。若
無常者,則漏不盡。漏若不盡,不名為佛也。
若是無為,與法佛為一、為異?如其一者,法佛
無色相,報佛亦應無色相。若與法身異,此之
報佛則從生因生。若生因生,則本無今有、
已有還無,則是無常。云何言聖人無為法得
名不可取說也?
又論中生起言「云何餘世間復取彼是法王
身」者,此是因第六段不可取說中生第七疑。
疑云:十方諸佛及餘世間,亦言某甲世界某
甲菩薩十地行滿受報佛職,亦道彼是法王。
若報佛可為他取說者,云何言無為法得名
不可取說也?故佛引須彌山王喻以答此疑,
明報佛體是無為不可取說,非是有為可取說
也。所以然者,以佛修行斷惑因緣,即本有之
性現用名為報佛。既有報佛正果,便有依報
真實淨土自在之用故,是無為非有為,亦非
條然故常也。上所以說報佛如來從生因生
者,望報用義邊是其始有故,義中說了為生,
非報佛體從生因生是無常也。此近答第七
段中疑,亦遠答第五段中疑,故次明也。
「若菩薩言我莊嚴佛國土。彼菩薩不實語」。此
是地前菩薩取相行,但得有為莊嚴眾寶、無
石沙荊棘之穢以為真淨土,不知別有出世
真淨土。但以己所得為真實淨土也,謂同蓮
華藏世界等,更無別真實無為淨土,故言不
實語也。
「何以故」者,即生疑也。難云:若形相莊嚴非真
淨土者,何以故如來說我所得淨土勝相莊
嚴如自在天宮,我淨土中眾生無欲如梵似
天也?又何故教眾生言:我修淨土因時,平治
道路除去荊棘運高就下等,以為淨土因,
得此淨土之報。尋如來誠言,此淨土似有形
狀。既有形相,則三界所攝、便可取說,云何言
淨土非形相莊嚴不可取說,若取形相莊嚴
則不實語?故云何以故也。
故佛答言「如來所說莊嚴佛土者」,將欲誘進
始學故以近況遠,故說我所得淨土如自在
天宮等也。又隨世間說,世人以此形相七寶
琳瑯者為淨土故,佛隨俗說是淨土,非謂第
一義諦真實淨土,故云如來說莊嚴佛土也,
然非不是世間有為有漏形相莊嚴也。「則非
莊嚴」者,此隨世俗說以為淨土,非出世間第
一義諦真實淨土,故云則非也。「是名莊嚴佛
土」者,如是非形相莊嚴者,即是真實第一義
莊嚴也。亦得云形相莊嚴非莊嚴者,是名非
莊嚴也。
然此言「淨土」者,正是諸佛依報真實智慧第
一義土,此土以真如法性為體,即蓮華藏
世界。此之淨土與真報佛,語體則同、言用則
異也。此土如來從發心以來,所修萬行功德
智慧二種莊嚴出世無漏勝因所剋故。《十地
經》云「過一切世間境界,出世間善根所生」也。
不為地前取相漏因所得,體非有為,形相莊
嚴所攝故。《大智度論》云「諸佛淨土,不為欲色
無色三界所攝。」云何言此真淨土不為三界所
攝?解云:不在地故非欲界攝,不在空故非
色界攝,體是色故非無色界攝。雖三界不攝,
而與之同處,然不相妨閡。設三災起時世界
焚燒,而彼淨土湛然不變。故《法華》云「眾生見
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
此即真常淨土,故三災不毀也。又諸佛淨土
平等清淨無二無別故。《十地經》云「一佛土一
切佛土,一切佛土一佛土」也。今解此淨土云
淨穢同處者,異於昔來所辨一質異見之義。
所以爾者,原淨穢二土本無異處,非如娑婆、
安樂二土既殊條然有別也。若然,何故有石
沙銅鐵七寶琳瑯到伏等界無量差別?或有
眾生以虛空為地、地為虛空,如斯不同,皆是
眾生業之垢淨、智有明昧故所見萬差,非
土有異。猶如恒河流水,有諸餓鬼共往趣飲,
或見流火、或見膿血、或見灰炭、或見枯涸、或
見鬼神守護不令得前,斯皆眾生罪業因緣
故,於此一河所感各異,故見不同,非謂水一
而見有殊也。如《維摩》說「螺髻、身子所見不同」。
如「二天共食,飯色有異」,此亦同也。故知處一
土差,就見不同,非為一質而有異覩,其理
焰然也。「是故須菩提菩薩應如是生清淨心
等」者,此經教勸新發意菩薩取真淨土之方。
「是故」者,以是行地前取相之行,唯得世間有
為形相莊嚴淨土,非是出世第一義莊嚴淨
土義故。諸菩薩摩訶薩要須修行初地已上
不取相波羅蜜行,乃可得於出世間無為真
淨土地,勿以取相之心所得世間有為形
相之土以為真實淨土,故言應如是生清淨
心也。「應如是生清淨心」者,應如上第四段
於三事中不取著心也。「而無所住」者,謂不著
自身、不乞住也色等著異,不著三界人天五
欲果報。「應無所住」者,謂不著報恩。此三即是
前三事也。
「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者,此舉大身喻之,
報佛同彼山王鏡像譬相似義也。又此山勝
出餘山,名為王也。「有人」者,即說報佛為人
也。亦得言有人者,世間人也。如王者,引喻況
之,明世間人身大如須彌山,報佛亦然。十地
行滿金剛心後,顯性本有名法佛,萬德智惠
圓滿名報佛,於眾聖中王名為大身,體是無
為常住而不同有為身,故借之為喻也。「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者,明如來既引山
王喻報佛身竟,問須菩提報佛身為大不也。
須菩提解,即答「甚大。世尊!」明報佛萬德圓滿,
眾聖中王,分同於山王故,曰甚大也。疑者聞
報佛名為大身如山王,便謂報佛因山王有
為形相之身,若形相身則是無常生滅之身。
有此義故,答「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答意明報
佛大身不同世間有為形相之身,其體湛然,
無有有為有漏心意意識虛妄分別相也。以
山王報佛分有相似故,引之為喻;語其實者,
條然天絕,故言非身。而有無量功德智慧,湛
然常住最高大身,是名大身。亦得云「彼身非
身是名大身」者,此釋彼報佛大身為非大身,
以非有為有漏相之身,是名大身。即顯本
有之性現用,名報佛。妙相湛然,有無方大用,
是名報佛真實大身也。
「論曰:此義如是應知」,指淨土報佛之義,如經
說佛與須菩提問答應知,論主未曾有釋。云
何言應知?明須菩提疑有在心未彰於口。即
以偈答云「智習唯識通」,此一偈釋「若菩提作
是言我莊嚴佛國土乃至而生其心」。「智」者,真
實智,淨土以智慧為體。然此淨土所以以智
慧為體者,明如來果頭依正兩報,語體則一
法性,論在用遍則身土兩別,故依正雖殊,莫
不以智慧為體也。「習」者,後智訪於前智,名之
為習。習前心為因,因能感後解,不不異而
轉精勝名習因,能顯真性無壅名通。「通」者,謂
第八佛性識無壅,名之為通也。故偈言「智習
唯識通」者,第八阿梨耶識,通明十地菩薩無
漏真解佛果智慧方能通遠,見此淨土,得此
土用故。下句勸云「如是取淨土」。上問淨土之
義云何?如今明淨土因行體相,義正如是。如
是行、如是取,非顛倒、非妄取也,故曰如是取
淨土也。
「非行第一體」,「非形」者,此真淨土,非有為形
相也。「第一體」者,此淨土若非有為形相者,則
應一向無形相同於虛空耶?今明此土雖非
有為形相之形,非無出世無為之形,真諦
莊嚴淨土第一體也。「非嚴」者,即上句非世間
形相莊嚴。後「莊嚴」者,即第一義諦莊嚴也。此
句應言「非莊嚴莊嚴」,但以偈狹,直云非嚴也。
意者取淨土之義,意正如是也。「此義云何」者,
問此一偈釋淨土之義云何也。
即釋「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至不實說」,釋偈
中上二句,亦解經初「若菩薩作是言至不實
語」也。「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者,明如來無有
世間形相莊嚴國土事也。「諸佛如來真實智
慧習識通達」者,明如來所得莊嚴佛土,唯是
出世間智慧第一義莊嚴之用也。此二句正
出淨土體也。「是故彼土不可取」者,結前經初
釋疑之意。「是故」者,此諸佛淨土,非有為形相,
是真實智慧第一義相,故不可取。何得疑云,
菩薩所莊嚴佛土謂可取可說,不應以無為
法得名也。「若人取彼國土形相」等者,既明此
淨土體是第一義諦,非有為形相故。若人取
此淨土同有為形相者,是不實說也。「如經」等
者,舉下釋疑經來,成上取有為形相為真淨
土者是不實說,故引此經來也。而此經明有
為形相莊嚴者非真淨土,故不應所為即真
淨土。「何故如是說」者,將以下半偈釋此前經
故,先作問生起,問此經所明言莊嚴佛土,復
言即非莊嚴,何故作如是相違之說也?即以
偈答言「非形第一體,非莊嚴莊嚴意」也。「莊嚴
有二種」者,釋出偈中二種莊嚴也。「又非莊嚴」
等者,上以經偈相屬,出二種莊嚴名竟,方次
第解釋也。「又非莊嚴至故非莊嚴」者,釋經中
如來說「莊嚴佛土即非莊嚴」,解偈中非形非
莊嚴,即是二種名中「一者形相」也。「如是無莊
嚴至成就莊嚴故」,釋經中「是名莊嚴」,解偈中
第一體莊嚴意,二種莊嚴中「二者第一義相」
也。「若人分別佛國土至而生其心」,此下將欲
釋應如是生清淨心等不住三事經故,舉住
三事人不得真淨土也。若有人起心分別,謂
佛國土是有為形相,而修住三事取著行,自
謂我如是取得真淨土者,此人非修真淨土
因也。為遮此故,以下正出欲修淨土因者,應
不住三事故。以經結之,可知也。前言受樂報
佛者,將欲作第二偈釋山王喻經故,還牒上
二疑,舉報佛山王少分相似,生起下偈也。「此
義云何」者,此云法喻少分相似答疑之義云
何也。即以偈答「如山王無取」等。此一偈釋
經中「譬如有人至是名大身」,答後二疑也。「如
山王」者,如須彌山王,十山中最,故名為王。「無
取」者,須彌山王是無記物故,無心自取言
我是山王勝餘九山,故言如王無取也。「受
報亦復然」者,此一句合山王喻。應言「受樂報
佛亦復然」,以偈狹故略也,明受樂報佛得十
力四無畏等無量功德,於法中自在,勝於眾
聖,故名為王。以無取相分別心故,亦不念言
我是法王,故言受報亦復然也。此中論主設
一難:山王無心故,所以不取我是山王;報佛
有心,何故不取我是法王也?故下半偈答言
「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遠離諸漏」者,明
報佛二障永盡,絕於分別、離於有漏取相之
因。
「及有為法」者,明非但離取相之因,亦離取相
有為之果也。以取相分別永盡,故不取己為
法王,非謂同須彌山王無心故不取也。此明
報佛既體離有為生死因果故取,以湛然常
住不為三相所為故曰無為,亦名無漏也。「此
義云何」等一段長行論,從初至「以無分別故」,
釋上半偈山王、報佛法喻有相似之義竟也。
「如經」已下,舉釋疑經來,結成報佛、山王無分
別義也。下便作問,還問此經,然後一一別釋。
「何故如是說」者,問:此經中言「佛說非身名大
身」,何故作此二說不定也?即以下半偈答「遠
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也。「彼受樂報佛體離
於諸漏」者,此文釋偈,明報佛離於二障諸漏,
無取相分別心,故不取己為法王也。「若如是
即無有物」者,若報佛體如是離二障諸漏,即
無有為萬相及虛妄我相之物也。故下句云
以遠離有為法故,此釋經「佛說非身」也。「若如
是即名有物」者,若報佛體如是具二種莊嚴,
即有無為萬德真我之物,亦得若如是無有
虛妄我相者即是真實報身物也,故下句云
「以唯有清淨身故」。此釋經「是名大身」也。「以是
義故實有我體」者,以是無有物之物,唯有清
淨身義,故實有報佛常住妙身具八自在真
我之體也。「以不依他緣住」者,明報佛真我之
體不從因緣而有也。
「佛告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者,此挍量
分中第五經文,明外物布施挍量中第二譬
喻。此第二喻所以來者,前雖已釋云受持此
經一偈功德,勝三千世界七寶布施之福挍量
已竟,而乘復生疑:如來上雖廣釋持經福多,
勝於七寶布施,成上不可取說;然多義有差,
亦或有過無量以之為多,又等中少勝亦
名為多。未知此為過二千三千少勝故多?為
是過無量恒河沙世界不可窮盡故多也?若
少勝故多,則僅勝此三千七寶施福,有其限
齊,非是無窮無盡深勝福也。為除此疑故,佛
答意明持經之福非但勝三千七寶施福,設
以無量恒河沙世界滿中七寶持用布施,猶
不如受持讀誦此經一四句偈功德,何況不
勝三千世界布施少許之福,故引此恒沙譬
喻以釋彼疑。云何釋疑?今云多者,明無量
故多,非少勝故多也。又復受持一偈,其文
難少用功不多,乃與無上佛果作其勝因。
七寶等施,雖復物廣功多,此取相之業,但
感世間有為果報,故不如也。然此前三千七
寶布施,但言持用布施,不出施何等人;今
此無量恒河七寶布施,明施諸佛如來,物既
是多,得福亦勝,猶不及持一偈之福,況三千
珍寶布施物少。又不辯前由取得福德何得
是多,故轉顯挍量勝也。「恒河沙」者,從清涼池
出,入於東海,長八萬四千由旬,廣四十里。或
有廣十里處,以從沙山中過故。有流沙色白,
水亦同白色,狀如乳,出河即清。此河極深,若
象馬車乘入者皆沒。此河中沙,一切凡夫二
乘不能算計知其頭數,唯有諸佛知之了了,
初地以上菩薩亦能數知頭數多少,性地菩
薩雖不能數知,以一大阿僧祇劫來不妄語
故,不假思惟發言。即者。此河中沙既如是,故
引之為喻。又天竺國人皆見此河故,諸經多
引之為喻也。此河中沙,一沙為一河,爾許恒
河中沙等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以施諸
佛,猶不如受持一偈之福也。
「論曰:前已說多福德譬喻,何故此中復說」者,
釋云前說三千七寶布施挍量,不如持經一四
句偈,此中何故復說恒河沙譬也。有如此問
故,偈答「說多義差別」。「說多義差別」者,論主作
偈,釋前疑問,欲明多名。雖曰乃有限無限異,
故重以斯喻,譬此無限布施異於三千之福,
故云說多義差別也。「亦成勝挍量」者,前雖以
三千譬喻挍量不如持一偈之福,猶未顯勝
挍量義成。今復以恒沙譬喻挍量持經之福,
明無量恒沙七寶施福雖多,是取相福,得世
間果報,終必有盡。明持經之福乃得無上佛
果無盡之報,方顯持經福勝,故持一四句偈
功德勝前二種布施之福。聞說此已,復生疑
云:然此經理既深重如此,未知為但受持此
經一偈之功勝前二種施福,為更有勝事也?
挍量之義為足未足?故答意明非但持經得
福無量,若有人能但尊重說此經處,及恭敬
供養能說之人,亦得功德無量無邊,勝前三
千恒沙二種施福,故勸供養。以此說經二處
勝能捨財二處,由貴持經人說經處,故次明
也。
此一段經有六段文:一、尊重說法處;二、敬能
說人;三、問經名字受持方軌;四、明三世諸佛
同說此經非我一佛獨說;五、明微塵世界二
種譬喻,以釋前恒沙喻中疑;六、明三十二相
方便了因之福,猶不如持經之福,是其正因
也。一、重說法處者,從「復次須菩提至如佛塔
廟」也。「隨所有處說是經」者,隨在何處,若在講
堂中、聚落、空澤曠野中,隨有說《金剛般若經》
處也。所以此中勸人天修羅供養說法處者,
明人天修羅所以得此殊勝五欲樂報者,皆
由依般若經修行五戒十善剋得此報故,勸
其供養說法處也。「如佛塔廟」者,勸供養此經
處如供養應佛遺形舍利住持塔想也。應勸
言「供養說此經處,如供養經」,故《涅槃經》云「當
知此處即是金剛明在地則地貴」也。此不應
言「如佛塔廟」,取以然者,此經所詮明於法
身,塔中舍利乃是應佛遺迹,故不如也。是以
《大品經》中佛告帝釋言:「三千大千世界滿中
舍利作一分,此摩訶般若一匣經作一分,汝
於此二欲取何者?」帝釋白佛:「我寧取此般若
經也。然我非不敬重如來舍利,以由般若
故方有舍利。亦以般若勳修故,舍利得供
養。故取經不取舍利。」以不如故,不應供養說
經處如塔廟想也。出經家以世人多尊敬塔
廟舍利形像故,勸供養說法空地如塔廟想
也。二、敬能說人者,從「何況有人乃至尊重似
佛」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者,隨凡
夫聖人但能受持演說此經、若與供養者,當
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功德。前明說四
句偈處尚勸供養得多福德,況有一人盡能
受持讀誦此經、若興供養,當知此人得福轉
多無量也。「最上希有功德」者,明供養受持經
人必近得初地已上報,遠得佛果最上希有
第一功德也。此最上第一希有,有二種:一、依
世辯釋名,以後釋前。又一種解:最者,無有能
勝也。上者,更無過也;第一者,不共下地有
也;希有者,世間所無也。明盡受持人,經云得
此最上等功德故,勸供養持經人也。「若是經
典所在之處」者,明持經人即是經取住處也。
「則為有佛」者,明勸供養持經人,莫問凡夫聖
人,但能受持此經、勸供養者,當如佛想。所以
然者,如來在世,親說此經以化悟眾生,末世
之中有人隨順佛意受持經者,則為與佛無
異故。此人雖是凡夫不名為佛,而流通大乘、
說法化人,生解斷或、證於聖果,分同於佛,
故勸供養如佛也。故經言「是中諸人亦是金
剛明處人」則人尊也。又解此經所表即是真
極法身故,亦云則為有佛也。「若尊重似佛」者,
謂菩薩也,明菩薩大士至於智慧除惑、說法
化物自他利行,亦是分有種智片悟同佛,故
云似佛。明此持經人化物功齊菩薩故,勸供
養持經人如供養菩薩,故云尊重似佛也。三、
問經名者,從「爾時須菩提白佛乃至則非般
若波羅蜜」也。此中所以問其經名者,須菩提
心念:如來上雖嘆經理重深,勸受持供養說
法處及恭敬持經人;然我今說欲受持流通
末代化益群生,若不識經名、不知受持方法,
無由得說化益群生。故問經名也。「佛告須菩
提:此法門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
汝當奉持」者,此是答問經名也。「金剛」者,堅實
也。「般若」者,如來果頭智慧照了一切法相也。
「波羅蜜」者,到彼岸也。此如來智慧彼岸功德,
其體堅實喻如金剛,故云金剛般若波羅蜜
也。「以是名字汝當奉持」者,因理名經,亦名金
剛般若波羅蜜,故勅須菩提,以此名字,受持
化物流通末代也。「何以故」者,此何以故取
以而來?向須菩提既聞經名,便應問世尊:云
何名此經作金剛般若波羅蜜?但有其念而
不作問,故直言何以故也。答云「佛說般若
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等,此是如來以世
辨釋經名也,明此經詮說如來無為法身彼
岸智慧,唯是如來果頭所得堅固智慧彼岸
功德故,云佛說般若波羅蜜。然此智慧彼岸,
唯佛境界,非二乘凡夫所知,故云即非般若
波羅蜜。以是如來境界,非餘人所得故,名金
剛般若耳。四、十方三世諸佛同說此經者,從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無所說法」,此是一部
經中第二無所說法也。上第六段中云「無有
定法如來可說」者,明應佛不實證實說,故云
不說法。今須菩提言「世尊!如來無所說法」者,
此二處經文乃同解意大果。次前經中言「何
以故?佛說波羅蜜即非波羅蜜」,釋云此金剛
般若波羅蜜,唯是如來境界,非餘人取得
者。乘此生疑,為唯釋迦如來獨得獨說而餘
佛不得不說?為十方諸佛同得同說也?餘人
語濫,故須料簡也。此中應有問答,而不作問
答,直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解如來意,故答「世尊!如來無所說法」,
明此至與三世諸佛現果證法作勝因故,三
世諸佛相與共說「我皆因受持金剛般若經
故,得發菩提心。依此經故,修十地行,成三菩
提」。同得同說,不多不少、不增不減,非但我釋
迦獨得而說,故云無所說法也。故《大集經》中
佛自說言「吾從得道夜至涅槃夜,非其中
間而不說一字」。然如來一代說無量諸經,云
何乃言不說一字者?明我今所說十二部,與
三世諸佛同說不異;十方諸佛所說,我不別
說一字也。又解:如來從得道夜至涅槃,更不
說一字者,明證法無名相,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不可以名相往說,故言不說一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
塵是為多不」者,此挍量分中第三譬喻,釋前
第二恒沙譬喻,即通釋前第一三千譬喻也。
疑云:前二種喻,既取施甚多,何故得福使
少,不如受持一偈之福。受持一偈經其功甚
少,所以獲福多於施福無量無邊?以有斯疑,
引此喻釋持得多福。所以欲明施福雖多,因
是有漏煩惱染塵,果是繫縛三界之法,不能
出離,所以不如。明受持一偈雖少,乃能出離
三界、遠招佛果,因是無漏非煩惱染塵,果非
繫縛,故勝施福也。是故舉微塵譬喻,釋此疑
也。欲挍量持經、布施二種福德憂劣不同,何
故乃引外無記塵為喻也?依世辯論,明微塵
之名通記無記。直言微塵者,或名煩惱、或名
為染、或名為縛、或名為界、亦名為性、亦名為
垢、亦名為塵、亦名點污,有種種名也。汎云微
塵者,亦是煩惱微塵、亦是地微塵,以此二名
相似。又名義復同,是故引地微塵為喻也。明
前二種七寶布施得福雖多,以取相心心施,
與貪等煩惱合故,是染煩惱塵。體非出離故,
所以不如也。持經一偈之福,因非取相,果是
出離,所以是勝也。「是為多不」者,此如來問須
菩提,三千世界中所有微塵為多不也。「須菩
提言:彼微塵甚多。世尊」,此是須菩提仰答如
來,明微塵甚為多也。「是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者,明地無記微塵非染煩惱微塵也。非是
性空故言非,亦非全無,但非染煩惱微塵,故
言非也。「是名微塵」者,是名三千世界地無記
微塵,亦得云是非煩惱染微塵也。第四所以
復引世界喻者,前就細為言,此據麁而說。麁
細雖異,名義名同,亦通記無記,不異塵喻
也,復以世辯之名不同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者,此何故來?前明二種布施取相之福,但得
三界天人有為果報故,不及持經福者。然未
知報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之因,此十地
萬行亦是出世無漏之福,復何如持經之福
也?所以然者,經中明如來自云「我於過去,由
以頭頂禮敬父母師長,今得無見頂相。以見
他為福隨喜佐助故,手中得羅網相。從三大
阿僧祇劫來不曾妄語故,得廣長舌相」,然如
是等相亦皆是無漏勝因所招,此因為同持
經之福、為不同?以有此疑故,佛問須菩提可
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來不?故答意明何但
恒沙七寶布施取相之行不及持經一偈之
福,設報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勝因,亦不
如受持此經一偈之福也。又難:然三十二大
人相因是其了因,受持此經亦是了因。既二
俱了因,何故持經功德勝大人相福?故答所
以然者,明此經故從法身中來,是其一分故,
還詮法身,尋此能詮證於法身。雖言受持經
教,而意在所證詮理,故受持此經者即受法
身,故勝大人相福也,非謂所持經功德了因
義遣也。「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
來不」者,佛問須菩提,於汝內心所解,可以報
佛三十二大人相見古今一定虛空法身如來
不也?故言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來不也。
「須菩提言不也」者,明法報義殊,修得不修得
亦異故,不可以報佛相好見法身如來也。此
如來名同,故爾解釋也。
「何以故」者,有人乘生疑念:若不可以報佛三
十二大人相見法身如來者,何故如來自說
「我三大阿僧祇修行滿足,金剛心後,顯本有
法身,以為報佛。」爾時為法報二佛則體一無
差,何故乃言「不可以報佛大丈夫相見法身
佛」?故云何以故也。故須菩提答「如來說三十
二大人相三十二大人相」者,是報佛如來修
得之相故,如來說為報佛三十二大人相也。
「即是非相」者,明此報佛所得三十二大人相,
即非古今一定法身相也。何以故?法報二佛
體一無差,而不可以報佛相見者,以古今一
定虛空法身,若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
而見,不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而見,以
此三十二大人相非法身相故,言即是非相
也。以此別相義故,不可以報佛修得之相見
無為法身佛也。上來校量持經功德勝如不
同。然法報二佛體既不殊,無優劣之別,所以
乃云不可以報佛大丈夫相見法身如來者,
此舉果以明因有勝如不同,非謂法報二佛
其體是一而優劣有異,而不可以報佛丈夫
相見法身佛也。有人乘生疑難:若是三十二
大人相非法身佛者,此三十二大人相則一
向非相,故答是名三十二大人相,則是名報
佛三十二大人相相,亦得是名非法身相也。
此就法報二佛別相義邊論,不道一義邊故,
是名報佛丈夫相也。
「論曰:云何成彼勝福」者,論主將欲設偈釋此
一段經,先作問生疑,問此一段經云何成上
持經之福勝七寶施福也。即以偈答。而此一
段經,但以一偈論釋。「尊重於二處者」,此一句
釋人處二經:一、釋尊重說法處;二、釋敬重能
說人。此應云尊重於二處,因習證大體;亦應
言不尊重於二處,彼因習煩惱:一、不尊重捨
物處,二不敬重捨物人。但以偈狹故,𨷂不
論也。「因習證大體」者,釋上尊重二處。所以但
言尊重說法處人,不重捨物處人者,因受持
修行此經一四句偈故,能證法身大體故,但
言尊重說法人處,不言捨財處人也。又此偈
中第二句,依下長行論次第廣應釋問經名、
如來無所說法等二段經也。「彼因習煩惱」者,
明七寶布施雖多,取相之福是人天之因,是
染縛之法,故言彼因習煩惱,不言重捨物處
人也。「此降伏染福」者,明三十二相因勝前取
相施福也。然三十二相福雖勝前施福,猶不
如持經一偈功德也,明此持經功德非但勝
有滿之因,亦勝大人相方便因,故言此降伏
染福也。「此義云何」等,自下釋此一偈,次第
解經也。「尊重於二處者」,提偈中上句,釋經中
第一第二與句經也。「一者所說處,二者能說人」
等,上句云尊重處,今數出之也。以尊重經論
故,舉此人處勸供養也。「非七寶等」者,以七寶
施福是煩惱因故,不勸人供養,此捨財處人
也。「此法門與一切證法作勝因故」者,以釋偈
中第二句,解第三第四子句經文,明十方諸
佛云我皆因受持此金剛般若經故解無為法
身、證大菩提,故同說也。「如經」以下至「如來無
所說法」,舉經來結,然後更釋也。「此義云何」者,
此經中言「如來無所說法」,論主乃釋作十方
諸佛證法以為勝因同說之義。此竟云何也?
