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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法門經

Paramārtha (499–569 CE, Liang/Chen dynasty)

大正藏 T01n0097 · 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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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

如是我聞:

一時,淨命舍利弗住舍衛國祇陀
樹林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俱。是時,淨命舍
利弗語:「諸比丘!」諸比丘言:「大德舍利弗!」舍利
弗言:「長老!我今為長老說法,初善、中善、後善,
義善語善,純一無雜,圓滿清淨。今為汝等顯

示梵行,謂廣義法門。是故汝等今當諦聽,
一心恭敬,善思念之。此廣義法門——長老!——有十
二種,離難隨順道時,能起方便,為證得聖法。
何等十二?一、自勝得,二、他勝得,三、生人道,四、
生聖地,五、性得利根,六、得成正見,七、善作資
業,八、善處生信,九、值佛出世,十、佛正轉法輪,
十一、正法在世未滅,十二、依佛教,於正法中
如理修行。長老!是十二種離難隨順道時,能
起方便,為證得聖法。長老!能說比丘若欲為
他說於正法,與法及義相應,此語應說。謂恭
敬,次第相攝相應,生他歡喜及以欲樂,滿足
正勤,不損惱他,所說如理,相應無雜,隨順聽
眾,此言應說。有慈悲心,有利益心,有隨樂
心,不著利養,恭敬讚歎,若正說法陰時,不得
自讚自高,不得毀呰他人。

「長老!若人欲聽正
法,具十六相,乃可聽受。何等十六?一、隨時
聽,二、恭敬,三、欲樂,四、無執著,五、如聞隨行,
六、不為破難,七、於法起尊重心,八、於說者起
尊重心,九、不輕撥正法,十、不輕撥說者,十一、
不輕己身,十二、一心不散,十三、欲求解心,十
四、一心諦聽,十五、依理正思,十六、憶持前
後而聽正法。佛聖弟子,若能如此,恭敬諦
聽,信根生長,於正法中,心得澄淨;以此為
先,則於涅槃,生歡喜心,及求得心;以此為
先,則於涅槃,生喜樂心,離於愛著;以此為
先,則於涅槃,滅除惑障,得一定心;以此為
先,則於涅槃,捨離疑惑,生正直見;以此為
先,則於涅槃,起迴向心,為修觀行,為熾然
修,為應隨道法,為滅助道障法,為得安住

心,為得第一義;以此為先,於一切行法寂滅,
證得真空,愛滅離欲,於無生涅槃,得入成住
信樂之心;以此為先,則於涅槃及陰無常,得
入成住信樂之心;以此為先,則於涅槃及四
聖諦,法眼清淨,為生慧眼;以此為先,則於涅
槃,而得解脫;以此為先,則於涅槃解脫知見,
皆得圓滿。長老!由能如此如理一心,諦聽正
法,諸聖弟子,則不損惱;能說法者,已能了別
正說言味,即是依法供養大師,證得己利及
以涅槃。

「是聽法人,有十種法生起,能成熟般
若。何等為十?一、親近善友,二、能淨持戒,三、心
欲求解,四、樂受善教,五、樂供養說者,六、依時
難問,七、諦聽正法,八、恒修正法,九、於可厭惡
恒生厭心,十、已起厭心,如理能起四種正勤。
何等名為依理正勤?謂於善法,心無懈怠;恒
練治心,淨諸惡法;若心未得定,令得自在;若
心未通達,令得了達。如此則名依理正勤。

「長
老!若聖弟子自如此,依於道理而起正勤,有
十種相應法修行。何等為十?一、不淨想,二、無常
想,三、於無常觀於苦想,四、於苦法中觀無我
想,五、厭惡食想,六、於一切世間無安樂想,七、生
光明想,八、觀離欲想,九、觀滅離想,十、觀死想。

「長老!有十四法,能違能障此不淨想。何等十
四?一、共女人一處住,二、失念心觀視女人,三、恒起
放逸,四、生重欲心,五、數習淨想,六、不數習不
淨想,七、恒共作務人聚集而住,八、隨彼所行,
九、不樂聽正法,十、不問正法,十一、不能守護六
種根門,十二、食不節量,十三、獨住空處不得安
心,十四、不能如實觀察。

「二、無常想者,謂愛著

行法為障。

「三、於無常苦想者,有六法為障。何
等為六?一、懈怠,二、懶惰,三、恒樂住息,四、放逸,
五、不能隨行,六、不能如實觀察。

「四、於苦無我
想者,我見為障。

「五、厭惡食想者,貪味為障。

「六、
於一切世間無安樂想者,於世間希愛欲為
障。

「七、生光明想者,有十一法為障。何等十一?
一、疑惑,二、不能思量,三、身麁重,四、睡弱,五、正
精勤大過,六、正精勤下劣,七、心濁,八、心驚,
九、生種種想,十、多言說,十一、於色起最極瞻
視。

