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當來變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
大比丘眾俱,比丘五百及諸菩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將來之世,當有比丘因
有一法不從法化,令法毀滅,不得長益。何謂
為一?不護禁戒,不能守心,不修智慧,放逸其
意,唯求善名不順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
業。是為一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二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二?一、
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修智慧,畜妻養子,放
心恣意,賈作治生以共相活。二、伴黨相著,
憎奉法者,欲令陷墮故為言義,謂之諛諂;
內犯惡行,外佯清白。是為二事,令法毀
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三事,令法毀滅。何謂為
三?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二、
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著下、以下著上,
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三、
明者呵之不從其教,反懷瞋恨,謂相嫉妬;識
義者少,多不別理,咸云為是。是為三事,令
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四事,令法毀滅。何謂為
四?一、將來比丘已捨家業,在空閑處不修
道業。二、憙遊人間憒閙之中,行來談言,求好
袈裟五色之服。三、高聽遠視以為綺雅,自
以高德無能及者,以雜碎智比日月之明——
畜已!四、不攝三事,不護根門,行婦女間,宣文
飾辭多言合偶,以動人心,使清變濁;身行
荒亂,正法廢遲。是為四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五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五?
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廢深經教
——十二因緣、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虛之慧,智
度無極,善權方便,空、無相、願至化之節。二、
反習雜句淺末小經、世俗行故——王者經典,
亂道之原——好講此業,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
其歡喜,因致名聞。三、新聞法人、淺解之士,
意用妙快;深達之士,不用為佳。四、天龍鬼
神不以為喜,心懷悒慼,口發斯言:『大法欲滅,
故使其然。』捨妙法化,反宣雜句,諸天流淚,速
逝而去。五、由是正法稍稍見捨,無精修者。是
為五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吾滅度後,有此邪事十五之亂,令
法毀滅,一何痛哉!若有比丘欲諦學道,棄捐
綺飾,不求名聞,質朴守真,宣傳正經——佛之雅
典深法之化不用多言,案本說經不捨正
句,希言屢中不失佛意——麁衣趣食,得美不甘,
得麁不惡,衣食好醜,隨施者意,不以瞋喜;
攝身、口、意,守諸根門,不違佛教;念命甚短,
恍惚以過,如夢所見,覺不知處;三塗之難,
不可稱計,勤修佛法猶救頭然;五戒、十善、六
度無極、四等、四恩、智慧、善權,咸可精行。雖
不值佛世,出家為道學不唐捐,平其本心,愍
念一切,十方蒙恩。」
佛說如是,諸比丘悲喜前
自歸佛,作禮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