即釋云「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故」,
得釋如來無所說法,經作十方諸佛勝因同
說義也。「彼珍寶」等經煩惱塵染因,釋偈中第
三句,解經第五子句也。「彼珍寶布施福德是
染煩惱因」者,出七寶施福作有漏因義也。「以
能成就煩惱事故」者,明向因所得果是三界
中人天五陰果事也。「此因遠離煩惱因故」者,
明持經之福非煩惱因也。「是故」者,是七寶施
福是煩惱因,持經之福非煩惱因,故說此地
微塵喻也,明此地塵是微塵而非染因故,證
經七寶施福亦名微塵,而是染因故,不及持
經福也。「如經」等,引微塵世界等經結也。「何故
如是說」者,問:向經何以言是諸微塵,復言如
來說非微塵,何故如是相違說也?即釋彼微
塵非貪等煩惱體,明彼三千世界地微塵非貪
瞋等煩惱染微塵,故言非微塵也。「以是義故
名為地微塵」者,以是地無記微塵,非貪等塵
義故,唯得說為地微塵也,世界之義亦同微
塵也。「此明何義」者,向說地微塵非煩惱染者,
此為明何等義故也?即釋云,彼福德是煩惱
染因,此正出喻所況事,為明七寶施福是煩
惱染塵故,明此微塵世界二喻也。「是故於外
無記塵,彼福德善根為近」者,是七寶施福是
煩惱染因,能感三界人天果報,故得為近。外
無記塵非煩惱染因,不能感果,故不名為近
也。「何況此福能成佛菩提」者,上七寶施福但
於世間果報有其因義,形於外塵尚得為近,
何況持經之福能顯法身佛菩提,此最是近
中之近也,及成就大丈夫相福德中勝故。明
此持經之福於法身菩提有勝因之義,不但勝
七寶於福人天之因,亦勝報佛大丈夫相因。
是受持經福勝丈夫相因,無漏福故。況復不
勝七寶布施有漏之福?故云勝彼福也。「何以
故」者,此持經之福勝七寶布施有漏之福,事
容可爾;而此丈夫相因是無漏福,何以故復
云不如持經福也?即釋云「彼相於佛菩提非
相故」。然大丈夫相因所以不如持經福者,明
大丈夫相唯是報佛相非法身佛相,以此無
漏福德但能與報佛丈夫相為因,不能與法
佛菩提為因,故受持經者即是受持法佛菩
提,是故持經之福勝丈夫相因也,即結之「以
非彼法身相故」也。此中乘生疑難:若此丈夫
相非法佛相菩提相者,何故如來說顯本有
之性以為報佛?若令顯本有之性為報佛者,
便二佛一體,何故言丈夫相非法佛相也?即
釋云「是故說大丈夫相」,明法報二佛雖復體
一,復有別相之義,是故我說大丈夫修修得
之相,唯是報佛家相非法身相,即結云「以彼
相故」也,明以彼丈夫相即報佛相故。上云「於
佛菩提非相」,非謂於報佛菩提亦非相也,此
受持及說能成佛菩提。「是故彼非勝故」者,唯
結持經福勝丈夫相,無漏福也。「又彼福德至
最近最勝」,釋偈中第四句降伏義,明凡夫相
因是無漏福、能降伏,七寶施福尚不如持經
福德,何況不勝珍寶布施有漏之福。此一句
雙結勝二種福也。「如是彼檀至最勝成也」,此
通結捨外財二種譬喻挍量及丈夫相福中勝
義成也。
「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身
命布施」者,此挍量分中第七段經文。所以來
者,上明三千恒沙二種布施,唯言捨於外財,
挍量不如持經福多,未足顯持經之福勝中
之勝。然菩薩大士,捨有二種:一者內捨,所謂
身命;二者外捨,謂財寶等。今明何但捨外財
布施不及持經之福,捨中之難不過身命,假
令捨恒沙身命苦惱身心,亦不及持經一偈
之福,故次明也。雖云此經明以捨身福德不
及持經之福,未知何者為是?故就此經顯出
也。然此一段經,凡有八分明義:第一明若善
男子善女人,捨恒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於此
經中受持四句偈為他人說者。論釋云「苦身
勝於彼」,此明地前苦菩薩取相心中,設為菩
提捨其身命,雖勝捨於外財,猶不及持經福
也。云何名取相心?凡有二義也。眾生於無量
世來,於己身中計我貪著,但求三界人天勝
果,不知菩提妙絕世相,雖聞菩提勝妙,猶謂
同於世間人天果報體是有為不免生滅。設
為此菩提捨身,還招之界有為果報,故是取
相。是取相故,所以不如也。又縱令初地以上
捨身不取相福,亦不如持一偈之福也。明受
持此經者,雖云受持一偈經教,而意在受持
所詮法身。然言教雖是名相,而所詮者是無
為法身之義邊,無相故非取相也。既依經修
行,知法身非同三界故,勝於恒河沙身所相
福也。第二「爾時須菩提聞說此經至未曾得
聞如是法門」。此論釋云「希有」也。「須菩提聞說
是經,深解義趣」者,明須菩提聞如來說此經
故方解無為法身,名深解義趣也。然須菩提
若是菩薩權為聲聞者,方便現言深解;若是
實聲聞,昔來實不聞不解,今日始聞方解深
義也。「悲泣流淚」者,然須菩提悲泣有二意:須
菩提以念此經理深重昔來未聞故,所以悲
泣;二、以傷已所小乘果證不得此大乘法門,
所以悲泣也。若權作聲聞,應流淚也。「捫淚而
白佛言希有」者,而此段論名希有者,偏提此
兩字為第二段名也。希有有二種:一、明此金
剛般若果頭無為法身甚深法界,唯是如來所
得、下地所無,故云希有。二、明須菩提自云我
雖得羅漢果具十知三三昧及八解脫,未曾
得聞此甚深法門。以信者難得,故言希有也。
自如來成道五年以來,常說般若不曾斷絕,
又上言十方三世諸佛亦恒說此法,何故須
菩提言昔來未曾得聞為希有也?然如來雖
復常說此經,乃是大乘法輪,須菩提是小乘
之人,從來未曾得聞、設聞不解,於須菩提名
為希有也。「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
是法門」者,明須菩提自云我雖先得性空無
我慧眼,未曾聞此無為法身甚深法門也。何
故但云我所得慧眼,不言得法眼者,明小乘
人雖觀有漏無漏示法解人無我空,未得因
緣法體及真如法空故,但言所得慧眼,不論
得法眼也。
「何以故?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者,此
第三章門。論釋云「彼智岸難量」。「何以故」者,難
云:須菩提既得慧眼,何故不聞如是法門?故
言何以故也。答意以此法如來果頭彼岸功
德第一上義,非二乘所測故,所以不聞。此一
意成上希有也。「佛說般若波羅蜜」者,此是世
辨釋名,明此法門所證,唯諸佛果頭智慧彼
岸境界,故云說波羅蜜也。「即非波羅蜜」者,明
此智慧彼岸乃是如來所得法,非二乘所知
境界,故云即非波羅蜜也。又此第二意,以此
即非般若波羅蜜至作第三彼智岸難量段
也。「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
實相乃至說名實相」。此第四段。論釋云「亦不
同餘法」。「若復有人」者,謂初地已前信相菩薩
人也。「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者,既聞
此經,決定能信無為法身生實相之解,無有
疑濁,故清淨也。「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功德」者,若菩薩信此經所表無為法身,生
信以為實相故,便能依經修行,證得果頭無
為法身希有功德,故曰成就也。明此無為法
身三大僧祇方得此果,勝於小乘,故稱第一。
金剛以還之所未得,故曰希有也。「世尊!是實
相」者,謂即此經中明如來如得無為法身實
相法也。「則是非相」者,明此如來所得實相則
非二乘法中所得實相也。「是故如來說名實
相實相」者,解有二種解。明此無為法身實相
之理,唯是如來所得實相,故重言實相實相。
又第二解意,有人疑:若佛大乘法中有實相,
二乘法中無實相者,何故二乘法中亦自言
有實相也?故答:今言如來有實相餘人無者,
古今一定無為法身實相之理,故言無實相,
非論二乘法中所明性空實相亦無也。是故
如來說名實相實相者,一如來所得無為法
身實相,二乘所得性空實相,故言實相實相
也。「世尊!我今得聞如是法門不足為難」者,此
第五章門。論釋云「堅實解深義」。此云「聞是
法門信解不足為難」者,凡有四意:一意須菩
提自言,我今生值佛世,復是出家之人,是有
信者,得羅漢道;聞佛陀說,寧容不信?二者須
菩提雖是小乘人,已曾發道意故,聞則能信。
三者須菩提乃是法身菩薩現為聲聞,聞此
法門,豈容不信也?四者須菩提得如來冥加
力故,聞說必能解。有此四義故,云不足為難
也。「若當來世,其有眾生得聞是法聞信解受
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者,須菩提自言,我值
佛現在,具上四義,故生信解不以為難;如來
滅後,既不值佛世,若能於此經生信,是人則
為登初地已上第一希有人也。初地所得勝
地前二乘凡夫,故云第一也。「希有」者,一大阿
僧祇行滿始得,地前未階,故云希有也。「何以
故?此人無我相乃至當知是人甚為希有」,此
猶明當末世中生信者希有。然就此第五門
中,有三「何以故」,初明法空、後明我空、第三
釋疑。前三何以故,并釋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此二何以故,若因釋第一希有者,有何異也?
初何以故者,明信解受持此經人何以故得
為第一希有也。即答:是人無我相示,明以空
得初地法空解故,能信此經。地前凡夫二乘
未解法空,故不能信也。故知證而能信者第
一希有也。第二何以故者,問云:為當唯得法
空解故能信此經?為更有所得而能信也?即
答:我示相即非相等。答意明非但得法空解
故能信解此經,亦得我空解故然後能信也,
故復明第二何以故也。第三何以故者,聞前
無我相等明法空,復聞我所相即是非相明
我空,釋能取所取皆空。即生疑念:今現見內
六入是能取、外六塵是所取,何得言是空?若
皆空者,不應有能取所取,故云何以故。故答:
以離一切相則名諸佛,故知空也。明諸佛見
此能取所取我之與法虛誑不實,以皆是空
故,所以離也。此明法空者,但論因緣法空,不
明佛性法空也。「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等者,
上來須菩提雖說當來世人有能生信者是初
地已上第一希有,恐人疑謂此言未必可信,
故佛印之如是,如須菩提所說,莫生疑念,故
重言如是如是也。「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
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者,此猶成
前第五段,明須菩提言所以不虛可信,正如
是者。明此人已得初地無我之解,離五怖畏、
無有疑濁,故聞經不驚怖畏。若依世辯解義,
以後釋前。何故不驚?以不怖。何故不怖?以不
畏。如是次第也。又復「不驚」者,謂身相中,得
初地無我解、離五怖畏,聞諸法無我,身無懼
相,故曰不驚。「不怖」者,在於心中,聞諸法無
我,內心決定不疑,故曰不怖。「不畏」者,身心畢
竟不謗也。又解:明此人以得聞慧解故,初聞
大乘無我教,一住情安於理,故曰不驚。得思
慧解故,生深信不疑,故曰不怖。既生信已得
修慧之解故,修不毀謗,故曰不畏也。「當知是
人甚為希有」者,如來重舉述成上文,不異前
釋也。
「何以故?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明
第六段。論釋名「勝餘修多羅」也。然此「何以故」
者,總以下第六、第七、第八段,通釋成前五章
門義也。云何釋?上釋云:何以故捨恒河沙身
命布施,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之福?復次
須菩提既得慧眼,何以故未曾得聞此經,名
為希有?又復此經,何以故非凡夫二乘測量
境界?又復何以故,受持此經能生實相之解,
二乘法中無也?又復何以故,要得我法二空
解人能信此經受持修行,得為第一希有。上
五章門義何以故如此等,故答「如來說第一
波羅蜜」等,以此經是如來果頭第一彼岸功德,
勝餘修多羅故;復以此經能與佛果作大因
故;復非但與佛現果作其勝因,乃與十方諸
佛作勝因,故得釋成也。又復一解:直以第六
章門釋前五章門也。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
明佛果彼岸前勝功德,故云說第一波羅蜜
也。汎明波羅蜜有於三階:一是地前相似波
羅蜜;二是登地以上真實波羅蜜,斯二皆是
因中之行也。今言第一波羅蜜者,乃是果頭
法身常住彼岸功德,故云第一也。依論釋名
勝餘修多羅者,明理本勝於教本故。言教非
無為法身,故云非第一波羅蜜。又復非者,非
前二波羅蜜也。又復非者,非二乘境界,亦云
為非也。「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此第七段,論
名「大因」。大因者,正因也。正因者,即清淨法身
廣大理也。明釋迦如來自云我由受持此經
故,解無為法身、證得佛果彼岸功德,故云如
來說第一波羅蜜者也。「彼無量諸佛亦說波
羅蜜」者,此第八,論名「清淨」也。前云第一波羅
蜜能與如來現果為大因,為當唯釋迦如來
受持此經獨證獨說以為大因?十方諸佛皆
說我因受持此經故證得佛果,因行因說
以為大因也?故答云「彼無量諸佛亦說波羅
蜜」,明彼十方諸佛皆言我因受持此經,解無
為法身,故說於佛果,非我獨行獨說名為大
因也。「是名第一波羅蜜」者,通結上三句為果
頭第一彼岸功德也。以此經中有上八種功
德故,勝捨身福也。
「論曰:自下經文重明彼福德中此福轉勝」者,
論主將欲作偈釋此一段經故,無略解經中
所明持經福德轉勝之義也。上以引三千恒
沙無量珍寶布施挍量不如持經福德,明捨
外財則易故,未是顯勝中之上。今明捨於內
財,以身命布施則難;雖難而能捨,猶不及持
經之福,豈非顯轉勝之義也。此中以二偈作
八章門,釋此一段經也。「苦身勝於彼」者,釋經
中「佛言須菩提以下至涕淚悲泣」,明捨外財
則易,捨內財則難,以眾生多於己身愛戀情
重,若捨則有大苦。以為法故,雖苦而能捨,是
故捨身勝彼捨外財也。然雖勝捨捨外財,猶
不如持一偈之福,故言勝於彼也。
「希有」者,釋經中「捫淚而白佛至得聞如是法
門」,明此金剛般若果頭甚深法界唯是如來
所得,須菩提雖得羅漢具十智等功德,而未
曾聞此甚深法門,故言為希有也。「及上義」者,
其彼智𭎋難量,同釋一經故,鈎鎖入第三
分,復及成第二希有。上雖云須菩提未曾有
聞,未知何故不聞?以此法是如來果頭彼𭎋功德第一上義,非二乘境界,所以不聞。以不
聞故,名為希有,故云及上義也。
「彼智𭎋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此與上義文同而意
異故,別為第三段。「彼智𭎋羅蜜,漢言智慧彼岸也。「難量」者,明此智岸是
如來果頭彼岸,而此絕於下地二乘圖度境
界,故云彼智𭎋
「亦不同餘法」者,釋經「若復有人信心清淨至
實相實相」等。此經明如來法身常住實相之
理,二乘外道法中所不明。小乘外道法中既
所不明,亦不生信,故云亦不同餘法也。
「堅實解深義」者,釋經「世尊我今得聞至甚為
希有」,明我空法空經文所以名堅實者,以此
菩薩登於初地,現前得二空理中真解,不可
岨壞,故云堅實。此解所以不可岨壞者,以
解二種無我深義故也。
「勝餘修多羅」者,釋經中「何以故如來說第一
波羅蜜者」等。「修多羅」者,此是西域之名,漢翻
為本。明此經所詮證理既勝,故能詮之教亦
勝,以勝於二乘理教故,云勝餘修多羅也。又
更有一解:汎明本義,理教俱有。以所詮法身
無名相理,能與十二部經言教為本。亦云能
生有善,故名為本。能詮言教修多羅亦與詮
法為本,詮於法身、能生萬善,故名為本。以理
本勝於教本故,云勝餘修多羅也。
「大因及清淨」者,此一句通釋前第七、第八段
經文。「大因」者,正釋「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明
此經所詮無為法身佛性之理,能與諸佛妙
果作其正因,勝於了因,故云大因也。
「及清淨」者,釋經「彼無量諸佛亦說波羅蜜」等,
明諸佛同說此法名字句義,不增不減。以共
說故,說必當理。無有差理之共,故名清淨。
又復一解:彼無量諸佛皆說,我因此佛性平
等自性清淨之理證於佛果,故云清淨也。
「福中勝福德」者,以此經所辨,有如上功德故,
持一偈之福勝於捨身等福也。「此二偈說何
義」,示一段長行,詮一一提偈中章門次第解
已,然後舉經來結可知也。就中若文有隱者,
則超釋之也。
「何以故」者,有疑難云:若捨恒沙身命者得福
甚多,何故不及持經一偈之福也?即釋云「彼
捨身命苦身心故」,明此人當捨身時有取相
心,故身心苦惱,後得果亦苦。以因果俱不清
淨,所以不如。明持經之福,因不取相、得果清
淨,故勝捨身也。「何況為法捨」者,明直世間果
報捨身命者,不如持經之福可小,何況復為
無上菩提法故取相心捨,亦不及持經福也。
又復縱令令初地已上為菩提法捨身,雖非
取相,猶亦不及,故言何況為法捨也。經中但
引捨身福德不如持經一偈之福,不云取相
捨故所以不如。以此義隱難解,論主釋云「以
彼捨身若惱身心」是取相故,雖多捨身命,而
不如持經是不取相也。因此彼捨身苦身心
故,乘出經中玄疑,發起下忍辱波羅蜜經
生疑法用,如下經中生起不異也。釋第四章
門中云「以是義故」者,以是除佛法餘處無實,
未曾有、未曾生信義故。唯佛大乘法中明此
無為法身實相之理,小乘法中不辨有此實
相之理,故云不同餘法也。「如來為須菩提說
如是義」者,此釋如來述成經文。從「佛告須菩
提如是如是」以下,說此段經未也。「彼珍寶檀」
等已下,通結上來捨內外財挍量不如持經
之福也。「彼珍寶檀等無如是功德」者,明前內
外二種施中無如上來經中所辨八種功德
也。「是故彼福德中此福勝」者,是內外捨中無
此八種功德,依此經中有八種功德故。故此
持經之福,勝向捨身財等福也。
「論曰:自下經文復為斷疑」等者,此是論主生
序疑者意,生起下經。但生疑法用,不異經中,
故不委釋也。
「須菩提!如來說忍辱波羅蜜」者,此挍量分中
第八經文。此所以來者,前段經明以恒沙身
命布施,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為人演說,其
福不可教,應云彼人取初心中捨身命布施
是有漏之因故,所以不及持經之福。論主應
如是釋,而所以云「彼捨身命苦身心故」者,為
欲生起此經,故作是說,序疑者意。云何疑者?
彼人捨恒沙身命,是取相心故,因不清淨。所
得果報不出三界,亦不清淨故。得福少者,諸
菩薩等依此經修行捨身命者,因亦應不清
淨。若因不清淨,所感果報亦不清淨,同於苦
果。如似忍辱仙人為歌利王割截身體,爾時
身心苦惱。引此為難,故以經答,明前捨恒沙
身者,在於地前是凡夫人,未得無我之解,未
斷身見等或,故有取相心,無忍波羅蜜。當
捨身時,情生苦性,以此捨身難。以為法故,
雖難能捨。復謂無為法身,因於人天有為果
報。有此分別故,所得因果俱不清淨。今明忍
辱仙人乃是初地菩薩,解法身是無為,已得
無生忍度,成就離取相心。捨身命時,心無煩
惱,故不以為難。以是義故,因是清淨、果亦
清淨。此之二人既凡聖位殊,何得以凡夫捨
身有苦,難於聖人依經修行捨身者亦使有
苦?為除此疑故,故次明也。
「如來說忍辱波羅蜜」者,明如來說依經修行,
謂菩薩等已證初地,出生忍波羅蜜故,無
有取相之心。捨身之時無故,言如來說忍
辱波羅蜜也。「即非忍辱波羅蜜」者,明此初地
所得忍波羅蜜,非地前凡夫二乘所境界,
故言即非忍辱波羅蜜。此明地前凡夫未得
初地忍波羅蜜真無我解,猶有取相之捨
身有苦,不得以此比類引之為難也。何以故
知?「如我往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應生瞋恨」,
明忍辱仙人得初地無生,會真無我解,離二
種煩惱。何者為二?一者無始妄想我見俱生
煩惱。既有此我見故,便成就三不善根及三
善根性,後時遇緣則起也。二者瞋恨等墮煩
惱也。此言「何以故」,釋上何以得知。我
於爾時已證初地忍波羅蜜彼岸功德,非
是地前凡夫,故言何以故也,故引如我昔為
歌利王以答之。「歌利王」者,此幡惡王也,明
如來因地時曾現作外通仙人,在山學通,
為王射獵問鹿因緣,仙人說語答,王不正
敬,即為割截身體節節分解。「不生瞋恨」者,
以得初地無生真無我解、一體平等心,不見
彼是惡王、我為能忍,故不生瞋恨。以是故知
忍波羅蜜唯在初地上法也,不得以地前捨
身有苦是其不如,難於忍波羅蜜亦使
是劣也。「我於爾時無我相等」者,明仙人離於
我見俱生煩惱也。此我相等四句,釋不異上
第六段中,故不更釋也。「無相」者,明此菩薩既
證初地真如無我一體心成故,不見彼是惡
人能割之者、我為菩薩是受割之人,彼此隹
夷氓然平觀,故言無相也。得云無相者,何但
無有我相,乃至亦無無我相也。又復解云:以
此菩薩既道證初地,得一體悲心成故,冥然
無分別,不見有彼此,我異惡人、惡人異我,
故言無相也。乘此復生疑,難此云:菩薩不見
能割所割二乘之異名無相者,為有心故言
不見?為無心故不見?若無心故不見者,菩薩
云何而得修行利益眾生?故答「亦非無相」,
明此菩薩解彼此無二時,非是念無心,正是
初地以上轉勝真解無漏之心。既此解,
雖不見眾生與己身有異,而能以慈悲心廣
度眾生,但利眾生不自利益也。如《十地經》說
「一切動心憶想皆悉盡滅者,無有障法想,非
無治法想」;此亦如是,無有障想,故言無想。非
無治想,故言亦非無相也。故不應難言菩薩
得一體平等解無心修行度眾生也。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等相,
應生瞋恨」者,釋無我人一。何以得知?我於
往昔彼歌利生割截身時,離我等根本煩惱
也。即釋云「我於爾時若有我等者,應生
瞋恨」故。以離我見之惑,得無我解,此以離瞋
恨,故證無我見根本或也。「又念過去五百
世作忍辱仙人至無壽者相」,何故復引此來
也?欲明忍波羅蜜有二種:一者地前、二者地
上,非但今者初地中得忍波羅蜜成就,能離
二種障煩惱;於往昔五百世作忍辱仙人,
在於地前性地中時,此以得相似忍深伏煩
惱,為王割截身體已不生瞋恨,況復今日在
初地中得真無我忍行成就,而復生於瞋恨?
故引此仙人為證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離一切相發菩提心」,此
文所以復來,明「是故」者,以是初地以上得真
如實智平等無我之解、忍波羅蜜成就,能忍
苦行,於天上菩提不生退轉故。以是地前
未得無生忍波羅蜜成就,見苦行若,於無
上菩提喜生退轉故,是故勸勵地前諸小菩
薩,應當離一切法中所相之菩發三菩提心
也。言發三菩提心者,勸地前人發初地以上
三菩提也也。
「何以故」者,問何以故,勸地前人發初地不取
相真無我解三菩提心。故答「若心有住則為
非住」,明若心於色等有為五欲法中有取相
心住者之倒者,則住世間有為法中,非住出
世間無為法中也。「則為非住」者,明既住世間
法中,則為非住於初地,不住道真無漏解出世
間法也。「不應住色等生心」者,不著果報。「應生
無所住心」者,不應報恩,闕不論不著自身
也。「是故佛說菩薩心不住色布施」者,是故懷
取相心者住於世間,不能住於出世,不住道
中故。上第四如實修行分中,佛說不著三事
行於布施,故云心不住色布施也。
因前不住世間不見三事,乘生疑難:若菩薩
得出世無我平等解故不住三事,復不見施
者等三。若爾,菩薩出於世間,眾生沒在世間。
復言不見眾生,若爾,菩薩云何有施能利益
眾生也?故答云「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
如是布施」,明若取相心施,尚不能自利,況能
利他也?安以不取相心行施,故能利益一切
眾生。如我上說,如是不取相心而行布施,得
福德無量也。
覆生疑難:若言為利益眾生行布施者,則還
是取眾生相,云何上言菩薩於平等理中,不
見我為菩薩、彼是眾生相也?故答「世尊!一切
眾生相即是非相」,此明一切眾生相者五陰
所成假名名字虛妄眾生,但有名用也。「即是
非相」者,明此虛妄眾生及以五陰中本來空
寂,求定實神我眾生及以定實我所不可得,
故言即是非相,此明人無我空也。
乘復有疑:若一切眾生,本來無我我所,空故
不可得,即是非相者,如來何故於處處經中
說有眾生?如此經中說卵生等眾生,以此來
驗,故知實有眾生,那得道言眾生即非眾生
也?若爾,正可無定實神我眾生可度,故言一
切眾生即是非相;然非無五陰所成虛假眾
生,何故不度也?故答「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
眾生」,明如來依世諦道中說有眾生,非謂有
定實眾生,此正以五陰法來成彼虛假眾生,
此五陰法自體本來空寂故,此五陰所成假
名眾生亦空,故云即非眾生也。此明五陰因
緣法體空乃至假名亦無也,故亦無虛假眾
生可度也。
此一段經,凡以五偈釋。「能忍於苦行」一偈,作
上問答意釋疑也。「能忍於苦行」者初二句,釋
經中忍辱波羅蜜,此明初地菩薩忍有二種:
一能忍打罵割截之惱;二得無生忍,能忍說
法生滅之患,故云能忍於苦行也。何故能忍?
故下句云「以苦行有善」。「有善」者,得忍波羅蜜
等無漏功德真如證智理之解,故言以苦
行有善也。「彼福不可量」者,釋經「即非波羅蜜」,
明初地所得忍波羅蜜,非二乘凡夫之所惻
度,故云不可量也。「如是最勝義」者,成上不可
量,明初地菩薩得忍波羅蜜,會二無我第一
之法,於住前凡夫二乘所不能及,故言最勝
義也。
第二偈,釋經仙人為歌利王所割無二種煩惱
忍不生瞋也。「離我及恚相」者,此一句明菩薩
昔曾為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離二種煩
惱:一、離我見俱生煩惱,二、離瞋恨等容塵煩
惱。「離我」者,離我人見等根本惑也。「及恚相」者,
離瞋恨等容塵煩惱惑也。此明初地菩薩永
斷四住及習氣皆盡也。「實無於苦惱」者,釋經
中「無相」。苦本由於著我我所,菩薩既離我我
所,何惱之有?故云實無於苦惱也。「共樂有
慈悲」者,釋經中「亦非無相」。「共樂」者,此明
菩薩從發心以來,恒在心念:我何時當得慈
悲成就,身如地水火風能實益眾生?是故菩
薩既會初地無生,得一體心成,故能以慈悲
實益稱本願心,故共樂也。明何故無苦?以有
忍波羅蜜第一之樂。何故得此第一之樂?以
得一體慈悲心相應故也。「如是苦行果」者,如
是慈悲第一之樂,是初地所得。「苦行果」者,不
因地前故,成上持經之福勝也。「此二偈說
何義」以下,此一段長行論中有二:從初至「慈
悲心相應故如是說」,釋前二偈也。「雖此苦行
同於苦果,而此苦行不疲惓」者,論主將正答
疑家所引捨身無苦,先略領疑意故,言雖此
苦行同於苦果也。明忍辱仙人為歌利王割
截身時,此苦行雖似同前捨身,而此苦行不
疲惓,以仙人被割截時不以苦行為苦故。於
此捨身苦行情無厭惓,於無上菩提心不退
轉也。「以有羼提波羅蜜名為第一」者,明仙人
所以能於捨身無惓、於菩提不退者,以得此
初地羼提波羅蜜成就故不生苦惱,不同地
前人捨身生苦,那得之為難?此釋偈中初句
也。「彼𭎋有二種義」者,釋偈中第二句「以苦行
有善」,解經中波羅蜜義。「一者波羅蜜清淨善
根體」者,初地真如證智清淨善根萬德之體。
「二者彼𭎋有萬功德之用也。此萬德用,非二乘凡夫惻
量境界,故言不可量也。此句解波羅蜜義竟,
乘作非波羅蜜義也。「如經即非波羅蜜」者,即
乘舉第二句經來結,然後解作非波羅蜜義
也。「是故為得第一法」者,是初地忍辱波羅蜜,
非地前凡夫二乘惻量境界義故,說地前人
未得無我之解,但為得初地忍波羅蜜第一
法故,此苦行尚勝彼捨身,何況仙人已證初
地,離於我相及瞋恚相,而當不勝前捨身也?