「八、觀離欲想者,有欲為障。

「九、觀滅離想者,
隨法執相為障。

「十、觀死想者,愛壽為障。

「如
此等障,未曾伏滅,為滅此障,有三種法,最多
恩德。何等為三?一、樂修,二、滅離,三、多住前
二。

「長老!有十四法,於不淨觀,最多恩德:一、
不共女人一處住,二、不失念心觀視女人,三、
恒不放逸,四、不生重欲心,五、數習不淨想,六、
不數習淨想,七、不共作務人住,八、不隨其所
行,九、樂聽正法,十、樂聞正法,十一、守護六根
門,十二、節量食,十三、獨處心得安住,十四、能
如實觀察。

「長老!一、不淨想者,若事修習,則能
滅除欲塵愛欲。二、無常想者,若事修習,能滅
一切行法愛著。三、於無常觀苦想者,若事修
習,能除懈怠及懶墮心。四、於苦法中,觀無我
想者,若事修習,能除我見。五、厭惡食想者,若
事修習,能滅貪味。六、於一切世間無安樂想
者,若事修習,能滅世間希有愛欲。七、生光明
想者,若事修習,則能生長智慧及見。八、觀離
欲想者,若事修習,能除有欲。九、觀滅離想者,
若事修習,能滅一切有為法攝。十、觀死想者,

若事修習,能除壽命貪愛。

「長老!若聖弟子,如
此如理正修正勤,有二十法是勤修障。何等
二十?一、與不修觀人共住,二、不樂聽聞,三、
不得隨順教,四、自成聾瘂,五、有多求欲,六、
多事,七、不如法立資生,八、捨荷負善法,九、值
八種難,十、隨流散動,十一、高慢,十二、不受善
教,十三、失念,十四、放逸,十五、不住正土,十
六、不守根門,十七、不節量食,十八、初夜、後夜
不覺悟修行,十九、獨住空處不得安心,二十、
不能如實觀察。

「長老!如此二十種障未曾伏
滅,此障有十一法於伏滅此障有多恩德。何
等十一?一、信樂修行,二、觀修功德,三、能行難
行,四、能制伏自心,五、心無退墮,六、了達正法
實相,七、不輕己身,八、樂聽無厭,九、問難決疑,
十、獨處空閑心得安住,十一、能如實觀察。

「長
老!諸聖弟子,若能如此修習正勤,有二十法
最多恩德。何等二十?一、與修觀人共住,二、樂
聽聞正法,三、得隨順教,四、自不聾瘂,五、無
多求欲,六、無多事,七、如法立資生,八、不捨荷
負善法,九、不遭八難,十、不隨流散動,十一、心
無高憍,十二、能受善教,十三、不失正念,十四、
心無放逸,十五、住在正土,十六、能守護根
門,十七、能節量食,十八、初夜、後夜恒覺悟修
行,十九、獨處空閑心得安住,二十、如實觀察。

「長老!有二十二處,出家之人,應數數觀察。何
等二十二?一、自念我今色形醜陋,已捨在家
可愛等相,此第一事,出家之人,應數觀察;二、
自念我今已著壞好色衣;三、自念我身裝飾
異於世間;四、自念我資生繫屬四輩;五、自念

我今依他恒時應須求覔資生,謂衣服、飲食、
臥具、治病藥具;六、自念我今盡形壽,於人間
欲塵已受禁制;七、自念我今盡形壽,於人間
遊戲喜樂等事,永受遮制;八、自念我今依戒,
為當呵責自身為當得不?九、自念我同行善
友,為當於法然中不呵責我耶?十、自念我今
將持此身,為當得不被傷害不?十一、自念我
今受用國土飲食,得不空果不?十二、自念我
今獨處空閑,得安心住不?十三、自念我今何
所得,此日夜得過度?十四、自念我今於一切
行寂滅處,證得空處及愛滅處,離欲滅無生
涅槃,得入成住信樂之心;十五、自念我今於
陰無常相陰無所有相,於陰虛相,於陰無實
相,於陰壞相,得入成住信樂之心;十六、自念
我今於四沙門果中,為當已證得隨一沙門
果,由此證得,臨命終時,聰明同行善友來責
問時,我以無疑畏心,生喜樂心,應當記自所
得,若自記時為如理不;十七、自念我今未離
生法,於未來世未度,隨處託生;十八、自念我
今未離老相;十九、自念我今未離病災;二十、
自念我今未離死災,未度死法;二十一、自念
我今與一切所愛念樂惜別離各處,不相應
不相聚、不相知,決定應有;二十二、自念我今
屬業,受業控制,由業為因,以業為依,我所作
業若善若惡,隨自有業決定受報。如此等
處,出家之人,應數數觀察。若出家人數數觀
察二十二處,於沙門名,則得圓滿;若沙門名,
得圓滿已,於七種相,則得圓滿。何等為七?一、
恒修不息相,二、得恒教他,不疲厭相,三、得無