此句結勝前捨身,即釋第二偈上句「離我及
瞋恚相」也。「又此行無苦」者,釋偈中實無於苦
惱也。「不但無苦,及有樂,以有慈悲故」者,釋偈
中其樂有慈悲也,如經結也。「此明慈悲心相
應故如是說」者,論主自言,我何故作偈云「實
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釋此經中「無相亦非
無相」也?以得一體慈悲相應故,捨身時無苦
而有樂故,得說偈中二句為釋故,云如是說
也。
「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者,此長行論中第二,
將欲作第三偈,釋經中「菩薩應離一切相」,主
心不住色有施故,先玄舉凡夫菩薩未得無
我解於苦行生厭,復欲退菩提心。為勸此人,
令修不取相不退之行,故作此生起。「如經」等,
舉所勸經結也。「此明何義」者,此問:向論主生
起舉經結中為明何義也?即釋云「未生第一
菩提心者有如是過」,明未證初地第一菩提
心者,喜見苦行若有退菩提心過也。「為防此
過」者,為防退轉過故,即作第三偈,釋經中防
過之意。云「為不捨心起」,此第三偈,明為初地
不捨菩提心故,起地前不取相行,釋經中「是
故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菩提心」等。「不捨
心」者,謂初地不捨菩提心也,明地前菩薩未
發初地無我心者,見苦行苦,苦有退失。今
言為者,教地前菩薩為初地不捨菩提心故,
起地前方便不取相行,趣於地上真無生忍
堅固解故,之為不捨心起也。「修行及堅固」
者,上句云起,此言修也,明初地無生之解永
不退轉不可沮壞,名為堅固。所以修地前方
便行者,為證初地無生堅固之解,故云修行
及堅固。上句云為不捨心起,此言修行及堅
固,義一名異也。「為忍波羅蜜」者,釋前二句。然
前二句釋義已盡,所以有此四句綩轉相釋,
名為成偈故也。此第三句還釋成初句,明初
地所以得不捨菩提心者,以其得忍波羅蜜
成就故,不見苦行苦,不捨菩提心也。忍波羅
蜜猶是初地無生之解也。「習彼能學心」者,此
第四句,釋上第二句。「習」者,修習也。「彼」者,彼
於初地無生堅固解也。「能學心」者,是初地前
方便行也。明為彼初地平等無上堅固解故,
習地前方便能學心也。此能學心即是修行
故,言習彼能學心也。
「此義云何」等一段長行,
論略有二意:從初至「攝六波羅蜜故」,此釋前
偈也。「為何等心起行相而修行」者,問偈中第
二句也。「為何等心不捨相」者,問偈中初句也。
若作次第,從初句問亦得。此作二問竟,以下
半偈答云「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也。「又第
一義心」者,提偈前生起中第一心來也。「已入
初地得羼提波羅蜜」者,屬當下半偈中忍波
羅蜜,以為已入初地第一義心也,答向二問
竟也。「此名不住心」者,此忍波羅蜜是初地不
住道心也。「如經」以下,重舉經結也。「何以故」者,
問此經中何故云應離一切相發三菩提心?
故言何以故也。即釋云「亦不住生心義故」,示
於色等法中不取著者,能證初地菩提心義
故。此釋經中「何以故?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也。
「若心住於色等法,彼心不住佛菩提」者,此明
於色等法中取著者,不能證初地菩提心也。
此釋經中「不住色生心乃至心不住色布施」
也。此明不住心行於布施者。此結次前所釋
二句經也。「此經文說不住心起行方便」者,此
向來經文明若能起此不著心者,便得與初
地為方便因也。「以檀波羅蜜攝六故」者,如上
第四如實修行分中以一攝六,義可知也。
「云何為利益眾生而不名住於眾生」者,此
是偈中第二意,論主將作第四偈釋經故,先
作生疑之意,即舉斷疑經來結,後方以偈釋
之也。此第四偈,明離眾生相及五陰事也,釋
經中「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等一
段經。「修行利眾生」者,此一句偏釋「為利益一
切眾生應如是布施」。此中有疑:若不見三事、
不取眾生相,云何行施因義得成也?故答云
「修行利眾生」,明菩薩雖不見三事、不取眾生
相,然非不為利益眾生行於布施,因義得成,
故下句云「如是因當識」。「如是因」者,初地檀波
羅蜜即是了因行也,因義既成,勸人識知
也。
乘復生疑者:為利益眾生行布施者,即走取
眾生相。故下半偈答云「眾生及事相,遠離亦
應知」,此釋經中「一切眾生相即是非相」。「遠離」
者,不取眾生相也。「亦應知」者,明非但離眾生,
亦遠離五陰事相也。以此即知,初地菩薩利
眾生行諸度者,非取相行也。「利益是因體」
者,釋上半偈。「彼修行利眾生,非取眾生相事」
者,釋下半偈。「何者是眾生事」者,作問生起第
五偈。此第五偈還成前第四偈,釋經中「何以
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云何成第四
偈?上直云遠離眾生及事定實之相,未知此
眾生五陰何故無有定實所以而離?故此偈
正出也。「假名」者,假名名字眾生也。「及陰事」者,
五陰相事也。
又復生疑:上云離眾生相者,正可無定實眾
生可度,非無虛妄眾生,何故不度?故答云「如
來離彼相」。此五陰所成眾生,其性不實猶如
幻炎,本來寂靜故,亦無五陰所成虛妄眾生
而可度也。「諸佛無彼二」者,不異前第二句。然
闡陀論法,一句兩句乃至三句釋義雖盡,要
須成偈,故重舉來也。「以見實法故」者,明如來
何故離假實二種相者,以見真如實法第一
義諦證於佛果無此二相,故知眾生及與五
陰,體是虛妄、本來寂靜,以不實故如來遠
離,若是實者諸佛應取也。
「此說何義」等一段長行論,從初至「人無我」,
釋偈中初句,成前第四偈也。「名相眾生及
彼事」者,謂初句中「假名及陰事」也。「云何彼
修行離眾生事相」者,問前第四偈中言菩薩
修行利益眾生時,云遠離眾生相及五陰事相
之義竟云何也?故釋云「即彼名相想非相」,
明假名眾生即體虛妄,故云非相也。「以無彼
實體故」者,此假名眾生所以空者,明假名
法中求實眾生體不可得也。「以是義故眾生
即非眾生」者,舉經來結也。「以何等法」者,以何
等法來成此眾生,而言眾生體空也?即答「謂
五陰法名眾生」,明以五陰和合即此法上假
得眾生名也。若五陰和合得眾生名者,便有
眾生,何故言空也?釋云「彼五陰無眾生體」,明
此眾生雖為五陰眾生,而此五陰中從本以
來無實眾生可得也。自前論釋人無我空也。
「以無實故」者,明因緣法無我也。所以五陰中
無眾生體者,以此五陰如幻如化即體自空,
此明能成五陰體空,故所成眾生亦不實也。
「如是明法無我、人無我」者,結二無我名也。「何
以故」者,何以得知此眾生五陰體空不實也?
釋云「一切諸佛離一切相」等,明諸佛離故,證
眾生五陰體空也。「此句明彼二相不實」者,此
句論向語佛所離二句,明以二相不實故如
來離也,即以偈中下三句結成也。「此說何義」
者,問此偈下三句說何等義也?即釋云「若彼
二實有者,諸佛如來應有彼二相」,明若彼眾
生五陰實有不空者,即是第一義諦,諸佛如來
應有此二相;而諸佛離故,明知此二不實也。
復精釋何以故,若此二是實,便如來萬德中應
有;以諸佛如來是見真如實諦之人,而不見
此二人又復離之,故證眾生五陰假實俱空
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等,此一段經是校量
分中第九經文。此所以來者,猶遠釋第六段
聖人無為法得名,是法不可取說者,受持此
經言教,則無福德中疑也。然挍量分初以來
已廣釋云,假令三千恒沙七寶及捨身命施
人福德雖多,猶不如受持此經一偈之福。雖
復如是挍量、如是廣釋,大眾生疑心猶故未
盡,復因前捨恒沙身命不如受持一四句偈,
更復生疑。如是上雖廣解所證法身之體絕
於名相言詮所不及,又云十二部經言教法
中無所詮證法,若然此能詮之教猶與所詮
法身條然有別,而此言教則還為非法,何得
受持一偈言教能得法身,勝於捨無量身命
之福?直爾生疑不信也。既有此疑,如來亦應
更引喻挍量。而所以不更挍量者,因此言上
恐復生疑,疑終不盡。然假使如來無量劫住,
廣引捨內外身財挍量,亦復不及持一偈之
福。故如來置答,直勸其言:但信我語,勿復生
疑。我是一切智人,終不誑汝。故經答云「如來
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明讚如來說四法
等,皆悉不虛,勸人信我誠言,故次明也。「須菩
提!如來是真語者」,明如來是一切智人,證得
果頭十力無畏諸功德等。如己所證還為人
說,如實不虛,故云真語者也。如來為小乘
人說四諦法,此聲聞人觀四諦理、斷三界
結,得小乘果證。然雖非究竟之實,當其分有
觀境除得不謬,故云「實語」也。「如語」者,明如來
為諸菩薩說真如佛性,是其大乘自說而
說,如理不謬,故名如語也。「不異語」者,明如來
說三世之事,稱法虛實終無差錯,故云不異
語也。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所說法」者,如來自說,我
亦因受持此經言教法故,證果頭無為法身,
既證還為人說,終不虛妄。汝等應當生信,
勿復疑也。「所得法」者,謂證法也。「所說法」者,
謂言教法也。既聞此說,復乘生疑難:若如來
言我證得此法還為人說,勸我生信者,此所
證法即是可取可說,因於名相。若爾,還復同
我前疑,上言證法無名相不可取說者,此言
則壞也。有如此疑難,以答言「無實」,明今言
所得、所說者,依世諦名相道中言有得有說,
非真如理中有名相故可說也。然真如之理,
從本以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無得、無說
也。何得聞言有得、有說,便使證法同於名相
可取說也?證法既非名相,若謂證法同於名
相可得、可說者,此則不實也。復生疑難:若證
法一向無名相,何故如來前言「我是真語實
語者」等,勸使受持能詮經教,今復云前說無
實?此二言相違。若爾,還同前第二疑,條然離
於證法有能詮言教。此言教則是非法,設受
持讀誦,無所利益。上云言教是法有其因義,
此語則壞也。故云「無妄語」,明如來實證真如,
還說真如法。此言教從證法中來,是彼一分
故,不云一向非法。而此言教既說真如,故受
持此經教,還能證真如。有此大利益事,故不
妄語也。
「論曰:此中有疑」等,論主將作偈釋經,
先略序生疑之意,復舉經略申斷疑之義也。
凡有三行偈,釋此一段經。初偈作問答意釋
疑,總舉四語以勸信。上二句釋前疑問,下二
句釋,舉四語來,勸信之意也。「果雖不住道,而
道能為因」者,「果」謂證法果,「道」者言教道也。此
一句應云言教之道不住證法果中也,而此
教道還能與證法作因。言教顯出證果,故為
因也。上難云:證法無名相,言教是名相。此名
相法,云何能與無名相法作因邪?故答「以諸
佛實語」,此明諸佛是一切智人,具四種實語,
說心當理,但信勿疑也。
有人乘生疑難:如來所智境界有無量無邊,
何故唯說四語?故答「彼智有四種」,此明依於
四境但云四語,然此四境雖名狹而義廣論。
法雖無量,不出佛果、小乘、大乘及三世有為
法等,以此四名攝法皆盡故,略明斯四也。此
本偈兩句,與下第二偈為章門,別釋備文在
於下偈也。「此義云何至有四種實語」,釋下本
偈為乘生第二偈也,第二偈正釋四種智境
也。「實智及小乘」者,此一句合釋二語。「實智」者,
釋經「真語」也。「小乘」者,釋經「實語」也。「說摩訶衍
法」者,此是胡音,漢翻名大乘。釋經「如語」也。「及
一切授記」者,釋經「不異語」也。「以不虛說故」者,
是疾轉義,遍上四句之下皆言以不虛說故
也。明如來既有四種實語,凡有所說皆不虛
妄海。汝等大眾於我言,不說持經功德,但生
深信,勿是懷疑。故明四種語是實,以成不虛
也說。
「此明何義」等,一段長行論,大意有二:從初
至「不顛倒」,次第釋偈,以經結之。復言設難已,
又次第廣解具難也。「以如來實智不妄說佛
菩提至次第說四語」,并解偈中四偈也。「如經」
以下,并以經來結四語也。「不妄說小乘」等者,
所以提此句來,論主假設難云:如來所說大
乘,理是真實、果是究竟,可名實語;為小乘
人說於四諦,理非究竟,雖證羅漢,果未滿
足。然諸大乘經中復廣破小乘,云非是真實,
云何而言說於四諦名為實語也?釋云「說小
乘苦諦等唯是諦故」,明如來說四諦等法,小
乘人依教修行,得性空人無我解,斷四住煩
惱,證羅漢果,但於小乘為實,故言唯是諦故
也。「不妄說授記」者,復假設一難云:此三世之
法流動不實,體是虛妄,云何言說三世事
者名不異語也?釋云「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授
記故,如彼義如是說,不顛倒故」。「如彼義」者,如
彼三世法,虛則如虛而說、實則依實而記,故
不顛倒也。
「經復言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所說法」等者,此是
長行論中第二意,將欲作下第三偈釋故,先
舉此經來,作問生起云何故如是說也。第三
偈,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虛,者,釋經中「所得
法、所得說法無實」也。「隨須彼實智」者,釋經中
「如來所得法、所說法無妄語」,明如來雖以音
聲言教說於證法,而證法恒無名故,能詮言
教非即證法。然言教雖非證法,非不因證有
說、假教得證,以此言教能與證法作因故,言
隨須彼實智也。「說不實不虛」者,釋經中「無實
無妄語」也,明真如證法絕於名相,若取音聲
名相同於證法,此言虛妄,故云說不實也。然
雖聲教非證,非不同證有說、還假教會理,言
教是法,故言說不虛也。「如聞聲取證,對治如
是說」者,問前經中如來自言,我是真語者等
四種實語,復言所得法所說法無實無妄語,
此之二經何故相違?故即以下半偈答「如聞
聲取證,對治如是說」也。答意恐畏眾生尋聲
取證,謂真如法即同聲教是其名相,作如此
意對治此取著,故教言莫如所聞聲取證法
也。「對治如是說」者,對治如聲取證故,或是
不實或說不虛也。
「此義云何」等,一段長行論,釋有二意:從初至
「依字句說故」,釋上半偈,解經中「所得法」以下
經文也。「諸佛所說法乃至不能得彼證法」,釋
偈中初句也。「何以故至是故無妄語」,釋偈第
二句也。「若爾何故說如來所得法所說法」者,
作難:若如所聞聲取於證智是不實者,則證
法一句不可說,何故如來自云我所得法所
說法也?即釋云「以依字句說故」,明證法無名
相不可得說,然非不依於言教玄談前理也。
「何故如來前說是真語者,復言所說法無實
無虛妄語」者,此是長行論中第二意難,執如
來經中相違之言設難。舉下半偈來,釋解問
答意,不異偈中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入闇則無所見」等,有二段
經文,此是大段中第八分,明一切眾生有真
如佛性。此段中明一切眾生有真如性,即因
以為名也。以何次第起?因上第六段中一切
聖人皆以真如無為法得名,生第八疑,乃至
第七段中廣釋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疑者云:應言一切眾生皆以真如無為法得
名,何故但言一切聖人以無為法得名也?所
以應然者,如上第三段經常心中言,若菩薩
有眾生想即非菩薩,明者菩薩於一切眾生
不起我心者,不名解真如菩薩;要解一切眾
生平等有真如佛性我者,乃名菩薩。然此菩
薩證初地時,解一切眾生如我身,以一切眾
生真如佛性、我身所有真如佛性平等無二,
無差別故,取眾生如我身。又處處經中道「一
切眾生皆有佛性」,若一切眾生與聖人真如
理同者,何故一切眾生有取著心者不以真
如清淨得名,獨諸佛菩薩無取著心者以真
如清淨得名也?故知聖人以真如法得名者
可有佛性,一切眾生不以真如得名則無佛
性。若眾生本無佛性,聖人修行因緣後時始
得,無佛性則是本無今有便是無常。
又復若真如佛性一切眾生平等有之,何故
有人得見、有人不見也?有如此疑故,引入闇
等喻來答。答意云:真如佛性雖復一切眾生
有之平等,明諸佛菩薩修行斷惑故能見性,
一切眾生未能修行斷惑故所以不見也。然
見性斷惑者,以真如清淨得名;若不見性未
斷惑者,以不真如清淨得名也。明凡聖二人
雖復有之平等,以見不見差故,不應以一切
眾生等共有之,設使皆以真如清淨得名。為
除此疑,故次明也。「如人入闇則無所見」,此一
段經有二種喻,喻愚智二人,明有修行斷惑
者能見佛性,以無為法得名;不修行未斷惑
者則不能見性,以不能見性故不以無為法
得名也。「譬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者,作喻也。「若
菩薩心住於事,亦復如是」等者,合喻也。喻凡
夫二乘諸小菩薩有四住習氣無明之闇,行
取相之行,不能見真如佛性也。二乘人既證
真無漏解,所以亦名取相者。然二乘人雖不
取有為法相,而取無為涅槃相也。「如人有目
見諸色」等者,作喻也。「若菩薩不住於事,亦復
如是」等,合喻也。譬初地以上斷四住習氣,
稍遣無明,行不取相,明智得真無漏,能見佛
性等常無常理也。
「論曰:復有疑」等,此中論
主將欲偈釋於此經,略書疑者之意,生起下
偈也。「若聖人以無為法得名」者,提前第六段
中生疑處經也。「彼真如一切時一切處有」者,
執第三段經為難也。並舉此兩經,然後下設
二難。「云何不住心得佛菩提則非不住」者,
若三世眾生等有真如佛性者,一切眾生應
皆以無為法得名,云何唯諸佛菩薩有不住
心者得佛菩提?有不住心者得佛菩提,以無
為法得名;而一切眾生有住者心無不住心
者,不得佛菩提,不以無為法得名也。
「若一切時一切處有真如,何故有人能得有
不得」者,此重牒經故,設第二得見不見難,依
下論可知也。為斷此二疑難故,略引入闇喻
經申斷疑意,下作偈釋也。
凡此二偈,釋斯一
段經。初一偈作問答意釋疑。上既有疑問於
前,故偈答言「時及處實有」。「時」者,謂三世時。
佛性之體乃無三世,眾生有三世,故逐眾生
云三世也。「處」者,三世中一切眾生處,此表異
木石無情物也。「實有」者,此三世眾生實有此
佛性,如疑者意不異也。而不得真如者,明疑
難云若時處眾生實有真佛性者,何故不得
也。故第三句云「無智以住法」。「無智」者,明二乘
凡夫未得初地無漏智也。何故無智?以心住
法故。「住法」者,明地前凡夫二障在懷,故有取
著之心也。以凡夫二乘取著行故,不能
見真如佛性也。「餘者有智得」者,明入地以上
菩薩及諸佛如來得出世勝解,能見此佛性
也。
長行論云「此義云何」以下至「是故能得」,論主
此中凡作三問答,釋前一偈,依論可知也。「以
是義故,諸佛如來清淨得名,是故住心不得
佛菩提」者,並詰得名不得名之由也。第二偈
通釋經中闇明二喻并合也。
「闇明愚無智」者,闇明兩字,雙舉二喻以為章
門,下次第合喻。愚者單合上闇字,即釋何故
名愚?以其無智故。此一句中下三字釋,合闇
喻竟。「明者如有智」者,「明者」還牒上句中明字
喻;合有智者故,言如有智也。「對法及對治」等,
自下半偈釋第二喻經。「對法」者,舉初入闇法,
喻所治法也。「及對治」者,舉喻中明合中智法
喻二也。「得滅法如是」者,「得」者得明智能治法,
「滅」者滅愚闇所治法,如有日光明對治能滅
於闇也。以不取相布施之解,對治心住於事
取相愚心故,言對治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也。
「此義云何?彼闇明喻者相似法故」者,闇明愚
智法,喻義有相似,故以況也。「闇者示現無智,
日光明者示現有智」等,一一別合二喻,此釋
上半偈也。「有目者明何義」者,向雖通解闇明
二喻,猶未出喻來之意。今將以下半偈釋第
二喻經,結作能治取治之義,故提經來。問
曰「有目者明何義」也?即答「偈言對治及對治
得滅法如是」也。「如是次第」者,光明對法及後
明對治也。「又有目者」以下,次第提經解說對
治,後以經結也。
「復次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
受持讀誦修行」者,此是第八段中第二經文。
此經所以來者,前段經明一切眾生皆有真
如佛性,引闇明二喻,譬修行者見、不修行者
則不能見。難云:修行者見,未知依何等法門
修行,以何方便、以何為因而得見真如佛性
也?有如此問,故引經答,明依此金剛般若及
諸大乘經,受持讀誦三種修行成就勝業,以
此方便萬行為因,能見佛性,故次明也。
就此一段經中有二:一、明三種修行;二、明校
量功德,復拘鎖入下第九利益段中。何者三
種修行?一者受修行,謂從他邊受也;二者持
修行,內自誦持不令妄失;三讀誦修行,更
廣讀眾經亦名修行。此三種修行皆攝在聞
慧,不通思、修二慧,故經言「若善男子善女人
能於此法門受持讀誦修行」也。
因前三種修行,乘復生疑:如來雖說受持讀
誦修行能見佛性,未知此依經修行人,為決
定能見、為當不見也?故答「則為如來悉知悉
見悉覺是人」也。「悉知」者,以佛智知。「悉見」者,以
佛眼見。「悉覺」者,以一切種智了了覺也。明如
來自云,我是一切智人了了知見,依此法門
三種修行得見佛性,決定無疑也。因此復生
疑:上雖明三種修行者能見佛性,未知見此
性時得幾許功德?為多為少?有如此疑問故,
答言「皆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聚」,明修行見性
成道證無為法身時,果頭所得功德不可限
量,非算數所知。何得疑云得幾許功德?為多
為少也?此是因中說果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至為人廣說」,舉此捨身喻來挍量持
經功德。上第七段中以廣明挍量功德,所以
此中復明挍量功德者,上疑云:受持讀誦修
行此經能見佛性,未知見佛性時所得功德
為多為少?前以法說,明得無量無邊功德聚。
雖有此答,猶未顯多福之義,故復引世間少
分譬喻挍量以答此義,明依經修行見性功
德,非算數法、不可限量;捨身福德是有為取
相,數量法故,雖多不如。此明多分無量,非少
分經。
前挍量分中,以明捨身譬喻有何勝,故此中
復明凡有二種勝:一、以所捨身;二、時劫長遠,
有此二勝故重明也。「若復有人聞此法門信
心不謗」等,明直爾聞經信心不謗,尚勝捨身
福德無量阿僧祇,何況有能書寫讀誦如說
修行為他演說者,其福轉多無量阿僧祇也。
此一段經,凡以三偈論釋。初一偈與前後二
段經論中五偈為本,上一句生此一段中第
二偈,第二句生中此一段,第三句義生下利
益分經,正與下利益分論中三偈為本,第四
句通結上三句二本以為修行也。「於何法修
行」者,問依何法門修行能見佛性也,覆問修
行見性得何等福德也。「復成就何業」者,又問
為直以受持此經故能見佛性,復成就何等
勝行能斷惑見性也。「如是說修行」者,上問云
何修行能見佛性名為修行?故云如是說修
行也。
此初一偈總生兩段經,與五偈為本也。「於何
法修行」者,提偈中初句問來也。「示現彼行」者,
答上問,明示現依此經教受持讀誦三種修
行,生下第二偈也。此第二偈,答前偈上句於
何法修行,正釋經中三種修行受持讀誦等
經文也。「名字三種法」者,猶是經中三種修行。
故第二句指出其事,謂受持讀聞廣說即是
名字中三種聞慧也。上雖云三種聞慧體,未
知修之方法竟復云何?故下半偈云「修從他
及內,得聞是修智」。「修從他」者,從他諸佛菩薩
善知識邊聞法,即受修行也。「及內」者,既受他,
受得內自誦持不令妄失,即是持修行也。依
西國,誦法有三種:一大聲、二小聲、三默誦
也。「得聞」者,明聞不但受誦名為聞慧,但能轉
讀眾經亦名聞慧,此是讀誦修行也。「是修智」
者,以此三種聞慧智通,結為三種修行聞慧
智也。「此說何義至受持讀誦故」,釋上半偈,以
也結也。「彼修行云何得以下至為得修行故」,
作問生起,以下半偈來答,然後次第解釋也。
向說名字及以修行等,牒前生後偈也。第三
偈答初偈第二句得何等福德,釋經中挍量
經文。
「此為自淳熟」者,此牒前三種修行,明三
種聞慧,成己自行之德也。「餘者化眾生」者,明
廣為他說,成利他之行也。前已明,此何故復
重舉來也?將欲以喻挍量故,舉前自行外化
持經見性之時得幾許福也。今明見性會無
為法身時,得無量無邊功德不可限量。雖不
可限量,且引三時捨恒沙身,比持經功德,猶
不及少分,故重來也。「以事及事大」者,事謂所
捨身事也,時謂劫數多也,明於多時中捨無
量身,故云以事及時大也。「福中勝福德」者,明
捨身、持經二種福德也。此二種福中,持經之
福勝、捨身之福劣,故云福中勝福德也。「此義
云何至廣說法故」,上半偈也。「得何等福德」以
下,說未問挍量義,以下半偈答,次第解釋,然
後以經結之,依論可知也。
「須菩提!以要言之,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
量無邊功德」者,此是大段中第九,名為利益
分。此經所以來者,前第八段中明一切眾生
雖皆有真如佛性平等無差,要修行者見、不
修行者則不能見。上已明依此經受持讀誦
三種修行能見佛性,然猶非究竟勝行,未知
為直依此經三種修行得見佛性?為復更成
就何等勝行,有何等利益能見佛性?見佛性
時得何等果報?故今明不但依此經三種修
行能見佛性,要更依經發思修二慧、復廣修
萬行,現在能滅往罪、未來斷除二障,得此現
在未來現多種利益,方能見於佛性終剋常
果也。然前段初偈中言成就何業,今此中正
出業體有多種,故次來也。上來已廣明持此
經者,得多福德,皆是利益,何故不障利益之
名?所以此段獨得利益之稱者,然上來雖明
依此經修行有多利益,未若此段明由持經
因緣發生思修二慧,能轉過去重業現世
輕受,未來復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以有
如此多種利益,故偏名利益分也。
然依此經修行乃有無量利益,且依此一段
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種以利益之義,故經
初言「以要言之」,即是略列九種章門,以明利
益也。何者為九?一者,「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
稱量無邊功德」者,論云「非餘者境界」,明此經
理深重有無邊功德,故先舉如來所說法也。
「不可思議」者,明此經所詮無為法身,是諸佛
境界故,二乘凡夫不能惻也。「不可稱量」者,
明經有大功德,不可以算數稱量諸佛大人
境界,故下句云無量功德也。
二者,「此法門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
乘者說」。論名「唯依大人說,此出所為人」,明經
理既深,小根之人所不能受,唯為菩薩大根
者說、為發大乘者說,此是地前菩薩始發心
人;為最上乘者,此明不但為始發心人說,亦
為如實修行者說也。
三者,依下偈論釋初偈第三句云「及希聞信
法」,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准偈中應別有第
三段經,但能信之人及所信法不異前二段
經故,義有文無。應舉不信之人形出能信之
者,但以此不信之人義通前後故不別出,即
指下第五經文中二乘外道不信者是也。
四
者,「若有人受持讀誦修行此經至無量功德
聚」,論名「滿足無上界」。此明由受持此經故能
生思修二慧乃至修二種莊嚴,顯滿足法身
也。「如來悉知悉見是人」者,上第六第八段中
已明此義,今何故重明也?解云:為漸化眾生
令生信心,故處處明也。「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無邊功德聚」者,此明持經因緣,得彼無為法
身無邊功德聚也。
五者,「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三菩提」
者,論名「受持真妙法」。明此持經之人既受持
此經,則是能荷擔法身如來大菩提也。「何以
故」者,難云:何以故如來唯為大乘人說此法
門,不為小乘外道說也?故釋云「須菩提!若樂
小法者至無有是處」,明此二乘諸見外道各
執己解故,所以不能於此經生信;既不生信,
亦不為人說也。此一段經皆明持經利益,何
故乃舉樂小法人及以我見外道等在此中
也?欲明斯二人於此經中不能生信,既不生
信則亦不能受持讀誦如說修行,既不能受
持何能荷擔也。上第三段指不信之人,在於
第五即此文所明二乘外道人是也。「若樂小
法者」,明二乘之人心小意俠志無遠悕,聞佛
道長遠久受懃苦乃可得成,便生怯弱退轉
之心,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劬行
道,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證羅漢果取灰
身之樂,故不能信也。「若有我見人見」等者,此
明外道之人恃已我見為是,更無所求,不
能信也。
六者,「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者,斯一段
經,論名「尊重身得福」。敬重有此經處,勸人
天阿修羅等廣設供養,生功德也。然此起塔
勸供養處,與上勸供養處,文同而義異。上勸
起塔供養者,明眾生所以得人天修羅五欲
樂果者,由依此經修行五戒十善而得,故
所以勸起塔供養其處以酬往恩;此中復勸
於此處供養者,明依此經修行,畢竟能得無
為法身無上菩提,故勸供養如塔廟想也。
七者,「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
誦此經,為人輕賤」者,論名「及遠離諸障」。此
一段經,出經之威力,明持經功德有二世利
益:一、由受持此經發思修二慧,能轉過去三
塗重業,現世輕受。二、因思修二慧故,十地行
滿,未來遠離二障,必得無上菩提也。明此
人先世非但有罪亦有福德,以過去福德因
緣今得聞此經,既聞經已,復能受持、為人演
說,得滅罪業;非但滅過去罪業,復能斷除二
障,得大菩提也。「為人輕賤」者,明持經功德
能轉三塗重業為輕。使現在為人輕賤,乃至
頭痛即滅,非謂由持經故招人輕賤報也。乘
生疑難:若此經有大威力,能轉重業為輕,罪
即消滅者;既威力如是,何故不能使罪業永
盡,乃令輕報而已?答意明此經威力實非不
能令永滅,但為行惡不信眾生亦有善惡
業報也,然不差故,但令輕受不永盡。
八者,論名「復能速證法」,從「須菩提!我念過去
無量阿僧祇等至所不能及」。此一段經,明釋
迦如來自引往昔初燃燈已前未入習種性
時,供養八十四億那由他佛。雖復親承爾許
諸佛,四事供養、聽受勝法、三業利益,無空過
者,故挍量不如末世持經功德百千萬分。不
相比類,以不能速證佛果故也。有三義故所
以不如。何者?一、以如來在世修行供養不以
為難;二、所行經供養功德是取相心;三、此取
相之行既不能正感菩提,但能作其遠因。有
此三義故,不速證無上菩提,不如持經福也。
九者,論名「成種種勢力,得大妙果報」。若作十
章門,分此兩句為二。從「須菩提!若善男子善
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修行此經所得功德,若
我具說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等,自此以下二
段經,明持經因緣,能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
報。此文明持經功德非但正感佛果,亦兼得
世間人王天王五欲果報也。「若我具說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疑惑不信」者,若我具說持經
所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者,眾生聞則疑
惑故,但說得出世不可思議功德,不說得世
間果報也。上明行取相行者,得三界果報,受
持此經,唯得無為法身至極之果;此中復言
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斯言何故前後相違
不定?若得無為法身,不應復得世間天王果
報;既得人王天王報,不應復得法身果也,以
此世人現都榮位、情重王報,於中取著,便
用持經功德求於世報、不求佛果,故心狂亂
也。既狂亂,則猶豫不信。不知受持此經為
決定能得佛果、為不得?如此猶豫,故曰疑也。
此疑心迷理更起煩惱,故曰或也。然上言依
此經行無相檀波羅蜜等,能得無為法身,不
得世間果報。今此中何故云受持此經得世
間出世間人王天王等尊位勢力果報者,明
受持此經實自遠得無為法身大妙果報。所
以得世間諸王果報者,以行者修行未滿、未
成佛中間,自然得此人天傍報。如人種穀但
求果實,不悕蒿草自然得之。菩薩雖受此世
王之果而不染著,勿謂此果同於世間取相
所得實果也。
「論曰:復成就何業修行」者,牒上第八段三種
修行初論本偈中第三句也。「顯彼修行業」者,
生此利益分,明此一段經。所以經文在此而
章門在上者,以前明三種聞慧是其修行,今
辨得多種利益。思修二慧亦是修行,以三慧
義勢相屬。復修行名通,義有拘瑣故,章門在
上、經釋在此。以斯經解釋方彰、修行之義
足,故言顯彼修行業也。此一段經,凡以三行
偈,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章門釋此一段經。初
一偈釋前四章門,第二偈釋中四章門,第三
偈上二句釋後一章門亦得分釋二章門,下
半偈通結三偈,勸人令知也。「非餘者境界」者,
釋經中第一段,明此經理深,非凡夫二乘聞
思修慧心意識所惻,故非餘者境界也。「唯依
大人說」者,釋第二段經,明經理既深,小根之
人不能勘受,故但為菩薩大人說也。然如來
非能為菩薩說、不為小乘人說,但菩薩機根
大故所以為說,小乘之人器小心狹不勘
聞大所以不為說之,非情不平等鄙於二乘
不為說也。如日初出,光照高山,後照於下,非
曰有高下之心故然也。「及希聞信法」者,此是
釋第三段,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經中更無
別文可釋,即指前二段經中人法,以為能信
所信人法也。「希聞」者,明凡夫二乘不聞此經,
設聞不能生信,唯菩薩能聞能信,信者難得,
故云希聞信法也。「滿足無上界」者,釋第四段
經,明持經因緣,能顯無為法身法身滿足性
也。此明滿足性,有二二十,二地菩薩分中
顯滿足性;二顯如來果頭具足現用滿足性
也。「受持真妙法」者,釋經中第五段。若受持
此經,不能尋詮會理得理亡詮,不名受持
真妙法要。受持此經,能亡詮會旨,解無為
法身,方名受持真妙法,故明受持經者,即是
荷擔如來真妙法身也。「尊重身得福」者,釋經
中第六段,明非但持經多得功德,敬重說此
經處、廣設供養亦得多福,以此處說金剛般
若、辨無為法身,供養此處即供養法身故,云
尊重也。「身時得福」者,說供養人,身得世間
出世間二種果報也。「及遠離諸障」者,釋經中
第七段,以持經功德威力,使三惡罪業現世
輕受即為消滅,亦離智障煩惱障也。「復能速
證法」者,釋經中第八段,明佛自引過去雖供
養諸佛,當爾時懷取相心,不能疾得菩提。若
能受持此經者,不近期三界有為果報故,能
速證無上菩提法也。「成種種勢力」者,釋經中
第九段,明持經功德能得世間人天中王種
種勢力果也。「得大妙果報」者,此二句釋經中
「此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此明非
但直得世間種種勢力果報,乃遠感出世間
極大妙果也。
「此三行偈說何等義」者,論主將以長行釋偈
中九章門故,作此問生起也。「有不可思議至
不共聲聞」等,釋偈中初句也。「以為住第一大
乘者至修行勝故」,釋偈中第二句也。「以信
小乘等則不能聞此示希聞而能信法故」,釋
偈中第三句也,并釋三章門竟。「如經」以下,通
舉經來結也。
「希聞者謂不可思議等文句」者,
前二章門經中有文,即此二章門經。上作第
三章門,經無別文,恐人不識故,還指上章門,
謂「不可思議」等文句也。「得不可思議等福德
至無量功德聚故」,解偈中第四句,舉經來結
也。下釋二偈五章門,一一略提經解釋,還廣
舉經,依論可知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云何菩薩發三菩提心?
云何降伏其心」等,以下凡有十六段經文,
此是大段中第十,名為斷疑分。此所以名斷
疑者,上從第三段來已廣辨斷疑,何故不與
斷疑之名,此段所以獨得斷疑之稱也?然眾
生到側。或取著心,多聞如來說法,於一法
上起種種疑。從第三段來至第九段,此一周
說法,於菩薩眾生佛淨土等四法上次第一
遍斷疑。然各逐所明,事義不同,別立名字。雖
復斷疑,而不名斷疑分。自此以下還提上經,
其文略同,而疑有異、答意亦異,故獨得斷疑
之名也。以何次第起此第十段?十將欲釋
上所未斷疑故,次第重舉前七段經來以釋
眾疑故,次明此斷疑分經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至則非菩薩」,重牒前第三
住分經文。然此住義前已廣釋,所以重舉來
者,就此文上有疑未盡,為欲取下「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以釋上疑故,通舉
來也。此言「何以故」者,以作難云:上第三段經
中已明此三種修行,何以故此中復重明?有
何勝也?故釋「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發三菩提
心者」,明於前三種修行上疑未遣,為以此
實無有法名為菩薩釋疑,故重來也。疑意:
云何上第三段中,明菩薩證得初地無生二
種無我見道之解,具足四種深心、永斷三界
四住習氣無明麁品、離五怖畏,住於初地
平等理中,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於此
理中柔伏其心;復得二地以上修道之解,以
得此解故,存我能具足四種深心住於初
地、我能不著三事修行、我能不見三事降伏
其心、我能斷煩惱、我能化人,有此分別之心。
以有此心故,有人疑云:若菩薩以證見道修
無我之解,何故猶云我能證平等理,不見眾
生異於菩薩,乃至我能修行等?既自得無我
解,今言不見,誰云不見?菩薩言我能不見。
即難:者是菩薩,何者是我?而菩薩言我能不
見也。若爾,疑者還謂:即眾生五陰是菩薩,更
無別菩薩。若眾生五陰非菩薩者,何故菩薩
自言我能?以此驗之,故知即此眾生五陰是
實菩薩也。為除此疑故,言實無有法名為菩
薩發三菩提心者也。今明實無有法名為菩
薩者,假名名字眾生,體虛妄不實,五陰因緣
滅法,體本來空寂。於眾生五陰有為法中,無
有一法是實可名為菩薩。若眾生五陰中無
有一法是實名為菩薩者,云何而言我是菩
薩?然今言我是菩薩、我能見修、我能修行等
者,非謂菩薩發初地已猶存眾生五陰以之
為我,有身見等麁惑未盡也。所以尚言我能
者,明見道修道二種菩薩,雖現見真性斷除
四住不善煩惱等一品麁惑,猶有無明住地
根本煩惱細惑,於善法中有微分別心未斷
盡故,有此功用之惑,於七地以還非患,乃障
八地以上無功用不住道解。因斷此疑,即勵
諸菩薩,遣存我分別之心故,言實無有法名
為菩薩發三菩提心也。此乃隱覆之答,非是
正答。若欲正答,亦應更問:若起此分別非真
實菩薩者,何者是真實菩薩?應答:有實菩薩。
何者是?要得無生忍、會二種無我解者,是真
實菩薩。而不正答者,以引釋在下第四經中,
但此義勢未盡,故合答也。
此一段經,以一行偈釋。「於內心修行,存我為
菩薩」者,初地以上七地以還菩薩,雖得無我
之解於內心中,修行之時自謂我是菩薩、我
能不見三事。此之分別等,即是根本無明,於
善法中分別之惑也。應問:此見道修道三種
修行勝解為實不實也?亦應答:是實。次難:若
是實者,自言我能修行,此有何妨?即答「此即
障於心」也,明如此分別云我能修行等,善法
無明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心。應問:障八地
以上何等心?故下句云「違於不住道」,明七地
以還善法分別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無功
用心不住道解也。此言「不住」者,不住功用心、
不住無功用心,故名不住道也。「此義云何至
降伏其心」,釋偈初句。「菩薩生此分別」者,釋偈
中第二句。「障於菩提行」者,釋偈中第三句。下
并以三句偈來經結也。「障何等心」者,提第三
句作問也。即答「偈言違於不住道」者,此以第
四句為答也。「如經」以下,舉釋疑經來結也。「須
菩提!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此斷
疑分中第二經文,何故復來?以前疑實無有
法名菩薩。疑者謂一向無菩薩者,何故如來云
我昔在燃燈佛所行菩薩行得菩提記?以此
驗之,應有菩薩行,何故言無?「佛語須菩提:
我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須菩提解答
佛言:佛於燃燈佛所,無有法得菩提記」,明菩
薩猶在習種性中,於燃燈佛所唯言語受記,
未有所證,故言無法得菩提也。明未得初地
真實無生忍三菩提也,而非無地前假名名
字菩薩言語受菩提記也。前疑問於應有菩
提,何故今者答以不得菩提也?此名真如所
證法為菩提,明眾生修行證菩提者名為菩
薩。爾時既未登菩提,明非是實也。「佛言:如是。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於燃燈佛所得三菩
提」者,此如來印可須菩提所說不虛,拂去眾
疑也。「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菩提者,燃燈佛
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者,如來自云,若我在習種中,燃燈佛時
已得初地無生三菩提記者,則後時無量諸
佛乃至初地中,燃燈等則更不與我授無生
忍記也。「以實未得無生忍三菩提記,是故後
燃燈佛等復與我授記:摩那婆!汝於來世當
得作佛,號釋迦」者,此明正以我於彼時實
未得初地真無生忍三菩提記故,後明時燃
燈佛更與我授記,汝當作佛也。又第三燃燈
佛所,爾時始證真無生忍記。
「何以故」者,此有疑難云:如上所說,應有菩提;
今何故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若實無有
法如來得菩提者,則謗謂一向無菩提,亦無
諸佛得菩提者。若爾,既無菩提可得,何故菩
薩三大阿僧祇劫修苦行菩提也?答「言如
來者即實真如」也。上所以云無有一法名得
菩提者,明爾時但言語授記,未有證法是實
而得名為菩提,非謂理中一向無菩提故。今
言「即實真如」者,明實有無為法身菩提,古今
一定、體不變不異、無生住滅相故,名即實真
如。指此真如無為法身是菩提體,以有實菩
提故。明知亦有菩薩,復有修行得佛,何得謗
言一向無菩提亦無菩薩修行證果成佛者
也?然今雖答有菩提之體,猶未是正答,下大
身喻中別當正答也。乘此答「言如來者即實
真如」,復更生疑:若言真如菩提是實有者,此
有猶同世間色等有為萬相之有。生此疑心
故,答言「若有人言如來得三菩提者,是人
不實語」。此明法身菩提體絕萬相、妙有故有,
非是有為虛妄之有,那得聞有便取同色等
萬相虛妄之有?既是妙有,謂同虛妄有者即
是妄說,故言不實語也。下經即成何取此
菩提同有為者是其不實語,以實無有法佛
得三菩提故也。此中應引上菩薩證成此義。
上實無有法名為菩薩者,明眾生五陰非實
菩薩,而言此眾生五陰法中實不有一法名
菩薩者,是不實語。今言實無有法如來得三
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可得,而言有
得菩提者亦是虛妄。此明如菩薩,佛亦如是;
以菩薩不實故,菩提亦不實也。或者聞言有
菩提,便謂菩提同有為色等萬相可得,故答
以不得菩薩。此明不得者,菩提之體無有為
萬相一法可得,故言不得菩提,非謂理中無
得,那得以菩提無有為萬相可得,難理中亦
使不得也?乘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覆生疑
謗:若言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者,便一向無
有得菩提人。既無得菩提者,故知亦無菩提
可得也。故答言「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三菩
提」,此佛引己所得菩提證成有得之義也。言
「如來所得」者,明我親自修行逕三大阿僧祇,
十地行滿證得菩提,何得謗言一向無有得
菩提者也?於是中不實者,結成上實無有法
佛得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而取同
有為萬相可得者,此是不實也。「不妄語」者,結
成前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明菩提之體,雖
無色等萬相可得,非不實有真如菩提萬德
具足為如來所證,故云不妄語也。此雙結上
有得、無得二種經文也。「是故如來說一切法
皆是佛法」者,偏成上是故所得阿耨菩提理
中不有妄得語義故,如來所說一切果頭萬
德之法,皆是諸佛法身妙有之法。亦應言:是
故如來說一切法非佛法,明色等有為萬相
一切法,皆非果頭萬德一切法。以不作此說
故,大眾乘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復更生
疑:若言一切法皆是佛法者,而一切名濫,
有有為一切、有無為一切,此二種一切可
皆是佛法耶?若皆是佛法者,那得上言法身
菩提無萬相可得,真如無為法中實有菩提
也,故經答言「所言一切法一切法者,即非一
切法」也。上「一切法」者,名有為一切法;下「一切
法」者,是無為一切。「即非一切法」者,明上有為
一切非無為一切,亦得言無為一切即非有
為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者,此句雙結二種
一切法,是故名有為一切法、是故名無為一
切法也。雖復一切名同,有為一切法體是虛
妄,故非菩提;無為一切法體是真實,故是菩
提。勿得以一切名同,便謂有為一切亦是果
頭一切萬德佛法也。
「論曰:此中有疑」以下,論主先生起疑意,舉經
來結,作兩偈釋此一段經。初偈釋經中「須菩
提!於意云何至不實不妄語」也。「以後時授記」
者,此還釋前斷疑經。作疑不異於上。若作
正答,應云實無有法得菩提者,明我於燃燈
佛時未有所證故,云無法得菩提。既無所證
菩提,成上亦無實證菩薩。言有菩薩者,要現
得無生法忍出世間解,名真菩薩。今偈但答
言「以後時授記」,義中已知實有菩薩。若無菩
薩者,何得言後時授記?所以此中不正答者,
以斯義勢未盡故拘瑣在下,以下經文中有
正釋故。此因後時授記,以明於有也。「燃燈行
非上」者,我於前燃燈佛時,在習種性中,未得
初地無生法忍第一上行故,云燃燈行非上
也。故上句云「以後時授記」,後性地中第二燃
燈佛懸授初地、八地無生忍記。後三十心滿,
復有第三燃燈佛與我授無生忍後時記。此
謂道種之未初地之前,此燃燈佛與我授記,
以驗知前燃燈佛邊未證無生三菩提現道記
也。此上二句,釋「摩那婆!汝於來世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前經也。「菩提彼行等」者,經中先言
眾生五陰非菩薩,後云色等有為非菩提。依
此作偈,應言「彼行等菩提」,而言「菩提彼行」
者,明證菩提者是實菩薩。既未證菩提,故
知亦無明證菩薩。不實義同,反覆相成故
也。又復一釋:應言「彼行隨等菩提」,但依闡
陀論作偈法,用逐語便上下意也。此明如菩
薩佛亦如是,故下句云「非實有為相」。此明以
眾生五陰有為萬相而得菩薩菩提者,此是虛
妄,故云非實。何故非實?以取有為為實相故
也。此後二句,釋「何以故」已下經也。此解直明
菩薩菩提不可以有為相得,未明無為法中
有實菩薩行,及菩提可得義中應作第二道
義言「菩提彼行等,是實無為相」,以正偈俠故,
更作第二偈。雖作第二偈,以經中未明有實
菩薩故,但明有實菩提也。「此義云何至無有
一法得菩提」,此釋偈中第二句也。「若我於彼
佛所已證菩提,則後時諸佛不授我記」者,此
釋偈中上句也。「是故我於彼時行未成佛故」
者,還以上句結下第二句也。此中應解上句,
何故先釋第二句者?但下句所釋經文在於
前故,此長行論依經次第先解第二句也。「偈
言」以下,釋竟雙引上半偈結也。「若無菩提,即
無諸佛如來」等者,先作生疑謗意也。「如經」等
者,舉釋疑經結,然後以論釋經也。「若有人言」
以下,先舉經作問,以偈中第三句來答也。「此
義云何」者,以此偈言「菩提彼行等」者此義意
云何也。「彼菩薩行等」者,提彼前經中菩薩發
菩提心行,釋偈中「彼行」也。「如是如來至此亦
虛妄」者,提此經中「若人言如來得菩提不實
語」釋偈中「菩提」也。「故言菩提彼行等」者,結句
也。若有人取眾生五陰色等有為法以為菩
薩菩提者,此是不實,故言等也。「若如是有人
謗言:如來不得菩提」者,此出疑謗之意也。為
斷此疑,「如經」以下即釋,引疑經結也。「此義云
何」者,設問。前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中
復言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言相反,其義云
何也?即釋云「以如來得彼菩提故」,此句釋後
經如來所得三菩提,明理而言之,如來實修
行證得菩提也。若如來實得菩提,何故前言
不得也?故即舉偈釋言「非實有為相故」。此句
解前如來不得三菩提經也。「有為相者,謂五
陰相」者,片出偈中有為相名也。「彼菩提法無
色等相故」者,明菩提體無色等五陰相可得,
故云非實有為相也。「此復云何」者,前偈下二
句且解經中菩提無色等萬相故不可得,若
取菩提同色等相者,此則非實;然猶未解實
有真如菩提,亦未解有證菩提者。經文今
將欲作第二偈以釋此義故,先設問生起云:
若言菩提無色等相者,經云「言如來者即實
真如」,又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義復云
何也?故即以偈答「彼即非相相」。此第二偈釋
經中「是故如來說一切法佛法」記經。「彼即非
相相」。「彼」者,彼於法身菩提,非色等有為萬法
相也。如是無有相者是無為法身決定萬
德相也。「以不虛說故」者,明上法身菩提雖
無有為萬相,而非不有真如無為萬德之相
故,經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者非為妄說
故,言以不虛說故也。又問:何故不虛說也?故
下第三句云「是法諸佛法」。「是法」者,是無為一
切法也。「諸佛法」者,是佛所證果頭無為法身
萬德一切法相也。故第四句云「一切自體相」,
明此萬德是真真如法身自體相,非是有為
萬相所成也。「此義云何」以下至「以不虛說故」,
解偈中初句竟,通以上半偈來結也。「是故如
來說一切法佛法如是等」者,提結為問,云:如
來說一切法佛法,此義云何也?故即答「以如
來得如是法」,明如來躬自修行,證得如是
果頭萬德一切法也。故復以下半偈來結釋
已,然後先解第四句,後釋第三句也。「彼處色
等相不住故」等,明菩提萬德一切法。所以唯
以真如為體,不以色等為體者,以菩提體是
真如無為故,但住持萬德一切法,不住持色
等一切法,故以為體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其身妙大」等,此斷疑分中
第三經文。前喻明報身佛,今明法身佛。上
已廣釋法身無萬相而是妙有,又次前經中
兩句明法身菩提萬德圓滿,故有菩提可得。
然疑者猶謂全無法身。何以故爾?若法身萬
德滿足,應有萬相可見;若無萬相可見者,便
應一向無法身,所以得知法身是無。前段經
中,如來或言有菩提可得、或言無菩提可得。
若法身定有者,應答我有得;若法身定無,應
答言無得。今答既不定,復不可見,故知法
身是無也。有如此疑,故經答「譬如有人其身
妙大」等也。答意明理而言之,菩提之體雖無
萬相可得,然實有真如法身菩提可得,但不
得定答。所以然者,明此法身乃是非有非無、
妙有妙無中道之理。我若定答,汝等便生
邪見,聞菩提是有,取同色等有為之有,則成
常見;聞無,謂一向同於虛空兔角無體之無,
則成斷見,故不得定答也。又此法身具足功
德智慧二種莊嚴,體是妙有,故有法身可得;
遠離二障,體非有為,故無法身可得。有此
二義故,上不得定答,那得難言何故作此不
定答也?為斷此疑故,引大身喻,明有法身體,
不應言無法身也。此喻釋成前言「如來者即
實真如」也。「譬如有人」者,如來引大身喻,喻法
身人也。「其身妙大」者,如來自合喻。則法身體
相圓滿、古今湛然,畢竟達離二障、具足二
種莊嚴。「妙」者智慧莊嚴,「大」者功德莊嚴也。此
其身妙大,成上章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
明實有無為法身菩提可得也。前二段經,明
眾生五陰非實菩薩故,有為萬相亦非實菩
提。此下二段經,明法身菩提是妙有故,菩薩
無生忍行亦是實有也。上第五段中云「不可
以相成就見如來」者,明無為法身體無三相
也。第六段中言「如來不得菩提亦不說法」者,
此名應化佛不得不說也。第七分山王大身
喻中,謂報佛體無取相分別也。此中大身譬
喻,亦明法身佛。此之三佛別相中論也。「須菩
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妙大則非大身」者,須
菩提若不作此說,有二種失:一、不解如來意;
二、不解無為法身,故作此說也。或者聞言法
身是有,疑謂還同有為萬相之有,故釋云「則
非大身」也。此明古今一定法身體,畢竟遠離
二障,不同有為有漏萬相大身也。此兩句成
上「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三菩提」,明色等有為
法非實菩提體也。「是故如來說名大身」者,說
名古今一定體無萬相妙有湛然真極法佛大
身也,亦得「是故如來說名非大身」也。此一句
雙結上「其身妙大即非妙大」二句經也。
此一段經以二偈釋。初偈作問答意釋疑。「依
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者,此出喻意,明與
喻之來為顯法身故也。「身離一切障」者,明法
身古今湛然自性,永無二障,非斷故方離也。
「及遍一切境」者,明此法身體是妙有,復永絕
二障,無障無礙故,能遍入一切有心眾生之
境。然下長行論中,先釋功德及大體,後方釋
及遍一切境。所以然者,要先有法身之體,然
後障遍一切處,明有體故遍,故釋在後也。「功
德及大體」者,此第二偈,正釋經中「其身妙大」。
「功德」者,正釋經「大」字。「及大體」者,正釋經「妙」字。
「大」者功德莊嚴,「妙」者智慧莊嚴也。前列經先
舉妙、後明大,此偈中先釋大、後解妙,此偈以
語便故也。「故即說大身」者,以法身具二莊
嚴,結作大身義也。「非身即是身」者,釋經「人身
妙大則非大身」。「非身」者,明法身體無萬相,不
同有為有漏之身,故言非身也。「即是身」者,明
如是非有為身者即是真如,具二莊嚴妙有
法身也。下長行論中故引此「非身即是身」,結
成及遍一切境,明有相之身故不遍一切,無
為法身體非形相,能遍一切故,以非身即是
身成遍一切處也。「是故說非身」者,釋經中「是
故如來說名大身」,以無為法身非有為身,故
名非身,非謂無有無為法身,故言是故說非
身也。
「此二偈說何義」等,論主欲作長行論釋
偈故,先設問生起,然後解釋。「畢竟遠離煩惱
障、智障,畢竟具足法身故」者,釋偈中第三句「身
離一切障」。「此復云何」者,此畢竟遠離二障,
具足法身義。復云何也?故釋有二種義:「一者
遍一切處」者,明法身離二種障故,能遍一切
有心之境,即見初偈第四句。「二者功德大」,
明法身非但體離二障故遍,復以備二莊嚴
萬德具足故,能遍於一切有心之境。「是故名
大身」者,結作大身義故,即舉第二偈上句「功
德及大體」來成也。「遍一切處者,真如一切法
不差別故」者,此解一切處義,明就行者而言,
則有諸佛菩薩及以眾生三時之異;論真如
法身,其體滿足、古今平等,無有差別也。自此
以前,釋初一偈半經中「其身妙大」也。偈言「非
身即是身,是故說非身」者,明此半偈義有拘
瑣釋上之義,復欲乘釋經偈,故舉此半偈成
上以釋經結也。「此說何義」者,方次第解釋
也。
「佛言:須菩提!菩薩亦如是」等,此一段經,是斷
疑分中第四經文。所以來者,此有疑故也。云
何疑?上言實無有法名為菩薩;若無菩薩,則
亦無修行得菩提者;又若無修行得菩提者,
則亦無人教化眾生、亦無眾生入涅槃;若言
我莊嚴佛土非菩薩者,則亦無依報淨土。若
此等四法皆是無者,何故諸菩薩發心、度眾
生修淨土行、求無上菩提?有如此疑。依如上
釋,此疑應已遣,但或者偏執以興難也。故
經答「菩薩亦如是」等。答意云:上言無菩薩等
者,據眾生五陰有為法中無也,非謂理中亦
無。然非不實有菩薩會無生理修行得佛菩
提,既有諸佛證果之人,然諸佛菩薩本不獨
善,復化物同得故,發心修行、度眾生令入涅
槃、修淨土行,但知不離真如法界外有為法
中別有實菩薩是能度者、有實眾生是可度
者、有真淨土可修故。下經言「通達無我無我
法者是名菩薩」;上言無者,道眾生五陰有為
法中無實菩薩。若爾,非一向無菩薩,那得聞
言實無有法名為菩薩,便全無菩薩?為斷此
疑,故次明也。
「佛言:菩薩亦如是」者,上辨如菩薩,佛亦復如
是;此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云何亦如是?即此
斷疑分第一段中,明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次
第二段中,明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二段
經,先明眾生五陰有為虛妄法,非實菩薩故;
次明若謂菩提同有為萬相可得者,是不實說
故。上論偈言「菩提彼行等」,此即是如菩薩佛
亦復如是也。又次前段經,明有為萬相非是
菩提,而真如無為萬德之法是實菩提。此段
明眾生五陰有為虛妄非實菩薩,然非不有會
真如無生理者是真菩薩。此二段經,明理中
實有、菩提是可證,故亦有菩薩實證之人,此
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今言亦如是如者,明有
為虛妄非菩薩,會無生忍者是真菩薩,義同
有為萬相非實菩提,真如無為是實菩提相
故,言菩薩亦如是。前二段經,但就菩薩菩提
不實義同故,言亦如是。此二段,並明菩薩菩
提實義邊同亦如是,不實義同亦如是也。「若作
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非菩薩」者,明若
作心謂離真如法界外別有行者,發菩提心、
修諸波羅蜜行、以慈悲四無量四攝等法教
化眾生令得涅槃,是真菩薩者,此未會平等,
非是初地以上解真如平等菩薩也。「佛言:須
菩提!頗有實法名為菩薩」者,因前經,乘更生
疑:若發心修行、教化眾生非真菩薩者,還同
前疑,正眾生五陰是實菩薩。有如此疑,故佛
問須菩提:眾生五陰有為法中頗有一法是
實名為菩薩不?故須菩提答「不也。世尊!實無
有法名為菩薩」。此答意明眾生五陰有為之
法,本來空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故,不
應取眾生五陰以為真實菩薩也。「一切法無
眾生、無人、無壽者」等,引佛語為證也。此就因
緣法空中以解無菩薩,明有為法中本來空
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是能度者,故亦
知無實眾生是可度者也。所以經中但言無
眾生等三,不言無我者,以此經始未明真
如之我。若言無我,恐眾生謂佛性真我亦無,
故不言無我,以名相濫故也。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至是
名莊嚴佛國土」,此明若起心分別,謂異於真
法界外別有出世莊嚴淨土,為無漏勝因所
得是真實者,不名解真如平等菩薩也。所以
重言莊嚴者,明修行因緣顯真如法性有
真莊嚴淨土用,非謂異法性別有為波羅
蜜行所得莊嚴淨土,故重莊嚴。「是名莊嚴」
者,即是第一義諦莊嚴也。此一段經明有實
菩薩,何故乃云作是言我度眾生、我莊嚴淨
土者非真菩薩也?為明舉非以形是,故重牒