貪著相,四、得無瞋恚相,五、得正念相,六、得無
增上慢相,七、得一切資生。為成就此故能得
定,如此七相,皆得圓滿。

「長老!此心意識,長
時於色遊戲,聲、香、味、觸,亦復如是。色、聲、香、味、
觸之所生長如此之心,由不正思惟,於甘露
界,不可安立。

「長老!有二十相,凡夫之人,以
此諸相,數數應須怖厭自心。何等二十?一、我
今空虛,無有勝德;二、我今應當死,無制伏
死;三、我今當墮最底下;四、我今應行有怖難
方;五、我今不識無怖畏方;六、我今不了光等
直路;七、我今不得離散定心;八、我當來受生
苦不可忍;九、善緣聚集不可恒得;十、能殺害
者,恒隨逐我;十一、六道對我無有遮蔽;十二、
我今未得解脫四趣;十三、我今未離無量見
類;十四、我今未作堤塘,為遮未來無間業流;
十五、我今未作,無始生死相續後際;十六、若
不故心造諸善業,終不成作;十七、無有他人
為他造業;十八、若不造作則無安吉;十九、若
已作業,此業無不必有果報;二十、我今無知
無明所覆,必有死災。以是義故,凡夫之人,以
此諸相,數數應須厭怖自心。

「若凡夫人,以此
二十相,厭惡怖畏,遮制自心,復於二十種法,
速得依住。何等二十?一、正思修心相心疾得
住,二、思心次第相,三、思一心住相,四、入三摩
提相,五、出三摩提相,六、得抑下心相,七、得拔
起心相,八、得捨置心相,九、得遠離不應行處,
十、得正事行處,十一、正受正教,十二、多習厭
惡相,十三、多習喜樂相,十四、能得法門勝智,
十五、正依止師尊,十六、正修善行心疾得住,

十七、正修阿那波那念,十八、正修不淨觀,十
九、正修四念處,二十、正修四聖諦觀,於此實
相中心疾依住。

「長老!諸聖弟子,若能如理修
習正勤,復應知有十一種障礙法為難。何等
十一?一、數數集眾,二、愛重飲食,三、恒喜起
造作,四、恒喜言說,五、恒喜眠臥,六、恒喜
雜話,七、恒喜不獨離,八、愛惜己身,九、心恒
散動,十、心恒放逸不樂修行,十一、住非土
處。

「長老!此十一種,名障礙法,未曾伏滅,為
滅除故,有十勝智,決應修學。何等為十?一、三
摩提勝智,二、住定勝智,三、出定勝智,四、抑下
勝智,五、拔起勝智,六、捨置勝智,七、善進勝智,
八、善退勝智,九、方便勝智,十、引攝勝智。

「長老!
諸聖弟子,若能得此十種勝智,復有十三喜
樂依止法,依內生起。何等十三?一、若有信心
人正思大師,爾時喜樂,即依內起,是名第一
有信心人喜樂依止;二、正思正法,三、正思惟
僧,四、正思惟自他清淨戒,五、正思惟自他捨
施善法,六、正思惟自他修道所證得法,爾時
依內,即生喜樂;七、應作是念:『世尊為我,滅眾
苦法!』依此正念,爾時依內,即生喜樂;八、應作
是念:『世尊為我,生長眾多安樂利益法!』九、應
作是念:『世尊為我,遮制斷隔無量有礙惡法!』
十、復作是念:『世尊為我,生長無量助道善法!』
有信心人,由此四念,爾時於即生喜樂。

「長
老!諸聖弟子,若能數得十三喜樂,依止四法,
復有五法,至修圓滿。何等為依止四法?一、信
樂,二、精進,三、獨處空閑心得安住,四、於修及
滅心無厭極。何等五法至修圓滿?一、心安,二、

心喜,二、心猗,四、心樂,五、心定。長老!如此五
法生長圓滿故,復有八刺,即離滅壞。何等為
八?一、欲刺,二、瞋刺,三、癡刺,四、慢刺,五、愛刺,
六、見刺,七、無明刺,八、疑刺。由此八刺,離滅壞
故,諸聖弟子,則得十種無學聖法。何等為
十?一、無學正見,二、無學正覺,三、無學正言,四、
無學正業,五、無學正命,六、無學正精進,七、無
學正念,八、無學正定,九、無學正解脫,十、無學
正解脫知見。長老!諸聖弟子由能證得十無
學法,恒得相應,無有退失。是聖弟子,五分所
離,六分應相,一法守護,得四依止,捨一諦偏
執,出過尋覓,無濁思惟,寂靜身行,善解脫
心,善解脫慧,獨住清淨,所作已辦,如此則說
名勝丈夫。

「長老!是最後心意識,非色、聲等所
資生長,緣無所有,是時託後受生,悉皆永斷,
是名苦永後際。由此說義故,所以說名廣義
法門。

「長老!我已為汝等說法,謂初善、中善、後
善,義善語善,純一無雜,圓滿清淨。已為汝
等,顯示梵行,所謂廣義法門。我先許說如此
等言,即今已說。」

時淨命舍利弗,說此經已。時,
聰慧同行,無量徒眾,未證真義今得證,未得
沙門道果今皆已得,歡喜踊躍,信受奉行。大
德舍利弗,如此正說。

此經出《中阿含》一品。

陳天嘉四年歲次癸未十一月十日,於廣
州制旨寺,請真諦三藏闍梨為譯。