來也。更有一意:明眾生、菩薩、佛、淨土此四,雖
名用有異,而同一法界中名。若不會真法界
者,謂此四法離真法界別體相異故,不名
真菩薩。若會真如平等之解者,知此法雖時
異用別,語其所歸,無有異相離於真法界條
然有也。故《勝鬘經》云「依如來藏建立一切法」,
又如《不增不減經》中明,就佛性法身體上有
眾生菩薩佛。故知凡聖雖殊而同依佛性。若
同一法界,所以有斯四法差別者,明未修行
不斷惑者名為眾生;修行之中分別斷惑者
或為菩薩;全修行滿足除二惑永盡故名為
佛也;既得圓報法身,必有所依之土,即此圓
報法有上品世間依報用異,故有淨土。此
明佛與淨土二法體一,就用異也。
有人生疑:若起如此心非菩薩者,起何等心
名真菩薩?故答「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無
我法者,名為真是菩薩菩薩」者,解意上來
明未得二無我解者不名為真實菩薩,遙指
正答在此。今言通達無我無我法,正出解二
無我法者名真菩薩也。「無我無我法」者,有二
種無我:一、人無我,二、法無我。人無我者,解眾
生五陰中從本以來無定實神我及眾生等,
故曰人無我也。法無我有二種:一、觀因緣法
體本來空寂;二、觀佛性法體無萬相故空。若
能通達三空二無我者是真菩薩,故曰通達
無我無我法也。所以重言菩薩菩薩者,明菩
薩有二種:一者地前菩薩,聞信二種無我;二
者地上菩薩,現見二種無我。若直云菩薩,
恐失地前菩薩髣髴觀理深伏煩惱者,故重
言菩薩菩薩也。
「論曰:此中有疑」等者,論主將
欲以偈釋前經文,故作此生起也。「若無菩薩
至清淨佛國土」,以牒所疑事也。「若如是」以
下,序生疑之意,指經為釋,如經中生起也。凡
以二偈釋斯一段經文。初偈作問答意,釋經
中「菩薩亦如是至不名菩薩」也。第二偈,釋經
「若菩薩通達無我無我法」盡經也。
「不達真法界,
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者,明菩薩所以起心
度眾生及莊嚴佛國土者,正以不達真如法界
平等理故,不知凡聖一如依正同體,謂離此
真法界外於三界有為法中,別有菩薩是能
度者、有實眾生是可度者、有真淨土可修,此
不名解平等真實菩薩。故下句云「生心即是
倒」也。故經中明文殊師利向佛懺悔:「我從昔
來,由不達真法界理故,以取相心,化眾生、修
十地行、淨佛國土。有如此罪,今向佛懺悔。以
起心取此不實為故名倒也。
「此義云何?若起
如是心」等一段長行論,先舉偈為問,後以經
答也。此示何義?將作偈釋經故,問此經云通
達無我無我法者,示何等義也。所以偈答云
「眾生及菩薩」等,此第二偈。「眾生及菩薩」,「眾生」
者,凡夫菩薩也。「及菩薩」者,謂初地以上菩薩
也。「知諸法無我」者,明此二種菩薩得三空二
無我解也。此明地前菩薩髣髴解二無我,登
地以上現見二無我也。故下半偈云「非聖自
智信,及聖以有智」。「非聖」者,明地前菩薩未
現得真如無我解故名非聖,非不得相似之
解,聞中生決定信故,言自智信也。「及聖以
有智」者,明初地以上菩薩現會三空二無我
理故名為聖。何故名聖?以有真如無漏智故,
言及聖以有智也。長行論云「此明何義?知無
我無我法」者,先釋偈中第二句,出菩薩所觀二
種我境也。「謂眾生及菩薩」者,釋偈中初句,出
二種菩薩能觀人也。「何等眾生、何等菩薩」者,
將釋下半偈故,作問生起。問此二種菩薩既
俱觀二種無我理,有何憂劣,而有眾生、菩薩
二名不同也?即釋云「於彼法若能自智信」。總
出二種菩薩,於彼三空理以智信也。「世間智」
者,正釋偈中下半偈,明此二菩薩雖同信三
空而憂劣有別也。「所謂凡夫聖人」以下,兩對
結,得二菩薩名不同也。「如經」以下,引經結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等,此是斷
疑分中第五段經文。此所以來者,有疑故來
也。云何疑?上第三段經云「菩薩不見彼是眾
生、我為菩薩」,即此斷疑分中前第四經言「菩
薩不見眾生,亦不見清淨國土」,又挍量分中
亦云以不見眾生等法,名諸佛如來。而此菩
薩、眾生、佛、淨土等四,前已了了解釋,明此四
名雖異,皆依真如故有。若離真如法界,於
有為虛妄法中謂更有此四法可見者,非
是菩薩;若解不異真如而見此四者,名真
菩薩也。雖爾了了解釋有無之義,然眾生
復乘無生,或更起異疑,云:若不見諸法名
為諸佛者,或謂諸佛法身是以依身故有
五眼,若無法身便應無五眼,若無五眼則
不見諸法。未知今言不見者,為有五眼故不
見?為無五眼故不見也?若有五眼者,為當前
法是無故所以不見?為當前境實有而言不
見也?為斷此疑故,以此五眼經答也。答意明
如來具足五眼,有無斯照,隨法虛實皆如實
智知。今言不見者,有眼故云不見,非無眼
言不見也。若有眼者,何故言不見有?但前
境虛妄無法可見也。不見有二種:一、真如平
等理中不見眾生等四條然有異,故言不見;
二、眾生五陰虛妄法體本來不生古今空寂,
故無法可見。此二明理中絕相故,聖人無有
取相分別之見,故云不見也。所以得言見者,
如來具二諦智,如虛妄而知、如實而見也。此
就諸法空寂義邊故言不見,非謂眼境並無
令不見也。若爾,那得聞言不見,便謂諸佛菩
薩一向無眼不見諸法?次明也。
「如來有肉眼」者,何者是肉眼所知境界,而言
如來有肉眼?明凡夫之人肉眼,但見因緣和
合虛妄境界,見上不見下。然眾生造業既殊,
報得肉眼亦差品不同,或但見障內不見障
外、或內外俱見,或晝見夜不見、或夜見晝不
見、或晝夜俱見。此等諸眼,皆是父母所生眼。
如弗婆提人,以父母所生眼,能見障外色,前
後俱見。如來同凡夫見此虛妄之色故,云如
來有肉眼也。「如來有天眼」者,天眼有二種:一
者修得、二者報得。何者是天眼所知境界?天
眼亦照因緣和合虛妄境界,皆見障外之色,
亦有見下不見上者、有見前不見後。若因他
力,見上見下、見前見後,有四方俱見。明如來
所見亦同凡夫顛倒取境,如來稱前境虛實而
緣,以此為異,故言如來有天眼也。然世間人,
有報得肉眼、有報得天眼,亦有修得天眼者,
此皆三界中法,明諸佛菩薩道超世表,久已
無此二眼。何故道言如來有此二眼者?以見
同二眼故,言如來有天眼也。
「如來有慧眼」者,何者是慧眼所緣境?明慧眼
知一切有為法無為法、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
法,而不作念我知此法。明如來亦同二乘所
緣法故,言如來有慧眼也。
「如來有法眼」者,何者是法眼所緣境界?明法
眼能知三乘聖人當證果時,乘何等心證於
道果。如此法眼所緣證法差別,如來亦同見
之,故言如來有法眼也。「如來有佛眼」者,然上
之四眼,見境不周,知法不盡故。設所知見,
不能明了。明佛眼所見,真俗並照,巨細斯
鑒,一切萬法了了通達,無境不周、無法不盡,
故名佛眼。此眼如來有五眼,故有境之見。既
有此眼,故知佛有身有眼言不見,非無身無
眼言不見故。次明此五眼經文也。乘五眼經
文,復更生疑。疑云:十方世界無量無邊,直三
千世界中所有種種諸法尚不可知盡,況無邊
世界中亦有種種諸法,何故但明此五眼?若
正有此五眼是為如來,則知法不盡、見境不
周。故引恒河沙喻以答此疑,欲明如來雖但
有五眼,而照所知之境莫不皆盡。然知境雖
盡,不可俱障於文。且境中微細難知者不過
心法故,舉恒沙世界中眾生,一眾生身中有
善心不善心無記心、有漏無漏三三等心數
不可限量。一眾生有若干種心,恒沙世界眾
生各有爾許心數差別不同,如來以三達靈
知於一念中朗照故,不應難云若如來但有
五眼則知境不盡也。此明眼雖有五,而知境
斯盡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
說是沙不」者,前舉五眼,明佛肉具能見之
智。然智不孤起必知境,今將明五眼所知
之境,故佛問須菩提:汝意地思惟籌量,謂如
來知此恒河中沙頭數多少不也?應如是問,
所以乃言如來說是沙不者,明理而言之要
先知後說。今言如來說者,明知如來知故方
說,故云佛說是沙不也。「須菩提言:如是。世尊!
如來說是沙」者,明須菩提得冥加力故,解如
來意,故仰述如來所說,言:如是世尊:如來實
了了知此恒河中沙頭數多少。故說非為不
知也。
此喻意,明以一恒河為一眾生,此一眾生有
善不善無記等心數法,多少如恒河中沙;復
以此沙數恒河為一眾生,一眾生亦有爾許
數心數法;復以此沙數佛世界,爾許世界
中復有無量恒沙;復以一河為一眾生,爾
許眾生心數法皆了了知,況餘非心心法
也。
乘此,更生疑念:如地前菩薩以信解力故,
亦知一三千世界中眾生心數法;未知今言
如來知恒沙眾生心數法者,為同地前菩薩
但知一佛三千世界中恒沙眾生心數法?為
遍知十方無量恒河沙世界中眾生心數法也?
將釋此疑故,佛重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
恒河中所有沙數佛世界至如是佛世界寧為
多不」。此欲明如來非但知一三千世界中恒
沙眾生心心數法也,乃遍知十方世界中無
量恒河沙眾生心數法也。「須菩提言:彼世界
甚多。世尊」者,明須菩提仰答如來如上所說
十方恒沙世界實多無量也。
「佛告須菩提:爾許世界中眾生若干種心住,
如來悉知」者,上來問答雖有重數,正答意在
此文。明如來乃是一切智人,但以五眼了了
遍知十方恒河沙世界中眾生色心等法無
不皆盡,今且舉知心法,明知色亦無遺也。然
就此所知法中,有種種差別、憂劣不同。如人
中果報比於諸天,優劣上下不得為喻。況諸
佛菩薩出世勝報,比於人天之果,俱然懸絕
不可算數。如來了達無餘,故言悉知也。「何以
故」者,因向若干種心住如來悉知,復生疑念:
上云眾生五陰六塵六識體是虛妄,若取此
眾生五陰等妄法者即非菩薩;又云離一切
諸相則名諸佛。若爾,何以故今復言若干種
心住如來悉知?若如來知見此法,則應是實、
非為虛妄。未知此言心住者,為四念處真如
境中住、為餘法中住?若是真實,上不應言虛
妄,道如來不見;若是虛妄,不應復言若干種
心住如來悉知。故言何以故也。即答「如來說
諸心住皆為非心住」。此言「諸心住」者,凡夫六
識,於虛妄法中顛倒而住。「皆為非心住」者,非
於四念處中無顛倒真實住也。此明上言離
者,虛妄故離。今所以言知者,如來五眼照境
斯盡、虛實俱了故云知,非為真實也。「是名為
心住」者,結虛妄緣中顛倒住,亦得結上皆為
非心住,是名為非四念處境中真實住也。「何
以故?過去心不可得等」者,釋上何以知。此言
心住者,是六識顛倒虛妄緣中住故。釋云過
去心等不可得,明以三世等心不住為住,故
曰虛妄也。過去心法已謝於往,空故不可
得。未來心未至,空故不可得。現在心念念生
滅不住,即體是空,故不可得也。
因三世虛妄諸心顛倒,復更生疑:若心住是
虛妄顛倒者,便謂凡夫聖人心皆是虛妄顛
倒。若爾,則初地以上諸菩薩心亦是虛妄顛
倒;以心虛妄顛倒故,所有布施等福德智慧
了因之行亦應是顛倒,故非菩提因,不成彼
岸無漏功德也。為斷此疑故,答言「以三千世
界七寶布施,得福甚多」。此明初地以上得真
無漏解,不取相不住心行布施故,福德非顛
倒。以非顛倒故,成波羅蜜行。不同地前凡夫
六識心是虛妄取相顛倒,故福德亦是顛倒。
然此福德雖非顛倒,而要以地前取相顛倒
福德為因,故非條然也。「得福甚多」者,明此無
相布施乃感常住佛果無盡之福,故言得福
甚多也。
即復生疑:若此三千七寶布施實有福德,
是無漏非顛倒者,何故上三千七寶布施言
非福德聚也?為斷此疑故,答言「須菩提!若福
德聚相有實者,如來則不說福德聚福德聚」。
然上明二種福德聚:一是取相有漏福德聚;
二是不取相無漏福德聚。我言非福德聚者,
明有漏福德聚非趣菩提無漏福德聚,不言
無漏福德亦非福德聚也。那得以彼三千世
界七寶布施取相福德是顛倒故,難我此中
初地以上不取相布施無漏福德亦使是顛
倒也?
「論曰:復有疑」等,此先牒前所疑事也。「若如是」
以下,序生疑意,指經為釋也。此一段經,以三
偈行釋。初偈正釋五眼經文,作問答意斷
疑。第二偈釋恒沙世界譬喻中一段經文。第
三偈釋三千世界七寶布施福多經文。初偈
云「雖不見諸法」者,上疑云不見諸法,未知為
有眼而不見、為無眼故不見也。故偈釋明諸
佛菩薩雖不同凡夫於眾生五陰色等有為法
上有取相之見,非不有五眼如法相虛實而
見,非令無眼故不見也。故第二句云「非無了
境眼」,此明雖云諸佛不見諸法,非無五眼照
境之用也。何以得知?故次下句言「諸佛五
種實」,此明諸佛有五眼具足也。若爾,即復生
疑:此五種眼,還同於凡夫顛倒之見故。即答
「以見彼顛倒」,明諸佛菩薩實有五眼,稱於顛倒
境界而見,而見非顛倒故,不同凡夫也。此半
偈雖解經意,猶未釋經文,故拘瑣作第二偈
也。長行論云「何故說彼非顛倒」者,論主將釋
此偈答之意,故設問云:若諸佛實有五眼見
前境界者,前境是虛妄故,緣之智則應是
顛倒,何故說彼五眼為非顛倒也?即答「為顯
斷疑譬喻,是故說我知彼種種心住如是等
也」。明為釋若但有五眼,則知多境不盡之疑,
故引恒沙譬喻,是故言道若干種心住如來悉
知,非同凡夫顛倒之知也。故下問云「此示何
義」,即答「彼非顛倒,以見顛倒故」也。「何者是
顛倒」者,問若佛五眼非顛倒者,何者是顛
倒眼也。即答「偈言: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
也。明六識非一,故云種種。妄取六塵,以不
實為實,此憣境之心,故云顛倒識也。何以得
知六識是顛倒?次下句云「以離於實念」。「實念」
者,四念處觀也。觀我此身常此身無常,乃至
法亦如是也。以六識不住四念處中,乃取虛
妄六塵,故名顛倒也。「不住彼實智,是故說顛
倒」者,此二句成上二句也,明六識不住彼四
念處實智境中,是故我說為顛倒也。「此義云
何至差別顛倒」,釋偈中初句也。「何故彼心住
名為顛倒」者,何故此六種心住名為顛倒也。
即以偈下三句答,明其六識但緣六塵虛妄
境界,不能住四念處境中,是故說顛倒也。
「如來說諸心住皆為非心住」者,提此一偈所
釋經來也。「此句示現遠離四念處」者,釋向
六識心住離四念處境,故說為非心住也。「此
以何義」者,此以義故六識離四念處名為非
心住也。即答「心住者住彼念處」也,明若心住
於四念境中者可名為住,而此六識以離彼
四念處取虛妄境界,故云不住也。「又住、不動、
根本名異義一」者,釋上心住彼念處者有於住
義也。依世雜論解:以後釋前何故名住,以
其不動。何故不動?以根本也。又解:何名住?
明菩薩以四念處解,栖心真如理中,故名為
住。既心住真,不為五欲所壞,故曰不動。亦
得云不為二乘所壞,故曰不動。此真如解,
既不為五欲所動,便能與菩提為基,故名根
本也。「若如是不住是故說心住」者,若不能如
是於四念處境中住者,是故便說為虛妄境
中住也。「此明不住相續不斷行因」者,雙釋住
不住義也。此「不住」者,釋前句也;若如是不住
相續不斷行因者,釋「是故說心住」也。「是故不
住」者,結虛妄住者為非實住也。示彼相續顛
倒,明虛妄境中相續住者是顛倒識也,結答
上問何故彼心住名為顛倒也。「如經過去心」
以下,舉釋虛妄住非心住經,結成顛倒義也。
「以過去未來」以下,釋三世心住經,可知也。
「何故依福德重說譬喻」者,作問生起第三偈
也。第三偈「佛智慧根本」者,上難云:以心顛
倒故此福德亦應是顛倒。今言佛智慧根本,
明此初地以上不取相布施是無漏福德,乃
與佛果種智以為勝因,故曰佛智慧根本也。
又第二句云「非顛倒功德」,明知此菩薩布施
福德,非取相顛倒心也。「以是福德根」者,以是
佛智慧根本福德根也。「故重說譬喻」者,重說
三千世界施福,明雖同是布施,但取相心布
施者福德是顛倒;不取相心,施名雖同而福
非顛倒也。然取相心施雖是顛,非不因此
地前取相有漏施福以此為因,然後得入初
地無漏,有順理之義故。地前取相福德,亦
得相從為不顛倒福德也。「此說何義至何名善
法」者,此序經中生疑之意也。「為斷此疑」以下
至「福德非顛倒」,釋答疑之意也。「何以故」者,釋
此七寶施福何以故得為非顛倒也。即提偈
上句來,答以「佛智慧根本」故非顛倒也。「云何
示現根本」者,問云何示現此七寶施福是佛
智慧根本也。「如經須菩提」等,舉經為取第二
福德聚,答佛智慧根本義也。「此義云何」以下,
釋經中第二福德聚是其無漏故非顛倒,以
無漏故得為佛智慧根本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色身見不」等,此一
段經是斷疑分中第六段經文。此經所以來
者,有疑故。上已三處明可以相成就見如來
不,此中第四何故復言佛可以具足色相身成
就見不也?初一邊,明法身上無應佛生住滅
三相。第二邊,明法身上無報佛大丈夫相。第
三邊,明法身上無色等法有為萬相。此三處,
就別相中以明法身佛古今湛然如虛空身
非修行故得,不可以色相而見。須彌山王喻
中,明報身佛由行者修行因緣萬德圓滿,以
色相莊嚴體非有為有漏,湛然常住;此就別
相明報佛。第六段中「無有定法得菩提」者,明
應佛從感故有,非修行可得,畢無色無心;此
就別相明應佛。此三佛歷然不同也。法身佛
非報、應二佛,報身佛非法身、應身佛,應身佛
非法、報二佛,此就三種佛別相義邊不得為
一也。有人生疑:若此三佛差別不同,則皆是
不實,何以故應身佛非修行所得,無色無心
則是虛妄?既離法身有報佛,報佛則是本無
今有、已有還無,亦是不實。若法身佛如虛空
不可得見、體亦不實,此是一種疑。又上第六
段中云「聖人以無為法得名」。復云由行者修
行因緣成就相好,名之為佛。若然,為當即法
身上有此報、應二佛色相之身冥然是一?為條
然異於法身有此二色相身也?若冥然是一,
則不應有三佛用差;若條然異有,則皆是虛
妄,無有一義。有如此疑,故「佛問須菩提:佛可
以具足色身見不」等。此答意云:汝不應作是
難。所以然者,則此三佛,亦有一義亦有異
義,故語一則如終一法性無有二相,論異則
三佛體用有別歷然不同。此三種佛,理而言
之,恒一恒三、恒三恒一,言三不傷其一體、論
一癈其三用,故不應難言:此三種佛為冥
然作一、為條然有異?為釋此疑,故次明也。
「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者,此佛問
須菩提,明虛空法身古今湛然體無色相,可
以報、應二佛具足色身見不也?故須菩提答「不
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此明三佛別相
異義邊。明法身如來古今湛然猶如虛空,不
可以報、應二佛具足色身而見故,不得說即
法身上有報應二佛具足色身。此一句順上
經中三佛別相法身義邊,不可以二佛具足色
身見也。「何以故」者,有人乘此生疑:若法身如
來古今無相猶如虛空,不可以報應二佛具
足色身見者,法身便一向無色。若爾,則異於
法身,別有報、應二佛具足之色,則還同前疑,
三佛條然別相,何以故復作如是說也?故即
答「如來說具足色身」,此明三佛一義邊,即法
身上有功德智慧二種莊嚴,真如解脫色萬
德圓滿無所缺少。以修行因緣顯本有法身
以為報佛故,即法身上有此具足色身也。若
法身中無具足色者,則不應有報、應二佛具
足色身。以斯義故,得道即法身上有報、應二
佛色身。此明三佛不異義也,是故上言一切
法皆是佛法。覆復生疑:若即疑若即法身上
有報應二種色身者,便法身中有色,上不應
言報佛三十二丈夫相及應佛相非法身相
也,又亦不應云法身古今一定如虛空也。故
答言「即非具足色身」,明向者就三佛一義邊,
得云即法身上有具足色身。若據異義邊,明
法身古今一定,無有二佛色身之用故。上初
句云「不應以具足色身見」故,言即非具足
色身也,此成上經「三十二大人相即是非相」
也。若法身上無報應色者,還同前疑;若法身
佛就體無色身可見者,此之色身則條然異
於法身,那得道言即法身佛上有具足色身
也。故答言「是故如來說名具足」,明法身中
雖即無報、應之色可見,然正顯法身作報佛
色身之用。由有報、應故,不離法身有報、應之
色,故言如來說名具足色身也。此成上第二
句一義邊一切法皆是佛法也。又復就理而
言,亦得云是故如來說名不具足色身。所以
得云不具足身者,就異義邊論,明即法身佛
上無二佛色身之用故,亦得云不具足色身。
此句雙結三佛一異有色之義,但以答難
故,直云是故如來說名具足色身,此成上異
義也。
又問:此中但就色身明具足之義則足,何故
復明諸具足也?有人乘無生疑:若法身佛
上無具足色身,此法身佛為有三十二相、為
無三十二相?為一為異也?有如此疑問,以故
諸相經答,明因色身故則有三十二相。上已
了了解釋即法身佛上有具足色身,即法身
上無具足色身,何得難言若法身無色為有
諸相為無諸相也。諸相四句經文不異前具
足色身中義,故不別釋也。
「論曰:復有疑,若諸佛以無為法得名」者,牒上第
六段中經來也,論主略申生疑所以。「云何諸
佛成就八十種好三十二相而名為佛」者,序
作難之辭,云:若法身佛無為法得名如虛空
者,與報應二佛色相之身,為一為異等也。廣
作疑問、不異經相也。生起「為斷此疑,是故說
非成就色身、非成就諸相」者,略舉經中色相
二處三佛異義經文答其不異之難。又色攝
得八十種好三十二相,復舉上二處三佛一
義經意答其異疑也。「如經」以下,舉二處一異
經來結也。
此一段文,以二行偈釋。初釋經中「法身佛
不可以具足色身見、不可以具足諸相見」。第
二偈上三句,釋經中「如來說具足色身具足
相身」,下一句釋經中「即非具足色身即非具
足相身,是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具足相身」等經
也。「何故如是說」者,將欲偈釋故,先問何故不
定?答乃作如此不定之說,或言法身有色相、
或言法身無色相也。故即偈答「法身畢竟體,
非彼相好身」。此二偈明就三佛異義邊不得
言有色相,一義邊得言有色相也。「法身畢竟
體」者,以初二偈釋二處經中佛問、須菩提答
乃至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不應以相身見等,
明虛空法身畢竟無有報、應色相之用可見,
故云法身畢竟體也。何以故?以報應色相之
身修行方得故。色相之身顯用於報應,真如
法身雖萬德圓滿,但據體而論,故無色相之
用也。如冬樹無菓,以時未至故,非一向無也。
若一向無者,應時至亦無。以此喻驗之,法身
非不有色相,以時未至故不可見也。「非彼相
好身」者,明法身非報應相好身也。「以非相成
就」者,所以言法身非相好身者,以法身不為
現用相好所成故也。法身何故不為相所成?
故下句云「非彼法身故」,明相好之身,非古今
一定法身之體,故言非彼法身故。此明法身
佛異義也。
第二偈上句,釋經中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
身、具足相身二處經文也。明法身上雖無色
相之用可見,然不離於法身,以修行因緣則
有報應色相之用,畢竟不從餘處來也,故云
「不離於法身,彼二非不佛」也。「彼二」者,彼色之
與相,非不是法身佛故。第三句云「故重說成
就」,下一句並釋法身中亦得言有色。「亦無二」
者,此明虛空法身中畢竟無報、應色相,故言
亦無二,釋經中「即非具足色身相身」也。雖法
身上無,亦得道即法身中有,故云及有二。此
明不離法身報、應色相之身也,釋經中「是故
說具足色身具足相身」也。「此二偈說何義至
以非彼法身相故」,釋初偈,明法身異義邊無
色相也。「此二非不彼乃至偈言彼二非不佛
故」,釋第二偈上二句,引所釋經證,舉偈第二
句結明一義邊法身有色相也。「是故此二乃
至以不離法身故」,釋第二偈中下句,明法
身中亦得說無報、應色相二,亦得說有色相
二也。所以此中再重釋此一異之義者,但經
中為釋難故,有其兩重故,論主亦重釋也。「是
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成就非相成就」,
此是釋法身無色相義,經論相屬也。「亦得言
有,故說色身成就諸相成就」者,此解法身有
色相義,經論相屬也。「偈言亦無二及有」者,
釋竟以偈結之也。「何故如是說」者,設問也。
「以彼法身中無,即於是義」者,答法身中無色
相所以也。「說如來色身成就諸相成就,以不
離彼身故」者,答法身有色相所由也。「而法身
不如是說」者,明雖不離法身有色相之身,而
法身義邊古今一定畢竟無此色相。為生下
疑故作此句,欲使乘無生難因言長理故後
章得顯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有所說法
耶」等,此斷疑分中第七段經文。已三遍來,此
所以來,有疑故也。上來廣辨法身之體畢竟
無有有為萬相,又此前段經復明虛空法身
異義邊體無報應色相,若法身無色相則亦
無眼等諸根,既無諸根亦無口業。云何言如
來說此法?問:法身佛為說法、為不說法也?
若法身佛不說法者,報、應二佛亦應一向不
說法。又疑:若使如來說法者,為即此證智法
身有言教可說?為離此證智法身別有此言
教可說也?為斷此疑故,答「於意云何?汝謂如
來有所說法耶」。此答意明法身之體無名無
相,畢竟無色相可見、無言教可說。又雖無色相
諸根,然要顯法身,為報佛由法身現時為報
故,得言因法身有色相諸根、有口業、有言教
說法。故上論云「聖人證無為法,還說無為法」,
若以此文驗者,雖即證法無言教可說,亦不
得離此所證法身別有教法可說也。「於意云
何」者,此應有問答而不作問答,故如來直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欲使冥解而答也。
「汝謂如來作是念:如來有所說法不」者,問須
菩提,汝謂如來作念,謂於無名相證法中有
名相可說不?汝謂如來作是念:離於所證法
更言教法可說不也。「莫作是念」者,遮須菩
提此念。汝若謂如來於證法無名相理取同名
相可說者,此是不正念。若謂如來離於證智
更有教法可說者,此亦是不正念。故言莫作
是念也。「何以故?須菩提!若人言:如來有所說
法。則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義」者,此釋前何
以故汝向所說是不正說。「若人言如來有所
說法,則為謗佛」,明實不作是說,道言如來
作此說,即誣聖言,故言謗佛。此人所以生謗
者,以不解如來所說理教一異之義故。云何
不解?聞言證法無名相,便謂離於證法,條然
更有言教可說,不知證智無名相無法可說,
故曰不解義。不知因尋教得理、由證有說,故
不解義也。「何以故」者,此世辨釋名,何以故道
言如來有所說法則是謗佛也。故下即云「如
來說法說法者,無法可說」,明說法有二:一是
所詮證義;二能證言教。然此理教雖殊,而
本末相由,理無條然。若謂證法有名相可說
者,此不解聖意,名為謗佛。聞言證法無名相,
便謂離此證法別有言教可說,復是不解聖
意,亦為謗佛也。「無法可說」者,明證法無言教
可說,離於證法亦無言教可說也。「是名說法」
者,如是解證法無名相可說、不離證法有教
法可說者,方名正解、方名正說,故言是名說
法也。亦應言是名非說法,明若不如是解證
中無名相可說、因證有名相可說者,故非說
法也。
「論曰:復有疑乃至若相成就不可得見」者,牒
次前無色無相經也。「云何言如來說法」者,作
難。自下經文以下,引經申斷疑之意也。
此經以一行偈釋。「如佛法亦然」者,釋經中「乃
至不能解我所說故」。「如佛」者,如前經中明法
身佛上有色相無色相、三佛一異離即之義
也。「法亦然」者,佛既如此,理教法一異義亦同
也。明能證言教、所詮證義,依此而論亦得
言有差別故。次第二句云「所說二差別」,此
釋經中「說法說法者」,二差別者,理教殊也。此
明能詮所詮異義邊亦然也,亦得言無差別
故。下二句云「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此釋
經中「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也。「不離於法界」者,
明聖人證於真如法界,還說此真如,故知此
所詮證義、能詮聲教不得相離。此明一義邊
亦然也。「說法無自相」者,既如證如說,離於真
如法界更無言教自相可說,即證智體無有
名相故,亦無言教自相可說也。
長行論初「何
故言說法說法者」,提經為問也。即指偈答言
「所說二差別」故。「何者是二乃至所有義」,此出
經中重言說法說法者,偈中二也。「何故言無
法可說」者,若有言教能說、復有所說,義便應
是有說,何故言無法可說也?即以下半偈答
言「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故也。「此以何義」
以下,有一問答釋偈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
來世聞說此經法生信心不」等,此一段經是
斷疑分中第八段經文。復所以來,此亦有疑
故來也。前段經,或明法身體無報應色相之
身,或云即法身上有報應色相;今疑者偏報
無邊生難:若一義邊,即法身上有報、應色相
者,法身佛既體如虛空不可以色相而見,此
報、應二佛與法身一故,則應是無。又次前經
明真如法界體絕名相與言教有異,復云不
離真如法界有言教可說。若爾,此真法界體
亦如虛空,無有聲教。此聲教既與證智體一,
應亦是其無,以證法無名相故也。此之兩處,
或明法身法界無色相言教,而復言不離法身
法界有此色相言教,斯二段經一異之義至
深難解,為但現坐能信?為未來世中亦有人
能信?為一向無人能信也?又若有人能信者,
有何等人能生信心?為是凡夫、為是聖人也?
有如此疑,故須菩提問頗有眾生聞說此法
生信心不,佛即答「彼非眾生非不眾生」。此答
意明經理雖甚深難信,然非但道益當時現
坐生信,明未來世中亦有人能信。何人能信?
明要地前、地上二種菩薩,久供諸佛殖因深
遠,具足二種無我解者,能信此經也。經言「彼
非眾生非不眾生」者,此出有能信人也。應直
答言菩薩有智慧人能信此經,何故乃言彼
非眾生非不眾生也?然此聖人相解,其言雖
隱,而能於此言取悟也。「彼非眾生」者,明彼能
信人,非無智慧、不修行、不曾供養諸佛,聞此經
未生信眾生也。「非不眾生」者,非不是能信聖
人眾生,明此人已曾供養過去諸佛、修行來
久,聞此深經則能生信無疑。是故彼非無智
不信眾生,是有智慧能信眾生,故次明也。「何
以故」者,此世辨釋前應問:何以故名此能信
人作彼非眾生,何故復名為非不眾生也?我
未解此義,唯願如來為我解說。即答言「須菩
提!眾生眾生者」,此重牒前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然後釋也。「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者,明
此能信人非是底下愚癡凡夫信眾生也,是
名菩薩摩訶薩能信聖人快眾生也。
「論曰:復有疑,若言諸佛說者,是無所說法不
離於法界,亦是其無」者,牒前有色相無色相、
有說法無說法二處深經也。「有何等人能信
此甚深法界」者,作疑問之意也。「自下經文」者,
指經為釋也。「所說說者深」者,以此一偈釋斯
一段經。依經次第,應言「說者所說深」,但以闡
陀論法隨逐語便故,言所說說者深,亦以乘
勢明義故也,正釋經中「聞說此經」也。「所說」者,
牒前經中如來所說理之與教。「說」者,牒前不
可以色相成就見法身如來等經中所明三
種佛能說人也。「深」者,明前所牒二經一異理
深。即舉疑:斯之二經,佛說太深,於未來
世為有人能信、為當無人能信也?故下句云
「非無能信者」,此句明有人能信也。應問:何者
是能信人?故下句即指出其人「非眾生眾生」,
釋經中「彼非眾生非不眾生」。「非眾生」者,明非
無信眾生也。「眾生」者,是有信眾生也。「非聖」
者,此世辨釋名,非眾生者,非是不聖,正是聖
也,故即云「非不聖」也。此是出其能信之人也。
「何故言須菩提非眾生非不眾生」者,提經為
問也。「偈言」以下,指下半偈為釋也。「此以何義」
者,此半偈以何義故,得釋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經為能信人也?即釋「若有信此經至非凡
夫體故」,解經偈中彼非眾生也。「若有信此經
彼人非眾生」者,取偈上二句中能信義也。「非
眾生者」,提偈第三句中「非眾生」來也。「非無聖
體」者,以偈下句中「非聖」兩字釋前非眾生也。
「非無聖體者非凡夫體故」者,此是論主結能
信者是聖人,非凡夫體也。「非不眾生者」,提
經來也。「以有聖體故」者,以偈第四句中「非不
聖」釋之也。「彼人非凡夫眾生、非不是聖體眾
生」者,結此能信為非凡夫,是聖人也。「如經何
以故至是名眾生故」,引如來成釋為證也。「如
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夫眾生」,我論主釋經「是
故說眾生者」,結為能信聖人眾生也。「眾生」者,
以聖人眾生。「是故說非眾生」者,以是能信聖
眾生故。結為非凡夫眾生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三菩提
也」,此等是斷疑分中第九段經文。此已五遍
來,文雖相似而義有殊,故非重也。此所以來
者,為釋疑故也。此疑從何處生?上來已廣明
法身古今體滿,非修得法文,即此斷疑分
初第二段。經中言「無有實法如來得阿耨三
菩提」,明法身菩提非有為法故,不可以有為相
得。即復言「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明菩提之
體是無為法,故有菩提可得。復以大身譬喻
釋成,明法身本來圓滿具二莊嚴,離於二障,
非修行得。即生疑云:若言如來得三菩提者,
為修行故得、為不修行故得?若法身菩提古
今一定猶如虛空,萬德圓滿,非修行因緣然
後可得者,云何言行者一阿僧祇修行滿足
證於初地,轉得七地二阿僧祇滿乃至上上
轉勝,三阿僧祇後證佛果菩提也?以此驗
知,法身便由修行因緣可得後方圓足,那得
道法身如來猶如虛空萬德圓滿非修得法
也?若由修行得者,云何乃離於上上證所得
報佛,而說別有法身如來?此執一難異也。
又次前第六段經,明法身猶如虛空體無諸相
非修行得法,故不可以具足色相而見。乘生
疑念:若法身非修得法、無色相可見者,云何
菩薩修行因緣轉轉證得阿耨三菩提也?此
疑既起之在先,所以今方斷者,以中間更
乘生異疑,遣之未盡,故今方釋也。此謂為疑
故,經中答意明佛有二種:一、法身佛,古今湛
然體性圓滿,非修得法,此即性淨涅槃。二者
報佛,藉十地方便修行因緣,本有之性顯用
之時名為報佛,即方便涅槃。不可以報身方
便修涅槃行得故,便使法佛性淨涅槃亦修
行而得。為釋此疑,故次明也。然就斯一段經,
凡有四子句。前三句,明法身佛性淨涅槃,體
相圓滿,非修得法。後一句,明報佛方便涅槃,
亦萬德圓滿,而有無方大用,是可修得法
也。
「無有少法得三菩提」者,此是第一子句,明法
身如來萬德圓滿無所缺減,雖在煩惱染法,
於萬德中不少一法,非以修行因緣後方滿
足故,得名為無上菩提,故云無少法得三菩
提也。此就法體滿足,以明法身非修得法也。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三菩
提」者,此是第二子句,釋初句。法身所以萬
德本圓非修行方滿者,以法身古今一定,
非以由人修行因緣故在聖人心中萬德增名
為高,非以人不修行因緣故在闡提心中萬
德減名為下。此就行者以明法佛體無增
減非修得行也。「以無眾生、無人、無壽者得
平等三菩提」者,此是第三子句,釋前第二
句。法身所以平等無有高下者,明一切眾生
法身體相萬德皆等,無此功德多、彼功德少,
本來寂滅、自性離障、一切平等,無有我人等
或,不如金剛以還因中行者,行有深淺、斷
惑有多少故,勝如不同有憂劣之別,故起慢
心自謂我功德多、遣惑亦多,彼劣於我。所以
有此分別慢者,以其先有煩惱遣之未盡,故
有我人等見。明一切眾生法身佛性無有憂
劣,從本以來清淨體無惑染故,言無我人平
等得三菩提。故《勝鬘經》「剎那善心非煩惱所
染,剎那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依西國,剎那
有十種名。此言剎那者,憣為空也。明空善
心非煩惱取染,不空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空
善心者,明古今一定法身如來藏體空,無二
十五有生死萬相,故言空也。不空善心者,明
法身自性體備萬德妙有湛然不空也,故即
上經言空如來藏也。前二子句明法身妙有,
即不空如來藏,此一句明法身妙無,即空如
來藏也。此就無鄣清淨,以彰法佛平等滿足
非修得也。此前三句,宛轉釋法佛性淨涅槃
義竟也。
時眾聞言法身古今圓滿非修得法,乘即生
疑:若爾,何故諸菩薩發菩提心,三大阿僧祇
修十地行竟何所為?故答「一切善法得三菩
提」。此是第四句,明報佛方便涅槃有修得也。
所以據報佛明有修得者,然報佛要就行者
修得現用時語,既就行者論之,便有修行因
緣萬善滿足,則有法可得。前但據性體本有
為言而不辨其用,今就行者會時而語佛性
有用,以有用不用異故,得云有增減也。復
就行者斷惑有多少故,有憂劣不同凡聖兩
別。據行者顯報有於修得,故言一切善法得
三菩提也。乘茲即生疑念:若一切善法得三
菩提者,疑謂一切名濫,有漏無漏、世間出世
間善法俱是一切,可皆得菩提也。若皆得者,
何故上論偈言「福不趣菩提」也?以斷此疑故,
答言「須菩提!所言善法善法者,如來說非善
法,是名善法」者。此明善法有二:一、有漏善法;
二、無漏善法。「如來說非善法」者,明向一切善
法是一切無漏善法,非是不趣菩提有漏善
法也。故下句云「是名善法」,此明是名無漏善
法,亦得言是名非善法,明無漏非有漏故也。
「論曰:復有疑,若如來不得一法得三菩提」者,
舉所疑經來也。「云何離於上上證轉轉得三
菩提」者,作難也。「自下經文為斷此疑,示現非
證法名為得三菩提」者,論主略引經中斷疑
意也。此以二偈,釋茲一段。初偈釋前三句,明
法身無修得。下一偈釋後一句,明報佛有修
得也。
「彼處無少法,知菩提無上」,此二句釋初子
句。「知菩提無上」者,以知彼法身處體相滿足
無所缺少故,得名為無上最勝菩提也。「法界
不增減」者,釋第二子句,明此法身非修得方
滿名為增,亦非不修行故少名為減也。「淨平
等自相」者,釋第三子句,明法佛體上古今清
淨,從本以來無我人等或,故言淨也。第二
句知菩提無上,依下長行論釋此一句,義
通前三故,上三句下皆應言「知菩提無上」也。
第二偈「有無上方便」者,釋第四子句,明報佛
是修得,就現用義邊得名為增,未用義邊得
名為減也。「及離於漏法」等下三句,釋第四子句
下「須菩提!所言善法善法者」等釋疑經文也。
「及離於漏法」者,明報佛方便之因。無漏善法
體離諸漏,非有漏善法也。「是故非淨法」者,明
有漏善法非是無漏清淨善法也。「即是清淨
法」者,如是非有漏善法故,即是出世無漏清
淨善法方便因也。何得以有漏善法於菩提
無方便因,難無漏善法亦使非方便因也?「此
明何義」以下至經「一切善法得三菩提」,釋二
偈中上五子句,解經中四子句也。先次解
釋,後以經結之也。「餘菩提善法不滿足」者,謂
因中方便菩提,亦謂二乘菩提,體未滿足,須
更修習故,言餘菩提者善法不滿足也。「須菩
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等,何故如是
說」者,先提下答疑經為問,即牒後偈下三句
為釋。「此以何義」以下,復設問也。「彼法無有漏
法故名非善法」者,此解無漏善法非是有漏
善法故,如來說名為非善法也。「以無有漏法
是故名善法」者,解無漏善法為善法也。「以決
定善法」者,結無漏善法也。
「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須彌山王」等,
此是斷疑分中第十段經文。此三千譬喻已
四遍來,何故數來而非重者?此乃文句相似
而義有別,故非重也。此復所以來者,有疑故
來也。云何為疑?前段經中答疑四句,初有三
句,明法身菩提性淨涅槃,本體圓滿非修得
法;後一句,明報佛方便涅槃,由修一切善法
方便因滿法身有用,是修得法。難意:若法性
法身非修得者,身有報佛亦不聽是修行得
得也。何以故?上挍量分中,明受持讀誦此經
能詮言教,依而修行善法滿足故得三菩提。
然此經教音聲之性,證法中無念念生滅,無
有習因增長之義,體是無記,非為善法故。受
持經教不能發生三慧之善,不生三慧善故
無有因義,既無因義則不證菩提。那得道言
一切善法得阿耨三菩提也?故千須彌七寶
布施勝福譬喻以答此疑,明此般若一偈經
教從證法中來,非是無記而能詮於法身。若
依經修行因緣,能顯性證果,得大菩提,勝於
三千須彌珍寶布施之福不可算數故。不應
難言經教是無記故,受持修行不能得大菩
提。為除此疑,次明此一段經也。
「百分不及一等」者,論云「算類勝」,此明有漏福
德是有盡法故數亦有限,明無漏善法是無
盡之法數亦無限,所以勝也。「歌羅分不及一」
者,論云「力勝」,歌羅者,西國正音,如析一毛
以為百分,一分名一歌羅。此義憣為力勝,以
無漏善法功德勢力勝於有漏善法故,名為
力勝也。「數分不及一」者,論云「不相似勝」,猶是
其數數中轉微轉細,乃至少許猶不及一
故,名不相似勝也。明此無漏善法若有形色
者,虛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為有盡法形無
為無盡法故,假令乃至少許亦不相似。如分
芥子以為萬分擬須彌山,唐失其身,終不相
類也。「優波尼沙陀分」者,論中義憣云「因勝」,
明因果不相似。珍寶有漏善法但得三界報,
因果俱是不如。無漏善法乃遠得佛果,因果
俱勝故,名因果不相似也。
「論曰:復有疑」以下至「不能得大菩提」,執經作
難。何以故?以所說法是無記法,釋成難意。為
斷此疑,以下略申答意,生於下偈也。凡以二
偈釋茲一段經。初一偈,解持經功德勝布施
之福,經教是無記非因之疑也。第二偈,釋四
種勝,從「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也」。「雖言
無記法」者,舉疑意。前疑言:經教是音聲性無
記之法,依此無記法受持修行,則無善、則
無因義,何得言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也?故
答云「雖言無記法」,此句順疑者意,故云「雖言
無記法」。音聲言教雖是無記之法,而能詮於
佛性涅槃之理,依而修行發生三慧勝解,能
使行者終剋常果,有詮理益初咸果之能。此
明言教雖是無記而有因義,故次下句云「而
說是彼因」。若爾,那得難言以無記故無有因義
則無修行得菩提者也?此釋上半偈也。又一
解:經非是無記。何以故?以此經教從真如證
法中來,是其一分,為此真如證法所勳故。
言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如以須摩那華及
薝蔔華勳胡麻子,後押得油,名須摩那油
及薝蔔油。此言教亦如是,為證法所勳,非
是無記故,受持讀誦此能詮言教,發生聞
慧,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次第修行乃至證得
無上菩提,勝於三千須彌七寶施福。以三千
須彌七寶有漏施福不能得大菩提,是故不
如。故下半偈言「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
「一法寶」者,此般若經一行偈名為法寶。「是故」
者,是故經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故,便勝
無量珍寶布施有相之福也。
「此義云何?雖言所說法乃至能為菩提因」,釋
上半偈。論主且順疑者意,明經教雖是無記
而有因義也。「又言無記者,此義不然者至勝
無量珍寶故」,此解下半偈,即舉偈結也。此違
疑者意,正解經教非是無記法也。「汝法是無
記而我法是記」者,汝小乘法中謂聲教為無
記,今依我大乘中,明音聲經教從佛法身
記法中來故,是記法非是無記。又行者身口
意業有所起作,皆有招感之能,亦有順理益
物之義,故諸佛說所經教,音聲之性是口
業善,能慎理益物非無記也。「是故此所說法
勝彼阿僧祇須彌珍寶故」者,結受持經教福
德勝珍寶施福也。「如經」以下,以經結論也。
「此示何義」者,此一段向如經者,通引持經
福,結作勝珍寶施福義。然未知釋勝有幾
種,故設問,問此百分不及一等此示何義也。
即作第二偈,答「數力無似勝」也。此一句中合
釋三種勝,謂數勝、力勝、無似勝也。「無似因亦
然」者,此明第四因勝,為成句故通引無似來
也。「一切世間法不可得為喻」者,無漏善法能
與佛果作無盡之因,一切世間有漏法中無
可為比者,故云不可得喻故也。
「此說何等義?示於前福德此福為勝」者,此一問答,
通解一偈所明勝義也。「云何為勝?一者數勝」
等,數出上半偈中四種勝也。「是故偈言」等,舉
下半偈,結作勝也。「數勝」者以下,一一別提四
種勝名,略釋名,舉經屬當可知也。「又此法
最勝,無有世法可喻」,「此法」者,釋下半偈,即引
偈結也。「如是此福德中」以下,結受持福勝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作是念:我度
眾生耶」等,此是斷疑分中第十一段經文。所
以來者,斯有疑故來也。云何疑?上第九段經
中,前三句明法身平等,本來滿足、無所缺
少,不由修行而得,復無高下,亦無我人眾生
壽者相,平等得三菩提。此明就佛性法身平
等理中古今湛然無有彼此、凡聖兩別也。難
者云:若法身平等無有凡聖差別者,則亦無
修道得果之人。若無修道得果,云何經中言
如來度眾生。若佛度眾生,則知如來修行斷
惑可有滿足法身,眾生未修行斷惑則無滿
足法身。若然,便由修行斷惑因緣得大菩提,
非有古今圓滿法身不由修得,明矣。上第三
住分及此斷疑分第四經中並言「菩薩若作
是念:我度眾生。則非菩薩」。此二處,明菩薩於
真如平等理中不見眾生真如法身異於己身
真如法身而可度者。然菩薩位在學地,處不
定之境,斷惑不盡、見理未圓,於平等理中
若見眾生真如法身不滿,異於己身真如法
身,起心度者尚非菩薩,況如來行滿惑盡、位
居無學,云何而言佛度眾生也?此明佛與眾
生法身平等無有增減亦無高下,故離真如
法身無別眾生可度。若言佛度眾生,則法身
是修得法,非本淨平等凡聖共有。以此驗知,
諸佛修行得果可有法身,眾生未修則無法
身。若眾生無法身,則不得言法身平等體無
增減無所缺少,亦不得言法身本淨無我人
等也。以有此疑故,經答言「汝謂如來作是念:
我度眾生耶」。此佛問須菩提,汝謂如來起心
分別:我由修行因緣斷滅盡故有滿足法身,
眾生未修行斷惑故無滿足法身。謂異真如
法界外別有眾生,而欲起心度之,令得
解脫也。
「莫作是見」者,遮其見心也。「何以故」者,釋前,
明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見也。即答「實無眾
生如來度者」。然佛與眾生雖凡聖有異,而
滿足法身平等無差,此明即真如來平等理
上有此眾生名字,更無別定實眾生異於真
法界而為如來度也。
如《文殊般若經》說:「假使十方一切諸佛,一一
佛住世若一劫、若過一劫,晝夜說法心不暫
息,各各度於無量恒河沙眾生皆入涅槃,而
眾生界亦不增不減。何以故?離真如法界外,
眾生定相不可得故,是故眾生界不增不減。」
又《華嚴經》云:「不增眾生界、不減眾生界。」此就
平等法身真實法界理中明無增減也。又《小
品般若》中說:「一切眾生本來清淨。假令諸
佛於百千萬劫唱言眾生眾生,而無一定實
眾生可得也。」若以此等文驗,於平等理中無
有眾生異於諸佛而可度也。又若佛度眾生,
則是佛自度佛、法界還度法界。以此故知即
法身上有此眾生名字,不離法界外別有眾
生可度也。故《不增不減經》言:「惑覆法身名為
眾生也。」即復有疑:正可無定實眾生可度,非
無五陰所成虛假眾生,如來何故不度?故經
答云「須菩提!若實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
有我人相等見」,此明非但無有定實眾生可
度,乃至亦無虛假眾生可度。何以故?正五陰
法上名為眾生,然此五陰無眾生體。非但無
眾生體,復不異佛性土有是眾生五陰虛妄
名字故,亦不可度。若如來起心,謂異於真如
法界有五陰所成虛假眾生可度者,則猶有
我相等惑不盡也。
乘復有疑:若如來無有我相等惑者,如來何
故自云我過去曾作轉輪聖王帝釋梵王等。
以此驗之,明知如來有我相未盡,不應言如
來無有我相也。故答言「須菩提!如來說有我
者則非有我」,明如來隨世俗語故言有我,
非謂有我人等相未盡故也。
乘復生疑:應有神我。若實無有神我,何故一
切人皆云有我,我過去從天道中來、人道中
來也。故答「而毛道凡夫生者以為有我」,明毛
道凡夫懷取相之心,於無我法中計有神
我,從過去中來,不滅至於現在,故妄言有我,
非謂理中實有我也。「毛道」者,此義釋云愚癡
闇冥無有智慧名為毛道。此中須菩提應問:
世尊!云何名為毛道凡夫?我未解此義,願如
來為我解釋。故佛答須菩提「毛道凡夫生者,
如來說名非生」。此云「生」者,生之言起毛道凡
夫。起於我見,故言生也。此生,西域云禪那,依
世辨論,無正名相憣故,且就義解,作名云
毛道凡夫生也。「說名非生」者,明毛道凡夫但
能起於我見等,或不能生彼出世無漏聖解,
故言非生也。是故言毛道凡夫生者,是但能
起於我見,不生聖人法故,結名為毛道凡夫
生也。
「論曰:復有疑,若是法平等相無高下」者,
牒此段第九生疑處前三子句經也。「云何如
來名為度眾生」者,設疑難意也。「自下經文為
斷此疑」者,申此經來意為斷此疑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作問答意,釋前二疑
經,義勢未盡拘瑣入下第二偈上三句也,第
四句釋後二疑經也。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者,明真如理中佛
與眾生法身平等,無凡聖兩異,何得謂於真
如法界外更有一定實眾生與佛有異而可
度也,釋經中「何以故?實無眾生如來度者」以
前經文也。即難:若真如平等理中無眾生可
度者,非無虛假眾生,何故不度也?故下半偈
云「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此明假名眾生
為五陰所成,此五陰法體亦是虛妄,依真如
有故,無別虛妄眾生可度也。
「此義云何」以下至「偈言不離於法界故」,先釋
下半偈眾生假名與五陰共故,解偈第三句
也。彼名共陰不離法界者,釋作名陰共義
也,即引第四句證不離也。論主何故先釋下
半偈者,疑者謂眾生無法身,此下半偈明眾
生五陰即是法界中名,當知等有法身,故先
解下半偈然後釋上半偈,平等中佛不度眾
生便故也,自下解上半偈也。「彼法界無差別」
者,正解初句,即提所釋偈言「平等真法界」故
也。「是故如來不度一眾生」者,是法界平等、凡
聖無異,故佛尚不度一眾生,何況多也。即以
偈第二句結佛不度眾生故也。「如經何以故
實無眾生如來度」者,結上半偈也。
「佛言須菩提」以下,結後半偈,復拘瑣生下第
二偈也。第二偈「取我度為過,以取彼法是,取
度眾生故」,此三句共前偈下二句同釋經中
「若實有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
者相」等。此句為明如來無有取眾生相而欲
度之,今言若度則是取相過者,此舉有過
以明無過,故知異法界外無別有五陰所成
虛假眾生為如來度者也。「取我度為過」者,明
如來若專念見有五陰所成虛假眾生異真法
界而取度之者,即有取相之過。云何是過?答
「以取彼法是」,以取五陰等法虛妄有為以為
眾生,欲度之令得解脫,故為過也。上雖言
「以取彼法是」,未知作何等意取,故第三句云
「取度眾生故」。若如來自謂已是佛無煩惱人,
見眾生是凡夫具足煩惱、無有法身,令拔之
令離此或,此是取相過也。「不取取應知」者,
釋經中「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毛道凡夫
生者以為有我」也,答第三何故說我疑也。「不
取」者,明如來解生陰本來虛妄,無實眾生可
度,故云不取。「取」者,毛道眾生不解生陰體虛,
謂為定實有我,故言為取。「應知」者,此凡聖二
人取不取義,勸人知也。
「此義云何至取我度為過故」,釋偈初句,即舉
偈來結也。「以取彼法是至有如是相故」,此中
間二句,先提偈於前,然後解釋也。「經復言須
菩提如來說有我者等,此義云何」者,此提第
四句所釋經為問也。偈言「不取取應知」者,提
偈與經相屬當也。「此以何義」以下,釋偈中「取
不取」義,明如來不取凡夫取也。「又須菩提毛
道凡夫生者,如來說非生者」,以此經偈中未
釋,故別提來也。「不生聖人法故名非生」者,此
是彌勒世尊釋,明所以言毛道凡夫生為不生
者,由不能生聖人法故名非生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不」
者,此斷疑分中第十二段經文,已六遍來。所
以復來者,有疑故來也。謂雖復上來廣為我
解法身如來無有色相可見,若不了見便應
是無;然復言雖不可見而是妙有,若有應是
可見,然今道有而不可見者,明知無別無為
法身非修得法也。正修方便萬善,三十二相
因緣福德業,所得佛果無量相好身時,即
有法身,那得離此之外別有法身也?若由修
行因緣得相好身時即有法身者,便以修福
德因緣得真法身。如經中明,佛修三十二相
業時,以頭頂禮拜三寶師長父母故,得無見
頂相;助他為善故,手中得羅網相等。以此報
相既為因得,類知法身亦應是可修得。若可
修得,前經中不應以初三句明法身無修得,
後一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明報身有修得。
以此比知,由修福德行見報佛色相者,即
法身。故知法身是可修得法,不應別有古今
一定法身是非修德法也。有如此疑,故答意
明不可以報佛色相為因、所得是可見故,如
此比類亦謂法身是可見亦為福田所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不」者,
佛問須菩提,於汝意地以智慧思惟籌量,
可以福德業所得大夫相身見法身如來不
也?故須菩提即答,如我解如來所說義意,
不可以報佛福德業所得成就相身見法身如
來也。
「佛言如是」者,如來印可須菩提所說當理。佛
去大眾疑心,明實如汝所說,不可以福德
相成就身比知見法身如來也。「佛言:須菩提!
若以相成就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
者,明若以報佛有色相身為修因所得,謂法
身佛亦為因得,由修行因緣後方有者,世間
輪王亦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豈可亦是法
身佛也?此中乃難法、報二佛,何故引輪王來
反質者,然此二種佛義有一異,別相難分,
引輪王非況類釋,使疑者解撥理雖一,就
體用義殊故,所以二佛異相歷然可見也。
「論曰:復有疑,雖相成就不可得見如來至法
身為體」,此惑者詭順如來上來所釋法身之
義。然雖似領解,而猶有疑心未盡,意欲更作
疑難,故牒來也。「而如來法身以見相成就比
智,則知如來法身為福相成就」者,此是作
難之辭也。「而如來法身」者,疑者云:如來雖
作此解,而我意猶謂無別無為法身不可以
相見、不為因得也。「以見相成就」者,疑者謂以
見報佛福相成就身時即有法身,非本有也。
「比智則知如來法身為福相成就」者,明報佛
既為福得因所得、可以相見故,比智類知
法身如來亦應為因所得、可以相見,寧別有
無為法身古今一定,不為因得不可以相見
也。
「自下經文為斷此疑」者,申經之來意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釋經答疑。「非是色身相,
可比知如來」者,明非以福德業方便因所得色
相之身是可見故,謂以比此知法身如來同
於色相亦是可見,更無別無相法身故。下半
偈云「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諸佛唯法身」
者,明法身佛雖不同報佛色相可見是修得
法,而有二種莊嚴:真如解脫、具足色相也。若
以報佛有色相即謂是法身者,輪王有三十
二相應是法身;然輪王有相非法身者,報
佛有相亦非即法身佛也。「此義云何?有人言:
福德能成是相至阿耨三菩提」,此是論主重
引疑者之辭也,「為遮此故」以下還舉釋疑經
來為解也。「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見如來故」者,
是輪王有相非法身義,故非以報佛可以相
見為因得故,亦令古今一定無為法身同使
為因得可以相見也。而此長行論直舉疑意,
指經為解疑答義盡,不釋於偈也。然以上一
偈,釋經答疑俱盡,何故復作第二偈者,上偈
就別相義邊一向明色相非法身佛,懼畏眾
生以報身色相全異法身,即棄捨報佛之義,
故作下偈。明雖法身不可以報佛色相比類
而取,就一義邊,然即此法身顯用名為報佛
故,不應全棄也。此偈上之三句,猶釋法身體
非色相不為因得,不異於上;所以重來,但取
下句「方便異相故」,為欲成偈所以重來也。「方
便異相」者,明如來有二種身:一者智相身;二
者異相身。智相者,是法身如來真如解脫相。
方便異相身者,謂報佛福德相好莊嚴之身,
為方便同所得,與法身義殊故,名異相身也。
而此相好報身正是法身顯用,故名報相語
其體也。本無殊技,那得聞言就異義邊辨
法身無相好,便謂離法身之外條然有報佛
色相可得,棄其所以一義也。
「爾時世尊說二行偈」者,是斷疑分中第十三
經文。所以來者,次前段經解法身古今湛然
猶如虛空,不可以福德業所得報佛大丈夫
相見。將欲釋成此義故,說兩偈也。初偈上
二句,明法身體絕色聲,不可以視聽而取。下
二句,明若以因見聞而取法身者,是人行耶
道,不能見法身如來也。第二偈上兩句,正出
法身體有真解脫色聲,古今湛然,非一向無
色聲也。下半偈,明此法身雖體有真實色
聲,而非識相之境,故所以不知。「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者,若語當時發聲說偈者,是應
佛口業亦道報佛口業;若就理而言之,是
法身佛說也。明不可以報、應二佛所得色聲
見聞於我也。此明就釋迦法身不可以色聲
見聞,類一切眾生法身如來亦不可以色聲
見聞也。若謂法身同此色聲可見聞者,是不
正見,故第三句云「是人行邪道」也。「不能見
如來」者,如是取法身同於色聲,不能見彼法
身如來也。
有人乘此生疑:若法身如來不可以色聲而
見聞者,一向無法身,又法身一向無色聲,此
之色聲則條然異於法身故。第二偈答彼如
來妙體,明彼法身雖不可以色聲見聞,而向
者色聲即此法身妙有體上有彼色聲故。上
經云「不離法身有色相可見,不離證智有聲
教可說」。又《十地經》七地中言「知諸佛法身自
性無身,而起色身相好莊嚴行。知諸佛音聲
無聲,本來寂滅不可說相,而隨一切眾生差
別莊嚴音聲行也」。以此文驗,故知法身雖
無色聲,不離法身有此色聲故。第二句云「即
法身諸佛」,明法身之體具足萬德故,有色聲
性也。或者聞即法身上有色聲之性,便謂
法身有色聲,可用凡夫虛妄分別心意意識而
得見聞,故第三句云「法體不可見」,明法身雖
有色聲之性,不可以凡夫視聽而見聞也。雖
云法身不可見,未知不見者誰?故第四句云
「彼識不能知」,明彼法身雖體有色聲,而無色
聲之用;又不聞下地色聲故,凡夫六識不能
見聞也。非但凡夫不能見聞,二乘聖智亦所
不見聞也。
此二偈經,論主但以一偈釋。初二句,釋前一
偈,明若以法身同於二佛色聲而可見聞者,
是人不知法身佛也。下半偈兩句釋後一偈,
明真實法身雖有色聲之性,非六識境界故,
不可見聞也。「此示何義?如來法身至不應如
是見聞」,論主釋偈論初句,解經中前偈上二
句。「以何等人不能見?謂凡夫不能見」者,釋偈
論第二句,解經中前偈下二句也。解已舉論
中上半偈,釋經中前偈下兩句結也。「是人」者,
凡夫人等,牒前所引是人不能見法身如來
也,即拘瑣釋論中下半偈,解經中第二偈,即
具引所釋經結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成就得三
菩提耶」,此一段經,是斷疑分中第十四段經
文,此經已七遍來。所以復來者,上已廣解
無為法身古今一定妙有湛然體無諸相,不為
修行所得;又次前二段經明法身體自滿
足,非修福德業所得相好色聲而可見聞。或
者執謂正以菩薩始從發菩提心,三大阿僧
祇劫修,十地行滿金剛心謝證種智時,名為
報佛,有無量相好者即是法身,故謂法身是
修得亦可見聞。今聞別有無為法身不為因
得,復不可以色聲見聞,乘生疑難:若法身體
無諸相不可見聞,非修福德業可得者,諸菩
薩摩訶薩三大阿僧祇所修功德智慧十地
勝因,為當定有所得、定無所得也?若定無所
得者,則因果俱失,同於小乘斷滅之見,無
菩提可得,前言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此言則
壞。若爾,既無菩提可得,諸菩薩何為三大阿
僧祇徒自勞苦而無所剋獲?所修福德勝因
既不感果,向何處去也?有如是疑,將釋
此疑故,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
成就得三菩提不耶?此佛還以前人所疑問
須菩提也。「莫作是念」者,遮其所見。汝莫作是
念,謂法身佛同於報佛修福相可得。此未是
正答也。「汝若作是念:菩薩發三菩提。說諸
法斷滅相」者,明須菩提疑云:若不可以相成
就得三菩提者,菩薩則所修功德智慧之
因,果畢竟無有菩提果可得。若無菩提可
得,則因無所招,便失福因亦失果報,故云說
斷滅相也。所以此中乃言菩薩發三菩提心
者說諸法斷滅相也。然小乘之人,以自身所
證灰身涅槃畢竟滅故,即以己所得准於菩
薩謂亦聞其所得,故起斷滅相。此小乘人,
於菩薩法中齊何處來作斷滅意?有曇無德、
彌沙塞人。此二家小乘計,得初地無生忍解
時,捨一切地前所修功德亦不受果報。何故
如此?小乘人斷三界煩惱、盡分段生死,灰
身滅智入無餘涅槃,善惡因果一切俱
捨。既見初地菩薩斷四住煩惱出於分段生
死,意謂聞已滅於身智,亦捨因中萬行及
失果報,故言說諸法斷滅相。復有一家小
乘曇無德人計,謂至五地六地,作十四諦
觀,善學五明及十種逆慎觀十二因緣,
方得無生忍,斷三界煩惱、出分段生死,灰
身盡智無餘涅槃。爾時同小乘斷滅,因果俱
失。後有一家薩婆多中日出道人計,第七地
中始得無生忍,方盡三界煩惱、出分段生
死,同已小乘捨於身智亦無依報淨土。復
有一家小乘計,至八地中得大無生忍無功
用解,爾時方出三界,捨於身智一切皆失。最
後一家薩婆多人計,十地中始得阿那含,斷
三界煩惱盡,金剛心後出分段生死,得阿羅
漢即名為佛,入無餘涅槃,捨諸功德滅於身
智,故說斷滅相也。
「須菩提!莫作是念乃至說諸法斷滅相」者,此
且止其見情,明非斷滅,未是正答,依下論
中應有一行半。「經言:何以故?菩薩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者,此是
正答,釋上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念者,明古
今湛然無為法身,雖復不可以修福德相成
就所得,而菩薩證初地無生法忍阿耨三菩
提心,乃至無上佛果阿耨三菩提心,非是斷
滅。此無生忍三菩提心所以名為不斷滅
者,明菩薩由一大阿僧祇所修功德智慧八
萬四千波羅蜜行因緣,得初地無生法忍,了
出佛性無為法身。以此一大阿僧祇功德智
慧,即與法身理冥,泯然一觀不可分別,故不
失因。既得無生法忍,便分有出世間實報真
如法性身上二種涅槃無方圓用故,果亦不
失。乃至第二第三阿僧祇,因果皆如是不失,
故言於法不就斷滅相也。今者如來將明菩
薩於初地中得無生法忍,乃至十地無漏
功德及果頭圓報悉皆不失,不聞小乘捨
於身智失無漏果報。若爾得無漏功德,可容
不失地前有漏功德是世間法,得出世解時
應捨此功德,未知地前因行為失不失?故即
答世間功德亦不失。何以故爾?要世間善
滿,得出世間善轉。地前有漏功德作彼地
上無漏功德轉轉增勝,菩薩爾時境智雙夷
泯然一觀,不見有世間出世間及能照所照
之異,唯有真如一味等味,如萬川歸海同一
醎味,無有諸河味別故,亦不失地前功德
也。初地既爾不失功德,乃至十地無漏功德
及以果報皆不失也。此中就三大阿僧祇劫
三時辨因果,若以地前為因,初地無生法忍
見道為果;若七地已還修道勝行為因,八地
中大無生忍無功用道為果;若金以還無
功用行為因,佛地功德為果。如今廣解,地
地相望皆有因果。乘生疑問:若得初地無
生忍乃至十地,不失功德非斷滅者,可得幾
許功德?為多為少?應有此疑問故,引恒沙七
寶施福挍量,明得福甚多,用比初地無生
忍無漏功德乃至一念,百千萬億不及一分,
明此有漏功德甚為多也。縱使七寶施福是
無漏,甚多雖多,比於無生忍一念功德,亦百
千萬億恒河沙倍不可為喻也。若菩薩知一
切法無我得無生忍,勝前所得福德者,出初
地無生忍功德勝前七寶施福也。知一切法
無我者,於一切眾生五陰有為法中,解知從
本以來無有神我人及以壽者,故言知一切
法無我也。得無生忍者,是因緣真如二種法
無我,明因緣法體本來不生名為無生,真如
法體本來寂絕我無我相,名為無生,亦得云
無於三相。就初地為言,故云無生法忍,以
此菩薩得真如無我無生忍解故,不起二種
無相也。又疑問:若有漏無漏二種福德悉皆
不失者,此菩薩便是取有漏福德。若取有漏
福德因,使受三界果報故,如來答以諸菩
薩不取福德故,此且據偏而答,明菩薩於初
地中不取世間有漏福德。然須菩提亦就偏
領解,言以諸菩薩不取福德如佛所說也。
「佛言:須菩提!菩薩受福德不取福德」,上須菩
提似謬解佛意,聞言菩薩不取福德,疑謂有
漏無漏悉皆不取,故佛答須菩提,菩薩受福
德不取福德。不取福德,明非是全不取不受
有漏無漏一切福德,止不取有漏福德、非不
受無漏福德。然菩薩若得云受福德,亦得言
取福德。若使得云不取福德,亦得言不受
福德,何故言菩薩受福德?此明直綺互彰名
也。又解:何故但言受,不言取福德者,恐即濫
於取相之取,故單言受福德,不言取也。是
故菩薩取福德者,明取出世間無漏福德也,
亦得言是故菩薩不取福德。然此中得云取
福德者,明知須菩提言不取者是偏語耳,故
知亦得言取受不取不受也。
「論曰:有人起如是心」等,作生疑答之意,不異
經中也。此一段經凡以二偈釋。初一偈,作問
答意釋疑,明菩薩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非
是斷滅。第二偈,釋引喻挍量不及無漏福德
也。上經中有疑,今問云何斷疑?即作偈答。「不
失功德因,及彼勝果報」,此二句釋「莫作是念
說諸法斷滅相」已前經也。明菩薩得初地無
生忍,不失地前一阿僧祇所修萬行。此辨乃
藉地前功德為因,方得初地真無漏解,故不
失因也;然初地以上出世間無生法忍無漏
勝福,不同二乘灰身盡滅故,亦不失果報。雖
言不失因不失果,未知何時不失?故第三句
答云「得勝忍不失」。自下半偈超釋經中「若
有菩薩得無生忍勝前福德」等,明菩薩證初
地無生勝忍,乃至十地行滿得佛時,亦不失
因果也。得勝忍時何故不失?第四句云「以得
無垢果」故。明初地斷除二障,得出世無漏法
性報身真實淨土無垢果時,轉勝增明,故不
失也。「示勝福德相,故重說勝喻」者,此二句
釋前恒沙世界七寶施等經,明所以引此恒
沙譬喻來者,為欲挍量顯示無漏勝福德故,
即是證成不失無漏福德也。「是福德無報」
者,下半偈釋「以諸菩薩不取福德」以下經也。
「是福德」者,是初地無漏勝福德也。「無報」者,
明此無漏勝福德無世間有漏報也。「如是受
不取」者,如是受無漏勝福德,如是不取有漏
福德,受取不受不取義聞於前也。「此義云何?
雖不依福德至功德莊嚴」,釋前偈上二句,作
答疑難云意,明不斷滅也。「何故依彼福德重
說譬喻」者,問後偈上二句喻來之意也,即以
初偈下二句答。「偈言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
果」,明譬喻所況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非斷
滅義也。「此義云何」者,問引此珍寶施福校量,
云菩薩得無生忍時獲多福德,非是斷滅之
義云何也。「有人起如是心以下至是故不失」,
提疑人失因果之疑。為遮斷此疑故,引喻挍
量,明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不斷滅也。「如經
何以至不說斷滅相」,舉經來結。然此經文,
前憣經漏𨷂,依此論引來,明知應有也。
「若復有菩薩知一切法無我得無生法忍」者,
將釋此經故提來也。「有二種無我,不生二種
無我相」者,即解前「知一切法無我」經也。「是故
受而不取」者,是菩薩得無生忍時,有二種無
我解,而不生二種無我相故,但受地上無生
忍功德,不取地前有漏福德也。此句有成上
生下義也。「如經」以下,舉經來結也。「云何菩薩
受福德不取福德」者,論主問向所結經。若菩
薩受福德者即是其取,何故言受而復云不
取也?即指偈言「是福德無報,如是受不取」,以
此為釋也。「此義云何」以下,論主釋向半偈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去若來、若行住坐
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者,此是斷疑分中第
十五段經文。所以來者,前廣解法身如來古
今一定,體絕萬相湛然常住,非修行所得。
次前段明菩薩得出世間解,受無漏福德,不
取世間有漏福德。有人乘此生疑:菩薩本因
地時發心許度一切眾生,我所修善根與一
切眾生共之。疑云:若諸菩薩得真法身,出於
世間,受無漏果報、不受三界有漏果報;眾生
在世間,受無漏果、不受無漏果報。然人天
果報,聞是三界中法,人尚不得受天報,況
無漏福德出世果報得眾生受用也。若爾,世
間出世間條然有別,云何諸菩薩所修善根
令眾生受用得其利益?以此驗之,菩薩雖出
三界得真法身,猶有去來化物受三界報,不
條然方外不去不來也。若不去不來者,菩薩
福德眾生不得受用,則菩薩虛發此願無所
利益。為斷此疑故,答明諸佛菩薩真實法身
雖無去無來,而應身從感去來化物,眾生
用之益真實不虛。如此則菩薩善根眾生
用之,本願不虛,非謂法身有去來坐臥四種
威儀教化眾生,故次明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去若來等,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者,有人見應佛來去從感說法
益物,謂即是真佛有四威儀去來,從感受
三界報、處世化物,故言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也。明此人不解如來所說三佛一異義也。乘
此生二種疑,下論偈生起序其疑意,微塵喻
中釋也。「何以故?如來者無所至去無所從來」,
此釋前經「何以故謂如來有去來坐臥者,不
解我所說義」者,以見應身去來從感化物,謂
法身亦然,故曰不解。明應身如來有去有來,
法身無去無來也。若就報、應二佛,得云如來。
據法身佛而論,不應言如來,正應云如住。所
以然者,語報佛也。得道始從菩提心,修十
地行,乘因向果,以果望因得云如來既有真
報,必有影像,故應佛從真,亦得道乘因向果
名為如來。然法身佛,古今湛然體性圓滿,非
修得法,不可得言乘因向果故,正得云如住,
不得言如來,故言「何故?如來者無所至去
無所從來」也。法身如來不從此至彼入涅槃
故,言無所至去。不從彼至此來在世間教化
眾生,故曰無所從來。「故曰如來」者,依胡本,名
多陀阿伽度,漢憣為如住。此應言如住,但
以依昔什公所釋,還存如來之號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釋疑,解經中「若去來
坐臥等至不解我所說義」。第二偈,釋經中「何
以故」以下也,序經中二疑,生下微塵喻經。
初句言「是福德應報」者,上疑云:菩薩得真法
身,離於世間、不受三界報、無去來者,眾生云
何而得受用菩薩福德?故以偈答「是福德應
報,為化諸眾生」。「福德」者,菩薩所修善根也。
「應報」者,為化眾生現入三界,三業教化,令眾
生得益。如此則是菩薩福德與眾生共受,非
謂法身有來去也。難者言:上來廣解法、報二
佛湛然常住無去無來。既無心去來,何由有
此應化去來化物?若爾,諸佛如求,為有心
去來?為無心去來也?故下半偈答「自然如
是業,諸佛現十方」,明諸佛既成道已,本願力
故,隨眾生感,自然應身遍十方界教化眾生,
不待作意方有去來也。
「此義云何?明諸佛化身有用」等,釋上半偈,作
答疑意。明雖法身無去來用,而化身去來益
物也。
「偈言」以下,用下半偈釋成上半偈也。第二偈
上二句言「去來化身佛」者,牒前偈,明應佛有
去來。「如來常不動」者,正釋經「何以故如來者
無所至去無所從來」等。復欲乘作疑意,生下
微塵喻及無量七寶挍量經文,明供養應佛及
持應佛所說與真佛無異。下半偈正生微塵
喻,明三佛不一異也。何故作此上半偈?以生
於下七寶施福挍量經文。有人因前經生第
一疑:若法身佛不去不來,應佛有去來,隨感
處於世間,為眾生供養得福,即是菩薩因地
福德眾生受用者,是義不然。何故不然?以此
應佛化身去來無有實體故也。又上第五段
經中明應佛有生住滅三相故非佛,次第六
段經中明應佛不發心修行證果說法,此便
應一向非佛。以此三處經驗,丈六如來應非
是佛。若非佛者,云何供養應佛即是眾生受
用菩薩福德也?又若供養應佛得福者,與供
養真佛有何異也?有如此疑故,論主設此
半偈發起疑意也。此明應身有去來,法報湛
然無去來等故,云常不動。因即生第二疑,疑
云,若應化佛有去來,法報二佛無去來者,此
之三佛為一處住如眾僧在堂,為冥然念作
一不可分別?為條然異處住如東方阿閦、
西方無量壽等也?若合作一者,不應有去來
不去不來別;若條然異者,則三佛有別體,此
云何也?故下半偈答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
非異」,此明三佛於真如法界中不可定說冥
然合作一一處聚集住,亦不可說條然有差別
也。又時一解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者,此
論主假作問答,為欲生下微塵譬喻。云何生
下?上廣釋法報二佛不一不異,亦通應佛不
一不異。又此段經中明法報二佛無去無來,
應佛有去來,因此生疑:若法報二佛無有去
來,則是常住;應佛有去來,便是無常。若然,
此之三佛為一為異?又乘疑:十方諸佛斷
或證果之時,於真法界中為一處聚集
住,為冥然合作一?為條然異處住?及一切眾
生所有真如佛性,為一為異?為多為少?有如
此疑故,於此二句中具引向所疑一異之義
假作問答,拘瑣向下。「於是法界處」,是問問意。
此三佛斷煩惱盡時,於真如法界中為一處
住?為異處住也?故下句答云「非一亦非異」。答
意明諸佛成道斷煩惱時,此之三佛於真如
法界中,不可說言一處住、異處住也。此明不
去不來至無所至去無所從來故、釋偈第二
句、以經結也。「此義云何」以下,問答釋經,解如
來為如住義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
微塵」等,此一段經是斷疑分中第十六經文。
所以來者,為答上疑問故也。疑云:若應佛有
去來,法報二佛無去來者,此之三佛及十方
諸佛,斷煩惱盡成道之時,於真如法界中,為
一住處?為異住處?為合作?一切眾生真如
性,為一為異?為多為少?此猶是前經中所疑
問事,前論偈中作生此經之端略,興問答
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而此經將具
釋彼疑一異多少之義故,引三千世界微塵喻
經以答之也。此明碎三千世界極細微塵,為
無色香味觸之塵,然今窓中因日光見者此
是麁塵,析此為三百分方謂微塵,此微塵
非凡夫二乘所見。復末此細塵令作無色
味等塵。此微塵無色味形狀,亦無四方上下,
頭數雖多而不可言一處住、異處住、合作一,
以況三佛及十方諸佛亦多無量也。然此諸
佛雖多,斷煩惱盡時,於真如法界中,不可說
言一異,亦不可說言一處住、異處住。眾生佛
性性淨解脫,據眾生雖多,而真如理中古今
平等,亦不可說言一異多少。為釋此疑,故次
明也。
「以三千世界微塵」者,此舉三千世界極細微
塵也。「復以爾許微塵世界」者,此名細微塵,為
世界,界之言性,故此一塵依世辨論,亦名世
界,亦名微塵也。「碎為微塵」者,復碎此極細微
塵為無色香味觸微塵也。「阿僧祇」者,明非但
碎三千世界為微塵,亦碎阿僧祇世界以為
微塵。亦得言無色味微塵不可算數故,言阿
僧祇也。「須菩提!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
不」者,明所碎世界既廣,故佛問須菩提:於汝
意地,思唯籌量,謂此微塵為多不也?故須菩
提解如來意,答言「彼微塵眾甚多。世尊!」此明
如來向者所說彼塵眾多;雖多,以無色香味
觸形狀方所、無妨無礙故,不可說一處住、異
處住、合作一,以喻十方諸佛亦甚多無量。此
十方諸佛,若據行者而言,一行者自作一佛;
行者既多,故佛亦多也。諸佛據行者既多,不
可說一;二障永盡,法身平等無有差別,不可
說異。然此微塵碎為無色味之塵雖多,無有
形狀故,無色味等,亦無六方故,不可說一處,
喻十方諸佛斷除二鄣會真如法界時,無有
形礙,亦無方所故,不可說言一處住、異處住
也。須菩提解佛意故,仰答如上。眾中有人因
生疑念:前既言碎微塵作虛空,無有六方形
狀,復云微塵眾甚多。此二言何故相違?故言
「何以故」也。即答「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
說微塵眾」,此明若使微塵眾實有六方形
狀色香味觸不空者,佛則不假設說碎細微
塵以為無色味微塵也。復疑云:若此微塵體
空無色味是不實者,何故如來說為微塵?以
如來說為微塵故,明知微塵是實不空,故言
「何以故」。即答「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此明
如來依世諦道中說虛妄微塵故,言佛說微
塵眾也。此微塵眾虛妄不實,本來空寂,故
言「則非微塵眾」。此之微塵既是虛妄,寧有實
塵而可說也?「是故佛說微塵眾」者,以是故,如
來上說無色香味觸無形狀之塵故,說於無
塵為塵也。亦得道是故佛說非微塵眾,此因
事無,以明因緣法體空也。
「世尊!如來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者,向明
微塵喻,據極細而言,此言三千世界,就塵
為語。然復有疑:上佛說細微塵,其體不實故,
所以是無。然要以細微塵成麁世界,若細微
塵無實者,何故有此三千世界等麁物?然此
麁世界既為細塵所成,若細塵無者,何故眼
見三千世界等麁物是有?以麁物有故,明知
細塵亦有也。故答「如來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
世界」,明如來說假三千成一世界。若有一世
界不為他成,可有世界是實;然無一世界不為
他成,是故無實。以其無實故,言如來說三千
世界則非世界也。然此細塵既無,明知三千
麁界亦虛假不實也。「是故佛說三千世界」者,
欲明若有一世界是實非虛妄者,佛則不虛說
言三千世界;佛既說攬三千為一世界,故知
虛假不實。
「何以故」者,有人乘生疑念:若微塵、世界二俱
不實者,如來何說微塵集故世界成、散故世
界壞?以此聖言誠驗,故知微塵是實,何故
言空?故云何以故也。即答「若世界實有者,則
是一合相」,此言「世界」者,名微塵為世界,明
何故三千世界是不實。若微塵世界是實者,四
方微塵來則冥然一合,作一世界不可分別,
不應有三千之名。既有三千之名,故知能成
微塵世界是虛妄不實也。以此微塵虛妄不
實故,即體是空。空無形狀故,往來無障,乃至
鐵圍山亦不相妨礙。故理而言之,東方微塵
來無障無礙,西方乃至南北上下六方微塵
來皆無障無礙。此微塵既不相障礙,亦無聚
集之相,泯然空無有形狀,乃至須彌山亦不
可見。以此驗知,有為世界莫問麁細,皆是虛
妄不實本來空寂,依世人妄情說有世界。此
明因緣法體本來空也。
乘有疑難:若一合相是相實者,何故如來說
合三千世界為一合相也?故答云「如來說一
合相」者,依世諦名,用虛妄法中說一合相也。
「則非一合相」者,究理而言,無有一世界冥然
一合,不假三千成故,言則非一合相也。「佛言: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者,明有為虛
妄不實故,無有一世界冥然一合相是實而
可說,故言則是不可說也。
乘此生疑:若使世界一合相無實者,而眾生
不應見,復不應用之;然今現見有此世界屋
宅衣服器世間等用。既有此用,明知麁世界
是實。麁世界既實,細微塵亦實,何得言麁細
微塵世界皆虛妄不實也?故經答云「但凡夫
之人貪著其事」也,明凡夫之人以取相顛倒
因緣故,於虛事之中計以為實,非謂麁世界
是性實也。然所成麁世界既不實故,明知細
塵亦是虛也。「何以故」者,因前凡夫貪著其事,
乘復生疑:若凡夫人顛倒在心故,取微塵世
界麁細有為虛事妄謂為實者,如來無有取
相顛倒之心,何說有微塵世界?如來何故復
言,我見微塵及世界等。若如來說言我見所
見,我我所別內外之異,又如來何故復說本
有我人眾生等見,後觀我法體空故得二種
無我解,方斷我人等惑,名為得道。如來既作
如是說,以此驗之,明知此微塵世界麁細等
法是其實有,非虛妄故空也。以有此疑故,言
何以故也。佛今將答此義,故問須菩提:若
人如是言「佛說我人眾生壽者見。」須菩提!於
意云何?是人所說為正語不也?此明佛問須
菩提,若有人以如前所疑疑,謂佛作是說:本
實有我法,後觀此我法得無我法之解,
遣我法二見得無我無法名為得道。此人所
說當理、此正語不也。故須菩提答言「不也。世
尊」,明向者疑人所說言不當理不合佛意,故
云不也。「何以故?世尊!如來說我人眾生壽者
見,即非我人眾生壽者見」者,釋何故此人所
說言不當理是不正語也。明二乘之人謂本
實有我人眾生壽者等我我所見,後觀此我
所二種空故,能斷此我人等見,而云我得無
我之解,以此為真解。若謂如來亦作是說,以
此為真實者,此說非正說也。然諸佛如來解
一切法本來空寂,尚無我法可除,況有我法
二空之見可存也,故云即非我人等見也。此
無我等見,於聲聞為解,於菩薩為障。今明佛
說要觀我法從本來空畢竟寂滅,無有我法
可空,乃至煩惱亦本來寂靜,故無煩惱可斷。
不同二乘見本有我有法,今解二空方斷此
惑名得道也。「是名非我見人見」等者,雙結我
法二空也。二乘人見我無,得無我人等解,以
為真實,故曰是名非我人見,亦得導是名我
人眾生壽者見者。明如上所說而解知我之
與法古今湛然本來不生,現見真如平等,證
初地無生忍菩提,乃至佛果無上菩提,不同
小乘取無我無法見以為真道。佛作是說,故
曰是名佛說虛妄不實我人眾生等見也,明
是名無我人等虛妄見也。
乘更疑問:若存有無我無法見非得道者,觀
何等法、起何等心、證何等法名為得道也?故
答「須菩提!菩薩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
是知」等,此以初地證智為菩提心,明於何義
勸人。若欲得初地以上真實道者,於麁細有
為我法無我無法虛妄物中,應如是生知見
信也。「如是知」者,明住前人以世間聞慧五明
論智髣髴而知。「如是見」者,明住上人以出世
第一義智見。「如是信」者,明前二人前並依三
昧無量功德力信。此明之人以用此二智
三昧故見真如佛性,除一切法上有無之患
也。「如是不住法相」者,既有為虛妄無我無法
中生知見信解故,便不取著也。「何以故」者,
或者聞言菩薩不住法相,疑謂菩薩於世間
法出世間法中悉皆不住,故言何以故也。故
佛答「須菩提!所言法相法相者,如來說即非
法相也」。上言「法相」者,是世間色等有為法有
無之相。下言「法相」,是出世真如無為法相。「如
來說即非法相」者,明如來說「即非法相」者明
如來說世間有無法相,非出世間無為真如
法相。出世間真如法相,即非世間有無虛妄
法相也。「是名法相」者,如是非世間有為有漏
法相,即是出世間真如無為法相,亦得云是
名世間有無法相也。上言「不住法相」者,但不
住世間有為法有無之相,非不住出世間無
為法相,那得聞言不住法相便謂世間出世
間有為無為法相中皆不住也?自此已上經,
釋前偈中「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疑也。
「須菩提!若有菩薩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
寶用布施」者,此上有疑:上來微塵喻中明三
佛不一不異。雖明三佛,准上經文唯應有
二,不應有三。何者?上第六段中云釋迦牟尼
非佛亦非說法者;又次前經復云化佛有去
來教化眾生,供之得福。此前後相違。今疑未
知應身為定是佛、為非佛也?若是佛者,供養
此應佛所有福德,與二佛同、為有差降?化
佛所說經法,為是正法、為非正法?若受應
佛所說法,所得利益為與受持報佛所說法
功德同、為復有差降也?惡心毀謗損害之者,
罪復云何?故欲答應佛是佛,所說經教是正
法,供養受持得福。聞前二佛,惡心毀謗得
罪亦然。故引此喻,以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
布施挍量,不如有人於應佛邊發菩薩心,受
應佛所說般若經一四句偈,乃至為人演說,
其福勝彼無量阿僧祇。上疑通疑應佛,今經
中何以但言持應佛所說經福多,不云供養
應佛得福多?持應佛所說經法,此法能是應
佛所說,但言受持應佛所說得福無量,則知
供養應佛得福亦多,故不別出供養應佛也。
疑者云:若供養應佛所說經教與真佛無異
者,云何此應佛處世教化說法,而得不名應
佛說法也?故經問言「云何?為人演說,而不名
說」,明應佛說法時,自云我從無量阿僧祇劫
來廣修萬行,今方成佛果,具足相好及諸功
德,而不言我是化佛。若自言我是化佛,眾
生便謂是幻化人,此何等鬼神?遂不生敬信,
不受其所說。心既不信,不受其教,即無所利
益。以不言是化佛故,有多利益也。「是名為說」
者,此應佛從真處來,而不云是應化故,供養
受持所得利益,與真佛無差,是名即應佛所
說是正說也。
此一段經凡以六偈來釋。初一偈,舉微塵喻,
作問答意,釋前經中疑。第二偈,明微塵無色
味形狀故不一不異,諸佛亦然,煩惱盡故不
一不異也。第三偈上二句,明凡夫不解有為
法空隨名取著也。下二句,瑣入第四偈有一
偈半,通明諸佛菩薩不但得無我無法解故
名為得道也。第五偈上二句,出二種菩薩能
解之智。下半偈,明供養化佛與真佛無異。第
六偈,明應佛所說法是其正說也。初偈云「世
界作微塵」等一偈,釋經中「善男子善女人以
下乃至阿僧祇世界」,若依世辨論中名此微
塵為世界,非謂三千等世界也。此明破有色
味微塵為無色味微塵,此微塵無色香味觸
亦無方所故名微塵。「此喻示彼義」者,明借
此微塵喻,釋上疑問於是法界處不一亦不
異義,故云示彼義也。「微塵碎為末」者,重舉上
喻碎於微塵為無色味塵,喻諸佛如來成道
之時永無二障,故下句言「示現煩惱盡」也。「此
明何義」者,問此一偈引喻之意,為明何義也。
偈言「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者,論主引
前偈論略答微塵喻所況事也。「彼諸佛如來
於真如法界中」等,還解所引偈,明諸佛雖
多,於真如法界中非一處住亦非異處住也。
「為示此義故說世界碎微塵喻」者,釋諸佛不
一處、不異處住竟,提喻來結也。「此喻示何義」
者,問此微塵喻況諸佛於真如法界中非一
處住異處住者,未知此喻有何相似,得以此
喻示況也?即以下半偈答言「微塵碎為末,示
現煩惱盡」故。明若不碎世界,則有彼此之殊;
既碎為微塵,使無此彼之𮥯。喻諸佛如來
斷二障盡時,於真如法界中無彼此障礙。一
處異處有如此相似,故以況之也。「此喻非
聚集微塵眾」者,將作偈釋經故,先舉經中所
明喻意,言微塵眾者,非實有微塵聚集名為
眾也。「示現非一喻」者,為示現諸佛甚多,假設
以無色味塵為微塵眾也。第二偈,釋經中「於
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是故佛說一合相」
一段經也。「非聚集」者,上經言「微塵眾甚多」,似
如實有微塵。此明以無色味塵為塵,非是實
有微塵聚集而言微塵眾多,故言非聚集也。「故
集」者,疑云:若無實微塵聚集,何故言微塵眾
多?故答道言聚集者,依世諦名字假設,無集
中說集,非謂實有微塵眾聚集而言多,故云
故集也。「非唯是一喻」者,若實無微塵聚集,
何故假設言甚多也?明以微塵微既多,況十
方諸佛亦是甚多,不可說一故也。微塵既是
無體,不可說言定有微塵聚集,以喻如來斷
煩惱盡體無障礙,不可說言一處集,故云非
唯是一喻也。「聚集處非彼」者,明微塵雖多,以
體空故,聚集處無實塵可得。一處無故,亦不
從異處而來,以異處無實微塵可得故,云聚
集處非彼也。「非是差別喻」者,明如微塵無礙,
一處聚集相不可得故,異處差別來相亦不
可得;況諸佛亦然,清淨法身體既無礙,非一
處住故,亦非條然異處差別。如東方阿閦等
亦不可得,故云非是差別喻也。「此義云何?如
微塵至無聚集物故」,釋上半偈也。「亦非異處
差別至以差別不住故」,釋下半偈也。「如是諸
佛如來至亦非異處住」,上解偈中喻意,此義
釋合喻之意也。「如是三千世界合相喻非聚
集故」者,前釋微塵不一異義,今此辨世界麁
物中不一異義亦然,故云如是乃至非聚集
也。「此以何義」者,問上三千世界合相喻復言
非聚集故,此以何義故如是說也?
「如經」以下,舉如來成說為答也。「若實有一物
聚集,如來則不說一物聚集」者,上已解微塵
世界二喻并合喻竟,此文何故復來者,上雖
明微塵世界虛妄不實,非一處聚集、非異處差
別以況諸佛,而未解微塵世界所以是空。今
正釋二法空義,明若實有一微塵物不空而
聚集者,如來則不假說無塵為塵為聚集眾
也。「若實有一世界」等者,此解世界空如微塵
無異也。「如經」以下,舉經來結也。「但凡夫之人
貪著其事」者,此文前偈中無,何故別提來者,
明凡夫妄聚前境,於虛事生貪,以不實為
實,成上微塵二法體空故引此釋也。「如經」
以下,通舉前經結也。第三偈「但隨於音聲」上
二句,釋經中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明凡夫
之人既無如實之解,但有虛妄分別,隨聲取
著,聞說色是可見可觸,便謂為實義亦如是
可見可觸,故云但隨於音聲也。「凡夫取顛倒」
者,聞說色等可見可觸,凡夫便謂色等實有
可見可觸,取不實為實,故云凡夫取顛倒也。
「非無二得道」,此下半偈通第四偈上三句,共
釋經中「何以故?若人如是言至是名我見」等
也。「非無二得道」者,明諸佛如來非是但得無
我無法二空之解名為得道也。明二乘雖得
此三空之解,猶為習惑覆心無明障解故不
名得道。應問:若存此二空不名得道者,見何
等法、以何等行能得道也?故第四句云「遠離
於我法」,明要見真如平等究竟深重,解我之
以法本來空寂,離於無我無法二空虛妄分
別見時乃名得道也。應言「遠離無我無法見」,
以偈俠故,但言離我法也。明若謂有我法
可空,復自言我能得此二空之解,有此著空
之心者,則障於真如菩提,不名得道。明菩薩
大士解生陰法體從本以來性相空寂,非假
觀無方。既無我法可空,亦無二空之見可
存,名得道也。此第三偈下長行論中,唯釋下
半、不釋上半。所以然者,上長行論中已釋其
義,故此中不解也。「如經何以故」等,舉下半偈
所釋經來,結偈中解意也。「此復何義」者,將
欲釋偈,問此所引經中明於何義,乃以斯
下半偈釋也。即以偈答「非無二得道,遠離於
我法」故也。「此義云何」者,此偈釋經之義云
何?下釋可知也。「此復何義」者,此無我無法
二種見,上雖云離二見而得菩提,然問:此二
見應是正解,復以何義遠離此見?故以第
四偈答也。第四偈釋成前半偈。上雖云「非
無二得道,遠離於我法」,而未釋所以,其義猶
隱故,更作此偈上三句釋也。「見我即不見」者,
明見有我而可空,道言我見無我者,此非正
見究竟深解,故云見我即不見也。亦應言「見
法即不見」,宜以偈俠故,單言見我,不云見法
也。何故見我名為不見者?故第二句云「無
實」。若無實者,何故見有?明以虛妄見故,言「無
實虛妄見」也。此上二句,釋前偈「非無二得道」
也。「此是微細障」者,明著有之心名為塵惑,存
無之心名之為細。此存我法二空之見,無明
之惑體,非四住麁或,以礙於真如勝解故,云
微細障也。「見真如遠離」者此一句,釋經中菩
薩發三菩提心,明此細惑要證初地解時,現
見真如究竟深理,遣此虛妄分別,爾時乃盡,
故言見真如遠離也。此二句釋遠離於我法
也。「是故見即不見至見法亦是不見」,此釋上
半偈也。「是故見即不見」,釋初句也。「無其實義,
以虗妄分別」,釋第二句也。「以是無我」者,結句
也。「是故如來說彼我見即是不見」者,引佛成
言為證也。「以其無實至我見不見故」,論主解
如來證也。「見法者亦是不見」者,偈中無文
故,別提類釋也。「如經菩薩發三菩提心」以下,
此為經前偈第四句,明菩薩得真如解,不存
無我無法以之為正見故,復為形前存無我
無法為不正見故引來也。「此復何義」者,此何
故引菩薩見法相經形前二見名為不見也?
即答「以見法相即不見相」,明以存得無法相
見者即是不見法相也。「如彼我見即非見」者,
存無我見為正見者亦非見也。「何故此二見
說名不見」者,將欲釋下半偈故作問生起,
問此無我無法二見應是正解,何故說為不
見也?即以下半偈答「此是微細障,見真如遠
離」也。「此復云何」者,問此偈中以此二見為微
細障,云「見真如遠離」,此復云何也?即釋「彼見
我見法,此是細障」者,結二見為障名。以不見
彼二故者,釋作障義也。「是以見法以為得遠
離」者,此二見,於聲聞無妨、於菩薩為患,故見
真如遠離也。「又如是知」等,上已引結前偈,何
故此中復牒來也?前偈中但釋得此知見信
者皆離無我無法細障,猶未解知、見、信義,今
將作偈釋故更舉來耳。
第五偈「二智及三昧,
如是得遠離」者,此上二句釋經中菩薩發阿
耨三菩提心應如是知見信等也。所以明此
者,上云存二空之人有細障在心,故不名得
道。明見真如者皆遠離細障,名為得道。未
知何等人,能見真如、遠離細障?今辨出二種
菩薩具足功德智慧,見真如深理,能離細障
所明也。「二智」者,地前世智、地上第一義智,此
是二智。世智者,釋經中「如是知」也。第一義智,
釋經中「如是見」也。「及三昧」者,離垢等無量三
昧,釋經中「如是信」也。故云二智及三昧也。「如
是得遠離」者,明具智慧、三昧二種功德之人,
得理究竟,能離細障也。「化身示現福」者,前
經中有人生疑:化佛既不脩行斷惑、不證
菩提,亦不說法,有生滅去來,非是實佛,供養
之者,為有福德、為無福德也?若得福德,與
供養真佛,為有差降、為無差降?惡心毀害,其
罪云何?故答「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明化
佛雖不修行證果,然由真身為本,而眾生有
感,聖則赴感垂應。以此應佛從真處來,與
彼二佛有其一義,復不言我是化佛,故供養
化佛所得功德與真佛不異。示現有福,非無
無盡之福,有無量無邊功德故。經引七寶施
福雖多,而不如供養化佛,亦不及受化佛所
說經教得福多也。然經中但辨受持化佛所
說經尚勝七寶布施之福,明知供養化佛亦
勝七寶施福也。此二句,釋經中「若有發菩提
心者至無量阿僧祇」也。「此義云何?示現世智
至遠離彼障」,釋偈上二句也。
「是故重說勝福譬喻」者,釋下半偈。「是故」者,是
上有人疑:供養應佛及受持應佛所說,為有
福德、為無福德?故我引勝福德譬喻釋彼
疑也。「云何為人演說而不名為說」等,何故如
是說者,將欲設偈釋此經文故,提來為問。
問:此經為若人演說,應名為說。何故乃云
不名為說?故云何故如是說。
第六說「諸佛說
法時」一偈,釋經中「云何為人演說而不名說」
等經文也。經中疑云:以化佛不實故,所說經
教亦應是不正說。以有此疑故,偈釋云「諸
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也。「說法時」者,眾生
有感,無有八難,受道時也。明應佛赴眾生感,
說法之時,雖化身不實,而所說言教是其正
說。所以爾者,下句云「不言是化身」,明化身佛
為眾生說法時,不道我是化佛。若言我是化
佛,可化眾生不生敬心。既不敬信,則雖化無
益,故不云我是化佛。以不言是化佛故,所說
經教眾生信受,有多利益,即是正說。故下半
偈云「以不如是說,是故彼說正」也。
「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等者,此一偈是第十
一段經,名為不住道分。此經何故名為不住
道者?明諸佛如來以出世妙智,觀九種有為
即是涅槃故。不同凡夫樂著世間,復不同二
乘樂住涅槃。不住此二道故,曰不住道也。
此所以來者,為釋疑故也。前段微塵喻經,明
諸佛如來成正覺時,斷二障盡故,於真法界
中非一處住、不異處住。便生疑云:諸佛如
來,為如彼微塵體空畢竟無身?為實有身也?
若有身者,身應有住處,何故言非一處住、非
異處住也?若有住處者,為世間中住?為涅槃
中住也?若世間中住,何故前段經云如來入
涅槃去?若涅槃中住,復何故言如來來在世
間,常為眾生說法?為釋此疑故,引九種有為
法譬喻答之。明諸佛如來有十力無畏無量
功德真實妙身,此身以不住道為住處。云何
不住道?謂不住世間、不住涅槃。明諸佛如來,
解九種有為法體是虛偽本來空寂,悟真如平
等,知世間實性即是涅槃,斷生死因盡,是故
不住世間。不同凡夫不解世間有為諸法本來
空寂,起取著之行,故住於世間也。既見真如平
等故,解世間實性即是涅槃,世間涅槃無二
無別;又具慈悲大願故,常處生死教化眾生,
是故不住涅槃。不同二乘不知一切眾生皆有
真如佛性平等無二故,見涅槃異世間,厭背
世間、忻樂涅槃,中道取證故住於涅槃。諸佛
如來以此不住道為住處,故次明也。「一切有
為法如星翳燈幻」等,此一偈經是如來所說,
非論主所造。「一切有為法」者,將欲引九種喻,
喻九種有為法故,總舉一切有為法也。「如星
翳燈」,此三喻偈,論合云「見相識」;「幻露泡」中
三喻偈,論合云「器身受用」;「夢電雲」下三喻偈,
論合云「過現未來」。明上六種有為,三世中轉
也。前微塵喻,直說六塵境中,以明有為法體
空也。此九種譬喻,據能緣內心,以明法體空。
問:此九種,若明內心體空,何故亦有世界身
等外無記法?答意雖通明外色等法,大意舉
境明心空也。「如星」者,喻內能見心。所以內能
見心喻之以星,外道凡夫多計日月星辰是
常故實,亦計內心是常是實,是故就其情計
以破之。明日月星辰迭相形奪遷轉不定故,
所以不實,心法亦然,少分相似故,喻之如天
上星宿。日未出時,處空顯現,有昭物之
用。日既出已,光明悉滅,雖有不現,以大小相
奪故。能見心法亦復如是,未有出世證智無
漏聖解起時,妄想心法有取境之用。聖解既
起,妄想心法殄滅無餘,以其不實故也。如
是觀時,解能見六識本來空寂皆何等法
也。二、如翳者,亦喻能見心。此第二意,何異於
初?有小乘人計云:何以得知心心法是實?以
其能見前境能取六塵故,是如實故,喻之如
翳。以小乘人取謂翳揵闥婆城等是虛妄不實,
能見六識及所見六塵是實故。如來就其所
解,引以喻之,破其所執也。如人目上有翳,於
虛空中妄見毛輪等色,以之為實。觀有為法
心亦復如是,於色等有為虛妄法中,謂不實
為實,以心倒取境故也。三、如燈者,亦喻能見
心。此第三何異前二也?解云:二乘外道皆
見皆知水流燈炎遷轉不亭,故就其所識以
曉之,故以燈喻之內識也。如世人燃燈,要以
清油淨炷及以燈爐,三法相假後方得燃。
識法亦爾,要假根塵和合,因貪愛等或
識法得起,有取境之用。證智起時,此識寂然
無取境之用,以其即體不實虛妄故也。此能
見心既不實如是,背何等法、趣何等法也?
四、如幻者,如世間幻師,幻作四兵及男女
等,種種隨意自在悉見,而無真實。器世間亦
如是,以諸眾生造善惡業種種不同,隨彼眾
生善惡之業,感得淨穢等土亦有萬品差
別。斯由業見有殊,非是實有也。如似有人以
虛空為地、以地為虛空,有人以水為火用、火
為水用,知何者為實?如婆羅墮婆羅門,以火
為食、虛空中眠,斯即其事也。五、如露者,如草
上朝露,見日則落。陰身亦然,生已即滅,念
念遷謝,暫時不住,以體虛不實無常故也。
六、如泡者,如因天上雨渧擊地上水則成泡
沫,愚癡小兒謂流離珠,心生愛著,須臾即
滅不得久立。三受亦爾,從根塵識三和後
起苦樂等受,暫有不亭速於泡沫。此世界身
苦樂等受不實若此,背何等法、趣何等法?
七、如夢者,前六種有為虛妄之法已謝於住,
如人夢受五欲及見種種色物,寤已則無,唯
可念知不可重覩,過去遷滅如夢寤不異也。
八、如電者,如電光暫現理無久住。六種有為,
現在峻轉疾極於電,故以為喻也。九、如雲
者,如虛空中清淨無雲,以眾生不可思議業
有,龍為本故,於虛空中未現雲現、現已還滅。
六種有為未起之法亦復如是,由有無始阿
梨耶識根本種子無明住地勳故,能令未現
法現、現已即謝。以其不實故,喻之如雲。然
此六種有為法,既為三世所轉,妄情謂有,其
體無實,如九喻無別。若然,背何等法、趣何等
法也?「應如是觀」者,九種有為如九種喻,作
不實而觀。應云一切有為法如星,應作如是
觀,乃至如雲,皆如是說。此有為法既不實如
此,則本來寂滅。本來寂滅,則唯一真如。真如
寂滅,即是涅槃。是故諸佛如來見世間即
涅槃故,不同二乘厭背生死、樂住涅槃、不化
眾生。見涅槃即世間故,不同凡夫眾生死
而無厭,不求出世涅槃解脫之果也。
「論曰:復有疑」等,此一段長行論,論主略作疑
答意,若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法者,此應是
住世間;復言如來入涅槃,即是住涅槃。云何
上論中言不一處住不異處住也?為斷此疑
故,如來即說偈喻者,此為略答疑者,申九喻
來意也。此一偈經,論主凡以三行偈釋:第一
偈,作問答釋疑,明不住道也;第二偈,出所觀
九種有為境界;第三偈,重舉九種有為法,答
難明觀之有所得也。「非有為非離」者,言「非有」
者,明諸佛所得常住涅槃出世間法體,絕生
滅起動、無始終之相,故非有為。若非有為者,
可條然異處,不住有為法中,故言「非離」。明有
為實性即是涅槃,不離有為之外更有涅槃。
故下句云「諸如來涅槃」,明證大涅槃時,不住
有為法中,亦不離有為法也。若不離有為則
是住世間,若非有為則是住涅槃,云何言諸
佛不住涅槃、不住世間也?故下半偈答云「九
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明諸佛如來得出世
正觀,見有為法本來寂滅即是涅槃性,不同
聲聞見世間異涅槃故厭捨有為而取涅槃。
今言有為即涅槃者,是佛性妙有常住涅槃。
明諸佛如來觀有為法即是性淨涅槃,既見
性淨涅槃,斷二障永盡,得此妙智正觀時,
能即得彼現果方便涅槃故,不捨有為而住
涅槃也。「此義云何?諸佛涅槃」者,此提偈中第
二句也。「非有為法亦不離有為法」者,釋偈
中上句也。「何以故」者,此釋前諸佛涅槃,何故
非有為法而復云不離有為法也。即釋以諸
佛得涅槃,出離生死故,非有為也。「化身說法
至為利益眾生故」,明諸佛以應身常在世化
物故,不離有為也。此明諸佛以不住涅槃
者結初句,以不住世間者結後句也。「何故諸
佛示現世間行而不住有為法中」者,將釋下
半偈,問前示現世間行,何故諸佛應身化
物示有生老病死,而不名住有為法中也?以
下半偈答「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雖同世
間有老病死,而非有為法也。「此以何義」者,問
此偈所明正觀者,作何法用而觀,得名為正
觀,雖示有生死等世間行,而不名住有為法
也。即釋云「如星宿」等,相對九種正觀故,明諸
佛觀九種有為法虛妄不實。如觀星宿等九
種法虛妄不實,便能於有為法中,以正觀力
故終日示世間行,而能不住有為法也。「此
九種正觀,於九種境界應知」者,出正觀之境
勸人識之。第二偈上句云「見相」者,直云心見
相,攝能見三盡,但為成偈故,言及於識也。此
句有三,明能見心,釋經中星翳燈三喻也。
「器身受用事」者,此三明所受用事,釋經中幻
露泡三喻也。「過去現在法,亦觀未來世」者,明
前六種有為法在三世中轉,釋經中夢電雲
也。此明六種有為已謝於往名為過去,六
種有為萌兆未起名未來,六種有為起
於今辰念念生滅名為現在,故云三世轉
也。第三偈「觀相及受用」者,言「觀相」,牒前偈
中上見相識。「及受用」者,牒前偈中三「器身
受用事」。「觀於三世事」者,牒前偈中後三過
現未來三世法也。所以重舉此九種法者,
難云:觀此九種有為法,得何等功德、成就
何智?故以下半偈答云「於有為法中,得無
垢自在」,明觀此九種有為法時,能得初地以
上無漏無垢之果,無生之智不住道解自在
功德也。
「佛說是經已至信受奉行」,此是第十二流通
分經。所以次明流通者,上來說法正辨經
體,信悟者眾。今將明如來說法,非但直欲通
益當時,亦欲澤被遐劫故,令流通未來,使
異世問津,故明也。以此中具列四眾八部
及諸大菩薩故,明知序中引同聞時亦應具
有,以經略故𨷂也。聞佛所說,時會所以皆
大歡喜信受奉行流通此經者,凡有三義故
也。一、說者清淨,明諸佛如來乃是一切智人
二障永盡,具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
無量功德,如證而說必當理,故曰說者清
淨也。二、所說清淨,此明所說音聲章句阿含
經教,從無煩惱人邊來,說同諸佛,不多不
少、不增不減,與理相應,故曰所說清淨也。三、
受者清淨,時會大眾一心專聽無見諍過,不
言我法是、彼法非,心無疑濁,故曰清淨也。一
切大眾,慶覩天尊,得深法味,除疑遣障,獲道
度世,故大歡喜信受奉行也。「諸佛希有總持
法」等,此一偈是論主所制第八十偈,讚歎迴
向。「諸佛」者,十方三世諸佛也,明此《金剛般
若波羅蜜經》是十方三世諸佛智母,三世諸
佛同說此法,非獨釋迦如來,故言諸佛也。
「希有」者,此非曠世所無、時時而有故,名為希
有。又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之,何故名為希
有也?明此般若理深旨遠,唯是諸佛境界,
非餘人所知故,凡夫二乘小行根小行之人
所不能受,以信者難得故曰希有也。「總持
法」者,明此經其文雖略,明義乃廣,旨明常
住因果境智之理收羅皆盡,故曰總持法
也。又復一義,一切諸大乘經其文雖廣,至於
所明不出眾生、菩薩、佛、淨土。然此雖略,至
於所明,亦盡斯四也,故言總持法。「不可稱
量」者,明此經理深,非二乘小智所能圖度也。
「深句義」者,謂此經文句及次第深義也。乘此
生疑難:若此金剛般若句義次第難解非圖
度境者,論主何由得解而造論解釋也?故云
「從尊者聞」,明論主自云此金剛般若甚深法
門義釋非自智力解,乃近從尊者胡名阿僧
呿、漢云無障礙比丘邊聞,復遠從彌勒世尊
邊聞,明仰推功有在,非是謬傳,故言從尊
者聞也。「及廣說」者,明無障礙比丘乃是性地
菩薩,多聞強記,能流通大乘、折伏外道故。彌
勒世尊愍此閻浮提人,作《金剛般若經義釋》
并《地持論》,齎付無障礙比丘令其流通。然彌
勒世尊但作長行釋,論主天親既從無障礙
比丘邊學得,復尋此經論之意,更作偈論廣
興疑問以釋此經,凡有八十偈,及作長行
論釋,復以此論轉教金剛仙論師等。此金剛
仙轉教無盡意,無盡意復轉教聖濟,聖濟轉
教菩提留支,迭相傳授以至於今始二百
年許,未曾斷絕,故言及廣說也。「迴此福德施
群生」者,然菩薩大士每日事興願故,論主
自申己所有造論傳訓功德,不專獨善,乃迴
與法界眾生,同向無上菩提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